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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章传读后感(热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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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林外史读后感5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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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读《吕氏》,初行甚涩,殆渐入佳境,欲罢而不能。《吕氏春秋》为吕不韦及其门客所撰著,间杂百家,于百家之论取其养并为其所用。吕不韦何人也?作此书何意也?观不韦一生,商人而已。其以“奇货可居”,而贵为秦相,位及尊宠,功成名就,作此书当有所图。虑之再三,方有所悟,虽则揆度臆测、一家之言,姑妄述之。

所图无非在“利”,此“利”非彼利也,乃国家之大利。《吕氏》兼采百家,非一家之专论,非为留恋虚名之荣,探其旨,在于务实求用,以佐 国君,以治平天下为利。试言之。

《孟春纪》之《孟春》,言礼,却非为论理,乃君王行礼教程,详尽君王行礼仪程之所在,行礼所在,命之时。又《大乐》、《侈乐》、《适音》、《制乐》多了些敬畏之言,兼听之明,身危国乱之论,而劝勉寓于论道,论道又成于正听,可谓谆谆善诱者也。此礼乐之论,非为孔孟之言,然睹之则警,闻者足戒,立足于实际,志在导君王之言、行,斯为善言良谋也。

“昔先圣王之治天下也,必先公,公则天下平矣。平得于公。”“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天下人之天下也。”此言之利,在于警策,得与失、取与舍、善与恶、仁与暴、义与毒,皆在一念之间,或为商纣,或为西周,言虽苦,却秉于实。其余《任数》、《察今》、《知度》、《用民》、《有度》、《分职》诸篇,一体而成治国之道。治国之道何在?务其任,揆其要,分其职,察古今之变,顺民为本,治吏为体,则国道可成,民道可存,上下一体,庶几国治矣。

及为任贤举能,察人之道:《论人》、《爱士》、《知士》、《谨听》、《听言》、《察贤》等分而属之。如《察贤》有言:“宓子贱治单父,弹鸣琴,身不下堂而单父治。巫马期以星出,以星入,日夜不居,以身亲之,而单父亦治。巫马期问其故于宓子。宓子曰:”我之谓为任人,子之谓任力。任力者故劳,任人故逸。“弹鸣琴而治,与星出星入而治,岂可同日而语?故贤能之人,人主曷不渴求?

再有《上农》《慎行》《当赏》等篇,无不以事说理,以理顺事,以事理干于治国,其言论明于时实之务,顺合时情时势。

故,读《吕氏》,要言不繁,真帝王之圭臬,人主之佐策:其旨一、其法一、其成一、其言一、而其质实、其用专、其能用。无虚夸之辞,贵在务实为用。此为国,亦”奇货可居“也,为其利大于言也。而其昭于世也奇,悬之咸阳城门,增减一字千金,盖言之有物,为论不避务实,故而自信如此。

不韦商人耶?相国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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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滥竽充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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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竽充数》这个流传已久的故事我已读过数遍,但今天的重读使我另有一番感悟。

故事是这样的;战国时期,齐宣王为了寻欢作乐在宫廷里设了一个三百多人的庞大乐队来为他演奏竽。有一个南郭先生他不会吹竽,可是他知道齐宣王喜欢齐奏,就装模作样的“混”在其中。三年来,每每都能蒙混过关,他高兴极了。后来齐宣王死了湣王继位,他喜欢独奏,这样南郭先生知道要露出“马脚”,就在别人演奏时,他偷偷的溜走了。

南郭先生不凭真本领 ,只想靠弄虚作假来得到好处,这样只会蒙人一时 ,又怎能蒙人一世呢?谎言总会被揭穿的时候。我也有一次滥竽充数的经历:前几天妈妈上班走时交待我在家好好练字,我不想练,就从以前练字本上把写的较好的一页撕下来订在现在的练字本上想蒙混过关。我怀着一颗忐忑不安的心等妈妈回来的同时也对做贼心虚深有体会。不出所料妈妈回来一眼就看出真伪,她大发雷霆,狠狠的惩罚了我一顿。使我刻骨铭心的记住了弄虚作假会带来可怕后果的教训。

真像早晚会被揭穿的,做人要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我再也不能像南郭先生一样做傻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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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名著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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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漂流记 》在英国乃至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首先,它塑造了一种新人物。像其创作者笛福一样,小说的叙述者兼主人公鲁滨逊? 克鲁索是一个水不疲倦、水不安生的行动者,是那个不断扩张、不断攫取的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典型产物。他不屑守成,倾心开拓,五次三番抛开小康之家,出海闯天下。他理智明 达,肯于劳动并善于劳动。他遭遇海难,流落到荒岛以后,不坐叹命运不济,而是充分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修建住所、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器具、缝纫农服,把荒岛改造成井然有序、欣欣向荣的家园。他在海外冒险多年,历经千心万苦,终于得到了可观的财富, 完成了他那个时代的英雄人物的创业历程。鲁滨逊又是个彻头彻尾的“经纪人”。他热衷于航海,并不因为什么浪漫的追求,而是完全为了经济利益。他在海岛上曾发过几句金钱无用的感慨,但说过以后立刻就把见到的钱币一一收好,最后又一千不落带回英国。

在他看来,非经济的社会关系和活动是次要的,父母之言不足信,安乐之家不足恋。这部自述体小说几乎不曾记录任何消遣活动(如果和鹦鹉说话不在其中):也儿子不从纯欣赏的角度(或说美学的角度)来描写自然景象和异国风光。人与人的关系当然也首先是契约关系、 借贷关系、主仆关系。鲁滨逊心安理得地认为贩卖黑奴是利润丰厚的风险事业。他被海盗俘获时曾鼓动同为海盗奴隶的小男孩

佐立一起逃跑,并许诺要使他成为“了不起的人”。然而一旦出逃成功又有人出了个好价钱,他只稍经犹豫、略讲价钱就把那孩于卖了。后来他在荒 岛上解救了一名土著,给他起名“星期五”,便顺理成章地把他收为奴仆。他回到欧洲之后找到他的代理人, 即当年救他的葡萄牙船长。那老人当时已经穷愁潦倒,但仍然倾其所有拿出一百六十金币还欠鲁滨逊的钱,并交出一份详细的收支帐目。鲁滨逊感动万分,热泪盈眶,同时却不忘记一丝不苟地写一张收据。

总而言之,就其思想而言,鲁滨逊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劳动者,而是以“占有”为目的的资本主义拓荒人。他的荒岛经历是早期西方殖民者的开拓史诗的一个缩影。“落难”最终成了一首占有狂想曲,经过了占有,开发和改善等资本主义“进步”历程。惟其如此,鲁滨逊 才能成为现代文学中影响最深远的原型或神话人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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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藤野先生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8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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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青是一个有自由感的诗人。他不像一些现代诗人标榜的那样唯在纸上自由地栖居,作为一个歌手,他要和大堰河的儿女们一道摆脱枷锁,争取地面的自由和幸福,即使在大众中间,他仍然一如既往地保持他的个体性,保持属于个人的尊严与自由。”这是林贤治对于作者艾青的诗的评价。有幸暑假读了《艾青诗选》,让我在艾青诗风沉重,情调忧郁的笔下,体现出他在抗战期间的爱国主义的思想和感情。

我爱这土地“假如我是一只鸟,我也应该用嘶哑的喉咙歌唱……”艾青将自己比喻为一只鸟。鸟儿,我们对它的理解是:自由的飞翔。可它们的寿命限制了这种自由的飞翔,作者的笔下:“打击”“悲愤”“激怒”,这是一只倍受折磨的鸟啊!但它还要用“嘶哑”的喉咙歌唱,是为祖国而歌唱,它无时不刻的牵挂着祖国,祖国已命悬一线,在空中飞翔的它看在眼里,急在心里,面对这样的情景,自己无能为力,只能为祖国而歌唱着。

“——然后我死了,连羽毛也腐烂在土地里面。”鸟儿就这样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自己的身体被埋在了土地里,就连羽毛也在土地里腐烂了,可见,它一生为祖国服务,为祖国牺牲,对祖国的爱。“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省略号的带动,使着我们的情感不断“深沉”,不断地从我们心底涌出一股一股对祖国的深沉的爱!

礁石两节,八句,构成了一个篇章。“一个浪,一个浪,无休止的扑过来,”处在大海中的礁石,怎会不面对海浪的袭击,海浪“扑”在了它的身上,而且是“无休止”的“扑”。它象征了不向命运低头的诗人自己,也象征了我们民族不可或缺的不畏艰苦、不屈不挠的顽强的斗争精神。“每一个浪都在它脚下被打成碎沫、散开……它的脸上和身上像刀砍过的一样”。这样的挫折,是谁都会想过退缩,想过向挫折低头,可它呢,却是“依然站在那里含着微笑,看着海洋……”。

“微笑”在艰难困苦面前是一种自信,在敌人面前是一种坚定,在欢乐与胜利面前是一种坦荡。就这样一块普通无比的礁石,让我懂得了无论身处怎样的处境,都应该用积极的态度,坚定乐观的精神,勇于面对一切艰难困苦,并且战胜一切艰难困苦的永不服输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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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儒林外史读后感5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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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翼天使不孤单》这本书是一本校园小说,作者是伍美珍。

这本书主要讲了张晓伟是一个“单翼天使”,他的学习成绩很好。虽然他的班主任陆老师也很喜欢他,但是同学们都不和他玩。

张晓伟他们班换了一个班主任,班主任换成了胡老师。张晓伟感觉这个新来的胡老师不会像陆老师一样宠他。

身在单亲家庭的张晓伟,和别人都不一样。(或许,单亲家庭的小孩都和大部分小孩都不一样吧。)张晓伟很孤单,他总是掩饰自己的悲伤,在没人的时候也会偷偷的哭泣,其实他自己感觉这样很辛苦!

张晓伟之后去了宁佳心的空间,他在看宁佳心日记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总有种心虚的感觉。

单翼天使 —— 他们有时候或许看上去很开朗,其实,真实的内心却十分忧伤。他们总是把忧伤隐藏得很好,用疯狂的大笑来掩饰内心的害怕和孤独。《单翼天使不孤单》里面的张晓伟这个人物就是单亲家庭的小孩,他总是把不快乐和忧愁隐藏得很深很深,他也不敢对自己的妈妈倾诉,因为他觉得,他这么大了,不应该再让妈妈操心了!

但是在我看来,单翼天使也一样可以很美丽,也一样可以飞的更高,只要相信自己,没什么做不到的!

单翼天使表面上很快乐,心里却很孤独!

惟有给予和宽容才能为自己赢得温暖和爱,单翼天使们只有彼此拥抱着才能飞翔,这是张小伟的成长体会。

单翼天使和我们大部分的家庭其实都是一样的,只要自己尽力了、努力了,同样也是美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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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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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个寡妇看完了,看完之后很久,心里很不平静,意犹未尽的感觉。

因为家在农村,所以里面的历史从父辈那里也是有所耳闻的,但是终究没有这个小说给人的感觉那么直接,让人猝不及防。

小说从解放前1944年开始写,直到文革结束,以葡萄的经历为主线,贯穿了30多年的中国近代史,也贯穿了葡萄从14岁到将近50岁的年华。书上的情节环环相扣,读的时候会不由自主地地抬起头算算现在的葡萄多大了,现在大概是哪一年,是不是快要走出苦难了?从葡萄的所作所为,强调了生命的可贵、可敬,葡萄说过几次“你们都不把人当人看,更何况猪呢?”,也交织了很多人的命运,借过她公公粮食后来想要还账的“老八”丁书记;“四清”和“文革”期间都来过史屯的朴同志,人人都是被历史玩弄于鼓掌之间的小人物。

我们看到了人性恐怖的一面,有为了自己进步就不惜要求组织上杀爹的少勇,也有为了自己明哲保身三缄其口的乡亲,也有文革一来第一个跳出来揭发的朴妻,同时也为我们展现了人性中善良的一面,先别说葡萄在那样的情况下始终保持的本真,在那样的情况下救下她的公爹,文中也很多次提到了,她没有想过被发现了会怎样,会怎么办,她只知道这个人不偷不抢,不该被砍头,她只知道这个人是她爹,她就是要救他!某种程序上她公爹孙二大爷救了他,他生活中的智慧教会她很多东西,如何让猪长膘,如何度过饥荒,是不是也暗示了现实中我们剪掉了传统,剪掉了千百年的智慧?也别说全村人都为葡萄保守公爹健在的秘密,经常通过她给她“舅老爷”送吃的,单就她年幼时她公爹为了让她躲过婆婆的一道道考验偷偷帮她的情景就让人感动不已,虽然艰难,却充满了温情。葡萄给人一种坚定的力量,就像闯关东里面的朱大爷一样,什么也不怕,什么也难不倒。

另外让我不能平静的还有她描写的那些动物,那只大龟、那头牛、那条老狗,他们死的时候养他们的人的心情,看了让人痛彻心扉,这种描写也是只有真正爱动物的人才能完成的。文中处处体现了作者悲天悯人,对万物生灵充满了爱护之情。

能够完整表达自己感受的人真的很幸运,我不是其中的一个。但是如果看完了不写下些什么,又让我觉得太对不起这么好的一本书,所以我推荐大家有时间都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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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东周列国志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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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大文豪大仲马手下的《三个火枪手》是如此精彩,三个性格各异,形影不离的好朋友阿多斯,波尔多斯和阿拉米斯。他们性格好强,因而与另一个主人公达达尼昂打了一架,可谓“不打不相识”,与达达尼昂交上了朋友,四个人成了著名的火枪手。勇敢而朴实的达达尼昂和他三个多情善感的火枪手一起证明了“此文来源于范文搜网拼才会赢”这句话。他们红衣主教死亡的威胁,也不怕呆在巴士地狱。因法国王后和白金汉公爵之间的此文来源于范文搜网情,所以红衣主教一直想抓住王后与白金汉公爵的关系的把柄,来打击和消弱国王的的力量,而达达尼昂与三个火枪手为了维护王后的尊严,粉碎了红衣主教一个又一个的计划,挫败了红衣主教一个又一个的阴谋。另外,为了营救他心此文来源于范文搜网的波那雪太太-王后的贴身侍女,也是王后与白金汉公爵秘密约会的联系人,因此红衣主教绑-架了她,为了救出波那雪太太,达达尼昂又一次与红衣主教的爪牙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再一个红衣主教一直把拉罗舍勒这个胡格诺派新教徒在法国的最后堡垒视为眼中钉,确切的说是拉罗舍勒得到了红衣主教的死敌白金汉公爵的支持。也是白金汉派遣英军舰艇和士兵在离法不远的雷岛登陆增援新教徒。所以当上了首相的红衣主教黎塞留为了巩固中央集权,决心彻底摧毁拉罗舍勒,派兵围攻与占领新教徒的主城拉罗舍勒,大挫了白金汉公爵。

这个故事是个悲剧,一切为了王后和白金汉,而红衣主教竭力制止,导致了一个两败俱伤的结果,白金汉,波那雪被红衣主教的手下暗杀,火枪手各奔东西,只留下了达达尼昂一个人。这又告诉我们,人与人之间的斗争阴险狡诈的,危险无处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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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儒林外史读后感5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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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天我和爸爸妈妈一起看书,读了一个故事——《狼和七只小羊》,我觉得故事很有意义。

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一只狼来敲门,第一次,小羊听见粗糙的声音,小羊没有开门。第二次,狼用白面粉涂在脚上,憋着声音,小羊们上当了,就有一只最小的羊,它躲了起来,等妈妈回来它把所有的事告诉了妈妈,它和妈妈一起救出了另外的六只小羊。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我自己在家的时候有人来敲门,不能给他开门,要先问问他是谁,如果不说话,我就在门的小口上看看是谁,如果不认识的话就不能给他开门。还有我们要像那最后的一只小羊一样遇到事情要沉着,冷静,认真思考想一想解决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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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小团圆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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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终于把《小团圆》给看完了,很晦涩,不好读懂,特别是张爱玲写的他和她,如果稍不用心去读,就不下去了。

这个书真不是畅销书,读者应该很少,因为太难读了。比世界名著都难读许多倍。

读完整本书,发现张爱玲的文笔还是不错的。起码现在的作者很少能够有这种水平。把无聊的内容写成一部比较经典的小说。

九莉是本书的主角,她的身边有两个重要的人物,一个是她母球蕊秋,一个是之雍。

九莉的母亲的优点是九莉身上没有的,即使她母亲很有耐心的教她。她还是不上路。

九莉的初恋之雍是个花花公子。我想不通的是,九莉分手后,还要寄钱给她花,他不是深深伤了九莉的心吗,九莉怎么这么没有用,又是去挽回这段感情,又是寄钱给他用。九莉不是谈恋爱的高手,她怎么会写出如此多的爱情小说呢,看来她的幻想能力很强。还是她把之雍的爱情都写出来了呢?我觉得应该是后者,之雍写信告诉他如果和女人交往,发生关系。这种事情,九莉都可以忍受。她到底爱他什么呢,人不是都说爱情是自私的,但是九莉在于她的爱情,是个博爱的。她都可以忍受与别的女人一起分享男人。她的爱情是个变态,扭曲的,其实,她很轻松的与之雍分手了,她还是很爱之雍,她在寂寞的时候,无法忘记他的一切。她还是相当痛苦的。她为什么这么痛苦呢,是因为她没有真正的爱情,她没有品尝过真正的两个人的热爱。

张爱玲的小说,我想我会只看这一本了,她的书对我来说,没有多大的学习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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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有关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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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星期,我读完了《狼王梦》,这本书是沈石溪的著作。分为两个故事,一个故事是《狼王梦》、另外一个故事是《狼种》。其中我认为《狼种》的故事写得最生动,让我十分难忘。

《狼种》这个故事的主人翁大灰是一条警犬,它有着六十四分之一的狼的血统,长相酷似狼。大灰在警犬学校训练时十分刻苦,格斗、扑咬、爬高、搜索等各种本领样样精通,考核成绩门门优秀。但是大灰的容貌十分丑陋,形象又酷似凶恶的狼,人们都不要它。后来被马戏团的高导演收留了,让它表演节目为其赚钱,还把大灰交给一个女驯养员来管理。女驯养员很不喜欢这个相貌丑陋的家伙;和大灰同台表演的还有一群相貌漂亮、深讨主人喜欢的哈巴狗,这群哈巴狗仗着主人的宠爱,经常戏弄和伤害大灰。

有一天,马戏团完成表演任务后,在返程的路上,遇到了云豹的攻击。平时喜欢察颜观色的哈巴狗们被吓得魂飞魄散、四下逃逸;在这个关键的时刻大灰不顾自身的安危挺身而出,用警校学到的本领和云豹展开了殊死搏斗,救下了主人和其它小动物们。

读了这个故事,我想到了我们上学期语文课本上的《落花生》文章中父亲说的一句话: ” 花生虽然不好看,但它很有用。“《狼种》中的大灰就犹如花生一般,容貌虽然丑陋,但是在关键时刻却不怕艰险、奋勇直上,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来帮助他人。《大灰》和《落花生》这两篇文章给我了一个启示:那就是做人,一个人关键是得看他对社会和他人是不是一个有用的人,如果只是一个外表长得好,犹如《狼种》的哈巴狗一般,对他人没有用的人,那也是枉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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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武松打虎读后感优秀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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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童年是什么?也许我们自己也不知道。但是,读了《戴小桥全传》之后,我知道了。我们的童年是五颜六色的,是金色的。在这本书里,我找到了自己,找到了我的童年……

这本书内容丰富多彩,具体的描述了戴小桥和他的哥们儿一起的故事。也反映了家长们对孩子的教育是严格的,严谨的。更坚决的说是丝毫不给孩子放松的机会。

比如戴小桥就是一个例子,白天上学,晚上做完作业,就要弹琴,弹完琴就要吃晚饭,晚饭吃好了就要睡觉。就这样,一天就在没有休息的一天里过去了。

如果说老师是戴小桥们的哥们儿,你们信吗?也许你们会不信,但在这本书里,是有的。那位老师就是毛老师。你们肯定在想,如果我们也有这样的老师给该有多好呀!那么我可以告诉你,只要在学校,这样的老师到处都有,不是吗?

作业不会,老师会细心的教我们。受伤了,老师会关切的问你一声“你没事吧”。这些老师不就像你的哥们儿一样关心你吗?

仔细去读《戴小桥全传》你会发现更多有趣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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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草和大树》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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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怀着一股激动的心境再次阅读了《林海雪原》这本书,这次,我对这本书又有了更高的见解了,更加感觉“林海雪原”这四个大字是由战士们的鲜血所凝成的了,它们在我心目中更加得辉煌,更加得耀眼了。

在书中,我看到了一位位智勇双全的解放军战士,他们为着自我的梦想,更为着祖国的伟大事业,在祖国大地上奋斗,每一个战士都与团队融为了难分难舍、患难与共的一体。在书中,每一位战士都有着独特的性格,多谋善断的少剑波,有胆有谋的杨子荣,骁勇威猛的刘勋苍,坚韧忠诚的孙达得,粗俗诙谐的栾超家,忘我拼杀的高波,甜美热情的白茹,机智聪颖的董中松……在书中,战士们吃苦耐劳,为了祖国,为了人民,克服了一切常人所难以忍受的艰苦,在冰天雪地里,他们侦查奔袭,与敌人斗智斗勇。

在书中,每一个战士,都有着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忠诚、敬业、团结、勇敢、顾大局、识大体、勇于拼搏、服从命令……少剑波痛失姐姐,却能够强忍悲痛,将悲痛和愤怒化成力量,用于剿匪;杨子荣只身一人混入匪穴,献礼座山雕,完全在想如何当一个不被发现的卧底;栾超家跨越涧谷,想得最多的还是怕自我的失误导致剿匪的失败。

他们的思想都是一种军人精神;高波以一敌百,与敌人殊死搏斗,完全没有想过自我能够逃离,他为了群众,最终英勇牺牲;白茹是个女兵,体质不如男兵,却从不要男兵帮忙,她认为,只要不拖部队的后腿,自我摔多少跤都是值得的。

对战士们来说,死,不可怕,流血,不心痛,因为他们心中有一个信念:我要解放全人民,解放全中国。这一股巨大的精神力量支持着他们在困难面前毫不退缩,直至最终的胜利,他们对自我的梦想,执着地追求着,不畏层层艰险,无论是到了胜利的时刻,还是到了失败的边缘,也毫不放弃那个信念,或许他们认为:为了那高高在上的梦,必须拼,也仅有拼,不管成败,可是毫无遗憾。

汉朝文学家司马迁曾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为求为团体而死,必是重于泰山,战士们就是抱着这样一股信念,才能在战场上打得潇潇洒洒,毫无忌惮。生死,是战场的关键,贪生怕死的绝不是好士兵,看看古人活的多坦荡,更有人长叹一声:“生死有命,富贵永生在天。”生与死只是一线之差,便是有气与无气。

有人死得气壮山河,但他们还是活在我们心中,可得其所;有人死了,便遭万人践踏,因为那种人为了一丝生机而去拼命乞求,却照样成为了土灰。这也是为什么烈士受人敬仰,汉奸遭人唾弃的原因了,不必太看重生死,该来的迟早会来,既然自我无愧于世界中的万物,那么又何必执着于一个想法或一个迟早会来的结果呢?

那我们,要学习战士们的什么呢?

敬业、团体和奋斗。敬业是一种工作态度,我们此刻的工作是学习,对待学习要热情,如果总是冷冷淡淡的,又有什么意思呢?战士们从来不会忘记的:我们是一个团队,是一个团体,应对团体,他们总是舍小家,顾大家,个人利益总是小于团体利益,但我们,真的会以小换大吗?每个人总有自我的人生目标,朝着这个目标去奋斗,去拼搏,让人生充满精彩!

《林海雪原》这本书,讲述的不仅仅是解放战争时期的剿匪斗争,更体现出的是一种智慧,一股勇气,成为革命的一个影子。尽管有时,天灾与人祸齐头并进,战士们措手不及,但在一阵风雪和战斗后,天灾人祸成了战士们走向胜利的铺垫,战士们也圆了自我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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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3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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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于1600~1601年的《哈姆雷特》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到此刻,依然感觉他震撼人心。而这一切不是情节,也不仅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总的来说,它描述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杯具,人的杯具。

主人公哈姆雷特首先应对的是自己的原先的理想世界的破灭。一开始的哈姆雷特处于某种好处上的“童年时期”,他没有经历过什么巨大的挫折,生活的环境也比较单纯,一向学习西方正统思想。但到头来,高贵的,令人崇拜的父亲死了,贞洁的母亲一个月不到就改嫁给篡夺王位的叔父。这使他对世界产生怀疑。而这种怀疑直接促成了他之后的彷徨。他意识到:完美的东西原来并不存在,贞洁抵但是欲望,道德战胜不了贪念。他认为就应去复仇,但是那道德败坏的人是他的母亲;杀死他父亲的叔父和他一样是人,拥有的是人的思想。但是就算复仇成功,又能怎样?为此他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活着是一种痛苦,但是对死又怀有那么绝对的恐惧。他遇到了一个无法回答的难题,却又无从逃避。

哈姆雷特的情形并不是唯一的,生活的大手对每一个人握得是如此之紧。

老国王的死,这和王后并没有关联。但是作为妇人的她面临着两种选取,那就是道德或者是欲望。她选取了后者。然而她遭到了哈姆雷特的蔑视和批评,道德的空虚带给她相当大的痛苦,其实王后是一个善良的人,她并不是道德败坏。她是在选取哪种不幸,而不是在选取自己的命运。

新国王,那个篡夺了王位的叔父,他是剧中最大的反派主角。他一心想要王位,并且对王后怀有欲望。但国王是别人。是他的兄长,他注定得不到王位。他和剧中所有人一样面临着自己心中的理想世界的消失。但他发奋去争取,其实在此刻,他表现了一个英雄一般的气概,他勇敢地去争取本来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但这也是杯具之所在。他付出了代价:他的手上沾满了别人的鲜血,却无力地忏悔。在之后,他发现哈姆雷特得知了真相后,他又开始拯救自己可能会失去的的幸福生活。他徘徊在罪孽和理性之间,最终他没有跳出来,死在自己的剑下。

勒替斯和莪菲莉霞的命运与哈姆雷特惊人的相似。而在生存还是毁灭的选取中,莪菲莉霞选取了后者,她选取了自杀。在复仇与否的选取中,勒替斯完全是哈姆雷特完全相反的复仇者,“那么难道我的一个高贵的父亲就这样白白死去,一个好好的妹妹就这这样白白疯了不成……我的报仇的机会总有一天会到来。”在复仇以及“不可避免”的死亡这件事情上,所有的选取都指向了同样的终点。

与哈姆雷特的停滞不前不一样,其他人进行了行动上的抗争。新国王杀死了老国王,并且尝试着忏悔来洗清自己的罪孽,并且妄图透过杀死哈姆雷特保住王位。勒替斯和国王一齐实施了计划,企图让哈姆雷特为自己的父亲的死付出代价。但是最后呢?新国王死了,他也许能够说被复仇了。勒替斯死了,计划失败了。哈姆雷特死在了别人对他的复仇里。

有人说哈姆雷特的剧情太过于牵强,怎样可能所有人都死了。但是这恰恰是现实所在。文章向我们表现了一群对抗命运的人的最终的结局。他们尝试着改变命运,结果什么也没有解救。他们尝试着挽回过去,结果什么得到。这种无奈,依存于每一人身上,也许也就是人本身的最大的不幸。《哈姆雷特》式的杯具伴随着每一个人,各个方面,并且无时不刻。

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他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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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震动》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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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我看了杨红樱写的笑猫日记丛书里的一本,那就是《想变成人的猴子》。

它的主要内容是:有一个没良心的对对眼老头儿,把一只猴子偷到城里,教猴子做一些动作,比如打招呼、鼓掌、飞吻,作揖等等。还逼猴子为他卖艺挣钱,猴子做不好,对对眼就用鞭子抽它、用烟头烫它,还不给它吃饭。后来马小跳他们用了三种方案才把猴子救了出来。第一个回合是和对对眼吵架,后来对对眼找了个上厕年的借口溜走了。第二次马小跳他们本来是想以和猴子合影的名义救出猴子,可是他们不公没照相,还白送给对对眼10元钱,因为他们被对对眼认出来了。最后一次是利用杜真子跟猴子照相,终于把猴子救出了对对眼的魔掌,后来猴子就和笑猫一起住在秘密山洞。慢慢地,它俩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后来有一次,马小跳他们来看笑猫和猴子,突然下起了暴雨,马小跳就把笑猫和猴子都带回了家。在马小跳家,猴子很喜欢人的生活,于是一门心思地想变成人,却弄出了许多笑话。马小跳带猴子参观他们家,猴子看见了冰箱,觉得里面很凉快,就偷偷钻了进去。它被冻得脸色惨白、全身冰凉。后来被马天笑救活了。马小跳给猴子洗澡,猴子记住了淋浴开关,晚上就偷偷溜进卫生间,打开淋浴开关,打算自己洗个澡,结果它忘了开排水口的开关,水从浴缸里温了出来,弄得马小跳家的地板上都是水。马小跳一家花了大半个晚上才把水弄干净。猴子听说人吃得东西都是用火烤过的,于是它打开煤气,拿了一些香蕉和苹果,放在火上烤了半天,弄得满屋子都是果香味,结果坏事变好事——好吃极了。最后,马小跳一家决定把猴子送回大山,他们费尽周折也甩不掉猴子。马天笑在一根香蕉里放了一颗安眠药,给猴子吃,这才把猴子甩掉了。

这觉得这本书非常有意思,我很讨厌那个没良心的对对眼老头儿,人家猴子在大山里生活地好好的,他却要把猴子偷到城里,让猴子离开故乡,离开亲人。马小跳、唐飞、毛超和张达都是勇敢聪明的孩子。而笑猫呢,我非常喜欢它,不仅仅是因为它会笑,还因为它聪明、自信、有正义感。总而言之,这很喜欢这本书,我更喜欢写它的作者——杨红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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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鹿与狼故事读后感小学

范文类型: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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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老师推荐我们看《我和小姐姐克拉拉》,我对其中的“弄鬼记”印象最深刻了。他们为了装神弄鬼,将床单铰了两个大洞,顶在头上来装鬼,真逗。小朋友最爱玩这样的模仿游戏了。

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一次游戏。一天,表弟王文鑫来我的外婆家,她最喜欢玩电脑上的《超级玛莉》的游戏了。可是大人们总说:“玩太长时间的电脑不好。”

于是,我对王文鑫说:“我们来玩现场版的《超级玛莉》吧!”王文鑫听了非常惊奇,忙问我:“怎么玩?怎么玩?”我把我的游戏设想告诉了他。于是我们就开始行动了。我们几乎使出了九牛二虎之力,把家里所有的椅子、凳子都搬到客厅排成一条长龙,高高低低,错落有致的。最后又把妈妈给我买的小帐篷拿出来放在终点,这样超级玛莉跳跃的地方就做好了。

跳高,跨低,我们玩得真开心。可才没玩几次,外婆就买菜回来了,唉,我们的计划泡汤了。外婆说:“家里怎么这么乱呀?我出发前才刚刚整理过呢!”我们只好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恢复原样。

唉,我们小孩玩得很开心的事情,为什么到了大人那里就变成了不可以做的事情呢?这难道就是大人与孩子之间的代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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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海洋天堂读后感范文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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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段时间我阅读了辫子姐姐的《我们最想要的礼物》这本书。

我们最想要什么礼物呢?宠物,发卡,还是手机?而书中的小主人公想要的礼物是什么呢?家人的关怀和家庭的温暖。

绰号尹大碗的女孩有本事把每一次生日,都给过成家人的受难日。大碗有一个妹妹小碟又乖又娇又美,又臭又倔又怪的大碗成了家里的反面分子。于是她幻想出了一个筷子弟弟成为自己的同盟军,最后和小碟矛盾加深,跟爸爸妈妈日益疏远被“冤枉发配”到外地的寄宿学校。

十三岁生日时大碗踏上了回家的路,她处处和家人作对,最后礼物揭晓,爸爸送上没有发酵的面包,妈妈送出了笨拙的拥抱,小碟抱出一只笑起来像天使一样的狗狗。 。 。 。 。 。 她突然意识到,家人的关怀和家庭的温暖从来没有离开过她的身边,而原谅和被原谅就是一家人最想要的珍贵礼物。 。 。 。 。 。

其实,我们在成长的道路上,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有些礼物可能是微不足道的,但却成为了你生命里最难忘的礼物,哪怕是一句话,一个眼神,一次经历,都可能是我们成长道路上最珍贵的礼物。

有时我们最想要的礼物并不是什么宠物,手机,发卡,而是“家”,一个幸福的家庭,是人人都想拥有的礼物,家可以带给我们温暖,只有拥有这个礼物,才有机会去争取其他的“神秘大礼”。

礼物就是一次最美好的回忆,它使你记忆犹新,礼物就是一杯香浓的咖啡,它令你犹豫未尽。礼物就是一个神秘的东西,它令你满怀欢喜。

礼物就是一句关心的话语,温暖着我们的心;礼物就像一块巧克力,甜香味滑过我们的全身。

礼物是一双金色的翅膀,让我们在未来的人生里飞的更高,更远。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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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地心游记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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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语文课上,老师介绍并阅读了这本书的一部分,我就很想很想知道外公心里的刺到底是什么?当我第二遍读完这本书,我终于明白了,外公心里的刺就是有人要占领他心爱的菜园,还有可能拔掉樱桃树。让我高兴的是托尼诺保护了樱桃树,让它可以一直生活在全家人的身边。

这本书里讲了一个叫托尼诺的小男孩,虽然大多数时间里住在城里的爷爷奶奶家,但是他最快乐的时光却是和外公住在乡下的生活。他们一起去买鸡蛋,到河里捉鱼,学习爬树,这里面发生了很多有趣的事情,让读者忍不住笑出声来。可是由于外婆去世,市里修路要占用外公的菜园,外公的心里非常难过,身体也越来越差,最后也去世了。托尼诺看到樱桃树就想起和外公在一起的日子,到了挖土机来修路的那一天,他勇敢的爬到了树上,直到市长答应一定保护好樱桃树,才下来。从此以后,他和爸爸妈妈就住在了外公外婆的房子里,和樱桃树永远生活在一起。

看完这本书,我的心里有很多感受,有难过有温暖。难过是因为外公外婆都离开了托尼诺,再也不能像从前那样一起快乐的生活,温暖是因为托尼诺长大了,可以保护外公最喜爱的樱桃树,还可以教妹妹爬树,本领越来越大了。在课堂上老师让我们把一句话读了很多遍“没有人能陪伴我们一生,有些事,有些人,却值得我们用一生去守护!”,刚开始我有点不明白,但是现在我懂了,没有人可以一直陪伴着我们,但是回忆可以,所以我们要珍惜身边的亲人和朋友,和他们一块儿快乐地度过每一天,留下美好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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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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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沙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瞩目的一部。你在15岁时或许会被《罗密欧与朱丽叶》感动得潸然泪下,却觉得《暴风雨》不知所云;当你17岁时,又可能深深地被后者所带有的神秘主义色彩打动而对人生有所感悟,而前者却已经无法再次激起你心中的波澜……但是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时,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时,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就应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正因它谈到了人生的抉择,谈到了一个生活在特定的历史与生活环境下的人在对他个人而言是独特的,而对于全人类来说又是普遍的命运面前,在只有从过去所积累的有限的经验能够凭借与依托的状况下,所选取的人生之路。从某种好处上说,他的经验也代表了我们自己的经验,他所应对的命运在我们人生的某个阶段里也是所要应对的。我们应对绝望的存在,在矛盾中摸索真理,在迷雾中找寻真相。

哈姆雷特也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相当冲动的,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普娄尼阿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的表现,让我们打心底里理解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正因我们常常能够在自己身上看见他的影子。

哈姆雷特又是极其珍视感情的,在他以装疯来躲避国王的迫害时,他依然抑制不住对奥菲莉娅的思念,不忍心让她由于自己装疯而痛苦。就是这样,哈姆雷特在对命运的抉择中构造了自己的杯具,原来他完全能够屈服于自己的命运,不去探询父王死去的真相,但哈姆雷特的性格不允许他带着一个疑问生活在庸庸碌碌之中,因此他毅然走上了找寻真相的道路。此后,只要他所做出的任何抉择稍有不一样,他和其他人最终的命运都会改变,但是他的经验促使他一次次作出在他认为是正确的而实际上是致命的抉择。最后,哈姆雷特并没有为自己的抉择感到遗憾,正因每一个人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在特定的历史状况下唯一而不可重复的,因此在那里假设如果哈姆雷特能回过头去重新作出抉择,会是怎样一种情景就毫无好处。我们每一个人也是这样,能够说,在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姆雷特,我们所做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唯一的不可替代的,它将直接影响到我们未来的命运,没有什么标准能够衡量我们的抉择是否正确,我们也必然要理解自己的抉择所引起的一切后果。

在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能够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理解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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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野犬女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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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对人物传记类的书籍比较感兴趣在读完《毛泽东传》之后,又马不停蹄地看完了这本乔布斯传,由于从新疆成本公开课归来后,身体一直处于待恢复状态,再加上本周由于淋雨和吹空调而扎扎实实生了一场病,导致这本书的完成阅读和写读后感的时间都相应后延,实在对不住自己。

说实话,一向不喜欢看外国人的自传,一是里面的人名太复杂,很难记住;还有一点就是我们的价值观和世界观也存在差异,有些地方是读不懂的。近来,部门工作开展的不太顺利,闲来无事,将部门书柜的书翻了一翻,发现了本作为去年《学习型组织创建简报》稿酬的图书——《史蒂夫·乔布斯传》,读了起来。

此书出版在20xx年10月,而乔布斯在20xx年10月5日因病逝世,想必是在乔布斯去世不久就出版了。现在看来,书的封面符合他一贯的“至繁归于至简”的审美风格,一个乔布斯人生后期分头像照片就占据了封面的大部分,乔布斯标志性的络腮胡,“三宅一生”为其设计的套头衫以及那副无框眼镜和他标志性的思考姿势,底色是乔布斯最喜欢的纯白色。封面的背面是一张乔布斯年轻时的照片,占据了整个版面,一头长发,同样是深色的套头衫。对比乔布斯两张不同时期的照片,在容颜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不变的是他的眼神,深邃、犀利以及坚毅。

本书主题式的记录方式其实不是我喜欢的传记类型,时不时会有重复时段的事情描述,其实我更想看到的是从1955年到20xx年比较连贯的发展历程的描述。但不得不说,艾萨克森的这本56万字的书写得非常真实,让我了解到了一个非常真切的乔布斯。

一、乔布斯表达情绪过于直接,一度成为制约其发展的短板。

看完这本书后的最大的一个感受是,很多的名人其实也有七情六欲,对自己和同事苛刻的要求一度也令乔布斯举步维艰,导致其在1985年被逐出苹果。我们现在无法评述如果乔布斯处事温和是否会有更大的成就,乔布斯这种追求完美的性格必然会导致其对周围事物苛刻的要求,这一点也很容易理解,在表达自己对方案的看法时,直言其是垃圾,让很多同事都承受不了,而在受到挫折时,他也会很动情地流下眼泪,其人的真性情跃然纸上。虽然很多的同事都很了解他的这个性情,但真正能接受他的这种性格的人的确不多,这也是其被逐出苹果的主要原因。

在这一点上,其实是有利有弊的,因为这样可以让对方很真切地感受到自己的原则和观点,在团队合作中,感于分享自己的观点和看法非常重要,但是,如果不注意方式方法,很有可能是一个好的建议,也会起到反面效果。就这一点而言,个人认为,乔布斯的处事方式不值得借鉴和模仿,但敢于真诚地坦陈自己意见的沟通方式值得我学习,当然,也别忘了表达自己的观点前,要确保自己已经深思熟虑过。

二、天才的想法和对产品质量完美的追求成就了乔布斯。

相比比尔盖茨而言,乔布斯虽然不是一个好的编程者,但是乔布斯对产品有着非常敏锐的洞察力,可以一眼看出产品的不足之处。本着大道至简的设计理念,乔布斯对所有的产品都经过了多轮次的推敲,而且有很多产品在临近发布时仍会被其全盘否定,他对产品的极致追求可谓是到了走火入魔的境界。在这种追求的过程中,他很早就尝到过甜头,但是接踵而来的失败几乎让他难以翻身,几个产品系列的失败和个人性格的缺陷导致其被逐出苹果。好在乔布斯也算是幸运的,关键时刻有人帮了他,让他有机会总结过去成功和失败的经验后去重新改变世界。

我们可以看到很多的名人、伟人的成功都有幸运的成份在里面,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把它作为我们不努力的借口,因为,如果我们不努力,即使机会降临在你头上,你也没有能力把握住。

而联系到我们公司,对产品质量的完美追求的势头好像不如前些年强劲,一些低级的错误也较频繁地出现在我们的产品中,更注重1W的输出而忽视一线的输入,易用性的优先级慢慢被排到了后面,过多地去追求一些华丽的、高级的功能应用,而不是把每个界面都做到极致。试想,如果乔布斯来我们公司,会有一番什么样的景象?

三、强大的执行力是苹果和乔布斯成功的关键所在。

一旦有了一个好的灵感和想法,乔布斯会竭尽所能将其实现。当然,后期苹果的好创意一个接一个,从ipod到iphone,再到ipad,与乔布斯的麦金塔、丽萨、NeXT电脑的多次试错经历有关,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乔布斯的总结能力还是很强的。另外,相比很多人而言,乔布斯这种敢于尝试的作风是很多人都很欠缺的,在家想一万遍,还不如实打实亲手做一遍,即使做的效果不好或做错了,这种真实的经验也是人生最有价值的财富。记得有人说过,胆商重于情商,情商重于智商,以前还不太理解,现在我越来越认可这句话了。胆商里面包含的是想象力和执行力,而这一点,正是乔布斯成功的关键所在。

四、极强的控制欲让乔布斯成为了一个非常棒的整合者。

与其放任某些事情朝着不好的方向发展而长吁短叹,还不如行动起来,整合自己的资源将其解决。这是自身能力提升的过程,更是企业实力提升的关键所在。除了“操心”之外,还要有解决问题的“决心”,这种“决心”会成为我们学习新知识、思考新问题的本质动力,才会逐步提升我们解决问题的能力。否则,看问题的深度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都会停滞不前。

五、一点容易被人忽略的点:乔布斯很多的知识也是来源于阅读。

乔布斯除了在成长过程中有很多的高手手把手教他之外,我们不能忽视的是,在他整个成长阶段,他的阅读量也是非常惊人的,书中多处都有提到这一点。这点也是很容易被我们忽略的点,我们不能被“天才论”迷惑了双眼,要看到乔布斯在积累方面的付出,阅读是付出的一部分,试错是付出的另一部分。

六、再好的产品也需要好的营销。

我们国度好像受到“酒香不怕巷子深”的影响,很多都去追求“桃李不言,下自成蹊”的境界。从书中可以看到,乔布斯在面对每一次的产品发布会时,都会花超出大家想象的精力和成本去做精心策划,不仅仅只是达到产品介绍的目的,更多的是传递苹果的价值观。每次演讲都会精心策划一个开场,动用各种手段推陈出新,在吸引大家眼球的同时又能引发人们的深思,使得苹果的追求卓越的领跑者形象深入人心。我们公司也可适当加强这部分的宣传。

人力资源与企业文化的融合

乔布斯是改变世界的天才,在他的极端世界里,他将人以及事情很简单地归为两类:天才与笨蛋;糟糕透了与棒极了。这一点在他的整个人生轨迹中都得到了十足的体现,更体现在苹果公司的人力资源与企业文化建设上。乔布斯推崇自由、创新的企业文化,无论是在苹果公司还是在后来的皮克斯公司,办公室的氛围都是自由轻松的,但同时也是适合创新的。乔布斯成功地利用自己强大的现实扭曲力场,不断地激发员工的创造力和潜能,将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成功完成,数以千计的发明在他的公司诞生。这与乔布斯的找人、用人的理念是分不开的。他善于发现那些与公司企业文化相匹配的天才,同时也能够及时剔除那些循规蹈矩、成绩优异的绩优生。他的成功可以说和他敏锐的触觉及过人的智慧有着很大的关系,但同时也与他手下富于创新的天才们有关。

做人的简单与纯粹

乔布斯是一个性格直接的人,尽管他是个谈判的天才,善于运用强大的现实扭曲力场,但他不是一个谄媚的人,不是一个会耍小心机的人,他有着做人的简单与纯粹,甚至可以说,在有些时候,他是一个感性大于理性的人。他善于欺骗别人,更善于欺骗自己,比如他明知丽萨是自己的女儿却拒绝承认,他明知道自己的癌症治疗需要手术,但仍然寄希望于意念疗法及极致的素食。但倘若他不是这样一个固执、执着的人,他就不是乔布斯,他也不会成为一个改变世界的天才。

追求完美的至简主义者

在阅读过程中,有感于乔布斯追求极致完美的个性,他可以做到对家具的不满意而让家里面大部分地方都是空着的,长时间都没有沙发,只是一些塑料泡沫的堆砌;他可以做到对产品每一个细节之处的极致完美的要求;他可以做到为了发布会的完美,一遍遍地演示自己的发言稿,一遍遍地完善发布会现场的各种细节。追求极致完美的人,才能做出如此完美的东西,麦金塔电脑、iPod、iTunes、iPad、iPhone等知名数字产品,这些风靡全球亿万人的电子产品,以近乎完美和极致的简约深刻地改变了现代通讯、娱乐乃至生活的方式。

新一代的iphone即将推出的消息令不少朋友激动不已,但看完这本书后,我会有个疑问,那就是——没有乔布斯按照苛刻的标准来折磨自己的团队,新的苹果产品会像以前那样让人心动吗?从感情上,希望能。如果苹果仍然延续这种创新和追求卓越的势头,相信到时候大家更多的会是探讨“如何保持一家公司的持续创新能力”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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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屁孩日记》500字读后感

范文类型:日记,读后感,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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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我将《小屁孩日记》认认真真地看完了。这本书是一个美国中学男生的日记,他用独特的方式向大家介绍了他三年的中学生活。

书中的人物十分可爱,主人公格雷是一个狡黠、幽默、自恋、懒散的男孩。他在母亲的要求下写日记,幻想自己成名后蜂拥而至的记者将自己众星拱月般围起来。他收集个人用品,打算以后开个博物馆,赚很多很多的钱。他想与死党罗利推出一个“世界上的雪人”,将弟弟曼尼的小雪人踢飞,因此惹怒了老爸,刚花了很长时间完成的雪人两秒就销毁。他在爷爷家的公园中误入女厕所的囧事被哥哥罗德里克在全校大肆宣扬。他心爱的小鱼遭遇不幸,惨死在哥哥的鱼的“毒口”之下。死党罗利受伤后受到女生的百般呵护,他十分嫉妒罗利,自己也扮作伤员,但大家置之不理。雷格再聪明,在家中仍然不是哥哥罗德里克的对手,经常被耍得团团转。正在上幼儿园的弟弟曼尼“以小欺大”,但不管多么调皮捣蛋,老爸老妈也护着曼尼,令格雷头痛不已。

这一个一点也不符合大人们心中那种懂事上进的乖孩子形象的小屁孩,却让无数的人喜欢他。

人们会对生活中一切评论好与不好。若对人们有好处,就是“好”;若没好处,便是“坏”。

而我认为作者笔下的小屁孩虽然对人无益处,但是他仍然惹人喜欢,这就说明了“坏”也可以“好”,没好处不代表无人喜欢!

《小屁孩日记》给了我许多启示,希望大家也来看一看,也像我一样,一起做一回小屁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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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小团圆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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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团圆》这本书是我在单位的图书室找到的,在家搁放了好久才下定决心来看,我觉得小团圆更像是张爱玲写给自己的书,大概是把一辈子碰到的人事都写进去,发泄,记载。读来时时有被针扎人心的滋味,故事中男男女女的矛盾挣扎和颠倒迷乱,正映现了我们心底深处诸般复杂的情结。

张爱玲有过一刻的幸福,那句“这个人是真爱我的”出现在《色戒》中,亦写在《小团圆》里。虽然没有找见那个真爱我的人,却再次被这句话打动了,至此把书搁置了一个礼拜。女人的爱往往是一种感觉,并非爱一个人,而是爱被人真诚爱着、真正重视的那种感觉。不曾被重视过的女人是悲哀的。张爱玲幼年及至长成,都是大家族里的边角料,她内心深处一直以为自己是个累赘,所以不曾对任何人依赖,总是算计着是自己欠别人多一些,还是别人欠自己多一些。生活在被奉为小公主小王子的现代独生子女是无法体会的吧。从小就觉得自己多余,保护自己还来不及,学会谨慎生存还来不及,又有什么样的闲情逸致去爱其他的什么人呢?她冷眼旁观家族来来往往的过客,致使笔下的男女亦冷静算计彼此的身价。直到胡兰成的出现,她纵然想放开地去爱,又怎么学得会放开呢?所以她收藏自己爱的感觉,很久之后才表达出来,她亦收藏妒忌的感觉,在胡兰成告知与其他女人的故事时,她还要在心里替他辩解,认为他们身体上还是清白的。这个人是真爱我的?张爱玲渐渐知道不是的,或者,只有当时当景是的。所以后来也逐渐鄙夷“完全不管我的死活,就知道保存他所有的”胡兰成,即使后来有暂时相聚的男人,也没有真正去爱,因此所有人的离开,她都脱胎换骨似地看得很淡。

小团圆,或许是张爱玲心里将一生所遇见的人和事都记录在纸上,让这些逝去的人再次和她团圆了吧。它让一个人间俗世的张爱玲浮现在眼前,揭去那些神秘和神化,这个真实让人欣喜。当然,我也很清楚这毕竟是本小说。只是一个人在时过境迁之后,对往事点点滴滴的回忆吧。没有太多的震动、悲哀,人的一生不是都要经历许多的吗,谁又能说自己没有故事,张爱玲的故事最为曲折?前面还有很长很长的路,我们一生所经历的,又会在哪里团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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