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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工程环境保护协议书热门三篇 施工合同(优秀20篇)

重庆市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Yz--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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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挂靠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3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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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协议书

甲方:某某建筑工程公司

乙方:

甲方:某建筑工程公司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双方本着诚挚合作、强强联合、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开发、承揽                                    工程(以下简称:该工程) 有关事宜,特签订本合作协议。

一、合作基础

甲方是有承建大型市政、工业与民用建筑、高等级公路工程等施工能力的综合性建筑企业,拥有多个国家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和专业承包资质,具有很好的品牌效应和较强的管理水平;乙方有有效的信息、广泛的社会资源和一定的施工管理能力;甲、乙双方发挥各自优势,进行强强联合、互利双赢。

二、合作方式

乙方负责以甲方名义对该工程从信息跟踪、前期运作、招投标到实施等全过程的施工项目的市场开发、承揽,以及办理工程施工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工程中标后,乙方以甲方名义进行项目经理部的筹建和施工项目管理,并以自身作为其权利义务的载体,对双方合作工程项目的生产经营和其他一切活动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仅按本协议的约定对双方合作工程项目进行监控管理。

甲方委派项目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质量总监和安全总监等共1-4名,对双方合作的工程项目的合同、财务、质量、安全、工期、进度、文明施工等进行监控,甲方委派人员的薪酬由乙方承担,薪酬标准为项目经理11000元/月/人,总工程师、财务总监、质量总监和安全总监等9000元/月/人,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等7500元/月/人。甲方委派人员的薪酬由甲方按月从乙方工程款中扣取,具体事宜在中标后双方签订的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中明确。双方合作工程项目的其余配置(包括人力资源和其他一切资源)由乙方按需要自主配置,但必须满足工程和业主的需要,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经营和管理模式

1、双方合作工程项目受甲方统一管理,可以采取灵活的经营策略和管理模式,但总体管理方式不能与甲方的管理原则相违背,同时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作为独立核算实体,自主经营,并对合作工程项目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经营成果承担责任;甲方仅对合作工程项目的合同、财务、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等进行监控和管理。乙方在经营中必须遵守甲方的整体经营方针和政策,不得损坏甲方的市场形象。

乙方应向甲方上交本工程结算总造价3.0%的管理费(不含税金及工程所在地政府要求交纳的各种基金和规费),税金(包括在本项目发生的企业所得税,暂按3.3%考虑)按实际发生额由甲方或业主代收代缴,政府要求交纳的各种基金和规费及在本项目所发生的企业所得税均由乙方自行负担。上述管理费和税金由甲方从每笔应收工程款中按比例扣取。

3、合作工程项目的资金必须从财务走账。所有工程资金必须先入甲方账户,甲方在收取本协议约定的管理费、委派人员的工资、风险抵押金和甲方就合作工程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所交纳的一切费用(包括对业主的履约保证金)及本项目相关分包合同的价款后拨付至由甲方内部银行为乙方专设的项目账户。工程款的支付一律采用支票结算的方式,乙方必须提供有效合法的正式发票。合作工程资金必须先保证项目施工的需要,即必须在支付完项目材料费、劳务费、专业分包工程款等工程费用及所有债务全部支付完毕后方可另外分配使用,否则甲方在拨款之前有权决定分配以满足工程需要。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工程所在地政府关于对农民工工资结算与支付的规定,不得拖欠民工工资。乙方的一切费用支出应按甲方财务管理的规定进行归集核算、收集并保管合法的原始凭证,乙方的财务工作必须符合甲方财务管理制度,甲方定期对其进行财务检查和过程审计。如业主指定分包或政府要求或双方一致认为必须以甲方名义对外签订分包合同的情况,甲方可代签分包合同并代付其分包工程款,对此乙方不得有异议并事先向甲方作出承诺。如乙方未经甲方账户擅自以外部账户收款,则由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甲方支付擅自收取款额30%的违约金。

4、项目中标后,乙方为方便其业务开展,可刻制一枚项目专用章,但需经甲方总经理书面同意。该项目专用章由甲方派专人管理,仅限于合作工程项目与本合作工程的业主及监理之间的文件往来使用。乙方可以以自身的名义自行对外签订劳务分包、工程分包、材料购租、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并独立承担经济、法律责任,同时报甲方合作工程管理部备案;也可以以甲方的名义对外签订上述合同。但乙方不得擅自以北京城建三公司的名义签订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协议或进行其他商务活动,如发现未经甲方授权同意对外签订其任何协议、合同,此协议或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为无效,甲方同时对乙方每起类似情形罚款100000元,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业主招标文件规定或政府要求的必须以甲方名义签订对外分包(含劳务分包)的合同除外。

乙方同第三方在劳务费、分包工程款、材料费、机械设备租赁费等其它各方面的法律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对合作工程因经济和其他纠纷(包括债权债务诉讼纠纷)产生的法律后果乙方负全部责任,同甲方无任何关联。乙方也不能由此要求甲方提供任何证据,如发生诉讼、仲裁案件,甲方将对乙方按每起处50000元惩罚。如未经甲方审批同意私自刻制冠以甲方名称的任何印章,甲方将对乙方处以100000元惩罚,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不利后果。

5、为保证本协议的履行,乙方应按每个单项工程中标造价的1%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金,且每个单项工程应交纳的风险抵押金不得少于20万元。此风险抵押金在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竣工资料移交完毕、竣工结算或结算审计业主已签认、投标项目经理解除备案后,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

投标保证金、银行信贷证明及履约担保(包括银行履约保函和开工预付款保函)由乙方承担,当业主要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时,乙方须向公司缴纳保函金额一定比例的现金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按业主招标文件规定办理,乙方在甲方收到业主或银行退还的保证金后一个月内到甲方内部银行办理退还手续。

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以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的约定为准,工程保修款为工程结算总价的5%。一般情况下,在工程保修期满、业主退款和甲方收到其工程结算总价5%的保修款后,甲方退还给乙方工程结算总价的4%保修款,留工程结算总价1%的保修款作为乙方向甲方交纳的工程内部质量维修基金,此内部维修基金保留一年,如果没有发生维修事宜,则该维修基金一年期满14天内全额退还给乙方。

6、乙方的项目施工组织不能满足业主、监理和甲方的要求时,甲方有权采取任何措施包括另行组织其它队伍进场施工或解除双方已签订的分包合同等措施来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由于为达到合同履约而增加的投入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

1、根据承接合作工程项目的需要,在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预结算、技术方案、施工合同、资料管理、竣工交验等方面给予乙方相应的协助和指导。

2、确定管理原则,制定规章制度和规范,对乙方的合同、财务、市场营销、工程进度、技术、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

3、监督乙方对甲方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的使用,若发现乙方违法违规使用上述证件,或损害甲方利益时,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证件并有权解除本协议。

4、负责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业主指定分包项目的分包合同、指定供料的材料买卖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的审核和用印工作,并监督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履行。

5、乙方在施工中不能履行甲方与业主所签合同或发生投诉、媒体曝光等损害甲方声誉的情形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将合作工程收回或委托其他队伍施工, 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

6、甲方对乙方所承接工程进行项目评估后,如发现该工程报价低于成本价,可要求乙方采取措施挽回损失或终止该工程,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

1、负责组织对合作工程全过程的实质性投标,协调与业主以及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关系,为甲方提供有效的投标业务数据并负责投标报价。

2、承担投标全过程的各种费用(包括从前期联系项目开销、资质审查、考察现场、投标报价、工程中标、投标答疑、澄清与解释、中介费、咨询费、投标手续费、投标保证金、合同注册备案相关税费、各种履约担保等现金或保函费用、以及有关手续费、注册登记费、办证费用、资料费等)、保证工程实施的全部费用(包括实施工程项目全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费、间接费、各种管理费、税金、保险费、对外协调费、甲方对业主承诺形成的各种费用、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乙方应承担的各种费用和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等)和实施工程保修的各项费用。如工程不中标,乙方为此工程所有花费由乙方全部自行承担,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补偿或索赔要求。任何原因引起的乙方各种保证金、担保(现金或保函)等费用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自觉履行本工程项目所签订的一切合同或协议,包括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及其与本项目有关的材料买卖合同、劳务合同、机械租赁合同、专业分包合同等全部工程合同。

4、乙方对合作工程项目的生产经营活动负完全责任,并保证在合作工程中全面履行甲方对业主的一切承诺,服从甲方的指导和监督。如乙方不能履行甲方与业主所签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项目现场管理必须符合当地政府及甲方现场管理规定,按甲方各项要求组织施工, 确保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在质量、安全、环境等方面均达到业主和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遵守国家及合作工程所在地要求预防的各类传染病的规定,按规定实施、承担一切由此而造成的费用。乙方对因合作工程发生的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负全部责任;如需对第三方进行赔偿,则负全部赔偿责任。

6、严禁转包和整体分包或肢解分包,严禁非法用工。施工前必须有详细施工组织设计、安全预案,并报甲方技术管理部、安全管理部审批。京内工程施工劳务队伍必须在城建合格劳务队名录范围内选用,京外工程施工劳务队伍必须符合当地政府的相关要求,对劳务队伍的资质、备案等情况进行登记管理,并及时上报甲方外管部。合作工程项目部及劳务队伍的具体管理事宜,必须按“城建外管发(20__)65号”文的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7、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编制竣工资料及竣工图,并承担费用,甲方给予必要协助。负责组织及编制、洽谈工程结算并承担费用,工程结算签字后及时将原件递送甲方经营部备案。任何业主不予结算的费用不得向甲方提出索赔,由乙方自行负担。负责协助甲方对工程尾款的清欠收款工作。

8、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各级政府、部门于建设工程劳务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政策、法规,严格执行甲方及业主和当地政府部门关于劳务管理的相关规定,积极、妥善地处理相关劳务纠纷,严格杜绝此类劳务纠纷事件的发生。

9、乙方所承包项目如有此类劳务纠纷事件发生,无论何种原因,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为平息此类事件,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承包项目的账户上划款给事件中的劳务队伍,且不需任何结算依据,乙方必须无条件承担全部费用。

10、如因乙方承包项目发生的此类劳务纠纷事件造成甲方任何经济、社会信誉等损失,甲方拥有向乙方或乙方负责人无限追索经济赔偿或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1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书面证明文件。

12、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商务活动。

五、附则

1、当乙方和甲方就合作工程发生同时投标的矛盾时,应由协作各方共同协商解

决,或由甲方主管领导裁决。

2、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选择由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管辖。

3、组成本协议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协议;(2)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5、本合作工程在中标后,甲、乙双方须签订项目承包施工协议书,对具体事项予以明确,并作为本合作协议书的有效组成部分。

6、本合作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工程已完成、并通过验收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竣工资料移交完毕、竣工结算及审计业主已签认、工程结算价款收付已完毕、债权债务清楚并全部清偿完毕后自行失效。

本协议期满失效后,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应另行续签协议。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章)                         乙方 (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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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页11]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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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

50.1 应工程师的书面要求,承包人应根据工程师的指令,对施工过程或维修期内出现的任何欠缺、不足或缺陷进行检查。除非根据合同,此种欠缺、不足或缺陷应由承包人负责,否则上述检查工作的费用由业主承担。如此种欠缺、不足或缺陷如上所述属于承包人的责任,上述检查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且他应按本合同第49条的规定,自费对其进行修理、修正和补救。

变更、增加和省略

51.1 如工程师认为必要,他应对整个工程或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或工作量作相应变更,且他有权因其它任何理由,命令承包人作出且承包人必须作出以下变更:

(1)增减合同所规定的工程量,

(2)省略任何部分工程,

(3)改变任何部分工程的特性或质量或类别,

(4)改变任何部分工程的平面、型线、位置和面积,

(5)增加竣工所需的任何额外工程,

但此种变更不得以任何方式使合同失效,此种变更所需的一切费用(如果有)应在确定合同价格时予以考虑。

51.2 如无工程师的书面命令,承包人不得作任何此种变更。然而,如工程量的增减不属本条规定的应作命令的范畴,而是因超过或不足建筑工程清单的规定所至,则不要求有书面命令。另外,如工程师因任何原因认为有必要口头作此种命令,承包人必须服从,且工程师对该口头命令的确认书,不论在命令执行前或后给予,都应被视作是本条款所指的书面命令。此外,如承包人在_________天内书面向工程师要求确认,而工程师在_________天内未用书面驳回此确认,其应被视为是工程师所作的书面命令。

52.1 凡由工程师命令增减的工程,如工程师认为可行,均应按合同价格予以估价。如合同所列的价格不适用所增减的工程,应由工程师和承包人协商出合适的价格。如不能就此达成协议,应由工程师决定一个他认为恰当的价格。

52.2 如工程师认为,涉及整个工程或部分工程的质或量的增减,使得本合同中所列的任何工程项目的价格因此种增减而不再合理或不切实际,工程师和承包人则应协商一个合适的价格。如不能就此达成协议,应由工程师决定一个他认为恰当的价格。

除非在命令作出之后尽快,如是额外或增加工程,则在工程动工前或之后尽快以书面形式:

(1)由承包人通知工程师他要求额外支付或更改价格,或

(2)由工程师通知承包人他打算改变价格,否则不得按本条第1款增加或减少工程量,或按本条第2款变动价格。

52.3 竣工验证时,如发现增减工程的费用超过验收证书所注明数额的_________%,除去所有的规定费用、临时费用和零工补贴外,如有任何是因:

(1)变动命令累计所至,以及因

(2)修正建筑工程清单所列的估算工程量所至,所有临时费用、零工补贴和本合同第70条第1款规定的价格调整除外。

若非其它原因,合同价格应由承包人和工程师协商予以调整,或,如协商不果,则由工程师在考虑所有材料及相关的,包括承包人的场地及合同的一般间接费用在内的因素的基础上予以决定。

52.4 如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可书面命令将增加或替换的工程按零工计价。此种工程承包人所得报酬应根据合同中的零工细目表的条件,按其标书中所附的价格予以支付。

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供必要的收据或其它凭证以证实其支出,并应在订材料之前,向工程师提交报价单以求批准。

共17页,当前第11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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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正式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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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正式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工程名称: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目 录

一、 合同协议

二、 合同通用条款

第1条 词语定义

第2条 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第3条 双方关系与监理依据

第4条 监理范围

第5条 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6条 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7条 甲方的权利

第8条 乙方的权利

第9条 监理合同期

第10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11条 监理酬金与支付

第12条 人员的更换

第13条 奖励与赔偿

第14条 转让与分包

第15条 违约、争议与仲裁

三、合同专用条款

第2条 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第4条 监理范围

第5条 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6条 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8条 乙方的权利

第9条 监理合同期

第11条 监理酬金与支付

第13条 奖励与赔偿

第15条 违约、争议与仲裁

附加条款

附录:使用说明

一、合同协议书

甲方委托乙方对工程的施工进行约定范围内的监理。为明确双方的职责、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全部监理合同文件(以下称"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

(1)在本合同履行中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与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合同专用条款;

(4)合同通用条款;

(5)施工监理委托书或监理中标通知书;

(6)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文件。

3.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职责和义务。

4.双方同意本合同约定监理范围内和监理期内的监理酬金总额为人民币万元。

5.本合同施工监理期为个月(天),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至监理合同期满并结清监理酬金终止。

7.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份,双方各执份。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 方:(盖章)乙 方:(盖章)

(单位全称)(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邮 编:邮 编: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 号:帐 号:

二、 合同通用条款

第1条 词语定义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如下含义。

1.监理:指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施工监理合同以及有关工程文件、合同,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对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投资实施监督与管理。

2.工程:指甲方委托进行监理的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

3.甲方: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任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甲方代表:指经甲方授权,代表甲方负责履行本合同和作出决定的代表人。

5.乙方:指承担本合同监理任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乙方应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批准的相应的监理资质。

6.监理机构:指乙方派驻本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组织。

7.总监理工程师:指经乙方授权,代表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被甲方认可的监理机构负责人。本合同中简称"总监"。

8.监理酬金:指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监理期限、监理范围支付给乙方的劳务费用。

共6页,当前第1页12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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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建筑工程装修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3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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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装修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工程

1.2工程地点:**区路号

1.3工程范围:包工包料

1.4工期:本工程自双方确认的20xx年**月**日为开工日期,20xx年**月**日前完成全部装修施工项目。

1.5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评定的合格标准。

1.6合同暂定价款(人民币大写):按实际工程结算。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三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3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所有的现场签证单必须经公司盖章后有效。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 不得未经甲方同意而转包工程。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2对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电器等采取保护措施。

3.3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3.4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5开工5日内向甲方申报工程进度计划书。

3.6办理在该地点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审批等手续。工程所需报审表需要甲方盖公章,甲方协助乙方报验。

3.7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等。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合理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并每周交与甲方驻工地代表一份。

3.8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理等工作,服从甲方监理的管理,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9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10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3.11工程施工时施工人员应按要求佩带施工牌。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提供的材料所造成停工待料,损失由甲方负责,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 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4.5乙方任何原因的工期及工程进度的变更,均与甲方书面约定。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JGJ-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JBG 300-9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竣工验收

5.5.1

5.5.2 当乙方认为本工程已竣工可交付使用时,须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给甲方。 甲方须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日内组织竣工验收,并在验收后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须按要求进行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

5.5.3 甲方验收合格后须向乙方发出“竣工证书”说明正式竣工日。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5.5.4 乙方须在竣工后日内提交竣工图给甲方自用,并按国家规定提交竣工资料归档。

5.6

5.6.1 工程移交 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双方负责人共同洽谈交接,办理移交手续。如乙方不能按期交付,应按逾期竣工处理,并不得因有经济纠纷而拒绝交付。乙方实际竣工日期超出合同约定的,则视为违约。

5.6.2 工程移交后,由甲方负责管理。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维修工程按合同报价书的造价。

6.2承包人在签订本合同前对本工程的全部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及说明、质量要求、合同条件、现场条件及周围环境、承建风险、现场管理要求等已详细并完全明了,在合同价款中已予以充分考虑。

6.3 合同价款(总价或单价)中已包括了承包人为完成承建和质量保修责任的人员、材

料、机械、运输包装、施工技术及措施、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利润等。承包人承诺如有错漏,概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在现场使用的水电费、总包管理及配合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6.4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按照国家现行税法和有关部门现行规定,承包人或其分包人需缴纳的一切税金和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6.5合同价款以充分考虑了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人工、材料、设备、机械价格涨跌的可能

和相关因素,承包人承诺市场风险完全由其承担。

6.6合同生效后,在乙方施工按双方约定的工期及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甲方按下列程序支付工程款:

a) 结构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后,按合同造价付至30%。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后四个月,按决算价付至总工程款的95 %。

c) 该工程保修期为一年,按工程全部完工交付使用日期开始计算时间,决算总价的5%作为保修押金保修期满后结清。如保修期间不能按时维修,则延误一天扣除保修金的2%,甲方自己购买更换材料的费用从保修押金中扣除。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 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 范,乙方应提供异议并通知甲方修改。

8.4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乙方人员生命 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

8.5除因甲方故意或非法行为所造成的之外,甲方毋需承担乙方或第三人的一切财产损 失或人员伤亡的风险责任。

8.6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 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8.7由于乙方施工造成安全事故及劳资纠纷原因,与甲方无关。但若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

第九条 奖励与违反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酌情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造成的损失。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20xx元违约金。

9.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设备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4甲方未按相关规定同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因乙方未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费。

9.7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8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1.1本工程结算方法,维修工程按合同报价书约定的造价。

11.2建设单位付工程款,施工方收到后,提供收据,施工方必须提供材料合格证。 11.3该工程保修期一年,保修费按工程决算价的2%计取,在保修期内,同一部位发生三次问题,施工方要无偿更换。

第十二条 附则

12.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本合同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2.4附件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工程预算书

(4)甲方提供货物清单

(5)会议纪要

(6)设计变更

(7)其他

甲方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单位地址:电话:

传真:开户银行:

户名:帐号:

签订日期:

乙方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单位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户名:

帐号: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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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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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

5.工程规模: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阶段性工期: 。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园林绿化养护质量符合¨《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或¨ (地方标准)中 级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不含税)为:

人民币(大写) (¥ 元);税率: %;

含税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

(2)暂估价金额(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

(3)暂列金额(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

(4)农民工工伤保险(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五、承包人项目负责人

姓名: ;身份证号: 。

六、预付款

预付款: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 %作为工程预付款。

七、绿化种植及养护要求

1.在施工过程及绿化养护期内植物死亡,须按原设计品种和规格更换,更换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竣工验收时苗木成活率约定(乔木、灌木、地被、草坪等):

3.养护期满移交时苗木成活率约定(乔木、灌木、地被、草坪等): 。

八、其他要求:

九、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十、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时足额支付人工费用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加强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监督。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本工程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拨付周期不超过1个月。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十一、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十二、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三、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四、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六、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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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广告牌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广告,工程,全文共 14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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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广告工程施工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告牌设计与安装。

2、数量、规格、材料与报价表;详见本合同。

3、安装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

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制作和安装费用总计:¥_________________元。

2、付款方式

①甲方于合同生效后3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额_____%的款项,即人民币_____元整,即大写:________整。

②本合同第一条项目概述中所述项目整体安装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即大写:____________整,在安装完毕后7日内支付。

③以上工程费用乙方如向甲方出具等额的合法有效的.发票。

三、制作、安装方式及质量、安全要求

1、甲、乙双方应该共同去负责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2、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全面负责所述项目的制作、运输和安装的整个过程。

3、乙方保证严格按照本合同的材料标准制作、安装本合同一所述项目,所采用的材料必须与报价一致,符合相关设计要求,并保证结构达到设计强度。

四、制作、安装工期

1、乙方应在__年__月__日前制作安装完成。

2、在乙方制作、安装广告牌期间,因甲方单方面的原因导致未按合同约定付款而造成乙方无法按期完工,责任由甲方负责,如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如遇暴雪天、台风等自然灾害,工期顺延。

五、制作、安装的验收

乙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制作安装完成后,甲方须在3日内验收,并通知乙方验收是否合格,甲方3日内未通知乙方视为合格,如不合格,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返工达到合同约束的制作标准与安装要求。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广告所需的资料,保证其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广告牌制作和安装的施工过程中所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3、甲方及其委派人员有权监督乙方的施工。甲方发现乙方施工材料不合格、工程质量不达标、施工不规范及施工过程中发现广告牌施工方案不合理等问题时,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整改,乙方应立即整改完毕。

4、甲方应当负责现场施工的总协调工作,并为乙方提供水电,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电费由甲方自行承担。

5、乙方应当保证施工程序符合行业标准,保证所提供的钢制材料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6、乙方应当确保工地现在周围的清洁、施工废料及时清理干净。

7、广告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拆除工作由甲方组织实施。

七、违约责任

1、若甲方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权催促甲方付款,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的逾期违约金为_____元支付给乙方。

2、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的约定完成制作、安装工作并经验收合格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元。

八、其他事项

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署地所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2、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乙方:_____

代表人:_____代表人:_____

联系电话:_____联系电话:_____

签订时间: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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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消防工程施工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2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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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程施工协议

发包方: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总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分包方: 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叁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精神,本着各方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结合本消防工程具体情况,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有限公司一期消防工程

2.设计单位:

3.工程地点: 路

二、各方职责

甲方: 乙方: 丙方: 技术文件和承包范围

技术文件:

1、(一期工程)施工图

2、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杭公消审[ ]第 号

3、施工图审查报告

4、(二期工程)消防系统图

5、投标文件(预算书)

承包范围:

主厂房、展示厅、集体宿舍及职工活动楼的全部消防系统

包括:消防自动报警控制系统(包括二期工程消防接口位置)、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地下层通风和排烟系统、消防广播和消防电话系统(包括二期工程消防接口位置)、成套消防箱(含水枪和消防带、报警按钮等)、成套灭火器箱(含灭火器)、室外消火栓接合器、成套消防和喷淋泵系统(含控制柜)、消防报警备用电源、电梯消防接口、投标预算书中所列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应急照明、防火卷帘、疏散指示灯的联动控制系统;应急照明、防火卷帘、疏散指示灯供货安装除外)等全部消防系统的采供、安装和调试。

第一条 工程造价

主厂房、展示厅、集体宿舍及职工活动楼的全部消防系统造价按一次性包干总价 万元(其中包括如下费用)。

1、总包管理费3%

2、市场价格风险调整的不可预见费用

3、消防验收、消防检测费用(电气检测费用除外)

4、设计变更调整的费用(以提供的技术文件为依据)

5、其它与领取《消防工程验收合格证》的所有费用。

6、对建设单位消防系统及设备操作维护人员的培训。

7、涉及对非承包范围的工程(如防火门等)进行检查、指导,资料整理和消防验收。

第二条 工期要求和开工日期

1、工期要求:

主厂房: 天(到 年 月 日止)起始时间要明确

展示厅、集体宿舍及职工活动楼的工期及起止时间

2、同时必须满足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的施工进度要求。

(工程局的施工进度表要抄送消防工程的施工单位)

第三条 质量要求和评定标准

1、质量要求:合格并符合消防和设计要求

2、评定标准:按国家和杭州市现行的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

第四条 安全生产规范执行

必须符合国家和杭州市有关规定要求。

第五条 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方式和要求

1、本工程的材料及设备由丙方采购。按规定报甲方、总包、监理单位验收,由甲方、总包、监理单位盖章确认。

2、材料及设备品牌必须采用投标时确定的品种、规格、型号、产地、质量等级并且符合消防要求,以保证质量。

第六条 工期、质量保证金

1、丙方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全部达到本协议承诺的要求,愿支付给甲方项目保证金为 万元(其中质量保证金 万元,工期保证金 万元,文明、安全保证金 万元)。

2、项目保证金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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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工程设备委托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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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___建设局批准,本工程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邀请投标、协商议标确定由乙方承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依据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颁发的(GF--96--0205)《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____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含义

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1 合同: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为实施工程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3 承包方(简称乙方):合同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1.4 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合同约定甲方在相应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1.5 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合同约定乙方在相应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1.6 社会监理:合同约定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1.7 总监理工程师:合同约定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1.8 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装饰工程,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9 装饰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0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____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1.11 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按《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质量条例》执行。

1.13 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图纸及措施以外的工程量,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4 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15 工期:按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16 开工日期: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约定期不能开工的,由责任方负责)。

1.17 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18 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9 分段或分部工程:在合同相应条款(或补充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第二条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2.1 协议条款;

2.2 合同条件;

2.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合同;

2.4 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2.5 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和有关的技术经济标准、资料;

2.6 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2.7 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2.8 监理合同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

第三十六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使用标准及法律

合同必须

首先约定使用国家标准、规范。

其次约定使用行业标准、规范;再次约定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设计方应提供施工工艺,经甲、乙、丙三方代表批准后执行。设计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所发生购买、翻译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法规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____市的地方法规及规章。

____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双方也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工程概况

4.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

4.

2.1 按定标(或邀请协商议标)价及措施费、工期补偿费、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4.

2.2 按国家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收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向税务机关缴纳。

4.

2.3 招标工程除涉及变更外,总价、单价均以定标价为准,一次包定,结算时按

4.5条的约定办理。

4.3 工期:

⑴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⑵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总日历工期天数:______天。

4.4 质量等级:______

4.5 合同价款:人民币( 币) 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含措施费______元。

4.

5.1 上述造价为固定价格加风险系数之和。其中,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为:______元,或合同价款 %的金额。风险承担的范围:

4.

5.2 上述造价为可调价格合同。调整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5.3 全部工程造价按下列规定计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图纸

5.1 甲方于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完整的装饰施工图纸 单套(包括标准图及有关资料两套)。乙方需要超过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5.2 甲方提供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甲方应负责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

5.3 本合同的装饰工程施工图纸,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六条 甲方代表

6.1 甲方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职称(职务):____________

6.2 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对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6.3 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6.4 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

7.1 本工程甲方委托______监理。

7.2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__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

7.3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非经甲方代表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做出公正的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代表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甲方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8.1 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8.2 乙方任命的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8.3 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8.4 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甲方工作

甲方按该装饰工程合同约定的内容,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9.1 合同开工日期前 天,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乙方在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均计入合同价款内;

9.2 合同开工日期前______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9.3 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9.4 甲方进行分部工程招标,施工中甲方应协调施工场地内交叉作业及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合同按约定顺利施工;

9.5 合同开工日期前 天,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9.6 合同开工日期前 天,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乙方负责设计的,组织由设计人员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9.7 向乙方有偿提供的施工设备和设施有:

甲方不按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条 乙方工作

乙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0.1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10.3 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工程发包单位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10.4 遵守____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违章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

10.5 遵守____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10.6 按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10.7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一条 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

乙方在合同签订生效后____日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赶工和施工安全的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 延期开工

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3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请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3天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请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认为乙方提出的理由证据不足,不同意延期请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请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乙方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三条 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给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做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工期顺延

1

4.1 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4.

1.1 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引起施工程序变化;

1

4.

1.3 甲方不能按约定期限交出(腾空)施工场地、清除障碍物、疏通进场道路和接通施工用水、电;

1

4.

1.4 由于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以及台风、大雨、暴雨、地震等。

1

4.

1.5 甲方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

1

4.

1.6 甲方分包或分部招标的工程,拖延了工程进度。

1

4.

1.7 甲方提供的设备、材料等,未按乙方计划进场或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更换而耽误施工进度。

1

4.

1.8 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1

4.3 非1

4.1列出的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每延期 天,由乙方付给甲方罚金 元。罚金不超过合同总造价的 %。

第十五条 工期提前

1

5.1 工程若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提前竣工日期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在三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内容包括:提前的时间、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费用的承担和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等。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六条 工程样板

1

6.1 根据装饰需要,甲方可要求乙方制作样板间。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七条 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样品)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返工的全部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八条 工程质量等级

1

8.1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的 标准。

1

8.3 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

8.4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按照职能分工由市(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裁决,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九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第二十条 重新检验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第二十一条 合同价款之调整

合同价款为有条件之可调价款,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2

1.1 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

1.3 甲方代表确认的工艺标准变化或材料更换;

2

1.4 合同双方确认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文件;

2

1.5 双方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双方在约定的调整合同价款的范围内,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 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第二十二条 工程预付款

2

2.1 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付给 价款的 %预付款,计人民币(币) 万元。

2

2.2 乙方在完成合同价款60%时(以甲方代表签证的工程量为准),甲方开始按比例每月抵扣预付款的______%,在完成合同总造价的______%时抵扣完。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当时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

3.2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表后三天内未进行计量,从

第四天起,乙方报表中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乙方不同意时作为无效。

2

3.3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2

3.4 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的工程量,不计入工程量统计范围。

第二十四条 工程款支付

2

4.1 甲方根据核实确认的工程量,并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的款额,经甲方代表签字后 支付。

2

4.2 乙方按合同约定向甲方递交已完工程量报表后,甲方在六天内未核实完毕及未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生通知七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

4.3 经甲乙双方同意并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

2

4.4 工程款支付达工程总造价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其余工程款待竣工验收后办理竣工结算时支付3%,剩余2%价款作为质量保修金验收半年后付清。

六、材料供应

第二十五条 材料样品和样本

本装饰工程除大型和特殊设备外,其它设备、材料由乙方采购。

不论甲乙任何一方供应材料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六条 甲方提供设备

甲方供应的设备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2

6.1 设备的型号、规格、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乙方可拒绝接受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2

6.2 到货地点与约定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2

6.3 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2

6.4 供应时间早于约定时间,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检验通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七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乙方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共同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乙方按要求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甲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乙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可相应顺延。

第二十八条 材料试验

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设备,不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供应,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或设计单位)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七、设计变更

第二十九条 甲方变更设计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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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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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书

要怎么签订一份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份合同范本,欢迎阅读!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综合楼的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承包方式:承包人包工、包料。

1.3 工程期限____天,开工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竣工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1.4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暂定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工程结算方式

工程结算造价编制以《____年_____省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及____年____月《_____省工程造价信息》为依据,不能直接套用定额及信息价的,应提前通知甲方,由甲方确认品牌及价格后再行施工。特别贵重材料及器材品牌及价格由双方另行面议。工程量按实结算。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贰份,发包人、承包人各壹份(详见附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第四条 发包人义务

4.1 开工前7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派置______同志为甲方代表协调现场施工监理。

4.4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 承包人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和设备必须在7天内撤离施工现场。

5.5 乙方应对该单位工程的产品负责,应做好设备、器材的防盗、防窃及产品保护工作至验收交付甲方时为止。

5.6 乙方派项目经理_______同志负责现场施工工作。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器材,承包人应在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本工程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建筑装饰施工质量验收规程》以及相关的验收标准。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相关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属隐蔽工程的需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隐蔽验收;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接到验收通知后七天内组织验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验收单并办理移交手续。

10.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一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1)开工前按暂定价的20%预付施工备料款_____元。

(2)工程进度至50%时再付_____元。

(3)工程进度至80%时再付_____元。

(4)工程竣工验收后10天内付______元。

(5)工程竣工结算后留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余款7天内一次性付清。

11.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11.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发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12.5 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2.6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

第十五条 附则

15.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5.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15.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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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工程施工地机械租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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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设备达成协议:

一、设备的使用地点及工程情况:

二、租赁设备概况

设备名称

三、设备的所有权: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设备机械只享受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对设备的转租权。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四、甲方的基本责任:

1、提供技术型良好的设备。

2、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厚,甲方机手服从乙方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甲方机手应该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

五、乙方的基本职责:

1、为甲方机手提供食宿。

2、乙方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人员的安全。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不得强迫甲方机手违章作业或超负荷工作。

4、乙方应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机械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机械租赁收据交给甲方

5、乙方对甲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手要进行安全培训。

六、结算方式及相关事宜:

1、租赁期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计算租金。如乙方提前使用,则从使用日期开始计算租金。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后,办理退场手续。如乙方继续租用需签订续租合同,续租不足一个月时,租赁费按实际天数计算。

2、结算方式:设备租赁费按包月计算,首月_______万元/月,次月_______万元/月,第三月_______万元/月,第四月_______万元/月,第五月_______万元/月,第六月_______万元/月,乙方在甲方确认设备后向甲方支付首月租金_______万元,并且完全支付进场和反程运费押金_______元后办理提货手续。反程运费押金在租赁期满三个月时从当月租金中扣除。乙方应在每月提前五日向甲方交付下月租金。如到期未付租金,甲方有权停机或将设备撤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本设备按月结算。如使用不足一个月,按整月结算。超过一个月以上,超出部分按天计算

3、运费的承担:设备的进场费用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租期不足三月,则退场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设备退场前五日内通知甲方。

4、工作时间:每月工作时间不得超过_______小时,超出部分按_______小时折合一天计算机械租金和机手加班费。

5、油料提供:乙方负责提供在租赁期间内设备运行所需的符合运行标准的油料,否则造成的停机损失由乙方承担。

6、设备维修:乙方应协助甲方机手作好设备的维修工作,所付的维修费用用以甲方机手签字为准每月每台维修费超过元以上的部分由甲方承担,元以下的部分由乙方承担。另乙方承担摊铺机叶片、滤芯等低值易耗品的费用。

7、设备因故障造成的停工每月累计布超过3天,若超出三天,则超出的天数不计租赁费。

8、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转移工地施工,必须征得甲方得书面同意,并保证甲方设备在该协议结束后返回。

七、本合同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包括:租赁合同附表、租赁机械收据、及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做出的补充规定。

八、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如本合同未加盖甲方合同章,则视为无效合同。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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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农村私人修建房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乡村,全文共 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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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设计图以内的所有建筑工程。

建筑面积:共148.8平方米。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包工不包料。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农历)。

竣工日期:年月日(农历)。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合同价款

工价为每平方米180元,建筑总面积148.8平方米,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26780元。

付款方式:由甲方分四次付清合同总价款。第一次在基础工程完工后由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即8000元;第二次在主体工程完工后,由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即8000元;第三次在工程全面竣工后由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即8000元;剩余10%(即2780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交工一年后如无重大质量问题,由甲方全部付给乙方。

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三通一平”。

(2)按期付款。

(3)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要的各种材料。

(4)在工程开工前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2套。

(5)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私自变更设计图纸的现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按图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对原设计作出更改,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修改。

(2)保证工程质量。

(3)保证工期,按时交工。

(4)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哪些材料,乙方应提前2-3天告知甲方,以便及时购置。乙方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不得浪费材料。

(5)在每一项分项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征得甲方验收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6)乙方应重视安全生产,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发包方:————公司

承包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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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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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顶上雨棚及地面划线。

二、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三、工程承包范围: 见报价表中所示。

四、工程日期:

五、工程质量:严格按甲方的要求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同行业验评之合格标准。

六、工程造价: 伍万伍仟元整

七、工程验收方式:

工程竣工之后,根据合同要求,甲方应当在竣工10日内组织验收并签注验收报告,办理结算。未经验收,不得交付使用。若甲方借故推迟验收或擅自使用即视为工程全面合格。

八、付款期限和方式:签订合同后三天内付总工程款的30%的工程款 作为质保金。

九、保修期限 一年 ,保修期满十日内,保修金一次性返还给乙方。(保修期内无偿维护)

十、双方的其它义务:

甲方义务

1、施工现场应具备开工条件,并保证路通、电通、水通等施工进场条件。

2、甲方驻工地代表应当深入施工现场,对乙方的进场材料进行验收,检查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保持与乙方工地负责人的沟通,搞好协作,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在乙方提出书面报验后,及时组织对各分项、分作为材料的订金,完工验收后十日内付总工程款的60% ,余下10%部工程验收。工程驻工地代表为 。

乙方的义务:

1、必须使用符合规定的各种原材料,确保工程质量。

2、施工安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但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由甲方负责。

十一、 违约责任:

本合同自愿订立,签字生效,若一方违反,应按合同总价款 5% 支付守约方违约金。

十二、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 两 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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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2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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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修缮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根据京国土房管房字[2019]767号文规定,本合同文本(乙种本)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在150万元以下(含150万)的,已验收并交付使用的各类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备的修缮、养护、加固、拆改、翻建、安装;按传统作法的文物古建筑的修缮、复建、迁建等,以及随同上述各项工程同时进行的装修工程或单纯进行二次或多次装修工程,但属原工程保修范围的内容及家庭居室装修工程除外。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

工程内容及性质: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日一览表(附件一)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承包范围: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

五、合同价 ¥_____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合同文件的组成

本合同组成文件包括:

( )本合同协议

( )中标通知书

( )投标书及其附件

( )本合同合同条款

(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 )图纸及作法说明

( )工程量清单

(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

双方约定本合同自_________生效。

第二部 分合同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第1条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补充、修改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合同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1.2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5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6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8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9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0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1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2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3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4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5 图纸及作法说明: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用以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及作法说明(包括原工程竣工图及供本工程使用的施工图及相应文字说明)。

1.16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7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8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9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0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

1.21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本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双方约定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 )本合同协议书

( )中标通知书

( )投标书及其附件

( )本合同合同条款

(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 )图纸及作法说明

( )工程量清单

(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监理的工程可请监理工程师做出解释。协商不成或不同意监理工程师做出的解释,按本合同条款第16.6款的约定处理。

发包人(签章):承包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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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办公室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工程,全文共 2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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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联系电话: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联系电话: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价格清包工费: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其中水电工_________元;木工_________元;瓦工_________元;油漆工_________元;垃圾清运费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

1、施工队进场,预支生活费:_________元;

2、木工完成,付_________元;

3、瓦工完成,付_________元;

4、工程竣工,付_________元;

5、保修金_________元,从竣工之日起________年后支付。

四、设计

1、甲方若有图纸须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并负责交底工作。

2、甲方若无图纸,须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须画草图让甲方认可。

五、材料风险提示:对于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义务与责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按照发包人违约的约定办理。

1、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4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3、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建材供应点购买材料,并开具正式发票。

4、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若甲方坚持使用,应书面要求乙方,并承担因材料质量引起的损失。

5、乙方应帮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6、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

7、乙方应保证在本小区内没有双包和半包的工程。

8、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的成品保护工作。

9、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六、工期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工期为_____天,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顺延,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费_____元天

七、材料搬运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楼下,乙方任何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搬运。

八、垃圾清运

1、垃圾袋装化

2、垃圾应日日清

3、垃圾应由乙方清运至物业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

九、劳动力管理

1、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未经甲方许可,非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

3、甲方应及时替乙方办理小区出入证件并支付相关费用。

4、乙方应具备在____市暂住的一切证件,因证件不全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指定由__________为工地现场负责人,__________为替补负责人。

6、在合同价内,乙方应提供_____人次跟随甲方挑选材料。

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每天工地现场必须保持2(1人)人以上的施工人员。

8、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

十、施工机具

1、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2、因工具所产生的易耗品(如钻头、锯片等)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一半,甲方代购,在工程完工后结算。十

一、工地现场管理

1、现场禁止使用明火。

2、现场禁止吸烟。

3、油漆材料必须和其他材料分开放置。十

二、维修风险提示:保修责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1、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两年内无偿维修。

2、普通维修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三天内及时维修,特殊情况(水、电问题)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赶到并维修。十

三、其他

1、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后,发包人向承包人签发履约证书,本合同即告终止。

2、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本合同正本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____份。

4、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其效力同本合同。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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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工程,全文共 3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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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约定,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建筑和设备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

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及范围:承包方承建的安装工程中所有劳务

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号(以批准开工报告为准)

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号

第二条安全目标:消灭重大事故,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第三条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应对乙方承担本工程安全施工的能力进行审核,将本单位安全管理要求、本施工区域设施、设备等情况对乙方进行全面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报甲方备案。

对乙方在危险性的生产区域内作业所制订的施工安全措施,甲方应审查并督促实施。

3.甲方指派专人负责联系、检查与协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工作规定。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

5.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6.施工中发生的甲方事故,由甲方负责调查、统计上报。

第四条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承担由于自身管理不善,或因乙方施工人员过失,所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和工程质量事故、工地火灾以及一切人为责任事故的全部责任,而不应为此增加甲方费用或延迟施工进度。

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承包工程劳务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

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临时用电规范》、《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登高﹑动火﹑破土﹑下罐(坑)﹑起重等有关安全施工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

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具、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配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

同时乙方指派__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协调、监护工作。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施工。

在有危险性的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生产设备停电﹑停运事件时,必须指定专门监护人,制定专项施工安全措施,经甲方审核、许可后监督实施。

6.大型独立施工项目还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及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7.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必须满足施工需要,经过检验符合安全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应经常进行检查维护。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并将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9、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

一经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10.乙方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并反馈

12.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同时,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调查处理,并由乙方归口统计上报。

13.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火灾等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条对由于第三者原因所造成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责任事故,由所牵涉到的一方自行解决。

对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所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对于乙方应预料到、或已预料到,但未采取防范措施所引起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方式送达对方。

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8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七条施工安全保证金

乙方在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后,开工前应当交付给甲方5000元的安全保证金。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行为,未发生人身伤害、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利息);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扣除相应比例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火灾﹑倒塌﹑吊装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轻伤事故、火灾﹑倒塌﹑吊装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发现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行为,每人次扣款100-200元。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协议的规定,造成施工安全事故,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10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3.乙方未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

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或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6.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但尚未造成后果,乙方按1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7.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未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1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8.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火灾﹑倒塌﹑吊装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5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登高必须系安全带,下罐必须用36伏以下安全照明,现场有易燃物动火必须开动火票,违章每次承担1000元违约责任。

2.同一人二次违章,逐次加倍处罚。

3.实行定置化管理,保证消防通道,文明施工。

第十条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双方同意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安全责任有效期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修期期满之日止)。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第十一条以下1-7项为本协议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乙方施工技术人员、工作负责人相关证明材料

3.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4.乙方施工人员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考试成绩表

5.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6.大型独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7.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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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深圳市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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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经______建设局批准,本工程于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邀请投标、协商议标确定由乙方承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依据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颁发的(gf--96--0205)《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深圳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含义

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1  合同: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为实施工程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1.2  发包方(简称甲方):合同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3  承包方(简称乙方):合同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1.4  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合同约定甲方在相应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1.5  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合同约定乙方在相应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1.6  社会监理:合同约定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1.7  总监理工程师:合同约定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1.8  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装饰工程,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9  装饰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0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1.11  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按《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质量条例》执行。

1.12  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措施费、工期补偿费等。

1.13  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图纸及措施以外的工程量,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4  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15  工期:按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16  开工日期: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约定期不能开工的,由责任方负责)。

1.17  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18  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9  分段或分部工程:在合同相应条款(或补充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共12页,当前第1页1234567891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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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零星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9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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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甲方) 承包人: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承包人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名称: 汽车环保检测车间零修合同

二、工程地点: 开发区湖州路

三、工程内容: 20xx年零修 (见本合同双方签章的附件)

四、合同价款

1、本项目合同价款暂定为:(大写)人民币 / ,(小写) ¥ / ,最终以甲方审计或审定结算价为准。

2、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签证或图纸),项目单价为甲方认定或甲方委托的审核结构进行审定为准。

3、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保险事项,有本合同乙方施工的建设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所需的保险费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4、合同价中的项目措施费为包干费用,结算不作调整。项目措施费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包含了完成该工程所需发生的所有施工措施费用,具体内容按照建设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因乙方措施不当而引起的罚款、索赔和指控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应充分考虑和认可因甲方提供的地质资料、参考工程量、施工图等相关资料可能与实际不符及其它风险而引起的费用增加。

6、合同价已包含根据现场条件和工程情况,甲方接通施工场地内外满足施工期间需要的水、电(包括备用电源)、道路等全部费用。

五、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的预付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接受后,甲方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5%,

3、工程结算经审计或审定且后,甲方支付至最终结算价的90%,

4、余款10%作为质量保修金,在保修期内该保修款不计算利息,保修期满且无任何质量问题或无返修后质保金付清。

5、在甲方付款前,乙方须按要求向甲方提供合法发票,在未提供发票或提供发票不合要求时,甲方有权拒绝付款或延迟至乙方提供合法发票时止。

六、合同工期

工期: / 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七、质量标准

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八、工程变更及结算

1、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根据工程的特点及使用功能的要求,可能会增加或变更某些项目,乙方应无任何异议并应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变更的工程费用依变更工程价款确定条款进行结算。

2、工程变更、签证和增加工程项目单价的确定:审定预算书单价中有相同或类似子目的,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的,首先按《20xx山东消耗量定额》,同期《山东省价目表》,主材价格执行同期《东营市信息交流》,人工费66元/日,零工120元/日。

3、变更工程价款和(或)调整工期报告发出和确认的时限:所有由于变更和暂定价等因素而产生的增加价款以及零星项目价款,均需按有关规定送甲方审定后方可支付。

九、竣工验收及交付

1、工程竣工后,须经甲方、乙方、使用单位等依据规范进行验收,并签署书面竣工验收意见。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通过后,依据甲方、监理及乙方确认的竣工图进行结算,乙方竣工结算资料的递交时间应不迟于竣工验收之日起 15 日,否则甲方有权按已有资料进行结算。

2、工程经甲方确认验收合格后,向甲方交付完工工程及该所有的图纸资料等,经甲方签收后开始计算乙方质保期限。

十、质量保修

1、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即为乙方的保修范围,保修期内乙方应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交付使用的工程承 担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对因施工或材料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予以免费维修。整个项目保修期为 1 年,防水工程保修期为五年,保修期自整个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2、工程质量保修金为甲方审定结算价款的10%,甲方在 1 年项目保修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将工程质量保修金支付给乙方。

十一、甲方责任

1、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协调各相关单位的工作配合。

十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及工期进行施工,保证按期完工、验收合格和向甲方交付。

2、保证工程的质量、安全满足相关法规规范要求,做好安全施工的一切措施和承担安全责任与费用。

3、竣工验收合格后,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并交付甲方使用。

4、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建筑及地下管线及其他设施设备等,不因本次施工产生结构安全和其他破坏和隐患;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建筑结构安全事故及地下管线破坏或受到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乙方应承担相应所有赔偿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

十三、安全约定

1、在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保证其具有合法的施工资质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并为履行本合同的乙方职员购臵意外伤害保险,在安装及后续维修时加强安全教育与检查,接受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督。

2、乙方承诺在本合同履行(货物交付和施工安装)期间和质保期内,一切安全责任或事故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因乙方的任何原因所引起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等均与甲方无关。

十四、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而造成的工程停工、窝工、误工,经甲方现场工程师确认后,工期可顺延可补偿相关费用。

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完成施工后交付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5‰/天的违约金,但最多不超过合同价款的5%。乙方延迟履行合同超过7天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履行,并追究乙方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及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甲方准许的任何延期内完成施工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履行部分或全部合同。

4、因乙方产品质量、施工等任何原因而引起的该工程对甲方员工、第三方造成的财产与人员损伤等一切责任与赔偿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未履行保修期的保修义务(包括拒绝履行、不完全履行或拖延履行),若每出现一次须支付甲方 100 元/次。乙方累计达3次以上时须另支付甲方合同总价款 1 %的违约金。

6、乙方有其他任何违约行为,应支付合同总价款 2 %的违约金,情节严重时甲方还可解除合同。

十五、争议

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协商或者要求第三人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或者调解不成的,应向甲方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双方其他特别约定

无图纸的用签证表达

十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经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并至全部义务(含质保义务)结束时止。

2、如合同一方提出合同变更,应提前7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另外一方,经双方认可后,须形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中相应条款与补充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不再执行,合同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报价单及平面设计图纸(如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到货物签收或施工安装中的涉及变更、签证、付款、延期等增加或影响甲方权利义务的任一行为,除由工程代表签字外还须加盖甲方公章方为有效。

6、双方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件、组织机构信息、税务登记证件等为本合同附件之一,并由各方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后交存于对方。

7、双方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地址等,能够收到对方发出的各类信函或通知。如果在合同履行期内上述信息发生变化,变更方须以书面通知的形式提前告知对方,否则将承担因此造成的送达不能的不利后果。

8、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发包人):(公章)

乙方(承包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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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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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派现场代表: 联系电话

承包人:(全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工程师:

质量负责人:

监理人:(全称)

地址:

总监理工程师: 联系电话

监理工程师:

发包人拟修建 工程,接受了承包人的投标,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可研文件名称、文号: 。

1.4初设文件名称、文号: 。

1.5工程规模: ;

建设任务: 。

1.6工程概算审批总投资 万元;资金来源: 。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合同工程量

2.1工程承包范围:(包括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名称;其中渠系或堤防工程,必须标注起止里程桩号)

2.2主要合同工程量:(以招投标文件为准)

三、合同价款

3.1合同价款承包方式:

(详见合同附件3)。

3.2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万元

(人民币小写 万元)。其中:永久工程 万元;临时工程 万元;安全措施费 万元;技术措施费 万元(详见合同附件2)。

四、合同工期及进度

4.1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

4.2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4.3为满足本工程总工期的要求,承包人承诺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使本合同以下关键项目进度满足控制性工期要求。

关键项目控制性工期表

序号关键项目名称最迟完工日期备注

4.4承包人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发包人要求按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提前完工,按监理人核实的提前天数,发包人可向承包人支付提前完工奖金,提前完工奖励金计算方法: 。

五、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5.1发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5.1.1发包人应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5.1.2发包人负责在主体工程开工前按有关规定办理水利工程开工许可手续,并委托监理人于 年 月 日前向承包人发布开工通知。否则,承担工程延误责任。

5.1.3发包人应在开工通知发出前安排监理人进入工地开展监理工作,并在开工通知发布前将监理任命及发包人相关人员职权、联络方式通知承包人。

发包人主要人员的职权表

序号姓名职务在合同中的主要职权联络方式

5.1.4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用地范围和期限,办清或协调征地移民责任单位办清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征地移民,按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否则,承担工期延误责任。

提供的用地范围为:

;

期限: 。

5.1.5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完成由发包人承担的施工准备工程,并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提供承包人使用。否则,承担工期延误责任。

提供承包人使用的工程为:

;

期限: 。

5.1.6发包人应按招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委托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现场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

5.1.7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已有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但只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对承包人使用上述资料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5.1.8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承包人提供应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的图纸。

发包人负责提供的图纸和期限

序号图纸名称提交日期份数备注

5.1.9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合同价款。

5.1.10发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治安保卫、施工作业安全以及消防、防汛和抗灾等工作。发包人对文明施工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工作不免除承包人应负的责任。

5.1.11发包人应按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统一筹划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审查承包人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5.1.12发包人应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有关费用;协助承包人办理爆破、安全以及特种行业许可手续。

5.1.13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发包人投保的保险。发包人负责办理的保险有: 。

5.1.14发包人应按现行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定,组织或主持有关验收工作。

5.1.15其它责任:

5.2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5.2.1承包人应遵守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5.2.2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按时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证件或现金。本合同履约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履约担保证件在保修责任终止前有效,并在有效期结束后14天内退还给承包人;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14天内返还承包人。

5.2.3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 日内,按投标文件及时向工地调遣或雇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按施工总进度要求完成施工准备工作。若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按时调遣人员、设备、材料,或擅自变更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承包人向工地调遣或雇佣主要人员

序号姓名职务在合同中的主要职责到达现场时限

一主要人员

1 项目经理

2 总工程师

3 质量负责人

4 安全负责人

二现场管理人员( 人)

1行政管理

……

2技术管理

……

三作业人员工种

( 人)

1土石方工程

2混凝土工程

3灌浆工程

4钢筋安装

5金属结构安装

6设备安装

7其他

四特种作业人员( 人)

塔机机手

放炮员

安全员

质检员

……

承包人向工地调配施工设备和材料

一主要施工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用途到达现场时间

1

2

3

二主要材料

1

2

3

5.2.4承包人应认真执行监理人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严格按监理审批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5.2.5承包人应按招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规定的内容和期限,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由承包人负责的施工图纸,报送监理人审批,并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和可靠负全部责任。

承包人负责提交的图纸和文件表

序号图纸和文件名称提交时限提交发包人份数

1施工组织设计报告

2施工技术措施计划

3年、月进度报表

4质量检测与评定资料

5工序开仓(开工)资料

6竣工图及验收资料

7结算资料

8承包人应提供的施工图

5.2.6承包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办理由承包人投保的保险。

5.2.7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

5.2.8承包人应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按有关规定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工地及其附近的环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环境破坏和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

5.2.9承包人应严格按施工图纸和本合同招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5.2.10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为其他人在本工地或附近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5.2.11承包人应在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后 天内完成工地清理并撤退其人员、施工设备和剩余材料。

5.2.12其它责任:

六、监理人的职责

6.1监理人应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

6.2监理人可以行使合同规定的和合同中隐含的权力,若发包人要求监理人在行使某种权力前必须得到发包人批准,则应在合同或补充协议中予以规定,否则监理人行使这种权力应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事先批准。

6.3监理人负责工程的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负责设计变更审核和合同管理;协调建设各方关系;工程分包、工期调整、设计变更等,监理人在作出决定前,应得到发包人的批准;属重大设计变更的,应按行政审批部门批准的设计变更进行控制。

6.4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人驻工地履行监理职责的全权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应全面负责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工作。组织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签发施工图纸、监理文件,组织工程质量检查评定与分部工程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审签工程进度结算资料。

6.5监理工程师在总监授权范围内开展监理工作。

6.6监理人的指示应盖有监理人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总监或其授权监理人员签名。

监理人的指示

序号监理指示名称监理指示主要内容

1开工通知监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向承包人发布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单元工程等开工通知。

2监理审批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文件,施工导流及度汛方案审批文件,工程质量评定项目划分审批文件,试验报告及质量标准审批文件,签发施工图纸等。

3工序及隐蔽工程验收签证重要工序及隐蔽工程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才能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4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指令要求承包人提供试验和检测成果;停止各种违章作业行为;停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设施的安装与使用;要求对不合格工序进行补工或返工;对造成质量事故或多次严重违规的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质量缺陷或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审核意见等。在紧急情况下,监理可以做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

5施工过程进度控制指令要求承包人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或加速施工的指令,督促承包人做出调整安排、编报赶工措施报告,报监理批准,并督促实施。

6工程造价控制指令工程量审定表、工程进度结算表、完工结算审签资料等。

7现场协调指令工程变更、价格调整、工程停工或缓建、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划分,多家承包人交叉作业干扰,现场矛盾协调等指令。

七、质量

7.1承包人应在工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承包人在接到开工通知后 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工程质量检查计划和措施报告报送监理人审批。

7.2承包人应严格按招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的规定和监理人的指示,认真履行质量检查职责,详细作好质量检查记录,编写质量检查报表,每 个月向监理人提交质量自检报告。

7.3监理人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人应为监理人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一切方便。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7.4 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由承包人会同监理人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 验收时应同时查验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承包人还应按招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的规定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人,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5发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共同进行交货验收,并由发包人正式移交给承包人。在验收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人,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若抽检不合格时,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负责采购的工程设备安装后,若发现工程设备存在缺陷时,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查找原因,如属设备制造不良引起缺陷应由发包人负责;如属承包人运输和保管不慎或安装不良引起的损坏应由承包人负责。

7.6承包人应在工地建立自己的试验室,开展施工检测工作,施工检测方案在工程开工前 日内报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审核后实施。施工检测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无条件和能力建立现场试验室,承包人应委托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和资格的检测单位承担现场材料和现场工艺试验等施工检测工作,签订施工检测合同。施工检测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检测费在工程开工后 个月内,由发包人在支付给承包人的月进度付款中扣除,按检测合同规定支付给检测单位。

7.7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必须按相关规定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才能进行覆盖。承包人私自将隐蔽部位覆盖,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采用钻孔探测以至揭开进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7.8工程使用的一切材料和工程设备均应满足招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和施工图纸规定的品级、质量标准和技术特性。监理人有权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到彻底清除工程的不合格部位以及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若承包人无故拖延或拒绝执行监理人的上述指示,则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承包人执行该项指示,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利润以及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7.9承包人对施工质量负责。工程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对施工质量缺陷或施工质量事故,承包人应无条件地按监理人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直至施工质量达到合格为止,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八、安全

8.1发包人应负责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建立现场治安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全工地的治安保卫事宜,负责履行本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8.2发包人应按《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6号),认真履行本工程的安全管理职责,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施工作业安全以及消防、防汛和抗灾等工作,组织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和抢险预案,与承包人等参建各方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在工程开工15日内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8.3监理人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检查、监督施工安全工作的实施,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本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8.4承包人对本工程的安全施工负责。承包人应认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和由其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防止工地附近建筑物和居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害。

8.5承包人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 ),并按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人员 名。

8.6承包人单列的施工安全措施费经监理人批准后,专款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以及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8.7对本工程发生的重大、特大及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重庆市水利行业重大特大及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程序(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8.8发包人和承包人应为执行本合同所各自雇用的全部人员承担工伤事故责任,并按各自的责任进行赔偿。

九、工程计量与结算

9.1计量

9.1.1本合同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9.1.2计量方法应按本合同招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9.1.3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量是合同的估算工程量,结算的工程量应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并按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

9.1.4工程量的计量必须经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三方代表签字认可。

9.2 支付

9.2.1工程预付款

(1)工程预付款总金额为合同价格的 %,分两次支付给承包人。第一次支付预付款总额的 %,第二次支付金额为该预付款总额的 %。

(2)第一次预付款应在本合同签署后 天内,并在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了经发包人认可的预付款保函后支付;第二次预付款需待承包人主要设备进入工地后,其估算价值已达到本次预付款金额时,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人核实后出具付款证书提交给发包人,发包人收到监理人出具的付款证书后的 天内支付给承包人。

(3)工程预付款由发包人从月进度付款中扣回。在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 %时开始扣款,直至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 %时全部扣清。在每次进度付款时,累计扣回的金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R——每次进度付款中累计扣回的金额;

A——工程预付款总金额;

S——合同价格;

C——合同累计完成金额;

F1——按合同条款规定开始扣款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比例;

F2——按合同条款规定全部扣清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比例。

上述合同累计完成金额均指价格调整前且未扣保留金的金额。

9.2.2工程材料预付款

(1)形成本合同永久工程的 等主要材料到达工地并满足以下条件后,承包人可向监理人提交材料预付款支付申请单,要求给予材料预付款。

①材料的质量和储存条件符合招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的要求;

②材料已到达工地,并经承包人和监理人共同验点入库;

③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要求提交了材料的订货单、收据或价格证明文件。

(2)预付款金额为经监理人审核后的实际材料价的 %,在月进度付款中支付。

(3)预付款从付款月后的6个月内在月进度付款中每月按该预付款金额的1/6平均扣还。

9.2.3工程进度付款

(1)进度款按月支付。

(2)承包人按监理人规定的格式提交月进度付款申请单,监理人在收到月进度付款申请14日内完成核查,并向发包人出具月进度付款证书,经发包人审批后支付给承包人,支付时间不应超过监理人收到月进度付款申请单后28天。若不按期支付,则应从逾期第一天起按规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加付给承包人。

(3)月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 已完成的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项目及其它项目的应付金额。

② 经监理人签认的当月计日工支付凭证标明的应付金额。

③ 按第9.2.2款规定的工程材料预付款金额。

④ 根据第9.2.8款规定的价格调整金额。

⑤ 扣除按第9.2.1款和第9.2.2款规定应由发包人扣还的工程预付款和工程材料预付款金额。

⑥ 扣除按第9.2.4款规定应由发包人扣留的保留金金额。

9.2.4保留金

(1)由监理人从第一个月开始,在给承包人的月进度付款中扣留

%作为保留金(其计算额度不包括预付款和价格调整金额),直至扣留的保留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 %为止。

(2)在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验收合格并签发移交证书后,将其相应的保留金总额的1/2在月进度付款中支付给承包人。

(3)在签发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后14天内由监理人出具保留金付款证书,发包人将剩余保留金总额的1/2支付给承包人。

(4)发包人应在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的保留金支付给承包人。

9.2.5完工结算

在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提交一份完工付款申请单(一式四份),并按要求附详细证明文件,监理人应在28天内完成复核,并出具完工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应在收到上述完工付款证书后的60天内完成审批并支付给承包人,若发包人不按期支付,则应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承包人,并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利息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9.2.6最终结清

承包人在收到按规定颁发的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后的28内,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向监理人提交一份最终付款申请单(一式4份)和结清单,监理人应在14天内完成复核,出具一份最终付款证书报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审查监理人提交的最终付款证书后,若确认还应向承包人付款,则应在收到该证书后的42天支付给承包人。若确认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付款,则发包人应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在收到通知后的42天内付还发包人。

9.2.7发包人或承包人若未按期付款,均应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标准为: 。

9.2.8价格调整

(1)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

对因人工、材料和设备等物价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按下面两种方法中的第 种方法计算价格调整的差额,调整合同价格。

第一种方法: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价格不因物价波动作任何调整。

第二种方法:在合同约定工期内,现行价格引起的总价调整的绝对值小于或等于本合同约定总价的 %时,双方自行承担物价调整风险,合同价格不进行调整。当现行价格引起的总价调整的绝对值大于本合同约定总价的 %时,取其绝对值大于 %的部分为合同价格的调整数。

调增时,价格调整方法为 ;

调减时,价格调整方法为 。

(2)除合同本款规定的调价因素外,其余因素的物价波动均不另行调价。

(3)承包人工期延误后的价格调整

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在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内完工,则对原定完工日期后施工的工程,采用原定完工日期与实际完工日期的两个价格指数中的低者作为现行价格进行结算。若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延长了完工日期,但又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按延长后的完工日期内完工,则对延期期满后施工的工程,其价格调整计算应采用延长后的完工日期与实际完工日期的两个价格指数中的低者作为现行价格进行结算。

(4)法规更改引起的价格调整

在投标截止日前的28天后,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和规章发生变更,导致承包人在实施合同期间所需要的工程费用发生除第9.2.8款规定以外的增减时,应由监理人与发包人和承包人进行协商后确定需调整的合同金额。

十、合同变更

10.1变更

10.1.1没有监理人的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监理人可根据工程的需要指示承包人进行变更,变更项目未引起工程施工组织和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动或不影响其原定的价格时,不予调整该项目的单价。

10.1.2变更引起的单价或合价调整,承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发出的变更指示后28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监理人在28天内对变更报价书进行审核后作出变更决定,并通知承包人。价格审核期间,承包人仍应按监理人的变更指示进行施工。价格调整的原则:

(1)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时,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或合价。

(2)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新增项目单价计算方法为:

10.1.3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变更,发包人应承担相应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于承包人违约或其它由于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变更,其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10.2 转包与分包

10.2.1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不得通过租用、借用他人资质证书承揽工程;承包人如有上述行为,发包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第11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0.2.2主要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不得进行工程分包。所称主要建筑物是指失事以后将造成下游灾害或严重影响工程功能和效益的建筑物。

10.2.3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发包人可向承包人推荐分包人:

(1)由于重大设计变更导致施工方案重大变化,致使承包人不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施工工期拖延,承包人无力在合同规

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任务。

(3)项目有特殊技术要求、特殊工艺或涉及专利权保护的。如承包人同意,则应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如承包人拒绝,则可由承包人自行选择分包人,但需经发包人书面认可。

10.2.4发包人一般不得直接指定分包人。但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承包人无力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中的应急防汛、抢险等危及公共安全和工程安全的项目,发包人经项目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可对该应急防汛、抢险等项目的部分工程指定分包人。由指定分包人造成的与其分包工作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和损失赔偿由指定分包人直接对发包人负责,承包人不对此承担责任。

10.2.5除发包人指定分包外,承包人对其分包项目的实施以及分包人的行为向发包人负全部责任。承包人应对分包项目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计量和验收等实施监督和管理。

十一、违约与索赔

11.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人未按第5.2款规定履行义务或发生下述行为之一者属承包人违约:

11.1.1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未按开工通知的要求及时进场组织施工和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进度计划有效地开展施工准备,造成工期延误;

11.1.2承包人将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任何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工程或工程的一部分分包出去;

11.1.3未经监理人批准,承包人私自将已按合同规定进入工地的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设施或材料撤离工地;

11.1.4承包人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或拒绝处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

11.1.5由于承包人原因未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或部分工程,连续3个月未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造成工期延误;

11.1.6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未对工程移交证书中所列的缺陷清单内容进行修复,或经监理人检验认为修复质量不合格而承包人拒绝再进行修补;

11.1.7承包人无正当理由否认合同有效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经查证核实后,发包人可将此行为上报行业主管部门,记入该企业诚信档案。

11.2由于承包人原因本合同项目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完工,承包人应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逾期完工违约金 元/天,累计不超过

元。

11.3承包人发生违约行为时,监理人应及时向承包人发生书面警告或停工整改通知,限期整改;监理人发出停工整改通知28天后,承包人仍无视监理人的指示,不提交整改报告,不采取整改措施,则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时,承包人应按本工程中标价格的 %(5%~1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应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超过该违约金的实际损失。

11.4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包人未按第5.1款规定履行义务或发生下述行为之一者属发包人违约:

11.4.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提供施工用地、测量基准和应由发包人负责的部分准备工程等承包人施工所需的条件;

11.4.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供应由发包人负责的施工图纸;

11.4.3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各项预付款或合同价款,或无正当理由阻挠、拒绝批准任何支付凭证,导致付款延误;

11.4.4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发包人已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11.5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窝工人员损失和机械设备闲置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若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通过赶工方式保证工程按合同约定工期按期完工,则应由发包人承担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合理费用。

11.6发包人违约,并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28天内仍未采取措施改正,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发包人应承担违约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暂停施工后,发包人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其违约行为,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时,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已完工程的合同价款,同时按本工程中标价格的 %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应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超过该违约金的实际损失。

11.7索赔的提出。双方有权根据本合同及其它有关规定向对方提出索赔。但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将索赔意向书提交监理人,并抄送违约方。在上述意向书发出后的28天内,再向监理单位提交索赔申请报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索赔费用的计算依据,并应附必要的当时记录和证明材料。如果索赔事件继续产生影响,履约方应按监理单位要求的合理时间间隔列出索赔累计金额和提出中期索赔申请报告,并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包括最终索赔金额、延续记录、证明材料在内的最终索赔申请报告,并抄送违约方。否则,违约方可不受理。

11.8索赔的处理。

11.8.1监理人收到履约方提交的索赔意向书,应核查履约方的当时记录,并可指示履约方继续作好延续记录以备核查,监理单位可要求履约方提交全部记录的副本。

11.8.2监理人收到履约方提交的索赔申请报告和最终索赔申请报告后,应立即依据当时记录进行审核,并在履约方提交上述报告后的42天内与双方充分协商后作出决定,在上述时限内将索赔处理决定通知履约方,并抄送违约方。

11.8.3双方应在收到监理人的索赔处理决定后14天内,将其是否同意索赔处理决定的意见通知监理人。若双方均接受监理单位的决定,则监理单位应在收到上述通知后的14天内将确定的索赔金额列入付款证书中支付;若双方或其中一方不接受监理单位的决定,双方可共同协商成立争议调解组,任何一方可提请争议调解组解决。

11.8.4若履约方未遵守各项索赔规定,则应得到的付款不能超过监理人依据当时记录核实后决定的或争议调解组提出的或仲裁机构裁定的金额。

11.9索赔的期限。承包人提交了完工付款申请单后,应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在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承包人提交的最终付款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发生的新的索赔。

十二、工程验收

12.1 发包人应按现行的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及时主持或组织工程的各项验收。

12.2承包人应在接到监理人的指示后 天内提交、整编应由承包人负责的验收资料。

12.3 无论是发包人原因或是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在具备验收条件时不能及时进行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的项目,责任方要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元,一次性支付给非责任方。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①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其它

14.1本工程的保修期自工程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全部工程完工日开始算起,保修期为 个月。

14.2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适用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合同签订后发生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巨大损失和严重损坏,致使任何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经协商可解除合同。

14.3双方应按《廉政合同》范本(见附件7),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政合同》,并与工程施工合同同时生效。

12.4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本施工合同上签名(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合同生效。

14.5承包人已将合同工程全部移交给发包人,且保修期满,发包人或被授权的监理人已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合同双方均未遗留按合同规定应履行的义务时,合同自然终止。

14.6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

十五、合同附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报价书

3.招标文件

4.技术条款

5.图纸

6.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7.《廉政合同》

8.其它材料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现场代表:(签名) 项目经理:(签名)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年 月 日

《廉政合同》范本

工程建设施工廉政合同

项目法人(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双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双方的责任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水利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 建设工程的合同,自觉遵守合同。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任何一方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的行为,任何一方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应遵守的内容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或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其它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五)除本施工合同有规定外,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 乙方应遵守的内容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外出旅游或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五)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监理规程办事,不得为谋取私利向监理人员非法行贿,私下串通,损害甲方利益。同时必须对监理单位和工程监理人员履行向甲方承诺的上述其他廉政义务。

(六)乙方如果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或工程监理人员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向甲方组织或上级单位举报。甲方和工程监理部门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或严格遵守廉政合同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工程的优先邀请投标权。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的,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水利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二至五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

第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第六条 本合同作为 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监督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监督单位:(盖章)

电 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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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深圳市小型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2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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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小型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和《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 1、工程概况

1. 1. 1 工程名称:

1. 1. 2 工程地点:

1. 1. 3 承包内容: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或《工程项目一览表》列出的项目以及以下内容:

1. 1. 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包工部分包料; □包工不包料

1. 1. 5 工期:

开工日期:2XX年月日

竣工日期:2XX年月日

总日历天数:天

1. 1. 6 工程质量:

1. 1. 7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 (含税)

2、 2、 双方工作

2.1 甲方工作

2.1.1 甲方于开工前天,应向乙方提供已经确认的施工图纸套(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1.2 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向乙方接通施工所需的水、电,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通道、电梯、消防设备的使用和保护。

2.1.3 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清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2.1.4提供原始水电线路图纸及装饰装修地点钥匙。

2.1.5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1.6 委托为工程监理,监理工程师姓名:。甲方应在开工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监理范围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1.7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甲方未办理装修的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1.8 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古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1.9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1.10 知会邻里在施工期间产生的灰尘和噪音可能对其生活和工作环境造成的影响,协调关系获得理解并承担相应责任。

2.1.11 煤气改造、有线宽频网络等工作须由甲方与有关部门配合施工。

2.2乙方工作

2.2.1 由乙方负责设计的工程,乙方提供主要部分的设计效果图、平面布置图、水电改造图、天花布置图、地面铺设图及其他施工图纸。并组织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由甲方负责设计的工程,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

2.2.2 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2.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和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2.2.4 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合同,组织施工,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2.5 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乙方有义务配合其他施工方施工,以保证工程质量及工程的顺利完成。

2.2.6 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知甲方未知的与本工程质量相关的事项,如乙方知道或根据经验应该知道的有关质量问题而未告知甲方,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2.7 依据《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乙方应办理交纳施工入场装修押金。

2.2.8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等不受破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的清运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2.2.9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2.2.10 乙方在施工中应妥善保管甲方堆放在现场的家私、陈设以及工程成品;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2.2.11 乙方未按照工程施工规范及环保要求装修造成的环境污染,乙方有治理的责任。

2.2.12 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 3、工期

3.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

3.2 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而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3.3 由于甲方变更设计或增加工程量,以及提出增加设计范围以外的工程项目,造成工期延误,甲方承担责任,工期相应顺延。

3.4 甲方不按时提供材料或中间工程验收不及时造成停工和误工,工期相应顺延。

3.5 甲方现场工程师指令有误或不及时,延误工期,工期相应顺延。

3.6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工期相应顺延。

3.7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3.8 由于工程质量原因返工、乙方承担责任,且工期不顺延

3.9 乙方预算少算、漏算所产生的增加项目,导致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工期不顺延。

3.10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4、 4、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4. 4. 1 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的依据:

(1)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

(2)《建设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

(3)《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

(4)《深圳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4. 4. 2 过程验收项目:基础改造工程、水电线路改造工程(封闭前)、防水工程(铺设瓷片前)、吊顶工程(涂料前)、门窗工程(油漆前)、细木工程(油漆前);

⒋ 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当工程具备覆盖、遮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标准(如水管及电线管的凿槽暗敷恢复工作),乙方自检,并于48小时前通知甲方参加,验收合格;甲方或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甲方或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甲方或甲方代表不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可视为甲方已经批准。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的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顺延。

4. 4. 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造成材料、设备的损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4. 4. 5 施工中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完工时,必须由甲、乙方及包方直接发包的施工方三方及时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若质量不合格,责任由直接发包的施工方承担。

4. 4. 6 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遇交叉作业时,甲方和乙方直接发包的施工方应对各自的工程质量负责,若发生质量问题,由责任方承担。

4. 4. 7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4.8 工程竣工后,甲方未经验收擅自使用,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4.9 验收合格项目,双方签字确认;不合格项目限期整改,另行验收,直至合格为止。

5、材料设备的供应

5. 5. 1 甲方按双方约定的《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见附表)供应材料设备,若甲方提供的材料与《甲方提供材料设备一览表》不符时,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按时供应到现场。

5.2 甲乙双方应对各自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若材料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各自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3 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的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5.4 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款的%保管费。由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5.5 甲方供应的材料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

⒌ 6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质量问题及由此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⒌ 7 乙方采购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室内甲醛等有害物质浓度含量超标,造成环境污染,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其损失。甲方供应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室内甲醇等有害物质浓度含量超标,造成环境污染,由甲方承担其责任。

5.8 5.8 甲方供应材料,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知甲方准确的材料用量及符合施工条件的材料

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不予采纳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及材料的浪费,由甲方负责。

6、工程变更

6.1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目工程施工前7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

6.2 所有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的增减,甲方必须办理签字确认手续,否则乙方有

权拒绝变更。

6.3 因甲方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

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6.4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已购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6.5 乙方按变更通知进行变更,并于3天内,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甲方收到变更价款报告后3天内予以签认,或提出异议。如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签认,变更价款报告自送达之日3天后自行生效。

6.6 乙方接到变更通知后,可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或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⑴ 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附件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⑵ 合同附件工程中预算书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⑶ 合同附件预算书中没有适用和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变更价格。

6.7 乙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更换,以及增加工程量,必须经甲方或甲方代表批准,并签字确认。未经甲方批准签字,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或对原定材料更换,甲方有权不认可,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顺延。

6.8 对于甲方提出的不可行的设计变更,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知甲方将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及后果,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强行进行设计变更,从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

6.9 甲方不得随意取消合同承包内容的施工项目,若取消的施工项目造价超过合同预算总价的25%时,需征得乙方同意,并向乙方支付取消该项目的预期利润,本工程预测利润率为 %

7、工程价款及结算

7.1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种:

⑴ 固定价格,即价格一次包死,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

⑵ 固定价格加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⑶ 实际价格:竣工结算时,合同内项目按照已签订合同的预算单价计算;变更及增加项目的单价,按6 .6条款的约定办理,工程量按实结算。

7.2双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现行规定,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约定分( )次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尾款一次结清。

拨付工程式款时间

(工程进度)

占合同价款比例

(%)

金 额

(万元)

备 注

7.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7天内,结清尾款。

7.4 设计变更增加价款在工程款同期结算款中支付。

7.5 结清尾款后,乙方按工程结算款额开具发票。

8、索赔

8.1甲方因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所需条件、支付工程款、顺延工期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经济损失,乙方可依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索赔。

8.2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装饰产品或未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可依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索赔。

8.3 索赔程序

⑴ 索赔事件发生7天内,索赔方向被索赔方发出索赔的通知书;

⑵ 索赔方在发出索赔意向后7天内,向被索赔方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

⑶ 被索赔方在接到索赔资料后7天内给予书面答复或要求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被索赔方在7天内未作答复,则视为该项索赔已被认可。

9、安全生产和防火

⒐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⒐ 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⒐ 3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乙方有权拒绝施工。若甲方强制要求乙方施工,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设计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⒐ 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10、违约责任

10.1 甲方或乙方未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0.2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工程款,每拖延一天,按应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10.3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违约金。

10.4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1、保修

11.1 本工程保修责任期: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卫生间和外墙的防渗漏工程为5年,其他工程为2年。

11.2 保修范围为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

11.3 施工质量问题和乙方提供材料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乙方保修。

11.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人为造成的损坏和不可避免的因素造成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

11.5 在保修期内,乙方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其他财产损失,由乙方按当时市场价格全额赔偿。

12、争议

12.1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

12.2 协商不成可通过 进行调解;

12.3 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选择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解决:

□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向深圳市(区)人民法院起诉。

13、合同解除和终止

13.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⑴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⑵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⑶ 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13. 2 甲乙方履行完本合同全部义务,工程已办理交付手续,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但本合同保修及争议解决条款除外)。

14、附则

14.1 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甲方执份,乙方执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14. 2 附件

⑴ 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⑵ 工程项目一览表

⑶ 工程项目预算书

⑷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清单

15、补充条款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

发包人代表: 承包人代表:

地 址: 地 址 :

电 话: 电 话:

邮 编: 邮 编 :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 帐 号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4)

工程甲方供应材料设备清单

序 号

材料或设备

名 称

规 格

型 号

单 位

数 量

单 价

供 应

时 间

送 达

地 点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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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正规工程施工书面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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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打(吃水井/工业用井/灌溉用井)一眼,协商条件如下:

1、井深___________根管,管高_________,直径_________。

2、价格每根水泥管_____元。打井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负责打井队的吃住。香烟。物品看管和所用的电费。压水。跟班。机油。柴油以及拉管运费,负责打井机的进出厂地碾压地的赔偿,下管人工等事宜。

4、乙方负责机井能按拔水泵为标准,负责井管费用,不负责出水量大小。

5、打井进料前预支___________元,其余放架子算清帐,不欠帐。

6、双方各自负责自己人员安全问题。

7、如果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签字负责人负责,以此为据,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负责人:

电话:

乙方:

甲方负责人:

电话:

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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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工程施工保密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5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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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为优质、高效的完成 工程施工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条款;

2、通用合同条款;

3、合同附件

4、甲方下达或转发的相关文件、指令、图纸、通知、会议纪要等;

5、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中的“技术规范”部分(以下简称“技术规范”)。

合同组成文件如有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次序在先者为准。

第二条:合同概况

1、 工程名称及范围:

本合同所约定的施工段落均为暂定,甲方有权根据业主工程变更情况和乙方工程实施的进度情况予以调整。

2、工程地点: 。

3、工 期: 暂定为 个月,按照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设备、人员进场日期开始计算工期。(甲方有权根据业主下达进度计划要求对工期予以调整,且因此造成的工期顺延或提前,乙方不得以此为借口要求索赔)。

4、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年。

5、保 修 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年。

6、合同暂估金额:含税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其中:不含税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增值税税额(税率为 的增值税 普通 发票)为人民币 元(大写: ),最终以实际完成的结算金额为准,工程数量及单价详见《工程量清单》。

(1)关于保险的约定:保险费用(工程一切险除外)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其中,由甲方统一代乙方为乙方聘用的建筑工程施工人员投保一份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 0.7 %比例从乙方结算工程款中扣除,发生意外伤害后乙方须在1小时内通知甲方并在12小时内按照甲方要求准备保险索赔资料。保险索赔过程中协调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发生意外伤害,超出保险公司赔偿范围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双方对此无异议。

若乙方认为甲方代其投保方案不能满足乙方施工人员保险需要,应在甲方代其统一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基础上增投一份意外伤害保险或其他保险,但所有相关费用均已包含的合同单价中。

第三条:施工内容及计价规则

1、计价规则详见《施工内容及计价规则表》描述。

2、施工内容为《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细目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其中,甲方仅承担或提供:①施工现场作业场地(其中,红线范围内用地由甲方统一协调分配;临时用地包含便道、借弃土场等,须由乙方报甲方审批同意,否则,征地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②施工便道的修建(指由甲方统一规划修建的便道)。

剩余工作内容均由乙方承担和提供。同时对乙方承担和提供的部分工作内容做特别说明如下,此说明并不排除乙方承担和提供特别说明中未考虑到工作的责任和义务。特别说明如下:

(1)根据甲方要求,乙方人员、设备等进场后,因气候、征地拆迁、材料供给、施工方案与图纸变动等原因造成的人员、设备等闲置均视为施工准备工作,相关费用为风险费用,已包含在本工程相关综合单价内,不另行计价;

(2)乙方的临时驻地、办公设施、生活设施、临时水电等设施的建设、安装及维护、退场拆除及现场清理;

(3)现场材料、人工、机械的协调配置,材料、机具设备的场内倒运、保管;

(4)工程完工后施工场地打扫、清理,材料归库等;

(5)施工现场的标准化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如打扫施工区域内的卫生、整理施工材料机具等;

(6)进场所有草籽及辅助绿化材料的转运费用已包含在本工程相关综合单价内,不另行计价;

(7)施工现场的场地平整与维护;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范围内的地下用水用电管线、当地排水系统及红线征地外的原地面(包括当地耕地、林地及其他村民用地)造成的污染、破坏由乙方自行负责,若乙方不及时进行处理,甲方有权主动处理,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9)甲方交付合格坡面后,乙方施工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清运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不再另行计价;若有弃方,需通知甲方,统一运至弃土场处理”

(10)所喷草籽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变草籽品种、规格及质量,所有草籽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栽植;

(11)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12)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

(13)喷播后及时封堰浇透水;及时除草、施肥、除虫,确保草皮正常生长;

(14)乙方需全力配合甲方绿化工程交验工作,确保一次性通过验收;

(15)乙方必须确保在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除不可抗力因素经甲方同意外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推迟一天处违约金5000元;

(16)配合上级部门的检查,协助测量、试验工作,包括人员设备的配合;

(17)乙方必须配备专职资料员,负责资料收集编写等工作,费用已包含在本工程相关综合单价内,不另行计价。

第四条:物资及机械设备

1、材料管理:

2、机械管理:

3、临时用水:乙方施工和生活用水由乙方负责,甲方可协助乙方提供水源,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采取现金的形式,缴纳比例为含税合同额的 %,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应在签订合同前提交甲方,在该项工程验收合格后,视乙方履约情况无息返还或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利息和罚款等均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其他保证金

中期计量结算时,甲方将逐期扣除乙方结算款( )%作为保证金,其中:工程质量保证金(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两项保证金甲方可统筹支配,用于相关项目的费用支出。工程质量保证金须待本项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如无工程缺陷,全部无息返还乙方;如出现工程质量缺陷,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从乙方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内支付。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该项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的三个月内,没有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任何经济纠纷的情况下,余额无息返还乙方。

第六条:税票管理

1、乙方属于一般纳税人。

2、每期结算程序完成后,乙方应在确认结算后 日内及在甲方付款之前按双方确认的结算金额向甲方提供税率为 %的合规增值税 普通 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并准确填写发票项目,备注栏填写项目所在地及项目名称。若乙方不按规定及时提供发票或乙方增值税发票填写有误等,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且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甲方单位信息

甲方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账 号:

开户行名称:

地 址 电 话:

备 注:

4、乙方单位信息

乙方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账 号:

开户行名称:

第七条:其它事项

1、乙方对工程质量的控制需满足以下要求:

乙方必须配置用于拍摄工程影像资料时标注工程部位等而使用的小黑板、笔等,否则,甲方按200 元/套收取违约金。隐蔽工程隐蔽前必须留有满足业主要求的完整的影像资料。

2、总体工程工期控制点:

如业主对工期进行调整,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进度计划要求及时调整自己的进度计划并重新调配施工资源,要满足业主进度计划要求。

3、乙方对人员的管理:

(1)乙方需要配备1 名技术人员兼资料员,负责施工测量及技术资料的填写,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资料,协助甲方的测量、试验工作,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所有人员由甲方统一管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常驻现场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 ),并提供授权委托书,未经甲方同意(书面或短信请假获得批准)而擅自离场,甲方有权按5000 元/天违约金从乙方工程款里面扣除;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生产调度会,现场协调会等,如无故不参加或迟到,甲方有权按 20__ 元/次违约金从乙方工程款里面扣除。

(3)乙方须保证施工人员稳定性,更换现场负责人必须经过甲方同意,否则甲方将按 10000 元/人次收取违约金。同时,合同签订之前乙方需上报甲方相关拟投入本工程人员主要负责人简历审批,甲方同意后方可进场。

4、本工程甲方不支付乙方工程预付款。

5、甲方的其他权利与义务:

乙方在收到甲方工程款后,应优先支付乙方农民工工资,且须在三天内完成支付并向甲方提供支付证明性材料。若乙方未在三天内提供支付证明性材料,甲方可通过邮件或短信的形式通知乙方(指定手机号码: ),该通知发出三天后,乙方在未获得甲方同意延期支付的前提下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情形(例如拒不支付或拖延支付)时,甲方可在当地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级政府部门或劳动行政部门的见证下,直接发放农民工工资,且有权从乙方的款项中扣除,同时,扣留乙方违约金 2 万元,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乙方须向甲方上级合同管理部门申请协调,如协调不成,双方同意向(建设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附件:

1、现场主要人员、主要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最低需求表

2、计日工劳务、材料、设备单价表

3、乙方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

4、乙方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5、乙方增值税纳税人资格证明

6、外出经营许可证

7、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协议书

8、廉政合同

9、节能减排协议书

10、其他相关资料

甲 方(名称并加盖公章) : 乙 方(名称并加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工 程 量 清 单

清单编号清单名称单位合同数量含税合同单价(元)不含税合同单价(元)含税合同金额(元)不含税合同金额(元)税率备注

合计

注:1、本合同《工程量清单》内工程数量仅为暂定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完成并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符合本合同规定计价条件的工程数量为准。

2、 本合同《工程量清单》内含税合同单价为相应工程施工完工的全部报酬。

施工内容及计价规则表

清单编号清单名称工序名称施工内容工序编码计价规则

通用合同条款

第一条:工程造价范围

含税合同单价中均已包括了乙方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全部成本及税费(除甲方提供的物资和机械设备外),包括但不限于劳务用工、辅材、小型机具、周转材料、机械设备、质检(自检)、安全生产施工费用、环境保护费用、冬雨季、夜间施工增加费、临时设施费、临时用地的征用及复耕、工地转移费、保险、规费、税金及附加(系指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消费税、资源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各种应收税费)、管理费、合理利润,以及为本工程修复缺陷的全部费用,承包本工程应承担的一切责任、义务和风险费用。

乙方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而必须完成的但在工程范围或工程量清单或详细施工内容中没有写明或单列的工作内容,均属于乙方在本合同中应该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二条:材料管理

(一)工程材料质量标准

材料质量控制标准执行 “技术规范”的材料标准要求,以及国家或行业标准。

(二)甲方对材料的管理

1、甲方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有权对乙方到达现场所有材料进行检验及质量把关,但不排除乙方对材料的质量控制责任。

2、甲方有权对工程所用材料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一旦发现乙方所用材料品质、规格、尺寸、数量与设计等与合同技术规范的要求不符,有权要求乙方停工、采取补救措施、限期清除出场甚至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甲方对材料的出库管理:

1)甲方只对经乙方书面授权的材料领用人发料,特别是火工产品,有权拒绝被授权人以外的其他任何人员领取。

2)领用材料属甲方所有,乙方无权以任何理由(包括甲方欠付款)擅自改变用途或变卖、抵押、转让,否则乙方需按照变卖、抵押、挪用、转让材料价值(按市场采购价计算)的双倍给予甲方赔偿,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情节严重并对施工造成重大影响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

3)甲方监督材料出库后的使用和管理,按月进行材料盘点并核算乙方材料使用情况,超限额领用部分在当月结算中扣除。

(三)乙方对材料的管理

1、遵守甲方材料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监督与管理。

2、乙方在施工现场存放的材料应堆码整齐、下垫上盖、标识明显、地材堆放场地须进行硬化处理;火工产品、油料、化学溶剂仓储条件应符合当地公安及安监部门的规定。

3、乙方对材料的入库管理:

1)书面授权专人办理材料领用手续。乙方领料人须持经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签发的材料领用单报甲方经营部门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到材料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及领料。

2)材料出库、现场倒运及现场保管由乙方负责。

3)在材料使用过程中发现甲供材料质量问题立即向甲方报告。

4)对因业主原因、市场原因、物流原因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甲方供应材料不及时乙方表示理解,并承诺不追究甲方的任何责任同时也不要求甲方赔偿任何损失。

5)乙方自购辅材及小工具应满足工程需要,符合相关规定,进场前须经甲方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

第三条:机械管理

(一)甲方对机械的管理

1、根据工程需要,制定施工机械最低需求计划(详见附件1)。并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提出调整方案。

2、对乙方进场设备的型号、技术性能及完好状况进行进场验收,以确定机械设备能符合施工要求,并按照需求计划进行现场核实和登记建档,乙方应提供设备技术性能等的原始资料。对特种设备要求证件齐全,司驾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特种设备进场后需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告知,告知文件由甲方留存,特种设备安装完成,且甲乙双方及安装单位自检合格后,请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合格后方能使用;非现场拼装的非制式特种设备,设备应有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合格证及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的检验合格手续。对符合要求的进场设备进行统一标识。

3、如遇特殊情况甲方有权统一协调使用,使用价格按双方确定的计日工价格执行。

4、甲方定期对乙方机械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状况进行检查并保留记录。

(二)乙方对机械的管理

1、满足甲方规定的施工机械最低需求计划和施工进度的需要,保持机况良好、能耗达标。如遇特殊情况需甲方协调,甲方应予以协助但不免除乙方责任。

2、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协调,对不服从指挥的作业人员,乙方根据甲方要求限期撤换。

3、负责所属设备的日常管理,建立机械使用台帐并报甲方,配合甲方的检查。

4、乙方对用于本合同工程的机械设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以及燃油消耗、用水用电和人员、设备的进退场费用,已包含在相应工程价款内。

5、乙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造成自身及第三者人身及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6、乙方必须为进入现场的自有和租赁机械设备购买保险,机械设备在现场发生任何事故(含自然灾害中损毁),甲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

第四条:临时用电

1、甲方按实施性施工组织中临时电力方案提供变压器及主线至变压器的高压电力线路,变压器至用电现场的电力线路、设施及不足电力由乙方负责。变压器的维护由乙方负责,乙方确保规范和安全用电,因乙方原因引起变压器等电力设施、线路损毁或其他任何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同时需配备相应的自发电设备,以确保遇网线停电时对关键施工工作无影响,自发电费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充分理解进场后的网线电力无法尽快提供并合理安排相关施工项目,同时不会向甲方提出相关费用要求。

第五条: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应符合 “技术规范”中的质量标准要求,满足施工设计图纸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2、工程质量达到甲方提出的创优目标,产品合格率100%,优良率95%以上。

(二)甲方对工程质量管理

1、监督、指导乙方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检查其运行情况。

2、提供相关工程施工图纸、平面位置控制基准点和施工配合比,定期对测量基准点复核及修正。

3、编制下达(或审批乙方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应有书面记录。

4、全过程参与乙方首件工程质量控制与管理。

5、负责工序检查及协调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报验,施工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与质量监控,工程完工后组织工程交工验收。

6、指导乙方正确填写各种资料,负责资料审核、报签、汇总和整理、归档。

(三)乙方对工程质量控制

1、严格按施工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和经甲方批准(或下发)的施工组织设计精心施工。

2、协助甲方对所属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

3、对施工及检验计量器具定期认证、用前标定,保证自检精度。

4、执行开工“首件制”,首件工程未经甲方认可不得进行大面积开工。

5、设专人负责工程质量自检,工序自检合格后持甲方规定的检验资料报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复查,经甲方复查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检验,检查合格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正确填写各种资料,各种表格纸张有偿使用。

6、负责对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测量数据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甲方核实,对因此产生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工程进度

(一)工程进度要求

工程进度要满足业主进度计划要求,同时符合甲方总体控制计划及阶段性目标的规定。

(二)甲方进度计划管理

1、甲方按总体施工计划制定并下达乙方施工的控制计划,并组织召开生产调度会,提出采取的措施。

2、协助乙方进行工程进度协调工作。负责对业主、监理、设计单位以及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接洽和联系。但并不因此免除乙方的责任。

(三)乙方进度计划管理

乙方应严格按甲方下达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生产。乙方应接受和执行甲方、业主、监理单位发出的一切书面通知、意见、指示等。

第七条:人员管理

(一)甲方对人员的管理

1、审核乙方到场人员资格是否满足最低人员需求计划。

2、建立合作队伍用工档案,档案包括:合作队伍用工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特殊工种上岗证复印件等。有权监督乙方与其劳务人员按国家相关规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工伤保险投保、劳动报酬支付、劳动争议处理、工伤事故处理等。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的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纠正其违法违规行为;要求乙方建立农民工工资银行卡并按备案的用工花名册和工资表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特殊情况需要甲方代发时,乙方必须积极配合并出具书面委托书。

3、根据需要有权临时调用乙方人员从事非合同内工作,报酬执行计日工单价。

(二)乙方对人员的管理

1、负责建立农民工工资银行卡并按向甲方备案的用工花名册和工资表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接受甲方的监督。

2、依法用工,与所属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办理国家及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各种社会保险和工伤保险,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履行合同义务、实施合同权利。各种社会保险、工伤保险、月度工资发放表应及时向甲方报备。

3、负责用工纠纷及工伤事故处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全部费用。

4、服从甲方合同外工作的临时调用和管理。

5、甲方统一对本项目建筑工程人身意外伤害险进行投保,从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扣除乙方的投保费用。如乙方用工发生人身意外伤害,超出保险公司赔付范围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如因乙方准备的证明资料不齐全或不真实,导致保险公司不赔付或不全额赔付的,不赔偿部分由乙方自己承担。

第八条:工程变更

1、甲方下达或提出的任何工程变更均以书面形式下达,由项目经营部门核准签发,任何工程变更均不能使本合同终止或无效。

2、由乙方提出的工程变更,须征得甲方总工程师书面批准并由项目经营部门签发后方可实施。

3、合同中没有相应结算单价的工程变更项目,由双方采取重新议价的方式进行确定,并签订合同或补充协议。

第九条:工程结算与支付

(一)工程预付款

在乙方无预付款担保(现金或银行保函)的情况下,甲方不支付乙方工程预付款。

(二)工程结算

1、结算原则

1)工程结算分中期计量结算和最终计量结算。其中:中期计量结算按月度结算,最终计量结算是待工程验收合格后对已完成的全部工程的清算。

2)办理结算时,原则上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结算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亲自到场,乙方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应留甲方财务存档。

2、中期计量结算程序:乙方完成符合结算条件的工程数量,项目应每月及时办理结算。

1)项目现场负责人(工区主任、技术员)根据乙方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填写“工程数量签认单”并签字确认;其中的质量评价由现场质检员签字确认。

2)项目工程部根据“工程数量签认单”及时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和乙方负责人现场复核,并经乙方负责人签认;项目总工程师要对“工程数量签认单”进行把关,并签字确认。

3)项目经营部对工程部复核后的“工程数量签认单”进行审核,符合合同条件规定的,按照双方合同办理“中期结算单”,计算人和复核人分别在结算单相应位置签字确认。

4)项目经营部在办理“中期结算单”时,应及时向现场人员和相关部门收集整理并核查物资使用、机械使用、临时用工、奖罚的实际发生情况,根据核实结果计入“中期结算单”,相关费用的证明资料应齐全。

5)项目工程部、安质部、物资部、机械部、财务部、办公室、人事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对“中期结算单”审核签认,批注涉及工程质量、工程报验、物资使用、物资盘点核算分析、设备使用、农民工工资、安全生产费用、其它项目管理费用等方面相关意见,如有扣款及其它费用支付发生,要签署具体意见。

6)项目总经济师对“中期结算单”进行审核把关。如果所结算工程的单价、数量任何一项超出双方合同约定的单价、数量,都须按变更程序处理,并按合同报批程序上报甲方上级单位审批,完善补充协议后,再予以结算。

7)项目其它副职领导按归口业务要求对“中期结算单”进行平行审核签认。

8)项目书记、项目经理对“中期结算单”审核签署意见并上报甲方所属单位结算归口部门。

9)甲方所属单位结算归口部门对“中期结算单”进行审核确认,经结算负责人签认,报主管领导签认,再传递给资金中心,同时下传到项目。

10)乙方负责人对“中期结算单”进行签字确认。

11)项目经营部门将上级批复并经乙方签认的“中期结算单”转到项目财务部。

以上约定的程序必须完全履行完毕,并经上述人员签字后,结算单方可生效。

3、最终计量结算程序:当乙方完成合同全部工程后,项目应在3个月内及时办理退场手续及最终结算。

1)工程部门按现场管理人员签认的“工程数量签认单”根据施工图纸进行总量复核。

2)由项目工程部门负责人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及乙方负责人现场验收工程实体并确认工程数量、质量缺陷及遗留工程,并经乙方负责人签认;项目总工程师要对“工程数量签认单”进行把关,并签字确认。

3)经营部收到复核后的“工程数量签认单”,根据施工图纸、业主批复的计量进行审核,按照双方合同办理“最终结算单”。

4)其他程序同“中期结算程序”。

5)乙方负责人对“最终结算单”进行签字确认后,双方签订“最终结算协议书”。

6)项目经营部门将上级批复并经乙方签认的“最终结算单”和“最终结算协议书”转到项目财务部,退场手续一并转交。

办理最终计量结算时,乙方收到甲方的最终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应在15天内书面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为乙方对甲方的最终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已经认可。

(三)支付

1、工程结算款支付周期视乙方施工相应工程业主计量支付款到位情况进行支付。

2、乙方承诺严格按以下条款履行提供增值税发票的义务,并保证合同、资金和发票三流一致:

1)每月完成工程结算后,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限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或普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相当于发票金额的款项,由此引发的所有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自负。

2)因乙方增值税发票不规范、不合法、发票票面信息不真实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或被认定为虚开等,造成甲方增值税抵扣税额或差额纳税损失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符合要求的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纠纷或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税率低于合同中约定税率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增加的成本费用等损失;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乙方应按含税价格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只按不含税价格支付而不再另行支付相应税款,且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必须与甲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甲方指定经办人员签认,视为乙方未提供增值税发票,在办理当期发票交接手续前如发生增值税发票丢失或损毁,由乙方承担责任。

5)如甲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6)如取得开具的汇总专用发票,则乙方应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7)甲方在取得乙方的增值税发票后,将款项按合同约定汇款至合同约定的乙方银行账户。如因特殊情况,乙方需更改账户时,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如乙方随意改变账户,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付款时应优先支付乙方应付农民工工资,并监督乙方将农民工签字的工资发放表复印并张榜公布,五日内无举报者,乙方凭结算单和农民工工资发放表(留复印件)领取余下应支付工程款,并优先扣除超限额材料款、设备租用款(台班费)、其他代付款、乙方借款、违反安全制度罚款、违约金和当地拖欠的其他款项。

4、按规定无息返还三项保证金。

第十条:资金管理

(一)甲方对资金的管理

甲方负责合同约定工程款的支付,负责拨付工程款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包括:对乙方财务账务审计、大额支付款项的审批、工资发放的监管、外欠款项的监察等,严格控制施工期间的款项外流。

(二)乙方对资金的管理

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工程款的支出优先用于人工工资的发放、当地赊欠及工程急需材料、设备等费用。乙方应在每次支取工程款时提供拟发放人员工资表、材料采购或机械租赁费用凭证等为依据的用款计划,经甲方相关部门审核后支付并监督使用。施工期间,工程结算资金不得挪作它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或暂停支付或终止合同,造成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还应按挪用金额的双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若有违反将按相关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将工程再次分包或转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另行安排协作单位,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

2、合同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单方终止或解除合同,否则除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

3、乙方人员、设备未按计划进场,经甲方警告后仍未能在限期内进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对工程质量控制过程中存在的隐患和工程质量中存在的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或修复或返工,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损失乙方自负。如乙方无力或不愿修复或返工的,甲方可以自行安排施工队伍进行,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并根据修复或返工的天数,按[1-5]万元/天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当乙方工程质量给甲方造成名誉或其他损失时,甲方有权视情况要求乙方赔偿或支付违约金,以及减少工程数量甚至终止合同。

5、若在业主或其上级管理部门的施工质量、进度、管理、安全等方面的检查中,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罚款的,甲方将按其罚款的两倍扣除乙方的工程结算款。若由于乙方原因影响到甲方对主合同的履行,由此引起业主分割工程、甲方失去业主的奖励等后果,乙方要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包括期得利益在内的全部经济损失。

6、乙方未能按合同工期完工,每延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5万元的延期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7、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处理好与工程相关的债权、债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因此引发的经济纠纷或诉讼,乙方应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予以双倍赔偿。

8、乙方对外签约或行文不得冒用甲方名义或加盖甲方印章,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得到赔偿并保留法律诉讼和追究乙方其他责任的权利。

9、乙方有违法违规或严重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考核及奖惩

1、甲方将不定期的召开生产调度会,通报合同履约情况,甲方有权针对乙方履约情况按照合同约定对乙方进行处罚,有权提出并经协商确定额外专项奖惩措施。

2、合同履约考核结果的奖惩在当期工程结算中兑现。

第十三条:其它事项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在所有款项付清且双方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附件1

现场主要人员最低需求表

序号岗位数量(名)到场时间必备条件

1

2

3

现场主要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最低需求表

号机械名称规格型号及功率或容量厂牌及出厂时间数量(台)新旧程度

%已使用年限

(年)到场时间(年月日)备注

安装完毕时间或“三证”要求

小计其 中

自有新购租赁

1

2

3

4

5

6

7

备注:要求现场的主要机械设备新旧程度不得低于80%,此外:在山区、水网湖区等地质情况比较复杂的项目,要求现场的主要机械设备已使用年限不得超过3年;在平原、微丘等地区要求现场的主要机械设备已使用年限不得超过5年。

附件2

计日工劳务、材料、设备单价表

序号名称单位单价(元)备注

一人工工日1508小时折算为一工日

1普工工日/

2技工工日/根据需要可细划工种

二材料 /

1 /

2 /

三设备小时/厂牌、型号、功率、油料

1 小时/

2 小时/

注:计日工系甲方根据需要临时雇用或项目内协调使用乙方劳务、材料、设备,无法按工程量结算时采用的结算单价。

附件6:

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保证生命财产安全,避免污染事故的发生,本着依法合规原则,在签订 的基础上,共同签订本“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协议书”。

甲方责任:

1、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认真执行上级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识别、评价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和环境因素、重大环境因素,制定安全环保管理办法和应急预案。

2、甲方负责对乙方的安全、环保责任人及所有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危险告知、安全应急管理等的教育和培训。并逐次逐人对培训教育情况进行签认和记录。

3、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安全、环保技术交底和应急预案交底。并根据分部分项工程情况对乙方全体参加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技术、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环保技术交底和应急预案交底。并对交底内容和交底人、被交底人签认记录等进行登记备案。

4、甲方负责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按照乙方实际发生的安全生产费用支付给乙方,确保乙方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当乙方未按规定标准进行安全投入时,甲方有权在发出限期改正指令,而未得到落实的情况下代乙方投入。

5、甲方负责根据国家有关安全防护规定和《交通基本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量化标准》,与实施性施工方案一同下达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要求和标准。并在实施过程中进行监督,对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的,下达整改指令。对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下达停工指令直至终止合同,清退出场。

6、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乙方提供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以及安全防护用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或甲方可代替乙方购置,购置费用在乙方安全生产经费中扣除。安全防护用品配发按照《交通基本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量化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7、甲方须对乙方及其人员、设备等进行审核,保证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的有关安全、环保法律法规规定。

8、甲方对乙方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处理。甲方根据乙方接受安全、环保管理和安全、环保隐患情况,有权进行处罚、停工直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或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

乙方责任:

1、乙方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自觉接受甲方安全生产管理,服从并落实甲方各项安全生产指令和要求。

乙方有责任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加强管理,制定并提出安全环保管理的规定和要求,组织所属的管理、技术、作业人员贯彻执行。

乙方有责任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有关法规要求,本着“承担工程小于5000万元设1名专职安全员,每增加5000万元合同额增设1名专职安全员,每工班均设兼职安全员”的原则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及管理体系,配置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乙方须保证安全环保责任人和全体施工管理、技术、作业人员接受甲方组织的安全环保培训教育,并组织、监督在施工生产中执行。不得安排未参加过安全环保培训教育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上岗。

3、乙方须保证安全环保责任人和全体相关施工管理、技术、作业人员接受甲方进行的安全技术和环保交底,并组织、监督所属人员在施工生产中认真执行交底内容。不得安排未接受安全技术和环保交底的人员上岗。

4、乙方须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到位,保证安全措施符合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5、乙方须认真落实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与管理工作,保证安全防护设施符合《交通基本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量化标准》和甲方实施性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等的要求。

6、乙方须认真发放安全防护用品,保证全体进入甲方场地的所属人员正确使用甲方根据《交通基本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量化标准》等有关规定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品。

7、乙方须保证乙方及其人员、设备等的安全环保资质、安全环保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对所提供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8、乙方人员须学习、掌握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接受甲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的处理决定。

本协议一式3份。甲方2份,乙方1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路基边坡绿化专业工程分包施工合同同时生效和失效。

甲方(名称并加盖公章): 乙方(名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7:

廉 政 合 同

甲方:

乙方: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优质高效完成本标段的工程建设任务,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及有关廉政规定,甲、乙双方在签订 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共同责任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政策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

(二)严格执行 施工合同和廉政合同,自觉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涉及商业秘密和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标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违法违纪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交通、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和出国出境、旅游等所提供的方便。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销材料、出租机械设备和安排个人的施工队伍。

(五)甲方发现乙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并予以制止。

(六)甲方发现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时,应当向乙方上级主管部门(人员)反映、建议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报销应当由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承担的费用。

(三)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购置交通、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四)乙方不得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违法违纪活动。

(五)乙方不得接受甲方工作人员以个人名义私下向其推销施工材料、出租机械设备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等不正当要求。

(六)乙方发现甲方严重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时,应当向甲方上级主管部门(人员)反映、建议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情节严重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应责任。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情节严重的,甲方将上报上级单位将乙方列入“黑名单”队伍,取消其在甲方公司承揽工程的资格。

第五条 本合同作为甲乙双方签订的 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

与 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期与

施工合同一致。

第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及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双方上级监督部门各一份。

甲方(名称并加盖公章): 乙方(名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8

节能减排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增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全面实现节能减排目标,落实节能减排责任制。双方在签订 的基础上,围绕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污染物排放等重点工作,共同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职责

1、甲方要将乙方的节能减排管理工作纳入总体工程的管理范围内,实行统一领导、对口管理。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节能管理体系和监督管理机构,配置专职的节能减排管理人员。

2、用于本工程的大型机械设备,进场前由甲方对其机况进行全面的检测,确保各项指标达到节能减排要求;对于不能达到新的效能水平的落后设备和装置一律不准用于工程施工。

3、甲方要对乙方进行节能减排的培训,提高全员节能减排意识、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对口部门要对乙方进行节能减排指标和相应检测手段的合同交底,包括能源因素的识别和控制措施。

(二)、乙方职责

1、乙方提供的全部设备和机具必须符合国家和甲方规定的节能减排要求。

2、乙方要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建筑节能指标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图纸和标准。

3、加强工程的过程控制和质量控制,优化生产工艺和流程,降低噪声和污染,特别是重要部位的质量控制,保证符合图纸设计要求和有关节能标准规定。

4、乙方的生产区和生活区的用电管理,厉行节约,要符合节能环保和安全生产要求。

本协议一式3份。甲方2份,乙方1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 施工合同同时生效和失效。

甲方(名称并加盖公章): 乙方(名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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