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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工程承揽合同实用3篇 承揽合同【精选20篇】

重庆市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Yz--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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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建设私人住宅主体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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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项目部

乙方:

________项目部,为建设________码头工程,拟租用乙方自开体驳进行海上基床抛石作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望共同遵守。

一、 船舶名称:

二、 作业地点及内容:________码头港池内基床抛石

三、 租用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甲方不需要为止。

四、 费用计算方式:为单船抛石艘次结算,每船为________元整,工程完成后乙方出具单据现金结算。

五、 双方责任:

1、乙方责任:

① 乙方必须提供船舶符合海上施工作业所必须具备的各种手续和资料。船员配置符合要求,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确保海上作业要求。

② 船舶在性能允许的范围内,服从甲方指挥并在环境好船舶性能允许的情况下,严格执行甲方指令,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

③ 在租赁期间,如果由气候、海况等原因,船舶不继续留在海上施工作业时,经甲方同意方可撤场。

④ 船舶在基地停泊时,应做好准备,随时根据甲方要求出船。 ⑤ 负责与海洋海事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手续办理,费用自理。

2、甲方责任:

① 甲方安排专业人员指挥作业

② 保证乙方在作业范围内的水深要求。

3、双方特别约定

① 甲方负责乙方在船舶作业期间的安全义务,船舶未用期间的安全一切由乙方负责。

② 属乙方违章作业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由甲方违章指挥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③ 遇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各负其责。

4、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仲裁机构裁决。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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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年工程承揽合同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6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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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目标的实施,根据企业内部项目法施工实施细则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责、利,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责任书。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承包工程范围:该工程施工图纸的全部基础、主体模板工程制安、堆放、整理等工作。(化粪池、屋面瓦条另算)

具体内容:

1、木模板制作、安装、模板支撑架搭拆、加固,小型预制件模板制作、安装。

2、木模拆除、及时拔铁钉、清理、刷隔离油、分类堆放整齐。

3、屋面。

4、浇砼时派专人值班守模。

5、施工场地内50米内的运输。

6、工完场清、成品保护。

7、配合施工员测量、放样。

四、工程期限:基础及主体工期为 150 日历天,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施工组织进度网络计划要求控制来安排材料、设备劳动力。杜绝因乙方因素拖延节点控制计划,保证满足其他工种的需要。如果未按工程进度网络计划节点控制计划节点完成,拖延工期则甲方有权以1000元/天处罚,提前工期每天1000元/天奖励,依次类推。由于业主方及甲方原因,需签证,工期相应顺延。

五、质量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强制性条文》、图纸设计要求、企

六、工程结算方式:

1、包工包料按施工图纸的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但必须达到合格率90 %以上。

2、基础以2.2米为计算标准,超深部分另行按构造柱模板接触面每平方米30元价格计算.

七、劳动报酬:乙方按包工包料形式实行费用总包干,乙方承担团体成员每人月工资,标准由乙方自行确定,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发放工资时,乙方必须统一填报核表、工资表,由劳动者本人签名后,由甲方财务人员按工资表发给劳动者本人,乙方不得无故扣发工人工资。否则甲方给予必要行政干预,以维护甲方社会信誉。

八、工程质量管理:

1、工程质量关系到企业信誉生存,各作业班组必须严格按规范及企业标准进行施工,执行《强制性条文》,维护公司信誉。

2、乙方在施工中,必须确保工程质量,按施工组织设计,严格按图及施工规范工程变更联系单进行施工(如增加部位另算)。

3、乙方必须服从公司各职能科室及项目部的管理,严把质量关,积极配合甲方、设计单位和监理公司的工作。

4、项目部的施工技术人员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及安全交底,推广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

5、乙方在施工工程中,甲方均有权随时对工程质量实行质量监督管理,凡达不到质量标准的,一经发现,乙方应立即返工,工料费自负。拒绝返工或拒绝监督者,将按公司有关文件规定严格处罚。

6、乙方必须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做好质量的自查自检工作,及时发现质量问题,立即返工确保工程质量。

7、乙方必须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节约材料、做到工完场清,不得浪费材料,如果发生浪费材料,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必须按施工程序施工,隐蔽工程验收必须自检合格后经过甲方质检人员及监理人员验收签字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九、安全管理:

1、乙方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每天上班前,必须检查安全保护设施是否完好,应在有绝对安全保障的劳动条件下进行施工作业,不具备劳动保护条件的,乙方应停止作业,并立即向项目部汇报。

2、乙方进场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公司、项目部及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方能进场施工,并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技能及安全知识。

3、因乙方违章施工造成安全、质量事故及影响公司和项目部名誉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不属于乙方违章所致的由肇事方负责。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责任行为认定由有关主管部门认定。

十、工程现场管理有关规定:

1、乙方必须自觉维护所在工地的社会治安,积极配合公司、项目部和有关治安部门对流动人口登记等工作。每个承包团体成员不得从事或参与贩毒吸毒、卖淫、嫖娼、聚众赌博、打架斗殴、损坏工地财物、偷、盗、抢、骗、工地材料及设备等一系列违法活动,有上述违法犯罪行为发生者,应由乙方承担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2、乙方必须自觉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有违法计划生育者,有劣迹表现者,均应拒绝进入工地劳动,由于乙方的疏忽或纵容包庇而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乙方必须做好场地成品材料保护和已完工程的成品工作,以及机械设备保养工作。机械及电气设备有专人管,不得违章操作。如因乙方施工操作不当,而造成机械及电气设备损坏。人员伤亡事故等,应由乙方负责经济和法律责任。

4、乙方住宿,餐饮必须有专人管理,不得随意乱拉电线、插头,不得烧电气餐具,不准随意把床铺搬进新房子里,如出现上述情况,立即停止使用和改正,否则甲方有权没收其餐具和作罚款处理。

5、乙方必须注意讲究卫生,积极配合上级部分对工程卫生检查监督工作。

6、根据浙江省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和衢州市创文明城市的相关要求,甲方将制定相应管理制度,乙方以及承包团体内全体人员,必须积极配合,且应无条件服从。

7、乙方必须配合和遵守工地门卫制度工作,不得随意把闲杂人员带进工地住宿就餐,如有特殊原因,必须经过门卫人员同意并登记方可进入工地。否则按破坏工地治安论处,送至公安机关审查处理。

十一、其他事项:

1、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有可靠的承受浇筑砼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2、模板接缝应平整,不应漏浆。浇筑前,模板内应清理干净。

3、模板的标高、垂直度、平整度和截面尺寸应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

4、拆模时间必须符合施工规范规定。

5、工程进度应根据项目部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安排足够施工人员。

6、门过梁与构造柱相接处必须构造柱和过梁整体现浇。

7、楼梯需浇至平台处,再砌墙。

8、负责配电房,卷杨机房屋面搭设的人工费、材料费由项目部负责。

9、模板堆放应整齐有序,及时清理废材料,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

10、根据贝林公司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奖罚条列实行奖罚。(附管理条例)

11、设计如有变更,需按变更联系单及图纸会审要实行。

12、严格按《衢州市居住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组织施工。

13、该项目模板分项制作,安装及支模架所有材料,机械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费用已纳入承包价内。

14、付款方式:按月进度,经项目部签证以完工程量及项目部质检员验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项目部审定工程款的80%,次月20日前支付,待工程主体验收合格乙方分项工程所含内容均完成后,无违约行为,三个月内付清。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工完款清后失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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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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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的宗旨是:通过监理单位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对业主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第三方所签订合同的有效服务和管理,使甲方在承发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以合理的造价,获得符合规定质量标准的工程项目。同时,甲方接受乙方通过高效的服务获得合理报酬的要求。

本合同书由项目法人__________(业主) (以下简称"甲方")与监理单位 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签订。

一、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 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

1.1 建设监理范围与内容在合同附件中予以确定。

1.2 建设监理服务期限由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1.3 本工程项目建设监理费用金额(人民币) 由甲方按附件规定向乙方结算支付。

二、本合同组成文件及其顺序为:____________

2.1 建设监理合同书;

2.2 建设监理实施过程中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或按合同文件规定有效的补充与修改文件;

2.3 建设监理合同附件;

2.4 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2.5 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2.6 建设监理投标书;

2.7 建设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及其澄清文件。

三、合同组成文件形成一个整体,互为补充和解释。其内容若有歧义,以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

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双方各持合同正本一份和副本若干份。

甲方(章):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及解释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____________

(1)"工程项目"是指业主委托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项目。

(2)"项目法人(业主)"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者。

(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者。

(4)"监理机构"是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直接承担合同监理业务实施责任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组成。

(5)"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单位提名经项目法人(业主)同意后委派,代表监理单位负责监理合同履行的总负责人,也是监理机构的全面负责人。监理单位委托总监理工程师行使监理合同中业主赋予监理单位的权限,也同时承担其相应的合同责任。

(6)"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7)"日":____________是指一个正常的日历日。

(8)"月":____________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适用法规和监理依据

第二条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包括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及水电建设的部门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有关法规。

第三条 开展建设监理的主要依据是国家或国家授权部门与机构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工程建设合同文件。

通知与联系

第四条 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并通知监理机构。更换常驻代表,需提前通知监理机构。

第五条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特殊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

第六条 一般情况下,监理机构是受监项目代表业主唯一的现场施工管理者,业主对有关工程项目施工的主要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实施。

监理单位的义务

第七条 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和分项目监理细则。

第八条 按监理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设备和人员计划,调集设备和派出专业配套、资质合格人员进驻工程施工现场,组建监理机构并开展工作,完成监理合同文件中约定的监理任务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九条 在监理服务期限内,监理单位可根据工程进展和监理业务需要对监理机构人员作出合理调整。若更换现场人员,应代以相当资质与技能人员。其中,由专用条件约定属于主要监理人员的,其调整与更换应事先报经业主同意。监理机构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条 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遵循监理职业准则和行为规范,应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单位资质水平相适应的服务,通过科学、认真、勤奋与高效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工程建设合同预定的目标。

第十一条 监理机构应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公正地维护业主和被监理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监理机构应及时将其授予现场主要监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书面通知业主及被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监理机构可以通过书面文件发出或变更这种授权。现场监理人员在有效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令、指示、签证均被认为是监理机构所发出的。

第十三条 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备、设施和物品除有特殊的规定外,属于业主的财产,在监理业务完成或合同终止后,应将其设备、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第十四条 监理单位不得参与与监理合同规定相违背的任何活动。除业主同意外,监理机构及其人员也不应接受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项目及监理业务有关的报酬。

第十五条 在本合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注明保密的资料。

业主的义务

第十六条 业主应当负责工程建设所在地的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合同中规定的工作环境和外部条件。

第十七条 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机构所需要的工程承建合同文本、技术报告、图纸等工程资料。上述工程资料的提供方式、份数、保存、回收及保密要求,应在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第十八条 业主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就监理单位或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业主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送达监理方。若超过约定期限监理方未收到业主的决定意见,可理解为业主对监理方的明确建议意见无异议,并将该建议意见视为业主的决定。

第十九条 监理业务开展之前,业主应当将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以及委托监理单位的职责与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方及有关的第三方。其赋予监理单位或监理机构的职责与权限应在与被监理方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二十条 业主应为监理机构提供如下协助:____________

(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二十一条 业主向监理机构提供本合同附件约定的设备和设施。

第二十二条 如果双方约定,由业主有偿或向监理机构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明确。这些人员应被视同为监理机构的成员接受监理机构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并对监理机构负责。

监理单位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业主通过与被监理方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委托监理单位以下基本监理权限:____________

(1)选择工程设计、施工和供货单位的建议权;

(2)用于工程实施的设计文件(包括由设计单位和承建单位提供的设计)的核查确认权,只有经监理机构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图纸及文件才成为有效的施工依据;

(3)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解释权;

(4)对设计和工程承建单位选择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认权;

(5)就工程建设中有关事项向业主提出优化建议权;

(6)工程施工措施、计划和技术方案的审批权;

(7)工程项目承建各方现场协调的主持权;

(8)按合同规定发布开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复工令;

(9)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质量否决权、安全生产与施工环境保护监督权;

(10)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合同工期的签认权;

(11)有独立处理在专用条件中约定金额以下的工程变更的处置权;

(12)按工程承建合同有关规定,行使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凭证的审核和签认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业主不应支付工程款;

(13)有权要求承建单位撤换不称职的现场人员。

第二十四条 监理机构收到业主或被监理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应及时核实并评价,再与双方协商。当业主与被监理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提出书面处置意见。

业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业主有权依据监理合同对监理机构和监理业务进行检查和监督。业主对工程建设中质量、进度、造价方面的重大问题有最终决定权。

第二十六条 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称职的主要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第二十七条 业主对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有批准权和否决权。

第二十八条 业主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按合同附件的约定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监理单位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监理单位的责任期即监理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条 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应承担履行本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违约,应向业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第三十一条 如果因监理单位过错而造成了业主直接经济损失,应当向业主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费用总数,具体条款在专用条款中商定。

第三十二条 监理单位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交工)时限,不承担责任。但应承担监理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单位不承担责任。

业主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 业主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违约,应向监理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如果给监理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应向监理单位进行赔偿。

合同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完成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服务期满终止。在监理过程中,如果业主要求延长监理服务期限,双方应进一步商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服务期,并续签合同服务期延长协议。

第三十六条 由于业主、或第三方、或不可抗力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监理单位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业主,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附加工作,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三十七条 如果因情况发生变化致使监理合同需进行变更时,提出变更要求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监理合同变更或补充协议后,合同变更成立。为此,一方提出的变更要求需至少提前42天将书面要求送达对方,以便对方有必要的考虑时间。

第三十八条 业主如果要求监理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则应当在56天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立即作出安排,停止执行监理业务。同时由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九条 当合同一方认为合同另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可向合同另一方发出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送达通知后28天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此后14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监理合同即行终止。

第四十条 合同生效后出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变化时,签约双方经协商后可对合同有关条款和文件作出调整和变更。

第四十一条 在监理合同服务期内,由于项目建设计划的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而致使工程项目全部或部分暂停,直至不得不终止合同时,经业主提出合同终止的书面通知后,监理合同终止。已履行的监理服务部分按合同收取监理费用,未履行部分,经双方协商,对善后工作给监理单位一定的补偿。

由于监理单位的责任致使合同终止,监理单位不得接受未履行监理业务期的费用。

第四十二条 合同的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费用计算与支付

第四十三条 常规的监理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本合同附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四条 如果业主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到实付之日止,除应当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本金外尚应补偿拖欠期的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四十五条 如果业主对监理单位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费用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7天内向监理单位发出异议通知,但业主不得拖欠其他无异议费用或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四十六条 委托的工程建设监理业务所必须并经业主同意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费用,由业主承担。

合理化建议

第四十七条 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业主得到了直接经济效益,业主应按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的约定,给予监理单位合理化建议奖励。项目提前投产奖按专用条件约定执行。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八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所引起的损失、损害的赔偿,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应当本着互相谅解、平等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达成一致形成合同争议,根据合同专用条件的约定可提交国家水电主管部门调解。仍不能达成一致时,可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九条 在合同争议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双方仍应保证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本合同条款是对监理合同标准条款中相关条款的明确补充、修改或增加。当专用条款与标准条款发生抵触时,以专用条款为准,标准条款中未作修改或增补的条款继续有效。

第二条 规定的其他部门规章和工程所在地方有关法规:____________

第四条 项目法人(业主)常驻代表:____________

(1)姓名:____________

(2)职务:____________

(3)联系地址:____________

(4)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第九条 主要监理人员: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 业主的资料提供及管理要求:____________

(1)常规提供的资料目录及份数;

(2)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要求。

第十八条 业主对监理机构书面提交的要求决策的文件的回复期限:____________

(1)一般文件 天;

(2)紧急事项报告文件 天。

第二十二条 由业主提供的职员和服务人员:____________

(1)名单表;

(2)费用支付标准及办法。

第二十三条(11) 处置权的金额数及其范围:____________

第四十条 国家法律、法规变化时,监理合同的调整与变更约定:____________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付监理单位违约金比例: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条 监理单位应付业主违约金比例:____________

第四十七条 合理化建议奖励:____________

(1)经济效益的计算方法;

(2)奖励计算费率;

(3)奖励的支付方式。

第四十八条 合同争端的调解与仲裁机构:____________

(1)双方约定的调解机构;

(2)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

其他合同专用条件条款。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附件附件A 监理工程项目简述:____________(略)

附件B 监理服务的范围与内容

B-1 监理服务范围:____________

B-2 监理内容:____________(以下内容供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参照采用,由业主提出,双方协商决定)

B-2-1 设计方面

(1)协助业主与勘测设计、科研单位签订勘测设计、科研试验及施工图供应协议;

(2)管理业主与设计单位签订的有关合同、协议,督促设计单位按合同和协议要求及时供应合格的设计文件;

(3)熟悉设计文件内容,检查设计文件(包括:____________设计说明、施工措施、技术要求、操作规程、设计修改通知等)是否符合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和原审批意见,以及是否符合勘测设计合同规定;

(4)代表业主核查设计文件和各项设计变更,提出意见与优化建议;

(5)及时向工程承建单位签发设计文件,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重大问题向业主报告;

(6)组织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设计交底;

(7)协助业主会同设计单位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

(8)审核承建单位对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会同设计单位进行研究,并督促设计单位尽快给予答复;

(9)代表业主审核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应由承建单位提交的设计文件;

(10)保管所有设计文件及过程资料;

(11)其他相关业务。

B-2-2 采购方面

(1)协助业主进行采购招标与发包工作;

(2)管理采购合同,并对采购计划进度进行监督与控制;

(3)设备监造并催交主要永久工程设备(设备监造合同另行议定);

(4)协助或代表业主对进场永久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与到货验收;

(5)其他相关业务。

B-2-3 施工方面

(1)协助业主进行工程招标发包和签订工程承建合同;

(2)全面管理工程承建合同,就承建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资格及分包项目进行审查批准;

(3)督促业主按工程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承建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

(4)审批承建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计划、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

(5)签发补充的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答复工程承建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6)工程进度控制:____________协助业主编制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提出工程控制性进度目标,并以此审查批准承建单位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承建单位采取切实措施实现合同目标要求。当由于种种原因以致使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业主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并在通过业主批准后完成其调整;

(7)施工质量控制:____________审查承建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规范与质量检验标准,对施工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施工工序与资源投入进行监督,以单元工程为基础,对基础工程、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签证和施工质量的评价;

(8)工程造价控制:____________协助业主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审查承建单位提交的资金流计划,审核承建单位的收方计量及单价费用等,并签发付款凭证。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依据业主授权处理合同与工程变更,下达变更指令;

(9)施工安全监督:____________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设施及汛期防洪渡汛措施等。参加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10)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协调工作,编发施工协调会议纪要;

(11)协助业主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审查设计单位和工程承建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

(12)信息管理:____________做好施工现场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按监理合同附件要求编制监理月、年报,对工程资料及档案按期进行整编和管理,并在工程竣工验收或监理服务期结束后移交业主;

(13)其他相关工作。

B-2-4 咨询方面

(1)受业主委托和业主聘请的咨询专家对应工作;

(2)根据咨询合同规定,向咨询专家提供工程资料与文件;

(3)接收并分析研究咨询专家建议和备忘录,选择合理的内容,并作出书面报告。

B-3 监理机构应向业主提供的信息文件

B-3-1 定期信息文件

根据监理工程项目、范围及内容,随工程施工进展向业主报送监理月报,其主要内容为:____________

(1)施工质量情况;

(2)工程进展情况;

(3)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及劳动力动态;

(4)合同变更和工程变更情况;

(5)工程支付情况;

(6)监理工作情况;

(7)其他。

B-3-2 根据监理工程进展情况的不定期报告

(1)关于工程优化设计或变更或施工进展的建议;

(2)资金、资源投入及合理配置的建议;

(3)工程进展预测分析报告;

(4)业主合理要求提交的其他报告。

B-3-3 监理过程文件

(1)施工措施计划批复文件;

(2)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

(3)监理协调会议纪要文件;

(4)其他监理业务往来文件。

B-3-4 文件报送份数

附件C 提供设备与设施

C-1 业主提供的房屋、设施、设备与物品及提供时间。

C-2 监理单位自备的设备、物品及进场时间。

C-3 设备、设施的使用、维修、维护与运行费用。

附件D 监理费用与支付

D-1 监理费用组成与计算方法

D-2 监理费用的调整与调差

(调整与调差通常按年度进行,应注明具体的公式或计算方法)。

D-3 监理费用的支付

附件E 监理机构与人员计划

E-1 监理机构与岗位责任

E-2 主要监理人员名单表

E-3 业主提供人员名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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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工程水电安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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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包 单 位:(甲方)

承 包 人: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x市和顺花苑工程水电安装(以下简称:本工程)

工程内容:强电、弱电:按施工图完成所有施工程任务,室内所有施工预埋管、穿线安装、调试完毕,且配电箱主线需预埋管至室外1.5米。(弱电包括通讯、宽带、电视、智能等)

防雷:包括防雷接地,等电位联接,电源进户箱做重复接地等。 给水、消防:按施工图完成所有给水、消防工程任务。

雨水:按施工图完成所有雨水工程任务。

污水:按施工图完成所有污水工程任务,室外施工至红线外市政管道污水井。

施工现场条件: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施工部位:本合同约定乙方施工部位为:和顺花苑项目工程水电施工图及变更水电安装工程包含的内容。

第二条、工程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

㈠承包方式:乙方承包内容包括:人工、主材、辅材、施工机具、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工期、验收合格。

㈡承包范围:包括强电、消防、弱电、防雷等分项工程的预埋、安装,调试检测及验收合格工作;室内等所有一切给排水、室外落水和阳台排水及空调排水。验收合格以专业资质报告为准。

㈢承包的主要内容:见第一条第二款。

㈣甲方直接分包的其他专业工程,乙方需全力配合,协助完成。

第三条、合同工期:

㈠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工期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顺利实现。本合同约定本工程总工期为 日历天;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

㈡乙方必须服从和执行甲方项目部下达的施工生产计划,根据甲方的进度要求,随时调度作业人数和其它资源。

第四条、质量标准:

㈠适应于本合同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范名称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① 建设强制性条文;

②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

③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x;

④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x; ⑤ 《采暖与卫生施工验收规范》(GBJ242-82);

⑥ 《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

⑦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

⑧ 甲方制定的工程质量验收实施细则。

㈡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建设工程质验收合格标准要求,符合建设设计与施工规范要求及甲方的施工图纸设计的要求。若工程质量验收为“不合格”,乙方承诺负责返工直至达到本合同约定“合格”质量标准方可予以结算,返工所需的材料、人工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返工导致甲方工期延误,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

㈢工程质量等级验收程序:分项工程完工后,由施工队组组织自检并报项项目部,项目部根据队组自检结果组织班组进行实测验收评定后报监理部,监理部根据项目部初评结果组织工程部、项目部、和施工队组进行现场

㈣工程保修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自竣工通过验收的工程质量认定签字之日起。(保修期2年)

第五条、文明工地、安全标化标准:

㈠遵守甲方及业主有关文明施工、安全标化管理的有关规定,所有现场使用的设备无条件满足业主的安全要求,材料堆放整齐,不得破坏密目网,安排一至两人专门从事清扫整齐工作,若因乙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力等原因引起业主对甲方的罚款,甲方均从应付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㈡在施工中应做到精心策划、实施,乙方违规操作以及为完成本工程雇佣的人员造成他人伤害或自身受到伤害,均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合同价款、工程量的计量及结算方式:

㈠承包单价:承包工程综合单价按总建筑面积 126.67 元/㎡(含配合费、税金)包干,承包工程总价暂定 1927 万元。(详见合同附件一)

㈡工程量的计算:

⑴结算工程量以建筑施工图纸实际建筑面积为准;

⑵零星工程的工程量以“工日”为计算单位;

⑶工程量的确认及申报按甲方的相关制度执行。

㈢结算方式:工程款支付以下述比例结合工程量结算方式综合确定。各部分所占比例明细为:

⑴结构预埋部分占本项目合同价的15%;

⑵墙体预埋部分占本项目合同价的15%;

⑶安装部分占本项目合同价的40%;

⑷调试验收部分占本项目合同价的25%,验收完后留5%质保金,保修期满后30天内付清。

㈣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需要发生的工程变动,并由设计、建设方、监理书面签字为工程变更。变更量 按合同在20x元内不与增减。

第七条、违约保证金的收取、支付及工程款的支付:

㈠为保证本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的实现,签订本合同乙方须向甲方交纳100万元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全部交納。保证金返还:1、±0.000以下全部预埋完成后10天内返还全部保证金;如果甲方安排±0.000以下分期施工,则一期±0.000以下预埋完成后7天内(或开工后150天)返还50%全部保证金。如乙方不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则本合同不生效;如甲方不按时返还履约保证金,则按应返履约保证金总额的5?/日计算滞纳金。

㈡工程款的支付严格按照第六条第三项执行。在每个结算节点,乙方办理好结算手续后,甲方在7天内支付工程款。

㈢工程竣工,乙方移交全部工程竣工资料(包括结算资料),经质监、消防、气象等相关部门及甲方验收合格后开始办理结算手续,甲乙双方在结算书上签字之日起30日内,甲方付至本合同结算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保修期满后(自工程竣工之日起计)30日内,甲方将余款(不计利息)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如发生返修费用从中扣除)。

㈣若乙方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文明施工未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延期支付工程款,直到乙方按甲方要求整改完毕为止。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甲、乙的权利和义务:

㈠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求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及更好;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㈡在组织施工中,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 ㈢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㈣乙方要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做好记录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做

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验收手续。如甲方与设计单位未届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并应作好记录,甲方应予承认。如甲方以后提出检查时,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乙方负责,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甲方负责。

㈤当乙方拒绝执行甲方(或监理)的正确指令和发生施工质量、工期等问题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分包合同,更换分包队伍,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㈥对乙方工作人员不遵守项目部规章制度,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对其进行调换。

㈦乙方及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和业主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在施工期中不得打架斗殴,凡因打架斗殴引起的所有后果均有乙方承担,并对当事人处以一万元的罚款,如当事人支付困难,则由乙方代交,在工程款中扣除。

㈧乙方所有水电预留必须一次性到位,如有出现后凿的(设计变更除外),每处罚款1000元。

㈨乙方必须按照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施工,严禁偷工减料。乙方购买主要材料必须资料齐全,上报甲方、建设方及监理认可方可使用。

㈩乙方必须保证管理、施工人员的稳定性,节假日休息需经得甲方同意。乙方施工人员的劳保用品由乙方负担。

(十一)乙方全体员工必须树立产品保护意识(包括工地其他单位产品),对产品必须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承担产品保护责任。

(十二)乙方负责在承包内容范围内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装车,卸车及搬运。

(十三)乙方负责本工程所有竣工资料及时完成。

第九条、施工管理规范

⑴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x)。

⑵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

⑶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⑷x市及总包单位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第十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甲已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工程保修期满,双方结清工程款项后失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已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为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5、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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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水电暖气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2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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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依据《民法典》、《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原则,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就本合同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应以诚实信用原则严格遵守并履行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概况:

二、工程承包范围与承包方式

1、承包范围

(1)钢结构制做承包范围:

(2)钢构件安装承包范围:

2、承包方式

本工程为包人工、包主材料、包机械(现场安装塔吊及大型吊装机械除外)、包辅材、包与其它专业交叉施工与配合、包加工图纸深化、(含竣工资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及文明施工、包保修的承包方式。

三、双方工作范围及要求

1、甲方工作范围及要求

(1)提供完整的、经过确认的钢结构施工图及技术说明。如发生设计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因变更较大产生费用的,经双方协商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的比例及工期调整;

(2)钢结构制作的工厂验收,以甲方提供的图纸及签发的技术说明、规范、文件为验收依据;

(3)及时将业主指令可能出现的时间变更情况通知乙方,由此产生的工期提前或延后甲方应负责予以调整,但费用不得增加;

(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钢构件现场卸货场地。

(5)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及竣工决算的结算。

2、乙方工作范围及要求

(1)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按甲方提供的钢结构制作进度要求完成钢构件的加工制作及安装工作,对于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或补充,乙方应按时完成,补充或减少工程量不超过合同总工程量10%的工期不予调整,价格按合同平均单价执行结算。

(2)所有钢构件应于装运前36小时通知甲方在厂内预验收并进厂内抽查预拼装,加工质量与精度应满足技术规定和规范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构件应按甲方要求进行返工,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特别是高强螺栓连接板的间隙,摩擦面的摩擦系数,梁组装后直线度,油漆厚度及外观,要求焊透的对接或角焊缝必须达到相应的等级并经无损检测等,如运到现场后的钢构件因质量问题需要修复,乙方必须无条件负责修复。

(3)负责钢构件的装车、运输至工地的卸车。钢构件的装车、运输应按照正确的操作程序进行,防止发生损坏,否则由此发生的费用应由乙方负责。

(4)提供钢构件的清单,以便甲方进行清点和验收;每次装车前一天应把构件清单传真到工地。

(5)在完成钢构件加工的同时,提供钢构件材质及制作检验、验收报告及质保资料等与竣工验收有关的合格资料给甲方,所提供的验收报告及质保资料必须符合甲方、业主和质检站的要求。在全部构件完成制做运输至工地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后将合同最终决算总价书面报甲方核对;所提供材料必须有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并按照设计或规范要求进行材料性能测试或其他试验。

(6)质保期为一年,在质保期内因加工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及有关费用。

(7)加工构件(含桁条等附件)的标记必须在附件两头距500mm 指定的位置打钢印,打钢印前必须在钢印处预打磨,油漆后编上清晰、整齐的构件号。

(8)在钢件安装过程中,常驻现场负责人必须及时与甲方及监理、业主进行处理有关构件的质量问题,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装工程的质量安全。

(9)焊接构件应按照规范进行无损检测等,并按照规范要求作好焊缝的处理与检测。

(10)出厂前按有关要求作摩擦面抗滑系数实验。除摩擦面外,其他连接板应全部涂漆,向甲方提供实验用高强度螺栓。

(11)在加工过程中,甲方将不定期指派工程师在乙方厂内进行质量监督,乙方应积极配合工作。

(12)所有的钢构件必须在乙方位于()厂家加工,不得另行转包,否则视为违约,乙方应一次性赔偿甲方伍拾万元(50,000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本合同仍继续履行。

四、合同工期

1、合同签字生效,乙方材料进场为开工日期,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 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预定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各阶段制做安装进度计划 详见(附件二)。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⑴ 由于业主、甲方原因或其他配套工程、设备、等需要调整、改、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⑵ 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⑶ 甲方现场不具备安装条件而影响安装施工进度施工者。

⑷ 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⑸ 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4、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施工图,每批次深化加工图在5日内完成,经甲方确认后施工。

5、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及批准的深化加工图5日内,完成备料工作。

6、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总承包工程量中按施工顺序进度计划分段施工图 日内,完成钢构加工,运到现场开始安装。全部施工过程以此类推。

五、 合同价款

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确定,固定综合单价中包括承包范围的加工制作费、安装费、管理费、各种措施费、利润、税金等费用。(详见报价说明)

2、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包干方式。不再增加费用。工程竣工后按合同单价乘以结算工程量。单价见下表:后附构件表及双方协商同意的报价表

名称单位暂定工程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备注

厂房钢构件吨主厂房及其他构件

钢煤斗吨现场制作

不锈钢衬板吨煤斗内衬板

加强型防腐油漆吨钢构件涂装

3、结算方法:结算价款=结算工程量×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

(1)结算工程量依据施工图纸(含变更),按照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a、钢结构工程量按施工图纸(加工详图)的构件主材(钢板、型钢)几何尺寸以吨计算,不扣除孔眼重量,焊条、螺栓等重量不增加。不规则或多边形(四边及以上)钢板的重量均按其最小外接矩形面积计算。

b、高强螺栓、栓钉的材料费不单独计算,已计入综合单价。

C、优先采用以上a、b,若有异议,则参照20__火力发电建设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20__年版《电力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火力发电厂工程 DL/T5369-20__)》。

(2)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为完成钢结构制做安装工程中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辅材费、机械使用费(现场安装的塔吊及大型吊装机械除外)、材料检测试验费、规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各种费用及一切风险。

(3)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已包含检测费、成品保护费、办理验收直至取得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及保修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

(4)措施费包括一切为了完成本工程施工需要发生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费用,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5)乙方已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风险及施工人员的调迁费、往返路费、(现场生活临建除外)(包括施工用水电费)、自搭脚手架的搭拆人工费、食宿费和安全措施费(指投入的人工、主材、辅材、各种机具)、排水除雪费用、辅材费用、现场保卫费用及现场各类材料(包括周转材料)构件的二次、多次倒运装卸费,还应包括施工中需要的机具、钢材卸车人工费,施工堆场钢结构构件转移费用。施工现场的停电、停水、待料、风雨等自然气候的影响,人工代替机械(指机械暂时出现的故障或不可用机械),并计入固定单价报价,今后不作调整。

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政策及市场因素变化而变动,同时综合单价还应包含以下风险费用:

① 预防一般性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用工;

②不可预见的施工措施用工、赶工费;

③业主或其他项目施工原因造成的可能出现的窝工、停工、待工费用;

④乙方对甲方所供物资或周转材料的领用、装卸、现场运输(倒运)、保管等费用。

⑤与其它专业分包单位的交叉作业以及协调配合费用。

⑥场地狭小造成的二次或多次搬运等各种费用

4、在甲方出具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整改单后,若乙方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或有潜在的无法按期全部完成整改工作内容,甲方将安排其他队伍施工,并按照支付乙方合同单价的1.5倍,从乙方结算费用中扣回。对甲方就整改发生的费用,乙方视自行默认。

六、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合同签定生效后 天内,乙方加工制做开始、构件完成成品或半成品状态达到合同总重量的 30 %,支付合同总价款 %预付款。

2、构件按施工顺序加工后,在发货前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验收合格构件部分价款的 30 %的进度款。

3、乙方按施工顺序在约定的时间内将钢结构件运到现场,并将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提供给甲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作为付款依据,支付相应价款的 30 %。

4、现场安装完成分部工程经验收合格支付 15 %。

5、现场安装完成分项工程竣工验收签定保修书后28日内付15%。

6、本工程总价的5%作为保修金。

7、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一年满后28天内甲方一次付清。

8、承包人将在每月的工程结算中扣留当月结算额的1%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实行与经济考核挂钩的管理。

9、进度款支付凭证,仅作为工程进度款支付依据,不作为承包人竣工结算的依据。

10、根据甲方的付款情况(合同进度款及决算款),向甲方财务部门及时沟通开票信息,提供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和建筑安装工程发票。

七、履约担保

为了保证工程安全、质量、工期等相关综合保障及本合同的有效实施,乙方须向甲方交合同额10 %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的交付可视乙方情况,可采用下列三种方式其一:a银行保函形式; b现金转账;c工程进度款支付时扣留。

履约保证金作为工程承包人对发包人在质量、安全、工程进度、文明施工、服从管理、劳务用工管理、综合治理等方面综合考核的保证,合同期满双方结算工程款后,无息退回。

八、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对乙方进场人员及时进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治安保卫、机械电气设备使用以及企业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

2、甲方负责施工现场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安排和技术质量管理,负责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协调和调配。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

3、甲方根据施工工程情况有权对进度慢、施工质量低劣、不服从指挥的人员予以清退。

4、甲方租给乙方使用的周转材料,由甲方根据工程计划需要在施工前如数清足交与乙方使用、保管(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施工过程中丢失、损坏的均由乙方负责补充,费用自理。施工完后应如数退还租赁单位,其管理办法及单价详见附表。

5、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办理分包工程竣工结算,延期付款须支付拖欠价款的银行贷款利息。

6、甲方提供公共的上下通道和安全措施,负责提供二级配电箱,并保证满足用电负荷,电费由乙方负责。夜间施工地面照明由甲方提供,工作面照明由乙方自理。

7、甲方在现场为乙方免费提供一间办公室。

8、如乙方所施工工程质量、进度等不能满足甲方及现场监理要求,甲方有权将全部工程切出交由其他单位施工,因此增加甲方的支出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其中,对切块部分的施工费用按乙方合同单价的1.2-1.5倍由乙方承担,在乙方结算和付款中扣除。

九、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遵守国家、自治区、市县关于承包本工程所需的资质和技术能力的规定,负责完成与乙方有关的各种许可证的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必须将自身有效证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法人委托书等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扫描件或原件)存放于甲方经管部门备案。

2、乙方紧密配合甲方,根据总体工程进度要求,通过计划工作,保证按时完成各阶段的施工任务。

3、乙方应对其所属的工人资格进行认真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工人年龄最小不低于18周岁,最大不超过55周岁(安装施工人员年龄最小不低于22周岁,最大不超过45周岁),并负责为其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对自身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不得安排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合格人员上岗,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4、乙方配合土建主筋与钢结构连接施工所需的电焊工作;其费用巳包含在综合单价内。

5、乙方应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和甲方技术交底,对乙方实际执行中的执行效果承担全部责任。乙方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上岗证复印件提交甲方备案,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办理国家劳动部门规定的工伤保险。

6、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钢结构的制做、安装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力管控措施预防和杜绝人身一般伤残、重大伤亡及以上的重大事故发生。

7、乙方应做好定期的施工安全交底,做好班前的安全活动,要及时向作业人员告知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乙方应对自身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发现的安全问题,不能处理的,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现场安全负责人。

8、接受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和检查,遵照其指示工作,并为其日常查验提供便利。若接到指示而未执行,则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不接受或未达到甲方监督管理指示和要求,视为乙方违约,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视情况对乙方处以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乙方同意在违纪违安全规定方面无需经过乙方对违约通知单签认,甲方可按甲方的通知单直接在乙方的月进度款中扣除。

9、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人员关于质量、进度、技术、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管理;因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返工及损失由乙方承担。无条件服从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统一管理;不得损坏其它单位施工的成品和半成品,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0、乙方负责周转材料使用后的退还,直接退还给租赁单位。

11、乙方所施工工程没有达到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在接到甲方整改通知一天内进行整改。属乙方的责任,乙方自行承担整改费用;但若乙方拖延整改时间,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乙方应无条件同意并接受。

12、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有关消防、保卫、生活卫生、劳动纪律等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律及社会公德,服从甲方有关人员的监督、检查、管理。服从当地政府的管理,并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资料。

13、乙方施工人员外出施工必须随身携带《居民身份证》。证件不齐的队伍甲方不予使用,证件不齐人员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14、乙方提供劳务实名制管理相关资料:

①将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务合同文本、特殊岗位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报甲方备案,并确保人、册、证、合同、证书相符统一。人员有变动的要及时变动花名册、并向甲方办理变更备案。无身份证、无劳务合同、无工伤保险合同、特殊岗位无岗位证书的“四无”人员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②建立劳务人员入场、继续教育培训档案,记录培训内容、时间、课时、考核结果、取证情况,并注意动态维护、确保资料完整、齐全。

③进入现场施工的劳务人员要佩带工作卡,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工种、所属分包企业,没有佩带工作卡的不得进入现场施工。分包企业要根据劳务人员花名册编制出勤表,每日点名考勤,逐人记录工作量完成情况,并定期制定考核表。考勤表、考核表须报甲方备案。

④要按照施工所在地政府要求,根据劳务人员花名册为劳务人员投保社会保险(待定),并将缴费收据复印件、缴费名单报甲方备案。

⑤按国家有关规定及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应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保证并负责与其雇佣的工人签订劳务合同并按合同结算足额支付工资,乙方不得拖欠民工工资,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责任和费用。乙方同意并接受在本工程中甲方对乙方的付款比例,乙方表示在此条件下有能力足额支付民工工资,为证明未拖欠民工工资,每次甲方对乙方付款时,乙方同意先向甲方财务部门及项目经理部提供乙方上月已按乙方与民工所签订的劳务合同足额支付的证明材料(如:民工代表签认了“已按劳务合同足额支付”的工资发放表等),同时,乙方应将乙方与民工所签订的劳务合同报甲方财务部门备案,甲方收到上述材料后方支付预付款,否则,乙方责任自负。乙方每发生一起拖欠民工工资事件,甲方对乙方处以20__元/人次的违约金。

15、甲方制定的各类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包括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标准和制度,以及乙方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责任制度),是项目管理的基础文件,乙方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不听指挥或不执行而未达要求,视为分包方违约,甲方的损失概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16、乙方必须根据工程需要提供电工、电焊工、吊装指挥工、司索工、料工等若干名,且必须持证上岗。

17、乙方必须在现场设置看守,负责乙方工程用的材料以及各类机械的保管,如发生损坏和丢失,乙方自己承担费用。

临时用电:甲方只提供二级配电箱,二级配电箱以后的配电系统由乙方根据现场情况按国家规范和甲方要求配制和维护,费用均含在合同价款内。

18、乙方自供的材料及机械设备要按国家规定和甲方要求进行试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19、乙方必须无偿配合其他施工队伍的施工,保证工程同步、顺利进行。

20、周转材料管理办法:为保证资产的完整,按照“限额限期使用、点数领用、自行退回”的原则对周转材料进行管理,并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按下述办法验收领用,则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周转材料在使用期间乙方应进行正常的维护与保养,并负责现场看护,其费用处理。

1)本合同签定后,由乙方出具材料员委托书,委托书经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交由乙方指定的现场材料员保管。除非甲方项目部同意,否则,乙方拟派的现场材料员不得更换,如若更换,将对乙方处以5000元的违约金。

2)周转材料由乙方负责领用、保管,并应如数退还,若有损坏或丢失,由乙方按要求补足或由甲方在乙方工程进度款及结算时扣回。

3)乙方使用的周转材料的现场出(回)库运输、堆码、装卸及保管由乙方负责,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另增加。

十、工程质量及保修期

1、工程质量要求: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及本合同(附件二)的相关质量要求施工,本工程质量为优良标准,因乙方施工技术及工艺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负责返修达到要求。

2、工程保修:本合同工程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自 新疆准东五彩湾电厂2×660工程整体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日起算。在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须在得到甲方通知24小时赶到现场并负责及时维修。如乙方不能或不及时保修,甲方有权请第三方维修,费用由质量保证金里扣取,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十一、安全管理及责任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的一切安全制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向甲方有关人员提出合理化的书面建议,且及时整改。

2、乙方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教育,并由职工签字后上报甲方安全员,再进行安全教育,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签订劳务合同)后,乙方方可安排职工上班,否则甲方有权对违反者进行罚款或令其停工,直至中止合同。

3、甲方及时对乙方兼职的安全员做好督促工作,协助乙方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验收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4、对于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万一发生的安全事故,乙方必须以积极的态度进行善后事宜,承担全部费用,对于较大的安全事故发生后乙方必须及时上报甲方项目部,并及时向劳动保险部门或保险公司报案、索赔,对于劳动保险部门及保险公司不能赔付的部分乙方自行承担,还应无条件承担地方安监行政部门对甲方的全部罚款(甲方从支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5、所有离开施工现场后的一切安全责任在于乙方当事人(特别是交通事故),与甲方及业主无关。

6、乙方在加工制做、运输、装卸及现场安装、维修过程中的一切安全完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7、乙方在此声明:我们有能力管理和控制、预防施工安全风险,充分理解本工程的安全责任和自身的承担实力,自愿豁免甲方及业主的一切连带责任。

十二、施工现场行政管理规定

1、住宿房间按甲方统一安排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免费入住,7人一间,住宿房间不得男女混住,房间内安排轮流值日,被褥叠放整齐,卫生每天打扫。生活区内不得自行开伙,房间内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爱护公共财物,损坏照价赔偿。违者按有关管理条例执行。

2、宿舍电费由乙方自负,宿舍严禁使用超过1000W的电气,否则予以处罚。

3、办理各种证件费用自理,培训费由乙方承担。

4、床铺乙方自行采购,其它劳保用品、防暑设备均有乙方自行配置。

十三、特别说明:

1、 本合同签订双方都经过慎重考虑,合同中明确事项皆为双方责任,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言辞不清的表述及敷衍均无法律效应,如果变更必须出具合同条款变更,否则工程款最终结算均以此合同为依据!

2、本合同为单价不调施工包干合同,双方皆应考虑市场风险,一旦签订,具备法律效率,如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自身管理、经营等原因造成亏损,或在半途乙方自行退场及因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生产等原因被甲方辞退,一律按完成产值及质量等级单价75%结算退场,乙方无条件服从。

3、在甲方出具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整改单后,乙方在指定时间内不能完成,甲方可以自行组织人员施工,对甲方就整改发生的费用,乙方视自行默认。

十四、违约

1、乙方责任

⑴、钢结构构件质量不符合合同验收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每天按合同总价的0.5‰偿付逾期违约金。

⑵、钢结构构件制做安装时间不符合工程进度要求,每延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0.5‰偿付逾期违约金。

2、甲方责任

⑴、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进度工期及竣工日期相应予以顺延,并按合同总价的0.05‰偿付违约金。

⑵、未按合同规定支付过程进度款、按欠付工程进度款数额承担相应款项的银行贷款利息。

3、甲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实行提前交工奖,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1天由甲方按合同总价的__‰奖给承包方。

施工期间,甲乙双方无论那方出现违约,必须按上述规定承担违约金,在无解除合同条件的情况下必须继续完成工程施工。

十五、争议

1、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约定向施工项目地方人民法院起诉。

2、涉及乙方退场的应先退场再起诉;竣工或合同期满的应先交工再起诉;如果乙方以其他方式或理由拒不履行本协议的,甲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以排除妨碍,由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十六、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二份。、双方签订后生效。

十七、附则

本合同后附附件六份。附件作为本合同内容,与本合同正文同时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一 报价及说明

合同附件二 构件加工、安装内容及技术、进度要求

合同附件三 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

合同附件四 文明施工协议书

合同附件五 防火安全协议书

合同附件六 综合治理协议书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及盖章: 签字及盖章: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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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水电暖气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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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

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方将安装工程,安装施工发包给乙方,具体相关适宜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施工工费:

二、双方职责:

1、 甲方负责将主付材料提供到场,并承担所有材料在施工中的运输。

2、 乙方负责根据图纸进行安装,负责施工中所有施工安全,因不规范施工造成的安全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三、施工支付:根据施工进度支付生活费,工程完工前不超过总额的50%,完工验收合格扣除质保金后,付清施工费。(质保金¥________________元)

四、保修期限:一年

五、补充条款:

按甲方提供图纸保质保量严格施工。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应,付清款项后自行失效。如发生合同纠纷双方现场协商解决或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甲 方:________________乙 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 时 间: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_______时 间: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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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区建筑工程承揽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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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把永新县大沙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的泥工建筑任务承揽给乙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把大沙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的泥工建筑任务承揽给乙方,泥工部分包括该建筑的所有砖结构的建筑任务,所有墙的内外粗粉刷任务,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需材料甲方只负责运输到施工现场,上料、拌料等所有任务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供生产工具、水、电接通。

三、质量要求:乙方必须按照该工程的建筑设计图进行施工,同时也要达到承包方的质量要求,如果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返工工资甲方概不负责。

四、该工程的单价计算方法:按照该工程的建筑每层的平面面积相加总面积乘以130元/平方米(,其中主体占60%,装修占40%),另加该建筑工程的屋顶也算一层的面积(包括屋顶的盖瓦任务),此单价包括乙方的工人工资和乙方所有管理费用,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能以任何理由追加工程款。

五、付款方式: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每一层的任务,甲方预付该层的80%的工程款,乙方把该工程如期全部完成,甲方在一个星期之内把余下的工程款全部付清。如果乙方中途退场,甲方拒付余下工程款。

六、工程期限: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三个月之内完工。

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其中包括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所需材料,乙方必须至少两天前通知甲方,甲方按照乙方的通知两天之内必须运到施工现场,还有木工必须及时配合施工。

八、如果不是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该工程不能如期完成,如果是甲方的原因造成延期,甲方补偿乙方该工程泥工部分的总工程款的5%,如果是乙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甲方将扣除乙方的该工程的总工程泥工部分款的5%。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其中一方没有积极配合的情况下,当时双方将要及时通知对方并且记录下,双方确认生效。

九、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节约建筑材料。

十、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注意安全,带好安全帽,大小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此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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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水电工程装修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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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1、工程地点:

2、(1)如用甲方材料,每平方元,内水每个卫生间元,外水每个卫生间元,吊卫生间下水管元,装下水管元,装外攀檐每坡水管元,排线每间元,如不用线每平方元,插座元,暖灯元,热水器元,大花灯元,吸顶灯元,高档灯元,坐便元,顶喷元,吊柜元,太阳能元,排电箱元,如要打孔,按口径收费:50管(元),75管(元),110管(元),160管(元)。

(2)如用乙方材料,每平方元,内水每个卫生间元,外水每个卫生间元,吊卫生间下水管元,装下水管元,装外攀檐每坡水管元,排线每间元。

3、本合同双方协商制定,应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更改,如有变动,双方本着公平原则下协商更改,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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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通用工程水电安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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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合同编号: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简称甲方)

地址:

施工单位:(简称乙方)

地址:

兹有x工程,经过投标、议标、决定由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为了明确工程项目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确保施工项目顺利完成的原则。经过甲乙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地点

第二条:工程内容

第三条:承包方式

第四条:工程价款及调整

1.工程价款

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做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窝工损失或其他得有关损失;

(5)合同条款以外得其他增减或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第六条:合同工期

1.双方商定总工期为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程可以顺延。

(1)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非乙方原因得气超过4个小时以上时;停水停电停

(4)工程款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火灾等)

3.由甲方责任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应支付由此给乙方造成得窝工损失及其他增加费用,相应顺延工期。

4.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拖延工期,每超过一天罚款x元,反之每提前一天奖励x元。但奖罚累计不超过总造价得2%。

第七条:工程质量要求:

第八条:材料设备:

第九条:工程施工前后双方的工作和有关责任

1.甲方:

(1)进场前3天内,甲方必须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为乙方提供施工人员生活住宿场地,并在乙方进场前办妥本工程报建和消防以及施工许可证等有关手续;

(2)负责解决施工场地的用水用电热力电讯保证乙方在施工期间的需求;

(3)按时支付工程款项;

(4)协调施工现场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及施工次序,保证乙方顺利施工;

(5)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6)组织施工现场的隐蔽工程变更工程的验收和签证工作;

(7)负责本工程涉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8)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2.乙方:

(1)做好施工组织管理及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情况;

(2)做好施工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3)负责做好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工作;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第十条:保修

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甲方在验收证书签字之日起计算,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本工程保修期为 个月。

第十一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1.因政策调整,人力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缓建,是合同不宜继续履行,双方应签订工程停缓建协议。

2.工程停缓建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和已购材料设备器具的保护及移交工作,并将自有机械设备,以及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撤出的一切费用,同时按合同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3.已订货的材料设备器具等款项,由甲方承担,应退货的由订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货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其它

1.如甲方要求变更工程内容,改变安装范围及条件,应征得乙方的同意,并办理书面签证(为合同附件)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否则乙方有权拒绝设计和施工。

2.工程款项必须汇入合同指定的乙方银行帐号,否则因此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负责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2份,其中:甲方1份,乙方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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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办公室水电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工程,全文共 99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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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__________

承包人:桂林市水电建筑工程公司

签订时间:__________年月日

目录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第四部分 合同附件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合同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合同谈判备忘录);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含附加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投标文件其他内容;

(10)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元(¥ 元)。

4. 承包人项目经理: 欧明华 。

5. 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

6.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 承包人承诺执行监理人开工通知,计划工期为 天。

9. 本协议书一式 肆 份,合同双方各执贰份。

10.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承包人: 桂林市水电建筑工程公司

(盖单位公章)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本合同引用水利水电工程相关规范的通用合同条款(本文略)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2 发包人: 。

1.1.2.3 承包人: 桂林市水电建筑工程公司 。

1.1.2.5 分包人: 不允许分包 。

1.1.2.6 监理人: (签订合同前填写) 。

1.1.4 日期

1.1.4.5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双方约定本项目的质量保修期为保修期的起算日至通过完工验收后一年。

1.2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进入合同的各项文件及其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合同谈判备忘录);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含附加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投标文件其他内容;

(10)其他合同文件。

1.3 合同签订

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必须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到场签订合同和承诺书,承诺书须承诺按投标文件施工工期完成并通过完工验收;困施工单位的原因未能按期完工的,按有关约定计处罚金。

1.4 联络

来往函件均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送达 平乐县农业农村局,最迟不得超过文件确定后的第3天 。

2 发包人义务

2.1 提供施工场地

2.1.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范围为:发包人负责办理工地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和移民等有关手续,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提供的用地范围和期限在签订协议书时商定。

2.1.2承包人自行勘察的施工场地范围为: 在签订合同时商定 。

2.2 其它义务

(一)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适用于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施工的所有水利水电工程项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水利厅二○○七年二月二十七日联合颁发的桂劳社发[20__]38号文《关于关于建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精神,发包人在办理工程项目开工手续前必须向主管该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监管部门的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履行以下义务:

(1)按以下标准在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账户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工程项目中标价(合同价)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的,按2%计算;超过1000万元部分,按1%计算。

(2)承诺一旦其出现拖欠工程款导致施工单位无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时,可由劳动保障部门从工资保证金中先予垫支。

发包人应当根据上述作出的义务、持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银行凭证到劳动保障部门报备。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备案证明后到建设部门办理开工手续。

(二)其他未尽事宜待签订施工合同时双方再协商。

3 监理人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3.1.1 监理人须根据发包人事先批准的权力范围行使权力,发包人批准的权力范围:按本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4 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1 其他义务

(一)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

承包人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同时,按照《建筑法》规定,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农民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鉴于本合同工程各工种调动频繁、用工流动性大等特点,投保实行不记名和不计人数的方式,一旦该工程项目发生人员意外伤害,只要是在该工程发生的,都应该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负责赔付。

(二)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适用于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施工的所有水利水电工程项目)。

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水利厅二○○七年二月二十七日联合颁发的桂劳社发[20__]38号文《关于关于建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精神,在办理工程项目开工手续前,住所地在广西境内的(或住所地不在广西境内的)承包人必须向其住所地(或工程项目实际用工地的)相关劳动保障部门履行以下义务:

(1) 按以下标准在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账户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工程项目中标价(合同价)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的,按2%计算;超过1000万元部分,按1%计算。

(2) 承包人在投标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如下承诺:

① 如实说明其以前所承建的工程项目中工资支付的情况,特别注明是否存在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②承诺中标后及时、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三)工程施工的义务和责任

(1)承包人应负责施工场地内部的水、电等施工管、线路的铺、架设及其费用,并按供电部门规定向供电部门(或发包人)交纳水、电费。发包人提供的接电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另外,施工通讯及设施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费用。

(2)除民房外、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负责拆除、清理已征用土地上的杂物、灌木、树木、树根、杂草等。

(3)承包人应充分理解有一些设施(如施工道路、桥梁)可能会有其它人和单位使用通行,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干扰时,应立即通知监理人并服从监理人的决定。

(4)承包人应为监理人、发包人现场代表对施工现场的检查监督提供必要的配合,并对这种配合对施工的影响应有充分的考虑。

(5)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清理施工现场直至监理人、发包人满意为止。

(6)对上述(1)~(5)项工作,费用已包括在有关单价和总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7)经过公路、城市道路的施工车辆,必须按交警、城管、环保、环卫等部门规定执行。施工车辆的营运手续办理、清洗等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于车辆超载、带泥或洒漏造成的道路损坏、环境污染等,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8)承包人必须文明、安全施工,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责任事故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概由承包人承担。

(9)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作好安全文明宣传、领导检查宣传等工作,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0)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①按时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单位工程的施工方案。

②每月25日向监理人提交当月工程进度报表及下月进度计划。

③承包人自行负责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

④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规定,如有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1.2 项目经理

4.1.2.1 项目经理:

姓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__________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__________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__________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不少于22个工作日。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更换项目经理直至解除承包合同。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不得少于当月施工时间的80%。未经发包人同意或正当理由,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少于当月施工时间80%的,少在岗带班一天,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1000元/日(人民币)直至解除合同。

4.1.2.2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若不能按投标书的承诺派驻项目经理必须承担违约责任:若经发包人检查发现人员不齐、不符合要求的,发包人发出整改通知书,承包人按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若整改仍不符合要求,则扣款2万元;若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注册建造师,每更换一次,扣款2万元;直至实现承诺。

4.1.2.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解除承包合同。

4.1.3承包人人员

4.1.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无特殊约定。

4.1.3.2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解除承包合同。

4.1.3.3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无特殊约定。

4.1.3.4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若不能按投标书的承诺派驻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安全员,必须承担违约责任:若经发包人检查发现人员不齐、不符合要求的,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1000元/日(人民币),若整改仍不符合要求,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原承包人无条件退出现场。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解除承包合同。

4.2 履约担保

本工程履约担保采取可以采用现金或者履约担保形式,不计利息;发包人在合同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证书颁布发后28天内将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履约担保金额:合同总价格的5 %,从承包人的基本账户汇入招标文件规定的账户。

4.3 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11 不利物质条件

4.11.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明确。

5 材料和工程设备

5.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2.1 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约定是否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

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1.1 承包人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地的,由承包人办理相关申请手续,发包人予以协助,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6.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1)发包人提供的的施工设备: 无 。

(2)发包人提供的临时设施:无 。

7交通运输

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 施工合同中约定 。

8 测量放线

8.1施工控制网

8.1.1施工控制网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测设 。

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9.1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1.1下列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明确 。其中应组织专家论证和审查的专项施工方案: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明确 。

9.2文明工地

9.2.1 本合同文明工地的约定:按水利部《水利系统文明建设工地评审管理办法》创建文明建设工地。

10 开工和竣工(完工)

10.1 计划工期本工程主体工程完工时间为:20__年 月 日,到20__年

月 日前必须完成本工程主体工程的65%以上。工程的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10.2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0.2.1 本合同工程界定异常恶劣气候条件的范围为:

(1)日降雨量大于100 ㎜的雨日超过1天;

(2) 7 级以上的持续 1 日的大风(以气象部门鉴定为准))

(3)日气温超过40℃的高温大于3 天;

(4)日气温低于 -10 ℃的严寒大于3天。

(5)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大雪灾害;

(6) 6 级以上的地震;

(7) 50年一遇及以上的洪水;

(8)其他异常恶劣气候灾害。

10.3 承包人工期延误

(1)逾期完工违约金表(参考格式)

序号项目及其说明要求完工日期违约金(元/天)

1整个项目工程签订合同时确定500

(具体签订合同时填写)

承包人如未能按上表各节点要求的完工日期前完工,逾期完工违约金按 500元/天”计算。

(2)全部逾期完工违约金的总限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5 %,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违约金或以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违约金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

10.4工期提前

工期提前的资金约定: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发包人鼓励承包人提前完工,但本合同工程无提前工期奖金。

11 暂停施工

11.1 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商定 。

11.2 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发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商定。

12 工程质量

12.1质量评定

12.1.1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的约定: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商定。

12.1.2工程合格标准为:执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 176--20__)规定的合格或优良标准;达到优良的奖金为: 无 。

13 质量事故处理

13.1工程竣工验收时,承包人和监理人分别 向竣工验收委员会汇报并提交历次质量缺陷处理的备案资料。

14. 试验和检验

14.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14.1.1 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进场后的交货检查和验收中,承包人负责装车、运输、卸车及卸车后保管、转运、仓储管理安装等工作。

14.1.2 本工程实行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水泥、砂、碎(卵)石、钢筋、混凝土及砂浆试块。

15 变更

15.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15.1.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其项目工程总量的 25%,关键项目:混凝土墙、堤身土方填筑、网笼及浆砌石挡墙,单价调整方式:关键项目的工程量大于25%时,超出部分其单价下浮 5%,结算工程量小于合同工程量,不作调整。弃渣运距最长为7.5km,具体弃渣运距以实际运距为准,最远弃渣运距不能超过7.5km。(弃渣场地由发包人提供,也可由承包人自行寻找。)

15.2 变更的估价原则

15.2.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按照以下原则确定:①有定额可套的,套用编制控制价所选定额计算,并乘以中标价下浮系数(中标价下浮系数为中标价与控制价的比值),其中材料价格有信息价的按当地同期信息价,无信息的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市场询价确定。②无定额可套的,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市场询价确定。

15.3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15.3.1 承包人实现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为:无 。

16 价格调整

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在本合同工程工期内,如因市场物价波动及法律政策变化而引起主要材料价格变动幅度超过规定值时,应予以调整材料补差来结算工程价款,材料补差按以下规定调整;

1、调整方式:

(1) 主要材料价格变化幅度超过±15%时,超过±15%的部分调整材料价差,不计列相应的税金等费用;

(2) 主要补差材料名称:仅对在市场上购买的水泥、钢材、砂、碎石、块石进行补差,其它材料价格一律不予调整。

(3) 基准期主要补差材料价格:以预算审核时采用的《桂林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工程所在地)中发布的主要材料市场价为基准;

(4) 施工期主要材料价格:施工期月度出版的《桂林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工程所在地)中发布的主要补差材料信息价格;

(5) 主要材料补差款按季度结算,在下一季度的第一个月结算上一季度的主要材料补差款。

主要材料补差按以下公式进行补差:

△A=Q*[A-A0*(1±15%)]其中:

△A——主要材料补差款;

Q——施工期完成工程量统计的主要材料用量; A——施工期主要材料价格;

A0——基准期主要补差材料价格;

2、支付方式

调差材料价款三个月结算一次,按实际调差总价格的 60%进行支付。

16.2合同工期延误引起的调整

1、如因招标人引起的合同工期延误,材料价格按以下规定调整:

主要材料价格变化幅度超过 15%时,超过 15%的部分调整材料价差,不计列相应的税金等费用;

主要补差材料名称:仅对在市场上购买的水泥、钢材、砂、碎石、块石进行补差,其它材料价格一律不予调整。

基准期主要补差材料价格:以预算审核时采用的《桂林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工程所在地)中发布的主要材料市场价为基准;

施工期主要材料价格:施工期月度出版的《桂林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工程所在地)中发布的主要补差材料信息价格;

主要材料补差款按季度结算,在下一季度的第一个月结算上一季度的主要材料补差款。

(6)材料价格低于基准期,将不予调整。主要材料补差按以下公式进行补差:

△A=Q*[A-A0*(1±15%)]其中:

△A——主要材料补差款;

Q——施工期完成工程量统计的主要材料用量; A——施工期主要材料价格;

A0——基准期主要补差材料价格;

2、如因承包人引起的合同工期延误,材料价格按以下规定调整:

(1)所有施工所需的材料价格上涨不予调整。

(2)主要调整材料名称:仅对在市场上购买的水泥、钢材、砂、碎石、块石进行补差,其它材料价格一律不予调整。

(3)所有施工所需的材料价格下跌,下跌幅度超过 15%时,下跌超过 15%的部分调整材料价差。材料价基准价以预算审核时采用的《桂林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工程所在地)中发布的主要材料市场价为基准;调整以施工期月度出版的《桂林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工程所在地)中发布的主要补差材料信息价格。

主要材料补差按以下公式进行补差:

△A=Q*[A-A0*(1±15%)]其中:

△A——主要材料补差款;

Q——施工期完成工程量统计的主要材料用量; A——施工期主要材料价格;

A0——基准期主要补差材料价格;

17 计量与支付

17.1 预付款

17.1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每月25日前。

17.1.1 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按合同履行其责任依据,实际施工中发生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并不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的责任,工程结算以完成的实际工程量为准(总价包干除外)。

施工单位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现与原设计图纸有差异,必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商定并签字确认。

17.1.2 除另有规定外,监理工程师应按照合同通过计量来核实确定已完成的工程量和价值,承包人应得到该价值扣除保留金后的价款。当监理工程师要对已完工的工程量进行计量时,应适时地通知承包人参加。

17.1.3 计量方法

工程的计量均以国家标准《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__)计算的净值为准,如有不明之处,应以监理工程师或造价管理部门指定的计量方法为准。

17.1.4 计量单位

除了合同另有规定外,所有计量单位均应符合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

17.2预付款

17.2.1预付款

(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 20 %,分 两 次支付给承包人。

各次预付款的支付额度和付款时间为:

1)第一次预付款金额为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 40 %,付款时间应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了发包人认可的工程预付款担保,并经监理人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批准后14天内予以支付。

2)第二次预付款金额为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 60 %。付款时间需待承包人主要设备进入工地后,其估算价值已达到本次预付款金额时,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人核实后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批准后14天内予以支付。

(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额度和预付办法约定为: 本工程无材料预付款 。

17.2.2 预付款保函(担保)

(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担保约定为: 无 。

17.2.3 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

工程预付款在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格的 30 %时开始扣款,直至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 90 %时全部扣清。

式中:R——每次进度付款中累计扣回的金额;

A——工程预付款总金额;

S——签约合同价格;

C——合同累计完成金额;

F1——开始扣款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格的比例;

F2——全部扣清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格的比例。

上述合同累计完成金额均指价格调整前未扣质量保证金的金额。

(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约定为: 无 。

17.2.4进度付款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 一式陆份 。

17.2.5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2)本款“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为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金额的利息。

17.2.6 工程进度付款的支付比例

每个付款周期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90% 支付工程进度款(含因设计变更引起增加工程量造价同期支付),但余款不能少于关键工程未完工程量造价的2倍(此处应明确列出,一般是指施工难度大造价相对低的项目,如隧洞工程等);余款在工程完工结算经财政评审(或审计机构审计)确认后,扣除质量保证金后,在一个月内付清。

17.3 质量保证金

17.3.1每个付款周期扣除的质量保证金为工程进度付款的15%,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为签约合同价的3%。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发包人在质保期满一年后一个月内将质保金的全部返回给承包人。质量保证金的返还,并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质量保修责任和应履行的质量保修义务。

17.3.2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该工程保修期为一年。

17.3.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七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7.4 竣工(完工)结算

17.4.1 竣工(完工)付款申请单

(1)承包人应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份数:一式陆份。

17.4.2除按通用合同条款所说的内容外,增加以下内容:最终结算以财政评审结果或审计结果为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财政或审计审定的结算价支付工程款到97%,余下3%作为质量保证金。

17.4.3工程结算后,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结算审核的工程造价咨询费由施工方承担支付。

17.5 最终结清

最终结清申请单

(1)承包人应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份数:一式陆份。

17.6 竣工财务决算

承包人应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提供的资料:一式陆份。

18 竣工验收(验收)

18.1 验收工作分类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__)的相关规定执行。

18.2 分部工程验收

18.2.1本工程由发包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为 :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明确 ,其余由监理主持。

18.3 单位工程验收

18.3.1 提前投入使用的单位工程包括: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明确。

18.4 阶段验收

18.4.1 本合同工程阶段验收类别包括: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明确。

18.5 专项验收

18.5.1 本合同工程专项验收类别包括: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明确。

18.6竣工验收

20 保险

20.1 工程保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和(或)安装工程一切险投保人: 承包人 ;

投保内容: 建筑意外伤害保险 ;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 签订合同时填写 。

20.2 第三者责任险

20.2.1 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率: / ;

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 / 。

20.3 其他保险

需要投保的其他内容: / ;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 / ;

20.4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20.4.1 保险凭证

承包人提交保险凭证的期限: 签订合同时填写 ;

保险条件: 签订合同时填写 。

20.4.2 保险金不足的补偿

承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 / ;

发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 / 。

21. 不可抗力

21.1 不可抗力的确认

21.1.1 不可抗力是指承包人和发包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本合同专用合同条款第11.4款的约定。

22. 争议的解决

22.1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约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3.附加条款

23.1对承包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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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工程建设承揽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0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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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燃气管网工程建设中的权力义务,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以及当地《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燃气管道安装工程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不得违约。

一:承包范围:

工程内容:储备站、城区主干管、阀门井、庭院管网、楼栋调压箱、室内安装,表前、表后阀门。

工程地点:________地区内。为了满足乙方工作量,具体施工地点由甲方统一调配。

工程量:

1、造价在1.5亿人民币左右分期建造,以实际工程量结算为准;

2、取费标准按最新安装定额取费,结合现行市场。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按图施工,材料调度实做实结,乙方所购材料(主材、设备、配件)必须是国家标准生产厂家,按施工图材料表中确定的规格、设计选型品牌购买,并按国家燃气工程相关规范严格执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家相关资料及样品,经甲方认可后,方能采购使用,并作为竣工验收依据,未经甲方认可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三:结算方式:

室内外管道、埋地管道以定额结算(按国家该项工程现行规定计取费用);每户管道安装暂定价一户 元(含普通煤气表),按照该项工程的实际类别,结合各地区最新近期定额,材料按当地、当时的调价,调差,按照施工图实际发生的工作量,及现场签证,实做实收,按实结算。人工费按当地最新标准计取。

四:开工:竣工时间:

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通知书为准,暂订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有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竣工日期:以甲方下达开工通知书开始计算,具体工期双方另行协商,以补充协议为准。

五:工程规范:

按下列标准执行,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并执行国家及当地的相关标准规范施工,并按各地区[燃气管理条例]和最新规定执行。

1、《城市燃气设计规范》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5、《城市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检验规定》

6、《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金属管道篇》

7、《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8、《埋地钢制管道石油沥青防涂层技术标准》

六、违约责任。

七、有关情况补充。

双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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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建设工程总承揽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9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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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建筑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乙方:(承建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厂房A—5层,总高度24.15M,建筑层水平投影面积15160.6㎡;

(2)厂房B—5层,总高度24.15M,建筑层水平投影面积8851.82㎡;

(3)旧宿舍在原有楼层上加二层;

暂定厂房A、B,宿舍加层建筑层水平投影面积约25000㎡,合总价2100万,(每平方米以850元计价,如与报建合同不符以本合同为准)工程完成建筑层水平面积大于25000㎡的面积按每平方米850元计价。

工程名称:东莞市佳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工程

工程项目:厂房A、B、宿舍加层(不包括原有宿舍装修)

工程地点:东莞市凤岗镇天堂围西旺工业区佳达工业园

开工期限:自开工日起300个晴天,不包括节假日,工程在期限内未能完工,如未超出一个月不奖不罚。

第二条付款方式

1、厂房A、B、宿舍加层,甲方在工程开工前后至工程完工支付工程款1600万到乙方账户,余款500万元在工程完成日起后36个月内每月平分支付(即按每月付款138800元不等给乙方,每月15日前至少支付138800元)。

乙方指定账户,开户名:邓康强,开户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凤岗支行,账户:

2、1600万工程款在开工前甲方需要支付乙方订购钢材费用360万元、商品混凝土费用200万元(开工三天前)、工程其他材料费用100万元。开工后完工前按照进度支付宿舍建筑费用85万元、门窗工程费用100万元(分两期,其中窗框工程50万元,窗肉工程50万)、外墙装饰工程费用50万元、工程完工代支工人工资65万元。剩余工程款640万元按照每层梁板混凝土浇捣完,按进度比例付款乙方(即厂房A每层梁板混凝土浇捣完付80万元,厂房B每层梁板混凝土浇捣完付48万元)

第三条建筑材料标准:

1、厂房A、B内地台浇捣C20混凝土10CM厚。

2、厂房A、B首层地面分格原色水泥水磨石,楼面分格原色水泥金刚砂。

3、宿舍加层楼面水泥砂浆铺贴500-500陶瓷地砖。

4、卫生间楼地面水泥砂浆铺贴陶瓷防滑地砖。

5、厂房A、B楼梯休息台平面及楼梯踏步级水泥沙浆,铺贴每平方米100元以内的大理石决料。

6、厂房A、B、宿舍加层楼地面的踢脚线用600-600的地板砖割成5块,120MM长条砖粘贴。

7、厂房A、B卫生间墙面用250-400每块约1.5元的瓷片粘贴2.2M高,加层宿舍卫生间粘贴至板底。

8、厂房A、B、宿舍加层所有内墙抹灰找平压干刮腻子。

9、厂房A、B、宿舍加层所有天栅底梁柱面不可抹灰,只用刮腻子。

10、厂房A、B、宿舍加层外墙水泥沙浆抹底灰,面粘贴每平方米16元的纸皮砖。

11、厂房A、B楼梯扶手用304型厚1.0的不锈钢材料制安。

12、厂房卫生间门用铝材料制安。

13、铝窗用雄业牌白铝白玻,玻璃5MM材料制安。

14、层面防水按二布三油铺贴。

第四条其他事项

1、甲方责任

(1)、天然基础检测费由甲方支付。

(2)、10万元以上的城建押金由甲方支付。

(3)、城建基础设施费,建筑监督部门放线费由甲方支付。

(4)、静压桩检测费由甲方支付。

2、乙方责任

(1)、10万元以下城建押金由乙方支付。

(2)、工程公司管理费、建筑工程税金,工人社保,费用,工地工程用水用电费由乙方支付。

(3)、静压桩工程费由乙方支付。

(4)、乙方包括厂房A、B化粪池建造,楼层内排污、排水安装,但是不包厂区内排污、排水管道及设施,不包防雷设施工程,不包水电安装工程。

(5)、工程完成竣工后期如楼板产生裂痕,由乙方负责补修及费用,但甲方不可扣减工程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工程款不按时支付或停工,甲方应赔偿乙方因停工所造成的损失。(按照每名工人150元一天、材料涨价所造成的损失计算)

2、甲方未按照约定在工程完成日起后36个月内每月平分支付500万元余款,若有拖欠则按照应付款的千分之五每天加收滞纳金。

3、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并解除合同或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第六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未尽事宜

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不可预算的其他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认可,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订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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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年工程承揽合同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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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承揽甲方_________工程,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工期,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量:

第二条 工程要求:

第三条 甲方责任范围:

第四条 乙方责任范围:

第五条 技术要求:

第六条 工期、验收程序及质保期:

1.施工工期:自开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完工,每拖期一天,扣乙方工程款的_________%。

2.每一道工序完成,乙方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验收合格才能进行下道工序,否则该工序被视为未发生项,结算时将从工程款直接扣除。

3.质保期:质保期_________年,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款的_________%,留_________%质保金:质保期内由乙方施工质量和原材料质量等造成的各种问题,由乙方无偿修复或更换。

第七条 其它要求:

1.施工中乙方接受甲方项目负责人现场施工监督。

2.施工中乙方应遵守甲方安全规程,并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协议。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不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

3.乙方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甲方的生产设施、设备,如有损坏乙方必须无偿进行修复。

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5.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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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99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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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GF-97-0208)

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一、词语涵义

1.词语涵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 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单位的词语

(1)发包方: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承包方:指已由发包方授标,并与发包方正式签署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方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单位: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方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1.2 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指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条件第3条的全部文件以及其它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单位作出的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的任何修改或补充文件。

(3)图纸:指招标图纸和发包方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投标图纸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放样的图纸。

(5)投标书:指承包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发包方提交并为发包方所接受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和经发包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方正式向承包方授标的通知书。

1.3 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它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在内的其它一切物品。

(8)承包方设备:指承包方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方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1.4 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通知承包方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1.5 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给承包方的总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它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6 其它词语

(1)施工场地(或施工地):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它场所。

(2)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

(3)天:指日历天。

二、合同文件

2.语言文字和法律

2.1 语言文字

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2.2 法律、法规和规章

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监理单位作出解释或修正。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协议书(包括协议书备忘录);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报价书;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图纸;

(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三、双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发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1 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发包方应在其组织实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承担由于其自身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责任。

4.2 发布开工通知

发包方应委托监理单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承包方发布开工通知。

4.3 安排监理单位及时进点实施监理

发包方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安排监理单位及时进入工地开展监理工作。

4.4 提供施工用地

发包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承包方用地范围和时限,办清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征地和移民,按时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用地。

4.5 提供部分施工准备工程

发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完成应由发包方承担的施工准备工程,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限提供承包方使用。

4.6 移交测量基准

发包方应按第27.1款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委托监理单位向承包方移交现场测量基准点及其有关资料。

4.7 办理保险

发包方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发包方投保的保险。

4.8 提供已有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

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提供已有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但只对列入合同文件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负责,不对承包方使用上述资料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4.9 及时提供图纸

发包方应委托监理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承包方提供应由发包方负责提供的图纸。

4.10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方应按第33、35条和36条的规定支付合同价款。

4.11 统一管理工程的文明施工

发包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为承包方实现文明施工目标创造必要的条件。

4.12 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

发包方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履行其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职责。

4.13 环境保护

发包方应按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统一筹划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审查承包方按第30条规定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4.14 组织工程验收

发包方应按第52条的规定主持和组织工程的完工验收。

4.15 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发包方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5.承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5.1 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承包方应在其负责的各项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保证发包方免于承担由于承包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任何责任。

5.2 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承包方应按第6条的规定向发包方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5.3 及时进点施工

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按施工总进度要求完成施工准备工作。

5.4 执行监理单位的指示,按时完成各项承包工作

承包方应认真执行监理单位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作。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应提供为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施、工程设备和其它物品。

5.5 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部分施工图纸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由承包方负责的施工图纸提交监理单位审批,并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和可靠负全部责任。

5.6 办理保险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承包方投保的保险。

5.7 文明施工

承包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施工全过程的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5.8 保证工程质量

承包方应严格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5.9 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

承包方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和由其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地附近建筑物和居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害。

5.10 环境保护

承包方应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按第30条的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工地及其附近的环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5.11 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

承包方在进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时,应保障发包方和其他人的财产和利益以及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和公共设施的权利免受损害。

5.12 为其他人提供方便

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为其他人在本地或附近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有关提供条件的内容和费用应在监理单位的协调下另行签订协议。若达不成协议,则由监理单位作出决定,有关各方遵照执行。

5.13 工程维护和保修

工程未移交发包方前,承包方应负责管理和维护;移交后承包方应承担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若工程移交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完工程需要保修期内继续完成,则承包方还应负责该未完工程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直至完工后移交给发包方为止。

5.14 完工清场和撤离

承包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地清理并按期撤退人员、设备和剩余材料。

5.15 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承包方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四、履约担保

6.履约担保

6.1 履约担保证件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在正式签署协议书前向发包方提交经发包方同意的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或经发包方同意的具有担保资格的企业出具的履约担保书。取得证件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6.2 履约担保证件的有效期

承包方应保证履约保函或履约担保书在发包方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方应在保修责任终止证书颁发后14天内把上述证件退还给承包方。

五、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7.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7.1 监理单位的职责和权力

(1)监理单位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职责;

(2)监理单位可以行使合同规定的和合同中隐含的权力,但若发包方要求监理单位在行使某种权力之前必须得到发包方批准,则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规定,否则监理单位行使的这种权力应视为已得到发包方的事先批准;

(3)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监理单位无权免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方或发包方的责任和权利。

7.2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是监理单位驻工地履行监理单位职责的全权负责人。发包方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把总监的任命通知承包方,总监易人时应由发包方及时通知承包方。总监短期离开工地时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并通知承包方。

7.3 监理人员

总监可以指派监理人员负责实施监理中的某项工作,总监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职责和授权范围通知承包方。他们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指示均视为已得到总监的同意。

7.4 监理单位的指示

(1)监理单位的指示应盖有监理单位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总监或按上述第7.3款规定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名。

(2)承包方收到监理单位指示后应立即遵照执行。若承包方对监理单位的指示持异议时,仍应遵照执行,但可向监理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监理单位研究后可作出修改指示或继续执行原指示的决定,并通知承包方。若监理单位决定继续执行原指示,承包方仍应遵照执行,但承包方有权按第44.1款的规定提出按合同争议处理的要求。

(3)在紧急情况下,监理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但监理单位应在发出临时书面指示后48小时内补发正式书面指示,如监理单位未在48小时内及时补发,则承包方可提出书面确认函,声明已视临时书面指示为正式指示。

(4)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只从监理单位总监或上述第7.3款规定的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

7.5 监理单位应公正地履行职责

监理单位应公正地履行职责,在按合同要求由监理单位发出指示、表示意见、审批文件、确定价格以及采取可能涉及发包方或承包方的义务和权利的行动时,应认真查清事实,并与双方充分协商后作出公正的决定。

六、函件

8.函件

8.1 联络以书面函件为准

合同文件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给出的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是双方联络和履行合同的凭证,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8.2 来往函件的发出和答复

上述第8.1款中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否则由责任方对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

七、图纸

9.图纸

9.1 招标图纸和投标图纸

(1)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及其补充通知仅作为承包方投标报价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衡量变更的依据,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样。

(2)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及其补充资料仅作为发包方选择中标者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检验承包方是否按其投标内容进行施工的依据,亦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样。

9.2 施工图纸

(1)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给承包方的施工图纸包括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合同规定由发包方负责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加工图等均应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时限和数量提交给承包方。由于发包方未能按时提交施工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第42条的有关规定办理;施工图纸中涉及变更的应按第3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2)按合同规定由承包方自行负责的施工图纸,包括部分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承包方按发包方施工图纸绘制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车间加工图等均应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时限提交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收到上述图纸后的28天内批复承包方。承包方应对其未能按时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负责;若监理单位未在28天内批复承包方,则应视为监理单位已同意按上述图纸进行施工。监理单位的批复不免除承包方对其提交的施工图纸应负的责任。

9.3 设计修改图和设计修改通知单

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提交给承包方的施工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时,应由监理单位在该工程(或工程部位)施工前签发设计修改图或设计修改通知单提交承包方,具体时限应视修改内容由双方商定,设计修改图和设计修改通知单与施工图纸具有同等效力。设计修改涉及变更时应按第3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9.4 图纸的保管

监理单位和承包方均应按第1.2款第(3)项所包含的内容,在工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

9.5 图纸的保密

未经对方许可,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和承包方相互提供的图纸不得泄露给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违者应对泄密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八、转让和分包

10.转让

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转让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门或任何权利,下述情况除外:

(1)承包方的开户银行代替承包方收取合同规定的款额。

(2)在保险人已清偿了承包方的损失或免除了承包方的责任的情况下,承包方将其从任何其他责任方处获得补救的权利转让给承包方的保险人。

11.分包

11.1 工程分包应经批准

承包方不得将全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监理单位同意,承包方不得把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经监理单位同意的分包工程不允许转包。承包方应对其分包出去的工程以及分包人的任何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即使是监理单位同意部分分包,亦不能免除承包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应向监理单位提交分包合同。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下列事项不要求承包方征得监理单位同意:

(1)提供劳务;

(2)采购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材料;

(3)合同中已明确了分包人的工程分包。

11.2 发包方指定分包人

(1)发包方根据工程特殊情况欲指定分包人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分包工作内容和指定分包人的资质情况。承包方可自行决定同意或拒绝该指定的分包人。若承包方在投标时接受了发包方指定的分包人,则该指定分包人应与承包方的其它分包人一样被视为承包方雇用的分包人,由承包方与其签订分包合同,并对其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

(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若发包方需要指定分包人时,应征得承包方的同意,此时发包方应负责协调承包方与分包人之间签订分包合同。发包方应保证承包方不因此项分项而增加额外费用;承包方则应负责该分包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并向指定分包人计取管理费;指定分包人应接受承包方的统一安排和监督。由于指定分包人造成的与其分包工作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和损失赔偿均应由指定分包人直接对发包方负责,承包方不对此承担责任。

九、承包方的人员及其管理

12.承包方的人员

12.1 承包方的职员和工人

承包方应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工地派遣或雇用技术合格和数量足够的下述人员:

(1)具有合格证明的各类专业技工和普工;

(2)具有技术理论知识和施工经验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及有能力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指导施工作业的工长;

(3)具有相应岗位资格的管理人员。

12.2 承包方项目经理

(1)承包方项目经理是承包方驻工地的全权负责人,按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责任和权利履行其职责。承包方项目经理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负责组织本工程的圆满实施。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监理单位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决定采取措施后24小时向监理单位提交报告。

(2)承包方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方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承包方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3)承包方指派项目经理应经发包方同意。项目经理易人,应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项目经理短期离开工地,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并通知监理单位。

13.承包方人员的管理

13.1 承包方人员的安排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应自行安排和调遣其本单位和从本工程所在地或其它地方雇用的所有职员和工人,并为上述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及负责支付酬金。

(2)承包方安排在工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骨干应相对稳定,不应频繁调动。

13.2 提交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报告

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84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承包方在工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置、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资质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配备状况。若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还应按规定的格式,定期向监理单位提交工地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3.3 承包方人员的上岗资格

技术岗位和特殊工种的工人均应持有通过国家或有关部门统一考试或考核的资格证明,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还应在上岗前进行岗位培训,并进行理论和操作的考试和考核,合格者才准上岗。承包方应按第13.2款要求提交的人员情况报告中说明承包方人员持有上岗资格证明的情况。监理单位有权随时检查承包方人员的上岗资格证明。

13.4 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撤换承包方的人员

承包方应对其在工地的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使其能做到尽职尽责。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撤换那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任何人员,承包方应及时予以撤换。

13.5 保障承包方人员的合法权益

承包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充分保障承包方人员的合法权益,承包方应做到(但不限于):

(1)保证其人员有享受休息和休假的权利,承包方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其人员的工作时间。因工程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不应超过规定的限度,并应按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

(2)为其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宿条件和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生活环境,配备必要的伤病预防、治疗和急救的医务人员和医疗设施。

(3)按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有害气体和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业安全等的劳动保护措施。人员在施工中受到伤害,承包方应有责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

(4)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其管辖的所有人员办理养老保险。

(5)负责处理其管辖人员伤亡事故的全部善后事宜。

十、材料和设备

14.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提供

14.1 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为完成本合同各项工作所需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方负责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

(2)承包方与供货厂家的供货协议一经签订,应将一份副本提交监理单位。

14.2 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

(1)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均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2)承包方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进度安排,提交一份满足工程设备安装要求的交货日期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审批,并抄送发包方。监理单位收到上述交货日期计划后,应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交货日期。

(3)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不能按期交货时,应事先通知承包方,并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4)发包方要求按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提前交货期限内提前交货时,承包方不应拒绝,并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5)承包方要求更改交货日期时,应事先报监理单位批准,否则由于承包方要求提前交货或不按时提供所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6)若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交货日期拖后,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15.承包方材料和设备的管理

15.1 承包方设备应及时进入工地

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设备应按合同进度计划(在施工总进度计划尚未批准前,按签署协议书商定的设备进点计划)进入工地并需经监理单位核查后投入使用,若承包方需变更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设备时,须经监理单位批准。

15.2 承包方的材料和设备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1)承包方运入工地的所有材料和设备应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2)承包方除在工地内转移这些材料和设备外,未经监理单位同意,不得将上述材料和设备中的任何部分运出工地。但承包方从事运送人员和外出接运货物的车辆不要求办理同意手续。

(3)承包方在征得监理单位同意后,可以按不同施工阶段的计划撤走其属于自己的闲置设备。

15.3 承包方旧施工设备的管理

承包方的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年检和定期检修,并应由具有设备鉴定资格的机构出具检修合格证或经监理单位检查后才准进入工地。承包方还应在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提交主要设备的使用和检修记录,并应配置足够的备品备件以保证旧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行。

15.4 承包方租用的施工设备

(1)发包方拟向承包方出租施工设备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各种租赁设备的型号、规格、完好程度和租赁价格。

(2)承包方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选租发包方的施工设备。若承包方计划租赁发包方提供的施工设备,则应在投标时提出选用的租赁设备清单和租用时间,并在报价中计入相应的租赁费用,中标后另行签订协议。

(3)承包方从其他人租赁施工设备时,则应在签订的租赁协议中明确规定若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承包方违约而解除合同时,发包方或发包方邀请承包本合同的其他承包方可以相同的条件取得该施工设备的使用权。

15.5 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

监理单位一旦发现承包方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时,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承包方应予及时增加和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十一、交通运输

16.交通运输

16.1 场内道路

(1)发包方按第4.5款规定提交给承包方使用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应由承包方负责其在合同实施期内的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2)除本款(1)项所述的由发包方提供的部分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方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其余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3)承包方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方和监理单位使用;其他承包人需要使用上述道路和设施时,应按第5.12款的规定办理。

16.2 场外交通

(1)承包方的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方车辆应服从当地交通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检验。

16.3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由承包方负责运输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时,应由承包方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运输合同规定的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进行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它有关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若实际运输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过合同规定的尺寸或重量时,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各自分担的费用。

16.4 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承包方应为自己进行的物品运输造成工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负全部责任,并负责支付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赔。

16.5 水路运输

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适亦用于水路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含义应包括水闸、码头、堤防或与水路有关的其它结构物;“车辆”一词的含义应包括船舶,本条各款规定仍有效。

十二、工程进度

17.进度计划

17.1 合同进度计划

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规定的内容和时限以及监理单位的指示,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提交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技术条款规定的时限内批复承包方。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称合同进度计划)作为控制本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并据此编制年、季和月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在施工总进度计划和监理单位的指示控制工程进展。

17.2 修订进度计划

(1)不论何种原因发生工程的实际进度与第17.1款所述的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在28天内提交一份修订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收到该进度计划后28天内批复承包方。批准后的修订进度计划作为合同进度计划的补充文件。

(2)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计划的拖后,承包方均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承包方应在向监理单位提交修订的进度计划的同时,编制一份赶工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赶工措施应以保证工程按期完工为前提调整和修改进度计划。由于发包方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拖后,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拖后,应按第20.3款的规定办理。

17.3 单位工程进度计划

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指示的内容和时限,并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进度控制要求编制单位工程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位。

17.4 提交资金流估算表

承包方应在按第17.1款的规定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同时,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格式向监理单位提交按月的资金流估算表。估算表应包括承包计划向发包方获取的全部款额,以供发包方参考。此后,如监理单位提出要求,承包方还应按监理单位指定的时限内提交修订的资金流估算表。

18.工程开工和完工

18.1 开工通知

监理单位应在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限内向承包方发出开工通知。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并从开工日起按签署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准备。

18.2 发包方延误开工

监理单位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发出开工通知或发包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开工的必要条件,承包方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承包方的要求后立即与发包方及承包方共同协商补救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18.3 承包方延误进点

承包方在接到开工通知后14天内未及时进点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可通知承包方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承包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补救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补救措施报告应详细说明不能及时进点的原因和补救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18.4 完工日期

属于本合同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和部分工程的要求完工日期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承包方应在上述规定的完工日期内完工或在第20.2款和21条规定可能延后或提前的完工日期内完工。

19.暂停施工

19.1 承包方暂停施工的责任

属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方不能提出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的要求:

(1)合同中另有规定的;

(2)由于承包方违约引起的暂停施工;

(3)由于现场非异常恶劣气候条件引起的正常停工;

(4)为工程的合理施工和保证安全所必须的暂停施工;

(5)未得到监理单位许可的承包方擅自停工;

(6)其它由于承包方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19.2 发包方暂停施工的责任

凡不属于第19.1款所列情况引起的暂停施工,均为发包方的责任,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

19.3 监理单位的暂停施工指示

(1)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承包方发布暂停工程或部分工程施工的指示,承包方应按指示的要求立即暂停施工。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方应在暂停施工期间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和提供安全保障。

(2)由于发包方的责任发生暂停施工的情况时,若监理单位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承包方可向其指出暂停施工的书面请求,监理单位应在接到请求后的48小时内予以答复,若不按期答复,可视为承包方请求已获同意。

19.4 暂停施工后的复工

工程暂停施工后,监理单位应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停工因素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单位应立即向承包方发出复工通知,承包方应在收到复工通知后按监理单位指定的时间复工。若承包方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19.5 暂停施工持续56天以上

(1)若监理单位在下达暂停施工后56天内仍末给予承包方复工通知,除了该项停工属于第19.1款规定的情况外,承包方可向监理单位提交书面通知,要求监理单位在收到书面通知后28天内准许已暂停施工的工程或其中一部分工程继续施工,监理单位逾期不予批准,则承包方有权作出以下选择:当暂时停工仅影响合同中部分工程时,按39.1款规定将此项停工工程视作可取消的工程,并通知监理单位;当暂时停工影响整个工程时,可视为发包方违约,应按第42条的规定办理。

(2)若发生由承包方责任引起的暂停施工时,承包方在收到监理单位暂停施工指示后56天内不积极采取措施复工造成工期延误,则应视为承包方违约,可按第41条的规定办理。

20.工期延误

20.1 发包方的工期延误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使关键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拖后而造成工期延误时,承包方可要求发包方延长合同规定的工期。

(1)增加合同中任何一项的工作内容;

(2)增加合同中任何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第39.1款规定的百分比;

(3)增加额外的工程项目;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

(5)本合同中涉及的由发包方责任引起的工期延误;

(6)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7)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干扰或阻碍;

(8)其它可能发生的特殊情况。

20.2 承包方要求延长工期的处理

(1)若发生第20.1款所列的事件时,承包方应立即通知发包方和监理单位,并在发出该通知的28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细节报告,详细申述发生该事件的情节和对工期的影响程度,并按17.2款的规定修订进度计划和编制赶工措施报告提交监理单位审批。若发包方要求修订的进度计划仍应保证工程按期完工,同则应由发包方承担由于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

(2)若事件的持续时间较长或事件影响工期较长,当承包方采取了赶工措施而无法实现工程按期完工时,除应按上述第(1)项规定的程序办理外,承包方应在事件结束后的14天内提交一份补充细节报告,详细申述要求延长工期的理由,并最终修订进度计划。此时发包方除按上述第(1)项规定承担赶工费用外,还应按以下第(3)项规定的程序批准给予承包方延长工期的合理天数。

(3)监理单位应及时调查核实上述第(1)和(2)项中承包方提交的细节报告和补充细节报告,并在审批修订进度计划的同时,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确定延长工期的合理天数和补偿费用的合理额度,并通知承包方,抄送发包方。

20.3 承包方的工期延误

由于承包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预定工作,承包方应按第17.2款(2)项的规定采取赶工措施赶上进度。若采取赶工措施后仍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完工,承包方除自行承担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外,还应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逾期完工违约金额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21.工期提前

21.1 承包方提前工期

承包方征得发包方同意后,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若能按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提前完工时,则应由监理单位核实提前天数,并由发包方按专用合同条款中的规定向承包方支付提前完工奖金。

21.2 发包方要求提前工期

发包方要求承包方提前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时,由监理单位与承包方共同协商采取赶工措施和修订合同进度计划,并由发包方和承包方按成本加奖金的办法签订提前完工协议。其协议内容应包括:

(1)提前的时间和修订后的进度计划;

(2)承包方的赶工措施;

(3)发包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费用和奖金。

十三、工程质量

22.质量检查的职责和权力

22.1 承包方的质量管理

承包方应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在工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的84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内容包括质量检查机构和质检人员的资质和组成、质量检查程序和细则等的工程质量检查计划和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

22.2 承包方的质量检查职责

承包方应严格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详细作好质量检查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定期提交监理单位审查。

22.3 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权力

监理单位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方应为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一切方便,包括监理单位赴施工现场或制造、加工地点或合同规定的其它地方进行察看和查阅施工记录;要求提供试验样品、进行现场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提供试验和测量成果以及为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所应进行的其它工作。监理单位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23.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

23.1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和交货验收

(1)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承包方负责检验和交货验收,验收时应同时查验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承包方还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单位,其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有必要时,监理单位可要求参加交货验收,承包方应为监理单位对交货验收的监督检查提供一切方便。监理单位参加交货验收不免除承包方在检验和交货验收中应负的责任。

(2)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共同进行交货验收,并由发包方正式移交给承包方。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进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单位,其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程设备安装后,若发现工程设备存在缺陷时,应由监理单位与承包方共同查找原因,如属设备制造不良引起缺陷应由发包方负责;如属承包方运输和保管不慎或安装不良引起的损坏应由承包方负责。

23.2 检查和检验的时间、地点和费用

对合同规定的各种材料和工程设备,应由监理单位与承包方商定进行检查和检验的时间和地点。若监理单位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派出监理人员到场时,承包方可自行检查或检验,并立即将检查或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单位。除合同另有规定外,监理单位应在事后确认承包方提交的检查或检验结果,若监理单位对承包方自行检查和检验的结果有疑问时,可按第22.3款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结果证明该材料或工程设备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则应由承包方承担抽样检验的费用;检验结果证明该材料或工程设备质量符合合同要求,则应由发包方承担抽样检验的费用。

23.3 未按规定进行检查和检验

承包方未按合同规定对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监理单位可以指示承包方按合同规定补作检查和检验,承包方应遵照执行,并应承担所需的检查和检验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

23.4 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承包方未经监理单位同意接受并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或工程设备,监理单位有权按第26.2款规定指示承包方予以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监理单位的检查或检验结果表明该材料或工程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时,监理单位可以拒绝验收,并立即通知承包方。承包方除应立即停止使用外,还应与监理单位共同研究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23.5 额外检验和重新检验

(1)若监理单位要求承包方对某项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的检查和检验在合同中未作规定,监理单位可以指示承包方增加额外检验,承包方应遵照执行,但应由发包方承担额外检验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

(2)不论何种原因,若监理单位对以往的检验结果有疑问时,可以指示承包方重新检验,承包方不得拒绝。若重新检验结果证明这些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则应由承包方承担重新检验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若重新检验结果证明这些材料和工程设备符合合同要求,则应由发包方承担其重新检验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

23.6 承包方不进行检查和检验的补救办法

承包方不按第23.3和23.5款的规定完成监理单位指示的检查和检验工作,监理单位可以指派自己的人员或委托其他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或人员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方不得拒绝,并应提供一切方便。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24.现场试验

24.1 现场材料试验

承包方应在工地建立自己的试验室,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按合同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进行各项材料试验,并为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监理单位在质量检查和检验过程中若需抽样试验,所需试件应由承包方提供,监理单位可以使用承包方的试验设备,承包方应予协助。上述试验所需提供的试件和监理单位使用试验设备所需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4.2 现场工艺试验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进行现场工艺试验,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其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在施工过程中,若监理单位要求承包方进行额外的现场工艺试验时,承包方应遵照执行,但所需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25.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

25.1 覆盖前的验收

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经承包方的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后的24小时内,承包方应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通知应按规定的格式说明验收地点、内容和验收时间,并附有承包方自检记录和必要的验收资料。监理单位应按通知约定的时间指派监理人员到场进行验收,在监理人员确认质量符合技术条款要求,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方才能进行覆盖。

25.2 监理单位未到场验收

监理单位应在约定的时限内到场进行隐蔽工程和工程隐蔽部位的验收,不得无故缺席或拖延。若监理单位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派出监理人员到场验收时,应通知承包方延期验收或批准承包方认真作好现场记录后自行覆盖。

25.3 验收后重新检验

监理单位按第25.1款规定验收后或监理单位未到场验收而承包方按第25.2款规定自行覆盖后,若监理单位事后对质量有怀疑,可要求承包方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以至揭开重新检验,承包方应遵照执行。其重新检验所需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按第23.5款(2)项的规定办理。

25.4 承包方私自覆盖

承包方未及时通知监理单位到场验收,私自将隐蔽部位覆盖,监理单位有权指示承包方采用钻孔探测以至揭开进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26.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处理

26.1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工程使用的一切材料和工程设备均应满足技术条款和施工图纸规定的品级、质量标准和技术特性。监理单位在程质量的检查和检验中发现承包方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时,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方立即改用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并禁止在工程中继续使用这些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26.2 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处理

(1)由于承包方使用了不合格材料和工程设备造成了工程损害,监理单位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方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到彻底清除工程的不合格部位以及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2)若承包方无故拖延或拒绝执行监理单位的上述指示,则发包方有权委托其他承包人执行该项指示,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利润及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27.测量放线

27.1 施工控制网

监理单位应在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限内向承包方提交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不准点及其书面资料。承包方应根据上述基准点(线)以及国家测绘标准和本工程精度要求测设自己的施工控制网,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限内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提交监理单位审批。

承包方应负责管理好施工控制网点,若有丢失或损坏,应及时修复,其所需的管理和修复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程完工后应完好地移交给发包方。

27.2 施工测量

承包方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工作,并应自行配置所需合格的人员、仪器、设备和其它物品。

监理单位可以指示承包方在监理人员监督下进行抽样复测,当复测中发现有错误时,承包方必须按监理单位指示进行修正或补测,发包方将不为上述指示所增加的复测工作另行支付费用。

27.3 监理单位使用施工控制网

监理单位可以使用本合同的施工控制网,承包方应及时提供必要的协助,发包方亦不再为此另行支付费用。其他承包人需要使用上述施工控制网时,应按第5.12款的规定办理。

28.补充地质勘探

在合同实施期间,监理单位可以指示承包方进行必要的补充地质勘探,并提供有关资料,承包方为本合同永久工程的施工需要进行补充地质勘探时,须经监理单位批准,并应向监理单位提交有关资料。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上述补充勘探的费用应按第39条规定作为变更处理。承包方为其临时工程所需进行的补充地质勘探,其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十四、文明施工

29.文明施工

发包方应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工作,应负责组织一个由发包方、承包方、监理单位和其它有关单位参加的文明施工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和协调全工地的治安保卫、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文明施工事项。发包方对文明施工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工作不免除承包方按第29.2、29.2款和第30条规定应负的责任。

29.1 治安保卫

(1)发包方应负责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共同在工地建立或委托当地公安部门建立一个现场治安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全工地的治安保卫事宜,负责履行本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2)发包方和承包方应教育各自的人员遵纪守法,共同维护全工地的社会治安,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做好各自管辖区(包括施工工地和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29.2 施工安全

(1)发包方应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施工作业安全以及消防、防汛和抗灾等工作。监理单位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检查、监督上述安全工作的实施,承包方应认真执行监理单位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监理单位在检查中发现施工中存在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指示承包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改正,若承包方故意延误或拒绝改正时,则监理单位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

(2)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履行其安全职责。承包方应设置必要的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的安全人员,加强对施工作业安全的管理,特别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和爆破作业的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具,并经常对其职工进行施工安全教育。

(3)发包方或委托承包方(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工地建立一支消防队伍负责全工地的消防工作,配备必要的消防水源、消防设备和救助设施。

承包方应负责其管辖区内的消防工作,在其施工工地和生活区内配置一定数量的常规消防器材。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发包方或委托监理单位在每年汛前组织承包方和有关单位进行防汛检查,并负责统一指挥全工地的防汛和抗灾工作。

承包方应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防汛和抗灾等工作。按发包方的要求和监理单位的指示做好每年的汛前检查,配备必要的防汛物资和器材,按合同规定做好汛情预报工作。

30.环境保护

30.1 环境保护责任

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30.2 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环境

(1)承包方应在编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做好施工弃渣的处理措施,严格按批准的弃渣规划有序地堆放和利用弃渣,防止任意堆放弃渣影响河道的防汛标准和本工程其他承包方的正常施工以及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注意保护饮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动造成的污染。

(4)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的控制和治理,采用先进设备和技术,努力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废气浓度以及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

(5)承包方应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垃圾和废弃物,并运至指定的地点堆放和处理,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杂物阻塞工作场地周围的通道和影响环境。

十五、计量与支付

31.计量

31.1 工程量

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招标时的估算工程量,不是承包方为履行合同应当完成的和用于结算的实际工程量。结算的工程量应是承包方实际完成的并按本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

31.2 完成工程量的计量

(1)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计量办法,按月对已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程进行准确计量,并在每月末随同月付款申请单,按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项向监理单位提交完成工程量月报表和有关计量资料。

(2)监理单位对承包方提交的工程量月报表有疑问时,可以要求承包方派员与监理单位共同复核,并可要求承包方按第27.2款的规定进行抽样复测。此时,承包方应积极配合和指派代表协助监理单位进行复核并按监理单位的要求提供补充的计量资料。

(3)若承包方未按监理单位的要求派代表参加复核,则监理单位复核修正的工程量应被视为该部分工程的准确工程量。

(4)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与承包方联合进行测量计量,承包方应遵照执行。

(5)承包方完成了工程量清单中每个项目的全部工程量后,监理单位应要求承包方派员共同对每个项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和核实,并可要求承包方提供补充计量资料,以确定该项目最后一次进度付款的准确工程量。如承包方未按监理单位的要求派员参加,则监理单位最终核实的工程量应被视为该项目完成的准确工程量。

31.3 计量方法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各个项目的计量办法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31.4 计量单位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均应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31.5 总价承包项目的分解

承包方应将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承包项目进行分解,并在签署协议书后的28天内将该项目的分解表提交监理单位审批。分解表应标明其所属子项或分阶段的工程量和需支付的金额。

32.预付款

32.1 工程预付款

(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合同价格的10%~20%,分两次支付给承包方。第一次预付的金额应不低于工程预付款的50%。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额度和分次付款比例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由发包方通过编制本合同资金流计划予以测定,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工程预付款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2)第一次预付款应在协议书签署后21天内,并在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了经发包方认可的预付款保函后支付。发包方应在支付前将上述预付款保函复印件送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出具付款证书交发包方作为支付凭证。预付款保函在预付款被发包方扣回前一直有效,保函金额为本次预付款金额,但可根据以后预付款扣回的金额相应递减。

(3)第二次预付款需待承包方主要设备进入工地后,其估算价值已达到本次预付款金额时,由承包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单位核实后出具付款证书提交给发包方,发包方收到监理单位出具的付款证书后的14天内支付给承包方。

(4)工程预付款由发包方从月进度付款中扣回。在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数额时开始扣款,直至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数额时全部扣清。在每次进度付款时,累计扣回的金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A

R=----------(C-F1S)

(F2-F1)S

式中 R--每次进度付款中累计扣回的金额;

A--工程预付款总金额;

S--合同价格;

C--合同累计完成金额;

F1--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开始扣款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合同价

格的比例;

F2--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全部扣清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合同价

格的比例。

上述合同累计完成金额均指价格调整前且未扣保留金的金额。

32.2 永久工程的材料预付款

(1)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形成本合同永久工程的主要材料到达工地并满足以下条件后,承包方可向监理单位提交材料预付款支付申请单,要求给予材料预付款。

①材料应符合技术条款的要求;

②材料已到达工地,并以承包方和监理单位共同验点入库;

③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要求提交了材料的订货单、收据或价格证明文件;

④到达工地的材料应由承包方保管,若发生损坏、遗失或变质,应由承包方负责。

(2)预付款金额为经监理单位审核后的实际材料价的90%,在月进度付款中支付。

(3)预付款从付款月后的6个月内在月进度付款中每月按该预付款金额的六分之一平均扣还。

33.工程进度付款

33.1 月进度付款申请单

承包方应在每月末按监理单位规定的格式提交月进度付款申请单(一式4份),并附有第31.2款规定的完成工程量月报表。该申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已完成的工程量清单中永久工程及其它项目的应付金额;

(2)经监理单位签认的当月计日工支付凭证标明的应付金额;

(3)按第32.2款规定的永久工程材料预付款金额;

(4)根据第37条和38条规定的价格调整金额;

(5)根据合同规定承包方应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

(6)扣除按第32条规定应由发包方扣还的工程预付款和永久工程材料预付款金额;

(7)扣除按第34条规定应由发包方扣留的保留金金额;

(8)扣除按合同规定由承包方应付给发包方的其它金额。

33.2 月进度付款证书

监理单位在收到月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14天内进行核查,并向发包方出具月进度付款证书,提出他认为应当到期支付给承包方的金额。

33.3 工程进度付款的修正和更改

监理单位有权通过对以往历次已签证的月进度付款证书的汇总和复核中发现的错、漏或重复进行修正或更改;承包方亦有权提出此类修正或更改,经双方复核同意的此类修正或更改应列入月进度付款证书中予以支付或扣除。

33.4 支付时间

发包方收到监理单位签证的月进度付款证书并审批后支付给承包方,支付时间不应超过监理单位收到月进度付款申请单后28天。若不按期支付,则应从逾期第一天起按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加付给承包方。

33.5 总价承包项目的支付

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承包项目应按第31.5款规定的总价承包项目分解表统计实际完成情况,确定分项应付金额列入第33.1款第(1)项内进行支付。

34.保留金

(1)监理单位应从第一个月开始在给承包方的月进度付款中扣留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百分比的金额作为保留金(其计算额度不包括预付款和价格调整金额),直至扣留的保留金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数额为止。

(2)在签发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后14天内由监理单位出具保留金付款证书,发包方将保留金总额的一半支付给承包方。在签发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的临时移交证书后将其相应的保留金总额的一半在月进度付款中支付给承包方。

(3)监理单位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的保修期满时出具为支付剩余保留金的付款证书,发包方应在收到上述付款证书后14天内将剩余的保留金支付给承包方。若保修期满时尚需承包方完成剩余工作,则监理单位有权在付款证书中扣留与剩余工作所需金额相应的保留金余额。

35.完工结算

35.1 完工付款申请单

在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的28天内,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批准的格式提交一份完工付款申请单(一式4份),并附有下述内容的详细证明文件:

(1)至移交证书注明的完工日期止,根据合同所累计完成的全部工程价款金额;

(2)承包方认为根据合同应支付给他的追加金额和其它金额。

35.2 完工付款证书及支付时间

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承包方提交的完工付款申请单后的28天内完成复核,并与承包方协商修改后在完工付款申请单上签字和出具完工付款证书报送发包方审批。发包方应在收到上述完工付款证书后的42天内审批后支付给承包方。若发包方不按期支付,则应按第33.4款规定相同办法将逾期付款违约金付给承包方。

36.最终结清

36.1 最终付款申请单

(1)承包方在收到按第53.3款规定颁发的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后的28天内,按监理单位批准的格式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最终付款申请单(一式4份),该申请单位应包括以下内容,并附有关的证明文件。

①按合同规定已经完成的全部工程价款金额;

②按合同规定应付给承包方的追加金额;

③承包方认为应付给他的其它金额。

(2)若监理单位对最终付款申请单中的某些内容有异议时,有权要求承包方进行修改和提供补充资料,直至向监理单位正式提交经监理单位同意的最终付款申请单为止。

36.2 结清单

承包方向监理单位提交最终付款申请单的同时,应向发包方提交一份结清单,并将结清单的副本提交监理单位。该结清单应证实最终付款申请单的总金额是根据合同规定应付给承包方的全部款项的最终结算金额。但结清单只在承包方收到退还履约担保证件和发包方已付清监理单位出具的最终付款证书中应付的金额后才生效。

36.3 最终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监理单位收到最终付款申请单和结清单副本后的14天内,向发包方出具一份最终付款证书提交发包方审批。最终付款证书应说明:

(1)按合同规定和其它情况应最终支付给承包方的合同总金额;

(2)发包方已支付的所有金额以及发包方有权得到的全部金额。

发包方审查监理单位提交的最终付款证书后,若确认还应向承包方付款,则应在收到该证书后的42天内支付给承包方。若确认承包方应向发包方付款,则发包方应通知承包方,承包方应在收到通知后的42天内付还发包方。不论是发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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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水电暖气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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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供热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规定和地方现行劳动法的要求。双 方根据包工包料,工程分工负贵协作的精神,并承担一切的责任和义务,经甲乙 双方充分协商商定合同,并严肃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采暖管水安装工程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期限:本工程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完工,工期15为天?

5、合同价款:按照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共计___________元整(Y: __________.详见清单。

6、付款方式:乙方进入工地首付工程总价款的工程完工后付剩10%余交工后试用两个月全部付清。

7、乙方工人的住宿和生活,自行在施工现场外安排与甲方无关。

第二条:工程质量

1、屮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本工程技术规范的评定标准、对乙方进技术监督和质量要求、乙方施工中工程

没有达到标准的、如造成施工返工.后果自负、并赔偿屮方损失。

2、乙方必须按照图纸设计?变更、技术规范及屮方和技术人员交底说明为依据、精心组织施工,全部工程质量必须保证合格,否则造成一工损失山乙方承担。

第三条:工程安全

1、分项工程承包的所有施工人员,若在施工过程中违章操作或马虎大意造成的工伤事故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施工现场必须每天达到清洁,所用小型设备、材料及废料堆放整齐,达到文明施工。

第四条:附则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均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到工程竣工并结算完毕后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供热公司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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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办公室水电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工程,全文共 20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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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装修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本项工程预计费用

元人民币。

第二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并注明所需要

材料的数量。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乙方供应的水电材料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自带施工的必须工具(锥子、切割片等),要保证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和损耗费用。

第三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2.由于乙方施工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两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第四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等的现场管理约定:

1.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

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4.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5.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每日至少清洁一次。

6.乙方如因施工原因需居住在现场,日常用水、用电等必须注意安全,工地发生工伤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现场。

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供的装修材料出门,若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五条

关于工程价款、承包内容、施工工艺、结算的约定:

1. 工程款付款方式:

布管验收合格后支付工钱的50%,水电完工后支付30%,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20%

2. 乙方承包内容:

1).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

2).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清运(每天现场整理装袋)

3).水电施工的穿墙、打孔、切割

4).开关面板安装

5).小五金、马桶、的安装

6).后期灯具的安装

3.工程结算方式:

按实结算: 总价结算:20元平米(套内面积)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 伍拾元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 伍拾元违约金。

第七条 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 10 %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其它约定:

1.双方同意由

第三方监理(厦门XX公司)进行协商工作。在未经

第三方监理(厦门XX公司)确认情况下,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2.经过

第三方监理(厦门XX公司)确认,甲方必须按照约定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3.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4.甲方在入住前可以要求乙方5次来现场配合其他工种的交叉施工,超过5次部分每次甲方需支付乙方50元天的劳务费。

5.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和产品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维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或不可遇见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维修费用。183;店面承包合同 183;建房承包合同 183;果园承包合同 183;渔业承包合同

第十条 附则

(一)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合同有效期至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水电工程保修________年,过了保修期乙方来维护甲方应支付相应费用。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盖章):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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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建设工程总承揽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2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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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单位(甲方): 有限公司

承包单位(乙方):

为确保拆除工程在施工中人身、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发、承包方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保证员工和其他所有职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预防发生各类施工安全事故,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天津

工程地址:天津市 区

工程范围:天津 拆除专业工程

协议期限:至本工程完工

本协议与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发包方的安全责任:工程项目发包前,发包方必须对承包方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且具备下列条件:持有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配备的机械、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应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齐全。保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制度。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单位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者设有兼专职安全员。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开工前发包方必须对承包方项目负责人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及文明施工交底,应有完整的交底资料和交底记录,并经双方交底人员签字。并要求承包方事先制定施工方案,明确“三措”(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经发包方工程项目主管机构、技术和安全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一、发包方安全责任:

不定期检查承包方施工现场,对承包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发出有存底联的书面整改通知书;对严整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所有发包工程在竣工移交前,必须按标准逐项严格验收合格。图纸资料、试验报告、现场测试数据和试验项目不全,不得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准投入使用。

二、承包方的安全责任:

1、承包方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制订施工方案,并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好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 (组织、技术、安全措施),经发包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技术、安全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2、承包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国家、行业及公司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规定。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3、工程开工前,承包方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需调换工种、增补或调动人员者,在上岗前均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规考试,并报给发包方安全部门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

4、承包方工作人员必须无妨碍工作的病症,否则不得参与工作。凡已登记的工程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5、工程开工前,必须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6、承包方进行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项目施工时,必须事先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从事电气上的工作,一切施工活动都要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或工作票),并派员监督。

7、承包方应自觉接受发包方安全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对发包方安监部门检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及时整改。施工中一旦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发包方安全监察部门。

8、承包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证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9、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承包方施工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施工。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用具等均应符合施工要求。对施工现场管网每天开工前须派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承包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10、承包方承建的项目,禁止再行转包,非主体工程需要分包的,必须报发包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安全部门批准。发包方必须对承包方进行安全管理与监督。

11、承包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12、承包方应对工作地段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工作班人员状态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负责;如因承包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承包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三、承包方必须严格控制工程项目的施工范围。

四、承包方施工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发包方安全部门有权予以纠正制止,有权通知承包方并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停止承包方的工作。

五、因承包方责任造成的发包方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按事故调查规程处理,承包方安全部门参与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因承包方的责任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损坏事故及其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切责任由承包方承担,并通知有关政府部门调查处理、统计上报。

发包单位(章): 承包单位(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法人委托代理人 : 法人委托代理人: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责任书一式肆份,由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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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水电暖气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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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图范围以内的内容(给水、污水、雨水、化粪池)。

三、合同工期

以甲方指定工期为准。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1、乙方确保该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等级,如达不到等级,甲方将不予验收。

2、乙方应按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质监部门的检查。

3、如出现质量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五、合同价款:人民币____元整(¥____元)

六、合同价款及支付

1、本合同价款包干,已包含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等所涉及工程在合同工程量的±5%内,则合同价款不予调整,若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所涉及工程在合同工程量的+5%以上,则只对超出+5%的部分进行调整.若单项设计变更金额超过___万元,据实结算.

2、结算调整的原则:

定额版本及综合取费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主材按照招标文件执行,若文件没有明确的,经双方协商来确定。

3、本合同价款具体结算支付规定如下:

(1)每月按工程形象进度的60%支付工程进度款;

(2)整体竣工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价的75%;

(3)工程审计完,支付至审计价的85%;

(4)审计完后六个月,支付至审计价的95%;

(5)余款(审计价的5%)作为质保金,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的一年后30天内支付(无息)。

七、工程材料采购供应

施工所需材料全部材料由施工方自行采购,采购的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进场材料均需得到甲方驻现场工程师和监理认可后方可使用。

八、双方一般责任

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驻工地全权代表姓名:

2、甲方代表易人,建设方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

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3、监理公司单位称号:

4、监理公司驻工地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5、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和有关部门进行图纸会审,并做好记录。

6、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图2套。

7、甲方负责施工所需水、电及运输道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施工现场,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8、将施工现场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9、甲方负责协调施工现场各承包单位之间的协作关系。

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驻工地全权代表姓名:

2、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及义务。

3、乙方按规定及工程需要,配备足够的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管理人员,并将公司执照、质资证书、项目经理、施管人员,岗位证书等全套复印件交甲方项目部及监理公司。

4、乙方在拿到施工图7天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交甲方项目部及监理公司待通过后,填写开工报告认可后方能组织施工。

5、乙方负责向甲方项目部提供工作进度计划,质量安全进度网络控制节点图。

6、乙方必须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武汉市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的规定要求。

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7、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承担未交付甲方之前发生损坏的修复费用,因其它单位造成的损失,由甲方仲裁协调。

九、安全

为了加强安全施工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甲乙双方必须明确双方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责任和职责:

一)甲方责任和工作:

1、向乙方传达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其它文件。

2、向乙方提供工程所需的部分安全技术资料。

3、协助乙方做好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二)乙方责任和工作: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严格制定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2、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并定期向甲方安监部门汇报工作。

3、乙方项目经理必须亲自抓安全工作,配备专职安全员,并报甲方备案。

4、乙方施工现场要建立由生产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对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凡患高血压,心脏病以及不适合高空作业者,严格从事高空作业。

5、乙方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脚手架等设施必须符合____________市有关规定。

6、凡在乙方施工范围内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及刑事责任,全由乙方承担。

九、履约保证金

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的____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____元整(转账支票)。

在本室外综合管网工程全部完工,并竣工验收合格,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在以下情况下,履约保证金不能退还或部分退回:

1、因室外综合管网工程导致土建施工承包单位关键线路延长工期___天以上(含____天)。

2、承包方未能忠实地履行合同文件规定和此后双方同意的对合同的有效修改、补充和变动。

3、使用伪劣材料或未按规范要求施工,经甲方或监理方劝阻3次以上,仍未进行改正的。

4、未经甲方同意,将本工程转包给其它单位。

5、乙方违反合同相关约定,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抵扣。

十、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事宜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裁终局。

十一、其他

1、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两方各执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若非甲方同意,本工程严禁其他任何形式的分包与转包,一经发生,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本合同自行中止,同时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和履约保证金。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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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家庭水电安装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2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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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安装工程分包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城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 工程内容: 水电安装工程

第二条  承包范围: 给排水、电气、防雷接地、护线盒配管、装电箱、穿电缆电线、调试及其水电工程所有预埋和安装工程。

第三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__ 年 7 月

竣工日期:20__ 年 9 月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400 天。

第四条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第五条   合同价款:

按建筑施工图所示面积33 元/㎡(包安装加工工具)计算。甲方按建筑施工图所示的面积与乙方办理结算。(详细计价方式见附件)

注:综合单价包括以下费用:材料费、人工费、型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不可预见费、医疗工伤保险费和文明施工费用、工伤事故处理费等费用组成。

a、工程款的支付:乙方垫资完成至十层,甲方进度款到位后20天内支付第一次进度款;主体框架封顶,甲方进度款到位后20天内支付第二次进度款;主体结构全部完成后20天内支付第三次进度款;所有给排水管安装完成后支付第四次进度款;所有电气工程安装完成后支付第五次进度款;余款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付至97%,质保期一年后10天内无质量问题无息一次性付清。

b、结算方式:甲方及时向乙方下达各单位工程总进度目标或阶段进度目标,并在每月26号向乙方下达次月月度进度计划。乙方按照月度进度计划按期完成施工任务,甲方及时按照乙方实际已完工程量的90%为乙方办理进度款比例支付手续;乙方不能按照月度进度计划完成任务,甲方将按照乙方实际已完工程量的75%为乙方办理月度进度款结算支付手续。余下10%~2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工程主体结构封顶二个月内无息退还(无质量等其他问题)。(注:在退还质量保证金时必须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表”,否则此款不予退还。)

第六条   施工要求

(1)强电:配电箱预埋及线管预留预埋、桥架安装、电表计量安装、开关插座及灯具(普通白帜灯)安装、电缆及铜线安装、通电。

(2)弱电:室内弱电箱及进线管预埋,如有智能化厨房要考虑煤气泄漏探头预埋、阳台监控报警探头管线预埋、砼中的开关插座及线管预埋。

(3)给排水:图纸所示管道全部内容(消防安装除外)。做至建筑物主体外(坡道、台阶、散水)外第一个检查井。室内卫生洁具不安装,冷热水管道安装进户用水点及闸阀水表安装,预留高度按图纸设计,排水管道及地漏预留出地面250px。

(4)防雷接地系统:含基础、屋面、电气、卫生间等电位、防雷等敷设与检测系统安装敷设与检测。

其他预留预埋:所有发包方分包的预留、预埋均在总包范围之内。1)给排水管管道预埋,水泵房管道及设备安装,排水管接至第一检查井。

(5)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中所有的安装工作内容及定额所包含的工作内容。

(6)配合组织验收整理、收集完善施工资料办理水电竣工资料。

第七条  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包料的方式,包材料、包人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现场文明施工、包验收、包成品保护、包小型工具、包定额损耗等全部费用。

第八条  履约保证金的支付

1、在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50000.00 元(现金)。

2、履约保证金是乙方保证在完成本工程承包义务过程中按约实现本合同质量要求、进度要求的经济担保。

3、如乙方未按质量、进度等要求履约义务、或乙方中途无故退场,则乙方同意甲方可全额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及已完成的在建工程量不予结算,乙方人员无条件全部清场并不得损毁已建工程。

4、在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达到质量要求后,甲方于七天内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第九条  工程承包单价及结算方式:

A、计价方式:综合单价由人工费、小型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医疗工伤保险费和文明施工费用、工伤事故处理费等费用组成。

以上综合单价包括承包范围中所有的工作内容,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相应的工作内容,才能按规定单价办理预结算。

B、原则上不发生计时工,如确有发生,须有项目经理同意方可结算。

C、乙方已了解认同现场施工环境条及熟悉施工图纸,并已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了施工难度,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因素理由降低施工质量、延误工期和调高单价。

D、结算步骤:项目工长开出乙方本月已完工程任务单,经项目质安员、材料员验收签字后交到项目预算员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公司合同核算部结算、复核,主管领导签字后,由公司财务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E、甲方根据“海南省20__年工程预算定额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建筑面积,与乙方办理结算。

第十条  工期要求

1、乙方必须满足甲方的工期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的承包范围工作,若因乙方组织等原因拖延工期或无故停工,每天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0元,乙方不得有异议。

2、按甲方要求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工期紧依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条例、及建设单位要求进行,除春节(正月初八日上班),端午节、中秋节为三天外,其它如:双抢、秋收、春耕等不得放假停工。如需补贴,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工程质量标准

1、质量等级:合格。

2、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及验收。并按照国家现行验收规定《GB50204-20__》中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承包的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技术交底单所规定的质量标准。

4、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者,返工费用及对甲方引致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其返工所拖延的工期也不予顺延。

第十二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变更通知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技术交底,并根据现行国家规范和公司企业技术标准要求进行质量检查验收。

2、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生产和生活用临时设施,以及用膳条件,其费用自理。

3、乙方如7天内的施工质量、文明施工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做工程量不予结算。

4、向乙方下达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任务,并督促乙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5、按进度计划约定的时间,组织有关部门对乙方已完成的分项工程检验进行验收。

6、对违反现场管理制度,扰乱现场秩序,经教育不改者,甲方有权勒令乙方退场。

7、协助乙方办理劳务合同,并按照公司和项目部制订的相关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

8、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人员进场五天之内应将人员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交项目部,对未及时上报花名册的乙方职工,若出现纠纷及工伤事故,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负。

2、乙方进场后,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并配足施工人员,不得无故中途退场或私自调换人员,保持队伍的基本稳定,否则,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未经甲方同意私自调换人员,经批评教育仍屡教不改,给予罚款处理。

3、遵守工地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根据实际施工需要进行加班作业。

4、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乙方应办理领用手续,有义务进行保养和维护,如使用时,保管不当造成机械设备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按原价赔偿。

5、乙方必须按设计要求、变更通知单、图纸会审记要等相关技术资料要求进行施工,以现行国家规范和公司企业技术标准要求进行验收,做好班组内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及管理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下达的工程施工任务。

6、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劳动力、管理人员、小型工具,以满足工程进度施工需要,由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返工等工作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并工期不予顺延。

7、负责在施工过程中及每道工序后应做到工完场清。

8、执行甲方制订的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标准施工规定,做好乙方班组人员的管理工作,严把质量关、安全关,严格按现行安全操作规程、规范执行。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发现违章指挥要及时汇报甲方现场施工负责人。

9、乙方应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安全,若因乙方施工不当,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施工伤亡事故,乙方必须负全责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费用。

10、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成品的破坏以及由于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

11、 施工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12、积极配合甲方施工员及材料员对每一批次进场材料的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

13、乙方不得将承包内容转包给第三方施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收回分包给其它队伍。

14、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及甲方有关规定,提倡协作精神,不允许打架斗殴、吸毒、赌博、嫖娼,如有发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对情节极其严重,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第十三条   材料、设备的管理规定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合理使用材料及配件,工程耗材及配件按甲方规定的标准作为限额,浪费材料和随意割锯材料,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2、乙方施工过程中必须节约用料,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3、现场材料一定要分类堆放整齐,以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文明、道路畅通。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按照甲方预算材料消耗量作为材料限额标准,若乙方实际使用超过此预算控制总量,则乙方承担超量部分的采购成本及超量部分材料款的30%的罚款;若有节余,则甲方按定额预算单价计取节余部分的材料费用与乙方五五分成。

第十四条 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

1、  根据本项目经理部文明施工规划,对安全帽和胸卡有严格的要求: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配戴红色安全帽;项目一般管理人员配戴白色安全帽;工人配戴黄色安全帽。

2、    班组进场时,每个成员必须在安全部门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履行签字手续,对遵章守纪承担义务。

3、    乙方进场后,订立安全生产责任书,班组内部应做到天天班前安全交底,周周安全总结,因违章作业发生伤亡事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必须按规章制度搞好文明施工,每个作业点每天应保持整洁,天天搞好落手清。

4、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乙方自己承担,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和奖罚制度。

5、  对违章出现工伤事故,甲方只承担协助调查,分清责任的义务,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经济损失。对非工伤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并承担经济损失。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增减人员,不论是否发生工伤和非工伤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6、    教育工人遵守法纪和相应的企业规定,严禁家属、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否则,每人罚款100元后,清除出场。

7、    不得随意在宿舍、办公区、其它公共场所乱画乱张贴,不得招收“三无”人员,不得让其在工地宿舍留宿,否则,发现一人次,罚款100元。

8、    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矛盾,应及时向现场负责人汇报,寻求商量解决,严禁聚众打架。如在施工现场发生打架事件,打架的每人罚款1000元/次,如违反法律,送公安机关处理,项目部不予承担任何费用,同时对班组长管理失控,处罚1000元/次。若再犯,将加倍严厉处罚。

9、    乙方应做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材料堆放整齐、完工清场、施工机器整洁,并做好生活区的清洁卫生工作。食堂用餐文明有序,宿舍内照明电线不得私拉乱接,违者按项目部规章制度进行罚款,严禁在宿舍内赌博。负责本班组的宿舍卫生,作好相应的文明施工工作,并派班组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安全及文明施工工作。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乙方如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取消乙方承包资格并没收保证金、责令乙方立即退场:

1、中途自动退场;

2、不服从项目部管理,工种配合不能满足施工需要;

3、连续三次验收质量不能达到合格水平;

4、严重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副件,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实施中,均应本着对工程负责,精诚团结、密切合作的态度,对个别有争议的问题,应从大局出发,友好协商解决,或通过上级主管协商解决。在问题协商解决过程中,不得终止工作,延误工期,否则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    件

本工程综合单价:33  元/每平方建筑面积,其中:

(1)砼结构内预埋:电气、给排水、防雷:7元/m2;

(2)二次结构预埋:切槽、线管、线盒、穿铁线:8元/m2;

(3)安装:给排水8元/m2;

(4)公共部分灯具、配电箱、导管穿线、桥架、电缆安装安装  8元/m2;

(5)辅材:2元/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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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土石方工程承揽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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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土石方工程承揽合同的具体格式如下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制定本条款,双方务必遵照执行。

一、承包项目:

本工程地块土方的开挖、运弃、平整。

二、承包方式:

包挖、包运、平整,不得转包。

三、承包价格:

开挖、运输土方元/m3(石砂)。

四、工期要求:

按图纸要求尺寸进行开挖,自_____月_____日开始施工,在天内完成基地土方的挖、运、填土方均需按图纸要求整平。

五、质量与施工要求:

1、基地的平面位置、底面尺寸、边坡坡度、标高和持力层等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偏差控制在施工规范允许范围内。

2、做好水沟和排水设施。达到位置、尺寸和标高符合设计要求。

3、回填土时,应清除草皮、杂物和排除积水,并应分层夯实,夯实后的密实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4、土方挖完后须经设计、建设(监理)、公司、质监站检查符合要求后,方为合格;否则承担整修、返工费用。

六、安全要求:

1、开工前、乙方应做好本工种工人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注意事项并做好交底记录。

2、严格按照土方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进行施工。否则出现安全事故,概由乙负责。

3、遵守工地规章制度,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4、开挖的土方应按指定的地点堆放。保证施工道路畅通。

5、雨季施工应注意边坡稳定,加强检查工作,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或设置支撑挡土板。

6、发现地下水或预埋管道、电缆线等应及时报告工地负责人并做好排水防水

和其他措施。

七、结算方式:

采用现金支付形式,开挖完成经验收合格后的第2天支付清工程款,。·店面承包合同·建房承包合同·果园承包合同·渔业承包合同

八、仲裁与调解:

如若发生劳动争议和经济纠纷,双方同意由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本协议书一经签定双方均应自觉履行合同义务,不得反悔。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款结清后自然失效。

单位工程负责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承包班组长(乙方):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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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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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第一章 词语定义及解释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项目”是指业主委托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项目。

(2)“项目法人(业主)”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者。

(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者。

(4)“监理机构”是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直接承担合同监理业务实施责任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组成。

(5)“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单位提名经项目法人(业主)同意后委派,代表监理单位负责监理合同履行的总负责人,也是监理机构的全面负责人。监理单位委托总监理工程师行使监理合同中业主赋予监理单位的权限,也同时承担其相应的合同责任。

(6)“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7)“日”:是指一个正常的日历日。

(8)“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章 适用法规和监理依据

第二条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包括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及水电建设的部门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有关法规。

第三条 开展建设监理的主要依据是国家或国家授权部门与机构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工程建设合同文件。

第三章 通知与联系

第四条 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并通知监理机构。更换常驻代表,需提前通知监理机构。

第五条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特殊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

第六条 一般情况下,监理机构是受监项目代表业主唯一的现场施工管理者,业主对有关工程项目施工的主要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实施。

第四章 监理单位的义务

第七条 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和分项目监理细则。

第八条 按监理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设备和人员计划,调集设备和派出专业配套、资质合格人员进驻工程施工现场,组建监理机构并开展工作,完成监理合同文件中约定的监理任务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九条 在监理服务期限内,监理单位可根据工程进展和监理业务需要对监理机构人员作出合理调整。若更换现场人员,应代以相当资质与技能人员。其中,由专用条件约定属于主要监理人员的,其调整与更换应事先报经业主同意。监理机构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条 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遵循监理职业准则和行为规范,应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单位资质水平相适应的服务,通过科学、认真、勤奋与高效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工程建设合同预定的目标。

第十一条 监理机构应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公正地维护业主和被监理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监理机构应及时将其授予现场主要监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书面通知业主及被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监理机构可以通过书面文件发出或变更这种授权。现场监理人员在有效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令、指示、签证均被认为是监理机构所发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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