故宫旅游心得体会小学
故宫,又名紫禁城,明清两代的皇宫,这颗耀眼的明珠在对称的古都———北京的怀抱中,它是北京的地标性建筑,吸引了无数中外游客。
步入皇宫大门,又分别有三扇似巨人般保护皇宫的城门矗立在眼前。沿途步行,便到了皇帝早朝的地方———太和殿,首先映入我眼帘的便是一座高高在上的金光闪闪的宝座,上面雕刻着象征皇权的`威武腾飞的巨龙。与大殿地面承接的有三个梯道,中间一道同样雕刻着各种姿态的龙,处处透出神圣威严,我想这就是皇帝专用通道吧。说到这不得不提到,大殿的地面是由我们苏州出产的金砖铺成的呢!大殿内金碧辉煌,仿佛在诉说着明清王朝的昔日盛景。
随后,我们来到来供帝王早朝前休息和更衣的中和殿和保和殿,屋檐和栏杆上,满是精美的栩栩如生的雕刻。特别震撼的是殿前的几根又红又粗的柱子,它们承担了整座大殿的重量,仿佛巨人的手臂托举着大殿。
在观光故宫期间,我还发现了一个小秘密,在乾清宫殿前,有一个石柱托举着一个石头圆盘,中间插着一根铁针,经过询问,才得知,这是古人用来看时间的“钟表”。
随着人群,我们又来到了坤宁宫,坤宁宫被一道门分成了两个部份,由皇后的寝室和祭祀的场所组成。再往后,就是皇帝的嫔妃们的住所,分为东宫和西宫,后宫的格局大都一样。
宏伟壮观的紫禁城,让我的民族自豪感油然而生,我不禁被先人独具匠心的高超技术所折服。故宫,一座集聚着先人勤劳和智慧的皇宫,也是中国乃至全世界极具影响力的文化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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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校园五一劳动节活动总结_校园活动总结_网
校园五一劳动节活动总结(1)
五月,是劳动者的节日。在“五一”国际劳动节来临之际,红领巾爱劳动中队按照活动方案,对全体队员进行了“劳动最光荣”的特别教育活动。
在放假前布置了体验教育活动之劳动最光荣劳动与访谈。即引导、组织学生在五一节期间与爸爸妈妈一起对自己的家进行一次彻底的大扫除;清理自己的“小天地”(铺床、叠被子、整理书桌、打扫自己的房间等);帮爸爸妈妈做一件力所能及的家务事,洗菜、淘米、洗碗、扫地、拖地等;(将劳动的场景拍成照片,每班上交两份。)“我和妈妈换一天岗”,做一天妈妈每天要做的家务活,体验劳动的甘苦等劳动体验,并进行对劳动者采访,采访的对象可以是家人、老师,也可以是不认识的,工作岗位比较特殊的劳动者,并组织学生做好访谈记录。
在采访中,孩子们不仅积淀了课外知识,而且增强了与人沟通、交往的能力。了解我国不同时代职业的劳模风采,将“劳动最光荣”这个主题思想转化到我们每位少先队员的实际行动中,并写出了深刻地劳动体验感受,通过在学校、家庭两个层面参与不同类型的劳动,培养少先队员积极劳动的热情,养成爱劳动的好习惯。
通过此次活动,学生体会了劳动者的辛苦,懂得要珍惜别人的劳动果实,明白劳动光荣、不劳动可耻的道理。从而都能学会尊重每一个劳动者,同时真正做一个爱劳动的人。进一步增强了学生的劳动观念,培养了劳动技能和劳动习惯,充分发挥了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学生搭建了体验生活的舞台,让学生体会了劳动者的艰辛,过了一个有意义的五一节。
校园五一劳动节活动总结(2)
在“五、一”国际劳动节来临之际,我校通过开展以“红领巾爱劳动”为主题的系列活动,让同学们了解“劳动节”的由来,了解我国不同时代的劳模风采,将“劳动最光荣”这个主题思想转化到我们每个少先队员的实际行动中,通过在学校、家庭、社区三个层面参与不同类型的劳动,培养少先队员积极劳动的热情,养成爱劳动的好习惯,并能珍惜他人的劳动成果。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一、4月25日(周一)王主任在国旗下做“五、一”劳动节的宣传教育。各班开展以劳动最光荣的主题班会。有能力的同学“以劳动者是最光荣的”为主题拍摄在节假日期间仍然坚持在工作岗位上的叔叔阿姨的照片(如:公交车司机、执勤的交警叔叔等)。
二、低年级学生了解“五、一”劳动节的由来或意义;放假期间与爸爸妈妈一起对自己的住所进行一次彻底的大扫除;知道“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含义,并能做到我的餐桌上没有一粒剩饭(菜);学会自己穿衣服;学会自己整理书包;能帮爸爸妈妈做一件力所能及的家务事。
三、中年级学生写出主题班会的体会;清理自己的“小天地”(铺床、叠被子、整理书桌、打扫自己的房间等);帮爸爸妈妈做一件力所能及的家务事;做两件好事,帮助身边遇到困难的人。
四、学生办了一期以“劳动最光荣”为主题的手抄报;围绕“我劳动,我光荣;我创造,我幸福”主题,通过查找、阅读有关宣扬劳动美德、赞美人民劳动成果等内容的文章,或发生在自己身边的有关热爱劳动的事例,把自己的感受写下来。体验劳动的甘苦。
校园五一劳动节活动总结(3)
今年的五一劳动节,我们学校开展了多彩多样的活动共同庆祝这个有意义的假日。让老师们在工作之余快乐身心,减轻工作压力,过一个属于劳动者共同的节日。
一、教工乒乓球单打赛
4月15日—4月30日期间,通过比赛分别决出男子组和女子组前八名,其中我校副校长张鲁秀获得男子组第一名。此次活动共有70多名教职工参赛,比赛竞争激烈,比赛氛围友好。通过这种小巧灵活的比赛活动形式,丰富和活跃了教师的业余生活,在友好的比赛气氛中,增加了教师之间的思想交流,凝聚人心;达到了以活动锻炼身体,愉悦心情,缓解工作压力的目的。
二、“校园之声”师生诗朗诵
4月30日下午2:20,在我校多媒体教师的大力协助下,首次采用了多媒体投影技术即舞台音像数据化管理技术,在灯光控制,音源美化,图像处理等方面,给广大师生展示了一个绚丽多姿的光影舞台,为广大师生搭建了一个计算机动画终端技术的介绍平台,同时也反映出我校多媒体教师在计算机实用技术的应用领域中运用自如的高超技术。本次活动精彩纷呈,十余名师生选手朗诵风格各异,有娓娓道来、深情演绎的,有慷慨激昂、一路高歌的。通过这次活动,加深了师生之间的感情,促进了校园和谐。
三、组织迎“五一”教职工篮球运球投篮接力赛
4月26日—4月30日期间,篮球运球投篮接力赛,是以团队形式参赛,竞争激烈。通过这种轻强度、趣味性和合作型运动有机结合在一起的活动形式,有利于带动中青年教师、男女教师参加比赛的积极性和兴趣性,有利于加强学校领导与教师之间、教师与教师之间的思想交流和情感沟通,有利于建设和谐的组织管理文化和校园忠诚文化,体现合作型社会对新时代教师的素质要求,丰富和活跃了教师的业余生活。
4月20日下午4:10全体教职工参加,由体卫艺办公室、政治教研室和电教室举办的“远离烟害,亲近美好生活”健康知识讲座。通过这次讲座,让教职工认识到身体是工作的本钱,在平时的教学中,不要忘记了保养自己的身体。
这些活动的开展既丰富了教师业余文化生活,又活跃了教师的身心发展,更调动了广大教师职工参与的积极性,加强了团结,增进友谊,增强了学校的凝聚力,体现了和谐校园的理念。使广大教师能以旺盛的精力和崭新的精神面貌投入到工作中去。
篇2:农村旅游用地流转合同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证单位:翠屏区 乡(镇)人民政府
翠屏区 乡 社
甲方自愿将已承包经营的本社集体所有林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用于农业范围内的生产经营。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在经过甲方全体村民一致讨论通过后,就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转让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林地地概况
(一)流转林地位臵:本合同约定的转让林地位于翠屏区 村 社。
(二)流转林地在林权证上的信息情况:
林权证号: ;
林地使用权权利人: ;
(三)流转林地面积:实际测绘面积 亩。
(四)流转方式: (转包/租赁/互换/转让等)。
(五)流转期限:共 年 个月,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合同价款
(一)林地流转费单价为: 元/亩/年。
(二)流转期限内流转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实际支付流转费以甲方实际流转林权面积计算。
三、价款支付
(一)乙方分 次向甲方支付承包费。
(二)第一次付款时间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林地流转费的 %,即人民币 元(大写: )。
(三)第二次付款时间为自甲方将林权证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日起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林地流转费。
四、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依法获得林地流转费用,协助乙方办理林权证,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得变更、解除流转合同。
2.甲方应履行所发包林地的政策性义务,基于行政部门政策性规定关于本次流转林地的收益由甲方享有。
3.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后5日内将其地上附着物自行清理,过期即视为自动放弃,归乙方自主处理。
5.甲方确认前述流转林地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如在本合同签订前存在的所有土地权属纠纷、相邻权纠纷,在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当相应责任。
6.甲方全力配合乙方实施农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凡乙方因生产经营方面需要建设道路、房屋、堰塘等基础设施时,甲方应及时协调解决相关占地、青苗赔偿等事宜。
7.承包期满后,林地承包权仍属甲方,乙方有意愿继续承包,甲方仍按本合同的约定内容流转给乙方,若国家土地政策有变动按国家土地政策规定。
8.甲方在不影响乙方整体规划并征得乙方同意的条件下,甲方可以在承包林地周边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建房,需占用乙方承包林地的,按实际占用面积扣减转让面积,并承担乙方移栽树木的人工费用;甲方在不损坏乙方树木的条件下,可以在原有祖坟的周围建坟。
(二)乙方权利义务
1.因生产经营需要招录工人的,在平等、自愿及服从乙方安排管理的前提下,乙方可以优先考虑使用甲方符合条件的人员。
2.在向甲方支付林地流转承包费后即可进行相关施工作业。
3.乙方承包生产经营期内,如遇国家或其它征地、占地,林地在承包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按赔偿企业的标准赔偿给乙方。
4.如因国家政策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乙方承包的地上附着物由乙方变卖或处理,一切所得归乙方,乙方交回所承包的林地。
5.乙方在剩余转包期依法再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再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转包期限。
6.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林地流转费。
(三)其他权利义务
甲乙双方在本流转合同签订后,持原林权证书和本流转合同,共同到原办证单位作林权变更、过户登记。
五、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不按时付款,应向甲方支付未付部分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二)如甲方违约,应按乙方已支付承包费每日万分之三的金额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由此产生的直接、间接损失。
(三)甲方确认合同约定的流转林地产权清晰,无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并不含不可占用的国有林及不可变更用途的生态林;否则由甲方承当相关经济责任和双倍流转金额的违约金。
六、其他
(一)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家庭户代表在本合同上签字后,其本人及家庭户成员即视为接受本合同,受本合同约束。本合同不因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的变更而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者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调解决,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鉴证单位、区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各壹份,与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海南省国内旅游协议书
浙江省旅游合同(国内旅游)
编号:?浙f17-_________-02
浙江省旅游合同(国内旅游)
浙?江?省?旅?游?局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旅游合同(国内旅游)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_____》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订的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使用。
二、本合同适用于国内旅游。
三、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四、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分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的,应在空格部位打_________,以示删除。
五、本合同的乙方必须是持有《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企业。委托代理签订合同的,应当具有委托书。
六、甲方在签订合同前有权要求乙方出示本合同提及的乙方有关证书、证明文件和旅游管理规定。
七、本合同条款由浙江省旅游局、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合同编号: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旅游者):
本人法定代表人: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编码:地址:
乙方(旅行社):
注册地址: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编码:
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编码:地址: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编码:
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
根据《_____》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旅游时间
旅游时间为日游,共?晚?天。自年月日?地点出发至?年月?日地点结束。
第二条?旅游价格和支付时间约定
甲方参加本次旅游共人,总金额为(币)?百?拾?万千?百?拾?元整。包括:交通费(不含机场建设费、机场的行李超重费)、餐费(若在飞机上用餐,则不另外安排用餐)、住宿费(不含酒店内各种酒类、饮料、洗衣、通讯等费用)、门票费(不含园中园门票)、导游服务费及费。
甲方应当按下述第?种方式将旅游费用直接交付乙方或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名称:,帐号:):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年月日前支付总金额的?%,计(币)百?拾?万千百?拾元整;年月日前支付总金额的?%,计(币)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3、其他方式。
甲方在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乙方应当出具旅游发票。
第三条?旅游有关事项的约定
1、游览景点包括:?。
2、住宿饭店标准。
3、平均每天安排购物不超过?次,每次购物时间不超过分钟。
4、交通工具包括:(1)飞机,起止地;(2)火车:空调无空调,软卧硬卧软座硬座,起止地;(3)汽车:大型客车小型客车,空调无空调,起止地;(4)轮船:空调无空调,软卧硬卧软座硬座,起止地。
5、甲方参加乙方安排的自费娱乐项目包括:?(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自费娱乐项目总金额为(币)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6、乙方应根据本合同制定明确具体的旅_____程,作为本合同附件在出发前日交给甲方。
7、导游服务内容包括:
(1);
(2);
(3)。
8、乙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乙方与本次旅游有关的广告、宣传制品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付款不超过天的,自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甲方应当支付逾期应付款的利息,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甲方逾期付款超过天的,合同终止。甲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2、逾期提供有关材料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有关真实有效的材料,造成乙方无法办理相关手续的,应当承担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费用。
3、擅自变更行程内容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擅自离团不归的,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直接旅游费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擅自改变住宿饭店、餐饮、交通工具及购物地点的,费用自负,并不得要求退回相关旅游费用。
第五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擅自减少旅游景点的,每减少一个景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退还所减少景点的全额门市票价。
2、乙方擅自增加购物地点和自费娱乐项目的,每增加一处购物地点或自费娱乐项目,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承担自费娱乐项目的直接费用;擅自延长购物时间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
3、乙方擅自改变住宿饭店,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降低住宿饭店、餐饮和交通工具标准的,每降低一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退还降低标准的门市差额。
4、乙方导游在旅_____程期间,擅自离开旅游团队,造成甲方无人负责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滞留期间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的直接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六条?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能成行要求终止合同的,应当提前?天通知对方。违约方在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的违约金;违约方未在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一倍的违约金。一方直接经济损失超过对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直接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对方据实赔偿。
第七条?旅游安全责任
旅游中因甲方或第三人的责任而造成甲方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协助处理,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在旅游安全事故前对可能发生危险的情况已向甲方作出明确警示并采取了防范措施的,乙方可以减轻或免除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甲乙双方也可以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乙双方对旅游服务质量发生争议时,可以以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服务质量鉴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份、乙方份、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签于签于
附件:
《旅_____程》
团号
导游姓名导游证号码联系电话
第一天:(?月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标准
用餐标准(早)(中)(晚)
住宿地点标准
购物地点自费娱乐项目
第二天:(?月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标准
用餐标准(早)(中)(晚)
住宿地点标准
购物地点自费娱乐项目
第三天:(?月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标准
用餐标准(早)(中)(晚)
住宿地点标准
购物地点自费娱乐项目
第四天:(?月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标准
用餐标准(早)(中)(晚)
住宿地点标准
购物地点自费娱乐项目
第五天:(?月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标准
用餐标准(早)(中)(晚)
住宿地点标准
购物地点自费娱乐项目
第六天:(?月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标准
用餐标准(早)(中)(晚)
住宿地点标准
购物地点自费娱乐项目
第七天:(?月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标准
用餐标准(早)(中)(晚)
住宿地点标准
购物地点自费娱乐项目
第八天:(?月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标准
用餐标准(早)(中)(晚)
住宿地点标准
购物地点自费娱乐项目
第九天:(?月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标准
用餐标准(早)(中)(晚)
住宿地点标准
购物地点自费娱乐项目
篇4:2024五一文明旅游倡议书
创建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是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重要内容。展示美好灵石的旅游形象,是每位市民和旅游从业者共同的责任。为此,我们向所有旅游从业人员、市民和旅行社发出如下倡议:
一、身为旅游从业者,应以身作则,引导游客文明出游。
遵照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颁布的《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中国公民出境旅游行为指南》等条例,各旅行社、领队、导游需规范经营,恪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信守合同。切实履行引导游客文明旅游的职责,每到一处景点,做好说明、提醒工作。一旦发现游客陋习,应及时劝阻,引导游客文明出游。
二、身为游客,应从自身做起,守公德,讲礼仪,文明游览。在旅行途中,拒绝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乱扔垃圾、随地吐痰、无视禁烟标志、无视禁止拍照标示、随意插队、破坏文物、浪费食物等陋习。尊重旅游目的地的文化习俗,主动提醒、制止他人的不文明行为,争做文明和友谊的传播者。境外旅游途中,如遭遇突发事件,可及时拨打“12308”24小时全球领保服务应急热线电话,向当地外交部门求助。
三、身为社会的一份子,社会各界都应共同努力,共树新风。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不是靠一个人就能建立起来的,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建立起来的,需要社会各方面一起努力,共同经营。面对有损城市形象、违背社会公德的旅游陋习,应勇敢说不,用公众监督的力量,推动文明旅游良好风尚的形成。
美景供人欣赏,美德让人敬仰,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提升旅游文明素质,展示灵石的文明风采。
篇5:精选旅游合同范文
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团体):
乙方(旅行社):
经营许可证编号:
经营范围:
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旅游产品名称 。
团 号 。
组团方式(三选一)
□ 自行组团
□ 委托组团(委托社全称 )。
□ 拼 团(其他社全称 )。
出发日期 ,出发地点 。
途经地点(经停地点) 。
目的地 。
结束日期 ,返回地点 。
第二条 行程与标准(乙方提供旅游行程单,须含下列要素)
景点名称和游览时间
。
往返交通 ,标准 。
游览交通 ,标准 。
旅游者自由活动时间 ,次数 。
住宿安排(名称)及标准和住宿天数
。
用餐次数 ,标准 。
地接社名称 ,地址 ,
地接社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导游服务(□全陪;□地陪)。
第三条 旅游者保险
乙方提示甲方购买旅游意外险。经乙方推荐,甲方 (应填同意或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乙方办理个人投保的旅游意外保险。
保险公司及产品名称: 。
保险金额: 元,保险费: 元。
第四条 旅游费用及其支付
甲方应交纳旅游费用 元,大写 元。(含导游服务费用 元/人,合计 元)。
旅游费用交纳期限 。
旅游费用交纳方式 □现金;□支票;□信用卡;
□其他 。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自觉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安全警示规定,遵守团队纪律,配合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
2.甲方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拒绝乙方未经协商一致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3.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4.在旅游过程中,甲方应自行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
5.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甲方应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6.行程中发生纠纷,甲方应与乙方平等协商解决,不得损害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得以拒绝上、下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甲方在签订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材料时,应当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并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单独出行的,须由监护人书面同意。
8.甲方购买旅游产品、接受旅游服务时,应当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参加适合自身条件的旅游活动,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要求,配合有关部门、机构或乙方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理措施。
9.甲方不能成行的,可以让具备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并及时通知乙方。因代为履行合同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双方应按实结算。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2.乙方提供旅游行程单应与本合同团号一致,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乙方应在出团前,如实告知相关旅游服务项目和标准,提醒甲方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宗教禁忌。在合同订立时及履行中,乙方应对旅游中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适当措施(可另附安全告知书,由甲方确认签字)。
4.甲方属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凭有效证件可享受旅游景点门票优惠的,双方对该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可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5.因航空、轮船、铁路运输等费用遇政策性调价导致合同总价发生变更的,双方应按实结算。
6.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团队委派的导游人员,应持有国家规定的导游证。
7.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前款情形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六条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二选一)
□ 最低成团人数 人;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乙方应当提前7日通知甲方,本合同解除,向甲方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
□ 本团成团不受最低人数限制。
第六条 甲方解除合同及承担必要费用
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合同解除,乙方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二选一)
□(一)双方可以进行约定并从其约定:
1.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1)行程前 日至 日,旅游费用 %;
(2)行程前 日至 日,旅游费用 %;
(3)行程开始当日,旅游费用 %。
甲方行程前逾期支付旅游费用超过 日的,或者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乙方可以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本款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 )-( )-( )-( )
□(二)双方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1.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机(车、船)票费用按实结算后,其余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1)行程前7日至4日,旅游费用10%;
(2)行程前3日至1日,旅游费用20%;
(3)行程开始当日,旅游费用30%。
甲方行程前逾期支付旅游费用超过 日的,或者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乙方可以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本款规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
如按上述1、2方式支付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扣除,但最高额不应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行程前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合同解除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行程中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协助甲方返回出发地或者到达甲方指定的合理地点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行程前7日以内(不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甲方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二选一)
□ 1.双方可以进行约定并从其约定。
(1)行程前 日至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的违约金;
(2)行程前 日至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的违约金;
(3)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的违约金。
□ 2.双方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1)行程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10%的违约金;
(2)行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3)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20%的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甲方予以赔偿。
乙方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逾期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逾期支付部分旅游费用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甲方提供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不真实而造成损失,由其自行承担;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因不听从乙方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标准提供交通、住宿、餐饮等服务,或者未经甲方同意调整旅游行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团、拼团的,甲方在行程前(不含当日)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全额退还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的15%支付违约金;甲方在行程开始当日或者行程开始后得知的,乙方应当按旅游费用的25%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七)乙方未经与甲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甲方要求,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甲方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乙方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八)乙方具备履行条件,经甲方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造成甲方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甲方除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外,还可以要求乙方支付旅游费用 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九)其他违约责任:
。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也可在旅游合同结束之日起90天内向旅游质监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或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九条 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附有行程单、安全告知书和补充条款均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补 充 条 款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住 所: 营业场所: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 编: 邮 编:
日 期: 日 期:
篇6:云南国内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
第一部分 特 别 告 知
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江苏省合同监督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为了明确旅游者的权利与义务,旅游者参加国内旅游应知晓以下事项:
一、旅游者参加旅游应选择具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并且明码标价的旅游经营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上的住所或营业地址与实际营业场所应当一致。
二、旅游者参加旅游前应与旅游经营者订立书面旅游合同,旅游合同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旅游者在交纳费用后应要求旅游经营者出具由江苏省税务部门印制的发票。
三、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订立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报名材料时,内容要真实、准确,并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订立合同后,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旅游者本人不能成行,可以让他人代为履行合同,因代为履行合同增加的费用,应当由旅游者支付。
四、旅游者应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以免损坏或遗失。
五、合同双方因不能成行造成违约的,违约方应当提前3天通知对方;双方也可以另行约定提前告知的时间。对于违约责任,双方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约方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二)违约方未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涉及航空、陆运、水运的票务损失问题,参照有关部门现行条款补偿损失。
六、旅游合同订立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旅游经营者组团不成的,经征得旅游者(甲方)同意后,可以委托其他旅游经营者代为组织出行,并向旅游者(甲方)提供被委托的旅游经营者旅行项目及服务承诺。旅游者(甲方)同意的,应将被委托旅游经营者旅行项目及服务承诺视作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如果被委托的旅游经营者出现违约行为,仍由旅游经营者(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旅游者在出游前,有权知道旅游经营者是否已办理了符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旅行社责任保险;同时也可自行选择投保旅游意外保险,旅游中发生意外事故的,按保险条款处理。
八、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可以拒绝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它旅游消费项目;经本人同意,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它旅游消费项目时,需收费的,应当场向导游人员收取服务单据。
九、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有权监督带团的导游人员佩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印制的《导游证》;有权要求导游人员按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订立的合同内容和国家行业标准提供服务;有权得到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情况的事先说明或者明确警示。旅游者认为旅游经营者未按旅游合同标准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或者其它与旅游有关的服务并对旅游者造成损失的,经有认定权的部门认定后,有权要求组团旅游经营者赔偿。
十、旅游者属于单位所订立的合同,双方自愿可以去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合同鉴证;办理合同鉴证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督促该合同的履行。
十一、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争议时,可以与旅游经营者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申诉;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可以约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旅游投诉、调解机构:
江苏省旅游局通信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55号,邮编:210003。
江苏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甲九号,邮编:100740。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争议调解委员会电话:-0914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30号,邮编:210024
江苏省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30号,邮编:210024
各省辖市均有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消费者协会、工商局合同争议调解委员会;合同当事人可向所在市旅游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
第二部分 协 议 条 款
甲方: (旅游者或旅游团体),联系电话: 。
地址: ,邮政编码: 。
乙方: (组团旅游经营者),联系电话: 。
地址: ,邮政编码: 。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旅游服务,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甲方拟参加乙方组织的国内旅游团,应事先向乙方详细了解咨询,乙方有义务全面介绍其服务项目和质量,并按规定在报名时签订合同。
2.甲方在合同成立时,应按约定交纳旅游费。
3、甲、乙双方对“特别告知”部分第五条的另行约定:“
(如无另行约定,按“特别告知”部分第五条规定执行)。
4.“特别告知”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特别告知”内容。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旅游单位 ,人数 (男 人、女 人),名单附后。
旅游者 ,性别 ,年龄 ,人数 。
团号 。
行程共计 天, 夜(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内)。
出发、返回地点、日期 。
主要游览景点 。
交通工具 ,标准 。
用餐次数 ,标准 。
住宿次数 ,标准 。
购物、自费项目安排 。
保险情况 。
导游服务(全陪、地陪) 。
应交纳团费总额 。
注明所包含的费用: 。
付款方式 。
2.甲乙双方应恪守上述约定,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一)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的情形: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称)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2.非甲、乙双方的责任导致双方损失的,各自承担责任;
3.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免责处理措施的其他情形。
(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甲方无故违反合同约定,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三)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情形:
1.未达到与甲方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在旅游问题发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可减轻责任:
1.有证据证明属非过失、非故意的违约;
2.问题发生后乙方已采取善后处理措施的。
(五)乙方在旅游问题发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可免除责任:
1.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事宜已事先对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提醒、劝戒、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的;
2.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六)甲方同意乙方违约的赔偿责任按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执行。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管理监督所、消费者协会投诉提出赔偿请求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当事人双方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 补充条款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委托代理人]:
[旅 游 者]:
身 份 证 号 码:
(单位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协议签订地:
鉴证意见:
鉴证机关(章)经办人: 年 月 日
篇7:员工旅游活动总结
一、勤奋工作不断开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工作新局面
1、抓宣传,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
2、抓活动,丰富和活跃群众文化生活。
为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我们始终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用健康向上的文艺活动来陶冶人民的情操。一年来,共开展了春节文艺晚会、谷雨诗会、全县税务杯歌手大奖赛、全省千禧城四进社区展演,全国四进社区经验交流会南昌象湖公园展演等一系列大型活动,分别获得省市优秀节目奖和优秀组织奖。同时,为活跃农村人民群众生活,共送戏下乡200余场,送电影下乡20--多场,送图书下乡5000多册,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
3、抓发展,做强做大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产业。
发展是第一要务,只有发展,才能壮大自己。要开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工作的新局面,就必须走产业化发展之路。一年来,我与全局人员一道,重点抓了三大产业。
一是文化产业。我县现有文化产业经营户200多家,从业人员20--多人,为繁荣和发展文化产业,我们积极提供服务,做到管有序、放有度,使之规范健康发展;
二是广电产业。重点提高收视质量和扩大城乡覆盖面。到目前为止,全县架设光缆网66公里,开通光节点38个,发展有线电视用户1。7万户,经济收入在去年基础上增长30%。
三是旅游产业。在莲塘镇开设了海外、康辉旅游门市部,全年接待进出旅客10万人次。
4、抓教育,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队伍素质高低,直接影响队伍的整体形象和工作效率。一年来,我重点抓了全体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使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块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加强团结,充分发挥班子的战斗力。
我局班子成员有三名,三名都是正科级,为了充分发挥两位助手的作用,自己做到了有事多商量,办事公开,分工合作,使全体班子成员心情舒畅,班子成员之间团结协作,和睦相处,具有很强的战斗力和进取心。
三、遵纪守法,做好表率。
作为一个单位的班长,你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会在干群中产生巨大的影响。因此,自己第做一件事都能严格按照局规章制度执行,从不搞特殊化,准时上下班,除特殊情况外,做到多出勤、出满勤,有时有紧急任务,如文化市场检查,工作到凌晨五点。在权利面前,自己能正确运用,淡泊名利,以廉洁自律要求规范自己行为,做好群众的表率,当好人民的公仆。
篇8:庆“五一”劳动节活动总结_活动总结范文_网
xx县xx镇工会庆五一国际劳动节系列活动总结为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的到来,xx镇工会根据县总工会《关于开展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系列活动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工会工作实际,在五一前后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进一步活跃了全镇机关干部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一、计划详细,措施到位
为热烈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的到来,同时,为进一步丰富我镇干部职工的业余生活,镇工会把庆五一系列活动摆在镇工会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和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做到活动有计划、有安排,能落实。
二、加强领导,经费到位
在镇党委、政府的大力领导下,镇工会按照活动方案,进一步明确机关、站所及中小学的主要负责人为活动具体承办者,并下发通知确保活动在全镇的知晓率。同时,为切实保障各项活动有序开展,镇工会在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确保了活动经费的落实,增添了全镇的活动氛围。
三、活动丰富,取得实效
一是4月10日,镇工会在机关会议室隆重举办以歌唱祖国、欢庆五一为主题的大合唱比赛,镇机关、站所共97人2支合唱队参加了比赛。
二是为响应县总工会关于五一前夕走访困难职工的号召,镇工会主席于4月30日前往我镇2户困难职工家庭进行了走访慰问,并为每户家庭带去了大米、粮油等生活用品,充分发挥了镇工会在帮扶困难职工方面应有的作用。三是镇工会利用五一、五四节日期间,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体娱乐活动。活动分为乒乓球比赛、拔河比赛等13项活动,全镇机关、站所共90余名职工参加了比赛,极大丰富了干部的业余文化生活。
通过开展此次活动,既为五一国际劳动节献上了一份厚礼,也为全镇广大干部职工奉献了一顿精神文化大餐,并进一步增强了全镇干部职工之间的相互凝聚力和向心力。
篇9:境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作协议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组团社和地接社就国内旅游接待业务签订合同时使用。
2.本合同示范文本在合同有效期内可反复使用,操作单团接待业务时,与合同双方达成的具体协议(主要指《接待计划书》)共同使用。
3.本合同示范文本中“组团社”即“组团旅行社”,是指与旅游者订立包价旅游合同的旅行社:“地接社”即“地方接待旅行社”是指接受组团社委托,在旅游目的地接待旅游者的旅行社。
4.本合同示范文本中“履行辅助人”,是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5.本合同示范文本中有关条款留有空白处,供双方自行约定。对双方不予约定的空白处,应当划“∕”以示没有特别约定。
6.签订合同后,双方均应认真保存合同有关资料、相关证明材料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有关票据资料,以备查用。
7.本合同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
境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同
组团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职务: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经营地址:
经办人:
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地接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职务: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经营地址:
经办人:
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组团社将其组织的旅游者交由地接社接待,地接社按照双方确认的标准和要求,为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提供接待服务。组团社与地接社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构成
下列内容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接待计划书》;
2.双方业务往来确认;
3.双方就未尽事宜达成的补充协议;
4.财务确认及结算单据;
5.其他约定:
第二条合同当事人
组团社和地接社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设立的旅行社或者分社,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资质,且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资质有效存续。
双方均应于签订合同前向对方提供营业执照、业务经营许可证(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旅行社责任保险单、安全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预案等文书复印件并加盖印章。如上述信息发生变更,变更一方应于变更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更新后的材料。
第三条《接待计划书》订立
组团社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与地接社洽谈接待相关事宜,在此过程中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的事项,应形成《接待计划书》,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接待计划书》应明确以下内容:
1.旅游者人数及名单;
2.接待费用;其中地接导游费用为;
3.抵离时间、航班、车次;
4.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及标准;
5.游览行程安排、游览内容及时间;
6.自由活动次数及时间;
7.对导游的要求;
8.其他:
第四条《接待计划书》变更
《接待计划书》一经确认,单方不得擅自变更。
出团前如遇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确需变更的,经协商一致,就变更后的内容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紧急情况下,双方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进行协商,但应在紧急情况消失之日起日内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出团后《接待计划书》不得变更。
第五条接待服务要求
地接社接待服务应符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2.双方约定的接待服务标准;
3.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第六条接待费用结算
结算方式及期限:.
地接社应配合组团社关于接待费用结算的要求及时填写结算单,并加盖地接社财务专用章,送达组团社财务部门。组团社应在收到地接社结算单据后日内核对,并按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接待费用。
第七条合同义务
(一)组团社义务
1.组团社应按约定的时限、数额支付接待费用;
2.组团社应真实、明确说明接待要求和标准,将与旅游者达成的合同、单团《旅游行程单》的副本提供给地接社;
3.组团社应对地接社完成接待服务予以必要协助。
(二)地接社义务
1.地接社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安排旅游行程、旅游景点、服务项目等,不得因与组团社团款等纠纷擅自中止旅游服务;
2.未经组团社书面同意,地接社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与其他旅游者合并接待,或者转交任何第三方接待;
3.地接社应选择合格且具有相应接待能力的供应商;
4.地接社应积极配合组团社做好接待服务质量测评工作,按约定通报团队动态和反馈接待服务质量信息,服务质量测评方式及达标标准双方约定为:;
5.要求导游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三)双方共同义务
1.双方约定的接待费用不应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
2.双方的约定应遵守《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不应损害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3.一方违约后,对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4.双方均应保守经营活动中获取的商业秘密;
5.旅游行程中旅游者主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
第八条风险防范
1.组团社和地接社均应按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2.组团社应提示其组织的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地接社为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安排的车辆及司机必须具备合法有效资质,地接社选择的客运经营者应已购买承运人责任保险,且保险金额不低于万元;
4.组团社和地接社均应保证旅游者的安全,对于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事项,应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和扩大;
5.地接社接待过程中,旅游者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地接社应采取救助措施并先行垫付必要费用,及时向组团社反馈信息,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组团社和地接社在责任划分明确后
日内根据各自承担的责任进行结算,属于第三方责任的,地接社应协助旅游者索赔。
第九条旅游纠纷处理
1.旅游者在地接社接待过程中提出投诉的,地接社应尽力在当地及时解决,并将处理情况书面通知组团社,未能在当地解决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组团社。地接社应积极配合组团社处理旅游者投诉、仲裁、诉讼等服务质量纠纷,及时提供所需证据材料。
2.组团社和地接社应根据调查情况,划分各自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并于责任划分明确后日内进行结算。因组团社原因导致行程延误、更改、取消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组团社承担,因地接社接待服务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地接社承担。
3.因地接社接待服务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经济赔偿,组团社依照或者参照如下标准做出赔偿后,地接社应在组团社提出追索请求并提供相关证明后日内对组团社予以全额赔偿:
(1)依照组团社和旅游者约定的赔偿标准;
(2)参照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
(3)依照法院、仲裁机构裁决所确定的数额标准。
第十条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根据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的,不能免除责任。
2.一方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双方应采取合理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一方未履行相关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导致行程延滞,组团社和地接社应及时与旅游者协商、调整行程,所增加的费用,同意旅游者不承担的部分由组团社和地接社协商承担。
4.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组团社和地接社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救助措施,所支出的费用,同意旅游者不承担的部分由组团社和地接社协商承担。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组团社未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接待费用,应以未支付团款为基数,按日%向地接社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组团社因如下情形造成地接社经济损失的,应按实际损失向地接社承担违约责任:
(1)接待要求、标准等信息说明不明确或者错误;
(2)未对地接社完成接待服务予以必要协助。
3.地接社未经组团社书面同意,将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与其他旅游者合并接待,或者转交任何第三方接待,地接社应向组团社支付当团接待费用%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4.地接社未按合同约定选择合格且具有相应接待能力的供应商,地接社应向组团社支付当团接待费用%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5.因地接社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组团社受到行政处罚的,地接社应向组团社支付当团接待费用%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6.地接社未能在当地解决旅游者提出的投诉,又未及时书面通知组团社的,地接社应就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组团社和地接社双方或者任何一方未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在各自责任范围内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8.组团社和地接社任何一方泄露在经营活动中获取的商业秘密,违约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当团接待费用%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十二条合同解除
1.组团社超出约定付款期限日以上未支付接待费用的,地接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组团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地接社接待服务质量未达到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第4项约定的达标标准次(含本数)以上的,组团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因地接社原因引发旅游者有责投诉、仲裁或者民事诉讼
次(含本数)以上,组团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因地接社违约给组团社或者旅游者造成经济损失,地接社拒不改正或者拒绝赔偿次(含本数)以上,组团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双方约定合同解除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组团社和地接社因单团接待业务引发的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选择一种)
1.提交仲裁,双方约定仲裁委员会为(标明仲裁委员会所属地区和名称);
2.提起民事诉讼,双方约定诉讼管辖地为(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
第十四条合同效力与期限
1.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方可于合同有效期届满前日向另一方书面提出续签合同。
3.本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双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已确认的接待计划应当继续履行。
组团社签章:地接社签章: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篇10:精选五一劳动节主题广播稿范文_广播稿_网
五月,在这春天的季节,是一场雷鸣后大雨来临,南飞的大雁跋山涉水归家的日子;是杏花开遍山野“她在丛中笑”的烂漫季节;是冬麦扬穗农民挥汗荷锄,辛勤耕耘的好光景。下面有小编整理的精选五一劳动节主题广播稿范文,欢迎阅读!
劳动节红领巾广播稿
烂的阳光下!亲爱的同学们,我是主持人戴。
乙:大家好,我是主持人施俊杰。 甲:鲜艳的红领巾飘扬在金色的童年里,少先队员的心成长在灿
甲:五月的日历就像一幅幅铺展的画卷,等待我们描绘出绚烂的色彩。
乙:网罗校园资讯,追踪最新动态,掌握校园万象,简述校园喜忧。首先,让我们走进校园新闻。
上周,学校在空缺的绿色植物园内补种了一些花草,有了这些绿色装点学校变得更加生机勃勃、美丽可爱。花草树木既美化环境,又环保,给我们带来多大的好处呀!它可以吸收空气中的灰尘,释放人体所需的新鲜空气,它们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财富。因此,我们要保护花草树木,从我做起,从身边的一切做起,带动身边的人,都来参加保护花草树木的活动。让我们记住这样一句话:带走的花儿生命短暂,留下的美丽才是永远。
甲:上周五,学校组织全体师生去更俗剧院观看电影,接着去了园博园。 踏入了鸟语花香的园博园,宛如进入世外桃源。“憨厚”的假山、“ 调皮”的溪流,“笑意盈然”的鲜花在蓝天白云的辉映下,呈现出朝气蓬勃的身影。同学们在偌大的草地上奔跑着、跳跃着,在与大自然的亲密接触中,同学们触摸到了大自然光滑的肌肤,吮吸着大自然最深处的气息。
这次春游,给同学们留下了美好的印象,不仅开阔了他们的视野,还培养了他们热爱家乡的感情。
甲:施,你知道本周的星期日是什么日子?
乙:哈哈,这可考不倒我,是全世界劳动人民共同的节日——“五一”国际劳动节!
甲:那么你知道它是怎样诞生吗?
乙:这个——我不太清楚,相信广播前的同学们和我一样好奇吧!
甲:19世纪80年代,美国和欧洲的许多国家,资本家不断采取增加劳动时间和劳动强度的办法来残酷地剥削工人。工人们每天要劳动14至16个小时,有的甚至长达18个小时,但工资却很低。沉重的压迫激起了工人们巨大的愤怒。1886年5月1日,为反对资本家的剥削和压迫,争取工人的合法权利,在革命导师恩格斯的指导下,英、法、德、美等许多国家的工人,不怕警察的刺刀威胁,举行了历史上第一次国际性的“五一”大抗议,诞生了今天的“五·一”国际劳动节。水一样流走的是日子,记忆被时间流逝得日益斑驳,人们却依然没有遗忘这一幕,“五一国际劳动节”成为他们英勇壮举的特别纪念。从此,每逢这一天世界各国的劳动人民都要集会、游行,以示庆祝。
乙: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五一劳动节是 1920年5月1日 。节日里,举国欢庆,人们换上节日的盛装,兴高采烈地聚集在公园、剧院、广场,参加各种庆祝集会或文体娱乐活动,并对有突出贡献的劳动者进行表彰。
甲: “五一”节是经过无数工人流血斗争才争取来的。真是不容易!
乙:是啊,所以我们在享受“五一”假期时,也要学习劳模,把他们爱岗敬业的精神化为我们勤奋学习的动力!
甲:听过《蓝天中的金丝雀和铁笼里的画眉鸟》的故事吗?
乙:那是两个生命截然不同的鸟儿。
甲:湛蓝的天空,白云飘荡。一只只金丝雀扑腾着快乐的翅膀,开心的叫着。在一个狭小的阳台上,一只大腹便便的画眉鸟依靠在铁笼上,懒懒的晒着刚好撒满全身的阳光。
金丝雀飞过来问“:你为什么不出来?”又指指打开的小门。
“没必要,再这里吃住无忧,生病有人照顾。”画眉鸟打了几个饱嗝。
“不!你的身体会越来越弱的!”金丝雀极力劝它。
“噢,天那。放心吧,我会比你们更健康!”画眉鸟闭上了眼睛,不想再理它。金丝雀见没用,只好飞去觅食了。画眉鸟则又歪歪脖子吃着主人送来的食物。几个月过去了,又是一次阳光明媚的晴天。铁笼的门被打开,一个人捧起画眉鸟,把它抛向天空。它拍着笨拙的翅膀,俯视世界。夜色降临了,画眉鸟停在一个枝头上。它的肚子在不听话的打鼓。可无济于事,它不会自己去觅食。几天匆匆一过,画眉鸟永远地闭上了它的眼睛。一天,金丝雀再次飞过那片天空,看见去世的画眉鸟,叹了口气“:唉,如果、你听我的话,早点出来自己劳动,就不会这样了。”
可怜的画眉鸟,现在后悔已经晚了,但相信同学们一定明白了其中的原因,只有自己劳动,才能过上幸福地生活。
乙:可是在平时生活中我们不难发现,同学们参加劳动时怕这怕那,有的同学可以说是根本不爱劳动。据调查,现在的小学生,爱劳动、有较好劳动习惯的约占1/3,另外的2/3是不爱劳动或不太爱劳动的。他们懒得铺床叠被,懒得洗袜子、洗手绢,懒得收拾书包、收拾桌子,甚至于懒得洗脸、洗脚,连喝水也懒得自己倒,在家里一切都由家长做,连书包也是家长背。 作为一名小学生,从小就要有正确的劳动观点、劳动意识,养成劳动习惯,珍惜劳动成果, 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比如洗碗筷,洗手绢、袜子等,高年级的同学还可以学着洗洗衣服。爸爸妈妈很辛苦,难道我们不能帮他们分担一些家务活吗?同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甲:那么,你在家里做过什么家务吗? 乙:我会做的可多了,扫地、擦桌子、洗碗、洗衣服、拣菜……
甲:哦,你真能干,那你做家务的时候,快乐吗?
乙:那当然,看到自己的劳动后的成果,特别开心。
甲:看来啊,只要肯劳动就能收获许多。
乙:对啊,自己动动手,你就能够把自己的房间打扫的干干净净。 甲:还可以每天把自己打扮的大方得体。
乙:还能够帮爸爸妈妈分担家务……。
甲:看,我们说了这么多,其实有一首歌就唱得很好,请听歌曲《劳动最光荣》
乙:有人问“世界上最美的手是谁的手” 甲:上帝回答说“是施舍者的手,还有一种你自己想吧。”
乙:那人回家冥思苦想,可怎么也想不出。
甲:相信此刻,大家一定能告诉他那就是:劳动者的手
乙:是啊,施舍者的手固然美。
甲:但远远比不上劳动者的手。
乙:没有劳动者的汗水,就没有施舍者的赋予。
甲:劳动创造了世界,创造了人类,创造了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是劳动,建成了今天的万丈高楼;是劳动,筑就了现代化的高速公路;是劳动,让偌大的地球变成了一个小小的村落;是劳动,使浩翰的荒原变成了亩亩良田。劳动是神奇的,劳动是伟大的。劳动者用勤劳的双手和智慧,编织了这个五彩班斓的世界,创造了人类的文明。
乙:祝福大家——都能通过自己的手,创造一片幸福人生!
甲:下面是常规点评时间
乙:最后愿每位同学都能合理地安排自己的时间,做到学习、娱乐、休息三不误,过个快乐、有意义的“五一”!
甲:同时祝愿每位老师在节日里,胃口能好一些,身体能棒一些,心情能灿烂一些。
红领巾广播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劳动节红领巾广播稿
主持人:田
主办:六(3)中队
主题:《五一劳动节》
(《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歌曲
田:当温润的春雨滋润着整个校园,
徐:留住一缕清风,拨撒出明天的希望;
田:付出一份真诚,打造一个爱的世界;
田:送去一片笑容,愿我们永远同行!
徐:在这万物复苏的季节里,
田:在这朝气蓬勃的日子里,
合:红领巾广播又和大家见面了!红领巾广播稿植树节田:我是六(3)班的田
徐:我是六(3)班的徐
田本期红领巾广播的主题是《劳动最光荣》
徐:田,你知道周六是什么日子?
田:哈哈,这可考不倒我,周六是全世界劳动人民共同的节日——“五一”国际劳动节!
徐:那你知道“五一”节是怎么来的?为什么会有“五一”节这个节日呢?
田:这个——我不太清楚,相信广播前的同学们和我一样好奇吧!
徐:“五一国际劳动节”又称“五一节”,在每年的五月一日。它是全世界无产队级、劳动人民的共同节日。这个节日啊,源于美国芝加哥城的工人大罢工。
1886年5月1日,芝加哥的20多万工人为争取实行八小时工作制而举行大罢工经过艰苦的流血斗争,终于获得了胜利。为纪念这次伟大的工人运动,特将每年的五月一日定为“国际劳动节”,这一决定得到世界各国工人的积极响应。从此,每逢这一天世界各国的劳动人民都要集会、游行,以示庆祝。
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五一劳动节是1920年5月1日。节日里,举国欢庆,人们换上节日的盛装,兴高采烈地聚集在公园、剧院、广场,参加各种庆祝集会或杜体娱乐活动,并对有突出贡献的劳动者进行表彰。
田:哦,原来“五一”节是经过无数工人流血斗争才争取来的。真是不容易!
徐:是啊,所以我们在享受“五一”假期时,也要学习劳模,把他们爱岗敬业的精神化为我们勤奋学习的动力!
田:对啊!谁说,花儿只供人欣赏,而不努力争取阳光?
徐:谁说,蚂蚁只坐吃山空,而不争相寻找食物?
田:谁说,人们一切的财富都是信手拈来,而不是劳动的成果?
徐:那被人们赞美无数次的蜜蜂,
田:曾在掌声的背后付出多少辛劳。
徐:听过《蓝天中的金丝雀和铁笼里的画眉鸟》的故事吗?
田:那是两个生命截然不同的鸟儿。
湛蓝的天空,白云飘荡。一只只金丝雀扑腾着快乐的翅膀,开心的叫着。在一个狭小的阳台上,一只大腹便便的画眉鸟依靠在铁笼上,懒懒的晒着刚好撒满全身的阳光。
金丝雀飞过来问“:你为什么不出来?”又指指打开的小门。
“没必要,再这里吃住无忧,生病有人照顾。”画眉鸟打了几个饱嗝。
“不!你的身体会越来越弱的!”金丝雀极力劝它。
“噢,天那。放心吧,我会比你们更健康!。”画眉鸟闭上了眼睛,不想再理它。
金丝雀见没用,只好飞去觅食了。画眉鸟则又歪歪脖子吃着主人送来的食物。
几个月过去了,又是一次阳光明媚的晴天。铁笼的门被打开,一个人捧起画眉鸟,把它抛向天空。它拍着笨拙的翅膀,俯视世界。 夜色降临了,画眉鸟停在一个枝头上。它的肚子在不听话的打鼓。可无济于事,它不会自己去觅食。几天匆匆一过,画眉鸟永远地闭上了它的眼睛。
一天,金丝雀再次飞过那片天空,看见去世的画眉鸟,叹了口气“:唉,如果、你听我的话,早点出来,自己劳动就不会这样了。” 徐:可怜的画眉鸟,现在后悔已经晚了,但相信同学们一定明白了其中的原因,只有自己劳动,才能过上幸福地生活。
徐:没有劳动者的汗水,就没有施舍者的赋予。
田:在最后祝福大家——都能通过自己的手,创造一片幸福人生!
徐:时间过得真快是说再见的时候了,同学们再见!
劳动节红领巾广播稿
在这万物复苏的季节里,在这朝气蓬勃的日子里,红领巾广播又和大家见面了我是广播员杨靖莹。本次播报的主题是:
后天就是全世界劳动人民共同的节日——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五一劳动节是1920年5月1日。节日里,举国欢庆,人们换上节日的盛装,兴高采烈地聚集在公园、剧院、广场,参加各种庆祝集会或杜体娱乐活动,并对有突出贡献的劳动者进行表彰。
劳动最光荣!谁说,花儿只供人欣赏,而不努力争取阳光?谁说,蚂蚁只坐吃山空,而不争相寻找食物?谁说,人们一切的财富都是信手拈来,而不是劳动的成果?那被人们赞美无数次的蜜蜂,曾在掌声的背后付出多少辛劳。
一首快乐的歌,一首忙碌的歌。一首寓意深刻的歌,一首最美的歌。有人问世界上最美的手是谁的手?上帝回答说是施舍者的手,是劳动者的手。 是啊,施舍者的手固然美。但远远比不上劳动者的手。没有劳动者的汗水,就没有施舍者的赋予。最后祝福大家都能通过自己的手,创造一片幸福人生;用勤劳的手创造美好明天。 本次播音到此结束,感谢大家的收听。再见!
篇11:小学五一劳动节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为迎接20__年五一国际劳动节、五四青年节的到来,总公司决定举行庆典活动,本次活动为“五一篇”。“五一篇”则围绕“向各行各业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学习、致敬!;感怀五四,青春共鸣。“为主线,全力突出劳动节、青年节的内涵,利用极富人情味的活动来打动养殖户,网友代表。本次活动分“参与活动”“促销回馈”“幸运抽奖”等三个系列进行,并通过黄粉虫各食用品等促销回馈活动,赢得养殖户、普通群众、网友代表的好评口碑、价格口碑,从而真正做深做透我们的五一小长假的假期市场。
二、活动时间:
20__年05月01日——20__年05月07日。考虑到多方面因素,所以此次活动时间定为以上的时间,请大家莫失良机,抓紧行动吧!
三、活动主题:
“繁花似锦五月天,欢乐假期乐无限”
四、活动内容:
一、参与活动
1、五四踏青,放飞心情活动
05月04日(周五),组织公司部门经理、养殖户代表、在校高三学生代表【18周岁】(共计20名),早上07:00在总公司养殖基地门前集合,乘坐大巴车前去__南部山区红叶谷踏青旅行,展现当代青年人的风采,相约春天,拥抱绿色,放飞心情,放飞理想。
五四青年节活动:学生青年代表在到达红叶谷之后首先举行一系列有意义的体育活动,然后游园义务捡拾垃圾,整治牛皮癣,与同行的路人互动,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展现当代青年人的风采。
注:(在校学生代表将在历城区各高中学校选取6名学生青年代表,一切费用由__黄粉虫养殖业承担)
2、微博活动
20__年05月01日——20__年05月07日活动期间,关注__黄粉虫养殖业,转发微博,评论微博。我们将在05月07日最后一天抽取关注微博幸运者一名,转发微博幸运者一名,评论微博幸运者一名。(共计三名)将获得不锈钢厨具1套。
不锈钢厨具包括:锅铲1个,汤勺1个,漏勺1个,饭勺1个,厨具架1个。
二、促销回馈
五一小长假期间集中推出黄粉虫烘干制品、黄粉虫绿色生态蛋的促销回馈活动。并邀请其参观养殖场房,现场咨询学习问答活动,更有知名的黄粉虫养殖专家为您服务,为您的咨询做出详细的解答。凡是在20__年05月01日——20__年05月07日在本厂内购买黄粉虫绿色生态蛋,湿干虫的会员、网友代表、普通观众朋友等,会员满150元,非会员满200元,可获得崂山啤酒(瓶装/1箱)。购买数量达到一定比例时给予打折优惠并获取公司相关宣传单页,相信您的眼睛是雪亮的!价格低于市价。
三、幸运抽奖
20__年05月01日——20__年05月07日前5名到厂的朋友将会有一次
免费抽奖机会。个个都有奖。并且将会免费幸运得到两份最新黄粉虫烘干制品(500g/2包)。
注:(购买满500元即可抽奖一次)
奖品设置:一等奖:___手机一部
二等奖:不锈钢厨具(5件套)
三等奖:围裙一条
纪念奖:舒肤佳香皂一块
四、参加人员:
党员干部、一、二线员工、养殖户代表、会员、网友代表、学生青年代表、普通群众等。
五、活动配合:
宣传部,采购处,营运处,企划处,司机室,网络信息发布管理部。
让我们发扬广大劳动人民的高尚品质,弘扬爱劳动、爱学习的精神,展示当代养殖人员朝气蓬勃、奋发进取的精神风貌,引导和激励广大员工、养殖户、网友代表、普通群众等自觉把个人的成长进步和祖国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智慧和力量。
篇12:“五一”文明旅游倡议书
春节长假将至,很多市民和游客选择外出旅游,为创建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展示文明良好形象,保障广大市民和游客度过一个文明、安全、有序、和谐的节日,xx市文明办、市旅游局向广大游客、市民和旅游从业者发出文明旅游倡议:
一、广大市民和游客应从自身做起,遵德守礼,文明游览,安全出行,自觉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在旅行途中,杜绝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乱扔垃圾、随地吐痰、无视禁烟标志、无视禁止拍照标识、随意插队、破坏文物、浪费食物等陋习。守秩序、讲卫生、爱护环境和公共设施,尊重旅游目的地的文化习俗,争做文明旅游的传播者。旅游行程中发生突发事件,可及时拨打旅游24小时应急电话“xx31-66xx8783”;如在境外发生突发事件,可及时拨打“12308”24小时全球领保服务应急热线电话,向当地中国使领馆求助。
二、广大旅游从业者特别是导游、领队应做到,恪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信守合同,杜绝虚假宣传,不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购物或参加自费旅游项目。率先垂范文明旅游,做文明旅游的示范者、实践者;及时提醒劝阻游客不文明行为,切实履行引导游客文明旅游的职责,每到一处景点,做好说明、提醒工作。一旦发现游客不文明行为,应及时劝阻,引导游客文明旅游。
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需要社会各界一起努力,共同营造。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做文明旅游的实践者和传播者;对有损xx城市形象、违背社会公德的不文明旅游行为说不,共同推动文明旅游良好风尚的形成,努力营造讲文明、守礼仪,重形象、筑诚信的良好旅游环境。
xx市文明办
xx市旅游局
20xx年2月3日
篇13:庆五一劳动讲话稿
同志们:
大家好。今天,我们在这里欢聚一堂,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并隆重表彰一批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在此,我谨代表区委、区政府向全区各行各业广大劳动群众致以节日的问候!向在各条战线上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劳动者和今天受到表彰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表示热烈的祝贺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今天,区委、区政府在这里隆重集会,对在过去三年里表现突出被评为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称号的个人和单位进行表彰,充分显示了党和政府一贯对优秀劳动者的推崇和敬意。同时,也是为了更广泛地向全社会宣传他们的先进思想和高尚品德,动员号召全区广大职工以他们为榜样,在全区掀起学先进、赶先进、争创先进的热潮。无私奉献、艰苦奋斗、勇于创新的优秀品格和时代精神,推动我区各项事业更上一层楼。
今天我们在这里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就是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牢固树立只有人民才是创造历史动力的基本观点,进一步加大对工人阶级地位作用的宣传,进一步弘扬工人阶级的伟大时代精神,坚持用工人阶级的先进思想和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全社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我区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努力奋斗。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都要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切实加强同广大职工的血肉联系,关心他们的疾苦,倾听他们的呼声,扎扎实实地为他们办好事、办实事。当前尤其要认真学习贯彻你的信息必须遵守我国有关法律规定。_在视察广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要重视解决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的问题,要深入困难企业了解情况,及时掌握困难职工的生活状况和思想状态,安排好困难职工的生产和生活,千方百计为他们排忧解难,帮助他们再就业,有条件的要积极帮助和鼓励他们创业上岗。我区现有各级劳动模范61人,这些优秀劳动者是我们党和政府的宝贵财富,我们各级党政领导要发自内心地尊重他们,爱护他们。党的xx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尊重和保护一切有益于人民和社会的劳动。不论是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不论是简单劳动还是复杂劳动,一切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的劳动,都是光荣的,都应该得到承认和尊重。”在思想上、政治上、工作上和生活上都要给予无微不至的关心、支持,实实在在地为劳模解决一些实际困难,落实好劳模的各项待遇,为他们的成长创造更好的条件,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重劳模、学习劳模的良好风气。区总工会受区委、区政府的委托,负责全区的评先日常工作和劳动模范的管理工作,要主动汇同纪检、组织、人事等职能部门,研究制定一套可操作性强的、有一定科学性、公正性考核标准的评先机制和办法,让那些埋头苦干、克已奉公的优秀劳动者成为我们真正的代表。通过评先,弘扬正气,弘扬时代所需要的向上精神。今后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的必须在连续三年的考核中称职和有一年以上被评为优秀作为条件之一,充分体现出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
时代需要劳动模范,时代需要先进人物。当前,在我们全党万众一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主义的今天,劳动模范的作用更加重要,弘扬劳模的无私奉献、敬业精神更具有现实意义。认真学习领会党的xx大精神和你的信息必须遵守我国有关法律规定。_视察广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区第九次党代会和区人大第十三届一次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要充分发挥和调动全区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自觉地支持贯彻党和国家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采取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支持改革,参与改革,正确对待和处理改革过程中利益关系的调整,共同为推进改革和发展而努力。全区广大职工群众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主人翁意识,继承和发扬工人阶级的优良传统,不断提高自身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者。
篇14:小学五一劳动节活动方案
一、活动背景:
“五一”国际劳动节是全世界劳动人民共同的节日。劳动创造了财富,劳动推动了人类社会的发展,劳动者的健康最可贵!关爱劳动者的健康就是关爱社会的和谐发展,关爱人类的文明与发展!
二、活动主题:
1、弘扬奉献精神 关爱劳模健康
三、活动目的:为关爱默默耕耘、辛勤劳作的劳模及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弘扬劳模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襄樊市总工会、襄樊市第四人民医院在“五一”国际劳动节期间,联合推出“弘扬奉献精神,关爱劳模健康”公益活动,旨在提高劳动者的身体素质,强化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加快和谐襄樊建设。
四、活动时间:4月26日—5月26日
五、主办单位:襄樊市总工会、襄樊市第四人民医院
六、活动内容:
活动之一:赠送380元的健康体检套餐。
为感谢全市劳动人民为社会做出的贡献,在“五一”国际劳动节之际,开展交50元享受价值380元的健康体检,县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凭荣誉证书免费,具体体检项目如下:
活动之二:活动期间检查费优惠50% 、治疗费优惠20%、来院接受治疗的所有患者均可获赠“千元医疗扶助卡”一张,凭“千元医疗扶助卡”,在有效期内可获总扶助减免金额1000元。
活动科室:内科、外科、儿科、男科、肝病科、胃肠科、中医科、多动症科、不孕不育科、骨科、妇科、妇产科、乳腺科、肛肠科、耳鼻喉科、碎石科……
活动之三:名医坐诊,推广新疗法、开展健康专题讲座。
本院与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中国肝炎研究中心、上海医学专家研究中心等全国各地院校建立技术协作关系,让您足不出市,就能享受权威专家的咨询和诊治,并免费参加健康专题讲座:
附:专家名单
xx年4月26日
篇15:旅游专业实习报告
一、实习基本情况
1实习时间:
2实习目的:通过这次实习,使我更好的融入社会,锻炼了自己,做什么事情都要持之以恒。同时也提高自己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自己的组织能力,使自己的整体素质得到提升。
二、实习单位概况(千岛湖旅行社)
淳安县千岛湖旅行社,是由淳安县总工会创办,经国家旅游局批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旅游经营实体,是中国职工国际旅行社总社在千岛湖的分支机构。目前本社已具有较全面的管理和服务体系,拥有一批经验丰富、踏实敬业、讲求效率的导游和管理人员队伍,20xx年度被省消协评为《旅游者满意单位》,授予铜牌。
千岛湖旅行社,受县总工会委托,具体承办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广大干部职工疗休养工作,承接全国各地工会、旅行社组织来千岛湖休养旅游的中转团队,也可以单独组织其他单位、旅行社、个人、家庭来千岛湖旅游、渡假、观光团队的业务。
旅行社社秉承顾客至上,质量第一,立足工会,服务社会的宗旨,以优质树声誉,以优质求发展,坚持从客户需要的立场出发,以多元化的旅游服务项目和特色旅游内容满足广大客户的要求。
三、主要实习内容
千岛湖,地处长江三角洲的腹地,是上海经济区和我国东南一流风景旅游城市杭州的后花园。曾相继获得国际花园城市和中国自然生态名镇的桂冠。作为一名导游,如何在导游的过程中使客人在旅游过程中感受到愉快的气氛,如何在带领客人游览的过程中将千岛湖美丽的风景用语言淋漓尽致的语言传达给客人,如何使自己的工作被客人认同,如何很好的组织自己的团队都是很关键的问题。因此我选择去旅行社实习。通过在实际工作中接触客人,提高业务能力,积累带团经验,学习带团的技巧与语言表达的方式。
春节过后,我的实习也将开始了。终于到了实习的时候了,很早以前就从学姐那里打听到了大三的下半学期有实习任务,那时候可以说是急切地期盼着这一天的到来。因为大家再也无法忍受当前这日复一日的填鸭式的教学,尽管从学姐们那里了解到实习并非像想象中的那样是一件快乐的事情。综合自己的总体计划,我决定联系一家叫千岛湖旅行社进行实习。我有幸来到千岛湖旅行社进行实习,在这里我向不同的人和事,学到了许多书本以外的知识,受益非浅。在实习刚开始的时候他就给了我很多很好的建议,这更加使我想好好了解一下这家旅行社的实际情况他们所做的工作流程和书上讲的是一致的吗?实际中的旅游团到底是怎样运作的呢?
四、实习成果:
因为旅行社规模不大,所以在那里的职员的工作分的很清楚。主要分为外联、计调、财务、后勤四个部分。外联是整个公司最忙的单位,除了当前正在进行的业务必须上心,还要主动和曾经的有业务往来的人联系,甚至只要是认识的业内人士,就都要保持联系。这样的工作量是很大的,但是建立起这样一个发达的人际关系网,对于外联,尤其是做旅游的外联也是非常重要的。像公司这样的小型旅行社在做的旅游团往往是和大的旅行社合作的团,或者是和外地旅行社合作的小团,不仅要保证团队的质量,还要让合作的旅行社感到诚意与信任,以便日后的继续合作。因此外联的工作非常忙。计调的工作原则上说是为了旅游团安排相关事宜的工作,比如安排导游、住宿饭店、火车和飞机票等,但是计调在工作中经常会有一些问题出现。举个例子说,旅游团指定安排的饭店房间数目、房间类型有变更,影响到房间的价格变动,或者房间数不足。如果直接将这样的结果告诉给发团的旅行社,很可能引起发团的旅行社的不满,甚至影响到旅行团的运作。虽然表面看来计调没什么错误,但是问题确实在这一环节上。公司的计调通常都会通过与酒店负责人谈话来协调问题,当然这个协调是建立在技巧性的沟通上的。如果是很公式化的协调,一般是不会有什么改变的。我在公司学习的时候,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有业务往来的计调有时打电话就能解决的事情却是我这样完全没经验的实习生所做不到的。
这段时间的实习,我慢慢的了解和熟悉了千岛湖地陪导游的工作步骤和程序,也学到了专属于千岛湖导游的专业导游词,了解了大部分的行程路线,熟悉了岛上的具体路线,分清了岛上的奥码头位置,旅游游船的一些情况,以及千岛湖导游在带团过程中的一些细节环节,我跟团去了五龙岛,龙山岛,梅峰观岛,神龙岛等主要景点,了解岛上具体的情况,也和游客沟通,了解了来千岛湖旅游的游客的看法。
五、总结:
在这次实习中我深刻的认识到了个人的提前准备、学习和处理事情的方法对于从事旅游业的专业人士,尤其是直接接触客人的一线人员的重要性。这些几乎就已经决定了一个人是否适合从事旅游业。旅游业所接触的东西广泛并且比较有弹性,因此也对旅游专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想这些都需要一步一步留心学习,不断总结。实习是一次用自己的眼和耳去感受环境的机会,通过这段实习,我受益匪浅,我对自己的专业有了更为详尽而深刻的了解,认识到了许多在学校学不到的东西,不再局限于书本,而是有了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从而更深的了解的了自己的不足,该往哪个方向而努力,这些都是以前所不了解的。我想通过这次实习,我会认识到自己的更多不足,在学校的学习会更加努力,更加严于律己,努力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敢于实践,做合格的毕业生!这里也是我们初涉社会的开端,迈向美好而残酷的未来,我一直坚信自己的能力,即使人生路如顺德四通八达的公路,但方向只有一个,那就是前进,永不言弃,永不退缩!
篇16:庆五一劳动节公司讲话稿
同事们:
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到来之际,我们全厂职工在这里聚会,举行隆重的升旗仪式。在此,让我代表厂党职工团向向全厂职工致以节日的问候,向坚守在运行等工作岗位上的同仁表示亲切的慰问!祝愿各位身体健康、生活幸福、工作顺利、节日愉快!
--水电厂从197-年建厂以来,已整整走过了--年的风雨历程。我们曾经创造过辉煌,也经历过艰难。作为中国--集团公司的一员,我们又迎来了发展的良好机遇,同时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这就要求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求真务实,增强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以主人翁的思想和行动自觉维护企业的形象,维护企业旗帜的尊严,用碧电人勤劳的双手和智慧,共创碧电更加美好灿烂的明天。
在当前,全厂职工要切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电力体制改革的发展,隶属关系的改变,丝毫没有改变安全生产的基础地位,而且对安全生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厂干部职工对此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要把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以对党和人民负责的态度关注安全生产,按照集团公司要求,认真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扎实开展“树立零违章理念,创建无违章企业”活动,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全员岗位技能;切实强化责任,不断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为全年实现“零违章、零缺陷、零故障、零非停”的目标而努力工作。全厂职工要形成合力,确保今年安全生产等三项责任制的完成。
二实施人才强企战略。人才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出奇制胜的法宝,也是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的内在动力。全厂职工要深刻认识到我厂人才工作的紧迫性,特别是一些关键岗位人员严重缺乏的现状,要提高对加强人才工作的危机感,树立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人人都做贡献,人人都能成才,人人都是有用之才的新的人才评价观。特别是组织人事部门,要尽快拿出我厂人才强企措施,要在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上取得新的突破。
三深入开展“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讨论活动,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带动全厂各项工作的大转变。由于我厂地处偏远等多方面的原因,导致部分干部职工中过时保守的观念还比较浓,对电力市场竞争的挑战还认识不清、准备不足,甚至有些同仁还安于现状、盲目乐观。这些落后的思想观念已成为制约我厂发展的“总病根”。为此,企业要谋求新的、更大的发展,职工观念的更新是当前企业急需解决的一项迫切任务。广大干部职工在大讨论活动中要实事求是的分析和查摆目前我厂管理体制和人员思想观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活动,真实地反应出制约我厂发展的突出矛盾。并通过讨论,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从而促动职工思想观念的更新,促进我厂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的进步。
同仁们,迎着鲜红的五星红旗和飘扬的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司旗、碧电厂旗,我们相信,有集团公司在正确领导下,有全厂干部职工的努力和辛勤工作,--电厂的未来将更加充满希望!
篇17:国内旅游组团合同
甲方(团体或个人):
乙方(组团旅行社):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佛山市旅游局制定的《佛山市国内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简称"须知")。同意遵守须知并将其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已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3、如乙方取消组团计划,甲方有权提出以下要求(不可抗力因素除外):(1)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2)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条第2款退还全部团款并赔偿违约金。
4、如甲方报名后要求退团,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条第1款的标准扣收业务损失费和违约金。
旅行团名 报名人数
出团日期 路线与景点 (见行程表)
交通工具及标准
住宿标准 责任保险最高保额
用餐标准 早餐 次,正餐 次,标准: _____元/人天
导游、司机 服务 派全陪 不派全陪 含不含导游服务费 元/人天
含不含司机服务费 元/人天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 主要事项
2、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2、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向佛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五条 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1、佛山市国内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2、旅游发票;
3、行程表。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特别约定条款
双方特别约定以下条款: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篇18:旅游策划书_策划书范文_网
旅游策划书
我是云南人 当然建议到云南旅游
第一天
交通:重庆飞往香格里拉
游览:独克宗古城
住宿:香格里拉实力酒店、龙凤祥酒店 或特色客栈
预算(每人):机票800+餐100+住宿200=1100
第二天 香格里拉游览
交通:租车
游览:松赞林寺 普达措
住宿:香格里拉实力酒店、龙凤祥酒店 或特色客栈
预算(每人):车50+餐100+住宿200+景区门票及防寒服、氧气等 350=700
第三天 香格里拉-丽江
交通:租车
游览项目:沿途游览小中甸草原+虎跳峡+古城泡吧
住宿:丽江古城特色客栈
预算(每人):车100+餐100+住宿100+景区门票 100=400
第四天 丽江
交通:租车
游览:玉龙雪山+印象丽江+束河古镇
住宿:古城特色客栈
预算(每人):车50+餐100+住宿100+景区门票及防寒服、氧气等 350=600
第五天 丽江-西双版纳
交通:飞机
游览:漫步丽江古城 游览万古楼黑龙潭等景区 晚上飞往西双版纳景洪
住宿:景洪世纪金源大饭店
预算(每人):机票800+车50+餐100+住宿200+景区门票50=1200
第六天 游览西双版纳
交通:租车
游览:傣族园+热带植物园
住宿:景洪世纪金源大饭店
预算(每人):车100+餐100+住宿200+景区门票等 300=550
第七天 西双版纳-重庆
交通:飞机
游览:无
住宿:无
预算(每人):车1300+餐100=1400
合计预算:5950
以上计划酒店、餐标定的比较高,版纳、香格里拉基本上也是考虑租车游览 比你的预算超了近一千元 仅供参考 实际情况可能根据你自己的情况再调整看吧
篇19: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_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出境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出境社: 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一章 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 团队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旅游及赴中外双方政府商定的国外边境区域和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
(8)边境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9)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的费用;
(2)办理离团的费用;
(3)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出境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 、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 不合理的低价,指出境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出境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 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出境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出境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出境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出境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出境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 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 旅游行程单
出境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和《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出境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出境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出境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出境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 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出境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 出境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不降低服务标准;
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团前采取行前说明会等方式,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旅游目的地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出境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境外小费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出境社境内和境外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5. 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持证领队人员;
6.妥善保管旅游者交其代管的证件、行李等物品;
7.为旅游者发放用中英文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内容包括旅游者的姓名、国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提示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向旅游者提供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第七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出境社按照合同及《行程单》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拒绝出境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3.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出境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出境社的导游、领队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4.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出境社出具发票;
5.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6.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7.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出境社协助索赔;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八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签证/签注资料和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项内容,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及时联系;
2.向出境社提交能有效使用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自办签证/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
5. 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不擅自脱团;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 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文明行为规范;
7.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8. 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
9.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不当行为;
10.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1.出境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出境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旅游者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出境社与旅游者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第十条 合同的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出境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的;无法为第三人办妥签证/签注、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第十一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出境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出境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并就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或者改签线路出团:出境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出境社予以退还。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
第五章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出境社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出境社解除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等有效形式。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按照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不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境社可以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 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影响合同履行的其他情形。
出境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旅游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三条旅游者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出境社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书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在行程结束前,旅游者亦可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未办理签证/签注的,出境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出境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因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提出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解除的,出境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五条必要的费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第十六条 出境社协助旅游者返程及费用承担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应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出境社承担;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第十三条第2款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出境社的违约责任
1.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出境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出境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出境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旅游者采取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补救措施的,费用由出境社承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出境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4.未经旅游者同意,出境社转团、拼团的,出境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旅游者解除合同的,出境社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5.出境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出境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1)出境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出境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出境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因不听从出境社及其领队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出境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应当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4.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5.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出境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出境社原因导致旅游者被拒签而解除合同的,依据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处理。
2.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出境社不承担责任。
3.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出境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出境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责任的,出境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 线路行程时间
出发时间 年 月 日 时,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时;共 天,饭店住宿 夜。
第二十一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4岁) 元/人;其中,导游服务费 元/人;
旅游费用合计 : 元。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
旅游费用支付时间: 。
第二十二条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出境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出境社购买(出境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不得勾选此项):保险产品名称 (投保的相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
□自行购买;
□放弃购买。
第二十三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 人。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出境社委托
出境社履行合同;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4.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拼至 出境社成团。
第二十五条 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出境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出境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出境社承担;
5. 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3)、《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4)。
第二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出境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二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境社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境社监督、投诉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省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诉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20:优秀有关五一劳动节感受
我盼望已久的“五一”节又到了,可我一点也不开心,觉得很无聊。因为别人的孩子会有安排旅游等令人愉快的活动,可我呢,只能在家里慢慢打发时间。
今天,我醒来肚子饿了,却发现爸爸妈妈不在家,怎么办呢?我急得团团转,我想:“还是炒蛋吧!”
我往没有油的锅里打了两个鸡蛋,顿时鸡蛋粘在锅底,糊了,满屋都是刺鼻的糊味,我慌忙关掉开关。唉,失败!
这时妈妈回来了,闻到一阵浓浓的糊味,大吃一惊,冲进厨房,我板着脸告诉妈妈炒蛋的经过,妈妈看着我狼狈不堪的样子,被弄得哭笑不得。
在妈妈耐心指导下,我没过多久炒蛋的技术已经很高超了。当我看着爸爸、妈妈津津有味地吃着我炒的鸡蛋,我的心里比吃了蜜糖还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