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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室管理制度有哪些【实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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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9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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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使医院董事、总经理等高管人员使用车辆(下简称“工作车辆”)以及公务车辆调配合理,使用安全、高效、节省,统一规范车辆管理流程,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下属各医院及筹备处的工作车辆与公务车辆的管理。

3 职责部门

3.1 医院车辆管理机构为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车辆调度、日常监督、维修保养等;

3.2 部门(科室)公务用车需由本部门(科室)负责人向车辆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3.3 以上所称“车辆管理机构”下简称为“车管部门”。

4 要求

4.1 驾驶员任职要求

4.1.1 必须具有与所驾车型符合的驾驶证;

4.1.2 本地实际驾龄五年以上;

4.1.3 身体健康、40 周岁以下(已婚人员优先);

4.1.4 素质好,为人忠厚;

4.1.5 无烟、酒、赌嗜好;

4.1.6 入职时须签劳动协议和担保协议书。

4.2 工作车辆、公务车辆使用要求

4.2.1 医院高管人员工作车辆及其它公务车辆均配置专职驾驶员;

4.2.2 禁止任何人员在工作时间及非工作时间用车不使用专职驾驶员而擅自驾车的行为;

4.2.3 公务车辆在工作时间及非工作时间因公用车,必须由部门(科室)负责人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4.2.4 驾驶员凭《公务用车申请单》的有关项目内容履行职责。超路线、超项目、超时间时,用车人必须及时报告并事后在审批手续上补充说明;

4.2.5 车辆在节假日或每日下班收车时,必须停放在单位指定地点;

4.2.6 车辆钥匙及行驶证件统一由车管部门授权专职驾驶员保管。非经车管部门主管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持有或保管车辆钥匙或行驶证件。

5 原则及程序

5.1 用车原则

5.1.1 工作车辆根据领导上下班时间、工作时间内的公务情况,安排使用。当工作时间内无公务外出,医院因重要公务急需用车,而没有其他车辆可调配时,由车管部门负责人向工作车辆专用人报告后调配使用;

5.1.2 公务车辆在工作时间内由车管部门统一安排、调配;

5.1.3 医院领导因公外出或办理紧急重大事项用车优先。多位领导同时提出用车时,原则上按职级从大到小依次安排;

5.1.4 任何部门、任何人员因公外出没有公务车使用而必须搭乘出租车时,需经车管部门主管许可后方可报销交通费用;

5.1.5 非工作时间用车、因私用车、外单位借用车辆,由总经理(或授权车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5.2 用车程序

5.2.1 各部门工作时间及其它时间因公务用车,应提前两小时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报车管部门后,统一由车管部门负责人调配出车;

5.2.2 驾驶员按照批准的《公务用车申请单》有关项目严格执行出车任务。

6 车辆管理

6.1 车管部门负责建立详实的车辆管理档案,按规定办理交纳有关费用,按规定审计车辆费用凭证;

6.2 坚持对每日用车情况的管理,掌握车辆的里程、油耗、维修、整洁保养等事项;

6.3 坚持对定点停放车辆,定点加油、维修的检查、监督、管理,发现异常予以纠正或处理;

6.4 坚持日常教育、督促驾驶员安全驾驶车辆;

6.5 车辆检修或维修费用在 5000 元/次以上,由总经理核准;车辆检修或维修费用在 10000元/次以上的,由执行董事(或呈报董事长)核准;

6.6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马上报告车管部门负责人及上级主管,车管部门应积极办理有关事故事宜。

7 罚责

7.1 不用驾驶员而擅自驾驶车辆,无论因公因私,无论任何职级,每发现(发生)一次,对当事人扣款 100 元;若发生交通事故,按事故所有费用扣罚当事人;若驾驶员同车同行而让他人驾驶的,驾驶员亦按本条规定处罚;

7.2 未办理出车手续而出车的,扣罚驾驶员 100 元/次;驾驶员擅自把车钥匙交他人驾驶的,

按责任条款 7.1 处理;

7.3 非公务和非工作时间的私事用车,非经有权批准人同意而出车的,扣罚当事人 100 元/ 次。给与车辆钥匙者与当事人承担连带责任;

7.4 酒后驾车或违章违规驾车,一经发现,扣罚当事人(驾驶员)1000 元/次;发生交通事故由当事人(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7.5 未按规定停放车辆的,扣罚驾驶员 20 元/次;车辆保养不善的,按造成损害程度由驾驶员承担经济补偿责任;

7.6 对违反本规定第 7 条责任条款中的 7.1、7.2、7.3、7.4 任意一项,将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在医院或集团范围内给予处罚通报。发生交通事故时,同时解聘驾驶员。

7.7 以上责任扣款,在当月薪酬中兑现,举报人按扣款 100%奖励(对举报人予以保密)。

医院相关人员出现违反本规定未执行或难于执行处罚时,由总部人事行政部与财务部监督并强制执行。

7.8 驾驶员出车过程中因违反交通法规而被交警部门处以违章罚款时,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全部罚款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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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班车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1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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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班车乘坐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班车管理,切实解决公司员工上下班及外务工作的乘车问题,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适用人员范围为正常上下班员工(准时)、公出工作人员、应急员工、客户,其他人员一律不得使用。

第三条班车发车路线及时刻

班车路线(根据实际状况定);

下午下班发车时刻为17:15分钟,晚上下班发车时刻为21:10分钟;若作息时刻有所调整,以调整时刻为准。

第四条公司班车要严格遵守班车线路及发车时刻,不得擅自调整站、开车路线、发车时刻,驾驶员不得私自在路上搭乘非乘车人员。

第五条班车乘坐人员要求

1。班车乘坐人员上车后应当及时就坐,行驶途中禁止在车厢内站立或随意走动,将手、头等伸出车窗外。

2。创造礼貌的乘车环境,不在班车内大声喧哗及嬉戏打闹。

3。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车。违反本条规定,驾驶员有权拒绝其乘坐。

4。应当注意持续车厢内的环境整洁,不得在车厢内随意吐痰、乱丢果皮纸屑;违者罚款20元。

5。爱护公物,禁止在班车上乱涂乱画,损害座椅座套等班车部件;违者罚款50元。

第六条班车驾驶员职责

1.班车驾驶员应当提前10分钟到岗,做好车辆发车前的安全检查等所有准备工作。应当加强对班车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定期对班车进行检查,排除隐患,持续车况良好,确保安全行驶。要严格规范班车运营行为。驾驶员要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和交通规则,遵纪守法,发扬团结协作的精神,服从公司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驾驶员应当于每一天早晚出车完毕后,对发动机、传动制动转向机构、灯光等部位进行检查,并做好一般调整。对班车环境卫生进行打扫,关掉车窗、门窗等。

3。班车驾驶员因事、因病请假,务必提前经批准,由总务部门负责人安排轮替或具备驾驶资格的人员替班,不得因故停运。

4.班车驾驶员应当以班车运营安全及乘客安全为先,严格执行交通规则和驾驶规程,服从公安、公路、交通等部门管理人员的指挥,自觉维护交通秩序。未经许可不得将车辆交给其他人驾驶,不得超载、违章驾驶和酒后开车,并严格控制班车时速。违章罚款由值班驾驶员自负。

5.如遇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出车易造成事故时,班车出车前,驾驶员要向总务部门负责人员请示,经同意后方可出行。

6。车辆每次加油,司机需在加油登记表清楚填写。

7。驾驶员依照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由总务科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

第七条车辆维护保养

1.班车驾驶员需要尽保管人之责,爱护车辆、节约用油。室外温度不高于度,不低于度,不应开启空调。

2.适时维修和保养车辆,管好材料和工具。保证车辆设备和车容内外清洁完好,能够正常运转,班车如有异常、损坏,驾驶员需及时向学校管理人员汇报。车辆运行中出现机械故障或需要正常保养时,驾驶员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

第八条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总务科负责解释,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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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21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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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深圳市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依法理财,勤俭节约,正确处理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关系。

二、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单位预算;依法筹集业

资金;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对学校的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三、财务管理体制

1、学校财务人员一般情况下包括报账会计和财产保管员,在校长领导下和财务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管理学校财务活动。

2、学校财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枝术职称、任职资格、交接手续、任免奖罚,应严格按照《会计法》的规定执行。学校的财务管理活动由财务负责人具体组织与实施。

四、学校预算管理

1、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教学任务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2、学校执行政府“核定收支(核定预算包干数)、定额

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管理办法。

3、学校年度部门预算的编制,包括正常经费的编制、项目支出

的编制。学校的各项财务收支均要纳入预算管理,预算的编制要坚持“保证重点,兼顾一般。量入为此收支平衡”的原则,不编赤字预算。

五、学校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

还性资金。主要包括:教育经费拨款、教育费附加拨款、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捐赠收入、其他收入等。

2、学校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

不得随便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

3、收入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不得“坐收坐支”,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搞账外账。

4、根据物价和主管等有关部门要求,学校每学期开展收费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学校支出管理

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支出。包括:专款支出、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支出。

(一)、具体要求

1、各项支出要按批准的部门预算和规定的经费开支范围、开支标准执行,严格审批手续,不得以领代报、以拨代支;不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支出。

2、对所有公用经费、人员经费支出应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扩大范围、提高标准。

3、对专项资金要坚持专款专用原则,项目支出要严格按政府采购招标条例执行。

七、结余及其分配

1、学校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包括:一般收支结余和专项资金结存。其中:专项资金结存是指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的财政及教育费附加专项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

2、结余分配。年终结转时,学校的资金结余除专项资金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外,按规定的比例在结余中的一般结余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和事业基金,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学校收支差额。学校应力争做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八、学校资产管理

1、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 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等。

2、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各种债权等。货币资金包括:备用金和银行存款。学校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现金管理条例》和银行结算纪律。债权包括预付款、应收及暂付款项等。

3、固定资产管理按《罗湖区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执行。

(1)、学校财产管理由学校分管财产的领导、财务、保管、使用等部门共同管埋。

(2)、按主管部门要求,使用统一的财产管理软件进行电算化管理。

3、定期清查和盘点:每年十一月份学校财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财产清查和盘点核对。

4、报废和转让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负债管理

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的,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包括借入款、应付及暂存款项、应缴财政专户、应缴税金、代管款项等要加强管理。

十、基金管理

1、基金是指学校资产减去负债后的差额,即净资产。包括:事业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2、事业基金是指无特定用途的净结余资金,主要用于弥补以后年度经费超支。3、固定基金是指学校所拥有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实行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前,采用原值反映。

4、专用基金是指学校按规定提取和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住房基金、医疗基金、奖教奖学基金和其他专用基金等学校要加强监督管理。

十一、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一)每年根据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写出学校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事业支出明细表、固定资产分类表、基数表、专用基金表、结余分配表等。

(二)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

1、内容包括: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基金结构变动以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问题的主要改进措施等。

2、指标包括:预算收支完成率、经费自给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事此支出的比率、资产负债率、有关生均收支指标等。

十二、财务监督

对学校的财务情况要定期实行校务公开。坚持学校财务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学校每月在校务公开栏里对学校叫财务收支状况要进行公开。张贴学校整套的会计月报表,会计报表中应附项目支出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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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教室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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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电教室管理人员须爱护室内的电教仪器、设备,为保证电教系统工作的正常运作,对电教系统要定期除尘、驱潮,定期检查、保养、维修,每使用完毕,对电教系统要及时检查,并做好使用登记,提高教学设备的完好率。

二、凡使用电教室者,要服从管理人员的技术指导,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能随意使用。

三、持续室内清洁卫生,电教室使用后须及时保洁。使用时,严禁在室内抽烟、随地吐痰、乱丢垃圾、果皮纸屑杂物及吃零食等,严禁学生在桌子、墙壁上乱写乱画。

四、持续室内安静,严禁大声喧哗、追逐嬉闹。

五、定时打开门窗通气,持续室内空气清新。

六、加强防火、防盗的安全保卫工作,离开电教室前,按操作程序关掉使用后的电教仪器电源,关好门窗。

七、外单位借用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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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车辆管理规定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0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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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合理调配和使用好公司公务用车,保证行车安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车辆使用

(1)所有车辆均由公司统一安排,统一管理,统一调配。

(2)车辆只能用于公司业务工作,未经批准不准用于办私事,严禁利用公务用车外出旅游或学习驾驶技术。

(3)非公务不准在节假日和平时下班后使用车辆。确因特殊情况需用车的,应事先填写用车申请表,经报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4)每车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由司机登记行车来住地点,使用车人员签名核实,每月交由公司公布行车情况。

(5)车辆油料管理实行定额用油、一车一卡、专卡专用的制度,不得转借。车辆加油回执应按月交公司统一登记备查。

第三条车辆管理

1、所有车辆在行车时应带齐所有交通部门备查的证件。驾驶员驾车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和检查,维护交通秩序,谦虚谨慎,文明驾车,确保行车安全。

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驾驶员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的,给予奖励安全奖1000元。

2、法定的节假日无出车任务时,车辆应按规定在指定地点停放。驾驶人员不得擅自私用,需要私用车辆时应提前填好“车辆使用申请单”,注明“私用”,经主管领导核准后方可使用,违者受罚。

3、车辆的一切费用(修理费、油料费、路桥费、停车费、保险费等),必须先经公司办公室统一登记,再按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第四条事故处理

1、凡因违章被公安机关处理的,一切费用由当事人自行负担,不准报销。因路边违章停放而造成车身损坏,有关修理等费用由当事人自行负责。特别是无照驾驶或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的,发现情况即免职处理。

2、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联络,公司主管领导除即刻前往处理外,并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五条车辆检修

1、机动车辆的检修,注明检修内容及有关情况,经核准后方得送到定点修理厂进行检修。

2、车辆在执行任务时发生故障,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要电话请求主管领导,否则其维修费用不给予报销。

3、车辆维修费,由公司统一按季结算,登记入册,年终随车辆其他费用一道公布。

第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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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采购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全文共 1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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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加强对物资采购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生产、办公用品采购工作,提高采购工作的效益,根据我公司实际,现制定本规定。

2 、采购原则

2.1 比价、定点采购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所有办公用品的购买,都应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凡是能在定点采购的办公用品,要纳入定点采购,不能列为定点采购的,按采购原则,进行市场比价采购。

2.2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包括定点采购)的,应遵循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权限由主管部门与申购单位共同确定供应商。

2.3 按审批计划采购,不准采购计划外的物品。

3 定点供应商确定原则:

3.1 根据市场调研,认真考察,货比三家,以质优价廉、售后服务好、质量好为原则,方能定为定点供货单位。

3.2 每月进行询价、比价、每半年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或淘汰定点供应商。

3.3 建立供货商名录,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对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办公室应建立档案,索取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各类相关的证照。并每年对供应商做出评价。

3.4 建立《采购台账》(件附件一),要求记录全面、准确、真实。

4 采购程序

4.1 办公室随时了解厂内日常消耗性办公设备用品需求情况并确定公司办公用品采购计划;厂领导和各部门根据业务工作需要,提出办公用品需求计划,报办公室汇总。

4.2 办公室按需求统一购买。采购工作要科学、合理、增强透明度,采购前,应做到市场调查,充分掌握欲购物品的性能,价格及附加物件,力争达到货真价实、优质低价。

4.3 大宗办公用品和固定资产采购,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购置的,须先提出《采购申请单》(附件二),注明用品名称、规格、型号、用途等具体要求,办公室审核,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办公室根据申请单审批费用指标,按照采购原则进行办理

5 验货

5.1 所采购的办公用品到货后,由仓库管理员按送货单进行验收,经核对(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质量等)无误后,在送货单上(一式二联)签字验收,然后将送货联留存归类,另一送货回单联交送货人带回送货单位做结算凭据。

5.2 付款

采购员收到供货单位发票后,须查验订货单位合同,核对所记载的发票内容并在发票背面签字认可后,携验收入库单结算发票以及开列的支付传票,交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做好登记,做到帐、卡、物一致,最后交财务处负责支付或结算。记账联由记账员做记账凭证并归档。

6 保管

办公用品进仓入库后,仓库管理员按物品种类、规格、等级、存放次序、分区堆码,不得混乱堆放,并由记账员按送货单序号和货单内容在办公用品收发存帐册上进行登录。仓库管理员必须清楚地掌握办公用品库存情况,经常整理与清扫,必要时要实行防虫等保全措施。

7 采购纪律

7.1 参与物品采购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不准参加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任何活动;不准收取供货方任何名目的“中介费”、“好处费”;不准在供货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准损害公司利益,徇私舞弊,为对方谋取不正当利益。

7.2 物品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折扣”、“让利”等款项,应首先用于降低采购价格;确属难以用于降低采购价格的,一律进入公司财务帐内,不得由部门坐收坐支,不得提成给经办人员。

7.3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纪律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赔偿,并按公司规定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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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设备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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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进行有效控制,确保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满足规定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企业使用的所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

3 职责

3.1 质管科负责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管理

3.2 使用部门负责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

4、申购

使用部门需增添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时,填写申购单交质管科。

5、审批

质管科对购置申请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6、采购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质管科组织人员进行采购。

7、验收

7.1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购入后,质管科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7.2 开箱验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包装物是否完好无损; (2)整机完整性与外观检查;

(3)主机、附件、随机工具的数量与合同及装箱单的一致性;

(4)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7.3 质量验收

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或相应的规程、规范、标准、使用说明书等,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性能及技术指标进行质量验收。计量器具须经检定/校准。

7.4 验收合格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方可报销入库;验收不合格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质管科负责向供方提出退货/索赔要求。8、编号

8.1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质管科负责编号。

8.2编号方法为使用部门代号加该部门购置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顺序号。顺序号由两位数字组成,从01开始顺序编号。

8.3部门代码规则

a:水处理间

b:灌装间

c: 化验室

d:仓库

e:物料检验

f:包装间

9、登记

质管科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进行登记,建立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管理台帐。

10、发放

使用部门到质管科办理领用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手续,明确保管人和放置地点。保管人因人事变动重新确定的、放置地点有变化的,使用部门应及时通知质管科进行变更。

11、使用

11.1使用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前,必须检查其是否有合格或准用标志,是否在有效期内。

11.2使用人员必须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操作规程或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

11.3主要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使用后,使用人员应及时予以记录。

12、检定/校准

12.1质管科在每年年初制定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周期检定/校准计划,经厂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12.2当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状态发生变化(如停用、重新启用、报废)时,质管科对周期检定/校准计划进行更改。

12.3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检定、校准周期,根据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制造厂建议、使用频繁程度和严酷程度、使用环境的影响、测量准确度要求等由质管科确定。

12.4 周期检定、校准周期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使用部门因工作需要确需修改周期的,由使用部门说明变更理由,质管科修改周期检定、校准计划。

12.5对于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计划进行检定、校准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经质管科同意,可超周期使用。一经工作结束后,应立即组织检定、校准,同时根据检定、校准结果对此期间出具的数据的有效性作相应处理。

12.6质管科根据周期检定/校准计划,提前一个月把即将到期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校准。

12.7检定、校准有关记录、证书由质管科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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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食堂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食堂,全文共 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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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组织安排,遇事要请(销假,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二)树立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热爱本职,认真负责。做到饭熟菜香,味美可口,饭菜定量,食品足称,平等待人。

三)遵守财经纪律。员工就餐一律收(缴)饭菜票,禁止收取现金。炊事人员按规定每月交缴就餐费,严格登记手续。任何人在食堂就餐须按规定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向外出售已进库的物品。

四)坚持实物验收制度,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每月盘点一次,每月上旬定期公布帐目,接受员工的监督。

五)爱护公物。食堂的一切设备、餐具有登记,有帐目,不贪小便宜,对放置在公共场所内的任何物件(公家或个人),不得随便搬动或拿作它用。对无故损坏各类设备、餐具者,要照价赔偿。

六)做好炊事人员的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七)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八)安排好员工就餐排队问题,缩短排队时间,按时开膳。每天制定一次食谱、早、午、晚餐品种要多式样,提高烹调技术,改善员工伙食。对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就餐和临时客餐,可事前有预约和通知。

九)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严禁随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和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管理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十)加强管理,团结协作,严格执行各类规章制度,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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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商会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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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商会定名为:xx市商会(英文名称为:)

网址:

第二条 本商会由籍人士在xx企业自愿联合发起成立,是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组织。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核准注册登记的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本商会宗旨是“弘扬徽商、传承创新、和谐共赢、服务社会“,即秉承徽商精神,随形势发展不断创新,团结全体在徐企业,诚信立业,加强交流,资源共享,参与、两地经济建设,做好两地牵线搭桥工作,为创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商会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引导徽商在徐企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参与社会公益和光彩事业。

商会致力于提高会员素质、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社会竞争力;依法维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竭尽全力为会员企业提供各项服务;组织会员充分发挥综合群体的优势,吸引更多的xx企业和商人来徐发展,为徐皖两地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本商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国家的根本利益,遵守江苏省和xx市地方各项规定,促进徐皖两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本商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核准登记的章程,走民主自律、自我发展、自成实体的道路,把商会建成有徐皖特色的社会团体。

第四条 xx市商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xx市工商业联合会,登记管理机关是xx市民政局,本会接受xx市工商业联合会的业务指导和xx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xx市商会办公地址,在xx市中山南路152号。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走访会员企业,征求工作意见,了解会员企业经营情况,帮助排忧解难。

(一)定期开展讲座培训、联谊交流活动,提高会员素质促进优势互补,实现协作发展,树立在徐企业的良好形象。组织商务考察活动,学习先进管理经验,开阔视野,转变理念,为会员企业持续发展提供借鉴;加强异地商会、协会特别是江苏省商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二)宣传中央、江苏和、有关政治、经济、文化、科技、金融、商贸等方面的,政策信息,报道工作动态,介绍徐皖政治社会动态,交流发展经验和会员企业信息,指导会员企业开展各项业务。

(三)组织徐皖两地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在徐的皖籍企业家成功发展经验,扩大影响,提高会员企业和皖籍企业家知名度。

(四)开展与横向经济协作与科技、文化交流,联系中外工商界人士来徐投资创业,充分发挥苏皖两省经济技术合作桥梁的纽带作用,为和经济建设作贡献。

(五) 加强徽商在徐企业的党团、工会等组织建设,维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会员企业健康发展。

(六)为会员企业提供法律咨询、人才招聘、融资牵线、企业诊断、投资理财等各项服务。

(七)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并组织会员企业进行相关评比活动,编辑出版商会会刊、开办商会网络。

(八)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任务。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商会吸收团体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商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籍人和xx企业在开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xx企业驻机构;

(二)拥护本商会章程;

(三)自愿申请加入本商会,执行本商会的决议并按时交纳会费;

(四) 积极参加本商会的各项活动。

第九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企业向本商会提出书面申请;

(二)经本商会秘书处资格审查后报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商会秘书处颁发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商会组织的有关会议和活动;

(三)优先享受本商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四)有权对本商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一) 遵守本商会章程,执行本商会决议;

(二) 维护本商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三) 完成本商会交办的工作;

(四) 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 向本商会反应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提出书面申请,交回会员证,终止会员资格。会员证实行年审制度,有效期为一年。如一年不参加活动或一年不交会费的会员,将视为自动退会,并以一定方式给予公示。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会员大会是本商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三)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本商会的重大变更和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参加方为有效,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推迟及延期换届的,须由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报xx市工商业联合会审查并经xx市民政局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幕期间领导商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情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制定商会年度工作计划;

(七)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

(八)通过会长提名的秘书长聘任人选;

(九)领导本商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十)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一)接受监事会主席提出对本商会违纪问题的处理意见,提出解决办法并接受其监督;

(十二)提出下届理事会的候选人;

(十三) 领导商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十四)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到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商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的一、三、五、六、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以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本商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商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二十五条 本商会的法定代表人为会长,任期五年,连续任期最多两届。

第二十六条 本商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秘书长实行聘任制。秘书长为专职,由会长提名经会长办公会通过聘任;

(二)主持商会的全面工作,对商会的人、财、物管理负责;

(三)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

(四)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五)代表本商会签署重要文件;

(六)研究、讨论、部署商会重要工作事项;

(七)检查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七条 本商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 协调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 提名副秘书长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主要负责人人选,经会长同意后聘任。

(四)处理其它日常事务。

第二十八条 监事会

本会设监事会,一般由五人组成,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向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其主要职责:

(一)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

(二)出席相应的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

(三)监督本商会及领导成员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活动;

(四)监督本商会及领导成员依照核定的章程、业务范围及内部管理制度

开展活动;

(五)对本商会会员违反本会纪律、损害本会声誉的行为进行监督;

(六)对本商会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

(七)对本商会的违纪违法行为提出处理意见,提交理事会并监督其执行。

第二十九条 顾问和名誉会长

本商会聘请顾问和名誉会长若干人,原则上是老领导、老同志,由会长聘请、并经会长办公会同意通过,其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商会的重大活动;

(二)围绕商会中心工作献计献策;

(三)帮助商会排忧解难;

(四)由顾问召集人牵头协调组织开展年度活动。

第五章 资产管理

第三十条 本商会经费来源:

(一) 会员缴纳的年会费;

(二) 企业单位和个人像商会提供的捐赠;

(三) 政府资助;

(四)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 利息;

(六)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本商会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 本商会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 本商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 本商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职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本商会的资源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接受会计大会和财务部门监督。资源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对外公布。会费支出主要如下:

(一) 办公费(含办公费用品购置费、文印费、书报费、邮电费、电话费、商会会刊、简报设计、印刷费等);

(二) 差旅费;

(三) 办公地租赁费、水电费;

(四) 主持日常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工资补贴及福利费;

(五) 会务费(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秘书处工作会、以及以商会名义召开的其他会议费用);

(六) 商会举办为会员服务的各项活动支出;

(七) 与商会有关的其它正常开支。

第三十六条 本商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xx市民政局和xx市工商业联合会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 本商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 本商会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本商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 本商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xx市工商业联合会审查同意,并报xx市民政局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商会终止、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

第四十二条 本商会终止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经xx市工商业联合会、xx市民政局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 本商会终止前,须在xx市工商业联合会及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本商会经xx市民政局办理注销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 本商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xx市工商业联合会和xx市民政局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商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x年1月23日xx市商会第一届五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商会的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xx市民政局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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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经营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9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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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本着帮扶乙方和丙方提升经营能力,增加经济效益为主要目的,在_______________投资开设"尚美惠"日用品店一家。现就店面经营管理权限及股权分配方式等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营管理权限分配方式:

1、甲方作为此日用品店的核心倡导人、投资人和策划人,自然是该店的合法拥有者和决策者,店面经营模式及投资形式由其决策。

2、乙方作为此日用品店的主要合作人之一,负责店面的进销存管理 、会员管理、财务管理、店员管理及店内日常事务的管理。

3、丙方作为此日用品店的主要合作人之一,负责店面的安全管理、物流管理、卫生管理、后勤管理、现金管理及销售目标管理。

二、股权分配方式:____________

1、甲方本着不以个人谋利为主要目的宗旨,拥有该店的所有权,但甲方只享有该店所有盈利的20%分红权(该红利甲方将主要用于该店的发展、营销、考察、学习等方面支出)。

2、乙方享有该店所有盈利的40%分红权(简称"干股")。

3、丙方享有该店所有盈利的40%分红权(简称"干股")。

三、分红时限约定:____________自该店的利收入能收回全部开店本金之日起(开店本金由投资人收回),甲乙丙三方才能享有该店的盈利分红权,分红时间为每隔6个自然月分红一次。

四、基本薪酬约定:乙方和丙方作为店面的主要日常营运管理者和执行者,每月享有_____元的基本月薪,外加200元的全勤奖金。基本月薪将按照乙方和丙方的出勤考核发放。

五、协议有效时间:自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如需续签,则在本协议期满2个月前商议续签事宜。

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确认即可生效。如三方在合作过程中针对合作条款有意调整,经三方同意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 方(签字):____________

乙 方(签字):____________

丙 方(签字):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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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餐厨垃圾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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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食堂“餐厨废弃物的售理”,规范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杜绝食品安全隐患,保障人员身体健康。特制定餐厨垃圾管理制度。

一、食堂售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餐厨废弃物处冒管理规定。

二、食堂必需按要求采购十格的食用油脂,严禁采购使用“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的食用油。

三、餐厨废弃物应当进行无害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四、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时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入桶加盖,运往生活垃圾集中箱内,由环卫工人转运处置;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等),按规定倒入专用的泔水桶,回收蚧养殖场和养猪专业户;废弃油脂类垃圾(废弃的厨房煎油炸油、烧烤动物时产生的废油等)禁止倒直接倾倒入下水沟,应使用专有用容2S存放,定点回收处置。

五、泔水类垃圾要求按要求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书,注明泔水类垃圾回收仅限养殖使用,不得另作他用,并索取

回收方的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养猪专业户无执照的由所在村委出具养殖证明)。

六、废弃油脂类垃圾禁止销售给个人用于废油加工,应回收给取得合法资格的油脂加工企业,并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注明废弃油脂回收处理的用途,并索取回收方的营业执照等合法资质证明材料。

七、餐厨废弃物处置要建立完整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报告校总务科,并接受监督检查。

八、后勤处加强对仓堂食用油索证索票制度和仓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食堂,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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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学校吸烟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18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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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1.1为了规范XX单位值班人员值班期间的工作,使值班人员在工作期间在岗尽责。切实保证安全生产,根据铝业公司相关规定,结合XX单位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应于兆丰铝业公司XX单位。

2值班长工作制度

2.1按集团公司及铝业公司的要求:XX单位值班长由副总师以上领导担任。

2.2 值班长必须24小时坚守工作岗位,协调指挥安全生产活动。每天的值班时间为当日的8点至次日的8点。参加0点班运行班前会。

2.3 值班长值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离岗位。值班期间严禁饮酒,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换班时必须亲自联系同级别领导替岗,并通知值长室记录备案。

2.4值班长值班期间,全面掌握当日安全生产动态。协调解决当日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日常生产的正常运转。值班期间应接收各车间值班员的安全生产情况汇报,每晚19:00—19:30向铝业公司值班长汇报XX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

汇报内容包括:生产指标完成情况、各级干部上岗及作业现场跟班情况、领导安排工作的落实及人身安全及重大事故和突发事件等情况。

2.5 值班长指挥生产必须遵循《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各类问题,在有突发事件时,要组织和协调各车间相关领导进行处理,并负责督促相关车间对事故进行分析,拿出处理意见。

2.6 值班长须参加每天下午的生产会,在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主持碰头会和生产会,值班期间负责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公司领导对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并检查落实情况。

2.7 值班期间要经常询问安全生产情况,发生重大事故要亲临现场,组织和协助相关领导组织处理问题。

2.8 根据安全生产需要统筹安排厂区范围内的各类人员、车辆、物资,积极应对和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所属各车间必须无条件服从。

3 值班长工作标准:

3.1 值班长要全面掌握XX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

3.2 值班长要全面掌握XX单位当日的生产动态情况(包括:生产任务完成情况、主要生产系统运行情况。)

3.3值班长要掌握当日发生的各类生产(设备)事故情况(包括:影响生产时间及产量、事故原因、组织过程及结果、分析及处理情况)。

3.4 值班长要掌握领导交办任务和工作的落实办理情况,并于当日19.:30前向铝业公司值班长汇报公司当日安全生产情况。

3.5 遇有重大事故及突发事件发生,值班长要立即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组织处理。并根据情况向厂主要领导进行汇报。

3.6 值班长在值班期间应对XX单位所辖区域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车间处理并做好记录。

3.7 值班本设在主控室值长处,每天早会时,值班人员要主动签字,当日值班长值班结束时,应主动向次日值班长交代当日的工作要点及注意事项。

4值班员工作制度

4.1 根据XX单位机构组织情况,值班员共设4名,其中包括:车间部室三名,汽车司机一名;值班员由熟悉本车间安全生产情况的车间管理人员担任。重点负责本车间生产组织、突发事故处理等工作,对重点岗位进行走动管理,加强对4点、0点的走动巡查,参加班前会,安排当班生产情况,并在班前会议记录本签字。

4.2 值班员值班时间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为当日的8点至次日的8点。

4.3 值班员必须全面掌握当日的安全生产动态情况。各值班员每天向厂值班长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协助值班长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问题组织处理。

4.4 值班员应协助值班长解决当日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采取措施确保生产的正常运转。

4.5 值班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值班纪律,不得擅离岗位。发生事故要听从当班值长的调度,需要到现场时应立即到达,对影响生产的问题要及时协调处理,并要配合相关车间认真分析,妥善处理。

4.6 掌握各自车间当日生产检修岗位的现场运行情况,对各自的运行检修工作岗位进行巡查。

4.7 在值班期间值班司机和车辆须服从值长调度。综合工作部须将排定的司机值班表报值长室备案。

5检查与考核

5.1 本制度由生产技术部负责检查和监督。

5.2 值班人员未经许可有擅自调换值班时间的,一经发现要考核调换双方值班人员各40元。

5.3 值班时间内值班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岗位巡检的。每少一次考核值班人员10元。

5.4 当在发生事故时,值班人员未及时赶赴现场的,按照重大操作领导干部上岗规定进行考核。

5.5 发现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饮酒、参与赌博等行为的,考核200元。

5.6 值班司机未经许可擅自出车的,考核值班司机50元。

5.7墙材厂要根据此规定好制定本厂的值班管理规定安排值班人员。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值长室起草。

本标准由值长室归口。

本标准有值长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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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安全评价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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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的管理,规范安全评价行为,建立公正、公平、竞争、有序的安全评价技术服务体系,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安全评价资质、从事法定安全评价活动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实施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国家对安全评价机构实行资质许可制度。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取得相应的安全评价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证书确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安全评价活动。

未取得资质证书的安全评价机构,不得从事法定安全评价活动。

本规定所称的安全评价机构,是指依法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社会中介组织。

第四条安全评价机构的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两种,根据其专业人员构成、技术条件确定各自的业务范围。安全评价机构业务范围划分标准见附件1。

甲级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核,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审批、颁发证书;乙级资质由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审核,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批、颁发证书。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除煤矿以外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的审批、审核工作,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负责煤矿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的审批、审核工作。

未设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煤矿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的审批、审核工作。

第五条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区域经济结构和安全评价工作的需要,国家对安全评价机构的设置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总量控制。

第六条取得甲级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可以根据确定的业务范围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安全评价活动;取得乙级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可以根据确定的业务范围在其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从事安全评价活动。

下列建设项目或者企业的安全评价,必须由取得甲级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承担:

(一)国务院及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

(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项目;

(三)生产剧毒化学品的建设项目;

(四)生产剧毒化学品的企业和其他大型生产企业。

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或其有关部门对安全评价有特殊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定期向社会公布取得甲级、乙级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的名称、业务范围、从业人员、技术装备等相关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取得资质的条件和程序

第八条安全评价机构申请甲级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固定资产400万元以上;

(二)有与其开展工作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和设施、设备,具有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

(三)取得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3年以上,且没有违法行为记录;

(四)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评价过程控制体系;

(五)有25名以上专职安全评价师,其中一级安全评价师20%以上、二级安全评价师30%以上。按照不少于专职安全评价师30%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有与其申报业务相适应的专业能力;

(六)法定代表人通过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组织的相关安全生产和安全评价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

(七)设有专职技术负责人和过程控制负责人。专职技术负责人有二级以上安全评价师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具有与所申报业务相适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安全评价机构申请乙级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固定资产200万元以上;

(二)有与其开展工作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和设施设备,具有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

(三)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评价过程控制体系;

(四)有16名以上专职安全评价师,其中一级安全评价师20%以上、二级安全评价师30%以上。按照不少于专职安全评价师30%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有与其申报业务相适应的专业能力;

(五)法定代表人通过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组织的相关安全生产和安全评价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

(六)设有专职技术负责人和过程控制负责人。专职技术负责人有二级以上安全评价师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具有与所申报业务相适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申请甲级、乙级资质的机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四条的规定,于每年6月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资质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第十一条申请甲级资质,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将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申请表和本规定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材料,报所在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核;

(二)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在5日内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预审以决定是否受理。予以受理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审核报告和证明材料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不予受理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接到审核报告和证明材料后,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审批,并在20日内完成审批工作。经审批合格的,颁发资质证书;不合格的,不予颁发资质证书,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申请乙级资质,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将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申请表和本规定第九条规定的证明材料,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审核;

(二)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应当在5日内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预审并决定是否受理。予以受理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审核报告和证明材料报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不予受理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三)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接到审核报告和证明材料后,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审批,并在20日内完成审批工作。经审批合格的,颁发资质证书,并填写乙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审批备案表(式样见附件2),自颁发资质证书之日起30日内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不合格的,不予颁发资质证书,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进行资质审核、审批时,可以采用形式审查、现场审查、综合审查相结合的方式。

形式审查,是指对申请人提供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所进行的审查。

现场审查,是指对申请人提供的文件、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的现场核查。

综合审查,是指对申请人提供的文件、材料及其真实性的综合评定。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审查。现场审查所需时间不计入资质审核、审批期限。

第十四条安全评价机构取得资质1年以上,需要增加业务范围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四条的规定于每年9月向资质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增加业务范围的程序按照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安全评价机构的资质证书遗失的,应当及时在有关电视、报刊等媒体上予以声明,并向原资质审批机关申请补发。

第十六条甲级、乙级资质证书的有效期均为3年。资质证书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安全评价机构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资质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复审合格后予以办理延期手续;不合格的,不予办理延期手续。

第十七条安全评价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向原资质审批机关申请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一)机构分立或者合并的;

(二)机构名称或者地址发生变化的;

(三)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发生变化的。

第十八条安全评价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审批机关应当注销其资质:

(一)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期或者申请延期但不予批准的;

(二)被依法终止的;

(三)自行申请注销的。

第十九条安全评价机构甲级、乙级资质证书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印制。

第三章安全评价活动

第二十条安全评价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遵循客观公正、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原则,遵守执业准则,恪守职业道德,依法独立开展安全评价活动,客观、如实地反映所评价的安全事项,并对作出的安全评价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被评价对象的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被评价对象应当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重新进行安全评价;未委托重新进行安全评价的,由被评价对象对其产生的后果负责。

第二十一条安全评价机构开展安全评价业务活动时,应当依法与委托方签订安全评价技术服务合同,明确评价对象、评价范围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安全评价机构与被评价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建设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不得委托同一个安全评价机构。

第二十二条安全评价机构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收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财政收费的规定。法律、法规和有关财政收费没有规定的,应当按照行业自律标准或者指导性标准收费;没有行业自律和指导性收费标准的,双方可以通过合同协商确定。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以及周边区域收费情况,出台本行政区域的收费指导意见,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第二十三条安全评价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从事安全评价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 泄露被评价对象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二) 伪造、转让或者租借资质、资格证书;

(三) 超出资质证书业务范围从事安全评价活动;

(四) 出具虚假或者严重失实的安全评价报告;

(五) 转包安全评价项目;

(六) 擅自更改、简化评价程序和相关内容;

(七) 同时在两个以上安全评价机构从业;

(八) 故意贬低、诋毁其他安全评价机构;

(九) 从业人员不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活动;

(十)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十四条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评价过程控制体系。安全评价过程控制记录、被评价对象现场勘查记录、影像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应当及时归档,妥善保管。技术负责人和过程控制负责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加强安全评价活动全过程管理。

安全评价机构应当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五条取得甲级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安全评价活动,应当填写甲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评价工作报告表(式样见附件3),报送评价项目所在地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并接受其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应当每年参加必要的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安全评价水平。

第二十七条安全评价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自律管理,维护安全评价市场秩序,推进安全评价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并完善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强化对从业人员的监督。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审核、审批和颁发资质证书。

第二十九条对已经取得资质证书的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评价机构不具备资质条件的,依照规定予以处理。监督检查记录应当经检查人员和安全评价机构负责人签字后归档。

安全评价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

对违法违规的安全评价机构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建立“黑名单”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评价的申诉、投诉和举报制度,受理社会和个人的申诉、投诉和举报,并依法处理。

第三十一条国家对安全评价机构实行定期考核。

安全评价机构应当每年填写安全评价工作业绩表,经被评价对象确认后,分别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安全评价工作业绩表列入安全评价机构考核的重要内容。

对安全评价机构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没有开展相应活动的,核减相应的业务范围;定期考核不合格的,依照本规定予以处理。

第三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要求被评价对象接受指定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

(二)以备案为由,变相设立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行政许可;

(三)采取任何形式的地区保护,限制外地评价机构到本地区开展评价活动;

(四)干预安全评价机构开展正常活动;

(五)以任何理由或者任何方式向安全评价机构收取费用或者变相收取费用;

(六)向安全评价机构摊派财物;

(七)在安全评价机构报销任何费用。

第三十三条监察机关依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评价资质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监察。

第五章罚则

第三十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工作人员在对安全评价机构实施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三十五条安全评价机构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或者冒用资质证书、使用伪造的资质证书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给予警告,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转让、租借资质证书或者转包安全评价项目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安全评价机构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期或者未经批准延期擅自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六条安全评价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资质半年,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理:

(一)从业人员不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

(二)安全评价报告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者评价报告存在重大疏漏,但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

(四)泄露被评价对象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

(五)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故意贬低、诋毁其他安全评价机构,并造成严重影响的;

(六)未按规定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

(七)定期考核不合格,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八)内部管理混乱,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未有效实施的;

(九)未依法与委托方签订安全评价技术服务合同的;

(十)拒绝、阻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监督检查的。

第三十七条安全评价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或者虚假评价报告,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单处或者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被评价对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撤销其相应的资质。

第三十八条安全评价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其相应资质:

(一)不符合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资质条件的;

(二)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的;

(三)有其他依法应当撤销资质的情形的。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所规定的行政处罚,由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决定。对甲级资质评价机构的处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可以委托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实施。

撤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原资质审批机关决定。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规定所称安全评价师,是指取得国家职业资格,专门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人员。

第四十一条本规定施行前已经取得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应于其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前3个月,按照本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重新申请取得相应的安全评价资质;逾期不申请或者经复审不符合规定的相应资质条件,继续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依照本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申请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的,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直接受理,其资质条件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

第四十三条本规定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xx年10月20日公布的《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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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收费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收银,全文共 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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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费员工作必须细心负责,态度要热情和蔼,准确掌握药价和各种收费标准,简化手续,减少排队。

2.交付现金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开出收据,留有存根复核和备查。对公费医疗、记帐合同,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如记帐单有涂改、伪造、冒名顶替等不符合规定者均不予记帐。

3.病员出院,住院处根据病房的出院通知单结算、收费或记帐。

4.病员住院期间,住院处应定期下病房结算。自费者,要随时与家属联系清交,以免造成呆帐。对欠帐者,应抓紧催收。

5.收费处要建立交接班制度。交班时现金必须当面点清,最后汇总,清点钱、帐相符合交会计、出纳处理。如有不符,需立即查找原因,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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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小学,财务,全文共 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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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掌握本行业业务的有关知识;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

二、持证上岗(会计证、电算化合格证),定期参加财政部门规定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技能。

三、按照《会计法》和上级要求设立会计核算科目,建立帐册,设立总帐和明细帐、银行日记帐和现金日记帐。

四、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办理。

五、对本单位的收入、支出进行全面的预测,按照收支情况,编制年度预算计划,并严格按照预算计划执行。

六、正确分清各类收支,按月向董事会和校长汇报学校财务执行情况,协助校长做好学校财务管理工作。

七、学校所有的收费项目按物价局规定办理,亮证收费,所有收费全部入帐,不设帐外帐。

八、对往来款项设立明细帐,及时清理;对应上缴的款项,不拖欠挪用,及时上缴。

九、加强对学校资产的管理,确保学校资产不流失,按规定进行核算,固定资产的购入、使用、报废清理手续完整,做到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十、做好年终决算工作,全部报表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口径一致,帐帐、帐表相符,编报及时说明详实。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十一、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妥善保管好会计凭证、帐册、报表等资料,定期立卷归档。

十二、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全部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并编制移交清册。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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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就餐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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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各公司司机及押运员的就餐管理,同时为更好地服务于司机及押运员,及时准确地掌握司机及押运员的就餐人数,避免食堂饭菜的过剩和不足现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 报餐相关事宜:

1、 自本制度下发执行之日起,凡要在我母站食堂就餐的司机及押运员必须按照本管理办法提前将就餐信息报至母站调度处;

2、 报餐时间:每日上午10:30前报午餐;每日下午16:30前报晚餐;

3、 就餐信息包括:牵引车牌照号码及就餐人员的姓名;

4、 母站调度电话:;

5、 母站调度每日上午11:00及下午17:00将司机及押运员的报餐信息统计填表后送至食堂厨师处;

二、 关于就餐费用的收取

若司机或押运员报餐后未就餐而给母站造成浪费的,我母站将采取如下措施:

① 报餐即收取费用,无论是否就餐;若报餐后未就餐并拒绝支付费用的,我母站将通过与司机或押运员所在公司进行协商解决;

② 若上述措施无法解决的,我母站将拒绝为该司机或押运员提供就餐并同时拒绝为该车辆的司机及押运员提供就餐。

三、 本管理办法自20xx年5月1日生效执行,若有未完善处另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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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办公室日常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全文共 29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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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息制度

为便加强思想、学习、训练的交流、监控和管理,根据国防生的生活特点规律,办公室实行每周五天半工作制度,并将休息时间调整到周一、周二、其中,周一下午休息半天,周二休息全天,周六、周日不休息。按照学校的作息时间安排,每日实行7小时工作制度。上午8:00上班、12:00下班;下午2:30上班、5:30下班。

二、岗位职责制度

(一)、主任职责

1、在军区选培办的指导下、在省军区党委首长、政治部党委首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总部、军区、省军区关于依托培养各项政策、规定、措施在本单位的全面落实;

2、按照军区依托高校培养军队干部协议和国防生培养目标要求,接受高校党委的领导和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以提高国防生培养质量为核心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共同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矛盾;

3、国防生招生、选拔、教育、训练、管理及办公室自身建设等各项工作的统筹计划、部署安排、检查督促、跟踪落实和质量评估;

4、对所属人员思想、行为和车辆使用的管控,防止失控和出现不安全因素;关心所属人员个人、家庭生活,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二)、副主任职责

在主任的领导下,协助主任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主任不在位时,自动履行主任职责。

(三)、参谋职责

1、按照国防生军事训练培养方案,负责年度军事训练工作(包括平时训练、新生军训、暑期集中训练、当兵锻炼)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总结;

2、协调省军区机关、承训部队和依托院校相关部门,抓好集中训练中训练骨干的配备、参训人员思想动员、训练时间、内容的落实、训练器材物资的保障、训练经费的结算、训练成绩的核定、登记等各项工作的落实;

3、早操和周六军事技能、体能训练的计划安排、检查指导和落实;

4、协助做好军事理论课教学。

(四)、干事职责

1、办公室年度、学期、每月、每周工作、办公室政治、业务学习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总结以及各种会议的纪录、保密办公有关规定的落实;

2、国防生招生、选拔的计划、宣传、考核面试、政审、体(复)检、录取等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总结;

3、国防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拟制、落实和党团组织建设、典型的培养、宣传以及毕业后的跟踪;

4、国防生毕业派遣、考研、保研、读研、优秀国防生(毕业生)评选、国防生违纪违规、违约处理以及修订、制作、发放、回收;

5、国防生网站的制作、维护,发挥网络宣传在国防生招生选拔和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

(五)、助理员职责

1、国防奖学金的请领、发放和违约金的追缴、管理;

2、发放、填写、回收;国防生档案材料的整理、交接以及国防生管理数据库的充实完善。

3、办公室日常消耗物资的统筹、采购和贵重物资的登记、保管、维护;业务经费的管理、使用、核销和成员工资、福利的请领;国防生服装发放;

4、报刊、杂志、影像制品的征订、发放、保管;文电的收发、登记、保管;

5、来人来客的接待安排以及车辆的调派、保养;

(六)、教员职责

1、国防生军政理论教学工作的统筹和质量监控;

2、协调教务、军事理论学等相关部门抓好课程安排、教员选骋、备课示教、课堂纪律及考试考核和教学补助等工作的落实;

3、根据统一安排,承担部分军政课程的教学任务;

4、协助做好军事技能、体能训练的落实。

三、分片负责制度

根据两所高校学生分布情况,将日常管理、教育、训练工作划分成三个片区:厦大老校区、厦大漳州校区、集美大学片区。每个片区设负责人1名,在办公室主任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年度工作安排,负责该片区国防生思想跟踪、日常管理、学习管控、军事训练等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跟训督学促管制度

1、早操跟班。每周二、四、六早晨统一安排国防生早操,时间为40分钟,其中周六早晨1、5小时,主要进行体能训练,值班干部必须跟操;

2、周末跟训。每周六或周日安排半天时间,组织军事技能训练或政治教育,具体由每个片区按年度教育训练计划,制订月计划。每次训练,片区干部必须到位进行具体组织、指导;

3、到课检查。每天正课时间,片区干部要根据各专业课程安排,组织到课情况检查。未到课的要及时查明原因;

4、晚自习检查。晚自习时间,原则上由各模拟连排按专业统一带到公教或图书馆,片区干部进行抽查。

5、就寝检查。每晚11:30统一组织就寝,就寝后值班干部要逐个宿舍检查人员在位情况、电脑使用情况,督促按时就寝。人员不在位要及时查找,禁止在熄灯后继续使用电脑,禁止大一学生购买电脑。

6、卫生检查。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内务卫生、个人卫生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内务卫生流动红旗评比,按每个连队两个宿舍的数量,评选出优秀宿舍。

五、会议制度

1、领导小组会议。每学年结束时,召开一次国防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主要对本学年国防生思想、学习、教育、训练、管理以及办公室自身建设和军校联合培养机制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部署安排下学年工作;

2、后备军官团干部会议。每学期开学初召开一次国防生后备军官团干部会议,主要对学期各项工作进行筹划安排,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3、思想形势分析会议。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三上午,召开一次国防生思想形势专题分析会,主要对国防生的思想情况进行专题分析,查找有不稳定因素的人和事,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

4、办公会议。每月中旬第一星期三上午,召开一次办公会议,主要对办公室重要工作、重要决定、经费开支使用等情况进行专门研究;

5、周工作会议。每周三组织一次工作例会,主要汇报上周早操、周末训练、到课、晚自习、就寝、卫生检查情况,部署安排本周工作。

六、谈心制度

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每年至少与所属办公室人员谈心一次;每个片区干部每学期至少要与分管的国防生逐个谈心一次。在增加情感交流的同时,全方了解国防生的家庭、个人学习、生活及思想情况,尽最大努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七、工作评比制度

办公室每半年组织对每个人的表现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评定,并作为省军区优秀机关干部评选和提升使用的依据。主要根据以下几种情况进行评定:

1、在岗在位情况。是否按时上下班,正课时间及周六周日是否在位,有没有不假外出现象;

2、职责履行情况。按照职责分工,需要协调落实的工作,是否及时协调落实、跟操跟训情况是否良好、工作中是否经常出现纰漏、学校相关部门人员及国防生对分管工作是否满意;

3、工作完成质量情况。办公室每月组织对各片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比,评选出学习、训练、管理先进连队,评选结果与片区干部的工作业绩挂钩;

4、用稿情况。每人每月必须在本办国防生网页用稿4篇以上、学校报刊、电台、电视台和人民前线等报刊、杂志用稿1篇以上。每月用稿情况及时公布上网。

八、学习制度

每周三下午安排政治、业务学习。主要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时事政治、依托培养工作政策规定、上级传真、电报、电话通知精神,交流工作体会,研究新情况新问题。

九、组织生活制度

每隔一星期各组织一次办公室党小组生活会、模拟连党团支部活动。其中办公室党小组生活会安排在星期一上午,模拟连党团支部活动安排在周六或周日,分别由党小组长和片区负责人组织。主要汇报自己思想、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十、登记统计制度

公室建立:

1、大事记;2、各种会议纪录本;3、值班记录本;4、用稿情况登记本;5、收、发文登记本。

片区建立:

1、工作日志;2、各种检查登记本。

个人建立:

1、谈心纪录本;2、学习纪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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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考勤制度管理规定_考勤制度管理细则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细则,全文共 21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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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企业的壮大,离不开严谨的行政管理制度。以下是某企业行政管理制度范文,如想更加明朗地管理企业,可参考以下范文。

第一条 总则

1.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 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所指行政事务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公文打印管理、办 公及劳保用品管理、库房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

第二条 档案管理

1.归档范围:

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科学技术、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 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议、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 告、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2.档案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 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3.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档案管理人 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2)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 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 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案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录 和复制。

4.档案的销毁:

(1)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凡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内 部档案,须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3)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

第三条 印鉴管理

1.公司印鉴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

2.公司印鉴的使用一律由主管副总经理签字许可后管理印鉴人方可盖 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3.公司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 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4.公司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 确需开 具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批条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回来必须向公司汇报 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5.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第四条 公文打印管理

1.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

2.各部室打印的公文或其他资料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交电脑部 打印,按价计费。

3.公司各部、室所有打印公文、文件,必须一式三份,交总经理办 公室留底存档。

第五条 办公及劳保用品的管理

1.办公用品的购发:

(1)每月月底前,各部、室负责人将该部门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制定计划提交总 经理办公室;

(2)总经理办公室指定专人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算,经主管副 总经理审批后负责将办公用品购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分发给各个部、室,由部、 室主任签字领回

(3)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它用品的须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领用;

(4)公司新聘工作人员的办公用品,办公室根据部、室负责人提供的名单和用品 清单,负责为其配齐,以保证新聘人员的正常工作;

(5)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做到办公用品齐全、品种对路、量足质优、库 存合理、开支适当、用品保管好;

(6)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帐本,办好入库、出库手续。出库一定要 由领取人员签字;

(7)办公室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文明、清洁、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严格按照 规章制度办事,不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

2.劳保用品的购发:劳保用品的配给,由总经理办公室根据各部、室的实际工作需要统一购买、统 一发放。

第六条 库房管理

1.库房物资的存放必须按分类、品种、规格、型号分别建立帐卡。

2.采购人员购入的物品必须附有合格证及入库单,收货时要当面点 清数目,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如发现短缺或损坏,应立即拆包清点数目,如发现实物与入库 单数量、规格不符时,库房保管员应向交货人提出并通知有关负责人。

3.物资入库后,应当日填写帐卡。

4.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物资出库必须填写出库单,经公司办公室 主任批准后方可出库。

5.库房物资一般不可外借,特殊情况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 ,办理外借手续。

6.严格管理帐单资料,所有帐册、帐单要填写整洁、清楚、计算 准确,不得随意涂改。

7.库房内严禁吸烟,禁止无关工作人员入内,库内必须配备消防 设施,做到防火、防盗、防潮。

第七条 报刊及邮发管理

1.报刊管理人员每半年按照公司的要求作出订阅报刊计划及预算,负责办理有关订阅手续。

2.报刊管理人员每日负责将报刊取回并进行处理、分类、登记, 并分别送到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处理后,一周内交回办公室由报刊管理人员统一 保管、存档备查。

3.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报刊挪作他用,若需处理,需经总经理办公 室主任批准。

第八条 附则

1.公司办公室负责为各部室邮发信件、邮件。

(1)私人信件,一律实行自费,贴足邮票,交办公室或自己送往邮局;

(2)所有公发信件、邮件一律不封口,由收发员登记,统一封口,负责寄发;

(3)控制各类挂号信。凡因公需挂号者,须经各部室主任批准,总经理办公室登记后方可邮发。

2.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不适应工作需 要的,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交总经理办公室研究并提请总经理批复。

3.本规定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

4.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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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物业,企业,全文共 2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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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禁损坏、挪用消防器材,禁止将消防水做民用。

二、严禁占用、堵塞小区内的任何消防通道、楼梯通道或其它安全疏散口,严禁损坏任何消防设备及防火开关。

三、小区内严禁携入和储存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

四、各装修单位应严守防火规范,凡属危险作业应由管理处批准,严禁乱接、乱拉电线等违章行为的发生。

五、严禁将烟头及其它带火物品投向窗外。最后离开离间前,检查并保证所有火源已熄灭,并把全部还在开动的电器关闭。

六、尽量避免让儿童、老人单独在家。为保证安全,如有需要可与小区物业管理处联系。

七、各住户必须严格遵守消防管理制度,如有火灾发生应及时报警,并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协助灭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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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行政单位食堂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行政,食堂,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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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遵循为机关职工、会议和来往客人服务的宗旨,努力作到饭菜色鲜味美,价格合理,服务周到,方便及时。

二、食堂工作人员须分工合作,认真履行职责。

三、食堂工作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按规定时间开饭,保持杯、碗、筷、盏清洁卫生、放置有序和定时消毒。加强食品的管理,禁止出售腐烂变质的食物,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四、接待县(市、区)基层所人员,原则上提供工作餐,但须由业务科室向办公室报告,方可安排。注重饭菜质量,杜绝浪费。

五、外单位就餐人员不得赊欠饭菜票,不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擅自将餐具借给他人。加强单证、现金、饭菜票的管理,做到及时上缴、核销。

六、加强成本核算,购物手续清楚,并与实物相符,后勤管理员要对当天购进的食品进行查验,若发现有三无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除追究采购员责任外,要集中销毁,不准出售。要注意节约使用水、电、气。

七、会议伙食,按会议标准办理,不上名酒、高档饮料和昂贵菜肴。

八、食堂工作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讲究烹调技术,注重饭菜质量,要严格管好食堂设备,餐厨用具和粮油、副食、酒水等,不得自开小灶,不准擅自在食堂请客就餐。

九、食堂工作人员要随时保持个人和食堂卫生,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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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节日期间公车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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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对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库存、呆滞、过期物料进行及时有效的预防控制和处理。降低库存物资积压,提高物料储存能力、提高存货周转率,促进公司物资的良性运作。

2、库存、呆滞、过期物料定义

是指储存期限超过一定时限仍未使用过的物料,或一年内有使用但存量过多、用量极少、库存周转率极低的物料,以及超过可储存期限的物料。

3、范围

适用原材料、包装物、低值品、半成品、在制品及成品呆滞、过期物料的处理。

4、职责

4.1生产部:负责定期对车间的物料进行盘点、清理、退库工作,同时实施返工返修工作。

4.2 品质部:负责库存、呆滞、过期物料质量的判定工作,判定结果可分为:合格、返工返修、报废、回收利用等。

4.3技术部:因客户产品改变、产品优化,技术变更(包括更改原材料、更改配件、工艺单变更、品质变更、成本优化等引起的变更),技术部应在变更发生后一天内通知采购部并给予相关指引,以防止库存、呆滞、过期物料的产生。已造成呆滞、过期物料情况发生的,应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4.4 业务部:因销售订单取消或变更、市场需求预测变化,业务部应在变更发生后一天内通知采购和生产部并给予相关指引,以防止库存、呆滞、过期物料的产生。对造成呆滞、过期物料情况发生的,由采购部的安排,参与评审,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4.5 仓库:负责定期对在仓的库存、呆滞、过期物料进行盘点、清理、退库工作,并接受采购部安排,参与呆滞、过期物料的评审和处理工作。

4.6 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中呆滞、过期物料产生的预防控制工作,提出呆滞、过期物料处理申请,判定呆滞、过期物料产生的原因,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工作,对评审结果提交相应的部门进行处理,并对评审工作做出结论上报公司领导。

4.7仓库:负责呆滞、过期物料的接收、储存管理工作;负责提供库存、呆滞、过期物料统计清单;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库存、呆滞、过期物料处置工作,包括可回收利用的呆滞、过期物料的更换以及物料产生的呆滞、过期物料返工返修或处理、配合采购部退换等联系工作。

4.8后勤部:负责呆滞、过期物料的变卖等处理工作,并在接到报废通知起两周内按环保体系的要求处理废品。

4.9 财务部:负责对库存、呆滞、过期物料处置过程的监控、核价、评估及账务处理等工作

4.10 总经理:根据此规定的权限对呆滞、过期物料的处置进行审批。

5、库存、呆滞、过期物料处置程序

5.1 呆滞、过期物料处置每一年组织一次盘点清理工作。

5.2 采购部在接到清单后两天内提出处理申请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呆滞、过期物料处置评审工作,相关部门在两天内提出处理意见。

5.3 技术部、生产部及品质部同时对提报的呆滞、过期物料清单及申请在两天内进行判定,作出评审意见。

5.4 评审意见完成次日,仓库将相关处理报告和清单提交财务部,财务部在三天内完成核价工作,作出审核意见并报送总经理审批。

5.5 后勤部根据最终的审批意见,在收到审批意见后一周内进行一一处理。

5.6 仓库负责配合呆滞、过期物料现场处理工作。

5.7 后勤部将处理的相关单据移交财务进行销帐处理

6、相关文件

6.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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