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综治考评细则精选20篇

浏览

3257

范文

1000

2024年4月校长考评履职述职报告_述职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校长,全文共 3848 字

+ 加入清单

2018年4月校长考评履职述职报告

市教育局考核组的领导、同志们:

平凡的一又是不平凡的一年。一年来,年。市教育局正确领导下,广大教育干部和教师奋力拼搏,努力工作,镇的教育工作取得了比较满意的成绩。下面,就一年来我工作情况向市局领导和同志们做述职报告,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大家好!

一、主管工作和完成情况

我主抓教育办日常管理工作和初中教学业务工作,分管全镇中小学专用教室管理工作、工会工作和信息宣传工作,协助校长做好其他各项教育工作。

1、明确工作职责,严明工作纪律。

教育办工作人员工作进行了合理分工,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严明了工作纪律,健全了工作制度,强化了教育办的指挥功能、管理功能、服务功能。教育办工作人员积极工作、主动工作、愉快工作,指挥部高效运转。

2、精细常规管理,提高教育质量。

我在业务会上对常规教学要求:(1)坚持六主教学原则: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训练为主线,思维为主干,能力为主心,成材为主旨。(2)突出三变六让:变注入式教学为启发式教学,变学生被动听课为主动参与,变单纯知识传授为知能并重;让学生自己观察,让学生自己思考,让学生自己表述,让学生自己动手,让学生自己得出结论,让学生自己进行评价。(3)“六解放”:解放学生的头脑、解放学生的双手、解放学生的眼睛、解放学生嘴巴、解放学生的空间、解放学生的时间。

今年中考成绩上升了两个位次,中考由下游跃居上游。在抓质量上,我们年初就确立了实施1236工程。即一个中心、两个确保、三线联动、六手齐抓。一个中心:即一切紧紧围绕提高中考“五率”综合积分为中心。我们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采取“控辍保学”、“双领四清”、质量竞赛等切实可行措施,力争中考综合积分大幅提高。两个确保:即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安心学习、确保教师心无旁骛专心教学。三线联动:即依法治校、教学评估、素质教育评价是学校管理的三条主线,这三条主线既相互独立又交叉呼应。三驾马车并驾齐驱,为我镇中考突出重围再现辉煌实现腾飞做必要保障。六手齐抓:即以调集优,以控垒率,以领提效,以赛活力,以训升能,以技辅学。即:(1)、以布局调整为抓手,集中优势整合资源;(2)、以“控辍保学”为抓手,垒积“五率”综合得分;(3)、以“双领四清”为抓手,提高课堂教学效率;(4)、以质量竞赛为抓手,激发教师竞争活力;(5)、以校本研训为抓手,提升教师教学能力;(6)、以信息技术为抓手,整合教学资料资源。

教育办先后三次组织中学全体教师到山东杜郎口中学参观、考察、学习,回来后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研究探索出“自主探究、合作交流、展示指导、巩固提高”四个教学环节的“探合展固”四环教学法,并在全镇推广。

3、扎实开展教学评估,规范教学行为。

我们把教学评估工作做为今年头等大事去抓,严格按照教学评估有关要求,扎实开展教学评估工作。我们依据教育局、教研室有关文件制定了讲课、说课、评课具体标准和要求,规范了校本研修过程。我把新课改八个理念和行动策列整理后,印发给学校,组织教师学习。我们要求课堂教学行为要和新理念对号,哪个方面应用了新理念,哪些方面没有应用新理念,怎么改进就符合新理念,组织教师开展热烈的评课研讨。通过研讨,统一思想,使教师彻底转变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率。

我在教学业务会上、在说讲评活动中,归纳出说讲评活动基本要求,并要求全体老师做到说讲评活动三结合:(1)与新课标、新理念、三维目标相结合。(2)发挥主持五方面作用:组织、介绍、调控、归纳、升华。(3)说课三要素:课前预设、课中生成、课后反思。(4)评课三要素:优点、不足、启示。评课三境界:谈论、讨论、争论。通过评估、培训、指导,教师校本研修水平不断提高。

我们提倡教师和学校要树立“我在学校成长,学校靠我壮大”的理念,在活动中学习,在活动中交流,在活动中提高,在活动中成长,逐步提高校本研修水平。

4、发挥专用教室作用,提高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水平。

我们加强专用教室管理,使它在教学中发挥积极作用。我们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全课程,开足课时,加强薄弱学科教学,把专用教室管理纳入学校管理重要内容,与考核挂钩。我们重点加强了专用教室管理、使用、仪器摆放、各种记录的管理工和督导检查。

我们积极参与东北师大《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的课题研究。为了全面铺开课题研究,同时也为了在研究中规范我们的课题研究,我们以学区为单位进行课题立项。镇中学、清化中学、大王村学区、清化学区、南新庄学区都有自己的立项课题。清化中学和清化小学做为教育信息化实验校,利用教育发展网、东师大资源、河北远程教育网、人民教育出版社网等资源进行整合,建立了自己的校本资源,方便了教学,发挥了带动和辐射作用。

我建起了并管理教育办自己的“康城教育”网站,我同时建起了教育博客,我镇教师人人建起了教学博客,同时加入了由我创建的“康城教育”博客圈,教师利用网上信息高速公路,访问教育资源,初步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我们以学区为单位搞课题研究,扩大了参与面,人人有机会,人人搞整合,使得教师教育信息技术现代化水平得到很快提高。

我们广泛开展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教学研究,初步摸索出一条“以校本教研与乡土文化为特色,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为载体”的新型现代化教学模式。10月21日,在清化中学举办了全市信息技术与物理课程整合研讨会。

我们加强实验教学,广大教师积极自制教具,在市自制教具比赛中,紫泉小学教师郭军宝获得一等奖第一名,并代表市参加了邯郸市比赛;清化中学教师颜海青获得市一等奖,陈利超、康玉峰获得二等奖。

5、加强薄弱学科教学,体育、艺术教育成绩斐然。

教育办积极组织,以我为主组队带队参加市体育运动会,获得多项单人奖和集体奖。以我为主组队带队参加市“师德杯”乒乓球比赛,获得“优秀组织奖”;11月份,以我为主组队带队参加全市学生“双爱好”才艺比赛,我镇学生苏苗、王宁等18名中小学学生分别获得“艺术节”暨“双爱好”活动中六个项目的一、二、三等奖,我镇被评为“先进单位”。

5月份,主要由我筹办举行了康二城镇首届教师才艺大赛,来自全镇16所中小学36名教师参加了比赛;6月份,举行了我镇中小学艺术节。

6、外树形象,加强信息宣传工作。

电视台播放了我们教育办组织举办教师才艺大赛的做法。市报介绍了康二城镇教育办加强校产和财务开支管理的做法,清化中学认真开展《师生亲情月》活动的做法,慰问四川汶川地震捐款献爱心的消息等。把有价值的新闻信息及时上报教育局办公室,篇幅多,质量高,排队位列全市前矛。我们教育办每月出版信息简报,学校间互通信息。

二、工作方法和措施

我的工作方法和措施主要是力求“三实”:

1、求实

坚持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我认为校长不仅是一个职务,更是一个职业。如果是一个职业,就必须具备这个职业所需要的一切素质,掌握更多的知识和能力,把握各方面的信息,保持对新事物的敏锐感觉。必须使自己的思想观念始终在时代前列,才能不被激烈的竞争淘汰。为了适应新的信息时代的挑战,我自购了微机并接通了宽带网,每天晚上上网4、5个小时,更新博客和网站内容,与博友、网友交流,在网上学到很多知识。我坚持不懈地吸取教育改革和课程改革的新知识、新思想、新观念,不断充实和完善自己。在工作中摆正位置,当好参谋和助手。我任劳任怨,埋头苦干,工作全盘考虑。教育办决定的事,我克服一切困难去完成,力争在事业上有所建树。

2、扎实

统一思想,坚定信念,扎扎实实抓质量。一是加大教育质量在学校校长考核中的权重,把教育质量放在核心位置上。二是强化了目标精细化管理。我们把中考位次和重点高中上线人数两项硬指标下达到教学班组,制订了重奖重罚措施,极大地激发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三是坚持走开放办学之路。我们请名师到我镇现场作课,认真组织收看市教育发展网的视频课,整合东北师大资源库等发展网上的优质资源,多方搜集中考前沿信息。四是抓培训,促学习,提素质。在新课改中,我们重点抓了新课标的学习、培训和应用。组织新课标考试,极大地调动了老师学习新课标的积极性。通过新课改培训,切实转变了教学理念,改进了教学方式和教学方法。我们要求每个初三教师把近年来的中考试题集当作必完的作业做一遍,真正掐中中考脉搏。五是实施“双领”“四清”教学新机制,提高了课堂教学效率。六是积极探索新的教学方法,努力做到每节课都是一节有效课堂。

3、务实

我们发扬团队精神,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一心一意谋实招,干实事。说了算,定了干,雷厉风行。这是

我们康二城镇教育办的一贯工作作风。

三、存在问题

由于一些客观原因和一些主观因素,致使我们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我镇中考位次没有名列前茅,管理水平有待于提高,教育科研还处于起步阶段,办学效益距领导和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千方百计克服这些消极因素,努力工作,办好教育,力争使领导满意,群众满意,教师满意,学生满意,家长满意。

四、自我认定

市教育局的各项工作我们尽心尽力,克服一切困难,努力去完成。自我认定:实绩突出。

最后,我代表教育办领导班子集体,也代表我个人,对每一位为振兴康二城镇教育事业做出贡献的教育干部和教师表示感谢!对长期关心和支持我们工作的教育局领导和教研室、仪器站、招办等各科室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我与学校领导合作非常愉快,你们在承受着各种各样的压力下非常尽力,工作做的很好,我为你们自豪。我与老师们合作也非常愉快。正是你们的工作,奠定了我镇教育发展的基础;也正是你们的工作,铸就了我镇教育事业的新辉煌!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范文

篇1:综治宣传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思路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全文共 1198 字

+ 加入清单

一、深入动员,广泛发动,坚持把综治工作宣传到千家万户,为做好20xx年综治宣传月活动,我镇早布置,早安排,制定综治宣传月工作计划,有突出,有重点地予以广泛宣传,三塔镇充分动员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利用各种形式开展综治工作宣传,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综治工作宣传。镇综治办根据综治工作实际,在全镇范围内发放综治工作明白纸,把群防群治,参与综治。各村也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出综治工作宣传栏,粉刷综治宣传标语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通过全镇上下各单位的共同努力,真正把综治宣传工作传到千家万户。

二、重点突出,形式多样

三塔镇综治宣传活动,紧紧围绕党的XX大和X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平安三塔”建设为宣传主体,着力宣传7个法律文件,一是大力宣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的《中共政法委、中央综治委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和县委、县政府转发《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委关于建设“平安太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意见》,二是中共中央国务字《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若干意见》;三是《安徽省信访条例》;四是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意见》;五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信条例》以及省九部委下发的《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皖经电力[20xx]205号)文件精神;七是皖综治委《关于在全省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小区的安全文明村镇活动的通知》。宣传好五件事:一是宣传严打整治斗争的成果;二是宣传广大人民群众见义勇为和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先进事迹;四是宣传各单位涌现出的尊老爱幼的先进个人及事迹;五是宣传全镇党政干部综治干部、治保干部、投身综治工作的先进事迹和广大干群参与群防群治工作的动人事迹。

为增强综治宣传工作的效果,使宣传工作不流于形式,三塔镇对综治宣传,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一是利用逢集,设立综治工作宣传台,散发宣传资料6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600余人次,二是出动宣传车,开展各种宣传,悬挂横幅,条,幅张贴标语200余条,在主要路段及街道,学校机关单位所在地开展宣宣传,三是在各小学,开展法制宣传报告会,开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四是由镇综治办牵头,组织群众代表,老党员、老干部开展一次综治工作座谈会,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使我镇的综治宣传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效果突出。

三、注重实效,立足长远。

三塔镇把综治宣传工作,作为一项全年性工作来抓,不仅镇主要领导亲自参与过问,而且村求各村均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作为阶段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把综治宣传贯穿于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宣传工作中去,把保持社会稳定同计划生育,经济建设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广大干部群众树立稳定也是政绩的思想,始终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长抓不懈的思想。

展开阅读全文

篇2:2024乡镇平安综治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范文_农村农业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农业,全文共 4789 字

+ 加入清单

2017乡镇平安综治上半年工作总结下半年工作计划范文

半年来,我镇“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以邓理论和十八大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执法为民的理念,认真贯彻省、市、县平安创建工作会议精神,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因地制宜,努力夯实基层基础,不断提升维稳工作的整体水平,有力推动了我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现将工作情况总结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考核

半年来,镇党委、政府牢固树立抓稳定就是抓发展的思想,把保平安、促发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建设“平安”上来。一是组织领导到位。镇党委、政府为了切实做好平安建设各项工作,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平安”建设、维稳、安全生产、预防和处置重大信访事件、领导和处理社会公共安全事件等工作领导小组,为“平安”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二是责任考核落实。与各村、企事业单位签订综治、信访、安全等各项责任书296份。建立严格的检查考评制度,对基层综治、信访、安全工作情况实施半年度和年终检查和考评,从而确保综治、信访、安全责任书的各项措施切实落到实处。建立了领导干部抓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的考核奖惩制度,把创建“平安”作为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占干部年度岗位目标考核的40%,考核结果直接与镇干部奖金待遇、村干部年终奖挂钩。

二、化解矛盾纠纷,构建维稳防线

以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为平台,“老何说和”为抓手,整合镇、村、部门、企业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对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不断完善了“老何说和”调解的各项工作机制,并加强了“老何说和”的宣传工作。上半年“老何”已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件,成功10件。使我镇大量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从而减少了群众的信访量,有效控制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稳定。半年来,共排摸重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7件,及时调处6件;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委会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34件,调解34件,成功33件,调解率和成功率分别为100%和97.06%以上。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2件(其中重复5件)。这些信访件全部按规定办结。信访总量跟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有效地化解了不安定因素、矛盾纠纷与安全隐患,构建了基层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一是坚持信息走在预测前。通过村情“五诊”工作法、网格化管理等方式,结合联片、联村、联企工作,构建成了排查工作网络,做到每周排查、共性问题联合排、突出问题专题排、重大节庆期间重点排、敏感时期超前排,如通过排查确保了我镇在元旦、春节前后、“两会”、清明节、“五一”、“5.19”、“6.4”等重大节日期间的社会稳定。二是坚持预测走在预防前。结合干部每周二下村服务日活动,镇、村两级干部从村民日常言谈中捕捉维稳信息,掌握可能发生的矛盾。同时坚持每月维稳形势、治安形势分析,提前预测各类重大不稳定因素,如今年清明节期间通过分析,确保了王姓祖坟与岙潘自然村潘士跃之间因坟墓纠纷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三是坚持预防走在化解前。半年来,我镇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工作思路,力争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特别是通过“老何说和”专职调解室及重大工程项目的风险评估工作,预防了很大一部分矛盾纠纷。四是坚持化解走在激化前。建立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分级调处工作机制。一是一般民间纠纷由村级治调组织负责调处。近年来,我镇村级调解组织调解成功率达95%,把大量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较大的矛盾纠纷由镇综治工作中心化解。三是比较复杂的社会矛盾由镇维稳领导小组协调。四是突出问题成立工作组专题化解。五是突发性事件镇主要领导直接负责化解。对有可能影响全镇稳定的突发性事件,镇主要领导亲临一线,亲自指挥、协调。

三、开展严打整治,加强治安防范

(一)深化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半年来,我镇派出所先后开展了校园安全、扫黑除恶、扫黄禁赌毒等活动,有效地维护了辖区内的社会稳定。上半年,共立刑事案件25起,受理治安案件42起,其中破刑事案件15起,查处各类治安案件14起;抓获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49人,其中刑拘20人,行政拘留2人。

(二)加强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工作。通过在全镇开展排查、走访、宣传等工作,经过分析、研究最终确定xx村地下六h彩问题为治安重点地区。去年以来xx村村民参与地下六h彩活动比较猖獗,严重影响了这一地区的社会稳定及民风民俗。上半年通过打击整治,对7名重点参与人员进行了处理,其中2人治安拘留,5人刑事拘留。同时通过宣传和派出所的经常巡查等工作,使这一地区的村民参与地下六h彩活动猖獗势头得到了有效整治。

(三)大力加强治安防范力度。在人防上,建立以派出所为骨干,镇综治中心、夜巡队、护村队、护厂队为中坚力量,村治保会、调委会等群众组织为依托,各村和单位内部的防范工作为基础,形成人人参与的群众安全防范工作格局。开展季节性与经常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巡逻。在物防、技防上,在镇区重点部位、路段安装了18个视频动态监控系统,实行全天候实时监控。同时,全镇重点部位、金融机构、机关企事单位等都安装了防盗门窗、报警装置。如对海马电子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则落实“综治进民企”工作,实行社会治安企业法人代表责任制,强化非公有制企业法人代表的治安防范意识,确保内部治安安全。

四、加强防范管理,切实保障安全

一是公共安全。成立了处理社会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班子和处置突出事件领导小组、镇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等各类领导小组。制订了重大群体突发性事件预案、处理重大信访案件应急预案,做到面临公共安全事件时能及时、谨慎、有效地平息、控制事件。近年来共制订、完善、调整各类预案10余件,同是对重大工程项目实行风险评估工作,大大提高了党委调控、政府负责的维稳处置能力。

二是生产安全。一方面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充分利用横幅、宣传标语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安全生产法》,普及安全生产知识,营造安全生产的舆论氛围。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共悬挂宣传横幅2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xx余份,张贴宣传挂图20张,参加知识竞赛人次有300余人。同时,根据县安委的要求,对各企业老总、安全人员开展安全培训1次,受训人数200余人次。另一方面加大检查力度,消除事故隐患。采取定期检查、突击检查、跟踪复查等方式,全面排查整治危旧房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上半年,共检查企业149家,发现隐患57条,已整治52条,整改率91.2%。企业自查38家,发现隐患218条,已整治218条,整改率100%。

五、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夯实维稳基石

(一)实施基层系列平安创建工程,不断夯实综治基层基础。认真贯彻省、市、县平安创建工作会议精神,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续深入推进“平安”建设的各项工作。制定了《xx镇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全面推进平安村、平安示范校园、平安宗教场所、平安企业、平安家庭、平安交通、平安商场、无邪村、无毒村、无邪校园等14个系列基层平安创建活动。

(二)加大工作力度,各专项工作有效开展。先后开展了开展了平安综治双月宣传活动;“除隐患、保安全”消防专项行动;组织镇中心幼儿、中心小学开院开展了消防逃生演习活动;浙江法治宣传月活动;“法治乡镇”的复评工作;民间“保钓”排查、防控、宣传等工作;群众最满意平安村的推荐活动;“进企入户”走访宣传排查活动;“排查整治、强基促稳”专项活动;“6.26”国际禁毒日的宣传等工作。

(三)精心组织,不断推进基层基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加强对社会管理服中心建设和运行工作。进一步完善中心各项机制,坚持“便民、惠民”原则,统筹整合辖区公共服务资源,优化服务流程,实行“一体化”运作、接待群众“一站式”服务、解决问题“一竿子”到底,对全镇群众开展全方位的服务。二是完成了镇各综治组织机构的调整工作。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对xx镇社会管理创新等个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三是积极开展基层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完成了全镇9个行政村的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并指导各信息员开展日常的运行和维护。四是大力推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目前已较好地实现了“党组织建在网格、力量集中到网格、任务落实到网格、问题解决在网格”的工作目标,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难事有终结”。对500户以上的涨坑自然村网格进行了再次划分,制定了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方案。

(四)以普法为主导,加强法制教育。一是对机关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外来从业人员进行普法教育,特别是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培养青少年的法制意识。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各项工作的完成,在宣传方式上,我们利用宣传手册、简报、宣传橱窗、黑板报、宣传标语、横幅等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到目前为止,我所已经编制6期法制简报,宣传内容与社会热点相结合,表达方式通俗易懂,宣传深入农村。重点开展了“平安综治宣传月”、“浙江法治宣传月”、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及“6.26”国际禁毒日等活动。三是加强对有关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的宣传。主要是组织镇村干部开展了学习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及县平安会议精神活动的贯彻学习。

半年来,我镇的“平安乡镇”创建和综治工作,在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各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我镇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稳定、平安、良好的社会环境,保障了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一是社会服务管理中心的运行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推进缓慢;三是基层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运行不理想;四是工作开展的平衡性还需提高。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对信访维稳工作的排查研判。深化风险评估机制。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及其他重大事项坚持实施风险评估,不断提高信访维稳的预见性和针对性。加大初信初访治理。要本着“小事当大事看,无事当有事管”的理念,建立主要领导周一服务中心坐班接访、周二领导、联片联村干部下访约访制度,做到下村必听村情民意、必摸不稳定因素、必报较大涉稳情况、必调民间矛盾纠纷,并严格落实初信初访办理程序,严把质量关,提高初信初访办结率。充分整合各方力量,开展地毯式、滚动式排查工作,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不稳定因素排查网络,全面彻底的排查出各种苗头隐患。尤其在重大节日期间,重点关注好不稳定因素的发展趋势,重点人员的动态。

二、有效开展“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各项工作。依托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平台,推动社会服务管理工作网络和机制向村(企业)和网格延伸,指导村(企业)开展“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加强对“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宣传力度,把各服务团体的信息公开张贴,把村社会服务管理室与村社区服中心进行合署办公。

三、完善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各项工作。重点是进一步完善中心内部运行机制,按照实体化运作要求,对进驻机构进行优化,使之更加符合实际情况。加强对到岗和出勤机制、联席会议、交流协作和情况通报以及考核评价、督查督办、责任追究、台帐资料等一系列工作制度的完善工作。做好与派出所警务室的功能整合工作。

四、进一步延伸“老何说和”工作平台。为加强对企业的人民调解工作,下半年在全镇规模以上企业建立“老何说和”调解室,使“老何说和”调解室达到全覆盖。

五、切实推进xx村“百村立功竞赛”项目“村情观察员”制度建设。重点是建立健全社情民意收集、分析、处理、反馈、通报等制度,保证村情观察员制度规范有序高效运行。完善民情信息库。

六、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确保生产安全。一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二是抓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三是抓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四抓好应急管理队伍建设。

展开阅读全文

篇3: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2177 字

+ 加入清单

为全面提升信访案件办理质量,强化对各级各有关部门的社会评价和群众监督,切实提高群众满意率,根据《全市社会稳定信访工作考核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实施

全市信访考核工作在市信访局领导下,由局各科室及调查组具体操作。

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上访事项治理、信访案件化解、风险评估、信访基层基础工作、工作创新。

三、考核方式

对镇街采取内查、自报、民调、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信访局根据日常工作、现场检查及民调情况,汇总年度考核成绩向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书面报告。

市级考核数据以市信访局每月通报、交办信访事项办理情况通报数据为准;到济宁、赴省、进京上访数据以网上登记和省、济宁市信访局通报为准。

四、具体数据采集

1、上访事项治理

(1)集体上访。来市以上集体上访,事前有预警且跟踪处置到位、未造成影响的不减分,否则每起减1分。(由接访科提供数据和预警、跟踪处置案件的基本信息,填写相关考核数据统计表,并由分管局长把关签字。)

(2)重复集体上访。来市以上重复集体上访,法定处理期限内或及时跟踪处置未造成影响的不减分,否则每起减2分。(由接访科提供数据和预警、跟踪处置案件的基本信息,填写相关考核数据统计表,并由分管局长把关签字。)

(3)进京非正常上访。每人次减0.5分,重复的每人次减1分。市信访局负责考核20xx年1月3日至6月30日期间发生的进京非访,以上半年通报为准,下半年治理进京非访情况,由市公安局负责考核。

(4)极端上访事件。发生自焚、自残、跳楼、打砸、堵塞交通等极端行为,造成重大影响的,每起减10分。(由接访科提供数据和名单,填写相关考核数据统计表,并由分管局长把关签字。)

(5)跟踪处置上访。凡发生上述信访事项后,责任单位不能按规定及时跟踪处置的,每起加倍减分。(由接访科提供数据和跟踪处置案件的基本信息,填写相关考核数据统计表,并由分管局长把关签字。)

2、信访案件化解

(l)本年度信访事项化解。当年发生的来市以上信访事项,到期办结率达到100%,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减0.5分,扣完5分为止;群众对信访事项办理满意率(结服率)达到60%以上,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减1分,扣完10分为止。(由接访科、办信科分别提供数据和案件的基本信息,填写相关考核数据统计表,并由分管局长把关签字。)

(2)信访积案化解。交办信访积案,到期办结率达到100%,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减0.5分,扣完5分为止;群众对信访积案办理满意率(结服率)达到80%以上,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减1分,扣完10分为止。(由督查科提供数据和案件的基本信息,填写相关考核数据统计表,并由分管局长把关签字。)

3、风险评估

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点事项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率达到100%,切实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凡发生集体上访而未进行风险评估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由接访科提供资料)

4、信访基层基础工作

信访基层基础工作,主要包括领导重视、阵地建设、机制建设、队伍建设、“三无”创建、信访信息员应知应会、信访法规宣传和工作创新8个部分,其中,工作创新为加分内容。

(1)领导重视。各镇街领导班子成员办公会议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定期研究化解重点信访案件;党政主要领导及其他领导干部包保化解重要信访事项;信访工作经费充分保障;加大信访干部交流、提拔使用力度。以上有一项达不到要求的减1分。(现场检查提供资料)

(2)阵地建设。镇街群众服务中心实行部门入驻、联合接访,镇街群众服务中心设立信访窗口并达到“六有”标准;村级接待场所达到“五有”标准,每个镇街随机抽取2个村;基层信访工作制度上墙,落实情况有台账可查。以上有一项达不到要求的减1分。(现场检查提供资料)

(3)队伍建设。镇街配备副科级兼职或有培养前途的专职信访干部;村级配齐信访信息员。以上有一项达不到要求的减1分。(现场检查提供资料)

(4)机制建设。健全信访隐患排查机制,苗头隐患每月一排查、一上报,排查覆盖率达到100%,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减1分;健全信访信息预警预报机制,大规模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或个人极端事件事发前未按规定报送信息的,迟报、漏报或瞒报一次减0.5分(由接访科提供资料);严格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各每个工作日安排1名领导班子成员值班接访,每少一次减0.5分,其中党政主要领导每周至少安排半天时间接访,每少一次减0.5分。(现场检查提供资料)

(5)“三无”创建。80%的村(居)达到省“三无”要求,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减0.5分。(由接访科、督查科、办信科分别提供资料)

(6)信息员应知应会(10分)。镇街信访信息员对规定的职责和应知应会考核,委托第三方进行电话调查计分;村居信访信息员对规定的职责和应知应会考核,由第三方随机从各镇街抽取40%的村居信访信息员进行电话调查计分。(由督查科提供村居和信息员名单等详细资料用于第三方抽查,并由分管局长把关签字。)

(7)信访法规宣传(2分)。将逐级走访和明白纸入户情况作为调查内容,由第三方随机从各镇街抽取30%的村,每村随机抽取一位普通群众了解落实情况,根据回答情况予以计分。(由督查科提供各镇街村居名单用于第三方抽查,并由分管局长把关签字。)

(8)工作创新。信访工作经验做法被中央、省、济宁市、邹城市领导批示或召开现场会议的,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由镇街提供原始资料)

展开阅读全文

篇4:班组安全管理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2814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国家财政法规,切实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稳步发展,根据财政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教育部《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东流镇所有学校及幼儿园。

第二条 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好资金供给与事业发展需要、改善办学条件和为师生提供服务的关系。

第三条 主要任务:合理编制经费预算;规范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经济秩序;对小学校及幼儿园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 收入管理制度

第四条 收入是指各单位开展教学及其它有关教育工作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主要包括:教育经费拨款、教育附加拨款、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如:幼儿园保育费等)及其他收入。

第五条 各项收入要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财政拨款和上级补助收入直接列入单位预算;预算外资金必须及时全额缴入财政预算外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代收服务性费用要纳入单位账户实行往来结算。非财政拨款的学前班收费《安徽省政府非税专用收据统一发票》,收费纳入单位财务核算管理。

第六条 中心校作为一个会计主体独立核算要通过辅助账等形式记载所属办学点的财务活动,同时做好财务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三章 支出管理制度

第七条 各项支出应分清性质和类型,正确列支和归集。专项支出要与拨入专款配比,要做的专款专用。

第八条 支出要按下列原则办理:

1、购入办公用品要由单位财务管理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办理(两人以上),履行验收审批手续后可直接列报支出,对涉及政府采购项目的(如:大宗物品购置、房屋修缮等)要实行政府及东至县教育服务中心统一采购。

2、购入固定资产,经验收后列报支出,同时记入“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科目。

3、其他各项费用,均以实际报销数列报支出。

4、严格控制发放奖金和超标准搞职工福利。禁止用上级补助资金发放奖金、搞职工福利,招待费按东至县财政局、教育局规定比例标准支出,有预算外收入的学校和单位搞职工福利和开支招待费要控制在上级规定的比例之内。

5、公用经费要在核定的预算额度内,根据单位实际业务支出需要,要按计划、合理地使用。支出时要严格坚持开支标准。对不该报销的项目,做到坚决不报。重大支出要经中心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财务人员根据财会制度把住报销关,不办理无计划开支,不办理超标准开支,不办理手续不全的开支。大宗物品购置,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购置方案。年初编制经费支出预算需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上报教育行政部门,日常经费支出情况和年末经费决算情况,要定期向教职工公布并对外公示,接受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

6、基建工程项目必须先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按先立项再招标,最后与承建单位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变更,应按程序办理报批手续,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办理工程造价决算,报有关部门审

计。未完成上述程序的基建工程项目,会计不予办理付款手续,付款时,承建单位必须持税务部门开具的建筑专用发票。

9、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维修和改造方案,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再办理设计、招标等手续。报支经费时要把有关批准手续附后,没有批准手续的财务人员不得办理结报手续。

8、差旅费用管理。要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次数,出差补助费按规定标准执行。外出开会办事原则上不得使用出租车,差旅费报销要一事一单注清事由,履行审批手续方可报销,有预借差旅费的要在出差结束后一次结清。

9、学习培训费用管理。学校领导和教师应按计划、有目标的参加义务培训,进一步学习掌握国家政策法规和教育教学义务,报支学习培训费用时,在按有关经费开支标准执行的同时,都必须附有上级主管部门通知或相关的批准手续,否则不予报销。

第四章 资产管理制度

第十条 流动资产管理

流动资产是指银行存款、应收款项和库存备品。

1、银行存款是在当地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存储的款项,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

2、对已经发生的应收款项,应组织专人清理结算及时收回,不得长期挂帐。以后原则上不准出现新的应收款项。

3、库存备品要登记造册,要有专(兼)人员保管,要建立出入库和领用发放签字手续,并要定期进行清查盘点。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仪器设备、交通工具、家具用具等。单价未达到上述标准的,但使用时间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

如:学校的图书、课桌椅、办公桌椅、卷柜等按固定资产管理。

1、各单位都要健全固定资产台帐,做到帐物相符,在支报固定资产购置价款时要同时进行固定资产核算。

2、固定资产的计价:(1)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或调拨价、运杂费、安装费等记账。(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工资、材料、费用全部成本记账。(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改建、扩建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中的材料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4)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捐赠者所提供的价值凭据记账。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5)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记账。(6)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计价值入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行调整。

3、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单位必须提出申请,经教育局和国资局等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财会部门即时作资产核减的账务处理。

4、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各单位应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每年暑期要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根据清查结果编制“固定资产盘存盈亏毁损表”,并按规定报请有关部门审批处理,财会部门要根据处理意见及时进行账务调整。

第五章 负债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严格控制负债规模,防止债务的膨胀。因自然灾害或其它特殊原因需要举债的,必须经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各学校经批准所筹措的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 定期清理负债,对各种负债都要整理列出还款计划。对未经审批而举债和造成财务赤字的学校,校长和财会人员予以通报批评,严重的追究校长和财会人员责任。

第六章 财务监督制度

第十五条 各学校都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财会人员、教学管理人员、教师代表民主理财领导小组。每年至少要进行两次民主理财,集体审核财务收支及结余情况。重大财务事项,特别是财政预算内公用经费的拨入、使用情况要按要求进行公示。

第十六条 各学校及幼儿园每学期结束后要把本学期的公用经费收入、支出情况(大宗支出要附文字说明),填报汇总表,上报中心学校。

第十七条 本制度从20xx年9月1日起执行。如与上级规定有抵触的地方按上级规定执行。

20xx年9月1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5:西宁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_细则_网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职员,保险,全文共 4139 字

+ 加入清单

西宁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

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其在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制定了西宁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西宁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其在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根据《青海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参保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为其职工、雇工(以下称职工)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以下简称生育保险),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三条 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育保险组织实施工作。市、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生育保险业务。

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财政、审计、公安等行政部门应依据其职责做好生育保险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 生育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征缴。

第五条 生育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

在全市统一参保范围、统一缴费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经办流程、统一信息系统。实行属地分级管理。

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一经办管理,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必须同时参加生育保险。

第二章 生育保险基金筹集和管理

第六条 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基金纳入市级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财政和审计部门依法对生育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七条 用人单位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基数按不低于本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低于60%的按60%缴费,超过300%的按300%缴费。

企业和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缴费比例为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0.9%。机关和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及经费来源部分由财政支持的事业单位缴费比例为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0.5%。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的调整按照省政府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 企业和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的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自筹,从管理费用中列支;机关和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支持的事业单位生育保险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由用人单位缴纳;经费来源部分由财政支持的事业单位生育保险费按财政供养比例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其他部分自筹,在社会保险费项目中列支,由用人单位缴纳。

第九条 生育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一)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二)生育保险基金利息;

(三)滞纳金;

(四)其他资金。

第十条 生育保险基金用于符合规定的下列支出: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二)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四)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三章 生育保险参保登记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统一申报、统一缴费,实行“一单征收、分别划账”。

第十二条 生育保险新参保单位应当到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及资料: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2.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3.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资料。

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单位,只需提供书面申请,填报增加生育保险险种报表。

本细则实施前已参加生育保险单位,按本细则规定参保缴费。

生育保险实行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管理。女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属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可持职工医疗保险IC卡进行网络即时结算,女职工只负担个人自费、自付部分。

第四章 生育保险待遇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了生育保险,履行了缴费义务,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可享受生育津贴、报销生育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用人单位未参保或未按规定缴费的,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十四条 女职工在下列休假时间内享受生育津贴:

(一)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晚育规定的增加产假30天。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其产假可延长到半年。

(二)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流产同时实施节育手术的,在以上规定基础上增加15天产假。

(三)产后放置宫内节育器,按产假另加2天;产后结扎输卵管,按产假另加14天。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按天计发的,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作为每天生育津贴计发基数。机关和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及经费来源部分由财政支持的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不享受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照发工资和福利待遇。

在统筹地区外发生的生育保险医疗费,需由医院开具急诊证明,并由单位书面申请,经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初审,市社保经办机构复审后,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第十五条 参保女职工妊娠后,应持本人身份证、妊娠诊断证明、《育龄妇女优质服务证》、《母子保健手册》等有关手续到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登记备案,经办机构审核后发放《生育保险卡》。

第十六条 参保女职工应持本人身份证、《生育保险卡》、医保IC卡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流产、引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凭《生育保险卡》为参保职工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

第十七条 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符合《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 职工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等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九条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条件生育、流产的,由用人单位持《生育保险卡》、女职工本人身份证、计划生育部门核发的《育龄妇女优质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或《婴儿死亡医学证明书》、《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复印件,到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

第二十条 参保男职工配偶未就业,不能享受生育有关待遇,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可享受一次性生育医疗补助金,标准为男职工单位所在地上年度生育保险平均医疗费用的30%。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按现行医疗保险政策予以报付。男职工配偶妊娠后,由该职工所在单位持职工及其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及单位证明到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 申报以上待遇需填报《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二十二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职工生育待遇申领材料后,应及时进行审核。审核无误的,应在30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遇特殊情况办理时限可延长到45日。

第二十三条 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三个月内申办。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职工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该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第二十四条 下列情形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一)未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的;

(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三)不属于《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范围内的;

(四)生育、终止妊娠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期间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五)胚胎移植的费用;

(六)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第五章 生育保险管理

第二十五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承办生育保险业务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二十六条 生育保险医疗服务实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确定资格,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七条 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取得生育保险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范围内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并与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签订生育保险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协议文本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 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应当执行《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相关规定。参保职工要求医疗机构提供目录外的药品或医疗服务项目的,医疗机构应与职工签订自费协议。

第二十九条 参保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应当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职工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急诊、急救以及确需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应在三日内到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十条 职工因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办理转诊、转院的,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申报生育保险费的时间、缴费方式及信息变更等事项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一致,其档案信息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统一管理。

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必须如实申报职工人数、工资总额,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逾期不缴纳的,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生育保险住院分娩(包括顺产、器械产、剖宫产)医疗费用,采取按病种付费的方式,由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具体结算办法另行制定。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及参保职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服务机构以及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细则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细则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西宁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通知》(宁政[1997]第73号)同时废止。

展开阅读全文

篇6:文明单位创建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2137 字

+ 加入清单

为巩固我院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成果,进一步加快精神文明创建步伐,规范内部管理,整治内外环境,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能,促进司法公正,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实现创建全国精神文明单位目标,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书记讲话精神,全面展现新时期人民法院、人民法官文明司法形象,以“展现文明礼仪,建设文明法院”为主题,以争创“文明法庭”、“文明法官”为重点,不断丰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内容,创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方式方法,全面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圆满完成创建工作目标任务,促进法院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二、文明单位创建主要考核任务(总分100)

(一) 领导重视精神文明建设(30分)

庭、科、室各部门领导班子重视,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摆在重要日程,计划周全,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落实。

1、各部门一把手亲自抓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健全,把文明单位建设业绩纳入干警考核内容;各相关职能科、室以及工、青、妇组织职责明确,实行齐抓共管。4分。

2、各部门每季度至少要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庭室文明单位创建工作。4分,每季度0.5分。

3、各部门领导班子要结合各项专项教育活动,在创建工作中要关心干警的工作生活,积极为群众、为干警办事实;建立学习庭室、学习园地。6分。

4、制定庭室领导学习制度、学习考核制度,坚持理论学习,把文明单位建设理论纳入计划。4分。

5、建立完善的科室、文明法官干警的评选、考核、奖励制度,并列入本庭室评优评先的考核条件。4分。

6、认真落实市、区文明委各项工作任务,并积极参与全省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的创建活动。4分。

7、各项活动资料齐全、规范,并有本部门特色。4分。

(二) 政治思想道德建设(37分)

着力加强本部门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强道德意识,强化道德实践,规范道德行为,提高道德修养,全面提高干警思想道德和素质。

1、各部门要制定抓好干警政治理论、形势政策、理想信念教育和经济、法制、成人教育、科技等知识综合素质的培训计划措施。3分。

2、坚持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利用重要纪念日、节庆日开展集中性教育活动。有全面的活动记载3分。

3、政治思想教育有宣传阵地(法院内网、电教设备、板报、橱窗、报栏、简报等),且管理有力。缺一项减0.5分。3分

4、制定部门行为规范,并贴上墙,经常性地开展职业道德建设活动。2分。

5、“窗口”行业服务部门,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性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共4分,每次1分。

6、各部门要积极开展 “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有活动记载3分。

7、要求各部门干警熟记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法官道德规范。抽查、测试,每项1分,共计3分。

8、各部门要积极开展 “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活动。3分。

9、各部门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活跃,积极参加市区和法院系统组织的各项文化活动。不参加的扣3分。

10、各部门办事程序要公开、规范、高效的制度;抓廉政、抓作风、抓形象、树行业新风。4分。

11、要制定服务承诺制度。每一项1分,共3分。

12、要开展本部门干警开展岗前岗位职业道德、技能培训活动,有培训计划和活动记录共3分,缺一项扣1.5分。

(三)军民团结建设(10分)

各部门要加强团结,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团结协作,拥军优属,军民促进。

1、把部门团结教育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教育经常,认真召开每年至少两次专题会议。纳入日程的1分,有会议记录1分,共2分。

2、“团结教育”有计划、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总结上半年、安排下半年的工作,有记录。2分。

3、“团结教育”开展至少一次内部、外部联谊或其他形式的活动。2分

4、积极参加“驻村联户,帮扶共建”活动,至少完成1次“送法下乡”行动任务。2分。

5、开展形式多样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慰问、联谊共建活动,有活动记载。共2分。

(四) 环境卫生创建(18分)

1、有卫生制度、职责明确,工作落实,活动经常,共6分。

2、楼院整洁,道路硬化、庭院绿化、环境美化,无卫生死角,无垃圾乱扔,有一项扣1分,共6分。

3、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积极参与植树绿化、环境整治,要积极创建花园式单位。共6分。

(五)社会治安工作(3分)

1、加强民主法制建设,落实治安防范措施,按各庭室签订的责任状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3分。

(六)计划生育工作(3分)

1、严格按照法院与区妇联签订的计划生育责任状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3分

三、保证措施(9分)

1、要建立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运作工作机制和目标管理体系,合理安排,有组织、分步骤落实各项创建任务。3分。

2、积极营造文明氛围,大力总结推广宣传身边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和品牌效应,树立“学先进、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文明氛围。3分。

3、完善机制,各部门要完善考核机制定期检查、督促创建工作的落实情况;落实激励机制,对创建中表现突出的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的进行批评处理。3分。

四、考核标准

各项考核总分为100分,90——100为优秀文明庭科室;80分——89分为合格文明庭科室; 80分以下为不合格庭科室。其中不合格庭科室年底评先进科室、个人实行一票否决。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展开阅读全文

篇7:医生绩效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医生,全文共 383 字

+ 加入清单

1、清理垃圾

上午8:00前、下午2:30前打扫并及时清理垃圾

地面未打扫、宿舍内或门口堆放垃圾。

整改、通报卫生不达标、考核记―0.5分。

2、地面有污水

地面干净、整洁

污水占地面的三分之一

通报卫生不达标、考核记―0.5分。

3、被子叠放

被子干净、叠放整齐

二分之一被子未叠

整改、通报卫生不达标、考核记―0.5分。

4、存放销售商品

无存放销售商品

存放销售商品。

整改、通报卫生不达标、考核记―1分。

5、宿舍饲养宠物

严禁饲养任何宠物

饲养宠物

整改、通报、记过处分、考核记-10分。

6、检查卫生时必须起立迎接,态度温和,不得顶撞检查人员,不得与检查人员发生冲突。

与检查人员发生冲突

情节严重者,考核记-5分;态度不端正者,考核记-2分。

7、阳台地面干净,不堆放杂物。

阳台脏乱,考核记-1分。

备注:一经发现以上任意一项的情况,第一次警告,第二次通报批评,并取消该宿舍本学期全部的优秀宿舍荣誉。

展开阅读全文

篇8:2024年综治工作总结范文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495 字

+ 加入清单

20--年上半年,--社区始终将维护稳定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综治工作能够按照区综治委统一布置和要求,紧紧围绕街道党委的中心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和谐服务,进一步夯实了基础,落实相关措施。开展了各项综治宣传月活动、区级领导下基层大接访活动和“五个专项排查”工作,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及时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全年目标任务。

根据上级关于20--年的综治文件精神结合社区的实际,制定了《--社区综治工作计划》,明确了综治工作的全年目标任务,并通过和驻街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了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作任务、考核考评、奖惩责任等内容。对综治工作加以细化、量化,可操作性强,定期召开综治会议,分析社会治安形势,找出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建立应急处理方案,完善综治长效机制,规定凡是出现综治问题的和年终考评倒数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以确保全年目标的实现。

二、强化治安防范,大力整治校园周边环境。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做好学校及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事关重大,深化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巩固创建安全文明的校园的成果,确保青少年学生有一个安静、和谐、健康的学习环境。为做好校园周边安全整治工作,4月份成立学校安全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社区综治副主任---为整治小组组长,东街小学副校长---、职业技术学院保卫科科长---为副组长,社区其他工作人员为整治组成员。

在春季开展的这项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制定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确定工作任务,整治重点,对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布置,做到任务落实到人。

三、积极做好信访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预防和调处各类社会矛盾。

--社区十分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认为排查调处一件矛盾纠纷,就是保一份安定,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执行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成立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5月11日在社区开展区级领导大接访活动,区委常委、武装部部长某某同志就来到了--社区,来倾听广大老百姓的心声。不少群众前来向文部长反映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文部长都予以耐心解答。

这次开展的区级领导大接访活动,是要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重点解决人民群众面临的困难,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把大接访活动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

四、做好综治宣传工作,做好法律进社区宣传工作。

--社区综治办根据街道综治办关于在三月大力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发动辖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全面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法制环境,为此,--社区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结合社区实际,组织开展了一次大规模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首先在居民中开展法制学习教育,组织社区党员、干部集体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二是积极与辖区内学校联系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和宣传,增强法制意识,为家庭、社会的安全打下了群众基础。三是在小区的宣传栏和主要出入口、过道处张贴宣传标语,达到家喻户晓。提高居民的法制观念,增强防范意识,共建平安社区。

此次宣传月活动我社区高度重视,严格要求,紧密结合安全保卫工作开展,制定完善工作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积极做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行动,相互支持,形成了合力,确保了宣传月活动深入扎实地开展使这次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下半年最重要的工作是要做好稳定工作,做好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为建国七十二周年献礼。

展开阅读全文

篇9:2024年营业税实施细则全文_细则_网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3994 字

+ 加入清单

2021年营业税实施细则全文

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20xx年营业税实施细则全文,欢迎大家阅读。

20xx年营业税实施细则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第65号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已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条例规定的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

加工和修理、修配,不属于条例规定的劳务(以下称非应税劳务)。

第三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以下称应税行为)。但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包括在内。

前款所称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第四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

(一)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二)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三)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

(四)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第五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

(一)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二)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

(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七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

第一款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第一款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第七条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一)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纳税人兼营应税行为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应税行为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其应税行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行为营业额。

第九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条例第一条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第十条 除本细则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外,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取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但不包括单位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

第十一条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第十二条 中央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铁道部,合资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合资铁路公司,地方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地方铁路管理机构,基建临管线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基建临管线管理机构。

第十三条 条例第五条所称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一)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三)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第十四条 纳税人的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退还已缴纳营业税税款或者从纳税人以后的应缴纳营业税税额中减除。

第十五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如果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营业额;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营业额中扣除。

第十六条 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第十七条 娱乐业的营业额为经营娱乐业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门票收费、台位费、点歌费、烟酒、饮料、茶水、鲜花、小吃等收费及经营娱乐业的其他各项收费。

第十八条 条例第五条第(四)项所称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是指纳税人从事的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

货物期货不缴纳营业税。

第十九条 条例第六条所称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凭证(以下统称合法有效凭证),是指:

(一)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二)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政府性基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三)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四)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

第二十条 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本细则第五条所列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而无营业额的,按下列顺序确定其营业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三)按下列公式核定:

营业额=营业成本或者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营业额的,其营业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营业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当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

第二十二条 条例第八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

(一) 第一款第(二)项所称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是指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

(二) 第一款第(四)项所称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是指普通学校以及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各类学校。

(三) 第一款第(五)项所称农业机耕,是指在农业、林业、牧业中使用农业机械进行耕作(包括耕耘、种植、收割、脱粒、植物保护等)的业务;排灌,是指对农田进行灌溉或排涝的业务;病虫害防治,是指从事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的病虫害测报和防治的业务;农牧保险,是指为种植业、养殖业、牧业种植和饲养的动植物提供保险的业务;相关技术培训,是指与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业务相关以及为使农民获得农牧保险知识的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的免税范围,包括与该项劳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和医疗用具的业务。

(四) 第一款第(六)项所称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是指这些单位在自己的场所举办的属于文化体育业税目征税范围的文化活动。其门票收入,是指销售第一道门票的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是指寺院、宫观、清真寺和教堂举办文化、宗教活动销售门票的收入。

(五)第一款第(七)项所称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包括出口货物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

第二十三条 条例第十条所称营业税起征点,是指纳税人营业额合计达到起征点。

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5000-20xx0元;

(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300-5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二十四条 条例第十二条所称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是指纳税人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的款项。

条例第十二条所称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五条所称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当天。

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五条所称自建行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自建建筑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第二十六条 按照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土地或者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自应当申报纳税之月起超过6个月没有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第二十七条 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纳税期限为1个季度。

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乡村医生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医生,全文共 1201 字

+ 加入清单

一、任课老师

1、思想品德老师要认真备课,在课堂上加强教育,突出德育的实效性。其他学科教师要根据学科特点,充分挖掘教材的思想内涵,在课堂上适时、适当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在课堂中要体现德育常态化,并在写入教案中。

二、班主任

2、班主任要抓好主题班会课,要结合学校政教办安排和自己工作计划,开好班会,注重实效。

3、班主任要搞好班级文化建设,布置好教室,表册上墙,学习园地或黑板报要每月更换一次内容,主题由学校团、队安排。

4、班主任要管理好教室和寝室,做到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有序,符合军训要求。

5、班主任要加强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组织学生学习《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文明礼仪常识》等,力求做到学生知晓率达100%。

6、班主任每期组织开展一次家长会,共同探讨教育学生的具体方法、交流教育经验、通报学生思想和学习情况以及学校管理要求。

7、班主任要定期对本班学生进行家访,家访面要达到50%以上。

8、班主任要做到“十到场”(即:三操、早读、午餐、午睡、下午第一节、课外活动、读报时间、晚睡等),督促学生养成文明习惯。

9、班主任要加强留守学生和单亲家庭子女的思想教育和关爱工作,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并落实到日常班级管理中。

10、班主任要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开展活动前做好安全预案,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学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11、班主任要根据学校安排,根据学生平时表现、品德修养,按10%的比例推举班级德育之星。

12、班主任每期末要对学生品德操行,组织学生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并写好评语,发放通知书。期末要填好常管手册中班级管理内容并上交学校存档。

三、共青团和少先队

13、学校团、队为德育工作主阵地,要结合学生特点和重大纪念日及节日,组织师生开展如“5.4”、“6.1”、国庆、“12.9”、元旦等德育主题教育活动,并取得实效。

14、学校团、队要主持好升国旗仪式,并做好国旗下讲话,达到较好的思想教育效果。

15、团、队要搞好广播室播音工作,弘扬正气、打击邪恶,充分体现育人功能。坚持每天播音三次,每次不少于半小时。

16、学校团、队至少要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公益活动。

17、学校团、队要根据上级要求和组织建设需要,开展常规性、思想教育性强的团、队活动和组织建设活动。

18、学校团、队要利用“5.4”和“6.1”分别评选出优秀团员和优秀少先队员以及学生团、队干部进行表彰。

四、政教办

19、政教办要建立学校德育工作体系,制定德育工作计划、期末做好德育工作总结。

20、政教办要每期组织举办一次以上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疾病预防专题讲座及其他针对性德育与安全活动(如文明礼貌月、弘扬民族精神活动月等)。

21、政教办每学年要根据班风和学风等内容搞好班主任工作考核,开展一次优秀班主任评选表彰活动。

22、政教办每学期要至少召开两次班主任培训交流会;每年要根据平时量化情况评选出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班级进行表彰。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岳阳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242024年实施细则》_细则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细则,适用行业岗位:乡村,教师,全文共 5982 字

+ 加入清单

《岳阳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20-2022年)实施细则

近来,多个市县出台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xx-20xx年)实施细则》,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岳阳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xx-20xx年)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岳阳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xx-20xx年)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我县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xx-20xx年)的通知》(国办发〔20xx〕43号)及《湖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xx-20xx年)实施办法》(湘政办发〔20xx〕11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乡村教师,是指包括全县乡镇、村庄学校(教学点、幼儿园)在编在岗的一线教师。

第三条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突出地位,阻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明显缩小城乡师资水平差距,办好乡村学校,帮助乡村孩子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

第二章 目标任务

第四条 按照“师德为先、以德化人,规模适当、结构合理,提升质量、提高待遇,改革机制、激发活力”的原则,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配齐各学科师资,满足乡村学校开齐开足各学科课程的需要。

第五条 建立健全乡村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确保全县乡村教师来源保障有力,教师资源配置显著改善,教师队伍素质稳步提升,教师待遇依法得到保障。

第六条 逐步建立“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地位越高”的乡村教师激励机制,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局面。

第七条 全面提升乡村教师业务素质,着力提升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优化乡村教师结构,逐步实现男女教师比例相对均衡和乡村教师本土化,确保乡村教师队伍稳定,努力造就一支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为建设教育强县,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第三章 主要措施

第八条 切实加强乡村教师师德建设。把理想信念放在师德教育的首位,强化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心理健康和法治教育,并将师德建设融入职前培养、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切实加强乡村中小学校党建工作,规范党组织设置,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重视从优秀乡村教师中发展党员,加强教师党员日常管理,充分发挥乡村教师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师德考核力度,将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用、晋职晋级、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培养宣传师德典型,严格查处师德失范行为,落实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第九条 拓宽乡村教师补充渠道。结合乡村教师实际差缺情况,确定年度补充教师数量,建立教师补充长效机制,每年通过公开招聘、公费定向培养、“四海揽才”等渠道补充、引进教师。

(一)加大教师公开招聘力度。教育体育部门根据核定的年度用编计划,科学制定教师招聘计划和招聘方案,报人社部门核准后,在相关部门指导和监督下,牵头组织实施教师公开招聘工作。

(二)加强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工作。根据乡村学校教师减员情况,积极申报和制订需求计划和年度培养计划,逐步实现公费定向师范毕业生作为乡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补充的主渠道之一,建立健全各类型、各学段、各学科教师培养全覆盖的地方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体系,确保公费定向师范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有编有岗。

(三)开辟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利用“巴陵人才工程”的“四海揽才”平台,从高校直接引进短缺学科师资。从外县直接引进骨干教师,对在县外任教的本县籍(含本县籍干部家属)在编在岗教师,申请调回我县任教的,由县编办核准编制,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考核,相关部门为考核合格的教师办理调入手续。

(四)鼓励优秀人才从事乡村教育。鼓励城镇退休的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财政给予适当支持。高校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并被招聘到我县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任教的,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第十条 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县人民政府切实履行实施培训的主体责任,统筹规划和支持教师全员培训,把乡村教师培训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经费投入,确保乡村教师培训时间和质量。

(一)以5年为周期,对全体乡村教师、校(园)长进行360学时的培训。按照乡村教师的实际需求,采取顶岗置换、网络研修、送教下乡、专家指导、校本研修等多种形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鼓励乡村教师在职学习深造,钻研业务,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提高学历层次。

(二)加大教师培训经费投入。县本级按照不低于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工资总额(含绩效工资)的1.5%安排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步提高;农村学校应按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8%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确保培训工作的实际需要。

(三)整合县教研室、仪电站、教师进修学校和中小学校优质资源,建立乡村教师与校长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在国家、省、市、县级培训计划安排时,重点支持乡村教师与校长培训。

(四)全面提升乡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加强乡村学校网络化建设,积极利用远程教学、数字化课程等信息技术手段,破解乡村优质教学资源不足的难题,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同时建立支持学校、教师使用相关设备的激励机制并提供必要的保障经费。

(五)积极实施中小学名师与名校长培养。落实省“十百千万”培养工程和市“十百千”园丁工程,每三年开展一次“巴陵名师”评选,在未来教育家、青年精英教师、骨干教师培养等项目实施中重点向乡村教师倾斜。

第十一条 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确保乡村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依法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县域内统一缴费及补助标准。加快改善乡村学校教师工作生活条件,让所有乡村教师能安居乐业。

(一)建立农村教师人才津贴。根据乡村学校偏远艰苦程度,对毛田镇、月田镇、张谷英镇、步仙镇和公田镇大塅片乡村学校发放农村教师人才津贴。按照越偏远艰苦,津贴标准越高的原则,对乡镇政府所在地、集镇所在地(非乡镇政府所在地)、自然村所在地学校,分别向在岗在编教师每人每月分等级发放一定数量的人才津贴,列入财政预算,按月发放给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

(二)全面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制度。严格按照《湖南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湘人社发〔20xx〕53号)精神,落实乡镇学校教师乡镇工作补贴。乡镇工作补贴不得冲抵原已享受的绩效工资中的农村学校教师补贴和农村教师人才津贴。建立专项班主任津贴,并向乡村学校班主任倾斜。

(三)实施教师安心工程。全面改善乡村学校尤其是村小、教学点教师工作生活条件,着力建好教师周转房、小食堂、小澡堂、小图书室,接通互联网,保障乡村教师有房住、有饭吃、可洗澡、有书读、有网上。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制定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标准和改造台账,由学校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实施。对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到位的乡镇,县人民政府采取以奖代投的方式予以补贴。

(四)关心教师身心健康。每两年组织对乡村教师进行一次免费体检,相关经费按照学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担,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各医疗机构要加强与教育部门合作,积极制定适合乡村教师需求的体检方案,加强对体检教师的跟踪指导,保证体检质量。在现行制度架构内,切实做好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工作。

(五)乡镇人民政府要定期组织开展走访、慰问乡村教师活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重点帮助解决大龄未婚乡村教师婚姻难问题,加大救助特困教师力度。要切实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对侮辱教师人格,伤害教师人身安全的行为,乡镇人民政府和公安派出机构要从严、从快打击,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支持乡镇建立教师奖励基金会,支持县、乡教师奖励基金会建立联动救助特困教师机制。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乡村教师成长激励机制。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系列。完善乡村教师职务(职称)评聘条件和程序办法,实现县域内城乡学校教师岗位比例总体平衡,并切实向乡村教师倾斜。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和表彰制度。

(一)严格落实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聘条件和程序办法,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从20xx年开始,乡村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时对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发表论文不作要求,持有计算机等级证书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作结业证书的教师,不再重复参加计算机应用水平培训与考试。落实乡村中小学校中高级职称岗位设置比例,适当提高标准,在规定的比例上限内中级增加5个百分点,高级增加3个百分点,重点用于解决在乡村学校工作满20年和30年,目前分别还是初级、中级职称且符合评审条件与标准的乡村学校教师晋级问题。

(二)加大乡村教师鼓励力度。国家、省、市分别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以上、20年以上、15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对长期扎根乡村,成效显著、贡献突出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给予表彰奖励。鼓励和支持教育基金会等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开展“最美乡村教师”评选表彰奖励活动。在评选表彰各级教育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确定特级教师评选指标和评选条件等方面向乡村教师倾斜。县人民政府将逐步加大支持力度,并积极鼓励引导企业、社会团体捐资助学,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优秀教师给予奖励,并适时提高奖励标准。

第十三条 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管理办法。根据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不同学段学生规模变化等情况及时调整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实施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按照城市标准(小学1:19,初中1:13.5,高中1:12.5)核定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其中村小学、教学点编制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

(一)通过调剂编制、加强人员配备等方式加大对人口稀少的教学点、村小学的支持力度,重点解决各学科教师全覆盖,确保乡村学校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

(二)探索将一般性教学辅助和工勤岗位不再纳入编制管理范围,并相应适当降低教职工编制核定标准。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合理配置寄宿制学校专职生活教师,对适合社会力量提供的工勤和教学辅助等服务,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三)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聘人员,严禁聘用1年以上的临聘人员,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用于非教育教学工作。

第十四条 有序推动城乡教师合理流动。加强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的统筹管理,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为教师交流轮岗提供制度保障。

(一)建立并实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定期交流轮岗制度,积极推动教师、校长在县域内城乡学校之间、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中心小学和村小(教学点)之间的合理流动。到20xx年全面实施县域内教师与校长交流工作,到20xx年实现县域内教师与校长交流制度化、常态化。

(二)强化城市教师支援乡村教育工作制度,城市中小学教师评聘中级职务应有1年以上农村学校工作经历,评聘高级职务应累计有2年以上农村学校工作经历;乡村学校教师评定为特级教师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应服务5年后方可流动。

(三)积极探索通过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提高乡村教育教学水平,保持乡村优秀教师相对稳定,缩小城乡教育资源差距。

第四章组织管理

第十五条 加强组织领导。县、乡(镇)分级组织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县人民政府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细化任务分工,分解工作责任。县教育、发改、编制、人社、财政、住建、房产、国土资源、规划、卫计等部门要加强衔接沟通,密切协调配合,形成有效合力,统筹推进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切实承担辖区内改善教师工作生活条件、营造良好教育周边环境的责任,主动承担无法纳入县级建设项目的小型建设改造任务,切实改善乡村教师住宿、就餐、洗澡、读书、上网等基本工作生活条件,主动协调学校周边矛盾纠纷,为中小学、幼儿园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切实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关心教师冷暖,帮助乡村教师解决工作、生活实际困难。

第十六条 明确责任分工。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履行职责,切实承担责任,把准支持重点,确保乡村教师支持政策和有效措施落到实处。

教育体育部门要加强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统筹管理、规划和指导。发改部门要加快编制周转宿舍规划,进一步改善乡村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机构编制部门要加强乡村学校编制保障,加大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力度,确保乡村中小学教师能够满足教育教学实际需求。人社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落实乡村教师补充机制和职称评聘改革办法,加大对乡村教师配备和职务(职称)倾斜支持力度。财政部门要完善并督促落实乡村教师补助政策,着力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房产部门要切实落实保障性住房优先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学校教职工统筹纳入当地保障性住房建设范围;要在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分配上优先考虑在职在岗乡村教师,在公有住房租金上给予优惠。国土资源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计划时,要保障教育用地,确保教育教学不因土地使用受到影响。规划部门要将学校布局纳入城乡建设整体规划,确保教育优先发展地位。其他相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乡村教师支持有关工作。

第十七条 落实经费保障。县财政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作为重点保障领域之一,将所需经费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形成稳定投入机制,确保各项乡村教师支持政策落实到位。制定严格的经费监管制度,规范经费使用,加强经费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截留、克扣、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第十八条 积极宣传引导。要加强宣传引导,争取广大教师和社会各界对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理解和支持,着力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要大力宣传广大乡村教师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乡村教师和乡村教育的浓厚氛围,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

第十九条 严格督导考核。将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落实情况纳入乡镇和各相关部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综合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将汇同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专项检查督导,及时通报并适时公布督导结果。对在乡村教师支持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及时推广经验做法;对工作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实施细则》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2024综治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708 字

+ 加入清单

20xx年,我镇综治工作在市综治部门的领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创建“平安”为主题,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坚持打防并举,狠抓队伍建设,为我镇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现就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目标明确

镇党委、政府领导始终将综治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日程,将综治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斗硬考核奖惩机制。把党政领导干部抓稳定、综治、平安建设的能力和实绩与奖惩直接挂钩,年初与7个村、1个社区、XX学校、卫生院等企事业单位签订了《XX镇20xx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将综治工作目标、工作责任落实到了实处。

二、继续完善平安建设长效机制,强化基层基础工作

1、全面实施“1221”工程,细化目标任务,加大督查考核,完善以村“两委”为支撑、警务室和调解室为骨干、治安巡逻队为基础的农村平安建设工作体系。

2、健全舆论宣传机制。坚持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媒体宣传与社会宣传相结合(使群众知晓率达95%以上),以深化平安建设为重点,广泛的开展了平安村(社区)和平安医院、学校、企业、单位、家庭等基层创建活动。深入宣传发动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见义勇为保护和奖励机制,见义勇为行为得到及时宣传和表彰奖励。

3、狠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进一步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大排查”、“大化解”,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小纠纷不出组(社区)、大纠纷不出村、疑难纠纷不出镇”。

三、抓排查,强防控,狠抓“准”心,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1、认真摸排,落实防控责任。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全年多次对影响全镇社会稳定的因素进行排查,对摸排出的问题进行全面研判分析,落实责任,限度地做到了早发现、早化解、早处置。

2、夯实基础,完善综治防控体系。镇对我镇实际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以社会面、重点部位、社区、单位内部、农村、行政区域边际等为重点的整体联动防控体系,管好用好专职治安巡逻队(公益性岗位治安义务巡护队)和各村组义务巡逻队,加强对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我镇防控的水平和实效,

3、滚动排查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坚持严打不放松的原则,加大对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输气管道,盗窃自行车等突出治安问题的专项整治,有效地减少了各类治安案件的发生,维护了群众的利益。

四、构建大调解格局,建设和谐乡镇

自“大调解”工作开展以来,我镇坚持围绕经济抓稳定,围绕稳定促发展,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妥善处置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不断巩固人民调解基层地位,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衔接,有效地促进了人民调解工作地发展,树立了大调解保障大稳定,大稳定促进大发展的意识。

五、强化情报信息工作

继续完善以镇综治办、派生所为主渠道,各级信息员联动,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排查,综治办、维稳办综合协调的情报信息网络。通过覆盖全镇的综治信息员队伍,密切关注社会面动态,做到信息提前掌握,措施提前研究,工作提前介入,做到了早发现、早处置、早解决。

除以上工作外,我镇还认真做了下列工作:一是在3月份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月活动;二是组织开展了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从加强领导、组织排查、严厉打击、加强防控、送法进校园五个方面不断深入校园安保意识,落实校园安保措施,切实提高了师生的法制意识、增强了师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强化了源头防范;三是在8月防洪抢险期间,组织发动群防群治力量3000余人次,对各村(社区)、各集中居住点、各院落进行巡逻守护,防险防盗,调处各类矛盾纠纷;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形势不容乐观,工作压力加大。二是综治基层基础建设需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基础性工作需加强。三是对矛盾纠纷的排查需进一步深入。

七、20xx年度工作打算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和签定的责任书,一项一项抓落实。针对存在的问题差缺补漏,制定措施。重视“打防控”体系建设,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使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乡镇差旅费实施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2763 字

+ 加入清单

根据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指导意见》,为合理配置和利用卫生资源,有效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切实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提高业务素质,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我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以下简称乡村一体化)体制,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一)目的

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理顺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的关系,明确两者在农村卫生服务中的责、权、利,最大限度地发挥乡村卫生组织的服务功能,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率,逐步建立起宏观调控有力、微观运行有序的新机制。

(二)意义

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是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它有利于巩固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有利于农村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有利于乡村医生业务素质的提高;有利于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巩固和发展;有利于规范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行为,维护农村医药市场秩序,保证农民看病和用药安全。

二、组织领导

县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乡村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卫生局,具体负责全县乡村一体化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督导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各乡镇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落实乡村一体化相关工作。

三、工作步骤和目标

(一)第一阶段(20xx.8.1—20xx.8..31)

1、各乡镇要高度重视乡村一体化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乡村一体化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卫生院院长担任主任,明确2名以上专兼职人员负责本辖区内的日常工作管理。

2、20xx年实施第一批乡村一体化试点工作的乡镇卫生院为高塘镇、大明镇、赤水镇、莲花寺镇、下庙镇、辛庄乡、柳枝镇等7个乡镇,在试点工作基础上,力争在20xx年6月前全面实施。

3、按照“五统一、两独立”(行政、业务、财务、药品、工资统一管理和法律责任、财务核算独立)的要求,完成本辖区内乡村一体化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在组织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县乡村一体化办公室反馈。

4、村卫生室统一布局,确保村卫生室内外卫生清洁,室内办公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统一摆放,村医生着装整洁,配戴上岗证,按甲级村卫生室设置标准完成医疗器械配置。

5、建立健全乡镇卫生院及乡村医生对乡村一体化工作的考核和奖惩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乡村一体化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第二阶段(20xx.9.1—20xx.9.31)

1、试点乡镇组织实施乡村一体化“五统一”和“两独立”的管理,对各种资料整理归档,资料整齐、统一有序。

2、试点乡镇卫生院根据工作情况,查漏补缺,分析统计各类报表,进一步完善乡村一体化各项工作。

(三)第三阶段(20xx.10.1—20xx.10.30)

县乡村一体化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此项工作进行评估验收,并对未完成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签订责任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村卫生室的设置和建设

严格按照我县村卫生室设置规划,以方便群众、合理配置卫生资源为原则设置村卫生室。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一所村卫生室;人口少的邻近行政村也可以联合设置卫生室;人口较多的行政村可酌情在较大的偏远自然村设置卫生室。县卫生局对实行乡村一体化的村卫生室重新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统一机构名称,统一制作机构标识牌、印章。村卫生室要求做到“三室一房”(诊断室、治疗室、留观室、药房),使用面积不得少于60平方米。

五、加强对农村医疗市场的监管,取缔非法行医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国家鼓励多种形式办医的政策,凡符合法规规定准入条件者,均应支持和鼓励,引导他们到农村基层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对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要坚决打击和取缔,以净化农村医疗服务市场。

六、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工作目标管理

乡镇卫生院要根据医疗卫生工作的规范要求,加强对所辖村卫生室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工作目标管理,抓住乡村一体化中的财务、药品和工资统一管理这三个核心和关键内容,使乡村一体化工作落到实处。

(一)行政统一管理

县乡村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全县乡村一体化工作。乡镇乡村一体化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辖区乡村一体化方案的组织实施和管理,与村卫生室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对村卫生室实行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标准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药品及材料集中采购供应、统一考核;协助县卫生局进行监督管理,制止和取缔非法行医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医疗机构。

(二)统一业务管理

村卫生室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由乡镇卫生院统一安排,实行目标管理,统一公共卫生服务、医疗业务技术操作规程。规章制度由乡镇卫生院统一制定,实行统一的监督管理,统一门诊登记、医疗文书,做到“八有一上墙”即:①看病有登记;②用药有处方;③收费有凭据;④收支有账证;⑤工作有制度;⑥岗位有职责;⑦疫情有报告;⑧业务有考核;⑨主要工作制度、岗位职责、防保数据、图表、服务价格公示等上墙。

(三)统一财务管理

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统一会计科目、统一账号,设立总账与分账,村卫生室同时设立账簿。村卫生室收费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实行相对统一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诊疗收入必须统一使用贵州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收费专用票据。乡镇卫生院对各个村卫生室的财产、物资要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药品调拨、业务收支账册。各村卫生室实行独立核算,所有财务收支必须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村卫生室从业务收入中统一提取卫生事业发展统筹基金,用于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由县卫生局设立专户进行专账管理。

(四)统一药品管理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药品,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实行全省统一网上招标采购,药品由配送中心配送到乡镇卫生院,各村卫生室到卫生院领取,实行乡镇、村级医疗机构药品按统一价格销售。乡镇卫生院根据各村卫生室用药计划负责药品的调拨,做好药品的进出库管理(卫生院要建立健全药品进库单和出库单),保证医疗用药需要。对于不认真执行规定药品销售私自加价的,一经发现,由县卫生局报物价管理部门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罚;乡村医生不得私自进购药品,一经发现,由县卫生局报药监、工商等部门按相关法规严肃查处外,同时取消其乡村医生聘用资格。

(五)统一工资发放

乡村医生收入由公共卫生服务收入(含村医补助)和诊疗活动的利润两部分组成,其中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部分由县合医办审核后逐级拨付到乡镇卫生院,不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部分的收入交乡镇卫生院统一核算。

公共卫生服务性收入,根据安排的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及完成情况,个人的工作能力、业务技术水平、兼顾绩效考核,由县卫生局按规定进行核算发放。

诊疗活动的利润,按比例提取作为乡村医生的工资,其余部分作为村卫生室的积累,用于村卫生室的发展等支出。村卫生室取得的月利润低于300元的不参加统筹。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山西《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实施细则》_细则_网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3916 字

+ 加入清单

山西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处理实施细则

为依法查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保障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制定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实施细则》,下面是细则的详细内容。

山西《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依法查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保障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提升环境监测工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 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环发[20xx]175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系指故意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以及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等行为。

本细则所称环境监测数据,系指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规定,通过手工或者自动监测方式取得的环境监测原始记录、分析数据、监测报告等信息。

本细则所称环境监测机构,系指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其他属于事业单位性质的环境监测机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等。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以下活动中涉及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一)环境质量监测;

(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三)污染源在线监测;

(四)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

(五)污染事故及污染纠纷仲裁监测;

(六)执法监管涉及的环境监测;

(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测;

(八)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环境污染治理项目验收监测;

(九)排污许可证申领监测;

(十)排污单位开展的自行监测;

(十一)依法开展的其他环境监测。

第四条 篡改监测数据,系指利用某种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条件,故意干预环境监测活动的正常开展,导致监测数据失真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一)未经批准部门同意,擅自停运、变更、增减环境监测点位或者故意改变环境监测点位属性的;

(二)采取人工遮挡、堵塞和喷淋等方式,干扰采样口或周围局部环境的;

(三)人为操纵、干预或者破坏排污单位生产工况、污染源净化设施,使生产或污染状况不符合实际情况的;

(四)稀释排放或者旁路排放,或者将部分或全部污染物不经规范的排污口排放,逃避自动监控设施监控的;

(五)破坏、损毁监测设备站房、通讯线路、信息采集传输设备、视频设备、电力设备、空调、风机、采样泵、采样管线、监控仪器或仪表以及其他监测监控或辅助设施的;

(六)故意更换、隐匿、遗弃监测样品或者通过稀释、吸附、吸收、过滤、改变样品保存条件等方式改变监测样品性质的;

(七)故意漏检关键项目或者无正当理由故意改动关键项目的监测方法的;

(八)故意改动、干扰仪器设备的环境条件或运行状态的;

(九)故意删除、修改、增加、干扰监测设备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随意更改仪器相关校准或测试参数的设置导致仪器校准参数与测试参数不一致的;擅自设置数据采集、传输上下限值及波动范围或随意更改数据信号传输参数的;

(十)人为使用试剂、标样干扰仪器的;

(十一)未向省、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自动监测设备暗藏可通过特殊代码、组合按键、远程登录、遥控、模拟等方式进入不公开的操作界面对自动监测设备的参数和监测数据进行秘密修改的;

(十二)故意不真实记录或者选择性记录原始数据的;

(十三)篡改、销毁原始记录,或者不按规范传输原始数据的;

(十四)对原始数据进行不合理修约、取舍,或者有选择性评价监测数据、出具监测报告或者发布结果,以至评价结论失真的;

(十五)擅自修改数据(涉及监测全过程的所有数据)的;

(十六)为达到质量保证规定或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篡改其中部分数据的;

(十七)其他涉嫌篡改监测数据的情形。

第五条 伪造监测数据,系指没有实施实质性的环境监测活动,凭空编造虚假监测数据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一)纸质原始记录与电子存储记录不一致,或者谱图与分析结果不对应,或者用软件进行谱图二次修改导致分析结果改变,或者用其他样品的分析结果和图谱替代的;

(二)监测报告与原始记录信息不一致,或者没有相应原始数据的;

(三)监测报告的副本与正本不一致的;

(四)伪造监测时间(包括手工监测采样、分析、报告时间和自动、在线监测数据采集、分析、传输时间)等;

(五)伪造签名(包括手工监测中采样、分析、报告中三审三校等签名和自动、在线监测中各种数据报表报告的签名等)的;

(六)通过仪器数据模拟功能,或者植入模拟软件,凭空生成监测数据的;

(七)原始记录中记载的监测仪器或监测方法与实际所使用的监测仪器或监测方法不符的;

(八)未开展采样、分析,直接出具监测数据的;

(九)到现场采样、但未开设烟道采样口,出具监测报告的;

(十)未按相关技术规范等规定对样品留样或保存,导致无法对监测结果进行复核的;

(十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采集样品的;

(十二)未在有效期内分析样品或少于最短分析时间报出监测数据的;

(十三)未按规定采取质量控制措施,凭空编造质控数据的;

(十四)其他涉嫌伪造监测数据的情形。

第六条 涉嫌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系指涉嫌强制、授意环境监测机构、其他有关机构或环境监测人员及有关人员违反工作程序或技术要求,进行篡改或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一)强令、授意有关人员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

(二)将考核达标或者评比排名情况列为对下属监测机构、监测人员的工作考核要求,意图干预监测数据的;

(三)无正当理由,强制要求监测机构多次监测并从中挑选数据,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签上报监测数据的;

(四)排污单位或其他委托方授意环境监测机构或监测工作人员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在未作整改的前提下,进行多家或多次委托监测,挑选其中“合格”监测报告的;

(五)委托方授意环境监测机构或监测人员不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监测的;

(六)委托方授意、威胁环境监测机构或有关人员必须出具合格监测报告,否则不予履行合同的;

(七)排污单位或其他委托方授意、威胁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运营单位或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设备运营单位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

(八)其他涉嫌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情形。

第七条 环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排污单位及其负责人对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和自行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负责环境自动监测设备和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日常运行维护的机构及其负责人按照运行维护合同对监测数据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 省、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开展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发现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时,应及时深入调查,依法严肃查处,并向上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第九条 对干预环境监测活动,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被指使人及相关知情人员应如实记录,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接受举报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能提供基本事实线索或相关证明材料的举报,应当及时受理。

第十一条 对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调查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现场调查取证

1、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及时委派调查人员赴现场取证。对一般案件进行调查的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对重大案件应当成立两人以上参与的调查组,调查人员中应有环境监测专家。

2、调查人员应制作现场调查笔录,并采取相关措施收集、封存证据。

收集、封存证据可采取的措施有:

(1)封存涉及案件的有关材料;

(2)通过现场拍照、录音、录像或拷贝等方式取证;

(3)对仪器设备的性能进行现场测试、比对核查;

(4)记录现场检查结果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等。

(二)上报调查结果

调查人员应及时将取得的证据、作出的调查结论和提出的处理建议,上报负责调查处理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 负责调查处理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及时向社会通报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及相关责任人,并记入社会诚信档案。

第十三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涉及环保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将考核结果降低等级或者确定为不合格,对情节严重的,不授予或取消授予的环境保护荣誉称号;涉及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报请环保部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涉及《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有关任务完成情况排名的,分别以当日或当月监测数据的历史最高浓度值计算排名。

第十四条 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维护、运营的机构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出具虚假监测报告的,由负责调查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将该机构和涉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禁止其参与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或政府委托项目,并报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 监测仪器设备应当具备防止修改、伪造监测数据的功能。

监测仪器设备生产及销售单位配合环境监测机构、排污单位、环境监测设备维护、运营的机构等进行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的,由负责调查的环境保护部主管部门向社会通报生产厂家、销售单位及其产品名录,将弄虚作假的单位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禁止其参与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或政府委托项目,并对安装在企业的设备不予验收或联网。

第十六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篡改、伪造或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由负责调查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建议,移送有关任免机关或监察机关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七条 党政领导干部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由负责调查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建议,移送有关任免机关或监察机关依据《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八条 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构成违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 本细则由山西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2024年综治宣传月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991 字

+ 加入清单

综治委《关于开展全县20x年年综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镇党委十分重视,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集中组织开展了一次大规模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达到了预期的目的,现就开展此项活动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

为了切实搞好综治宣传月活动,防止流于形式,使这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镇党委、政府对宣传月活动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综治办成员及镇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综治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根据县综治委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和宣传方案,成立了组织,制定了活动计划和方案,举办了镇综治干部、村调解会专题培训班,集中学习了市、县有关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件。各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同时各村、单位都出了宣传专栏,并制作张贴标语,使广大群众了解了综治方针政策,积极参与群防群治,自觉遵纪守法,管好自家人,办好自家事,维护社会安定。

二、突出重点,形式多样

1.根据县通知要求,广泛宣传开展“平安宁都”建设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县综治责任书有关内容,学习反邪教警示教育,对村和单位及责人,明确责任,工作量化,实行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增强他们抓好社会治安的责任感。

2.重点宣传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需安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宣传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社会管理、深化平安创建幸福宁都、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加强普法教育等工作的部署要求。

3.在宣传政策的同时,我们还积极加大治安防范工作,调整充实综治工作队伍,建立健全综治信息网络,加大平安创建工作力度,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整体推进综治各项工作进程。

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为了使这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拓宽宣传领域,增强宣传效果,在宣传月活动中我们结合各地不同实际采取不同的宣传。在人口稠密、流动性大的田头、渡头、璜坊等村重点采取设立宣传点散发宣传提纲、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在琵琶、南必等村人口少、流动性小的村重点采取开座谈会、办板报等形式,使这次宣传月活动规模大、领域宽、形式多样。尤其是选择了3月中旬的几个赶集日,用宣传车在集市上集中宣传,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综治单位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903 字

+ 加入清单

自20__年4月下旬开始,为期3个月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行动在集团公司全面铺开,我单位作出了积极响应。此次行动覆盖面广、行动迅速、声势浩大、有条不紊的进行且卓有成效,我单位坚持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责任考核机制,努力建设“人防、物防、技防”长效机制,从薄弱环节抓起,从细微处着手,一方面做好保卫人员、职工群众的法制教育工作,强化内部管理;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巡逻队、工人护厂队、基干民兵组织的作用,严厉打击各种偷盗行为,消除不稳定因素,为实现全年综合治理工作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现就我单位近期以来所做的一些主要工作及存在的问题作简要的汇报。

一、整章建制

自行动开展以来,保卫室重新整理、修订《__公司封闭式管理实施办法》、《__公司进出人员、车辆检查管理办法》、《__公司物资流通管理办法》、《__公司门卫工作职责》、《护卫队、工人护厂队工作职责》、《护厂防盗举报奖励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以宣传标语、板报、授课、制定手册等各种各样的方式尽量做到让每位职工群众有一个深入的了解,从而更好的规范自己的言行;其次,公司与各车间层层签订了综合治理责任书,实行单位领导负责制,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并依此制定了严格的奖惩制度;此外由办公室牵头,保卫室协助,深入到车间、班组,检查各级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护厂防盗措施、制度及具体实施办法,对各车间工人护厂队不定期组织的行动进行检查和督促。

二、建立护厂防盗及治安管理的长效机制

5至7月份,本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护厂防盗防控体系,强化内部治安管理能力。5月初,举办了由全公司职工、外协工参与的法律知识讲座,聘请保卫部专业人员进行授课,重点讲解了有关《职工奖惩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内容;5月底,对本单位监控系统进行了一次彻底维护和清查,由专人负责,24小时监控,以系统为依托,加强厂区范围内的整体防控能力。6月初,为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力量,保卫室对下属保安巡逻队人员素质、定员情况进行清查,更换了一批更具专业能力的保安。6月中旬,对公司重点治安防范区域进行了统一检查,平时相应加大对相关区域的巡逻力度,对存在的事故隐患下达了隐患整改通知书,对重点案发区域的道路、围墙及防护栏进行了整治。

三、加强门卫检查力度,强化人员、车辆、物资的管理

5月初,我公司与保卫部同步,对正式职工,本单位公用车辆进行换发新证,教育本单位职工群众自觉遵守厂区人员、车辆、物资出入制度,积极配合门卫执勤人员做好检查工作。为保持交通安全及护厂防盗需要,禁止摩托车进入厂区内。针对不时有小偷小摸人员从门卫进出及个别外协人员随身携带公司财物出厂的情况,逐步加强了门卫进出人员及车辆的检查率,也严肃查处了几起外协工人员的偷盗案件,并加强了外协劳务人员上岗前的法制培训,较为有效的控制了此类盗窃案的发案率,防止公司财物从门卫流失。

四、配合上级公安、保卫部门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行动开展以来,涟钢整体环境及治安秩序有了明显改观。针对我公司财物进行的偷盗现象及发生在周边范围内的其它治安、刑事案件也大幅减少。在受益于综合治理的大环境所带来的安定局面的同时,我公司也积极采取行动,配合上级公安、保卫部门,提供破案线索、整治周边及内部环境、驱逐闲杂人员、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有效保护了厂区治安环境的稳定团结,遏制了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短短三个月的时间,保卫室破获外协人员盗窃案两起,处理辞退四人。外来人员盗窃案两起,移交公安部门治安拘留两人;机动车盗窃案一起,抓获车辆一台,盗窃人员一名,交派出所处理;查获内部车辆违规两起,依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考核两起;调解处理职工内部矛盾两起;驱逐社会闲杂人员十余人,缴获被盗渣废钢近二十吨。

五、存在的问题

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背景之下,__的治安秩序及内部环境有了长足进步,让人感到振奋。与此同时,在进一步巩固成绩的同时也应当看到自身的不足及当前紧迫需要得以加强和改善的地方。在我单位,公司南面部分围墙没有合拢成了偷盗人员的畅通之地,给封闭式管理及中晚班的护厂防盗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急需得以解决;第二、第二期渣扩容技改项目尚未完工,往来进出的施工材料、人员、车辆较多,给治安、保卫工作带来一定难度;第三、__公司管磨生产线整体拆除,涉及的问题也较多,要加大管理力度,做大量细致的工作。第四、本单位磨机检修,生产现场必须加强监管,保卫人员须与上级保卫部门紧密配合,切实做好护厂防盗工作。

以上是我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集中整治基本情况,相信在上级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在各兄弟单位的协同配合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必将出现新的局面。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星党员评选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1821 字

+ 加入清单

政治星:

一是政治首位。坚守组织工作政治首位标准,严格履行组织部门政治把关职能,善于把政治立场、政治原则转化为组织工作的具体准则和基本要求,在干部工作中突出政治首关,在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强化政治功能,在人才队伍建设中注重政治引领,在自身建设中增强政治表率意识。

二是对党忠诚。强化党的意识,加强党性锻炼,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不讲有悖于党的思想主张的话,不做有悖于党的决策部署的事,对有损党的形象的思想、言论和态度敢于制止、敢于斗争,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事业。

三是服务大局。服从党的政治路线,胸怀大局、贴近大局、服从大局、服务大局,坚持大格局思考、高起点谋划、系统性布局、项目化推进组织工作,为中心大局有效配置组织资源和人力资源、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立足事业需要和同志间的理解支持,增强大局、补位、协作意识。

纪律星:

一是谨言慎行。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模范遵守《组织人事干部若干行为规范》和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要求,自觉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严格保守组织秘密,不该问的坚决不问,不该看的坚决不看,不该说的坚决不说,不该传的坚决不传,不自作主张,不随意表态。

二是严格规范。严格执行党的组织路线、组织原则、组织程序,端正组织工作导向,维护组织工作严肃性、规范性。坚持按章办事,依规行事,坚持标准不动摇,执行政策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从严力度不减弱。坚决不在政策之外开口子,坚决不搞无原则的平衡照顾,坚决不让组织工作程序空转失灵。

三是清正廉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坚持公私分明、以公驭私,崇廉拒腐、慎独慎微,带头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严以用权,经受住名位、权力、金钱和美色的考验,自觉净化朋友圈、生活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保持一尘不染、一身正气。

品德星:

一是公道正派。遵守《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出以公心、克己奉公,追求公平、公道、公正的人格力量,淡泊名利、甘为人梯、唯贤是举。坚持原则,不以人划线、搞亲亲疏疏,不怕得罪人,不当老好人,从严履行管党治党、党管干部、党管人才职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营造优良的政治生态。

二是真诚友善。坚持以德报怨、以诚待人,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文明健康、崇德尚法、向上向善的社会风尚,低调谦虚、与人为善,光明磊落、胸襟坦荡,言行一致、表里如一,维护组工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社会形象。

三是家风良好。带头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树立正确的家庭观、亲情观,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正确处理组织原则与个人亲情的关系,不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和亲友谋求录用、调动、晋级、入党等方面的特殊关照,从严约束家人亲属的言行,争做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尊老爱幼、教子有方的表率。

作风星:

一是求真务实。带头弘扬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坚持实践标准,遵循组织工作规律,加强调查研究,制定政策、做出决策、推动工作符合客观实际。坚持知实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务虚功、不图虚名,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坚持全面、历史、客观地看待同志,不持个人偏见,不意气用事。

二是情系群众。贯彻群众路线,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意识,注重掌握党员、干部、人才的所思所想,积极回应关切、解决突出问题,树牢“三个之家”形象。做好贫困户结对帮扶工作,在推进精准扶贫和“润心大走访”中作好表率。

三是勤俭朴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倡导简单、简朴、简约的生活方式,不贪图物质享乐,不攀比生活条件,不讲排场、比阔气。始终坚持以勤固本、以俭养德、以朴生廉,保持勤俭朴素、低调平实的生活作风。

实绩星:

一是精通业务。坚持不断学习,熟悉组织工作各项业务,做组织工作行家里手。发扬“安专迷”精神,勤学习、善思考,重实践、抓落实,对组织工作政策、制度、程序了然于胸、运用自如,对党员、干部、人才基本情况准确掌握、有的放矢,对基层实际知根知底、能接地气,对问题研究全面系统、见解深刻。

二是敢于担当。强化先进意识、责任意识、岗位意识,自觉服从组织安排,抓工作积极主动、雷厉风行,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在党的建设制度、干部人事制度、人才体制机制改革中强化责任担当,迎难而上,勇于创新。

三是实绩突出。坚持高标准履职尽责,努力追求“全国领先、全省一流、全市第一”的“三全”标准,发扬工匠精神,以极端负责的态度把工作做到极致,推动自身所负责的工作提质增效、提档升级,力争创造经得起历史、实践和群众检验的工作成果。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2024年综治宣传月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868 字

+ 加入清单

为了进一步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我校今年三月份开展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月活动,现将我校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领导组

我校成立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集中宣传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史建同志担任,副校长杨新龙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及各班班主任为成员。领导组成员分工明确,保证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得到全面落实。

二、明确任务

1、广泛宣传党的xx大的主要精神;以及中省市各级关于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深入开展综合治理的重要部署;大力宣传建设“平安华阴”,打造和谐教育的重大意义,引导全校师生扎实开展平安创建活动。

2、教育和引导广大师生牢固树立“平安校园”的责任意识,自觉维护社会稳定。

3、宣传学习《未成年保*》、《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制意识。

4、继续开展以“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邪教”为主题的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增强青少年识别邪教、抵制邪教的能力。

5、广泛宣传各校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宣传教育系统干部和教师投身综治工作的先进典型。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

1、我校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宣传月活动作了全面动员和部署,明确了职责和任务,并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布置和落实。

2、我校充分利用板报、广播、橱窗等,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3、我校悬挂了横幅,如“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切实维护教育和谐稳定”的横幅,并张贴了标语。

4、我校开展了看安全教育宣传片,讲文明懂礼貌,遵交规、守法纪等教育,发放了告家长书,确保学生上学、放学、骑车、过马路安全。

5、我校各班通过主题班会生动活泼地开展“平安华阴”教育活动,使创“平安校园”的观念深入师生中。

6、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存档。

通过本次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完善了我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建设,提高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力度,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校将进一步加强宣传、动员相关社会力量来关心教育、支持教育,扎实工作,开拓奋进,为强化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教育环境奠定坚实的基础。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2024秋学校综治工作计划_学校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7079 字

+ 加入清单

2022秋学校综治工作计划

【篇一】

一、维护学校政治安全。充分发挥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维护学校政治安全作用,推动各区县专项组为学校抵御境外敌对势力渗透、加强*斗争创造条件,提供支持。将维护学校政治安全工作延伸到专项组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领域,严密防范、坚决打击危害学校政治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重点人员教育稳控,严格学校课堂、研讨会、讲座、校园网以及出版物等管理,研究制定重点防范领域、项目、活动的指导方案,增强防范工作的针对性,绝不给渗透活动和错误政治观点提供传播渠道。

二、深化平安校园建设。根据《眉山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四行业”平安创建命名活动的指导意见》(眉综治委〔20xx〕9号)要求,以深化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为载体,着力解决影响学生安全和校园稳定的突出问题,加强源头治理和基础性防范工作。将学校平安建设纳入辖区平安建设重点内容,总结推广平安校园建设经验典型,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工作。

三、加强安全法制教育。发挥各区县专项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加强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网络安全、防意外伤害和防溺水等专题教育,推动成员单位研究设置校外教育项目和教育基地。督促各中小学抓好《生命•生态•安全》课程教育。充分运用“法律进学校”载体平台,组织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广泛开展安全法制教育交流观摩。深入开展“绿色上网、安全用网”、“第二十一个中小学安全教育日”等活动。

四、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深入了解师生思想动态,及早分析、预警和妥善处置各类苗头、事端,及时化解各类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标准化建设,提高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工作水平。春秋季开学组织集中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的行动,加强重点活动、涉稳敏感期等时段的安全检查,做好影响学校安全稳定问题的预警提示工作。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完善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增强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五、加强治安防控工作。推动《四川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规范(试行)》贯彻落实,完善学校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把校园“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结合起来。深入推进“警校共育”工作和“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加强校园周边各类重点人员的排查管控。加强校园周边重点区域、上下学等重点时段的巡逻防控,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封闭管理、来客登记、门卫查验、幼儿接送交接等各项制度,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安全。

六、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重点打击侵害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涉校刑事犯罪活动,坚决铲除校园周边为非作歹的流氓恶势力、黑恶团伙。加大校园周边治安乱点整治力度,坚决取缔和清理整顿学校及周边违规经营摊点、出租房屋、违章建筑和“黑校车”、“黑网吧”、“黑摩的”等问题。加强学校及周边流动人口管理,扫除校园周边“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发挥各级专项组调查研究、组织协调、督导检查、考评推动等职能作用,统筹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加强校园及周边网吧、图书经营、食品摊点、娱乐场所、电信市场等整治和监管。总结推广治理校园及周边非法宗教聚合点的工作经验,严厉打击针对学校的宗教渗透活动。

七、加强工作队伍培训。组织开展平安校园建设专题研讨,推广工作经验和有效做法,提高学校及周边治安综治工作能力和水平。推动各区县学校及周边治安综治工作队伍培训,推动专项组各成员单位针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综治工作组织系统的队伍培训,进一步适应工作履职需要。

八、加强工作制度建设。加强各区县专项组办公室建设,健全与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细化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并延伸分解落实到各成员单位有关内设机构,构建专项组职责任务落实体系。推动各成员单位深入学校了解本系统基层工作情况,完善齐抓共管工作措施。进一步健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突出工作合力,强化结果考评。

九、切实加强宣传工作。重视和加强宣传工作,积极运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面向全社会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防范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内容,充分利用典型案例,组织制作和编写一批适合青少年及幼儿特点和需要的法制影视作品、辅导读物、宣传挂图等,使宣传教育和学校及周边治安防范工作具体化,使治安防范工作深入人心。各区县专项组和成员单位要利用各种媒体设立维护学生安全的公益广告,创造关心爱护学生的良好氛围,要善于发现典型,大力宣传推广各地先进经验和做法。

【篇二】

一、指导思想

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精神为指导,以服务师生、服务教学为宗旨,紧密结合教育实际,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研究校园安全文明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教育与管理、治理与建设相结合,实行“一岗双职,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工作责任体系,切实维护学校师生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平安校园的长效工作机制,改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进一步健全校内安全防范机制,有效防止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减少师生违法犯罪案件和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校风树立、师德学习,努力实现师生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文明修养和民主法制观念等思想道德素质的显著提高;通过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实现以良好的校园秩序和优美的校园环境为主要标志的校园文明程度的显著提高,使学校育人环境进一步改善。

三、工作原则

综治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齐抓共管和统筹兼顾、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学校制度建设,强化学校内部管理,把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与严格科学的管理结合起来,要在进行治安秩序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建立整治和管理并重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重点和措施

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涉及面广,综合性强,治理难度大。在做好常规管理的基础上,本着“预防为主,有案必纠”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举措。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学校的安全稳定,关系着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求,把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健全责任体系。建立校长包学校、学校中层干部包年级、班主任包班、教师包学生的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体系,坚持“一票否决制”和“四不放过”责任追究制,强化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效性。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办公会议,研究、部署、分析和解决一定时期内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广泛开展和谐班级、和谐文明部门等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创建活动,努力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创建活动要做到“五有”,即:有创建机构、有活动方案、有长效机制、有活动资料、有活动效果。

4、强化校园安全基础保障建设。坚持“预防为主,整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强化校园安全基础保障,提高校园治安防范工作能力。一是增强治安保卫力量。进一步按照综治委有关要求,调整和充实学校门卫力量,落实24小时校园封闭和校领导带班、中层干部值班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并建立相应保障机制。二是提高技防水平。利用一定资金完善校园重点部位监控和报警系统的建设,并做好技防设施的维护与保养,确保其正常有效工作。同时,要切实将人防与物防有效结合起来,确保学校安全。三是建立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积极主动联系县相关综治部门,协调公安、交通、卫生、消防、工商等部门定期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活动,重点治理“小卖部”流动商贩、网吧、游戏室等非法经营和打击校园周边*扰学生的“无业游民”,为学校创造良好的周边治安环境,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生命安全。

5、认真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活动。一是校舍设施安全专项整治。要认真落实上级政府、部门有关校舍工程要求和会议精神,特别是要做好危房校舍及设施的安全防范工作,严防校园师生伤害事件和不稳定事故的发生;二是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健全消防安全的长效机制,加大对防火安全的检查力度。组织开展“四个能力”建设活动,全面提高消防安全工作水平。要加强校园用电设施的改造,及时更新陈旧老化的电线、电缆等设施,坚决取缔学生宿舍内的违章用电。要配齐配足消防器材,做到安全疏散通道畅通,安全疏散出口标志齐备、有效,要定期组织学生进行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活动;三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定期对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员进行检查,严防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和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常识和安全教育,培养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抵制交通违法行为的习惯。

6、大力开展“平安校园”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坚持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把纪律教育、法制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学生安全教育纳入课程计划,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二是通过法律进校园、举办法律知识竞赛、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开办板报、橱窗、广播等形式,在师生中大力普及法律法规以及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三是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心理健康咨询的工作水平。特别是对农村留守儿童,做到责任到人,快乐施教,严格管理,有效防范在校生违法犯罪的发生。紧紧围绕“六五”普法、“安全教育日”、“综治宣传月”、“交通安全日”、见义勇为主题宣传活动、法律进校园、“12•4”法制宣传日等主题教育,大力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同时,要充分利用校园板报、橱窗、墙壁创设安全文化平台,悬挂校园安全条幅和标语,加大校园安全文化建设,使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接受先进文化的熏陶和文明风尚的感染,身心得到健康发展,以文化传承的力量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

7、做好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校园及周边治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到分工明确,措施到位,落实到人,并做好预案演练工作。一旦突发安全事故,要立即启动安全应急预案,参加救援的人员争取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进行有序抢救,尽可能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把灾害减少到最低程度。要严格落实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信息收集、处理及报送工作,对拖报、不报、谎报重要信息而延误事故处理、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篇三】

一、指导思想

在扬中市教育局和西来桥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办人民满意教育”这一中心,紧扣“质量、安全”两大主题,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着眼全乡,立足各村级学校,重心下移,牢牢扭住安全这一底线不放松,树立“务实、创新、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按照扬中市教育局和西来桥镇党委政府安全工作的相关要求,扎实做好我乡各村级学校的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乡教育系统平安。

二、工作目标

保证我校不发生较大及较大以上学校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学校安全事故,严格控制一般事故,各类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不发生溺水事故;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和拥挤踩踏事故;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煤气中毒事故;不发生聚集性传染病疫情;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三、工作措施: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1、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以对师生高度负责的精神,不断提高对学校安全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切实解决“观念陈旧、标准不高、工作满足于一般化”的问题,要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来要求、警示、督促自己,在外部条件还一时不能完善的前提下,更要增强学校自身的责任意识,把学校安全工作做细做实,充分发挥我们的主观能动性,依靠扎实的工作、严格的管理和精心的关爱,去弥补外部条件的不足。

2、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谁主办,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职责,健全管理,学校与教师及班主任教师、班主任与学生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制,实行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在我校推行“一岗双责,全员安全”制度,要求我校教师,人人一岗双责,一手抓教学,一手保安全,两手一起抓,两手一样硬,安全工作齐抓共管,会会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促安全,一切围着质量转,一切为了安全干,在全校形成“全员安全”的良好氛围。

3、扎实开展安全教育。严格落实学校安全的法律法规,本着“教在开展安全教育,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遵循各学校安全工作特点和学生特点,开设安全课程、开足课时,充分利用网络、广播、宣传橱窗、黑板报、专题讲座、班会、团队活动等多种形式,重点对学生进行系统的安全教育,将安全教育与课堂教学、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相结合,融入育人全过程。在开学初、期中、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教育学生甄别不安全的因素,远离不安全的场所,不参加没有安全保证的各项活动。上好开学第一课,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注意安全”的浓厚氛

围。将安全教育作为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使学校管理人员、教师熟练掌握应急避险、逃生自救、疾病防控、消防疏散、防洪防汛防溺水等知识,确保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指挥有序,处置得力。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以上各种安全演练,进一步提高师生的应急避险和自救自护能力。对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专业培训,提高安全综合管理水平和能力。

4、严抓常规安全工作落实。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和季节性安全管理特点,以学期为阶段科学编制好安全管理配档表,安排落实常规安全工作,实行每月一总结一报告的“月结月报”制度。按照“早发现、早整改、早落实、早消除”的“四早”原则,采取专项整治检查与综合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安全隐患台帐,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1)落实学校安保措施,切实落实“三防”措施,学校保安履行职责,严格门卫管理和出入登记制度,上课期间实行校园封闭管理。

(2)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应急救援机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师生有序疏散。

(3)加强校内值班巡逻,特别是加强对易发事故区域的夜间巡逻,避免各类针对师生侵害事件的发生。

(4)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劝诫家长不乘坐无牌无证、非法运营的“黑车”等不安全的车辆;教育学生不驾驶电瓶车、摩托车或搭乘摩托车等机动车上放学;严禁使用报废车、拼装车、农用机动车接送学生,严禁接送车辆超速、超载行驶,确保学生交通安全;配合有关部门,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等设施。

(5)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学校建筑物、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维修或更换,本校无力解决或无法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及时书面报告教育管理中心,教育管理中心视情况报告区教育局和当地党委政府。

(6)加强学生饮食卫生管理,严格落实食堂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制度,加强制作和储存环节监管,确保师生饮食卫生安全。要加强学校卫生防疫工作,广泛宣传预防疾病的卫生知识,加强学生体育锻炼,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落实“三检”制度,一旦发生疫情,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有效阻断传播途径,严防疫情在校内发生。

(7)加强学校管理,配备的安保人员必须负责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睡觉,做好学生的出入登记。

(8)加强消防安全防控,按照《消防法》的要求,配足配齐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消防设施,保证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施完好有效;及时清理楼道、楼梯间堆积物,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对易发火灾部位重点监控和管理,对老化用电线路、超负荷线路、违章线路要及时拆除、更换、改造,严禁私接乱拉电线和违章用电、违规用火,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9)加强管制*管理,各校定期进行管制*的检查和收缴。

(10)严格大型活动审批制度,落实安全措施和工作预案,严防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11)要加强夏季防洪、防汛工作力度,做好防洪预案及周边水河的管理,教育学生不能私自下河下塘洗澡,确保防洪防汛防溺水安全工作。

(12)加强冬季学生用煤取暖教育,预防学生煤气中毒事件发生。

(13)落实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上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课或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同时,要严格事故报告制度,学校、幼儿园发生学生伤亡事故,要在第一时间内报告教育管理中心。

5、优化学校安全周边环境。以本校及周边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为平台,加强与公安局、安监局、工商局、等部门的联系,按照“属

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对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安全工作的要求,召开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学校周边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学校安全防护体系。

6、及时有效处置应急安全事件。做好安全工作的预警、预报、预防,建立市、镇、校三级学校安全管理网络,快速及时传递信息,做到“安全不过夜”。关注、搜集学校安全灾害信息和网络舆情,及时报告领导,争取工作主动。建立安全工作人员24小时手机值班制度,做到应急事件随时报告,并及时掌握、报告事态进展情况。制定各类安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救援队伍,做到及时、有效、处置得力,杜绝群体事件的发生。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应用市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_细则_网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2370 字

+ 加入清单

应用市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

常州市新制订了《常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下面是常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的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常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意见》(苏政发〔20xx〕51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意见》的通知(常政办发〔20xx〕123号)文件精神,市财政对20xx-20xx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以及充换电设施建设费用给予补贴。为切实加快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及时兑付补贴资金,特制定本细则。

一、资金补贴对象

市财政资金补贴对象为本市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包括公交、出租、公务、环卫、物流、电力、企业通勤等)、私人消费者;承建充换电设施的服务运营单位。

二、资金补贴范围和标准

(一)20xx年、20xx年购车补贴范围

市财政对公共服务领域及私人应用领域在本市购置并上牌的列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给予资金补贴。

(二)20xx年、20xx年购车补贴标准

1.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补贴标准(单位:万元/辆):

市财政补贴标准,将根据中央财政和省财政补贴标准,结合本市推广实际再行确定。

(三)充换电设施补贴标准

对充换电服务运营单位承建的充换电设施费用,市财政给予15%补贴。

三、资金补贴方式

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拨付给相关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

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拨付给汽车销售机构。汽车销售机构以扣除财政补贴资金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私人消费者。

充换电设施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拨付给承建服务运营单位。

四、资金承担机制

中央省驻常单位、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购置新能源车辆所需财政补贴,由市级财政承担;

各辖区机关事业单位购置新能源车辆所需财政补贴,由同级财政承担;

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和戚墅堰区的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不含区属机关事业单位)、私人消费者购置新能源车辆所需财政补贴和承建充换电设施的服务运行单位所需财政补贴,均由市级财政承担。

武进区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私人消费者购置新能源车辆和承建充换电设施的服务运行单位所需财政补贴,由武进区财政承担。

五、资金补贴申报流程

(一)市财政补贴申报实行分级申报制度

1.新能源汽车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中央省驻常单位、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直接向市财政局和市经信委提出申请;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向所在区财政局、经信局(经发局)申请,各区财政局、经信局(经发局)初审汇总后,向市财政局和市经信委提交本地区申请材料。

2.新能源汽车私人消费者:由新能源汽车销售机构根据新能源汽车私人消费者的户籍或暂住地所在区,向其户籍或暂住地所在区财政局、经信局(经发局)提出申请,各区财政局、经信局(经发局)初审汇总后,向市财政局和市经信委提交本地区申请材料。

3.充换电设施的承建服务运营单位:中央省驻常单位、市属单位的,直接向市财政局和市经信委提出申请;其他单位向所在区财政局、经信局(经发局)提出申请,各区财政局、经信局(经发局)初审汇总后,向市财政局和市经信委提交本地区申请材料。

(二)各区于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市财政局和市经信委提交本地区申请拨付资金报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资金汇总表(见附件1)、相关申请材料。

充换电站设施建设市级财政补贴申请报告于充换电设施建设完成、通过验收并正式投入运营后15个工作日内提出。

六、资金补贴申报材料

(一)申请车辆购置财政补贴资金的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1.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件2)

2.车辆购销合同、购销发票等凭证;

3.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复印件;

4.由汽车销售机构提供的其车型列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批次凭证;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申请私人消费领域车辆购置财政补贴资金的,由新能源汽车销售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件3);

2.车辆购销合同、购销发票等凭证;

3.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复印件;

4.由汽车销售机构提供的其车型列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批次凭证;

5.由消费者、销售机构双方签字的新能源汽车私人领域购车补贴确认表(见附件4);

6.私人消费者户籍或暂住证复印件;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申请充换电设施建设财政补贴资金的承建运营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件5);

2.交通、环保、规划、用地等有关部门的建设许可批复文件复印件;

3.项目建设和运营规划书;

4.建设成本预算,有关设备的购置合同、发票,工程建设委托合同等;

5.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项目竣工决算报告及充换电设施投资清单(主要包括形成固定资产的配电、充电、换电、监控、通讯等设施、设备投入,不含土地等投入);

6.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项目验收合格证明;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七、资金管理与监督

申请财政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区财政局、经信局(经发局)承担对申请材料的审核责任。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将追缴补贴资金、取消补贴资格,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江苏省财政监督办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

1.金坛市、溧阳市参照本实施细则,制订本地区的财政补贴实施细则。

2.本实施细则由市财政局、市经信委负责解释。

3.省财政补贴按照《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苏财工贸[20xx]64号)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