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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什么时间立秋(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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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惜时间国旗下优秀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10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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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时光如梭,一个学期即将结束了!我们就要迎来本学期的期末考试。通过一个学期的学习相信同学们都很想检验一下自己的学习情况,同时也很希望自己能以优异的成绩向自己和家长汇报。那怎样才能发挥出最佳水平,考出优异的成绩呢?我们只有做好充分的准备,增强自己的自信心,打一个有准备之战,我相信,在你的努力下,一定会取得成功。建议大家做到以下几点:

1、要注意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随着考试时间的接近,有的同学难免会产生一些紧张心理,过度的紧张会起到反作用。那么你可以试着做深呼吸,也可以和好朋友做做游戏,让自己的心情得到放松。我们还要珍惜时间。请同学们抓紧点滴时间,暂时少玩一玩,回家后少看一会儿电视,把其他与学习无关的事情放一放,全力以赴的投入到总复习中去。

2、掌握好复习的方法。一个学期过去了,虽然每个单元学习后老师都会帮助我们把所学的知识进行复习整理,但学过的知识还是比较零碎,甚至有些知识还会遗忘。所以我们有必要在期末复习期间把所学的知识加以系统的整理和复习,合理分配时间。那怎样复习才有针对性呢?

我们可以把这个学期中每个单元测验卷都拿出来,认真检查一下,哪些知识是自己掌握得比较好的,哪些知识出错比较多的,错的地方到现在为止自己是否已弄明白,对自己掌握比较好的部分复习时可以少用些时间,对自己掌握得不好或出错较多的部分就要多花时间解决,但是要选择合适的复习方法。如学英语记单词很重要,但方法却很多。有的同学爱边念边记,有的同学爱默默无声地记,有的同学边看边记,有的同学爱多次反复记。不管是哪种记忆的方法,只要经过尝试,效果不错,就是适宜于自己的好方法。

3、要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习惯很重要。好习惯,一生受益;坏习惯,终生受害。坏的学习习惯比没有学到知识更可怕。在我们的学习中,有的同学边听老师讲课,边做小动作,学习不专心;也有的同学一遇到难题,就依赖家长、老师和其他同学。这些都是不好的学习习惯,对学习都会产生不良的影响。

4、以积极向上的心态迎接期末考试。考试时,要保持情绪稳定,不要过于紧张。拿到试卷后,要认真审题,容易的题先做,难做的题后做。答题完毕后应认真检查,发现错误及时纠正。另外,保持平和心态,克服急躁心态,尤其是课间不打闹,不做一些危险的游戏,使我们大家的校园安静下来,为大家创造一个静心复习的良好环境,。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只有付出辛勤的汗水,才能获得丰富的回报。最后,我希望同学们好好复习,在考试中能取得优异的成绩,向家长、向老师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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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珍惜时间的国旗下演讲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13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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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一个古老而永恒的话题“珍惜时间,勤奋学习”。

20xx年春晚,一首《时间都去哪儿了》为我们带来温暖的同时,也让亿万观众叹惋:“是啊,我们的时间都去哪儿了?”静下心来想一想:我们常把“珍惜时间”挂在嘴边,可时间在我们的心里有地位吗?甚至我们总会抱怨时间不够用,但这真的怪时间吗?表面上看来,时间好像很多,过了今天还有明天,过了这一刻还有下一秒,太阳每天都会升起,时间仿佛永远是这样周而复始,没有穷尽,但是对我们每个人来说,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一天八万六千四百秒,伴随着你的心跳,不管你是在穿衣吃饭,还是玩耍睡觉,时间绝不停留,绝不增加。人们对待时间的态度不同,结果也就不同:勤奋者抓紧时间,求知者利用时间,只有缺乏意志、毫无志向的人,才认为今天的事情没完成,明天还可以继续;也只有这样的人才会一生庸庸碌碌,一事无成。同学们,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意挤,总会有的。

今天,我要和大家分享一个在四川地震灾区流传着的感人故事:名叫邓清清的女孩,家里很贫困,但是她很爱学习,常打着手电筒看书。地震发生后,清清和同学们被压在下面,当这个女孩被救出时,她还在废墟里面打着手电筒看书。她说:“下面一片漆黑,我怕。我又冷又饿,只能靠看书缓解心中的害怕!” 同学们,相比之下,身处安全一方的我们带着父母的牵挂,在美丽的七中接受知识的熏陶,三餐无忧,我们的生活如此安逸舒适,这难道不是一种幸福吗?幸福的我们哪有理由听不进去父母的劝告,受不了老师的批评?又哪有理由浪费时间,不认真学习?对我们来说,勤奋学习,这是我们成长的必修课,只争朝夕,这是我们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

新的一天开始了,看吧有同学争分夺秒,早早到校;有同学却把时间送给路旁的玩具铺或是踩着铃声进教室,路上还慢悠悠的四处张望,毫无紧迫感;有的同学迎着晨光,伴着朝阳,大声诵读;有同学却显得无所事事,借打扫卫生拖延时间,仿佛能赖掉一个早读也是好的;有的同学在课堂上专心致志,心无旁骛;有同学却忙于聊天,摆弄桌洞的玩物;有的同学在作业和复习中,书写自己的刻苦;有的同学身在教室、心却迷失在那总也看不完的电视节目和打不玩的电脑游戏中„„

著名文学家鲁迅把浪费别人的时间比作“谋财害命”,把浪费自己的时间比作“慢性自杀”。有人问鲁迅为什么用“鲁迅”作笔名,他说是取“墨鲁”和“迅速”之意。他认为自己比较笨拙,只有更加勤勉,笨鸟先飞,才能在一定时间内,收到和别人一样的效果,甚至超过别人。“盛年不再来,一日难再晨。即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人的一生是短暂的,没有人可以让时间重来。在我们挥霍青春的时候,已经开启了一扇通往灰色未来的大门;在我们深陷玩乐的时候,殊不知在未来我们也会陷于生活的水深火热之中。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当熟悉的铃声又在耳畔响起、琅琅读书声又响遍七中校园的时候,同学们,别忘了“勤奋生智慧,勤奋造天才”,如果你也想成为第二代鲁迅,那就让我们从这一分钟开始,勉励自己,珍惜时间,做时间的主人,在学习的道路上将一点一滴的知识积累,在人生的旅途中将一方一寸的风景珍藏,向愚笨索取智慧,向平庸夺得天才,让生命放射出灿烂而耀眼的光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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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司冬季上班时间调整通知

范文类型:通知,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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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

按照《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冬季作息时间通知》(固政办发[20xx]12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冬季作息时间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冬季作息时间

从20xx年10月8日起至20xx年5月1日止。

上午8∶30上班,12∶00下班;

下午14∶00上班,18∶00下班。

二、实施范围

(一)县直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直属事业单位按本通知执行。

(二)各乡(镇),区、市驻县各单位和各医疗机构、金融机构、学校等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三、几点要求

(一)县直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冬季作息时间,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各乡(镇),区、市驻县各单位要加强与县直机关的工作衔接,确保办事效率、服务水平不受影响。

(三)县有线电视台、政府网站、《今日西吉》等报刊媒体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冬季作息时间,确保广大干部群众及时知晓。各单位要严格制度,规范要求,准时到岗,切实方便群众办事。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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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学生入团时间的规定_入团时间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全文共 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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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入团时间的规定

关于入团时间的规定,团员证上可以看到,还有在入团申请书上也可以查到。在学校的团委档案中也有你的入团信息。假如你没入团,一般是每年的5月和12月可入团.一般是五月,因为5月4日是“青年节”。当然其他时间也可以入团,但比较集中的时间是5月。首先,团员证上清楚的写着你的入团时间,只要找到团员证,马上就能查自己的入团时间了。当你加入共青团的时候,都会填写一份入团申请书,这份申请书上是可以查看自己的入团时间的。

其次,查看档案。 你填写过入团申请书,并且正式成为一名团员,这些都会记录在团委的档案中的,只要照耀那些档案,查询一下就知道了。

其他方式。 如果你初中是团员,升入高中时,你的个人档案上都会有记载。当然不管你是初中,高中没那个,或者大学成为团员,你的个人档案上都会有记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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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研究生开题报告时间_开题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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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研究生开题报告时间

古典文学中常见论文这个词,当代,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简称为论文。以下就是由编为您提供的研究生开题报告时间。

1、文献综述做得不够,特别是没有综述出与这个研究相关的文献,拿其他文字来充数是不对的。

千万不要这样。我们认为,你在开题的当口上,已经对希望进行的研究有了相当的了解。如果你文献还处于一穷二白的状况,这次开题就是白费。我估计,1、2年之后,这样没有作出恰当文献综述的报告,将不会被同意参加开题。

2、文献综述主要是对所要研究的领域切实了解。没有了解,是无法开题的。

因此,有两个内容必须得到。第一,在你所希望进行的工作方面,前人已经进行到什么状况。没有这种状况的报告,无法看到你的研究到底有什么价值。第二,前人工作的方法到底有哪些?这些方法的适用情况如何?两个问题如果都做好了,你立刻可以知道你应该做些什么,也知道该怎么做了。所以,文献综述对你的论文开题非常非常重要。在文献综述中不应该简单地陈述,还应该评价和从中找到问题。

3、文献综述中引用的文献,和后附文献列表应该具有对应关系。没有对应关系,需要尽快补充。

但现在的文献综述,基本上都没有出处。而后面附加的文献列表,无法确认到底你是怎么使用的。为此,从明年开始,文献综述应该直接与后附文献列表相互对应。哪里引用,哪里注释。良好的习惯将对科研具有易化作用。也将杜绝乱写文献表的习惯。

4、胡乱写研究方法,以为方法多多益善。这种想法早已过时了。

许多同学以为,研究方法写得越多,越说明他的研究有学术性。其实,这种看法恰恰相反。因为有经验的研究者都知道,任何一种方法,如果能真正恰当地运用,都会获取大量的资料。而对这些资料的加工,需要很多时间。所以,一个论文既有问卷法又有访谈法还有观察法还有测量法。。。。我们立刻可以知道,这位作者根本就没有研究方法的基本训练。因此,在论文撰写中,要切忌抓住一种方法,把这个方法的来龙去脉写清。你到底用的是最经典的方法,还是被改造的方法?是谁改造的方法?改造在哪里?你的方法改造又在哪里?这些信息能帮助老师了解你的研究会如何进行,也能给你提供最恰当的建议。

5、论文的结构不合理,大量内容聚焦在没有创新的部分,这会导致你的工作受到忽视。

如果不是哲学性的研究、不是经验性的研究,而是采用量化或质的方法进行研究,那一旦你讲清自己所使用的方法,读者已经知道或大致了解了你的论文会采取怎样的结构方式。北京师范大学现在要求的开题格式中,有论文的大致目录这一栏。显然,这是受到早期科研的那种哲学研究或低级经验研究范式的影响。对此我们不予置评。我们希望的是,大家能把研究的主题、方法讲清楚。在这种情况下,不写文章的结构也没有关系。在文章结构方面,不希望大家将六分之五用于文献分析,然后用最后一章,“做一点实证”。你的研究就是你的实证,就是你采用质的方法或量化方法所收集到的数据,就是对这些数据进行的加工和分析,就是解决数据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或建构起观念结构的理论。所以,认真对待你自己的研究,这才是对自己负责。

6、有一种方法叫“文献法”吗?有。但你做的可能仅仅是文献综述。

许多人写一种奇怪的方法,叫“文献法”。我常常问他们,这个方法的英文是什么?他们说叫“literature review”。好。这个词汇现在的翻译是文献综述,它是所有研究的基础。没有人在写论文时可以不文献综述。那么,写所谓的“文献法”就毫无意义。之所以很多人这么写,是因为他们沿袭了粉碎四人帮前后,中国教育领域刚刚开始发展时的那种论文构造方式。当时我们对国际学术的发展并不清楚,采用这样比较古典的叫法无可厚非。但现在不同。中国已经和国际学术领域并轨,再出现所谓的文献法,就显得着实可笑了。

当然,严格的讲,也的确存在一种文献法。这种方法来自于档案学、历史学、信息科学、语言学。它的主要研究技术是对文献进行技术性分析。如统计词频。或者,对语言结构、段落结构等进行研究。但这些方法显然需要深入地阐述其具体过程。如果你用的是这种文献法,那请详述如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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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有关时间简史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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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今天我拜读了著名的广义相对论和宇宙论家史蒂芬·霍金的著作《时间简史》,读后我受益匪浅,百感交集……

这本《时间简史》主要讲述了宇宙的历史和将来、时间和时空的本性、黑洞等令人敬畏的主题,霍金用敏锐的直觉和坚定的推理直接挑战了已被广泛认同的传统量子学、大爆炸理论、甚至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在探寻时间和空间核心可望而不可及的秘密这一未竟之业中,它将引导世界各地喜欢仰望星空的人探寻宇宙的秘密。

霍金生于1942年,在21岁时不幸患上了会使肌肉萎缩的卢伽雷氏症,所以被禁锢在轮椅上,只有三根手指可以活动。1985年,因患肺炎做了穿气管手术,彻底被剥夺了说话的功能,演讲和问答只能通过语音合成器来完成。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在轮椅上完成了《时间简史》这部著作,其不屈不挠的精神实在令人敬佩。他承受了我们普通人难以想象的病痛和折磨,但他却以他坚强不屈的毅力在轮椅上完成了《时间简史》。我真是无法用语言表述我对他这种精神与毅力的敬佩。

霍金的身残志不残让我到终老都不会忘记!他以他的毅力书写了他生命史上最光辉的一笔!他的精神我将刻骨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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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固定时间租赁班车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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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乙方申请退还已购买甲方房屋的退房,解除原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将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购买的__________公寓__________号和__________号房屋退还给甲方。

二、乙方和其爱人有义务配合甲方同房地产管理局、中国银行桂林分行及其他部门办理房屋退房的相关手续。

三、因办理退房手续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在乙方办理好退房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的首付款__________万元退还给乙方,将购房贷款__________万元退还给中国银行桂林分行,归还银行利息的部分由乙方负责偿还。

五、违约方需支付违约金_________万元。

六、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

七、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之前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自本合同的生效而自行失效。

八、本合同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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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解聘合同的时间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1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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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时间劳动合同范本

编号: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 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或按 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 元或按 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甲方 (公 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聘用应届生劳动合同范本

招聘方:__________________(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的行政)简称甲方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制职工)简称乙方

甲方招聘职工,按有关规定,已报请有关部门的批准(或同意)甲方已向乙方如实介绍涉及合同的有关情况;乙方已向甲方提交劳动手册。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

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或_______个月),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没有一定期限的合同或以完成一项工作的时间为期限的合同,应注明“本合同无一定期限”或“本合同以某一工作完成为届满期限”。)

第二条试用期限

试用期限为_________个月(或_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试用期限的长短,有关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关部门无规定的,由招聘方根据受聘方的工作能力和实际水平确定。)

第三条职务(或工种)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_________职务(或从事某工种的工作)

第四条工作时间

每周工作六天,星期日休息。每天工作时间为八小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以完成一定工作量为期限的合同,工作时间由双方商定。)

第五条劳动报酬

(一)乙方在试用期间,月薪为_________元。试用期满后,按乙方的技术水平、劳动态度和工作效率评定,根据所评定的级别或职务确定月薪。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的时间为合同期限的,亦可按工作量确定报酬。实行计件工资的,按计件付酬。)

(二)乙方享受的岗位津贴和奖金待遇,与同工种固定职工相同。

第六条生活福利待遇

(一)补贴待遇:乙方享受交通费补贴、粮食补贴、取暖费补贴等与固定职工相同。

(二)假日待遇:乙方享受节日假、婚假、产假、丧假与固定职工相同。工作满一年以上需要探亲的,可享受_________天(不包括路途中的时间)的探亲待遇,工资照发,路费报销。

(三)特保儿费:乙方享受特保儿费与固定职工相同。

第七条劳动保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劳动保护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乙方患并伤残、生育等待遇以及养老保险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条国家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第九条政治待遇和劳动纪律要求

(一)乙方在政治上享有同固定职工一样的权利,如参加民主管理企业的权利,参加党、团组织和工会的权利等。

(二)订立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乙方,在担任领导职务以后,如职务是有任期的,在劳动合同期限短于领导任期的情况下,可以将合同期限视为领导职务的任期;如果职务是没有任期的,可以视为改订没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单位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分配、坚持出勤、积极劳动,保证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

第十条教育与培训

甲方应加强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安全生产教育,根据工作和生产的需要进行业务、职业技术培训。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变更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变更劳动合同: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不因此而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

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规定已经修改;

3.由于甲方单位严重亏损或关闭,停产,转产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或由于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了工作任务,性质;

4.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在合同没有变更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从事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情况除外:

1.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需要及时抢修或救灾;

2.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临时调动(单位内工种之间,机构之间);

3.发生不超过一个月时间的短期停工;

4.甲方依法重新任命、调动、调换订立没有一定期限劳动合同职工的工作;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国家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商定。双方议定条款不得违反法律和政策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解除劳动合同,除因乙方违法犯罪或乙方不履行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本单位管理章程的规定被开除的,以及乙方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外,甲方应按规定发给辞退补助费和支付路费。

(三)解除劳动合同时,双方应按规定办理解除手续。甲方应按规定将解除合同的情况报告有关机关核准。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故辞退乙方,除应发给辞退补助费和路费外,应偿付给乙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二)甲方违反劳动安全和劳保规定,以致发生事故,损害乙方利益的,应补偿乙方的损失。

(三)乙方擅自解除合同,应赔偿甲方为其支付的职业技术培训费,并偿付给甲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四)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操作规程,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按处理固定职工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四条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单位主管机关或劳动合同的管理机关请求处理,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报主管机关,劳动合同管理机关(本合同如经公证,则应交公证处留存一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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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借条规范版 有利息 有还款时间

范文类型:借条欠条,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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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姓名:__________

有效身份证号:

本人向________(出借人)借到现金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圆整,下称借款金额)。

利率为:月利率为百分之二(2%);

利息支付时间:每年____月之前支付上年度利息。

还款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还款。超期还款的,利息按约定利率的150%计算。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本人确认为下列第______种

1、签署本借条时,本人已经收到出借人支付的全部借款额;

2、出借人可通过下列账户向本人支付借款金额: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__

借款人电话:

住址: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证

下列签名的担保人同意为借款人提供保证(担保)。

保证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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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经济分析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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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所有权转移时间经济分析

「内容提要」本文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本文认为总体而言,法律应当规定特定物。这能给社会整体带来更多的利益或者减少损失并且能够促成当事人有效违约,达到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但在某些情况下,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带来负面的影响。将来的立法应当考虑对特定物制度进行一定的限制。

「关键词」经济分析/特定物/有效违约/不完全信息

民法理论一般认为,物可以根据其属性分为特定物和种类物。特定物指具有固定的属性,不能以其它物代替、世上独一无二的物。种类物是指具有共同的属性,可以用品种、规格和度量衡加以计算的物,具有可替代性。(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92页;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6页以下。)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有许多法律意义,其中重要的一项是这一分类直接决定合同交易时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注:其它法律意义有,例如,当特定物由于不可归责于对方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时,债务人可以免除给付该特定物的义务。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页。)如果民法条文中直接明文规定特定物,一般认为,在买卖合同成立时,该特定物的所有权当即转移给买方。相反,而如果民法中没有明文规定特定物,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卖方所有。由于在合同成立后到标的物交付之前大都存在一段时间间隔,有没有这一规定将直接影响到买卖双方在这段时间内对标的物的意外灭失风险和保管费用的分担。(注: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以下页;前引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5页。)

我国现行民法中没有明确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但对财产所有权的交付时间作了笼统的规定。《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它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此规定,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以交付为标准。可以认为,无论是特定物还是种类物,财产所有权均从财产交付时转移。但在民法中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并相应地规定在特定物买卖合同成立时就转移其所有权,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许多民法学者认为应当有这一规定,理由主要有两点。(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一是有利于保护第一个买方的合法权益。当规定了特定物,特定物的所有权从买卖合同成立时就移转给买方,卖方在与买方订立合同之后就不能再将该特定物卖给第三人,即一物二卖;否则就构成对买方的所有权的侵犯。依照所有权的绝对性和优先性,买方首先可以要求卖方继续交付标的物,其次可以主张卖方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因为卖方实际上是在处分买方的财产。相反,如果没有规定特定物,标的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为合同成立之时,则卖方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有所有权。当卖方一物二卖时,其行为不构成侵犯第一买方的所有权。而买方只有一项合同债权,它只能根据合同债权要求卖方继续履约;它既不能诉卖方侵权,也不能因其债权而享有对第二个买主(即第三人)的优先权。这样的规定“很可能会助长卖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物数卖,甚至投机取巧,买空卖空,影响社会商品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二点理由认为,如果特定物从合同成立时起转移所有权,可以更好地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理由是因为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买方,买方要承担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他因此会受到激励而及时地去领取标的物,以降低风险和避免更多的保管费用。

一、假定

本文将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以确定哪种安排更优。本分析将通过以下的例子来说明:卖方s生产一件特定的玉器,所需成本8万,而买方b认为该玉器的价值为12万元,则交易就会在8万元和12万之间的某一点发生。假设双方以10万元成交。由于该玉器一般不易从市场上购到替代物,所以b按照交易习惯预付10万元。依上述特定物之定义,该玉器为世上独一无二的特定物。假定双方在合同成立时都认为s不会一物二卖,不愿另花时间和精力为这个问题单独谈判,合同中因而没有对这一问题作特别规定。但在合同成立之后,s交付玉器之前,存在另一可能有兴趣购买该玉器的第三人t.t可能有三种出价,一是等于原价10万元,二是高于原价15万元,三是低于原价的5万元。t对玉器的出价事先不为s和b双方所知。为了计算上的简便,本文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它的利润不因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而变化,因而在计算整个社会利益时,t的利润不会被计算在内。本文还假定t的三种出价出现的机会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 to law and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

对于t的三种出价,s如果认为自己在进行一物二卖后能够逃避责任,它就会在把玉器买给b之后、交付给b之前再把玉器卖给t.为了简便,我们可以假设s和t之间的交易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另一个重要的假定是当s试图将玉器卖给t时,由于谈判成本的存在不会去阻止s;并同样因为交易成本的存在,b不会试图从t手中再次将玉器购回。否则照科斯定理,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无论法律如何规定,当事人之间的谈判都会达成资源的最优分配;也就是说,在法和经济学看来,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法律制度的规定是无关紧要的。(注:这其实是科斯定理的第一步,即假设交易成本为零时的情况。实际上交易成本一般是不为零的,而科斯定理的进一步推导则是,当交易成本不为零时,最优的法律规则是能够最有效的减少交易成本的规则。见ronald h.coase,the problemof social cost,3j.l.&econ.1(1960年)。)最后还必须假设法律的执行成本在各种情况下都是一样的;或者可以忽略不计。

表一: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示例

s是卖方:s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

b是买方:b认为玉器值12万元。

s与b的成交价是10万元;b事先交付合同价款。

t是第三人:

t认为玉器的价值分别为5万、10万、和15万元,等于它的出价:

三种出价的可能性一样。

s在订立合同将玉器卖给b之后、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按t的出价卖给t.

s与t的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表二:一物二卖是否规定特定物制度两种情况下造成的后果

规定特定物 不规定特定物

卖方不能逃避责任 × ×

卖方能逃避责任 × ×

二、卖方不能成功逃避责任

先考察s不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所谓不能成功逃避责任,是指s在进行一物无法携款成功消失。也就是说,b和t仍可以找到s,按照法律规定向s索偿,并且事实上能够追回损失。

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明确规定特定物,意味着当玉器所有人s和买主b的买卖合同成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事实是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此时,b有所有权,它可以向s要求交付玉器,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s和t之间后来的合同无效,并基于所有权向t索要玉器。如果b向t直接要回玉器,t在此之后可以基于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而向s索回t已付的款项。但无论它们之间解决纠纷的先后顺序,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属于b,s将退回t的款项。在这种情况下,t的三种不同出价不会影响最终的结果:由于s和t之间的合同是无效的,因此无论t事先付5万、10万、或是15万给s,s都要原封不动地返还给t.此时,只有s和b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按照这一合同,b付10万元而从s处获得玉器。与交易发生前相比,b实现其预期利润12万减去10万等于2万元:s也实现利润10万元减去8万元成本等于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是4万元:t得回它的出价,不赚不赔,收益为整个社会增益4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如果不规定特定物,则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给b之前一物二卖,将玉器再次卖给第三人t时,按照法律的规定,s和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为s当时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然s和b之间的合同也是有效的。那么谁应当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呢?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是t最终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因为此时所有权在交付时转移,玉器已经交付给t,t当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而s和b之间的合同虽然也有效,但b仅有一个基于合同的债权,无法与t的所有权对抗。b因而没有向t索要玉器的权利;它只能向s主张债权。由于s此时未能成功逃避责任,它无法向b支付玉器,因而对b负有违约责任。依合同法的赔偿原则,需将b放到一个好像没有违约发生、合同正常履行时的位置,那么b不仅可以向s要回原价款10万元,还可以要回它对该玉器的预期利润2万元,共12万元。(注: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一般原则是实际损失加可预期的利润。见我国《合同法》第113条。英美法关于这一原则的规定可见bettyho,hongkong contract law,butterworths,1994,p.434-508.)

这时社会的收益情况与t的出价相关。当s以5万元卖给t时,s不仅要退还b的10万元价款,还需偿付b2万元预期利润,共退还给b12万元。s一物二卖,两次总共获得15万元(从b手中获10万元加从t手中获得5万元)。退还b以后,它实际只获得3万元(15万元总额减去退给b10万元价款和2万元利润)。由于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它实际损失5万元(3万元减去8万元)。由于b未获得玉器,但获得b的赔偿共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为负3万元(b的2万元加上s的负5万元)。按前文的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它的收益等于零。与交易发生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此时为负3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将玉器再次卖给t时,s需赔偿b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再减去它的8万元成本,不赚不赔(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再减去8万元成本);b的利润不变仍为s付的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t的收益仍等于零。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即为b的利润2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卖给t时,s在付给b2万元利润后,减去8万元成本,获益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s和b两者的共同利润,即整个社会的收益为7万元(s的5万元加上b的2万元)。

至此,我们可以做一个总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无论t的出价多少,5万、10万、或15万,规定时整个社会的收益每次均为b和s的共同收益4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收益为三次收益的总和12万元(4乘3)。而当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收益按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7万加2万减3万等于6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会给社会带来更多的收益。

表三:卖方不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规定特定物 2 2 0 每次均为4:三次共为12 与t的出价无关

不规定特定物 -5 2 0 -3 当t的出价为5时

0 2 0 2 当t的出价为10时

5 2 0 7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6

三、卖方成功逃避责任

当卖方可以成功逃避责任时,b和t无法找到s;或者找到s时s已经一文不名无用处;或者,向s追回赔偿损失的交易成本无限高。总之,s一物二卖带来的损失,此时只能由b和t分担。为了计算上的方便,本文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

规定特定物民法中如果规定特定物,由于在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时,b有权根据其所有权声称s是在处分b的财产而法院直接申请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并向t索要玉器,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在一般情况下属于b.所谓一般情况,是指t不是民法中所指的善意第三人的情况。在特殊的情况下,t可能是善意第三人,根据现在或者将来的立法,它可能因此而获得玉器的所有权。(注:善意取得制度是指动产占有人以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为目的,移民占有于善意第三人时,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取得动产所有权的制度。而善意第三人取得该动产的前提条件之一便是真正地占有动产。但我国民法中目前并无保护善意第三人的明确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也只是提到了在共同共有人处分其它共同共有人的财产时,应当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见上述《意见》第89条。但现行的各种民法教科书均有这一制度的介绍,司法实践中也许会运用这一原则去保护其它情况下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新近的民法典草案也明文规定了这一制度。因此,t也许可以主张自己是善意第三人而获得所有权,或者至少要求b作出适当补偿。)但必须注意,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的应用范围是很狭窄的,它要求第三人必须是善意,即不知情、在标的物价格上没有获得不当利益、尽到合理的询问义务等等,有偿地取得“委托物”而不是“脱离物”动产的所有权;并且这一制度不适用于国家为所有权人的情况。(注:参见梁慧星主编:《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XX年版,第363-372页。)此时的关键问题在于,无论b或t谁最终拥有玉器的所有权、或者最终取得所有权的人是否要对未取得所有权的人进行补偿,都只是在b和t之间对s恶意逃避责任带来的损失的分担不会影响社会整体的收益(或损失)的总和。因此,为了计算的方便,我们不妨假定在这种情况下,均由b享有玉器的所有权而且无需对t进行补偿。换言之,t是s一物二卖的唯一受害者。当s一物二卖,以5万元的价格再次将玉器买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依照上文的分析和假设,t必须将玉器还给对玉器有所有权的b.此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5万元。b仍然得到了玉器,实现了它原来的预期利润2万元。根据我们先前的假设,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那么,与交易前相比,此时整个社会实际损失是b和t的收益(损失)之和,共3万元(b的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5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10万元。b的利润不变,为它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后实现的利润2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获益等于8万元(b的2万元减去t的损失10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时,t的直接损失是1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是13万元(b的利润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15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如果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由于卖方s和第三人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此买方b不能向t索要玉器,它只能向s追偿,而由于s能够成功逃避责任,b只能自己承担损失。此时,无论t以何种价格从s处购买玉器,都不会影响b受到的损失。b的损失等于它事先付给s的预付款10万元。虽然此时s违约,但由于b无法找到s索偿,b也不可能兑现自己的预期利润2万元。t得到了玉器,不赚不赔,收益为零。依前文所达,本文不计算s逃遁后的“收益”。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即为b的损失10万元。我们可以在此再做一个小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不规定特定物时,无论t的出价多少万,整个社会的损失每次均为b的损失预付款10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损失为三次损失的总和30万元(10乘3)。而当民法中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损失为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13万加8万加3万等于24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可能减少给社会带来的损失。

表四:卖方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不规定特定物 不计 -10 0 每次均为-10:三次共为-30 与t的出价无关

规定特定物 不计 2 -5 -3 当t的出价为5时

不计 2 -10 -8 当t的出价为10时

不计 2 -15 -13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24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表明,无论卖方能否在一物二卖后成功逃避责任,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设定特定物均将优于不设定。一般而论,当一个社会法制越健全,卖方就越难在一物二卖后逃避责任;反之,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卖方在一物二卖之后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就越多。但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人们在交易时就会更为小心地去防范可能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因此实际上出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可能反而会减少。无论如何,由于两种情况得出的结论都是规定特定物优于不规定,逃避成功比率的高低在此没有影响。

不过,由于一些问题尚未回答,本文尚不能直接断言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比如,规定特定物是不是更有利于有效违约、促进物流?现在的结论在当事人信息不充分即当第一买主不了解卖方是否拥有玉器真正所有权时是否适用?

四、有效违约

一个必须考虑的因素是规定特定物与否会不会妨碍合同中的有效违约。在传统民法看,一物二卖不仅是违约行为,而且是不道德的,甚至可能是触犯刑律的恶意欺诈,所以理所当然应当被禁止。但在法和经济学看来,道德与否是不相关的;社会资源能否最大化、是否能达到最优的配置,则是它判断事物的重要标准,如果不是唯一标准的话。换言之,如果某项一物二卖行为能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它就是有效率的制度安排;反之,则是无效率的。而资源的最佳配置在于某项资源或物品是否分配给愿意为该物出价最高的买主。比如,为什么a愿意比b出价更高去购买一块土地呢?这是因为这块土地对a比对b更有价值;也就是说a可以用这块土地生产更多的价值。(注:see richarda.posner,economic analysis of law,4th ed,pp10-11,little brown and company,1992.)那么这块土地就应当配置给a.而自由交换能促使资源的最佳配置。因此如果自由交换的物流越顺畅,社会资源的配置就越容易达到最佳的状态。有效违约就是促进物流的一种方式。如果一项法律规则能使资源达到最佳配置和有效违约,就是一项有效率的法律规则;反之则是无效率的。回到上面的例子,如果第三人t比买方b愿意为玉器出更高的价钱,则卖方s就应当违反事先与第一买方b的买卖合同,将玉器卖给t,这就是有效违约。反之,如果b的出价更高,则玉器应当归b所有,s如果仍然违约而将玉器卖给t则是无效违约。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规定特定物还是不规定特定物能够把玉器配置给出价最高的买主。值得注意的是,此时毋需考虑卖方s能否成功逃避责任,因为s的逃避行为不会影响t和b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也不会影响到底t还是b最终拥有玉器。

如果民法中规定特定物,s在第一次将玉器卖给b时,b就已经拥有了玉器的所有权,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玉器的最终都是归b所有。(注:当t是善意第三人时,它可能因此而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如前文所述,这种情况适用的条件限制很多,在实际中出现不多。有这一点上,本文将这一情况忽略不计。)在第三人t的三种出价5万元、10万元、和15万元中,只有15万元高于第一买方b所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那么,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价更高。而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由于我们事先假设在t的三种出价中,每一种出现的可能性都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to law and 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那么在大致三分之二的情况下,玉器归b所有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也就是说,民法中如果设定特定物,达到物的最优资源配置的可能性要大。如果民法中没有规定特定物,由于s在没有交付玉器给第一买方b之前,所有权一并转移,s仍然拥有所有权。当s一物二卖时,不管t的出价如何,玉器的最终都归t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对玉器赋予的价值12万元更高。而仅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t的出价高于b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此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达到了资源的最优配置。由于t的三种出价的可能性是均等的,只有三分之一的情况资源达到了最优的配置。所以,不规定特定物时资源达到最优配置的可能性要小。

有效违约的分析看起来仍然支持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我们知道,上述分析都基于一个假设:卖方s在决定一物二卖时,它并不能确切地知道它最终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而如果它事先就知道它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结论就会不同。比如,如果卖方s在与第一买方b订立买卖合同之后,经过反复权衡,发现能在一物二卖之后完全逃避责任的可能性很小、或者没有,它就会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作不同的决定。(注:在此必须假定s能够了解法律的规定。如果它不能了解法律的规定,它就会做出完全不同的博奕反应。而且还必须假定它的预测是正确的,否则就会影响本文的推导。)当法律规定了特定物时,它就不会选择一物二卖,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玉器总是归b所有。(注:t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是例外。)而s与第三人t的买卖合同总是自始无效,s总是无法从t出的、也许是比b高得多的价款中获利。(注:同样,例外的情况是,当t是善意第三人,s可以因t最终获得所有权而获利。)但当法律不规定特定物时,s就会因t的出价而作不同的决定。如果t的出价是5万元或10万元,从前文的分析可知,s将玉器在以10万元卖给b以后又卖给t,根据t的不同出价,b的损失不同。当t的出价是5万元时,s的损失是5万元(t的出价5万元减去付给b的预期利润2万元再减去自己的8万元成本)。同理,当t的出价是10万元时,s的损失为0(t的出价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元利润再减去8万元成本)。在这两种情况下,进行一物二卖的后果都会比仅卖给b的情况要差(只卖给b,s可以获利2万元),所以s不会一物二卖。但如果t出价15万时,s就会选择卖给t,因为它可以因之而获益5万元(t的出价15万减去8万成本再减去2万给b的利润),高于买给b时的2万元。根据有效违约的分析,因为玉器最终归出价15万的t所有,这一结果达到了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从社会的整体利益上看,这时社会整体增值了7万元(s获益5万元加上b的获益2万元),也要高于不设定特定物时,社会整体增值的4万元(s和b各有利润2万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规定特定物的状况要优于规定有特定物时的状况。也就是说,如果s事先知道它无法成功逃避责任,规定特定物妨碍了可能存在的有效违约。一般而言,在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s成功逃避责任的可能性会降低。那么,随着我国法制的进一步健全,规定特定物会妨碍了可能的有效违约,从而会产生不利的经济后果。但必须指出,这种情况要求卖方s能够事先正确的推测一物二卖后的结果,而且要求t的出价相当地高出b赋予玉器的价值,出现的可能性也是不多的。(注:同时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还带来抵消作用。因为即便规定了特定物,由于善意第三人制度的存在,s在t是善意第三人时,仍可以在t出高价时,违反与b的约定,而将玉器卖给t获利。)

如果s事先知道它能够成功地逃避责任的情况下,它总是会恶意地选择一物而不存在有效违约的问题,因而对上文的分析不产生影响。

五、不完全信息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均是基于买方b明确知道卖方s为玉器的真正所有人的假设也就是说,b在购买玉器时能确定地知道它自己肯定是第一买主。在法律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b便理所当然地拥有玉器的所有权。但这一假定并不能覆盖所有的真实情况。实际中有些情形是买方b对s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这一信息是不完全的。b并不能清楚地知道物的占有人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如上文所引,有学者认为,规定特定物可以保护第一买方的利益,而且保障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但这一观点也仅仅考虑到买方b确知卖方s为真正的玉器所有人的情况,同样是不全面的。比如,在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第一买主b在与s订立买卖合同后,心里似乎很踏实,因为玉器的所有权立即转移到它名下。但问题是,b如何保证自己一定是真正的第一买主?如果在它之前还有一个买主,虽然它自己认为自己是第一买主但其实不过是第二买主,或者第三、第四买主。而特定物要归于真正的第一买主所有。这样,任何当个买方在进行交易之前,为保护自己的利益,必须彻查货物的历史,以保证自己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但要了解这一信息,确定谁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不仅要付出成本,而且有时成本还相当大,很显然,这样的规定其实是不能真正地保障物流的顺畅,也不能保障所谓的“第一买主。”社会的经济秩序也许很稳定,因为人们轻易不敢轻易购买特定物。但这样的稳定是以缩减物流为代价的,因而可能是不经济的。

相反,如果不规定特定物,所有权从交付占有时转移,物流反而会被促进。理由很简单,任何买主只要占有了该物,就拥有所有权,不用担心有其它权利人来主张权利。在购买该物之前,也没有必要去彻查物的来源,从而节约社会资源,真正地保障交易顺畅和安全。

从不完全信息的角度分析,不规定特定物要比规定特定物似乎更有利于促进物流。不是与本文第四部分以前的结论自相矛盾吗?这一分析到底能否起到限制、甚至前面的分析的作用取决不完全信息的情况在社会中出现的多少。如果买主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不能了解前手卖主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那么应当更倾向于对规定特定物作一定的限制。反之则不应当对规定特定物作出限制。这个问题需要有足够的经验数据,才能下结论。(注:在此可以看到法律经济分析的局限性。在此,它无法告诉我们实践到底是如何的。而实际的情况又是它作进一步推演的前提。这是法律社会学就找到了它的入口,因为它关注事实到底是什么。这也是为什么有学者提倡两种方法的结合。see robertellickson,order with law,introductio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1.)一般而言,按照德克海姆分工和交换的理论,在原初社会中,社会上没有或很少社会分工,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基本上是自给自足的,因而对交换的需求很小,交换的范围也很小。人们因此对物品的来源比较容易了解。而在现代社会中,社会分工很细,专业化很强,社会变得更复杂,人们必须通过大量的交换来获得所需的物品,交易的数量和范围空前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更难了解到物的真正来源。(注:参见emile durkeheim,thedivision of labor in society,(w.d.halls英译本,1984年)。)从这个角度分析,有必要对特定物制度的作用保留一定的怀疑,至少要作一定的限制。

在我看来,这其实是现代民法倾向于规定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原因。(注:近现代各国民法典,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意大利民法典》、《瑞士民法典》、《日本民法典》,以及前苏联及东欧各国民法典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转引自王利明、王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研究”,见—/new paee 19.htm,登录于XX年10月31日。)大多数民法法系国家都在规定特定物的同时也规定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很明显这两种制度有时是有冲突的。因为按照特定物的规定,第一买主当然地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则规定了例外,即当善意第三人为善意、有偿地占有“委托物”时也可以优于第一买主而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显然,在同时规定了特定物和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律体系中,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对特定物制度的限制。

六、结论和含义

综上所述,本分析所得的结果不完全一致。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信息完全时,即确知卖方为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这一结论可以从社会整体利益和有效违约两个角度上得到证实。

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首先,考虑到我国的法制进一步健全,卖方在进行一物二卖后卷款而逃的可能性变小,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妨碍有些情况下的有效违约。而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的信息不完全时,即不一定确知卖方为其占有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这个一般结论更需要限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一个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的办法。

因此,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不能就此下一个一边倒的结论。立法必须权衡利弊作出选择。总的来说,我国应当首先规定特定物,以填补在这方面立法的不足,以使社会利益最大化和促进有效违约。同时考虑到我国已逐步完成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物流与前相比已大大增加,将来的立法可以更多地考虑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

本文的这一结论与近来要求在民法中明确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的观点是一致的。在一个物流停滞的社会,一般倾向于保护原所有人静的利益,而一个物流频繁的社会则更倾向于保护占有人动的利益。(注:这一观点来自我的同事邬枫(lutz-christian wolff)博士。)起草《物权法》或《民法典》时,学者们更多地支持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相信是基于促进物流的考量。(注:参见梁慧星:《制定中国物权法的若干问题》,又见梁慧星主持:《中国民法典

本文研究特定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不过是用法律经济分析的方法来研究我国的具体法律制度的一个尝试。我国法律中还有许多具体制度有待这一研究进路带来更令人信服的论证。比如,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房地产规划制度、侵权法中的归责原则、环境法如何规定以保证可持续发展,等等。诚然,法和经济学的研究必须建立在许多假设之上,这是由于经济学必须选择一些假设去简化问题,以便更好地关注和理解问题的某些特定特征。所幸的是,这些假定并不一定不切实际,而有艺术性的选择假设恰恰可以为我们提供洞见。(注:见polinsky,economic analysis as a potentially defectiveproduct:a buyers guide to posners economic analysis of law,pp4—5,87 harv.l.rev.1655(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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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实行夏时制上班时间通知

范文类型:通知,全文共 2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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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局、县(市)区公安局,局直各单位:

接市委、市政府办公厅通知,x年6月1日起至9月30日实行夏令工作时间

市局局直各单位及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分局工作时间安排为:

上午:8:30-12:00

下午:3:00-6:00

每周一、三、五晚上各安排2小时30分开展政治或业务学习。

其他分局、县(市)区公安局工作时间安排为: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每周一、三晚上各安排2小时30分开展政治或业务学习。

xx市公安局办公室

x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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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珍惜时间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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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个寒冷的冬季,我却感受到了胜于夏日的温暖。

——题记

随着冬令营的同伴们的高歌欢舞,这草原之上的篝火晚会正式拉开了帷幕。而那一堆木头也随之被点燃。

那火是这黑夜中的点缀,让这单调的黑夜不再单调,给予我们一个美丽而特别的舞台。那也是光明之火,照亮了天地。在这黑夜之中,它便是我们的眼睛。

那火大有钻到天空之势,愈燃愈烈。也因此,暖了我们瑟瑟发抖的身体,让我们暖至心底。

随着火的疯长,火花也随之绽放,漫天遍地地飘洒下来。这虽绝美无比,但仍是火,于是,我下意识地想要闪躲。可还没等我移动半寸,它便化作灰烬跌落在地,风华不再,粉妆尽褪。

值得吗?我心中不由得生出了这样的疑问。值得吗?真的值得吗?用一生的时间去绽放这一秒真的值得吗?尽管那一秒再风华绝代,可仍是一秒的事。一秒过后,灰烬一片,百年过后,黄土一堆。

这答案我自是不知,因为这本便是一道无解之题。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答案。

居里夫人舍弃了少女的青春年华,只为换来镭面世的一刻;蝉在地底沉睡十七年,只为换来那个充满歌声的夏天;昙花吸收阳光雨露默默生长,只为换来那绽放的夜晚,哪怕无人欣赏。他们为了那个瞬间不顾一切,耗费一生可仍无怨无悔。

这是他们的答案,他们的选择。而我亦同他们一般,为了那个瞬间,为了那一秒,我哪怕付诸一生的时间,全部的心血,乃至生命也在所不惜,只因那是我的追求。而人,如若没有了追求,还得以称之为人吗?倒不如称之为傀儡更为恰当。

在我思索时,时间已慢慢流逝而去。那火也渐渐熄灭,没了昔日的光彩亮丽,但却仍燃着一株小小的火光,走进火堆,也亦能感受到那留下的温热。尽管它已悄然逝去,但那留下的余光余热仍在发光发热,照亮人的心,温暖人的心。使人不难想象它昔日的倾国倾城。

人的一生,总有那么一件事让你飞蛾扑火可仍无所抱怨。我有,而你,应该也有吧。

让我们一同朝着梦的彼岸,用一生去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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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和时间赛跑读后感_心得体会范文_网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2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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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赛跑读后感

课文通过“我”的外祖母去世忧伤不已,后来在爸爸一席话的启示下,和时间赛跑,最后体会到怎样珍惜时间的故事。下面是小编为你准备的关于《和时间赛跑》的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你喜欢。

和时间赛跑读后感

在7月22日至7月28日,我在家里读了【和时间赛跑】这本书,里面的情节令我惊心动魄,里面的小主人公杰茜最令我感动。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与外界毫无联系的历史保护村克里夫顿里面突然爆发了一种叫白喉的传染病,由于得不到村外世界的救援,有许多孩子丧失了生命,杰茜的妈妈让他偷偷跑到外面的现代社会找尼利先生求救,一路上发生了许多惊险的事情。后来,来到尼利家,杰茜从门外偷听得知,本来要帮助他的尼利先生早在五年前已经死了,现在的只是一个替身,而且这个替身要杀了杰茜,然后杰茜跳窗而逃。逃到了一个新闻发布会大楼,自己勇敢地向准备采访的记者揭发了替身尼利要在克里夫顿村做的惊天大阴谋,救回了村民,不活了保护村的建设者克里夫顿和幕后策划者替身尼利,让村民们重回现实社会的道路。

书里的小主人公杰茜聪明勇敢,为了解救村民们不惜一切代价和时间赛跑,争取最短的时间内拯救全村人民,她还几次从敌人的魔掌中死里逃生,大胆向新闻发布会记者揭发所有阴险事情的真相;而且杰茜的好奇心,作为一个有1840年来到1996年的11岁女孩,她既没有浪费黄金时间,有充分的利用空闲时间来观察新事物、从没见过的事物。

我对杰茜十分佩服,因为她身上大多是优点、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让我们汲取。

【和时间赛跑】这本书的作者想象力惊人,能想出并写出这一本几乎毫无漏洞的一流穿越小说,既有文学性,又有趣味性,还有吸引力。文章里的内容扣人心弦,看了这一章,又想接着看下一章,令人废寝忘食。如果有机会,大家一定要亲身体会一下这本书的奇妙之处哦!

和时间赛跑读后感

读了中国台湾大作家林清玄的作品《和时间赛跑》以后,我便陷入了沉思:时间究竟是什么?时间有多宝贵?怎样和时间赛跑?我被这一个个问题笼罩着

《和时间赛跑》这篇文章写的是年幼的林清玄,见到年老的外祖母去世后,便明白了时间的可贵,可是努力和时间赛跑,不管做任何去何一样事情都尽力将它做到最好,最快。渐渐的,他战胜时间的次数越来越多,效率也越来越高。最终,是他的这个好习惯,使他走向成功!

天底下的东西,几乎都能失而复得,钱没了可以再攒,衣服没了可以再做,食物没了可以再买。可是,时间没了怎么办?时间没了,用什么换?时间是最宝贵的,当今世上所有的发明都是为了给人类节约时间,有些发明虽然看起来与时间毫不相干,其实却很相干——比如复印机,看起来和时间根本不搭界,但大家可以想一想,以前没有复印机时,人们抄一下要很长时间,而现在,只要刷一下就够了!再比如冰箱,以前没有冰箱就要去北方采冰,夏天纳凉,这走一程就要几天时间,可现在,放进冰箱一秒钟!

我们可以借鉴一下两个人珍惜时间和珍惜时间的后果。古时候,有一个小孩,从小就只知吃喝玩乐,从来不认真学习,长大以后,仍靠挥霍家产浪费时间,到老时,才开始后悔年少时不用功,这就是著名的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还有一个例子,就是 《和时间赛跑》的作者林清玄,他每天都会无数次与时间赛跑,有时想在太阳落山前跑回家;有时想在40分钟内写好作文;有时想在5分钟内吃好饭。就是这样一次又一次的赛跑,使他上了成功的道路。这全归于他那一次次与时间的赛跑。

我有一个坏习惯,总是爱说再过五分钟,再过一分钟,再过一会儿。所以,我本来计划好看半小时电视,可自己会不断给自己加五分钟,加五分钟、就这样,一个小时从电视里悄悄地溜走了。但是我决定,从今以后,一定不再说再加五分钟之类的话,因为——我不甘心,输给时间!

和时间赛跑读后感

岁月匆匆,日月如梭,今天上语文课时,我们学习了林清玄的《和时间赛跑》一文,学完之后,我深受感触。之前我并不拿时间当回事,但学完这篇课文之后,我开始珍惜时间。

俗话说得好:”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寸金失去容易得,光阴失去不再来。“最珍贵的不是多少钱,不是家里买一辆小轿车,也不是一个多大多么漂亮的房子。我认为:最珍贵的,是时间才对。我永远记得一句名言,时间是最不值钱的,但它是最珍贵的。如果一个人走到了生命的尽头,他去世之后,哪怕是亿万富翁也带不走他的钱。人的生命是有限的,走完了这条路,就没有再生的机会了。

虽然我们只是小学生,离人生的尽头还有很远,但时间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人等时间,但时间不等人,不会多给某个人一分钟,或者少给一分钟。一个人的昨天过去了,它就永远变成了昨天,你再也不能回到昨天。如果不懂得抓住时间,那这些美好的时光就会从你身边悄悄流逝,永远不会回来。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在学生时代努力学习,长大后就会轻松很多;如果现在不努力,长大挨累的日子有的是。明年这时候,我就上初中了,现在努力十几年,长大就可以轻松几十年。但是想学得更多,学得更好,必须学会节省时间。

正好学校现在正在准备校庆活动,每天下午都有参加各种乐队的同学,班级就剩几个同学了,课也不能上了,如果能用这些时间去写作业,看看书,复习功课,回家后将会轻松很多。

我们的任务实际并不多,只是看我们会不会节省时间,会节省时间的同学,他的时间会很充裕;相反,不会节省时间的同学,会觉得任务很多,每天晚上光忙活作业就忙活到了九点多,那他写完作业后还有时间干什么?连复习的时间都没有了,这样下去,他的学习成绩就不会提高。

时间总是那么重要,会不会节省时间会关系到一个人的成绩和成果,更关系到一个人的命运。

节省时间是小事,但他要从我们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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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初中生珍惜时间的心得体会6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初中,全文共 8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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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古城是目前我国保存最完整的一座古城,距今已有一千多年了,因为这座古城的形状象一只乌龟,所以人们有又叫它"龟城".今天我当个小小导游员,带领大家去观赏平遥古城.

首先让我们来到城门楼上,向下望去,两道城门中间有一个四方形的小城,叫瓮城.瓮城有两个作用,第一个作用是为了聚集雨水,怕雨水向城外流去.因为这里很干燥,把雨水看作是很珍贵的,连人们住的房子的房顶的人字架都很短,因为怕雨水流入别人家,真应了“肥水不流外人田”这句老话.瓮城的第二个作用是可以用石块等武器打击来犯的敌人,起防御作用.

平遥古城的城墙很宽,城墙的上面铺着很大的城砖.在城墙的瞭望口上架着几门大炮,这是当时最厉害的武器,所以赐了个名字叫"神武大将军".人们可以在这里拍照留念,因为“不想做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

再让我们到县衙去看看。县衙坐北朝南,正门的两边蹲着两只大石狮子,开着大口看样子很威武。衙门的门栏很高,两扇大门又厚又重,漆着朱红的颜色。走进院内,东西两房是古代收税和纳粮的地方,各有六个窑洞,寓意六六大顺。再往里走是一个很大的正殿,是古代县太爷办公的地方,上面挂着“明镜高悬”的大匾,左右两边放着许多审堂用的刑具,让人进去有一种森严的感觉。绕过大殿进入后院,是县太爷吃饭和休息的地方,门口挂着一副对联,意思是视人民如父母.为人民办实事。

从县衙出来,我们漫步在明清一条街.这里全是明清时代的古建筑,各个店铺的门面和牌匾也是古代的样式,如果人们穿上古代的服装,就可以在这里拍古装剧了.

最后一站让我们到中国最早的银行——日升昌票号去看看.在右侧帐房里塑着两个蜡人像,一个像是在收钱,另一个在记帐.据说在这里一个记帐的伙计,一年能挣到80两银子,在当时一两银子就可以买一亩地.银票上有严密的防伪措施,为了防止老顾客破译,100年就更换了300套密码.来到后院,这里的墙都是又厚又高,墙缝里砌着好多钱币.据说是为了显示主人家的实力.

好了,平遥古城的旅游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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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初中生珍惜时间的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初中,全文共 1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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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怀着悲痛而沉重的心情来到烈士陵园,缅怀为了祖国的解放和人民的安宁而英勇牺牲的战士,瞻仰他们的丰功伟绩。烈士陵园是那么庄严、肃穆,让人不由得肃然起敬。我们先排好了整齐的队伍,然后按要求站好队,认真地聆听书记的致词。我抬头瞻仰墓碑,墓碑上写着:革命烈士永垂不朽!我想,如果世界上有永垂不朽,那么我相信那是一种精神——不悔。我们的先烈们就有这样的不悔,不悔为革命的付出。所以,他们理应受到敬仰!接着是在墓前默哀,我们衷心地感谢革命先烈为我们创造出的美好生活,也明白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继承革命先烈的遗志,做一个积极向上、身体健康、热爱生活、热爱祖国、情趣高尚的好少年。我们是幸运的一代,我们是

幸福的一代。而我们的幸福是他们赐予的。我们该用一颗感恩的心来面对这个美好的世界。随后,我们绕过墓碑,到了烈士墓前,庄重地用双手把花圈献给了烈士们。“桃花红雨英雄血,碧海丹霞志士心。今日神州看奋起,陵园千古慰忠魂!”在中国这方热土上,有无数仁人志士,为了民族的解放、国家的独立和人民的幸福,抛头颅、洒热血,谱写了一篇篇悲壮激越的历史篇章。是他们的生命换来了中国繁荣的今天,是他们的鲜血染红了遍地的桃花。我们怎能忘记这一段段可歌可泣的悲壮史诗?我们怎能忘记那一张张曾经鲜活的面容?让我们静静的追思,深深地缅怀,把最深情的思念和最崇高的敬意,寄托在这鲜花中,让它陪伴在先烈的左右。接着,我们参观了烈士陵园。还认真的捡拾了烈士陵园周围的垃圾。

我想这是我们唯一能为先烈们做的一点事了,让他们能有个更好的环境,静静的安息。“红花无情笑东风,青山有幸埋忠骨。”革命先烈们,你们为人民的利益而死,你们的死重于泰山,你们与青山同在,你们与大地永存。你们永远是我们心中的一块丰碑。

又一个清明节,又一个缅怀先烈的日子。我们来到了墓前,祭奠长眠在这里的先烈的英灵。 站在烈士墓前,我们心潮起伏,思绪万千。革命先烈们有的为了民族独立和国家尊严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有的为了彻底埋葬旧世界,建立社

会主义新中国而前赴后继,英勇作战,抛头颅、洒热血;也有的在和平建设时期,为了祖国的繁荣富强而献出青春和热血。 先烈们,在中华民族面临生死存亡的危险时刻,是你们用自己的血肉之躯筑起了长城,与日本帝国主义侵略者进行着拼搏。你们倒下了,但成千上万“不愿做奴隶的人们”站起来了,他们高唱着“义勇军进行曲”,去继承你们未完成的事业;先烈们,是你们把对国家、对劳苦大众的爱化作战斗中同敌人拼杀的精神力量,不怕牺牲,勇往直前,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先烈们,在社会主义建设最需要的时刻,又是你们抛去了家庭和个人的一切,毫不犹豫,挺身而出,把宝贵的生命无私地献给了祖国和人民,把满腔的热血洒遍祖国大地。 面对你们,我们怎么能不肃然起敬?你们的辉煌业绩,将深深地刻在史记上!你们的英名将与日月同辉,与江河共存!我们敬慕你们,无私奉献的英雄!正是因为有了你们这些无数的革命先烈,有了你们的崇高,有了你们的无私才有了今天的和平环境,才有了祖国的繁荣昌盛。 战争的年代照就了烈士们的勇敢与坚强,和平美好的环境为我们提供了学知识、长才能、为祖国奉献的机会。我们有信心,因为我们有榜样!同学们,我们是时代的幸运儿,我们应该懂得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我们更应该懂得所肩负的历史责任和历史使命。我们要爱自己,更要爱祖国,我们要发奋学习,为她增光,为她添彩! 让我们继承先烈的遗志,

为家乡的建设、为祖国的繁荣富强而努力学习,共创美好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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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就餐时间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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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公司食堂的统筹管理做好后勤服务工作,保证工作人员就餐质量,根据公司作息时间规定并结合工作人员工作实际情况需要,公司食堂的就餐时间规定如下:

早餐:07:50——08:20

午餐:11:50——13:00

晚餐:18:00——19:20

提醒:

1、(为了提高工作人员工作效率厨房在职工作人员必须在每餐前50分钟到达工作岗位,提前安排好饭菜,以免耽误工作,特殊情况除外。)

2、(为了准守公司作息时间规定用餐人员在岗期间必须按时用餐,超出用餐时间概不等候,在外或特殊情况除外。) 3、(为了给全体工作人员创造健康、安静、卫生的用餐环境,厨房工作人员一定要搞好厨房及餐厅卫生,其他在岗工作人员也需帮助厨房工作人员一起搞好我们的食堂卫生。) 以上管理规定望各位工作人员严格准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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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珍惜时间的国旗下演讲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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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们、同学们!大家早上好,今天我要和大家说说关于珍惜时间的话题。

当灿烂的阳光绽放你的笑脸,当丝丝微风拂过你的脸颊,同学们你是否感觉到:枝头上那点点鹅黄的嫩芽,是春天的微笑?天空中那欢畅可爱的小鸟,是春天的心跳?是的,春天是美好的!可是,我们永远能留住这美好的春光吗?

高尔基曾经说过“世界上最快而又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平凡而又最珍贵,最易被忽视而又最令人后悔的就是时间。”这句话就是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珍惜时间就是合理地利用时间。时间对我们每个人都很重要,它不会为谁停留。当你早晨洗脸刷牙的时候,时间从水盆里溜走了;当你吃饭的时候,时间从饭碗里溜走了;当你睡觉的时候,时间又从你的美梦中溜走了。你想挽留时间吗?那就得靠自己把握时间。

时间是最公正的裁判,不管你是富有的还是贫穷的,都会公平的分配给你大好的时光,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一天二十四小时,一小时三千六百秒,就看你如何合理安排,也许有的人会在这一天里创造出一项伟大的发明,而有的人可能在一天里碌碌无为、虚度时光。那为什么在相同的时间里,人们所得到的结果不同呢?比如说:一个班的同学,每天在一起学习、生活,同样的环境,同样的课程,同样的老师,为什么有的同学学习好而有的学习不好呢?那是因为有的人充分利用好课堂上的每一分钟,专心听讲,认真思考,甚至把别人玩的时间用在了读书上,所以他才有了更大的收获!

花儿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草儿枯了有再绿的时候,而时间呢它还会有再来的时候吗?时间是一去不复返的,我们不要把今天的事拖到明天去做,明天还有明天的事情。

时间既是短暂的,又是永恒的,时间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希望,不要害怕时间的无情,也不要感慨时间的短暂。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我们应该珍惜自己所拥有的美好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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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学生国旗下讲话稿珍惜时间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学生,全文共 11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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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我是来自高二1班的惠鑫,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话题是《珍惜时间,努力学习》。

有人说:人的一生有三天:昨天,今天,明天。我认为,人的一生是由无数的今天构成。我们很多人都歌咏着青春,是啊,青春充满着生命的力量,充满着一切的可能性。世间万物都在春天萌发生长。但我们不能忽视其他季节的美好。春花秋月夏风冬雪,每个季节都有它独特的美,时间都是一样的供我们利用,从而达成我们的梦想。所以我们要珍惜今天。

就像天一的风景。处在高二的我,经历了天一校园的四季之美。校园的一草一木,都将注定成为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春天时鸟儿在树丛间啼啭,夏天的风从青湖面吹来,秋天的雨洒落在操场上的塑胶跑道,冬天的雪覆盖整个校园,一片安详。我们在哪个季节,都快乐地成长,努力学习。

不会珍惜今天的人,既不会感怀昨天,也不会憧憬明天。对于处在学习关键阶段的我们来说,更应该抓住今天勤奋努力。爱因斯坦曾经说过:在天才和勤奋之间我毫不迟疑的选择勤奋。中国古人给我们留下悬梁刺股、凿壁偷光、囊萤映雪的千古美谈,如今的我们享受着时代给予的便利,更应该努力学习,提升自己。

昨天已是过眼云烟,再也无法挽留,明天还未到来,我们无法把握,我们不应该在昨天寻觅什么,也不应该向明天祈求什么,最重要的是怎样对待今天!而只有今天,我们能够抓住,在这有限的时间里努力学习,抓紧今天的分分秒秒,用今天的努力去弥补昨天的空隙,去实现明天崇高的理想.在这一天快要结束的时候,大家应当认真反思你在这一天的所作所为,自己是否真正做到了珍惜时间.老师上课时,你是否因为知识枯燥难懂而放弃听课;在自习课时,你是否因为自己意志薄弱而心不在焉;在家中做作业时,你是否禁不住电视和电脑游戏的诱惑而虚度时光;在周末,你是否因为贪玩儿而无暇顾及书本?

同学们,我们应该具有勤奋努力、不懈追求的精神。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实现自己的目标,也会在追逐梦想的舞台上一显身手。若是浅尝辄止畏惧退缩,又或怨天尤人一蹶不振,再或吝啬付出,厌学弃学,又怎能学懂知识,掌握知识,更何谈在生活中运用知识,富国强国呢?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耕耘时,农夫们辛勤地劳作着,盼望着一年的好收成。他们时刻照看着每一棵幼苗,为它浇水施肥,为它除草去虫,收获时自然成果丰硕。这不正是我们学习的生动写照吗?每一个知识点就象小小的幼苗,都要我们付出艰辛的学习才能完全消化掌握。一个个小小的知识点构成了我们强大的知识体系。拥有坚实的基础和雄厚知识储备,这就是我们收获的资本。在学习的道路上我们只有勤奋踏实的将一点一滴的知识掌握,才能最终走向成功。

六月是个毕业的季节,五月是个奋斗的季节。初三、高三的同学们还在为自己的梦想打拼,他们没有挥霍时间,而我们呢,更应该惜时如金,认真利用现在的每分每秒,勤奋努力,为今后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愿我们都能做到不悔青春。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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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珍惜时间国旗下优秀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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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节课,教师让我们学古诗《长歌行》对我们有所启发,我们收集的几句格言,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花有重开时,人无再少年,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从古到今多少人谈过时间的宝贵,燕子去了,有在来的时候,杨树枯了,有在青的时候,小草黄了还有在绿的时候,可是我们今日,的时间过去了明天就不在回来了。

然而,有多少宝贵的时间,从我们身边溜走了那

课堂上,你上课开小差时,时间从你发愣的眼前闪过了,当你和同学疯狂地踢球,而忘记做作业的时候,时间便从你奔跑的脚边左躲右闪地闪过了。

岁月不绕人,所以我们每个同学,都要珍惜时间,抓住分分秒秒,努力学习这样才不会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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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学生国旗下讲话稿珍惜时间汇编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学生,全文共 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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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有两件事不能等:一是孝顺,二是行善。如何才能孝顺父母呢?我们应该要做到以下几点:尊重父母、做好本分、体贴父母和理解父母。

尊重父母,首先,我们一定要听父母的话,父母说话时,我们一定要用心聆听。受到父母的教育时,应当恭敬地聆听,接受父母的意见。

然后,做好本分。要努力读书,“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这句诗句告诉我们,年少时不努力读书,到了老的时候,后悔都来不及了。《孝经》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身体的发肤是父母给我们的,我们不能让我们的身体受到伤害,让父母担心,所以我们要爱惜我们的身体。当父母不在我们身边时,我们要学会独立自主,减少父母对我们的担心。

其次,要体贴父母。父母工作辛苦,我们可以为他们做家务,减少他们的负担。每当父母赚到钱时,我们不应该乱花钱,养成节俭的习惯。

最后,要理解父母。当父母下班时,我们可以为父母按摩。我们要理解父母的辛苦。除了帮父母按摩外,还可以帮父母做饭,培养负责心,也怀有感恩的心。

百善孝为先——是中国的古谚。这是指我们一定要做一个孝顺父母的好孩子,事亲至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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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珍惜时间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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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花儿谢了,明年可以再开,然而,生命是短暂的,并且只有一次;时间是永恒的,而属于人们自己的时间却是如此短暂。所以,我们要珍惜时间,在自己有限的时间里,绽放出无限的光彩!

古人云:“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时光如梭,光阴似箭,转瞬即逝,不要让时间白白跑掉,要学会抓住时间,要知道“浪费别人的时间就等于谋财害命,浪费自己的时间,无异于慢性自杀。”

一天二十四小时,这是亘古不变的。但是,我们要学会在这有限的时间内做出一些有意义的事,而不是白白虚度光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要知道时间给予勤劳的人以智慧和力量,给予懒惰之人以贫穷和无知。如果少年时期你不知珍惜时间,到老了才后悔,那可是一辈子都无法弥补的恨啊!同时,时间也是公正的,它不会多给人一秒,同理,它也不会少给人一秒,所以无论怎样,时间对待每个人都是一样的,谁也无法改变。

“时间就是生命,时间就是速度,时间就是力量。”“世界上最快而又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平凡而又最珍贵,最容易被人忽视、而又最令人后悔的就是时间。”这两句名言说的一点都不错。对于医生来说,时间就是生命;对于赶向灾区救援的武警来说,时间就是速度……为什么一天二十四小时是不变的,但有的人却觉得它快,有的觉得它慢呢?因为人们面对时间的心态不同,所以会让人们对时间产生有时快、有时慢的错觉。

时间总是容易被人忽视,因为人们总觉得今天过完还有明天,明天过完还有后天,后天过完……这样一直推迟下去,一辈子就这样过完了。当生命快要结束时方才悔悟,那已为时晚矣!

所以,如果不想让自己后悔,如果你珍惜生命,那就从今天、现在、此刻开始:珍惜你的每一时、每一分、每一秒吧!不要让自己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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