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简单_合同范本
借款合同简单
借款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借款方为扩大经营,向出借方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第二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 元整(¥ )。实际借款额以汇款水单为准
第三条 本借款为无利息借款。
第四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 借款期限:共两年半,自20xx年03月22日起,至20xx年9月21日止。出借方将该款项两次汇到借款方指定帐户。
(1)20xx8年03月30日之前,划款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2)20xx年06月15日之前,划款人民币陆拾陆万伍仟元整.
2、还款期限:20xx年9月21之前。
3、借款方如未按约定时间内还清款项,应还款总金额的10%的违约金。并最终还款日期为XX年9月20日。
第五条 还款资金来源: 有限公司账面金额。
第六条 借贷双方权利义务:
(一)借款方义务
1、 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 借款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按时还款。
(二)出借方义务
1、出借方应当按期足额将款项支付到借款人帐户。
2、出借方应当对借款人相关的债务、财务、经营及各类商业信息保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
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 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1、 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日内向出借人提出申请,征得其同
意。
2、 由于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时,公司应进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请,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3、 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注册地所在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盖章): 出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
住所: 住所:
基本账户开户行: 银行账户开户行:
账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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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押借款合同
农信高抵借字[___]第__号
贷款人: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充分协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如下:
第一条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如下内容的借款:
1、借款种类:___________
2、借款用途:___________
3、借款期间: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4、借款最高余额: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
5、利率为月息_‰。
6、还款方式:按月偿还利息;单笔借款到期,清息还本。
第二条借款人的义务: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借款申请资料;
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4、接受贷款人对其借款使用情况的了解、调查和监督;
5、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自身经营情况恶化时,必须及时通知贷款人;
6、身份证件、住所地、家庭关系等个人情况变更时,必须在变更前及时通知贷款人;
7、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条抵押人的义务: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抵押资料;
2、督促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监督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4、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自身经营情况恶化时,必须及时通知贷款人;
5、身份证件、住所地、家庭关系等个人情况变更时,必须在变更前及时通知贷款人;
6、在抵押有效期内,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不得以转让、出租等形式处置抵押物;
7、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时,必须在事故发生日内向贷款人报告,并提供其他相应价值的财产重新设定抵押;
8、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所得的赔偿,应当优先偿还借款本息;
9、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四条贷款人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2、对得知的借款人、抵押人家庭、债务、财产、经营等情况保密;
3、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法律规定以外的费用;
4、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五条借款实行“一次核定、周转使用、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和最高余额内,不再逐笔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和签订借款合同,每笔借款的金额、期限等内容以借款借据为准。
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及借款人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七条贷款人及借款人协商对合同条款履行进行变更的,除借款期间和最高余额外,不需征得抵押人同意,抵押人对变更后的合同继续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第八条借款人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的,应在借款到期前天内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可以展期。
展期后,借款利率按照借款期限累计档次重新确定。
第九条借款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又未获准展期的,从逾期之日按照本合同第一条利率加收50%计收利息;
2、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从挤占挪用之日起按照按照本合同第一条利率加收100%计收利息;
3、未按合同约定清偿借款利息的,贷款人对未支付的借款利息分别按照合同约定利率、逾期贷款利率及挤占挪用利率计收复利;
4、借款人未履行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义务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借款、解除借款合同或依法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可降低直至取消其信用等级;
6、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在新闻媒体公布借款人未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事实并督促其还款。
第十条贷款人的违约责任:
1、贷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时,按照日万分之支付违约金;
2、贷款人违反规定向借款人收取费用的,借款人可向主管部门投诉。
第十一条贷款人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借款、解除借款合同或依法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时,抵押人对上述措施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第十二条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置抵押物,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受偿不足部分,贷款人继续向借款人追偿,抵押人对优先受偿不足部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三条贷款人收取借款,可直接从借款人或抵押人的帐户中直接扣收。
第十四条抵押物的登记手续由抵押人或者抵押人委托借款人负责办理,贷款人不承担因此所支出的评估、登记等一切税费。
第十五条本合同抵押条款独立于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抵押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均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七条如因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本合同书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份,贷款人、借款人及抵押人各持一份。
第二十条本合同签订及履行地点均在贷款人住所地。
特别说明:贷款人已充分提醒借款人及抵押人对合同全部条款进行仔细阅读,并对借款人及抵押人对合同条款及措词提出的疑问予以详细解答,借款人及抵押人已经认可贷款人的解答,贷款人、借款人及抵押人各方对本合同的条款及措词理解一致。
贷款人: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签字)
借款人: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签字)
抵押人: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签字)
篇2:个人所有房产抵押中期借款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乙方以其所有的房产,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属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借款的偿还:
1、还款方式的选择:___________利息按月结清,月初支付当月利息,本金在借款到期日结清。___________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结清本金和利息。
2、乙方在清偿借款后甲方应当归还乙方先前所出具的借据。
3、如推迟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按日支付滞纳金千分之三。
第四条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乙方将其名下的位于的房屋的全部价值/剩余价值作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向甲方提供抵押担保,该房屋产权证号为:,面积:平方米,房产价值/剩余价值为:_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六条本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数额为:__________元人民币。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第七条本抵押所担保的主债权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实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款项。
第八条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第九条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甲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十条其他条款: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份各执一份,抵押登记机关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署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篇3:自然人借款合同书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乙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情况下,特订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小写 元人民币。
二、借款用途: 借款人因 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款利率: ,利随本清。
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四、借款期限为 年,即从合同签订之日至 年 月 日止。
五、借款方式: 签订本合同后,乙方应在5日之内将借款放出,转入甲方提供的银行账户。
甲方银行账户为: ,开户银行为 ,开户人为 。
五、还款方式:
1、甲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还款,并转入乙方提供的银行账户。
乙方银行账户为: ,开户银行为, ,开户人为 。
2、甲方可以在借款期限内一次性还款,也可以在借款期限内分批还款。
3、乙方银行账户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甲方。
六、保证条款:
1、甲方应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
如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当期规定的五年以上贷款利率加收罚息。
2、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如到期不能归还贷款,乙方有权对甲方的不动产、银行资产等进行处理,并按银行当期规定的五年以上贷款利率加收罚息(如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延期还款的除外)。
3、双方不再另行签订借据和收据,以银行转账的记录作为借款、还款到账的依据。
七、争议解决方式: 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合同份数及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共壹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名) 乙方: (签名)
日期: 日期:
篇4:商品房借款合同优秀范本
贷款人(抵押权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有效身份证编号:_________
借款人为购买_________(以下称“房产商”)的_________(以下称“房产”),向贷款人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商品房借款合同范本。
第一条 贷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 贷款币种:_________
1.2 贷款最高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整。
1.3 贷款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分_________期等额归还。
第二条 利率和利息的计算
2.1 贷款利率为“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加_________个百分点(libor+_________%)。每期计息日的_________的libor为_________贷款利率的libor,但每笔放款的第一个计息期的libor为该贷款发放日的libor,合同范本《商品房借款合同范本》。libor采用_________个月浮动。
2.2 贷款利息以贷款的实际发放天数计收,以360天为一年。
2.3 结息方式:_________。
第三条 贷款条件
3.1 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
(1)《房产抵押贷款申请书》和《贷款申请人资料》;
(2)与房产商签订《预购房屋合同正本》或《购房契约》;
(3)房产商出具的购房预付款的凭证。
3.2 借款人到贷款人指定银行开立购房专户,今后有关购房费用,均通过该帐户结算。
第四条 提款
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根据“预购房合同”规定,当贷款人收到房产商付款通知书后,主动将贷款划入房产商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并借记借款人帐户。向借款人发出付款通知书。
第五条 还款
5.1 借款人应遵照本合同1.3条款规定,按时偿还。
5.2 每次还款日前十五天之内,借款人应将本期归还的贷款和支付的利率存入购房专户。由贷款人在还款到期日,主动在购房专户中扣除其款项,无须事先通知借款人。
第六条 提前还款
6.1 借款人如果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必须在三十天前书面通知贷款人。
6.2 提前还款只限于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的贷款或下期的还款。
6.3 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支付提前还款金额的0.5%至1%补偿金。
(1)借款人在贷款不足一年(含一年)内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缴付提前还款金额的百分之一补偿金;
(2)借款人在获得超过一年后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缴付提前还款金额0.5%的补偿金。
第七条 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7.1 手续费:贷款合同签订后,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之内向贷款人支付贷款金额的_________%手续费。
7.2 在购房与贷款过程中所涉及的契税、保险、法律手续、抵押登记、抵押物的处置等费用,均由借款人支付。
7.3 由于借款人违约行为使贷款人遭受损失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有关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第八条 保险
借款人必须按贷款人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险种到_________保险公司办妥,抵押物的保险手续,投保金额不得低于抵押物的总价值,投保期限应长于贷款期限1-3个月,保险单正本须注明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并将保险单正本送交贷款人。
篇5:汽车借款合同优秀
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出借方: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为扩大生产经营,向出借方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股权质押民间借款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第二条借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元整。
第三条借款利息采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随国家利率变化,年利率为百分之八。
第四条借款和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
1、借款时间共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出借方将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将该款项一次性交到借款方。
2、还款时间与金额: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还款时间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金和利息一并还清。如果不能到期偿还,则用借款金额置换借款方公司股权,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在任何质押股权之上甲方没有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质押期间甲方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所有质押股权的合法所有权,如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甲方在质押股权上设定任何新的权利,乙方具有优先足额受偿权。
第五条借贷双方权利义务:_________________
(一)借款方义务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还本付息。
(二)出借方义务
出借方应当按期足额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
第六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或解除:_________________
1、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日内向出借人提出申请,征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单方解除协议,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将本金归还,利息清零无需支付。
3、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公司应进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请,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4、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
第八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注册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它: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为主合同,股权质押协议双方另行签订,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出借人(签字):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6:借款合同特征_合同范本
1.贷款方必须是国家批准的专门金融机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和专业银行。全国的信贷业务只能由国家金融机构办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与借款方发生借贷关系。
2.借款方一般是指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学校、研究单位等实行财政预算拨款的单位则无权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在特殊情况下,城乡个体工商业户、实行生产责任制的农民也可以成为借款合同的主体,同银行、信用社签订借款合同。
3.借款合同必须符合国家信贷计划的要求。信贷计划是签订借款合同的前提和条件。借款方必须根据国家批准和信贷计划向贷款方申请贷款;贷款方必须在符合国家信贷计划的信贷政策的条件下,由贷款方与借款方签订借款合同。超计划贷款必须严格控制。
4.借款合同的标的为人民币和外币。
5.订立借款合同必须提供保证或担保。借款方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必须有足够的物资作保证或者由第三者提供担保,否则,银行有权拒绝提供贷款。这种保证或担保是使贷款能够得到按期偿还的一种保证措施。
6.借款合同的贷款利率由国家统一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借款方在归还贷款时,一般要偿还贷款利息,而利率必须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计付,当事人双方无权商定,对国家规定的利率,任何人无权变更或修改。
篇7:2024借款补充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 年冲还贷字第 号 )
借款人:
贷款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分行东城支行
根据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中心”)、借款人或授权代理人共同出具的《公积金逐月冲还贷审批确认表》(下称《冲还贷确认表》)(编号 ___________),借款人和贷款人对《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编号 __年 __字 __________号)签订补充协议如下:
一、借款人同意对《冲还贷确认表》所列编号
年_字第 ________号《个人住房借款合同》项下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办理“逐月冲还贷”(下称“冲还贷”)。
二、贷款人从中心审批确认次月起逐月自动提取《冲还贷确认表》账户内的公积金归还借款人“当期”应还贷款本息,且每月只冲还一次,正常情况下,冲还贷日为每月19日。借款人每月18日、19日不办理提前还款。
中心审批确认当月借款人仍需按《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还款以免逾期。
上述“当期”是指贷款正常扣款日在每月19日(含19日)以后的一期,贷款正常扣款日在每月18日之前的,中心审批确认次月的还贷视为“前一期”,这一期仍需借款人按《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还款以免逾期。
当贷款正常扣款日为每月18日时,中心审批确认次月的冲还贷偿还金额包括当前应还款额(含逾期未还金额)及下一期的应还款金额(即当月19日至下月18日的应还款金额)。
公积金存款不足以归还当前应还款额的,贷款人在《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的扣款日期,从借款人的委托扣款账户代扣差额部分,借款人应及时在委托扣款账户存入对应金额以免逾期。
三、借款人同意如下事项:
(一)从本协议签定的下一个月起,借款人逾贷累计达3次的,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定停冲,贷款人停止办理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恢复原《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的扣款方式。
(二)借款人愿意自行承担因冲还贷造成提前归还每期应还款或导致贷款逾期的损失。
四、最后一期(包括因客户提前还本、利率调整等因素导致的自然缩期为最后一期的)的还款不进行“冲还贷”,借款人须按《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的委托扣款账户、扣款日期存足资金进行还款。
五、本协议不影响借款人在前述《个人住房借款合同》项下的义务,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约定账户的公积金无法提取用于归还贷款或不足以归还应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仍应按《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的约定,即在扣款日之前将当期应还款额存入指定委托扣款账户。否则由此出现贷款逾期或其他损失的后果由借款人承担。贷款人有权根据前述《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的约定要求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
延伸阅读:简单的借钱合同范本写法
一、简单范文的格式基本是就是——借条今借到x人民币 元整(¥: 元), 月内还清,不计息。此据。借款人(签字):x年x月x日借 条今借到 (你的名字)人民币叁万元整。利息为(年息 % )。利息的支付方式为;本金的归还时间为。特立此据为凭。
二、稍微复杂一点的话——可以将双方协议好的更多的细节和要求全部加进去,这样的话,整个合同就会更加具体。
范文二
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
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
经过友好协商,双方就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第一条还款内容
1、还款金额:_________人民币。
2、还款期限:自签订此协议之日起债务人至年月日前还清。
3、利率:按照________________的利率执行,具体为: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担保
债务人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还款的抵押。抵押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债务人还清债权人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款项及利率为止。
第三条双方义务
(一)债权人的义务:
1、对债权人交来抵押物的单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债权人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后,将抵押物的单证完整交给债权人。
(二)债务人的义务:
1、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债权人的欠款及利率。
2、债务人在签订协议之日起交付抵押物的所有权证书。
第四条违约责任
债务人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给债权人欠款及利息的,债务人应负责违约责任。
第五条本合同经见证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见证单位留存二份。
债权人:(签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债务人:(签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8:经典车辆抵押借款合同_合同范本
在借款合同中,.借款合同必须符合国家信贷计划的要求,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来参考一下借款合同,有时间的来参考哦
车辆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公司经营需要,以自有车辆做为抵押向乙方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小写),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
名称: 壹辆,排量: ,颜色 ,车牌号为: 发动机号为: 。上述抵押的车辆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抵押情况声明、暂管。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
2、暂管:抵押物由乙方负责暂管,一切仓储及其保险管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
第五条 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第六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章)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章)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汽车抵押借款合同模板
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性别: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性别: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产或经营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内容。
第一项 借款事项
第一条 借款内容
借款总金额:人民币 _____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___ 年__ 月__ 日起至___ 年___ 月__ 日止,共计 _____天。月利息 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 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
2. 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本息。
3. 甲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必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条 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借款,则从逾期之日起,对未偿还部分加收 /天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的,视为甲方彻底违约,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借款金额20%的违约金。
第二项 抵押事项
第四条 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 抵押物事项
1.汽车种类及牌号:_______________
2.车架号:_______________
3.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抵押物的保管
1. 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在抵押期间,乙方无偿使用该车辆,保证该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2. 甲方必须连同与抵押车辆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车发票、购置税、养路费、保险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间人保管.
第七条 抵押物的处置
1.抵押期间,甲方对抵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
2.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 天后,乙方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甲方同时签署《逾期变卖委托书》。
第八条 抵押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5.借款人卷入或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6.借款人变更住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未在5日内及时通知的。
第三项 其它规定
第九条 费用的承担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还款,在争取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展期。
2.有关抵押、借款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其余在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用车抵押借款合同参考
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公司经营需要,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向乙方借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
名称: ,车号为 发动机号为: .上述抵押的车辆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 抵押期限、抵押款。
抵押期限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抵押款为 元整
第三条 抵押情况声明、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一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抵押情况声明,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抵押情况声明上签名,加盖手印,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由乙方负责暂管,一切仓储及其保险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
第五条 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
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XX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其它方式处分。
第六条 其它
1、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向XX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抵押人: 抵押权人:
年 月 日订立
篇9:个人借款居间合同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法人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
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受托人:___________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正当合法经营的临时性资金短缺,需要向民间出借人借入资金,委托乙方提供民间借款业务的系列服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依据《民法典》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事项
1.1甲方拟向民间出借人借入资金人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委托乙方提供借款业务的系列服务。借款月利率______%,借款期限____________月。愿意提供合法、有效、可靠的(保证、抵押、质押)担保,确保借款债权安全实现。委托乙方寻找有合法资金来源的出借人,并要求在10天内落实出借人及资金。
1.2 如一个出借人拟出借的资金不足以满足甲方借款的金额,乙方可组织多个共同出借人共同出借,由乙方协调推荐其中一名作为出借人代表与甲方签订《借款合同》办理相关借贷手续。
1.3 委托乙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规定代理制作《借款合同》和相关附属合同,并交由甲方审查签订。
1.4 协助甲方办理抵押(质押)物权登记及合同公证手续。
1.5属于多个出借人组合借款的,由乙方监督出借人代表及时向各出借人转付借款人归还的借款本金及支付的资金利息。
1.6 借款本息费用结清后,乙方督查出借人为甲方办理抵(质)押登记的解除手续。
第二条 居间服务费的计算标准和支付方式
2.1 乙方为甲方提供第一条借款居间系列服务,从《借款合同》生效日起至《借款合同》终止日止,甲方按借款金额的月______%向乙方支付借款居间系列服务费。支付方式:资金到位后,第一次支付出借人利息时一次性全额支付给乙方,转入以下账户: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甲方同意,若甲方违反《借款合同》约定的有关条款,按《借款合同》约定标准支付的惩罚性违约金,作为乙方协助出借人追索债权的劳务费用。
第三条 借款居间服务业务有关事项的约定
3.1甲方应当保守出借人和乙方的商业秘密,不向借贷交易业务无关的第三人泄露出借人和乙方的业务情况。
3.2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与交易无关的第三人泄露;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由乙方向国家有关部门提供的相关信息的情况以及乙方协助出借人维护和追索其债权等情况例外。
3.3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借款项目的权益要件,如有丢失、毁坏应承担补办责任。
3.4乙方为甲方借款制作的《借款合同》以及附属合同,其约定条款应当合法有效,确保甲方借款利益不受约定条款外的非正当干扰。
3.5甲方借入款项后,借款到期前甲方因临时性困难要求展期,乙方审查其理由正当并经出借人同意展期的,甲方应向出借人支付展期期间的借款利息,并按展期前的付费标准向乙方支付展期后的居间服务费。
3.6甲方借入借款后,因意外情形确需提前归还借款,而《借款合同》尚未到期时,应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补足应付居间费,乙方已收取的居间费不予退还。
3.7甲方认同乙方提供的借款居间系列服务事项的确认方式为:甲方签署《借款合同》及其从属于该《借款合同》的附属合同和本合同。甲方一旦签订前述合同,即表示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没有异议。
3.8甲方对借款使用的合法性负完全责任,乙方不因甲方用借款从事非法经营或其他用途所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甲方违约责任:
4.1.1 违反3.1项约定,向任何无关第三方泄露乙方和出借人秘密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1.2 甲方违反3.5项约定,不按借款展期约定支付借款利息或居间费,乙方拒绝协助办理展期手续,借款因此逾期的,甲方按《借款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1.3甲方以本合同约定方式认可乙方服务后反悔或违反3.5、3.6、3.8项约定,乙方不予退还已经收取的居间系列服务费,并可委托出借人代表依据《借款合同》依法向甲方追索应收费用并停止对甲方的后续服务;
4.1.4 甲方违反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造成出借人资金损失的,应承担足额赔偿的责任。
4.1.5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项下有关约定,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有权按该条项下有关约定标准的2倍向甲方主张损害赔偿。
4.1.6甲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和抵(质)押合同或保证合同后,因甲方原因导致出借人的抵押担保权不能依法设立,致使借贷主体不能实际按约定成交者,甲方应按第二条约定标准或双方以其他方式约定的付费标准的双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2乙方违约责任:
4.2.1除依法律、法规规定或国家规范性文件要求向国家有关管理机关提供甲方有关信息外,向任何与业务无关的第三人泄露甲方商业秘密,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2.2 经甲方申请,出借人同意借款展期而乙方不提供居间服务时,甲方有权从乙方拒绝提供服务之日起拒绝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
4.2.3 妥善保管甲方借款项目的权益要件,如有丢失、毁坏导致应承担补办责任;
4.2.4 乙方推荐的出借人代表若发生非法占据借款本息的行为,由乙方负责追索,因此导致出借人的利益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2.5 乙方制作合同应当保证文本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不得因合同约定违法导致甲方权益受损,否则,应承担对甲方的损失赔偿责任;
4.2.6 借款项目债权债务结清后,乙方应协助出借人并配合甲方办理抵(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否则,引发的纠纷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争议及解决
5.1本合同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首先应由合同当事人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六条 附则
6.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至债权债务结清之日终止。
6.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乙方(盖章):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篇10:拍卖成交确认书[页2]_合同范本
四、拍卖人到期不能交付拍卖成交的拍卖物,应向买受人双倍返还定金,没有定金的,按拍卖物成交(总)金额的20%计算违约金;拍卖人逾期交付成交拍卖物的,应向买受人支付成交拍卖物总金额每天_______%的违约金。
五、买受人要求对其身份进行保密的,拍卖人应予保密。
六、买受人在提取成交拍卖物时,应对拍卖物进行认真验收。若发现拍卖物与拍卖资料不符,应当场向拍卖人提出,拍卖人应予以解决。
七、本确认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八、买受人办理的竞买申请手续及其提供的文件和资料为本确认书的有效组成部分;拍卖人在拍卖前宣布的拍卖规则,与本拍卖成交确认书有不同规定的,以本拍卖成交确认书的规定为准。
九、本拍卖成交确认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其他约定
买受人(盖章):_______________ 拍卖人(盖章):______________ 鉴证机关意见: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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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消费借款合同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所称贷款人是指具有开办消费信贷业务资格的中国银行各分支机构(不包括港澳及海外分支机构);
本合同所称借款人是指在中国银行各分支机构取得消费贷款的自然人。
甲方向乙方申请小额信用消费贷款,乙方根据甲方的资信状况向甲方发放小额信用消费贷款。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币别)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_______角_______分。
第二条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为______个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第三条借款利率和计息方法
借款利率为(月/年)息__________,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不变。贷款利息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贷款的适用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信用消费贷款可用于正常消费及劳务等费用支付。
第五条本合同所称债务是指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偿还、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一切款项。
第六条用款方式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转账形式划入甲方在中国银行开立的活期存款账户后由甲方用于消费。
第七条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一次性或分期还本付息法。若采用一次性还本付息法,贷款到期后,甲方应按约定将贷款本息存入本人活期存款账户,并授权甲方将贷款的本金及利息从其活期存款账户中一次性或分期划扣。若采用分期还本付息法,甲方授权乙方在每个还款期规定时间自动从其活期存款账户中扣除还款本息。
第八条提前还款
本合同项下贷款允许甲方提前偿还贷款本息,可不收取提前还款承担费。
第九条展期贷款处理
甲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贷款本息,应于还款到期日前30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展期申请经甲方审查批准后,甲乙双方应签订展期协议,乙方有权对展期贷款加收利息及罚息。
第十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3.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用;
4.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关经济收入的证明;
5.甲方在未清偿贷款本息之前,不得办理存款账户或信用卡账户清户手续;
6.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
7.乙方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8.乙方在贷款到期时有权从甲方的活期存款账户或信用卡账户内直接划款。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个月通知合同的另一方。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按________计收违约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贷款本息,乙方有权对逾期贷款按计(加)收利息;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划付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3.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3.2甲方拒绝或阻挠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甲方曾向乙方提供过虚假的资料;
3.4甲方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和协议;
3.5甲方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
3.6甲方发生其他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3.7甲方与特约商户之间的纠纷影响还款的行为。
4.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发放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影响天数和数额,每天付给甲方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费用
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均由借款人支付或偿付,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在协商和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需履行。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执行。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八条合同附件
《中国银行小额信用消费贷款借款申请表》、乙方身份证影印件、购物发票影印件以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及合同见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2:借款合同印花税
【合同导语】为大家提供借款合同印花税,如果你有这方面的写作需求,相信本文内容能为你起到参考作用。合同是两人或几人之间、两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在办理某事时,为了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订立的各自遵守的条文。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合同范本,衷心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希望大家喜欢!
什么是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征税对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具体有:1、立合同人,2、立据人,3、立账簿人,4、领受人,5使用人。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它凭证;
征税范围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凭证征收,没有列举的凭证不征税。具体征税范围如下:
1.经济合同
税目税率表中列举了10大类合同。它们是:
(1)购销合同。
(2)加工承揽合同。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5)财产租赁合同。
(6)货物运输合同。
(7)仓储保管合同。
(8)借款合同。
(9)财产保险合同。
(10)技术合同。
2.产权转移书据
产权转移即财产权利关系的变更行为,表现为产权主体发生变更。产权转移书据是在产权的买卖、交换、继承、赠与、分割等产权主体变更过程中,由产权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所订立的民事法律文书。
我国印花税税目中的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共5项产权的转移书据。其中,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是指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不动产、动产所有权转移所书立的书据,包括股份制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因购买、继承、赠与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其他4项则属于无形资产的产权转移书据。
另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3.营业账簿
按照营业账簿反映的内容不同,在税目中分为记载资金的账簿(简称资金账簿)和其他营业账簿两类,以便于分别采用按金额计税和按件计税两种计税方法。
(1)资金账簿。
(2)其他营业账簿。
借款合同印花税
目前,对不同的借款形式,主要采取下列计税办法:
一、凡是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开借据的,只就借款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凡是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的,应以借据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凡是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的,应以借据所载金额计税,在借据上贴花。
如果双方在口头上达成借贷协议,在借款时通过借据作凭证,应按每次借据金额计税贴花。
二、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这种借款次数频繁,如果每次借款都要贴花,势必加重双方负担。因此,对这类合同只就其规定的最高额在签订时贴花一次,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签订新合同的,不再另贴印花。
三、目前,有些借款方以财产作抵押,从贷款方取得一定数量的抵押贷款,这种借贷方式属资金信贷业务,这类合同应按借款合同贴花,其后如果借款方因无力偿还借款而将抵押资产转移给贷款方时,还应就双方书立的产权书据,按“产权转移书据”的有关规定计税贴花。
四、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经营的融资租赁业务,是一种以融物方式达到融资目的的业务,实际上是分期偿还的固定资金借款。因此,对融资租赁合同,亦应按合同所载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
五、在有的信贷业务中,贷款方是由若干银行组成的银团,银团各方均承担一定的贷款数额,借款合同由借款方与银团各方共同书立,各执一份合同正本。对这类合同,借款方与贷款银团各方应分别在所执的合同正本上,按各自的借贷金额计税贴花。
六、有些基本建设贷款,先按年度用款计划分年签订借款合同,在最后一年按总概算签订借款总合同。总合同的借款金额包括各个分合同的借款金额。对这类基建借款合同,应按分合同分别贴花,最后签订的总合同,只就借款总额扣除分合同借款金额后的余额计税贴花。
篇13:2024民间担保借款合同范本
借 款 人:
出 借 人:_________________
担 保 人: 河南省银邦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反担保人:
借款担保合同
编号:20xx年(银邦)借字第 号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或身份证号) 出借人(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 所 : 担保方(以下称丙方): 河南省银邦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 郑州市紫荆山路60号金成国贸大厦13层1307室 法定代表人: 李小平 联系电话 :0371-88881309 反担保方(以下称丁方):
1、反担保人: 地址: 身份证号: 2、反担保人: 地址: 身份证号: 3、反担保人: 地址: 身份证号: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条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期限、利率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为月息 %,期限为 个月,自 年 _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实际借款日与到期日以收据为准。收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为 ,借款人应按约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它用。 第三条、提款和还款
本合同项下借款在本合同生效并办理完合同约定的登记备案手续或将担保物交付相关权利人后3日内一次性汇入甲方指定账户或汇入丙方账户后转汇入甲方账户。
本合同项下借款还款付息方式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 1、每月 日付息,到期偿还本金。 2、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3、具体还款付息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还款付息时间表。
二、担保条款
第四条、 担保方式、期间、范围
为确保乙方资金的安全,丙方向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 6个月
3、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出借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等费用。
三、反担保条款
第五条、 反担保方式
为确保丙方在承担保证责任后追偿权的实现,丁方各担保人向丙方提供以下反担保:
1、反担保人:
反担保方式: 2、反担保人:
反担保方式: 3、反担保人: 反担保方式: 上述丁方各担保人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为连带共同保证。丁方各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方式既有抵押(质押)担保又有连带保证担保的,为连带共同担保。
丁方具体担保人信息明细详见本合同附件二:担保人信息明细表;抵押(质押)物明细详见本合同附件三:抵押(质押)物明细表。
第六条、反担保期间
丁方各担保人提供连带共同保证时,保证期间为丙方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2年。
丁方各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方式不一致时,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丙方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2年,其他担保方式以法律的规定为准。
第七条、反担保的范围
丁方各担保人反担保的范围为:
1、丙方履行保证义务代甲方偿还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等全部款项;
2、上述代偿款自代偿之日起的利息;
3、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向丙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
4、丙方实现追偿权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交通费等费用。
第八条、登记、交付 丁方担保人提供的抵押(质押)反担保需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在本合同生效后3日内办理。需将质押物及权利凭证交付丙方的,在本合同生效后3日内交付丙方占有。
四、权利义务条款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并按约定及时付息还本;
2、甲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准确;所提交的复印件均与原件相符;所陈述的事实无虚假;
3、甲方保证借款已取得公司股东会(或家庭共有人)的同意,并向乙方和丙方提供公司股东会(或家庭共有人)同意借款的书面文件。
4、本合同生效后至甲方还本付息完毕之前,甲方未经乙方和丙方书面同意不得有下列行为:
(1)甲方转让、出租、出售、赠与、出资(合资)、或以其它方式处分财产;
(2)甲方提前清偿其他债务; (3)甲方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5、甲方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费用的支出,包括但不限于登记、保管、公正等费用;
6、因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付息和偿还本金,致使乙方采取诉讼方式追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甲方应承担乙方为此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所有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十条、乙方、丙方。丁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将借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或汇入丙方账户后由丙方转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2、因甲方未能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乙方要求丙方履行保证义务时,无论是否存在其他担保人或是否同时存在其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及借款人自己提供的抵押、质押等担保),乙方均有权直接要求丙方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三日内无条件代偿。
3、丙方代偿后,可向甲方追偿,也可向丁方任何反担保人追偿。丁方提供抵押(质押)的担保人同意由丙方变卖、拍卖抵押(质押)物,变卖、拍卖所得实际价款(实际价款为拍卖、变卖收入扣除拍卖、变卖等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按以下顺序清偿:支付保管费用、清偿代偿后的利息、违约金、借款本金和利息、支付其他费用。不足以部分,丙方仍可以向丁方其他担保人追偿。
4、丁方担保人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的,抵押(质押)物不存在所有权或处分权方面的争议,丁方各担保人是抵押(质押)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或依法对抵押(质押)物享有处分权。
5、抵押(质押)物不存在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的情况,并已取得公司股东会(或家庭共有人)的同意。抵押(质押)期间不得转让抵押(质押)物。
6、丁方担保人应对抵押(质押)物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
五、违约条款
第十一条、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甲方除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外,还应以未偿还借款及利息的总额为基数,自借款逾期之日起至甲方实际归还借款本息止,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上浮5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如因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累及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甲方除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向丙方支付代偿款项的利息外,还应以丙方代偿款项的总额为基数,自代偿之日起至甲方偿还完代偿的借款本息止,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上浮50%向丙方支付违约金。丙方向甲方追偿而支出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三条、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将借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乙方应以借款总额为基数,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上浮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因丁方提供的抵押(质押)物存在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所有权或处分权方面的存在争议导致丙方无法实现抵押(质押)权的,由甲方和丁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共同赔偿丙方的损失。 六、 其他约定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合同的签订地为: 郑州市紫荆山路60号金城国贸大厦1307室,河南省银邦投资担保办公室 。 第十七条、补充条款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登记备案机关留存 份。
「特别提示」本合同各方已详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各方就本合同全部条款及特别提示理解一致。
甲方: 乙方:
丙方: 河南省银邦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丁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一:还款付息时间表
借款人: 出借人: 借款合同编号:编号:20xx年(银邦)借字第 号
借款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单位:元
合同各方签字确认:
甲方: 乙方:
丙方:河南省银邦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丁方:
年 月 日
篇14:2024银行按揭借款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按揭贷款是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按揭人将房产产权转让按揭,受益人作为还贷保证人在按揭人还清贷款后,受益人立即将所涉及的房屋产权转让按揭人,过程中按揭人享有使用权。以下是由应届毕业生合同范本栏目小编为您整理的银行按揭借款合同范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借 款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____
贷 款 人: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 证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电 话:____ 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___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合同各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 款
1.1币种:人民币。
1.2金额(大写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4贷款用途:用于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售人)购买__________________(买卖合同见附件)。借款人不得挪用贷款。
第二条 利率及计息方法
2.1月利率:__________________ ‰。
2.2一年期(含一年)以内的短期贷款,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时,本合同利率不作调整。
2.3一年期以上的中长期贷款,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时,根据基准利率的浮动比例,于次季度首月按同比例调整本合同利率。
第三条 贷款的发放
3.1贷款人在放款前有权审查下列事项:
(1)借款人是否已办妥有关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等法定手续及贷款人要求办理的其他手续;
(2)本合同中有关担保条款是否已生效。
3.2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在本合同借贷双方签署后,以借款人的名义将贷款分______次划入出售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中,用于购买本合同第一条所列之商品。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
(一)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金额____________元
(二)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金额____________元
(三)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金额____________元
不够填写可以粘贴附件
(粘 单 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放款日和放款金额以《借款借据》等会计凭证的记载为准;如实际放款日与借款合同和《借款借据》等会计凭证不一致时,以实际放款日为准。
第四条 还款
4.1贷款人与借款人约定,自贷款发放次月起,借款人自愿按第______种方式归还贷款本息:
(1)等额本金还款法:每期归还本金______元,每月20日归还利息=(借款总额-已还本金额)×日利率×本期实际天数;
借款人共分______期还清贷款本金。借款人首期归还本金日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最后一期归还本金日为贷款到期日。
(2)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归还本息之和 ______元;
每月等额偿还本息=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利率)贷款期限/[(1+月利率)贷款期限-1]
(公式中贷款期限按月计算)
借款人共分______ 期还清贷款本息。借款人首期还本付息日为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最后一期的还本付息日为贷款到期日。
(3)其他还款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借款人在征得贷款人的同意的情况下,可提前还款。
第五条 陈述与承诺
5.1借款人承认和遵循贷款人的业务制度和操作惯例及本合同项下的操作规程。
5.2借款人承诺:
(1)借款人为自然人的,保证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查个人经济收入、开支、负债等情况,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地提供贷款人所需的情况和相关材料;
(2)借款人为非自然人的,保证配合贷款人对贷款的使用情况和借款人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向贷款人提供贷款人所需的一切财务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文件和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
5.3 借款人必须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1)借款人为自然人的:
①借款人或其家庭成员的工作状况、家庭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②借款人的家庭发生重大变故;
③抵(质)押物发生毁损或价值明显减少;
④质押的权利价值明显减少;
⑤保证人的资信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不能归还任一金融机构的贷款本息;
⑥发生其他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事件;
⑦借款人通讯地址、电话号码变更的。
(2)借款人为非自然人的:
①借款人的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承包、租赁经营、联营、股份制改造、合并(兼并)、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子公司、产权转让、减资、解散、申请破产、停业、歇业、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行为;
②借款人修改章程、更换法定代表人,减少注册资金或对财务、人事作出重大决策;
③借款人出售、出租、转移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④借款人向第三方提供担保,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⑤借款人涉及重大诉讼案件,或主要财产被采取了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
⑥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不能归还金融机构的贷款本息或担保物的价值明显减少;
⑦借款人发生对其财务状况或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事件。
第六条债权担保
6.1抵 押 条 款
6.1.1 借款人(本合同抵押条款中的借款人即为抵押人)承诺以其所购买的本合同第一条中所列商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全部价值为本合同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情况如下:______抵押物的面积/数量______,评估/协议价值______,保险单号______,
权利凭证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1.2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评估费、差旅费、过户费、违约金等。
6.1.3本合同办理抵押登记完毕之日,借款人将该抵押物的权利凭证、他项权利证书、抵押证明等交存于抵押权人保管。
6.1.4 借款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
6.1.5 抵押物抵押期间由于借款人的过错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应由借款人承担责任,借款人应在五个法定工作日或贷款人确定的期限内向贷款人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不提供的,贷款人可以单方面宣布解除借款合同,要求借款人提前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6.1.6 抵押物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变卖、重复抵押、抵债、馈赠等,否则,贷款人可依法撤销上述行为,并宣布借款提前到期,主张抵押权。
6.1.7 抵押物抵押期间,若贷款人认为有必要对抵押物重新评估,借款人必须予以配合。重新估价后,贷款人认为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借款人应补充新的抵押物作为担保。
6.1.8 设定抵押需要到相关登记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的,借款人、贷款人应相互给予积极配合。办理登记手续发生的费用及与抵押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保管等费用由借款人连带承担,并授权贷款人从借款人开立在温州市商业银行的任何帐户内扣收。
6.1.9 借款人须根据贷款人的要求办理有关保险。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为贷款人。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贷款人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赔偿责任的条款。保险期限应至贷款全部到期之日止;贷款全部到期之后,如借款人未完全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借款人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6.2保 证 条 款
保证人承诺遵守本合同的如下条款:
6.2.1 保证人自愿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在借款人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保证人承诺按贷款人要求履行还款义务,或对本合同第一条中借款人所购商品进行收购,收购款交贷款人,优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6.2.2 保证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违约金等。
6.2.3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保证条款”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借款人不履行债务之日后两年止。如果保证人为本合同1.4条的房屋出售人的,其保证期间自本合同“保证条款”生效之日起至借款人持《房屋所有权证》办妥正式抵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6.2.4 若保证人不按合同履行保证责任,贷款人有权从保证人开立在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行任一帐户中直接扣划相应款项用于偿还借款人应偿还的贷款本息。
6.2.5 保证人承诺负责督促借款人按时归还贷款,并按贷款人的要求,帮助贷款人催收债务。
6.2.6 贷款人与借款人、保证人商定,在贷款人认为必要的情况下,贷款人可以不经借款人同意,将债权转让给保证人或任何第三人,但贷款人应当通知相关当事人。
6.2.7由于国家利率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保证人的同意,对增加的利息部分保证人应承担保证责任。
6.2.8 因“借款条款”部分或全部无效导致本合同无效的,借款人对贷款人应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3其他担保事项
本合同另由以下担保人提供担保(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1)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编号为温银( )______年( )______保字______号];
(2)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人)提供抵押担保;抵押合同[编号为温银( )______年( )______抵字______号];
(3)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质人)提供质押担保;质押合同[编号为温银( )______年( )______质字______号]。
第七条 违约事件
7.1下列任一事件均可构成本条所称的违约事件:
(1)借款人有挪用贷款的行为;
(2)借款人有拖欠本金或利息的行为;
(3)借款人或担保人拒不接受贷款人正常的财务监督及经营监督,或者借款人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表及验资报告);
(4) 借款人或担保人涉及重大诉讼案件或涉嫌犯罪,借款人或担保人为非自然人的,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管理人员涉及重大诉讼案件或涉嫌犯罪的;
(5) 借款人发生第5.3条所列的应通知的任何事项之一,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的。
(6) 借款人经营发生严重亏损或不能按时归还任一金融机构的贷款本息的;
(7) 抵(质)押财产发生毁损,借款人没有提供新的有效担保措施的;
(8) 借款人或担保人下落不明或无法联系,借款人或担保人为非自然人的其主要负责人下落不明或无法联系的。
7.2发生违约事件或根据另行签订的担保合同的约定提前行使担保权利时,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停止发放贷款;
(2)单方面宣布本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金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贷款本息,担保人提前履行担保责任;
(3)采取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救济措施。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贷款到期(含提前到期),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为在本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百分之___________;借款人不按期支付利息,按逾期贷款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8.2 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罚息利率为在本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百分之___________;借款人不按期支付利息,按逾期贷款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8.3 对借款人所欠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及其他费用,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从其开立在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行的任何帐户内扣收。
8.4 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仲裁等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通知费、催告费、律师费、查询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其他条款
10.1本合同在履行中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贷款人(包括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申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10.2借款人、担保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向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其信用报告,用于审核贷款申请或担保能力,并将本次信用信息向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
10.3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借据》等会计凭证以及双方确认的相关文件、资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0.4本合同自借款人、担保人和贷款人各方签字或盖章(包括按指印等)之日起生效。抵押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依法应当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10.5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签约__________方各执一份,副本数份备查。
10.6请借款人、担保人认真阅读本合同,尤其是带有符号的条款,在确认无异议后签署本合同。
借款人 (公章/签字):
(此处签字或盖章系借款和抵押两种意思表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贷款人(公章):
负责人:
签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保证人(公章/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篇15:个人借款及违约协议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乙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丙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
甲乙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具体约定:
(一)、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 万元。于年月日前交付甲方提供的银行账户,开户银行/账号
(二)、本合同借款用于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三)、本合同借款期限__ 月,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为%(百分之 )。利息每月结算一次,每月利息并入下月本金并计算利息(即计算复利)。
(四)、借款方保证从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按月利率6%计算利息。
(五)、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_个人无限连带保证反担保_(见第二条保证条款)。
(六)、借款方以 抵押,抵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借款方到期不能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就抵押物优先受偿。
(七)、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第二条、保证条款:
(一)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
(三)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全部清偿完毕止。
(四)在借款期内,保证人发生被宣告破产、被依法撤销、解散、资不抵债等丧失担保资格和能力的变故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提供新的担保。
(五)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一)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三)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四)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五)合同履行期间,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或者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要求恢复原状、提供担保遭拒绝;
(六)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中断、撤销乙方要求投保的保险;
(七)保证人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拒绝乙方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保证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
(九)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贷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一)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
(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质押物以清偿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三)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四条 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
篇16:民间私人分期借款合同书
借款的时候可以协议分期还款,下面小编跟大家分享几篇借款协议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分期借款协议书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性别: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性别: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产或经营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内容。
第一项借款事项
第一条借款内容 借款总金额: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_天。月利息_______.
第二条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
2.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本息。
3.甲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必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条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借款,则从逾期之日起,对未偿还部分加收天的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日的,视为甲方彻底违约,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借款金额20%的违约金;
第二项抵押事项
第四条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抵押物事项
1.汽车种类及牌号:_______________
2.车架号:_______________
3.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在抵押期间,乙方无偿使用该车辆,保证该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2.甲方必须连同与抵押车辆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车发票、购置税、养路费、保险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间人保管。
第七条抵押物的处置
1.抵押期间,甲方对抵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
2.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天后,乙方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甲方同时签署《逾期变卖委托书》。
第八条抵押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5.借款人卷入或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6.借款人变更住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未在____日内及时通知的。
第三项其它规定
第九条费用的承担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还款,在争取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展期。
2.有关抵押、借款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其余在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分期借款协议书二
质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质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以自有(本单位)车辆: 型号: 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作质物在乙方质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币 元。甲方保证该车辆属本人(本单位)所有,在质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质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借款履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质押借款综合费率按月 % 计算。在乙方发放借款时预扣壹个月综合费用共计 元。其它各月均按月提前预交,借款利率按月 %计算,按月计收,即每月 元,逾期交纳综合费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额日加收0.5%违约金。超____日甲方未交综合费及利息,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按规定处置质物。
第四条:甲方将质物相关品(详见质物清单)交由乙方占管,在质押期间甲方不得将质物及占管品挂失或转让、抵押、质押等权属转移行为。否则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五条:质押期间质物交由乙方占管。因乙方原因造成质物丢失或损坏,乙方按评估值赔偿。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质物损坏及殃及部分,乙方不负赔偿。
第六条:如果甲方购置的车辆为分期付款车,甲方必须每月按期归还银行贷款,如果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七条:甲方保证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偿还借款,如甲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甲方同意乙方处置质物或委托当地拍卖行拍卖。乙方处置质物所得款项,除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和可能发生的孳息、违约金以及扣除 处置质物所需费用外,剩余部分退还甲方,不足部分有权向甲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甲方承诺声明:本合同质押物一旦发生被乙方处分,甲方无条件、无偿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第八条: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证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否则补办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本合同在甲方还清借款、利息、综合费用后,乙方将甲方提供的质物和证件等返还甲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篇17:2024最新个人车辆抵押借款合同模板_合同范本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以下是由收集整理的车辆抵押借款合同模板,欢迎参考。
车辆抵押借款合同模板一
出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借款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本合同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本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二条 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还款方式:
按月结息,先付利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四条 出借方提前收回借款应征得借款方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情形,出借方有权要求借款方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
1、借款方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抵押之目的;借款方不能提供出借方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物的;
3、其他:
第五条 借款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方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第六条 出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第二部分 抵押条款
第七条 为确保借款方正当履行还款义务,借款方自愿以其拥有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给出借方,作为借款方归还借款的担保。
借款方保证,该车辆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况。
第八条 抵押期间,未经出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
第九条 出借方应在借款方偿还全部款项后三日内归还抵押物品。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条 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方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出借方可要求借款方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和费用,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品的抵押权;
2、借款方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出借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并承担出借方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保全费;
第十一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双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并承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
2、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部门或单位)留存 份。
出借方(签字) 借款方(签字)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车辆抵押借款合同模板二
甲方(抵押权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______ 年____月 ____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抵押物
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的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 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该抵押车辆账面价值为_____元,评估值为_________ 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 _______元。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 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其保险到期的,乙方应在保险到期前_____日内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费 由乙方承担。保险项目如下: 1、机动车辆损失险; 2、机动车辆强制险; 3机动车辆座位险; 4、第三者责任险; 5、盗抢险; 6、自燃险。
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
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
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10、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所有权。
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抵押权的实现
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____天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 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 通知
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 邮编:_____ 传真: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 年 _____月 ____ 日
附件: ______年 ____ 月 ___ 日,抵押物清单。
篇18:国际借款合同附件参考_合同范本
×××公司,借款人
×地联邦首都里德街100号
电传:____
传真____
×××银行,代理行
纽约100015,纽约市华尔街
电传:____
传真____
(银行名称)
------
_____
_____
电传:____
传真____
各行:(银行名称)
------
____
____
电传:____
传真____
附录2
本票格式
本票
____美元 19__,__
×××公司谨此无条件地允诺,根据____的指示,于19__年__月__日在____以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定货币支付____的数额。
出具人放弃与本合同有关的等待、提示、要求付款,作成拒绝承兑证书和通知的义务。
×××公司
签字人:____
职务:____
附录3
借款人证明书格式
根据1982条3月29日借款合同第8.1条(1)项(以下简称“合同”)规定,对×××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提供本金总额为5000万美元的贷款,借款人证明:
(1)附件1至____是借款人的章程以及下列文件真实而正确的副本:借款人为授权签署和提交合同而作出的所有决议和其它决定,借款人为签署和提交有关本合同以及借款人履行在本合同项下义务所有其它文件,所有上述文件和决定具有完全的效力。
(2)附件____至____是证明合同第9.1条(4)项的文件真实而正确的副本。
(3)代表借款人签署本合同或代表借款人签署与本借款合同有关的任何其它文件(除证明书以外)的各人的姓名、职务以及签名式样宣布如下,上述各人在该日任职并得到正式授权。
姓名和职务 签名式样
----- ----
_____ ____
_____ ____
_____ ____
(4)除非借款人在贷款支付之前通知代理行本合同有任何变化,否则,代理行和各行得在贷款支付之日(包括该日在内)得始终继续信赖本证书,如同本证书每一次都在当日作出并提交。
本证书已于19××年×月×日签署,以资证明。
×××公司
签名:____
(名字和职务以印刷体定)
附录4
借款人的律师意见书
19××年×月×日
×××
及本合同规定为银行的
若干其它银行和金融机构
转交:
纽约100015,纽约市
华尔街×××银行(作为代理行)
敬启者:
作为×××公司(借款人)的律师,我已经审查了关于1982年3月29日借款合同(简称合同)的下列文件的原件或经证明或认定的令我满意的副本。合同规定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5000万美元的贷款(以下简称贷款)。
1.借款合同,
2.根据本合同提交的作为合同附录2的本票格式(以下简称票据),以及
3.其它我认为作为意见书的根据所必需或适当的其它文件;
本意见书所表示意见限于根据×地法律及其政治分支机构产生的问题,我并不想对根据其它管辖地法律产生的任何问题发表意见。
本文所使用的全部术语,其定义见于合同,在此不另作定义。
根据前述事项,我的意见如下:
1.借款人是根据×地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在的公司,并有权拥有自己的财产,从事目前从事的营业并进行借款合同中规定的交易。
2.借款人已经采取了为授权签署和提交合同和由其签署与提交的有关合同的其它文件,履行其在本合同和票据项下的义务以及进行合同中规定的交易所必需的一切活动。
3.合同已由借款人正式签署并提交,票据在借款人正式签署和提交后均构成借款人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义务。根据其各该条款,可对借款人执行,但须依照适用于破产、无力偿还、改组及类似法律的规定。
4.为批准贷款所必需的或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性或对借款人的执行所规定的任何种类的政府授权和行动均已得到或履行,具有完全的效力,并继续保持完全有效。
5.没有发生或没有继续存在任何违约事件,或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两者而可能构成违约事件,或借款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包含有对所借款项或提供信贷的义务或保证,而在贷款时并没有发生违约事件。
6.借款人或作为借款人的任何子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合同的条款,不要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的债权人同意或批准,或向其通知本合同或票据的签署或提交,或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义务的履行,或本合同预定的交易的进行。上述签署、提交、履行和进行不会违反任何对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或其财产适用的判决、命令、法律法规或条例或构成不履行行为。
7.目前没有尚未结案的,或据我所知,也没有或将提起的诉讼或审理程序,此类诉讼案件或审理程序,一旦败诉可能对借款人以及子公司的综合财务状况有重大不利影响或损害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义务的能力,或影响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性或强制执行力。
8.除了在本公司第10.6条但书所指的留置权类型,借款人对其财产拥有完好的和可以出售的所有权,财产上没有一切留置权和其他抵押权。借款人在本合同和票据项下的义务与其所借款项或发放信贷的所有其它义务,至少应该按平等比例排列次序。
9.本合同和票据的签署和提交,免于缴纳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由×地或×地任何政治分支机构或税务机关征收的任何印花税或登记税款及其它费用。不需要从合同或票据项下的借款人的任何付款中依法扣缴任何性质的税款。
10.无论借款人或是财产均无权以主权或其它事由就本合同有关的任何诉讼或审理程序享有不受管辖,在判决前后不受扣押或执行的豁免权。
11.根据×地法律,借款人有权并已根据本合同合法、正当、有效和不可撤销地接受纽约州法院以及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方法院管辖。
12.合同当事人选择纽约州法律作为管辖法律是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
除非是或在我通知代理行本意见书有任何变化前,你和你的顾问可以从本日起到贷款支付之时(包括该日在内)的所有时间内信赖本意见书,如同本意见书每次都在当日作出并提交。
____谨上。
附录5
代理行及各行特聘的当地律师意见书格式
19××年×月×日
××××
及本合同规定为银行的
若干其它银行和金额机构
转交××银行
纽约100015,纽约市
华尔街×××银行(作为代理行)
敬启者:
我们作为您关于1982年3月29日借款合同的专门律师。该合同规定向×××公司(借款人)提供本金总额为5000万美元的贷款。这里使用的在合同中作出定义而不在本文定义的所有术语具有其在合同中赋予的意义。
作为专门聘请律师,我们已经审查了下列文件的原件或经证明或认定的令我们满意的副本:
1.借款合同;
2.根据本合同需要提交的作为合同附录2的本票格式(以下简称票据);
3.根据本合同第8.1条(2)项提交借款人的律师意见书(即借款人的律师意见书);
4.根据本合同第8.1条(4)项提交的×××律师事务所的意见书(即纽约律师意见书);
5.我们认为作为本意见书根据所必需或适当的其他文件。
本意见书所表示的意见,限于根据×地法律发生的问题。我们不想对根据任何其它管辖地法律产生的任何问题发表意见。我们信赖关于与本意见书所表示的意见相关的纽约法律事宜的纽约律师意见书。经你们允许,我们已经假定所审查的所有文件上的签名是真实的。
我们对我们的意见书陈述的事宜是就我们所知,未作专门调查,而信赖与上述事宜有关的人的律师意见书。
根据前述事项,我们的意见如下:
1.借款人是根据×地法律正式成立并正在有效存在的公司,有权从事合同规定的交易,而且就我们所知,有权拥有其财产并从事其目前从事的营业。
2.借款人已采取了为授权签署和提交合同和由其签署与提交的有关本合同的其它文件,履行其在本合同和票据项下的义务以及进行合同中所规定的交易所必需的一切活动。
3.本合同已经借款人正式签署和提交,票据在借款人正在签署和提交后均构成借款人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义务。根据其各自条款可以对借款人执行。但须依照适用于破产、无力偿付、改组及类似法律的规定。
4.为批准贷款所必需的,或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性或对借款人的执行所规定的任何种类的政府授权和行动均已得到或履行,具有完全的效力,并继续保持完全有效。
5.本合同和票据的签署和提交免于缴纳由×地或×地任何政治分支机构或税务机关征收的任何印花税款或登记税款及其它费用,不需要从合同或票据项下借款人的任何付款中依法扣交任何性的税款。
6.无论借款人或是其财产均无权以主权或其它事由就本合同有关的任何诉讼或审理程序享有不受管辖,在判决前后不受扣押或执行的豁免权。
7.根据×地法律,借款人有权并已根据本合同,合法、正当、有效和不可撤销地接受纽约州法院以及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方法院管辖。
8.合同当事人选择纽约州法律作为管辖法律是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
除非是或在我们贷款支付之时或之前通知代理人本意见书有任何变化之前,你们可以从本日起到贷款支付之日(包括该日在内)的所有时间内信赖本意见书,如同本意见书每次都在当日作出并提交。
____谨上
附录6
代理人及各行特聘的纽约律师意见书格式
19××年×月×日
-- - -
××××
----
及本合同规定为银行的
若干其它银行和
金额机构,
转交×××银行
纽约100015,纽约市,
华尔街×××银行(作为代理行)
敬启者:
我们作为你们关于1982年3月29日借款合同的专门聘请的律师。该合同规定向×××公司(借款人)提供本金总额为5000万美元的贷款。这里使所用的在合同中作出定义而不在本文定义的所有术语具有合同中赋予的意义。
在形成本文表示的意见时,我们已经审查了下列文件的原件或经证明或认定的令我们满意的副本:
1.借款合同,
2.根据本合同提交作为合同附录2的本票格式,
3.根据合同第8.1条(2)项提交借款人的律师意见书(即“借款人的律师意见书”)
4.根据合同第8.1条(3)项提交的当地律师意见书(即“当地律师意见书”)
5.作为本文所发表的意见的根据所必需或适当的其他文件。
本意见书所表示的意见限于按照纽约州和美国的法律产生的问题。我们信赖有关本文所示意见的×地法律事宜的当地律师意见书和借款人的律师意见书。我们对此没有作独立调查。我们已经假定但未经认定并且尚未证实已审查的所有文件上的签名是真实的。
基于前述事项,对于法律进行我们认为适当的调查后,兹通知,除下述指明的以外,我们认为本合同是,而票据则在借款人签署并提交时是借款人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义务。根据纽约州法律的各自条款,可以对借款人执行。但须依照适用于破产、无力偿付、延期偿还及一般地影响债权人权利的类似法律,以及衡平法的一般原则(不论是按照衡平法或法律的审理程序要求执行)。
我们认为,纽约州法院将确认纽约州的法律为管辖、释义和解释的法律。
除非在我们贷款支付之时或之前通知代理人本意见书有任何变化之前,我们可以从本日起到贷款支付之日(包括该日在内)的所有时间内信赖本意见书,如同本意见书每一次都在当日作出,并提交。
我们仅为你们利益提供本意见书。本信件不得利用、流转、引用或用于任何其它目的。
____谨上。
附录7
代理行的传票接受格式
2019年×月×日
×××
及在合同中规定为银行的
若干其它银行及金额机构
转交
纽约100015,纽约市
华尔街×××银行(作为代理人)
敬启者:
2019年3月39日,×××公司(借款人)、×××银行(代理人)有其他人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我们已被不可撤销地指定为借款人收受传票或其它法律传唤文件的代理人。我们在此不可撤销地接受该指定。
谨上
×××信箱
签字人____
篇19:股东同意借款承诺书
__________(公司或自然人全称)拟(入股增资)__________(小额贷款公司全称),现郑重承诺如下:
1.本(公司/人)本次自愿出资__________万元,(入股增资)__________(小额贷款公司公司全称),出资完成后,总出资额__________万元,占股份总额__________%。保证自有资金入股,非借贷资金或他人委托资金,且资金来源真实合法,并按时足额交纳出资,不抽回资金。
2.本(公司/人)严格按照《____市小额贷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小额贷款公司审批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上报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公司/人)作为最大股东,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关系的界定,本(公司/人)及本(公司/人)关联方的持股比例,没有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_______%;作为一般股东,本(公司/人)及本(公司/人)关联方的持股比例,没有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______%,最低没有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5‰。
4.本(公司/人)成为__________(小额贷款公司公司全称)股东之后,将严格遵守《公司法》、《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义务,完善公司治理。
以上承诺若有虚假,本(公司/人)愿承担相关责任。
法定代表人/承诺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公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篇20:授信额度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债务人:
合同签订地:
20xx年2月版
签约重要提示
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您在签署本合同之前仔细阅读,检查并确认以下事宜:
一、您有权签署本合同,若依法需要取得他人同意的,您已经取得充分授权;
二、您已经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合同条款,并特别注意了其中有关责任承担、免除或限制兴业银行责任、以及加黑字体部分的内容;
三、您已经充分理解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并愿意接受这些条款约定;
四、兴业银行提供的合同文本仅为示范文本,合同相关条款后均留有空白行,并在合同尾部增设了“补充条款”,供各方对合同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使用;
五、如果您对本合同还有疑问,请及时向兴业银行咨询。
经债务人申请,债权人经审核同意给予债务人额度授信,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恪守信用,立约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除非立约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则本合同以下词汇作如下定义和解释:
一、“授信额度”指债权人在综合评价债务人的资信情况及所提供担保的基础上,为债务人核定的在一定期限内综合融资额度最高本金限额。
本合同约定的授信额度分为“自助额度”和“非自助额度”,“自助额度”和“非自助额度”不能融通使用。“自助额度”除本合同另有说明外,适用本合同所有条款约定,“非自助额度”不适用本合同关于“自助额度”的条款约定。
二、“额度授信有效期”是指一个不中断的连续期间,在该期间内,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可以在债权人处办理额度授信项下的业务。额度项下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额度授信有效期,且贷款到期日不得长于额度授信有效期到期日。额度授信有效期届满,额度授信即失效。
三、“余额”:债权人对债务人办理额度项下各类业务实行余额管理和控制。该余额是指在额度授信有效期内,债务人按本合同约定的授信方式使用债权人所给予的授信额度而形成的各项余额之和,包括未到期余额和已到期未清偿余额两部分,即:
(一)“未到期余额”是指债权人依债务人申请在合同约定的授信额度内为债务人办理各类业务而债务人应向债权人作出清偿的责任期限尚未届满所形成的各项待清偿债务本金余额。
(二)“已到期未清偿余额”是指债权人依债务人申请在合同约定的授信额度内为债务人办理各类业务而债务人应向债权人作出清偿的责任期限届满但仍未清偿的各项债务本金余额。
四、“自助额度”是指债权人根据债务人申请,在额度授信项下核定一定的额度,同意债务人在该核定的额度内以本人借记卡作为贷款支用与偿还的结算工具,经密码验证,由债务人在债权人提供的业务平台(包括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上实施操作,循环使用贷款,自助完成借款与还款,无须逐笔出具书面借款申请,无须逐笔签订借款合同。个人自助额度项下的个人自助贷款到期日不得超过个人自助额度期限到期日。
五、“总合同”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所签订的《个人授信额度借款合同》。
“分合同”指债务人根据《个人授信额度借款合同》约定,在授信额度内经债权人审核同意后办理融资业务时双方签订的具体约定每笔主债务金额、主债务履行期限及其他权利、义务的合同。本合同为各分合同的总合同,分合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分合同的约定如有不符,以分合同的约定为准。但对于分合同中约定的贷款期限及贷款到期日超过本合同“额度授信有效期”约定的,以本合同的约定为准。
个人自助额度项下每笔借款及还款的金额、期限等以债权人形成的电子记录为准,该电子记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主债务”指债务人向债权人申请办理本合同项下约定的各项业务时所产生的债务本金、利息以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变卖费、电讯费、差旅费、处置费等。
七、本合同中“工作日”均指银行的营业日。
八、债务人是指额度授信申请人。债务人如有配偶,则共同债务人为债务人配偶;债务人如无配偶,则共同债务人为自愿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的其他人。债务人和共同债务人均应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对全部借款及相关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二条 对立约方的说明
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一。
第三条 授信额度
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二。
本合同约定的授信额度包括自助额度和非自助额度,其中自助额度部分以本合同第六条约定为准,非自助额度为授信额度扣除自助额度的剩余额度,自助额度和非自助额度不得融通使用。
具体业务中借款金额涉及到外币的,按照借款发放当日兴业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基准价折合成人民币计入授信额度。
第四条 额度授信有效期及调整
一、本合同额度授信有效期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三。在额度授信有效期内,债务人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各分合同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额度授信有效期,且贷款到期日不得长于额度授信有效期到期日。除个人自助贷款外,债务人必须逐笔申请,经债权人逐笔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在债务人逐笔申请使用授信额度时,债权人有权对债务人个人资信、还款能力、财产状况、抵质押物价值、保证人担保能力进行重新评估。
二、本合同不构成债权人向债务人必然提供融资的确定义务,在任何情况下,债权人均有权单方面对本合同项下授信额度、额度授信有效期、自助额度金额及自助额度期限等作出调整甚至取消全部或部分授信额度而无需事先征求债务人同意。前述“任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一)债务人产生重大或有负债;
(二)债务人发生重大经济困难和风险;
(三)债务人还款信用下降,还款风险增加;
(四)债务人在本合同中所作的相关声明与承诺不再真实有效;
(五)债务人所属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或所从事的行业发生重大变化;
(六)债权人认为有必要改变、调整或取消债务人授信情况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授信用途
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四。
第六条 自助额度
一、在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授信额度项下,债权人同意授予债务人自助额度,借款支用与偿还的结算工具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五(一),额度金额、额度期限及借款用途等具体情况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五(二)。其中,自助额度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项下可使用的授信余额,具体自助额度金额以兴业银行在业务办理渠道提示的信息为准;自助额度期限须在额度授信有效期内,且到期日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额度授信有效期到期日。
二、自助额度的借款利率:
(一)借款基准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或兴业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同期指个人自助额度生效之日,同档次指自助额度期限对应的期限档次。
(二)借款利率在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动确定。其中:绝对值利率浮动是在基准利率上加或减浮动百分点确定借款利率,百分比利率浮动是在基准利率上乘以系数确定借款利率。
(三)日利率=年利率÷360(人民币按照360天计算,其他币种按市场惯例计算)。
(四)自助额度项下所有自助贷款执行本合同约定的自助额度借款利率,并在借款期限内保持不变,不分段计息。所有贷款以借款实际占用天数计算利息。具体情况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五(三)。
三、贷款本息偿还方式具体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五(四)。
四、贷款罚息与复利
(一)如债务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债权人有权对被挪用的借款计收罚息,罚息利率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五(五)1,计收方式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息计收方式执行。
(二)如债务人未按期还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即构成借款逾期的,债权人有权对逾期的借款计收罚息,罚息利率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五(五)2,计收方式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息计收方式执行。
(三)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债权人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复利的计收方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借款计息方式计息。
五、本合同约定的额度有效期内自助额度期限届满,若债务人重新申请自助额度的,债务人应提交贷款用途等证明材料,债权人有权根据贷款具体情况,对自助额度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要素经审批同意后确定。重新申请的自助额度以债权人审批为准,但重新申请的自助额度到期日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授信有效期到期日。债权人与债务人就重新申请自助额度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自助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额度金额、期限、利率等)变更,债务人必须另行申请,经债权人另行审批,债权人有权对债务人个人资信、还款能力、财产状况、抵质押物价值、保证人担保能力进行重新评估。
七、如因债权人停办相关业务,或因信贷规模调整或控制等原因致使债权人无法发放借款的,债权人有权停止发放借款或解除本合同关于自助额度的相关约定,债务人对此无任何异议。
第七条 担保措施
一、本合同及分合同的担保合同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六。授信额度(含自助额度)项下的所有债务均由上述担保人(即保证人或抵押人或出质人)提供最高额担保。
二、本合同项下担保合同签订完毕、担保手续办妥前,债权人有权不办理债务人对本合同项下授信额度的支用申请以及不履行本合同项下各分合同及自助额度的放款等各项义务。如本合同项下担保权不可能生效的,则债权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债务人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人发生下列事由,债权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第二款约定采取措施:
(一)保证人违反最高额保证合同的约定,或保证人资信状况恶化,或发生其他担保能力减弱的事件;
(二)抵押人违反最高额抵押合同的约定,或故意毁损抵押物,或抵押物价值可能或已经明显减少,或其他有损债权人抵押权的事件;
(三)出质人违反最高额质押合同的约定,或质物价值已经或可能明显减少,或质押的权利必须提前兑现,或其他有损债权人质权的事件。
四、对于本合同既有物权担保又有保证担保的,债权人有权在行使担保权时进行选择,既可以先行使物权担保,也可以先行使保证担保,还可同时行使物权担保和保证担保以清偿合同项下的债权债务。
五、债务人以自有的财产设定抵押或质押的,债权人放弃该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担保物权的,其他担保人同意并不因此在债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仍然提供合同约定的担保。
第八条 立约方的主要权利与义务
一、债务人办理个人额度授信业务时,应当符合债权人要求的各项具体条件,积极配合债权人所进行的资信调查,定期或不定期地提供债权人所需要的文件资料,为借款提供足额的担保,办理必要的各项手续,并保证向债权人所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二、涉及本合同项下的结算业务,债务人均须通过在债权人处开立的结算账户办理。
三、债务人应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借款挪作他用,债权人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借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债务人承诺如贷款资金的实际支付情况违反本合同协议约定的,将及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由此引起的责任由债务人承担。自助额度债务人不得在其指定作为贷款支用与偿还结算工具的借记卡上开通办理监管部门禁止贷款资金进入投资领域业务的相关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开通第三方存管、房市、基金、黄金、外汇买卖等。一旦债权人发现债务人在其借记卡上开通上述业务功能或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债权人有权采取暂停放款、提前收贷乃至取消债务人额度等各项措施。
四、债务人在此声明,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系基于其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上述合同签署和执行未违反任何对债务人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条例或合同的约定。本合同是合法有效并可强制执行的,如因债务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时的权利瑕疵而致使本合同无效,债务人将立即无条件赔偿债权人的全部损失。
五、如债务人未按本合同和分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债务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债权人从债务人在债权人处开立的任何账户上直接划收相应款项。
六、无论本合同签署之后的任何交易阶段,如债务人将有关具体交易的任何文件提交给债权人审核,债务人保证全部文件的真实性,债权人将只对交易文件的表面真实性作出决定,债权人对债务人从事的具体交易实质既不参与也不知晓,更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在符合本合同约定开办个人授信额度借款的各项条件后,债务人可享有债权人已开办的个人授信额度借款项下的各项贷款业务,循环申请使用额度内贷款,债权人应当及时满足债务人的借款需求,但业务平台产生设备或通讯等故障的除外。债务人在债权人提供的业务平台办理个人自助贷款的,贷款办理的时间以债权人在办理渠道提示的工作时间为准。
债务人在工作时间因业务平台设备或通讯等故障无法办理业务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及债务人在非工作时间申请办理业务而发生的任何损失由债务人自行承担。
八、凡与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五(一)约定的借记卡卡号相符并通过密码验证的借款均视为债务人实施的操作,债务人应当按期足额还本付息。
九、债务人使用自助贷款的,债务人有权打印、要求债权人打印或传真借款以及还款的电子记录,债权人应积极配合。
十、债权人应当恪守对债务人个人信息的保密义务,但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规定的除外。
十一、债务人和共同债务人应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任一债务人均应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对全部借款及相关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有权要求任一债务人清偿未偿还的借款本息和应付而未付的其他费用。
十二、债务人(含配偶)同意债权人就授信额度使用情况、其收入、财产和就业状况、担保实力等情况进行必要调查。根据政府部门、银行监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等关于建设个人征信工作的需要,债务人(含配偶)应允许债权人向上述部门、机构所建立或认可的信用征信系统报送信用信息,并允许相关信息被合法查询。
十三、如债权人要求对本合同进行强制执行公证的,债务人应配合办理。在办理公证手续后,债务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可以依法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十四、在授信额度项下各借款本息清偿前,债务人发生下列事由的,应及时通知债权人:
(一)婚姻状况发生变化;
(二)个人收入明显减少,财务状况不佳;
(三)因疾病等原因可能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四)取得出国(境)资格后计划出国(境);
(五)涉入、即将涉入或可能涉入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纠纷;
(六)其他可能影响借款收回的事件。
十五、如本合同项下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抵、质押物发生被国家有权机关依法查封、扣押、监管的情形或发生所有权、使用权纠纷,债务人应及时通知债权人,在上述情形未消除前或未另行提供债权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担保措施前,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申请办理包括“自助额度”在内的本合同项下各类融资业务。
由第三人提供抵、质押担保的,在额度授信有效期内,债务人应负责跟踪、调查第三人提供的抵、质押物是否发生前款约定的情形并及时通知债权人。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下列情形视为债务人违约:
(一)债务人提供的资料不真实;
(二)债务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三)债务人未按本合同及各分合同的约定偿还借款本息;
(四)债务人发生影响其偿债能力的事件或缺乏偿债诚意;
(五)债务人与他人签订有损债权人权益的合同、协议等;
(六)债务人拒绝或阻挠债权人对其收支情况或借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七)债务人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以及被宣告失踪或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债务人履行借款合同义务;
(八)债务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九)债务人违反本合同项下分合同所约定的义务;
(十)债权人认为危及借款资金安全的其他情况;
(十一)债务人或担保人出现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交叉违约情形的。
二、债务人违约,债权人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几项措施:
(一)暂停债务人的贷款额度;
(二)减少或取消债务人的贷款额度;
(三)宣布债务人额度项下全部或部分债务提前届满;
(四)解除合同,要求债务人清偿到期或未到期的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
(五)要求债务人承担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并赔偿其他损失。
三、债务人虽未违约,但根据本合同第七条第三款、第八条第十三款、第八条第十四款的约定,债权人亦有权采取上述措施。
第十条 交叉违约
债务人及担保人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均被视为债务人对本合同同时违约,债权人有权根据本合同或本合同项下分合同的约定提前回收融资款项,并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
(一)任何借款、融资或债务出现或可能出现违约或被宣布提前到期;
(二)任何担保或类似义务未履行,或存在未履行的可能性;
(三)未履行或违反有关债务担保以及其他类似义务的法律文件或合同,或存在未履行或违反的可能性;
(四)出现或即将出现无力清偿到期债务或到期借款/融资的情况;
(五)危及本合同项下融资资金安全的其他情况。
第十一条 通知
一、本合同项下的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一中记载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法送达对方。
二、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讯地址和联系方法发生变化,应立即通知对方。合同当事人的名称、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债权人的,债权人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发送的所有通知或文书,视同送达。
三、任何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只要按照上述地址(通知地址变更的,则按变更后的地址)发送,即应视作在下列日期被送达:
(一)如果是信函,则为挂号发出后5个工作日;
(二)如果是电传,则为收到对方确认回号之日;
(三)如果派人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争议的解决方式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七。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以及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自立约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债权人要求对本合同进行公证,则本合同在依法办理公证后生效,至债务人还清或担保人代为还清全部债务时止。
二、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债权人给予债务人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债务人延缓行使其在
本合同中享有的权益或权利的,均不损害、影响或限制债权人依有关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利,也不应视为债权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不影响债务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任何义务。
四、因债务人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而引起诉讼或其他法律纠纷的,则债权人所支付的实现债权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在诉讼或仲裁期间,债务人不得以解决争议为由拒不履行义务,本合同项下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五、因订立和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各项合法费用,其中包括因提供融资而实际发生的中介机构的必要费用等均由债务人承担。
第十四条 特别约定条款
一、对立约方的说明
(一)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负责人[授权代理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二)债务人
1、债务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身份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2、共同债务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身份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二、授信额度
本合同项下额度授信最高本金限额为(币种) (大写) 元整。
三、额度授信有效期
本合同授信有效期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授信用途
本合同用于 (综合消费/经营/其他用途)贷款额度授信。
五、自助额度
(一)债务人以本人借记卡(卡号为: )作为贷款支用与偿还的结算工具。
(二)在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授信额度项下,债权人同意授予债务人自助额度为 (币种) (大写) 元整;自助额度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贷款用途为 。
(三)自助额度的借款利率
1、借款基准利率选择下列第 项:
(壹)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
(贰)兴业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
2、借款利率按下列第 种约定定价方式确定,借款利率为 %。
(壹)百分比浮动定价,借款利率等于基准利率乘以系数 ;
(贰)绝对值浮动定价,借款利率等于基准利率加 %或减 %。
(四)自助贷款的贷款本息偿还按下列第 种约定执行:
(壹)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借款到期日为还款日。
(贰)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分期付息。按 (月/季/其他周期)计息,每个公历 (月/季末月/其他周期)的 日及借款到期日为结息日,到期结清贷款本息;
(叁)其他偿还方式: 。
(五)自助贷款的罚息率为:
1、债务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罚息利率为借款利率上浮 %。
2、借款逾期的,罚息利率为借款利率上浮 %。
六、担保合同
下列合同为本合同及分合同的担保合同:
(一)编号 的《 》(合同名称),担保人为 ,担保方式为 ;
(二)编号 的《 》(合同名称),担保人为 ,担保方式为 ;
(三)编号 的《 》(合同名称),担保人为 ,担保方式为 。
七、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壹式 份,债权人、债务人和 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补充条款
甲方:乙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