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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模板(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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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经营许可证转让合同模板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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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两方经友好协商,就花炮经营许可证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的花炮经营许可证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费为壹万叁仟元整(13000元),先支付壹万壹仟元(11000元)。

三、甲方配合乙方办理证件手续,费用由乙方支付,剩余贰仟元(20xx元)乙方在一月内付清,甲方不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四、转让后所有经营权归乙方所有。若乙方出现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30%作为违约金;若甲方出现违约,甲方同样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30%作为违约金。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空后无凭,立据为证。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中间人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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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技术合同:计算机软件许可证协议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1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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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同:计算机软件许可证协议书

合同(contract),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下面请看“技术合同:计算机软件许可证协议书”一文:

技术合同:计算机软件许可证协议书

_________(以下简称许可方)位于_________,总部设在_________,邮政编码为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被许可方),位于_________,总部设在_________,邮政编码为_________。

上述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协议书,以此为证。

鉴于许可方开发并拥有一个_________的计算机系统,一个集成数据库办公室管理和财务控制系统的所有权,并且鉴于被许可方希望获得上述系统并在其总部加以使用,许可方愿意向被许可方提供上述系统并发给使用许可证。因此,双方同意签订本协议,协议书条文如下:

第一条 定义

本协议书所用的有关术语,特定义如下:

1.1 “协议书”是指本协议书及根据本协议书所签定的所有附件和所有修正书。

1.2 “cpu”是指某台中央处理机。

1.3 “计算机程序”是指控制cpu运行的任何源码或目标码指令。

1.4 “指定cpu”是指安装于被许可方的办公室的一台“10的6次方型超不可想象计算机”(superunbelivable computer model 10的6次方)及其升级机。

1.5 “许可程序”是指可执行于指定cpu的许可信息处理程序,它由许可方的“万能”计算机软件系统中若干模块组成,该软件系统列于附件i,它附属于本协议书并作为其一部分,所有进一步的说明均定义于附件i。

1.6 “许可资料”是指与许可程序有关的任何资料,它由许可方所有并随同许可程序许可给被许可方使用,该资料包括附件i中所指明的那些文件及以书面形式特别说明的其他文件、输入形式、用户手册、接口格式及输入/输出格式,上述资料均作为保密内容或许可方的专属产权,交付被许可方使用。

1.7 “许可软件”是指许可程序和许可资料。

1.8 “被授权人员”是指被许可方的雇员和根据直接或间接与被许可方订立合同为被许可方工作的其他方的人员,其他方包括,但又不仅限于,许可方和指定cpu的卖主或根据本协议书由被许可方再指定可使用许可软件的cpu卖主。

1.9 “改进”是指许可软件的任何修订、精化或修改,或者是增加该软件的使用范围、功能或其他有用特性所进行的任何工作。

第二条 授予使用许可权

2.1 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及条件,许可方同意授予,被许可方同意接受一个不可转让的非独占的使用许可,准许被授权人员在指定cpu上使用该许可软件,上述使用仅限于被许可方内部使用和为其子公司或附属公司提供信息服务。除上述规定外的任何第三方无权使用该许可软件或其中任何一部分。任何人无权将该许可软件或其中任何一部分向他人出售、出租、转让权利或者以其他形式进行转让或提供利用。

2.2 本协议书第2条所作的限制适用于将本许可软件作为其中一部分的任何软件系统,除非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另外达成了书面协议。

2.3 每个将要使用许可软件的cpu,都要求分别签订使用许可,以作为本协议书的补充。当指定cpu(或根据补充许可而授权的cpu)不能操作或因故不能使用,则被许可方根据本协议书而获得的指定cpu的使用许可或者根据补充协议而获得的任何一台cpu的补充许可均可转移到一台备份cpu上,但被许可方必须尽最大努力尽可能迅速地克服这种情况。

2.4 被许可方可以预先征得许可方的书面批准,为该许可软件重新指定另一台cpu,对此,许可方不得无故拒绝。重新指定cpu不另外再收费。

第三条 许可方提供的服务

3.1 许可程序和许可资料:许可方将以源码和目标码二种形式向被许可方提供各一份许可程序,并提供不少于二份的许可资料。

3.2 安装、初级培训及调整:许可方应根据附件二向被许可方提供安装和初级培训。如果需要的话还应提供初始调整服务,附件二附属于本协议书并作为其一部分。为此目的,被许可方应在正常上班时间向许可方提供使用指定cpu的合理机时。

3.3 附加培训:除了附件二第b节规定的最大培训时间外,如果被许可方以书面形式向许可方提出附加的培训要求,许可方应按被许可方的要求尽最大努力及时地提供这种培训服务,培训地点可设在指定cpu的所在地或双方可接受的其他适当地方。

3.4 交付: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就上述所规定的提供许可软件和许可资料以及许可方提供的各种服务进行协商,并作出双方都一致同意的安排。

共6页,当前第1页12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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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电脑软件许可证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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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许可证协议书(与最终用户直接签订)

“拥有”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可方)位于纽约州,总部设在纽约州纽约市发展大道第0号,邮政编码为11111。

“需要”制造公司(以下简称被许可方),位于特拉华州,总部设在宾西法尼亚州匹兹堡市用户街1号,邮政编码为22222。

上述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协议书,以此为证。

鉴于许可方开发并拥有一个取名为“万能”的计算机系统,一个集成数据库办公室管理和财务控制系统的所有权,并且鉴于被许可方希望获得上述系统并在其总部加以使用,许可方愿意向被许可方提供上述系统并发给使用许可证。因此,双方同意签订本协议,协议书条文如下:

第一条 定义

本协议书所用的有关术语,特定义如下:

1-1 “协议书”是指本协议书及根据本协议书所签定的所有附件和所有修正书。

1-2 “cpu”是指某台中央处理机。

1-3 “计算机程序”是指控制cpu运行的任何源码或目标码指令。

1-4 “指定cpu”是指安装于宾西法尼亚州匹兹堡市用户街1号被许可方的办公室的一台“10的6次方型超不可想象计算机”(superunbelivable computer model 10的6次方)及其升级机。

1-5 “许可程序”是指可执行于指定cpu的许可信息处理程序,它由许可方的“万能”计算机软件系统中若干模块组成,该软件系统列于附件i,它附属于本协议书并作为其一部分,所有进一步的说明均定义于附件i。

1-6 “许可资料”是指与许可程序有关的任何资料,它由许可方所有并随同许可程序许可给被许可方使用,该资料包括附件i中所指明的那些文件及以书面形式特别说明的其他文件--输入形式、用户手册、接口格式及输入/输出格式,上述资料均作为保密内容或许可方的专属产权,交付被许可方使用。

1-7 “许可软件”是指许可程序和许可资料。

1-8 “被授权人员”是指被许可方的雇员和根据直接或间接与被许可方订立合同为被许可方工作的其他方的人员,其他方包括,但又不仅限于,许可方和指定cpu的卖主或根据本协议书由被许可方再指定可使用许可软件的cpu卖主。 /fontp style="word-spacing: 2px; line-height: 200%"font style="font-size: 9pt" color=#0000ff1-9 “改进”是指许可软件的任何修订、精化或修改,或者是增加该软件的使用范围、功能或其他有用特性所进行的任何工作。

第二条 授予使用许可权

2-1 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及条件,许可方同意授予,被许可方同意接受一个不可转让的非独占的使用许可,准许被授权人员在指定cpu上使用该许可软件,上述使用仅限于被许可方内部使用和为其子公司或附属公司提供信息服务。除上述规定外的任何第三方无权使用该许可软件或其中任何一部分。任何人无权将该许可软件或其中任何一部分向他人出售、出租、转让权利或者以其他形式进行转让或提供利用。

2-2 本协议书第2条所作的限制适用于将本许可软件作为其中一部分的任何软件系统,除非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另外达成了书面协议。

2-3 每个将要使用许可软件的cpu,都要求分别签订使用许可,以作为本协议书的补充。当指定cpu(或根据补充许可而授权的cpu)不能操作或因故不能使用,则被许可方根据本协议书而获得的指定cpu的使用许可或者根据补充协议而获得的任何一台cpu的补充许可均可转移到一台备份cpu上,但被许可方必须尽最大努力尽可能迅速地克服这种情况。

2-4 被许可方可以预先征得许可方的书面批准,为该许可软件重新指定另一台cpu,对此,许可方不得无故拒绝。重新指定cpu不另外再收费。

第三条 许可方提供的服务

3-1 许可程序和许可资料

许可方将以源码和目标码二种形式向被许可方提供各一份许可程序,并提供不少于二份的许可资料。

3-2 安装、初级培训及调整

许可方应根据附件二向被许可方提供安装和初级培训。如果需要的话还应提供初始调整服务,附件二附属于本协议书并作为其一部分。为此目的,被许可方应在正常上班时间向许可方提供使用指定cpu的合理机时。

3-3 附加培训

除了附件二第b节规定的最大培训时间外,如果被许可方以书面形式向许可方提出附加的培训要求,许可方应按被许可方的要求尽最大努力及时地提供这种培训服务,培训地点可设在指定cpu的所在地或双方可接受的其他适当地方。

3-4 交付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就上述所规定的提供许可软件和许可资料以及许可方提供的各种服务进行协商,并作出双方都一致同意的安排。

3-5 其他顾问性服务

3-5-1 除了根据上述第3-2款,第3-3款及附件二a-1段所规定的培训服务外,根据被许可方的书面要求,许可方还应该向被许可方提供有关许可软件的顾问性服务。

3-5-2 在开始提供任何附加服务之前,许可方应与被许可方共同制定一个满足许可软件要求和(或)其他特殊服务要求的附加的许可软件调整清单。

3-5-3 被许可方应指明这些附加服务的优先次序及何时要利用这些服务。

3-5-4 此后,许可方应向被许可方报告上述服务的各项收费并根据这些收费估算出总体开支,同时,它还必须确认上述时间安排是否可以接受。

3-5-5 在收到被许可方对上述收费及时间安排被接受的书面答复之前,许可方将不着手进行这种服务工作。

3-6 维护

3-6-1 在可应用的许可软件安装完备之日起6个月的初始期,许可方将改正许可软件中的错误和(或)故障,如果在此期间许可方还开发出该许可软件的更新版本,则将提供给许可方。维护服务的时间从星期一至星期五,东部标准时间或夏令时早上8:00到下午5:00,但国家节日除外。

3-6-2 在上述6个月时间之后,许可方还将继续向被许可方提供同样水准的维护许可软件的服务,但被许可人必须按第5-2款的规定支付服务费。在3-6-1项规定的初始期届满前,被许可方可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许可方,在初始期届满后将不再需要许可方的上述维护服务。在初始期之后,被许可方可以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许可方,终止许可方提供的维护服务,在上述情况下,被许可方预先付给许可方的维护费,因终止服务而未能履行那部分服务,许可方将不再返还其剩余的费用。

3-6-3 任何时候,当被许可方拖欠许可方的维护费时,许可方将停止向被许可方提供上述维护服务。无论因何种原因而中止维护服务,均不影响本协议书的其他部分。

第四条 期限;试用期;终止;终止前的权利及义务

4-1 本协议书从最后一个签字的日期起生效。从许可程序在指定cpu上最后安装完备起,开始计算本协议书所规定的许可期并永久有效,除非根据本条如下的规定而发生终止。

4-2 从许可程序最后安装完备次日起的90天为试用期。在试用期内,被许可方将决定是否终止许可软件的使用许可,同时还相应地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地终止本协议书。如果没有发生上述终止,则在此后的任何时间,在向许可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的60天,被许可方将有权终止本协议和由此发放给被许可方的使用许可。

4-2-1 在试用期内,被许可方如果决定终止本协议书和许可软件的使用许可,则它应以挂号信的方式向许可方发出书面通知,挂号信上的邮戳日期应不尽于试用期的最后一天。

4-2-2 对上述的终止,除了被许可方必须返还该许可软件并根据本协议书第6条对该软件不加泄漏外,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均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4-3 如果被许可方违反了本协议所规定的任何义务,则许可方除了采取任何可采取的补救措施之外,如果认为有必要,它还可以终止本协议书中许可给被许可方的所有权利,只要它以书面形式提前2个月通知对方,说明其违反的有关规定。

除非在此通知规定的期间同被许可方就上述违约行为提供了许可方认为是满意的补救,如果补救期限要求多于2个月,则被许可方必须在此期间开始并不断努力改正其违约行为。

4-4 本款受约于4-5款。本协议发生上述终止后,许可方不承担任何义务返还被许可方根据本协议所支付的费用。被许可方该支付的款项应立即支付,并且,在终止之后30天内,被许可方应将提供给它或由它改作的与许可软件有关的所有文件交给许可方,同时,被许可方应列出置于任何存储器和记入任何介质中的所有未用的许可软件。被许可方可以保留一份许可软件拷贝,但是,它只能用于存档的目的。在正常的时间,许可方应获得合理的机会来了解该软件的情况,以征实被许可方是否遵守上述义务。

4-5 一旦当事人就被许可方实际是否违反本协议产生争议,在该争议获得最后的司法决定而不再提出上诉之前,将不应要求被许可方放弃对该软件或其任何一部分的控制权。

第五条 费用及支付

5-1 由于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授予使用许可,提供该许可软件,以及根据上述第3-2款和3-3款提供有关的服务,作为报酬,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支付如下费用:

5-1-1 一次总付费为若干美元;

5-1-2 若许可方提供的培训费超过30人小时,则对超过部分将按每个许可方的专家每小时若干美元支付服务费;

5-1-3 对于许可方依上述3-5款提供的附加咨询服务,服务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的小时费计算。

5-1-4 对于许可方依本协议第3条提供的服务,被许可方要合理地负担许可方人员除零花钱外的其他实际费用,其中包括服务人员从原工作地到被许可方工作所在地的机票(二等票)、食宿及地方交通费,同时,被许可方还应负责预定必要的机票及旅馆客房。/font

p style="word-spacing: 2px; line-height: 200%"font style="font-size: 9pt" color=#0000ff5-2 从许可程序在指定cpu安装后第7个月开始,被许可方还应向许可方支付每月为上述第5-1-1项所述许可费的一定百分比的维护费。

5-2-1 若被许可方终止方的某些维护服务,则月维护费也应相应降低。

5-2-2 当被许可方依第3-6款规定终止所有维护服务,则不再支付终止后的维护费。

5-3 上述第5-1-1项所规定的费用按下列期限支付:

(a)在许可软件按要求安装完备后20天内,应向许可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美元。

(b)在试用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应向许可方支付剩余部分的美元。

如果在试用期结束之前,被许可方依上述第4-2款规定通知许可方,它决定终止本协议,则许可方应按比例返还被许可方已支付的部分费用,返还比例按该通知发出后试用期所剩天数计算。

5-4 对于依5-1-2项和5-1-3项所规定的人时费和依5-1-4项所规定的差旅费,当被许可方收到许可方的清单后30天内应立即支付,清单要附上人时费恰当的时间表和差旅费开支证明文件。

5-5 如果在最初6个月期限结束后,被许可方不提出终止维护服务,则在第7个月的头20天内,被许可方应提前向许可方支付半年的月维护费,此后,只要被许可方不提出终止该维护服务,则每6个月就要付费一次。

5-6 如果被许可方依第2-3款规定准备获得一个或多个补充许可,以便将该许可软件用于另外的cpu,则有关的许可费和维护费的数量、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将另行商定,但无论如何,上述许可费将不会超过原来将该许可软件用于指定cpu上的许可费,维护费也不会超过用于原指定cpu上的维护费。

5-7 该付而又未按期支付的费用应按一般作法支付1%自然增长率的利息,其为纽约州纽约市citibank n.a.银行公布的基本利率,日期计算从应付之日起或从在此之前的最后一个银行工作日起。

5-8 被许可方将补偿许可方的所有税收,其中包括个人财产税(但不包括基于许可方纯收入或总收入的专营税或者是州和地方特许权税)和由于许可方的疏忽或未能设法减税而遭致的各种收费,同时也包括任何政府机关由于本协议书而征收的各种费用。依该许可软件所在州或执行报务所在州的不同,销售及使用税将按州分开提供有关文件或列表。被许可方对由此而产生的任何税收及各种收费有权提出异议。

第六条 保护与保密

6-1 许可方在此申明,该许可软件是许可方投入大量资金开发的,它包含了若干专有的公式、计算及商业秘密,它一般地也就成为许可方的专有产品。相应地,被许可方同意,没有得到许可方书面明确准许,将不实施以下行为:

(a)除被授权人员外,将许可软件全部或部分地向他人提供或以其他形式供他人利用;

(b)除一份备用许可程序和若干份供被许可方人员获准接受培训及获准使用许可软件所必需的许可资料外,制作、指使制作或许可制作该许可软件的拷贝;

(c)除准于使用该软件而需向其揭示的被授权人员外,向其他人泄漏或允许这种泄漏。

上述这些限制将适用于包含有许可软件的任何软件系统,尽管这样的系统可能包含有属于被许可方产权的软件。

6-2 如果被许可方决定终止本协议有其许可软件的使用权,则被许可方应将该许可程序从指定cpu中卸出,并随同提供给被许可方的或由被许可方复制的所有拷贝原原本本返还许可方。

6-3 第6条中各款的规定不适用于公有领域中的信息、当许可方向被许可方进行揭示时被许可方通过正常方式已经掌握的信息、或者被许可方以正当的方式,从第三方直接或间接获得信息,该信息是由第三方独立开发并有权向被许可方揭示,此种揭示并不直接或间接违反向许可方承担的保密义务,同样,第6条各款的规定也不适用于这样的信息,即由被许可方接受了该信息之后,该信息成为公有领域中的信息,但不是因为被许可方的过失所致。

6-4 由被许可方复制的所有许可软件的所有拷贝和其介质包含有许可软件程序或其任何部分的所有拷贝,都应该按照许可方提供的说明附上如下提示,在无法登载这种提示的场合,也应在适当的地方以适当的形式注明其内容。

“版权所有1987,‘拥有’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美国版权法,本资料为未出版的作品。在本资料中还包含有属于‘拥有’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商业秘密的某些思想和概念。未经许可对本资料进行复制或以其他方式加以揭示必将受到严厉处罚。”

6-5 第6条的各项规定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终止,当向被许可人发放的使用许可全部或部分终止并依第6-2款规定返还有关资料后6年内,本条的各项规定将继续有效。

第七条 改进的权利

服从或代表被许可方的利益并由其投资,由被授权的人员单独进行的或与其他被授权的人员共同进行的任何改进,其成果将属于被许可方,但是:

(a)如果这种改进包含有许可方的信息,而对其揭示或使用在未经许可方批准的情况下将会导致许可方对这种信息的权利的丧失或受到侵害,则除被授权人员外,将这种改进向任何人进行揭示及提供使用应得到许可方与被许可方共同同意;

(b)如果被许可方所进行的这种改进涉及到许可软件,则许可方将有对该改进进行再发展的非独占权,以及将其产品投放市场或许可给第三方的优先取舍权。

第八条 性能保证

许可方保证该许可软件安装到指定cpu上将符合许可方出版的说明书的指标。但是,除许可方的雇用承包人和代理人之外,如果其他任何人对该软件作任何方式的修改,其中包括,但又不限于对该许可软件进行改制,本性能保证将无效。

第九条 责任限制

9-1 本协议书上的明示担保是许可方就该许可软件所作的唯一担保,它将取代其他明示或默示的担保,其他的担保包括,但又不限于销售性及适应特别目的的担保。

9-2 除本协议第10条所规定者外,被许可方就许可方提供的许可软件及服务,由于对方违反担保,疏忽或违背其他责任所造成的损害或损失,其所能获得的全部而唯一的补偿是维修或用一个功能相当的系统取代许可软件,或者是索回原先被许可方为该许可软件或服务而支付的而又有问题的那部分费用,上述补偿办法的选择权在于许可方。如果由于该许可软件的某部分出错,许可方决定返还费用,则被许可方在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后,有权终止本协定,并根据第5-1-1项的规定索回原来支付的许可费。

9-3 如果没有其他原因,只是由于许可方根据协议书在向被许可方提供信息、资料或服务时严重的疏忽大意或有意出错,则许可方将就任何性质的间接的、特别的或后果性的损害向被许可方或其他任何人承担责任,它包括,但又不限于,良好旨意的丧失、工作中断、计算机失效、利益丧失、其他人由此向被许可方提出的主张或要求、故障造成的损失、其他方面的所有商业损害或损失。无论在什么情况下,许可方将依本协议向被许可方承担责任,不管它是否超过被许可方向许可方支付的使用费。但违反下面第10条规定的担保则不在此列。

9-4 如果没有其他原因,只是由于被许可方严重的疏忽大意或有意出错而造成许可软件的揭示或未经授权的利用,而它又不属于被许可方依本协议第6-1款所承担的不揭示义务的例外,则被许可方将承担许可方任何性质的间接的、特别的或后果性的损害。无论在什么情况下,被许可方将向许可方承担由于许可软件的上述揭示和未经授权而使用所产生的责任,而不管其是否超过第5-1-1项所规定的该许可软件的使用许可费。 /font

p style="word-spacing: 2px; line-height: 200%"font style="font-size: 9pt" color=#0000ff第十条 原创性担保

10-1 许可方担保,许可软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版权、专利权或商标权,同时也不违犯任何第三方的信息专有权。

10-2 当有人就被许可方在本协议许可的范围内使用该许可软件或是任何一部分向被许可方提起诉讼,指控其侵犯在美国的版权、商业秘密权或专利权,许可方将以自己的费用应诉。

10-3 他人向被许可人提起的诉讼直接归因于上述权利要求时,许可方将支付被许可方的任何有关的开支、损失和最后判归被许可方的诉讼处理费及律师费,倘若(a)被许可方以书面形式迅速地将该权利要求通知许可方;(b)被许可方给予许可方全面完整的授权、信息及帮助以对该权利要求进行应诉;(c)许可方对该权利要求进行应诉以及对此案了结或和解的谈判均拥有全面的控制权。

10-4 如果该许可软件成为或依许可方的判断很可能要成为侵犯他人在权利要求中所称的版权、商业秘密权或专利权时,许可方有权采取措施以使被许可方得以继续使用该许可软件或者其替代或修改软件,在使用替代或修改软件时,许可方保证其功能相等且不侵权。

10-5 不论本协议书有什么样的条款,许可方对下列情况所提出的侵犯版权、商业秘密权及专利权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a)当最新版本的许可软件免费不加改变地向被许可方提供利用,而使用这种最新版本的软件又能避免上述侵权,但被许可方还采用其他版本;

(b)本协议的许可软件的程序或数据是经过认真研究才提供使用的,但被许可方将该许可软件与其他的程序或数据一起使用,如果不将该许可软件与上述其他程序或数据一起使用就可避免上述侵权,但被许可方没有这样做;

(c)在指定cpu操作系统之外使用许可软件。

第十一条 其他

11-1 被许可方同意在所有的提到该许可软件或许可方的文字出版物上都附上产品名称及短语--本许可软件是许可方专有的软件产品。

11-2 本协议书的标题仅作为参考,它不影响本协议书的含义及其解释。

11-3 本协议书所要求的所有通知,支付或其他方面的通讯均要求以书面形式,如果是当面递交,则实际收到时才视为交付。通知书采用邮寄时应使用挂号方式或保证递送的方式,邮件必须付足邮费,地址按本协议书第一段所写,但任何一方只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它可随时修改其通讯地址。

11-4 本协议书没有任何条款或表述可被视为放弃权利,也没有任何违约被同意可免除责任,除非有上述权利的一方以书面的形式签字确认这种放弃或同意。

任何一方不论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同意或放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决不意味同意、放弃或免除对方在其他方面或后续的违约责任。

11-5 在本协议书生效后3年之内,任何一方在提前征得受影响的对方的书面同意之前,都不得雇用或企图雇用另一方的雇员,也不得裁减或企图裁减其雇员到其他单位去。

11-6 经双方签字的本协议书及其附件构成所涉及事项的一个完整协议,它将取代以前双方就所涉及事项作出的口头或书面的协议或许诺。本协议书的任何修改都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本协议书双方授权的代表正式签字才能生效。

本协议书受纽约州法律管辖。如果本协议书的任何条款被主管法院的法官判为违法,则该条款应被删除或修改成有效的,只要这种删除或修改与双方在本协议中的一般目的明显地是一致的话,上述不论哪种情况,本协议书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拥有”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____

姓名:____

职务:____

地点:____

日期:____

“需要”制造公司

签字:____

姓名:____

职务:____

地点:____

日期: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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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规划许可证行政复议决定书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决定,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1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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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核发的地字第________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请求:

撤销被申请人核发的地字第________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申请人称:

一、案涉许可证已失效,不能再为其他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支撑;

二、被申请人在作出案涉许可之前,没有依据相关法律依法履行审查义务、没有履行听证等相关程序,侵害申请人的权益。

被申请人称:

一、被申请人根据建设单位的申请,在审查相关材料后依法作出案涉许可,事实依据充分,法律适用正确,合法有效。

二、申请人与案涉许可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不具备复议申请主体资格。

三、许可证是否失效与作出许可时是否合法没有关系。

四、案涉许可并不直接涉及申请人的重大利益,且《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也并无对此应当听证的规定,故案涉规划许可程序并无不当。

经审理查明: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建设单位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向被申请人提出________市地铁2号线(________路站二期工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提交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某市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投资〔________〕________号),关于________市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浙发改设计〔________〕________号)等相关材料。被申请人审查相关材料后,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核发案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载明用地单位:________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用地项目名称:________市地铁2号线(________路站二期工程);

用地性质:交通设施用地U2;

用地面积:________平方米。

本机关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被申请人________市规划局作为________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具有依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法定职权。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被申请人审核相关材料后,核发案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支持。

行政许可事项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情形,应根据对该行政许可事项作出具体规定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予以认定。对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是否属于上述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未作统一规定,应由许可机关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裁量。许可机关认为不属于上述情形的,不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程序作出许可。

申请人提出的案涉规划许可已失效的主张,与被申请人核发案涉规划许可无涉,本机关不予审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维持某市规划局核发的地字第________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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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专利许可证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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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许可证合同

本合同于一九××年××月××日在签订。

一方为:中国,北京,×公司(以下简称受方)。

另一方为:×国,××市,×公司(以下简称供方)。

前言

1.供方是号中国专利的惟一专利权人。供方于×年×月×日将号专利项下的发明向中国专利局提出申请,申请号是,中国专利局于×年×月×日批准号专利权。

2.供方有权和同意给予上述专利实施许可证。

3.受方同意得到供方上述专利实施许可证。

4.双方通过协商订立条款如下:

第1款 许可证的类型

1.本许可证系一项独占许可证。

2.供方不得在第3款所列的合同地区内制造、使用和销售本许可证产品。

3.受方有权授予分许可证。

4.本独占许可证未经供方允许不得转让。

第2款 技术使用范围

1.供方确定号专利的保护范围是……

2.供方已在合同地区以外的地区使用号专利技术,供方根据使用结果确定达到以下技术水平……(或者:供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没有使用过号专利技术,供方确定号专利技术在签订合同时达到下列技术使用水平……)

3.号专利的全部技术使用范围为本合同许可证的技术使用范围。

第3款 合同地区

1.本独占许可证授予以下地区:……

2.受方不得在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制造、使用和销售本许可证产品。

3.受方可以向下列国家出口本许可证产品:……

第4款 技术援助

1.供方有义务向受方提供实施号专利所必需的技术资料,其具体内容和交付日期详见本合同附件1。

2.供方负责接受、安排受方技术人员赴供方企业培训。供方应尽最大努力满足受方培训的要求,使受方人员能掌握号专利技术。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2。

3.供方负责派遣技术人员赴受方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3。

第5款 专利技术的改进

1.供方有义务向受方通报所有在合同有效期内有关专利技术的改进成果并提供给受方使用。使用费不得因此而提高。

2.受方对专利技术进行改进不需要得到供方的批准,但必须通知供方。供方在支付适当费用后有权使用受方的改进成果。

3.受方的改进成果如果有专利性,受方有权提出专利申请。专利权批准后归受方所有。

第6款 供方的担保

1.供方担保第2款中列明的所有内容。供方和受方共同在受方工厂对号专利产品的技术水平和要求进行考核验收,并由供方承担考核、验收责任。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4。

2.供方担保其所有的号专利权是合法的、有效的和没有缺陷的。

第7款 维护和保护专利权

1.供方有义务负责维护专利权并支付年费。

2.供方有意放弃专利权时,必须及时通告受方。受方有权免费取得供方所放弃的专利权。

3.供方和受方都有权向侵犯专利权的第三者起诉。一方起诉时另一方应予以支持。决定起诉的一方承担起诉费用,胜诉时收入的款项也归他所有。如果合同双方商定共同起诉,则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收益按以下比例分摊:

供方 %,受方 %。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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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专利许可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2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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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许可证合同

本合同于一九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

一方为:中国,北京,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受方)。

另一方为:_________国,_________市,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供方)。

前言

1.供方是_________号中国专利的惟一专利权人。供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将_________号专利项下的发明向中国专利局提出申请,申请号是_________,中国专利局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批准_________号专利权。

4.双方通过协商订立条款如下:

第1款?许可证的类型

1.本许可证系一项独占许可证。

2.供方不得在第3款所列的合同地区内制造、使用和销售本许可证产品。

3.受方有权授予分许可证。

4.本独占许可证未经供方允许不得转让。

第2款?技术使用范围

1.供方确定_________号专利的保护范围是……

2.供方已在合同地区以外的地区使用_________号专利技术,供方根据使用结果确定达到以下技术水平……(或者:供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没有使用过_________号专利技术,供方确定_________号专利技术在签订合同时达到下列技术使用水平……)

3._________号专利的全部技术使用范围为本合同许可证的技术使用范围。

第3款?合同地区

1.本独占许可证授予以下地区:……

3.受方可以向下列国家出口本许可证产品:……

第4款?技术援助

1.供方有义务向受方提供实施_________号专利所必需的技术资料,其具体内容和交付日期详见本合同附件1。

2.供方负责接受、安排受方技术人员赴供方企业培训。供方应尽最大努力满足受方培训的要求,使受方人员能掌握_________号专利技术。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2。

3.供方负责派遣技术人员赴受方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3。

第5款?专利技术的改进

1.供方有义务向受方通报所有在合同有效期内有关专利技术的改进成果并提供给受方使用。使用费不得因此而提高。

2.受方对专利技术进行改进不需要得到供方的批准,但必须通知供方。供方在支付适当费用后有权使用受方的改进成果。

3.受方的改进成果如果有专利性,受方有权提出专利申请。专利权批准后归受方所有。

第6款?供方的担保

1.供方担保第2款中列明的所有内容。供方和受方共同在受方工厂对_________号专利产品的技术水平和要求进行考核验收,并由供方承担考核、验收责任。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4。

2.供方担保其所有的_________号专利权是合法的、有效的和没有缺陷的。

第7款?维护和保护专利权

1.供方有义务负责维护专利权并支付年费。

3.供方和受方都有权向侵犯专利权的第三者起诉。一方起诉时另一方应予以支持。决定起诉的一方承担起诉费用,胜诉时收入的款项也归他所有。如果合同双方商定共同起诉,则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收益按以下比例分摊:

供方?_________%,受方?_________%。

第8款?实施义务

1.受方承担实施专利的义务。

2.受方不承担不制造和销售竞争产品的义务。

第9款?支付和支付条件

1.受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为:

入门费:____美元(大写:____美元)

提成费:按双方商定的提成方式、提成率、提成基价、提成年限等规定写清楚。

2.本合同下的一切费用,均以美元电汇(t/t)或信汇(m/t)支付,受方通过北京XX银行和_________银行支付。供方付给受方的款项应通过_________银行和北京XX银行支付。

所有在中国发生的银行费用,由受方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银行费用由供方负担。

3.本合同总价按下述办法和比例由受方支付给供方:

3.1?入门费的_________%,计____美元,受方收到供方下列单据之日起不迟于30天,,经审核无误支付给供方:

a.供方银行出具的金额为____美元以受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

b.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四份。

c.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3.2?入门费的_________%,计____美元,在供方交付完本合同附件1规定的技术资料后,不晚于受方收到供方提交下列单据之日起30天内,经审核无误,由受方支付给供方。

a.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c.技术资料最后一批交付的空运单及供方说明技术资料已经全部交付完毕的信件一式二份。

3.3?入门费的_________%,计____美元,在按本合同附件2完成培训工作后,受方收到下述单据后30天内经审核无误,由受方支付给供方。

a.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c.由双方签署的说明培训已按合同要求完成的证明文件一式两份。

4.受方在产品考核达到第2款所规定的技术水平后,开始支付提成费。提成费支付条件如下:

4.1?每年12月31日后的15天内,受方将上一日历年度的产品实际销售量通知供方(注:也可规定一年二次,或其他办法)。

4.2?受方收到供方下列单据后30天内,经审核无误后由受方支付给供方:

a.该期提成费计算书一式四份;

b.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c.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第10款?税费

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在受方国家以外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承担。

2.供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收入,必须按中国税法纳税。此税费由受方在每次支付时扣交,并将税务局的收据副本一份交供方。

第11款?_____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_____解决。

2._____地点在北京,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_____委员会按该会_____程序规则进行_____。

3._____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_____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5.除了在_____过程中进行_____的部分外,合同应继续执行。

第12款?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或其他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2.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确认。

3.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继续执行合同的问题。

第13款?违约合同的任何一方由于非属不可抗力的原因违反本合同的条款,另一方可以用书面方式要求违章方赔偿损失或提前终止合同。如果要求赔偿损失,通知发出90天内违章方未予赔偿,另一方有权提请_____。

第14款?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____签字。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60天内获得批准,用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6个月仍不能生效,双方有权取消合同。

2.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_____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3.本合同终止后,受方有权继续销售在合同终止前制造的合同产品。

4.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生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偿付未了债务。

5.本合同用英文和中文两种文字写成,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英文本和中文本各一式2份(日本国以日文和中文两种文字)。

6.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7.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8.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英文或中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用挂号信邮寄,一式两份。

第15款?法定地址

供方:_________公司受方:_________公司

地址:地址:

电传:电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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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建筑法实施细则: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_细则_网

范文类型:细则,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89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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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实施细则: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建筑法实施细则对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有什么规定呢?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建筑法实施细则: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欢迎阅读与收藏。

建筑法实施细则: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关于如何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要知道,在现代社会,一项工程的动工离不开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就像是高速公路上的汽车通行证,没有一个合法的施工许可证是不允许动工的。法律规定,只有具备以下条件才能申领施工许可证:

1、已经办理过建筑工地相关的用地批准手续的

2、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筑项目必须要拿到相关的规划许可证

3、如果是需要拆迁的项目要时刻关注拆迁的进度

4、有施工必须要的图纸等资料

5、有相关的施工安全措施

6、建设的资金已经到位

关于额外情形应办理批准手续的:

1、需要临时占用规划范围以外的区域来进行施工建设

2、在建设的过程中可能对道路或者管线等造成损坏的

3、在建设的过程中需要通过停水、停电等行为来继续进行建设的

4、需要爆破建筑物的

当出现以上情形中的任何一种,我们都要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去办理审批的手续。

建筑法中除了对工程本身的质量、安全、合法性有要求之外,对人事方面的要求也做出了相应的要求:从事建筑活动的所有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以及勘察单位等等,他们所参与人员要有合法的资质条件方可参与建设活动,当然了,这些资质条件也被划分为不同的等级,他们只能在各自的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下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第三条 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第四条 国家扶持建筑业的发展,支持建筑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房屋建筑设计水平,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提倡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和现代管理方式。

第五条 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筑活动。

第六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第二章 建筑许可

第一节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第十条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第十一条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第二节 从业资格

第十二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第十四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第十七条 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建筑工程发包中不得收受贿赂、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好处。

承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

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第二节 发包

第十九条 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

第二十条 建筑工程实行公开招标的,发包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发布招标公告,提供载有招标工程的主要技术要求、主要的合同条款、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以及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等内容的招标文件。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开标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程序对标书进行评价、比较,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投标者中,择优选定中标者。

第二十一条 建筑工程招标的开标、评标、定标由建设单位依法组织实施,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 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第二十三条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发包单位将招标发包的建筑工程发包给指定的承包单位。

第二十四条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第二十五条 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第三节 承包

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第二十七条 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第四章 建筑工程监理

第三十条 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

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

第三十一条 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 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第三十二条 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第三十三条 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第三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第三十五条 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五章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十六条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三十七条 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第三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第三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第四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一)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

(二)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

(三)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

(四)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并依法接受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四十五条 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四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四十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四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第四十九条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第五十条 房屋拆除应当由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建筑施工单位承担,由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对安全负责。

第五十一条 施工中发生事故时,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六章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第五十二条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五十三条 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

第五十五条 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第五十六条 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五十七条 建筑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第五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第五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六十条 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

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

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十二条 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投诉。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第六十五条 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六十八条 在工程发包与承包中索贿、受贿、行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分别处以罚款,没收贿赂的财物,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对在工程承包中行贿的承包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第六十九条 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第七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二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三条 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并对在保修期内因屋顶、墙面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六条 本法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职权范围决定。

依照本法规定被吊销资质证书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对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条件的单位颁发该等级资质证书的,由其上级机关责令收回所发的资质证书,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八条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限定发包单位将招标发包的工程发包给指定的承包单位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九条 负责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施工条件的建筑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或者竣工验收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合格的建筑工程出具质量合格文件或者按合格工程验收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该部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十条 在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因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受到损害的,有权向责任者要求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八十一条 本法关于施工许可、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审查和建筑工程发包、承包、禁止转包,以及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工程安全和质量管理的规定,适用于其他专业建筑工程的建筑活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八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对建筑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中,除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八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小型房屋建筑工程的建筑活动,参照本法执行。

依法核定作为文物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和古建筑等的修缮,依照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用本法。

第八十四条 军用房屋建筑工程建筑活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本法制定。

第八十五条 本法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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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涉外许可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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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许可证合同

鉴于双方合作的愿望,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供方同意给予受方在中国设计、制造、使用和销售_________专利的权利(以及使用_________商标的权利)。该专利已是乙方在工业上使用的对象,已制造过_________产品。

一、合同范围

1.供方同意受方在中国设计、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或专利技术)。在该地区受方享有利用该技术独占性制造产品和销售产品的权利(或这是一项非独占的许可证)。

2.供方负责向受方提供_________技术的研究报告、设计、计算、产品图纸、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试验、安装、调试、运行、维修等一切技术数据、资料(详见附件_________)和经验,以便受方能实施制造产品(产品的型号、规格、技术参数等详见附件_________)。

3.供方负责自费派遣技术人员赴受方进行技术指导和参加_________的性能考核(详见附件_________)。

4.供方负责接受受方有关人员自费赴供方进行培训,使受方人员能掌握合同规定的上述技术(详见附件_________)。

5.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受方在合同产品上有权使用属于供方所有的_________商标(或牌号)。

6.供方有责任(或同意)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受方提供为制造合同产品所必需的设备、测试仪器、原材料及零部件(或供方有责任帮助受方为实施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配套件,从第三方取得有关技术许可证,或者与第三方进行合作生产)。

二、价格或许可证使用费

1.根据本合同规定,供方向受方提供的技术和技术服务等,受方应向供方支付的合同总价为_________元,其中:技术使用费_________元;资料费_________元;技术服务费_________元。上述价格为固定价格。

2.受方有义务对根据许可证转让的技术支付下列费用:

(1)入门费_________元。

(2)受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应向供方支付常年提成费,其提成率为合同产品净销售价的3%。

三、技术资料的支付

1.供方应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规定向受方提供技术资料。

2.供方用空运把技术资料送达中国_________机场。该机场在收到技术资料后而在空运提单上加盖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受方将带有到达印戳日期的空运提单影印本1份寄送供方。

3.在技术资料发运后的24小时(或48小时)内,供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与日期、资料项号、件数、重量,航班号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受方,并将空运提单正本1份、副本2份和技术资料装箱清单3份航空邮寄给受方。

4.如受方收到技术资料后发现不符合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规定,包括在空运中丢失或损坏,应在30天内通知供方,说明所缺或损失的资料,供方应在收到通知后立即(或30天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受方。如果受方在收到技术资料后60天内没有提出资料不足或损坏的书面通知,即视为受方对技术资料已验收。

5.技术资料使用文字为英文(或其他文字),计量单位为米制,技术资料所适用的标准为_________工业标准。

6.技术资料的包装要适应长途运输与搬运、防雨、防潮。每箱上应以英文标明下述内容:合同号(许可证合同编号)、收货人(_________)、目的地(中国_________市机场)、毛重(_________公斤)、箱号(或件号)以及运输标志等。

四、交换改进技术及对技术资料的修改

1.供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应免费提供给受方。受方改进和发展的技术也应按对等原则提供给供方,但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于受方,对方不得去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三方。双方交换技术资料,均不附加任何限制。

2.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符合于受方生产条件的,供方有责任协助受方修改技术资料,并加以确认。

五、性能考核和验收

1.在合同产品首批生产后,由双方根据本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规定,共同进行产品性能考核。

2.经考核合同产品的性能符合合同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即通过验收,双方签署合同产品性能考核合格证明书一式4份。每方各执2份。

3.如经考核,合同产品性能不符合本合同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时,双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如责任在供方,供方应自负费用,采取措施,消除缺陷。缺陷消除后进行第二次考核。如果第二次考核后仍不合格,供方应继续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并进行第三次试验。如果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时,受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如果考核不合格责任在于受方,受方在供方协助下,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并进行第二次或第三次试验。如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时,则由双方协商如何再执行合同的问题。供方协助受方消除缺陷,派遣技术人员的交通和食宿费用由受方负担。

六、保证和索赔

1.供方保证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规定提供给受方的技术资料是供方所掌握的最新资料,并保证向受方及时提供任何发展和改进的技术资料。

2.供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是正确的、完整的、清晰的和可靠的,与供方生产使用的技术资料完全一样。

3.供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技术资料,如果未按时交付资料,按下述比例向受方支付罚款:

(1)拖延一至四周,每周为本合同总价格(或技术使用费)的0.5%;

(2)拖延五至八周,为本合同总价格(或技术使用费)的1%;

(3)拖延八周以上,为本合同总价格(或技术使用费)的1.5%;

4.供方向受方支付罚款并不解除供方继续交付技术资料的义务。

5.如果供方迟交技术资料超过六个月,受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此时供方应将受方已支付的金额,并按年利_________%的利息,一并退还给受方。

6.如果合同产品考核验收三次仍不合格时,受方除有权终止本合同外,受方还有权收回已付给供方的全部金额,并加年利_________%的利息。如果产品只有部分性能指标达不到合同的规定时,受方减少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

7.供方保证合同转让的一切权利,包括制造、使用、销售以及其他有关技术的合法性,并保证不受第三方的指控。如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供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法律上和经济上的一切责任。

七、税收

1.凡因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款,在受方国内的由受方负担。在受方以外的则均由供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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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撤销预售许可证的起诉状

范文类型:起诉书,全文共 10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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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_________________王_____,女,1979年月日出生,现住太原市迎泽区国师街号单元,太原市__________局工作,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太原市房产管理局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太原市府西街88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张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第三人:_________________刘__________,男,汉族,1978年7月9日生,住太原市杏花岭区府西街_____号,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第三人:_________________太原市__________局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判令被告撤销给第三人刘__________颁发的位于太原市旱西关西街南小区3幢2单元9号的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证号:_________________F201100__________)。

2、判令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原告与第三人刘__________均系原太原市__________局职工,夫妻关系。年月第三人太原市__________局以家庭为单位为原告及第三人刘__________分配到位于太原市旱西关西街南小区_____幢_____单元_____号的房屋一套。2020__年初,原告听闻第三人太原市__________局已为职工统一办理了包括上述房产在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书,遂向第三人刘__________索要查看,但遭到拒绝。原告随即向太原市房产管理局产权登记中心申请查看诉争房产所有权登记情况,才发现第三人刘__________隐瞒真实婚姻状况、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被告,将诉争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刘__________一人名下,房屋产权登记为刘__________单独所有,房产共有人信息一栏中登记为“离异”。第三人刘__________骗取房产登记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作为房产共有人的合法权益。原告随后向被告提出交涉,要求撤销并更正诉争房产所有权登记信息,但遭到拒绝。无奈,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只能向贵院提起诉讼,望依法公正判决,判如所请!

此致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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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生产许可证年度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2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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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许可证年度自查报告

产品类别: 眼 镜

产品名称: 验配眼镜

企业名称: 北京眼镜经营部

企业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眼镜市场

生产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眼镜市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真/手机 无 /

电子邮箱 无

申报日期: 二零壹零 年 四 月 X 日

北京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制

填写说明

1、填写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2、申请书一律用钢笔/签字笔或电脑打印,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

3、填写附表时如空间不够,可自行附页;

4、申请书封面必须加盖企业公章;

5、该表一式两份(企业公章复印无效):

企业承诺

1.提供的自查报告审查材料内容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情况,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本单位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管理规定。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公章)

一、企业基本情况年变化一览表

变更事项获证时

现法人代表

现经济性质

现营业执照编号

现企业代码

现卫生许可证编号

现企业总人数

现企业技术人员数

米2

现占地面积

米2

米2

现建筑面积变更后

万元

现固定资产

万元

万元

现流动资金

万元

万元

*年销售额

万元

万元

*年 利 润

万元

企业名称北京眼镜经营部/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眼镜市场/

生产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眼镜市场(1-02)/

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

经济类型个人经营/

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53102801/

组织机构代码L1389353-3/

从业人员总数

变化值6 人/

专业技术人员数2 人3人

占地面积38 ㎡/

注册资金(万元)//

固定资产(万元)10/

年总产值(万元)38/

年销售金额(万元)38/

必备的生产条件(包括设备、工装、检测仪器等)□未变化

变化(□设备 □工装 □检测仪器 □其他) 注: 1、各项内容若没有变化,只需填写左侧项,右侧项用“/”划杠;

2、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法人代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生产条件等变化的,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获证产品基本情况

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产品单元产品品种、规格型号证书编号证书有效期发证日期

验配眼镜验配眼镜(京)XK16-005-0011120xx-09-1020xx-09-12

备注: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一栏可填写企业有关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有效期的情况、是否存在委托或被委托加工行为、停产、不再生产等原因

三、□ 集团公司所属单位明细 □验配眼镜连锁店

序号所属单位名称住所 /生产地产品单元 产品品种、规格型号负责人电话关系

备注:1 关系:集团公司填写子公司、分公司、生产基地及其他情况;验配眼镜填写直属连锁店、加盟连锁店、联营联销店。

2 应提供集团公司所属单位或验配眼镜连锁店的有效营业执照或在工商管理部门的备案登记。

四、企业获证产品在质量监督抽查、委托检验、自检中的有关情况一览表

序号检验类别产品名称合格与否不合格原因说明检验日期

1省级监督抽查验配眼镜合格 20xx-05-13

五、获证企业年度报告自查表

自查项目

条款号自 查 项 目自查记录自查整改意见/落实情况

1企业生产是否正常,有无连续一年以上停产或已转产的情况。企业生产正常。情况属实

2企业的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发证时的条件,有无不符合(或严重不合格)的情况。企业的生产条件符合发证时的条件。情况属实

3企业在用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并有标识。企业在用检验、计量设备在检定有效期内并有标识。情况属实

4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变动后,企业是否执行新标准,是否对执行的企业标准进行有效性审查并备案。执行新标准。情况属实

5企业是否变更名称,是否按规定办理了生产许可证更名手续。 企业未变更名称。情况属实

6企业是否迁址、增设生产场点或者生产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是否办理了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企业未迁址、生产条件没有发生变化,未办理了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情况属实

7是否有委托加工情况;

是否办理备案手续。没有委托加工情况。情况属实

8使用的原材料是否属于许可证《目录》管理,是否有证;

是否使用食品添加剂,并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使用的原材料是属于许可证《目录》管理,是有证;

未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属实

9获证产品是否增加单元、扩增规格,是否办理了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获证产品没有增加单元、扩增规格,未办理了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情况属实

10获证产品是否按规定标明了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获证产品已标明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情况属实

11获证产品在各级各部门的监督检查中,是否有不合格的情况(若有,提供后处理材料)。 获证产品在各级各部门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合格的情况。情况属实

12是否有质量投诉事件,及后处理情况。(若有,提供后处理材料)没有质量投诉,及后处理情况。情况属实

13企业是否有无涂改、转让生产许可证、生产假冒伪劣产品或其他质量违法行为。 企业无涂改、转让生产许可证、生产假冒伪劣产品或其他质量违法行为。情况属实

14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结论或检验记录数据与实施细则中相关标准要求的是否符合。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结论或检验记录数据与实施细则中相关标准要求的符合情况属实

15其他需要检查的项目:

如召回的落实情况、参加产品检验比对的情况、关键控制检验项目检验情况等。制定召回制度, 关键控制检验符合规定情况属实

企业

自查

结论

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和获证企业自查报告的有关规定,本企业于20xx年04月X日至20xx年04月X日进行了自查。经审查本企业在上一年度内有如下不符合:

1 检验员对产品标准的部分要求不理解

2 合格供方档案中有个别企业的产品检验报告已过期

经整改后综合评价,企业自查报告结论是:符合

企业负责人签署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六、企业提交的文件资料目录

序号文件资料名称页数

1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11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1

4生产许可证副本(含插页)原件1 本

5有效期内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4

材料接收记录

提交人提交日期接受人接受日期份数/页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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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专利技术许可证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3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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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技术许可证合同范本

中国________(以下简称“接受方”)为一方,_______国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许可方”)为另一方:

鉴于许可方是______________技术的专利持有者;

鉴于许可方有权,并且也同意将_____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和产品的销售权授权接受方;

鉴于接受方希望利用许可方的专利技术制造和销售产品;

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定 义

1.1 "专利技术”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术,该技术已于_____年_____ 月____日经中国专利局批准,获得了专利权,其专利编号为______。

1.2 "许可方”是指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 "接受方”是指中国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4 "合同产品”是指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产品。

1.5 "合同工厂”是指生产合同产品的工厂,该工厂在_____省______市, 名叫______工厂。

1.6 "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费、外购件等费用后的余额。

1.7 "专利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关资料。

1.8 "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双方有关当局的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

第二条 合同范围

2.1 接受方同意从许可方取得,许可方同意向接受方授予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销售的权利。合同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合同附件二。

2.2 许可方授予接受方在中国设计制造合同产品,使用、销售和出口 合同产品的许可权,这种权利是非独占性的,是不可转让的权利。

2.3 许可方负责向接受方提供合同产品的专利资料,包括专利的名称、内容、申请情况和专利编号等,具体的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一。

2.4 在合同的执行中,如果接受方需要许可方提供技术服务或一部分生产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时,许可方有义务以最优惠的价格向接受方提供,届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2.5 许可方同意接受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在合同产品上可以采用双方的联合商标。或者标明"根据许可方的许可制造"的字样。

第三条 合同价格

3.1 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计算价格,计价的货币为美元。

3.2 本合同提成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____个月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为提成费的结算日。

3.3 提成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销售后的净销售价格计算,提成率为_____%,合同产品未销售出去的不应计算提成费。

3.4 在提成费结算日后10天之内接受方应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向许可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提成费,净销售额和提成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3.5 许可方如需查核接受方的帐目时,应在接到接受方根据第3.4条规定开出的书面通知后10天之内通知接受方,具体的查帐内容和程序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条 支付条件

4.1 本合同第三条中规定的提成费,接受方将通知_________银行(此处为接受方的业务银行)和________银行(此处为许可方的业务银行)支付给许可方,支付中使用的货币为美元。

4.2 许可方在收到接受方按第3.4条的规定发出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开具有关的单据,接受方在收到许可方出具的下列单据后三十天内,经审核无误,即支付提成费给许可方;

A.提成费计算单一式四份;

B.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3 按本合同规定,许可方应支付的预提税和需要向接受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接受方有权从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 资料的交付和改进

5.1 许可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向接受方提供专利资料的名称、内容,以及许可方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的有关情况。

5.2 许可方应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将第5.1条中规定的专利资料交付给接受方。(注:由于专利资料都是现成的,因此要求许可方在签约时提交。)

5.3 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对合同产品涉及的技术如有改进和发展,应相互免费将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供给对方使用。

5.4 改进和发展的技术,其所有权属于改进和发展一方,另一方不得利用这些技术资料去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三方。

第六条 侵权和保证

6.1 许可方保证是本合同一切专利技术和专利资料的合法持有者,并有权向接受方转让,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一旦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时,则由许可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

6.2 许可方保证本合同中涉及的专利在合同执行期间是有效的和合法的。如果由于许可方的原因导致专利提前失效时,许可方应将专利失效后接受方支付的费用偿还给接受方,并按____%的年利率加计利息,与本金一起偿付给接受方。

6.3 在合同有效期内,许可方应根据中国专利局的有关规定按时缴纳专利费用,以维持专利的有效性。

6.4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本合同涉及的专利的法律性质发生了变化,许可方应立即将此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接受方,然后双方再协商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第七条 税 费

7.1 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接受方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接受方负担。

7.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许可方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许可方负担。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 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或严重的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可作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8.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十四天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权证明的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进行确认。

8.3 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延续到一百二十天以上时,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的执行问题。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9. 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9.2 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 合同生效和其他

10.1 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签字。各方应分别向其有关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九十天内获得合同的批准,然后用传真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10.2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六个月内如仍不能生效,双方均有权取消合同,一旦本合同被取消,接受方应将第5.2条中规定的专利资料退 还给许可方。

10.3 本合同的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10.4 本合同失效后,如果合同中涉及的专利仍然有效时,接受方不得继续使用此专利,如需继续使用,则应与许可方续签合同;本合同失效后,如果合同中涉及的专利也随这失效时,接受方可以继续使用此专利而不需要向许可方支付任何费用。

10.5 本合同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6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完成未了债务。

10.7 本合同由第一条至第十条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8 本合同用英文书就,双方各持两份。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航空挂号邮寄,一式两份。合同双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A. 接受方:_____________公司 B. 接受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 址: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电 传:_____________ 电 传: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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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许可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3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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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许可证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签订。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于中国_________市。

一、合同当事人及法定地址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受方)为一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供方)为另一方,同意就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以下称本合同)。

2.中国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分公司和_________厂(下称甲方)与_________(下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许可证合同。

二、鉴于条款

1.鉴于供方拥有设计、制造、安装_________产品的专有技术,供方是该项技术的合法所有者,愿将该技术转让给受方。

2.鉴于双方合作的愿望,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乙方同意给予甲方在中国设计、制造、使用和销售_________专利的权利(以及使用_________商标的权利)。该专利已是乙方在工业上使用的对象,已制造过_________产品。

三、合同所涉及的关键名词的定义

本合同所用下述用语的定义是:

专用技术(KnowHow)系指为制造_________产品所需的,为供方所掌握的一切知识、经验和技能,包括技术资料和不能形成文字的各种经验和技能。

技术资料系指上述专有技术的全部文字资料(或扼要指明资料的范围)。

合同产品系指受方根据本合同使用供方所转让的专有技术制造和销售产品。

净销售价系指销售合同产品的发票金额扣除产品税、交易折扣以及因退货、拒收所引起的退款剩余的价款。

合同期限系指本合同生效日起算至第_________年为止的期限。

四、合同范围与内容

1.供方同意受方在中国设计、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或专利技术)。在该地区受方享有利用该技术独占性制造产品和销售产品的权利(或这是一项非独占的许可证)。

2.供方负责向受方提供_________技术的研究报告、设计、计算、产品图纸、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试验、安装、调试、运行、维修等一切技术数据、资料(详见附件_________)和经验,以便受方能实施制造产品(产品的型号、规格、技术参数等详见附件_________)。

3.供方负责自费派遣技术人员赴受方进行技术指导和参加_________的性能考核(详见附件_________)。

4.供方负责接受受方有关人员自费赴供方进行培训,使受方人员能掌握合同规定的上述技术(详见附件_________)。

5.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受方在合同产品上有权使用属于供方所有的_________商标(或牌号)。

6.供方有责任(或同意)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受方提供为制造合同产品所必需的设备、测试仪器、原材料及零部件(或供方有责任帮助受方为实施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配套件,从第三方取得有关技术许可证,或者与第三方进行合作生产)。

五、价格或许可证使用费

1.根据本合同规定,供方向受方提供的技术和技术服务等,受方应向供方支付的合同总价为_________元,其中:技术使用费_________元;资料费_________元;技术服务费_________元。上述价格为固定价格。

2.受方有义务对根据许可证转让的技术支付下列费用:

(1)入门费_________元。

(2)受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应向供方支付常年提成费,其提成率为合同产品净销售价的3%。

六、技术资料的支付

1.供方应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规定向受方提供技术资料。

2.供方用空运把技术资料送达中国_________机常该机场在收到技术资料后而在空运提单上加盖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受方将带有到达印戳日期的空运提单影印本_________份寄送供方。

3.在技术资料发运后的_________小时(或_________小时)内,供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与日期、资料项号、件数、重量,航班号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受方,并将空运提单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和技术资料装箱清单_________份航空邮寄给受方。

4.如受方收到技术资料后发现不符合合同附件×的规定,包括在空运中丢失或损坏,应在_________天内通知供方,说明所缺或损失的资料,供方应在收到通知后立即(或_________天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受方。如果受方在收到技术资料后_________天内没有提出资料不足或损坏的书面通知,即视为受方对技术资料已验收。

5.技术资料使用文字为_________文(或其他文字),计量单位为米制,技术资料所适用的标准为_________工业标准。

6.技术资料的包装要适应长途运输与搬运、防雨、防潮。每箱上应以英文标明下述内容:合同号(许可证合同编号)、收货人(中国_________公司)、目的地(中国_________市机场)、毛重(_________公斤)、箱号(或件号)以及运输标志等。

七、交换改进技术及对技术资料的修改

1.供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应免费提供给受方。受方改进和发展的技术也应按对等原则提供给供方,但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于受方,对方不得去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三方。双方交换技术资料,均不附加任何限制。

2.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符合于受方生产条件的,供方有责任协助受方修改技术资料,并加以确认。

八、性能考核和验收

1.在合同产品首批生产后,由双方根据本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规定,共同进行产品性能考核。

2.经考核合同产品的性能符合合同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即通过验收,双方签署合同产品性能考核合格证明书一式_________份。每方各执_________份。

3.如经考核,合同产品性能不符合本合同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时,双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如责任在供方,供方应自负费用,采取措施,消除缺陷。缺陷消除后进行第二次考核。如果第二次考核后仍不合格,供方应继续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并进行第三次试验。如果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时,受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如果考核不合格责任在于受方,受方在供方协助下,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并进行第二次或第三次试验。如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时,则由双方协商如何再执行合同的问题。供方协助受方消除缺陷,派遣技术人员的交通和食宿费用由受方负担。

九、保证和索赔

1.供方保证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规定提供给受方的技术资料是供方所掌握的最新资料,并保证向受方及时提供任何发展和改进的技术资料。

2.供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是正确的、完整的、清晰的和可靠的,与供方生产使用的技术资料完全一样。

3.供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技术资料,如果未按时交付资料,按下述比例向受方支付罚款:

(1)拖延_________至_________周,每周为本合同总价格(或技术使用费)的_________%;

(2)拖延_________至_________周,为本合同总价格(或技术使用费)的_________%;

(3)拖延_________周以上,为本合同总价格(或技术使用费)的_________%;

4.供方向受方支付罚款并不解除供方继续交付技术资料的义务。

5.如果供方迟交技术资料超过_________个月,受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此时供方应将受方已支付的金额,并按年利_________%的利息,一并退还给受方。

6.如果合同产品考核验收三次仍不合格时,受方除有权终止本合同外,受方还有权收回已付给供方的全部金额,并加年利_________%的利息。如果产品只有部分性能指标达不到合同的规定时,受方减少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

7.供方保证合同转让的一切权利,包括制造、使用、销售以及其他有关技术的合法性,并保证不受第三方的指控。如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供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法律上和经济上的一切责任。

十、税收

1.凡因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款,在受方国内的由受方负担。在受方以外的则均由供方负担。

2.供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国境内取得的许可证使用费的收入,必须按中国税法(或按_________国与_________国的税收协定)纳税。

十一、仲裁

1.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应提交仲裁解决。

2.仲裁地点在_________,由_________根据该院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或仲裁在被诉方的国家进行。如在中国则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如在_________国则由_________仲裁协会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3.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仲裁费用,除仲裁规则或裁决书另有规定外,由败诉方负担。

5.在仲裁过程中,除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二、不可抗力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以及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致使本合同不能执行时,可延迟履行本合同,延迟的期限相当于事故影响的期限。

2.发生不可抗力事故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_________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确认。

3.如不可抗力事故持续_________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继续执行本合同的问题。

十三、合同的生效、期限、终止及其他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签字。签字后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有关当局申请批准,争取在_________天内获得批准,以最后批准的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如签字后_________个月仍得不到批准,双方有权撤销本合同。

2.本合同从生效日起_________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后合同自动失效。如合同期满前_________个月内,经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后可延长_________年。

3.本合同期满时,债务人对债权人未了债务应继续予以支付。

4.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5.本合同附件一至附件_________,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两种文字写成,正本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一式_________份。

受方(盖章):中国_________公司 供方(盖章):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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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涉外许可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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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名称

1._________专有技术转让合同

2._________专利许可证合同

3.许可证合同

二、签约时间与地点

1.本许可证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签订。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于中国_________市。

三、合同当事人及法定地址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受方)为一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供方)为另一方,同意就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以下称本合同)。

2.中国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分公司和_________厂(下称甲方)与_________(下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许可证合同。

四、鉴于条款

1.鉴于供方拥有设计、制造、安装_________产品的专有技术,供方是该项技术的合法所有者,愿将该技术转让给受方。

2.鉴于双方合作的愿望,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乙方同意给予甲方在中国设计、制造、使用和销售_________专利的权利(以及使用_________商标的权利)。该专利已是乙方在工业上使用的对象,已制造过_________产品。

五、合同所涉及的关键名词的定义

本合同所用下述用语的定义是:

专用技术(knowhow)系指为制造_________产品所需的,为供方所掌握的一切知识、经验和技能,包括技术资料和不能形成文字的各种经验和技能。

技术资料系指上述专有技术的全部文字资料(或扼要指明资料的范围)。

合同产品系指受方根据本合同使用供方所转让的专有技术制造和销售产品。

净销售价系指销售合同产品的发票金额扣除产品税、交易折扣以及因退货、拒收所引起的退款剩余的价款。

合同期限系指本合同生效日起算至第_________年为止的期限。

六、合同范围与内容

1.供方同意受方在中国设计、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或专利技术)。在该地区受方享有利用该技术独占性制造产品和销售产品的权利(或这是一项非独占的许可证)。

2.供方负责向受方提供_________技术的研究报告、设计、计算、产品图纸、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试验、安装、调试、运行、维修等一切技术数据、资料(详见附件_________)和经验,以便受方能实施制造产品(产品的型号、规格、技术参数等详见附件_________)。

3.供方负责自费派遣技术人员赴受方进行技术指导和参加_________的性能考核(详见附件_________)。

4.供方负责接受受方有关人员自费赴供方进行培训,使受方人员能掌握合同规定的上述技术(详见附件_________)。

5.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受方在合同产品上有权使用属于供方所有的_________商标(或牌号)。

6.供方有责任(或同意)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受方提供为制造合同产品所必需的设备、测试仪器、原材料及零部件(或供方有责任帮助受方为实施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配套件,从第三方取得有关技术许可证,或者与第三方进行合作生产)。

七、价格或许可证使用费

1.根据本合同规定,供方向受方提供的技术和技术服务等,受方应向供方支付的合同总价为_________元,其中:技术使用费_________元;资料费_________元;技术服务费_________元。上述价格为固定价格。

2.受方有义务对根据许可证转让的技术支付下列费用:

(1)入门费_________元。

(2)受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应向供方支付常年提成费,其提成率为合同产品净销售价的3%。

八、技术资料的支付

1.供方应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规定向受方提供技术资料。

2.供方用空运把技术资料送达中国_________机常该机场在收到技术资料后而在空运提单上加盖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受方将带有到达印戳日期的空运提单影印本_________份寄送供方。

3.在技术资料发运后的_________小时(或_________小时)内,供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与日期、资料项号、件数、重量,航班号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受方,并将空运提单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和技术资料装箱清单_________份航空邮寄给受方。

4.如受方收到技术资料后发现不符合合同附件×的规定,包括在空运中丢失或损坏,应在_________天内通知供方,说明所缺或损失的资料,供方应在收到通知后立即(或_________天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受方。如果受方在收到技术资料后_________天内没有提出资料不足或损坏的书面通知,即视为受方对技术资料已验收。

5.技术资料使用文字为_________文(或其他文字),计量单位为米制,技术资料所适用的标准为_________工业标准。

6.技术资料的包装要适应长途运输与搬运、防雨、防潮。每箱上应以英文标明下述内容:合同号(许可证合同编号)、收货人(中国_________公司)、目的地(中国_________市机场)、毛重(_________公斤)、箱号(或件号)以及运输标志等。

九、交换改进技术及对技术资料的修改

1.供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应免费提供给受方。受方改进和发展的技术也应按对等原则提供给供方,但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于受方,对方不得去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三方。双方交换技术资料,均不附加任何限制。

2.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符合于受方生产条件的,供方有责任协助受方修改技术资料,并加以确认。

十、性能考核和验收

1.在合同产品首批生产后,由双方根据本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规定,共同进行产品性能考核。

2.经考核合同产品的性能符合合同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即通过验收,双方签署合同产品性能考核合格证明书一式_________份。每方各执_________份。

3.如经考核,合同产品性能不符合本合同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时,双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如责任在供方,供方应自负费用,采取措施,消除缺陷。缺陷消除后进行第二次考核。如果第二次考核后仍不合格,供方应继续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并进行第三次试验。如果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时,受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如果考核不合格责任在于受方,受方在供方协助下,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并进行第二次或第三次试验。如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时,则由双方协商如何再执行合同的问题。供方协助受方消除缺陷,派遣技术人员的交通和食宿费用由受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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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许可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9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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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编号:ICP-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网络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协议书,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二、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授权乙方为其代办ICP经营许可证

三、乙方提供的代办咨询服务范围仅限如下:

1.为甲方代办ICP经营许可证(包含BBS专项审批)。在后面的文字中,除非特殊约定,均将ICP证简称为“证”或“证书”。

2.为甲方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

四、甲方的责任范围

1.积极协助乙方提供本公司相关信息,不得为乙方提供虚假、不实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

2.不得将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并保证不得将乙方撰写的文本资料用于本协议服务范围以外的任何场合,否则按照本协议金额的____倍对乙方做出赔偿。

五、费用的支付

1.本协议书所涉及的费用的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2.本协议总费用为:___________元整。其中乙方收取的代理咨询费用为____元;由乙方代收甲方办理此业务应向初审单位交纳的费用为____元。

3.本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初审代交款交纳给乙方,乙方为甲方开具收据;在成功通过初审后,甲方将代理咨询费用交纳给乙方,乙方为甲方开具正式发票,并将初审单位开具的正式发票交还甲方,甲方将相应收据退还乙方。

六、乙方发生的通讯、交通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发生的通讯、交通以及向有关部门交纳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ICP许可证申请失败,乙方向甲方退还甲方交纳的全部代理咨询费用。并退还甲方全部资料。

八、协议提前解除的约定

如果签订本协议后,甲方提前解除本协议,甲方应付给乙方违约金:____________元。

九、乙方免责的约定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信息撰写材料,甲方确认无误后盖甲方公章,意味着甲方认可乙方撰写的材料符合甲方的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如果因为材料不真实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2.甲方应自觉地严格依法进行网站管理。乙方对于甲方网站内容所涉及之正确性、著作权归属,或是其合法性或正当性如何,并不负任何责任。甲方必须保证对其提供的企业域名享有版权及其他合法权利,并且不会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甲方若利用自身网站散布和传播反动、色情或其他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或进行其他任何违法活动,乙方不负任何责任。甲方通过自身网站进行商务活动所引起的经济纠纷与乙方无关。如因甲方违反上述保证引起的任何争议,甲方应负责解决。如甲方违反本条款规定的任何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必须负责相应的赔偿。

十、乙方和甲方在执行协议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一、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火灾,水灾,地震,雷击等自然灾害或者罢工、战争、政府强制措施、政府政策变更等原因而影响本协议的执行,双方不负违约责任,根据事故影响的时间可将协议履行时间相应延长,并由甲乙双方协商补救措施。

十二、 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签字盖章和授权代表签字后即时生效。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若因某种原因失效,或提前解除,或ICP证申请失败,甲方应将乙方制作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纸质存储的材料和数字格式存储的材料)归还乙方或者销毁,并不得在以后任何情况下使用乙方提供的材料,或模仿抄袭乙方提供的材料的内容,否则甲方应按照本协议费用的10倍金额赔偿乙方,并保证以后不得再有此侵权行为。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网络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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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ICP经营许可证咨询服务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10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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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二、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授权甲方代为其办理_________经营许可证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代办咨询服务范围如下:

1.为乙方代办_________经营许可证。

2.为乙方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

四、乙方的责任范围:

1.积极协助甲方提供本公司相关信息。

2.不得将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否则按照本协议金额的10倍对甲方做出赔偿。

3.不得为甲方提供虚假,不实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

五、费用的支付

1.本协议书的费用以人民币支付。

2.本协议总金额为_________元。此金额为代理咨询费用,不包括向其他部门应该交纳的费用。

3.本协议生效后____日内,乙方交纳本协议总金额的60%,甲方为乙方开具相应收据。

4.通信管理部门批准乙方_________许可证的申请后____日内,乙方交纳本协议总金额的40%,甲方为乙方开具本协议总金额的发票。

六、甲方发生的通讯,交通等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发生的通讯,交通以及向有关部门交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双方应对互相提供的一切资料给予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若由于乙方在材料提供方面因时间拖拉,或提供不真实的材料导致_________许可证申请失败,甲方将不退还乙方交纳的本协议总金额的60%,但不再收取剩余40%的协议总金额,并退还乙方全部资料。

九、若由于甲方原因(除上一条所述后的其他原因)造成_________许可证申请失败,甲方向乙方退还乙方交纳的本协议总金额的60%,并不再收取剩余40%的协议总金额,并退还乙方全部资料。

十、甲方和乙方在执行协议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十

一、如在3个月内,甲方未办理成功,甲方向乙方退还乙方交纳的本协议总金额的60%,并不再收取剩余40%的协议总金额,并退还乙方全部资料。十

二、本协议书经双方盖章和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有效期为________年,协议执行期间或者期满后,乙方办理________年检业务,甲方有优先代理权,除非双方另有明确规定,本协议传真件有效。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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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维修经营许可证转让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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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经营许可证转让协议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公平的原则,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自年月日起,甲方将的经营手续转让给乙方,在此之前的债务与乙方无关,在执照转让期间甲方应配合乙方完成变更工作,变更时间为30天(根据变更内容适当调整时间),在变更过程中乙方不得擅自利用甲方资料作违法活动,否则一律后果由乙方自负,变更完后由双方点清资料交接完毕,一次付给预先定好的价格(元)交付甲方,变更工作完成后,该企业的一切账务与甲方无关。

附件:A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税务正副本原件

3,组织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及IC卡。

4,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5,验资报告。房屋租赁协议。

6,公司章程。

7,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专用章。

8,发票领购本和支票领购本,银行存款密码。银行对账单。未用完的支票及发票。

9,带有开票软件的电脑主机一台及IC卡、打印机一台、发票扫描仪一台。

以上资料是甲方需提供给乙方的。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交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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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代办经营许可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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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经营许可证转让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公平的原则,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自 年 月 日起,甲方将 的经营手续转让给乙方,在此之前的债务与乙方无关,在执照转让期间甲方应配合乙方完成变更工作,变更时间为30天(根据变更内容适当调整时间),在变更过程中乙方不得擅自利用甲方资料作违法活动,否则一律后果由乙方自负,变更完后由双方点清资料交接完毕,一次付给预先定好的价格( 元)交付甲方,变更工作完成后,该企业的一切账务与甲方无关。

附件:A

1,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 税务正副本原件

3, 组织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及IC卡。

4, 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5, 验资报告。房屋租赁协议。

6, 公司章程。

7, 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专用章。

8, 发票领购本和支票领购本,银行存款密码。银行对账单。未用完的支票及发票。

9, 带有开票软件的电脑主机一台及IC卡、打印机一台、发票扫描仪一台。

以上资料是甲方需提供给乙方的。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交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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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许可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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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市___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协议书,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项目与定义

1.ICP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经营性ICP主要是指利用网上广告、代制作网页、出租服务器内存空间、主机托管、有偿提供特定信息内容、电子商务及其它网上应用服务等方式获得收入的ICP。

2.ICP经营许可证是指: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ICP证是网站经营的许可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经营性网站必须办理ICP经营许可证。

3.申请ICP经营许可证应符合以下条件:

3-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3-2有与开发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3-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3-4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3-5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3-6涉及到ICP管理办法中规定须要前置审批的信息服务内容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3-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条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包括本协议附件)的规定及通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关于申办ICP经营许可证的具体要求,履行相关权利义务。

第三条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范围仅限如下:

1.根据本协议附件约定的范围,为甲方办理ICP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服务和/或咨询。具体服务内容为:

1-1协议期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在协议附件约定范围内对甲方申办ICP经营许可证的有关问题进行指导和解答。

1-2在收到甲方按照有关申办ICP经营许可证的具体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后个工作日内将该材料转交初审单位等相关单位及部门。

1-3如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申办ICP经营许可证的具体要求,乙方将及时通知甲方并在收到甲方修改或补充后的材料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转交初审单位等相关单位及部门。

1-4如双方在附件中约定需要乙方提供材料整理服务(如撰写等)的,在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相关信息、资料后,乙方将根据甲方所提供的具体内容在____个工作日内为甲方进行材料整理工作,并将整理好的材料及时转交初审单位等相关单位及部门。

1-5在乙方完成本条所约定的相关服务后,甲方应自行与办理ICP证的初审单位等有关单位及通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取得联系,按照其要求及规定履行填表、公示、取证等相关义务。必要时,乙方将予以协助。

在后面的文字中,除非特殊约定,均将ICP证简称为“证”或“证书”。

2.本协议的签订即意味着乙方有权将甲方申请ICP证的相关服务、资料等转交或报送初审单位等有关单位及部门。

第四条甲方的责任范围:

1.积极协助乙方提供甲方的相关信息及资料,不得为乙方提供虚假、不实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违反本条规定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2.甲方应保证不将乙方提供或制作的任何资料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并保证不得将乙方提供或制作的上述资料信息用于本协议服务范围以外的任何场合,否则按照本协议金额的10倍对乙方做出赔偿。(本条款不因协议的终止而终止)

第五条费用支付: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同意按照附件ICP经营许可证咨询服务内容及价格体系选择服务内容并支付所有费用(详见附件一),乙方收到该等费用后提供相关服务。

第六条乙方因办理本协议约定事宜而发生的通讯、交通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发生的通讯、交通以及向有关单位及部门交纳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甲方已经明确认识到该申请是否成功是由国家政策、甲方自身条件、办理时间等多种原因决定的,因此本协议的签订并不意味着乙方保证甲方ICP证申请成功。如非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ICP许可证申请失败,乙方要收取约定费用20%的手续费并不承担任何责任;若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ICP许可证申请失败,乙方向甲方退还甲方已交纳的费用(该费用不包括甲方应自行向有关单位及部门交纳的费用)。

第八条协议提前解除的约定:

甲方签订本协议后,若提前解除本协议,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将不予退还。

第九条乙方免责的约定:

1.甲方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乙方没有义务对甲方材料进行审核。如果因为材料不真实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等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因上述行为导致的申请失败,乙方要收取约定费用20%的手续费。如因上述原因给乙方造成其他损失,甲方应予以赔偿。

2.甲方应自觉地严格依法进行网站管理。乙方对于甲方网站内容所涉及之正确性、著作权归属,或是其合法性或正当性如何,并不负任何责任。甲方必须保证对其提供的企业域名享有所有权或已获得所有权人的授权,并且不会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甲方若利用自身网站散布和传播反动、色情或其他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或进行其他任何违法活动,乙方不负任何责任。甲方通过自身网站进行商务活动所引起的经济纠纷与乙方无关。如因甲方违反上述保证引起的任何争议,甲方应负责解决。如甲方违反本条款规定的任何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全部赔偿。

第十条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提交乙方主要经营地的人民法院(______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由于法定不可抗力因素或因通信管理局的原因而影响本协议的执行,双方当事人互不承担责任。但若因法定不可抗力因素或通信管理局的原因造成ICP申请失败,乙方将扣除甲方约定费用的20%作为手续费。

对于法定不可抗力的发生,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交相应的证明。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1.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2.本协议若因某种原因失效,或提前解除,或ICP证申请失败,甲方应将乙方提供或制作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纸质存储的材料和数字格式存储的材料)归还乙方或者销毁,并不得在以后任何情况下使用乙方提供的材料,或模仿抄袭乙方提供的材料的内容,否则甲方应按照本协议费用的10倍金额赔偿乙方,并保证以后不得再有此侵权行为。

3.因乙方上市、被收购、与第三方合并、名称变更等事由,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其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相应的乙方权利/义务的承受者。

4.本协议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乙方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此为准。

5.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甲方若需要乙方提供其他产品及服务,双方应另行签署其他协议。

6.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协议自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自乙方相关服务和/或咨询义务履行完毕即告终止。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市______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

ICP经营许可证咨询服务内容及价格体系

序号

具体服务项目

相关费用(人民币元)

费用构成

备案协办费用

___元/份

材料收集,报送初审单位、______省通信管理局审核

经营许可证协办费用

___元/份

材料收集、整理,报送初审单位及______省通信管理局审核

1.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相关费用总计人民币_____元整;

具体服务内容及价格明细为: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将本条所约定的费用支付给乙方。

2.乙方在收到甲方上述款项后提供约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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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技术合同:涉外许可证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1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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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同:涉外许可证合同

鉴于双方合作的愿望,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供方同意给予受方在中国设计、制造、使用和销售_________专利的权利(以及使用_________商标的权利)。该专利已是乙方在工业上使用的对象,已制造过_________产品。

一、合同范围

1.供方同意受方在中国设计、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或专利技术)。在该地区受方享有利用该技术独占性制造产品和销售产品的权利(或这是一项非独占的许可证)。

2.供方负责向受方提供_________技术的研究报告、设计、计算、产品图纸、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试验、安装、调试、运行、维修等一切技术数据、资料(详见附件_________)和经验,以便受方能实施制造产品(产品的型号、规格、技术参数等详见附件_________)。

3.供方负责自费派遣技术人员赴受方进行技术指导和参加_________的性能考核(详见附件_________)。

4.供方负责接受受方有关人员自费赴供方进行培训,使受方人员能掌握合同规定的上述技术(详见附件_________)。

5.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受方在合同产品上有权使用属于供方所有的_________商标(或牌号)。

6.供方有责任(或同意)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受方提供为制造合同产品所必需的设备、测试仪器、原材料及零部件(或供方有责任帮助受方为实施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配套件,从第三方取得有关技术许可证,或者与第三方进行合作生产)。

二、价格或许可证使用费

1.根据本合同规定,供方向受方提供的技术和技术服务等,受方应向供方支付的合同总价为_________元,其中:技术使用费_________元;资料费_________元;技术服务费_________元。上述价格为固定价格。

2.受方有义务对根据许可证转让的技术支付下列费用:

(1)入门费_________元。

(2)受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应向供方支付常年提成费,其提成率为合同产品净销售价的3%。

三、技术资料的支付

1.供方应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规定向受方提供技术资料。

2.供方用空运把技术资料送达中国_________机场。该机场在收到技术资料后而在空运提单上加盖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受方将带有到达印戳日期的空运提单影印本1份寄送供方。

3.在技术资料发运后的24小时(或48小时)内,供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与日期、资料项号、件数、重量,航班号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受方,并将空运提单正本1份、副本2份和技术资料装箱清单3份航空邮寄给受方。

4.如受方收到技术资料后发现不符合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规定,包括在空运中丢失或损坏,应在30天内通知供方,说明所缺或损失的资料,供方应在收到通知后立即(或30天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受方。如果受方在收到技术资料后60天内没有提出资料不足或损坏的书面通知,即视为受方对技术资料已验收。

5.技术资料使用文字为英文(或其他文字),计量单位为米制,技术资料所适用的标准为_________工业标准。

6.技术资料的包装要适应长途运输与搬运、防雨、防潮。每箱上应以英文标明下述内容:合同号(许可证合同编号)、收货人(_________)、目的地(中国_________市机场)、毛重(_________公斤)、箱号(或件号)以及运输标志等。

四、交换改进技术及对技术资料的修改

1.供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应免费提供给受方。受方改进和发展的技术也应按对等原则提供给供方,但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于受方,对方不得去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三方。双方交换技术资料,均不附加任何限制。

2.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符合于受方生产条件的,供方有责任协助受方修改技术资料,并加以确认。

五、性能考核和验收

1.在合同产品首批生产后,由双方根据本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规定,共同进行产品性能考核。

2.经考核合同产品的性能符合合同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即通过验收,双方签署合同产品性能考核合格证明书一式4份。每方各执2份。

3.如经考核,合同产品性能不符合本合同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时,双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如责任在供方,供方应自负费用,采取措施,消除缺陷。缺陷消除后进行第二次考核。如果第二次考核后仍不合格,供方应继续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并进行第三次试验。如果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时,受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如果考核不合格责任在于受方,受方在供方协助下,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并进行第二次或第三次试验。如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时,则由双方协商如何再执行合同的问题。供方协助受方消除缺陷,派遣技术人员的交通和食宿费用由受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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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_细则_网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6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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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总则

1.1 为了做好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80号)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1.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防爆电气产品的,适用本实施细则。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防爆电气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防爆电气产品。1.3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防爆电气产品。根据产品具体特点按单元申请生产许可证,产品单元划分见表1。1.4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产品的变化,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防爆电气产品会适时进行调整。表1 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单元划分表

注:1)企业生产的属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的所有防爆电气产品均应按表1划分的产品单元进行申报。当防爆电气产品的名称与表中所列名称不一致时,可根据其功能划入相应单元,特殊情况时由企业与防爆电气审查部及相关部门协商解决。2)对于防爆电机,应优先按中心高划分产品单元,若不能以中心高划分,则以额定功率划分。3)对于含有两个及以上产品组成的防爆系统,应按系统的功能划入相应产品单元,该系统包含的各部分产品都属该产品单元。4)如成套设备中含有表中产品单元所列的防爆电气产品,则这些产品也应按照本细则要求取得生产许可证。如加油机内部的防爆电动机、接线箱等;防爆起重机内部的电动机、控制箱等;防爆运输车辆中的电动机、控制箱等。工作机构编辑2.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统一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内设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是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办事机构。2.2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以下简称审查部)设在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的委托起草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跟踪防爆电气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技术要求的变化,及时提出修订、补充产品实施细则的意见和建议;组织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宣贯;负责组织对防爆电气产品申请取证企业的实地核查;审查、汇总申请取证企业的有关材料;协助许可证主管部门对获证企业在证书有效期内实施中间监督检查;承担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宜。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地 址:河南省南阳市仲景北路20号邮政编码:473008联 系 人:程曙光 杨士岩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和管理工作。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内设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工作。2.4 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检验工作由以下单位负责:(1)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地 址:河南省南阳市仲景北路20号邮政编码:473008联 系 人:吴建国 穆大玉(2)国家级仪器仪表防爆安全监督检验站地 址:上海市漕宝路103号邮政编码:20xx33联 系 人:徐建平 胡树华(3)机械工业低压防爆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地 址:沈阳市于洪区巢湖街10号邮政编码:110141联 系 人:田 杰(4)石油和化学工业电气产品防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地 址: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三号路85号邮政编码:300131联 系 人:徐 刚(5)机械工业防爆电气设备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地 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安庆街3号邮政编码:154002联 系 人:王晓文 尚志奎2.5 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单位的检验能力范围见表2:表2 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单位的检验能力范围表广州提供代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服务广州提供代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服务, 企业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企业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3.1 有营业执照;3.2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3.3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手段;3.4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3.5 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3.6 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3.7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广州提供代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服务广州将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食品/药品/化妆品/包装/保健品/医疗器械/等GMP认证咨询、辅导、注册报批及洁净车间装修(万级/10万级/三十万级)改造和提供《企业标准》备案咨询、ISO(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培训、企业现场管理培训、验厂辅导等服务的专业咨询机构。广州专业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代办专家——广州将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黄钢单位名称:广州将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黄园路5号(农商银行)703室

许可程序编辑4.1 申请和受理4.1.1 企业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4.1.1.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中“产品品种、规格型号”一栏填写防爆电气产品具体型号、规格、名称。注:一个企业填写一份申请书,并一式三份。具体产品单元应逐项明细填表。4.1.1.2 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份。4.1.1.3 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三份(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重新提出申请的企业)。(以上材料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部及审查中心各一份)4.1.1.4获得生产许可证后需要增项和迁址的企业,生产许可证证书、副本各一份(交审查部上报审查中心)。4.1.1.5所有申证产品在有效期内的防爆合格证书复印件(由企业签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企业公章(存审查部)。4.1.1.6根据国发[20xx]40号“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YB系列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机座号63~355mm,电压660伏及以下)产品和PB2、PB3、PB4型矿用隔爆高压开关产品在已经国务院批准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xx年本)》中列为淘汰类产品,不再受理生产许可证申请。4.1.2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到企业申请后,对申请材料符合实施细则要求的,准予受理,并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实施细则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行政许可法》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要求的,应当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4.1.3 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审查部。4.1.4 自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做出生产许可受理决定之日起,企业可以试生产申请取证产品。企业试生产的产品,必须经承担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依据本实施细则及相关标准规定批批检验合格,并在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标明“试制品”后,方可销售。对国家质检总局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企业从即日起不得继续试生产该产品。4.2 企业实地核查4.2.1 审查部应当指派2至4名审查员组成审查组,制定核查计划,提前5日通知企业,同时将核查计划抄送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4.2.2 审查组应当按照《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见5.3)进行实地核查,并做好记录。核查时间一般为1-3天。审查组对企业实地核查结果负责,并实行组长负责制。4.2.3 审查组在实地核查结束前向企业通报核查情况,根据企业具备的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确认产品的生产类型(生产型或组装型)。能当场确定核查结论的,审查组以书面形式当场通知核查结论;不能当场确定核查结论的,审查部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核查结论。4.2.4 审查部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企业的实地核查和抽封样品,并将核查结论告知省级许可证办公室。4.2.5 对于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已受理的企业,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实地核查工作,如无正当理由拒绝实地核查的应当按企业审查不合格处理。4.2.6 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审查部书面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并由国家质检总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4.2.7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不再进行产品抽样检验,企业审查工作终止。4.3 产品抽样与检验4.3.1 企业实地核查合格的,审查组根据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规则(见5.4.1)抽封样品,告知企业所有承担该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由企业自主选择,并填写《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单》(见表3)一式三份。4.3.2 经实地核查合格,需要送样检验的,应当告知企业在封存样品之日起7日内将样品送达检验机构。需要现场检验的,由核查人员通知企业自主选择的检验机构进行现场检验。4.3.3 检验机构应当在收到企业样品之日起30日内完成检验工作,并出具检验报告一式三份(企业、审查部和审查中心各一份)。产品检验时间不计入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4.3.4 对于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已受理的企业,企业应当积极配合产品抽样和检验工作,如无正当理由拒绝产品抽样和检验的应当按企业审查不合格处理。4.3.5 企业产品检验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审查部书面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并由国家质检总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4.4 审定和发证4.4.1 审查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的申请书、营业执照、核查记录、核查报告和产品检验报告等材料进行汇总和审核,并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40日内将申报材料报送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4.4.2 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50日内完成上报材料的审查,并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4.4.3 国家质检总局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符合发证条件的,国家质检总局应当在做出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颁发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应当自做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4.4.4 全国工业产品许可证办公室将获证企业名单以网络、报刊等方式向社会公布。也可通过全国工业产品许可证办公室防爆电气审查部网站查阅获证企业名单。4.5 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4.5.1 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以下统称所属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可以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不能以所属单位名义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4.5.2 各所属单位无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均可以与集团公司一起提出办理生产许可证申请。4.5.3 所属单位与集团公司一起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集团公司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4.5.4 其他经济联合体及所属单位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参照集团公司办证程序执行。

审查要求编辑5.1 企业生产防爆电气产品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企业生产防爆电气产品应依据下列相关的基础标准及所执行的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如果标准发生变化,企业应依据最新有效版本标准生产):1.G B3836.1-20xx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要求2.G B3836.2-20xx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隔爆型“d”3.G B3836.3-20xx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3部分:增安型“e”4.G B3836.4-20xx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5.G B3836.5-20xx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5部分:正压外壳型“p”6.G B3836.6-20xx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6部分:油浸型“o”7.G B3836.7-20xx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7部分:充砂型“q”8.G B3836.8-20xx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8部分:“n”型电气设备3836.9-1990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浇封型电气设备“m”12476.1-20xx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用外壳和限制表面温度保护的电气设备10068-20xx 轴中心高为56mm及以上电机的机械振动 振动的测量、评定及限值/T10069.1-1998 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值 噪声工程测定方法T10069.3-1998 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值 噪声限值T12785-20xx 潜水电泵试验方法T13007-1991 离心泵效率18613-20xx 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其它相关的产品标准。5.2 企业生产防爆电气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根据企业具备的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产品的生产类型分生产型和组装型。能生产与产品防爆性能相关的零部件(适合专业化生产的零部件,如:接线端子、钢化玻璃、密封圈等除外)且满足表3-1中必备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的,为生产型;不满足表3-1但满足表3-2中必备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的,为组装型。生产企业必备的生产和检测设备应与申证产品的生产和检验需要相适应。表3-1 企业生产防爆电气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生产型)表3-2 企业生产防爆电气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组装型)5.3 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见附件)5.4 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规则5.4.1 抽样规则及抽样单5.4.1.1 抽样规则1)产品按照所属产品单元抽取样品,抽样原则是:①不同系列产品应分别抽样;②同一系列产品,按不同的防爆型式分别抽样。不多于四个型号规格时,可抽取一个规格的两台样品;多于四个型号规格时,应抽取两个规格各两台样品;③抽取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如:应优先抽取较复杂产品或容量、电压和电流等级较高的产品。示例:某企业申证的YB2-160、132、90、80、71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应抽取YB2-160和YB2-71电动机各两台,检验合格后证书中标明该产品单元中生产产品的规格。2)抽取的同一规格两台样品,一台用于检测,另一台备用(作为运输或意外损坏时的备用品,如样品未损坏时,备用品不参加检测)。3)考虑到特殊情况的需要(如:国家重点工程急需、应对突发事件等),对一些重要或较大型产品,必要时由企业向审查部提出申请并经同意,可采取先抽样检验,后开展企业实地核查的审查方式。4)抽样基数一般不少于6台,大型或高价值产品等特殊情况须与审查部协商。5)封样:采用专用的封条封样。申证企业应采取可靠的防损措施,保护封条。6)抽样地点和要求:申证企业的成品库或生产线末端,必须是经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7)抽样注意事项:抽样人员与企业代表应认真填写抽样单,一式三份,一份审查部留存,一份随样品交(寄)往检验单位,一份申证企业留存。5.4.1.2 抽样单格式见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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