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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医生具体工作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医生,全文共 10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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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医院医德医风,继续深入持久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及治庸问责和科室药学发展的总体目标,加快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步伐,加强药品质量管理的力度和深度,在去年取得成绩的基础上,深化改革,锐意创新,设定新的、切实可行的奋斗目标。现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认真执行药事管理相关制度

根据我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的药品遴选结果,制定我院的用药基本目录,并保证目录内的药品供应,保证临床的用药需求。开展药事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收集临床用药意见及新药申请,做好新药的前期审批工作及后期应用的不良反应及临床反馈工作,满足临床用药需求,保证群众的用药安全。加强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加强与各科室的合作,主动收集及发现药品的不良反应,及时反馈,为临床用药提供参考。

二、完善职效考核制度

制定药械科职效考核制度,细化各项考核指标,坚持执行全面质量考核,通过对各种制度、考核标准的严格执行,实行弹性工作制、整顿劳动纪律,使工作达到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

加强药品管理,保证临床用药。加强药品储备管理,每月定期对科内工作流程及各岗位的工作质量进行抽查,并督促科室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加强药品质量管理,在购进验收、入库养护等环节的质量管理,每月进行药品储备质量、效期等盘点,将检查结果汇总,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严格执行国家药监局《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制定出我院《药品验收质量管理制度》、《药品储备养护质量管理制度》《近效期药品标识管理》等一系列管理措施并相继实施,杜绝医院因药品过期造成重大医疗事故和医院的经济损失。

三、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及人才培养

制定药械科继续学习制度及业务知识定期考核制度,定期开展业务学习及服务技能和态度的培训,提升药学人员专业素质,不断提高病人的满意率。每月组织一次业务知识学习,按时按质完成。在繁忙的工作中,按时完成院务布置的任务。通过法律法规和理论知识的学习,加强药品管理的法律知识、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加强对病人的责任感。

在工作中一定做到诚意、亲切、和谐的态度。对病人就象对待自己的亲人一样,语言亲切,态度和谐,构建良好的就医环境。不能与病人及病人的家属争吵,语气要委婉,不能有被投诉现象发生。要求本科室人员严格执行院方规章制度。在岗时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窜岗、不干私活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未经科室负责人同意,不得任意调班、代班。科室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上班时不能窜岗,坚守自己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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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网络销售具体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1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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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区域工作瞎想以及个人与公司出现的问题:总结一年来的工作,自己的工作中也存在不少的问题,可能时间长了也会出现懒惰的习惯,有的信息没有及时更新,有的项目没有更好的去跟进,对待某些客户态度说话方面也有少些问题,这些都是有待于向其他的业务员或同行学习,XX年计划在去年的工作基础上取长补短,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1)依据区域销售情况与市场的情况,自己将计划主要放在了北方与沿海的沿边城市(2)怎么通过网络找些我们产品相关的项目信息,有质量的信息,怎么去拓展网络,为公司提供更多的质量好的项目信息,这是我的责任(3)积极配合代理商销售,服务好代理商的各项工作,与他们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4)自己在搞好业务的同时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技能及销售实战来完善自己的理论知识,力求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为企业的再发展奠定人力资源基础。(5)为确保完成公司的任务,自己平时积极搜集信息并及时汇总,争取明年的市场我们能做好。(6)由于同行竞争激烈价格下滑,XX年领导应该认真考察并综合市场行情及业务员的信息反馈,制定出合乎行情,市场行情的出厂价格。

公司的问题,(1)公司从一开始管理上就存在很多的问题,但是经过这一年的大家共同努力很多问题都得到很好的解决,就像我们是施工与销售并重的企业,对于施工怎么管理,光卖材料怎么管理,都应该做出相应的规定,款怎么回,工地开工做出预决算,材料应该要多少,各项费用,应该先做出汇报,施工管理人员定期对于工程的情况应该随时向公司说明,用了多少料,出了多少平方要做到心中有数,怎么与工地上的与我们相关的人建立关系等都是需要学习以及改进的,不要到了最后都来问我用了多少料,项目经理在管工程,每次料出货签收自己都要做出登记,这样不用问大概用了多少自己也能稍微明白,也不会到了最后乱七八糟的,这也是项目经理应该做到的(2)项目信息,这是令人头疼的一个事情,每次项目信息需要技术或者业务员去跟进的时候,我的工作对于这个项目我已经交出去了,对于后期的跟进我可能不会再跟进了,这时候不管技术与业务员从这个项目地回来,应该把你了解的项目情况与当地的情况都给公司做出汇报,让大家想想这个项目的合作的可能性,后期怎么跟进,需要哪些服务,这个项目的关键点在哪里,这个项目的关键人物是谁,他们注重哪方面的信息,这些业务员去的时候应该稍微搞明白,我们公司现在就是这个样子,不管技术与业务员去了之后回来之后没有几个人知道,然后后期也就没有什么动静了,就这样一个项目废掉了,那照这样下去,再好的信息也会死掉,我们后期根本走不进去,或许很多项目我们有可能是做陪客的,是需要关系的,但是不可能每个项目都是内部关系当陪客,10个项目总有1个项目不是陪客,可是我们在后期的工作中我觉得问题很多,不管技术与业务员与我们公司都应该想想这后期怎么样才能进的去,怎么去打通这层关系,怎么把握好项目信息,我们总是对于每个项目持消极的态度,总说这个项目是做陪客,如果这样子,去或者不去又有什么区别呢,所以项目拿到手我们人员应该好好分析这个项目的质量,还有项目的及时性,很多时候汇报一个项目,没人管也没人告诉怎么处理,等突然有一天公司问这个项目的情况,时间拖得这么长,说不定人家早就定了,这样子再去找机会我们就显得更加被动,所以我们的态度应该改变一些。

瞬息间,对于我来说不平凡的即将过去,加入济南凯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对于我来说是一种成长与进步的的历程,从头开始学习我完全陌生的一种工作方式、工作内容、以及工作程序、第一次独立的处理客户的咨询问题,独立的做出一份很好的报价,第一次给客户讲解这个产品的运用,这些都是公司给予我的机会,以上是我对这一年对自己工作的总结,既有对自己工作的肯定也有对自己工作的批评,希望在XX年的工作中能有好的表现,和大家一起服务于公司,也祝济南凯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明天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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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初中生珍惜时间的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初中,全文共 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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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爱心,爱心的意义就是有一慈爱的心,今日我在电视中看见了贫苦的孩子,见到了孩子的愿望。

这个世上有千千万万的人在受苦,如果我是一位施舍者,就会有金钱来帮助他们;如果我是一位画家,我会有我的画来帮助他;然而我什么都不是,我只能有那平凡的文字来帮助他们;我记着电视中两位主持人各猜的是一个学习机、录音机。可你们想不到他要的是台灯,一定有人会问你这么好的机会要一个台灯是不是有点可惜了,不,你们错了他之所以要台灯,是因为他的父母早就去世了就剩下他和他的`哥哥相依为命,是他的哥哥让他上了学,他放学回来帮他哥哥干活,直到深夜才有功夫学习,可我们现在的学生有几个像他这样的,我们现在是衣来张手饭来张手。之所以要一盏台灯就是为了晚上能学习。

我还记着一位记者来灾区,这位记者到的时候正在上课,走进了教室,可没有一位学生站起来、嚷嚷。下课记者问他们你们怎么不高兴一位学生回答我们不是不高兴我们在上课不管有多大的诱惑我们;还有在灾区的孩子没有学校他们去在救灾的帐篷里学习;还有的孩子在废墟里拔出了学习的课本继续来学习。这种学习的精神我们有吗?我们现在是恨不得有人来,这样我们就不用上课了。

我们写完了学生在写一写老师。

老师是我们的榜样。我们是树苗,老师是修剪我们的员工。有一些老师不为金钱留在山区只为培养出一批又一批的学生,还有一些老师自动成为老师,培养一批又一批的学生。还有老师为了交学生走上几里路来到学校教学。

我在这里向爱心人士来帮助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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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项目管理岗的具体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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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主要协助项目管理经理负责Project Plan的制定及项目进展的跟踪;

2.负责项目进行过程中与其他各Team的沟通协调工作,以保证各项任务能够按计划完成。

3.负责与国外office邮件或电话会议沟通,更新项目进展。

4.负责制作数据分析类report等工作。

职位要求:

1.本科以上学历,计算机或英文相关专业毕业。

2.具有出色的英文听说读写能力,可以撰写、翻译技术文档,英语六级及以上。

3.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工具,如微软的Office系列软件。

4.较强的沟通、执行与协调能力,对时间进度能较好地把控。

5.逻辑思维强,擅于数据分析、流程的编写、制定和完善。

6.表达能力和学习能力强,可以组织各项产品及流程培训。

7.有项目管理或客户关系维护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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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经济分析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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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所有权转移时间经济分析

「内容提要」本文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本文认为总体而言,法律应当规定特定物。这能给社会整体带来更多的利益或者减少损失并且能够促成当事人有效违约,达到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但在某些情况下,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带来负面的影响。将来的立法应当考虑对特定物制度进行一定的限制。

「关键词」经济分析/特定物/有效违约/不完全信息

民法理论一般认为,物可以根据其属性分为特定物和种类物。特定物指具有固定的属性,不能以其它物代替、世上独一无二的物。种类物是指具有共同的属性,可以用品种、规格和度量衡加以计算的物,具有可替代性。(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92页;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6页以下。)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有许多法律意义,其中重要的一项是这一分类直接决定合同交易时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注:其它法律意义有,例如,当特定物由于不可归责于对方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时,债务人可以免除给付该特定物的义务。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页。)如果民法条文中直接明文规定特定物,一般认为,在买卖合同成立时,该特定物的所有权当即转移给买方。相反,而如果民法中没有明文规定特定物,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卖方所有。由于在合同成立后到标的物交付之前大都存在一段时间间隔,有没有这一规定将直接影响到买卖双方在这段时间内对标的物的意外灭失风险和保管费用的分担。(注: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以下页;前引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5页。)

我国现行民法中没有明确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但对财产所有权的交付时间作了笼统的规定。《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它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此规定,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以交付为标准。可以认为,无论是特定物还是种类物,财产所有权均从财产交付时转移。但在民法中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并相应地规定在特定物买卖合同成立时就转移其所有权,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许多民法学者认为应当有这一规定,理由主要有两点。(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一是有利于保护第一个买方的合法权益。当规定了特定物,特定物的所有权从买卖合同成立时就移转给买方,卖方在与买方订立合同之后就不能再将该特定物卖给第三人,即一物二卖;否则就构成对买方的所有权的侵犯。依照所有权的绝对性和优先性,买方首先可以要求卖方继续交付标的物,其次可以主张卖方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因为卖方实际上是在处分买方的财产。相反,如果没有规定特定物,标的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为合同成立之时,则卖方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有所有权。当卖方一物二卖时,其行为不构成侵犯第一买方的所有权。而买方只有一项合同债权,它只能根据合同债权要求卖方继续履约;它既不能诉卖方侵权,也不能因其债权而享有对第二个买主(即第三人)的优先权。这样的规定“很可能会助长卖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物数卖,甚至投机取巧,买空卖空,影响社会商品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二点理由认为,如果特定物从合同成立时起转移所有权,可以更好地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理由是因为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买方,买方要承担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他因此会受到激励而及时地去领取标的物,以降低风险和避免更多的保管费用。

一、假定

本文将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以确定哪种安排更优。本分析将通过以下的例子来说明:卖方s生产一件特定的玉器,所需成本8万,而买方b认为该玉器的价值为12万元,则交易就会在8万元和12万之间的某一点发生。假设双方以10万元成交。由于该玉器一般不易从市场上购到替代物,所以b按照交易习惯预付10万元。依上述特定物之定义,该玉器为世上独一无二的特定物。假定双方在合同成立时都认为s不会一物二卖,不愿另花时间和精力为这个问题单独谈判,合同中因而没有对这一问题作特别规定。但在合同成立之后,s交付玉器之前,存在另一可能有兴趣购买该玉器的第三人t.t可能有三种出价,一是等于原价10万元,二是高于原价15万元,三是低于原价的5万元。t对玉器的出价事先不为s和b双方所知。为了计算上的简便,本文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它的利润不因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而变化,因而在计算整个社会利益时,t的利润不会被计算在内。本文还假定t的三种出价出现的机会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 to law and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

对于t的三种出价,s如果认为自己在进行一物二卖后能够逃避责任,它就会在把玉器买给b之后、交付给b之前再把玉器卖给t.为了简便,我们可以假设s和t之间的交易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另一个重要的假定是当s试图将玉器卖给t时,由于谈判成本的存在不会去阻止s;并同样因为交易成本的存在,b不会试图从t手中再次将玉器购回。否则照科斯定理,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无论法律如何规定,当事人之间的谈判都会达成资源的最优分配;也就是说,在法和经济学看来,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法律制度的规定是无关紧要的。(注:这其实是科斯定理的第一步,即假设交易成本为零时的情况。实际上交易成本一般是不为零的,而科斯定理的进一步推导则是,当交易成本不为零时,最优的法律规则是能够最有效的减少交易成本的规则。见ronald h.coase,the problemof social cost,3j.l.&econ.1(1960年)。)最后还必须假设法律的执行成本在各种情况下都是一样的;或者可以忽略不计。

表一: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示例

s是卖方:s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

b是买方:b认为玉器值12万元。

s与b的成交价是10万元;b事先交付合同价款。

t是第三人:

t认为玉器的价值分别为5万、10万、和15万元,等于它的出价:

三种出价的可能性一样。

s在订立合同将玉器卖给b之后、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按t的出价卖给t.

s与t的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表二:一物二卖是否规定特定物制度两种情况下造成的后果

规定特定物 不规定特定物

卖方不能逃避责任 × ×

卖方能逃避责任 × ×

二、卖方不能成功逃避责任

先考察s不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所谓不能成功逃避责任,是指s在进行一物无法携款成功消失。也就是说,b和t仍可以找到s,按照法律规定向s索偿,并且事实上能够追回损失。

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明确规定特定物,意味着当玉器所有人s和买主b的买卖合同成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事实是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此时,b有所有权,它可以向s要求交付玉器,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s和t之间后来的合同无效,并基于所有权向t索要玉器。如果b向t直接要回玉器,t在此之后可以基于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而向s索回t已付的款项。但无论它们之间解决纠纷的先后顺序,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属于b,s将退回t的款项。在这种情况下,t的三种不同出价不会影响最终的结果:由于s和t之间的合同是无效的,因此无论t事先付5万、10万、或是15万给s,s都要原封不动地返还给t.此时,只有s和b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按照这一合同,b付10万元而从s处获得玉器。与交易发生前相比,b实现其预期利润12万减去10万等于2万元:s也实现利润10万元减去8万元成本等于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是4万元:t得回它的出价,不赚不赔,收益为整个社会增益4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如果不规定特定物,则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给b之前一物二卖,将玉器再次卖给第三人t时,按照法律的规定,s和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为s当时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然s和b之间的合同也是有效的。那么谁应当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呢?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是t最终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因为此时所有权在交付时转移,玉器已经交付给t,t当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而s和b之间的合同虽然也有效,但b仅有一个基于合同的债权,无法与t的所有权对抗。b因而没有向t索要玉器的权利;它只能向s主张债权。由于s此时未能成功逃避责任,它无法向b支付玉器,因而对b负有违约责任。依合同法的赔偿原则,需将b放到一个好像没有违约发生、合同正常履行时的位置,那么b不仅可以向s要回原价款10万元,还可以要回它对该玉器的预期利润2万元,共12万元。(注: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一般原则是实际损失加可预期的利润。见我国《合同法》第113条。英美法关于这一原则的规定可见bettyho,hongkong contract law,butterworths,1994,p.434-508.)

这时社会的收益情况与t的出价相关。当s以5万元卖给t时,s不仅要退还b的10万元价款,还需偿付b2万元预期利润,共退还给b12万元。s一物二卖,两次总共获得15万元(从b手中获10万元加从t手中获得5万元)。退还b以后,它实际只获得3万元(15万元总额减去退给b10万元价款和2万元利润)。由于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它实际损失5万元(3万元减去8万元)。由于b未获得玉器,但获得b的赔偿共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为负3万元(b的2万元加上s的负5万元)。按前文的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它的收益等于零。与交易发生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此时为负3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将玉器再次卖给t时,s需赔偿b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再减去它的8万元成本,不赚不赔(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再减去8万元成本);b的利润不变仍为s付的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t的收益仍等于零。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即为b的利润2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卖给t时,s在付给b2万元利润后,减去8万元成本,获益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s和b两者的共同利润,即整个社会的收益为7万元(s的5万元加上b的2万元)。

至此,我们可以做一个总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无论t的出价多少,5万、10万、或15万,规定时整个社会的收益每次均为b和s的共同收益4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收益为三次收益的总和12万元(4乘3)。而当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收益按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7万加2万减3万等于6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会给社会带来更多的收益。

表三:卖方不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规定特定物 2 2 0 每次均为4:三次共为12 与t的出价无关

不规定特定物 -5 2 0 -3 当t的出价为5时

0 2 0 2 当t的出价为10时

5 2 0 7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6

三、卖方成功逃避责任

当卖方可以成功逃避责任时,b和t无法找到s;或者找到s时s已经一文不名无用处;或者,向s追回赔偿损失的交易成本无限高。总之,s一物二卖带来的损失,此时只能由b和t分担。为了计算上的方便,本文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

规定特定物民法中如果规定特定物,由于在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时,b有权根据其所有权声称s是在处分b的财产而法院直接申请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并向t索要玉器,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在一般情况下属于b.所谓一般情况,是指t不是民法中所指的善意第三人的情况。在特殊的情况下,t可能是善意第三人,根据现在或者将来的立法,它可能因此而获得玉器的所有权。(注:善意取得制度是指动产占有人以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为目的,移民占有于善意第三人时,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取得动产所有权的制度。而善意第三人取得该动产的前提条件之一便是真正地占有动产。但我国民法中目前并无保护善意第三人的明确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也只是提到了在共同共有人处分其它共同共有人的财产时,应当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见上述《意见》第89条。但现行的各种民法教科书均有这一制度的介绍,司法实践中也许会运用这一原则去保护其它情况下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新近的民法典草案也明文规定了这一制度。因此,t也许可以主张自己是善意第三人而获得所有权,或者至少要求b作出适当补偿。)但必须注意,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的应用范围是很狭窄的,它要求第三人必须是善意,即不知情、在标的物价格上没有获得不当利益、尽到合理的询问义务等等,有偿地取得“委托物”而不是“脱离物”动产的所有权;并且这一制度不适用于国家为所有权人的情况。(注:参见梁慧星主编:《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XX年版,第363-372页。)此时的关键问题在于,无论b或t谁最终拥有玉器的所有权、或者最终取得所有权的人是否要对未取得所有权的人进行补偿,都只是在b和t之间对s恶意逃避责任带来的损失的分担不会影响社会整体的收益(或损失)的总和。因此,为了计算的方便,我们不妨假定在这种情况下,均由b享有玉器的所有权而且无需对t进行补偿。换言之,t是s一物二卖的唯一受害者。当s一物二卖,以5万元的价格再次将玉器买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依照上文的分析和假设,t必须将玉器还给对玉器有所有权的b.此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5万元。b仍然得到了玉器,实现了它原来的预期利润2万元。根据我们先前的假设,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那么,与交易前相比,此时整个社会实际损失是b和t的收益(损失)之和,共3万元(b的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5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10万元。b的利润不变,为它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后实现的利润2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获益等于8万元(b的2万元减去t的损失10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时,t的直接损失是1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是13万元(b的利润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15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如果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由于卖方s和第三人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此买方b不能向t索要玉器,它只能向s追偿,而由于s能够成功逃避责任,b只能自己承担损失。此时,无论t以何种价格从s处购买玉器,都不会影响b受到的损失。b的损失等于它事先付给s的预付款10万元。虽然此时s违约,但由于b无法找到s索偿,b也不可能兑现自己的预期利润2万元。t得到了玉器,不赚不赔,收益为零。依前文所达,本文不计算s逃遁后的“收益”。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即为b的损失10万元。我们可以在此再做一个小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不规定特定物时,无论t的出价多少万,整个社会的损失每次均为b的损失预付款10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损失为三次损失的总和30万元(10乘3)。而当民法中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损失为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13万加8万加3万等于24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可能减少给社会带来的损失。

表四:卖方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不规定特定物 不计 -10 0 每次均为-10:三次共为-30 与t的出价无关

规定特定物 不计 2 -5 -3 当t的出价为5时

不计 2 -10 -8 当t的出价为10时

不计 2 -15 -13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24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表明,无论卖方能否在一物二卖后成功逃避责任,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设定特定物均将优于不设定。一般而论,当一个社会法制越健全,卖方就越难在一物二卖后逃避责任;反之,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卖方在一物二卖之后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就越多。但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人们在交易时就会更为小心地去防范可能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因此实际上出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可能反而会减少。无论如何,由于两种情况得出的结论都是规定特定物优于不规定,逃避成功比率的高低在此没有影响。

不过,由于一些问题尚未回答,本文尚不能直接断言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比如,规定特定物是不是更有利于有效违约、促进物流?现在的结论在当事人信息不充分即当第一买主不了解卖方是否拥有玉器真正所有权时是否适用?

四、有效违约

一个必须考虑的因素是规定特定物与否会不会妨碍合同中的有效违约。在传统民法看,一物二卖不仅是违约行为,而且是不道德的,甚至可能是触犯刑律的恶意欺诈,所以理所当然应当被禁止。但在法和经济学看来,道德与否是不相关的;社会资源能否最大化、是否能达到最优的配置,则是它判断事物的重要标准,如果不是唯一标准的话。换言之,如果某项一物二卖行为能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它就是有效率的制度安排;反之,则是无效率的。而资源的最佳配置在于某项资源或物品是否分配给愿意为该物出价最高的买主。比如,为什么a愿意比b出价更高去购买一块土地呢?这是因为这块土地对a比对b更有价值;也就是说a可以用这块土地生产更多的价值。(注:see richarda.posner,economic analysis of law,4th ed,pp10-11,little brown and company,1992.)那么这块土地就应当配置给a.而自由交换能促使资源的最佳配置。因此如果自由交换的物流越顺畅,社会资源的配置就越容易达到最佳的状态。有效违约就是促进物流的一种方式。如果一项法律规则能使资源达到最佳配置和有效违约,就是一项有效率的法律规则;反之则是无效率的。回到上面的例子,如果第三人t比买方b愿意为玉器出更高的价钱,则卖方s就应当违反事先与第一买方b的买卖合同,将玉器卖给t,这就是有效违约。反之,如果b的出价更高,则玉器应当归b所有,s如果仍然违约而将玉器卖给t则是无效违约。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规定特定物还是不规定特定物能够把玉器配置给出价最高的买主。值得注意的是,此时毋需考虑卖方s能否成功逃避责任,因为s的逃避行为不会影响t和b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也不会影响到底t还是b最终拥有玉器。

如果民法中规定特定物,s在第一次将玉器卖给b时,b就已经拥有了玉器的所有权,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玉器的最终都是归b所有。(注:当t是善意第三人时,它可能因此而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如前文所述,这种情况适用的条件限制很多,在实际中出现不多。有这一点上,本文将这一情况忽略不计。)在第三人t的三种出价5万元、10万元、和15万元中,只有15万元高于第一买方b所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那么,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价更高。而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由于我们事先假设在t的三种出价中,每一种出现的可能性都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to law and 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那么在大致三分之二的情况下,玉器归b所有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也就是说,民法中如果设定特定物,达到物的最优资源配置的可能性要大。如果民法中没有规定特定物,由于s在没有交付玉器给第一买方b之前,所有权一并转移,s仍然拥有所有权。当s一物二卖时,不管t的出价如何,玉器的最终都归t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对玉器赋予的价值12万元更高。而仅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t的出价高于b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此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达到了资源的最优配置。由于t的三种出价的可能性是均等的,只有三分之一的情况资源达到了最优的配置。所以,不规定特定物时资源达到最优配置的可能性要小。

有效违约的分析看起来仍然支持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我们知道,上述分析都基于一个假设:卖方s在决定一物二卖时,它并不能确切地知道它最终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而如果它事先就知道它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结论就会不同。比如,如果卖方s在与第一买方b订立买卖合同之后,经过反复权衡,发现能在一物二卖之后完全逃避责任的可能性很小、或者没有,它就会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作不同的决定。(注:在此必须假定s能够了解法律的规定。如果它不能了解法律的规定,它就会做出完全不同的博奕反应。而且还必须假定它的预测是正确的,否则就会影响本文的推导。)当法律规定了特定物时,它就不会选择一物二卖,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玉器总是归b所有。(注:t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是例外。)而s与第三人t的买卖合同总是自始无效,s总是无法从t出的、也许是比b高得多的价款中获利。(注:同样,例外的情况是,当t是善意第三人,s可以因t最终获得所有权而获利。)但当法律不规定特定物时,s就会因t的出价而作不同的决定。如果t的出价是5万元或10万元,从前文的分析可知,s将玉器在以10万元卖给b以后又卖给t,根据t的不同出价,b的损失不同。当t的出价是5万元时,s的损失是5万元(t的出价5万元减去付给b的预期利润2万元再减去自己的8万元成本)。同理,当t的出价是10万元时,s的损失为0(t的出价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元利润再减去8万元成本)。在这两种情况下,进行一物二卖的后果都会比仅卖给b的情况要差(只卖给b,s可以获利2万元),所以s不会一物二卖。但如果t出价15万时,s就会选择卖给t,因为它可以因之而获益5万元(t的出价15万减去8万成本再减去2万给b的利润),高于买给b时的2万元。根据有效违约的分析,因为玉器最终归出价15万的t所有,这一结果达到了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从社会的整体利益上看,这时社会整体增值了7万元(s获益5万元加上b的获益2万元),也要高于不设定特定物时,社会整体增值的4万元(s和b各有利润2万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规定特定物的状况要优于规定有特定物时的状况。也就是说,如果s事先知道它无法成功逃避责任,规定特定物妨碍了可能存在的有效违约。一般而言,在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s成功逃避责任的可能性会降低。那么,随着我国法制的进一步健全,规定特定物会妨碍了可能的有效违约,从而会产生不利的经济后果。但必须指出,这种情况要求卖方s能够事先正确的推测一物二卖后的结果,而且要求t的出价相当地高出b赋予玉器的价值,出现的可能性也是不多的。(注:同时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还带来抵消作用。因为即便规定了特定物,由于善意第三人制度的存在,s在t是善意第三人时,仍可以在t出高价时,违反与b的约定,而将玉器卖给t获利。)

如果s事先知道它能够成功地逃避责任的情况下,它总是会恶意地选择一物而不存在有效违约的问题,因而对上文的分析不产生影响。

五、不完全信息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均是基于买方b明确知道卖方s为玉器的真正所有人的假设也就是说,b在购买玉器时能确定地知道它自己肯定是第一买主。在法律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b便理所当然地拥有玉器的所有权。但这一假定并不能覆盖所有的真实情况。实际中有些情形是买方b对s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这一信息是不完全的。b并不能清楚地知道物的占有人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如上文所引,有学者认为,规定特定物可以保护第一买方的利益,而且保障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但这一观点也仅仅考虑到买方b确知卖方s为真正的玉器所有人的情况,同样是不全面的。比如,在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第一买主b在与s订立买卖合同后,心里似乎很踏实,因为玉器的所有权立即转移到它名下。但问题是,b如何保证自己一定是真正的第一买主?如果在它之前还有一个买主,虽然它自己认为自己是第一买主但其实不过是第二买主,或者第三、第四买主。而特定物要归于真正的第一买主所有。这样,任何当个买方在进行交易之前,为保护自己的利益,必须彻查货物的历史,以保证自己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但要了解这一信息,确定谁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不仅要付出成本,而且有时成本还相当大,很显然,这样的规定其实是不能真正地保障物流的顺畅,也不能保障所谓的“第一买主。”社会的经济秩序也许很稳定,因为人们轻易不敢轻易购买特定物。但这样的稳定是以缩减物流为代价的,因而可能是不经济的。

相反,如果不规定特定物,所有权从交付占有时转移,物流反而会被促进。理由很简单,任何买主只要占有了该物,就拥有所有权,不用担心有其它权利人来主张权利。在购买该物之前,也没有必要去彻查物的来源,从而节约社会资源,真正地保障交易顺畅和安全。

从不完全信息的角度分析,不规定特定物要比规定特定物似乎更有利于促进物流。不是与本文第四部分以前的结论自相矛盾吗?这一分析到底能否起到限制、甚至前面的分析的作用取决不完全信息的情况在社会中出现的多少。如果买主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不能了解前手卖主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那么应当更倾向于对规定特定物作一定的限制。反之则不应当对规定特定物作出限制。这个问题需要有足够的经验数据,才能下结论。(注:在此可以看到法律经济分析的局限性。在此,它无法告诉我们实践到底是如何的。而实际的情况又是它作进一步推演的前提。这是法律社会学就找到了它的入口,因为它关注事实到底是什么。这也是为什么有学者提倡两种方法的结合。see robertellickson,order with law,introductio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1.)一般而言,按照德克海姆分工和交换的理论,在原初社会中,社会上没有或很少社会分工,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基本上是自给自足的,因而对交换的需求很小,交换的范围也很小。人们因此对物品的来源比较容易了解。而在现代社会中,社会分工很细,专业化很强,社会变得更复杂,人们必须通过大量的交换来获得所需的物品,交易的数量和范围空前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更难了解到物的真正来源。(注:参见emile durkeheim,thedivision of labor in society,(w.d.halls英译本,1984年)。)从这个角度分析,有必要对特定物制度的作用保留一定的怀疑,至少要作一定的限制。

在我看来,这其实是现代民法倾向于规定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原因。(注:近现代各国民法典,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意大利民法典》、《瑞士民法典》、《日本民法典》,以及前苏联及东欧各国民法典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转引自王利明、王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研究”,见—/new paee 19.htm,登录于XX年10月31日。)大多数民法法系国家都在规定特定物的同时也规定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很明显这两种制度有时是有冲突的。因为按照特定物的规定,第一买主当然地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则规定了例外,即当善意第三人为善意、有偿地占有“委托物”时也可以优于第一买主而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显然,在同时规定了特定物和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律体系中,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对特定物制度的限制。

六、结论和含义

综上所述,本分析所得的结果不完全一致。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信息完全时,即确知卖方为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这一结论可以从社会整体利益和有效违约两个角度上得到证实。

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首先,考虑到我国的法制进一步健全,卖方在进行一物二卖后卷款而逃的可能性变小,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妨碍有些情况下的有效违约。而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的信息不完全时,即不一定确知卖方为其占有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这个一般结论更需要限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一个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的办法。

因此,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不能就此下一个一边倒的结论。立法必须权衡利弊作出选择。总的来说,我国应当首先规定特定物,以填补在这方面立法的不足,以使社会利益最大化和促进有效违约。同时考虑到我国已逐步完成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物流与前相比已大大增加,将来的立法可以更多地考虑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

本文的这一结论与近来要求在民法中明确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的观点是一致的。在一个物流停滞的社会,一般倾向于保护原所有人静的利益,而一个物流频繁的社会则更倾向于保护占有人动的利益。(注:这一观点来自我的同事邬枫(lutz-christian wolff)博士。)起草《物权法》或《民法典》时,学者们更多地支持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相信是基于促进物流的考量。(注:参见梁慧星:《制定中国物权法的若干问题》,又见梁慧星主持:《中国民法典

本文研究特定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不过是用法律经济分析的方法来研究我国的具体法律制度的一个尝试。我国法律中还有许多具体制度有待这一研究进路带来更令人信服的论证。比如,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房地产规划制度、侵权法中的归责原则、环境法如何规定以保证可持续发展,等等。诚然,法和经济学的研究必须建立在许多假设之上,这是由于经济学必须选择一些假设去简化问题,以便更好地关注和理解问题的某些特定特征。所幸的是,这些假定并不一定不切实际,而有艺术性的选择假设恰恰可以为我们提供洞见。(注:见polinsky,economic analysis as a potentially defectiveproduct:a buyers guide to posners economic analysis of law,pp4—5,87 harv.l.rev.1655(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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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人力资源总监岗位的具体职责表述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人事,经理,全文共 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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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独立开展全面人力资源工作,即从战略、策略到执行落地的闭环。从外部洞察到内部组织诊断中找到组织能力差距,形成HR解决方案,促进组织效能提升。

2、具备对人和组织的敏感度,为组织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包括招聘、培训、绩效考核、薪酬、员工发展等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并实施落地;

3、负责在公司各事业部内推动公司层面的变革,负责制定完善业务部门人力资源的制度、流程、体系,提升人力资源运作效率;

4、打造公司文化,发扬价值观,提升组织能量,保障组织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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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产品测试工程师岗位的具体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师,工程,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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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 负责新能源汽车电子产品前期开发测试的验证,输出DVP(设计验证测试大纲))

2、推动部门和客户就试验内容的沟通来引导整个测试项目的开展,收集客户端有关测试的最新内容和试验要求

3、 负责具体项目测试启动的输入条件及资源协调。包含:样机数量,测试输入归档文件,测试工装需求以及定义等等

4、 负责通过标定软件平台标定产品软件逻辑功能并验证后出具验证报告

5、 负责提供产品测试的试验产出物,并提出指导性修改建议

6、 配合自动化设备工程师构建开发测试台架与监控系统设计,输出设备需求与实施方案

7、 负责产品测试功能过程中的故障分析,建立故障跟踪机制,输出故障验证最终结果

8、 负责整理分析客户的试验资源,主导与客户一起实施DV/PV试验的实施

9、 对整个项目的测试进度进行跟踪实施,确保在计划内完成

10、 对实际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验证方法来验证修改结果

岗位要求描述:

1、 电子信息应用、计算机相关专业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 在硬件、软件测试领域对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有浓厚的兴趣

3、 具备产品及业务快速学习能力、敏捷而周到的逻辑思维能力

4、 有责任心、积极进取、勇于担当、有良好的表达沟通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

5、 有汽车VCU产品测试、空调系统产品及热管理系统产品测试经验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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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社区工作总结报告具体写法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3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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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治保会在__街道综治办和社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以及社区民警中队的指导协调下,围绕“打防控”一体化建设,扎实开展治安防范工作,加大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力度,深入开展“平安创建”工作,为全面创建幸福、和谐、宜居社区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而努力。通过一系列工作的开展,增强了社区与居民群众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社区综治维稳工作稳步上升。现将20__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健全制度,保证辖区大局稳定

__社区领导高度重视辖区的综治维稳工作,将维护辖区稳定作为年度工作重点,健全制度,落实综治工作目标,加强领导责任,以制度管人,统一各战线,合力开展各项综合治理工作。发挥群防群治的作用,扩大和畅通信息渠道,与各部门之间密切联系,加强信息的沟通和收集工作,妥善处理各种不稳定因素,全力做好维稳工作,保证辖区大局稳定。20__年,__社区全年无发生大的不稳定事件及上访事件。

二、强化队伍建设,树立良好形象,推进辖区治安形势根本好转

积极发挥“三员”的作用,坚持“每季一大会,每月一小会”的工作例会制度。要求各位队员在现实工作中要立足本职工作、吃苦耐劳,队伍要外树形象、内强素质,加强队伍的自身建设,杜绝和查处治安联防队伍中滋生的违法违纪行为,努力打造一支维护辖区社会治安安全、保障居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队伍。社区认真落实“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加强社区治安防范措施的落实,发挥治安队伍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作用,切实加强治安防范工作,积极推动社区综合治理工作。

三、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不断完善治安防控体系

(一)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加大对“平安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动员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群众积极参与。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在居民住宅区悬挂、张贴宣传横幅、标语和黑板报,提高群众对平安社区创建活动知晓度。在辖区内各主要路口及治安复杂路段安装视频监控点,对犯罪分子起到震摄作用,同时也对公安部门侦破各类治安和刑事案件提供了有用的线索和证据,效果得到社区大众的好评,群众安全感大大增强。例如:6月16日凌晨4时许,__分队监控室治安员通过视频监控,发现两名形迹可疑男子进入了荣信阁小区,并对某个杂物间进行撬门实施盗窃。监控人员马上用对讲机呼叫路面巡逻队员前往围捕,队员迅速反应成功将两名嫌疑人抓获,后立即通知文秀民警中队到场将其带回作进一步处理。

(二)积极推动社区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开展,有效维护辖区和谐稳定。加强与物管小区的沟通,每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物管公司召开工作会议。经常协助辖区民警中队及相关部门开展系列严打整治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综治大行动。

治保会联合驻区民警在文秀民警中队的组织和带领下,多措并举采取多种形式的整治措施压缩发案。巩固“三打两建”的工作成果,继续加强对辖区“治安黑点”,伏波、细岗一带重点地段涉嫌无证经营、“黄、赌、毒”等非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保持高压泰势,稳定低发案水平。

20__年,__治保会协助公安部门抓获刑事案件2宗,治安案件32宗,刑事拘留3人,行政拘留37人,抓获卖_嫖娼等其它处理30多人。维稳综治奖受奖队员15人次,获奖金额二千五百多元。

四、规范出租屋租赁管理,加大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力度。

(一)流管站加强对流动人口、房屋租赁规范化管理,严抓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对辖区外来暂住人员,重点人员进行登记,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住。社区不定期的组织辖内大中型和重点出租屋主召开会议,学习相关租赁的法律法规,明确责任和义务,动员参会者加强所属出租屋内消防、治安管理,全面落实各项措施和管理责任,让广大租户自觉参与出租屋消防、治安日常管理之中。

(二)为解决出租屋消防设施不足管理混乱的现状,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对辖区14间大中型出租屋作为重点整改对象进行推广动员,通过组织大中型出租屋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学习消防法规、要求出租屋主在楼梯间、行人通道等配置悬挂式ABC干粉灭火器、安装独立式(家用)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应急照明等设施,与此同时要求出租屋主加强治安防范管理工作,安装门禁及视频监控设备共同维护出租屋治安及消防安全。

(三)辖区出租屋截止到5月31日登记有1323间,流动人员5569人,其中991人为新登记流动人员。针对延年路一带“细岗、伏波”片区出租屋和旅馆多,流动人员密集,涉及“黄、赌、毒”治安情况复杂并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现象进行重点整治。5月1日开始,配合社区民警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出租屋隐患大排查。行动期间,出动检查人员130多人次,检查出租屋185间,盘查300多人,抓获可疑人员15人,其中“涉黄”人员5人,行政处罚7人,督促整改消防隐患的出租屋30间,查封出租屋4间。通过大清查行动,查处多间存在治安和消防隐患违规的出租屋,责令立即整改,确保租住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有效净化社区的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的满意度。

五、安全为主,防患于未然

社区始终将“三合一”场所整治、消防安全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半年来,在全社区范围内开展了“三合一”、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定期不定期的对公共聚集场所进行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在春节、“五一”等节假日期间前后开展大排查、大检查行动,早发现早整改,从而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年初至今,共派出巡查人员200多人次,全面检查辖区“三小”场所470间,重点企业19间,临时厂企20间,发现隐患65处,整改隐患62处,整改率达到95%。

为了提高辖内居民、企业等单位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对火灾的能力,按照上级“四个能力”建设的要求,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的开展,8月11日上午,社区联合__防火办、__安委会、力胜电气有限公司、怡创房产有限公司(包括旧广锻厂区26个租赁企业单位代表,总人数约150人)在__石洛路11号旧广锻厂区内开展安全及消防应急演练。通过这次消防演习活动,进一步普及了消防安全知识,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了社区居民和工作人员的自救自防和应急处置能力,为社区居民创造一个良好、安全的居住环境。

六、坚守岗位以服务社区群众为己任,做好各项安全保卫工作

(一)__治保会经常性的配合驻区民警对辖区旅馆、网吧、废旧金属收购等从业单位进行摸底调查,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逐一上门核实、登记信息,建立和完善各类工作台帐。时刻坚守岗位,以协助公安机关破案,维护辖区社会稳定,服务社区群众为己任,时刻了解社区民情与治安状况,努力为居民群众排忧解难,做了大量工作。例如:6月13日下午,__分队治安员警巡逻至猪仔巷54号时发现二楼出租屋窗口有浓烟冒出,且听到有居民呼救火烛,队员立即到场把居住人员撤离,利用灭火器快速进行扑救,所幸及时扑救,并未造成人员的伤亡及经济上的重大损失,他们勇字当头,冲锋在前的精神得到社区居民的好评。

(二)积极维护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对于校园周边安全问题绝不松懈,每日安排一名治安联防队员带齐装备到辖区鉴海小学,在上、放学重要时段到校门口站岗执勤,协助维持校园门口的接送秩序,特别注意可疑情况,预防侵害师生的恶性事件发生。

七、积极开展禁毒宣传和社区帮教工作,强化居民防范意识

结合社区禁毒工作安排,积极开展无毒社区的创建工作,以“不让毒品进我家”等活动为切入点,在社区内以禁毒宣传单,入户宣传等活动形式,提高小区居民的禁毒意识。如:5月30日,借社区开展“计生协会会员日”之机在伏波广场开展禁毒法制知识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咨询、资料发放等多种形式向居民群众广泛宣传毒品的危害,活动的开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参与群众的一致好评,使广大群众认清了毒品危害,增强了广大居民远离毒品,拒绝毒品的自觉性,为平安禁毒知识宣传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目前我社区无发现有新增吸毒人员,无发现有制、贩毒窝点。

八、严厉打击传销和反邪教工作,以普法和依法治理为手段,开展人民内部矛盾的预防调解工作

(一)__社区居委会在日常的工作中要求治安队员和综管员深入社区各处,巡查出租屋等经常成为传销和邪教集中窝点的地方,一旦发现立即上报,坚决打击,上半年社区暂未有发现传销或变相传销和邪教窝点。

(二)积极开展各项普法宣传工作,营造辖区浓厚的法制舆论氛围。社区以板报、传单、宣传栏等形式,组织辖区居民全面开展“法律进社区”宣传活动。深入校园开展禁毒、交通、治安防范等法制知识教育宣传。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治保会定期联合驻区民警,采取各种形式对青少年进行法制知识教育,提高青少年对违法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自我保护能力,防止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滋生。

(三)重视信访工作,积极排查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按照“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各类矛盾激化”的原则,把各类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稳定。今年,__社区共受理信访件25宗,均能及时进行解决处理,案件处理率达100%。

20__年__社区在维护辖区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的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离上级领导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距离,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今后在工作中解决,以后我们将继续努力,切实做好各项综治工作,确保辖区社会大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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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网络运营经理工作的具体职责表述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营运,经理,全文共 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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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制定网络运营计划,打造线上获客方案;

2.开拓和整合网络推广渠道,打造有效率的推广体系;

3.组织和实施线上推广计划,对推广结果负责;

4.数据统计和分析,负责推广数据的统计,整理和分析,并提出有优化方案;

任职资格:

1.有一定的证券股市专业知识;

2.有媒介资源(微信公众号、线上推广平台、其他媒体)优先;

3.对网络运营有深刻理解及实操经验。熟悉新媒体传播形式,如微博、微信、今日头条APP等推广方面工作经验,有策划经验者优先;

4.有较强的数据分析能力,有优秀的文案写作能力,优秀的信息采编整合能力;

5.有网络运营的优异记录,具广泛人脉,有成功作品展示优先;

6.熟悉网络推广,能够发掘移动互联网传播新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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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就餐时间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9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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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应公司发展需要,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其最大的潜能,对职工的就餐时间及相关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正常就餐时间:

早饭:夏季:6:30′、冬季:7:00′;

晚饭:夏季:17:30′、冬季:17:00′;

午饭:11:30′,以下岗位人员就餐时间可适当调整为:11:15′∽12:15′。

1、精炼车间:精炼炉、煤气炉、叉车司机(三班二倒)

2、冶炼车间:熔炼炉、吹炼炉、备料、粉煤、浮选岗位人员、压风机房、制氧站、叉车司机

3、硫酸车间:岗位人员、风机房、尾气脱硫

4、电解车间:电调班、锅炉班、净液班

5、质检部:地磅、磨样、化验员

6、保卫部:在岗人员(管理人员、监控人员、消防人员除外)

二、相关规定

1、凡需提前或推迟就餐的人员必须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执行,其它人员不准以各种借口提前或推迟就餐。提前或推迟就餐的人员由所在部门领导通知办公室食堂负责人做好就餐的准备工作,确保职工正常就餐。

2、三八倒班人员就餐后须立即回到所在岗位,不准以任何借口在其它地方逗留。

3、确实因工作需要,推后就餐(不在正常就餐时间内的)人员,可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办公室食堂相关人员,做好就餐准备;对加班时间比较长、职工宿舍没有安排就住的,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办公室安排职工住宿或安排车辆送到家(莱州市区以内的人员)。加班费按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4、办公室合理安排值班人员,做好职工加班就餐的准备工作。

三、考核

1、凡不执行就餐时间规定的,视为违反劳动纪律,将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加班或不在11:15′-12:15′这一时间段就餐的人员,部门负责人不通知办公室食堂人员,视为不加班或正常就餐,因没有通知办公室食堂人员导致职工无法就餐,责任由所在部门负责人负责,由部门负责人自行解决职工就餐问题。通知到办公室食堂人员,而没有准备好职工就餐的,责任由办公室食堂负责人负责,出现第一次:扣罚50元,第二次:100元,第三次以上加倍处罚。

3、人力资源部将对职工就餐的时间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对于提前就餐的人员,部门负责人承担一定的责任,每出现一人次扣10元。

4、本规定与其它规定有冲突的地方,则按本规定执行,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备注:大修期间的就餐另行规定。

山东方泰循环金业股份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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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人事的具体工作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人事,全文共 2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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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与制定人力资源战略规划,为重大人事决策提供建议和信息支持;

2、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通过人事管理与开发,激励员工、提升员工的工作绩效,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3、参与制定科长以上管理人员个人的IDP,KPI并且跟进和设定评价制度

4、制定技能员工的能力评价及员工的能力提升方案

5、协助制定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及督促、检查制度的贯彻执行;

6、组织制定人事部工作发展规划、计划与劳务费比率预算方案;

7、制定管理人员和技能人员岗位交换的评价体制,为公司储备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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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珍惜时间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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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那还是在我上幼儿园时侯的事情,那时我刚开始学习钢琴,每次练琴,妈妈总在我耳边唠叨这样一句话“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那时对这句话的理解还很模糊,感觉妈妈好烦的。而我对枯燥的指法练习总是磨磨蹭蹭、草草了事,就这样时间在我手中一分一秒地流逝。

上学以后,我学到这首诗,知道了整个诗的意思就是说:一个人如果年少的时候不努力学习,那到老时将一事无成,只能在那里伤心、后悔。这时候我仿佛如梦初醒,恍然大悟,体会到了妈妈的良苦用心,就是要我在平时的学习过程中一定要抓紧抓好每一分钟。

时间,每个人都拥有很多,仿佛很平常。但是仔细想想,逝去的时间如石沉大海,不经意间就会消失的无影无踪,再也不会出现。对于过去的时间,我们经常叹息,“唉,如果回到从前……”。就这样,任性的时间从你身边一分一秒地流走,一刻也不等着你。可时间白白地流逝,是谁造成的呢?是我们自己,因为我们总是希望:事情少做点,事情等会儿再做,事情明天再做。没有抓紧时间,白白浪费了大好时光,正如古人所说“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

所以我们要牢记,时间匆匆,岁月匆匆,一定抓住现在的每一分钟,做好现在的每一件事,那么成功就在不远的地方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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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sap实施顾问的具体职责概述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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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负责处理sap出现的问题、月结异常处理、后台配置;

2、负责处理新业务流程的讨论并在SAP系统中实现;

3、负责用户账户处理及权限维护;

4、参与SAP新项目实施,完成SAP项目中的实施和运维;

岗位要求: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或财务相关专业;

2、具有4年以上SAP FICO模块经验,具有独立实施和运维的能力;

3、有接口集成经验,具备ABAP开发能力;

4、熟悉后勤前端模块的业务集成,有SD模块经验优先;

5、具有较强的沟通与理解能力,能抗压,能接受短期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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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辞职申请书具体理由如何写

范文类型:辞职信,申请书,全文共 9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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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台长,副台长,责编,以及各位兄弟姐妹们:

感谢您阅读我的辞职信!

经过几个月的慎重思考,和内心的挣扎。我决定上交这封无奈的辞职信,重新定位我的生活状态。

首先要感谢的是这2年多工作以及来培养我、帮忙我,支持我的各级领导和兄弟姐妹们,这份感情是无法用言语来表达的。

20xx年9月9日,我又一次为了梦想闯进了梦寐以求的电视台大门。经过2年多工作的磨练,这段完美的欢乐时光深深地印入了我的心里,暂且不谈成败得失,起码和兄弟姐妹们相处是真诚的,没有任何戒心的。

记忆犹新的是20xx年年底在新闻中心开会的时候,会议资料是让大伙谈谈对社会新闻的看法,并随即对开播《新闻赶摆场》表态,很多老同志由于种种原因表示反对,而且还有老记者煽然泪下,用自我的事例反对开播新栏目。当时我唯一的感受是无助、无奈、无聊,甚至已经绝望,可回头想想确实不然,大伙都是肉长的,谁有胆儿拿自我的前途开玩笑呢!值得庆幸的是,在领导的坚持下,《新闻赶摆场》最终还是诞生了。

再者,感谢各位领导让我发挥了自我的优势,几部能够称为我的“实验”片的短纪录片随之诞生并上演。这些东西都是我短短20几年的思想经验,虽然幼稚、极端,但却是我的人生态度的体现。拥有这样的机会是不可多得的,甚至是得了一次少一次,我十分珍惜它,在此,再一次感谢各位领导的支持。

我是个热爱哲学的人,虽然学得浅显,但随时随地都在问自我这样的问题:你为什么活着?你活着有意思吗?这也许就是我的人生态度:虽不尽如人意,但求无愧于我心。

往复循环的日子,同样的工作、同样的工作资料、同样的采访对象、同样的选题、同样的为人处世原则、同样的商业性质、同样的用酒精挥发着自我的假面、同样的处理无端、无聊的事情、同样的没有时光去扪心自问:“你为什么活着?你活着有意思吗?”

或许可笑、或许可悲,或许无知、或许无聊,但这是我作出辞职的依据。

该如何正确定位我的人生目标呢?去年12月中旬的时候就开始思考这个问题了,随着时光的推移,问题迎刃而解。首先是家人的支持,其次是兄弟姐妹们的鼓励,仔细想想,此刻是该我离开的时候了。

不经历风雨,怎样见彩虹?年轻是需要付出代价的,年轻是有期望的,年轻是锐气的,期望当我老的时候还能笑看这一切!

感谢所有培养我的人,支持我的人,感谢所有爱我、恨我的人!请领导理解并给予批准!

此致

敬礼!

辞职人:

日期:20xx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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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企业关于夏令时上班时间通知

范文类型:通知,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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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各部门、驻外工作人员及省区经销商:

根据国家关于夏季作息时间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为节约能源,降低生产成本,经公司研究,现将夏季作息时间调整如下:

5月16日至9月30日,上午工作时间为8:00-12:00,下午工作时间为13:00-17:00。

特此通知

自觉践行志愿精神,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服从岗位调剂和工作安排,按时参加志愿者测试、培训等环节,认真服务于州庆期间的各项活动;

X有限公司

X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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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学德育教育工作目标及具体措施_德育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德育,全文共 13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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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德育教育工作目标具体措施

一、指导思想:

德育工作的开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全面落实《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主阵地、主渠道、主课堂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德育工作体系。进一步树立全员育人、全时空育人意识,不断提高德育队伍素质。拓展工作思路,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育人氛围,突出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加强心理健康指导,培养举止文明、品德优良、心理健康、富有创新精神的一代新人,同时加强师德教育,提高德育工作实效,把德育教育内容拓展为安全育人、知识育人、环境育人。

二、主要工作及目标:

1、加强德育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学校德育工作水平,通过德育研究小组的建设,进一步推动我校德育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分阶段,有计划地将德育研究小组的学习对校内中队辅导员进行培训,更新德育理念,提高理论与业务素养。以进一步提高学校德育工作管理水平为突破口,全面推动我校德育工作上新台阶。

2、加强学校队室、心理咨询室等阵地建设,丰富校园文化载体。有效利用展廊、展板等阵地建设,丰富校园育人资源,优化学校育人环境,打造校园文化特色,提升校园文化品味。

3、搞好养成教育示范生评比工作,着重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以纪律卫生教育为突破口,抓好常规管理,形成良好的校风、班风和学风。加强安全纪律教育,实现校内外学校组织教育活动无安全事故发生的目标。

4、把“大手牵小手、共创新风尚”活动落到实处。

5、坚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少先队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文明礼貌和队风队伍教育,做好“六、一”儿童节表彰工作。

6、加强心理健康辅导,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

7、加强法制教育,继续开展自理、自护、普法系列教育活动。

8、办好家长学校,探索家教联合教育途径。

三、具体措施:

1、全体教职工树立正确思想,潜心研究,潜心工作,潜心奉献,爱生爱校,团结务实,以主人翁的态度,实事求是,踏踏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

2、不断探索科学的德育工作方法,寻求合理的德育教育途径,争取家庭与社区配合,提高德育工作实效。

3、科学规划德育目标,做到学校教职员工全面投入,学校行政会上研究德育为先,各线计划安排德育为主,学科教育为辅,渗透德育。

4、配合学校加强教职员工的政治思想教育,提高教师德育素质。

一是组织教师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的xx大有关精神,提高教职员工的政治素养。

二是开展学习优模活动,注重师表形象,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发扬无私奉献精神,提高教师德育修养。

5、形成德育管理制度化,抓好班主任、辅导员为主的德育工作队伍,抓好后进生工作,通过教师学生反馈德育工作存在问题,探索德育工作的新方法。

6、抓好德育工作的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宣传教育做到主题明确,内容丰富,集趣味性与知识性为一体,每班板报、班星每月更换一次,各中队在每月月末进行评比,纳入期末评优考核。[文秘范文]

7、继续强化规范制度,抓反复,反复抓。

一是充分利用思想品德课、班队活动等时间,加强行为规范教育,做到教育时间保证,教育内容落实,教育形式多样,教育成效显著。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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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高级需求分析师的具体职责说明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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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 分配系统需求任务以及管理团队需求进度

2. 指导需求负责人建立系统解决方案

3. 负责需求可行性分析&需求效益分析&需求规格初审

4. 协助业务及客服面向客户对系统相关问题答疑或进行系统介绍

5.负责团队建设、规范日常工作流程、管理需求文档、提升团队技术能力

任职要求:

1、具备软件工程理念;

2、具备软件项目管理能力;

3、主导并成功实施过大型WMS系统项目(智能仓储项目/evmi优先);

4、了解WMS流程结构,了解仓库运作流程,具备一定系统架构思维;

5、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及管理能力;

6、对自动化、智能化仓储有一定理解

7、英语可作为工作语言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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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初中生珍惜时间的心得体会6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初中,全文共 8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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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坐落在山东省泰安市,“泰安”寓意着国泰民安,而泰山则被命名为“天下第一山”。因为它不仅是五岳之首,而且是历代皇帝举行“封禅”大典的地方,文化底蕴十分深厚。

暑假我和爸爸来到了泰安,准备徒步登泰山。我们先来到红门,这是泰山的山脚。我仰头望着泰山,只见泰山仿佛是一位仙女,她穿着绿色的“裤袜”,这绿色有深有浅,看起来很精致;“仙女”还穿着雪白的“裙子”,戴着洁白的“面纱”,遮住了她的“脸庞”,这又给泰山涂上了几分神秘的色彩。这时,一个叔叔拍拍我的肩膀,问:“小朋友,你几岁了?”我回答道:“九岁。”“那你肯定爬不上这高高的泰山。”叔叔一边说一边走上台阶。我听了很不服气,暗下决心一定要徒步登上泰山!

从红门到南天门,一路上全是登山盘路,途中风景秀美,路边的树参差不齐,颜色是深浅不一的绿,偶尔有一些叶子又被阳光晒得金黄;小鸟自由地在天空中飞翔,它们“叽叽喳喳”地叫着,互相追逐嬉戏,多么快乐呀;还有那盛开的野百合,黄澄澄的,像一个个小酒杯,美丽的蝴蝶就在那“酒杯”上翩翩起舞。瞧,那不是有名的“望人松”吗?它像一位千手观音,每只手托着一片由叶子组成的“云”。终于爬到半山腰了,飘飘然的云雾把我们包围了起来,也许那就是仙女的白裙子。真是:不识“泰”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呀!

经过七个小时的长途跋涉,我们终于来到了泰山之巅——玉皇顶。一块石头上写着“五岳独尊”四个红色的大字,很有笔锋,可知,泰山的地位很高呀!向山下眺望,城里的高楼显得那样小,就像那被我踩在脚下的困难一样渺小!我很兴奋地吟起了唐代诗人杜甫写的《望岳》:岱宗夫如何?齐鲁青未了。造化钟神秀,阴阳割昏晓。荡胸生层云,决眦入归鸟。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我们在玉皇顶上稍做休息便准备下山。大家都说“上山容易下山难”,但或许因为我正自豪于徒步爬上了山顶,所以我觉得下山一点不难,我们只用了三个小时就下了山。

孔子“登泰山而小天下”,我虽不能“小天下”,但我通过登泰山战胜了自己,欣赏到了祖国的大好河山,同时我还下定决心,不仅要走遍祖国的大好河山,还要到国外去见识异国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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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行政工作职责具体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2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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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担任分总助理,协助总经理进行对外沟通接洽,负责各类文书工作及主持分公司会议和制作会议PP、会议纪要等;

2、独立策划筹办各类大小型市场活动,如客户答谢会、产品沙龙、周年庆典等;

3、负责分公司财务报销、预算控制、税务申报等财务工作;

4、负责分公司行政和人事工作,包括客户接待、员工关怀、KPI核算、薪酬管理等;

5、负责处理客户投诉、客户咨询、客户维护等客服工作;

6、负责合同签约、产品存续跟进、客户入会等合规运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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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网络运营经理工作的具体职责表述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营运,经理,全文共 2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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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公司网络运营部门的整体正常运作;

2、负责公司网络运营部门相关规定及制度的出台;

3、维持网络运营部门良好的营销业绩;

4、掌握市场动态,策划并制定可行的有效的适合与公司及产品的网络营销策略;

5、主要负责开拓及维护网络营销渠道;

6、对本部门进行网络营销相关培训工作;

7、监控及督导下属的目标执行情况;

8、主要负责维护提升网络渠道营销规模;

9、搜索引擎推广,关键词优化,口碑推广完善和推广人的指导,负责论坛和点评的优化和管理,负责网站的搜索优化,相关网站的合作。

10、配合公司业务大范围地在相适应的网站上进行信息发布与管理;

11、完成上级领导交代的其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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