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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钢瓦工程合同范本通用20篇

彩钢瓦厂房施工合同范本_彩钢瓦厂房施工合同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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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设计,全文共 138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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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范本

【篇一】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地点: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签订日期:

目录

正文:

1。合同依据2。项目概况3。设计范围4。服务与职责

5。费用、付款方式、设计成果和进度要求及交付6。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及文件7。合同生效、终止与结束8。责任与权利9。一般条款

附件一:主要设计人员名单附件二:《设计任务书》附件三:《施工图设计指导书》附件四:《设计文件深度及设计错误分类》附件五:《宗地规划要求》附件六:宗地地形图附件七:深圳地区气象资料附件八:销售合同附图样板

1.合同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2《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相关建设工程审批文件。

2.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项目2。2项目地点:

项目总占地面积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暂定约万平方米。其中别墅部分约为万平方米;小高层及高层部分约为万平方米,公建约为万平方米。

备注:以政府主管部门竣工查丈建筑面积为准(包括地下室、半地下室、架空层等不计容积率面积)。

2。3产品类型:联排别墅、独幢别墅、商业及公建、小高层及高层。

3.设计范围

本项目设计范围为建筑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结构、机电设计,其中不包括桥梁、沟渠、防洪、排洪、基地处理、岩土工程勘探和试验、用地红线外的任何设施、市政道路、市政电力等设计和施工图预算及工程量清单,但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完成上述工作。

3。1规划建筑方案设计阶段:3。1。1进行规划方案设计。3。1。2报建图纸制作。3。1。3设备方案的总体规划。3。2方案调整设计阶段

3。2。1根据甲方及政府部门的意见,完成规划方案调整;

3。2。2联排别墅、独幢别墅、商业及公建、小高层及高层单体方案设计调整

3。3扩初设计阶段;3。3。1规划总图设计,包括土方台地、道路及室外主要管线等;3。3。2完成单体建筑扩初设计、结构及设备的扩初设计;3。3。3向甲方提交各专业扩初条件图,供甲方审查;3。3。4结合甲方的开发节奏,制定较详细的设备方案(强、弱电、空调通风及水专业)。

3。4施工图设计阶段;3。4。1乙方应结合甲方提供的百叶、低窗护栏、楼梯栏杆、阳台栏杆等标准做法,完成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和室外工程的施工图设计。3。4。1。1完成建筑施工图设计建筑:

1)室内(根据甲方提供的要求,完成住宅、商场、地下室等所有建筑的常规一次装修);2)立面(包括所有建筑的外立面分色图及装修详图设计、立面材料样板及清单)。3。4。1。2完成结构施工图设计;3。4。1。3完成设备施工图设计(含强弱电、智能化系统主要通道预留、配合精装修房的强弱电插座定位、给排水、通风空调;市政管网系统接驳的设计工作);3。4。1。4总图施工图设计(含土方平整图、总图定位、竖向包括挡土墙定位、管线综合图等,管线综合图应配合甲方现场施工需要,必要时应先出道路的综合管线图,在总图中须明确小区内各管线与市政管线的接口关系;)3。4。1。5完成节能设计及测算,并提交及计算书。3。4。1。6其他可选施工图设计;3。4。1。7某些特殊专业由甲方委托其它单位设计或由相关专业公司设计,乙方要协助甲方作方案审核并协调合理布局,并承担总体责任。如:小区建筑夜景灯光设计配合(建筑、机电管线等);小区背景音乐系统布置的配合设计(建筑、机电管线等)电梯设计;公共区域装修设计;雨水再利用设计;太阳能设计;湿地设计;钢结构设计;厨卫模块化设计、全面家居的解决方案及户型优化方案;幕墙、铝合金节点设计;小区内水景的设计;环境照明的深化设计;人防;燃气;小区智能化设计。3。4。2完成宗地内所有建筑物销售用建筑图、销售合同附图的制作。

3。5品质提升设计阶段3。5。1乙方应完成以下设计;小区、组团、公建、住宅主入口;公共部位设计、大堂、电梯厅、公共走道;外装部品设计、提供材料样板清单(实物样板或照片);重要立面节点设计、雨篷、顶部造型;备注:

A。建筑物包括:各类住宅建筑;商业、会所等公共建筑;各类小区配套建筑;各种独立或存在于主体建筑中的设备用房;

B。构筑物包括:环境景观用途的构筑物如亭、廊、花架等;室内外游泳池;公交车站和出租车站;

C。室外工程包括:封闭组团围墙及入口装置;底层住户户外花园围墙;

乙方因履行本合同3。4。1。7条与3。5条及备注B,C项、3。6。3、4。3。7、4。3。8、4。3。12、4。3。13条约定义务所涉及的设计补偿费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工作内容协商后另签协议。

3。6其它约定:

3。6。1消防报建图、供电报建图、防雷报建图,必须单独出图,按消防主管部门、供电局、政府防雷办公室要求装订。3。6。2完成建筑施工竣工图纸电子版制作;3。6。3按甲方要求完成销售模型及效果图的制作;3。6。4按甲方要求配合专业公司完成人防设计工作;3。6。5对甲方、审图公司所提设计意见、建议,乙方均配合并及时反馈。3。6。6设计图纸与项目现场情况,市政配套一致。3。6。7对于整个项目结构、设备方案应经过经济、技术方案比较(应有二至三个方案),乙方须与甲方相关专业工程师协商确认实施方案。3。6。8配合供电局的审图中心审查,避免反复,完成供电配电房的规划报建。

4。服务与职责

4。1甲方职责4。1。1甲方向乙方提交设计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应保证所提交给乙方的各项基础资料及文件不会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名称权、肖像权等各项权利),也不会违反相关强制性法律规定。否则甲方应立即纠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1。2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4。1。3甲方因非乙方原因不确认或甲方上级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应付的设计费;4。1。4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复制、向第三方转让,否则,乙方有权索赔。4。1。5若乙方主动对施工图纸,结合现场条件进行优化处理,甲方根据成本节约成果,给予乙方以适当的奖励。

4。2乙方基本服务:

4。2。1作为该项目规划、方案、扩初方案设计阶段的设计主导,乙方与甲方委托的设计公司紧密合作,关于国内各种规划、建筑、消防等规范予以指导。对于甲方委托的设计公司的各阶段设计成果和所有设计变更文件,乙方应对方案提出意见并对可实施性进行复核和相应的结构、水、电等专业进行配合。乙方须在三日内对各阶段设计成果和所有设计变更文件向_甲方委托的设计公司、甲方提交复核意见,如甲方委托的设计公司对该复核意见有异议,乙方有责任及时积极与之进行协商,如仍不能达成共识,可要求甲方进行乙方与_甲方委托的设计公司的协调工作,并由甲方明确最终意见。图纸的最终审批权在甲方。

4。2。2乙方须配合甲方完成项目各阶段的规划、消防、人防、环保等报建工作,提供准确的图纸及说明。乙方应对项目的建筑面积按东莞市有关规定准确计算,以计容积率面积为准,上下误差不超过平方米,如超过该误差,乙方应予以人民币元补偿给甲方,对于此补偿,甲方有权在向乙方支付的任何费用中单方面给予抵扣。

4。2。3作为施工图制作的总协调者,乙方将提供以下服务:4。2。3。1配合甲方设计图纸审查,包括:甲方委托审图公司对乙方施工图审查,审查范围包括国家规范,强制性条文和甲方内部评审标准。乙方对审查过程予以配合,专业设计师及时去审图公司对接,对审图意见及时修改并反馈,保证两轮审查通过。甲方委托设计监理进行设计管理,设计单位须接受设计监理的管理,对设计监理提出的质疑,乙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回复。

4。2。3。2配合人防设计单位完成人防设计和报建工作。包括:※甲方指定在本地有设计资质的人防设计单位(丙方),由甲、乙、丙三方另行签订人防设计协议,三方协议需约定乙方对丙方负有设计管理职责,人防设计费由甲方支付,丙方出具合法税票。乙方与人防设计单位(丙方)直接对接,处理与人防专业的配合问题,优化专业布置。乙方为人防设计中各专业提供技术参数、电子图纸。

4。2。3。3乙方施工图纸设计必须满足国家与地方节能设计要求。

4。2。3。4设计过程中,乙方提交初步设计提资图给甲方,供甲方技术审查。

4。2。3。5配合甲方委托的精装修设计、户型优化方案,包括:甲方委托装修公司、橱柜公司进行精装修设计,并向乙方提交装修方案图纸。乙方向装修公司、橱柜公司及时提供户型大样、厨卫大样、公共区域图纸,并按装修图纸配合建筑、结构、设备专业施工图设计、户型优化方案。

4。2。3。6配合甲方委托的景观设计单位完成环境景观设计和施工图制作。包括:对景观设计方案的构思予以协调和建议;对景观设计施工图中各种构筑物、设备、管线提供各相关专业技术参数与电子图纸;根据景观设计的需要,对该项目相关设计做相应的调整和修改。

4。2。3。7配合并满足万科物业公司对“物业智能化”部分的配管要求,并在施工图中体现。

4。2。3。8根据甲方委托的装饰设计单位的需要,提供设计配合与修改,包括建筑、结构、设备、主管线。

4。2。4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应无条件修改或补充。

4。3乙方职责

4。3。1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限向甲方提交设计成果,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适用性、经济合理性及时限负责,具体要求详见第__5。3__条。

4。3。2乙方必须对其交付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政府审批部门有关本工程的文件,并应符合《施工图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在采用适合我国国情的外国先进技术和材料设备,而我国尚无该项规范或技术规则时,可参照国外使用,应须经有关上级单位的批复。

4。3。3乙方对甲方选择的其它设计单位提供各专业的技术支持。

4。3。4成本控制乙方应做到所有设计方案经济合理,并做到认真计算,如甲方认为乙方在设计过程中存在经济上的不合理现象,有权向乙方提出质疑,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提供诸如计算书等技术资料,乙方应予合理解释并积极配合。表中的数值的单位:kg/㎡建筑面积,适用项目的赠送面积应小于20%。由于特殊结构特征(如结构体系抗震超限、大量的假复式户型等复杂建筑方案)导致最终设计结果超出目标值时,设计院应在含钢量统计表完成之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结构含钢量超限分析》报告,双方根据分析报告重新确定上表中数值。

4。3。4。3甲方可以约请经双方认可的结构咨询公司,按现行国家规范对乙方的施工图进行同模型、同条件的计算复核。咨询结果如不满足

第4。3。4。2条,乙方应无条件对施工图进行优化修改。

4。3。4。4乙方对结构咨询公司的计算复核有异议,应与甲方一起对设计计算有关的原始数据、重要参数、计算书进行认真的研究复核。共同找出问题的原因,乙方并对相应设计进行修改优化。

4。3。4。5优化修改后,钢筋含量与4。3。4。2条约定的数据相比,在限额范围内,乙方可获得人民币1元/㎡奖励,超出限额范围,乙方将支付人民币2元/㎡违约金,按照当期竣工查丈建筑设计面积进行核算。

4。3。4。6乙方应对设备系统做多方案经济技术比较,从中选择的方案。

4。3。5聘请顾问或协助部门乙方在必要时可聘请顾问进行设计指导工作,其费用由乙方决定并在设计费中分摊或支付,但统一由乙方向甲方负责。甲方因工作需要自行聘请或建议聘请的专业顾问,其费用由甲方决定并由甲方支付。

4。3。6图纸交底在初步设计、桩基施工图、主体施工图完成并提交甲方后,乙方应与甲方充分沟通,并根据甲方要求前往甲方公司所在地参加图纸交底会议,解释其设计图纸。

4。3。7现场代表在开工后,乙方负责派各相关专业负责人每周一次或应甲方要求到施工现场解决施工中发现的设计图纸问题,并及时配合处理施工中发生的与设计有关的问题,随时接受甲方工程经理或地盘代表在设计上的咨询并将咨询结果整理后提交书面答复。开工后头二个月,乙方派驻现场设计师(包括建筑、结构、设备各专业),第一个月为结构设计师,第二个月为建筑设计师,该事项的进行及其它专业设计师派驻现场以甲方发函为准。

4。3。8材料及机电设备的选购甲方在编制施工图前初步选定的机电设备只作暂时考虑,待正式签订定货合同后乙方有义务调整设计。如某些设备选型涉及到土建基础或其它预留、预埋,施工后很难更改的应事先提醒甲方确认,否则,造成工程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在甲方要求下,乙方应协助参加技术谈判,提供选型和鉴定意见。

4。3。9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参加有关管理部门的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进行不超过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协助甲方使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获得政府主管部门及供电局、燃气公司批准。

4。3。10按照甲方要求,负责提供售楼所需的图则(各类平面图)和文字说明,其它如排版印刷等工作由甲方负责。样本参见附件四。

4。3。11按照甲方要求,负责把握售楼模型所需的效果和文字。

4。3。12负责提供签订售楼合同所需的图则(准确标明结构柱或剪力墙位置的单元建筑各层平面图,标注轴线尺寸),设计变更所引起的图纸修改应在该部分图中表达。样本参见附件四。

4。3。13按照甲方要求,负责提供产品说明书所需的图则、准确标明结构柱或剪力墙、梁位置的单元平面放大图;含系统图及图例的单元强电、弱电、给排水、空调等平面放大图,设计变更所引起的图纸修改应在该部分图中表达。样本参见附件四。

4。3。14乙方负责原定设计范围内的必要修改设计,包括变更设计及补充设计。在乙方执行设计任务期间,甲方、环境设计单位、专业设计单位如有较小修改设计、变更设计,乙方将不另行收费;甲方、环境设计单位、专业设计单位如有重大变更设计或由于提出设计条件的延迟引起的重复设计、修改设计的,甲方、环境设计单位、专业设计单位应书面通知乙方该等事项,且甲、乙双方应于该等修改设计成果提交之前签订补充协议,费用另计,乙方应及时安排变更设计,不得影响工程施工进行。

4。3。15对设计过程中所需的设计资料或其它需甲方配合的事项应及时通知甲方。4。3。16工程结束之前,乙方应保证该工程主要设计人员的稳定,以确保设计后现场服务的质量。若甲方认为乙方的设计人员资质不符合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予以更换,乙方不得拒绝。若乙方中途更换主要设计人员,应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认可。

4。3。17对于设计过程中的重要问题,乙方均应先送甲方审核后方可进行下一步设计,这类问题是指:总图及建筑的平面、立面、剖面;基础形式、结构选型、柱网的布置,经济性比较;给排水、电气、消防等重要系统;户型柱、梁、隔墙平面定位图,并标明开关、空调、插座等位置;总图施工图设计(含土方平整图、土方挖填平衡的经济比较、管线综合图的经济性分析;完成节能设计及测算,节能多方案经济性的比选。其它问题详见设计任务书的具体要求。重要的设备选型。

4。3。18关于设计缺乏深度、未达到甲方要求、服务不到位及设计错误等的奖罚。4。3。18。1按照附件三中设计错误的类型,进行一定的奖罚:如Ⅱ类问题不多于5个(含5个)及Ⅲ类问题不多于4N个(含4N个,N为A1标准图纸数量)且无Ⅰ类问题者奖励人民币100,000。00元整;如出现Ⅰ类问题,每个扣除违约金人民币20,000。00元整,Ⅱ类问题多于5个者,每增加一个问题扣除违约金人民币3,000。00元整,Ⅲ类问题多于4N个者,每增加10个问题扣除违约金人民币500。00元整(不超过10个按照10个计算)。对以上违约金甲方有权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任何费用中作相应扣除,扣除费用总和上限为本合同总额。

4。3。18。2为保证设计文件的时效性,应甲方要求或设计本身违反规范或错误或不周,乙方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形式的局部变更,乙方应自收到设计变更通知单之日起四个工作日内完成在整图中的相应部位修改,并将相应的电子文件报甲方备案;以蓝图形式的变更,乙方应自知悉将进行蓝图变更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电子文件报甲方备案。对设计质量及深度问题造成施工工程经济损失及施工进度延迟,甲方根据工程经济损失情况,若根据本合同规定需扣除乙方设计费用的,则甲方应就扣除乙方设计费用事项事先书面通知乙方,每次从乙方设计费中扣除1000。00元~5000。00元,但扣除费用总和上限为本合同总额。本条款并不影响甲方依照本合同其他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享有的经济权利。

4。3。18。3为保证乙方现场服务的有效性,甲方应对乙方的现场服务质量做记录,若

乙方人员未能按4。3。7条要求进行现场服务,甲方可根据乙方的服务质量对该部分费用做相应扣除,且扣除费用总和上限为本合同总额。

4。3。18。4乙方须配合甲方进行施工验收及办理竣工图盖章手续,并协助甲方取得竣工证明和房产权证书等入伙文件。若乙方对甲方合理要求不予以协助而对甲方造成影响及损失的,乙方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责任,并扣除施工设计配合阶段设计费25%作为违约金。

4。3。19乙方了解并确认在与甲方接洽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乙方所知悉或取得甲方经济资料为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承诺严守其保密性,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乙方承诺甲方之商业秘密仅用作本合同约定之目的,不得用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本条规定,乙方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损失难以计算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合同总额的5%。

4。3。20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交给甲方的各项设计成果和咨询意见不会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名称权、肖像权等各项权利),也不会违反相关强制性法律规定,否则乙方应立即纠正侵权或违法事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有上述事由发生,乙方应依甲方选择:1)修改设计成果至不侵权;2)终止设计且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本条规定损失赔偿不适用于第8。3条规定。

4。3。21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限向甲方提交设计成果,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适用性、经济合理性及时限负责。

4。3。22乙方委派为该项目的总负责人。如设计过程中更换主要设计人员,乙方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获甲方同意后方可实行。4。3。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5费用、付款方式、设计成果和进度要求及交付5。1费用:按总建筑面积暂定万平方米,本合同金额暂定为人民币元整(¥元),其中别墅总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暂定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元);小高层及高层总建筑面积约为万平方米,暂定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元)。甲、乙双方同意最终按政府主管部门竣工查丈的建筑面积为准核定设计费。

5。1。1设计费单价:

5。1。2景观的水、电、结构等专业配合费(待定),最终根据实际工作内容,甲乙双方协商后另签协议。

5。1。3燃气设计配合费(待定),最终根据实际工作内容,甲乙双方协商后另签协议。

5。1。4人防设计费(待定),乙方负责人防的协调配合工作,最终按照人防设计院签订的合同另签协议增补设计费用。

5。1。5最终按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竣工查丈建筑面积为准核定设计费。

5。1。6若项目进行分期或滚动设计,按当期所竣工查丈的建筑面积为准计算本期设计费,按照付款进度表中约定的各阶段付款比例分阶段支付,最终按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竣工查丈建筑面积为准结算本期设计费。

5。2付款:

5。2。1甲方支付设计费前,乙方须提交给甲方设计费发票,付款申请包括银行帐号资料。甲方在收到发票并审核乙方交付设计成果和发票资料合格无误后10天后,按第5。3条约定进度支付乙方设计费。

5。2。2设计费按项目分期后每期各分次支付。付款时间与每一设计步骤紧密联系,全部付款甲方以人民币形式直接汇入乙方以下帐户:开户名: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5。3设计成果进度要求及付款进度:

1、所有需要在规划局报建的图纸都必须和电子报建同时进行,电子报建由乙方完成,如在电子报建方面有任何疑问,请直接与规划局负责电子报建经办人沟通。联系电人:陈明辉、王文杰联系电话:0476。

2、项目若分期或滚动开发,按当期竣工查丈的总建筑面积(含地下室、半地下室和架空层)计算当期设计费,根据上表设计付费比例支付各阶段费用;

3、双方另行约定每一期的出图时间,以书面确认为准。

4、各设计阶段的报建工作,乙方应完成相关电子报批工作,并与图纸一同提交。5、在正常合同之外,甲方根据乙方完成设计工作的质量给予设计奖励,具体数额另行商定。5。4成果交付成套阶段性设计成果应在甲方公司所在地或甲方指定的其他地点交付,修改通知单及其他文件交付地点为乙方公司资料室。

6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7合同生效、终止与结束

7。1本合同需经甲乙双方加盖单位公章,并且双方单位法人代表或由法人代表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后生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并盖章)的日期为准。

7。2若乙方发生下述情形之一,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相关规定和法律规定采取相映救济措施。7。2。1乙方进行破产或破产和解的程序;7。2。2乙方有转移资产、抽逃资金或其它丧失声誉及履约能力之情形;7。2。3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规定义务,经过甲方合理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

7。3合同终止后果

7。3。1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当于甲方指定期间内返还甲方所有商业秘密资料、信息,不能返还的予以销毁。

7。3。2甲方享有乙方已交付的设计文件及图纸的在本工程项目的无偿使用权。

8责任与权利

8。1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应按照合同付清乙方已完成阶段设计任务对应的设计费,若日后工程仍再度进行,甲方与乙方应就原合同尚未履行部分或新的服务范围,协商新的收费方式或重新签订合同。甲方或甲方的上级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超过六十天,或乙方被通知无限期停止工作时,此工程作停建论,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应付的设计费,乙方保留由此造成损失申请赔偿的权利。

8。2乙方按工作进度分阶段提交帐单/发票,甲方核审无误后,收到发票的三十日内支付乙方。甲方逾期支付超过六十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a)乙方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或导致甲方按照第7。2条规定或合同其他规定解除合同者,应退还相应设计阶段全部设计费。甲方享有乙方已交付的设计文件及图纸的在本工程项目的使用权。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超过三天的,则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相应阶段应收设计费的1%;但乙方不因为邮政造成的延误负责;由于甲方自身原因,延误了设计费支付时间,超过三天的,则每延误一天,应按该项目相应阶段应付设计费的1%支付违约金;施工图阶段提供图纸设计时间每延误一天均按人民币10000。00元/天计算。

8。3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乙方应根据损失的程度和乙方责任大小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100%且不大于该阶段设计费总额。乙方应购买足额设计保险,并将保险公司赔款全额交付甲方,具体赔付方式详见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计保险赔付条款》之规定,保险公司赔款低于上述赔偿金的,剩余款项由乙方承担。

8。4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设计文件审批和确认应满足乙方设计进度要求,不得超过3天,如果超过3天,经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权利要求出图时间顺延。

8。5甲方按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付款,逾期超过30日以上,乙方经书面通知甲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甲方应于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与正式发票之日起10日内付清应付设计费。

9.一般条款

9。1履行协议的能力:双方保证各自有足够的权力和能力履行本协议,满足协议中的各项条件和兑现各项要求和费用支付。

9。2完整合同:本协议书和本合同补充协议应视为甲方同乙方之间的完整合同。它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或书面的谈判、汇报或协议。若要修改,必须有双方的书面同意。

9。3不可抗力导致的终止合同:如果不可抗力发生,如行政命令、政策法规、罢工、禁运、战争、自然灾害(如洪水或地震)或其他超出协议双方控制的事件,因而一方无法履行协议,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

9。4不可抗力时的设计费用支付:不可抗力发生时,若甲方决定终止合同,乙方在合同终止日之前所提供的一切服务都应得到报酬,且已经取得的一切报酬都为其所有。在该等应付款项付清之日起15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在合同终止日前完成的所有设计文件。

9。5通知:

9。5。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的外,任何甲方依本合同之通知得以电话、传真、邮件、快递等方式为之,并自通话日或送达日起生效。但通知以邮局双挂号或快递方式寄送的,则自寄送日起第二天即视为已送达。

9。5。2通知地址及联系人

甲方:地址:邮政编码:联络人:电话:传真:E-mail:乙方:地址:邮政编码:联络人:电话:传真:E-mail:

9。6建筑设计师的认真程度和担保:乙方提供的专业服务,保证和一般设计师在类似情形下的认真程度和技术水平相当,并不代替业主解决任何法令法规和命令对项目的影响。

9。7建筑设计师责任的限制:如果因为乙方的粗心、错误和失职而引起投诉、要求、义务、损失和费用等,乙方将承担相应责任。

9。8建筑师的出版权利:乙方在其宣传和专业材料中,有权使用本项目的设计资料,包括室内外的照片,但必须在项目施工完成后,或确定该项目终止后,或经甲方书面许可。如果甲方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哪些资料是保密的,乙方不能把它包括在其宣传和专业材料中。甲方在施工标记和宣传工作资料中,应承认乙方的作用,承认乙方在项目建筑设计中的角色、地位、及功能。在项目的新闻发布和公关活动中,乙方应被指明为设计单位。在正式使用项目的宣传资料前,甲方应尽可能和乙方商议,且乙方应和业主一起努力,争取媒体报道本项目。

9。9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中国境内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遵守其根据中国法律所作出的裁决。9。10本协议书双方签字表明双方在指明的日期同意上述协议书条款。同时也表明双方有完全和最终使各自代表的一方能完全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9。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协商签订的补充协议应按顺序编号,当本合同与补充协议不一致时,应按补充协议的最新约定执行。

9。1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签订合同代表:日期:

承接方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签订合同代表:

日期:

【篇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发包人:

设计人:

签订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印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序号

分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设计阶段及内容

估算总

投资

(万元)

费率%

估算设

计费

(元)

层数

建筑面积

(m2)

方案

初步设计

施工图

说明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付费额(元)

付费时间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

20%定金

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

第二次付费

第三次付费

第四次付费

第五次付费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NextPage]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份,发包人份,设计人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他约定事项:

发包人名称:设计人名称: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住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鉴证意见:

(盖章)(盖章)

备案号:经办人:

备案日期:年月日鉴证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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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建筑工程投标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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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投标书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根据已收到的招标编号为______的__________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__________ 元的总价,按上述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的条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竣工,即____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

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5%的银行保函或上述总价10%的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企业出具的履约担保书,作为履约保证金,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

4.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第11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6.我方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的投标保证金与本投标书同时递交。

投标单位:(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地址:

电 话:

日 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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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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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合同编号:

签定地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造价:暂估 万元。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工期为 天。

2.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3.完工日期: 年 月 日

4.如遇下列情况者,工期顺延:

(1)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影响工程进度。

(2)遇甲方连续停水停电24小时以上而影响工程进度。

(3)因甲方变更建设计划或施工方案,而不能继续施工。

第三条 工程承包方式及工程价款的结算

(一)本工程承包采用总价包干方式:包干价为 元(大写: )。

(二)本工程承包采用预结算方式:

工程量由甲、乙双方现场施工员办理签证。

第四条 材料供应

1.乙方按照设计规范,自行采购此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进行现场抽检。乙方送检合格后经甲方现场代表签字认可方能使用。如违反本条规定, 每次支付 元的违约金,并拆除未经甲方认可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自负。

2.材料价格执行《曲靖市工程建设材料》价格信息 期。

3.所有材料必须具有出厂证明和合格证。

第五条 付款办法

本工程待工程验收合格后, 按实际审定结算造价, 扣留总价的 %的保修金后,由甲方一次付清,保修期为 年。待保修期满后工程无质量问题,乙方履行完毕保修义务,甲方将保修金无息返还乙方。

第六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进行质量评定和验收,确保验收一次达到__(合格、优良、优质)。如因乙方的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承担本协议规定的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派驻现场施工代表负责验收、签证、协调、监督等工作。

2.承担有关文件规定的甲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理,甲方概不负责。

2.按协议规定的工期完成施工任务。如逾期完工,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3.乙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保持材料堆放整齐,现场清洁,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做到物尽场清,如违反,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4.因乙方的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八条 变更合同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能变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否则变更无效。任何一方应承担擅自变更合同和无效变更合同给双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建设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它

其它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协议共 份,甲方持 份,乙方持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项目负责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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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土方工程承包合同书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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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工程承包合同书主要的内容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土石方工程量约为________________立方米。

(四)工程总造价:经双方确定本合同综合单价____________全部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期限

根据双方协商工程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若发生了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时,工期顺延。

第三条工程质量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资料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时,应按图纸和验收标准执行。

第四条工程价款结算

(一)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按下列方式办理:

本合同的工程量是暂定数量,待甲乙双方共同校定后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如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说明书与实际不符,按实际签证结算。

(二)工程价款结算与拨付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因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地质勘察资料及地下隐蔽设施(包括水、电、煤气管道等地下管网设施等)不详、不及时或与实不符,除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偿付给乙方由此造成的误工或停工的实际损失;由此造成的第三方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2、甲方派代表在工地进行技术、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有关施工签证、验收手续等,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误工或停工,甲方应负责机械停置台班费及相应的实际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4、工程变更:甲方应于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签订补充合同或另外办理施工签证。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5、工程竣工后,甲方应组织专门人员在______日内进行验收。6、不按合同规定预付或结算工程款,除支付合同规定的预付或结算工程款外,还应按逾期天数,以每天按逾期款项的千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地质勘查资料编制施工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后施工。

2、乙方应按照编制的施工方案严格组织施工。

3、乙方应制定安全措施,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如发生事故应由责任方负担。

4、乙方应合理组织施工和机械车辆调配,保证工程按期完成。工期每提前一天,甲方奖给乙方______元,同奖同罚。

5、乙方应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统一指挥。

第六条合同纠纷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从以下两种方式种选择其中一种(在所选项下打√,如选择仲裁方式,请注明具体仲裁委员会)。

1、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附则

(一)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无效。

(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议定附加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三)本合同正本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向有关部门签证备案。

第八条附加条款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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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消防工程施工合同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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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程施工合同书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友好、诚信、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

第二条 承包范围:

_________

第三条 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_

第四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

竣工日期(工程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出具消防验收合格证的时间):_________

第五条 工程造价、付款方式及价款调整

工程造价: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

价款调整:_________

_________

第六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本工程由甲乙双方及政府消防主管部门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为标准共同验收。

2、乙方所进场的各种原材料、设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书,试验、化验报告单,使用说明,检测、检验报告和设备验收标准。甲方或政府消防主管部门可以随机抽检原材料和设备,并有权对其进行化验、检测(化验、检测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允许进场使用和安装。

3、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199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XX年版)gb50261-1996、《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1-1998、《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室内消火栓给水灭火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j512-,及其他的国家和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4、乙方交工前应做48小时的试运行试验。

第七条 安全施工

1、乙方在遵守现行有关的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要求的同时,还必须执行甲方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办法》。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或消防条例等乙方原因导致发生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 材料设备采购

_________

第九条 质量保修

1、本工程免费质量保修期限为_________年,终身维护保养。

2、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

3、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有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保修工作,定期与甲方沟通达到2次/月,以书面记录材料为准。同时,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10%的劳务费。

乙方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联系人:_________

4、保修金支付方法

4.1 质量保修金在规定的质保期满后,如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无息付给乙方。

4.2 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未能在第二条规定时间内进行维修,则视为授权甲方组织维修,并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和质量责任,同时甲方加收维修费用10%的劳务费。上述费用在乙方质保金中直接扣除后,乙方负责补足质保金。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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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4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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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土石方工程量约为________________立方米。

(四) 工程总造价:经双方确定本合同综合单价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全部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期限

根据双方协商工程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若发生了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时,工期顺延。

第三条 工程质量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资料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时,应按图纸和验收标准执行。

第四条 工程价款结算

(一) 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按下列方式办理:

本合同的工程量是暂定数量,待甲乙双方共同校定后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如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说明书与实际不符,按实际签证结算。

(二) 工程价款结算与拨付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 因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地质勘察资料及地下隐蔽设施(包括水、电、煤气管道等地下管网设施等)不详、不及时或与实不符,除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偿付给乙方由此造成的误工或停工的实际损失;由此造成的第三方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2、 甲方派代表在工地进行技术、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有关施工签证、验收手续等,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3、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误工或停工,甲方应负责机械停置台班费及相应的实际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4、 工程变更:甲方应于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签订补充合同或另外办理施工签证。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5、 工程竣工后,甲方应组织专门人员在______日内进行验收。

6、 不按合同规定预付或结算工程款,除支付合同规定的预付或结算工程款外,还应按逾期天数,以每天按逾期款项的千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二) 乙方责任

1、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地质勘查资料编制施工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后施工。

2、 乙方应按照编制的施工方案严格组织施工。

3、 乙方应制定安全措施,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如发生事故应由责任方负担。

4、 乙方应合理组织施工和机械车辆调配,保证工程按期完成。工期每提前一天,甲方奖给乙方______元,同奖同罚。

5、 乙方应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统一指挥。

第六条 合同纠纷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从以下两种方式种选择其中一种(在所选项下打√,如选择仲裁方式,请注明具体仲裁委员会)。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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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合同条件第1部分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49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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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合同条件(第1部分)

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合同条件(第1部分)

合同条件

定义及解释

1.1 定义

合同(如下文定义)中以下的用词及词句,除根据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应具有本条所

赋予它们的涵义:

(a) (1) “业主”指____(名称)及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

(除承包人同意外)。业主可在本合同项下指定一家采购全权代理机构,如果已经指定,

则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3栏中指明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采购、监督和支付的范围,以

及在招标期间及随后的授标等问题上的责任。

(2)“承包人”指其投标书被业主接受的当事人,或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其任何

受让人(除业主同意外)。

(3)分包人指在合同中提及的承担部分工程施工的当事人或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已

分包了部分工程的任何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法定继承人,但不包括其任何受

让人。

(4)“监理工程师”指由业主指定的为执行合同规定的任务的监理工程师、即__

__ ____(监理工程师单位名称)或由业主任命并书面通知承包人代行监理工程师

职权的当事人。

(5)“监理工程师代表”指根据22款规定随时由监理工程师任命的个人。

(6)“承包人授权代表”是指由承包人任命由业主批准,在本合同项下代行承包人

全权的个人。

(7)“熟练工人”指的是熟悉放样、对复杂工程能进行监督的工人,包括设备操作

人员。

(8)“非熟练工人”指的是持普通手工工具,包括小型动力工具进行施工作业的人

员。

(b)(l)“合同”指合同条件、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投标书、中标通知书、

合同协议及明确地包括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中的其他文件。

(2)“规范”指包括在合同中的工程规范及根据51款调整、增加的工程规范,或由

承包人提供的非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规范。

(3)“图纸”指由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计算书和类似的

技术资料,以及由承包人提供的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所有图纸、计算书、样品、图案、

模型、操作和维修手册以及类似的其他技术资料。

(4)“工程量清单”是投标书的组成部分,并已填写报价且完整的工程量清单。

(5)“投标书”是指承包人向业主提供的按合同条款规定并为中标通知书所接

受的,为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而做的有报价的建议书

(6)“中标通知书”指业主正式接受投标的通知。

(7)“合同协议”指在9.1款中提及的合同协议。

(8)“投标书附录”是指附在本合同条件之后,并构成投标书的附件。

(c)(1)“开工日期”指承包人接到工程根据41款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

(2)“竣工日期”指合同中规定,并从开工日期开始计算的工程或任何区段或

部分工程完工井通过竣工检验的时间(或据44款规定延长的时间)。

(d)(1)”竣工检验“指在合同中规定的,或由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另行商定,

并对应在全部工程、或某一区段或部分在业主接受之前由承包人负责完成的试验。

(2)“接收证书”指根据48款发出的证书 。

(e)(l)“合同价”指在中标通知书中写明的,根据合同条款,用以支付承包

人为实施并完成工程和保修应付的总金额。

(2)“保留金”指根据60.4款由业主保留的所有款项的累计金额。 (f) (1)“工程”指永久性工程及临时性工程或视情况为两者之一。

(2)“永久性工程”指根据合同规定将建设的永久性工程(包括设备)。

(3)“临时性工程”指在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中所需的及有关的各种临时工程

(不包括承包人的设备)。

(4)“设备”指定于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组战部分的机器装置或类似的物件。

(5)“承包人设备”指不包括构成或预定构成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或其

他物品在内的所有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所需的、任何性质的设备及物品(不包括临时

工程)。

(6)“分段工程”指在合同中特别规定的作为工程—部分的分段工程。

(7)“工地”指为工程施工由业主提供的用地及在合同中特别注明的将构成部分

工地的任何其他场所。

(g)“费用”指不论在工地内或工地外已合理发生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

管理费及可合理分摊的费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润补贴。

(2)“日”指日历日。

(3)“元”和缩写“rmb¥”指合同中作为地方货币单位的人民币元。

(4)“外币”指工程施工所在国以外国家的货币,包括港币。

(5)“书面函件”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及传真通讯。

1.2 标题和旁注

各个条款中的标题及旁注不应视为条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条款或合同本身的解释

也不应加以考虑。

1.3 注释

凡指当事人或当事人各方的字词应包括公司和有关法人资福的任何组织。

1.4 单数和复数

仅表明单数形式的词也可以代表复数,根据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1.5 通知、同意、批准、证明和决定

除非另有规定,凡合同条款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

证明或决定应是书面形式的。并应对“通知”、“证明”或“决定”等词作相应的解

释。任何这种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不应被无理收回或延误。

1.6 给业主和监理工程通知的地址

(a)给业主通知的地址是____(地址名称)

(b)给监理工程师通知的地址是:_____(地址名称)

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代表

2.1 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

(a)监理工程师应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职责。

(b)监理工程师可以使用在合同中规定的或必要时由合同暗示的权力。但规定:除

下列(4)(i)和(4)(i i)条外,监理工程师在根据下列条款行使其职责之前应取得

业主明确的批准:

(1)根据第4款,批准工程任何部分的分包合同;

(2)证明第12款项下增加的费用;

(3)决定第51款,发出变更指令,但下列情况除外:

(i)如果发生非常紧急情况,监理工程师认为将造成人员伤亡、或危及工程或邻近

的财产或从业主的权益考虑需立即采取行动,在这种情况下,监理工程师被授权发布处

理这种危机状况所必需的指令或命令,承包人应实施一切工作或按监理工程师的命令竭

尽全力去处置或减轻危急状况。尽管监理工程师的命令未事先征得业主的批准,承包人

仍应立即执行这些命令。

监理工程师应根踞第52款规定,确定因上述命令而增加的合同费用,并通知承包人,

抄报业主;

(ⅱ)如果单项或累积批准的工程数量变化不超过合同价的5%,或不超过某一特定

项目总费用的15%,除非这种数量变化在图纸或其他招标文件中联部是可以预知的及除

外的。

(5)确定第52款项下的费率或价格;或

(6)批准重大设计变更,这些变更将影响原设计的基本性能或能力。

(c)除了在合同中有明文规定外,监理工程师无权免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义务。

2.2 监理工程师代表

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由监理工程师任命并向监埋工程师负责,应履行和行使监理工程

师按2.3款规定可能赋予他的职责和权力。

2.3 监理工程师授权的权力

监理工程师随时可将赋予他自己的任何职责和权力授权给监理工程师代表,他可以

随时收回其授权。任何这种授权或收回其授权均应以书面形式,并且只有在业主和承包

人收到这一授权通知后方可生效。

任何根据这一授权由监理工程师代表给承包人的通知应与监理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

通知有同等效力。但:

(a)监理工程师代表对任何工作、材料或设备的批准不影响监理工程师不批准这种

工程、材料或设备和发出纠正指令的权力;

(b)如果承包人对监理工程师代表给予的调知有疑问,其可以向监理工程师询问,

监理工程师应确认、取消或变更此种通知的内容。

2.4 助理的任命

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代表对以任命任何数量的人员,协助监理工程师代表履行

其2.2款规定的职责。他应通知承包人这些人员的姓名、职务及权限。这些助理人员无权

发出指令给承包人。除非此指令是使其履行职责及保证可以按合同接收材料、设备或工

艺所必须发出的指令,由他们之中任何人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这些指令应视同为出监

理工程师代表发出的。

2.5 书面指令

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令应为书面形式,但如果由于某种原因,监理工程师认为有

必要以口头的形式发出这类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无论在这一口头指令执行前或执

行后,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对这一指令的书面确认应视与本条规定的指令有相同的意思。

还规定,如果在7天内,承包人书面确认监理工程师的口头指令,这种确认在7天内未被

监理工程师以书面的形式的拒绝,这一指南针令应视为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该规定同样适用于监理工程师代表及根据2.4款任何的监理工程师的或监理工程师代

表的助理人员发出的指令。i

2.6 监理工程师行为公正

按照合同规定,监理工程师通过以下方式行使权力:

(a)作出决定,发表意见或同意,或

(b)表示满意或批准,或

(c)决定价值,或

(d)采取其他可能影响业主或承包人的权力和义务的行动时,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条款并考虑所有的因素,公正行使其这些权力。任何

这类的决定、意见、同意、表示满意或批准,定价或采取的行动均可按67款的规定予以

公开,评审或修订。

转让和分包

3.1合同的转让

承包人无业主的事先同意(尽管1.5条规定,这种同意应由收主单独决定)不应将合

同或其他任何部分,或合同中合同名下的任何收益或利益转让。但除了:

(a)按合同规定到期或即将到期的,以承包人的银行为受益人的收费,或

(b)将承包人的权力转让给其担保人(假使担保人已支付了承包人损失或债务),

以获得免除其他方面的债务。

4.1 分包

承包人不得将整个合同全部分包出去。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不应在未得到监理工

程师的同意前将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任何有关的同意,不应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

担负的任何责任或应尽的任例义务,并应象对待其自己、其代理人、其服务人员及其工作

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一样,对任何分包人、分包人代理、分包人的服务人员及工作人

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负责。

承包人在下列事项方面无需征得这样的同意:

(a)提供劳务

(b)按合同规定的标准购买材料;

(c)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给合同中已写明的分包人。

4.2 分包人义务的转让

当分包人在所进行的工作或其提供的货物、材料、设备或服务等方面,为承包人承担

了合同规定的保修期结束后的任何延长期限的连续义务时,承包人可在该期满后的任何时

候,在业主的要求和由业主承担费用的情况下把未结束的这种义务的利益转让给业主。

合同文件

5.1 语言和法律

本合同中文件用英语/中文拟定,如果合同文件是用一种以上的语言拟定的,则据以

分析和解释该合同中的那种语言是英语/中文,因而称之为“法定语言”。

5.2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构成合同的文件应互为解释.当这些文件出现多义性或不一致性解释时,监理工程

师应作出解释和校正,并对此向承包发出指令。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在发生分歧时,

合同文件应按以下顺序优先考虑:

(a)合同协议书;

(b)中标通知书;

(c)投标书;

(d)合同条件;

(e)技术规范的组成文件:

(1)包括在合同文件中的书面技术规范。

(2)参考资料中包括的技术规范。

(f)图纸的合成资料

(1)标明的尺寸。

(2)文字注释。

(3)图解显示。

(g)已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以及

(h)形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6.1 图纸、文件的保管和提供

图纸应由监理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免费向承包人提供四套复制件,承包人需要更多

复制件的,则应费用自理。除了严格用于合同目的,承包人不能在未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

的情况下让第三者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图纸、规范及其他由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文件。

一旦保修证书发出,承包人应将所有根据合同提供的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返还监理工程

师。

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4套所有按照第7款由承包人提交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图纸

、规范及其他文件和复制件,连同一些不能照像复制成相同质量的资料的复制件在内。另

外,如监理工程师有书面要求,承包人亦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为业主使用的相应图纸、规

范及其他文件。业主将支付相应的费用。

6.2 一套图纸应保存在工地

上述一套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或由承包人自己提供的图纸,应由承包人保存在工地,

这些图纸应能随时提供给监理工程师及其书面授权的任何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

6.3 施工进度的打乱

凡出现监理工程师如不在合理的时间内发出进一步的图纸和指令,工程进度或计划将

拖延或打乱时,承包人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抄报业主。通知应包括所需的图纸或指令,

需要的理由和时间以及如果拖延提供将造成工程的延期或进度的打乱等详细说明。

6.4 图纸延期和图纸延期所产生的费用

在任何情况下,如因监理工程师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时间内发出承包人根据第6.3

条发出的通知中所要求的任何图纸或指令,致使承包人蒙受延误进度和(或)细致费用

的增加,则监理工程师与业主及承包协商后,应决定:

(a)任何据44款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期,及

(b)应增加到合同价中该项费用的金额;

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和抄报业主。

6.5 承包人未提交图纸

如果监理工程师没有或不能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或发出指令是全部或部分由于承包人

未按合同要求提交图纸、规范或其他文件,监理工程师将在作出有关6.4款的决定时应

将承包人的失误考虑在内。

7.1 补充图纸和指令

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向承包人发出为合理和恰当地进行施工和完成工程及保修所必

需的补充图纸和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共受其约束。

7.2 由承包人设计的永久性工程

凡合同中明确规定部分永久性工程应由承包人设计时,承包人应将下列文件提交监理

工程师批准;

(a)为使监理工程师对该项设计的适用性和完备性进行审查并表示满意所必需的图

纸、规范、计算书及其他资料;

(b)详细的操作及维修手册及竣工后永久工程的图纸,以使业主能操作、维修、拆

除、组装及调整所设计的水久性工程,在这类使用和维护手册连同竣工图纸未提交并由监

理工程师批准之前,该工程不能被认为已可被第48款移交。

7.3 批准不影响责任

监理工程师据7.2款规定进行的批准并不能解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担负的责任。

一般义务

8.1 承包人的一般责任

承包人应根据合同的各项规定,以应有的细心和勤勉,对工程进行设计(如果在合同

中有规定)、施工并完成工程和保修。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规定或根据合同合理推论,提供

为设计、施工、完成工程和保修所必需的全部的(无论是临时性的或经常性的)监督、劳

务、材料、机具、承包人的设备及所有其他物品。

8.2 现场操作和施工方法

承包人应对整个现场各种操作和施工方法的适用性、稳定性和安全性全面负责。但规

定,除了在下文中写明或另有协议外,承包人对永久性工程的设计或规范或对不是由承包

人制定的临时工程的设计或规范不负责任。如果合同明文规定,部分永久性工程由承包人

设计,即使有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承包人也应对这部分工程全面负责。

8.3制 错误的通知

承包人应将其在审阅合同文件及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设计或技术规范中的任何错误、

遗漏、误差和缺陷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

9.1 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应签订并履行由业主拟定的合同协议,格式附于本合同条件之后(必要对对其

进行修改)。

1o.1 履约担保

承包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为适当履行合同向业主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

应用银行保函格式,由业主可接受的银行开具,数额加投标书附录的规定。当向补主提供

银行履约保函时,应通知监理工程师。该银行保函格式附于本合同条件后。按本条款要求

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0.2 履约担保的有效朗

同约如保的有效期限应截止到承包人根据合同履行并完成了工程及修补任何缺陷。

在根据62.1款发出保修证书以后,不应再对履约担保提出索赔,并在发出上述证书后

的14天内应将履约如保退还给承包人。

10.3 根据履约担保的索赔

在任何情况下,业主按照履约担保提出索赔之前,皆应通知承包人,说明导致索赔的

违约性质。

1l.l 现场考察

在承包人提交投标书前,业主应向承包人提供由业主或业主代表根据有关该工程的调

查所取得的水文及地表以下条件的资料。承包人而对这些资料的自行解释负责。

在承包人提交投标书之前,应被认为己视察和检查了现场及其周围环境;以及与之有

关的数据,并对下列内容表示满意(指在可能的范围内对成本及时间的考虑):

(a)工地的形成及性质,包括地表以下的条件;

(b)水文和气候条件;

(c)为工程施工、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所需的材料及工作的范围和性质;

(d)进出工地的方式及承包人可能需要的食宿条件。并且,一般还应认为承包人已取

得有关诸如下述可能对其投标有影响或起作用的风险意外事故及所有其他情况的全部必要

资料。

承包人应被视为其投标书是建立在上述由业主提供的资料及承包人对现场的检查和考

察的基础上的。

11.2 数据资料的获取

根据第11.1款规定由业主提供的数据资料应认为将包括(如果有的话)合同其他条款

中所列出的数据资料,业主提供这些数据资料的查阅地点为_______(地址名称)。

查阅这些数据资料不应收取任何费用,承包人在交纳一定的复制费用后可得到这些数据资

料的复制(印)件。

12.1 反控标书的完备性

承包人应被认为已对投标书和工程量清单中所写明的单价和费用的正确性及完备程度

十分满意。除在合同中已有规定外,工程量清单及投标书应包括所有根据合同规定的义务

(包括有关货物、材料、设备及服务的提供及暂定金额下的意外开支)及所有为正确施工、

完成工程并保修所必需的全部有关事宜。

12.2 不利的外界障碍和条件

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如果承包人在工地现场遇到了气候条件以外的实际的障碍或不

利条件,这种情况在承包人看来是有经验的承包人不可预见的,承包人应立即通知监理工

程师并抄报业主。在收到这一通知时,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这种障碍或情况不可能为一个

有经验的承包人所合理预见时,在与承包人及业主协商后,监理工程师应决定:

(a)根据44款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期;及

(b)承包人在遇到上述情况时所发生的费用,这笔费用应加到合同价款中、

并且将上述决定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做出这一决定时,监理工程师应考虑

所有由监理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有关指令及在无监理工程师具体指令时,承包人采取的可

为监理工程师接受的任何适当合理的措施。

13.1 工程应符合合同规定

除由于法律或实际上不可能做到的情况外,承包人应严格按合同规定进行工程施工、

完成工程及保修,达到使监理工程师满意的程度。承包人应严格遵守与执行监理工程师就

涉及或有关该项工作的任何事项所发出的指令,无论这些事项在合同中与否写明。承包人

应只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或按第2款的规定接受监理工程师代表的指令。

14.1 应提交的施工计

承包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日后的28天内,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两份工程施工计划以征

求其同意,工程施工计划的格式和细节应符合监理工程师的合理要求。不论何时当监理工

程师要求时,承包人还应以书面形式将其为工程施工而拟采用的方法和安排的总说明提交

监理工程师,以供参考。

14.2 施工计划的修订

承包人应每三个月对施工计划进行一次修订,其中包括

(a)已制定的每月预计完成的主要工作量;和

(b)业主向承包人支付的安排表。

如果监理工程师随时认为工程的实际进度与已取得批准的最新进度计划不符合时,监

理工程师可要求承包人提交修订后的计划,以确保工程在工期内竣工。

14.3 须提交的现金流动估算表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8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作为参考的详细的季度现

金流动估算表,此现金流动估算应为承包人根据合同有权得到的支付金额。如监理工程师

提出要求,承包人应每季度对现金流动估算表进行一次修订。

14.4 承包人不能免除的职责

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并得到其同意的施工计划以及提供总说明和现金流动估算表,并不

能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所应负的任何职责。

15.1 承包人的监督

只要监理工程师认为是为妥善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所必须时,承包人就应在施

工过程中提供一切必要的监督。承包人或其授权的、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监理工程师可

以随时撤回批准)称职的代表应用其全部时间进行该工程的监督。该授权代表应代表承包

人接受监理工程师或根据第2款接受监理工程师代表的指令。

如果监理工程师撤回对承包人代表的批准,考虑到如下所述的更换代表的要求,承包

人在收到撤换通知后,在实际可能的限度内从速将其调出工地,且不得在工地任何地方再

雇用此人,并任命另一位由监理工程师批准的代表。

15.2 承包人代表的语言能力

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承包人的代表对英语/中文的运用均不熟练,则承包人至少应安

排一名称职的翻译随时留在工地现场,以确保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和信息适时传达。

一定比例的承包人的监理人员应会使用中文作为工作语言,或承包人应随时在工地现

场保持足够数量的称职的译员,以确保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和信息适时传达。

16.1 承包人的雇员

承包人应为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在工地上提供:

(a)只有在本行业中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技术助理,及能对工程施工予以适当监督

的领班和工长以及

(b)使承包人能按合同要求及时履行其义务所需要的熟练技工,半熟练技工及普通工。

16.2 当地的雇员

根据当地规定,要求承包人在可行和合理的范围内尽量雇用当地劳务。

16.3 监理工程师有权反对和要求解雇

监理工程师有权反对并要求承包人立即从工程中撤换其提供的、在监理工程师看来行

为不轨或履行其职责时不能胜任、玩忽职守的人员或监理工程师认为在工地的出现是不适

宜的人员,这种人员一旦撤换,无监理工程师的批准不得重新在工地上工作。任何被如此

撤掉人员应从速被替换。

17.1 放样

承包人应负责:

(a)根据监理工程师书面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对工程进行精确放

样。

(b)按上所述,正确布置工程各部分的位置、行高、尺寸及基准线。

(c)与上述责任有关而提供的一切必要的仪器设备及劳力。

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工程任何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及基准线出现了误差。承包人

在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下,应以自己的费用纠正此等误差,达到使监理工程师满意为止。除

非这种误差是基于监理工程师以书面发出错误数据造成的,在此种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将根

据第52款规定确定应增加的合同价格,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监理工程师对任何放线或标高的检查不应以任何方式免除承包人对放样准确所负的责

任,承包人应仔细保护和保存在放样中应使用的基准点、龙门板、测桩和工程放样所用的

其他物件。

18.1 钻孔和探坑

在工程施工期间的任何时候,如果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钻孔或勘探开挖,除非有关

此工程项目或暂定金额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否则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第51款规定为这种

要求发出指令。

19.1 安全 、保卫和环境保护

在工程的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的过程中,承包人应:

(a)全面负责有权在工地上施工的人员的安全,并使工地(只要这些工地已由其管

辖)和工程(只要这些工程尚未完成或由业主占用)保持良好的秩序,以避免发生人身事

故,及

(b)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在监理工程师或任何依法建

立的主管机关所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应以其自己的费用提供并维修所有的照明、护

栏、围墙、警告标志以及守卫设施,及

(c)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地及工地周围的环境,避免污染、噪音或由于其施工

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

19.2 业主的责任

如果业主根据第31款规定,需使用自己的工人在工地上进行作业,对于这些作业业主

应:

(a)全权负责有权在工地上工作的人员的安全,及

(b)保持工地良好的秩序,防止对上述人员的伤害。

根据31款,如果业主在工地上雇用了其他的承包人,业主应要求他们负有同样责任,

保证安全和避免伤害。

20.1 工程的照管

从开工日起直到发给移交证书之日止的全部工程期间内,承包人应全权负责工程上使

用的材料、待安装的设备及工程本身的照管。在业主接到全部工程后业主将负责这些事宜。

但:

(a)如果监理工程师发出了永久性工程的某一分段工程或部分工程的移交证书,承包

人应从发出移交证书之日起,不再对这些分段或部分工程的照管负责,此时对那一区段或

那一部分工程的照管责任移交给业主;

(b)承包人应对其担保在保修期内完成的剩余工程及所用的材料、待安装的设备的照

管完全负责,直到这些工程根据第49款规定完成。

20.2 弥补损失或损坏的责任

在承包人负责照管期间,如果工程或其它任何部分或材料或是待安装的工程设备,

除了20.4款规定的风险以外的任何原因造成了任何损失和损坏,承包人应以其自己的

费用弥补此损失与损坏,使这些永久性工程符合合同各项要求,达到监理工程师满意

的程度。承包人亦应对其在履行49款及50款规定的义务中由承包人一方进行作业的过

程中造成的对工程的任何损失或损坏负责。

20.3 因业主风险导致报失或损害

由于第20.4款中规定的枉间风险或是与其它风险综合作用引起损失或损坏时,如果

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要求的程度来弥补损失和损坏,监理工程师应根

据52款规定决定增加合同价的金额,同时相应地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因综合风险

造成了损失和损害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应决定业主及承包人各自应承担风险的比例。

20.4 业主的风险

业主的风险包括:

(a)在完成工程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情况下:

(1)战争,敌对行动(无论宣战与否),入侵,外敌行动;

(2)革命,起义,军事政变,或内战;

(3)电离放射,由任何核燃料或核燃烧或有毒放射物爆发或核原料爆发及校成爆发

后的有害物品引起的放射性污染;

(4)由飞行器以及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物产生的冲击波压力;

(5)暴乱或骚乱及秩序的混乱,除非这些情况是限于承包人的雇员及分包人或由工程

.的施工引起的。

(b)由于业主使用或占用永久性工程的枉何分段工程或部分工程引起的损失和损坏,

除非这种占用是合同规定的;

(c)由于工程设计引起的某种程度上损失及损坏,不包括由承包人设计的部分工程及

其负责的部分;

(d)任何自然界力量的作用(发生在工地现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其他地点而对

本合同的履行有直接的影响),而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

(l)不能合理预见到,或

(2)能合理预见到,但他既不能:

(i)合理地采取措施以避免这种力量所造成的损失或损害,也不能:

(d)合理地加以防范。

21.1 工程及承包人设备的保险

在不限制第20款规定的承包人或业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承包人应当对下列各

项进行保险:

(a)以全部重置成本对工程连同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进行保险;

(b)以这种重置成本追加15%的额外金额,以弥补由于补救损失或破坏而招致的任

何额外和附加的费用,包括业务费和工程任何部分拆迁费以及运走任何性质的渣土的费

用;

(c)由承包人带进现场的属于承包人的设备和其他东西,保险的金额要足够在现场

上重置。

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各项保险费,业主将按承包人实际支出的保险收据

核实支付。

21.2 保险范围

第21.1款(a)和(b)款的保险应以承包人及业主的共同名义保险,并包括:

(a)从工地上开工日起到有关相应的工程或根据不同情况的分段或部分工程被发出

了移交证书为止的期限内,业主和承包人方面除21.4款规定以外的各种原因引起的损失

及损坏,及

(b)由承包人负责的:

(1)由于保修期开始之前的原因造成保修期间内损失或损害,及

(2)承包人在其根据49款和50款规定施工时引起的损失和损坏。

21.3 对不能收回的金额的责任

任何未保险的或不能从保险公司收回的金额,应分别由业主或承包人根据zo款规定

的责任承担。

21.4 除外责任

第21.1款规定的保险责任不包括20.4款a (1)到(4)所列的风险造成的损失和损

坏。

22.1 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赔偿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免除业主对下列事宜的损失和对其赔偿:

(a)任何人员的死亡或受伤,或

(b)由于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可能产生的或引起的对(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

损害及有关索赔、诉讼程序、赔偿费、费用、诉讼费等所有有关的除22.2款规定的特殊情

况外的所有费用。”

22.2 例外情况

第22.1款涉及的例外情况指:

(a)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所永久使用或占用的土地。

(b)业主为工程施工或部分施工在其上、其下、在其中或通过其工作的任何土地的权

力。

(c)根据合同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不可避免对财产造成的损坏。

(d)由于业主、其代理人、雇员或其他承包人(均非本工程承包人雇用的)的行为或

过失引起的对人身的死、伤或对财产的损失、损坏,或与此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

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开支,或有些伤害或损害是由承包人及其雇员、代理人引起

的,但部分原因及在某种程度上是由业主、其雇员、代理人及其他承包人引起的,这一点

应予公平合理地考虑。

22.3 业主的保障

业生应保障承包人免予承担属于22.2款规定的例外情况下所有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开支。

23.1 第三方保险电话业主财产

承包人应不限于22款规定的他的或业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以承包人及业主的共同

名义进行人身伤亡(第24款规定除外)保险及财产(工程除外)损失或损害保险。

但第22.2款(a)、(b)和(c)款规定的情况除外。

23.2 最低保险金额

第三方保险的投保金额不得低于投标书用录中规定的数额,仅对于投保的事故次数不

限。

24.1 工人的事故及伤残

业主不对承包人及任何分包人所雇用的工人和其他人员的伤害及其补偿负有责任,除

非伤害及赔偿是由业主及其代理人、雇员的行为及错误适成的。承包人应保障并持续保障

业主不承担(除业主如前所述应负责的情况外)有关的伤害及补偿,及所有有关的索赔、

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费用与其他开支。

24.2 工人事故的保险

承包人应在全部工程施工期间对所有其雇用的工人进行此类保险并持续这种保险。但

对于任何分包人雇用任何人员,如果分包人已经对上述雇员进行了保险,使业主根据保险

单得到补偿,则本条款前述的承包人保险义务即得到履行,但在必要时,承包人应要求分

包人向业主提交有关的保险单及本期保险金的支付收据。

25.1 保险证明及条款

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前向业主提供根据合同要求的保险投保证明,并在:

(a)承包人所需保险的工作开始7天前,或

(b)开工后84天内向业主提交保险单。

在向业主提交证明和保险单时,承包人应通知监理工程师。保险单应与发出中标通知

书前双方同意的一般条款一致。承包人应使所有由其负责的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或事先

经业主批准的任何合格保险公司投保的保险及经业主批准的保险条款生效。

25.2 保睑的完备性

承包人应在施工进度、范围、性质发生变化时通知保险人,以确保根据合同条款在所

有时间内有完备的保险,并根据要求向业主提交有效的保险单及本期保险费的支付收据。

25.3 对承包人未保险的补救办法

如果承包人未使或未保证任何合同规定的保险生效,或未按25.1款规定的时间向业主

提供保险单,业主在任何这种情况发生时,将使或保证任何这些保险生效并支付的保险金,

及随时从支付给或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或视同到期债务从承包人处扣回。

25.4 遵守保险单的条件

在承包人或业主未能遵循据合同生效的保险单条款.责任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由此而造

成的全部损失及赔款。

26.1 邀守法律、规章

承包人应在所有方面,包括发出所有通知、支付各种费用方面遵守:

(a)所有与工程施工、完成工程,保修有关的由国家或省颁布的法令、法规或其他法

律、或任何地方或其他合法机构的规章或地方法规,及

(b)其财产或权利受到或可能受到该工程以任何方式影响的公共团体和公司的规章制

度。

承包人应使业主免于受到有关破坏这些规定的所有处罚及承担有关这方面的责任。但

业主应负责取得工程进展所必须的计划、区域划分或其他类似的批准,并根据22.3款规定,

给承包人补偿。

27.1 化石处理

所有在工地被发掘的化石、硬币及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结构物及有地质、考古价

值的其他遗迹和物品,就业主和承包人而言,应被视为业主的绝对财产。承包人应采取合

理措施防止其工人或其他人员移动、损害任何这类物品,并在发现后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

并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处理这些物品。如果由于处理此类事宜使承包人延误了工期/或支

付了费用,监理工程师应在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决定:

(a)任何根据44款规定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长工期,及

(b)应加入到合同价的一笔款额,并相应的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28.1 专利权

承包人应保护和保障业主免于承担由于工程上使用的或有关的或准备采用的任何承包

人的设备、材料或工程设备等方面侵犯任何专利权、设计商标或名称或其它受保护权利的

行为而引起的所有索赔和诉讼的费用,并保护和保障业主免予承担由此导致或与此有关的

损坏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但由于执行监理工程师提供的设计或技术要求而

侵犯上述权利的情况除外。

28.2 矿区使用费

除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支付为获得工程所需要的石料、砂子、砾石、粘土或其他材

料等所发生的吨位费和其他矿区使用费、租金及其他支出或补偿费(如果有的话)。

29.1 对交通和毗邻财产的干扰

在符合合同要求所许可的范围内,在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过程中、所必需的一切操

作均不应对:

(a)公众的便利,及

(b)公用道路或私人道路,以及通往属于业主或他人财产的人行道的进入,使用或占

用,产生不必要及不适当的干扰。

承包人应保护并保障业主免予承包人负责的上述事项所导致或与之有关的一切索赔,

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费用及其他开支。

3o.1 避免对道路的损坏

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手段,防止与现场连接或通往现场的道路和桥梁受到承包人

或其任何分包人因交通而造成的损坏。尤其应当选定运输线路、选择和使用运输工具、限

制和分配运载重量.从而使因运输原材料、设备和承包人的设备或临时工程而不可避免的

这类运输尽量限制,不致对这类道路和桥梁适成不必要的损坏或损伤。

3o.2承包人设备或临时工程的运输

除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应对其通往工地或位于通往工地路线上的为运输承包人设

备或临时工程的任何桥梁的加固或更换或改善其任何道路交付相应的费用。承包人应免

除业主对由于这种运输引起的任何此类道路桥梁损坏的赔偿责任,包括直接向业主提出

的索赔要求。承包人应通过谈判处理此类索赔,并支付所有由此类损坏引起的索赔。

30.3 材料或工程设备的运输

尽管有30.1款规定,如果在运输材料和设备时,对通往工地或位于通往工地路线的

任何道路或桥梁造成任何损坏,在承包人得知这一损坏或接到被授权的官方提出的索赔

要求后,应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及业主。根据法律规定,要求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运输者

对道路主管部门给予损坏赔偿,业主不负责支付所有有关的费用。在其他情况下业主通

过谈判,解决争端,并支付有关索赔的金额,并免除承包人对有关的索赔、起诉、损害

赔偿、诉讼费、指挥费及其他开支的责任。只要监理工程师认为索赔或部分索赔是由于

承包人未能按30.1款规定履行其责任,监理工程师在与业主及承包人协商后,将决定这

一笔失职引起的应支付的款额,业主将从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也可以从任何应支付或

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同等数额,并通知承包人及业主。也规定,业主应通

知承包人纠纷将在问时协商解决及将从承包人的那一笔款项中扣回上述金额。在解决这

一纠纷前,业主应与承包人协调。

3o.4 水运

在工程的性质要求承包人使用水路运输的条件下,本条上述各项规定应解释为“道

路”一词的含意包括船闸、码头、海堤或与水路有关的其他结构物,而“运输工具”一

词的含意包括船舶,而且具有与上述规定同样的效力,

30.5 工程施工交通

承包人应自行安排在公共道路上特殊的施工交通许可,并承担有关费用。

30.6 当地运输服务

鼓励承包人在承运施工机械和材料中最大限度地使用当地的搬运和运输服务,承包

人应只同在中国依法成立和登记的运输组织签订合同。

31.1 为其他承包人提供机会

按照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承包人应向以下人员提供其进行工作的一切合理机会:

(a)业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

(b)业主的工人,及

(c)在工地上或工地附近进行该合同未包括的任何工作的、业主可能雇用的任何合

法机构的工人,或进行业主可能签订的与该工程有关的或附属工程的任何其他合同项目下

工作的工人。

31.2 为其他承包人提供方便

据31.1款,按监理工放师的书面要求,承包人应:

(a)为任何其他承包人、或业主或任何这样的主管部门提供由承包人负责维修保养的

任何道践或通道,或

(b)允许这些人使用在工地上的临时工程或承包人的设备,或

(c)为这些人员提供住河性质的其他服务,监理工程师应据52款决定增加合同的费用

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32.1 承包人保持现场整洁

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合理地保持现场不出现不必要的障碍,排除雨水或污水,并

应将任何承包人的设备和多余材料储存并作出妥善安排,从现场清除非运走任何废、垃圾

及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

33.1 竣工时的现场清理

发出任何移交证书后,承包人应立即从已签发了移交证书的那部分工地上将所有有关

的承包人的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及各种临时工程清除、移走,这使部分工程及工地保持

清洁,使监理工程师满意。在保修期结束之前,承包人有权为完成保修期内的义务,将其

需要的材料、承包人的设备,临时工程保留在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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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国际建筑工程承包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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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方承建的_________地块±0.000 以下砼单项工程,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甲方发包给乙方采用包工方式进行施工。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助及分工负责等原则,根据本工程的情况,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内容:

按_________地块整套施工图纸中基础分部±0.000以下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单的所有砼工程项目。

1)工作范围包括:小面积的现浇砼构件、阳台栏板、构造柱和圈梁等各种小型构件。

2)工作内容包括:接砼管、湿润模板、补模板缝、操作面模板铺设、下料、砼面找平、振捣及清理落地砼等全部操作过程(不包括墙、柱、板接头砼凿毛和砼养护)。做到工完场清,即出料口的整理及道路的清理清扫。

二、承包造价:

按现场实际发生的砼量计算,每立方_________元(该承包单价已含乙方管理费及各类补贴费用在内)。现场计时工每工日为_________元。

三、组织领导:

1)甲、乙双方必须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安排施工、生产、人员调动、技术安全、工程质量以及生活、计生等工作。

2)乙方必须确保进场人员的政治素质及身体、技术素质,严禁使用童工、女工。特殊工种必须持有上岗证、操作证。经批准进场的工人须持有效证件。进场时,每人交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并附花名册一式二份。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施工人员,以保证本组技术实力和队伍的稳定性。

3)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如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制度及宿舍、伙房纪律。

4)合同期内,未经双方商妥并正式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乙方不得单方撤离施工队伍,否则,因此而导致施工现场生产停顿、延误工期等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单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冻结乙方的承包工程款。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提供乙方进场人员的生活住宿条件,负责申报临时户口。

2)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指挥、监督与管理。

3)提供施工必要的机械设备,负责机械的一次性调试运转(以后由乙方负责),小型工具由乙方自备。

4)保证材料供应(商品砼运至现场50米内,但不提供塔吊运输),如确因种种原因供应不足时,甲方应及时安排其它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调配。

2、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通知施工,遵守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建设、临理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以上。

2)严格本班组自身的安全生产教育。每个工人入场时,都必须认真学习、遵守执行经理部制订的《安全管理暂行规定》(附后)等制度,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保证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避免民生安全事故,并承担凡是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的大小安全事故的责任。

3)提倡文明施工,工完场清并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搞好与建设、监理单位、甲方及其他班组间的关系。必须要求每一个工人遵守纪律,不打架,不滋惹是非,若违反,乙方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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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22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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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合同(1)

总包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城乡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和××市人民政府〔198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

二、工程地点:____

三、工程编号:____施工许可证号:____营业执照号:____

四、分包工程范围及工程量(附预算书)

五、分包工程期限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

六、分包工程人工费用____元。

七、乙方投入工种及人数 人。

第二条 工程结算

按分包工程项目,第一个月预支生活费,按合同人数每人15元计算,下月结算时扣回,在工程施工进行中按当月完成的验收合格工程量预结(幅度不得超过已完成量的80%)工程竣工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予以结算。

第三条 工程质量

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职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

第四条 安全生产

一、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活设施,乙方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属个人使用的带电操作用具如绝缘手套、胶靴等,原则上由乙方自行解决,如乙方确有困难,可提出需用计划,甲方协助解决。

三、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生活管理

一、乙方工人进场后,食宿问题由甲方提供住宿条件及主要炊事用具(大锅、笼屉、吹风机、大面板)由乙方保管,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小型零星用具乙方自备,生活用煤,甲方按定量提供。

二、生活需用之粮食、油类,由乙方自理,甲方应在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方便,乙方工人如有疾病,经其负责人签字同意,可在甲方就医,医疗费用由乙方负责按月付清。

第六条 分包工程人工费单价

一、单位工程分包,每预算工日为 元。实行单方平方人工费包干,每平方米 元。

二、单项内檐抹灰分包,达到优质的每预算工日为 元。达到合格的每预算工日为 元。实行分项人工费包干每平米 元。

三、单项分包砼、土方工程的每预算工日为 元。

四、清工每工日为 元。

五、全日停工、待料,停水、停电,清工工日为 元。

六、水、电、暖、卫工程,每预算工日(按幢号分包)为 元。

七、冬季施工期间(12月1日至2月底)降低工效10%的工日。其工日单价为 元。

八、分包工程费用明细表(一~七项均可列表)。

第七条 材料供应管理

乙方设专人向甲方办理水泥、钢材、商品构件、五金、油毡、沥青及水、电、暖、卫等专项用料的限额领料手续。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量要求和材料配合比施工。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费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额部分,由乙方负担,乙方在施工中应按垛(堆)使用材料,做到日战日清,活完料净,保持现场整洁。

第八条 施工机具

一、大型工具由甲方负责,保证使用需要。

二、手持操作工具,由乙方负责。

三、对甲方负责供应的机具,乙方应认真保管爱护,如有丢失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四、施工需用的中、小型机械,由甲方按施工方案配备,一台机械一般配备一名司机,保证乙方正常施工,乙方不准擅自操作设备(自带机械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现场管理

一、甲、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二、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如违反现场管理制度和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三、分包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出入施工现场要佩戴工作标志,不准合同外人员出入现场和住宿。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视损失情况,乙方应予赔偿。

二、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安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按期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分包工程人工费2‰的逾期违约金。

四、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欠不付,按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双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十一条 附则

一、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向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报送 备案。

三、要求鉴证(公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或到公证处公证。

四、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1.

2.

3.

4.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及有效期

一、合同附件:

1.工程预算书;

2.

3.

二、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结算完毕后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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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合同示范文本2024版[页2]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2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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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合同示范文本(2014版)

3.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每______日,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的检测数量支付检测费用。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甲方对检测项目费用有异议的,应及时与乙方进行协商,但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项目检测费用的支付。

第四条  检测报告的交付

(一)乙方交付检测报告时间的约定见附件一。乙方交付检测报告一式______份,并对其准确性和可靠性负责。当甲方对部分检测项目的检测报告份数有特殊需要时,可另行约定。

(二)双方约定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交付检测报告。

1.甲方上门提取检测报告。

2.乙方送检测报告给甲方。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检测样品的运输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运输检测样品。乙方按有关规定对检测后的样品进行留样。

1.甲方负责将检测样品送至乙方检测场所,并承担相应运输费用。

2.乙方到工程现场收取检测样品,并承担相应运输费用。

3.乙方到工程现场收取检测样品,甲方承担相应抽样及运输费用。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不得将同一单位工程中的同一类型检测项目委托其他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二)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由甲方在开展检测活动之前,将本合同报送建设主管部门指定的机构进行登记。当本合同工程概况中所列信息以及委托的检测项目等发生变化时,甲方应及时办理本合同变更登记手续。

(三)甲方授权__________________为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如甲方代表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

(四)甲方应于检测活动开始前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附件二所列的与本检测业务有关的资料及文件,并对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五)委托检测前,甲方应将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见证人员发生变更的,甲方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六)在委托见证取样类样品检测前,甲方应填写检测委托单。委托单应采用本市统一样式,并经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当场签字确认。

(七)检测项目属于工程类检测的,甲方应提前______日将现场检测日期通知乙方。见证人员应对工程现场检测进行见证,并在现场检测原始记录上签字确认。

(八)甲方应当负责与本工程检测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外部工作条件。

(九)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乙方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本工程检测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建设工程检测资质证书、检测机构评估认可证书及其附表的复印件。

共4页,当前第2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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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工程分包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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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杭州 弱电工程

2、 工程地点:杭州市 街道

3、 工程内容和范围:

甲方将 弱电工程委托乙方进行施工、安装、调试和技术培训。工程包含下列系统:楼宇可视对讲系统、公共广播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和巡更管理系统。

二、 工程时间和进度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实际以开工报告与竣工报告日期为准。

三、 合同金额

1、 本合同总价以《 弱电工程预算清单》为依据。本合同确定为人民币(大写) ,合同范围内工程量一次性包干,包括完成工程的所有费用。

2、 因甲方要求增设设备和材料数量以工程联系单为准,设备和材料单价参照市场信息价,且同比例优惠,作为工程总造价的决算依据。

四、 付款及付款条件

合同签订一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合同预付款,待工程主体验收合格后一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设备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在15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5%,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的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余款。

五、 施工环境

1、 乙方应服从甲方的施工管理。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施工时造成甲方基建设备损坏,需由乙方按原价赔偿。

3、 甲方应根据工程进度完成配套工程、设施的建设,为乙方施工提供必备的环境条件。

六、 设备和材料

1、 乙方应保证提交的设备和材料都是全新的合格品,并附有完整的随机资料。

2、 乙方若使用替代品必须以书面形式说明并经过甲方同意。

3、 工程实施变更中所发生的设备和材料增减,以联系单和竣工图为准。

七、 工程质量

1、 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2、 经甲方确认有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地方,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自负。

3、 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接受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全过程的质量监督。

八、 检验和验收

1、 乙方按照规定的检验内容进行检验,并向甲方提供检验记录。

2、 乙方承建的工程全部完工后,并且乙方完成了设计方案书中的规定检验内容后,乙方将下列验收资料提交甲方:竣工图三套、操作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3、 甲方收到上述资料后,应当场签收,并组织验收,若通过验收则出具终验报告,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

九、 工程决算

根据第三款办理竣工决算。

十、 培训

乙方为甲方提供现场免费培训二人。甲方要求培训人员应能达到熟练操作及管理本系统的能力。

十一、保修和维护

1、 乙方为所提供设备提供保修和维护服务,免费保修期为12个月,免费保修期自工程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

2、 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对因非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设备故障(如自然灾害、供电事故、鼠害、虫害、人为故障等),乙方将按成本价收取费用。

3、 乙方收到甲方事故报告后,24小时内进行响应。

4、 在免费保修期外,乙方将继续提供维护服务,并按成本价收取费用。签订维护合同。

十二、违约责任

1、 若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2、 若因乙方过失,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按逾期天数偿付每天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

3、 若因甲方未能付款,甲方按逾期天数偿付每天合同总金额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

4、 任何一方支付的逾期违约金最大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五。

十三、不可抗力

1、 乙方因遇到不可抗力如: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及其它由双方确认的不可抗力,而不能按期履行合同时,不应承担逾期责任,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问题。

2、 发生不可抗力后,被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快地书面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当不可抗力消除后,被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传真形式通知对方,并以书面形式证实。

十四、仲裁

在履行合同中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讼。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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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土石方挖运工程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1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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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白鹤滩电站工地土石挖运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现就有关具体事项订立如下协议,便于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地点:

四川省宁南县白鹤滩镇。

二、工程名称:

白鹤滩电站左岸导流遂洞出水口边坡土石方挖运。

三、工程内容:

土石方挖运(包括清挖工作面、施工便道挖运及施工道路整修,在乙方施工范围内),运距4千米以内,如超过4千米每增运500米运价另算。

四、工程单价:

土方挖运单价:壹拾元(10)元/方,石方挖运单价:壹拾叁点伍元(13.5)元/方。按实际测量的板方计算,柴油价格8元/升计算,如

市场油价变动,本合同油价不变。

五、工程工期:

总工期12个月时间。

六、承包方式:

单项全额承包。挖运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建筑营业税由甲方承交。

七、工程计算

乙方工程计量以甲方与发包方结算工程量为准。

八、工程款结算

甲方按月支付乙方所完成工程量70%的工程款(扣除燃料、借支),挖运单项工程完工必须一个月以内办理工程结算,所有工程款在甲乙双方工程量结算后一个星期以内付清。

九、其他要求:

1、乙方要按照甲方要求时间、要求配置的人员和设备进场,不得招用童工和智障人员,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机械产品;

2、乙方在施工中要绝对听从甲方的管理和指挥,严格遵守工程施工管理条例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作业,若有挖运跟不上进度、不听从甲方正确合理的安排指挥,甲方随时有权与乙方解除协议并有权要求索赔误工损失。

3、乙方要确保安全文明施工,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

4、如果乙方违约造成中途退场,必须承担甲方的相关损失费用。

5、如因甲方的原因耽误乙方挖运,所产生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6、如发生纠纷,双方约定由保山市人民法院解决。

十、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人员和施工进行全面管理;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规行为和人员进行处罚;

3)甲方要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提供必备的施工条件;

4)甲方要按合同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现场技术人员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

2)乙方要接受甲方的管理,积极配合协调甲方全面推进工程进展;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备的施工条件;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按协定支付工程款;

十一、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办公室存档备查。

十二、此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甲乙双方不得反悔。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帐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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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工程装修清包工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3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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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装修包工合同范本

篇一:包清工装修合同(范本)

装 修 合 同

业主 (以下简称甲方):联系电话:

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 承包方式:包清工。

二、费用

清包工费:¥ 大写:

付款方式:

1、施工队进场,施工第一天预付:¥元

2、施工进度超过元

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

三、工期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工期为 天。 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顺延,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费¥ 元/天。

四、材料

1、由乙方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方使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3、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乙方和甲方共同负责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4、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施工现场。

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双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6、乙方提供的材料数量误差在5%--10%之间。由于乙方材料估算超出误差范围而导致的材料、设备重新购买或材料、设备无法退回的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7、 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

五、工地现场管理

1、 现场禁止使用明火。

2、 现场禁止吸烟。

3、 油漆材料必须和其他材料分开放置。

六、关于工程管理、项目变更的约定

1、乙方在开工前检查水、电、地面、墙顶面空鼓,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2、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3、保持现场卫生,施工现场每天完工后,乙方负责清运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并按照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地点堆放。此项费用已包括在总价款中。

七、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应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验收,双方协商验收日期。水电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5日内制作水电布线图交与甲方。经验收不合格的,现场全部停工,乙方应予返工,直至合格为止,才能继续施工。返工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签 章: 签 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篇二:家庭装修清包工合同

业主(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平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建筑面积:平方米。 室 厅卫 阳台 厨。

工程地址:

二、 价格

清包工费总计: 元,大写:

其中:

水电工元* 平方= 元;

泥工元* 平方= 元;

木工 元* 平方= 元;

油漆工元* 平方= 元;

垃圾清运、材料搬运、敲墙、打孔及其它等费 元 。

三、 付款方式

1、施工队进场,付32%。

2、木工完成,付 31%。

3、工程竣工,付 32%。

4、保修金 5%,从竣工之日起1年后支付。

四、 设计

1、 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图纸一套,并负责交底工作。

2、 乙方按甲方要求施工,乙方可向甲方提出设计意见,乙方施工前须画草图让甲方认可。

五、 材料

1、 乙方应提前5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5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3、 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若甲方坚持使用,应书面要求乙方,并承担因材料质量引起的损失。

4、 乙方应帮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5、 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

6、 乙方应保证在本小区内没有双包和半包的工程。

7、 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的成品保护工作,若损坏由乙方承担。

8、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按偷窃论处,并按材料价格5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六、 工期

从 年 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工期为 天。

七、 材料搬运

若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楼下,乙方任何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搬运。

八、 垃圾清运

1、 垃圾袋装化。

2、 垃圾应日日清。

3、 垃圾应由乙方清运至物业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

九、 劳动力管理

1、 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 未经甲方许可,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

3、 乙方应具备在湖州市暂住的一切证件,因证件不全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 乙方指定由 为工地现场负责人。

5、 在合同价内,若甲方要求乙方应跟随甲方挑选材料。

6、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工地现场必须保持2人以上的施工人员。乙方应按程序施工,不同工种不得同时施工,但必须由工程负责人协调各方。

7、 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但工或殆工。

十、 施工机具

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十一、工地现场管理

1、 现场禁止使用明火。

2、 现场禁止吸烟。

3、 工人着装必须干净整洁。

4、因乙方施工人员原因引起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十二、维修

1、 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一年内无偿维修。

2、 普通维修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三天内及时维修,特殊情况(水、电问题)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赶到并维修。

3、 若因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时完成维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施工队进行维修工作,所发生的人工费用按实从保修金中扣除。

十三、合同附件

施工项目清单: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甲方可有适当的增减项目、但不能多(增减项目不增减包工费),具体式样由甲乙双方商定。

十四、合同争议

1、 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先协商。

2、 协商不成可向争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附加条款

1、橱房卫生间做防水

2、每道工序结束验收后,再下道工序

3、部分下水改道

4、过道、南北阳台吊顶,客厅、饭厅部分吊顶

5、 敲阳台面砖及其它

6、油漆前清除原涂料

7、自行车库做一柜子

8、完工后卫生工作

甲方: 乙 方:

签章: 签 章:

签约日期:

篇三:房屋装修清包工合同

业 主 (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

二、 工程造价

清包工费: ¥元,大写:

三、 付款方式

1、施工队进场,预支 元

2、瓦工完成,付 元

3、木工完成,付 元

4、工程竣工,付 元

四、 设计

1、 甲方若有图纸须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并负责交底工作.

2、 甲方若无图纸,须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须画草图让甲方认可.

五、 材料

1、 乙方应提前2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2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3、 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若甲方坚持使用,应书面要求乙方,并承担因材料质量引起的损失.

4、 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

5、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六、 工期

从年月日起至 年月 日止,工期为 天。

七、 垃圾清运

垃圾应由乙方清运至物业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

八、工地现场管理

1、 现场禁止使用明火。

2、 现场禁止吸烟。

3、 油漆材料必须和其他材料分开放臵。

九、维修

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一年内无偿维修。

十、合同附件

1、 施工项目清单。

2、 双方认可的报价单。

3、 乙方开出的材料采购清单。

十一、合同争议

1、 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先协商。

2、 协商不成可向争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 方:乙 方:

签 章:签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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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中英文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5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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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中英文

contractregistration no: ______    _____

合 同  登 记  号:

supervision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project name:

工程项目名称:

entrustor (client):

委托方:  (业主)

service provider: shanghai tongji project management       (supervisor)        and consulting co. ltd.

服务方:    (监理人)

place of signing:

签订地点:

date of signing:

签订时间:

valid period:

有效日期:

shanghai, p. r. china

中国,上海

XX年  月  日

supervision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project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part iagreement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this agreement is signed between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theclient") and shanghai tongjiproject management and consulting co. ltd. (hereinafter referred toas the "supervisor") through mutual consultation.

委托人      与监理人---------    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i.    brief information of the project for which the client desires thosesupervision services should be performed by the supervisor (hereinafterreferred to as "the project") is as follows:

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project name:

工程名称:               908新基地建设项目

projectlocation:

工程地点:          重庆北部黄茅坪组团经开园b04地块

project size:        about  185252 m2

工程规模:             约185252 m2

totalinvestment:     about           yuan rmb

总投资:           约       万元人民币

ii.    in this agreement words shall have the same meanings as areassigned to them in part ii of this supervision contract (hereinafter referredto as “the contract”) - standard conditions.

本合同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iii.       the following documents shall be deemed to form part of thisagreement: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        this agreement;

此协议书;

(2)        standard conditions of the contract;

本合同标准条件;(条款)

(3)        conditions of particular application;

本合同专用条件;( 条款)

(4)        supplementary documents and amendments jointly signed by the twoparties during the execution of the contract.

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⑸  监理人在报价时确定的的拟派现场监理人员名单和现场监理人员进场计划作为本合同附件。

iv.     in consideration of the payment to be made by the client to thesupervisor as hereinafter mentioned, the supervisor hereby covenants with theclient to perform supervision services in the scope as stated in the conditionsof particular application in conformity with the provisions of the contract.

考虑到以下提到的委托人向监理人的付款,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v.      the client hereby covenants to pay the supervisor, inconsideration of the performance of the supervision services, such amount asmay become payable under the provisions of the contract at the times and in themanner and currency type prescribed by the contract.

考虑到监理人提供的监理服务,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inwitness whereof the parties hereto have caused this agreement to beexecuted from april, to october, . if for any reasons the project stops for more than one month uninterrupted, the ending date will be postponedwith same periods.

本合同自施工单位进场时开始, 至整个工程竣工验收止完成. 如果项目进行中,被停止连续时间超过一个月,完成时间应该被顺延。

this agreement has sixsets of original copies, they have the same legal effect, and each party shallhold three copies.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各执 叁 份.

the client:

委托人:

(seal)

(签章))

the supervisor:     shanghai tongji project                                   management and                                      consulting co. ltd.

监理人:

(seal)

(签章)

address:

住所:

address:     73 chifeng road

shanghai, XX92

住所:             上海市赤峰路73号,XX92

legal representative: (signature)

法定代表人: (签章)

legal representative: (signature)

法定代表人: (签章)

principal bank:

开户银行:

principal bank:

开户银行: 交行赤峰路支行

bank account no.:

10017215-09300007736

帐号:

bank account no.:

帐号: 310066344010141052919

tel.

电话:

tel.           8621 65989931

电话:        8621 65989931

this contract is signedon   ,

本合同签订于: XX年 -- 月  日

part ii    standardconditions

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

definitions,applicable languages and laws词语定义, 适用语言和法规

article 1  the following words and expressions shall havethe meanings assigned to them except where the context otherwise requires: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所赋予的含义:

(1)          "project" means the projectfor which the supervision services are to be provided.

"工程" 是指实施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

(2)          "client" means the party whois responsible for the direct investment and who employs the supervisor, andlegal successors to the client.

"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人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     "supervisor" means the party whois employed by the client to perform supervision services and assumesupervision liabilities, and legal successors to the supervisor.

"监理人"是指受委托人委托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                 "supervision team"means the group of staff sent by the supervisor to carry out supervision on thesite of the project.

"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                 "chief supervisionengineer" means the person certificated by the local authority as  chief supervision engineer and designated bythe client and supervisor to be fully responsible for supervising the executionof the contract.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当地政府部门认证为的总监理工程师并且由委托人及监理人指定对监督履行本合同全权负责的人.

(6)                 "contractor" meansthe person(s) other than the supervisor with whom the client signs contract inrelation to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project.

"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本工程的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                 "normal services"means the scope of supervision work prescribed in the conditions of particular application.

"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作的范围.

(8)                 "additional services"means: 1) works outside of the scope of supervision work, and added to thecontract by written agreement of the parties; 2) additional works as a resultof addition to the scope of construction work or program delay on the part ofthe client or the contractor.

"附加工作"是指: 1)监理工作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如本合同的工作;2)建设工作范围的增加或者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致使进度的延误,而造成的附加的工作.

(9)                 "exceptionalservices" means the works other than the normal services and theadditional services, but which are necessarily performed by the supervisor inaccordance with article 33.

"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三条规定监理人需要完成的工作。

(10)        "day" means the period betweenany one 0:00 a.m. and the next.

"日"是指任何一个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               "month" means a periodof one month according to the gregorian calendar commencing with any day of themonth.

"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的时间段.

article2  this supervision contract shall begoverned by chinese laws, statutes, 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s, anddepartmental rules & regulations, local laws, rules & regulationsspecified in the standard conditions and conditions of particular application.

第二条   本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中国的法律,条例,行政法规,以及标准条件及专用条件中载明的部门规章或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article 3  the contract shall be written in both englishand chinese, both of which shall be equally binding.

第三条   本合同应以中文和英文记载,中英文应具有同等效力。

obligations of the supervisor监理人的义务

article 4 the supervisor shall designate the supervision team andsuperintendents necessary for carrying out the supervising works; provide tothe client a name-list of the chief supervision engineer, main staff of thesupervision team and a supervision plan and perform the supervision serviceswithin the scope of work as stated in the conditions of particular application.during the execution of the contract, the supervisor shall submit supervisionreport to the client at regular interval as stated in the contract.

第四条 监理人应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article5  thesupervisor shall exercise reasonable care and diligence, provide advice at anappropriate level in the performance of the obligations under the contract tothe client and indemnify the lawful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various parties.

第五条   监理人应认真,勤奋地工作,在履行合同义务时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article6  any facilities and articles supplied by theclient for use by the supervisor shall be properly used and maintained andremain the property to the client . when the services are completed orterminated the supervisor shall deliver to the client such facilities andunconsumed articles in good working order.

第六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应恰当使用和维护。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完好地移交给委托人。

article7  during thecontract period or after the contract is terminated, without the consent of theclient, the supervisor shall not disclose the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inrelation to the project and the contract.

第七条   合同期内或本合同终止后,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和本 合同有关的保密信息。

obligationsof the client

委托人的义务

article 8  the client shall pay anadvance payment to the supervisor prior to the commencement of the services ofthe supervisor, if such advance  payment is stated in the conditions ofparticular application.

第八条       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如果该预付款在专用条件中陈述。

article 9  the client shall beresponsible for all coordination of external relationships in relation to theconstruction of the project. if the client assigns part or all of suchcoordination works to the supervisor as is necessary, then the work to beassigned and relevant terms of remuneration shall be specified in thesupplemental clauses.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负责本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监理人所属协调关系除外)。根据需要,如需将 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需在补充条款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条款。

article 10  theclient shall, within the agreed time, provide to the supervisor free of chargeall information pertaining to the project and necessary for the supervisionservices.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并为监理工作需要的所有信息。

article 11 on all matters properly referred to him in writing bythe supervisor, the client shall give his decision in writing within the timespecified in the conditions of particular application of the contract.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向委托人以恰当的书面形式提交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article 12  the client shall appoint aclients representative (to be specified in the conditions of particularapplication) who is familiar with the project and able to make decision withinspecified time for the purpose of contacting the supervisor. should theclients representative be replaced, the client shall notify the supervisor inadvance.

第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委托人的代表(将在专用条件中明确)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委托人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article13  the client shall timely notify theawarded contractor, in writing, of the power of the supervisor, roles andauthorities of main staff of the supervisor. such information shall be madeclear in the contract signed by the client and any third party.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及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合同承包商,并在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article14  the client shall notify to contractorto provide the following information to the supervisor within such a time thatthe supervisors work will not be hampered:

第十四条      委托人应通知承包人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向监理人提供如 下资料:

(1)   listof suppliers & manufacturers of the raw materials, components and parts,mechanical equipment etc. to be used in the project;

与将用于本工程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的供应和生产厂家名录;

(2)     list of coordinators, cooperators inrelation to the development of the project.

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人,配合人的名录。

article15  the client shall furnish free ofcharge (including utility fees ) to the supervisor the site office,telecommunication connection, accommodation and other facilities specified in the conditions of particular application.

第十五条      委托人应免费(包括使用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场所、通讯接口,网路接口住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设施。

article16  given certain circumstances, if thetwo parties agree that the client shallarrange at his own expense for the provision of other personnel to thesupervisor, such agreement shall be reflected in the conditions of particularapplication.

第十六条      根据情况需要,如经双方同意委托人将可以自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 应在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反映。

rights of the supervisor

监理人的权利

article 17  the supervisor should  havethe following rights within his scope of work. it is hereby understood that anyand all of the following activities shall also be considered as the obligationof the supervisor, who shall perform the following activities whenever it isneeded in order to ensure completion of the project in the best possible mannerand according to the relevant contractual documents and applicable laws:

第十七条      监理人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应具有以下权利, 而且在此双方确认任何如下活动也应作为监理人的义务,即其有义务在有必要的情况下为了以最好的方式并以符合全部合同文件和适用的法律的方式完成本项目的目的而进行如下活动。

(1) the right andobligation to make recommendations on the selection of the general contractor

(1)        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和义务;

(2) the right andobligation to make recommendations on the selection of the sub-contractor

(2)        选择工程分包人的建议权和义务;

(3)the right and obligation to make recommendations to the client in the respectsof the project including project size, design standard, planning design,technological design and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和义务;

(4)the right and obligation to advise, in the principles of safety and optimum,the client on the technical problems in the design. if the design is found tobe not in conformity with the quality standards promulgated by the state orspecified in the design contract, the supervisor shall report to the client inwriting.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最优化的原则,有权利和义务向委托人提出建议.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 并提供处理方案

(5)the right and obligation to review the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plan and thetechnical proposal and to  makerecommendation to the client for changes that the contractor could implement toensure quality, on-time completion and cost reduction.

(5)对审查工程施工组织和技术方案, 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 并就承包人有可能采取的变化监理人有权利和义务向委托人提出建议并提供处理意见.

(6)   conduct appropriate arrangement andco-ordination with relevant organisations, which can exert beneficial influenceto the development of the project. for all such matters the supervisor shallfirst report to the client in advance and seek the authority of the client tomake such arrangements and co-ordination.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 对于所有协调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并要求委托人授权以进行组织协调工作.

(7)   having obtained the consent of the client,the supervisor has the right to give command with regards to commencement,suspension and resumption of the works. but before doing so, he shall report tothe client.  the client’s representativewill be available for contacting in phone to discuss emergency and other matters.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委托人代表将可以随时电话联系到以就紧急情况和其他事宜与监理人进行研究.

(8)   right and obligation to check and inspect thematerials to be used in the project and quality of construction and to advisethe contractor immediately of any non-conformities. should the contractorcontinue to use the materials after the non-conformity has been identified,then the supervisor must advise the client that the contractor should stopusing them. for materials, components and parts, equipment that are not in conformitywith the design requirements, provisions of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andnational quality standards, the supervisor has the right to notify the clientthat the contractor should stop using them; for working sequence, divisionaland sub-divisional works that are not in conformity with relevant codes andquality standards, and construction operations that pose safety concerns, thesupervisor has the right to notify the client that the contractor should  stop and make corrections or redo the works.the contractor can resume construction only after he has received the workresumption command from the supervision team via the client..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和义务.发现不合格材料应通知承包方,如果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仍继续使用该不合格材料, 监理人必须及时通知委托人, 让承包人不得继续使用. 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 监理人有义务通知委托人让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 监理人有义务及时通知委托人,监理人有权让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 承包人只有通过委托人收到监理机构发出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9)rights and obligation to check, supervise the progress of theconstruction.  right to ratify that theactual completion is ahead or behind the completion date specified in theconstruction contract.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和义务,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和义务;

(10)right and obligation to check and certify by signature that the payment to theconstruction contractor is within the scope of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torecheck, confirm, and negate to the settlement of the accounts. without thesignature and confirmation from the chief supervision engineer, the client willnot make payment to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or.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和义务,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article 18 during supervision, if theemployee(s) of the contractor is found to be incapable of his job, thesupervision team shall notify the client of the views of the supervision teamon this matter.

第十八条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员工作不力, 监理机构应将其对此事的观点告知委托人.

article 19 within the scope of work,if the client and the contractor have any dissent and requirement (includingclaim) to each other, and where such dispute is being mediated by an administrativedepartment in charge of construction or being arbitrated by arbitration body(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shanghai), thesupervisor shall provide relevant proof.

第十九条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对对方有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双方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h1] )仲裁时,监理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

rightsof the client

委托人的权利

article20  the client has the right to appointthe  contractor and enter into a contractwith that contractor.

第二十条      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承包人,以及与其签订合同的权利。

article21  the client has the right to decidethe project size and agree the design standard, planning design, technologicaldesign and designed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and the right to approveconstruction cost, programme and design variation.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人享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 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造价、进度计划和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article 22  in the event that the supervisor want to replace the chief supervisionengineer, he shall obtain the client’s consent in advance during the contractconducting period.

第二十二条         在履行本合同期间,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article23  the client has the right to requirethe supervisor to submit  supervisionreport and specific report in each discipline within the supervisor’s scope ofwork..

第二十三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报告及监理人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article 24  in the event that the client find the supervisor’s staff fails to performduties under the contract, or cause any loss to the project or the clientthrough collusion with the contractor, the client shall be entitled to requirethat such staff be replaced by the supervisor or even terminate the contractand demand the supervisor to assume responsibilities or contiguousresponsibilities in paying compensation.

第二十四条 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的职员不按本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本工程或委托人造成任何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该职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liabilities of the supervisor监理人的责任

article25  the supervisor’s liability period isthe valid period of the contract (contract period), including the maintenanceperiod. in the event that the project programme is postponed or delay whichresults in the contract period to be extended, the two parties shall makefurther negotiation to agree an extension of the contract period.

第二十五条         监理人的责任期即本合同有效期(合同期),包括维护期。如果因工程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导致合同期将要延长,双方应进一步协商约定的延长合同期。

article26  the supervisor shall perform hisduties during the contract period. should any financial loss be caused by thefault of the supervisor, he shall pay compensation to the client. accumulatedamount of compensation (except for the compensation specified in article 24)shall not exceed the total payment by the client to the supervisor (excludingincome tax).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合同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责任。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任何经济损失,其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赔偿以外)不应超过委托人向监理人支付的报酬总数(除去税金)。赔偿按相关法律执行[h2]

article27  the supervisor shall be notresponsible for any contractor’s nonconformity in quality requirements andcompletion time (for submitting drawings or delivery of goods). in the event ofany force majeure which cause part or all of the execution of the contract tobe impossible, the supervisor shall not be held responsible. but for anyinfringement to article 5, the supervisor shall pay compensation to the client.

第二十七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 货)时限,因监理人失责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应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article28  if the claim made by the supervisorto the client cannot be justified, the supervisor shall be responsible for anycost incurred by the client in relation to the claim.

第二十八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 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任何费用支出。

liabilities of the client委托人的责任

article29  the client shall carry out his dutiesas stated in the contract. the client shallbe liable to the supervisor if a breach of his duty to the supervisor isestablished against the client, and shall pay compensation for the supervisor’sdirect financial loss.

第二十九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article30 if the claim made by the client to thesupervisor cannot be justified, the client shall be responsible for any costincurred by the supervisor in relation to the claim.

第三十条 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commencement, alteration and termination of the contract本合同的开始、变更与终止

article 31 if  the normal services are impeded or delayed bythe client or the contractor so as to incur additional services or increase theduration of the normal services, the supervisor shall timely inform the clientof the circumstances and probable effects. the time for completion of theservices shall be increased accordingly and the supervisor shall be remuneratedfor such additional services.

第三十一条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正常的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正常监理工作的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报酬。

article 32 if circumstances arise which make it legally or physically impossible forthe supervisor to perform in whole or in part the services in accordance withthe contract he shall promptly dispatch a notice to the client. the time forthe completion of the services shall be extended. when the services are resumed,a reasonable period not exceeding 42 days for resumption shall be added and theclient shall pay the supervisor as agreed between them.

第三十二条         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由于法律原因或实际原因不能根据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经委托人认可,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article 33 after the supervisorhas finalized the acceptance check or handover procedures with the client, andthe contractor has signed a defect liability agreement with the client, thesupervisor has received all the payments due from the client, this contractshall be deemed to come to an end, except for any clauses referring to theparties’ liabilities, which may be used, according to statute of limitationsstipulated by the law, for claiming compensation. as to liabilities during thedefect liability period, the two parties can make provisions in the conditionsof particular application.

第三十三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所有监理报酬,本合同即终止,除了有关双方的责任的条款,其应可按照相关法律的时效期限用以索赔。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article 34 if either party hereto wishes to alter or abandon thecontract, he shall notify the other party in 42-day advance. if loss is causedto the other party as a result of the abandonment of the contract, theresponsible party shall pay compensation except for circumstance where hisresponsibility can be remitted in accordance with laws.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h3] 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article 35 if the supervisor has not received a paying voucher within 30 days fromthe due date of payment and nor has he received any written explanation fromthe client, or the supervision services has been suspended for more than sixmonths, the supervisor can notify the client to terminate the contract. ifwithin 14 days from the date of notice the supervisor still has not receivedany response from the client, he can make further notice. if within 42 daysfrom the date of the second notice the supervisor still has not received anyresponse from the client, the supervisor can terminate the contract or suspendor continue suspending from performing all or part of his services at hisdiscretion. the client shall assume the responsibility for breach of contract.

第三十五条       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三条及三十四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article 36 if the supervisionservices are suspended or terminated due to causes not on the part of the supervisor, works required to resume services orpost-termination settlement works shall be deemed as exceptional services. theperformance of exceptional services shall entitle the supervisor to payment forperforming them.

第三十六条       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不可抗力除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致使监理工期延长,经委托人认可,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

article 37 if in the opinion of theclient that the supervisor is not discharging his rights without justifiablereasons, he can inform the supervisor of such opinion. if within 21 days from the date of notice the client has not receivedany response from the supervisor, he can, within 35 days from the date of thefirst notice, inform the supervisor by notice to terminate the contract. thesupervisor shall assume the responsibility for breach of contract.

第三十七条       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article 38 termination of the contract shall not prejudice or affectthe accrued rights and liabilities of the parties.

第三十八条       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payment监理报酬

article 39  the remuneration for normal services,additional services and exceptional services shall be calculated in accordancewith article 9 of the conditions of particular application. the client shallpay the supervisor in accordance with the time and amount stated in thecontract.

第三十九条 正常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第九条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article 40  if the supervisor does not receive payment within the time specified heshall be paid compensation calculated from the last day of the specified payingperiod.

第四十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article 41  the currency, exchange rate applicable to thecontract is that stated in the conditions of particular application.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适用的货币币种、汇率在专用条件中陈述。

article 42  if any item or part of an item in a paymentapplication submitted by the supervisor is contested by the client, the clientshall give notice with reasons within 24urs from receiving the application andshall not delay payment on the remainder of the invoice.

第四十二条 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理由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others其他

article 43 under the consent of theclient, cost necessarily incurred by the supervisor for visits to cities otherthan shanghai on investigation purpose, testing of materials and equipment canbe reimbursed by the client, within the budget scope, as it actually happens.

第四十三条         委托人根据建设工程需要邀请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article 44  within the scope of supervision services, if expert is needed to beemployed for consulting or assistance purposes, the supervisor shall bear suchcost when the expert is employed by him, the client shall bear such cost whenthe expert is employed by him.

第四十四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在监理业务范围外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article 45 if profit is generated forthe client as a result of recommendations made by the supervisor, the clientmay give bonus to the supervisor.

第四十五条       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在可以给予监理人经济奖励。

article 46 the on-site supervisionteam or its staff shall not accept any remuneration or money provided by thecontractor.

第四十六条       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

the supervisor shall not take part inany activity that may have conflict with the interests of the client and withthe work to be performed according to this contract.

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article 47  the supervisor shall notdisclose any information that is declared by the client to be confidential. thesupervisor shall not disclose any information provided and declared to be confidentialby the designer or the contractor either.

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 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article48  the supervisorretains copyright of all documents prepared by him.  the client shall be entitled to use them orcopy them only for the project.

第四十八条       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settlement ofdisputes争议的解决

article 49  anyclaim for loss or damage arising out of breach or termination of the contractshall be agreed between the client and the supervisor or failing agreement shallbe referred to a governmental department in charge of construction formediation. if agreement still cannot be reached, the dispute shall be referredto the arbitration body agreed by the parties or start a prosecution in thepeople’s court.

第四十九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part iii conditions of particular application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article 1 laws applicable to the contract andrules & regulations and reference standard on which the supervision isbased are:

第一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的法规和标准:

1.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2.      this supervision contract

3.      the national and shanghai municipal laws,regulations and policies on the construction

4.      complete sets of constructiondrawings and related documents.

5.       current national regulations for constructioncode and the quality inspection, acceptance, and assessment standard/codes

6.      the specifications on theproject

7.      the supervision documents andprocedure on the project

8.      applicable laws and regulations

1、  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2、  本工程施工监理合同。

3、  国家和上海市重庆市有关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

4、  设计图纸和其它有关文件

5、  现行的国家工程建设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6、  为本工程制定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规定。

7、  为本工程制定的有关监理文件和程序。

8、相关法律法规。

article 2 the scope of supervision

第二条 监理工作内容

tosupervise the construction quality, progress, contract, and project information,to coordinate between the client and the general contractor, and to urge thegeneral contractor to construct in a safety and civilized manner. the detail ofthe supervision service is the follows,

负责本项目的建筑质量、进度、合同、项目信息管理,协调委托人与总承包方的关系,督促并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 监理工作具体有:

1. to assist the client to sign theconstruction contract

1.      协助委托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2. to assist the client and thecontractor to draw up the construction commencement report

2.      协助委托人与施工单位编写开工报告;

3. to organize the meeting on theconstruction drawing explanation and check

3.      组织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

4. to review the construction plan,scheme and the master schedule of the contractor

4.      审核承建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

5.to supervise the contractor to execute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and thenational technical and construction code, as well as the documents referred toat article 1 hereof, to deal with the contractor’s violation against theregulation or the code;

5.      对承建单位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国家工程技术规范标准,以及第一条所规定的文件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参与承包方违约事件的处理;

6.tocheck the list of the material and equipment of the contractor’s; to inspectthe raw material, semi-product, and parts which will be used in the project; toreject the disqualified material, parts and equipment against the constructioncontract and standard.

6.      审查承建单位提出的材料和设备清单, 对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构件、设备进行检查,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合同要求和标准规定的材料,构件,设备;

7.toinspect the construction progress and quality; to inspect and accept thedivisional, sub-divisional and concealed works; to evaluate the constructionprogress

7.      检查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验收分部分项工程和各项隐蔽工程, 对工程进度进行评估。每周书面向委托人报告工程进度,每周组织召开施工例会。

8.toorganize the client, the designer and the contractor to handle the qualityaccident; to supervise the execution of the technical scheme for the qualityaccident; to inspect, accept and issue the certificate after the qualityaccident is settled.

8.      组织委托人、设计、施工单位处理工程质量事故并提供处理方案和责任划分方案, 监督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方案的实施, 并对事故处理进行验收和签证;

9. to compile the supervisiondocuments and specifications for filing

9.      整理监理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

10. to organize the designer and theconstruction contractor to pre-inspect and pre-accept for the constructioncompletion

10.  组织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工程竣工初步验收;

11. to assist the client to executethe completion acceptance.

11.  协助委托人进行竣工验收工作;

12. to submit the supervisionevaluation report for the project to the client .

12.  向委托人提交项目监理评估总结报告;

13.   to organize hse site service:safety strategy, site safety supervision, health control, security of site office.

13. 负责提供安全策略,现场安全监督,现场健康控制,以及现场办公室安全。

article 3 external conditionsinclude: the client is responsible for all the public relations andcoordination for the project including the local government and authorities

第三条   外部条件包括:委托人负责本工程建设的所有包括政府等在内的外部关系的协调;

article 4 project informationrequested by the supervisor should be provided by the client, where it isavailable, shall be issued beforehand.

第四条   对于监理人让委托人提供的工程资料,如果有,应事先提供。

article 5 on all matters properly referredto him in writing by the supervisor, the client shall give his decision inwriting within 5 days.

第五条   委托人应在5天内对监理人适当地书面提交并要求其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article 6 the clientsrepresentatives are        。

第六条 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      。

article 7 during the contract period, the client shall at his own cost provide, orarrange for the provision by others, of personnel to work within the client’sown site team.   the supervision teamshall co-operate with the client’s own team but shall not be responsible forthem or their performance or rely on them or their performance for any of theservices for which the supervisor is responsible.

第七条            在合同期间,委托人应自费提供或安排其他方提供人员组成委托人的现场工作组。监理机构应与委托人的现场工作组合作,但不对他们及其行为负责,也不依靠他们及他们的行为来开展监理人负责的工作。

第八条            监理人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数量和人员资质,必须符合双方商定的人员表和分阶段专业人员进场计划表的规定。根据各阶段实际施工需要,监理人有义务根据委托人要求,在人员表人员的范围内调整和增加人员。委托人有权根据专业人员进场计划表进行人员资质检查和出勤考核。如发现有不符资质及缺员情况,将斟情扣发监理人报酬。

article 9 the supervisor agrees topay compensation if he fails to discharge his duties, [accumulated amount ofcompensation shall not exceed the total payment by the client to the supervisor(bar income tax ), except for the compensation specified in article 24 ofstandard conditions.

compensation fee =the direct loss xthe supervision fee’s charge rate (bar income tax). the supervision fee’scharge rate is equal to total supervision fee divided by total cost of theproject.

第九条            内如果失职,同意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本合同标准条件

第二十四款规定赔偿的情况除外。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报酬比率为监理费和项目总造价的比率。

article 10 the client agrees to pay thesupervisor for his normal services in an amount calculated in the following wayand at the following time:

第十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就监理人提供的正常监理工作支付其报酬:

1.the supervision service period: start from the day, on which the supervisioncommencement notice is issued from the client, and the supervision serviceperiod (interim) is eighteen months

监理服务期:按委托人通知监理服务开始日起算,监理服务期(暂定)为18个月。

2. the supervision fee: fixed lumpsum during the above-said supervision service period(18months)is 1,480,000 rmb yuan.

监理服务费:在监理服务期(18个月)内的固定总价为: 148.0万元。

3. payment method:

支付时间与金额

1) the client should pay to the supervisor 15% of the fixed lumpsum within one week as of the signature date of this supervision contract.

1)合同签定日后一周内委托人向监理人支付监理费总价的15%;

2) then, the client shouldpay the supervisor another 15% of the fixed lump sum every two months (90days), and the number of the payment times is three (i.e. 75% of the fixed lumpsum fee).

2)随后,每三个月(90天),委托人向监理人另支付监理费总价的15%,共5次(计为监理费总价的75%)。

4) the client should paythe supervisor final 10% of the fixed lump sum within one week after theproject passes the completion acceptance examination.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周内委托人向监理人支付最后的监理费总价的10%

4. the service fee beyond the above-said supervision service period:if the supervision service is beyond 18 months, the client will, on the monthlybase, pay the supervisor at the sum of 82,000 rmb yuan/month.

4. 监理服务期延长期的服务费用: 如果监理服务超过18个月,委托人要按工程内容和现场监理工作要求,合理支付费用,延长期监理费用由双方商定。

article 11 the parties hereto agree that the paymentshall be effected in rmb.

第十一条             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报酬。

article 12 bonus clause; depending on mutualconsultation

第十二条             奖励办法:由双方协商解决

article 13 if a dispute arises betweenthe parties in connection with, or arising out of the contract, consultationshall be made promptly to find a solution. when consultation fails, the partiesagree to refer the dispute to an arbitration commission. the arbitration body shall be 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enter, shanghai branch.the arbitration language shall be chinese and english..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机构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仲裁语言为中文和英文。

*

由法律部门定

[h2]由法律部门定

[h3]42天太长,由法律部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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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工程施工合同书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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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方承揽 土方工程施工后,因他项工程未能完工,一时难已组织人力完成,经发包方同意,转包给乙方施工。为此,双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就有关事项经协商一致,特订以下合同:

一、甲方在承揽该工程时已付给发包方, 元( )的工程保证金由乙方支付。给付的办法在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后五日内由乙方汇给甲方指定的账户或现金兑现。

二、乙方必须按照发包方的要求保持保量地完成土方工程的施工任务。

三、土方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安全。若发生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四、土方工程施工后的工程款结算由甲方负责。甲方在乙方每阶段土方工程完工后及时将领取的工程款如数交付给乙方。乙方按照二个点给付甲方转让费。

五、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二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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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建设工程技术咨询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技术,全文共 12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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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技术咨询合同

建设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咨询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_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构想科学,设计和施工经济、合理,建设速度快,误差小,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将规划局红线图、上级部门批文、委托书以及建筑安装工程的建筑面积、安装项目、消防方式、库房每层净高等资料提交乙方。

第二条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_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地形、地质条件、建筑安装构想等进行可行性研究,最后编制出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付甲方。

第三条 甲方根据国家计委颁发试行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承付乙方咨询费_________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方先付给乙方_________元,待乙方将设计任务书及匡算交付甲方后_________日内,再付给乙方_________元。

第四条 为本咨询工程需要到外地进行调研、收集资料人员的差旅费,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送交有关文件、图纸和资料,乙方可按耽误的时间顺延交付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的时间。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交付咨询费,迟延一天,按迟延交付款额数罚款_________‰。

3.甲方如果中途中断咨询请求,乙方咨询工作已经过半的,应付给乙方全部咨询费;咨询工作尚未过半,按总咨询费的_________%收费。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迟延一天,按总咨询费金额数罚款_________‰。

2.乙方如中途中断咨询,应按总咨询费向乙方交付罚款。

3.乙方所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因质量缺陷或过错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负责赔偿。如果由此引起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应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第七条 其他约定条款

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正本一式两_________,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分别交_________各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盖章):_________                   咨询单位(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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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年深圳市工程供货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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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深圳市工程供货合同范本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1条 材料名称

1.1材料(产品或设备)名称: 详见材料清单

1.2规格型号: 详见材料清单

1.3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 符合国家相应产品质量标准

1.4所购材料附送服务项目还包括第 3和4 项。

1.4.1. 可就所购材料、设备的安装及其使用功能和方法向乙方咨询。

1.4.2. 可派技术人员到场指导甲方施工。

1.4.3. 乙方负责安装到位,并指导甲方或材料、设备使用者正确使用及一般维护。

1.4.4. 乙方负责所购材料的售后服务及维修工作。(保修时间按所购材料或设备的保修单规定或依甲方与业主所签承包合同的相关规定)

5. 其它 :

第2条 材料包装

2.1包装标准: 一般

2.2包装费用: 由乙方承担

2.3包装物的处理方法:选择以下第 1和3 种处理方法。

1. 甲方负责自行回收

2. 包装物随产品归乙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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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关于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9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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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手机号: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

1.2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

1.3 工程户型:_________

1.4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1.5 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二、三)。

1.6 工程期限_________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7 工程款和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

金额大写:_________

(2)报价单应当以《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3.1 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 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要求。

3.3 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3.4 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 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 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 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定。

4.5 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 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 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8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 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 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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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03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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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书

发包人: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监理人:______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年__月__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人),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按本建设监理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静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动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监理范围: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____年 ____月 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建设监理报酬为(大写)____元,由发包人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结算支付。

二、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二)监理合同书。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四)专用合同条款。

(五)通用合同条款。

(六)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七)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书正本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 份,各执 ____ 份。

发包人:______(盖章) 监理人: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签章)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通用合同条款

词语涵义及适用语言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号另有规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工程项目”是指发包人委托监理人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二、“发包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三、“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四、“监理机构”是监理人派驻本工程项目现场直接承担监理业务实施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五、“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和额外的监理工作。

六、“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人提名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机构履行本合同的现场负责人。

七、“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施工人。

八、“天”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之前的时间段。

九、“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天开始至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段。

十、“本合同”指经双方签署并生效的本监理合同。

十一、“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所签署并生效的有关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合同。

十二、“进驻”是指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进入工地,开始实施或准备实施监理业务的行为。

十三、“现场”是指建设项目实施的场所。

十四、“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第三条 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第四条 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

通知和联系

第五条 发包人应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对工程建设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更换常驻代表时,应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六条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联系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在不做出紧急处理即可能导致人身、设备或工程事故的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事后应在48小时内补做书面通知。

第七条 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实施;承包人应从监理机构取得工程建设的通知、指令、变更等各种工程实施命令。

监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八条 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交监理规划、监理机构以及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人员的名单、简历。

第九条 监理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范围和内容,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监理规划派出专业配套、符合资格条件的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组建监理机构,编制监理细则,并正常有序地开展监理工作,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监理任务,并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第十条 在监理期限内,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监理业务量的大小,对监理机构和人员进行合理的调整。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经发包人同意,同时应保持其他主要监理人员的相对稳定,如有调整应报发包人备案。

第十一条 监理人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监理岗位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第十二条 在监理期间,监理人员必须遵守监理工作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运用合理的技能提供优质服务;应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勤奋、高效、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服务,维护发包人的利益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监理人员不得受雇于承包人或接受其利益。

第十三条 现场监理人员应按照施工作业程序及时到位,对工程建设进行动态跟踪监理,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进行旁站监理。

第十四条 监理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手段,作好工程实施阶段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以及质量检查等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五条 监理机构应认真作好《监理日记》,保持其及时性、完整性和连续性;应向发包人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题报告。

第十六条 监理机构所使用的发包人提供的设备、设施,除有特殊规定外,产权属于发包人。在本合同终止后,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移交给发包人。

第十七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发包人同意,监理机构和所有监理人员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资料;并应妥善作好发包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

第十八条 如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超过本监理合同约定的期限,监理人应就延长监理期限与发包人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九条 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如因监理人和监理人员违约或自身的过失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发包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监理人应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二十条 监理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合同规定而造成的质量事故和完工(交图、交货、交工)时限的延期不承担责任。

发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十二条 发包人应负责作好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为监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外部条件。

第二十三条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数量、方式,向监理机构提供开展监理业务所需要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文件资料。

第二十四条 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监理机构。超过约定的时间,监理机构未收到发包人的书面决定,监理机构可认为发包人对其提出的事宜已无不同意见,无须再作确认。

第二十五条 发包人应将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管理人员名单以及赋予监理机构的权限等内容,在工程开工前书面通知工程建设的承包人。

第二十六条 发包人应向监理机构提供开展监理业务所必须的工作、生活条件,提供上述条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发包人不能提供生活、工作条件的应给予补偿。补偿的费用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

第二十七条 如双方约定,发包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工作人员,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所有这类人员均应被视为监理机构的成员并接受监理机构的统一安排和使用。

第二十八条 发包人应当维护监理机构工作的独立性,不干涉监理机构监理业务的开展。

第二十九条 如因非监理原因使工程建设的进度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发包人应接受监理人相应增加监理报酬的要求,并就服务期的延长和增加的监理报酬尽快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条 发包人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责任、义务,如有违约,应赔偿因违约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监理人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监理人有如下权利:

一、选择工程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单位的建议权。

二、对承包人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单位的确认权和否认权。

三、协助发包人签订工程建设合同。

四、工程建设实施设计文件的审核确认权。只有经监理机构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工程师图纸和设计文件,才能成为有效的施工依据。

五、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施工计划和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批权。

六、按照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范围内,设计变更现场的处置权。

七、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对工程实施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意见,并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

八、组织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关系的主持权。

九、按工程建设合同规定发布开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复工令,发布停工令、复工令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

十、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构件和工程设备的检查、检验权。但上述的一切检查、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有关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十一、对全部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设备的检验权和确认权;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权。

十二、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建设合同工期的签认权。

十三、对承包人设计和施工的临时工程的审查和监督权。

十四、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订权,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和否认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发包人不支付任何工程款项。

十五、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的现场施工和管理人员。

十六、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自己承担。

发包人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有权依据本合同对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的监理工作进行检查。

第三十三条 有权选定工程设计单位和承建单位。

第三十四条 有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对工程建设中质量、进度、投资方面的重大问题的最终决定权。

第三十五条 有对工程款支付、结算的最终决定权。

第三十六条 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前经发包人同意,并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直至合同终止。

第三十七条 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月报和监理工程范围内的专题报告。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在监理期限届满并结清监理报酬后即终止。

第三十九条 因非监理人原因,出现以下情况而由此增加的监理工作量和工作时间的延长,均应视为监理机构的额外工作,监理人有权要求得到额外报酬并相应延长期限:

一、由于发包人、承包人和不可抗力等非监理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监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

二、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要求监理机构完成监理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工作。

三、由于非监理原因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时,其善后工作或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

第四十条 本合同适用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时,签订双方应在充分协商后对包括监理报酬计取在内的合同有关条款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变更。

第四十一条 在监理过程中,如因情况发生变化,本合同必须变更时,须双方协商一致,签署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因变更产生的费用等问题的解决办法应在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中明确。

第四十二条 发包人或者监理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在56天前书面通知对方,若通知送达后28天内没有收到对方的答复,可在此后的14天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终止。因解除合同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人负责赔偿损失。

第四十三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由于工程项目建设计划的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而致使工程项目全部或部分暂停,直至不得不终止合同时,经发包人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本合同终止。双方应协商解决因合同终止所产生的遗留问题。

第四十四条 由于监理人的责任致使本合同终止时,监理人无权取得未履行监理范围的费用。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

违约行为处理

第四十六条 发包人违约与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下述行为属违约:

一、未履行通用合同条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约定的义务。

二、未按专用合同条款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期限支付监理报酬。

对上述的违约行为,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向监理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因此而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违约与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监理人或监理机构下述行为属违约:

一、未履行通用合同条款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约定义务和责任。

二、监理人不再具有承担本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能力而终止合同,或因监理事故而给发包人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对上述的违约行为,监理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经济损失。

监理报酬

第四十八条 正常的监理业务报酬,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方式支付。

第四十九条 监理人根据发包人要求,完成额外监理工作应得到的额外报酬,或因工期延长增加的报酬,应按监理补充协议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其支付方式、期限等应按正常监理报酬的规定进行。

第五十条 发包人在约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约定支付之日起到实际支付之日止,还应支付滞纳金或利息。

第五十一条 发包人对监理人提交的监理报酬支付通知书中报酬项目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支付通知书7天内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由双方协商解决。无异议,按通用合同条款第四十九条的约定支付。

其他

第五十二条 监理人员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必须出外考察的,经发包人同意,其费用向发包人实报实销。

第五十三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监理机构如需另聘专家咨询或帮助,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在监理范围之外的咨询和帮助,经发包人同意,费用则由发包人承担。

第五十四条 因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发包人得到了直接的经济效益,发包人应给予监理机构合理化建议的奖励。

第五十五条 在监理合同生效后的56天内,监理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种类办理保险,并向发包人提交保险合同的副本。保险合同的条件应符合本合同的约定。

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六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行业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当事人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七条 在争议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的过程中,双方仍应继续承担监理合同约定的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

专用合同条款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第三条 本合同适用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法规、规章为: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本合同的监理依据为: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八条 监理人应在监理合同生效后的____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监理规划、监理机构以及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人的名单、简历。

第九条 监理人的监理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的监理工作内容和主要措施:(参照合同附件中有关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应在监理合同生效后的____天内,派出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

第十三条 需旁站监理的工程关键部位是:________。需旁站监理的关键工序是:________ 。

第十六条 监理机构使用发包人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的设备、设施和物品,在监理业务完成或合同终止后________天内移交发包人。

第十九条 因监理人的过失造成发包人的直接经济损失,应赔偿发包人的赔偿金计算公式为: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税金等各项应扣费用扣除后)比率

发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十三条 发包人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资料为:

┏━━┯━━━━━━┯━━┯━━━━┯━━━━┯━━━━━━━━━━━┓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提供时间│收回时间│ 保存和保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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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十四条 发包人对监理人或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送达监理人或监理机构的时限:

一般文件____天;

紧急事项、变更文件____天。

第二十六条 发包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的必要工作生活条件为:________。

上述条件提供的时间:________。

监理人自备的,发包人给予经济补偿的设施、设备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上述设施、设备给予经济补偿的方式是: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七条 由发包人提供的工作人员名单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第六款独立处理设计变更处置权的金额为:________。

违约行为处理

第四十六条 发包人违约,应支付给监理人违约金或赔偿经济损失,计算办法:

一、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

二、经济损失: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违约,应支付发包人违约金和赔偿经济损失,计算办法:

一、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

二、经济损失:________________。

监理报酬

第四十八条 双方同意按如下方法计取并支付监理报酬:

一、监理报酬的组成及计算方法和计算公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监理报酬的调整与调差方法和计算公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两项均需注明具体的计算方法和计算公式)

三、监理报酬的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监理报酬的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九条 双方同意按如下方法计取额外监理工作的监理报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条 发包人延期支付监理酬金应向监理人支付利息的利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

第五十四条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

一、经济效益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奖励金额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奖励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五条 监理人需参加保险的种类:_______________。

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调解和仲裁机构:

一、双方约定的调解机构为: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为: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加协议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附件

一、监理内容(以下内容供发包人、监理人双方签订合同时参照采用,可由发包人或监理人提出,双方协商决定)

(一)设计方面

1.协助发包人与勘测设计、科研单位签订勘测设计、科研试验及施工图供图协议。

2.管理发包人与设计人签订的有关合同、协议,督促设计人按合同和协议的要求及时供应合格的设计文件。

3.熟悉设计文件内容,审查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施工措施、技术要求、操作规程、设计修改通知等)是否符合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和原审批意见,以及是否符合勘测设计合同规定。

4.代表发包人核查设计文件和各项设计变更,提出意见与优化建议。

5.及时向施工人签发设计文件,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人联系,重大问题向发包人报告。

6.组织设计人进行现场设计交底。

7.协助发包人会同设计人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

8.审核施工人对设计文件夹的意见和建议,会同设计人进行研究,并督促设计人尽快给予答复。

9.代表发包人审核按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规定应由施工人提交的设计文件。

10.保管所有设计文件及过程资料。

11.其他相关业务。

(二)采购方面

1.协助发包人进行采购招标工作。

2.管理采购合同,并对采购计划进度进行监督与控制。

3.设备监造并催交主要永久工程设备(监造合同另行议定)。

4.协助或代表发包人对进场的永久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与到货验收。

5.其他相关业务。

(三)施工方面

1.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招标和签订工程建设合同。

2.全面管理工程建设合同,就施工人选择的分包单位资格进行审查批准。

3.督促发包人按工程建设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施工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工程开工令。

4.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

5.签发补充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答复工程施工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6.工程进度控制:根据工程建设合同总进度计划,编制控制性进度目标和年度施工计划,并审查批准施工人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和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施工人采取确实措施,实现合同的工期目标要求。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发包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经发包人批准后,完成进度计划的调整。

7.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工程部位和主要工序进行跟踪监督。以单元工程为基础,按水利部《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的要求,对施工单位评定的工程质量等级进行复核。

8.工程投资控制:协助发包人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资金流计划;审核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量和单价费用,并签发计量和支付凭证,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处理工程变更,下达工程变更令。

9.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并提出建议;检查防洪度汛措施并提出建议;参加重大的安全事故调查。

10.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的协调工作,编制施工协调会议纪要。

11.协助发包人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审查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

12.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现场记录与信息反馈;按照监理合同附件的要求编制监理月、年报;按期整编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做好文、录、表、单的日常管理,并在期限届满时移交发包人。

13.其他相关工作。

二、监理机构应向发包人提供的信息和文件

(一)定期的信息文件监理月报

监理月报的主要内容:

1.项目概述:包括项目位置、项目主要特征及合同情况简介。

2.大事记。

3.工程进度与形象面貌。

4.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

5.质量控制:包括质量评定、质量分析、质量事故处理等情况。

6.合同执行情况:包括合同变更、索赔和违约等。

7.现场会议和往来信函:包括会议记录、往来信函。

8.监理工作:包括监理组织框图、资源投入、重要监理活动、图纸审查、发放、技术方案审查、工程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其他事项。

9.施工人情况:包括劳动力的动态、投入的设备、组织管理和存在的问题。

10.安全和环境保护。

11.进度款支付情况。

12.工程进展图片。

13.其他:包括水文和气象等自然情况。

(二)不定期的监理工作报告

1.关于工程优化设计、工程变更的建议。

2.投资情况分析预测及资金、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投入的建议。

3.工程进度预测分析报告。

(三)日常监理文件

1.监理日记及施工大事记。

2.施工计划批复文件。

3.施工措施批复文件。

4.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

5.进度款支付确认文件。

6.索赔受理、调查及处理文件。

7.监理协调会议纪要文件。

8.其他监理业务往来文件。

(四)文件报送份数: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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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建筑安装工程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7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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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工程合同

安装工程合同

于19__年__月__日,联洋航运有限公司(简称甲方),与蓝天船用设备有限公司(简称乙方),签订安装主机的项目合同。

1.安装工程名称:12v-400zc型主机。

2.工程地点:甲方_________________港口。

3.工程范围:本合同所附图纸及估价单。

4.完工期限:本安装工程将配合甲方_________________在甲方港口建造工程完工后六十(60)天内,完成安装工程,其中包括12v-400zc主机试验运行。

5.安装工程总价格:_____________美元整。

6.安装工程付款进度:

第1期:甲方在本合同开始实施时,付给乙方工程总价15%,即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2期:甲方在a港口造船工程开始时,付给乙方工程总价15%,即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3期:在安装管路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10%,即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4期:在主机的主要设备运抵工地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40%,即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5期:在安装工程完毕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10%,即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6期:在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余额的10%,即______________美元整。

7.违约罚款:因乙方原因未准时完工时,应由乙方负责,应付违约罚款,每天按总价的1%计算,即______________美元整。

8.增加或减少工程:若甲方需修改、增加或减少其工程计划时,总价之增减,应按双方规定之订单计算。若需新增加工程量,双方应另行协商该项新增加工程之单价。若甲方因修改原计划而将已完工部份工程或已运抵工地之材料弃置,甲方在验收后,应按双方规定的单价对乙方已完成的工程费用及材料费,予以支付。

9.监督进度:甲方派去的监督人员或代表对工程进度予以监督并有权予以监工、指导。乙方应按甲方人员或代表的指示正确施工,不得以任何借口置之不理。

10.工程停止:若甲方通知乙方将工程停止,其原因并非应由乙方负责者,乙方可停止并要求甲方按照已完成工程的数量、运抵工地的材料及其他合理费用,在已交款中增付或扣除。

11.工程保管:在工程开始时,完工移交前,已完工的工程及留在工地的材料、工具、设备等,均由乙方保管。除人力不能抵抗的灾害外,乙方应对保管中的一切,负损害之全责。如遇不可抵抗的天灾,乙方应详列损害实情,向甲方提出恢复原状的价格及日期,以供甲方核对付款之用。若甲方决定不再继续施工,按合同第10条规定结束。

12.工程保证:除天灾或因甲方使用不当的原因外,乙方应在甲方验收后保证工程质量良好1年。

13.附带条款:在工程进行中,若因乙方的过错,使甲方或其他人员受到损害,乙方应负责赔偿。但其损害原因是由甲方或与甲方订约之其他工程人员的过错所造成,则应由甲方完全负责。

14.附件:本合同附件应视为本合同的一部份,与其他条款有同等效力。

附件包括:(1)图样;(2)估价单。

15.合同形式: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各保留两份副本供双方存档备查。

16.附加条款:主机的保养--乙方应在甲方验收后,提供免费及定期对12v-400zc主机保养服务1年,每六(6)个月派员一次维护正常运行。

本合同按双方所签日期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由:_______________ 由:______________

承包人(contractors)。承包人与欲求安装工程的业主(promoters)双方经洽谈或招标、投标达成默契而签订合同。承包者必须根据工程图纸及业主要求的特殊条件予以施工,而且在一定的时间内承担维修业务。为完成安装施工任务,承包者还需提供施工设备、特殊工具、施工监督工程师及所需的劳动力等。

工程承包有综合承包人(总承包)(general contractors)和专业承包人(specialist contractors)。承包人对工程进度、质量、保证、验收等承担责任。业主必须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国际间的工程安装和工程承包是一种比较实用的而且广泛被人们所接受的经济技术的合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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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工程居间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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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工程居间合同范本

【篇一】

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间人):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管理方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与该项目管理方签订专业承包施工合同,协助甲方完成整个合同履行期间的协调工作,保障合同的顺利实施。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建设单位未签订书面的工程施工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限度的维护甲方的利益。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

3、乙方应保证该工程项目真实可靠、资金到位、各种施工手续齐全,并能够正常施工。

4、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达成合同签署,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期内),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项目管理方的关系,特别是在工程结算问题上,乙方全面负责协调,乙方无任何理由进行推脱。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项目管理方进行合同谈判。

2、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项目管理方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费用按照合同期间实际运量每吨3元(叁元)结算(完税后)。

2、甲方每周为乙方结算一次,每周一为乙方结算上周居间费用,乙方有权向甲方查询每周总体运量,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每周运量报表,甲方所提供报表必须保证真实有效,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乙方费用,如出现不实结算乙方有权索回,并保留双倍赔偿的权利。

3、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合同复印件一份,作为居间费用总价计算依据,甲方如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每超过一天按照合同居间费用总价千分之三进行赔偿。

4、如甲方有终止本居间合同的意愿,甲方可根据合同总量计算居间费用,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做为条款向乙方提出协商。

五、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甲乙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漏合作细节及项目合作中相关利益人的秘密,任何乙方发现对方出现泄密行为均有权提出和提醒对方终止本行为,如因任何乙方的原因给对方造成实际的损失,受损方可向过错方提出等价赔偿。

七、合同终止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本合同约定项目结束,项目期顺延本合同无条件顺延,直至本项目结束。

八、争议解决方式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签订地址:

合同签订日: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篇二】

甲方(委托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乙方(居间人):居间人姓名1、

身份证号码:

居间人姓名2、

身份证号码:

居间人姓名3、

身份证号码:

居间人姓名4、

身份证号码: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X有限公司厂区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推荐给甲方,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分包施工合同,取得施工权。

1.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工程项目与总包单位签定分包合同,即视为全部完成居间服务委托事项。甲方未签定分包合同,取得实质性施工权,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2.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主要信息,并提供相关的业务咨询服务,开展对业主方和总承包方进行有效的协调,并促成甲方取得工程施工分包权。

2.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重要信息的真实可靠,最终促成甲方能够如约进场进行实质性施工。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居间服务不成功,甲方不予支付任何居间报酬。

2.3乙方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协助甲方做好各项项目争取的前期系列工作。为甲方协调争取并达成施工合同后,乙方仍有义务协助甲方协调好与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的关系。

三、甲方义务

3.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施工所需要的各类资金的筹措,并做好签定合同前系列需要的手续准备。

3.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总包单位所签订的分包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上述所列的四位居间人分别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居间报酬。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6条关于“居间人促成合同签订成功,委托人应当按按约定支付报酬”的规定,甲方完成签订该工程承包项目合同,并顺利的按施工分包合同约定的时间、约定的内容开工后,收到工程预付款时本合同立即生效,反之则无效自动终止该合同。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须按如下方式支付居间服务费:

4.1本项目居间费用为工程造价(剔除建设单位直供材料价格,指定材料价格及指定专业分包造价)金额%(税后)作为酬金。甲方应无条件地按照事

先约定的服务费标准,即项目签定的合同工程量万元的%计万元(税后),作为中介人的服务报酬。工程结算造价确认后,若有明显差异,最后一期居间服务报酬支付时进行相应调整。多还少补。

4.2本合同签字生效成立后,甲方在与业主方或总包方签订施工分包合同后,在第一次业主支付工程预付款同时交割50%居间服务费,计万元;工程进行到按照合同工期一半时间即开工令签发开始计算为第二次兑付日,兑付第二笔25%的居间服务费,计万元;当工程完工验收后10天内兑现最后25%的居间服务费,计万元(按工程审结价进行调整后支付)。

4.3甲方按照下列支付分流表金额分配,可以现金或者银行本票形式进行分别支付。居间服务费支付分流表:

五、特别约定:

5.1甲方取得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后,若恶意逃避或故意拖延支付,自愿接受下列处治,并放弃一切抗辩权利;居间人可凭此承诺书依法冻结甲方公司的银行帐户及资金,采取停止工程施工等措施;本承诺书自动转为甲方公司欠居间人服务费的欠条;追回应兑现的居间人服务费并按该费用总额加收每天5‰滞纳金;按中介居间人服务费总额的二倍收取罚金;追索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公证费、违约金、罚金、差旅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5.2居间服务成功完成后,在工程建设期间,若业主方、总包方与甲方发生实施过程中一切执行纠纷或资金纠纷,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风险由甲方全部承担。

5.3本合同书为不可撤消、不可更改的无条件保证兑现的见索即付凭证,与甲方其他相关义务不相抵触,独立执行,不受甲方企业改制、更名或更换法人代表而影响,具有永久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本次服务所涉及的相关文件资料,都具有同等效力。

六、保密事项

6.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任何一方以任何形式泄露本合同内容,由泄密方承担一切后果。

6.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做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后续居间报酬。

七、合同终止

7.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20xx年12月30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

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7.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7.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有关本合同或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项目合同签定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其他事项

9.1本合同一式六份份,甲方一份,乙方每个居间人一份,公证机关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间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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