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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领导调研重点项目建设(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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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社区建设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30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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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挂职锻炼也进行了将近一学期了,对社区的基本情况有了一定的了解,期间收获颇多,现在从xx社区打造创新型社区这个方面做一次调研报告,作为自己挂职工作的总结。

一、社区基本情况

xx社区位于长沙城南xx小区,东连韶山路,西接五凌路,南临湘府路,北靠友谊路,与湖南省政府和xx区政府办公大楼毗邻,交通方便,地理位置优越,同时它又是xx区拓南兴城,打造天心生态新城的前沿阵地,也是长株谭一体化战略的沸点。xx社区于20xx年成立,是一个新型的涉农社区。现有常住户2600余户,常住人口8000人,其中未成年人300多人,流动人口1200余人,有辖区单位6个,1个涉农小区,社区党支部有党员63人,现有居民代表69人,社区两班成员7人。社区拥有市内一流的办公场所,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辖区内科普、医疗、文化、治安、幼儿园、小学、银行等综合服务功能齐全,设施完备,管理制度健全。特别是,通过开展创建新型社区活动,参与文明城市的创建活动以来,社区创新氛围浓厚,活动经常,创新特色鲜明、措施有力、效果明显,近几年来分获市、区文明社区称号,计划生育连续三年被授予红旗单位、市卫生示范社区等荣誉称号。

二、主要措施

(一)、领导重视、思路明确、观念创新。

1、组织开展解放思想的大讨论。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按照市、区的布置,结合社区实际。社区于20xx年5月组织党员和居民代表,认真学习党的xx大报告,结合实际,在全体党员和居民中组织开展以解放思想为前提,以创新型社区为目标,以创业富民为目的的“两创”大讨论。会上,党员和居民代表发言踊跃,各抒已见,认识统一、目标一致,都认为学习xx大精神,落实到了实处,解决了实质性的问题。

2、争取支持解决好“硬”环境

xx街道地处省府、区府的腹地,也是市府城南新城的窗口。街道工委就提出创建三湘“名街”,着力打造目标。社区两委乘势而上,提出打造“名片”,树立xx品牌,创出特色的思路。在街道的重视和区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投入150多万元。在xx小区建设一栋建筑面积约1000多平方米,省内一流的社区综合性办公楼,配置了一流的办公设施,开办了绿色网吧和多功能青少年文化活动阵地,国内多个省市组织队伍前来参观学习,省市多家媒体曾先后予以报道。

3、领导重视,着力打造“软”环境

为了创建创新型社区,去年社区领导班子清醒的认识到,按照市、区政府的要求,光有硬环境是不够的,必须下大力气解决好软环境建设。为争创创新型社区创造必备的条件,领导班子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一是主要领导深入辖区单位加强联系和沟通,争取单位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解决资金来源,二是组建三支业余队伍(文艺队、老年花鼓戏队和老年健身队),三是聘请常年专业老师(专业舞蹈老师、专业机器人指导老师和市委党校老师兼任的创新顾问),四是筑巢引凤、“借鸡生蛋“,为切实抓好软环境建设,社区依托xx小学xx小区房源充足这一有利资源优势”牵线搭桥“,先后引进一批专业艺术培训学校、幼儿园和诊所,在小区”安家落户“,为创建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创造了好的条件。

(二)、打造特色、树立品牌。

1、组建机器人俱乐部,为打造特色树立品牌,社区充分利用有利条件,依托青少年多功能文化活动阵地和xx小学这一资源优势,在街道的重视和区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又投资20万元组建了市内一流建筑面积约200平方米的机器人的俱乐部,分设了演练室、培训室和收藏阅览室,以及日常接待、信息反馈工作平台,配置了集灭火、足球、LEX和搜救等一流的机器人训练设施和教学设备,制定了培训操作演练规则和活动制度,聘请了2名兼职老师和一名管理服务人员负责日常管理接待、培训和指导,为创建工作创造必备条件。

2、整合资源,强化功能,形成合力。

为了充分发挥现有资源优势,强化服务功能,使之形成合力,社区科学的加以对现有阵地和人、才、物进行有机的整合,使之有专人的组织管理指导培训服务,有专门的管理制度,定期开放的接待时间,定期组织活动和完善的奖惩制度,健全的激励机制,使之真正成为青少年玩耍的乐园,参加社会实践的阵地和开启智慧的大门,实现人生价值窗口。使之成为中老年人娱乐活动的场所,颐养天年的殿堂和发挥余热的阵地。

3、创新活动载体,科技活动经常化、氛围浓厚。

(1)、创新队伍载体,增加队伍活力。一是组建社区洋鼓队。社区成立3支业余文艺队伍以来,一直活跃在社区内外,共组织参与社区大小活动40余次,其中文艺演出20多场次,科普宣传20余场次,参加人次达1000多人次,组织参加区、街级文艺演出比赛10余场次,其中20xx年分别获得区文艺汇演第一名,街道文艺汇演第一名的好成绩,20xx年自编自导自演的快板参加街道举办的文明创建知识晚会,并代表街道参加区举办的文艺汇演获优秀奖,为社区两个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又在原有基础上,由社区倡导、居民自愿自筹人平资金400元组建一支40余人的洋鼓队和一支300多人参加的健身队伍,活跃在社区内外,为创建人民满意城市打下良好的基础。

(2)、创新活动载体,科普活动常态化。

近几年来,我们坚持以社区文艺团队为主体,以不断创新活动载体,紧紧围绕文明创建开展主题鲜明,兼品味情趣一体的科普文化活动,做到活动常态化,一是抓好节日文化,先后组织开展庆国庆迎中秋,社区文化艺术节、5。29计生协会文艺汇演、父亲节组织举办我爱我家摄影活动,清明节组织举办新市民最文明倡导绿色祭祀。二是抓好广场文化—扩大科普文化参与面。近几年来,社区以3支文艺队伍为主力,先后投资近万元,配置了器具和服装,聘请常年专业老师实施培训,使日常的广场文化活动正常开展起来,在它们的影响下带动广大居民的积极参与,去年以来,社区文化广场天天爆满,已由过去的几十人达到现在的300多人,成为社区文化的一大亮点,近几年来先后组织参与区街第一名的好成绩。三是结合中心工作抓好科普文化。全村置换农民身份,举办首届农民才艺展示活动,100多位家庭现场展示自己的才能,结合文明创建举办文明创建宣传晚会,辖区内6个单位的10多支队伍登场表演,特别是文艺队自编长沙快板,既结合了本地实际又朗朗上口,一时间间小区内男女老少边参与义务活动的同时边争相背诵着快板词——xx小区大承建,日后你我共埋怨,辖区单位走一走,你我收获肯定,辖区单位看一看,文明创建好榜样……。经过几年的倾力打造,社区文化活动已形成品牌优势。

(三)、开展学英模、立大志、练本领活动,效果明显

一是组织青少年外出参观雷锋馆、市博物馆、请区关工委主任作德育报告学习,从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远大的理想。

二是组织广大学生,在参与社区实践活动的同时,集中组织学习神六飞船、汶川抗震救灾等英雄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激发广大学生的爱国热情,从而积极参加各项兴趣活动。

三是选好苗子加强培训,组织参赛。为了充分发挥机器人俱乐部的作用,使创建工作收到好的效果,社区牵头学校配合,先后组织40余名机器人爱好者进行专门、定时、定人、定老师,利用寒暑假和节假日进行培训,并先后组织10人次,参与国内重大比赛2场次,共有10人获奖,其中4人获金奖、2人获银奖、4人获铜奖。有6人参与国际性比赛2场次,有3人分获金、银、铜奖。为国家争得了荣誉,实现了个人价值,彰显了创新成果。

三、主要成效

通过开展创新型社区活动以来,社区环境大为改善,社区建设成绩斐然,社区治安平安稳定,社区居民生活逐年高升,居民素质大大提高,创新氛围浓厚,居民群众新身体会到创新就在身边,小区上下、社区内外逐步形成了人人你追我赶、个个奋勇争先,老人讲传统焕发青春,青年讲接力激发干劲的良好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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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4]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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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

承包人在下列事项方面无需征得这样的同意:

(a)提供劳务(b)按合同规定的标准购买材料;

(c)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给合同中已写明的分包人。

4.2 分包人义务的转让

当分包人在所进行的工作或其提供的货物、材料、设备或服务等方面,为承包人承担了合同规定的保修期结束后的任何延长期限的连续义务时,承包人可在该期满后的任何时候,在业主的要求和由业主承担费用的情况下把未结束的这种义务的利益转让给业主。

合同文件

5.1语言和法律

本合同中文件用英语/中文拟定,如果合同文件是用一种以上的语言拟定的,则据以分析和解释该合同中的那种语言是英语/中文,因而称之为“法定语言”。

5.2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构成合同的文件应互为解释。当这些文件出现多义性或不一致性解释时,监理工程师应作出解释和校正,并对此向承包发出指令。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在发生分歧时,合同文件应按以下顺序优先考虑:

(a)合同协议书;

(b)中标通知书;

(c)投标书;

(d)合同条件;

(e)技术规范的组成文件:

(1)包括在合同文件中的书面技术规范。

(2)参考资料中包括的技术规范。

(f)图纸的合成资料(1)标明的尺寸。

(2)文字注释。

(3)图解显示。

(g)已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以及(h)形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6.1 图纸、文件的保管和提供

图纸应由监理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免费向承包人提供四套复制件,承包人需要更多复制件的,则应费用自理。除了严格用于合同目的,承包人不能在未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情况下让第三者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图纸、规范及其他由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文件。

一旦保修证书发出,承包人应将所有根据合同提供的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返还监理工程师。

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4套所有按照第7款由承包人提交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和复制件,连同一些不能照像复制成相同质量的资料的复制件在内。另外,如监理工程师有书面要求,承包人亦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为业主使用的相应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业主将支付相应的费用。

6.2 一套图纸应保存在工地

上述一套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或由承包人自己提供的图纸,应由承包人保存在工地,这些图纸应能随时提供给监理工程师及其书面授权的任何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

6.3 施工进度的打乱

凡出现监理工程师如不在合理的时间内发出进一步的图纸和指令,工程进度或计划将拖延或打乱时,承包人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抄报业主。通知应包括所需的图纸或指令,需要的理由和时间以及如果拖延提供将造成工程的延期或进度的打乱等详细说明。

6.4 图纸延期和图纸延期所产生的费用

在任何情况下,如因监理工程师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时间内发出承包人根据第6.3条发出的通知中所要求的任何图纸或指令,致使承包人蒙受延误进度和(或)细致费用的增加,则监理工程师与业主及承包协商后,应决定:

(a)任何据44款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期,及(b)应增加到合同价中该项费用的金额;

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和抄报业主。

共35页,当前第4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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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网站建设服务合同样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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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网站建设服务合同

为协助甲方建立网站,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合同:

一.网站服务时间为____年,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为____元,一年内属于合同以内的服务乙方不再收任何费用。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如下:

1、国际域名____个。

2、m高速服务器空间、支持asp、access或sql数据库。

3、企业邮局____m,可分为多个邮箱,如:____@公司名.com。

4、e-mial功能:pop3、smtp方式收发信件、自动回复、自动转发等功能。

5、制作包括动态flash和精美首页在内的____页以内公司网页中文版____套,英文版____套。

6、首页设计体现公司特色的精彩动感flash动画。

7、设计企业形象图标和广告条各一个。

8、送功能强大的用户反馈单、留言本。

9、一年免费维护网站,增加网页按____元/页收费。

10、全套数据库技术支持。(此为网站的精华,价格因此不同)

三.甲方需向乙方提供的资料如下:

1、甲方公司图标、广告条图标(若没有,乙方免费设计)。

2、甲方公司文字介绍资料、公司产品图片(若没有,乙方免费拍照、扫描图片)、公司联系方法(包括地点、电话、传真、email、等)及其他和公司网站相关内容。

四.具体设计流程:__

1、双方协商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预付建站费用的____%。

2、甲方配合乙方准备公司资料后乙方开始设计开发甲方网站。

3、甲方检查并提出修改建议,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网站设计。

4、甲方验收后网站建设正式完成。一年内免费更新。

五.此协议一式两份,涂改无效。

甲方(签字捺印):_______ 乙方(签字捺印):_______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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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我县社区建设的现状及对策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108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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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社区建设现状对策

社区是城市的细胞,社区建设是城市社区服务深化发展的产物,它随着我国城市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应运而生。在新的形势下,大力推进社区建设,是解决城市发展中诸多社会问题的有效途径。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各种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不断涌现:一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企事业单位开始走向市场,广大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也开始从“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 伴随着这种情况的持续发展,试图继续依靠“单位”来实现社会整合已不大可能,唯一选择 只能把“单位”承担的一部分整合职能向城市社区转移,使社区成为实现社会整合的基地。 二是随着国有企业改革力度的加大和企业市场竞争的加剧,使大批下岗人员流向社区。如何把解决下岗人员的管理、教育、生活安排、再就业和社会保障与社区建设有机结合,已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新课题。三是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和城市户籍制度改革的深化,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涌入城市,城市外来流动人口急剧增加。社区能否把城市流动人口管理好,事关城市的繁荣安定。四是在社会发生变革的过程中,由于人们各种思想观念以及利益之间的相互冲撞,社区现实生活中不断出现着大量的人民内部矛盾,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盗窃等各种社会治安问题时有发生,社会不安定因素增加。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单靠哪一个部门、单位是做不到的,只有形成合力,抓好基层社区建设,才能使社会矛盾得到有效缓解。

大力推进社区建设,是加快城市现代化进程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县全面加快了城市化步伐,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推进,提高城市现代化建设管理水平的重任无可置疑地摆在了我们面前。提高城市现代化建设管理水平,既是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的迫切需要,也是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展示城市良好的形象,吸引更多的有识人士来办厂经商,投资兴业,发展地方经济的需要。

大力推进社区建设,是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迫切需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居民收入的增加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住房、医疗、养老、就业等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和人们生活方式的变化,居民群众对社区环境、社区服务、社区治安等,都提出了越来越高的需求。从这个意义上说,社区建设也是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提高的表现和需求。

总之,城市社区建设在城市三个文明建设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在新形势下,城市社区建设是城区工作永恒的主题。我们将充分认识到新时期社区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社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努力把我县社区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我县城市社区建设经历了一个由不认识到认识的渐进深化的过程。在县委、县府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在县民政局和相关部门的具体指导下,通过2003年初在县城何家桥、清家堰、机房街成立三个社区,先行挂牌试点。当年7月,社区建设工作在县城全面推开,并建立了县城市工作委员会、县人民政府城市工作办公室,与太和镇党委、政府实行“一套人马,四块牌子”合署办公,撤销了城南、城北、城东党工委,建立了紫云、平安、子昂三个街道党委和街道办事处。通过近一年来的积极大胆的探索和尝试,合理调整社区规模,重建社区组织体系,完善各项制度,优化社区干部结构,理顺内部工作关系,初步形成了适应我县实际情况的社区运行机制。

一、我县城市社区建设开展的主要工作

1、明确社区定位,合理划分社区。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逐渐感到社区的定位应当确定在小于街道办事处、大于原来居委会的层面上。其理由是:原有的居委会规模过小,区域界限不明显,社区资源馈乏,居民的依附性也较差,不利于社区功能的发挥;街道办事处是政府的派出机关,是政权组织,在街道层面上组建社区,无法体现社区的自治性质。这次,我们按照社区的基本要素,即主要依据居民居住的自然地缘关系、社区的资源配置、适度的管辖人口和人们的心理认同感,按照有利于社区管理、自治、资源利用,有利于提高工作效能的原则来组建新社区。在县委、县府领导下,2003年7月,将原城南、城北工委的6个村和城东工委的13个居委,以地域条块为基础,通过区域合理调整,合并重组为10个城市社区,划分出居民小组90个。

2、建立组织体系,健全规章制度。

社区工作千头万绪,较原村或居委,面宽量大,同时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亟需建立一支素质较高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为确保工作的连贯性,对社区党总支书记从街道办事处的干部中择优选派,社区的专职工作人员,坚持标准、面向社会、竞争择优、公开选聘,并依法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社区党总支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班子,推荐选举产生740余名社区居民代表及90名居民小组长。各社区都组建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妇代会、共青团组织、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老年协会等组织。并对首届社区和居民小组干部进行了集中教育和培训。社区干部也改过去村、居委的“有事上班,口袋办公”制度,坚持按时上下班制度。

按照“一个社区一个支部(总支)”的目标,全镇3个街道办事处、10个社区,都分别于去年7月底前,建立了街道党委和社区党总支。社区党组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各自辖区内居住、无固定单位的党员或离退休回家的党员,以及尚未设立党组织的个体私营经济、尚未分配工作的复退军人和大中专毕业生中的党员,均按居住地纳入社区党组织统一管理,扩大了社区党组织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基本做到了基层党组织建设不留“死角”。目前,社区共有党员1001人,今年又在社区培训14名入党积极分子。

我们先后建立了社区党总支工作职责、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社区自治章程、居民代表会议制度、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制度、社区居委会居务公开制度、社区民主管理工作制度,以及社区居民公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以此明确和规范社区职能职责,规范社区工作者行为,使社区各项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轨道。今年初,我们又积极探索建立健全社区物业管理制度,先后指导龙发、银发等25个小区,建立健全小区物业管理制度。

同时,对辖区内机关、单位、居民、暂住人口、务工经商、公共设施、自然资源、街道楼宇、低保对象、残疾人员、失业待业人员等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建立了较系统、完善的社区档案。

3、逐步解决社区硬件设施

一是争取县财政为子昂街道办事处解决了3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二是充分利用原有居委会的场地、村集体的房地产进行改造,为多数社区落实好了办公场所;三是建立了医疗、水电安装、家电维修、家政服务等各类服务网点。

4、积极开展社区服务

社区服务是社区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本着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积极创办社区服务实体,开展社区服务。现已建立家电维修店10个,幼儿园4个,社区茶园10个,文化活动中心8处,家政等中介服务所5个。

同时,本着“以人为本,服务社会”为宗旨,积极开展面向老人、儿童、残疾人、社会贫困户、优抚对象等群众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面向社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面向下岗职工的再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一年来,为城市下岗职工提供公益性岗位450人,办理《再就业优惠证》8000余个,其中已领营业执照5000人,减免地税25.3万元。开展技能培训10期,培训3000余人次,实现向外输出、就地转移社区劳动力4600人。

建立健全社区服务网络。根据社区的实际情况,光靠居委和居民小组长要想把辖区内各项工作做好,困难是很大的,所以必须依靠网络人员共同努力,我们社区将各单位的门卫,无门卫的由单位办公室人员、单位宿舍区和已经成立物业管理的居民院落组长和各楼的楼长,组成社区工作服务的网络人员,确保了上级各项工作的及时顺利完成。

5、狠抓城市创卫工作,顺利通过省级文明卫生县城验收

城区管理的无序和脏乱差的治理,历来是城市居民关注的热点和难点。为打好创卫攻坚战,城工委与3个街道办事处和10个社区,分别与344个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了“共驻共建”责任书和“门前三包”责任书,与门堂店主签订了“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书1万余份。严格按照农贸归市、广告归栏、摊贩归区、停车归点、座商归店,加强市容市貌管理。坚持每月对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一次卫生评分检查考核,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促使机关、企事业单位由过去的突击性应付检查,逐渐变为自觉的日常性工作。一年来,共处罚违规人员1460人,罚款7297.5元;组织社区居民清掏阴阳沟6510米,化粪池116个,疏通下水道16处,搬迁了北门市场。为接受省级验收检查,修建垃圾库80余个,组织了450名“40~50”人员,参加社区内的义务卫生监督岗,组织城市社区享受低保人员,参加义务劳动3000余人次,突击整治脏乱死角200余处,集中清除城市“牛皮癣”,使整个迎检工作顺利通过。

以城市创卫为中心,认真开展除四害活动,开展市民文明、卫生、健康宣传活动。举办文明卫生市民培训共10期,参训达1000人次,组织市民、学生参加文明卫生知识考试。去年9月,除四害活动顺利通过省爱卫会达标验收,10月省级卫生县城顺利通过省级验收达标,11月又顺利通过省级文明县城验收。

今年初,又启动了国家级文明卫生县城创建活动,同时,加强了城郊公路沿线卫生整治。

6、认真做好城市居民社会保障社会救济工作

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健全。一是认真抓好退管中心建设;二是认真做好社区救灾救济、扶贫扶优和五保供给,落实城市安居工程175户;三是认真搞好城市低保,基本达到应保尽保,全镇享受低保总人数已达10943人,同时加强了重新申报审批,取消了152名严重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低保资格;四是积极开展社区内失地无业农民的安置工作。在何家桥社区3小组,清家堰社区3小组,团结社区3小组,凉帽山村3社、佛南村5社,共计408户,1029人,进行试点。经审查核定,全部农转非,纳入低保108人,动员进入社保138人。团结社区代表县接受了国务院的调研

同时认真做好社会救济工作,积极抓好春节期间五保户、特困户、无房户的慰问。全镇各级共筹集资金20余万元,慰问困难群体1150户,确保了这些困难群体能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7、认真抓好社区社会稳定工作

以社区为载体,建立了“一区一警”,组建了社区治安巡逻队伍,坚持每月二次夜间巡查。创造性地将100名市容督员的创卫职能,与实施整体联动防范工程有机结合,既强化了市容管理,又促进了治安防范工作,该项工作顺利通过了省上的验收。

会同各派出所,对社区安全、综合治理、法轮功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全面检查,开展了社区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签订了安全和维稳责任书。并积极开展“安全文明社区”、“安全文明街道”、“安全文明小区”等创建活动,成功地协调龙发、银发等小区居民300余户与开发商发生的经济和物管等矛盾,帮助开发商收回欠款100万余元,使居民得到了安定的社会生活环境。

8、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部门工作进社区

自社区成立以来,先后已有民政、计生、卫生、警务、社保、关工、科普、烟草等部门工作进入社区,为最终实现管理有序、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打下了坚实基础。认真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办证登记、育龄妇女三查等工作。积极开展社区科普工作,团结社区代表县顺利通过国家级科普示范县验收。今年3月,配合县妇联、开展送药、送健康进社区。

9、积极开展社区文体活动,促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

配合社区建设,分别在各社区建立了社区文体文艺室、图书室,组建了社区文艺队伍,成立了太和镇社区文艺团。充分利用社区这个阵地,因势利导,完善了部分文化娱乐场所及配套设施,组织开展了健康有效、形式多样的社区活动,使城市居民的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精神世界更加充实。去年8、9月,聘请县川剧团,分赴到子昂、平安、紫云三个街道办事处参与文艺、小品演出三场次;春节期间,共组织秧歌、腰鼓4个文艺队,160人参加的文艺活动,丰富了城市居民节日文化生活。

目前,建设社区正着手将原有平安路旧房与合作者共同开发,共5000多平方米,建成后将为社区老年活动中心提供更好的活动场所。

二、社区建设带来的新变化

经过改革实践,我县新的社区体制框架已基本形成,开始发挥出明显的作用,出现了一些可喜的变化:

1.体制框架形成,作用开始显现。这次社区体制改革,改变了原有居委会的组织模式,在社区形成了以党组织为核心的“领导层”,以社区代表大会为组织形式的“决策层”,以社区管理委员会为办公机构的“执行层”和以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为智囊团的“议事层”。这四个组织框架的建立,使社区组织的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和制约性有了明显的增强,将有效地保证社区功能的发挥,保证社区的自治方向,防止行政化和自身的官僚化。这是原有“居委会体制”所无法比拟的。尽管体制改革和社区的管辖范围、工作对象、工作职能同过去相比都有了很大拓展,但新社区体制的优越性已有了明显的体现,社区组织的作用正在得到较好的发挥。

2.规模趋于合理,功能得到扩展。在这次改革中,将原城南、城北工委的6个村和城东工委的13个居委,以地域条块为基础,通过区域合理调整,合并重组为10个城市社区。合并重组后,社区的布局更加合理,社区资源更加丰富,社区的功能更加完备,许多在过去的居委会难以做到的事情,如警务室、医疗室等,在如今的社区成为了平常事。同时,由于社区规模的调整,广大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增强了,社区的管理成本下降了。所有这些都为今后社区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关系开始理顺,职能得到强化。新的社区组建后,成立了社区党总支,建立了社区代表大会、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并吸纳民警和物业公司负责人进入社区管理委员会,使党的领导、群众监督、专业管理融为一体。从而加强了党的领导,扩大了基层民主,强化了监督和制约机制,理顺了社区内部各个组织的关系,初步形成了责权明确、互相促进、共同参与、相互制约的新型运行机制。

4.队伍结构改善,素质明显提高。社区组建后,我县社区干部队伍结构和人员素质发生了可喜的变化。文化程度大大提高,高中以上文化的占 80%,比上届提高50%,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的占40%;平均年龄39岁,比上届下降12岁,其中40岁以下的年轻干部21人,占70%。社区干部中“居大妈”一统天下的局面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基层普遍反映,新当选的社区管理委员会成员政治素质高,开拓意识强,接受新生事物快,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等均大大好于往届。在这次“争创省级文明卫生县城”活动和同“法轮功”的斗争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受到社会各方面的普遍赞扬。

5.硬件设施改善,投入基数增加。由于合并居委会和投入的加大,使社区的硬件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80%的社区有了自己的活动室;100%的社区居委会配备了电话;团结社区还配备了微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社区的办公经费比原来也有所提高,每个社区每年达到500元;干部补贴由原来的每月300元,提高到320元。

6.工作力度加大,氛围开始形成。去年以来,尤其是县委、县政府召开社区建设动员大会以后,进一步加大了社区建设的力度,有关部门也及时将工作进入社区,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社区的氛围开始形成:如公安部门按照重新划定的社区,开始在社区建设“警务室”;卫生部门进一步完善了社区医疗网络,使“医务室”开始走入社区;文化、体育部门在社区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丰富社区生活;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在社区开展各种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许多社区单位也纷纷向社区提供人力、物力、财力等支持,使许多多年未能解决的老大难问题得到了解决……

三、社区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责权问题。我县社区建设目前尚处于初建阶段,存在着城市基层管理体制不顺,凝聚力不强等诸多问题。如单位小区未融入社区,一些工作社区想做,但受管理职能等方面制约而作不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市基层基础工作的发挥。

2、经费短缺,干部待遇偏低。目前,社区办公经费少,收入无来源,社区工作主要靠原村或居委经费支撑,严重亏空。这种支撑也只能维持半年左右了。多数部门工作进入社区,但工作活动经费等未进入社区,社区不仅要为部门工作提供必要的笔、墨、纸、电、通讯等办公经费,甚至还要提供吊牌、印章、会务等费用开支,给社区增加了经费等负担,社区无能力承受,致使社区工作部分能做,部分因经费限制而无法做好。还有一些部门联系社区有名无实。

待遇偏低。目前我们社区居委主任补贴320元,副主任300元/月和专职委员280元/月,而船山区社区居委主任400元/月,委员300元/月,我省天全县社区主任500元/月,委员400元/月。再加之,我镇社区人口规模是船山社区两倍以上,工作负荷重,待遇就更显偏低。

3、阵地问题。部分社区办公场所过分狡窄,条件极差。如机房街社区,仅有17平方米的办公房,各种制度、宣传资料无法上墙,各种档案、资料无处存放,社区召开居民小组长会议都无处坐,社区召开总支大会只能在走道内进行,很多党员只能站着听,更无厕所方便。水浒宫社区办公场地至今仍在德胜街社区,社区居民、单位办事难找,社区干部工作也极为不便。

4、政策问题。社区有创办经济实体,实现创收、增强自身造血功能的愿望,但缺乏明确的政策支持,致使社区不敢放手去发展。

5、认识问题。要使原村委“农民”、居委“居民”、国企下岗“工人”、“单位人”转变为新时期的“社区人”,还需要相当长的转变过程。全社会对社区的认识都还有待提高。

另外,社区干部的自身素质、工作方法、管理方式有待从居委和村的旧有习惯中加以转变。城工委、街道党委、社区干部还应加强对社区工作方式方法的研究。“城中村”如何解决,也是一个急需探讨的课题。

四、对社区工作的几点建议

1、应进一步完善城工委、城工办的职能。首先,对街道办事处实行书记、主任分设低职高配,以加强领导有利协调工作。其次,建议赋予城工委、街道党委强化城市管理必要的职权。第三,建立协调机制。没有辖区单位的支持和认可,就没有社区建设的根基。因此,必须建立共驻共建的协调机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探索并实现对社区单位实行双重领导的新体制,逐步建立健全以社区为主的“六共”制度及其长效机制,即对县直单位实行人员年度考核共商、共管,实行环境卫生、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工作共抓、奖惩共定,文明社区共创,学习型社区共建。

2、县级领导和县直部门联系社区的工作还应加强,每个社区应配备1~2名县级领导干部和2~3个县直单位进行联系,加大对社区的支持和扶持力度;在社区层面上建立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由联系社区的县级领导和县直单位、驻地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以加强对社区工作的指导,同时唤起他们对社区的关爱。

3、加大督促部门工作进社区的力度。如目前最起码应将物业管理、小街小巷的清扫保洁进社区。物业管理探索单位和社区二合一管理新模式;城管工作应将辖区内的临时摊位的审批表,收费权交社区;清扫保洁进社区,清扫费交社区。既可解决下岗人员、社会弱势群体的就业问题。也能提高社区的综合管理能力。

4、多途径增加社区收入。部门工作进社区必须费随事转,权随责走,同时可否将城市部分公共设施场所的经营权或者管理权交由社区;将一部分税务部门不好收的,面宽量小的税收项目,交由社区代收,从中返还工作经费,既可增加社区收入,解决社区就业压力,又可缓解财政对社区建设的压力。

5、对机房街、水浒宫两社区的办公场地县财政应加以倾斜解决,其办法可在国有闲置资产中划拨调剂,或给租金5000元/年,以改善办公条件。

6、适当增加社区干部待遇100元/人·月,以吸引和留住人才。

7、随着县城迅速扩张,原有的黄磉浩、凉帽山、太空、佛南四个城郊村已不适应城市管理的需要,建议将这四个村纳入我县今明两年社区建设计划。

五.社区建设下一步工作打算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城市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 ,高举社区建设这面大旗,紧紧围绕创建国家文明卫生城市的目标要求,以社区为平台,改革城市基层管理体制,以服务为主题,强化社区管理服务功能,以党建为核心,加强社区党的组织和社区自治组织建设,以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和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为宗旨,推进基层民主,维护社会稳定,以创新为动力,努力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现代化新型社区, 促进城市的“三个文明”协调发展。

目前,我县已经完成社区组织网络体系的建设,搭起了社区活动开展的平台。为了丰富社区建设的内涵,我们将按照坚持民主自治方向、理顺社区管理体制、完善居委会自治功能、提高居民满意程度、创新社区工作机制的思路,同时按照上海的模式,把社区建设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创建文明社区;第二阶段,创建康健社区;第三阶段,创建现代社区;第四阶段,创建人文社区。并计划每阶段用3~5年时间完成。

根据这个指导思想,今后,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发展社区经济。社区经济是深化社区建设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社区经济发展了,才能为搞好社区服务、推进社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

(二)深化社区党建。在社区各种组织中,社区党组织处于领导核心地位,只有坚持以党组织为核心,才能协调各方形成建设社区的合力,才能保证社区工作的健康发展。加强社区党的建设,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社区党的组织,努力做到凡是有党员的地方就有党的组织,凡是有党组织的地方就有党的工作和活动。二要分类指导,分层面加强社区党员管理。如要加强退休党员管理,让他们在社区生活中继续得到党组织的关心和爱护,并继续发挥其余热;加强单位在职党员管理,使他们把参与社区管理与服务作为新时期党员发挥模范作用的新载体;加强下岗职工党员、流动人口党员、个体户党员等特殊群体党员的管理,切实改变党员管理断层现象;壮大社区党员队伍,拓宽党员发展的视野,使社区党的队伍不断充满生机和活力。三要牢固树立围绕社区建设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指导思想,把广大党员引向社区改革发展的最前沿,通过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党的宗旨和社区党建的效能,进而增强党组织在社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进社区建设的健康快速发展。

(三)优化社区服务。社区服务是社区建设的龙头和骨干,也是社区建设的基础。社区服务是和群众生活联系最密切的服务,在推动社区建设过程中,我们一定要以社区服务来带动整个社区建设。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着力引导社区服务向更广泛的领域和更高的层次发展。一要从居民的实际需要出发,走一条领域广泛、内容丰富、覆盖面大、方便快速的社区服务发展路子。二要按照市场运作的方式,走社会化、实体化、产业化的社区服务发展路子。三要走服务设施共建、社区资源共享的路子。按照民办公助、公办民营、股份制等办法,使社区服务向社会化、产业化、网络化、实体化方向发展。逐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覆盖社区全体成员的新型社会福利、社会保障体系和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服务门类齐全的社区服务体系。

今年,我们将着力发展“爱心银行”、“道德银行”、“时间银行”等社区服务“三大银行”,并将其作为各街道办事处拓展社区服务体系的重点来抓,让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实到城市的每个角落。

(四) 美化社区环境。社区环境既是一个社区文明程度的外在表现,又是孕育社区文明的摇篮。要按照创建国家文明卫生城市的目标要求,全面加强社区环境建设。一要抓好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二要抓好市容卫生工作 。三要抓好环境保护工作。

(五)活跃社区文化。要以社区为载体,以提高社区文明程度为宗旨,大力开展各项活动,活跃社区文化。一要创建"学习型"社区,全面提高科学文化素质。二要扎实开展公民思想道德素质教育。三 要扎实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社区文化。

(六)健全社区卫生。广泛开展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社区卫生服务,扎实抓好社区医疗服务网络的建设,使社区医疗服务在我县得以迅速的全面推开。同时,各社区还要动员驻区医疗单位和医护人员开展巡回入户医疗服务,提高社区医疗卫生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力度,着力提 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

(七)强化社区治安。社区安全体现了一个社区的形象,也反映了我们执政党的执政力、领导力、控制力和当地人民群众的素质。要深入开展创建"安全社区"活动,扎实推进社区社会稳定工作。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创建社区治安综合治理组织机构。二要加强外来人口、刑释解教等重点人员的管理教育。三要强化社区法制教育和法律服务。

(八)加强社区领导。切实做好县城工委、城工办领导及机关干部对10大社区联系工作制度。一是指导社区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二是加强对社区工作的调研;三是定期汇报联系点工作情况。

(九)创建文明社区。社区建设是龙头,文明社区建设既是目标又是载体。因此,我们要把社区建设和创建文明社区两大目标合二为一,达到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目的。通过教育引导社区居民,争当文明市民、文明家庭、文明楼院、文明小区等不同层面的创建活动,由点到面,连成一片,滚动发展,加快提高城市的文明程度,促进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的创建,推动文明社区同创共建,真正实现“使身心更健康,让生活更快乐”的“康乐社区”的内涵。不断研究社区工作的新方法,千方百计让陌生的人熟悉起来;让劳累的人轻松起来;让疏远的人亲近起来;让困难的人得到关爱;让奉献的人受到尊敬。让社区真正成为社区居民温暖的家。

社区建设是一个体制创新和制度创新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要建设好这一系统工程, 关键是要切实加强党委、政府对社区工作的领导。努力形成党委政府领导、民政部门主管、有关部门配合、街道社区主办、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推进社区建设的整体合力。要建设好这一系统工程,我们一定要高举社区建设这面大旗,紧紧抓住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这两个重点,努力开启政府自上而下和社区自下而上两个发展动力,切实做好社区建设与党的建设、经济建设、民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四个结合,全方位抓好以“我为社区办实事”为主的为民工程、以壮大和增强社区经济实力为主的富民工程、以关心弱势群体生活为主的爱民工程、以促进再就业为主的安民工程、以创建学习型社区为主的乐民工程等五个工程。我们一定要按照“三 个代表”的要求,切实增强深入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的自觉性和紧迫感,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开拓创新,大胆实践,努力把我县城市社区建设不断推向深入。

备注:

1、为了加强我县城市管理,有效推进社区党建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组团一行12人,省委组织部人才培训中心负责衔接联系,于7月5日~7月12日,历时7天,分别考察上海市静安区静安寺街道办事处及康健社区、上海市徐江区康乐社区、浙江宁波甬江街道办事处、宁波市江东区福明社区、成都市金牛区西安路街道办事处及青羊西路社区。

2、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城市管理,推进城市社区建设,把社区真正建设成为城市居民温馨的家园,今年9月23日,由县城工委牵头,组织县城地区十大社区主任等,赴四川省社区建设示范区——船山区,进行社区建设专题考察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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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农村支部建设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5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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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xx大报告明确指出,要“以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党组织是领导和团结农民的坚强堡垒。2019多万名农村党员是带领农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骨干力量。因此,如何按照xx大的部署和要求,加快推进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全面提升农村党组织和广大农村党员干部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是新形势下党的建设面临的新课题。通过采取座谈交流、实地查看、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对全区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近年来,我区各级党组织结合实际,不断创新工作理念、方法和机制,在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服务功能、发挥服务作用上积极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服务组织体系逐步健全。各地采取行业统建、区域联建等多种方式,在维稳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农业园区、产业链条中建立党支部或功能党小组,不断优化组织设置模式。对尚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先行建立群团组织,以群团组织为纽带,延伸党的触角,实现村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探索推行农村“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实现了行政村、责任网格、小组三级组织网络全面覆盖。全区农村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和农村中心学校、卫生所、防疫站等基层乡镇事业单位党组织覆盖率达到了99%。

(二)服务帮扶机制逐步建立。把推动各级党员干部更好地服务农村、服务群众摆在突出位置,积极建立健全上下联动、民需导向、直面农村的服务帮扶体系。一是建立了以“下基层”活动为主体的多种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全区3.7万名机关干部全员下基层,进村入户解民忧、帮发展、促和谐。各地也建立了形式多样的联系群众机制,如灵武市“五送两带一包”活动、贺兰县“两集中两优化两满意”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机制等。二是健全常态化民情收集、办理和反馈机制。全区“下基层”活动建立以县为枢纽的工作机制,统筹解决各类问题。各地探索建立了“5188901民生专线”、政务微博等民意收集、民情分析、民事办理制度。三是健全统筹城乡的服务帮扶机制。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连心工程”,通过“三连”结对方式,形成城乡基层党组织整合联建的新格局。设立农村党员“双带”资金,目前已发放6批800万元,在党员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各地广泛开展了党员承诺、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通过提供资金、项目、信息、技术等方面的帮扶支持,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党建工作互促、困难党员共帮、为民实事同办、和谐社会联建。

(三)服务保障能力逐步增强。坚持统筹规划、整合资源、上下联动,加强农村党组织的服务平台建设,努力为农村党组织和党员开展服务创造条件、提供保障。一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设立200万元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专项资金,以项目化管理的方式,在沿黄城市中选择试点推行服务型党组织建设。银川市设立村(社区)为民服务专项资金,市、县财政每年支出7000多万元,按照行政村每年不高于20万,社区每年不高于10万的标准给予支持,提高基层党组织为民办事能力。二是扎实推进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加大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和社区组织办公服务用房建设力度,不断完善配套设施,提升综合服务功能。目前,全区所有行政村都已建成功能比较齐全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大多数活动场所面积达到100平米以上。三是全面加强党员服务中心建设。在已有县、乡、村党员服务中心(站、点)的基础上,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强党员服务中心与便民服务中心、公共服务中心的整合,打造共享共用的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党员服务和便民服务相统一。四是积极构建农村党建信息化工作平台。各地着力加强以工作网站为重点的组织工作信息发布平台、以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为重点的党员教育平台、以基层党建工作手机信息系统为重点的党内信息互通平台、以微博为重点的党群即时互动平台等建设,着力打造功能齐全的党建工作信息平台。探索建立网络党支部、网络党校,大力推广网上宣传党建知识、受理入党申请、接转组织关系、开展组织生活等。五是着力打造党代表工作室。自治区制定了《关于在全区乡镇(村)和街道(社区)建立党代表工作室的指导意见》,并召开现场会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到2019年全区乡镇(村)、街道(社区)等基层单位都要建立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转有序的党代表工作室,充分发挥党代表工作室深入联系服务基层党员和群众的作用。六是切实提高村干部待遇。建立村干部“两提三保”待遇保障机制,对连续任职20年以上的优秀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给予一定奖励补贴,全面落实村干部任职补贴“不低于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5倍”的硬指标。大学生村官待遇比照各地新录用公务员工资标准发放,并缴纳相关保险。

(四)服务考核评价方式逐步完善。在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方面,突出群众满意的导向,努力赋予群众更大的话语权、评价权、监督权。一是深入推进群众评议工作。各地认真总结推广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群众评议的有效做法,在2019年基层组织建设年分类定级工作中,分领域组织党员群众对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情况作出评价、提出意见,把群众评议与年度考核、党员民主评议、行风评议等工作相衔接,推动群众评议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二是优化农村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指标。在基层组织建设年考核中,引入群众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满意度指标,把群众满意作为评价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的关键指标。三是注重考核评议结果运用。2019年在全区乡镇推行“两管三评一推优”管理考核机制,加强对乡镇领导班子管理考核。开展农村党员“评星定格”活动,定期对党员党性进行分析评议。深入开展“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工作,坚持把服务党员群众情况作为专项述职的重要内容,把服务成效作为党员干部考核奖惩、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切实发挥评议的导向性作用。

二、存在问题

总体来看,全区各地在建设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方面认识到位,行动积极,开展了有益探索,但工作开展的深度、广度有限,需要各级党组织在创新工作理念、方法和机制,强化服务功能和服务作用等方面进一步探索和实践。《调查问卷》中,“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一项,选择“思想认识不高,服务意识不强”的占25%,选择“工作经费短缺,无法开展服务”的占30.6%,选择“人员素质、配套设施落后、限制了服务”的占24.8%,选择“活动形式单一,缺乏针对性,未形成长效机制”的占29%;对“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关键”的看法,比例最高的是“加大财政投入,提高基层的服务保障能力”一项,占25.8%。这些数据反映出目前我区在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中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有:

(一)服务意识不到位。树立牢固自觉服务的意识,是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的思想基础。从调研情况看,一些乡镇、村党组织和党员对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认识比较模糊,服务党员群众的自觉性、主动性不足。究其原因,主要是一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还存在“官本位”思想意识,以及受计划经济时期重管理的工作模式影响,服务意识、服务理念尚未真正树立起来。

(二)服务体系作用发挥不到位。如在“下基层”活动和各地开展的其他一些联系服务群众的活动中,如何实现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入有效地联系与服务基层党员群众,及时发现与解决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一些地方群众诉求渠道不畅通,群众的正常诉求得不到反映、解决,最终演变成持续不断的上访,甚至酿成恶性案件。

(三)服务保障能力不足。建设服务阵地、打造服务平台,是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的基础。目前,全区仍有52.87%的村、社区党组织年度党建工作经费低于1万元。此外,农村党员队伍年龄普遍偏大,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后继乏人、知识老化、能力弱化的现象比较突出,村级组织“造血”功能弱、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等现状也制约着村级党组织服务能力的提升。

(四)服务标准及评价体系亟需完善。目前,受重视程度、工作基础、物质条件、党员队伍素质等因素制约,各地在探索建设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方面进展不够均衡,做法各不相同。如在部分市、县(区),已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区域化、网格状的党组织服务体系,有的还很不完善。目前,由于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准确定位、评价体系尚不统一,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开展服务工作缺乏统一标准和要求,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基本还停留在摸索阶段和层次。

三、对策建议

通过对我区目前建设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的分析调研,我们认为,建设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要从认识上提高,从功能上强化,从机制上健全,从保障上增强,逐步形成县、乡(镇)、村三级联动,党组织、党员、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让联系服务党员群众成为基层党组织的自觉行为。

(一)要提高基层干部的服务意识。建设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首要任务是提高乡村干部的服务意识,明确自身功能定位,把握好做什么、怎么做等问题。要联系服务群众、做好群众工作。这就决定了基层干部要将思想认识统一到“服务”这一核心要求上,牢固树立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意识。一是服务大局。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始终把农村党建工作置于发展大局中来思考、来把握、来推动,努力实现基层党建工作与科学发展的高度对接、深度融合,把握发展规律,理清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使农村党组织真正成为科学发展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二是服务民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富民利民政策,为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创造条件,帮助群众解决上学、看病、就业、养老、住房等实际困难,推动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主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三是服务群众。牢牢牵住群众利益这个“牛鼻子”,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作为检验一切工作的最高标准,深入研究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规律和特点,不断增强新形势下服务群众工作能力,使各项工作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四是服务党员。进一步健全完善关怀服务、素质提升、互助服务等制度机制,保障农村党员民主权力,使广大农村党员真切感受到党组织关爱和温暖,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要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全面覆盖的服务组织体系是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的基本前提。要主动适应城乡协调发展新形势、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新要求,着眼于构建城乡统筹基层党建新格局,不断创新农村党的组织设置,密织农村党组织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网络,构建全面覆盖的服务组织体系,做到党员全员参与、党组织全面覆盖;积极拓展城乡基层党组织的覆盖,根据农村村庄规模、产业布局、组织形式、党员流向等发展变化,在规模较大、党员较多的村建立党委或党总支,在自然村、村民小组、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等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把党的基层组织延伸到农村社会各个层面。

(三)要健全服务长效机制。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要紧紧围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这个重点来深化。一是打造功能完善、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一体化服务平台。要加强各级党员服务中心、农村民生服务中心等有形阵地建设,积极搭建民意表达诉求平台、便民服务平台、助民增收平台、惠民保障平台、安民稳民平台。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优势,健全远程教育网、党建网、手机网等网络服务阵地,不断增强服务功能。二是拓展多样化、便民化的服务渠道。要完善一线工作法、一站式服务、一体化考核和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等有效做法,积极组建以党员为核心的网格服务团队,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活动。三是完善经常化、制度化的服务机制。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干部“下基层”及领导干部定期下访、定期接访制度,不断完善“搜集、分类、流转、反馈、督查”群众反映问题五步调处机制,做到思路在一线谋划、工作在一线推动、矛盾在一线调处、成果在一线体现。

(四)要提高服务保障能力。一要完善农村党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提供组织保障。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全面推行“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统筹抓好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组织领导、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工作。建立健全城乡基层党组织统筹设置机制、城乡一体的农村党员教育管理机制、城乡互帮互助机制,推动城市和机关优势资源向农村流动,努力使城乡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目标相协调、工作部署相适应、工作成效相促进。建立村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拓宽群众参与监督评价农村党组织服务业绩的渠道,努力形成组织评价机制,确保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着眼于增强党组织助推经济发展的功能,采取“产业+服务”、“支部+协会+基地”等方式,把党组织触角延伸到新型社区、产业链条、合作组织上,通过实现共同利益把农民紧紧团结在党组织周围。二要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为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提供人才保障。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建设一支高素质农村党务工作者队伍,鼓励机关干部到农村挂职任职,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党组织书记,探索在村级组织配备专职党务干部,充实工作力量。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自荐公推民主选、跨村任职能人兼等方式,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选拔上来。抓好农村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形成梯次培养使用机制。加强教育培训,坚持严格管理,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加大考核激励力度,统筹解决农村党组织书记干事动力和创业环境问题,通过办理养老保险、逐步提高待遇、定期走访慰问、机关事业单位定向考录等方式,激励引导农村党组织书记热心服务群众。三要加大工作投入,为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提供物质保障。健全和完善农村党建工作激励保障机制,不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积极探索建立财政投入为主、社会各方支持、农村党组织自我补充的多元化基层经费保障机制,切实解决好农村党组织活动有经费、有场地的问题,确保村干部报酬待遇增长幅度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推动各类资源向农村倾斜、重心向农村下移,为农村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拓展村级阵地服务功能,保证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深入发展;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从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探索建立经济薄弱村财政专项扶持制度,“输血”与“造血”并重,努力实现富民强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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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样式一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工程,全文共 30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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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样式一)

编号:

┌────┐

│ 本│

└────┘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第一章 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涵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二、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

三、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四、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五、社会监理: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六、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七、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八、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九、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十、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永久工程。

十一、合同价款:以现行的定额、材料预算价和相应的取费标准为指导价格,通过招标投标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约完成工程施工内容的价款总额。

十二、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发出,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十三、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十四、工期:甲方双方参照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期定额等规定,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的合同工期。

十五、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十六、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十七、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十八、施工现场:经甲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所确定的用以施工的场地。

十九、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二十、不可抗力: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及履约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二十一、赔偿金:责任方弥补对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费用,包括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配件积压、倒运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等实际费用,以及从这些费用应付之日起所应计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损失。

二十二、质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对质量的要求。

二十三、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双方协商后依法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构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二、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双方可根据需要商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译本,对合同文件的解释、说明则使用汉语普通话。

二、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部规章和约定的其它行业规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三、施工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国家、电力行业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可约定使用其它行业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份数向乙方提供约定的标准、规范。

四、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应报请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负责按约定提供中文译本。

五、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及提出施工工艺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图纸

一、甲方在开工日期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包括竣工图和现场存放的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并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

二、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全套图纸,将不能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列入本条款,并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三、甲方对图纸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应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担费用。

四、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5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约定处理。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建等费用。

第二章 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

一、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2天内不予答复,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复等,并如约履行约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48小时内仍未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二、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三、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 乙方代表

一、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依据合同发出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二、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 甲方工作

一、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现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并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工程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需要的协议。

6.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对于需要审定施工图预算的应及时予以审定。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9.按照合同及“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时间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三、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 乙方工作

一、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范围、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按约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统计报表。

3.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托代保管。由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护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 进度计划

一、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备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的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开工前如约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第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

二、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应共同遵循。

三、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 延期开工

一、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3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二、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三、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一、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二、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三、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一、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合同中约定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况。

二、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3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答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一、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何以提前。“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二、乙方按“提前竣工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进度修订计划后5天内给予批复,逾期未批复则视为其已批准。

第四章 质量与验收

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

一、乙方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二、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非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因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质量等级评定

一、工程质量应达到约定的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二、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约定质量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无力予以修改的,经甲方代表认可,该部分可不在评定质量等级之列。

四、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可按第30条约定处理。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一、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在《协议条款》中约定其名称、验收时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二、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三、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十七条 分部试运

一、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应按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进行分部试运。除约定由设备制造、供货单位自行调试的以外,分部试运由乙方负责,编制分部试运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后7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批复即视为经甲方代表批准。

二、乙方在分部试运的48小时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分部试运可书面委托他人全权代表,非发生第37条约定的情况不得推迟。

三、分部试运的调整试验记录,由乙方及调试单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记录上签字,作为质量验收和整套启动的依据。

四、由于乙方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运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由乙方按其意见修改后重新试运。

五、甲方代表未参加分部试运且未委托他人代理,或参加试运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试运合格不签字验收,试运结束24小时后试运记录自行生效,甲方应予承认,乙方可继续施工并可据以办理有关手续。

六、经分部试运合格的设备和系统,由于生产或试运需要继续运转,可交由甲方负责保管和运行维护。

七、分部试运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八、由于设计、设备制造、操作不当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由乙方或由乙方配合责任方拆除、修理、重新安装,所发生的费用及重新购置材料、设备价款和运费等,均由甲方给付后与责任方结算,延误的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一、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应如约予以验收,由乙方在验收48小时前提交“验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通知包括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附上乙方自检记录。

二、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可书面委托他人代理,或在验收24小时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过两天。否则,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其验收记录有效。

三、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查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查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五章 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一、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条款》时交换各自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保证依法履约付款,待保修期满后退还。

二、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中予以约定,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和《关于基本建设工程实行竣工结算的具体规定》结算付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加或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代表同意的工程削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三、合同价款或调整的范围,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四、乙方在第十九条第二款约定的情况发生后10天内,按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约定或依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价格调整文件计算价款调整金额,并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5天内予以批准并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未答复则视为甲方代表予以批准,应据以结算付款。

第二十条 工程款预付

一、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二、甲方未按第二十条第一款付款,乙方在约定给付日期7天后向甲方代表提交“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乙方提交通知后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在提交通知后暂停止施工,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付给应付款从应付之日起的滞纳金。

第二十一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一、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申请确认。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确认(简称计量),逾期未予以计量,即视为甲方代表对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已经确认,亦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二、甲方在进行计量24小时前通知乙方派人参加,乙方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甲方未按约定发出通知使乙方未能参加计量,甲方的自行计量无效。乙方无正当理由未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计量的结果有效,即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三、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其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

一、乙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依据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位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已完工程的价款,编制“工程款结算帐单”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工程款结算帐单”后5天内予以签证,并通知经办银行付款。

二、甲方代表对乙方的结算帐单逾期未签证,或经办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付款,乙方可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在发出通知5天后甲方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暂停施工,按第七条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偿付工程款的利息,利息从其计量签字第11天起按约定的利率计取。

第六章 材料设备供应

第二十三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一、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为乙方供应材料、设备,所供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单位、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应与清单相符,并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

二、甲方代表在提供材料、设备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验收、领取,经验收、领取后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补修、赔偿。

三、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或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设备的单价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之后的开箱检验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出现缺件即由甲方负责补足,质量等级、规格等不符的则由甲方重新采购。

3.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等不符,乙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

4.设备有缺陷,甲方可委托乙方处理,由甲方给付因此发生的费用。

5.到货地点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指定地点。

6.供应数量不足,由甲方补齐;供应数量超额,由甲方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7.供应时间提前,甲方负责保管或付款委托乙方保管。

四、乙方未如约检验、接收、领取材料、设备给甲方造成损失,按第八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五、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甲方所供材料、设备(包括备品、备件)有规格、质量等不符的,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重建的经济支出。

六、甲方未按《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和清单供应材料、设备,或供应时间迟误,或出现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五款约定的情况,造成乙方施工延误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一、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二、甲方委托乙方卸运、保管材料、设备和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代办设备,在《协议条款》中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或另订协议,并支付一定数额的预付款。

三、在材料、设备到货前,乙方按约定通知甲方代表验收,甲方未按时到场验收,可视为其已验收,乙方自行验收生效。

四、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价差调整办法,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五、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的非标准设备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六、无论甲方是否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七、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七章 设计变更

第二十五条 设计变更

一、乙方执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图施工,发现设计差错缺漏不得将错就错或擅自修补,应及时向甲方代表提出变更设计申请。

二、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或同意乙方的变更设计申请,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送交原设计单位审查、修改、补充,取得相应的图纸、说明,对于较大设施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还应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追加投资和材料的指标,之后发给乙方设计变更通知,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三、乙方按照设计变更通知施工,进行下列变更:

1.增减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能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四、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六条 确定变更价款

一、发生第二十五条约定的变更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经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将此作为确定变更价格的基础用以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的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

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变更价格意见后5天内予以批准,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不予批复即视为甲方代表批准。

三、乙方对于甲方代表不批准其变更价格意见持有异议,可提请总监理工程师予以评定(如果有社会监理)、提请约定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予以裁定,不服裁定则可按第30条约定处理。

第八章 竣工与结算

第二十七条 竣工验收

一、工程具备竣工条件,乙方按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等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申请验收。甲方代表在乙方申请验收后10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承担非乙方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及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

二、整套启动试运验收,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由甲方承担整套启动试运验收的组织工作,全面处理试运验收中发生的问题。乙方参与有重大影响项目的整套启动调试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在启动调试中负责其施工项目的维护、检修、消除缺陷。

三、乙方参加整套启动试运的工日及酬金,经甲乙双方参照调试工期定额和相应的取费标准商定,由甲方予以支付。合同中另有约定、已包含在合同价款的除外。

四、竣工日期为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经甲方验收之日。

五、甲方未按如上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1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六、按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乙方在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后45天内,将竣工图等完整竣工资料移交甲方。

七、工程移交后实行试生产的,火电项目期限6个月,不得延长。试生产利润,甲乙方双方按约定分享。

八、由于设计、设备或系统等不属于乙方原因使个别项目不能全部投入,应在启动试运验收记录上写明原因,由甲方负责在验收后组织完成。

九、机组经72小时试运后,由于系统负荷需要等原因不能停机,则免去其后的规定试运时间,即告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完成。

十、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正常生产,已符合竣工验收标准的,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由承包该施工项目的乙方负责在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后完成,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十一、由于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十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未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未予批准且未提出修改意见,即视为此“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代表批准,应据以办理结算手续。

第二十八条 竣工结算

一、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结算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5天内予以批准并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办理竣工结算,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二、甲方违反有关规定或约定未如约办理竣工结算,或经办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给付保护费用,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约定的利率偿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第二十九条 保修

一、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规定,乙方对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所存在的质量缺陷负责维修。

二、保修项目、内容、范围,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三、保修期,整体工程或其中分单项、单位、分项、分部验收交付的工程,均从移交甲方之日起分别计算保修期。

1.建筑工程保修期:

(1)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1年,其屋面防水工程为3年;

(2)建筑物的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6个月;

(3)建筑物的供热、供冷工程为1个采暖期、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道路等公用工程为1年。

2.安装工程保修期为1年。

3.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保修期限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四、质量保修金,由甲方从其给付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划拨,存入《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银行开设的专门帐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1.建筑工程按其造价的1.5%留存;

2.安装工程按其造价的0.5~1%留存;

3.有特殊保修要求的工程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留存比例。

五、保修责任,乙方负责维修由于其自身原因形成的质量缺陷,所发生的费用从质量保险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乙方自接到甲方发给的保修通知之日起,在两周内到达现场与甲方共同辨明质量缺陷责任,商议返修内容。属乙方责任的,乙方未按期到达现场,甲方应再次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再次通知书后1周内仍未到达,甲方可在不提高工程标准的前提下自行返修,所发生的费用按上述办法支付。由于设计、使用不当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的设计、制造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由责任方承担保修责任,乙方予以维修发生的费用由甲方给付。对于不可抗力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六、乙方的返修方案及工期按第九条约定确定,返修价款按第二十六条约定确定,质量验收按第十四条约定进行,所用材料、构件、配件等数量、价格及采购供应等具体事宜由双方商定或签订协议,甲方应积极予以创造方便条件。

七、退还工程质量保修金,由甲方在保修期满后20天内予以结算,将剩余的质量保修金及银行存款利息退还乙方。

第九章 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条 争议

一、甲乙双方对于合同权益有不同的主张和要求,可通过协商或约定的单位、人员调解排解。为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根据双方的协议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双方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双方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一条 违约

一、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要求,即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付给赔偿金,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二、违约金、赔偿金应在双方明确违约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约定的利率给付利息。乙方给付甲方的违约金、赔偿金,经双方同意后可由甲方从合同价款中扣收。

三、除非合同解除或终止,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四、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用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二条 索赔

一、合同一方的经济利益、正当权利因对方违约、危害行为遭受损失,要求对方予以给付、补偿、归还,按以下程序进行。

1.有正当地索赔理由和充足的证据。

2.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对方提交“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包括索赔的理由、依据、要求等内容。

3.受索赔方在索赔方提交通知后10天内给予书面确认,或提出异议、通知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证据;索赔方在接到该通知后7天内提交补充理由证据,受索赔方接到补充理由证据后5天内给予书面答复。

4.索赔方逾期未提交“索赔通知”或补充理由证据,视其为放弃索赔;受索赔方逾期未要求补充理由证据或未作出答复,视其为确认索赔,“索赔通知”则应从答复的最后1天起生效。

二、受综赔方在确认索赔后10天内如数向索赔方给付或补偿、归还,否则应赔偿因迟误给索赔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章 其它

第三十三条 安全施工

一、执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防事故。

二、乙方承担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出现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及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按有关规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为此提供方便条件。

三、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等特殊环境施工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三十四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一、甲方要求采取专利技术、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

二、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约定处理。

三、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施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应经甲方代表批准。

四、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利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

第三十五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保护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应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十六条 工程分包

一、乙方可按投标书或《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将分包合同副本送交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二、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约定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三、除非《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三十七条 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5天向甲方代表报告1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处理灾害提供必要条件。

二、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失的承担;

1.已完工程、施工设施和甲乙双方已购材料、设备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第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返工费和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五款、第二十四条第六款约定的工程价款或材料、设备费用除外。已购材料、设备,包括已提取、接收、验收、保管或在运途中、在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设备。

2.乙方为防止、减少不可抗力对工程的损害应采取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3.乙方生产、生活临时建筑的损失,由甲方予以适当的补偿。

4.人员伤亡由其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但由于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中情况造成伤亡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5.乙方的施工机械设备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但因第三十七条第三款(2)条中的情况所致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6.第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返工费和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五款、第二十四条第六款约定的工程价款或材料、设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经受不可抗力损害后的清理、修复工作由乙方承担,甲方给付乙方的费用按第二十六条约定确定,双方可另签协议约定。

第三十八条 保险(如有时)

一、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工程保险和施工现场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二、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三、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三十九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一、由于政策变化、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可签订协议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

二、甲方应如约付给乙方在合同变更、中止或解除之前已完工程的价款,以及已进行或已履行的部分工作、服务费用等为完成整个工程所发生的开支,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三、乙方应妥善保护和移交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并为分包单位的撤出提供条件。

四、甲方应为乙方及分包单位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承担以上的经济支出。

五、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在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后20天内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逾期未退货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一、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

二、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并退还质量保修金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一条 合同份数

一、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

二、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第一章 一般条款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性质

承包范围

二、批准单位

批准文号

业主或主管单位

三、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工期

四、质量等级

五、承包方式

六、合同价款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

1.本协议条款;

2.本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

5.

6.

7.

二、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以汉字普通话解释、说明。 二、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规章。 三、施工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

第四条 图纸

一、甲方在开工日期前,于199 年 月 日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 份,其中包括竣工图 份、现场存放的 份,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对乙方做好图纸保密工作的要求:

二、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三、甲方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乙方采取保密措施,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四、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 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开工前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 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根据实际情况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约定处理。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的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新等费用。

第二章 双方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

一、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 (职务 专业技术职称 )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 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 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

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 天内不予答复,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 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 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复等,并如约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 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 小时内仍未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二、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三、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 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 乙方代表

一、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 (职务 专业技术职称 )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二、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 甲方工作

一、甲方按照《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其中: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至约定地点,并保证期间的需要。其中:

3.开通施工场地与火车站、码头、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现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并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其中:

4.在 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线路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的协议。要求甲方 。

6.在 前,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在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 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审定施工图预算。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9.按其“提供土建工程计划”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三、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 乙方工作

一、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约定的范围、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设计费用按设计的内容、时间、要求等另计。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统计报表。

3.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4.按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

7.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设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要求乙方: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 进度计划

一、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备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 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第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

二、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 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应共同遵循。

三、乙方应按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 延期开工

一、乙方应按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 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 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二、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三、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一、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二、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三、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有关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一、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 的为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小时;

3.合同中约定的、非乙方原因出现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况。

二、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 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 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答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一、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二、乙方按“提前竣工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进度修订计划后 天内给予批复,逾期未批复则视为其已批准。

第四章 质量与验收

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

一、乙方应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二、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外,因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质量等级评定

一、工程质量应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 达到优良标准,则增付价款 ,工期顺延 天。

二、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按 计取违约金。

三、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约定质量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无力予以修改的,经甲方代表认可,该部分可不在评定质量等级之列。

四、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一、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名称、验收时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二、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 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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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建设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9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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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就是指农村人口不断向城镇转移,第二、第三产业不断向城镇聚集,从而使城镇数量增加,城镇规模不断扩大的一种历史过程。加快城镇化建设,推进城镇化进程,是提高城镇区域经济增长质量,优化产业结构,打造经济发展优势的迫切需要,也是实现共同富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途径。华阴市地处关中平原东部,位于秦晋豫三省交汇处,素有“三秦要道、八省通衢”之称,是中原通往西北大地的必经之地。市境有闻名中外的西岳华山,旅游景点多达210处。特殊的区位优势和优质的旅游资源,对于华阴市加快城镇化进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华阴市城镇化建设取得的成就

近年来,华阴市按照“依山兴城、以城带乡”的发展思路,积极实施“旅游兴市、工业富市、开放开发、项目带动”战略,创新经营城市理念,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建设步伐,深化体制改革,强化管理体系,不断壮大以华山旅游为主的三产服务业。至20xx年底,全市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明显改善,城镇服务功能有了显著提高,集聚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城镇化发展成效显著。

1、城市框架不断扩大。先后改造了太华路、华岳路、岳庙西街、老城街、环城西路等城市干道,新建了府北路商业步行街,开工了长城路、杨震路等;至20xx年底,城区建成区面积达11.53平方公里,比20xx年新增2.53平方公里。后期,随着华山拆迁安置小区、十冶住宅小区、华山北站广场、实验学校的建设,城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城区道路面积达69.7万平方米,比20xx年新增 14.9 万平方米;城镇人口14.4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55.13%,比20xx年提高了1.47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9.5个百分点,主要由于华阴市的厂矿企业多,城镇人口比例高。

2、城市服务功能明显增强。加快文化、卫生、教育等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了市医院住院楼、中医院,启动了实验学校建设;广电通讯事业取得长足进步。至20xx年底,广播综合覆盖人口23万人,覆盖率达88.6%,比20xx年增加1.5万人,电视综合覆盖人口25.84万人,覆盖率达99.5%,比20xx年增加0.34万人;全市电话普及率为45部/百人,比20xx年增加了5部,其中移动电话普及率达到29部/百人,比20xx年增加了4部;商贸流通业更加繁荣。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8.37亿元,比20xx年增长1.13倍,年均增长28.6%。其中:城市消费品零售总额达5.7亿元,比20xx年翻了一番,年均增长26%。

3、城市面貌焕然一新。据统计资料显示,20xx年全年用于城市建设维护的资金达1.26亿元,占财政支出的32.98%,比20xx年增长了6倍,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增加了19.4个百分点。加大“创卫”工作步伐,城市绿化、亮化、美化步伐不断加快。新建了城北休闲公园,绿化了城市主干道和城中村闲置土地,城区绿化覆盖面积457公顷,绿化率39.6%,人均绿地面积1.76平方米,分别比20xx年增加了109公顷、16.6个百分点和0.16平方米。建设了宝莲灯雕塑,实施了政府广场和太华路、华岳路、环城西路等城区主干道及主要建筑的亮化工程,城区夜景更加亮丽;启用了华岳垃圾处理厂,健全了垃圾清运系统和城市卫生保洁体系,垃圾处理率达80%,城市“脏乱差”现象基本得到根除;加快污水处理产业化项目建设步伐,城区污水管网铺设基本完成,排水管道铺设长度达66.3公里,比20xx年新增13.3公里。

4、经济实力大幅提升。20xx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27.38亿元,比20xx年增长45.6%,年均增长13.35%。其中:第三产业增加值11.61亿元,比20xx年增长47.2%,年均增长13.8%;地方财政收入大幅增长。实现8608万元,比20xx年增长了1.16倍,年均增长29.3%。财政预算内支出3.82亿元,比20xx年增长了1.92倍,年均增长42.9%;旅游业健康发展。全年接待旅游人数140.3万人次,比20xx年增长14.9%,年均增长4.7%。其中华山登山人数实现113.4万人次,比20xx年增长32%,年均增长9.7%。旅游总收入6.4亿元,比20xx年增加48.8%,年均增长14.2%。

5、居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收入大幅增长。20xx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10968元,比20xx年增长64.3%增加4293元,年均增长18%增加1431元;消费能力不断扩张。人均消费性支出达7887元,比20xx年增长40.9%增加2290元,年均增长12.1%增加763元;住房条件不断改善。至20xx年底,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28.73平方米,比20xx年增加了7.1平方米,年均增加2.37平方米。

二、城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城市硬件建设相对滞后。

近年来,华阴市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但与发达地区相比,仍无法满足当前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需求。如供气工程正在做前期工作,集中供热工程还未开展,城区路网建设缓慢,污水处理项目正在实施,蔬菜市场仅有一处,城区地热资源开发还正在起步等,这些问题,将直接影响华阴市城市的扩张。

2、城市服务功能还不够完善。

华阴市作为一个新兴的风景型旅游城市,市委、市政府又提出了构建山水绿色华阴和打造中国西部旅游休闲之都的奋斗目标,但由于种种原因,华阴市城市的服务功能还不完善。具体体现在:主要路段的环卫设施和公厕太少,城区没有体育运动场所,城关中学和小学生源超饱和,教学压力加大。劳动力市场处于自发状态,文化活动、图书馆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正常文化需求,人们休闲娱乐的公共设施较少,卫生服务能力不强,档次高规模大的宾馆和会场基本没有等。

3、强大的旅游优势对城区的辐射带动作用还不明显。

华阴市一直以旅游作为主导产业,市委、市政府提出了“东扩南接”的城市发展思路,但城区与华山共享旅游资源优势,分享旅游对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还不是十分明显。重要原因:一方面是现代便利的交通优势,另一方面是西岳庙等城区旅游景点的宣传促销力度还不到位,导致部分游客短时间或仅在华山景区游玩,而不到城区来或不在城区居住等。这样,对城区的餐饮住宿、休闲娱乐、商品零售等势必带来不利的因素,不利于城区消费市场的发展繁荣。

4、城中村改造相对滞后。

随着,城镇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城市框架的不断拉大,华阴市的城中村愈来愈多,已扩展到现在的城关、南寺、东宫、南寨等近20个村子。由于村集体经济软弱,致使村内基础设施严重滞后,环境卫生状况较差,村民住宅建筑风格参差不齐,严重影响华阴市的对外形象。同时,各村都是独门独户,况且新规划的庄基地越来越大,老村中土地闲置,严重浪费土地资源。华阴市要加快城镇化步伐,必须首先解决“城中村”问题。

5、城镇管理不够规范,市民素质亟待提高。

城区的建筑风格不一,在主要路段还存在着未经审批的违章建筑,严重影响城市整体形象;受群众习惯影响,还存在着“马路市场”,尤其是逢集,占道经营非常严重,部分市民素质不高,还存在乱贴乱画、乱倒垃圾等不良现象。

三、加快城镇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当前,正处于国家扩大内需,东资西进、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全省加快“一线两带”建设和发展县域经济的关键时刻,华阴市应紧抓发展机遇,按照既定的城市“东扩南接”的发展思路,加大工作力度,创新经营城市理念,多方筹集建设资金,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努力提升城镇化水平,为构建山水绿色华阴和打造中国西部旅游休闲之都奠定坚实的基础。

1、完善城市发展规划。

规划是城镇化的指导蓝图,是建设龙头。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直接影响着城镇化发展的水平、速度和质量。目前,华阴市要在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础上,坚持高起点、突特色,科学实用理念,制定详细的建制镇的发展规划、城中村改造规划、城市街景规划等分项规划,明确区域的功能,加强区域之间的联系协作,强化其优势功能互补,扩充城镇规模,增大容量,力争在现有2个“关中百镇”的基础上,将剩余的2个建制镇纳入省级重点支持范围。同时,严格执行“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审批一支笔,管理一条龙”,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2、创新城市经营理念。

城市建设必须走政策引导和市场推动相结合的路子,以经营的手段来加快城市建设。一是土地资源资产化。要加大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整合闲散土地,完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公开挂牌,竞价拍卖,以地生财;二是基础设施市场化。对可经营的基础设施和市政公共设施实施市场化运作,如出售公共停车场、公厕经营权,拍卖公共场所和建筑物上的广告发布权等,将所得资金再投入城市建设,实现再投入,使其发挥最大的效益;三是建设项目社会化。按照“政府抓规划,民力搞建设,社会出效益”的要求,变单纯的依赖财政投入为政府投入为导向,开发商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相结合的多元化、多渠道的投入机制;四是加快“华山城投公司”运作。城投公司作为政府的融资平台,要在开行融资完成太华路改造的基础上,以供气、供热、道路、公园、学校、医院、地热开发等城市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产业类项目为重点,以开行和市辖各金融机构为融资对象,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形象;五是大力实施土地置换项目。即以闲置的土地资源为兑换条件,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可解决华阴市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加快开发了闲置土地,繁荣了华阴市经济。

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服务功能。

多方筹集资金,加快项目建设,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打造安全、舒适、便捷的宜居环境。一是有效开拓西岳庙旅游市场。聚集各类民俗文化,合理增加老腔等文化演出时间,加大宣传促销,打造民俗文化旅游景点,吸引游客,带动城区经济发展。二是拓展商业服务网点。以华岳路、太华路和正在建设的长城路、杨震路及将要建设的华山北站广场、杜峪河公园等为重点,统一规划,加大政策引导,社会融资,建设特色商业街、步行街和地热温泉养生等休闲娱乐项目,满足游客及市民的休闲娱乐需求,拉动城市经济发展,使之真正成为华山旅游消费的聚集区和承载区;三是健全文化休闲设施。加快建设杜峪河公园、城河公园、体育场,在宝莲灯雕塑的基础上,再在主要路段规划建设“市树”“市花”或杨震等历史名人雕塑,同时规划建设布点丰富的文化广场和城市文化休闲区,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四是加快房地产市场建设。加大政策引导,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行为,建设与华阴市文化相匹配的规模化住宅小区,不断改善城市经济发展环境、社区环境和人居环境,增强城市吸引力。同时以市场化运作模式,采用村民住宅小区的形式,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节约土地资源,全力改善城市面貌;五是完善便民设施。在城区各路段合理规划设置垃圾箱,规划建设公厕。同时根据城市发展需求,在华岳路、太华路南段和岳庙街等主要路段规划建设2个便民蔬菜市场、1个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各类专业市场,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便捷的服务;六是加快教育、卫生、广电等各项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设施档次,完善服务项目,满足人民群众的正常需求。

4、落实管理责任,健全管理体制。

城市的管理水平,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城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以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和国家级优秀旅游城市为契机,一是强化城市管理。加大工作力度,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完善管理机制,以规范建设、交通秩序、市场管理、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为重点,落实门前卫生“四包”责任制,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二是加强市场规化管理。加大城市综合执法力度,划行归市后,坚决取缔马路市场、明火亮灶、乱搭乱建和占道经营行为;三是健全城市卫生保洁体系。加强垃圾处理厂后期运作,进一步完善垃圾清运系统,继续实行分段包干的卫生保洁制度,定期洒水,彻底改变城市“脏、乱、差”现象。

5、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重视居民素质的提高,要加强对群众城市意识和社会公德的宣传教育,在电视台开辟《城市建设大家谈》等栏目,引导培育市民参与城市建设、管理,为城市建设建言献策,规范居民行为,提高群众文明素质和自我管理能力,从而促进城市文化与经济建设的同步发展和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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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_202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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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建筑工程承包条例相关内容,结合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建筑工程资料承包合同。

一、乙方承包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1、承包范围:乙方承包该工程的土建资料的编制,收集归档。

该工程包括的工作内容:乙方负责该工程的土建、资料编制工作,按照现行施工规范和城建档案馆及《贵州________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的要求进行收集、编制、整理。

2、合同工期一年半。

二、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电脑及打印、复印设备(及耗材)、工程所在地城建档案馆制定的工程资料表格、纸张等相关办公用品供乙方使用。

2)负责提供乙方驻施工现场人员的食宿及办公地点。

3)负责提供工程送检材料、试件和全部检测费用。

4)负责重要资料的盖章签的协调工作和费用。

5)甲方负责组织现场收方及验收。

6)甲方负责出竣工图及竣工资料组卷费用。

7)负责提供用于制作竣工图纸的蓝图。

8)负责提供材料的合格证、出厂证明文件、材料报验资料等。

9)负责提供相关报审报建资料。

2、乙方责任

(1)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土建资料的收集、编制和整理及现场的经济资料的收集。

(2)乙方提供质监站、安监站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检查的资料。

(3)乙方负责安排人员在施工现场打印工程所需资料及文件,工程资料的报审工作、并协助甲方完成相关资料与相关单位的盖章工作。

(4)乙方协助施工过程中原材料及试件的送检(材料、试件和运费、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5)乙方协助甲方组织现场收方,并完成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并报送工作。

(6)乙方负责现场经济资料的收集整理,负责编制工程结算所需的经济资料。

(7)负责敦促分包单位编制竣工资料及竣工图,若分包单位不能按时完成需乙方编制时,费用另行计取。

金额由甲、乙承担。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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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调研会上领导讲话稿范文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领导,全文共 8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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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妇女同志们们,大家晚上好!

在春意浓浓、万象更新的季节里,我们欢聚一堂,参加我校工会组织的以“学校为我搭舞台,我为学校添光彩”为主题的20xx年“三八”国际妇女节表彰座谈会。在此,我代表学校行政向为学校发展做出贡献的各位妇女同志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向积极上进、业绩突出、即将受到表彰的“三八红旗手”表示热烈的祝贺!同时,通过你们,向一直支持你们工作的各位家属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大家知道,妇女是创造人类文明和推动人类进步的一支伟大力量。在过去的一年,我校全体女职工以聪慧、理性、豁达、进取的情怀,工作在学校的各个岗位,为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做出较大贡献。今天将表彰的“三八红旗手”是我校女性的优秀代表,他们身上闪现的智慧、勤奋、志存高远和拼搏进取的精神,是广大女职工孜孜以求的精神共识和行为准则。

今年是“”规划的开局之年,我校能否在新的一年各项工作有新突破,在座的各位妇女同志们是关键,尽管我们的学校地处县城最北端,在实施薄弱学校的转变中还有很多困难和挑战,但我深信,有学校的正确定位、科学谋划,有全体教职工的齐心协力、奋发进取,特别是有全体妇女同志们的鼎力支持、增光添彩,学校的发展就会有很好的机遇,五年内我校成为石柱县农村留守儿童示范校、校园文化建设特色校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

希望我们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多一些理解、少一点抱怨,多做一些工作,少一点推诿,多一些和谐、少一点烦恼,多一些奉献、少一点索取。按照“学校为我搭舞台,我为学校添光彩”是思想,本着“抓住机遇、扩大规模、增大内涵,为把学校推向新的发展阶段而努力奋斗”的指导思想,本着“向管理要质量、严管理出效益、靠管理求发展”的管理理念,本着“家乡的学校服务于家乡的人民,家乡的学校培养家乡人才”的办学宗旨,同心同德、开拓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希望我们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学习新知识,创造新业绩,建设新生活,努力将自己打造成魅力女性,为和谐校园建设增光添彩,实现学校跨越式发展。我们相信,巾帼建功的道路会越走越宽,女性成才的天空会越拓越广。

最后,衷心祝愿全体妇女同志们工作顺利、身体健康、节日快乐、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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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特色社区建设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1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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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社区建设调研报告

构建法制化社区

按照“一居一特色”的方案要求,结合我社区自身实际,通过多方面了解,形成特色社区建设调研报告。

一、社区法制化建设现状

通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居民普遍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基础和学法、用法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明显增强,一部分人会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社区法制建设仍呈现出一系列问题:社区规章制度不完整,未起到实质性作用;居民法律意识淡薄,知法、懂法、用法的实际能力欠缺;辖区单位经营守法中存在问题,有些抱着侥幸心理与现有规章打擦边球,只图眼前、不顾长远;沟通渠道不畅通,导致工作中存在无头绪现象;特殊群体及弱势群体得不到针对性的和及时的帮助;缺乏一支高素质的服务队伍。

二、自身专业特点及优势

我在大学所学专业是行政管理,专业知识涉及面广,包括政治类、法律类、管理类、行政类、社会类、经济类、心理类和操作类等。这些知识的学习是我大致了解了各行业的基本特点及具体问题,具有了很好的逻辑思维能力并能让我从更广范围着眼看待和处理问题,从而为建设特色社区出力献策。

三、构建法制化社区的整体思路

通过明确指导思想,确定工作目标、对象及内容,不断努力丰富活动载体,时刻铭记具体要求,从而构建生动活泼的法制化社区局面。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规范社区管理、参与社区服务和保障社区稳定为宗旨,以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为切入点,以提高社区居民法律素质为核心,为构建和谐社区做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构建法制化社区,使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社区管理、服务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沟通渠道进一步畅通,辖区单位依法治理、依法经营,以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三)工作对象及内容

1.社区居委会

学法、懂法、用法应从自身做起,包括工作的规章制度、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办事流程等等,以便使社区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的规范性和效率。

2.社区居民

作为社区主体的社区居民,普遍上法律意识淡薄,同时,年龄、知识结构的不同使得知法守法形成不同层次的局面,应加大基本法律的宣传力度,以切实提高居民法律素质;针对特殊领域的法律知识,要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教育;特殊群体需要特殊关注,弱势群体需要特别帮助。

3.社区单位

辖区单位呈现多样化特征,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众多经营性门店,有的依法经营,有的无证无照,因此我们应针对不同情况、不同问题区别对待。对机关及事业单位要经常沟通、了解法制化建设情况,对经营性的企业及门店要加强监督和教育引导,将其纳入法律宣传教育体系中,有需要法律服务的给予力所能及的服务。

(四)工作方式、方法

1.开设法制宣传栏,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社区网络平台或另外开设宣传专栏,有步骤、有计划的将社区居委会规章制度、居民学法内容、优秀事迹刊出,加强正面引导和学习教育,提高全社区法律素质及社区法制化水平。

2.搞好宣传活动,让法律深入社区。采取临街宣传活动或邀请专家学者定时不定点、定点不定时的上法制课,将新出台的与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与时事问题相关的法律知识传达给民众,让宣传进学校、进单位、进小区,从而让法律真正走进社区,最终提高社区法制化水平。

3.加强法律服务,发挥志愿者作用。通过开展各项活动,将一部分懂法律、有精力的群众组织起来,成为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志愿者队伍要配合社区主动查找问题、发现问题,当好人民调解员,将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遇到需要法律援助的对象则帮其申请法律援助。

(五)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

联系区司法局、办事处司法所相关负责人,当好社区法制化建设的指导员。同时成立以社区主任任组长的社区法制化建设领导小组,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做好法制化建设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合理推进的局面。

2.注重宣传

注重学习宣传与社区居民尤其是与社区重点普法对象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社区居民法律知识和法律素质。同时,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先进事迹,加强正面引导努力营造良好氛围,促进社区法制化建设深入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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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出资建设汽车修理厂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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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拟共同投资设立________汽车修理厂。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修理厂的顺利设立与运行,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双方共同出资投资设立________汽车修理厂,甲方拟出资________万元,乙方拟出资________万元。

二、利润分配

甲乙双方按________分成平等承担汽修厂营运中所产生的所有盈亏。

三、转让

甲乙双方作为________汽修厂的合伙人,在另一方会做人转让其在________汽修厂的财产份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有优先受让权。

四违约

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汽修厂转让或出租,否则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元)违约金。乙方负责汽修厂技术方面的支持,以及维修方面责任,领取由甲乙双方协商的薪资。

五、共同决定事项

1、处分________汽修厂的不动产。

2、改变________汽修厂的名称。

3、向企业登记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4、以________汽修厂的名义向他人提供担保。

5、新的合作人入伙。

六、合作期间的日常管理

1、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汽修厂的财产安全,如有财务丢失,经查明后如因个人原因的由失职方承担赔偿,如因共同原因则双方共同承担赔偿。

3、甲乙双方有对外公关、业务联系及处理时间的决定权。

4、乙方负责维修方面的决定及员工的管理与指挥。

七、财务管理

1、人民币________元以上的开支与对外担保等业务,须经过双方共同协商一致通过方可执行,未经共同协商擅自执行的,如造成损失,由擅自执行方负责赔偿另一方损失。

2、合伙设立账号、账簿,由财务负责打理,每日核实,每月核算。双方有权利不定时核查账目。

3、每日账目应与每日下午________时制作好,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并签字存档,当日确认后产生的账目存至次日确认。

4、为保证汽修厂的正常运作,财务先进余额不足________元以上的不可进行利润分成,且分成后的财务先进余额不可低于________元。

八、退伙

甲乙双方或需退出汽修厂,需提前三十日向对方提出书面通知,若违反本条规定擅自退伙,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违约金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

一方退伙的,双方按照退伙时汽修厂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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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建设工程劳务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服务,全文共 11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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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 订 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签 订 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建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规定,并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工程分包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

1.3承包范围及内容:_________________

1.4承包方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

1.5安全生产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

1.6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

1.7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施工工期

本项目施工工期以甲方总体施工计划安排时间进行约定。

开工日期(以甲方进行现场施工交底的日期为准):本合同定于___年__月__日开工。

竣工日期(以甲方签认工质量验收单的日期为准):本合同定于___年__月__日交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天

由于甲方原因不能按约定工期完工,则施工工期顺延,___天内不计乙方的损失,___后按实际的损失甲方予以乙方补偿。

由于乙方的原因未按约定工期完工,___天后,每延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___元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2%,乙方同时承担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三条:合同价款

3.1承包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

3.2本合同价款:______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四条:工地代表

4.1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项目经理或工长)―――――。甲方代表易人,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付的责任和承诺。

4.2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付的责任和承诺。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5.1开工之前向乙方提供图纸三份,施工现场达到施工条件。

5.2监督乙方按照总体施工计划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进度。

5.3对乙方使用的材料(设备)进行检验和确认。

5.4监督乙方的质量,并及时组织验收工作。

5.5负责对施工过程中各方面工作的协调。

5.6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价款。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上述工作时,违约责任按本协议条款第10条执行。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6.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 26 日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4、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5、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6、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7、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及工程师的指令;

8、施工图纸上的所有工程(甲分包除外)均由乙方负责施工,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甲方的书面工程做法、工程变更组织施工;

9、乙方负责楼层砼漏浆和涨模的清理、剔凿及修补,乙方保证预留孔洞数量和位置正确,如有遗漏或移位,由乙方按要求及时返工,否则甲方派人施工,工料费用全部由乙方全额承担。

10、未列出的为完成本工程的工作内容、工艺、工序、质量要求均由乙方按国家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施工;

11、每道工序必须当日活完场清,材料堆码等各项文明施工,如甲方发现乙方未及时清理、材料堆码不整齐,甲方将派专人清理,并按200元/工日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2、本工程由乙方组织好施工顺序、自行调配人员,自行处理好现场一切事项;

13、因本工程分包合同造价为含税造价,甲方为乙方付款乙方收款必须出具劳务发票,否则甲方拒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同时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工资表;

14、乙方进场施工前,必须与项目所在地保险公司签订《工伤保险合同》,缴纳100%的工伤意外保险金,一切工伤事故均由乙方和保险公司协商解决。保险条款中工伤死亡赔付额每人不能低于60万元,工伤医疗赔付额每人不能低于20万元。

15、非乙方原因造成逾期,工期顺延,但乙方需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原因,以甲方负责人当天签字为准。

16、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及时、彻底的清理出现场,如乙方不及时清理,甲方将派专人清理,发生的相关所有费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第七条:关于甲分包工程、甲供材料及施工要求

1、甲供材料具体见附表(按――――――预算定额含的材料量,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如甲供材料乙方施工中超出用量,按市场价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C型钢、工字钢、扁钢、角钢等所有制作卡件材料均由乙方负责。

4、螺纹钢筋直径16mm及其以上的采用机械连接,除本工程结构以外的钢筋不予计量,钢筋总用量按实际施工图纸加减变更确定总用量,钢筋损耗控制在总用量4%以内,如有超出,超出部分由乙方按原材料市场购入价格向甲方予以赔偿(钢筋入场由甲乙双方库管员共同签字确认);卖废料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数量,所收款项全部归甲方所有。

5、砼总用量按实际施工图纸加减变更确定总用量(含润泵砂浆),砼损耗控制在总用量4%,如有超过,甲方将以每立方按市场价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6、乙方负责附墙扶手的安装及油漆。

7、乙方每周向甲方报工程物资需求计划,甲方审核合格后,属甲方供料范围内的材料物资由甲方统一采购;乙方到甲方指定地点自行领取,不另行计取其它费用。因物资需求计划不周或其他原因导致建筑材料的剩余,视同向乙方付款,甲方不予回收。

8、甲方供应至现场的一切材料,均由乙方负责组织及时卸车,如不及时卸车,甲方安排人员卸车并计取所发生的费用,费用由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保证到场材料的完好性,甲方不因此支付任何费用,由于乙方管理不善造成损失按甲方市场购入价格赔偿。

9、乙方保证工程按规范施工,甲方供料部分除甲方规定损耗外,超出部分甲方按市场购入价由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如乙方按规范施工,材料未超过规定损耗,甲方将视节约情况,予以乙方适当奖励。

10、甲方提供工人宿舍,生产、办公区临建用房等,必须为彩钢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1、甲方保证施工机械设备能够满足工程施工要求,使用塔机规格型号不能低于5023塔且能满足施工的需要。

第八条:安全施工防护与检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每天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3、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方案,经甲方认可后实施。

4、乙方在施工现场内必须使用合格的安全保护用品。

第九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付款方式:施工至正负零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拨付进度款的____。主体每完成___层,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拨付进度款的___。主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进度款的___。装修阶段每月25日按已完成并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的___拨付进度款。整体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二十五日内结算完毕;结算款双方认可后二十五日内拨付至工程结算款___,余下___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两年,保修期起始日自工程验收合格后并办理相关的竣工验收手续之日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无质量问题十五日内拨付结算款的___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年,无质量问题十五日内将余款付清。

2、乙方在结算工程款时,按照甲方的财务制度,付款规定和程序办理,并以乙方办完甲方付款所需要的审批手续之日起为付款起算日。乙方委托-―――(身份证号码:-―――――――――――)为结算经办人并出具合法委托书交甲方财务,此人在结算凭证上的签字行为,视为乙方确认。乙方所领取的工程款项应优先支付工人工资。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无拖欠工人工资,将由乙方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全部工人工资结清证明并提供给甲方后,甲方返还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息)。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足额及时发放给施工人员工资,如乙方管理不善或不能及时向施工人员发放工资,导致工人去政府等有关部门,甲方将视为乙方违约,并按每人每次5000元作为违约金从乙方工程款或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通过法律付诸解决。

2、如施工现场达不到文明工地标准,甲方及时通知乙方,乙方仍不改进,甲方有权派专人整理,每人每天200元工时费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经甲方确认的工程进度表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乙方施工过程中未按甲方确认的工程进度表完成本工程,甲方有权按工程进度表逾期一天罚款5000元,罚款总额不超工程合同总价款的3%,如逾期超过15天,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4、甲方要求乙方必须对其进场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培训,并保证为所有施工人员上工伤意外伤害保险。造成一切工伤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解决。

5、由于施工质量问题造成工程不能验收的,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包括应由乙方承担的法律责任。

6、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施工工期延误,乙方应在发生的当月将工期延误的原因及签证及时上报甲方,逾期未报视为乙方放弃。甲方在施工期间或结算后未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造成的乙方损失,可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相关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工程整体转包给他人。否则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并依法承担责任。经甲方允许的乙方内部承包协议必须在甲方备案。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四份,乙方两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对合同条款做出修改或补充,修改或补充条款须由甲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公司主管部门确认,加盖甲方公司公章后方可生效,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补充条款

14.1承包范围: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中除建设单位分包项目(桩基,门窗,弱电)及专业分包项目(安装,防水,外保温,外墙涂料及外墙装饰性构件)以外的结构(含二次结构),屋面工程,内装饰装修记室外散水,台阶和残疾人坡道工程直至竣工验收的全部施工内容及全过程的劳务用工。为完成本分包工程所需的中小型机械(除塔吊,室外电梯,砼输送泵,砼布料机)外手动机具,工程实体外的辅料,现场临建维护费用,现场文明施工费用。

14.2施工内容:

施工图纸所有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模板工程,集水坑土方开挖,垫层,肥槽回填,脚手架工程。

室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室外散水,台阶,残疾人坡道等。

结构及二次结构工程所包含的所有项目(包括图纸显示和与本工程相关工作内容),:

a.包括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含(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地下地上结构、二次结构所有工程用工、非实体材料、辅材及各种机械等;不包括降水、护坡、基础机械挖土方(但包括人工配合)、安装工程 、装修工程。

b.该项工程所需的人工(含辅助用工、配合用工)、大中小型机械、工具、非实体材料、辅材及施工过程中各种因素等,均属本工程分包范围内。

c.本工程所有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所有钢筋混凝土面(墙面、柱面、梁及顶板板面、板底面)均需达到装修不抹灰的清水墙的标准。地下部分的基础部分及各层板的架空层施工等。

d. 钢筋混凝土结构施工期间的所有结构、装修及设备的预埋件加工及安装,并保证其准确性。

e. 所有设备基础工程及水管井的封堵。

f. 按甲方要求完成本工程所需塔吊基础、外用电梯基础及脚手架基础的施工。

g.本工程所有室内、外的回填土工程。

h.按甲方管理制度及有关法律、章程及法规等要求,及时完成甲方所需文件的报审工作,配合方办理相关文件及手续。

i.整个施工现场施工脚手架及安全防护、现场安全示意、导向牌的搭设及拆除,甲方提供相关指导工作。

j.配合甲方完成分包范围内所有与甲方、有关政府部门或单位要求的各种试验。

k.分包方负责其分包范围内的工程保修工作。

m. 分包方必须负责其施工范围内现场整洁工作;服从甲方指挥安排,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领导的检查工作。

14.3工程承包单价

工程承包单价中包括人工、辅材、中小型机械、管理、利润、风险费等由分包方为完成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施工任务需支付的所有费用。

a.其中人工费包括所有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辅助工资、流动施工津贴、劳动保护费、福利费、医疗补助费、交通补助费、手工工具补贴以及管理费、风险费等一切费用。

b.现场零用工包括场内二次搬运费、场地清洁及覆盖费、夜间施工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建筑垃圾清理装车、场内材料装卸车费用、塔吊配合用工、测量放线配合用工、成品保护、现场的材料倒运、码放用工、与其他分包单位配合用工、分包方责任区内的治安保卫用工等

c.此次分包工程包括所有机械费费用,小型手动工具及辅助性材料的费用。

14.4材料供应方式与管理:

a.所有机械、工具均由分包方自备,费用自行承担。

b.非实体材料及大中小型机械承包具体包括内容和范围按本工程合同规定:工程材料损耗量均执行20__年《河北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标准,基本原则为节约部分按50%奖励,浪费部分按100%罚款。

c.混凝土:本工程结构工程所需的混凝土由方按照实际施工图纸中构件的净量提供,不计算损耗也不扣除构件中钢筋所占的体积。在实际施工中,分包方负责混凝土使用量的控制,混凝土供应的申请计划由分包方负责。如果分包方使用混凝土的数量超出定额损耗量的规定,超出部分混凝土价款由分包方承担。

d.钢筋:本工程结构工程所使用的钢筋数量,方按照图纸抽筋量加上2.5%的损耗系数提供,如果本工程合同图纸范围内的钢筋使用数量超出定额损耗量的规定,超出部分的钢筋材料价款由分包方承担,甲方将按照市场价格从分包方结算工程款中扣除。如果实际损耗量低于定额损耗量的规定,甲方给予分包方节余部分材料费的50%作为奖励。

e.本工程甲方负责的临水临电的范围为:

f.临时用电电源由甲方提供至二级配电箱(含二级电箱);临时用水水源由甲方提供至楼层主干管(含消火栓及消防箱)以及楼层主排水干管;

g.对于甲方负责的临水临电范围,甲方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的材料,分包方负责施工完成。

h.本工程甲方提供的临水、临电设施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具体时间按照合同的规定)均由分包方负责保管、保护、维护,在工程施工期间由于工程施工的需要对于已经完成的临水、临电设施进行移动、整改、拆除,分包方也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分包方须保证整个施工期间的临水、临电设施的正常工作,满足施工的需要。如由于分包方保管不力或故意损坏造成甲方提供的临时设施损坏、丢失,分包方应照价赔偿并及时修复。

i.本工程结构工程施工所需要的钢筋(原材)、预埋铁件所需的钢板原材、混凝土、钢筋机械连接套筒、压型钢板、水泥、防水挡墙和外墙保护墙以及防水保护层用的红砖和砂以及豆石、预制钢筋混凝土人防板、回填土所需的素土及白灰、止水带由甲方提供,其余的结构施工范围内的非实体材料由分包方承担,已包含在乙方的分包价格之内。

j.本分包工程塔吊及外用电梯的基础、脚手架基础由分包方负责施工(包括人工挖运土方、基础的施工及拆除),施工所需的预埋构件、模板(包括架料支撑)由分包方提供,土方外运由甲方负责,其余的辅助材料均由分包方负责。

k.本工程冬季施工期间,甲方负责提供冬季施工所需的冬施外加剂,其他的所有材料如混凝土保温所需的草帘被、钢模板保温材料、塑料布等以及其他冬季及雨季施工所必须采取的措施由分包方负责,分包方负责按照方雨季及冬季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施工。

m. 本工程结构及二次结构工程施工所需的非实体材料均由分包方负责承担,已包含在乙方的分包价格之内。非实体材料的使用必须符合方编制且经过业主和监理单位审核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单项施工方案、工期进度、甲方相关材料使用制度及河北省相关规定的要求,进场前由甲方组织业主、监理单位、分包方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验收合格的非实体材料一律不得使用到本工程。否则,甲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责任方经济处罚,并追究其违约责任。施工过程中的损耗、损坏、保管、维护等均由乙方负责。

n. 本工程钢筋连接采用机械连接、绑扎连接,机械连接的套筒由方按照图纸抽筋单数量提供,由乙方负责保管使用,机械连接所需的加工接头、套丝、连接等工作由乙方负责。对于乙方使用机械连接套筒数量,超出定额损耗量部分由乙方负责。如果乙方在使用方提供的丝头加工机械及连接工具中发生损坏或丢失,乙方须照价赔偿。

o. 本工程室内外的回填土工程由甲方负责将回填土所需的素土及白灰运至现场,乙方负责场内外的土方倒运及按照规范的要求人工回填、灰土拌制、夯实等,并负责做好土源的保温、覆盖、防止填土受冻。

p.甲方提供的其他材料管理办法:对于乙方使用方的其他材料设备资源,乙方应严格按甲方关于材料设备资源的使用办法执行,即“实际用量超出定额损耗量的部分由分包方负责,节约后按节约量的50%奖励。如果由于浪费造成材料不够使用,则承担增补材料所花费的一切费用,从乙方当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若分包方不能及时提供由其负责的大中小型机械、非实体材料导致工期延误时,甲方将直接采购提供,发生的费用在市场价格基础上加20%给予购买,转给乙方,并在支付劳务费中陆续扣除。

q.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方供料的签收工作,进场时需提供个人免冠彩色一寸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交到甲方项目部备案。乙方使用甲方提供材料时必须签收,办理移交手续,甲方以乙方签收的材料用量作为核算乙方材料实际消耗的依据。乙方如使用未经签收的材料,其材料费用由分包方承担。经过乙方签收后的材料发生丢失、损坏等由分乙方照价赔偿。

14.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a.严禁雇佣未成年人,发包人发现后立即清除该雇佣人员并对承包人进行20__元的罚款。

b.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如发现无证或持无效证件,发包人立即解雇该人员并对承包人给予500元人次的罚款。

c.承包人进场必须接受发包人的入场教育,对自己的施工人员负责,如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均由承包方承担。

d.承包人人员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做好防护措施,如有发生事故则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自己承担。

e.承包人夜间施工必须做好照明工作。

f.承包人要重视施工过程中的触电及用电器具的摆放与连接安全,严防发生火灾和触电事故,并承担因措施不当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g.承包人严格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及规定和安全标准施工。积极参加醒目不的安全交底,生产协调会和安全检查,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

h.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发包人的安全交底进行施工,并必须按发包人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做好安全标识,若发包人或政府相关部门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承包人必须无条件立即整改。

i.施工现场必须达到 安全文明工地标准,严格执行 的施工现场管理条例,加强科学管理,确保文明施工。

j.做好责任区内的材料上下车,场内搬运,堆放及维护保养和材料的标识,要达到活完脚下清,工完场清。

k.发包人或建设方通知检查或考察,由于承包人平时文明施工不到位的,发包人要求突击现场清理等一切用工由承包方负责与发包方无关。

14.6工程保修

a.本工程保修期为两年,保修期自发包方正式移交给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间,乙方应派出足够的维修和管理人员常驻现场负责维修工作,认真履行保修责任,做到服务周到,随叫随到。

b.保修期内,承包人无任何理由推诿修复工程缺陷,应在接到通知后的24小时内派出相关人员到现场修复,否则,发包人视为承包人放弃工程缺陷保修款,造成的经济损失承包人自负。

c.质保期限内,若发生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维修所有人工费,材料费及业主索赔款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直接冲质保金中扣除,超过保修金数额的,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进行追偿。

附件一

甲供材料类别明细表

一、基础及主体结构

甲方负责塔吊、地泵及布料杆、泵管及其附件,商品混凝土、钢筋、基础回填用土、生石灰、砂子、碎石、聚苯板、舒乐板、红砖、灰砂砖、二次结构砌块、水泥等。

二、屋面工程

聚苯板、混凝土、砂子、水泥、炉渣、钢板网、水泥花砖、通风道出屋面用无动力风机、彩钢板等。

三、水落系统

雨水口、雨水斗、雨水管,伸缩节,弯头、直接、水簸箕等。

四、室内装饰

商品混凝土、水泥、碎石、砂子、腻子粉、钢丝网、内墙涂料、炉渣、陶粒、生石灰、地砖,踢脚砖、木扶手、通风道、止逆阀、地下室木门、门锁、合页、100mm厚凹凸特制吸音板。

五、外装饰工程

外墙砖、外墙涂料、聚合物粘结砂浆、聚苯板、聚苯颗粒、舒乐板、砂子、水泥、伸缩缝彩钢板、外墙干挂石材、台阶石材。

六、给排水

阀门、管材、管件、法兰、水表、地漏、清扫口、橡塑保温、检查口、伸缩节、铸铁管用卡箍、阻火圈,污水泵、柔性套管。

七、采暖

阀门、管材、管件、散热器、锁闭阀、自动排气阀、温控阀、伸缩节、橡塑保温、柔性套管。

八、消防

阀门、管材、管件、消火栓箱及箱内设施、压力表、法兰、橡塑保温、柔性套管。

九、电气

配电箱、配电柜、接线箱、等电位箱(盒)、管材、管件、灯具、开关、插座、圆木台、桥架、桥架跨接线、避雷针、避雷卡子、电缆终端头、接线端子、穿刺线夹、镀锌扁铁、镀锌圆钢、槽钢、热缩管、接线盒、吊杆通丝、电线、电缆、铜鼻子、电表。

附件二

甲分包项目表

一、基础及主体结构

挖土方、桩基础及清桩头、基础防水。

二、屋面工程

屋面防水、GRC构件制安、钢结构制安及装饰。

三、室内装饰

铁艺栏杆、卫生间防水、首层门厅高级装修、防盗门、防火门、单元门、轻质隔墙板、钢梯、电梯门套、45mm厚超细无机纤维保温。

四、外装饰工程

干挂石材、外墙门窗、外墙GRC安装、外墙通高铁艺、空调铁艺栏杆、玻璃幕墙、铝塑板、不锈钢栏杆。

五、采暖

地暖(分水器以下)、水泥发泡。

七、消防

喷淋系统、通风系统、消防报警(乙方负责预埋穿带丝,保证畅通)。

八、电梯

九、弱电工程(乙方负责预埋穿带丝,保证畅通)

安防系统、楼宇对讲系统、五方对讲系统。

附件三

乙方自备的大中小型机械(含临电电器)

及非实体材料一览表

一、大中小型机械(含临电电器)

1、机械类:

所有水平运输机械、振捣器(环保型)、打夯机、电锤、台式电钻、手提式电钻、电焊机及配套设备、空气压缩机、角向磨光机、台式电踞、台式电刨、手提式电踞、手提式电刨、切割机、潜水泵及泵管、经纬仪、水准仪、对讲机、钢筋加工机械、吸尘器、氧气乙炔成套设备、倒链、滑轮、水钻、翻斗车、搅拌机、云石机、木工刨床、平刨、砂轮机、砂轮锯、千斤顶、扳手、管钳、老虎钳、锯弓、靠尺、弯管机、弯管器、套丝机等其他辅助工具的日常维修及保养。

2、电器类:

现场临电电器招标方负责提供至二级配电箱,中标方包干使用的是指二级配电箱以下所包含的内容,主要有:干线支线电缆、220V插头、220V流动箱、220V流动箱配线、380V插头、380V流动箱、380V流动箱线、低压变压器、36V警示照明线、36V及14V灯头、镝灯、碘钨灯线、防雨式灯具、防雨式灯线、手把灯线、万用表、手电筒、充电应急灯、漏电保护器及地下室低压照明等相关小型施工电气具。

二、非实体材料

本工程结构及二次结构工程施工所需的非实体材料系指不直接应用于所施建筑物本身的材料,只是为施工所需的措施性材料。非实体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周转材料:

外脚手架或外挂架、脚手板、安全网、竹胶板、多层板、木方、钢模板及配件、钢管、扣件、碗扣式脚手架、可调式支撑、外架卸荷用的钢丝绳;

2、与机电配套的辅助材料:

电锤及电钻钻头、振捣器配件、碘钨灯管、防雨式灯管、36V及14V灯泡、氧气、乙炔、焊条、锯片、刀片、砂轮片、云石机片、面罩、镜片、焊枪、割枪、灯泡、电池、扳牙、柴油、机油。

3、消耗性材料:

火烧丝、钢筋丝头保护帽、镀锌铁丝、圆钉、脱模剂、彩布条、支模用海绵条、胶带、钢丝刷、混凝土保温所需的草帘被、钢模板保温材料、塑料布、测温管及温度计、塑料套管、垫块、安全帽、安全带、水桶、橡胶水管、背式喷雾器、手推车、架子车、锹、镐、灰刀、灰盆、灰槽、界面剂、钢丝(板)网、砂纸、砂布、剪刀、大绳、雨衣、雨鞋、雨伞、棉丝、大小扫帚、墩布、钢卷尺、石笔、粉笔、锤子、改锥、墨斗、食堂橱具、水平尺、水平管、水平仪、油刷、滚筒、排笔、钢丝绳及卡子、各种螺丝、现场临电电工工具及临电消耗性用品、其它劳保用品。

附件四

甲供材料类别明细表

一、基础及主体结构

商品混凝土、钢筋、基础回填用土、生石灰、砂子、碎石、聚苯板、舒乐板、红砖、灰砂砖、二次结构砌块、水泥等。

二、屋面工程

聚苯板、混凝土、砂子、水泥、炉渣、钢板网、水泥花砖、通风道出屋面用无动力风机、彩钢板等。

三、水落系统

雨水口、雨水斗、雨水管,伸缩节,弯头、直接、水簸箕等。

四、室内装饰

商品混凝土、水泥、碎石、砂子、钢丝网、内墙涂料、炉渣、陶粒、生石灰、地砖,踢脚砖、木扶手、通风道、止逆阀、地下室木门、门锁、合页、100mm厚凹凸特制吸音板等。

五、外装饰工程

外墙砖、外墙涂料、聚合物粘结砂浆、聚苯板、聚苯颗粒、舒乐板、砂子、水泥、伸缩缝彩钢板、外墙干挂石材、台阶石材等。

六、给排水

阀门、管材、管件(不含管卡)、法兰、水表、地漏、清扫口、橡塑保温、检查口、伸缩节、铸铁管用卡箍、阻火圈,污水泵、柔性套管等。

七、采暖

阀门、管材、管件(不含管卡)、散热器、锁闭阀、自动排气阀、温控阀、伸缩节、橡塑保温、柔性套管等。

八、消防

阀门、管材、管件(不含管卡)、消火栓箱及箱内设施、压力表、法兰、橡塑保温、柔性套管等。

九、电气

配电箱、配电柜、接线箱、等电位箱(盒)、管材、管件、灯具、开关、插座、圆木台、桥架、桥架跨接线、避雷针、避雷卡子、电缆终端头、接线端子、穿刺线夹、镀锌扁铁、镀锌圆钢、槽钢、热缩管、接线盒、吊杆通丝、电线、电缆、铜鼻子、电表等。

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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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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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承包人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工程规模及结构特征:_________

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天。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

四、合同价款

币种:_________

合同总价(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综合单价或费率: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招标工程);详见经确认的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非招标工程)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招投标工程);

3、投标文件(适用招投标工程);

4、经确认的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适用非招投标工程);

5、本合同专用条款和补充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

11、发包人或工程师有关通知及工程会议纪要;

12、工程进行过程中的有关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六、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他们的定义相同。

七、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及工程师的指令进行施工、竣工,在缺陷责任期内承担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并履行本合同书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八、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并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订立地点:_________

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自双方签字盖章并送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本合同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发包与承包人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订。招投标工程的专用条款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3 发包人:指本合同指明的执行本工程投资计划的当事人,或其他指定负责管理本工程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指其任何受让人(除经承包人同意外)。

1.4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建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指其任何受让人(除经发包人同意外)。

1.5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6 分包人:指承接本工程部分工程施工,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建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7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履行本合同中委派的并取得相应等级执业资格或岗位职务的工程管理人员,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代表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1.8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承担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9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负责本工程监理的单位。

1.11 永久工程:指根据本合同约定应实施的永久性工程,包括1.14款所指的设备。

1.12 临时工程:指实施和完成本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过程中所需的各种临时性工程,但不包括1.15款所指的承包人装备。

1.13 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视情况指二者之一。

1.14 设备:指预定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的一部分机械、仪器、装置。

1.15 承包人装备:指属承包人所有(或租赁)的,为实施和完成本工程及其缺陷修复所需的机械、器具或物品。

1.16 发包人提供装备:指根据本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为实施和完成本工程及其缺陷修复所需的机械、器具或物品。

1.17 合同价款: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本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应得到的价款。招标工程指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非招标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确认的工程报价。

1.18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9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20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1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2 实际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并合格地通过竣工验收、承包人正式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的日期。

1.23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从开工日期至竣工日期的天数。

1.24 实际工期:指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从开工日期至实际竣工日期的天数。

1.25 图纸:指由发包人按本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和其他性质类似的技术资料。

1.26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合同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7 工程量清单:指根据有关工程量计算规则、图纸等列出的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

1.28 书面形式:指合同、协议、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9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30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31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32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1.33 法定节假日:指每个星期六、星期天及国家法定的其他假日。

二、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2.1 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应该是一个整体,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招投标工程);

(3)投标书及其附件(适用招投标工程);

(4)经确认的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适用非招投标工程);

(5)本合同专用条款和补充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

(11)发包人和(或)工程师有关通知及工程会议纪要;

(12)工程进行过程中的有关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或由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4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法规

3.1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需要明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适用标准、规范

4.1 本工程的材料、设备、施工作业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要求。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存在不一致时,发、承包人根据标准/规范的适用范围和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选用的标准/规范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选用的标准/规范。

4.2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5、图纸

5.1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套数和日期,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

5.2 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的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5.3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承包人应向工程师发出通知,提出所需的图纸、需要的时间和理由,说明由于图纸提供延误可能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因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给承包人造成损失和(或)导致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5.4 当工程师认为需要时,承包人应提交临时工程的设计图纸2份,供工程师批准或备查。

5.5 发包人或工程师有权随时向承包人发出为满足本工程的正确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修复所需的补充图纸和技术资料,承包人应予执行。

6、通知与送达

6.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在履行合同中任何单位或个人发出或发布的任何通知、指令,均应是书面的,收件方应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不应拒收、无理扣压或拖延。

6.2 根据本合同条款由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一切证书、通知、批准书、批准函、指令均应发送或派专人送达承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地址或承包人为此指定的其他地址。

6.3 根据本合同条款由承包人发给发包人的一切通知、请求均应发送或派专人送达发包人或工程师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地址,或者发包人或工程师为此指定的其他地址。

6.4 在履行合同中任何一方拒收或者接收通知、函件、书面文书后拒绝签收,致使通知或书面文书送达不能的,另一方可以选择挂号邮寄的方式送达,也可以选择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送达,同时保存好送达证据。

三、发包人和承包人

7、发包人

7.1 发包人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标准/规范、图纸、材料、设备、装备及其他资料和施工条件。

7.2 发包人应当在本工程开工前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组织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3 发包人可以将7.2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具体委托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7.4 发包人未能履行7.2款约定的各项工作,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8、承包人

8.1 承包人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精心组织施工,按时完成本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承包人应提供所需的全部管理、劳力、材料、设备、施工装备、往返工地的交通以及合同订明或合理地推断为进行本工程而需要的各种事物。

8.2 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工程用款计划;

(3)负责施工场地安全保卫工作,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护设施;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的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本工程或本工程中某单项工程已竣工但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如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应承担相应费用;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3 承包人未能履行8.2款各项工作,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四、工程管理人员

9、工程师

9.1 发包人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工程师,将工程师的姓名、职权通知承包人。实行监理的工程,发包人应在开工前将监理单位的名称、监理内容、职权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发包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指令必须通过工程师发出。发包人如需更换工程师,应至少提前7天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9.2 工程师可以行使合同中规定或必然隐含的应属于工程师的权力,如果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除合同明确说明外,工程师无权修改合同,亦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发包人、承包人的任何权力与义务。工程师在履行和行使其职权时,其任何行为或遗漏,不免除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任何职责和义务。

9.3 工程师行使下列权力时,应先取得发包人的批准:

(1)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2)向设计人或承包人提出建议且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误工期;

(3)对本工程任何形式、数量、质量、价款和内容上的变动;

(4)对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职责和义务进行变更;

(5)提出或批准索赔;

(6)签发支付证书;

(7)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应取得发包人批准的其他权力;

(8)专用条款中明确的其他须经发包人批准的权力。

但是,当工程师行使上述需由发包人批准的权力时,应视为发包人已予批准。

9.4 当工程师认为出现了危及人身安全、财产威胁和立即影响工程安危的紧急情况,且不可能在事前把情况报告给发包人时,在不免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职责和任务的情况下,工程师可先行行使9.3款中的权力,并应在事后24小时内向发包人作出书面报告。

9.5 工程师可随时将其任何职责和权力授予其任命的工程师代表(按有关规定或发包人指定必须由工程师亲自履行的职权不得转授),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未将有关文件副本送交承包人之前,该项授权和撤回不能生效。工程师代表对工程师负责,履行和行使工程师授予的职责和权力。工程师代表在其授权范围内履行职权,视同工程师。

9.6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9.7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紧急情况下,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应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给予答复,逾期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9.8 因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者因工程师失误,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和(或)导致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的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9.9 工程师在履行合同和行使职权或处理涉及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项时,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如发现有不当之处,应进行修正。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4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10、项目经理

10.1 承包人应任命项目经理,并授权其代表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权力和义务。项目经理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同意,其姓名、职务应在专用条款内明确。承包人还应在开工前将项目经理姓名和详细资料提交给工程师。

10.2 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一切文件(包括致发包人或工程师的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发出,接收人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10.3 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报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商不得撤销项目经理的任命,或任命替代人员。

10.4 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10.5 项目经理按发包人和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师发出的指令合理组织施工。在发生紧急情况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费用,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五、分包

12、分包

12.1 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

12.2 承包人将其承包范围内的部分工程进行专业分包,可以与发包人协商并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承包人拟进行专业分包的工程在专用条款没有约定的,应事先报经工程师审查,取得发包人批准,并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专业分包。

12.3 承包人没有承担某专业工程的承建资质,承包人必须根据12.2款的约定将该专业工程进行分包,分包人必须具备承建该类工程的资质条件。

12.4 承包人进行劳务作业分包必须使用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工作量及时支付劳务费用。承包企业应对劳务分包企业的用工情况和工资支付进行监督,并对本工程发生的劳务纠纷承担连带责任。

12.5 承包人按规定分包工程,应与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承包人将其承包范围内的部分工程进行分包,不解除总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责任和义务。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的标准采购材料,可以不遵循本款上述约定,但应报工程师备案,工程师有权对此进行审查。

12.6 承包人有义务依据工程师的要求向工程师提供已分包或拟分包工程的分包人的相关资料。

12.7 分包人的任何违约行为或过失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12.8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发包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分包。承包人应禁止分包人将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再分包。

12.9 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支付各种工程款项。发包方擅自向分包方支付工程款项的,视为本合同以外的其他合同关系,不影响承包人依照本合同约定向发包人进行正常的结算。

六、施工准备工作

14、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

14.1 承包人应编制本工程和专用条款约定的单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

14.2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和时间(专用条款无明确时间约定的则应在承包人收到本工程或专用条款约定的单项工程图纸后14天内)编制并向工程师提交单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工程师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专用条款无明确时间约定的则应在工程师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后14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的,应视为同意。

14.3 工程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或横道图两种方法编制,并应包括每季(或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14.4 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

14.5 如果工程师认为工程实际进度不符合已经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在承包人无任何理由取得延长工期的情况下,则承包人应根据工程师的要求对工程进度计划进行修订并提出改进措施,提交工程师确认后执行。修改后的工程进度计划,仍应保证本工程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不得就改进措施提出索赔款项。

14.6 承包人应随工程进度计划向工程师提交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时间间隔承包人有权得到支付的工程用款计划,以备工程师查阅。如果工程师提出要求,承包人还应按要求提交修改的工程用款计划。

15、施工准备

15.1 承包人应对全部现场作业、所有施工方式和全部工程的适应性、稳妥性和安全性负责,但不对设计、标准/规范原因的适应性、稳妥性和安全性承担责任。如果合同明确约定全部或部分永久工程由承包人设计,则尽管有工程师的批准,承包人仍应对该部分永久工程负全部责任。

15.2 承包人在查阅合同文件或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有责任对图纸、标准/规范或其他资料进行复核。如发现其中有任何差错、遗漏或缺陷,应在有关工程开工前及时书面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在接到承包人的通知后,应立即就此作出决定。

15.3 承包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研究和分析发包人提供的水文、地质、气象等资料。承包人应对其对该资料的理解、判断和应用负责。

15.4 承包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视为已研究和察看工地及其四周环境;已清楚知道关于通往工地的现有道路或其他联络方法、土地及工地的外形和性质、损毁物业的危险、挖掘的材料的性质、进行本工程所需的工程及材料的性质、所需的住宿;已取得影响其签订合同及进行本工程施工的资料。承包人不得以对上述事项了解不够充分而向发包人索赔,并免除其根据合同约定须承担的责任。

15.5 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如果遇到不属于不可抗力、凭以往经验无法预见的外界障碍或条件,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和(或)导致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的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但是,对于合同已经明确指出的不利的外界障碍或条件,均视为承包人在接受合同时已预见其影响因素并已在合同报价中计入由其影响而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对于合同未明确指出但在不利的外界障碍或条件发生之前,工程师已经指示承包人有可能发生,但承包人未能采取有效措施而导致的后果均由承包人负责。

15.6 承包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在勘察设计资料和发包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对现场存在的管线等地下构筑物作进一步调查和了解,以取得其对施工影响的全部信息,并在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中作出充分的考虑。

15.7 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施工所需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并对其真实准确性负责,承包人应在工程放线前对其准确性进行验证,负责保护一切基准点、标桩和其他有关标志。承包人在实施过程中由于这几项基准中的某项错误必然给承包人造成损失和(或)导致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承包人按上述基准负责对工程的所有部位正确定位,纠正在工程的位置、标高、尺寸或定线中的任何错误,并提供与此有关的各种必需的仪器、用具和人员。工程师对放样、准线或标高的核查,均不解除承包人对其准确性所负的责任。

15.8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工地,以使承包人进行本工程施工。发包人未按约定提供施工所需的工地,致使本工程或其他任何部分的进展受到影响,给承包人造成损失和(或)导致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5.9 发包人未能按期办妥土地征用和拆迁手续,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师通知后,应按工程师的指示及时调整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中的各项工作的施工方案和顺序,以便能够继续施工或者对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及时进行调整,以避免停工损失的发生。发包人未能按期办妥土地征用和拆迁手续,给承包人造成损失和(或)导致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5.10 征地红线内的工程用地,在不影响施工的前提下,经发包人批准,可免费提供给承包人作施工临时用地。红线范围外的临时占地的租用,由发包人根据开工需要和施工先后顺序,分期办理租用手续,并通知承包人使用。红线外的临时占地租用费用由发包人支付(合同另有约定除外)。临时用地租用完毕后,承包人应自费恢复临时用地的使用条件。

七、开工、暂时停工、工期及延误

16、开工及延期

16.1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在不少于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书,承包人应当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或本工程中某单项工程的施工。

16.2 承包人因自身的原因不能按时开工,应在不少于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向工程师提出开工延期的要求和理由。工程师应在接到开工延期要求后48小时内确认,报发包人批准后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同意开工延期或逾期未予答复的,开工延期并相应顺延工期;工程师不同意开工延期或承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开工延期要求,开工不予延期并工期不予顺延。

16.3 因发包人的原因造成承包人不能在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延期开工并相应顺延工期。因延期开工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损失。

17、暂停施工和复工

17.1 工程师可以随时指示承包人暂停某一部分或全部工程的施工,并在发出指令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指令暂停某一部分或全部工程的施工,在暂停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妥善地保护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工程,并保障其安全。

17.2 下述原因造成的暂停施工在费用和工期上发包人不予补偿:

(1)因承包人某种失误或违约造成的,或应由承包人负责的必要停工;

(2)承包人为了本工程的合理施工调整部署,或为了工程及其任何部分的安全而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所需要的停工;

(3)因现场气候条件(不可抗力情况除外)导致的必要停工。

17.3 因发包人或工程师的行为或失误造成停工,给承包人造成损失和(或)导致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7.4 承包人根据工程师的指令暂时停止本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自暂停施工之日起63天内,工程师未发出复工令,并且该暂停施工不在17.2款范围之内,承包人可向工程师发出书面通知,要求自收到该通知后14天内准许暂停施工的工程继续施工。在上述期限内未得到准许,承包人可以作出以下选择(但并非必须):

(1)当此项停工仅影响本工程的一部分时,承包人有权将该部分工程从合同中取消,同时将此事通知发包人;

(2)当此项停工影响整个工程时,承包人有权根据通用条款第32条的约定将此项停工视为违约事件,并终止对本合同的承包。

17.5 在工程师发出复工令后,承包人和工程师应联合对受暂时停工影响的工程、生产设备和材料进行检查。承包人应负责修复在暂停期间发生的工程、设备或材料的任何变质、缺陷或损坏。

18、工期及延误

18.1 本工程或其中任何单项工程必须按照合同订明的时间或各段时间完成,或于根据18.2款的约定的延长期限内完成。

18.2 因以下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能按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工程变更;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遇不可抗力;

(7)合同条款已明确约定或工程师同意的其他工期顺延情况。

18.3 承包人在夜间或国家法定节假日进行工程施工应经工程师的认可,并遵守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或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但是为了抢救生命、保护财产或为了工程的安全、质量而绝对必要的作业,不必事先经工程师的许可。在这种情况下,承包人应在事后立即向工程师报告。

18.4 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由于承包人科学合理组织施工,使工程提前竣工,发包人是否向承包人提供奖励双方在专用条款约定。(即:提前时间=工期+批准的延长工期-实际工期)

18.5 承包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按照18.1款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本工程,或者未能在相应的期限完成本工程中某单项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发包人支付专用条款约定的延期损失赔偿费。延期时间以交接证书写明的实际竣工日期超过竣工日期的天数扣除已批准的延长工期计算(即:延期时间=实际工期-工期-批准的延长工期)。

18.6 如果在本工程竣工之前,已对本工程中某单项工程签发了交接证书,且交接证书中写明的实际竣工日期并未延误,而是本工程中的其他部分产生了工期延误,则本工程的延期损失赔偿费应予减少。减少的幅度按已签发交接证书的单项工程的价值占本工程价值的比例计算,但专用条款约定的延期损失赔偿费限额不应受此影响。

八、材料、设备供应

19、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19.1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应在专用条款中列出相应材料设备清单。材料设备清单中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发包人应按材料设备清单中的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双方在工程师的见证下验收交接,并按承包人指定的地点和方式堆放。

19.2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在承包人接收后,由承包人负责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的丢失或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如发包人未按19.1款通知承包人验收交接,则承包人不负责保管,发生的丢失或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19.3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专用条款列出的材料设备清单中的约定不符时,发包人承担相关责任,具体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不符合约定,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不符合约定,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负责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材料的规格、型号不符合约定,经发包人同意,可由承包人代为代换,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材料设备的到货地点不符合约定,由发包人负责运至材料设备清单约定的地点;

(5)材料设备供应数量不符合约定,多于清单中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负责运出施工场地,少于清单中约定数量时由发包人负责补齐;

(6)材料设备到货交接时间不符合约定,早于约定时间的由发包人承担因此产生的保管费用,迟于约定时间给承包人造成损失和(或)导致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9.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结算方式,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0、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0.1 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有关标准/规范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承包人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应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双方在工程师的见证下进行联合验收。

20.2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规范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如承包人使用了不符合设计、标准/规范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的材料设备,则应按工程师的指令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0.3 如承包人不执行20.2款工程师的指令,则发包人有权雇佣他人执行该指令,并向其支付有关费用。所有因此产生或伴随产生的费用,由工程师与发包人、承包人协商后由发包人从承包人处收回,也可以从任何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上述费用。

20.4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向工程师提出申请,经工程师确认报发包人同意后方可使用,因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和产生的费用承担发、承包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

20.5 承包人应负责其采购的所有材料设备的包装、运输、接收、装卸、存储和保护,并承担因货物运输引起的民事和(或)刑事责任。

20.6 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21、材料设备的检验

21.1 本工程一切材料设备在用于本工程之前,均应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以及本合同的约定,在工程师的监督、见证下,由承包人负责取样并送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21.2 材料设备的检验时间和地点、取样办法、检验频次和内容由承包人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以及本合同的约定提出,报工程师确认后施行。

21.3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以外,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检验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的检验试验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21.4 如工程师认为需要可要求对材料设备进行再次检验。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再次检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如再次检验结果不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检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再次检验结果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则检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5 工程师在一切合理的时间内均应能进入施工现场以及半成品的制造、加工或制配的所有车间和场所,承包人应为他们进入上述场所提供一切便利和协助。

九、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

22、工程质量和检验

22.1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的评定应以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为依据。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2.2 承包人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该体系应符合本合同的约定。工程师有权对体系的任何方面进行审查。在每一设计和实施阶段开始前,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向其提交所有程序和如何贯彻要求的文件。遵守质量保证体系不应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义务和职责。

22.3 承包人就本工程的工程质量向发包人负责,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编制和审查施工技术方案,确定特殊工程的施工技术措施,制定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虽然这些方案和措施由工程师审批,但并不免除承包人的责任;

(2)配备和组织足够的工程质量控制和检验人员,检查和控制工程施工质量;

(3)控制施工所用的材料、设备包括承包人、分包人、指定分包工程的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使其不低于标准/规范、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标准;

(4)组织并参加所有工程的验收工作,包括隐蔽验收、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组织分包人、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5)负责组织分包人、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共同承担缺陷责任期的工程保修责任;

因承包人在质量控制方面的责任造成的工程损坏,由承包人自行修复,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发包人的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2.4 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的指令施工,并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22.5 没有工程师的批准,任何工程均不得隐蔽。当本工程任何部分具备隐蔽条件时,承包人应提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告知检验的时间、内容和地点,保证工程师有充分的机会对隐蔽工程进行检验,并为工程师提供一切必要的资料和协助。工程师应按时参加隐蔽工程的检验,不得无故拖延,除非认为没有必要检验,并就此通知承包人。如果上述约定时间后12小时内,工程师未能到场对隐蔽工程进行检验,承包人即可自行检验,在如实作出隐蔽验收报告后进行隐蔽,事后工程师应予认可。工程师在组织隐蔽工程验收时,应通知发包人及政府有关部门派人参加。

22.6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如检验合格,则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增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如检验不合格,则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指令重新施工,直到检验合格,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22.7 如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本工程需要试车的,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试车的内容和费用承担。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一致。

22.8 本工程试车应按如下程序进行:

(1)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通知工程师,告知试车的时间、内容和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工程师应按时参加试车,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如在试车时间后12小时内,工程师未能到场参加试车,应认可承包人所作的试车记录。

(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通知承包人,告知试车的时间、内容、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3)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2.9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本工程试车中的责任如下: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人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如该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则承包人负责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和重新安装并承担有关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如该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则发包人负责修理或重新购置,并由承包人进行拆除和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有关费用,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有关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后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5)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的或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发包人承担。

23、安全文明施工

23.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23.2 发包人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并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3.3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临街交通要道、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及实施爆破作业、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3.4 承包人应将其作业限制在现场内。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保持现场没有一切不必要的障碍物,妥善存放和处理材料设备和承包人装备,及时从现场清除并运走任何残物、垃圾和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

23.5 承包人应确保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随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投入与使用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全部用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23.6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23.7 在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应争取达到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或青岛市标准化示范工地。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4、工程的保护

24.1 从开工之日起,承包人应全面负责照管本工程及将用于和安装在本工程中的材料、设备,直到本工程交接证书签发之日止。此后上述照管责任及交给发包人。如果在整个工程交接证书颁发前,已就其中任何单项工程颁发了交接证书,则从交接证书签发之日起承包人无需对该单项工程负责保护,而转由发包人负责。但是,承包人对其在缺陷责任期内承担的尚未完成的工程和将用于和安装在工程中的材料、设备的照管负责,直到该工程完工为止。

24.2 承包人在负责照管期间,如因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以及材料、设备、装备、临时工程的破坏,承包人均应自费弥补上述损坏、损失或损伤,以使工程在各方面都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24.3 对工程中分期完成的成品、半成品,在工程竣工移交前,承包人负保护责任,任何其他分包人、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对其使用或在其基础上施工,必须得到承包人的许可。对工程师确认因承包人保护措施不当造成的损坏,由承包人负责修复;对分包人、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损坏由负责人负责修复。

十、合同价款、工程量确认和工程款支付

25、合同价款及调整

25.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本合同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依据经确认的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在合同中约定。合同价款在合同中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25.2 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发包人和承包人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单价合同;

(2)固定总价合同;

(3)可调价格合同。

25.3 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宜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构成合同价款的综合单价一经发包人和承包人签订合同确定后不作调整。只有当发生合同价格风险范围以外的事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可按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有关费用的计算方法,调整综合单价。若专用条款中无约定,主要材料设备价格变动幅度超出10%时,其超出10%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收益。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合同总价较低的工程,宜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总价一经发包人和承包人签订合同确定后不作调整。只有当发生合同价格风险范围以外的事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可按专用条款中约定合同价格风险范围外有关费用的计算方法,调整合同价款。若专用条款中无约定,主要材料设备价格变动幅度超出10%或因价格变动导致工程价款增减幅度超出合同总价的10%时,其超出约定幅度部分由发包人承担。可调价格合同。发承包双方可根据专用条款内约定的调整方法对合同价款作调整。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指导价调整;

(3)经批准的设计变更;

(4)发包人更改经审定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修正错误除外)造成费用增加;

(5)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他调整因素。

25.4 合同签订后,国家法律、法规的改变对合同价款产生影响的,25.2中所列三种合同价款可作调整。

25.5 工程量清单有漏项、多余项目或清单工程量有误,由承包人提出,工程师确认后,合同价款可按第29.2条约定方法作调整。

25.6 承包人应当在合同价款可调整因素出现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方法及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并报经发包人同意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5.7 签订合同时不能确定价款的材料或设备,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材料、设备名称及其暂定价。暂定价不作为结算的依据。

25.8 列入暂定价的材料设备在明确后14天内,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报书面价格确认通知,发包人自接到通知后7天内予以确认,否则视为该价格已认可。合同价款按照确定的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25.9 指定分包工程或签订合同时不能确定价款的工程,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工程名称及其暂定金额。暂定金额不作为结算的依据。

25.10 暂定金额应当在相关工程施工前确定。承包人应编制预算书报工程师审核、报发包人批准确定暂定金额。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应当进行招标的,通过招标形式确定暂定金额。

25.11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完成合同以外零星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受发包人要求的7天内就用工数量和单价、机械台班数量和单价、使用材料和金额等向发包人或工程师提出施工签证,发包人或工程师签证后施工,如发包人或工程师未签证,承包人施工后发生争议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负。

25.12 第25条中有关合同价款及调整的文件提交和审批之前均须经注册造价工程师或相应等级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确认,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26、工程量的确认

26.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采用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26.2 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根据本工程的设计提供的预计工程量,他们不能作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应予完成工程的实际和准确的工程量。

26.3 承包人应根据本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就已完工程量向工程师提交计量报告,工程师应在收到计量报告后7天内对承包人提出的已完工程量进行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按时参加并提供所需的一切详细资料和必要协助。

26.4 需要使用记录和图纸进行计量的工程,承包人应在工作过程中准备好该工程的记录和图纸,并提交给工程师,然后按约定的时间与工程师一起审查和确认有关记录和图纸。如果双方均同意时,则双方应在上述记录和图纸上签字确认,并据此进行计量。如果承包人不出席对上述图纸和记录的审查确认,则应认为工程师对这些记录和图纸通过计量核实后的确定是正确无误的。

26.5 计量的结果:

(1)如承包人未按26.3款的约定参加计量,则由工程师所作的或由他批准的计量应认为是有效的。

(2)如工程师未在26.3款约定的时间内进行计量,则承包人提交的计量报告中所列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

(3)如工程师未按26.3款约定的时间内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则由工程师所作的或由他批准的计量结果无效。

(4)对于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或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5)如承包人对工程师计量的结果不予同意,则承包人应在收到上述结果后7天内向工程师提出申辩,申明承包人认为上述结果中不正确的方面。工程师收到上述申辩后,应重新检查其对有关工程量或有关记录、图纸的计量,或予以确认,或将其修改。

26.6 第26条中有关工程量计量的文件提交和审批之前均须经注册造价工程师或相应等级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确认。

27、工程款支付

27.1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及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7.2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工程预付款扣回的起扣点和扣回比例。在未达到起扣点之前,预付款不予扣回;达到起扣点之后,预付款按约定比例根据工程进度分期从期中支付款中扣回。

27.3 不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拨付时间和数额。

27.4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办理期中结算的时间间隔和要求,并按此约定办理期中结算;无时间间隔约定的,则按月办理期中结算。

27.5 承包人应按27.4款约定向工程师提交由其项目经理签署的期中结算书,期中结算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自开工至本期末止已完成的工程;

(2)自开工至上期已实际结算的工程价款;

(3)本期应结算的工程价款;

(4)根据合同约定,本期应结算追加合同价款及费用;

(5)根据合同约定,本期应扣除的价款及费用。

27.6 工程师应在收到期中结算书后14日内签发期中支付证书,签发时应写明工程师认为应该到期结算的价款及需要扣留和扣回的价款并报发包人批准。如果该期应结算的价款经扣留和扣回后款额少于专用条款约定的期中支付的最低金额,则工程师可不签发支付证书,该期工程价款将按期结转,直到累计应支付的款额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期中支付的最低金额为止。累计期中支付金额达到合同价款和追加合同价款总额的90%时暂停支付。待工程竣工结算后,除按本合同附件《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书》约定的比例扣留的工程质量缺陷保修金以外,发包人应将全部结算价款支付给承包人。

27.7 发包人应在期中支付证书签发之日起7日内将期中支付证书上列明的款项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时间不支付,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约定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发包人不按约定办理期中支付,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7.8 发包人与承包人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预付、支付计划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发包人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含一年)以上的,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其余费用应当按施工进度支付。

27.9 第27条中有关工程款支付的文件提交和审批之前均须经注册造价工程师或相应等级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确认,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十一、工程变更

28、工程变更

28.1 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视为工程变更:

(1)合同包括的任何工作内容的数量的改变;

(2)合同包括的任何工作内容的质量或其他特征的改变;

(3)本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的改变;

(4)本工程任何部分施工的规定顺序或时间安排的改变;

(5)为进行工程变更需要的任何附加工作、材料或设备。

28.2 工程变更应按以下程序办理,并由工程师提前14天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令。

(1)发包人提出变更建议,经工程师审核,必要时应经设计人同意并提交相应变更设计;

(2)设计人提出变更建议,应提交相应变更设计,经工程师审核并报发包人同意;

(3)工程师提出变更建议,必要时应经设计人同意并提交相应变更设计,报发包人同意;

(4)承包人提出变更建议,必要时应经设计人同意并提交相应变更设计,经工程师审核并报发包人同意;

以上变更建议涉及到结构、外墙等影响本工程及公众安全的,必须经设计人同意并提交相应变更设计。

以上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或需要有关部门审批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提供由设计人出具的相应变更设计图纸和说明。

28.3 如工程师在发出变更指令前要求承包人提出一份有关该项变更的建议书,承包人应尽快做出书面回应,并在建议书中说明该项变更可能对本工程造成的影响。

28.4 承包人应按工程师发出的变更指令,进行工程变更工作。没有工程师的指令,承包人不得对本工程进行任何变更。任何工程变更均不应以任何方式使合同作废或无效,所有这类变更的结果应该根据第29条有关约定进行估价。

28.5 如任何工程量的增减并非执行工程师发出指令的结果,而是由于其工程量超过或少于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数量,则该项增减不需任何指令。

如承包人为了便于组织施工,或为了施工安全、避免干扰等原因需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而提出的局部变更设计,除须得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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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中外合资电力建设股东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全文共 11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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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签定时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为了明确双方在建设过程中的权力、义务和经济责任,结合该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合同。

一、工程范围

1、 工程名称:东兴用电工程

2、 工程地点:城东

3、 工程承包项目和内容:高低压开关柜(含二期工程间隔部分)、变压器、柱

二、工程造价

4、本工程采用总承包形式,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元 ¥

三、建设工期

5、 根据有关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暂定工程总工期为预付款到账后45日历 天。

6、 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未按乙方要求完成土建基础,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

(2)不属包干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

(3)在施工中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电、停水3天以上(每

(4)未按合同规定拨付款而影响施工。

(5)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6)因供电部门原因无法停电,致使乙方不能连续施工而影响进度。

四、工程质量、验收与安全管理

7、 本工程的质量为优良。

8、 工程质量验收依据及标准:①该工程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和设计变更;② 电力建设工程验收规范;③设备、材料制造厂产品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9、 甲方在不防碍乙方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10、 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乙方应当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没有及时检查的,乙 方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乙方在施工中严格 执行电力工程方面的国标、部标、行标,特别是主要设备应符合地方供电部门 要求。

11、 该工程竣工后,由地方供电部门根据工程质量验收依据及标准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甲方按照本合同支付工程款,验收不合格由乙方承担责任。

12、 乙方严格按照《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落实本工程施工的各级安全 责任制。本工程中非乙方责任发生的一切事故障碍,有相关责任方负责处理并 承担费用。

五、工程造价的拨款和结算

13、本工程总造价为 壹佰伍拾捌万 元人民币。

14、本工程合同签订后10日内,甲方支付本工程造价部分工程款,计人民币 壹佰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正式送电前)支付工程余款伍拾捌万元。

六、其他事项

1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肆份,甲乙双方个执贰份。

16、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需办理签(公) 证的,自办毕签(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造

17、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 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18、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19、二期工程低压部分联络柜一期以考虑,其费用待二期另行计算。

甲 方(合同章): 乙 方(合同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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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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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

第一条 订立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____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文,以共同遵守。

第二条 转让土地基本情况:

1、地块位置:_________

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号:_________

3、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_________

4、地号:_________

5、土地用途:_________

6、土地面积:_________

7、建筑面积:_________

8、现状:_________

9、抵押、查封情况:_________

10、地块的具体位置详见附图,附图已经双方签字盖X确认。

第三条 甲方保证本合同

第二条所述内容真实,保证土地权属清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具备的条件。

第四条 甲乙双方确定转让土地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亿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

第五条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应取得抵押权人同意方可转让。土地转让后,原出让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由乙方履行。

第六条 转让土地的剩余使用年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七条 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成交价款的39;_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首期款兼履约保证金。其余款项乙方同意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给甲方:

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以现金或现金支票支付;

2、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具体如下:

(1)

第一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X(画押)后____日内,乙方须支付地价款总额的_________%,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2)

第二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X(画押)后____日内,乙方须支付地价款总额的_________%,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3)

第三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X(画押)后____日内,乙方须支付地价款总额的_________%,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第八条 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如甲方不能按时将本合同项下的土地提供给乙方使用,延迟期间甲方同意将履约保证金双倍返还给乙方,作为违约赔偿。延迟超过两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及时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承担乙方由此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第九条 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应付款项,逾期两个月内(含两个月),乙方愿意以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逾期超过两个月仍未按合同规定缴齐应付的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向乙方追索由此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乙方已支付的价款,扣除违约损失后,予以退还。

第十条 甲乙双方应在签订合同后____日内,到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土地登记手续。转让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双方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 除法律规定的免责因素之外,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出现纠纷或违约行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向

①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②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_________市(县、区)签订。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X(画押)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和附件(图)共_________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贰份送_________市(县、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留存,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X):_________

乙方(盖X):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一、本合同适用于土地使用者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时,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共同签订。

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包括合同正文和附件《流转宗地图》以及合同双方当事人另行约定的其他附件。

三、本合同为示范,可作为签约文本,但监制、印制单位不负法律责任。

四、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先到当地土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查询该土地使用权是否符合转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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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职工队伍建设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1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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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为加强职工队伍建设,推动民兵预备役建设科学发展,根据军分区划分的调研课题,2至3月份,我们利用10余天时间,采取现地调研和座谈了解相结合的方式,对职工队伍建设现状、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如何加强职工队伍建设发挥好职工队伍作用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对5个职工家庭情况进行了跟踪调查摸底,了解了职工的思想、生活和工作等基本情况,围绕如何加强职工队伍建设发挥好职工队伍作用进行了座谈讨论。总的感到,目前职工队伍整体素质较好,政治坚定可靠,思想作风纯朴,履行职责认真,多数同志表现出了爱岗敬业和奉献牺牲精神,在平凡的岗位上勤奋工作,为邹平县民兵预备役建设做出了贡献。在调查中通过定性定量分析,我们也感到,当前职工队伍建设与科学发展观要求还不相适应,与新的使命任务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必须认真研究解决。

一、当前职工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高。调查中有部分同志认为,现在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武装工作不那么重要了,抓不抓关系不大,只要不出现大的问题就行;有的认为职工发展受限制,没前途;有的认为干武装工作,环境艰苦、待遇低,没有从事其他工作实惠。个别地方领导对武装工作缺乏正确的认识,在他们心中武装工作是“讲起来重要,抓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工作,没有把武装工作纳入党委的议事日程,有的甚至把武装工作当成负担,对抽调人员组织集训、学习等理解程度不够,支持热情不高。

二是职责意识淡化。调查中有8名同志谈到,现在上至各级领导,下到普通百姓,都在大谈经济,大抓经济,大搞经济,对武装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参与意识不强,开展武装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表现出畏难情绪;有的职责意识不强,在职不尽职、工作不尽心,没有把心思和精力放在本职工作上。有的精神不振奋,碰到困难不是想办法去克服,而是唉声叹气,怨天尤人,或把矛盾上交;有的不能结合本职工作岗位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落实上级指示不能形成自己的工作思路。

三是精力难以集中。进了人武系统,大部分职工都有“船到桥头车到站”、“进步无望”的思想,学习和工作压力不大、动力不足,在职不尽职,工作不尽心,常常为个人和家庭的琐事分心走神,不能把心思和精力全部投入到工作中,工作主动性不强,积极性难调动。15名职工中,祖籍全部在本县境内,全都在县城里安家居住,拥有私家车的3人,骑摩托车、电动车上下班的12人。他们在当地的亲戚朋友多、战友同学多,与地方人员交往多,社会关系广泛,八小时以外管控难度大,开车、骑车上下班,在方便工作和生活的同时,也给人员管理和安全管理增加了难度。

四是素质能力偏低。经调查,15名职工中,文化程度最高的为大专有3人,高中(含中专)有10人,初中有2人;民兵教练员专业有8人,仓库保管员有7人,受过师以上正规军训和预备役业务培训的有3人,熟悉掌握2种以上专业的有2人。大部分职工军事素质较差,缺乏武装工作的理论知识,对相关的业务不熟悉、不了解,从事武装工作有些力不从心。即使有过从军或军事培训经历的,由于多年工作在当地,家务缠身,很难有再学习深造的机会,业务水平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也有的职工学习积极性不高,自我“充电”不足,业务能力提高不快。还有部分职工存在学历偏低、知识陈旧、观念老化等问题,工作水平相对偏低。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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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区建设工程包工不包料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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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并结合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双方自愿及完全清楚,理解本合同条款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厂房

二、工程地点:大东工业园内

三、工程内容:厂房、道路、管网、井

四、工程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五、工程泥工包价: 厂房每平方米22元;道路每平方米11元;管网每米40元;圆井每座350元;方井每座280元 .

六、工程材料:甲方采用的材料道路为商混,厂房地坪材料为商混,磨砂地坪由甲方负责

七、付款方式:根据工程进度付款,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

八、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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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农村建设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31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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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的**届中全会提出的重大决策,是今后一段时期我们的中心工作.为了了解掌握新时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我利用寒假的时间去我镇实地调研了一番。

我镇是全国重点发展的乡镇,近年来,随着国家和省、市、区对“三农”的日益重视和农业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特别是xx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来,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农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条件逐步完善,科技文化教育发展加快,农村经济与各项社会事业朝着全面协调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而且由于合铜,合安,合铜黄高速公路都横穿我镇,已基本形成“四纵四横”的公路网络,因此我镇有着很好的发展机遇,而我镇政府也趁如此好的机遇大力发展新农村建设,在实行了新农村建设以来,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均取得了一定成效,特别是组织实施“三清、三改、三通”等一系列环境整治措施以来,村容村貌有了很大改变,青山绿水,沿河路绿树成萌,环境优美,公路畅通,是个人见人赞的好地方。目前为止,我镇已成为我县最重要的乡镇了。

早在两年前,我镇就科学设计了新农村建设规划蓝图,新农村建设起点在规划,怎样才能确保规划科学,便于实施操作,结合实际呢?对此,我镇有着一系列切合实际的规划:

1、精心组织,统一部署,高标准制定发展规划。我们按照新农村建设出新意、出精品的指导思想,采取外地学、当地看、比着干的办法,组织全镇村干部分别到竹山罗家坡村、平利县龙头村等地,学习、借鉴外地经验,通过实地看、问、学,提高干部对新农村建设的感性认识。

同时,组织全镇干部系统地学习xx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增强镇村干部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理性认识。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分类制定各村新农村建设规划。对市、县确定的重点、试点村,采取试点先行的办法,对照新农村建设“20个字”( 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分层制定建设规划,力求全面推进。

对镇定试点,则依据优势,侧重于先易后难,逐步推进,对一般村则广泛畅导创造条件、抓住机遇、分类突破、营造优势、逐层推进。全镇所有村已根据自身实际,全部制定出未来五年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

2、咬定目标,精心组织实施 。从外地发展的经验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通过长期抓、长期积累形成的,最根本的一点是咬定目标不放松,我镇无疑也必须走这条路。我们立足从努力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入手,解放生产力,促进生产发展,农村农民生活富裕,立足通过用先进文化、致富技术、《乡规民约》打造文明乡风,立足通过集镇建设、自来水工程建设、公路建设、能源沼气建设、生态家园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活环境,实现村容整洁。

立足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现管理民主,建设新农村不仅要有好的规划,更要有一个好的推进机制,我镇已经建立了一套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联村考核机制,即:每个副科级干部联包1-2个示范村,每个行政干部联包一个村,每个村干部负责一个湾院,每一个党员联系一个贫困户的联包机制,对照规划,逐项、逐年、一任接着一任干,逐项、逐年实行量化考核。

3、先易后难,分步实施,整体推进 。新农村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最有效的办法是办点示范,先易后难,最后攻坚,有的村已具新农村雏形,只要注意完善、加强,就可具规模,既具代表性,又具示范性,对条件基础稍差的村则注重从解决基础设施入手,尽快改善条件,分步推进新农村建设。相反的村则注重从改善群众最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入手,创造条件,逐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力争通过五年的建设、发展,形成各具优势,各具规模的新农村格局。

4、充分体现民意,让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 。新农村是人民群众的新农村,他们日常生活中最缺、最盼、最急的事情他们自己最清楚,建什么样的新农村,他们最有发言权。因此,我镇在领导、主导新农村建设时,最重要的是充分听取、采纳他们的建议、意见,体现民意,让群众的主人翁精神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迸发出来。只有这样才不会出现“急在上头,冷在下头”的尴尬局面,才能调动全体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进取心,才能全镇上下拧成一股绳,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

当然,在建设新农村的过程中,我镇也不可避免的遇到很多难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农村生产力低下

我镇的农业总体是还是粗放生产,产业化基本未形成,农作物种植和畜牧养殖都处于低水平发展,且多以零散种养为主,尚未形成规模效应和集约效应,农户的收入来源主要是出外打工,农村劳动力大部分外流,“留守”的农民大都是老、弱、妇、幼。农民受教育程度偏低,从而阻碍了接受新事物、学习使用新科技的能力,在技能素养方面,具有一技之长的人还比较少,导致种田只能粗放经营,打工则只能卖苦力打粗工,严重制约了农民增收。

(二)人居环境整治力度有待加强

我镇在人居环境整治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其他村村容村貌并未从根本上得到改变。由于各种因素,老百姓响应不积极,“六改四普及”难度大,农民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还不够,有些农民在思想上存在“等、靠、要”的观念,认为新农村建设是上级党和政府的大事,个人存在不愿让利、不愿筹资的思想。虽成立了“村民理事会”,但“理事会”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改水、改厕、改栏工作进展缓慢。

(三)农村基础设施落后

由于财力制约,农村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条件改善投入严重不足,农田水利设施薄弱,镇、村投入资金有限;

(四)社会各项事业有待进一步加强

我乡的医疗卫生、科技、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等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水平普遍较低,农村医疗条件差、医疗水平低,同时,农村医务人员水平低,医疗卫生状况令人担扰,科技文化投入不足,底子薄、人才缺、资金少、设施差的状况没有得到改善。农民缺乏最基本的文化活动,等赌博活动有抬头的趋势。农村弱势群体保障体系薄弱。

然而,不论遇到何种困难,我镇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定会朝着预定的“目标”迈进,那就是:

1、农业产业化:加快农业结构调整,鼓励发展适度规模化经营,重点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实现家庭经营和联合组织经营的优势互补。努力培育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引导企业与农户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联接机制,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努力在二、三产业上拓展农民增收空间,增加农民收入。

2、农民知识化:大力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加大对农民科技文化知识教育和免费的实用技术培训,让他们能掌握一项致富的技术,加大对外出务工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开发和充分利用农村劳动力资源的潜力,加强对农民应该掌握的经营管理知识的教育,培养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高素质的新型农民。

3、村镇文明化:积极推进农村的“四改”(改环境、改容貌、改卫生、改观念),加大对农村公路、农电网、电视网、电话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改善镇村环境;推进现代化村镇建设,改变农村面貌。采取推行农村饮水改造、发展户用沼气、实行人畜分离和垃圾集中处理等措施,改善农村卫生状况;改变传统观念,提高农民发展循环经济和生态保护的意识,树立良好的文明乡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和谐型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4、保障社会化: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医疗保险,积极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建立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失地农民生活保障机制,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救济制度,探索建立城乡衔接、公平统一的社会福利制度。

5、管理民主化:引导农民积极参加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活动。全面实行村干部“直选”和村支部“两推一选”制度,完善“一事一议”、村务公开、民主监督等制度,保障农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我坚信,在我镇所有人的共同努力下,我镇一定会拥有一个灿烂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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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电力2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电力,全文共 12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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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_____

承包方: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定论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二、工期

1、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人要求的工期完成全部工作。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2、工期奖罚:本工程以发包方验收通过为竣工。分承包方不能按上述工期完成时,每推迟一天罚款元。

3、有下列情况之一,并经发包方签证,工期可以顺延。

(1)因发包方原因影响开工。

(2)工程量有较大的增加。

(3)不可抗力。

(4)发包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因此造成的发包方损失。

三、工程质量及验收

1、质量标准。

2、承包方应按照施工图及说明、国家有关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经发包方确认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3、承包方应对现场工人的操作、施工方法、施工技术措施的可靠性、安全性负完全责任,因承包方责任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返工,其经济损失由承包方自负,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4、承包方必须接受发包方在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及时办理质量检验手续。承包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代表提供完整的过程检验资料。

5、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发包方罚承包方总造价的。

四、过程结算、工程款支付

1、结算方式:

(1)承包方式:

(2)计价方法:

(3)合同价款(大写):

(4)结算方法:

2、工程支付:

五、材料供应及设备管理

1、全部材料由承包方自行采购,经发包人认可后使用。

2、机械设备由承包方自备。

六、发包方责任

1、负责办理有关建设手续。

2、审查承包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各种技术资料和工程预决算。

3、提供施工图纸套。

4、负责组织工程设计交底、图纸会审。

5、发包人指派同志为工地代表。

七、承包方的责任

1、承包方在施工中必须配备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现场管理班子。

2、遵守发包方的质量、技术、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管理制度,接受发包方代表的指挥、检查和监督。

3、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编制出施工方案,报发包方审核,并按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4、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按发包方要求的工程资料的样式及填写方式,汇集施工技术资料,提供给发包人2套。

5、承包方指派同志为工地代表。

八、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承包方应派专人对施工用电、施工机械进行管理,加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确保使用安全。

2、承包方必须按文明施工要求组织施工,做到施工现场文明整洁。

3、承包方在施工中,应严格安全措施,严禁高空抛物。

4、承包方在施工中,如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一切费用和善后问题的处理,均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因此给发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其它

1、本合同双方约定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分别保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份(发包方执,承包方执)。

十、补充条款

发包方:_____承包方:_____

合同订立日期:_____年_____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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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小型工程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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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小型工程本)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层数:_____________

结构类型:________________ ;檐高/跨度:_____________米

批准文号:(有权机关批准工程立项的文号)_______________

工程性质:(指基建、技改、合资等):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等级(优良或合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承包造价(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监制

一九九五年八月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小型工程本)是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一99-0201)拟定的,适用于建筑面积在XX平方米以内或承包造价在50万元以内的建筑工程。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期

1.1  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合同工期日历天数为____天 。工期如需提前,按约定的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合同工期总天数为_____天。

1.2 承包方为提前工期采取的相应措施及因此增加的经济支出: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工期提前或延误的奖罚,由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 图纸

发包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承包方提供_____套图纸。

第3条 发包方、承包方驻工地代表。

发包方工程师姓名:___________ ;

项日经理姓名:_______________ 。

第4条 发包人工作

开工前办理完毕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构筑物拆迁,地上及架空、地下障碍物清除,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道路接通至施工现场,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现场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提交办理有关证件、批件的合法手续,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位置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承包方,并于现场交验,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及施工扰民问题,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组织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在收到承包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后_______天内予以确认。凡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时,发包方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相关的经济支出。

第5条 承包人工作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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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乡镇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现状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猎头,全文共 1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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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现状调研报告

**县某镇,土地面积65.4平方公里,耕地2133公顷、其中水田1914公顷,山地2080公顷,下辖38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422个村民小组,总人口3.4万人。该镇自古人杰地灵,有着悠久的人文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相传三国名相蒋琬曾求学于此,镇东部有以蒋琬命名的蒋琬峰,留下了蒋琬勤学的千古佳话。境内和合村的三角塘水库底坡上有西汉陶器窑址,丰家村周家湾菜园内有宋代陶器遗址,有金紫峰宝觉寺,有黄龙山清俊亭等名胜古迹,有王如霆、赵三元、陈荆等历史名人。目前的经济收入主要靠种植水稻和外出打工。

人才队伍现状

该镇机关工作人员共有252人,其中党员140人,民主党派1人,大专以上学历110人。编制数为137人,在岗人员132人。副科以上干部35人,实职副科14人,退休人员19人,停薪留职人员95人,公务员71人,职工42人,专业技术人员13人,其中有中级职称的3人。35岁以下的150人,占总人口的60%。

在1995年的时候,该镇总工作人员89人,96年至99年进入了大量人员,其中有部分是大中专毕业生或退伍军人,其他大部分是通过各种关系招工进来的,并且文化水平都不大高。XX年至XX年县里要乡镇精减人员,该镇新来的关系不大硬的大中专毕业生大多下岗或停薪留职。

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规划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这就要求在农村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创新性人才,在农村应该增加农民合作组织,发展规模企业,这就要求在人才需求上要有真懂技术,有一定的市场分析能力,把握市场,为农民提供市场信息,多发展有技术含量的生产。

造成农村基层人才短缺的主要原因对于乡镇机关人员来说,原来的七所八站,大部分干部管理权限都上划,收回县直有关部门统一管理,使干部的选拔面比过去大大缩小;乡镇一级在职人员报酬低,报考乡镇公务员的人不多。在这个镇,相当多的顶岗人员是城镇当兵转业安置下来或者是七几年乡镇招聘干部,学历不高不说,能力也有限。该镇132名在职人员中,当兵回来的达35人,招聘干部15人;因公务人员管理严格,转干不如过去容易,这样乡镇只好让一些不是公务员的人干公务员职位的事。县直一些部门近年来向乡镇借调借用干部的现象也比较普遍,使得乡镇缺人的现象更加严重。该镇就有3名同志在县直机关帮忙。分析造成农村基层人才短缺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农村在吸引高校毕业生方面没有诱惑力,很多高校毕业生在选择就业方向时往往把农村排斥在外。二是农村相对封闭的发展环境阻碍了人才的引进,很多优秀人才认为农村不具备大城市发达的信息网络,在个人发展平台较小。三是乡镇工资待遇较低,影响了其吸引力。

现在的乡镇工作人员,大都有发不出工资的威胁。比如该镇早几年的电视台有7个人,其中4个年轻人各有特长,将电视台搞的红红火火,每年创收20万。镇里规定台里要完成10万的收入就发基本工资,剩下的收入镇财政与台里按五五分成,即台里应有5万元的奖金可发,但实际发下的每人不到3000元。这样,四个年轻人的积极性大大降低,三四年后,年轻人全部走了,新加的人员在技术不能有大的创新,又过了2年,台里的收入大大减少。目前,这个电视台每年收入1万多元,入不敷出,只剩下3个工作人员了。

加强农村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乡镇是最基层的政权组织,与人民群众发生最直接的联系,加强乡镇政权建设,培养更多的乡土人才是建设和谐社会最基础的工作,也是当地发展经济最急需的工作。 要改变目前一部分乡镇干部后继乏人的状况,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应完善对乡镇干部、尤其是边远地区乡镇干部的选拔作用机制,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多渠道选拔;应动员更多的青年干部到乡镇锻炼,把到乡镇工作作为干部必须经过的一课;关心爱护基层干部,不仅从政治素质上提高他们,也应从经济利益上关心他们;对乡镇干部缺编人员应有严格的准入制度,不能把县级安置不了的非干部人员往基层塞,造成基层职工中公务人员比重下降,整体素质下降。乡镇人才队伍当前最为严重的问题是总量不足,突出地体现在高层次高素质人才严重匮乏,基层人才严重短缺。为此,在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基础上,重点解决以下三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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