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调解协议文本(精选20篇)

浏览

2031

范文

1000

共同投资基金合同文本格式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3886 字

+ 加入清单

共同投资基金合同文本格式

蓝天基金资产信托契约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深圳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和深圳蓝天基金管理公司本着共同发起“蓝天基金”

,将募集的资金投资于能产生良好效益的经济领域,以使投资人获得尽可能高的投资回报和较丰厚的资本增值的宗旨,经平等协商并形成共识后,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释义

除本契约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外,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意义:

本基金指根据本契约规定所设立的蓝天基金。

基金单位指代表本基金一定资产份额的最小等份。

人指我国民法通则所指的民事活动的参与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受益人指持有本基金所发行的单位份额并依据本契约规定享有相应的资产实际所有权、收益分配权、剩余资产分配权、受益人大会表决权等权益及承担本契约和本基金章程和现行法规规定的义务的人。

主管机关指对基金实施行政管理职能的政府机构,本契约中通指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

经理人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本基金的主要发起人和本契约的缔结人之一,受信托人委托将本基金资产做投资管理活动的人。在本契约中专指深圳蓝天基金管理公司或其继任人。

投资指经理人将本基金资金以购买任何股票、债券、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及其它有价证券及其所应占的资金份额,或以对企业进行参股等项目为资金运用的对象进而获取相应之利益的行为。

信托人指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本契约的缔约人之一,按本契约规定对本基金资产进行保管的人,在本契约中专指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或其继任人。

会计年度指公历每年的1月1日起至当年的12月31日止的期间。

年初资产净值指本基金在每会计年度开始后第一个估值日的资产净值。

受益凭证指根据基金管理规定由信托人和经理人为募集本基金资金而向受益人签发的有价证券,在本契约中通指经主管机关批准的证券存折。

单位持有人指登录在受益人名册上的每一基金单位的实际持有人,同时通指本基金的所有受益人。

受益人名册指本契约第四条所述的记载有关本基金受益人名称、地址、持有单位份额等资料的登记名册。

登记人指受信托人委托负责受益人名册登录和保管工作的人或机构。本契约专指深圳证券登记公司。

交易日指国内有合法证券交易活动的证券交易所或证券商或银行的任一营业日。

关连人泛指下列三种人:

(1)直接或间接拥有经理人或信托人总股份额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决权的人;

(2)受上述(1)项所指的人控股的人;

(3)由经理人或信托人直接或间接拥有总股份额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决权的人。

估值指根据本契约第六条规定所对本基金有关资产或债权的价值进行评估的活动。

估值日指经理人按本契约规定进行资产净值计算并公布的任一交易日。

首次发行费指本契约第七条所指的首次发行费。

经理年费指经理人根据本契约第十三条3款规定所应享有的款额。

资产净值指根据本契约第六条规定的本基金或本基金发行的一个基金单位(根据上下文要求而定)所拥有或代表的资产价值。

信托年费指信托人根据本契约第十二条3款规定所应享有的款额。

核数师指根据本契约规定由经理人经信托人同意后所指定的对本基金会计帐目进行核数的公认专业机构及其专业人员。

一般决议指在根据本契约第十条规定召开的受益人大会上由占表决权总票数50%或以上票数通过的决议。

特别决议指根据本契约第十条规定召开的受益人大会上占表决权总票数75%或以上票数通过的决议。

会计结算日指本契约规定的本基金存续期间的每年12月31日。

待分配收益帐户指本契约规定的专供存放待分配收益资金的帐户。

收益分配日指在本基金存续期内每会计年度终了后经信托人提出并由受益人大会确定的该会计年度的收益分配过户截止日,该日不得超出该会计年度的会计结算日后三个月期间。

本基金章程指《蓝天基金章程》及其今后的修改或增补部分。

基金管理规定指《深圳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

计价日指本基金每一估值日以前最近之证券交易日或股权估价日或房地产评估日。

第二条本基金

1.本基金名称:蓝天基金。

2.本基金发行规模:本基金最高发行限额为30000万单位,最低发行额为18000万单位,每一基金单位面额为人民币壹元。本基金在初始封闭期内不上市交易,亦不对外追加发行基金单位,但在存续期内可以增加基金单位总额并相应增加受益人持有的单位数额的形式来派发每年的收益。

3.本基金存续期:本基金自成立起初始三年为封闭式单位信托投资基金,期满前根据受益人大会决议并经主管机关批准可以延长封闭期(最长不超过十年),或转为开放式投资基金,及或转为经理人发起的另一名下的投资基金。

4.本基金资产由下列部分构成:

(1)发售基金单位的资金收入;

(2)利用上述资金所进行的投资或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财产;

(3)出售或转让上述投资或财产的资金收入;

(4)上述投资或财产在存续过程中所形成的增值、溢价及其它非营业性收入;

(5)将有关收益进行再投资所获得的收入;

(6)除上述项目外的其它杂项收入。

5.本基金的上述资产(以下统称本基金资产)由信托人按信托原则在名义上持有,本基金的所有投资人(或受益人)为实际持有人。

6.信托人应为上述资产开立独立于自有资产或他人资产之外的单独帐户进行保管和持有;本基金的一切对外业务活动均以本基金名义出现。

7.信托人、经理人或受益人均不能依据本契约对本基金资产享有留置权、抵押权或其它优先权。

8.本基金出于投资经营上的要可以随时向外借入以现金或其它资产形式体现的资金;本基金借款余额不能超过本基金在该会计年度的年初资产净值。

本基金的上述借款可来源于信托人、经理人或关连人,但该等借款利率一般不应高于当期同业的通常利率水平。

第三条本基金单位的发行、受益凭证和持有人

1.本基金单位的发售对象、发行办法和发行期限按主管机关核准的招募说明书所列实施。

2.每一基金单位的面值为人民币壹元,发售价格为人民币壹元,另加收发售价格3%的首次发行费。

3.本基金单位和受益凭证均以记名的书面凭证形式发行,每一受益凭证(交易手)为1000基金单位。

4.本基金所发行的受益凭证是表示单位持有人享有对本基金一定份额资产的所有权、受益权或其它权益并承担相应义务的证明,不得保障收益的凭据。

5.经理人须认购并持有本基金单位发行总额5%的份额,且在本基金清盘前未经主管机关批准不得低于上述原始数额。

6.本基金单位的实际持有人同时为本基金的受益人,每一受益人按本契约规定所享有的对本基金的权益大小,与该受益人所持有的本基金单位份额大小成正比,但任何受益人均不享有对本基金某一特定资产的特别权利。

7.本基金单位的受益人在本基金封闭式存续期间不得向本基金赎回其所持的基金单位。

8.如果本基金在规定的发行期限内所售出的基金单位数额达不到最低限额的要求,则本基金不能成立,届时将由发起人将已募集的金额加上按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在扣除相应发行费用后一并退还给认购人。

第四条受益人名册和基金单位的转让

1.本基金在未上市前或开放式运作期间,受益人名册由经理人以书面或电子信息形式制作、登录、变更和保存,上市后可交由登记人办理。受益人名册记录的内容为:

(1)受益人的姓名和供分配现金收益用的银行帐号或存折号;

(2)受益人所持有的基金单位份额;

(3)该受益人认购或受让基金单位的日期及转让人的有关资料;

(4)基金单位转让的过户日期。

2.受益人如认为需要更改上述记录内容时,应向经理人或登记人提出更改申请,由经理人或登记人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并视情况决定是否在受益人名册上作出相应变更。

3.受益人身份的确认和其所持单位份额的大小一般应以受益人名册的记录为准。

4.本基金成立满三年后,如属延长封闭期,则本基金单位可申请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基金单位上市后的交易规则按照上市的证券交易规则执行。

5.任何受益人均有权将其名下的基金单位通过经理人或其委托的证券交易所或证券商有偿转让给他人。

6.上述基金单位的交易或转让价格按该交易日的市场价格确定,并由转让方和/或受让方另行支付主管机关规定的印花税和手续费。

7.上述转让中的受让人须持转让凭证向经理人或登记人办理已转让的基金单位过户手续后,方能享有该份额基金单位的收益公配等权益。

第五条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

1.本基金作为面向社会的新型金融投资工具,目标是根据证券等市场的变化情况,将投资人所汇集的资金以多元化组合投资的方式投放于不同类别的已上市或非上市的股票和债券等有价证券上,或企业的股权、房地产或期货等投资项目上,以求分散和降低投资风险并达到本基金资本的较大增值。

2.本基金在初始阶段,证券投资将以上市交易的股票和债券为主。并以深圳、上海两地市场为主。为了更好地利用投资机遇,本基金也可以参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收购及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等业务。

3.本基金的投资规模或范围有下列限制:

(1)投资于股票的资金不超过本基金该会计年度初资产净值的80%,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超过40%,投资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不超过30%,房地产和期货等其它类投资不超过40%;

(2)投资于任一上市公司的股票或其它任何一种证券的总金额不超过本基金年初资产净值的10%;投资于任一上市公司股票或其它证券的数额不超过该公司该种股票或证券发行总数额的10%;

(3)本基金不能投资于其它各类基金所发行的单位或受益凭证,不能以本基金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不能投资于承担无限责任的项目;

(4)本基金不能对外放款,但等待投资时机的款项可对外短期拆借,拆借余额不能超过本基金年初资产净值的25%;

(5)经理人在未获得信托人书面同意前,不得将本基金资产投资于经理人自己的股东拥有30%以上股权的企业或项目上。

4.在下列情况下,如果本基金的任何投资已超出上述投资限额,经理人无须对该投资额进行调整(包括无须减少或追加投资或作其它资产配置):

(1)由于本基金全部或部分资产升值或贬值,或由于某种市价变动的原因而造成该项投资额超过上述限额时;

(2)由于受投资的企业出现兼并、重组、分立、转让等情况而造成该项投资额超限时;

(3)由于本基金在经营活动中支出或收入一定款额而造成该项投资额超限时。

5.经理人或其关连人在未获得信托人书面同意前,不得以其本人名义与本基金发生投资往来关系。

6.本基金存放在信托人或经理人或关连人处的现金存款的利率不得低于当期同业的存款利率水平。

7.经理以可随时根据经营需要决定某一投资项目或随时将部分或全部投资项目变现后将资金转作其它用途。

8.上述一切投资活动均应遵循市场通常交易方式进行,除非经理人认为有必要采用对本基金并无不利的其它交易方式,但须得到信托人同意。

9.信托人有权拒绝接受其认为不符合本契约规定的投资或其它财产,并可要求经理人及时采取措施,将不符合本契约规定的投资或财产加以替换。

10.经理人只有在本基金成立并经信托人书面同意后才可开展投资经营活动。

第六条资产估值规则

1.本基金单位上市后每月的第一个证券交易日为本基金资产和基金单位的估值日。

2.本基金资产和基金单位的估值遵循深圳市的会计准则、参照国际惯例并遵照本契约的有关规定进行。

3.本基金资产价值的数额应按下列基准确定:

(1)任何上市的或挂牌的证券投资项目的价值应按该投资市场计价日相等投资份额的收市价计算,但下列除外:

a.如果上述投资市场不止一处,则按主要投资市场的收市价计算;

b.如果出于某种原因在一定时间内无法从上述投资市场中获得价格数据,则按前一计价日价格计算或视需要暂停估值;

c.如果投资项目须负担利息而上述价格资料并未包括该应计利息部分,则在对该投资项目计算时应将至计价日止的应付利息部分预先扣除。

注:如果经理人循上述途径所获得的并据称是最新资料的价格与实际价格有误差,经理人不对此差错承担任何责任。

(2)任何未上市债券或短期商业票据以买进成本加上自买进次日起至计价日止应收利息为准计算。

(3)银行存款及类似货币性资产的价值应按其票面值加上至计价日止应收的利息为准计算。

(4)任何已达成价格协议但尚未实施的需要依约交割的投资或其它财产的价值应按该投资或财产权责发生后应具有的价值来计算。

(5)股权或其它未清算的投资项目按该项投资原始成本加上依预期利润值计至计价日止应能获取的利润数来计算。

(6)除上述投资或财产项目之外应收付的债权债务按至计价日止应收回或应付的数额进行计算。

(7)按规定在本基金资产中待摊或预提的所有规费或其它支出金额,应按上月月末余额减去上月月末至计价日止应摊销部分或加上至计价日止应预提部分后,余额计入本基金资产总额来计算。

4.本基金资产按上述方法估值后,如果资产价值大于帐面值,增值部分作为重估盈余入帐;如小于帐面值,则从重估盈余中扣除。

5.将按上述方式所计算出的本基金资产总额减去本基金负债总额后的余额,即为本基金在该估值日的资产净值。

将上述资产净值除以本基金已发行的单位总额后的得数,即为每一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6.经理人可以在经信托人同意后,将上述投资项目或其它财产的计值方式作适当调整,或采用其它计值方式,以能真实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

7.本基金的单位资产净值每月在《深圳特区报》或《深圳商报》上公布一次。

第七条本基金的费用

1.首次发行费,包括发起费用、佣金、承销费、宣传广告费和文件资料印制和派发费等,其费率按基金单位发售价格的3%计算,由认购人在认购基金单位时一并支付。

2.基金经理年费,其费率为本基金年资产帐面净值的1.2%,逐日累计,并在每月10日前由信托人从本基金资产中直接支付给经理人。

3.基金信托年费,其费率为年资产帐面净值的0.3%,逐日累计,每月1 0日前由基金信托人从本基金资产中直接提取。

4.基金受益人名册登记费、受益凭证托管费、上市交易费和分配基金收益所发生的费用,由信托人根据本契约或有关规定的标准从信托资产中按时支付给经理人登记人或证券商或证券交易所。

5.公告或通知本基金有关事项及编制年报、季报等文件的费用及律师费、核数师费、公证费等应付费用,由信托人依据经理人的指定或有关合同并核实后从本基金资产中支付。

6.基金在进行投资和管理运作中,向外借款或办理财产保险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或利息支出,由信托人依据有关合同从本基金资产中支付。

7.本基金投资经营中或获得的收益中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及地方性规费等,由信托人从本基金资产中支付。

8.除上述项目之外的临时性必需开支或法规或当地政府规定的缴费,由信托人认可后按实际发生额从本基金资产中支付;

9.经理人或信托人在将本基金资金进行投资和管理活动中所发生的必须开支由信托人从本基金资产中支出,但经理人和信托人本身的日常行政管理开支不得由本基金承担。

第八条会计和审计报告

1.本基金单独立帐,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本基金会计制度按深圳经济特区会计准则执行;特区会计准则未作规定的,参照国际惯例执行。

3.经理人在每季终了后的一个月内,须向信托人提交本季度信托报告,信托人在每半年终了后的一个半月内,应公开本基金的中期财务报告,在每会计年度终了后的三个月内,向受益人大会提交经核数师公允审计过的年度财务报告。

4.本基金的投资和管理活动中的会计帐簿以及资产保管会计帐簿均由信托人建立和保管;经理人负责建立和保管本基金的一切投资或管理活动事项记录。

经理人与信托人均应为对方查看和复制所建帐簿或记录资料提供方便条件。

5.上述一切会计凭证或帐簿或投资管理记录资料的保存年限为本基金清盘终结后满五年。

6.本基金的核数师应为在中国大陆或香港注册的专业会计机构及其专业人士,且必须独立于信托人、经理人或关连人。

第九条收益分配

1.本基金在每一个会计结算日止所实现的该会计年度收益总额是指该会计年度内本基金投资经营中所获得的任何股息、红利、利息、利润和/或其它种类的收入(包括已/应收回的债权)的总收入部分,扣除当年应支出的所有投资经营成本和应纳税额、地方性规费等款项后的余额部分。

2.本基金的上述每年收益总额扣除按规定或可由经理人提取的业绩奖金部分后的余额,为该会计年度的可分配收益总额。

3.上述当年的可分配收益总额和分配方式由信托人确定并经受益人大会通过后,按本基金单位的总数额计算出每一基金单位可分配收益数,并依照收益分配日在册的受益人名单由经理人或登记人以现金形式直接划拨入每一受益人在受益人名册上登录的银行户头内,或以送红利单位的形式打印出受益凭证发交给受益人。通常情况下,本基金每年的收益分配均采用派送红利单位的形式。

4.本基金每年分配收益一次,通常于每个会计的年度终了后的三个月内进行,一般不进行中期分配;如果该会计年度的收益总额低于本基金年初资产净值5%的比例或无收益,则该年不进行收益分配。

5.上述每年收益存放在待分配收益帐户中可计取的利息收入,应转入下一会计年度的可分配收益数额内,但在该年收益分配日后的分配过程中均不再计提利息。

6.如果因受益人自身原因造成信托人或经理人或登记人无法在一定期限内(一般为本基金清盘前达到五年或到本基金清盘开始日止)将应分配给该受益人的收益及时派发出去,则该受益人被视为已自行放弃上述收益的受益权,且在上述期限后无权再向信托人或经理人索偿在上述情况下,上述无法公配出的收益应构成基金资产的一部分。

第十条受益人大会及决议

1.受益人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通常在该会计年度终了后的二个月内召开,或者是根据代表本基金单位份额总数10%或以上的受益人书面建议后临时召开。

2.持有或代表本基金单位一定份额(视发行情况而定)的受益人有权出席大会,不足上述份额的受益人可以书面委托其它有权出席人发表有关意见或代行表决权,经理人和信托人的董事和获授权的高级职员均可出席大会。

3.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出席人资格和会议议题经信托人确定后,应至少提前二十天以在《深圳特区报》或《深圳商报》上刊登公告和寄发信函的方式通知受益人。任何受益人无论出于何原因末见到或收到上述通知,均不影响该次大会决议对其产生的约束力。

4.大会须有持有或代表本基金单位发行总份额30%或以上的受益人或其委托人出席方可正式召开并可讨论和表决一般决议;如需讨论和表决特别决议,则出席人所代表的本基金单位份额应达到发行总额的50%或以上。

5.如果通知的开会时间已过十分钟而签到的出席人所代表的基金单位份额达不到上款的要求,则大会必须顺延15日后召开,时间和地点由大会主席或信托人决定后仍按上述方式通知受益人。凡属延期召开的大会对出席人所持有或代表的基金单位份额不作任何要求,且可讨论和表决所有原定的议案。

6.大会主席由信托人事先书面指定;如果信托人未指定或已指定的大会主席迟到15分钟以上,则由出席人当场推举出一位出席人担任大会主席。

7.除非大会主席根据表决需要或根据代表本基金发行单位总份额10%或以上的出席人的提议而决定采用每一基金单位一票的表决方式,大会表决决议一般以每一出席人一票的表决方式进行。

8.一般决议的通过或否决须有上述出席人表决权总额50%或以上赞同或反对方为有效,特别决议的通过或否决有上述出席人表决权总份额75%或以上赞同或反对方为有效。

大会通过的任何决议对全体受益人(包括未出席大会的受益人)、经理人和信托人均有约束力。

9.大会的会议纪要应详细记录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出席人名单、议题和大会讨论和通过或否决的决议,并由大会主席签名。上述会议纪要正本交信托人保存,副本交经理人留存。

10.下列事项须经大会作为特别决议进行讨论和表决:

(1)对本基金章程进行修改或增补;

(2)对本契约进行修改或增补;

(3)已终结会计年度的收益分配方案;

(4)本基金存续期的延长或转变为开放式基金的提案;

(5)本基金期满清盘或提前清盘事项;

(6)经理人或信托人的辞职或撤换;

(7)其它有关本基金的重大事项。

上述所通过的特别决议必要时须经主管机关核准。

第十一条本基金的结业和清盘

1.本基金在封闭期届满未获延长时或延长封闭期届满时,或受益人大会决定不转变为另一名下的投资基金时,或在开放式运作期间受益人大会决定终止本基金时,经主管机关批准,本基金应结业。

2.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基金经受益人大会通过决议并经主管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结业:

(1)由于现行法规的变更或新法规的实施使本基金不能继续合法存在或运作时;

(2)经理人因故退任或被撤换而在二个月内无新的经理人继任时;

(3)信托人因故退任或被撤换而在二个月内无新的信托人继任时;

(4)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基金不能正常运作达二个月以上时;

(5)本基金的资产净值连续六个月以上降至已发行基金单位面额总值70%以下时。

3.信托人、经理人或代表本基金已发行单位总份额50%或以上的受益人均有权书面提出本基金提前结业的建议。

4.本基金的结业经主管机关批准后,信托人应尽快以公告或信函的方式将本基金的结业日和基金单位的过户截止日通知受益人,同时由信托人负责组织本基金清算小组,经理人在本基金决定结业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新的投资,且本基金单位停止转让。

5.本基金清算小组的组成人员应包括信托人、经理人、注册会计师或核数师、法律顾问等。

6.本基金清算小组的职责为:

(1)清理、核对和保管对本基金所有资产;

(2)清理本基金未结的债权债务;

(3)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尽快变现一切未以现金形式存在的资产。

(4)向主管机关提出本基金结余资产的分配方案并在获批准后负责该方案的实施;

(5)负责本基金结业过程中的其它事宜。

7.本基金清算小组及其受托人在履行上述职责时有权获取合理的报酬,且该项报酬经主管机关核准后可优先从本基金结余资产中受偿。

8.受益人在上述本基金结余资产分配开始达一定期限(通常为十二个月)后未领取的部分,应上交主管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信托人

1.信托人必须履行下列职责:

(1)协助经理人发起本基金;

(2)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妥善保管好本基金资产;

(3)设立本基金资产的单独帐户并将之区别于自有资产或他人资产之外进行登录和核算;

(4)建立并保存单位受益人名册,召集受益人大会以及负责收益分配;

(5)负责本基金证券交易中的交割、清算和过户并负责股权及其它项目的投资清算;

(6)监督经理人履行其职责并监督其投资管理活动符合本契约和本基金章程的规定;

(7)确认经理人在履行职责中不违反本契约规定的投资行为后依其指示办理有关收支的财务手续;

(8)审查和公开本基金的财务报告及其它公开性文件;

(9)本契约或本基金章程中规定的信托人应履行的其它职责。

2.信托人的有关义务如下:

(1)以维护所有投资人或受益人的利益为行为准则,尽心尽职,遵约守法;

(2)对其受托的本基金资产承担保管和监督责任;

(3)注意保守本基金商业秘密,任何时候不得向外(包括向属下无关职员)

泄漏本基金现时的和未来的投资计划、意图和状况;

(4)无权干涉或不执行经理人的未违反本契约规定的投资决策,否则应承担对本基金或经理人所受损失的赔偿责任;

(5)有责任及时将对本基金或经理人有重大影响的事由通报经理人,并积极协助经理人采取相应措施,有责任为经理人查阅本基金资产或受益人等有关资料提供便利条件。

3.信托人具有权益:

(1)有权取得本基金信托年费和其它为本基金或经理人垫支金额或遭受非自身责任引致的经济损失的合理补偿;

(2)有权审查经理人的投资计划或方案,逐笔核查每笔占本基金年初资产净值5%以上金额的投资项目;

(3)有权拒绝接受经理人不符本契约规定的投资或经营行为;

(4)有权自费委托他人办理信托人负责的有关事务;

(5)信托人作为本基金所有投资人或受益人资产的名义所有人和权益代表人,其与经理人缔结的本契约对上述投资人或受益人均有约束力。

(6)本契约中规定的其它权益。

第十三条经理人

1.经理人必须履行下列职责:

(1)参与并主要负责本基金的发起工作;

(2)分析研究各有关投资市场动向或趋势,制订出可行性强的投资计划或方案;

(3)组织专业人士独立地对本基金资产进行投资和管理;

(4)经信托人授权,代表本基金对外签订和履行一切投资合同或协议;

(5)定期对本基金资产和单位进行估值并予以公布;

(6)负责本基金已发行的基金单位的上市交易工作;

(7)定期编制和递交经理报告,并向受益人大会报告工作;

(8)提出每一会计年度的收益分配建议和初步方案;

(9)准备、印制和公布本基金有关情况的公开性文件资料;

(10)本契约规定的其它职责。

2.经理人的有关义务如下:

(1)以努力实现本基金的宗旨为行为的最高目标,尽心尽职,遵约守法;

(2)谨慎选择和决定每一个投资项目,注意发挥多元化组合投资的优越性,对本基金承担投资管理责任;

(3)注意保守本基金商业秘密,任何时候不得向外(包括向属下无关职员)

泄漏本基金现时的和未来的投资计划、意图和状况;

(4)有责任及时将对本基金或信托人有重大影响的事由通报信托人,并主动积极采取相应措施;有责任为信托人查阅本基金投资和管理等有关资料提供便利条件;

(5)对其受托人或属下职员的相应代理行为承担责任3.经理人的有关权益如下:

(1)有权取得本基金的经理年费和其它为本基金或信托人垫支金额的合理补偿,有权对为本基金进行投资和管理活动中非经理人责任所遭受的损失获得合理的补偿;

(2)有权取得经理人业绩奖金。本契约规定经理人业绩奖金数额为该年度末本基金资产净值超过年初资产净值25%以上部分中按25%的比例提取,并按照上述原发解为每月计提一次。具体为从本基金在该会计年度内每一估值日之前一月实现的收益达到该月额度后的超额部分中按25%比例预提,逐月调整,年终平衡后视情况决定是否实提。计提公式如下:

计提额=(Vn-Vo-n/48×Vo)×25%

式中:Vo表示本基金的年初资产净值;

Vn表示估值日前一月的资产净值;

n表示计值月数。

(3)在不违反本契约规定条件下,有权选择决定每一笔投资或采取每一笔投资或采取每一项管理行为;

(4)在本基金存续期内,享有时本基金资产的投资充分经营权和处分权;

(5)本契约规定的其它权益。

第十四条信托人和经理人的免责

1.信托人和经理人在履行各自职责中均不对下列非自身违法或违规或违约所引致或产生的后果承担任何责任:

(1)在正常业务交往中接受对方当事人鉴署、盖章和/或交付给信托人或经理人的任何通知、决议、指令、信函、凭证、声明、说明、票证、重组计划或其它代表所有权的凭证或其它据信为真件的投资文件资料等而使本基金、信托人或经理人遭受的损失;

(2)经理人或信托人根据现行法律或政策或当地政府或主管机关的规定或要求(无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所采取的或不能采取的行动及其后果;

(3)由于客观条件的原因而无法或不可能执行本契约的有关规定;

(4)非信托人或经理人指定或委托的任何代理人、托管人或经纪人擅自而为的行为(但对因信托人或经理人对上述人的选择、指定或委托错误所造成的损失仍应负责);

(5)在所收到的任何权益证书、转让证书、申请表格或其它有关书面凭证或文件上的签名或盖章,或其他人在上述证书上伪造的或无权所为的签名或盖章(信托人或经理人有权利但无义务将上述签名或印章送有关方面辨别真伪),或依据上述签名或盖章所采取的行动或实施的作为;

(6)对履行受益人大会上表决通过的任何已记入由大会主席签名的会议纪要中的决议(尽管该决议在事后发现不符合大会召开或形成决议的有关要求,或该决议并非对所有受益人均有约束力);

(7)由于下款所列的任何银行业者、注册会计师、律师、经纪人、代理人或其它有关人或经理人或信托人(非本契约有规定)的任何失误行为、忽略行为、判断错误、遗忘、失慎等所造成的,或因信托人、经理人善意相信和依赖上述人的建议或信息而使本基金、信托人或经理人所遭致的任何损失。

2.信托人和经理人在履行本契约所规定职责过程中,可根据来自任何作为信托人或经理人的代理人或顾问的银行业者、注册会计师、律师、经纪人、代理人或其它人士以书信、电话、电传、传真形式传达的任何建议或信息而采取投资或管理行为,且不为上述建议或信息中的失误之处承担责任。

3.除非本契约前面部分有相反明确规定,信托人和经理人应视为已获得履行各自职责的充分授权,可自行决定或采取履行职责的方式方法,并对非自身故意或疏忽的作为或不作为而给本基金造成的任何资产损失、损坏或经营支出增加或经营困难不承担任何责任。

4.信托人和经理人可:

(1)接受其认为合格的任何人、机构或联合组织所出具的据信足以证明本基金有关资产价值的或资产购入或售出价格的或资产上市价格的证明文件;

(2)依据任何行业/专业协会或官方机构内已形成的惯例和规律来进行投资或其它财产的买卖。

5.本契约不阻止经理人或信托人的下列行为:

(1)除了本契约第三条第5款规定之外,以自己的名义和资金购入、持有或处分本基金单位;

(2)以自己的董事或属下职员个人名义和资金购入、持有、售出或处分不构成本基金资产的任何投资项目或其它财产;

(3)各自与其他人或与本基金资产的持有人或受益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机构或组织)缔结经济合同或进行经济往来活动;

(4)以经理人或信托人的名义再参与或合作创立一个与本基金完全独立的新的基金,且无需将从新基金获得的任何收益交付给本基金。

6.信托人可:

(1)对因其善意按照经理人的任何投资或经营要求所采取或不采取的行为或经理人所为或所不为的行为或因上述行为造成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2)除了根据本契约规定而由其从本基金资产中支付的项目外,信托人再无任何义务支付任何开支项目;

(3)信托人无义务以本基金名义提起或参与其认为可能会造成由其承担经济支出或经济责任的任何与本契约规定或本基金有关的法院起诉、庭审、或答辩活动(除非经理人提出书面要求且根据本契约规定应由本基金负责足额补偿其可能遭受的经济损失)。

7.经理人可:

(1)如非出于在履行本契约规定的职责中本身故意或疏忽方面的原因,经理人对其按照本契约规定所为或所不为的行动及其结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除非本契约有明确规定,经理人对信托人所为或所不为的任何行动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有权按照本契约的有关规定,将自己应承担的全部或部分工作任务、享有的权力或可自行决定的事务交给信托人同意的第三人履行或实施。在此情况下,经理人仍有权全额享有本契约规定应支付给经理人的经理年费、业绩奖金以及其它一切有关补偿。

8.经理人或信托人有权销毁归自己保存的并已超过一定期限的本基金的有关会计帐簿、凭证及其它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本基金清盘终结后满五年)。

9.本契约所明确规定的对信托人或经理人在履行职责中所遭受的经济赔偿均为补足性的,并不影响到法律规定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或仲裁机构裁决书规定的其他人对信托人或经理人所作的赔偿(但信托人或经理人必须充分证明其在履行职责时并不存在故意、疏忽、失职、违约的情况和责任)

第十五条信托人或经理人的辞职或撤换

1.信托人或经理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意愿在本基金存续满十年并继续存续时辞去信托人或经理人的职务,但须按下列程序进行:

(1)信托人或经理人在未指定新的信托人或经理人前不得自行退任。

(2)信托人或经理人在欲辞职时所选定的新信托人或经理人必须符合信托人或经理人的资格和能力要求,并应取得本契约另一方缔约人的同意和受益人大会特别决议的批准。在此情况下,留任的本契约缔约人应与新加入的缔约人签订一份本契约的补充协议,以确认由新加入的缔约人或继任人取代欲退出的缔约人的位置和履行其职责。

(3)上述替换程序完成后,新旧缔约人均应将上述情况尽快通知各受益人。

2.信托人或经理人在下列情况下可建议受益人大会表决并报经主管机关批准后,撤换经理人或信托人:

(1)经理人或信托人本身非自愿地被清盘;

(2)经理人或信托人严重失职或严重违反现行法律或基金管理规定或本契约或本基金章程的规定;

(3)信托人或经理人有充足理由相信并以书面形式指出从维护大多数受益人的利益考虑应撤换掉经理人或信托人;

(4)代表本基金已发行单位总份额50%或以上(经理人或信托人持有或视为持有的单位份额除外)的受益人书面要求撤换经理人或信托人。在此情况下,如果被撤换的是经理人,则其所持有的基金单位份额全部由新的经理人按最近的估值日价格收购。

3.在上述替换或撤换程序中完成前,欲辞职或被撤换的经理人或信托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契约规定的有关职责,不得自行退任,否则应承担由此而给本基金或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经理人或信托人的退任或被撤换日期通常应为新的经理人或信托人的上任日期。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

1.本基金信托契约在履行过程中如在当事人之间出现意见分歧或争端,首先应由争执双方通过友好和平等协商的方式解决争端,如果无法解决,则将争执情况向主管机关报告,由主管机关进行调解或裁决。任何不接受上述调解或裁决的争执方均可向深圳市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解决上述争端的准据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规和有关地方性法规;上述法规未及之处,参照相应国际惯例。

第十七条本契约的修改或增补

1.本契约可以根据现行法规的变更或新法规的实施或地方性的新规定或主管机关的新要求或本基金受益人的提议或受益人大会的决议或运作形势的需要而经信托人和经理人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予以修改。

2.本契约可因信托人或经理人一方的辞职或被撤换而由留任的一方与新的经理人或信托人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补充协议。

3.本契约的重大修改或任何补充协议均须经受益人大会通过并报主管机关批准方为有效,并构成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八条本契约的生效及准据法

1.本契约经双方缔约人签字盖章并报主管机关批准后即行生效并具有相应法律效力,同时对本基金成立后的所有受益人均有约束力。

2.本契约一式六份,主管机关和公证处各留存一份,缔约人各保存二份,每份均具同等效力。

3.本契约内容可印制成册并对外公开发售(收回工本费)或供投资人在有关场所免费查阅,但其效力应以本契约正本为准。

4.本契约的准据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对于上述法规或规定未及之处,应参照相应国际惯例。

第十九条本契约的终止

1.如果本基金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成立或本基金已清盘完毕,则本契约视为终止。

2.本契约的任何方式的终止均不得违反本契约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其他

1.除非本契约中有明确规定,本契约当事人在本基金封闭式运作期间均应严格按本契约的规定执行。

2.本契约的对外解释权由经理人和信托人共同行使。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范文

篇1:申请撤销仲裁调解协议书

范文类型:申请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740 字

+ 加入清单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________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系死者_______________之子。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经理。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经友好协商,就申请人申请确认_______________与被申请人劳动关系一案,就相关赔偿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申请人亲属_______________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

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认为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镇_______________高速入口辅道发生交通事故死亡是工伤;

三、被申请人向申请人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作为本案工伤赔偿金等一切款项。此外申请人不再要求被申请人支付任何款项或承担任何责任,包括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任何其他责任。

申请人保证_______________其他亲属同意该协议书,否则由_______________承担责任。

本协议书一式叁份,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各执一份,_______________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存档一份。本协议自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2:区域工程装修合同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819 字

+ 加入清单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嘉年华商场 装修工程施工承包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嘉年华商场 装修工程

(二)工程地点:北市区霖雨路嘉年华商场

二、 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一)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书所包含的装饰装修及安装全部工程内容。

(二)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施工。

三、 合同工期

(一)开工日期:20 年 月 日

(二)竣工日期:20 年 月 日

(三)工期: 日历天

(四)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工期相应顺延:

1.由于甲方对工程作重大变更;

2.非乙方原因每周连续停水、停电超过8小时而影响施工;

3.不可抗力的情况发生。

四、 合同价款:人民币: 元零壹分(¥: 元)合同价款确定方式:

(一) 合同签订前,由乙方向甲方提交编制工程预算书;

(二) 双方同意工程相关单价按云建标【20xx】668号《云南省建筑工 程造价计价规则》、《云南省建筑工程消耗定额》、《云南省建筑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云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为依据,以计价方式进行结算。

(三) 人工按250.00元/工日计算,其中53.23元/工日按定额规定取 费,其余196.77元/工日按市场差价进行结算。

(四)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变更,必须办理工程现场变更签证,经建 设方签字认可后方可进入结算。

五、 结算方式

(一)乙方按现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以及甲方签字认可的工程变更签证、竣工图纸以及合同规定编制工程结算报告;甲方审定结算报告后,双方按审定结果进行结算。

六、 工程款付款方式

(一)本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合同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预付款,即人民币 元。

(二)乙方完成工程量的80%,并经甲方认可后,甲方于3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至合同价款的80%。

(三)乙方在完工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报送工程结算报告和结算资料。 甲方在收到工程结算报告和结算资料15天内进行核实,作出确认或修改意见。竣工验收移交、工程结算等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7日内付至结算款的97%,余3%作为该工程保修金。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业主之日起开始计算,两年保修期满后甲方将保修金余额无息退还乙方。 保修期内,因质量引起维修费用由甲方从保证金中扣除,具体金额以甲乙双方确认为准。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的,甲方有权追偿。

七、 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负责到工程所在地管委会(街道办)和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施工手续及承担相关费用;

2.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向乙方提供所需施工用水、用电接点,费用由乙方承担;负责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督及验收;

3.负责协调乙方免费使用商场的货运电梯;协调需物管公司配合的相关事宜。

4.负责根据合同及时向乙方拨付工程进度款,若延期支付,则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相关责任。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按国家的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进行施工。若因乙方的原因出现不合格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无偿返工修复,工期不顺延。

2.乙方在施工中应接受甲方代表对质量及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

3.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完成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工程内容,对现场出现的技术问题作出及时处理。

4.严格按照商场及物管公司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进行施工;按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工地上所发生的安全事故,一概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安排人员对施工现成进行保洁,随时保持现场清洁、卫生。

5.施工中所产生的施工垃圾由乙方进行处理,废料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出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并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费用。

6.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保护好已完工成品,因管理不善而造成成品损坏的,均由乙方负责赔偿。严格执行有关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7.负责施工所需材料的采购。由乙方采购的材料,应按甲方签认的规格型号及尺寸采购并得到甲方的认可后方能使用。

八、 工程变更

(一)工程项目或施工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工期。如增加项目或工程量,其价款应由甲方先确认。工程变更单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该变更单为本合同附件。

(二)工程内容及做法如需变更,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相关费用结算时按规定进行调整;因甲方要求设计变更导致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三)甲方如需取消预算中的某个项目,须提前通知乙方,如乙方材料已进场或已施工,所产生的费用将由甲方承担。

九、 工程质量标准与工程验收

(一) 本工程的施工质量标准为: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乙方承诺,工程验收时工程质量若达不到一次性验收合格,将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返工或修复直至达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承担赔偿甲方相关的损失。

(二)乙方应做到按施工图精心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的要求;若无标准的,以施工图及施工说明为准。本工程乙方必须保证一次性验收合格。 (三)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乙方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竣工2日内甲方不验收又不提出书面意见,视为质量验收合格(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的除外)。未经竣工验收,甲方单方入驻的视为竣工验收合格。在工程款结清后,双方办理交接手续(如房屋钥匙等)。

十、 关于材料采购的约定

乙方购买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乙方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甲方验收认可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若乙方所采购的材料型号、规格、数量、型号有误,造成的损失及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十一、工程保修

工程质保期为两年,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十二、违约责任

(一) 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乙方除负责在甲方规定时限内整改合格外,另承担工程总造价10%的违约金;

(二) 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程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承担200元违约金,累计计算;

(三) 凡因合同双方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给双方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双方损失。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完成双方各自的职责、义务和经济往来后终止。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3:重庆市奶牛草料订购合同参考文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18 字

+ 加入清单

重庆市奶牛草料订购合同(参考文本

重庆市奶牛草料订购合同(参考文本) 合同编号:

甲方(种植人):

乙方(订购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订购奶牛草料,订购的草料有关情况如下

品种

名称

品种规格

或等级

数量

(公斤)

质量

备注

纯度

净度

全株带苞率

水分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另附页或加项)

二、价格

□固定价格:            元/公斤,合计总价款为     元。

□保护价格:基准价         元/公斤。收购日当地市场价高于保护基准价时,以市场价收购;收购日当地市场价低于保护基准价时,以保护基准价收购。

□浮动价格:基准价         元/公斤。收购日当地市场价高于基准价时,收购价=基准价+(市场价-基准价)×   %;收购日当地市场价低于基准价时,收购价=基准价-(基准价-市场价)×   %。

三、种子提供方式

种子由□乙方免费提供,□乙方有偿提供,□甲方自备。乙提供种子的数量、时间和方式为:                        。种子应满足的条件为:                       ;种子价格为     元/    (单位),合计:

元(□甲方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于交货时抵扣收购款)。

四、交货期限、方式

(一)交货期限:

(二)交货方式:

□送货。甲方将所订草料送到         ,交货日期以乙方书面签收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提货。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到         提货,交货日期以书面通知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代办托运。甲方通过火车(汽车、轮船或     )将所订草料托运到            ,交货日期以运输委托手续日期为准,托运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五、验收

(一)验收地点:送货以货物到达地为验收地点;提货以提货地为验收地点;代办托运以       为验收地点。

(二)验收时间:乙方在收到货物之日起    日内验收完毕。乙方对草料的品种、质量、数量等有异议的,应在验收之日起   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

(三)验收标准:

六、付款方式

(一)收购定金:乙方□ 是/□否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收购定金      元,交货时定金应□抵作收购款/□返还甲方。

(二)货款结算:

□现金结算,验收合格后钱货当场结清。

□银行结算,乙方在验收合格后    日内,把货款汇入甲方开户银行              ,账号                          。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拒绝交付所订草料的,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交付的草料少于所订数量的,按少交草料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逾期交付所订草料的,按逾期交付草料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因甲方原因造成所订草料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按收购日当地市场价格交付草料;乙方不需要的,甲方自行处理。

(二)乙方违约责任

1、拒收所订草料的,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少收所订草料的,按少收草料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逾期接收所订草料,按逾期接收草料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等相关损失。

4、逾期支付货款的,应支付完货款,并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的利息,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申请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十、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所:                 住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4:园林绿化工程合同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364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发包人):

乙方(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着绿化工程设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1.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3.工程设计招标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中标通知书。

4.发包人提出的设计任务书及其它有关设计工作的书面要求。

第三条 工程概况及设计范围

1. 工程项目名称:

2. 工程项目规模:

3. 工程项目设计:

4. 工程项目内容:

第四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1. 提交资料,文件

2. 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要求。

3. 提供现场现状图或地形图。

4. 提供现场市政排水渠的位置图等。

5. 提交资料,文件的时间。

第五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及时间

1. 方案设计

设计人在收到发包人确定设计意向文件后,十个工作日完成(根据项目情况议定设计周期);

2. 施工图设计

按国家制定的行业标准进行设计,能完整提供环境景观施工所需要的全部图纸及所应达到可供施工的设计深度。

3. 交付时间

经发包人对初步设计同意后,十五个工作日完成(根据项目情况议定设计周期);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蓝图12份,可供报批的电子文件一份。

第六条 费用

1.经双方协商,本合同支付的总费用为 万元人民(¥ ) 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xx】号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第七条 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既¥ 万元(大写 )作为预付款。

2.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并经发包人确认后十个工作日内,发包人一次性支付剩余的设计费用总额的90%给设计人,即¥ 万元(大写 )

3. 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剩余10%的费用,即¥ 万元(大写 )

4.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第八条 双方的责任

1. 甲方(发包人)责任

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2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十五天(含十五天)以内,设计人有权要求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十五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与发包人重新商定提交设计文件的合理时间。

3.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导致设计有变更,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如造成设计人出现重大设计返工,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4.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 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预付款不予退还;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完成的有效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

4.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尚未支付的金额的10%以内的逾期违约金,如发包人逾期未支付上阶段设计费用,设计人有权停止下一阶段工作。

5.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2. 乙方(设计人)责任

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范围、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 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2. 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3. 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必须负责及时进行修改 或补充,如因设计人的原因造成项目出现工期延误、成本增加、 质量下降或发生质量事故等情况之一时,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 措施外,免收该部分的设计费,并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 额不超设计费总额的30%的违约金。

4. 设计人支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项目交底、现场技术指导、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竣工验收。

第九条 保密

1.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仲裁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业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2.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3. 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商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要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6.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及生效,一式( )份,发包人( )份,设计人( )份。

7.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日期:

设计人(盖章):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日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展开阅读全文

篇5:工伤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79 字

+ 加入清单

协议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协议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于__________年被甲方聘为工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乙方在工作时不幸受伤,为解决乙方工伤事宜,甲、乙双方方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由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后续医疗费、工伤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业、工伤期间工资、护理费、伙食费、交通费、经济补偿等各项费用共计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

二、乙方领取上述各项费用后,双方劳动关系立刻解除;

三、乙方领取上述各项费用后,乙方自愿放弃赔偿差额权利;

四、乙方自愿放弃基于双方劳动关系发生及解除所产生的各项权利;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持一份,律师事务所留存一份备查,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6:房屋出租合同文本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93 字

+ 加入清单

立合同人:

委托单位:______ (简称甲方)

受托单位:______ (简称丙方)

甲方向丙方办理财产信托,除确认财托字第号"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外,有关财产信托的具体事项,补充订立以下条款:

一、甲方将准备出售给 单位的设备(物资),向丙方提出财产信托,并要求丙方在购货单位延期付款期间提供融资。

二、甲方保证执行供需双方订立的供货合同。凡发生脱期交货或产品质量等违约事项,概由甲方负责处理。

三、丙方同意按"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第四条规定,在收到需货单位的银行承兑汇票后的二天内,按承兑汇票金额向甲方一次垫付全部货款。

四、甲方收到垫付的乙方货款后的二天内,一次付清丙方财产信托手续费 元。

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丙方全部收回融资本息止为财产信托期,在此期间如发生任何意外事项,而使丙方无法按期收回融资本息时,甲方确认丙方有权向甲方连带追索尚未收回的融资本息。

甲方:______ (公章)

代表人:______ (签章)

丙方:______ (公章)

代表人:______ (签章)

签约日期: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附2:

延期付款合同

立合同人:

购货单位:______ (简称乙方)

受托单位:______ (简称丙方)

承兑单位:______ (简称丁方)

乙、丙、丁三方为执行财托字第号"财产信托基本协议"中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特补充订立以下条款:

一、乙方因暂时无力支付货款,要求分期付款。丙方同意接受财产信托,并相应提供融资,代乙方先向供货单位垫付货款,丁方同意承担付款担保责任,并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二、乙方延付货款期限为 ________年 ________月。分 次还清,具体还款日期和金额为:

第一次偿还日期: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金额 元。

第二次偿还日期: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金额 元。

第三次偿还日期: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金额 元。

第四次偿还日期: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金额 元。

三、丙方按"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第四条规定收到供货单位递交的发票、运单等交易单证后,即转送丁方,由丁方通知和督促乙方于五日内办妥银行承兑申请手续,并按前条分期还款的日期、金额相应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及时送达丙方。

四、丙方垫付的信托财产货款,视同对乙方的贷款,比照银行贷款收息办法,按6‰月利率直接向乙方收取融资利息。

五、乙方应于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前按规定将承兑票款足额交存于丁方,以备丁方按期兑付。如乙方不能按时交存,丁方除比照签发空头支票的规定,对乙方处以票面金额1%的罚金外,并即主动在乙方的银行账户扣收承兑的票款和延付期间按月6‰的利息及利息金额20%的罚息。

六、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通过联行代付报单直接向丁方划收承兑票款,收回融资,丁方应无条件支付承兑款项。

乙方:______ (公章)

代表人:______ (签章)

丙方:______ (公章)

代表人:______ (签章)

丁方:______ (公章)

代表人:______ (签章)

签约日期: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7:公司工程施工合同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工程,全文共 1544 字

+ 加入清单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XX小区道路、管网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施工中的权利和义务,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的法规条例,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

一、工程内容:X相关小区道路、自来水、热力、雨污管道、道路铺装及绿化等。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工程造价:以最终结算为准

四、合同工期:

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乙方必须确保通过有关部门的综合验收,并提供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

六、材料控制:

工程所需的钢材、水泥、雨污水管、给水管、镀锌管、大理石、水泥砖、路沿石、绿化苗木等其它材料在进场之前,乙方必须提前一周提供样品、价格、和厂家,经甲方确认合格方可使用,未经甲方认可,擅自使用,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并对所施工部位无条件返工,所发生的费用和工期延误均有乙方承担,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工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

七、进度控制:

工程开工前提供总进度计划、月计划、周计划,应有进度滞后的改进措施,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天按结算值的0.01%计算。

八、工程质量、安全控制

工程开工前7日内,应根据施工图纸、合同约定和有关标准规范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经甲方和监理认可,在施工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乙方在施工时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其他管网的施工顺序,采取合理有效的防护措施,施工过程中实行“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经验收合格方可隐蔽,若未经验收私自隐蔽一次罚款1000元。管沟开挖后须交通障碍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施工中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施工中所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理并运送到合适地点,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施工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律由乙方负责。

九、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9.1工程结算办法:

9.1.1 工程按实结算,结算依据:执行20xx《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相关补充定额、《山东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潍坊市价目表(20xx年)》,三期、四期执行《山东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潍坊市价目表(20xx年)》。

9.1.2 工程类别按照三类,土建、安装人工工日单价36元/工日,装饰工程人工工日单价38元/工日。

9.1.3材料价格:地材价格、议价材料及安装材料价格按市场价双方约定执行。

9.1.4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因甲方原因或甲方要求乙方额外协助而产生的不能套取相关定额费用的零星用工,按110元/工日计取。

9.1.5社会保障费结算时不计取,措施费中的总承包服务费不计取。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款至工程结算价的80%,与物业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十日内)付至结算价的95%,保修金为5%,保修期为二年,满一年后(14日内)付50%,其余部分保修期满付清。

十、预算审核:

工程完工后,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28天内,乙方编制工程预算报甲方由甲方委托有资质的审计部门或经承发包双方核实工程造价,决算审减额超出5%部分的审计费,按审减额的5%计费且由承包人承担,并经发包人代扣承包人工程款于审核完毕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给咨询单位。 [计算公式:审减额审计费=(送审造价—审定造价×1.05)×5%]

十一、违约责任

工程施工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胶州市人民法院诉讼。

十二、其他

1.本工程保修期为两年,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通知后应三日内到场,七日内修完,若乙方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扣留保修金,另行安排维修。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工程完工价款结清保修期满后自行失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4.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8:医疗纠纷调解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71 字

+ 加入清单

协议人:____________________,男,生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汉族,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公司员工,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室。

协议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女,生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汉族,无业,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室。

__________与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认识、交往,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登记结婚,结婚证号为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号。婚后双方感情尚好,生有一子张_____。因近一年来张__________经常酗酒,整夜不归,不尽照顾家庭和儿子的义务。为此经常发生争吵,矛盾日益激化,夫妻感情受到极大伤害。双方都认为无法共同生活下去,协议离婚如下:

一、__________与__________自愿离婚。

二、儿子__________由________抚养__________每月支付抚养费__________元,至张_____18岁时止。

三、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双方共同购买的_____________单元房,系夫妻共同财产,现归张__________所有,张__________一次性支付给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元。除此之外双方确认没有其他共同财产,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

四、双方共同生活期间没有夫妻共同债务。如有债务的,系个人债务由欠债一方自行负责。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协议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9: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839 字

+ 加入清单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____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____村______________组______________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地块: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坐落(四至):_________________

地块数(块):_________________

面积(亩):_________________

质量等级(肥力水平):_____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__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_____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止(转让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三、转让费

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______________元。对甲方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该地块的补偿金为______________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为年月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采用实物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为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经营权转让土地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前将转让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乙方签名的转让土地交付收据)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甲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转让认可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转让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依据合同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办理有关手续。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承包期内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经营决策、产品处置和收益等权利。

5、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国家政策规定的费用和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护地力,不得掠夺性经营,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8、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鉴证单位(签章):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注:本合同所称转让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其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灭失。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医疗纠纷调解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06 字

+ 加入清单

医疗纠纷调解协议

甲方(医院):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患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患者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住址:      。

住院号:      。

患者      于   年   月   日在甲方住院,诊断为:

(1)      ;

(2)      。

住院   天,患者治疗结果:死亡/伤残/好转/痊愈。

乙方认为      是甲方造成的。

甲方认为      。

经过调解人调解,双方就该争议自愿达成如下赔偿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不通过鉴定明确争议的原因和责任的情况下,自行协商解决。

二、甲方自愿赔偿乙方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继续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大写)      (¥   元)。

三、赔偿款给付时间:   年   月   日。

四、甲乙双方放弃基于该债权债务关系的一切诉讼权利。

五、      (死亡患者)存放于太平间的尸体必须于   年   月   日从医院运出自行处理。

六、违约责任:本协议一次性处理终结,任何一方不得反悔。一方反悔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协议文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      卫生局一份。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企业产品购销合同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271 字

+ 加入清单

甲 方:

乙 方:

1、甲方需要购买乙方产品,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2、供货

2.1、供货方式:乙方负责将透水砖加工、供货到现场并负责卸货,甲方负责验货、接货。

2.2、供货时间:乙方须按照甲方书面要求确定的工期组织供货,保证工程 的顺利进行,甲方提前把供货通知书交给乙方。

2.3、如乙方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延期供货,由乙方出具有效证明后供货 时间相应顺延。

2.4、该合同的工程量包含施工损耗,如果由于施工单位使用过程中超出合 理损耗及其他原因,造成材料缺失乙方要负责供应同质量、同规格、同颜色的地砖,超出部分的费用按本合同单价计算。 3、验收

3.1、验收标准:按合同、相关技术标准以及双方封存样品验收。 3.2、验收单位:货到现场由甲方、乙方、监理三方共同验收。 4、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4.1、合同总价:根据1款列表中单价乘以供货总量。

4.2、结算依据:以双方签署的结算单为结算依据(交货前的所有损耗由乙方承担)。

4.3、付款方式: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后,即支付该批订单的10%预付款,预付款在第一次付款时一次性扣除,货到现场后每到1000M2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结算95%的货款。

5、保修及维修

产品质保金 5 %,质保金不计利息。保修期为工程验收合格当日, 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6、双方责任

6.1、甲方责任

对材料使用进行监督、检查、组织验收。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向乙方提供加工尺寸。

6.2、乙方责任

提供所有材料的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保证所提供的地砖必须符合相关规范、规定及质检部门要求; 并保证施工完成后通过相关单位的验收和检测等。

7、违约责任

7.1、乙方未能按照甲方发出的订货通知中要求的时间进行供货,乙方应当 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并按 20xx元/天承担违约金;逾期天数累计超过三日的, 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按合同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不解除合同的,乙方仍然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7.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付款,每迟延一日,按合同约定应付而未付金额的滞纳金,滞纳金按支付当日的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7.3、如甲方及监理发现乙方所提供材料品牌或质量不符合合同及相关验收标准要求,乙方有责任进行更换,同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无条件退出施工现场,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4、若因乙方原因未通过验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拒绝接收材料,由此 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如出现纠纷,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争议时,双方均可向交货地法院提起诉讼。

9、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0、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生效,履行完合同约定事项后自动失效。

11、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贰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医疗纠纷调解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62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________(医院)

乙方:______________(患方)

患者基本情况:

姓名:_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___住址:______

住院号:______________

患者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甲方住院,诊断为: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

住院______天,患者治疗结果:______(死亡、伤残、好转、痊愈)。

乙方认为______是甲方造成的。

甲方认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过协商,双方就该争议自愿达成如下赔偿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不通过鉴定明确争议的原因和责任的情况下,自行协商解决。

二、甲方自愿赔偿乙方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继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______元。

三、赔偿款给付时间:______________

四、甲乙双方放弃基于该债权债务关系的一切。

五、(死亡患者)存放于太平间的尸体必须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从医院运出自行处理。

六、违约责任:本协议一次性处理终结,任何一方不得反悔。一方反悔的,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元。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协议文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卫生局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见证律师(或公证):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技术入股合作合同书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613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资遵照履行:

第一条:甲方以其所合法持有的电子商务平台技术作为无形资产入股上海----公司,双方同意:以协商作价的方式确定该技术价值人民币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5%.(或者:经评估,该技术价值人民币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二条:甲方应及时办理权利转移手续,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传授技术诀窍,使该技术顺利转移给上海---网络-息有限公司并被公司消化掌握。

第三条:乙方各协议人承诺对甲方因本次技术入股而提供、披露的任何技术秘密及专有资讯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不会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占有或者使用,亦不会用于自营业务。

第四条:技术成果入股后,甲方取得股东地位,电子商务平台技术由上海----公司享有。

第五条:违约责任约定:

第六条: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议不成,应在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本合同经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报审批机关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有限公司各现有股东(签章):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劳动合同书非全日制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84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乙方: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并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一、 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乙方为甲方实习试用期员工。

二、 本合同为期限为三个月,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实习试用期合同结束后根据工作情况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三、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的需要,安排在本社区从事工作,乙方应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工作任务和责任要求,完成自己的工作,甲方应确定合同的劳动额。

四、 甲方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工作和休息,休假制度,乙方应遵守甲方有关工作的休假和规定。

五、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按照国家规定,以法定货币按月支付乙方应得的工资报酬。

六、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规,自觉执行甲方依法建立的规章制度和各种经营规范,服从组织安排,搞好本职工作,保证完成任务。

七、 劳动合同期满或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依法破产、撤销等,本合同即行终止。

八、 本合同终止、解除后,所有属于甲方但乙方保管、使用的物品和图表及其他文件均应交还甲方。

九、 乙方在合同期内和终止、解除合同后六个月内,须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十、 乙方公开涉及甲方利益的商业秘密之前须征得甲 方同意。

十一、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 本合同未经国家程序修改,则修改部分无效。本合同代签或未签字(盖章)无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双方另行商议。即为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特许加盟合同参考文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615 字

+ 加入清单

特许加盟合同参考文本

特许加盟合同样本

1、第一条是关于首期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的约定。

首期特许经营权使用费又具体分为标准费、受许人增开餐馆的折扣费用、延期费、附属店面费、老受许人与新受许人另开新店的增加费、转让费等。

2、第二条是关于合同存续期间须定期交纳的特许权使用费的约定。

定期交纳的特许权使用费一般确定为销售额的某一百分比。

3、第三条是关于特许人授予受许人某些权利的约定。如使用特许人的管理系统和操作手册的权利、对特许人管理系统中改良技术和操作方面信息的使用权、对于特许人的品牌作有限地与餐馆有关的其他使用。

4、第四条是关于特许人为受许人提供某些支持(如培训、咨询、协助与指导等)的约定。

5、第五条约定受许人的各项义务。共15款,各款内容如下:

第1款约定经营场所的租赁事宜。经营场所既可以由特许人向出租人租赁后再转租给受许人,也可以由受许人直接从出租人处租赁。如采用前一种方式,则受许人对于经营场所的使用仅与特许人发生权利义务关系,而与房主无关,在受许人严格履行转租合同的情况下,如果房主与特许人发生任何因租赁合同而产生的纠纷致使受许人遭受损失,受许人可向特许人要求赔偿;而如果采用后一种方式,则受许人对于经营场所的使用仅与房主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如果受许人违反租赁合同招致房主的起诉涉及特许人的品牌而使特许人遭受损失,则特许人可向受许人要求相应的赔偿。

第2款约定受许人的经营活动应当始终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所有必要的手续并承担费用;遵守操作手册要求和建议的规格、标准和步骤,并随操作手册的更新和改进而作适时调整和修改,符合特许人的质量控制标准;不得透露或允许他人复制操作手册的内容。

第3款约定受许人自行承担经营活动产生的一切税费,以及按特许人的要求投保一些保险项目。

第4款约定受许人不得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直接或间接地从事其他任何相同或相类似的经营活动,以及违反此项规定时应支付的赔偿金额。

第5款约定定期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的支付方式。

第6款约定受许人应当按约定时间向特许人报告销售情况,并按规定的方式在受许人的系统中记录销售和经营情况。

第7款约定特许人有权在无需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即可到受许人的经营场所检查受许人的经营状况并检查、审核复印受许人的各种记录。

第8款约定对于受许人低报销售额的惩罚性措施。

第9款约定广告费的支付方式。广告费在特许经营中并非一个简单的问题。不管是特许人还是受许人都不愿意承担广告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如果让特许人独自承担广告费,而受许人众多,是否每个受许人都能保质保量地提供服务而不影响广告宣传还很难说,况且广告费数额十分巨大,让特许人独自承担势必存在困难;而如果让受许人来承担广告费,宣传的是特许人的品牌,付出的是自己的投资,能否起到促销的效果、获得回报还很难说,有时甚至还会因特许人自己品牌的价值不高而使得广告投资成为一种浪费,因此如果让受许人承担广告费,他们也会心存疑虑。

本合同中所采用的一个两全之计就是由特许人和受许人约定设立一个广告基金帐户,受许人从每周的销售额中提取约定的比例作为广告费汇至广告基金帐户上,至于具体的广告方式则由特许人根据广告基金帐户上的数额与广告商协商而定。这样一来,特许人和受许人都不必事先准备大量资金用于广告宣传,而且受许人对于广告费的支付也采取了一种不需要本钱也不承担风险的方式。如果受许人的经营状况好,则付出的广告费相应的就多,反之则少。不过采取这种方式的问题是,如果特许人将广告基金帐户上的部分甚至全部资金挪作它用的话,就等于是间接的提高了受许人的定期特许经营权使用费,无疑又会侵害受许人的利益。为解决这一问题,受许人可以与特许人在合同中约定对于广告基金帐户的财务监督管理制度,一旦特许人违反这一制度,受许人有权中止支付广告基金,特许人还应当向受许人返还广告基金帐户上未用于广告宣传的资金。

第10款约定受许人不得将特许人的品牌标志与“出售”字样一起使用。该款约定看上去似乎无关紧要,但事实上并非如此。如果消费者误认为特许人所拥有的品牌是因为经营状况不佳而不得已予以出售,必然影响到特许人的商誉,从而给特许人的无形资产造成损失。

第11款约定受许人的所有付款都必须及时。这样规定是为了避免受许人因欠款而陷入债务纠纷或因欠税行为受到处罚从而损害特许人的商誉。

第12款是关于受许人应当按照合同及操作手册中的规定来进行经营管理的约定。

第13款约定受许人应当仅为经营餐馆的目的使用特许人的品牌,而不得为其他任何与经营餐馆无关的目的使用特许人品牌。

6、第六条是关于经营场所变更的约定。主要是要求受许人在变更经营场所之前应当征得特许人的同意。

7、第七条是关于合同期限以及期限届满之前合同延期的约定。

8、第八条是关于合同终止的情形及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共6款,内容分别规定如下:

第1款与第2款都是具体约定特许人有权终止合同的各种情形(例如受许人不办理经营活动所需的各种手续、低报销售额、拖欠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等等)。

第3款约定在合同终止或届满以后,受许人不得在其餐馆中继续保留特许人的品牌特征,也不得继续使用特许人所有的经营管理系统。

第4款约定在合同终止或届满以后1年内,或者在受许人转让合同权利义务后的1年内,受许人在一定区域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特许人的其他餐馆的经营活动。

第5款约定受许人应当保守特许人的商业秘密,并对某些不属于商业秘密的具体信息进行保密。

第6款约定在合同终止或届满以后,受许人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因经营目的而使用的通讯号码、联络地址、网址、域名等等均应归特许人所有。

9、第九条是关于受许人转让合同权利的约定。

受许人转让合同权利,应当征得特许人的同意。对于拥有高价值品牌的特许人来说,之所以当初愿意将特许经营权授予受许人,大都是对受许人的资质经过了审查与考虑的,他们不会仅仅为了获得一笔短期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费就轻易地将自己的特许经营权授予他人使用,因为一旦不合格的受许人因经营管理不善而给广大消费者留下不好的印象,则特许人所遭受的无形资产损失是难以估计的。因此,特许人往往会事先与受许人就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作出约定,如约定受许人必须将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符合资质要求并能够立即代替自己经营管理餐馆的人,或者是受许人应当要求受让人必须参加特许人的培训并经特许人评价同意后才能受让合同权利义务。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园林绿化工程合同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24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乙方:

甲方将 绿化委托乙方承包养护(简称养护),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一般条款

1、甲方将绿化共m²委托乙方养护。

2、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日。合同期满,双方可续约,但须提前一个月办妥有关手续。

3、委托方法为乙方整体承包方式。

二、绿化养护工作要求

绿化养护工作分为基本工作项目(简称基本工作)和定期工作项目(简称定期工作)两部分。基本工作是指一般地正常维护,即浇水、清理垃圾、防风防汛、补植和防人为损坏及零星病虫害防治、除杂草和修剪等;定期工作是指全面修剪整形、施肥、除杂草、松土和全面病虫害防治。绿化养护工作要求及检查验收标准详见附件一。

三、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

A、凡经园林专业技术人员鉴定确认与季节或立地条件不相适应的植物,在乙方接收养护前须作必要更换的,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B、全面监督、指导、检查、验收乙方工作。

C、 在检查时如发现有不合格之处,应以“质量整改通知书”的形式书面通知乙方。

D、 及时为乙方办理结算,按时支付每月应付绿化养护费用。

E、提供为乙方绿化机械存放场所以及其保管。

2、乙方责任

A、认真按合同标准养护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B、对甲方验收不合格之处,甲方应及时进行适当的整改。

C、负责对合同范围内绿地的主要观赏植物进行挂牌宣传,说明其品种原产地,生长特性及养护方法。

D、 统一着装,佩戴工卡上岗。做到工完场清,文明作业。

E、 每逢重大节日,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合理布置花坛、园林小品等,费用另计。 F、为保证管理到位,乙方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做好日常养护记录,建立绿化养护技术档案。有紧急情况随叫随到。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1、费用计算方法:

A、绿化养护费按平均/ m²·年计算,绿化面积共, 绿化养护承包总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年,季平均 元。

B、更新、改造、非乙方责任补植按实际面积乘以单价结算。

C、逢重大节日,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合理布置花坛、园林小品等的费用由甲方按实际支付。

2、付款方式

A、绿化养护费按月(每1个月)支付。合同签订时甲方应支付第一月费用,以后提前一个月支付下一月个度的养护费用。

B、养护区域的绿化更新、改造、非乙方责任补植花卉树木,以及布置节日花坛、设置园林小品等应甲方要求新增项目,在确定造价后甲方应先预付60%用于购买必要的花卉植物和工程材料,其余40%在完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五、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

1、中途退约:甲乙双方无须提出任何理由,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即可解除合同。

2、若不提前通知对方,退约方应支付另一方2个月的养护费作为经济赔偿。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应根据乙方事先通知的作业计划,安排专门人员协调解决水电等配套工作。

2、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如强台风、冰雹等)造成重大损失由甲乙双方商议解决补救办法,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由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协议作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两份),双方各执两份(正、副本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交通事故调解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42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发生的交通事故,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赔偿给乙方各项损失共计________元人民币(包括已经支付的________元)

二、损失赔偿包括乙方的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伙食住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赔偿。

三、本协议签定时,甲方须支付给乙方所剩余的________元。

四、本协议所涉及的赔偿是一次性终结赔偿,甲方支付乙方费用后,今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甲方不再负有任何赔偿责任。

五、本协议签订时,双方均是在自愿的情形下签订的,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或显示公平的情形,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于协议提出反悔。

六、在甲方赔偿乙方后,在甲方向保险公司理赔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和保险公司的工作,内容包括做伤残鉴定等等,如果因为乙方不配合甲方的工作造成了甲方不能向保险公司理赔时,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应当由保险公司理赔的金额。

五、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调解协议书参考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90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张前(化名),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协议背景】张前于____年8月23日在神木施工工地发生工伤事故,____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已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申报工伤,经__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伤残鉴定为八级,停工留薪期为6个月。

张前停工留薪期满后,甲方按照乙方意愿为其重新调整了适合本人的工作。乙方经过思考后,提出不想再继续工作,并递交了辞职申请。甲方根据本人申请结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及《__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研究决定同意张三辞职申请。乙方于____年12月20甲方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办理完毕。至此,根据《__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等规定,甲乙双方进行了关于解除劳动关系后工伤保险赔偿事宜的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内容: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0各月的本人工资(由社保机构支付,以工伤保险机构核算为准)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2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____年工资基数2836元x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_2836=34032元。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2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____年工资基数2836元x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_2836=34032元。

4、工伤治疗期间食宿、交通费等

根据本人提供的票据合计5231.6元(已支付本人)

5、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

按照工伤发生前的工资标准,支付6个月本人工资

1500=9000元(已支付本人)

6、进行伤残鉴定的食宿交通费和鉴定费936元

以上2-6项合计83231.6元,其中14231.6元已支付本人

7、补张前____年元月工资1500元

8、本人同意补缴由企业代缴的从____年2月至11月的社会保险个人应缴扣款部分,补缴款项与第7项中的1500元抵消。

9、经双方协商约定,甲方支付给乙方本协议约定的各项费用后,甲乙双方不再有劳动纠纷及因工伤事故产生的任何纠纷,同时终止一切社会保险待遇关系。

10、 本协议一式三分,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张前

____年12月31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总代理协议书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56 字

+ 加入清单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在_____地区进行经销,由于甲方以优惠的价格供货给乙方,所以乙方必须全面负责该地区的市场推广、产品销售、售后服务;甲方负责提供单张彩页宣传资料。

二、乙方作为经销商,首批须向甲方定货_______货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三、此后乙方每次向甲方进货均采用先款后货的交易方式,运费及保险费由乙方负责。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附件(价格表)的型号、价格作为结算标准。

四、从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乙方须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前半年每月向甲方进货不低于_________盒,后半年每月向甲方进货不低于________。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权。

五、甲方保证所提供_______质量完好,如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负责退货并支付退货运费。

六、甲方有权对_______价格进行保护及调控。如发生价格变动,甲方应提前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建议零售价。

七、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八、未尽事宜,双方尽可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_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手房买卖合同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38 字

+ 加入清单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座落在景德镇市路号的商品房(毛坯房)一套,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甲方保证对出卖的房屋拥有全部产权并有权进行处置。

第二条房屋出售价格为人民币万元整,乙方应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付清。甲方应于乙方付款后5日内将房屋钥匙及相关证件移交给乙方。

第三条与房屋买卖及过户有关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营业税、房屋维修基金、交易手续费、登记费、公证费及土地过户费用等),无论法律、法规规定是由出卖方还是购买方承担,乙方均自愿承担,否则甲方有权退还房款收回房屋,由此给双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乙方付清购房款后,甲、乙双方应当在15日内到景德镇市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予以配合。

第五条甲方已经交纳的房屋维修基金元、水电煤气立户费元,乙方应当与购房款同时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交有关部门备案。

第八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提起诉讼。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