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咨询合同:涉外科技咨询和设计合同_合同范本
中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一方,双方就工程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请乙方就工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愿意提供这样的服务。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详见附件)
(三)乙方的义务如下:
1.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份内派遣________名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程咨询工作的专家来中国进行为期________天的技术咨询服务,派出技术咨询专家的名单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的专家应到现场考察,并正确、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员提出的咨询问题,在离开中国前,向甲方提交咨询报告初稿,并在离开中国后一个月内提交正式咨询报告,一式五份,报告的内容应包括附件中所列内容,并用英文书写。
3.乙方的专家在中国进行技术咨询服务的时间为________个日历日(包括________个旅途日和________个周末日),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时。
4.专家在中国工作期间应遵守中国的法律和所在工作地区的有关规定。
5.乙方将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给甲方寄出后,应以电传通知甲方如下内容:报告寄出日期、邮单号。
6.技术咨询报告如在邮寄途中丢失,乙方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应立即免费补寄。
(四)甲方的义务
1.考虑到本协议第二、三条所规定的乙方所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支付给乙方一笔总费用,其金额为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2.为乙方专家提供在中国境内的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须的技术资料、图纸和技术文件。
4.提供在中国工作所需的翻译人员。
5.协助办理专家出入中国的签证和在中国居留、旅行手续并提供方便。技术咨询合同:涉外科技咨询和设计合同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五)费用的支付
1.本协议书的费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协议书所规定的总金额的75%计美元,在乙方所派专家到达北京后,甲方凭收到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3天内通过中国银行和×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1)商业发票正本一份;
(2)商业发票复印本五份。
3.本协议总金额的25%,计________美元在乙方完成技术咨询服务并提交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后,甲方凭收到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________天通过中国银行和________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1)商业发票正本一式六份;
(2)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3)邮寄正式技术咨询报告的邮单或空运单一式两份。
(六)凡在中国以外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中国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应对互相提供的一切资料给予保密,未经过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税费
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支付。
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科税法》对乙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3.在中国境外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九)仲裁
1.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2.仲裁在被诉方所在国进行。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在________国,由(被诉方所在国的仲裁机构的名称)根据其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3.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4.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协议应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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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工程施工技术员试用期个人总结
时光飞逝,转眼两个月的见习生活过去了。现在回想起来这一切仿佛就发生在昨天。记得初到军工分厂,周围的一切都是我不熟悉的,兴奋的心情感受着陌生的一切,一种强烈的念头想要了解这一切。
在各位领导、师傅和师兄们友好的帮助下,我很快的融入到军工这个大集体。大家都很关心我,让我倍感温暖。来到军工分厂的第一天,我就给分到一工段李平师傅的cjk6163型数控车床上见习。
在数控机床中,数控车床是我最熟悉的了。原因是车床是机械加工中用的最多的,也是最普遍的一种机床。而我们在学校上课时很多都是以车床为例子,还有在几次的实习中接触最多也是车床。cjk6163型数控车床是一台由普通的630车床改造而成的经济型数控车床。它采用是圣维skc2—f数控系统,其纵向丝杠直径为φ50 mm,床身上最大工件旋转直径为630 mm,最大工件长度3000 mm,四工位数控电动刀架。我的毕业设计的题目就是《6150车床的数控进给系统设计》。因此,我对这数控车床的一些结构还是比较了解的。目前,数控机床的数控系统种类繁多,但是质量高、性能好的比较出名的系统有西门子、fanuc和华中数控系统等。
而现在cjk6163型数控车床所采用的圣维skc2—f数控系统则和华中数控系统很相似,包括里面的指令字和程序段的格式都惊人的相似。这套系统总体来说还是可以的,就是其稳定性方面稍差。记得师傅李平在一次加工过程中采用圆弧插补时,语句如下:n0010 g02 u160 w-80 r80 f35语句中明明是g02顺圆弧插补,可车刀则进行了逆圆弧插补。由此可见这系统的稳定性不尽如人意。这大概就是现在国人都不太愿意用国产货的原因了吧。不过,从一个侧面也说明了我们国家的科学技术水平还落后于国外这一现状。
因此,我们应该给自己足够的信心,坚信我们国家的科学技术水平一定能够赶上并且超过国外。在这两个月的见习中,我勤学好问,踏踏实实,在李平师傅的帮助下,学会了很多。但是时间有限,掌握的程度也有限。可人们常说“活到老学到老”,我也会一直以这种心态在以后的日子里继续学习下去的。
篇2:建设工地施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密云北甸子村过街牌楼
二、工程地点:密云县古北口镇北甸子村
三、承包方式:大包(即包工、包料)
四、承包范围:图纸以内的所有工程
五、工程承包造价(金额大写):壹拾肆万伍仟元整,¥14500元
六、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20________年月日开工,于20________年月日竣工,合同工期日历天数为60天。
七、工程质量验收及保修: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和本市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方10天内组织验收。发包方承包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发包方5日内按有关规定向质量监督机构申报竣工工程质量备案。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过保修责任。
八、工程价款及结算:工程进场3日内拨付伍万元,结构完成拨付伍万元,竣工拨付肆万元,扣除保修金伍仟元。
九、争议: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密云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违约:发包方或承包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一、安全措施与责任:在工程施工、竣工及补修质量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制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加强施工作业管理,配备必要的安全施工保护设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为公众和其他人员提供必要的临时道路,人行道防护棚及围栏,夜间要设警告信号和看守,如发生安全及质量事故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无任何责任。
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月日
(即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篇3:施工技术总结
随着我国革新开放的深化,经济飞速发展,我国路桥施工在我国的公路工程中逐渐占据了很大的比重。公路上行驶的车辆在具体行车过程中暴露出来越来越多的安全性和舒适性等不足。因而,公路工程对于路桥施工路面的平整度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尤其是路桥的过渡段上,路桥施工的技术和质量不足已经引起了广大施工工程行业的广泛关注。本文针对以上施工技术和质量进行浅显的探讨,希望能够为以后的施工工程提供参考。
关键词: 路桥施工;技术;质量;控制
引言:我国经济的发展使得家用车辆数量急剧增加,这对我国路桥基础设施的建设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针对这一情况,我国路桥工程在近年来的施工项目不断增加,以此缓解公路交通面临的紧张局面。作为影响路桥施工质量与施工寿命、维护费用的关键,路桥施工技术管理与质量控制是路桥建设管理工作的关键,同时其还是现代路桥施工企业在巨大的市场空间中赢得市场竞争的关键。根据现代路桥施工管理研究结果以及实际应用效果分析可以看出,只有科学的施工技术与质量控制才能有效的达到路桥工程施工质量提高的目的、达到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最终目的。
一、影响路桥施工技术及质量的理由
(一)勘测道路及设计的质量不达标
目前我国缺乏相应的项目库,由于工程项目相对较多,但是设计条件较差,缺乏技术人员的支持,设计任务累积,无法及时提供多重方案选择。相比较国外的路桥工程建设项目,无论是政策上,还是法律规范上;无论是设计程序的合理性,还是评估机构的经验多寡;无论是设计人才的充沛与否,还是项目库的完备性、设计软件的先进性等方面,都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二)缺乏完善的管理体制和规范制度
1.工程建设的程序和体制很不完善,不能全面的实施项目法人的制度、招标的相关制度、建立制度以及合同管理的制度。同时,监理的水平和力度都无法达标。
2.缺乏健全的工程建设的组织机构。指挥部具有临时性和思想陈旧、安全意识和合同意识淡薄等缺陷。不能更好的发挥作用。
3.缺乏优质人才、先进设备、丰富的经验。作为起步阶段的我国的公路建设工程,尤其是在路桥建设方面,人才的专业性不强,设备手段不健全,管理层知识和认识都存在经验不足的现象,缺乏管理力度。
4.工程建设监管不力,出现逐利现象。损人利己、压低承包价格、偷工减料或者以次充好等现象屡禁不止。
5.工程建设的各个部门出现断层,路基部分的工程、路面部分的工程、桥涵部分的工程等部门沟通不畅,难以协调合作,矛盾时有发生。
二、混凝土的选用
我们都知道,混凝土是当前路桥施工的最主要材料,如果混凝土材料选用不当就容易使路桥出现裂缝甚至破损现象,以至于还会对桥梁的安全构成威胁。随
着建筑行业的飞跃发展,以及越来越多新材料的广泛应用,混凝土的强度有了很大提高。现代科技利用高强陶粒配制出了密度等级为1600~1900,强度等级在lc30以上的,广泛用于结构的高强轻集料混凝土。
现在用的高强混凝土大多是由高强陶粒、普通砂、水泥和水或同时外加f矿粉、矿渣、粉煤灰、硅粉等混合料配制而成的,一般来讲它的强度等级在lc30以上,同时密度小于1950kg/m3,它本身质量很轻,是一种理想的混凝土。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目前建设的桥梁逐渐向大跨度发展,这使得混凝土自重大的缺点极大的限制了桥梁跨度的提高。在桥梁结构向轻质、重载、大跨、耐久方向发展的新时期,高强混凝土作为一种新的建筑材料,以其高强、轻质和抗变形能力强的特点,显然能够克服路桥自重过大的缺陷,实现桥梁跨度的进一步提高。高强混凝土的优势主要有以下几点:
1、首先就是减轻自重,这就大大增大桥梁的跨越能力
2、其次是提高了桥梁的耐久性,可以延长使用寿命
3、再次就是抗震性能好,能符合现在的抗震要求
4、还有降低桥梁高度,节省资源
三、高速公路路桥过渡段的设置
(一)台后地基的处理。制约台后路基的沉降变形中,制约地基的沉降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软土及松软土路基地段,地基处理应采用水泥搅拌桩、粉喷桩等半刚性复合地基。经过多条高速公路软土路基试验研究表明,半刚性桩在处理深度较深、基本打透软弱层且桩身强度达到设计要求的情况下,复合地基的总沉降量、沉降速率、工后沉降都很小。挤密砂桩、挤密碎石桩在软土中的挤密约束作用小,桩体质量不易达到要求,其加固效果得不到充分发挥。袋装砂井或塑料排水板处理软土地基,处理时间较长,需进行堆载预压,处理中地基的沉降值也较大,但处理费用相对较低。
(二)台后基坑的回填。基坑应采用素混凝土或片石混凝土回填,面积较大时采用碎石分层夯填,达到规定的压实要求。
(三)过渡段填料的选择。过渡段应使用强度高、变形小的优质填料。日本、法国、德国通常采用级配碎石或级配砂砾石中加入6a左右的水泥进行过渡段填筑。我国高速公路在过渡段大多采用级配碎石填筑,桥台背后大型机械压实困难的情况下,在级配碎石中加入水泥、使用小型机械进行夯实,实践证明效果良好。
(四)桥台与路基间设置钢筋混凝土搭板。高速公路的大量事实证明,台后过渡段设置钢筋混凝土搭板可显著改善路基与桥台在抗垂直变形能力方面的巨大差异,有效实现路基与桥台的刚度渐变。对软土、松软土地基地段更应加强钢筋混凝土搭板的设置与研究。
四、防水施工路基面的处理
施工理论和实践经验都告诉我们:路桥防水施工路基面的处理,直接影响着路桥路基面防沥青路面铺装层质量。桥路基面防水质量关系到路桥使用的寿命,因为如果水渗入混凝土里会使会钢筋锈蚀,从而导致水泥混凝土胀裂和路桥结构的破坏;尤其是钢箱式桥梁由于水的腐蚀造成钢结构强度破坏更为严重。下面将简单介绍几种相应的处理措施。
(一)路桥水泥混凝土路基浇筑后,在初凝阶段使用钢丝刷进行表面拉毛处理,这样可增加路桥路基面的粗糙度,以增加路桥路基面与路桥防水层和沥青路面铺装施工后的粘结力。路桥防水施工路基面处理的粗糙度和深度要适合所选用防水材料的需要。
(二)可以通过铣刨机来对沥青混凝土路面的开挖、翻修以及沥青路面拥包、网纹、油浪、车辙的清除处理,来除掉路桥水泥混凝土路基表面的浮浆,以提高路桥路基面与路桥防水层和沥青路面铺装的粘结强度。一般对路基面的浮浆进行清楚处理,可以使路基面的强度大大增加。
(三)为了提高路桥防水的功效,通常应处理暴露水泥混凝土路基面的一些细微的缺陷。路桥水泥混凝土的基础可能产生许多细微裂纹,而这些裂纹又往往隐藏在路基面的浮浆里,可以通过打毛处理使这些裂纹暴露出来,使得防水层能直接渗透、封堵。通常用凿毛机来进行处理,以提高混凝土表面附着力,增加新老水泥混凝土的结合度,从而保证水泥混凝土公路浇筑形成一个整体。
五、结束语
我国随着时代的进步,逐渐加大了对路桥基础建设的投入,随着公路建设飞速发展,我国路桥建设应该抓住机遇,迎接时代的挑战,充分的掌握路桥施工的技术要点,规避影响路桥施工技术及质量的不利因素,制约管理路桥施工质量,保障路桥施工的质量,为我国发展桥梁事业贡献出力量。
篇4:技术创新资金配套资助项目合同_合同范本
受理编码:
立项代码:
第一条 福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甲方)、_____(承担企业,以下简称乙方)、_____(推荐单位,以下简称丙方),根据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2019年度第_____批项目计划、项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为顺利完成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无偿资助的_____项目(立项代码:_____,见附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无偿资助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国家创新基金合同),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本项目执行期为自_____年_____月至_____年_____月。本项目完成时,项目的总体目标及经济、技术指标、质量标准见国家创新基金合同。
第三条 本项目实施的阶段目标见国家创新基金合同。
第四条 本项目执行期内累计新增投资_____万元。为支持本项目,在本项目执行期内,除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无偿资助_____万元外,甲方计划无偿配套资助乙方_____万元;乙方计划新增投资_____万元;丙方负责落实配套资金_____万元。
1、甲方拨款计划进度:
(1)本合同生效后_____个工作日内拨付首次资金_____万元。
(2)在项目具备验收条件,并经甲方审核符合验收要求后拨付剩余资金 ____万元。如甲方认为该项目未具备验收条件或不能验收合格,可推迟或不再拨付剩余资金。
2、乙方资金到位进度:见国家创新基金合同。
3、丙方落实配套资金到位进度:
资金到位时间 落实资金数额
(1)_____年_____月 _____万元
(2)_____年_____月 _____万元
第五条甲方拨付资金用于以下方面:
1.
2.
3.
第六条 乙方应对本项目资金的拨入、支出实行单独核算,对甲方拨入的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第七条乙方应如实、按时照规定之格式,填报半年、年度资金项目《监理信息调查表》及其他统计报表,并接受甲方和丙方的监督、检查。丙方应协助甲方对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跟踪、监管。
第八条 本项目完成后,甲方将组织对本项目进行验收。乙方、丙方应做好验收的有关工作。
第九条在本合同生效后5年内,甲方有权因非商业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在政府性会议、报告、文件、统计资料等)使用乙方企业、项目信息。
第十条 本合同的变更、撤消立项、终止按福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合同变更、撤消立项、中止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内出具不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证明。
第十一条甲乙丙三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乙方违反本合同及有关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乙方应进行项目清算,并根据甲方、丙方要求退还部分或全部已拨资金,丙方应督促乙方进行项目清算和退款工作。同时,甲方在今后三年内不再受理乙方的申请。如丙方不能按时、按量落实配套资金,甲方有权停止对乙方后续资金的拨付。
如乙方通过编造事实等方式骗取甲方资助或将甲方资助款项挪为它用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丙方资助的全部经费,并支付占用期间的同期银行贷款的利息,如乙方的违约行为已触犯刑法时,甲方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各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福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三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订立的附加条款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福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暂行规定》和《福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丙方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后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甲方签字日)起,至项目验收工作完成之日止。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联系人: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帐户名称:
开户行:
丙方:(盖章) 帐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日期: 传真:
联系人: 地址:
邮编:
篇5: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页12]_合同范本
所有按零工计价的工程,在工程进行期间,承包人必须每天向工程师代表提供详细清单,一式两份,注明此种工程雇用的所有零工的姓名、职务和工作时间,以及两份说明书,标明用于工程的材料和设备的规格、数量(按上述细目表纳入增加费用计算内的设备除外)。如清单和说明书正确无误,工程师代表将认同且在其中一份上签字,然后退还给承包人。
每月底,承包人应向工程师代表提交一份所使用的劳力、材料和设备(上述规定的除外)的价目清单,如不按时提供完整的价目清单,承包人将无权得到支付。如工程师有理由认为承包人无法按上述规定提交清单,他将有权决定把此种工作或作为零工,按工时及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进行支付,或按他认为公平合理的价格予以支付。
52.5 承包人应每月向工程师代表提交一份报告,尽可能全面详尽地索要他所认为有权要求的一切额外费用,以及陈述上月他按工程师的命令所作的一切额外工作。
凡未包括在报告中的工作或费用不能在中期或最后给予支付。但如承包人在最初曾书面通知工程师他想就此种工作要求索赔,即使他未遵守上述规定,工程师也有权要求对此种工作或费用给予支付。
设备、临建工程和材料
53.1 承包人所提供的所有建筑设备、临建工程设施和材料抵达工地后,应视作完全用于施工,承包人不得移动它们或其任何部分,经工程师书面同意,将它们从工地一端移到另一端除外,工程师不得无故不予同意。
53.2 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从工地将所有上述建筑设备、临建工程设施及按合同所提供的材料的剩余部分清理走。
53.3 业主对上述建筑材料、临建工程及材料的损失或损坏概不负责,本合同第20条和第65条规定的除外。
53.4 如承包人因工程所需而要进口任何建筑设备。业主必须应承包人要求协助其从政府处得到必要的许可,以便按上述规定清理现场时重新出口此种建筑设备。
53.5 业主应在需要时协助承包人为工程所需的建筑设备、材料和其他物品结关。
53.6 其他任何影响建筑设备、临建工程设施和材料的条件必要时应在第二部分的第53条予以规定。
54.1 本合同第53条的执行不得视为默示工程师认可该条款所指的材料或其他事项,也不得妨碍工程师在任何时候拒绝使用任何此种材料。
测定
55.1 建筑工程清单所列的工程量为估计数量,不应视为是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所完成的实际工程量。
56.1 如无另行规定,工程师应通过测定判断按合同所完成的工程的价值。如他要求对某部分或某些工程进行测定,他应通知承包人的授权代理人或代表,该代理人或代表应立即参加或派一名合格的代理人协助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进行此种测定,并提供工程师或其代表所要求的一切详细情况。倘若承包人未参加或忽略或忘记派代理人协助,工程师所作的测定或他认可的测定应被视为是对工程所作的正确测定。如永久性工程是靠记录和图纸进行测定,工程师代表应按月准备记录和图纸,如应书面要求,承包人应当在_________天内与工程师代表一起检查并认可此种记录和图纸,一经认可,承包人应在记录和图纸上签字。如果承包人不参与检查,记录和图纸应被视为正确无误。如检查完此种记录和图纸后,承包人不予认可或虽认可但不签字,该记录和图纸仍应被视为正确无误,除非承包人在此种检查后_________天内书面告知工程师代表,他认为记录和图纸中哪些不正确,并要求工程师予以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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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建筑施工内部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甲方将垃圾坝、截污坝以单包工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施工,结构按甲方提供的图纸为准,如有结构上出现不妥之处,甲方、乙方协商处理。
一、乙方必须按施工规范严格施工,保证施工做到按施工规范严格施工,做到挡墙平整、垂直,外墙沟皮条缝,内墙粉2公分做到平整光滑。工程完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以有关各部门验收为准)。
二、甲方材料运到现场:150米以内由乙方自行解决。
三、工程竣工后甲、乙双方按实际工程量测量计算后按立方结算。
四、施工单价: 元/M(不含税收),土方开挖按由甲提供,按实际工作量结算。
五、付款办法:每月进度按60%,工程验收后按40%,付款。
六、甲方必须提供水、电。
七、施工中乙方必须安全施工,若发生任何伤害事故,甲方不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如施工中产生失误所发生的材料费由乙方自负,除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外。
八、施工工期从5月20日起到8月24日止。工期为90日,若超期一天罚款500元,若遇不可抗拒的因素,与甲方商议,工期顺延。
九、施工中乙方必须要有技术人员在现场管理,配合甲方统一管理。如不听现场人员指挥和管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施工中某些技术要求按甲方要求施工。
十一、吃宿由乙方自行负担。
十三、乙方在施工中不得故意刁难和无理取闹,中途不干退场,按实际完成工程量造价的三分之一计算。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技术承包合同书
__县__乡__村__组__(以下简称甲方):
__县__乡__村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调动农民发展农副业生产的积极性,增加集体和个人收入,提高经济效益,为城乡市场和出口提供更多的农副产品,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的精神,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副业的项目、内容_______ 第二条、承包期限承包期为__年,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承包的特定副业项目生产经营实行监督检查。
2.甲方必须合理分配给乙方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副业生产的化肥、农药、专项贷款和其它物资,合理安排乙方接受业务技术部门的培训。
3.甲方应该定期公布集体的财务帐目和副业生产提成费用的支出情况,接受乙方的财务监督检查。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向甲方上交承包款__元(或上交__公斤__,__公斤__)其中,一九__年__月__日以前上交承包款__元(或上交__公斤__,__公斤__);一九__年__月__日以前上交承包款__元(或上交__公斤,__公斤__)。(或:按乙方的收入比例分成,甲方得__成,乙方得__成。)
2.对以上交承包款为承包形式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需求,自主调整生产经营项目;对以特定副业项目为承包形式者,乙方在完成承包项目规定的任务之后,有权自主调整经营项目。乙方在不违背国家政策、法律的前提下,有权自主决定生产和经营活动。
3.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的用于发展副业生产的公肥、农药,专项贷款和其它物资,有权接受发展副业的生产技术培训。
第五条、双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时、按量分配给乙方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副业生产的公肥、农药、专项贷款指标和其它物资,应按其价值的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不按时,按量向甲方上交承包款(或特定的农副产品),应按其价值的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第六条、不可抗力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生产、经营的家副业产品损失,经调查证实后,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承担的义务。
第七条、其它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自行失效。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合同执行期间如乙方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合同执行中,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亦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则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__县__乡__村__组__(公章) 代表人:__(盖章)
乙方:__村民__(盖章) __年__月__日订
篇8:技术合同:产业孵化基地入住协议_合同范本
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以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核心,构造eda设计、验证、mpw服务体系,提供设计咨询、设计服务、ip服务等技术支撑平台,建设多元化的专业孵化器和人才培训基地,引进风险投资,孵小扶强、多出产品、多出人才,以提高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技术支撑水平,实现对国民经济增长的实际贡献。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特签订本服务协议。
第一条 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设计工作室一间。
第二条 甲方可以将乙方纳入行业统计的范围。
第三条 乙方有义务遵守中心的管理规定。
第四条 乙方可以优惠价格享受甲方提供的各种技术服务设施(包括eda平台、验证平台、公共实验室等),以及各项技术服务(mpw投片服务、ip服务、设计服务等)。
第五条 乙方可以优惠价格参加甲方举办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技术展览等活动。
第六条 本协议未经甲方和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修改。
第七条 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接受中国法律管辖。双方应协商解决分歧,并且努力达成友好解决方案。任何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未解决争议、权利请求、违约、协议终止和有效性等,如无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可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八条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并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协议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国际专利技术许可合同_合同范本
合 同 目 录
第一条 定义
第二条 合同范围
第三条 合同价格
第四条 支付条件
第五条 资料的交付和改进
第六条 侵权和保证
第七条 税费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第九条 合同生效和其他
附 件
附件一 专利资料的名称、内容和申请情况(略)
附件二 合同产品的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略)
附件三 提成费的起算时间和计算方法(略)
附件四 出让方查帐的内容和方法(略)
专利技术许可合同
____国、____市,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为一方,____国____市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出让方”)为另一方;
鉴于出让方是____技术的专利权持有者;
鉴于出让方有权,并且也同意将________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和产品的销售权授予受让方;
鉴于受让方希望利用出让方的专利技术制造和销售产品;
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专利技术”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术,该技术已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经中国专利局批准,获得了专利权,其专利编号为____.
2.“出让方”是指____国____市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3.“受让方”是指____国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4.“合同产品”是指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产品。
5.“合同工厂”是指生产合同产品的工厂,该工厂在____省____市,名称____工厂。
6.“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费、外购件等费用后的余额。
7.“专利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关资料。
8.“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双方有关当局的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
第二条 合 同 范 围
1.受让方同意从出让方取得,出让方同意向受让方授予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销售的权利。合同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出让方授予受让方在____国设计制造合同产品、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的许可权,这种权利是非独占性的,是不可转让的权利。
3.出让方负责向受让方提供合同产品的专利资料,包括专利的名称、内容、申请情况和专利编号等,具体的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4.在合同的执行中,如果受让方需要出让方提供技术服务或一部分生产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时,出让方有义务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受让方提供,届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5.出让方同意受让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在合同产品上可以采用双方的联合商标或者标明“根据出让方的许可制造”的字样。
第三条 合 同 价 格
1.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计算价格,计价的货币为美元。
2.本合同提成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____个月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12月31日为提成费的结算日。
3.提成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后的净销售价格计算,提成率为____%,合同产品未销售出去的不应计算提成费。
4.在提成费结算日后10天之内受让方应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向出让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提成费,净销售额和提成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5.出让方如需查核受让方的帐目时,应在接到受让方根据第3、4款规定开出的书面通知后10天之内通知受让方,具体的查帐内容和程序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条 支 付 条 件
1.本合同第三条中规定的提成费,受让方将通过____ 银行(此处为受让方的业务银行)和____ 银行(此处为出让方的业务银行)支付给出让方,支付中使用的货币为美元。
2.出让方在收到受让方按第三条第3、4款的规定发出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开具有关的单据,受让方在收到出让方出具的下列单据后30天内,经审核无误,即支付提成费给出让方:
A、提成费计算单一式四份;
B、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按本合同规定,如出让方需要向受让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受让方有权从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 资料的交付和改进
1.出让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向受让方提供专利资料的名称、内容,以及出让方向____专利局申请专利的有关情况。
2.出让方应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将第五条第1项中规定的专利资料交付给受让方。(注:由于专利资料都是现成的,因此要求出让方要签约时提交。)
3.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对合同产品涉及的技术如有改进和发展,应相互免费将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供给对方使用。
4.改进和发展技术,其所有权属于改进和发展一方,另一方不得利用这些技术资料去申请专利和转让给第三方。
第六条 侵权和保证
1.出让方保证是本合同一切专利技术和专利资料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权向受让方转让,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一旦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时,则由出让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
2.出让方保证本合同中涉及的专利在合同执行期间是有效的和合法的。如果由于出让方的原因导致专利提前失效时,出让方应将专利失效后受让方支付的费用偿付给受让方,并按____%的年息加计利息,与本金一起偿付给受让方。
3.在合同有效期间,出让方应按照受让方所在国专利局的有关规定按时缴纳专利维持费,以保持专利的有效性。
4.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本合同涉及的专利的法律性质发生了变化,出让方应立即将此情况以书面形式告之受让方,然后双方再协商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第七条 税 费
1.________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受让方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受让方负担。
2.________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出让方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出让方负担。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________国的仲裁机构或________国的有关法院解决。如果是诉诸仲裁,则由________国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如果是通过诉讼,则由受让方所在地的法院根据该国的有关法律进行审理。
3.仲裁裁决或法院的判决是终局决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仲裁费或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
5.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将继续执行。
第九条 合同生效和其他
1.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签字。各方应分别向其有关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90天内获得合同的批准,然后用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6个月如仍不能生效,双方均有权取消合同,一旦本合同被取消,受让方应将第五条中规定的专利资料退还给出让方。
3.本合同的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年,有效斯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4.本合同失效后,如果合同中涉及的专利仍然有效时,受让方不得继续使用此专利,如需继续使用,则应与出让方续签合同;本合同失效后,如果合同中涉及的专利也随之失效时,受让方可以继续使用此专利而不需要向出让方支付任何费用。
5.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出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应继续履行各自的责任。
6.在合同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由第一条至第九条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用英文书就,双方各持两份。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通过以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航空挂号邮寄,一式两份。合同双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A、受让方: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 传: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B、出让方____________ 公司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 传: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0:关于专利技术许可合同的样本_合同范本
合同目录
第一条 定义
第二条 合同范围
第三条 合同价格
第四条 支付条件
第五条 资料的交付和改进
第六条 侵权和保证
第七条 税费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第九条 合同生效和其他
附件
附件一 专利资料的名称、内容和申请情况(略)
附件二 合同产品的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略)
附件三 提成费的起算时间和计算方法(略)
附件四 出让方查帐的内容和方法(略)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字地点:_________
合同号:_________
中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为一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市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出让方”)为另一方。
鉴于出让方是_________技术的专利权持有者;
鉴于出让方有权,并且也同意将_________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和产品的销售权授予受让方;
鉴于受让方希望利用出让方的专利技术制造和销售产品;
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1 “专利技术”--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术,该技术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经中国专利局批准,获得了专利权,其专利编号为_________。
1.2 “出让方”--是指_________国_________市_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 “受让方”--是指中国_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4 “合同产品”--是指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产品。
1.5 “合同工厂”--是指生产合同产品的工厂,该工厂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名叫_________工厂。
1.6 “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费、外购件等费用后的余额。
1.7 “专利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关资料。
1.8 “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双方有关当局的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
第二条 合同范围
2.1 受让方同意从出让方取得,出让方同意向受让方授予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销售的权利。合同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2 出让方授予受让方在中国设计制造合同产品、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的许可权,这种权利是非独占性的,是不可转让的权利。
2.3 出让方负责向受让方提供合同产品的专利资料,包括专利的名称、内容、申请情况和专利编号等,具体的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4 在合同的执行中,如果受让方需要出让方提供技术服务或一部分生产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时,出让方有义务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受让方提供,届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2.5 出让方同意受让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在合同产品上可以采用双方的联合商标,或者标明“根据出让方的许可制造”的字样。
第三条 合同价格
3.1 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计算价格,计价的货币为美元。
3.2 本合同提成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_________个月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为提成费的结算日。
3.3 提成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销售后的净销售价格计算,提成率为_________%,合同产品未销售出去的不应计算提成费。
3.4 在提成费结算日后10天之内受让方应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向出让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提成费,净销售额和提成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3.5 出让方如需查核受让方的帐目时,应在接到受让方根据第3.4条规定开出的书面通知后10天之内通知受让方,具体的查帐内容和程序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条 支付条件
4.1 本合同第三条中规定的提成费,受让方将通过_________银行(此处为受让方的业务银行)和_________银行(此处为出让方的业务银行)支付给出让方,支付中使用的货币为美元。
4.2 出让方在收到受让方按第3.4条的规定发出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开具有关的单据,受让方在收到出让方出具的下列单据后三十天内,经审核无误即支付提成费给出让方:
a、提成费计算单一式四份;
b、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3 按本合同规定,如出让方需要向受让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受让方有权从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 资料的交付和改进
5.1 出让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向受让方提供专利资料的名称、内容,以及出让方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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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混凝土路面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标段水泥砼路面工程,全长 米,路面宽 米。
总面积 平方米。
2、水泥混凝土路面标准 ,厚 厘米,使用 水泥。
二、工程造价
道路工程按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确定,总价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三、工程款拨付
工程款由甲方负责筹措,水泥混凝土路面完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总价款的 %,剩余 %保证金,待质量保期满一年后支付,如保修期内由于承包单位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由承包单位免费维修,如承包单位2天内不到,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施工技术及质量
1、执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国家、海南省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2、以施工图纸、设计文件要求标准和双方合同为依据。
3、质量标准:合格
五、工期
总工期:天(具备施工条件的有效工作日),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如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时开工,工期顺延。
六、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应按甲方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甲方对乙方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2.乙方须加强安全管理教育工作,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施工。
持证上岗,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若由于乙方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乙方承担全部损失和责任。
七、双方责任
甲方:
1、甲方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负责工程施工用电、机械(搅拌机、装载机)、材料的采购、运输、供应。
2、对乙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对发现的各种不安全、不文明的行为立即制止,解决和排除其隐患。
有权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行为提出相应整改意见。
3、甲方负责人对施工阶段质量、进度以及现场工程量签证进行监理与控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以及保修阶段的相关工作。
乙方:
1、按工程需要自备施工机械和人工,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
2、在工程期间,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八、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
因甲方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费用不计。
乙方违约:
1.因乙方原因,未按本合同所示工期按时竣工,每延误一天,乙方按元/天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全部损失。
2.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达到合同质量标准,所产生的费用包括重新检测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且向甲方赔偿本工程项目总造价的5%的违约金。
如因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提出整改要求后7天内承包人仍未予以完善的,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单位完成相应整改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九、其他
1、如施工完毕后,未能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及开通,甲方将不予以支付剩余的工程款,直到验收合格并开通后,甲方无息支付。
2、本合同一式贰份,经双方代表签字与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约定事宜,如有特殊情况或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由双方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3、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2:施工设备租赁合同
出租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租赁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施工需租用甲方的设备,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一、租赁设备名称、型号、租赁价格、数量
1、设备安拆及进出场由乙方负责,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按实际天数计算,实际租赁期限以设备进入乙方指定施工现场之日起至拆除之日为准。
3、租金价格详见甲方报价单。
二、付款方式
1、安拆及进出场费在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后五日内支付。
2、租期每满60天结付一次租金,到期即由乙方付给甲方,逾期乙方未付的租金,按实际逾期时间另加收滞纳金日率3‰。
三、安装及验收
1、设备安装时甲方派人到现场安装,乙方负责协助安装。
2、设备安装完毕,双方进行现场验收。
四、乙方责任
1、乙方根据设备的技术性能要求,提供设备使用的场地及水、电,确保设备使用场地基础平整、夯实,甲方派人现场配合。
2、乙方自备操作人员并承担费用。
3、乙方负责完善设备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
4、乙方自备用电源线及电机连接线。
5、乙方租用的设备只限于本合同中明确的乙方承担的工程项目,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或转借。
6、对甲方的设备严格按规定进行保养。
五、甲方责任
1、甲方应提供完好的设备,满足乙方的施工要求。
2、甲方应提供设备出厂合格证、安全检测合格证、相关技术性能资料以及安装、拆卸、维修方面的技术服务。当设备出现非人为故障时,甲方应及时配合维修,两个工日内维修好,如超过两个工日扣除超时的租赁费。
3、由于甲方安装妥或设备质量问题所损坏的配件及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4、开关、电器本属易损件,所以不受保修范围。
5、收到乙方拆除通知,具备拆除条件,甲方必须及时拆除并组织退场,如恶意拖延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六、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做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不成时,可上诉人民法院及有关仲裁部门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款项结清后配合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专利申请技术实施许可合同_合同范本
专利申请名称
专利申请号
许可方名称
地址
代表人
被许可方名称
地址
代表人
合同备案号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监制
前言 (鉴于条款)
第一条 名词和术语(定义条款)
第二条 专利申请技术许可的方式与范围
第三条 专利申请技术的技术内容
第四条 技术资料的交付
第五条 使用费及支付方式
第六条 验收的标准与方法
第七条 对技术秘密的保密事项
第八条 技术服务与培训(本条可签从合同)
第九条 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
第十条 违约及索赔
第十一条 专利申请被驳回的责任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第十三条 税 费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第十五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十六条 其 他
许可方签章 被许可方签章
许可方法人代表签章 被许可方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专 利 申 请 技 术 实 施 许 可 合 同 签 定 指 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制
前言(鉴于条款)
-鉴于许可方(姓名或名称 注:必须与所许可的专利申请的法律文件相一致)拥有(专利申请名称 注:必须与专利申请法律文件相一致)专利申请,该专利申请为(职务发明创造或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号为(九位),公开号为(八位包括最后一位字母),申请日为 年 月 日。并拥有实施该专利申请技术所涉及的技术秘密及工艺;
-鉴于被许可方(姓名或名称)属于 领域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等,拥有厂房 , 设备,人员 及其它条件,并对许可方的专利申请技术有所了解,希望获得许可而实施该专利申请技术(及所涉及的技术秘密、工艺等);
-鉴于许可方同意向被许可方授予所请求的许可。
双方一致同意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名词和术语(定义条款)
本条所涉及的名词和术语均为签订合同时出现的需要定义的名词和术语。如:
专利申请技术-本合同中所指的专利申请技术是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实施的由中国专利局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专利申请号: ,发明创造名称: .
技术秘密(Know-how)-指实施本合同专利申请所必须的、在工业化生产中有助于该技术的最佳利用,能够达到验收标准的、没有进入公共领域的技术。
其它技术-指许可方拥有的与实施该专利申请技术有关的未申请专利的或已宣布专利无效的或已放弃专利权、已过期的专利或已申请未被批准、已视为撤回的专利申请的技术。
技术资料-指全部专利申请文件和与实施该专利申请技术有关的设计图纸、工艺图纸、工艺配方、工艺流程及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工装、设备清单等技术资料。
合同产品-指被许可方使用本合同提供的被许可技术制造的产品,其产品名称为: .
技术服务-指许可方为被许可方实施合同提供的技术所进行的服务,包括传授技术与培训人员。
销售额-指被许可方销售合同产品的总金额。
净销售额-指销售额减去包装费、运输费、税金、广告费、商业折扣。
纯利润-指合同产品销售后,总销售额减去成本、税金后的利润额。
改进技术-指在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实施的技术基础上改进的技术。
普通实施许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地区、技术领域内实施该专利申请技术的同时,许可方保留实施该专利申请技术的权利,并可以继续许可被许可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实施该专利申请技术。
排他实施许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地区、技术范围内实施该专利申请技术的同时,许可方保留实施该专利申请技术的权利,但不得再许可被许可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实施该专利申请技术。
独占实施许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地区、技术领域内实施该专利申请技术,许可方和任何被许可方以外的单位或个人都不得实施该专利申请技术。
等等。
第二条 专利申请技术许可的方式与范围
该专利申请技术的许可方式是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等);
该专利申请技术的许可范围是在某地区或某技术领域制造(使用、销售)其专利申请的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申请方法以及使用、销售依照该专利申请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或者)进口其专利申请产品(或者)进口依照其专利申请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第三条 专利申请技术的技术内容
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提供专利申请号为 ,专利申请名称为 的全部专利申请文件(见附件1),同时提供为实施该专利申请而必须的工艺流程文件(见附件2),提供设备清单(或直接提供设备)用于制造该专利申请产品(见附件3),并提供实施该专利申请所涉及的技术秘密(见附件4)及其它技术(见附件5)。
第四条 技术资料的交付
1. 技术资料的交付时间-合同生效后,许可方(中介方)收到被许可方支付的使用费(入门费)(¥、$ 万元)后的 日内,许可方向被许可方交付合同第三条所述的全部资料,即附件(1-5)中所示的全部资料。
合同生效后, 日内,许可方向被许可方交付合同第三条所述的全部(或部分)技术资料,即附件(1-4)中所示的全部资料……
2. 技术资料的交付方式和地点-许可方将全部技术资料以面交、挂号邮寄或空运等方式递交给被许可方,并将资料清单以面交、邮寄或传真方式递交给被许可方,将空运单以面交、邮寄方式递交给被许可方。
技术资料交付地点为被许可方所在地或双方约定的地点。
第五条 使用费及支付方式
1. 本合同涉及的使用费为(¥、$) 元,采用一次总付方式,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被许可方将使用费全部汇至许可方帐号,或以现金方式交付给许可方。
2. 本合同涉及的专利权的使用费为(¥、$) 元,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 日内,被许可方即支付使用费的 % 即(¥、$) 元给许可方,待许可方指导被许可方生产出合格样机 台后 日后再支付 % 即(¥、$) 元。直至全部付清。
被许可方将使用费按上述期限汇至许可方帐号,或以现金方式支付给许可方。
3. 使用费总额(¥、$) 元,采用分期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日支付(¥、$) 元
自合同生效日起 个月内支付(¥、$) 元
个月内再支付(¥、$) 元
最后于 日内支付(¥、$) 元,直至全部付清。
被许可方将使用费按上述期限汇至许可方帐号,或以现金方式支付给许可方。
4. 该专利申请使用费由入门费和销售额提成二部分组成。
合同生效日支付入门费(¥、$) 元
销售额提成为 %(一般3-5%),每 个月(或每半年、每年底)结算一次。
被许可方将使用费按上述期限汇至许可方帐号,或以现金方式支付给许可方。
5. 该专利申请使用费由入门费和利润提成二部分组成(提成及支付方式同4)。
6. 该专利申请使用费以专利技术入股方式计算,被许可方与许可方共同出资(¥、$) 万元联合制造该合同产品,许可方以专利技术入股股份占总投资的 %,(一般不超过20%)第 年分红制,分配利润。
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帐(托收、现金总付等)。现金总付地点一般为合同签约地。
7. 在4、5、6情况下许可方有权查阅被许可方实施合同技术的有关帐目。
第六条 验收的标准与方法
1. 被许可方在许可方指导下,生产完成合同产品 个(件、吨等单位量词)须达到许可方所提供的各项技术性能及质量指标(具体指标参数见附件6)并符合国际 标准, 国家 标准, 行业 标准。
2. 验收合同产品。由被许可方委托国家(或某一级)检测部门进行,或由被许可方组织验收,许可方参加,并给予积极配合,所需费用由被许可方承担。
3. 如因许可方的技术缺陷,造成验收不合格的,许可方应负责提出措施,消除缺陷。
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许可方没有能力消除缺陷的,被许可方有权终止合同,许可方返还使用费,并赔偿被许可方的部分损失。
4. 如因被许可方责任使合同产品验收不合格的,许可方应协助被许可方,进行补救,经再次验收仍不合格,被许可方无力实施该合同技术的,许可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返还使用费。
5. 合同产品经验收合格后,双方应签署验收合格报告。
第七条 对技术秘密的保密事项
1. 被许可方不仅在合同有效期内而且在有效期后的任何时候都不得将技术秘密(见附件4)泄露给本合同当事双方(及分许可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2. 被许可方具体接触该技术秘密的人员都要同被许可方的法人代表签订保密协议,保证不违反上款要求。
3. 被许可方应将附件4妥善保存(如放在保险箱里)。
4. 被许可方不得私自复制附件4,合同执行完毕,或因故终止、变更,被许可方均须把附件4退给许可方。
5. 以上各款适用于该专利申请被驳回和被视为撤回。
第八条 技术服务与培训(本条可签从合同)
1. 许可方在合同生效后 日内负责向被许可方传授合同技术,并解答被许可方提出的有关实施合同技术的问题。
2. 许可方在被许可方实施该专利申请技术时,要派出合格的技术人员到被许可方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并负责培训被许可方的具体工作人员。
被许可方接受许可方培训的人员应符合许可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确定被培训人员标准)
3. 被许可方可派出人员到许可方接受培训和技术指导。
4. 技术服务与培训的质量,应以被培训人员能够掌握该技术为准。(确定具体标准)
5. 技术服务与培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差旅费,伙食费等均由被许可方承担。
6. 许可方完成技术服务与培训后,经双方验收合格共同签署验收证明文件。
第九条 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对合同技术所作的改进应及时通知对方。
2. 有实质性的重大改进和发展,申请专利的权利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其申请专利的权利归改进方,对方有优先、优价被许可,或者免费使用该技术的权利。
3. 属原有基础上的较小的改进,双方免费互相提供使用。
4. 对改进的技术还未申请专利时,另一方对改进技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许可不得向他人披露、许可或转让该改进技术。
5. 属双方共同作出的重大改进,申请专利的权利归双方共有,另有约定除外。
第十条 违约及索赔
对许可方:
1. 许可方拒不提供合同所规定的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及培训,被许可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许可方返还使用费,并支付违约金 元。
2. 许可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被许可方交付技术资料,提供技术服务与培训的,每逾期一周,应向被许可方支付违约金 元,逾期超过 (具体时间),被许可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返还使用费。
3. 在排他实施许可中,许可方向被许可方以外的第三方许可该专利技术,被许可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 元。
4. 在独占实施许可中,许可方自己实施或许可被许可方以外的第三方实施该专利技术,被许可方有权要求许可方停止这种实施与许可行为,也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许可方支付违约金 元。
对被许可方:
1. 被许可方拒付使用费的,许可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返还全部技术资料,并要求赔偿其实际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元。
2. 被许可方延期支付使用费的,每逾期 (具体时间)要支付给许可方违约金 元;逾期超过 (具体时间),许可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 元。
3. 被许可方违反合同规定,扩大对被许可技术的许可范围,许可方有权要求被许可方停止侵害行为,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 元;并有权终止合同。
4. 被许可方违反合同的保密义务,致使许可方的技术秘密泄露,许可方有权要求被许可方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支付违约金 元。
第十一条 专利申请被驳回的责任
1. 对许可方不是该专利申请的合法申请人,或因未充分公开请求保护的申请主题的专利申请被专利局驳回,许可方应向被许可方返还全部或部分使用费。
2. 对许可方侵害他人专利权或专利申请权的,专利申请被专利局驳回,未给被许可方造成损失的,许可方应向被许可方返还全部使用费。
已经给被许可方造成损失的,除返还使用费外,许可方还应赔偿被许可方的损失,金额为 元。
3. 因其他原因,该专利申请被驳回的,一般不返还使用费。若给被许可方造成较大损失的,可视情况约定给予赔偿。
4. 还可以对其他情况给予约定。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 发生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不可抗力事件(如火灾、水灾、地震、战争等)妨碍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双方当事人应做到:1)采取适当措施减轻损失。2)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3)在(某种事件)期间,出具合同不能履行的证明。
2.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在(合理时间)内,合同延期履行。
3.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在 情况下,合同只能履行某一部分(具体条款)。
4.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时间超过 (具体时间),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三条 税 费
1. 对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均为中国公民或法人的,本合同所涉及的使用费应纳的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由许可方纳税。
2. 对许可方是境外居民或单位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由许可方纳税。
3. 对许可方是中国的公民或法人,而被许可方是境外单位或个人的,则按对方国家或地区税法纳税。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1.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应按合同条款,友好协商,自行解决。
2. 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争议的,提请 专利管理机关调处,对调处结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3. 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和解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4. 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和解的,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注:2、3、4只能选其一。
第十五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的有效期为 年。
2. 该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后,自授权日开始,本合同自行变更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该专利技术的使用费在本合同涉及的使用费基础上增加 元;
或增加 %
或提成增加 %
或股份增加 %
或增加 倍。
3. 该专利申请被驳回后,本合同自行变更为普通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该技术转让费在本合同涉及的使用费基础上减少 元;
或减少 %
或提成减少 %
或股份减少 %
或该技术转让费等同于本合同使用费。
4. (对独占实施许可合同)被许可方无正当理由不实施该专利申请技术的,在合同生效日后 (时间),本合同自行变更为普通许可合同。
5. 在本合同其他条款中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况以外,许可方应维持专利申请权的有效性,若因许可方过失而造成专利申请权终止的,本合同即告终止。
6. 由于被许可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本合同即告终止,或双方另行约定变更本合同的有关条款。
第十六条 其 他
前十五条没有包含,但本合同需要特殊约定的内容,包括出现不可预见的技术问题如何解决,出现不可预见的法律问题如何解决等。
篇14:施工技术员的2024年工作计划_技术工作计划_网
一、熟悉公司新的规章制度。
作为公司一名施工技术员,必须以身作责,遵守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上级要求,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在资料方面做到开工有报告,施工有措施,技术有交底,隐蔽工程有记录,随时做好现场签证工作。在工地的施工过程中,积极协调各单位间的关系,使它们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搞好衔接,保证了施工质量和进度。
二、加强学习。
学习是使我们成长和进步的基础,只有不断地进行自己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学习,总结自己过去的成绩与不足取长补短,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成长。
三、端正工作态度。
四、完成公司的其他事物。
完成公司的其他事物完成公司的其他事物完成公司的其他事物 公司集体就是一个大家,同事同事就是共同去做事,所以我们要相互体谅和理解,打造出一个互帮互助的优秀团队。
篇15:技术保密合同书范本_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鉴于乙方受聘甲方或服务于甲方,在职或服务期间有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机会,有获得及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甲方给乙方的劳动支付了工资、奖金、提成、奖励等报酬;乙方明白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会对甲方造成极大损害。为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维护甲方及乙方共同的长远利益,双方自愿约定如下:
1.保密内容和范围
1.1 乙方在合同期内开发设计的技术成果,包括技术研究成果、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
1.2 甲方现有的开发成果和技术秘密及设计开发方案;
1.3 甲方所有的工艺技术资料、图纸和所有的财务资料及数据;
1.4 甲方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规划及生产经营数据;
1.5 甲方销售方案、计划及客户资料;
1.6 甲方采购计划及供应商资料;
1.7 甲方生产定额、工时定额;
1.8 甲方其他认为需要保密的其他保密事项。
2.具体保密要求
2.1 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其设计开发的所有资料属甲方所有;
2.2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及要求,防止泄露企业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2.3 对含有甲方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的作品,如乙方为了发表论文、评定成果、职称等需要在较大范围内公开的应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
2.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研究与开发;
2.5 乙方在与甲方解除聘用合同后的三年内不得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在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任职;
2.6 乙方必须不使他人获取、使用保密信息,不直接或间接地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企业内掌握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的员工离开企业;
2.7 乙方保证遵守甲方为保护知识产权制订的相关制度与规章,认真执行保密措施,在发现他人有侵犯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的行为时,有义务有责任及时向甲方总经理或公司人事行政部报告。当乙方结束在甲方的工作时,及时将所有与甲方 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记录或材料交给甲方指定的人员。
3.协议期限
聘用合同期_________内;
解除聘用合同后的_________年内。
4.保密费的数额确定及支付方式
甲方对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所取得的成果支付了工资,工资中内含保密费,其保密费为_________元/月,作为甲方对乙方支付的月份固定保密费。另外还视乙方工作业绩、工作态度、成果的作用和其创造的经济效益而定,给予年终奖励,年终奖励也包括了保密费。
5.双方违约责任
5.1 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均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约,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违约保证金额的五倍违约罚款;
5.2 乙方违反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甲方所受全部损失,并按甲方有关制度处理;甲方如因此上禀法院,乙方自动放弃相关权利;
5.3 以上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诉。
6.说明
6.1 协议双方签字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具文,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效力。
6.2 本协议一式叁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16:技术管理人员辞职申请书
尊敬的公司领导:
您们好!
我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向公司提出辞职。来到公司已经有五年的时间了,从项目基建到生产运行,从作为一个职场新人到一名技术管理人员,在这很感谢各位领导的教导、照顾和无私的帮助,非常感谢经理您一直对我的栽培与信任。
但是在综合考虑个人发展和家庭问题上,我决定向公司领导提出辞职,本人也很遗憾未能长期为公司服务。祝愿公司能够在往后的发展中更上一层楼,事业蒸蒸日上!
现正式向公司提出辞呈,希望领导给予批准,谢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时间
篇17:技术咨询合同的特征与主要条款_合同范本
【技术咨询合同特征】
技术咨询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技术咨询合同在技术领域内具有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即合同当事人在完成一定的技术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科学研究活动中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
2、履行技术咨询合同的目的在于:受托方为委托方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推广、技术改造、工程建设、科技管理等项目提出建议、意见和方案,供委托方在决策时参考,从而使用科学技术的决策和选择真正建立在科学化的基础之上。
3、技术咨询合同有其特殊的风险责任承担原则,即因实施咨询报告而造成的风险损失,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受托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技术资讯合同主要条款】
名称
项目名称是指技术咨询合同所涉及到的合同标的项目的具体名称。使用简明、准确的语句来写,反映出合同的技术特征和法律特征,如某产品研制技术咨询合同。项目名称一定要与内容相符合。
内容
当事人应写明合同标的内容及其特征,即应写明该合同是就什么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或专题技术调查及分析评价。同时还应写明咨询活动的必要性,意义以及社会经济效益等内容。咨询形式即受托方是以什么样的方式来回答或完成委托方提出的技术问题。双方应约定受托方完成技术咨询合同所应达到的指标、要求以及应提交的咨询报告、技术资料和有关附件。
履行方式
当事人在合同中应约定履行期限,委托方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履行地点既可以定在委托方所在地,也可约定在受托方所在地或者双方同意的其他地点。履行方式,可以约定采用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交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及分析评价报告等方式。
协作事项
当事人可以约定委托方的协作事项包括:阐明咨询的问题,向受托方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数据;根据受托方的要求补充说明有关情况,追加有关资料、数据;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有明显错误和缺陷的,应及时修改、完善;为受托方进行调查论证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对这些协作事项的约定应当明确具体,应写明提供资料及工作条件的具体时间、内容、数量和方式等。5.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条款 参见前文技术开发合同该条款。来源:考试大
验收
技术咨询合同因其成果大都属于软科学范畴,具有无形、难以操作的特点,其验收标准一般不易以硬性指标衡量,当事人应本着科学、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验收,不能过于苛刻或显失公平。验收方式,可以约定采用鉴定会,专家评估,也可以约定以委托方认可视为验收通过。不论采用何种方式验收,都应由验收方出具验收证明文件。
报酬
当事人应明确约定技术咨询的报酬数额及支付方式。如果受托方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试验测定活动的经费不包含在合同报酬中,当事人还应约定此经费的负担及支付方式。
违约责任
当事人应对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予以约定,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违约金视同损失赔偿金额,损失赔偿额不重复计算。也可以特别约定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的,应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报酬总额。损失赔偿额的计算不得显失公平。
委托方的违约责任:
⑴委托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数据和资料,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的,所付报酬不得追回,未付的报酬应当如数支付;
⑵委托方未按期支付报酬的,应当补交,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⑶委托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数据和资料,或者迟延提供合同约定的数据和资料,或者所提供的数据、资料有严重缺陷,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的,应当如数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⑷委托方逾期2个月不提供或者不补充有关技术资料、数据和工作条件,导致受托方无法开展工作的,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委托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受托方的违约责任:
⑴受托方未按期提出咨询报告或者提出的咨询报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减收或者免收报酬,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⑵受托方迟延提交咨询报告和意见的,应当支付违约金,咨询报告和意见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当减收或者免收报酬;
⑶受托方不提交咨询报告和意见,或者所提交的报告和意见水平低劣、无参考价值的,应当免收报酬,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⑷受托方在接到委托方提交的技术资料和数据之日起2个月内,不进行调查论证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受托方应当返还已收的报酬,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争议解决
双方当事人应当约定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可以选择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办法解决合同争议。如果选择仲裁管辖,应写明仲裁委员会的具体名称;如果选择诉讼管辖,也应约定具体的管辖法院。
篇18:技术咨询合同样本_合同范本
技术咨询合同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经上述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名称:_______
第二条 委托方的主要义务
1.自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向顾问方提供下列背景资料: __________
2.向顾问方支付报酬共_____元;分期支付。具体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
第三条 顾问方的主要义务
1.在____年__月__日前完成咨询报告或解答委托方提出的问题;
2.保证提出咨询报告符合下列要求:________.
第四条 保密条款
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当事人应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_____.
本合同期满后____年内,双方当事人应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______.
第五条 验收标准和方式条款
对顾问方提供的咨询报告,按以下标准验收:_________.
具体验收方式如下:__________.
第六条 委托方的违约责任
1.委托方迟延提供合同约定的技术资料,或者所提供的数据,资料有严重缺陷,影响工作速度和质量的,应当如数支付报酬,并支付数额为_____的违约金。
2.委托方逾期2个月不提供或者补充有关技术资料和数据,导致顾问无法开展工作的,顾问方有权解除合同。委托方应当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
3.委托方迟延支付报酬,应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委托方不支付报酬,应当退还咨询报告和意见,补交报酬,支付数额为_____的违约金。
第七条 顾问方的违约责任
1.顾问方迟延提交咨询报告和意见的,应当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
2.顾问方提交的咨询报告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当减收或免收报酬;不提交咨询报告和意见,或者所提交的咨询报告和意见水平低劣,无参考价值的,应当返还报酬,支付数额为_____的违约金;
3.顾问方在接到委托方提交的技术资料和数据之日起超过2个月不进行调查论证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顾问方应当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
第八条 有关技术成果归属条款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顾问方利用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属于顾问方;委托方利用顾问方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属于委托方。对新的技术成果享有所有权(或者持有权)的一方当事人,可依法享有就该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如获得奖金、奖章、荣誉证书的权利)、经济权利(如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的转让权,使用权等)和其他利益。
第九条 咨询报告的实施风险责任条款
委托方有实施顾问方提供的经过验收合格的咨询报告和意见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由委托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名词和术语的解释:_________.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顾问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委托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_________(盖章) 签名:_______(盖章)
签字时间:_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顾问方担保人(名称):___ 委托方担保人(名称):__
地址: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__________(盖章) 签字:_______(盖章)
签字时间:_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篇19:信息安全建设技术咨询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受托单位)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乙方受甲方的委托,对甲方委托的项目进行安全技术咨询,为保证安全技术咨询工作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如下合同,并将认真遵守履行。
一、甲方委托的技术咨询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
二、本项目技术咨询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不包括需环境、自然条件、类比与技术检测、专家评审等所涉及和发生的相关费用)
三、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同意选择付款方式______付款)。
方式A: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如咨询费用在五万元以下者,由甲方在签订合同后的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预乙方,乙方收到款项后八个工作日内组织技术咨询组开展实施
第一阶段的技术咨询工作。
方式B: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如技术咨询费用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上者,由甲方在签订合同后的____日内按技术咨询总费用之80%预付预乙方作为前期技术咨询费用,乙方收到款项后八个工作日内组织技术咨询组开展实施第一阶段的技术咨询工作。
(2)甲方在领取技术咨询报告的同时,一次性付清剩余的20%技术咨询费用余额预乙方。
方式C:乙双方签订合同后,如技术咨询费用在人民币十万元以上者,双方可对付款方式友好协商并约定如下:
第一期支付------%(-------元),于合同签订当日支付。
第二期支付------%(-------元),乙方交接报告给甲方时付清余款。基于技术咨询工作的重要性和不可分割性,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技术咨询工作和按时付款,以保证技术咨询工作的进度。同时,基于财务管理的严谨性,乙方拒收现金或无抬头支票。
四、技术咨询结果:技术咨询工作全部完成后(需专家评审除外),十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出具技术咨询报告。
五、甲方根据乙方的技术咨询报告所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后,乙方可组织技术咨询组再次为其复评。乙方在完成技术咨询后,将不定期为甲方提供现场安全检查、评估及技术咨询服务。
六、甲方在乙方正式实施技术咨询工作前五------八个工作日内,须按乙方提出的时间要求,提供技术咨询工作中所需的各种申报与报审报建文件和设计文件以及相关资料、图纸、报告、证照等,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失实或失效,造成技术咨询结果错误的,其责任及引致的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七、开展技术咨询工作期间,甲方须指派专业技术人员专责协助配合乙方开展技术咨询工作,并提供在现场的工作方便。
八、乙方做出的技术咨询结果不受行政的、商业的和其他任何方面的`干预。甲方不得用金钱与物质方式贿赂乙方人员或授意实施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有此类情况,乙方有权终止技术咨询业务或追究相关责任。
九、乙方委派的技术咨询人员对技术咨询工作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负责保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十、争议的解决办法:如在实施技术咨询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甲、乙双方均应本着实事求是、互谅互利的原则共同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依法通过仲裁机构或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共一页,双面,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及单位盖章后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篇20:2024年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_合同范本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 11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中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报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 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 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的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 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 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 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 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 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 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 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现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 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出发的指令、通知。
6.3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 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 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 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 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 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工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 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 发包人未能履行政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 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 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 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 承包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 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 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 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 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验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 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 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 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 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施工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 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 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 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设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 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按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 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 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 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克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 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人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 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 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呈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 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请点。
28.2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 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 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标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认变更价款
31.1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 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 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 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 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 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出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 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验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介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3.5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 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 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
34.3 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 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关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需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成达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 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 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 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 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2 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 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 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 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 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 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 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 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人,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 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件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 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 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 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 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 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现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接发包人要求地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 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 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