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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章传读后感(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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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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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轮月牙儿,带着点寒气,以微弱的光亮照着大地。它的软光儿清亮纯净,但只要一片云飘来,便能笼罩住它的光芒,让世界坠入无边的黑暗之中。

这便是老舍的《月牙儿》,在月光般的诗意语言中,渗透着浓郁的悲剧气氛。小说用一个少女的回忆讲述了母女两代烟花女子的苦楚生涯,“我”幼年丧父,安葬父亲和随母亲上坟的时候,月牙儿都带着寒气挂在天际。母亲在贫困得折磨下不得已再嫁,过了一段安稳日子后,继父却又无端失踪,母亲走上了做暗娼的道路,当母亲与我分离后,我经历了一连串的失意——失业、被人完弄、沦为暗娼,月牙儿蒙受了一层乌云, “我”终于理解母亲别无选择的困境,当母女团圆的时候,我已经重蹈母亲的覆辙,为了生存下去而出卖自己的肉身,最后被捕入狱。

小说用舒缓从容的笔调,刻画了“我”一步步走向坠落的经过。这种坠落背后有一只黑手推着,而我全是茫然无措。虽然继父的出现与青年的出现让我暂时过上相对舒适的生活,但这宛若是月牙儿的光芒,一会儿就消失了。在她关进监狱以后,发现“世界比这儿并强不了多少”,她所生活的那个世界,简直就是监狱的缩影,黑暗阴冷,令人窒息。 在这里, “月牙儿”代表着一种残缺,它是“月牙儿”是主人公悲剧命运的诗意象征。 面对人生的残缺,母女俩也不是完全地放任自流。像“我”刚开始也在寻求一份可以自食其力的工作,却不得已地失业,“我”告诉自己:“我年轻,我好看,我要活着。”还有最后的“我这样的生命是没有什么可惜的,可是它到底是个生命,我不愿撒手。„„我爱活着,而不应当这样活着。我想象着一种理想的生活,象作着梦似的。”这些都是本能的对命运的反抗,对生活所抱的一种模糊的憧憬。虽然“我”已经堕落,却又始终比周围的许多人单纯善良。当青年的妻子找上门来的时候,“我”不预备跟她发生什么冲突,很容易就离开了,甚至在青年抛弃他的妻子后还对他的妻子产生了一丝同情。由于不甘心为挣钱而讨好小饭馆的客人,“我”愤然放弃那份工作。当母亲为了钱与嫖客发生争执的时候,“我”觉得母亲那样做有点过分——“不错,既干了这个还不是为钱吗?可是干这个似乎不必骂人。”但是,这些就像那月牙儿,这点光是极其微弱的,很快就会被黑暗吞噬。

月牙儿对此也只能旁观而无能为力,它的光是冷的,给不了她们温暖。它只能目睹或喟叹,或陪伴着她们,而无计可施。这种状况也是老舍当时的心态吧。老舍只是用笔去书写他们内心的挣扎和抗争,但是并无随着“潮流”为人物安排一条“革命的道路”。就像

老舍说的: “在书里,虽然我同情劳苦人民,敬爱他们的品质,我可是没有给他们找到出路,他们痛苦地活着,委屈地死去,这是因为我只看见了当时社会的黑暗的一面,而没有看到革命的光明。不认识革命的真理,但是,艺术作品不同于宣传材料,为什么一定要它给人找到出路,或者一定要说出穷人应该造反呢?”老舍来自下层人民,几乎没有一个作家能够比老舍更深切的体味到社会角落里受侮辱和受损害的人群,没有人比他更贴近下层人民的心。他的作品不是为艺术而艺术,对生活和下层人民的热爱,使他的笔端迸出生命的火花,异常的灿烂。

本篇没有老舍惯用的幽默,而是严肃沉痛的,对现实有着强烈的揭露和控诉。这大概是因为《月牙儿》是烈火过后的重生吧。

《月牙儿》对残缺人生的诠释十分独到,品读《月牙儿》眼前展开一副城市底层贫苦市民的生活图景,耳边响起一个受尽蹂躏,而又常常被忽视的群体发出的撼人心魄的呼喊和控诉,一股月光般的清冷和苍凉,直抵内心的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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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屁孩日记》500字读后感

范文类型:日记,读后感,全文共 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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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完了《小屁孩日记》这本书。主人公是:米多。他很幽默,很调皮,不过作业完成的挺好的。他最喜欢他的班主任,最讨厌的是校长,因为班主任很漂亮,所以米多才喜欢班主任。校长的脾气很凶,所以米多不喜欢校长。他很搞笑,在学校发生了不少事,来看一下吧!

有一次:大家选班长,老师说:“让大家来投票,那样才公平。”投票开始了,米多得的票最多,可是老师没选米多当班长,并问大家,我们要选学习好,能给我们带好榜样的同学。这事王天天站起来说:“米多说我们选他他就给我们巧克力豆吃。”对呀全班同学说:还有的说:“你还欠我好几包巧克力豆呢。到最后老师选卜一葫当班长。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当上班长,要靠自己去努力,要从学习,班级活动,爱护集体等各方面都表现优秀。而不要依靠贿赂别人,耍小聪明达到目的。

大家听了这个故事,有什么想法呢,请发在我的评论里。

小屁孩这本书很好,我希望大家都来看一下《小屁孩日记》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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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论语心得读后感10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全文共 18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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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于丹论语心得的扉页,于丹手书“大道不远人,让我们在圣贤的光芒下学习成长”。真正伟大的思想总是具有普遍的意义,一如灰色,适于和其他所有色彩搭配,而更显其高贵和纯粹。论语里的道德思想,普适于大众,固此,孔子,也是灰色的。

宋代开国宰相赵普曾说,自己以半部《论语》治天下,于丹教授如何解读《论语》呢?视角独特、眼光现代,《心得》涵盖天地人之道、心灵之道、处世之道、君子之道、交友之道、理想之道和人生之道等7个篇章。穿越2500年的光阴,我们看到,孔子没有圣贤的姿态,他向我们传递着朴素、温暖的生活态度。

态度一:对待缺憾,心态平和。

能正确面对人生的遗憾,在最短的时间内接受下来,并尽己所能去弥补这个遗憾。孔子说,“仁者不忧,智者不惑,勇者不惧”,内心的强大可以化解生命中很多很多遗憾。患得患失的人,不会有开阔的心胸、坦然的心境和真正的勇敢。有一篇关于北宋才子苏轼和高僧佛印交往的故事,两人经常一起参禅、打坐。一次,苏轼问:你看我像什么啊?佛印答:像尊佛。苏轼听后大笑,说,我看你就像一摊牛粪。苏轼回家后在妹妹苏小妹面前炫耀此事,不料,却换来了妹妹的冷笑。她说,参禅的人最讲究的是见心见性,你心中有什么眼中就有什么。生活中有许多不如意甚至不合理,也许凭我们个人的力量无法改变,但,我们可以改变自己的心情和态度。当今社会,生活节奏快、工作压力大,保持良好的心态比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都更加重要。

态度二:对待他人,留有余地。

人们常说“花好月圆”,但是“花未全开月未圆”,内心有所期待和憧憬,却是人间最好的境界。《论语》告诉我们,太过疏远和太过亲密都不是最佳状态,要本着平等理性的态度去尊重身边的每一个人,彼此之间留一点分寸,有一点余地,把握分寸,适度最好。距离和独立是对人格的尊重,这种尊重即使在最亲近的人之间,也应该保有。我们要怀着乐观和积极的心态,把握好与人交往的分寸,让自己成为一个使他人快乐的人,让自己快乐的心成为阳光般的能源,照耀温暖他人。

态度三:对待事业,“君子不器”。

孔子说,“君子不器”,他不认为志向越高远越好,真正重要的是一个人内心的定力和信念。一个真正的君子从来不以他的职业素质谋求一个社会职位为目的,却一定是以修身为起点,从最近的、从内心的完善做起的。当今社会,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但是在匆匆忙忙周而复始的工作节奏中,还有多少时间,多少空间能让你去关注自己的.内心呢?我们所关注的往往是一个社会角色,被遮蔽的恰恰是心灵的声音。历览古圣先贤,他们都是站在个人的价值坐标系上,了解了自己心灵的愿望,然后才会有宏图大志想在这个世界上有所建树。当我们的内心越淡定从容,就越会舍弃那些张扬的、外在的形式,去尊重安静的、内心的声音,这样,当我们走入社会角色时,能够不失自我、有所担当、做到最好。

态度四:对待岁月,淡定从容。

孔子说:“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这是孔子自道的人生轨迹,也成了后人的人生坐标和价值体系。30岁以前,用加法生活,获取经验、财富、情感、名誉等。但是,物质的东西越多,人就越容易迷惑。走到30岁,应该是人生“和”的阶段。于丹告诉我们,三十而立,就是建立心灵的自信,开始有了一种清明的内省,对所做的事情有了一种自信和坚定。超乎功利去做一件内心真正认定的事情,这就是“立”的一种见证。从而立到不惑,这是人生最好的一段时光。要学着用减法生活,舍弃那些不是你心灵真正需要的东西。知天命时,内心有了一定的定力,能把各种道理进行融会和提升,不为外物所动了。这就好比金庸笔下的武林高手,手无寸铁,但双手一出,却能挥出剑气,因为,所有的武艺都已在他内心深处。这种人生境界,越到后来越强调内心的从容和缓,而在这从容之前,其实是要经历千锤百炼的。

我对《论语》里一个“子贡问政”的小故事印象深刻。

子贡问,一个国家要想安定,需要什么呢?孔子的回答很简单,只有三条:足兵,足食,民信之矣。也就是,国家要强大,必须有足够的兵力做保障,有足够的粮食让老百姓丰衣足食,老百姓要对国家有信仰。这让我想到,现在的我刚刚踏进组织部的大门,部里有一支过硬的队伍,最重要的一点是,有一种无形的、信仰的力量把部机关凝聚起来。所以,我们大家都要快乐地工作。

《论语》的真谛,在于告诉大家,怎么样才能过上我们心灵所需要的那种快乐的生活。于丹带领我们跨越千古的沧桑,做孔子席前一名安静的学生,建立心灵的智慧。灰色的孔子,并不遥远,他的灰色链接了这五彩缤纷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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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草和大树》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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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主要讲了出生在英国北部一个穷牧师家里的夏洛蒂,童年的生活十分艰难,母亲不幸早逝,撇下了她和两个姐姐,一个弟弟,为了生活和求知,她承担起了一部分家务,经常和父亲在家里读书,后来,她把自己的写作成果寄给当时功成名就的大作家,希望得到他的提携,可遭来的却是一阵冷嘲热讽,坚强不屈的她从困难中昂起头来,开始创作长篇小说《简爱》,她把所有的心血都投入其中,最终,她们三姐妹的长篇小说震动了世界文坛。

读后,我深受启发,这篇文章告诉我们只要有顽强不屈的精神和永不放弃的信念,就一定能成功。不要因为沉重的打击而低头叹息,要在困难中昂起头来,不管多么困难,只要有坚强的意志,困难就一定会向你低头。要像文中的夏洛蒂一样,不怕困难,勇往直前,把“小草”浇灌成“大树”。说到这儿,我想起了一件事情,妈妈给我买了一个拼装玩具,由于零件过多,我一直拼不好,就放在原地不管了,现在已成为了一片“废墟”,现在想起来是多么地惭愧啊。夏洛蒂遭遇了如此大的困难都不放弃,而且坚持不懈,在逆境里成才,在困难中脱颖而出,相对我显得那么渺小。她的生命虽然艰辛,可又壮丽,她的意志不但顽强,而且坚毅。虽然夏洛蒂的处境那么悲惨,可她并没有丧失理智,而变得更加清醒,去在艰难中谋生,用钢铁般的意志敲开了文学圣殿的大门,向我们证明了:只要敢和困难斗争到底,最后的胜利都非你莫属,因为有顽强不屈的精神做后盾,有孜孜不倦的行动做顶梁柱,就足以让困难低头叹息。夏洛蒂虽然已离开人世,可她的精神和力量却时刻让我铭记!我永远为你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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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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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买过一本叫做《成事在天:机遇在市场及人生中的隐蔽角色》的书,是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的,它充分证明了一个愚蠢的译名会再多大程度上毁掉一本书——我是20xx年买的,但不知为什么——我觉得跟它拖沓冗长的译名和脏兮兮的封面设计大有关系,一直没有读它。

直到20xx年读了《随机致富的傻瓜》(中信版)之后,才发现,两者原来是同一本书!而这本书,我已经向身边所有爱书的朋友推荐了——几乎。而据我所知,这本中信版的《傻瓜》已经掀起一阵傻瓜风潮呢,出版商应该是发了一笔财的。

而这时,已是那本傻瓜译名的书出版6年以后的事了。

其实,对每一本书,每一个读者都会有不同的感受。此书我介绍给一个学统计学并在券商中服务的朋友看,他说,仅仅是科学常识的普及读物罢了,没什么大不了。我想,这跟他从小扎实的科学训练功底并具有相当的科学思想有关吧。因为,这本书实际上确有一本概率论普及读物的模样。他会觉得,书本里说的很多道理他已经知道和在实践了呢。另外有些人则跟我一样有如获至宝的感觉。所以,你要不要购买一本书并读它,别人的说法很难成为真正的依据。

但是,仍然有一些硬指标可以作为评价一本好书的标准——是不是作者自己“活”出来的一本书。这本书就是一本由作者本人“活”出来的书。就像作者自述的那样,这种书里没有——不是由作者独立发展出来的思想,没有经过充分提炼而不能轻而易举的书写出来的东西。它是作者自己生活体验与思考的产物。这样的书,即使不适合当下的你来阅读,你也可以收藏起来或者干脆送给适合的人来读。这一点,你甚至在这本书的前言里就能够看出来。

在前言中,你还可以看到作者说:“用不着专门迎合某类特定读者而去写一本书,书自己会找到专属于它的读者群”。这句话,就不是当今一般作者说得出想得到的,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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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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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把你的手给我》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海姆·G·吉诺特所着,是一本介绍与孩子实现真正有效沟通方法的书,告知家长爱是需要技巧的。父母可以帮助孩子成为一个品质高洁的人,一个有着怜悯心,敢于承担责任和义务的人,一个有勇气、充满活力、正直的人。光有爱是不够的,洞察力也不足以胜任,好的父母需要技巧,如何获得并使用技巧就是这本书的主要内容。

这部书不是枯燥无味的理论说教,它是以生活中的事例诠释着与孩子沟通的技巧和智慧,在读这本书时我心中有着深深的自责,作为一位母亲我真的很失败,看到这一个个鲜活的例子,好象都能和我对上号,我总是能够敏锐地发现孩子的缺点,然后毫不留情的予以批评指正,声音不自然的会提高八度,有时还会加上一些定性的语言,我自认为我这样做是为了孩子好,没想到却深深的伤害到了她,就像作者说的,语言就像刀,它们能够带来痛苦,即使不是身上的的痛苦,在感情上也会留下很多痛苦的伤痕。

其实在平时的生活中我们应给与孩子指导而不是批评,批评和评定性的称赞是双刃剑,两者都是在给孩子下判断。为了避免下判断,心理学家不会发表批评意见影响孩子,而是指导孩子。在批评孩子时,父母会攻击孩子的人品和性格。文中有一例:八岁的玛丽不小心打翻了她的果汁时,她的妈妈平静地说道:“我看到果汁打翻了,我们重新拿一杯果汁吧,还要那一块海绵。她站起来,把果汁和海绵递给女儿。玛丽低声说:”哎呀,谢谢你,妈妈。“她把桌子抹干净,妈妈还在一旁帮她。妈妈既没有严厉的批评,也没说一些无用的忠告,做女儿的真的很感激。这不就是我们想要的结果吗?如果妈妈大发雷霆事情还是得解决,还弄得妈妈生气女儿伤心。即使无法避免怒火,也可以不带指责、不带定性评价地表达出来。所有这些人道的交流方式技巧的背后,是对孩子深深的理解和尊重。

读这本书的过程也是我自我反省的过程,我会把书中学到知识,切实地运用到生活中,我会努力的改变与孩子的沟通,希望我们相处的每一天里都没有叫嚷、没有争辩、没有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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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小团圆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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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这是一段真挚的情感。富豪朗和流浪汉丹佛之间的一切吸引了我,看了第一页就停不下来,最后我用一天时间读完了这本二十万的书。

为了表达对妻子黛比的爱,朗在每个星期二和妻子一起去福利院为游民服务。黛比用微笑、用真诚,逐渐化解游民的敌意,换来游民的尊重。而朗也由原来的“被迫”转为自愿,在与游民的接触交流中,朗不仅发现了游民的另一面也发现了自己的另一面。比如他认为自己是一个高尚有爱心的成功人士:一个富豪每周雷打不动地为流浪汉服务,不图名,不图利, 难道不高尚吗?可是看似充满敌意,不懂感恩的“黑鬼”丹佛却似三年如一日,照顾另一个瘫痪在床的,85岁的“老黑鬼”,他的床单总有尿的痕迹,他的房间充满恶臭,而且“老黑鬼”总是骂骂咧咧,永远不会有说一句感谢的话。而这“老黑鬼”和丹佛非亲非故,丹佛做这一切,别人也并不知道。直到朗和丹佛真正了解彼此,他们成了朋友,永远的朋友。

比起黛比、比起朗、比起丹佛、比起贝蒂……我便觉得自己的渺小。

我父亲某些方面像极了丹佛,自私、狭隘、不懂感恩;常年酗酒、不爱惜自己的身体、没有责任感。跟他相处了几十年,我痛很他、讨厌他,恨不得早日拜托他。可是为了尽我作为他唯一的孩子的责任,在他年老时我不得不叫他和我住在一起。我也曾和黛比一样,希望父亲过上正常人的生活,帮他戒酒,周末带他去公园,带他去医院检查身体,告诉他保重自己的身体,别辜负美好的晚年生活。可是父亲却屡教不改,时不时和我闹别扭。为此我和父亲吵过、骂过、哭过、甚至几次找过心理咨询师。后来我便渐渐放弃,任其自生自灭。

可是黛比她们却从不放弃,甚至想出更多的花样去沟通去融入,甚至是素不相识的流浪汉。

感谢孩子,是她推荐的这本书。让我接受了一次心灵的洗礼,也让我相信,坚持就有奇迹。我会见证父亲发生奇迹的那一天。

《世界上的另一个你》读后感

读完这本书,我相信世界上有另一个你,他躲在一个你看不见、摸不着、想不到的远方,上帝会托梦给你,会授意给你,但需要你千辛万苦,不辞辛劳地去寻找,你们前世有未了的缘分,要在本世续写。不然的话,一个瘦弱的白人女士如何有那么大的力量用无条件的爱改变了一个高大的黑人流浪汉,而流浪汉最终改变了整个城市?

一个从小生活在黑暗中的黑人,一个只知道在棉花田里给“主子”捡棉花的奴隶,因为受不了一年到头的劳作后仍然一无所有,从此跳上一辆远去的列车到一座陌生的城市当了一名流浪汉。为了生存,他犯过法,待过安哥拉监狱,多年无家可归,是黛比小姐一次又一次爱的召唤,一次又一次真诚的付出最终使他放下了自我保护,而接受了她,接受了她的先生。最终他们成了最好的朋友,彼此交换的是真情,是信任,是无以回报的爱!

在黛比小姐爱的感召下,丹佛真心照顾一个年长于自己的流浪汉三年,却一直被他骂做“黑鬼”,因为他的内心是封闭的,这种封闭缘于本能的自我保护。“我凭什么相信你?你凭什么对我好?你到底图什么?” 三年的真心真情终于感化了一个内心已经石化的人。因为没有人是真正铁石心肠,人都有向上向善向美的本性,只看你的耐心够不够,你的爱真不真!

我想到了这些年来我对学生的教育,一次、两次、三次对学生的说服或谈心教育不起作用的时候就急躁,就放弃,认为学生无可救药,从此不再找他,不再关注他。在黛比小姐面前,在丹佛面前,我对学生虚伪的爱一览无遗,我的爱并不是发自内心,而是带有某种目的,因为他捣乱了课堂,影响了心情,影响了班级成绩。刨除这些自私因素,我还会对学生好吗?我还会找学生谈心吗?我还会给他们补课吗?我不敢说,因为越是往下想我越是觉得汗颜。既然知道世上并没有真正的铁石心肠的人,每个人都有向上,向善,向美的本性,为什么不为了孩子的快乐和幸福而去教育孩子,继而使他们的成绩也有进一步的提高?

我深深地反思!改变自己从想法开始,从小事开始,从细节开始,从今天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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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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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完这部话剧之后,对曹禺先生着实敬佩,整部话剧中的人物演出都让我感慨万千,特别是四凤和周冲,他们是这样的无辜,却面对了整个悲剧最悲惨的结局,他们那么的善良,都不忍心伤害任何人,而他们自己却被伤害得这么悲惨。而周萍在一切都清晰的时候,选择了自尽,不要再面对人世间的苦难和折磨了。

忍不住要为他们扼腕叹息:多么年轻的生命啊,他们俩个同样的单纯、清澈,对甜蜜的爱情那么憧憬,对未来充满了热情,他们明亮的眼睛无法看到掩藏在黑幕下的波涛汹涌,一心只勾勒着幸福的轮廓,当他们的幼稚在残忍的现实面前被得头破血流的那一刹那,老钟就已经鸣起,悲剧就已经注定了。

在看到周萍时,这个可以说正值意气风发的年轻人,却带上了悲剧的绝望色调,他说过,他一直都那么的痛苦,从小就失去了自己的亲生母亲,没有了母爱的关怀,而父亲是如此的伪善,那么诺大的周公馆,却没有爱的温暖,他只有选择了逃避,然而,四凤的出现,让他灰死的心重新跳动起来,两个人陷入热恋,却殊不知他终究敌不过命运的作弄。

和自己的继母乱伦使得周公馆变的诡异起来,周萍不想和继母继续下去,他爱上了四凤,他要和四凤走。但是在鲁侍萍得知后,极力的劝阻,但是爱了就爱了,已经不能挽回了,四凤怀上了周萍的孩子。

屋子外面的雷声更加的响亮和沉闷了,好似马上就要带来一场前所未有的暴风雨。天乌黑乌黑的,看不清人影,看不清前途……

最后所有的矛盾在这个黑暗的屋子里全部爆发了,周萍和继母的乱伦关系被揭示出来,四凤知道自己其实是心爱的周萍的亲生妹妹,鲁侍萍是周萍的亲生母亲!一切都那么的明晰了,却没有人感到一丝的解脱,没有一个人不想如果这只是一个梦有多好,一切只是一个梦,梦醒了什么痛苦就会都消失了的,一切恢复原样。

然而,每一个人都知道这是事实了!最无辜的四凤无法承受这样的打击,她选择了死亡,火热青年周冲为了救自己心爱的女子——四凤,也随着四凤一起离开了这个令人绝望的尘世。周萍含枪自尽,蘩漪最终也可能会真的因此发疯。

雷雨是一个悲剧,一个痛诉资本家的狠毒和残忍。周朴园,这个悲剧最大的创作者,是他亲手毁掉3 个女人的幸福,亲手毁掉自己儿子的希望,他为了和富家小姐结婚,他可以抛弃自己的妻子和儿子,为了满足自己的金钱欲望他可以毁掉儿子所有梦想。他是一个魔鬼,是他毁掉了一切!

屋子外的雷声越来越大了,暴风雨终于快要平息了,也许只剩下一些另外的人再重新考虑爱的问叹了……周公馆气派的外观与阴暗幽森的内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人性的交锋就在这天差地中毫无预兆的开始,又死寂一般的结束。阅尽了一个在挣扎中糜烂的家族,漫漫长夜中伴着雷雨,不知会否有人在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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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论语心得读后感30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全文共 49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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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司举办了第八期好书推荐活动,推荐书目是《忠诚胜于能力》。刚拿到此书,封面上忠诚既是一种品德,更是一种能力,而且是其他所有能力的统帅与核心这句话就深深吸引了我,再细细品读此书,更觉其中道理值得回味,发人深思,现将几点突出的感受做一简单汇报:

首先,阅读此书让我明白优秀的企业需要的是什么样的人才以及什么样的人才是真正优秀的人,对此,一直以来流行着许多标准,如能力超群,技艺精湛,专家学者......等等,诚然,才华出众固然重要,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个人英雄的作用越来越小,英雄集体的作用越来大,只有忠诚于团队的人才能成为团队需要的角色,才能在团队中发挥作用,忠诚已不仅仅是品德范畴的东西,它更成为了一种生存技能,所以此书给出了最优秀人才的一个特别标准,那就是忠诚,忠诚是一种能力,只有忠诚与能力共有的人才是最优秀的。

忠诚是一种能力,而且忠诚更胜于能力,对个人来说,忠诚是一个人最重要的立身之本,忠诚使自己的工作变得有意义,也让自己更加有意义,对企业来说,拥有一批永远忠诚的员工是其进入世界优秀企业行列的基本保证,而员工不忠诚则可能危及企业生存。联系本人被公司派到原天勤证券一年多来的工作经历,深深感到员工的忠诚对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天勤证券就是因为其高管对企业对客户缺乏基本的忠诚和起码的责任感而至法律法规于不顾,其员工也因为没有归属感和安全感,谈不上主人翁意识,思想混乱,整个企业处于无序的生存状态,最终导致企业生存的终结。而对比之下,国元证券之所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从一个地方性券商跃升为具有较大规模较大品牌影响力的全国性综合创新类券商,原因正如公司领导所总结的:公司的发展是公司全体员工凝心聚力的结果,人和是公司赖以发展的优势所在,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体现,我们公司首先有一个忠诚于公司生存与发展而审时度势、开拓创新的领导核心,同时也有一批忠于职守、敬业务实、奋发上进的员工,公司和员工上下同心,群策群力,所以不仅能在市场竞争的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而且随着创新试点资格的取得及借壳上市方案的通过,更向成为中国一流证券公司的目标迈进。综观当今世界,有很多历经百年仍然生机勃勃的公司,如可口可乐、福特、沃尔玛、柯达等,这些公司长盛不衰的原因在于始终有一批永远忠诚的员工。

其次,阅读《忠诚胜于能力》让我深深领会到什么样的人才是忠诚的人或者说对一个团队对一个企业来说什么样的员工才是忠诚的员工,第一,忠诚不讲条件,忠诚不讲回报,忠诚的人对国家对企业对家人对同事对朋友具有无私的奉献精神,忠诚的人不计较付出不在乎多做份外的事,忠诚的人为荣誉而工作,为荣誉而工作,就是主动争取做得更多,承担更多的责任;为荣誉而工作,就是全力以赴,满腔热情地做事;为荣誉而工作,就是为企业分担忧虑,给上司以支持,给同事以帮助;为荣誉而工作,就是替他人着想,为客户着想,把自己最优异的工作成果奉献给社会;为荣誉而工作,就是展示你的才华,展示你的无私和无畏,为荣誉而工作,就是自动自发,最完美地履行自己的职责,让努力成为一种习惯。忠诚不讲回报但并不是没有回报,努力工作,忠诚于企业,在捍卫企业荣誉的同时,也树立了自己的荣誉,并使自己的个人价值得到提升。第二,忠诚的人是勇于承担责任的人,有任务不推委,工作出现失误不找借口,第三,忠诚的人总是站在公司的立场上开展活动,与公司同成长共命运;第四,忠诚的人绝不利用职权或职务之便为自己谋取私利;第五,忠诚的人不表现在口头上,而是拿业绩来证明,履行职责是自己最基本的要求,但忠诚的人绝不停留在合格,而是不断追求卓越;第六,忠诚不是愚忠,服从不是盲从,忠诚首先是对自己职业对自己做人原则的忠诚。

最后,作为正在不断发展壮大的国元证券的一名员工,如何进一步让自己也让身边同事真正成为忠诚于企业的有用之才,这是我学习《忠诚胜于能力》一书后思考最多的问题,我将在以下方面进一步提升自己:一、进一步把忠诚于公司忠诚于公司的企业文化当作一种责任一种动力,切实落实在日常行动中,以身作则,严于律己,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二、忠实地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特别是《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内控职责》,近半年来,我门在有关领导支持下,针对天勤证券遗留的风险薄弱点进行了认真梳理,对业务进行了流程再造,对柜台权限进行全面清理重设,对各项基础工作进行重建,特别是通过新员工培训及自己的言传身教强化员工对国元企业文化从认知到认同及提高风险意识的教育,应该说已取得明显的成效,但仍需完善的方面还很多,所以我应时刻提醒自己也提醒身边同事工作中不能有任何懈怠,严格控制好各类风险;三、忠诚是要靠工作业绩来体现的,而不是口头上的效忠,所以我要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四、忠诚是相互的,无论是个人与公司、上级与下级、同事与同事,还是爱人与爱人,朋友与朋友等等都是如此,首先,我对公司对上级领导应是忠诚的,这种忠诚应建立在真心诚意的基础上,其次我对我的下属应是负责的,是真心对待的,也就是说是忠诚的,这样他们才能从心里体会到这一点,也才能对公司对上级忠诚,对此我深有感触,来原天勤营业部工作之初,感觉员工因没有归属感而工作消极,风险意识淡薄,对此,我们一方面严格要求,不断把国元的文化与理念传递给他们,另一方面,我们真诚地关心他们,通过沟通交流,让大家感觉到敬业务实控制风险既是对公司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渐渐地大家建立起相互理解与信任,从而也建立起对公司对彼此忠诚的基础,我们在以自己的行动帮助他们引导他们的同时,他们也以真诚地理解与支持在激励着我们更加努力地工作,今后我更要与我的同事真诚相对,同心同德,为公司为营业部的发展不懈奋斗。

总之,《忠诚胜于能力》这本书确实让我受益非浅,真诚地感谢公司给我推荐这本书,我也将会将这本书推荐给我的同事与朋友。作为社会的人,我将更加忠诚于国家忠诚于家人忠诚于朋友忠诚于自己,作为公司一员,我将更加忠诚于公司忠诚于职业忠诚于同事,认真过好每一天,认真作好每一件事,我将心甘情愿地用生命去执行这种忠诚,同时让自己的生命在忠诚中闪光!

忠诚胜于能力读后感

近日,公司举办了第八期“好书推荐”活动,推荐书目是《忠诚胜于能力》。刚拿到此书,封面上“忠诚既是一种品德,更是一种能力,而且是其他所有能力的统帅与核心”这句话就深深吸引了我,再细细品读此书,更觉其中道理值得回味,发人深思,现将几点突出的感受做一简单汇报:

首先,阅读此书让我明白优秀的企业需要的是什么样的人才以及什么样的人才是真正优秀的人,对此,一直以来流行着许多标准,如能力超群,技艺精湛,专家学者......等等,诚然,才华出众固然重要,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个人英雄的作用越来越小,英雄集体的作用越来大,只有忠诚于团队的人才能成为团队需要的角色,才能在团队中发挥作用,“忠诚”已不仅仅是品德范畴的东西,它更成为了一种生存技能,所以此书给出了最优秀人才的一个特别标准,那就是“忠诚”,忠诚是一种能力,只有忠诚与能力共有的人才是最优秀的。

忠诚是一种能力,而且忠诚更胜于能力,对个人来说,忠诚是一个人最重要的立身之本,忠诚使自己的工作变得有意义,也让自己更加有意义,对企业来说,拥有一批永远忠诚的员工是其进入世界优秀企业行列的基本保证,而员工不忠诚则可能危及企业生存。联系本人被公司派到原天勤证券一年多来的工作经历,深深感到员工的忠诚对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天勤证券就是因为其高管对企业对客户缺乏基本的忠诚和起码的责任感而至法律法规于不顾,其员工也因为没有归属感和安全感,谈不上主人翁意识,思想混乱,整个企业处于无序的生存状态,最终导致企业生存的终结。而对比之下,国元证券之所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从一个地方性券商跃升为具有较大规模较大品牌影响力的全国性综合创新类券商,原因正如公司领导所总结的:公司的发展是公司全体员工凝心聚力的结果,“人和”是公司赖以发展的优势所在,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体现,我们公司首先有一个忠诚于公司生存与发展而审时度势、开拓创新的领导核心,同时也有一批忠于职守、敬业务实、奋发上进的员工,公司和员工上下同心,群策群力,所以不仅能在市场竞争的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而且随着创新试点资格的取得及借壳上市方案的通过,更向成为中国一流证券公司的目标迈进。综观当今世界,有很多历经百年仍然生机勃勃的公司,如可口可乐、福特、沃尔玛、柯达等,这些公司长盛不衰的原因在于始终有一批永远忠诚的员工。

其次,阅读《忠诚胜于能力》让我深深领会到什么样的人才是忠诚的人或者说对一个团队对一个企业来说什么样的员工才是忠诚的员工,第一,忠诚不讲条件,忠诚不讲回报,忠诚的人对国家对企业对家人对同事对朋友具有无私的奉献精神,忠诚的人不计较付出不在乎多做份外的事,忠诚的人为荣誉而工作,为荣誉而工作,就是主动争取做得更多,承担更多的责任;为荣誉而工作,就是全力以赴,满腔热情地做事;为荣誉而工作,就是为企业分担忧虑,给上司以支持,给同事以帮助;为荣誉而工作,就是替他人着想,为客户着想,把自己最优异的工作成果奉献给社会;为荣誉而工作,就是展示你的才华,展示你的无私和无畏,为荣誉而工作,就是自动自发,最完美地履行自己的职责,让努力成为一种习惯。忠诚不讲回报但并不是没有回报,努力工作,忠诚于企业,在捍卫企业荣誉的同时,也树立了自己的荣誉,并使自己的个人价值得到提升。第二,忠诚的人是勇于承担责任的人,有任务不推委,工作出现失误不找借口,第三,忠诚的人总是站在公司的立场上开展活动,与公司同成长共命运;第四,忠诚的人绝不利用职权或职务之便为自己谋取私利;第五,忠诚的人不表现在口头上,而是拿业绩来证明,履行职责是自己最基本的要求,但忠诚的人绝不停留在合格,而是不断追求卓越;第六,忠诚不是愚忠,服从不是盲从,忠诚首先是对自己职业对自己做人原则的忠诚。

最后,作为正在不断发展壮大的国元证券的一名员工,如何进一步让自己也让身边同事真正成为忠诚于企业的有用之才,这是我学习《忠诚胜于能力》一书后思考最多的问题,我将在以下方面进一步提升自己:一、进一步把忠诚于公司忠诚于公司的企业文化当作一种责任一种动力,切实落实在日常行动中,以身作则,严于律己,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二、忠实地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特别是《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内控职责》,近半年来,我门在有关领导支持下,针对天勤证券遗留的风险薄弱点进行了认真梳理,对业务进行了流程再造,对柜台权限进行全面清理重设,对各项基础工作进行重建,特别是通过新员工培训及自己的言传身教强化员工对国元企业文化从认知到认同及提高风险意识的教育,应该说已取得明显的成效,但仍需完善的方面还很多,所以我应时刻提醒自己也提醒身边同事工作中不能有任何懈怠,严格控制好各类风险;三、忠诚是要靠工作业绩来体现的,而不是口头上的效忠,所以我要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四、忠诚是相互的,无论是个人与公司、上级与下级、同事与同事,还是爱人与爱人,朋友与朋友等等都是如此,首先,我对公司对上级领导应是忠诚的,这种忠诚应建立在真心诚意的基础上,其次我对我的下属应是负责的,是真心对待的,也就是说是忠诚的,这样他们才能从心里体会到这一点,也才能对公司对上级忠诚,对此我深有感触,来原天勤营业部工作之初,感觉员工因没有归属感而工作消极,风险意识淡薄,对此,我们一方面严格要求,不断把国元的文化与理念传递给他们,另一方面,我们真诚地关心他们,通过沟通交流,让大家感觉到敬业务实控制风险既是对公司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渐渐地大家建立起相互理解与信任,从而也建立起对公司对彼此忠诚的基础,我们在以自己的行动帮助他们引导他们的同时,他们也以真诚地理解与支持在激励着我们更加努力地工作,今后我更要与我的同事真诚相对,同心同德,为公司为营业部的发展不懈奋斗。

总之,《忠诚胜于能力》这本书确实让我受益非浅,真诚地感谢公司给我推荐这本书,我也将会将这本书推荐给我的同事与朋友。作为社会的人,我将更加忠诚于国家忠诚于家人忠诚于朋友忠诚于自己,作为公司一员,我将更加忠诚于公司忠诚于职业忠诚于同事,认真过好每一天,认真作好每一件事,我将心甘情愿地用生命去执行这种忠诚,同时让自己的生命在忠诚中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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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滥竽充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8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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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淖记事》是汪曾祺晚年的作品,写的是他的家乡高邮的风土人情。每当读这篇小说的时候总是会联想起其老师沈从文的《边城》。同样是描写家乡朴实的民风,同样是清新空灵的语言,连故事的主人公也有一点点相似。只是,和《边城》相比,《大淖记事》的情节更加淡化,就像是在静静的水中投入了一块小小的石子,荡起了几圈涟漪,又迅速地平静下来,融入大淖安宁和谐的生活之中。

有人物,有情节,的确是小说重要的元素——故事,但是在大淖这个足够大的生活背景下,这样的故事很容易就被湮没了。因此,《大淖记事》这篇小说,让读者记忆深刻的不是主人公的爱情故事,而是获得了一种心灵上的平静。从这一点上来说,这篇小说收到的功效是与散文类似的。这就有悖于大多数小说的特征,打破了传统的小说和散文的界限。

首先,作者以绘制地图一样的热忱详细描述了大淖周边的环境。大淖就像是地标一样被定格在中央。北去是北乡各村,东去可达邻县兴化,而南面是一个废气的轮船公司。对地理的描述并没有到此为止,接着又以轮船公司为轴介绍了西面的瓦房和东面的茅草房,以及南面的东大街。在文章开始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感觉都像是一篇中规中矩的写景散文。而且在这个过程中很能感受到散文的细腻。一方面,作者细致得唯恐有丝毫的遗漏,连雪白的粉墙上,黑漆大书的“鸡鸭炕房”四个字也不放过。另一方面,把人的感官也充分地调动了起来,“紫红色的芦芽”、“灰绿色的蒌蒿”、“雪白的丝穗”、“沙沙作响”、“吆吆喝喝”、“骚尿”让读者在视觉、听觉、嗅觉上都受到刺激,仿佛身临其境。汪曾祺就像一位临摹现实的画家,非常忠实于原貌,多少让我们感受到了一些散文写实写意的味道。

在建构故事方面,汪曾祺并不急于让主人公登场,在叙述了足够多的乡土风貌后,才有了一个完整的人物形象——小锡匠十一子的亮相。故事开始了吗?似乎不是。作者让十一子露了一下脸就转而着手写与锡匠生活完全不同挑夫生活。看到第四节,文章过了一半,两个主人公终于接上头了,这才觉得有了故事。但是,如果想就此以看小说的心态,急急地期待情节的发展变化的话,就会再一次的失望。显然,在《大淖记事》中,每一个主要人物的出场都不是直白的。在作者写尽了锡匠如何打锡,日常如何消遣后,我们盼到了十一子;在了解了什么是挑夫,见识了豪爽的女挑夫后,巧云出现了;而认识刘号长前,作者也没吝啬笔墨讲述他的保安队。

渐渐的,读者已经习惯于人物出场前,故事被有意无意的阻隔。这种阻隔当然是在为每一个人物的出场做铺垫,但是感觉作者的意图并不仅限于此,他是在介绍他的乡亲们和乡亲们的生活,把故乡的方方面面都展现在读者眼前,这是一幅有声有色的乡村全景图,是作者熟悉的,感到亲近的,清晰印在大脑中的。这种阻隔也模糊了小说和散文的界限,没有了小说那种情节与情节的连贯,我们随时可以沉浸在风土人情的描述中,将故事远远抛在脑后。如果硬要给故事找一个高潮的话,应该是十一子被打这一段。但是就在读者的情绪刚刚紧张起来,并没有到达顶峰的时候,作者又使我们放松下来,似乎不愿意打破整篇文章追求的平静。有意思的是,在《大淖记事》中,和祥写故乡的物故乡的人相比,汪曾祺是惜墨如金地勾勒出了整个故事,而多使用短句和对话是推动情节发展的主要手段。这样的阻隔和写作侧重点的不同,达到了情节淡化的效果。

《大淖记事》没有惊心动魄,虽有波折也绝不是跌宕起伏。文章的基调始终是平和的,再大的事都有平静的时候,总之,生活在继续。汪曾祺的家乡的确是个很与众不同的地方,首先,没有多数乡村的保守,相反它在很多问题上是让人惊异的开放。这里的女人没有“三从四德”的束缚,可以做男人的工作,她们生活得很随意很自由,正是在这个并不富裕的乡村有着很多地方无法实现的男女平等。

其次,这里人人凭本事吃饭,几乎从来没有为生活担忧过,就算是巧云这样柔弱的女子也能靠劳动养活两个大男人。大淖的人没有生活的重担,也没有过多的欲望,他们是一群为了生活而生活的积极又简单的人。在这里,时间几乎是静止的。最后,是大淖淳朴的民风。人们不爱嚼舌头,也不背地里说长道短。当十一子受伤后,大家纷纷杀鸡凑钱,全都是真心实意的热情。所以,大淖本来就不是一个容易发生大事件的地方,当然也不会是小说理想的取材地,因为这里太闲适,太宽容,太和谐,只适合淡淡地品味。

把《大淖记事》当做小说来读是会失望的。或许汪曾祺没想让我们记住十一子和巧云,只是在向我们描绘他的家乡,让我们记住一个风光独特的地方,一群热情纯朴的乡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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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读《你要好好爱自己》心得感悟_你要好好爱自己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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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本关于宽容的书,这本书讲述了一只名叫乔的小狗的故事。暑假里的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与这只小狗认识,并知道了它的悲惨身世。我读了这本让人无法猜想接下来发生什么事的书,也让我感受到了这世间的不平凡。

美丽的乔一开始没有名字,它住在它原来的主人——詹金斯家里。詹金斯简直就是个虐待狂,他在美丽的乔刚刚学会走路时把它的伙伴全部摔死,又让乔唯一的依靠——它的妈妈累死,故事是使我看的惊心动魄。最可怕的是,他还让美丽的乔失去了耳朵,这是多么残忍的事啊!还好,天下总是有好心人的,一名叫哈利的人把乔接走了并给他起了这么可爱动听的名字——美丽的乔(乔)。哈利一家人待乔很好,乔也不忘救命之恩,对他们一家人忠心耿耿、尽心尽力。它和哈利家其他的动物一起全心全意的保护这个大家庭:阻挡小偷、保护哈利的女儿——劳拉小姐、目睹了一场火灾,并从火灾中救出了一只能说会道的鹦鹉等等。它是一只善解人意的小狗,内心比名字还美丽!

合上这门关于狗与人之间故事的书,我很失望,也很欣慰。失望是因为动物的一生就这么短。狗的生命真的如此短暂吗?我有些舍不得。他们总是默默的来到这个世界,又静静的离开,不告知任何人。一只狗在自己的一生中如果当上了宠物,那他唯一的依靠一定是它的主人。我的奶奶家曾经养过一只狗,跟我很要好,每次我一回到奶奶家,我必定会和他玩一会,它也高兴地往我身上扑······今年劳动节放假,我与往常一样和爸爸妈妈来到奶奶家,却看不到狗狗了,我很疑惑,去问奶奶,奶奶说:“狗死了······”。我的眼泪“哗”地就下来了,脑海里想着以前和狗狗玩的场景,伤心地哭了。欣慰是因为乔的一生还是很充实的,跟着主人到处游玩。

善待我们身边的动物吧!人们都说:动物与人类是一家人。我们都在同一片蓝天下生活,就应该受到同样的保护。因为,善待动物,就是善待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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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说分手信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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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智与情感》—读后感 读这本书之前,我去图书馆借来一本《简·奥斯汀》。此书十分全面地介绍了奥斯汀的生平,也让我对《理智与情感》的创作背景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奥斯汀的其他小说一样,这本书同样以当时英国中产阶级人家女儿们的情感生活为题材。奥斯汀关注女性,尤其是年轻貌美的淑女们的感情与婚事,她的所有小说几乎都离不开这一话题,我想,这正是奥斯汀自己在现实生活中所接触到的吧,身临其境,所以有感而发。 小说以dashwood先生的去世作为开头,他躺在病床上,妻子女儿围着床无助地站着,她们知道床上奄奄一息的病人是她们唯一可以依赖的人。

而现在,dashwood先生即将去世,她们失去的不只是丈夫或父亲,更是这座庄园里的一切。按照当时英国的法律,女性在家中无继承权。所以,dashwood先生去世后,他拥有的norland庄园将由其唯一的儿子john继承,这就意味着dashwood先生的妻子mary,大女儿elinor,二女儿marianne,和小女儿margaret的生活将由john来安排。老先生似乎了解他去世后妻儿们面临的处境,所以临终前他再三叮嘱john要照顾她们的生活,他的做法让妻儿们很欣慰,但对她们来说,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转眼间将拱手让于他人,这将是多沉重的打击啊! 小说第一卷的第一章节就开门见山地交代了elinor和marianne这两位女主角的性格。

姐姐elinor多才多艺,虽只有十九岁,但做事理性谨慎,为人善良体贴,显得比同龄人更成熟。十七岁的妹妹marianne的才艺与姐姐相比毫不逊色,妹妹的性格与母亲很像,浪漫又多情,所有的悲伤与愉悦都直接表现在脸上。因此,当得知john的妻子fanny要住进norland时,她无法接受这一事实。相比之下,elinor就显得十分淡定,她甚至安慰起母亲和妹妹们来。姐妹俩的性格如此不同,似乎分别代表了“理智”与“情感”。《简·奥斯汀》中提到,《理智与情感》这本书的原名是《elinor与marianne》,这更让我坚信了之前的猜测:奥斯汀把elinor定义为“理智”,把marianne定义为“情感”。虽然john与三个妹妹并非同母所生,但他想过要遵循父亲的遗愿,照顾后母和妹妹们的生活。可以看出他对父亲很尊敬,继承了这样一份巨大的财产他也应该很感激父亲。

然而,我想,若john真的承担起了做哥哥的责任悉心照料继母和妹妹们的生活的话,那这本小说似乎就少了一些看点。fanny想方设法说服 丈夫降低给妹妹们的生活费,还以norland庄园新女主人的身份在庄园里我行我素,她太爱炫耀,一味的追求财富与荣耀,虽然表面上看来她是在为自己的丈夫和儿子维护财产,似乎是个懂得持家的好妻子,但她夸张做作的行为显得自私又虚伪,让人实在无法喜欢上她。 小说开头中另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是elinor的妈妈mrs.dashwood。能成为dashwood先生的妻子,她显然也是出身名门。习惯了享受惬意的她无法忍受fanny的冷嘲热讽,最终带着女儿们离开了装满回忆的norland庄园。她尊重女儿们的想法,面对fanny的我行我素,她没有正面攻击,表现得优雅又从容,正式当时英国社会典型淑女的代表。 fanny的弟弟edward在norland借宿时与elinor相遇。edward性格沉稳,亲切又随和,向往简单平凡的生活,elinor渐渐喜欢上他。但marianne却觉得他身上缺少浪漫气息,又没什么才艺和志向。对啊,这样一个“淡定”的男子自然不会入她的眼。edward和elinor都将对彼此的喜欢深深藏在心里,机灵的marianne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她能看出两人彼此钟情,就连年仅十三岁的小妹妹margrate都看出了其中的暧昧,但他两人谁都没有向对方表明心意。

姐姐elinor做事一向沉稳镇定,她并未完全信任edward,所以,除非是他先向她示爱,她是不会主动追求爱情的。 然而,爱情面前谁都会迷失方向,面对爱情谁都无法做到完全理智。母亲和女儿们找到了合适的新住处便立刻搬走了。刚刚陷入爱河的elinor不得不和edward分别,两人以朋友

的名义简单地挥别,似乎什么都不曾发生。母亲和妹妹marianne都替elinor感到惋惜,但她却表现得十分镇定。搬入新家后,她立即适应了新环境,在家人面前很少主动提到edward。其实,分别让她很失落,她仍爱着edward,盼着他能来看她,只是没有表现出来而已。 年仅十九岁的elinor面对生活环境的巨变,面对朦胧爱情的幻灭时怎能表现的如此沉着冷静!在母亲和妹妹眼里,她如此理性有时甚至显得不够通情达理。她正是“理智”的象征,这个年龄不该有的成熟她都具备了,她体贴入微心思缜密,但却懂事得如此让人心疼。 marianne又结识了三十四岁的brandon上校,她的美貌和气质感染了上校,上校喜爱他,也大胆地追求她。但marianne却钟情于大雨中英雄救美的 willoughby,对上校接二连三的殷情表示不屑。willoughby勇敢又不乏浪漫,正是marianne心目中的“如意郎君”,她全身心投入到爱情中,沉醉在甜蜜的热恋里不能自拔,willoughby在大雨中英雄救美,又坚持每天拜访受伤的marianne,短短几天内就得到了dashwood太太的肯定,也得到了marianne的芳心。他年轻貌美、才华横溢,和marianne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他们爱好相同的名著、相同的作者、甚至是相同的文章节选;他们的性格也出奇地相似,两人都毫不掩盖自己的语言和情绪,对待某一话题的看法也惊人地同步。

他们的结合像是年轻女孩心中童话故事里的王子与公主,十分梦幻,令人向往。 在我看来,willoughby有时是幼稚的。她一心追求marianne, 似乎忽略了其他人的感受。众人聚会时,他只顾与marianne你侬我侬,沉浸在二人世界中,还时不时丢出几句话嘲讽木讷的branton上校。他对branton上校太过刻薄,几乎句句话都很针对他,就像一个赢得比赛的孩子蔑视失败的对手一样,还希望带动周围人一起讨厌branton。当然,在marianne眼里,他集天下英气与浪漫与一身,他是完美的! 不幸的是,marianne和willoughby的爱情未能如童话般圆满。willoughby来辞别了,这样突然放弃令人无比羡慕的爱情,他怎么舍得?定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吧。失去了心爱的王子,marianne一蹶不振,陷入漫长的思念与等待中,整日以泪洗面,寝食难安,她相信willoughby会回来找她。但是,故事并没有这么简单。到伦敦后,marianne不停歇地给willoughby写信,希望与他再次相聚,最终两人在一场聚会中见面。

分别数日后再次与恋人重逢的marianne别提有多高兴了,她一向不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见到朝思暮想的恋人更是激动地大叫他的名字,姐姐拉都拉不住。可是呢,willoughby却出奇地冷漠!似乎他不曾结识过这位姑娘,见面时一再躲闪marianne热情的目光,始终面无表情。与elinor一番客套寒暄之后,他丢下不知所措的marianne,假装什么时候未曾发生过,就这样离开了。 这次聚会上的相遇对marianne的打击是致命的,这还不够,几天后willoughby送来的分手信更让可怜的marianne深陷悲痛之中。事情传开后,willoughby的身世和恶行也被一一揭发了:他是个名副其实的负心汉,一度沉迷于纸醉金迷的奢侈生活,感情泛滥的他玩弄过年幼的少女后残忍地将其抛弃,又 为得到财富与上流社会女子结婚。如今真像水落石出,这无疑摧毁了marianne的全部憧憬,以至后来她无法从痛苦中走出,身体极度虚弱的她不幸染上重病,悲剧达到顶峰。

幸好上帝是对她是公平的,没有让年仅16岁半的她就此倒下,反而让她有机会重新审视成熟稳重的branton上校,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甜蜜爱情。 marianne的悲剧让我想起了曾听过的一句话:“在这个世界,凭理智来领会是个喜剧,凭感性来领会则是个悲剧”。按照这句话来分析,marianne的“感性”会酿成悲剧,而elinor的“理性”可能会迎来圆满的结局。但读完本书的第二部分,我发现其实“理性”的elinor也难逃悲剧的命运。自诺兰庄园分别数日后,edward的突然造访让原本死寂的家庭重现活力,一家人热情迎接了这位期待已久的客人。elinor仍然拼命克制自己的情感,她就是这样,必须要得到充分的证据证明edward真的钟情于她,否则她不会表现出来。同elinor一样,edward也是个理性之人,善于隐藏内心情感。原本以为edward的到来会使两人的感情有所升温,可事实却不尽如人意。edward不追求名利,一心想过简单舒适的生活,只希望做一名牧师满足自己的兴趣,但来自家族的压力和母亲的众望压得他喘不过气,无奈只能暂时逃离家庭。 偶然间结识了一位叫lucy的机灵姑娘,elinor从她口中得知了心爱的edward已有四年婚约,而且订婚对象正是眼前这会视她为贴心好友的lucy。

那一刻,理智的她仍坚信在没有得到充分证据之前lucy口中的edward与她所爱的edward不是同一个人,但当她看到那张再熟悉不过的袖珍肖像时,她倔强的自信心终于被击垮了。面对如此沉重的打击,她仍极力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让lucy有所察觉,并答应为她保守秘密,甚至没有向至亲的妹妹宣泄一悲伤。她的选择是明智的。眼下妹妹正被爱情深深折磨,她不忍心让她任何更加悲惨的消息。她要一个人承担起所有的痛苦,她要默默忍受他姐姐的刻薄冷漠,他妈妈的蛮横无理,还要一遍遍故作坚强地听着lucy的愿望和自鸣得意,一边拼命掩饰深知自己无法与edward相爱的痛苦,一边又不停歇地安慰伤心欲绝的妹妹。终于,在marianne的逼问下,她吐露了掩埋了四个月的心声,那一刻,年仅19岁的她终于忍不住了,她向妹妹宣泄了所有的痛苦,直到这里,我才发现其实我和marianne一样,一直忽视了elinor。 与marianne轰轰烈烈的性格相比,elinor显得不温不火,有时似乎太过冷淡。父亲去世后,她承受的痛苦有增无减。母亲和妹妹一样过于冲动,elinor常常要站出来帮母亲收拾 残局,她要协助母亲管理家庭开支,帮助妹妹度过感情难关,还要孤身一人带着妹妹应付伦敦上流社会中的种种应酬与调侃。她善良体贴,几乎没有心思和时间为自己考虑。她答应为lucy保守秘密,就真的履行了诺言;她得知edward因坚持履行婚约而被逐出家门,不但没有埋怨他辜负了自己,反而担心起他的未来生活,并一心希望帮助他渡过难关。

最终,lucy因贪恋财富与名利主动要求解除婚约,edward顺利在branton上校家附近的教堂求得牧师职位。摆脱了婚约与家族的束缚,他如重获自由的骏马径直奔向elinor并毫不犹豫地向她求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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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好爸爸坏爸爸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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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生活中,爱无处不在。在学校里,朋友之间、同学之间、师生之间有一种爱;在家里,父母兄弟姐妹之间有一种爱;走出家门,当我们需要帮助的时候,甚至路人也会撒播一点爱给我们。有时爱竟是察觉不到的,但却是很浓。

我读的这本故事里有一对水火不容的小姐妹尹小碗和尹小碟。妹妹小碟长得很漂亮而且精致,她总是像小公主一样优雅端庄,很有品味,别人都夸她有‘小公主的范儿’,而姐姐

小碗却是一个脾气暴躁,还很贪吃的女孩,她不爱穿裙子,不爱戴发卡,因为她不想让自己显得是一个女孩,还每次过生日都过成了父母的受难日,搅得全家人不得安宁。面对这么一对儿小姐妹,爸妈当然选择偏爱妹妹小碟了,因为她人见人爱嘛!

但是自认为被冷落在一旁的姐姐不但不向妹妹学习,反而脾气越来越暴躁,越来越能吃,吃的很肥胖,却很郁闷,她想出了一个叫“筷子”的弟弟跟她一起玩儿。担忧的爸爸妈妈和小碟一起想办法让小碗把“筷子”忘掉,一心一意和妹妹在一起并照顾她,可慌乱中这么做又疏远了他们之间的关系,使小碗失去了对家人的信心。久而久之,小碗被以欺负妹妹的名义“冤枉发配”到外地一所高中上学了。

一天,本来已经对家淡忘了的小碗突然接到了家里的电话,说是要给她过生日。原来,妹妹小碟无意中找到了小碗秘密日记的钥匙,从而得知了小碗许多不为人知的忧伤和秘密。这次生日,爸爸送了小碗一块没有发酵的面包,妈妈给了小碗一个笨拙的拥抱,小碟则送了小碗一直想要的小狗。他们的做法解开了小碗的心结,小碗发现家人浓浓的爱就一直在她身边从没有离开过。

故事读完了,我在想,如果我们的心像小碗一开始那样系上了心结,就察觉不到身边人的关怀和爱了,因为爱是要用心去体会的,在我身边,就有许许多多不同的爱:当我回家太晚,妈妈就会急慌慌地出门找我,当终于找到我时,会把我搂进怀里;当我考试成绩不理想,很伤心时,我的朋友虽然也考的不好,却还在一旁努力地安慰我;还记得有一次,我一边走路一边看书,眼看要掉进一个没盖盖儿的阴井里,旁边的一位叔叔连忙扶我一把并对我说:走路看书对眼睛不好······连陌生人都有爱,父母怎么会对自己的孩子不不爱呢,我们一定要珍惜这些爱,并且用真心去关爱别人,这样,我们生活中的爱就会无处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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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幸福就这么简单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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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锁记》是张爱玲的代表作品之一,不同于《倾城之恋》的幸福结局《金锁记》则是一个悲剧,一个彻头彻尾的悲剧。故事从一开始就不是给人以明艳,欢快的节奏,而是给人以忧伤和悲哀的感觉。

故事是从两个小丫环的谈话开始的,两个小丫环躺在床上聊起主人家的事,说起姜家的大爷,大奶奶及刚进门不久的三奶奶,最后提及二奶奶曹七巧,却是一个让人头疼的人物。我便起了好奇,究竟是怎样一个女人?看完整篇文章,我只觉得震惊,震惊于曹七巧做的事与她的疯狂与变态。再看第二遍,便觉出了七巧的可怜与无奈,她何尝不想好好生活,可是她却没这个机会。

她是被兄嫂因金钱而嫁于姜家的,其实说嫁倒不如说卖字准确。她所嫁的人为姜家二爷,可这个二爷却是一个得软骨病的残疾人。她的大家庭中婆婆妯娌因她出身不好也或多或少有点瞧不起她。她的丈夫无能,她的兄嫂来也只是为了她的钱。试问,在这样的环境中日复一日的生活怎么能不疯?在这样环境下能正常生活的人才不正常!一个女人,嫁到一个新的家庭,都会有期盼,都有美好的愿望,谁愿意变成一个疯子?七巧也不想,可是这是她的命,逃不掉,就只能忍,直到最后忍受不了,变成一个疯子。她被金钱剥夺了幸福,便以疯狂报复心理去剥夺更多人的幸福,甚至自己儿女的幸福。她的精神已陷入了疯狂的状态中去了,她疯狂的想要报复所有人。可是在报复他人的同时,自己何尝不痛,报复别人的同时也伤害了自己,自虐式的复仇。

可能只有这样她的心里才会好过一点。她看不得别人幸福,因为不合理的社会剥夺了他自己的幸福,她嫉妒,愁视,便这样毁掉了儿子的幸福,毁了女儿的幸福。她没有爱,或者她以前有爱,只是这爱在生活的苦痛中完全消失了。最初她爱姜家三爷姜季泽,但姜季泽只是一味的敷衍她,甚至最后为了钱财欺骗她。也许最初她爱她的兄嫂,只是当兄嫂将她卖于姜家时她便不爱了。也许最初她爱她的儿女,只是当她心中只有金钱还有强烈的占有欲时,她渐渐迷失了心中的爱。因为他对这个世界没有爱,所有她看到的一切都是丑的,恶的。

她没有感受过爱,便也失去了爱他人的能力。从来没有爱的人都是可悲又可怜的。 她几乎毁掉了与她有关的所有人的幸福,同时也招来了他们的恨,她不知道吗?他知道,她不想改变,也改变不了。故事的最后写到:“七巧似睡非睡横在烟铺上。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她知道,她儿子女儿恨毒了她,她婆家人恨他,她娘家人恨她。”最后的最后,七巧想起在北京麻油铺还为出嫁时的自己,当时的自己快乐而又自由。想起喜欢自己的朝禄,丁玉根,张少泉,如果能和其中一个结婚生子,也许结局就会不一样。但这只是也许,也许真的该信命,该信“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七巧的生活也由不得自己挑选与安排,人所受的苦也不是自己求来的。谁都想幸福的过完一生,可是哪有那么容易。

《倾城之恋》中范柳原说“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首诗这样讲:“我看那是最悲哀的一首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自己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像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的。”是的,我们做不了主,人各有命。

自己的命运从来都是自己做不了主的。七巧也主宰不了自己的命运,所以她只能这么活着,也只能这么活着。可怜的七巧,她的心中没有爱;可悲的七巧,她主宰不了自己的命运;可恨的七巧,毁了如此多人的幸福。

七巧,愿你来生幸福。别再这么悲哀,这么疯狂的活一辈子了,愿你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愿你平平安安过完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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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名著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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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余华的这本书之后我感受颇深,即使我们负重前行,艰难不断,也要活着,因为活着才有机会去感受活着的幸福、心酸、平庸,因为活着才会有希望。

书中的主人公福富贵一生都经历了苦难,他曾是一个富家少爷年轻时挥霍无度导致家产败光,父亲也因此去世,后来醒悟,可俗话说世上没有后悔药,再后悔那也只是曾经,而曾经却已不是现在了。

最后历经各种心酸事他与一头牛度完一生,他将牛取名为“富贵”。富贵的一生如此凄惨,困难,可他依然选择活着而没有选择死亡,就像书中所说“你千万别糊涂,死人都想活过来,你一个大活人不能去死”。

只有活着才能体验生命,活着不仅仅是要你幸福的活着。

我们也曾问过人为什么要活着?活着的最后还不是死亡?余华也曾说过“人是为了本身活着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天越来越黑,星星自然就越来越亮,一晚过后,就到天亮。可那一晚经历了什么,别人也无法知道。因为懂的最后还是自己。

现在我想我们明白了只有活着才能体验活着所经历的事。可也有人说死了不是更好吗?不用经历痛苦的事。

可我想说你不经历各种事,不尝尽人生中的酸、甜、苦、辣,那你来这一趟人世又是为何?所以我们要为了活着而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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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李开复自传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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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的一天,我去教育书店买了一本 《超酷天使大肚子爸》。回到家后,迫不及待的奔回卧室,津津有味的看起书来。

《超酷天使大肚子爸》讲的是大肚子爸爸和四个小女孩饭团,布丁,苏打,还有小晴歌住在奇妙的小院子里,超爱芭比娃娃的维C阿姨常来跟他们玩。在大肚子爸爸的眼里饭团是个睡不醒娃娃,布丁是个卓别林娃娃,苏打是个爱马桶娃娃,小晴歌是个口水娃娃。她们认为她们是大肚子爸爸生的小姑娘,在爸爸的矫正下小情歌亮出美妙歌喉,苏打不再依赖马桶,布丁变成了跳芭蕾的“小天鹅”,连饭团也在爸爸做的超级椅子里舒服的生活着,在布丁十岁生日时,小院子就要不在了,爸爸宣布要送她们到他们的亲生爸妈那里,只留下一个饭团小姑娘陪她度过一生。

在我的眼里,大肚子爸爸的大肚子里装满了奇妙的童心,玩心,和爱心;维C阿姨是个热爱芭比娃娃,觉得自己是个像芭比一样的不老少女;饭团是个整天做着思考问题的小女孩,长得很漂亮;布丁发火像个火山,发完就像个SWEET;苏打是个整天坐在马桶上消化开心和不开心的小姑娘;而小晴歌是个不说话只吐口水的小姑娘。这本书不真实但很奇妙,快乐又不忧伤,天真又不无曲折的笔调呈现亲情之爱,朋友之爱,人与自然和谐之爱,不同凡响的神奇父爱故事,让我在长大过程中学会爱和珍惜。

这本书让我明白世界上有许多迫不得已的是事,我们要体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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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双城记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8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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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哈拉的故事》讲述的是她在偏远沙漠所经历的一系列搞笑的生活故事。难以想象,在酷热难耐、物资匮乏又偏僻落后的撒哈拉,她与荷西竟能活得如此有滋有味,乐趣横生。我想,这都源于她对生活的热爱吧。她用廉价的小艺术品把沙漠中的陋室装扮成宫殿,用自制的木头家具组成一个温馨的家。其实三毛也只是普通人,在《白手起家》一章中,讲述了她刚来到这个陌生的小镇,刚踏进这个不能再简陋的小屋的失落和灰心,那儿物资十分欠缺,一切物品都贵的惊人,个性是水,而她们也并不富裕,日子的艰难可想而知。

但勇敢的三毛很快就对新生活燃起了期望,白天荷西在外工作,她,单独一个人去市场拖回别人扔在路边的木料,每隔几个小时便去守着它们,殊不知这些木材原是装棺材的木箱,得知真相后,她俩哈哈大笑,反而更喜爱自家个性的新桌子。这样的笑话她们闹了不少,让人在莞尔的同时也被他们的乐观所感动,沙漠生活自是不易,背后的辛酸我们又如何真正体会呢?

撒哈拉的生活除了艰难更是寂寞,没有与外界联络的设备,没有真正的朋友,除了常常不在身边的荷西,那里更没有懂三毛的知己。在这个荒僻的小村里,当地人思想落后且迷信,善良者有之,但更多人往往以自己的利益为重。《哑奴》的故事完全地表现了这点。当地的土财主们肆意差遣奴隶为自己挣钱,而三毛不顾当地人的劝告与哑奴一家成为了朋友,正因她看不惯如此践踏人权。她常常给哑奴送去食物,请他来家里做客,偷偷塞给他钱,哑奴一家感动万分,而三毛却为此愧疚,她只能用这种方式给予他们帮忙,而无法真正改变他们的生活。

三毛的善良在当地被视为异类,正因从没有人会和奴隶走得那么近。但是三毛不在乎,她与荷西依旧与哑奴来往,没有人懂她没关联,她愿意承受这样的孤独。她一个人的力量太微薄,最终的结局哑奴还是没有逃过被交易的命运,临走之际,三毛哭着把一条彩色大毯披在哑奴的肩头,哑奴却挣脱枷锁把东西都递给妻与孩子们,竭力想要跟他们说点什么,但他发不出任何声音……就这样,他们只能泪流满面地望着他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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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草和大树》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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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力量,叫做爱。爱能融化冰雪,爱能打开心扉;爱能让自卑与孤独消失得无影无踪;爱还能让一位老流浪汉为素不相识的一家人支撑起一个温暖的家。

故事发生在法国的巴黎。老流浪汉阿曼德返回他大桥底下的住所时发现他的住处早已被三个陌生的小孩给占领了。他既惊讶又生气,想把孩子们赶走。可渐渐地,他竟被这三个孩子的真诚打动了,他慢慢改变了自己的态度,与孩子们的妈妈共同支撑起一个充满爱的家。

是啊!是爱,让阿曼德从一位惹人厌的乞丐变成了一位和蔼的老爷爷;是爱,使阿曼德对孩子们的厌恶转换成无限的喜爱;是爱,让一个支离破碎的家庭恢复往日的温馨……

每个人的心,都可以成为一台爱的播种机,你播撒爱的种子,便会收获更多意想不到的爱;你用心耕耘爱的沃土,硕果累累的秋天变回热情地向你招手。书中的孩子们天真热情,他们朴素的爱与真情给了阿曼德重新振作的动力。面对桥下的僵局,他们友善地给阿曼德腾出位子,并亲切地称呼他“爷爷”。他们的举动把阿曼德深深地打动了。他在不知不觉中全身心地投入到这个家里,为这个家无私地奉献出一切。

作者用细腻的笔触,将一个辛酸而感人的故事娓娓道来,爱与温暖在字里行间自然地流露。掩卷沉思,一幕幕往事浮现在我的眼前。我突然发现,生活中“爱”无时无刻不在给予我温暖与力量:考试时,我的笔没水了,同桌默默递上她的水笔;作业做累了,妈妈悄悄地端上我最爱的水果;打篮球摔倒了,同学们争相围上来关切地问我有没有受伤……

“桥下寒冷的风,吹不散一家人温暖的爱。”这句话久久萦绕在我的心头。无论多么贫穷,无论多么无助,都能幸福起来,这难道不是爱的力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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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名著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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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漂流记 》在英国乃至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首先,它塑造了一种新人物。像其创作者笛福一样,小说的叙述者兼主人公鲁滨逊? 克鲁索是一个水不疲倦、水不安生的行动者,是那个不断扩张、不断攫取的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典型产物。他不屑守成,倾心开拓,五次三番抛开小康之家,出海闯天下。他理智明 达,肯于劳动并善于劳动。他遭遇海难,流落到荒岛以后,不坐叹命运不济,而是充分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修建住所、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器具、缝纫农服,把荒岛改造成井然有序、欣欣向荣的家园。他在海外冒险多年,历经千心万苦,终于得到了可观的财富, 完成了他那个时代的英雄人物的创业历程。鲁滨逊又是个彻头彻尾的“经纪人”。他热衷于航海,并不因为什么浪漫的追求,而是完全为了经济利益。他在海岛上曾发过几句金钱无用的感慨,但说过以后立刻就把见到的钱币一一收好,最后又一千不落带回英国。

在他看来,非经济的社会关系和活动是次要的,父母之言不足信,安乐之家不足恋。这部自述体小说几乎不曾记录任何消遣活动(如果和鹦鹉说话不在其中):也儿子不从纯欣赏的角度(或说美学的角度)来描写自然景象和异国风光。人与人的关系当然也首先是契约关系、 借贷关系、主仆关系。鲁滨逊心安理得地认为贩卖黑奴是利润丰厚的风险事业。他被海盗俘获时曾鼓动同为海盗奴隶的小男孩

佐立一起逃跑,并许诺要使他成为“了不起的人”。然而一旦出逃成功又有人出了个好价钱,他只稍经犹豫、略讲价钱就把那孩于卖了。后来他在荒 岛上解救了一名土著,给他起名“星期五”,便顺理成章地把他收为奴仆。他回到欧洲之后找到他的代理人, 即当年救他的葡萄牙船长。那老人当时已经穷愁潦倒,但仍然倾其所有拿出一百六十金币还欠鲁滨逊的钱,并交出一份详细的收支帐目。鲁滨逊感动万分,热泪盈眶,同时却不忘记一丝不苟地写一张收据。

总而言之,就其思想而言,鲁滨逊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劳动者,而是以“占有”为目的的资本主义拓荒人。他的荒岛经历是早期西方殖民者的开拓史诗的一个缩影。“落难”最终成了一首占有狂想曲,经过了占有,开发和改善等资本主义“进步”历程。惟其如此,鲁滨逊 才能成为现代文学中影响最深远的原型或神话人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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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海洋天堂读后感范文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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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岳飞传》这本书,使人明白了要像岳飞一样爱祖国,孝顺父母,做一个忠孝之人。《岳飞传》有很多的经典的故事情节,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岳飞传读后感1000字,欢迎大家阅读,供您参考。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第一范文网。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绍兴四年(1134)秋,岳飞第一次北伐大获全胜。八月下旬,宋廷擢升岳飞为清远军节度使。当旌节发到鄂州(今武昌)时,全军将士欢欣鼓舞。一天,雨歇云散,江山明丽,岳飞凭栏远眺,感慨万千,吟咏了这首词。

看到岳飞的这首《满江红》不由的使我眼前浮现岳飞骑着战马拿着长枪上阵英勇杀敌,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场景……

在宋朝一个洪水滔滔的季节,诞生了一位民族英雄,他就是尽忠报国的岳飞。这是一个勇猛杀敌,无数次打败金兵的入侵的英雄;这是一位立志报国的热血男儿,一个堂堂正正的大英雄。在战场上他毫不退缩,而是英勇善战,三番五次打破金兵,凯旋而归。就是这样一位民族英雄,不怕金人的金戈铁马,却被奸臣当道,处心积虑所迫害,最终在大年夜在风波亭被害。大宋的安宁是岳飞和他的将士们、他的兄弟、他的家人不惜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我真的为这样一位英雄的倒下而感到无比的痛心。

读了这本书,有个人不得不说,那就是陷害忠良的秦桧,因你杀害忠臣,理应成了中华民族的千古罪人,被世世代代所唾弃,被遗臭万年。还有你的妻子王氏,成了你的帮凶,犯下滔天大罪,因此你们将永远跪在岳飞面前赎罪。

《岳飞传》有很多的经典的故事情节,看的我如此如醉,如岳飞出世、组建岳家军、枪挑小梁王、宗泽赠盔甲、群英结义、岳母刺字、岳飞挂帅、被害风波亭、沉冤昭雪,一门忠烈……

天日昭昭!天日昭昭!

这是一份罕见的遗书。因为,它既是一份被逼迫下的供词,又是临死之前留给世人最后的八个大字。当初,岳飞被秦桧等人以“莫须有”的罪名治罪,临行前,侩子手们再次提审岳飞,企图逼迫他在提前炮制的“供状”上签字画押。但是,岳飞视死如归,他取过笔来,大义凛然地在供状上写下了这八个大字。这八个如椽大字,一个个顶天立地,力透纸背,昭示了岳飞宁死不屈的精神和伟大高洁的人格,以及相信上苍最终会做出最公正判决的坚定信念!这是岳飞面对奸臣迫害的最好回答,也是他留给这个世界的最后遗言和期盼。值得庆幸的是,虽然岳飞受到了秦桧等人的不公正待遇,但是总算苍天有眼,他被迫害致死不久,遗言便得以实现。

岳飞去世20年后的1162年,宋孝宗下令为其平反,重新恢复他在世时的官位,不仅如此,岳飞还得到了后人至高无上的评价。记得国父孙中山评价如是说:岳飞魂,是中华民族的精神代表,也就是民族魂。

读了这本书,使我明白了要像岳飞一样爱祖国,孝顺父母,做一个忠孝之人。一定要报效祖国,为祖国的发展献出一份力量。因此从小就要努力学习,永不松懈,分秒必争。岳飞背上刺的“尽忠报国”也将成为我人生的座右铭,相信自己也一定会做到的。

他虽然被迫害致死,但他“精忠报国”的爱国精神,却高高地写就在历史的丰碑上,存活在人民的心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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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读书心得体会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全文共 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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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件小事的震动》,文章主要讲了作者在南卡罗来纳州捕捉了一只小画眉鸟,把它关在自己心爱的笼子里。有一只成年鸟一口一口地喂小鸟一种东西。后来小画眉鸟死了,才知道那只成年鸟喂的是致命的毒梅。她认为死了要比活着做囚徒好些。那时作者才知道,不要把任何小动物关在笼子里。

其实,在生活中,我也经历了类似的情况。有一次,我奶奶家养了一条小狗,为了防止它出去,我用了一条粗链子死死地栓在它的脖子上。结果,那条狗每天都哼哼,甚至有时连饭都只吃一点。最后,在我领它出去玩的时候,刚一拿起链子,它的眼里立刻闪出快乐的光,高兴得直跳。那时,我才有了很浅很浅的一种意识,不要把动物一直关着。现在呢,读了这篇文章以后,我才对这方面有更多的了解。

实际上,什么样的动物都有它们自己的家,都有它们的自由,人也一样。我们很爱动物,父母很爱孩子,如果都把动物栓起来,把孩子约束起来,这将多么痛苦,这时候的他们,正是需要自由啊!既然我们爱动物,既然父母爱孩子,为什么不满足他们需要自由的要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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