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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实施细则推荐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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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_策划书范文_网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20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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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根据《XX年南宁港六景作业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要求,为认真开展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安全生产氛围,促进安全生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南宁港六景作业区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总体部署和安全工作的要求,组织开展好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员工,进一步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确保六景作业区的安全生产。

二、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潘能军 副组长:翁全锦

组 员:李德劲、容冬梅、邱洪科、唐克龙、何文颢

三、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四、活动时间:5月30日—6月30日。

五、活动内容:安全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安全知识竞赛、观看安全教育宣传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应急演练等。

六、“安全生产月”期间,公司计划开展的活动:

1、宣传教育阶段:

从5月30日至6月1日,在办公区、仓库、宿舍区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横幅;在各科室的办公室张贴安全生产月宣传画;做一期安全生产月宣传栏,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气氛。

2、班组安全知识培训:

1)给公司各科室发放《班组安全学习资料》等,各科室、班组组织员工学习并考试,于6月20日前将学习和考试情况以书面的形式(要有科室经理以上领导签字审核)上报安保科;

2)各科室组织本科室员工结合实际情况,每位员工至少提一条安全生产建议,各科室负责汇总,于6月10日前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安保科。安保科将组织进行评选,提出的建议富有建设性且被采纳的,公司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在安全例会上表扬。

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1)活动时间:

6月4日-6日,各科室自查自改阶段; 6月7日,公司现场管理小组检查阶段;

6月8日,公司安保科联合监理单位、总承包商、施工单位对码头建设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2)活动范围:公司生产作业场所、施工现场和办公生活区;

3)参加人员:安保科专职安监员、现场管理小组全体成员。

4)检查方式:各科室先进行自查自改,随后由现场管理小组进行安全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现场纠正,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按“三定”(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人)原则进行整改,安保科负责督促,并进行跟踪。

5)要求:

本次专项行动要切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盲点,要求各科室将自查自改情况记录汇总电子版于6月6日下班前报到安保科。

4、组织公司全体员工观看安全教育和事故案例视频

1)观看时间:6月13日至14日 上午8:40-11:40,下午13:00-16:00,晚上17:50至20:50;

2)观看地点:办公室会议室;

3)观看内容:

a、XX年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b、《血的代价》最新重大事故案例剖析。

c、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总结整理5月份检查的各类问题隐患和事故案例,深刻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制作成ppt向各个科室组织学习,杜绝类似问题、隐患和事故发生。对典型案例和身边的事故案例进行剖析、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探索规律、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举一反三,采取切实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4)对象:公司全体员工;

5、安全知识培训: 1)培训时间:

6月20、21日 上午8:40-11:40,下午13:00-16:00,晚上17:50至20:50共六批; 2)培训地点:办公室会议室;

3)培训内容:消防安全知识、防雷、防台风、防汛安全知识

4)培训对象:公司全体员工; 6、消防演练和大巴车逃生演练:

1)演练时间:6月22日15 :30-17:00; 2)演练地点:篮球场

3)具体演练方案由安保科制定,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7、安全生产知识竞赛(6月25至26日)

组织广大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防范知识、应急救援、逃生自救等方面的安全科普知识。(具体细则将另行通知)

8、安全事故分析会(6月27至28日)

以科室、班组为单位召开事故分析会,结合我公司投产后将会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吸取教训,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安保科将安排专职安全员参加。要求各科室对事故分析会进行总结,并于6月29日前以书面的形式(要有科室经理以上领导签字审核)上报安保科。

9、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6月30日前完成)

由安保科对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总结并上报领导。

七、有关要求:

1、各科室要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多种方式组织员工开展读书活动,学习安全知识和岗位操作规程,增强员工安全技能和防范事故能力,杜绝事故发生;(各科室组织员工学习并做好记录,安保科抽查);

2、各科室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情况列入6月份安全管理考核内容。

3、本活动方案可根据南宁港公司下发的安全月活动方案进行补充或调整,具体以安保科下发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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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年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71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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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预防事故为主攻方向,按照公开、公正、效能和权责统一的原则,结合区本级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和装备现状,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及时有效地消除和控制各类事故隐患,保障全区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确保区本级直接监管的企业执法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年内执法检查力争达到2次以上。

(二)确保对本局权限内群众举报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三)确保市、区级挂牌督办事故隐患整改跟踪率达到100%。

(四)确保本级权限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期结案率达100%。

(五)切实规范执法行为,避免因违法行政执法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确保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零败诉”。

(六)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暗访督查活动,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效落实。

三、工作原则

(一)属地监管原则。强化乡镇安监站、园区安监分局的作用,落实分级分类监管的职责。

(二)依法行政原则。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职责分工,编制并实施执法计划,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三)教育为先原则。健全“企业查隐患,部门抓督查、政府抓督办”的工作机制,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对企业能立即纠正、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首查不罚”的监管方式。

(四)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原则。针对辖区企业安全状况,统筹安排,着力解决高危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特别注重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执法检查,兼顾其他行业领域,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实事求是原则。根据本地区实际,科学确定执法检查的对象与频次,努力做到监管执法计划与监管执法能力相适应,使执法检查计划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六)严格考核原则。严格执法考核,促进执法责任落实。每次检查都做到明确检查内容和范围,规范检查程序。

四、任务分工

1、区安监局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监察监督工作,市、区二级挂牌督办事故隐患的执法工作。

2、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安监分局,负责监管园区内各化工企业的安全监察执法工作。

3、高新区安监安分局,负责监管园区内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4、张家港工业园区安监机构,负责监管园区内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

5、各乡镇安监站根据区安监局授权,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辖区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工作。

6、区安监局在完成本职执法检查任务的同时,切实加强对乡镇、园区安监部门执法检查工作的业务指导,选择一批重点企业开展督查。各乡镇、园区对区安监局督查的企业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区局要求做好跟踪和监督检查,及时反馈企业落实整改情况。

7、区安监局监管执法分重点监管、综合监管、定期监管和专项监管。重点监管对象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木制家具、铅酸蓄电池、制鞋箱包、电子产品生产、冶金、建材、石材加工、水泥生产等高危行业企业和重点企业;综合监管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工地、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监管等领域为重点;定期监管主要在元旦、春节、“两次会议”、“五一”、中秋、“十一”等重要时段组织检查督查;专项监管主要由各科室结合监管对象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安排,以及区委、区政府组织的全区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保障执法检查。

五、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装备情况。区安监局编制数为16人(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6人),在册人员19人,在岗执法人员共计16人,占在册人数的84.21%。现有行政执法用车辆4辆,照相机2台,电脑16台。

(二)总工作日的确定,共4000个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250×16=4000个工作日

说明:全年365天,共52周,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国庆、中秋、清明共11天,2019年双休日104天,法定工作日=365-104-11=250个工作日。

(三)非执法工作日确定,共1518个工作日。

1、机关值班,共250个工作日。除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值班外,计划每工作日安排1人信息调度值班,共250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预计为752个工作日。

其中:(1)政治、业务学习,每周安排0.5个工作日,共安排52×16×0.5=416个工作日;(2)计划参加国家、省、市有关培训,全年每人按6天安排,共安排16×6=96个工作日;(3)组织或参加各类考核,每人按3天安排,共安排16×3=48个工作日;(4)参加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宣传周、普法宣传等活动,每人按4天安排,共安排16×4=64个工作日;(5)参加各类会议,每人按8天安排,共安排16×8=128个工作日。

3、病、事假,预计为48个工作日。

每人按3天安排,需16×3=48个工作日。

4、检查指导各乡镇、园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预计168工作日。

全区共有11个乡镇3个园区,每年对其进行4次检查指导,每次每乡镇或园区需1个工作日,每次3人参加,需14×4×3=168个工作日。

5、公务员法定年休假,预计总法定年休假为204个工作日。

根据不同的工作年限,依法应享受法定年休假20天的2人、15天的6人,10天的6人,7天的2人,需20×2+15×6+10×6+7×2=204个工作日。

6、参加党群活动,预计为96个工作日。

每人按6天安排,需16×6=96个工作日。

(四)其他执法工作日确定,共609个工作日。

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验收、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创建验收管理,共需244个工作日。

(1)危险化学品及其他化工生产企业备案、审查、竣工验收及现场核查论证共需198个工作日。

其中:预计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5家,每家企业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评价评审及现场检查需5个工作日,3人参加(不含专家组),共需5×3×5=75个工作日;每家企业安全预评价、设施设计和竣工验收评价评审及现场检查需5个工作日,3人参加,共需5×5×3=75个工作日;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40家,每年需进行安全评价和现场核查8家,每家需2个工作日,3人参加(不含专家组),共需8×3×2=48个工作日

(2)预计对冶金等工贸行业开展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验收的8家,每家1个工作日,2人参加(不含专家组),共需8×1×2=16个工作日;开展安全生产三同时评审5家,每家1个工作日,2人参加,共需5×1×2=10个工作日;

(3)预计2019年职业卫生基础创建验收企业10家,按每家需1个工作日,2人参加计算,共计需10×1×2=20个工作日。

形式审查责任科室:法规科、职业健康科、危化科、监管科配合。

现场核查及组织专家评审责任科室:监管危化科(负责人:),职业健康科(负责人:)。

2、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需140个工作日。

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预计本局参加5起,平均每次4人参加,平均每起调查7天,需5×7×4=140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监察大队(负责人:)。

3、安全生产举报案件的查处,共90个工作日。

预计2019年接到安全生产举报15件,每件按3人2天(包括撰写汇报材料)计算,需15×3×2=90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监察大队(负责人:)。

4、参与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行动,共36个工作日。

预计参与政府及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安全生产组织的联合执法6次,每次3天,每次2人参加,需6×3×2=36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局各有关科室;负责人:各有关科室负责人。

5、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现场核查、论证、监督整改等,共60工作日。

其中:预计受理隐患排查报告10起,每起现场核查2天,每次3人参加,需10×2×3=60工作日。

责任科室:法规科(负责人:),局各有关科室配合。

6、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共12个工作日。

预计听证、复议、应诉1件,平均每件按3天,每次4人参加计算,需1×3×4=12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法规科(负责人:朱军),局各有关科室配合。

7、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督查、调研等工作任务,15个工作日。

全年参加上级安全监管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督查、调研等工作任务5次,每次1天,每次3人,需5×1×3=15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局各有关科室;负责人:局各有关科室负责人。

8、开展机动执法和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需12个工作日。

其中,开展机动执法4次,每次2人,需8个工作日;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需4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局各有关科室;负责人:局各有关科室负责人。

(五)执法检查工作日确定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它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执法检查工作日=4000-1518-609=1873个工作日

六、执法检查计划任务分解

1、监管重点企业,576个工作日。

监管高新区部分重点企业、生态化工科技园区、各乡镇部分重点企业共计48家。年度检查4次,每企业1个工作日,每次3人,需48×4×1×3=576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监管科、危化科、职业健康科、监察大队;负责人:监管科、危化科、职业健康科、监察大队负责人。

2、定期监管,105个工作日。

元旦、春节、“两次会议”、“五一”、“十一”各节前对全区各组织一次检查。每次7天,分3组实施,每组5人参加,需3×7×5=105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局各科室;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

3、综合监管,120个工作日。

年度参与建设、公安、交通、质监、消防等部门综合执法各4次,每次2个工作日,每次3人,需4×3×2×5=120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局各科室;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

4、开展安全生产暗查暗访,84个工作日。

局机关各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年内5个科室每科室对11乡镇3园区各组织2次安全生产暗访、督查活动,每个辖区每次1天,每次3人参加,需14×2×3×5=84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法规科、监管科、危化科、职业健康科、监察大队;负责人:法规科、监管科、危化科、职业健康科、监察大队负责人。

5、专项监管,878个工作日。

其中:(1)区委、区政府组织的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保障工作,预计为30个工作日。按前三年平均数据估计,全年参加安全保障活动5个,每次2天,每次3人参加,需5×2×3=30个工作日。(2)局机关各业务科室按照职责分工,根据各自监管对象安全生产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对本执法计划所列监管及督查重点企业以外的企业进行抽查,各科室累计安排约848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局各科室;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

七、执法检查

(一)执法检查的内容

按照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现场检查方案,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及职业健康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4、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7、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9、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二)执法督查重点领域

区属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石材加工、水泥生产、木制家具企业、涉铅企业等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监管工作。

八、行政许可

1、危化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许可审查

责任科室:危化科(负责人:)

2、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非煤矿山生产企业许可审查

责任科室:监管科(负责人:)

3、安全培训机构资质的前期审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认定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行政许可审查责任科室:法规科(负责人:)

4、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

责任科室:职业健康科(负责人:)

九、加强安全知识普及和技能培训,推动安全文化发展繁荣

(一)组织开展系列活动。一是精心组织2019年第十三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二是加强《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相关法规、规章等知识的宣传。三是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四是积极开展安全社区、安全诚信企业、安全文化教育基地创建活动。

(二)加强安全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手段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全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意识,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工地、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安全防范和自救技能,营造“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大力推进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培训。重点强化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员工的安全培训,继续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进一步规范教育培训的内容和形式,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培训合格上岗制度。

十、综合监管工作

2019年,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方面,将围绕省、市、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以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和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严格落实行业安全准入制度,积极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坚持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要求。督促指导各行业领域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暗查暗访活动,及时发现并消除本行业、领域和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存在问题和不足。完善定期通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制度、约谈制度等,加强部门联动,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监管合力,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预防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实现双下降。

(一)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督促协调住建、交通、水利、供电等部门严格施工资质行政审批,以防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加强各行业(领域)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

(二)强化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督促协调公安、交通运输部门严把运输企业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态关和营运驾驶人从业资质关,进一步深化“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强化对汽车客运站和校车等的安全监管。

(三)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工作。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为重点,加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源头管理。

(四)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指导推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五)强化行业安全准入,严格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督促指导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业管理部门实行严格的安全标准核准制度,把符合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作为企业准入的条件。

(六)完善事故预警和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指导和推动各行业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备案制度。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和救援队伍建设,完善各部门、企业及应急救援队伍安全生产救援工作机制,提高应急救援协调能力。

十一、工作要求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局机关各科室要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坚持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培训和安全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高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二)周密计划,严格执行。局机关各科室要根据本计划,结合各个时期、阶段监管重点,按月制定具体的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明确检查对象、检查时间和检查责任,并严格按计划执行。因特殊原因不能落实计划内容,要在下一阶段计划中予以调整和补充,确保执法计划的严密性和执行的严肃性。

(三)突出重点,严格执法。要针对不同时期、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特点,明确行政执法的工作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在执法过程中,做到程序合法,事实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准确,做到既严格执法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若因上级工作部署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执法计划需作出重大调整时,在核定相应工作量的同时,由局本级制定下发相关文件,对计划进行部分调整与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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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新安全生产法细则[页2]_细则_网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9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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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细则

第五十二条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五十三条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第五十四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十五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十六条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第五十七条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

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并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义务。

第四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五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

第六十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等,下同)或者验收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批准或者验收通过。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取缔,并依法予以处理。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撤销原批准。

第六十一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查、验收,不得收取费用;不得要求接受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品牌或者指定生产、销售单位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

第六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

(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以下统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六十四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必须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应当为其保密。

第六十五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第六十六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应当互相配合,实行联合检查;确需分别进行检查的,应当互通情况,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其他有关部门并形成记录备查,接受移送的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第六十七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执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前款规定采取停止供电措施,除有危及生产安全的紧急情形外,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行政决定、采取相应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及时解除前款规定的措施。

第六十八条监察机关依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监察。

第六十九条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第七十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受理的举报事项经调查核实后,应当形成书面材料;需要落实整改措施的,报经有关负责人签字并督促落实。

第七十一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第七十二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其所在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应当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十三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第七十四条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单位有进行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教育的义务,有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利。

第七十五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告,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有关金融机构。

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七十六条国家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在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提高应急救援的专业化水平。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全国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相关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

第七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第七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七十九条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第八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第八十一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

第八十二条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负责人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

参与事故抢救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协同联动,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并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采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事故抢救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第八十三条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事故调查报告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和处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及时全面落实整改措施,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第八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除了应当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并依法予以追究外,还应当查明对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负有审查批准和监督职责的行政部门的责任,对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

第八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统计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八十七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

(二)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

(三)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或者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四)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的。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规定以外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八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求被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的,在对安全生产事项的审查、验收中收取费用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责令退还收取的费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八十九条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吊销其相应资质。

第九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第九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第九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五)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

(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第九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的;

(二)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

(三)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

(四)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

第九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三)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四)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五)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未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

(六)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第九十七条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依照有关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

(二)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

(三)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

(四)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

第九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条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第一百零一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

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二)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的。

第一百零三条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零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零五条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拒绝、阻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零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级、撤职的处分,并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罚款;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一百零七条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

第一百零九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一十条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决定。予以关闭的行政处罚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决定。

第一百一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拒不承担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未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经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后,仍不能对受害人给予足额赔偿的,应当继续履行赔偿义务;受害人发现责任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百一十二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第一百一十三条本法规定的生产安全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制定相关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

第一百一十四条本法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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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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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安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状况,协调和处理项目部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依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石红高速公路我合同段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石红高速第二项目部。

二、每一个月召开一次,由安保科召集,由项目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主持,项目部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各施工队负责人参加,时间定于每月20日晚7:30,如有临时变动,由项目部安保科负责提前通知,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三、会议主要资料:

1、总结存在的安全问题及安全隐患查处、整改状况,提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的对策和要求。并对安全奖惩状况进行通报。

2、学习上级部门下发的最新的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

3、结合上级部门下发的事故通报,组织分析、讨论事故原因和预防措施,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4、了解前段时间、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艺状况,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布置下一步安全、生产和工艺操作程序等工作。

5、进行安全座谈,就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等资料提出合理化推荐等。

四、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做出的决定应构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各施工队及上报总公司。安保科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状况并构成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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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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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有力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确保公司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依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部门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 生产安全管理的规定

1. 各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2. 对公司员工必须进行生产安全教育,填写三级教育卡片备档。生产员工上岗前,部门或车间必须对员工进行操作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独立操作。

3. 公司为从事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条件和防护用品。

4. 杜绝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实际操作人员有权对上述行为拒绝执行。

5. 生产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6. 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况,任何人无权擅自拆除设备安全防护装置,违者将予以重处。为了确保安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能正常工作时,不准开机运行。

7. 为了保证用电安全,严禁开启设备的电气箱,发生电气故障,必须由电工进行修理,并认真执行设备检修期间附:设备检修期间的停送电规定

(1)设备遇大修、小修时都必须事先停电,并悬挂“设备检修”标志牌,示明设备处在检修状态,设备检修完毕,需要送电调试前,必须认真巡视设备各部位,并通知在场操作人员和其他检修人员,设备调试合格后交付使用同时撤走“设备检修”标志牌;

(2)日常维修(尤其是电气维修)原则上要求停电检修,除非某些部位的检修可以或者需要带电时,但必须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上有保证。设备的日常维修是否需要停电,由当班检修人员根据当时实际情况确定并通知操作工,生产车间不得强制要求带电检修;

(3)设备停电检修后的送电,必须由电工执行,送电完毕后由电工通知操作工或班长,正常停机或开机不受此限制。

8.禁止乱拉电线、乱接电器设备,非专业人员严禁从事排拉电线、安装和检修电器设备。

9.动用明火必须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的停送电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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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安全生产活动的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21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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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福州秀宅收费站搬迁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中铁七局福州秀宅搬迁工程项目经理部根据业主转发的《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的通知”》,为认真开展好此项工作,现结合省高指的文件精神,结合本部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领导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建筑安全技术规范,以推进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为核心,以治理高速公路施工多发事故、重大安全事故,推进文明施工为重点,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为施工工地创造良好环境,促进高速公路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1、落实福州秀宅收费站搬迁工程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管理作用,突出管理重点,务求管理实效,确保福州秀宅收费站搬迁工程安全生产环境秩序进一步改善;

2、加大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加强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管理,减少施工现场“三违”现象;

3、及时消除施工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和施工坍塌等常见类、高发类事故隐患,交通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高处坠落、坍塌等重特大事故发生,一般事故发生率低于事故控制指标;

4、增强企业文明施工意识,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有效治理施工扬尘污染。

三、组织领导

成立福州秀宅收费站搬迁工程“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金璇 项目经理

副组长:左镇源 项目副经理 闫韬 项目总工

成员:陈孔辉、刘名森、曾宪勇、廖毅刚、欧国春、余森忠。

领导小组要加强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方案制定、责任落实、组织实施和整治实效,督促指导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

四、工作内容

1、突出整治重点,完善施工安全监督程序。从建设工程前期的设计、施工方案选择、施工环境踏勘、调查以及施工阶段的环境监测等多方面入手,最大程度控制桩基施工、架梁、预制梁、桥梁下部、路基高边坡、交通疏导等施工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高空作业、重物打击、交通事故、起重设备等方面的事故隐患作为主要监管对象,确保重大隐患不整改不放过。查找施工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制定相应措施,加强对事故多发或安全管理薄弱企业的动态监管。

2、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一是加强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支付、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安全投入专款专用。二是加强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配置,防止使用无安全标记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三是加强施工道口临边安全防护,提高防护设施科技含量。四是开展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制定和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工地出入口道路必须硬化,生活垃圾集中堆放覆盖,定时清运,经常性洒水压尘或表面覆盖,消除或减轻施工现场扬尘、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3、加强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和管理。认真学习、落实《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加强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设备的登记管理,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加强大型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工作,确保安全运转。

4、加强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监控。对存在高危险风险等重大危险性工程必须按规定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审查,并予以备案。加强设计施工图审查工作的监督管理。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做好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纠工作。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应每月组织一次以上的全面检查,重大危险性工程施工时应派专人现场监控。项目部要定期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对临建设施、深基坑、脚手架及大型机械设备等重点部位、环节进行自查自纠,防止坍塌事故的发生,发现事故隐患的,必须及时整改或停工整改,直至消除隐患;施工期间要检查安全防护情况及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6、强化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农民工、新工人对防高空坠落、防坍塌、防物体打击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的`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农民工安全意识、防护能力和操作技能。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6月)

召开动员大会,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责任落实年”工作要求,安排部署具体工作。通过宣传、标语等,将工作内容、措施传达落实到上级部门开展安全年活动精神,大力宣传开展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营造社会重视、人人参与的活动氛围。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7至11月)

针对突出问题和排查发现的问题,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纠正问题,确保工程建设优质、高效、安全进行。施工过程中科学组织施工,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及各项管理制度,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工作措施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项目部各部室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的重要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层层落实工作责任。

2、加强督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从开始阶段就要严格按照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坚持举一反三,边查边改。要对施工每个环节、每个过程认真把关,确保工作不走过场。要加强层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3、严厉禁止施工班组在安全生产中的违规违法行为。检查中发现擅自改变施工方案或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整改工作不力、严厉整治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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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2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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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陇西县委办公室、陇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西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陇办发[20xx]85号)和陇卫发[20xx]141号文件精神,我院决定在全院开展为期四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有效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持医院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形势。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院开展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排查”活动,全面检查各科室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和重点领域、重点场所事故隐患排查情况,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努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遏制事故多发势头。

三、组织领导

医院成立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具体人员见附件1)领导小

组下设办公室,由刘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医院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总体安排,及时掌握各科室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检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对整改措施进行跟踪落实。

四、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等各类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和措施。

2.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学习情况。是否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知识培训、学习,查看培训学习记录,工作人员防火、防爆、防盗等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情况,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3.车辆安全落实情况。急救车辆等交通工具运行情况,车辆驾驶员驾驶技能及交通规则掌握情况,车辆维护保养情况,有无交通安全隐患。

4.建设项目工地安全情况。即将修建的彩钢板房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情况,工地安全管理和防坠落、防跨塌措施落实情况,工程安全隐患治理情况。

5.消防设施落实情况。消防设施是否健全,如灭火器、消防栓、消防管道、自动灭火装置、火灾报警系统及紧急疏散通道等。消防人员培训、演练情况,灭火器等消防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

6.医疗安全运行情况。“精、麻”药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血液及生物制品是否做到“五专”(即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专柜存放、专门登记、专人审批)。一次性医疗废弃物是否按照要求进行登记、毁形、浸泡、焚烧和深埋。有无医源性感染和院内交叉感染发生,有无不安全注射、血液制品不合格、输血不规范、医疗设备不良、药物不良、外科手术和麻醉等引发的不安全现象。

7.特殊岗位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医院锅炉、压力容器、氧气罐、电路、配电盘、安全通道等设备使用运行情况,有无安全隐患。锅炉工、电工等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培训学习情况,是否做到持证上岗。

8.安全生产自查自纠落实和整改落实情况。医院对安全生产隐患排除和自查,对自查、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情况以及整改成效。

9.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建立情况。医院建立健全了安全隐患定期排查、登记建档、治理措施和长效机制等。

五、组织实施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从6月18日开始,8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安排部署阶段(6月18日至6月30日)。医院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确定专人,靠实责任。于6月18日召开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会议,认真传达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2.检查整改阶段(7月1日至8月15日)。医院按照“谁检查、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对医院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投入、人员培训学习、职业卫生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整改和应急能力建设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具体见附件3)要建立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台账、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和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对单位的所有场所、环节逐个进行检查,检查中要仔细、认真、全面,不能留下任何遗漏,做到一个隐患一张表,对重大隐患落实挂牌督办,并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对医院人群集中门诊大厅、消防设施、安全通道、医疗废弃物处置、放射防护、医疗操作和精麻药品管理等进行重点检查。

3.督查验收阶段(8月16日至8月31日)。医院将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督导组,对各医院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全面迎接卫生局9月份的督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了医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大检查活动。认真落实检查活动的每一个环节和步骤,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落实责任,严格问责。医院将检查工作的责任靠实到每一个工作人员上,在检查中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度。对工作中出现问题的环节要直接相关负责人员的责任。

3.全面排查,从严整改。对发现的各类隐患,要建立健全工作台账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切实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4.点面结合,全面推进。本次大检查既要重点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又要确保检查的全覆盖和不留死角,切实做到全面推动、重点突破。同时,要把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人员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促进科室医护人员安全技能和自我保护意识明显增强,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安全生产秩序明显好转。

5.总结分析,健全机制。医院以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为契机,总结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实现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制度化、经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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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企业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生产,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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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保障政令畅通,做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同时对各项工作及时的沟通和总结,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

3、内容与要求

3.1本公司的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2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究安全生产有关事项,并做好会议记录。

3.2.1

会议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3.2.2

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2.3

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2.4

研究落实安全生产检查,有明确的目的和具体计划(安全月、年检、季检、月检计划的布置、落实)。

3.2.5

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3.3审查、批准新建、改建、大修的设计、计划以及工程验收和运行工作的监控。

3.4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制定防止职业病和职业卫生的安全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和妇女保护工作。

3.5研究有关安全生产教育,在采用新工艺、新方法、新技术、新设备时,要有计划的组织进行职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6审核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报告,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

3.7审核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内容。

3.8审批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落实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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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2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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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宣传贯彻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强化安全生产社会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__年__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__安〔20__〕4号)文件精神,镇安委会在镇党委政府的指导下,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并按月初计划圆满完成了安全生产月的工作任务,现将本月活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强化意识

"安全第一,重在预防",要搞好安全工作就必须提高安全意识,要提高安全意识就必须提高安全素质,要提高安全素质就必须提高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总结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加强事故警示教育,进取研究讨论,科学的掌握安全事故发生的规律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不变的客观规律,我镇在接到上级文件后及时成立安全领导工作小组,制定活动方案,并于6月1日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大会,统一部署安排我镇"安全生产月"任务,在会议中充分强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体现出本次活动的主题---"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利用各种手段大力宣传,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二、明确职责,狠抓落实

在会议中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做到以镇安委会为中心的网格式工作模式,确保活动覆盖全镇的各个角落。

我镇在月初会议及实施方案中明确各时段的工作资料,要求各村(居)委会及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在要求的时段内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督查领导小组,时时督促各职能部门及时完成各时段的工作任务。

第一时段是宣传学习教育阶段(6。1-6。10),要求各安全生产参与单位进取开展事故警示教育,以教育单位和纺织、渔网企业为重点。各学校、企业都能响应号召,及时开展各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第二时段是安全自查阶段(6。10-6。20),镇政府在6月19日如期完成了单位自查自纠任务。湖北蓝发纺织有限公司、湖北鑫渔网渔具有限公司等企业及时排查厂区安全隐患,并限期整改。学校、卫生院、各站(所)组织专班对单位内部进行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开展消除工作并上报镇安委会备案。第三时段是总结整治阶段(6。20-6。30),结合村(居)委会及各企业的自检自查结果,镇安委会在镇长的带领下进行了非法违法施工领域、交通(水上)安全领域、纺织及渔网企业领域、汛期安全领域的综合整治,整治效果明显,使一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行为得以及时的整治。对前期隐患整改落实情景开展"回头看",保证隐患切实消除。。

三、资料丰富,形式多样

(1)宣传教育活动。我镇在6月份共举行了2场较为大型的宣传教育活动,分别是6月11日的滨江景晟小区安全宣传活动,主要进行安全生产疑难问题解答,法律法规宣传,同时号召各单位进取参加20__年全省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参与单位有镇安委会、彭市中学、卫生院、湖北蓝发纺织有限公司及各村(居)民代表。6月19日的各村(居)、企业代表会议,会议中主要宣传了安全生产基础知识、消防安全知识、安全应急措施等安全知识,参与单位有镇安委会、各渔网企业、镇综治办、派出所。除此之外各村(居)委会、企业结合召开例会的契机,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进取推进安全整治工作和"打非治违"专项治理活动。

(2)综合整治活动。结合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的要求,我镇及时地组织了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和执法检查、"打非治违"专项整治。于6月9日对辖区内的渡口、水闸站的汛期安全进行了专项整治,参与的单位有安委会、派出所、水管站、国土所,在整治过程中,安委会做出了现场检查记录3份。并与三个渡口管理村负责人签订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职责状。于6月11日,安委会联合派出所对辖区内的纺织、渔网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对企业的消防设施、职工安全操作情景,安全应急方案等进行了细致全面的排查,共查出安全隐患6处,下发整改通知书6份,并现场对职工的不规范操作行为进行了纠正与指导。于6月18日,安委会联合交警、农机各执法部门在彭市镇交通大道开展了交通安全整治,共处罚教育了5位驾驶员。于6月19日对辖区内的燃气站、加油站、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了专项整治,参与单位有安委会、派出所,主要对各单位的管理业务、现场安全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求其立即整改,且制作了4份检查记录。

(3)专项整治活动。为了最大限度的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镇在六月份加大了对交通安全的整治力度,重点加大对摩托车的整治力度,全面排查辖区内的"三无"车辆,及时更新车辆台帐,大型机动车辆的排查活动已基本完成,在排查中共投入人力23人,耗时半个月,此刻排查活动已基本完成,共排查出"三无"车辆32辆。对相关职责人进行了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广大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认真总结,常抓不懈

在过去的一个月,我镇结合实际开展了很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检查活动,及时消除了隐患的滋长势头,但我镇的安全生产工作仍然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企业安全设施不齐、交通基础设施差、交通违法整治工作量大、小企业难以规范化经营、安监人力物力不足、个别职能部门安全管理经验不足,村(居)委会安全协管员的工作本事和态度参差不齐等等因素的存在,给我镇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致使在不一样的领域还存在安全隐患。

虽然,安全生产工作形势严峻、工作压力大,可是,我镇安委会也会尽最大努力,利用现有资源、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法治,打造平安彭市、和谐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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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1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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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各部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活动,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进一步强化了全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完善了安全管理机制,提高了安全生产的质量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有效的控制了各类事故的发生,取得了显着成效,保证了安全生产。现将__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强化管理。

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兼安委会主任党忠良任组长,安委会成员为成员,负责督导活动的开展。公司制定了具体的活动方案,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从上到下建立起了监督、监管体系,对活动真正做到了责任明确、逐级管理,使广大职工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生产重要性和必要性,将认识转变为自觉行为融汇到日常工作中去,形成人人关心安全,安全关系人人的良好氛围。

二、采取多形式、多样化、全方位宣传教育。

活动期间,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全方位的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广泛利用宣传栏、横幅、标语等大力宣传各种安全知识、预防事故的方法和自我保护的相关知识,共制作宣传横幅3条、宣传标语30条,组织员工观看民爆事故案例宣教片1次。制作安全宣传期刊1期,宣传期刊以安全月的发展历史为主线,用安全小故事的深远意义做为重要组成部分,全面阐述了安全工作的深刻内涵和重大意义,让每一个员工从中了解安全、关注安全、抓好安全。期刊内容深入人心赢得全体员工一致好评。全面提高了全员的安全生产素质,保证了安全生产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员工教育培训方面,内部全员培训95人,活动月期间还进行了上半年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庆华民爆集团安全月全员教育和本公司班组长管理资格认证,三次考试,参试人员203人,在公司内形成了良好的学习氛围。对特殊岗位、工种、作业人员,进行了专项外部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将各类事故隐患降为零。

三、以安全月为契机,落实隐患整改,注重实际效果

为了将本次安全月活动落实到实处,使活动的开展有成效,公司各级管理人员经常到基层、现场进行安全检查,针对活动中出现的不良现象,及时指导、督促,并认真落实对所查出隐患的整改工作,保证了活动的正常开展。在安全月活动中,公司坚持日常检查、周安全检查及专业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除日常检查及周检外,公司组织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6月13日,安委会成员在王__副总的带队下对生产区、库区的安全环境进行了全面细致的专项检查,对所查出的隐患(问题)已全部进行了整改;据不完全统计,活动期间,公司及各部门共组织班组级以上安全检查11次,共查出隐患25项(次),已全部进行整改,整改率达100%。通过进行的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定期检查和各级人员的不定期巡查,使我公司安全月活动变得更加生动、更加全面,有力地推动了安全工作,为生产经营的稳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现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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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2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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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月中,班组贯彻活动主题“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结合岗位实际,根据公司安全科的具体要求,班组制定了详细的活动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形成“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相关技能培训,提高全员的安全技能,增强全员的安全意识和对安全责任的认识。公司通过召开安全月专题会、利用调度会、班组工前5分钟、周二及周五安全活动时间,结合班组培训计划学习安全作业标准及岗位安全作业标准和相关规程,对全员进行安全培训。包括学习《安全应知应会》、《危险源控制措施》、《安全站位》、《安全作业标准》、《安全生产确认制》等,通过对相关安全制度和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增强全员的安全意识和对安全责任的认识。

1、组织全员签订“安全月期间安全保证书”,通过签名活动,以提高职工安全月活动认识,强化职工安全意识。

2、组织职工开展“吓一跳,冒冷汗”安全险肇事件的讨论会,以职工身边发生过的安全险肇事件、吓一跳经历进行讨论,并将个人经历事件进行书面记录,组织其他员工进行借鉴反思学习。通过反思事件过程及安全工作不足的同时,找出相关对策,教育提醒全体职工更好地树立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保障职工安全健康。

3、针对性的加强安全知识的培训及各项实践操作的现场测试,对互保联保、起重吊具使用、安全作业标准、指吊标准手势、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站位、年度危险源风险控制策划措施和工艺技术规程的进行全员性教育与培训,并且做了详细的个人学习记录,保证了培训的实效性,并且对职工有重点的进行了指导与教育。

4、做好特殊时段、特殊事件、安全重点人物的培训和交流工作的同时,加强职工的各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职工思想教育,针对“工资改革”“人员优化”“产量任务重压力,车间工装工艺切换频繁特点”“夏季高温期人员存在情绪差异特点”等各方面对职工进行思想教育,避免因职工思想情绪波动,影响现场安全作业。车间利用调度会,定期进行职工思想教育,加强班组工前五分钟活动质量,“六级督查”班组自查过程人员思想状态的观察,提醒、教育职工现场作业安全,做到思想上提前预知引导,行动上加大督查督导。

二、结合厂“六级督察”,安全“五揭查、五整改”等隐患排查活动,全面进行现场隐患排查。

1、根据安全本质化整改,对现场走梯护栏进行排查整改,预调轧机装配区走梯改造、钢丝绳存放架制作改造、在线旋转部位安全护罩全面排查整改(制作护罩9个);对影响锯片淬火的冷却管路进行酸洗,提高冷却水的循环冷却质量,避免线圈击穿的危险;同时修理并使用冷却机降低淬火机配电柜工作时的温度;改造焊接新的锯片装配和存放架,对轧辊架进行焊补和加固;加强对起重吊装、轧辊车削、刀具修磨等作业进行重新排查,认真组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策划等活动。

2、组织“夏季四防”和消防隐患排查,以班组为单位,将责任层层分解到个人。深入隐患排查活动,对各项岗位操作都进行了充分的分析评价,并提出了控制策划,主动加大绩效测量和监视频次,以小班为单位,以轮值安全员、小班长为负责人,班组成员全员参与的形式,每时每刻对隐患排查活动的绩效情况进行实时测量和监视。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

3、持续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集中排查,减少、杜绝违章操作、

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发生。此外,通过各大班、小班之间的互排互查,边找边改,确保对检查中的不合格项和安全隐患问题,都得到及时整改,提高了个人的防护技能,以及集体的安全配合意识。

三、立足岗位实际,深入开展“十个一”。

1、结合“查一起事故隐患、纠一次违章行为、提一条合理化建议、做一件预防事故的实事”等十个一活动,对现场安全因素进行一次彻底排查,集中整改,及时纠正习惯性违章,加大现场管理与设备管理的控制、检查力度,杜绝个人违章行为,真正用制度规范个人行为。进一步规范吊、索具的使用档案,并且制定出严格的使用检查标准,使吊物与吊具、索具保险系数大大增强,确保100%的安全性。

2、加大现场管理督导、检查、考核力度。现场废旧备品备件清理,改善现场作业环境。对加大互保联保的范围,以及互保意识的提高。

3、针对相关的作业岗位,进行互相交流。特别是离线吊装作业员工与行车工进行深度会谈,彼此站在对方的立场看待问题,加强彼此的沟通与理解,不断挖掘合作的潜力,以此保证安全的最大可靠性,真正使“安全为了你、我、他”的口号落实到行动中去,各大班、各车间加强互保范围,使安全的全员性得到最有效的落实。加强工器具使用过程的控制,并且对工具在使用过程中可能造成的风险采取了可靠的防范措施。积极稳定好职工情绪、特种设备、特殊人员、特殊时期的各项工作。

第四、持续抓好班组日常管理、把握四个关键,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1、结合工作实际,从小、从细、从实抓起,不断提高班组长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能,着力提高每名职工的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做好班组安全工作日常管理,抓好了四个关键:一是抓

好关键时间(交接班、五一节等职工易造成疲劳极限的时间)二是抓好关键部位(预调吊装作业、在线检修抢修等)的安全,把这些关键部位时刻处在监控状态,在控状态。三是抓好关键作业(特种作业、检修作业、吊装作业、改造作业、临时作业及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四是抓好关键人员的安全。对关键人员重点监护,重点管理,重点培训、重点教育。把好进人入口关和上岗入口关,在提高职工安全技能上下功夫。

2、围绕生产的中心工作,在全员中,有针对性开展了安全漫画、书法、安全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按活动要求在组织开展了揭查一条安全隐患,让大家在工作中及时发现隐患,排查隐患,整改隐患;落实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6月份排查整改各类不符合31项,全部进行整改。通过对各大班进行监督、指导、检查和考核,做到了“双基”管理基础扎实;专业管理支撑有力;综合监管保障有为,为安全生产提供了强有力的专业保证。

安全月活动中也暴露出了班组在安全工作上需要进一步加强的地方,我们将在以后的实际工作中,克服不足,持续加强安全培训教育以及本岗位的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只有让每位职工从真正意义上知道每一件工作应该怎样干,怎样干才能最安全,才能真正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使自己具备安全防护的能力,真正形成人人重视安全,人人享受安全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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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安全生产活动的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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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一)范围:全县大型商场、超市、批发市场、民爆企业、住宿餐饮企业(星级酒店除外);电力、电信企业(附件1)

(二)目标:20__年底前,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要求,评审达标率不低于30%;20__年底不低于65%;20__年底应达标企业全部评审达标。

二、工作分工

“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按属地管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政府明确的部门职责分工具体负责指导和推动,具体分工如下:

县经贸局商贸股负责指导和推动全县大型商场、超市、批发市场、民爆企业、住宿餐饮企业(星级酒店除外)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作。

县经贸局企业股负责指导和推动全县电信运营企业、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__年9月底前)

各企业要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动员部署,并建立健全目标考核责任制和各项工作制度。

(二)组织实施阶段(20__年10月到20__年底)

各企业要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计划,成立达标组织,明确达标目标,开展动员培训。要从组织机构、安全投入、规章制定、教育培训、设备实施、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以及事故报告、绩效评定等方面入手,严格对应评定标准要求,进行逐项自查整改。整改完毕后形成自评报告,符合要求的,及时向县经贸局提出达标考评申请。接到企业达标考评申请后,由县经贸局会同县安监局组织人员进行考核验收。经考核验收达标的企业,要命名其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企业。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开展本系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是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推动和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上水平的需要;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转型升级和提升竞争力的需要;是政府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的需要。各企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切实将其列入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各企业要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和解决标准化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扎实开展。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企业要以创先争优的精神状态,做到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相互沟通、密切配合,努力形成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合力。要把“三思三创”的工作要求和精神贯彻落实到具体行动中,深入企业,指导企业开展标准化达标工作,注重整改落实,确保达标质量。

(三)强化宣传,广泛发动。要利用各种宣传工作,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宣传,营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浓厚社会氛围。要引导企业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落实主体责任,调动达标创建工作的积极性。

(四)完善措施,落实责任。要积极探索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激励和约束措施,增强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动力。要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对开展好的单位要进行表扬,对开展差的单位要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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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印刷企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生产,全文共 3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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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一)目的:为加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充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经营的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1、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总经理任主任委员,由生产副总经理任副主任委员。

2、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委员,由各部门负责人、车间负责人组成。

3、公司安全工程师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各部门及车间设立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

4、综合办公室为管理安全生产的职能部门。

(二)安全职责

一、总经理安全职责

(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3)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组织制订、修改、审批安全生产和劳动条件改善规划,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支持安全部门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有突出贡献者给予奖励,对失职者或事故责任者给予惩罚。

(5)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合理使用安全费用。

(6)参加或组织重大伤亡事故及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二、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定期研究安全生产状况,及时解决有关安全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3)认真组织好各类安全大检查及专业性的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对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采取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4)参加重大伤亡事故及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三、综合办公室安全职责

(1)综合办公室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责令责任部门及时整改,并跟踪验证。

(2)负责公司新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负责公司安全文书档案的管理,做好防火工作。

(4)负责工伤员工的社保索赔支付事宜。

(5)负责所属员工的岗位安全教育及所辖车辆的年审工作管理。

(6)负责公司安全消防设施的管理。

四、安全生产管理员安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相关制度和法规,及时向车间领导和有关部门反应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交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2)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总结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对新工人和换岗工人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

(3)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有险情有权暂停作业,并立即报告公司领导解决。

(4)参加新添或自制机械设备的验收工作,不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不准使用。

(5)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检查,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计划,并督促实施。

五、设备部安全职责

(1)组织下属员工文明生产,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保安全生产。

(2)负责下属员工岗位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员工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的监督检查。

(3)负责编制、审查本部门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

(4)协助综合办公室对本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和考核。

(5)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领取、使用、管理,防止火灾发生。

(6)负责新投产的设备包括自制设备,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7)负责本部门特种设备等操作人员的培训。

(8)对本部门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建议和整改措施。

(9)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本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10)负责本部门区域内的消防器材的使用保管。

(11)负责全厂的电气、机械、起重、锅炉、压力容器、环境保护等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附件齐全、灵敏,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和检验,使全部设备保持良好状态。

六、生产车间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制度,对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直接责任。

(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把安全工作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做到安全生产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标准化。

(3)负责组织本车间的员工安全教育,对新员工、调岗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并做好相关原始记录。

(4)坚持安全值班制,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检查,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及时组织整改。对本车间无法整改的应及时报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5)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组织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6)发生工伤事故时,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并负责查找原因,采取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对安全生产有贡献或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七、班组长安全职责

(1)对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对所辖范围内的员工安全教育负责。

(2)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带领全班做到把安全放在首位,决不做任何违章的事。

(3)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领导班组安全开展工作。

(4)坚持开展日常性安全检查,做到班前有布置,班中有检查,班后有总结。发现隐患,必须及时处理或上报车间领导解决。

(5)开展日常性安全教育,组织班组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教育职工遵章守纪。

(6)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并立即报告上级和保护现场,配合上级做好事故检查分析,不隐瞒、不掩盖,如实报告事实真相。

八、一线员工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精心操作,做好各项纪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严格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作业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九、技术部安全职责

(1)负责公司产品质量改进、新产品开发的设计和实施中的安全和环境因素管理。

(2)负责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中的安全生产管理。

(3)负责下属员工的安全生产管理。

(4)协助综合办公室对本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和考核。

(5)加强易燃物品、危险化学品的领放和使用管理,防止火灾发生。

(6)负责本部门区域内的消防器材的使用保管。

(7)负责下属员工岗位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员工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的监督检查。

十、仓库安全职责

(1)负责制订仓库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仓储物品和危险品的安全管理。

(2)负责仓库物品的整齐堆放,保持安全通道畅通。

(3)负责下属员工岗位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员工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的监督检查,并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加强培训。

(4)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发放、保存管理工作,防止火灾发生。

(5)负责本部门区域内的消防器材的使用保管。

(6)负责下属员工岗位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员工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的监督检查。并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加强培训。

十一、财务部安全职责

(1)按规定标准支付防护用品、保健食品、防暑用品等费用。

(2)按时支付员工劳动保险费用。

(3)按照国家规定负责员工安全教育费的支付。

(4)负责下属员工的岗位安全教育。

十二、销售部安全职责

负责下属员工的岗位安全教育。

(一)考核办法

1、本公司各级领导和员工如不履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定,不遵守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致造成安全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并处以50—1000元的罚款,直至开除,触犯法律的将送司法机关处理。

2、当月发生一般及以下安全事故者,扣除责任人和部门主管绩效成绩10分/人次,发生一般以上事故者,责任人和部门主管当月绩效考核成绩取消并取消当年度晋级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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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安全生产活动的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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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活动方案为了加强西峡汽车站区域的安全,有效的遏制事故发生,根据上级的相关安全文件精神,结合西峡汽车站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需要,组织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把安全生产工作列为首要重点,并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实施抓紧抓好。在认真学习上级相关文件的前提下,要求相关管理人员及科办负责人,以高度的责任心,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督促检查上严格细致、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并按照各自分管工作,及时召开安全会议,为20xx年度安全生产打下坚实基础。

二、指导原则

在西峡汽车站安全生产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展开工作,制定详细的工作预案,将工作层层分解,落实责任,明确职责,充分发挥管理人员、各科办负责人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协调配合,齐头并进,创造性地开展好安全生产工作,为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实现西峡汽车站自身安全主体责任制的落实、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深入、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加强、安全生产体制机制的健全、安全管理队伍建设的完善,确保西峡汽车站各项工作协调全面发展。

四、活动时间与组织机构

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共三个阶段:分为宣传发动、组织开展、评比总结。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1月2日-1月16日)。围绕该活动的目标和要求,安排部署西峡汽车站全年安全工作,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和营造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开展(1月17日-11月30日)。根据季节性西峡汽车站安全工作重点和不同时段客流量,结合上级相关安全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活动。

第三阶段:评比总结(12月1日-12月31日)。针对年底客流的增多和冬季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深入推进活动开展,对西峡汽车站全年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开展进行总结、检查、评比和表彰。

为加强对本活动组织领导,西峡汽车站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办,按照责任包干、包片到人的办法明确分工,西峡汽车站站长孙国鼎负责,书记负责办公室和后勤相关事务,同时协助各部门的工作;各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工作进行负责。

五、活动要求

1、认清形势,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各科办负责人为第一负责人的安全生产专项活动的领导小组,建立站长亲自抓、分管副站长具体抓、职能部门分工配合的工作体系,形成事事有人管,层层有人抓的工作局面。

2、周密部署,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活动的各项工作。站属各科办按照活动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科办具体的实施计划,明确活动目标、任务和要求,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点面结合,突出重点,加强检查,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西峡汽车站安全生产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定期对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了解活动进展况,及时纠正活动开展过程中的偏差,指导活动的顺利开展,年终总评对开展好的科办进行表彰,对组织开展不力的科办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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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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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7月至9月,我在总院参加了为期两个月的地铁知识培训,并参加了乌鲁木齐地铁一号线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在此期间,学到了很多东西,收益良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通过两个月的学习,对地铁的认识从无到有,到表面到深入。地铁具有运量大、快速、正点、低能耗、少污染、乘坐舒适方便等优点,常被称为“绿色交通”。地铁经过150年的发展,机车车辆、自动控制、通信和信号灯技术方面都有了很大的进步,很多方面代表和体现了当今高新科学技术发展的水平,是解决大中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的根本途径,对实现城市的持续发展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我国,地铁有着巨大的市场和广阔的前景,很多大中城市都在规划城市的快速轨道交通,这对我们来说是一次机遇,也是一次挑战。

第二,通过学习并结合乌鲁木齐地铁一号线的可研文件的编制,了解了地铁可研文件编制过程及组成部分,了解了地质专业应该做哪些工作,提供哪些资料,并了解了地质专业与相关专业之间的的联系等。

第三,通过乌鲁木齐地铁一号线的可研文件的编制,清楚了地铁勘察设计中地质专业的工作重点和工作方法,并比较地铁与国铁之间工作的差异,总结地铁可研阶段的勘察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地铁在可研阶段地质勘察以调查和收集资料为主,加以少量勘探,其主要是因为地铁所通过的区域一般为城市繁华区,建筑林立,

地质资料较为丰富。

2.地铁对地质专业的要求更倾向于岩土工程。地铁中,地层承载力已不是最关键的指标,基坑开挖后的边坡变形、盾构机通过时对地面建筑的影响、卵石粒径大小对盾构机选型的影响等成为地质关注的重点,地铁对各项岩土物理参数指标的要求更高。

3.通过学习了解了地铁区间隧道施工的方法,如新奥法、掘进机法、盾构法、沉管法、明盖挖法、浅埋暗挖法及地下连续墙法,详细了解了各种施工方法工作的原理及其所适应的地层,这对我们以后如何选择岩土物理力学参数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意义。地铁区间隧道施工方法选择主要受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形地貌、沿线环境的要求,施工单位的技术水平、施工进度、经济条件等因素限制。地下工程与地面工程不同,在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之前要对基本的施工方法确认,在此方法基础上所做的设计才是切实可行的,施工工艺方法选择得当,施工机械配套合适,工程往往成功一半。反之,施工机械不当,施工方法不合理,就会导致施工中遇到很多困难,甚至失败,不得不改用其它的施工方法。在沿海城市,饱和软地层中修建隧道,最好的选择是盾构法、顶管法,而明挖法则会对环境造成太大的影响,干扰城市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常被否定。山区城市则应以新奥法,信息反馈是施工,有更高的经济效益,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则应推广tnm施工方法。明挖法施工技术优点为简单、快捷、经济,浅埋暗挖法的优点是避免了大量拆迁、改建工作,减少了对周围环境的粉尘污染和噪声影响,对城市交通的干扰小。盾构法则是不能适应隧道断面变化,

而当盾构开挖的长度不是足够长时,盾构法不够经济。应对各种施工方法进行综合经济、技术、环境因素比较,优化选择,以取得最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通过两个月的学习,虽然对地铁有了一定的认识,但距离独立完成地铁的整套勘察设计工作还有一定的差距,以后要继续深入的学习,提高勘察设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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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_细则_网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6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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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总则

1.1 为了做好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80号)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1.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防爆电气产品的,适用本实施细则。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防爆电气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防爆电气产品。1.3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防爆电气产品。根据产品具体特点按单元申请生产许可证,产品单元划分见表1。1.4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产品的变化,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防爆电气产品会适时进行调整。表1 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单元划分表

注:1)企业生产的属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的所有防爆电气产品均应按表1划分的产品单元进行申报。当防爆电气产品的名称与表中所列名称不一致时,可根据其功能划入相应单元,特殊情况时由企业与防爆电气审查部及相关部门协商解决。2)对于防爆电机,应优先按中心高划分产品单元,若不能以中心高划分,则以额定功率划分。3)对于含有两个及以上产品组成的防爆系统,应按系统的功能划入相应产品单元,该系统包含的各部分产品都属该产品单元。4)如成套设备中含有表中产品单元所列的防爆电气产品,则这些产品也应按照本细则要求取得生产许可证。如加油机内部的防爆电动机、接线箱等;防爆起重机内部的电动机、控制箱等;防爆运输车辆中的电动机、控制箱等。工作机构编辑2.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统一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内设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是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办事机构。2.2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以下简称审查部)设在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的委托起草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跟踪防爆电气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技术要求的变化,及时提出修订、补充产品实施细则的意见和建议;组织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宣贯;负责组织对防爆电气产品申请取证企业的实地核查;审查、汇总申请取证企业的有关材料;协助许可证主管部门对获证企业在证书有效期内实施中间监督检查;承担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宜。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地 址:河南省南阳市仲景北路20号邮政编码:473008联 系 人:程曙光 杨士岩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和管理工作。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内设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工作。2.4 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检验工作由以下单位负责:(1)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地 址:河南省南阳市仲景北路20号邮政编码:473008联 系 人:吴建国 穆大玉(2)国家级仪器仪表防爆安全监督检验站地 址:上海市漕宝路103号邮政编码:20xx33联 系 人:徐建平 胡树华(3)机械工业低压防爆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地 址:沈阳市于洪区巢湖街10号邮政编码:110141联 系 人:田 杰(4)石油和化学工业电气产品防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地 址: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三号路85号邮政编码:300131联 系 人:徐 刚(5)机械工业防爆电气设备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地 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安庆街3号邮政编码:154002联 系 人:王晓文 尚志奎2.5 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单位的检验能力范围见表2:表2 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单位的检验能力范围表广州提供代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服务广州提供代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服务, 企业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企业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3.1 有营业执照;3.2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3.3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手段;3.4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3.5 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3.6 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3.7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广州提供代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服务广州将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食品/药品/化妆品/包装/保健品/医疗器械/等GMP认证咨询、辅导、注册报批及洁净车间装修(万级/10万级/三十万级)改造和提供《企业标准》备案咨询、ISO(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培训、企业现场管理培训、验厂辅导等服务的专业咨询机构。广州专业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代办专家——广州将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黄钢单位名称:广州将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黄园路5号(农商银行)703室

许可程序编辑4.1 申请和受理4.1.1 企业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4.1.1.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中“产品品种、规格型号”一栏填写防爆电气产品具体型号、规格、名称。注:一个企业填写一份申请书,并一式三份。具体产品单元应逐项明细填表。4.1.1.2 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份。4.1.1.3 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三份(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重新提出申请的企业)。(以上材料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部及审查中心各一份)4.1.1.4获得生产许可证后需要增项和迁址的企业,生产许可证证书、副本各一份(交审查部上报审查中心)。4.1.1.5所有申证产品在有效期内的防爆合格证书复印件(由企业签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企业公章(存审查部)。4.1.1.6根据国发[20xx]40号“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YB系列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机座号63~355mm,电压660伏及以下)产品和PB2、PB3、PB4型矿用隔爆高压开关产品在已经国务院批准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xx年本)》中列为淘汰类产品,不再受理生产许可证申请。4.1.2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到企业申请后,对申请材料符合实施细则要求的,准予受理,并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实施细则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行政许可法》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要求的,应当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4.1.3 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审查部。4.1.4 自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做出生产许可受理决定之日起,企业可以试生产申请取证产品。企业试生产的产品,必须经承担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依据本实施细则及相关标准规定批批检验合格,并在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标明“试制品”后,方可销售。对国家质检总局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企业从即日起不得继续试生产该产品。4.2 企业实地核查4.2.1 审查部应当指派2至4名审查员组成审查组,制定核查计划,提前5日通知企业,同时将核查计划抄送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4.2.2 审查组应当按照《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见5.3)进行实地核查,并做好记录。核查时间一般为1-3天。审查组对企业实地核查结果负责,并实行组长负责制。4.2.3 审查组在实地核查结束前向企业通报核查情况,根据企业具备的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确认产品的生产类型(生产型或组装型)。能当场确定核查结论的,审查组以书面形式当场通知核查结论;不能当场确定核查结论的,审查部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核查结论。4.2.4 审查部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企业的实地核查和抽封样品,并将核查结论告知省级许可证办公室。4.2.5 对于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已受理的企业,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实地核查工作,如无正当理由拒绝实地核查的应当按企业审查不合格处理。4.2.6 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审查部书面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并由国家质检总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4.2.7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不再进行产品抽样检验,企业审查工作终止。4.3 产品抽样与检验4.3.1 企业实地核查合格的,审查组根据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规则(见5.4.1)抽封样品,告知企业所有承担该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由企业自主选择,并填写《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单》(见表3)一式三份。4.3.2 经实地核查合格,需要送样检验的,应当告知企业在封存样品之日起7日内将样品送达检验机构。需要现场检验的,由核查人员通知企业自主选择的检验机构进行现场检验。4.3.3 检验机构应当在收到企业样品之日起30日内完成检验工作,并出具检验报告一式三份(企业、审查部和审查中心各一份)。产品检验时间不计入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4.3.4 对于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已受理的企业,企业应当积极配合产品抽样和检验工作,如无正当理由拒绝产品抽样和检验的应当按企业审查不合格处理。4.3.5 企业产品检验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审查部书面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并由国家质检总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4.4 审定和发证4.4.1 审查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的申请书、营业执照、核查记录、核查报告和产品检验报告等材料进行汇总和审核,并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40日内将申报材料报送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4.4.2 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50日内完成上报材料的审查,并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4.4.3 国家质检总局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符合发证条件的,国家质检总局应当在做出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颁发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应当自做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4.4.4 全国工业产品许可证办公室将获证企业名单以网络、报刊等方式向社会公布。也可通过全国工业产品许可证办公室防爆电气审查部网站查阅获证企业名单。4.5 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4.5.1 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以下统称所属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可以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不能以所属单位名义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4.5.2 各所属单位无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均可以与集团公司一起提出办理生产许可证申请。4.5.3 所属单位与集团公司一起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集团公司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4.5.4 其他经济联合体及所属单位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参照集团公司办证程序执行。

审查要求编辑5.1 企业生产防爆电气产品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企业生产防爆电气产品应依据下列相关的基础标准及所执行的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如果标准发生变化,企业应依据最新有效版本标准生产):1.G B3836.1-20xx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要求2.G B3836.2-20xx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隔爆型“d”3.G B3836.3-20xx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3部分:增安型“e”4.G B3836.4-20xx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5.G B3836.5-20xx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5部分:正压外壳型“p”6.G B3836.6-20xx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6部分:油浸型“o”7.G B3836.7-20xx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7部分:充砂型“q”8.G B3836.8-20xx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8部分:“n”型电气设备3836.9-1990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浇封型电气设备“m”12476.1-20xx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用外壳和限制表面温度保护的电气设备10068-20xx 轴中心高为56mm及以上电机的机械振动 振动的测量、评定及限值/T10069.1-1998 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值 噪声工程测定方法T10069.3-1998 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值 噪声限值T12785-20xx 潜水电泵试验方法T13007-1991 离心泵效率18613-20xx 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其它相关的产品标准。5.2 企业生产防爆电气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根据企业具备的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产品的生产类型分生产型和组装型。能生产与产品防爆性能相关的零部件(适合专业化生产的零部件,如:接线端子、钢化玻璃、密封圈等除外)且满足表3-1中必备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的,为生产型;不满足表3-1但满足表3-2中必备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的,为组装型。生产企业必备的生产和检测设备应与申证产品的生产和检验需要相适应。表3-1 企业生产防爆电气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生产型)表3-2 企业生产防爆电气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组装型)5.3 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见附件)5.4 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规则5.4.1 抽样规则及抽样单5.4.1.1 抽样规则1)产品按照所属产品单元抽取样品,抽样原则是:①不同系列产品应分别抽样;②同一系列产品,按不同的防爆型式分别抽样。不多于四个型号规格时,可抽取一个规格的两台样品;多于四个型号规格时,应抽取两个规格各两台样品;③抽取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如:应优先抽取较复杂产品或容量、电压和电流等级较高的产品。示例:某企业申证的YB2-160、132、90、80、71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应抽取YB2-160和YB2-71电动机各两台,检验合格后证书中标明该产品单元中生产产品的规格。2)抽取的同一规格两台样品,一台用于检测,另一台备用(作为运输或意外损坏时的备用品,如样品未损坏时,备用品不参加检测)。3)考虑到特殊情况的需要(如:国家重点工程急需、应对突发事件等),对一些重要或较大型产品,必要时由企业向审查部提出申请并经同意,可采取先抽样检验,后开展企业实地核查的审查方式。4)抽样基数一般不少于6台,大型或高价值产品等特殊情况须与审查部协商。5)封样:采用专用的封条封样。申证企业应采取可靠的防损措施,保护封条。6)抽样地点和要求:申证企业的成品库或生产线末端,必须是经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7)抽样注意事项:抽样人员与企业代表应认真填写抽样单,一式三份,一份审查部留存,一份随样品交(寄)往检验单位,一份申证企业留存。5.4.1.2 抽样单格式见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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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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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宣贯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在分厂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营造“安全管理,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创建“人人管安全,人人要安全”的和谐环境,按公司要求总装厂于201x年6月份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本次活动主题为“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在厂领导李厂、张厂的积极领导下及总经办环安组的大力支持下,总装厂圆满完成安全生产月期间的各项任务与指标。

一、宣传造势阶段

为了顺利完成安全月的各项任务指标,x厂、xx厂两位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制定方案,成立了以x厂为组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各班组长为组长的执行小组。并且于20xx年x月x日早,由综合科组织,厂领导参与,召开了全体员工安全月启动大会。

二、活动开展阶段

1、安全条幅签名与悬挂

班组长在安全条幅上签名

2、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

x厂对科室主管及班组长进行安全责任状宣读,并组织各班组长进行签订

3、安全事故案例教育

利用现有资源,每天定点在LED大屏播放安全事故案例,以真实的案例使员工牢记安全,做到警钟长鸣!

4、安全法制教育及安全知识竞赛

x厂组织对安全题库进行了学习,并指派两名代表参加了公司级安全知识竞赛。

对于看图识违章,图片中的问题就发生在我们身边,通过此次学习极大提高安全员的对违章的识别能力,将安全隐患扼杀在摇篮。

5、应急演练

为提高x厂遇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x厂完成防暑降温、突发事件、消防应急三项应急预案的编写,并报环安组备案。

在厂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综合科x科长的精心组织下,顺利完满完成三项演练任务,极大提高分厂的应变能力。

6、消防、交通、治安大排查

在公司环安的组织下顺利完成此次大排查,x厂20项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7、生产安全大排查

x厂自查自纠15项问题,已按时间节点落实整改。

8、分厂领导带队检查

安全月期间,x厂,xx厂两位领导高度重视,每周都坚持带队进行安全检查。对于安全生产时时都不放松。

9、安全隐患整改

为保障安全生产,安全月期间,通过领导带队检查、安全员巡查、各班组自主上报等形式将安全上存在问题逐一汇总到综合科,x厂姬x长亲自组织调配机修对各项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期间共落实整改180多项。

主要问题:楼顶扇脱落整改45项,插座损坏整改58项、调速盒损坏整改23项、接线不规范15项,电器缺少防护盖整改15项,生产线砧木缺失及不规范整改10项,消防隐患整改18项等

三、评比总结阶段:

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落实,提高x厂安全管理基础和员工安全意识,为实现安全零事故的目标奠定了基础。

其中,四线、生产线在安全月期间表现积极,特给予x班长、组长、组长表扬,望再接再厉!

通过此次活动x厂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有了极大地提升,由原来的“要我安全”转变成“我要安全”变被动为主动。实现了人人懂安全、人人管安全的局面。同时极大提高了x厂突发事件应变处理能力,安全管理水平更上一层楼。

安全月虽已结束,但安全生产工作没有结束,x厂将继续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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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20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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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内容

针对教育和培训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1、组织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简称“三类人员”)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三类人员”持证上岗。

a)、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强制教育培训,树立安全生产观念、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主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经培训考核合格发放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

b)、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安全管理知识、管理方法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经培训考核合格发放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员《安全资格证》。

c)、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执行GB5306—85《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按国家、省、市各级和企业规定进行本工种专业培训、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上岗作业。

2、督促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拟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聘请有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建立教育培训档案。

a)、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生)必须进行公司、厂级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b)、特殊工种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c)、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第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学时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2、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3、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能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三、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形式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做到持证上岗。安全管理人员是企业安全的主要指导人员,必须进过专业考核后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安全教育的重点对象,在安全教育过程中必须让其认清工作的危险性和安全性,必须经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1、安监局按照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复审考核安全培训。结合国家、省、市各级安全政策组织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2、督促、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所属监管领域及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指导、检查企业加强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台帐档案规范管理。

三级教育的要求:

a)、三级教育由企业的安全、教育、劳动、技术等部门配合进行;

b)、受教育者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准予进入生产岗位;

c)、每一名职工必须建立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记录三级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等教育考核情况,并由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双方签字后入册。

3、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采取有效手段督促、指导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经安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4、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

a)、节假日前后;

b)、节假日加班或突击赶任务;

c)、工作对象改变;

d)、工种交换;

e)、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

f)、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

g)、新进入现场等。

第四、教育培训效果检查

对安全教育与培训效果进行以下方面检查:

1、检查企业的安全教育制度。检查企业是否制定了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否制定了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按照计划组织落实,并建立了档案。

2、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年度培训。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按照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是否参加了安全强制培训,是否安排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年度培训,持证上岗。包括企业内部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培训学习。

3、检查三级教育制度及工作落实情况,特别是新入厂工人和转岗工人教育培训。刚进企业的新工人是否接受入厂安全方面的基本教育培训,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主要检查企业对新入厂工人和转岗工人的考核记录。

4、检查安全教育内容。通过查看安全台帐记录,检查三级教育制度、企业职工隐患辨识、岗位操作规程、安全劳动纪律、教育培训考核的落实情况。

5、不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工作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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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安全生产奖励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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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确保项目安全生产各项目标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奖励采取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对安全生产工作不落实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采取以处罚以教育与经济手段、行政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把激励、教育、处罚贯穿于安全生产的始终。

第三条坚持奖罚分明的原则。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处罚;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渎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造成事故或隐瞒事故、弄虚作假的,给予重罚。

第二章奖励规定

第四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对责任单位实行奖励:

(一)负伤率在1%以下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奖励;事故率在2%以下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奖励。事故费率在1、5%0以下的单位,按所降部分的30%进行奖励。

(二)目标考核综合分达90分及以上单位,项目对工区长、职能部门责任人按其所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0%予以一次性奖励;

第五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班组、施工队、人员,皆纳入安全生产奖励范围,奖励费用在安全生产管理基金中支付: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改善劳动条件及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

(三)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减少损失的。

(四)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方面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纳,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五)坚守岗位、忠守职责,在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中做出成绩的。

(六)安全奖励应根据责任大孝贡献多少、安全工作难易程度,分开档次,严禁平均主义,一次性奖励由安全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第三章处罚规定

第六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对责任人实行经济处罚(必要时给予行政处罚):

(一)发生伤亡事故时,按下列规定,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当事人实行经济罚款:

1)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贰千元以内的,按10%的比例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

2)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贰千元至伍千元的,罚款数额在二仟元的基础上,其余部分按8%的比例计算。

3)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五仟元以上的,罚款数额在伍仟元的基础上,其余部分按5%的比例计算。

4)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上报公司,由公司安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处理决定。

(二)发生伤亡事故时,涉及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的各级责任人,应按责任大小实行经济罚款(视情况研究确定数额)。对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责任者,除按事故责任大小实行经济罚款外,还要追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实行处罚:

(一)负伤率超1%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处罚;事故率超2%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处罚。事故费率超1、5%0的单位,按所超部分的30%进行处罚。

(二)经目标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按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30%予以罚款,罚款在所缴纳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扣除。同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

第四章附则

第八条被罚款单位要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缴项目部,责任单位的罚款应在事故处理后一周内上交项目财务核算部。不按规定时间交纳罚款,被回罚处罚。安全罚款纳入安全生产保障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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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安全生产活动的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9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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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根据克教发【20xx】123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观念,提高安全意识,努力创建一个平安、和谐的校园,在今年六月份全国第XX个“安全生产宣传月”来临之际,特制定 “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宣传贯彻党的XX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广泛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主题,突出综合治理这条主线,以师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强化安全基础工作。广泛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增强全体师生安全意识和学校主体责任意识,弘扬安全文化,规范安全行为,形成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活动主题

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组织机构

成立 “克州三小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安排部署我校“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事项,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学校活动的具体开展。

组 长:米娜瓦尔(校长)

副组长:热依木江(副校长)

杨花 明(副校长)

成 员:各班班主任

四、具体活动方案

(一)在校园内悬挂“综合治理,保障平安”布标;

(二)认真制订、完善本校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

(三)学校根据实际,在校园内张贴宣传画,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国旗下讲话等方式,宣传“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常识”;

(四)各班举办以安全为主题的班会、队会,发放中小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材料,开展体育安全竞赛、校园安全书画大赛等形式对小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五)学校利用教职工大会和政治学习,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的学习、宣传,树立安全发展观,提高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强化安全责任,为学校的安全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六)制订、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消防演习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人群紧急疏散和逃生、自救演练。

(七)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对校园安全(包括体育运动场所、实验室、建筑设施、防雷设施、周边环境(围墙)、尤其是我校在建的教学楼施工现场等安全方面)再次进行自查自纠,整改安全隐患。

(八)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结合学校日常管理和安全活动月的集中教育,注意积累和总结经验,将短期的有效的应急措施和做法转化为长期的、经常性的工作机制,致力于培养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规范行为和文明习惯,实现校园平安、稳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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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安全生产月工作实施办法_整改报告_网

范文类型:办法,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22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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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月工作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六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做好全区的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全区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工区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十个一”活动,为确保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富有成效,现制订“十个一”活动的实施办法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深化安全生产“双基”建设为抓手,以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活动为契机,认真落实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抓好全区的安全生产工作,使职工牢固树立生命至高无上,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与效益、与稳定的关系,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管理,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实现“零事故、零违章、零隐患”的“三零”目标。为工区打造“平安区队”和全矿顺利实现“103657”的奋斗目标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 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树良 李卫清

成 员:李居坤 杨成新 余 杰 张保东 韩秀成

万茂行 郑仁水 李 峰 陈荣成 江德顺

李遵尚 自 彦 刘学平 张景洪

三、具体实施办法

1、“职工每天学一条安全生产法规活动”。由技术主管杨成新负责,技术组根据各工种实际应用,编排好针对性强的学规程规划、措施和学习资料,及时下发各队各班组,各队党政要高度重视,及时根据工区的活动要求,认真组织职工利用班前、班后会、安全学习日、政治学习日的有利时机进行学习。并在此基础上,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承诺签名,各队队长负责组织职工进行签名承诺。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处罚。同时,工区还将在中下旬组织全区职工开展一次全员学规程闭卷考试活动,技术组根据学规程规划,分班组、按工种拟出考试题,要注重实际操作应用,针对性强,对考试中取得优良成绩的给予大张旗鼓地表彰奖励,对考试成绩差的给予处罚,具体奖惩办法由技术组制订。

2、“每名职工查一条安全隐患活动”。由副区长余杰负责,各队队长、支部书记负责组织发动实施。工区调度设立专项记录薄。凡职工对照法规和本区管理规定,自查的有效隐患,经队党政领导和工区党政领导复查属实的,一般隐患给予10-20元奖励,较大隐患20-50元奖励,重大隐患50-100元奖励,月底奖惩兑现。同时对查隐患成绩显著的队给与一定的奖励,对于组织不力、效果一般的队给予处罚,并在月底做出奖惩决定。对查出的隐患责令有关的队进行整改,对于整改不力或有关队的领导不重视、不整改的视情节,根据工区规定进行处罚。

3、“每周组织一次‘典型三违’行为反思教育活动”。由总支副书记李居坤牵头,技术组负责提供案例资料,各队支部书记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定于每周三各队安全活动日,各队安排专人负责活动记录和参加人员签到工作,反思教育内容、活动效果、讨论情况要记录详细,妥善保存。

4、“组织职工每人提一条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活动”。由总支副书记李居坤牵头,各队工会小组长负责组织实施。工区负责打印合理化建议表下发全体职工,各队征集的职工合理化建议要于16日前报工区车间工会。车间工会负责对职工合理化建议进行筛选整理,将有使用价值的报工区党政统一研究,采纳的给予适当奖励,并将有重大使用价值的报送矿工会。

5、“每周组织一次党政工团负责人和群监网、青安岗、民兵哨联合安全大检查活动”。由副区长余杰、总支副书记李居坤共同负责组织实施。检查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对于查出的问题分别限期落实整改,各队要正确对待,抓好落实,对于整改不及时、不合格的要加重处罚。

6、“组织一次工班长以上干部安全生产动态分析会”。由技术员张保东负责组织实施。各队、各班组要实事求是地对本队、本班组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差距、不足和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下步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同时一并总结、分析上半年工作中所取得成绩及好的做法,切忌大话、空话,要切中要害、针对性强。

7、“开展一次怎样保证安全生产大讨论活动”。由党总支书记牵头,各队党政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各队要有专项记录,活动情况、参加人员签名、活动方式方法要记录详实,不得弄虚作假,活动方式可以充分利用班前、班后会、安全活动日或专题讨论会进行。活动时要提前向工区党总支汇报,征求派领导小组成员参加。

8、“组织一次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由党总支副书记李居坤牵头,工区工会负责、技术组和各队党政主要领导组织实施。各队要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技术组要及时印发复习材料,下发各队进行学习,并按照技术比武规划内容及时组织开展理论考试,确保比武活动的顺利开展。

9、“组织女工开展一次送温暖活动”,此项活动由党总支副书记李居坤牵头,刘学平具体组织实施,并根据工区工作的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召集工区现有的女工,合理的安排此项活动的开展。

10、“开展一次安全警示教育警句征集活动”。由团总支书记自彦负责组织实施,技术组密切配合,各队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组织职工积极参加警句的征集。工区将于6月19日,对征集的警句进行评选,对于好的警句给予适当的奖励,对于有15条警句被评为好警句的队或班组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于组织不力的队或班组,工区也将酌情予以处罚。此活动于20日前结束。

四、活动要求

(一)此项活动,实行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各项活动负责人要认真抓好活动的开展,制订好保证措施,要统一规划、统一安排、统一实施,齐头并进,确保落实到位,富有成效,并将活动进展情况定期向工区党政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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