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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逝读书笔记【精彩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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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虎哈雷》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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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擅长描写各种各样的女性。《金锁记》也不例外。这篇小说记录了一个发生在19世纪初旧上海女子身上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地位低下的女子。她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给了当地的一户大户人家—姜家七巧的丈夫从小就是残疾。七巧的为人十分泼辣、刻薄,再加上嫁了个废人,便特别不招姜人待见。于是她便不停地反抗,这样她在别人眼中可就算得上臭名昭著了。过了几年,她的丈夫、婆婆相继去世。姜家便分了家,七巧脱离了这个封建大家庭,带着儿女搬到外面住。然而她的生活并没有好很多,相反她的下半生过得十分悲哀:三爷姜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留情地拆穿了他骗钱的把戏,葬送了自己的爱情;儿子成家后,由于嫉妒儿媳,她把儿媳活活气死了;女儿在30多岁的时候好不容易找了个人家,她偏从中搅和,断送了女儿的一段好姻缘……最后,这个不幸的女人在郁郁中死去。

张爱玲的这篇小说用了许多写作技巧,其中我认为最成功的要属侧面描写。在文章的开始,作者并没有正面介绍姜公馆的情况,而是借两个丫鬟的床头夜话将整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倒和《红楼梦》开头借冷子兴之口演说宁、荣二府的兴衰颇有些相似。接下来,作者又在两个下人的交谈中将七巧的身世向读者作了交代。再由大奶奶、三奶奶背后的闲言冷语说明了七巧的为人以及她在姜家低下的地位。

这一系列的侧面描写吊足了读者的胃口,使大家都迫不及待地想“亲眼”看看这七巧究竟是怎样的。别急,在这一系列的铺垫之后,七巧出场了——“瘦骨脸,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寥寥十几个字便活脱脱地刻画出了一个精明的妇女形象。接着作者便展现了七巧的语言及行为,她替二小姐说媒,气得二小姐直哭。短短四五千字,就把七巧的出身,人物形象,人物关系交代地一清二楚。

张爱玲的一枝生花妙笔着实令人佩服。我认为最妙的一个侧面描写在最后。七巧晚年的时候,作者并没有花费笔墨去正面描写她。而是通过童世舫的眼看了出来——“门口背者光立着一个身材矮小的老太太”,在童世舫心中“这是一个疯子”。

小说的题目叫《金锁记》,为什么要叫“金锁”呢?我认为是故事的主人公七巧被金钱套住了。别人爱她,她说那人是看上了她的钱;自己的侄子和女儿玩,她说是侄子欺负女儿,想霸占她的家产;女儿上学丢了东西,她便上学校找校长讨公道……就这样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锁,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害的自己没得到幸福,也害的自己的孩子前程被断送。当然这金锁也可以理解为封建社会的桎梏。

在这篇小说中曾多次提到了月亮。月亮是凄凉的象征。月亮的变化也折射出了人物内心的变迁。开场时的月亮是“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像赤金的脸盆沉下去……”这预示着一个没落时代的一个没落的家族;“模糊的状月,像石印的图画”,这是七巧女儿长安眼中的月;“彰影绰绰的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像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是七巧眼中的月;“今天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像是黑漆漆的天上的一个白太阳”,是七巧儿媳眼中的月。

从这篇小说中也可以读出一些封建社会的腐朽思想。过去结婚娶亲,大户人家讲究门当户对,小户贫穷人家想攀附权贵。七巧嫁到姜家,她大哥是高兴的。尽管七巧嫁的只是一个残疾人。姜家却是打心底瞧不起她这样一个出身卑微的人,连底下的丫鬟都敢对她议论纷纷。这样势力的思想在今天也是存在的。一个人当了官,底下便有许多人吹捧他,一旦这个人没落了,那些原先吹捧他的人便会做鸟兽散。有一句俗语说得好“富在深山有远邻,穷在闹市无近亲”。

读完全文,我七巧的感觉不是厌恶,更多的是同情与可怜。生活在那样一个没落的时代是不幸的,七巧所受到的种.种不公正的待遇也不是她能逃避的,所以她只有选择反抗——以自己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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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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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一,也是其最知名的悲剧作品,被许多莎评家视为莎士比亚全部创作乃至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代表性作品。如果说《奥赛罗》是关于感情的悲剧,《李尔王》是关于亲情的悲剧,《麦克白》是关于野心的悲剧,那么《哈姆雷特》则是这三者的综合,并且在这感情、亲情与野心的悲剧中最终体现人的性格悲剧。

哈姆雷特像我们每个人一样真实,但又比我们伟大。他是一个巨人,却又是一个真实的人。哈姆雷特以自己的“毁灭”去毁灭了丑陋的叔叔克劳迪亚斯;以自己的“毁灭”深深的把当时丑陋的现实刺了一刀;以自己的“毁灭”成就了他的祖国——丹麦的“生存”;也以自己的“毁灭”留下了那振聋发聩的“哈姆雷特命题”。

哈姆雷特是个与恶劣世俗同归于尽的悲剧英雄,但他悲壮不悲观!曾有人这样说过:其实悲剧具有一种深刻的美,悲剧存在的好处就在于它不只是为了赢得人们一掬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透过对悲剧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好处的严肃思索。悲剧也正是透过对一切矛盾冲突必然性的揭示,表达了对真、善、美的肯定!

在莎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注目的一部。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就应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在很大的层面上,它描述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

这个戏剧中有一段十分经典的关于死亡的台词:“生存或毁灭,这是个必答之问题:是否应默默的忍受坎苛命运之无情打击,还是应与深如大海之无涯苦难奋然为敌,并将其克服。此二抉择,就竟是哪个较崇高?”

哈姆雷特选取了死,“死即睡眠,它但是如此!倘若一眠能了结心灵之苦楚与肉体之百患,那么,此结局是可盼的!”死并不是可怕的,而是一种归宿,一种最安全最适宜安抚灵魂的方式。只可惜,在死的时候也不是彻底清净的。没有人能告诉我们死了之后是什么样貌,不知道死去以后是否真的有梦,而那梦又将是完美的还是残酷的。

命运、性格、抉择,这些该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所在吧?“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读者”,拥有无比艺术魅力的《哈姆雷特》以其独特的魅力在世界的舞台上影响着一代代的人们,折服了千千万万的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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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9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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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性取向的原因,一般父亲比较偏爱女儿,母亲比较偏爱儿子,同样由于性本能的关系,加上父母双方的刺激,幼儿在性发展的对象选择时期,一般男孩以母亲为对象,女孩以父亲为对象,这就是心理学上的俄狄浦斯情节。

尽管一般人不承认自己有这方面情节,但不可否认,我们儿时或多或少都经历了这样一个俄狄浦斯期,只是有人安全度过了,有人由于某些特定的原因未安全度过。英国着名文学家劳伦斯就是一个受俄狄浦斯情节困扰半生的人,他的自传式名着儿子与情人描写的就是一个青年在这样一种情节中苦苦挣扎的心理历程。

小说的主人公保罗出生于一个矿工家庭,父亲是一个粗俗、帅气的矿工,和许多矿工一样,他勤劳但脾气暴躁、酗酒,保罗的母亲出生中产阶级家庭,受过良好的教育,她爱读书,喜欢探讨宗教、哲学方面的问题,什么时候都像一个“贵妇人”。

这样的家庭不可能和谐,母亲从心底看不起父亲,她用冷淡在自己与丈夫之间筑了一道难以逾越的篱笆,而丈夫因为自卑变得愈发令人难以接近。母亲为孩子营造了一种温馨的氛围,而只要脾气暴躁的父亲一进来,屋里立刻便得沉默尴尬,父亲成了局外人,无奈之下,他只好往外界寻求安慰,常常大醉而归,打骂孩子,而他的这种表现更加深了他和妻子孩子之间的距离。

保罗是这个家的第三个孩子,他刚出生时母亲是不爱他的,甚至是恨他的,因为这时她和丈夫的关系正处于冰点,她在身怀六甲时还被丈夫赶出家门,差点冻死,为了孩子,她忍耐着活下去,这时的母亲是坚强而令人尊敬的。

母亲最大的愿望是孩子能长大成人,以分担自己过重的负担。因此长子是她心中最重要的人。当长子威廉在伦敦某到一份高薪的工作时,母亲感到非常骄傲。然而,威廉由于爱上了一个花钱如流水的女人,生活凄苦,精神抑郁,最后由于肺炎死在伦敦,母亲一下子就像老了十几岁,意志消沉,差点死去。幸亏这时的保罗也染上肺炎,母亲注意力一下子转移到次子身上,才意识到不能“光为死人伤心,却忘了活人了”。

母亲振作精神,全力照顾保罗,婚姻不幸的她认为丈夫不值得她爱,女儿安妮整天疯跑,轩子没心没肺酷似父亲,因此母亲将全部的爱倾注在保罗身上。保罗长大后,腼腆、懂事,知道母亲生活不易,全身心想让母亲过上好日子。母亲很满足有这样好的儿子,保罗也很为自己的母亲骄傲。日积月累母亲的爱慢慢变成了一种占有欲,这让保罗无所适从。

保罗的初恋情人米丽亚姆是一个美丽、纯真的女孩,她崇尚那种清教徒式的生活方式,认为人不应当迷恋眼前的小事物,而应该有崇高的理想,她深深的爱着保罗,不管保罗怎么对她,她始终忍耐,并以一颗仁爱之心对待他。按说,这样的女孩,母亲应该满意才对,可恰恰相反,母亲恨极了米丽亚姆,因为她认识到,儿子与米丽亚姆是真正的心心相印,将来只怕自己在儿子心目中“连一丁点地方都没有了”。于是她对儿子说米丽亚姆“能把人的灵魂都吸干”,坚决反对儿子与她在一起。

保罗在母亲与情人之间挣扎,在情人那里待得晚了,回去受到母亲的责备,不忍母亲的伤心,于是百般折磨米丽亚姆,折磨过后又后悔,赶紧和好。回去再受责备时,他就会想起情人的可怜,于是又冷淡的对待母亲,而看到母亲可怜,转而又哄母亲开心,折磨情人。如此周而复始,保罗内心痛苦彷徨,他知道自己心理有问题,却又说不出是什么。

最后,保罗实在受不了这样的折磨,离开了米丽亚姆,在这场爱的较量中,母亲大获全胜。然而,保罗是一个年轻男人,终究会有人的七情六欲,年轻的有妇之夫克莱拉丰腴妩媚,保罗很快与她坠入情网。对于这段恋情,母亲开始是持反对意见的,因为克莱拉“是个有妇之夫”。但当她见到克莱拉时,她却很快接受了克莱拉,并且产生了深深的同情。这不是母亲对儿子让了步,而是母亲意识到儿子不过是爱上了克莱拉的肉体,他很快就会厌烦她的。母亲知道他们俩不可能结婚,儿子也不会真正爱上克莱拉,这样自己在儿子心目中还是重要的。

保罗的热情很快褪去,人是有感情的动物,不可能总是灵肉分离,他厌倦了克莱拉,而克莱拉从与保罗的恋情中意识到,自己丈夫才是真正爱自己的人,于是回到丈夫身边。

年迈的母亲因为癌症离开了人世,留下保罗彷徨、孤独的生活着,但他也终于能够正常的爱了,高尚的米丽亚姆主动回到了他的身边,只是他内心还是迷惘的,母亲在他心里能退到一个正常的位置吗?作者没说,我们也难以猜测。

与父亲相比,母亲生活圈子相对较窄,又由于女性特有的感性,母爱往往表现得较为强烈。没人怀疑母爱的伟大,爱一个人就想得到这个人全部的爱,这也是人之常情,只是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爱都是为了团聚,而只有一种爱是为了分离,那就是父母对于儿女的爱。爱孩子,就一定要学会放手,再不舍,孩子自己的路也得自己去走,因此儿子与情人应该是本母亲必读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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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艾青诗选寒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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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读了《爱丽丝漫游奇境》这本书,这本书是英国作家刘易斯·卡罗尔写的。

这本书分两大章,第一章是《爱丽丝漫游奇境》;第二章是《爱丽丝镜中奇遇记》。第一大章主要写小姑娘爱丽丝追赶一只会说话的白兔时,坠入一个其妙的地下世界。在这里她一会变得比房子还高,一会变的只有毛毛虫这么大。她在这里遇到了一群稀奇古怪的人和动物。会咧着嘴笑的柴郡猫、一直在喝茶的三月兔和鞋匠、整天酣睡的鼠、长着鹰头的狮子、多愁善感的素甲鱼,还有整天要砍人脑袋的红心王后等。

在审判红心武士的法庭上,爱丽丝和红心国王以及红心王后发生争执。扑克兵们纷纷扑向爱丽丝······在和扑克兵打斗的时候,爱丽丝猛然苏醒,原来一切奇遇不过是一场梦。

第二大章主要写在一个下雪的天气,爱丽斯来到了镜子里的世界,小溪与树木分割成一个大棋盘。在红棋王后的指点下,爱丽丝成为一名白旗小卒,开始向王后的目标出发。

从出发到终点的一路上,爱丽丝碰到了要为波浪鼓决斗的叮当弟,开着店铺的绵羊、长的像蛋一样的白骑兵。在经历一番奇遇后,她终于成为一名王后。可是庆祝爱丽丝成为王后的宴会上,一切突然乱了套······爱丽丝惊醒过来,原来又是一场梦。

同学们爱丽丝的梦神奇吧?我非常喜欢看这本书,喜欢里面的人物和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动物。每当爱丽丝遇到困难的时候,她都会想:哭有什么用啊?一定要想办法解决困难。我要用爱丽丝的这句话来鼓励自己,在生活中做一个坚强勇敢的人!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后感 苏诗雯

这本书的作者是刘易斯。卡罗尔【英国】。

我渎了这本书,里面讲了很多很多的故事有142页,有八章。

1862年7月,卡罗尔先生带着一个名叫爱丽丝的小女孩游览泰晤士河。在旅途中,卡罗尔给爱丽丝讲了一个奇妙的故事,他一边想一边讲。结果就讲出了这本世界经典童话——《爱丽丝漫游奇境》。爱丽丝这本书包括两个童话故事,爱丽丝漫游奇境和爱丽丝镜中奇遇。在前一个故事里,一个名叫爱丽丝的小女孩在一只兔子的带领下,进入了一个神奇的童话世界。那里有慢吞吞,绿如叶子的毛毛虫先生和假海龟,还有扑克王国,扑克王国里有:王后,扑克士兵 等。爱丽丝在扑克王国一会儿变大,把动物们吓得够呛的;一会儿变小,又被动物们欺负,好玩极了。在后面一个故事里,爱丽丝来到了跟现实世界的顺序和方向完全颠倒的境界中,为了能成为一位王后,她又开始了一趟荒唐的旅行。

我读完这本书之后,我感觉我也在爱丽丝漫游过的境界中,这个童话故事情节朴素迷离,变幻莫测好,深受全世界小朋友的喜爱。

如果你也想进爱丽丝的童话世界,那就跟我一起去书中漫游吧,相信他一定会给你带来喜悦和快乐的!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后感

《爱丽丝漫游奇境》是说:一个叫爱丽丝的女孩,因为好奇掉进了兔子洞,然后发生了一系列奇怪的事情。比如:吃了不一样的东西会一会儿大,一会儿小;老鼠的长故事;会笑得猫;进入扑克王国;龙虾四组舞……有神奇的事情,也有无聊的事情……最后,姐姐把她叫醒以后,她才知道原来是一场梦呀!

一个多么有意思的梦呀!一会儿大,一会儿小,这在现实生活中是不可能发生事。可是,在小爱丽丝的梦境中却可以发生。虽然这个梦中有的故事让她非常讨厌,但是,她一定不会忘记这个有趣的梦的。

我喜欢看《爱丽丝漫游奇境》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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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读《你要好好爱自己》心得感悟_你要好好爱自己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7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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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曹文轩写的红葫芦,让我记忆深刻,同时给了我一些启发和感触。

大海边的海滩上住着一个叫湾的孩子,他的父亲被警察带走了,只留下湾一个人在家里。离他家最近的就是对面的妞妞家,湾经常抱着一个鲜亮的红葫芦泡在大海里,常常游到妞妞家对面的河滩上,给妞妞表演他在水里的看家绝活。渐渐的,湾和妞妞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湾教妞妞学游泳,为了不让妞妞沉下去,湾还把红葫芦让妞妞抱着,并在旁边护着她。刚开始,妞妞还是在浅滩上游,游的时间长了也逐渐敢往海中央的方向游了。有一天,湾要带妞妞在海中央游,在他们渐渐的游到海中央的时候,湾猛地把妞妞抱着的红葫芦抽了回来。这还不够,还在一旁好像幸灾乐祸似的看着妞妞。妞妞没了红葫芦,身体立刻往下沉,在海水快要淹没妞妞的脖子时,湾又把红葫芦放到了妞妞的怀里。妞妞才抱着红葫芦游回了岸上。从此以后,妞妞决定再也不理湾了,知道有一次吃午饭时,爷爷说起小时候的事。他小时候不敢到大海里游泳,于是他爸爸就把他扔到海中央,不管他。他在水里奋力挣扎,这也奇怪,挣扎着挣扎着,他却学会了游泳……妞妞立刻明白了湾的用心,不禁后悔万分。

这个男孩湾精心的教妞妞学游泳,妞妞在浅水滩游烦了,想到海中央游,湾也是费尽心思,想尽办法让妞妞真正的学会游泳。可是妞妞不但没有理解湾的好心,反而认为湾是个十足的大骗子,把她带到海中央纯是为了让她出丑。

其实,虽然湾的爸爸是一个骗子,但是湾却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孩子,他教妞妞游泳,从来不图妞妞的回报,甚至把他最心爱的红葫芦都送给了妞妞。妞妞要学游泳,湾耐心的教她学游泳,妞妞想到海中央游泳,湾也是无偿的帮助她实现这个愿望,可见湾心地善良、不图回报,无疑是一个好孩子。所以我们也要学习湾的这种高尚的优秀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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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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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比《活着》更艰难的故事,一个比《兄弟》更绝望的故事。

一开始获悉余华新书的名字叫《第七天》的时候,我想到的是圣经里面的创世七天,看完整本书后,才发现这个名字企图在吻合中国传统的“头七”,虽然书的前面写着了《旧约创世纪》的句子。书的内容看似很荒诞:写的是一个死去的灵魂在七天里的见闻和回忆。

《第七天》仍然是小人物的故事,温馨又揪心的爱情,分等级的殡仪馆,养父子感人至深的亲情,刘梅等鼠族的辛酸,冤假错案……杨飞的这些经历在就像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我们周围最常见的人或事,还有每天被新闻包裹的世界和那些可见的与不可见的生活。余华用一种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穿梭于生和死这两个极致的世界,批判审视着现实,给读者最残酷和最温暖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活着》是八十年代父辈们的生活,那《第七天》就是这个年代正在奋斗着的一代人的世界。杨飞等人是这个时代最具代表的面孔,与世无争随遇而安,兢兢业业买房结婚然后相濡以沫努力过着平凡人的生活……

小说文风很紧凑,快速有力,不点缀不渲染,有一种死亡般的寒冷和压抑,把人逼到角落里,堵着喘不出气。活着的世界里充满了艰辛,死亡却只是绝望的开始。殡仪馆里,沙发坐的贵宾区穿的都是工艺极致的蚕丝寿衣,每个都在两万元以上;骨灰盒都是大叶紫檀,每个都在六万元以上,刻着富丽堂皇的图案。而塑料椅子的普通区,却会有人因为在同一家店买同样的寿衣比别人贵了50块而唉声叹气。当然,还有没有寿衣没有骨灰盒没有净身没有化妆的人……

然而作者意图并不在这里,余华喜欢在绝望中给人留着希望,这本书也是。死去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个地方: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这就是死无葬生之地,在这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这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很……这里人人死而平等。

在冰冷的世界里构建出来的暖巢,于残酷现实里流露真实的人性温暖。“死无葬身之地”为现实中的卑微小人物建立了一个乌托邦,用荒诞的变形记演绎出一种底层世界的冷暖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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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艾青诗选寒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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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日子来,我读了《泰戈尔诗集》中的一些文章。这本书不仅写了诗集,还写了泰戈尔毕生创作的十几部长篇小说,九十多部短篇小说,二十余种戏剧,此外还有许多散文作品和许多杂著。

罗宾德拉纳特·泰戈尔是印度近代最伟大的代伟大的作家和诗人他生于一个一个受到良好教育的家庭,他的父亲戴宾德纳特·泰戈尔是一位地方的印度教宗教领袖。泰戈尔8岁开始写诗,12岁开始写剧本,15岁发表了第一首长诗《野花》,17岁发表了叙事诗《诗人的故事》。1878年赴英国留学,1880年回国专门从事文学活动。1886年,他发表《新月集》,成为印度大中小学必选的文学教材。这期间,他还撰写了许多抨击美国殖民统治政论文章。

我读了泰戈尔的诗,觉得他的诗有一种作文的味道,“我想我应当向你请求——可是我又不敢——你那挂在……”这首诗给人的感觉是那么的奇妙,这种作文一般的诗竟能够写到这种地步,这真是诗情话意啊,我真是佩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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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名著围城读后感悟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1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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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的《活着》无疑是众多文学作品中闪亮的一颗星。一读:朴实、白话易懂;再读:发人深省、感触至深…

本书讲述了主人公富贵,一个地主家的儿子,娶了漂亮的城里女子家珍为妻,本来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但却整日沉醉于赌博之中,无法自拔。最后败光了家产,过上了一贫如洗的生活。也正是因为他的赌,也将自己父亲的生命作为了赌博的牺牲品。赔光了所有财产的富贵开始逐渐醒悟,从此不再涉赌。后与母亲、妻子家珍、儿子有庆,女儿凤霞靠种地为生。虽然生活贫苦没有之前的显贵,但一家人却团团圆圆,这段日子应该是余华笔下富贵一生中最幸福快乐的时光。

天有不测风云,万事总不随人意。好日子在富贵的身上总是不长久。母亲重病,在去给母亲抓药的路上被抓去当壮丁,这段时期的富贵经历了太多的烟火炮弹,太多的生生死死。他畏惧死亡,更加坚定了要好好活着的信念。等他回到家时母亲已仙逝,子欲养而亲不待,这是老天对富贵最痛苦的惩罚。但这只是对富贵惩罚的开始:女儿发烧至哑、儿子在校优秀却被抽血致死,丧子之痛于父母而言最大的哀莫过于此。对于富贵而言远不止于此:女儿嫁于良婿却难产而死,继而女婿工伤致死,妻子因病而死,给富贵最大的眷顾便是留下外孙相依为命;但是对于富贵上天却是如此不公,连唯一的亲人都不给他留下—外孙因吃毛豆过多而死。亲人的一一远去,只留下富贵一人在这世间同老牛相依相靠。

富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但却没有因此而结束自己的生命,没有消沉,而是奇迹般的选择好好的活着。对于富贵而言,他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活着有什么意义,他只知道活着就是为了经历这人世间的酸甜苦辣,百态百味。很多人认为活着是为了金钱、名誉、富贵、爱情…一旦这些没了,活着便无意义,一旦为之奋斗的目标失去了,很多人会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他们认为,活着只是为了这样或者那样的理由、追求而活。究竟人活着是为了什么?余华曾在作品中回答了这个问题: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去忍受,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

是啊,活着真好,只要活着就有无限的可能,无限的希望。人生再悲也悲不过失财失亲的富贵,人生再富也不过为地主时的富贵。大起大落也不过如此。此时的富贵仍能以一个讲述者的身份向问者娓娓道来他的一生,就像在诉说着别人的经历一样淡然处之,我们会发现人是要经历了怎样不为人知的痛处之后才能如此。活着或许只是一种状态,或好、或坏;或喜、或悲。活着,承载了多少人的希望,多少的情感,多少的喜喜悲悲,多少的悲欢离合。不论经历了什么,只要活着,你的人生便是现在进行时,便会充满无限的可能,活着真好。

读《活着》会让你重新思考自己活着的意义,给自己的生活一个崭新的规划。"人终究要踏上死亡的道路,因此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将临的节日".因此在这个所谓的"节日"来临之前,我们要好好珍惜现在活着的每一天,不要去怀疑、不要迷茫、更不要放弃自己,我们现在活着的每一天是多少人梦寐以求但却无法实现而奢求的明天。活着就要经历人间的酸甜苦辣,各种的辛酸苦痛,面对这些,我们仍要坚强的活着,云山苍苍,江水泱泱,一草一木都在为活着而坚强的茁壮生长,我们更应该如此。因为坚强才应该是活着最好的证据,才应该是活着大写的最好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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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玫瑰与教育读后感范文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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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能够知道春风的颜色,只有当她吹拂过山川和田野;没有人能够知道教育的发生,只有当他们让学习者的心灵扬起风帆;没有人能够知道孩子们的灵慧,只有当他们自由地思考和实践。”翻开郭思乐教授的谛听教育的春天一书,就被扉页上的这番话,深深的打动着,初次读到这段话,并没有完全理解它的深刻内涵,但它的确给人留下了一种心灵的震撼,带着这样的震撼,我用心品读了这本书。

谛听教育的春天是郭教授的教育思想随笔集。书中用朴实的语言分享了生本的理念,传播郭教授的教育思想。书中展示的生本教育,是一种全新的教育状态。生本教育的方法主要是强调要充分地调动和利用学生资源,强调把学生的学习尽早地交付给学生,教师尽快地让学生自己既活动起来,去获得知识,去解决问题。

就化学教学而言,要学好化学就要为学生提供大量的实验机会,让学生通过实验结合实践活动体验化学无处不在,在活动中充分体验成功的喜悦。学生只有通过自身的积极思维和主动参与“做”而获得的数学知识,才是理解最深刻、掌握最牢固且最有实用价值的知识。因此,化学教学中需重视几方面:首先,给学生提供充分的化学实践活动的机会;其次,充分引导学生通过操作、亲身实践学习化学;再次,给学生化学活动的自由度,充分展示个性。这样才能让学生大脑和双手真正动起来;才能让每个学生用自己内心的体验参与化学学习,并感受、理解知识的产生发展过程;才能让学生在这种体验和参与的过程中学会学习,从而产生主动学习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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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彷徨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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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克的郊外》是《时代广场的蟋蟀》续集,《时代广场的蟋蟀》很好看,《塔克的郊外》也一样好看。

《塔克的郊外》主要讲的是:柴斯特回到乡下了,他知道草原遇险了,就派了云雀——约翰去通知他的聪明伙伴——亨利猫和塔克老鼠。约翰飞呀飞,终于来到了繁华的城市——纽约,就开始催塔克和亨利动身了。他们赶上了最后一班车,来到了康涅狄格州。来到康涅狄格州了,看到是一幅郊外的画面,然后他们就来到了柴斯特的树桩,安息了下来。为了拯救小动物的家园,他们想了很多办法都没有成功。最后,他们想到了一个最好的办法,才拯救了草原,这个办法是一个“善意的欺骗”,他们连夜赶造了一个“善意的欺骗”,他们“淘宝”了艾伦·哈德雷家的一些物品,艾伦的妈妈开始怀疑有松鼠同他们的东西,最后,他们成功的淘了艾伦·哈德雷家的一块牌子,矗立在了一堆废墟上面。后来,人们发现发现了这堆废墟,同时也发现了这个牌子,他们的市长维西说,要保留这块草原的原貌,所以就没有破坏了。

我觉得塔克很聪明。塔克是唯一想出办法的一个人,他让草原恢复了原貌,他让草原不受破坏,也不让艾伦伤心,也不让她领着那些小朋友伤心,还不让草原的小动物们伤心。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凡是做事的时候动一动脑筋,不动脑筋的人是想不出办法。塔克就是爱动脑筋,所以就想出来了一个那么好的办法,亨利也想出了一些办法,所以就说凡是做事的时候动一动脑筋。这本书是我看过最好的书,不过还有哈利波特那一系列的也很好看,也写的很好,很生动;我还总是觉得《塔克的郊外》好看一点。我第一眼看《塔克的郊外》的时候,我就觉得这个故事一定很好看。令人惊讶的是一只小老鼠竟然能想出那么好的办法,不用说老鼠是想不到的,何况有时候这个办法人都想不到。所以我觉得塔克很聪明,我真的觉得这本书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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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野犬女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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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寒假后彻底自由了的我,像是受了什么刺激一样,三毛的书一本一本地下单,一本一本地狼吞虎咽地读下去。因为她的浪漫、真性情和勇敢潇洒,我牢牢地记住了这个爱读书、爱旅行的她——三毛。

我读过很多她的书——例如《雨季不再来》、《流星雨》、《我的宝贝》等很多中,我还是最喜欢她的《撒哈拉的故事》。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一个洒脱随性,有梦想,执着的三毛。

这本书讲的都是三毛与她的丈夫荷西一起在沙漠中生活时的所见所闻。整本书里的么一个故事,无不充满了浪漫、浓情的异域情调。字里行间,“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沙漠地貌和当地特有的风土人情。(其实烟不是直的,也没有长河。)

这本书里的每一个故事都能显出作者对生活的热爱。书中所写的故事并不所有都完全是幸福和温馨的,在沙漠里,有许多苦难需要度过。

在这本书里,我最记忆深刻的一篇文章就是《哑奴》。当地人思想落后而迷信,总是十分骄傲,以自己的利益为重。然,善良者有之,哑奴一家就是个很好的例子。因为是奴隶,哑奴生来就必须为财主做事,听凭财主任意差遣,为财主赚钱做事。三毛看不惯当地人践踏人权,与善良有礼的哑奴成为好友,常常给予哑奴帮助。正如哑奴用手语所说,“我的身体虽是不自由的,但我的心是自由的。”尽管他有一身本领,他终究脱离不去奴隶的身份。被财主卖走的那天,三毛哭着送给他一条毛毯,眼睁睁看着他被绑在车上运走,渐渐变成天边的一个小黑点。

三毛很向往自由,她不会让自己被束缚在一片狭小的天地,她喜欢我行我素,所以才会有撒哈拉的故事,才会有在她装点下异常美丽的沙漠。摆脱尘世的束缚、只做自己,没有一颗坚定的心和非凡的勇气,是万万不能做到的,纵使做到了,亦很难坚持下去。但三毛做到了,也坚持了了。从她的身上我开始感受也感悟到了对生活的执着、追求和热爱。我学会了无论生活中有多大的困难,我也要抱着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自己的人生,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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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艾青诗选寒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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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暗淡的灰黄,蒙上一层揭不开的沙雾,千风呼唤,天光暗淡,沙雾弥漫,塞外凝结着千古的阴郁凄苦,死气沉沉,无数中华儿女横戈跃马,奔赴中华民族生息歌哭于斯的北方,在秋风吹散马蹄声的边关,为保卫土地,不曾屈辱过一次。

艾青的诗色彩斑斓,用浓墨重彩发泄胸中郁气。血红、朱红、金黄、土黄、枯黄、青灰、雪白、铁黑、紫色、堇色、灰色、绯色,银色、古铜色、赭黄、暗绿、蓝色、草黄……正如陆游所说:五色炫耀、光夺眼目,使人不够熟视。兼之光与影的交错变幻,艾青的诗如同一卷卷慷慨淋漓又韵味悠长的水彩画。还有那些令人过目不忘的意象,比如朝霞霓彩、银浪白羽,太阳与黎明,血液与火把,故乡的树木池沼,黄土地与黄河、原野鸟雀、号角、桥、白雪……都承载着他对人类、对自然刻骨铭心的心的爱,对民族命运的深挚关怀。从这些流动的画面中还透露出袅袅的哲思,屹立不动的礁石和离开运动死气沉沉的鱼化石,连同那面直率的镜子,都给人无垠启迪。

艾青善于通过印象,感觉的捕捉来表达浓烈的情思。同样是“诗中有画”,王维的诗偏于冷色调,情幽空灵,而艾青的诗偏向暖色调,诗作具有鲜明的色调,清晰的线条,素描一般的简练、凝重,炫目色彩下汹涌着遏止不住情感洪流,神州沉陆的忧思,穿过数千年风尘扑面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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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企业员工守则读后感

范文类型:员工手册,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1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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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读了《德胜员工守则》,开始觉得看到那些严格的规章制度时,庆幸自己不是德胜的一名员工,后来,再认真看后却被书中德胜员工提倡的价值观是:勤劳、诚实、有爱心、不走捷径所深深地吸引。

让我懂得了作为一名幼儿教师,应该具有敬业精神、关心集体、遵守制度等良好品质。

以下我就谈谈我的感想:

一、具有敬业精神让自己更专业。

“德胜员工守则”提供的一套行之有效的提升员工管理素质的办法,确实是一条解决员工管理素质的现实途径。

书中告诉我们,企业管理素质分三个层面:员工层面、领导层面和系统层面。

员工的管理素质,不仅表现在遵守制度、接受管理上,还表现在如何在一个团队里工作、与人协作,以及强烈的进取心和敬业精神等。

而管理素质的另一个卖劲面是管理者的管理素质。

管理者除了要建立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更重要的是身体力行。

在德胜,从普通员工到管理者都体现出了强烈的进取心和敬业精神。

是呀,人不管做什么事,都需要认真负责,具有敬业精神。

我想作为一名幼儿教师,就是需要敬业精神,从我做起,做好本职工作,每次想起自己不是幼师毕业的,开始时拿起画笔时,觉得很是难为情,但在大家的鼓励下,在一遍一遍的练习下,也能画出漂亮的图画来了;面对歌谱时,我自学一般弹琴的知识,碰到难一点的,向专业人事请教,在长期的练习下,能流畅弹出一首曲子来,对我来说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了;面对这个信息化的时代,我又自学了电脑知识,不但打字快了,而且会制作图片了,会发电子邮件,能自如地发送文章,制作表格了,能用很快的方式发信息和家长联系,能在博客上与各位同事切磋技艺。

回首一看,原来自己付出的很多努力没有白费,自己居然也能走进专业的行列了,而这一切的进步都离不开敬业精神。

二、关心集体让自己做个品德高尚的人。

在德胜员工守则有这样一段话“珍惜是一种善良,珍惜是一种修养,珍惜是一种朴素的知恩图报。”只有心中充满爱,你才会有感恩的心,你才会有满足感,你才懂得去珍惜今天拥有的一切。

学会用感恩的心做事,学会用感恩的心做人。

德胜守则认为:修养提高,就不得不提爱心。

爱心需要勤劳、诚实做基础,爱心同样也要求不走捷径。

事实证明在各个岗位,人们只有密切配合,一起合作,才能圆满完成各项交付给我们的任务。

在我的周围有太多的感动让我觉得这个集体的温暖,当我走进教室,我发现早就有其他老师把门窗打开帮你做好了通风工作了;当你感到口渴时,阿姨早就帮你泡好了一杯开水了;当有的老师扭伤了腰时,你会发现已有别的老师帮着擦台抹凳,拿着拖把在拖地了;

当你还在因家长晚来接孩子急急忙忙走进教室准备打扫教室时,你会发现地面早被其他老师打扫干净时了,当大家一起制作教学图片……当你看到这些情景时,你自然会感叹这个集体的凝聚力实在太强大了,而这一切的一切都是爱的集结,所以,我也要做个关心集体,给别人以力量让自己做个品德高尚的人。

只有做到这样,我们的人生才有意义;我们才能生活得更好。

更重要的是只有做这样的人,我们才能获得别人的尊重。

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提升信誉度。

在德胜的封面中就有这样的一句话“一个不遵守制度的人是不可靠的人!一个不遵循制度的民族是一个不可靠的民族!”德胜要求每一个员工甚至于管理层都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及规章制度来办事,守则制定的规章制度很详细,强调了遵守制度的重要性。

而我们幼儿园工作也是繁琐而艰巨的,相信我们也会认真学习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在业务方面学有所得,在安全保育方面我们老师也时刻紧崩安全这根弦,严格遵守幼儿园安全法则操作才会使学校、家长、社会放心,在考勤方面,做到有事先请假,决不弄虚作假,做到休息、工作两不误。

当然遵守幼儿园其他制度,让老师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而老师遵守制度,相信对下一代会起到典范作用。

老师遵守制度,不但提升了自身的信誉度,更能提升幼儿园的信誉度。

以上就是我读完《德胜员工守则》这本书后的感想,对我来说都是有用的,是一次学习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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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彷徨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1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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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还是忍不住去关心这部小说,或许是张爱玲那种原始的贵族气或许是她在背后深深埋藏的市井感觉。张的小说在描写人物性格和故事的叙述上我更倾向于她的写作风格,尤其喜欢她有些许玩世不恭的调调。小说里很多经过深思熟虑的比喻和描写让人流连,不禁一遍遍地重复,仿佛自己被她高超的想象力包围,然后静静地自己一个人思索,这个比喻所要表达的最后的含义,以及这个比喻与故事的戏剧冲突之间的内在联系等等。这种过程,似乎告诉自己你自己读的不是一本书,一个故事,而是把自己融入到故事里。

然后在故事的发生时,你可以参与进去。思考着与书里所描述的主人公一样的人生问题。你在张的小说里可以处遇到这种比喻,以及类比,反比等等。张在这种叙事和描写方式上更多的见于她的早期作品。如《沉香屑第一炉香》、《沉香屑第二炉香》、《紫罗兰》、《倾城之恋》、《金锁记》、《红玫瑰与白玫瑰》等等。小说里叙述了主人公振宝生命里举足轻重的几个女性,学徒时巴黎的妓女,英国的初恋玫瑰,情人“红玫瑰”王娇瑞,妻子“白玫瑰”孟烟鹂。四个女人在他生命里停留的时间各不相同。在小说里叙述的时间也各不相同。如果故事平铺直叙下去的话,可以略去妓女么?这个时候,我们就想象了,张为什么会加入妓女的角色在故事里呢?然后就是他的初恋玫瑰。小说里,他说过自己“没有想到她爱自己那么深”,从而得出判断,这个初恋的下场是他在心智未成熟的表现。

在回国之后,自己第一个遇见的那个让他动心的女子,还有玫瑰的影子。于是他叫她“红玫瑰”。红是炽烈的,于是在他怯懦的表现后,最终的结局也只能是不了了之。后来的妻子“白玫瑰”则是那么完美,但是,振宝骨子里那种不安分的感觉,“白玫瑰”无法给予满足。而接下来的故事则“顺理成章”的“白玫瑰”有了外遇。进而是振宝的报复。殊不知,其实都是自己在伊始就种下的恶果。最终的振宝在颓废荒.唐之后,作者给了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但是这样的男人,在现实世界里是很难赢得读者的欣赏的。

小说的精髓在于故事,但是张的这部小说貌似故事里的冲突很少,而其当代人面对电视,电脑等众多媒体的影响下能否对这样的故事继续感兴趣呢?我们看到故事里的情节在某个地方似曾相识,但是我们中还有一些人继续关注着张爱玲的小说,继续一次次的阅读里面的章节。而且每次似乎都有相同的兴趣。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张的小说对于我们每个人都不是陌生的,我们阅读里面的文字时仍然会为里面的精言辟语叫好。这同时也倒出了很多当今社会里的普遍现象,以及普通人的心理情结。我们说张笔下的人物个个有血有肉,这不为过,但更重要的是我们可以在身边或者周围的社会里寻找到他的原型。于是小说里面的对白,小说里的信息指示也为我们的生活增加了些许说教的味道。这种说教是侧面的,或者说是间接的。习惯于说教的当代人,尤其是青年一代,在这种以故事为背景的形式下,所表现出来的状态就不足为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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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伟大的悲剧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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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一副残画……破碎的,凝结着浓浓的鲜血的趾爪;破碎的,被钢锯锯掉的牙齿......

虎,不是一直被人类人为是威武凶猛的动物吗?为何如此破碎呢?不,不是的.那只是它的外表.

一只看似懦弱无能的华南虎之所以身陷囹圄,这不就是人类的杰作吗?不过,值得我们反思的是:这只华南虎虽然身陷囹圄,但骨子里蕴藏着涌动的尊严。它面对可笑而可怜的观众时,它背对着,安详地卧在一个角落。“卧”?“安详”?它一定饱经风霜了!作为一只华南虎,它不是应该显示它的威风吗?为何如此“安详” 呢?不,它明明就是对观众乃至全人类的轻蔑。有人有石头砸它,冷漠粗暴;有人向它厉声呵斥,自大;有人还苦苦诱惑,庸俗无聊......可笑而可怜的观众!但,它都一概不理。

可笑而可怜的人类还以为自己征服了世界,征服了自然.人类的力量大自然早就领会了:使物种灭绝;禁锢动物们的自由;虐待动物们.....在刚刚开始的 21世纪里,物种灭绝的数量可能就增加10倍.到2100年地球上1/3到2/3的植物、动物以及其他有机生物将会消失。人类的“力量”太厉害了吧!

这只华南虎向往自由,追求独立然而却被可恶的铁笼不就是禁锢自由,邪恶的代表吗?我们人类应该明白,我们人类有尊严、思想。同样,动物们也有。华南虎代表的正是一个不屈的生命,执着的灵魂!我们应该尊重它们。它们就是我们的朋友。世界之所以这么美好,它们也是一个亮点。华南虎是一个不苟活的生命。在这个不羁的灵魂面前,人类是多么的庸俗,无知。人类应该学会尊重动物,也要努力地获得动物们的尊重!

火焰似的斑纹,火焰似的眼睛,巨大而破碎的滴血的趾爪,好一个不羁的灵魂!这个不屈的灵魂也一步一步倒向了趾爪下的血泊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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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世界是平的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12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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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想,这句话对拿破仑也同样适用吧。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拿破仑。有人喜欢拿破仑,又让人仰慕拿破仑,也有人憎恨拿破仑。

过去,我总认为拿破仑是个无恶不赦的人。他发起许多战争,致使无数无辜人民死去,他难道忍心吗?看着别人妻离子散,看着别人吃不起饭,看着别人蜗居,自我却一家团聚,山珍海味,享受着种.种特权。我对他深恶痛疾,拿破仑,你太可恶了!

也许是滑铁卢之败,让我开始同情拿破仑,让我重新了解真正的拿破仑,让我明白我错了,拿破仑并不是那样。

拿破仑出生在地中海沿岸的科西嘉岛,这个岛上的人民都有个共同的特点——好战。拿破仑从小就被送到法国陆军军官学校读书,可由于家境贫穷,常常受到法国本土小孩的嘲笑,拿破仑发誓要认真学习,将来报复这些讥笑他的小孩。

看到这儿,我不免会心一笑。拿破仑可真天真啊!以为好好学习,就能有所作为。可殊不知,此时的法国是处于一个什么年代啊?社会及其动荡,随时都有可能爆发战争。欧洲其他国家都已相继建立了资产阶级政权,可法国人处于落后的封建主义,战争已迫在眉睫。

拿破仑毕业后,被分配到部队里当炮兵中尉。他很上进,很快就受到上级赏识,被封为炮兵上尉。青年的拿破仑很走运,在推翻路易十六封建政权的法国大革命中,也立下了赫赫战功。随着拿破仑胜利捷报的一次次传来,拿破仑已成为人们心目中的大英雄。

在远征埃及时,法军遭遇到曼麦流客的主力,一群马美卢克人的突击,在沙漠上展开一场血战。这支勇敢的埃及骑兵队终敌可是百战百胜干练的法军,他们喋血沙漠,遗尸遍野之后便撤退了。在这样条件艰难的战争中,拿破仑每一天只需三个小时的睡眠便精力充沛,他与战士们同吃同睡,并肩战斗,战士们吃什么,他也吃什么;战士们睡在地上,他也躺在地上便睡。他从不享受任何特权,这是他与他的哥哥,弟弟的不一样之处。也许这就是他深的民心的原因吧!

可是,我很悲痛。拿破仑最终又傻傻的称了帝,他难道不明白这样做,会引起全国人民乃至世界人民的愤怒吗?

称帝之后,他的野心蓬勃长大。他竟要称霸全世界。远征俄国,成了他人生中的另一大转折点。滑铁卢战役的惨败,人民心中的英雄形象便逐步的抹上了黑影,人们意识到,在拿破仑帝国之下,拿破仑最终会失败的。人们便迫不及待的要推翻拿破仑,最终将他流放在圣赫烈那岛上。这岛上气候冷热无常,少有人烟,并且四周又有官兵把守,将他软禁起来。在那里,拿破仑得不到欢乐,更别提称霸世界了。此时,他想起了自我小时候多么天真,可如今,却成了这般摸样。最终,他病逝了,逃离了这片难受的土地,到了天国。

我为拿破仑打抱不平。拿破仑的战功无数,只因为两三次的失败,便遭到了人民的怀疑。以前,人们是多么的拥护他,可此刻,人民都唾弃他,驱逐他,将他赶到了那样一个小岛上,最终郁郁而终。这让我愤愤不平,难倒英雄不能犯错吗?毕竟世界上没有完人啊。

拿破仑,你刚毅,吃苦耐劳,有领导才能,这是不容置疑的。你上进,你勇敢,这是无人能比的。只可惜上天妒英才,逐你拿破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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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分手信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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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还记得我们是怎么认识的吗?那时候刚刚失恋的你总是彻夜难眠,在网上遇见了陪室友刷夜的我。是,我承认是我傻,明知道你深爱着已为人妇的她,却依然无可救药地恋上你。可是如果感情是说控制就能控制的,那还有什么珍贵之处呢?

亲爱的,你还记得吗?你第一次说爱我的时候,我慌张的表情,欣喜的眼神。是的,我欣喜若狂,我以为我的付出,终于等到了你的回应。虽然,这回应有些被动。

亲爱的,你知道吗?其实,我真的很羡慕她。就算她背叛了你们的感情,嫁做他人妇,就算她婚后仍自私地不许你交任何女友,就算她嫁到国外,却还对你说,我依然会回来找你之类的任性语言,就算她做任何无理的事情,你都将一切视为理所当然,并且爱她如昔。

亲爱的,你知道吗?其实我不喜欢你抽烟并不是因为我有支气管炎,对烟味过敏,会喘不过气,而是因为你身体不太好,我怕你这样剧烈地吸烟会有损健康。就像我不喜欢你玩魔兽并不是因为你没时间陪我,而是因为一晚八小时地呆在电脑前,没有正常的睡眠,身体会垮掉。你可以不明白这些,但是,请不要在我为此流泪或者生气的时候,责备我太任性,并反复拿我和她做对比。因为爱她,所以她在无理取闹也是对我,而我再怎么做,都是错。

亲爱的,你知道吗?其实现在我有点厌倦了做饭。当初你对我说喜欢吃湖南菜,所以我每天洗手做羹汤。我要的并不多,只想在我一个人洗菜做饭的时候,你能从电脑旁走到厨房,拥抱我一下,或者赞美一下我的手艺。如此而已。我不愿意出去吃饭,只是因为我不想你乱花钱。北京消费并不低,你总该为自己和父母打算一下未来。

对不起,我说在你放开我手以前,我不会放开你的手,我没有做到。

对不起,我说我要给你幸福,我没有做到。

对不起,我说要一辈子和你在一起,我没有做到。

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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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读《你要好好爱自己》心得感悟_你要好好爱自己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9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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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门宴》这部小说是根据电影编写的。讲的自然是刘邦、项羽二人之间的恩恩怨怨。众所周知,两雄在鸿门的这一场宴会,是刘邦反败为胜的转折点。正是因为有了这个转折点,刘邦才得以在后来统一天下,建立汉朝。

历史向来都是成王败寇,刘邦“胜了”,他成了一代明君,治国有道。我之所以要在“胜了”上面加引号,是因为刘邦只是表面上获得了楚汉相争的胜利,正如书中所说的那样,一入鸿门宴,所有人都注定是失败者。

刘邦为何也是失败者?因为他变了。不管历如何,小说中的刘邦曾经是个重情重义的大哥大。他与萧何、樊哙等人南北征战,出生入死。他们经历过困难,经历过危险,共同有过胜利的喜悦,也有过失败的狼狈。刘邦从来都没有摆出过架子,他信任所有的手下,绝不猜疑,他从不因失败去指责下属,把大家都当成了自己的兄弟。他和大家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从不在意所谓的君臣之礼;他与张良在月光下畅谈,探讨兵法,不眠不休。他绝不抛下兄弟们一人逃生,坚信要活一起活,要死一起死……可是后来呢?他变得多疑,杀害了以前与自己患难与共的兄弟们,变得面目狰狞,双手沾满了鲜血。他的改变,说到底还是为了那个至高无上的皇位,还是为了巩固稳定自己家的江山。在皇权面前,无亲情可言,更不用说是这连亲情都比不上的兄弟情义。

在刘邦的眼里,江山,只能是刘家的江山,而不能是大家的江山。光彩夺目的龙椅让他变得自私,挖掘出了他丑恶的那一面。为了让后代坐稳这把龙椅,为了让自己不用为江山担忧,他挥起了屠刀,砍向那一个个熟悉的身影,此时的龙椅,不仅是金色的,还是红色的,那上面沾满了血腥,沾满了欲望,沾满了无数贤臣良将的不甘与不解。刘邦已经失去了相信他人的能力,经历了鸿门宴上的猜度与算计,他早已无人可信,鸿门宴上的一幕幕场景,一点一点吞噬了他所有的信任,吞噬了他所有的善良。没错,他胜了,可这胜利却使他改变了,彻彻底底、完完全全的改变了。

在他赴宴之前,虞姬曾问过他:“你知道这赴宴的代价吗?”他至死才明白,赴宴换来了无上的权力,而代价就是让他失去相信任何人的权力,陷入永远的梦魇之中,无法自拔。这不是他想要的结局,亦非其他人想要的结局,但为何结局会是如此?

若想爬上的地方,就必须踩着兄弟、亲人的身体,因为这是作为一个王者所必须付出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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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震动》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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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此书不由感叹古代的三纲五常是如此的顽固与不人性。可笑的是芸做的事是对的,但在父为子纲的背景下,老子就是王法。那个年代,对于男性去逛妓院貌似再正常不过,文人“骚”客是历史遗留下来的不正社会风气。

对于爱情?或许沈复和芸是真爱,但芸爱的更深一点。文中闺房记乐,从年代上看写的都是新婚之乐,过了新婚之年,沈三白无了这份兴趣,有的是逛妓院,游上玩水。对妻子,没有尽到做丈夫的责任,让妻子过上好生活,没有和妻子一起分担生活重担;对孩子,没有尽到做父亲的责任。对父母,没有做到孝敬父母;对自己,没有好好鞭策自己,好高骛远,浪荡散漫。而芸的一生,显示出古代女性伟大的一生,为家和孩子操劳一生。

沈复一生过的很潇洒,游山玩水,一生过的很多彩,但身边的亲人过的就很苦了,他这种性格适合做现在所称的“独身主义者”。

短短的《浮生六记》是沈复一生的浓缩,不由感叹时光如白驹过隙。一生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做人不可太自私,生活中扮演的每个角色的责任都要担负起来。人不可无志,“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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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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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自我以往说过:“我只是这大自然中的某一个分子,有我没有我大自然依然存在。我,很平凡。”当我们总在贬低自我,认为自我毫不重要的时候,毕淑敏教师发出这样的呼声:“我很重要!”倘若不曾读到她的文章,未曾看到这篇《我很重要》。我也许一向都只会认为:我只是大自然中一个渺小的,没有存在感的尘埃。就像,一滴水只是大海的一部分,就算没有这一滴水大海也是一样的汹涌澎湃。但在读了这篇文章之后,我明白了自我存在的意义同时明白自我很重要!我的朋友需要我,我的父母需要我!我要对得起父母对我的期望,朋友对我的鼓励!

或许有些时候我们真的应当铿锵有力,对自我充满自信地说:“我很重要!”

想到那满鬓白发的父母,在老了以后无依无靠,你可曾明白他们又多么渴望在这个时候能有一个人能在这一刻伸出温暖的双手去拥抱他们,给予他们温暖?你可曾想到过他们以往对你付出过多少?他们把所有的期望都寄托在我们身上,我们能对自我掉以轻心吗?如果不是那来自人间最无私的爱;如果不是那一句句谆谆教诲;如果不是他们的耐心嘘寒问暖,我们会独一无二的存在世间吗?难道我们,不重要吗?

想到那以往共度难关的朋友,看到他们脸上充满鼓励的笑容,你忍心辜负他们对你的鼓励吗?我敢肯定,与朋友在一区的时光是最简便,最欢乐的,在朋友面前自我能够毫无顾虑的分享自我内心深处的秘密;在自我最无助的时候,是朋友给予你动力;在自我迷茫的时候,是朋友将你从迷茫中拉了回来;在自我最艰难的时候,总是有几个人咬紧牙关与你共度难关,他们不曾向你索取一丝回报,这就是——友情!如此真挚的友谊。如果我们没有相遇,就不会有这样的欢声笑语,喜怒哀乐。难道你还没有发现自我的重要性么?

也许你很普通也很平凡,可是,当你来到这世界之后,你就注定会拥有属于自我的一片蓝天!

对你的亲人来说,对你的朋友来说,对你的事业来说,对你的所有一切你拥有的来说。你,都是无法缺少的一部分。你,就是很重要!这,是毕淑敏教师对生命的思考,对人性的解读。

你想辜负父母无私的爱,朋友无私的鼓励吗?不想,那就昂首挺胸,充满自信的对自我说:“我很重要!”

其实,我们总有一天会离开父母,闯荡出那片属于自我的蓝天!

请记住:人活着,就是要对自我好一点。相信自我,必须能够拥有自我的天空!只要自我对未来充满期望,那一切都不再是梦,此刻,让我们为自我的未来而努力吧。雏鹰终会长大,在那片广阔的天空展翅翱翔,让自我嘹亮的鸣叫回荡在天地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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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彼得潘》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1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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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文言文《荆轲刺秦王》,它主要讲述的是荆轲刺杀秦王的因由及全过程始末,读完之后我深有感触,荆轲刺杀秦王的情景至今还在我的脑海里回放,挥之不去......

公元前227年荆轲抵达秦国国都咸阳,并通过秦王的宠臣蒙嘉的引见,以谦卑的言辞求见秦王,秦王大喜,特地穿上君臣朝会时穿的礼服迎见荆轲,荆轲手捧地图敬献给秦王,在地图完全打开,图穷匕现之际,荆轲趁势抓住秦王的袍袖并举起匕首刺向他的胸膛。但是还未等到荆轲近身,秦王已经惊恐的挣断了袍袖,荆轲随即追逐秦王,两个人绕着柱子奔跑,结果后来秦王拔剑砍下了荆轲的左腿,荆轲无法再追下去,便将手中的匕首掷向秦王,结果却击中了铜柱......“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荆轲失败了,功亏一篑,可悲,可叹啊!

功亏一篑终究意味着失败,荆轲和燕国都为这次失败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身死国灭!纵观全文,我看到的是一份精心策划近乎完美的谋略与荆轲他志向意图明朗的侠义之举啊!究竟导致他功亏一篑的原因是什么呢?荆轲本有识人之明,认为秦武阳不是实施计划的适当人选,而因为太子丹的干预,最终放弃了自己正确的选择——这也便是荆轲的谋略上的缺点!由此看来,荆轲如果采取正确的决断,坚持正确的选择,那么秦王会必死无疑了吧!然而,历史是不能容许我来予以假设的,真实的历史残酷地说明了荆轲还是犯有严重的错误。

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将荆轲否认,在他身上,我们还是可以看见许多非常崇高的精神。

首先,他十分忠诚,忠于国家,忠于自己的主人太子丹。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每个人都只有一次,但是他却能在一个国家陷入危难之际,以壮士的身份挺身而出,丝毫不为自己的性命着想,为了国家他可谓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而太子丹对他稍微失去了点耐心他就十分过意不去,甚至改变了他等朋友的计划。这在客观上也减少了他成功的可能性。荆轲如此忠诚,也完全称得上是“士为知己者死”了吧。

第二便是他的侠肝义胆,他虽然谋略不行,但是十分有胆识:荆轲明明早在易水河畔慷慨悲歌时就早已知道自己的下场,他“心知去不归,徒有世后名”可是他依然义无反顾,为了自己的国家慷慨赴死,这样的侠肝义胆难道不是可歌可泣的吗?

壮士荆轲有一种像革命先烈一样的要为革命抛头颅,洒热血的精神,虽然他的做法并不可取,不值得我们学习。可是他的精神应该为我们所称道!我们应该做一个像荆轲一样能为祖国付出一切的爱国者!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易水畔的这首悲壮的歌至今传唱不衰,荆轲作为一名勇士而被世人颂扬。荆轲刺秦未遂的历史事件,千百年来都为文人们深感遗憾,无数的诗词文赋,都是以暴君来形容秦王,而肯定荆轲的英雄行为和侠义精神。然而从战国历史中政治成败的角度去审视这个历史事件时,我们可以发现更多的值得思考的东西。“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前人误入失败的陷阱,可作为我们今天行事的前车之鉴;而前人获得的成功经验,可作为我们继续前进的路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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