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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室管理制度有哪些(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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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管理岗位的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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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负责电气工事工程其功能领域内主要目标和计划,制定、参与或协助上层执行相关的政策和制度;

2、负责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及部门员工的管理、指导、培训及评估;

3、负责制定各项目生产计划;

4、组织、协调和管理外协生产资源,保证生产按时保质完成;

5、负责协调、组织解决生产中的所有问题。

任职资格

1、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工业自动化或电气自动控制系统工程管理经验;

2、3年以上工作经验优先(有建造师资格证和八大员优先考虑);

3、良好的计划和执行能力、协调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

4、积极主动,具备团队意识,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能够承受较强的工作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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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各种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9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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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实验室管理制度汇编

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

1、单价在500元(不含500元)以下,使用期在一年以上,能独立使用的仪器设备及其他装置均属低值耐用品范围。

2、单价在500元至100元之间的低值耐用品,应首先在实验室进行低值耐用品建帐登记,方可到计财处报销。化学实验室与各实验分室务必建帐、建卡、张贴标签进行分级管理。

3、单价在100元以下的低值耐用品,均应在使用单位(实验分室,研究室)进行建帐建卡分级管理。

4、低值耐用品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各实验分室、研究室要配备职责心强的人员担任此项工作,管理人员要力求稳定,调动时务必认真办理交接手续。

5、低值耐用品要建立一级分类帐(卡),定期进行帐(卡)物核对,持续帐(卡)物一致。

6、凡供给个人使用保管的低值耐用物品,尤其是两用物品要有严格的借用、配备办法;损坏或丢失的赔偿处理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7、仪器设备的零配件,一律不单独建帐(卡),只随主机作附件处理。

8、剩余积压的低值耐用品,化学实验室内调济由化学实验室设备分管人员办理帐(卡)变更手续;需报废的低值耐用品,要及时上报化学实验室设备分管人员,并报系分管实验室的领导,并收回统一报废处理。

大型仪器管理办法

实验室仪器设备是学生进行教学实验,教师科研的物质基础,为管好、用好实验仪器设备,充分提高仪器设备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化学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管理、报废均严格执行学校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建立完善的大型仪器档案,做到帐、物、卡相符。

2、所有大型仪器设备及其档案资料均采用专人负责制,负责人应熟悉该仪器的基本状况,掌握仪器正确操作方法和一般故障处理,并有职责指导和监督他人正确使用该仪器。负责人应做好使用和维修登记、日常维护、调试、保管工作,发生故障及时送修,以保障仪器的完好状态。

3、仪器使用人在使用前应先会同负责人检视仪器设备是否完好,并听取指导,至确认为熟悉了正确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后方可进行操作,使用后应填好记录并会同仪器负责人再次检视仪器是否完好,然后由负责人签字认可。

4、仪器使用过程中,应随时注意有无异常状况,如发现故障,务必及时查找原因,尽快排除。遇有特殊状况,须立即报告,按具体状况进行处理。

5、仪器档案资料的借阅务必办理相关手续。

6、大型仪器一般不得外借,如有特殊状况需报批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和化学与材料科学系等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7、为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在保证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经有关部门批准后能够承担校外的实验、测试等任务,所得经济效益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8、大型仪器设备一般不拆改和分解使用,确因功能开发、改造升级需拆改和分解时,应经学校主管部门和专家审核批准同意后,方可拆改和分解。

9、若因玩忽职守和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仪器损坏或丢失,应由当事人按有关规定负责赔偿。若属正常的损坏或职责范围外的丢失,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

10、每年定期对仪器进行一次核查,做到帐、物、卡贴合率为100%。对有物无卡而还能使用的仪器,由化学实验室统一到学校管理部门补办设备卡;对有卡无物的仪器,要追究领用人的职责。

11、仪器设备的报废、报损由化学与材料科学系统一向国有资产管理处申请,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自行报废、处理固定资产。

实验器材损坏、遗失赔偿制度

1、实验室的一切设施都是国家财产,人人都有职责和权力爱惜与保护。

2、实验室的各种器材和环境设施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服务的基本保障,概不外借。要加强管理,精心维护,严格按工作程序使用,防止损坏或遗失。

3、对任何损坏遗失行为,室主任有权和职责执行学校制订的赔偿制度。

4、损坏或遗失赔偿基准:

器材损坏能够修复的,修复费《200元,全额赔偿;修复费≥200元(-10000元)按90-50%计算赔偿。

5、损坏不能修复或遗失的赔偿基准:

按使用期折旧后的现值计算,年折旧率为5%或10%,现值《1000元,赔偿80%;

现值≥1001元(-50000元)按70-30%计算赔偿。

属“两用”或贵金属物品按原值赔偿。

6、损坏或遗失,赔偿额≥20元,要填写赔偿报告表,作为审查及注帐依据。

7、属违规操作、擅自使用或拆卸、嘻戏打闹、玩忽职守等损坏或遗失器材者,照上述基准赔偿;属偶尔疏忽并努力减少损失而态度又好者,按上述基准的30%计算赔偿;属器材本身质量、使用期限或突然停电水等直接造成的损坏,免于赔偿,但仍要填写赔偿报告表,作为审查依据。

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学校的一切仪器设备都是国家和人民的财产,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生产、生活等工作的重要物质基础。

1、仪器设备管理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实验室务必选派一名作风正派,工作认真的人员负责管理。

2、管理人员务必相对稳定,确因工作调动或离、退休应办理相应接交、衔接手续。

3、由教学经费、专门基建费、科研经费及其他非私人经费渠道购置、研制、组装的各种仪器设备,务必进入学校固定资产账,纳入学校管理,建帐、建卡。

4、200元以上耐用期一年以上的各种仪器;单价不足200元,可独立使用的民用性强的仪器设备,单价价值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国家科委规定的23种大型、精密、贵重、希缺资产务必派专人负责管理,职责到人。

5、报废设备,须填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仪器设备报废申请书,经相应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并向职能部门交回原物,职能部门依据原物交回状况再注销原使用单位固定资产账

维修管理办法

实验室内仪器设备是进行教学科研的重要设施,应经常予以维护保养,对有故障的仪器应及时维修,以确保教学科研的正常进行,应按有关标准到达仪器的完好率。

1、仪器维修应提出申请填写仪器维修单,经实验室主任签字,经化学实验室和化学与材料科学系同意后进行维修。

2、对修好的仪器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在维修单上签收合格。并保存维修单建立仪器维修档案。

3、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对能修复、修复后又能到达相应的技术指标的仪器应全力修复。

4、对不能修复的或修复后达不到指标的,经化学与材料科学系和化学实验室同意后,填写报废单交学院有关职能部门办理报废销帐手续。

实验教学材料的申报办法

为确保化学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本着“按需购置,奉行节约”的原则,请各实验分室和研究室尽快做好实验教学所需材料计划的填报工作,特制定本申报办法。

1、各实验分室和研究室应在清查原有实验材料数量的基础上,根据学校下达的学期实验教学计划/课表进行预算,力求准确,并按附表要求详细填写;

2、实验室主任应本着“合理分配,资源共享”的指导思想,对实验分室和研究室上报的实验教学材料计划进行分类统计,认真审核,并请化学与材料科学系分管实验室的领导签署意见后,构成汇总表统一上报学院和国资处;

3、报表填写具体要求:

(1)只限申报实验消耗材料(不包括仪器、设备以及软盘、优盘、硬盘、硒鼓、墨盒、打印纸(学生实验用打印纸除外)、打印机等办公用品),正常实验必需的实验材料应尽量一次报全,原则上不再追加;

(2)实验消耗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或要求务必填写准确(有特殊要求药品,注明生产厂家、使用日期),因为规格型号等填写不全导致无法购买者,影响实验教学由任课教师自行负责。

(3)报表一律采用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物质请购计划表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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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财务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3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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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 则

第一条 为严格财务管理,明确经济责任,根据财政部、国家教委和省财政厅颁布的有关财务法规和制度,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各校领导分管系统限额、专项审批,大额借支实行联签制。

第三条 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由主管财务工作的副校长负责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第四条 学校设置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的专职机构——管理科,下设财务组,统一管理学校财务工作,对学校负责。同时,学校财务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监督。

第五条 学校管理科财务组配置一名财务主管、一名会计、一名出纳,具体管理财务工作。

第六条学校财务应加强预、决算管理,按上级指示精神和有关的财务制度、规定,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编制年度预算收支计划和决算,经学校领导审核、批准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并予公布。

第七条 学校应加强财务监督,设立专门的财务监督机构,形成学校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二、各项收入管理制度

第八条 学校的各项收入,包括财政部门的拨款收入、学杂费收入、培训费收入、出租收入、承包收入及其他收入。

1、财政拨款收入(含各项经费拨款、离退休人员经费、大额基建拨款),应按预算收入计划组织收入,对基建拨款应专户储存。

2、学杂费收入:按省物价局和高教厅等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的学杂费是学校的重要收入,学校财务部门应在有关科室的协同下,积极收纳,做到安全、快捷、准确。

⑴学生的各项收费标准,应分清年级、专业、项目;应交学费的学生人数,应分清班级、专业,做到数字精确、姓名确实,这两项收费依据(含联合办学部分),应加盖学校公章,于五月份前确定并交管理科财务组;当年新生名单、专业应在招生结束后一周内交管理科财务组;中途离校的学生名单应及时通知财务组。

⑵学生的学杂费一旦入库,除计算、收款等技术性错误的款项以外,一律不予退款。

⑶享受学校减免学费的学生,均为财校正式教职工子女及财厅干部职工的子女,减免数只能为学费总额的50%,其他杂费不减免。

⑷学费一年收缴一次,在秋季入学时进行,新、老生一次交清,不得拖欠,确有实际困难,经主管财务副校长批准可延期交纳。否则,视同故意不交学费,学校将责成限时交纳,超期不交者,应予劝退。

⑸联合办学学费收入,财务部门应严格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地收纳入库,并定期到联办单位核对收费情况;属联办单位的收入也应及时、准确地划归对方。

⑹对学杂费收入,财务部门应自收费之日起,30天内做好清算、核对、结帐,并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收费情况。

3、培训费收入:指学校培训中心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收取的各项收入。

4、出租收入:主要是指学校所属房屋出租租金收入。应按合同规定,由出纳人员按时、足额地收纳入帐,如发生合同纠纷引起房租减收或滞纳,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以便妥善处理。

5、承包收入:主要是指学校小卖部、饭堂承包收入。应按合同规定,由出纳人员按时、足额地收纳入帐,不得拖欠、滞纳,否则,应按合同规定对承包人予以处罚。

6、其他收入:主要是指一些零星收入,如饭堂、小卖部交纳的折旧费、各种考务费、学校财产变价收入、赞助费、罚款收入、采购物品返还费用等应属学校的收入。

第九条学校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学校的收入,私设“小钱柜”;为学校或科室采购物品、缴纳款项等,不论对方以什么形式或借口返回的现金、礼金及物品,都要缴交管理科,并办理登记手续。否则,一经发现,按违反财务制度处理。

第十条 学校财务人员因工作失职,引起学校收入减少或流失,应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借款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借款是指学校各科室因办公、教学、后勤等工作需要购置设备、办公物品、公务出差以及行政维修等,请求学校财务组给予的借款或预付款。

第十四条 借款手续规定

借款包括现金借款和支票借款两种,借款经手人须按如下规定办理借款等手续。

1、凡借款额或预付款额超过500元以上者,一般以支票支付。特殊情况需大额现金(1000元以上),须经校领导批准;超过3000元者,还需提前2天到财务预约,否则不予借出。

2、借款时,须填制管理科财务统一印制的“借款单”,先由各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再报有关审批人签批,以后凭“借款单”到财务组借款。

第十五条 借款、预付款批准权限。

1、校长签批50000元以下。

2、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校长审批30000元以下。

3、财务主管应对各部门借款进行审核,凡__元以上借款、预付款,须事先报财务主管审核,并签署意见,再提交校领导批准。对不合乎制度规定的借款及预付款,财务人员应予拒付。

4、凡一次性50,000元以上金额的各项借款及预付款,由各分管校领导提出,报校长批准;超过200,000元以上金额的借款,由校长办公会议决定,各分管校领导签名,校长负责签批。

5、借款后,借款经手人须在预定的还款日期内还款或凭正式发票到财务报销,借款一般不能跨月使用,月底结帐前须办理完报销手续,特殊情况暂不能报销者,须经财务主管同意。

6、一般情况下,第一次借款未报销之前不给予第二次借款。

7、根据批准的用款计划,维修、改造、采购大宗物品等所需借款或预付款,凭学校领导的用款批示及用款科室的有关资料说明(如合同、购物用途说明),经财务主管审核无误后方可付款。

8、学校举办临时性的大规模活动,如运动会、艺术节、庆祝活动等,主办单位须提前列报用款计划,经校领导批准后,财务方可付款。

9、各种借款、预付款的归还及报销,实行谁审批借款谁负责审批报销的原则,不能交叉审批。

10、学期结束前一个星期,借款经手人应办理借款报销手续。如放假时仍未到财务报销者,视同占用公款处理,并从借款人工资收入中扣回。特殊情况需续借须经财务科长批准。

四、财务报销与审批制度

第十六条 学校的各项支出,除工资、福利经常性支出及节假日支出外,应分清支出类别,在取得发票等报销凭证后,办理审批报销手续,以便财务及时入帐。

第十七条 报销支出审批权限:

1、校长签批50,000元以内。

2、分管财务副校长签批30,000元以内。

3、凡每笔支出超出2,000元以上者,应先报财务主管审核后再报校领导批准。

4、凡一次性50,000元金额以上的各项支出,由分管校领导提出,报校长批准;超过200,000元以上支出,由校长办公会议决定,各分管校领导签名,最后由校长负责签批。

5、报销凭证应以正式发票为准,并有单位名称、开具发票单位印章、单价、数量,批量采购应附货物清单、规格、型号、金额等内容,发票背面应有经办人签字、科室负责人签字证明;采购物品还须有仓管员验收签字。对于不符合填写要求的发票,财务人员不给予报销。

6、下列情况的支出,经科室审核后,报主管财务副校长或校长批准,方可报销。

⑴“白头”单报销,每单数额应在50元限额以内,并有商店等单位印章、购买数量、单价、支出用途。用款经办人应尽可能索取正式发票。

⑵特殊支出无发票及其他报销凭证者,应有经办人和科室负责人2人以上签字证明。

第十八条 专项审批权限:

1、教职工因公差、学习需乘坐飞机、火车软卧,须先报校长审批。

2、教职工外出参观、学习、参加各种会议、公务办事,所需时间2天以上,或超过广州市范围的事项,应在各分管校领导审核后统一报校长批准。

3、各种餐费,主管财务副校长每次审批__元以下;超过限额报校长审批。

4、学校预购学生教学用书支出,由主管教学副校长负责审批。

5、各教研室确需购买少量的教学用参考书、资料,由教研室主任签署意见后报主管校长审批。

6、大批量印刷各种教学用书、资料(包括校刊)支出,由分管教学副校长提出意见报校长批准。

7、图书馆藏书、全校报刊杂志采购支出,由校长审批。

第十九条 各项支出审批报销的分类

根据支出审批权限,对各项支出作分类。

1、基建支出:是指学校因事业发展和保证正常的教学、行政和后勤工作的需要,新建、改建、扩建校舍或教学设施等项目,包括学校的房屋、建筑物、装修、添置大型的教学设施等方面的支出,应严格执行基建财务制度,保证学校资金能办实事、办好事。

具体执行办法按《广东省财政学校基建财务制度》办理。

2、修缮费支出:是指学校小型、简单的修缮、安装等项目的支出。根据有关科室列报的用款计划,应事先签定协议,报主管财务副校长审核签字。

⑴修缮费支出,应按报销审批权限签批。

⑵修缮支出计划、合同应送财务组存查,10,000元以上修缮项目的验收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⑶经验收合格的项目,可凭正式发票、验收人签名及校领导批示到财务办理付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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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公务车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9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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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车辆使用管理

1、公司所有公务车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和调度,实行“派车单”派车。为方便工作,贵A H5499,贵A 17H26,贵A 82Z37,贵A 506E5直接由储运部张经理调度,车钥匙、手续由张经理管理。贵A HX413,贵A 5217B由行政部管理。

2、公务车原则上实行专人专驾,严禁擅自转驾,特殊情况由公司领导指定其他专、兼职驾驶员驾驶。

3、出车回公司后,驾驶员需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将车钥匙及时交回登记。未经公司领导允许,驾驶员不得将车辆停放到指定车库以外的地方过夜,否则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自负。

4、派车条件:公司领导出差或外出办事;中层干部出差或外出办事;库房转货;发货、提货;三人以上销售部员工出差或外出办事;本公司人员因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的用车。

5、实行“派车单”制度。用车部门公事用车须填写“派车单”,在“派车单”上签字并注明出车事由、地点、用车时间。到“行政部”办理登记领车手续。一般情况下,由“行政部”指派司机出车。公司人员私人用车,报部门领导批示后,到“行政部”办理领车手续。

6、除储运部门、收、发货之外,任何部门不得以各种理由直接通知驾驶员出车,驾驶员一律凭“行政部”的指令出车,没有部门“派车单”和指令,驾驶员一律不准出车。

7、本公司车辆原则上不得外借,因特殊情况需外借的,必须经总经理同意,驾驶员随车外借,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驾驶员差旅费、油费、过路费等)由借车人承担。未经批准将公车外借的,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发生安全事故的,由当事人承担后果并追究责任。

二、车辆审验、维护维修管理

1、车辆的维修、清洗、美容一律到指定地点维修、清洗、美容。

2、车辆维修。车辆维修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确需修理或更换零件的,修理费用在100元内,由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报“行政部”认定审批维修内容后送修;修理费用在200元以上,由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交办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送修(出差在外可特殊处理,但必须先行电话报告,回单位后补办手续。更换下的配件交到“行政部”,存入仓库。在维修过程中,“行政部”经理和驾驶员必须共同检查质量,核准费用,以示负责。本车驾驶员负责维修出厂的检查验收。

3、车辆美容。严格控制车内外配置,购置必要的车内外设备,须报“行政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方可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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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3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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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严格财务管理,明确经济职责,根据财政部、国家教委和省财政厅颁布的有关财务法规和制度,结合我校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各校领导分管系统限额、专项审批,大额借支实行联签制。

第三条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由主管财务工作的副校长负责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第四条学校设置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的专职机构――管理科,下设财务组,统一管理学校财务工作,对学校负责。同时,学校财务工作理解上级主管部门监督。

第五条学校管理科财务组配置一名财务主管、一名会计、一名出纳,具体管理财务工作。

第六条学校财务应加强预、决算管理,按上级指示精神和有关的财务制度、规定,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编制年度预算收支计划和决算,经学校领导审核、批准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并予公布。

第七条学校应加强财务监督,设立专门的财务监督机构,构成学校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二各项收入管理制度

第八条学校的各项收入,包括财政部门的拨款收入、学杂费收入、培训费收入、出租收入、承包收入及其他收入。

1.财政拨款收入(含各项经费拨款、离退休人员经费、大额基建拨款),应按预算收入计划组织收入,对基建拨款应专户储存。

2.学杂费收入:按省物价局和高教厅等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的学杂费是学校的重要收入,学校财务部门应在有关科室的协同下,用心收纳,做到安全、快捷、准确。

⑴学生的各项收费标准,应分清年级、专业、项目;应交学费的学生人数,应分清班级、专业,做到数字精确、姓名确实,这两项收费依据(含联合办学部分),应加盖学校公章,于五月份前确定并交管理科财务组;当年新生名单、专业应在招生结束后一周内交管理科财务组;中途离校的学生名单应及时通知财务组。

⑵学生的学杂费一旦入库,除计算、收款等技术性错误的款项以外,一律不予退款。

⑶享受学校减免学费的学生,均为财校正式教职工子女及财厅干部职工的子女,减免数只能为学费总额的50%,其他杂费不减免。

⑷学费一年收缴一次,在秋季入学时进行,新、老生一次交清,不得拖欠,确有实际困难,经主管财务副校长批准可延期交纳。否则,视同故意不交学费,学校将责成限时交纳,超期不交者,应予劝退。

⑸联合办学学费收入,财务部门应严格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地收纳入库,并定期到联办单位核对收费状况;属联办单位的收入也应及时、准确地划归对方。

⑹对学杂费收入,财务部门应自收费之日起,30天内做好清算、核对、结帐,并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收费状况。

3.培训费收入:指学校培训中心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收取的各项收入。

4.出租收入:主要是指学校所属房屋出租租金收入。应按合同规定,由出纳人员按时、足额地收纳入帐,如发生合同纠纷引起房租减收或滞纳,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以便妥善处理。

5.承包收入:主要是指学校小卖部、饭堂承包收入。应按合同规定,由出纳人员按时、足额地收纳入帐,不得拖欠、滞纳,否则,应按合同规定对承包人予以处罚。

6.其他收入:主要是指一些零星收入,如饭堂、小卖部交纳的折旧费、各种考务费、学校财产变价收入、赞助费、罚款收入、采购物品返还费用等应属学校的收入。

第九条学校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学校的收入,私设“小钱柜”;为学校或科室采购物品、缴纳款项等,不论对方以什么形式或借口回到的现金、礼金及物品,都要缴交管理科,并办理登记手续。否则,一经发现,按违反财务制度处理。

第十条学校财务人员因工作失职,引起学校收入减少或流失,应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职责。

三借款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借款是指学校各科室因办公、教学、后勤等工作需要购置设备、办公物品、公务出差以及行政维修等,请求学校财务组给予的借款或预付款。

第十四条借款手续规定

借款包括现金借款和支票借款两种,借款经手人须按如下规定办理借款等手续。

1.凡借款额或预付款额超过500元以上者,一般以支票支付。特殊状况需大额现金(1000元以上),须经校领导批准;超过3000元者,还需提前2天到财务预约,否则不予借出。

2.借款时,须填制管理科财务统一印制的“借款单”,先由各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再报有关审批人签批,以后凭“借款单”到财务组借款。

第十五条借款、预付款批准权限。

1.校长签批50000元以下。

2.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校长审批30000元以下。

3.财务主管应对各部门借款进行审核,凡XX元以上借款、预付款,须事先报财务主管审核,并签署意见,再提交校领导批准。对不合乎制度规定的借款及预付款,财务人员应予拒付。

4.凡一次性50,000元以上金额的各项借款及预付款,由各分管校领导提出,报校长批准;超过200,000元以上金额的借款,由校长办公会议决定,各分管校领导签名,校长负责签批。

5.借款后,借款经手人须在预定的还款日期内还款或凭正式发票到财务报销,借款一般不能跨月使用,月底结帐前须办理完报销手续,特殊状况暂不能报销者,须经财务主管同意。

6.一般状况下,第一次借款未报销之前不给予第二次借款。

7.根据批准的用款计划,维修、改造、采购大宗物品等所需借款或预付款,凭学校领导的用款批示及用款科室的有关资料说明(如合同、购物用途说明),经财务主管审核无误后方可付款。

8.学校举办临时性的大规模活动,如运动会、艺术节、庆祝活动等,主办单位须提前列报用款计划,经校领导批准后,财务方可付款。

9.各种借款、预付款的归还及报销,实行谁审批借款谁负责审批报销的原则,不能交叉审批。

10.学期结束前一个星期,借款经手人应办理借款报销手续。如放假时仍未到财务报销者,视同占用公款处理,并从借款人工资收入中扣回。特殊状况需续借须经财务科长批准。

四财务报销与审批制度

第十六条学校的各项支出,除工资、福利经常性支出及节假日支出外,应分清支出类别,在取得发票等报销凭证后,办理审批报销手续,以便财务及时入帐。

第十七条报销支出审批权限:

1.校长签批50,000元以内。

2.分管财务副校长签批30,000元以内。

3.凡每笔支出超出2,000元以上者,应先报财务主管审核后再报校领导批准。

4.凡一次性50,000元金额以上的各项支出,由分管校领导提出,报校长批准;超过200,000元以上支出,由校长办公会议决定,各分管校领导签名,最后由校长负责签批。

5.报销凭证应以正式发票为准,并有单位名称、开具发票单位印章、单价、数量,批量采购应附货物清单、规格、型号、金额等资料,发票背面应有经办人签字、科室负责人签字证明;采购物品还须有仓管员验收签字。对于不贴合填写要求的发票,财务人员不给予报销。

6.下列状况的支出,经科室审核后,报主管财务副校长或校长批准,方可报销。

⑴“白头”单报销,每单数额应在50元限额以内,并有商店等单位印章、购买数量、单价、支出用途。用款经办人应尽可能索取正式发票。

⑵特殊支出无发票及其他报销凭证者,应有经办人和科室负责人2人以上签字证明。

第十八条专项审批权限:

1.教职工因公差、学习需乘坐飞机、火车软卧,须先报校长审批。

2.教职工外出参观、学习、参加各种会议、公务办事,所需时间2天以上,或超过广州市范围的事项,应在各分管校领导审核后统一报校长批准。

3.各种餐费,主管财务副校长每次审批XX元以下;超过限额报校长审批。

4.学校预购学生教学用书支出,由主管教学副校长负责审批。

5.各教研室确需购买少量的教学用参考书、资料,由教研室主任签署意见后报主管校长审批。

6.大批量印刷各种教学用书、资料(包括校刊)支出,由分管教学副校长提出意见报校长批准。

7.图书馆藏书、全校报刊杂志采购支出,由校长审批。

第十九条各项支出审批报销的分类

根据支出审批权限,对各项支出作分类。

1.基建支出:是指学校因事业发展和保证正常的教学、行政和后勤工作的需要,新建、改建、扩建校舍或教学设施等项目,包括学校的房屋、建筑物、装修、添置大型的教学设施等方面的支出,应严格执行基建财务制度,保证学校资金能办实事、办好事。

具体执行办法按《广东省财政学校基建财务制度》办理。

2.修缮费支出:是指学校小型、简单的修缮、安装等项目的支出。根据有关科室列报的用款计划,应事先签定协议,报主管财务副校长审核签字。

⑴修缮费支出,应按报销审批权限签批。

⑵修缮支出计划、合同应送财务组存查,10,000元以上修缮项目的验收务必有财务人员参加。

⑶经验收合格的项目,可凭正式发票、验收人签名及校领导批示到财务办理付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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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宿舍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2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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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搞好员工宿舍,加强治安,保障员工有一个清洁、舒适、安静、秩序良好的住宿环境,特规定如下:

⑴入职员工由人事部统一安排房间、床位,凭人事部签发的住宿单到员工宿舍入住。

⑵离职人员务必在离职3天之内搬离宿舍,由舍监收回钥匙并开退宿证明后,再到人事部办理手续。

⑶已入住员工退宿须提前3天到人事部注销,否则按在住员工一样交纳各种杂费(水电)。

⑷未经人事部同意住宿员工不准私自调房、调床。

⑸公司员工若带给钥匙及私配给非公司人员者,除取消其住宿资格外,另罚款处理,若哟失窃,并追究其职责。

⑹员工宿舍范围内若遇到非公司员工有义务询问其状况,以防盗贼混入宿舍内。

⑺各员工应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宿舍安全,搞好室内外卫生,按值日表轮流打扫卫生,以持续宿舍卫生

⑻严禁将垃圾等杂物投入下水道、厕所内和抛出窗外。

⑼自觉爱护宿舍的一切设施及房屋结构布局,不准擅自改动或拆卸,若有损坏照价赔偿,并追究职责。

⑽员工物品摆放整齐,不乱摆乱放,不占用人行道,不许将物品摆放在空床位上,以防损坏床板。员工严禁在宿舍内吸烟,违者罚款处理。

⑾爱护公物、节约能源,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不浪费水电,注意白色污染和环境保护。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⑿严禁将公司物品带回宿舍使用,公司将随时抽查员工床铺、衣箱等物件,若出现公司物品,罚款处理。重者将无薪解雇。

⒀来访人员要事先登记、并抵押有效证件,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员工宿舍。被访员工上班后,来访人员不得在宿舍逗留,违者视其情节罚款处理。

⒁员工宿舍严禁留宿外来人员,严禁男女混居,晚0:00后外来人员务必离开宿舍。男女员工禁止窜房,违者罚款处理。

⒂为保证员工的正常休息,晚0:00后,白天14:00以前,宿舍谢绝会客。特殊状况,经宿舍管理员同意后,在宿舍外接待。

⒃为保证员工正常休息,夜0:00以后到白天14:00以前,严禁在宿舍进行任何形式的娱乐活动;杜绝活动及吸的违法行为,违者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⒄宿舍严禁以任何形式聚众赌博,违者没手赌具、赌资并罚款500元,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⒅未经同意不得私用别人物品、以免造成误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偷盗他人财务之行为,将受到开除并交公安机关。

⒆将社会公德,宿舍里不准大放收录机,出门关门应轻声,上下楼梯不准大声喧哗。若有同楼的人员投诉,将取消其住宿资格,严重者将无薪解雇。

⒇持续高度防火意识不准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高功率电器,宿舍内禁止煮饭,不准用电炉、电热器,并做到人走灯灭、风扇停,注意节约用水,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管理人员。

火警:119匪警电话:110急救电话:120

3、员工宿舍消防管理制度。

⑴严禁在宿舍各出口堆放杂物,保障通道畅通。

⑵人人知道消防灭火器的位置,严禁随意挪放。

⑶人人知道公司疏散流程,最低限度可做到自救。

⑷严禁宿舍员工私拉电线插座及使用电饭锅、电炒锅、电热水等电器,一面引起电线短路失火。

⑸严禁宿舍员工做饭,并使用明火照明。

⑹人人做到人走灯关。

⑺工程部定期维修、保养宿舍电源开关设备。

⑻宿舍管理人员每隔3小时,查看一次宿舍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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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10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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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制度

1)店长迟到罚款20元、员工迟到罚款10元

2)如不佩带胸牌、头花者罚款5元

3)不可佩带过多的首饰

4)工装要整齐,脏了就要洗

5)老员工要带新近的员工

2、员工准则

1)员工应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与服务观念,以自身的良好表现来建立品牌的形象

2)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遵守店铺的管理制度,及其安排

3)如遇不明事项应遵从领导,同事之间要和睦相处,要对新近员工以友善的态度

4)员工应爱惜公司的财务

5)员工要对待工作要有满腔的热情,对顾客要以友善的态度,不可以对顾客提出的要求刻意刁难

3、员工的仪容仪表

1)头发要整齐、清洁、头饰要与工服、发型搭配得当。

2)要按公司化妆标准化妆,不可留长指甲,涂重颜色指甲。

3)制服要干净、整洁,不能有异味。

4)店员不能穿拖鞋。

4、工装、工牌佩带情况

1)工服是公司的形象,是店铺的形象。在规定穿工服的时间内,员工必须统一穿工服。

2)工作时间内必须佩带工牌,要注意个人的仪容仪表。

3)凡利用工牌在外做不正当的事,将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罚

4)未按公司或店铺要求穿着工服的,罚款5元

5、店铺卫生

1)橱窗、通道、展厅需打扫干净

2)试衣间、镜框、模特、地面、挂钩、椅子均需打扫

6、店铺制度

1)工作时需严格遵守公司仪容仪表着穿规定,提供优良的服务,以客为先。

2)不准无故迟到、早退、旷工。如需请假,须提前一天向店长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生效。

3)工作时,要保持口腔卫生,不准喝酒和吃有异味的食物,营业中不准吸烟、吃零食。

4)不准以任何理由拒绝上司合理的工作安排,必须尊重上司。

5)工作时间严禁在工作场所说笑、打闹、争吵、赌博、吸咽、酗酒、追逐、大声渲哗、当堂整理着装、化妆及一切有损公司或店铺形象的行为。

6)工作时间不能擅自离岗或随便窜岗。

7)穿着已购买的公司服饰回店铺须向主管或店长登记款号。

8)员工在个人利益与店铺利益发生冲突时,应以店铺利益为先。

7、闲聊接打私人电话

1)没有顾客时不准聊与工作内容无关的事项

2)不准在忙时接打私人电话

8、员工的整体素质

1)有顾客光临时要微笑式与顾客打招呼

2)在为顾客服务时要使用礼貌用语

3)在遇到难缠的顾客时要有耐心

4)即使顾客没有购买也要做到微笑欢送顾客

9、对货品的熟悉程度

1)熟记产品的款号、码号、颜色及其价格

2)熟悉产品的位置、归类

10、店铺的整体陈列

1)根据服装的色系及其款式进行陈列

2)根据不同的风格进行陈列

11、团队合作意识

1)小组之间的相互合作

2)组与组之间的相互帮助

12、新近员工制度

1)老员工要带新员工熟悉环境、货品

2)在新员工遇不明事项时老员工要有耐心为新员工解答

3)新员工的适用时间内要遵从公司的制度及各项安排,不可推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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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收银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收银,全文共 11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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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银管理制度

1、严禁总台、吧台人员工作期间擅自离岗、脱岗,如有违反者,查明原因,给予经济处罚。

2、收银员、输单员因工作业务不熟练,导致工作程序错误或造成客人投诉以及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者,将处以20元以上罚款(经济损失按价赔偿)。

3、工作期间,严禁总台、吧台人员携带大量现金(不允许超过10元/人),特殊情况需请示经理,未经请示,一经查处超出规定额度,超额部分一律没收上交财务,并追究当事人责任给予罚款。

4、实行帐钱分离,不许一人即管帐又管钱,不许自作主张少收客人的现金,出现挪用公款、私自外借(老板允许方可)、贪污钱财,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开除或送司法机关处理。

5、输单员漏输单据或输错消费项目均按经济损失赔偿。如每月有5次(或5次以上)漏输单据现象,给予劝退处理。

6、输单员如漏输或输错单据处以5元/次罚款。

7、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泄露公司的财务信息,坚持原则,爱岗敬业。

8、客人结帐时实行“唱收唱付”制,正确识别。如误收由收银全额赔偿。

9、收银台发票管理,要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发放登记程序,尽量压缩发票使用量,严禁私开、私售发票,一经查处,给予重罚。

10、禁止一切闲杂人员进入总台、吧台(经理、财务人员除外),违者给予10元/次罚款。

二、收银的工作范围及职责

1、负责场内客人消费款的正常核算及收取。

2、有效的节约发票的使用量。

3、对当天营业款的核算、制表及上交。

三、收银的工作细则

1、参加会议,仪容仪表标准到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佩带公司指定物品。

2、接待客人语气亲切,如遇客人询问。耐心听取并合理解决。礼仪动作标准 礼貌用语规范。

3、收银台工作区域清洁整理干净物品摆放整齐 包括周边环境。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收款台。

4、客人结帐时实行“唱收唱付”制,正确识别。如误收由收银全额赔偿。

5、结算单的正确操作和注意事项。

6、离开岗位必须和当班同事交接后才可离开 不可擅自离岗 且离去后速去速回。

7、公开各类活动的协助 推广和正确操作。

8、熟记包房各时段分钟价格 公开各类活动的配合。

9、收银POS机(刷卡机)的操作和清洁维护。

10、收银台各类物品的盘存 耗料物品的领用 发放 登记 盘存 交接。

11、对讲机的使用和与其它部门配合。

12、各类表格的正确操作 填写 核对。

13、交接班注意事项

(1)班别之间交接要清楚 房间数与消费确认单要核对好

(2)预买单的交接

(3)有欢唱券的交接

(4)有会员卡房间的交接

(5)盘存物品交接

(6)特殊情况的交接并做好提醒工作

14、每日收银工作终了,必须及时打印交班明细表和交班存单,然后马上清点收银库况,清点过程中一点要认真仔细;点核现金实际库存,数量是否一致;当班收银现金、票据不得停留挪用,金额合计并立即上交财务部门。

15、服从分配.按时完成上级指派的其他工作.

16、备足零钞,领取备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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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物流仓库管理员工作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物流,仓管,职员,全文共 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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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做好成品出入库的数据管理,建立成品库存放的标识与系统帐,为财务部、销售部提供及时、准确的报表;

二、与相关部门进行数据核对,确保出入库单据与实物一致,接受相关门的数据复核,确保出入库报表与实物一致;

三、建立健全仓库成品出、入、存的手续,将出入库单据填写准确,并形成出入存报表。

四、负责审查出库手续的完整性,对将要出货的成品实物与销售发货单的要求品种、规格、数量进行核对。

五、负责成品库房大门钥匙的妥善保管和上班期间成品库房大门的开关。

六、负责成品库所有出入库单据的妥善保管,并及时传递、回收。

七、与销售部负责人一道负责成品的按时盘点,并做好盘点表提交财务部;本着“区、位”的原则安排成品的定位、分类存放,并负责登记货位标识。

八、按照销售的情况结合规定的标准库存量向销售部门提供调整、控制库存量,及时配货的建议。

九、发现出入库单据上的数量与实物不相符时,及时与有关责任人沟通、确认,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

十、根据销售发货单安排备货。负责监督执行成品发货先进先出的原则。

十一、负责成品周转过程轻拿轻放,成品码放高度符合产品特性及厂部要求的监督,确保产品质量状态不发生改变。

十二、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和协助完成其他库房人员的工作任务。

十三、有权拒绝手续不全、数量不符、不合格产品的出入库;有权拒绝公司以外或没有正当理由的人员打开库房门;有权要求搬运人员按照规定的位置合理摆放、移动库存产品;对经常出现或有意造成单据与实物不相符的情况人员,有权越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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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资源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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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1、目的:为规范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使公司员工在开展工作时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分子公司。

第二章招聘制度

1、各部门、分子公司应根据定岗定员标准,在编制范围内制定招聘计划。

2、公司招聘新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3、招聘流程:

3.1各部门负责人根据缺编缺岗情况,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写明人数及详细要求,由分管领导审批确定招聘计划。

3.2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配制名额,对符合标准的招聘计划实施招聘,与用人部门共同筛选把关;岗位配置名额以外的需报总经理批准。

3.3总部员工招聘工作:

3.3.1一般员工:由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负责人初试后,由分管领导复试确定。

3.3.2部门经理级人员的招聘:由人力资源部与分管领导进行初步面试后安排相关测试项目;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试项目后,由总经理、分管领导、人力资源部、测试项目所涉及的部门或单位人员组成项目答辩小组进行复试;复试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与分管领导就答辩小组提出问题与应聘者进行最后沟通,无异议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3.4各分子公司员工招聘工作:

3.4.1部门经理及以下:由分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3.4.2副总级(含)以上人员:招聘程序同总公司部门经理级人员,由总公司面试确定。

第三章试用制度

1、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期满合格者方予录用为正式员工。

2、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或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试用。

3、员工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

3.1报到需提供个人资料:身份证、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专业资质证书及其它资质证明的原件,提供市属三甲医院三个月内的体检报告、免冠彩色近照(1寸、2寸各3张)、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如实填写《员工登记表》,同时将个人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告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重要岗位需提供最后一次任职单位或求学机构或我公司高管人员的推荐信。

3.2办理入职手续:

3.2.1与试用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工作安排,并与负责人指定的入职引导人见面。

3.2.2到总经办领取工作牌、办公用品及其他相关资料;

4、办理完入职手续后,由人力部资源部进行相关企业文化、人事制度的培训后,方可上岗。

5.员工试用期间每月上交部门实习报告一份,用人部门可据实际情况进行延长试用。

6.人力资源部应不定期了解试用期人员的工作状况。

7.试用期结束后,部门负责人应对新员工试用期表现进行考核和评价,填写《新员工试用表》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8.试用期员工离职,应提前三天向部门领导提出辞职,并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办理离职手续。

9.试用期内,员工无法达到公司工作要求,连续缺勤达3个工作日或累计缺勤达6个工作日,公司将终止其试用。

10.公司提倡正直诚实,并保留审查职员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请务必保证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公司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11.员工的个人信息有更改或补充时,应于一个月内向所在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申报变更或申明,以确保与个人有关的各项权益。

第四章聘用及任免制度

1、聘用制度:

1.1试用期满的员工,需要填写《转正申请表》,并经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评定后(部门经理级人员需经总经理评定),方可视为转正。

1.2人力资源部应在接到经批准的《转正申请表》的第一时间口头通知转正员工。

1.3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

2、任免制度:

2.1当公司某个管理职位出现空缺时,可提升或任用表现突出且具备一定管理能力的员工,符合下列条件的职员将有机会获得晋升和发展。

2.1.1符合职位的资质要求,并有愿望担任此项工作。

2.1.2不断学习,提升自己的能力,以创造出优秀的业绩。

2.1.3主动积极,敬业诚信,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2.1.4具有全局观念,了解公司的战略,并获得同事的高度信任。

2.1.5相同条件下,有派驻边艰地区工作经历的员工享有优先晋升权。

2.2任免程序:

2.2.1总公司部门经理级人员的任免由分管领导建议,经人力资源部考察后,报总公司总经理审批。

2.2.2分子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的任免由子公司总经理批准,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2.2.3分子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的任免由子公司总经理建议,经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考察后,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五章调配制度

1、根据公司工作需要及员工个人能力、特长,公司有权调配员工的工作岗位,被调配员工要服从大局,任何员工若无理拒绝工作调动,公司视其自动辞职。

2、跨部门(公司)人员的调配,首先应得到现用人部门分管领导(或子公司总经理)同意,再经需用人部门分管领导(或子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提出书面意见报人力资源部,经人力资源部协调考察后,向总经理提出调配方案,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各分、子公司内部人员岗位之间的调配,由分、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实施后,调配情况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4、奉调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才能赴新任职部门报到,不能按时办理完移交者以移交不清论处。

5、调迁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接上级指派部门人员暂为代理。

6、分子公司第一负责人或重要岗位管理人员调动,公司将安排审计。

第六章辞职与辞退

1、员工辞职

1.1员工有辞职权利,试用期员工需提前三天向部门经理递交辞职申请,正式员工需提前三十天向部门经理递交辞职申请。

1.2总公司一般员工的辞职:辞职申请经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同意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即可办理离职手续。

1.3总公司部门经理级、分子公司副总级(含)以上人员辞职:在员工提出辞职后,先由人力资源部和分管领导与辞职人员沟通,再由总经理、分管领导、人力资源部组成离职面谈小组进行沟通,最后经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1.4辞职申请批准后,员工持辞职申请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辞职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并做好工作交接和工资结算。

1.5各分子公司部门经理级(含)以下员工辞职按分子公司程序办理,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1.6因员工辞职,不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对公司利益造成实际损害,公司保留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的权力。

2、员工辞退

2.1对于严重违反公司纪律,严重损害公司形象,以及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员工,公司有辞退的权力。

2.2普通员工的辞退报告由部门经理提交分管领导审批;部门经理的辞退报告由分管领导提交总经理审批。所有的辞退报告均应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2.3人力资源部接到批准的《辞退员工审批表》后,通知被辞退人员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离职交接表并办理相关手续,员工在交接完工作,经查无挂帐欠款、借用设备物品等事项后,方可结清工资,解除关系。

2.5辞退人员若不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公司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

3、离职谈话

3.1总部人员、各分子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离职,总公司人力资源部与其分管领导应和离职人员谈话。

3.2各分子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下人员离职,其主管和分管领导应和其谈话,了解其离职的原因。

3.3离职谈话记录均应在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七章考勤制度

1.公司实行每周工作5天,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正常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2.打卡规定

2.1员工每天上下班和外出须打卡。每天上午上、下班和下午上、下班由员工本人分别打卡;工作时间离开公司应得到部门领导同意。

2.2员工不得代他人打卡,凡代他人打卡者:初次代打卡,扣除双方薪金各200元;再次代他人打卡,除作上述处罚外,薪金予以下调100元。

3.迟到早退

3.1每月迟到(超过规定上班时间的3分钟)一次给予口头批评。

3.2每月迟到一次以上,迟到或早退3分钟以上、15分钟(含)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钟以上、2小时(含)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

3.3当月累计迟到三次者,视同旷工半天。

4.旷工

以下情况,一律视为旷工:

4.1无故缺勤2小时以上。

4.2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岗者(包括续假未获批准)。

4.3经查实以虚假理由请假并获批准而不上班的。

4.4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4.5旷工时间的最小计算单位为0.5个工作日,不足0.5个工作日以0.5个工作日计。

4.6对旷工的处理:

4.6.1旷工期间劳动报酬及其他福利待遇不予发放。

4.6.2每旷工0.5个工作日,当月薪金降100元。

4.6.3旷工连续超过2个工作日,或全月旷工累计达3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6个工作日者,公司将与之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5.请假规定

5.1员工如有私事或生病可以请事假或病假,职员请病(伤)假、事假须依相关规定履行休假审批程序,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岗位。

5.2请病(事)假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后15分钟内,致电所在部门负责人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病假应于上班后第一天内,向人力资源部提供二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

5.3因公参加社会活动、赴外地出差,依公司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视为正常出勤。

5.4普通员工请事假不超过一天(含)的,由部门经理批准(经理请假需经分管领导批准),超过一天、3天以内(含)的,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须经总经理同意。

5.5办理请假手续时,首先应填写请假条,找分管领导办理审批签字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6.医疗期

6.5.1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十二个月的医疗期。

6.5.2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十年以上的为九个月;十五年以上的为十二个月。

7.婚假

7.1职工结婚可享受5天的婚假,晚婚者另按规定增加晚婚假7天(含公休日)。

7.2婚假期间一切待遇不变。

7.3请婚假人员须填写请假报告,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7.4婚假原则上应于结婚后半年内一次性休完。

8.丧假

8.1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死亡,可以享受5天丧假(含公休日)。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去世,可以享受3天丧假。

8.2请假人需填写请假报告,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9.生育假期

9.1女职工产假为3个月。

9.2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初婚为晚婚;24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晚婚晚育者,另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30天。

9.4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第八章培训制度

1、为使员工胜任岗位职责的规定,提高员工素质及工作效率,培训必须有效地开展和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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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薪酬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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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增进职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其发展,同时使职员的努力方向与公司的目标相一致,以创造最佳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实行效益工资制。职员根据全方位规范管理目标的实现情况限额递增或递减标准效益工资。

第三条职员工资随着公司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增加。

第四条公司正式录用的专职职员、兼职职员、特邀职员和顾问的工资发放依本办法为准。

第二章工资总额构成

第五条工资总额是指公司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职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其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员的全部劳动报酬为依据。

第六条工资总额包括下列六个部分: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七条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职员的劳动报酬,包括:

1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2在效益工资制情况下,支付给职员的基础效益工资和岗位工资;

3新聘职员试用期间的见习工资。

第八条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

1接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单价支付给职员的工资;

2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职员的工资;

3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职员的工资。

第九条奖金是指因职员完成任务或超额完成任务或创收节支而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

1任务(定额)奖;

2超额奖;

3创收奖:

4节约奖:

5管理奖;

6劳动竞赛奖;

7其他奖金。

第十条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员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员的津贴和为保证职员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员的物价补贴,包括:

1津贴包括补偿职员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2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员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变动的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第十一条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或加点工资。

第十二条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

l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或公司规定,因病、工伤、产假、婚丧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等原因,接计时工资标准或计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2附加工资和保留工资。

第十三条工资总额不包括下列项目:

1在有关部门或公司取得的创造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奖、技术改进奖厦为公司引进资金、人才、信息、技术、产品奖和卓越贡献奖;

2职员保险和福利方面的各种费用;

3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4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费;

5职员包干完成工作任务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6因录用职员向有关单位支付的手续费、管理费、停薪留职费;

7稿费、授课费、校对费厦其他劳务性报酬;

8其他经认定不应包括的事项。

第三章工资级别和工资标准

第十四条公司将职员分为高级、中级和一般等三类,工资级别定为五个档。

第十五条职员分为下列三娄:

l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

2中级职员:主管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秘书、总会计师、主编、各部室主任:

3一般职员:上述两项职员范围之外的人员。

第十六条公司职员的工资级别和工资标准如下:

1高级职员分为一级和二级。

一级:总经理,标准月薪20xx美元;

二级:副总经理,标准月薪1600美元。

2中级职员分为三级和四级。

三级:主管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秘书、主编,标准月薪1400美元;

四级:总会计师、各(部)室主任,标准月薪l200美元。

3一般职员为五级。

五级:一般职员,标准月薪1000美元。

第十七条职员的标准月薪包括下列项目: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励工资(完成方案责任指标后核发的工资);

4各种津贴和补贴;

5经认可的其他项目。

第十八条职员的标准月薪不包括下列项目:

1奖金;

2加班加点工资;

3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4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项目。

第十九条公司顾问、兼职职员、特邀职员不享受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工资标准。

第二十条公司顾问实行结构工资制,包括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

第二十一条公司顾问工资按级别不得高于下列标准:

1高级顾问:标准月薪1000美元;

2专业顾问:标准月薪500美元;

3一般顾问(具有特殊专长的):标准月薪300美元。

第二十二条公司兼职人员、特邀职员实行计件或计时工资制,具体标准由兼职人员和特邀职员管理部门制定。

第四章工资及非工资收入的评定

第二十三条享受效益工资的职员由部门主管根据公司管理目标逐级评定。

副总经理的工资由总经理评定;主管经理、总经理秘书、总经理助理、总会计师、各(部)室主任的工资由主管副总经理评定;一般职员的工资由各(部)室主任评定。

第二十四条职员效益工资的评定依据为:

l任务占工资标准的30%。其中定额为15%,质量为15%;

2效益占工资标准的50%。其中利润为40%,创收为5%,节约为5%:

3管理占工资标准的20%。其中出勤为7%,制度执行情况为6%,卫生与安全为2%,纪律为3%,综舍考评为2%。

第二十五条职员效益工资的核发办法如下:

1享受效益工资的职员,从效益工资实行之日起,月发效益工资标准的50%。年终核定指标后,达标者一次补清。

2享受效益工资的职员,年终核定本部门未达标时,按未完成指标的比例递减标准效益工资。

3已享受效益工资的职员,经定期考核发现其完成的指标低于当月指标的50%以下时,按效益工资标准的20%发放。

4已享受效益工资的职员3个月均未能完成核定指标时,停发标准效益工资。

第二十六条职员年终奖励工资和奖金采取与核发工资比值等同比例的办法评定发放,职员每年平均月薪收入比例即为公司职员年终奖励工资和奖金比例,计算方法为:

年平均月薪收入标准月薪的50%100%=奖励工资比例或奖金比例

第二十七条对按期完成责任指标、超额完成责任指标、创收节约者的奖金评定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奖金评定以公司或部门核定责任指标的完成情况为依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职员不得享受奖金:

l公司或部门没有按核定的方案实现其利润指标,且创收和节约等实际收入不能补足利润指标的。

2公司或部门的创收和节约指标均低于核定方案的30%以下的。

3公司或部门管理指标低于核定方案的50%以下的。

4公司或部门在实施方案中出现一次以上责任事故以致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5总经理办公室认定其他不应当享受奖金情况的。

第二十九条高级职员的奖金从公司核定方案实施后的效益指标中提取,其数额一般不得超过效益指标的3%。

第三十条中级职员的奖金额依下列情况确定:

1能够按期完成责任指标的部门,该部门负责人有权取得高于本部门职员平均奖金收入两倍的奖金数额。

2能够超额完成责任指标的部门,该部门负责人有权取得高于本部门职员平均奖金收入3倍的奖金数额。

3超额完成效益指标,且超过该部门核定方案效益指标的30%以上的,该部门负责人有权取得高于本部门职员平均奖金收入4倍的奖金数额。

4部门负责人完成上述l、2、3项,且本人为公司做出卓越贡献,或本人创收超过lo万元的,部门负责人有权取得高于本部门职员平均奖金收入5倍的奖金数额。

第三十一条公司职员非工资收入的评定接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没有明文规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或总经理办公室评定。

第五章核发程序

第三十二条公司财务部是发放工资厦非工资收入的惟一合法机构,其他任何部门无权发放工资及非工资性收入,财务人员根据总经理簦批的工资表及领款单发放。

第三十三条由各部门主管,按月份、部门逐级编制公司职员工资表。编制工资表必须做到:内容具体有依据、项目齐全有事实、金额准确无差错、字迹清楚无涂改,且必须使用碳素墨水钢笔或签字笔。

第三十四条部门编制的工资表经复查无误,由部门主管和编制人签名盖章后交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会同财务人员对工资表逐一进行审核,认定内容、项目和金额等准确无误后,由审核人员签字盖章,送交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五条总经理办公室在审核中,若发现部门编制的工资表有误,应及时指出并退回有关部门重新编制,并限定编制时问。审核中对某些问题或事项有争议的,应报副总经理或总经理认定。

第三十六条公司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批准的工资表及时提款,按时发放工资。

第三十七条非工资性收入由财务部定期或不定期发放。由公司职员填写领款单,部门主管批准井签字,财务人员审核并进交总经理签批。

第三十八条公司职员的奖励工资和奖金经年终核定部门选标,并办理奖金领款单和编制奖励工资表等手续后,经总经理办公室审核,送总经理簦批后,由财务部在年终指定时间一次性发放。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在实施中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或提出修正意见提交总经理办公会予以修正。

第四十条本办法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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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学校吸烟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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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会议室使用制度

1、 会议室使用实行登记制度,登记在执董办;会议改期或取消,应及时更改或取消预定登记。

2、 会议室实行先登记先使用的原则,发生冲突时,使用者协商解决或由执董办负责协调;以公司名义组织的会议和重要的外事活动,经执董办负责协调后可优先使用。

3、 会议室内禁止吸烟。使用者应爱护各类设施,悬挂横幅应在执董办得指导下进行。

4、 保持会议室整洁,不乱扔杂物和废弃物。

5、 发现问题及时向执董办报告。

6、 借用物品应及时归还。

二、 会议室维护和管理

1、 保洁人员定期进行卫生清理,包括会议室桌、椅。定期清理玻璃窗、窗帘、地板、地毯。会议室使用前,应进行卫生检查,按照使用要求完成桌椅的布局调整。

2、 保洁人员发现会议室桌、椅、音响设备、投影机、照明灯光、时间显示出现问题,应及时向执董办报告,由执董办负责解决。执董办定期检查各设施的状况。

3、 执董办请保洁人员代为负责会议室话筒、遥感器、激光笔及相应的设备管理,使用人员应进行借用登记并在会议结束后及时交回,如有丢失,应予赔偿。

4、 会议如需其他服务项目,如鲜花、横幅、差点、矿泉水、午餐等由会议主办者提供,保洁人员可代为服务。

5、 保洁人员应及时将会议室供应物品的储备情况(包括电池、茶叶、纸杯、激光笔等)向X办公室报告,X办公室及时补充。

6、 本规定由X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由发布日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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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公司营销情报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营销,全文共 121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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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综述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公司以单价20__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十一、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十二、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则。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十三、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部合同办公室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账,原价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算。

十四、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十五、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

十六、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十七、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八、银行账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账,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账。按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

十九、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二十、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账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账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账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账数额相符。

二十一、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二十三、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二十五、未经董事会批准,严禁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二十六、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二十七、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二十八、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二十九、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三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三十一、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第三章、合同管理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九、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十、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十二、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三、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十七、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十九、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二十、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民法典》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二十一、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二十二、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二十三,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民法典》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二十七、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二十八、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二十九、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三十、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

三十一、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

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账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三十二、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三十三、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三十四、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十五、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十六、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三十七、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

第四章、工程发包制度

一、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依法实行招标发包,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公司可以对建筑面积500平方米或工程造价20万元以内的工程直接发包。

二、建设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承包单位不得转包工程业务,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单项工程不得肢解发包。

四、主体工程必须由承包单位自行施工,其它分项工程如需分包,必须经公司批准择优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与总包合同的约定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总包合同为准。

五、建设工程必须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应避免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六、凡属投资公司员工,其直系亲属不得参与本公司组织的招投标。

第五章、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一、项目技术部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具体工作由项目技术部会同投资发展部完成。

二、对于大宗材料,大型设备的采购,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通过考察综合评选,采用相对价格较低,保证质量的材料和设备。

三、对不适宜招标项目的少量材料设备,要进行详细地考察了解,选择合适的产品。

四、对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应根据需要数量,规格,使用时间等作出采购计划,周密布署,确保工期。确定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供货方后,应签订详细的供货合同,内容包括产地,品牌,等级,数量,价格,型号,供货时间等,按照合同规定,保证及时供货。

五、工程用材料设备设专人管理,材料,设备进场后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对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严禁办理入库手续,材料,设备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办理后及时把材料,设备出入库手续送交财务部,保证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六、供货方应及时提供工程材料设备的证明和有关票据,以便结算入账。

七、项目技术部及其驻工地代表严格对进场工程材料设备进行监督和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第六章、文印管理规定

一、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二、打印正式文件,必须按文件签发规定由总经理签署意见,送信息中心打印。各部门草拟的文件,合同,资料等,由各部门自行打印。打印文件,发传真均需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三、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忙时,应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四、文件,传真等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延误而致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严禁擅自为私人打印,复印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第七章、考勤制度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七、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

八、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九、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相关规定处理。

十、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庇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

第八章、档案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安全制度,确保档案和案卷机密安全。

二、各部室应在每年元月底向公司办公室移交上年度文书档案并履行清交手续。

三、各部室应明确规定档案责任人,档案责任人(档案员)对本部门档案的收集,建档,保管,借阅和利用负全责。

四、各类规章制度,办法,人事,工资资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简报,重要电话记录,接待来访记录,上级来文,公司发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以及添置设备,财产的产权资料由办公室负责归档。

五、各工程项目立项,国土,规划,设计,监理,质监及技术等图纸文字技术资料,质量资料由投资发展部负责归档。

六、各类承包合同,商务合同,协议的正本原件由财务部归档,副本原件由办公室归档,其他部门备份存档并由信息中心实行电脑化管理。

七、招商引资贷款项目申报资料,征地,拆迁批复,国土规划等技术,图纸分别由投资发展部,城建资产部,项目技术部,市场营销部等业务部门按业务分工负责归档。

八、归档资料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2、根据档案内容合并整理,立卷;

3、根据档案内容的历史关系,区别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九、档案资料借阅需履行登记,签字手续,重要资料借阅需先请示分管领导。

十、由分管领导定期组织档案责任人,业务部门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对超期档案进行鉴定,提交档案报告,并根据有关规定的酌情处置。

十一、加强档案保管工作,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高温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工作。

第九章、保密制度

一、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秘密。

二、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专有技术;

4、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合作渠道;

6、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账户账号;

7、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

三、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四、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

五、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六、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七、档案室,微机室等机要重地,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更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八、办公室应定期检查各部门的保密情况。

第十章、差旅费管理制度

一、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领旅费的员工。

二、出差旅费分交通费,宿费及特别费三项:

1、交通费系指火车,汽车,飞机等费用;

2、膳宿费系指膳食费及宿费;

3、特别费系指因公支付邮电或招待费等。

三、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明员工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出差,如因事情紧急而未及时填表,须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总经理,等返回公司后,应立即补办手续,员工出差报支表的处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单填明单位,级别,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预支金额,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

2、出差人凭核准的预支金额,填写借款单,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

3、出差人返回后7日内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注明实际出差日期,起始讫地点,工作内容,报支项目,金额等,由所属部门和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财务部在报销时冲销预支数。

四、差旅费按业务需要按岗位职务分成如下几个包干:

1、享受总经理以上待遇的人员,差旅费实报实销;

2、享受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待遇的人员,宿费上限150元/日;

3、享受部门负责人待遇的人员,宿费上限100元/日,其他人员宿费上限80元/日,另伙食补助30元/天。交通费以经主管领导核准的交通方式依票据实报实销;

4,公司员工出差期间,确因工作需要宴请时,需经主管领导核准,依票据实报实销,同时取消当日伙食补助;

5,公司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第十一章、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办法

一、为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保证工作人员正确,高效地实施管理与服务,防止工作过失行为发生,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工作过失,是指工作人员因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贻误管理与服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惩处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四、工作人员在实施管理与服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工作过失责任:

1、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应予受理,许可而不予受理,许可的;

2、不予受理,许可不告知理由的;

3、无规定依据或违反规定,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工作程序实施许可的;

4、超越权限实施许可的;

5、对涉及不同部门的许可,不及时主动协调,相互推诿或拖延不办,或者本部门许可事项完成后不移交或拖延移交其他部门的;

6、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或完成工作未达到标准要求的;

7、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拖延不办的;

8、缺乏调查研究,工作浮夸,提供不实数据,虚假资料等论证依据,影响经营决策正确性的;

9、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造成工作失误的;

10、其他违反内部管理制度贻误工作或损害公司利益的。

五、工作过失责任分为:直接责任,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六、承办人未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具体工作行为,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负直接责任。承办人弄虚作假,致使审核人,批准人不能正确履行审核,批准职责,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

七、虽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但承办人不依照审核,批准意见实施具体工作行为,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

八、承办人提出方案或意见有错误,审核人,批准人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未予纠正,导致工作失误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审核人负间接责任,批准人负领导责任。

九、审核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正确意见,经批准人批准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批准人负间接责任。审核人不报请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决定,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

十、批准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审核人正确意见,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责任。未经承办人拟办,审核人审核,批准人直接作出决定,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责任。

十一、集体研究,认定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集体共同承担责任,持正确意见者不承担责任。

十二、两人以上故意或者过失,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按个人所起的作用确定责任。

十三、对工作过失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作如下处理:

(一)情节较轻未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有关责任人批评教育或书面告诫,并处以罚款的处理:

1、所有工作岗位因工作不到位,服务质量不高,造成服务对象投诉情况属实的,每出现一次罚款_______元。

2、缺乏调查研究,工作浮夸,提供不实数据,虚假资料等论证依据,影响经营决策正确性的,每出现一次罚款_______元。

3、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拖延不办的,每出现一次罚款_______元。

4、因工作失误或其他原因受到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每出现一次罚款_______元。

5、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或完成工作未达到标准要求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6、私自进行有偿咨询或服务,违规收取押金,保证金和其他费用的,出现1次罚款_______元,收缴违规收取的费用。

7、超越规定权限实施许可或者擅自提高,降低许可条件,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出现1次罚款_______元。

8、房屋保修等售后服务工作,无正当理由,在安排时间内无结果的,出现1次罚款_______元。若造成用户上访或投诉情况属实的,每出现1次罚款_______元。

9、办理建设手续或现场协调工作,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出现1次罚款_______元。

10、施工中监理人员应该现场旁站而未进行旁站,驻工地代表未进行督促检查和处理的,出现1次罚款_______元。

11、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未按要求进行施工,驻工地代表未发现或发现未做处理的,出现1次罚款_______元。

12、监理资料,现场有关技术资料签证,整理不及时,驻工地代表未督促检查和处理的,出现1次罚款_______元。

13、施工前甲方应对地下管线等作书面技术交底,未做书面交底或交底有错误的,出现1次罚款50元。造成事故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14、商品房销售核算房屋预售面积大于或小于3%,使用户投诉或上访的,一律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由相关责任人承担一切责任,赔偿所有损失。

15、房款结算有误的,一律由相关责任人赔偿差价损失。

16、商品房出现重复销售,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失误或与合同文本有出入,引起客户争议的,出现1次扣罚责任人10%的年终奖金。

17、办理按揭贷款时,如因收件填写,检查,办证等延误放款,影响公司业务运行的,所贷款额不记入销售业绩,视情节轻重扣发责任人部分效益工资及部分年终奖金。

18、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出现1次罚款_______元。构成犯罪的,追究法律责任。

19、未严格审核会计原始资料,对不合规定的会计原始资料报销入账并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10%的损失。

20、严格控制现金使用范围,保管好现金,造成现金损失的,由责任人全部承担赔偿责任。

21、对来文,来电,来函,未按规定签收,登记,提出拟办意见,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限报送批办的,出现1次罚款_______元。

22、未严格执行保密和文件管理规定,致使文件,档案,资料泄密,损毁或者丢失的,出现1次罚款_______元,并有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23、未按规定使用公章,导致后果发生的,出现1次罚款_______元。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24、未按规定检查,维护,使用会议中心灯光音响设备,在会议期间造成设备运行不良的,每出现1次,罚款_______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扣发责任人部分年终奖金。

25、因关门,关窗等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造成失窃的,追究责任人等价赔偿责任。

26、未按《卫生管理制度》进行卫生保洁或经卫生检查未达标准的,出现1次,所在部门人员各罚款_______元。会议中心卫生管理责任处罚,按照《会议中心物品及卫生管理办法》执行。

(二)情节较重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赔偿经济损失和调离工作岗位或留用察看。

(三)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赔偿经济损失和免职或辞退。

以上追究方式可以单处或并处。若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四、工作过失责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理:

1、一年内出现3次以上应予追究的工作过失情形的;

2、干忧,阻碍,不配合对其工作过失行为进行调查的;

3、对投诉人,举报人打击,报复,陷害的;

4、拒不纠正过失行为的;

5、有其他需要加重处分情节的。

十五、工作过失责任人主动发现并及时纠正错误,未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可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追究工作过失责任。

十六、本办法未做具体规定的,可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集体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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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总经理助理管理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经理,助理,全文共 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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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天把经理交代的事完成好

作为助理,第一个任务,首先就是要把经理交代的所有任务给做好,因为通常经理主动交代的事都是非常重要的事,所以助理一定要重视起来。

2.帮助经理整理所需要的资料

经理交代的事,我们都要提前帮经理整理好所有的资料,以便经理不用花时间去做这些杂事,作为一个助理,我们所要做的事,就是帮助经理更好地完成工作。

3.根据经理的要求,合理地安排经理的行程

经理每天都非常忙碌,所以作为助理我们要合理地帮助经理安排经理的行程,以便经理更好地、更加高效地完成每天所有的工作。

4.每天记得提醒经理重要的工作

有时候经理忘记了一些工作,我们要及时提醒经理,每当一项工作完成的时候,需要进行下一项工作的时候,我们要提前提醒经理,或者要提前咨询经理的意见,是否要进行下一项工作。

5帮助经理检查每天每项工作的进

有时候经理完成了工作,是因为他把所有的工作都已经分配好,而这项工作实际上并没有完成,我们就要跟进这项工作的进度,然后及时向经理汇报这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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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考勤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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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树立机关良好形象,现就我局加强机关纪律、严格考勤制度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严格考勤制度

1、工作人员要自觉严格遵守市政府规定的作息制度,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

2、在局办公楼一楼设置指纹考勤机进行签到。上班有效签到时间为市政府规定的上班时间前30分钟到之后10分钟。

3、加强工作人员去向牌管理。各科室(单位)要设立工作人员去向牌,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岗位前,应在去向牌上标明去向,以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

4、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必须全身心投入本职工作,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工作职责,严禁出现脱岗(上班时间人不知去向)和虚岗(岗位形同虚设,在岗人员一问三不知,什么事都办不成)、串岗(上班时间到其他处室串门、闲聊)。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和外出报告登记制度

5、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开会、办事、下乡、出差、业务学习等计出勤。因以上原因不能参加签到的,应于事前填写《洪湖市财政局机关考勤登记表》,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批(科室负责人由分管领导审批)并签注日期后,交科室负责人或指定专人保管,并于次日10点前交局办公室备查。确系突发事件来不及提前办理考勤登记手续的,应先电话请假说明原因,并于事后一个工作日内补办登记手续。

6、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条和办理请假审批手续,病假可补办审批手续。请假条一式两份,一份存人教科备查,一份存本单位。如提前结束假期,应到人教科办理提前结束请假手续。请事假1天以内的,由各科室负责人批准;一般干部职工请事假2-3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请事假3天以上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批准;科室(单位)负责人请事假1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请事假2天以上的,要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批准;局领导干部请假按市委的相关规定执行。

7、未经请假(含未履行准假手续)而不到岗的视为旷工。未按规定时间签到,又未及时办理考勤登记手续的,视为迟到、早退或旷工。

三、建立明察暗访制度

局治庸问责督查小组,对工作人员考勤情况和遵守工作纪律情况要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明查暗访,督查小组由局办公室、人教科和监察室等部门组成,每周至少暗访1次以上。暗访时将当场向被访科室(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核对工作人员当日考勤在岗及去向情况。

四、实行考勤与奖惩挂钩制度

1、工作人员考勤情况与考勤奖、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等挂钩。

2、工作人员旷工或上班期间出现脱岗、虚岗、串岗现象的,发现1次予以批评教育,发现2次(当年累计,下同)责成写出文字检查,累计3次及以上者予以通报批评。

3、凡工作人员有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看电视或影片等行为,以及在工作日午间饮酒、参与休闲打牌等活动,被有关部门查证属实的,将依律从严惩罚。

对违反考勤制度并屡教不改的工作人员,适当调整工作岗位,情节特别严重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辞退。

五、加强管理与督促检查

1、各科室(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考勤登记管理,负责考勤登记的同志应在次月3日前将单位人员上月的考勤登记表、请假条汇总后,与考勤汇总表一并报人教科复核。无特殊原因逾期未报考勤情况的单位,将不予补办当月考勤复核手续。

2、人教科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考勤复核结果通知各科室(单位),作为各科室(单位)发放综合考勤奖的依据。

3、各科室(单位)负责人要认真检查本科室(单位)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和填签准假手续,严禁弄虚作假。对故意隐瞒事实袒护违反纪律人员者,要予以严肃批评。

4、督查组成员在检查中要认真负责、铁面无私,严格查处各种违反考勤制度和工作纪律的行为,不得隐瞒和袒护。

5、局内将每半年公布一次各科室(单位)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和执行纪律情况,让全局干部职工共同监督。

本通知从3月1日起实施。由局监察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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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厨房的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厨房,全文共 1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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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管理制度

一、干货库管理

1、每个厨房都有其相应的干货库,库内要持续温度在16~21摄氏度,湿度在50-60%。该库存放厨房用烹饪原料,调料及其盛器,以及必须量的厨房周转用具,不得存放其他杂物。

2、根据原料,调料的不一样种类、性质,固定位置,分类存放。

3、大件物品单独存放,小件物品及零散物品在盘、筐内集中存放;所有物品务必放在或架上,并至少离地面25cm,离墙壁5cm。

4、塑料桶或罐装原料要带盖密封,玻璃器皿包装的原料要避免阳光直接照射。

5、库存物品的存取要坚持“先存放,先取用”的原则,交替存货和取用。

6、每一天指定人员对干货进行清洁整理,每周一检查原料的保质期限,每周对干货库进行清理,持续其清洁卫生。

7、控制有权进入干货库的人员数量,专人每月底盘店库存状况,并填写“年月盘存汇总表”,报告厨师长。

二、冷藏库的管理

1、厨房冷藏库的温度持续在0-10摄氏度,存放威望用烹调原料,调料及其盛器,不得存放其他杂物。

2、根据原料、调料的不一样种类、性质,固定位置,分存放严格遵守下列保藏时光。

新鲜鱼虾、肉、禽、蔬菜存放期限为2天,贮藏温度为0-10度之间;

新鲜鸡蛋存放期为14天,贮藏温度为0-10度之间;

熟料半成品存放期为7天,贮藏温度为-10-10度之间;

水发类半成品存放期为7天,贮藏温度为0-10度之间;

生料类半成品存放期为7天,贮藏温度0-5度之间。

3、大件物品单独存放,小件物品及零散物品在盘、筐内集中存放;所有物品务必放在或架上,并至少离地面25cm,离墙壁5cm。

4、半成品及剩余食品冷藏均须装入保鲜盒或保鲜膜包好后,写上日期放入食品盘,再分类放置货架上,冷藏库底部和靠近冷却管道的地方,以及冷藏库的门口温度较低宜放奶类、肉类、禽类水产类物品。

5、库存物品的存取要坚持“先存放,先取用”的原则,交替存货和取用。

6、每一天定期由指定人员对冷藏库进行清洁整理,每周一检查原料的质量,每周对冷藏库进行清理,持续其清洁卫生。

7、控制有权进入冷藏库人员数量,有计划,集中领货,养活库门开启次数,专人每月底盘点库存状况,报告厨师长。

8、由墩头厨师每一天上班之前检查冰箱温度,并做好记录,如发现有温度偏差,应及时报告厨师长与设备部联系解决。

三、冷冻库的管理

1、厨房冷冻库的温度要持续在18摄氏度以下,只存放库房备用食品、原料及其盛器,不得存放其它杂物。

2、坚持冻藏食品及原料务必处在冰冻状态进入冰库的原则,避免将已经解冻的食品及原料送放冻库。

3、所有的冻藏仪器及原料务必注明入库日期,根据库寸食品原料的不一样种类、性质,固定位置,分类存放。

4、冻藏大件物品单独存放,小件物品及零散物品在盘、筐内集中存放;所有物品务必放在或架上,并至少离地面25cm,离墙壁5cm。

5、冷藏品的存取要坚持“先存放,先取用”的原则,交替存货和取用。

6、每一天定期由指定人员对冷冻库进行清洁整理,每周一检查原料的质量,每周对冷库进行清理,持续其清洁卫生。

7、控制有权进入冷冻库人员数量,有计划食品领货,减少库门开启次数,专人每月底盘点库存状况,报告厨师长。

8、经常检查,持续冷冻库到达规定的温度,如发现有温度偏差,应及时报告厨师长与设备部联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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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公司党费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6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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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加强非税收入资金管理,逐步理顺分配关系,适当集中资金,保证重点支出,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充分发挥预算内外资金综合运用的整体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29号)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统筹管理的原则。无偿性,即非税收入资金属于政府性资金,政府从委托各单位代征的非税收入资金中统筹调剂部分资金,具有无偿性;公平性,即政府对纳入统筹范围内的单位或项目,按照同一比例征收统筹资金;合理性,即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非税收入,在剔除上缴上级、返还下级、征收成本费用等因素后再进行统筹。

第三条统筹管理的范围。本区行政区划内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单位”)所收取的,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都要按率征收政府调剂统筹款。统筹资金具体包括下列项目:未纳入财政预算内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政府财政性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和照章纳税后的其他收入等。

对各单位收取的有法定专门用途的非税收入、专项资金、上级补助收入、往来性资金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所收取的各类款项暂不统筹,具体项目由区财政局按规定予以界定,但须按规定纳入区级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

第四条统筹管理的方法。非税收入调剂统筹实行“核定收入基数、固定调剂比例、超收比例返还、短收调剂不变”的管理办法。每年初,区财政局根据各单位前三年的实际收入平均数核定收入基数,基数内的非税收入在扣除上缴、分成和成本性支出后,按20%的比例统筹,超基数的按50%统筹;对未核定收入基数的单位,原则上按实际收入的30%统筹。各执收单位如果完不成收入任务,调剂统筹部分仍按收入基数计算,短收部分相应核减该单位综合支出预算。

第五条统筹资金的用途。政府统筹的非税收入资金,由财政结合预算内资金,纳入政府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计划,统筹安排,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主要用于解决社会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以及公益事业等补助性转移支出。

第六条统筹资金的缴拨。按规定应纳入统筹范围的非税收入,在各单位将其缴入财政专户时,由区财政局直接提取。集中统筹的资金,由区财政局各业务科室根据工作中所掌握的实际情况,适时提出使用计划报财政局局长办公会审核,局长办公会对其进行初审后,上报区政府批准后拨付。

第七条监督检查。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收入,不得无故短收。收取的非税收入资金要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及时、足额缴存财政专户。对无故出现收入下滑的单位,区政府将组织人员查找原因,研究处理意见。财政部门要定期向区政府报送非税收入资金收支分析等资料,并定期会同监察、物价、审计等部门对各单位非税收入资金收支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不按规定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和统筹收入的单位,除了按《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外,违规收入一律按“小金库”资金全部收缴国库,并由区财政局采取暂停拨付预算经费,停办控购手续,停发收费票据等措施。对情节严重的,区政府将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4非税收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规范财政收入分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区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资金管理、支出管理、票据管理以及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之外的下列财政收入: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根据法律、法规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政府性基金;

(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国有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通过出租、转让或者其他方式取得的收益;

(四)按规定应当上缴国库的国有资本分享的企业税后利润,国有股股利、红利、股息,企业国有产权以转让或者其他方式取得的收益以及依法由国有资本享有的其他经营收益;

(五)国有的土地、海域、矿区、场地和其他公共资源的开发权、使用权、冠名权、广告权、特许经营权等,通过招标、拍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的收入;

(六)按照国家规定的彩票资金构成比例筹集的彩票公益金;

(七)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依法查处违法案件时取得的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所形成的罚没收入;

(八)以国家机关、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已指定具体捐赠对象和项目的定向捐赠收入除外);

(九)主管部门通过提取管理费、收入分成、下级上解资金或者其他方式集中的所属事业单位的收入;

(十)纳入非税收入账户体系的各类账户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含税收利息收入);

(十一)其他依法设定的非税收入。

前款规定的收入属应纳税的,依法纳税后上缴非税收入。

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非税收入管理应当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非税收入项目的设定、收支管理和监督应当依法进行。

非税收入按照不同的类型和特点,实行科学、有效的分类规范管理。

第五条非税收入实行收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综合财政预算管理的要求,由政府统筹安排使用。

第六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领导,严格实施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有关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积极推进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监督机制,切实提高非税收入管理水平。

第七条市财政部门主管本市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并具体负责市本级非税收入年度预算(计划)的编制草案和组织执行等工作。

区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非税收入管理工作。

审计、物价、监察等有关部门按照法定职权,做好非税收入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征收管理

第八条向缴款义务人征收或者收取(以下统称征收)非税收入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为执收单位。

法律、法规、规章和依法设定非税收入项目的文件已规定执收单位的,由规定的执收单位征收;法律、法规、规章和依法设定非税收入项目的文件没有规定执收单位的,财政部门为执收单位。

执收单位征得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可委托其他单位代征非税收入。委托应当签订委托协议书。受托单位不得再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征非税收入。

第九条执收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向社会公布本单位负责征收的非税收入项目及其依据、范围、标准、时限、程序,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二)编制本单位非税收入年度预算(计划)草案,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三)依法向缴款义务人足额征收非税收入;

(四)记录、汇总、核对并向同级财政部门定期报送非税收入征缴情况;

(五)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应当严格依法征收非税收入,确保应收尽收,不得多征、少征或者擅自减征、免征、缓征,不得隐瞒、转移、截留、坐支、挪用、私存私放、私分或者变相私分所收非税收入款项。

任何部门、单位不得违法设定非税收入项目、范围、标准和征收非税收入。

第十一条依法应当缴纳非税收入款项的单位或者个人为缴款义务人。

缴款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标准、方式、途径缴纳非税收入款项,不得逃避缴纳义务。

第十二条缴款义务人符合缓征、减征、免征非税收入条件的,可以提出书面申请,由财政部门批准;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批准部门应当明确申请缓征、减征、免征非税收入的依据、范围、条件、时限、程序,并向社会公布。

前款规定的缓征、减征、免征事项,只适用于本级管理的非税收入。

第十三条财政部门负责组织非税收入的征收和依照公开、公平原则确定非税收入的代收银行,并可在代收银行设立用于归集、记录和划解非税收入款项的汇缴账户。财政部门根据双方约定,按银行代收非税收入的业务量或者收缴金额向代收银行支付手续费。

执收单位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可开设只收不支的非税收入汇缴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归集本单位现场征收的或者零散的非税收入并按规定上缴财政。

第十四条缴纳非税收入采取直接缴款或者集中汇缴方式。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当场收款或者纳入非税收入汇缴专用存款账户的非税收入采取集中汇缴方式外,均应采取直接缴款方式。

采取直接缴款方式的,缴款义务人凭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开具的缴款凭证,到代收银行的营业网点或者通过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缴款途径,将非税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财政专户或者财政部门设立的汇缴账户。

采取集中汇缴方式的,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向缴款义务人收款并开具财政票据或者发票后,在同级财政部门规定期限内,汇总填制缴款凭证,并将非税收入按收款项目编码缴入国库单一账户、财政专户或者财政部门设立的汇缴账户。

第三章资金管理

第十五条财政部门负责设立和管理本级的非税收入账户体系,包括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用于记录、核算、反映预算资金收支活动的国库单一账户,在银行开设用于记录、核算、反映未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及其支出活动的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以及用于记录、核算、反映非税收入的汇缴、集中支付和特殊专项支出等活动的其他账户。

第十六条根据分级财政管理体制,为国家代收的非税收入,全部缴入中央国库;涉及市与国家、省分成的非税收入,分成比例应当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及其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涉及市与区分成的非税收入,分成比例由市政府或者市财政部门规定。

上、下级分成的非税收入,按照就地缴款、分级划解、及时结算的原则,由财政部门定期划解、结算,不得拖延、滞压、隐瞒、截留。

第十七条非税收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者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后,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办理退库:

(一)多缴款、重复缴款、错缴款的;

(二)由于调整非税收入征收标准,需要退还款项的;

(三)财政部门规定应当办理退库手续的其他情形。

非税收入的退库,应当通过国库单一账户、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办理,其他账户不得办理。

第十八条办理非税收入退库,需退还缴款义务人的,由缴款义务人向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核实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需退还执收单位及其委托单位或者代收银行的,由请求退款的执收单位或者代收银行书面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发现需要向缴款义务人退款的情形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经批准后主动向缴款义务人退款。

财政部门接到资料齐全的退库申请后,属于本级管理权限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并退款;涉及上级财政部门管理的非税收入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上级财政部门批准。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十九条非税收入应当按照综合财政预算的原则,纳入统一的政府预算体系统筹安排。

除有规定用途或者弥补征收成本性支出外,非税收入应当与执收单位的支出分离。

具有专项用途的非税收入,在预算编制和执行时,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安排,专款专用,结余可结转下年度使用。

第二十条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纳入部门预算。

执收单位的基本支出,按照其职能、定员和部门预算核定的支出标准统筹安排;项目支出由同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核定。

执收单位委托其他单位征收非税收入的费用,通过部门预算安排。取得国有资产或者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所必需的征收成本,由财政部门按规定核定。

第二十一条各部门、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部门预算执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

第二十二条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资金由财政部门核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具体办法按市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财政票据管理

第二十三条财政票据是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代收银行在征收非税收入时向缴款义务人开具的财政部门印制的收款凭证,是财务收支的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

征收非税收入时应当开具财政票据,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代收银行不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缴款义务人开具财政票据的,缴款义务人有权拒绝缴款并向财政部门投诉。

第二十四条财政部门及其财政票据监管机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财政部门的规定,购领、保管和发放财政票据,并对财政票据的使用进行稽查和核销。

第二十五条执收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和收入级次或者财务隶属关系购领、开具、保管、核销财政票据,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保证财政票据安全和合法使用。

第二十六条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转让、转借、串用、代开、伪造、变造、私自印制和销毁财政票据;禁止利用财政票据乱收费乱罚款或者超出规定范围和标准征收非税收入;禁止使用非法财政票据。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非税收入的征收、入库、支出和财政票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篇的行为。审计、物价等部门应当依法对非税收入有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出处理。

监督检查部门实施监督检查后,应当出具检查结论;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依法移送。受移送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告知移送部门。

第二十八条各部门、单位应当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及所属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的非税收入的监督管理,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和处理;接受有关部门、机构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阻挠、拖延,并应严格执行有关部门依法作出的检查处理决定。

第二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监督检查部门检举违反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篇的行为。受理的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有联络方式的检举人;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负责受理和查处的部门应当为检举人保密,不得将检举人姓名及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的单位和个人。

对举报违法行为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由政府或者财政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属于《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所列违法行为的,依照该条例规定予以处罚或者处分。

第三十一条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审计部门责令改正,追缴应收、应缴的非税收入,退还违法多收的资金,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执收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法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征收、代收非税收入的;

(二)违法多征、少征非税收入的;

(三)违反收缴分离规定的;

(四)转移、私分或者变相私分非税收入的;

(五)不按规定办理非税收入退库的;

(六)不按规定购领、开具、保管、销毁财政票据,利用财政票据乱收费乱罚款或者使用非法财政票据的;

(七)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职责的。

第三十二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审计部门责令改正,追缴应收的非税收入,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作为缴款义务人逃避缴纳非税收入义务的;

(二)不按规定执行部门预算的;

(三)违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

(四)不履行内部监督义务或者拒绝接受有关部门、机构依法实施监督的。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市财政部门应当依据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部门预算、综合财政、分类管理、收支分离、监督检查等实施办法。

税务部门实施本办法的具体操作程序由市财政部门与税务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十四条县级市非税收入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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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考勤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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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各部门:

为确保正常工作秩序,增加员工组织纪律观念,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公司良好形象,根据《公司制度》再次严明考勤管理

一、 考勤是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计发工资及福利待遇的主要依据,全体人员都必须重视。考勤管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月末会做出考勤统计报告。

二、员工上班必须打指纹卡签到,一日两次,上午8:30前,下午14:00前,在正常时间外签到,视为迟到,迟到一个月累计超过30分钟,扣除半天工资处理。因公外出办事无法签到者,应填写《因公外出通知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否则以旷工处理。

三、任何类别的请假都需要填写《请假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呈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再交人力资源部登记。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者,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部门经理或相关负责人,并于上班当日补办手续。无请假单或未及时补办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四、因公外出办事的人员,应向前台登记并告知去向及预计返回时间。因公出差的人员,应填写《出差登记表》,获得批准后方可出差。如私自外出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五、如当天需要在公司食堂用膳者,应告知前台,由前台统计后将人数报给食堂,为免浪费,报餐后又不能在公司进餐者,必须至少提前1小时通知前台,如临时取消用餐者公司将给予10元/人/餐作为经济处罚。

六、 人力资源及行政部会依据指纹考勤记录,请假单,因公外出通知单,出差审批表等统计考勤,如无考勤记录又无任何凭证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七、 以上考勤制度,请各位员工重视,并自觉遵守,执行。

八、 前台工作人员必须对以上做如实登记,对每月迟到、早退或报餐未就餐者进行统计汇总,并于每月张贴公告栏通告全公司。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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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大学考勤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全文共 8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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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禁烟的基本原则、区域划分、管理权限和奖罚等。

基本原则

1、为严格火种管理,杜绝和减少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各级领导,全公司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原化工部规定《化工企业严禁吸烟的决定》。

2、全公司各部门应加强禁烟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各级领导要把禁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3、各级领导、外来一切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进入公司区内禁止吸烟的规定,违反者一视同仁。

三、禁烟范围的划分

为了照顾常住公司内集体宿舍的员工,允许在室内吸烟,做好防火安全工作,不准将烟带丢在室外,人走烟灭。

禁烟的管理权限

1、安全主管负责监督、检查禁烟制度执行和修订禁烟制度。日常检查管理,违章罚款处理工作,由公司办公室负责。

2、办公室应把禁烟工作列入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经常开展对全公司员工、干部进行禁烟工作的重要性等内容的宣传教育工作。

3、工会协同办公室监督、检查禁烟工作的贯彻执行工作情况和宣传教育,要把禁烟工作执行情况列入评比文明班组和劳动保护监督之一。

4、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措施,认真做好禁烟教育和禁烟的日常工作。

5、外来人员(参观、学习、联系业务、检修施工、临时工、检查、指导工作等)应严格遵守本规定,有关部门接待人应向外来客人交代本规定的内容。

五.奖罚

1、在禁烟区内吸烟者,第一次罚款50元,屡次违章吸烟及情节严重者,依据消防法等有关规定从重处置执行。

2、禁烟区内发现烟头,对所在部门或个人处以每只10元的罚款。禁烟区内吸烟按员工奖惩条列有关规定从严处罚。

3、离岗吸烟者,按《温州市联成色浆有限公司员工奖惩条列》有关规定条例处罚。

4、各级领导在禁烟中应以身作则,违反规定者加重处罚。

5、各级领导执行禁烟制度不力,发现禁烟吸烟不制止或隐瞒不报和为违反者以各种理由说情的,要追究管理责任,并扣当月岗位责任工资20~50%或罚款。

6、对违反本规定者,人人有权制止监督、检举,对检举者给予罚款金额的三分之一作奖励。

7、罚款费用可用于奖励对安全、消防工作有贡献的人员和部门,具体操作由安全主管提出方案由总经理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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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教研,全文共 1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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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划的制定

学期初,教师要及时制定规范可行的教学工作计划,计划制订要作到:据标准(新课程标准)、依教材、切实际(符合时间排合理)求实效。

1、教学工作计划的基本内容:①学生基本情况分析②、教材分析③、本学期的目标、任务及工作重点④教学进度计划安排。

2、计划在本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完成并上交教务处审阅通过,符合要求准予实施,不符合要求者,重新制定。

二、备课

1、全体教师必须认真备课,坚决杜绝不备课就上堂讲课,新聘、调入教师必须按教材体系备好详案:要有较详的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重难点、教学过程、板书设计、作业设计等,有一定教学经验和教学任务重的老师可以备略案。

2、备课内容必须与上课内容符合(以学生班务日志记录为准),否则视为无效。

3.电子备课,每节备课应有:要有较详的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重难点、教学过程、板书设计、作业设计等.

三、上课

1、教师在上课铃前1分钟应到达教室门口,巡视学生上课准备情况;上课铃响,进入教室,师生问好后开始上课。

2、上课要有计划,要实践教案。教学过程要运用启发式教学,调动学生积极性。

3、上机、实验实作课应有明确的教学目标和教学任务。

4、体育课、音乐课应有明确的课堂教学目标,每堂教学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严禁整堂课学生自由活动安排。

5、自习课教师可安排学生自主学习,教师不得离开教室,不得在走廊外聊天等。

6、教师要服装整洁,仪态端庄,精神饱满,不带个人情绪,上课禁止打接电话和抽烟等。

四、作业布置与批改

作业布置应目的明确,紧扣教学目标,难易适度。作业批改中杜绝大“√”大 “×”现象,作业本上应可批注。

(一)初中

1、语、数、外、理、化书面作业检查要求:

⑴作业全批全改,每期批阅次数语、数、外不少于60次;物理、化学不少于50次;政治、历史不少于40次;地理、生物、音乐、美术按实际课时记数。

⑵期末复习阶段的作业可以试卷讲评为主,试卷讲评不做为作业处理,但如已批改可做为三次作业处理。

2、认真批改作业,每次作业应详批详改,无学生批改现象,无划大勾现象,严禁弄虚作假,一次批改多个日期

3、作业检查每月一次,年级组长负责组织检查,教导处抽查,教师应在检查前将收交的学生作业发还。作业检查以查学生登记收交记录和作业本为主。

(二)高中

数学作业布置及批改量应达课时总量的2/3以上,语文、外语、专业高考科目的作业布置及批改量应达课时量的1/2以上,非专业高考科目的作业布置及批改量应达课时量的1/3,政治、礼仪、健康每期布置及批改2个大作业,非计算机专业每月一篇电子作业,语文教师每月应布置及批改两次作文。

五、考试、阅卷

1、各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务处、年级组通知的具体时间提前准备试卷。

2、按时组织考试、认真阅卷,按时上交成绩册(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交教务处保存)。

3、毕业班月考3天后,必须将成绩交到班主任处。

4、每次考试结束各年级组长组织该年级教师开好总结会。

5、对试卷准备不充分,师生反响强烈的和不按时上交成绩册的教师,不予发放该次监考、阅卷津贴。

6、对不尽职尽责而造成重大失误、严重影响考试正常秩序的,上报行政严肃处理。

六、常规检查

1、早晚自习由值周领导巡查,正课教务处巡查。

2、备课、作业分每月定期检查和每周不定期随机抽查。定期由教务处负责,不定期由行政会成员检查。

3、每次检查和巡查结果在下周周前会上公示。

七、处理意见

1、不按时上交计划、总结的扣当期教学绩效50元。

2、备课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备课;备课节数不足的每差一节扣教学绩效5元。

3、作业批改量没达到规定标准的,每差一次扣教学绩效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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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1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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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我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校事业发展,根据我校具体状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任务

1、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国家、群众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2、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过程进行控制管理和结算;合理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开支,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按规范做好账目、单据、报表等工作,并理解上级相关部门的财务检查。

二、财务管理体制

1、学校财务管理体制是:“统一领导,集中管理”,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2、学校财务处为学校的单一财务机构,在校长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学校设财务主管1名,财务人员若干名。

3、学校财务处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以及学校实际状况,明确分工并制定人员岗位职责,每学期对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的履行状况进行必要的考核。

三、预算及收入管理

1、学校预算的依据是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入计划。学校财务处应在每年的一月前按有关规定编制好下上年度的财务结算和本年度的财务预算。

2、编制预算务必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用心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3、学校收费实行一费制。爱德分校的收费按有关文件执行。

四、支出管理

1、支出是根据学校为发展事业和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发生的各项耗费和损失。

2、学校支出包括:

⑴事业支出。事业支出的主要资料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它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它费用。

⑵专项资金支出。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务必按项目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项目完成后并理解有关部门的检查和验收。

3、学校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由财务处结合学校状况制定有关规定和开支标准,并报校长室审批。

五、资产管理

1、资产是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2、流动资产是指能够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借出款、存货等。存货是指学校在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过程中耗用而存储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消耗性物资、低值易耗品等。

3、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持续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到达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质,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4、固定资产分类: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

5、学校财务处应配合装备服务中心,结合学校具体状况,制定存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六、财务监督和检查

1、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对违反财经法规的支出,财务处有权拒绝,同时报告领导处理。

2、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财务处对不同的经济活动实行不同的监督形式。

3、学校财务处主管有权且务必组织专业人员对学校的会计工作进行审计(包括行政、工会、食堂、基建等),并进行有效的经济核算。

4、学校财务处应理解上级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和审计。

七、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1、财务报告是指反映学校必须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财务处应以月报的形式向校长室和财政部门带给财务报告。而各条线务必定期以月报的形式向财务处带给财务报告。

2、财务处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的主要资料包括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财务管理状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善措施等。

八、财务处应根据上述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制定出有关配套的规章制度,构成科学规范的财务运行模式。

九、以上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属校长室,该制度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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