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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修改章程 理事会表决(通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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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基金会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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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农业大学团委:

____年暑假期间,贵校经济研究协会2支队伍24名大学生志愿者放弃休息时间,参与基金会____省____县____希望学校和____小学____书屋项目活动来,为学校搭建____书屋,并开展了为期8—15天的支教活动,为乡村学校师生送去了知识和欢乐。他们的无私奉献、热情参与和专业能力受到了当地学校师生及教育部门的一致好评,我们在此表示感谢。

北京____慈善基金会致力于中国乡村教育环境的改善,____书屋项目是基金会为改善贫困地区教育现状而特别设立的助学项目,书屋精选了包括自然科学、社会历史、文学艺术和工具书在内的优秀少儿书,并为学校培训图书管理员,还定期派大学生志愿者在项目学校带领师生开展阅读及相关支教活动。

截止目前,基金会已经在全国中西部省市捐建了82个____书屋。未来,基金会将一如既往地关注乡村教育,也希望能和贵校的大学生志愿者继续携手,为乡村师生创造更好的阅读和学习环境。

对你们的大力支持和友好协助再次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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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理事会会议纪要范文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纪要,全文共 2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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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主持人:

出席对象:全体教师

会议内容记录

会议内容记录

日常活动的注意点:

1、外出活动前与教师一同清点幼儿人数,向幼儿提出要求,不要去老师限定范围以外地玩。

2、晨间活动前,教师、保育员要检查场地、器械的安全性。天气渐凉,在活动中要注意幼儿的活动量,如果活动量大了,提醒幼儿休息、擦汗,调节活动量。

3、注意餐点放置的位置,及注意高温餐点。老师做好监督工作。以防幼儿出事故。厨房严禁幼儿入内,热汤、热菜、热开水要放在幼儿碰不到的地方,

4、离园时帮助幼儿整理衣物。

5、提醒家长带孩子玩大型玩具时要关注孩子,防止孩子发生意外,要制止孩子不正确的玩法,教育孩子和同伴友好地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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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基金会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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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贷款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乙方:(借款方)

银行账户: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丙方:(保证方)

姓名:

联系方式:

根据《_____》的规定,经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协调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________,(大写_____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为月息________%,按________收息,利随本清。

第四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放款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五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合法所得。

2、还款方式:到期本息一次性归还。

第六条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________作为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是,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1日(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账户或贷款方(银行)开出汇票发放给借款方。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汇票),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贷款方将停止发放贷款,同时向委托人报告,并按其书面意见处理。

3、借款方未按期或超过本合同约定分次还款计划未偿清的贷款为逾期贷款,贷款方有权按委托人规定对逾期贷款加收________的利息。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贷款方(公章):

甲方(签字):

年月日

借款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保证方(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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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修改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

范文类型:决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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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企业

乙方:____________股东

甲方投资成立企业,乙方作为挂名股东,是企业工商登记名义上的出资人。甲、乙双方本着诚信自愿、合作互利的原则,在敬业、诚信的基础上,以互相信任为前提,经友好协商,签订下列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作为企业实际出资人,享有企业资产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二、乙方作为企业名义上的出资人,没有实际出资,承认在企业验资报告中的资金及企业经营过程中所有投人的资金属于甲方所有。

三、企业的经营管理权由甲方行使,甲方确保企业的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依法纳税及履行其他应尽义务。

四、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本协议:

1.企业设立已完成;

2.各方发起人合意终止;

3.因发生不可抗力,协议必须终止;

4.其他情况。

本协议的终止必须是书面的。

五、企业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因企业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委派项目责任人对被投资企业进行跟踪管理。了解掌握被投资企业的项目开发、商业计划、企业经营、资金运作、发展策略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并提供有关建议和意见。

七、企业需要变更股东时,乙方应予配合,甲方应支付乙方因此产生的劳务费用。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由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乙方(盖章):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代表人(签字):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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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公司法修改议案

范文类型:议案,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司法,全文共 3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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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全国人大会第六次会议人大吴成国提出了关于修改司法议案,进行了以下陈述:

新《公司法》对与上市公司有关的法律制度的修改和完善,规范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义务与责任,加大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与责,健全投资者(股东)权益保护机制等。

(一)规范上市公司治理结构

1、完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程序

修订前的《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只能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或者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实践中,出现了董事长既不召集和主持也不指定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情况,使得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无法正常行使职权,严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损害其他股东的权益。

为此,新《公司法》第102条和110条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程序做了完善,规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此外,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2、健全监事会制度,强化了监事会作用

新《公司法》第119条充实了监事会职权,规定监事会有权提出罢免董事、经理的建议;有权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时有权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同时,第119条明确了监事会行使职权的必需费用由公司承担,确保监事会作为公司内部监督机构充分发挥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起到改善公司治理的作用。

3、增加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的规定

为了保护广大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借鉴美、英等国的做法,中国证监会在20xx年发布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所有上市公司都应设立独立董事。考虑到我国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对我国在上市公司中实行独立董事的问题,法律可以只做制度性安排的规定,具体办法以由国务院制定,以为实践中进一步探索留下空间。据此,新《公司法》第123条对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制度的问题只做了原则规定:“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义务与责任

1、明确界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新《公司法》在附则部分专门对“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关联关系”作了明确的定义,防止实际控制人通过“影子股东”或者关联股东实际控制上市公司来规避法律责任和义务。

2、强化控股股东的义务与责任

(1)禁止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

新《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禁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与其有关联关系的企业之间(如母子公司之间、同受一个股东控制的各公司之间等)的交易,并不必然会损害公司利益,法律也并不一概禁止。但是,实践中,有些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等,通过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以高价向关联方购进原材料、设备,低价向关联方出售产品等方式,向关联方输送利益,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各方面普遍提出,公司法应当对公司的关联交易以规范。为此,新《公司法》第21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对担保行为进行规范

(二)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义务与责任

1、明确界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新《公司法》在附则部分专门对“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关联关系”作了明确的定义,防止实际控制人通过“影子股东”或者关联股东实际控制上市公司来规避法律责任和义务。

2、强化控股股东的义务与责任

(1)禁止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

新《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禁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与其有关联关系的企业之间(如母子公司之间、同受一个股东控制的各公司之间等)的交易,并不必然会损害公司利益,法律也并不一概禁止。但是,实践中,有些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等,通过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以高价向关联方购进原材料、设备,低价向关联方出售产品等方式,向关联方输送利益,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各方面普遍提出,公司法应当对公司的关联交易以规范。为此,新《公司法》第21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加大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与责任

新《公司法》新增第六章专门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义务。

1、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新《公司法》第147条规定了五种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时,增加了执行性规定,即公司违反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强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须持续满足任职资格的要求,否则,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2、强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与责任

(1)忠实与勤勉义务

新《公司法》第148条、149条规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所谓忠实义务是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论如何不能将自己的个人利益置于公司利益之上,在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时,必须无条件服从公司利益。所谓勤勉义务主要是要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正常合理的谨慎态度,对公司事务予以应有的注意,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

(2)接受质询的义务

新《公司法》第151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负有列席股东大会(股东会)并接受股东质询的义务。

(3)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义务

①新《公司法》第21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负有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义务。

②新《公司法》第125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应回避表决。

(4)损害赔偿义务

新《公司法》第150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健全投资者(股东)权益保护机制

1、增加、细化有关股东权利的规定

(1)知情权

股东知情权是保护股东权益的基础,中小股东如果不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就根本无法谈及其权益的保护。原公司法只允许股东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条文内容比较粗疏,欠缺可操作性,实践中也存在公司在大股东的操纵下,长期不向股东分红,也不允许中小股东了解公司的具体运作情况,致使中小股东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形。新《公司法》对此予以了修正,扩大了股东的相关知情权。新《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第98条);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第146条)。

(2)股东大会召集权

新《公司法》第102条规定,“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3)提案权

新《公司法》第103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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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第14条 协议的修改、变更和解除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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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修改变更、补充或者解除本协议;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协议以及先于本协议为本次股权转让而签订的相关协议、承诺及保留应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4.2 如有下述情形之一,则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

(1)非因甲方违约在先的原因,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及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并在延迟后30个工作日内仍未支付的;

(2)因乙方过错导致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无法完成的。

14.3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则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

(1)因甲方过错导致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无法完成的,该等过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故意隐瞒重大财务缺陷、披露给乙方的丙方名下资产信息失实等。

(2)甲方不能及时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工商登记变更事宜。

14.4 任何—方违反本协议的,致使本协议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另一方即有权解除本协议,且协议解除不影响守约方依据本协议规定追究违约方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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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协会理事会会议纪要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纪要,全文共 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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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省家庭服务业协会于x1年11月8日召开了常务理事会议,出席这次会议的常务理事及其代表14人,协会副秘书长和办公室副主任列席了会议,受刘会长委托、常务副会长杨志文主持了会议。

本次会议是为召开二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做准备。会议首先听取了办公室主任杨建文“关于召开二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建议”的发言,接着大家畅所欲言,集思广议,讨论热烈。大家原则上同意这个建议,会上有人建议:会议应安排工作经验和情况交流;为了调节气氛,增强凝聚力,会议还可安排家政员文艺才艺展示内容。会议接受了这个建议,决定由办公室根据讨论情况,草拟会议通知,印发各会员单位。

常务理事会对今年协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希望要加强行业规范建设,指引行业健康发展;要继续抓好培训工作,协会要侧重抓好管理人员培训;协会要及时组织学习和推广先进经验,可以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不断学习先进经验,也可以组织本省企业,互相走动,交流情况,取长补短;大家认为今年宣传工作有了很大突破,但仍需要努力,要把我们的企业、优秀服务员、新鲜经验报到和介绍出去,以增强社会的认知度,提高行业整体形象。

常务理事会希望全体会员单位要积极支持协会工作,共同努力,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x0]年43号文件精神,把二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开成一个团结的大会,奋进的大会,跨越式发展的动员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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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食品公司章程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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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适用于一人有限公司设执行董事、经理、监事的公司)

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住所:杭州市       区(县、市)      路     号。

第四条 公司在 (填登记机关名称)登记注册,公司经营期限为    年(或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

第五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是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  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  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  本章程由股东制定,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   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九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  本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为     万元。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十一条  公司由一个法人(自然人)股东投资:

(如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则表述如下:)

股东:     (请填写法人股东全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地址:

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共计认缴出资    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     %,(将/已)在  年  月  日前一次足额缴纳。(或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其中首期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第二期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共计认缴出资    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     %)

(如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则表述如下:)

股东:     (请填写自然人姓名)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共计认缴出资    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     %,(将/已)在  年  月  日前一次足额缴纳。(或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其中首期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第二期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共计认缴出资    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     %)

股东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依法办妥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公司不设股东会,公司股东可对《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1项至第10项职权作出决定,也可对下列职权作出决定:

11、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定;

12、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3、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如有则具体列示,若没有则删除本项)。

第十三条  公司股东对本章程第十二条所列职权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置备于公司。

第十四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委派产生(也可由公司章程另行规定产生办法)。

第十五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第1至第10项职权,还有职权为: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如有则具体列示,若没有则删除本项)。

(执行董事的职权也可由公司章程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  执行董事每届任期  年(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连选(派)可以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更换或者执行董事在任期内辞职的,在更换后的新执行董事就任前,原执行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执行董事职务。

第十七条  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也可以由执行董事兼任或其他产生方式,章程要明确产生办法)。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的职权也可另行规定)。

第十八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人(可以设一至二名,具体人数公司章程要明确),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经股东委派产生(章程也可规定其他产生方式)。

(如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则第十八条的表述如下:)

第十八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人(可以设一至二名,具体人数公司章程要明确),由职工代表担任,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待公司营业后再补选,并报登记机关备案。

第十九条  监事任期每届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派)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更换,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的,在更换后的新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条  监事对股东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第1至第6项职权,还有职权为: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如有则具体列示,若没有则删除本项)。

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章  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二十一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也可另作规定,但规定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也可不作规定,如不作规定的,则删除本章)。

第七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二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        (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还是经理担任,公司章程要明确)担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原件股东持一份,送公司登记机关一份,公司留存      份。

有限公司股东

法人(含其他组织)股东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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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修改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

范文类型:决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1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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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湖北宜新建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股权的转让

1、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2、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3、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享受100%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4、甲方应对该公司及乙方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第二条 转让款的支付

全部转让款。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

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 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违约方依法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第四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

第五条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书,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司存档一份,申请变更登记一份,殷祖政府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湖北宜新建陶有限公司章程变更协议书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湖北宜新建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章程变更内容

1、甲方放弃对该公司的各种管理权限,不再承担该公司的法律责任(债权债务等);

2、乙方全权负责对该公司的生产经营、销售等管理事务,全部承担该公司的法律责任(债权债务等)。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股东退股协议书

公司领取股本分红;

2、乙方全权负责对该公司的经营管理,在该公司存续期间按月末或季度末前支付甲方的股本分红款;

3、该公司破产后甲方依法享受股东权益但不承担股东责任。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若甲方违约参与或干扰该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则乙方有权停止支付甲方应得的股本分红;

2、若乙方违约则承担对该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期间所产生的

债权债务,甲方可直接参与对该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履行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责任。

第四条 协议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之日该公司据此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司存档一份,申请变更登记一份,殷祖政府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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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基金会招聘启事

范文类型:招聘,启示,全文共 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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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服装有限公司因发展需要招300名缝纫操作工,具体要求及福利待遇如下:

1, 凡年满16周岁、40周岁以下(特殊情况例外),具有有效身份证件,女性优先,身体健康无疾病者均可报名。

2, 无缝纫经历者(20岁以下),公司负责培训15天后上岗,培训期间免费食宿,并补助培训津贴。

3,缝纫熟练工按全计件计工资,平均工资水平20xx元左右,对于多技能工公司将给予500元/月的津贴费。

4,凡入职第一天起(含培训期)即包吃住,住宿4-6人/间,空调房公寓楼,宿舍区设小买部,浴室每日开放。

5, 公司内设有员工俱乐部,有乒乓室、网吧、放映室、台球房、图书馆等免费开放。

6, 公司实行全勤奖、大干奖、竞赛奖、6S评比奖、年终奖、工龄补贴等奖项。

7, 公司每年提供员工一次国内旅游,评为优秀员工赴境外旅游、提供赴苏州市服装进修学校深造半年(6000多元学费免除)、每年推荐2--3名员工赴日本研修(出国费用免除,月研修津贴约10万日元)。

8, 外地员工每年春节享受一次公司承担的探亲来回费用,所有员工按时开工报到享有总经理开门红包。

9, 员工正式录用后,即为每位员工“量身”定制职业生涯五年发展规划,第一渠道是培养多技能工、第二是通过自己学校培养成为技术人才或管理人才。

10, 每位员工每年春节前得到一份价值20xx元的世界品牌服装大礼包,有一年四季各类服装10余件。

本公司热忱欢迎全国各地热衷于服装事业的适龄青年加盟天源,“出人才、出产品、出效益”是天源公司的理念,也是我们共同的核心价值观。

单 位:服装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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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协会理事会会议纪要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纪要,全文共 33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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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铜鼓研究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x年10月26日在广西南宁召开。会期一天,与会人员34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副巡视员谢日万先生代表驻会单位主管—广西文化厅致辞,学会理事长覃溥女士作2019-2019年工作报告,秘书长农学坚、常务理事吴伟峰、常务理事霍巍分别主持相关审议和讨论,议题主要有审议增选理事会新成员、“2019年中国南方及东南亚地区古代铜鼓和青铜文化第五次国际学术讨论会”筹备、会费缴纳标准、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和奖励办法、《中国古代铜鼓研究通讯》组稿工作及研究会未来展望等。现纪要如下:

一、广西文化厅副巡视员谢日万先生致辞

谢日万副巡视员充分肯定了学会在组织开展古代铜鼓调查、研究、保护、展示、交流、宣传等方面,为传承铜鼓文化,促进地方经济文化发展所做出的巨大贡献。他指出,在文化厅高度重视和覃溥理事长的带领下,研究会完成了补登记和秘书处重建以及广西馆藏铜鼓调查记录等一系列工作,并将研究会的研究触角向世界馆藏铜鼓调查及研究延伸。希望研究会同心同德,秉承宗旨,认真谋划,加强协作,开拓创新,把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二、理事长覃溥女士做201x-201x年工作报告

覃溥理事长就研究会201x-201x年的工作情况做了详细汇报,她说,中国古代铜鼓研究会是传承性很强的学会,尽管沉寂一段时间,但研究工作从未停止,而且还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研究会自2019年以来,开展了六项主要工作:一是健全学会组织机构;二是牵头完成广西全区馆藏铜鼓调查工作;三是复刊《中国古代铜鼓研究通讯》;四是出版并发放《中国古代铜鼓实测、记录资料汇编》;五是借助互联网、数据库等手段,搭建学术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相关资料的网上共享;六是顺利通过社团年检。覃溥理事长还就未来三年研究会的发展进行了规划:一是加强研究会内部建设,包括对团体会员、会员的重新登记和确认、发展新会员,完善社团财务管理和秘书处工作制度;二是积极推进学术研究,争取明年出版《广西铜鼓》、《古代铜鼓装饰艺术》、《广西铜鼓精华》等专著,推动2019年“中国南方及东南亚地区古代铜鼓及青铜文化第五次国际学术讨论会”的召开,以多种方式鼓励和培养新人,组织研究课题,建设世界铜鼓资料数据和信息中心;三是促进铜鼓文化研究国际合作;四是积极筹办铜鼓文化联展;五是加强宣传,构建良好社团形象。

三、审议增选理事会新成员

在中国古代铜鼓研究会秘书处函请推荐基础上,会议增选了副理事长一名(谢日万);常务理事两名(阮华端、梁志敏),理事九名(田军、刘成基、陈明、钟仕民、起国庆、黄槐武、廖国一、潘汁、李米佳)。

四、讨论“201x年中国南方及东南亚地区古代铜鼓和青铜文化第五次国际学术讨论会”筹备

(一)主题内容。 会议认为,会议名称“中国南方及东南亚地区古代铜鼓和青铜文化第五次国际学术讨论会”具有延续性和传承性,“铜鼓文化与海上丝绸之路——铜鼓文化的交流·传播·传承”主题紧扣中央“一带一路”战略部署,与时俱进,但研讨内容的设定有一定的局限性,除铜鼓本身,应在内容的设定上进一步挖掘和扩展。建议将青铜文化,中国南方及东南亚青铜文化跨区域、跨民族文化交流,中国与东盟技术交流,铜鼓文化形态学研究,铜鼓音乐性能研究,铜鼓文化的生态保护及开发利用、铜鼓文化产业、铜鼓及青铜文化研究理论和方法等纳入研讨内容,拓宽铜鼓研究领域,吸引更多专家、学者的关注,扩大研究队伍,提高国际讨论会论文投稿和参与的积极性和广泛性。

(二)会议地点。与会理事认为,会议地点选在广西南宁市,并纳入“中国-东盟文化产业论坛”有助于将铜鼓文化研究提升至国家层面,并可借助中国-东盟博览会的政治背景、外交平台及综合影响力加强中国与东盟的学术交流。除广西南宁市,与会理事还提出了若干会议举办地,如贵州省麻江县、云南省楚雄县、广西桂林市等。贵州省麻江县副县长胡晓平表示,麻江县历史悠久,文化深厚,麻江型铜鼓便是以该型标准器出土地点——麻江县命名,麻江县交通便利,有举办大型会议的基础和经验,故向大会提出由中国古代铜鼓研究会、贵州省政府、省文化厅联合主办,贵州省麻江县承办“2019年中国南方及东南亚地区古代铜鼓和青铜文化第五次国际学术讨论会”。此外,与会理事还提出会议轮流在各地举办有助于扩大铜鼓研究的影响力和传承性,有助于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为地方文化保护及文化交流服务。

(三)专家邀请。与会理事提出应尽快启动参会专家、学者的遴选及邀请事宜,尤其是海外专家学者的调研和邀请,建议尽可能考虑更多国别的专家学者,多方搜集国外相关领域专家的信息,综合考虑其在学术领域的国际性、权威性和代表性,并进行“一对一”的联络及跟进,确保邀请专家的数量和质量。

(四)其他。 与会理事建议为鼓励年轻学者,该国际学术讨论会应为硕士或博士设立研讨专场;建议配合会议主题举办南方铜鼓使用民族(各支系)大展演;进一步加强省际、东南亚国家间的联系和合作,充分利用各方资源服务国际学术讨论会。

五、审议《中国古代铜鼓研究会会费缴纳标准》

与会理事认为,会费缴纳为会员义务,审议稿中的会费缴纳标准较为合理。部分理事提出团体会员会费缴纳标准偏低,应适当提高。另外,应尽快对会员及团体会员进行重新登记和确认,以便开展活动。

六、审议《中国古代铜鼓研究会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奖励办法》

与会理事指出,审议稿还需细化和推敲,对评选范围、刊物等级和奖励金额要进行更科学、详细的界定,可参考借鉴国家级或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办法,奖励金额不宜太少,以提高研究学者的积极性,对铜鼓研究起到更大的推动作用。成就奖以精神奖励为主,建议增加“创意奖”,鼓励铜鼓文化产业的发展;增加“学会工作积极分子”、“优秀会员”等奖项,鼓励事务性学会工作人员、会员或会员单位。另外,评奖时间也要进行明确界定,可两年一次或五年一次,以保证评奖的可持续性。

七、讨论《中国古代铜鼓研究通讯》组稿工作。针对审议材料中提到的《通讯》组稿稿源等问题和困难,与会理事提出如下建议:

(一)稿源。

1各省区或理事单位指定联络人(由常务理事或理事担任),负责稿件的搜集和投稿,每年义务提供稿件一篇以上。

2.《通讯》挂靠某正式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或作为其附刊、增刊,以提高年轻学者或需进行职称评定者的投稿积极性。但目前对附刊或增刊的要求较为严格,铜鼓研究内容有一定局限性,依靠附刊或增刊的方式较为被动。

3.以书代刊,形成年度或专题性质的文集,如《中国古代铜鼓研究会文集》,组稿的时间较为宽裕,可保证稿源数量和质量,但文集成本较高。

4.对发表于《通讯》的文章择优推荐至核心期刊发表以鼓励投稿积极性。

5.跟进国家新闻出版局等相关单位关于撤刊取号的时机,为《通讯》争取刊号。

(二)内容。

1.稿件内容应进一步拓宽范围,强调其多层次和丰富性,如青铜文化、文化交流、青铜修复、保护技术类文章等。

2.适当减少学术性论文数量,增加通讯、消息、文献介绍、选译等内容,强调《通讯》的资料性。

(三)其他。 办专题培训班,普及铜鼓知识,培养年轻的铜鼓研究学者及铜鼓研究爱好者。

八、畅谈中国古代铜鼓研究会发展前景

与会理事对研究会的未来充满信心,对今后的发展提出具体的建议,一是在铜鼓研究上,要利用国家大背景,将铜鼓研究平台提升至国家乃至世界层面,在学术上多学科、多角度有所突破;二是要重视铜鼓及相关研究的人才培养,防止出现研究人才断层,组织培训,为铜鼓研究注入更多新鲜血液;三是要加强文博系统、教育机构的资源共享,加强与国外相关机构、研究人员的联系和交流。四是研究会顶层设计和决策要更具战略眼光,为今后研究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覃溥理事长在总结发言中提出,“2019中国南方及东南亚地区古代铜鼓和青铜文化国际学术讨论会”对铜鼓研究、人才培养、铜鼓学的设立等将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会议时间、地点、规模、主题内容设定等将从国家文化安全、国际视野等重新深化,准确把握。建议未来可在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数据基础上,各省区联合编辑《中国铜鼓精华》或《中国铜鼓》图录,条件成熟时联合举办铜鼓文化全国巡展等,通过国际研讨会、铜鼓专著、铜鼓展览等方式提升铜鼓研究影响力,为铜鼓学的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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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食品公司章程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8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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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适用于组织机构设董事会、经理、监事的其他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住所:杭州市        区(县、市)       路     号。

第四条  公司在 (填登记机关名称)登记注册,公司经营期限为    年(或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

第五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  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  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  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   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九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  本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为     万元。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十一条  公司由     个股东组成:

股东一:(请填写法人股东全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地址:

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共计认缴出资    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     %,(将/已)在   年  月  日前一次足额缴纳。(或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其中首期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第二期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共计认缴出资    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     %)

……

股东   :(请填写自然人姓名)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共计认缴出资    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     %,(将/已)在   年  月  日前一次足额缴纳。(或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其中首期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第二期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共计认缴出资    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     %)

……

股东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依法办妥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第1项至第10项职权,还有职权为:

11、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12、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除本条第11项以外的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作为股东会的职权还是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13、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作为股东会的职权还是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1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如有则具体列示,若没有则删除本项)。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

股东会以召开股东会会议的方式议事,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参加,自然人股东由本人参加,因事不能参加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

1、定期会议

定期会议一年召开   次,时间为每年       召开。

2、临时会议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公司章程也可规定其他议事方式,但规定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

第十四条  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1、会议通知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公司章程也可另行规定时限)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2、会议主持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如不设副董事长,则删除相关内容),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召集和主持。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3、会议表决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章程也可另行规定),股东会每项决议需代表多少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规定如下:

(1)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股东会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除上述股东或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4)股东会的其他决议必须经代表        以上(该比例一般为“二分之一”以上,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4、会议记录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详细作好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必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公司章程也可规定其他表决程序,但规定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

第十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  人(董事会成员三至十三人,具体人数公司章程要明确),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  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也可由公司章程另行规定产生办法),任期不得超过董事任期,但连选(派)可以连任。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均包括两个]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如董事会成员中有职工代表的,则第十五条的表述如下:)

第十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    人(董事会成员三至十三人,具体人数公司章程要明确),其中非职工代表    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   名,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由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待公司营业后再补选,并报登记机关备案。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    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也可由公司章程另行规定产生办法),任期不得超过董事任期,但连选(派)可以连任。

第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第1至第10项职权,还有职权为:

11、选举和更换董事长、副董事长(公司章程如另行规定产生办法的,则删除本项职权);

12、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除本章程第十二条第11项以外的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作为股东会的职权还是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13、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作为股东会的职权还是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1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如有则具体列示,若没有则删除本项)。

第十七条  董事每届任期    年(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十八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

董事会以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方式议事,董事因事不能参加,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非董事经理、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但无表决资格。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

1、定期会议

定期会议一年召开  次,时间为每年            召开。

2、临时会议

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公司章程也可规定其他议事方式,但规定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

第十九条  董事会的表决程序

1、会议通知

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   日(由公司章程规定)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2、会议主持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如不设副董事长的,则删除相关内容),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3、会议表决

董事按一人一票行使表决权,董事会每项决议均需经     以上(该比例一般为“三分之二”以上,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通过。

4、会议记录

召开董事会会议,应详细作好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必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公司章程也可规定其他表决程序,但规定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

第二十条  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的职权也可另行规定)。

第二十一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人(可以设一至二名,具体人数公司章程要明确),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经股东会选举产生。

(如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则第二十一条的表述如下:)

第二十一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人(可以设一至二名,具体人数公司章程要明确),由职工代表担任,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待公司营业后再补选,并报登记机关备案。

第二十二条  监事任期每届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三条  监事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第1至第6项职权,还有职权为: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如有则具体列示,若没有则删除本项)。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章  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二十四条  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第二十五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六条  本公司股东转让股权,不需要召开股东会。股东转让股权按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执行。

(如果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转让股权应当先召开股东会,则第二十六条的表述如下:)

第二十六条  本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先召开股东会,股东会决议应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并盖章、签字。如全体股东未能取得一致意见,则按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公司股权转让的其他事项按《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至第七十五条规定执行。

(公司章程也可对股权转让另行规定,但规定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也可不作规定,如不作规定的,则删除本章)。

第七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        (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还是经理担任,公司章程要明确)担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原件每个股东各持一份,送公司登记机关一份,公司留存      份。

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法人(含其他组织)股东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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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中外合资公司章程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5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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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公司章程(1)

中外合资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有关法规,中国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国(或地区)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定合资经营合同,组成了______合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 合资公司名称为_____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_________。

合资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____省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

第三条 合营各方的名称、法定地址、法定代表分别为:

甲方:中国______公司

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

法定代表的姓名____职务____国籍____。

乙方: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公司。

_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

法定代表的姓名____职务____国籍____。

第四条 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条 合资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二章 宗旨、经营范围

第六条 合资公司宗旨为:使用×××先进技术,生产和销售××产品,达到××水平,获取合营各方满意的经济效益。(注:每个合资公司都可以根据自己特点写)

第七条 合资公司经营范围为:设计、制造和销售××产品以及提供技术服务。

第八条 合资公司生产规模为:

____年____。(表示量的单位)

____年____。

____年____。

第九条 合资公司向国内、国外市场销售其产品,国内、国外销售比例和数量。

____年:向国外和港澳地区销售百分之___,在国内销售百分之___。

____年: 〃___,

〃___。

销售渠道、方法、责任。(可根据各自情况而定)

第三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十条 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或另一种货币)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元。(或另一种货币)

第十一条 合营各方出资如下:

甲方:认缴出资额为______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___。

其中:现金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_元

厂房_______元

土地使用权______元

工业产权______元

其他______元

乙方:认缴出资额为______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___。

其中:现金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_元

工业产权______元

其他______元

第十二条 合营各方应按合营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出资额。

第十三条 合营各方缴足出资额后,经合资公司聘请的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合资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主要内容是:合资公司名称,成立日期,合营者名称及出资额,出资日期,发给出资证明书日期等。

第十四条 合营期内,合资公司不得减少注册资本数额。

第十五条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增加须经合营各方一致同意,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六条 任何一方转让其出资额,不论全部或部分,都须经合营他方同意,一方转让时,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七条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董事会一致通过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以下同)批准,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董事会

第十八条 合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九条 董事会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职权主要如下:

(一)决定和批准管理部门提出的重要报告(如生产规划、年度营业报告、资金、供销等);

(二)批准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通过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

(四)订立劳动合同;

(五)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六)讨论通过本公司章程的修改;

(七)讨论决定合资公司停产、终止或与另一个经济组织合并;

(八)决定聘用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等高级职员;

(九)负责合资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

(十)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第二十条 董事会由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名董事,乙方委派___名董事,董事任期为四年,可以连任。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

第二十二条 合营各方在委派 和更换董事人选时,须书面通知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例会每年召开一次,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会议原则上在公司所在地举行。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缺席时由副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六条 董事长应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__天发出召集会议的书面通知,写明会议内容、时间和地点。

第二十七条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如届时未委托他人出席,则作为弃权。

第二十八条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不够三分之二人数时,其通过的决议无效。

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每次会议,须作详细的书面记录,并由全体出席董事签字,代理人出席时,由代理人签字。记录文字使用中文或中文___文同时使用。该记录归档保存,并由董事会指定专人保管。在合资经营期限内任何人不得涂改或销毁。

第三十条 下列事项须经董事会一致通过。

(每个合资公司可根据各自情况而定)

第三十一条 下列事项须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或过半数董事通过。

(每个合资公司可根据各自情况而定)

第五章 管理部门

第三十二条 合资公司设经营管理部门,(可根据该公司的具体情况)下设生产、技术、劳资、财务、行政等部门。

第三十三条 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___人,由董事会聘请。首届总经理由___方推荐,副总经理由___方推荐。

第三十四条 总经理直接向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定,组织领导合资公司的日常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当总经理不在时,代理行使总经理的职责。

第三十五条 合资公司日常工作的重要问题的决定,须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联合签署方能生效,需要联合签署的事项,由董事会具体规定。

第三十六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期为____年。经董事会聘请,可以连任。

第三十七条 经董事会聘请,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兼任合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

第三十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对本公司的商业竞争行为。

第三十九条 合资公司设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和审计师各一人,由董事会聘请。

第四十条 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由总经理领导。

总会计师负责领导合资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合资公司开展全面经济核算,实施经济责任制。

审计师负责合资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查、稽核合资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向总经理并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四十一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和其他高级职员请求辞职的,应提前__天向董事会提出书面报告。

以上人员如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解聘,如触犯刑律,要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 财务会计

第四十二条 合资公司的财务会计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第四十三条 合资公司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四十四条 合资公司的一切凭证、帐簿、报表,用中文书写。如他方提出要求,可加注______文。

第四十五条 合资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帐单位,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实际发生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价计算。

第四十六条 合资公司应在中国银行或中国银行同意的其他银行开立人民币及外币帐户。

第四十七条 合资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四十八条 合资公司财务会计帐册上应记载如下内容:

一、合资公司所有的现金收入、支出数量;

二、合资公司所有物资出售及购入情况;

三、合资公司注册资本及负债情况;

四、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缴纳时间、增加及转让情况。

第四十九条 合资公司管理部门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头三个月编制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经审计师审核签字后提交董事会会议通过。

第五十条 合资各方有权自费聘请审计师查阅合资公司帐簿,查阅时,合资公司应提供方便。

第五十一条 合资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施行细则》的规定,由董事会决定其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第五十二条 合资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以及合营合同的规定办理。

第七章 利润分配

第五十三条 合资公司按法律规定提取储备基金、公司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以上基金在合资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确定。

第五十四条 合资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和提取各项基金后的利润按合营各方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进行分配。但经董事会一致同意另行规定者除外。

第五十五条 合资公司每年分配利润一次。每个会计年度后三个月内公布利润分配方案及各方应分的利润额。

第五十六条 合资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上一个会计年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利润分配。

第八章 职工

第五十七条 合资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办理。

第五十八条 合资公司招雇职工,由当地劳动部门推荐,或者经当地劳动部门同意,由合资公司自行招雇,经考核,择优录用。

第五十九条 合资公司有权对违犯合资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职工,给予警告、记过、降薪的处分,情节严重,可予以开除。对开除、处分的职工,须报当地劳动部门备案。

第六十条 职工的工资待遇,参照××特区的有关规定,根据合资公司具体情况,由董事会确定,并在劳动合同中具体规定。

随着生产的发展、职工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合资公司应适当提高职工工资。

第六十一条 职工的福利、奖金、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事宜,合资公司将分别在各项制度中加以规定,确保职工在正常条件下从事生产和工作。

第九章 工会组织

第六十二条 合资公司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第六十三条 合资公司工会是职工的代表,它的任务是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与公司商谈有关事项,团结教育职工,搞好生产,遵守纪律,执行劳动合同。

第六十四条 合资公司工会可指导、帮助职工同合资公司签订个人劳动合同,或代表职工同公司签订集体劳动合同,并监督合同的执行。

第六十五条 合资公司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讨论职工工资、奖惩、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劳动纪律等问题的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意见和要求。

第六十六条 合资公司工会参加调解职工和合资公司之间发生的争议。

第六十七条 合资公司每月按合资公司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拨交工会经费。合资公司工会经费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

第十章 期限、终止、清算

第六十八条 合资公司合营期限为____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九条 合营各方如一致同意延长合营期限,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并在合营期满六个月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延长,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十条 合营各方如一致认为终止合营符合各方最大利益时可提前终止合营。

合资公司提前终止合营,需董事会召开全体会议作出决定,并报送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

第七十一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合营一方有权终止合营。

(每个合资公司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而定)

第七十二条 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组成清算委员会,对合资公司财产进行清算。

第七十三条 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对合资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算、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制定清算方案,提请董事会通过后执行。

第七十四条 清算期间,清算委员会代表公司起诉和应诉。

第七十五条 清算费用和清算委员会成员的酬劳应从合资公司现存财产中优先支付。

第七十六条 清算时,清算委员会对合资公司的资产应根据帐面折旧程度,参考当时的价格重新估价。

第七十七条 清算委员会对合资公司的债务全部清偿后,其剩余的财产按合营各方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七十八条 清算结束后,合资公司应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提出报告,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回营业执照,同时对外公告。

第七十九条 合资公司结业后,其各种帐册,由原中国合营者保存。

第十一章 规章制度

第八十条 合资公司通过董事会制定的规章制度有:

1.经营管理制度,包括管理部门的职权与工作规程;

2.职工守则;

3.劳动工资制度;

4.职工考勤、升级与奖惩制度;

5.职工福利制度;

6.财务制度;

7.公司解散时的清算程序;

8.其它必要的规章制度。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七十九条 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决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八十条 本章程用中文和__文书写,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

第八十一条 本章程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修改时。

第八十二条 本章程于19__年__月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省____市签字。

甲方: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公司

代表______(签字) 代表______(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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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章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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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保护本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调整企业内部协作经济关系,用法律手段强化管理机制,促使分厂与分厂之间、分厂与科室之间、科室与科室之间承包经济合同的完成,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厂长任期目标”的全面实现,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企业内部承包经济合同是本企业内部各单位为完成各自承担的生产经营任务,所订立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是用合同方式固定下来的一种法律文书。

第三条订立承包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计划的要求,在本企业的生产、经营计划的指导下签订,以保证本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的实施。

第四条订立承包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贯彻“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亏损自补”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原则;贯彻以责为中心的责、权、利三结合原则,实行有奖有罚、赏罚分明的奖罚制度。

第五条承包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承包经济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各种纠纷,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时,可向本企业“承包经济合同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仲裁,未经本企业“仲裁委员会”裁决,不得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整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章承包经济合同的基本条款

第七条承包合同的范围,包括:科研、工艺、工装、零件、部件、物资、设备维修、经营管理、劳务协作等。

第八条数量。数量是衡量承包合同履行的尺度。合同双方应明确规定品种、规格、数量、经营管理目标成果等,没有数量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九条质量。质量是检验承包经济合同完成情况的标准和依据之一。双方在签订承包合同时,应明确规定质量标准。特殊要求应在合同中注明。没有质量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十条期限。期限是对承包经济合同履行完成预期目标的时间要求,应按工厂年、季、月、旬、日生产、作业经营计划进度要求签订。没有期限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十一条价格。按照厂内规定核准的价格计算,签订承包合同。包括零件、部件和劳务以及办公费、旅差费、生产经营管理费、医疗劳动保险费等等一律按厂内核定价格(包干限额标准),进行控制结算。没有价格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厂内没有规定订价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价,经厂价格管理部门审定。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在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或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负有责任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本条例规定处罚。没有违约责任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凡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况,当事人应在有效期限内取得有关主管部门书面证明后,可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章承包经济合同的公证

第十三条承包合同的公证,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指定或由法律顾问室指派的法律顾问对签订承包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可行性进行审查,凡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予以鉴证,并对此负责。

未经法律顾问审查、鉴证的承包合同,法律顾问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法律顾问认为有必要时,有权提请经地方公证或鉴证机关进行公证或鉴证。

第十四条承包合同鉴证的内容

(1)根据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申请,法律顾问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法律事件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预防纠纷,减少诉讼。

(2)审查证明承包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合法主体资格,即“法定代表人”科室、分厂、车间、班组、行政首长身份资格。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授权委托证书。不具备资格的当事人,无权签订承包经济合同。

(3)证明承包合同上的签名、印鉴属实。

(4)证明承包合同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5)法律顾问室收取一定的鉴证费,并负有向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的义务,解答有关法律咨询。

签订承包合同,需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法律顾问室一份存档。

第四章承包经济合同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由于设计或设计修改错误,造成生产单位零件报废,违约方按零部件损失价值总额的3050%作赔偿金(计赔偿帐,用厂内结算支票支付),并按价值的5%支付受损失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

第十六条由于工艺或工艺流程编制错误,造成生产单位零部件报废。违约方按零部件损失价值总额的30—50%作赔偿金(计赔偿帐,用厂内结算支票支付),并按价值的5%支付受损方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损失价值在100元以下只罚赔偿金。

第十七条由供方生产的零部件,虽经检验单位检验合格,调入需方后发现所加工的零部件不合格,需方应通过检验单位复检确定责任。如属供方的责任,在超过交付合格零部件合同规定履行期限,按厂内规定价格核算,供方承担支付需方5%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用厂内支票结算)。属于检验单位调检失误,检验单位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使用工模具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工模具不合格,经检查(计量)单位鉴定后,属于工模具制造单位的责任,使用单位可退回原工模具并有权要求制造单位提供合格工模具。工模具制造单位承担支付使用单位5%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并承付50%由于工模具不合格所造成零部件报废的经济损失。

第十九条对铆装工具在试压时,已经需方专人签收,再发现工模具不合格,其责任由使用方负责。

第二十条由于检验部分误检、漏检所造成的废品损失,按损失价值总额5%承担违法金,从奖金中扣除。

第二十一条由于材料供应不及时,生产单位因等工待料而造成的经济损失除计赔偿帐外,并根据双方签订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裁决,其违约金从供应部门的奖金中支付。

第二十二条由于外协配套件不齐,使产品不能按期完成,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除计赔偿帐外,并根据双方签订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裁决,其违约金从外协部门的奖金中支付。

第二十三条由于生产经营进度编制计划的失误,致使原材料、元器件订购经济合同漏项,临时提出订购计划,根据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裁决,其违约金从生产经营计划部门的奖金中支付,并补偿供方临时措施使用。

第二十四条产品对外销售合同中,由于销售人员失误致使合同条款不全、责任不明造成已发货销售的产品资金不能回收的经济损失,或造成债权纠纷经国家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判令责任在我方时,对其造成的经济损失(含诉讼费用、聘请律师、法律顾问费用),根据双方所签订的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裁决,其违约金从销售部门的奖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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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章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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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方承建的 工程,经研究决定,落实由 负责施工。为明确双方职责,给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合同价款:(大写)二、发承包内容

本项目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 项目工程。

三、发承包形式

1、由乙方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合同项目下的工程(详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四、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按国家及地方专业主管部门和公司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现场各项规章制度组织施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杜绝特、重大事故的发生,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和不听指挥违章造成事故的责任及因此发生的费用。

2、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当地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力。

3、乙方必须严格加强现场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如发生打架斗殴、违法乱纪造成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质量监督管理

1、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应按甲方要求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报甲方工程部备案,质量保证体系应包括工程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资料员等,各级专业岗位人员须持证上岗。

2、乙方必须按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建筑技术规范、标准及公司《项目管理检查细则》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责任及费用;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质量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等级的责任及费用;承担质量保修的责任和费用。

3、甲方随时抽检乙方的原材料,对不合格的原材料有权提出更换。

4、施工项目全部完成竣工后,在未验收接管使用之前,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在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六、工程监督管理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总日历天数:

2、乙方必须按合同工期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责任和费用。

七、财务监督管理

1、建设方所给付的工程款必须进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甲方开户行为: 开户名称: ,账号为: 。

2、甲方将时段内收取的工程款扣除时段内乙方应向甲方交付有关款项的额度后,余款由有关部门及董事长签批后拨付给乙方,乙方须保证专款专用。

3、承包管理费的收取:乙方向甲方上交程质量、安全、进度的履约承诺金。在工程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后扣除工程造价的管理费后,余款返还乙方。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失在保证金或工程款中相应扣除。

八、关于工程资料的管理

1、项目部的工程交、竣工资料,必须认真整理,在办完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周内交公司资料室存档。

2、交公司存档的资料,若项目上为了办理奖杯或其他原因要求借出必须办理申请借调手续,经有关领导签批后方可借调,限期归还。

3、乙方雇佣的民工负责人,工程项目部必须对其详细住址进行登记,留存电话号码并收存身份证复印件。

十、安全责任

出现安全、质量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责任。

十一、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项目的工程达到竣工验收、交付业主、保修期满、工程付款清结及本合同中的风险解除及甲方双方账务结清时,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发包方:

附承包人身份证复印件:

承包方: 联系电话: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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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有限责任公司章程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53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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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第二条 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名称为:_________市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为: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大楼_________层_________房号。

第三条 公司宗旨是:_________。

第四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以执照核准为准):_________。公司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五条 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在国内及境外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和办事机构。在境外的投资活动及在境内设立投资额在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子公司,须经股东大会同意。此外的投资活动由董事会决定。

第二章 股东

第六条 公司股东共_________个,名称与住所如下:

┌─────────┬─────────┬───────────────┐

│股东名称 │ 住所 │ 身份证或执照号码 │

├─────────┼─────────┼───────────────┤

│甲: │ │ │

├─────────┼─────────┼───────────────┤

│乙: │ │ │

├─────────┼─────────┼───────────────┤

│丙: │ │ │

├─────────┼─────────┼───────────────┤

│丁: │ │ │

└─────────┴─────────┴───────────────┘

第七条 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依本章程规定领取红利;

(三)对公司的日常管理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查询和质询;

(四)通过股东大会,对公司的重大决策,按所持股份比例,享有表决权;

(五)公司清盘解散后,按所持股份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六)_________。

第八条 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规定缴纳所认出资;

(二)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公司经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九条 股东权利受到公司侵犯,股东可通过董事会书面请求公司限期停止侵权活动,并补偿由被侵权导致的经济损失。如公司经法院或、公司登记机关证实公司未在所要求的期限内终止侵权活动,被侵权的股东可根据自已的意愿退股,其所拥有的股份由其它股东协议摊派或按持股比例由其它股东认购。

第三章 注册资本

第十条 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各股东出资额及所占比例如下: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出资形式 │

├─────────┼───────┼─────┼──────────┤

│甲: │万元 │ │ │

├─────────┼───────┼─────┼──────────┤

│乙: │万元 │ │ │

├─────────┼───────┼─────┼──────────┤

│丙: │万元 │ │ │

├─────────┼───────┼─────┼──────────┤

│丁: │万元 │ │ │

└─────────┴───────┴─────┴──────────┘

第十一条 各股东所认缴出资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公司设立前足额投入。以现金出资的,存入公司临时帐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在公司设立前,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第十二条 公司注册资本中股东以非货币形式出资,必须经全体股东同意。非货币出资的作价,由全体股东商议决定。如意见不能统一,由评估机构评定。

第十三条 股本转让,要用书面形式向股东大会申请,经股东大会同意后,由经理指定专人把公司有关帐目结算清楚,方可办理股本转让手续。

第十四条 受让人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认可,不认可的,由不认可的股东作为股本转让的受让人。

第十五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六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构。

第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投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投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八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办法遵照公司法规定执行。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变更组织形式及分立、合并、解散,须经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公司修改章程、批准股本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须经全体股东同意。

第十九条 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年会为定期会议,在每年的月召开。公司发生重大问题,经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监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它董事主持。

第二十一条 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并对所议事项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共_________人,其中: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_________人,(或:执行董事壹名,执行董事行使董事会权利)。

第二十三条 董事或执行董事由股东提名侯选人,经股东大会委派。

第二十四条 董事根据自已所代表的股东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董事(或执行董事)任期_________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五条 董事长(或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股东大会委任(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_________年。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办法按公司法规定执行。

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董事会应对所议事项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八条 公司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任期_________年。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的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九条 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它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三十条 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业务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成员_________名,(不设监事会,设监事壹名),由股东大会委任,任期_________年,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稽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五章 公司财务、会计

第三十二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责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财务情况说明书;

(五)利润分配表。

第三十三条 公司分配适当的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后所剩利润,按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第三十四条 公司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三十五条 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集体福利。

第三十六条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

第六章 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七条 在公司法规定的诸种解散事由出现时,可以解散。

第三十八条 公司正常(非强制性)解散,由股东大会确定清算组,并在股东大会确认后十五日内成立。

第三十九条 清算组成立后,公司停止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第四十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四十一条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对公司债权人的债务进行登记。

第四十二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及登记主管机关确认。

第四十三条 财产清偿顺序如下:

1、支付清算费用;

2、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3、缴纳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

第四十四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及登记主管机关确认,确认后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四十五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受贿赂或者有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公司如下事项变动,由董事会决定:

(一)住所在_________范围内变动;

(二)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行业范围内增加经营项目;

(三)设立分支机构;

(四)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事项。

第四十七条 除前款以外的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及本章程其它重要条款变动,应修改公司章程。

第四十八条 由董事会通过修改章程的决议,提出修改条款,并报股东大会表决。

第四十九条 将股东大会通过的修改条款,报公司登记机关审查备案,经公司登记机关审核认可后生效。

第五十条 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本公司章程的补充决议和其它文件,均为本公司章程的组成部分。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本章程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经公司创立大会通过,公司设立登记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章):_________ 丁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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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协会理事会会议纪要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纪要,全文共 1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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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华医学会行为医学分会主办,皖南医学院、皖南医学院附属池州市人民医院和池州市心理学会承办的中华医学会第十次全国行为医学学术会议于20xx年11月8日至10日在安徽省池州市隆重召开,来自全国各地100余名专家学者云集池州,进行行为医学理论与应用的学术研讨和交流。参会代表具有高级职称达80%,有许多博导和海归博士,还有大学和医学院校院长、人民解放军军级资深专家和综合性医院院长等参加研讨。

大会开幕式由中华医学会行为医学分会副主任委员张锡明教授主持。中华医学会行为医学分会主任委员,济宁医学院副院长杨志寅教授致开幕词,他精辟总结了近年来行为医学分会所取得的重大成绩。首先,国家级“”规划教材《行为医学》在20xx年顺利出版,填补了我国行为医学国家级教材的空白,是行为医学发展的标志性成果;其次,近年来《中国行为医学科学》杂志办刊质量与影响力进一步得到提升;再次,我国行为医学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取得一系列成果。他还提出了行为医学分会今后的努力方向、目标和任务。

中华医学会行为医学分会奠基人之一、名誉主委杨菊贤教授简要介绍了行为医学分会创建和发展的重要历史,阐述了行为医学的范畴,说明了行为医学与心身医学、心理学、精神医学的区别和联系,并指出行为医学的发展在推动人类健康中有着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还对行为医学专业人员提出了新的期望。

大会共安排了六位教授作了专题报告,杨志寅教授作了“行为医学的应用前景”的报告,他从行为医学的对象、任务和范围,对行为医学在各行业中,尤其是医学与健康领域中的应用作了内容深刻的阐述,展望了行为医学未来发展;杨菊贤教授作了“综合性医院中心理障碍的特点及其治疗”学术报告;北京医星医院张锡明教授作了“糖尿病行为干预与综合防治”报告;浙江大学王伟教授作了“认知、人格与行为-方法学的探讨”报告;皖南医学院刘新民教授作了“躯体形式障碍现状与进展”报告;广西药科学校王翔南教授作了“同性恋及相关问题”报告。大会的精彩报告受到与会代表的一致好评。

会议安排中山大学赵虎教授、常州第一人民医院曹建新主任医师、皖南医学院汪萌芽教授等15位专家学者就各自的研究成果进行了大会交流。与会代表认为,本次大会的学术水平之高,交流内容范围之广,学术氛围之浓都是前所未有的。此次会议反映了我国行为医学科学的学科建设和发展、理论研究和临床应用的成果,充分说明近年来我国行为医学在理论与实践领域的迅速普及与发展,并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大会期间,还召开了《中国行为医学科学》杂志第四届编辑委员会换届筹备会议。安徽省医学会还利用此次机会成立了安徽省医学会行为医学分会筹委会。很多专家学者利用这次大会的空余时间进行广泛的会下交流,形成了今后的研究和临床工作协作的意向。

与会的专家学者对此次大会反响热烈并予以很高的评价,认为本次会议是全国行为医学科学发展史上的一次高峰论坛。大家坚信通过此次大会,必将对我国的行为医学的普及和发展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与会代表对中华医学会行为医学分会、中国行为医学科学杂志编辑部和济宁医学院的组织工作予以很高的评价。同时,对承办单位皖南医学院、皖南医学院附属池州市人民医院和池州市心理学会的努力工作也予以充分地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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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市科普创作协会理事会工作报告_工作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7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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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创作协会理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各位代表:

自20xx年8月X州市科普创作协会选举产生第四届理事会至今,已近五年,按照协会章程,应改选换届了。我受理事会委托,向各位代表作第四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请审议。

X州市科普创作协会是X州市科普作家、科普编辑、科普评论家、科普美术家以及热心科普创作等同志自愿组成的群众组织,理事会以团结科普队伍、服务会员、繁荣科普创作、拓展科普阵地、推动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为中心开展工作和活动。五年来,X州市科普创作协会在市科技局、市科协的领导下,在广大会员的热情支持下,协会按照章程规定,团结和带领广大会员,遵循“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协会宗旨,积极开展科普宣传,不断激发广大会员从事科普创作的热情和积极性,在出作品、出人才,增强凝聚力、影响力等方面作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开展科普活动

X州市科普创作协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教兴国”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任务,联系X州实际,积极开展科普创作、科普理论研究、科普宣传等活动,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协会发展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为我市科普作家队伍的成长发展,科普阵地的拓展,科普创作的繁荣,为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和破除迷信,为提高全市民众科学素养和综合素质作出了应用的贡献。20xx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协会领导充分认识到,这是我国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经济发展和杜会进步的一部重要法律。我会及时召开了理事扩大会议,组织会员认真学习《科普法》,并就如何贯彻好《科普法》作了布署。尔后,我会针对当时全国上下抗“非典”的中心工作,发动会员收集资料,在20xx年的科技活动周期间协助市科协完成了《科普法暨防非典科普知识竞赛》的试题征集。《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出台后,我会会员创作了《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专题知识竞赛》试题,本套试题在市科协“大众科技网”的知识竞赛栏发布后,还被省科协在去年的全省科普节中作为一个重要活动项目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五年来,我会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需要,还组织会员深入工厂、部队、机关、学校举办科普讲座,讲授“当代科技发展态势及X州科技工作的思考”、“相信科学,破除迷信,“加强技术创新,提高国家竞争力——学习xx届五中全会精神体会”、“知识产权保护及专利法基础知识”等课程,共计40多场次。为普及科技知识,宣传科学思想,配合中心工作,服务全局作出了一定成绩。

二.团结会员,凝心聚力,活跃科普创作

四届理事会成立后不久,为了宣传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创业的先进事迹,我会组织会员创作出版了《新世纪火炬——X州高新技术企业创业纪实》一书,本书以报告文学的体裁,纪实的手法,介绍了我市海正药业集团公司、飞跃缝纫机集团公司等13家国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本书的出版发行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时任X州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的赵亲自为本书作序,他在序言中指出:“本书的出版发行,对于进一步扩大我市高新技术企业的知名度,加强行业、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在我市深入实施火炬计划,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都具有积极重要的意义”。本书附录还汇编了国家、省、市各级政府有关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文件,为宣传科技政策,服务企业发挥了一定作用。之后,我会为了凝聚我市科普作家的人气,活跃科普创作,检阅全市的科普作家的创作情况决定编撰出版《芳草集——X州科普作品选》,发出征稿通知后,全市科普作者纷纷寄来他们的作品。经过编辑组的遴选审定,最后选用了47位作者的73篇作品。本书由香港天马图书有限公司正式出版,社会反响很好。20xx年底至2019年初X州市委宣传部举办“首届X州籍作者图书展”,我会根据市委宣传部的要求,完成了的科学类书籍的征集,共征得科学类书籍96册,200余套。通过书展,不仅展示了X州籍作者著书立说的成果,同时也提高了我市科普作家在X州市民中的影响力。协会还参加了我市科技系统开展的一系列大型科普活动。如组织会员参加每年4月由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举办的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参加了每年5月由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科协举办的科技活动周系列活动,举办科普展览,科普讲座、科普作者签名赠书等活动。20xx年9月在X州市委、市政府承办的“浙江省第三届科普节”期间,我会会员积极参加科普节的各项活动。如参加“X州科技讲坛”举办的《自主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讲座;参与了金秋科普风“海岛科普潮”——赴大陈岛科普采风活动等。20xx年还组织了我市省级科普作协会员出席省科普作家协会第七次代表大会,并有一会会员当选为省科普作协理事。20xx年,我会副秘书长傅被台州市民政局评为先进社团工作者,受到表彰。

三.拓展阵地,面向大众,加强科普宣传

我会在全市设有多处面向公众宣传的《科普窗》,几年来,《科普窗》一直是我们科普作家与市民交流的良好窗口,本届理事会期间《科普窗》共刊出了48期。为加强科普宣传,我会发动广大会员创作科普作品,充分利用市科协边发的《X州大众科普报》这一平台,发表科普作品,传播科技知识,宣传科学思想。五年来,县级科普作协活动也较为活跃,如XX市科普作协进行了会员重新登记、召开了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的理事会,并推出了《科普潮》、《科普作家通讯》两个刊物。通过这些活动,进一步增强了X州府城科普创作者的凝聚力。XX区科普作协几年来一直坚持科普创作,刊出的《橘乡科普文艺》已达100多期,实属不易。部分县(市、区)虽然还没有成立科普作协,我们也加强了与这些地方会员的联系,不断鼓励他们从事科普创作。许多科普作者在全国各级报刊上公开发表大量的科普作品,如在XX市的我会理事梁老先生,不仅在各级报刊上发表了大量的科普作品,还被香港《文汇报》聘为科普专栏的特约作家,并出版了多部科普专著。当然,还有许多会员在海内外报刊上发表了众多的作品,获得了许多的奖励和荣誉,由于我们没有进行全面统计,我会有多少作家创作和发表了多少作品,尚不太清楚,故无法一一列举,但是我们可以相信,广大科普作家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充分利用业余时间,一直在科普这块园地上默默地耕耘,艰苦地从事着创作,为了崇高的科普事业,他们生命不息,笔耕不止。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我记得自1997年10月10日市科普作协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理事会,我从老理事长林主任手中接过理事长这付担子,连任了两届,弹指间不觉过了十个春秋。十年来,市科普作协的各项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得到了省科普作协、市科技局和市科协领导的关心和指导,得到了县市区科普作协以及广大会员的大力支持,为此,请允许我借此机会,谨代表作协理事会向重视、关心、指导、支持、帮助我会工作的所有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本届理事会五年来,市科普创作协会在拓展科普阵地、扩大加强科普宣传等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与党委和政府对科普创作协会的要求、以及广大会员的期望相比,我们认为差距还是相当大的。特别是协会经费不足,影响了协会活动的经常开展;无自办刊物,会员缺少了创作和发表科普作品的园地;协会会员队伍年龄老化,年轻作家成长滞后,影响了协会的活力;再者,协会中的许多理事工作岗位变动较大,影响了协会活动的组织工作。我们热忱地希望新一届理事会能认真总结经验,振作精神,重振旗鼓,凝心聚力,锐意进取,再创辉煌,开创科普作协工作的新局面。为此,我们对新一届理事会提出如下建议:

1、为了理顺关系,建议协会更名为X州市科普作家协会,挂靠单位改为X州市科协。

2、科普创作最终还是要拿作品来交流的,交流必须要有创作阵地。建议新一届理事会加强协调,善于整合各种资源,充分利用好科协或有关单位的报刊和网站等媒体,为广大会员提供科普创作和发表作品的园地。

3、协会工作机构要与广大会员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建议建立会员作品数据库,全面掌握会员的创作情况;并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现代化手段,设立科普网站、公开个人电子邮件、个人博客等。

4、科普作协的工作重点是“科普创作”。要坚持出书,编辑出版科普书籍是调动会员创作积极性、增强协会凝聚力最有效的方法和途径。

5、编制全市重大科普创作选题规划;推动设立制度性的市科普作品大奖,激励有影响的科普原创作品。

6、积极创造条件,重开《科普窗》,加强会员作品与市民的直接沟通,面向大众,服务社会。

7、加强会员队伍建设,再广泛吸收机关、事业单位科普作家入会的同时,更应注重吸收企业中的科普作者入会,注重年轻科普作家的培养,不断增强协会的活力。

科普创作是一项艰苦的工作,然而,它又是一项光荣而伟大的事业。当前科普创作正面临“大好春光”,相信新一届市科普作家协会理事会,在这“大好春光”时季,将大有作为,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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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协会理事会会议纪要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纪要,全文共 8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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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x年12月11日15:30

地 点:浙江省人民大会堂·友谊厅(四楼)

出席人员:xx市商会全体会员、40多名省市副厅级领导和xx市府领导吕 群勇,陈慧瑛,胡联章等

主 持:吕金土

会议内容:xx市商会第二届一次会员大会

会议记录:刘 雯

一、大会开场播放了庄严而隆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国歌结束后,商会一届理事会会长陈坚做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陈会长首先回顾了过去三年商会的主要工作,肯定了首届理事会三年来取得的成绩,同时提出了组织建设有待加强、运转机制有待规范、工作思路有待拓宽、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等不足。最后,陈会长对第二届理事会的工作提出了“进一步热心服务会员,进一步打响‘永商’品牌”的目标。

三、商会一届理事会成员、监事会会长李唯嘉做第一届理事会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对三年来商会财务分年度收支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三年来财务工作进行基本评价:即保证了商会多项工作的正常进行,又扩大了商会在社会和会员单位中的影响。

四、商会换届筹备委员会代表李振韶做二届一次会员大会筹备工作报告。筹备工作分:建立工作机构,确定换届大会主题;准备会议文件,加强会员联络沟通;依法提交审议,组织召开会员大会三步骤严谨、合法完成。

五、商会换届筹备委员会代表吕金土宣读《xx市商会章程》修改草案,同时对章程中14条修改条款进行说明,提请会员大会审议,并由大会三分之二成员表决通过。

六、商会换届筹备委员会代表吕金土宣读《会费收取和支出管理办法》修改草案,同时对《办法》中9条进行修改的条款进行说明,提请会员大会审议,并由大会三分之二成员表决通过。

七、商会换届筹备委员会代表吕金土宣读《二届一次会员大会暨二届一次理事会选举办法》,提请会员大会审议,并由大会三分之二成员表决通过。

八、选举产生商会第二届理事会成员,并由大会三分之二成员表决通过。选举产生的理事会成员名单如下:

九、主持人宣布xx市商会第二届一次会员大会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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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协会理事会会议纪要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纪要,全文共 12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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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时间:二0xx年五月二十一日 下午二时

二、 地点:xx区大渡河路251号 长风壹号会馆

三、 出席人员: 列席会议:

四、 会议议程

一) 参观会所,欣赏会馆当代著名书画艺术家作品;

二) 上海中医学会健康讲座;

三) 宣读晋江市委统战部关于增补吴振南、吴金贞商会副会长的决定,授牌;

四) 会务工作总结;

五) 增选各镇副秘书长一名;

六) 建立商会法律服务团;

七) 汇报筹备上海泉州商会的情况;

八) 其他事项(年会召开时间,组团参加世晋总在印尼召开换届庆典大会等)。

会议由秘书处王水涵主持。

会议开始前请上海中医学会资深讲师胡凡进行健康讲座一小时,讲座内容实用方法易懂,受到大家欢迎。会议开始由洪建设会长宣读晋江市委统战部关于增补吴振南、吴金贞上海晋江商会副会长的决定并授牌。会议接着由秘书处蔡尔海汇报商会会务工作。由商会法律顾问陈永水高级律师汇报建立在沪乡亲律师组成的商会法律服务团的意见。由上海泉州商会筹备组成员王水涵汇报筹备上海泉州商会的情况。会议着重讨论增选各镇一名副秘书长;年会召开时间;组团参加世晋总在印尼召开换届庆典大会等重要事项。会议气氛热烈,发言踊跃,经过充分讨论取得以下共识:

一、 会议充分肯定第一届二次理事会召开以来,商会开展的工作。商会网站开通,筹备上海晋江大厦都取得可喜的进展。

二、 同意成立由在沪乡亲律师组成的商会法律服务团,积极利用自己的律师资源是商会基础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希望大家共同扶持,现在每周五下午法律服务团到商会值班,有事请找商会法律服务团。

三、 增选各镇副秘书长一名是商会的一项制度建设。各镇副秘书长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各镇理事会成员工作,发展本镇会员,组织会员活动,反映会员的意见和需求。磁灶镇由磁灶理事会成员吴振南、吴金贞、吴海南、吴文水、吴荣茂等人协商已推荐吴跃飞为副秘书长。其他各镇出席会议的理事会成员表示酝酿、尽快推选合适的人选,请秘书处抓紧联络落实名单。会议认为共同努力物色一个商会秘书长是当务之急。

四、 会议认为年会召开日期还是以成立大会8月16日为正式日子。请秘书处按此安排x1年年会各项准备工作。

五、 会议同意组织庆贺团参加世晋总7月24日至26日在印尼召开换届庆典大会。请秘书处抓紧落实提出方案,欢迎大家踊跃参加。

六、 银行贷款,相关银行提出有贷款意愿的会员可以三至五家联保提出申请通过秘书处联系银行给予各种不同额度的贷款优惠,贷款利息不上浮。

七、 会议动员商会会员积极踊跃参加正在筹建的上海泉州商会。

会议结束后吴振南、吴金贞副会长,新当选的副秘书长吴跃飞陪同理事会成员参观长风壹号会馆,认为会馆品味高,是xx区的一张名片,也是上海晋江商会的一张名片。出席会议的理事会成员感谢长风壹号馆董事长吴振南副会长、吴金贞副会长的周到安排和盛情接待。蔡宁瑞理事精心设计的“福”字电脑绣赠送给吴振南副会长,表达了理事会成员的共同心意。预祝长风壹号馆“福满会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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