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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细则,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8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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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现并设法抓获各种违法犯罪分子者。(奖100元)

2、保安人员见义勇为维护公司利誉、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服从工作成绩显著者。(奖100元)

3、年终被评为“先进保安员”者。(奖100元)

4、凡在值勤中,日常管理中完成规定目标,无违纪违章行为和 其他处罚,各项工作积极主动圆满完成者。(奖30——50)

班长责任心强,以身作则,怎真监督本班人员执勤,带领保安人员圆满完成任务者。(奖30——60元)

5、保安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交接班(包括当班记录)不准迟到、早退,每一次不按要求交接班或迟到、早退一次分别罚款10元。(班长20元)

6、执勤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不许留长发,胡须、穿拖鞋、衣冠不整,没发现一次分别罚款10元。(班长20元)

7、当班期间不准睡岗、串岗、空岗、脱岗、看书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一次分别罚款10元。(班长20元)

8.外来客人办事一律在门卫登记,门卫与有关部门联系,经同意或相关人员到场后,方可指引客人去向,发现一次不登记、通报的罚款10元。(班长20元)

9.对出入车辆、人员和物资必须认真检查,凭出门证放行,并认真核对票物是否相符,不准私放公物出厂,否则,因不负责任造成物品流失,发现一次罚款100元,直至开除出厂。(班长200元)

10.熟悉掌握防范区域内的各种情况,确保不出现被盗案件,发现一次被盗案件,当班保安罚款100元,视情节轻重给予开除出厂。(班长200元)

11.执勤人员必须应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不准吵架甚至打架,不准监守自盗,发现一次监守自盗扣罚当月工资,开除出厂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12.巡逻人员每两小时巡逻一次,节假日,夜间每1小时巡逻一次,发现每少一次扣罚10元

13、当班保安人员,每天做好当班工作和巡视记录,每少一班扣罚10元

14、岗人上员必须认真负责,不准懈担不准酗酒、醉酒状态上岗。

发现一次罚款10元。(班长20元)

15、加强对场内员工和对外来客人交通工具的停放管理,按照公司指定位置整齐停放,发现在非指定位置有一辆交通工具或摆放不规范整齐的全班罚款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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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安全生产活动的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3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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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的战略,认真落实各方面责任主体的安全责任,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通过全面深入开展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控制和减少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二、整治目标

规范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减少违章指挥、违章驾驶等现象、切实预防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整治内容

1、明确责任主体和义务,各工种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严格按照岗位操作职责,服从管理,规范操作,避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治理的工作力度,查出的

隐患必须限期整改。排查要有记录,整改要有结果。

四、整治步骤

第一季度:全面宣传阶段。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现场的专项整治方案

第二、三季度:重点整治阶段。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

第四季度:总结提高阶段。全面总结专项整治经验,集团公司内部通报专项整治情况。

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开展本辖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做到又不知、有检查、有记录、有总结。分别在7月初和12月底报送半年和全年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要求和内容传达到各单位负责人,深化完善本单位整治方案。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单位要针对实际情况,明确重点监管部位和重点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要登记建档,重点监督,切实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和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督促落实主体安全责任。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改善生产条件。对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重要危险部位和环节要严格执行旁站式管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安全监管部门要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通过专项整治消除监管上的薄弱环节,完善安全监管工作。适时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要总结工作经验,稳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四)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落实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尤其要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事故警示教育工作,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严肃查处安全违法行为和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有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严肃查处,绝不手软。对列入专项整治重点对象仍发生伤亡事故的,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及时召开事故警示现场会,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积极参与事故调查,严肃追究责任,从重从严查处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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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23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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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安全生产监管有新面貌,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新成效。20xx年,我们将继续牢牢抓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不放松,坚守安全生产红线不动摇,切实保障我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此,特制定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以全面贯彻实施省委省政府《两项规定》、八条断然措施、《邵阳市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十个务必”》(邵市办发〔〕1号)、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责任制、强化执行力、强化工作落实, 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以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为目标,突出执法监督,完善责任体系,夯实工作基础,强化专项整治,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镇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成立谷洲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顾 问:蒋利军

组 长:吴小前

常务副组长:黎武中

副组长:蒋乐新、吴红海、阮荣彪、李雄军、王 琥、张 艳 邓 林

成 员:王剑锋、何斌锋、镇属各部门负责人、各驻村干部、各村安全专干

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分工及相关工作职责见附件1。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王剑锋同志兼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

继续深入开展查隐患、抓整改工作,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1)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着力增强全社会安全发展意识。

(2)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为主要内容,经常性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对非法违法行为露头就打。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坚决立案查处,严格依法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顶格处罚和严厉追责措施着力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3)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着力解决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4)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着力推动责任落实和长效监管。

(5)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活动为抓手,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着力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四、工作措施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的督查和管理,各安全生产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制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

(2)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机构队伍建设。

1、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和教育,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2、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和预警体系。对隐患严重、容易发生事故的地区和企业实行安全生产预警,督促相关企业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强化执法监督,创新执法方式。大力推行分类监察、计划监察,正确处理好点和面、质量和数量的关系,努力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做到年度有计划,季度有重点。对 “五·一”、“十·一”黄金周、“元旦”、“春节”以及高温、汛期、冬季等重点特殊时段要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

(4)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强化事故责任追究。

1、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实行重大事故隐患、危险源备案制和台帐制,对在各类检查和日常执法监督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危险源,要登记台帐备案,隐患不消除,台帐不消号。

2、把检查与执法结合起来,督促隐患整改。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该停产整顿的要坚决停产整顿,凡是消极对待或顶着不改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进一步加大事故查处的力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严肃查处每一起事故。

(5)夯实工作基础,建立长效机制。

1、加强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培训必须坚持经常化、制度化,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认真落实从业资格和持证上岗制度,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的能力。

2、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安全生产责任部门要按照统一要求,及时准确报送事故信息和工作动态,不能瞒报、拖延不报。

3、加强执法档案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档案,做到一文一档,一案一档,以促进安全生产执法的规范化和程序化。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制度。按照《邵阳市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十个务必”》(邵市办发〔20xx〕1号)的要求: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开展安全生产检查1次以上,镇党政班子副职每月带队检查至少1次(对各自的分管工作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1、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四不两直”,即每次检查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采取多种方式明察暗访。

2、每次检查做到“四有”,有记录、有交办、有督办、有文书。

(二)强化检查责任,坚持“谁检查、谁负责、谁督办、谁负责”,对安全生产检查不得走过场,搞形式。对因安全生产检查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不彻底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及时召开部门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各具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镇属各部门负责人,由安监站牵头,每月底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联席会议。

(四)资料归档呈报要及时。各分管领域的相关责任人必须在每个月底前将该月的安全检查记录、文书等有关资料报镇安监站汇总归档。需要上报的安全生产材料由安监站准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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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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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管理: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充足,完好齐全、摆放合理、定期保养;消防通道通畅,员工掌握器材使用方法。

用电管理:线路完好归位;电器设施完好齐整、定期保养、负荷内使用;电工持证上岗。

用气管理:管道完好归位;气瓶配备防震胶圈、立式放置、定期更新;气库设施齐全、值班记录完整。

物料管理:归类归位摆放、标识清晰;危险品与易潮品有保护措施;现场无呆滞物料。

装卸管理:不损伤产品或物料,不野蛮工作;机动叉车司机持证上岗、限制时速;装卸设备专人保管。

危险工序操作管理:关键设备定期保养;冲压人员佩带耳塞、手套;焊接人员佩带面具、眼镜手套;喷粉人员佩带防毒口罩、手套、绝缘鞋;打砂及清洗人员佩带安全帽、眼镜、手套、防尘口罩等;焊接冲压人员定期培训、持证上岗。

环境卫生管理:生产现场、办公场所、走道楼梯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无不明物品;玻璃门窗、休息桌椅、陈列设施定期擦拭、无灰尘覆盖;墙角无蜘蛛网、地面无积水;厕所无异味。

防护管理:各类门、窗、护栏无损坏;天花、墙壁、地面、管道无裂缝、损坏或渗漏;各类劳动防护定期更新。

文明生产管理:私人物品归位摆放;员工着装、举止遵守车间操作行为规范,不偷盗不祸害;无不明身份外来人员;节约用水用电;新员工入职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与考核;老员工则单数月进行培训,双月数进行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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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年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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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安委办[]27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镇将从6月1日至30日开展一次“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活动方案汇报如下:

一、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镇长刘任组长,人大主席赵任副组长,王、周学、宋成杰和各联系村镇干部为成员,积极开展活动,做到早安排、早行动、早落实,充分发挥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

二、召开镇、村、社及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大会,安排部署“安全生产月”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利用干部力量,提高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确保活动扎扎实实、有序有效开展。

三、从6月3日起,镇、村、社及企事业单位在公共场所张贴悬挂安全生产标语,设置安全生产专栏,用短信、板报等形式针对性地全方位开展宣传活动,在全镇上下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强化群众安全意识。

四、各企事业单位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雅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办法》、《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大力营造学习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社会氛围,树立广大群众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实现“五级五覆盖”、“五落实五到位”全覆盖,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开展安全生产“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面的负责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最严格的管理者、员工岗位操作落实最标准的操作手),企业要认真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六、于6月16日在场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咨询日”的宣传咨询活动,紧紧围绕“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的主题,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易于参与的方式,着重宣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新发全生产发和应急科普知识。

七、对全镇群众宣传科学发展安全生产发展理念,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科普知识以及地震、水灾、火灾等自然灾害发生时自救方法。

八、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相应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组织开展一次地震应急演练或消防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干部职工和群众的应急避险和防范自救能力。

九、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第一人必须做到“四个一”,讲一堂安全课、参加一次班组安全学校、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同时,企业开展“三查”活动。一查是否依法进行安全投入;二查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是否存在薄弱环节;三查对事故隐患是否做到立整立改不留后患。

十、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活动,以“防治专业病、爱护劳动者”为主题,通过传单、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做到职业病防治知识进企业、进家庭。

十一、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全镇企业、在建工程、事故隐患地段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排查治理活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十二、结合安全月活动对全镇道路交通、消防、地质灾害、防防汛、建筑安全等相关安全知识进行宣传。组织宣传车和宣传小组开展一次送安全生产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五进”活动。

十三、各村、社、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本辖区内的安全监管职责,组织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不断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强化应急救援意识。进一步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同时,要把“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与推动安全发展相结合,广泛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回头看”、安全执法检查、安全培训、职业健康知识普及、安全科技推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工作,全方位强化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十四、继续深入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活动和食品药品安全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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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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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交通局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二、交通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由jú长主持召开或委托局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交通局各基层单位领导及分管安全的管理人员参加,任何单位不得缺席。

三、交通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精神,听取基层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汇报,交流、分析、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隐患,提出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具体措施,并对今后安全生产工作做出部署和决策。

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记录工作,必要时可形成文件下发,会议的决议、规定和措施,必须认真落实、严格实施。会议记录及相关文字材料按档案管理规定存档。

五、交通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召开临时性专题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处理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事项。

六、交通局各基层单位每月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分析、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采取主动的防范措施,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会议记录及相关文字材料要按规定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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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公司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细则,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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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的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本公司特制《员工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对营业人员及其主管在业务工作方面的奖惩作出了具体规定。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包括业务工作奖惩体系、业务工作奖励办法细则、业务工作惩戒办法细则等内容。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业务部门及人员的业务工作奖惩。

第二章 业务工作奖惩体系

第五条 业务工作奖励分为:

(一)嘉奖;

(二)记功;

(三)记大功。

第六条 业务工作惩戒分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解职;

(五)解雇。

第七条 业务工作奖惩计算与考核:

(一)全年度累计三次记功=一次大功;

(二)全年度累计三次记过=一次大过

(三)功过相抵。一次嘉奖抵一次警告,一次记功抵一次记过,一次大功抵一次大过。

(四)全年度累计三次大过解雇。

(五)考评办法。

1、嘉奖一次当月考核时加1分。

2、记功一次加当月考核时加3分。

3、记大功一次加当月考核时加9分。

4、警告一次当月考核时减1分。

5、记过一次扣当月考核时扣3分

6、记大过一次扣当月考核时扣9分

第三章 业务工作奖励办法细则

第八条 提供“行销新构想”,而为销售部采用,记功一次。该“行销新构想”一年内使销售部获利10万元以上,再记大功一次。

第九条 业务员主动反映可开发的“新产品”而为生产部门采用,记功一次。该“新产品”一年内使销售部获利10万元以上者,再记大功一次。

第十条 提供竞争对手动态,被销售部采用为政策者,记功一次。

第十一条 客户信用调查属实,事先防范得宜,使销售部避免蒙受损失者,记功一次。 第十二条 开拓“新地区”、“新产品”或“新客户”,成效卓著者,记功一次。 第十三条 达成上半年业绩目标者,记功一次。

达成全年度业绩目标者,记功一次。

连续三年度达成业绩目标者,记大功一次。

超越年度目标20%(含)—50(不含),记功一次。

超越年度目标50%(含)以上者,记大功一次。

第十四条 凡销售部列为“滞销品”,业务人员于规定期限内出清者,记功一次。

第四章 业务工作惩戒办法

第十五条 挪用公款者,一律解雇。本公司将依法提出诉讼。

第十六条 与客户串通勾结,对公司利益构成损害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解雇。 第十七条 业务人员自亲或伙同他人从事与公司业务属同类业务者,或私自与竞争厂商有业务往来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解雇。直属主管若有呈报,免受连带惩罚。若未呈报,不论是否知情,记过一次。

第十八条 业务人员连续三个月未完成销售任务,调离或解雇。

第十九条 凡利用公务外出时,无故不执行任务者,一经查证属实,以旷职论处,并记过一次。若是干部协同部属者,该干部解职。

第二十条 业务人员外出开展工作,无故不向直接上级回手机以确认自己准确位置者,经查证属实,记过一次。

第二十一条 业务人员因个人原因造成巨额或经常性商品短少者,予以解雇。

第二十二条 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或泄漏职务机密者,一经查证属实,记大过一次,情节严重者解雇。

第二十三条 上半年销售未达当期销售目标的70%者,记过一次。

全年度销售未达销售目标的80%者,记过一次。

第二十四条 未按规定建立客户资料经查获者,记过一次。

第二十五条 不服从上司指挥者:

(一)言语顶撞上司者,记过一次。

(二)不遵照上司使命行事者,记大过一次。

第二十六条 未经批准私自使用营业车辆者,记过一次。

第二十七条 销售部规定填写的报表,应缴而未缴者每次记过一次。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由销售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报董事长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三十条 本实施细则实施后,销售部既有的相关规定自行终止。

第三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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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2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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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的活动指示精神和市卫生局有关通知精神,我们医院要积极响应安全生产月的号召,认真贯彻今年的活动主题“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现结合我院实际具体情况,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为载体,组织开展一系列内容新颖、效果显著、职工群众普遍参与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推动安全理念、安全文化、安全法律和安全知识进医院、进社区,使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更加深入人心,为进一步促进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确保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总体目标

无各类人员伤亡事故,无火灾、设备事故,杜绝重特大医疗事故。

三、组织领导

全院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本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各职能科室的“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本科室活动的组织领导督查监管和贯彻落实,对本科室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负责。

四、具体活动内容

根据市卫生局关于搞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要求,完善和建全生产网络组织,以科主任、科长为本科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各科护士长、班组长协助科主任、科长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同时组织现有义务消防队员,由院里统一培训和领导,协助医院加大消防安全生产的宣传,组织人员学习、培训、利用板报、条幅、会议、简报等多种形式宣传安全意识,营造安全氛围,使大家认识到安全就是效益,抓医疗工作就必须抓安全,安全生产才能保证医疗工作稳定、有序地开展。

1、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市里组织的安全知识讲团,搞好6月12日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2、对全系统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一次。

3、组织水、电维修人员对全院用电、用火、线路及消防通道、重点防火部门逐个排查,找出隐患,加以整改。

4、强化管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的落实,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安全生产工作分工明确,落实到人。

5、在今年汛期即将来临之际,组织人员提前做好防汛工作,确保在今年汛期期间医院工作的正常进行。

6、整章建制,落实整改措施,保证消防安全设备的正常运行。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建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网络,完善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各工种的安全职责要上墙,加强重点部门的安全管理,特别是病区、药房、配电房、危险品仓库、微机房、氧气库、高压锅炉房的安全管理,落实责任人,建立健全各项责任制,对以上部门如发现问题,立即落实整改。积极配合院其它科室在安全方面的工作,落实消防安全紧急疏散预案,对预案要实习演练;同时对消防器材及消防基础设施进行检查,发现有不完备的要及时更换、添置,真正做到“四不放过:即:隐患原因找不到不放过,有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整改期限不明确不放过,整改责任人不落实不放过。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我们要在院领导的科学领导下抓好这项工作,加强医院各部门和各科室的监督检查工作,保证医院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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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新安全生产法细则[页2]_细则_网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9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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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细则

第五十二条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五十三条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第五十四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十五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十六条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第五十七条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

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并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义务。

第四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五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

第六十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等,下同)或者验收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批准或者验收通过。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取缔,并依法予以处理。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撤销原批准。

第六十一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查、验收,不得收取费用;不得要求接受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品牌或者指定生产、销售单位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

第六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

(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以下统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六十四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必须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应当为其保密。

第六十五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第六十六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应当互相配合,实行联合检查;确需分别进行检查的,应当互通情况,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其他有关部门并形成记录备查,接受移送的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第六十七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执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前款规定采取停止供电措施,除有危及生产安全的紧急情形外,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行政决定、采取相应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及时解除前款规定的措施。

第六十八条监察机关依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监察。

第六十九条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第七十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受理的举报事项经调查核实后,应当形成书面材料;需要落实整改措施的,报经有关负责人签字并督促落实。

第七十一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第七十二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其所在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应当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十三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第七十四条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单位有进行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教育的义务,有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利。

第七十五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告,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有关金融机构。

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七十六条国家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在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提高应急救援的专业化水平。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全国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相关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

第七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第七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七十九条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第八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第八十一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

第八十二条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负责人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

参与事故抢救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协同联动,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并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采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事故抢救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第八十三条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事故调查报告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和处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及时全面落实整改措施,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第八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除了应当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并依法予以追究外,还应当查明对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负有审查批准和监督职责的行政部门的责任,对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

第八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统计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八十七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

(二)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

(三)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或者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四)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的。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规定以外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八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求被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的,在对安全生产事项的审查、验收中收取费用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责令退还收取的费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八十九条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吊销其相应资质。

第九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第九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第九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五)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

(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第九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的;

(二)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

(三)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

(四)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

第九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三)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四)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五)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未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

(六)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第九十七条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依照有关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

(二)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

(三)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

(四)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

第九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条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第一百零一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

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二)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的。

第一百零三条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零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零五条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拒绝、阻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零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级、撤职的处分,并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罚款;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一百零七条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

第一百零九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一十条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决定。予以关闭的行政处罚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决定。

第一百一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拒不承担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未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经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后,仍不能对受害人给予足额赔偿的,应当继续履行赔偿义务;受害人发现责任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百一十二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第一百一十三条本法规定的生产安全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制定相关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

第一百一十四条本法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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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安全生产活动的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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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主题

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__年6月1日至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今年要围绕“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活动主题,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和内容,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鼓励群众广泛参与到安全生产中来,举报揭发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全民动员,坚决打好安全生产这一仗。

1、环境布置,从6月1日开始,办事处在主街区、建筑物等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横幅、张贴安全标语、宣传画。各企业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在厂区、车间、建筑工地悬挂“安全生产月”宣传横幅、张贴宣传画和安全标语,设立安全宣传栏等。

2、抓好安全生产培训工程。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把培训工作作为安全生产重要抓手,六月上旬办事处要组织好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复训工作,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统法参训、企业要认真组织员工“三级教育”,“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开展全员教育培训,使全员安全意识有明显的提高。

3、认真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按照市总工会、团市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全市各类企业开展“安康杯”竞赛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企业要广泛发动和组织员工查找事故隐患,鼓励企业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发动职工参与安全生产,努力提高安全自觉性。

4、协助市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和举办我为关爱生命、安全发展建言献策有奖论文、征集比赛活动。”以及6月上旬举办一期安全文化讲座。

(二)认真开展隐患整治活动。

1、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中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深化隐患的排查整理工作,要发动全体员工寻找身边的隐患,在去年隐患排查整理的基础上,建立长效机制、常抓不懈,确保企业在组织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制度职责和责任,安全生产台帐,得以落实和完善,进一步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

2、办事处要求对列入临海市重大隐患单位良种场酒厂、列入台州市消防重大隐患单位的,东方豪庭大酒店、野马休闲中心张扬路分部,三家单位实行跟踪整改落实,并对整改落实情况实行通报。

(三)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活动。

1、开展“警钟”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将组织有关部门重点检查,危化品生产使用单位的安全状况,剧毒品生产使用企业的登记备案,蓄电池生产单位的合法性以及岩仓的安全生产的执法检查活动。

2、实行企业安全评估分类活动。ABCD分类评估的安全检查考评工作是一项重要工作,今年全省统一行动,按照28项100分的标准进行评估,安全生产月期间要完成此项工作、80分以上为A类、60—80分是B类、40—60为C级,少于40分为D级,列入市级以上重大隐患单位为或当年发生死亡事故的均定为D级。

(四)开展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办事处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计划与吉利集团联合举行消防演练,届时要求组织规模上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参加观看,要求各生产企业和宾馆、酒店及人员密集场所在安全生产月期间搞好员工逃生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

四、活动要求

(一)思想重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要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这一活动主题,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升公众安全生产法制意识、责任意识、事故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为打造“平安临海”,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提供强有力的舆论、精神和文化支持要切实加强领导,建立相应的活动组织机构,制订活动方案,落实经费,组织、指导各项活动的开展。

(二)周密组织,注重实效。各单位要根据“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内容,有针对性地制订活动计划。要从实际出发,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组织开展有较大规模和影响,具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活动。要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利时机,全面推动“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及时总结,按时报送信息。在认真抓好各项活动的同时,要及时做好20__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信息报送和总结工作。并于7月5日前把活动总结报送街道安监中队(联系电话、传真: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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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年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22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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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

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二、活动时间安排

5月30日-6月30日为“安全生产月”活动日期。

5月30日-6月5日为我矿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

6月12日为我矿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

6月13日-6月19日为我矿应急预案演练周。

三、安全活动月领导组织机构

组 长:高铭明

副组长:张小林 高运来 邢兴旺 李红伟 高兴则

郝天增 武占录 任明瑞 高彦明 何海全

成 员:王丙林 杨振清 冯瑞生 张智明 段柱平

陈启存 高运宝 刘爱国 周云山 李彦辉

任建宇 周高新 李支强 邢志恒 赵艳军

四、活动形式和领导分工

(一)、积极开展安全警示教育等活动

1、5月30日至6月5日为我矿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日,由安全矿长高运来负责,安监科长高运宝具体落实,在职工培训中心组织广大职工对典型事故和近期我省发生的各类事故及身边事故案例进行剖析,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以对广大职工起到安全警示教育作用。

2、6月3-4日组织职工在培训中心观看“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安全责任、重在落实》、《血的代价-重大事故案例剖析》和《泪的呼唤-讲述身边的安全故事》及建设完善安全避灾六大系统专题等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提高警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增强警示教育活动的感染力、影响力和渗透力,全面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

3、6月5日组织开展一次违章职工教育恳谈会;安排“三违”人员进行现身说法,谈自己的违章经历及受到的处分,教育广大职工在安全生产过程中提高安全意识,杜绝“三违”。

(二)、积极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2日为我矿安全宣传咨询活动日,由矿长高铭明和安全矿长高运来负责,组织机构成员全部参加,在矿办公楼前现场宣传安全主题的内容,解答广大职工提问的各种安全方面的问题。

(三)、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活动

为了增强矿井安全生产及应急救援意识,提高应急综合能力,我矿定于6月13日至19日在全矿开展一次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活动,此项工作具体由技术矿长李红伟负责,演练活动内容为:

(1)、6月13日至19日按照木瓜煤矿军事化管理开展一周军事化训练活动。

(2)、6月18日组织进行反风演习;

(3)、6月19日组织开展事过应急预案演练;

(四)、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

由安监科长高运宝负责,在6月25日组织全体职工参与,以《煤矿安全规程》、《山西省“一通三防”管理规定》、《井下安全知识》、《煤矿防治水规定》等为主题的知识竞赛活动。

(五)、开展“生命之歌”大家唱活动

为传唱安全文化,强化安全意识,由工会主席何海全负责,于6月1日至25日期间组织广大职工进行大合唱的演练活动,并于6月25日知识竞赛活动结束后,进行“生命之歌”大合唱。

(六)、组织开展职工技能比武活动

为提高职工岗位技能,定于6月6日至6月11日为职工技能比武活动日,届时由机电矿长邢兴旺负责机电、提升、运输特殊岗位职工岗位技能现场比武;由生产矿长张小林负责综采、掘进各工种人员岗位技能现场比武活动;由技术矿长李红伟负责生技部门各专业技术人员技能现场比武活动;由通风矿长高兴则负责“一通三防”各岗位职工技能现场比武活动。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力。

为了强化全体员工的安全责任心,进一步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综合素质,使此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做到人人皆知,使广大职工认识到此次“安全生产月”活动重要性,从而更好地推动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顺利开展,为此我矿应做好如下“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工作:

1、在矿门口两边、矿内主要道路两旁、办公楼和家属楼前张贴“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标语要醒目,内容要体现“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即“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2、在矿所有黑板上,以文字和宣传画的形式宣传此次“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和重要性,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大会,号召全体干部职工积极行动起来,加强每个职工的岗位责任意识,以实际行动认真做好自已的本职岗位安全工作。

此次宣传阶段工作由办公室冯瑞生、调度室陈启存、技术科段柱平负责实施

(二)、全面开展岗位自查自纠活动

各科、队、班组要以“六月安全月”为契机,大力开展岗位自查自纠活动,每旬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经验交流会,由企业工会组织,全体工人参与,把对安全生产有利的经验、想法,收集汇总在全矿推广。各级领导和部门科室人员认真抓“三违”人员,树立职工“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安全理念。

(三)、明确工作任务,保证资金落实

本次“六月安全生产月”由矿长高铭明负责资金落实,生产副矿长张小林负责人员组织,安全副矿长高运来抓具体工作,技术副矿长李红伟负责“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的各项安全活动,机电副矿长邢兴旺负责机电提升运输的各项安全活动。

(四)、积极配合和参加县局领导部门和集团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以实际行动搞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推动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任务的落实。

六、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扎实实搞好“六月安全月”各项安全工作。

2、营造“六月安全月”学习氛围,发动全矿职工参与各项安全活动。

3、突出应急救援预案学习培训工作和“一通三防”治理工作。

4、对广大职工进行教育培训,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总之,各级领导要以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组织实施,以宣传国务院《通知》为核心,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使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使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岗位技能得到切实加强,使我矿的应急救援和抗灾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为营造煤矿安全发展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风尚,促进我矿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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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安全生产职责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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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运安全生产责任书

甲方:X公司

乙方:(驾驶员)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认真做好X年春运旅客安全运输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春运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特大交通安全责任事故,保证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新春佳节,特与参加春运驾驶员签订春运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参加春运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道路客运的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客运宗旨,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思想,做到文明行车,安全生产,不超速、超载,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驶,确保春运期间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参加春运的车辆必须保持良好的车辆技术状况,驾驶员必须做好例行保养,严把技术关,车载灭火器必须齐全、有效,严禁带病出车。春运期间,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无证驾驶车辆,确保春运安全。

三、春运期间驾驶员严格按照公司管理规定,听从指挥,配合做好“三品”检查工作,杜绝“三品”上车。

四、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生效。如违反责任书规定,公司有权按照公司的管理制度教育处罚。

甲方代表:

乙方签字: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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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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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了加强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保证生产安全正常运行,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项目部所有人员。

三、职责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项目部月度、季度、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2、项目部经理——主持、召开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月度、季度、年度安全生产会议。传达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内容及精神,计划、实施本项目部月度、季度、年度安全工作任务。

四、程序

1.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

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每月月底召开月度安全工作会议。

2)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底召开公司季度安全工作会议。

3)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年12月中旬召开年度安全生产会议。

4) 参加会议的人员——项目部全体员工。

2.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议程。

1)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会议议程以总结项目部月度、季度、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为主。

2)提出各生产班组月度、季度、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需要改

进的不足,值得提倡的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和工作作风。

4)解决本月度、季度、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落实相应的整改措施。

5)制订下个月度、季度、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五、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分析会议。

发生员工死亡事故、重大生产设备设施事故、重大生产环境等事故调查分析会,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或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召开事故调查分析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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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7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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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为大力宣传、教育提高全教职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全体师生的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树立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实现和谐发展,我校在总结前三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基础上,开展我校20__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本照"高度、创新、扩展、实效"的原则,围绕主题进行策划,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达到扩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力,强化"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理念的实际效果。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校园安全知识宣教活动。

1、发放校园安全知识宣传资料;

2、分别出一期安全法规、安全防护知识宣传板报;

3、组织学生观看《安全与我同行》安全教育光碟,并写出观后感;

4、以"遵章守法,关爱生命"为主题召开一次主题班会;

5、开展安全教育宣传画创作比赛、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6、组织一次消防演练、突发事件人群紧急疏散及紧急事故逃生、救生演示活动。

(二)开展安全查摆整改活动

1、开展校园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校内易发事故类型、重点部位保护、工作薄弱环节、各类人员安全意识与安全技能等方面,开展深入全面的大检查,消除隐患,有针对地扎实地开展教育和防范工作。安全生产月期间,各校部要根据实际情况,围绕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查找和消除事故隐患,组织校园安全大检查,边查边改,彻底根治各种隐患。

2、开展群众性的安全自查活动。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全员参与安全自查活动,发现一处隐患,提一条安全管理建议,看一本安全知识读物,搞一次校园安全问题座谈,剖析一起安全事故案例。

(三)开展征文活动。以安全为主题进行征文比赛,可以是对从事一定危险性工作的家人的祝愿、生活记事,也可以是对国家安全工作的建议或愿望等,格式不限。评选出优秀稿件推优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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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年关于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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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五个一”活动。紧密围绕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落实安全责任,推动依法治安,组织开展主题宣讲活动,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素质。

二在全省先后组织开展“中小学安全教育活动日”“职业病防治周”“安康杯”“青年示范岗”“安全科技活动周”等系列活动的基础上,统一按照国家有关安排,于6月16日集中开展全省“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

三举办“守护生命”安全知识大赛。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联合网站、微信微博新媒体平台,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提高全民安全素养为宗旨,紧密围绕学习贯彻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有奖竞答、隐患辨识、应急处置、案例分析等形式,面向社会层层开展安全知识大赛。

四举办“安全发展忠诚卫士”演讲比赛。结合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以激发和凝聚各级安全监管监察干部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为主题,层层开展主题演讲活动,并择优组成演讲团,参加全国演讲比赛,深入各地开展巡回演讲活动。

五开展安全文化精品“网上行”推荐活动。择优推荐一批警示教育影视作品、展板挂图、公益广告和安全科普读物等安全文化精品,经省组委办审核后上传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的网站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的网站,有效实现安全文化精品的广泛展映和快速共享,经过线上投票和线下评比,选出一批安全文化精品力作在媒体广泛展示传播。

六配合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专题片拍摄活动。选择安全生产典型做法、事故案例,组织提供典型素材,配合做好摄制“铸安”行动、“生死之间”等专题片,宣传交流经验,警示吸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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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实施计划_安全生产月范文专题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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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计划

各部门、车间:

今年六月是全国第八个安全生产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唱响“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主旋律,突出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及“迎世博、治隐患、保安全”的指导思想,弘扬安全文化,推动三项治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各项措施的落实,根据市府及上级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特制定上海和黄药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结合今年“安全生产年”深入开展的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和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安全发展”这个基本点,做到思想高度认识,制度保障有序,安全监督到位,努力创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方式,强化全员安全生产意识,为构建和谐、平安的和黄药业创造良好的生产、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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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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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国务院、市有关安全法规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生产奖惩与考核制度。

奖励:

1、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的;

2、对在生产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预防及发现违章操作及时制止的;

3、安全生产管理台账齐全,记录准确的;

4、在安全教育培训中工作突出的;

5、一年中未发生轻伤、重伤等安全事故的单位;

6、在安全管理工作及生产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及车间,公司将视情节予以奖励。

处罚: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的原则,对发生违章违纪造成损失的,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1、违反操作规程及安全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的,对直接领导处以 元罚款,对责任人处以 元罚款;

2、接到违章通知书后未按期进行整改的,处以车间 元罚款;

3、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每发现一人次处以 元罚款;

4、安全管理账不健全或丢失的,视情节予以扣除奖金;

5、出现各类事故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或故意隐瞒不报的,视情节予以处罚并予以通报;

6、对出现事故的责任人,按责任大小、情节轻重予以扣除奖金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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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宾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0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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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教育制度

2、安全环保设备、设备管理制度

生产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做好本部门的消防和安全工作,减少疾病和工伤事故,有责任使本部门人员充分理解环境、职业健康方针并使之贯彻执行。

2、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制订保证安全生产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发生。

3、负责相应业务范围内的外部信息和本部门的信息交流,并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安全的信息的交流、传递和处理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合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并及时做好防暑、防寒工作

4、对所属职工负责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做好新上岗的工人安全技术把关,未经考核合格者,不得上岗。

5、对特种设备、特殊工种、特殊作业场所严加管理,定岗定责,做好防范措施,以免发生重大事故。

6、对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调查分析,上报,不得隐瞒,并做好处理工作。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

2、并负责对新员工或换岗员工人及时进行安全教育。

3、对本班组使用的危险品,必须指定专人管理,严格控制,正确使用。

4、随时检查、督促本班组职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有危险的临时任务,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制定专人进行监护。

生产工人安全职责

1、自觉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对他人违章作业有责任劝阻,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报告。

2、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好机械设备、安全附件等,不乱开乱动非本人操作的设备和电器装置。

3、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活动,服从车间和班组领导的指挥

4、正确穿戴,爱护和合理使用劳保用品。

5、及时清除废料,经常保持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做到在制品堆放整齐,保持通道畅通。

6、班前后认真进行安全检查,

7、发生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或事故隐患时,必须及时性向领导汇报,并保护现场,积极参加并开好分析会。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设备验收移交工作:制作安装后的设备,经试机,基本符合设计要求,符合接地、排烟、除尘要求,

2、设备使用:为了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由技术部门编制设备安全运行操作规程,操作员工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办事,同时操作员工必须按设备要求管理好设备。

安全教育制度

1、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觉性。

2、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养成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3、新员工或换岗员工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4、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产品投入生产前,由技术人员负责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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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3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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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了加强实业发展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青海省有关法规和规定,结合实业发展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X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

三、职责

1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2办公室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管理。

3各科室、部门负责人对本科室、部门的安全生产负责。

四、管理规定

﹙一﹚安全管理的方针和原则

1、安全生产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领导负责制,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2、公司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紧紧抓住安全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突出抓好安全工作重点,强化安全监督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3、公司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关系顺畅、责任明确的安全管理网络,完善的体系化的安全管理制度,形成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杜绝重、特大恶性事故,减少和防范其它各类事故的发生,提高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4、公司安全生产实行分级负责,分线把关,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各级领导与职能科室、直属部门及其下属班组齐抓共管,共同对安全生产进行综合治理。

5、公司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合法权益和权利。

6、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应给予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

1、公司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公司领导、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公司主要行政领导任组长,对公司生产经营中的重大安全问题进行研究、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安全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各部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相关人员组成。部门的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须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备案。 ﹙三﹚安全管理责任划分

1、公司各级领导的安全责任

﹙1﹚公司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2﹚公司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3﹚各科室、各部门负责人为科室(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科室(部门)内的所有安全生产工作。

2、 公司职能科室和部门的安全责任

﹙1﹚办公室: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的计划、组织、监督、检查、考核、协调与指导,归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财务、食堂、办公室、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安全管理、主管职工劳动安全(劳动合同、工资、假期、劳保福利、工伤管理、职工体检)等工作。

﹙2﹚物业部:主管道路、结构物、安全设施、基建施工安全及附属构造物的维护保养、水、电、锅炉设施﹙设备﹚、房建设施的使用及安全管理。

﹙3﹚市场部:主管经营现场安全、收费现场安全、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收费数据以及收费人员作业安全、外聘人员及宿舍的安全管理。

﹙4﹚办公室根据本办法并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负责本部门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

﹙四﹚安全管理措施

1、公司办公室、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严格遵守国家、政府主管机关以及青海省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成包括全体职工和全部生产经营活动者的责任体系,实现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2、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应认真执行“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收费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市场部应当根据本部门的特点,对收费及日常经营工作中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领域和环节进行监控,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具备应急救援预案。

4、收费及公司财务系统必须与办公局域网隔离,计算机必须专用,并定期查毒杀毒。必须分开设置帐户,操作人员必须定期更换密码。当收到病毒发作警报、出现病毒传染迹象或出现网络系统紊乱等现象时,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

5、一切机动车辆,必须保持机件和安全装置的灵敏可靠。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无证或酒后开车,严禁超载、超员、超速行驶,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6、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7 、锅炉、压力容器(含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使用前必须取得劳动安全监察科室颁发的使用合格证。使用过程中必须配备专人操作和维护保养,并按国家规定的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8、使用租赁的运输车辆、机械设备,必须与租赁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使用前必须按有关规定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9、公司委托其他单位在公司从事工程建设等作业,物业办应对被委托单位的资质条件审核把关,并结合单位情况就安全工作向被委托单位提出具体书面要求。作业时间安排以及作业环境的安全保障措施必须与市场部、综合办公室协商一致。作业期间需要市场部、综合办公室支持配合的,物业办或综合办公室必须做好协调工作。作业完毕撤离现场前,物业办必须和市场部、综合办公室共同验收。对违反规定,影响工作或安全的,有权采取强制性措施予以制止。

10、公司有关部门、基层单位雇用或聘请外来人员进入公司范围内的工作场所从事养护、抢修、检测等作业,作业前必须就作业安全要求向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必要时安排专门人员全过程做好监督。

11、公司重要的生产或工作任务,实施后可能影响正常的工作或生活安全的,负责实施的单位必须事先召开协调会,明确相关单位的管理职责,制定安全保障措施,落实责任人,并做好书面记录。

﹙五﹚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1、公司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各部门﹙科室﹚对职工的加班加点应当在不损害职工健康的原则下进行。

2、公司根据工作性质,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为职工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各部门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懂得劳动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3、各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六﹚安全会议

公司每季度必须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可结合其他会议一并召开)。各部门至少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传达、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及上级有关文件,及时听取各部门安全工作汇报和建议,分析、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检查、督促、落实整改情况,决定有关安全奖惩事项,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重大情况可随时组织召开。会议必须填写《安全会议记录》。

﹙七﹚安全教育培训

各部门要根据上级要求和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的特点,及时组织员工认真学习、传达上级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组织各相关人员进行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对于电工、锅炉工等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须持有相应的等级资格证书,各单位必须严格要求,加强管理。 ﹙八﹚安全检查与整改

1、公司办公室每月或不定期组织对全公司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将检查情况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检查结束后,安全生产委员会要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整理,并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

2、安全检查的内容:

﹙1﹚工作场所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门是否畅通;

﹙3﹚ 布置工作任务时有无布置安全工作;

﹙4﹚ 有无进行安全教育;

﹙5﹚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 安全防护、保险、报警、急救装置或消防器材是否完备; ﹙7﹚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

﹙8﹚ 工作衔接配合是否合理;

﹙9﹚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10﹚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

﹙11﹚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机动车辆、厨房、集体宿舍等。

3、安全检查必须及时记录。《安全检查记录表》必须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当事人或负责人签字。

4、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存在的安全隐患,填写并下达《安全隐患通知书》,各单位要责成专人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5、各部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要对单位进行一次自查,并做出详细记录,要求检查全面细致,尽可能消除一切事故隐患,严格进行“三定”(定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定整改时间、定整改措施),真正使安全生产检查起到应有的作用。

﹙九﹚事故报告、分析、调查与处理

1、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毁损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公司安全事故。

2、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部门负责人和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3、事故处理应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的原则进行,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4、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各类事故的统计和结案材料的归档。

﹙十﹚奖励与处罚

1、 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2、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扣奖罚款、停职检查、待岗、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留用察看、开除公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五、附则

1、 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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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安全生产活动的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1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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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关于举办县第--中小学生“百灵”艺术节的通知》(便函〔〕10号)和《关于调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便函〔〕1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艺术节活动现场的安全保卫、秩序维持工作,消除各种安全隐患,预防并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确保我县镇第十三届中小学生“百灵”艺术节取得圆满成功,特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便于做好安全保卫、秩序维护的组织协调工作,抓好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成立年县第十三届中小学生“百灵”艺术节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付晓燕各校艺术教育分管领导

二、安全防范重点

(一)严禁推挤起哄、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破坏现场秩序的行为;

(二)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及其他危及安全器物进入活动区域;

(三)严禁商业、饮食摊点进入活动场地,切实维护现场治安秩序,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四)严禁手续不全的车辆接送比赛师生。

三、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一)火情应急预案。发生微小火情,由现场值勤灭火人员采取紧急措施,迅速灭火。如火势较大,现场灭火人员应尽力控制火情,迅速报警,由消防部门出动车辆及时灭火。同时由公安、城管等单位工作人员指挥师生安全、有序地迅速疏散,沿途公安、城管值勤人员指挥疏散师生,确保救护车辆迅速通行。

(二)人群推挤、踩踏、斗殴等紧急情况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人群推挤、踩踏、斗殴等事态,值勤的安保人员应果断处置,迅速制止推挤、斗殴,疏散师生,并及时与公安部门联系,依法对寻衅滋事者采取强制措施。

(三)安全救护应急预案。活动区域内,如一旦发现突发性危重病人或其他原因引起的受伤者,由现场值班医护人员施行紧急救护。有伤、病情严重者,及时与120联系进行救治,严禁推诿、延误事件发生。在医务人员救护伤、病者的同时,安保人员、现场工作人员应疏散师生,防止围观推挤,防止道路阻塞影响救护车辆通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校要充分认识到比赛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到人、责任到人;承办学校要及时联系公安、城管、供电、卫生、消防等单位,做好比赛现场及周边环境的治安管理、秩序维护、医疗救护等各项工作,切实把比赛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并抓出实效。

(二)细化方案,认真部署。各校要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对保障比赛期间安全保障工作做出全面细致的工作部署,明确具体措施,做好充分准备。各单位工作方案和《学校组织学生外出审批表》各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于20__年月27日交中心学校。

(三)团结协作,加强配合。各校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在实际工作中,围绕中心任务,既要做好本职工作,又要密切配合各单位做好相关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完成本届艺术节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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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7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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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目的

根据XX县**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要求,深入宣传贯彻习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以第**个全国 “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在学校内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安全素养,促进学校安全发展,保障学校平安,创建平安校园。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年6月1日至30日。

四、活动形式与内容

1、组织学习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利用周务会的机会,在教师中组织学习习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增强教师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确保达到实际效果。

2、利用学校星期一升旗仪式的机会,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防溺水安全、食品安全、防自然灾害安全等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学生安全自护能力。

3、利用学校校园广播网,通过小广播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让学生掌握一些安全基本常识,提高安全自护能力。

4、利用黑板报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各班办一期安全教育黑板报专刊,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防自然灾害教育等。

5、组织开展暑假安全专题教育活动。在专题教育活动中,印发《暑假安全告学生家长书》,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督促学生家长做好学生暑假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学生暑假安全。

6、做好每日安全教育提示工作,强化学生安全意识,增加学生安全知识,提高学生安全防护能力。

7、利用安全教育平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特别是做好20xx年暑期安全专项教育活动,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

8、利用《生活生命与安全》课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素养。

9、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改工作,排查隐患,对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保障师生安全。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学校“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明确职责。

2、扎实开展宣传活动。要求全体教师按照学校的活动方案,扎实开展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提高学生的安全素养,保障学生安全。

3、做好总结工作。活动领导小组在活动结束后,要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汇报材料上报教育局安全科。

20xx年是实施""规划最重要的一年,也是我镇实施"工业立镇、富民强镇"战略关键之年。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我镇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出以下今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以全面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xx〕40号)(以下简称国务院《意见》)和安全生产""规划,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为主线,以事故预防尤其是以较大以上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着力凝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共识和合力,着力落实企业主体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着力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和"打非"工作力度,着力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着力提升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和支撑保障水平,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和基层基础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全力推进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为建设"四个"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事故,确保不突破市委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亿元GDP事故死亡率0.18以下,工矿商贸企业十万从业人员事故死亡率2.8以下,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3.1以下。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强化各级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职责。强化党政主要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原则,完善县安委会机构建设,落实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经济管理区主要负责人的监管职责,组成部门正职领导任安委会成员的要求。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纳入政府及其部门绩效、企业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将安全生产内容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衡量地方经济发展、社会管理、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重点工程纳入政府投资规划。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模式,创新安全社会化管理。

加强行业(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职责。严格落实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进一步落实行业管理部门的专业监管、行业管理和指导职责。不断探索创新与经济运行、社会管理相适应的安全监管模式,建立健全与企业信誉、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相挂钩的安全生产约束机制。

深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责任,加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的监督考核。通过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严格企业领导现场带班、实施分类指导重点监管、跟踪落实整改措施,以及警示约谈、黄牌警告、责任追究等,促使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承诺、述职制度和岗前安全确认、危险作业现场监护、岗前培训、持证上岗、隐患排查、风险定期分析等重要制度,强化企业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注重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对企业安全状况诊断、评估、整改方面的作用。

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点问题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完善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现场执法与网络监控、全面检查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的安全生产专项执法和联合执法机制。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发生;完善安全执法政务公开和群众投诉举报制度。按照"惩防并举、预防为主"的要求,要严格遵循执法程序,强化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廉洁执法。结合安全生产准入和落实"三同时"制度,要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和完善各种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强化执法责任,完善执法手段,落实执法措施,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好20xx年全年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

(二)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非煤矿山方面:100%的矿山企业要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巩固和扩大矿山中深孔爆破、非电起爆、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视频监控、尾矿干式堆排等安全技术措施的应用。新增安装视频监控系统采石场20家以上。严格矿山安全行政许可,按期完成延期换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培训。加大对非法违法开采活动的打击力度。

危险化学品方面:严格落实凡是没有在划定的化工集中区的新申办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一律按不符合安全条件不予许可从事生产经营的规定。督促采用危险工艺生产危险化学品以及涉及剧毒化学品、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等企业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水平,其他化工、医药生产企业达到三级以上水平。严格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加强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管。强化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重点监管的品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推进重大危险源自动化改造工作。加快推进城区内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实施搬迁。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烟花爆竹方面:巩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达标成果,推广应用重点部位安全监控报警系统建立完善的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系统。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交通方面:大力宣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安委办〔20xx〕50号)。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深化平安畅通工程,推进客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运车辆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从严整治超载、超限、超速、非法载客和酒后、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运输企业交通安全评估。加强事故多发路段和公路危险路段综合治理。建立农村客运服务和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加强校车、电动车安全监管措施。深化渡口渡船、各类船舶特别是砂石船舶的安全专项整治,开展重点水域、船舶和时段以及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综合治理以及落实大型水上活动的安全监管措施。开展现有港口、码头的安全现状评价。争取上级支持推动实施渡改桥工程。严厉查处农用船、自用船、渔船非法载客行为。

建筑施工方面:推行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措施。加强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等环节安全监管,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企业和施工工艺、技术及装备。监督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排查治理起重机、吊罐、脚手架和桥梁等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建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信息动态数据库和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完善失信惩戒制度。以铁路、公路、水利等重点工程及桥梁、隧道等危险性较大项目为重点,建立完善设计、施工阶段安全风险评估制度。认真整治借用资质和挂靠、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以及严重忽视安全生产、赶工期抢进度等建筑施工领域的突出问题。

消防方面: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立"清剿火患"的长效机制。实施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以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和"三合一"场所(企业员工宿舍与生产作业、物资存放的场所相通连)、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集中整治重大火灾隐患。

冶金、机械等其它行业方面:加强冶金机械等工贸其它企业的安全监管,开展冶金煤气、受限空间作业、高温液态金属吊运等安全专项整治,严防燃气爆炸、人员中毒窒息、钢水包倾覆等事故。加强煤气输送、储存、使用等危险区域连续监测监控。

加强铁路、电力、特种设备、民爆炸物品、农业机械、旅游、教育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着力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和建设、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生产以及关闭取缔后擅自恢复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加强对工业园区、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监察力度和频度,搞好日常执法、重点执法和跟踪执法,健全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各级特别是乡镇"打非治违"工作职责,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依法处罚和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措施。完善非法违法生产单位实施黑名单制度。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和要求,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及时公开事故调查有关事项,接受社会监督。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和非法违法、瞒报谎报事故查处跟踪督办制度,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事故多发或事故隐患较多的地方或单位及时发出警示通报,实施约见警示等。

(四)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条件。认真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按照"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格审查"的要求,严格行政许可、审批。做好许可证到期换证工作。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和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职业安全健康监督员执业资格制度,做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再教育工作。

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在巩有达标等级的基础上,推进企业安全达标升级。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相关文件精神,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年度标准化创建任务。规模以上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率达100%,且80%以上达三级以上。加强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将评价结果向银行、证券、保险、担保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贯彻落实好《**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柳政办〔20xx〕25号)和工伤保险缴费浮动制度。强化班组安全建设,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继续评选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优秀班组长,树立安全标准化示范班组,推动专业和企业达标。

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县安监局要建立职业健康监管科室,安排专人开展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接触危害作业人数监管数据库。深化粉尘与高毒物质危害等专项治理工作;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认真贯彻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加强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职业病危害预防知识的宣传。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协作机制。"三同时"审查率达65%以上,规模以上企业职业危害申报率达100%,木质家具制造等企业职业危害申报率达100%,其他用人单位职业危害申报率达到8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70%以上,粉尘、高毒物品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80%以上,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60%以上。力争创建1个以上市级职业卫生先进企业。

加强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完善辖区生产经营单位数据库的建设,逐步建立适时反映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状况、便于实施政府动态监管的综合信息网络。依托"金安"工程,完善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数据库以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危险工艺、重大危险源基础信息管理数据库。

(五)进一步推进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推进"科技",提升技术支撑能力。企业要完善危险工艺生产装置自动控制、报警和安全联锁系统。道路运输领域要采用卫星定位动态监控和联网联控。所有运输危险品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建立利用监控平台进行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的机制。继续做好重大危险源建立"五可"监控系统工作,加强重大危险源动态管理,完善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

加强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监管。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市场秩序,规范中介服务机构行为,促进中介服务机构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标本兼治各项政策措施,充分运用安全生产的财政、税收、信贷等经济政策,引导和带动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企业在年度财务预算中要确保必要的安全投入,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落实工伤保险制度,积极稳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发挥保险机制的预防和促进作用。

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继续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互联互通信息网络与基础数据库建设。建立健全企业、政府对事故灾难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结合实际,整合应急资源,依托大型企业、公安消防等救援力量,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高危企业、人员密集场所、中小学校等,要定期开展预案演练和培训,提高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自救互救能力。提升事故医疗救治能力。完善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工作。

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加强各级监管队伍建设,尤其是工业园区和乡镇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使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完善委托执法制度。加强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培训,充分利用业余学习、选送参训、委托培养、视频讲座、岗位练兵等多种方法途径,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全面提升履职能力。

(六)积极推进宣教培训及安全文化建设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好第十二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大力宣传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加大对国务院《意见》、《通知》、安全生产""规划和自治区政府12号文件的宣传力度。要设立永久性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标语牌。电视广播报纸要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报道。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示范岗"等活动,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一岗双责"的落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提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加强各类安全培训。企业要认真做好"三项岗位"、企业全员培训和再教育工作,重点强化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员工安全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健全培训档案。加强对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每年轮训一遍。完善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化过程中的安全教育培训,把农民工和外包施工企业人员纳入安全培训范围,统筹安排、分类指导。对新进、转岗或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员工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监督员队伍,实现重点企业至少有1名具备资格的监督员;加强培训安全生产督导员。搞好换届后乡镇、村(社区)分管领导的安全培训。要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全民普法计划,把普及安全知识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学计划并加强实施考核。

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和手段普及安全常识,增强全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意识。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努力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大力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推进国家级、自治区级工业园区的安全社区建设,全面推进乡镇开展创建自治区级或国家级安全社区工作。

(七)强化组织领导

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形成各方面齐抓共管的合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监管体系。把安全生产考核控制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大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和考核力度。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管理体系之中。完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成效显着的单位和个人要以适当形式予以表扬和奖励,对违法违规、失职渎职的,依法严格追究责任。搞好安全生产政务公开。落实安全生产新闻发布制度,完善隐患、事故举报奖励制度。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动员广大职工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和隐患排查,落实职工岗位安全责任,推进群防群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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