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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著名旅游景点 旅游攻略【热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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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9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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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出国旅游合同

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出境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出境社: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一章 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 团队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旅游及赴中外双方政府商定的国外边境区域和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

(8)边境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9)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的费用;

(2)办理离团的费用;

(3)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出境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 、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 不合理的低价,指出境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出境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 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出境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出境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出境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出境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出境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 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 旅游行程单

出境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和《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出境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出境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出境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 出境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 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出境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 出境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不降低服务标准;

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团前采取行前说明会等方式,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旅游目的地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出境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境外小费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出境社境内和境外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5. 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持证领队人员;

6.妥善保管旅游者交其代管的证件、行李等物品;

7.为旅游者发放用中英文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内容包括旅游者的姓名、国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提示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向旅游者提供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第七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出境社按照合同及《行程单》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拒绝出境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3.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出境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出境社的导游、领队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4.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出境社出具发票;

5.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6.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7.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出境社协助索赔;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八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签证/签注资料和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项内容,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及时联系;

2.向出境社提交能有效使用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自办签证/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

5. 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不擅自脱团;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 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文明行为规范;

7.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8. 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

9.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不当行为;

10.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1.出境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出境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旅游者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出境社与旅游者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第十条 合同的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出境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的;无法为第三人办妥签证/签注、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第十一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出境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出境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并就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或者改签线路出团:出境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出境社予以退还。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

第五章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 出境社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出境社解除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等有效形式。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按照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不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境社可以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 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影响合同履行的其他情形。

出境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旅游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三条 旅游者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出境社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书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在行程结束前,旅游者亦可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未办理签证/签注的,出境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出境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因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提出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解除的,出境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五条 必要的费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第十六条 出境社协助旅游者返程及费用承担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应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出境社承担;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第十三条第2款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出境社的违约责任

1.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出境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出境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出境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旅游者采取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补救措施的,费用由出境社承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出境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4.未经旅游者同意,出境社转团、拼团的,出境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旅游者解除合同的,出境社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5.出境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出境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1)出境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出境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出境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因不听从出境社及其领队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出境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应当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4.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5.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出境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出境社原因导致旅游者被拒签而解除合同的,依据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处理。

2.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出境社不承担责任。

3.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出境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出境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责任的,出境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 线路行程时间

出发时间 年 月 日 时,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时;共 天,饭店住宿 夜。

第二十一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4岁) 元/人;其中,导游服务费 元/人;

旅游费用合计 : 元。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

旅游费用支付时间: 。

第二十二条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出境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出境社购买(出境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不得勾选此项):保险产品名称 (投保的相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

□自行购买;

□放弃购买。

第二十三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 人。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出境社委托

出境社履行合同;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4.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拼至 出境社成团。

第二十五条 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出境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出境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出境社承担;

5. 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3)、《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4)。

第二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出境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二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出境社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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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旅游活动方案范文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0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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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主题:

20xx相约,清凉一夏。

二、活动目的:

为了丰富广大员工的文化生活、完善公司福利,感谢各位员工辛勤的付出和努力的工作。通过本次活动促进员工之间的相互了解,增强相互之间的团结及友谊。

三、活动宗旨:

1、加强团队凝聚力与团队协作能力;

2、激发职员参与公司各项活动的热情;

3、加强和巩固职员对公司的管理制度、企业理念、产品知识等的熟悉;

4、休闲娱乐,缓解工作疲劳;

四、活动项目:

漂流,一天游(仅作参考)

五、活动时间:

20xx年5月1日

六、参与范围:

全体职员工

七、主办部门:

行政管理部

八、协办单位:

东莞市明珠旅行社

九:活动安排:

1、在东莞驶往两个钟头的路程中,在车上组织全体职员及领导猜谜、男女同事集体对歌;

2、就地组织全体参与的娱乐活动,包括文艺节目表演、企业知识竞答;

十:活动流程:

1、车上2小时的猜谜与唱歌由导游及领队主持,全体同仁积极互动;

2、首先到达景区后跟随导游游览美丽的湖光山色,欣赏青山夹着碧绿宁静的江水,仿佛沉静在美的画中,全身心的放松,感受这一刻的宁静吧。旅游活动策划书。3、午餐后在导游的带领下来到漂流景区,依次先更换好衣服,在指定地点按顺序登车,前往漂流起点,经验票后领取救生设备、划桨、头盔。并按要求穿好救生衣,在救生员指引下开始漂流。漂流过程请服从救生员指挥。

十一、活动其它项:

交通:全程空调旅游车(按45-53座车,600人,共安排11辆旅游大巴)一车安排一个导游及一个公司领队

门票:旅行社购买景点首道门票

餐饮:正餐十人一桌,八菜一汤

导游:优秀中文导游服务

保险:旅行社责任险(旅游意外险建议客人购买)

十二、注意事项:

1、在旅游过程中,请大家随时注意自身安全,如无特殊原因,请勿擅自离团自由活动。全程必须服从旅行社统一安排。

2、在游览过程中请大家务必遵守时间,听从导游和领队安排。

3、去旅游前请大家准备点现金、身份证,以备旅途中使用。旅游活动策划书。旅行中务必小心保管自己的行李、手机、钱包、相机及其他贵重物品。

4、如有晕车、晕船等现象者,请提前备好药品。并在出行时提前告诉导游和领队。以防途中发生异常反应。

5、旅行中,每次出发或返回时,请各小组组长认真确认本组成员是否到齐。如有任何异常请知会领队及导游。

6、旅行时,请大家特别要注意服装和鞋子,尽量要轻装出行,少带杂物,以减轻负荷;鞋子要选用球鞋、旅游鞋,勿穿高跟鞋,以免造成行、走登山不便和有碍安全。

7、大家在游览景区、景点时应注意无照游商围追兜售和宰客欺客的现象。这些无照商贩经常向过往行人和旅游团队兜售水果、饮料和小纪念品,请大家谨慎购买。

8、大家在景区游览时要注意景区内的各个标识牌,避免造成走失或迷路等不必要的麻烦。必要时请用笔记录下来,以便查看。

9、大家在景区游览时如果要暂时离开团队,如去洗手间,请告知导游、带团负责人、组长或其他团友。

十三:漂流前的准备:

1、多带套衣服:漂流不可避免会“湿身”,上岸后没有干衣服换是很难受的。参加漂流不要穿皮鞋,平底拖鞋、塑料凉鞋和旅游鞋都可以。坏天气水上冷,好天气水上晒,要注意防寒防晒,太名贵的服装鞋帽最好不要用于漂流。

2、上筏只带饮用水,另手机、证件和现金……怕水的东西都不要带。

漂流注意事项

★游客参与漂流请先更换好衣服,在指定地点按顺序登车,前往漂流起点,经验票后领取救生设备、划桨、头盔。并按要求穿好救生衣,在救生员指引下开始漂流。漂流过程请服从救生员指挥。

★游客漂流前请将自己的贵重物品保管好或交保管室保管,一切怕湿物品不要随身携带。

★游客在漂流过程中不得脱掉救生衣等救生设备,遇有急流险滩时双手紧抓游艇两边的扶手,禁止在非游水区游泳。

★漂时不要做危险动作:一般来说,漂流河段都是比较安全的,只要不自作主张随便下船、不互相打闹、不主动去抓水中的漂浮物和岸边的草木石头,漂流筏不会翻。一旦“翻船”也没关系,憋住气,小心不呛水就行,因为你穿有救生衣;

★漂流船通过险滩时要听从船工的指挥,不要随便乱动,应紧抓安全绳,收紧双脚,身体向船体中央倾斜;

★漂流过程中注意沿途的箭头及标识,它可以帮助你找主水道及提早警觉跌水区。

★近视的朋友请记住用小绳子固定眼镜

十四、工作职责:

领队:

导游:(一)(二)(三)

小组组长:第一组长:第二组长:第三组长:第四组长:第五组长:

十五、行程安排:

空中漂流,一天游

行程特点:领略中国最出名漂流之乡万种激情,探出人生感悟真谛,感受岭南温泉文化,品尝广东第一鸡,品味北江小三峡渔家风味餐。

8:00

于指定时间地点集中出发,途经广深高速、北二环高速、广清高速到达美丽的广州后花园——清远市。一路上参与开心娱乐节目。全程高速约2、5小时。

11:00

前往码头乘船游览,它位于升平镇以南1公里处的北江河上,平静、莲碧、倒影、绿意构成一幅百里北江山水画廊,两岸连绵的青山夹着碧绿宁静的江水,还有许许多多曲折幽深的库湾,形成一幅湖光山色的崭新图景,如画廊般连绵百里,慷慨地呈献在世人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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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旅游计划书推荐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3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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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背景:

我们还记得xx年8月30日新生报到时我们脸上的懵懂与憧憬,而这天,我们希冀着自己离开校园的那一刻。大学三年的时刻是短暂而又漫长的,这三年中,我们法律文秘班的40位同学共聚首,一齐经历了军训、法政之周、特团活动、助班毕业、男生节女生节、毕业实习等等大小的活动,我们有过欢声也有过笑语、有过泪水也有过争吵,或许当多年后我们重回首时,记忆中每个人的影像都是模糊的,但这期间发生的事、停留在自己身边的人都会在我们的心底留下深深的印记。

在毕业前夕,值此寒冬来临之际,为了给我们的大学生活划下最后的原点,为了营造团结进取的良好氛围,特开展厦门汽车纯玩三天毕业旅游活动。

活动主题:“涛声镌刻我们友谊,海浪记录我们回忆”

活动时刻:xx年11月4—5日

活动对象:法律事务(法律文秘)全体同学

活动安排:

11月4日:

早上06:00集中出发前往汕头(约6小时);车观海湾大桥(过桥费已含)位于汕头港东部出入口妈屿岛海域处,为跨海公路桥;汕头接团中餐后游览:林百欣国际会展中心光行约50分钟汕头林百欣会展中心总建筑面积三万五千平方米,面向十二万多平方米的会展中心广场,位于汕头城市中心的黄金地带;人民广场约45分钟;后乘车前往厦门约3。5小时,厦门接团后入住酒店;

午餐自理,晚餐后入住厦门酒店(干净整洁的双人间,不挂星)

11月5日:早餐后始建于唐代的闽南古刹的南普陀寺(参观时刻约50分钟);寺内天王殿、大雄宝殿、大悲殿建筑精美,雄伟宏丽,各殿奉弥勒、三世尊佛、千手观音、四大天王、十八罗汉等,妙相庄严。车游厦门大学外景,车游美丽彩带环岛路;随后前往“海上花园、音乐之岛”鼓浪屿(含船费,过渡约15分钟整天在岛上自由活动(也能够安排导游带领游览);晚餐后可自行选取前往厦门最繁华的商业步行街——中山路自由逛街(时刻客人自己安排);

含早餐,午餐,晚餐自理,入住厦门酒店(干净整洁的双人间,不挂星)

11月6日:

早餐后游览:被毛主席誉为“华侨旗帜”的爱国华侨陈嘉庚先生的故乡集美(参观时刻约为1个半钟),参观集美学村,陈嘉庚先生故乡,归来堂;后乘车回到佛山市(约9小时);含早餐,午餐

费用:398元/人(两人一间双人房)、380元/人(四个人一间双人房)

随行教师:

活动安全保障措施说明:

1、本次活动由本班与狮山风光假日旅行社合意组织,旅游期间发生的一切后果由本班与狮山风光假日旅行社共同承担;

2、本次活动将由狮山风光假日旅行社购买团体险(保险费8万/团),同时,我们会推荐参加旅游的同学购买个人意外险(10元人,保险费10万人);

3、在外出旅游前,我们会提醒各位同学务必随身携带个人的一些常用医用物品,班委也会集中购买一些必备的感冒药、肠胃药、跌打损伤类药品随行;

4、在外出旅游期间,我们会要求各位同学务必持续通讯工具随身携带、正常使用;

5、在外出旅游期间,我们会提醒各位同学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贵重物品,做好防盗、防骗工作;

6、思考到天气原因,我们会在出行前一周密切关注天气预报状况,并提醒各位同学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7、外出旅游期间,我们将由旅行社统一安排入住厦门酒店,既安全方便又必须的保障;

8、外出旅游期间,一切活动均按照旅行社既定行程进行,全体同学务必听从导游指挥,切勿擅自行动。

活动联系人:

何倩婷:林丹青:旅行社:

地址:南海区狮山镇俊景西路俊景花园住宅小区c区01座07a号铺(原执法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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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样式一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7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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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样式一)

合同编号:

旅游者:

出境组团旅行社: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旅游局监制

使用说明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出境旅游组团社与旅游者之间缔结出境组团旅游服务关系适用本合同。本合同由背书式通用条款和约定式专用条款共同组成。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合同各项条款,特别是《通用条款》第二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和《专用条款》第四条。本合同中旅游者简称为甲方,出境旅游组团社简称为乙方。

2、填写本合同请逐页标明“合同编号”,填写完毕后,请乙方保存复写联,甲方保存原件。

3、本合同专用条款第三条中的“行程时间”是以自然日(0:00-24:00)为计算依据的,甲方在签订合同前请问清行程有关事宜。

4、甲方请保存好旅游行程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

北京市旅游局通讯地址:朝阳区建外大街28号,邮编:100022。

北京市旅游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邮编:100740。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拆电话:。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内容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标有团号、出发日期的《出境旅游行程表》、《行程须知》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专用条款

旅游者(甲方):____________

出境旅游组团社(乙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出境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情况

甲方应当为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允许出境的中国公民。

甲方人数为______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为:_________。

第二条 旅游手续

以下旅游手续由甲方自行办理:护照、签证、出境机票、_______ 。

第三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乙方负责组团为甲方提供出境旅游服务。合同报价以__人成行为基准。

行程时间共计______日,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

成行团号:________(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出发地点及时间:____________。

返回地点及时间:____________。

目的地国家(地区)旅游线路:____________。

旅游费用为_____元(人民币)/人,总计为_____元。

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国际间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

餐饮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不成团安排

因报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而不成团时,乙方应当提前7日(不含)通知甲方,双方按下列第__种方式解决:

1、解除合同。

2、解除合同,乙方建议甲方与其他旅行社拼团;若甲方接受建议的,应当与拼团旅行社另行签订旅游合同。

3、建议甲方延期或更改旅游线路,如甲方同意则改签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还或由甲方补足。

4、乙方未提前7日通知甲方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八条中成行前解约责任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国内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诉,协商、调解或申诉解决不成的,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六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用条款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甲方有权自主选择具有出境旅游组团资格的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出境旅游服务。

(二)知悉乙方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如实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告知有关服务价格、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人身、财产不受侵害的权利。

(四)要求乙方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和《出境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有权要求乙方为旅游团队委派持有《领队证》的领队人员代表乙方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五)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人员按照合同约定带团到行程国家或地区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合同约定的购物安排。

(六)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人员推荐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

(七)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八)对乙方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甲方有权对乙方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甲方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尊严与形象,举止文明,不得涉足不健康场所。

(二)不得侵害他人权利和利益。甲方在行使权利的同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方应当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尊重领队和导游的人格,遵守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法令,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

(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甲方应当在出境旅游申办和行程中提供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甲方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将健康状况如实告知乙方。

(五)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旅游费用,在行程中应当遵守团队纪律,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乙方改变旅游团队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不得在境外滞留不归。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甲方应当参加乙方组织的行前说明会,并自行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行程中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七)境外纠纷境内解决。出境旅游过程中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回国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甲方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在境外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地区法令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拖延行程、扩大影响的措施强迫乙方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八)携带的货币及行李物品应当符合我国和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有关规定。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

(一)享有在出发前向甲方收取约定旅游费用的权利。

(二)享有核实甲方提供资料的权利。

(三)享有按照服务标准安排交通工具,酒店、接待社的权利。

(四)不成团时,有建议甲方转入本社其他团队或者其他社团队的权利。

(五)享有在紧急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处置问题的权利,但不得损害旅游团队的根本利益。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一)应当向甲方出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出境旅游组团社经营许可证》。

(二)应当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三)应当就出境旅游的具体行程、标准、购物等情况向甲方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

(四)应当召开行前说明会,并向甲方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和旅游项目具体内容,书面告知出境旅游过程中可能涉及的行程国家或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境外小费支付标准及其他注意事项,并向甲方推荐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

(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拼团。

(六)应当本着谨慎、周到的原则按照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旅游服务,提供的服务不得低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七)出境旅游过程中安排合同约定之外的自费项目,应当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强行安排甲方购物。

(八)应当向甲方出具或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第五条 旅游费用

本合同约定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费用:团队签证费、手续费、国际间交通费、游览交通费、住宿房费、餐费(一日三餐,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费餐饮)、旅游景点门票费、导游服务费、国外机场税。

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护照费、境内地面服务费、出境机场税、国内段交通费、行李物品的保管费及超重费、自费项目有关费用、自由活动期间的交通费及餐费、计划外行程费用、境外小费。

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条 旅游手续

本合同涉及的各项旅游手续除另有约定外,均由乙方代为办理,甲方应当积极提供有关协助。双方约定由甲方自行办理的,甲方应当保证自备手续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旅游内容变更

行程中因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线路、交通、食宿等标准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可在征得团队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但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的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的,由乙方决定;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返还甲方。

除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外,乙方不得单方变更旅游内容。

第八条 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或由于甲方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因违反有关国家或地区法令而被惩罚、拘留、遣返或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代为办理旅游手续或在出境旅游过程中乙方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遗失、毁损甲方证件、机票的,或代为办理的旅游手续存在瑕疵的,乙方应当积极协助甲方补办相关手续,并承担补办手续所需直接费用及其他应当支付的合理费用;因上述行为影响甲方旅游行程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因滞留而必须支付的费用、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费用等等。

(2)乙方擅自增加、减少、变更旅游项目,以及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进行赔偿。除为满足甲方的特殊要求以外,若出境旅游过程中实际提供的餐饮、住宿、交通标准高于合同约定的,增加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3)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规定以外的因乙方过错给甲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根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由保险公司按照有关标准予以赔偿。

(4)乙方委托的境外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视同乙方违约,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擅自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拼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其造成的损失;甲方在出发前才得知存在擅自拼团情况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

(二)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

(三)成行前的解约责任

1、甲方解约责任

因甲方原因解除合同的:

(1)应当提前15日(不含)书面通知乙方,在扣除手续费100元后,乙方应当一次性退还甲方支付的剩余旅游费用。

(2)出发前15日(含)至9日(含)内解约的,除扣除手续费100元以外,甲方还应当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并支付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3)出发前8日(含)至4日(含)内解约的,除扣除手续费100元以外,甲方还应当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并支付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4)出发前3日(含)内解约的,除扣除手续费100元以外,甲方还应当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并支付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5)圣诞、春节、五一、十一旅游旺季出发前15日内(含)解约的,除扣除手续费100元以外,甲方还应当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并支付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甲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除合同,应当依据前款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凡属上述情况,乙方保留注销签证的权利。

2、 乙方解约责任

因乙方原因解除合同的:

(1)应当提前7日(不含)书面通知甲方,支付违约金100元,并一次性退还甲方支付的旅游费用。

(2)如乙方未提前7日通知甲方的,除一次性退还甲方支付的旅游费用以外,还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3)圣诞、春节、五一、十一旅游旺季乙方未提前7日通知甲方的,除一次性退还甲方支付的旅游费用以外,还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

凡属上述情况,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 因旅游线路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传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及甲方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均可在成行前解除合同,旅游费用在扣除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甲方,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解约责任,但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4、双方对解除合同的通知时间和方式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四)行程中的解约责任

甲方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的,乙方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甲方未能按照合同安排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乙方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免责条款

1、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2、是否给予签证,是否准予出、入境,为有关机关的行政权力。如因甲方自身原因或因提供材料存在问题不能及时办理签证而影响行程的,以及被有关机关拒发签证或不准入境、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权力机关政策调整造成旅行证件、签证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如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4、对由于航班延误或取消、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甲方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第九条 换汇规定

乙方为甲方提供换汇的必要手续,甲方持有关证件自行到银行换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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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旅游发言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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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同志们:

首先,感谢人民代表和同志们对我的信任和支持,选举我任新一届政府镇长,在此,我对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在这庄严的时刻,我深感荣幸,万分激动。代表的信任,人民的重托,意味着责任重大。重任在肩,我的选择只有一个,就是恪尽职守,不辱使命,不负众望,以实际行动回报人民代表,回报全镇人民。

xx镇是一个美丽的乡镇,江环抱,生态宜人,地利人和,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喜人。是我县的重点乡镇和州命名的特色风情小镇。近年来,通过镇党委,政府团结带领全镇压人民扎实苦干,克难攻坚,奋力开拓,全镇经济社会保持了良好发展势头,我有信心和决心与在座的各位代表和同志们一道,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领导下,团结全镇干部群众,加快推动xx镇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在任期内,我决心从三个方面去做:

一是准确定位。

我是由人民选举出来的,为人民服务是政府的最大宗旨,也是我一切工作和出发点和落脚点,我将用这句话时刻激励和鞭策自己,努力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把自己全部的力量和精力,毫无保留地用在服务民生,推动发展,维护稳定上。

二是加强学习。

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使自己的思想和知识水平始终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将虚心向各位代表,干部,人民群众学习,虚心请教,努力将所学知识,工作经验和发展实际结全起来,积极主动融入并带领政府这个团队同心相应,同甘共苦,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为社会经济发展尽心尽力,出谋献策,奋力开创新局面。

三是狠抓落实。

乡镇工作是“三分战略,七分执行,一分布置,九分落实”,我将把狠抓落实穿于工作始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积极传历届班子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工作落实始终与上级要求保持一致,同时,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接受镇人大的依法监督和群众监督,依靠社会各界力量,齐心协力开展工作。

各位代表,同志们,面对新形势,新机遇,新任务,有全镇人民和各位代表的理解,信任和支持,我们一定能够齐心协力,把xx镇建设得更加美丽。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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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旅游业务培训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培训,全文共 22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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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4月8日至12日,本人有幸参加了在首府乌鲁木齐举办的“兵团日报社签约通讯员新闻业务提高班”的学习,受益匪浅。

这次学习班共有16个师局198名基层通讯员参加了培训。五师有12人参加。

授课的老师有兵团党委宣传部部长万卫平,兵团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兵团日报社社长王运华,兵团日报社副社长陈维平,兵团日报副总编辑:焦慧、张富强、康东升等领导同志和兵团日报要闻部主任潘若禺、专刊部主任吴国平、副主任张光辉、新华社兵团支社社长李秀芩等。

4月8日上午开班仪式上,兵团日报社党委书记、社长王运华对学员们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明确责任增强新闻宣传报道的信心。他说:新闻宣传也是生产力,也是拉动内需促进发展增强人们信心和动力的措施。二是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理论素质和写作水平。新闻宣传报道不仅仅是写几篇稿子,而是要发挥新闻宣传的作用,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三是要开阔视野培养战略思维,树立大局意识。四是遵守纪律,约束自己,转变角色,认真听课,做好笔记。

兵团党委宣传部部长万卫平为学员们作了“兵团新闻宣传文化工作的主要任务”的阐述。

万部长说:当前我们新闻队伍基础很好,专业人才多,骨干多,这让我感到欣慰。

过去,兵师团连四级都配有文教,宣传工作在统一职工思想、提高职工认识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而今实行大政工后,宣传工作纳入政工办,似乎削弱了宣传文化工作。但是,我们的新闻工作者依然辛勤工作,为凝聚人心、鼓舞士气、唱响主旋律做出了应有努力。作为主管宣传的领导,向各位同志表示深深的敬意。

万部长主要对今年兵团宣传文化工作的目标任务进行阐述。

一、理论工作

继续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普及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

一是抓好党委中心组学习,认真进行总结,写好经验交流材料,这一点非常重要。

本人认为我团的特点在于党委一班人带头学习示范,建立学习制度,形成学习习惯,对基层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起到了引领教化作用,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较大提高,干部作风较大转变。尤其是今年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机关干部开展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活动,可否建立考核监督机制,以达到学习目的。

二是学习内容要突出在纪念改革开放30年会上的总结讲话,尤其是学习“十条宝贵经验”、“四个一定要”,把党员干部的学习引导好、教育好。当前干部学习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不想学,二不愿学,三工作忙,四别人代学代写笔记,相互抄袭可网上下载心得,这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背道而驰的。在这次学习班上,我也了解到其他师局也存在同样问题。建议从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认真做好检查督导,确保干部学习教育见实效。不仿召开畅谈会,领导进行评议,纳入干部定等考核,以使学习活动落在实处。

三是结合当前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要做好宣传,抓出成效。兵团日报将开设“团长、政委谈科学发展观”栏目,各级领导要以此为契机,使领导干部转变观念、解放思想、改进作风。

“学习实践活动”不是运动,而是一次实实在在的实践活动。

四是兵团将开展“屯垦戍边理论研究”,计划写一个屯垦戍边的纲要或者称屯垦戍边学。

二、新闻宣传方向

1、加强对兵团新要求的宣传:三大作用、三大关系。这也是科学发展观在兵团的具体要求和诠释。我们要把学习好中央的新要求落实在行动中。

2、加强对兵团六次党代会的宣传报道:落实“三保”,继续深化团场改革。在团场现在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各级领导干部要把握好机遇,做到特殊体制与市场机制的有机结合。

3、以国庆60周年、屯垦戍边55周年为载体,开展系列活动。兵团日报将推出“我和我的祖国、我的兵团情”栏目,基层围绕周年可开展“报告会、座谈会、庆祝会、演讲会、文化艺术活动”等,引导群众更加热爱祖国,热爱兵团。

4、把职工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如医疗、就业、民生等问题,引导到非情绪、健康、理性的轨道上来。

5、策划重大宣传战役,对基层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人物、工作经验、取得成绩,要开展集中宣传,营造声势,推出高潮。

三、思想首先建设方面

1、围绕中宣部“六个为什么”进行讨论,说明屯垦戍边核心价值观最重要。

2、积极组织兵团参加“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把兵团人推向全国,树立兵团典型。一个人,就是一个兵团集体的体现。

3、积极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政治思想教育。兵团14日将召开“净化社会文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综合治理社会文化环境,重点治理网络里对青少年不良影响的游戏。坚决打击不利于青少年成长的文化现象。

4、开展群众性的主题教育活动,如报告会、演讲会、朗诵会、演唱会,进行革命传统、兵团精神教育。根据实际情况,或在一个单位、或在一个班级、或在文卫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确实达到活动目的和效果。

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1、今年要开展第三批文明生态小康连队建设评比,坚持标准把好质量关。

2、“三大创建”:文明单位、文明城镇、文明城市(三年评一次,力推石河子)创建活动。

3、开展“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普及讲文明、守秩序,文明旅游

4、继续开展电视进万家活动。

5、志愿者服务:各级领导要引起高度重视,转变志愿活动主要是青年人这一观念。今后此项工作纳入到文明办管理,我们要按照要求积极发展队伍。

我们可否发挥离退休干部职工的余热,在城镇卫生、文明礼貌、新风宣传、未成年人教育等等方面开展志愿活动,抓服务、创特色,树典型,推经验。

五、对外宣传工作

走出去,才知道中国有很多人都不了解兵团、不了解兵团人。我们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全世界看到一个团结、和谐、稳定、积极进取的兵团、兵团人。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兵团重大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发出声音,客观地、准确地讲清事实,千万不能“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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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旅游服务合作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服务,全文共 33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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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合约书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规划完善之__________生态旅游活动内容,推动__________生态之旅活动,导正国内现有的自然生态文化资源丰富区域包括保护区体系内的错误生态旅游活动与旅游事业体的经营机制,使其朝向永续生态旅游事业的发展潮流为旨意,经协议订立委托合约,条件列明如后:

一、委托案名称

__________活动案

二、委托内容

办理甲方__________生态之旅,包含举办生态旅游活动及协助甲方办理生态旅游问卷调查等。全部活动结束后,召开活动检讨会议。

三、工作项目 乙方提供:

1.活动手册、报名、保险、收费、食宿及交通安排等事宜

2.义务解说员之食宿及交通

3.活动经费统筹使用、活动流程掌控及活动人员清点

4.活动行程之安排

5.协助本处办理生态旅游问卷调查

甲方提供:

1.义务解说员解说服务

2.针对园区生态旅游地之活动行程安排

3.解说倡导资料

4.媒体宣传

四、生态旅游活动范围及次数

1.__________游憩区:共办理三梯次

2.__________游憩区:(目前尚未开放)

3.__________游憩区(目前尚未开放,可规划办理周遭__________文化生态之旅):共办理三梯次

活动日期由甲乙双方协议之,为避免活动过度集中假日造成游憩区质量的降低,活动日期以非假日为主。

五、工作期限

自签约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六、合约变更、修正补充及转让

(一)合约变更

1.甲方必要时得于合约所约定之范围通知乙方变更合约。除合约另有规定外,乙方于接获通知后应向甲方提出合约标的或其它合约内容须变更之相关文件。

2.乙方于甲方接受其所提出须变更之相关文件前,不得自行变更合约。除甲方另有请求者外,乙方不得因第六条第(一)项第一款之通知而迟延其履约责任。

3.合约之变更非经甲乙双方合意作成书面纪录并签名或盖章者无效。

4.原订之工作期限因工作变更、不可抗力情事或非可归责于乙方之情事致须予延长时,其时间由双方协议延长或取消。

5.本合约条文如有未尽事宜或意义不明者,应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始得修正或补充之,并视为合约之一部份。

(二)合约修正及补充

1.本合约条文如有未尽事宜或含义不明者,应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始得修正或补充之,并以书面为凭,视为合约之一部份。

2.合约所称申请、报告、同意、指示、核准、通知、解释及其它类似行为之意思表示,应以中文书面递(寄)交至双方预为约定之人员或处所,并视为合约之一部份。

(三)合约转让

乙方不得将合约之部分或全部转让予他人。但因公司合并、银行或保险公司履行连带保险、银行因权利质权而生之债权或其它类似情形致有转让必要,经甲方书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七、作业中止

订约后甲方因故有中止作业之必要时,应以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约之合部或一部分,乙方一经通知须立即作业。

八、合约终止或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得随时以书面终止或解除合约,并得将本合约合部或未完成之事项委托其它从事生态旅游等相关活动经验之财团或社团法人办理或由甲方自办。

(一)未能履行合约规定或履行迟缓,经甲方催告后仍未改进或向甲方提出合理说明。

(二)规划设计内容不符甲方之需要,致不堪采用,经通知修改拖延不办理者。

(三)违反不得转包之规定者。

(四)冒用他人名义或证件,或以伪造、变造之文件参加投标者。

(五)伪造或变造合约或履约相关文件,经查明属实者。

(六)未依甲方通知改善违约情事者。

(七)乙方发生重大事故,致无法继续履约者。

(八)乙方冒用甲方之名义,办理合约以外之情事

九、合约之生效及效力消灭

合约经双方签约后生效,其有效日期至本合约内所载各项工作完竣活动检讨会议。

十、不可抗力情事

(一)甲方及乙方因天灾或事变等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合约当事人之事由,致未能依时履约者,得展延履约期限;不能履约者,得免除合约责任。

(二)不可抗力情事在本合约内系指天灾人祸而非订约双方所能控制并经甲方认可者,其内容包括:

1.战争、封锁、革命、叛乱、内乱、_或动员。

2.山崩、地震、海啸、火山爆发、台风、豪雨、恶劣天候或洪水所造成之意外灾害,致无法工作者。

3.履约人员遭杀害、伤害、掳或不法拘禁。

4.政府或机关依法令下达停工、征用、没入、拆毁或禁运命令者。

5.政府法令之新增或变更。

6.其它经甲方认定确属不可抗力者。

(三)如乙方由于不可抗力情事之原因,全体或部份人员暂时不能履行合约规定之任务与责任时,乙方应将此项不可抗力情事,尽速通知甲方,在此期间,订约双方俱不负责因不可抗力情事而延搁之作业时间,惟原因消失后乙方应即恢复工作,不得借故拖延。

十一、保密事项

本服务合约各项文件、数据、底图及甲方提供乙方参考之技术数据文件,乙方有代为保密及责成参与人员保密之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任何文件之全部或一部份发表、借与、给与或售与第三人。但经由甲方公布或公开后即解除保密之义务。

十二、履约争议与诉讼

(一)本委办案进行中,乙方对本合约各项条款,以及其附件中各项规定有疑义时,应在执行前向甲方提请解释,如乙方对甲方解释不为认同时,乙方应再以书面述明理由向甲方提出异议。

(二)甲方在乙方提出解释或异议之请求时,应以书面答复。乙方对甲方答复异议之内容不能同意接受时,乙方得申请调解或提出申诉。

(三)前项之调解及申诉仍无法解决时,两造得采诉讼方式办理,双方同以苗栗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四)与争议无关或不受影响之部分应继续履约。但经甲方同意者不在此限。

(五)乙方因争议而暂停履约,其争议处理结果被认定无理由者,不得就暂停履约之部分要求延长履约期限或免除合约责任。

十三、履约期限延期

履约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非可归责于乙方而需展延履约期限者,乙方应于事故发生或消失后,尽速以书面向甲方申请展延履约期限:

(一)发生不可抗力之事故。

(二)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暂停履约。

(三)甲方应提供予乙方数据、器材、场所或应实行之审查或同意,配合措施,未依合约规定提供或实行。

(四)甲方应办事项未及时办妥。

(五)甲方之延误而影响合约进度者。

(六)其它非可归责于乙方之情形,经甲方认定者。

前款事故之发生,致合约全部或部分必须停止履约时,乙方应于停止履约原因消灭后立即恢复履约。其停止履约及恢复履约,乙方应尽速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

十四、工作人员保险

委托期间,乙方应提供所属员工必要之保险,其费用及参保手续由乙方负责。

十五、著作权及智彗财产权

(一)计划执行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执行情形对第三人发表;计划完成后,乙方有保密义务,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任意使用。

(二)乙方依本合约所提出之各种报告,其资料、内容应保证不侵害第三人所拥有任何形式之智慧财产权。

(三)甲方若因乙方而涉及任何侵害第三人智慧财产权之侵权诉讼,乙方应自费为甲方提供辩护,并负担甲方所需支付之赔偿费用。

十六、罚则

(一)乙方办理本案如有泄密、疏失、管理不善等情事,致甲方遭致损失,乙方应负全页,并列为往后合作对象之拒绝往来户。

十七、合约附件

本合约评选须知及乙方于服务建议书中所提出之均为合约一部份,具拘束乙方之效力,但服务建议书内容如有抵触时以合约条文为准。

十八、合约生效规定

本合约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九、附则

(一)乙方办理本案雇用人员,不得有歧视妇女、原住民或弱势团体人士之情事。

(二)甲乙双方应于工作期间随时联系,协调本工作有关事项,必要时得由任何一方召集有关人员举行会报,共同商讨工作原则,并检讨成果与进度。

(三)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约转让第三人。

(四)乙方执行委办工作应遵守本合约各项规定并接受甲方之监督,且不得直接或间接聘雇甲方人员参与。

(五)乙方履约人员有不适任之情形者,甲方得通知撤换,乙方不得拒绝。

(六)乙方履约人员如有异动,应觅得相当学历人员经征得甲方同意后递补。

(七)本合约如有未尽事宜,悉依照相关法令办理。

立约人甲方:__________

负 责 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立约人乙方: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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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旅游局导游年度个人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导游,个人,全文共 6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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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导游年度个人工作总结

总结一般都是给领导看的,在总结提出自己的想法,有利于得到领导的支持,也有利于团结身边的同事,更好的开展工作。以下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几篇旅游局导游年度个人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借鉴。

旅游局导游年度个人工作总结1

自20xx年进入旅游局以来,从事导游工作已有三年时间,这三年也是我离开学校,进入社会,担负责任,接受历练的宝贵时光,从一个只有书本知识的初学者,通过实践,不断成长,逐渐成为一个称职的导游员,尤其是刚刚结束的20xx年,让我在工作中又学习和感受到了很多。

一年来,在局各位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在同事们的支持和帮助下,我的工作水平得到不断提升,工作方式得到不断改进,尽职尽责,尽心尽力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工作能力得到了领导认可,于月肩负起了导游组组长这项重要的工作职责。面对新任务,新挑战,欠缺管理经验的我并没有退缩,身在其位,必谋其政,我立即着手学习团队管理方面的知识,深入思考如何提高导游组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发挥团队作用,为来凤游客提供一流的导游服务,同时加强与领导、同事间的沟通,以最快的速度调整心态、转变角色,兼顾好个人导游服务和导游团队管理的双重职责。不但完成了自身承担的具体工作,同时带领团队圆满完成了各项导游服务任务。

一、加强学习培训,扎实服务基础

大多数导游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知识面不够广,尤其是接待政府团,领导、专家、学者常常会问一些深层次、高水平的问题,如果回答不出或是应变不好,就会造成尴尬局面,影响气氛和服务效果。因此,在工作之余,我注意各种知识的积累,从天文地理到饮食保健,同时利用电脑、手机掌握最新的新闻动态,及时更新自己的信息库,用大量的知识积累做到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同时,积极组织全体导游人员进行思想政治、导游知识、接待礼仪等方面的集中学习,利用好各种集体和外出培训机会,提升导游组组员的基本素质,扎实团队的服务基础。

二、加强实践锻炼,提升服务能力

带团讲解是一名导游学习培训的最终目的和工作的最主要内容,也是成长为一个优秀导游最快最有效的途径,因此,在工作中我积极主动承担领导安排的接团任务,认真对待每一次导游讲解机会,在实践中思考方法,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每带一次团都争取从中得到一次大的提升。同时尽量合理安排组员,让每一个导游都能得到更多实践和锻炼的机会。对于新来的同事,在进行初期学习培训的基础上,根据个人情况安排跟团学习,采取一名老导游帮一名新导游的“一帮一”和一名优秀老导游带几名新导游的“老带新”活动,让新同事能够尽快融入集体,尽快上手工作,从而提高团队整体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

三、加强团队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作为导游组组长,我必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才能得到组员们的认可和信服,进而带领和管理好整个团队,因此,在有学习培训、接团讲解或是常规工作任务的时候,我都积极主动地承担,并且尽心尽力地完成,同时,在工作中对自己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一年来未出现过违纪行为和大的工作失误。在局领导的指导下,根据导游组工作实际,制定了《凤县旅游局导游组管理办法》,明确了导游日常工作规范和各项工作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贯彻落实,打造了一支政治觉悟高、服务意识强的导游服务团队。同时,在工作之余,不时地组织一些集体娱乐活动,加强了导游组姐妹们的相互沟通了解,增进了感情,凝聚了队伍,提高了团队的工作积极性。

四、加强交流沟通,保证工作效率

安排导游接团是我的工作职责之一,根据旅游团的特性和团队人员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导游跟团,能够大大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因此,在平时工作中,我注意与各位导游姐妹多加交流,了解每个导游的知识储备、性格特点、近期的工作量、甚至包括心情和身体状况,同时加强与领导的沟通,了解近期活动、重大接待、以及要接待的旅游团情况,对各种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合理调配各组员进行接待,在旅游旺季接待量明显加大而导游员数量相对不足的情况下,保证了优质高效的导游服务,使每个接待任务都能保质保量圆满完成。

五、加强责任意识,服务发展大局

随着我县旅游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旅游服务的重要性日趋凸显,作为一名旅游局的工作人员,我不断加强自身责任感和使命感,从大局出发,从小事着手,将自身的每一项工作任务,都看作是为凤县旅游发展所尽的一份力。坚持每晚参加羌舞互动,积极引导游客参与;认真做好周末旅游服务点导游服务;完成重大节庆活动礼仪接待任务;接待贵宾唱羌歌敬酒。在完成本部门的各项工作之余,还带领导游组人员配合法规宣传部参加外出旅游宣传活动,完成其他部门分派的展览馆讲解、旅游接待中心咨询、担任导游培训讲师、外出教舞、大扫除等各项工作。同时做好上传下达,及时协调安排导游组的其他日常工作。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有了一定的进步,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个别方面还存在着不足,如知识的积累还是不够,带团过程中对一些突发情况不能自如应对,对游客团的整体控制力还需加强,旅游旺季工作繁忙的时候有浮躁和排斥情绪,对导游组的管理水平还有待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不断积累旅游知识,努力提升业务技能,进一步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为凤县旅游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旅游局导游年度个人工作总结2

xx年是不平凡的一年,xx年我从学校走了出来,把两年里所学到的关于导游的知识运用到我的工作中,从理论转向实践 。xx年6月开始我在南岳衡山从事地接导游导游工作,时间不长,资力也不深,而感慨却颇多。

“导游”工作给我的生活带来了许多快乐,却也让我知道,“导游”不是一项简单的工作,与其他职业有一个显著的不同,那就是你必须与客人近距离接触,这自然使我们对服务的感触比一般人深刻。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这么讲,导游职业的无穷魅力正是源于我们对服务的感知和热爱。

通过几个月的工作实践 ,我深深的体会 到,取得了导游证,并不代表你就永远是一个合格的导游员,而是要不断的的学习 、充实、提高。在旅游者的眼中,导游员应该是无所不知的“万事通”。导游服务是知识密集型的高智能的服务工作,丰富的知识、广博的见闻是做好导游服务工的前提。

作为一个导游员就要“与时俱进”,永远保持积极的求知欲,以适应社会进步和发展的需求。更重要的是。我们自己千万不敢把自己当成“万事通”,要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要切记“学海无涯”、“学无止境”,“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三人行,必有我师”。

要时刻牢记导游的职责,认真 学习 《导游人员管理 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导游服务质量》,努力的实施好旅游计划,作好联系、协调、讲解等服务工作。坚持“宾客至上、服务至上、为大家服务、合理而可能”的四大服务原则细致、热心、周到的作好导游服务工作。

也就是一切工作以旅游者为出发点,以服务为出发点,时刻考虑旅游者的利益和要求,绝不能拒绝游客的合理合法要求。服务过程中要坚持“为大家服务”的原则,不能有亲疏之分,厚此薄彼,而应对每个游客都热情、周到、友好、尊重,不偏不倚、一视同仁;要坚持“合理而可能”的原则。

在旅游服务过程中,要时刻关注游客的情绪变化,耐心倾听旅游者的意见、要求,冷静分析、仔细甄别,合理又能实现的,就努力的去做,如果没有作好或是已经错过机会,就想办法及时弥补,以求最大限度的达到游客的满意。

导游讲解服务是整个旅游服务活动过程中极为重要的一个方面,在导游讲解过程中,我认为“准确、清楚、生动”三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首先“准确”是首当其冲,至关重要的,在讲解过程中牢记“一伪灭千真”的教训,切忌胡编乱造、张冠李戴、信口开河,这样会使游客有被蒙蔽、愚弄的感觉,会引起游客的反感、责备。

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求知”是重要的内容之一,而我们导游就起着传播知识信息、传递审美观念、播洒中华文明的重任,因此导游语言必须科学、规范,传递的信息必须正确无误,这样更能够吸引游客的注意,满足游客的“求知”愿望。其次,“清楚”是关键,在导游讲解中,清楚、简洁流利的语言表达,是导游语言科学性的又一体现。

口齿清楚、言简意赅、措词恰当、组合相宜、层次分明、逻辑性强,避免使用生僻的词汇和滥造词汇,这是导游讲解基本的要求。另外,“生动”是调和剂,是创造旅游团队和谐气氛的重要手段。

如果讲解过程中,语言平淡无奇,象和尚念经似的单调、呆板,会是旅游者感到索然无味,在心里上产生不耐烦或厌恶的情绪;而生动形象、幽默风趣、妙趣横生的讲解能够创造出美的意境,可调整旅游者乐观的心态、欢乐的情绪、浓郁的游兴,创造的是一种和谐、欢乐、积极、高昂团队气氛,给人的是一种美的享受。

旅游局导游年度个人工作总结3

不知不觉又是一年,算算做导游已三载有余。光阴似箭,对我们做导游这行来说时间就是一个月出两三趟团就过了,忙过了旺季一年就过了。又到了年底,今年的导游工作即将结束,回顾这一年的工作,真是丰富多彩。虽然每一次带团都走着同样的路线,但是每个团的人员都是不一样的。所以每个团都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而自己就在解决这些问题的过程中吸取着不同的经验与教训。慢慢的让自己由新导游一步步变成老导游,其中的酸甜苦辣只有自己才能深深的体会。

在外人眼里觉得做导游是一个让人羡慕的工作,可以到处游玩,还不用花钱.可是其中的苦与累只有做导游的自己才能体会.还真是隔行如隔山啊!还有不少客人会说做导游那可是很赚钱的,可是有谁会知道导游赚的每一分钱都是那么地不容易,可以说确确实实是汗水钱!导游要有超强的耐力,带着客人登山玩水,无论条件多恶劣都要时刻以客人的利益为重。而我就是那个在天气最热的时候专门往热带海滨城市跑的导游,人家都说湖南妹子都很漂亮,特别是导游一定是个美女了。可惜很遗憾的是我这个导游已经被晒成黑玫瑰了。哈哈!

每个导游都会希望自己成为一名优秀的导游员。要想成为一个好导游在我的认知里面就要做到以下几点,在这里我就来总结一下导游工作中必须要把握的几点:

第一点,熟悉路线,节省宝贵的时间。

这里所说的路线要熟不是单指知道每个要去的景点位置在哪里,还要清楚在景点周围路线的走法。以便遇到堵车的情况可以及时地改变路线,来争取时间。还要注意哪些路线是单行线,不要误入其中,以免惹上不必要的麻烦,耽误时间!如果因为出现了不熟悉路线的问题而耽误了宝贵的时间,客人就会不高兴,会指责你的工作不到位,身为一个导游怎么可以不知道游玩的路线呢?很容易让客人产生不必要的误会。导游对路线的熟悉度就得像出租车司机一样厉害。同时你对路线熟悉,也会让你在游客心中留下一个好的印象,会增加对你的信任度。如果有游客走失,就会第一时间告诉你,让你马上知道她在什么位置,节省很多寻找游客的时间!这就是熟悉路线的好处!

第二点 丰富知识,应对客人的提问。

导游在游客的心中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你就得像一本百科全书,能回答客人提出的各种问题,这样才不会影响你在他们心中的形像。这就要求我们博览群书,给自己不停的充电。客人来自五湖四海,各个民族,各个阶层,每人都会有各种不同的提问等你来解答。知识的丰富,不只是课本或是书上的知识,还得懂得民间的趣事,和正在发生的新闻,以及每天的天气等,这就需要我们增加自己的爱好,广泛学习社会各方面的知识,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现在的客人都是读书人,提问也会越来越难,如果你有一个问题说错了,那客人就会在意见单上控诉你的讲解知识面不广。所以我们要不断丰富我们的各种知识,才能如鱼得水的应对客人的提问。

第三点 服务大方,工作细心体贴。

我们的工作是服务行业,对象是人。我们要把游客当成上帝,对待任何游客都要热情,脸上时刻要挂着笑容。如果你在带团时遇到不高兴的事情,也不能面对着客人表露出来,也要把郁闷的心情藏在心底,有再大的委屈,也得等到工作结束之后再发泄。这就要求我们导游应学会合理控制自己的情绪。客人遇到任何困难就得马上解决,要替客人想到一切可以帮忙的事,要学着像保姆那样把所有的事情都想到,做到,安排客人的住宿,吃饭,起床的时间,注意事项,一一都要说到,如果说不到,就会影响你的第二天的行程,客人会说你工作不到位,甚至还会投诉你。所以我们要具备一个万能保姆的水平和心态!

第四点 协调工作,解决客人问题。

游客是来自全国各地,所以有着不同的要求,也会发生不同的事情。由于地域的不同,饮食习惯差异大,就餐风格不同。比如湖南人喜欢吃辣的菜,但是北海当地的菜都是以清淡为主,还有一些少数民族的朋友们有一些自己的风俗习惯,比如不吃猪肉,这时你就要和饭店协商,做符合这个团队地域口味的饭菜。晚上安排房间,客人不同意或有什么特殊要求,这就要你和宾馆协调更换新的房间等事宜。到了景点,要合理安排游览时间。让大家统一有个时间观念并且一起遵守,,尽量不要让有人耽误时间而影响行程,同时还要要协调好客人不要内部起意见!这样才会确保你的工作顺利进行。最主要的就是和司机,还有全陪或是地陪导游也要相互处理好关系,哪个环节搞不好,都会让你的工作出问题!带领客人进行购物的同时,不但要完成旅行社安排的任务,还要让客人买的高兴,如果遇到买到劣质商品,你还要协调商店,退换货物,帮助客人弥补损失。所以导游还要把自己当成外交官!客人出现问题,你就要来处理,你虽然不是万能的,但是在客人的心里就是全能的,你就要出面来协调。

第五点 头脑灵活,增强应变能力。

导游在带团的过程中,会发生各式各样的意外事件。如遇到客人走失,或是客人有财物被偷等等。这时导游一定要冷静,帮助客人报案,解决事情。遇到重大事帮,头脑也要灵活的处理事情.要具备遇事不惊的能力!同时还要有超强的说服力,安抚好客人的情绪,有条不紊的解决突发状况。

以上五点就是我自己对导游工作的经验总结,或许我还有很多缺陷,需要不停从工作中去学习。自从做了导游以后我才发现,可以学到很多层面各种各样的知识,同时视野也会随着工作的积累越来越开阔。

旅游局导游年度个人工作总结4

掐指一算做导游已2年有余,其间有酸也有甜。曾经试图放弃,却有千般理由选择继续,为了继续而毅然选择加入旅游总公司,希望自己理想的翅膀再次飞翔。

接下来200x年五月的时候带了一次青岛团,由于这次准备并不是很充分,又加上一些主观和客观的原因使自己对这次带团真的很有挫折感,不过,也让我学习到了怎么处理问题,面临问题时要临危不乱,以下是我带团来的大致小结:

1:熟悉线路:团前准备一定要充分,线路熟记于心,多请教老导游,但也并不能轻信别人的提议,要做到有把握,有依据,才能万无一失。

2:服务工作要热心,细心:特别是旺季,一定要提醒旅游注意事项,方可做到防患于未然,有时一句话就能带来意想不到的效果,如旅游安全问题,游览注意要守时等等,主要防止问题出现的时候游客产生情绪上的不满。导游若在事先有个铺垫,效果就会好很多。

3:注意协调工作,安排好游客的同时,也要妥善处理好客人,司机,地陪旅行社和景区的关系。

4:导游要以不变应万变,出现问题也不能自己先乱了阵脚。导游虽不是万能的,但你的头衔就注定了你必须在客人面前临危不乱,及时果断的处理问题,如发生意外情况也要学会随机应变来妥善处理。

5:书到用时方恨少,导游所知道的知识必须广泛,因此要不断的学习,给自己充电。每次带团回来也要及时的总结教训,积累经验。

6:维护旅行社的信誉同时也要保护好游客的权益,当你为客人利益着想时,当客人意见不统一或遇到意外问题时,客人也会尊重和理解你和旅行社的安排。

7:最后,要及时解决客人遗留的问题,导游本身是一个服务行业,不仅仅是满足客人的需求,但不同的人也有不同的心理,你的决定不一定合大众,但一定做到合情合理,客人自然也会给你满意的答复。所以要学会解决不同的问题,不要把问题留到最后。

时间已消逝,的感触心中仍有余悸,我愿把每次大大小小的经历都看成是第一次来认真对待!“路漫漫其修远兮”也许可以回头看看留下的脚印。年轻的我要不断的告诉自己“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困难经历了,但经验却留下了。带团总是不可避免要遇到三多(人多车多压力多),作为导游就要做到三心(多一份细心,多一份小心,多一份诚心)

细心:旅游景点环境杂,作为导游比平常要更多一份细心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尽量将客人控制在自己的视力范围内,随时提醒客人归队。

耐心:在游览之前必须将团队的游览之前必须将团队的游览路线,集合时间地点再三强调,以防客人一旦走失可以迅速归队。初到一地大家充满新鲜感会不停“单溜”,这时导游要耐心而迅速的劝客人归队。

诚心:带团随时随地会发生突发事件,导游要用一百分的诚心去解决,事情终会得以化解 。

我付出,我努力!总相信“一份耕耘,一份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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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旅游主题的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0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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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建设

自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第二届第一任换届结束以来,部门建设就一直作为活动与策划部工作的重点。一方面,为了部门后期工作顺利、高效的开展,给部门打下良好的基础,我们建立了完善的部门规章制度,在基础建设方面狠下功夫,在最短的时间内让部门工作全面正规化、正轨化;另一方面,为了建立合理的人事组织结构,让新成员尽早熟悉工作,以便部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组织了多次部门成员的培训会,并取得了可喜的成果。

1、基础建设工作

基础建设方面,我们以规范、高效、温馨为基本目标,在规章制度、档案整理等方面花心思、动脑筋,制度与情感并重,既规范了各项部门工作,又创造了家庭般的工作氛围。

规章制度:活动策划部部门基本规章制度分为值班制度、财务制度、例会制度、成员分组制度、部门考评制度等五方面内容。规章制度共经过一次草拟、两次修改后最终定稿。对部门的各项工作起到了良好的规范作用。所有成员都必须严格遵守部门制度,并以此相互监督,做到言之有凭,行之有据。

办公室的布置:我们的办公室布置简洁大方,既体现了实用性——将与部门工作有关的材料全部上墙,便于提供最新工作信息;又创造一种温馨的工作环境——为部门设立了照片栏、留言板等,让大家在工作之余也倍感温暖。

档案资料:我们将每次活动的策划、流程、注意事项等相关资料都做了细致的分类存档。良好的归档工作有益于我们对前阶段工作的总结,也为以后的工作借鉴之所用。同时,我们还建立人才储备库,将部门人才资源化。

办公材料:部门日常办公材料有值班表、分组表、值班记录本、工作记录本、通讯录,以及特别制作的签到表、电话通知表、部门专用请假条等。准备齐全的办公材料是为了方便工作,让一切正规化、正轨化,帮助我们高效的完成工作

2、新生培训工作

新生的培训工作一直是社联的传统项目。为了让新的部门成员尽快了解工作,提高业务素质,除社联的全体培训会之外,我们还针对部门自身的性质和特点,组织了多次部门成员培训会:

xx年x月16日,在社联办公室举行了部门首次全体见面会。分管副主席和其他几位副主席也出席了这次见面会。会上分管副主席、部长和各位副部长分别作了发言,部委们也作了富有个性的自我介绍。通过这次会议,让新成员对社联、对活动策划部都有了初步的了解。会后,大家还做了一些轻松的游戏,让气氛变得更加活跃,让大家既感受到了感受到了我们活策的团结向上的工作精神,同时也感受到了活策家一样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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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旅游计划书范文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1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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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长的假期中,除了休息和学习外,开展丰富多彩的暑假活动,不仅可以丰富生活,增长见识,开拓视野,还可以了解社会,学习本领,增强社会责任感。那么,暑假适合开展哪些社会实践活动?如何开展呢?梅子老师给你的建议如下。

一、暑期活动的内容

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内容丰富多彩,只要是积极健康、富有意义、周密计划的活动都可以设计实施。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走出去看世界,开拓视野;

假期里,你可以和家人、朋友游山玩水、观海看景,不仅可以增进和亲人的感情,丰富阅历,陶冶性情,还可以开阔视野,了解当地文化、风土人情。你可以看大海(青岛日照、大连烟台等),览名山(登泰山、黄山、武夷山等),到草原(呼伦贝尔草原、科尔沁草原、锡林郭勒草原等);也可以游名胜(苏州园林、杭州西湖……),赏古迹(西安兵马俑、殷墟甲骨文……);当然,也可以到时下热门的“世博会”观瞻高新技术,了解各国文化,一睹世博风采……

2、看一看发评论,关注社会;

生活变化气象万千,社会现象千姿百态。走出家门,走向街头,看现象,多思考,发评论,做一名小小社会家。你可以,到农村、种植养殖示范区参加农业生产实践;到殷墟、马氏庄园、烫印羑里城开展传统文化教育;也可以到中华路、长江大道观看安阳新貌;到老城区的胡同,了解地名的变迁;到人大、政协、市政大楼接受政治启蒙教育;还可以到气象站、环境监测站开展环保教育;到社区、进家属院了解百姓生活;走向街头、走进商场为社会现象打分……总之,社会是我们成长的大舞台,从小关注社会、了解社会、参与社会,可以培养我们的社会责任感,增强社会生活技能。

3、做一做去了解,体验生活;

我们的生活丰富多彩,有许多内容需要我们去深入了解。你可以到豆腐坊了解豆浆、豆腐脑和豆腐的制作过程;到蛋糕房看看制作精美的蛋糕需要几道程序;也可以到邮局了解一封信的“旅行”,到电视台看看精彩的节目如何制作;还可以到部队了解战士们规律的生活和严明的纪律,到工厂看一件产品如何制作完成;你甚至可以和爸爸妈妈一起上一天班,了解他们的职业,体会他们的辛苦,向他们学习……总之,只要是生活中存在的,都值得我们去了解,去探讨,去参与。

郑州有一个“点点梦想城”,是让孩子们亲身体验各种职业的(如厨师、医生、警察等等),很有趣,很有意义,家长带孩子值得一去。

4、动动手做宣传,影响大家;

作为社会的小公民,我们要关注社会、了解社会,更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和行动来影响社会。你可以结合创卫活动,在自己居住的社区搞一次卫生行动,做一次义务宣传,号召大家讲究卫生,爱护家园;可以制作环保卡到街头去发放,向人们宣传低碳生活,呼吁人们用实际行动保护地球妈妈;也可以组织一场小小的运动会,向亲人宣传健康的重要性;还可以制作环保袋,告诉人们别再使用塑料制品……

也许我们的力量是弱小的,也许我们的声音是微弱的,但只要行动就有收获,只要宣传就有影响。用我们的真情和行动去感染大家,影响社会……

5、练一练更出色,发展特长;

要想成为一个出色的自己,不光要学习好,还有有自己的特长。还记得我们学校墙壁上“校长的话”吗?“全面发展打基础,个性发展有特长”。暑假,是发展自己特长的好机会。喜欢画画,你就尽情地画吧;喜欢打乒乓球,你就尽情地练吧;喜欢英语,你就大声地说吧,喜欢毛笔字,你就好好地写吧;喜欢钢琴,你就认真地弹吧;喜欢唱歌,你就好好地学吧……还有下棋、轮滑、游泳、小发明、小制作……多多动手,坚持练习,你会拥有更多本领,享受生活,快乐成长。

二、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形式

你可以邀请你的同学或朋友组成“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小组”,3—5人比较合适。大家在一起商量设计一个“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小计划”,可以听听爸爸妈妈的意见,聘请一位值得信赖的成人(有时间、有爱心、有经验)做你们的“活动辅导员”。

活动前要考虑周全,制定尽可能详细的活动计划;活动中要有记录,可以拍照片、摄像、文字记录等;活动后要有总结,可以开讨论会,写感受等。

当然,也可以有别的形式,参加旅行团,组织自助游,设计“假日小对”等。

三、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注意事项

1、注意安全

安全是活动的保障。假期组织活动,一定要注意安全。活动计划的制定要把安全措施放在第一位,尽可能地考虑周全。如注意防晒、消暑、防溺水、交通安全等。安全措施到位,计划才能顺利开展。

2、准备充分

把活动的每个细节都考虑在先,设想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可以请大人为你们的计划把把关。如宣传环保要提前制作好环保卡;外出旅行要提前设计好出行路线;看世博要带好“行头”(小马扎、遮阳伞等)……

3、注重形象

外出活动,要注重形象。懂礼貌、讲卫生、守纪律,听从指挥,分工合作,爱护公物,注意环保等。时时处处以良好的形象展现新时期少年儿童的风采,展现人民大道小学少先队员的风采。

4、及时总结

活动不是目的,在活动中孩子们自主设计、主动参与,关注社会的意识得到增强,各方面的能力得到锻炼,认识得以提升才是我们所希望看到的。所以,活动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分外重要。可以将活动写成调查报告、写成活动小结,也可以制作成专题片、手抄报……,当然,还可以有更多其他表现形式,可以发挥你的想象和创造。

过一个不一样的暑假,过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暑假,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可以让你的生活更精彩,可以让你更出色。孩子们,行动起来吧!设计一个不一样的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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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故宫旅游心得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8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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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岛湖是个美丽的自然风景区,今年8月,我去了这地方。

上了船,绕过蛇岛,就来到了有名的猴岛。刚下船时有一座石雕,把石猴雕刻得惟妙惟肖。刚上猴岛,迎面有一个屋子,屋里有卖猴食的。我没有买,却拿出裤兜dōu里的“渔花生”。刚拿出一袋,就被小猴抢去了。我看见一个游客把一袋花生拿在手上,被小猴抢去了以后,我情不自禁地想:这些小猴可真顽皮!

走完猴岛,就坐船来到了蜜山脚下。这里有“梅花桩”、“后羿射日”等娱乐项目,十分好玩!抬头一看,上边是各种奇石和绿如翠玉的森林。

登上蜜山,可以看到一大块天蓝色的东西。那是什么呀?我也不知道它叫什么名字,反正是一个湖。远处有一个八卦形的东西,听导游说,那叫八卦田。

从蜜山下来,又继续坐船,便登陆了。黄山尖到了。黄山尖也是一个小岛,只不过它的名字不像小岛。我在山腰买了一根冰棒解馋。估计又蹬了几千级台阶,我才到了黄山尖顶上。登上黄山尖,站在休息台前的露台上向下望,千岛湖的景色大半收在眼底。葱郁的树丛,掩映着千岛湖上红的绿的千色建筑。自然的魔法师,雕刻出了“天下为公”四个岛屿大字。游船、画舫在水面平静地滑过,几乎不留一点痕迹。向东远眺,隐隐约约可以看见耸立山上的几块石碑和建德城里的建筑物。

从黄山尖下来,展现在眼前的是一幅美丽的图画:无边无际的湖泊衬托着绿色的森林,虽然不如摩天大厦显赫,高楼大厦却比它少一份自然,一份清新。比起喧哗的杭州,我宁愿待在这里享受清风徐徐吹过。可是,我的家毕竟不在那里。一瞬间,不知道怎么的,脑子里一片空白。这种空白实在太短暂了,也正是这点,在我的脑子里深深地烙下了千岛湖。千岛湖是多么娴静,宛若一位美丽的姑娘,端坐在天地之间。我希望杭州也能变成这样:没有汽车,没有刺鼻的煤烟味;人们不再乱扔垃圾,反而天天种树;城里也不再建起高楼大厦,节省资源。人们用灯只用节能灯,洗完菜后关水龙头。这才是我想象中的美丽城市。

千岛湖到处有美丽的景色,说也说不尽,希望你有机会细细游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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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青海省出境旅游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2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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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出境旅游合同

甲方:_________(旅游者或团体)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出境旅游服务,为保障双方权利和履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促销与咨询

(一)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认可的出境游组团资格。

(二)乙方广告及其他宣传制品内容属实。

(三)甲方为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允许出境游的大陆公民。

(四)甲方应就出境的旅游服务情况作详尽的了解。

第二条 销售与成交

(一)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要、购买意向。

(二)乙方对旅游行程中的日程、标准、项目、旅游者须知如实介绍、报价。

(三)对旅游服务费用所含项目,双方达成共识。

(四)甲方确定所购买的旅游服务并交齐所需费用。

(五)乙方出具发票、旅游行程等文件。

(六)乙方必须召开行前说明会,要向甲方交待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境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并推荐旅游者购买旅游个人保险。

(七)乙方要向甲方介绍领队,并建立领队与甲方的联系。

(八)双方约定由于甲言成乙方责任旅行的处理方式。

(九)“告别告知”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特别告知”内容。

第三条 旅游行程

(一)内容

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人数_________

团号_________或在说明会告知

行程共计_________晚_________天(飞机、车、船在途时间以及前往目的地和返回境内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之内)

出发、返回地点、日期_________

目的地国家(地区)及主要旅游点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标准_________

住宿次数/标准_________

餐饮标准_________

购物次数_________

团组总计_________

注明:不包含的费用_________

以上事项经签字或盖章确认后,甲乙双方应格守约定,不得擅自更改。

(二)甲方在旅游服务回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乙方旅游服务提供应综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三)乙方广告、宣传制品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约束力。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下列情况下承担赔偿责任:

1.因乙方的原因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造成甲方损失;

2.乙方旅游服务的提供未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手续时,遗失或损毁甲言证件的。

(二)甲方在下列情况下责任自负或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违约,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违反我国或前往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3.由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联系渠道有误,导致乙方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传达到甲方的;

(三)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履约,已成行的,应提供不能履约的证据,未成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

2.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免费处理措施的。

(四)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出现前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可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1.对发生的违约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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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旅游局“十一”黄金周工作总结_单位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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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十一”黄金工作总结

××区旅游黄金周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旅游局的精心指导下,通过区假日旅游指挥小组各成员单位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旅游战线广大干部职工辛勤工作、热忱服务, 2009年我区“十一”黄金周旅游氛围欢乐祥和,安全有序,宾馆饭店、旅行社、景点景区忙而不乱,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实现了“安全、秩序、质量、形象”四统一的目标,没有出现旅游安全事故。现将我区“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黄金周旅游接待情况

10月1日——10月8日,全区共接待国内外游客6.22万人次,与去年同比减少40.3%,实现旅游总收入 2070.94万元,与去年同比减少5.5%。全区接待过夜游客2.84万人次,一日游游客为3.38万人次。

二、黄金周准备工作情况

(一)进一步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旅游工作的组织领导。

1、高度重视黄金周旅游接待工作。“十一”黄金周前,区政府多次在会议上强调旅游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并对黄金周旅游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按照市区两级政府的要求,制订并下发了《玉溪市××区旅游安全“三项行动”实施方案》,以及“十一”黄金周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把关系到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纳入到旅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及时、主动协调解决旅游安全生产中的重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重点旅游企业和部位的监管,区假日协调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具体抓,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常抓不懈,毫不放松,防范和避免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2、严格落实旅游企业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涉旅安全监管工作的任务和职责,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及时发现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针对性监管措施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教育、引导、督促旅游企业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将安全生产纳入旅游企业监管重点,实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a级景区、星级饭店,根据管理权限将逐级上报取消a级和星级标志,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旅行社在全区旅游行业内通报批评。

(二)联合执法,加强旅游安全专项整治。

紧密结合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和黄金周检查工作,协调公安、交通、质监、卫生等部门切实抓好以旅游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为重点的旅游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和排查工作。

1、认真抓好旅游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针对旅游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情况复杂、隐患较多的特点,切实加强对旅行社租用旅游车的监管。要求全区14家旅行社严格把好团队运行计划关,合理安排旅游团队运行计划,避开安全上存在隐患的旅游线路,在租用车辆时,要求他们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车公司,选择技术性能好的车辆和技术过硬的驾驶员,签订旅游运输合同。严禁旅行社租用无交通运输证照、无旅游客运资质、无旅游客运经营许可证和带“病”的车辆。积极配合交通路政和运管部门,加强对重点旅游线路交通安全管理,落实大型旅游车辆双驾驶员和夜间不得运行等制度,坚决纠正超速、超员和违章驾驶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2、认真抓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高度重视旅游线路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在区政府的领导下,积极配合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加强我区星级酒店管理、整治和食品购物点食品宣传管理,监督各旅行社合理安排团队运行计划,科学决定就餐和食品购物点,加强对导游的教育管理,正确引导游客在旅游中注意食品卫生安全,避免在旅游沿线购买路餐和快餐及生、冷食品。

3、认真抓好特种设施设备的安全工作。主动协调公安消防、安监、质监等部门加强对全区旅游星级饭店和旅游景区特种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对旅游星级饭店的消防设施、压力容器等特种设施设备和索道、吊桥、栈道设施及大型游艺设施严格落实定期安全检查和日常维护制度进行了检查,对有重大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责令坚决停运,坚决杜绝带病运营。各旅行社和景区不得推出含有安全隐患的旅游线路和游乐项目,对开展涉及旅游特种项目依照相关法规进行申报,对已经开展的旅游项目,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保障和救护措施,确保了各种旅游项目安全开展。

(三)突出重点,组织开展全区旅游安全大检查。

按照市旅游局及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 “十一”黄金周前,协调公安、交通、质监、卫生等部门,对我区旅游景区(点)、星级酒店、旅行社进行了拉网式大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由对口部门提出限期整改的意见和要求,另外,针对目前甲型h1n1流感爆发的实际,区旅游局急时制定下发了旅游行业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预案并抽调人员逐一检查旅游企业落实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现场纠正。

二、黄金周呈现的主要特点

1、黄金周旅游安全有序,未出现旅游安全事故和重大投诉事件。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区旅游质监共接听游客咨询电话5个,多为询问游览线路、交通情况、宾馆预订、门票价格等;投诉电话1个,投诉事件均作了妥善处理。整个黄金周期间未发生一起重大投诉事件和旅游安全事故。

2、自助游游客较往年明显增多。近年来,我区高速公路路网的快速发展,区内与周边城市的行车时间已大为缩短,为自驾车出游提供了便捷条件。今年“十一”黄金周,景区道路车辆络绎不绝,自驾车游客较往年明显增多。

3、诚信旅游、文明旅游取得良好成效。今年以来,我区大力开展了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和“诚信旅游”活动,黄金周前专门对诚信旅游、文明旅游工作作了重点部署。“十一”期间,我区旅游市场秩序良好,旅游经营规范,服务质量有了很大提高;绝大多数游客更加注意自身形象,文明旅游意识增强,随地吐痰、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乱扔垃圾、折损花草、践踏草地、攀爬树木和栏杆的现象明显减少。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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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旅游客运包车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4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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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合同地点:

签订合同时间:

填写说明

一、本合同为旅游客运包车合同示范文本,旅游客运包车甲乙双方应当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甲方向乙方购买旅游客运包车服务所订立的购买服务合同。

三、甲方需为经旅游主管部门审批并领取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分社);乙方需为领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具有相应道路包车客运经营资质的道路运输企业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字样。

六、甲乙双方用车前需提前签订包车合同,以便乙方办理合法营运手续。合同签订后,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以合同约定为准,合同没有约定的以《旅游客运包车行程单》(附件)确认为准。《旅

游客运包车行程单》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旅游客运包车合同

甲方: 乙方 :

住所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甲方咨询投诉电话: 乙方咨询投诉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保障旅游交通运输安全,维护包车双方合法杈益,本着诚信,公平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如下约定:

第一条 合同期限与标的

1.1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2本合同标的为乙方为甲方提供车辆、驾驶员及运输服务。

第二条 甲方义务

2.1 甲方应承担乙方驾驶员在行程计划内的食宿,食宿标准双方可另行约定。

2.2 甲方应提前 天预约包车,以当面签订或互发《旅游客运包车行程单》传真确认,确认件应由经手人签字并加盖印章。

2.3 甲方应按团队人数包租相应车辆,不得超员。如有超员,

乙方应当拒绝,甲方仍应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包车费用

2.4 甲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向游客说明集合的时间、地点等事宜,做好安全提示,并有义务向游客宣传交通法规。每次开车前督促游客系好安全带。落实禁止游客携带禁止物品上车的相应措施。

2.5 甲方有义务向游客宣传社会公德,提倡共同维护车辆安全与卫生,如游客造成车内财产损坏的,甲方应协助乙方向游客索赔。

2.6 甲方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包车费用,包车费用包含车辆使用费、路桥通行费、停车费及国家法定税费、保险等。甲方应该提前告知乙方驾驶员详细旅行线路,便于乙方驾驶员熟悉线路并做好线路行驶规划。

2.7 甲方一旦发现乙方使用非法营运车辆和人员,可拒绝使用该车,也无需支付其费用,同时可以向乙方追讨因此产生的费用。甲方导游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与乙方驾驶员友善配合,甲方导游 不按常规习惯指挥车辆绕行、重复线路运行造成车辆行驶里程不合理增加的,甲方应支付相应增加的用车成本。

2.8 行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乘客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积极协助做好救助、安抚等工作。

第三条 乙方义务

3.1 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随车携带《旅游客运包车行程单》。

3.2 乙方不得搭载合同外乘客上车,不得以未满载为由临时拉客。

3.3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派出的车辆投保,且承运人责任保险每座不低于40万元,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承运人责任保险高于每座40万元的,从其规定。

3.4 乙方应保证其车辆各种证照齐全有效、车况良好、车容整洁,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标准并处于适驾状态。特别是要保证车辆座位安全带使用状况完好、车辆动态监控设备正常。

3.5 乙方应保证出车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齐全有效、热情服务、文明规范、遵章守法,其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标准。出车前确保驾驶员身体健康,达到安全驾驶出车条要求。

3.6 乙方应当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旅游客运包车行程单》相关内容提供旅游包车客运服务。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在条件许可和不损害甲乙双方及第三方利益的前提下,尽可能满足甲方提出的计划行程变更的建议,相应增减的费用由双方协商支付但游客擅自要求变更行程及路线或提出影响行车安全的要求时,驾驶员应该拒绝执行。当游客出现意外发病或受伤,在无法获得或使用其他交通工具的情况下,驾驶员应在以人为本和安全运输的前提下,先行运送伤病游客寻求救治,再行协商费用,不可以费用未定为由延误送医时间。

3.7 乙方必须按行程出发时间提前抵达指定地点。

3.8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运行。

3.9 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交通堵塞或乘客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时,乙方应当配合甲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继续扩大,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行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保险公司报告,并积极做好事故处置及善后工作,伤亡人员的治疗费用和其它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

3.10 乙方必须将导游座椅设置在驾驶员后方合理位置,设立明显标识,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导游人身安全。

3.11 乙方应履行有关道路运输安全宣传、告知、承诺义务。

3.12 乙方必须提示并要求游客系好安全带,拒绝旅客携带禁止物品上车。在车辆运行过程中,由于驾驶员开车无法监督乘客使用安全带的情况,甲方应配合驾驶员做好监督乘客使用安全带。

3.13 乙方应遵章守法,确保行车安全,若在行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乘客人身财产损失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14乙方驾驶员要熟悉行车线路,或者提前问询准备好行车线路。

第四条 包车费用

4.1 签订用车合同后 日内甲方预付 %定金给乙方,用车结束后 日内一次性结清余款。超出时间按约定运费每天收取千分之三滞纳金,滞纳金佥额不超过约定运费上限。

4.2 包车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在结算时应向甲方提供结算单,并提供有效发票;甲乙双方各自保存《旅游客运包车行程单》和结算单。应出甲方承担的相关包车费用主要有:

(1)车辆租用费;

(2)路桥通行费;

(3)停车费;

(4)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4.3 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应按照约定的账号“公对公”转账结算包车费用。

4.4付款方式选择:

¨每月结算一次,结算月的最后一天为结算截至日期;

¨每团结算一次,团队行程结束后 日内进行结算;

¨其他。

4.5 旅游包车过程中发生的车辆故障修理费、驾驶员违规

罚款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甲方取消包车或减少约定用车数的,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包括但不限于邮寄、传真等双方认可的方式),否则按下列时限和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在合同约定用车日期前 天通知的,支付包车费的 %违约金;

(2)在合同约定用车日期前 天通知的,支付包车费的 %违约金;

(3)在约定用车日期当天通知的,支付包车费的 %的违约金。

(4)甲方超出租期处延时用车的,甲方除支付原包车费外,另行支付延时用车费。

(5)在约定用车时间到点8个小时后,甲方仍未用车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赔偿相应损失。甲方超出约定包车期仍未用车的,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包车费,乙方不再受租期限制。

(6)约定出发时间已到而游客不准时到达造成包车期外延时用车的,甲方除支付包车费外还应另行支付延时用车的费用。若由于游客迟到原因导致车辆在凌晨2-5时停运或22:00时至凌晨6:00不能在三级及以下公路行驶而停运或改道运行的,由此产

生的各种运输成本及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5.2 乙方不能提供车辆或减少约定用车数的,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否则按下列时限和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在合间约定用车日期前 天通知的,支付包车费 %的违约金;

(2)在合同约定用车日期前 天通知的,支付包车费 %的违约金;

(3)在约定用车日期当天通知的,支付包车费 %的违约金。

5.3 发生以下情况,引起游客投诉的,乙方应支付包车费 %

的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

(1)乙方提供车辆未保持车况清洁整齐,车内卫生脏、乱、差;驾驶员未及时打扫车辆卫生。

(2)在未违反交通法规前提下,没有按照约定将车辆停放到指定位置的;

(3)游客在约定时内返回,乙方驾驶员不到岗或不及时打开车门的;

(4)未经甲乙双方同意,驾驶员擅自变更行车路线的;

(5)驾驶员有在车内吸烟、开车时接听电话或其他有害于

行车安全的行为;

(6)5-10月期间未提前开放空调,或行车过程中空调停运

超过1小时。

5.4 乙方擅自变更约定车辆或降低用车标准,造成甲方团队

不能按时出发的,乙方退回已收取的预付金,并支付包车费用 %

的违约金。

当乙方迟到达到 小时或预计超过 小时,应计价赔偿或者双方协商另行安排车辆接替,事后对因此产生的金额予以扣除。

5.5 因乙方车辆故障未能及时安排接驳或乙方驾驶员对线路

不熟悉严重延误行程,导致旅游行程取消或变更的,乙方应退回已收取的预付金,并支付包车费用 %的违约金。

5.6 除不可抗拒力因素外,乙方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到达

乘车约定地点,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因不可抗力

因素,导致无法提前到达约定地点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相关情况。

5.7游客中途离开车辆时,导游应当告知游客随身携带贵重

物品。车内物品丢失并经公安机关认定是因驾驶员过错造成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资任。

5.8 如乙方提供的车辆或驾驶员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查扣,乙方应在接到报告 小时内调派车辆接驳,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支付甲方违约金 元。

5.9 甲方不得以服务质量等原因截留包车费用。确因服务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损失,甲方需出具有 %游客签字的服务反馈表做为协商扣费依据和证明,通过相关法律程序追索损失。甲方不按时结算的,滞纳金按每日千分之三支付给乙方,滞纳金不得超过包车费用上限。

5.10 因游客损坏车上物品,弄脏车内卫生的,甲方应督促旅

客支付相关赔偿、清理费用。游客拒不支付的,甲方应协助乙方

向游客追偿。

5.11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6.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以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 人民法院(双方可约定管辖法院,但应约定与合同关系紧密的人民法院,如甲方所在地、乙方所在地、合同签订地等)起诉。

(3) 本合同因交通事故请求损害赔偿产生的纠纷,双方可以向事故发生地或甲、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 合同签订地位于市区

第七条 合同生效

7.1甲乙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7.2《旅游客运包车行程单》为本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合同数量

8.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 其它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咨询投诉电话: 乙方咨询投诉电话:

旅游客运包车行程单

车辆及人员约定

车辆号码 车 型 车辆行驶证有效期

车辆道路运输证号 道路运输证有效期

车辆核定载人数 驾驶人数 除司乘人员 外的座位数

驾驶员 1 姓名 驾驶证号准驾车型驾驶证有效期道路运输从 业资格证号道路运输从 业资格类型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有效期

驾驶员 2 姓名 驾驶证号准驾车型驾驶证有效期道路运输从 业资格证号道路运输从 业资格类型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有效期

甲方导游 联系电话 导游证号

出发时间年 月 日结束时间年 月 日

出发地点 结束地点

主要途经

详 细 行 程

用车时间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共 天

时 间行程及地点

备注

包车费用合计(大写): 万 千 百 拾 元 (¥ )

其它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咨询投诉电话: 乙方咨询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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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年国内旅游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80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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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内旅游合同范本

团队国内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旅游者: 人(名单可附页,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旅行社: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

第一章 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 本合同词语定义

1、旅行社,指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

2、旅游者,指与旅行社签订国内旅游合同,参加国内旅游活动的内地居民或者团体。

3、国内旅游服务,指旅行社依据《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地区)旅游,代订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饮、住宿、游览等服务活动。

4、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国内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交通费;

(2)住宿费;

(3)餐费(不含酒水费);

(4)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

(5)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6)导游服务费和旅行社(含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费用;

(2)合同约定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项目的费用;

(3)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4)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5、购物场所,指《旅*程安排单》中安排的,专门或者主要以购物为活动内容的场所。

6、自由活动,指《旅*程安排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7、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程安排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8、旅行社责任保险,指以旅行社因其组织的旅游活动对旅游者和受其委派并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人员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9、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财产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10、离团,指团队旅游者经导游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脱团,指团队旅游者未经导游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2、转团,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旅行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出发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国内旅游团队的行为。

13、拼团,指旅行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旅行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5、意外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景点临时不开放。

16、业务损失费,指旅行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

17、黄金周,指通过调休将春节、“十一”等3天法定节日与前后公休日相连形成通常为7天的公众节假日。

第二章 合同的签订

第二条 旅*程安排单

旅行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程安排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线路行程时间和具体安排(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点、,非饭店应当注明是否有空调、热水、独立卫生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等,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

(8)购物安排(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不超过行程日数的一半,并同时列明购物场所名称、停留的最多时间及主要商品等内容);

(9)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10)另行付费项目(如有安排,旅行社应当在签约时向旅游者提供《另行付费项目表》,列明另行付费项目的价格、参加该另行付费项目的交通费和导游服务费等,由旅游者自愿选择并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另行付费项目应当以不影响原计划行程为原则);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性用语。

第三条 签订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行程单》和《另行付费项目表》,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旅行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旅行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 旅行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条 旅行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

2、在出团前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所到旅游目的地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措施,应急联络方式;

3、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的持证导游人员;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种证件;

5、为旅游者发放用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载明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6、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和须注意的问题,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合理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7、按照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8、提示旅游者购买个人旅游保险;

9、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安排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不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项目;

10、旅游者在《行程单》安排的购物场所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旅游者提出索赔的,旅行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自索赔之日起超过60日,旅游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旅行社应当先行赔付;

11、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13、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在旅*程中的投诉,出现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4、采用拼团方式出团的,签订合同的旅行社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和《行程单》兑现旅*程服务;

2、拒绝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另行付费项目安排;

3、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旅行社开具发票;

4、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旅游、工商等部门投诉或者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旅游报名表》、游客安全保障卡等各项内容,并对所填的内容承担责任,如实告知旅行社工作人员询问的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所提供的联系方式须是经常使用或者能够及时联系到的;

2、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3、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程,配合导游人员的统一管理,发生突发事件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4、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在旅*程中从事违法活动,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

5、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举止文明,不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6、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

7、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不采取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8、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9、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凭据。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

1、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旅游团队50%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或者经征求意见无法得到50%以上成员同意时,旅行社可以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证明。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旅行社向旅游者全额退还旅游费用。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费用,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但因紧急避险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经旅行社书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符合出游条件的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第十二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旅行社组团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旅行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二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旅行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旅游团队,并就受让出团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让出团的旅行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和改变线路出团:旅行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变其他线路出团,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旅行社予以退还。

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三条 不同意转团、延期出团和改变旅游线路的合同解除

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和改变其他线路出团的,视为旅行社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 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和旅行社在行程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发前7日(按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不含第7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旅行社提出解除合同的,全额退还旅游费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如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扣除已发生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旅游费用。

旅游者或者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脱团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旅行社退还旅游费用,给旅行社造成经济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1、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旅行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程(本合同第十条第2款规定的情况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或者已采取补救措施但不足以弥补旅游者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旅行社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安排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另行付费项目的,应当承担自费项目的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的,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4、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中止对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的,应当负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团、拼团的,旅游者在出发前(不含当日)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旅行社全额退还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5%支付违约金;旅游者在出发当日或者出发后得知的,旅行社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5%支付违约金,旅游者要求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全额退还已交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旅行社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7、旅行社委托的第三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视同旅行社违约,旅行社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0%;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60%;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8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旅行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行社予以赔偿,但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2、旅游者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旅游费用的,旅行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旅游者承担旅行社的业务损失费。

3、旅游者因不听从旅行社及其导游的劝告而影响团队行程,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5、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旅行社遭受损害的,旅游者应当赔偿损失。

6、与旅行社出现纠纷时,旅游者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其他责任

1、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旅行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旅行社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协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十九条 旅游时间

出发时间 ,结束时间 ,共 天 夜。

第二十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

(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2岁的): 元/人

合计: 元

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

第二十一条 个人旅游保险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旅行社办理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

保险产品名称:

保 险 人:

保 险 金 额: 元人民币

保 险 费: 元人民币

第二十二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最低成团人数: 人;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旅行社应当在出发前 日及时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至 旅行社出团;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变其他线路出团。

第二十三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出团。

第二十四条 黄金周特别约定

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旅游者和旅行社对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约定如下:

提前告知时间

旅游者行前退团,旅游者应当支付旅行社的业务损失费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

旅行社取消出团,旅行社应当支付旅游者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第二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

(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旅行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 址: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旅行社监督、投诉电话:

省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

投诉电话:

电子邮箱:

地 址:

邮 编:

附件1:旅游报名表

旅游线路及编号 旅游者出团时间意向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身体状况

(需注明身体情况是否适宜出游、有无突发病史、有无药物过敏史;是否身体残疾,是否为妊娠中妇女,是否为精神疾病等健康受损情形,旅行社在接受旅游者报名后在合理范围内给予特别关照,所需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旅游者全部同行人名单及分房要求(所列同行人均视为旅游者要求必须同时安排出团):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为单男/单女需要安排与他人同住, 不占床位,

全程要求入住单间(应当补交房费差额)。

其他补充约定:

1.甲方需在订单确认后24小时(特殊情况,我司电话通知付款时间)内支付团款;过时未支付,订单将自动取消,本合同失效。

2.甲方无法与乙方进行书面往来确认事项,甲方同意采用电话、短信、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确认。

3.甲方付费后,视为双方默认本合同实际履行,甲方不得擅自要求退款,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4.如甲方未按时出行,将视为自动放弃本合同行程,团款不退。

5.乙方将在甲方出发前提供出团通知书,航班信息以出团通知书为准。

6.请所有游客带好有效证件,提前90-120分钟自行到达机场办理登记手续。

7.旅游途中不可携带宠物,如客人私自携带,产生后果将自行承担

8.紧急事宜,请联系悠哉应急电话。

旅游者确认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年龄低于18周岁,需要提交家长书面同意出行书)

以 下 各 栏 由 旅 行 社 工 作 人 员 填 写

服务网点名称

旅行社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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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江西省出境旅游合同2024版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1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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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出境旅游合同(2017版)

旅游者或团体:___________

组团旅行社名称:_________

江西省旅游局

制定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XX年三月

江西省出境旅游合同通用条款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甲方有权自主选择具有出境旅游组团资格的国际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出境旅游服务。

(二)知悉乙方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如实提供行程安排表和须知,并告知有关服务价格、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人身、财产不受侵害的权利。甲方有权自愿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

(四)要求乙方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行程安排旅行游览;有权要求乙方为旅游团委派持有《领队证》的领队人员,代表乙方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五)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人员按照行程安排带团在行程国家本地区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约定的购物安排。

(六)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除合同“专用条款”中双方已约定的自费项目外,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人员推荐的各种形式的自费项目。

(七)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八)对乙方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甲方有权对乙方侵害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诵、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甲方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尊严和形象,举止文明,不得涉足不健康场所。

(二)不得侵害他人权利和利益。甲方在行使权利的同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方应当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尊重领队和导游的人格,遵守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

(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甲方应当在出境旅游申办和行程中提供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将健康状况如实告知乙方。

(五)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应当审验乙方的营业执照和出境游组团社经营许可证,与具有出境(国)旅游资格的国际旅行社签订合同,并按照约定支付旅游费用。在行程中服从乙方安排,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乙方改变团体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甲方应当参加乙方组织的行前说明会,行程中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七)境外纠纷境内解决。出境旅游过程中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调解决或在回国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甲方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在境外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措施强迫乙方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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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观光旅游的乐园—关于生态农业科技的实习报告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农业,全文共 1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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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光旅游乐园—关于生态农业科技实习报告

观光旅游的乐园—关于生态农业科技的实习报告

实习内容:盘龙区生态农业科技展示园于XX年开工建设,投资规模1100万元,经过三年的建设,已成为我省一座规模大、科技含量高、生态环境美、观光休闲配套齐全,集农业科技、生产示范、旅游观光、休闲度假、科普示范、商业贸易“六位一体”的现代农业高科技生态展示园。

历时三年的盘龙区农业科技展示园建设于2012年10月27日全面完工并正式投入运营,盘龙都市农业园区建设又多了一个亮点。这并不是一个企业的开始,更是一个地区经济的将来,有了这一企业就会带动更多的发展。

盘龙区委、区政府前瞻性的提出了打造现代农业园区,带动双龙旅游小镇发展的思路。明确区农业局通过招商引资,政府引导、企业运作、土地流转的模式。 盘龙区生态农业科技展示园,是盘龙区农业局和锦庄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建设的现代生态农业科技展示园。  由云南新犁温室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盘龙区农业生态观光园。该项目由昆明市盘龙区政府及昆明市锦庄农业科技公司联合投资,建筑总面积为6172平方米,它是农业产业升级的又一亮点之一。该园区集种植,观赏,餐饮,娱乐于一体,体现了现代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趋势,为市民的出游、亲和自然提供了新的场所。 展示园占地35亩,分为采摘园区、示范观赏园区和休闲娱乐园区以及绿色超市四大功能。建园以来,大棚面积达17000平方米,已种植绿化苗木2万余株,50余个品种;观赏食用瓜果品种41个,特色蔬菜和野生蔬菜品种20个。今年引进了五彩番茄、迷你黄瓜、紫色苣菊、红珊瑚、火焰菜、苦苣等15个新品种。目前,已解决农村劳动力转移和下岗职工再就业130人,有力地推动了双龙旅游小镇建设工作。三年来,在建园遇到困难的时候,市总工会送来了再就业扶持资金,市妇联送来了城市妇女创业贷款,同时,也得到了省、市农业部门、盘龙区各职能部门、双龙街道办事处党委、政府、麦冲村村委会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指导。

盘龙区农业科技展示园的建成,为盘龙区贯彻落实昆明市发展都市战略作出了有益的探索,也为双龙片区旅游小镇的发展开创了新模式。下一步,展示园将进一步完善功能分区,积极引进全省特色农产品入驻绿色超市,让展示园成为农业发展的窗口,也为市民休闲旅游,体验农耕文化提供一个好去处。

此示范园区功能定位:

1、经济生产功能,农业示范以农为本,是产业化发展的具体体现。

农业是我国必须要发展的产业,当今社会,是经济高速发展的社会,我们拥有了知识,更需要物质上的满足,也就是温饱问题,我们要把农业搞好还是一件任重道远的话题。发展观我们要严格把握好,发展是硬道理。农业观光属于产业观光的一部分,是一种将农业与旅游业相结合的消遣性生态旅游活动,利用规划地有利的自然条件通过规划设计建成各种活动场所,如风景游览、水面垂钓、鲜果采摘、狩猎捕捞、农村风俗体验等活动来吸引游客,带动城郊或乡村旅游业的发展。近年来,伴随着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现代农业不仅具有生产性功能,还具有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人们提供观光、休闲、度假的生活性功能。随着收入、闲暇时间的增多,生活节奏的加快以及竞争的日益激烈,人们渴望多样化的旅游,尤其希望能在典型的农村环境中放松自己。于是,农业与旅游业边缘交叉的新型产业—观光农业应运而生,拓展了农业发展的新空间,开辟了旅游业发展的新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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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出境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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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团体):

乙方(旅行社):

经营许可证编号:

经营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旅游产品名称 。

团号 。

组团方式(三选一)

□ 自行组团

□ 委托组团(委托社全称 )。

□拼 团(其他社全称 )。

出发日期 ,出发地点 。

途经地点(经停地点) 。

目的地 。

结束日期 ,返回地点 。

第二条 行程与标准(乙方提供旅游行程单,须含下列要素)

景点名称和游览时间

往返交通 ,标准 。

游览交通 ,标准 。

旅游者自由活动时间 ,次数 。

住宿安排(名称)及标准和住宿天数

用餐次数 ,标准 。

地接社名称 ,地址 ,

地接社联系人 ,联系电话 。

第三条 旅游者保险

乙方提示甲方购买旅游意外险。经乙方推荐,甲方 (应填同意或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乙方办理个人投保的旅游意外保险。

保险公司及产品名称 。

保险金额 元,保险费 元。

第四条 旅游费用及其支付

甲方应交纳旅游费用 元,大写 元。

(含领队、导游服务费用 元/人,合计 元)。

旅游费用交纳期限 。

旅游费用交纳方式 □现金;□支票;□信用卡;

□其他 。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自觉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安全警示规定,遵守团队纪律,配合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

2.甲方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拒绝乙方未经协商一致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3.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4.在旅游过程中,甲方应自行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

5.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甲方应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6.行程中发生纠纷,甲方应与乙方平等协商解决,不得损害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得以拒绝上、下机(车、船、邮轮)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甲方在签订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材料时,应当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并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单独出行的,须由监护人书面同意。

8.甲方购买旅游产品、接受旅游服务时,应当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参加适合自身条件的旅游活动,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要求,配合有关部门、机构或乙方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理措施。

9.甲方向乙方提交的出入境证件应当符合相关规定。甲方不得在境外非法滞留,不得擅自分团、脱团。

10.甲方不能成行的,可以让具备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并及时通知乙方。因代为履行合同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双方应按实结算。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2.乙方提供旅游行程单应与本合同团号一致,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乙方应在出团前,以说明会等形式如实告知相关旅游服务项目和标准,提醒甲方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宗教禁忌。在合同订立时及履行中,乙方应对旅游中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适当措施(可另附安全告知书,由甲方确认签字)。

4.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各种证件,依法对甲方信息保密。

5.因航空、轮船、铁路运输等费用遇政策性调价导致合同总价发生变更的,双方应按实结算。

6.乙方为甲方安排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领队人员。

7.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前款情形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六条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二选一)

□最低成团人数 人;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乙方应当提前30日通知甲方,本合同解除,向甲方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

□本团成团不受最低人数限制。

第六条 甲方解除合同及承担必要费用

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合同解除,乙方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二选一)

□(一)双方可以进行约定并从其约定:

1.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1)行程前 日至 日,旅游费用 %;

(2)行程前 日至 日,旅游费用 %;

(3)行程前 日至 日,旅游费用 %;

(4)行程前 日至 日,旅游费用 %;

(5)行程开始当日,旅游费用 %。

甲方行程前逾期支付旅游费用超过 日的,或者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乙方可以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本款规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 )-( )-( )-( )

□(二)双方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1.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机(车、船)票费用按实结算后,其余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1)行程前30日至15日,旅游费用5%;

(2)行程前14日至7日,旅游费用10%;

(3)行程前6日至4日,旅游费用15%;

(4)行程前3日至1日,旅游费用25%;

(5)行程开始当日,旅游费用30%。

甲方行程前逾期支付旅游费用超过 日的,或者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乙方可以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本款规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

如按上述1、2方式支付的必要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扣除,但最高额不应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行程前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在合同解除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行程中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在协助甲方返回出发地或者到达甲方指定的合理地点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行程前30日以内(不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甲方退还全额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二选一)

□ 1.双方可以进行约定并从其约定。

(1)行程前 日至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的违约金;

(2)行程前 日至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的违约金;

(3)行程前 日至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的违约金;

(4)行程前 日至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的违约金;

(5)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的违约金。

□ 2.双方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1)行程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2%的违约金;

(2)行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3)行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10%的违约金;

(4)行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5)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20%的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甲方予以赔偿。

乙方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逾期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逾期支付的旅游费用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甲方提供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不真实而造成损失,由其自行承担;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因不听从乙方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标准提供交通、住宿、餐饮等服务,或者未经甲方同意调整旅游行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团、拼团的,甲方在行程前(不含当日)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全额退还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的15%支付违约金;甲方在行程开始当日或者行程开始后得知的,乙方应当按旅游费用的25%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七)乙方未经与甲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甲方要求,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甲方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乙方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八)乙方具备履行条件,经甲方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造成甲方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甲方除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外,还可以要求乙方支付旅游费用 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九)其他违约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也可在旅游合同结束之日起90天内向旅游质监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或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九条 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附有行程单、安全告知书和补充条款均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补 充 条 款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住 所: 营业场所: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 编: 邮 编: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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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少数团队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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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团体或个人):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佛山市旅游局制定的《佛山市国内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简称“须知”)。同意遵守须知并将其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已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3、如乙方取消组团计划,甲方有权提出以下要求(不可抗力因素除外):(1)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2)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条第2款退还全部团款并赔偿违约金。

4、如甲方报名后要求退团,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条第1款的标准扣收业务损失费和违约金。

旅行团名报名人数

出团日期路线与景点(见行程表)

交通工具及标准

住宿标准责任保险最高保额

用餐标准早餐_____次,正餐____次,标准:_____元/人?天

导游、司机服务□派全陪□不派全陪□含□不含导游服务费_____元/人?天□含□不含司机服务费_____元/人?天

购物娱乐安排(见行程表)

预付款数额应交纳团费总额

特别说明

第二条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旅行团名报名人数

出团日期路线与景点(见行程表)

交通工具及标准

住宿标准责任保险最高保额

用餐标准早餐____次,正餐____次,标准:_____元/人?天

导游、司机服务□派全陪□不派全陪□含□不含导游服务费____元/人?天□含□不含司机服务费____元/人?天

购物娱乐安排(见行程表)

预付款数额应交纳团费总额

特别说明

1、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2、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向佛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五条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1、佛山市国内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2、旅游发票;

3、行程表。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特别约定条款

双方特别约定以下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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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国际海滨度假旅游的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40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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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际海滨度假旅游考察报告

关于国际海滨度假旅游的考察报告

遵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旅游局领导的指示,为学习借鉴国际著名海滨旅游度假地的发展经验,结合半岛城市群建设,加快开发山东省海滨度假旅游, 2003 年 11 月下旬到 12 月下旬,省旅游局组织了 3 个海滨度假旅游考察团,由局领导带队,分别赴地中海的西班牙、法国、意大利、马耳他,加勒比海的巴西、墨西哥、美国,南太平洋的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对著名海滨城市、海岛和城市外的海滨等类型的海滨旅游度假地进行了考察。期间拜会了世界旅游组织秘书长,与有关国家和地方旅游主管部门座谈交流,实在考察海滨沙滩、水上运动、度假酒店以及交通、餐饮、购物、娱乐、夜生活等设施,收到了预期的成效。考察范围之广、内容之实、效果之好,为全国旅游行业所仅见。现将考察情况汇报如下:

一、国外海滨度假旅游发展的基本情况

欧洲是海滨度假旅游的发源地, 20 世纪初,地中海沿岸度假胜地成为世界著名海滨旅游中心。“二战”后,以中产阶段为主要消费群的现代海滨度假旅游逐步兴起,发展成为国际旅游的主流。据世界旅游组织统计, 2002 年,世界入境旅游人数 7 .15亿人次,居前4位的法国、西班牙、美国和意大利占30%,均为海滨度假旅游发达国家。目前仅地中海沿岸每年接待国际游客上亿人次,其中85%流向西班牙、意大利、法国和土尔其的海滨。

“旅游王国”西班牙拥有海岸线8000多公里,其中24%为沙滩,沿海海滨和岛屿上共有沙滩2000多处。金色海岸、白色海岸、阳光海岸、闪亮海岸、巴利阿里和加纳利群岛等众多度假地,在国际上久负盛名。2002年,西班牙接待国际游客5130万人次,旅游收入370亿美元,占GDP的12%,提供了150万个就业机会,海滨度假旅游功不可没。其中,3640平方公里的马略卡岛,旅游旺季机场每1.5分钟起降1个架次飞机,年接待游客达1000万人次,其中国际游客占90%以上,相当于山东接待入境游客的10倍,旅游收入达70亿欧元,全岛70%的人口在旅游及相关行业就业。

世界第一旅游大国法国,南临地中海,西濒大西洋,堪称度假旅游者的天堂。法国每年外出度假人数占60%以上,有一半的人选择去海滨地区度假。2002年接待国际游客7670万人次,占世界旅游市场的10.7%,旅游收入345亿欧元,相当于GDP的7%,旅游业从业人数占就业总数的7.5%以上。

意大利海岸线7300公里,海滨旅游十分发达。1999年接待海滨度假游客1.06亿人次,占全国接待总量的34%,遥遥领先于各类景点,专业海滨旅游公司1.2万家。南部的坎帕尼亚大区,2002年旅游收入相当于GDP的20%,海滨旅游占国内旅游的65%,占国际旅游的55%。

岛国马耳他面积316平方公里,人口37万。该国将美丽的海岛风光与深邃的历史文化结合起来,大力发展度假旅游,年接待国际游客110万人次,是其人口的3倍,旅游收入2.46亿元马耳他里拉,相当于经济总量的1/3,旅游业税收占财政收入的22%,提供了1/3的就业岗位,其中海滨度假旅游对旅游业的贡献率接近50%。

南太平洋岛国新西兰,由十几个大小岛屿组成,是海洋文化的典型代表。北部亚热带海湾岛屿星罗棋布,海岸景色独特,温泉城众多。该国对旅游业高度重视,将旅游业确定为新经济主导产业。2002年接待入境游客196万人次,旅游业总产出146亿新元,占GDP的10%,已成为全国最大的出口创汇产业,提供了全国10%的就业岗位。未来5年内,新西兰人境旅游人数将增加50%。

澳大利亚是地球上最小的大陆,也是最大的海岛,海岸线长达 36000 公里。特殊的地理、气候条件,使各类沙滩、海湾和海岸景观丰富多彩、独具特色,是海滨度假旅游的胜地,黄金海岸、大堡礁举世闻名。 2002 年,澳大利亚接待入境游客 484 .12万人次,旅游业总产出708亿澳元,超过传统的农牧业和采矿业,占GDP的4.5%;旅游创汇170亿澳元,是最大的服务贸易出口创汇产业;旅游从业占就业总数的9%。

巴西是世界上最大的热带国家,8000公里的海岸线上分布着众多风景绚丽的海滩。该国充分发挥多姿多彩的热带风光、独具风韵的人文景观优势,发展海滨度假旅游。旅游业成为近年来巴西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2001年接待外国游客480万人次,占南美地区接待总量的33.14%,旅游创汇37亿美元,占南美地区旅游创汇的32.74%,解决了600万人的就业。

墨西哥是世界十大著名旅游国之一,沿海岛屿众多,海岸线16000多公里。20世纪70至80年代,墨西哥政府选择5处荒凉的海滩,开发建设了坎昆、洛斯卡沃斯等5个大规模的海滨度假区,在国际上开创了政府规模开发度假区的成功范例。游客到墨西哥旅游,第一目标就是海滨。2002年乘豪华游船到墨的游客超过478万人次,占世界游船旅游的65%。2002年全国接待外国游客1970万人次,创汇88.58亿美元,旅游业收入占GDP的9.5%,提供170多万个直接就业机会,旅游业是墨西哥第三大支柱产业。

美国海岸线长22680公里。东部、西部和东南海滨拥有众多迷人的海滨度假地。美国2.3亿人口,每年去海滨旅游者达1亿人次以上。2002美国接待入境游客4540万人次,居世界第3位,夏威夷地处北太平洋,由132个岛屿组成,长度达1500英里,年均气温25℃~30℃,是世界著名的旅游度假地,2000年接待游客700万人次,旅游收入109亿美元,均创历史最高纪录,旅游收入占GDP的60%。州政府税收、劳动就业、居民个人收入大都依靠旅游业的贡献。

二、海滨度假旅游发展的主要特点

(一)海滨度假旅游产品丰富多彩。为增强海滨度假旅游的吸引力,不断丰富旅游产品,逐步形成了由海滨浴场、水上运动、文化观光、主题公园、民俗参与项目和专项旅游活动等组成的海滨度假旅游产品体系,满足了游客在某一地方较长时间休闲度假的消费需求。

海滨度假旅游的主要吸引物是3S(阳光、海水、沙滩),以及海滩和与其相连的海域组成的滨海景观。海滨浴场是海滨度假旅游必不可少的基本设施之一,一般由水上运动区、游泳区、日光浴区、沙滩活动区、附属设施和酒吧餐饮等配置服务设施组成,空间开阔,错落有致,有的绵延数公里。 一 望、救生、医疗、长凳、木质人行道、淡水冲洗等设施一应俱全。为适应家庭度假的需要,在距海水较远处设有儿童游戏活动设施。巴西最大的海港城市里约热内卢,市内海滩长达90公里,天然浴场就有30多处,其中最长的巴哈海滩全长18公里。这些海滩有的波涌浪高,适宜冲浪和开展水上运动;有的沙白如玉、细而松软,是开展沙滩排球、沙滩足球等沙上运动的理想去处。新西兰度假胜地帕西亚北部分布着世界罕见的长达140多公里的巨型海滩。澳大利亚黄金海岸的冲浪者天堂、宽阔海滩、伯利海特海滩都是驰名全球的海水浴场和沙滩体育场所。墨西哥坎昆是一个长21公里、宽仅400米的蛇形岛屿,海边有一片20公里长的白色沙滩,铺满了由珊瑚风化而成的细沙,被分别命名为“白沙滩”、“珍珠滩”、“海龟滩”、“龙虾滩”。在海滩上还建有以棕榈叶为顶、石为柱的玛雅式凉亭和小屋。坎昆被誉为世界第7大海滩度假胜地,南北会议、世界贸易组织大会等大型国际会议在此召开。2002年接待游客300多万人次,旅游外汇收入达32亿美元,占墨西哥旅游创汇的36%。

近10年来,随着海滨度假旅游的逐步成熟,结合最紧密、特色最鲜明的是运动旅游项目。特别是高尔夫球,已成为海滨度假旅游日益普及的运动项目。西班牙国家旅游局宣传促销的新口号是“阳光下的高尔夫”,全国有250个高尔夫球场,平均2000平方公里1个,大多数集中在海滨旅游度假区。马略卡岛目前有12个高尔夫球场,计划建到30个,平均120公里1个。夏威夷77家高尔夫球场,平均216平方公里1个,许多酒店有自己的球场。为丰富海上运动项目,西班牙成立了300多家航海俱乐部,马略卡岛将帕尔马港建成“帆船港”,一年四季举办帆船比赛,参赛选手和随行人员每年达10万人。当地政府资助足球队和自行车队,承办环法自行车赛,参加比赛的选手每年8万人到岛上度假。马耳他沙滩没有优势,但拥有天堂湾、金色港湾等10多个著名海湾。该国着力塑造“水上运行的天堂”,开发推出游泳、潜游、潜水、划船、航海、攀岩、冲浪、钓鱼、滑翔、滑水、乘风浪板等运动项目,同时举办高尔夫、网球、赛马、壁球、古典式汽车等高规格赛事,从而使运动度假成为马耳他海滨度假旅游的突出特色。夏威夷已成为著名的世界水上体育运动中心,许多世界级大型水上运动比赛都在这里举行,全部体育比赛带来了2.4亿美元的收入。

海滨度假旅游产品的多样化还体现在与历史文化的结合上。各度假地充分发挥历史文化资源优势,将文物古迹、博物馆、民俗风情、人文景观等纳入海滨度假产品系列。蓝色海岸是法国的艺术圣地之一,该国推出“蓝色海岸博物馆通票”,可用于阿尔卑斯滨海省65家博物馆、历史古迹和植物园。意大利最大的港口城市那不勒斯是罗马皇帝的避暑地,近郊的庞贝古城遗址、苏连托等名胜与海港风光融为一体。为突出地方特色,那不勒斯重点开发历史文化资源,以庞贝古城为背景,夏夜组织露天大型演出。西班牙推出“朝圣之路”、“堂吉诃德之路”、葡萄酒之旅、美食之旅、自然之旅、艺术之旅,民间建筑之旅等主题鲜明的旅游产品,赋予海滨度假旅游以丰富的文化内涵。各度假地注重对传统文化的继承、创新、提升和展示。里约热内卢将巴西的桑巴舞、足球文化与海滨度假旅游结合起来,坎昆将周边的玛雅文化遗迹纳入度假者一日游的范围。夏威夷全面继承和再现当地流传下来的土著文化,使之成为当地最具特色、最有吸引力的旅游项目。

主题公园也受到了海滨度假旅游者的欢迎。澳大利亚黄金海岸全市人口近50万人,80%从事旅游业。全市除拥有60个高尔夫球场、12个国家公园外,还有《海洋世界》、《梦幻世界》、《华纳兄弟电影世界》、《水上乐园》等4大主题公园。《梦幻世界》里全球最高、最快、最刺激的飞车项目,吸引了喜爱冒险的大批青少年游客。墨尔本利用废弃的金矿建造主题公园,保存了原汁原味的老街和矿井,游客不仅能够深入地下观赏原始金块、采矿工具,观看淘金时代的模拟电影,还可在淘金河里筛金沙。美国洛杉矶以大型娱乐性主题公园为龙头发展旅游,《迪斯尼》和《好莱坞环球影城》集观光、休闲、娱乐及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旅游项目,世界上享有极高的知名度。《迪斯尼》的停车场就有30000个泊位,室内部分可泊车18000辆,平均每天收入即达120万美元以上。马略卡岛弥补海滨旅游产品单一不足,计划在阿温图拉港建造一个以世界各地文化为内容的大型主题公园,总投资4亿~5亿欧元,聘请丹麦公司设计,设计费一项达500万~600万欧元,目标是每年吸引游客300万人次。这些主题公园极大地增加了度假目的地的盛誉、亮色、动感和刺激程度,与海滩及其他景观互为依存,成为度假游客尤其是青年和家庭游客的必到之处。

各度假地丰富多彩的专项活动使海滨度假旅游充满了活力。法国蓝色海岸各城市大型旅游活动争奇斗妍,常年不断,春季有玫瑰节、电影节、一级方程式汽车大奖赛,夏季有爵士乐节、茉莉花节,秋季有小村庄举办的栗子节、葡萄节、蘑菇节,冬季有杂技节、柠檬节、狂欢节、含羞草节,可谓“一年四季,激情无限”。其中,尼斯的国际狂欢节、戛纳的国际电影节、摩纳哥的一级方程式汽车大奖赛享有国际声誉。西班牙第二大城市、著名海滨旅游胜地巴塞罗那,尝到了1992年举办奥运会而名声大震的甜头,频频举办会议、展览等大型活动,增强旅游吸引力。2002年举办了1345个大型国际会议和国内会议,2004年将举办世界城市文化论坛,包括4个展览会、音乐活动、庆祝活动等,有6万人参加,预计的将吸引国际游客150万人。里约热内卢每年2月中下旬的巴西狂欢节,举行规模盛大的桑巴舞游行,成为吸引各国旅游者观赏和参与的保留项目,仅里约热内卢4天假期就可吸引40万游客。马略卡岛一年四季几乎每个月都有民间的传统节日,如圣·安东尼奥节、狂欢节、复活节、莫罗斯节、大型民间艺术节和圣诞节等,还经常举办一些传统的体育竞赛活动,如篝火晚会、拔河比赛等。

(二)海滨度假旅游配套服务健全完善。为满足不同层次度假游客的需要,各度假地建设了7类不同的住宿设施:(1)星级饭店。高档饭店大多建在海滨,并尽可能增加海景房间。马略卡岛的帕尔马湾约3公里的海岸内,集中了4星、5星级宾馆6家,主要面向富人阶层、会议旅游和奖励度假游客。一些饭店位于城堡、宫殿、古老的宅邸或自然风景区中,独具魅力,为高消费者提供服务。(2)家庭旅馆。历史悠久、俭朴而有家庭氛围,在小城镇和乡村更为多见。(3)假日公寓。家具齐全,适合家庭和团体,大多按一周或两周起租。(4)野营场所。政府规定只有在指定的场地允许野营。西班牙有1200多处野营场所,可容纳65万人。(5)青年旅馆。隶属于地方的青年体育机构,形成全国性网络,适合青年人和学生。(6)乡村客栈。随乡村度假旅游的迅速而出现,以乡村自然环境和民风民俗见长。(7)温泉疗养院。提供疗程式的康复设施及服务,是游客康体健身、放松休闲的理想场所。夏威夷的度假酒店、商务酒店、度假别墅、产权酒店和分时度假酒店等各类宾馆,客房年出租率达83%。在悉尼的邦迪海滩大街内侧,布满了各种房型的低星级饭店,阳台、平台上摆放着躺椅和茶几,饭店门口设置了露天吧。马略卡岛大力开发温泉和海水疗养产品,四星级以上酒店辟有室外、室内游泳池,有的酒店还建有模拟海水健身中心,对海水进行人工加温。澳大利亚唐格鲁玛旅游的主要吸引物是每晚在海滩上喂养从大海中游来的野生海豚,还可以在拥有70种异色沙子的沙岛上滑沙。1981年,澳大利亚某家家族兄弟用200万澳元买下此岛20公顷土地开发度假区,迄今已投资2500万澳元兴建度假设施。

为方便游客享受各具特色的餐饮服务,在海滩和城区大街小巷,设有大量的餐馆和酒吧,供应当地风味美食、特色咖啡、美酒饮品。法国大餐和葡萄酒、意大利面食和比萨饼、西班牙烤肉和海鲜、马耳他焖兔肉和兰普卡鱼,都是当地招徕游客的佳肴。意大利那不勒斯发展海滨乡村度假旅游,大力推介“比萨饼故乡”形象,规定乡村旅游必须提供当地葡萄洒和地道的比萨饼。西班牙将美食作为海滨旅游多样化的重要内容大力推广,塑造有特色的餐饮形象,使餐饮也成为旅游项目,当地人风趣地说:“我们出售的是沙滩、海水、阳光和海鲜。”马塞罗那港的海鲜食街颇具规模,游客边品尝海鲜风味大餐,过欣赏港口夜景,惬意舒适,印象深刻。澳大利亚黄金海岸的餐馆多达 500 家,除了正宗的法式大餐、意大利美食、韩国烧烤、日本料理、中国菜以外,还特别推崇澳洲的海鲜、袋鼠肉和葡萄酒。 2004 年将新建一个 500 ~ 600 座的大型餐饮表演场所。悉尼的全澳海鲜集散拍卖中心办成了食客如潮的自选海鲜烧烤炊具。唐格鲁玛岛的小别墅可供游客自己买菜做饭。

夜生活是海滨度假旅游不可或缺的内容,甚至称为“半壁江山”。西班牙海滨城市夜生活独具特色,电影院、剧院、音乐厅、展览馆、会议中心有丰富多彩的娱乐活动,酒馆、酒吧、夜总会通常营业到凌晨 3 ~ 4 点,许多场所通宵达旦。马略卡岛上建有欧洲最大的夜总会。据统计,访问西班牙的游客 80% 为 2 次以上, 70% 为 4 次以上的再访客, 80% 的回头客是去海滨度假,丰富的夜生活是吸引游客再访的重要因素。澳、新两国在夜生活方面的三大亮点是海滨广场、露天吧和赌场。凯恩斯在海港内侧开辟了一个梅茵广场,由浩瀚的绿地、开阔的游泳地和精致的人工沙滩组成,入夜灯火阑珊,气氛浪漫。悉尼以歌剧院和海港大桥为中心的夜生活场景壮观辉煌,所有建筑物都用灯饰勾出轮廓,海湾中彩灯游船穿梭往来。歌剧院内外、海堤上和大街的商场外摆出了数千张露天桌椅,上万人在繁星般的灯火和轻柔的海风中饮酒、交谈、喝咖啡或翩翩起舞。黄金海岸的天堂海滩每晚都开设灯光夜市,众多的街头艺术表演令游人兴致大增。

(三)购物旅游十分火爆。海滨度假游客购物时间更为充裕。欧洲海滨城市开设的购物街、步行街,既为当地人服务,又是外来游客购物的天堂,旅游购物占旅游收入的比例在 60% 以上。法国戛纳的十字大道精品街面向地中海,游客可同时尽享世界知名牌和一览无余的美景。尼斯的“老尼斯”露天交易市场,有 600 多位小商业主、艺术家、手工艺者经营。西班牙巴塞罗那的兰布拉斯大街连接港口和商业中心,各国游人密集,当地独有的旅游纪念品琳琅满目,旧货市场无奇不有,大街两侧延伸的小胡同内小商店鳞次栉比、各具特色。当地旅游部门与市政部门协调,规范旅游购物区,专门编制了购物旅游线路,由商会会员和旅游部门各出资 50% ,促销推广购物旅游。马略卡岛上手工艺品制作中心,集手工艺品之大全。当地农民开办的各种手工艺作坊和摊点到处可见,岛上的每一个海滩,均设有相对独立的购物区。香水作坊、陶器作坊、奶酪作坊、玻璃器皿作坊等,既是旅游点,又是购物区。澳、新两国公路上的购物场所普遍采用旅游咨询中心 +购物店+公共厕所,或加油站+购物店(超市)+公共厕所,或连锁餐馆(含公共厕所)+购物店的模式。在旅游景区,让游客在进出大门及出入餐厅时自然巧妙地穿越购物区。黄金海岸宽阔海滩上的太平洋购物中心,拥有 4家大型百货公司、1家超级市场、260家商店、1家儿童游乐中心、12家电影院,还有食街和接待游客的休息室。工艺品、纪念品都独具特色,具有明显的购物+旅游促销功能。

(四)海滨旅游区交通四通八达。度假旅游要求快捷的直达国际航线和“公交化”的国内航线,各度假地海滨机场密度大,航线航班多。澳、新国际航班的密集度首屈一指。澳大利亚东海岸的每个旅游城市都有自己的机场,仅12万人口的凯恩斯市每周开行国际航班31班,直通新西兰、关岛、香港、大阪和新加坡。黄金海岸距布里斯班市仅80公里,也独立开辟了通往日本、新加坡和香港的国际航线,并的将在2006年扩建出更大的国际机场。奥克兰作为新西兰最大的城市,10条国际航线直达澳大利亚、太平洋岛屿、美国和南美洲,经停悉尼、布里斯班和洛杉矶扩展为更多的国际航线。西班牙有32个国际机场,平均每1.58平方公里1个,赴西班牙的旅游者有1/3乘飞机,客流量最大的3条航线都是通往海滨城市和海岛的。法国蓝色海岸小城尼斯的国际机场飞巴黎每日航班30多个,飞伦敦每日航班20多个。各度假地大力发展旅游包机业务。乘飞机进出西班牙的游客,近70%搭乘的是非定期航班(旅游包机)。欧洲有实力的大旅行公司都同时经营包机公司,有固定的销售渠道和客源层。英国最大的旅游批发商汤姆森假日和德国最大的旅游批发商LTU均用包机将大批游客直接送往马略卡岛。国内和区域交通方便快捷。西班牙的铁路网以马德里为中心呈放射状分布,覆盖整个西班牙半岛,并与欧洲各国连接。法国快速列车和高速列车连接蓝色海岸和全法国以及欧洲所有大城市。海滨城市交通设施完善。各海滨旅游城市都有装饰别具一格、专供游客游览的双层敞篷观光巴士。澳、新两国连接住宿地与景区的旅游巴士或游船,兼有导游和观光娱乐功能,游轮一般为中型双体船,色彩艳丽、设施豪华。在奥克兰海湾,行驶着一艘艘黄色的水上“TAXI”小艇,专供游客兜风租用。

(五)海滨度假旅游环境优越。各度假地在人文氛围、生态保护、社会供给,社会服务等方面均具备很高档次和水平,许多沿海城市是整体性的度假城市,有的国家像一个完整的度假国家。城市美化、净化,交通秩序良好,与海滩相映增辉、浑然一体。旅游信息服务无处不在,有咨询中心、旅游网站及解说指示系统3个方面,机场、海港、市区、景区、海滩和公路沿线均设有旅游咨询中心,放置100种以上的旅游小册子,有的还配置电脑供自查。所有设施都对路人开放厕所,市区大街和绿地有投币或免费厕所,设施齐全,方便干净。城市内外交通节点的指路牌简洁醒目。旅游从业人员素质优良,考察团乘坐旅游大巴,由司机兼导游,一边开车,一边讲解。度假地社会治安良好,居民友善文明,如法国提出“请不要把游客当外人”的口号。这些都构成了“度假天堂”不可或缺的人文环境要素。

三、国外发展海滨度假旅游的主要经验和山东省存在的主要差距

(一)国外的主要经验

1.统一科学规划。各国政府对海滨旅游开发规划高度重视,规定海滨旅游资源全部为国家所有,使用权划给地方,由地方政府控制使用。国家、省(州)、市3级政府都编制了海滨开发的控制性规划,在土地利用、分区原则、度假设施、进出通道、环境保护、会议设施、活动组合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各类开发必须符合统一规划。政府通过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来调控开发方向。各国还制定有关法规,使海滨开发有法可依。如西班牙有国家《海滨法》,意大利的坎帕尼亚大区有大区《海滨法》,澳大利亚黄金海岸市政府1968年颁布了海滩保护条例,悉尼市政府2003年新颁布了更完善的海滨建设条例。墨西哥的坎昆是在严格遵守规划的前提下发展起来的,30年前制订的规划至今仍然起着决定性作用。西班牙蓝萨罗特岛的开发规划,对建筑密度、高度、建筑风格、建筑材料、与海岸线的距离等都有明确的标准,限定岛上90%的地方禁修建筑物,楼房不得超过3层,并减少开发密度,要求旅游设施与海滨拉开一定的距离,建成伸展式梯级型后退格式。奥克兰规定码头2/3的土地用于游艇服务区和中央游憩区,墨尔本的海港新区道克兰规定,所有临海建筑必须远离水域100米之外,5%的土地用于兴建度假酒店。夏威夷旅游用地受到严格的保护和控制,即使是土地所有者也无权随意更改规划。意大利坎帕尼亚大区的法律草案规定,私营公司经营海滨旅游业,必须获得沙滩和海滨设施的经营权,开发内容必须符合海滨开发条例和总体规划。国有海岸区域禁止开采行为、农业畜牧业用地行为、工业行为、不同于草案认可的各种建筑行为、对现有水利体系进行改动的行为、挖掘行为、倾倒废弃物行为和搜集沙土或其他材料的行为。在沿海沙滩地带,从沙滩内部界线起600米内,不允许修建和沙滩海岸平行的道路。在沙滩300米范围内,不允许建造居住性质的旅游设施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住宅。沙滩内部界线600米内,不允许建造用于净化水的装置、垃圾处理设施和泵站。

2.坚持市场导向。准确的客源市场定位在度假区开发建设中具有引导和决定作用。海滨度假旅游市场既受空间距离制约,也受文化、心理等因素影响。墨西哥最主要的客源市场定位于与其接壤的美国,其欧洲市场的主体定位与之有紧密历史文化联系的西班牙。巴西里约热内卢第一位的客源市场是其近邻阿根廷,而不是美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均将国内客源视为主体,二者互为最大国际客源国,其次是英国、日本和美国。各国注重细分市场,根据客源市场和规模确定开发建设战略,产品开发强调针对性和个性化。西班牙接待的国际游客90%来自欧洲,各度假地均有特定的目标群体,分别接待本国游客、欧洲其他国家游客,还有接待运动型、老年、青年和家庭度假者的度假区。针对欧洲富裕阶层喜爱私人游艇的特点,马略卡岛开发了多个游艇码头,共有2.3万个游艇泊位,停泊费每夜1000欧元,许多国家的王室成员、著名球星、影星、船王的私人游艇常年在此停泊。

3.创新促销推广。各国在宣传促销方面努力创新,展示旅游新形象。西班牙主打海滨度假旅游,促销口号是“阳光普照西班牙”,所有促销资料都使用统一的“太阳”标志。旅游官方机构每年到主要客源市场召开说明会。西班牙国家旅游局投入8700万欧元,用于旅游信息服务设施建设,并将官方网站与企业网站链接,回报率很高,国家旅游网站达4000页,2003年的点击率达到1000万人次。法国政府2002年给旅游部门安排预算8090万欧元,2003年决定增加预算40%。国家、地方政府和私人企业联合成立“法兰西之家”,并在26个国家中设立了31家办事处,专门负责海外促销,2002年国家提供运转经费2744万欧元。马耳他在世界上设立了12个旅游办事处,其中1家在北京。每年促销经费2000万欧元,其中政府出资1800万欧元,在英国、法国、意大利等国主流媒体上发布广告,参加国际旅游展,邀请1000名记者采访报道。澳大利亚的悉尼和黄金海岸促销材料多达100多种,使用了11种文字,为了扩大开拓华人市场,专门开发了汉语官方网站。夏威夷为了大量吸引日本游客,岛上的主要旅游设施都有日文解说系统,电视台还有专门的日语频道。韩国、日本航空公司在檀香山建有高档度假酒店,专门用于接待本国游客。

4.政策资金支持。各国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对海滨度假旅游开发给予政策资金支持。意大利坎帕尼亚大区《对国有海上区域进行旅游业与娱乐业开发使用的指导与协作计划》法律草案,规定了对海滨旅游开发的支持政策。欧盟从2002年到2006年,出资4亿欧元,资助大区改善海滨旅游设施,企业可通过竞标的办法申请使用,最高比例为投资额的50%。西班牙国家旅游预算的6%专项用于发展海滨度假旅游,巴利阿里群岛政府直接投资1.11亿英镑,修建人行道、商业区、公园、步行街,改善海滨旅游环境与基础设施。墨西哥坎昆度假区的全部规划费用由中央银行的附属机构——全国旅游开发公司和旅游部下属的一个负责旅游业发展的部门——全国旅游促进基金会共同承担。基金会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初期对旅馆启动和经营给予资助和扶持,具体工程则由相关的政府机构如公共工程部、水利部去组织完成。

5.严格规范管理。优美洁净、设施完善的海滩是海滨度假的主要吸引物之一。欧洲海滨度假地海滩无论优质的沙滩,还是一般的卵石滩,都有相同的特点:管理严格,清洁卫生,环境优美,设施配套。海滩属政府管理的公共设施,为保护游人健康,有专门人员负责每天对海水取样监测,确保水质达标。海滨城市污水经净化处理达标才能入海。海滩没有 一 望台,均没有红十急救中心。欧盟还对海滨度假区海滩开发管理实施著名的“蓝旗计划”,在海水质量、海岸保护、服务水平、安全系数、环境意识等方面制定了具体的标准,有关组织每年夏季对参与计划的海滩进行检查,对符合标准的海滩授予“蓝旗”称号,对不符合标准的海滩,取消“蓝旗”称号。意大利歇帕尼亚大区规定,沙滩更衣室和服务室要使用可携带、可拆卸或易于移动的材料建造,禁止在海滩上张贴任何形式的海报广告,与电力输送和通讯相关的空中线网和设备安装工程必须事先评估。

国际海滨度假旅游在几十年的发展历程中,也走过了一些弯路。一是规划滞后造成建设无序和开发破坏。里约热内卢、夏威夷、马略卡岛在开发早期都存在此类问题。如里约热内卢最早的城市建筑紧逼海滩,占用了大面积的沙滩,使海滩腹地极其狭窄,游客缺乏基本的活动空间,后来不得不通过填海滩堆积人造沙滩来弥补。夏威夷瓦胡岛早期的海滨开发造成1/10的沙滩消失,许多度假单元建设时不得不通过开挖人工潟湖来新造沙滩。二是过度城市化给度假区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的有海滨城市增加了大量的建设项目,如交通干道、商业设施等,其功能与游客的需求或旅游度假区发展的要求矛盾,很大程度上干扰度假区建设和游客度假氛围的营造。同时,城市化还造成传统文化的退化和对历史遗迹的破坏,如夏威夷土著历史文化的退化和传统社区的破坏,已成为令当局头疼和下大气力解决的问题。三是早期的低层次和趋同化开发导致非持续性增长。西班牙、法国、意大利海滨度假旅游都经历了一个发展——衰弱——重振的曲折历程。发展初期,以低成本批量建设海滨度假地、海滨城镇及饭店设施等,在较短时间形成了规模,但度假地的趋同化及由此带来的吸引力下降和低水平的价格战严重影响了旅游效益。15年前,这些国家制定了重振战略,重点是重新定位,提升质量,多样化开发,扩大市场和消费。四是生态环境破坏会导致度假资源的质量下降和旅游环境的恶化。海滨旅游资源具有不可代替性和不可再生性,特别是沙滩资源是海洋潮汐、波浪运动和地壳运动共同作用的结果,其改造和利用必须要遵守自然规律。夏威夷早期开发中曾经造成滨海生态资源的破坏,后来不得不对滨海建筑和道路进行大规模的拆除和重建。我们必须吸取教训,未雨绸缪,尽可能避免发生此类失误。

(二)山东省海滨度假旅游的主要差距和问题

对照旅游发达国家发展海滨度假旅游的经验,从总体上看,山东省的海滨度假旅游实际上还没有走上轨道,相当程度上还没有起步。按照此次考察的几处世界著名度假地的水准衡量,目前省内实际上还没有一处真正意义上的旅游度假区,也没有一座真正意义上的度假酒店,也基本上没有接待过真正意义上的海外度假旅客。

首先,综合基础设施水平低。国际和区内交通(特别是航空交通)、度假酒店等接待设施、城市服务功能等都离接待高消费的度假游客有很大差距。如度假旅游过程中购物消费是十分重要的内容,夏威夷就建有面向度假游客的、规模可观、门类齐全的购物中心和商店群,而山东省的旅游城市包括青岛在内都远远达不到这个规模和水准。

其次,对度假旅游消费和度假产品的认识不到位。由于不了解国际上度假旅游消费的特点,凭低消费的经验来设计高消费项目,仅凭想象设计、肓目投资,结果建设出一些连大众游客都感觉不对路的所谓度假设施。青岛石老人国家旅游度假区在设施建设和配套方面存在很多不足,不具备度假功能。烟台、威海、日照等城市与国外的旅游度假地相比差距就更大。

再次,规划滞后。一是缺乏全省海滨度假旅游规划,对全省海滨旅游度假区的建设统筹指导和管理不力。二是度假区建设缺乏真正的“旅游度假规划”。全省已出台的几个度假区规划基本都是由不专门研究度假旅游的专家编制的,结果使许多已经开始建设的度假区出现城市化倾向,甚至造成建设性破坏。

最后,体制问题制约大,非专业化管理问题突出。度假旅游和度假区管理是一项专业化要求很高的工作,而目前山东省旅游度假区的管理体制非专业化问题严重,管理层总体素质不高,造成度假区的规划、建设、管理与经营参差不齐,低水平运作。

四、对山东省发展海滨度假旅游的建议

借鉴欧美以及澳洲各国发展海滨度假旅游的经验,结合山东省实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将海滨度假旅游开发作为山东省旅游业加快发展的重点和突破口。国际旅游业发展的实践证明,海滨度假旅游消费市场广阔、经济效益巨大,对促进城市建设、扩大社会就业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这次实地考察进一步认识到,山东拥有中国北方一流的海滨度假旅游资源,大陆海岸线全长3024公里,加快发展山东省旅游业,潜力在海滨度假,后劲在海滨度假,突破口也在海滨度假。旅游度假区建设是实现山东省旅游业从中低层向高层次、由数量型向效益型、由单一性产品向综合性产品提升的关键,是旅游产业跨越式发展的支点,也是扩大国际旅游市场、吸引国内高端旅游市场、提高区际竞争能力的主要出路,必须高度重视,摆上重要位置。要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五个统筹”的发展要求,紧密结合省委、省政府确定实践半岛城市群建设这一重要举措,借鉴国外“旺季赚足,淡季有为”的经验,打破淡旺季问题的思想束缚,大力开发海滨度假旅游,国际市场主攻日本、韩国、俄罗斯,国内市场兼顾高消费和大众客源,将山东沿海建设成为国内外知名的度假旅游胜地,发展以旅游为龙头的综合型海洋经济,以海滨度假旅游带动山东省旅游业成熟发展、全面升级,成为服务业发展的新亮点。

(二)高起点编制海滨度假旅游开发规划。海滨旅游度假区是具有较高技术标准、专业性很强的经济区域,必须科学规划、高水平建设。国外海滨度假地基本上都采用沙滩、步行道、酒吧餐饮区、购物区、酒店区以及大型娱乐设施(高尔夫球场、网球场、康乐保健设施等)依次布局的格局,特别是在海滨必须给游客留出开阔的海滩。而目前山东省海滨建设混乱,主要表现为沿海工业生产造成环境污染、房地产开发造成土地侵占和景观质量下降、旅游度假区盲目开发导致海岸带破坏等,有的令人触目惊心。借鉴国外的经验教训,要以高水平规划为起点,从完善旅游配套服务功能的要求出发,科学整合、优化配置海滩、餐饮、购物、住宿、会议、运动、娱乐、文化、交通、历史遗迹等要素和设施,形成海滨度假旅游生产力体系,防止一哄而起、遍地开花、盲目建设、低水平开发、低价格竞争。这次拜会世界旅游组织时,我们提出请世界旅游组织帮助邀请高水平的国际海滨规划专家,与国内专家结合组成不同班子,高起点、高标准编制《山东省海滨度假旅游开发概念规划》,在此概念规划指导下,选择胶南灵山岛、海阳凤城万米沙滩、荣城天鹅湖(渔人码头)和日照太阳城的项目选址地,编制4个全省示范性海滨度假区规划,作为发展山东省度假旅游的先导。对方原则接受这一建议。如省政府同意,将尽快组织实施。规划经费需400万元,请省财政专项解决。

(三)加强大环境建设。海滨城市建设要突出强调绿化、净化、美化、静化,实施屋顶工程、亮灯工程、标志工程(路标、路牌、重点建筑物的标志)等,强化市民公德意识、旅游意识和热情好客意识,提倡人性化、细微化、规范化服务,创建良好的城市人文环境。要把海滨度假旅游发展需要与实施半岛城市群开发、建设山东半岛制造业基地战略相结合、相响应。科学调整城市的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禁止建设污染性和生态破坏性项目,对沿海城市的历史文化进行深入挖掘和整理,打造城市旅游品牌,构建优越的发展环境。

(四)完善配套政策法规。海滨度假旅游开发必须依法进行。现行《山东省旅游管理条例》主框架是1996年出台的,缺少海滨度假旅游开发的有关内容。要尽快进行修订,明确旅游度假区建设和度假旅游在旅游产业发展中的地位,对海滨土地转让、开发、经营、管理、环境保护等作出明确的规定,将海滨度假旅游开发纳入法制化轨道。要研究制定鼓励海滨度假旅游开发的优惠政策,推行海滨资源经营权与所有权“两权分离”,吸引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外国资本投资建设海滨度假旅游设施。出台《山东省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对旅游度假区的发展方向、开发规划、项目建设、土地使用、支持政策、管理体制等作出明确规定,针对目前旅游度假区建设中存在的土地侵占、多头管理、无序开发、上污染项目等问题,近期将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度假区管理的通知》,提出加强管理、加快发展的一系列措施,并召开全省度假区工作会议进行部署。

(五)成立海滨度假旅游开发领导协调机构。沿海7市旅游业发展基础好,旅游总收入相当于全省的70%以上。发展海滨度假旅游,需要打破行政区划限制,科学整合资源,统筹开发建设。建议成立山东省海滨度假旅游开发领导小组,请孙守璞副省长任组长,省计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交通厅、海洋与渔业厅、环保局、林业局、旅游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和7市政府分管市长为成员,负责对海滨度假旅游开发的组织协调和工作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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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湖北省旅游包车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0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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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结算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道路客运企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结算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为保障道路旅游客运安全,维护旅行社和道路旅游客运企业的合法权益,给旅游者提供安全、舒适、优质的旅游客运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本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双方就旅游客运包车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仅供甲方与乙方发生包车业务时使用。

本合同甲方应为持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旅行社;乙方应为持有交通运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旅游客运经营资质的道路客运企业。

第三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必须对旅游包车费用实行“公对公”统一结算。

(二)甲方签订合同后,必须提前 日以电话、传真等形式向乙方预订用车计划,包括所需车型、座位数、行驶路线、包车时间、接团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服务要求等,双方协商一致后,通过《旅游包车确认单》书面确认。

(三)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使用车辆,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

(四)如乙方提供的车辆不具备《道路运输证》、《包车客运标志牌》、《车辆定期安全检测合格单》,驾驶人员不具备《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或者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相关服务,并向乙方索取赔偿。

(五)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擅自变更行驶路线及目的地,甲方应游客要求需变更行程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在取得乙方同意后,协商变更后的包车费用。

(六)车辆行驶过程中,甲方应尊重和配合乙方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作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无故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按规定需要配备双班驾驶员的,必须同意乙方配备双班驾驶员。驾驶员(双班驾驶员)在执行甲方团队任务时所产生的食宿费由甲方承担(如有特殊情况另行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七)车辆使用中,导游或领队应在专用座位就座,并负有向游客宣传爱护车辆设施设备的义务和责任。出现人为损坏车辆设施设备时,应依法赔偿。

(八)发生争议或出现特殊情况时,应在旅游团行程结束后解决。甲方擅自终止、延误行程或终止履行合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其与游客发生的纠纷,努力降低损失。由于甲方不协助导致游客人身财产损失扩大的,甲方应就扩大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必须对旅游包车费用实行“公对公”统一结算。

(二)乙方在接到甲方《旅游包车确认单》后,应在 日内以书面方式确认,确认后一般不得变更。乙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照约定提供车辆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提前 日书面通知甲方。

(三)乙方应当遵守道路客运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必须持有具备包车和旅游客运资质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的车辆必须具备《道路运输证》、《包车客运标志牌》、《车辆定期安全检测合格单》,必须喷贴全省道路旅游客运车辆统一标识和使用旅游客运车辆专段号牌,在车厢内显著位置公示经营者和驾驶人信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监督电话等事项,将驾驶员后排两个座位作为导游、领队专用座位,并注明“导游领队专座”字样,且配备行驶记录功能的GPS卫星定位装置;驾驶人员必须具备《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按规定需配备双班驾驶员的,必须配备双班驾驶员。

(四)乙方在按照双方确认的《旅游包车确认单》相关内容提供旅游包车客运服务时,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超过车辆限额搭载乘客、要求驾驶员超时驾驶等影响行车安全的要求;在条件许可和不损害甲乙双方及第三方利益的前提下,尽可能满足甲方提出的行程变更建议,相应增减的费用由双方协商支付。

(五)车辆运行过程中,乙方驾驶员应自觉守法遵规,不开违章车,杜绝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载行驶、超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做到着装整洁,用语礼貌,待客热忱,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并在旅游过程中配合导游工作,履行相关协助义务,保障游客人身、财产安全。

(六)发生争议或出现特殊情况,应在旅游团行程结束后解决。乙方擅自终止、延误行程或终止履行合同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七)旅游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乘客受到人身伤害时,乙方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与甲方共同组织参与救援;交通事故法律责任由乙方依法承担。

(八)乙方应协助甲方处理其与游客发生的纠纷,努力降低损失。由于乙方不协助导致游客人身财产损失扩大的,乙方应当就扩大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包车费用

(一)包车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在结算时应向甲方提供结算单,并提供有效发票;甲乙双方各自保存订车单和结算单。应由甲方承担的相关包车费用主要有:

1.车辆租用费;

2.过路、过桥费;

3.停车费;

4.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应按照约定的账号“公对公”转账结算包车费用。

(三)付款期限约定:

□每 月结算一次,结算月的最后一天为结算截至日期;

□每团结算一次,团队行程结束后 日内进行结算;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四)旅游包车过程中发生的车辆故障修理费、驾驶员违规罚款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甲方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数量使用车辆及驾驶员的,乙方有权解除当次旅游包车约定,甲方应承担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乙方支付约定包车费 %的违约金。

(二)甲方因实际团队人数与约定团队人数不符需要乙方另行安排车辆的,应当提前 小时向乙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双方重新协商用车标准及包车费用。如甲方未按期提出书面变更申请或者双方未能协商一致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前款所述标准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行程延误,超出约定租车期限的,甲方应当支付超时部分的用车费用,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经济损失。

(四)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车辆损坏或造成事故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已经投保的部份由保险金优先支付承担。

(五)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包车费用的,按照未支付金额每日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最高不超过应付金额的30%)。

第七条 乙方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配备车辆及驾驶员,且经甲方通知仍未在合理时间内到达的,甲方有权解除当次旅游包车约定,乙方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甲方支付约定包车费%的违约金。

(二)乙方提供车辆、驾驶员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被甲方拒绝的,乙方按前款约定标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三)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接团而造成旅游团延误行程或误机(车、船)的,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按约定车费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提供的车辆标准低于约定标准的,乙方应当积极采取补救措施;确实无法改正的,乙方应当减少或退还约定价款与所提供车辆租用价款的差额,并向甲方支付约定价款 %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超出违约金部分的经济损失。

(五)因乙方驾驶员过错造成游客随车物品丢失、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赔偿数额按有关规定或协商解决;因车辆或驾驶员的原因引起团队游客投诉,乙方应当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乙方车辆中途发生故障 小时内无法修复,造成旅游行程延误或无法执行的,乙方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依照甲方与旅游者的合理诉求,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采取补救措施时提供车辆标准低于约定标准的,应减少或退还约定价款与补救时所提供车辆租用价款的差额。乙方车辆中途甩团,造成旅游行程延误或无法执行的,乙方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甲方支付约定包车费 %的违约金。

第八条 突发事件处理

旅游行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致旅游者或者双方人员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甲乙双方应积极采取救治措施,必要时先行垫付经费或启动各自保险理赔,优先救助伤亡人员,妥善处理相关事宜。因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的,由乙方督促第三方共同采取积极救治措施,依事故责任认定书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事后由乙方负责向肇事者追索赔偿,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九条 责任免除

(一)遇不可抗力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应协商解决后续事宜。

(二)其他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应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按下述方式解决:

(一)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附件

(一)甲方必须提供如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旅行社基本情况信息表》;

4.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证明;

5.旅行社责任保险证明;

6.银行账号;

7.业务经办人信息(包括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二)乙方必须提供如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道路旅游客运企业基本情况信息表》;

4.《在营旅游客运车辆台账》(台账中必须记录车辆型号、车牌号、营运证号、行驶证号等基本信息);

5.《在营旅游客运车辆驾驶员台账》(台账中必须记录驾驶员姓名、性别、驾驶证号、从业资格证号、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6.银行账号;

7.道路客运承运人保险证明;

8.业务经办人信息(包括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后,如营运车辆及车辆驾驶员信息发生变化,乙方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

(三)合同签订后,每趟(次)旅游包车业务通过《旅游包车确认单》予以确认。

(四)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对各自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以上合同条款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经协商,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中明确的甲乙双方业务经办人的行为视为代表双方当事人的行为,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的磋商、确认及采取措施等符合合同目的的行为均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对业务经办人有明确授权时依授权内容为准。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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