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解除购房合同怎么规定的
本人于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与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所购商品房房号为。但因后续资金一直未能按期筹集到,致使未能按照贵公司合同要求,结清房款,完成交易,考虑本人实际情况,暂时无经济能力筹集到该笔购房款,为了不影响贵公司房屋销售,本人自愿申请解除购房合同。为此给贵公司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申请人签名(按手印):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意见(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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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财产抵押合同抵押担保
编号:
抵押权人: 代表人:
通讯地址:
电 话:
抵押人:
代表人:
通讯地址:
电话:
为确保 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
人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抵押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抵押
人的财产抵押。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概况
1.抵押物名称:(见附件——抵押物清单)
2.抵押物总价值为(大写) 元整,即(小
写) 元,用于本次融资的抵押担保额为(大写)元整,即(小写) 元。
3.抵押期限为 。
第二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
本抵押合同担保范围为:主债权及利息、抵押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和诉讼费)。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三条 抵押物登记
抵押人授权抵押权人在本合同签订后天内,执主合同、本抵押合同、抵押物的权属证书及其它相关文件到抵押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的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抵押权人。抵押人应全力配合抵押权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四条 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1.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赠予或以任何形式处置。由此引起抵押权人的任何损失,由抵押人承担责任。
2.抵押人对该抵押物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对该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损坏,由抵押人承担责任。
第五条 权利义务
(一)抵押权人的权利义务:
1.抵押权人有权检查、监督抵押财物的保管情况,抵押人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
2.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3.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二)抵押人的权利义务:
1.严格按照主合同规定时间主动履行债务。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抵押人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抵押权人发现抵押人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抵押权人通知抵押人当即改正或提前实现抵押权。
3.抵押人应合理使用抵押物,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第六条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1.向抵押权人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2.准许抵押权人或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依法对抵押物进行检查。
3.抵押人在占有该抵押物期间,应遵守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管理费用,并保证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
讼。
4.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该抵押物有不利影响时,抵押人保证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抵押权人。
第七条 抵押权的实现
1.抵押人到期还清债务后,抵押物权消失。
2.在抵押人不履行主合同约定条款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就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处分抵押物的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和费用的,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超过应偿还部分的,抵押权人应退还抵押人。
3.如果债权未受清偿是因抵押权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则抵押权人不得再行使抵押权。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因抵押人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财产毁损,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供经抵押权人认可的抵押财产。
2.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抵押权人视情况要求抵押人恢复原状,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并可要求抵押人支付该债权总额 %的违约金。
3.抵押人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产权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权限等情况而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4.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被担保总额 %的违约金。
第九条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提起仲裁或诉讼。
2.抵押人按期履行主合同的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责任后,本合同即告终止。抵押权人将协助抵押人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财产权属证明文件及相关文件退还抵押人。
3.抵押权人提供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份,相关登记部门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权人(盖章): 抵押人(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篇2:财产抵押担保合同书
担 保 人: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借 款 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 份证 号:
地 址:
电 话:
乙方因 ,特请求甲方作为保证人为其向 (以下简称“贷款人”) 提供保证担保。鉴于乙方保证全面、严格遵守合同各项义务,甲方经研究决定同意为其提供贷款担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充分协商,并本着最大诚信原则,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所称贷款担保是指甲方向贷款人保证,当乙方不能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时,由甲方代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
第二条 担保的主债务、保证范围、保证方式、保证期间及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2.1 甲方担保的主债务为:依据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确定的数额。
2.2 甲方保证的范围及保证期间为:以甲方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或包函等法律文书确定的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间为准。
2.3 甲方保证的方式为:一般保证。
2.4 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为:以甲方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或包函等法律文书确定的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为准。
第三条 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3.1 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3.2 双方确定的担保费为
3.3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此项费用自贷款人向乙方发放贷款后不予退还。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
4.1 为保证本合同及借款合同条款的全面完整履行,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
4.2 履约保证金待乙方依约全面、严格、完整地履行本合同及借款合同的各项约定后予以退还。
第五条 关于办理抵押的约定
5.1 乙方应在与贷款人签署借款合同为抵押物、以贷款人为抵押权人的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相关权利凭证交由甲方或通过甲方交贷款人执管。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2 乙方申明并保证:乙方对抵押物享有合法并完整的所有权和处分权;抵押物之上没
有其他共有人,或者虽有共有人但乙方已获所有共有人的书面许可,乙方承诺在签署借款合同前将书面许可交由甲方或通过甲方交贷款人保存。
5.3 乙方申明并保证:抵押物不存在争议、被查封、被扣押、设定抵押或其他担保、虚假交易、虚增交易价格等情况。
5.4 乙方应妥善保管、维护好抵押物,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抵押物的安全、完整;如抵押物需要维修,乙方应及时进行,并承担相应费用。乙方同意随时接受并有效配合甲方及其委托的机构和个人对抵押物进行检查。
5.5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出租、以实物形式出资、改造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处分抵押物;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用于提前清偿债务或提存。
5.6 在借款合同及本合同项下乙方义务未获得完全履行前,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其行为。任何原因导致抵押物灭失或价值减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灭失或减少的价值相当的并为甲方及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乙方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清偿债务,乙方不按要求履行债务的,甲方有权要求贷款人行使抵押权。
5.7 如果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侵权行为及其他原因导致抵押物灭失或价值减少的,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并立即通知甲方。
第六条 反担保
6.1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动产质押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6.2 乙方同时指定为甲方提供反担保,由甲方与反担保人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 甲方的追偿权
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或因其他原因代乙方偿还贷款后,即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归还甲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乙方另外应支付甲方代偿资金占用费,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 %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代偿资金占用费以代偿的全部债务为计算基数,从代偿后次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计算。
第八条 个人信息授权
乙方不可撤销地保证并授权:在本合同及借款合同履行完毕前,甲方有权对乙方经济状况、家庭状况、资信情况及抵押物的状况等进行跟踪调查。乙方保证配合甲方,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证明资料。
第九条 乙方陈述与保证
9.1 乙方具备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9.2 乙方保证将甲方指定的手续材料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由甲方转交给贷款人。
9.3 乙方保证自己为抵押物的实际占有人,在本合同及借款合同履行终结前不得对抵押物进行任何形式的权利处置和设定,包括赠与、转让、再次抵押、出租、质押等。向甲方进行权利处置和设定除外。
9.4 乙方保证积极、按时履行偿还贷款义务,不拖欠、不逾期。
9.5 乙方保证:当乙方及反担保人住所、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婚姻关系等发生变化,以及发生可能影响乙方及反担保人经济状况或履约能力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承担重大负债等,乙方应及时(在1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且乙方有义务提供新的反担保。
9.6 乙方保证若与其他人就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质量、条件、权属等事宜发生纠纷,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和借款合同项下约定的义务。
9.7 乙方保证并承诺本着最大诚信原则履行本合同及借款合同约定的义务,当发生违约时,乙方保证积极、主动承担本合同及借款合同项下的违约责任。
9.8 本担保合同项下乙方义务是连续性责任和义务,其连续性不受任何争论、索赔、和法律程序的影响,乙方保证不因此而中止、中断履行清偿义务。
第十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0.1 甲方配合乙方及时从贷款人贷款,协助乙方办理抵押、公证等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0.2 甲方有权随时了解乙方经济状况、家庭状况、资信情况等,有权对抵押物状况进行跟踪监督。
10.3 当发生下列情形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偿还全部贷款:在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乙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债务;乙方经营状况、经济状况严重恶化;乙方转移资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未履行本合同及借款合同约定的义务且足以影响乙方履行债务的意愿或能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乙方履行债务能力和履行意愿的其他情形。
10.4 乙方逾期超过个月(包括个月),甲方有权直接向贷款人申请债权转让,债权转让后,甲方享有抵押物的处置权。
第十一条 违约事件及处理
(一) 当乙方出现下列事件之一即构成或视为本合同项下违约,甲方有权将乙方交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对待处理,予以扣收不予返还:
11.1 乙方违反第十条第9.2款陈述与保证的约定,不向甲方提交手续材料或提交的手续材料缺失、不全、不及时等。
11.2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9.3款陈述与保证的约定,对抵押物进行权利设置或者设定的。
11.5乙方违反第九条第9.5款陈述与保证的约定,未履行关于乙方及反担保人资信状况、经济状况、联系信息及其它信息告知义务。
11.6乙方违反第九条第9.5款的陈述与保证的约定,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反担保。
11.7 乙方因与他人就抵押物的质量、条件、权属等事宜发生纠纷,并以此为由不履行本合同及借款合同项下义务的。
11.8 乙方违反第九条第9.8款陈述与保证的约定而中止、中断履行清偿义务的。
(二)乙方未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每出现逾期一期,除应及时向贷款人偿还拖欠的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等外,另应向甲方支付累计拖欠额 10% 的违约金。
(三)因乙方未按时偿还贷款导致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支付拖欠的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等,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七条的约定分别支付违约金。乙方并应按七条的约定支付代偿资金占用费。
(四)乙方除因违约支付甲方违约金、代偿资金占用费等外,乙方还应支付甲方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差旅费、邮寄送达费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12.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12.2 贷款人将对乙方的债权(包括抵押权)转让给甲方时,甲方或贷款人按照乙方提供的地址送达债权转让通知书,即使出现无法送达、无人接收的情形,也视为已经送达,乙方不得以未接到通知为由对债权转让效力进行抗辩。
12.3 乙方在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包括视为送达),应在15日内积极筹措资金进行还款、承担违约责任;如到期未履行或部分履行,乙方在此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可委托中介机构折价或拍卖、变卖抵押物,而无须另行办理委托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12.4 除依法另行确定或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外,因本合同订立、履行及争议解决发生的费用(包括律师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因本合同引起纠纷,须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4.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 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相关材料均应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凭证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14.4 本合同自乙方履行完毕借款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和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之日起终止。
第十五条 特点提示
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已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
甲方已提请乙方特别注意有关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并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甲方已经应乙方要求对上述条款作出相应的说明和解释。
第十六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配偶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篇3:财产保全担保合同
()×民保字第号
申请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申请人因……(写明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原因),于×年××月××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对被申请人……(写明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具体内容)。申请人已向本院提供……(写明担保的财产名称、数量或数额等)担保。
经审查,本院认为,……(写明采取财产保全的理由)。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写明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保全措施的内容)。
申请人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篇4:财产保全担保合同
___________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______)_民_字第__号
原告(或申请人)______(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或被申请人)______(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本院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作出(______)_民_字第_号财产保全的裁定,现因______(写明解除财产保全的理由)。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______的______(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量或数额等)的查封(或扣押、冻结等)。
审判长 ______
审判员 ______
审判员 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______
篇5:财产抵押借款反担保协议
贷款方: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经中国_________银行_________(下称甲方)与_________(下称乙方)充分协商,根据《民法典》和中国_________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所有的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乙方。
第一条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由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用于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利率按月息_________‰计算。贷款利率如遇国家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_________。
2.评估价值:_________。
3.抵押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本抵押担保借款合同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乙方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和诉讼费)。
第四条 抵押物登记
1.乙方授权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执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及全套有关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的登记备案手续。
2.乙方授权甲方在获得该抵押物的正式产权证明后,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到有关的登记管理机关办理该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甲方。
第五条 抵押物的39;使用和保管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所作的改变而使该抵押物产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动转为本合同的抵押物。
2.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置。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3.乙方对该抵押物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该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 抵押物的保险
1.乙方须在取得该抵押物____日内,到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险种类为该抵押物购买保险。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损毁;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买该抵押物的全部金额;保险期限至借款合同到期之日,如乙方不履行到期还款的义务,抵押人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2.乙方需在保险手续办理完毕____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险单的
第一受益人须为甲方,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甲方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款(除非甲方书面同意)。
3.抵押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乙方须无条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
4.乙方如违反上述保险条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险条款的规定,代为购买保险,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
5.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乙方应就受损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手续。
6.乙方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乙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 提前还款之规定
1.乙方可在本合同执行期内任何一个营业日提前缴付剩余贷款,包括提前全部还清和部分还款,乙方提前还款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不收取任何无关的费用。
2.每次提前部分还款的金额不少于抵押权人之有关规定。
3.部分还款后,抵押人可选择变更月供款金额或变更供款期限,并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第八条 贷款的展期申请 乙方因特殊原因而无法按期归还贷款,应提前10天向甲方提出正式展期申请,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累计贷款期限不超过________年。
第九条 抵押物的处分 发生以下情况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1.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
2.当有任何纠纷、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的。
第十条 在乙方不履行借款合同约定条款时,甲方有权依法就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甲方处分本抵押合同项下之款项,依下列次序处理:
1.用于缴付因处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
2.用于扣缴所欠的一切税款及乙方应付的一切费用;
3.扣还根据本合同乙方应偿还甲方的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款项。
篇6:解除抵押担保合同的诉讼
合同编号:_________
贷款抵押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抵押权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_________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_________元整。
2、贷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______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4、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中国_________银行的规定执行。
5、贷款的支取: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分次提取,由双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第一期贷款分_________次提取。
6、贷款的偿还: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来源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第一期贷款最后还款日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_________。
2、制造厂家:_________。
3、型号:_________。
4、件数:_________。
5、单件:_________。
6、置放地点:_________。
7、抵押物发票总金额:_________。
8、抵押期限:_________年(或为:自本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
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_________,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______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贷款本息。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_________%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____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贷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 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抵押的估计、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系经_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选择:
1、向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7:财产抵押合同抵押担保
贷款方: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
借款方为取得借款,贷款方为确保贷款安全,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财产抵押契约。双方在共同遵守国家法律和信贷政策的前提下,保证恪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 借款方自愿以本单位所拥有的财产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贷款方:包括固定资产 元;可封存的流动资产 元,有价证券 元;其它 元(详见抵押物清单),评估现值共计 ____万元。抵押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即从 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贷款方根据抵押率不得超过现值的________%的规定,同意以借款方抵押物为条件,核定借款方最高贷款额度 万元。在这个额度内,按照中国_____银行贷款办法和信贷政策,可以一次申请贷款,也可分次申请借款,在抵押期限内,贷款归还后可以申请贷款,但借款期不得超过抵押期。
第二条 经贷款方同意,抵押清单所列由借款方_____(使用)的抵押财产。抵押期间借款方可继续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维修,其费用开支由借款方负担。 在借款方________(使用或封存)的抵押物,未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变卖、转移、租借或另行抵押。在抵押期间,属借款方使用的抵押物如有损坏、损失或变质,由借款方负责,并在十日内通知贷款方由借款方另行提供其他等值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或由贷款方核减相应的贷款额。抵押清单所列的由贷款方________的抵押物,自本契约签订之时,移交贷款方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方不能按期还清借款本息时,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物,收回贷款本息。如处理抵押物不足以收回贷款本息时,借款方应用其他资金归还。
第四条 在抵押期间,如充当抵押物的有价证券到期兑现,由借贷双方共同负责办理并偿还贷款。
第五条 在抵押期间,如发生抵押物价格下降时,贷款方相应调低放款额度。
第六条 抵押物必须参加财产保险(有价证券等除外)。如遇保险公司不同意保险或续保,借款方应另找意外财产损失担保人。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保险到期,借款方应负责续保,并将续保的保险单交贷款方,如发生灾害损失,借款方必须以保险理赔款归还贷款本息。
第七条 抵押物的保险、鉴定、登记、运输、保管以及合同公证等费用开支由借款方负担。
第八条 贷款方有权随时对借方和使用的抵押物进行监督检查,借款方须在工作上保证协助。
第九条 抵押合同依法需变更或解除的,必须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协商未成之前,原抵押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条 借款方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和享受应有的权利。
第十一条 借贷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商定增加下列条款:
第十二条 本契约自借贷双方签字并经公证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借款方按合同规定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含提前还清贷款本息),抵押物返还借款方,本契约自动终止。
第十三条 本契约一式三份,签约方和公证机关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与借款合同一起保存。
附件:
1.抵押物清单____ 张。
2.
3.
4.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贷款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章:____________法人代表章: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抵押物清单____ 张
篇8:解除租赁合同的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女,汉族,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仲裁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裁决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居间合同》;
2.裁决被申请人立即腾退房屋并交还给申请人;
3.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被申请人交还房屋之日期间的租金__________元(暂计算半个月);
4.本案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此致
___________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篇9:财产抵押担保合同书
甲方(男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联系电话:
乙方(女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现双方为合法夫妻,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按照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婚内现有财产的约定
1.1 坐落于的房产一处,建筑面积为,产权字号为:,现约定该房产及房产内一切装修、家电等所有权均归方所有;
1.2 坐落于的土地一处,面积亩;南面是,东面是,北边是,西面是,产权证号为,现约定该土地使用权、土地附着物及该土地产生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等)归方所有;
1.3 登记在方名下汽车(车牌号:,车架号:)一辆归方所有;
1.4 夫妻共有存款 万元,其中 万元归方所有, 万元归方所有,此后,各自名下存款归各自所有;
1.5 以方名义持有的公司%的股权全部归方所有,方作为此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因为此公司产生的一切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分红等)、债权债务和方无关。
第二条 债务约定
甲乙双方如需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而进行借款,应由双方共同书面签名方可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无双方共同书面签名则视为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第三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3.1 婚姻存续期间内,对于上述财产,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后,双方有权对其财产进行处分,所得收益由所有者享有。
3.2 未经对方同意私自处分上述财产的,所得收益由对方所有。
第四条 违约条款
在本协议履行中,如一方违约,则所得全部利益归对方所有,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所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以及乙方低于市场价格出售、无偿赠与、抵债等行为造成的差价损失等。
第五条 协议目的
本协议的签订旨在男女双方和睦相处、互敬互爱,衷心希望双方能白头偕老,所以双方必须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如有违反则自愿按照协议约定内容执行。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6.2 因本协议纠纷引起诉讼的,双方确认已填地址和联系方式为对方通知地址和法院诉讼文书送达地址,依照地址做出的送达为有效送达。因填写虚假地址导致签收不能的,由其承担不利后果。
第七条 其他内容
7.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2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协议的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甲方:乙方: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篇10:财产抵押担保合同书
出租单位:____(以下简称出租方)
承租单位:____(以下简称承租方)
为了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根据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租赁财产及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用途___________。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年零__月,出租方自__年__月__日起将__(租赁财产)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年__月__日收回。
(三)租金数额、结算方式及交纳期限
根据国家规定的__(租赁财产)的租金标准(无统一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商定),承租方每月(年)应向出租方交付租金__元,交纳租金的时间为每月(年)的最末一日(或双方商定其他时间一次或几次交付)。
(四)租赁财产的维修保养
租赁期间,__(租赁财产)的维修与保养由__方负责,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均由__方承担。
(五)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在__(租赁财产)出租期间,出租方如将__(租赁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告知承租方__(租赁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情况。
__(租赁财产)所有权转移后,__(租赁财产)所有权取得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权利,承担原出租方承担的义务。
2.承租方如因工作上的需要,将__(租赁财产)转让给第三方承担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取得__(租赁财产)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权利,承担原承租方的义务。
(六)违约责任
1.出租方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租方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遇不可抗力而造成____(租赁财产)的损坏或灭失,经有关部门鉴定属实,承租方及时向出租方说明情况,不负修复或赔偿的责任。
(八)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__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租赁期间,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随意废除合同。
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__(盖章)承租方:__(盖章)
地址:__地址:__
代表人:__(盖章)代表人:__(盖章)
联系人:__联系人:__
电话:__电话:
开户银行:__开户银行:__
帐号:__账户:__
__年__月__日订
篇11:财产保全担保合同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出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出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
申请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查询及保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财产的位置、数量、金额等情况)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纠纷,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向你院起诉在案(或申请人即将提起诉讼)。
现因被申请人有转移、隐匿或损毁财产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为避免将来的生效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申请人其他损害,特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本申请人提供如下担保:
1.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
特此申请。
此致
_______________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篇12:解除租赁合同的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女,汉族,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镇政府_________________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房屋置换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巷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仲裁请求:
1.裁决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居间合同》;
2.裁决被申请人立即腾退房屋并交还给申请人;
3.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被申请人交还房屋之日期间的租金__________元(暂计算半个月);
4.本案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篇13:财产抵押担保合同书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抵押率为________%,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_万元整。
第三条 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四条 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
第五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 抵押财产意外毁坏的风险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财产由乙方提前处分,以所获价款优先受偿。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偿债期限已到,债务未依约偿还或所延期限届满仍不能偿还;
2.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3.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
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 主合同债务人按期偿还债务的,抵押权终止。经抵押登记的财产,乙方应偕同甲方到登记机关办理核销登记。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财产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乙方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原状,并可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该债权总额_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产权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权限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被担保总额________%的违约金。
5.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登记后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14:财产抵押担保合同书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以房地产设定抵押的产权情况
第三条以房地产设定抵押的抵押情况
第四条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贷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贷款用途为__________。
第五条甲方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
第六条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甲方以所购期房作抵押,在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把购房合同、抵押登记证明交乙方执管。
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将房屋所有权证一并交乙方执管。
第七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
(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八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十一条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
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第十三条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四条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出售、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五条抵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六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七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第十九条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第二十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均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
副本________份。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_法定代表人或个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15:反担保合同强制执行申请
申请人:______________,男(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_____族,_____省_____县人,住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男(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_____族,_____省_____县人,住________________
申请执行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初字第_____号判决书。
请求执行事项:
要求强制被申请人履行(_____)_______________初字第_____号判决书的判项,向申请人支付_____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及诉讼费_______________元、保全费、鉴定费_______________元。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业经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作出(_____)_______________初字第_____号_____事判决书,现该判决己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至今拒不履行判决向申请人支付_______________款。
因此,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被申请人支付上述款项。
此致
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16:财产抵押合同抵押担保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为取得借款,贷款方为确保贷款安全,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财产抵押契约。双方在共同遵守国家法律和信贷政策的前提下,保证恪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 借款方自愿以本单位所拥有的财产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贷款方:包括固定资产________元;可封存的流动资产_____元,有价证券_____元;其它_____元(详见抵押物清单),评估现值共计_____万元。抵押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即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贷款方根据抵押率不得超过现值的70%的规定,同意以借款方抵押物为条件,核定借款方最高贷款额度_____万元。在这个额度内,按照中国工商银行贷款办法和信贷政策,可以一次申请贷款,也可分次申请借款,在抵押期限内,贷款归还后可以申请贷款,但借款期不得超过抵押期。
第二条 经贷款方同意,抵押清单所列由借款方保管(使用)的抵押财产。抵押期间借款方可继续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维修,其费用开支由借款方负担。在借款方保管(使用或封存)的抵押物,未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变卖、转移、租借或另行抵押。在抵押期间,属借款方保管使用的抵押物如有损坏、损失或变质,由借款方负责,并在十日内通知贷款方由借款方另行提供其他等值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或由贷款方核减相应的贷款额。抵押清单所列的由贷款方保管的抵押物,自本契约签订之时,移交贷款方保管。
第三条 借款方不能按期还清借款本息时,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物,收回贷款本息。如处理抵押物不足以收回贷款本息时,借款方应用其他资金归还。
第四条 在抵押期间,如充当抵押物的有价证券到期兑现,由借贷双方共同负责办理并偿还贷款。
第五条 在抵押期间,如发生抵押物价格下降时,贷款方相应调低放款额度。
第六条 抵押物必须参加财产保险(有价证券等除外)。如遇保险公司不同意保险或续保,借款方应另找意外财产损失担保人。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保险到期,借款方应负责续保,并将续保的保险单交贷款方保管,如发生灾害损失,借款方必须以保险理赔款归还贷款本息。
第七条 抵押物的保险、鉴定、登记、运输、保管以及合同公证等费用开支由借款方负担。
第八条 贷款方有权随时对借方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进行监督检查,借款方须在工作上保证协助。
第九条 抵押合同依法需变更或解除的,必须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协商未成之前,原抵押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条 借款方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和享受应有的权利。
第十一条 借贷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商定增加下列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本契约自借贷双方签字并经公证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借款方按合同规定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含提前还清贷款本息),抵押物返还借款方,本契约自动终止。
第十三条 本契约一式三份,签约方和公证机关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与借款合同一起保存。
附件 1.抵押物清单_____张。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 抵押物清单
抵押契约编号:__________
单位:____元
企业名称
经济性质
地 址
电 话
抵押物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帐面价值抵押现值折扣率抵押存放地点保险单
原值净值价值保险号码起止时间
以上所列财产已在保险公司投保,到期后由借方负责续保。保险单据由贷方保管。经双方协商,本单所列抵押财产在_____方保管(使用)或封存,按合同要求负责管理。
借方公章:____________ 贷方公章: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17:财产抵押借款反担保协议
编号:
立约人: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担保本合同第十七条所指明之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能得到按时足额偿还,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或依法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抵押物。
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所有的或依法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抵押物。
现甲乙双方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平等协商,就下列条款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抵押物。
见本合同第十八条。
第二条抵押担保的范围
本合同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等。
第三条抵押物和抵押物权属凭证的保管及责任
一、抵押期间,抵押物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代理人保管,乙方及其代理人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
抵押期间为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全部还清之日止的期间。
二、抵押期间,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其行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经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
因恢复抵押物价值或设定新增的抵押所花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抵押期间,乙方应将抵押物的权利证书及其它相关证明文件交由甲方保管。
甲方应妥善保管好抵押物权属凭证。
如因保管不善,造成抵押物权属凭证灭失的,甲方应承担补办费用。
第四条抵押物登记
一、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依法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甲乙双方应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15日内,持本合同及有关资料到相应的政府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登记。
二、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依法无需办理抵押物登记,甲乙双方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甲乙双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持本合同及有关资料到乙方所在地的公证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
三、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积极配合甲方按照本条第
一、二款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乙方的原因未能在前述期限内办妥相关手续,乙方应对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保险
乙方根据国家规定或贷款人的要求办理第一受益人为甲方的保险,保险金额不得低于贷款金额。
保险公司的选择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并将保险单交甲方保存。
投保期限应长于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
若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延长,乙方需办理延长投保期手续。
投保的财产如发生损失,甲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借款本息及其他费用。
如乙方未办理抵押物投保手续或延长投保期手续,甲方有权代理乙方直接办理,有关费用仍由乙方支付,甲方有权从乙方在甲方处开设的帐户中直接扣划 或以其他方式追索。
第六条对抵押期间处分抵押物的限制
一、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售、交换、赠予、转移或以任何其他不适当的方式处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在向贷款人提供拟承租人已知晓抵押物已抵押给贷款人、并承诺自行承担因抵押权实现而提前中止租赁合同的所有损失的书面证明后,借款人(抵押人)可以出租抵押物,但出租期限不得长于——年,出租期限长于——年的出租,必须征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
租赁所得应存入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用于归还贷款的存款账户中,作为每月还本付息款项来源的一部分,不得挪做他用。
二、抵押期间,如乙方确需有偿转让本合同项下抵押物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才可以进行:
1.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乙方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或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2.乙方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以致不能足额抵偿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应的足额抵押财产;乙方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3.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足额价款划入甲方指定帐户,以用于到期或提前清偿借款合同项下所有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在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足额价款划入甲方指定帐户以后,甲方可以协助乙方办理注销抵押物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得权属凭证退还乙方。
第七条费用承担
本合同项下的有关保险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公证费用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50%。)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九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依法处分抵押物:
一、借款合同规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借款人未能按时归还借款本息或借款合同延长的期限届满后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二、借款人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或违反借款合同,导致出现甲方依法可以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的情况;
三、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四、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之后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放弃继承;
五、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之后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虽接受继承或遗赠,但拒绝履行偿还借款本息义务的;
六、足以危及借款合同项下债权实现的其他事由。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六条的规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其擅自处分抵押物的行为,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要求乙方提供甲方可以接受的其他抵押财产,或依法提前处理抵押物。
二、乙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孳息收取
借款合同履行期届满后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不能按时清偿,甲方因此主张抵押权,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或扣押的,自查封或扣押之日起甲方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以及乙方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
第十二条抵押权的实现
一、当出现本合同
第十条规定的任何单项或多项情况,抵押权可经下列方式实现:
1.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直接以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抵押物;
2.依照法律规定程序处理抵押物。
二、以上述方式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甲方有权优先受偿。
其价款超过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的.部分,归乙方所有。
不足部分,甲方另行追索。
第十三条抵押权消灭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全部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全部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消灭。
甲方保管的乙方财产权利证书或证明及财产保险单等应退还给乙方。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注销抵押物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方式
一、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甲乙双方的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障。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后,甲方为追索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欠的债务,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争议解决。
见本合同第十九条。
第十五条抵押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依法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本合同经乙方签字并经甲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自办理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至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费用全部还清时失效。
二、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依法无需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本合同自乙方签字并经甲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费用全部还清时失效。
第十六条关于立约人的说明
抵押权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电话:
邮政编码:
抵押人:
住所: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电话:
邮政编码:
第十七条本合同的签订鉴于
(即借款人)申请向甲方借款整(大写),甲方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此项借款,甲方和借款人为此签定了编号为 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
第十八条抵押物
一、名称:
二、数量或面积:
三、购入价:
四、评估价及抵押率:
五、处所:
六、使用期限:至
七、权属来源:
八、权属证明:
第十九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下列第种方式(二者择一):
一、向贷款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
第二十条补充条款
第二十一条贷款人有权向有关个人征信系统提供贷款信息;借款人严重违约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时,贷款人有权通过社会公告的形式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合同签署日期:
篇18:财产抵押合同抵押担保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 债权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住所:
电话:传真: 邮编: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被保证人)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受益人)签定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主合同),约定由质权人为其提供保证期限为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保证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的保证担保。为了确保主合同项下被保证人义务得到切实履行,出质人愿意向债权人提供质押反担保。为明确当事人权利、义务,依据我国《合同法》、《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出押人陈述与保证
1.1出质人是本合同项下出质股份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本合同项下的出质股份不存在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方面的争议;
1.2完全了解被保证人的权利义务,为其提供质押反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1.3本合同项下股份依法可以设定质押,设立本合同的质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第二条 质押担保范围
2.1出质人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质权的费用。
2.2当被保证人不履行其债务时,无论质权人对《委托保证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质权人有权直接要求各出质人在其担保范围内对全部债权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条 质押股份
3.1本合同项下用于质押的股份详见《股份质押清单》。
3.2本合同签订时当事人对出质权利约定的价值,不作为质权人处分该权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质权人行使质权构成任何限制。
第四条 质押股份的记载
4.1出质人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将本合同的股份出质事项记载于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被持股人)的股东名册。
第五条 股份质押的股东会决议
5.1出质人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就本合同的股份出质事项作出被持股人的股东会决议。
第六条 质权的实现
6.1质权人代被保证人代偿债务后,质权人有权与出质人协商,将出质股份折价由质权人所有以抵偿主合同借款人所欠债务,也有权对出质股份采取拍卖、变卖等方式处分,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6.2质权人依6.1条处分出质股份时,各出质人应予配合,并到有关部门办理出质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
第七条 转让禁止
7.1在被保证人偿还主合同及《委托保证合同》项下全部债务之前,各出质人不得馈赠、转让、质押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出质股份。
第八条 出质人的权利和义务
8.1承担本合同项下质权人实现质权的全部费用。
8.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各出质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出质股份馈赠、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分。
8.3在出质股份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时,各出质人有义务
通知并协助质权人免受侵害。
8.4当被持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各出质人应当提前3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质权人:
8.4.1实行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与外商合资合作等;
8.4.2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股权变动;
8.4.3涉及重大经济纠纷;
8.4.4出质股份发生权属争议;
8.4.5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
8.4.6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
8.5被保证人偿清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出质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第九条 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9.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质权人可以提前处分出质股份,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9.1.1依据主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主合同而发生质权人代偿或造成质权人经济损失。
9.1.2主合同履行期间被保证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贷款债权落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等对其偿债能力有重大影响的情况。
9.2有权要求各出质人协助,避免质权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出质人在本合同第一条中作虚假陈述与声明,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10.2本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他方造成的损失;
10.3如因出质人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该出质人应在质押担保范围内赔偿质权人的全部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1.1本合同经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自然人出质人签字生效)。
11.2本合同有效期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11.3《保证合同》、《委托保证合同》无效,本合同仍有效,全部出质人仍应按本合同承担担保责任。
11.4本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12.1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质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三条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13.1出质人承诺妥善经营管理被持股人的一切业务;
13.2出质人承诺在被保证人偿清《委托保证合同》项下全部债务之前,被持股人不得进行股利或红利的分派;不得将其股份出售、转移、质押,也不得与第三方从事任何对被持股人的营运或财务状况有损害的行为。
13.3质押期间质押股份发生权属争议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13.4质押期间质押股份灭失或被有关机关宣告为无效的,出质人须另行向质权人提供反担保物。
第十四条 附件
14.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附件一:《股份质押清单》
第十五条 附则
15.1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不含正文,仅限盖章使用
出质人〔1〕(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出质人〔2〕(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质权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附件:
股份质押清单
出质人: 质权人:
篇19:财产抵押担保合同书
男方:
住址:
身份证号:
女方:
住址:
身份证号:
风险提示: 签订协议必须出于双方自愿 订立婚内财产协议必须出于双方自愿,任何一方均不能对另一方采取隐瞒、欺诈、胁迫的方式,也不能乘人之危。
婚内财产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完整,既不能规避法律,也不能违反公序良俗,否则,该婚内财产协议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双方于______年__月__日登记结婚,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并于______年__月__日生育一子 。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对财产的归属达成原则性意见,特签订协议,双方遵照执行。
一、婚内现有财产的约定:
现有财产如下:
1、位于______市______区______的房屋,现房屋产权登记人为________;
2、位于______市______区______的房屋,现房屋产权登记人为________;
3、位于上述二套房屋内的其他设施;
上述所列的财产为夫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权属的约定:自本协议签定之后,各自经手取得及以其名义取得的财产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确定的财产范畴)归各自所有,对方不得主张所有权。
三、对于个人财产处理的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及婚后自己所得财产分别归其个人所有,双方经济独立,各自财产由个人完全支配处置,无须征得配偶同意。
同时,对于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支出的必须费用,由夫妻双方各承担一半。
四、对于共同财产处分的约定:夫妻婚后对于日常消费支出 元以下的,可自行支配开销;
凡处理超过 元价值以上的钱物时,一方处置时必须经过配偶另一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一方未经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由处理一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风险提示:对第三者的债务由一方承担 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债务,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在婚内财产协议中,可以约定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其本人承担。
但是,这类各自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
否则,债权人可要求夫妻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也就说这种约定只对夫妻双方有效力,除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情况下,不能对抗第三人。
五、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现有债务约定:
现有债务情况如下:双方因__________,由______经手所欠债务______元,由______承担。
六、对于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其他债务的约定:涉及到今后其他个人经手的债务时,一方对外举债时必须向债权人明示夫妻间的财产约定,该债务系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还款义务;
因为共同的利益或责任而产生的债务(包括因为共同的利益而产生的债务、子女因为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等情况下而产生的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七、损害赔偿的约定:如一方由于 主动提出离婚的(或不提出离婚),且无过错方有证据证明其存在的,除按照上述原则分割财产,债权及债务外,有过错方应支付给无过错方精神赔偿损害金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为在办理相关手续时直接以现金支付给对方。
八、双方因为履行协议发生争议,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加以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
______年__月__日
女方:
______年__月__日
篇20:财产抵押合同抵押担保
编号 :
贷款方:
借款方:
借款方为取得借款,贷款方为确保贷款安全,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财产抵押契约。双方在共同遵守国家法律和信贷政策的前提下,保证恪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 借款方自愿以本单位所拥有的财产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贷款方:包括固定资产 元;可封存的流动资产 元,有价证券 元;其它 元(详见抵押物清单),评估现值共计 万元。抵押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即从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贷款方根据抵押率不得超过现值的70%的规定,同意以借款方抵押物为条件,核定借款方最高贷款额度 万元。在这个额度内,按照中国工商银行贷款办法和信贷政策,可以一次申请贷款,也可分次申请借款,在抵押期限内,贷款归还后可以申请贷款,但借款期不得超过抵押期。
第二条 经贷款方同意,抵押清单所列由借款方保管(使用)的抵押财产。抵押期间借款方可继续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维修,其费用开支由借款方负担。 在借款方保管(使用或封存)的抵押物,未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变卖、转移、租借或另行抵押。在抵押期间,属借款方保管使用的抵押物如有损坏、损失或变质,由借款方负责,并在十日内通知贷款方由借款方另行提供其他等值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或由贷款方核减相应的贷款额。抵押清单所列的由贷款方保管的抵押物,自本契约签订之时,移交贷款方保管。
第三条 借款方不能按期还清借款本息时,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物,收回贷款本息。如处理抵押物不足以收回贷款本息时,借款方应用其他资金归还。
第四条 在抵押期间,如充当抵押物的有价证券到期兑现,由借贷双方共同负责办理并偿还贷款。
第五条 在抵押期间,如发生抵押物价格下降时,贷款方相应调低放款额度。
第六条 抵押物必须参加财产保险(有价证券等除外)。如遇保险公司不同意保险或续保,借款方应另找意外财产损失担保人。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保险到期,借款方应负责续保,并将续保的保险单交贷款方保管,如发生灾害损失,借款方必须以保险理赔款归还贷款本息。
第七条 抵押物的保险、鉴定、登记、运输、保管以及合同公证等费用开支由借款方负担。
第八条 贷款方有权随时对借方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进行监督检查,借款方须在工作上保证协助。
第九条 抵押合同依法需变更或解除的,必须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协商未成之前,原抵押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条 借款方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和享受应有的权利。
第十一条 借贷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商定增加下列条款:
第十二条 本契约自借贷双方签字并经公证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借款方按合同规定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含提前还清贷款本息),抵押物返还借款方,本契约自动终止。
第十三条 本契约一式三份,签约方和公证机关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与借款合同一起保存。
附件:1.抵押物清单 张。
2.
3.
4.
借款方公章: 贷款方公章:
法人代表章: 法人代表章:
年月日 年月日
附: 抵押物清单
抵押契约编号
单位:元
企业名称
经济性质
地 址
电 话
抵押物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帐面价值
抵押现值
折
扣
率
抵押
价值
存放地点
保险单
保险号码
起止时间
以上所列财产已在保险公司投保,到期后由借方负责续保。保险单据由贷方保管。经双方协商,本单所列抵押财产在 方保管(使用)或封存,按合同要求负责管理。
借方公章: 贷方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