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使用授权协议_合同范本
编号:(_____)第_____号
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友好协商的前提下,就甲方制造之“_____”产品所涉及的依法获得商标专利、宣传品、证照等全部知识产权的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同意乙方在其区域内代理销售甲方“_______”系列产品时,以_______公司或经营(销)部的名义在双方约定的区域内登记注册上述名称,并经营甲方产品。
第二条 :乙方确认甲方拥有“_______‘产品及”_______“字号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仅在授权时间及范围内使用。
第三条 :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权期内充分维护甲方的形象、信誉,并作好产品技术保密工作,不能将产品技术披露给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发生。
第四条 :本授予权协议自双方签订正式代理合同(另行签订)及期限为起始至终止。双方同意无论因何种原因不再继续合作时,本授权随即终止。
第五条 :双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识产权授权时,乙方应交还全部技术文件、宣传品(资料)相关所有证照,同时在三个月内变更企业名称,不再使用“_______“字样。在甲方收回授权后的一年内,乙方不得经营甲方竞争双手的任何产品。
第六条 :乙方有下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随时可收回授权:
乙方未能专业为甲方代理产品时;
将甲方的知识产权擅自转让给他人使用时;
为甲方竞争对手销售产品或销售任何仿制产品时;
有事实证明其他对甲方的利益有损害的行为产生时;
代理合同期满不再续签或各种原因合作关系终止时。
第七条 :本协议的变更、续签及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有效期______年。
第九条 :本协议由甲方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商标机关备案。
第十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执,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交甲方所在地商标管理机关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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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产权合同:知识产权使用授权协议_合同范本
编号:(_____)第_____号
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友好协商的前提下,就甲方制造之“_____”产品所涉及的依法获得商标专利、宣传品、证照等全部知识产权的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同意乙方在其区域内代理销售甲方“_______”系列产品时,以_______公司或经营(销)部的名义在双方约定的区域内登记注册上述名称,并经营甲方产品。
第二条 :乙方确认甲方拥有“_______‘产品及”_______“字号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仅在授权时间及范围内使用。
第三条 :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权期内充分维护甲方的形象、信誉,并作好产品技术保密工作,不能将产品技术披露给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发生。
第四条 :本授予权协议自双方签订正式代理合同(另行签订)及期限为起始至终止。双方同意无论因何种原因不再继续合作时,本授权随即终止。
第五条 :双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识产权授权时,乙方应交还全部技术文件、宣传品(资料)相关所有证照,同时在三个月内变更企业名称,不再使用“_______“字样。在甲方收回授权后的一年内,乙方不得经营甲方竞争双手的任何产品。
第六条 :乙方有下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随时可收回授权:
乙方未能专业为甲方代理产品时;
将甲方的知识产权擅自转让给他人使用时;
为甲方竞争对手销售产品或销售任何仿制产品时;
有事实证明其他对甲方的利益有损害的行为产生时;
代理合同期满不再续签或各种原因合作关系终止时。
第七条 :本协议的变更、续签及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有效期______年。
第九条 :本协议由甲方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商标机关备案。
第十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执,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交甲方所在地商标管理机关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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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年月日
篇2:天津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___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职务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办法》、《______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实施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 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依据有关规定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
乙方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经营土地的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并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 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________,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年,自颁发该地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设__________项目。(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应当取得甲方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依照有关规定重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七条 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第八条 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以及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费(税)。
第九条 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总额为__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
第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共计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60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____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 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_____日内,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二条 乙方同意从____年开始,按政府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时间为当年____月____日。土地使用费用每年每平方米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
第十三条 乙方同意以美元(港元等)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其他费用。(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美元(港元等)与人民币的比价,以合同签定当天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买入价和卖出价的中间值计算。
第十四条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号内。银行名称: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分行,帐户号____________。
甲方银行帐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本合同规定的出让年限届满,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该地块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也由甲方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
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须在期满前______天内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并在确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和出让金及其他条件后,与甲方签订续期合同,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 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负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七条 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______%缴纳滞纳金。
第十八条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或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九条 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致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权,则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应相应推延.同时甲方应承担乙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二十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二十一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起生效。双方的地址应为: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法定名称____________; 法定名称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
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____日内应将新的地址能知另一方。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采用______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种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_市(县)签订。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
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____ 乙:_______________(章)
(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___
市(县)土地管理局(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签字)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土地使用条件
(宗地项目)
一、界桩定点
1.1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正式签订后____日内,______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会同用地者依图验明红线所标示座标的各拐点界桩。面积核定无误后,双方在用地红线图上签字认定。界桩由用地者妥善保护,不得私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应及时报告____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请求重新埋设。
二、土地利用要求
2.1 用地者在用地红线图兴建建筑物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主体建筑物的性质规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附属建筑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建筑容积率(建筑面积密度)__________________;
(4)建筑覆盖率(建筑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总建筑面积不超过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6)建筑层数,最高/平均__________层;
(7)绿化比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室外地面标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所有建筑物的设计均应符合国家现行建筑设计标准、规程的规定。
(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三、公益工程
3.1 用地者表示同意在用地红线范围内一并建造下列公益工程,并同意免费提供使用。
(1)________蹲位公厕
(2)小区公用停车场
(3)自行车棚
(4)配电室(开关站)
(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3.2 用地者表示同意政府的下列工程可在其红线范围内的规划位置建造或通过,而无需作任何补偿。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设计、施工、竣工
4.1 红线范围内的建筑设计、建筑用途等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要求,涉及交通、管线、消防、环保、人防、航道等问题,还须报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建设,并由地方政府派出机构管理,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用地者负担。
4.2 用地者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日内应按批准的规划设计图纸和施工设计图纸动土施工。并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所完成的建筑物面积不少于________平方米。
4.3 规模大的、特殊的复杂工程,其动土施工时间按上述要求进行有困难的,用地者至迟应在离建设期限届满之日前____日内,向市(县)土地管理局提出足够理由延建申请,且延续期不得超过____日。
4.4 用地者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竣工(受不可抗力影响者除外),延期竣工________日的,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注销其《国有土地使用证》,其地上建筑物无偿归国家所有。
五、建筑维修活动
5.1 用地者用地红线范围内进行建设及维修活动时,对周围环境及设施应承担的责任包括:
(1)所属建筑物品或废弃物(即泥土、碎石、建筑垃圾等)不得侵占或破坏红线图以外的土地及设施。
如需临时占用市政道路,应报请市公安部门批准。
如需临时使用红线以外土地,应与该用地者协商;若属政府未批准土地,应报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按规定交纳土地费用。
(2)未获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在公共用地上倾倒、储存任何材料或进行任何工程活动。
(3)用地者必须确保土地使用范围内的污水、污物、恶臭物或影响环境的排泄物均应有可靠的排除方法,不得损害周围的环境。
(4)在土地使用期限内,用地者对该地段内的所有城市市政设施,均应妥善保护,避免损坏,否则,应承担修复工程的一切费用。
5.2 用地者不得开辟、铲除或挖掘毗邻地段的土地。
5.3 在兴建建筑或维修工程之前,用地者必须摸清地段或相邻地段公有的明渠,水道(包括水龙喉管)、电缆、电线以及其他设施的位置,并向有关部门呈报处理上述设施的计划;用地者在未获批准之前,不得动工。基本需要改道、重新铺设或装设的费用,均由用地者负责。
六、供水、供电
6.1 用地者所需的用水,应与市自来水公司签订供水合同。
6.2 用地者所需的用电,应与市供电局签订供电合同。
6.3 用地者接水、接电及开设路口,所需费用均自行负责。
七、监督检查
7.1 在土地使用期间,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有权对用地者红线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用地者不得拒绝和阻挠。
7.2 在地者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红线范围以外的土地(包括堆放物品、器材等),否则,按违法占地处理。
7.3 用地者在用地范围内,应按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工程设计图纸的要求进行建设。
7.4 用地者对用地范围内的建筑物,未经规划部门批准,不得任意拆除或改建、重建。否则,有关部门有权责令其恢复原状或拆除,拒不执行的,可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用地者支付。
篇3:天津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宗地出让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编码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职务___。
受让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______;编码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职务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办法》、《___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实施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依据本合同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依据有关规定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
乙方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经营土地的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并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____,面积为____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年,自颁发该地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设_____项目。(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应当取得甲方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依照有关规定重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七条?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第八条?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以及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费(税)。
第九条?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总额为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共计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60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__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__日内,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二条?乙方同意从__年开始,按政府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时间为当年__月__日。土地使用费用每年每平方米为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
第十三条?乙方同意以美元(港元等)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其他费用。(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美元(港元等)与人民币的比价,以合同签定当天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买入价和卖出价的中间值计算。
第十四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号内。银行名称:___银行___分行,帐户号___。
甲方银行帐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_____,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本合同规定的出让年限届满,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该地块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也由甲方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
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须在期满前___天内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并在确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和出让金及其他条件后,与甲方签订续期合同,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负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事件发生后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七条?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___%缴纳滞纳金。
第十八条?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或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九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致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权,则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应相应推延.同时甲方应承担乙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二十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二十一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_____机构_____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起生效。双方的地址应为:
甲方:乙方:
法定名称__;法定名称__;
法定地址___;法定地址___;
编码___;编码___;
电话号码__;电话号码__;
电?传__;电?传__;
传?真__;传?真__;
电报挂号__;电报挂号__;
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__日内应将新的地址能知另一方。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采用___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种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于__年__月__日在中国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市(县)签订。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
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省__乙:___(章)
(自治区、直辖市)__
市(县)土地管理局(章)
法定代表人:__(签字)法定代表人__(签字)
__年__月__日
土地使用条件
(宗地项目)
一、界桩定点
1.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正式签订后__日内,__市(县)土地管理局,会同用地者依图验明红线所标示座标的各拐点界桩。面积核定无误后,双方在用地红线图上签字认定。界桩由用地者妥善保护,不得私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应及时报告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请求重新埋设。
二、土地利用要求
2.1?用地者在用地红线图兴建建筑物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主体建筑物的性质规定为___;
(2)附属建筑物_____;
(3)建筑容积率(建筑面积密度)___;
(4)建筑覆盖率(建筑密度)_____;
(5)总建筑面积不超过_________平方米;
(6)建筑层数,最高/平均_____层;
(7)绿化比率____________;
(8)室外地面标高___________;
(9)所有建筑物的设计均应符合国家现行建筑设计标准、规程的规定。
(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三、公益工程
(1)____蹲位公厕
(2)小区公用停车场
(3)自行车棚
(4)配电室(开关站)
(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3.2?用地者表示同意政府的下列工程可在其红线范围内的规划位置建造或通过,而无需作任何补偿。
(1)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
四、设计、施工、竣工
4.1?红线范围内的建筑设计、建筑用途等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要求,涉及交通、管线、消防、环保、人防、航道等问题,还须报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建设,并由地方政府派出机构管理,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用地者负担。
4.2?用地者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____日内应按批准的规划设计图纸和施工设计图纸动土施工。并于__年__月__日前所完成的建筑物面积不少于____平方米。
4.4?用地者应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竣工(受不可抗力影响者除外),延期竣工____日的,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注销其《国有土地使用证》,其地上建筑物无偿归国家所有。
五、建筑维修活动
5.1?用地者用地红线范围内进行建设及维修活动时,对周围环境及设施应承担的责任包括:
(1)所属建筑物品或废弃物(即泥土、碎石、建筑垃圾等)不得侵占或破坏红线图以外的土地及设施。
如需临时占用市政道路,应报请市公安部门批准。
如需临时使用红线以外土地,应与该用地者协商;若属政府未批准土地,应报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按规定交纳土地费用。
(2)未获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在公共用地上倾倒、储存任何材料或进行任何工程活动。
(3)用地者必须确保土地使用范围内的污水、污物、恶臭物或影响环境的排泄物均应有可靠的排除方法,不得损害周围的环境。
(4)在土地使用期限内,用地者对该地段内的所有城市市政设施,均应妥善保护,避免损坏,否则,应承担修复工程的一切费用。
5.2?用地者不得开辟、铲除或挖掘毗邻地段的土地。
六、供水、供电
6.1?用地者所需的用水,应与市自来水公司签订供水合同。
6.2?用地者所需的用电,应与市供电局签订供电合同。
6.3?用地者接水、接电及开设路口,所需费用均自行负责。
七、监督检查
7.1?在土地使用期间,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有权对用地者红线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用地者不得拒绝和阻挠。
7.2?在地者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红线范围以外的土地(包括堆放物品、器材等),否则,按违法占地处理。
7.3?用地者在用地范围内,应按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工程设计图纸的要求进行建设。
7.4?用地者对用地范围内的建筑物,未经规划部门批准,不得任意拆除或改建、重建。否则,有关部门有权责令其恢复原状或拆除,拒不执行的,可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用地者支付。
篇4: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
年月日
出让合同
出让方上
法定代表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法定代表人: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共同遵守法律法规,根据府土用(200)号文订立合同如下:
国家和政府对其拥有法律规定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依法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
地下矿产、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等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条甲方出让给乙方土地位于上海市地块,地块总面积为平方米。
其面积、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用途为:,出让年限为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乙方中的境外投资者,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将外汇兑换成人民币支付。
乙方在土地使用期限内应每年向缴纳每平方米土地面积壹元人民币的土地使用金。
第四条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15天内,即年月日前,乙方应当向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支付保证本合同切实履行的定金人民币元(大写:元),该定金是出让金的一部分。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60天内,即年月日前,乙方须向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付清出让金余额人民币元。
第五条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出让金(含定金,下同)。
乙方要求延期缴纳出让金的,应在本合同规定付款截止日前向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经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同意延期支付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截止日起,按日支付延迟支付出让金总额的千分之一滞纳金;未提出延期申请、提出延期申请未取得同意的、无特殊原因未按时付清等,应当按日支付延迟支付出让金总额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乙方无权请求返还已缴纳的出让金。
1、在本合同规定付款截止之日前,未按期或者全额支付土地出让金,且未向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提出延期申请,延迟支付超过90天的;
2、提出延期申请但未取得同意,延迟支付超过90天的;
3、经同意延期支付出让金后,仍未能按期或者全额支付的。
第六条甲方同意于年月日前将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时的土地条件为以下第项的约定:
1、现状土地条件;
2、完成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拆除及动迁,基础设施配套条件达到:;
3、周边基础设施配套条件达到:,但地上物尚未完全拆除,地上物状况为:。
第七条乙方同意按以下第项,实施该地块动迁补偿安置或支付相应费用:
1、乙方必须按照城市拆迁管理的有关规定,完成该地块上建筑物的拆除并承担相应费用。
在本合同签订后的5日内,乙方应与签订《委托动拆迁及配套合同》,并依约履行。
乙方不按《委托动拆迁及配套合同》的约定支付费用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出让合同,乙方已付的出让金不予退还。
2、在本合同签订后的5日内,乙方应当与签订《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支付动迁补偿安置等前期费用,如不按协议约定支付费用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出让合同,乙方已付的出让金不予退还。
第八条乙方在按本合同约定付清土地总价后,应当按照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的有关规定向房地产登记处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
第九条在土地出让年限内,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和本合同所附《上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条件》(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条件》)开发、利用土地。
乙方要求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的,除应当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外,还应征得甲方的同意,并与甲方重新签订补充合同,相应调整出让金,并办理房地产登记。
第十条上海市人民政府保留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城市规划设计权及调整权。
在土地使用期限内,该地块按《土地使用条件》建造的建筑物改建、翻建、重建或土地使用权到期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第十一条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进行开发建设。
超出《土地使用条件》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仍未开发建设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土地使用条件》3.2项的约定,由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征收土地闲置费,直至无偿收回出让土地使用权。
第十二条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付清土地出让金,并在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领取房地产权证后,可以依法将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甲方有权在土地使用期限内,对出让地块的开发利用、转让、出租、抵押等进行监督检查。
首次转让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设工程时,出让地块房屋安装工程投资完成的工作量应达到《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的条件。
乙方在未达到上款规定前,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改变受让人名称和受让人的投资比例。
土地使用权转让、再转让时,本合同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其土地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第十三条乙方在不改变受让人投资比例的情况下,经有关部门批准成立开发建设本地块项目公司的,应当与甲方签订补充合同,调整受让人名称。
并可以该公司的名义办理领、换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登记手续。
如招标、挂牌、拍卖出让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甲方对乙方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内不收回。
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依法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甲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予以报批。
对提前收回的土地使用权,乙方可根据该地块的剩余土地使用年限、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等获得适当补偿。
第十五条本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期限届满,乙方需要继续使用该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甲方提出续期申请。
甲方同意续期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有偿用地手续,并与甲方重新签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支付土地出让金。
乙方未提出续期申请或申请未获同意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或具有相应权限的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交还土地使用权,并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手续。
第十六条甲方违反本合同时,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改正,甲方仍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乙方违反本合同时,甲方可要求乙方限期改正,乙方仍不履行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第十七条本合同附件《上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条件》(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上海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项约定处理:
(一)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本合同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共页,以中文书写。
合同文本以中文和其他文字书写的,以中文为准。
本合同的金额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应当一致。
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本合同不得涂改。
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壹份提交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
第二十条本合同于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正式签订。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后可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
乙方:
区房屋土地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法定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篇5:天津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编号: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监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章 出让土地的状况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 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天津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编号为______________,宗地总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位置及四至范围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_____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万元)。
第七条 本合同签订时,受让人应当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_万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部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八条 受让人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一次性缴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万元)。
第三章 土地利用
第九条 本合同签订后60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及界址点坐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所需费用由受让人承担。
第十条 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一条 受让人使用该宗地的现状条件为:
(一)主体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附属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十二条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第十三条 受让人应当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造成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偿。
第十四条 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应当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现状条件利用土地,确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现状条件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申请,取得出让人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十五条 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调整权,原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应当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第十六条 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它附着物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四章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第十七条 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第十八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出租期限超过6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后,其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二十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它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转让、出租、抵押双方应在相应的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出租、抵押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第五章 期限届满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1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
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三条 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获批准的,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第二十四条 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未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国家无偿取得,受让人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受让人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恢复场地平整。
第二十五条 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提出续期申请而出让人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国家应当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残余价值给予受让人相应补偿。
第六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六条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二十七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48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0.3‰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八章 通知和说明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 当事人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开户银行、帐号的,应在变更后15日内,将新的地址或开户银行、帐号通知另一方。因当事人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第三十一条 在缔结本合同时,出让人有义务解答受让人对于本合同所提出的问题。
第九章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三十三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________项规定的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___份,其余由出让人报备。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和附件共_____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的金额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市签订。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章) 受让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篇6:铺面经营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项目概况、现状及签约流程
第一条 项目背景
北冰洋城市广场是吴家山市场物业管理责任有限公司与东西湖区政府共同联合开发的东西湖首家集购物、休闲、餐饮、娱乐于一体的大型一站式综合购物中心。 北冰洋城市场广位于吴家山东吴大道与四明路交汇处,东临规划路,南邻吴南花园,西接四明路,北靠规划中的步行街,地理位置优越,人气兴旺,交通便利。项目总占地9千余方,总建面4.3万方,地下2层,地上9层。是东西湖首家集购物、娱乐、餐饮、休闲一站式综合购物中心。
第二条 签约流程
1、甲方唯一营销场所位于本项目内,乙方需自行前往洽谈转让事宜。除此以外,甲方未设任何其他营销地点,开展营销活动,乙方对此需留意。
2、甲方营销人员按照法律有关明示义务的规定,向乙方全面介绍项目及拟转让标的状况并详细解释本合同条款。
3、乙方与甲方营销部门就合同项逐条约定明晰后,由乙方在合同上签章,甲方营销部门将乙方已签章的合同送至甲方法律事务部审核,法律事务部在经审核无误的合同上签章并退还营销部门后通知乙方前来领,整个流程应在7日内完成。乙方对此表示理解并予以认可。
第三条 签约承诺
乙方自愿与甲方签约,并做出签约承诺:在合同履行期内,完全了解并承认有关项目、权利、转让、合同等一切相关问题的合法性;以签署本合同的行为,认可甲方已按法律规定完全履行明示义务;承诺服从本项目整体物业、管理公司规定,且经营的品牌类别符合整体规划方案布局;承诺服从本项目半数以上(“半数”系指经营面积超过项目总经营面积一半)权利人的共同意志;保证不因自己的行为损害甲方、产权方或任意第三方(含本项目共同利益及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利。乙方自愿接受并承诺按照甲方要求与甲方指定的经营管理公司签订经营管理合同,并共同维护北冰洋城市广场整体经营。
第二章 转让标的、支付、期限及用途
第四条 本合同转让标的为:本项目_ ___层 区 号商铺的经营使用权。该商铺建筑面积______平米。(具体商铺位置见附件一)
第五条 在乙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义务的情况下,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转让标的交付乙方并办理书面确认手续(见附件二)。
第六条 如遇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
1、遭遇不可抗力,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
2、由于乙方原因导致不能确认交付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全额支付房款后,次日本合同起算收益。
第七条 转让期限:限于我国合同法关于租赁期限的规定,本合同租赁使用权期限为20xx年;从201___年___月____日起开始计算,后续使用权年限与该宗土地的使用年限同步。 第三章 转让对价及支付方式
第八条 转让对价为:(小写)¥___ 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拾_____元整;计算标准为:单价¥__ ___元/㎡×转让标的所依附商铺的建筑面积_______㎡。
第九条 支付方式: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当日,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对价
第四章 乙方权利义务
第十条 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办理转让标的的确认交付手续;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交付手续,以甲方通知的期限截止日为实际交付日;
乙方在甲方通知期限内出具体申请请求延期交付,且延期理由得到甲方认可的,双方可就交付事宜另行约定。
第十一条 以严格遵守签约承诺为前提,乙方在转让期限内享有以下权利:
1、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有权转让剩余年限经营使用权;
2、第三年期限届满前,在确认履行本条第1款约定的前提下,有权自行转让剩余年限经营使用权;
3、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有权开展上述2种情形以外的其他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的经营行为。
第十二条 合同履行期内,乙方一切依前条约定有权实施、并引起经营使用权变动的行为,受以下条款约束并加以规范。
1、出让剩余年限经营使用权的,除符合第十一条的约定外,还应与出让前书面通知甲方,采取甲、乙双方约定解除本合同以及经营管理合同后在由甲方、受让方按照本合同签订经营使用权转让合同以及甲方指定的经营管理公司、受让方按照原经营管理合同内容签订经营管理合同的方式办理;新转让合同生效后,乙方对受让方的履约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其他行为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就具体事宜与甲方协商一致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遵照协商结果办理。
第十三条 转让期限届满,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续约生效后,乙方无偿获得该转让标的后续二十年使用权并享受收益。
第五章 甲方权利义务
第十五条 甲方应保证转让标的所依附商铺的配套设施在交付时完好并能正常使用。
第十六条 除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转让标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逾期在三十日内,自本合同规定的最后交付期次日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收价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 逾期超过三十日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的,甲方按原总房款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退还所收款项;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同规定的最后交付期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已收价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地质灾害、乱动、战争、疾病流行、突发事件、政府行为及其他不可控制、不可预料的情形)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向对方承担责任,但在政府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的情况下,甲方按照乙方在不可抗力中的损失比例,在取得的补偿范围内对乙方进行合理补偿。
第十八条 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的行为具有以下列任一情形,经书面催告逾期仍不纠正或造成的损害已无法逆转的,行为无效并构成乙方违约:
1、违反第十七条的约定,擅自进行的无权或越权行为;
2、虽有权进行,但在具体实施中违反第十八条之约定方式,行为不当的。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及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将合同解除时乙方剩余期限经营使用权的对价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并向乙方追偿其他损失:
1、凡依本合同约定,乙方构成违约,经催告于90日内仍不予纠正的;
2、损害公共利益,已触犯刑事或经制止不予纠正的;
3、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经催告在90日内仍无法履行的;
4、具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依本合同约定已构成违约的事由,经甲方催告后在90日内不予纠正或无法逆转的。
第二十一条 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退还乙方所交全部经营使用权转让款,并以该款项10%补偿乙方损失。
第七章 送达及争议解决
第二十二条 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双方约定一下地址为邮寄送达地址,无论是否签收,向该地址寄送的特快专递收寄凭证即是双方认可的合法送达凭证,受送达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抗辩该送达凭证的效力。若乙方约定地址发生变更,必须于变更后五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未经书面通知,乙方无权以地址变更为由抗辩甲方向约定地址寄件的送达效力,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合同解除不影响本条效力。
甲方地址: ,邮政编码 .
乙方地址: ,邮政编码 .
第二十三条 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约定指定的通讯方式。乙方通讯方式变更,必须5日内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
乙方联系方式: ,
第二十四条 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切实履行,若发生纠纷先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需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分、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土地使用权(land user)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
今天第一范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本2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拟转让标的物
甲方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位于 ,地号为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 ]字第 号,土地面积 平方米,转让面积为 平方米,土地规划用途为 用地,土地使用权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使用土地上的房屋建筑总面积为 平方米,产权证号为 字第 号,为 结构。
甲方土地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宗地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第二条:转让价款
甲方愿将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转让给乙方,乙方支付人民币合计 元。
第三条:付款时间及方式
第四条:承诺与保证
4.1 甲方承诺并保证,甲方依法有权向乙方转让本合同第一条所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并具有与乙方签署本合同的完全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4.2 甲方承诺并保证,在乙方基于本合同获得合同第一条所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所有权时未就转让标的物设置任何抵押、债权或债务,保证乙方基于本合同的受让行为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权益。
4.3甲方须全力协助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所有权证件的变更登记手续,因此产生的一切税费依法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4.4甲方承诺,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后,如该土地被国家征用征收,依法所得的各种补偿款或其他任何收益归乙方所有。
4.5乙方承诺并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方式支付价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
如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视为违反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与可得利益的损失。
若希望约定违约金,则自己决定数额
第六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6.1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除、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
6.2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留档 份。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依法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 代表人/代理人 乙方 代表人/代理人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本二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贵州省实施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 ,总占地面积为 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 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该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详见所附宗地图及宗地图的经济指标),该地块的开发状况已经双方踏勘认可。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让渡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甲方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转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设商住项目,乙方受让后按照规划进行建设。
第四条 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费以及乙方自愿承担该部分土地转让双方发生的所有税费。
第五条 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为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总额为 元人民币。
第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 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转让费。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6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逾期30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乙方赔偿。
第七条 在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款后10日内,甲方依照规定办理该部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
第八条 乙方同意从签订合同之年开始,按政府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九条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账号内。开户银行: 。
第十条 乙方受让该地块后,受原土地出让合同的约束。
第十一条 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负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48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事件发生后7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二条 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0.1%缴纳滞纳金。
第十三条 乙方在本合同签定后必须在一年内动工修建。
第十四条 如甲、乙双方违反以上任何一条款,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均可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起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后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交土管部门备案一份。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 代表人/代理人 乙方 代表人/代理人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8:农村房屋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本
甲 方:原土地使用人: (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身份证:
乙 方:转让后使用人: (以下简称乙方)姓名:
身份证:
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块土地房屋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双方就土地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土地的基本情况
转让土地/房屋(以下简称该土地)位于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均川镇永福寺村二组 。《该土地于潘合江房屋后面》
第二条 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第三条 付款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购房款由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大写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收款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收据。
第四条 土地转让
交付土地后,上述土地以及土地上的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甲方不再享有该房的任何使用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甲方的承诺保证
1.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2.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
3.甲方保证不得违反本合同约定。
第六条 乙方的承诺保证
本协议签订后,如因乙方原因解除协议,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总房款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因该房屋所发生的20xx年___月___日后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如甲方,乙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处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2024知识产权合同范本
甲 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乙 方:
联系人:
传 真:
通讯地址:
为大力实施国家、省、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全面落实《**省经济发展战略纲要》,深入贯彻**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我省高端产业的发展,推动经济建设,双方经友好协商,依平等、互利之原则,就开展“知识产权服务”合作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及目标
甲方聘请乙方作为本促进会内的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合作企业,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聘请,发挥乙方的专业优势,为促进会内的会员和企业提供知识产权顾问、咨询等专业服务,力争帮助辖区在本地区的经济、文化遗产或非文化遗产的保护、品牌的推广,打下坚实的基础。 合作时间为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乙方提供甲方所在地“ ”所在地址办公室一间。
2、向促进会会员和企业推荐乙方为甲方“知识产权服务”技术支撑合作单位;
3、向乙方提供在促进会内开展知识产权综合服务等相关工作必要的支持;
(注: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
② ③ ④ ⑤ ⑥ ⑦ ⑧ ⑨
4、要求乙方配合甲方为促进会会员和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相关咨询服务,指导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工作制度;
5、督促乙方应甲方辖区企业要求,提供及时、高效的市场化专业服务。
7、严格为乙方的材料内容及双方合作事宜保密。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参与甲方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所进行的知识产权综合服务,获得必要工作条件支持;
2、应甲方(促进会内)企业要求,提供及时、高效的专利、商标、版权等各类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提升等市场化专业服务;
3、组织优秀服务团队协助甲方开展知识产权咨询服务,协助甲方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指导辖区内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工作制度;
4、严格为甲方的材料内容及双方合作事宜保密。
四、支付推荐服务费用条款
1、 甲方推荐甲方(促进会内的会员或企业)在乙方申请商标、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版权、Q S、建筑业企业总承包资质咨询服务、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资质咨询服务、建筑业企业劳务分包资质咨询服务、环境评估报告表、环境评估报告书、省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创新、高新。
2、乙方支付甲方推荐服务费
甲方(促进会内的会员或企业)在乙方办理各类知识产权的件数,以和乙方签订的知识产权各类服务合同件数、及乙方所收甲方(促进会内的会员或企业)每一件服务费挂钩;
④本条所述的件数是甲方(促进会内的会员或企业)和乙方签订有知识产权各类服务合同,并且甲方(促进会内的会员或企业)已经支付乙方知识产权服务费用的,没有发生知识产权争议的此为壹件;
⑤若中途乙方和甲方(促进会内的会员或企业)因为知识产权服务产生纠纷,而且乙方已经支付甲方此件知识产权服务的推荐服务费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此件推荐服务费;
⑥推荐服务费结算时间为每季度结算一次;
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五、保密
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协作的终止而无效。在双方协作意向终止后两年内,本保密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甲方按照本协议提供给乙方的任何资料和信息,属甲方的保密信息和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财产,乙方应对该等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除为履行本协议的需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作出的披露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并保证在本协议履行完毕后,将所有的资料和信息归还甲方。
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应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条款,否则,违
(2)合同签订生效后,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擅自中止对甲方的服务, 则应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后终止;如甲方单方面停止履行 合同,并自行和其它知识产权企业合作,给其推荐或提供给本 促进会内会员和企业资料的,视同对本合同的根本违约,甲方 应该赔偿乙方的损失。
(3)对于本合同中出现的违约问题,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
七、其它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于本协议文首所载日期生效。
2、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3、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0:天津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类
出让方(甲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受让方(乙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之规定,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发生转让(出租;抵押),须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乙方因出售(出租;抵押)房产(或部分房产),其使用范围内(或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双方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房产使用土地位于 ,总用地面积为 。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乙方领有该房产使用范围内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批准文件),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 乙方出售(出租;抵押) 整栋房产;甲方出让土地的面积为 平方米,房产总用地面积,即 平方米。
(或:乙方出售(出租;抵押) 整栋房产;甲方出让土地的面积为 平方米,为 房产总建筑面积的 %;甲方出让土地的面积为 房产总用地面积的 %;即 平方米。)
本合同项下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与 房产使用范围内未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为一整体,系公有的、不可分割的,相邻各方必须相互合作,并根据需要为对方提供便利条件。
第四条 土使用权出让的年限为 年,自 起算。
第五条 房产使用范围内的土地,按原批准文件为 用地,乙方须按国家确定的用途、城市规划和建设要求使用土地。
乙方如改变土地用途,必须征得甲方同意,重新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 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以及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费(税)。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 】(¥【 】)元人民币,总额为【 】(¥【 】)人民币。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 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支付占出让金总额 %共计【 】(¥【 】)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
合同签字后 日内(或乙方出售房产后 日内)乙方应付清给付定金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余款。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或:乙方出租 房产,每年应以租金的 %抵交出让金,至抵交完全部出让金为止。或:乙方抵押 房产后 日内,以抵押所获收益抵交付定金)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余额。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第八条 乙方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 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换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九条 乙方同意从 年开始按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的时间为当年 月 日。土地使用费每年每平方米为【 】(¥【 】)元人民币。
第十条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一切费用汇入甲方开户银行账号,银行名称: 银行 分行,账户号 。
甲方银行账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依本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依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转让、出租、抵押。
房产所有人在出售(出租;抵押) 部分房产时,亦就同时转让(出租;抵押)整栋房产使用土地中与出售(出租;抵押)房产占 房产总建筑面积比例相同的土地使用权。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时,应当签订转让合同(租赁合同;抵押合同)或在房产买卖合同中设立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章节,但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并依照规定办理转让(出租,抵押)登记。
第十三条 土地出让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如再申请续期,须重新与甲方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土地使用者不再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者应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四条 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应被视为违反本合同,违约方从另一方收到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通知后,应在 日内纠正该违约。如 日内没有纠正,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违约引起的一切直接和可预见的损失。
第十五条 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 %缴纳滞纳金。
第十六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七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 )项解决:
(1)提请 仲裁机构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中国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签订。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章)(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篇11:知识产权转让合同文本_合同范本
甲方(买家):??????????????????????????????????
乙方(卖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关于任务的规定
1、甲方在发布任务征集新闻稿2篇 ?????? ??
任务,任务金额为:100 元,任务号为:1038606 ,任务时间从-09-07 至-09-10 。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在发布任务期间,确定乙方稿件为中标稿件,乙方有义务将稿件的源文件及生成效果图及时转交给猪八戒网,猪八戒网收到源文件后交给甲方,甲方收到源文件后,通知猪八戒网将悬赏任务赏金的80%,即40.00 元支付给乙方。
2、甲方选中乙方的中标稿件并在猪八戒网向乙方支付任务赏金后,即拥有该稿件的知识产权。
3、甲方有权对已支付任务赏金的中标稿件进行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甲方上述权利,否则,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4、甲方有权利向国家知识产权部门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如果中标稿件被采用投产,获奖者将有优先权进行产品的细化设计,并获取相应的报酬。
5、甲方在猪八戒网向乙方支付任务赏金后,可以要求乙方对中标稿件进行适当修改,修改报酬由甲乙双方自由商定。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在任务中确定的乙方中标稿件应符合以下规定。否则,由乙方承担该稿件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1、中标稿件不得违反国家关于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中标稿件应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属于公开稿件;
3、中标稿件应明显区别于中国或者其他任何国家或地区的各类活动或组织的标志;
4、中标稿件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稿件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任何专有权利;
5、中标稿件交付后,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6、中标稿件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威胁国家间睦邻友好关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四、关于知识产权纠纷的处理
1、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即表示双方同意以上条款,同时接受猪八戒网关于知识产权的声明。
2、如果甲方因该中标稿件侵犯了其他任何第三人的权利而遭到损失,有权利向乙方追偿。
3、如果双方违反以上任何条款,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照《猪八戒网服务协议》第十条第三项规定,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裁决。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5、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在网上点击确认的视为签订本协议)。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篇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公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______市(县)____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章 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 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宗地编号为___________,宗地总面积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出让人同意在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___________款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 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________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周围基础设施达到________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场地尚未拆迁和平整,建筑物和其他地上物状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现状土地条件。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________________,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元)。
第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_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九条 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__________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本合同签认之日起_____________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_________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一期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之前。
第二期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之前。
第___期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
第___期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
第三章 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第十条 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__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第十一条 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体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属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容积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绿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受让人同意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动工建设。
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四条 受让人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输。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山、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第十五条 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人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30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六条 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和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偿。
第十七条 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申请,取得出让人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 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城市规划调整权,原土地利用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第十九条 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经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四章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条 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出让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但首次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时,应当经出让人认定符合下列第__款规定之条件:
(一)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租。
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转让、出租、抵押双方应在相应的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出租、抵押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第五章 期限届满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
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六条 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人代表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第二十七条 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未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受让人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失去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受让人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恢复场地平整。
第二十八条 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提出续期申请而出让人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让人应当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残余价值给予受让人相应补偿。
第六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条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三十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 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_________‰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三十二条 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出让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出让土地。由于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而致使受让人对本合同项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_________‰向受让人给付违约金。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6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其他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三十三条 受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是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可以向受让人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功开发迟延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出让人交付的土地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土地条件的,应视为违约。受让人有权要求出让人按照规定的条件履行义务,并且赔偿延误履行而给受让人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章 通知和说明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
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开户银行、帐号的,应在变更后15日内,将新的地址或开户银行、帐号通知另一方。因当事人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员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 在缔结本合同时,出让人有义务解签受让人对于本合同所提出的。
第九章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__款规定的方式解决:
第三十九条 因履行本合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__款规定的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合同依照本条第________款之规定生效。
(一) 该宗地出让方案业经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 该宗地出让方案尚需经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__份。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和附件共________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的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 ________市(县)签订。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
电话:
传真:
电报: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受让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
电话:
传真:
电报: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号
篇1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协议
_________字第_______号
兹证明出让方(或转让方)_______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_______与受让方_______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_______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签约地点或本公证处 ),在我的面前,签订了前面的《_______合同》。
经查,上述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合同上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印章属实;合同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及《_______》(相应的法规、规章)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省_______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14:天津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现状补办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职务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 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其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但不得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不允许的活动。乙方并有依法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土地的义务。
第二章 定义
第四条 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词语定义如下。
1.“地块”指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区域,即本合同第五条界定的区域。
2.“总体规划”指经中国政府批准的________开发区域的开发建设总体规划。
3.“成片开发规划”指依据总体规划编制的,经中国政府批准的在受让土地使用权区域内各项建设的具体布置和安排。
4.“公用设施”指依照成片开发规划对地块进行综合性的开发建设,建成的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通信等设施。
第三章 出让地块的范围、面积和年限
第五条 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__________,地块编号为__________。(见附件____________地块地理位置图)
第六条 第五条所指地块总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______年。自颁发该地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第四章 土地用途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立一个以开办和经营工业项目(建设项目)为主的工业区(综合区),亦准许开办一些与之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第九条 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第十条 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土地用途,应当取得城市规划行政部门同意后,经甲方批准,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 土地费用及支付
第十一条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用以及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费(税)。
第十二条 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总额为______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__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______%共计______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______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第十四条 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_________日内,依照规定办理土地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五条 乙方同意从__________年开始,按政府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时间为当年____月____日。土地使用费每年每平方米为______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币等)。
第十六条 乙方同意以美元(港元等)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其他费用(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美元(港元等)与人民币的比价,以合同签定当天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买入价和卖出价的中间值计算。
第十七条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账户内。银行名称: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分行,账户号__________。
甲方银行账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 土地使用权转让
第十八条 乙方在实施成片开发规划,并完成全部公用设施建设,形成工业用地和其它建设用地条件(或完成公用设施建设并建成了通用工业厂房以及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等地面建筑物,或投资额达到总额的______%或根据具体情况定)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的余期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受让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
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
第二十条 乙方在作出转让____日前应通知甲方。转让双方在转让合同签字后________日内,应将经公证的转让合同及有关附件的正本送交甲方,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换领土地使用证,并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缴纳土地增值费(税)。
第二十一条 自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它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甲方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第七章 土地使用权出租
第二十三条 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块的公用设施并建成通用工业厂房以及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等地上建筑物后,有权作为出租人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余期合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
第二十四条 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篇15:2024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范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甲方):___________
住址: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乙方):___________
住址: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确保:其已合法拥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并同意将本合同约定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确认:自愿以有偿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
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土地位于________,出让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出让土地编号为____________,出让土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
第四条
土地费按每亩______________元计算,总额为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出让土地交付给乙方。土地费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为永久转让,无年期限制。
第六条
甲方保证该土地使用权没有任何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若发生买卖前已经存在的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如数赔偿。
第七条
双方均应按照诚信原则履行合同。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另一方支付转让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还应赔偿对方实际发生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八条
其他未尽事宜及国家政策变化需做调整的由双方协商共同做出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在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市国土资源局执壹份。
甲 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日 期: 年 月 日
乙 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 年 月 日
篇16:使用权租赁合同范本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租赁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位于,地号为 的地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字第租赁面积 平方米,土地用途为 用地,土地使用权年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经土地价格评估,甲方土地使用权价格为元/平方米,评估用途为土地使用权租赁,评估使用年期
甲方使用土地上的房屋建筑总面积为平方米,产权证号为 字第 号,为 结构,经评估房屋价格为 元。
甲方土地位臵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宗地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第二条:甲方愿将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租赁给乙方,用于 ,乙方付人民币合计 元/年(月)、租赁期年,从月日至年止。
第三条:甲方预付合同定金在年交纳,甲方将上述房产及土地交接给乙方时,支付土地租金 元,每年(月)月日前交纳租金。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后,如乙方中止合同,乙方交纳的定金不予退还。如甲方中止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
第五条:本合同经鉴证后,作为附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变更土地登记,市人民政府认为需补交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的,由甲方交纳,并由甲方与大丰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第六条:土地使用权租赁期满,乙方必须及时返还土地,乙方若需继续租用,可以申请续期,但须提前一个月申请并重新与甲方签订租赁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租金。
第七条:甲、乙双方应保护合理利用土地,进行必要维护,甲方保证土地方便使用,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凡违反租赁合同规定而改变土地用途或用承租土地使用权进行非法经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八条:甲方在租赁期限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须事先通知乙 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所辖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大丰市土地交易服务中心留档一份。
第十一条:本合同于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大丰市签订。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 代表人/代理人 乙方 代表人/代理人
(签章) (签章)
年月日
鉴证单位:大丰市土地交易服务中心
年月日
篇17:书画知识产权合同模板_合同范本
在二十一世纪,知识产权与人类的生活息息相关,到处充满了知识产权,在商业竞争上我们可以看出他的重要作用。今天第一范文网小编将与大家分享:书画相关知识产权合同的模板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书画知识产权合同
兹为甲方加入乙方__________书画艺术交流中心所属__________书画会员俱乐部为会员,双方协定条款如下:
第一条 本俱乐部全称为“__________书画会员俱乐部”,隶属于__________书画艺术交流中心主管和经营。
第二条 本俱乐部会员名称为__________书画会员俱乐部会员。
第三条 本俱乐部会所设立于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本俱乐部本次招募会员,入会年费为人民币(美金)____________元整。
第五条 本俱乐部会员入会费系甲方加入本俱乐部为会员应缴纳之费用(作为会员正常活动之经费)。
第六条 为保障甲方之权益,乙方特别承诺以下五项保证:
1、__________书画艺术交流中心所经营俱乐部依中国法令合法登记取得之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实施。
2、__________书画会员俱乐部每年保持____次会员俱乐部会所会员活动(免费吃、住、行,每次两天)。
3、定期组织企业家进行书画收藏与鉴赏讲座。
4、根据俱乐部会员所缴纳的入会费赠送名家书画作品(本中心享有决定权)。
5、定期组织专家教授举办企业发展论坛、招商引资项目说明会。
6、每年举办一次__________书画会员俱乐部联谊会(举办书画展)。
7、俱乐部以人为本,注重友谊,团结友爱,努力帮助各会员解决困难,为会员提供出国考察、商务活动、留学咨询,法律帮助、健康保健、经济信息之咨询服务(但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第七条 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_日制定颁行的《__________书画艺术交流中心会员俱乐部章程》,视同本合约之自然一部分,甲方同意遵守。
第八条 甲方依合约书规定,向乙方缴清入会年费,签订合约书,领具会员卡及正式收据与发票者,即成为本俱乐部会员。
第九条 本合约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立约人:
甲方: 乙方:__________书画艺术交流中心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篇18: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本一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引进资金,有效利用集体低产土地,甲方(代表承包农户)将以下所述的集体低产农田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和所有承包农户协商并报村委会同意后,本着互利、自愿、平等的原则,由甲乙双方签订以下土地转让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 ,坐标为 ,面积为 亩,甲方集体所有的农用土地的使用权经全体相关村民同意转让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使用权转让期限:集体土地所有权年限。
第三条:乙方按3.96万元/亩支付甲方(承包农户)转让费共 元(大写 元),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1、如因不可抗力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不予赔偿。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须在7个工作日内付清转让金,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要求乙方支付转让金额 %的违约金。
3、转让后,甲方应保证乙方的土地使用权,甲方和村委会要提供办理使用权变更手续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根据需要在在受让土地上搭建建筑物及修建附属设施,甲方不得干涉。
2、乙方有权转让土地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
4、因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调整或政府行为征用,甲方无权干涉乙方的对该转让土地的处置。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中证方各执一份,交土地管理部门留档备查一份。
第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件:《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涉及承包农户同意签字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中证方:
代表签字:
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本二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临沂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临政发[]44号)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现有宗地位于 ,土地使用证号为 ,宗地面积大写 平方米(小写 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坐标见附件《转让宗地界址图》。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转让宗地的用途为 。乙方如需改变土地用途须征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后,依法重新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合同,调整土地流转收益,办理登记手续。
第四条 转让后,乙方使用年限为 年,从 年 _ 月 _日至 年 _月 _日止。
第五条 转让地块面积为 平方米,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转让土地、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附着物总金额 万元,其中转让土地金额 万元。
第六条 乙方同意在取得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后,甲方与集体土地所有者签订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给乙方。由乙方按流转合同规定于每年 月份前向土地所有者缴付下一年度土地使用权流转收益人民币大写 万元(小写 万元)。
第七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随之转让。
第八条 本合同批准之日起30日内双方应当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九条 甲乙双方要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本合同条款。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土地所有者同意,并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国土资源部门、
土地所有者各执一份。
转让方(章): 受让方(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二〇 年 月 日
篇19:天津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现状补办类_合同范本
编号: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监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章 出让土地的状况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 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天津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编号为______________,宗地总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位置及四至范围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_____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万元)。
第七条 本合同签订时,受让人应当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_万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部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八条 受让人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一次性缴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万元)。
第三章 土地利用
第九条 本合同签订后60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及界址点坐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所需费用由受让人承担。
第十条 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一条 受让人使用该宗地的现状条件为:
(一)主体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附属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十二条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第十三条 受让人应当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造成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偿。
第十四条 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应当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现状条件利用土地,确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现状条件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申请,取得出让人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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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
GF-92-1001
(成片开发土地出让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职务_____。
受让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____;邮政编码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职务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 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其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但不得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不允许的活动。乙方并有依法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土地的义务。
第二章 定 义
第四条 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词语定义如下。
1.“地块”指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区域,即本合同第五条界定的区域。
2.“总体规划”指经中国政府批准的____开发区域的开发建设总体规划。
3.“成片开发规划”指依据总体规划编制的,经中国政府批准的在受让土地使用权区域内各项建设的具体布置和安排。
4.“公用设施”指依照成片开发规划对地块进行综合性的开发建设,建成的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通信等设施。
第三章 出让地块的范围、面积和年限
第五条 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_____,地块编号为_____。(见附件______地块地理位置图)
第六条 第五条所指地块总面积为____平方米。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_年。自颂发该地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第四章 土地用途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立一个以开办和经营工业项目(建设项目)为主的工业区(综合区),亦准许开办一些与之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第九条 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第十条 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土地用途,应当取得城市规划行政部门同意后,经甲方批准,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 土地费用及支付
第十一条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用以及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费(税)。
第十二条 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总额为_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_%共计_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_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第十四条 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____日内,依照规定办理土地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五条 乙方同意从_____年开始,按政府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时间为当年__月__日。土地使用费每年每平方米为_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币等)。
第十六条 乙方同意以美元(港元等)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其他费用(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美元(港元等)与人民币的比价,以合同签定当天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买入价和卖出价的中间值计算。
第十七条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名称:_____银行_____分行,帐户号_____。
甲方银行帐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 土地使用权转让
第十八条 乙方在实施成片开发规划,并完成全部公用设施建设,形成工业用地和其它建设用地条件(或完成公用设施建设并建成了通用工业厂房以及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等地面建筑物,或投资额达到总额的___%或根据具体情况定)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的余期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受让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
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
第二十条 乙方在作出转让__日前应通知甲方。转让双方在转让合同签字后____日内,应将经公证的转让合同及有关附件的正本送交甲方,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换领土地使用证,并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缴纳土地增值费(税)。
第二十一条 自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它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甲方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第七章 土地使用权出租
第二十三条 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块的公用设施并建成通用工业厂房以及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等地上建筑物后,有权作为出租人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余期合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
条二十四条 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块使用权出租后,出租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八章 土地使用权抵押
第二十七条 乙方有权将本合同项下全部和部分地块余期使用权向一个或数个抵押权人作出一个或数个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定的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每一抵押所担保的债务必须是乙方为开发本合同项下地块所承担的债务。
第二十八条 乙方在作出抵押____日前应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签字后___日内应将经公证的抵押合同,以及由此获得的经公证的期票(或贷款协议)及有关附件正本送交甲方,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依照有关规定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权人或第三人,应在实现抵押权后____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换领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二十九条 依据第二十八条而取代乙方的抵押权人或第三人,享有并承担本合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章 期限届满
第三十条 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并无偿取得该地块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须在期满前____天内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并经甲方同意在确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和出让金及其他条件后,签订续期合同,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存续期间,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十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三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四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三十五条 除国家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变更对本合同无追溯力。
本合同可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进行修改与补充,但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经双方协商签字同意后执行。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 如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视为违反合同。违约方应负责向另一方赔偿违约引起的一切直接和可得利益的损失。
第三十七条 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而致使乙方对该地块使用权占有的延期,则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应相应推延。因延期而造成的损失索赔,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条办理。
第三十八条 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____%缴纳滞纳金。
第三十九条 乙方在该地块上未按开发计划进行建设或连续两年不投资开发建设,除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条办理外,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四十条 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和要求完成公用设施建设,则应在规定完成日期少____日前通知甲方。如果甲方认为必要,可根据情况适当延第完成日期;如果没有在规定期限内通知甲方,或甲方有理由认定上述延期理由无法成立并不同意延期,甲方有权无偿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权 。该部分土地使用权占全部土地使用权的比例与未开发的公用设施占全部要求开发的公用设施比例相等。
第四十一条 在颁发土地使用证后,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乙方在____年内未能招引并安排该地块内所有兴建的项目,则应在规定日期至少____日前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本合同规定的建设期限,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加或按排建设项目地块的使用权。
第十二章 通知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要求要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双方的地址应为:
甲方:
乙方:
法定名称_______;法定名称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
电
传_______;电
传_______;
传
真_______;传
真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
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____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四十四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采用中___两种文字书定,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种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于___年__月__日在中国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市(县)签订。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省
乙方:____(章)
(自治区、直辖市)____
市(县)土地管理局(章)
法定代表人: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____(签字)
土地使用条件
(成片开发经营项目)
一、成立开发企业
1.1土地使用者须依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成立从事土地开发经营的开发企业。开发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取得开发区域的土地使用权。开发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管理,但在其开发区域内没有行政管理权,开发企业与其他企业的关系是商务关系。
开发企业的经营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其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
二、界桩定点
2.1《国有土地有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正式签订后____日内,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会同开发企业依图验明红线所标示座标的各拐点界桩。面积核定无误年,双方在用地红线图上签字认定。界桩由开发企业妥善保护,不得私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应及时报告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请求重新埋设。
三、土地利用要求
3.1 开发区域内土地必须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
3.2 开发区域内的开发建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容积率______;
(2)建筑密度_______;
(3)建筑物总高度(不包括地下室)________;
(4)附着物高度________;
(5)园林绿化比率_______;
(6)室外地面标高_______。
(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3.3 开发企业应编制开发区域内的成片开发规划和可行性研究报告,①包括开发建设总目标;②开发建设分期目标③实施开发的具体内容和要求④开发后土地利用方案。
3.4 开发区域在城市规划范围内的,开发企业拟定的成片开发规划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并按有关规定报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严格按批准的规划实施,如确需修改,必须征得原批准机关同意。
四、公用设施
4.1 开发区域内的全部公用设施由开发企业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根据批准的成片开发规划负责兴建并使其达到中国现行设计和施工规范标准。
开发企业投资建设区域内自备电站、热力站、水厂等生产性公用设施的,可由开发企业自主经营,也可交地方公用事业企业经营。公用设施能力有富余,需要供应区域外,或需要与区域外设施联网运行的,开发企业应与地方公用事业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合同,按合同规定的条件经营。
4.2 开发企业需接引区域外的水、电、热等资源,提供接点和服务的,须与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另签合同,并由地方公用事业企业负责经营。
4.3 开发区域的邮电通信事业,由邮电部门统一规划、建设与经营。也可以经___(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主管部门批准,由开发企业投资建设,或者开发企业与邮电部门合资建设通信设施,建成后移交邮电部门经营,并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开发企业给予经济补偿。
4.4 开发企业可以按照国家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划建设和经营专用港区和码头。开发区域地块范围涉及海岸港湾或者江河建港区段的,岸线由国家统一规划和管理。
4.5 开发企业在开发区域内建设的全部公用设施,在本合同期限内或本合同提前解除之前,均归开发企业所有。
4.6 公用设施完成后,开发企业可以依照是中国法律组成一个或多个对公用设施进行开发、经营为目的合资、合作企业,在本合同期内,中国政府可应这些企业的要求,提供帮助。
4.7 开发企业必须根据总体规划要求,在该开发区域内为政府行政、司法管理部门无偿提供公用设施,如办公用房等。
4.8 相邻双方必须相互合作,并根据需要授予对方必要的相邻权,以及其他他项权利以保证开发区域与相邻区域的交通往来和开发建设的顺利进行。
五、设计、施工、竣工
5.1 开发区域内的建筑设计、建筑用途等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要求及成片开发规划,涉及交通、管线、消防、环保、人防、绿化等,须报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建设,交由地方政府派出机构管理。
5.2 开发企业在签订本合同____日内按批准的规划设计图纸和施工设计图纸动工施工,并在___年___月___日以前建成不少于___平方米的标准或专业厂房。
六、项目引进
6.1 开发企业负责吸引投资者到开发区域投资,并保证自土地使用证颂发之日起____年内招引并安排区内所有的建设项目,____年内所有建设项目全部竣工投产。
6.2 在开发区域内兴建的建设项目,其建设应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并按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的有关规定报经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国家鼓励举办先进技术企业和产品出口企业。以举办出口加工企业为主的开发区域,需要在进出口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采取特殊管理措施的应报经国务院批准。
6.3 在开发区域举办企业,应符合国家有关投资产业政策的要求。属于下列情况的项目不得兴建:
(1)污染环境的项目;
(2)为中国政府所禁止或限制的建设项目和生产产品。
七、监督检查:
7.1 在土地使用期限内,_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有权对开发区域红线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2 开发企业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红线范围以外的土地(包括堆放物品、器材等)。否则,按非法占地处理。
7.3 开发企业在开发区域内,应按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工程设计图纸的要求进行建设。
7.4 开发企业在开发区域内的公用设施和地上建筑物,未经规划部门批准,不得任意拆除或改建、重建。否则,有关部门有权责令其恢复原状或拆除,拒不执行的,可强制,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