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人(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包人(简称乙方):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的住房系合法拥有。甲方的有效证明:_________。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企业资质情况:_________。
2、装饰施工地址: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村)_________号_________楼_____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厨_________卫_________阳台,套内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5、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6、承包方式: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7、总价款:¥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其中:材料费:_________元,人工费:_________元,拆除费:_________元,清洁、搬运、运输费:_________元,管理费:_________元,税金(3.41%):_________元,利润:____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____元。
“总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时上下增减的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结算价的5%。双方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份的工程款应当按实计算。
8、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_天。
第二条 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双方应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保管费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有权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5、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符合本合同工程主材料报价单的规定。如果乙方使用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应按材料和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甲方。
6、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三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和本市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__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________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者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或其它管理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在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装饰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
8、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见附件七《工程保修单》)。工程保修期由甲、乙双方协商议定,乙方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签字或盖章之日算起。
第四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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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施工合同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BP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合同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及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造价:¥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或乙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或甲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3.1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3.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3.3 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 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或部份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份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牲口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4.2 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设备拆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根据有关部门规定,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4.5 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4.6 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管所需相关材料。
篇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规模: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码: ,
注册号: 。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 )。
包括:
1. 监理酬金: 。
2. 相关服务酬金: 无 。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无 。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无 。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无 。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无 。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月/日始,至 /年/月/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月/日始,至 /年/月/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月/日始,至 /年/月/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年/月/日始,至 /年/月/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 订立地点: 。
3.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委托人:(盖章) 监理人:(盖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 的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
1.1.2 “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
1.1.3 “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4 “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5 “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1.1.6 “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1.1.7 “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
1.1.8 “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
1.1.9 “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
1.1.10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1.1.11 “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12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
1.1.13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14 “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
1.1.15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6 “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
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
1.1.18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1.2 解释
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
1.2.2 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
(4)通用条件;
(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2. 监理人的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
2.1.1 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1.2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
(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2.1.3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
(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
(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
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
2.2.2 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3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1 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
2.3.4 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
(1)严重过失行为的;
(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2.3.5 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2.4 履行职责
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
2.4.1 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
2.4.2 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2.4.3 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
2.4.4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
2.6 文件资料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3.委托人的义务
3.1 告知
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
3.2 提供资料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3.3 提供工作条件
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3.3.1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
3.3.2 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
3.5 委托人意见或要求
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
3.6 答复
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
3.7 支付
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1.1 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4.1.2 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2.1 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
4.2.2 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
4.2.3 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4.3 除外责任
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5.2 支付申请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
5.3 支付酬金
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
5.4 有争议部分的付款
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
6.2变更
6.2.1 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
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
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
6.2.5 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3 暂停与解除
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6.3.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
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6.3.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
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4.2款约定的责任。
6.3.3 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
6.3.4 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
6.3.5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
6.3.6 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
6.4 终止
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
7. 争议解决
7.1协商
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
7.2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
7.3仲裁或诉讼
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1 外出考察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3 咨询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4 奖励
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
8.5 守法诚信
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
8.6 保密
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7 通知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
8.8 著作权
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
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2 解释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无 。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 按通用条件 。
2. 监理人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 监理范围包括: 。
2.1.2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 按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 。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按通用条件 。
2.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 无 。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4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按通用条件 。
2.4 履行职责
2.4.3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 按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 。
在涉及工程延期 / 天内和(或)金额 / 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
2.4.4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按通用条件 。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 按委托人要求提供 。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 。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7 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 按委托人要求 。
3. 委托人义务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
3.6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 3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币种为: 人民币 ,比例为: 100% ,汇率为: / 。
5.3 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支付金额(万元)
首付款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
第二次付款
第三次付款
……
最后付款监理与相关服务期届满14天内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 按通用条件 。
6.2 变更
6.2.2 除不可抗力外, 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5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
7. 争议解决
7.2 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 / 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⑵ 种方式:
(1)提请 /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 *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 / 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3 咨询费用
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 / 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8.4 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
奖励金额的比率为 / %。
8.6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
8.8著作权
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按通用条件 。
9. 补充条款: 无 。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A-1 勘察阶段: / 。
A-2 设计阶段: / 。
A-3 保修阶段: / 。
A-4 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 / 。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B-1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
名称数量工作要求提供时间
1. 工程技术人员
2. 辅助工作人员
3. 其他人员
B-2 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名称数量面积提供时间
1. 办公用房
2. 生活用房
3. 试验用房无
4. 样品用房无
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
B-3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
1. 工程立项文件1开工前28天内
2. 工程勘察文件1开工前28天内
3.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1开工前28天内
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1开工前28天内
5. 施工许可文件1开工前28天内
6. 其他文件1开工前28天内
B-4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
名称数量型号与规格提供时间
1. 通讯设备无
2. 办公设备无
3. 交通工具无
4. 检测和试验设备无
篇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施工合同发包方(甲方):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手机号(bp机号):_________
施工合同承包方(乙方):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工程监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本工程项目经理: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及面积:_________
1.2 工程造价:¥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或乙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或甲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3.1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3.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3.3 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 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或部份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份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牲口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4.2 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设备拆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根据有关部门规定,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4.5 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4.6 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管所需相关材料。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5.2 在甲方未正式提供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前,严禁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暖气及燃气管线等,否则应承揽相应责任;
5.3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4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5.5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6 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物业管理规定而引起的罚款及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5.7 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 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见附件七: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6.2 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超过总工程款5%以上时,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8%的变更费。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除费;
6.3 甲方第二次支付工程款后增加的施工,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7.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7.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提;
7.3 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备注乙方代购),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_________%)+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任;
7.4 除合同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若需要乙方代购,加收所购材料款_________%的采购费及运输费。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提,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9.1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项标准验收:
(1)《gb50210-20__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理验收规范》
(2)《成都市家庭房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3)其它验收标准:_________
9.2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1)可向成都市消费者协会家庭装饰装修投诉中心或成都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
(2)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八:工程验收单)。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10.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见附件十: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财务支付工程款:
(2)支付次数支付时间付款比例支付金额第一次合同签订之日第二次隐蔽工程验收后3日内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后4日内
(3)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
11.2 工程验收合格后2日内,乙方应在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2日内如未有异议,双方应在工程结算单(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上签字,甲方并同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11.3 甲方应将工程款直接交乙方财务部。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若因甲方将工程款直接交给乙方施工人员而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自负。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_________%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2.2 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
12.3 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12.4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2.5 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 工程地在市区以外的装饰工程,乙方加收工程总造价的3%-10%的远程施工费;
14.2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到政府规定的垃圾堆放点,甲方应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款内);
14.3 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负责人_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移交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好交付甲方使用;
14.4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
第十五条 附则
15.1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2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5.3 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部门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持一份;
15.4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5.5 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5.6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其它约定条款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合同认证意见(商场合同认证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附件:
附件一: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略)
附件二: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略)
附件三: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报价表(略)
附件四: 甲方提供装修装修材料明细表(略)
附件五: 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略)
附件六: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略)
附件七: 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略)
附件八: 工程验收单(略)
附件九: 工程结算单(略)
附件十: 工程保修单(略)
篇4:家庭居室装修协议书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规范家庭居室装修的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建(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 概况
1. 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省(市)具有建筑装饰资质、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
2. 装修施工地点:市 区(县) 路(村) 巷 号 楼 层 室
3. 住房结构:
4.总价款: 元(其中人工费 元,材料费 元,详见清单)。
5.工期:自 年 月 日 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为 日。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省主管部门制定的施工操作规程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四、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他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的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维修和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 约定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计 元; 年 月 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计 元; 年 月 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计 元; 年 月 日 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计 元;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日内一次付清。
2、乙方施工中甲方要求增加工作量或中途改变施工内容、要求,甲方应另行支付费用,工期顺延(具体内容双方另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系本合同组成部分)。
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发票(或收据)。
六、 其他
(一) 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经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 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楚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实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二) 乙方工作
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 指派 (姓名)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 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4、 乙方在其装饰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本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 个月。
七、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为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 %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累计付款额的 %支付违约金。逾期 天以上的,乙方应将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如数退还给甲方。
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其他物品,如由损坏,应照价赔偿。
4、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八、 纠纷处理方式
1、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装饰施工住房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调解。
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对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 其他约定
十、本协议一试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有:
甲 方(签章): 乙 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住 址: 住 址: 电 话: 电 话: 邮 编: 邮 编: 开户银行:
户 名: 账 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5: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bf----0203
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XX版)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 同 编 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XX年三月修订
使用说明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适用此合同文本。此版合同文本适用期至新版合同文本发布时止。
2、工程承包方(乙方),应当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凡在本市各市场内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主办单位各执一份)。
4、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5、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含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全部完成,经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验收合格视为竣工。
6、验收合格: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字盖章或虽未办理验收手续但发包方已入住使用的,均视为验收合格。
7、工期顺延:是指非因乙方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展。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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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粘贴印花税票处 │
└────────────────────────────────────┘
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民族:
住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 工程户型:
1.4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1.5 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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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居室装潢装修合同
甲方:
乙方:
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保修期
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____个月。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2.在保修期内乙方应保证在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其维修起24小时内上门服务,如有违约应按合同总金额5%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武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 (签章)
乙方: (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年月日
篇7:装修委托合同
委托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方和受托方,以下合称双方,独称一方。)
鉴于:委托方与受托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下称《预售合同》),约定委托方向受托方预购上海市杨浦区闸殷路889弄盛世豪园(下称盛世豪园二期)_____幢____号____层_____室(下称该房屋)。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就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以及其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第一条 关于该房屋装修之委托
1. 委托方不可撤销地委托受托方按照本协议附件一规定的《装修设计平面示意图》及附件二规定的《装修和设备标准》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委托方承诺,前述委托是独家的,委托方不得另外委托任何第三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外,也不得自行对该房屋进行装修。
2. 受托方有权选聘受托方认为合适的任何装修公司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并且无需经委托方同意或认可,但本协议下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保修责任仍由受托方根据本协议规定承担。
第二条 装修工程款
双方确认和同意除委托方应当根据《预售合同》支付《预售合同》下的全部购房款之外,委托方无需就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向受托方支付任何价款。
第三条 装修质量及保修
1. 受托方承诺按照本协议附件一的《装修设计平面示意图》及附件二的《装修和设备标准》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如该房屋的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协议附件一及附件二规定的标准,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按实际的装修、设备与约定的装修、设备差价0.5倍给予补偿。
2. 委托方同意在该房屋装修施工过程中,如因装饰材料、设备生产、供应、采购等方面的原因,导致该装修不能满足本协议附件二规定的,受托方有权按实际情况以同等品质建筑材料及设备代替。
3. 在委托方遵守《上海市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上海市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前提下,受托方对于该房屋装修工程(但该房屋内的所有电器和设备除外,电器和设备的保修期和保修办法按本条第4款执行)的保修期为2年(下称保修期),保修期自受托方完成该房屋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之日或者按照本协议约定视同移交给委托方之日的第二日起计算。
4. 在保修期内若因该房屋装修工程的质量问题发生装修损坏的,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免费修复。但双方同意,对于该房屋内的电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厨房电器、卫浴五金、照明电器、空调、地暖、弱电设备以及其他电器和设备等,均由电器、设备厂商或供应商直接提供保修服务,具体保修方法及保修期以电器、设备厂商或供应商提供的保修文件为准,受托方应将该等保修文件完整交接给委托方。
5. 双方进一步同意:
1) 本协议所指修复是指受托方在保修期内对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修复、更换(但正常损耗、人为因素等原因造成的问题不在保修范围之内),以达到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同时,委托方已获知并同意,受托方选用的某些材质因矿物成分、密度等原因,将可能存在纹理颜色的差别。
2) 如因委托方的责任、使用不当、曾经改动或因其他不可归责于受托方的事由而出现的装修损坏或问题,受托方均不承担任何保修责任和其他责任。但受托方可在委托方承担修复费用的前提下,为委托方安排修复。
3) 委托方同意和认可:(1) 天然石材是含有不同色调和纹理的,由于其复杂的矿物成份和其中混合的杂质,会呈现出颜色差别和斑点;(2) 木材是含有纹理和不同色调的天然材料,因此在筛选和安装中其颜色和纹理不会完全一致;(3) 光源、玻璃等易耗品的任何损坏不属于保修范围。双方同意,若发生以上任何情况均不属于质量问题,受托方不承担任何保修责任。
4) 若因非受托方原因导致无法采用各项装修、设施、设备的品牌、材料、颜色时,受托方将使用同等品质、档次的材料、颜色予以替代。
5) 因天然石材和花岗岩的硬度等原因易出现细微裂纹等情况,为保证石材自然色泽等效果,委托方同意受托方进行修复、抛光等处理。
6) 该房屋内的墙纸、软包、木饰面、墙砖、地砖等,均以实际装修结果为准。
7) 该房屋内的局部结构、管道、线路、接口、开关、插座、可视对讲、小五金等因设计优化的需要,具体安装位置将由受托方自主做适当调整,均以实际装修结果为准。
8) 受托方有权在不违反本协议的前提下,对本协议及其附件未明确规定的部位、装修标准和情况,按照受托方认为合适的方式进行装修处理,委托方认可和接受该等装修处理。
6. 委托方知悉并同意,该房屋所在楼盘的样板房仅作为商品房装修后的空间布局展示,不作为,也不得被视为,该房屋的装修装饰标准。前述的样板房内的布-艺装饰、家用品、家具、灯饰用品等仅作为用品摆放指导,不包含在受托方的装修范围内。
第四条 关于该房屋的验收、交付和移交装修
1. 委托方不可撤销地委托授权上海方*物业经营公司(以下简称为方*公司)代为办理下列全部事项:(1) 代为接收受托方发出的交付该房屋通知;(2) 代为根据《预售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该房屋进行验收(下称毛坯房验收(3) 代为认可和接受该房屋的验收结果;(4) 代为接收和接受受托方交付的该房屋;(5) 代为将该房屋交给受托方进行改造和装修;(6) 代为签署上述事项所涉及的全部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交付书等;代为签收上述事项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等。
2. 方*公司代理委托方进行验收、接收和接受该房屋后,将代理委托方保管该房屋的钥匙以及其他相关物品,并将该房屋移交受托方进行改造和装修。
第五条 装修期限、装修工程验收、装修后移交以及物业服务费用
1. 双方同意,受托方将在委托方将该房屋移交给受托方进行装修后的个月内完成该房屋的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
2. 该房屋装修完成后,受托方应当通知委托方对该房屋的装修工程进行验收和移交(下称首次通知),验收的标准为本协议及其附件规定的装修标准。如果委托方在收到首次通知后未在首次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手续并且签署验收和移交确认书的,则受托方有权再通知委托方一次,以催告委托方前来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下称催告通知)。若委托方未在催告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前来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手续并签署验收和移交确认书的,视为委托方已经完成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并且认可和接受该房屋装修工程符合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规定,受托方已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第1款规定完成了该房屋的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
3. 自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或者根据本协议约定视同移交给委托方之日的下一个月的第一日起,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委托方承担和缴纳,并且该房屋装修工程的灭失和毁损的风险亦由委托方承担。委托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延长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保修期。
4. 若委托方于验收交接该房屋的装修工程过程中提出对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书面整改要求,或者如果该房屋的装修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委托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接受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委托方仍应当立即接受装修后的该房屋并且受托方不承担延期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违约责任。但是受托方应当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及时自行或通过第三方对该房屋装修工程进行整改。
第六条 特别约定
1. 委托方承诺,委托方不得因为本协议的任何争议或者本协议的签订、变更或解除而解除《预售合同》或要求向受托方退还该房屋。
2. 如果委托方尚有《预售合同》项下应付而未付的购房款,则受托方有权相应顺延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并且本条并不损害受托方根据适用法律规定和《预售合同》而享有的任何权利和救济。如果受托方根据前述规定决定顺延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则自该等顺延期间开始之日的前一日起,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由委托方承担和缴纳,并且该房屋装修工程的灭失和毁损的风险亦由委托方承担。
3. 如本协议因《预售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或终止而终止的,委托方不得根据本协议向受托方提出任何权利要求或主张。
4. 委托方已经充分知悉和了解,该房屋所在楼盘经上海市地名管理办公室注册的标准地名为盛世豪园,推广名为盛世御珑湾,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记载的建设项目名称为盛世豪园(原市光路300号地块)二期,其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记载的工程名称为盛世豪园(原市光路300号地块)二期项目,其预售许可证记载的楼盘名称为盛世豪园,其在本协议及委托方签署的其他合同中可以称为盛世豪园二期。委托方完全接受该房屋所在楼盘的名称并且不得向受托方提出任何权利要求或主张。
5. 委托方充分知悉和理解:(1)在《预售合同》签订之前,该房屋已经满足《预售合同》规定的交付条件;(2)上海方*物业经营公司(以下简称为方*公司)已经对该房屋进行验收,根据方*公司的验收结果,该房屋符合《预售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3)在签订《预售合同》之前,受托方已经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委托方在此完全接受、认可和同意,该房屋符合《预售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受托方将不会对此提出任何异议或权利要求。委托方完全认可和接受经该房屋根据本协议进行装修后的结果和后果。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若受托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第1款规定的期限完成该房屋的装修并向委托方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则每逾期1日,受托方应当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元。
2. 如遇不可抗力或非受托方的原因导致受托方无法于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前完成该房屋的装修并向委托方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受托方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八条 其他
1. 因本协议产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以求解决。如协商不成的,该争议应当提交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2.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本协议并且《预售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如《预售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或终止的,本协议自动终止。本协议与《预售合同》有矛盾或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3. 本协议一式叁份,每一方各执壹份,方*公司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 受托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篇8:委托工程咨询监理合同
_________(以下简称“客户”)与_________(以下简称“工程咨询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 前言
一、客户委托工程咨询单位提供_________咨询服务,并已接受工程咨询单位为履行该服务所提出的建议书和其他报价等文件。
二、本协议中的词语与所属的服务协议书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3.1 委托函或中标函;
3.2 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通用条件;
3.3 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专用条件;
3.4 附录:(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在附件中作出约定,附件内容略)
附录A 委托工程咨询服务范围;
附录B 客户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
附录C 报酬和支付
3.5 在实施过程_____同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四、鉴于客户按下文规定向工程咨询单位的各项支付,工程咨询单位承诺按照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附录A中议定范围内的咨询服务。
五、鉴于工程咨询单位按上文规定履行咨询服务,客户承诺按照本协议书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向工程咨询单位支付协议规定应支付的款项,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各执_________份。本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第二章 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通用条件
一、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的以外,具有下列含义:
1.1 “项目”是指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指定的,并为之提供咨询服务的项目。
1.2 “服务”是指工程咨询单位根据本协议书所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附录A中列出的各项正常服务。
(2)“附加服务”是指附录A中列出的各项附加服务,以及经双方书面协议,在正常服务之外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协议书第7.9条的规定,工程咨询单位必须履行的服务。
1.3 “工程”是指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永久性工程,包括提供给客户的设备、设施及其他物品。
1.4 “客户”是本协议书中所指的、聘用工程咨询单位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1.5 “工程咨询单位”是本协议书中所指的、受客户聘用提供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1.6 “第三方”是指客户、工程咨询单位以外的其他有关当事方或法人实体。
1.7 “协议书”是指由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通用和专用条件,附录A(服务范围)、附录B(客户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服务)、附录C(报酬和支付),委托函、中标函和正式协议书(如果已签订),以及其他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等组成的文件。
1.8 “合同”是指与本协议书委托的工程咨询服务有关的,客户与任何第三方签字的合同。
1.9 “日”是指从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
1.10 “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时间段。
二、工程咨询单位的义务
2.1 服务范围:工程咨询单位应提供的服务范围见附录A。
2.2 工程咨询单位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
2.3 认真地尽职尽责和行使职权:
(1)工程咨询单位在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时,要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国家的利益和客户的合法利益,应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
(2)根据客户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的授权或要求,行使权力或履行职责时,工程咨询单位应:
(b)在客户和第三方之间提供证明、行使决定权或处理权时,不是作为_____人,而是作为_____的专业人员,依据自己的专业技能和判断,公正地进行工作。
(c)在变更任何第三方的义务时,对于可能对费用或质量或时间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变更,须事先得到客户的批准(发生紧急情况除外,但事后工程咨询单位应尽快通知客户)。
2.4 客户的财产
工程咨询单位使用的由客户提供或支付费用的物品,属于客户的财产。当服务完成或终止时,工程咨询单位应将尚未消费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客户,并按客户的指示移交此类物品。此项工作应视为附加的服务。
三、客户的义务
3.2 客户应在双方商定的合理的时间内,就工程咨询单位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客户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和答复。
3.3 客户应负责咨询服务所涉及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工程咨询单位履行职责提供外部条件。提供与其他组织相联系的渠道,以便工程咨询单位收集需要的信息。
3.4 客户应尽其所能对工程咨询单位的人员以及下属提供如下协助:
(1)提供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
(2)提供服务所需要的畅通无阻的渠道;
(3)个人财产和服务所需物品的进口、出口,以及海关结关;
(4)发生意外事件时的遣返;
(5)允许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人员为服务目的和个人使用,将外币汇入项目所在国或工作所在地,以及将履行服务中所赚外币汇出项目所在国或工作所在地的手续。
(6)工程咨询单位为客户项目出境考察时,除制装费外,其他一切费用应由客户负担。
3.6 在与工程咨询单位协商后,客户应按照附录B的规定,自费从其雇员中为工程咨询单位挑选和提供职员,以及提供其他人员的服务。客户提供的职员在涉及服务时,只应接受工程咨询单位的指示。工程咨询单位应与客户安排的提供其他服务的人员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或他们的行为负责。
四、双方代表和职员
4.1 工程咨询单位和客户,根据协议互相派遣的工作人员,要能胜任本职工作,并互相取得对方认可。如果客户未能按规定提供职员及其他人员的服务,工程咨询单位可自行安排,并作为附加的服务。
4.2 为了执行本协议书,每一方应指定一位高级职员作为本方代表。
4.3 如果需要更换任何人员,双方同意后,由任命一方负责安排同等能力人员代替,同时承担更换费用。如果另一方提出更换,应提出书面要求,并须阐述更换理由,如提出的理由不能成立,则提出要求的一方要承担更换费用。
五、责任与赔偿
5.1 如果确认工程咨询单位违反了2.3(1)条款的规定,客户提出索赔,则工程咨询单位应对由于其违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事宜负责,并向客户赔偿。
5.2 如果确认客户违反了对工程咨询单位应尽义务,工程咨询单位提出索赔,则客户应负责向工程咨询单位赔偿。
5.3 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赔偿,仅限于因违约所造成的可以合理预见的损失或损害数额,而不牵连其他方面。
5.4 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的赔偿的最大数额,不能超过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最高赔偿数额。如果可能另外要支付的赔偿总额超过应支付的最大数额,则任何一方均应同意放弃对另一方超过部分的索赔。
5.5 一方提出索赔要求不能成立时,要完全补偿对方因该索赔要求所导致的各种费用支出。
5.6 如果认为任何一方与第三方应共同对另一方负责赔偿,负责赔偿的任何一方所支付的赔偿额,应限于由于其违约所应负责的那一部分比例。
5.7 双方必须在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时间或法律规定的更早时间之前正式提出索赔,在规定时间之外提供索赔无效。
5.8 除因工程咨询单位故意违约或缺乏谨慎而_____引起的索赔外,客户应保障工程咨询单位免受因客户或第三方提出的其没有_____的、或责_____终止后提出的索赔造成的影响。
5.9 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任何职员,在根据协议履行义务中的行为或失职只向客户负责,不应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负责。
六、工程咨询单位的_____
6.1 在_____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范围内,客户可要求工程咨询单位进行以下_____:
(1)在允许条件下,对5.1条工程咨询单位的责任进行_____;
(2)对公共或第三方的责任进行_____;
(3)对客户提供的财产进行_____。
七、协议书的开始、完成、变更与终止
7.1 本协议书从双方正式签字之日起生效。
7.2 在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时间或期限内,服务必须开始和完成,但根据双方协议延期的例外。
7.3 当客户或工程咨询单位一方提出要求,对方书面同意时,可对本协议进行变更,另签补充协议书。如客户书面要求,工程咨询单位应提交变更服务的建议书,并视为一项附加的服务。
7.4 如果客户或其承包商使服务受到拖延,工程咨询单位应将此情况和可能产生的影响通知客户,对导致增加的工作应视为附加的服务,完成服务时间应相应延长。
7.5 如果出现非工程咨询单位应负责的情况,造成全部或部分服务不能按时履行时,工程咨询单位应立即通知客户。如由此使某些服务不得已减慢或暂停时,该部分服务完成期限应予延长。对于暂停服务的还应加42天以内的恢复服务期限。
7.6 客户至少在56天前通知工程咨询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服务或终止本协议书。工程咨询单位应立即安排停止服务,将开支减至最少。
7.7 如果客户认为工程咨询单位无正当理由而不履行其义务时,可通知工程咨询单位要求按期履行服务。如21天内没有收到满意的答复,客户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35天内进一步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书。
7.8 工程咨询单位在支付通知单应支付的日期后30天,仍未收到客户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款项时,或根据7.5、7.6款已暂停服务超过_________天时,可向客户发出通知要求支付。_________天后可发出进一步通知,再过_________天后,可终止本协议书,或在不损害其终止权利情况下,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全部或部分服务。
7.9 当根据7.5款撤销或暂停或恢复服务时,或并非根据7.7款终止本协议书时,除正常的和附加的服务以外,工程咨询单位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费用应被视为额外的服务。对此,工程咨询单位有权得到所需的额外时间和费用。
7.10 本协议书终止,不应损害和影响各方的权利、责任及索赔。
八、支付
8.1 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的报酬,按照本协议书条件和附录C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8.2 如果客户在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服务报酬,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工程咨询单位补偿应支付的报酬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该利息补偿不影响第7.8款工程咨询单位的权利。
8.3 支付报酬所采用的货币币种、汇率由本协议书专用条件约定。
8.4 如果客户对工程咨询单位提交的支付通知单中的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单24小时内向工程咨询单位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客户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第8.2款的规定适用于最终支付给工程咨询单位的一切有争议的金额。
8.5 除按协议书规定的固定总价支付外,在完成或终止服务后12个月内,客户可在发出通知后不少于7天请一家有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工程咨询单位申报的任何金额进行审计。
九、争端的解决
如双方在聘请调解员28天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期间内未能达成协议,可按9.2条款规定,将争端事项提交_____。
十、其他
10.1 本协议书的语言及遵循的法律见协议书专用条件的规定。
10.2 因国家(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指明的工程咨询单位业务总部所在地除外)法律法规变化,引起服务费用和服务持续期的改变,要签字补充协议,调解和修正协议文本,调整商定的报酬和完成时间。
10.3 没有对方的同意,客户或工程咨询单位均不得转让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
10.4 工程咨询单位对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客户仅有权为本协议书中的工程和其预定的目的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此时不需取得工程咨询单位的许可。当事的双方互相提供的文件资料要严格保密,未经允许,另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提供版权和所有权,如有违背,要追究法律责任。
10.5 除非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另有规定,工程咨询单位可单独或与他人合作版有关工程和服务的书籍。但如果在服务完成或终止后二年内出版,则须取得客户批准。
10.6 如发现工程咨询单位有以下过失,尽管会按照有关国家或其他司法管辖范围的法律进行处罚,工程咨询单位还将被视为违反本协议2.3(1)条款的规定,客户可根据7.6项的规定终止本协议:
(1)为直接或间接影响任何官员或其他人在选聘过程或履行协议过程中的行为或行动,而馈送、接受或索要财物;
(2)为影响选聘过程或协议的执行,而谎报事实,给客户造成损失,包括采用合谋办法,以抑制或减小自由、公开竞争的效果。
10.7 本协议书的有关通知应为书面的,并在专用条件中写明的地点收到时生效。以书面回执或回函确认。
10.8 如果协议书中的规定之间产生矛盾,按年月顺序以最后编写的为准。
第三章 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专用条件
第一节 对应通用条件的有关条款:
一、定义
1.1 项目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职员的提供:工程咨询单位应对提供的工作人员中的主要负责人向客户提出能够胜任工作的必要证明。
1.3 代表:如果客户要求工程咨询单位有一名被授权的驻地代表时,工程咨询单位可随时将赋予他的任何义务和权利委托给获得客户批准的人员,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该类委托。委托和撤回均应采取书面形式,并在其副本送达客户之后方可生效。如果委托涉及合同管理义务时,应同时单独通知承包商。
1.4 责任和提出索赔的期限:本协议书生效日期为责任起始日期。责任终止日期根据适当法律或法规决定,本项目应不尽于服务完成或终止日期;每次提出索赔的一方应在对方违约事件发生后14日内向对方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在28日内提出详细索赔依据和具体要求。
1.5 赔偿的限额:协议书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赔偿的最大数额应限于为完成正常的服务(或其中规定部分),客户付给工程咨询单位的最高费用,或不超过_________元。对双方履约延误规定有按日赔偿率,以及双方支付或赔偿延误规定有按日付利息的,其赔偿总额均不得超过以上赔偿限额。工程咨询单位履约延误执行按日赔偿率赔偿的,不再因延误而偿付其他赔偿或补偿。
二、服务开始日期及服务完成日期:
2.1 服务开始日期,选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案:
(1)在协议书生效后_________天内,或_________。
(2)在工程咨询单位收到协议书规定的第一次付款后_________天内;或__________。
(3)在工程咨询单位的银行确认已根据协议开出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后_________天内。
2.2 服务完成日期:自服务开始日期起_________内完成。
三、支付的时间:当地货币在客户收到工程咨询单位支付通知单28天内,外币在客户收到工程咨询单位支付通知单56天内。
四、协议书规定的货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的货币
对协议书货币的汇率
五、_____
应向_________中国国际经济贸易_____委员会或_________省(市、自治区)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六、协议书的语言和法律
语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导语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遵循的法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工程咨询单位业务总部所在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通知
客户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咨询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节 附加条款
根据第2.3(1)条款提出的工程咨询单位在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时,要应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除了要达到本行业同等专家的技能水平和行业道德行为准则外,要求做到:
1.对于为地区、或行业、或专项、或项目、或企业提供规划咨询等委托任务:认真调查分析委托规划咨询对象的现状基础和特点、优势与劣势、国家有关宏观调控政策、国内外发展水平和趋势、外部影响因素变化、可持续发展要求等,做到咨询成果具有宏观性、战略性和综合性,尽可能符合国家、社会和客户的最佳利益。
2.对于编制项目建议书咨询服务:符合有关部门关于项目建议书编制内容和深度的规定,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要求、市场经济规律要求、技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及经济分析、风险分析等要求,做出概略分析论证,坚持实事求是,讲真话,讲清项目的有利和不利因素,提出客观、公正、科学、可靠的咨询意见。
3.对于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符合有关部门关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容和深度规定,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要求、市场经济规律要求、技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及经济分析和风险分析等要求,进行全面分析和必要的多方案论证;坚持实事求是,讲真话,讲清项目的有利和不利因素,提出客观、公正、科学、可靠的咨询意见。
4.对于项目评估咨询服务:符合有关部门关于项目评估报告编制内容和深度规定,对委托评估的咨询成果(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各项内容,从是否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要求、市场经济规律要求、技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及经济分析和风险分析要求等方面,全面评估论证,尽可能提出优化方案;实事求是,讲真话,讲清项目有利和不利因素,客观、公正、科学、可靠地提出评估意见。
5.对于工程设计等委托任务:遵照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勘察和设计,符合环保、节能、安全等要求,采用先进适用技术,达到工艺技术指标和预定的设计要求,以及分阶段设计的深度要求。
6.对于招标咨询服务:符合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条例规定,招标文件较好地反映项目特点、体现项目意图,招标须知和技术规范全面明确,工程量和标底计算可靠,合同条件周全合理,客户和投标人风险分配明确适当,招标程序合理,解答投标人质疑符合项目要求,较好地平衡招投标双方关系,评标客观、公正。
7.对于合同管理、工程监理咨询服务:对委托项目的工程设计方案、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认真研究,提出问题和优化建议;根据委托,对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设备和部件进行检验,杜绝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的产品;对工程进度、施工质量和费用支付及时检查,按时提出分析和改进对策的报告,实现进度、质量和费用三项控制。
8.对于投产后咨询服务:对项目的运行、维护需求和客户的运行、维护资源分析全面,制定的运行、维护工作计划有针对性;编写运行操作规程、维护规程,以及人员培训计划等符合行业部门有关规定和项目实际需要,能抓住重要关键部位或工序;提供的运行、维护专业管理和培训符合计划和规程要求。
9.根据《工程咨询业质量管理导则》的要求,并参考FIDIC应用指南第3章建议的附加条款第49条关于对咨询成果进行质量评价的规定,补充以下条款:服务完成30日内,工程咨询单位负责质量管理的负责人要会同客户,按照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发布的《工程咨询成果质量评价办法》的规定和第11条规定的质量目标要求,联合进行工程咨询成果质量评价。履行服务的工程咨询单位的代表负责做出必要说明,并有权对质量评价结论申述意见。质量评价合格作为对服务成果的验收和客户向工程咨询单位最终结清服务报酬尾款(不超过服务报酬的_________%)的依据。
10.根据FIDIC应用指南第3章建议的附加条款45,工程咨询单位不应被要求代表客户向客户的任何承包商或任何雇员支付款项。
11.客户保证(填入借款人)已从_________(填入贷款机构名称)获得了_________(填入金额)的贷款,其中一定比例将用于本协议书规定的合理付款,将按照贷款协议条款规定,并经_________(填入贷款机构名称)批准时支付。
12.工程咨询单位可就其在履行服务期间的发明获得专利,并可将该发明出售、保留或从中获益,客户对此无任何权利。
13.如果本协议书中任何规定的任何部分被有关主管部门认为无效,则应认为该部分已被从协议书中删去,此条规定的剩余部分及协议书其他规定仍继续有效。
客户(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咨询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客户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工程咨询单位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9:装饰装修设计委托合同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检察院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甲方因装修工程的需要,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修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设计工程概况
1.设计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中心
2.设计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县
3.设计工程面积约:___________________㎡
4.设计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计
二、设计时间:______________
1.设计期限:
设计期限为_______天,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计算,到向甲方交付全套设计图纸之日为止。因甲方变更设计要求或对乙方意见未及时答复,其耽误的时间应从合同约定的设计期限中相应扣除。
2.设计交图步骤及时间:
甲、乙双方当面协商满意后确定设计详细内容及金额,即签定本合同,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元。乙方收到定金后_______天内,向甲方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及平面功能定位草图,如乙方未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及平面功能定位图,则双倍向甲方返还定金。
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套正式设计施工图纸,甲方签字确认设计施工图后即支付设计费尾款。
三、提交成果
1装修设计方案图1套
2装修施工图1套
四、双方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设计费。
2.甲方应将设计要求准确、简明扼要的告之乙方设计人员,并不得随意变更。甲方变更设计委托事项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造成乙方设计返工,除双方需协商签订补充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3.甲方应到乙方公司所在地提出设计要求、签定合同、看图定样、支付设计费。
4.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图纸。
5.乙方应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设计。
7.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设计费,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下一步工作要求。
8、乙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项义务视为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五、设计费金额、支付时间与方式
1.设计费总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
双方签订委托设计合同时,甲方即应向乙方支付定金,即人民币¥_______元。
甲方确认签字整套施工图,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剩余款项。
六、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甲方在乙方提供有关设计图纸后,未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支付设计费,或乙方无特殊情况延迟交付图纸,均应视为违反合同约定。按每日1元予以处罚。
2.合同生效后,甲、乙方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时,应以双倍定金赔偿无过错方
3.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出诉讼。
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
篇10:居室装潢装修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__区(县)___路___弄(村)___号__楼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房型____房___厅___套,施工面积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 其中: 材 料 费:______,人工费:______ 管 理 费:______,设计费:______ 垃圾清运费:______,税金(3.41%):____ 其 他 费 用:______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年___月___日开工,至___年___月___日竣工,工期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2、乙方提供的材料: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2、工程结算: 3、工程保修期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2、乙方工作:
七、违约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十、其它约定: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住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邮 编: 邮 编: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篇11:装修委托协议的合同
甲方:
乙方: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甲方所购房屋:大溪谷·华斯汀公寓号,选择装修标准(风格)。【客户签字确认:】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授予权乙方委托装修公司对甲方所购房屋进行装修。为明确甲方要求及相关事宜,特签订本委托协议。
一、装修公司的选聘
1、乙方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公司进行装修。
2、因装修公司之行为导致装修不符合约定条件的,乙方有权代表甲方追究该装修公司的责任,要求采取返工、更换等方式进行整改。
二、甲方同意所购置的房屋在楼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由乙方代表甲方委托装修公司对甲方的房屋进行装修。对于因装修而使该商品房部分结构发生变化的,甲方对此变化无异议。
三、装修工程使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协议附件一《装修标准》。如因装修材料、设备生产、供应、采购等方面的原因,导致乙方委托的装修公司不能满足协议中所列交房标准的,该装修公司可用其他不低于约定标准的同类装修装饰材料和设备代替。
四、乙方所设样板间为商品房装饰装修空间布局展示,样板房所布置的“装修标准”以外的布艺装饰、居家用品、家具、灯饰、装饰用品等仅作为摆放指导,不包含在甲方所购房屋的装修范围内,不作为装修交付的标准。样板间仅作为示意,不视为精确表示,对双方无约束力,具体以交付现状为准。
五、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以附件一和附件二为准。由甲方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指房屋交付手续时一并验收。
六、除本协议已对装修所作出的约定外,其他有关装修事宜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方案等),甲方均同意以乙方届时指定的装修公司所确定的文件为准,而无需甲方另行签署表示认可。
七、1.房屋装修后的装修材料及设施的保修责任等,以乙方委托的装修公司出具的《房屋装修质量保证书》(或类似文件)为准,该装修公司在装修后按此质保书承担质保义务和责任,在《房屋装修质量保证书》规定的质保期内,如发生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坏,由甲方直接追究该装修公司责任,乙方予以协助。
2.装修中的相关设备,如空调、电视机、电磁炉、电水壶等设施、设备的保修责任,以生产厂家提供的质保书为准,如因所赠与电器或设备引起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纠纷,由甲方直接追究该生产厂家或者经营者的责任,乙方应予以协助。由于甲方在使用过程造成设备、设施毁损及灭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造成人身安全事故或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后果。
八、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本协议或变更本协议外,乙方和装修公司可据实予以延期,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及赔偿:
1、受政策、政府相关部门有关规定、其它行政决定、政府规划调整、市政配套设施延迟等影响而导致的;
2、施工中遇到国家、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建筑规范中规定准许顺延工期的停电、停水或自然灾害等原因的;
3、甲方未付清《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之全部应付款项的。
九、商品房装修完毕并达到交房标准时,乙方应向甲方发出书面《交房通知》(或以其他方式通知)确定房屋交接时间。若甲方未按通知时间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则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期届满之次日起视为甲方已按合同约定交付了装修合格的房屋。
十、本协议的签署,视为甲方已经主动向乙方提出请乙方聘请装修公司装修房屋,无需另行出具授权委托书。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撤销或变更已作出的委托约定。
十一、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协议不成,由甲方所购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贰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装修标准》附件二:《家电家私配置清单》
甲方:乙方: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以上是装修委托协议合同书的全部内容。
篇12:别墅项目精装修工程设计委托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或甲方代表) :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或乙方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建筑装饰装修 的特点:
甲、 乙双方在平等、 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 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建筑、 住宅、 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1)承包方式。
(1)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包质量;
(2)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1.3 工程期限 20 天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_______年 _____ 月 ____ 日
1.4 合同价款:2 本合同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_ 金额大写:;_元 ;注:
1、 按照预算报价表上的材料品牌、产地、等级、规格、价格购买材料(若市场缺货,以业主同意的高于同等材料代替)及预算报价的项目照图施工。
2、 在施工过程中,预算项目可能存在增减或变更,增项以预算单价计增,减项 以原预算单项全减;若原预算无此增项,由乙方提出书面报价,经甲方审核定价,并 以此为结算依据;但无论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拒绝或拖延工程进度。
第二条 工程设计及相关资料
1、公司装饰设计书
2、预算报价书
3、装饰工程安全施工协议书
第三条 甲方工作
3.1委派____________________为甲方代表, 负责合同履行及与乙方洽谈,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及工程验收、变更登记手续或其它事宜,甲方其他成员对工程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洽商;
3.2________开工前________天, 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进行现场交底,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
(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3 负责无偿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使用; 负责处理装饰施工负责人与相关其他单位的协调工作。
3.4如确需原建筑物或设备、管线改动,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3.5防工作。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
第四条乙方工作
委派_____________ 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
4.1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的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有关乙方责任的各项事宜。
4.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环境保护)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应配备干粉灭火器。
4.3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 保证居室内上、 下水管道的原有畅通,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居民)的关系。
4.4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做好施工现场的清洁、保卫及垃圾处理工作。
4.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五条工程变更工程项目及做法
如需变动,由甲、乙双方应协商,并由甲、乙双方签定书面变 更单,结算时作为结算依据。
第六条 材料供应
6.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指定地点,乙方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6.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双方共同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因乙方单方原因,未经共同验收使用不合格产品,对 工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工期
7.1因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期,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注意:此条不适用本工程,即:不作为延期依据)
2) 不可抗力4 3) 停水、停电或者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7.2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乙方在工程条件具备时应同意,适当支付乙方赶工费并签定工期变更协议。
7.3 7.4 7.5因甲方未按合同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因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价款导致停工者,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其返工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质量标准
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____(1)___项标准执行:
(1)工程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的内容和《重庆市住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质量达到“优质样板工程” 。
(2) 双方约定:
备注:
1、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相关质监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认证所需费用采取“谁提出谁垫付”的原则。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 同约定标准的,认证费用由有责任方承担;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认证所需 费用由甲方承担。
2、 工程质量及进度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 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或责令停工,直至清退出场为止。
第九条 工程验收、工程价款结算及保修
9.1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由施工方组织;甲方若不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者,乙方可自行验收并记录,甲方应予承认。
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验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9.2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为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验收:
布线、给排水管、试压、防水完成; 木作完工、墙地砖基本完工、油漆施工前; 油漆及乳胶漆完工; 全部完工;
1) 、水电及隐蔽工程验收
2) 、基础工程验收
3) 、漆类工程验收
4) 、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单项全部验收合格后,仍需对整体工程进行验收。
9.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至接到通知后三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
9.4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提交工程结算单及有关竣工及结算资料给甲方,甲方至接到上述资料三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一周内结清尾款。
9.5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贰年(其中:质保金满壹年后退还) 。验收合格签字并按合同结清工程尾款后,由施工方签定工程保修承诺(见 附件二工程保修承诺书)
9.6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返工及全部费用。
9.7因甲方购买材料未达到国家标准而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返工,甲方负责全部费用。
第十条 安全生产及防火
10.1乙方提供的施工图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主要包括电气线路、 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线路管道畅通、 合格。
10.2乙方在施工期内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规范》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 ,注意施工安全。
6 10.3此合同总价中,已包含施工现场人身意外保险费用,施工方必须为现场买购集体意外保险。10.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消防条例, 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支付次数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支付时间 水电材料进场 木作、泥工完工、漆作前期材料进场全部完工,双方验收合格(扣质保金 5%) 支付金额 占总金额的% 40% 30% 25%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甲、 乙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 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 律、法规,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12.2甲、乙 因单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承担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
12.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支付对方工程价款 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 经济损失。
甲方责任:
1、未办理任何手续,乙方有权拒绝改造原有建筑受力/外结构及设备管线,甲方强行要求乙方改造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由此导致的损失或事故 (包括罚款) 由甲方负全责并承担响应责任。
2、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7 以及由甲方引起的其它原因等,工期得予以顺延。
3、未经验收,甲方不得提前使用。
4、甲方未按期支付或未按期完全支付合同约定款项,每逾期一天,按未付款额的_5_%支付违约金。
乙方责任:
1、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其它物品,如有故意或意外损坏,需照价赔赏。
2、未经甲方授权或同意,乙方擅自改造原有结构及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3、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返工及其相关费用,工期不得顺延。
4、 由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 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 3%违约金。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1)__种方式解决:
1、向 _重庆市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人民法院起诉。
2、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
14.1因工程而产生的施工垃圾, 由乙方负责每天运出施工现场, 并负责将垃圾运到小区指定的地点;
14.2保管。施工期内,甲方将进户门施工钥匙_壹_把交给乙方代表 张林 负责14.3乙方按合同约定和规范施工,工程质量达到“优质样板工程” 。
第十五条 附则
15.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
15.2本合同签定之日起生効,工程竣工结算完毕后自动失效(保修待保修期满才自动失效) ;
15.3 合同附件: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一:装饰工程安全施工协议
工程质保承诺书第十六条其它约定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篇1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施工合同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BP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合同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及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造价:¥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或乙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或甲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3.1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3.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3.3 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 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或部份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份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牲口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4.2 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设备拆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根据有关部门规定,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4.5 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4.6 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管所需相关材料。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5.2 在甲方未正式提供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前,严禁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暖气及燃气管线等,否则应承揽相应责任;
5.3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4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5.5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6 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物业管理规定而引起的罚款及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5.7 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 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见附件七: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6.2 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超过总工程款5%以上时,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8%的变更费。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除费;
6.3 甲方第二次支付工程款后增加的施工,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7.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7.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提;
7.3 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备注乙方代购),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_________%)+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任;
7.4 除合同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若需要乙方代购,加收所购材料款_________%的采购费及运输费。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提,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9.1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项标准验收:
(1)《GB50210-20__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理验收规范》
(2)《成都市家庭房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3)其它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1)可向成都市消费者协会家庭装饰装修投诉中心或成都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
(2)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八:工程验收单)。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10.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见附件十: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财务支付工程款:
(2)支付次数支付时间付款比例支付金额第一次合同签订之日第二次隐蔽工程验收后3日内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后4日内
(3)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 工程验收合格后2日内,乙方应在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2日内如未有异议,双方应在工程结算单(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上签字,甲方并同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11.3 甲方应将工程款直接交乙方财务部。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穨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若因甲方将工程款直接交给乙方施工人员而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自负。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_________%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2.2 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
12.3 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12.4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2.5 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 工程地在市区以外的装饰工程,乙方加收工程总造价的3%-10%的远程施工费;
14.2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到政府规定的垃圾堆放点,甲方应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款内);
14.3 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负责人_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移交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好交付甲方使用;
14.4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点_____分至_____点_____分;下午_____点_____分至_____点_____分。
第十五条 附则
15.1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2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5.3 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部门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持一份;
15.4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5.5 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5.6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其它约定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合同认证意见(商场合同认证章):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
附件一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附件二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附件三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报价表
附件四 甲方提供装修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件五 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件六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件七 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件八 工程验收单
附件九 工程结算单
附件十 工程保修单
篇14:家庭装修工程监理合同书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监理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监理#装饰装修工程,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以下合同:
一、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1、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
①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公司承包装修工程
②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
③工程数量:______________室内工程
④监理范围:_________________装饰装修图纸内全部。
⑤服务范围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前期监理
审定设计方案及图纸;审核工程预算;设计方案确定后5个工作日,按设计图纸核算工程量按定额套预算,把控整个工程总造价。
(2)中期监理
根据图纸及物料表对各节点的材料进场验收以防施工单位更换材料品牌及质量;对各节点隐蔽项目的质量验收及确认各节点是否有按图施工;对因设计及现场与图纸等其它因素需做变更的,与施工单位对接确认变更签证;
(3)后期监理
工程结算审核;对施工单位的增减项及工程竣工时行结算审核。
2、服务方式:_________________
①施工前期,乙方配合甲方完成监理审核工作.
②施工期间,乙方对装饰装修施工过程进行不定期督查。
③施工后期,乙方进行工程结算审核,协助甲方签订工程质量保修合同。
3、服务承诺:_________________
①乙方在工程监理过程中,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为甲方提供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②乙方以主动、认真、负责、公正的服务态度为甲方提供监理服务。
③乙方对工程各施工重要环节进行详细监控,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目标。
二、委托方提供如下条件:_________________
为乙方提供已使用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和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名录。
三、授权范围
甲方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授予乙方以下监理权利:_________________
1、对选用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
2、施工工艺变更权,需经甲方同意。
3、对施工单位的处罚建议权。
4、对施工单位人员的调整建议权,对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权。
5、对工程开工、停工、复工、延期、报验、验收等环节签认权。
6、工程款支付审核,未经乙方签字认可,甲方不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项的管理权。
7、对工程质量、进度、费用的监控权,施工日期(提前或超期的)签认权。
11、与协作单位组织协调的主持权。
四、合同期限:_________________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即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日止。
五、监理费用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本次装修监理基本工资为___________元。[监理工期限三个月,如果工程超期一个月以上,则监理费用应在原来的基数上作为补偿]
2、提成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期间提成为工程款的%,分两次支付,第一次支付60%
签定合同后三天内支付给乙方;
工程竣工结算确认完成之日起三天内支付尾款40%。
六、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在监理责任期限内,因乙方过失,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的监理费用中扣除相应的损失费用。
2、因甲方不履行授予乙方的权限,造成的损失,乙方不予承担。
3、甲方不如期支付乙方监理费用,每超一天应承担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
七、争议和解决办法:_________________
1、如甲乙双方在工程监理责任出现争议时,以乙方的具体监理工作
行为是否符合国家相关监理规范和标准为依据进行裁定。
2、如有工程监理责任不能认定的,甲乙双方有权提交有关部门进行认定或提交相关仲裁机关仲裁。
3、因违约或终止合同引起的损失和经济赔偿,双方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提交相关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两份,签字后生效,工程结束后,自动作废。
甲方单位(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篇15:家庭居室装修施工协议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装修实际情况的需要,按照《_____》及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现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自觉遵守。
第一条?装修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预算:
4、工程承包方式:
5、工程期限(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条?装修工程造价
1、总价款:¥______元,大写:______(不含税金),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2、报价单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预算表》。
第三条?装修工程设计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图纸进行本工程施工,甲方必须提供有关本工程的土建施工图及有关设计要求。甲方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合同签订后甲方若有设计更改必须提前______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并支付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
2、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现场需要必须变更,需双方协商后确定最终施工方案,乙方方可进行施工。
3、乙方编制本工程的装饰工程预算书提交给甲方,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作为本工程付款依据。
第四条?装修材料提供
1、本工程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为符合设计要求、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现场。如因质量问题、规格差异或“三无”产品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凡由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其品牌、规格、单价、产地及质量标准须经甲方检验后才能使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装饰装修工程款支付方式
双方商定本工程结算以实际工程量及参考预算单价为准。
1、在预算项目内有发生施工完成才结算,没有做的项目不结算。增加的工程项目按甲方签认计算。
2、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3、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____%工程款。乙方完成____,甲方支付____%工程款。乙方完成____,甲方支付____%工程款。
4、余款(保修金除外)在工程完工通过验收,在双方确定结算后____天内甲方支付完毕。
5、乙方以人民币____工程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十天内结清。
6、本工程项目的增减约定
7、工程所发生的在预算项目之外的工程项目,均需双方商定并办理签认确定手续,才能进行结算。甲方确定不做的项目不能结算。
第六条?装修工期
1、乙方应按合同期限完成整个工程,不得无故拖延工期,除甲方变更设计方案和停电、
停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停工_______小时以上等原因外,工期每拖延一天,由乙方支付甲方一天_______的违约金。
2、若甲方增加工程内容,按新增加工程量顺延工期。
第七条?装修工程及验收
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本工程保修期_______。
2、甲、乙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如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3、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_______天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第八条?工程监理
监理工程师的姓名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监理工程师的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其他事项
1、开工前,甲方全部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甲方要采取保护措施。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物资及设备(此费用不计入合同价款中),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如须拆改建原建筑结构,建筑外观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不得擅自拆改原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
3、甲方要配合乙方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保卫、消防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4、乙方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说明进行施工,并做好各项质量检查;乙方根据施工现场如需对图纸进行改动,在未影响整体效果的情况下,乙方可以不向甲方汇报,否则乙方需征得甲方同意后改变施工方案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施工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十条?质量保修
1、本工程保修期限为______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算。
乙方保修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乙方保修联系人: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合同期限完成整个工程,不得无故拖延工期,除甲方变更设计方案和停电、
停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停工2小时以上等原因外,工期每拖延一天,由乙方支付甲方一天500的违约金。
2、若甲方增加工程内容,按新增加工程量顺延工期。
3、若因违反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法规、环保规定和双方其他约定,对乙方自身和对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4、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若不办理合同终止手续,擅自停止履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金,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按合同金额的10%支付,设计费按?每平方米50元建筑面积支付)。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___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或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施工图纸共_____张
2、装修预算书(经甲乙方共同签字确认)共_____页
3、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4、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5、其他:本合同共_____页
(附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装修预算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合计
材料及共计说明(包括备注)
1
2
3
4
5
6
发包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____________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金额单位:________元
材料名称
单位
品种
规格
数量
单价
金额
供应时间
供应至的地点
发包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处理人(姓名):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工程勘察监理合同条例》,以及装饰行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工程监理任务: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监理收费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监理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经甲乙双方商定监理收费以工程预算额________计算,估算总收费________ 元,金额大写________ 待工程结束后进行结算。
(二)本合同生效时甲方向乙方预付估算监理费总额的20%作为合同定金,监理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监理费。
(三)工程进度过半时,甲方向乙方拨款付应付监理费总额的50%(不含定金)。
(四)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按监理概算结清全部工程监理费。
第三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本合同规定的有关建设文件和监理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监理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定金和工程监理费。
3、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监理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
1、对开工前期的监理工作
①对施工图设计方案进行会审。
②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施工组织方案作出评价。
2、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认可,以及工程投资成本控制。
3、分项、分部工程的检查和竣工验收。
4、工程进度进行控制,审核设计、施工总计划,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和材料采购计划,并对工程进度进行检查。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时间内交付工程监理费时,甲方从应付监理费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按应付工程监理费的_____偿付违约金。
(二)由于乙方监理错误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乙方有责任在监理上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并酌情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全部赔偿金额不超过该部分工程的全部监理费。
(三)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另付监理费。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同时返还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监理费。
第五条 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一)本合同需经甲乙双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并且要有双方单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二)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监理合同时,应提前两周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三)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监理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还;当监理工作进行相应监理阶段不足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监理费的一半;监理工作进行到超过该监理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监理费的一半;监理工作进行到超过该监理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的全部监理费。同时,按本条第(二)款办理,结束本工程甲乙双方合同关系。
(四)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工程监理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监理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不受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束。
第七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向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其它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二)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
承包人:
住所:
住所:
委托代理人:
营业执照号:
电话:
法定代表人: 电话:
bp机号: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电话: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_______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发包人义务
4.1 开工前___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 承包人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7: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7.1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负责。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应提前二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详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10.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10: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
第一次 开工前三日工程进度过半双方验收合格 支付 元
第二次 开工前三日工程进度过半双方验收合格 支付 元
第三次 开工前三日工程进度过半双方验收合格 支付 元
工程进度过半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__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11.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双方造成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
12.5 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2.6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4.2 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
上午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
下午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附则
16. 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 3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份。
16. 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
附表1-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一)
附表1-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二)
附表1-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三)
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表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表 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附表 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附表 10: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发包人 (签字):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意见:
鉴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监制部门:江苏省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
印制单位:无锡市旺庄商标印制厂
篇18:重庆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本工程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及面积: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
1.3 工程承包方式:
双方商定采取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及预算表)
1.4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
第二条 工程监理
本工程由乙方自行进行工程监理。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包括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开工前3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或部份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份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物品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4.2 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设备拆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乙方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根据有关部门规定,甲方不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4.5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4. 6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提供物管所需相关文件及办理装修相关手续。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5.2 在未正式提供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前,严禁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水、电及燃气管线等,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5.3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4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5.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6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物业管理规定而引起的罚款及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5.7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
6.2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工程款(甲方签字认可的除外);甲方工程减项在总工程款10%以内(含10%),乙方应当准许并在价款中扣减。,甲方工程减项超过总工程款10%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8%的变更费。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7.1 本项工程全部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详见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按上述明细表及时采购材料、设备并运到施工现场,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相;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8.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提,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9.1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1和2项标准验收:
(1)《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理验收规范》
(2)《成都市家庭房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9.2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1)可向成都市消费者协会家庭装饰装修投诉中心或成都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
(2)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工程验收单)。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10.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工程结算单),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见附件: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双方约定合同生效后,甲方按约定直接向乙方的指定帐户支付工程款:
乙方的开户名:帐号(卡号):
第一次:合同签订后,当日付款百分之五十,即7940元。
第二次:乙方贴砖及乳胶漆基础完成,甲方付款百分之四十,即6352元。
第三次:乙方完工后二个工作日,甲方付款百分之十,即1588元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2日内,乙方应在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2日内如未有异议,双方应在工程结算单(见附件工程结算单)上签字,甲方并同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5%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2.2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
12.3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2.5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中扣款。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成华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到政府规定的垃圾堆放点,垃圾清运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
14.3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壹把,交给乙方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负责保管工程竣工移交给甲方;
14.4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遵守物业管理的规定。
第十五条 附则
15.1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更换项目经理视为项目转包。
15.2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5.3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5.4双方签字的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其它约定条款: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项目经理(签字)
2年____月____日 ____20xx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篇19:家庭居室装修全包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
住所:________住所: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电话: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电话: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内容及做法。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承包人包工、包料
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
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4工程期限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施工图纸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提供:
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设计费__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
4.1开工前____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不拆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人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委托方:
被委托接方:
篇20:最新委托物业装修合同
本文今天为大家介绍的是物业装修合同范本一览,供各位查看,希望看完后让您有所收获。更多精彩内容更新尽在,敬请关注。物业管理项目:电话:委托人(业主):栋 层 号:电话:受委托人公司:电话:为加强庄园装修管理,保证装修质量及居民的居住安全和正常生活,特制定双方的责任、义务如下:管理公司:
一、负责庄园楼内的装修管理。
二、保证装修期间正常水电供应。
三、协助业主定期对室内装修进行质量、安全的检查。
四、合理收费,严禁向施工队吃、拿、卡、要、乱罚款。
五、投诉电话: 装修负责人装饰公司:
一、 开工之日起,采取必要防火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自备灭火器,确保户内的安全,并接受管理分公司检查和指导。
二、 破坏建筑结构,不擅自拆改水、电、暖气、等各种住宅配套设施。
三、 厨房、厕所等部位需要改造时,严格按施工规范操作,避免造成漏水、渗水等质量问题。
四、 装修、装饰住宅时,不得影响建筑物整体外观及周边环境,不得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装修、装饰住宅时,所产生的废料、杂物渣土等垃圾应自行及时清运,不得倒入垃圾桶,不得堵塞排水道。
五、 对其他业主和公共设施设备(建筑、电气、给排水、采暖、空调、消防、电梯、门禁系统、监控系统等)造成损坏的,责令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赔偿经济损失的额度按受损失的设施或零部件的市场价及安装价格的和来考虑),设施恢复期限及赔偿期限从事发之日起计____日内结束,事故第一责任人为装修负责人,如业主和装修负责人有约定的,按约定的责任人执行。因设施设备被损坏而且影响其它业主的正常生活及给物业管理造成的不良影响而带来损失的赔偿问题由物业公司、业主、装修负责人三方来协商解决。
六、 室内空调机和安装要做到楼上楼下保持横平竖直。需要重新打洞的,请先到管理公司部协商,并由管理公司确定位置,空调支架必须采用不锈钢或喷塑支架,委托人:
一、 按规定对住宅进行装修,并事先对装饰公司进行全面评价。
二、 对受委托方的行为负有连带责任。以上各项双方认真遵守,如有违反,请按物业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受委托人公司(签章) 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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