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范本实用30篇 知识产权合同推荐20篇

彩钢瓦厂房施工合同范本_彩钢瓦厂房施工合同格式

浏览

2257

范文

423

天津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类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56 字

+ 加入清单

天津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类)

编号: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监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受让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章 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 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天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编号为_____________,宗地总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位置及四至范围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出让人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本条第___项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达到场地平整;

(二)现状土地条件。

第六条 本合同签订后60日内,当事人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实地验明交付土地时该宗地的土地条件,出让人应当出具《交付土地通知书》,受让人认可并签收。《交付土地通知书》回执由受让人存留,作为登记发证的审查要件。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______年,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万元),其中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____万元)。

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受让人按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部门签订的合同约定支付。

第九条 本合同签订时,受让人应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____万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部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十条 受让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一次性缴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____万元)。

第三章 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第十一条 本合同签订后60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及界址点坐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所需费用由受让人承担。

第十二条 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共5页,当前第1页12345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范文

篇1: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2820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码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码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向乙方出租(地块具体位置、面积、大概形状)_______________地块使用权。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订立本合同。

1甲方依据本合同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所属之土地位于地块(两泵房、净化器、水池所在区域除外),面积 平方米(以下称“租赁土地”)。对该租赁土地的详细描述作为附件一(最好拟一附件对该幅地块的形状面积特征等做详细描述,能附图更好),构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2本合同登记事宜及所需交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办理和承担。乙方于租赁土地上营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所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均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提供协助。

3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 年,自________年 月日起到 年 月 日。如果乙方申请延长租赁期限,乙方应在前述租赁期限期满之前至少 个月前以书面申请的形式通知甲方。

4甲方在收到乙方按前款发出的延长租赁期申请后,应同乙方进行协商,在达成一致的基础上于前述租赁期满前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并重新确定租金及相关条件。

5乙方租赁甲方土地使用权的用途 。

6租赁期内乙方若要依法将租赁土地的部分或全部改作他用时,应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在作出书面答复后,乙方方可按书面答复改变用途使用。

7待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在乙方足额交纳首期租金之日正式将土地使用权交付乙方。

8乙方在甲方将该土地使用权交付之日起,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第4条的范围内实施相应的经营、管理、使用等行为。

9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将租赁地块与甲方未出租的地方进行隔离。隔离所需材料、人工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10租赁土地的地面平整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1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每年总额(结合第13条)为 ____________元人民币的租金(“租赁土地年租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提高租金额,提高额度最高不超过当期租金的____%。

12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土地使用权交付前立即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一年租金_______________元,以后租赁年度内乙方应于每年的________月________日向甲方支付第二年租金。乙方逾期不向甲方交纳租金的,乙方除应足额交纳外,还需向甲方支付未付租金_________%作为迟延履行的违约金。

13乙方应按逐年递增______%的标准向甲方递增支付,下一年度的租金标准应当在上一年度的租金额(加上递增额)的基础上再增加______%,以此类推计算。

1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监督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使用土地。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用途的,甲方有权收回相关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3)本合同期满不再延续的,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4)租赁期间,甲方对该土地相邻土地行使权利不得妨碍乙方对该土地行使正当权利。

(5)对于政府因公益事业而附设的各种管线穿越该租赁土地的绿化地区和其他区域所造成的对租赁土地的破坏,甲方无需作任何工程上的修补或经济上的补偿。

(6)甲方保证不侵犯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任何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处分及收益的权利和利益。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终止合同或部分及全部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本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

(8)承租期满后,双方不再续期的,乙方承诺将租赁土地上营造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无偿转让给甲方,并应当保证所转让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合于其应当具有的性能和用途,保证质量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

(9)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方视情况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另还需承担相关法律规定的一切责任,并仍需赔偿甲方遭受的其他实际损失。

1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土地。

(2)乙方须向甲方及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3)乙方须根据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土地,并接受甲方监督。

(4)租赁期满不再续租的,乙方须及时、完整地向甲方交回不再续租之部分或全部租赁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5)乙方无权将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转租、抵押。

(6)乙方应保证政府管理、公安、消防、救助人员及其紧急器械、车辆等在进行紧急救险或执行公务时能顺利进出该土地;乙方在土地租用期间应对承租土地内的市政、公用设施妥善保护,不得损坏,否则应承担修复所需的一切费用。

(7)乙方承诺将租赁土地上营造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在承租期满后无偿转让给甲方,并保证所转让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合于其应当具有的性能和用途,能为甲方正常使用和经营,保证质量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

(8)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16若因地方政府征用其租赁土地,乙方必须与甲方友好地解除合同,不得影响当地政府的征用进程。

17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为了避免歧义,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延长租期或终止租赁,应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

18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

(2)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合同;

(3)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所做出的终止本合同的判决、裁定或决定而终止本合同。

19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纳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许的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履行和补偿经济损失。

20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21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全部合同,并取代双方以前就该等事项而达成之全部口头或书面的合同、合约、理解和通信。

22本合同任何一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并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效力及可强制执行性。

2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24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之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5本合同未尽之事宜,悉遵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之规定补足。 26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7本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2:知识产权合同范本:出版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知识产权,全文共 892 字

+ 加入清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友好协商的前提下,就甲方制造之“_____”产品所涉及的依法获得商标专利、宣传品、证照等全部知识产权的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同意乙方在其区域内代理销售甲方“_______”系列产品时,以_______公司或经营部的名义在双方约定的区域内登记注册上述名称,并经营甲方产品。

第二条:乙方确认甲方拥有“_______‘产品及”_______“字号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仅在授权时间及范围内使用。

第三条: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权期内充分维护甲方的形象、信誉,并作好产品技术保密工作,不能将产品技术披露给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发生。

第四条:本授予权协议自双方签订正式代理合同及期限为起始至终止。双方同意无论因何种原因不再继续合作时,本授权随即终止。

第五条:双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识产权授权时,乙方应交还全部技术文件、宣传品相关所有证照,同时在三个月内变更企业名称,不再使用“_______“字样。在甲方收回授权后的一年内,乙方不得经营甲方竞争双手的任何产品。

第六条:乙方有下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随时可收回授权:

1乙方未能专业为甲方代理产品时;

2将甲方的知识产权擅自转让给他人使用时;

3为甲方竞争对手销售产品或销售任何仿制产品时;

4有事实证明其他对甲方的利益有损害的行为产生时;

5代理合同期满不再续签或各种原因合作关系终止时。

第七条:本协议的变更、续签及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有效期______年。

第九条:本协议由甲方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商标机关备案。

第十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执,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交甲方所在地商标管理机关备案一份。

甲方:乙方:

住所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3:2024年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23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甲乙双方经中间人朋友马全禄介绍,并根据《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之规定,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甲方名下拥有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于乙方名下,自主经营使用达成如下内容,愿共同遵守和负法律责任。

1、甲方自愿将自己名下位于本市城西沈家寨村原寺儿沟的自留地贰亩转让给乙方独立经营使用。甲方保证该贰亩地四至界线清楚。权属明确,无任何法律上的争议。

2、转让费为人民币整( )(以甲方收据为准)。乙方并于20xx年1月6日向甲方交纳前期款项人民币伍万元整(5万元整)(见甲方出具的收据),待本合同生效后该伍万元冲抵转让费。

3、转让期限为长期期限的不固定期限。

4、甲方保证所转让的该土地使用权权利不受包括甲方家庭成员或其他任何村民及人员的非法干涉。如遇他人非法干涉一切由甲方出面协调解决。

5、转让期内如遇甲方村委会或国家征用等统一规划政征用该两亩地时,届时乙方在该两亩地上所购建的一切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所得的补偿费用全部归乙方所有,其他任何

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和主张权益。

6、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本村委会签章确认后生效。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留档一份。

甲方(签章):

中间(签章):

乙方(签章): 村委会(签章):

年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4:农村房屋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2390 字

+ 加入清单

出让方(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乙方):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房屋使用权等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本项目的土地属于×××××,甲方通过合法方式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为60年。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用途综合商住。

第二条 房屋基本情况。

乙方所选房屋房号为博文公寓____栋____层____号房,该房屋的用途为住宅,属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层高3米。该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面积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分与公共房屋分摊面积_____平方米(房屋平面图见附件一;有关公共部分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该房屋使用期限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条 计价方式。

该房屋使用权按套出让,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使用权转让单价为(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总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 整(小写¥________元)。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已支付甲方定金_________万元。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天内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缴纳所有剩余款项(除已缴的定金)即人民币__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若乙方逾期仍未付款,视作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甲方无须事先通知乙方,有权对物业另作安排,乙方已交定金不予退还,乙方对此已知悉并无异议。

第六条 房屋交付使用的期限。

甲方应当在_____年___月___日前,将本合同约定的房屋交

第七条 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30日,自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款项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自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乙方累计已付款按每日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款项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八条 交接。

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甲方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付手续。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前来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并与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协议》。

第九条 甲方关于装修、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甲方交付使用的房屋的装修、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30日内按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修复。

第十条 甲方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甲方承诺与该房屋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在房屋交付使用时达到使用条件:

1、供水至该房的厨房,在该房交付使用前完成;

2、电接至该房,在该房交付使用前完成。

3、公共电梯在该房交付使用前完成。

第十一条 保修责任。

《住宅质量保证书》(附件四)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方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在房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甲方应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坏,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公共使用设施在保修期内由甲方负责维修更换;保修期满,则由乙方及共同使用人负责维修及更换。

第十二条 乙方的房屋仅作住宅使用,乙方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有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分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三条 在使用期间内,乙方可将房屋的剩余使用期转让给第三方,但须在转让的同时向甲方办理备案手续。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房屋使用期届满后,乙方若需继续使用,则由乙方与当时的土地使用权人另行签订合同。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送达通知至乙方的地址确定为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的通知送达上述地址后,不管乙方是否签收均视为已送达给乙方;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八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甲方贰份,乙方_____份,见证单位____份。

第二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签署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5:常年知识产权顾问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知识产权,全文共 1871 字

+ 加入清单

常年知识产权顾问合同

聘请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聘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乙方指派顾问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_________担任甲方的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认可乙方可能出现的临时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条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开庭冲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暂时替代处理较急的事务。但乙方更换指派必须经甲方同意。

第2条 甲方的服务范围

日常法律范围: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问题口头或书面解答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 审查、修改甲方因商务活动与第三方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书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及法律建议;

2.3 应甲方要求,对甲方签署的各种法律文书进行见证;

2.4 协助甲方参与较为重大商务活动的谈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论证;

2.5 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代为收领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经、面临和/或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2.8 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赔;

2.9 协助甲方完善内部管理的有关法律事务,提出法律建议;(如企业用工保密制度、知识产权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类诉讼、仲裁及/或行政处罚案件,须另行约定;

2.11 甲方在经济活动发生的企业改制、兼并重组、收购、破产、上市、融资、房地产开发、土地转让、投资、设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参股公司、股权转让、及其它类型的重大项目以及法律顾问工作量一次性达4小时以上的专项法律事务,不在本合同服务范围内,须另行约定;

2.12 乙方的服务范围中,不包括各类合同、协议书、规章制度的撰写、草拟;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

2.14 本条所列2.10条至2.13条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经办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给予优惠。常年知识产权顾问合同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商标服务范围:

2.15 就甲方日常商标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16 审查、修改各项有关商标法律文书(国内外),代理国内外商标的申请、变更、转让、无效等事务;

2.17 就甲方有关商标侵权问题(国内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权或被他人指控侵权、或对市场侵权假冒行为提出进行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8 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国内外)商标权纠纷包括申请被驳回、被他人异议、被他人提出撤销注册或对他人提出异议、撤销他人商标注册等法律行为进行法律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9 就甲方有关商标战略进行整体策划提出律师意见、出具建议函;

2.20 甲方有关商标的创意、(国内外)商标的使用、商标的管理、商标的保护、商标的许可使用、商标的市场运作等提出口头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1 本条所列2.17至2.20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专利服务范围

2.22 就企业的专利战略、组织构架、人员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询意见;

2.23 就合作伙伴的或竞争对手的国内外专利提供咨询、文献监视和检索;

2.24 代理国内外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技术领域包括:电子、电工、通讯、计算机技术、机械、医药、农药、兽药、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环境保护等;

2.25 代理复审请求及无效宣告请求;

2.26 关于专利纠纷与侵权的法律服务,包括咨询、市场监视、专利权的海关备案、调查取证、庭外调解、申请行政调处及提起诉讼等;

2.27 出具是否具有专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专利权的法律意见书;

2.28 接受委托就专利申请的复审决定和专利的无效宣告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29 技术转让与专利实施许可的中介谈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调查;

2.30 为企业大型投资、合资、引进技术和设备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改造项目提供法律意见书,等;

共2页,当前第1页12

展开阅读全文

篇6: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本_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48 字

+ 加入清单

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

甲方: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乙方:

所购房屋系:        幢        室(施工编号,        号        室(公安编号)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系“        花园”项目(以下简称“本小区”)的开发商,甲方在本小区投资建设了地下机械立体式停车库(以下简称“机械车库”);乙方是本小区内业主,有使用前述机械车库的需要。为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有偿使用机械车库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合同:

展开阅读全文

篇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涉外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192 字

+ 加入清单

出让方:北京市国土资源局

受让方:北京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办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有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依据本合同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其所有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政府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和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共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地下埋藏物、隐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章 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

第三条 出让方式:挂牌。

第三章 出让土地状况

第四条 出让土地位置:北京市________________区 。

第五条 出让土地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其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

出让土地规划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其中规划地上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其中________用途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用途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用途________平方米:规划地下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其中地下四库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他经营性面积________平方米),用途为________,非经营性面积________平方米。该地块还应符合20__规;规意选字________________号《规划意见书》的其他要求。

上述各项的准确面积以该项目竣工后经有资质的测绘单位的实际测量结果为准,按实际测绘面积调整合同地价款。

第六条 地块规划用途:商业____________。

第七条 出让方和受让方均同意,在符合20__规意选字________________号

(一)受让方可在出让土地内建设配套公建,但应在取得建设用地规》:规划许可证后,与出让方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并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标准调巨调整地价款。

(二)受让方可在出让土地内对地下空间进行设计、建设,但应在取得建用 ,地规划许可证后与出让方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并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标准调整地价款

(三)受让方可建设一用途的建筑,但应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与出让方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并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标准调整地价款

(四)在本合同附图范围內,受让方需按规划要求,建设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用途:________),其对应土地为划拔土地,受让方需于________日建成后按规划移交政府或政府指定的单位。本合同项下受让方取得的土地面积相应减少。

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第四章 土地费用及支付方式

第九条 出让本合同约定条件下土地的地价款(包括土地彳地使用权出让全、金、土地开发补偿款)为土地成交价款,即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土地成誠交单价为一元每建筑平方米。其中政府土地收益(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政府土地收益单价为________每建筑平方米。土地开发补偿款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

第十条 受让方须按以下期限向出让方交纳政府土地收益:

(一)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受让方须向出让方支付政府土地收益的的20%,即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定金。受让方在竞买时交纳的竞买保金计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可抵扣定金及其余政府土地收益。

(二)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受让方须向出让方支付其余政府土地收益,即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

其中自签订本合同第61日内起至180日止,受让方除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政府土地收益外,还须按月息0. 2%的比例,支付未付的政府土地收益的资金占用费。

第十一条 土地开发补偿款由受让方直接支付给土地一级开发单位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________________区分中心,具体支付方式及双方其他权利义务由受让方与土地一级开发单位签订的《土地开发建设补偿协议》予以明确。

第十二条 出让土地的使用条件经出让方和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生变化,需要补交地价款的,补交价款全部为政府土地收益,出让方和受让方应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调整政府土地收益,政府土地收益按如下标准进行调整:

(一) 地上经营性建设面积增加的,增加的建筑面积按土地成交单价补交政府土地收益;地上经营性建筑面积减少的,政府土地收益不变。

(二)地下经营性建筑面积增加的,增加的地下车库面积按政府土地收益单价的三分之一补交政府土地收益,增加的其他经营性面积按土地成交单价的三分之一补交政府土地收益。地下经营性建筑面积减少的,政府土地收益不变。

(三)规划为多种用途的,出让时均全部按________用途收取政府土地收益。规划方案确定后,对调整为________用途的建筑面积,受让方应按________元每建筑平方米补交政府土地收益。

第十三条 受让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到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领取并填制《北京市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由受让方持《北京市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到其开户银行直接将合同约定的款项缴入北京市财政局专户。缴款后受让方持《北京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第一联,到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换取款正式收据。

第十四条 受让方除按本合同的规定交纳地价款外,还须依法交纳其他有关税费。

第五章 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第十五条 在出让期限内,受让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开发、利用土地。

第十六条 受让方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动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至少提前30日向出让方提出延期开工建设申请,经出让方同意延期的,其延期时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延迟的,受让方应当及向出让方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双方重新确定土地开发建设期限。第十七条 受让方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竣工,如确因工程特殊、复杂或规模较大,受让方在上述要求的时间内不能竣工的,应至少提前30日向出让让方提出延期竣工申请。经出让方同意延期竣工的,其延期工时间不得超过1年。

第十八条 北京市人民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F宗地的城市规划调整权。原土地利用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土地出让期限内宗地建筑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土地出让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垂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第十九条 受让人在受让宗地內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应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第二十条 在土地使用期限内,出让方有权依法对受让方宗范围内的的土地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受让方不得拒绝和阻挠。

第六章 土地使用权及其转让、出租、抵押、续期、终止

第二十一条 受让方在支付本合同约定全部政府土地收益、《土地开发建设补偿协议》约定的全部补偿费用及国家规定的契税等费用后,应按规定申诗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在本合同约定政府土地收益支付期限內,受让方可接本市有关规定,除缴纳合同定金外,在交清单体建筑的全部政府土地收益,并按《土地开发建设偿协补偿协议》履行义务的,可申请办理该单体建筑用地的土地登记,领取该单体建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二十二条 受让方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内,有权依法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交换、赠与)、出租、抵押。

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出租,转让、抵押、出租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第二十四条 受让方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本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也随之转移,转讨让后转让的受让方享有的土地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交易双方应在转让合同签订后60日内,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第二十五条 受让方转让土地使用权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付清全部政府土地收益,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

(二)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工地,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建设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代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二十六条 受让方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或者出租、抵押房产导致土地使用权连带抵押的,应在租赁、抵押合同签订后15日内,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理登记手续;出租、抵押后,受让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七条 对受让方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启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依法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代表国家)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给予受让方适当补偿。在出让方支付补偿费用后,受让方应当按期腾退土地。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该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1年向出让方提出续期申请。出让方同意续期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依法与出让方重新签订赴地出让合同,支付地价款,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

第二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因下列情况而终止:

(一)本合同约定的出让年限届满,而受让方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得批准。

(二)让方依法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

(三)双方协解除出让合同。

(四)因违法解除出让合同。

(五)照司法裁定解除出让合同。

(六)因自然灾害等造成土地权利灭失的。

土地使用权终止手续按国家及北京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条 受让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足额支付土地收益的,从合同约定付款期限终止之日起计算,每延期1日按滞纳款的万分之二点一向出让方缴付滞纳金。如延期付款超过60日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退还定金。若因受让方上述违约行为给出让方造成损失的,出让方有玲予求受让方赔偿。

第三十一条 出让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出让方应向受让方双倍返还金,退还已付的其他政府土地收益。若因出让方上述违约行为给受让方造成损失的,受让方有权要求出让方赔偿。

第三十二条 受让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出让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退还定金。若受让方上述违约行为给出让方造成损损失的,出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赔偿。应提供相应证据。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四条 对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棘行的,任何一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采取一切必要补救措施沲,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五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之事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信件、电报、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终止之日起10日內,向另一方提交说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报告和相关证明文件。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三十七条 合同双方均应按本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自觉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如发生纠纷,合同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合同双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后生效。

第三十九条 20__规意选字________________号《规划意见书》为本合同附件之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条 本合同附件和附图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激律效力。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壹式贰份,合同双方各持壹份;本合同副本肆份,合同双方、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所在区(县)国土资源分局各持壹份.合同正本和副本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方: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盖章)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受让方:北京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署日期: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附件: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规划意见书附件(选址)

20__规意选字________________号

签发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________________区分中心:

你单位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申报的,拟在________规划建设的____________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根据有关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城乡规划要求,同意你单位按下列规划选址意见及附图骆干示用地范围,开展该项目建设计划、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

用地规划要求:

规划选址建设用地位置、范围:____________区(详见附图)

规划选址建设用地性质:商业金融

口可兼容使用性质:配套设施

△总用地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总建设用地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以20__拨字________________号钉桩成果为准

△△代征城市公共用地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其中:代征道路用地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以20__拔字________ ________号钉桩成果为准△应按要求完成代征用地范围内的拆迁并实施代管职责;待城市建设需要时应无条件腾退,按规划性质交城市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建设和管理。

△容积率:≤3.5

△△建筑密度:≤40%

△◆建设规划要求:

△△建筑使用性质:商业金融

△△建筑可兼容使用性质:配套设施

△△建筑控制规模(地上建建筑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控制高度:≤40米

△建筑退让距离:应满足《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要求

△口应符合《北京市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的要求。

△◆绿化环境规划要求:

△◆相关要求:

△本工程下阶段到市规划委机关服务大厅申报《修建性详细规划》时,须按下列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建设用地钉桩成果》:

△口属于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须提交经相应环保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属于需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项目,须有“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内容和地震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抗震设防标准谁的文件;

△属于需要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建设项项目,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对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属于需要进行无障碍设施服务的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应按照《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要求,在设计说明中对无障碍设施作专门说览明。告知事项:

1据市计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项目建议书(代代可研批复)或项目建议书(中央、部队在京项目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批复)文件和城市规迎划要求,为确定建设项目的用地范围和规划用地使用条件,提出本《规划:意见附件(选址)》意见,作为向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用地手续和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的必备文件之一。

2.征(占)集体用地(如需转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时,本持丰本《规划意见附件(选址)》及附图和相关文件资料,向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用地手续,待市人民政府批复后,再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新增国有建设用地时,可持本《规划意见书附件(选址)》及附图和相关文件资料,向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用地手续,待其同意后再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规划意见附件(选址)》有效期2年。2年内取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管部门用地批准书的,《规划意见附件(选址)》的有效期顺延,并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用地批准书有效期(含延续)一致。

5.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依据本《规划意见附件(选址)》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进行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的规划设计。凡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和《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建设项目,须向招投标主管部门力办理登记,并按《北京市勘察设计招标登记表》明确事项求进行设计工作。在申护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提交《北京市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登记表》复印件。

6.需对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建设项目进行命名的,在申报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按地名命名的有关规定办理旦并取得地名命名行政许可。在申报《建设用地规划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须提交地名命名行政许可决定文件。

如需对建设项目的建筑物进行命名的,在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按地名命名的有关规定办理并取得地名命名行政许可。在在申报《建设工程划许可证》时,须提交地名命名行政许可决定文件。

7.按照《规划意见附件(选址)》要求,申报审查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的,在领取《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意见》时,应同时提交按园林专业审查标准所需送审材料。

8.本《规划意见附件(选址)》及附图,对外核发一式四份,文图一体方有效文件。

展开阅读全文

篇8: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14 字

+ 加入清单

出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妥善安置原鄂州市鄂城区建材综合厂职工,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合同法》、《土地法》及《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位置、性质、面积及现状

该宗土地位于新庙镇将军村,系国有划拨土地,土地使用面积6622㎡(以实际测量为准)。该宗土地于1994年10月征用,1996年3月抵押给鄂城区农行,后此债权转移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鄂州市人民政府鄂州政函[20xx]25号批复市国土资源局鄂州土资文[20xx]85号文收回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20xx年5月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鄂州法民初字第27号裁定,鄂州市鄂城建材综合厂支付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欠款本息547892元,诉讼费21456元,鄂城区建设局(现住建局)负连带责任。后经区政府协调,并向市政府报告,此宗地由鄂城区住建局处理,解决职工安置和相关债务问题。

二、土地转让方式、金额及付款方式

转让方式:该宗土地由甲方委托市国土资源部门采取招、拍、挂处置给乙方。

转让金额:人民币80万元(含地面附属物)。其中1、乙方支付甲方30万元用于职工安置,若职工安置资金存在缺口,乙方必须弥补不足部分;2、乙方支付甲方该宗土地抵押债务50万元,乙方若解除了该宗土地抵押,甲方一次性返还乙方。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乙方一次性以现金支付转让费给甲方。

三、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协调国土资源部门和有关债权人解决原土地的历史遗留问题;

2配合乙方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3依照鄂州发[20xx]3号文件精神,协助做好土地出让金返还事宜;

4协调周边及职工关系。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协助甲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2承担土地使用变更过程中的相关税费;

3承担土地使用权历史问题解决过程中土地闲置费用及土地抵押解除过程中所有费用。

四、其他事项

1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未尽事宜,再签补充协议。

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9:天津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794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___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职务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办法》、《______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实施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 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依据有关规定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

乙方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经营土地的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并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 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________,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年,自颁发该地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设__________项目。(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应当取得甲方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依照有关规定重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七条 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第八条 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以及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费(税)。

第九条 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总额为__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

第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共计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60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____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 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_____日内,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二条 乙方同意从____年开始,按政府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时间为当年____月____日。土地使用费用每年每平方米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

第十三条 乙方同意以美元(港元等)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其他费用。(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美元(港元等)与人民币的比价,以合同签定当天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买入价和卖出价的中间值计算。

第十四条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号内。银行名称: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分行,帐户号____________。

甲方银行帐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本合同规定的出让年限届满,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该地块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也由甲方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

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须在期满前______天内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并在确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和出让金及其他条件后,与甲方签订续期合同,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 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负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七条 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______%缴纳滞纳金。

第十八条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或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九条 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致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权,则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应相应推延.同时甲方应承担乙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二十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二十一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起生效。双方的地址应为: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法定名称____________; 法定名称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

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____日内应将新的地址能知另一方。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采用______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种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_市(县)签订。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

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____ 乙:_______________(章)

(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___

市(县)土地管理局(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签字)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土地使用条件

(宗地项目)

一、界桩定点

1.1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正式签订后____日内,______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会同用地者依图验明红线所标示座标的各拐点界桩。面积核定无误后,双方在用地红线图上签字认定。界桩由用地者妥善保护,不得私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应及时报告____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请求重新埋设。

二、土地利用要求

2.1 用地者在用地红线图兴建建筑物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主体建筑物的性质规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附属建筑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建筑容积率(建筑面积密度)__________________;

(4)建筑覆盖率(建筑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总建筑面积不超过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6)建筑层数,最高/平均__________层;

(7)绿化比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室外地面标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所有建筑物的设计均应符合国家现行建筑设计标准、规程的规定。

(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三、公益工程

3.1 用地者表示同意在用地红线范围内一并建造下列公益工程,并同意免费提供使用。

(1)________蹲位公厕

(2)小区公用停车场

(3)自行车棚

(4)配电室(开关站)

(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3.2 用地者表示同意政府的下列工程可在其红线范围内的规划位置建造或通过,而无需作任何补偿。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设计、施工、竣工

4.1 红线范围内的建筑设计、建筑用途等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要求,涉及交通、管线、消防、环保、人防、航道等问题,还须报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建设,并由地方政府派出机构管理,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用地者负担。

4.2 用地者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日内应按批准的规划设计图纸和施工设计图纸动土施工。并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所完成的建筑物面积不少于________平方米。

4.3 规模大的、特殊的复杂工程,其动土施工时间按上述要求进行有困难的,用地者至迟应在离建设期限届满之日前____日内,向市(县)土地管理局提出足够理由延建申请,且延续期不得超过____日。

4.4 用地者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竣工(受不可抗力影响者除外),延期竣工________日的,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注销其《国有土地使用证》,其地上建筑物无偿归国家所有。

五、建筑维修活动

5.1 用地者用地红线范围内进行建设及维修活动时,对周围环境及设施应承担的责任包括:

(1)所属建筑物品或废弃物(即泥土、碎石、建筑垃圾等)不得侵占或破坏红线图以外的土地及设施。

如需临时占用市政道路,应报请市公安部门批准。

如需临时使用红线以外土地,应与该用地者协商;若属政府未批准土地,应报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按规定交纳土地费用。

(2)未获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在公共用地上倾倒、储存任何材料或进行任何工程活动。

(3)用地者必须确保土地使用范围内的污水、污物、恶臭物或影响环境的排泄物均应有可靠的排除方法,不得损害周围的环境。

(4)在土地使用期限内,用地者对该地段内的所有城市市政设施,均应妥善保护,避免损坏,否则,应承担修复工程的一切费用。

5.2 用地者不得开辟、铲除或挖掘毗邻地段的土地。

5.3 在兴建建筑或维修工程之前,用地者必须摸清地段或相邻地段公有的明渠,水道(包括水龙喉管)、电缆、电线以及其他设施的位置,并向有关部门呈报处理上述设施的计划;用地者在未获批准之前,不得动工。基本需要改道、重新铺设或装设的费用,均由用地者负责。

六、供水、供电

6.1 用地者所需的用水,应与市自来水公司签订供水合同。

6.2 用地者所需的用电,应与市供电局签订供电合同。

6.3 用地者接水、接电及开设路口,所需费用均自行负责。

七、监督检查

7.1 在土地使用期间,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有权对用地者红线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用地者不得拒绝和阻挠。

7.2 在地者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红线范围以外的土地(包括堆放物品、器材等),否则,按违法占地处理。

7.3 用地者在用地范围内,应按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工程设计图纸的要求进行建设。

7.4 用地者对用地范围内的建筑物,未经规划部门批准,不得任意拆除或改建、重建。否则,有关部门有权责令其恢复原状或拆除,拒不执行的,可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用地者支付。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产权合同:照片使用权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43 字

+ 加入清单

产权合同:照片使用权协议

合同(contract),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下面请看“产权合同:照片使用权协议”一文:

产权合同:照片使用权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作品题目:《__________________》。

2.使用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著作权:属于提供照片的甲方。甲方应保证提供照片著作权完全属于甲方本人,因为甲方提供照片的著作权而引起的问题,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使用权限:在以上使用范围的一次使用。

5.使用限制

使用者无权行使下列权利:

(1)将照片另行出租或出售予第三者使用;

(2)将照片用于制造任何对社会,国家及人民有妨害的用途;

(3)将照片以赠品或其他方式出售;

(4)将照片以可能造成甲方或任何对象名誉上损害的不当方式使用。

6.稿费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其他:除本说明所规定之内容外,其他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为解释。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产权合同:知识产权IPR保护框架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知识产权,全文共 1812 字

+ 加入清单

产权合同:知识产权(IPR)保护框架协议

鉴于:基于gsm和gprs及其演进技术的移动运营商、移动终端制造商、终端技术(器件)的开发商及制造商、增值业务提供商自愿组织_________论坛(以下简称“本论坛”),对移动终端新技术,新业务以及各类移动终端之间的互通能力和对业务的承载能力进行研究,形成华语地区移动终端的倡导性建议,共同推动华语地区移动业务发展,满足日益丰富的移动业务对终端的要求。

各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依据《_________论坛章程》,就各方在倡导性建议中拥有的有权成果的实施许可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各方:是指加入本论坛,签署本协议的所有成员。

1.2 一方:是指加入本论坛,签署本协议的任何一个论坛成员。

1.3 其他各方:是指各方中排除上述一方之外,其他所有签署本协议,加入本论坛的论坛成员。

1.4 协议外其他方:是指除签署本协议,加入本论坛的各方以外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5 倡导性建议:是指经过论坛表决程序通过的针对某项移动终端新技术或新业务的技术文件,该文件将在本论坛成员中获得广泛的推荐和应用。

1.6 有权成果:是指一个或多个论坛成员提交到本论坛的,在本协议生效前及生效后,该成员或这些成员拥有知识产权的成果。

1.7 知识产权(ipr):是指由一个或多个论坛成员或协议外其他方的智力劳动成果依法取得的(无形资产)专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著作权的文件、技术及相关成果的合法权利。

1.8 许可方:是指拥有本协议中的有权成果,并给予其他成员当中的一方或多方实施许可或授权其他各方使用的一方。

1.9 被许可方:是指对本协议中的有权成果,获得其所有人(许可方)实施许可或使用授权的其他各方。

第二条 许可范围

除非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就有权成果的知识产权达成的许可协议(以下称“许可协议”)另有规定,在本论坛所涉及的全部研究领域内,有权成果的许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从事用于gsm、gprs及其演进技术领域内的移动终端产品或技术的设计、开发、应用、制造、销售等。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3.1 各方应各自保证资源,致力于符合和推广使用本论坛最终形成的各项倡导性建议。

3.2 经过论坛表决程序通过的倡导性建议,以及或由论坛成员共同讨论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除论坛成员在其中已拥有的有权成果和知识产权外,其他知识产权属于论坛成员共同享有。

3.3 论坛成员在倡导性建议的形成过程中应如实向论坛其他成员告知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技术成果中是否包含知识产权或可能存在的知识产权,其他论坛成员应在倡导性建议形成之前对涉及的自己拥有的知识产权提出主张。若倡导性建议形成后发现存在论坛成员尚未披露的知识产权信息,则各方可根据有关论坛规则,重新对倡导性建议进行讨论和表决。倡导性建议被论坛通过前,任何成员可以拒绝在议案中加入其知识产权并拒绝许可。

3.4 若上述倡导性建议,相关成果中包含一方的有权成果,该方将继续拥有该方对有权成果的所有权利。

3.5 倡导性建议被论坛通过前,任何成员可以撤回其议案,并拒绝向其他各方进行知识产权的许可,具体的时间和处理方式,各方将另行讨论,并在有关规则中确定,但论坛成员不应随意撤回其已经提出的议案。

3.6 一旦被论坛通过成为倡导性建议,在倡导性建议中包含其有权成果的成员可根据各方已经达成的一致,与其他成员签署有关许可协议,许可协议的签署应基于公平、合理、非歧视的原则。若该成员拒绝进行许可,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合理理由,上报理事会。

3.7 除非许可协议另有规定,许可方依据本协议做出的知识产权许可是非独占的,非排他的,不可撤销的和不可转让的。同时,许可方可向协议外其他方进行许可,其条件不受本协议的限制,由许可方自行决定。

3.8 倡导性建议被通过后,其他各方可自愿按第3.6条的规定与有权成果的所有者签署协议,签署的时间,范围由成员自行决定。

3.9 对于论坛未形成的倡导性建议,提交原文件的成员有权自行选择进行专利申请或对其作其他处置,但不应侵害其他论坛成员的合法权利。

3.10 许可方向被许可方的授权范围和许可的期限以各自另行签署的许可协议为准。

3.11 各方同意将在本论坛内尊重和保护协议外其他方的知识产权。任何一方将含有协议外其他方知识产权的文件、资料、成果提交到论坛,均应获得权利所有者的许可。

第四条 与有权成果相关的信息

共2页,当前第1页12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商铺使用权转让合同_商铺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35 字

+ 加入清单

转让方: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________的店铺,租金为一次性交清,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甲方。

二、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出租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

四、乙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

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园区,全文共 6295 字

+ 加入清单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GF-94-1002)

(成片开发土地出让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市(县)

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依据法律和本合同规定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 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其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但不得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不允许的活动。乙方负有依法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土地的义务。

第二章 定义

第四条 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词语定义如下:

1."地块"指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即本合同第五条界定的范围。

2."总体规划"指经中国政府批准的_______开发区域的土地利用和开发建设总体规划。

3."成片开发规划"指依据总体规划编制的,经中国政府批准的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各项建设的具体布置、安排,以及开发后土地利用方案。

4."公用设施"指依照成片开发规划对地块进行综合性的开发建设,建成的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通信等供公共使用的设施。

第三章 出让地块的范围、面积和年限

第五条 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______。(见附件________地块地理位置,略)。

第六条 第五条所指地块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__年;自取得该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第四章 土地用途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立一个以开办和经营工业项目(建设项目)为主的工业区(综合区),亦准许___%用地开办一些与之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第九条 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第十条 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应当取得甲方同意,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 土地费用及支付

第十一条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税以及国家有关土地的税(费)。

第十二条 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币,总额为____元人民币。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共计____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出让金。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十四条 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___日内,依照规定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五条 乙方同意从____年开始,按政府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时间为当年____月____日。土地使用费每年每平方米为______元人民币。

第十六条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名称:XX银行______分行,帐号为_______。

甲方银行、帐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 土地使用权转让

第十七条 乙方在实施成片开发规划,并完成全部公用设施建设,形成工业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条件(除土地出让金外项目连续投资必须达到投资总额的____%,或建成面积达到设计总面积的_____%,或根据具体情况定)后,有权将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的余期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第十八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受让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

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

第十九条 乙方在作出转让__日前应通知甲方。转让双方在转让合同签字后___日内,应将转让合同及有关附件的正本送交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换领土地使用证,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二十条 自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甲方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第七章 土地使用权出租

第二十二条 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块的公用设施并建成通用工业厂房以及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等地上建筑物后,有权作为出租人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余期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

第二十三条 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块使用权出租后,出租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八章 土地使用权抵押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权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余期使用权向一个或数个抵押人作出一个或数个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定的抵押合同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每一抵押所担保的债务必须是乙方为开发本合同项下的地块所承担的债务。

第二十七条 乙方在作出抵押___日前应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签字后___日内应将抵押合同,以及由此获得的经公证的期票(或贷款协议)及有关附件正本送交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依照有关规定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权人或第三人,应在实现抵押权后___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八条 依据第二十七条而取代乙方抵押权人或第三人,享有并承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章 期限届满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并无偿取得地块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

第三十条 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须在期满__天前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并经甲方同意在确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和出让金及其他条件后,签订续期出让合同,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存续期间,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十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二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

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三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 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 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而致使乙方对该地块使用权占有的延期,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出让金__%的违约金。

第三十六条 乙方在该地块上未按开发计划进行建设,应缴纳已付出让金___%的违约金;连续两年未投资建设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该地块土地使用权。

第三十七条 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出让金除外),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___%缴纳滞纳金。

第三十八条 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和要求完成公用设施建设,则应在规定完成日期至少____日前通知甲方。如果甲方认为必要,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完成日期;如没有在规定期限内通知甲方,或甲方有理由认定上述延期理由无法成立并不同意延期,甲方有权无偿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权。该部分土地使用权占全部土地使用权的比例与未开发的公用设施占全部要求开发的公用设施比例相等。

第三十九条 在颁发土地使用证后,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乙方在____年内未能招引并安排该地块内所有兴建的项目,则应在规定日期至少___日前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本合同规定的建设期限,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并安排建设项目地块的使用权。

第十二章 通知第四十条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双方的地址应为:

甲方: 乙方:

法人住所地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

编码________; 编码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

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_____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四十二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有权一级政府批准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采用中____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种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份,双方各执__份。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在中国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市(县)签订。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省______(自治区、直辖市)_____市____(县)土地管理局(章) 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________(签字) ________(签字)

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成片开发经营项目)

一、成立开发企业

1.1 土地使用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成立从事土地开发经营的开发企业,开发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取得开发区域的土地使用权。开发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管理,但在其开发区域内没有行政管理权和司法管辖权,开发企业与其他企业的关系是商务关系。

开发企业的经营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其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

二、界桩定点

2.1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正式签订后___日内,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会同开发企业依出让宗地图各界址点实地核定所示座标的界桩;面积无误后,双方在出让宗地图上签字认定。界桩由开发企业妥善保护,不得私自改动,界桩遭到破坏或移动时,应及时报告_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请求恢复界址测量,重新埋设界桩。

三、土地利用要求

3.1 开发区域内土地使用必须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

3.2 开发区域内生活配套设施用地应控制在总用地的__%以内。

3.3 开发企业应编制开发区域内的成片开发规划,成片开发规划应在得到批准后实施。

3.4 开发区域在城市规划范围内的,开发企业拟定的成片开发规划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并按有关规定报省级政府批准。严格按批准的规划实施,如确需修改,必须征得原批准机关同意。

四、公用设施

4.1 开发区域内的全部公用设施由开发企业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建成并使其达到中国现行设计和施工规范标准。

开发企业投资建设区域内自备电站、热力站、水厂等生产性公用设施的,可由开发企业自主经营,也可交地方公用事业企业经营。公用设施能力有富余,需要供应区域外,或需要与区域外设施联网运行的,开发企业应与地方公用事业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合同,按合同规定的条件经营。

4.2 开发企业需接引区域外的水、电、热等资源,提供接点和服务的,须与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另签合同,并由地方公用事业企业负责经营。

4.3 开发区域的邮电通信事业,由邮电部门统一规划、建设与经营。也可以经___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主管部门批准,由开发企业投资,或者开发企业与邮电部门合资建设通信设施,建成后移交邮电部门经营,并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开发企业给予经济补偿。

4.4 开发企业可以按照国家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划建设和经营专用港区和码头。开发区域地块范围涉及海岸港湾或者江河建港区段时,岸线由国家统一规划和管理。

4.5 公用设施完成后,开发企业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成一个或多个对公用设施进行开发、经营为目的的合资、合作企业。

4.6 开发企业必须根据总体规划要求,在该开发区域内为政府行政、司法管理部门无偿提供公用设施,如办公用房等。

4.7 相邻双方必须相互合作,并根据需要授予对方必要的相邻权,以及其他权利以保证开发区域与相邻区域的交通往来和开发建设的顺利进行。

五、设计、施工、竣工

5.1 开发区域内的建筑设计、建筑用途等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要求及成片开发规划,涉及交通、管线、消防、环保、人防、绿化等,须报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建设,交由地方政府派出机构管理。

5.2 开发企业在签订本合同___日内按批准的规划设计图纸和施工设计图纸动土施工,并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建成不少于____平方米的标准或专业厂房。

六、项目引进

6.1 开发企业负责吸引投资者到开发区域投资,并保证自土地使用证颁发之日起___年内招引并安排区内所有的建设项目,___年内所有建设项目全部竣工投产。

6.2 在开发区域内兴建的建设项目,其建设应符合成片开发规划的要求,并按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的有关规定报经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6.3 在开发区域举办企业,应符合国家有关投资产业政策的要求。属于下列情况的项目不得兴建:

(1)有污染环境又无符合规定的环保措施的项目;

(2)为中国政府所禁止的建设项目和生产产品

===========================================================================================================

说 明

星欣设计图库资料专卖店拥有最全的设计参考图库资料,内容涉及景观园林、建筑、规划、室内装修、建筑结构、暖通空调、给排水、电气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等各个领域的设计素材和设计图纸等参考学习资料。是为广大艺术设计工作者优质设计学习参考资料。本站所售的参考资料包括设计方案和施工图案例已达几十万套以上,总量在数千G以上。

图库网址

联系

电话:131X2600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涉外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87 字

+ 加入清单

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制

合同双方:

出让方:

法定地址: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受让方:

法定地址(或户口所在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北京市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国家和本市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2. 本合同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地块,其土地所有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政府对其拥有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和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隐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内。

3. 出让方式:协议

4. 出让方以现状出让给受让方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 。具体位置见附图。

5.出让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6.土地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始计算,至____年__月__日终止。

8.地价款在本合同中只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受让方以人民币(大写)____仟____佰____拾 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小写) ¥______元,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一次性向出让方交纳土地出让金。

9.在受让方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后,出让方向受让方核发《房屋所有权证》,并注明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和已办理土地使用权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不颁发。

10.受让方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其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年限内按照《房地产管理法》、《条例》和《办法》的规定,可依法附随房屋所有权一同转让(包括出售、交换、赠与)、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对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其土地使用权可以附随房屋一同继承。

11.受让方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现状土地利用条件使用土地。必须服从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要求。

12.土地使用权因出让所限届满、提前收回或土地灭失等原因而终止,终止手续按《房地产管理法》、《条例》及《办法》中有关规定办理。

13.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14.双方应按本合同履行各自义务,自觉遵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如发生纠纷,合同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5.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1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17.本合同正本两份,合同双方各一份;本合同副本两份,市、区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各一份。

出让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

____年__月__日

受让方: (盖章)

____年__月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天津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474 字

+ 加入清单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成片开发土地出让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_;编码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职务_____。

受让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____;编码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职务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依据本合同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其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但不得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不允许的活动。乙方并有依法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土地的义务。

第二章?定义

第四条?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词语定义如下。

1.“地块”指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区域,即本合同第五条界定的区域。

2.“总体规划”指经中国政府批准的____开发区域的开发建设总体规划。

3.“成片开发规划”指依据总体规划编制的,经中国政府批准的在受让土地使用权区域内各项建设的具体布置和安排。

4.“公用设施”指依照成片开发规划对地块进行综合性的开发建设,建成的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通信等设施。

第三章?出让地块的范围、面积和年限

第五条?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_____,地块编号为_____。(见附件______地块地理位置图)

第六条?第五条所指地块总面积为____平方米。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_年。自颁发该地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第四章?土地用途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立一个以开办和经营工业项目(建设项目)为主的工业区(综合区),亦准许开办一些与之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第九条?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第十条?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土地用途,应当取得城市规划行政部门同意后,经甲方批准,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土地费用及支付

第十一条?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用以及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费(税)。

第十二条?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总额为_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_%共计_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_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第十四条?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____日内,依照规定办理土地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五条?乙方同意从_____年开始,按政府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时间为当年__月__日。土地使用费每年每平方米为_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币等)。

第十六条?乙方同意以美元(港元等)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其他费用(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美元(港元等)与人民币的比价,以合同签定当天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买入价和卖出价的中间值计算。

第十七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名称:_____银行_____分行,帐户号_____。

甲方银行帐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_____,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土地使用权转让

第十八条?乙方在实施成片开发规划,并完成全部公用设施建设,形成工业用地和其它建设用地条件(或完成公用设施建设并建成了工业厂房以及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等地面建筑物,或投资额达到总额的___%或根据具体情况定)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的余期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受让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

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

第二十条?乙方在作出转让__日前应通知甲方。转让双方在转让合同签字后____日内,应将经公证的转让合同及有关附件的正本送交甲方,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换领土地使用证,并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缴纳土地增值费(税)。

第二十一条?自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它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甲方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第七章?土地使用权出租

第二十三条?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块的公用设施并建成通用工业厂房以及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等地上建筑物后,有权作为出租人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余期合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

第二十四条?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块使用权出租后,出租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八章?土地使用权抵押

第二十七条?乙方有权将本合同项下全部和部分地块余期使用权向一个或数个抵押权人作出一个或数个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定的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每一抵押所担保的债务必须是乙方为开发本合同项下地块所承担的债务。

第二十八条?乙方在作出抵押____日前应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签字后___日内应将经公证的抵押合同,以及由此获得的经公证的期票(或贷款协议)及有关附件正本送交甲方,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依照有关规定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权人或第三人,应在实现抵押权后____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换领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二十九条?依据第二十八条而取代乙方的抵押权人或第三人,享有并承担本合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章?期限届满

第三十条?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并无偿取得该地块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须在期满前____天内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并经甲方同意在确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和出让金及其他条件后,签订续期合同,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存续期间,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三条?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四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三十五条?除国家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变更对本合同无追溯力。

本合同可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进行修改与补充,但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经双方协商签字同意后执行。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如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视为违反合同。违约方应负责向另一方赔偿违约引起的一切直接和可得利益的损失。

第三十七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而致使乙方对该地块使用权占有的延期,则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应相应推延。因延期而造成的损失索赔,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条办理。

第三十八条?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____%缴纳滞纳金。

第三十九条?乙方在该地块上未按开发计划进行建设或连续两年不投资开发建设,除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条办理外,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四十一条?在颁发土地使用证后,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乙方在____年内未能招引并安排该地块内所有兴建的项目,则应在规定日期至少____日前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本合同规定的建设期限,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加或按排建设项目地块的使用权。

第十二章?通知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要求要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双方的地址应为:

甲方:乙方:

法定名称_______;法定名称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

编码_______;编码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

电?传_______;电?传_______;

传?真_______;传?真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

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____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四十四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_____机构_____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采用中___两种文字书定,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种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于___年__月__日在中国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市(县)签订。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省乙方:____(章)

(自治区、直辖市)____

市(县)土地管理局(章)

法定代表人: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签字)

土地使用条件

(成片开发经营项目)

一、成立开发企业

1.1?土地使用者须依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成立从事土地开发经营的开发企业。开发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取得开发区域的土地使用权。开发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管理,但在其开发区域内没有行政管理权,开发企业与其他企业的关系是商务关系。

开发企业的经营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其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

二、界桩定点

2.1?《国有土地有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正式签订后____日内,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会同开发企业依图验明红线所标示座标的各拐点界桩。面积核定无误年,双方在用地红线图上签字认定。界桩由开发企业妥善保护,不得私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应及时报告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请求重新埋设。

三、土地利用要求

3.1?开发区域内土地必须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

3.2?开发区域内的开发建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容积率______;

(2)建筑密度_______;

(3)建筑物总高度(不包括地下室)________;

(4)附着物高度________;

(5)园林绿化比率_______;

(6)室外地面标高_______。

(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3.3?开发企业应编制开发区域内的成片开发规划和可行性研究报告,①包括开发建设总目标;②开发建设分期目标③实施开发的具体内容和要求④开发后土地利用方案。

3.4?开发区域在城市规划范围内的,开发企业拟定的成片开发规划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并按有关规定报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严格按批准的规划实施,如确需修改,必须征得原批准机关同意。

四、公用设施

4.1?开发区域内的全部公用设施由开发企业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根据批准的成片开发规划负责兴建并使其达到中国现行设计和施工规范标准。

开发企业投资建设区域内自备电站、热力站、水厂等生产性公用设施的,可由开发企业自主经营,也可交地方公用事业企业经营。公用设施能力有富余,需要供应区域外,或需要与区域外设施联网运行的,开发企业应与地方公用事业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合同,按合同规定的条件经营。

4.2?开发企业需接引区域外的水、电、热等资源,提供接点和服务的,须与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另签合同,并由地方公用事业企业负责经营。

4.3?开发区域的邮电通信事业,由邮电部门统一规划、建设与经营。也可以经___(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主管部门批准,由开发企业投资建设,或者开发企业与邮电部门合资建设通信设施,建成后移交邮电部门经营,并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开发企业给予经济补偿。

4.4?开发企业可以按照国家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划建设和经营专用港区和码头。开发区域地块范围涉及海岸港湾或者江河建港区段的,岸线由国家统一规划和管理。

4.5?开发企业在开发区域内建设的全部公用设施,在本合同期限内或本合同提前解除之前,均归开发企业所有。

4.6?公用设施完成后,开发企业可以依照是中国法律组成一个或多个对公用设施进行开发、经营为目的合资、合作企业,在本合同期内,中国政府可应这些企业的要求,提供帮助。

4.7?开发企业必须根据总体规划要求,在该开发区域内为政府行政、司法管理部门无偿提供公用设施,如办公用房等。

4.8?相邻双方必须相互合作,并根据需要授予对方必要的相邻权,以及其他他项权利以保证开发区域与相邻区域的交通往来和开发建设的顺利进行。

五、设计、施工、竣工

5.1?开发区域内的建筑设计、建筑用途等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要求及成片开发规划,涉及交通、管线、消防、环保、人防、绿化等,须报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建设,交由地方政府派出机构管理。

5.2?开发企业在签订本合同____日内按批准的规划设计图纸和施工设计图纸动工施工,并在___年___月___日以前建成不少于___平方米的标准或专业厂房。

六、项目引进

6.1?开发企业负责吸引投资者到开发区域投资,并保证自土地使用证颁发之日起____年内招引并安排区内所有的建设项目,____年内所有建设项目全部竣工投产。

6.2?在开发区域内兴建的建设项目,其建设应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并按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的有关规定报经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国家_____举办先进技术企业和产品出口企业。以举办出口加工企业为主的开发区域,需要在进出口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采取特殊管理措施的应报经_____批准。

6.3?在开发区域举办企业,应符合国家有关投资产业政策的要求。属于下列情况的项目不得兴建:

(1)污染环境的项目;

(2)为中国政府所禁止或限制的建设项目和生产产品。

七、监督检查

7.1?在土地使用期限内,_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有权对开发区域红线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2?开发企业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红线范围以外的土地(包括堆放物品、器材等)。否则,按非法占地处理。

7.3?开发企业在开发区域内,应按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工程设计图纸的要求进行建设。

7.4?开发企业在开发区域内的公用设施和地上建筑物,未经规划部门批准,不得任意拆除或改建、重建。否则,有关部门有权责令其恢复原状或拆除,拒不执行的,可强制,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支付。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房屋使用权买卖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365 字

+ 加入清单

房屋使用权买卖合同范本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农村私有房屋买卖纠纷

合同效力认定及处理原则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xx年12月15日 京高法发[]391号)

市第一、第二中级法院;各区、县法院:

为研究、统一执法尺度,日前高级法院民一庭与审监庭、立案庭联合召开了农村私有房屋买卖纠纷合同效力认定及处理原则专题研讨会,就农村私有房屋买卖中的若干疑难问题进行了研讨,并形成了会议纪要。特此印发,请各院在审判中参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和情况,请按业务归口与高级法院联系。

附件:

农村私有房屋买卖纠纷合同效力认定及

处理原则研讨会会议纪要

近年来,我市法院受理了一批涉及农村私有房屋买卖的合同纠纷案件,由于目前相关法律、法规不够明确,对合同效力认定认识存在差异,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此类案件在不同法院、不同业务庭、不同审判人员之间裁判标准不统一的问题。为研究、统一执法尺度,xx年12月,高院民一庭与审监庭、立案庭联合召开会议,就农村私有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及案件处理原则等问题进行了专门研讨,初步形成了处理意见,纪要如下:

一、涉及农村私有房屋买卖纠纷案件的主要情况

目前此类纠纷主要有以下情况:从诉讼双方和案由来看,主要为房屋出卖人诉买受人,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并收回房屋;从买卖双方身份来看,出卖人为农村村民,买受人主要是城市居民或外村村民,也有出卖给同村村民的情况;从交易发生的时间看,多发生在起诉前两年以上,有的甚至在xx年以上;从合同履行来看,大多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出卖人交付了房屋,买受人入住并给付了房款,但多未办理房屋登记变更或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从诉讼的起因来看,多缘于土地增值以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因素,房屋现值或拆迁补偿价格远远高于原房屋买卖价格,出卖人受利益驱动而起诉;从标的物现状来看,有的房屋已经过装修、翻建、改建等添附行为。

二、关于农村私有房屋买卖纠纷合同效力的认定

与会人员多数意见认为,农村私有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主要理由是:

首先,房屋买卖必然涉及宅基地买卖,而宅基地买卖是我国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国务院办公厅1999年颁布的《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国家土地管理局[199]国土函字第97号《关于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具体应用问题请示的答复》也明确规定:原宅基地使用者未经依法批准通过他人出资翻建房屋,给出资者使用,并从中牟利或获取房屋产权,是属“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违法行为之一。

其次,宅基地使用权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与特定的身份关系相联系,不允许转让。目前农村私房买卖中买房人名义上是买房,实际上是买地,在房地一体的格局下,处分房屋的同时也处分了宅基地,损害了集体经济组织的权益,是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

买卖合同范本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___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共有人:

姓名:___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位于第___层户,房屋结构为__,房产证登记面积____平方米,地下室一间,面积平方,房屋权属证书号为。

第二条 价格:

以房产证登记面积为依据,每平米元,该房屋售价总金额为万元整,大写:。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元整,大写:,日内交付万元(大写),余款元(大写)在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支付。

第四条 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责任。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日,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计已付款的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日,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关于产权过户登记的约定:

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赔偿乙方损失。

第八条 签订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不再变更。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条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有线等费用有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于乙方无关。

第九条 甲方保证在办理完过户手续之日起日内,将户口迁出,逾期超过___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__%收取违约金。

第十条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税费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交纳。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园区,全文共 1471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职务_____.

受让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____;邮政编码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职务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 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其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但不得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不允许的活动。乙方并有依法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土地的义务。

第二章 定 义

第四条 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词语定义如下。

1.“地块”指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区域,即本合同第五条界定的区域。

2.“总体规划”指经中国政府批准的____开发区域的开发建设总体规划。

3.“成片开发规划”指依据总体规划编制的,经中国政府批准的在受让土地使用权区域内各项建设的具体布置和安排。

4.“公用设施”指依照成片开发规划对地块进行综合性的开发建设,建成的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通信等设施。

第三章 出让地块的范围、面积和年限

第五条 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_____,地块编号为_____.(见附件______地块地理位置图)

第六条 第五条所指地块总面积为____平方米。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_年。自颂发该地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第四章 土地用途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立一个以开办和经营工业项目(建设项目)为主的工业区(综合区),亦准许开办一些与之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第九条 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第十条 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土地用途,应当取得城市规划行政部门同意后,经甲方批准,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 土地费用及支付

第十一条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用以及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费(税)

第十二条 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总额为_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_%共计_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_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第十四条 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____日内,依照规定办理土地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园区,全文共 7887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县)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编号为_________,宗地总面积大写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为大写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出让人同意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_____项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______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_______通,即_______通,但场地尚未拆迁和平整,建筑物和其他地上物状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三)现状土地条件。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之日起算。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_____

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包含政府基础设施投入等财政贴价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____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九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_________项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本合同签定之日起日_________内,一闪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______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

第_________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

第_________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第十条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第十一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体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属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容积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绿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用于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的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即不得超过_________平方米。受让人不得在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第十三条受让人如需改变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用途,或者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约定的土地利用指标,应事先经规划主管部门和出让人同意,并按出让人重新核定的数额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十四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上的总投资额(包括出让金、厂房和配套水、电、路等辅助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及安装等费用)不得低于_________万元/亩(即每平方米不低于_________元)。

受让人应在项目竣工之日起日内,持有效的资金投入凭证(包括出让金缴纳凭证、工程款支付凭证、设备购置清单及付款凭证等)向出让人申请履约检查。

第十五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后无偿移交给_________府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受让人同意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动工建设,并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建成投产(受不可抗力影响除外)。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受让人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第十八条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日内(出让金总额全部付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人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_________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九条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和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条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申请,取得出让人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二十一条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城市规划调整权,原土地利用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和土地使用条件执行。

第二十二条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四章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三条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并按本合同约定投资开发建设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但首次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时,应当经出让人认定符合下列第项规定之条件:

(一)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

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形成工业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三)受让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投入足额资金进行开发建设和建成投产的,应补足基础设施投入等财政贴价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第二十四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范文;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二十六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七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转让、出租、抵押双方应在相应的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出租、合同范文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第五章期限届满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

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九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条规定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人代表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第三十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未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受让人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失去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受让人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物,恢复场地平整。

第三十一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提出续期申请而出让人根据本合同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让人应当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残余价值给予受让人相应补偿。

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二条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三十三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___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_________‰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三十五条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出让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出让土地。由于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而致使受让人对本合同项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_______‰向受让人支付违约金。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6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其他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三十六条受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或已经动工开发的土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含出让金)不足25%,且未经市、县人民政府或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中止建设连续满一年的,出让人可以向受让人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_______%的土地闲置费;满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功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出让人交付的土地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土地条件的,应视为违约。受让人有权要求出让人按照规定的条件履行义务,并且赔偿延误履行而给受让人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三十八条受让人未能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约定投入足额资金进行建设,应向出让人补足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基础设施投入等财政贴价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最低投资总额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按照约定的条件继续履行义务,受让人不履行义务的,按违约处理。

第八章通知和说明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

第四十条当事人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开户银行、帐号的,应在变更后日内,将新的地址或开户银行、帐号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因当事人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第四十一条在缔结本合同时,出让人有义务解答受让人对于本合同所提出的问题。

第九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四十三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_______项规定的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依照本条第_______项之规定生效

(一)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尚需经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_________份。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和附件共_________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的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

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县)_________签订。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盖章):_________受让人(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________电报: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注明边长(米))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包括合同正文和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二、本合同的出让人为有权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三、合同第四条土地用途按《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的土地二级分类填写,属于综合用地的,应注明各类具体用途及其所占的面积比例。

四、合同第五条中的土地条件按照双方实际约定选择和填写。属于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选择第三项;属于待开发建设的用地,应根据出让人承诺交地时的土地开发程度选择第一项或第二项,出让人承诺交付土地时完成拆迁和场地平整的,选择第一项,未完成拆迁和场地平整的,选择第二项,并注明地上待拆迁的建筑物和其他地上物面积等状况。基础设施条件按双方约定填写“七通”、“三通”等,并具体说明基础设施内容,如“通路、通电、通水”等。

五、合同第六条中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进行确定,出让年期的起算日期可视不同情况,自实际交付土地,或自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计算。但属于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六、合同第九条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方式的规定中,双方约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一次性付清,选择第一项,分期支付的,选择第二项,分期支付期限最长为日。

七、合同第十一条中,应根据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与用地规划控制指标(试行)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__〕58号)规定的控制指标,具体确定最低投资额、建筑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等。

八、合同第十二条中关于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的规定,只适用于单独选址的工业项目。在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内的工业项目,实行集中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不需要在合同中载明本条款内容。

九、合同第二十三条中,属于房屋开发的,选择第一项;属于土地成片开发的,选择第二项;属于第七条规定享受政府财政贴价优惠的,选择第三项。

十、合同第三十六条关于土地闲置的规定中,受让人超过合同约定的功工开发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或已经动工开发的土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含出让金)不足25%,且未经市、县人民政府或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中止建设连续满一年的,出让人可以向受让人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房屋使用权买卖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59 字

+ 加入清单

房屋使用权买卖合同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农村私有房屋买卖纠纷

合同效力认定及处理原则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XX年12月15日 京高法发[]391号)

市第一、第二中级法院;各区、县法院:

为研究、统一执法尺度,日前高级法院民一庭与审监庭、立案庭联合召开了农村私有房屋买卖纠纷合同效力认定及处理原则专题研讨会,就农村私有房屋买卖中的若干疑难问题进行了研讨,并形成了会议纪要。特此印发,请各院在审判中参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和情况,请按业务归口与高级法院联系。

附件:

农村私有房屋买卖纠纷合同效力认定及

处理原则研讨会会议纪要

近年来,我市法院受理了一批涉及农村私有房屋买卖的合同纠纷案件,由于目前相关法律、法规不够明确,对合同效力认定认识存在差异,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此类案件在不同法院、不同业务庭、不同审判人员之间裁判标准不统一的问题。为研究、统一执法尺度,XX年12月,高院民一庭与审监庭、立案庭联合召开会议,就农村私有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及案件处理原则等问题进行了专门研讨,初步形成了处理意见,纪要如下:

一、涉及农村私有房屋买卖纠纷案件的主要情况

目前此类纠纷主要有以下情况:从诉讼双方和案由来看,主要为房屋出卖人诉买受人,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并收回房屋;从买卖双方身份来看,出卖人为农村村民,买受人主要是城市居民或外村村民,也有出卖给同村村民的情况;从交易发生的时间看,多发生在起诉前两年以上,有的甚至在XX年以上;从合同履行来看,大多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出卖人交付了房屋,买受人入住并给付了房款,但多未办理房屋登记变更或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从诉讼的起因来看,多缘于土地增值以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因素,房屋现值或拆迁补偿价格远远高于原房屋买卖价格,出卖人受利益驱动而起诉;从标的物现状来看,有的房屋已经过装修、翻建、改建等添附行为。

二、关于农村私有房屋买卖纠纷合同效力的认定

与会人员多数意见认为,农村私有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主要理由是:

首先,房屋买卖必然涉及宅基地买卖,而宅基地买卖是我国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国务院办公厅1999年颁布的《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国家土地管理局[1990]国土函字第97号《关于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具体应用问题请示的答复》也明确规定:原宅基地使用者未经依法批准通过他人出资翻建房屋,给出资者使用,并从中牟利或获取房屋产权,是属“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违法行为之一。

其次,宅基地使用权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与特定的身份关系相联系,不允许转让。目前农村私房买卖中买房人名义上是买房,实际上是买地,在房地一体的格局下,处分房屋的同时也处分了宅基地,损害了集体经济组织的权益,是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本_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67 字

+ 加入清单

转让人: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受让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 编号为 的车位使用权(以下简称该停车位)转让的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 编号为 的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停车位属性以开发商。

二、该停车位使用权的转让价格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当日内付清。乙方所选择的付款方式为 银行转账 ,该转让价格不含乙方以后支付的停车场管理费。甲方付乙方本年已产生的车位管理费120元。

三、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该停车位交付给乙方,乙方检验合格后应在《停车位交接书》上签字,乙方签字后视为完成该停车位的交接。该交接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乙方凭甲方开具的收款票据和《停车位交接书》到物业服务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按规定支付停车场管理费。

五、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取得车位后,甲方租用乙方该车位,租期最长不超过年月日,租金按月交付,每月租金为350元(含管理费)。

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按指纹后成立并生效。

七、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以下无正文)

签署本协议双方当事人:

甲方: _____年 ___ 月 ___ 日

乙方: _____年 ___ 月 ___ 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