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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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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材料市场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1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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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承建: 工程项目之需,需租用乙方建筑材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此合同,以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出租架料(钢管、碗扣、扣件、钢模、顶托等)给甲方使用,甲方办理租赁合同时,向乙方交纳押金每吨 元。承租架料全部归还完毕,租金结清后,乙方退还甲方所交纳材料押金。

二、租赁期限及结算方式:

1、租赁期间钢管、碗扣、顶托、扣件等物资不满月的按计算租金,超过 月的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钢模板材料起租期为

2、租金按日计算,计算标准以乙方出具的“架料租赁发(收)原始凭证”且经甲方相关经办人员签字确认的为准,该发(收)凭证是租金结算的有效依据。甲方必须在每月月底派经办人到乙方对帐复核,并在当月的租金计算费清单上签字确认;按月支付租金。如甲方故意拖延时间不与乙方进行复核,则以本合同约定的计算方式所得的租金数额为准。

三、乙方所出租架料质量、规格等以甲方在乙方“发货凭证”上签字视为合格验收,其后风险由甲方承担。

四、出租物资价格表:(所租物资以甲方实际租用数量为准,计量标准统一按理论重量计算)

备注:材料赔偿时建议参考价按钢管每吨 元,扣件每套 元,楔托每根 元,钢模每平方 元,碗口每吨 元。若赔偿价按市场价赔偿时,双方未能达成一致价格则执行本参考价。

五、材料归还的维修及赔偿:

甲方应按租赁物资的用途使用并爱护和保管,归还时应按租用材料的规格、型号退还,乙方收取甲方各种材料维修费(以乙方收凭证为依据)。维修费:1、碗扣每吨一次性收取维修保养费 元;零部件赔偿价格:参照附件2。

2、钢模、固定角模、阴角模清灰、打油、平整按/㎡,缺筋片 元/片,模板穿孔元/个(口径2cm内)。

3、弯管校直 元/根,扣件洗油 元/套,扣件缺螺丝 元/套,顶托修理、清灰、打油 元/支,28型顶托缺螺母 元/套;缺顶板 元/片。

4、租赁架管全为定尺管,以发货凭证为准,长度相差正负10公分,超出标准不能作为定尺管归还:如因甲方造成材料变形、断裂、反翘、焊接、焊疤、穿孔等乙方一律拒收,丢失损坏的材料按合同的赔偿单价或根据当时高价的100%赔偿(合同约定价格和市场价格不一致时,取其中价格高的作为赔偿价格)。甲方在租赁合同上签字盖章(公章、项目章、技术资料专用章)后,甲方签字的经办人视为有权代表甲方经办本合同业务。

六、甲方未归还租赁物资的租金计算材料全部归还完及付清相应的租金和赔偿款时止。鉴于建筑工程建设周期长,建筑架料租赁行业租金需按日产生,故双方约定租金的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拒付租金并送达乙方时为准。

七、材料的装卸、运输、归还及计量标准:

乙方发货地点为乙方库房,归还地点在乙方库房或乙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用上车费、下车费由甲方自理。甲方上货时如需乙方代办装卸及运输,乙方将收取甲方的上车费 元/吨,运输费 元/吨,退货时甲方运输至乙方库房,下车及堆码费 元/吨。

八、违约责任:

如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同时收取租用材料总租金2%的日违约金。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周转材料租金。

2、未经乙方同意擅自转卖、转租、转借或不按合同规定使用物资的。 3、甲方未按时归还乙方材料,且未向乙方支付相应材料(未归还材料)租金的。

九、甲方指定经办人(领料人) 。如甲方实际签收的经办人与合同指定签收的经办人不一致的,该实际在租金计费清单签字或在租赁收货凭证上签字视为该实际签收人有权经办租赁架料的收发。若指定经办人有变动,甲方可出具委托书指定。

十、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论,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此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负责人签字协商作出补充条款与合同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乙方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定时间: 签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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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工伤申请重新鉴定

范文类型:申请书,鉴定书,全文共 2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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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现委托我单位职工________________(男/女)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

到贵中心为我单位职工________________(男/女)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办理:

□申请工伤劳动鉴定及签领相关文件

□申请非因工作劳动鉴定及签领相关文件

□其他: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经营者签名: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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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材料供应合同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合同协议,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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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装修材料配送达成以下合理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地点:

第二条:材料名称及指标

第三条:计价方式

1、市场价格是指当前时期,当地建筑市场询价,公认的市场合理价格。如市场价格有变动,乙方应提前5天与甲方协调,如因价格方面未能达成统一协议,甲方在10内将乙方货款结清,甲方有权选择另一供货商,乙方不得干涉。

2、最终结算按甲方实际验收合格的签收票据数量为依据。

第四条:付款方式

第五条:交货方式

1、由甲方通知乙方供货时间,品种数量由现场实收数量为准,运至甲方施工指定的地点,并卸放整齐,并保证材料数量、质量。

2、如因乙方资金不足或其它原因,材料不按时到达,导致甲方工地因材料停工误工,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材料款中扣除此费用。

第六条:质量标准和验收方式

1、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甲方要求的标准和质量,文明供货。

2、乙方所送的材料甲方抽样送实验室复试,如发现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让乙方更换合格的产品,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3、乙方所送的材料必需含材料相关合格证书。

4、乙方交货不符合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 第七条:其他约定: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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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单位对个人鉴定材料

范文类型:鉴定书,材料案例,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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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汉族,1979年1月出生,江西广丰人,本科学历,1997年9月参加工作,20xx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芦 林街道党政办副主任、纪工委委员兼纪检干事。自参加工作至今,该同志政治、思想、工作表现以及廉洁自律情况如下:

一、坚持学习,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良好的政治素养

多年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用党新时期的理论武装头脑,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基础,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的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各项重大决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积极参加“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注重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维护党的形象,思想进步,具有牢固的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坚定了反腐倡廉的立场和决心。

二、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

该同志宽容大度,不计较个人得失。待人诚恳、友善。能尊敬领导,团结同志,能够较好的处理与领导和同事的关系,对群众热情周到、积极服务。在工作上既能坚持原则,又能主动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展现出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精神风貌。

三、工作扎实,业务过硬,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能坚持并深入学习、钻研纪检业务知识,更新知识结构,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为严格执纪,公正执纪,奠定较扎实的理论基础,掌握为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服务的本领。

在工作中,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积极响应县委“五加二、白加黑”的号召,经常加班加点。对于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总是能不折不扣,尽心尽责,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充分得到了单位领导和同事的肯定。

在担任街道纪工委委员和纪检干事的工作岗位上,协助街道纪工委书记调查处理各类案件20余起,涉及违犯计划生育、赌博、工作失职和经济案件等方面,共处理违纪人员20多人,无一起申诉发生。

四、廉洁自律情况

该同志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言行一致,为人正直,坚持原则。在案件查办工作中,能秉着一颗公心依法依纪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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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深圳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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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性 别:

甲方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一、劳动合同期

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履行,至法定条件出现时终止履行。

二、试用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自至止。

第二条 工作岗位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部门、职务)为 。

二、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可以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包括部门、工种或职务)。乙方应按时、保质完成甲方安排的任务。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条件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在身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第四条 教育培训

在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知识和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五条 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每周5 天,每天 8 小时工作制,每周最多不超过40小时。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第六条 劳动报酬

一、甲方按照本市最低工资结合本单位工资制度支付乙方工资报酬。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转正后工资为 元/月。

二、甲方每月 日支付乙方上月工资,实行先工作后付薪。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七条 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甲方按照国家和深圳市的有关规定按期为乙方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乙方应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统一办理有关手续,所扣缴款项在工资单中列出。

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致残、疾病及死亡等事宜按照国家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因病不能上班,可凭医院出具的有关证明,享受甲方规定病假工资。

第八条 劳动纪律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在公司局域网公示的各项规章制度。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按奖惩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双方协商同意的;

2、由于不可抗力或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其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项所称重大变化主要指甲方调整生产项目,机构调整、撤并等。

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应即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

2、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终止情形。

第十一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一、乙方在任职期间从事以下竞业限制行为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给予相应罚金。

1、自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

2、为他人经营或提供与甲方同类的业务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三、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并按国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

2、甲方以暴力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4、乙方因其它情况需辞职,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1、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合同的续订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可以续订。

二、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乙方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过甲方出资或其它形式的培训,乙方因个人原因辞职或离职,按培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的100%赔偿。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中第十条第一项竞业限制内容的,除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外,乙方还应当向甲方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 劳动争议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从仲裁裁决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十五天内,向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一、乙方保证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时,已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并提供相关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单位追诉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二、乙方因故辞职,应按照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手续(包括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的转移等手续)。

三、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若通过环评工程师资格考试后,需继续为甲方服务三年,劳动合同自动延续。如违反约定,乙方赔偿甲方经济损失伍万元整。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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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深圳宅基地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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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宅基地达成如下

出卖人以_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_,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宅基地。该宅基地总金额人民币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2、买受人按一次性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给出卖方后土地的所有权归买方所有。

3、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4、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页,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卖人_____份,买受人_____份,_____份,_____份。

6、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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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工伤认定解除劳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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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为期年的劳动合同,因劳动者因工受伤,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相应比例的年终奖等共计人民币元(大写)。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备用金人民币元(大写),甲方将于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实际支付乙方人民币元(大写)

3.甲方为乙方缴纳五险一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金、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6.乙方自愿放弃其它所有诉求。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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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北京法医鉴定怎么收费标准

范文类型:鉴定书,适用行业岗位:收银,全文共 12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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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通过现金支付、银行汇款、邮局汇款3种途径支付鉴定费用。

1.现金支付:是最简单最方便的支付方式,但是需要您到鉴定所付费。

2.邮局汇款:您通过邮局汇款后,请把汇款回执及时传真给我们,方便我们给您提供更加快捷的服务。

3.银行汇款:通过银行给鉴定所的账户汇款,一般汇款后第2个工作日内可以查到您的款项信息。

请您根据以上三种方式选择适合您的一种汇款方式。

一.现金支付

如果您到鉴定所可以直接缴纳现金,我们暂不提供刷卡服务。鉴定所楼下有工商银行和ATM取款机,可以方便您取款。

二.邮局汇款

邮局有两种汇款方式:

1.加急汇款:_________________加急汇款后2小时可以查到款项。

2.普通汇款:_________________通常在汇款后第2-3个工作日查到款项。

邮局汇款时您需要填写以下信息:

收款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北京中正司法鉴定所

收款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北京市顺义区空港科技创业园B区11号楼西三层

收款人邮编:_________________101318

附言:_________________付鉴定费。(如果您是用匿名邮寄样本,但汇款人则写的是真实姓名,您一定要在附言栏中注明)

三.银行汇款

汇入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工行北京双裕支行

汇入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北京市顺义区

收款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北京中正司法鉴定所

收款人账号:_________________0

收款人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汇款的用途:_________________鉴定费。

常规5个工作日出结果,我们提供最快当天出结果的加急服务,您可以根据需要进行选择。

常规亲子鉴定价格:

1.父母子匿名鉴定2700元/例,司法鉴定3000元/例;

样本类型:_________________血液、血痕、毛发、口腔拭子。

2.胎儿亲子鉴定价格:_________________父母血样或者毛发+胎儿羊水2800元/例。

特殊样本鉴定价格:_________________

1.细胞、肌肉、脐带、羊水、胎儿流产物:_________________1300元/样本(咨询);1500元/样本(司法);

2.特殊血痕、月经血、鼻血、腐败肋软骨:_________________1500元/样本;

3.口香糖、烟蒂、牙刷:_________________1500元/样本;

4.纯精斑:_________________1500元/样本;混合斑:_________________20__元/样本

5.指甲、新鲜牙齿或骨骼:_________________20__元/样本;

6.5-20年牙齿骨骼:_________________3500-4500元/样本;

7.病理蜡块、切片:_________________3000元/样本。

哺乳动物亲缘鉴定:_________________

价格:_________________3000元/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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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个人租房合同工作需要用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9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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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第一条本合同所指标的为: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兴围社区兴围第一工业区兴华路北第17栋第七层7232号。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租赁期共1 年,甲方从 20__年4月23号 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 20__年4月23日收回。

该间房屋的租金为:1580元(押金会在合租关系正常中止时退还)。

支付形式为:付2押1租 并在下次交纳房租日的前 15天支付(第二次支付房租日期为20__年 5月15日),第三条甲方作为联系人,负责和房东联系。乙方向甲方支付房租,享有房间的完全独立使用权,以及公共区域的共同使用权。乙方如果要增加合租人数,必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并不退房屋押金:

1乙方擅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达半个月的;

4.严重影响他人生活的;

5.故意拖欠应缴费用的。

如乙方将屋内物品或设施等毁坏照价赔偿(房东物品将按其要求赔偿)。☆乙方需退房的话,应提前6个月告知甲方,否则押金不退。租住不满一月,租金按一个月收取。☆合同期满后,如乙方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搬家,甲方可酌情与房东协商延长租赁期限。☆如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可视其屋内物品为丢弃物,甲方有权将该屋内物品采取丢弃处理,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押金退还须等甲方与房东结算后,再与之结算,双方不提前结算。☆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与房东续租此房屋,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四条合租期间共同利益1合租期间,本着和平、友好相处的原则,双方应共同维护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不得随意的干扰对方的私人空间。

2在租住期间,双方应本着“节约、爱惜”的原则,不得浪费水、电、煤气等。应共同维护设施的安全。

第五条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即告生效。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第七条其他事项可另附合同后,与此合同同等有效。

甲方签字:创业城物业管理公司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__ 年04 月23日 签署日期:20__年04 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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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工伤争议案例分析

范文类型:议案,材料案例,全文共 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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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促进主营业务的发展,满足公司日常营运周转的资金需求,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经公司第××届董事会第××次会议讨论,审议通过了发行不超过人民币××亿元的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并提交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短融券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公司的流动资金周转,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根据目前市场利率水平,本次短融券的预计年综合融资成本在×%左右低于公司的综合财务成本,预计每亿元节省财务费用人民币××万元。

公司拟授权公司总裁在有效发行额度内, 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短期融资券的发行事宜(包括但不仅限于每一次发行的数量、发行时间、发行期限、利率、承销商和中介机构的选聘、信息披露)并签署相关文件。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表决。

××××股份有限公司

××××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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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第二部分 请备齐如下材料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全文共 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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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提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及所附《交易协议》合同文本若干份,公证处留存各一份。

融入方(债务人、出质人)单独提供:

一、公司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2.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备案查询章或工商局网站打印加盖公司公章)

3.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格式见附件1)

4.公证申请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2)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完整,盖公章)

7.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

如法定代表人在北京: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公证处需面见法定代表人

如法定代表人在外地:

9.如果法定代表人不能前来北京,公证员可以去外地面见;若无法接受我处公证员上门面见,则需提前在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公司授权书的公证,出具4份公证书(格式见附件3)

10.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11.证券机构出具盖章的证券证明

二、自然人: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

(1)已婚:结婚证原件(公证员需面见配偶双方)

(2)单身: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等,以及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

3.证券机构出具盖章的证券证明

4.如果配偶一方或夫妻双方不能面见公证员,则需提前在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授权书的公证,出具4份公证书(格式见附件4)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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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材料供应合同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合同协议,全文共 7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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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供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至 。 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后续签合同。

二、供料项目:卵石、水洗砂。

三、供料规格及质量要求:

1、卵石( 公分),含泥量≤ 、级配合理、非风化石、针、片石;

2、水洗砂(含泥沙≤ ,含石量≤ ,细度模数 ).

四、供应数量的要求:

1、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生产需求量组织车辆进货,必须保证甲方的生产需求量,否则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若如遇气候、停电、机械故障和政策等不可预计的因素外,乙方不能无故停止向甲方供料。

五、砂石料到场价格:水洗砂 元/ m³,卵石 / m³计价(为到场价,不含税票)。

六、砂石料的验收: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供给的砂石料运至甲方指定料场,经甲方收料员交易单据上签字后(驾驶员签字无效),返还至乙方的该联单据作为结算凭据。甲方收料员签字后视为此次砂石料验收合格,如不符合甲方收料员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收此车砂石料,并要求乙方立即收回处理。

七、吨位换算(石子: 水沙: )。

八、结算及付款方式:根据甲方资金到位情况给予安排,乙方于每月25号到甲方财务部进行对账。

九、双方自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必须认真执行本合同所有条款,不得违约,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必须赔偿对方的一切损失。甲乙双方互相监督。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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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深圳证券交易债券上市协议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证券,全文共 1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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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债券上市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申请其发行的债券在甲方上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甲方业务规则等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及甲方发布的细则、指引、通知、办法、备忘录等相关规定(以下简称“甲方其他相关规定”)对乙方提交的债券上市申请进行审核,认为符合上市条件的,同意乙方债券在甲方上市。

本协议中上市债券的基本情况如下:

债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简称:__________________

代码:__________________

信用评级: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如有):__________________

债券面额:__________________

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利率:__________________

发行价格:__________________

发行总量:__________________

交易平台:__________________

募集资金数额:__________________

主管机关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承诺按照债券有关募集文件的规定,按时还本付息。

第三条 甲方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及甲方其他相关规定对乙方发行上市的债券实施监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监管。

第四条 乙方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承诺并保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及甲方其他相关规定。

第五条 乙方向甲方缴纳的上市费用及其标准,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甲方可以对上述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乙方应当按照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交纳上市费用,双方不再另行签订协议。

第六条 乙方应当于上市前五个交易日内在指定媒体上披露上市公告书和甲方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七条 乙方应当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其他报告为临时报告。

第八条 乙方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九条 甲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及甲方其他相关规定对乙方披露的信息进行形式审核,对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乙方应当及时将债券评级机构对债券信用等级的评定情况以及债券信用跟踪评级的变动情况报告甲方。

第十一条 乙方应当聘请董事会秘书或者相应专职人员一名,负责与甲方联系,并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秘书或者专职人员发生变更时,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及甲方其他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本协议的执行与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四条 与本协议有关或者因本执行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及纠纷,甲乙双方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自争议发生日之后的三十日内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将该项争议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当时适用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 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以书面方式对本协议作出修改或者补充,经双方签字盖章有关本协议的修改协议和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协议文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或授权代表)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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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电子材料供货合同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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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了保障双方权益,维护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以下协议:

1. 乙方应以双方确认的产品种类和价格及时、准确地给甲方供货;

2. 乙方在接到甲方订货通知(传真或电话)后48小时内,应将甲方所订购的货物按时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第一次送货乙方承担运输费用,二次或再次补货按照当地行情收取上楼费。

3. 由甲方指定代表人, 对乙方送货产品的数量、金额、付款期限等项内容得以确认后,在送货单上签名或盖章作为双方的业务凭据。若甲方在人事及收货地点上有任何变更,应及时知会乙方,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4. 经双方协定,以现款(批结)付款方式:账期不超过天,每月日前应将当期货款结清。甲方需在付款期限内,以现金或有效支票形式结清到期货款,届时乙方以甲方签名或盖章的送货单为收款依据进行结帐。若甲方拖欠到期货款,乙方将保留停止供货,并依法追缴所欠货款的权利。

5. 在双方合作的过程中,若发现甲方有低价倾销的行为,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停止供货及服务。

6. 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时,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将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上门处理。甲方有义务防止损失的扩大,对于甲方造成扩大部分的损失乙方有权不负任何责任。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到现场调查处理,经问题明确后双方协商解决。如确属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将补偿补偿其直接损失,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间接损失。

7. 甲方有特殊需要如专配产品或大数量的订货时,应提前(10-15)天知会乙方,以确保乙方有充足的备货和供货时间。

8. 乙方为甲方提供专项服务内容包括如下项目:

(1)免费提供指定产品首次工地配送服务;

(2)免费为甲方所提供面板制作样板,样板仅供颜色和工艺流程参考的标准,不作为涂装效果参考标准;

(3)免费提供乳胶漆墙面A类浅色调色服务;

(4)免费提供黄石市城区内遮蔽及无气喷涂服务;

(5)免费提供所经营产品的相关技术资料,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

9. 在协议期限内,货品价格是经双方确认并签字后各执一份,如果遇上游原材料价格调整,应提前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确定后,执行新的协议价格,同时终止原协议价格。

10. 其他事宜:

11. 为了保障甲、乙方的合法权益,在协议期满时有未尽事或发生纠纷应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在乙方所在地司法裁决解决。

12. 本协议作为法津依据一式两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13. 组成本协议的文件包含供货价格表、指定授权人委托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档案资料。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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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保温材料供货合同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合同协议,全文共 28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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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_____外墙、内墙用保温材料的供货,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条 材料型号、数量及价格

注:

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单价包括所有费用;

2、结算时数量按甲方要求的实际供货数量结算,但因乙方不能保证每吨保温材料外墙能施工50平米、内墙能施工100平米所增加的材料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支付此部分货款,如因总承包单位施工方法不得当所造成的浪费或施工厚度外墙超过4cm、内墙超过2cm,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二条 交货日期

1、计划供货日期:各楼保温材料根据工程进度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5日内运抵甲方工地现场指定地点卸车交货。

2、交货时间除不可抗力外不得顺延。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每到工地100T保温材料支付一次货款,每次支付至该批已到货款的70%;

2、全部保温材料到齐、总承包单位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办理结算,结算定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定案结算价款的90%;

3、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二年)满后经甲方复验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第四条 交货方式、运输及费用结算方式

1、 交货地点:

2、 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3、 包装方式:乙方自行确定,但是必须足以保证货物安全和适于长途运输和装卸。

4、 风险及其承担:货物交付、验收合格之前的一切毁损或者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自行办理货物运输中相关的各种保险。

5、 材料装卸车及费用承担: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第五条 质量标准与要求

1、符合《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和《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95等国家质量标准,必须负责通过地方质检部门等相关部门的综合验收。现场抽样送检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2、要求:

(1)材料配比为:粉料1公斤:水2公斤;

(2)①外墙保温材料厚度为4cm,施工方法三遍成活;每平米成品外墙面保温材料费46.8元/平米,此单价已包含合理损耗2%;

②内墙保温材料厚度为2cm,施工方法二遍成活;每平米成品内墙面保温材料费23.4元/平米,此单价已包含合理损耗2%;

(3)如果总承包单位按照乙方所提供的配比、方法进行施工,乙方派人指导施工。即每吨材料可施工外墙50平米、内墙100平米,如不能保证每吨保温材料外墙能施工50平米、内墙能施工100平米所增加的材料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总承包单位施工方法不得当所造成的浪费或施工厚度外墙超过4cm、内墙超过2cm,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乙方不承担责任。

(4)必须满足65%建筑节能保温要求及通过墙改办验收。

第六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 负责组织各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及时接收和验收货物。

2) 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应付款项。

2、乙方责任

1) 乙方应保证合同货物符合国家最新颁布的质量标准;乙方应提供给甲方发票;材料试验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应派专人在总包单位施工期间现场进行监督和指导。

3) 乙方所供材料必须具有山东省墙改办出具的产品外墙外保温系统认定证书,具有烟台市墙改办出具的备案登记证明,具有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4) 乙方应及时回答甲方提出的有关技术问题,并提供材料合格证等有关资料。

5)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合同价款;

6) 若因乙方产品原因造成质量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7) 乙方发运货物48小时之前,应当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尽可能的方式通知甲方,以利于甲方安排人员进行货物接受和验收,如果乙方没有及时通知,造成的任何额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质量保修期

1. 总承包单位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后,经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书之日起计算质保期为二年。

2. 质保期内属于乙方所供材料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并且保证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如甲方未按期付款,则按应付款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责任

2.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20日或者合同生效后,乙方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交付货物之义务,或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合同产品转由他人制造,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在收到甲方终止合同通知书5日内返还已付货款和按合同总价款的3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1)甲方可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类似的产品,乙方应对购买类似产品超出的价格和费用承担赔偿责任;(2)合同履行后甲方可以获得的经济利益。

2.2乙方提供的产品在总包单位施工期间或在质保期内经发现存在质量缺陷,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即时派人到达现场予以无偿更换,因更换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能返修或无力修复,甲方另择他人返修的费用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仍应承担质保期内质量保证责任。

2.3乙方提供的产品在总包单位施工期间或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缺陷,虽经返修或更换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同意甲方提出的如下一项或多项的索赔要求:

(1)乙方赔偿甲方因产品质量缺陷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含甲方另购类似产品所增加的费用及甲方预期利益损失)

(2)如甲方同意接受该产品,则应根据产品质量偏差情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情况,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产品价格。

(3)如甲乙双方就降价事宜达不成协议或者甲方不同意接受该质量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在收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书5日内返还货款,接收退货,并按合同总价款的50%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全部损失(含可得利益损失)时,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4 如果在甲方发出终止合同或索赔通知书5日内,乙方未做答复,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甲方将从应付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

第九条 质量与验收

1、乙方须提供产品说明书、合格证、国家颁发的3C认证等有关资料。所供材料的型号、产地、数量、性能、指标必须与合同相符。对验收不通过的材料,乙方必须在5天内更换。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2、货物运抵现场库房乙方卸车后,由甲方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与乙方按规定对材料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数量、性能等按国家现行的质量标准共同验收,签证办理手续,但不应将其视为最终定论。最终验收定论和验收须总包单位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达到相关部门检测要求。

第十条 附则

1、双方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应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 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双方履行完各自权利和义务后即告终止。

3、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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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工伤赔偿协议热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8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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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男,岁,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属乙方员工,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乙方公司外面大道与属于甲方的_____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左脚小腿骨折。事后,甲方立即将丙方送往医院抢治,经治疗后复查,现无大碍,为妥善解决丙方受伤事宜,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自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所实际发生的和其它应当由甲方支付的医疗费、交通费等各项赔偿费用,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已由甲方全部付清,协议签订之后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因道路交通事故侵权而发生的任何赔偿、补偿或其它费用。

2、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甲方、乙方双方再向丙方一次性支付补偿金(包括但不限于伤残待遇、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后续治疗费(若有)和误工费用等所有费用)依法应由甲方、(以下合并简称“一次性补助金”),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由甲方、乙方、丙方在协议三方签字后四天内一次性付完。

3、丙方收到一次性补助金后,应当合理分配、处理,自觉留足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康复、生活等费用。分配、处理前述费用的方式由丙方自行决定,后果由丙方自行承担。

4、甲乙丙三方签署本协议后,终止三方的权利和责任并解除乙方与丙方劳动关系立即解除,即乙方与丙方之间不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因与乙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包括工伤)而要求乙方承担其他任何赔偿、补偿或者其它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

5、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三方当事人应切实全面履行本协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乙方无关。

6、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男,岁,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属乙方员工,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乙方公司外面大道与属于甲方的_____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左脚小腿骨折。事后,甲方立即将丙方送往医院抢治,经治疗后复查,现无大碍,为妥善解决丙方受伤事宜,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自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所实际发生的和其它应当由甲方支付的医疗费、交通费等各项赔偿费用,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已由甲方全部付清,协议签订之后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因道路交通事故侵权而发生的任何赔偿、补偿或其它费用。

2、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甲方、乙方双方再向丙方一次性支付补偿金(包括但不限于伤残待遇、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后续治疗费(若有)和误工费用等所有费用)依法应由甲方、(以下合并简称“一次性补助金”),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由甲方、乙方、丙方在协议三方签字后四天内一次性付完。

3、丙方收到一次性补助金后,应当合理分配、处理,自觉留足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康复、生活等费用。分配、处理前述费用的方式由丙方自行决定,后果由丙方自行承担。

4、甲乙丙三方签署本协议后,终止三方的权利和责任并解除乙方与丙方劳动关系立即解除,即乙方与丙方之间不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因与乙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包括工伤)而要求乙方承担其他任何赔偿、补偿或者其它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

5、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三方当事人应切实全面履行本协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乙方无关。

6、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男,岁,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属乙方员工,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乙方公司外面大道与属于甲方的_____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左脚小腿骨折。事后,甲方立即将丙方送往医院抢治,经治疗后复查,现无大碍,为妥善解决丙方受伤事宜,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自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所实际发生的和其它应当由甲方支付的医疗费、交通费等各项赔偿费用,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已由甲方全部付清,协议签订之后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因道路交通事故侵权而发生的任何赔偿、补偿或其它费用。

2、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甲方、乙方双方再向丙方一次性支付补偿金(包括但不限于伤残待遇、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后续治疗费(若有)和误工费用等所有费用)依法应由甲方、(以下合并简称“一次性补助金”),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由甲方、乙方、丙方在协议三方签字后四天内一次性付完。

3、丙方收到一次性补助金后,应当合理分配、处理,自觉留足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康复、生活等费用。分配、处理前述费用的方式由丙方自行决定,后果由丙方自行承担。

4、甲乙丙三方签署本协议后,终止三方的权利和责任并解除乙方与丙方劳动关系立即解除,即乙方与丙方之间不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因与乙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包括工伤)而要求乙方承担其他任何赔偿、补偿或者其它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

5、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三方当事人应切实全面履行本协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乙方无关。

6、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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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材料供销合同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合同协议,全文共 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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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全称)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全称)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行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甲方 ,项目部购买材料,经双方进行友好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名称和价格

1、乙方供砌筑粘结剂,价格元/T(不含税),规格为50kg(±1kg)包装,用量根据工地实际需要。

2、乙方供岩砂晶,价格/包(不含税),规格为25kg(±1kg)包装,用量根据工地实际需要。

3、乙方供地面陶粒,价格/包(不含税)。

4、乙方供益胶泥,价格元/T(不含税),规格为25kg(±1kg)包装,用量根据工地实际需要。

第二条: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 交货时间:根据工地实际情况

2、 交货地点:

3、 交货方式:交货地点现场交货,以甲方材料员或收料人的收料单为准。

第三条:结算及付款方式

第四条: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工程完工后自行作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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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工伤认定在场证明格式

范文类型:证明书,全文共 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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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公司操作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时__________分在从事轧钢工作中,不慎烫伤左腿。经_______________医院诊断为:_________________左小腿50%__________度烧伤。工伤事故处理办理程序:

1、工伤事故的报告(1)本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内的企业(包括国有、集体、乡镇、私营个体、三资企业)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应由工伤事故单位在当日、最迟第二个工作日快报。(2)事故快报,可用电话、来人口头或书面送达等形式报告。(3)事故单位应向劳动保障(已投工伤保险的)主管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报告,死亡事故还需同时向区总工会、区公安分局报告。(4)属个人因工伤事故采反映的,来人应提供书面报告,写明事故单位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企业经济类型、当事人双方的联络电话及事故发生的详细经过和有关证人、证据。(5)接报人接事故报告后,应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并要求事故单位来人领榷工伤事故报告表》3份,未投保险的领l份。《工伤事故报告表》最迟不得超过15天送达保险退休和劳动社保公司,并由收件人签收。

2、工伤确认(1)在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书》后,应在国务院75号令规定的结案期限(结案时间一般90日,最长不超过180日)内给予确认。死亡事故应在现场勘查后尽快给予确认,一般不超过15日,最长不超过法定结案期限给予确认。(2)对已投工伤保险的,由经办人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负责人(或分管的领导)签发,加盖安全监察专用章。(3)分别交给事故单位、工伤者或其家属。(4)职业病依市职业病诊断组的诊断书予以确认。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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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生物学实习生自我鉴定

范文类型:鉴定书,全文共 15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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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可以把学到的理论知识拿到实际工作中去应用和检验,以锻炼工作能力。实习鉴定是实习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的实习鉴定,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进入大学,发现理想中之自由开放的象牙塔仍遥不可及,但对我来说已经是“如鳅得泥”。虽然与中学相比,课程的负担不止增加了倍余,但我更喜欢这种忙碌。基础课的教学,应该不能算得上理想,我想这是国内多数大学的通病。不过,课程本身的吸引力,远远大于我对教学方式的不满。虽然没有在拿到全部的优秀,但也算是顺利通过。英语轻松拿下四级六级,也似小马过河,不是一件异常恐怖的事情。

在顺利完成学习任务之余,课外阅读成了我的最大爱好,三年间省下了别人喝咖啡的钱全部买了书。XX年北京,XX年上海,每次都把钱包里的钱换成了更加充实的书包里的书。至今,床头的三层书架全部塞满了各种生物学读物,被同学戏称为山大图书馆生物学分馆。为了及时了解科技界特别是生物学界的动态,各种杂志成了我最大的涉猎品,《science》《nature》千金难求,《scientific america》的中文版三年来一期不缺。

在学校,最大的乐土莫过于实验室,即使基础实验成了理工科学生最为诟病的孱头。虽然无法完全掌控实验,但我力争求变,看到自己的思想被证实或被否定,实在是一件乐事。儿时与土地的亲近和十几年“住院”(live in the hospital)生活让我对实验操作本身颇有体会。特别是动物实验,被同学叫去在扎满耳孔的兔子耳朵上寻找“立针之地”的往往是我。三年来,十几门实验课,门门都是优秀,每每成为实验同伴偷懒的理由,这也是大学时光里的一个美好的回忆。

实习期是从大学步入社会的过渡期,一年的实习期马上就要结束了,通过一年的工作和学习,本人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打下了夯实的基础。通过向同事们请教学习,通过和学生逐步深入的接触,不断的体会到从事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以一颗热爱教育事业的心,把自己的激情倾注于光荣的教育事业。

在这个过程当中,本人不断的提高自己的职业修养,加强自身的师德建设,树立起良好的教师的形象,通过自己的言谈举止,在潜移默化当中,让自己的学生受到教育,让学生懂得自己的责任。不但要提高师德的水平,同时还要让自己的职业道德在教育工作中发挥重要的作用,用自身的道德水平去影响学生。

智,即科学文化知识。端正个人学习目的、学习态度,大学三年,我系统全面地学习了本专业的理论基础知识,同时把所学的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活动中,把所学知识转化为动手能力、应用能力和创造能力。力求理论和实践的统一。在学习和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同时,还努力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培养自己其他方面的能力;积极参加学生科协及科学研究活动中的各项活动。

体,包括身体和心理两个方面。大学三年里,我掌握了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养成了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参加学校、系和班级组织的各项体育活动,身体健康,体育合格标准达标。在心理方面,锻炼自己坚强的意志品质,塑造健康人格,克服心理障碍,以适应社会发展要求。

同时在和学生的接触过程中,不断的反思自己工作的得失,注意发现自身存在的不足,针对自己的这些缺点,不断的加强自己的职业道德修养,提高自身素质水平,在将来的工作中,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

在工作中,本人积极的和同事交流,充分利用自己的时间多去听经验丰富的老教师的课,在听课中不断的向老教师学习请教,提高自身的素养,把教学理论在实际中灵活应用,不断的在工作中积累经验。

在这一年的工作当中,和同学的感情是越来越深,工作开展的也是非常顺利,同时在各项活动中取得了不菲的成绩,这是和同学们的努力和其他老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是分不开的。

不要努力成为一个成功的人,要努力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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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次性工伤保险待遇赔偿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9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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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

(20__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 根据20__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六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八条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第九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的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一条 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第十三条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二十七条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二十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四十一条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第四十四条 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第四十五条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 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征收工伤保险费;

(二)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

(三)进行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

(四)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

(五)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

(六)为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免费提供咨询服务。

第四十七条 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四十八条 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第四十九条 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公布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调整费率的建议。

第五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听取工伤职工、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以及社会各界对改进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

第五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对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和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依法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十二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有关工伤保险的违法行为,有权举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调查,按照规定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五十三条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工作实行监督。

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挪用工伤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被挪用的基金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追回,并入工伤保险基金;没收的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

第五十七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弄虚作假将不符合工伤条件的人员认定为工伤职工的;

(二)未妥善保管申请工伤认定的证据材料,致使有关证据灭失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五十八条 经办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失的,由经办机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规定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记录的;

(二)不按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五十九条 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不按服务协议提供服务的,经办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经办机构不按时足额结算费用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 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__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

(二)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__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第六十五条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第六十六条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备注:

本条例生效时间为:20__.01.01,截至20__年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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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深圳房屋租赁的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2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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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乙方承担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 房屋的座落、面积及装修、设施

1-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坐落在出租给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1-3.该房屋的现有装修及设施状况,由双方在合同附件一中加以列明。除双方另有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 租赁用途

2-1.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该房屋的《房屋权属证书》。 2-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常住人数人。

2-3.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给房屋使用用途及常住人数。

三、 租赁期限

3-1.

二零年月日止。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 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该房屋每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元(不含税),大写:万仟

佰拾元整。

4-2.给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须按月租金的0.3%向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十天,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自行收回房屋,甲方将根据乙方实际居住天数计算租金。

五、 其他费用、押金及佣金

5-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使用的水、电、气由乙方按照有关规定自行负担。

5-2.甲方于签约时收取乙方押金元,该押金作为房屋装潢附属设施、家电的担保。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使用没有造成房屋或设施的损坏,则甲方全额退还该押金。

六、 房屋修缮责任

6-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6-2.除房屋内已有装修和设施外,乙方如要求重新装修或变更原有设施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租赁期满,所以赋予房屋的装修按双方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6-3.该房屋的维修责任出双方在本合同和本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的外,均由甲方负责。

如甲方不修缮时,乙方可以代甲方修缮,并可以用修缮费用票据抵消租金。

6-4.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因乙方阻挠甲方进行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6-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 出租人及承租人变更

7-1.租赁期内。甲方如将此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个人后,该第三人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7-2.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外,乙方在租赁期限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承担的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第三人。

7-3.乙方转租给房屋,订立的转租合同应符合以下规定:

(1) 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2) 转租期间,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应该继续履

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3) 转租期间,本合同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时,转租合同也应随之相应变更、解

除或终止。

八、 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8-1.在租赁期限内,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 甲方或者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

退交部分或者全部该房屋的;

(2) 因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房屋的设施,或水、或电、或气等正常供应中

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七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的;

(3)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4) 在租赁期间,该房屋经市或区(县)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动迁,或出现因法律、

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他情况。

8-2.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且以本合同(8-1条)第(2)、(3)、(4)款变更或解除合同的,甲乙双方不承担责任。

九、 乙方的责任

9-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借他人使用的;

(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的;

(3) 擅自改变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 拖欠租金累计十天以上的;

9-2.在租赁期限内,乙方逾期交付水、电、气费,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诉费用的0.3%支付滞纳金。逾期达两个月以上的,甲方有采取停止供应或使用的权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9-3.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9-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两倍的违约金;逾期十天的,则甲方有权依约自行收回房屋。

9-5.租赁期满或本合同解除、终止后,乙方必须在两日内将其物件全部搬出,如仍有余物,在未取得甲方谅解下,均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任由甲方处理。

十、 甲方的责任

10-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给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日租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七天,则是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应按月租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2.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第九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3.乙方无论任何原因退租,则甲方将根据乙方实际居住天数计算租金,并将剩余租金(如有)返还,如因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将剩余租金(如有)优先抵作违约金、滞纳金,违约金和滞纳金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10-4.甲方未按时提供其在本合同附件一种所承诺的设施,或者设施在甲乙双方交接时无法正常使用,则每迟延一天,甲方选月租金的0.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一、 其他条款

11-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2.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对本合同条款含义认识一致。

11-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该房屋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起诉。

11-4.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二、 补充条款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代表人(代理人):代表人(代理人):

签章:签章:

签约日期:_年6月18日

合同附件

合同编号:zs130617jd

一、该房屋的家具、家电及设备清单:

家具:

床张电视柜张

床头柜把沙发个

餐桌个茶几个

餐椅把衣柜个

酒柜个书柜个

书桌个梳妆台个

其它

家电:品牌型号价值使用状态品牌型号价值使用状态

□ 彩电□干洗机

□ 冰箱□ 烤 箱

□ 洗衣机 □ 电 脑

□ 微波炉 □ 饮水机

□ 录像机 □ 电饭锅

□ vcd机 □ 音 响

其它

设备:

□ 电话□ 热水器

□ 灶 具 □ 空调机

其它

二、该房屋的相关证件及读数

读数

水水卡/证□ 已交付 □ 未交付

电 电卡/证 □ 已交付 □ 未交付

气 煤气卡/证 □ 已交付 □ 未交付

注:对贵重物品,请注明其品牌、型号、价值及使用状态,并经甲乙双方确认。

出租方(甲方)确认: 日期:

承租方(乙方)确认: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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