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加工合同
甲方:xx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甲方购买乙方混凝土一事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生产、供应方式
1、生产混凝土所需原材料含水泥、地材、外加剂、粉煤灰、矿粉由甲方采购,数量由乙方验收,质量由甲方控制。甲方根据乙方签收材料数量与材料供应商结算。所有进场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与使用控制。
2、乙方负责甲方所需混凝土的生产和运输至甲方施工现场,生产、运输过程中的一切事宜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合同到期后,剩余原材料的处理双方协商解决,如乙方需要留存则按市场价格估算。
二、合同期限及混凝土数量
1、合同期限:暂定自20__年3月10日至20__年7月30日具体使用时间以现场情况为准。
2、混凝土数量:因甲方施工组织、气候等因素不确定,故合同期内混凝土数量不确定,按甲方实际签收量计算。
三、混凝土供应价格
混凝土运到甲方施工现场价格分为:生产加工单价、运输单价二部分。
1、原材料单价:依据混凝土配合比计算的各种材料数量、合理损耗数量及材料采购单价计算出原材料价格。
2、生产加工单价:20元/m3。
3、运输单价:35元/m3。因甲方工地线路较长,具体运输里程不好确定,双方协商同意不论运距远近,执行统一单价。
4、甲方如需使用混凝土输送泵车,价格为30元/m3。
四、结算及支付方式
1、合同生效时,甲方预付混凝土加工费及运费人民币5万元。双方每十天结算一次混凝土数量与加工运输费,从预付款中扣除,结算后乙方出具对帐单。甲方应付费计算式:应付费=混凝土量×20+30
2、乙方在甲方预付款余额不足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付款,甲方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应及时付款。
3、甲方以现金支票或转帐方式支付应付款;应付费为不含税价格,发票所产生的税费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出具正式发票。
五、双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应确保搅拌站、运输车的完好,每月至少保证28天2天维修保养24小时随时供应混凝土遇人力不可抗拒之情况除外;保证3月15日甲方可进原材料,3月20日具备混凝土生产条件。
2、乙方应配备足够的混凝土运输车以保证甲方所需混凝土的运输。
3、乙方按甲方出具的混凝土配合比进行生产,并按规定时间1小时内运至甲方施工现场,确保到场混凝土的质量和数量,混凝土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及甲方要求。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混凝土质量问题的,则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混凝土质量问题的,则甲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4、甲方派专人在施工现场对到场混凝土的标号、塌落度数量进行检验,如与甲方要求或混凝土发货单不符,甲方有权拒收,乙方自行处理;如无异议甲方必须据实签收。
5、乙方负责出库混凝土试件的制做和养护,养护室及设备由乙方设置;甲方负责试件的检验,实验室设备由甲方设置。
6、乙方有义务按甲方要求随时提供库存材料数量,以便甲方及时进料,确保混凝土的生产需要。
7、乙方应提供给甲方每盘混凝土的配料单。
8、乙方必须保证混凝土供应的连续性,如因此造成的质量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甲方负责提供200KW发电机一台。
9、乙方免费提供给甲方5~6人在搅拌站的食宿。
10、甲方应保证进场原材料的质量,因此造成混凝土的质量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1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因甲方预付款不足导致乙方停止供应混凝土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2、在混凝土浇注前,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5小时通知乙方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供应地点、部位及施工时间等,并按要求提供混凝土委托单和施工配比单。具体生产时间听从甲方质监员安排。
13、甲方质量监督员有权对混凝土生产过程及配比进行监督,乙方不得阻挠。因混凝土施工中可能有数量的增减,乙方必须听从监督员的安排,及时增减混凝土的生产数量。监督员必须提前2小时通知乙方,否则乙方已经按委托单数量生产的混凝土,如无质量问题,甲方必须签收。
14、甲方应保证混凝土施工现场的道路通畅、场地平整,协调好与当地群众的关系,因此方面原因造成混凝土供应延误或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六、其他特殊约定: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须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解决。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十、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代理人:代理人: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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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加工企业劳动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民法典》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其中试用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第二条乙方担任________岗位工作。
甲、乙双方对乙方岗位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应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职业安全卫生、产品质量管理、职业道德、职业技能、企业规章制度方面的培训。
第四条甲方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甲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健全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乙方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六条甲方采取以下____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月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甲方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日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甲方前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____日。
计件工资: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由于生产经营任务不足导致乙方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____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甲方因工作需要执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应事先报所在区、县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按国家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八条甲方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乙方办理工伤、大病医疗社会保险。
第九条乙方违反岗位质量规范、加工产品的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导致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甲方相应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有偷拿财物、赌博、吸毒、打架斗殴行为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严重违反产品质量管理规定的;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被处罚拘留或劳动教养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一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擅自离职,应当承担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本合同附属文件如下,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
委托代理人: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钢材委托加工合同
此委托加工协议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以下两方签订: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户头号码:_______________
增值税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称“委托方”)
加工方: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户头号码:_______________
增值税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称“加工方)。
委托方和加工方合称为“双方”。
委托方与加工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委托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委托加工方__________产品,有关产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加工方发出。
(2)加工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为委托方加工__________产品,有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3)委托方为__________产品之商标持有人及享有有关产品专利权。
每月订单
(4)委托方必须提前10天以传真方式给加工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指明提货时间。
(5)加工方在收悉订单后,必须在一个星期内以传真书面向委托方确认订单。
(6)除非双方经过同意,否则在订单被加工方确定接纳后,委托方不能中止订单而加工方必须履行订单。
(7)委托方必须最迟在加工方开工前五天向加工方提供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
(8)加工方收到足够及质量合格之材料________日与成品出货________日不少于__________天(含周六及周日)。因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延迟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损失由委托方承担。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安排
(9)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进库(加工方之仓库)质量检验工作由委托方委派代表全权负责。加工费
(10)含增值税的加工费(包括加工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为人民币z。于此协议签订日起计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可以双方同意下,根据情况作出调整。
(11)委托方将负责产品的验收工作、安排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12)委托方负责提供合适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并向加工方运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委托方自行安排处理有关材料的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技术及工艺
(13)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委托方提供(见附件一),加工方严格按照z工艺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委托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加工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并达到附件一中的品质指标要求,加工方对产品质量即没有任何责任。产品其它质量责任则由委托方承担,除非:_
A 产品含有非配方所含的其他物质;
B 产品内含有玻璃、青铁、砂子等异物;
C 产品含有配方所含物质以外或配方所含物质经过化学、物理变化生成的物质以外的其他物质;
付款条件
(14)首次加工费,委托方在产品生产完成_______日后全数汇至加工方的银行户头。
(15)加工方必须在委托方付款之后三个工作天内向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有关知识产权、专利及商标的侵权责任。
(16)非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托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加工方为委托方的产品代加工商。
双方责任
(17)加工方根据委托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委托方的加工任务指标,委托方负责上述加工产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装品的采购,如原材料没有按生产计划到位而影响生产,委托方将负全部责任。
协议终止
(18)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19)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早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对方解除此协议。
(20)协议终止后,委托方必须于协议终止后五个工作天之内提走所有属于委托方之剩余的产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否则加工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
协议期限
(21)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________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补充协议方式延长协议期限。
委托方 加工方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 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公司(盖章)
篇3:模具加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话: 传真: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日期: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模具共拾套。双方达成加工协议及其他说明详见附件1。
交货条件
以上模具使用材质要求:
1.采用标准模架;
2.要求产品符合图纸要求,无毛刺等缺陷。
3.样件的验收依据是产品图纸,样件的主要尺寸和关键尺寸其公差值应与图纸一致。
4.样件送交甲方时乙方应提供自检报告,样件的材料必须符合图纸要求。否则对该零件的样件甲方不进行认可。
5.乙方应合理安排加热孔位臵,保证模具受热均匀、测温准确。
一、双方的权利及责任:
甲方责任及权利如下:
1. 甲方负责交付给乙方本合同的技术要求。
2. 甲方负责交付给乙方执行本合同所需的产品图纸和其他相关技术资料,有义务负责技术方面的咨询支持工作。
3. 对交付给乙方的产品图纸和相关技术资料,甲方具有唯一的解释权,当发生歧义时,乙方应征询甲方意见,由甲方确认。
4. 乙方完成模具的设计和制造后,由乙方试加工样件交付甲方进行验证确认。本合同中所指模具包含产品本身的模具及后续生产所需的模具。
乙方权利及责任如下:
1. 乙方负责根据甲方提供的产品图纸和其他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模具的设计和制造,乙方负责按照合同规定按时完成符合甲方设计要求的模具。
2. 乙方负责按时按量提供认证及样件测试、试产所需的产品。同时由第三方提供相关产品的详细的检验测试报告供甲方确认。如需修/改模, 送件同时也要附检验测试报告(注明修改的地方)。
3. 模具由甲方认证合格后,如甲方同意乙方进行产品的后续加工生产,则由乙方负责模具的修理和维护。
4. 对给甲方生产的所有模具,乙方应提供的详细的设计图纸给甲方。并且必须在开模之前以电子档形式传给甲方以供批准。
二、 技术条款:
1. 模具的修理和维护:在生产过程中模具的修理和维护由甲方负责;
2. 在双方协商无异议之后,甲方提供产品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给乙方,并由乙方派工程人员到甲方进行技术交流,产品图纸及技术要求见附件;
3. 乙方承诺使用所承制的模具生产出的产品能够达到甲方的品质要求
4. 乙方承诺使用所承制的模具生产出的产品的产能能够达到乙方的交货要求;
5. 乙方承诺本合同中所涉及的冲压模具使用寿命均能达到 100万次;注塑模具使用寿命均能达到 50万次。
6. 未经甲方允许,严禁乙方将本合同中所涉及的任何一付模具整体或部分外包给其它公司进行加工,否则视为违约,由乙方依本合同的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三、商务条款:
1 . 模具价格:
1.1 经双方协商后,由乙方提供甲方认可的模具最终报价,并签订价格确认书,作为本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1.2 模具合同总金额(含税及运费)RMB 元大写 元整。
1.3 模具价格总金额已包含如下费用,乙方不得以以下原因向甲方要求费用:
1.3.1 乙方对产品进行成型/二次加工/组装的费用;
1.3.2 乙方按合同规定进行模具设计、试模所需的材料和设备及人工等费用;
1.3.3 乙方提供给甲方进行模具和产品认证的三次以上(不含三次)试模费用;
1.3.4 乙方为保证模具正常生产制作的模具易损备件的费用;
1.3.5 乙方为保证产品正常生产所准备的其他工序的相关工具和治具的费用。
1.4 当甲方书面要求乙方根据产品设计的变更对模具进行修改时,如果模具修改较简单,包括从模具上减除模具材料的修改和其他简单修改,则乙方不需向甲方收费;如果模具修改较复杂,对整个模具的结构影响很大,则由乙方根据修改模具所需工时向甲方报价,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模具修改费用。如果因为乙方的原因,因模具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而进行的修模或改模,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5 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需要花费正常技术支持外的人工及费用,乙方应根据甲方认可的方式给予相应的补偿。
2. 开模进度:
2.1 乙方在收到甲方确认后的产品图档之后,即开始进入模具设计和制作阶段,合同要求乙方应于合同签定日起按附件要求日期内必须完成合同约定模具,且提供给甲方合格样件。
2.2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制模进度的延误,不计算在内。 乙方未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完成模具开发之全部内容,每超过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该模具总价1%的违约金。
2.3 如果乙方模具制作出现工艺和其它的错误,导致模具无法验收合格而甲方又急需生产,乙方应先用现有的模具安排生产,同时再根据图纸和样板要求免费重新开模。
3. 付款方式:
乙方同意甲方按如下方式付款。
3.1结算方式:签定合同之日起,甲方首付乙方40%模具资金,其余分三次付清:首次提交样交经甲方确认无较大问题时付给乙方30%模具费;样件确认合格、模具能正常供件后,甲方付给乙方20%模具费;10%为质量保证金在正常供件半年后由甲方付给乙方。
3.2 本合同制造整批模具的总金额(含增值税及运费)为人民币RMB元(大写 元整)。
四、 产品品质保证
乙方在完成模具后,乙方同意按照甲方品质标准以保证产品品质(首件确认报告)。
甲方对品质标准的内容根据实际需要保留修改的权利。
五、模具所有权
1. 本合同所涉及的全部模具 及其组装图和零件图(包括2D和3D)的所有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干涉甲方对模具的处臵权。如在乙方生产,由乙方负责保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此模具提供给第三者生产, 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模具费并赔偿造成的损失.
2. 甲方付清模具款后,要求将模具从乙方处转出时,乙方必须配合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进行转移验收。乙方有义务对模具进行组装、防锈和包装处理,并发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所有模具的组装图和零件图(包括2D和3D)和所有模具制造过程中使用的电极必须同时转移给甲方。
3. 模具转移过程中,如因乙方不当组装、防锈或包装的原因,造成模具损坏,由此产生的所有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一律由乙方承担。
六、 模具维护
1. 乙方保证模具使用过程出现损坏(非人损坏),在此期间内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如模具在使用寿命内(除人为因素)不能使用, 乙方应负责更换或重新开模,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2. 乙方应对模具的修改、维护和修理等情况及时登记造册,无论此种修改、维护和修理是否由甲方提出。如甲方要询问有关的技术细节或证据,甲方可以随时间登记,无需通知。乙方每三个月应将登记记录复印一次给甲方。乙方应主动定期完成此项任务,无需甲方另行提出要求。
七、知识产权
本合同所涉及的产品造型及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其他资料中所包含的知识产权为甲方所拥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公司和个人泄漏,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仅同意乙方基于本合同项下的目的使用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和信息.
八、其他
1.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本合同如发生纠份,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可提交天水市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加工定做合同
定做方: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月__日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月__日
一、品名或项目、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期限:______________。
二、定作方带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承揽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交(提)货方式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交付定金预付款数额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定做方 承揽方
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北京某光盘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_合同范本
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中新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2号院内实验楼411-412房间。
法定代表人俞敏,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张克云,男,1962年12月26日出生,汉族,北京中新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现住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2号院内实验楼411-412房间。
委托代理人张春雨,男,1960年2月9日出生,汉族,北京中新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经理,住北京市西城区东口袋胡同2号。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北京金视光盘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杏石路30号。
法定代表人李小健,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张永军,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蓝晓东,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北京中新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联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北京金视光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视光盘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海民初字第1204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XX年11月26日受理后,依法组成由法官阴虹担任审判长,法官宁勃、常洁参加的合议庭公开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金视光盘公司在一审中起诉称:XX年8月至XX年1月期间,中新联公司委托金视光盘公司加工光盘。金视光盘公司按照要求完成了光盘加工,中新联公司应支付加工费总计285 032.75元,其中母盘加工费254 900元,光盘加工费30 132.75元。双方签署款项确认书后,中新联公司支付了200 000元加工费。中新联公司尚拖欠加工费共计85 032.75元未支付。金视光盘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1、中新联公司支付光盘复制加工费85 032.75元;2、中新联公司赔偿利息损失,从XX年4月1日开始计算至XX年4月1日,以欠款本金为基数,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3、由中新联公司并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
中新联公司在一审中答辩称:双方签署的确认书的数额是属实的,但是确认书的时间与金视光盘公司的数额的不相符。支付的50 000元与抵消的150 000元,数额也是属实的。中新联公司欠金视光盘公司的款项是按照加工费抵消的,还有82 560元应该抵消,所以中新联公司的欠款应该是2473元。关于违约金,由于金视光盘公司的损失是不存在的,因此不存在损失赔偿的问题。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XX年9月至XX年1月期间,金视光盘公司与中新联公司存在加工承揽关系,中新联公司委托金视光盘公司加工光盘。金视光盘公司履行合同后,中新联公司尚有部分加工费未付。XX年3月30日,金视光盘公司与中新联公司共同签署款项确认书,确认合同总货款为285 032.75元,中新联公司尚欠金视光盘公司加工费235 032.75元未付。
一审法院判决认为:金视光盘公司与中新联公司存在加工承揽关系,双方虽然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存有实际履行行为,所设立的加工承揽关系为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国家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院确认有效。
金视光盘公司交付了定作物,中新联公司已与金视光盘公司共同签署的款项确认书,确认了中新联公司的欠款数额,中新联公司应该在款项确认后予以付款。中新联公司未按确认书支付加工费,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金视光盘公司请求支付加工费于法有据,该院予以支持。
关于中新联公司提出由于金视光盘公司的损失是不存在的,因此金视光盘公司认为不存在损失赔偿的问题一节,该院认为,中新联公司存在迟延付款的违约行为,造成了金视光盘公司资金利息损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该院对该抗辩不予认可。
金视光盘公司仅请求XX年4月1日至XX年4月1日之间利息,属于自愿放弃权利的行为,该院对此不持异议。综上所述,该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一百零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第一款及有关法律之规定,判决:中新联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金视光盘公司加工费八万五千零三十二元七角五分及利息损失(自二○○六年四月一日起至二○○七年四月一日止,以未付加工费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中新联公司不服一审法院上述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其主要上诉理由为:一、一审审理程序违法。本案虽然经过开庭审理,但只是以简易方式进行,并未组成合议庭,也未经过合议庭审理,故程序违法;二、中新联公司在签署款项确认书时,要求就确认的欠款可以在中新联公司给金视光盘公司加工光盘的加工费中抵消,这符合双方的利益。事实上,在签署了款项确认书之后,金视光盘公司又委托中新联公司加工了光盘,且发生了82 560元的加工费,因此,中新联公司不再欠金视光盘公司85 032.75元加工费。综上,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将本案发回重审或者依法改判。
金视光盘公司服从一审法院判决。
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一致。
另查,金视光盘公司认可双方在签署款项确认书之后,中新联公司又支付了15万元的加工费。
以上事实,还有双方当事人在本院审理期间的询问笔录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金视光盘公司与中新联公司虽然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双方之间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加工承揽合同关系,该加工承揽合同关系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有效。双方于XX年3月20日所签署的款项确认书系对双方之间债权债务的确认,中新联公司应该按照款项确认书确认的数额向金视光盘公司支付加工费。中新联公司主张金视光盘公司尚欠其加工费应属另一法律关系,应另案解决。此外,一审适用普通程序,开庭进行审理,且各方当事人均在开庭笔录上签字确认,故一审审理并不存在程序违法问题。中新联公司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其上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综上,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案件受理费二千零五十元,由北京中新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至一审法院)。
二审案件受理费二千零五十元,由北京中新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阴 虹
代理审判员 宁 勃
代理审判员 常 洁
二○○九 年 十二 月 十五 日
书 记 员 谭 峥
篇6:柜台加工承揽合同
委托方:_________纺织器材厂(甲方)
承揽方:_____________电镀厂(乙方)
1.加工的项目、产品名称、规格________数量________价格、交货期:
项目
产品名称、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总价(元)
交货日期
一季度
二季度
镀锌
综架1600以上
只
10万
0.15
15000
5万
5万
淬火
综条
支
100万
0.11
110000
50万
50万
合计
2.质量标准: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图纸规定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加工。在加工工艺过程及运输中甲方提供的加工件允许损坏千分之_____,但损坏件必须归还甲方。
3.原料供应:加工用锌块由甲方供应。
4.交货方式:由乙方负责往返运输,运费由乙方自负。
5.质量验收方法:完成加工后由甲方按质量标准验收。
6.结算方式:通过银行托收。
7.违约责任:甲方委托乙方加工镀锌、淬火等,乙方应按规定日期完成;逾期由乙方负担甲方的经济损失,每天按加工产品总值千分之______交纳罚金。甲方未按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乙方加工物品,因而造成乙方停工损失,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甲方:____________纺织器材厂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电镀厂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篇7:委托承揽加工合同
鉴于甲方是在____市合法注册的,生产和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并需要加工部件;
鉴于乙方是在合法注册的,经营范围为的公司,具备承揽加工的资质和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如下产品:
品名______规格______单位______数量______备注______
二、原材料提供:
1、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为:______规格为:______数量为:______提供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甲方将原材料交付乙方之次日前乙方应当进行检验,并将确认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确实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予以更换、补齐。
3、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为:______规格为:______数量为:______提供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乙方应当将所提供的原材料交由甲方检验。甲方应在乙方通知的次日前进行进行检验,并将确认情况书面通知乙方,由乙方在日内予以补正。
三、技术资料及图纸
1、甲方提供技术资料及图纸的,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技术资料及图纸交付乙方。
2、甲方将技术资料及图纸交付乙方之次日前,乙方应当进行检验。乙方发现图纸不符合约定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即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两日内书面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3、乙方提供技术资料及图纸的,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技术资料及图纸交付甲方。
4、乙方将技术资料及图纸交付甲方之次日前,甲方应当进行检验。甲方发现图纸不符合约定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于当日通知乙方。乙方应当于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两日内做出修改。
四、质量要求:
1、乙方加工产品应当符合标准。
2、乙方按甲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也可不约定此项目)
五、加工成品验收:
1、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乙方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当于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进行验收。
2、验收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封存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
3、乙方加工成品经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理、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乙方加工成品交付后,甲方在时间内发现加工成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仍有权要求乙方修理、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六、加工成品交付:
1、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产品全部送至甲方仓库,地址为。甲方如指定____市以外的交付地点,应承担乙方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2、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事先与对方达成书面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3、实际交付日期,乙方自行送达的,以甲方在乙方送货单上或承运单位货运单据上签收的日期为准。
4、乙方交付的加工成品超过约定数量的,甲方认可的,就超过的部分按照超过的比例支付报酬。
七、报酬及支付:
1、甲方应支付乙方的加工报酬为:每件______元(或总报酬______元)
2、报酬的支付采取以下方式:
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乙方______元,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乙方______元,余款于乙方交付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乙方应于每次收款同时将发票给付甲方。发票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甲方于乙方每交付件时给付甲方元,乙方于收款时向甲方出具收据。收据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收据载明款额累计达到元,由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同时收回相应款额的收据。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篇8:李素花与刘学义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案_合同范本
原告李素花为与被告刘学义加工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于XX年3月27日起诉至本院。本院受理后,依法将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诉讼材料直接送达至被告刘学义处。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XX年7月2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素花、被告刘学义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李素花诉称:XX年8月8日,原告李素花与被告刘学义友好协商达成民房建筑合同,合同工期约定45天,但是被告刘学义至今仍未完工,且房屋存在有严重质量问题,请求判令被告刘学义赔偿原告李素花经济损失6万元整,现要求被告将四楼屋顶维修的不漏水,一到四楼的内屋顶空的地方进行维修,楼梯上的外墙砖只要是渗水的地方都需要维修的不渗水,一到四楼的架眼渗水的都要维修,四楼北墙上两个窗户东边的一个窗户上的檐瓦全部维修完,落水管6个安好,二楼东窗户台上掉的外墙砖要求粘上,二楼南墙上东间和西间下面的面砖要求修成一致,屋内内粉空裂处要维修,三、四楼水泥地坪维修,三楼东墙、西墙和后墙高低不一样,要求修平,能修的修,不能修的赔钱。四楼上的外墙沿大砖换成小砖,两个阳台二楼、三楼阳台和主墙有裂缝,要求维修,二、三楼夹山要求装上。
被告刘学义辩称:原来做屋顶时天下雨了,我也同意给原告李素花修屋顶,我去维修了几次,双方都未达成一致意见。现双方经核帐,原告李素花还欠我1760元工钱没付,可以折算维修屋顶的费用,不足的部分我同意再给她钱。在建一、二楼的时候,原告李素花让用的都是好砖,建三、四楼的时候她让用的都是孬砖,墙空鼓是砖的问题造成的;原告李素花让将地坪做成毛地平面的,毛地平面都起土,且她买的水泥没有合格证,质量有问题,不是我施工的事;层高错的是二分,而不是八分;窗台的外墙砖是安窗户时打掉一块;四楼窗沿的瓦是掉了一块;屋顶大面积空的可以修,小面积的修不成,屋顶没有啥空的;外面砖不齐没法修,一到四楼就四楼北墙窗户下面有渗水,同意修;阳台裂缝有一点,不存在大问题;二、三楼的夹山是当时原告李素花同意不让装了,她儿子也同意了,要是她不同意的话,帐就不会给我结;落水管上面都安装好了,就差下面的小弯头了,当时她家没有。我方在法庭调解过程中去原告李素花家,对墙体空鼓的地方已进行了维修。
原告李素花为支持其主张,向本院提交以下证据以及本院对该部分证据认证如下:
XX年8月8日建房协议一份、图纸2张、收到条及核算单共4大张,被告刘学义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本院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予以采信。
被告刘学义未提交证据。
本院出示XX年4月9日、4月10日、4月22日、5月4日、6月15日的询问笔录,XX年6月24日的现场勘验笔录,原告李素花与被告刘学义对此均无异议。
本院根据当事人的陈述、举证及诉辩意见,对本案事实确认如下:XX年8月8日, 原告李素花(甲方)和被告刘学义(乙方)签订建房协议,其中约定:甲方新建三层住宅一座,由乙方承包施工,包工不包料,工价每层按板上好甲方付款8000元,竣工余款1000元一月内付清,甲方保证材料供应,乙方保证工程质量,如果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协议签订后,被告刘学义按协议的约定履行建房义务,原告李素花自XX年9月1日起至XX年11月10日分8次向被告刘学义支付建房款,共计69400元。经双方核算,均认可建房总面积为530.5平方米,总建房款为71565元,被告刘学义认可该建房款可减去维修时使用原告李素花水泥钱400元,结合已支付的建房款,原告李素花应再支付给被告刘学义建房款1765元。被告刘学义认可四楼房顶漏雨属质量问题,同意维修。原告李素花与被告刘学义均认可屋顶漏雨维修费用可每平方米为25元,左右可不超过2元的范围。原告李素花提交的图纸上显示,二楼西南屋有东墙夹山。经现场勘验,该处没有此夹山。另经现场勘验,双方无争议的是:四楼北墙上两个窗户东边的一个窗户上的檐瓦掉了一片;四楼三间屋的北墙上架眼渗水;四楼西间窗户下沿有空鼓;二楼东南屋屋顶有裂缝;二楼东窗户台下外墙砖掉有二块左右;四楼屋顶的面积为69.5平方米,加上四周女儿墙面积为92.33平方米。在庭审期间,被告刘学义对一到三楼室内墙体空鼓的地方进行了维修。原告李素花与被告刘学义均认可在建三到四楼时,原告李素花让使用存在质量问题的砖垒墙。
依据上述确认的事实,本院认为:原告李素花与被告刘学义签订的建房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真实合法有效,双方应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被告刘学义对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应负维修的义务。被告刘学义认可四楼房顶漏雨属质量问题,同意维修。因被告刘学义几次去维修,双方对维修方式都有歧义,故对该部分维修可折算成维修费,由被告刘学义支付给原告李素花。结合双方对屋顶的维修价格能够基本达成一致意见,对维修价格按每平方米25元。现对平方数意见不同,对于平方数的计算,鉴于屋顶做防水,应在离地面50cm处做泛水,该房屋已建成,原做防水仍漏雨,故原告李素花要求将防水做在女儿墙上端也不违反技术规定,故维修屋顶面积按92.33平方米计算,应为2308.25元,冲减去原告李素花应再支付给被告刘学义建房款1765元,被告刘学义应再赔偿给原告李素花屋顶维修费543.25元。对一些明显存在质量问题的地方:四楼北墙上两个窗户东边的一个窗户上的檐瓦掉了一片;四楼三间屋的北墙上架眼渗水;四楼西间窗户下沿有空鼓;二楼东南屋屋顶有裂缝;二楼东窗户台下外墙砖掉有二块左右,被告刘学义对这些问题无异议,应由其负责维修。对原告李素花诉求的一到四楼的内屋顶空,楼梯上的外墙砖渗水,屋内内粉空裂、两个阳台二楼、三楼阳台和主墙有裂缝的,二楼南墙上东间和西间下面的面砖要求修成一致,三、四楼水泥地坪维修,三楼东墙、西墙和后墙高低不一样,要求修平,能修的修,不能修的赔钱。被告刘学义对此有异议,认为屋内内粉空裂处已经进行了维修,水泥地坪是原告李素花让拉的毛地坪面,其余的都不属于质量问题,不同意维修。原告李素花未在法定期间内对上述问题提出司法鉴定,对上述问题是否属质量问题及需花费维修费用的具体数额,需要有专业机构做出有效的认定后,才能认定其主张是否能成立,故其该部分请求缺乏有效证据证明,对此不予支持,其有有效证据后可另行起诉。对原告李素花诉求的落水管6个安好,四楼上的外墙沿大砖换成小砖,二、三楼夹山要求装上,被告刘学义对此有异议,认为落水管仅剩下面的小弯头没安,原因是由于当时原告李素花家没有。根据合同的约定,原告李素花负责供应材料,故该责任不在被告刘学义方;对四楼外墙沿大砖换小砖的问题,双方无明确约定,原告李素花也未举出有效证据证明其在被告刘学义建筑时提出反对意见并阻止被告刘学义用大砖建外墙沿了,原告李素花的此项主张缺乏事实根据及法律依据;二、三楼夹山的问题,从双方认可的图纸上显示,二楼图纸上显示有夹山,被告刘学义陈述“不安夹山的原意是因为一楼北屋是个大厅,大厅上有个大梁,大梁上安夹山承受不了,原告的儿子也同意了,要不原告不会给我工钱”。原告李素花陈述“当时被告刘学义答应安个单胚墙,我同意了,但一直没有装”,现要求按图纸做,并提出对大梁的质量进行鉴定。从上述双方的陈述,可以印证在施工中对该大梁如何建筑产生了实际变更,但当时是如何约定的,双方对自己的陈述均无有效证据印证,对该大梁的承重性能如何也无有效证据印证,原告李素花可待有有效证据后可另行起诉,本院对原告李素花该部分请求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二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刘学义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赔偿给原告李素花屋顶维修费543.25元。
二、被告刘学义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维修好原告李素花房屋四楼北墙上两个窗户东边的一个窗户上掉的一片檐瓦;四楼三间屋的北墙上架眼渗水处;四楼西间窗户下沿有空鼓处;二楼东南屋屋顶有裂缝处;二楼东窗户台下掉的外墙砖。
三、驳回原告李素花对被告刘学义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李素花负担20元,被告刘学义负担30元,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交付本院。
篇9:茶叶类委托加工合同
_________________珠宝饰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加工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因甲方执行业务需要,委托由乙方加工宝石项链,经双方协商合约如下:
第一条:总则
1、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2、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本协议应用范围
1、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宝石项链订货单。
2、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宝石项链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3、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委托串珠订单
1、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宝石项链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2、委托串珠订单的主要内容为串珠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3、委托串珠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4、订单货物串珠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串珠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5、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就产品串珠价格进行一次协商确认。
6、串珠费: 手链元/串项链 元/串。
7、在您签收首批产品后,500元合作金无息返还, 人员第一次串珠为3000串,多劳多得,接货物签合同时都有预付加工费,串珠完成后现金结算所有加工费。
8、乙方与甲方商讨后,同时自愿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合同履约金共计叁仟捌百元。
9、乙方必须将合同按规定签好并寄回一份给甲方,甲方返还乙方所有合同履约金。
第四条:项目约定
1、甲方委托乙方串珠生产之产品为珍珠再加工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串珠订单要求进行交货.
2、甲方负责提供委托串珠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3、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
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串珠。
4、乙方所串珠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串珠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5、一经由甲方接洽的客户,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未取得甲方同意情况下直接跟甲方的客户合作,否则甲方有权追付乙方赔偿。
6、因产品检测程序复杂,若乙方没有条件提供检测,可协商让甲方提供设备和场地。乙方只安排员工到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检测即可。
第五条: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1、乙方所交付的串珠好的成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 重新加工。如果产品涉及专利、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类知识产权,以及办理安全加工许可证,工商许可证甲方应授予乙方该类知识产权许可。若发生因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
2、如属在生产过程中,由工艺所造成的产品品质问题则由乙方按产品的总成本赔偿或无偿维修;如属于来料问题而导致品质异常,乙方不负责处理,但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需处理,则应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
第六条:订货与供货
1、每次生产前,甲乙双方通过协议后,由甲方向乙方下具《订购单》,乙方收到甲方下具有效的《订购单》后立即安排生产事且,按订购单的要求制作和交货期限内交货。
2、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串珠的数量及串珠费,乙方同时确定串珠及完成时间。
3、订货价格: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4、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
第七条: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1、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如纸箱等),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2、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可由甲方自己派人配送,或由第三方物流公司代为配送到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乙方通过第三方物流公司送回送到甲方公司 ,或由甲方派人上门回收。
第八条: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订购单》为准。
2、付款方式:乙方将产品完成并送货给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2、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十条: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1、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十一条:仲裁原则
1、协议包括订购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2、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第十二条:协议有效期
1、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三条:其他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兼职加工人员统一以会员号发工资发货为标准,每个兼职加工人员都必须加入公司会员.
第十五条:兼职加工人员要对我公司所委托之加工珍珠材料,负保护之法律责任,非经我公司之书面同意,不得私自损坏或丢失.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后本公司先支付所加工产品一半的薪金____元,余下一半的薪金等加工完珍珠的时候支付给兼职加工人员
第十七条:本合约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合约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约定之。
本合同期从_______ 年 ____月 ____日,到_______ 年 ____月 ____日止。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饰品有限公司 乙 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乙方代表:__________(签字盖章)
地址: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 年 ____月 ____日期:_______ 年 ____月 ____日
篇10:加工定做合同
定做方: 合同编号:
承揽方: 签定地点:
一、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价款、交货日期 签定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品名规格、型号每副张数背面(页次)计量单位数量价款交货日期
单价总金额(元)
货款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选用材料
扑克正文(牌芯)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g扑克专用纸,
扑克盒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g白板纸(或白底白板纸)。
三、制作要求
扑克牌上光进口油 □ 上光国产油 □ 扑克盒复膜 □ 包透明膜带易拉线 □
10副用热缩膜封装 □ 压纹 □ 注:需哪项在 □ 打“√”
四、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依据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扑克牌行业标准》和《平版印刷品行业标准》对扑克及包装物进行质量认定。
2、承揽方提供A2级以上的合格品给定做方,A3级以下由承揽方处理。
五、承揽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承揽方对产品的印刷及制作质量负责,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定做方应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 日)提出书面异议。否则,承揽方不负任何责任。
六、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定做方提供制作扑克所需的全部资料(照片、光盘、标准字及字体等),保密要求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按扑克牌行业标准在合同规定交货之日抽样检查和验收。
八、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纸箱包装(100副或600副一箱),费用由承揽方负担。
九、预付款数额及时间:签定合同后定做方支付总货款的30%作为预付金(不含版费)。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规定的交货之日带款提货。
十一、交货方式及收货人地点、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运输方式:汽车或或火车运输,承揽方负责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费用由定做方负担。
十三、违约责任:由违约方负责。
十四、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五、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双方同意由经济仲裁委员会仲裁(如当事人双方不同意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双方协商的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做方 承揽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电话/传真:
手 机:手 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 年月日
篇11:工艺布鞋加工制作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原料用于加工成品出口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加工产品的规格、数量及价款:合同总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原材料、技术、图纸及治具:、甲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地点)向乙方交付原材料(或散件),并按百分之_________的备损率提供原材料(或散件)给乙方,多提供部分不计加工(或装配)数量。
如甲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提供全部原材料(或散件),致使乙方停工待料造成损失,甲方在接到乙方提出的通知后,应予赔偿。
2、甲方向乙方提供加工该产品的技术、图纸及必要治具,并承担相关知识产权责任。如果需乙方提供治具,则甲方应当支付相应的费用。
第三条、加工生产、包装、运输及通关:来料加工合同
1、乙方应依据本合同约定,在______________地点进行加工生产,并保证如期、保质、保量完成。
2、包装物料,包括但不限于外包装箱、内包装箱、塑料袋、打包带、封箱胶带、添加剂,由乙方提供,甲方承担费用。
3、乙方依据本合同的规定,代甲方办理托运及通关手续,并由甲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第四条、产品交付及质量检验
1、产品交付
(1)原材料出成率:原材料交接时,甲乙双方共同对原材料做成品出成率试验,并由双方进行书面确认。
(2)交付时间及地点:乙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地点)向甲方交付成品。
(3)质量标准:乙方加工产品的质量须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2、质量检验
(1)原料交接时,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对原料的规格、数量、质量进行验收,如发现甲方提供的原料的规格、数量、质量与本合同规定不符,乙方应于交接3日内向甲方提出,否则视为甲方提供的原料符合本合同的规定。
(2)在乙方加工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情况和已生产产品随时抽检。
但甲方的抽检不应影响乙方工作。
第五条、加工费:乙方为甲方进行加工的加工费为:甲方应在_________运输及通关之前__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甲方逾期支付,应按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加付延期利息,并且乙方有权以此为由停止交付加工产品。
第六条、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交付原料,提供技术、图纸及治具等,并支付加工费。
2、乙方保证其具有按照本合同规定进行加工生产的条件和能力,并保证按照本合同规定进行加工生产,并按时交付产品。
第七条、违约责任、如果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原料,致使乙方停工待料,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2、如果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成品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或者如果乙方未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交付全部成品,乙方应承担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7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3、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4、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九条、通知义务: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当面送交后签收或电子邮件方式传递。
第十条、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应保守在结缔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获知对方内部的重要保密信息,除必要披露之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和不正当使用,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先行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补充条款: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中如有与本协议实质性条款不同的内容,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三条、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篇12:药品委托加工合同
合同号: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男童长裤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品牌、数量、款式、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加工详述。
第二条甲方责任
1、按计划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男童长裤产品。
2、向乙方提供加工品品牌、款式、数量、工艺要求、交货时间等。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4、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品牌、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进行生产,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本合同所签订的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余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验收标准
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有异,甲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或货物的数量、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应赔偿甲方此批货款总价10%违约金。
且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如检验、运输、补货费用、保险、仓储、装卸等直接损失应由乙方负担。
2、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七条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2个月,自20__年8月10日至20__年10月10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如因国家政策和政府规定的调整变化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亦自然终止,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交由仲裁委员会裁决处理。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如有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地址: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日期:日期:
篇13:卫生巾订单加工协议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联系人
户名: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账号: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
一、总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加工品出货后的客户服务(以下简称“产品”),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2、依据协议制定的有关协议附件、报价单以及相关的修订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二、合作范围
1、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产品规格、图样、样品、质量标准、工艺流程和质量控制规范提供下述服务:
A.产品的贴片;
B.产品软件的灌装;
C.成品组装、后焊、包装等
D.产品的测试;
E.产品的返修及维修;
F.安全运输包装及发货;
2、新产品打样和试产:打样数以甲方要求的为准,一般为20~300pcs,乙方应积极配合与协助甲方做好新产品的打样和试产工作,并发出打样和试产报告供甲方改进,以确保后续生产能正常进行;打样和试产费用双方协商确定。
3、合同产品的加工单价:详见每款机型报价单。
4、对帐:每月1-10号前乙方派人与甲方联系人核对上个月完成的订单数量和金额。
5、付款方式:月结,次月______日前,由乙方提供加工费的相关发票至甲方后,甲方支付上月乙方已出货并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的产品加工费。
6、乙方根据甲方的订单要求,按时交货。若因以下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履行相关义务,履行期限可以顺延:
A.甲方非乙方原因未能按时付款;
B.甲方来料状况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导致难以达成乙方出货要求。
7、甲方根据“产品”的BOM表提供原材料。
8、甲方向乙方提供加工“产品”所需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支持。
三、订单及内容
1、订单下达
A.订单上线生产依据:乙方上线生产甲方的产品是根据甲方的上线通知。
B.以订单生产开始日计算:甲方应提前________个工作日向乙方发出订单,乙方应在收到该订单次日内给予签回;甲方在得到乙方接受订单的回复后原则上应提前一个工作日足量提供原材料,特殊情况除外,乙方应按订单数量准备生产。
C.订单量起步,按月来算的订单量比例不得高于30%
在乙方试产的机型,除乙方无法配合的情况外,必须在乙方工厂量产。
2、订单主要内容确定
A.产品的型号、数量、加工单价及订单金额等;
B.甲方产品交货日期:下订单后(正常生产)24小时起不低于1000pcs/天,具体请按照甲方提供的生产计划表执行;
C.成品出货:乙方配送至甲方指定仓库(仅限深圳市);
D.其他关于该型号产品的特殊需求;
E.币种:报价、定单、付款;
F.成品出货的包装要求;
3、订单取消与变更:订单一经双方确认,不得任意更改。
A.甲方不得无故取消订单若因甲方原因取消订单,甲方承担乙方已发生的、合理的直接损失,收回乙方为此订单所制成之半成品和成品,并支付双方认可的加工费;若因乙方原因而致甲方取消订单,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乙方赔偿甲方的相关所有损失;
B.乙方不得无故终止生产,乙方确实因工厂排线困难,生产饱和,不能准时上线,需要提前十天通知甲方,让甲方有合理的时间及时安排生产。若因乙方未能及时安排好,致使订单难以履行,乙方赔偿甲方由此带来的相关的所有损失;若因甲方原因致使订单难以履行,乙方可将原计划分配给甲方的产能自行分配。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可私自外发加工甲方委托加工之产品,如遇特殊情况,与甲方沟通同意后按双方约定办理。
四、原材料
1、供应与检验
A.甲方按照加工“产品”所要求的数量和质量,提供原材料,所有订单的齐套发料由乙方自行负责把物料运输至乙方的生产场所,领料时,双方共同清点数量无误后,在发料单上签字确认,物料一经确认乙方即应对该物料的安全负责,甲乙方对各自采购的物料的合法性负责;甲方向乙方提供原材料的检验标准,乙方应在接收原材料后24小时内完成检验,如果乙方在原材料检验过程中发现有材料外观不良或性能不良等情况,必须在检验时间届满后的4个小时的正常作业内通知甲方驻厂人员或甲方的指定相应人员作相关确认。如果乙方在生产过程中某些物料的原包装只能在生产时打开,发现有外观不良或性能不良等情况必须在正常作业时间2小时内通知甲方驻厂人员与有关负责人作相关确认。若因材料问题而造成乙方延期交货,双方依照实际情况顺延交货期。
B.进料检验程序
乙方仓库在接收原材料后,必须把原材料放于待检区,同时填写送检单于乙方IQC。乙方IQC在接收送检单后,必须立即对所送检材料按照《材料检验标准》以及样品确认书进行检验。《材料检验标准》和样品确认书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乙方检验完成后,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在1个工作日内如实书面反馈给甲方,由甲方按实际情况处理,否则视为质量符合要求。因IQC无法检验,须在收到《材料检验标准》和样品确认书起1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甲方,此后如在生产线发现的来料不良,经甲方确认后,当电子料不良比例超过3%时,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挑选费用或维修费用,具体费用由双方协商决定。如因乙方IQC检验不当或未能及时发现问题或无法检验但未依照约定告知甲方时,而在生产线发现的来料不良,延误生产所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2、损耗
A.据材料的重要性,乙方提供的材料分类,为保证生产进行,甲方按照如下比例向乙方提供材料余量,作为损耗的备件:
B.使用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完成“产品”生产,若原材料实际使用超过以上规定损耗数目,则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费用,材料价格以实际采购成本单价计算。材料的批量不合格(不合格率超过10%视为批量不合格)不适用此条款;因乙方原因导致需要补料时,应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并提供问题调查报告及后续解决方案,甲方优先给予补给,补料价为甲方之实际采购成本价格,因补料而产生之费用由甲方在乙方加工费中扣除。
3、管理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原材料的所有权属于甲方。
A.物料到达乙方工厂后,如发生失窃、人为损坏等情况,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并赔偿所有相关损失;
B.所有甲方供应之材料,乙方应以先进先出法处理,并作妥善管理及区隔;
C.A类物料所有不良需退回甲方做1:1的对换,在一个年度内:每月________日前必须把A类物料所有不良需退回甲方,否则乙方需赔偿相应的原材料成本或以实物赔偿;如有丢失,乙方需赔偿相应的原材料成本或以实物赔偿;
D.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挪为他用,或借给第三者使用,甲方有权定期核对材料,但必须提前1个工作_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E.乙方应在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辅料等进行库存盘点,并递交有关盘存报告。由于出货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延后库存盘点或是取消当月盘点;同时甲方有权随时查询乙方货仓中甲方物料仓存数据,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借口拒绝。
F.乙方生产过程中,因甲方工程变更导致更换原材料或因原材料欠缺需使用代用料时,甲方应将变更材料或代用料于预定生产前运至乙方。因甲方工程变更导致更换原材料或因原材料欠缺需使用代用料而致使产品返工,乙方于________个工作日内清点返工数量、所需材料及工时给甲方,返工费用由双方协商决定。
五、生产及设备
1、为减少发料和领料的次数,降低成品库存的风险,双方协商同意甲方采取按加工合同一次性发料,按PMC邮件通知进行分批生产。甲方应提前二天给出每天出货的详细计划以便乙方承乙在收到甲方全套原材料后24小时内开始生产,并按照甲方交货日期按时交货,并不得将委托加工事项转包和分包,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同时,乙方必须承担相应责任及损失(紧急情况,乙方在收到甲方物料后12小时内应配合上线)。当乙方生产订单饱和或因其它原因不能接单,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生产延误,甲方有权处罚。
2、工程变更
A.在量产期间,甲方对产品设计或工艺上的任何变更,必须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做出回复,双方取得一致后,乙方应立即执行。
B.工程变更导致对在制半成品及成品进行返工,返工所造成的物料损耗,将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有义务尽可能减少损耗及报废。
3、测试设备等资源
A.产品加工所需的测试设备、操作人员、生产场所等由乙方提供;
B.产品加工所需的功能测试工装夹具、生产低值易耗品(如测试电
池、测试充电器,包装等)和钢网等,由甲方提供,所有权归甲方。
六、检验及品质
1、生产过程检验
1.1.1乙方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质量,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品质协议》,甲方随时到现场监督检查。如发现乙方有影响或潜在影响质量的情况,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纠正,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或消除。
1.1.2若该纠正或消除的原因非由乙方过错造成,乙方不承担责任,因采取纠正或消除措施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该纠正或消除的原因系由乙方过错造成,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1.3过程检验中,乙方发现由于甲方合同产品的设计不良或原材料不良导致的品质问题,乙方须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必须尽早给予明确回复,否则乙方有权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停线,且一切后果全部由甲方负责。
2、成品出货检验
2.1.1生产直通率(即产品一次合格率)不低于95%。
2.1.2乙方承乙产品批次出货合格率不低于99%。
2.1.3以上标准未达到由乙方负责(由于来料、软件或者产品本身设计缺陷引起的直通率的影响因素除外,乙方负责工艺不良)。
a)验收方式:采取批量抽检的方式。
b)验收人员:甲方派QA现场验货,乙方可派人协助同时进行,特殊性情况双方协商送往甲方公司进行。
c)验收对象和前提:乙方完成全部规定生产流程后经过生产线QC全检、OQC抽验合格的批量产品。
d)允收水平:抽样标准采用经甲方认可的乙方检验标准或乙方认可的甲方标准。
e)乙方对于甲方验货代表的判定结果有异议,可以向甲方的该产品质量主管进行申诉确认若仍有异议的双方召开高层会议协商解决。
f)乙方承乙交予甲方之产品整机开箱不良率超过1%,甲方可以将该批机器成批退货。乙方承乙由于乙方制程原因造成的产品不合格,乙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并且乙方将按照甲方的要求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该批产品的返工,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
2.2双方进一步申明并保证,当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待修的合同产品存放于乙方工厂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对这些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待修的合同产品没有任何处理权,乙方更不得以这些原材料和半成品、成品及待修的合同产品谋取任何利益。
2.3对于质量问题的处理。乙方保证提供的产品完全遵守双方达成的工艺和质量控制规范,如果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将协同甲方查出根源。如果乙方能够证实质量问题与乙方无关,是由于甲方产品的设计缺陷、软件或甲方提供材料问题所造成的,由乙方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如果质量问题由乙方造成,需由乙方进行无偿维修,由此产生的物料损耗及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义务协助提供物料。
3、质量数据收集、信息反馈和售后处理
A.乙方应对每一批原材料及时向甲方提交相关的检验报告,报告内容应包含检验日期、料号、原材料描述、供应商、数量和判定结果等,报告应对发现的不良进行详细描述,必要时附加不良图片。
B.乙方应在试产或量产期间每天须提供前一天的在线产品生产质量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日期,各检验/检测工站良率,在线发现不良的详细描述,对应整改/预防措施以及对上一次报告中的预防措施的跟踪评估;量产后每周应对来料不良,制程不良召开生产品质协调会议。乙方应对每个出货批次向甲方提交成品出货检验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日期,合格入库单号、数量。
C.乙方在生产期间或收到物料之后,每天10:30前更新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物料和成品的库存。
D.涉及到PCBA贴片及测试,乙方出货后的产品在甲方后续制造过程中发现的不良,甲方有义务于一个工作________日内以报表的方式向乙方反馈,反馈的信息包含不良的详细描述、比率、不良图片,同时甲方应该提交不良样本,以利于乙方对不良进行分析,在后续制程中改进防范。
七、包装和交货
1、包装:乙方按照甲乙双方协商好的包装方式包装交货。
2、交货要求
A、交货地点:国内交货;
B、国内交货乙方根据甲方的发货指令安排合同产品的出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限深圳市内);
C、如乙方未能在双方约定的交货时间内交货,每逾期一天按订单合同金额的0.1%赔付,若该违约行为持续30自然________日,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此带来的全部损失,并且乙方还需要向甲方承担订单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如果发生乙方延迟交货,起因于甲方工程变更、来料不良、来料不齐或其他甲方因素,或不可抗力之因素,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D、加工合同的交期为准,且每天交货1次,未能在双方约定的交货时间内交货,将给出合理理由,并给出弥补的方案和承乙的再次交货时间。
E、如果发生延迟交货,除因于甲方工程变更、原材料不良、原材料不齐或其他甲方因素,或不可抗力之因素,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F、每一个订单的交货计划由双方根据实际状况制定,并做出相应调整。
G、乙方根据本合同生产之产品,仅可交货给甲方或其书面指定的第三方,乙方不得将合同产品供应给甲方或其书面指定的第三方之外的任何他方。
H、乙方承乙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交货期交货,双方约定,按加工厂合同订单数量总数计,剩余200pcs内可定义为清尾,(甲方设计缺陷、生产工艺缺陷导致维修困难、不能按照乙方要求进行及时补料造成的清尾延迟除外)尾数应保证在一周内全部清完。
八、保修及维修
1、乙方收取甲方或甲方客户客退不良品时必须确认每个不良品上有不良原因标识,否则不予以受理(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有义务对协议产品保修壹年;
3、在返修过程中更换所有物料必须对应相应型号包含但不限于CPU、FLASH、EMMC、频段等所有硬件配置;
4、若属于后端制程或组装造成来料原因造成损坏的,乙方可以按《非保维修报价单》进行报价,经甲方同意后进行维修;经报价维修后的不良品享有与其它正常保修品同等权益;
5、在月结单时,乙方应将每批次报价维修批次所有的不良板清完;
6、乙方在受理返修过程中报废的PCBA不能超过0.2%,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报废品,由乙方负责承担费用;
7、客责不良品如无法修复,乙方须向甲方或甲方客户提供维修分析凭据;
8、在甲方及甲方的客户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查出质量问题的根源;如果质量问题与乙方无关,而是由于甲方产品的设计缺陷,软件问题或来料问题所造成的,由乙方协助维修,乙方将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维修费用的金额由双方另行协议。如果质量问题是由乙方不遵守双方达成的品质检测标准造起的,乙方将负责修理并承担包含且不限于相关的修理费用和往返运费;
九、保密
1、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合作双方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及经营信息等。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进度、技术方案、工程技术、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测试报告、检测报告、试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具、模型、操作手册、技术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双方洽谈的情况、签署的任何文件,即合同、协议、备忘录、订单等文件中所包含的一切信息、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法律事务信息、人力资料信息等。一经发现,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上述商业秘密的存在方式包括(但不局限于)口头、书面,或者磁盘、胶片、电子档。
3、双方的保密义务2年内有效,并且在此期间其效力不受合作关系的中止及其它任何期限的届满或终结的影响,也不受双方合作过程中可能的纠纷而变更。
4、本合同的签订及执行,不改变各方原有知识产权的归属。
5、协议双方一致同意,保证用谨慎、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合作之事实与机密性信息,未经一方事先同意,另一方不可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6、乙方已熟知知识产权和机密性信息的保护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严格遵守本协议之规定。
7、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就甲方提供的任何专用文件和资料保守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只允许研发人员可接触的核心技术、样品以及所有文件。
8、无论乙方或其员工违反上述规定,必须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十、保证和声明
1、甲方保证其所提供之规格、图表或样品未损害任何第三方之专利权、著作权、商标及其知识产权;甲方将承担由于其侵权行为而导致乙方因受到牵连而产生的相关损失。
2、乙方保证根据中国法律有从事电子组装加工的资格和许可。
十一、合同期限与终止
1、期限及延期
如无法律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导致协议终止的情况发生,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除非一方于履行期限届满30天前向另一方正式书面提出终止本协议,否则本协议的有效期自动延长一年。如甲乙双方在协议期满后应承担的账务未清算完成,任何一方有权要求此合同继续履行,直到账务清算完成。
2、终止
A.如果协议一方有充分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出终止履行协议:
1)没有能力履行协议中的主要义务;
2)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提出终止协议的一方应以书面形式将其决定及时通知对方。但对方提供为相对方所接受的并以相对方为受益人的经济担保后,相对方(即提出终止一方)应当恢复履行本合同;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经济担保的,提出终止方在合理期限届满之日即可以解除本合同。
B.本合同可经合同双方书面同意终止。
C.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
1)合同有效期届满________日前由甲方或乙方提出;
2)合同任意一方有违约行为,且在收到另一方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日内未予纠正;
3)如果一方的破产或解散程序已经开始且在开始之日起的_______日内未解除合同,或者一方为其债权人的利益进行财产转让;
4)发生不可抗力使协议目的不能实现或履行合同成为不可能。
D.本合同终止时,合同中明示或根据其含义或内容应在合同到期或
终止后继续有效的条款,应在合同到期或终止后应继续有效。
E.在合同无论以何种方式终止后30天内,合同双方应结清所有帐款并完成物料和物品交接。
十二、不可抗力
1、协议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遭受不可抗力一方的违约责任得全部免除。不可抗力中不包括执法部门执法以及政策性风险造成的扣货,罚没等异常。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结束后48小时内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情况以电话+传真的方式通知另一方,且在随后的15天内将当地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寄给另一方。
3、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减轻不可抗力造成的不良后果,尽力争取履行可能实行的合同义务。
4、如果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则另一方有权向受阻方发出协议解除书面通知书。若协议解除,双方应协商进行最终财务结算并明确协议解除后应承担的责任。
十三、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2、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经友好协商,仍不能达成协定的,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本合同根据诚信的原则签订和执行,一方失信或违约的,另一方有权在国际信用监督网公开投诉栏目中进行公开投诉,也有权凭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的有效文书将对方失信或违约的事实在国际信用监督网黑名单栏目中进行永久曝光。
十四、其它
1、本合同正本、附件及其列明的文件构成双方之间完整的协议;该完整合同涵盖了双方之前所有的讨论和磋商。
2、如果本合约中有实际无法履行的条款,双方应根据原条款的真实意图另行议定新的条款。
3、对于本合同条款的增减或修正,须经双方议定并以书面形式签订后生效。
4、非经本合同当事一方书面事先同意,任一方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深圳乙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篇14:加工定做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条 定作物、数量、报酬、交货期限
定作物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报酬
交货期限及数量
单价
金额
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承揽人提供的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牌号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用料数量
质量
单价
金额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三条 定作人对承揽人提供的材料的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定作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承揽人对定作物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样品、工艺要求等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承揽人发现定作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________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
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________日内答复。
第八条 定作物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定作人(是/否)允许第三人完成定作物的主要工作。
第十条 定作物交付的方式及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定作物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定作人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承揽人预付材料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 报酬及材料费的结算方式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定作人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交定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五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定作物。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
定作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承揽人
承揽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篇15:产品加工承揽合同_合同范本
甲方:(定做方)
乙方 (承揽方)附加身份证复印件
加工,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合同签定后,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产品样本图案。天然彩沙、镀金线及专用工具,乙方自购。如在本厂购买材料,由于乙方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做画,为保证本厂产品质量,材料不退。
2、甲方对乙方产品负责回收并以现金支付加工费(550元/m2),拒收任何原因的半成品和不合格产品。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通过考察同意后,自愿购买材料。如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自己负责。
2、乙方需按甲方提供的样本、限本人制作,如私自组织人员加工,技术转让,需经厂方同意方可进行,否则按违约处理。
二、违约条款
1、甲方违背合同第一条(2款)时以(550元/m2)的1倍支付乙方违约金。
2、乙方外购材料掺杂使假,私自技术转让时,按每平方米550元的1倍支付甲方违约金。
四、本合同有效期 月,200 年 月 日起至200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期瞒后,乙方申请,甲方有权依据生产定单续签或终止合同。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并有验收标准为合同附件,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篇16:钢结构构件加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电梯厂彩钢库房工程发包给乙方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电梯厂彩钢库房工程
二、工程地点:西安电梯厂后院
三、建筑面积:
四、工程承包范围:±0.00以上钢结构工程(不含土建、装饰、水电、和防火涂料等工程)。
第二条:工程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三条:合同工期
制作和安装工期合计为方确定并加盖公章确认的会审图纸和款到后三天开始计算,其中制作工期为个工作日;安装工期
第四条:质量标准
该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合格,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定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第五条: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甲方付乙方总造价的30%,主材到工地后付总造价的30%,余款在验工结束后一月内付,留5%为质保金,质保日期为一年。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篇17:料加工业务合同
甲方:
合同顺序号: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之印刷、纸品加工业务的相关事宜达成本合同并共同信守。
一、乙方作为甲方供应厂商
本合同则视为甲方与乙方达成的订货合同,乙方在每次接到甲方的订货单或订货单传真件,即作为本合同持续生效,双方不需再签订其他合同。
二、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货单
必须按订货单内容的要求进行生产和交付
确保产品质量,验收方式以甲方确认样为标准进行验收。
三、为确保乙方能够及时交货
甲方承诺及时提供有关的资料并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通知甲方生产
乙方保证按甲方提供的交货计划安排生产和交付
四、甲方义务
1、如甲方在签字确认样后再变更印刷品的成品尺寸、纸张、规格、数量等应偿付乙方实际损失。
2、甲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时间提供乙方所需的正确无误的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完成校对工作,将校稿及时送交乙方,否则交货时间应予顺延。
3、甲方应在乙方送的校稿上认真校对批注,对已经签字认可的校稿,其中仍有错误,对制版印刷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4、甲方提供的产品包括物料、菲林、技术资料等,乙方需要验证其质量符合印刷要求。
5、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印刷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中的相关规定。
五、乙方义务
1、本合同中规定的印刷品的纸张、规格、质量与订单规定不符,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应负责返工。
2、印刷、装订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印刷品质量标准及双方约定,如不符,乙方承担相关损失及责任。
3、印刷样张须甲方审核签字后才能印刷,样张上有差错,甲方签样时未能提出修改,损失由甲方承担。
4、乙方为甲方无偿保留印刷胶片和样张3个月,逾期按报废处理,乙方保证报废处理行为不导致印刷胶片和样张对外流传或者被第三人使用,除此之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应按时交付货物,逾期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支付当期订单总价的5%给甲方。逾期超过7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乙方须退还甲方已付定金。
6、乙方在交货时应接受甲方的验收,若出现验收不符合的,乙方应立即给予重做更换,由此产生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所提供给乙方印刷的印刷品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依法享有的权利的情形,例如,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
2、如因甲方提的印刷品侵犯了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并导致第三方追诉乙方的,应当由甲方单独出面、协调处理相关事项,并负担因此引发的所有费用。
甲方还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所有经济损失。
3、甲方保证,所提供给乙方印刷的印刷品不存在任何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形。
4、如果乙方有证据证明甲方提供的印刷品存在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形,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印刷品的内容、形式作出修改、调整,甲方不得拒绝。
甲方拒绝的,双方解除本合同。
5、乙方保证其提供给甲方的货物的质量、效果不低于其所提供给甲方的样品的质量、效果。
否则,甲方在验收时有权拒收,乙方应立即返工,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甲方付款前,乙方提供合法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扣应付款项。
七、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1、甲方未完全履行合同条款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实际损失,但甲方承担的责任以当期订单的印刷加工费为限。
2、乙方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条款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实际损失,但乙方承担的责任以当期订单的印刷加工费为限。
3、其他具体责任划分依《民法典》有关规定进行确定。
4、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实施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采取有效的方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八、本合同一式陆份
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箱:邮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签约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约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18:2024年5月机加工述职报告_述职报告_网
时间如水。如水一样流逝!
20xx年已过去一半,我看到明媚的阳光在前方照耀着。
而20xx,我用心、用汗水、用努力走过去,却是我不能轻易忘却的。那是我的一段生命,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链。回望我的上半年,用三句话概括:不断探索,学会快乐做事;不断谋求改进,学会快乐把握每一个能提高自己操作水平的机会;不断学习,学会快乐思考!
不断探索,学会快乐做事!
机加工段车工由于其加工零件的严密性,考核制度的残酷性显得特别刚性。那么刚性的工作好像很难与快乐两字联系起来。可是,我认为关键还是在于你对车工工作的认识态度,不是说态度决定一切吗?你认为它是快乐的工作,你做起来就会觉得快乐;你认为它是枯燥乏味的工作,你做起来就毫无快乐可言。当然,这其中的快乐,与读一本好书,听一段好歌的快乐是不一样的。
当我把一个零件的尺寸保持在加工范围之内,我会快乐。当我把一个零件的光洁度保持在图纸的要求中,我会快乐。当我发现一个能提高工作效率的加工方法时,我会更加快乐。看到徒弟在自己的点拨下游刃有余操作车床时,当然那就不仅仅是快乐。
不断谋求改进,学会快乐把握每一个能提高自己操作水平的机会
回顾这半年虽然做了不少的工作,也有不少有待改进的地方,觉得自己依然存在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觉得过去自己工作的很辛苦,现在也应该喘口气了,因此在主观上会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在下半年要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放下包袱,抛开手脚,当一名好助手,作为技能带头人,首先要明确摆正自己的位置,就是要协助工段来完成车工方面急件,疑难件的加工,把企业的利益看得高于一切。在实际操作中找快乐,找自己的不足,三人行,必有我师。在和同事的交流中,学习别人的长处,改进自己的不足。
不断学习,学会快乐思考!
特别喜欢这样一句话:快乐思考,简单生活。
人的一生,活的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是不是有快乐和有意义,于我很重要。我觉得重要的是这半年的过程——饱含探索的热情、快乐地提高操作水平、热情投入工作之中,在不断的努力中提升自己的思想水平和人生境界,让自己在其中获得成长的快乐,这个才是重要的。是我生命的体验,是让我一想起来就会心动的一段美丽的旅程。
我们常说,压力是自己给的,快乐是自己找的,决定是自己做的。
在过去的20xx年中抛开自己身体不健康的因素,我发现如果自己心情灰暗、人生态度消极,是不可能健康地工
作并且营造出良好的工作关系和工作氛围的。那么,在20xx年我认为只有不断地学习,不断地努力探索,时时拨正自己前进的航向,才能始终走在正确的道路上。有人说人生如梦、如烟、如戏、如棋,让人看不清,摸不透。正因为人生的复杂和多变,我们才更需要精神层面的东西来指引自己永远走在光明大道上,哪怕道路是曲折的,心却是光明的、有力量的。
学习,就像一块柔软而干净的抹布,经常擦去我思想上的灰尘,让我时时不忘加强自身修养,保持明朗的心情和豁达的心境。我常对自己说,技能带头人是领导和同事们给予的高度评价和荣誉。有了这样的认识,让我免去很多的烦恼,让我自觉换位思考,然后,做人做事就比较快乐了。低调做人,学会理解与包容。在这半年里工作带给我的是快乐!
篇19:2024年制作加工协议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 店的树脂发光字和不锈钢发光字承包给乙方制作并安装。为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如期竣工,双方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按甲方图纸或文件提供的尺寸、材料及安装要求施工,如未按要求施工,乙方须免费返工。
二、工程期限: 个工作日。
三、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
1、工程价款,按甲方要求的发光字共计 万元,全部承包给乙方。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给乙方 元工程料款;余款待工程完工后,经顾客验收合格后付清。
四、保修服务承诺:
1、发光字从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2年,在保修期限内,因质量问题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保修期满后,发光字维修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
3、无论在保修期内还是在保修期外,如发光字出现故障,乙方都应在接到通知后,及时派人帮甲方排除。
五、其它:
1、乙方必须保证不向甲方的顾客透露此工程的造价。
2、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篇20:商场货架加工承揽合同协议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一般来说包括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和检验合同等。其中的定作合同是承揽人用自己的设备、技术、材料和劳力,应定作人的特殊要求制作成品,定作人接受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定作合同与买卖合同经常被混淆。
一、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分标准。
法律之所以区分各种有名合同,并在实体法和诉讼法中针对各类合同作出不同的法律规定,原因在于立法者对各种契约关系中的利益关注程度不同。首先,从实体法即《_____》的规定来看,虽然二者具有相似性,但定作合同还是有着与买卖合同的显著区别:比如_____规定定作人对承揽人的工作有监督、检查权,定作人有单方改变定作方案的权利,有单方要求承揽人停止加工行为的权利,承揽方未经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等。法律赋予定作人如此诸多的权利,也就是让定作人控制整个加工过程,反过来也就是说,只有定作人控制整个加工过程的`合同,法律才确认其为承揽合同。从合同当事人的角度来解释也就是说,只有在定作人有控制生产人生产过程、而相关商品生产人也同意定作人对自己的生产过程进行必要控制时,双方才称得上达成了“加工承揽”的合意。在现实中,即便有的合同作了诸如“留置权”的约定,但如果该合同中没有定作方控制生产过程的意思表示,或者该合同明确排斥定作方对生产方的必要控制,则不论双方在合同中如何约定留置权,都不能认定双方签定的合同是承揽合同。 其次,从诉讼程序法来看。最高法在关于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解释中,明确将承揽合同的加工地作为承揽合同的履行地以及诉讼管辖地,做如此规定,是为了达到最大限度的查明案件真相的目的,即通过诉讼管辖权的制度构建,使法院最大可能的接近案件主要事实的发生地,以方便办案。这说明司法机关关注的也是承揽合同的加工过程,审查的重点也是加工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行使和履行。从这一方面来看,说明法院系统亦认为注重加工过程约定的合同才是承揽合同,反过来解释就是,不注重加工过程而只注重标的物交付和转让的合同的应当是买卖合同。
由此可见,二者的区别关键在于: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注重的是对生产过程的控制和监督;如果一个合同规定了定作人对生产过程的必要的控制权,而且这些控制权显然属于该合同的重要部分,则该合同应属于承揽合同,反之则属于买卖合同。
二、其他具体区别:
1、买卖合同以转移所有权为目的,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是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目的,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只是承揽人完成工作后的一项附随义务。
2、在买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都是一定的物;在承揽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主要是一定的行为。
3、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双方约定的出卖人应交付的物;承揽合同中的标的物只能是承揽人严格按照定作人的要求而完成的工作成果。
4、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承揽合同的标的物是一种工作成果,这种工作成果是特定物,如有着特定的尺寸和功能。
5、承揽合同的定作人在工作成果未完成之前,随时可以解除合同;而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并无此权利。
6、买卖合同中当事人可以约定自合同成立起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可由买受人承担,也可以由出卖人承担。承揽合同中在工作完成前,只能由承揽人自己承担工作物意外灭失的风险。 因此,实务中最重要的是审查该合同有无意在强调标的物的接受人对生产进行控制的内容。比如审查合同有没有约定标的物接受人享有材料选材或者生产过程的监督检查权、是不是享有单方设计变更权或终止定作权。这些约定不一定全部具备,但是必须能显示出定作人对生产过程的必要控制,如果没有体现对生产过程的控制,应认定为买卖合同。反之则认定为承揽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