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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学校教学管理制度优秀2篇 规章制度是什么(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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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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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管理,服务好运行维修工作,特制订材料仓库管理办法如下:

一、入库

仓库保管员按照采购清单所列的名称、数量、型号、质量标准等与实物对照、检查,完全相符的,方可点收入库,登记入账。凡是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接收。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仓库保管员承担。

二、出库

材料出库时,仓库保管员必须凭领料单办理出库手续。申请人在领料单上签字,写清名称、数量、型号,次日上午请_签字确认。然后,仓库保管员登记入账。前日手续未办到位,不得再行出库。

出库管理必须遵循“以旧换新”的原则,每次领用维修材料时,必须将对应的破旧物品交与仓库,方能领取新的维修材料。

三、退库

申请人将剩余材料送交仓库保管员,仓库保管员清点入库,并调整出、入库记账。

四、盘库

仓库保管员每月末最后两天对仓库进行一次盘点,确保帐物相符。其结果报_抽查。

五、保管

仓库保管员对入库材料要分类存放,保持仓库整洁,保证仓库安全

六、其他

为减少维修材料资金的占用,除灯泡、灯管、胶布、标准件等常用消耗材料外,其它材料原则上实行零库存。

本办法从即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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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学校吸烟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38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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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范企业名称,保护企业名称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企业名称的使用及企业名称的登记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企业名称是指企业用以区别其他企业或组织的标志。

第三条 企业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核准设立登记或名称变更登记的同时,取得名称权。

企业名称权归企业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条 本省实行著名字号制度,对著名字号实行保护。著名字号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认定。

第五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企业名称的登记及监督管理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纠正自己或者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已登记的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企业名称。

第二章 企业名称的构成

第六条 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字号、行业(经营特点)、组织形式依法组成,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企业名称中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是指企业所在地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

第八条 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两个以上的汉字组成。

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不得用作字号。

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不得与著名字号相同,也不得与冠以同一行政区划名称或者地名的同行业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相同。

第九条 企业名称中的行业应当反映其经营业务。企业主要经营业务跨国民经济行业大类的,在企业名称中可以反映所从事的主要行业,或者使用概括性词语反映经营业务。

第十条 使用概括性词语反映或者不反映所从事的行业的企业名称,其字号不得与冠以同一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的企业字号相同。

第十一条 企业名称中为反映经营特点,可以在字号和行业词语之间使用国家(地区)或者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

第十二条 集团名称由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字号、行业及“集团”字样依次组成。

集团规模较大,并且核心企业经营业务跨国民经济行业大类的,集体名称可以不反映行业特征。

第十三条 企业集团核心企业名称应当由集团名称和企业组织形式组成。

集团成员企业的名称可以使用集团字号;符合冠以集体所冠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条件的,可以使用集团名称,但必须同时使用本企业字号。

第十四条 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本地区通用的民族文字。

第十五条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另一企业的名称,也不应明示或者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

第十六条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违背社会公共道德的;

(三)不符合民族、宗教习俗的;

(四)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

(五)可能对公众造成误解的;

(六)可能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七)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禁止的。

第十七条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名称、文字、字母、数字:

(一)国际组织名称;

(二)政党、宗教组织名称;

(三)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军队、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名称;

(四)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数字(不含汉字数字)。

第三章 企业名称的登记

第十八条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核准冠用湖北省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的企业名称。

市、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核准冠以本级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的企业名称。

第十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在企业名称中冠用省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

(一)字号著名的;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

(三)外商投资企业;

(四)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为可以冠用省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的其他企业。

第二十条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为可以冠用省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的其他企业,必须是注册资本(金)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并且在全省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

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后不满两年的,不得申请冠用省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

第二十一条 企业名称依申请在先原则核准。

第二十二条 设立企业或变更企业名称,应当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企业或变更企业名称必须报经审批或者企业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应当在报送审批前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企业名称报送审批。

第二十三条 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应当由全体出资人或者开办企业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或者指定的代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书面证明;

(三)代表或代理人的法人资格或身份证明;

(四)全体出资人的法人资格或者身份证明;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两个及两个以上的股东投资的,还须提交投资各方的共同协议书。

第二十四条 公司以及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企业申请冠用省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的,应直接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第二十五条 已设立的企业依照本规定申请冠用省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应向登记管辖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名称变更登记,经登记管辖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查后,报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企业申请时提交下列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四)有关证书、文件的复印件;

(五)其他有关文件。

企业登记管辖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呈报材料包括:

(一)企业申请材料;

(二)受理机关的审查报告;

(三)其他文件。

第二十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自收到本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所列文件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核准的企业名称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经核准的,发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驳回的,发给《企业名称驳回通知书》。

第二十七条 预先核准或者呈报核准的企业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正当理由在6个月内未能完成企业设立登记或变更登记的,在保留期届满前,可以申请延长保留期,延长的保留期不得超过6个月。

第二十八条 企业名称在保留期内未进行设立登记的,不得申请名称变更登记。

第二十九条 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依照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对申请企业的名称予以变更登记。

第三十条 企业营业执照注销或变更企业名称的,原企业名称自注销或变更之日起1年内不得申请使用;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原企业名称自被吊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使用。

第四章 企业名称的使用

第三十一条 预先核准或呈报核准的企业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第三十二条 企业应当在住所标明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企业名称。

从事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可适当简化,但应报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第三十三条 企业的印章、银行帐户、产品标识、产品包装、信函以及有关法律文书、合同等文件中使用的企业名称,必须与其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相同。

第三十四条 使用企业名称,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二)引起公众误认;

(三)仿冒他人名称;

(四)其他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的。

第三十五条 企业名称可以依法转让。企业名称转让后,应当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

企业名称只能转让给一户企业;企业名称转让后,转让方不得使用已转让的企业名称。

第五章 分支机构

第三十六条 企业分支机构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第三十七条 企业分支机构的名称可以使用反映该分支机构行业特点的字样。

企业分支机构的名称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超越其所从属企业的经营范围。

第三十八条 企业分支机构的名称可以使用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的,但分支机构与其所从属企业不在同一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的,应当使用分支机构所在地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

第三十九条 企业分支机构的组织形式可以与其所从属的企业不一致,但公司以外的企业法人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得使用“分公司”组织形式。

第四十条 企业变更名称,应当自企业名称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其分支机构的名称变更登记。

第六章 罚则

第四十一条 企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20xx元以下的罚款:

(一)使用企业名称不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的;

(二)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变更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名称的;

(三)未在住所标明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企业名称;

(四)企业名称牌匾简化未在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备案的;

(五)企业印章、银行帐户、产品标识、产品包装、信函以及有关合同等文件中使用的企业名称与其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不相同的。

第四十二条 企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一)使用未经核准的企业名称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或者处以20xx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

(二)使用预先核准或者虽经核准但未予以变更登记的企业名称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撤销已核准的企业名称,予以警告或者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假冒他人名称的,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四)非法转让企业名称的,没收非法所得,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五)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企业名称核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撤销已核准的企业名称,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申请复议,也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省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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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最新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48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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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最新】

公共场合是大量人共处的生活场合,所以卫生问题影响的群众范围更大更深远,所以管理公共场合的负责人需要严格管理公共场所的卫生。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关于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制度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一)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单位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更好地履行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保障顾客的身体健康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施的日常运转、保养、清洗、 消毒、安全应由专人负责管理。

二、设施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

三、二次供水水箱的清洗、消毒工具及设备必须专管专用。

四、设施必须加盖加锁以防范不安全隐患事故发生。

五、设施与饮水接触表面必须保证外观良好,光滑平整,所用防护涂料必须符合有关卫生规范要求,不对饮用水水质造成影响。

六、无水箱水质消毒设施的场所,必须配置水质检测余氯盒、专用饮用水消毒剂。每日测定水箱水质游离余氯含量并记录。管网末捎水游离余氯不应低于0.05mg/l,测试记录本必须保存以备检查。

七、通过设施所供给的饮用水感官性状不应对人体产生不良影响,不应含有危害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不引起肠道传染病发生或流行。

八、每年应对二次供水用水箱进行1—2次全面清洗、消毒,设立清洗、消毒记录,并对水质进行检验,及时发现和消除污染隐患,如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卫生监督部门。

九、水箱清洗、消毒应按照卫生监督部门的有关要求,按规范程序进行。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二)

第一条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有关卫生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相关的卫生标准、规范,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预防传染病和保障公众健康,为顾客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

第三条 卫生部主管全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国境口岸及出入境交通工具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铁路部门所属的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车站、等候室、铁路客车以及主要为本系统职工服务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队伍和公共场所卫生监测体系,制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 鼓励和支持公共场所行业组织开展行业自律教育,引导公共场所经营者依法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公共场所卫生知识

第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细则的行为,有权举报。接到举报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按照规定予以答复

第七条 公共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

第八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卫生管理部门、人员设置情况及卫生管理制度

(二)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的检测情况

(三)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换及检测情况

(四)卫生设施的使用、维护、检查情况

(五)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情况

第九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卫生培训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学习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并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安排上岗

第十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第十一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公共场所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相关卫生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第十二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生活饮用水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游泳场(馆)和公共浴室水质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三)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食堂是学生生活一个公共场所,应保证良好的清洁环境,为进一步提高与完善卫生管理,制定以下制度:

一、在食品操作过程,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把“病从口入”关,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去做,保证就餐者的身体健康。

二、将食堂的工作场所进行严格划分,分别由将卫生分担区域落实到人,做到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管。每人将自己的卫生分担区域认真清扫整洁。

三、食堂卫生要天天保持干净整洁,做到窗明地净,无油渍,窗台无灰尘。保证纱窗完整无破损,发现破损时及时上报修理。暖气片(管)及各种上下水管道无灰尘。垃圾桶要及时清理,不得长时间存放。

四、每周六、日进行卫生大扫除,周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区域,根据情节进行处罚。

个人卫生:

(一)必须具备有区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健康证。

(二)工作时必须着工作服、戴工作帽(巾),并要保持衣装整洁干净。

(三)必须有良好的个人卫生,要做到四勤: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洗工作服。

(四)在工作期间不允许佩戴特别的饰品,女员工不应画浓妆,涂染指甲;男员工不留长头发、长胡须。

(五)不得穿裤头、背心、拖鞋上班。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四)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营业场所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营业。

2、场所内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3、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区域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管理组织每周开展卫生检查改进工作,并做好记录,建立卫生档案。

4、卫生专干负责对场所内的卫生进行经常性卫生检查和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5、营业场所室内外环境整洁、美观,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等,墙面、挂图、壁灯干净无尘。

6、对公共卫生区域每天彻底消毒,有废弃物盛放容器并加盖。

7、场所内的卫生间机械通风良好,地面必须保持干燥洁净,便池、马桶、面盆随时清理干净,台面、镜面、烘手机干净无尘。

8、营业场所内及客房应加强自然通风,保持机械通风设备的正常运转,机械通风设备按卫生要求每周清洗过滤设备并做好记录,保证室内足够的新风量。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交通运输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保障广大旅客及交通运输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的候车(船)室,公路水路公共交通工具以及服务于交通运输的各公共场所。

第三条 交通系统各级行政部门是交通运输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主管部门。交通系统各级卫生防疫站为交通运输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机构。未设立卫生防疫站的,交通运输行政部门应委托地方卫生防疫机构负责交通运输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

第四条 港口客运站、长途汽车站、客船的设计、经营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公共场所卫生标准。

第二章 卫生管理

第五条 交通运输公共场所的经营者负责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由所在地交通卫生监督机构负责考核。

交通卫生监督机构,应根据国家“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教学大纲”编写教材。下达培训任务和要求。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未经培训或培训后成绩不合格不准上岗。

第六条 凡在主要对旅客和职工服务的公共场所从事直接服务的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新从事此项工作的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准上岗。

交通运输公共场所经营者应于每年四月三十日前向交通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应检人员名单。健康检查工作由交通卫生监督机构或其指定的医疗部门承担。检查工作应于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完成。交通运输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在检查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将检查结果上报交通卫生主管部门。对检查合格者,交通卫生监督机构核发健康合格证。

第七条 乘客定额一百人以上的客船,建筑面积二百平方米以上的长途汽车站候车室、港口客运站候船室及其他服务于交通运输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必须持有交通卫生监督机构签发的交通卫生许可证,方准办理营业手续。申请交通卫生许可证,须向所在地的交通卫生监督机构提出。交通卫生监督机构接到申请后应对营业场所进行审查、监测,符合《条例》要求的,发给卫生许可证。

新建、改建、扩建交通运输公共场所或变更营业项目,按上述程序重新申领卫生许可证。

卫生许可证每两年复核一次,未按《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如期复核的原卫生许可证即自行失效。

第八条 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的候车(船)室,水路、公路公共交通工具以及服务于交通运输的各公共场所因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造成下列危害健康事故的,经营单位除进行妥善处理外,应及时报告交通卫生监督机构。造成严重危害公民健康事故或中毒事故的应向受害人赔偿损失:

(一)因微小气候不符合卫生标准造成虚脱休克的;

(二)因空气质量恶化造成呼吸道传染病的;

(三)因强烈眩光刺激造成短暂视力损害的;

(四)因强烈噪声造成短暂听力损害的;

(五)因饮用水不卫生造成介水传染病流行和中毒的;

(六)因公共用具和卫生设施不卫生造成肠道传染病、病毒性肝炎、皮肤病、性病等传染性疾病的;

(七)因意外事故造成一氧化碳、氨气、氯气、消毒杀虫剂中毒的。

以上各项必须用标准方法检测,经交通卫生监督机构确认。

第三章 卫生监督

第九条 各级交通卫生监督机构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工作,并在业务上接受当地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指导。交通运输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工作实行分级管理的制度。中心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所属地区交通运输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监测,并对所属的卫生监督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第十条 各级交通卫生监督机构对所辖范围内的交通运输公共场所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参加竣工验收,对经营活动进行预防性和日常的卫生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交通卫生监督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任务。卫生监督员应选择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工作认真,作风正派,秉公办事,具有医士以上(含医士)的技术职称、熟悉有关监督监测业务和规章的人员担任,并经卫生监督机构的上级卫生主管部门考核批准。

设置卫生监督员后,应向交通部卫生主管部门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年发送旅客在五十万人次以下的长途汽车站候车室、港口客运站候船室,可设卫生监督员一人。超过五十万人次,每增加三十万人次,增设卫生监督员一人。客船每十五艘设卫生监督员一人。

第十三条 交通运输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执行公务,必须着装整洁,佩带“中国卫生监督”证章,出示卫生监督员证书。

交通部直属单位卫生监督机构设置的卫生监督员,由交通部卫生主管部门发给证书和证章。各双重领导港务局卫生监督机构设置的卫生监督员可由交通部卫生主管部门发给证书和证章。各省、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交通主管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设置的卫生监督员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发给证书和证章。

第四章 罚 则

第十四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交通运输公共场所经营者,交通卫生监督机构应依照《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处罚。

第十五条 对依法行使职责的卫生监督人员谩骂、殴打,阻挠卫生监督人员依法行使职责者,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对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交通系统各级卫生主管部门的人员、交通卫生监督机构的人员以及所设置的卫生监督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循私舞弊的,由其主管部门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交通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一九八九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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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3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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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财务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俭的原则,对学校各种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经过记帐、算帐、报帐等一系列程序,反映资金的使用情景;完善财务规章制度,堵塞漏洞,严格监督资金的有效使用。对学校教育经费实行“分级管理,经费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办法,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二、经费收入管理

学校财务部门管理以下各项资金:

a)上级拨入的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基本建设拨款。

b)上级拨入的预算外资金。

c)学生学杂费收入。

d)各种捐赠款项收入。

e)其他杂项收入等。

财务部门对事业费、基建经费和学校预算外收入应分开管理,严禁将预算内经费转入预算外使用。

三、经费计划管理

a)学校向财务部门供给下年度需要的设备和主要项目费用的开支计划,由财务部门据此作出下年度预算,经主管校长审核。

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当年经费数,安排相关工作。

c)在经费使用中应坚持严格按计划用款、专款专用的原则,并自觉理解审计部门的审计,若确需要更改项目,须经领导签字批准。

四、经费使用管理

1、费用报销一律先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校长审批,然后到财务室报销。

2、预算外的各项经费,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在领导审核批准的项目和限额内开支使用。

3、教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由校长批签。

4、物资采购人员为各部门购物借款,由总务部门根据使用部门供给的采购计划数拟出借款金额,经总务部门负责人批签后,采购人员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采购设备的借款金额在5000元以上,须经主管校长批签。

5、任何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

五、计凭证、帐票、报表以及会计档案管理。

a)学校财务部门应按照财务制度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各项原始凭证。贴合财务规定的开支单据给予报销,不贴合规定的单据,不予报销。否则,追究当事人职责。

b)学校财务部门,应按会计制度对各类经济业务事项,经过会计凭证及时记帐、算帐。做到日清月结,手续完备,资料真实,帐目清楚,数字准确,资料齐全。

c)财务部门各经办人员,应按岗位要求,按时向主办会计供给各项经费开支的明细科目余额表,供主办会计编造会计月报、季报、年度决算报表。编造的各种报表,经主管校领导审阅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d)财务部门各岗位经办人员,应按财务档案管理要求,将会计凭证、帐雹财务计划、会计报表,以及有关开支的经济文件资料,分类清理、装订、编号、造清单送交主办会计汇总,编造移交清册,送交学校档案管理。

e)财务部门除向上级报送财会报表外,及时向领导反映不合理开支和超支的情景,协助领导管好、用好资金。

六、财务监督与检查

1、学校财务部门应认真执行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对于不执行计划,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或报销,同时报领导处理。

2、学校财务部门有权对学生财产、物资的使用和保管部门进行财产、物资的核对和检查,以保证国家财产、物资的完整和安全。

3、会计必须对学校负责,每月对各项费用凭证审核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纠正。

4、主管校领导每年对财务部门的会计凭证、帐薄抽查一次,以保证学校财务计划和财务制度的正确贯彻执行。

5、财务人员有职责帮忙和监督学校领导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经纪律,对于学校领导违反《会计法》和财经纪律的行为,经指出的不改正的,财务人员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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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全文共 7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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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采购员在采购材料和物质前要遵循“货比三家,性价比最优”的原则,采购物美价廉的材料。

二、 采购员不得在采购过程中违规操作(拿回扣,暗箱操作),一经发现扣除当月工资和全年奖金,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三、 采购员所购买的所有原材料本着“以质为命,以诚为本”的原则,必须保证100%合格,若因材料不合格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追究其责任,给以从重处罚。

四、 采购人员应随时了解原材料的需求、供给、价格,以确保公司生产所需,控制降低采购成本。

五、 公司所有的材料采购必须先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计划,填写采购通知单,财务签字确认交总经理签字后方可采购。

六、 公司所有采购付款必须先以书面形式上报,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在交由财务签字方可付款。

七、 每月月末必须把采购报表交由总经理审核,报表内容包括(采购的物质材料、数量、单价、总价,目前所欠的款项等)。

八、 采购部门所采购的任何东西必须要供应商本单位的原始依 据,交由财务做账,以确定月末财务与采购部门账账相符。

九、 采购的付款方式,原则上采取转帐方式,尽量避免用现金购买。

十、 若采购中用现金购买的物品,必须三天之内报帐并清帐。

十一、 采购人员所采购的物质材料,若数量、金额等与实际不相符,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员自行负责。

十二、 采购人员为了熟练掌握各项指标,应逐步的以书面形式建立适合我公司生产所需要采购材料的各项指标,从而制定相应的产品材料采购标准,形成文件,交于办公室归档。

十三、 采购员所采购的原材料单价、厂家不得向不相关的部门、人员透露,原则上只能财务和总经理知道,否则视为泄露公司机密处理。

十四、 采购部门人员不得向其它厂家提供采购的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泄露公司机密处置。

十五、 采购员因公误餐,公司给予10元/天的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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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学校车辆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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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合理安排车辆,确保教学、科研及公务用车,对车辆使用作以下规定:

一、校内车辆统一由校长管理、调度。

二、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及各项规章制度。

三、驾驶员必须服从用车调度,保持通讯联系,做到随叫随到,积极完成出车任务。精心保养车辆,保持车辆的整洁。发现故障及时排除,节约燃油和修理费。

四、保障校长及各处(室)的公务用车,做到按时接送。

五、各部门公务用车,应提前向校长联系,由校长统一安排。

六、教职工及外单位借用车,应在不影响本单位用车的情况下,经学校校长批准,给予派车,视情况收取服务费用。

七、未经同意驾驶员私自用车以严重违纪论处。若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私自出车者自负。

八、驾驶员下班后,车辆应停放在校内。

九、学校车辆只能由学校的驾驶员驾驶,坚决禁止无证驾驶。

十、学校驾驶员必须按期学习交通法规,遵守交通规则,保障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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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机关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8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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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局党组会议制度

1、参加人员。党组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党组书记决定召开。会议人员由局党组成员组成,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每次参加人员须过半数,依据会议的内容可请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2、时间安排。局党组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

3、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党委的重要指示、决定、决议;

(2)研究全市审计工作的长期发展规划;

(3)部署全局的重要工作;

(4)讨论决定局内设机构设置和人事工作,决定任免、奖惩干部;

(5)研究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研定机关党总支工作任务;

(6)召开民主生活会;

(7)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8)研究其他需由党组会议决定的事项。

4、组织安排

(1)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的议题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组成员参加并通过,方可形成决定;

(2)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成员会前提出,报党组书记确定。

(3)人事教育科负责会务工作;

(4)党组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并起草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审定后,签发至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

(5)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列入督查;

(6)会议记录定期立卷存档。

(二)局长办公会议(业务会议)制度

1、参加人员。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参加会议人员由局领导、办公室、综合科、财政科组成。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2、时间安排。局长办公会议每周一上午8:30分在局五楼会议室召开,因故可以临时通知。

3、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省审计厅、市委和市政府关于审计工作的有关指示、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

(2)研究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省厅会议精神的措施和实施方案;

(3)审定审计工作安排、重要请示、报告和领导讲话稿,以及全局重要工作部署;

(4)讨论和审议有关审计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立和完善审计管理办法、措施等;

(5)讨论研究局机关年度财务预算安排和财务支出事项;

(6)讨论研究干部职工工作和生活中的有关事项;

(7)讨论决定各科室的业务分工;

(8)需要提交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的其他重要事项。

4、组织安排

(1)科、室、局上会议题应准备会议材料,并将电子版于周五上午下班前送局办公室。

(2)办公室进行汇总后,报局长或会议主持人审定,并送计算机审计科进行投影准备。

(3)局长办公会议由办公室负责会务,记录并整理会议纪要,局长或主持会议的副局长审定签发。会议纪要发各相关部门落实。

(4)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列入督查;

(5)会议材料立卷存档。

5、将业务会议并入局长办公会议。审计业务会议由会议召集人主持召开,参加人员包括局领导、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综合科复核人员、审计组组长和其他有关人员。

(三)局务会议(县区审计局局长会议)制度

1、参加人员。局务会议由局长或其他局领导主持,参加人员为局领导、县区审计局长、

各科室局主要负责人。

2、时间安排。局务会议一般每季度末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

3、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和省厅重要指示、决定、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

(2)传达贯彻局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

(3)研究部署年度工作及下一个时期的审计工作重点;通报有关全市性工作和局机关的重要情况;

(4)县区审计局、科室局主要负责人总结交流工作;

(5)讨论和审议有关审计工作规章制度;

(6)需要由局务会议讨论的其它事项。

4、组织安排

(1)局务会议议程由局长办公会议确定。

(2)需要印发会议讨论的材料由有关部门负责准备并提前送综合科。

(3)会务工作由综合科负责,负责会议通知和记录,并根据需要起草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审定签发。

(4)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列入督查,会议材料立卷存档。

(四)专题工作会议制度

1、专题工作会议主要研究解决、协调涉及多个部门的专题工作。

2、专题工作会议由局领导召集并确定议题,会议的组织工作由牵头科室负责人组织。

3、会议决定的事项需要印发会议纪要的,由牵头科室整理,送会议召集人签发,并以专题会议纪要的形式印发。

(五)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制度

1、参加人员。中心组学习由局领导、综合部门负责人参加。

2、时间安排。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一般每月15日左右举行。

3、会议主要内容。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史党建知识;学习现代科技、管理科学知识和各类相关的法律法规。

4、组织安排

(1)局人事科负责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的会务工作;

(2)拟定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

(3)准备每期的学习内容、做好考勤和记录工作;

(4)认真做好会议的总结及其它具体工作。

(六)职工集体学习制度

1、参加人员。局在职全体工作人员。

2、时间安排。周五上午8:30在局九楼会议室。

3、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和省厅重要指示、决定、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

(2)传达贯彻局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

(3)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审计重点工作;

(4)通报有关全市性工作和局机关的重要情况。

(七)淮南市审计局业务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化解审计风险,推动审计机

关效能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和《审

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机关对审计项目实行审计业务会议审定制度,未经审计业务会议研究决定的,机关各科室一律不得作出审计报告。审计业务会议根据审计项目的重要性原则分为重要审计项目审计业务会议和一般审计项目审计业务会议。

重要审计项目审计业务会议是指对重要审计项目的审前调查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实施方案、审计报告及其他特定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的专门会议。一般审计项目审计业务会议是指除对重要审计项目外的其他审计项目的审前调查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实施方案、审计报告及其他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的专门会议。

第三条 审计业务会议根据审计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召开,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议定审定事项,并形成书面材料和会议纪要。

第四条 审计业务会议审定的重要审计项目主要指:

(一)署定、省定或市局制定审计工作方案统一组织由不同级次审计机关或多个审计组

参加的审计项目;

(二)需要对外公告的审计项目;

(三)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要审计项目;

(四)审计查处违法违纪金额100万元以上或拟作出收缴违法违纪金额5万元以上或审

计查处问题复杂、情节恶劣的审计项目;

(五)被审计单位与审计组对审计报告中的有关问题存在较大分歧的审计项目;

(六)审计查处涉及追究个人经济、行政或刑事责任事项的审计项目;

(七)其他需要提交审定的审计项目;

第五条 重要审计项目审计业务会议,由分管副局长提议,经局长或其指定的副局长同意并主持召开。

第六条 重要审计项目审计业务会议,参加人员包括局长、分管副局长、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审计组组长(或主审)、综合法规复核人员等相关人员。

第七条 除本制度第四条规定的审计项目及审计事项以外的审计项目,应当经一般审计项目审计业务会议审定。

第八条 一般审计项目审计业务会议,由分管副局长决定并主持召开。

第九条 一般审计项目审计业务会议,参加人员包括分管副局长、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审计组组长(或主审)、综合法规复核人员等相关人员。

第十条 提交审计业务会议讨论审定的内容主要包括:审计基本情况、审计评价、查明问题及定性和处理处罚依据、被审计单位及被审计者的意见、审计组意见、业务科室意见和综合法规复核意见。

第十一条 审计组所在部门或主办部门负责办理重要审计项目审计业务会议、一般审计项目审计业务会议的会议通知、会议材料准备、会议记录,根据经会议主持人审签的会议决议编写审计业务会议纪要,将业务会议纪要形成书面材料2日内印送至局各位领导及有关科室,并办理具体相关事宜。

第十二条 审计业务会议讨论的书面材料、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应归入审计项目档案。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20xx年4月22日起施行。

(八)会议纪律及有关规定

1、局领导不能参加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中心组学习会议须向局长请假;如对议题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提出;

2、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不得迟到、缺席,如遇特殊情况应在会议开始前20分钟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3、会议期间应保持安静,不得随意走动;

4、会议期间应关闭手机,有特殊情况不能关机的,应把响铃声设置为振动状态,不得在会场接听电话。

5、会议地点,除局在职全体工作人员集体学习外,以上各类会议的会场均设在局五楼会议室。

6、会议形成的各项决定,由会议确定的部门,按规定的时间,负责具体落实,相关部门作好配合工作,不得推委扯皮,拖延不办。

7、会议内容未公布之前,参加会议人员应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密,散布会议内容。如有违反会议规定的,一经发现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公司关于印发公司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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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12月30日)

为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公司的办公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印发〈集团公司(股份公司)会议制度〉的通知》(中油办字〔20xx〕672号)精神,对公司会议制度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调整,自20xx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现将修订后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依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会议制度》,对相关会议制度作相应调整。

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会议制度

一、公司领导工作例会

(一)领导工作例会由公司经理或经理委托的副经理主持,一般于每周一上午召开。

(二)领导工作例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集团公司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公司各分管领导通报上周工作情况,安排本周工作任务;公司主要领导通报重要事项,确定议定事项。

(三)领导工作例会参加范围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经理助理、副总师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四)领导工作例会由经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和记录,议定事项形成《经理办公会纪要》,由经理办公室负责起草,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核后,由经理或主持会议的副经理签发。

二、公司经理办公会议

(一)经理办公会议由经理或经理委托的副经理主持,由经理根据需要决定召开。

(二)经理办公会议议题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或由机关各部门提出建议,经理确定。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如对议题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提出。

(三)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公司重大事项,主要任务是:

1. 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集团公司的重要会议、文件、指示和决策精神,落实公司党委的工作部署;

2. 审议公司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审批重大投资项目、资产重组和对外合作项目;

3. 审议决定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和内部利润分配方案及弥补亏损方案;

4. 审议公司业绩考核、薪酬分配方案和基本工资制度;

5. 研究公司内部管理体制、组织机构设置与调整方案;

6. 研究决定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7. 研究公司重大改革方案和部署;

8. 审议通过公司重要规章制度;

9. 讨论公司年度工作报告,听取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和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汇报;

10.经理认为应研究审议的其他问题。

(四)经理办公会参加范围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经理助理、副总师。根据会议议题,机关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

(五)经理办公会议议定事项形成《经理办公会纪要》,由经理办公室负责起草,由经理或主持会议的副经理签发。

(六)经理办公会议讨论的有关文件原则上会前要送达与会同志阅研。经理办公会议的材料、记录、纪要均为公司涉密文档,应妥善保存,并于下一年度的三月底前归档。查阅会议材料、记录、纪要须经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

三、公司季度经营形势分析会

(一)季度经营形势分析会由经理主持,一般在每季度第一个月中旬召开。

(二)季度经营形势分析会主要任务是:研究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建设项目和投资完成情况,预算执行情况,成本控制情况,主营业务、兼营业务生产运行和指标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解决措施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三)季度经营形势分析会参加范围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经理助理、副总师和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四)季度经营形势分析会由经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和记录,议定事项形成《办公室通报》,由经理签发。

四、公司专业办公会议

公司专业办公会议是公司领导成员依据公司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工作分工或受经理委托,就专项工作召开的办公会议。

专业办公会议由公司副经理、总会计师、经理助理、副总师召集和主持,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议由有关业务部门负责组织和记录,经理办公室配合。会议议定事项形成《专业办公会纪要》,由会议组织部门起草,经理办公室负责审核,主持会议的公司领导签发。

五、公司年度工作会议(领导干部会议)

公司年度工作会议一般每年元月中下旬召开。根据需要在每年7月中下旬召开公司领导干部会议。

公司年度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集团公司重要会议、文件和指示精神,总结上年度工作,安排部署本年度工作;通报公司重大事项。公司领导干部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集团公司领导干部会议精神,总结上半年工作,安排部署下半年工作。

年度工作会议参加人员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经理助理、副总师,公司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干部会议参加人员范围视会议内容决定。

公司年度工作会议和领导干部会议的组织工作由经理办公室负责。

六、专业(业务)工作会议

拟于下一年度召开的涉及所属单位负责人参加的相关专业(业务)工作会议,有关部门要于本年度12月上旬以前编报会议计划,报经理办公室综合平衡。特殊情况需要在计划外安排召开的业务工作会议,由主办部门提出申请,经理办公室审核,公司经理批准。

以公司名义召开的专业工作会议,参加人员为公司各单位分管领导和业务处室负责人,一般不得邀请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确需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的,须经公司主要领导批准。专业工作会议应尽可能采用视频会议形式。

机关各部门召开的部门综合性会议或业务会议,要贯彻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尽量减少会议,压缩会议时间,精简会议人员,并应尽可能采用视频会议形式。部门综合性会议或业务会议,参加人员为各单位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一般不邀请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确需参加的,须报公司分管领导同意。

七、其他会议制度

公司其他会议制度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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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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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禁损坏、挪用消防器材,禁止将消防水做民用。

二、严禁占用、堵塞小区内的任何消防通道、楼梯通道或其它安全疏散口,严禁损坏任何消防设备及防火开关。

三、小区内严禁携入和储存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

四、各装修单位应严守防火规范,凡属危险作业应由管理处批准,严禁乱接、乱拉电线等违章行为的发生。

五、严禁将烟头及其它带火物品投向窗外。最后离开离间前,检查并保证所有火源已熄灭,并把全部还在开动的电器关闭。

六、尽量避免让儿童、老人单独在家。为保证安全,如有需要可与小区物业管理处联系。

七、各住户必须严格遵守消防管理制度,如有火灾发生应及时报警,并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协助灭火工作。

绿化管理制度

一、爱护小区的花草树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占、破坏公用绿地,不准攀爬摇晃树木及建筑小品、损坏花草树木等。

二、严禁践踏草坪或在草坪上放养家畜和宠物。

三、对花草树木要定期清除杂草、防治病虫害、松土、施肥,并修理枯病枝、伤残枝等,更换已死苗木,按期浇水。

四、不得往绿地上扔废弃物和倾倒污水等,不得有树木及建筑小品上拴铁丝及绳索晾晒衣服、被褥等。

五、不准在绿地或绿地两侧设置营业摊床和以任何理由占用、改变绿地用途;不准因利用住宅开设食杂店而使绿地遭到损害,由此而引起的后果由经营者负责。

六、不准在绿化范围内通行、停泊车辆,堆放物品。

七、不准在树木上及绿化带内设置广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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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公司贵重物品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9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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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公司贵重物品的有效管理和正常使用,公司特制定此制度。

1、我公司贵重物品包括:笔记本电脑、自行车、工具、小灵通等。

2、所有贵重物品都要进行建账管理,做到帐物相符,领用人必须在《领用登记表》上签字。

3、所有贵重物品实行丢失、损坏按原价赔偿的原则。

4、如遇员工离职、转岗等人事变动时,各部门负责人协助公司综合管理部对贵重物品进行回收,并做好登记工作。

一、笔记本电脑管理办法

1、笔记本电脑属于贵重易损坏物品,各领用人在使用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轻拿轻放,避免挤压和撞碰,并远离水火及各类化学物品等。同时,要注意妥善保管,谨防遗失和盗窃。使用人未尽到应有的保管义务,致使损坏及其他严重后果的,相应责任人自行承担赔偿费用。

2、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电脑系统出现各种问题时,应立即与综合管理部取得联系,汇报电脑的故障情况,由综合管理部与公司技术人员,拿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未经综合管理部批准,不得自行随意拆卸电脑硬件,违反者,一经发现,即按严重违纪处理,因此,致使硬件损害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自行车管理办法

1、各服务中心经理负责本部门自行车的日常管理、监督和协调使用。

2、各使用人因使用时间出现交叉时,应本着相互理解、团结第一、积极协作的精神,服从服务中心经理的分配和协调。

3、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寄存、维修等)由使用人承担。

三、工具管理办法

1、各运维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配备个人常用工具及小组公用工具,个人工具由本人负责保管,公用工具由组长或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2、所有的工具必须正确使用,特别是电动工具必须正确、合理地使用,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使用。

3、对于公共工具及大件工具应由服务中心经理负责进行统一管理,并进行缺陷记录。

4、对于损坏的工具应由专人保管,并建立专用工具档案,如属人为损坏则需进行全额赔偿,如属自然损坏(需有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具损坏凭据)则按照报损程序办理。

四、小灵通管理办法

1、小灵通只用做客服部接听工作电话使用,不能拨打私人电话、长途电话。如发现有违反规定行为,将在工资中双倍扣除通话金额。

2、小灵通只能在工作区范围内使用,不得擅自将其带离至其他场合使用。凡违反规定者,每次罚款人民币50元。

3、员工应妥善保管话机及其所有附件,并在交接班过程中完成对小灵通的交接。

此办法解释权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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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卫生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8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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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管理制度

1.本公司为维护员工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订定本准则。

2.凡本公司卫生事宜,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准则行之。

3.本公司卫生事宜,除总务及生产单位(安全卫生委员会)负责外,全体人员,须一体确实遵行。

4.凡新进入员必须了解卫生的重要与应用的知识。

5.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6.各工作场所内之走道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7.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

8.饮水必须清洁。

9.洗手间、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

10.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11.凡可能寄生传染菌的原料,应于使用前施以适当的消毒。

12.凡可能产生有碍卫生的气体、尘灰、粉末之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采用适当方法减少此项有害物的产生。

(2)使用密闭器具以防止此项有害物的散发。

(3)于发生此项有害物的最近处,按其性质分别作凝结、沉淀、吸引或排除等处置。

13.凡处理有毒物或高热物体的工作或从事于有尘埃、粉末或有毒气体散布场所的工作,或暴露于有害光线中的工作等,须着用防护服装或器具者,应按其性质制备。

从事于前项工作人员,对于本公司设备的防护服装或器具,必须善用。

14.各工作场所的采光,应依下列的规定:

(1)各工作部门须有充分的光线。

(2)光线须有适宜的分布。

(3)须防止光线的眩耀及闪动。

15.各工作场所的窗面及照明器具的透光部分,均须保持清洁,勿使有所掩蔽。

16.凡阶梯、升降机上下处及机械危险部分,均须有适度的光线。

17.各工作场所应保持适当的温度,温度之调整以暖气冷气或通风等方法行之。

18.各工作场所应充分使空气流通。

19.食堂及厨房之一切用具及环境,均须保持清洁卫生。

20.垃圾、污物、废弃物等的清除,必须合乎卫生的要求,放置于所规定的场所或箱子内,不得任意乱倒堆积。

21.公司应设置甲种急救药品设备并存放于小箱或小橱内,置于明显之处以防污染而便利取用。每月必须检查一次,其内容物有缺时应随时补充。

22.本准则经呈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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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卫生,全文共 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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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实验中心各实验室安全与环境卫生管理,保证全院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与环境卫生管理,进一步提升实验中心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 实验室安全与环境卫生工作实行实验中心主任领导下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实验室责任人担任责任区内各实验室的安全与环境卫生工作,实验中心安全员有权制止有碍安全的操作,纠正违章行为。要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工作,防患于未然。

二、 电器设备或电源线路必须按规定安装和操作,严禁超负荷用电,不得擅自改动电器设施或随意拆修电器设备,不准乱拉乱接电线,确实需要临时接拉的电线,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用后立即拆除,要经常检查维护线路。

三、 实验室严禁吸烟,未经批准不得使用明火,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学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消防设备要醒目,易于提取,消防器材要按照要求定期检查更换,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处理,发生火灾主动扑救及时报警。

四、 贵重仪器设备的清洁保养工作要定期保养,要有必要的安全防护、防尘措施。

五、 实验室环境要整洁,仪器设备、材料、工具等物品要摆放整齐、布局合理,废旧物品要及时处理,地面应无纸屑和香烟头等垃圾、无积水,墙面、门窗、管道、线路及开关上应无积灰与蛛网。

六、 实验室内禁止堆放与实验无关的杂物及私人物品。

七、 实验室要遵守国家环保规定,严禁排放未经处理的废气、废液、废物等污染环境的有害物质,严格控制噪声污染。

八、 要不断改善和维护实验室的内外环境,满足实验要求。

九、 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及时上报院(系)领导和学院有关部门,严禁隐瞒虚报事故。

十、 实验中心将每月检查两次实验室安全与环境卫生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实验室安全与环境卫生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表彰,对违反安全与环境卫生制度和实验操作规程,玩忽职守造成各类事故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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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生产制品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2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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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制品管理制度

(1) 掌握在制品在生产过程中的情况,及时进行调整,使在制品数量经常保持在定额水平。

(2) 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全厂生产由生产部负责,车间内部由各车间负责。根据生产定额,有生产部下达各类产品的在制品存活量,由车间具体组织控制,生产部监督执行。

(3) 在车间流转必须有原始凭证(生产传工单),统计员要经常查帐,防止验帐混乱、手续不清、报表差错。

(4) 凡在车间流转的制品,要建立在制品的管理台帐,每批定单结束后,分规格、品种填写报表,抱生产部。

(5) 在制品流转到下道工序时,必须按顺序摆放整齐符合文明要求,防止不同产品、不同规格的在制品发生混乱现象。

(6) 在生产过程中的叫交接验收,必须当面交代清楚,如实物与传递单不相符,拒绝验收,影响工作时,由交付方负责。

(7) 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次品,操作者应签字。班组长、车间主任、统计员登帐写清规格、品种、颜色、数量等项目,报生产部安排补做。

(8) 在制品每月定于月底盘点,不能修复的制品在清点清楚后及时做出处理。

产品整洁保护制度

(1) 原料和衣片堆放要有垫仓板衬底,保持道路畅通。

(2) 裁片要堆放整齐不可着地。

(3) 生产班组领活不能将衣片随便放置地上。各道工序在半成品流动及生产操作时不许将各部件随意堆放或掉在地上。

(4) 不允许在衣片、半成品、成品上坐、卧、踩、踏。

(5) 成品整烫后要摆放整齐,入箱时要防止挤压,大箱打包后及时入仓。.

质检部门岗位职责

(1) 质检部门主要是对全厂产品质量负责。

(2) 负责接待有关部门的质量检查。如本厂质量达不到90分以上,取消质检部门的本月津贴。

(3) 负责全厂质量巡回检查,对车间质检员的返修率定为2%,每超过一件罚款2元。

(4) 必须坚持每日三次质量检查,以车间交质检员的产品为检查评比产品,并做好原始记录。

(5) 配合技术部抓好技术培训工作,定期对质检员进行业务辅导。

(6) 对车间生产的各种产品,应进行产品质量抽查。主要检查产品的型号是否符合标准,检查针码密度、配色、工序是否合理,材料用量是否合理,线头清剪是否干净,折叠包装是否正确,整烫是否平整等。

(7) 凡是不按照工艺标准规定或合同、合约要求,任意改变规格款样、用料用线和包装物等造成质量问题时,不论有关科室、车间、班组和个人均按事故计算。由于思想麻痹、精神不集中、责任心不强、违反了责任制,造成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企业信誉时,均按事故处理。

质检人员岗位职责

(1) 熟悉并掌握本厂服装产品及原料的国际、部标、企标和与客户协商的标准,严把产品质量关。)

(2) 组织车间质量对产品质量进行层层把关保证企业制定的质量技术标准。负责填写质量帐表,组织质量评比活动,提出质量优胜者的奖励办法。

(3) 察员必须对服装车间的产品、半成品进行严格检查,对每道工序及不合格的反修率做好原始记录,通知有关人员及时反修。

(4) 协助车间分析质量事故,查找造成残次品的原因。质检员树立“质量就是企业的生命”的思想,精益求精,一丝不苟,执法如山,做到不合格产品不能流入下道工序。产品回修率超出标准规定将给以处罚(规定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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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工作交流材料_经验材料_网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适用行业岗位:学校,教研,全文共 17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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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工作交流材料

教育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搞好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科学的管理,科学有效的管理就能给人创造机会使人愉快地、积极地、高效地做正确的事,发挥大家的能力,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办出人民满意的教育。下面根据我校的管理工作向各位领导做一回报:

一、建章立制,规范行为

学校管理可以分为学校对教师的管理和教师对学生的管理,学校对教师的管理搞好了,教师就会对学生的管理工作做扎实。为此,我们经过全体教师的充分讨论制定出了备课制度、上课制度、辅导制度、作业批改制度、教学研究制度、教学常规管理检查细则等各项制度,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每期各教研组根据学校的要求制定出本学期教研组计划、备课组计划和个人工作计划,使本学期的各项工作在计划指导下有条不紊的进行。

二、领导带头,勤于落实

各项制度的制定只是给教师指明了工作的方向,而工作做的好与差,工作中还存在什么问题,需要我们在工作中不断地总结和改进,这就需要我们对各项工作有布置,有落实、有总结,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改进,以便使工作做的更好。如果工作只布置不落实就会在教师和学生心中形成只刮风不下雨的感觉,长此以往,工作就会疲沓,就会停止不前。为此,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1、值周领导坚持查课制度,对教师的上课、办公、辅导实行抽查,一是督促没有按时办公的教师积极办公,二是对缺课的教师查明原因,及时调整科目,保证教室有学生就有教师。对查课记录实行周统计、月公布,对擅自调课和无辜缺课教师进行批评教育并实行处罚,保证了正常教学的进行。

2、对教师的教案、参加教研活动情况、听课、评课、教学反思实行月月清。每月末各教研组长把教研组内人员的教案、参加教研活动情况、听课、评课、教学反思交到教导处,由教导处进行检查,根据常规检查细则进行量化评分后计入检查记录期末核实的依据,发现应付现象立即退回,发现个别问题马上通知本人,使其在今后的工作中进行改进。

3、对教师的计划、总结、试卷分析等实行定时检查公布,发现应付和没有上交的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进行改正和补交。

4、对学生作业进行定期检查,每次检查做到有记录、有总结、有通报,对优秀作业进行公开表扬,对存在的不足进行通报批评。

5、包办领导实行推门听课制,并将情况进入常规评定,大力改善办公环境,积极推行集体办公和集体备课制度。

三、加强培训,提高认识

我校积极开展教师校外培训和校本培训,提高教师对工作的热爱,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每一次的校内和校外培训后我们都要组织教师进行学习心得交流会,让教师根据自己的感受和工作实际畅说欲言,谈思路、提建议,给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提高了搞好教育教学工作的信心和勇气,也为我们搞好各项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四、深入研究,勇于探索

为了打造高效课堂,向课堂要时间,向课堂要质量,我校专门成立了由教研组组长为主要成员的教科研中心,负责教师备课、评课、教学反思等工作,要求同学科教师分年级成立备课小组,群策群力,精心设计教学过程,积极研究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各教研组定时听课、定时评课,认真研究每一节课中存在得与失及改进方法,在教研组定时听课、评课的基础上,学校领导除了参加本教研组的听课外还实行了推门听课,随时评课。我们认为领导走进课堂,才能掌握第一手材料取得发言权,发挥肯定、鼓励先进,督促与鞭策后进的作用;有利于形成适度的“紧张”气氛,教师“紧张”起来,才会有学生课堂上的“紧张”,也才会有高效的课堂;领导走进课堂有力促进了课后评议时各抒己见、民主和谐的教研氛围的形成,有利于促使同级同学科教师形成课前共同探讨商议、课后一起讨论总结的良好风气,从而在客观上达到了以听评课促集体备课的目的。

五、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打算

工作中虽然说有制度,有落实,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很多不如人意的地方,还存在不少问题:部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还不够高,在完成学校分给的工作时还有一种应付心理,抄袭教案、抄袭教学反思的现象屡禁不止,个别领导在进行各项工作检查中还存在爱面子等情绪,在落实实际工作中不能做到尽善尽美;新课程的推进举步维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还存在很大距离,低效课堂现象仍然存在,面向全体,分层次教学做的还很不到位,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终生学习能力等工作还有待于加强和改进,还需要不断探索。今后我们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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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学校采购的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采购,全文共 2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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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学校有限公用经费的使用效率,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按照有关财政、采购、审计、法规及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资采购计划制度

1. 学校采购工作在学校党支部、行政的领导下,由总务处具体实施。努力完成学校下达的物资采购任务,保证学校教育教学需求。

2. 如需采购物资需提前两周填写《物资购置申请表》,送交总务处汇总、做出预算报校长审批,校长签署后执行。

3. 由于特殊情况(如设施突然损坏,有急需修复等)必须及时采购的物资要提出应急采购计划。

4. 凡采购物资需科室负责人批准,主管领导审核,校长审批方能执行。 一、目的:

为加强采购计划管理,规范采购工作,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物品的正常持续供应,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采购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及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以下统称为采购物品)。

三、职责权限

1、总经理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审批;

2、副总、财务总监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审核;

3、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资),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由人力资源与后勤部负责。

四、采购原则

1、询价比价原则

物品采购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2、一致性原则:

采购人员定购的物品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采购人员须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或作参与。如确因特定条件数量不能完全与请购单一致,经审核后,差值不得超过请购量的5—10%。

3、低价搜索原则:

采购人员随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库,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4、廉洁原则:

(1)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物品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受贿,不接受吃请,更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3)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4)加强学习,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及市场信息。

(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5、招标采购原则:

凡大宗或经常使用的物品,都应通过询议价或招标的形式,由企管、财务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定出一段时间内(一年或半年)的供应商、价格,签订供货协议,以简化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于价格随市场变化较快的物品,除缩短招标间隔时限外,还应随时掌握市场行情,调整采购价格。

6、审计监督原则:

采购人员要自觉接受财务部或公司领导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质询。对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违犯廉洁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对相关人员依照公司《员工绩效考核制度》等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采购流程

1、采购申请:

物品(物资)需求部门根据生产或经营的实际需要,由企管部负责采购物品每月25日前、由人力资源与后勤部负责采购物品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提出采购申请,填写《请购单》,请购单要求注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需求日期、参考价格、用途等,若涉及技术指标的,须注明相关参数、指标要求。按采购申请流程,由各相关部门审批,经总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与后勤部采购。各审核环节对采购申请提出议异者,应于2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给采购申请部门。

2、询价比价议价:

(1)每一种物品(物资)原则上需两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报价。 (2)采购员接到报价单后,需进行比价、议价,并填写《询价记录表》,按低价原则进行采购。

(3)属下列情况者,无须进行比价、议价:独家代理、独家制造、专卖品、原厂零配件无代用品,但仍需留下报价记录。

3、样品提供和确认:

(1)若须进行样品提供和确认的,须确定送样周期,由采购人员负责追踪,收到样品后,须第一时间送交需求部门进行确认,必要时需会同财务部等部门相关人员予以确认。

(2)对于需要保存样品的,须作封样处理,以便日后作收货比较。

4、供应商选择:

(1)具有合法经营主体者。

(2)品质、交货期、价格、服务等条件良好者。 (3)信誉良好者。 (4)客户认可的供应商。 采购人员须建立供应商信息台帐。 5、合同签定:

(1)供应商经送样审查合格后,由人力资源与后勤部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合同。

(2)交易发生争执时,依据合同的核定条款进行处理。 6、进度跟催

(1)为确保准时交货,采购人员应提前采用电话、传真或亲自到供应商处跟催,以确保物品(物资)能适时供应。

(2)若采购物品(物资)无法在预定时间内交货的,采购人员须提前通知需求部门,寻求解决办法,并须重新和供应商确定新的交货期,并知会需求部门。

7、验收入库:

采购物品(物资)到公司后,属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资)、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大宗劳保用品等经需求部门验收,办公用品等常用品经库管验收合格后,库管开具《入库单》,按流程办理入库手续。如验收不合格的,由验收部门通知人力资源与后勤部,2日内办理换(退)货手续。

8、对帐付款:

采购物品(物资)办理入库后,由采购人员凭《入库单》按合同或约定的付款方式办理付款手续。

六、考核:

凡违反本制度的人员,依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5. 总务处负责人及时组织相关人员严格按计划要求进行物资采购。

二、物资采购制度

1. 各类物资原则上由总务处统一组织采购,需入库登记后方可领发。

2. 专业性较强的仪器设备和材料需请示上级有关部门派专业人员协同学校进行采购。

3. 总务处必须严格按已审批计划的各项要求采购物资。

4. 财务室严格按照程序办理采购报账手续。

三、物资采购要求

1. 采购前应对供应商的物品质量、价格进行综合评定,根据采购清单要求选择供应商。

2. 所有采购均需二人或二人以上进行。

3. 建立采购物品入库、出库登记制度。

四、物资采购票据要求,所有发票必须是正规票据。

1. 1000元以内,可以现金支付。

2. 采购物资在1000元以上,实行转账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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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区服务管理100个怎么办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13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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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服务管理100个怎么办

xx小区服务管理(100个怎么办)

1、上岗前应该怎么办?

答:员工上岗前,仔细检查着装,做到整洁统一、按规定

佩带胸卡,带好对讲机等必备用品,方可上岗,由领班员列队检查。

2、员工交班时,怎么办?

答:员工交班前,应做好本岗位的工作记录,认真做好与下一岗人员的交接工作,与接班人员共同进行岗位巡视,对岗位上曾发生的问题,认真与接班人员交代清楚,物品移交清楚,在接班人员签字认可后,方能交班。对于正在处理的问题,在得到领班认可后,方可交接,否则,必须处理完毕才能进行交接。

3、到交班时,接班人员没到位,怎么办?

答:岗上人员交班时,接班人员没到位,应通报当值领班,说明情况,当值领班应与接班领班共同协商,安排好接班人员,以保证按时交接。在接班人员没到位时,岗上人员不得离岗。

4、正在进行交接班,岗位上发生问题时,怎么办?

答:员工正在进行交接班,但岗位上发生问题,应暂停交接,以接班人员为主进行处理,交班人员应做好协助工作,待问题处理完毕后,方可继续交接。领班员和领班员交接班时应把所有岗位的出勤情况登记清楚,检查各岗位的物品,带领本班人员妥善处理岗位中所发生的问题。

5、人员进出流量较大时,怎么办?

答:员工在岗位上发现进出人员流量较大时,应注意人员的流向,做好巡视工作,大堂接待应主动为客人开启玻璃门,以方便客人进出。门岗发现大批外来人员进出小区,又无明确目标时,应仔细做好盘查工作,无出入证严格控制进入小区。如发生突发事件应及时通知领班员。

6、外来人员在小区闲逛,怎么办?

答:发现外来人员在小区闲逛,应上前有礼貌地进行询问,弄清其逗留在小区的目的,确属闲逛与业户无关系,应劝其离开并进行记录,必要报领班处理。

7、外来人员欲在小区摄像、拍照时,怎么办?

答:遇有外来人员欲在小区摄像、拍照,应加以制止,问清原因,确需摄像、拍照的,应与管理中心联系,得到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必须加以制止,并劝其离开,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

8、业主赠小礼品或小费时,怎么办?

答:客人赠送小礼品或小费时,管理员应该婉言谢绝,如难以推辞的,收下后应交管理中心统一处理。

9、拖欠管理费怎么办?

答:住户拖欠管理费用,应用电话或书面的形式通知该户讲明所欠费用、滞纳金和交费期限,如期限已过仍未交费,应派专人追缴,对拒不交费的,讲清“你不交费,不能保证为你提供服务(包括水电供给)”,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

10、业主出差或长期不住怎么办?

答:业主出差或长期不住,首先了解业主外出需要的时间,及时做好记录,并提醒其关闭水、电、暖、气等家用设施,同时确定每月管理费的收缴。

11、不交停车占道费或场地养护费怎么办?

答:经多次做工作仍不交费的控制车辆出入。

12、租住户不按时交纳费用,怎么办?

答:租住户交纳物业费用应在业主的租房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属于业主交的由业主交纳,属于租住户交的由租住户交纳,租住户不交纳时,业主负违约责任。

13、住户因房屋质量问题拒付各项物管费用怎么办?

答:承接物业时住户已签收,房屋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和保修范围内,由开发商负责维修。我们应积极主动给住户联系催办帮助解决问题,保修期已过出现的问题,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由我公司申请维修资金负责维修。因为经费的用途和征收渠道的不同,住户不能因此拒付各项物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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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学校吸烟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7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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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局机关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调度用车。

办公室应认真履行职责,从严把关,确保工作用车(优先保证局领导公务用车),杜绝不合理用车。

要经常提醒、教育驾驶员安全行车,定期安排车辆保养,及时排除故障,保持车况良好。

二、为方便管理、合理调度,除紧急情况外,在岛内用车时,应提前半天通知办公室。

如需要出岛,应提前1天通知办公室。

三、车辆原则上不能私用和外借。

单位职工如遇特殊情况需用车,办公室可酌情安排。

如确有必要外借的,1天以内由办公室主任决定,1天以上须经局领导同意。

并进行出车登记。

四、驾驶员须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单位各项制度。

对于不守纪律和制度、不服从办公室统一管理、以及未经主管人员安排而擅自出车的,给予必要的教育和处罚,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固定职工予以行政处分,临时工予以辞退。

五、除特殊情况并经办公室领导同意外,车辆夜间不得在外过夜,驾驶员须将车辆停放回单位车库内。

如不遵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六、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确保安全。

平时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七、发现故障,驾驶员须及时报告车管员,车管员须及时向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汇报。

车辆维修、设备更换和增添须经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同意,司机不得自行决定(特殊情况除外,但事后应及时报告)。

办公室要认真选择车辆维修单位,车辆修理完毕后,须由车管员和驾驶员对修理项目进行仔细的验收。

验收合格的,方能结算有关费用。

八、在全市尚未统一指定公务用车加油点前,由办公室根据油料质量、价格,及加油站所处地点,逐步实行定点加油制度。

驾驶员在发现油料不足时,要及时加油,尽量减少途中加油次数。

九、实行车辆行车里程,油料消耗月报制度。

驾驶员每月底要将里程表数字、油料消耗量报给车管员,由车管员负责统计、考核并及时向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汇报。

十、实行公务车辆保险政府采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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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学校控烟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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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在第29个“世界无烟日”即将来临之际,高安市卫计委、市疾控中心工作人员来到高安市第三中学,举行了主题为“创建无烟学校拒绝烟草危害”的健康教育讲座。

在学生控烟知识讲座上,市疾控中心胡伦智科长结合今年世界无烟日的主题和中学生吸烟状况,利用多媒体、图文并茂地从烟草所含的有害物质,吸烟引起的相关疾病,特别是青少年吸烟对生长发育的危害等方面进行了详尽的讲解,并着重和学生们讲解了二手烟的危害。学生们听后深受启发,纷纷表示要拒绝烟草。现场还开展了有奖竞答,对回答问题的同学赠送了小礼品,同学们都纷纷举手,踊跃回答,进一步加深了对控烟知识的认识与了解。学生谢雷说:“以前也知道吸烟有害处,听了医生的讲座,看了触目惊心的图片,才真正认识到吸烟对人的危害实在太大了。今后自己不但不抽烟,还要告诉自己的家长、亲戚,让他们都不要吸烟”。

本次活动共有400余名师生参加,向师生们发放20xx余份控烟知识材料,通过这次讲座,学生们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追求健康的生活方式,并让自己和周围的人真正的远离烟草,营造无烟的学校,拒绝烟草危害,创建和谐健康的校园。

讲座围绕控烟与健康之间的联系展开,从健康的定义、健康与环境的关系、怎样远离疾病和如何拥有健康生活这四个方面入手,引导居民要加强自我保健,防患于未然,适当的运动,合理膳食,规律生活。老师结合人们身边的事例,对居民进行形象生动的讲解,为辖区居民上了一节生动有效的健康知识课。老师建议广大居民在注意身体的同时,更要有良好的心境,正确对待自己,保持乐观的心态,使得心理与生理共同健康。

此次控烟知识讲座通俗易懂,贴近居民生活,不仅提高了辖区百姓对自身健康保护的意识,而且受到了居民的一致好评。听课的居民纷纷表示,希望今后能够将更多的知识带给大家,使大家都能安享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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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2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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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货币资金管理,实行全面预算体制,依据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结算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及各所属企业。

第二条本规定是在全面预算体制下,月份资金计划基础上,对本公司经济业务的所有货币资金的收支进行管理、控制和监督。货币资金包括银行存款、现金以及其它货币资金(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等)。

第三条财务本部和各所属企业财务部负责本规定的具体贯彻实施,并设专职稽核员负责经济业务的收支计划和审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总公司资金计划控制

第四条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对总公司资金运作进行“全面计划、整体协调、统筹安排、宏观控制”。

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必须于每年12月底前将各自下年度用款计划上报总公司财务本部,财务本部于每年底根据总公司下年发展计划及资金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并制订总体资金年度安排计划及季度、月份资金计划,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下达。

第六条各所属企业财务部门负责各自单位的年、季、月资金计划安排和落实,并在实际工作中控制、监督资金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总公司各部门、各所属企业借领计划内大额款项,采取“提前通知,积极筹措”的办法。

(一)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必须提前5天通知财务部。

(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必须提前10天通知财务部。

(三)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开信用证须提前3天,改证须提前之大通知财务部,信用证原则上允许改两次。

(四)办理汇票须提前两天通知财务部。

第八条计划外借领大额款项,业务部门或专业公司须办理调整计划手续,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资金情况进行安排、筹集,提前通知期暂定10天。

第九条各部门不按规定的提前期通知财务部,而影响用款,申办部门自负其责,

第三章、现金管理

第十条现金的收入、支出范围:

(一)现金收入包括:公司经济业务范围内的一切现金收入以及支用款项的退回现金等。

(二)支出范围:

1.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劳务费,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2.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3.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4.发给职工的各种奖金。

5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收款对方元银行帐号不能办理转帐结算或对方当地有特殊情况等,必须使用现金结算的。

6.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需要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

第十一条以各部编报的、经财务部平衡、公司总经理批准的月度货币收支计划为依据,由财务部进行日常经济业务的现金收支管理,对超计划支出,又元批准计划调整追补支出的,财务部拒绝支付。

第十二条现金收支业务的管理

(一)现金收入的管理

1.无论是否签合同、协议,公司的所有现金收入,经办部门必须连同收款说明书、发票或收据副本等,于收进日(最晚于次日)如数交付财务部,收款部门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准留存于经办部门内。

2业务人员办理业务预借的现金,其未支用部分应连同有关业务凭证(发票或收据支出凭单)送交财务部冲销预借款,不得余款不报,留作他用。

(二)现金支出的管理

1.预算内零星采购,由经办部门开具经费支出报审表(代借款单),写明用途、金额,总公司部门总经理或各专业公司总经理签字后交财务本部总经理或专业公司财务经理签批后办理,稽核员按预算审核。

2.预算内经常性费用支出(办公费、小额招待费、市内交通费等),无预借款直接报帐的,由指定经办部门开具费用支出凭单,写明用途,经总公司部门总经理和专业公司总经理签字,连同发票或收据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后,交财务部经理签字办理。

3.预算外或超预算支出,由经办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业务部门借领现金(不包括差旅费借款),必须在15天内报帐,对逾期末报的通知该部门报帐或追回现金,必要时停办该部门现金借领业务。试工人员不许借款,由该部门经理代借。

5业务人员出差借款5000元以上的差旅费时,不得付给现金,可开出支票转入其个人信用卡中(不能使用信用卡的城市例外)。

第四章、银行收支结算管理

第十三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本公司目前采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汇兑、支票、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业务和对外经济合作业务中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第十四条银行结算资金管理

(一)银行结算收入的管理。

1通过银行转来的非支票结算方式的营业收入凭证,财务部转交业务经办部门,由经办部门填写收款说明书,并附有关凭证,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后,由主管会计办理有关手续,并进行会计处理。

2.由银行转来的与其他单位及本公司所属企业的往来款的单据,收到后交经办部门,经办部门填写收款说明书,附带结算凭证,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交主管会计处理。

3.业务部门收到外单位开具的支票,连同有关凭证、收款说明书,送交财务部,由稽核员审核,交银行出纳员于当日送交银行并作会计处理。

4.信用证结算按我公司(迸出口业务财务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银行结算支出的管理

1.根据合同、协议的规定,由业务部门申办的对外投资、对内贸易等需要银行办理汇票、电汇、银行本票等方式支出时,由经办业务部门填写经费支出报审表,交财务部稽核员按计划项目审核用途后,交财务部经理签字。需签报本公司领导的,由财务部签署意见后签报。

2日常采购物资或支出费用领用支票按预算报财务部审批。

3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用途、签发日期和规定限额,在银行规定开空白支票范围内才可以开出。

4.专设领用空白支票登记簿,由领用人签字。逾期一周未用的空白转帐支票要及时交回财务部。财务部根据空白支票登记簿,对逾期末交的空白支票进行查询。

5.一个部门已领用三张支票,不按规定时间报帐,财务部书面通知该部门启行查询,一周内仍无反馈,财务部门停止对该部门签发新的支票。

第五章、报帐销帐

第十五条各部门预借的支票,结算款项业务处理完毕,应及时执有关凭证(发票或收据、支出凭单等)在一周内到财务部报帐销帐。

第十六条为贯彻经济责任制,报帐采取上级审签办法,即:总公司业务人员报帐,属预算内支出,由部门总经理审签,报财务本部按权限审批;属预算外支出,均须报总公司主管财务的领导审批。部门总经理报帐由总公司分管领导审签,总公司副总经理报帐由总公司总经理审签。

第十七条应付现金的金额在20__元以上的报帐,原则上以支票转入报帐人信用卡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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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培训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培训,全文共 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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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的精神,培养和造就一批政治和业务素质过硬的教师队伍,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上级关于教师培训的有关精神,加强对校本培训工作的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1、业务进修制度:要求教师每周利用业余时间到图书室、阅览室或网络系统进行自培自练;同时,积极鼓励教师参加各种学历和非学历的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政策法规的学习,专业理论的进修,职业技能的训练,文化素质的提升等。

2、整体推进制度:针对我校教师教从而全面推进我校的校本培训工作,整体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

3、校本教研培训制度:教研组每周集中1小时时间,确定主题,由专人主讲,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最新教改动态,探讨教育教学体会;组织全组成员按照学校工作要求有序组织集体备课,技能培训,汇报课、研究课、示范课,活动和课题研究等,有目标地促成教科研成果的产生并付诸于教学实践;制定教研组培训计划,及时做好活动记录;对教师参加培训的学习态度、出勤情况和效果进行总结,并将此纳入教研组成员量化评估内容。

4、活动考勤制度:在开展校本培训的过程中,将设置考勤登记表或手册,对全体参加教师进行严格的考勤,无故旷缺者作旷课处理。

5、过程督查制度:学校对校本培训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强化六种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参与态度;一切为了学生态度;团队合作态度;勤于研习态度;善于反思态度;合理利用业余时间丰富自己专业的态度。坚持做到勤学习、勤钻研、勤反思。

6、资料建档制度:学校对开展的校本培训活动以及教师参加该活动的各种资料,做好建档工作,将课程理念、教学观、学生观的认识和变化、收获和感悟记录下来,做好教师个人专业成长过程资料的积累。

7、考核奖惩制度:学校将教师参加校本培训和其它的进修培训,以及教学案例与论文,课题研究等纳入教师教学绩评价体系中,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聘的一项重要内容。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对校本教研和培训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和教研组进行表彰和激励,对不认真参与教研与培训的教师给予批评、教育,并记入学期考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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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车辆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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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公务车辆(以下简称公车)的使用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严格用车制度,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确保行车安全,节约各项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公车的日常管理由驾驶员、车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共同负责。

1、机关车辆实行定车定人管理,驾驶员必须做好车辆的保养、维修、年审、保险和交纳养路费等工作,精心爱护车辆,经常检查车辆安全状况,保持车容整洁,使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性能状态。严禁擅自将公车外借,严禁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

2、公车必须在单位定点的加油单位使用IC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专卡专用,车辆油耗必须与车辆的技术参数及所运行的公里数相符。

3、公车保险必须在定点保险机构和险种范围内办理。

4、车辆使用费用的管理:

(1)车辆的例行保养、清洁按实际费用给予报销。

(2)车辆修理实行定点维修。维修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向分管领导请示,维修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向综合科提出,经同意后实施。除应急情况外,驾驶员不得擅自购置配件或先修后报。维修费用一次一报。

(3)过路(桥)、停车费用报销时,应填写报销凭证并写清楚起讫地点,一月一报。

(4)在定点加油单位以外加油的费用不予报销(出差等特殊情况除外)。

5、公务用车,用车人必须向车管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提出申请,由车管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统一调度,统一派车。

6、派车本着“先领导后一般、先急后缓、先远后近”的原则进行,车辆紧张安排不过来时,用车人不得无理取闹。因公赴外地开会、出差、学习的,原则上不予专程接送。

7、所有公车全部安装GPS卫星监管系统,每辆车两张卡,分别由综合科负责人和驾驶员保管,凡用车必须刷卡。出车前驾驶员到综合科负责人处领取机动卡,车辆发动后五分钟内必须刷卡。

8、非工作日用车,驾驶员需事先填写《非常规用车申请表》,经车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车,否则视为违规用车。

9、未经申请批准出现非常规用车的,驾驶员需在出车后3个工作日内填写《非常规用车事后说明表》,经车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查通过后,视为常规用车,否则视为违规用车。

10、驾驶员在出车任务完成后,及时将车辆驶入指定地点停放,并向派车人汇报出车情况。未实行定点停放的,视作违规用车。

11、不准动用公车接送子女学、亲属上下班及办其它私事,未经审批私自出车的,视为违规用车。

12、公车使用情况实行定期公开制度,每季度对公车使用情况在本单位公示栏进行定期公示。

13、凡被发现公车私用的,按每公里1.00元向当事人收取用车费用,还将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全办通报,并将处理结果报市纪委监察局备案。

14、下列情况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

(1)违规驾驶公车的;

(2)私自出车、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的;

(3)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4)酒后驾驶车辆的;

(5)公车在工作之余,未按规定及时进入单位指定地点停放造成损失的;

(6)有其他违反车辆管理规定的。

15、给予驾驶员出车以每公里0.1元的车公里补助,年终一次性领取;

16、驾驶员一年中未发生交通违章而被处罚的或处罚数额低于400元的,给驾驶员以400元差额部分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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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车辆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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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和加强学校校内机动车辆及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预防和减少校内交通事故,维护校园秩序,保护师生员工生命安全,保持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按照《唐山市学校校园机动车辆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车辆制度。

第一条:本校教职工私家机动车辆进入学校的人员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遵规泊车。严禁学生驾驶机动车辆到校。

第二条:未经学校许可,非本校机动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学校。

第三条:校内行人享有优先通行权。任何时间在校园内行驶的机动车辆均应当主动避让行人,不得抢行,在学校内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禁止鸣笛。

第四条:教职工驾驶的机动车辆进出学校,应避开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已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在学生课间活动时间、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不允许发动行驶。

第五条:教职工驾驶机动车辆进入校园,一定按规定在指定区域停放,不得妨碍学校教育教学等活动。

第五条:严禁在学校内进行机动车驾驶训练和试车、练车,不得在校园内洗车。

第六条在校内从事各类施工、作业需进出校园的工作车辆,经允许进入校园时,一定按指定时间、指定路线进出校园。

第七条:外来车辆未经允许禁止进入校园,经允许进入校园时必须减速,按要求在指定地方停放。

第八条:因不执行学校管理制度,发生学校内交通事故的,一切责任由责任人自己负责,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学校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第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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