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包工包料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友好、诚信、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 承包范围
消火栓系统、报警系统、喷淋系统改造安装。如额外有工程量增加或者减少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 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安装、包消防验收通过,前提是甲方提供相应的工程报审及报验资料。
第四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第五条 工程造价、付款方式及价款调整
工程承包造价为:¥_____________元(小写)人民币____________(大写)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乙方进场,甲方付总价的40%做为前期消防建审及施工进场费;主管道及支管道、布线完成甲方付至总价的80%做为施工及材料后期费用,消防验收后取得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后甲方付至总价的98%,预留总价的2%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待质保期满后甲方归还质保金。
第六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本工程由甲乙双方及政府消防主管部门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为标准共同验收。
2.乙方所进场的各种原材料、设备必须符合验收标准,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允许进场使用和安装。
3.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19xx.《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20xx年版)GB50261-19xx.《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1-19xx.《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xx.《室内消火栓给水灭火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J512-20xx.及其他的国家和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第七条 安全施工
1.乙方在遵守现行有关的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要求的同时,还必须执行甲方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办法》。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或消防条例等乙方原因导致发生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为乙方协调施工用水、用电提供施工场地及施工条件。
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施工组织设计、质保服务措施等相关文件和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
3.乙方负责消防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及试压交甲方验收
4.乙方必须按照经甲方书面确认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确认的安装方案、方法进行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改动如有变更以书面的变更通知单为准。
5.乙方提出的变更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后果自负,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6.乙方必须遵守防火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以及行业标准进行施工,发现违规和缺陷要主动及时向甲方报告。
7.乙方对消防电气线路、消防给水管道等隐蔽工程都要进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并且要结合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重大程序分阶段做好质量记录。消防工程安装施工完毕但未通过消防验收之前,乙方应对整个消防系统负责。消防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主动向甲方供有关消防设施安装调试记录、开通报告、隐蔽工程记录和消防工程使用手册等文件资料,切实履行交接手续并主动做好工程的后期维护保养工作。
第九条 设计变更
1、甲方认可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甲方、乙方均不得擅自更改。
2、施工图中重大变更,必须经甲方批准同意。设计变更单须经甲方签证有效后方可实施。变更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导致材料、设备变更,其增减的费用由双方确定后调整合同造价。
4、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在符合消防相关设计施工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实施。
5、若施工过程中确需变更的,应征求甲方同意,甲方以书面形式变更。由此而增加的费用,据实进入决算。
6、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乙方必须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时;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第十条 违约责任、索赔
1.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收到乙方的书面催告通知后在十日内仍未支付的,应从催告期满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2‰的违约金。
2.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擅自使用造成损坏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工程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除外。
3.工程如未按合同约定时间竣工,每延误一天,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总造价的2‰的违约金。
4.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质量原因、乙方施工质量等原因,导致本工程在使用期间出现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等,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在工程竣工后七日内将竣工资料及其他与工程有关的资料交付甲方,否则每延误一天,必须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廉洁约定
甲方责任:
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规定。
2.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廉洁合作管理规定的教育。
3.甲方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规定,不得接受乙方带有娱乐性质的宴请,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实物、现金或礼券。
4.甲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给乙方单位领导。
5.甲方人员如违反廉洁合作管理规定,甲方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
6.对于乙方举报买甲方人员违反廉洁合作规定的情况,甲方应及时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严肃处理。
乙方责任:
1.乙方应保证乙方有关人员了解买甲方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规定,并遵照执行。
2.
3.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发包人:
承包人:
年 月 日
更多相似范文
篇1:绿化景观施工合同范本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议, 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_______________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 工程内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 等工程。
2、 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大包干式承包。
3、 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按配置方案及工程预算书。
二、工程造价
乙方按工程施工范围、施工图纸提交一份工程预算书,按园林建筑、绿化____类工程标准取费,人工、材料、机械调差按施工期间有关文件执行,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
三、付款方式
1、 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______%给乙方作为工程预付款。
2、 工程完工甲方初验合格后付款项______%,余款待保养期满(三个月)甲方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一次付清。
四、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 天(日历从开工之日算起)。
2、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 日。
3、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 日。
五、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 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2、 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二) 乙方责任:
1、 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 承担绿化工程完工后的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养期内补种苗木的保养顺延1个月。
3、 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篇2:工程项目施工合同
合同一:
经市府基建办施工处批准,本工程于_年_月_日公开招标(协商议标或甲方委托),由乙方承建,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权利义务,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一)单项或单位工程类别、结构形式:_;层/幢;_;建筑面积_;建筑面积M 年 月 日内支付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工程总造价的50%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予付款;
4.工程款支付达工程总造价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而在办完交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支付4%的款,留 年 月 日 _年月日
合同二:
一、-合同组成
第一条本施工合同由五部分组成:通用条款(采用GF 年 月 日至__年__月__日。
第五条无分包时工期按本合同约定起始日期计算;有分包且本合同甲方不是分包合同甲方的,分包合同工期必须经小组以指定方式确认后方有效。
第六条工期提前奖励标准:0元/日历天;
第七条工期延误惩罚标准:100元/日历天。乙方工期因不可抗力延误的,需要向甲方索填工程延期确认签批单。
五、工程量确认原则
第八条工程量确认办法。本工程工程量确认工作均由甲方指定人员现场签字确认。甲方签字经小组审核后做为结算依据。
六、工程变更
第九条工程必须严格按施工前约定施工内容施工,不得随意增加、减少或更改工作内容。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工作内容的,必须报小组审核同意并持有效签证(存挡)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涉及工作内容变更时,甲方签字和乙方意愿均不作为结算依据。
第十条工程变更为增加工作内同时,先做预算或估算,如超过1万元的,需做预算送小组报批,超过部分在1万元以内的,由乙方和甲方商定包死价格,以书面凭证计入结算总价。
七、工程造价
第十一条本工程决算价格确定原则及结算办法:
本合同系固定总价合同。乙方一旦成为中标单位,其投标商务标预算报价将称为结算的依据。结算时,除甲方签证外,结算价格不再调整。
第十二条结算日期: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按要求办理竣工档案移交和竣工结算手续后的一周内结算。
第十三条下列材料按甲方签批的价格决算,决算时以主材价格确认表为准:
(各校根据自己招标文件的工程做法和要求,确定需签批的主材名单,一般为门、窗、瓷砖、涂料、地板等,不易过多。)
第十四条经甲方签证增加的工作内同和工作量结算办法:经小组批准同意增加工作内容部分其工程量由甲方核实签字,只计税金,不计管理费和规费,不做下浮。
第十五条主材价格确定。主材价格需要由甲方以有效方式确认后方可购置材料,否则材料价格不做为结算依据。如甲方指定主材供应商和品牌的,材料价格不做为结算依据。
八、材料管理
第十六条建立材料验收制度。工程所用主要材料必须出具有效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性能检测报告或其它有效质量证明,主要材料进厂必须经甲方指定相关人员确认签字验收。甲方有权拒绝“三无”材料及与学校建设要求不符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损失有乙方负责。
九、工程验收
第十七条由甲方牵头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有关单位参与验收过程。
第十八条凡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方能进行工程结算,不能通过验收的,乙方要根据小组的验收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合格验收通过后方可结算。
十、工程结算
第十九条所有小型基建项目都必须在取得小组核发的准予结算确认单后方能结算。
第二十条项目预算在2万元以上且乙方出具由小组核发的开工通知书的,方予以结算。
第二十一条不上交或不按有关要求交接齐全全部指定验收资料的,不予以结算。
第二十二条结算过程中,如小组审计认定是没有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工程延期报批手续、工作内容增加手续等)而造成不合理超支的,应由责任方(甲方或乙方)承担责任,小组不予结算。
第二十三条决算材料必须符合下列规定,否则不予决算:
(一)决算材料必须包括编制说明、决算书、工程量计算书、材料调差表和相关附图五部分;
(二)建筑预算和安装预算分别编制;
(三)决算书材料必须执行浙江省20__版计价规则,必须套用20__版相应定额,必须执行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__版)中规定的造价计算程序和施工取费计算规则;
(四)涉及各种费率的,套用下限标准;
(五)适用计价规则(应用造价计算程序、套用定额、取费)时,不得故意多列多算和重复计算。
第二十四条除经小组同意的特殊情况外,套用计价规则时,故意多列多算和重复计算的,所涉及的计价项目均按“不计费(规费和综合费)且不计税项目处理”,同时将相关乙方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电子档案。
十一、工程保修
第二十五条执行工程保修制度,保修金为工程结算造价的5%,有关事宜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十二、安全承诺
第二十六条乙方对施工全过程(从准备到竣工验收)的安全负全责。乙方必须按要求签定安全承诺书。
十三、廉政承诺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工程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必须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廉政责任书。
十四、纠纷处理
第二十八条优先采取调节方式,调节未达成协议的,采取仲裁方式。
十五、其它事项
第二十九条本工程招标文件为本合同的法定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条如本项目有分包工程时,分包合同必须经小组盖章后方生效。
第三十一条其它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第三十二条合同设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发包人)(盖章):
乙方单位(承包人)(盖章):
小型基建项目管理小组(签字):
篇3:道路施工实习报告
XX年9月1日 第一个星期
今天主要学习如何整理“建筑工程质量控制资料”中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这些资料按分部工程主要可以分为①地基与基础②主体结构③建筑装饰装修④建筑屋面四个分部工程,各个分部又分为若干个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检验批。 这些资料就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个工序的验收记录。 (分部) (子分部)
地基与基础:无支护土方,有支护土方,地基处理,桩基地下防水,混凝土础,劲钢(管)混凝土砌体基础,钢结构。
主体结构: 混凝土结构,劲钢(管)混凝土结构 ,砌体结构 ,钢结构,木结构, 网架和索膜结构。
装饰装修: 地面,抹灰,门窗,吊顶,轻质隔墙,饰面板(砖),幕墙,涂饰,裱糊与软包,细部。
屋面: 卷材防水屋面,涂膜防水屋面,刚性防水屋面,瓦屋面,隔热屋面。
当然,每一个工程中并不是所有的子分部工程都有,而是有其中的若干个。
篇4:施工总承包合同
甲方:_____乙方:_____
单一的合同责任;
固定工期、固定费用;
可以缩短建设周期;
减少设计变更;
减少承包人的索赔。
总承包方式的缺点
设计不一定是方案;
减弱实施阶段发包人对承包人的监督和检查。
2.订立合同需要明确的内容
(1)承包人文件。
(2)施工现场范围和施工临时占地。
(3)发包人提供的文件。
(4)发包人要求中的错误。
无论承包人复核时发现与否,由于以下资料的错误,导致承包人增加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均由发包人承担,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
发包人要求中引用的原始数据和资料;
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功能要求;
对工程的工艺安排或要求;
试验和检验标准;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无法核实的数据和资料。
(5)材料和工程设备。
(6)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
(7)区段工程。
(8)暂列金额。
(9)不可预见物质条件。
(10)竣工后试验。
3.保险责任
(1)承包人办理保险
设计和工程保险
承包人按照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双方同意的保险人投保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
第三者责任保险
承包人按照专用条款约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担保期限,应保证颁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前一直有效。
工伤保险
承包人应为其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投保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要求分包人也投保此项保险。
其他保险
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进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等办理保险。
(2)发包人办理保险
发包人应为其现场机构雇佣的全部人员投保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要求监理人也进行此项保险。
甲方:_____乙方:_____
篇5:项目土建安装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部分_合同范本
七、材料设备供应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已包含在综合费用中。
1.发包人供应设备材料为:
(a)潜污泵(含控制箱)、人防水泵、变频给水设备(含变频水泵、气压罐、控制柜、底座以及相关的成套部件等)、卫生洁具(含龙头、五金配件)、水表;
(b)各系列配电箱(柜)、电表箱、控制箱(柜)、多媒体智能箱;
(c)通排风机(含控制箱、柜)、人防风机;
(d)屋面陶土砖、瓦;
(e) 不锈钢水箱。
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书面通知发包方甲供材料的进场时间并认真仔细核算后上报甲供材料的规格数量,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采购超量或规格有误,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并在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
2.甲定乙供材料为:
土建部分:
(a)钢材;(仅确定材料合格供方:1、二级螺纹钢:一线品牌:沙钢,永钢、马钢,二线品牌:中天、西城、长达,萍钢,冷水江;2、三级螺纹钢:一线品牌:沙钢,永钢、马钢,二线品牌:西城、长达,萍钢;3、线材:永钢、中天、萍钢;4、圆钢:山雁、富钢。(二级、三级螺纹钢均要求采用一线品牌,如一线品牌规格不齐时经甲方同意并确认品牌后可采用二线品牌;如乙方增加钢材供应方必须经甲方和监理考察合格确认后方可采购。)
(b)商品砼;(金腾、岚盾可直接使用,其余商品砼由乙方提出经甲方和监理考察合格后确认。外加剂采用安徽“振华”、或江西“武冠”)
(c)保温材料;
(e)公共部位乳胶漆;
(f)地下室防霉涂料;
(g)内墙新型砌体材料;
(h)公共部位内墙腻子;
(j)人防门;
(k)烟道、烟帽;
(l)汽车库进口排水沟盖板。
安装部分:
(a)排水管及配件(其中配件的价格及用量按预算定额结算,不作补差)、涂塑钢管 (其中配件的价格及用量按定额结算,不作补差)、镀锌钢管、柔性铸铁排水管及其余各种给水排水管及管件、各类给排水阀门、保温材料、支管减压阀、紫铜管及相应铜管配件、不锈钢管及相应配件。
(b)阻火圈、防火套管、防火封堵材料等。
(c)桥架、普通照明灯具、消防灯具、电线电缆、应急电源、开关插座、电线管、等电位端子箱、ups电源、人防阀门等。
(d)各类风口、消声器、保温材料、静压箱及风管的各种阀门及部件等。
(e)无价材料。
2.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按通用条款第27.4.(1)条执行。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甲供材料及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承包人不得拒绝接收。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按通用条款第27.4.(3)条执行。
共13页,当前第1页12345678910111213
篇6:2024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_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方,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条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条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8.2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地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理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包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篇7:房屋基础施工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建房基础由乙方承担施工修建,为了工程的速度、质量、安全,以双方共同协商制定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地处文县城关上城,基础均为条形,开挖基础、平整夯实,并砌浆砌石,长 米,宽 米,高 米,体积根据实际丈量立方米为准,( )立方米。
二、承包价格:本工程采用甲方只提供水泥和沙子,乙方负责石料和施工的单包形式,议定每方立米 元。
三、甲方职责: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提供水泥和沙子。
四、乙方职责:开挖、搬运、夯实、浆砌石牢固、平整。
五、乙方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杜绝冒险、违章作业,确保每个人的人身安全。施工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承担。
六、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七、工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不得超过__-天,如超期按总施工费用的__%扣除违约金。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篇8: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变更(Variation)是合同履约中的基本特征,是《民法典》规范调整的重要内容。《民法典》中涉及的合同变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和合同主体的变更,狭义的合同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的变更原则上面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不因合同的变更而丧失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过程中,同样存在大量的工程变更。既有传统的以工程变更指令形式产生的工程变更,也包括由业主违约和不可抗力等因素被动形成的工程变更。国内的研究学者通常更习惯于将后一部分工程变更视为工程索赔的内容。1994年,国外工程管理学者Semple在考察了加拿大西部24个存在索赔争议的工程项目后,把索赔定义为:非常严重和极具破坏性的工程变更。[1]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的变更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中包括的任何工作内容的数量的改变;2)任何工作内容的质量或其他特性的改变;3)任何部分工程的标高、位置和(或)尺寸的改变;4)任何工作的删减,但要交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5)永久工程所需的任何附加工作、生产设备、材料或服务,包括任何有关的竣工试验,钻孔和其他试验和勘探工作;6)实施工程的顺序或时间安排的改变 [2]。
由于工程变更对工程施工的影响,国内外研究人员对工程变更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工作,提出了诸多工程变更的控制办法,如程序控制,强化监理制度以及加强决策者对投资行为的管理和引导等[3],美国的建筑业研究所等机构还专门任命一批工程变更管理人员定量化地研究工程变更对项目的影响和变更本质,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变更管理办法[4]。但由于工程变更的复杂性,对工程变更的控制还缺乏从技术手段、经济手段以及法律手段多角度的系统研究。因此,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变更控制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工程变更的分类与特征
1 .1工程变更的分类
按照工程变更所包含的具体内容,可将其划分为如下5个类别:1)设计变更;2)施工方案变更;3)计划变更;4)条件变更;5)新增工程。
1 .1 .1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过程中,由工程不同参与方提出,最终由设计单位以设计变更或设计补充文件形式发出的工程变更指令。设计变更包含的内容十分广泛,是工程变更的主体内容,约占工程变更总量的70%以上。常见的设计变更有:因设计计算错误或图示错误发出的设计变更通知书,因设计遗漏或设计深度不够而发出的设计补充通知书,以及应业主、承包商或监理方请求对设计所作的优化调整等。
1 .1 .2施工方案变更
施工方案变更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承包方因工程地质条件变化、施工环境或施工条件的改变等因素影响,向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提出的改变原施工措施方案的过程。施工措施方案的变更应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审查同意后实施,否则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将由承包方自行承担。重大施工措施方案的变更还应征询设计单位意见。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过程中,施工方案变更存在于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如人工挖孔桩桩孔开挖过程中出现地下流砂层或淤泥层,需采取特殊支护措施,方可继续施工;公路或市政道路工程路基开挖过程中发现地下文物,需停工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建筑物主体施工过程中,因市场原因引起的不同的规格型号材料之间的代换等等。
1 .1 .3条件变更
条件变更是指施工过程中,因业主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必须的施工条件以及不可抗力发生导致工程无法按预定计划实施。如业主承诺交付的工程后续施工图纸未到,致使工程中途停顿,业主提供的施工临时用电因社会电网紧张而断电导致施工生产无法正常进行;特大暴雨或山体滑坡导致工程停工。这类因业主原因或不可抗力所发生的工程变更统称为条件变更。
1 .1 .4计划变更
计划变更是指施工过程中,业主因上级指令、技术因素或经营需要,调整原定施工进度计划,改变施工顺序和时间安排。如小区群体工程施工中,根据销售进展情况,部分房屋需提前竣工,另一部分房屋适当延迟交付,这类变更就是典型的计划变更。
1 .1 .5新增工程
新增工程是指施工过程中,业主动用暂定金额,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原招标工程量清单之外的建设内容。
1 .2工程变更的特征
根据大量工程实践中存在的工程变更所揭示的特征,各类常见工程变更可从可控性、技术性、所处阶段、频率和来源方等五个不同层面加以描述,见表1所示。
从表1可见,设计变更和施工方案变更的可控性强,其余变更的可控性一般或较弱。从技术性角度而言,设计变更的技术性强,施工方案变更次之,其余变更则较弱。从所处阶段分析,一般房屋建筑工程 变更和施工方案变更的可控性强,其余变更的可控性一般或较弱。从技术性角度而言,设计变更的技术性强,施工方案变更次之,其余变更则较弱。从所处阶段分析,一般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变更和施工方案变更涵盖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其余变更则主要发生在工程主体施工阶阶段和装饰施工阶段。从发生频率来看,设计变更最高,施工方案变更次之,其余变更则较低。从变更的来源方即提出(或引起)变更的主体观察,设计变更范围最广,业主、承包方、监理方和设计方均可提出设计变更要求,而施工方案变更通常由承包方提出,计划变更和新增工程一般业主提出,条件变更则通常由业主或不可抗力引起。
2 工程变更控制程序与原则
2 .1工程变更控制程序
从论述的工程变更特征可知,常见的五类工程变更中,设计变更和施工方案变更频率较高,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亦较大,是合同控制的重点。而对设计变更而言,既有业主方对自身项目管理人员提出设计变更的控制,也有业主对承包方、监理方和设计方提出设计变更的控制。在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模式下,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是业主在工程招标阶段选择承包方的基本方法,承包方为谋求中标,一般只有选择低价中标的路线,而一旦中标,设计变更则成为承包方调整其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重要途径。因此加强对承包方提出的变更控制则是合同控制的重中之重。标准的施工承包方提出工程变更的控制程序见图1所示。
2 .2工程变更控制原则
2 .2 .1双效原则
双效原则是建立在效率原则和效益原则基础之上的工程变更控制原则。
篇9:施工电梯租赁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乙方现有下列规格施工升降机(以下简称电梯)租给甲方使用与保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决定租用乙方的施工升降机事宜,签订以下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略
二、机械情况、数量、进退场费和租金:
1
2
3
4
三、租金及进退场费支付方式:
1、乙方电梯安装及施工电梯检测合格后,甲方付清该电梯的进,退场费。
2、乙方电梯安装调试完毕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甲方必须在5天内与乙方签写使用通知确认书确认开工,使用通知确认书以甲方公司主管人员签字为准,作为电梯起租日,否则乙方有权从第6天开始计收租金,如甲方需要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才同意计付租金,该期间甲方不得使用电梯。
3、电梯安装调试好后,如甲方闲置不用,在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发出办证回执当日起作为电梯起租日,开始计收首月租金,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
4、施工电梯本月租金在次月15日前支付给乙方,如甲方资金紧缺时可适当延期,但延期时间不得超过30天。
四、甲方的责任:
1、电梯所有要属于乙方,甲方不得将电梯抵押、质押、转让给第三方或另做该工地施工外的其他用途。若由甲方欠债,法院查封电梯,甲方必须申请法院解封,若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甲方承担电梯价值双倍的赔偿责任。
2、甲方保证为每台电梯提供足够的电源能量,并在每台电梯外笼5米内按用电规定要求设置专用电箱,配备两个100A的漏电开关(三相五线)和160A闸刀隔离开关,单个电箱电线截面积不小于25mm,总电缆线截面积不小于50mm,甲方所提供并安装电缆至乙方施工升降机接线盒。电梯所需电费由甲方支付。
3、甲方必须保证电梯进退场道路通畅,提供足够的场地和空间给乙方进行安装拆卸和材料堆放,甲方保证采用工地塔吊安全可以满足安装拆卸施工需要,若甲方塔吊已拆除,人货梯拆卸由甲方补偿每台人民币1000元给乙方。
4、乙方负责提供电梯检测验收备案等手续及费用,乙方电梯报装、报拆资料甲方必须配合盖章,并负责监理单位及地区建设所签字盖章手续的相关工作。
6、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图纸要求制作电梯基础。甲方自行编制预算基础部分承载力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乙方方可开始安装电梯。
7、甲方应根据乙方电梯厂附墙要求 2.8 米至 3.2 米附墙距离,如附墙架支撑不够长而更改附墙安装方式,则材料费和工人费由甲方负责。甲方负责每层楼层内层间门制作及安装,以负责安全平台和外笼周围双层行人通道等,确保符合检测要求。甲方负责工地的搭设其他可能存在的障碍排除。
8、电梯安装于维修时,甲方提供电焊机、氧气及乙炔等工具给乙方使用。
9、甲方负责对租用的电梯设备及零配件包括呼叫系统进行保管,若甲方人员顺坏、遗失需按原价赔偿。
10、如果甲方未经乙方同意,随意操作电梯或工地人为损坏电梯,由甲方承担安全责任和经济责任。
11、乙方对施工电梯进行现场安装时,甲方提供塔吊配合乙方使用。
12、甲方在使用电梯过程中,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并严格要求其员工遵守制度,安全使用电梯。若因甲方指挥调度不当或强行生产作业造成的事故,全部由甲方负责。
五、乙方的责任:
1、乙方需在接到甲方电梯安装或拆卸后10天内完成安装或拆卸完毕(若因天气原因或者不能安装拆卸则时间顺延),如不能正常安装,根据延误天数与日租金的乘积,作为乙方对
甲方的赔偿。
2、乙方负责提供电梯基础图、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安装拆卸资质证书的复印件,编写安装与拆卸方案、顶升加节及附墙方案,并及时提供电梯检测备案资料、安装验收资料、使用登记资料等。
3、乙方负责电梯进场、安装、加节、拆卸、退场和日常维修保养工作。防坠器的检测相关手续由乙方负责,且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防坠器送检过程不能影响施工电梯正常使用。若电梯出现故障。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技术人员必须在5小时内到达工地,每延迟一小时,罚款100元,技术人员到场后,需在12小时内处理完故障,并使施工电梯投入正常使用。如超过或每月累计故障处理时间超过24小时,甲方有权扣除当天租金(正常保养、加节、安装附墙架除外)。
4、乙方不负责为每台电梯配备电梯司机。
5、乙方负责提供楼层无线呼叫系统。
6、乙方提供电梯基础地脚螺栓,甲方浇筑电梯基础时,乙方派人到现场安装。
7、如因乙方原因(施工电梯故障)引起的安全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8、乙方提供电梯的安全性能、设备、质量要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其他约定:
1、乙方电梯安装完毕能满足施工要求并与甲方交底确认后七天内,若甲方未能完成层间门安装配合验收,乙方有权从第八天开始计收租金,甲方不得拒绝支付。
2、在安装验收过程中,由于甲方不配合造成的验收不合格由甲方承担第二次支付的费用。若因乙方原因造成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负责。
3、租赁期间,甲方应随时向乙方告知电梯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要求采取防患措施。乙方应积极处理,消除隐患。甲方需每日安排人员清扫吊笼的卫生和安排人员清理吊笼底基础面水泥砂浆。
4、电梯施工结束时,甲方应以有效书面形式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拆卸电梯退场,甲方20日内结清乙方租金及其他费用后。
5、本合同所有费用均未包含税金,如果甲方需要开发票,税金另加9%.
6、租金计时开始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为准。
7、甲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延迟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乙方可解除合同。
8、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在今后的合作中协商,协商不成,
双方均向珠海市有关机构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确认合同内容无误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电梯拆卸完毕离场,且租金及其他费用结清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篇10:钢结构工程施工承包协议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款》以及当地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建设施工事项达成共识,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厂房车间改造建设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施工蓝图内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工程的土建、钢结构工程施工,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报价清单,图纸外工程量另做签证变更。
4、建筑规模:中型
5、工程造价: 元
6、质量等级:合格。
7、设计变更按甲方书面通知并经甲方代表签字盖章确认的变更通知为准。
8、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承包方式。
第二条 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姓名: 注册编号:
身份证号:
第三条 施工准备
1、工程所需钢结构构件和部件制作,由乙方制作提供,油漆及其他配件由乙方负责供应。
2、安装所需设备,包括吊机生产车等由乙方解决。
3、场地包括人员日常生活所需场地和安放场地等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 双方主要责任
1、甲方的责任
(1)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所需的现场条件,协调现场情况,为乙方正常施工创造条件。
(2)甲方督促检查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技术及安全生产。
(3)安排指定现场的施工人员的生活区位置。
(4)统一审核工程预决算和竣工结算。
2、乙方的责任
(1)确保本协议规定的质量、安全、工期按期完成。
(2)进场前七天内,向甲方呈报项目部组织人员名单。
(3)进场后七天内,编制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后实施。
(4)及时向甲方报送工程计划、统计、技术、质量、安全等有关资料,并接受甲方职能部门的检查指导。
(5)如安装中途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停工整顿、直到达到合格要求为准,由此造成的全部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在规定时间内,乙方未能及时返工整改,甲方有权指出乙方出场、停止安装,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第五条 工程工期
1、开工日期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本工程有效工期 天,法定节假日除外。
2、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日为准。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期安排详见甲方审定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协议签署后乙方应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内进驻现场,并按照约定时间开工。
3、乙方施工的实际进度落后于进度计划时,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可向乙方发出指令,要求乙方人员、机械加班工作,乙方在接到指令后要加班加点按时完成施工计划(加班时间不能超出市内作业时间标准)。
第六条 工程质量
1、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按照《钢结构安装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钢结构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达到合格。
2、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等级,由乙方负责;达到合格等级,不奖不罚。
3、在施工中,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及有关质量部门的检查,监督和处理。
4、在规定的保修期内,由乙方无偿进行维修。
5、乙方所承建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建筑法律法规、施工规范、标准及地方文件进行施工和管理,如工程在检查验收中经评定为不合格工程,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施工过程中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甲方或监理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或返工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每次 ~ 元处罚,如乙方返工后仍达不到合格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施工中,为确保工期、质量、安全,必须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施工机械,对危及生产安全的机械一律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8、在施工中及施工现场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文明、安全生产
1、施工现场必须满足省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
2、文明施工要求按建筑工地所在地的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检查评分细则执行。
3、施工期间必须注意安全生产,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遵守劳动用工条例,工地发生的任何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
1、双方同意按照:基础完工验收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钢构件全部进场后,甲方支付至合同总额的60%,工程全部完工后,甲方支付至合同总额的80%;工程验收完成15日内,甲方支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5%,留5%为质保金,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10日内无息付清。
2、施工用水电
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全部到位。
施工产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分包单位生活所用水、电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产生费用乙方按实收取)。
第九条 合同履约保证金
1、甲乙双方签定本协议后,乙方人员进场,乙方向甲方交合同履约保证金 万元。
2、在甲、乙双方约定的开工时间内,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未能按时开工,工期可以顺延,在甲方具备工程开工条件时,本工程协议继续有效。
3、合同履约保证金退还:工程施工至50%时,甲方退还乙方所交保证金。
第十条 材料
1、工程中所需材料及装饰方面的材料必须先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并附合格证、实验报告,经监理和甲方按工程管理条例要求认可签字盖章后方能用于工程中。
第十一条 付款违约条款
1、甲方不按合同书约定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工期延长,工期相应顺延。
2、 工程完工后,甲方不按合同书约定支付工程款的,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办法,如协商不成,乙方有权申请人民法院进行依法解决。
第十二条 质量保修
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48小时内不进行维修,甲方有权安排他人维修,所产生的费用从质量保修金中扣除,不足之处有乙方补足。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协议后效后,某一方不履行协议或单方终止协议、或单方原因造成对方终止协议的,应承担工程总造价5%的违约金。
2、乙方不能按约定的竣工日期如期完工,逾期交工的,乙方向甲方交纳5000元/每天的违约金,每提前一天甲方向乙方奖金20__元。
第十四条 其他
1、在开工前双方签定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
2、乙方负责按时清理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3、此协议中的所有条款均为合同的内容,均纳入合同管理中。本协议条款与大合同有冲突的地方,以本协议条款为准。
4、本协议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工程款付清后自行作废。
6、如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处理,协商无果至当地仲裁委员会或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1:施工总承包合同
施工总承包是目前国内普遍使用的工程承包方式,对于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范文1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 (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总值:
1、工程名称:金都花园教育住宅小区。
2、工程地点:原____县医药公司院内。
3
二、承包范围:
工程内容中设计图纸内所有土建工程,乙方不得将此工程转包转工,如发现转包,甲方立即终止合同,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合同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200________年____月底竣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
四、施工方法:
甲方院内基本平整后乙方进行施工,在铺设工字砖前,用压道机或装载机来回反复碾压,在用石粉白灰铺设,完工后用细沙填缝清理干净,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
五、付款方式:
1、全部以乙方工字砖款抵顶现有的____县金都花园小区住宅楼,甲方以 号 单元六层顶给乙方,每平米按11002计算。
2、乙方承包院内工字砖铺设为包工包料,每平米为35元,道压每米20元,按铺设的实际面积为准结算。
3、乙方自交工验收后,保质满为6个月,在质保期内5吨以下车在上面行走时出现下陷或出现波浪现象由乙方负责返工维修。如有下水井的地方出现下陷乙方不负责维修。
4、工字砖出现大面积断裂,下陷面比较深,乙方不负责维修,甲方扣除乙方工程量5%的质保金(六个月后付清)。
5、甲方有义务向装修用户说明,重车不能压工字砖,如发现用户上重车出现下陷问题,乙方向甲方提出扣除用户装修压金,甲方不为乙方扣除维修金,乙方停止为甲方维修。
六、甲乙双方签定合同后,甲方给乙方售楼合同,乙方有权先售楼房。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合同期满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范文2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海口中基美域(暂定名)
1-2 工程地点:永____镇陈安
1-3 工程内容:中基会馆、多层洋房、别墅、道路、挡墙护坡、绿化及度假中心的前期施工道路、土地平整、现有大坑回填等其他工程。
1-4 工程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承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土建工程、安装装饰工程及所有附属配套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按发包方签发的开工通知书);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
1-5 建筑面积:按施工图面积计算(约6万平方米)。
二、 合同工期
2-1 开工日期:(以甲方签发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2-2 竣工日期:待定
2-3 工程合同工期: 应暂定总工期,另外总工期内是否含现场大坑回填。
三、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四、 合同价款确认方式
4-1 计价依据: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计算价款,工程量按实结算。
4-2 定额及取费标准:执行________年颁布的《____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________年颁布的《____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会馆、多层洋房、小高层住宅按定额标准取费(含精装修可下浮3%);别墅按定额标准取费并总造价上浮8%(含精装修可不上浮);道路、绿化及其他建设工程按定额标准取费总造价下浮3%。明确本工程的取费定额。
4-3 材料价格执行同期《海南工程造价信息》颁发的信息价,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由乙方提供市场采购价,经甲方确认后执行,其价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市场价5 %采保费为材料价,经甲方认价后材料不下浮。人工工资补差按____省定额站文件执行。本工程的水、电费调差按照实际缴纳单价计入决算。
五、甲方责任
5-1 开工前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配合乙方做好开工前的一平工作并承担所有的费用。
5-2 开工前七天,向乙方提供经图审后的施工图纸六套,并组织设计单位向乙方进行现场技术交底;协助乙方办理好施工所涉及的一切审批手续。
5-3 指派为甲方住工地代表,负责履行合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签收手续和其他事宜。
5-4 委托 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 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责任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监理合同副本交乙方一份。
5-5 如施工过程中确需要拆改地上建筑物、设备管线或树木等,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其费用。
5-6 协调有关部门作好施工现场防火、防灾和保卫等工作。
5-7 在施工过程中,负责各阶段、各部门、各环节、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申请报验,负责组织初验、签署检查验收报告。
六、乙方责任
6-1 协助甲方做好开工前的一平工作。
6-2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后实施。
6-3 建立强有力的施工组织机构,按质监部门要求配备施工管理人员,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保安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6-4 指派为乙方住工地代表,负责履行合同,对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6-5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会审要求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和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原始资料收集。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书和竣工图各三份,并按城建档案管理要求提供相应资料二份。
6-6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
6-7 按有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保证工程施工质量。
6-8 保证解决农民工工资,在最后提交结算书前全部付清农民工工资,并在提交结算书的同时,提供一份全部农民工工资付清证明书。
七.质量与验收
7-1 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7-2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和中间工程检查验收手续。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验收申报,甲方应在24小时内组织有关单位参加验收,如甲方不按时组织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7-3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施工中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八、付款方式
8-1本工程按月进度付款,甲方每月按乙方月完成工程量的85%支付给乙方,直至竣工。乙方在每月的____日之前将当月完成的工程量向甲方申报,甲方在____日内审核完毕并支付工程进度款给乙方。工程全部竣工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总量的90%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后____日内付到工程总价款的98%,留2%的保修金。
8-2 保修金返还执行____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通用条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9-1 工程竣工乙方就所施工的单位工程应及时向甲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9-2 工程价款的结算。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书,并将有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资料,城建档案管理要求乙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及农民工工资付清证明书移交给甲方。甲方在接到上述材料15天内审核完毕或提出审核意见。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后7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在收到工程款后3天内将工程交付给甲方。若甲方收到结算书后15天内未提出审核意见,即视同工程结算已经批准,甲方应予支付工程款。甲方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并予以保护,由甲方承担保护费用,直至甲方付清工程款和保护费用为止。
十.约定事项
甲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结算工程款,甲方可延期一个月支付,但甲方必须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双倍计息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所欠款项将本项目未售房屋按成本冲抵工程款(实际抵押房屋成本应为乙方施工范围的土建、安装装饰工程的费用平均值,作为冲抵房屋的单价)。
十
一.材料供应的约定
1
1-1 本工程乙方所采购的材料必须向甲方提供相关合格证作为依据。如甲方或监理方发现材料质量或规格不符合要求,乙方必须停止使用并更换符合质量和规格要求的材料。
1
1-2 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相关手续必须齐全,报甲方和监理方审核并同意后方可使用。
1
1-3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强迫乙方使用甲方指定的材料,干扰乙方正常施工。但屋面外观材料品牌的选择必须经过甲方的认可。
十
二.违约责任
1
2-1 甲方不能及时给出必要的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及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造成乙方停工,应按乙方现场人数及实际停工天数每人每天200元支付误工费,现场施工设备和材料租赁费用按乙方需支付价格按实补偿支付给乙方,并按所欠工程款总额每天千分之三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直至付清为止,工期顺延。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超过三个月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必须在一个月内付清乙方所有工程款。
1
2-2 乙方不按规范施工,至使质量达不到设计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其返工直至合格为止,工期不得顺延。因乙方的原因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按延期的实际天数每天 元支付违约金。
十
三.本协议未约定的参照《____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通用条款执行,本协议与《____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条款有异议的部分以本协议为准。
十
四.其他约定:
1
4-1本工程甲方所分包工程,乙方需计取分包方管理、配合费用:乙方按分包方的决算总价3%收取,但分包方应承担本分包工程所需的水电费用和乙方方提供的现场仓库、人员宿舍费用。
1
4-2其他未约定的条款和结算依据,均按国家政策性文件执行。
1
4-3施工期间双方各自承担应缴纳的政策性文件规定的相关费用,乙方所承担缴纳的政策性规定费用,由甲方代为缴纳,在本工程决算后相应扣回。
十
五.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范文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方(以下简称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决定将学院二期工程五栋宿舍楼发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以此作为双方互相信守的依据。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西安华舍楼;
2、 工程地点:西安户县东大西安华内;
3、 工程规模:五楼宿舍楼,地上六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34000平方米。
二、 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施工图所涉及的全部土建、安装工程 。
三、 工程质量标准:经甲方验收合格。
四、工程进度要求:具备施工条件后,经甲方乙方协商确定。
五、乙方进场施工时间:甲方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满足乙方正式进场、能正常施工的条件,如会审后的施工图纸、一平等发包方应具备的发包条件。
六、工程结算方式:按《199________年____省建筑工程综合概预算定额》和《________年____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及其配套的费用定额进行结算,并做如下调整:
1、项目直接费中定额基价人工费的计取:按定额工日数量100元工日。
2、按费用定额中一类工程取费标准进行取费;即设定项目直接费为
A、其他直接费为
B、现场经费为
C、间接费为D,差别利润为E,则,BA3.84%,C A7.38%,D(ABC) 5.85%,E(ABCD)贷款利息根据计费依据,分别按直接工程费的3.02%计取和按人工费的15.39%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补贴按不含税造价的1.6%计取;甲方分包工程,乙方收取分包部分直接费的5%(人工费的20%)的配合费,并收取分包部分直接费的8%(人工费的30%)的管理费;甲方借用工按每工日100元100元25%进行结算;养老统筹和四项保险分别按3.55%、0.8%的费率计取费用。
3、项目直接费中定额基价机械费的计取:按定额机械费150%结算。
4、定额中有明确价格的材料(含水电、土建安装主材、地材和辅材),按定额基价计入取费后,并按市场采购价采保费(费率为3.2%)装卸费运输费和途耗费用进行价差调整,市场价以双方认质认价为准;若双方认价发生争议,以采购期间____省工程造价信息公布价格为准;定额中没有明确价格的材料(如辅材等),按定额基价150%计入并取费。
六、付款方式:乙方完成到单位工程主体结构X日内,甲方支付0.000以下工程款的80%;以后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即次月____日前支付上月完成工程款的80%;工程竣工____日内,甲方支付乙方结算总款的95%,余额5%作为保修金,工程竣工满________年1____日,甲方支付3%,满两年1____日付清尾款。
七、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工程承包定金人民币50万元;本合同生效后1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工程承包定金人民币150万元;乙方进场____日内,甲方返还工程承包定金100万元,单位工程主体结构完成X日内,甲方返还乙方工程承包定金50万元,单位工程主体结构三层封顶____日内,甲方返还乙方工程承包定金50万元。
八、其他约定
1、因甲方施工手续及其他非乙方因素和本合同的缔约过失,致本工程不能按期开工,甲方应支付乙方双倍保证金;
2、因甲方施工手续、不能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及其他非乙方因素和本合同缔约过失,致本工程施工中发生停工、窝工,甲方按日承担所欠款金额的3%的资金占用费,并承担给乙方造成的其他一切损失。
3、因甲方施工手续及其他非乙方因素和本合同的缔约过失,致本工程开工、中间施工、工程竣工不能正常验收和工程竣工备案,由甲方承担完全责任和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4、在甲方不能支付工程款,丙方承担工程款支付连带责任。
九、本合同一式六份,共4页,甲方、乙方、丙方签字盖章,经公证部门公证后生效,至双方无债权债务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方(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篇12:重庆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2024版_合同范本
工 程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 同 编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 定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
使用说明
1. 本合同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
2. 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3. 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全部完成,经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验收合格视为竣工。
4. 工期顺延:指非因乙方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展。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5. 监理:指专业化的家庭装修监理单位接受业主(装修户)的委托或授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家庭装修监理合同以及相关家装合同,协助业主对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重庆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或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或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或乙方代表):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户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13页,当前第1页12345678910111213
篇13:施工工程劳务承包协议书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法》等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 工程项目劳务承包给乙方,由乙方组织安排劳务和劳动力并具体施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奖罚分明的原则,特签署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项目名称、地址:
第二条、承包方式:施工劳务人员大包干,部分小材料与机械。
第三条、承包内容及范围:
第四条、工期及甲方要求
第五条、承包价格及结算方式
第六条、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第七条、奖罚专用条款
第八条、其他未尽事宜
具体内容:
1、砼班组承包方式及内容:
1)施工图纸(己方复印)
2)结构上所有砼浇筑,包括:塔吊基础、井桩、垫层、保护层、筏板、±0.000以上和楼层墙板浇砼,屋面浇砼和二次结构浇砼等所有砼浇筑。
3)现场照明甲方提供镝灯一个,其余材料及照明器具(抹子灰板、振动板、振动机、震动棒、铁锹、灰盘、对讲机、雨鞋、雨衣、塑料手套等一切小型工具和用具由乙方负责)。
2、工期及甲方要求:
1)乙方进场前,必须提交砼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该方案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必须按照方案配备人力并进行施工。
2)乙方根据甲方下达的进度计划按周向项目部提交各工种用工计划和劳动力安排计划,经项目部同意或批准后,乙方不得任意变动和调整。
3)在砼浇筑过程中,井桩振捣必须密实,不得出现坍落现象。桩口必须用木抹压平,井桩顶面平整、整洁、及时浇水养护。在测试试验时做好动测准备,必须振捣合格。
4)在垫层浇筑砼时必须压光,按标高不得超出±0.5mm并及时养护。如多打灰或少打灰影响质量和浪费材料由你承包班组负责。
5)在保护层浇筑时不得将砂浆打入井桩内,如打入井桩应及时清理干净。以免造成断桩影响质量,不得破坏防水,必须压光表面,并保持在放线前清洁。
6)在浇筑剪力墙时振捣必须密实,不得出现蜂窝麻面和气泡,并且振捣时配合专业振捣工和找平抹灰工。如出现麻面应及时派人修补并且保证砼的观感。
7)在平板振动时必须使用平板振捣器,尤其楼层面上反部分必须振捣密实,不得有漏筋现象。
8)在振捣时不得长时间振捣某一点,造成跑模、漏浆严重由你班组负完全责任。
9)所有砼浇筑8小时后必须进行养护。
10)在打灰前各班组清理好自己剩余材料后,楼层由你班组进行清扫。如果其他工种没有清理完成,你班组所产生的清理费用由其他班组负责,并当月补偿你班组。你班组并承担布料机以及泵管加固、安装、顶撑、清理、疏通、拆卸等一切工作以及工作的一切费用。
11)在砼浇筑时,如出现机械异常,必须积极配合处理,并清理处理好余灰,不得随地乱扔。
12)在砼浇筑完之后泵车下面和楼层的余灰必须清理干净。
13)在洗泵管时的余水不得随地乱洒,每次浇完后,必须处理完余渣。
14)在浇筑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钢筋和模板。
15) 在模板拆除后及时清理楼层的加灰和落地灰,保持楼层内干净整洁。
16)在浇筑砼过程中不得随意把砼撒落在外架和隔离层上。
如有以上各种情况将进行处罚,并且勒令你班组及时处理。
17)必须服从现场值班人员的管理和安排
18)在浇筑前必须堵好地面与墙角的缝隙以及楼梯踏步口钢丝网绑扎等。
3、承包价格与结算方式:
垫层、保护层、筏板每立方米20元,筏板以上每立方米30元结算(其中清理楼层每立方3元),每月按你班组所完成的工程量的60%结算(结算方量以公司结算为主)。年底结算80%,剩余工程量结算在建设单位验收竣工之后付清。
4、安全文明施工:
1)砼的损耗不得超出控制范围,如超出按原材料照价赔偿。
2)各种机械操作必须是专业操作人员持证作业,其他人不得私自使用,并且所有机械由专人管理和维修,如损坏在当月结算中按原价扣除。
3)为了体现文明施工和规范的劳务单位,上班时必须佩戴好安全器具不得在上班喝酒。在我公司不得打架滋事,不得野蛮施工。
4)操作面必须保持整洁,工完料清,不得随地大小便,丢弃垃圾和杂物。
5)各工种必须保护好成品,严格按《成品保护措施》进行施工。任何班组破坏任何班组的成品按原费用的2倍赔偿,在当月结算中扣除。
6)各种机械必须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操作,如果出现任何机械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7)邻舍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和使用不合格的各种电器设备,如出现用电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8)现场所有的原材料和成品料必需按指定的地方堆放整齐,如果文明施工达不到要求按你班组的所承包价下浮5%并处罚款。
9)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应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和分包队伍的管理办法,若乙方故意违反规定,除按规定处罚外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奖罚专用条款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确保工程安全、质量、进度。
1) 在周计划未完成并无特殊原因,质量、进度滞后1周内无故拖延1天按20__元进行处罚,从当月结算中扣除。
2) 在1月内故拖延工期质量3天以上(包括3天)按月5000进行处罚。如多次无故拖延工期影响质量勒令退场,结算按所承包价的70%结算,并扣除所有罚款和误工费用。
3) 在主体竣工总计划中累计拖延10天以上(包括10天)按承包价格10%下浮,在总结算时一并扣除。
4) 在施工途中劳动力减少(尤其是六七月份农忙期间)导致工程滞后3天以上者(包括3天)按承包价格15%扣除。
5) 砼班组承包人在必要时通知会议一次不到扣除1000元,班组长每次500元,打电话不接每次200元,当月结算中扣除。
6) 发现偷盗任何财产每次扣除20__元。
7) 打架、斗殴不管谁是谁非每人处500元罚款。
8) 进入施工现场如不佩戴安全帽,每人每次100元处罚,从当月扣除。
9) 在质量上出现任何问题,每处每次处罚50—100元,情节严重者赔偿所有材料费和误工费并处罚款。
6、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上条款希望乙方必须遵照执行,如以上条款完全遵照执行,按承包价格上浮每立方1元,如不能确保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按承包价格下降每立方2元。
2)乙方不得中途无故退场,如若中途退场,则视为乙方单独解除合同。
3)如质量、进度、安全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安全、质量、进度问题引发较大影响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勒令退场。
5)本合同价格为最终确定单价,不在进行调整。
6)本合同在双方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其一方向另一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7)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本合同在工程竣工结算完毕之后终止。
备注:
1) 在±0.000以下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2) 乙方如若中途退场,甲方只支付乙方任何费用50%。
3) 施工方以及甲方对乙方的任何奖罚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在当月结算中扣除。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4:施工合同的预付款担保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工程有限公司
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工程预付款,为规范乙方用款,保障各方权益,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1、乙方在收到甲方工程预付款后,应按甲方要求缴纳预付款使用保证金,该保证金总额为__________元。
2、甲方收到乙方工程预付款申请后一个月内完成支付。如甲方分批支付,则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项后7天内应按比例缴纳预付款保证金,甲方收到该保证金后向乙方开具收据。
3、在工程进行到12个月且总工程量达到80%后,甲方可根据乙方申请及实际工程款支付情况,在两个月内分两次无息返还__________元保证金。
4、甲方将在项目工程验收及结算完成后_____天内,将余下__________元保证金一次性无息返还给乙方。
5、乙方未按期支付该保证金的,每延迟一天,甲方每天按该保证金数额的万分之五收取利息,按天计算,同时,甲方有权延迟支付工程进度款,直至乙方支付该保证金,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工程款为由拖延工期,否则,甲方将视乙方严重违约,甲方可按双方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严重违约方式处理。
6、本协议约定之工程预付款保证金是甲方为加快项目进度
提供给乙方用于本工程的,乙方不得将该款项挪作他用,如甲方发现若乙方把本工程预付款用作非本工程所用的,乙方须按挪用金额的2倍对甲方进行赔偿,如因此对本工程造成进度、质量影响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索赔。
7、本工程采取银行贷款,为加快项目建设,甲方先筹资予以解决,待银行按施工总承包合同将该预付款直接支付乙方后,乙方应于收到银行直接支付的预付款后7天内全额将甲方先行筹资支付的预付款退回甲方。
8、乙方收到银行按施工总承包合同支付的预付款后未及时将甲方筹资支付的预付款退回甲方的,每延迟一天乙方按预付款总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补偿。
9、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存在争议,经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本工程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10、_______________中心施工总承包合同之工程预付款为:________________46606741.10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肆仟陆佰陆拾万零陆仟柒佰肆拾壹元壹角零分),最终支付方式按本协议第2条约定执行。
1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于:______________
篇15:重庆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或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或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或乙方代表):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户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套内施工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内容(见附表一和四)
(五)工程承包方式,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材料(见附表二和三)。
3、乙方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见附表二)。
(六)工程期限__________日。
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七)工程价款(见附表一):
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其中:材料费:________元,人工费:____________元,
设计费:________元, 垃圾清运费:________元,
管理费:___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______元。
(八)合同签订生效后,若要变更施工内容、材料或实际工程量增减,工程款按实结算。
(九)乙方提出的工程报价,不得故意漏项、缺项。在甲方未对施工项目进行变更的前提下,竣工结算价的增幅不超过第一条(七)款所约定工程造价的5%,超出5%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二、工程设计
(一)本工程由__________设计,设计方应提供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一式________份。
(二)设计施工图纸应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要求,经双方签字认可,将会审意见记载于附表四内。
(三)施工图纸所标示项目与工程报价表所列项目有差异或抵触时,以工程报价表为准。
三、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由甲方与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范围等书面通知乙方。
四、甲方义务
(一)对所装饰装修的住房拥有合法的所有权,或已取得了合法所有权人的委托,有权对该房屋进行装饰装修。
(二)________委派_________为甲方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及与乙方接洽,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及工程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它事宜。甲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洽。若需更换甲方代表,甲方应提前三日以书面方式告知乙方。
(三) 施工前,向工程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
(四)开工日前_________天,若非乙方设计,甲方负责督促设计人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要求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五)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六)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施工使用,并承担其费用。
(七)负责协调装饰公司与邻里之间的关系,协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八)如确需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九)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工作。
(十)施工期内,将进户门钥匙交给乙方代表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时,甲方启用正式钥匙或提供新锁,当场由乙方安装后交付甲方。
五、乙方义务
(一)应当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范围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不得超越其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承揽工程。
(二)委派________为乙方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处理的各项事宜,其签订的文件视为乙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若需更换乙方代表,乙方应提前三日以书面方式告知甲方。
(三)严格执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19),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防火、安全、环境保护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应配备干粉灭火器。
(四)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住户(单位)的关系。
(五)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垃圾处理工作。
(六)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水、电等条件和设施,不得浪费。
(七)工程竣工但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八)若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物业管理等有关规定而受到罚款和引起的赔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九)施工工人及管理人员应持有相关资格证或上岗证,甲方有权查验。
(十)负责施工人员的管理及施工安全。
六、工程变更
(一)工程项目及做法的变动,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以甲方代表与乙方签订书面变更单为准(见附件五),确定增减项目及价差后再施工,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二)若甲方私自与乙方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七、材料供应
(一) 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二)应为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由乙方负责保管。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的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三)应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如未经甲方验收或不符合附表三要求的,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甲、乙双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室内装饰装修,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它用或替换为价廉质劣的装饰材料、设备。如乙方违反此约定,应按被挪用或替换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金额赔偿给甲方。
(四)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的,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金额赔偿给甲方。
(五)甲方和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不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或规定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坚持使用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六)若发生材料、设备质量争议,可委托有关法定机构鉴定,鉴定费用的垫付由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一致,采取“谁提出谁垫付”的原则处理。经鉴定,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鉴定费用由质量问题提出方承担。
八、工期
(一)因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二)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支付乙方赶工费并签订工期变更协议。
(三)因甲方未按合同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和未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而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四)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九、质量标准
(一)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项标准执行;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9)
2、《重庆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规程》(DBJ/T50-053-2019)
3、双方约定: 。
(二)工程施工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9)的标准执行。
(三)施工过程中双方对施工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可委托有关法定机构鉴定,鉴定费用的垫付由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协议,采取“谁提出谁垫付”的原则处理。经鉴定,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鉴定费用由质量问题提出方承担。
(四)木材、石材为天然物品,允许有自然色差与纹理,乙方有义务提醒甲方。
十、工程验收、工程价款结算及保修
(一)乙方应提前二日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如果甲方在约定时间内不能参加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由此造成停工的,工期顺延。若甲方既不及时通知乙方,也不按时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二)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为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六):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按时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之日起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若在工程竣工验收中,存在须由乙方整改返工的部分工程项目,乙方应在五日内完成(特殊项目可由双方在第十六条中另行商定),并及时通知甲方对其复验。因乙方责任返工造成的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期延误。
(四)工程竣工后,双方约定由_____________对本工程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费用由__________方承担。
(五)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在约定的期限内返工,甲方不得使用,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六)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以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工程验收单的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提交工程结算单(见附表七),并将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等涉及隐蔽工程的走向图等有关资料提交给甲方。乙方负责提供材料的,还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材料的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等资料;甲方在收齐资料之日起三日内对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若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八)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应付款项,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件八)。
(九)本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保修期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除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因装修施工引起的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为五年外,其余项目的保修期为二年。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第2项所约定的保修标准不得低于第1项所约定的保修标准)
(十)因甲方购买的材料未达到国家标准而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不负责保修。
十一、安全施工和防火
(一)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线路管道畅通、合格。若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施工图或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应及时向甲方指出,乙方有权并且应当拒绝施工,由此造成的停工等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不得擅自要求乙方变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拆改燃气管道、设施,乙方有权并且应当拒绝施工,由此造成的停工等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擅自变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拆改燃气管道、设施,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赔偿和承担。
(四)乙方在施工期内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注意施工安全。
(五)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操作规程、消防条例等规定,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和赔偿。
十二、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一)双方约定按下表中第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支付
次数支付时间①②备注
支付
比率支付
金额支付
比率支付
金额
第一次合同签订40% %
第二次吊顶工程,厨、卫墙砖工程,水管、线管布线完工。40% %
第三次木工和泥工基本完工、漆工进场15% %
第四次竣工验收合格
之日起30日内5% %
或其它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应按第十二条(一)款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有效的收款凭据。
(三)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直至乙方整改合格后为止。
(四)工程款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十三、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约定的各项条款。若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的,应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无法定事由要求终止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工程造价的_____%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二)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无法定事由要求终止合同的,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后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按工程造价的______%赔偿,解除本合同。
(三)因施工质量不合格,乙方不予整改、未在约定期限内整改,或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甲方可另请他人整改,与整改有关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任何一方因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而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
(五)甲方责任
1、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材料、场地、技术资料以及由甲方引起的其它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窝工的,除工期顺延外,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造价_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期支付或未按期完全支付合同约定款项,每逾期一天,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______‰的违约金。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乙方责任
1、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其它物品,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2、经专业部门检测,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且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视同工期延误。若乙方不予治理或未在约定期限内治理,甲方有权另请他人治理,与治理有关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若治理后仍不达标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若甲方对不达标也负有责任的,双方应根据责任大小合理分担有关费用和损失。
3、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返工,工期不得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造价_______‰的违约金。
十四、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也可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合同附表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其它约定条款(共_____条)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乙 方(盖章)
篇16:传输线路代维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做好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有关规定《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安全生产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甲方驻工地项目经理:
安全负责人:
乙方驻工地总负责人:
一、 甲方工作:
1.认真落实监督乙方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上级有关规定。
2.甲方完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活动、制定安全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检查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设施。
3.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甲方对乙方违反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的行为有权制止、罚款乃至清除施工现场,对乙方安全生产优秀的给予适当奖励。
二、 乙方责任:
1.乙方须提供施工人员身份证明,施工人员进场前24小时须具体有关规定详见附件1《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进行安全教育,并认真落实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
2.乙方人员须认真自觉执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协助甲方作好安全工作。严禁野蛮施工,违章操作。
3.乙方在施工必要安全设施不具备的情况下,可拒绝施工敦促甲方尽快完总善安全设施。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野蛮施工,违章操作所造成的人员伤亡,由乙方自负,所造成的公司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三、 安全生产合同自施工合同签字之起正式生效,至施工合同解除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附件与合同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7: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
需方单位(甲方):
供方单位(乙方):
为确保建设工程在施工中人身、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发、承包方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保证员工和其他所有雇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预防发生各类施工安全事故,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一、 工程项目名称:凯发新泉如东有限公司污水改造工程
二、 工程地址:如东洋口化工园区
三、 工程范围:臭氧发生系统
四、 协议期限:本协议与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
一、甲方的安全责任:
1、工程项目施工前,需方安全监察机构必须对供方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
2、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且具备下列条件:
○1 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有施工简历和近3年的安全施工记录。
○2 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 配备的机械、工契据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4 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提供:花名册、有效身份证(含两张复印件)、一寸照片一张,便于及时办理工程意外伤害险。
○5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并系好帽带,不得穿硬底鞋,如有违者,第一次罚款500元,第二次罚款20__元,第三次罚款5000元,第四次清退出场;如有饮酒上班者,第一次罚款1000元,第二次罚款10000元,第三次清退出场。
3、不得私自拿甲方施工现场的任何物品,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乙方物品在指定位置堆放整齐,并派人24小时看护,如有丢失损坏甲方概不负责;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文明施工,工完料清。不得私自接水接电,发现一次最低罚款1万。重载车辆进入厂区道路需铺设钢板。
4、甲方不定期检查乙方施工现场,对乙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发出有存底联的书面整改通知书;对严整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所有工程在竣工移交前,必须按标准逐项严格验收合格。图纸资料、试验报告、现场测试数据和试验项目不全,不得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准投入使用。
○1承包方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制订施工方案,并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好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 (组织、技术、安全措施),经甲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生技、安监和委托的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2承包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国家、行业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规定。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3工程开工前,乙方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需调换工种、增补或调动人员者,在上岗前均必
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规考试,并报给发包方安监部门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
○4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无妨碍工作的病症,否则不得参与工作。凡已注册的工程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5工程开工前,必须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6乙方进行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项目施工时,必须事先编制安全施工措施,从事一切工作,并派员监督。
○7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安监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对甲方安监部门及监理检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及时整改。施工中一旦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乙方安全监察部门。
○8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证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9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乙方施工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施工。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用具等均应符合施工要求。对施工现场脚手架每天开工前须派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10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11乙方应对工作地段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工作班人员状态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负责;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二、安全施工保证金: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工程所提取的质保金,同时作为施工安全保证金,由发包方负责在工程预付款中提取,安全施工保证金扣除办法如下: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设备事故,扣除全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扣除50%保证金;
3、发生人身轻伤或严重未遂事故,扣除30%保证金;
4、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擅自调换人员,又未经安全教育的,每人次扣除10%保证金。
按上述条款执行后,仍追究其它责任。
三、乙方施工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甲方安监部门及监理有权予以纠正制止,有权通知乙方并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停止承包方的工作。
四、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发包方设备事故,由甲方按事故调查规程处理,乙方安全监察机构参与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损坏事故及其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并通知有关政府部门调查处理、统计上报。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法人委托代理人 : 法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8:包工施工合同
甲方:__建设集团有限公司__项目部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民法典》第三编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方式:劳务承包。包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治理。
四、承包范围:
五工期要求:在结构施工阶段,乙方必须跟随甲方的结构施工进度将应预埋的管、线、铁件同步安装到位;装饰阶段乙方应将本工程施工顺序与甲方的装饰程序密切配合,平面协调、立体交叉施工,不拖其他工序后腿,不影响甲方整体施工进度计划。如乙方不能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完成有关安装工序,造成甲方其他后续工序不能如期完成, 拖延项目完工期,甲方除有权向乙方处以__元以下的罚款外,造成甲方延误工期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六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建筑安装工程验收标准、安装工程施工规范、jgj59-99安保体系和当地主管部门的其他要求,作为本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七 质量验收程序:
1 对材料质量、型号、规格、产地、产品许可等内容由甲乙方共同派员检验。
2 对安装工作的正确性与符合性检验,由乙方自检合格后报甲方及监理复验。
3施工阶段每一结构层次的隐检、完工阶段的通水、通电、通气、通风、水压及气密性检验;系统调试、电阻测试、单机无负荷试运转等检验项目,均应在乙方自检合格后报甲方复检验收,再由甲方报请建设、监理、设计及质监部门进行最终竣工验收。其质量标准应与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工程总包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相一致。
4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在各次验收中提出的所有整改意见,并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整改至符合要求,乙方拒绝或拖延整改,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对乙方作出处罚。
5乙方对现场所有已完施工成品负有保护的义务,凡因乙方施工安排不善,在结构已完施工部位进行凿洞、敲孔安装施工或返工的(暗管敷设的砖墙面刨槽及设计变更除外),均由乙方自费修补恢复原状,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另行赔偿。
八质量保修责任:乙方承包的本安装工程在竣工验收备案后的二年内负有保修义务,凡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质量所引起的所有修补工作,均由乙方限时无偿修复。如乙方未能在限定时间内对缺陷部位进行修理,甲方可另派专业人员维修,所有费用从乙方预留的保修金中扣除。
九 本工程施工中,甲方除向乙方提供下列机具外,其余操作工、器具均由乙方自备。甲方提供的机具有
十 承包工费计算方式:本工程按乙方承包的总工作量约为 ,计工程款约为 元。
十一 本合同第十条关于乙方的承包工费中已包括甲方给乙方的劳动保护及安全措施包干费,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处理费用,全由乙方承担。
十二本合同第十条的工费单价是乙方施工质量达到业主规定的质量等级时的完全价格。乙方的结算价格是竣工时按甲方、业主、质监等各方联合验收评定的结果定分计价;达到业主的质量要求的定为85分,得本工程的完全价格;85分(不含85分)以下的每下降一分。扣元/㎡.
十三 付款办法:
1、乙方进场当月在无完成工程量之前,生活费由乙方自行调节。
2、施工阶段,甲方根据乙方每月完成、并经甲方、监理、质监部门验收合格后工作量,向乙方支付当月完成工作量的应得工费的45%.甲方在付款时扣除当月为乙方代付款项和因故罚款,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发放零星借支和其他生活费用。
3、乙方承包的安装工程全部施工完毕,经甲方、业主、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再向乙方支付承包应得工费总额的30%.其时,如乙方无后续工程施工,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撤离甲方的施工区域。
4、乙方剩余部分的施工工费,如在年终春节前已通过竣工验收备案,由甲方在扣除乙方应扣款项后,向乙方一次性兑现。如本工程至年终春节前未最终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则乙方只能按承包总工费的90%收取,待竣工验收备案后的二个月内,除预留3%的保修金外付清余款。
5 乙方在每月领取生活费和工费结算时,应按班组人员编制一式二份的工资结算方案,方案中须有每人结算金额和领款人签名,其中将一份报送甲方财务部门。
十四保证金的交付与退还:乙方承诺确保甲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施工和文明卫生,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有关制度,愿交履约保证金元{按承包总价的的5%缴纳}.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后,队伍进场施工前一次性交清,待乙方承包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由甲方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全部退还。如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保证金则抵作违约金来补偿甲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
十五限额用料:甲方对乙方承包的本安装工程的主要材料实行限额使用,限额材料的种类由甲方确定,包括:各类机、泵、箱、柜、盒、表及管材、导线、电缆、插座、开关、灯具、铁皮等,限额数量由乙方承包人根据施工图优化布设方案后计算,报甲方审批后实施。如无正当理由的超用部份由乙方承担,节约部份由甲方按节约额的%奖给乙方。
十六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为乙方提供垂直运输机械的使用和提供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施工机具等。
2、向乙方提供施工图、限额内施工材料和具备施工条件的工作面。
3、对乙方进行操作规程、质量标准、进度要求、安全与文明施工等内容交底。
4、负责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卫生进行监督、检查与验收。
5、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具备付款条件的承包工费。
十七、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 本合同签订后应及时与所属成员签订用工合同和安全责任书,交甲方备案。
2 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和综合治理规定。
3必须执行对所有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设立兼职安全、质量、综治员,坚持工前交底、工中监督和工后验收。做好当日记录。并在工前对施工现场所有的安全设施,机具电器进行先查看,后使用,如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在安全没有保障情况下,不准施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机械带病运转。凡违章、违规作业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及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4 制止所属人员乱拉乱接电源在集体宿舍内用电炊器具煮饭、烧菜、烧水和取暖,一旦发现,甲方除没收器具外,另向乙方按项目部规定处以罚款;同时由乙方承担由此引发事故的全部责任和费用。
5 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甲方提供的各种机具,如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6 乙方及所属施工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凡发生聚众闹事、行凶斗殴、赌博、偷窃或其它违法乱纪,扰乱治安的,甲方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送至公安机关处理。
7做好施工现场的工后落手清,及时清理现场、回收安装材料,每天打扫宿舍内外环境,保持现场整洁文明和生活区干净卫生。
8 乙方及所属成员不得将非本工地人员带入甲方施工现场或生活区域,如经发现,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如由此发生意外伤害,均由乙方负责。
十八 违约责任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均属乙方违约:
1、乙方承包人常擅离工作岗位,或施工人员严重不足,屡次不能如期完成施工任务而影响甲方总体施工进度的,
2、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内容,并经一再催促无效的;
3、乙方施工质量低劣,造成甲方材料浪费、进度滞后和信誉损害的;
4、乙方中途放弃承包或将工程转包给第三者;
5、乙方聚众闹事、哄抬工价、缠索工费,扰乱甲方正常工作秩序的;
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赔偿损失、没收保证金和中止合同等处罚。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由甲方向乙方补偿损失:
1 由于甲方施工指导错误或因设计变更,要求乙方对已完工程进行返工重做的;由甲方补偿乙方因返工而引起的实际损失费用;
2 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乙方施工工资时间达一年以上的,由甲方按同期银行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期工费的利息。
十九 其他:
1、乙方所有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区内必须穿戴统一工作服,雨天施工备有的雨衣、雨裤、雨鞋等用品,均由甲方统一采办发放,费用由乙方自理。
2、因工程所在地政府要求办理的暂住证、务工费等项费用,乙方按实际从业人数每人每年承担二十元。上岗培训费用由乙方培训者自理。
二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甲方公司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至工程结束,款项结清时除保修条款继续履行外,其余条款自行终止。保修期满,保修条款自行失效。
代表人: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19:修缮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筑装饰工程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已就本工程有关事宜协议一致,特签订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岳化大厦前栋客房维修改造工程
二、工程范围:
1、大厅部分墙面,大厅顶部、服务台、小卖部、大厅部分扩大、商务中心、楼梯口的处理、餐厅门、电梯间门、庭维修改造。
2、二至七楼客房共计六十一套(其中大套房四套)全面改造。
3、各层过道、各层安全出口门窗做套、二楼公共卫生间,三、四楼走道阳台门窗做套,会议室门、楼梯间、大厅电梯门、庭维修改造。
4、西向外置楼外墙涂料粉刷。
三、工程发包方式:双方协定为由乙方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施工。
四、施工工期:
1、商定为七十五天(日历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7月12日
竣工日期:20xx年9月26日
2、开工前三天,承包方向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3、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鉴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属甲方责任范围的进场准备工作(如场地腾空、停水停电)不及时影响正常施工。
(2)、经双方商定有重大设计变更。
(3)、连续停水、停电在2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4)、隐蔽工程,接乙方通知,甲方24小时未到现场监理签证,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进度款而影响备料施工。
(6)、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延误工期。
五、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部颁(GJG73-91)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代表的监督。
2、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是甲方指定产品,并经甲方验收,同意使用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3、房间维修,施工质量不得低于现已完工的样板房质量要求,甲方要求样板房需要改进的地方(如起居镜框、卫生间镜框、卫生间工艺玻璃规格、床靠背边框造型、卫生间镜灯、排气扇电源开关改位到卫生间内等),各种电器线路的改造必须穿管埋墙内,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改进,并确保质量和工艺效果。
4、隐蔽工程乙方须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工程经甲方代表鉴定、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5、甲方接到乙方竣工验收通知后,乙方应向甲方同时提交工程竣工资料,经甲方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15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一个月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
6、工程竣工后,乙方接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鉴证之日算起,保修期为壹年。
六、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工程经甲、乙双方及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派员审定预算,按总造预算价包干,为105.75万元,在其工程量变更,核定在±5%以内不予调整,超出厂价5%以上部分,双方协商调整。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先付乙方备料款10万元,以后每月甲方按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到85%,待工程验收合格后再付总额的5%。
3、工程保修金,按工程结算金额的10%由甲方扣留,保修期为壹年,待保修期满后,一次支付给乙方。保修期有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当日来现场进行处理,否则甲方可自行处理,所需材料、维修、管理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将保修金中扣除。
4、汇款方式:甲方只按合同中提供的一家指定银行帐号汇款。
七、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所属责任范围内的场地腾空,停电停水。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质量要求各条款组织施工,保质量、保工期、保安全、争创优质工程。
3、乙方施工队伍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遵纪守法,必须做到文明施工。
4、非乙方施工队伍严禁进入大楼施工场地。
5、乙方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装修以外的设施、设备、物品,否则由乙方负责赔偿。
八、乙方按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由乙负责调查处理并承担因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九、如乙方施工质量低劣,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并有权劣质工程的总造价10%进行处罚。甲方如未按规定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影响乙方施工进度,由甲方负责。
十、按施工合同规定,在保证工程优良的前提下,提前一天奖1000元,每推后一天罚款1000元。
十一、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造成纠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及施工中出现其他问题的处理由双方协商沟通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双方各执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后终止。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时间: 时间:
篇20:办公室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联系电话: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联系电话: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价格清包工费: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其中水电工_________元;木工_________元;瓦工_________元;油漆工_________元;垃圾清运费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
1、施工队进场,预支生活费:_________元;
2、木工完成,付_________元;
3、瓦工完成,付_________元;
4、工程竣工,付_________元;
5、保修金_________元,从竣工之日起________年后支付。
四、设计
1、甲方若有图纸须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并负责交底工作。
2、甲方若无图纸,须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须画草图让甲方认可。
五、材料风险提示:对于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义务与责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按照发包人违约的约定办理。
1、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4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3、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建材供应点购买材料,并开具正式发票。
4、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若甲方坚持使用,应书面要求乙方,并承担因材料质量引起的损失。
5、乙方应帮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6、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
7、乙方应保证在本小区内没有双包和半包的工程。
8、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的成品保护工作。
9、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六、工期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工期为_____天,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顺延,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费_____元天
七、材料搬运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楼下,乙方任何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搬运。
八、垃圾清运
1、垃圾袋装化
2、垃圾应日日清
3、垃圾应由乙方清运至物业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
九、劳动力管理
1、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未经甲方许可,非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
3、甲方应及时替乙方办理小区出入证件并支付相关费用。
4、乙方应具备在____市暂住的一切证件,因证件不全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指定由__________为工地现场负责人,__________为替补负责人。
6、在合同价内,乙方应提供_____人次跟随甲方挑选材料。
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每天工地现场必须保持2(1人)人以上的施工人员。
8、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
十、施工机具
1、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2、因工具所产生的易耗品(如钻头、锯片等)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一半,甲方代购,在工程完工后结算。十
一、工地现场管理
1、现场禁止使用明火。
2、现场禁止吸烟。
3、油漆材料必须和其他材料分开放置。十
二、维修风险提示:保修责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1、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两年内无偿维修。
2、普通维修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三天内及时维修,特殊情况(水、电问题)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赶到并维修。十
三、其他
1、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后,发包人向承包人签发履约证书,本合同即告终止。
2、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本合同正本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____份。
4、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其效力同本合同。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