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玩手机处罚通告范文
公司全体员工:
近期经检查发现一些员工在上班工作时间玩手机的现象非常普遍, 给公司 的正常工作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降低了工作效率。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 风,严肃工作纪律,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严禁员工在上班期间时间玩手机, 现作如下规定 :
一、各部门领导要做到以身作责,如发现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在上班 期间玩手机,每次罚款 20 元。
二、如发现员工在上班期间玩手机,第一次处罚 10 元,第二次处罚 20 元,第三次处罚 40 元(屡次不改的翻倍处罚)所属部门领导 将负连带责任处罚 5 元。
三、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部门员工的管理及监督检查,加大检查 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杜绝员工上班期间玩手机的现象。公 司检查小组也将加大上班期间玩手机检查和抽查力度,对违反 规定人员,将严肃按以上处理。
处罚不是目的,望各位领导及员工以身作责,明确自身职责,真正做 到为个人发展、为公司利益发展尽心尽责!
行政部
年 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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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拾金不昧通告范文
酒店员工:
6月12日晚上后勤保洁员李伯勤在酒店二楼大厅打扫卫生时,在沙发上捡到客人皮夹一个,内有现金一万多元、银行卡几张及个人身份证,她主动上交后,酒店及时送还给客人,客人拿回自已丢失的皮夹对我们酒店予以高度的赞扬和感谢。
拾金不昧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是在现代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拜金主义大行其道的今天,试问有多少人能够抵挡得住金钱的诱惑,又有多少人能够真正地做到拾金不昧呢?但是在我们酒店,一名普通的员工却做到了,她的这种行为是对我们传统美德的发扬,也体现了李伯勤的个人品质,她的这种品质是我们现代服务行业人员所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
她的这种做法体现了我们晶海酒店的“尽我所能,如您所愿”的服务标准,急客人之所急,想客人之所想。“有精彩才会有喝彩!”李伯勤是一名普通员工,但在这平凡的岗位上却体现出了她不平凡的一面。
为了表彰这种拾金不昧的行为,经酒店研究决定奖励李伯勤100元,并在全酒店通报表扬。
希望我们晶海酒店的每一位员工向她学习,共同塑造我们晶海酒店的伟大形象。
年月日
篇2:关于运动会的通告
厅机关各支部(各工会小组)、厅属各单位党组织(工会):
为纪念浙江科技改革开放30周年,弘扬奥运精神,积极开展健身活动,丰富职工体育文化生活,促进厅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增强体质,经研究,举办厅系统趣味运动会。现将趣味运动会实施方案发给你们,请抓紧组织落实,积极派队参加本次趣味运动会,并于10月10日前将《运动会报名表》报组委会。报名联系人:寿学平、870510,李宗保、870510,电子信箱
附件:1.《省科技厅系统趣味运动会实施方案》
2.《趣味运动会竞赛规程》
3.《趣味运动会报名表》
运动会组委会
年九月二十三日
篇3:卫生的通告范文
为加强对临街机关企事业单位、店铺、住户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提高我市环境卫生水平,根据《广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和《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区域是指:机关企事业单位、店铺、住户临街建筑立面垂直至人行道边沿范围内的台阶、空旷地、人行道路等区域。
二、临街机关企事业单位、店铺、住户在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的责任:
(一)搞好建筑物外立面、天面、阳台的市容环境卫生。沿街墙面应保持洁净、美观,无乱张贴、乱涂写、乱拉挂。
(二)“三车”修理点、饮食档(店)对门前台阶、空旷地、人行道路每天清洗一次;其它商铺每周清洗一次。
(三)门前不得停放车辆,不得占道经营、作业和堆放杂物,店铺柜台货物摆放不超出门槛。
(四)门前招牌应保持整洁,文字要规范,无明显陈旧或破损,无错字、缺字。
(五)自备垃圾容器,放置在门槛以内,垃圾分类袋装存放。
(六)不得乱倒污水,严禁将垃圾扫出门外。
(七)门前不得私自设置檐篷、遮阳布,凡设置檐篷、遮阳布的,必须经规划部门统一规划、统一设置、统一用料,要保持整洁完好,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三、本市临街机关企事业单位、店铺、住户均有做好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义务。
四、对违反本通告第二项内容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店铺及住户,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有关部门依照《广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给予处罚。
五、对违反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监督、举报的权利和义务。拒绝、阻碍市容环境卫生等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监督、投诉电话。
市市容环境卫生局:81083331.越秀区:81903131,荔湾区:81031997,海珠区:34140952,东山区:37637980,天河区:87506700,白云区:86564383,黄埔区:82481959,芳村区:81899163,开发区:82213044,花都区:36808200,番禺区:84823341.
七、本市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由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各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规划、公安、工商、环保、卫生、城管等各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本通告。
八、各街道办事处要与辖区内各单位签订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组织城管队员和市容监督员进行巡查,落实责任单位的责任。
九、本通告自20xx年1月25日起施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
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篇4:公司人员离职通告
我公司前任业务经理,由于个人原因现已于今天离开山东分公司,属正常离职,自此其个人产生的一切业务活动均与本公司没有任何责任。如贵公司同我公司有产品业务来往和售后服务需求,敬请联系我山东分公司负责人李世权先生。
本公司将继续给于贵公司提供一如既往的服务!感谢贵公司长期以来与我山东分公司的合作!这段时间如给大家工作上带来什么不便,敬请谅解!
联系电话:
山东分公司负责人:
广州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x年07月01日
篇5:林业行政处罚决定
平阳县烟草专卖 局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
平烟专罚字[20xx]第016号
被处罚人:王秀华,性别:女,年龄:38岁,民族:汉族,身份证号:330326720726272,身份证地址:浙江省平阳县榆洋镇象湾西路68号,现住址:浙江省平阳县鳌江镇下厂村,联系电话:。
20xx年7月21日10时许,根据群众举报,我局执法人员潘克丰(33C334)、薛盛俊(33C328)与公路运输管理部门执法人员,经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后,对停靠在平阳县岱口村功助物流托运部内的一辆车牌照为浙CE2831的货运汽车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该车的后部车箱内3件外壳用“米老头”标识的纸箱包装的货物,当场在该三件纸箱中查获南洋双喜(听装)100条、555(金)50条、555(弘、博)50条,共计3种品牌200条卷烟。在检查过程中有见证人仵振东、李绍良两人在场,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因当事人不在现场,无法提供上述卷烟在当地购买的有效凭证及相关的运输证明,涉嫌构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第(三)项规定的无证运输卷烟的行为,我局依法对上述卷烟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经鉴定,上述卷烟均系真品卷烟。经查,王秀华于20xx年7月20日以16000元的价值从深圳一个叫“晓明”的人那里以抵债的方式抵了南洋双喜(听装)100条、555(金)50条、555(弘、博)50条,共计3个品牌200条卷烟,并由“晓明”将上述卷烟运送至功助物流在深圳的托运部,由一辆车牌照为浙CE2831的货运汽车托运至平阳岱口,而后由王秀华的朋友杜爱国负责接收上述卷烟。货运汽车在驶至平阳县岱口村功助物流托运部内时,上述卷烟被我局依法查获。另查明王秀华购入上述卷烟后,准备以南洋双喜(听装)55元/条、555(金)120元/条、555(弘、博)80元/条的价格销售给其朋友鞋厂里的工人。
参照案发当日温州市烟草公司平阳分公司卷烟价格,上述卷烟共计3个品种,200条卷烟的价值为22700元整。
以上违法事实有检查(勘验)笔录、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证据复制提取单、卷烟鉴别检验报告等有关书证等证据证实。
本局认为,被处罚人王秀华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构成无证运输卷烟的违法行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其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一、依法没收违法运输的走私卷烟南洋双喜(听装)100条、555(金)50条、555(弘、博)50条,共计3个品牌200条卷烟,交浙江省烟草公司温州市公司收购,收购款15890元上缴国库。
本处罚决定书自送达被处罚人之日起生效。
被处罚人如不服上述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到浙江省温州市烟草专卖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平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平阳县烟草专卖局(印章)
二○一〇年九月二十六日
篇6:公司行政处罚公告
各区、县(市)旅游局(委),各在杭旅行社:
为加强对旅行社的监管,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预防和减少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现将杭州吉吉旅行社有限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孙虹“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案行政处罚情况通报如下:
20xx年11月8日,有旅游者反映杭州吉吉旅行社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孙虹在招徕旅游者过程中,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经我委调查核实,杭州吉吉旅行社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孙虹在与旅游者确认次日旅游行程是否为千岛湖好运岛线路过程中,含糊宣传,致使旅游者违背真实的旅游意愿,实际参加了千岛湖龙川湾一日游。杭州吉吉旅行社有限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孙虹的行为,违反了《旅游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构成“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违法行为,根据《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我委决定对杭州吉吉旅行社有限公司处没收违法所得436元,并处罚款5000元;对直接责任人员孙虹处罚款20xx元。
《旅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旅行社为招徕、组织旅游者发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上述旅行社及从业人员的违法行为,侵害了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旅游市场秩序,损害了杭州“一日游”旅游形象。希望各区、县(市)旅游局(委)要在前期我市本地“一日游”旅游市场大整顿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旅游市场监管主体作用,采取各种措施,切实加强对辖区内虚假宣传、欺骗强迫购物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各旅行社及从业人员要深刻汲取教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依法、诚信经营,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努力为游客提供满意的旅游产品。
委员会
20xx年2月24日
篇7: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
案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案号:安监管案 字( )第( )号
_____________:
经查,你单位(个人)的以下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违反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规定,依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拟对你单位(个人)作出 ______行政处罚。
如对上述处罚有异议,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个人)可在收到本告知书3日内,向__________进行陈述或者申辩,符合听证条件的可要求组织听证,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要求听政的权利。
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知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章)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双联复写:第一联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留存,第二联送拟被处罚单位(个人)。
篇8:公司行政处罚公告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北京百应国际会议会展有限责任公司等11217户海淀区注册企业 (名单附后)
当事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且在住所无法联系到当事人。上述事实以现场检查笔录、档案中心证明为证据佐证。
本局于20xx年8月3日公告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陈述、申辩,也未要求听证。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现决定处罚如下:
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
当事人的债权债务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并于清算结束后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海淀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
因未在注册地址找到当事人,无法直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程序实施办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我局以公告形式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
20xx年八月二十六日
篇9:罚款通告
To:
Cc:赏罚委员会、工务、财务、采购、人总、品保、生技、生产
20 年 月 日(五)中午,工务部、两人在食堂因工作发生口角,进而引起身体冲突,影响较大。两人的行为违反了公司《工作守则》第25条第10款,根据《工作守则》第45条第3款之规定,公司决定给予两人记过处分。
同事之间应互敬互爱,相互帮助,对于工作上的问题可心平气和地进行沟通或向上级报告,不应采取过激行为,现通报全司,希望本人吸取教训,改正错误,充分沟通,共同把工作做好,早日将功补过。所有员工要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定,一旦发现有人违反,将根据相关规定从严处分,决不姑息。
特此通告。
xx有限公司
20 年 月 日
篇10:火灾通告格式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加快林业生态建设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全县上下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扑救”的方针,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不断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全面落实森林防火措施,坚决消除林火隐患。
二、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健全森林防火组织,强化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制度、林区火源管理制度、传统节日林区祭祀“禁火不禁光”制度、防火传令牌制度、通讯联络制度、扑火物资装备管理制度、值班汇报制度和护林防火联防制度的执行力,严格执行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单位领导责任制,认真落实干部职工分片包干责任制和林农、山林承包经营者责任制,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森林防火责任体系。
三、11月1日至20xx年5月10日为全县森林防火期。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全县所有林区野外用火。确需野外生产性用火的,必须严格执行用火申报审批制度,并按要求采取防火措施,严防失火。对非法违规用火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各乡镇、现代产业园区,各国有、乡村林场、自然保护区及森林公园等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和部门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加强林区巡查,一旦发现火情,在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的同时,及时将火情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电话:),确保火情信息畅通和火灾扑救指挥统一。
四、各乡镇、现代产业园区要加大投入,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扑火队伍建设,重点林区要开辟和修复防火道、线,修建瞭望台、哨,保障通讯设备、交通工具和扑火装备完好。要加强森林扑火专业队、群众队伍的培训、演练和管理,修订和完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加强预案演练,确保遇发火情,能够科学指挥,高效安全扑救。
五、森林防火期内,特别是重大、传统节日和森林高火险天气期间,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及各森林消防中队、应急分队必须保持全天候临战状态,做到扑火物资充足,机具完好,定点存放,专人管理,确保接到扑火命令时反应快速、扑救有力,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目标。
六、护林防火是公民的应尽义务,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接受扑火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全力投入火灾扑救。对不服从扑火指挥或延误战机的,视情节和后果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火灾肇事者依法惩处或追究其监护人的责任;对报警及时、举报火因和预防、扑救森林火灾有功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七、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事关全局,责任重大,护林防火就是护守我们自己的家园。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立即行动起来,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全面深入扎实地做好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工作,确保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为建设幸福美丽金寨做出贡献。
县 长:
年10月15日
篇11:绕行通告范文
为确保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开元路、金汇路及金桥路道路改建工程顺利进行,根据相关规定,拟对上述三条道路进行封闭施工,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20xx年x月8日早8时起至20xx年x月11日晚6时,对开元路(民和路-金桥路)路段实行全封闭施工,禁止一切车辆通行。金汇路、金桥路全线可正常通行。
二、20xx年x月12日早8时起至20xx年x月15日晚6时,对金桥路路段实行全封闭施工,禁止一切车辆通行。开元路、金汇路全线可正常通行。
三、20xx年x月16日早8时起至20xx年x月19日晚6时,对金汇路(南绕城快速路-开元路、开元路-八一路)路段实行全封闭施工,禁止一切车辆通行。开元路、金桥路全线可正常通行。
20xx年x月7日晚8时起,拟对开元路实行全封闭施工,禁止一切车辆通行。
请过往车辆按通告要求提前绕行,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市公安局
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
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
规划建设和土地管理局
20xx年x月5日
篇12:关于罚款通告
九月十七日上午,公司总师办质量管理人员在加工部生产现场向部门负责人了解、询问零部件加工质量相关问题时,得知加工部极个别员工由于质量意识淡薄,工作责任心欠缺,发生两起质量责任事故。于当日下午总师办会同加工部负责人,事故当事人在生产部办公室对事故原因进行了分析,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1,加工部摇臂钻工序操作工汪睿在加工制作一件DKB400锥度支架时,支架上的一个导轮套安装螺孔加工后与导轮套配合间隙偏大,不能满足工艺要求,造成该支架不合格。较为严重的是汪睿在未做自检和未告知本部门负责人及检验人员的情况下,不合格的支架分别转入了油漆和装配工序。通过对事故进行分析,主要原因是员工责任心不强,缺乏工作经验,未将摇臂钻锁紧装置锁紧或支架固定不牢,钻孔时钻床或支架发生摆动导致螺孔尺寸不合格。
2,加工部摇臂钻工序操作工汪睿在加工一台DKM280FZ机工作台的接水孔时,因未认真查看工艺图纸和未对所选用的钻头进行验证而盲目作业,误将标准尺寸为φ24.3MM的接水孔加工成了φ28MM,导致工作台不合格,其主要原因是操作工责任心不强,对常用的钻头未作醒目标识、存放不规范,钻孔时未对钻头尺寸进行验证。事故发生后,技术部、加工部分别对不合格的锥度支架及工作台进行了技术鉴定,作出了补救、修复使用的结论。此次事故虽未造成大的经济损失,但反应出员工质量意识与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生产和检验部门在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管理不严,监督不够等薄弱环节。
为了严肃工艺纪律,教育本人,警示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工艺纪律和操作规范,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在生产源头的有效运作,公司决定:
1,对加工部员工汪睿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于20元经济处罚;
2,对质量管理负有不可推卸责任的加工部经理陈金富给予通报批评;3,对未能及时发现、检验(查)、造成不合格品流入下工序的品质保障部检验员张立停给予通报批评。希望公司全体员工引以为戒,各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生产源头的质量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工艺规范和检验标准,进一步做好质量管理宣贯和培训工作,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杜绝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
公司总师办
9-24
篇13:关于施工的通告范文
为改善本市中心区的交通紧张状况,减轻交通压力,市人民政府决定内环路首期工程于1997年年底动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内环路首期工程包括中山一路西段、东山口段、东华南路段、东湖路段等四标段。本期工程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在1998年3月31日前拆迁完毕。
二、工程建设红线(包括复建楼房建设红线)由市城市规划局负责划定。有关收回(征用)土地、房屋拆迁、管线迁移补偿安置工作,由市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并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工作。
三、工程建设红线范围内,已按城市规划安排给建房单位、房地产开发单位的建设用地内需拆迁的房屋,由建房单位或房地产开发单位负责补偿安置。各建房单位、房地产开发单位应自接到市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发出的拆迁通知之日起90日内,负责拆迁完毕,腾出扩路用地。其他地段的房屋,由市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负责组织拆迁和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自接到该办拆迁通知之日起60日内,统一迁往白云花园、瑞宝花园和南晖苑安置定居。如进行房屋作价补偿的,由市国土局房管局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的方法进行估价后给予补偿。
四、工程红线范围内需拆迁的房屋,其所有权人应自接到拆迁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拆迁补偿安置手续。属无业主房屋的,由市国土局房管局依法办理代管;属违章建筑的,应无条件限期拆除,不予补偿安置。
五、在工程范围内需迁移的管线,由管线所属单位负责迁移,被迁移的管线按原规模、原标准给予补偿。被迁移的管线需扩大规模或提高标准的,其超过部分的工程费用,由管线所属单位承担。未经报建批准擅自铺设的管线,不予补偿,并限期拆迁。
各管线所属单位应自接到市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的拆迁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现有管线的报建批准资料、位置、数量、深度等情况及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供给该办及建设单位。工程施工时,管线所属单位应派员到现场监理。
六、被拆迁人如对补偿安置有异议的,由双方当事人核实征用、收回土地或被征拆建筑物的面积、构造、质量或管线规格等资料,提交有关部门裁决后再办理补偿手续。在解决纠纷期间,可实行先拆迁、后解决纠纷的办法,先行腾出土地,以保证工程按期施工。先行拆迁的,应做好前期的测绘、拍照、估价等证据保全工作。
七、对不服从拆迁的单位或个人,经说服教育仍不按期拆迁的,依法强制拆迁。被拆迁人拒付强制拆迁费用的,可先由拆迁人垫付,再从被拆迁人的搬迁费或其他费用中扣除。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阻挠、干扰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刁难、围攻、殴打国家工作人员的;
(二)妨碍收回(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工作或工程施工正常进行的;
(三)造谣惑众,煽动闹事的;
(四)结伙斗殴,寻衅滋事的;
(五)偷窃、破坏、抢夺公私财物的。
九、本通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篇14:物业小区停车通告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了落实《长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为居民创造整洁、文明、安全的生活环境,市政府决定对全市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环境进行综合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凡在本市市区已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内从事各类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通告。
二、小区综合整治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包括空中外附阳台和其他附着物)及临时建筑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必须按照规定期限(以市规划局下达的限期拆除通知为准),无偿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有关部门予以强制拆除。
三、 各类单位、业户的牌匾、广告和商业用房的门面装饰,应当符合《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户外广告牌匾管理的通告》的统一要求。
四、 在小区及各住宅楼道内堆放的杂物的所有人必须按照规定期限(以小区物业管理单位下达的限期通知为准)自行清运,逾期未清运的,有关部门予以强制清运。
五、各有关部门应当将小区内的各种垃圾及时清运,保持小区内良好的卫生环境。
六、对拒不执行本通告,妨碍综合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七、本通告由市物业管理指挥部,会同规划、城建、公安、工商等部门组织实施。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年月日
篇15:林业行政处罚决定
津(粮)罚〔20xx〕001号
当事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住所:。当事人一案,本机关于20xx年X月X日批准立案,经依法调查,现已查明:当事人于20xx年X月—X月经营“”,违法所得X元,尚余件未售出(规格为每件20瓶,每瓶300毫升),已被本机关依法登记保存。违法事实认定的理由如下:1、本机关于20xx年X月从当事人仓库里抽检了标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和三个“”农药样品,经检验,生产批号为质量合格,另两个批次不合格。一个是生产批号为含量为1.7%,质量标准应为≤1.4%,超出质量标准0.3%,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另一个是生产批号为含量为2.0%,质量标准应为≤1.4%,超出质量标准0.6%,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本机关向当事人及时当面送达了产品检验报告,当事人当场表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并不申请复检,在法定申请复检期限内也未申请复检。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下列农药为劣质农药:(一)不符合农药产品质量标准的”,判定标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和“”农药为劣质农药。当事人销售的产品里含有的高毒禁用“”成分超过标准,同时违反了《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严禁销售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农业投入品。对限制使用的农业投入品,经营者应当告知购买者有关使用范围和用法、用量等内容”。2 20xx年10月26日,股份有限公司书面确认了标称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批号为和劣质“”农药是该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2、当事人于20xx年春季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购进件“”(规格为每件20瓶,每瓶300毫升)。其中生产批号为件(该批次质量合格);生产批号为件;生产批号为件。本机关核实当事人共销售了件劣质“”农药,销售收入135078.60元。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本《实施办法》所称“违法所得”,是指违法生产、经营农药的销售收入”,认定当事人经营劣质农药的违法所得为135078.60元。本机关依法对尚未销售的件劣质农药进行了证据登记保存。以上违法事实有以下证据为证:1、湖北农资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2、湖北农资有限公司农药经营上岗证复印件;3、湖北瑞丰达农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抽样取证凭证;5、证据登记保存清单;6、生产批号为、农药产品合格证;7、询问笔录;8、现场检查(勘验)笔录;9、涉案产品购、销凭证复印件;10、产品确认通知书;11、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书面确认材料; 12、涉案产品检验报告; 13、涉案产品检验报告送达回证;14、其他有关材料。
处罚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篇16:乱扔垃圾处罚通告
为强化城市管理,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根据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市政府决定,在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期间,对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实行城市化管理地区的乱扔垃圾等违法行为予以从重处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个人(含个体工商户)乱扔(倒)垃圾的违法行为,除责令改正外,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乱扔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罐等废弃物的,处以3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二)随地吐痰、随地便溺,乱扔口香糖、废电池的,处以50元罚款。
(三)乱倒生活垃圾、污水、粪便,乱扔动物尸体,或在露天场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及其他废弃物的,处以100元罚款;有拒不改正或者造成较大以上危害后果等严重情节的,处以200元罚款。
(四)未按规定将装修垃圾运至指定堆放、消纳场所的,处以1000元罚款;有拒不改正或者造成较大以上危害后果等严重情节的,处以1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罚款。
(五)机动车辆运载液体、散装货物密封、包扎、覆盖不严密导致泄漏、遗撒的,处以500元罚款;有拒不改正或者造成较大以上危害后果等严重情节的,处以1000元罚款。
(六)机动车辆运载液体、散装货物未进行密封、包扎、覆盖的,处以5000元罚款;有拒不改正或者造成泄漏、遗撒等严重情节的,处以10000元以上20xx0元以下罚款。
(七)未将工程渣土(含建筑垃圾、余泥、泥浆)消纳到合法登记场地的,处以5000元罚款;有拒不改正或者造成较大以上危害后果等严重情节的,处以8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八)擅自设立弃置场所受纳建筑垃圾的,给予警告,处以3000元罚款。
二、对单位乱倒垃圾的违法行为,除责令改正外,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处以10000元以上20xx0元以下罚款;有拒不改正或者造成较大以上危害后果等严重情节的,处以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二)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以及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的,处以10000元以上20xx0元以下罚款;有拒不改正或者造成较大以上危害后果等严重情节的,处以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三)擅自设立弃置场所受纳建筑垃圾的,给予警告,处以10000元罚款。
(四)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给予警告,处以10000元以上20xx0元以下罚款;有拒不改正或者造成较大以上危害后果等严重情节的,处以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五)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给予警告,处以30000元罚款;有拒不改正或者造成较大以上危害后果等严重情节的,处以5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罚款。
三、城管执法机关在查处乱扔垃圾的违法行为时,可以依法采取暂扣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车辆、工具、物品等强制措施。
四、城市建设、市容环卫、市政公用、城市绿化、环境保护、工商管理等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助城管执法机关查处乱扔垃圾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在城管执法机关规定的期限内未改正违法行为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实施代整改,代整改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五、当事人不按规定期限缴纳罚款的,逾期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由作出罚款决定的城管执法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城管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或其他执行公务的行为。有阻碍城管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行为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城管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
年 10 月 18 日
篇17:景区安全通告范文
各旅游景区:
20xx年3月22日,温州市副市长陈作荣在我市桐溪风景区检查指导过程中,发现存在渡船超载的严重安全隐患。为进一步加强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正常旅游秩序,保障游客人身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旅游景区安全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旅游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近年来,随着我市旅游业的持续发展,自驾游、自助游等新型旅游消费方式不断涌现,旅游安全监管的难度进一步加大。“五一”旅游高峰期将至,全市旅游景区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旅游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牢固树立 “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理念,严肃纪律、严密措施、严格要求,全力做好各项旅游安全工作,迎接旅游旺季的到来。
二、全面排查,及时消除各类旅游安全隐患
各旅游景区要加大自查自纠力度,重点是加强游览游乐设施、水上项目、消防为主要内容的检查工作,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隐患必须当场整改,在隐患未改正之前要停止运行,直至整改验收合格方可重新运行;桐溪风景区务必要做好航行前人数清点、救生设备检查等工作,做到人员不超载、设备无异常。船舶在水库航行时,应当坚守岗位,谨慎驾驶;要做好景区危险路段、危险地点和风险项目的安全警示标识;要加强景区导游在带团行程中对游客的安全提醒责任。要控制景区接待高峰时段游客数量,制定人群疏散方案和专门应急预案;要强化对重点人群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服务,重点加强对年老体弱者、少年儿童的安全服务的管理,要加强对旅游团队各环节安全管理。
三、强化责任,提高安全防范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各旅游景区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排专人负责景区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强化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建全安全生产组织体系,指定专人负责景区日常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信息联络人员,将各项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到人;要做好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汇总、分析和报告工作。
xx市风景旅游管理局
年4月1日
篇18:安全通告范文
矿区各施工队:
目前矿区已全面进入生产旺季,针对矿区从业人员流动性大,部分施工队为赶时间抓产量而忽视安全现象逐渐显露等因素的困扰,整个矿区安全隐患增多,安全事故频发,严重影响了矿区安全生产工作,为此矿部根据矿山实际情况情况,特制定本通知,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在全矿区范围开展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一)矿级安全教育
由矿部组织进行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此外新增人员的72小时强制性培训人员名单由各施工队在接此通知后3日内上报矿部。
(二)区队级安全教育
由各施工队安全主要负责人组织进行培训,培训时间自行安排,但不得超过借此通知后的5天时间内。
(三)班组级安全教育
由各区队班组长组织进行培训,培训时间与区队级安全教育同步。
(四)培训对象
所有在岗人员及新增人员,重点培训对象为矿山特种作业人员,如绞车工、司机、空压机司机、潜孔钻司机等。
(五)培训内容
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岗位操作规程》等内容。
(六)培训要求
新入矿人员由矿级强制性培训时间不得低于72小时,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低于20小时,其他岗位人员不得低于15小时。
二、在全矿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一)隐患排查时间
20xx年8月14日至20xx年8月18日。
(二)隐患排查范围
全矿区各个施工队及各个作业点(含探矿区)。
(二)隐患排查程序
由各施工队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在各自的采区范围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将隐患排查表上报矿部,由矿部逐一进行复检,并由各施工队及矿部联合制定安全整改办法及措施。
(二)隐患排查内容
1、安全平台施工是否符合规范及开采设计要求,如坡面角、平台宽度、高度等,平台上浮渣是否清理干净。
2、潜孔钻、挖机、倒渣车辆是否在未排除险情的危险源密布的地段进行作业。
3、发电机房、绞车房等重要设施内的设备是否存在布置不合理现象,各种线缆的布设及接头是否合理,减速机、绞车、发电机及空压机等设备的维修保养是否到位,各种连锁、保险装置是否灵敏可靠;井上下联络信号是否为声光组合信号等。
4、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各岗位人员是否按章操作,现场是否存在 “三违”现象。
6、各种倒渣及运矿车辆的制动装置是否灵敏有效,车辆的日常维护是否到位,各种车辆的保险是否购买,司机是否为无照人员。
7、各作业现场监管人员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走形式、空架子,起不到真正意义上安全监管的现象。
(三)、安全隐患排查要求
1、各施工队要对此次隐患排查工作高度重视,从各自作业范围内的每个作业地点,每个岗位逐一、仔细、全面的进行排查,做到无安全死角、无隐患屏蔽;同时要求此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不走过场,不讲人情,不得出现应付检查、通知的现象,如在矿部抽查过程中出现以上现象,矿部将严肃进行处理。
2、各施工队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完成此次安全隐患检查工作,并及时上报安全隐患排查表。
三、其他
1、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下施工队在十日内提供以下资料并组织本队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同时向矿部上交不少于3次的培训记录:
xx集团:提供《竖井井筒施工作业规程》、《竖井井筒施工安全措施》、《岗位操作规程》等资料。
探矿区施工队:提供《硐探组织设计》、《硐探安全专篇》、《岗位操作规程》等资料。
施工队:提供《斜井井筒施工作业规程》、《斜井井筒施工安全措施》、《岗位操作规程》及施工资质,同时尽快完成工业广场各种
基建设施的施工。
2、各施工队在规定的时间完成“两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将培训记录(不得低于3次)上交至矿部。
3、望各个施工队在接到通知后保质保量完成以上工作,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矿部将通知公司,经公司同意后勒令停工并停发火工品,停工后继续完成通知规定的相关内容,直至全部完成并经公司同意后续发火工品。
x县矿业矿
二x年八月十三日
篇19:培训通告范文
关于开展下半年培训工作的通知公司各部门:为不断提高我司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优化员工的知识结构,增强企业向心力,以达到不断适应公司战略发展的目标,公司办公室决定组织开展下半年员工的培训计划,现将计划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二.培训内容:公司企业文化,员工专业技能,公司规章制度,增强团队合作意识,其他与工作相关的知识等方面的内容。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20xx年9月1日——12月31日(具体时间按培训计划通知时间为准)。 四.培训地点:公司培训室(具体地点按培训计划通知地点为准)。 五.培训方式: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演示、文件学习等方式进行公司内部培训。(本次暂不进行外部培训)六.培训要求1.所有员工必须按培训计划准时到场参加,不得缺席迟到。 2.培训期间应遵守培训纪律,尊重讲师。课堂中应关闭手机或调成震动或无声模式,不得在课堂上接听电话。不得随意进出教室。 3.请注意维护培训地点的清洁卫生,随手将垃圾放在垃圾桶中,不得随意乱丢垃圾。 七.培训需求计划的征求:各部门应根据部门实际及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与技能需求等,制定培训课程需求计划,并填写培2 训计划需求表,见附表。请各部门于20xx年8月30日前,将本部门的培训课程需求表交至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整理作出培训时间安排,并下发到各部门,各部门具此组织安排本部门人员按时进行培训,以确保我司在下半年的培训工作顺利展开。八.注意事项:1. 各部门必须认真按最终培训计划安排,组织本部门人员按时进行培训。将对组织不力的部门领导进行处罚。2. 各员工必须认真按培训计划安排时间,准时到场参加培训,并认真学习,对无故不参加的员工进行处罚。3. 每次培训需对培训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需重新进行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都进行处罚。4. 培训讲师应按培训要求认真备课,对敷衍了事的讲师进行处罚。
特此通知。
公司生产中心办公室
20xx年8月25日
篇20:国庆假期安全通告
全体研究生同学:
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现将中秋、国庆放假具体安排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秋节:9月27日放假。
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10日(星期六)正常上班。
二、为了让大家过上一个愉快、祥和的假期,特提醒同学们注意:
1.留校的同学外出时把宿舍的门窗关紧锁好,贵重物品请不要放在宿舍;宿舍内一律不得留宿外来人员;留校学生要相互关照,夜间外出要注意自身安全,尤其女生外出要结伴而行,不得晚归;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以防各种意外事件的发生;有意外情况及时报告,保证假期期间的安全、稳定。
2.留校的学生寝室内严禁使用违章电器,防止发生火灾,危及公共安全,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假期。
3.外出或回家的同学要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在离开寝室之前要关好宿舍水、电,并对防火、防盗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假期安全;离校的学生请路上注意交通安全,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不要到人多拥挤地方去,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加强自我防范的意识,并按时返校。
祝全体研究生节日愉快!
学校保卫处值班电话: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