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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精选20篇】

2024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个人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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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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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行根据人民银行的相关工作要求与部署,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对此次活动总结如下:

一、在营业厅受理市民咨询,派发征信宣传单张

安排网点大堂经理在各个网点摆放和主动派发《征信业管理条例》知识宣传单和信用报告网上查询宣传单张,主动向客户介绍个人信用报告的用途、查询方式等信息。对市民的问题热情解答,做好征信业相关知识的普及。

二、运用显示滚动屏宣传

我行全部网点全部采用led显示屏24小时滚动显示"深入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切实维护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宣传标语,让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民心,普及宣传。

三、设摊宣传

我行在3月15日当天在鹤山大润发广场开展主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切实维护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现场宣传活动。现场宣传取得比较好的效果,我行宣传人员向现场市民派发了大量的征信业务宣传单张,不少市民主动向我行咨询征信业务的相关内容,在场群众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得到了提高。

四、深入居民社区和小微企业,开展广泛宣传

征信宣传人员到江门象山社区、新会城西社区、台山平湖社区、恩平金润华庭小区、台城商业城中心、恩平恩新批发街、潮连工业区等,通过逐户拜访、派发宣传单、问卷调查等方式积极开展对居民群众和小微企业主的征信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本年征信维权暨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邮储银行江门分行让市民大众、小微企业主等更深入了解《征信业管理条例》及征信相关知识,提高了全民信用和维权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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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最新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9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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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活动背景

随着时代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各种交通工具的出现,人们的生活越来越便利,人们对生活的要求也越来越苛刻,于是,在人们的“明察秋毫之下”,一大批有害食品浮出水面。人们应如何应对这些吃“祸”,呢?向人们宣传“慧眼”识真品,躲吃“祸”就是我们活动的意义与宗旨。本次活动由江苏科技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船海卓越二班同学在x社区进行消费法制入社区的宣传,切合“两会”热点问题,食品安全,让人们可以学会以最正当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 活动目的

宣传安全食品的重要性以及识别安全食品的方法,消费者增强自身保护意识和相关法规的健全,进而保护消费者权益。让人们了解自己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人们学会如何防止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通过正当的合法的权益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 活动口号

开展维权教育 厉行勤俭节约 倡导理性消费

四、 活动人员

江苏科技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卓越二班

五、 活动时间

X年3月14日(下周四)

六、 活动地点

x社区

七、 活动对象

x社区部分居民以及部分学生等消费权益易受到侵害的群体

八、 活动方案

1、前期准备工作:

(1)联系社区,做好在社区的相关宣传活动;

(2)联系工商局相关人员,请其亲临现场在活动当天做相关指导;

(3)联系媒体;

(4)准备调查问卷、传单、横幅、相关知识材料等;

2、活动具体流程:

(1) 1:30—2:00 布置场地:批发市场;

(2)2:00—2:20 向现场居民发放问卷、传单;

(3)2:20—2:40 回收问卷;

(4) 2:40—3:00请工商局人员做专业讲解,同时同学们负责统计问卷数据;

(5)3:00—3:20就问卷统计情况及在学校统计情况由学生代表向工商局人员询问求解;

(6)3:20—3:40在座社区居民现场提问,由工商局人员解答;

(7)小礼品等等再活动

3、活动后期工作:

(1)准备相关摄影,书面等材料;

(2) 撰写新闻稿以及其他具体后期工作。

项目 单价 数目 金额

横幅 7 11m 77

问卷 0.15 40 6

传单 0.15 60 9

小礼品等等 100

总计 192

九、 经费预算

十、 注意事项

十一、 注意时间安排,避免耽误同学课程;

1. 在社区内注意人身安全,防止人员走失;

2. 最近天气较热,注意防中暑,适当加减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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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医院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医院,全文共 11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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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要对系列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如实填报统计表,并于3月26日前书面报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具体要求:

1、县、区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宣传活动。按照活动安排表组织、落实各项活动。

2、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活动安排表的要求,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活动。

3、各级消协组织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做好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与新闻媒体配合,保证宣传的广泛性、实效性。

4、“3•15”宣传活动是公益活动,不得借“3•15”现场咨询活动从事赢利性的商业行为。

5、各咨询点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所需物质由各咨询点牵头单位负责落实,并做好现场布置服务工作。

为了迎接和纪念第33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更好地宣传贯彻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充分宣传“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年主题,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将在全区组织开展隆重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2月28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召开了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情况新闻通报会。(尤琨)

会上通报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1.组织举办“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3·15”当天,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与呼和浩特工商局、呼和浩特市消费者协会将在维多利国际广场举行大型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同时举办“月月3·15”活动启动仪式。

2.联合主办 “3·15消费维权电视特别节目”。20xx年,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将与各盟市消费者协会联合首次举办“3·15消费维权电视特别节目”,通过电视特别节目的影响力进一步推动消费环境健康发展。3月14日晚20点,特别节目将在各盟市广播电视台、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消费维权网站、正北方网、新浪网等媒体同时播出。

3.继续开展3月份“消费维权宣传月”和“万家企业诚信承诺联盟”活动。针对社会上存在的大量不讲诚信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紧紧围绕“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年主题,采取以案说法、专家访谈、跟踪暗访等多种形式开展集中的系列宣传活动,弘扬社会诚信,公开揭露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4.总结和研究《消法》实施一年来的成效和典型案例,动员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以进一步扩大《消法》的认知度,促进全社会落实法律规定的各项责任义务。

5.强化年主题重点监督工作和投诉工作的宣传报道,加强与广大消费者、社会有关方面的沟通互动,反映消费者诉求,争取社会支持,谋求良好效果,促进行业自律和消费环境进一步好转。

6.20xx年3月14日,自治区工商局将在八楼会议室组织相关部门和相关处室召开新《消法》实施一周年座谈会。

7.20xx年,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将加强和推动消费维权配套法规、规章的完善工作。积极与当地人大、政府联系,推动《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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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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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主题

消费与民生

二、活动宗旨

为迎接3月15 日消费者权益日的到来,我院青协将围绕法律宣传举行一次普法活动,以提高消费者的法制观念。

三、组织机构

主办机构:法学院青协

四、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5 日中午10:00--11:30

五、活动地点

XX社区

六、活动对象

XX社区居民

七、活动流程

(一)、前期准备:

(1) 在我院网站上做广泛宣传。

(2) 准备宣传条幅。

(3) 制作宣传展板和学生签名板。

(4) 搜集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起源、发展,目的意义等相关知识,制作成宣传页。

(5) 搜集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知识制作成A4 宣传板。

(6)搜集与法制有关的相关视频。

(7)联系电源。

(8)与其他部门协调。

(二)、具体活动安排:

(1) 上午 9:00,男生在食堂前集合,将物品搬至活动地点。

(2) 活动现场布置: 男生悬挂条幅,调试音响,向社区借桌子,进行布置。女生悬挂A4 宣传板 上午10:00 布置完毕。

(3)活动中,同学负责拍照。

(4)将提前制作好的宣传单页发放给广大居民。

(5)将相关视频通过音响播放,以吸引广大的注意。

(6)展示A4 板,并由相关人员对前来了解的居民作解说。

(7)设咨询台,为居民解答疑难问题,做好投诉记录,无力解决的问题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上级。

八、活动后期工作

召开部门会议,总结活动优缺点,对于不足之处深刻反省,优点则继续发扬,以求将以后工作做得更好。

九、所需物品

宣传条幅、宣传板、学生签名板、签字笔、A4 宣传板、咨询台、宣传单、笔记本电脑、音响、插线盘、插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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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15消费者纪念活动方案总结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工作总结,全文共 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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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开展20__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大力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紧密围绕20__“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积极构建维权共治新格局,努力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韶关市消委会联合韶关市工商局在“3.15”期间做了一系列宣传纪念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认真开展新《消法》及相关配套规章宣传活动

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载体,以及开展宣传咨询服务和送法进农村(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方式,广泛宣传新《消法》及《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配套规章宣传工作,积极宣传新《消法》实施一周年主要成果,提升全社会对新《消法》实施的关注和认可,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学习新《消法》及配套规章的良好氛围,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召开“3.15”宣传活动新闻通气会

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在3月15日前,邀请市电视台、广播电台和其他网络媒体等,召开以消费维权为主要内容,同时涵盖工商部门职能业务的“3.15”宣传活动新闻通气会,强化消委会与工商部门在消费维权等各项工作情况和深度报道,让消费者、经营者和其他广大群众充分享受到有关公共信息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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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总结_活动总结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2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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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总结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总结篇一

为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消协提出的“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我区消费者协会根据中消协、省消协、市消协的部署和要求,于今年3月15日,在全区范围内统一组织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声势浩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总结报告如下:

一、认真组织,精心部署,各级领导高度重视

纪念“3·15”活动是消协全年的重点工作,因此全区各分会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区消协为了搞好今年“3·15”活动,专门召开常务理事会及相关部门协调会,对全区纪念活动作出部署,并下发了《关于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

为增强活动效果,扩大社会影响,今年全区消协紧紧围绕社会化维权思路,联合各有关部门、各有关方面,共同开展活动。一是消协将活动安排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专题汇报,取得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协会对“3·15”纪念活动高度关注,在开展纪念活动中,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职能部门协调会及有关行业协会、企业联络站会议,研究活动方案,加强沟通协调,得到了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的支持与协作。他们分别结合自身职能和特点,向消费者宣传法律法规,为消费者提供消费知识,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作了大量的深入细致的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如各消协分会联合有关部门举办大型宣传咨询现场会,工商局加大了宣传报道的力度。三是发挥好有关专家、“3·15”志愿者的作用。开展农村(城乡结合部)“消费维权关注焦点”开展综合调查,把调查的结果作为工商等职能部门加强针对性监管,优化农村消费服务的依据。

二、紧紧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活动

在今年纪念“3·15”活动中,全区各消协分会普遍以“消费与民生”年主题为主线,通过各种会议大讲年主题,采取各种形式宣传年主题,使“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通过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更深入人心,广大消费者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倡导规范经营,营造良好消费氛围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总结篇二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进一步组织和开展好各项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全面展示全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一年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自治区工商局提前部署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一是集中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自治区工商局将联合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在银川市光明广场设立自治区活动主会场,集中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启动“放心消费在宁夏”活动,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和举报。与宁夏电视台联合举办“3·15”晚会,展示20xx年消费维权工作成果,解读20xx年十大投诉热点、曝光重点行业消费黑幕、开展消费维权宣传。召开“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主题座谈会,围绕“如何推动消费品质升级”“如何让消费引领美好生活”等议题开展座谈讨论,推动消除影响消费升级的制度障碍,更好服务消费品质提升。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xx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十大消费投诉热点、商品比较试验结果、通讯运营企业消费者满意度调查结果,解读《“放心消费在宁夏”活动创建方案》。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等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开辟专题宣传栏目,解读法律法规,展示工作成果,普及维权知识,发布商品质量抽检结果与消费警示。在自治区工商局门户网站开设“3·15”纪念宣传专题和全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发布专栏,编印家用电器、家用汽车、餐饮、住宿、公共服务等方面消费维权教育资料,普及消费维权知识。

二是认真做好消费纠纷化解工作。认真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的投诉举报工作,积极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对消费者与经营者矛盾突出的,引导帮助消费者提起民事诉讼;重点关注生活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消费者的投诉,在调解处理的同时,联系有关部门开展帮扶救助;对因消费者证据不足或其他原因难以实现诉求的,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引导消费者正确看待问题,防止采取极端行为。

三是加强消费侵权案件查办。加强消费市场执法检查,以消费量大、消费者关注度高、投诉举报集中、媒体曝光、社会影响面大的商品和服务为重点,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的工作要求,加大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净化消费环境。坚持商品质量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要求,提高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监管水平,维护互联网领域消费者合法权益。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总结篇三

我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围绕“新消费我做主”活动主题,在全市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咨询、纪念服务活动,并取得十分显著的效果。现将我市“3·15”宣传咨询活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策划、周密安排。

省消委会3.15活动通知下发后,市消委会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工作部署安排,转发了省消委《关于转发中消协关于做好20xx年年主题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拟定了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并下发各县(区)消委会(指导站),要求广泛动员、及早部署,确保3.15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消委会会同市工商局、市广播电视台联合制定了“新消费我做主”xx市20xx年“3.15”消费维权宣传活动执行方案。

二、活动形式多样、丰富多彩

1.召开消费维权典型疑难案例分析研讨会

为提升我市各级消委人员调解消费纠纷的技能和水平。市消委会从近两年的一些消费纠纷案件中选取5个疑难消费案件进行分析,在分析会上邀请市法院、市法制办专业人士对疑难纠纷在调解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

2.开展3.15消费维权志愿者征集活动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弘扬无私奉献、助人为乐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积极推动社会各界人士关注、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xx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按照《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3·15”志愿者管理办法》要求,市消委会在电视台、电台、微信公众号以及xx日报公开征集了一批符合条件的50名“3.15”志愿者。并向聘任“3.15”消费维权志愿者颁发了证书。

3.组织召开年主题座谈会

“3.15”活动期间市、县区消委会组织部分消费者、生产经营企业、服务行业、公用事业等单位召开“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座谈会,深化对年主题的理解和认识,在座谈会上,学习了新《消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理办法》,让消费者更加知晓了自己的权利,让经营者更加明确了义务。

4.活动亮点突出、社会反响好

3月15日市消委会会同市工商局在商务区百福广场开展了大型的3.15消费维权宣传活动现场。参加活动的有市区领导、企业代表、消费者代表、媒体代表。企业代表21家,其中金融行业3家,广告行业3家,医院1家,通讯行业3家,商贸行业10家,生产企业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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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15消费者纪念活动方案总结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工作总结,全文共 28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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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进一步提高消费者消费维权意识,加强消费维权工作效能,切实有效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工商局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以"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为主题的系列宣传纪念活动。为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宣传法律法规以及工商部门加强市场监管、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为主要内容,推动新《消法》的贯彻落实,努力营造和谐、诚信的消费环境,促进福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二、系列活动安排

(一)联合举办纪念"3·15"大会

1.活动形式:由省市工商局、消委会等相关部门联合在室内以会议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以电视专题片贯穿整个活动。

2.活动时间及地点:201x年3月15日9:00-10:00,福建会堂国际厅。

3.参加人员:省市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

4.活动主要内容:

(1)制作播放"让消费者更有力量"电视专题片。回顾20xx年省、市政府有关部门关注民生、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亮点。

(2)宣传贯彻新《消法》,通过电视专题片宣传新《消法》的主要亮点。

(3)发挥社会力量,共同维护消费者权益。成立省消委会家居装修装饰设计专业委员会,为其授牌,发布"家居装修装饰设计合同"使用范本。

(4)启动绿色低碳消费。根据新《消法》第五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倡议消费者自觉选择绿色低碳消费、自觉保护自然环境。

5.职责分工:

(1)市消委会:对接省、市3·15现场宣传各项活动;提供20xx年全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亮点电视专题片材料、图片,配合省消委会组织专题片拍摄;邀请市质监局、物价局、卫生局、食药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到现场参会。

(2)办公室:负责邀请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分管领导参会(请柬由市消委会负责);负责邀请协调省、市媒体,组织宣传报道。

(3)人教处:负责落实60名工商人员着制服参加大会(消委会配合)。

(二)以"让消费更有尊严"为主题,开展"12315社会开放日"系列活动

1.时间及地点:201x年3月11日-12日。

2.参加单位及人员: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办公室、监察室相关人员,鼓楼、台江、仓山、XX区工商局12315服务台主任。

3.主要内容: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牵头组织开展两场开放日活动。

(1)12315中心点活动,设在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邀请参加的对象为: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相关部门领导;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代表、效能监督员;监管服务对象代表以及新闻媒体记者。

(2)新闻媒体点活动,设在福州晚报社。邀请参加的对象为:消费者代表、社区居民代表、学生、游客以及新闻媒体记者等社会各界人士。

4.职责分工:由12315指挥中心负责实施,办公室负责宣传报道。

(三)召开系列座谈会

1.召开大型服务企业消费维权座谈会。

(1)时间及地点:201x年3月4日下午14:30,由市消委会组织在市工商局12楼会议室召开。

(2)参加单位:电信、联通、移动等通讯运营商,山姆、家乐福、新华都、兴福兴、麦德龙、永辉、沃尔玛、苏宁、国美、喜盈门等超市,商场代表、百胜餐饮、格力电器、网龙公司等单位。

(3)主要内容:一是新《消法》亮点宣传教育。解读宣传新《消法》在保护消费者集体利益等方面的维权新理念,在规范新领域解决新问题以及强化通讯行业、大型商场、超市经营者义务,建立诚信为本、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等方面的新理念。二是部署有关企业参与"3·15"纪念活动。

(4)职责分工:座谈会由市消委会组织实施,12315指挥中心配合,办公室负责宣传报道。

2.召开汽车行业协会座谈会。

(1)时间及地点:201x年3月7日下午15:00,市汽车行业协会会议室。

(2)参加单位及人员:汽车行业协会代表、市局12315指挥中心、XX区工商局12315服务台、鼓山工商所、岳峰工商所、新店工商所相关工作人员。

(3)主要内容:新《消法》多项重要修改涉及汽车消费,吸引了汽车经营者、消费者及社会舆论的高度关注。通过座谈、学习交流和行政指导,帮助行业、企业清理不符合新《消法》规定的行业规则和经营行为,提高企业自律。

(4)职责分工:市局12315指挥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并配合办公室进行宣传报道。

(四)其他活动安排

各县(市)、区工商局、消委会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开展纪念活动。各县(市)、区工商局要围绕宣传贯彻新《消法》,突出重点、特色和优势,丰富"12315社会开放日"主题活动内容,打造活动的精品亮点。各级消委会要以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结合12315工商开放日、消费维权"五进"等活动,创新"3?15"活动的形式,以宣传贯彻新《消法》为主题,深入企业、乡镇、校园、社区、景点等广泛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各县(市)、区工商局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以贯彻落实新《消法》、总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以及《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契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集中精力做好各项工作。要及时向各级人大、政府领导汇报今年纪念"3·15"各项活动准备及开展情况,取得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的支持。

(二)加强协调,发挥作用。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工商部门、消委会要加强与司法、质监、卫生、药监等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配合,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共同策划、共同组织,创新"3·15"活动的形式,丰富"3·15"活动内容。要通过开展"3·15"系列宣传活动,强化社会消费维权意识,唤起更多的人士加入到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队伍中来。

(三)加强宣传,提升影响力。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消费者关心关切的焦点问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媒手段,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正面宣传消费维权成果及国家惠民政策,力求在力度上有新增强,在宣传上有新突破。

(四)加强值守,做好保障。3月14日、15日两天,12315指挥中心要确保人工接诉线路畅通,人工接诉时间延至22:00,特别是315晚会当天要延至晚会结束且相关接诉工作结束为止,竞争执法处、消委会、检查支队要配齐备勤人员,轮流值班,确保24

小时通讯畅通,以备随时调遣,值班执勤时间延至12315晚会结束且所有投诉案件处理完毕为止。各县(市)、区工商局要按照市工商局的人员保障办法,在统一的时间段内加强值勤,充实执法力量,分管局领导要亲自在岗带班,共同做好与国家工商总局、中央电视台"315文艺晚会"的互动,快速、高效办理晚会转来的申诉举报案件,及时反馈申诉举报案件调解查处情况。

(五)活动情况及时上报。各县(市)、区工商局、消委会要自行开展各类活动,并将活动方案于3月10日,活动小结、"3·15"活动统计表于3月17日通过oa网上报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和市消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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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_活动总结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7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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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活动总结

在XX年3月15日,法学社举办了主题为“绿色消费享生活,依法维权筑和谐”的活动。对于本次活动,特作以下总结:

主办社团:沈阳大学法学社

活动时间:XX年3月15日

活动地点:沈阳大学南院、北院

活动目的:

1、响应国家号召,促进绿色消费观念盛行,享受绿色生活。

2、保护消费者权益,提高人们法律意识,依法维权

3、响应依法治国理念,宣传法律,普及法律

4、唤醒、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5、提高社团、学院影响力,促进社团发展。

活动内容:

以绿色消费享生活,依法维权筑和谐的主题,在校内以分发传单,设立咨询,条幅联名签字等方式开展普法维权活动。

活动效果:

通过分发传单的方式使普法维权意识在南北院迅速传播开来,使依法维权观念深入人心;咨询活动开展秩序良好,有大量人前来咨询,这是本次活动得以成功的重要保障;同样通过条幅签名等方式,极大地调动了人们对315维权的热情,使绿色消费享生活,依法维权筑和谐主题深入人心。

活动现场气氛很活跃,使各院同学对我们社团有了更深的了解,提高了法学社的名望以及政法学院的影响力,对社团的宣传起了重要作用。

不足之处:

传单制作上还有待加强,宣传单内容、形式较为单一;在场地安排上准备工作不是很充分;最后,由于自身专业知识有限,针对前来咨询的人员所提的问题还未能全部解决,这是一大遗憾,也是以后工作进一步提高的出发点。

这次活动从总体上看是成功的,感谢学院各领导对这次活动的支持,使各院同学对我们法学社更加了解;同时在对外交流上也起到了一定的宣传作用;同时也成功的让绿色消费理念深入人心、依法维权观念深入人心,极大提高了消费者自我维权的信心,促进了和谐社会的发展。真正实现了“绿色消费享生活,依法维权筑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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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金融,全文共 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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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行重庆分行早准备、早部署、早行动,积极谋划“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立足学习、宣传、落实“三步曲”,强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宣贯、消费者权利责任风险意识的提升和员工消保履职能力的增强。

农行重庆分行根据20xx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重点,推动内部员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学习培训,制作《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专刊》在全行予以宣贯,增强内部员工的政策理论水平,提升消保工作意识。

该行统一全行宣传口径和内容,制作宣传展板和宣传手册,充分利用物理网点和网络资源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强化消费者对八项基本权利的正确认识和理解。强化整体形象宣传,拟借助专题活动、“文化农行”宣传平台和职工电子书屋,推动金融知识普及,做好了官方网站、微博、微信、95599短信等网络渠道和新华社新闻通稿的发布准备工作。

该行对金融公众教育开展常态化宣传,在重要时点精心策划方案,形成有动员、有部署、有实施、有检查的工作流程,对各机构公众教育宣传、消费者投诉处理、产品服务管理等内容进行督导,强化方案落实,将《指导意见》作为“学刑法、明底线、知敬畏”活动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内部员工消保工作履职,自觉规范自身行为。

辖属农行重庆大足支行金融知识宣传注重消费者保护的知识宣传,突出“权利 责任 风险”,大力宣传消费者拥有的各项法定权利,加强消费者风险责任意识的教育,引导金融消费者合法、合理、有序维权,同时扩大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活知识宣传,提高消费者正确识别和自觉抵御非法金融活动的能力,进一步推动金融公众教育,彰显了农行的社会责任。

该行最近的一次宣传,就散发资料1500多份,接受市民咨询3000多人次,通过宣传活动使更多金融消费者了解所享有的权利,强化了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普及了金融法律知识,也提升了广大金融消费者的风险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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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3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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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广大消费者的盛大节日,更是每个维权人的“提醒告诫日”。“公平守正安心消费”是今年的权益日主题,也是“共同体”理念的进一步显现,需要我们每个消费者为之努力。

“线上”+“线下”,维权要有速度、有温度。近年来,我们惊喜地发现,315维权活动形式多样,深入人心,网上维权、维权热线、维权晚会、维权公益活动……维权已经深入到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各个角落,我们可以感受到维权里的政府速度和温暖。面对今年疫情的特殊情况,苏州市消保委开展互联网消费投诉咨询公众服务日、消费维权宣传推广和线上互动活动,以搭建网上咨询投诉受理快速通道为中心,借助网站和微信平台作为消费咨询投诉主入口,通过“一个平台统筹,多个部门联动,凝聚多部门维权力量”实现消费者足不出户即可投诉维权,真正实现解民忧、暖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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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40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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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县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区、市工商局的安排部署下,以服务“五位一体”建设为目标,以“开拓创新服务发展”为主线,突出重点,强化责任,加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规范有关服务领域经营行为,积极构建科学规范的消费*监管执法体系,进一步提高“一会两站”及“五进”工作面和规范化水平,依法打击各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章行为,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满意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现将我局20xx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规范12315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12315*作用

——完善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县局、工商所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办理督办、节假日值班等制度,配备精干、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做到机构健全,制度齐全。二是大力推广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机制,推动消费纠纷协商和解,提高消费*效能,切实保障群众利益。三是充分发挥“一会两站”作用,使其真正成为解决消费纠纷、提供*服务的前沿阵地,因部分*站工作人员调整,重新聘请了5名12315消费*站副站长和11名联络员。做到反应快速、程序规范、处置得当、指挥有力、分析准确,为及时处理消费者申诉打下坚实的基础,有力提升了12315平台*执法效能。

——做好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一是对消费者申诉举报办理情况实行月通报制,并将消费申诉、举报办理、纠纷调解成功率、满意率等工作纳入季度督查、半年、年度考核。二是充分发挥“12315”指挥中心作用,及时快速分流各类消费者申诉案件,并对消费者申诉案件的办结情况及时进行回访,形成消费申诉案件受理及时、流转通畅、处理快捷、查办有力的工作格局。三是进一步强化数据、信息归集工作,通过对消费申诉、举报和消费热点分析,发布消费警示12条,为消费者科学消费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截至目前,我局共受理消费者各类申诉17件、举报2件,办结消费者申诉17件,调解成功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5286元;办结举报2件,没收过期饮料31瓶,价值77、5元,罚款20xx元。

——“五进”工作开展情况。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按照区、市工商局的安排和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深入开展“12315”消费*“五进”活动,不断健全和完善消费*网络,有效提升了工商部门的社会公信力,扩大了12315品牌的影响力。一是在企业、商场、市场、景区健全和完善自律制度,大力推广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调解,推动消费纠纷协商和解,提高消费*效能,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同时,积极探索消费*方式转变,通过开展与企业行政约谈,加大对“12315”*站工作指导力度,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联系等方式,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联动,努力做到职能互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切实筑牢消费*这一民心工程。二是加快推进投诉信息一体化建设,在2个商场、2所学校、1家企业、2个行政村设立“快速通道”,指导“快速通道”单位准确及时录入处理消费投诉,落实总局和区局提出的投诉信息一体化建设。三是结合“无传销社区(村)创建”等活动,广泛开展消费*知识进社区、进农村活动,通过解答消费咨询,讲解识假辩假知识,举办真假农资商品识别、消费*知识有奖问答等活动,不断提高消费者的自我*意识。截止目前,共创建:“一会两站”113个(其中:3个分会、2个社区、108个村部)。“五进”*站点共设立135个(其中企业18个、商场1个、超市4个、景区4个、学校79个、宗教场所29个)培训*站工作人员360人次、义务监督员40人次。

二、强化消费*教育,深入开展消费侵权专项整治

——开展丰富多彩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3月13日至15日,利用逢集日,XX县工商局、消费者协会联合综治办、司法、公安、检察院、法院、质检、卫生、发改、民政、交通、农牧、林业、水利、烟草、移动公司等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分别在县城广场、泾河源街道、六盘山镇街道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一是开展大型消费*宣传咨询活动。32家成员单位设立了咨询服务点,现场向群众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为群众讲解、解答消费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法律法规问题,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二是开展以猜谜为主要形式的消费*宣传活动。在宣传现场各成员单位以消费领域、工商法规为主要内容的谜语成为今年宣传的一大亮点,吸引了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消费*宣传活动,在猜谜现场兑换奖品,猜谜中穿插消费*知识有奖问答,使观众在娱乐中增强了消费*意识,受到了当地群众的热烈欢迎和好评。三是举办假冒伪劣商品展,通过现场展示,真假对比、发放材料等手段向消费者讲授了如何识别假冒伪劣商品以及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的相关知识以及相关的*途径,为消费者解决了*疑难问题,提高了广大消费者识假辨假的能力。四是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活动。

本次活动共参与单位32家,悬挂横幅38条,电子显示屏19个,展板56块,悬挂谜语1400条,现场展示假冒伪劣商品21余种,发放消费材料20xx0余份,现场接受咨询185余人次。并就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及专项整治中依法收缴199、6公斤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了展示和集中销毁。

——开展第14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县文化旅游局正月十五开展元宵灯会之际和3月3日在县城人民广场举行第14次全国“爱耳日”启动仪式大会,开展爱耳日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咨询80人次。

——突出重点,扎实开展食品市场各项专项整顿。针对今年国务院对我们工商部门进行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的关键时期,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们继续把食品安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以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为重点,以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农村集市为重点区域,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突出抓好粮食、食用油、调味品、肉类、水产品、蔬菜、禽蛋、奶制品、干果、副食品、儿童食品、乳制品、保健食品、酒类和老年食品等食品质量监管,进一步加大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维护食品市场和节日消费安全。

1、先后开展了“元旦、春节”食品市场专项整治、食用油市场专项检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整治、问题食品清查、名烟名酒专项整治、“黑名单”食品清查、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美素丽儿”问题奶粉清查、清真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五一”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不合格乳饮料清查、夏季食品饮料市场专项整治、牛羊肉及制品市场专项检查、“六一”食品市场专项整治、餐饮业专项整治、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整治、端午节食品专项整治、保健食品专项整治、问题皮蛋清查、开斋节食品专项整治、“中阿博览会”清真食品专项整治、“两节”和“一节两会”期间的食品专项整治、乳制品、米面油酱醋等食品专项整治、食品添加剂市场专项检查、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等20多次食品安全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767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32台次,检查经营主体6673户次,没收过期食品579公斤,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30件,罚没款1、5万元。

2、食品质量监测工作坚持不懈,严把食品安全质量关,维护我县食品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放心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圆满完成自治区人民政府20xx年10项民生计划为民办30件实事,在全县11户食品批发经营户中建立了食品电子监管,完成区、市局下达的食品检测工作任务,共检测各类食品180个批次,其中抽样送检皮蛋1个批次、液态奶2个批次,婴幼儿配方奶粉4个批次,合格率为100%。

3、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宣传活动。6月17日,紧紧围绕“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这一主题,结合工商部门职责,采取悬挂标语、摆放展版、设置“宣传咨询服务台”和“投诉台”、发放宣传资料、发布消费警示信息、现场解答食品安全消费知识、展示假冒伪劣食品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等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和消费*等方面的相关知识,引导群众安全消费、理性消费,增强群众消费信心,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000份,发布消费警示5期,利用手机短信向社会各界发布消费警示信息5000条,悬挂横幅5条,电子显示屏19个,制作宣传展板16块,接受群众咨询185人次;全年共举办各类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班6期,受培训人员1542人。

同时,还开展了食品添加剂、保护野生动物专项整治、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农村食品摊贩、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配送企业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商品、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与食品经营户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787份,与食品摊贩和食品加工小作坊签订《食品安全质量承诺书》64份。

——开展春节期间名烟名酒专项整治工作。为维护节日期间市场秩序和消费安全,促进节日市场繁荣稳定,全面净化我县烟酒市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名烟名酒的违法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54人次,车辆11台次,检查烟酒类经营户307户次,查处2起经营假冒“五粮液”徽记和“五粮醇”注册商标白酒案件,没收假冒名酒12瓶,涉案金额1170元,罚款1170元。

——与物价部门联合开展节日稳控物价专项执法检查。针对春节期间部分生活必需品价格不断上涨,为了稳控物价和安惠民生,保证节日市场物价的稳定,确保市场的稳定供应,与物价部门联合开展节日稳控物价专项执法检查。以农贸市场、牛羊肉销售店、蔬菜零售摊点、食品加工小作坊、超市为重点;严查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欺行霸市、散布涨价谣言等违法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31人次,检查牛羊肉销售店26户次、摊点12个次,蔬菜销售店38户,食品加工小作坊44户次,超市6户次,对5户经营者在营业场所不实行明码标价等问题进行了指导规范。通过检查有效遏制了部分经营户趁节日之际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切实维护了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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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简报

范文类型:新闻广播,全文共 2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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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如期而至,大洼镇四新社区组织了一场“关注民生 构建和谐小区”为主题的315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社区党支部联合社区团员志愿者、工会会员、计生协会会员们义务深入小区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向居民发放宣传资料20xx余份,团员志愿者小分队中的专业成员还就群众关心的春季饮食、保健品真假辨别、怎样投诉、有关餐饮业、流通领域等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了讲解与解答。党员义务小分队成员还不忘时刻提醒大家要树立起辨别食品保质期的意识,防止病从口入。

此次活动受到广大居民群众的热烈欢迎,并希望像这样的活动能定期的多开展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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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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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宣传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为重点,以“消费与环境”年主题宣传为中心,以“营造绿色消费环境,建设诚信牡丹江”为主题,引导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和广大消费者树立节能意识、环保意识、安全意识和可持续消费意识,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促进我市经济秩序健康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日至3月31日

三、活动内容

1、召开一次常务理事会。

2、编制一本画册。以牡丹江市消费者协会走过的风雨历程为主要内容编制画册,题目是《牡丹江3.15二十载回眸》,画册在3月10日之前印制完毕,献给为牡丹江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做出贡献的人们!

3、主办一场晚会。3月10日,在传媒集团演播大厅,由消费者协会主办,传媒集团教育中心承办纪念消协成立周年文艺晚会。

4、表彰一批先进。为褒扬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采取基层推荐,市消协初审,消协常务理事会议审批,报牡丹江市人民政府批准。表彰分特殊贡献奖、贡献奖和荣誉奖三种。获奖名单记入《牡丹江3.15二十载回眸》纪念册,并在纪念晚会上公布、颁奖。

5、推荐一批“诚信维权单位”。依据《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诚信维权单位”认定办法,在3.15前夕,按照程序,向消费者推荐一批符合条件的“诚信维权单位”和质量服务双优产品。

6、对公用企业做一次网上评议。利用牡丹江市消费者协会网站的网上评议窗口,对涉及消费者切身利益的公用企业做网上调查,将消费者满意程度结果在媒体公布。

7、建立一批绿色商场。围绕市人民政府提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和“国家卫生城”的目标,两年内在全市建立10个绿色商场。旨在改善和提高消费环境质量及消费场所卫生状况。

8、开展一场废旧电池回收活动。废旧电池虽小对环境危害极大,在科技迅速发展的今天,电池使用范围日益广泛,涉及到生活各个方面。以MP3为例,一节7号电池仅可连续使用8个小时,随手抛弃这节电池能造成一平方米耕地失去耕种价值。一个纽扣电池可污染十万升水。回收废旧电池,减少环境污染,从现在做起,从每个消费者做起,变废为宝,树立忧患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让“消费与环境”年主题精神长期扎根在每个消费者的消费过程当中。在大商场设立电池回收箱,鼓励电池经营单位采取以旧换新业务,形成浪费可耻,污染更可耻的社会氛围。

9、举办一期“消费与环境”年主题讲座。3月15日之前,通过媒体举办“消费与环境”年主题讲座,解答消费者提出的问题。

10、开展一次节约教育。以开办消费学校的方式,请专家做人口与粮食、土地与资源、能源与发展的形式报告会,引导消费者节约使用粮、水、电、油、气、纸等生活用品,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和消费行为,树立可持续消费观。

四、活动要求

20xx年3.15纪念活动,各县(市)区消费者协会要结合本地实际,在市消费者协会《活动方案》的基础上,开展一些适合本地消费者需要的活动。纪念活动注意做到“四个结合,五个为主”,即:城市与农村相结合,城区消协以城市消费者为主,县(市)消协以农村消费者为主;宣传《消法》与贯彻落实年主题相结合,以宣传年主题为主;声势与效果相结合,以效果为主;形式与内容相结合,以内容为主。各地消费者协会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要协调好各成员单位,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广泛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3.15纪念活动,要主动争得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争得广大消费者认可和参与。20xx年,恰逢市消协和各县(市)区消协成立周年,各消协可以将纪念消协成立周年融入这次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当中,各消协要注意留存活动资料,3月30日前,上报3.15纪念活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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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15消费者权利日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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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局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日用消费产品专项打假行动的紧急通知》要求,在我县开展了20__年度专项执法打假行动,现将工作作如下总结:

一、领导重视,落实到位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局领导的带领下,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打假行动,严格按照总局“通知”要求和省局的安排部署,把此次专项打假行动作为今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迅速组织力量,周密部署,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抓出实效,确保此次专项打假工作按时完成。

二、检查重点

我县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重点检查白酒、芝麻油、化妆品。由于我县白酒的消费较大,此次白酒检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查处白酒中甲醇超标问题为主。

三、检查情况

对于此次专项打假行动我们以抽样检验,并就近就便将样品到送具有法定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我局严格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局、市局的要求,对辖区内白酒、芝麻油生产、加工企业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对检查或检验中发现在生产、加工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或以其它植物油或非食用植物油生产、加工芝麻油;白酒中的甲醇含量严重超标或用工业酒精勾兑白酒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充分发挥质监部门打假主力军的作用。我局在此次开展的打假专项行动中,严格依法行政,认真检查、详细记录,查处的情况及时上报州局。

我局此次专项检查,出动了4车次、16人次,通过检查我县目前还没有一家取得生产许可的白酒、化妆品、芝麻油的生产企业,县内有一些销售企业,通过检查没有发现重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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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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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院在校大学生法制观念、维权意识,让更多的在校大学生时时刻刻感受到法治社会的好处,让大家都有主人翁的意识去维护国家、学校、个人的利益。我系配合院权益部完成了3.15消费者权益日的以下活动

1.召集各班权益委员对“3.15维权日”进行交流,后由各班权益委员在班上进行“3.15维权日”宣传。

2.各班出两份“维权宣传单”,由我部最后交十份优秀作品交由院权益部进行评选,并已在艺设楼前进行了展览。

3.对院权益部发至网的3.15维权倡议书进行转发,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4.在我系部微博对“3.15维权日”进行宣传,让更多人意识到维权的重要性,这在3.15之前进行了系部广泛宣传。

我们校园里优美的环境,先进的设备,都是国家和社会给我们提供的,因此我们有义务为社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特别是我们作为从事民政知识学习的大学生,关注社会更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要努力学好自己的专业知识,毕业以后积极投身于基层工作,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用我们的行动来诠释“爱心责任,服务奉献”的民政人文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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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最新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2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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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全区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充分发挥消费者组织的社会监督职能,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和维权意识,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余杭区市场监管局、余杭区消保委围绕中消协确定的“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和省市工商局、消保委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将在全区开展十大系列宣传活动。特制定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届大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宣传贯彻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中心,以开展年主题活动为重点,提升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和生产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意识,促进消费,推动余杭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深入发展。

二、活动内容

(一)围绕“携手共治、畅享消费”这个年主题年开展研讨、座谈等系列活动

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余杭区市场监管局、余杭区消保委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型商场、超市、企业、公用企业、志愿者等各界人士参加,通过举办系列主题论坛、研讨座谈会等方式,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凝聚消费维权合力,搭建维权共治新格局,努力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按照“依法治国”理念,动员和推动社会各界,依法履行《消法》所规定的各项责任、义务,更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社会监督和教育引导,积极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愿意消费,无忧消费,畅享消费,为发挥消费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做出新贡献。

(二)组织开展法律宣传“六进”系列活动

即送消费维权宣传进社区、进村区、进营区、进校区、进厂区、进商区。区消保委要会同各消保委成员单位、消费维权义工以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及消费维权法规常识为重点,以“一会两站”为基地,通过培训、座谈、讲课、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消费维权服务的“六进”活动。引导消费者形成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三)开展“服务消费开放日”系列活动

余杭区市场监管局、余杭区消保委将举办区投诉举报中心开放日、区质量计量检测中心开放日、区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开放日等系列“服务消费开放日”活动。届时将为市民提供食品、农产品、药品、保健品安全以及消费维权投诉举报程序等方面的咨询、检测服务,以提高广大消费者的消费安全自我保护能力,营造维护消费安全的良好气氛。

(四)开展食品安全四个“你我”系列活动

四个“你我”活动即:“我执法,你参与”、“我宣传,你传递”、“你点题,我检测”、“你举报,我查处”。选择与老百姓密切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产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消费者代表等参与执法检查。通过参与餐桌消费安全百日会战执法检查、消费维权专项执法维权行动等各项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提升公众对食品安全及消费维权工作的满意度,引导和发挥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构建社会共治新格局。

(五)开展消费体验系列活动

余杭区消保委将组织消费者监督员、消费义工、以及各界消费者代表到商品生产企业、商品零售企业、药品生产企业、商品批发市场等单位进行参观、考察等系列消费体验活动。让消费者充分了解产品从生产领域到流通领域,通过层层把关,最终到消费者手中消费的整个过程。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

(六)开展媒体互动、公众展示活动

区消保委将在新闻媒体上以开辟专栏的形式,宣传省市区各级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的企业,介绍企业的消费维权做法与经验;同时每季在媒体曝光消费投诉前十位的企业。加强与广大消费者、社会各界的沟通互动,进一步促进消费环境优化。

(七)开展3.15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在3月15日当天,区市场监管局、区消保委以“百所服务百姓”为主题,在全区设立13个宣传咨询服务点。主会场设在临平人民广场,分会场设在各市场监管所辖区。届时,各个宣传服务点将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并向广大群众提供包括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家用医疗器械、餐饮服务等在内的全方位消费维权咨询服务。并按照“多点受理,就近处理”的原则,集中力量受理举报投诉,第一时间快速处理。

(八)运用网络平台进行消费维权宣传

“3.15”期间,区消保委将正式开通运行“余杭区消费维权网”。运用这一网络平台发布消费热点、消费警示,宣传新消法等法律法规,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制作一批公益性消费维权短信,以企信通短信平台、《余杭消费维权手机报》、余杭区消协微信公众平台、“余杭区消保委315”新浪微博、腾讯微博等形式向全区人民发布中消协x年中消协年主题的讯息,通过手机向广大消费者宣传维权常识和科学消费知识,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九)开展“双十佳”评选活动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评选“十佳消费维权监督站(点)”、“十佳消费维权监督员”活动。从而完善余杭区消费维权监督网络建设,推动消费维权工作的发展,调动广大维权员的工作积极性。

(十)组织3.15纪念活动新闻发布会

区市场监管局、区消保委联合召开“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新闻通报会,通报x年3.15纪念活动的总体方案;表彰“第七届余杭区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和“x年度十佳消费维权联络站”、“ x年度十佳消费维权联络员”;向社会公布x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和十大违法典型案例,公布x年余杭区产品质量报告,x年余杭区消费投诉情况分析报告。通过媒体宣传,使更多的消费者了解身边发生的消费维权事,不断提高消费维权意识;让消费者放心消费,无忧消费,畅享消费。

三、活动要求

组织开展好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3.15”纪念活动是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也是区消保委及各消保分会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更是各委员会成员单位提升部门影响力和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途径。为此,区消保委对各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基层消保委分会提出四个方面要求:

一是要围绕消费维权为中心,认真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各消保分会要积极争取地方领导的支持和参与,开展既隆重热烈又扎扎实实的纪念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是要广泛宣传动员,提高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和消费者参与的积极性,扩大活动影响。

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活动期间做到全方位、多角度、大篇幅宣传消费维权知识,通过新闻媒体宣传,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四是“3.15”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将开展活动的相关资料(包括照片)、工作小结书面材料用电子邮件的形式于3月17日前报送区消保委。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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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15消费者纪念活动方案总结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工作总结,全文共 21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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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协会(委员会):

为宣传“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年主题,构建“消费满意在”环境,在经济“新常态”下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服务好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省工商局、省消协决定在全省范范围内开展20xx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将3·15系列活动作为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重要工作来开展

历年来,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消协组织通过开展3.15系列活动,积极推动消费环境的持续改善,切实维持好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为促进消费潜力的有效释放,助力供给侧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消协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高度重视和广泛开展以“网络诚信消费无忧”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认真宣传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拟将通过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倾听消费者的声音、依靠消费者的力量,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推动消费维权制度健全和机制创新,更加有力保护消费者权益。

二、精心策划,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系列活动

(一)开展12315“五进”活动。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消法》等法规知识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商场“五进”活动。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工青妇组织、行业协会、法律专家等社会力量,针对老年人、青少年、社区居民、农村人口等不同人群开展不同内容的宣传,通过消费教育大讲堂、消费体验、发放宣传教材等多种形式,以宣传消费维权的法律法规、日常消费常识、典型案例等为主要内容,倡导“消费者至上”的理念,提高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促进释放消费潜力、助力供给侧改革。

(二)开展市场监督检查和商品抽查活动。“3.15”前后,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重点开展以日用消费品、妇女儿童用品、家用电器、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以及新兴消费品等商品质量的监管检验,加大消费侵权安件的查办办度,继续加强旅游市场、农资市场、成品油市场等重点商品与服务监管,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者。

(三)开展“3.15”当天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要结合本地实际和条件,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3.15”广场咨询服务等活动。重点宣传中消协确定年主题“网络诚信消费无忧”的涵义,引导社会舆论关注网络消费热点问题,推动网络经济诚信建设,为各行业倾听消费者呼声、了解消费者需求、创新消费供给提供有效途径。在城区开展家用汽车、家庭装潢、网络购物、品质消费、时尚消费等新消费领域的商品和服务咨询服务活动;在农村,可开展“放心农资消费进乡村”体察或宣传活动,听取农民消费者的意见和呼声,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送法、送消费知识进村镇,利用村镇集市开展农资真假鉴别、食品安全知识以及日用品消费知识,提高农村消费者识假、辨假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开展有特色的消费教育引导。与新闻媒体合作,通过开办专栏、专题节目,组织开展有特色、受欢迎的群众性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业及部分消费者代表召开年主题座谈会。针对消费热点和难点发布消费警示和提示,把维权工作前移到消费引导、消费警示、消费知识的普及上来,帮助群众提高自我维权水平,促进更新消费观念,倡导绿色、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理念,着力提振消费信心,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五)开展行业诚信创建活动。要积极开展“消费满意示范店”创建工作并通过对行业协会的走访、座谈形式,推动行业诚信创建,促进经营者树立“信用为本、诚信至上”的经营理念,更加重视质量、服务和信誉,提供更多更好的产品和服务,以实际行动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青睐,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要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精心安排部署。要协调好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和新闻媒体,紧密合作、通力配合,动员更多的企业、行业协会、专家学者和志愿者参与相关活动。

(二)加强宣传报道。各地要争取政府的大力支持,积极做好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协调和合作,利用大众媒体、微博、微信等多种渠道,采取基层寻访、人物专访、在线访谈、专版专栏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增强正面宣传效果,做好“3·15”期间各项活动的宣传报道,增进消费维权工作社会知晓度,努力营造“消费满意在”协同共治的消费维权氛围。各地还可以联系各行业企业通过已有的电视大屏幕、电子显示屏、宣传专栏等宣传工具进行宣传。

(三)加强值班值守。各地要加强值班制度,确保12315投诉渠道畅通,认真做好消费投诉举报工作,及时受理消费者各种方式的投诉举报,积极有效处置广大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和处置,加强舆情研判,增强舆情分析的前瞻性和实效性,有效防范舆情风险,重大问题按程序及时上报,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全力做好3·15晚会现场转办的投诉举报的处理工作。

(四)及时上报总结。各地要认真总结当地“3.15”活动情况,3月21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省消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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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最新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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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宣传教育。

“3·15”前后,要借助各类新闻媒体优势,积极宣传“消费与民生”年主题精神和意义,集中进行消费维权工作宣传。要大力宣传各职能部门、消费者协会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展示维权成果;继续普及科学消费知识,积极倡导科学、文明消费理念;鼓励引导企业利用先进科学技术,发展循环经济,生产节能、环保消费品;努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活动中来。

(二)进行咨询服务。

“3·15”期间,各分会可在广场或单位门前设立宣传咨询服务台,咨询服务的重点应放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衣食住行等方面。在城区重点开展商品房、家庭装潢、电脑使用、食品安全等专业咨询服务活动;在农村,可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送法、送消费知识进乡镇,利用集市开展农资真假鉴别、食品安全知识以及日用品的消费知识宣传,提高农村消费者识假辨假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加大监管检查。

“3·15”前后,各分局、消协分会要积极参与市场监督检查,特别是农资市场的监督检查,配合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各种侵害消费者特别是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相关理事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认真组织并积极参与各项消费维权的专项检查。理事单位中的质监、物价、工商、建设、卫生、药监、农业、交通等职能部门,要重点加强职能范围内的消费投诉较集中的领域和商品的监管力度。

(四)组织召开座谈会。

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进一步宣传贯彻“消费与民生”年主题精神,组织召开一次由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及消费者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宣传贯彻年主题,以及进一步加强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开展承诺联盟企业承诺宣传并表彰先进单位。

“3·15”期间,市(安静校园活动方案20xx)协会将联合与百姓日常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行业组织和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企业联盟加盟成员的承诺宣传与展示活动,引导和促进广大企业守法诚信经营,不断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并对20xx年度全市涌现出的“诚信单位”予以命名和表彰。

(六)组织“消费与民生”电视访谈。

邀请名誉会长、会长及有关人员参加,介绍主题活动的意义及开展消费维权取得的成绩。

(七)办好“3·15”维权专刊、专版及各种宣传活动。

市消费者协会将于“3·15”前夕与媒介联办兴化消费专版、专栏,借助媒介平台,全面反映本市的维权工作状况,制作利用宣传展板,展示维权工作成果,利用广场显示屏广泛宣传消费维权的知识,营造活动的氛围。宣传协会与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等社会各界共同开展维权情况,探讨、研究新的维权领域及工作方法,宣传国家和地方有关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介绍本地消协组织的工作经验,在有效推进全市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全面提升维权工作水平和能力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八)编印纪念“3·15”现场发放宣传资料。

市消协将联合相关理事单位编印、发放纪念“3·15”宣传咨询活动宣传材料,宣传材料内容为:消费维权部门法章,商品的选购、使用和保养知识,消费维权的方法和技巧,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警示、典型侵权案例剖析、消费维权的典型事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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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5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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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传中国消费者协会20_年“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消费维权年主题,进一步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我市消费维权事业发展,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隆重开展20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为保障活动顺利开展,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提升维权效能为动力,通过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3·15活动,弘扬3·15文化,科学引导消费,营造和谐消费氛围,大力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3·15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组委会。

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委会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政协副主席,市纪委副书记担任名誉主任,由青州市工商局、市委宣传部、市食安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副主任。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文明办、工商局、教育局、财政局、建设局、房地产交易中心、国土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卫生局、审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司法局、广播电视中心、行政执法局、农机局、物价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烟草专卖局、环卫局、商务局、邮政局、青州移动公司、青州联通公司、青州供电公司、晖泽水务公司、华润燃气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组委会成员。

同时,组委会在市消协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筹备、调度。

三、活动内容

(一)20_年3月15日在中都财富广场召开20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二)3月15日联合有关部门在中都财富广场进行现场投诉受理及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三)3月11日—3月15日期间,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在政府驻地或首集日组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设立消费维权宣传台,向消费者发放农资消费警示,将消费预警与行政指导相结合,进行消费维权宣传。组织当地工商所、司法所、法庭、卫生院、派出所、财政经管中心、教管办、邮政所、广播站等单位参加。

(四)积极宣传中消协20_年“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消费维权年主题,推动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并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营造和谐消费环境。

(五)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鼓励消费者积极购买和消费节能环保产品,增强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生活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六)宣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人民调解法》、《反垄断法》、《合同法》、《物权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增强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与能力。

四、活动组织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结合我市实际,安排20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有关事宜,各有关单位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好宣传活动。

(二)创新活动形式。各部门要高度重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要贴近生活、贴近消费者,创新形式载体,通过开展悬挂条幅,设立宣传台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3·15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积极协调配合。市公安局、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和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期间,要抽调专门人员维护好交通、治安和现场秩序,确保整个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加大宣传力度。市委宣传部协调新闻媒体,提前掌握3·15活动的相关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消费者、企业积极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及时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及相关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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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简报

范文类型:新闻广播,全文共 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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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上午,县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和经销企业,在北山广场开展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宣传法律法规,提升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是“消费与安全”。县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组织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烟草专卖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通过发放宣传单、设立咨询台、悬挂条幅、组织秧歌队表演等形式,向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展示假冒伪劣商品,同时现场接待消费者咨询、投诉。一些公共企业、农资、家电、药品、茧产品等企业也参与到活动中来,现场宣传了他们的售后服务工作。

活动中,消费者协会咨询投诉台、农资、烟草真假商品展示台前聚集了大量市民,他们纷纷前来维权、学习辨别假冒伪劣商品的知识。活动中共发放维权和针对农民春播、春耕等方面知识的宣传单一万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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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上的讲话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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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朋友们:

正值全县上下学习贯彻落实全县经济工作会议、深入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和“三抓五治”活动之际,今天我们又迎来了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全县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祝贺和诚挚的慰问!

今天县工商局等相关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联合县质监局、烟草局等相关单位,在这里隆重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目的就是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培养消费者安全消费意识,促使广大消费者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重视和关注消费安全问题。

过去的一年,我县结合实际,全面深入地开展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对消费者投诉举报和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严厉打击了各类制假售假及违法违规行为,净化了市场,规范了秩序,使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及时有效的保护,市场经济秩序明显好转。

今年的“3.15”活动的主题是“消费与安全”,针对性强,覆盖面广,即符合当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实际,又充分体现了执政为民的总体要求。我们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以“消费与安全”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让全县更多的消费者积极行动起来,不断增强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自觉与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作斗争。对侵权行为、违法行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使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及时有效保护。

同志们,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消费与安全”为主题,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逐步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进一步加大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创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市场环境、投资环境而努力奋斗!

最后我代表县委、县政府预祝今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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