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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花吊顶单项工程施工承包协议汇编30篇 施工合同【精选20篇】

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老外施工合同范本-发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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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内部承包合同书模板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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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菏泽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东营分公司

乙方:工程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过协商为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l、 甲方将《东营广兴石油装备有限公司一期特种电缆项目钢结构合 同》约定的工程施工任务承包给乙方施工,甲方向乙方收取承建工程结算造价2.0%的管理费,乙方上缴管理费在拨付工程进度款时按业主拨付款次数分批扣除,

2、 承包工程结算按本工程大合同约定及招标文件执行;本工程一切 税费和定额规费由甲方代缴代扣;工程交易费、民工保证金、招标费用、合同履约保证金及建设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领导关系协调费及其它所有施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 工程款拨付到甲方账户后,三日内拨付乙方;或甲方将建设单位 转账支票直接背书转付乙方入账,同时乙方以现金方式足额交付给甲方该次拨款应收的管理费。否则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4、 甲方责任:

(1) 甲方负责提供施工所需各种手续。

(2) 督促乙方抓好对质量、进度、安全的全面管理工作。

(3) 协助乙方办理竣工验收的各种施工手续。

(4) 给乙方提供工程款的转付工作。

(5) 负责提供管理人员及特种工执业资格证和上岗证以便应对上级检查。

(6) 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相关手续并协助乙方办理工程结算工作。

5、乙方责任:

(1) 负责整理各种资料。

(2) 负责办理设计变更、设计联络手续:

(3) 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遵守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负。

(4) 乙方在工程施工中自主管理、自负盈亏,对于外界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全部负责承担。

(5) 按总承包合同的要求做好本工程的回访质量保修工作。

(6) 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甲方可视情况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

(7) 该工程施工所需垫付的全部资金由乙方自筹解决。

6、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等所需一切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必须服从甲方宏观管理,出现一切质量、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工程经济损失及人身安全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8、工程质量必须合格,奖罚金额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合同,施工现场文明工地等必须达到与业主签订的合同。

9、财务管理: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财务管理和监督,有一套完整的明细分类账目,对每一笔工程款的使用都有据可查,乙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包括业主供应的施工材料),如挪用其它项目,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拨款,并对乙方进行挪用金额50%的罚款,及时发放民工工资,在每次拨付工程款前做好工资表上报公司,民工工资实行工资卡发放并受甲方监督。

10、开工日期以具备开工条件后的实际开工日期为准,因甲方因素导致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

11、本合同其它合同条款执行大合同(即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合同)。

12、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甲 方:菏泽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东营分公司

负责人:

乙 方:工程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负责人:

20xx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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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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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同时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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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施工总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1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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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的总承包,一般又被称为交钥匙承包,是指建设工程任务的总承包,即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工程建设的全部任务一并发包给一个具备相应的总承包资质条件的承包人,由该承包人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向发包人负责,直至工程竣工,向发包人交付经验收合格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建设工程的发承包方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相关范本。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相关的合同范本弱电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爆破施工合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绿化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装修施工协议书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1234567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 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1234567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1234567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1234567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1234567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234567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 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总承包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在我国,由政府颁发的企业资质充当了工程总承包的第三方认证,它是对企业能力的认证书,建设市场的准入证,同时又是规范建设市场的重要制度。我国工程总承包和企业资质管理工作在全国推行至今已经20多年了,为促进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期间经历了多次变革。加入WTO和日益融合的国内外建设市场对我国工程承包商的承包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而要求我国建设行业企业资质制度适应新时期的变革。

工程总承包的界定

工程总承包是项目业主为实现项目目标而采取的一种承发包方式,具体是指从事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从决策、设计到试运行的建设项目发展周期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在国际上,并不是任何一种将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两个以上的阶段交给一个组织承担的方式都是工程总承包,如,美国的设计建造协会(DBIA)对总承包的定义为: 设计-建造(Design-Build, 以下简称为DB) 模式, 也称为设计-施工(Design-Construct) 模式或单一责任主体( Single Responsibility) 模式。在这种模式下, 集设计与施工方式于一体, 由一个实体按照一份总承包合同承担全部的设计和施工任务。这里的DB 模式包含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 )总承包模式。

由此可见,只有所承包的任务中同时包含设计和施工,才能被称之为工程总承包,设计阶段可以从方案设计、技术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开始,单独的施工总承包或采购+施工总承包、采购+设计总承包都不在总承包范围之列。

1、由于总承包合同中已经包含专项工程,因此,专业工程承包人只能从总承包人处再承包专业工程,也就是说专业工程承包人与总承包人之间存在一个分包合同,因此建设方不是该分包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当建设方将专业工程收回时,总承包合同也就随之发生改变,建设方再次与第三方就该工程签订建设合同是一次重新发包。

2、关于是否需要重新报建的问题,从你给定的条件以及我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理解,工程的报建与合同的签订好像是没有必然的联系,如果该工程属于招投标工程,那么工程总承包合同的每一次变动都应到相关部门备案,但这种合同的备案与工程的报建不是一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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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建筑施工劳务承包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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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劳务承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_______(工程)劳力施工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工程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计划完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总日历天数_______天;

2.主要节点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

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组成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招投标文件;

4.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或行业标准规范;

注: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在合同中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按上述顺序解释,不能清楚解释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 标准规范

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2.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对施工质量底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

4.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

5.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6.统筹安排、协调解决乙方施工人员生活临时设施、用水、用______________其费用:

7.协助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出入证件,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八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和甲方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损失及各种罚款。

3.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承诺的管理人员、安全员(持证)保质保量到位。技术工人必须按国家规定持上岗,技工必须有职业技能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特殊工种必须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

4.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5.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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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施工总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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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_____ 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范围:

二、主要技术来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施工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其中: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

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施工总承包合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足之后生效:____________ _________

发包人: 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

工商注册住所: 工商注册住所:

企业代码: 企业代码: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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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单项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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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经济承包责任制,并结合安徽金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章程,以安徽金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和以 同志(以下简称乙方)为经营承包责任人,由承包人实行单项工程责任承包制,进行综合考核,定包干、定责任,为明确发承包之间的经济关系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本项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承包条件

1、承包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定和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

2、按甲方规定,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金万元。风险抵押金在工程竣工交付后且外部无欠款后一次性返还。

3、乙方应具有一定的流动资金,以确保工程顺利完工。

4、乙方组织机构应健全,五大员领导班子应具有一定的施工技能及经济头脑,能适应建筑市场的变化和发展。

5、认真贯彻执行《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实施ISO9002:20xx质量体系标准和安徽金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施工管理办法》、《企业建筑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其施工过程中质量、进度、安全、财务的全面管理。

二、人事安排

1、为保证企业经营向健康方向发展,承包人组织机构要健全,并具有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且无不良行为记录。

2、承包人的任免权属安徽金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其他管理人员由乙方自行安排,报甲方备案,若管理人员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甲方有权对其管理人员进行更换调整。

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有触犯国家刑律、违法、渎职或其它严重过失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承包资格,同时终止合同。

三、承包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造价:元

3、承包范围:施工图范围内

4、付款方式:执行建设单位工程合同付款方式,并扣除甲方合同规定的管理费。

5、承包人承诺对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并承诺在任何情况下本项目的合同义务及市场风险由承包人承担(包括工程停工、业主破产等致工程款无法回收等情况)。

四、施工工期

本工程工期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建设单位批准的开工报告为准)工期,乙方严格履行合同工期,按期竣工交付,提前或逾期交付,执行建设单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相应条款。

五、工程质量

1、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等级为工程。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现行的施工规范、管理条例及施工工艺标准进行组织施工,严要求、重检查、保质量。

六、安全、文明

1、本工程施工现场确保达到市级建设施工质量安全工地。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建筑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条例》及市建委质量安全处和公司有关安全文明规章制度组织施工。

七、质量安全奖罚

一、奖则:

1、获“市级主体结构优质工程奖”或市级“新材料新技术”示范工程均给予奖励 元;获“市级优质工程奖杯”给予 元奖励。

2、获省级“新材料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奖励

3、获省级优质“黄山杯”工程”给予元奖励。

4、获“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奖励元。

5、获“市十佳文明工地”奖励

6、获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奖励

7、获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奖励及企业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大检查中获通报表彰的分别奖励 元。

8、其他未注明工程质量、安全文明获奖项目,根据以上同等奖励执行。

工程质量、安全文明奖励部分不重复计算,同一项目按最高奖项奖励准。以证书(原件)奖杯报公司备案存档为奖励依据。

二、罚则:

1、单位工程与公司或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中明确必须达到市级质量安全“双示范”工地的或省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程、省级优质工程“黄山杯”工程的,而实际目标未达到,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标准进行罚款外,另增加公司按其相应奖项奖励的 %罚款。

2、分公司或项目部施工的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必须达到100%,如因不合格的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不合格,必须无条件返修达合格标准,同时给予 元罚款。

3、在主管部门组织的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等大检查或巡查中被确认不合格或受到通报批评、记不良记录、网上黄牌预警告的均给予 元罚款,并取消该项目年终评优资格,同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对公司日常巡查和季度检查下发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隐患整改通知未按整改时间整改并书面报公司备案的(必须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的整改报告)及整改不力者一次给予 元罚款,连续三次整改不力者将暂停施工,直至整改合格。

5、项目施工管理综合评价不合格项目,按工管字20xx(02)号《关于对项目施工管理进行综合评价的实施办法》处理。

6、项目部对质量、技术、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工作不力的且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元及以上的,同时给公司声誉造成较大影响,除承担直接损失外,另给予经济处罚 元。

7、不履行或不积极履行工程竣工保修有关条例的,视其情节每次给予 元至 元罚款,若保修不及时造成更大损失或社会影响的加倍罚款。

8、项目部或分公司在建工程未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和未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且管理混乱导致民工群体投诉或上访(三人及其以上),公司督促后仍未能及时处理造成不良影响,罚款 元,必要时追究承包人责任。

9、项目部或分公司管理体系管理行为要符合公司宏观控制要求,管理体系不能正常运转,不对施工现场进行系统管理的将视情节给予暂停局部施工、黄牌预警、约谈单位负责人的处罚,直至整改合格为止。

10、不及时向公司工程部申报验收,不执行公司“六到位”验收程序,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发现一次罚款元。

八、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按照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及安徽金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并指导乙方按计划全面实施。

2、对乙方上报的经营成果进行复查和审计,组织或聘请有关人员对乙方的资产进行审计,并做出审计结论。

3、按现行的施工规范,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企业施工工艺标准和要求,负责对本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检查、技术指导和服务。

4、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监审制度,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保证资金合理使用,确保工程顺利开展。

(二)乙方责任:

1、严格遵守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和甲方关于财经工作的规章制度,严格财经纪律,加强成本核算。

2、本工程开工前必须把预算及材料分析报甲方财务部、工程部。

3、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等各项工作制定具体措施,并全面组织实施,对分部(子分部)分项验收前必须按照安徽金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六到位”要求及时上报公司进行组织验收,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的全部义务和责任由乙方负责完成和承担。

4、按合同约定的比例及时缴纳税费。

5、工程款必须转入甲方指定的帐号,实行专款专用,用于本工程建设施工,在甲方帐户上不得超支用款,不得私自将工程款转入其他帐户,或直接从建设单位支取现金及有价物品(若甲供材料,其数量价格必须报公司核准后,方可办理手续),违者视为乙方侵占甲方资金,乙方除返回全部款项外,并按合同造价的 %对乙方进行处罚,同时由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不允许个人从建设单位支取工程款,一经查实,甲方取消乙方承包资格,情节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6、及时催要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后15天内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决算书,并及时办理决算,结清尾款。

7、负责本工程竣工后的资料备案手续和保修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8、经济责任:

(1)乙方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承包期及工程决算后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清理、偿还,乙方缴清税费等各项费用后利润部分由乙方自由支配使用。

(2)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亏损,甲方将以乙方的风险抵押金充抵亏损,不足时以乙方所有财产包括家庭财产进行偿付。

(3)乙方及下属所有人员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或出具的条据未经甲方财务部签字认可,甲方概不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均乙方承担。

(4)乙方对其下属管理人员以及职工,必须签订劳务合同,按月结清工人工资款。

(5)乙方必须结清外购材料款,若出现经济纠纷,一律由乙方负责,甲方将根据涉及金额大小给予处罚,严重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因乙方原因,并未经甲方批准和建设单位同意造成本工程停工或不能继续施工,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工人工资、保险、医药费及伤亡事故费用均由乙方自行安排。

(8)本工程施工所造成的所有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如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以所有财产进行偿还,并加付 %的赔偿金。

(9)如甲方代付项目部的一切债务,则乙方负责偿还给甲方。

(10 如乙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继续施工,甲方可能直接进行施工,产生的一切经济费用由乙方偿还给甲方,并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九、收费标准

1、甲方收费:

甲方收取管理费为工程造价的% ,甲方不在收取其它费用。所收取的管理费不返还乙方,收取管理费的基数为本工程的备料款、进度款、决算款。

十、本合同为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未尽事宜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及甲方的规章制度。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效,履行完毕后自行作废。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诺书

由我承包的 工程 ,在施工过程中若出现安全质量事故由我承担,并履行施工合同中各项义务,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材料款(农民工投诉一次罚款壹万元),工程施工中的债权债务均由我个人承担。

特此承诺

承诺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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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石方工程承包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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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天数:_________天。

四、工程质量与验收

1、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竣工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验收,验收通过的,发包人应在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签署工程验收合格有关证明,并确定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为实际竣工日期。

验收不通过,应由承包人进行整改并在整改后提交整改报告;验收通过,竣工日期以最后一次整改后提交整改报告的时间为准。

3、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竣工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的,从第16个工作日可以认为验收已经通过。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贰拾陆万贰仟陆佰伍拾玖元陆角贰分元(¥:__________________元)。

2、付款时间:按月进度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后七天内,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90%,余款10%作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结清。

3、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方式确定,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1)、因工程量清单有错、漏,导致工程预算控制价不准确;

(2)、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人工、机械和材料价格变化;

(3)、因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的变化,采取的临时措施;

(4)、按合同工期完工所采取的赶工措施;

4、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

(1)、增加工程量的,在增加之前,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审定。

(2)、投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项目实际上没有发生的,在工程决算时应当取消。

5、材料变更时价格确定

(1)、承包人材料价格明细表已有的材料,根据承包人材料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单价计算。

(2)、承包人材料价格明细表没有的材料,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价格,经发包人审定。

六、发包人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指派作为的工程负责人,是发包单位的全权负责人,行使本工程施工合同所赋予的职权和工作。

2、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

3、主要材料的确定,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

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

4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工程款支付: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权与否决权,未经工程负责人签字确认,发包人不支付工程款。

5、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七、承包人权利和义务

1、承包人指派作为项目负责人,是承包单位的全权负责人,行使本工程施工合同所赋予的职权和工作。

2、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对的所有施工过程的稳定性和安全负全部责任,并且应对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和充分重视。

应保持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井然有序,避免发生人身事故。

3、已完工程成品,工程竣工验收未交给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保护,承包人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出资修复;发包人提前使用后发生的损坏,由承包人负责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保持现场不出现不必要的障碍,并应将任何承包人的设备和多余材料储存并做妥善安排,从现场清理并运走任何废料、垃圾及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因承包人违反厦门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城市管理的规定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天内,承包人需将自身的人员及材料设备清退出场并打扫干净,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一年。

承包人必须做好本工程的保修工作,若承包人不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履行保修义务或拖延保修时间,发包人可扣除部分或全部保修金,另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施工队进行维修,但质量由承包人全部负责,保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当保修金不足以支付保修费用时,承包人仍应承担超出部分的费用。

7、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8、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八、工期延误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负责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不可抗力;

(5)、约定或工程负责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负责人提出报告。

工程负责人在收到报告后3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未签证的,在工程结算时,不给予工期顺延。

九、工程量确认

承包人应在每月25日前,向发包方工程负责人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报表壹式贰份。

工程负责人收到报表后3天内审核确认。

若工程负责人对承包人所报工程量有异议,承包人应配合工程负责人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并重新报送。

若承包人拒绝配合工程负责人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或不重新报送,则以工程负责人核实的工程量为依据。

十、材料设备供应

1、承包人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在开箱验收前24小时内,向发包人提出开箱检验请求,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并签署意见后方可使用,经开箱验收的材料、设备并不等同于最终的质量合格;

2、若发现承包人以伪劣产品充抵或与发包人确认的材料设备不符,发包人有权让承包人更换直到发包人确认验收合格,并按该批材料、设备价格总额的30%对承包人进行罚款,由发包人从合同价款中直接扣抵,经验收后及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备、材料丢失或损坏,均由承包人承担全额经济赔偿责任;

3、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建材行业和机电行业等标准要求;

4、因承包人资源投入不足,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且无视承包人的警告而不做改进,从而引起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材料设备准备严重滞后时,发包人有权采取相关措施进行补救,相关措施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十一、违约责任

1、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月结算资料后14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15天起按应付款项日万分之三向承包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未付款项日万分之三向承包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3、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若承包人延误工期,应按合同总价款日万分三向发包人支付延误工期违约金;若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未及时完成现场清理工作,应按合同总价款日万分三向发包人支付逾期清理违约金;

4、达不到合格质量标准,承包人应负责返工,直至重新通过验收,承包人应负责返工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所延误的工期不得顺延。

如经两次返修仍不能通过验收的,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且发包人有权请第三方进行维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十二、其他

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定义:

2、风力9级(含9级)以上台风持续24小时(以气象台发布的公告为准)。

3、24小时连续雨量达100以上的暴雨(以气象台发布的公告为准)。

4、洪水、空中飞行物坠落、7级以上(含7级)地震。

5、遇由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报对方,并应在7日内提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

6、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或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工程量,发包人将不予计量。

7、合同变更和解除

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发生,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解除合同,通知自送达承包人或现场负责人生效:

(1)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擅自停工、窝工或因其他承包人之原因致使合同约定的工期根本无法达到的。

(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的主要分部施工质量明显无法达到合格要求,经发包人要求整改却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的。

(3)承包人因其他法律纠纷或行政违法被查封或有关司法部门要求发包人停止向其支付工程款或协助执行工程款的,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4)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否则,发包人除了有权解除合同外,还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其违法转包部分的工程款的10%的违约金。

12、有关违约金的支付并不能免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项下的其他任何责任,除了根据上述支付的违约金外,承包人未能根据合同协议的工程进度表及编制的其他工作计划所规定的日期之前,完成其他工作事项,承包人应对给发包人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

十三、合同生效

1、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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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彩钢板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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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

三、工期要求:开工时间为 年 月 日,工期为 天。

如遇雨天、停电、甲方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造成停工,工期顺延。

四、工程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价格:以乙方给甲方所做彩钢板的实际面积计算单价每平方米 元计算

2、付款方式:预付 元,中途 元,竣工 元。

3、工程大约面积 平方米,总造价约 元,以完工计算为准。

五、甲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驻工地代表:

六、甲方责任

1、乙方人员、材料进场前,甲方负责提供完善的施工条件,即水通、电通,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需委派一名专业技术人员,以便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进度监督。

如发现乙方未按规范要求施工,应及时要求改正,其损失由乙方负责,并负责与其他施工队伍和人员协调工作。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结算工程款。

七、乙方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所标注的材质与厚度制作。

乙方施工确保质量、安全、工期达到要求。

2、材料标准:彩钢板型号 型,彩钢板厚度 。

3、乙方进场后,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文明施工管理条例及岗位责任制交甲方认可。

4、施工过程中,乙方应确保文明、安全施工,如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概由乙方承担责任。

八、质保事宜

本工程保修期两年。

九、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工程款的5%的违约金。

乙方违约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总造价5%的违约金。

2、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其它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实际经济损失。

十、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二条方式解决。

1、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除单价外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定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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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长沙市工程劳务承包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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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承包方:

按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经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以下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工程。

2.工程地址:

3.建筑面积:___平方米。

4.结构类型:框架。

5.工程造价:

二。承包方式:

承包方对___工程项目劳务人工费总承包。

三。承包范围:

1.本工程承包范围为甲方发出的施工图中地梁面以上钢筋工,模板工,泥工三大工程所属的劳务工作。

四。承包工期:

1.开工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竣工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费用标准:

1.劳务费按实际施工建筑面积+─0.000以上/每平方米122元

2.甲方委托乙方完成承包范围以外的工作双方以现场市场价进行协商处理。

3.工程在施工过过程中若发生设计变更,劳务整体在人民币元以内,甲方不另外补份,变更量在元以上,甲方将变更的劳务费按实调增。

六。工程质量

在甲方工程技术人员的安排下,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七。履行保证金及劳务人工费及支付:

1.乙方进场施工在一周内向甲方缴纳劳务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2.甲方在工程主体封顶五日内一次性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3.本工程主体框架结构到五层楼面完,甲方按总价的85%支付乙方劳务费,以每本月____日进行工程量的结算,次月五日内支付85%人工工资。

4.该现场除合同包干外的另外用工,每日平均50元,技工为每日70元。

5.甲方应将乙方的人工工资打入乙方的账户,乙方向甲方提供人工费收据。

6.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付清全部劳务工程款。

八。甲。乙方的职责:

1.乙方只提供对焊机一台以及该项目施工工程中所需用的“扎丝,元钉铅丝,”其余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提供乙方人员的办公室和住宿用房,食堂的设备及锅具。

3.乙方免费提供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工作用餐。

九。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现场停工、待料甲方按现场人员每人每天补贴人民币50元。

十。现场安全:

1.现场按甲方要求,乙方人员应遵守现场的规章制度,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2.乙方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自行负责。

甲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电话: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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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施工围墙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9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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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县__镇__村村民;

乙方:__县__镇建筑工程

甲方因原有住宅年久失修,为居住安全,拟将旧房拆除后,新建砖混结构二层复式楼房一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由乙方承包修建。现就工程承包及施工的有关具体事宜订立以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私人住宅。

工程地点:__县__镇__村,甲方原有住宅院内。

工程内容:设计图以内的所有建筑工程。

建筑面积:共148.8平方米。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包工不包料。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__年3月8日(农历二月初一)。

竣工日期:20__年7月8日(农历六月初六)。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02天。

四、合同价款

工价为每平方米180元,建筑总面积148.8平方米,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26780元。

付款方式:由甲方分四次付清合同总价款。第一次在基础工程完工后由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即8000元;第二次在主体工程完工后,由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即8000元;第三次在工程全面竣工后由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即8000元;剩余10%(即2780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交工一年后如无重大质量问题,由甲方全部付给乙方。

客户____ _ _ ( 下文称“甲方”):

本保证人____ _ _自愿为 ____ _ _ ____ _ _ ____ _ _(下文称“乙方”)完全履行其与甲方已经订立的或者即将订立的所有合同(包括: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预约协议书、优惠(赠送)补充约定、样板房价格保值协议书、工程质量锤协议书、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附件、环保装修补充协议等。下文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特立本担保书,向甲方保证下列各项:

一、保证范围:保证乙方完全履行所有合同项下 的全部义务,及因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所有合同 项下 的全部义务 应该向甲方退还已经支付 的 工程预付款本金、合同总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甲方为实现维护权利的费用等, 以及向甲方 免费赠送、免费安装的家用电器,和向甲方保证的装修工程质量、空气环保质量应该达到国家的相关标准等。 二 、若乙方在20__年12月31日前发生地址变更、经营性质变更、公司倒闭或者公司不存在等情况,不能正常履行合同义务时, 则由保证人代乙方 把 甲方 已经支付的12000.00(大写:一万二千)元工程预付款 退付 给 甲方。

三 、如果乙方向甲方承诺免费赠送、免费安装的 海尔抽油烟机(型号: _____) 、海尔燃气灶 (型号: _____)、海尔热水器(容量:_____, 型号: _____ )、海尔全自动滚筒洗衣机(容量:_____, 型号: _____ )不能兑现,则由 保证人代乙方把上述产品向甲方免费赠送、免费 安装到户。 四、如果乙方 不按照装修行业的市场价格和行业规范乱报价、多收费、欺骗、坑蒙、漫天要价、以次充好、 以假冒真、偷工减料、恶意拖延工期、装修质量低劣、环保装修达 不到国家 标准等不诚信行为, 则由保证人 代乙方 把 工程款本金( “工程款”包括:工程预付款、工程首付款、工程中期款、工程尾款。下文相同)或者 40000.00 (大写:四万)元的 合同总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甲方为实现维护权利的费用等全额 赔偿支付给甲方。

五、保证责任期间:十三年,自 甲、乙双方签订主合同之日起计算。

六、本保证为连带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的,本保证的效力不受主合同效力的影响,不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保证人对乙方因主合同无效而应承担的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七、本担保生效后,主合同的任何条款的更改或者补充,包括同意甲方延期履行,不论是否征得保证人的书面或者口头同意,保证人均继续根据本担保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八、保证人 不管今后是否是乙方的员工,均 保证乙方履行完成 所有合同 项下的全部义务 或者由保证人代为乙方付清本担保项下的所有退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及甲方为实现维护权利的费用等,或者由保证人代为乙方 付清本担保项下的所有退款 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甲方为实现维护权利的费用 等 ,以及由保证人代乙方为兑现 本担保项下的所有 免费升级、免费赠送 、免费安装 的装修材料、家用电器前,甲方不向乙方追偿。

九、本担保书受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十、本担保书自签字 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

保证人(签字按手印):

签发时间: 年 月 日

附:保证人身份证号码(同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复印件):

_____ _____ _____ _____

保证人家庭住址:

_____ _____ _____ _____ 保证人手机:

_____ _____ _____ 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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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网络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1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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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就“福安市城北街道办事处富春社区路灯安装工程”,委托乙方施工的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范围:按设计图纸范围。收规范标准执行。

二、工程结算依据:合同价格本工程款控制价为人民币结算方式:以财政实际控制价结算,漏项部分按实际所签证的工程量为准。

三、工程质量要求:按50173-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0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福建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__版(-407-20__);

四、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生效,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乙方提交竣工资料齐全,并开具相应税务发票后,甲方付给乙方全部工程款。

五、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安全责任施工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一概无关。

七、材料供应: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按设计的方案采购。

八、工程施工计划工期:天,合同签订生效之日算起。

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工期可以顺延:

1.甲方更变计划等导致无法继续施工。

2.施工现场无法按计划停电。

3.施工现场受到外部干扰,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

4.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

九、工程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后,乙方首先组织进行工程质量自检,并在一周内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和各工程明细表等竣工资料。

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以作为工程竣工移交和决算的依据。

乙方自检合格后,应及时通知甲方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工程验收,经甲方验收不符合标准或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安排整改。

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在乙方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书上签字盖章。

工程竣工报告书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可作为竣工移交和决算的依据。

十、双方职责甲方职责

1.甲方应提供施工电源和施工现场应具备的施工条件。

2.根据工程进度的要求,统筹安排、组织协调和施工单位之间的联系,以保证工程进度顺利进行。

3.选派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决算审核后五天内,甲方须向乙方结清工程款。

乙方职责

1.组织有关人员编制施工计划等各项准备工作。

2.按照合同的约定,做好材料的接受和管理工作。

3.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本合同的约定项及本工程设计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并接受甲方派出的代表的监督。

4.在施工中如遇到设计变更后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需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在设计变更未批准前,乙方不得施工。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可向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条款履行完毕时失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乙方:

代表: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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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施工围墙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0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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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租方)____县李家山镇_____村民委员会

乙方:_____村村民

为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搞好高收养殖立体化,更好的实施菜篮子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权益,双方协调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财产 甲方把_____村大湾湾河滩承包给乙方搞养殖基地,土地所处位置于李家山_____村,土地面积为15亩.

第二条.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________年,甲方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土地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租金及租金交纳的时间 租金为每年伍仟元整(5000元),交纳租金时间为每年____月____日即上年到未交纳下年租金.

第四条. 租赁财产的的使用权和收益权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使用权和收益权由乙方拥有,甲方不再拥有使用权和收益权,

第五条. 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1、 租赁期间,甲方如将出租财产所有权转移给

第三方(包括征用)必须征求乙方的同意,否则不予转租或转移.

2、 乙方如因其他原因,将租用财产承包给

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五条. 土地期满及征用约定事项

1、 在租赁租赁期间,如乙方依法征用出租方(即土地)出租方可免去乙方征用时间截止后的租金。土地征用权及相关收益归甲方所有。

2、在租赁期间,如乙方未能征用甲方财产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如双方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财产,乙方所投入固定资产,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在租赁期间除以上条件以外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地,乙方不得改变土地其他性质(既只能是养殖产业)

2、 在租赁期间,如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甲方方可收取每月3%的滞纳金。

第八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期间乙方将租赁财产(既土地)无权转让给第三方。

第十条补充协议 乙方在租赁期间若不投入生产,茺废及闭置土地________年以上,甲方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乙方每年给村民委员会交纳伍佰元(500元)的管理费。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出租方) :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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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施工围墙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1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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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承包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湖畔护坡工程承包项目发包给乙方,包工包料施工,湖畔护坡全长按米计算。

第二条:施工方案

1、护坡

(1)、基底宽米,厚米,自下而上慢慢收至高度为米,受力部分需冷拉丝砖带,外墙做磋沙(水泥标号为42.5,砖要好质量的青砖或红砖)。

(2)、拆除厕所旁房屋三间,作进出路。

(3)、完工后做围墙10米左右。

(4)、墙与岸间的空隙用泥土夯实,并在墙上加适量的漏水管。

第三条:合同工期

1、经双方协商确定,工程期为日,暂定于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具体开工时间由甲方下达开工令后方可开始施工。

2、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形,或甲方要求乙方暂停工作,工期相应顺延。

第四条:价格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承包价为元。

2、上述总承包价为包干价,包含本合同所有工作内容,包工包料及其它一切费用(包括拆房,打围墙),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3、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后付元,除总金额的百分之五质保金外,剩余部分付,质保金一年满后付清(时间按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甲方义务

1、按合同向乙方拨付工程款。

2、帮助协调施工现场的临时用水、用电等事宜。

第六条:乙方义务

1、承包人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监督检查,处理日常相关事宜,确保本工程施工的安全稳定。

2、承包人必须自行完全本合同工程,不得转包他人。

第七条:施工安全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凡在施工过程中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方案》和《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返工。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若有逾期,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按应付金额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利息)。

2、因非甲方原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乙方未按期完成工程内容,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总金额百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十条:其它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双方在签订,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份,上方各执一份,上交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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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方承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8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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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第1条 词语涵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场地: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规定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21.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方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条款;2.合同条件;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3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和解释、说明。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行业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4条 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需要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5条 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3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委托的总监理工程师按协议条款的约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权利,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合同中乙方的义务。

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6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7条 甲方工作。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手续(证明乙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6.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8条 乙方工作。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9条 进度计划。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10条 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

第11条 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后继续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2条 工期延误。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3.不可抗力;4.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3条 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提前的时间;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质量与验收

第14条 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15条 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16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17条 试车。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乙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乙方准备试车记录。甲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甲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甲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乙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负责修改设计,乙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安装。

甲方承担修改设计费用、拆除及重新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乙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为乙方采购,由乙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甲方采购,甲方承担上述各项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

乙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甲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改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乙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18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甲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19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协议条款另有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累计超过8小时;5.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的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10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第20条 工程款预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预付,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10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1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乙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在计量24小时前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4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22条 工程款支付。甲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支付工程价款。甲方在其代表计量签字后10天内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协议须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从甲方计量签字后第11天起计算应付工程价款的利息率。

六、材料设备供应

第23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设备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设备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支付相应保管费用。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1.材料设备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与清单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乙方开箱时须请甲方到场,出现缺件或质量等级、规格与清单不符,由甲方负责补足缺件或重新采购。

3.甲方供应材料与清单规格型号不符,乙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经济支出。

4.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清单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6.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日期,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供应时间,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发生延误,相应顺延工期,甲方赔偿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

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有与清单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和重建的经济支出,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24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

对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不能按时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时,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时,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七、设计变更

第25条 设计变更。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经甲方代表同意,并由甲方取得以下批准:1.超过原设计标准和规模时,须经原设计和规划审查部门批准,取得相应追加投资和材料指标;2.送原设计单位审查,取得相应图纸和说明。

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在取得上述两项批准后,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双方办理变更、洽商后,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进行下列变更: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26条 确定变更价款。发生第25条规定的变更后,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报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类似和适用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执行。

甲方代表不能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在乙方提出后10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实行社会监理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暂定,事后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

,对裁定仍有异议,按第30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八、竣工与结算

第27条 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

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份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28条 竣工结算。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及时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并将副本送乙方。银行审核后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由于甲方违反有关规定和约定,经办银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并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承担保护费用。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30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31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9条 保修。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项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0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份,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20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不足部份由乙方交付。

九、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30条 争议。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要求调解、仲裁、起诉的,可按协议条款的约定,采用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解决:1.向协议条款约定的单位或人员要求调解;2.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关申请仲裁;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4.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31条 违约。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32条 索赔。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2.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3.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1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十、其它

第33条 安全施工。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34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批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

第35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和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36条 工程分包。乙方可按投标书和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37条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38条 保险(如有时)。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建筑工程和在施工场地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场地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39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40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41条 合同份数。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甲方: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承包范围:1.2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总日历日期:1.3质量等级:1.4合同价款: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3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3.1合同语言:

3.2适用法律法规:

3.3适用标准、规范:

第4条 图纸。

4.1图纸提供日期:

4.2图纸提供套数:

4.3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

第5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5.1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5.2实行社会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如果有):

第6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7条 甲方工作。

7.1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

7.2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7.3施工场地内主要交通干道及其与公共道路的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

7.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7.5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7.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

7.7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7.8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第8条 乙方工作。

8.1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

8.2提供计划、报表和名称、时间和份数:

8.3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

8.4向甲方代表提供办公和生活设施的要求:

8.5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

8.6成品保护的要求:

8.7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8.8施工场地整洁卫生的要求:

第9条 进度计划。

9.1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9.2甲方代表批准的时间第10条 延期开工。

第11条 暂停施工。

第12条 工期延误。

第13条 工期提前。

第14条 检查和返工。

第15条 工程质量等级。

15.1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经济支出:

15.2质量评定仲裁部门名称:

第16条 隐蔽工程、中间验收。

16.1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

第17条 试车。

第18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第19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调整的条件:

19.2调整的方式:

第20条 工程预付款。

20.1预付工程款总金额:

20.2预付时间和比例:

20.3扣回时间和比例:

20.4甲方不按时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21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1.1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22条 工程款支付。

22.1工程款支付方式:

22.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22.3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23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3.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

第24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第25条 设计变更。

第26条 确定变更价款。

第27条 竣工验收。

27.1乙方提交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的时间:

27.2乙方提交竣工图的时间和份数:

第28条 竣工结算。

28.1结算方式:

28.2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

28.3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

28.4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

28.5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29条 保修。

29.1保修内容、范围:

29.2保修期限:

29.3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

29.4保修金利率:

第30条 争议。

30.1争议的解决程序:

30.2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31条 违约。

31.1违约的处理:

31.2违约金的数额:

31.3损失的计算方法:

31.4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

第32条 索赔。

第33条 安全施工。

第34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第35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

第36条 工程分包。

36.1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

36.2分包工程价款的结算办法:

第37条 不可抗力。

37.1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认定标准:

第38条 保险。

第39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第40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40.1合同生效日期:第41条 合同份数:

41.1合同副本份数:41.2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

41.3合同书制定费用: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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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公司施工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工程,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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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小写: 元,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为:(大写): 元(人民币) 小写: 元。

四、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六、合同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含暂估价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损耗率表);

4.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5.合同条款通用部分;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合同图纸。

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所共同签署或认可的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且符合本合同实质性约定的指令、洽商、纪要或同类性质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有效补充。

七、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

八、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双方约定 后本合同生效。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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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景观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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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景观工程施工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日历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质量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合同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3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3.1 合同语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适用法律法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 适用标准、规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4条 图纸。

4.1 图纸提供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图纸提供套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3 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__________________

第5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5.1 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 实行社会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如果有):___________________

第6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7条 甲方工作。

7.1 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 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_________________

7.3 施工场地内主要交通干道及其与公共道路的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7.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5 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6 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7 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8 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8条 乙方工作

8.1 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3 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4 向甲方代表提供办公和生活设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5 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6 成品保护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7 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8 施工场地整洁卫生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9条 进度计划

9.1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_______

9.2 甲方代表批准的时间

第10条 延期开工。

第11条 暂停施工。

第12条 工期延误

第13条 工期提前。

第14条 检查和返工。

第15条 工程质量等级。

15.1 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经济支出:____________________

15.2 质量评定仲裁部门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6条 隐蔽工程、中间验收。

16.1 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7条 试车。

第18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第19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 调整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2 调整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0条 工程预付款。

20.1 预付工程款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 预付时间和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3 扣回时间和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4 甲方不按时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第21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1.1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

第22条 工程款支付。

22.1 工程款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2 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3 甲方违约的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3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3.1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_____________

第24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第25条 设计变更。

第26条 确定变更价款。

第27条 竣工验收。

27.1 乙方提交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的时间:_______________

27.2 乙方提交竣工图的时间和份数: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8条 竣工结算。

28.1 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2 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3 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4 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28.5 甲方违约的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9条 保修。

29.1 保修内容、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9.2 保修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9.3 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9.4 保修金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0条 争议。

30.1 争议的解决程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0.2 争议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1条 违约。

31.1 违约的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1.2 违约金的数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1.3 损失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1.4 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2条 索赔。

第33条 安全施工。

第34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设。

第35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

第36条 工程分包。

36.1 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6.2 分包工程价款的结算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7条 不可抗力。

37.1 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认定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8条 保险。

第39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第40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40.1 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41条 合同份数。

41.1 合同副本份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1.2 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1.3 合同书制定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发包方(章):___________ 承包方(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章)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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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页13]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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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

57.1 工程测定应采用净值,不管一般习惯或当地惯例如何,除非本合同另有明文规定。

暂列款

58.1 “暂列款”是指合同中规定且列在建筑工程清单上的,按工程师的指令及自由处置的一笔用于施工、提供货物、材料或服务或用于意外事故的金额,可全部或部分使用,或根本不用。凡涉及与暂列款有关的工程、供应或服务的款项,只有经工程师按本合同规定同意或决定使用的方能列入合同价格。

58.2 就每一笔备用款,工程师有权命令用于:

(1)施工,包括应由承包人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合同价格应包括按合同第52条规定用于此种施工或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的费用。

(2)由下文所规定的指定转包人的施工,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由此付给承包人的款项应按本合同第59条第4款的规定确定并支付。

(3)承包人所购买的货物和材料。由此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应按本合同第59条第4款确定并支付。

58.3 凡工程师要求,承包人应提供与暂列款有关的开支的所有报价单、发票凭证、帐目或收据。

指定分包人

59.1 所有在合同暂列款项下施工或提供任何货物、材料或服务的已由或将由业主或工程师指定或挑选的专家、商人、手工工人和其他人,以及所有根据合同规定,得到承包人任何分包工程且由此施工、提供货物、材料或服务的人,均应被视为是由承包人雇用的分包人,在本合同中称为“指定分包人”。

59.2 承包人不得因业主或工程师的要求,或被认为有任何义务而雇用其有理由反对的,或不与其签署含有下列规定的合同的指定分包人:

(1)就工程、货物、材料或服务,分包合同当事人,即指定分包人将对承包人承担本合同所规定的承包人应对业主承担的同样的义务和责任,并不让承包人再履行此义务和责任,且不让其受因履行此种义务和责任而产生或与之有关的,或因不履行此种义务或责任而产生或与之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的损害,以及

(2)指定分包人应使承包人不因指定分包人、其代理人、工人和雇员的过失而受任何损害,不因分包人、其代理人、工人和雇员不当使用承包人按合同所提供的工程设备或临建工程而受损害,以及不因上述所有的索赔而受损害。

59.3 如暂列款项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任何设计事项或对任何一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详细规定,或说明工程所使用的任何设备的规格,此种要求应在合同中明文规定,且写进指定分包合同。指定分包合同应明确规定,提供此种服务的指定分包人应不让承包人承担此种服务,且不让承包人因未履行此种义务或因履行此种义务而引起的或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而受损害。

59.4 就指定分包人所进行的所有施工,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而言,应纳入合同价格中的有:

(1)按工程师的指令及根据分包合同,已实际由或应由承包人支付的款项;

(2)涉及建筑工程清单中所列的(如果有)由承包人提供劳务的,或可能由工程师按本合同第58条第2款所命令的,且可根据本合同第52条确定的款项;

就所有其他费用和收益而言,应采用用一百分比率乘以实际支付或即将支付的款额所得出款项计算,如建筑工程清单已有对有关暂定款列定一个比率的规定,则应按承包人就该项目列定的比率予以计算,如无此种规定,则应按承包人在标书附录所列的,且建筑工程清单已就该具体项目作出认可的比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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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9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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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 浙江正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丁山垦区D24-3 地块土方回填工程相关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浙江正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新建厂房矿渣回填工程

工程地点: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丁山垦区D24-3

工程范围及规模:DS-D24-3规划用地红线图内全部范围现有场地平均标高: -1.275m (以甲乙双方共同设定的±0.000点标高为基准测绘值)工程完成面标高: -0.475m ,即乙方填筑高度为80cm 。另根据建筑总平图,厂区两处入口处局部填筑高度需达到120cm,以利后期桩基施工。3矿渣回填工程量: 23333x0.80x1.2+30x12x1.2x1.2 = 22918.08m(沉降量为填筑厚度的20%)。

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乙方一次性包干,包含矿渣采购、运输、平整及压实。

第二条 合同工期

工期:20xx年7月3日-------20xx年7月18日, 完成并通过甲方验收交付,遇到特殊天气,由甲乙双方商议顺延。

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法

1、 工程综合单价: 48元/ m (包括所有一切费用及税金)

2、 合同价款:工程总价为(含税): 1100067.8元,大写:壹佰壹拾万零陆拾柒圆捌角 。

3、 付款方法:一、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预付工程款总价的30%;

二、现场工程量完成50%后,经甲方验收确认合格后支付工程款总价的30%:

三、工程完成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再付40%。

第四条 施工要求及验收方法

施工要求:

1、开工前,乙方应做好工人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注意事项并做好交底。

2、严格按照土方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进行施工。否则出现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3、遵守工地规章制度,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4、需安排专职人员对作业路径(市政道路)进行及时清理,保证市政道路干净整洁。

5、需处理好与地方的关系,因地方势力滋事造成工程无法正常进行,工期不得延续,并按本合同第六条违约责任论

6、矿渣粒径不得大于20cm。

7、完成面平整度要求-10cm~+10cm以内。

8、采用推土机碾压推平,压实度要求不得小于95%。

9、回填前树木杂草要清除,以免腐烂发生沉陷

10、矿渣填料其最大粒径不得超过每层铺填厚度的2/3且大块料不应集中

11、含有机物质的生活垃圾、流动状态的粘性泥土等,不得用作填方材料

12、机械回填土、石方、要分层压实,允许偏差±80(mm)

13、双方约好的矿渣来源,未经甲方同意不能随更改验收方法:

工程完工后,由甲方组织竣工验收,并对现场完成面标高进行测定。 完成面标高、平整度、粒径大小及压实度均符合要求后,方为合格;否 则由乙方承担整修、返工费用。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根据本合同工期约定,提前或按合同工期竣工,不予奖励;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扣罚20xx.00元,由甲方从未支付的工程款中直接扣罚。总罚款金额不超过总工程造价的1%

2. 如发包人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则应当向承包人支付按逾期支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工期相应顺延。

第六条 合同解除或终止

1.甲方如认为有终止或解除合同全部或一部分时,随时可以以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或终止合同的全部或一部分,乙方无正当理由应予以照办。

2. 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除可以随时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并可以任何方式将全部或一部份工程另行招标,或由甲方自理,甲方因此所受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连带赔偿责任。

(1)乙方假借他人商号名义办理本工程,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本工程一部或全部转由他人施工完成。

(2)乙方不能依照规定日期开工达五日(含)以上。

(3)乙方对本工程施工进度落后较预定进度甚多,显然不能如期完工、或工作草率,不听从甲方的指示改正者。

(4)乙方在本工程未全部完工前,无故全面停工达五日者。

(5)乙方有停业、倒闭、破产或财务发生困难情事或其它因素而有不能履行乙方责任之嫌,或乙方违背本合同之规定者。

第七条:争议纠纷处理

乙方如对本合同条款发生争议,且不同意甲方裁决时,甲乙双方有权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进行中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停工,并须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

第八条:附则

1、本合同签立时随即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含合同正本及附件,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以打印稿为准,如有手写添加,须加盖双方印章方可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地 址: 地 址: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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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方承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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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业主为修建(公路项目名称)并接受了承包人对该项工程___合同段(或大桥)的投标书,现由(业主全称)(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和(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承包人”为另一方于__年__月__日共同达成并签订本协议如下:

1、第__合同段由K__+__至K__+__,长约__km,技术标准__级,__路面。有__立交__处;大中桥__座,计长__m;隧道__座,计长__m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

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即:

⑴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含合同谈判中澄清文件);

⑵中标通知书;

⑶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含承包人在评标期间递交和确认并经业主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如果有);

⑷合同专用条款(含数据表和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如果有;)

⑸合同通用条款;

⑹技术规范(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如果有);

⑺图纸(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如果有);

⑻投标的工程量清单;

⑼投标书附表(辅助资料表);

⑽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3、上述文件将互相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4、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____元)。

5、由于业主按本协议书第6条所述给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在此立约:保证在各方面按合同文件的规定承担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的修复。

6、作为对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修复的报酬,业主在此立约:保证按照合同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7、承包人应在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之后,在投标书附录中写明的开工期限内开工。本合同工程工期为__个月,工期从上述开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开工令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以后,在投标书附录中写明的发开工通知书期限内发出。

8、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及保修期终止分别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及保修期终止证书后失效。

9、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_____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__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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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单项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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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兴润公司建筑一公司(简称甲方)

单项工程施工队(简称乙方)

一. 工程概况

甲方承建青岛利百时家居制品有限公司职工生活与文化中心

二. 承包内容及价格

内容:乙方称建甲方所承包工程中的所有钢筋工程。

价格:

三. 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监理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验收,验收标准为合格,因质量问题造成的返工,有责任方承担全部费用。

四. 管理要求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和工作安排,精心施工,安全生产,如不服从管理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逐项予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 安全要求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达到安全文明施工,如不按规定违章作业,发生的安全事故,有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如发现未带安全帽者,甲方警告后仍未服从,甲方有权对其进行罚款,该部分款项将在工程款中扣除。上下班途中,乙方发生的安全事故,均与甲方无关。

六 文明施工

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否则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严禁酒后上班,情节严重者清除现场。因饮酒造成的人身伤害,后果自负。如打架斗殴,滋惹是非闹事者罚款200-500元/人次。发现偷窃者,甲方对乙方以严重的经济制裁。

七 工期要求

严格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如因乙方人手不足停顿,工期延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均有乙方承担。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 付款方式

九.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生效,工程款付清之后自动失效。

甲方:山东兴润公司建筑一公司(签字)

乙方:单项工程施工队(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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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水电站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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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务,依据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和内容:

四、工程总造价:

五、质量等级:

六、工程工期:

第二条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取下列第项方式承包。

1、按施工图预算加签证、加政策性调整结算;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包料。

如采取全部包干金额,一般不得调整。

但遇设计变更或政策性调整引起设备、材料价格的调整及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可调整合同工程价格。

第三条价款支付与结算

一、工程款支付方式:

二、由于工程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工程量增减,价格按相关定额进行增减,按实结算。

三、工程结算依据

第四条工程变更

本工程在施工中,任何一方不得任意变更设计。

如确需变更时,双方协商,签证协议后方可变更。

第五条工程验收

一、工程竣工后,双方组织有关人员及时验收。

二、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方可使用。

未经验收而使用则视为合格工程。

第六条保修条件及期限

保修期个月,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乙方无偿保修(因甲方使用不当及人为损坏,不在无偿保修范围内)。

第七条双方责任

甲方:

一、工程开工前,应交给乙方施工图纸份,地质勘察报告份,并组织原设计单位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

二、做好施工区域内“三通一平”(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及地下原有管道、电路及其他障碍物的清理迁移工作。

三、确保乙方施工中的工作、生活环境,协助乙方协调当地群众关系。

乙方:

一、根据甲方按合同提供的建设工程文件、图纸、资料和有关规定等,及时编制施工方案,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二、负责施工现场布置,指定电源、水源、道路和材料堆放位置;

三、严格按照施工图和技术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按合同规定时间,如期完工并交付验收,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合同工期顺延。

第八条违约责任

乙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未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每逾期1天,按工程造价万分之付违约金。

甲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付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

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3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方法规定的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偿付乙方赔偿金。

第九条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乙方应文明施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施工顺利进行。

第十条附则

一、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建筑设施变更文件、洽商记录、会议记要以及资料图表等,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甲方指定为工地代表;乙方指定为工地代表。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解决。

四、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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