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承揽加工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定作方):嘉润公司
乙方(承揽方):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为满足客户订单需求,甲方大量需要指定型号产品;乙方系专业产品生产商。根据《_____》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作物情况:___________
1.1品名:___________
1.2规格:___________
1.3数量:___________
1.4备注: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价款
2.1合同价款总额:___________
2.2付款方式:___________
2.3付款时间:___________
第三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___________
3.1质量要求:___________
3.2技术标准:___________
3.3以封存样品为质量标准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
第四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4.1用乙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甲方有权对原材料进行检验。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4.2用甲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甲方按下表标准提供:___________
4.3甲方于年月日之前提供原材料。
4.4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之日起日内检验完毕,不符合要求的,应在收到后日内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和保密
5.1甲方负责提供技术资料和图纸。
5.2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资料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回复并提出修改意见。甲方未答复,乙方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5.3甲方要求对承揽物的技术性严格保密,乙方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乙方不得擅自披露、使用甲方技术资料和图纸、制造再现甲方技术的器材、取走与甲方技术有关的物件;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任何第三人故意或过失泄露甲方技术资料、图纸或技术;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技术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技术资料、图纸或技术;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技术资料、图纸或技术的文件或文件副本;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甲方的技术资料、图纸或技术;不得将甲方的技术资料、图纸或技术用于自身技术、设备的升级或研发。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6.1验收标准:___________
6.2验收方法:___________
6.3甲方验收乙方所完成定作物的时间:___________
6.4甲方验收乙方所完成定作物的地点:___________
6.5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6.6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在使用后日内发现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退还。
6.7双方就定作物的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为准。质量检验机构由双方共同指定,费用由乙方垫付,由主张未被检验证明支持者最终承担。
第七条交(提)定作物的时间和地点
7.1双方约定由甲方自提定作物
7.1.1自提定作物的时间:___________
7.1.2自提定作物的地点:___________
7.2双方约定由乙方送交定作物
7.2.1送交定作物的时间:___________
7.2.2送交定作物的地点:___________
7.3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所达成的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4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___________乙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甲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乙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乙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甲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
8.1包装要求:___________
8.2费用负担:___________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
9.1定作物的运输方式:___________
9.2运输费用:___________
第十条定作物的保修
第十一条定金及预付款
11.1甲方向乙方交付定金的数额:___________
11.2甲方向乙方交付定金的时间:___________
11.3甲方向乙方交付预付款的数额:___________
11.4甲方向乙方交付预付款的时间:___________
第十二条乙方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
12.1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若甲方同意接受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接受的,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元/每件的违约金。经过修理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12.2未按合同约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和延期交货责任。因包装不符合同约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12.3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甲方支付未交定作物总价的%违约金。延期交货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12.4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乙方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甲方要求完成,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甲方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
13.1超过合同约定日期付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定作物总价__‰的违约金。
13.2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13.3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时,承担因此多支出的费用。
13.4其它违约责任:___________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时,选择以下第__种方式解决:___________
(一)向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二)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甲方(章):___________乙方(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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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加工承揽合同
甲方(定作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揽方):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方拥有 资源,乙方拥有 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1条 定义
除了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的相关用语以如下定义为准:
1.1 “合同产品”是指由承揽方根据本合同以及本合同的附件的规定(如有)为定作方所生产的产成品及其配件和包装等,在本合同中也称定作物。
1.2 “规格”是指由本合同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每一个产品的各自规格。产品规格可以由双方通过一致同意进行更改。
1.3 “机密信息”是本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披露的,以任何形式表明其具有机密性以及虽未表明但实际具有机密性的书面或口头信息。机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披露方的技术、研究、发展、产品、价格、服务、员工、合约商、市场计划、财务、合同、法务或商务信息。
1.4 “知识产权”是指所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以及所有上述权利的注册申请权,还包括根据任何可适用的法律与上述权利拥有同等效果的其他权利。
1.5 “生产档案”是指包含所有根据本合同制造、装配和测试产品所必需的资料、说明、数据和指引的全面性生产指南,以及其他涉及生产、加工或装配产品的任何文件、指引及资料,不论该指引或资料等是来源于合同双方或任何其他第三方。
第2条 定作物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定作物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总价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其他
合计人民币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
第3条 原材料的规格、数量、质量及提供办法
3.1原材料规格及标准:
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总价质量要求消耗定额其他
合计人民币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
3.2原材料提供方及办法:(以下材料提供方式二选一)
□定作方
定作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提供原材料。承揽方自收到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之日起 日内检验完毕,不符合要求的,应在收到原材料后 日内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否则定作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承揽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承揽方
承揽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通知定作方对原材料进行检验。定作方如对原材料有异议,应于检验完毕后 日内通知承揽方调换。承揽方应当对有异议的原材料调换,否则定作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承揽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3 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由乙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第4条 技术资料和图纸提供
4.1加工定作物的技术资料和图纸由 于 年 月 日前提供。
4.2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4.3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应当严格保密,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第5条 转包
5.1定作方同意承揽方可将本合同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1)承揽方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包括: 。
(2)承揽方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甲方负责。
5.2承揽方未经定作方同意将其他工作交由第三人的,定作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承揽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6条 定作方协助承揽方的事项和要求
1.图纸和技术问题的说明: 。
2.现场的检验: 。
3.其他: 。
第7条 交(提)样品的方法和验收
7.1样品提交
合同产品规格单位数量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7.2双方约定由□定作方自提样品 □承揽方送交样品 (方式二选一)
□定作方自提样品
自提样品的时间: 年 月 日。
自提样品的地点: 。
□承揽方送交样品
送交样品的时间: 年 月 日。
送交样品的地点: 。
送交样品的方式: (写明是汽车、火车、水运或其他方式)。
费用承担方: 。
7.3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样品,应当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所达成的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4以封存样品为质量标准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
7.5交(提)样品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样品的,以定作方接收的签字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样品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样品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样品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
7.6定作方在收到样品后的 天内对样品进行检测,并于收到样品后的 天内提供反馈并通知承揽方。如定作方对样品无异议,则承揽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如定作方对样品提出异议,承揽方应按定作方的要求重新加工。如承揽方拒绝按照定作方要求重新加工,定作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揽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8条 交(提)定作物的方法
8.1双方约定由□定作方自提定作物 □承揽方送交定作物 (方式二选一)
□定作方自提定作物
自提定作物的时间: 年 月 日。
自提定作物的地点: 。
□承揽方送交定作物
送交定作物的时间: 年 月 日。
送交定作物的地点: 。
送交定作物的方式: (写明是汽车、火车、水运或其他方式)。
费用承担方: 。
8.2定作方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时,定作方承担因此多支出的费用。
8.3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包括 。
8.4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所达成的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5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签字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
8.6如定作方提供材料进行加工,如承揽方在完成加工后,材料仍有剩余,应及时返还。
8.6.1返还时间: 。
8.6.2返还方式: 。
8.6.3费用承担方: 。
第9条 交(提)定作物的验收标准
9.1双方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9.2定作方应当在收货后 日内验收承揽方交付的定作物,并提出异议。如在 日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验收合格。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双方可约定质量保证期,参见12.2条款。
9.3如当事人双方对定作物质量存在争议:
双方如果对产品的质量是否合格或者原材料的成分等有分歧的,双方应当委托具有鉴定资质的第三方对争议事项进行鉴定。如果一方拒绝委托鉴定的,另一方可以自行委托鉴定。鉴定费用由鉴定结果对其不利的一方承担。
第10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10.1定作方对承揽方的包装要求: (应具体写明包装方式、包装物品的材质、包装的大小尺寸等)。
10.2费用负担方: 。
第11条 风险负担
11.1定作物风险负担
双方约定定作物所有权自交付定作方之日起转移,并由定作方承担定作物毁损、灭失的责任。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规定,参见合同8.4条款。
11.2原材料风险负担
定作方提供原材料的,交付承揽方后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在合同履行期内,如因不可抗力致使原材料破损或灭失,不利后果由定作方承担。
11.3如定作方延迟接收或无故拒收定作物期间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第12条 承揽方的保证及瑕疵担保责任
12.1承揽方保证:
12.1.1交付给定作方的所有产品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2.1.2交付给定作方的所有产品未设置任何的留置权、抵押权、担保权和其他债权;
12.1.3交付给定作方的所有产品未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
12.2双方确定质量保证期,自定作物交付之日起算,期限为 个月。
12.2.1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定作方已垫付的运输费用和因其他原因退回维修品或者更换品而产生的费用。)并承担定作方的实际损失。
12.2.2承揽方应当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对瑕疵产品及不符合要求的产品进行更换、维修或退款。
12.3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定作方决定对产品进行召回的,如果该质量问题是由于承揽方原因导致,则承揽方应当按照定作方要求就所有召回产品进行退换或者维修,并承担因此给定作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如果非因承揽方原因导致产品质量问题的,承揽方仍应当为召回作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并收取成本费用和适当的服务费用。
第13条 报酬的结算
13.1合同价款总额:人民币(大写) (¥ 元)。
(本合同价款已包括税款、人工、材料、机械、运杂费、包装、安装、调试、检测、探伤、现场的试拼、试压等所有费用,定作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费用。)
13.2支付方式:
(1)首笔款:¥ 元(合同总金额的 %),作为预付款,于本合同签订后的 个工作日内支付;
(2)第二笔款:¥ 元(合同总金额的 %),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3)第三笔款:¥ 元(合同总金额的 %),于 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4)第四笔款:¥ 元(合同总金额的 %),于 甲方验收通过后的 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5)尾款:¥ 元(合同总金额的 %),于 质保期满后的 五 个工作日内支付。
13.3指定收款账号:
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
篇2:厂房承揽加工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标的、数量、价款:__________
1. 验收标准:按双方确定的样品验收。受托方须将送货单随货同行,并将送货单及物流单一起交给委托方收货人员,内容包括商品名称、单品规格、单品件数及单品数量,按委托方提供原样验收,如果由于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由受托方负责赔偿,并执行相关行业标准。
2.质量要求:应提供盖有鲜章的出厂检验报告单(包括质材、检验依据、执行标准等),特殊产品须有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随货同行或提前送达)。
3.结算方式:委托方支付30%预付款,收到货验收合格入库后再支付60%,余10%作为质量保 证金留待下次合同履行时支付,但时间不超过45天下单,如未下单即付清上笔合同10%尾款。
4.包装标准:货物外包装必须在外包装的醒目位置整齐标注,内容包括商品名称、单品规格、 单品数量(每层数量_数/每排数量_数)。
5.(交)提货方式及地点:委托方厂房内。
6.运输方式及到站(港)和费用承担:受托方承担。
7.交货地点、日期及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发货,逾期按合同总额1%支付违约金。
8.保密条款:双方应当对本协议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对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简称“保密资料”)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因商业秘密泄露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由受托 方承担,同时委托方有终止一切合作的权力。
9.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被告方地法院提起诉讼。
10.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后制定,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传真或扫描件有效)
委托方: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委托代表:__________ 委托代表: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篇3:产品加工承揽合同综架
甲方:_______________(定做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承揽方)附加身份证复印件。
加工_______,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产品负责回收并以现金支付加工费(550元/?O),拒收任何原因的半成品和不合格产品。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通过考察同意后,自愿购买材料。如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自己负责。
2、乙方需按甲方提供的样本、限本人制作,如私自组织人员加工,技术转让,需经厂方同意方可进行,否则按违约处理。
三、违约条款
1、甲方违背合同第一条(2款)时以(550元/?O)的1倍支付乙方违约金。
2、乙方外购材料掺杂使假,私自技术转让时,按每平方米550元的1倍支付甲方违约金。
四、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月,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本合同期瞒后,乙方申请,甲方有权依据生产定单续签或终止合同。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并有验收标准为合同附件,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4:加工承揽协议
签定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定作方(甲方):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乙方):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加工承揽合同,并严肃履行。
品名
规格单位数量加工费单价金额
定作方供应原材料:
原材料
规格单位数量日期成品单位耗用量
1.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检验标准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地点及运输办法、运杂费用和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货款及费用结算办法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篇5:钢结构产品加工承揽合同书
定作人:
签订地点:
承揽人: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一条加工物、数量、报酬、交货期限
加工物规格计量、报酬、交货期限及数量
数量
名称、型号单位、单价金额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
材料规格
计量
数量质量
提供日期
消耗定额
名称型号单位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三条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的检验标准、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第四条加工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第五条承揽人对定作物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
第六条加工物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七条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
第八条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在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
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日内答复。
第九条定作人(是/否)允许第三人完成加工物的主要工作。
第十条加工物的交付方式及地点:
第十一条加工物的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十二条报酬的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三条定作人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定金(大写)元。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加工物。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委员会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定作人(章):
承揽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鉴(公)证机关(章)
账号:
账号:
经办人: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篇6:厂房承揽加工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账户:________________账户: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品种或项目、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期限
定作物品名或项目规格
型号计量
单位数量价款或酬金交货数量及交货期限
单价总金额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中国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电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____国籍:________
乙方:____国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电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____国籍:________
双方为开展来料加工业务,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加工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产品)___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将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产品后交付乙方。
第二条交货
乙方在合同期间,每个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原材料,并负责运至________车站(经_______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后的________个月内将加工后的成品________套负责运至________港_____付乙方。
第三条来料数量与质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须含____%的备损率;多供部分不计加工数量。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材料应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和规格标准。如乙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提供给甲方应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对无法履行本合同不负责外,还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损失;乙方特此同意确认。
第四条加工数量与质量
甲方如未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加工产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应赔偿乙方所受的损失。
第五条加工费
甲方为乙方进行加工的加工费,在本合同订立时的________年为每套________币________元;合同订立第________年起的加工费双方另议,但不得低于每套____币____元;该加工费是依据合同订立时中国国内和国外劳务费用而确定的,故在中国国内劳务费用水平有变化时,双方将另行议定。
第六条付款方式
乙方将不作价的原材料运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产品前1个月,由乙方向甲方开立即期信用证,支付加工费。
第七条运输与_____
乙方将原材料运交甲方的运费和_____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将本合同产品送交乙方的运费和_____费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和严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约时,该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损失,对方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第九条_____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解决,提请中国_____________机构进行_____。_____适用法律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的国际公约、条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在中国法律无明文规定时,适用国际通行的惯例。
_____裁决为终局裁决,_____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十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字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规定的________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并收到乙方含加工费在内的全部应付费用时终止。
第十一条合同的续订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之前____月,如一方需续订合同,可以向对方提请协商。
第十二条合同文本与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以中、____两国文字书就,两国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
1.甲方为交付乙方产品而耗用的包装、辅料、运输及_____等项开支,在加工费以外收取,但这些费用不超过每套合同产品的____%.
2.甲方收到原材料后,应按乙方提供的技术标准,对其规格、品质进行验收。如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标准,或数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检验报告后,乙方负责退换或补足。
第十四条合同条款的变更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充、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外包承揽工地加工合同
___________商铺工程,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同志在施工过程中不慎从预留洞口中坠落,造成脾破裂,送徐舍医院救治,现经医院治疗已全愈,经本人同意出院,回家疗养。达成如下协议。
一、 经徐舍镇医院治疗已全愈,在医院治疗期间所有医疗费及生活费均由项目部和瓦工班组长支付,病人同意出院回家调养。
二、 本项目部及瓦工班组合计赔偿病人回家期间的调养费、护理费、生活补助费及误工费、伤残补助费等一切费用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整。作一次性了结。项目部及瓦工班组长先付______元整。
三、 伤者必须配合项目部做好后期保险公司处理工作。伤者来回费用由项目部及瓦工班组负责承担。如果确实病人不能坐车由瓦工班组长去接或包车,费用由项目部承担并补偿陪同人员的误工费。待处理终结后,______元立即支付给伤者。或者由___________带回。
四、 伤者是经医院复查及病人家主同意,并要求回家调养,在路上或回家无论发生任何不测,均与项目部及瓦工班组长无关,由病人家主全部承担。
五、 此事由瓦工班组长负责处理,并邀请伤者家主及同乡亲戚共同协商处理。公平、公正。
六、 在项目部要求当事人来做签定时,必须伤者本人在事发地办理一张银行卡交项目部。此协议一式叁份,项目部,伤者,及瓦工班组长各执一份。作为此事的终结处理,所有未尽事宜包涵其中,誓不反悔。
伤者及家主:
此事是我委托亲戚朋友参加处理,同意以上的处理意见,决不反悔,出院后无论发生任何不测事件,均与项目部和瓦工班组长无关。
伤者邀请处理事宜人员签字:_____
瓦工班组长签字:_____ 项目部负责人签字: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
篇8:委托镀锌综架加工承揽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承揽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定做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_____》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委托甲方加工____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
1.甲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乙方检验。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乙方调换或补齐。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1.甲方在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甲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乙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乙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第五条 价教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乙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甲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乙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甲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货地点和付款办法:在乙方厂内交货,由甲方自提;在交货日期前乙方可陆续交货,甲方可陆续验收付款。
2.甲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乙方接收的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甲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甲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乙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结算方法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违约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乙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乙方不再需要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约定包装定作物,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应此而支付的费用。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皮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____%偿付违约金。
五、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__%或酬金总额的________%的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乙方代为保管时,应当偿付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由于保管不善致使乙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八、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乙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乙方调换、补齐的,由甲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九、擅自调换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乙方有权拒收,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乙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乙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_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双方没有约定订金的,乙方向甲方赔偿已付工程价款的______%,人民币____元,并归还甲方预付的全部工程款。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甲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_______%偿付违约金。
五、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六、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由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
2.遇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己双方通过协商另订补充条款,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为期____________年。
甲方:_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签章)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
篇9:委托承揽加工合同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__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__________________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_________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______%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______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______%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合同有效期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当地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篇10:商场货架加工承揽合同协议
承 揽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 作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承揽方:日期:
定作方:日期:
篇11:委托承揽加工合同
承揽方:
定作方
签订地点: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签订时间:年月日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总金额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定做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交(提)货时间、:
四、交(提)货地点、方式: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式: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八、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违约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盖章(签字)通过传真方式签订即生效,高于任何的书面口头协议。
定作方单位名称:
(章)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承揽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税号:
鉴(公)证意见经办人:
监(公)证机关(章)
年月日
篇12:加工承揽合同范文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上海序伦律师事务所接受南通某某贸易有限公司(“某某公司”)的委托,指派赵永恒律师担任南通某某贸易有限公司应诉浙江某某木业有限公司(“某某公司”)承揽合同及南通某某贸易有限公司反诉浙江某某木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及反诉人的诉讼代理人。现根据事实和法律,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本案的主要问题是:(1)本案是适用承揽合同法律规范还是适用买卖合同法律规范?即,本案系争合同是承揽合同还是买卖合同?(2)反诉中,系争合同是否已经由反诉原告合法解除?(3)本诉中,被告是否享有先履行抗辩权?
一、本案应当适用承揽合同法律规范
本案系争FBFP6B-1和FBFP6B-2合同名为购销合同,实为承揽合同中的定作合同。
本案中,某某公司按照某某公司要求的材质、规格型号加工三聚氰胺平板门,并且,作为加工物的三聚氰胺平板门所需要的锁具也由某某公司提供。
某某公司交付标的物实质上是在履行交付工作成果的义务。但是,某某不仅要交付工作成果,而且,还要按照某某公司的要求完成工作,此两项内容共同构成其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某某公司完成工作,体现了某某公司对某某公司的特殊信任。
定作合同中交付工作成果部分的内容,具有买卖性质。但是,这部分具有买卖性质的交付内容,只是定作合同权利义务的一部分,并不能全部涵盖定作合同的权利义务。相反,定作合同则涵盖了全部权利义务,既包括了具有买卖性质的交付工作成果部分,也包括了加工该工作成果的过程部分。
综上,在适用法律时,应当考察案件事实与法律构成要件的吻合关系,考察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不为表象所迷惑。本案中,案件事实符合承揽合同中定作合同的法律构成要件,系争合同应当定性为承揽合同,适用承揽合同法律规范。
二、反诉中,系争合同已经由反诉原告合法解除
反诉中,解除系争合同的法定条件已经具备,反诉原告某某公司合法行使了解除权,系争合同已经在20xx年9月初合法解除。
(一)某某公司迟延履行系争合同,致使某某公司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按照约定,FBFP6B-1和FBFP6B-2合同的交货期分别是20xx年3月23日前和20xx年3月30日前。其后,双方变更交货日期,分别为20xx年5月底和6月初。对此变更,原被告双方均当庭确认。
按照变更后的合同,系争合同订金均在变更后的交货期前支付,所需配件也在20xx年2月初全部交付。某某公司在20xx年6月、7月、8月均无法交货,致使某某公司的合同目的完全落空,某某公司行使法定解除权,于法有据。
(二)解除合同通知某某公司已经收到
某某公司解除系争合同的通知,某某公司已经收到。
综上,系争合同已经在20xx年9月初合法解除,双方应当恢复原状,某某公司应当返还订金及配件,并支付违约金。
三、本诉中,被告享有先履行抗辩权
本诉中,某某公司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某某公司支付货款并提货。
但是,某某公司既没有通知某某公司验货,也没有通知某某公司提货。在某某公司行使验货权利和接到提货通知之前,某某公司无权主张货款。某某公司毫无疑问地享有先履行抗辩权。
某某公司派出质检人员到某某公司,此为行使定做人权利的行为。某某公司作为承揽人,理应接受定做人某某公司的监督检验。此等检验监督,不免除某某公司通知某某公司进行验货的义务,不免除某某公司对加工物的质量瑕疵担保义务,也不免除某某公司通知提货的义务。况且,某某公司派出的质检人员在20xx年4月4日之前就离开了某某公司,直到20xx年6月26日才返回,质检人员根本没有机会对系争合同加工物进行监督检验。
至于某某公司提供的两个证人,其既不能证明为或曾为某某公司员工了解案件事实,其证词之间也互相矛盾,毫无可信可言。某某公司相信,某某公司可以提供一卡车的类似证人。
综上,可以看出,在某某公司行使验货权利和接到提货通知之前,某某公司无权主张货款。况且,某某公司在其诉状中明确陈述,系争合同加工物尚未完全加工完毕,客观上也不具备交付工作成果的条件。假设如原告所说,缺乏配件,原告也应履行通知义务,告知被告,原告未能履行此通知义务。
综上所述,本案系争合同为承揽合同中的定作合同。定作人某某公司依法行使了合同解除权,系争合同已经解除,双方应恢复原状,某某公司返还订金及配件,支付违约金。在本诉中,某某公司享有先履行抗辩权,某某公司无权主张货款。
以上代理意见,请法庭考虑采纳。
此致
庆元县人民法院
上海序伦律师事务所
赵永恒律师
20xx年12月12日
篇13:加工承揽合同
附:加工承揽合同样本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 木具厂 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方: 百货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一,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三,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 图纸由乙方于一九八五年二月一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 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25000元.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一九八五年六月十日至六月二十五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4元计算,共计98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2元计算,共计49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 元(大写 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十一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二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六,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十三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30%的违约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五,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县建设银行各存一份.
甲方: (盖章)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年 月 日
篇14:委托承揽加工合同
定作人: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
承揽人: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____________
第一条 加工物、数量、报酬、交货期限 签订时间: 年月 日
加工物名称规格
型号计量
单位数 量报 酬交 货 期 限 及 数 量
单 价金 额合 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定作人提供的材料
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 量质 量提供日期消耗定额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三条 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的检验标准、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第四条 加工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第五条 承揽人对定作物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第六条 加工物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第七条 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第八条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在 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 日内答复。
第九条 定作人(是/否)允许第三人完成加工物的主要工作。
第十条 加工物的交付方式及地点: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加工物的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报酬的结算方式及期限: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定作人在 年 月 日前交定金(大写) ____________ 元。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加工物。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___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定 作 人
定作人(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承 揽 人
承揽人(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篇15:商场货架加工承揽合同协议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一般来说包括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和检验合同等。其中的定作合同是承揽人用自己的设备、技术、材料和劳力,应定作人的特殊要求制作成品,定作人接受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定作合同与买卖合同经常被混淆。
一、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分标准。
法律之所以区分各种有名合同,并在实体法和诉讼法中针对各类合同作出不同的法律规定,原因在于立法者对各种契约关系中的利益关注程度不同。首先,从实体法即《_____》的规定来看,虽然二者具有相似性,但定作合同还是有着与买卖合同的显著区别:比如_____规定定作人对承揽人的工作有监督、检查权,定作人有单方改变定作方案的权利,有单方要求承揽人停止加工行为的权利,承揽方未经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等。法律赋予定作人如此诸多的权利,也就是让定作人控制整个加工过程,反过来也就是说,只有定作人控制整个加工过程的`合同,法律才确认其为承揽合同。从合同当事人的角度来解释也就是说,只有在定作人有控制生产人生产过程、而相关商品生产人也同意定作人对自己的生产过程进行必要控制时,双方才称得上达成了“加工承揽”的合意。在现实中,即便有的合同作了诸如“留置权”的约定,但如果该合同中没有定作方控制生产过程的意思表示,或者该合同明确排斥定作方对生产方的必要控制,则不论双方在合同中如何约定留置权,都不能认定双方签定的合同是承揽合同。 其次,从诉讼程序法来看。最高法在关于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解释中,明确将承揽合同的加工地作为承揽合同的履行地以及诉讼管辖地,做如此规定,是为了达到最大限度的查明案件真相的目的,即通过诉讼管辖权的制度构建,使法院最大可能的接近案件主要事实的发生地,以方便办案。这说明司法机关关注的也是承揽合同的加工过程,审查的重点也是加工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行使和履行。从这一方面来看,说明法院系统亦认为注重加工过程约定的合同才是承揽合同,反过来解释就是,不注重加工过程而只注重标的物交付和转让的合同的应当是买卖合同。
由此可见,二者的区别关键在于: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注重的是对生产过程的控制和监督;如果一个合同规定了定作人对生产过程的必要的控制权,而且这些控制权显然属于该合同的重要部分,则该合同应属于承揽合同,反之则属于买卖合同。
二、其他具体区别:
1、买卖合同以转移所有权为目的,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是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目的,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只是承揽人完成工作后的一项附随义务。
2、在买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都是一定的物;在承揽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主要是一定的行为。
3、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双方约定的出卖人应交付的物;承揽合同中的标的物只能是承揽人严格按照定作人的要求而完成的工作成果。
4、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承揽合同的标的物是一种工作成果,这种工作成果是特定物,如有着特定的尺寸和功能。
5、承揽合同的定作人在工作成果未完成之前,随时可以解除合同;而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并无此权利。
6、买卖合同中当事人可以约定自合同成立起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可由买受人承担,也可以由出卖人承担。承揽合同中在工作完成前,只能由承揽人自己承担工作物意外灭失的风险。 因此,实务中最重要的是审查该合同有无意在强调标的物的接受人对生产进行控制的内容。比如审查合同有没有约定标的物接受人享有材料选材或者生产过程的监督检查权、是不是享有单方设计变更权或终止定作权。这些约定不一定全部具备,但是必须能显示出定作人对生产过程的必要控制,如果没有体现对生产过程的控制,应认定为买卖合同。反之则认定为承揽合同。
篇16:委托承揽加工合同
承揽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家具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家具有限公司(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家具一批,现经双方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公正、互利共赢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产品及工价(见产品清单)
第二条:加工产品质量要求(依照定作方公司品质部要求)
第三条: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公司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定作方公司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完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公司品质部人员,定作方品质部应即时回复并提出修改意见。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公司生产部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四条:工资:依照定作方公司生产排单上标明的的工价结账(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第五条:验收标准和方法:依照定作方公司品质部要求验收。
第六条:交货时间和地点:依照定作方公司的排产日期交货。交货地点为定作方公司仓库,严格依照定作方交货流程入库,即承揽方所制作的成品均需定作方公司品质部检查验收并签名确认方可生效。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按定作方品质部验收合格的产品数据结账(平时借支除外)。
第八条:其他约定
1、合同期间,承揽方必须严格遵守定作方公司各项管理规定,不得违反,否则定作方公司有权依照公司规定实施管理和处理。
2、承揽方要严格按照行业操作规定和定作方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操作,以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合同期内,承揽方承诺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均由承揽方自行负责,与定作方公司无关。
第九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承揽方未按合同规定(生产排产单)的时间和质量标准交付产品的,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产品质量不达标的要进行返工处理(返工费用由承揽方自行负责),经过返工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或品质要求的,定作方公司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2、承揽方交付产品或完成产品的数量少于合同(订单)规定,应当向定作方提出报损及申请补料。定作方公司有权要求承揽方承担补料责任;
3、承揽方无论何种因素不得延期交付产品(定作方公司欠料所致除外),不得延期.否则定作方公司有权追究因延期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4、合同期间,若承揽方单方中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定作方公司书面申请并得到定作方公司同意并完成加工中的全部工作后方可生效。若承揽方单方中途废止合同的,视为承揽方单方违约,为此,承揽方承诺并兑现全额赔偿定作方公司一切损失。
第十条:定作方公司的责任
1、提供承揽方的订单、工作场所,机器设备和材料、部份工具等;
第十一条:纠纷的处理
合同期间,若加工承揽合同双方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或工程)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
定作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承揽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篇17:某产品承揽加工合同书
合同编号: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省局要求,双方议定乙方承揽甲方书架制作、油漆的加工与安装,此项承揽合同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标的
乙方承揽甲方所需书架制作、油漆的加工与安装合同标的额暂定为:________元。
最终标的以________县财政局预算审查中心决算价为最终标的。
第二条:制作书架的数量、规格、价格计取
注:整个承揽加工合同按每个书架的单价为结算价,该结算价格含:包工、包料、包装运输、安装费、及其他相关的税费。
第三条:加工制作与安装的要求
1、书架安装后稳定、可靠,空间利用充分。
2、使用材料:所有材料须按甲方要求的规格进行多家比选采购,且有材料合格证书。
3、规格:图书馆钢制双柱双面书架 ,规格型号:高__年 月 日前全部交货。
②、交货地点:乙方负责送到甲方指定的安装位置,并安装完毕。
③、包装运输:乙方在交货时,应对成品进行包装,并保证书架在运输过程中不被损坏,如有损坏或变型、划漆等由乙方负责保修。
第六条 书架安装及验收与售后服务
①、乙方对制作的书架进行安装;
②、经乙方安装的书架,必须经甲方验收,遇有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 日内予以整改,不予整改、或两次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按该书架价值扣除 %做为另行维修费用,并不返还乙方;
③、乙方承诺为甲方制作的书架因质量出现问题, 年内免费进行保修,超过 年或属甲方原因损坏进行维修的,需付工本费;
④、乙方承诺对甲方使用的书架进行终身维护。
第七条:结算方式、期限及安装费用
①、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生效后 5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指定的账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0%的预付款。
②、乙方交货后 5日内,甲方再向乙方账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0%的价款,累积达到合同标的额的60%。
③、乙方按期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5日内,甲方再向乙方指定的账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0%的价款,累积达到合同标的额的90%。
④、剩余的合同标的额 0%价款,作为乙方向甲方预留的质量保证金,一年后经甲方正常使用确无质量问题,甲方主动将乙方剩余的质量保证金,一次性拨付乙方。
第八条:甲方违约责任
①、甲方在乙方为其制作书架期间随意改变数量或到货无故拒收,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的标的额2‰的违约金;
②、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向乙方拨付货款,每逾期一天,除补交货款外,应向乙方支付 ‰的违约金。
第九条:乙方违约责任
①、乙方未按甲方的质量要求,隐瞒原材料的缺陷、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甲方除按质论价外,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2‰违约金;
②、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如发现转包或分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③、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交付书架,每逾期一天,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 ‰的违约金。
第十条:纠纷的处理
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第2种方式,作为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①、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①、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
②、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对具体制作书架数量有变更的以书面文字通知为准,口头通知无效,书架规格的变动以双方共同协商后,作出补充条款为准,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月日
篇18:产品加工承揽合同综架
委托方:_________纺织器材厂(甲方)
承揽方:_____________电镀厂(乙方)
1.加工的项目、产品名称、规格________数量________价格、交货期:
2.质量标准: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图纸规定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加工。在加工工艺过程及运输中甲方提供的加工件允许损坏千分之_____,但损坏件必须归还甲方。
3.原料供应:加工用锌块由甲方供应。
4.交货方式:由乙方负责往返运输,运费由乙方自负。
5.质量验收方法:完成加工后由甲方按质量标准验收。
6.结算方式:通过银行托收。
7.违约责任:甲方委托乙方加工镀锌、淬火等,乙方应按规定日期完成;逾期由乙方负担甲方的经济损失,每天按加工产品总值千分之______交纳罚金。甲方未按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乙方加工物品,因而造成乙方停工损失,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甲方:____________纺织器材厂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电镀厂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篇19:厂房承揽加工协议书
承揽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定作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 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6、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0、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6、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 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年 月 日
承揽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年 月 日
篇20:贴牌加工承揽合作合同
定作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承揽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 ,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组成及内容
1.1 本合同规范由定作方委托承揽方承揽加工后,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定作方之一切相关法律行为。
1.2 原物料、包材、加工制成品之具体品种数量、交期、交货地、加工费金额、支付日期、支付方法,按经承揽方确认之定作方采购单、发票或其它书面约定所列,并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及其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加工成品
2.1 定作方和承揽方一致同意,只能向承揽方委托加工承揽方目前和将来的可批量生产的产品,可批量生产之外的产品,双方另行协商。
三、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3.1 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质量标准为检验合格的标准,经检验,定作方有权拒收任何低于该样品质量标准的产品。
3.2 承揽方需为每单件产品提供产品合格证。如果国家或者行业标准有另行规定,以相应的标准为准,承揽方应提供完整的成品以及相关的资料文件。
四、订单确认
4.1 定作方以订货单形式将订货信息传真或者快递给承揽方。
4.2 承揽方收到定作方订单后在 个工作日内确认交货期及交货数量。在正常情况下 天内交货。大宗订单(指单品订购数量 套以上),特殊产品(指非承揽方正常产品,正常产品指定作方对承揽方原有产品没有改动的情况下)及新产品,双方另行协商交货期。
4.3 定作方指定订货负责人,订单必须由该负责人签字或盖有定作方公司公章才生效,否则承揽方不认可该订单的有效性。
4.4 定作方传真给承揽方订单并经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订单付款方式、交货时间、包装要求
5.1 定作方所委托承揽方加工的产品订单经双方确认日起 天内,定作方首付该订单总额的 %给承揽方作为预付款,余下 %在定作方验收货物后 天内付清给承揽方。
5.2 产品包装要求:采用承揽方的中性包装,并加印定作方的公司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联系方式等,具体的包装,以具体的订单要求为准。
六、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6.1 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6.2 用承揽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做、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七、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7.1 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7.2 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7.3 若由承揽方提供图纸和技术资料进行生产,图纸和技术资料发生变更的,承揽方应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认可后方可按照订单生产。
八、价款
8.1 按照具体的订货单进行价款结算。
九、验收标准和方法
9.1 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9.2 承揽方需提供每款新产品的检测报告,以及国家和行业强制要求的报告。
9.3 每批产品,定作方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作为检验标准进行验收,如有不符合样品的产品,定作方通知承揽方,承揽方应在双方约定时间内退换符合样品标准的产品。
9.4 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9.5 当事人双方对委托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十、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0.1 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10.2 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十一、包装、运输及费用
11.1 发货方应确保其供料或加工制成品包装牢固,并保障运输过程安全。
11.2 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11.3 承揽方对定作方供料及定作方对承揽方运送加工制成品之运输及保险费,由承揽方负担。
十二、加工贸易手册、原物料进口及成品出口报关(若有)
12.1加工贸易手册由定作方按海关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填报,但因承揽方向定作方提供资料性文件与实际进口料件不符(包括但不限于重量、品名规格、数量、原产地等),导致定作方在料件进口报关或加工制成品出口报关时产生一切支出费用损失,由承揽方全数承担。
十三、保密条款
13.1 承揽方不得将定作方或印有定作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置于承揽方工厂展示给除定作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13.2 承揽方未经定作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定作方产品或印有定作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印刷于承揽方自身或与承揽方有关的样本、介绍、图册等宣传品上。
13.3 未经定作方事先书面同意,承揽方不得将定作方产品或印有定作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在展销会、展览会上展览或展示。
13.4 定作方不得将承揽方所报产品价格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13.5 承揽方同意对所有定作方口头或书面的披露或提交给承揽方的保密信息严格保密,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制图、原料、规格、手册、文件、样品、模具、产品、价格和其他信息。即使定作方对承揽方有责任,仍然不可以使任何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轻易地得到上述信息。
13.6 承揽方同意根据国家规定的技术采用技术措施保护存在计算机中的数据,以避免任何第三方从外部轻易地得到上述数据。
13.7 双方同意定作方提供的包括工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文件均在上述义务的范围内。
13.8 承揽方同意在定作方要求返还上述的样品和文件时,承揽方立即返还。即使定作方在这期间与承揽方有关系,但承揽方也无权保留。当根据承揽方的文件浇铸、再制造、抽选等样品或其复制品时承揽方同意将上述物品与原始文件一起返还给定作方。
13.9 上述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制图、原料、规格、手册、文件、样品、模具、产品和其他信息,承揽方未经定作方同意不得自己使用或者给第三方使用,或者在为第三方加工产品时使用。
13.10 承揽方应当非常小心地对待专门为生产所发送的样品,同时不能够让任何第三方轻易地得到。只有当执行订单所需时才能使用照片、扫描或者其他光学记录等。无论如何,将上述物品转给任何第三方都是被禁止的。执行完订单后,上述样品应无需要求立即返还给定作方。
13.11 承揽方和其合法继承者(如果有),同意在样品和文件或以摘录或零件的方式交付给他或他们时,不将此用于任何第三方或其本身的市场生产制造。
13.12 在生产订单的过程中定作方和承揽方共同研发的结果和其技术秘密应为定作方的无限制的财产,未经允许,承揽方不得使用。
13.13 定作方同意另外用书面声明来约束与订单生产有关的所有员工遵守上述的合同条款。
13.14 定作方可以在任何时间检查承揽方的保密措施。
十四、违约责任
14.1 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14.2 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4.3 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14.4 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 元(大写: );(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 ‰偿付违约金。
14.5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14.6 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 %( %~ %)或酬金总额的 %( %~ %)的违约金。
14.7 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14.8 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14.9 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4.10 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4.11 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做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14.12 承揽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当赔偿定作方的所有损失,并加付合同标的额的 %的违约金。
十五、不可抗力
15.1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六、合同解除
16.1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于该原因发生起 小时内通知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16.2 如承揽方在规定交货期迟延的 日内仍然无法交付货物,定作方有权解除合同,承揽方所收定作方款项应如数退还,如 日内不能退还,承揽方还应在确定还款之日起,每日按未还款 %的标准向定作方加付迟延付款违约金。
十七、纠纷的处理
17.1 对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提交 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提交 (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签章): 承揽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