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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工程环境保护协议书热门三篇 施工合同(实用20篇)

重庆市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Yz--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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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工程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8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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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工程名称: 工程

工程地点: 市 路 号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签订日期: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 工程交由乙方承包。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一、工程地点: 市 路 号。

二、工程名称: 工程。

三、工程内容: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甲方要求完成

施工内容。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除 由甲方提供外,其余包工包料。□主材由甲方提供,乙方包人工、辅材。

五、工程造价及计价依据:

本工程预算造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整,增加的签证工程的造价不作为进度款拨付的依据,最终结算造价根据实际施工工程量乘以包干单价计算。本合同约定包干单价详见合同所附《 工程包干单价清单》。

本合同约定的包干单价不受设备材料价格、人工费、政策性调整等任何因素影响。按本合同约定方式计算的结算总造价已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下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措施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及其他费用等一切费用。承包人的施工方案只作为完成施工任务的技术方案不作为计价依据。

六、施工工期:

本工程施工工期为 日历天,自甲方签发书面开工令之日起计算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出现以下合同约定工期延误的情形时,乙方向甲方工地代表递交工期顺延签证报告后,甲方工地代表只能就出现工期延误的情形作出客观的陈述,是否符合工期延误的合同约定条件,由甲方总工室签字盖章后认定:

1、甲方未能按约定提供工作面及施工条件影响施工的;

□(有甲供材料的条件下适用)2、甲方未能及时提供甲供材料影响施工的;

3、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达到8小时以上的;

4、因图纸重大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超过10%,并对关键工序有实质性影响的;

5、不可抗力;

6、因与其他施工队交叉作业造成的停工;

□(室内工程不适用)7、雨季以外特殊下雨天,50mm以上雨量的,且下雨时间超过4小时可顺延半天,以此类推。

出现以上工期顺延情况的,乙方应在情况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甲方办理签证手续,否则甲方不予延期。因上述情况延误工期,甲方给予工期顺延签证后,则不再承担乙方窝工、停工费等费用。

七、设计变更:

1、乙方必须认真核准现场与图纸的各类数据关系,若现场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或图纸相互矛盾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到现场处理,乙方不通知而盲目施工造成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2、所有设计变更均由设计单位、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任何以口头通知形式的设计变更,乙方均不得执行。

3、因设计变更而甲方事先未发出预告函(通知)造成乙方返工或损失的,甲、乙双方在此项变更实施前 5天内办理签证,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预告函(通知)后不按变更内容执行导致返工或损失的乙方自负。

4、设计与现场地形情况不符时,乙方应立即停止不符之处的施工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5、因设计变更造成的局部停工而其他部位仍可正常施工且不影响下道工序施工的不予工期签证,如因此造成整体停工或影响下道工序施工的经监理及甲方确认后给予工期顺延签证。

八、设备材料的说明要求、材料供应方式及要求

1、□(适用于室内装饰工程)本工程所使用的各种基层和饰面材料以及各种辅料,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地消防规范要求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要求。本工程采用的□水泥均采用P.O42.5#立窑袋装水泥(应在以下品牌中选择:红*河、超魁、广龙);□商品砼应采用腾-宁、金*通、华润品牌产品;□钢筋采用国营大厂高线钢筋(应在以下品牌中选择:萍*钢铁厂、武-钢、昆-钢、柳-钢、水钢);□其他材料: 。乙方应在使用□水泥、□商品砼、□钢筋之前向甲方申报所使用的品牌,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否则不给予计取结算。

□甲供材料(如有)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在货到工地前一天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交由乙方保管、施工。乙方使用甲供材料的损耗量不得超过定额对应子目材料损耗量,否则超出的损耗由乙方承担,相应费用按甲供材料采购价(以甲方提供采购合同或付款单据为准)乘以超出定额部分的损耗量计算后从结算价中扣除。

2、乙方所使用的产品品牌、质量、规格尺寸必须履行合同义务,按规范要求实施报验;如发现以下情况的乙方应无条件拆除、重做,由此产生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给予每次壹万元的违约金(乙方应向甲方出示所用产品的合格证及所使用产品的出厂证明书作为结算资料):

1)乙方所使用材料品牌、质量、规格尺寸不符合设计要求;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以其他产品、假冒伪劣产品代替甲方已认可乙方使用的材料品牌;

3)采用不合格产品的。

3、甲方指定品牌范围内的产品如发现以下情况影响工程进度时可向甲方申请更换产品品牌,经甲方同意后方可采用,否则甲方不予认可,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1)甲方指定品牌范围内的产品不能满足设计要求的;

2)甲方指定品牌范围内的产品供应量不能满足工程进度需要的。

九、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方式: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工程款按以下方式进行拨付:

□(付款方式格式条款)(一)本合同项下工程全部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预算总造价的80%给乙方;

□(特殊约定,必须经财务负责人及总裁审批):

(二)本合同项下工程全部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交完善的竣工资料及结算资料至甲方,经双方核对确定后一个月内甲方支付至工程结算总造价的 (结算造价扣减保修金后的比例)%(扣减已支付款项后支付);

(三)预留工程结算总价的 %(不低于3%)作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内容结清。

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后,乙方在用款前须向甲方提出用款申请,并向甲方提供足额发票(其中支付第九条第(二)款约定金额前,乙方应先按含保修金的结算造价向甲方补足发票)。甲方的付款期限自双方确认工程造价且乙方按约定提出用款申请并开具足额发票之日起算。

十、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按合同约定准时支付工程进度款,按时结算并付清结算款;

2、负责对现场管线位置的交底,审核乙方提交的各项设施的保护方案;

3、甲方于开工前负责提供水准点及配合乙方进行工程测量;

4、组织图纸会审,并对工程技术、施工要求进行技术交底;

5、派员(监理、驻场代表)进行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隐蔽工程的监督、检查,负责协调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办理签证工作;

6、提供施工用水、电源,水电费用由乙方负责;;

7、负责理顺周边其他施工单位的关系及有关部门领导检查指导工作;

8、负责提供并指定现场材料的堆放场地;

9、及时组织现场工程师进行中间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参加工程初步验收、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竣工结算;

10、施工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购进的材料进行检查;

11、如施工质量存在问题及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修改。

(二)乙方权利义务:

1、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内乙方须提供①施工组织设计;②施工进度计划;③管理人员名单、职称(职务)、上岗证(操作证)复印件及现场施工人员名单作为甲方审核施工组织的依据,否则乙方每延误提交一天应向甲方支付500元/天违约金。

2、必须严格履行与甲方签订的本工程承包协议应承担的各项义务,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原则及本协议约定的工作内容、承包范围、工程质量、安全要求,严密组织施工,确保质量按时完成工程施工任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进行施工。

3、乙方在施工中注意安全生产,应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乙方需按国家规定为现场施工人员购买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及工伤保险。在施工过程中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施工中如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还须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同时应作到文明施工,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服从政府部门有关管理和规定。

4、自觉遵守外来劳动力管理规定,需办理的各种证件,应及时办理。

5、自觉接受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6、乙方在施工期间注意保护施工范围内的管线设施及其他已完成的成品、半成品,不得损坏,否则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相关条款,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图纸和材料样板采购合格材料凡使用不合格产品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产品的应立即清理退出现场,乙方不得强行使用。

8、工程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前,乙方负责保管施工场地内属于其承包范围以内的所有成品、半成品,如有损毁、灭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赔偿责任。

9、工程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前,乙方应负责清理承建工程所发生所有建筑垃圾、剩余材料等,做到工完场清,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工程交付时乙方未能完成上述工作,则视为乙方委托甲方完成该部分工作,所产生的费用不需乙方认可,由乙方负责,结算时由甲方据实从工程结算余款中扣除。

□其他特殊约定:

十一、工程质量和验收

1、本工程的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施工及验收评定标准合格等级。□(适用于室内装饰工程)应遵循(但不限于)以下国家相关的规定、规范、要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__)、《建筑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__)、《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__)、《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__)、《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__)、《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安装及验收规范》JGJ73-91及施工图纸设计说明的要求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质量合格,观感优良。验收内容为本合同三条约定内容。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有关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施工。

3、隐蔽工程:乙方应按照图纸施工,在每道工序隐蔽前通知甲方到现场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施工。如乙方未通知甲方进行隐蔽工作验收的,甲方有权对所发生工程量给予否定,发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4、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及说明、技术交底纪要、设计变更通知为依据。

5、本合同项下工程全部完工并具备工程验收条件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报告(含竣工蓝图四套),甲方收到乙方竣工资料及竣工报告后七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如发现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向乙方提出返工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返工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的费用,因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十二、工程造价结算

1、本工程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结算。工程计量依据及结算资料为:经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竣工图、设计变更图纸、设计变更函、工程联系单、工程签证单等。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办理签证工程量确认手续,否则后果自负。乙方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设备材料应提供出产证明及产品合格证,否则对该部分造价甲方有权不予结算。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在一个月内必须交齐所有竣工资料及结算书、计算式、结算人员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工期说明、开工令、竣工验收单等结算资料,结算资料一经双方办理签收手续后视为有效结算依据,结算时间按本条第4款执行。

3、本合同规定以外临时增加的工程及变更的项目,须经甲方负责人签字并盖总工室的章后,方可作为有效的结算资料。

4、结算审核期限:甲方初步审核期为20个工作日,从第21个工作日起由甲乙双方进一步进行结算,结算期为30个工作日(不含审核期20个工作日及争议、仲裁时间)。

5、在结算期间,甲乙双方必须密切积极配合,结算期间一律不补办任何漏项、缺项等资料手续。

6、如乙方不按规范完善安全文明措施,未通过政府相关部门检查的,所产生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7、为便于工程竣工结算工作,凡涉及隐蔽工程及工程量的增、减等签证必须要有甲方现场技术员、预算部常驻代表参与现场签证(或原始数据记录),一旦双方在签证资料上签字并有甲方总工室确认盖章认可,均视为有效结算依据,甲乙双方过后不得随意更改或否认。乙方必须在相关事宜发生前后两个工作日内办理签证申请,如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签证申请的,甲方有权拒绝签认。甲方代表在收到签证单后七个工作日内应在签证单上签认或提出异议;甲方在收到签证单后七个工作日内不予签认或未提出异议则视为默认,乙方收到甲方回复后七天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默认。

8、工程结算时,乙方的结算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及法人委托书和造价员资格证,否则不予认可,一旦双方在结算书上签字和盖单位公章认可,视为本工程唯一的结算凭证。

十三、工程质量保修:

1、质量保修期为 年,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保修金为结算总造价的 %(不计息)。在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维修事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否则,甲方另请其他施工队维修,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保修金不抵维修费的费用,仍由乙方支付。保修期满,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复检无工程质量问题的甲乙双方结算无误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结清质量保修金(不计息)。

2、维修事项的通知方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可采取电话、传真、邮寄等方式通知乙方进行保修服务。

(1)电话、传真方式通知的,乙方的报修电话为 。传真为 。以质量问题发生时段打通乙方所提供的报修电话及传真号码的通知记录为依据,即视为乙方已收到维修通知。

(2)邮寄方式通知的,乙方的通讯地址为 ,联系人: 。以邮寄收据、邮戳等发往乙方通讯地址的邮寄凭证为依据,即视为乙方已接到维修通知(如由于乙方地址或电话变更而无法通知、送达的,所有责任由乙方责任)。

(3)电子函件方式通知的,乙方的电子邮箱为: ,以向乙方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的发送记录为依据,即视为乙方已接到维修通知。

(4)因通知乙方维修而支出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5)以上联系方式若有变更,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或甲方委托管理的物业公司,否则,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按以上通讯方式通知乙方,均视为乙方已收到。

3、如现场无法确认质量问题的责任归属,乙方应先行予以维修,不得拖延,维修费用待责任问题明确后由责任方承担。

十四、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约定结付工程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二作为违约金;如甲方迟延付款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金额的,超出部分仍由甲方承担。

2、乙方未按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时间完成,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工程预算总造价的万分之二作为违约金;如乙方迟延完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的,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处理好其与农民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特别是农民工工资问题。如因发生因乙方与农民工之间的纠纷影响甲方正常经营及工作的,包括农民工聚众工地、甲方营业场所、办公场所闹事等情况,视为乙方违约,每出现一次此类情况,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

4、工程竣工验收达不到合格标准,乙方必须返工至达到工程合格标准。经返工两次仍未达到工程合格标准的,按无效工程处理。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五、合同的解除:

当乙方出现如下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本施工合同,同时乙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造价升高的费用):

(1)乙方施工在任何施工阶段比乙方所提交进度计划连续延误10日经甲方再次催告后5日内仍没有实质性改进的。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消极怠工或逾期竣工超过10个日历天时。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其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对外另行转包、违法分包的。

(4)被行政机关责令停工超过20天的。

(5) 工程发生严重质量、安全事故的。

(6)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发出整改通知后3日内仍未整改的。

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合同自甲方发出解除通知之日起解除,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预算造价的10%作为违约金。合同解除当日起3日内,乙方应将自己的人员、设备材料无条件撤离工地并将施工现场和在建工程及工程资料完整地交给甲方,否则每逾期一天,乙方按5000元/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超过约定期限未向甲方递交工程资料的,视为乙方同意按甲方审定造价作为已完工程结算造价;施工合同解除后,对于乙方已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按已完工程造价的70%结算工程款,对于乙方已完成但质量不合格的工程量,甲方不予以支付工程款。

十六、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八、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合同。

十九、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20__年 月 日 20__年 月 日

附件:

工程包干单价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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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合作工程施工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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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基地房屋建设。

第二条 工程地点 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县。

第三条 工程量 按实际工程结束后计算。

第四条 承包双方 施工方包工包料,单价:______元每平方米。本单位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做任何调整,单价综合包括了完成本工程量人工、材料(运费、周转、加工),小型机具,安全文明施工等各项费用。

第五条 付款方法 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在六个月内分期(竣工后首付20%,后续在六个月之内)付清工程款;如竣工验收不合格,达不到甲方验收标准,不予以结算,并不对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第六条 质量标准及保修: 按国家有关条例、规范施工。因人为和自然不可抗拒的外界因素造成的破坏,不在质保范围内。保修期________年。

第七条 在保修期内,活动房出现质量问题,直甲方通知乙方起____日内到达现场并修缮完毕。 如乙方未按照甲方通知时间内修理,影响甲方使用及安全的,甲方有权租用其他劳务队伍对活动房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修缮,期间所发生的劳务用工、材料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在乙方交纳的质保金中扣留。

第八条 主要内容: 屋面、墙面板制作安装,连接槽、铝合金窗、防盗门的制作安装缆风绳的安装等。

第九条 具体要求:

第十条 甲方责任: 负责乙方施工中的水、电、路三通。因甲方变动施工地点,给乙方带来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乙方责任: 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严格按照《彩钢房》相关施工规范施工,并承担一切施工中的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待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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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工程施工终止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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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泉州市商贸学校运动场及三期围墙工程

2、 工程地点:泉州市商贸学校

3、 工程内容:泉州市商贸学校运动场及三期围墙工程。

4、 承包范围:根据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纸、会议

第二条 承包形式与工程造价

1、本工程的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2、工程造价:

⑴、泉州市商贸学校运动场工程计人民币

⑵、泉州市商贸学校三期围墙工程计人民币

⑶、以上两项工程合计人民币

第三条 工程结算和付款方法

1、工程增加项目结算形式: 根据甲方提供更改通知、甲方签证

2、付款方式:三期围墙工程项目按当月完成的工程量的90%拔付

3、资金开户银行:

甲方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开户银行: 帐号:

第四条 工程施工期限及竣工验收。

1、三期围墙工程项目总工期为 45 天,于二○○二年 月 日开

2、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进行图纸会审,乙方应提供本工程的负责人及现场施工员名单。

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提前五天通知甲方,甲方应在五天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4、乙方应切实做好各项施工的安全措施,确保工程施工安全,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在施工中如属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 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工程质量

1、在施工中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图纸及说明进行施工,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根据双方协定工程质量评定等级达到(合格)。乙方必须切实建立有效的工程保证机构和采取有效的保证质量措施。

2、乙方施工时定期进行质量检查,精心施工严把质量关,工程中不得使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材料,否则应返工,费用及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甲、乙双方分工协作

1、甲方应负责:

(1)甲方派 为住工地代表,依照施工图纸和施工验收规范对施工质量、配合乙方进行检查或抽检,对不合格的项目或未按图纸施工的项目,有权拒绝验收签证。

(2)甲方负责设计单位解决在施工中出现的图纸中存在的问题。

(3)施工前应做施工现场的“三平一通”,提供设计标高。

(4)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及时办好纪要,按规定提供乙方设计图纸四份。

(5)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6)及时审定工程进度,按时拔付工程款,确保工程进度。

2、乙方应负责:

(1)乙方派 为本工程的负责人。

(2)组织工地进行质量检查评定,负责技术签证,按时向甲方报送每月质量检查评定表。

(3)确保施工有计划进行。

(4)确保工程进度按签订工期内完成,每月底应将下月施工进度计划表报送甲方。

(5)认真做好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具备原材料的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检验合格证。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一天,乙方应通知甲方及质检部门进行检查,必须签证后方可隐蔽,乙方不得私自隐蔽。若甲方接到通知后二天之内未到现场检验,乙方可自行复检,并做好记录,方可隐蔽,并及时办理补签证手续。

第七条 其他事项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1份,乙方1份,经双方法人代表签章后生效,至竣工交付使用款项结清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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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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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_________层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它_________。

(四)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图纸规定内容:_________。

(五)乙方分包工程:由乙方分包的工程必须另签合同。

(六)承包方式: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造价(预算或概算)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其中土建_________万元,安装_________万元。

工程造价在乙方编出工程预算书送达甲方三十天内审复,逾期视作同意,并按审定的预算造价为调整合同造价。

第三条工期

(一)按定标规定工期为___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验收止。实际开工期以甲方办妥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建设批文,办妥城监标牌,送达乙方之日起天内起计,并以双方现场管理代表签字为准。

(二)开工前_________天,在具备施工条件下乙方向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书,每个单项工程工期的起止日期为_________。在履约过程中,根据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或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延误的工期,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如甲方提出赶工_________。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一)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验收规范_________。

(二)工程保修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为一年,其中安装工程半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

第五条材料设备供应

(一)工程所需:材料及设备由_________方采购供应至_________场地(仓库)。

(二)工程所需:材料及设备_________由方采购供应至_________场地(仓库)。

(三)材料设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如一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应进行检验。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持有异议一方负责,否则由采购方承担。

(四)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

(五)施工中,由于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适用,甲方需按材料设备的实际采购价格,回收全部不适用的材料和设备,或经乙方同意,由甲方给予适当的补偿后,不适用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一)甲方将工程款按本条款规定划入乙方帐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二)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有关规定,甲方在合同生效后天内,按以下规定额度向乙方预付备料款:

1、建筑工程按当年计划工作量35%;

2、安装工程(包括设备安装,水电安装)按当年计划工作量(扣除设备价值)的40%;

(三)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进度达到50%以前(保括50%),按每月完成工程量付(收)进度款;当工程进度累计超过50%时,每次按当月完成工程工作量的_________%付(收)款。

2、工程累计进度达到_________%时,按合同工程量付(收)款_________%;进度达到_________%时付(收)款_________%;进度达到_________%时付(收)款_________%;进度达到_________%时付(收)款_________%,其余工程进度款由备料款抵充,余额_________%待验收后结算,_________万元待保修期满后_________天内付清。每次付款期限均在乙方提交工程进度表或竣工结算文件给甲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后_________天内支付,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作同意,乙方可根据建设银行审定的数额,请求办理支付进度款或结算款。

第七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办理施工报建、临时场地、占用道路等报批手续。提供本工程建设、等有关部门的批文复印件一套给乙方。开工前_________天完成“三通一平”,接水、电源,同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_________份,机电设备安装图_________份及有关资料_________份,地质勘探报告_________份,(其中包括竣工用图_________套)。

2、开工前_________天完成由甲乙方和设计方参加的施工图会审。

3、审核乙方编制的工程预算计划,并在接到预算之日起的三十天内(特殊工程六十天内)回复乙方,以此审定的工程预算为调整合同造价,作为向乙方支付工程备料款和进度款的依据。

4、对乙方在施工时发现设计错误提出的意见,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的天内会同设计方进行处理并签证。因此而发生的增加费用(包括停工、返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调迁、材料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甲方承担,并调整合同造价。

5、委派_________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6、如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返工,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经有关部门审定后赔偿由此而造成乙方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材料积压等的损失。

7、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8、在竣工验收后的保修期内,因使用不当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责任:

1、收图后,在开工前_________天内完成施工图会审,在_________天内编制工程预算送甲方审查,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并送甲方。

2、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责任人,物件堆放整齐,道路畅通。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4、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每月(季)度施工计划和完工报表,如不按时报送,甲方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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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电站水利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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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委托的监理服务和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委托人委托监理人服务的工程概况如下: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

二、词语限定

合同协议书的相关词语含义与通用条件、专用条件中的定义相同。

三、合同文件组成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协议书;

2.中标函或委托书;

3.监理投标函;

4.通用条件;

5.专用条件;

2/44页

6.附录

附录A——服务范围和内容;

附录B——委托人提供的人员、设备和设施;

附录C——收费金额和支付。

7.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双方承诺

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附录A中约定范围内的服务。

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附录B中约定为监理人开展正常的监理工作提供相应的设备、设施和人员,并按附录C中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监理服务费用。

五、服务期限

本合同附录A中约定的服务自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开始,至 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完成。

六、合同的订立及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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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公司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工程,全文共 1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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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劳务工班(以下简称乙方)

为认真贯彻执行实施公司和项目部的质量管理制度,加强项目部质量管理工作,落实项目部各管理层次的质量责任,减少质量问题/事故给项目部及公司造成的信誉损失和经济损失,规避项目及公司施工生产/经营的质量风险,全面提升项目部质量管理水平,经协商,签订本责任书。

第一条 责任目标

1、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栋号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100%,并满足工程劳务分包合同质量要求。

2、满足(业主)、上级部门和项目部质量目标。

3、杜绝四级及以上工程质量事故,遏制一般工程质量事故。

第二条 责任内容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中铁五局集团公司的有关质量方针、政策、法规及中铁五局建筑公司和项目部的相关文件,并组织宣传学习实施和做好相关记录。

2、项目部工程劳务分包责任人依法对所承建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是承建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所承建的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事故负直接的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应按照项目部质量管理要求制订劳务分包队伍的质量管理责任制和质量管理制度,以制度约束行为,把质量责任贯穿到每个施工过程。

3、分包劳务队伍应建立各自队伍的专职质量管理员、资料员,落实分项工作责任人,应把质量管理工作和职责分解并落实到每个分项工程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

4、分包劳务队伍负责做好承建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防止质量通病,消灭质量事故。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交验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行业验收标准,符合设计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单位工程质量满足(业主)要求,工期履约率100%。

5、遵守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质量过程控制,对项目部下发的质量整改书及时整改,确保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6、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有关施工技术标准精心组织施工,严禁擅自修改工程设计,自觉接收项目职能部门、公司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

7、熟悉施工图纸,合理组织施工,接收项目的技术交底和严格组强实施,努力克服施工中的质量通病。

8、认真组织劳务分包队伍作业人员进行质量教育、业务知识技能培训工作,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素质,增强质量意识。

9、严禁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如有违规,将追究工程劳务分包责任人的责任。

10、在施工过程中,配合项目及时收集和整理工程技术资料,确保工程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

1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应及时上报,并执行四不放过原则。

第三条 奖惩标准

1、单位工程合格率100%,一次性通过奖1000元,否则罚1000元。

2、无工程质量事故奖20xx元,发生一起四级工程质量事故罚20xx元;三级以上工程质量事故罚5000元。

第四条 其他

1、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造成的质量事故不追究责任。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从轻处罚或减轻处分。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主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了事故损失的。

(2)采用四新(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技术,在施工过程中已按相关规定施工而发生质量事故的。

3、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按年度考核。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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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土石方工程施工协商合作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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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乙 方:

日 期:

甲 方:

乙 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诚实守信的原则,为明确双方责任,协作配合,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严格遵守。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施工范围及工作内容

施工范围:本工程的施工范围为土石方工程。

施工内容:上述施工范围内的场区平整;场区内大型土石方挖运及回填;基础、地下室、综合管网土石方挖运;综合管网回填、地下室顶板回填等。

合同工期

本合同的总工期暂定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个日历天,视工程具体情况工期可以经双方协商适当调整,双方均不视为违约。

由于本合同施工范围内各地块的开发进度不同,各地块的具体开工日期及施工工期由甲方以“开工通知单”的形式分别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甲方“开工通知单”上明确的开工日期组织人员及设备进场施工,并确保按甲方要求的工期完工。

合同价款及各项综合单价

本工程合同价款暂定为人民币 整 (小写:¥ 元 ),最终价款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并按照本合同“附表一”所列的各项目综合单价及工程量计算规则按实结算。

本合同“附表一”中所列各分项工程之综合单价均包括乙方为完成该工作项目所发生的所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临时设施费、机械进出场费(有可能会多次进场)、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费、冬雨季施工费、排降水费、各种技术措施工费、原材料价格上涨等风险费、环保费及各种政策性文件规定应由承包方支付的费用等所有费用,且各项综合单价均为一固定单价,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各项综合单价在竣工结算时固定不变。

工程管理人员

本工程监理单位为 ,监理单位委派 为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联系电话为 。 监理单位委派 为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联系电话为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单位完成与甲方签订的监理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务。

甲方委派 为甲方现场代表,联系电话为 。甲方代表负责代表甲方进行施工现场管理和协调。

甲方委派 为本工程的造价工程师,联系电话为 。造价工程师与甲方现场代表一起负责代表甲方就有关合同价款及调整、工程量计量及现场签证等文件的确认。

乙方委派 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联系电话为 ,并授权其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委派 为本技术负责人,联系电话为 并授权其代表乙方负责现场施工过程中技术管理,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如不经甲方同意更换现场管理人员,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甲方权利和义务

在每地块正式开工三日前向乙方发出《开工通知单》,并为乙方提供施工条件。

在每地块正式开工后两日内向乙方提供由 提供方格网”(以下简称“场平方格网”)图纸三套(其中包括两套用于乙方绘制竣工图纸)。

在每地块正式开工后两日内向乙方提供开槽图三套(其中包括两套用于乙方绘制竣工图纸),如没有开槽图的,甲方应以《技术联系单》的形式书面通知乙方应施工到的设计标高。

在每块地正式开工后两日内,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质及地下管线资料,并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及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审核乙方提出的保护措施,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为乙方办理工程施工所需各种手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及时审核并批复乙方上报的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

及时向乙方指定土石方排放场地。

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甲方应指派总包施工单位负责单体建筑物基础施工中平面放线及高程控制要求。

乙方权利及义务

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开、竣工时间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及监理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关于工程进度、质量等的安排。

对于地下室开挖工程、所有爆破工程、综合管网回填、地下室顶板回填在施工前7日内,乙方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监理单位及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自行负责施工场地内施工道路的开通和维护,以及工作面内的排水及场内汽车行驶道路的养护及洒水除尘等工作,且此类工作的费用已含在各项综合单价内,甲方不另外支付。

自行向相关行业及政府主管部门申领办理一切施工手续,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如因乙方未办理相关手续而引起的各类处罚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自行负责施工过程中所有的安全及防护措施,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严格按甲方指定的土石方排放地点进行排放,在未得到甲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原因将施工场区内土石方外运或运至非甲方指定地点,否则一经发现,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此土石方挖运造价两倍的违约金。

负责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排污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按甲方批准的方案和保护措施对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进行保护,并承担由于保护不利而造成各项损失和罚款。

乙方自行解决现场施工所需的施工及生活用水和用电,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各类基础开挖时,须积极与总承包施工单位进行配合,严格按总承包施工单位提供的放线定位点及控制标高进行施工。在甲方对基槽验收前乙方应会同总承包施工单位进行交接验收并签字,分清责任,对于因乙方超挖而需进行处理的部位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施工中因局部地势特殊,需做初平后再进行基坑开挖的,基坑开挖前乙方应做方格网图,并经甲方、乙方、监理三方签字确认,作为竣工结算资料。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对已完工程作保护措施,因乙方责任导致已完工程损坏的,乙方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

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项目所在地各项有关技术规范、施工工艺及验收标准。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相关部门出具的技术文件。

管网工程回填土、地下室顶板回填土施工时,乙方须严格按甲方批准的施工案进行施工,如因回填土不密实而出现土方下沉给环境施工造成质量问题的,如有损失和补救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工程计量及现场签证

工程量的计量以乙方完成的合格工程量为准,按图示尺寸和施工规范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为计算依据。对乙方不按图纸、规范或甲方要求施工所增加的工程量及自身施工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同时乙方还须承担甲方为弥补乙方此类错误所支付的所有费用。

对于乙方不按图纸、规范或甲方要求而减少施工的,原则上乙方应返工以最终达到图纸、规范及甲方要求,如甲方因其它考虑迁就、容忍了乙方的此类施工,但工程量的计量应以乙方实际施工为准,同时,甲方对乙方的此类迁就、容忍和计量方法均不免除或减少乙方对此项工程按合同、规范及其它约定而应负的任何责任。

乙方在土方开挖过程中,如遇局部出现孤石、原有房屋的旧基础或其它障碍物等均由乙方负责拆除、清理,如乙方需采用爆破或油锤施工时,工程量单价执行石方单价,其他方式施工产生的工程量均执行土方单价,甲方不作额外补偿。

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机械及人员有可能会出现多次进退场的情况,由此所发的所有费用,乙方均已考虑在各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内,甲方不作额外补偿。

冬雨季等特殊天气施工时,乙方对于施工及运输通道、作业面等所做的特殊处理和防护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均已含在各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内,甲方不作额外补偿。

综合管网回填土、地下室顶板回填土由乙方自行考虑土源供应方式(是管网开挖或基础开挖时现场留土还是从场区内其它地点运土),甲方仅按回填土工程量及综合单价支付费用,不另增加取土费用。如乙方采用现场留土的方式回填,对于回填所剩之余土,乙方需及时运至甲方指定地点,但相应的费用甲方仅按管沟或基础一次挖运土考虑,不考二次开挖之费用。

本工程所有石方均以地质是否需要爆破为界定标准,凡不需爆破的地质均视为土方。所有需要爆破的地质均需由监理单位及甲方共同确认,方可认为石方。石方爆破前,须由乙方、甲方、监理单位共同进行方格网测量,作为爆破顶标高,石方爆破底标高以图纸设计基础底标高为准,最终甲乙双方依据此顶、底标高计算石方爆破工程量。如石方爆破未达到甲方要求的底标高,乙方需自行采用油锤等其它方式施工至甲方要求的底标高,由此发生的费用甲方不额外增加。

场区平整工程量以甲方确认的现场签证单为计算依据。

场区大型土石方以甲方提供的“场平方格网”图的自然标高为顶标高,设计室外标高减300mm为底标高计算工程量。

场区内取土回填至场区填方区,回填土方不计工程量(不含综合管网回填土、地下室顶板回填土)。

基槽(坑)的土(石)方,顶标高以甲方提供的“场平方格网”设计室外标高减300mm与“初平方格网”标高两者中的最小值计算;没有“初平方格网图”的挖方区按甲方提供的“场平方格网”设计室外标高减300mm,填方区按甲方提供的场平方格网自然标高计算。基础底标高均按基础的设计底标高为准。

各种管网沟槽土(石)方,顶标高以甲方提供的场平方格网设计室外标高减300mm及初平后方格网标高的最小值计算,底标高按管网纵断面设计底标高计算。沟槽底宽度:多种管道(综合管网)同沟开挖时,沟底宽度以现场签证为准,单管管沟以20__年定额规定为准。

道路土(石)方,顶标高以甲方提供的场平方格网设计室外标高减300mm及初平后方格网标高最小值计算,底标高均按道路设计底标高为准。

如工程施工至设计标高,但地耐力达不到设计要求而需加深开挖的,基础底标高应为甲方、乙方、总包方、监理四方单位实测值为准。

综合管网回填土、地下室顶板回填土:回填至设计室外标高减300mm。

场区外取土回填,取土量按场区整个土(石)方平衡后的缺土量计算。

本工程所有土方原则上不允许外运,如有余土(石)确需外运的,须经甲方同意,工程量以现场签证的形式计量。余土外运地点原则上由乙方自行选定,但甲方保留指定卸土地点的权利,一旦甲方指定了卸土地点,乙方须无条件遵守。

根据本合同之约定,确需以现场签证计量时,乙方应首先自测并填写签证内容(必要时需附简图),申请监理单位计量签字后,申请甲方代表、甲方造价工程师共同到现场参加复测并现场签证。

工程款支付

本工程无预付款。

乙方施工完成工程总量的50%后,甲方支付已完工程量的70%进度款。

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结算完成后支付余款。

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款的同时,必须提供正式的税务发票。若乙方不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笔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乙方不得因此而停止工作。

乙方发生质量、工期、安全、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等违约金,乙方同意甲方在工程款支付中扣除。

如乙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时,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的工程款扣留并代付。

工程结算(依据)

本工程以甲方下发的“场平方格网图”、基础竣工图、现场签证、技术联系单、外管网竣工图、经甲方确认的初平方格网图作为结算依据、基坑根据场区总图、方格网场平图、施工图纸和现场签证及本合同规定的工程量计算原则,经审核后确定。地耐力不够需要加深的基础底标高应为甲方、分包方、总包方三方单位实测值为准。

甲方对工程进度款的审核和确认仅作为甲方拨付工程进度款的参考,不作为双方最终进行工程结算的依据。

按本合同约定,所有因乙方责任而需乙方承担费用,将在工程结算时一并扣除。

施工单位申报的结算报告书应装订成册,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二份,内容应包括结算书、结算所有依据;副本四份,内容为结算书(详见甲方结算要求)不按结算资料标准模板装订的,甲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结算滞后或其它损失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按工程总造价的2%向总包单位支付的配合费在结算中一并扣除;

违约责任

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由于任何一方的过错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延迟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如属双方过错,则根据各自过错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依据甲方下发的“开工通知单”,乙方需严格遵守开、竣工时间,每地块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而拖延工期,每拖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累计延误工期五日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由于甲方或不可抗力等原因而工期拖延,工期顺延,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按照甲方的总体施工顺序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的实现,如果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顺序施工或不能完成工期目标,乙方应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视情节严重,甲方有权从本合同中拿出部分工程量外包,或解除本合同更换施工队伍,如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乙方不得有异议。

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自工程竣工结算、工程款支付完成,乙方将工程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后,本合同条款终止。

“附表一”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甲方施工过程中下发的《开工通知单》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双方有关洽谈协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处优先解释地位。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正文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开户银行:

帐 号: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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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亮化工程施工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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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二、项目需要的亮化材料

见亮化材料清单及报价

三、合同金额

1、合同总额人民币小写: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2、合同总额包括楼顶招牌制作金额9万元,门头招牌制作金额1万元;

3、不含税费及增项;

四、验收标准与要求

交付验收标准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由双方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交付前的保管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五、安装地点及工期

安装地点:

工期:合同生效后2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70%;

2、货到甲方项目所在地,验收施工前,支付合同总额的25%;

3、无违反合同约定的,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3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额的5%。

七、安装与调试

以符合合同文件要求和响应承诺的前提下,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最佳状态且双方均认为满意。

八、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从验收交付之日起为一年,保修期终身(质保期满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期满后可提供终身(有偿)维修保养服务。

2、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相应顺延。

3、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现场安全操作及必要的维护保养培训。

4、乙方须提供常设24小时热线服务和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在甲方所在地设有长期稳定售后服务机构(办事处),对甲方的服务通知,办事处机构在接报后8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若主要设备的故障在48小时内仍未处理完毕,乙方必须免费提供相同档次的设备予甲方临时使用或采取应急措施解决,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业务。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有权拒绝接收或验收,并有权顺延付款;

2、甲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且无正当理由拖延付款时,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所产生的诉讼,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货物质量的检查鉴定,统一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辖属的相关检测机构进行终局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质量技术标准时,鉴定费由委托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十一、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乙方应提供的资料内容

1、中国境内制造的产品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

2、关键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十四、其它

1、本项目材料清单、增项文件,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

2、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共计四页A4纸张,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

6、双方均已对以上各条款及附件作充分了解,并明确理解由此而产生的相关权责。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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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区建设工程包工不包料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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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请乙方建一幢日/田字型框架式水泥砖混结构二层住宅楼,现甲乙双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形式: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负责建房所需的钢筋、水泥、红砖、沙石灰、碎石等材料。乙方负责楼房的主体工程施工,及建房中的一切机械工具。

二,工程工价:_________________按楼面投影面积计算,每平方米元。

三,甲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提供施工用水、电。

2,及时提供一切需用建材。

3,整个工程捣基础、楼面等时,一次性付给甲方生活费补贴元。

四,乙方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

1,楼房主体建筑、柱、梁、墙、楼面等各种规格由甲方确实。

2,淋砖,工程结束后,清理各楼层。

3,墙内外批灰,但不包括门面。

4,楼顶砌围封一米高。

5,用水泥砌楼梯三角。

6,安装线盒、打出线槽、预留管道孔和线孔。

7,前檐阶捣水泥。

8,柱、梁用全新模板。

9,负责安装地砖、梯步砖、卫生间墙砖、外墙砖、墙线砖

五,乙方必须保证达到如下要求:_________________

1,保管好并合理使用甲方的建筑材料。

2,水泥柱注重垂直度,偏差不能超过1厘米。砖墙要求竖直,偏差不超过1.5厘米,砖体对缝不超过两层。

3,捣水泥楼层时不得有水泥纸和其它大的杂物。

4,地砖、梯步砖与地面不密合率不超过砖总数1%,墙砖、墙线砖与墙面不密合率不超过砖总数2%

六,乙方要实行安全施工,施工中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与甲方无关。

七,乙方要确保施工质量,如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翻工,翻工所需工钱和材料由乙方负责。

八,工程付款:_________________每完成一层主体工程后,甲方付给乙方%,余下工程款在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

九,工程时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确保按工期完工,如不按时完工交方,则按工程款5%付给甲方。

十,以上不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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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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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单位: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水电表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水电表安装

施工现场条件: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施工部位:

二、工程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及内容: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承包范围及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工期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顺利实现。本合同约定本工程总工期为___日历天;开工日期为:_年_月_日,竣工日期为:_年_月_日。

2、乙方必须服从和执行甲方安排。

四、质量标准:

本合同约定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质量标准。如质量未达到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所需的材料、人工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合同价款、工程量的计量:

1、本工程为包工包料,包干价为____。

2、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需要发生的工程变动,并由甲、乙双方书面签字为工程变更。

六、工程款及质保金的支付:

1、工程竣工并通过甲方验收后,乙方移交全部工程竣工资料。甲方在乙方缴纳_%质保金日起_日内,支付本合同结算总价款的_%。质保金在一年后(自工程竣工之日起计)10日内甲方一次性无息按实支付给乙方。

2、若乙方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文明施工未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延期支付工程款,直到乙方按甲方要求整改完毕为止。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对此无异议。

七、争议: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甲已双方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已双方各执两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订立时间:_年_月_日。

4、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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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家庭装饰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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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居室规格:房型__________层(式)___________室____________厅__________厨_____________卫________阳台

1、_________室,计__________平方米;

2、_________厅,计__________平方米;

3、_______厨房,计________平方米;

4、_______卫生间,计_________平方米;

5、__________阳台,计__________平方米;

6、其他(注明部位) ,计 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三、施工内容:详见《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施工工艺表和施工图

四、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包辅料,甲方提供主材(见附表: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见附表: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见附表: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五、工程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六、工程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工程总天数:__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整 。(其中包括装修辅料费、人工费、设计费、装修垃圾清运费、搬卸费、电梯运货费、管理费、装修出入证工本费及押金等。)

第三条:质量要求

一、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二、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重庆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三、质量检查监督部门:重庆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四、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五、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一、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在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二、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双方共同验收,材料进场时要甲方签字认可方可进行施工;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三、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见附表: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的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支付施工费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当工期进度到_________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时,甲方第二次支付施工费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当工期进度到_______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时,甲方第三次支付施工费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甲方第四次支付施工费是在装修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结算,金额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

二、剩余尾款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部分,作为装修风险金,在三个月后无工程隐患再支付(注:施工费包括装修辅料费、人工费、设计费、施工清运费、搬卸费、管理费等)。

三、甲方付清工程价款,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在工程进行中甲方所付款项,乙方收取需开收据。)

四、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约定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工程工期

一、因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期,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4、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

5、因甲方未按合同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价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6、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

二、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三、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四、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五、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一、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质量标准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项标准执行;

1)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的内容和《重庆市住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双方约定。

1、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认证所需费用采取“谁提出谁垫付”的原则。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认证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认证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验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应予顺延。

3、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为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添写工程验收单。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三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

5、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提交工程结算单及有关资料给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三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三天内结清约定款项。

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_年。验收合格签字并结清约定款项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7、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返工,甲方不得使用,否则使用房屋视为合格。

8、因甲方原因工程价款未结清,乙方不负责保修。

9、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其他事项

一、甲方工作

1、开工前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使用;(仅为施工专用,工人不得用于私用)

3、负责协调装饰公司与邻里之间的关系;协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等工作。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4、如需原建筑物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响应的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二、乙方工作

1、指派(姓名) 为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的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有关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施工现场应配备干粉灭火器。

3、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居民)的关系。

4、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垃圾处理工作。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其它物品,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造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7、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三年。

三、安全生产和防火

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线路管道畅通、合格。

2、乙方在施工期内应严格遵受《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规范》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注意施工安全。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包括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或其他损失,由乙方负责

3、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标向重庆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几项具体规定

1、因工程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立即运到物业指定的地点。

2、施工期内,甲方将进户门钥匙把交给乙方代表--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由乙方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3、乙方按合同约定和规范施工,如甲方有特殊要求,需在施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事后要求,需乙方同意,否则乙方可不予办理。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一、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二、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三条:附则

一、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二、合同附件:

1、乙方施工工艺步骤;

2、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甲方(业主): (签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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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外墙抹灰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8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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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就乙方承接位于从化市温泉镇富力泉天下F区项目,现甲方将该项目工程的砌砖、抹灰工程发包给乙方,关于砌砖、抹灰工程施工及其他相关事宜,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合同条款,双方愿意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富力泉天下F区别墅工程

2、工程施工地址:从化市温泉镇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1、承包范围:外墙装饰、墙体砌筑、批荡抹灰及墙身各类孔洞预留、构造柱过梁、反边制作、地面抹水泥砂浆。

2、承包方式:包工、包提供甲方所需的各种资料、包质量、包验收合格、包安全、包试验。

第三条 施工工期

1、开工日期:乙方收到甲方开工通知后三日内进场开工。

2、合同工期:配合甲方的施工工期。

第四条 工程施工方法及价格

1、施工方法:使用的材料、施工的具体方法,施工步骤及阶段,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进场施工前将详细的施工方案报甲方及监理方审批确认,作为乙方施工的依据。

2、承包单价:

2.1 砌砖(包括植筋)28元/m²

2.2幼儿园内墙抹灰按13元/ m²

2.3 构造柱、过梁、反边包括模板、扎钢筋、捣水泥40元/m(无钢筋30元/m)

2.4 外墙抹灰29元/m²

2.5 贴瓷砖38元/m²

2.6 砖胎模20元/m²(20xx.12之后22元/m²)

2.7 空调板120元/m²(包扎钢筋,包支模,包捣混凝土)

2.8 天面圆角5元/m

2.9 楼梯抹灰 25元/步(包含砌砖)

2.10 天面水沟 15 元/m

2.11 露台、卫生间陶粒回填90元/m³

2.12 外墙打底满挂网 29元/m²

2.13 水泥砂浆地面光面15元/m²(自行搅拌包上材料含阳台,露台,楼地面,收鹰角,阳角)

2.14 天面铺钢丝网,砼浇筑人工 14元/m²

2.15天面伸缩缝按制包灌油2元/m

2.16 FU1,FN1增补费用总共3万元

2.17 机械费用为15000元(最终机械归项目部)

2.18 外墙窗门边防水15元/个

2.19 外墙防水2.5元/ m²

2.20 搭高脚手架砌砖,抹灰6元/m²(FN型,FS型按搭建区域投影面积计算)

3、承包总价:暂定为人民币肆佰叁拾万元整(¥4300000元),工程施工完成后按实际施工范围及施工图纸面积结算。

第五条 第三者赔偿及劳工保险:

1、凡在任何涉及第三者赔偿的个案中,如因乙方管理疏忽而引起的,则第三者赔偿由乙方负全责。

2、乙方的一切机械及工具保险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在工地内的机械及工具如遇水、火灾,盗窃及任何损失时,甲方概不负任何责任。

3、乙方须承担其雇员在工地现场以外的综合保险,因打架、酗酒、不按安全规范施工引起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4、凡在任何涉及第三者赔偿的个案中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符合保险公司赔偿条款要求的资料并委派专人配合办理赔偿手续,理赔金额在伍千元以内时,保险公司免赔额部分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无法提供保险公司赔偿条款所需资料或资料不真实不准确等原因造成无法获保险公司赔偿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6、乙方须雇用健康状况良好的员工。如乙方雇员因其自身健康原因不能受建筑意外综合保险保障的一切责任乙方承担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

本合同工程款按如下方式支付:

1、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按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

2、砌砖、抹灰工程全部施工完成,且验收合格办理竣工结算后两个月支付结算总价款的98%。内墙抹灰,砌砖不扣保修金。

3、余款2%在两年保修期届满之日起7日内免息一次性付清。如乙方不按时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扣除此部分费。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在具备开工条件的情况下向乙方发出开工指令。甲方应为乙方施工解决施工场地的问题,使乙方施工不存在施工障碍。

2、甲方向乙方提供主管人员名单及监理人员名单,并确认权限和责任范围

3、组织设计方、监理方、施工方等相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施工交底,并负责组织竣工验收。

4、负责审核工程预算、结算,并按期足额支付工程款。

5、对工程施工有权进行监督并提出整改意见。

6、其他应由甲方负责的事宜或承担的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接到甲方进场施工的通知后三日内,向甲方及监理方书面报送本方项目管理人员名单,并提交主要负责人员的上岗证及相关证件,经甲方确认后进场施工。乙方的主要管理人员的变更应经甲方确认。

2、接受甲方及监理方的协调和监督,提供详细的施工方案,准时参加工程例会及工程会议。

3、负责本单位施工人员及现场材料、设备的防火、防盗及安全,遵守施工安全及文明的法律法规。承担本方人员使用的生活用水、用电费用及垃圾外运费用。

4、项目主管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的畅通,安排节假日及夜间施工值班。负责保管材料。材料送检的费用已包括在综合单价内。

5、按图纸施工,做好自检工作,确保材料质量,对砌砖、抹灰工程的工程施工难点进行加强处理,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6、做好工程相关资料的保密工作,并履行好合同的通知、协助等附随义务。

7、乙方应尽的其他义务。

8、本项目如有部分位置却需进行签证,将于当天完成后及时找现场安排的施工员进行签证,第二天给栋号施工进行审核,三天内给项目副经理审核,签证为当月签证当月给于签证款,当月签字未上报而拖至下月将视为作废

9、乙方在工程施工前、后必须进行试水试验,对不不符合要求的部位进行处理(达到试验要求)。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材料供应

1、本合同范围内砌砖、抹灰工程所需材料为双方认定的材料。进场前乙方对前述材料提供样品,经双方确认后作为验货依据。

2、乙方材料应符合工程设计及施工要求,并有出厂合格证书及送检合格证明。

3、乙方材料进场后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有权提出异议,并要求甲方更换材料。

第九条 施工管理与安全文明施工

1、本工程的施工管理,乙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发布的安全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条例及相关规范严格执行,双方可以制定本工程的相关的管理制度,进行检查评定,发现安全隐患或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规范的,应及时予以纠正。

2、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按照相关规定积极进行现场救援、事故调查,并作出妥善的处理,在确定事故责任后,由事故责任方承担事故责任。

3、乙方应确保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保持现场的整洁有序,保护施工现场周遍的环境,保持道路、电缆电信、给排水管线畅通,控制渣土、粉尘、噪音及强光等污染源。

4、甲方承担起施工监管责任,并积极为乙方文明施工创造有利条件。

a) 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

1、在工程进展过程中,因甲方指令原因而发生工程变化、工程量的增加、减少等工程变更事项,应经双方确认。确认经以下方式之一均为有效

(1) 经双方盖章

(2) 经双方现场的项目经理或有权签证人员签字。

2、如因甲方原因对工程进行变更,因工程变更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工程变更或现场签证所引发的工程量的增减,计入工程款的计算。

b) 竣工验收与异议

1、砌砖、抹灰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七日内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资料和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甲方在乙方提交上述资料的五日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向乙方出具验收结果。

2、甲方经验收认为工程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认为需要整改的,应在乙方提交上述资料的15日内提出。如乙方施工符合合同要求,甲方要求整改的,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工程量计为增加。如乙方施工不符合合同要求因而发生整改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对于隐蔽工程,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及时办理验收。

第十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乙方所进行的砌砖、抹灰施工工程按照国家和佛山市砌砖、抹灰工程合格标准验收,应达到或超过该标准直至优良。

第十一条 工程保修

1、乙方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关于工程保修的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本工程在工程移交后5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结束后7日内,甲方须向乙方结清工程价款中的保修金。

2、保修期内如发生因乙方施工原因所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内48小时进场进行维修。

3、保修期内发生的因结构变动或甲方主体工程施工的其他原因所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不负责保修;如需保修,应另行计算费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履行,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2、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工程总价款30%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承担不足部分的实际损失。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办法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引发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建设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2、本合同在如下情形下终止:

(1) 合同未履行完毕,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2) 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第十五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就施工所接收,签署和确认的文件,往来函,通知,会议纪要,现场签证等,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对双方均产生法律约束略。

4、双方在本合同中所载明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为双方书面通知,往来函件等书面文件的接收地址。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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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公司施工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工程,全文共 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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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

_×(以下简称甲方)

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合伙承包河南焦作南水北调工程事宜,达成如下一致,供各方信守。

一、合伙宗旨

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搞好工程建设,进而实现各方利润最大化。

二、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合伙项目以福建公司中标合同确认的项目内容及范围为准;

甲、乙双方合伙承包的项目,对外以福建公司名义出现。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至合伙施工的项目完工,各方结算完毕为止。

四、出资额、方式及比例

1.甲方以现金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该款为起动项目的前期费用,占全部出资比例 %。

2.乙方以设备出资(含当地协调社会关系),占 %。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合伙如产生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六、退伙

合伙期间,一方退伙将严重影响合伙项目建设进行的,不得退伙;

退伙需经对方同意,方可实行;

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七、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合伙期间的财务负责人,合伙项目的一切财务收入、支出均需经甲方同意方可支出与进帐;同时,甲方参与合伙项目的日常管理;

2.乙方负责项目的工程管理、设备维护及当地社会关系的协调,并参与日常管理;

3.甲、乙双方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八、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2.禁止合伙人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九、合伙期满

合伙期满,双方按合伙协议进行结算,盈亏均按比例承担、分配。

十、纠纷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十一、生效及补充

1.本协议自各方签字后生效,各方各执一份;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订立补充协议。

合伙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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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工程项目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2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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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一:

经市府基建办施工处批准,本工程于_年_月_日公开招标(协商议标或甲方委托),由乙方承建,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权利义务,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一)单项或单位工程类别、结构形式:_;层/幢;_;建筑面积_;建筑面积M 年 月 日内支付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工程总造价的50%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予付款;

4.工程款支付达工程总造价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而在办完交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支付4%的款,留 年 月 日 _年月日

合同二:

一、-合同组成

第一条本施工合同由五部分组成:通用条款(采用GF 年 月 日至__年__月__日。

第五条无分包时工期按本合同约定起始日期计算;有分包且本合同甲方不是分包合同甲方的,分包合同工期必须经小组以指定方式确认后方有效。

第六条工期提前奖励标准:0元/日历天;

第七条工期延误惩罚标准:100元/日历天。乙方工期因不可抗力延误的,需要向甲方索填工程延期确认签批单。

五、工程量确认原则

第八条工程量确认办法。本工程工程量确认工作均由甲方指定人员现场签字确认。甲方签字经小组审核后做为结算依据。

六、工程变更

第九条工程必须严格按施工前约定施工内容施工,不得随意增加、减少或更改工作内容。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工作内容的,必须报小组审核同意并持有效签证(存挡)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涉及工作内容变更时,甲方签字和乙方意愿均不作为结算依据。

第十条工程变更为增加工作内同时,先做预算或估算,如超过1万元的,需做预算送小组报批,超过部分在1万元以内的,由乙方和甲方商定包死价格,以书面凭证计入结算总价。

七、工程造价

第十一条本工程决算价格确定原则及结算办法:

本合同系固定总价合同。乙方一旦成为中标单位,其投标商务标预算报价将称为结算的依据。结算时,除甲方签证外,结算价格不再调整。

第十二条结算日期: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按要求办理竣工档案移交和竣工结算手续后的一周内结算。

第十三条下列材料按甲方签批的价格决算,决算时以主材价格确认表为准:

(各校根据自己招标文件的工程做法和要求,确定需签批的主材名单,一般为门、窗、瓷砖、涂料、地板等,不易过多。)

第十四条经甲方签证增加的工作内同和工作量结算办法:经小组批准同意增加工作内容部分其工程量由甲方核实签字,只计税金,不计管理费和规费,不做下浮。

第十五条主材价格确定。主材价格需要由甲方以有效方式确认后方可购置材料,否则材料价格不做为结算依据。如甲方指定主材供应商和品牌的,材料价格不做为结算依据。

八、材料管理

第十六条建立材料验收制度。工程所用主要材料必须出具有效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性能检测报告或其它有效质量证明,主要材料进厂必须经甲方指定相关人员确认签字验收。甲方有权拒绝“三无”材料及与学校建设要求不符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损失有乙方负责。

九、工程验收

第十七条由甲方牵头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有关单位参与验收过程。

第十八条凡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方能进行工程结算,不能通过验收的,乙方要根据小组的验收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合格验收通过后方可结算。

十、工程结算

第十九条所有小型基建项目都必须在取得小组核发的准予结算确认单后方能结算。

第二十条项目预算在2万元以上且乙方出具由小组核发的开工通知书的,方予以结算。

第二十一条不上交或不按有关要求交接齐全全部指定验收资料的,不予以结算。

第二十二条结算过程中,如小组审计认定是没有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工程延期报批手续、工作内容增加手续等)而造成不合理超支的,应由责任方(甲方或乙方)承担责任,小组不予结算。

第二十三条决算材料必须符合下列规定,否则不予决算:

(一)决算材料必须包括编制说明、决算书、工程量计算书、材料调差表和相关附图五部分;

(二)建筑预算和安装预算分别编制;

(三)决算书材料必须执行浙江省20__版计价规则,必须套用20__版相应定额,必须执行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__版)中规定的造价计算程序和施工取费计算规则;

(四)涉及各种费率的,套用下限标准;

(五)适用计价规则(应用造价计算程序、套用定额、取费)时,不得故意多列多算和重复计算。

第二十四条除经小组同意的特殊情况外,套用计价规则时,故意多列多算和重复计算的,所涉及的计价项目均按“不计费(规费和综合费)且不计税项目处理”,同时将相关乙方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电子档案。

十一、工程保修

第二十五条执行工程保修制度,保修金为工程结算造价的5%,有关事宜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十二、安全承诺

第二十六条乙方对施工全过程(从准备到竣工验收)的安全负全责。乙方必须按要求签定安全承诺书。

十三、廉政承诺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工程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必须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廉政责任书。

十四、纠纷处理

第二十八条优先采取调节方式,调节未达成协议的,采取仲裁方式。

十五、其它事项

第二十九条本工程招标文件为本合同的法定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条如本项目有分包工程时,分包合同必须经小组盖章后方生效。

第三十一条其它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第三十二条合同设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发包人)(盖章):

乙方单位(承包人)(盖章):

小型基建项目管理小组(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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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工程劳力施工承包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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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工程劳力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_______(工程)劳力施工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工程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计划完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总日历天数_______天;

2.主要节点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

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组成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招投标文件;

4.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或行业标准规范;

注: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在合同中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按上述顺序解释,不能清楚解释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标准规范

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2.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对施工质量底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

4.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

5.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6.统筹安排、协调解决乙方施工人员生活临时设施、用水、用______________其费用:

7.协助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出入证件,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八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和甲方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损失及各种罚款。

3.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承诺的管理人员、安全员(持证)保质保量到位。技术工人必须按国家规定持上岗,技工必须有职业技能操作证,持证率达到___%。特殊工种必须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率达到___%

4.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5.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7.按国家政策规定与每个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合同所约定的条款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务工人员工资每月造册备案),承担因此项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纠纷或当地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及责任后果;

8.为其施工人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关的防护用品);

9.进场施工人员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等条件;禁止___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___岁以上的老人及体弱病残人员;禁止使用不法人员,乙方应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

10.甲方在资金暂时不到位,业主未能按时拔付工程款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因此而影响正常施工,不得聚众闹事,做到对甲方的谅解。

第九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甲方应集中组织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监督、监控乙方的相关工作实施情况,使其体系有效运行。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加强对现场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违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担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费用。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理。

3.乙方就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到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维护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加强现场管理,采取一切适当的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限制由施工作业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对公众和第三方财产造成损害和妨碍。

第十条、材料、设备供应与管理

1.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周转材料实行调拔制,根据工程计划需要向乙方提供。

2.乙方就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包括领用、保管、装卸、退库、办理相关手续、按甲方指定的场内地点归类堆放);因保管和使用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按领用时的价格赔偿。

3.材料按预算分折量对乙方实行限额领料,乙方应合理用料、注重节约。如材料使用超出预算用量,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材料节约部分,由甲乙双方按_______比例分成。

第十一条、承包方式、价格及包含的内容

1.承包方式及单价

2.承包价格所包含的内容:

承包价格包括施工期间乙方的各类风险及施工人员工资和调遣费:小型机具费用;各类材料的场内二次倒运;自然气候影响停水、停电、待料等不可预见工日费用;包括周转材料的领用、装卸、看护、保管、退库;劳动保护用品费用(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安、防护栏杆、防护棚等);文明施工费用(包括上级部门对现场的各类检查所发生的临时用工);承包工程范围内的配合测量放线、材料试验、电工、机械设备维修和安装拆卸配合用工;预防一般性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用工费用;

3.本合同单价为一次包死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其它因素变化而调整变动。

第十二条、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1.每月_____日由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或按工程进度节点)结算劳务承包费,_____日按合同价款结算完毕,交甲方财务部门作为支付劳务承包费用的依据。

2.甲方不预付乙方生活费用,劳务承包费用按月支付(或按工程进度节点),付款时间为业主付款后,支付上月结算款的_______%。所承包工程完工后付结算款的_______%,余款_______%待所承包承包工程完工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后付清。(结算款支付额以扣除劳务管理费后的数额为基数)

3.在每月的承包费结算中,应扣除乙方向甲方劳务公司应缴纳_______%的劳务管理费。

第十三条、施工验收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通知验收;甲方应当及时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竣工验收时,业主、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经甲方验收而减轻乙方责任。

2.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配合第三方工作的费用另外协商)

第十四条、工程保修

1.保修范围、期限:______________

2.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按甲方要求内容和时间派人维修,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执行,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保险

1.乙方负责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损失。

第十六条、争议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否则,双方应在合同签订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解决。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2.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2.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第十七条、合同履约保证金

1.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_______元。

2.合同履约保证金所含内容应包括本合同内所定的各项批标及投标文件内的承诺条件,如:工期、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施工高峰期所到位人员数,农忙季节的人员数量,支付农民工资,遵纪守法等。若达不到以上内容所规定的要求,则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一定的金额;若发生严重违约或给甲方造成无法挽回损失的,没收全部保证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果。

3.本工程完工后,乙方按双方所签订合同的内容完成,经有关部门验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要求,则甲方在___月内返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标准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当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没有相应标准时,执行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

3.因不可抗力事件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就顺延。

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合同解除

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业主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或业主原因造成合同解除,乙方就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

第二十条、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承包工程作业成果,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未发生质量问题,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二十一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

第二十二条、补充条款

第二十三条、合同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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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凯里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80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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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工程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

3.工程内容:

(1)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群体工程应附承包方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4.承包范围:

(1)_________。

(2)应注明是否包括土建、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工作。

5.承包方式: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发包方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方包工、发包方包全部材料。

6.资金来源:_________。

7.批准文号:_________。

8.业主或主管单位: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方。

第三条 工期: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其中:

1.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从签定合同后第_________日算起。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3.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的约定,都是以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第四条 工程造价: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其中:

材料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人工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管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设计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其他费用:_________元(人民币)。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第二章 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五条 词语涵义

1.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

(1)发包方:指与承包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2)承包方:指与发包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方处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方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2.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而列入本合同第六条的全部文件和图纸,以及其他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和图纸。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人作出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修改或补充的文件。

(3)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和发包方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的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3.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为二者之一。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4.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方委托监理人通知承包方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承包方接到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或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5.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6.其他词语

(1)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

(2)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

(3)天:指日历天。

第六条 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次序如下: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5)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2.设计文件:发包方应在合同签署后14天内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份数向承包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资料。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提供给第三方。若合同中约定部分工程由承包方进行设计,承包方应将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份数提交发包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3.补充设计文件:为满足工程的正确实施或完成对其缺陷的修复,发包方可在合同范围内提出补充设计文件和通知,承包方应接受并执行。

4.合同文件解释顺序:_________。

第七条 合同范围

本合同所要实施的具体工作内容、范围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八条 技术标准

双方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和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供一式两分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同发包方按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方认可后执行。发包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九条 语言文字、适用法律和联系方式

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条款中约定。

3.联系方式: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十条 联络

1.联络以书面形式为准:合同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给出的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是双方联系和履行合同的凭证,均应以书面形式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2.来往函件的发出和答复:上述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亦不得无故拒收,否则由责任方对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

第十一条 图纸

1.发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方提供图纸。承包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承包方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2.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方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方。

3.承包方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第三章 双方责任

第十二条 工程师

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发包方委托的职权:_________,需要取得发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

2.发包方派驻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

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_________。

4.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方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5.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方、承包方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6.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方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 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负责监理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方。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方发出的任何局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方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方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方发出任何指令。

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的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方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方提出确认要求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1)承包方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出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方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方应予的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方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方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第十四条 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2.承包方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3.项目经理按发包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方或第三人,由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4.承包方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并征得发包方同意。后任继续先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5.发包方可以与承包方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第十五条 发包方代表

1.发包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2.发包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发包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应于发包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发包方代表在承包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承包方要求已被确认。承包方认为发包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发包方代表在收到承包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紧急情况下,发包方代表要求承包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方加有异议,但发包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发包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承包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发包方代表易人,发包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承包方代表

1.承包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承包方代表签字后送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承包方代表按发包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发包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发包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方,由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费用。

3.承包方代表易人,承包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发包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 发包方工作

1.提供场地条件:负责办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碍物等工作。按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向承包方提供施工场地。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负责按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开通公共通道与施工场地间的道路,提供供水、供电、通讯等线路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停泊水域,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提供施工条件:办理征地红线、航行通告、抛泥区许可证和码头岸线审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向承包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围地形图,办理临时用地的申报手续。协助解决对承包方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

4.提供技术资料: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承包方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以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并组织进行设计交底及现场交验。发包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承包方则对上述资料的理解和应用负责。

5.任命发包方代表:发包方应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发包方权力,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发包方义务,并将此任命书面通知承包方。发包方更换其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第十八条 承包方工作

1.施工准备: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开工申请报告。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规格和数量及时到位施工船机和设备。

2.提交报告及报表: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并按时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业计划、用款计划及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3.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按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和材料检验,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4.提供条件:按招标书或本合同条款的约定,为监理工程师的现场工作提供办公、住宿、交通和通讯等条件。

5.负责工程的保护与保修:对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装的设备,在交付发包方应前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承包方无偿予以修复。若因发包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间,对属于承包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承包方应无偿修复。

第十九条 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发包方可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承包方应接受监理。

2.监理工程师:发包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施工合同,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

3.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发包方行为。

4.监理工程师可以任命一定数量的人员协助其工作,并授权此类人员履行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监理工程师也可随时撤回此类任命与授权,但此类任命、授权与撤回应提前7天报告发包方并通知承包方。

5.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总监理工程师易人,发包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 交通运输

第二十条 交通运输

1.场内施工道路

(1)发包方提交给承包方使用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应由承包方负责其在合同实施期内的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2)除本款(1)项所述的由发包方提供的部分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方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3)承包方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方和监理人使用。

2.场外公共交通

(1)承包方的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方车辆应服从当地交通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检验。

第五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二十一条 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承包方应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流程及说明、材料供应与检验、施工场地平面布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人员组成、施工船机配备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对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等。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关键线路或主要工作横道图进行控制,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方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提请发包方审批,发包方应在接到审查意见后7天内予以审批。审批时,若发包方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应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在接到审批意见后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修改和补充报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承包方应按确认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若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审批,可视为承包方施工组织设计已被发包方批准。

第二十二条 进度计划

1.承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条款约定的时间预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方应按照发包方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条款中约定。

3.承包方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行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二十三条 开工及延期开工

1.承包方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方。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2.因发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推迟开工日期。发包方赔偿承包方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3.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管理意见。承包方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方实施工程师作出的管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管理意见,或收到承包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方可自行复工。因发包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方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十五条 工期延误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方未能按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到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程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承包方在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第二十六条 工程竣工

1.承包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 质量与验收

第二十七条 检查和返工

1.承包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发包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发包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发包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

2.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承包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承包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八条 质量

(一)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发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2.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发包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承包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因发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发包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二)质量标准

1.承包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_________。

3.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应在发包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发包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发包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三)质量监督

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九条 试车

1.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方准备试车记录。发包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发包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发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承包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承包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3.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方负责修改设计,承包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安装。发包方承担修改设计费用、拆除及重新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十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1.发包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发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和试车,承包方可自行组织验收和试车,发包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2.无论发包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复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承包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七章 文明施工

第三十一条 文明施工

发包方应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工作,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工地的治安保卫、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文明施工事项。

1.发包方应负责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共同在工地建立或委托当地公安部门,建立一个现场治安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全工地的治安保卫事宜,负责履行本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2.发包方和承包方应教育各自的人员遵纪守法,共同维护全工地的社会治安,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做好各自管辖区(包括施工工地和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第三十二条 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意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发包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三十三条 安全防护

1.承包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三十四条 事故管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管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发包方承包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 环境保护

1.环境保护责任: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法规和规章和本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2.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环境

第八章 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三十六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4.承包方应当在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方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第三十七条 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条款内约定发包方向承包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方不按约定预付,承包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方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方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方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第九章 计量与支付

第三十九条 计量

1.工程量:《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合同的估算工程量,不是承包方为履行合同应当完成的和用于结算的工程量。结算的工程量应是承包方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

2.完成工程量的计量

3.计量方法: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各个项目的计量办法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材料设备供应

第四十条 材料样品或样本

不论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四十一条 发包方提供材料

1.发包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承包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发包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承包方,承包方派人与发包方一起验收。无论承包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承包方妥善保管,发包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由承包方负责赔偿。发包方不按规定通知承包方验收,承包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发包方负责。

2.发包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3.承包方检验难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发包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四十二条 承包方供应材料

承包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发包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承包方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发包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承包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四十三条 材料试验

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承包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发包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发包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第十一章 工程变更

第四十四条 工程设计变更

第四十六条 价款变更

1.承包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2.承包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方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合同第五十二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第十二章 验收与结算

第四十七条 验收

(一)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承包方应提前二天通知发包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八:工程验收单)。若发包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承包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承包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发包方承担;

(二)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方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2.发包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方修改后提请发包方验收的日期。

5.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三)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承包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发包方代表已经批准,承包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四十八条 竣工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方确认竣工结算报告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方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方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方。

3.发包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4.发包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方可以催告发包方支付结算价款。发包方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方可以与发包方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方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方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四十九条 质量保修

1.承包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第十三章 违约、索赔和争议

第五十条 违约

1.发包方违约

2.承包方违约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给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五十一条 索赔

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发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方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方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方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索赔:

3.承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方造成经济损失,发包方可按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方提出索赔。

第五十二条 争议处理

1.发包方承包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四章 其他

第五十三条 转让与分包

1.转让:发包方可以与总承包方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方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方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方。总承包方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方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方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方向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方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方自行完成。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项工程确需分包时,须取得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发包方备案。

(3)承包方对本合同所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分包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与疏忽,均视为承包方的违约与疏忽。

第五十四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方承包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地震等自然灾害。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方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产大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方应协助承包方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方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不可抗事件持续发生,承包方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方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五十五条 工程风险

1.发包方的风险

2.承包方的风险

3.风险责任的转移: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方后,原由承包方按上述第2款规定承担的风险责任同时转移给发包方(在保修期发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损失和损坏除外)。

4.风险责任的转移: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方后,承包方按上述第2款规定承担的风险责任同时转移给发包方(在保修期发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除外)。

5.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签订后发生第1款(3)和(4)项的风险造成工程的巨大损失和严重损坏,使双方任何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后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的付款由双方协商处理。

第五十六条 保险

1.工程开工前,发包方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方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3.发包方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方办理,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4.承包方必须为人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方承包方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由发包方承包方在条款中约定。

第五十七条 担保

1.发包方承包方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方承包方除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五十八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1.发包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承包方按发包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承包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发包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2.承包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理解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必须经发包方代表批准。

3.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离。

第五十九条 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方承包方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施工中了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方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方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第六十条 合同解除

1.发包方承包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3.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一方依据2、3、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6.合同解除后,承包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方应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六十一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1.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承包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发包方应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

2.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十二条 奖励

1.奖励: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符合下述情况之一时,发包方可按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标准和方法,给予承包方奖励。

(1)工程施工质量高于合同条款约定的等级。

(2)按发包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六十三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2.除本合同第五十三条外,发包方承包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方向发包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方承包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六十四条 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分别保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条款内约定。

第六十五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条款内约定。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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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书范本乙种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22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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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协议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按双方确认的设计方案、图纸和预算项目的装修工程内容。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部份材料由甲方提供)

1.5、工期:________天。(按甲方通知进场施工当天计,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计)

1.6、工程质量:按图纸保质保量施工、符合环保要求、并达到合格等级。

1.7、合同工程价款(人民币):________(大写:________)(详见预算表)。

第2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向乙方进行作法说明和现场交接交底,交出可施工现场。

2.2、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室内水、电源。

2.3、指派________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办理内部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及其他事宜。

2.4、协调办理有关的手续,解决与乙方施工的牵涉其他有关问题。

2.5、如需要拆改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办理相应手续,协调物业管理公司与装修之间的具体问题。

第3条 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作法说明的现场交接,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按甲方要求如期开工。对各班组施工人员作好技术和安全交底。

3.2、指派_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施工,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理工作。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7、进场前办妥施工人员的工地出入证,接受施工安全教育。

3.8、进场人员必须备齐证件,随时接受甲方及有关人员检查。

3.9、乙方必须做好施工安全措施,施工安全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督促。若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4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因一方责任,影响工期,一切责任由责任方负责。

4.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能顺延。

4.3、因甲方逾期付款,逾期交场地,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本工程保修期

5.2、甲、乙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如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3、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三天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第6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1、双方商定本工程结算以实际工程量及参考预算单价为准。

6.1、2、在预算项目内有发生施工完成才结算,没有做的项目不结算。

6.1、3、增加的工程项目按甲方签认计算。

6.2、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6.2.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________%工程款。

6.2.2、乙方完成________,甲方支付 %工程款。

6.2.3、乙方完成________,甲方支付________%工程款。

6.2.4、余款(保修金除外)在工程完工通过验收,在双方确定结算后________天内甲方支付完毕。

6.2.5、乙方以人民币________工程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十天内结清。

6.3.本工程项目的增减约定

6.3.1、工程所发生的在预算项目之外的工程项目,均需双方商定并办理签认确定手续,才能进行结算。甲方确定不做的项目不能结算。

第7条 有关材料供应的约定

7.1、工程施工所需材料由乙方采购供应至施工现场,如商定需由甲方采购的材料由甲方供应至施工现场。

7.2、甲、乙双方如一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可进行检验。

第8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乙方在施工期间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 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第9条 违约责任、争议或纠纷处理

9.1、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9.2、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9.3、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10条 附则

10.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接受甲方监督外还应服从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

10.2、本合同正、副文本各两份,双方各执二份,具同等效力。

10.3、本合同从双方签订之日起执行至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0.4、附件:《装修工程报价(预算)表》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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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公司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工程,全文共 1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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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方,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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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消防工程施工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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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总承包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分包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叁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精神,本着各方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结合本消防工程具体情况,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

2.设计单位:__________

3.工程地点:__________

二、各方职责

技术文件:

1、(一期工程)施工

2、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__公消审第__________号

3、施工图审查报告

4、(二期工程)消防系统图

5、投标文件(预算书)

承包范围:

主厂房、展示厅、集体宿舍及职工活动楼的全部消防系统

包括:消防自动报警控制系统(包括二期工程消防接口位置)、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地下层通风和排烟系统、消防广播和消防电话系统(包括二期工程消防接口位置)、成套消防箱(含水枪和消防带、报警按钮等)、成套灭火器箱(含灭火器)、室外消火栓接合器、成套消防和喷淋泵系统(含控制柜)、消防报警备用电源、电梯消防接口、投标预算书中所列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应急照明、防火卷帘、疏散指示灯的联动控制系统;应急照明、防火卷帘、疏散指示灯供货安装除外)等全部消防系统的采供、安装和调试。

第一条 工程造价

主厂房、展示厅、集体宿舍及职工活动楼的全部消防系统造价按一次性包干总价万元(其中包括如下费用)。

1、总包管理费3%

2、市场价格风险调整的不可预见费用

3、消防验收、消防检测费用(电气检测费用除外)

4、设计变更调整的费用(以提供的技术文件为依据)

5、其它与领取《消防工程验收合格证》的所有费用。

6、对建设单位消防系统及设备操作维护人员的培训。

7、涉及对非承包范围的工程(如防火门等)进行检查、指导,资料整理和消防验收。

第二条 工期要求和开工日期

1、工期要求:

主厂房: 天(到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起始时间要明确。

展示厅、集体宿舍及职工活动楼的工期及起止时间

2、同时必须满足__________建筑第八工程局的施工进度要求。

(工程局的施工进度表要抄送消防工程的施工单位)

第三条 质量要求和评定标准

1、质量要求:合格并符合消防和设计要求

2、评定标准:按国家和杭州市现行的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

第四条 安全生产规范执行

必须符合国家和__________市有关规定要求。

第五条 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方式和要求

1、本工程的材料及设备由丙方采购。按规定报甲方、总包、监理单位验收,由甲方、总包、监理单位盖章确认。

2、材料及设备品牌必须采用投标时确定的品种、规格、型号、产地、质量等级并且符合消防要求,以保证质量。

第六条 工期、质量保证金

1、丙方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全部达到本协议承诺的要求,愿支付给甲方项目保证金为万元(其中质量保证金__________万元,工期保证金万元,文明、安全保证金__________万元)。

2、项目保证金的支付:

本协议签订后七天内,丙方交纳给甲方项目保证金__________万元。

3、竣工后经验收达到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的,在二个月内,甲方将项目保证金退还给丙方(项目保证金不计息)。

第七条 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1、房屋结顶天,甲方支付给丙方__________万元;

2、丙方支付给乙方总包管理费__________%(万元);

3、房屋结顶后,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__________%支付;

4、竣工后并且交付《消防验收合格证》和全部竣工技术资料时支付到总工程款的__________%;

5、余款万元(其中 万元作为工程保修金),在满一年后支付__________万元,万元工程保修金满二年后按规定返还(保修金不计息)。

6、接受工程价款的

单位名称: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第八条 工程质量保修

保修期为二年。在保修期间,丙方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起小时内派员进行保修,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修理,费用从保修金内直接扣除。

第九条违约责任及处理

1、工期违约:丙方如不能按期竣工,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万元。同时每逾期一天再按每个单体工程计 元天计算罚金支付给甲方。

2、质量违约:丙方保证消防工程全部达到合格并符合设计和消防要求,丙方如未达到以上承诺,万元保证金作为丙方违约金予以罚没。

3、安全文明:符合国家和__________市有规定要求。丙方承诺确保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任何人员安全事故,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所有费用,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丙方全额承担,并愿将 万元人民币作为丙方违约金予以罚没。

4、自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之日起,施工单位人员、施工机具、临时设施等全部在一个月内撤出施工现场,逾期按丙方违约处理。每逾期一天,丙方应向甲方交纳违约金,违约金按元天计取。

5、丙方必须接受总包单位、监理公司和甲方的管理和遵守总包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进行罚款,每次 元次。

第十条 其它

1、丙方必须负责施工范围现场的治安、环卫、防盗、防火,安全等多项管理,负责与环卫、交通、环保、市容、园文、治安、居民等部门的关系疏通工作,如发生费用问题由丙方自行承担。

2、甲方负责将施工用水、用电接至消控中心和泵房,其余由丙方负责验收。

3、施工用水、用电由丙方直接与总包单位结算。

4、甲乙丙方同意本协议与今后签订的补充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招标文件及的承诺书、补充协议书等与本协议有抵触的,以本协议为准。

5、本协议履行地为本工程所在地。

6、本协议一式六份,叁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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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公司施工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工程,全文共 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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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愿将承揽的___工程清包给乙方施工,就施工内容、工程量、工程进度等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范围:___。

二、工程量:工程总面积___㎡,当工程量变化幅度较大时,相应的增减工资总额。

三、工作时间: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共_天。

四、工资总额:根据工程量和工作时间计算,工资总额定为___元整,每延迟一天将扣除工资总额的10%。

五、其它约定事项:

1、所有工作人员都由乙方雇佣、管理、监督、约束、教育。

2、工人进场后要服从工程管理人员的安排、监护、管理。

3、所有工作要按照工程管理的规范要求进行。

4、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工程管理规程,违规操作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5、安全工作应常抓不懈,如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6、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入场工作,没有身份证明的拒绝入场,总请工人人数按___人计,每少一人,每天扣减_元。

7、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工程操作程序,精通工程技术,如管理人员提出因工作人员素质差不能胜任本工作的,甲方将无条件让乙方撤离施工现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8、能胜任本工作时,乙方到工程现场的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计___元整,否则乙方自理,交通工具由乙方自行选择。

9、如有条件甲方将为乙方提供吃、住等生活便利。

10、工程结束经验收合格并按规定清理完施工现场的杂物,同时将工具和安全用具交还给甲方后,甲方将工资款全部付清。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协议签订后双方要按协议执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工资总额的___倍。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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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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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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