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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旅游感想【热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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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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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旅游心得10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9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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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炎热的暑假里,爸爸妈妈带着我去了云南的昆明、大理、丽江和楚雄,那里四季如春,风景秀丽。

云南一天就能体会四个季节。清晨,天气有点凉凉的,那是春天;上午,爬上山顶,寒风袭来,那是冬天;下午炎热的太阳炙烤着大地,那是夏天;傍晚,“秋风”吹来,十分凉爽,那是秋天。

我最喜欢丽江的玉龙雪山。大家乘上了去往冰川的索道,一路上,我们通过索道上的小窗口,尽情地呼吸着山上的新鲜空气,。不一会儿,我们就被团团的云雾包围了,树木隐隐约约,时而清晰,时而模糊,好像置身于人间仙境一般。当云雾散开时,我发现树上有很多很多又大又绿的松果,往下看是望不到底的悬崖,真让人胆战心惊。

乘坐了十五分钟的索道,来到了海拔4506米的山上,天空突然下起了雨,它落在我的脸上,凉凉的,落在嘴里甜甜的,滑进了水里,叮咚叮咚,像在弹琴似的。我们继续向上攀登,挑战极限。我觉得呼吸变得十分困难,上气不接下气,而且气温越来越低,十分寒冷,鼻子好像要变成冰柱似的。从上往下看,许多人都拿着个氧气瓶,穿着厚厚的大衣,棉袄,可是我们一家人,只穿了几件薄薄的外套和长裤,很厉害哦!当攀爬到一半时,我和妈妈开始出现了高原反应,妈妈更差劲,双手扶着一旁的栏杆,急促地喘着气,我快速送上氧气瓶,妈妈一手抓过氧气瓶大口大口地吸着,终于缓过气来。我们继续攀登,可找不到爸爸的踪影,因为他太厉害了,已经爬上了山顶,我和妈妈经过努力,终于也来到了海拔4636米的山顶上。来到了山顶,我们看到了难得一见的景象:云雾散开,雪山出现,雾雪滚滚,气势蓬勃……

蓝月湖也很美。那湖水竟然是蓝的,下着蒙蒙细雨,清澈水白花花地从山上流下来,水流有时急,有时缓,有时洒在了我的脸上……

石林也很好玩,那里的石头都是自然形成的,而不是人造的。原来这儿是一片汪洋大海,巨石是大海里的生物,因为大陆在移动,几千万年以后,这里就变成了陆地,海里的生物也变成了一块块巨石。有块巨石架在两块巨石中间,叫“排山倒海”;大家发现的一块岩石上有只蜗牛印,非常像,这应该是化石吧!在一块石头上,有一只巨大无比的“手”,这就是“一手遮天”。还有“猫和老鼠”、“兔子与乌龟”、“老雕”、“贝壳”、“海螺”……

还有很多很多好玩的景点:昆明的滇池,大理的苍山洱海,丽江的四方街等很多景点,在回家的路上,我的脑海里总浮现出游玩时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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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寒假大二医学生医院实习感言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大二,学生,医院,全文共 6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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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骑了快2小时后终于到了中医院,我实习的科室是骨伤推拿科,这是我自己昨天亲自来医院,磨破了嘴皮子,对院长好说歹说才让他同意我留在这里的,因为平时如果医学院的学生要到医院实习的话必须得教实习费,他们当然不会随便让我进来啦!带我的是陈医生,他的年龄也只有31岁。说实话,他很高兴能带我这个学生,就只因为我是北京中医药大学的,而且又是一个七年制的。每个人都是爱慕虚荣的,陈医生也不例外。在一个县中医院里,本科毕业的还没有几个,而我昨天又是对院长说我一定要到他这个科室里。所以,本来没有什么名气的他,一下子使医院很多的人都羡慕他了。

这只是个题外话而已。不管怎么说,我来医院里是为了来学习知识和增加自己的临床经验的,而不是来炫耀自己是一个重点大学的,陈医生也是应当的!因为有这么一种关系和情感在里面,所以在以后的日子里,陈医生对我也特好,尽量的让我接触病人,让我有更多的机会去操作。好景不长!在我用力按了半小时后手腕就开始酸痛了,渐渐的使不上力了!虎口上的也没力带动拇指和食指按摩了!而那个病人呢?居然被我按的开始打盹了!看看陈医生,他也正在给一位患有腰椎间盘突出的病人按摩,刚才那人也在边上帮忙,所以此刻没有任何人能代替我了,而且我也不能开这个口,那样会有多丢人啊!因为边上还有几位病人在看我呢,而且进门的时候陈医生就已经把我介绍出去了!此刻要说停下来休息一下子,那。。。。?佛争一柱香,人争一口气嘛!咬咬牙也就过去了!

等到陈医生把那个病人治疗好后,才转过来对我说:“行了,可以给他扎针灸了!”我也终于可以轻松一下了,并且扎针灸我也从来是没有学过看过的,今天终于可以大开眼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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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旅行社国内旅游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行社,旅游,全文共 12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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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国内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旅游者):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或电子邮件:

乙方(组团旅行社):

住所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或电子邮件:

大连市旅游局 大连市 局 监制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辽宁省旅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的示范文本,供旅游者与旅行社缔结国内旅游合同关系时使用。

二、本合同文本适用于国内旅游业务。

三、本合同的乙方必须是持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旅行社企业。

四、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应当详细阅读本合同文本条款。对不清楚的问题,可以要求旅行社作出明确详尽的解释。

五、同一团体旅游者人数较多时,可以共同签署本合同文本附件三的《委托书》,委托一名代表人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代表人和全体委托人共同是旅游合同的甲方。

六、本合同文本附件二《甲方(旅游者)名单》,供同一团体旅游者人数较多时使用,表格不足时可以复制。如果同一团体旅游者人数不超过3人时,直接使用合同文本第一条项下的旅游者名单表格。

七、本合同文本中有关条款留有空白行,供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对双方不予约定的空白行,应当划"×"以示删除。

八、本合同文本条款前有符号的,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应当协商选定。双方选定的条款,应当在中划"√"以示选定;双方不选的条款,应当在中划"×"以示删除。

九、旅游者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后,双方均应认真保存合同文本。旅游者还应当留存旅游过程中的有关票据资料,以备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或索赔的证据。大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0411)84339970 84339971。

十、本合同文本条款由大连市旅游局和大连市 局负责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现就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国内旅游的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旅游者)情况

(一)本合同甲方人数为 人。甲方共同委托的签约代表人是 (委托书详见附件三)。

(二)甲方人员情况:如下。详见附件二《甲方(旅游者)名单》(《甲方(旅游者)名单》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健康状况│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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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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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学习寄语精神展现青春担当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寄语,心得体会,全文共 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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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车,自由,无拘无束,快乐,我做主,无声无息中,青春到来了。

——题记

那些骑着单车的岁月中,那些自由,无忧无虑的时光里,那些快乐的光景中,青春总是陪伴在身边,青春是美好的,青春是属于自己的,青春是昂扬向上的。

青春,你在哪里?小朋友说:“青春在还未到来的憧憬里。”老人们说:“青春在已经逝去的回忆中。”青春,它看不见,摸不着,闻不到,但是它又是无处不在的。

青春是美好的,也是昂仰向上的。那些无人陪伴的午后,那些阴凉的树荫下,那些引人注目的单车上,总会有人在那里思索……青春是什么?是那球场上的拼搏,是那教室里的奋斗,还有那一个人的孤独与寂寞。

曾经有多少人向着蓝天,向着大地,向着大海,向着白云,大声地呼喊:“青春,来吧!来吧!青春,向上!向上!青春,拼搏!拼搏!青春,奋斗!奋斗!”

“随风奔跑自由是方向,追逐雷和闪电的力量,把浩瀚的海洋装进我的胸膛,即使再小的帆也能远航;随风奔跑有梦做翅膀,敢爱敢恨勇敢闯一闯,哪怕遇见再大的风险,再大的浪,也会有默默地目光。”青春,这难道不是吗?

青春,有梦想——

“我相信我就是我,我相信明天,我相信青春没有地平线,在日落的海边,在热闹的大街,都是我心中最美的乐园。”青春,是你吗?

青春,有激情——

青春,如一条滚滚东流的大河,浪花飞溅,汹涌澎湃,它满载着我们的梦想,自由,快乐,激情,奋斗与活力,它可能会逝去,但是,青春的美好记忆永远留在我们的心中,成为一段抹不掉的过去,一种永远也无法忘记的过去。青春虽去,精魂却留了下来。

那段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它是美好的。青春只有这一次,让我们敞开胸怀,大声的对青春呼唤:“青春,来吧,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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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丽江古城旅游心得中学7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中学,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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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民族村

31日,我们在云南民族村参观,并且过了火把节。

云南民族村简直是小孩子的天堂,云南的二十五个少数民族都在园区内有村寨。我们可以一一去参观学习,感受各个民族不同的风情。而且里面还有这些少数民族的玩具和食物,我都喜欢得不得了。

最有趣的有几个民族。一个是拉祜族,他们崇拜葫芦。一个是白族,他们跳的舞很有意思,居然用筷子做道具。一个是纳西族,他们的文字就像是画的画。

我们还欣赏了大象表演。我第一个坐在象鼻子上照相。大象的鼻子很粗糙。我最爱小象小城同学,它的样子最可爱,而且它还有绝活,会走独木桥,还会跟着音乐甩鼻子甩脚晃脑袋跳舞。有一个小朋友跟它合影,它居然做鬼脸,逗得大家哈哈大笑。

晚上我们参加了火把节。离八点半还有一个小时,广场上就已经人山人海了。爸爸妈妈们给我们三个小家伙每人买了一个火把,我们就迫不及待地往人群里钻了。

终于到了点火把的时候了。妈妈保护着我去点燃火把。广场上的人开始沸腾起来了。他们拿着火把里三圈外三圈,围着中间的篝火,又唱又跳地转起来。火把燃完后,人们又手拉着手,跳起了锅庄。大家都玩得快乐无比。

夜深了,我们准备回宾馆了。在半道上,我买了一个鬼面具,戴在头上,竟把一个姐姐吓了一大跳。不过,更多的人看见我,都是开开心心地跟我“哇”一声,反倒来吓我。大家都乐得开了花。

在一个路灯下,妈妈发现她的脚完全被弄黑了。大家再去看自己的脚,都笑了起来。爸爸赶紧给我们的几双黑脚照了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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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杭州旅游心得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9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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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我的祖国妈妈—中国的生日,每到这个时刻我都会为我的祖国自豪,为我是一名中国人而骄傲。

在我还很小的时候,妈妈带我去了北京,在参观故宫时,我感觉很没有意思,我闹着想出去,妈妈就一边哄着我参观一边给我吃的东西,才勉强参观完故宫,对于故宫我也只是知道是我国明清两个朝代皇帝家的院子。一年寒假妈妈带我去了欧洲,在欧洲,我参观了法国的皇宫凡尔赛宫,这才感觉和我们的故宫没有办法比较。也是这一年的暑假,我正好又去了北京,妈妈又一次带我参观了故宫,法国的凡尔赛宫不如我们故宫大、不如我们的故宫成列的设施贵重,法国皇宫为了增加皇宫的重要性,专门设立了一个中国馆,竟然将从中国掠夺来的珍宝也陈列出。站在这样的皇宫面前,我们只有惋惜和心疼感。我们的故宫和长城一样,是古代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我们会为我们古代人民的建造技术感叹。一进入故宫,我首先看到院落的周围有几口大的铜锅,锅的两侧是一条金龙,但是锅的全身有一道道的刀痕,导游介绍是八国联军侵占北京,把故宫的宝贝全部抢走,这几口铜锅拿不动,列强就用刀将锅上的镀金刮下来带走了。故宫记录了中国的历史,游览故宫就是游览了中国的历史。

我还通过仔细阅读《中华上下五千年》,了解了我们祖国的文明史、屈辱史、奋进史和腾飞史,我们有四大发明,有古丝绸之路,有故宫,有长城,这是我们自豪的文明史。但是我的祖国也有备受欺辱的历史,鸦片战争、八国联军侵占北京,这除了我的祖国当时不强大外,还是因为我的祖国美丽、物产丰富,使列强们垂涎三尺,圆明园的断壁记录了我们的屈辱史。故宫里也有好多珍宝被列强掠走,到现在也没有找回来。但我的祖国现在已经奋起走向腾飞强大。许许多多的瞬间让世人记住中国,香港澳门回归,20__年北京奥运会,神州号的发射成功,抗战胜利七十周年大阅兵,还有近期的G20峰会等等,世界永远记住了中国。

我站在天安门广场,参加升旗仪式有的是庄严的美感,游览故宫、登上长城我还会为我们中国古代人民的智慧折服,这是由衷的佩服之美。

现在我们国民的素质也在不断提高,每年的感动中国人物,孝老爱亲人物,中国好人等等,这还是我们的感动之美。我们中国天天在变,环境美、景色美、人更美,这是我们的大美中国,我爱我的祖国——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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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桂林体验旅游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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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着飞机,飞过云层,跳过高空。我来到了盼望已久的桂林

这就是桂林!这里的山环绕着水,这里的水倒影着山,奇峰林立、碧水萦回。乘着那缓缓行驶的船,望着那风光旖旎的山水,让你体会“桂林山水甲天下,果然佳境在兴坪”的漓江美景。

来到了漓江,眺望着那山山水水,心情是多么舒畅。船在碧波上缓缓划行,留下了道道水纹,犹如在一块碧绿的翡翠上,划了一条翠色的波痕,明显又醉人。水旁边就是山,这陡峭高峻,气势雄伟。山中好像是被碧水染过似的,碧绿的颜色,多么诱人。山中有许多裸露的岩石,从远处眺望群山,碧绿中惨着点点白色。船往前开了许久,就望见级座精美的桥,各种各样,五花八门在那碧波上,即气派又壮观。

船继续往前开,许久,碧波两边出现了岸,岸上的树那么密那么绿。远处看上去树和山融为一色,数不清有多少树。两岸边的渔翁在这碧水上捕鱼。一条,又一条,还有一条……

这般的山,这般的水。每一段场景,不管是什么地方,总能让人感到清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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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福建旅游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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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初三,我们一家人乘坐动车去福建旅游,从宁波到福州仅用时两小时三十分钟。到福州后,爸爸的朋友来接我们,先去了当地著名的贵溪温泉泡澡,然后驱车前往福建的旅游胜地武夷山。

武夷山是我国著名的“双遗”(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旅游胜地,不仅风景优美、物产丰富,而且人文辈出,是我国南宋朱熹“理学”的发源地。

初到武夷是下午,感觉到处鸟语花香、溪水潺潺,呈现的是一片“万紫千红总是春”的景象。我们先是坐着竹筏,沿着武夷山九曲十八湾的溪水游览山间盆景,一座座山峰犹如神工鬼斧修过般,形成各种形象,有的像北京鸟巢体育馆、有的像亭亭玉立的仙女、有的像腾云驾雾的飞马;一块块礁石也似天工打磨:有的像乌龟;有的像小松鼠;有的像大象。真是令人目不暇接、叹为观止。我们一家人观看了张艺谋导演的“印象大红袍”,的确名不虚传。

第二天早晨,爸爸带我们登了武夷山。山间小径幽幽,却也充满险峻,既有野趣、又有挑战。期间我们欣赏了朱熹讲学处、南宋一条街、摩崖石刻等等。从山下走到山顶,一共有八百多个台阶。从山顶眺望山下,绿树成阴、鲜花盛开、溪水淙淙,好美的春色!

带着春意、含着大红袍的茶香,我们恋恋不舍地离开了武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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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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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内旅游合同(_________版)

合同编号:

北京市国内旅游合同

旅游者:?出境组团旅行社: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旅?游?局?监制

20__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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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国际、国内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缔结的国内组团旅游服务关系。

国内组团旅游服务,是指由旅行社负责将旅游团队或异地成团的旅游者送到国内除港、澳、台地区以外的城市或旅游景点,并亲自或委托他人为旅游者提供的交通、餐饮、住宿、游览等旅游服务活动。

2、示范文本由背书式《通用条款》和约定式《专用条款》共同组成。《通用条款》是对国内组团旅游活动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责任等问题做出的在行业内通行适用的规定,而《专用条款》是双方当事人对旅游者情况、旅游内容安排、争议解决方式等特殊性内容做出的补充约定。

3、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本合同各项条款,特别是《通用条款》第2条、第3条、第5条、第6条、第8条和《专用条款》第3条。填写《专用条款》请逐页标明“合同编号”;填写完毕后,请旅游者保存原件,旅行社保存复写联。

4、《专用条款》第2条中的“行程时间”是以自然日(0:00-24:00)为计算依据的,旅行社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告知旅游者行程起始时间等有关事宜。

5、旅游者请保存好旅游活动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北京市旅游局通讯地址:朝阳区建外大街28号,邮编:100022。?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邮编:100740。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6、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当事人还可以书面形式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通用条款》中规定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通用条款》为准。标有团号、出发日期的《旅_____程表》、《行程须知》均为合同组成部分。

合同编号:

北京市国内旅游合同通用条款

第一条?旅游者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国际、国内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旅游服务。

(二)知悉旅行社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如实提供《旅_____程表》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旅行社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旅_____程表》安排旅行游览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四)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带团到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合同约定的购物安排。

(五)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推荐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

(六)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七)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对旅行社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条?旅游者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及有关规定。旅游者不得在旅游过程中从事违法活动。

(二)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和利益。旅游者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旅游者应当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与团队成员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协助;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和风土人情;严禁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得有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旅游者应当在报名和行程中提供健康、身份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

(五)遵守合同约定,协助旅行社完成旅游服务。旅游者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对旅行社的服务活动予以积极配合,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旅行社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旅游者可以自行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_____及其他_____,旅游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七)旅游过程中与旅行社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行程结束后通过《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扩大影响及损失,以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第三条?旅行社的权利

(一)核实旅游者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二)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三)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四)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四条?旅行社的义务

(一)向旅游者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旅_____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二)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_____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_____。

(三)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旅游者提供本合同涉及的国家旅游局有关文件的查阅条件或方法。

(四)在出发前向旅游者提供《旅_____程表》和《行程须知》,就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有关注意事项等情况向旅游者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并应当向旅游者推荐旅游人身意外_____及其他_____。

(五)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且不得低于《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

(六)所提供的服务符合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服务项目,应当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七)旅游过程中不得强制旅游者购物,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应当征得旅游者同意。

(八)应当向旅游者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第五条?旅游费用

(一)旅游费用包含以下费用:

1、代办证件、手续的费用;

2、交通客票费:如遇票价调整,客票费的退、补按照《_____》第63条的规定执行;

4、游览费;

5、旅游服务费:含地接社及旅行社服务人员的服务费。

(二)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

1、非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

2、自费项目有关费用;

3、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

5、“(一)”款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

(三)对旅游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条?旅游手续

本合同涉及的各项旅游手续除另有约定外,均由旅行社代为办理。双方约定由旅游者自行办理的,旅游者应当保证自备手续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旅游内容变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或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意外情况(天气变化、道路堵塞、列车航班晚点、重大礼宾活动等),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线路、交通、食宿安排等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团队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但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时,由旅行社决定;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返还旅游者。

(二)除前款规定的情况外,旅行社不得单方变更旅游内容。

第八条?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旅游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支付费用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者因违反国家或地方的法律规定而被拘留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旅行社违约责任

(2)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进行赔偿。除为满足旅游者的特殊要求以外,若旅游过程中实际提供的餐饮、住宿、交通等标准高于合同约定的,增加的相应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3)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规定以外的因旅行社过错给旅游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根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_____的规定》由_____公司按照有关标准赔付,旅行社应当积极向_____公司办理理赔事宜。

(4)旅行社委托的地接社有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视同旅行社违约,应当由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承担违约责任。

(5)旅行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的,旅游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原旅行社赔偿由此给其造成的损失;旅游者在出发时或出发后才得知存在擅自合并组团情况的,除有权要求原旅行社赔偿损失外,还有权要求原旅行社按照旅游费用总额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补救责任?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但为防止损失扩大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三)成行前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解约责任

因旅游者原因解除合同的,旅游者:

(1)应当提前3日(不含)书面通知旅行社,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2)未提前3日通知旅行社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3)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除合同,应当依据前款的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2、旅行社解约责任?因旅行社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

(1)应当提前3日(不含)书面通知旅游者,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2)如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3、安全解约责任

因旅游线路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_____活动、重大传染性_____、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均可在出发前解除合同,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旅游者,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解约责任,但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4、对通知时间和方式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四)行程中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的,旅行社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旅行社除为旅游团队根本利益以外,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实际损失。

(五)免责条款

1、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2、对由于列车、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旅游者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专?用?条?款

旅游者:

组团旅行社:

根据《_____》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国内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旅游者情况?旅游者人数为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为:

第二条?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合同报价以人成行为基准。

(二)成行团号:(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三)行程时间共计日,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

(四)出发地点及时间:。

(五)返回地点及时间:。

(六)旅游线路:(主要景点应当注明保证旅游者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

(七)成人旅游费用为元(人民币)/人,儿童(岁)旅游费用为?元(人民币)/人,总计为?元。

(八)住宿时如遇单人房间,住宿差价的解决办法为:。

(九)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

(十)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十一)交通工具:。

(十二)住宿标准:。

(十三)餐饮标准:。

(十四)购物安排:购物次数不超过次,购物场所经营品种主要为。

第三条?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一)旅游者转让合同的方式

合同编号:

出发前经旅行社书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第三人承担。

(二)旅行社转让合同选用第种方式

1、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并由原旅行社就本合同内容对旅游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赔偿后,原旅行社可以向受让旅行社追偿。

2、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旅游者应当与受让旅行社就《专用条款》重新达成协议,并由受让旅行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

第四条?不成团安排

(一)报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时,旅行社应当提前3日(不含)通知旅游者,双方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解除合同,旅行社向旅游者一次性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2、旅行社建议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

3、旅行社建议旅游者延期或更改旅游线路,如旅游者同意则改签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旅行社退回或由旅游者补足。

4、。

(二)旅行社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8条的有关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协商、投诉解决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_____条款或_____协议申请_____。

第六条?其他约定

旅游者(签章):旅行社(签章):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证照号码:签约代表:

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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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旅游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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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降落了,我和小瑜来到了向往已久的日本。

“小瑜,坐了一天的飞机,我们也累了,干脆先去泡个温泉,然后好好大吃一顿,再睡个好觉,有了精神明天好去到处走走。”我说。“好啊!我也正有此意。”

我们来到了一个温泉度假村。“老板,给我准备一桌好菜,待我们泡完温泉就过来享用。”我们来到了一个室内的露天温泉。

只见雾气漫天,走近了才模模糊糊地看清。温泉直径约4米,周遭围满了大大小小的石块,间隙间长满了绿草,碧蓝的泉水清澈见底。

起身换好睡袍,伙计为我们端来了可口的饭菜。其中有寿司、生鱼片个个令我们爱不释手。

第二天,我们换好了和服,开着租来的丰田轿车,欢天喜地地向富士山方向行进。

半小时后,我们到达了一个樱花盛开的地方。只见樱花如粉色云霞般飘浮在半空中,诱人的清香四处弥漫。春风轻轻扶过,片片樱花如雨般飘落,是那样的温柔,落在地上,如粉色地毯,在人生的旅途上指引着我们前进的方向。

下一站,我们来到了北海道的一个小山坡。这里是熏衣草的海洋,一片紫色的天地。我们穿梭在丛中,一阵阵浓郁的香气刺激着我们的鼻孔,我们置身于其中,感受着一种从未有过的轻松、自由之感。

这已是傍晚,我们拖者疲惫的身躯回到了度假村,做上了香甜的梦。

我深知这是不可能的,但我愿意为之奋斗,终有一天,我会让它在我的生活中演义出的,只要我拼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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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泰山旅游心得高中8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高中,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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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终于,我登上了泰山,那个时刻是多么的骄傲啊,那是我永远也忘不了的,我第一次登上被誉为“五岳之尊的泰山”。

泰山脚下,说不尽那峰岩重叠,涧壑湾环,层峦耸翠,上出重霄,飞阁流丹,下临无地,真乃“万古常含元气老,千峰巍冽日光寒!”沿着枯林古道,我踏上了登山的路。一路怪石横生,荆棘牵漫。一座座山峰中耸立着各种古槐,形态各异,树干盘虬卧龙,树枝纵横交错,泛黄的叶子在风中微微摇曳,那情景好不气派。我一边观景,一边顺着台阶一级级地往上爬,台阶时而陡,时而宽,随着渐渐的深入,潺潺的水声消逝,剩下的只是苍松翠柏。远望一一棵巨大的松树横在半山腰上,倾斜着绿色的枝干,仿佛黄山的迎客松,好像在向客人招手欢迎。

不觉已到了十八盘附近,向上看去,一段段台阶层出不穷,绵绵不绝,台阶又窄又陡,无数人望山兴叹,简直是难以攀登的一座山峰。就在这时,一位鬓发斑白的老人挑着一个扁担,缓缓而上,步伐稳健,令人难以置信,一个年过半百的老人竞能挑起这百斤的重物。在一片惊讶声中,老人仍淡然前行。于是,我鼓起勇气,随着老者艰难的攀爬。道路是那样漫长,每一步都洒下了我的汗水。头上两峰陡立,飞鸟尽,沟壑深。不觉毛骨悚然。终于,在老者的激励下。我最终登上了玉皇顶。此时,斜阳把山谷映红,无数落叶飘落在山石之上。山石好像一位哲人在诉说着一个真理。“是以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恍惚间,我明白了只要付出艰辛的努力,就能到达胜利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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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吴江市散客旅游单项委托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服务,全文共 2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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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散客)就以下事项与受委托人(旅行社)达成一致,为保证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以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与标准

委托项目用√选择

1

□行李提取和委托

4

□抵离接送服务

7

□代订汽车

2

□联系参观

5

□代购文娱票

8

□代订饭店

3

□代购交通票

6

□代办国内旅游委托

9

□提供导游服务

说明

代购交通票

旅客姓名

身份证号码

日期

时间00:00

航班号或车、船次

购票人电话

代订饭店

入住者

饭店名称及档次

客 房

住店时间

抵达时间00:00

订房人电话

类型

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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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杭州旅游心得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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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我都觉得去一个地方玩的时候把沿途点点滴滴的所见所闻记录下来,再汇总成一篇洋洋洒洒的游记是一件与当初决定出去休闲度假的初衷相违的事情。旅游就是彻底的放松,还要做“功课”,多累人。不过最终还是有几件事促使我完成了今天大家所看到的这份自觉是“搞搞新意思”的旅游攻略。

一是当初决定去张家界时,周围的好友们皆因种种原因而无法同行,于是就在内地几个著名的旅游网站上派“英雄贴”,广邀“结伴同行”者,然而收效也不大,真正有回音的“大陆旅游信息网(上海)”那几天服务器正好又坏了(好象前两天刚修好,上海的网站总是让人不敢恭维)不知道这些是不是就是老皇历上说的“不宜出行”。算了,既然所有的计划都做好了,那就走吧,反正也一个人惯了。一个人旅游的好处之一就是晚上会有很多的空闲时间,除了给朋友们打打电话,写一下当天的游况倒也不失为一个消磨时光的好方法。二则是因为,这次为去张家界,事先在网上到处搜寻资料,文章倒是“当”了不少,但大都较笼统,有的是大概地介绍了当地的著名景观与风土人情,有的也会写第一天玩哪里,第二天玩哪里,但象交通、住宿、相关费用等许多具体的信息都被忽略掉了,而这些却又是每个出去自助旅游的人想知道的。再看看去其他地方的旅游介绍,也大致是如此,因此我就萌发了写一篇尽可能详尽,让每一位出游人在出发之前就做到心中有数的旅游文字,参照游戏网站的说法便是“攻略”了。

另外,回来后再上到那几个旅游网站,发现还有人在打听张家界怎么玩,有没有人同行等等,同病相怜,希望这份攻略可以对这些擦肩而过的游伴们以及所有向往湘西自然风景的朋友们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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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旅游车辆长期租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7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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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本协议,条款如下:

一、乙方自愿租赁甲方__________牌货车。车牌号为:

二、租赁期限:暂定一年。协议生效时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纳风险担保金__________元。

三、租赁费用:¥_______________元/月每年减免两个月,每月租金。

四、付款方式:乙方在接收车辆时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

五、违约责任:乙方租用不到半年的扣风险担保金总额的_____%,到半年以上的扣风险担保金的_____%.本协议到期后乙方须保证车辆完整无损归还给甲方。

六、其他约定:

1、甲方提供出租车辆,行车的相关手续必须齐全。

2、乙方在租赁期内的一切油耗、修理费及相关费用等由乙方全部承当。

3、乙方在租赁期内所承运的各种物资,无国家违禁品,否则,因此而产生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由乙方承当全部责任,并还应支付甲方的间接和直接损失费¥__________元。

4、乙方在租赁期内所发生的一切交通安全事故,其经济后果和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当全部责任。同时,另行支付甲方间接和直接损失费¥__________元。

5、本协议到期后,乙方应及时归还车辆给甲方,如需继续租赁,则另行协商租赁的相关事项。

6.承租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造成损坏的,承租方应当修复原状或赔偿应和原车一样。

7、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8、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

9、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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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儿科的实习心得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儿科,全文共 37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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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儿科实习心得

帮助临床实习医生尽快熟悉儿科新的实习环境,以使其尽快进入实习角色。通过对实习医生的入科指导,进行一系列培训学习,使学生入儿科后加快对儿科临床实习的熟悉,尽快进入实习角色,提高了临床实习质量。下面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儿科的实习心得,欢迎参考。

关于儿科的实习心得篇一

儿科护士工作心得从心做起,听似简单,其实不简单,如何才能够从心出发把工作做得更好呢?好,即完美,完美的工作就要求我们全心投入,真诚相待。

记得在我的孩提时代有着这样的记忆:因为生病,心急如焚的父母把我送进了医院,本来就对医院有恐惧感,刚一进医院大门,就一直哭嚷着要回家,医生还说需要打针,于是在爸爸妈妈软硬兼施的诱逼下,来到了打针的地方,就见有位阿姨穿立脚点白大褂,戴着白口罩,头上还戴着一顶白色的帽子,全身上下都是白色,一手举着针,一手拿着棉签,面无表情地来到了我的面前,我越发害怕,吓得一直往后退,虽然被父母强行按住身体,但还是不停地扭动,就这样,折腾了老半天,那阿姨急了,大嚷道:“你再动,再动就给你多打几针!”还边责令母亲将我按得动弹不得,现在想来,如果当时那个护士不是那么隐,而是微笑症鼓励我,也许我就不会那么害怕了吧!

随着时光的推移,我慢慢地长大了,面对人生选择时竟然也戏剧化地做了一名护士,成了人们眼中的“白衣天使”,当我成为儿科护士的第一天起,我就告诉自己说:既然我也是一名儿科护士,就一定要用我的微笑来面对生病的孩子,改变我孩提时脑海中那咱面无表情,看上去让人生畏的护士形象。前不久,有一位6—7岁的小男孩的一句话让我更坚信我这样做是对的。第一次给这个小男孩做治疗的时候,我就像平时一样面带微笑一样走进病房,他就总是盯着我看,到了第二年,他哭吵着奶奶要找我给他打针,听他奶奶说本来有护士准备给他打针的,可他硬是不肯,握着小拳头不让人碰,偏要找我,于是我就去了,他看到我之后竟然不器了,只是乖乖地伸出两只小手由我挑选,我很诧异,为什么这个小男孩会有这样的举动,但当时没有问,只是在思考,接下来几天的治疗都由我为他进行的,可由于工作忙,打完了他的针,我便忙着我自己班上的事儿去了,好久没看到我,他就说打针的部位很痛,要奶奶找我去看他,我去了之后,边微笑着轻轻抚摸,边细声问道:还痛吗?他眨眨眼望着我说:不痛,其实一点都不痛。到了他出院的时候,我就问他,为什么每次打针都找我,而他说了句让我非常感动的话,阿姨,因为我想看见你对我笑。

“三分治疗,七分护理。”于是我越来越能够感觉出护理工作的重要必。曾经有人说过。“拉开人生帷幕的人是护士,拉上人生帷幕的人也是护士。”是啊,在人的一生当中有谁会不需要护士的细致关心和悉心照顾呢?“护理工作是一门精细的世术。“护士要有一颗同情的心,要有一双愿意工作的手。”新形象的护士是会用她们的爱心,耐心,细心和责任心解除病人的病痛,用无私的奉献支撑起无力的生命,重新扬起生的风帆,让痛苦的脸上重绽笑颜,让一个个家庭都重现欢声笑语——“神话中天使的美丽在于她的圣洁与善良,而白衣天使的美丽在于温馨与微笑”。进入新的世纪,特别是在加入WTO以后,我们的各项工作都面临着新的环境,新的机遇和新的挑战。我想要塑造新时代护士的新形象就应该从心开始,从心做起。

人们常说:“眼睛是人类心灵的窗户”,人类情绪中的喜怒误用东都可以从眼神中表现出来,而人们更希望看到的是医务工作者炽热的眼神和那张被蒙在白色口罩后面真诚的笑脸,要塑造一个城市的新形象,离不开各行各业的形象建设,更离不开一个个行业的新变化,卫生部门作为“窗口”行业影响和反映了一个地方的新形象,要塑造医务人员新形象,离不开医生护士的共同努力,必须要以敏锐的洞察力和灵敏的观察力,弃旧图新,锐意进取,并要有顽强的意志和坚忍不拔的毅力,脚踏实地,奋力拼搏,不断地完善自己,充实自己,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善于学习,借鉴,取长补短,实践着护理模式由个案护理,小组护理到功能制护理,责任制护理及现在的系统化整体护理,不再是像以前那么单纯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是将病当作一个整体的人来进行护理。这每一个新的工作方式都是在原有护理工作方式的继承,者是为了让病人得到更全面,更整体,更系统化的服务。

作为新时代的护士,作为医务人员中的一员,我一定顺应时代的要求,坚持不懈的努力,为塑造医务人员新形象贡献一份力量,为提升医务人员整体形象建设增光添彩,紧跟卫生改革发展的步代,为实现在中部地区崛起的宏伟大业而努力奋斗!

关于儿科的实习心得篇二

短短的1个月儿科实习即将结束,回想这期间的点点滴滴,似乎在尝试无味瓶里的味道一样。临床的实习是对理论学习阶段的巩固与加强,也是对临床技能操作的培养和锻炼。我们倍偿珍惜这段时间,珍惜每一天的锻炼和自我提高的机会,珍惜与老师们这段难得的师徒之情。

儿科是一个独特的科室,面对的是个个脆弱的小生命。这更让我意识到医生不仅要医术高,更要懂得如何和他们沟通。对待患儿和蔼可亲,态度良好,虽然有些时候会遇到很多焦虑的患儿家属口不择言,而我们医护人员能做的就是宽容。我们可以体会他们的心情,孩子生病,谁的心里都会着急万分的,说一些伤人的话我们是可以理解的。我们能做的就是继续为患者服务,力争做到最好。每天接触很多患儿和他们亲入党申请书范文 人的时候,我明白了人生最大的财富不是金钱而是生命和健康,而我们的职责正是捍卫健康的生命。

在实习期间我遵纪守法,遵守医院及儿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到了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及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对待病人和蔼可亲,态度良好,努力将所学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用于实践,在此过程中我不断总结学习方法和临床经验,尽力提高独立思考、独立解决问题、独立工作的能力,冻断培养自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思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经过1个月的实践我基本掌握了病程记录、会诊记录、出院记录等医疗文件的书写;掌握了临床儿科的特点及儿科常见、多发病人的诊治;掌握了常见化验的正常值和临床意义及和各类危、重、急病人的初步处理。

今后,我会继续以“热情、求实、尽职”的作风,持着主动求学的学习态度,积极各科室的老师学习,秉着“健康所系性命相托”的信念,孜孜不倦地吸收医学知识为日后的学习、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不断追求,不断学习,不断创新,努力发展自我,完善自我,超越自我是我崇尚的理念。

关于儿科的实习心得篇三

在儿科待了三周,因为临时有事,所以就出科了。儿科的老师都特别有爱,轮转半年,算是最温馨的科室了,整天面对的都是小孩,绝大多数都是三岁以下的孩子,跟我的代教老师胡老师管了五六个床,还在门诊跟着周志宏周主任上了一个星期的门诊,历历在目,无论是专业上还是医患沟通上,都学到了很多东西,由于打算干儿科,所以轮转半年,这是我认真写的第一个实习小结。既算总结,也算启示吧。

入科第二天,带教老师姜老师就布置我们把儿科的常用药熟悉一下,不得不承认,这在接下来的实习中,不论是学开医嘱还是跟老师上门诊,都很有帮助,儿科多是肺炎,肺炎则多用抗生素,一个是抗生素的选择,一个是用药剂量,出不得差错。

儿科收治入院的大多是肺炎,多以咳嗽发热为主症,伴有咯痰,辅助诊断是听诊和摄胸部正位片。周主任很让我钦佩的就是她能通过听咳嗽的声音判断出是病在喉咙,支气管还是在肺,我想,这跟大量临床积累总结肯定是分不开的,小孩子身体不舒服加上一见白大褂就害怕,很容易哭闹,肺部听诊就很困难,所以尽量在其安静状态下听诊,有的肺部啰音细,且只在吸气末才有一两声,听诊要注意,不能因为小孩哭闹就求快。

我管的床位里有两个支原体肺炎,都是大小孩了,学龄期儿童多发。(相比而言,支气管肺炎则多是三岁以下的小孩)支原体大于2.7就容易转为支原体肺炎了。

一个尿路感染的小孩,中医上即淋证,多属湿热下注,小儿脾常不足,则易生湿,脾虚湿盛,湿热下注,则为热淋,方用八正散合参苓白术散加减。西医要碱化尿液,用金双歧。

脐周压痛,考虑肠系膜淋巴结炎,脐周痛,按压痛减,多考虑有虫,虫多喜按。脐上痛,考虑胃疾。

若WBC低,则不用头孢类抗生素。

一般肺部啰音较响,恢复较易,啰音细,则恢复较慢。

最后,是医患沟通的问题,在这边的三个星期,几乎每周都有伤害医护人员的事件传来,远的不说,同在南京,市口腔医院的护士被打至瘫痪的案子在我们这个圈子里可以说一石激起千层浪,现在感觉医患关系已经到了白热化的地步,真的是医患互相不信任,恶性循环,完全停不下来。我在医院也深有体会,比如那天跟老师在门诊看的一个小孩,肺炎很重,片子上看就很不好,本来还是慕老师之名而来,但是一等老师劝他住院,孩子他爸却一口否决了,那个怀疑的眼神,我坐在旁边,真的觉得不是滋味,夫妻俩犹豫半天之后又折回来,结果已经没有床位了,只能预约。还有一个家长,来复诊,结果老师那天根本不在门诊,在病房交班,她非要老师给她家先看,说不能耽误小孩上学,说补交挂号费就可以了,然后就在病房外推推搡搡。。怎么说呢,在我看来,这些都简直难以理解,换位思考一下,是不是就这么难?当然,包括南京口腔医院的事情,究竟医患沟通有没有做好,我想,应该也有不到位的地方,很多事情,一个巴掌拍不响,但是,文明社会,暴力事件频频,令人瞠目,也觉得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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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旅游专业实习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4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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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过得可真快,一瞬间我的大学二年级就快结束了,第一次到学校时的场景还清晰的印在我的脑海里,而如今我们即将就要跨入社会,开始我们为期一年的实习生活。

为了让我们实习的时候更顺利些,能学到更多的东西,学校在学期结束前给我们安排了一个月的见习,在次,我非常感激学校能给我们这样一个锻炼的好机会,让我们对即将来临的实习做好充分的准备,同时在这期间我们受益匪浅,学习到了很多知识。

刚跨入x月份没几天,清晨的空气是那么的清新,而阳光又是那般如此慷慨的照耀着整片大地,就在这天,我们12位一起的同学带上了行李出发了,我们离开了学校来到了东巴谷景区,开始了我们为期一个月的见习生活。刚开始的时候我们踩点熟悉景区,接着跟团,后来第四天就开始带团了,我们学得都挺快的,很快就明白熟悉了,在那儿刚开始的时候生活得挺不习惯的,东巴谷位于玉龙雪山脚下,气温特别低,条件有些艰苦,后来慢慢的就好了,适应了。就这样很快的一个月就过完了。在着一个月里,我感觉过得很开心很充实,在学校学的都是些理论的知识,而现在我们已经开始将理论转化为实践了。

在这一个月的见习结束后,我们每个人都感慨万分,每个人或多或少都学习到了一些知识,为此,我以报告的形式表达自己内心的感受,整个报告由三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东巴谷生态旅游区的基本情况及相关的个人看法

著名的东巴谷生态旅游区位于丽江坝子北端,玉龙雪山主峰东侧,纳西语称其为“裸美落”意为“好大一个山谷”。东巴谷南北长约8公里,景区占地面积2600亩,由丽江东巴谷生态旅游公司开发与保护,整个景区具有以下特色:

1、景区内在一条古老的“匠人街”两边参差不齐地分布着四个少数民族(纳西族、傈僳族、彝族支系他留人、普米族)五个院落,分别是纳西东巴神院、傈僳山寨、他留人家、普米金窝、摩梭风情组成了一个充满歌声与浓厚少数民族风情的旅游胜地,在以后景区内还将建立藏族、白族、羌族3个民族院,把整个景区建设得更加多姿多彩。景区入口是一条神奇的东巴走廊,穿过走廊映入眼帘的是纳西族的自然神—署,它人面蛇尾,人面代表人类,蛇尾则代表了大自然,二者完美的结合在一起则代表了当今时代的主题:“人与大自然和谐相处”,在东巴广场看完精彩的少数民族歌舞表演便可进入第一个院落去体验纳西族的生活。

(1)在东巴神院里展现的是纳西族的民俗民风,一个“三坊一照壁”的名居建筑里生活社一户纳西族人家,两间厢房、一间祖母房、两位东巴、一块画有青蛙八格图的照壁、院子中央的一副四福拜寿图足以反映了纳西族人民的生活情景;

(2)走过一条展示着当地少数民族能工巧匠手工做的手工艺品的街道后,相信大家都会深有感触,少数民族自给自足的能力并非是虚夸的,所有的用品都是他们自己生厂制造的,紧接着的第二个少数民族是傈僳族,傈僳族56个民族之一,人口120多万,跨国而居,国内主要分布在三江并流区,国外则主要分布在东南亚地区,它是一个能歌善舞的民族,“云南十八怪,有话不说歌来代说的就是傈僳族,傈僳族每年农历二月初七、初八都会举行最隆重的刀山节和火海节,在这一定回让你大饱眼福,看到他们精彩的上刀山、下火海的表演!

(3)下边是彝族支系他留人,人口只有4500多人,主要居住在丽江永胜的他留大山上,他们的”睡式恋爱“和精彩的”过七关斩六将“足以让你感受到他留人家的可贵与惊奇之处,还有香脆可口的他留粑粑更是让你留连忘返;

(4)在普米金窝里你看了便会明白为何称它为金窝,普米族是一个热情好客的民族,到了他们家你会品尝到他们自己新酿制的苏里玛酒、原汁原味的玉米饼等等,在这里最特别的就是他们家有一头珍藏了12年的猪镖肉,奇特之处就在这里了!

(5)最后一个是纳西族的支系摩梭风情,摩梭人是纳西族的支系,现今依旧是母系社会大家庭,依旧保持着“暮合晨离、男不娶女不嫁”的“阿夏走婚”形式,在这里弥漫着浓厚的摩梭风情的气息!

2、在谷沟上下分布着以云南松为主的植被,森林覆盖率高达60%以上,为来往游人提供了“天然氧吧”和“回归自然”的良好条件;

3、利用数公里长的峡谷展示了古冰川,使整个景区成为科普、探险、研究等旅游活动的旅游胜地;

4、在去年前不久开发了一条名为“裸美乐”的大峡谷的自然景区,整个景区形成了完美的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相结合,不足之处就是峡谷太短,而游览又比较费时间!东巴谷目前是一个3A级旅游景区,它正努力驶向4A级,建设更加完美,吸引更多的游客!

20xx年景区在策划、建设之初,就确立了“开发与保护”的宗旨,以民族文化产业促进旅游发展的指导思想。景区通过组织多学科工作组到边远的山村选择比较典型的民族院落,以全宅搬迁的形式,买来了纳西、傈僳、普米等古旧房屋异地恢复重建,保证了民族建筑的原始、古朴、地道。这样做,一是保持民族的建筑文化不走样;二是以纯木头的古老建筑赢得了历史的深度,形成与现代水泥钢筋高层建筑的强烈反差。现已建有纳西、普米、傈僳、藏族和他留(彝族支系)、摩梭人(纳西族支系)五个民族院,拟建彝族和白族两个民族院,等条件成熟时,再建苗、回、壮等民族院,从建筑上保存和展示各民族古老文化。采取的手段是,选择完整而典型的古老民房,购买后异地恢复重建;少数新建的,也保持民房神、貌,修新复旧。建筑完成后,依民族生活习俗,充实农具、生活工具等物件,具备“活”的所有气息;也收集、保存了原始工具、民族用品,以期达到对传统民族工具和用品展示和保护两不误的目的。东巴谷生态旅游区被评为“国家 AAA景区”、“全国最佳生态景区”、“云南省民族文化研究基地”、云南省“文明风景旅游区”、云南省“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丽江市宣传文化工作突出贡献单位”、“丽江市优秀民营企业”等殊荣和称号。

第二部分:学习实训过程中的个人心得与体会

在为期一个月的见习过程中,虽然短暂,但是相信我们在东八谷的每一位同学都各有所获、受益匪浅,学到了不少知识。在这短暂的一个月里我们学会了带团,学会了用很平常的心态去为游客讲解,为他们导游,遇到问题不会再像以前一样慌张,而是用恰当的办法去解决。现在静下心来好好总结一番,曾经在学校的我是多么脆弱胆小,而现在我变得大胆坚强,不会随便向困难低头,当然性格也随之变得更加开朗了!曾经的我只了解一些理论性的知识,只听老师说在旅游界当中会发生的一些情况,而现在我们已亲身体验过那些情况,知道怎么解决问题,从而为以后即将进入业界打下坚实基础,做到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曾今我并不自信,总觉得性格和着专业不相符,口才差性格又内向,经过这一个月的学习实训,我明白了没有一成不变的事物,只要相信自己努力去做,没有什么是不能改变的,关键就在于能否有勇气去尝试去付出。

在东巴谷生态旅游区我们跟了3天团以后,第四天就开始带团了,那天我带了第一个团,它成为了我生命中难忘的一天,第一个团非常紧张,万事开头难,果真如此。总担心自己不行,手脚时不时的都在颤抖,听着其他同学带完第一个团的感受,自己也能好像上前去试一试,但是却没有足够的勇气,心里挣扎了好久,忽然来了一个8人团,不知怎么的,冲上前去带着游客开始了我的讲解,开始的时候很紧张,声音发抖,说话吞吞吐吐开始打结,一口深呼吸过后好多了,到最后还是很顺利的带完了这个团,明知道讲的很差但是心里还是你很开心,这时一位游客对我笑着说:“导游,再放开些会更好”。我知道他是在鼓励我,很感激有了这样一个团让我跨出了第一步,又了它才让我在后边的带团过程中更加有勇气、更加自信,随后带了第二个、第三个.......越来越有进步,也越来越自信,加油!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每天带团都会有不同的收获。游客在千变万化,什么样的情况和问题都会出现,随然着只是整个带团中的一小部分,但是就在这东巴谷我学会了怎样更好的与游客沟通和交流,怎么去应付紧急情况和一些刁钻的问题你,怎么去揣摩游客的心理,怎样提高整个团队的凝聚力,为游客提供优质良好的服务。在东巴谷的着一期间,虽说条件艰苦了些,也晒黑了很多,但是我无怨无悔,因为我坚信只有在艰苦的环境下才能塑造一个人的毅力现在的我岁不能用动听标准的语言去味游客讲解,但至少不会再吞吞吐吐,紧张心跳,讲起普通也比以前有进步,流利多了。在这里我了解了很多少数民族风俗,以前在学校里有些压抑而无所事事的我们在这片安静而欢快的土地上得到了释放,有时感觉挺累的,但内心却感觉舒服而自在,该学到的知识我们学到了一些,而该放开的烦恼也放开了,一个月结束感觉有些轻松欣慰!

第三部分:学习实训一个月后的自我总结,找到不足加以补充,根据行业发展趋势明确目标

通过一个月的见习,我结识了一些朋友,接触到了很多旅游者,社会上的人形形色色,什么样的人都有,通过对这段时的总结,我归纳了一下的不足:

(1)通过日常生活中对导游人员的了解,让我不得不感觉到旅游行业竞争的激烈,而在这激烈竞争的今天,我们不应因为畏惧而退缩,反而应该不怕风吹雨淋奋勇向前;

(2)与此同时我发现了自己的知识面依然还太窄,技能也远远不够,毕竟现在只能在景区带团做解说员,这只是第一步,所以还有很多知识和技能等着我去掌握去了解。

(3)在带团的过程中,我们都会被一部分游客莫名其妙的问题问倒,此时便不难发现我们的知识很薄弱;

(4)心理素质有所提高,但是还不够好,有时带团过程中游客指点两句心里边就挺不高兴,不出现一段时间的情趣低落,当他们说谢谢的时候心里就有一种成功的感觉;

(5)当下雨或者阳光比较强烈的时候带团的兴趣低,气氛也不是很好。因此我觉得在以后实习和工作的过程中我应该去克服以上缺点,补充做得不足的地方,做到不随便波动情绪,在旅游者气势低落的时候作为导游的我不能随着低落,而应该调动起来游人的情绪,利用幽默的语言来吸引游人等等,让旅游者紧跟团队,最终让旅游者达到出游的目的。

当今,世界旅游业在经济全球化和世界经济一体化的作用下,进入了快速发展的黄金时代,并已发展成为世界第一大产业。中国社会经济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旅游业所处的环境和面临的形势正在发生着深刻而重大的变化。中国旅游业已经进入了重大战略调整期,旅游产业的转型升级成为战略调整的重中之重。促进旅游产业的转型发展和升级换代,实现旅游业又“好”又“快”协调发展,把我国从“旅游大国”建设成为“旅游强国”,是现阶段我国旅游业面临的一个十分重大的迫切任务。导游人员对旅游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导游队伍出现了许多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我国导游队伍的整体素质,也严重阻碍了我国旅游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例如:

(1) (一)导游队伍稳定性差,人才流失严重;

(2)中、高、特级及小语种导游人才稀缺;

(3)专业化程度不高,服务意识淡薄;

(4)旅游市场秩序混乱;以上问题在每个地方的导游或多或少都存在,为解决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几种办法:

(1)完善导游晋级制度;

(2)加强专业化学习,增强服务意识;

(3)提高导游员的待遇,解决导游人才流失问题;

(4)国家加强宏观调控,遏止旅行社的恶性削价竞争;

(5)规范旅游市场,制定强有力的政策来管理旅游市场;

作为今后要跨入旅游界的我,应该抓住当前的形式与政策,从而来完善自己优化自我,以至于不被社会所淘汰,这一个月短暂的学习实训让我受益很大,收获颇多,感谢东巴谷景区,感谢学校给我们机会让我们学到这么多知识,意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是这一段经历让我快乐的成长,它是我们每个人成长经历中重要的一部分,因为这段永远抹灭不掉的记忆的存在我的生命才会变得更加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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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01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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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_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出境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出境社: 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一章 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 团队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旅游及赴中外双方政府商定的国外边境区域和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

(8)边境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9)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的费用;

(2)办理离团的费用;

(3)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出境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 、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 不合理的低价,指出境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出境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 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出境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出境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出境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出境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出境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 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 旅游行程单

出境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和《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出境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出境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出境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出境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 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出境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 出境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不降低服务标准;

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团前采取行前说明会等方式,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旅游目的地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出境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境外小费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出境社境内和境外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5. 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持证领队人员;

6.妥善保管旅游者交其代管的证件、行李等物品;

7.为旅游者发放用中英文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内容包括旅游者的姓名、国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提示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向旅游者提供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第七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出境社按照合同及《行程单》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拒绝出境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3.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出境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出境社的导游、领队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4.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出境社出具发票;

5.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6.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7.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出境社协助索赔;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八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签证/签注资料和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项内容,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及时联系;

2.向出境社提交能有效使用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自办签证/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

5. 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不擅自脱团;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 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文明行为规范;

7.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8. 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

9.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不当行为;

10.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1.出境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出境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旅游者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出境社与旅游者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第十条 合同的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出境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的;无法为第三人办妥签证/签注、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第十一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出境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出境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并就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或者改签线路出团:出境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出境社予以退还。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

第五章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出境社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出境社解除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等有效形式。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按照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不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境社可以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 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影响合同履行的其他情形。

出境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旅游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三条旅游者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出境社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书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在行程结束前,旅游者亦可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未办理签证/签注的,出境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出境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因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提出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解除的,出境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五条必要的费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第十六条 出境社协助旅游者返程及费用承担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应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出境社承担;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第十三条第2款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出境社的违约责任

1.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出境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出境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出境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旅游者采取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补救措施的,费用由出境社承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出境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4.未经旅游者同意,出境社转团、拼团的,出境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旅游者解除合同的,出境社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5.出境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出境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1)出境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出境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出境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因不听从出境社及其领队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出境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应当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4.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5.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出境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出境社原因导致旅游者被拒签而解除合同的,依据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处理。

2.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出境社不承担责任。

3.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出境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出境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责任的,出境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 线路行程时间

出发时间 年 月 日 时,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时;共 天,饭店住宿 夜。

第二十一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4岁) 元/人;其中,导游服务费 元/人;

旅游费用合计 : 元。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

旅游费用支付时间: 。

第二十二条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出境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出境社购买(出境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不得勾选此项):保险产品名称 (投保的相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

□自行购买;

□放弃购买。

第二十三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 人。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出境社委托

出境社履行合同;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4.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拼至 出境社成团。

第二十五条 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出境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出境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出境社承担;

5. 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3)、《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4)。

第二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出境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二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境社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境社监督、投诉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省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诉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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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暑假高中生北京旅游感言5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高中,旅游,全文共 9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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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这个愿望就像一颗小小的种子,在我心中慢慢地生长着。今天,我终于如愿以偿,在我心中那颗生长已久的种子彻底地发芽了。我仿佛像一只刚飞上云端的小鸟,满怀喜悦……

飞机渐渐着陆,我的心也与北京贴近。转眼间,雄伟壮丽的天安门城楼展现在我眼前。啊!金光闪闪,红旗飘飘,多么神圣。城楼下洁白的金水桥,精雕细琢,巧夺天工。天安门广场人山人海,高大的人民英雄纪念碑矗立在广场中间,壮观极了!

然后,我们又去了故宫。故宫方方正正,美丽又精致的四个角楼分别矗立在故宫四角。过了午门,举世闻名的太和殿就出现在眼前,遥想当年历代君王面南而坐,群臣面北而跪,其威风远远非白金汉宫、法国凡尔赛宫中君皇可以比拟。再往里面走就是皇上上早朝的地方。再后面呢就是后宫,中间有个御花园,御花园把松、柏、亭、阁结合得完美和谐,使游览的人无论站在哪个点上,眼前总是一副美丽的的图画,难怪人们称它是苏州园林的缩影。它向来参观的人们诉说着我国的杰出工匠不仅能把宫殿造得如此辉煌,而且能把江南园林搬到北方来,让明媚的春天永住在这里。走遍了御花园,我们又来到了九龙壁,壁上的九条龙个个威风抖擞,听导游说:“正数第三条白龙的下巴是用木头装上去的,因为木匠不小心摔坏了硫苏瓦片。”我探头左研究右研究还是没发现,不由又深深的感叹古代的工匠手艺真厉害啊!

走出神武门,我们就是把整个故宫游览完了,走得我两脚发软,真想弄张床躺躺。但是妈妈还不让我休息,拖着我爬上了景山,在山顶, 凉 风习习,真舒服,在这里看故宫更是别有一番风味!

就这样,不知不觉一天的旅游结束了,第二天,我们又去了圆明园和颐和园。圆明园的荷花多姿多彩,像一个个穿着粉红色裙子的小姑娘。还有被八国联军烧毁了的西洋楼,虽然是一块块断石断柱,但可以想象当时皇家别墅的豪华。颐和园是慈禧太后养身的地方,昆明湖、十七孔桥、长廊等等名胜古迹真是数不胜数啊还是那些字:真美啊!

人们常说不到长城非好汉,之后我跟妈妈又去爬了有名的八达岭长城,走了小皇宫和珅府,还看了皇家四合院、十三陵。还看了举办20xx年奥运会的水立方、鸟巢……..看了庄重的升旗仪式,北京的一切都让我大开眼界。

五天,可真短暂,一眨眼就没了,我和妈妈依依不舍的离开了北京,但北京的一切将永久留在我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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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初中生武夷山旅游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初中,旅游,全文共 1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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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逢辛亥革命胜利120xx年周年,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之际,我们迎来了“五四”运动92周年。回顾这92年的风风雨雨,“五四”精神成为了整个中华民族与时俱进,和谐发展的风向标。

此时此刻,爱国主义踏着青春的节拍,再一次激荡起时代和历史的强音。特别是经历了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取得冰雪灾害、抗震救灾的胜利后,无数华夏儿女更加珍惜爱国主义的作用和价值,广大青年也更加懂得了理性爱国的重要意义和强大力量。“五四”爱国精神代代相传,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继承和弘扬“五四”精神,就是要更加理性地高扬爱国主义旗帜。

更加理性地高扬爱国主义旗帜,就是要深刻地认识到,爱国主义是我们国家和民族团结进步的旗帜,任何时候都要高高举起爱国主义的旗帜。爱国主义是对国家的深厚情感,弥足珍贵;爱国的力量是任何力量都无法比拟的。近代以来,成千上万的仁人志士、革命先烈、热血青年,在国家和民族危难之时,赴汤蹈火、从容就义,表现出无私无畏的崇高精神。中国社会从黑暗走向光明、从落后走向进步,都离不开爱国主义的强力推动。过去,我们在革命战争年代需要发扬爱国主义,在今天的和平建设时期,同样需要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在国家利益受威胁、民族尊严受挑衅的关键时刻,爱国主义体现了国家和民族的正义力量,民众和广大青年表达爱国诉求理所当然。对于民众和广大青年的爱国热情,我们要倍加珍视、倍加呵护。

更加理性地高扬爱国主义旗帜,就是要在表达爱国热情和诉求的同时,着眼国家利益的大局,选择恰当的方式方法。爱国主义的情愫永恒不变,但在不同时代、不同阶段,爱国主义又有不同表现形式。在和平发展年代,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国家利益相互交织、得失与共,爱国主义则更多地要求通过对话、谈判、沟通加以表达。理性爱国,应该防止滑向狭隘民族主义,防止偏离法制轨道的过激行为。要将尊严化作理智文明的爱国诉求,将激情化作清醒务实的爱国行动。事实表明,当今中国,开放的趋势不可阻挡,以闭关锁国的做法发泄爱国情绪,只会损害自己国家的利益,自乱阵脚,也不利于人民福祉。

更加理性地高扬爱国主义旗帜,就是要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立足本职岗位,做好自己的事,为增强国家的综合国力奉献智慧和力量。把经济搞上去,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仍然是我们当前的中心工作,也是国家和民族的核心利益。我们讲大局,这就是最大的大局。理性爱国,就是要服从服务于这个大局。改变国家积贫积弱的落后状况要靠发展,实现国家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也要靠发展。只有埋头苦干,脚踏实地,加快发展壮大自己,我们才能真正回击各种挑战和挑衅。青年是爱国的重要力量,当代青年尤其要把爱国热忱转化为报国之志和发展之责,对国家尽责、对社会尽责、对自己负责。要以敢为人先的勇气、百折不挠的锐气,立足岗位、大胆创新;要善于学习,努力用人类创造的优秀文明成果武装自己;要善于思考,把创新精神和科学态度结合起来,摆脱传统观念束缚,紧紧围绕当代发展需要,研究新问题、取得新突破。

当前,中国正进入发展的关键阶段,发展经济强国、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我们广大青年的不懈努力,我们要继续发扬“五四”爱国精神,将爱国热情化为强国行动,争创新业绩,与祖国同发展同进步,无愧于祖国和时代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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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寒假草原旅游心得总结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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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灿烂的阳光照耀着大地时,我们已经开始了美妙的千岛湖之旅了。

到了千岛湖时,已经下午四点多了,看了第一天是没法出去玩了。来到了宾馆以后,我不禁大吃一惊,这个叫“天清岛”的酒店不仅有不错的健身房,还有小朋友玩耍的大型玩具,很大的草坪边上还有露天的游泳池。当我走进房间一看,太好了,我们就住在千岛湖湖边,阳台下面就是清澈的千岛湖湖水,远处还看见活泼的鸟儿在水面上掠过,在阳台上还能看到美丽的晚霞,再回头看下房间,干净、整洁,这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第二天上午,我们驱车,沿着环千岛湖自行车比赛的路线来到了传说中的“世外桃源”。龙川湾要坐船进去,我们在船上有了意外的收获,爸爸给我们找到了一些非常漂亮的矿石,和我们科学课上讲到的非常接近。我们一下船,立刻感觉到一股新鲜的空气扑鼻而来,周围有山有水,据说还有野猪,环境真是太好了。我们走进大氧吧的深处,一群群小动物都来向我们问好。群居的鸭子,高贵、优雅的白天鹅-----,我把这一幕幕的美景都记在了心里。在最里面,我们还看到了一个“五彩池”,这个小湖里的水五颜六色的,令人赞不绝口。而我最喜欢一个“芒花漾”的地方。芒花其实就是指芦苇,这是当地人的一种叫法,芒花把整个小湖围了起来,通过中间的缝隙才可以看到湖中的景色。听导游哥哥介绍,这些小湖,小岛下面以前有好多城镇的,为了建设千岛湖水库,为了造福后代,好多百姓都搬离了自己家园,这些人真伟大。

出了龙川湾,我们就踏上了归途。千岛湖真是一个山美水美人更美的好地方。下次有机会我们还要再来。千岛湖,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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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01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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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出境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出境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 团队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旅游及赴中外双方政府商定的国外边境区域和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

(8)边境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9)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的费用;

(2)办理离团的费用;

(3)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出境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 、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 不合理的低价,指出境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出境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 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出境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出境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出境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出境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出境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 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 旅游行程单

出境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和《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出境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出境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出境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 出境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 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出境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 出境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不降低服务标准;

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团前采取行前说明会等方式,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旅游目的地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出境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境外小费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出境社境内和境外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5. 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持证领队人员;

6.妥善保管旅游者交其代管的证件、行李等物品;

7.为旅游者发放用中英文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内容包括旅游者的姓名、国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提示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向旅游者提供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第七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出境社按照合同及《行程单》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拒绝出境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3.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出境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出境社的导游、领队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4.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出境社出具发票;

5.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6.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7.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出境社协助索赔;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八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签证/签注资料和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项内容,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及时联系;

2.向出境社提交能有效使用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自办签证/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

5. 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不擅自脱团;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 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文明行为规范;

7.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8. 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

9.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不当行为;

10.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1.出境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出境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旅游者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出境社与旅游者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第十条 合同的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出境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的;无法为第三人办妥签证/签注、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第十一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出境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出境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并就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或者改签线路出团:出境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出境社予以退还。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

第五章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 出境社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出境社解除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等有效形式。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按照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不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境社可以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 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影响合同履行的其他情形。

出境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旅游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三条 旅游者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出境社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书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在行程结束前,旅游者亦可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未办理签证/签注的,出境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出境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因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提出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解除的,出境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五条 必要的费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第十六条 出境社协助旅游者返程及费用承担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应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出境社承担;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第十三条第2款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出境社的违约责任

1.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出境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出境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出境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旅游者采取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补救措施的,费用由出境社承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出境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4.未经旅游者同意,出境社转团、拼团的,出境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旅游者解除合同的,出境社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5.出境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出境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1)出境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出境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出境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因不听从出境社及其领队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出境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应当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4.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5.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出境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出境社原因导致旅游者被拒签而解除合同的,依据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处理。

2.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出境社不承担责任。

3.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出境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出境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责任的,出境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 线路行程时间

出发时间 年 月 日 时,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时;共 天,饭店住宿 夜。

第二十一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4岁) 元/人;其中,导游服务费 元/人;

旅游费用合计 : 元。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

旅游费用支付时间: 。

第二十二条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出境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出境社购买(出境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不得勾选此项):保险产品名称 (投保的相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

□自行购买;

□放弃购买。

第二十三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 人。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出境社委托

出境社履行合同;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4.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拼至 出境社成团。

第二十五条 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出境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出境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出境社承担;

5. 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3)、《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4)。

第二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出境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二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出境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 址: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出境社监督、投诉电话:

省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

投诉电话:

电子邮箱:

地 址:

邮 编:

附件1:出境旅游报名表

旅游线路及编号 旅游者出团意向时间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国籍

出境证件号

身体状况

(需注明是否有身体残疾、精神疾病、高血压、心脏病等健康受损病症、病史,是否为妊娠期妇女。)

旅游者全部同行人名单及分房要求(所列同行人均视为旅游者要求必须同时安排出团):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为单男/单女需要安排与他人同住, 不占床位,

全程要求入住单间(同意补交房费差额)。

其他补充约定:

旅游者确认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年龄低于18周岁,需要提交监护人书面同意出行书)

以 下 由 出 境 社 工 作 人 员 填 写

服务网点名称

出境社经办人

附件2: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

旅游者:(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境社:(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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