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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考评细则(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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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红旗班评比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17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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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班级管理质量,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建立良好的班级竞争机制,增强学生的集体主义观念,形成良好的学风、班风、校风,我校决定对班级管理情况进行量化考评,每月评选流动红旗先进班。特制定本细则

一、评比内容

班级常规管理积分是对各班常规工作量化考核的结果。班级常规工作包括:卫生、升旗集会、班会日志、黑板报、主题队会、学生违规情况、安全员到岗情况、违规停车等方面。

二、考核标准

(一)环境卫生(本项20分,以下各项有问题扣0.5分。)

1、教室卫生

教室要做到:

(1)地面整洁,无脏物;

(2)墙壁整洁无乱张贴,两边标语悬挂整齐,学习园地、宣传栏等布置整齐有序;

(3)房顶及电风扇叶、灯管、灯管罩应保持清洁;

(4)桌椅摆放应注意整齐,做到横平竖直,间距适中;

(5)讲台里外干净,不堆放杂物,讲台桌桌面应保持清洁,桌斗干净无杂物;

(6)门窗应保持干净,无乱张贴;

(7)班级走廊应注意保持清洁,无堆放,无杂物,墙壁无脚印;

(8)教室黑板应干净,框内无粉尘;

(9)卫生工具应摆放整齐,不得随处丢放。

2、卫生区

卫生区地面要求洁净,无杂物,建筑物没有乱涂乱画现象,墙面、镜匾及宣传栏要保持干净无尘土。

(二)少队活动(本项20分,没有队会记录的要扣0.5分,既没有开又没有记录的扣1分,程序不规范的酌情扣分)

1、主题队会

(1)按时开展,主题鲜明;

(2)程序规范,礼仪规范;

(3)活动面向全体队员;

(4)活动形式新颖,重点突出,恰当合理。

2、少队活动记录表

填写要程序清楚,字迹工整,内容详细完整且真实。

(三)班级文化(本项20分,没有办板报和班级小明星栏的扣1分,整体效果不好的酌情扣分)

1、黑板报

(1)刊头醒目,大小适中,突出主题;

(2)版面要求美观大方,创意新颖,色彩协调图文及装饰布局合理;

(3)内容要健康、新鲜、充实,紧扣主题;

(4)板书美观、使用规范字,无错别字;

(5)整体效果设计和谐,给人一种美的享受;

(6)黑板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活动主题要与少先队的活动计划内容相关联。

2、墙壁文化

(1)有班级特色;

(2)标语悬挂整齐,学习园地、宣传栏内容及时更新,布置整齐有序;

(3)“四表”张贴有序、完整。

3、升旗班

(1)班级入场队列整齐、口令清晰、步调一致;

(2)主升旗手升旗速度与国歌节奏一致,副升旗手甩旗动作标准规范,护旗手动作简洁迅速;

(3)升旗班级介绍,内容要简明,富有创新;

(4)指挥动作标准到位,节拍准确;

(5)主持人仪态自然,声音洪亮,吐字清晰,具有号召力。

4、集会班

(1)集合列队要快、静、齐,不迟到;

(2)唱国歌时声音要洪亮,行队礼时动作要规范,精心倾听发言人讲话,讲话结束后礼貌鼓掌;

(3)活动结束后,听从指挥有序退场,不抢先、不喧哗;

(4)学生红领巾佩戴率达到100%;

(5)校服着装率达到90%。

(五)班级管理(本项30分,追逐打闹、违规停车、安全员不到岗一人次扣0.1分,依次累加。)

1、班会、少队活动专课专用,不随意调课或挪作他用;

2、班队活动计划、各项活动的学生作品及时上交;

3、班级管理日志填写、上报及时,内容填写完整、详细、真实;

4、按时放学、清场;

5、各班要严格按学校要求安排安全员规范上岗,安全员要认真负责,维持好本班课间纪律;

6、教育好学生不要在校园、教室、走廊内追逐打闹,要做到入室即静、入座即学;

7、上学、放学一定要遵守学校的接送制度,接送车辆一定要在50米以外停车。

(二)评比办法

1、环境卫生每周四由学校大队委下午第三节课定时检查,学校卫生领导小组每周不定时检查1—2次;

2、主题队会、黑板报每周四下午第三节课由学校大队委定时检查,少队部将进行随机检查;

3、升旗仪式每周一由学校大队委和思政安全处进行检查;

4、班级管理以日志记录表、值周记录表和实际检查相结合;

5、检查结果将每周一公布,每月一小结;

6、班级“流动红旗”竞赛评比的五大项目,由大队委思政安全处负责检查,采用定期查、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对各班常规管理积分思政安全处将每周汇总一次并公布,每月将对各年级进行评比一次,各年级第一名为流动红旗先进班,若得分并列,一并授予流动红旗,连续评上的连续挂;

7、本评比细则(试行)的解释权属于实验小学,在实际操作中逐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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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全文_细则_网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金融,期货,全文共 67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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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期货交易行为,保护期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组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交易。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交易所组织的期货、期权交易活动。交易所、会员、客户、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应当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 品种与合约

第四条 交易所上市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交易品种。

第五条 期货合约是指由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

第六条 期权合约是指由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买方有权在将来某一时间以特定价格买入或者卖出约定标的物(包括期货合约)的标准化合约。

第七条 期货合约主要条款包括合约标的、报价单位、最小变动价位、合约月份、交易时间、最低交易保证金、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最后交易日、交割方式、交易代码等。

第八条 期权合约主要条款包括合约标的、报价单位、最小变动价位、合约月份、交易时间、执行价格间距、卖方交易保证金、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最后交易日、执行方式、交易代码等。

第九条 合约的附件与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交易日为每周一至周五 ( 国家法定假日除外)。每一交易日各品种的交易时间安排, 由交易所另行公告。

第三章 会员管理

第十一条 会员是指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交易所批准,有权在交易所从事交易或者结算业务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第十二条 交易所的会员分为交易结算会员、全面结算会员、特别结算会员和交易会员。

第十三条 交易结算会员、全面结算会员和特别结算会员具有与交易所进行结算的资格。

交易结算会员只能为其客户办理结算、交割业务。

全面结算会员可以为其客户和与其签订结算协议的交易会员办理结算、交割业务。

特别结算会员只能为与其签订结算协议的交易会员办理结算、交割业务。

第十四条 交易会员可以从事经纪或者自营业务,不具有与交易所进行结算的资格。

第十五条 会员的接纳、变更和终止,须经交易所会员资格审查委员会预审,董事会批准,报告中国证监会,并予以公布。

第十六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交易所从事规定的交易、结算和交割等业务;

(二)使用交易所提供的交易设施,获得有关期货交易的信息和服务;

(三)按照交易所交易规则行使申诉权;

(四)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七条 会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遵守交易所的章程、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决定;

(三)按照规定缴纳各种费用;

(四)接受交易所监督管理;

(五)履行与交易所所签订协议中规定的相关义务;

(六)交易所规定应当遵守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 申请成为交易所会员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第十九条 申请或者变更会员资格应当向交易所提出书面申请,在获得交易所批准后,与交易所签订相关协议。

第二十条 会员发生合并、分立的,应当向交易所重新申请会员资格,由交易所进行审核。

第二十一条 交易所建立会员联系人制度。会员应当设业务代表一名、业务联络员若干名,组织、协调会员与交易所的各项业务往来。

第二十二条 会员违反交易所的会员管理规定或者不再满足会员资格条件的,交易所有权暂停其业务或者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二十三条 交易所制定会员管理办法,对会员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章 交易业务

第二十四条 期货交易是指在交易所内集中买卖某种期货合约、期权合约的交易活动。

第二十五条 会员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向交易所申请设立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席位。

第二十六条 客户委托会员进行交易,应当事先通过会员办理开户登记。

第二十七条 会员在为客户开立账户前,应当向客户出示《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经客户签字确认后,与客户签订《期货经纪合同》。

第二十八条 交易所实行客户交易编码制度。会员和客户应当遵守一户一码制度,不得混码交易。

第二十九条 客户可以通过书面、电话、互联网等委托方式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方式,向会员下达交易指令。

第三十条 交易指令分为市价指令、限价指令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指令。

市价指令是指不限定价格的、按照当时市场上可执行的最优报价成交的指令。市价指令的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

限价指令是指按照限定价格或者更优价格成交的指令。限价指令当日有效,未成交部分可以撤销。

第三十一条 会员接受客户委托指令后,应当将客户的所有指令通过交易所集中交易,不得进行场外交易。

第三十二条 交易指令成交后,交易所按照规定发送成交回报。

第三十三条 每日交易结束后,会员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并核对成交记录。

会员有异议的,应当在当日以书面形式向交易所提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视为对成交记录无异议。

第三十四条 交易所实行套期保值额度审批制度。套期保值额度由交易所根据套期保值申请人的现货头寸、资信状况和市场情况审批。

第三十五条 会员进行期货交易,应当按照规定向交易所缴纳手续费。

第五章 结算业务

第三十六条 结算业务是指交易所根据交易结果、公布的结算价格和交易所有关规定对交易双方的交易盈亏状况进行资金清算和划转的业务活动。

第三十七条 期货交易的结算,由交易所统一组织进行。

第三十八条 交易所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交易所对结算会员进行结算,结算会员对其受托的交易会员进行结算,交易会员对其客户进行结算。

第三十九条 交易所实行保证金制度。保证金是交易所向结算会员收取的用于结算和担保期货合约履行的资金。

经交易所批准,会员可以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

第四十条 保证金分为结算准备金和交易保证金。结算准备金是指未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交易保证金是指已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

第四十一条 结算会员向交易会员收取的保证金不得低于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标准。结算会员有权根据市场运行情况和交易会员的资信状况调整对其收取保证金的标准。

第四十二条 交易所在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开设专用结算账户,用于存放结算会员的保证金及相关款项。

结算会员应当在保证金存管银行开设期货保证金账户,用于存放其客户及受托交易会员的保证金及相关款项。

第四十三条 交易所与结算会员之间的期货业务资金往来应当通过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和结算会员专用资金账户办理。

第四十四条 会员应当将客户缴纳的保证金存放于期货保证金账户,并与其自有资金分别保管,不得挪用。

第四十五条 交易所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第四十六条 结算会员结算准备金余额低于规定水平且未按时补足的,如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规定的最低余额,不得开仓;如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交易所可以按照规定对其进行强行平仓。

第四十七条 交易会员只能委托一家结算会员为其办理结算交割业务,交易会员应当与结算会员签订协议,并将协议报交易所备案。

第四十八条 交易会员和结算会员可以根据交易所规定,向交易所申请变更委托结算关系,交易所审批后为其办理。

第四十九条 结算会员应当建立结算风险管理制度。结算会员应当及时准确地了解客户及受托交易会员的盈亏、费用及资金收付等财务状况,控制客户及受托交易会员的风险。

第五十条 交易所应当按照手续费收入的20%的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风险准备金应当单独核算,专户存储。

第六章 交割业务

第五十一条 期货交易的交割,由交易所统一组织进行。

第五十二条 期货交割采用现金交割或者实物交割方式。

第五十三条 现金交割是指合约到期时,按照交易所的规则和程序,交易双方按照规定结算价格进行现金差价结算,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的过程。

第五十四条 实物交割是指合约到期时,按照交易所的规则和程序,交易双方通过该合约所载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的过程。

第七章 风险控制

第五十五条 交易所实行价格限制制度。价格限制制度分为熔断制度与涨跌停板制度。熔断与涨跌停板幅度由交易所设定,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调整期货合约的熔断与涨跌停板幅度。

第五十六条 交易所实行持仓限额制度。持仓限额是指交易所按照一定原则规定的会员或者客户持有合约的最大数量,获批套期保值额度的会员或者客户持仓不受此限。同一客户在不同会员处开仓交易的,其对某一合约的持仓合计不得超出该客户的持仓限额。

第五十七条 交易所实行大户持仓报告制度。会员或者客户对某一合约持仓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持仓报告标准的,会员或者客户应当向交易所报告。客户未报告的,会员应当向交易所报告。

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制定并调整持仓报告标准。

第五十八条 交易所实行强行平仓制度。会员或者客户存在违规超仓、未按照规定及时追加保证金等违规行为或者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交易所有权对相关会员或者客户采取强行平仓措施。

强行平仓盈利部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发生的费用、损失及因市场原因无法强行平仓造成的损失扩大部分由相关会员或者客户承担。

第五十九条 交易所实行强制减仓制度。期货交易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或者市场风险明显增大情况的,交易所有权将当日以涨跌停板价格申报的未成交平仓报单,以当日涨跌停板价格与该合约净持仓盈利客户按照持仓比例自动撮合成交。

第六十条 交易所实行结算担保金制度。结算担保金是指结算会员依交易所规定缴纳的,用于应对结算会员违约风险的共同担保资金。

第六十一条 交易所实行风险警示制度。交易所认为必要的,可以分别或者同时采取要求会员和客户报告情况、谈话提醒、发布风险警示函等措施,以警示和化解风险。

第六十二条 期货交易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或者市场风险明显增大情况的,交易所可以采取调整涨跌停板幅度、提高交易保证金标准及强制减仓等风险控制措施化解市场风险。

交易所采取强制减仓措施的,应当经交易所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审议批准。

采取上述风险控制措施后仍然无法释放风险的,交易所应当宣布进入异常情况,由交易所董事会决定采取进一步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六十三条 结算会员无法履约时,交易所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暂停开仓;

(二)按照规定强行平仓,并用平仓后释放的保证金履约赔偿;

(三)依法处置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

(四)动用该违约结算会员缴纳的结算担保金;

(五)动用其他结算会员缴纳的结算担保金;

(六)动用交易所风险准备金;

(七)动用交易所自有资金。

交易所代为履约后,由此取得对违约会员的相应追偿权。

第六十四条 有根据认为会员或者客户违反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并且对市场正在产生或者将产生重大影响的,为防止违规行为后果进一步扩大,交易所可以对该会员或者客户采取下列临时处置措施:

(一)限制入金;

(二)限制出金;

(三)限制开仓;

(四)提高保证金标准;

(五)限期平仓;

(六)强行平仓。

前款第(一)、(二)、(三)项临时处置措施,可以由交易所总经理决定,其他临时处置措施由交易所董事会决定,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八章 异常情况处理

第六十五条 在期货交易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可以宣布进入异常情况,采取紧急措施化解风险:

(一)因地震、水灾、火灾等不可抗力或者计算机系统故障等不可归责于交易所的原因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

(二)会员出现结算、交割危机,对市场正在产生或者将产生重大影响;

(三)出现本规则第六十二条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后仍未化解风险;

(四)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况。

出现前款第(一)项异常情况时,交易所总经理可以采取调整开市收市时间、暂停交易等紧急措施;出现前款第(二)、(三)、(四)项异常情况时,交易所董事会可以决定采取调整开市收市时间、暂停交易、调整涨跌停板幅度、提高交易保证金、限期平仓、强行平仓、限制出金等紧急措施。

第六十六条 交易所宣布进入异常情况并决定采取紧急措施前应当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六十七条 交易所宣布进入异常情况并决定暂停交易的,暂停交易的期限不得超过3个交易日,但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延长的除外。

第九章 信息管理

第六十八条 交易所期货交易信息所有权属于交易所,由交易所统一管理和发布。

第六十九条 交易所期货交易信息是指期货、期权上市合约的交易行情、各种交易数据、统计资料、交易所发布的各种公告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七十条 交易所发布的信息包括:合约名称、合约月份、开盘价、最新价、涨跌、收盘价、结算价、最高价、最低价、成交量、持仓量及其持仓变化、会员成交量和持仓量排名等其他需要公布的信息。

信息发布应当根据不同内容按照实时、每日、每周、每月、每年定期发布。

第七十一条 交易所应当采取有效通讯手段,建立同步报价和即时成交回报系统。

第七十二条 交易所的行情发布正常,但因公共媒体转发发生故障,影响会员和客户交易的,交易所不承担责任。

第七十三条 交易所、会员不得发布虚假的或者带有误导性质的信息。

第七十四条 交易所、会员和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不得泄露业务中获取的商业秘密。

经批准,交易所可以向有关监管部门或者其他相关单位提供相关信息,并执行相应的保密规定。

第七十五条 为保证交易数据的安全,交易所应当实行异地数据备份。

第七十六条 交易所管理和发布信息,有权收取相应费用。

第十章 监督管理

第七十七条 交易所依据本规则和有关规定,对与交易所期货交易有关的业务活动实施自律监督管理。

第七十八条 交易所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为:

(一)监督、检查期货市场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规则的落实执行情况,控制市场风险;

(二)监督、检查各会员业务运作及内部管理状况;

(三)监督、检查各会员的财务、资信状况;

(四)监督、检查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与期货有关的业务活动;

(五)调解、处理期货交易纠纷,调查处理各种违规案件;

(六)协助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执行公务;

(七)对其他违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造市场风险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第七十九条 交易所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查阅、复制与期货交易有关的信息、资料;

(二)对会员、客户、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以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等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取证;

(三)要求会员、客户、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以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等被调查者对被调查事项做出申报、陈述、解释、说明;

(四)交易所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所必需的其他职权。

第八十条 交易所、会员和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有关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的规定。

第八十一条 交易所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行使调查、取证等职权,会员、客户、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应当配合。

第八十二条 会员、客户、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应当接受交易所对其期货业务的监督管理,对不如实提供资料、隐瞒事实真相、故意回避调查或者妨碍交易所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单位和个人,交易所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限制性措施或者进行处罚。

第八十三条 交易所每年应当对会员遵守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的情况进行抽样或者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中国证监会。

第八十四条 交易所发现会员、客户、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在从事期货相关业务时涉嫌违规的,应当立案调查;情节严重的,交易所可以采取相应措施防止违规行为后果进一步扩大。

第八十五条 交易所工作人员不能正确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会员、客户、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有权向交易所或者中国证监会投诉、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应当严肃处理。

第八十六条 交易所制定违规违约处理办法对违规违约行为进行处理。

第八十七条 交易所在中国证监会统一组织和协调下,与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和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等相关机构,建立对期货市场和相关市场的信息共享等监管协作机制。

第十一章 争议处理

第八十八条 会员、客户、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之间发生的有关期货业务纠纷,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交易所调解。

第八十九条 提请交易所调解的当事人, 应当提出书面调解申请。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交易所制作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第九十条 当事人也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十一条 会员与交易所发生争议,可以依照与交易所签订的协议约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九十二条 交易所可以根据本规则制定实施细则或者办法。

第九十三条 本规则由交易所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九十四条 本规则的制定和修改须经交易所股东大会通过,报中国证监会批准。

第九十五条 本规则自20xx年6月27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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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司车队管理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9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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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此制度是为了规范车队管理,降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公司形象。

第二章:司机的责任和义务

第一条:司机的责任

一、安全行车。遵守交通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

二、车队队长全权对其下属所有驾驶员的管理。

第二条:司机的义务

一、车辆日常保养维护,保证车况良好。车辆内外干净整洁。

二、服从领导和车队长的工作安排,按时按量按质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第三章:奖惩

第一条:因驾驶员本人主观意识造成的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由驾驶员自己承担罚款,需要扣分的也一并由驾驶员自己承担,坚决杜绝闯红灯,经常性超速等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事件的出现。严重违反并触犯国家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条:经常不清洗车辆的、不做好车辆日常维护的、不服从领导和车队长安排的,由车队长酌情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公司,公司每个月定时抽查各车辆的卫生状况和运行状态。

第三条: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过路费、油耗、配件修理等,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情节特别恶劣的,将处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经济及法律责任。公司鼓励和弄虚作假、破坏公司形象的行为作斗争,在外能劝止、举报这种行为的,公司将给以重奖,并为其保密。

第四条:司机一律不得私自动用公司车辆拉私活。一经发现公司将予以重罚或辞退。司机在路上严禁随意带人,一经发现公司将予以每人每次50圆的罚款。

第四章:车辆的修理和维护保养

第一条:车辆需要修理的,须经车队长认可并上报办公室备案,定点修理,换下来的旧零件一律带回公司。对因有特殊情况需到指定地点以外修车的,必须报告办公室车队长批准。车辆在区外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原则上要报告车队,将车辆拖到指定维修厂修理。确需在外地修车的,应按程序请示汇报,经办公室同意后方可修车。否则,不予报销修理费用。

第二条:因司机操作不当、违规肇事、保养不到位而造成的损失,由司机自行承担保险赔付以外的损失。

第五章: 车辆的调度第一条:公司所属车辆全部收归公司办公室统一调配。

由车队调度全权负责。 第二条:驾驶员在接到调度的出车任务后应按时按量按质完成运输任务。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出车的,应及时向车队报告,说明缘由,待车队长批准。无故不出车,不能完成运输任务的,公司将严厉处理,酌情做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第六章:其他

第一条:出现本制度未尽事宜,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第二条:本制度自20xx年9月26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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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第七章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实施细则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细则,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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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就存在安全,安全生产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为了强化安全管理,根据我项目部实际,特制定安全奖罚制度实施细则如下:

第一条 劳动安全纪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任何工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每一人次罚款50元,班组成员中有三人不戴安全帽,罚班组长200元,五人以上不戴安全帽,罚班组长1000元;帽壳已坏,不起安全防护作用,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元;一人连续被罚三次以上,将停工学习,因不戴安全帽而发生了轻伤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自负;

2.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高跟鞋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元,班组成员一次有三人被处罚,罚班组长100元;

3.酒后人员严禁作业,如发现酒后作业人员每一人次罚款50元,酒后作业发生任何事故后果自负,造成他人事故者除承担经济责任外,将视其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

4.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发现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每一人次罚款20元,因小孩年幼无知而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责任由监护人自负,因乱动机械设备而造成经济损失者,由监护人全部负责;

5.严禁机械工在工作岗位看书、干私活。发现在工作岗位看书、干私活,每一人次罚款20元,处罚后仍不改正者,加倍处罚;

6.木工、易燃作业处严禁吸烟发现吸烟者,每一人次罚款20元。

第二条 临时用电

1.施工现场线路架设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有一处不设横杆,不用绝缘子、线路一把抓,罚款20元;

2.闸刀保险丝必须匹配,有一处保险丝用铝丝、铜丝代用,罚款50元;

3.总配电箱、闸刀箱不加锁,下班后不拉闸,无防御措施,一处每次罚款20元;

4.手持电动工具,照明线路不使用、安装漏电保护器,一处罚款20元;

5.电气设备有按规程作接零保护,接地接零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20元;

6.临时照明线路高度不符和要求,动力、照明线路通过金属脚手架无绝缘隔离保护,线路拖地,老化破皮,漏电等发现一处罚款10元。

第三条 机械设备

1.手持电动设备在使用时不用防触电的个人防护用品,发现一处罚款20元;

2.操作木工电锯、平刨带手套者,每一人次罚款10元;

3.操作木工电锯不用防护挡板,操作木工平刨不用护指键推板、推棍每一人次罚款10元。

第四条 基槽边防护

二米以下基槽不设防护支护,不设围挡,每10沿长米,扣罚架子工班组长10元。

第五条 其它

1.木工支模板,将支撑顶在脚手架上,引起外架变形、倾斜,每10沿长米,扣罚班组长20元;

2.未经施工管理人员同意,私自将支护、围挡拆除,每一处扣罚拆除者所在班组长20元;

3.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损坏安全防护设施、防护装置、安全宣传标牌者,按损坏实物原值加倍罚款,从工资中扣除;

4.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向基槽内抛物件,发现一次,罚款20元,造成事故者,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条 奖励

项目部设立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安全生产特别奖其条件如下:

生产管理人员:

1.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尽职尽责搞好安全工作,部违章指挥;

2.所管工种班组全年无因工伤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设备事故;

3.所管工种班组坚持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做到无伤害,无违章操作现象;

4.坚持对所管工种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强,现场安全管理资料齐全;

5.所管工程项目安全达标达到全优良标准。

生产工人:

1.能够认真学习,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到三不伤害,无违章操作现象;

2.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为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献计献策;

3.坚持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全年无事故;

4.在紧急关头排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了人生伤亡事故。

安全罚款用于安全奖励基金,不得挪作他用;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每年评比一次,年终给予;安全生产特别奖可随时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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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综治述职报告范文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2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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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我们XX乡按照县委、县政府对于综治工作的一些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十九大会议精神作为根本指导,坚持用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治理观,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把优化社会发展的环境作为加快社会经济发展的重点措施来抓,确保了社会稳定,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全乡经济持续、健康的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平安网络

一年来,我们着重从加强思想认识、完善组织网络、在落实上级政策等方面下工夫。

1、健全组织机构、责任落实到位。

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当作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来抓,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年内党委工作要点,每季度主持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平安创建,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综合治理方案,了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调整和充实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各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提供办公场所,下设办公室,负责平安建设工作的协调、检查指导和考核验收等工作。

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订了“平安XX乡”的总体计划,加强了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落实了各项综合防范措施。每季度坚持召开综合治理全体成员会议,积极搜集掌握本乡不稳定因素并进行分析研究,制定预案。

制定了治保干部管理办法,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防范制度,编印平安建设便民服务卡发给各行政村,有效保证乡村治安防范工作。

2、完善网络覆盖。

为了增强乡村防控功能,我们重点从完善组织网络方面下工夫。组织了5个由乡班子成员为组长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督导组,抽调**名精干力量组成乡级社会治安机动巡逻摩托队。

在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各行政村也建立相应组织,设立专职综合治理工作人员,并明确各级平安建设工作目标,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组织村民义务治安巡逻队在村内巡逻,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网络。

在各行政村安装红外线探头、平安互助网和路灯,其中在乡政府驻地的4个关键位置进行重点监控,全乡实行全天候监控,弥补了人防、物防的不足,由此构建了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网络。

二、坚持开展“严打”和重点整治专项斗争

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全方位的“打、防、控”一体化网络,完善社会治安的长效机制。我乡地处县县交界地带,交通便利,各种社会治安问题比较突出,犯罪分子作案相当猖獗。

针对我乡社会治安状况,我们认真分析,排查对治安混乱的村和单位开展专项斗争和重点整顿。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一年来共接受报警26起,全部出警和处警,其中立刑事案件起,破案起(其中辖区外案件起),受理治安案件起,查处起,通过查破案件,打打击和处理各类违法人员**人(其中逮捕**人,行政拘留**人)。

三、坚持围绕加大宣传,提升安全防范和法制意识

我们以治安防范宣传、普法宣传、反邪教、禁毒宣传一项内容为宣传重点,积极提升乡行政村民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

在治安防范宣传中,我们通过黑板报、宣传单、座谈会等形式,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防范知识,提高村民自防能力。如派出所特别针对一些犯罪分子利用部分干部群众贪财心理等情况,深入农村,开展现场警示教育,以提高村民的自治防范能力。

在普法宣传过程中,采取了“四个一”即建立一块法制宣传园地、设立一只法律服务箱,赠送一本法律知识手册,举办一次法律咨询的宣传形式,把法律知识宣传与法律援助有机结合了起来,较好地营造了宣传氛围,提升了乡村文明环境。

四、排查调处矛盾纠纷

认真开展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消除各种社会因素,维护了社会稳定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利益格局的调整,各种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不断显理出来,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因素不断增多,为化解矛盾纠纷,消除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隐患,针对我乡土地、林木纠纷突出问题做好排查调处工作,全年共调处各类纠纷起,其中调解成功起,家庭婚姻纠纷起。

五、健全奖惩机制

各村及乡直单位长期坚持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常年坚持义务巡逻,本单位无案件发生,经上级考评、乡班子督导记录以及群众反馈的意见,评出名次,年底进行一次性奖惩。

我乡综合治理通过一系列措施的实施,治安状况明显好转,目前,全乡呈现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大好局面。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各项社会事业正在扎实推进。

但综治工作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普法工作任务艰巨,村民学法用法的意识仍不强;

2、治安整治有待加强,治安案件仍时有发生;

3、赌博的现象仍没有彻底铲除;

4、农村的一些积案仍没有彻底调解。

六、20xx年工作打算

根据省、市、县统一部署要求,我主持召开了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制定20xx年工作计划,进一步巩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成果。

(一)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团结带领乡班子成员,扎实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定期召集班子成员研究部署稳定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深入开展“严打”斗争,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把刑事案件总量及发案率降低到最低水平。

(三)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体系和运行机制,把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广泛开展主题系列活动。公安机关要组织多种形式的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和破案、追逃等活动,要组织开展“校园零犯罪”等活动。其它各部门、各单位都要结合自身职责和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效果明显的专题系列活动,以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项措施在基层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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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优秀班主任评比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班主任,全文共 1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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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班级管理,进一步促进良好的班风、学风、校风的形成,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比项目(满分100分)

计划总结(5分)、组织建设(6分)、班级文化(10分)、班队活动(12分)、财产管理(10分)、安全纪律(11分)、清洁卫生(5分)、集会两操(5分)、好人好事(2分)、班级综合成绩(34分)

二、评比细则

1、计划总结:开学一周内制订切实可行的班队工作计划,按时上交。(2、5分)期末按时上交班级工作实录、工作总结等有关材料。(2、5分)不交无分,迟交一周减1 分。(看资料)

2、组织建设:班(队)委会配置完整(2分),定期召开班(队)干部会议,每学期不少于4次且有记录(4分)。班(队)委配备不全减0、5分,每学期少于4次班(队)干部会议减0、5分。(看资料)

3、班级文化:教室布置整洁大方、有特色(10分)。教室美化上除黑板报外基本无布置减5分。(检查)

4、班队活动:按计划组织开展班队活动(5分),主题班(队)会每月不少于一次且有资料可查(5分),按学校要求及时开展活动(2)。没按计划开展班(队)活动,少一次减1 分,主题班(队)会少一次减1分,对学校组织开展的应当参与的活动,少参加一次减1分。(查资料与访问)

5、安全纪律:经常开展安全教育、纪律教育且有记录(3分)。养成教育常抓不懈且有资料可查(2分)。在教室、走廊、操场上无疯跑追逐现象(2分),无爬栏杆、围墙、树木、门窗现象(2分),上课期间无私自出校园现象(2分)。在教室、走廊追逐每人次减0.5分,在操场上疯跑追打每人次减0.5分,攀爬栏杆、树木、雕塑、围墙每人次减0.5分,校园内骂人每人次减0.5分,上课期间私自跑出校门每人次减0.5分,放学时队伍混乱或不站队每次减0.5分。(查检查记录)

6、财产管理:门、窗、桌椅无人为损坏现象(5分),放学后关好门、窗、电灯(5分)。门、窗、桌椅人为损坏,不及时报告且找不到损坏者,视情况减1—5分,放学后不关门每次减0.5分,不关窗每次减0.5分,不关灯每次减0.5分。(看检查记录)

7、清洁卫生:每天少先队检查卫生,95%得分为满分者(3分),卫生防病教育抓得实且有资料可查(2分)。教室不干净每次减0.25分,卫生区不干净每次减0.25分, 卫生防病教育不落实, 视情况减0、5—1分。(看检查记录)

8、集会两操:升旗、集会秩序好,纪律严,声音整齐洪亮(2分),出操及时,做操规范(2分),眼保健操做得及时规范(1分)。升旗与集会队伍秩序混乱每次减1 分,做操懒散每次减0.5分。(看检查记录)

9、好人好事:一般情况下有记载,可酌情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有较大影响的好人好事,学校专项表彰并加1分。(看记录)

10、班级综合成绩按名次计分,此项36分。

加分项:

1.得奖情况加分,旗级一、二、三等奖每人次分别记2、1.8、1.6分,总校级1.5、1.3、1.1分,学校级1分。

取最高奖,不重复加分。(满分2分)

2.文体、科技活动的评比每一次分年级计算,获年级团体第一名加2分、第二名加1.8分、第三名加1.5分。

否决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当年先进班级评选资格)

1.违犯学校纪律,造成极坏影响的。

2.出现较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3.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三、考核评比组织机构

班级考核评比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紧密配合组长进行评比活动。

四、评比办法:

1、每学期初评一次,学年度终评一次,终评取两学期的平均分。

2、每学年评出优秀班级两个,对于评出的先进班级和优秀班主任,学校要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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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_细则_网

范文类型:办法,细则,全文共 8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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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为做好奖励工作,保证丰收奖的申报、推荐和评审质量,制定了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以下简称“丰收奖”)是农业部授予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一线做出创造性突出贡献的农业科技人员或组织的荣誉。为做好奖励工作,保证丰收奖的申报、推荐和评审质量,根据《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丰收奖的申报、推荐、评审、授奖等各项活动。

第三条 丰收奖奖励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农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目标,以调动广大农业科技与推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为目的,鼓励农技推广人才扎根基层,服务生产一线,鼓励农业技术研究、教育、推广队伍团结协作、联合攻关,不断探索农技推广新模式,提高农技推广能力和效率。

第四条 丰收奖包括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贡献奖和合作奖三种奖项。成果奖设一、二、三等奖,贡献奖和合作奖不分设奖励等级。获奖人员在晋升职称、职务、评选先进时,成果奖一、二、三等奖分别按丰收奖一、二、三等奖对待,贡献奖和合作奖均按丰收奖一等奖对待。丰收奖每三年评一次。丰收奖的推荐、评审和授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科学的评审制度。

第五条 凡获得丰收奖个人荣誉证书的人员,均为丰收奖主要完成人。行政机关、公务员不得作为丰收奖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在项目中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丰收奖的主要完成人。同一人同一年度内不得同时作为丰收奖两个以上(含两个)报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第六条 主要完成人不能作为本项目的验收或评价(鉴定)小组成员。丰收奖授奖证书不作为确定科学技术成果权属的直接依据。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丰收奖奖励委员会(以下简称“奖励委员会”)是丰收奖的决策管理机构,设在农业部,负责制订丰收奖奖励政策,指导和监督丰收奖评审工作,审定丰收奖拟获奖项目、人员及等级。奖励委员会由农业部部领导、相关行业司局负责同志和有关农业科技专家组成。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奖励办公室”),奖励办公室设在农业部科技教育司,负责丰收奖的组织评审和日常管理工作以及农业部部属三院、有关部属事业单位申报丰收奖的初评工作。

第八条 丰收奖省级评审小组是丰收奖在地方的组织管理机构,由各省(区、市)农业厅(委、局)牵头成立,负责本省丰收奖的申报、初评和推荐工作。省级评审小组由本省从事农业科研、教学、推广以及行政管理的专家代表7-9人组成,其中行政管理专家不得超过2人,并兼顾行业和学科平衡。

第九条 丰收奖评审专家组是丰收奖的执行评审机构,由奖励办公室组建,负责对全国经过初评后推荐的丰收奖进行评审,并提出获奖项目及等级和人选、团队建议,报奖励委员会审核。

第三章 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

第十条 奖励范围:国家、地方财政资助或个人、社团自行组织实施的农业技术推广项目。

第十一条 奖励数量:每次奖励不超过400项。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约占15%,二等奖约占40%,三等奖约占45%。

第十二条 评审标准:

(一)一等奖

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居国内领先水平,与国内同类先进技术相比,其主要技术(性能、性状、工艺等)参数、经济(投入产出比、性能价格比、成本、规模、效益等)参数取得系列或者特别重大进步,引起该学科或者相关学科领域的突破性发展,为国内外同行所认可;

2.总体技术水平居国内领先,技术集成创新与转化能力很强,技术普及率很高;

3.推广方法与机制有重大创新,组织管理水平国内领先;

4.推进产业发展,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巨大,农民增收很显著。

(二)二等奖

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居国内先进水平,与国内同类技术相比,其主要技术(性能、性状、工艺等)参数、经济(投入产出比、性能价格比、成本、规模、效益等)参数取得显著进步,引起该学科或者相关学科领域的重大发展,为国内同行所认可;

2.总体技术水平国内先进,技术集成创新与转化能力强,技术普及率高;

3.推广方法与机制有较大创新,组织管理水平国内先进;

4.推进产业发展,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重大,农民增收显著。

(三)三等奖

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居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领先水平,与省(自治区、直辖市)同类技术相比,其主要技术(性能、性状、工艺等)参数、经济(投入产出比、性能价格比、成本、规模、效益等)参数取得重大进步,推动了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提高了企业和相关行业竞争能力,为本区域同行所认可;

2.总体技术水平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领先,技术集成创新与转化能力较强,技术普及率较高;

3.推广方法与机制有一定创新,组织管理水平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领先;

4.推进产业发展,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较大,农民增收较显著。

第十三条 申报条件:

(一)近3年内(以申报截止日期上溯3年)通过有关部门组织验收或评价(鉴定)的推广成果;

(二)农产品质量符合地方、行业或国家标准,其中转基因动植物和微生物及其含有转基因成分的产品和加工品,须提交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生产许可证和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生产、加工批准文件的彩色复印件;

(三)具有近三年的成果应用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成果名称、推广应用单位(盖章)、推广应用起止时间、近三年的经济效益(包括新增产值、新增利税和年增收节支总额,单位:万元)以及推广应用产生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四)推广或创新技术中的有关物化新成果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技术发明成果应附有专利证书复印件;

2.动植物育种类成果应附有品种审定(鉴定)证书复印件;获得植物新品种权的,应附有品种权证书复印件;

3.肥料类(含生物肥料)、土壤调节剂应附有肥料登记证复印件;

4.农药(含生物农药)和植物生长调节剂应附有农药登记证复印件;

5.兽药(生物兽药)应附有新兽药注册证或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饲料或饲料添加剂应附有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保密成果应附有同级涉密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无重复报奖内容。已获得国家奖、部级奖的成果,不得再次申报丰收奖;获得过省级及以下奖励的成果可申报丰收奖;

(六)成果无争议;

(七)知识产权明晰,无纠纷。

推广项目的核心技术获得动植物新品种权、专利等知识产权的,优先申报。

第十四条 主要完成人和单位:

(一)主要完成人

1.不超过25人,按照贡献大小排序;

2.须参加本项目实际工作三分之一以上时间,并对项目的设计、技术集成创新、示范推广、技术咨询、培训和开发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

3.县及县以下基层技术人员比例不得低于70%,乡镇农技人员和农民技术员所占比例不少于总人数的30%。

(二)主要完成单位

1.不超过8个;

2.具有法人资格,并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第十五条 申报材料:

(一)申报书;

(二)主要完成人情况表;

(三)项目工作总结、技术总结;

(四)成果验收或评价(鉴定)证书。地方单位牵头完成的成果须是项目下达单位组织或委托项目承担单位主管部门主持验收、评价(鉴定)的成果;自行组织推广的项目成果须是所在地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评价(鉴定)的成果;

(五)县级以上农业或统计部门成果应用证明(项目实施区域3个县以上的,至少3个县提供证明;3个县以下的,每县提供证明);

(六)经济效益报告。经济效益由申报单位自行计算,须填写主要参数,注明使用价格,并说明详细计算过程。产量数据、推广面积、市场价格等须标明统计部门名称,附有测产验收数据;

(七)项目合同书或计划任务书或实施方案。

第十六条 申报与评审程序:

(一)申报与评审工作须通过奖励办公室建立的“丰收奖管理信息系统”完成。

(二)省级评审小组根据奖励委员会下达的推荐名额和要求,组织开展本省申报和初评工作。申报单位在申报时,应对申报项目全部内容在本单位公告栏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初评结果须在本省公示7天。如无异议,以正式文件报送奖励办公室;如有异议,须在奖励办公室规定的申报截止日期内对异议进行甄别处理后,无异议的方可推荐,逾期不得向奖励办公室推荐。初评为一、二等奖的不排序,三等奖排序。

(三)部属单位科技管理部门根据奖励委员会下达的推荐名额和要求,组织开展本单位申报工作,并以正式文件报送材料,奖励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各单位进行初评。初评为一、二等奖的不排序,三等奖排序。

(四)奖励办公室对初评奖项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要求申报和推荐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补正;逾期不补正或经补正仍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撤回申报。

(五)奖励办公室组织召开评审会,由评审专家组对经形式审查合格的初评为一、二等奖的奖项进行评审,对初评为三等奖的奖项进行复核。具体评审办法:专家组对初评为一、二等奖的农业技术推广成果项目进行差额评审,未评选上一、二等奖的项目直接列入三等奖,且置顶排序,初评为三等奖的项目经专家组复核后进行末位淘汰。

(六)评审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评审结果达到会评审专家的二分之一以上方为通过。

第十七条 评审结果经奖励委员会审核后由奖励办公室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最终结果由主管部长签发公布。

第十八条 农业部对获奖的单位和个人颁发奖状和奖励证书。证书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奖励等级、获奖者姓名、获奖者身份证号、获奖者单位名称等。

第四章 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

第十九条 奖励范围:长期在农业生产一线从事技术推广或直接从事农业科技示范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和农业科技示范户。

第二十条 奖励数量:每次奖励不超过500人,其中县及县以下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占70%以上,乡镇(或区域站)级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占县及县以下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总量的60%以上。

第二十一条 评审标准:

(一)科研、教学单位及地市级以上推广部门人员

以下5条标准须同时具备。

1.为服务区引进推广重大农业技术3项(含)以上(其中,近5年来不少于1项),推广普及率达到50%以上,促进项目区增产或增收10%以上;

2.获得地(市)级(含)以上的科技成果奖励、工作奖励2项(含)以上(其中,近3年来不少于1项);

3.在创新基层农技推广方式方法和服务机制、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发特色农业等方面业绩突出;

4.示范推广重大集成创新技术和技术发明,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5.参加省(部)级以上重大科技专项,并做出突出贡献。

(二)县及县以下农业技术推广人员

须具备上述5项评审标准中的任意3项。

(三)农业科技示范户

须具备以下第1、2项条件,并具备第3、4项之一。

1.采用新品种或新技术3项(含)以上,经县级农业(科技)主管部门验收,产量(效益)居本县领先地位连续3年(含)以上;

2.在划定的示范区域内带动同产业农户三分之二以上,对推动农业产业化做出突出贡献;

3.近5年内,获得过县级(含)以上政府、产业(科技)部门或省级以上产业协会表彰奖励;

4.通过种养技术(品种)的自主改良,实现节本增效,经县级以上(含县级)有关农业部门认定具有重要推广价值。

第二十二条 申报条件:

(一)科教单位及地市级以上推广部门人员

1.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过硬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技能,遵纪守法,得到当地农民群众或行业的广泛认可;

2.须连续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10年(含)以上,常年有二分之一以上的工作时间在乡镇(含区片)站的生产一线从事技术推广,无技术事故或连带责任。

(二)县及县以下农业技术推广人员

1.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过硬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技能,遵纪守法,得到当地农民群众的广泛认可;

2.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或取得三级以上农业职业技能鉴定证书,连续从事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15年(含)以上,或连续在乡镇(含区片)站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10年(含)以上,常年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工作时间在县及县以下的生产一线从事技术推广,近10年来无重大技术事故或连带责任。

(三)农业科技示范户

1.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较高的技术示范水平和服务技能,遵纪守法,得到当地农民群众的广泛认可;

2.须具备初中以上学历,获得有关农民技术培训证书;被当地农业部门连续确定为科技示范户5年(含)以上,生产规模达到当地中等以上,在当地发挥重要农业科技示范带动作用。

曾经获得过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的人员不得申报。

第二十三条 申报材料:

(一)推荐表;

(二)基于评审标准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科教单位及地市级以上推广部门人员

(1)连续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10年(含)以上,常年有二分之一以上的工作时间在生产一线从事技术推广的证明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

(2)无技术事故或连带责任证明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

(3)为服务区引进推广重大农业技术3项(含)以上,其中近5年来不少于1项的证明材料,由申报人所在服务区乡镇政府或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因引进推广重大农业技术而取得的显著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证明材料,由申报人所在服务区的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4)获得地(市)级(含)以上的科技成果奖励、工作奖励2项(含)以上,其中近3年来不少于1项的证明材料,由申报人出具原件,申报单位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5)在创新基层农技推广方式方法和服务机制、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发特色农业等方面业绩突出的证明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

(6)参加省(部)级以上重大科技专项,并做出突出贡献的证明材料,由申报人提供相关项目文件。

2.县及县以下农业技术推广人员

(1)中专以上学历证书或三级以上农业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复印件,由申报人提供;

(2)连续从事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15年(含)以上,或连续在乡镇(含区域)站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10年(含)以上,常年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工作时间在生产一线从事技术推广的证明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

(3)近10年来无重大技术事故或连带责任的证明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

(4)为服务区引进推广重大农业技术3项(含)以上,其中,近5年来不少于1项证明,由申报人所在服务区乡镇政府或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因引进推广重大农业技术而取得的显著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证明材料,由申报人所在服务区的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5)获得地(市)级(含)以上的科技成果奖励、工作奖励2项(含)以上,其中近3年来不少于1项的证明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

(6)在创新基层农技推广方式方法和服务机制、培育或领办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发特色农业等方面业绩突出的证明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

(7)参加省(部)级以上重大科技专项,并做出突出贡献的证明材料,由申报人提供相关项目文件。

3.农业科技示范户

(1)初中以上学历和有关农民技术培训经历的证明材料,由申报人提供原件,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2)连续5年(含)以上被确定为科技示范户,生产规模达到当地中等以上,在当地发挥重要农业科技示范带动作用的证明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3)采用新品种或新技术3项(含)以上,且经县级农业(科技)主管部门验收,连续3年(含)以上产量(效益)居本县领先地位的证明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4)在划定的示范区域内带动同产业农户三分之二以上,且对推动农业产业化(领办农业合作化组织)做出突出贡献的证明材料,由申报人所在乡镇政府或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5)近5年内,获得过县级(含)以上政府、产业(科技)部门或省级以上产业协会表彰奖励,申报人提供原件,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6)通过种养技术(品种)的自主改良,实现节本增效,且经县级(含)以上有关部门认定具有重要推广价值的证明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第二十四条 申报与评审程序:

(一)申报与评审工作须通过奖励办公室建立的“丰收奖管理信息系统”完成。

(二)省级评审小组根据奖励委员会下达的推荐名额和要求,组织开展本省申报和初评工作。申报单位在申报时,应对申报项目全部内容在本单位公告栏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初评结果须在本省公示7天。如无异议,以正式文件报送奖励办公室;如有异议,须在奖励办公室规定的申报截止日期内对异议进行甄别处理后,无异议的方可推荐,逾期不得向奖励办公室推荐。

(三)部属单位科技管理部门根据奖励委员会下达的推荐名额和要求,组织开展本单位申报工作,并将申报材料以正式文件报送奖励办公室。

(四)奖励办公室对初评和推荐来的奖项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要求申报和推荐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补正;逾期不补正或经补正仍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撤回申报。

(五)奖励办公室组织召开评审会,由评审专家组对形式审查合格的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候选人进行差额评审。评审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评审结果达到到会评审专家的二分之一以上方为通过。

第二十五条 评审结果经奖励委员会审核后由奖励办公室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最终结果由主管部长签发公布。

第二十六条 农业部对获奖的单位和个人颁发奖状、奖励证书。证书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奖励等级、获奖者姓名、获奖者身份证号、获奖者单位名称等。

第五章 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

第二十七条 奖励范围:在农业技术推广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农科教、产学研、相关组织等合作团队。

第二十八条 奖励数量:每次奖励不超过20个。

第二十九条 评审标准:

(一)连续多年合作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对农业生产做出显著贡献;

(二)具有明确的目标任务、长效的合作机制,形成具有重要推广价值的技术推广模式;

(三)带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能力明显提升,促进产业快速发展;

(四)带动当地某项产业快速发展,并形成主导产业,创立品牌或取得无公害、绿色、有机等认证。

第三十条 申报条件:

(一)两个系统以上的单位在基层紧密合作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活动;

(二)合作成果得到当地政府和农民的认可;

(三)连续合作3年(含)以上。

第三十一条 主要完成人和单位:

(一)主要完成人总数不超过30人;

(二)主要合作单位不少于3个;

(三)每个合作单位的主要完成人不超过10人。

第三十二条 申报材料:

(一)申报书;

(二)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

(三)主要完成人情况表;

(四)工作总结;

(五)连续合作3年(含)以上的证明材料。

第三十三条 申报与评审程序:

(一)申报与评审工作须通过奖励办公室建立的“丰收奖管理信息系统”完成。

(二)省级评审小组根据奖励委员会下达的推荐名额和要求,组织开展本省申报和初评工作。申报单位在申报时,应对申报项目全部内容在本单位公告栏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初评结果须在本省公示7天。如无异议,以正式文件报送奖励办公室;如有异议,须在奖励办公室规定的申报截止日期内对异议进行甄别处理后,无异议的方可推荐,逾期不得向奖励办公室推荐。

(三)部属单位科技管理部门根据奖励委员会下达的推荐名额和要求,组织开展本单位申报工作。奖励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各单位以正式文件报送的材料进行初评。

(四)奖励办公室对初评奖项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要求申报和推荐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补正;逾期不补正或经补正仍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撤回申报。

(五)奖励办公室组织召开评审会,由评审专家组对形式审查合格的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候选团队进行差额评审。评审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评审结果达到到会评审专家的二分之一以上方为通过。

第三十四条 评审结果经奖励委员会审核后由奖励办公室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最终结果由主管部长签发公布。

第三十五条 农业部对获奖的单位和个人颁发奖牌、奖励证书。证书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奖励等级、获奖者姓名、获奖者身份证号、获奖者单位名称等。

第六章 异议处理

第三十六条 丰收奖实行异议制度。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在自评审结果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材料寄出邮戳时间为准)通过电话或传真、电子邮件、信件向奖励办公室提出异议,但必须提供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需写明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签署真实姓名。逾期提出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第三十七条 异议分为实质性异议和非实质性异议。凡因项目内容不实所提的异议为实质性异议;对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及其排序的异议为非实质性异议。奖励等级不属于异议范围。

第三十八条 实质性异议由奖励办公室负责处理,省级农业厅(委、局)协助调查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处理程序:

(一)责成被异议方书面回复有关异议内容,陈述理由,并及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必要时,省级农业厅(委、局)派人调查核实情况;

(二)省级农业厅(委、局)根据异议双方提交的材料或者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形成初步处理意见,并通知异议双方,征求双方意见;

(三)若异议双方认同初步处理意见,应在异议处理书上签字;省级农业厅(委、局)将处理结果报奖励办公室备案,视为异议处理完毕;

(四)若异议方或被异议方对初步处理意见持不同意见,由省级农业厅(委、局)将异议材料报奖励办公室处理;必要时,奖励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调查核实情况,或者请异议双方到场答辩,形成处理意见。书面处理意见送达异议双方后,视为异议处理完毕。

第三十九条 非实质性异议由省级农业厅(委、局)、部属单位处理。处理程序:

(一)责成被异议方书面答复有关异议内容;

(二)协调异议双方意见,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调查核实情况,形成处理意见;

(三)将处理意见及时通知异议双方,并报奖励办公室备案。

如省级农业厅(委、局)或部属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后,该申报成果仍存在非实质性异议,奖励办公室将取消该申报成果的评奖资格,不再进行递补评选,并视情况核减相关上报部门下一轮丰收奖的申报名额。

第四十条 异议自评审结果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未处理完毕的,取消其本次获奖资格。

第四十一条 农业部及省级农业厅(委、局)不定期对获奖项目、团队和个人进行检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即撤销其获奖资格,追回奖状、奖励证书,并通报批评。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丰收奖的推荐、评审、授奖的经费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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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21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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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提升信访案件办理质量,强化对各级各有关部门的社会评价和群众监督,切实提高群众满意率,根据《全市社会稳定信访工作考核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实施

全市信访考核工作在市信访局领导下,由局各科室及调查组具体操作。

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上访事项治理、信访案件化解、风险评估、信访基层基础工作、工作创新。

三、考核方式

对镇街采取内查、自报、民调、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信访局根据日常工作、现场检查及民调情况,汇总年度考核成绩向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书面报告。

市级考核数据以市信访局每月通报、交办信访事项办理情况通报数据为准;到济宁、赴省、进京上访数据以网上登记和省、济宁市信访局通报为准。

四、具体数据采集

1、上访事项治理

(1)集体上访。来市以上集体上访,事前有预警且跟踪处置到位、未造成影响的不减分,否则每起减1分。(由接访科提供数据和预警、跟踪处置案件的基本信息,填写相关考核数据统计表,并由分管局长把关签字。)

(2)重复集体上访。来市以上重复集体上访,法定处理期限内或及时跟踪处置未造成影响的不减分,否则每起减2分。(由接访科提供数据和预警、跟踪处置案件的基本信息,填写相关考核数据统计表,并由分管局长把关签字。)

(3)进京非正常上访。每人次减0.5分,重复的每人次减1分。市信访局负责考核20xx年1月3日至6月30日期间发生的进京非访,以上半年通报为准,下半年治理进京非访情况,由市公安局负责考核。

(4)极端上访事件。发生自焚、自残、跳楼、打砸、堵塞交通等极端行为,造成重大影响的,每起减10分。(由接访科提供数据和名单,填写相关考核数据统计表,并由分管局长把关签字。)

(5)跟踪处置上访。凡发生上述信访事项后,责任单位不能按规定及时跟踪处置的,每起加倍减分。(由接访科提供数据和跟踪处置案件的基本信息,填写相关考核数据统计表,并由分管局长把关签字。)

2、信访案件化解

(l)本年度信访事项化解。当年发生的来市以上信访事项,到期办结率达到100%,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减0.5分,扣完5分为止;群众对信访事项办理满意率(结服率)达到60%以上,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减1分,扣完10分为止。(由接访科、办信科分别提供数据和案件的基本信息,填写相关考核数据统计表,并由分管局长把关签字。)

(2)信访积案化解。交办信访积案,到期办结率达到100%,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减0.5分,扣完5分为止;群众对信访积案办理满意率(结服率)达到80%以上,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减1分,扣完10分为止。(由督查科提供数据和案件的基本信息,填写相关考核数据统计表,并由分管局长把关签字。)

3、风险评估

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点事项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率达到100%,切实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凡发生集体上访而未进行风险评估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由接访科提供资料)

4、信访基层基础工作

信访基层基础工作,主要包括领导重视、阵地建设、机制建设、队伍建设、“三无”创建、信访信息员应知应会、信访法规宣传和工作创新8个部分,其中,工作创新为加分内容。

(1)领导重视。各镇街领导班子成员办公会议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定期研究化解重点信访案件;党政主要领导及其他领导干部包保化解重要信访事项;信访工作经费充分保障;加大信访干部交流、提拔使用力度。以上有一项达不到要求的减1分。(现场检查提供资料)

(2)阵地建设。镇街群众服务中心实行部门入驻、联合接访,镇街群众服务中心设立信访窗口并达到“六有”标准;村级接待场所达到“五有”标准,每个镇街随机抽取2个村;基层信访工作制度上墙,落实情况有台账可查。以上有一项达不到要求的减1分。(现场检查提供资料)

(3)队伍建设。镇街配备副科级兼职或有培养前途的专职信访干部;村级配齐信访信息员。以上有一项达不到要求的减1分。(现场检查提供资料)

(4)机制建设。健全信访隐患排查机制,苗头隐患每月一排查、一上报,排查覆盖率达到100%,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减1分;健全信访信息预警预报机制,大规模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或个人极端事件事发前未按规定报送信息的,迟报、漏报或瞒报一次减0.5分(由接访科提供资料);严格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各每个工作日安排1名领导班子成员值班接访,每少一次减0.5分,其中党政主要领导每周至少安排半天时间接访,每少一次减0.5分。(现场检查提供资料)

(5)“三无”创建。80%的村(居)达到省“三无”要求,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减0.5分。(由接访科、督查科、办信科分别提供资料)

(6)信息员应知应会(10分)。镇街信访信息员对规定的职责和应知应会考核,委托第三方进行电话调查计分;村居信访信息员对规定的职责和应知应会考核,由第三方随机从各镇街抽取40%的村居信访信息员进行电话调查计分。(由督查科提供村居和信息员名单等详细资料用于第三方抽查,并由分管局长把关签字。)

(7)信访法规宣传(2分)。将逐级走访和明白纸入户情况作为调查内容,由第三方随机从各镇街抽取30%的村,每村随机抽取一位普通群众了解落实情况,根据回答情况予以计分。(由督查科提供各镇街村居名单用于第三方抽查,并由分管局长把关签字。)

(8)工作创新。信访工作经验做法被中央、省、济宁市、邹城市领导批示或召开现场会议的,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由镇街提供原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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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年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9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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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本养老保险

第一条 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统筹养老金,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

第二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第三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四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66号)有关待遇领取地的规定确定继续缴费地后,按照此规定第二条办理。

第五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的具体办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66号)执行。

第六条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同第三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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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初中班级管理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初中,班级,全文共 1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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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采购、使用、保管和报废等管理,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第三条根据资产的价值和使用年限,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两类。

1、固定资产:单位价值20xx元以上(含20xx元),或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有形资产。

2、低值易耗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下(不含20xx元)的各种用具物品和办公用品等,并且使用期限1年以下。

第四条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公司资产的实物管理,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公司资产的价值管理,使用部门负责对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

第五条综合管理部设资产管理员岗位,负责对公司资产的全面统一管理,按部门建立资产管理台账,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分设帐薄进行管理,资产使用部门要同步建立使用台帐,各部门必须设立一名兼职的资产管理员负责对本部门使用资产进行登记,综合部资产管理员要定期会同相关部门对公司资产进行盘点。

第六条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各部门提出采购要求,报综合部(资产管理员)审核,综合部根据现有资产情况及消耗标准,判断是否同意购置或直接从其它部门调拨并加注意见,如需采购,报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由物资采供部或综合管理部采购人员采购。

第七条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验收:采购的资产由采供部和综合管理部依据联合验收,详细核对品名、规格、数量、金额,仔细检查商品质量,对验收合格的物品填写,记入库存;对验收不合格的物品须及时通知采购人员调换,否则不予入库。

第八条固定资产的发放:发放固定资产时,须经相关人员和行政副总审批签字后办理,领用人必须在中签字确认。使用过程中因保管不善或其它人为因素造成固定资产遗失、失窃或损坏的,必须按规定赔偿。

第九条低值易耗品的发放:发放低值易耗品时,综合管理部根据现有资产情况及消耗标准确认是否超标并加注意见,领用人和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须分别在中签字确认。

第十条办公资产使用人离职时,须将办公资产移交或归还所用办公资产,经相关部门负责人核实、确认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的登记与转移:综合管理部负责核查、统计各部门的固定资产,明确部门使用管理责任。综合管理部资产管理员应根据及时登记资产管理台帐。部门固定资产出现遗失、损毁的应由使用部门填写经总经理办公会及相关领导审批后,及时更新固定资产管理台帐;固定资产公司内部调拨转移的,须填写经转出、转入部门相关人员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转移。

第十二条低值易耗品的登记:综合部资产管理员依据,分设部门台帐进行登记。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的报废:固定资产经专业人员确认已无法维修或维修费用超过资产原值时,由使用部门申请报废,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四条低值易耗品的报废:经使用部门负责人同意,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批后报废。

第十五条资产的盘点、检查

1、各部门资产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资产的自查和盘点,并将清查盘点情况报综合管理部。

2、综合管理部负责资产的登记、检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不定期抽查各部门的资产管理情况。

3、每季度末,综合管理部会同财务部对各部门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盘点,并出具书面报告。对各部门盘盈盘亏的资产,找出原因及责任人,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处理。如属管理不善等人为因素造成,将追究当事人和管理者的责任,并视具体情况赔偿损失。

第十六条资产交接

1、资产管理人员进行工作交接时,须保证账目与实物相符,并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

2、部门负责人新到岗时须对到岗部门固定资产进行确认。

第十七条未尽事宜根据物资管理和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从20xx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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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综治述职报告范文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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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年来,我局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综治办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把维护社会稳定,落实各项综治措施当做大事来抓,切实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紧密结合本局实际制定计划,分解任务,完善制度,加强队伍,使局机关社会治安保持了稳定祥和的良好局面。同时,作为x区维稳工作前线,在财政预算安排上加大维稳及社会综合治理资金的投入,确保全区社会政治安定和治安大局稳定,为建设“和谐新会、平安”作出努力。

一年来,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领导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由局一把手领导为本单位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综治工作的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并建立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中与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人事股具体分工协助抓的格局。定期研究部署工作,制定综治工作方案,切实把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各项综合治理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完成综治主要责任任务和工作目标,维护社会政治和社会治安稳定。

二、加大维稳及社会综合治理资金的投入,确保社会政治安定和治安大局稳定。

建设“和谐_、平安_”是我县部署的重点中心工作,我局对此项工作历来十分重视,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把维稳及社会综合治理资金作为财政预算支出保障的重点资金之一,在年初财政预算盘子较紧的情况下,仍积极加大其专项投入。

_年初预算安排突发应急及维稳经费200万元,截止目前已拨付123万元。其中:县公安局“平安城县”建设经费50万元;县武警中队建设经费10万元;县公安局维稳经费8万元;县公安局购置装甲驱散车部分资金50万元;从上级专项转移支付中安排县委办维稳工作经费5万元。为确保全县社会政治安定和治安大局稳定,建设“和谐_、平安_”提供资金的保证。

三、加强局直属机关的综合治理工作

(一)认真抓好人员教育和制度建设

为搞好维稳及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我局历来重视抓好人员教育和制度建设这二个根本。

1、抓好人员宣传教育,齐抓共管,群防群治。

一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_职工的法律素质。印发法制宣传资料60多份。通过普法宣传教育,有效地提_职工的法律知识水平,增强法制观念。

二是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观看禁毒、禁赌宣教片。

三是对局干部、职工子女进行法制教育。通过局工会组织有教育意义的文体活动。

四是加强安全和防范教育。利用局域网、宣传栏、张贴标语等宣传工具和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宣传国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重点抓好防火、防盗、交通等的安全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2、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在财政局老办公区工作时根据我局安全保卫工作形势的需要配备了一名门卫,同时建立和健全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如安全保卫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门卫值班制度、节假日值班制度、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健康体检制度等。

不断完善充实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对涉及本局安全保卫的各项工作,都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不留盲点,不出漏洞。

(二)加强检查,及时整改

在“五一”“国庆”、“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安排包括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内人有关人员24小时值班。每逢节假日前后,局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对局本部各股室电线、电路、防盗设施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虽然我们在社会治安综合法理工作上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法制宣传深度广度还不够,一些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还不够强,对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抓得还不够。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和签定的责任书,一项一项抓落实。针对存在问题差缺补漏,制定措施。重视“打防控”体系建设,抓好社会治安防范各项措施落实,在工作中不断创新;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使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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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表演评分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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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分标准:(本次比赛采用10分制)

1、主题与内容(满分2分)

(1)主题鲜明、立意新颖、表现形式恰当、活泼。

(2)内容积极向上,能展现开拓创新、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

2、表演技巧(满分5分)

(1)演唱:字正腔圆,吐音清晰,节奏恰当,声音优美动人,能处理好歌曲气

息。

(2)舞蹈:动作到位,舒展优美,表情丰富,合乎曲情,服饰统一,与表演的

题材相协调。

(3)课本剧、情景剧:表演投入,声情并貌,道具逼真,人物语言富有个性,

形象饱满生动,具有一定的说理性或教育意义。

(4)诗歌朗诵:普通话标准流畅,能运用丰富的感情恰当的表达作品的思想内

容,伴歌或伴舞与诗歌朗诵相协调。

(7)其他:根据本标准为依据做相应评分。

3、舞台风度(满分2分)

(1)精神饱满,朝气蓬勃。

(2)讲文明礼貌,仪表大方得体。

(3)出、退场从容大方,干净利索。

4、综合评价(1分)

(1)节目内容具有一定深度和内涵。

(2)观众反映较好。

二、记分方法

1、各评委根据评分标准,客观准确的为参赛节目给出得分,分值保留一位小数。

2、合分统计时平均分为标准

三、评委:家长委员 魏雨丽 水月琴

注:评分采用10制,最多出现一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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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表演评分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10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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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漂流大赛规则

1、所有参赛队员根据成绩评出一、二、三等奖,评分标准:用时最短,协作最好,中途协助落水者,安全到达终点并登记成绩即为获胜组。

2、所有参赛人员按编号顺序登船,每艘船上有编号,与每队队员的参赛号码相符。由一号码头放船工作人员放船并记录开始时间,未到的,则视为自动弃权,将取消本次比赛资格。

3、二人一条船,以哨响出发,从漂流码头起点下坡为准,秒表开始计时,到达终点码头后,记录到达时间,最终由裁判长裁决最后成绩。

4、在漂流过程中,丢失漂流用品如:救生衣、安全帽、船浆等物品其中任意一件,每件从成绩中扣除本组2分钟。

5、每组漂到终点码头后,要主动寻找终点码头计时员,登记时间才算是结束(登记时间时按照先后顺序登记)。

6、漂流中不能故意阻挠其他队员的漂流速度,发现一次扣除5分钟时间。

7、若本组拉拉队成员在漂流过程中协助其推船,则扣除本组3分钟。

8、中途帮助落水者一次,加3分钟。

9、中途退场者将取消本次比赛资格。

二、才艺大赛评分规则:

1、评分总则:自我介绍10%+才艺表演70%+综合才艺展示20%

2、比赛流程:

第一轮:才艺初赛

第二轮:才艺总决赛;最终评选出各奖项的归属。

3、具体评分标准:

1)、参赛选手自我介绍得分满分100分。(评分依据为选手的演说内容,形象气质,舞台表现力三个方面,评委依据各位选手的综合情况对选手进行评分。)

演说内容---(满分60分)演说条理清晰,内容丰富,能在短暂的一分钟内突出自己的特点。

形象气质---(满分20分)衣着,气质,风貌

整体台风---(满分20分)得体大方

2)、参赛选手的才艺表演和综合才艺展示得分满分各是100分。

(评分依据为整体台风,形象气质,舞台表现力和艺术水准四个方面,评委根据综合情况对选手进行评分。)

形象气质---(满分10分)衣着形象能够体现各自个性风格、气质风貌

整体台风---(满分20分)驾驭整个表演过程的能力

舞台表现力---(满分20分)表演现场的演出效果和对观众的感染力

艺术水准---(满分50分)比赛中能够体现出的才艺水准

最后总成绩=自我介绍得分×10%+才艺表演得分×70%+综合才艺展示得分×20%

三、铁人三项赛评分规则;

1、比赛内容:

铁人三项比赛是由漂流大赛、登山大赛、双人自行车大赛共同组成,比赛顺序为先参加漂流大赛,到达漂流终点后更换衣物进入1.5公里登山大赛环节,到达登山比赛终点后,再进入双人自行车比赛环节。

2、评分标准:

三个比赛均以用时长短计算成绩,三个比赛环节用时总和最短者取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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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初中班级管理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初中,班级,全文共 11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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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寝室管理是学校思想教育工作敏感而又重要的地带,是提升大学生思想教育不可缺失的环节。

大学,我们有更充分的时间来合理安排我们的课外活动。传统的班级概念趋于淡化,以班级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组织形式和主要工作渠道情况正在发生改变,寝室的教育功能越来越突出,寝室的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寝室管理制度建设具体如下:

一、管理目标

洁、净、雅

二、基本要求

(一)纪律方面

1、按时就寝,按时起床,起床、就寝做到快、静、齐;

2、学生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回家、返校,平时不得随便回家;

3、不随便留客住宿,不调换床位,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在外过夜;

4、到了睡觉时间,不得发出声音,不得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

5、不得在寝室内点蜡烛及其它可燃烧物;

6、同学之间互相帮助,不得在寝室里吵闹、打架、起哄、说脏话;

7、不拿他人东西,借用物品要及时归还。

(二)卫生方面

1、保持地面、门窗、床铺,清洁用具及其它物品的卫生,做到地面无瓜皮、果壳、纸屑及其它杂物,其它物品上无明显灰尘;2、不得在寝室及走廊、楼梯上乱扔纸屑、瓜果壳,剩饭菜要倒在指定的地点,不向窗外门外倾倒污水污物及吐痰;3、每个寝室做到每天三小扫,每周一大扫,值周(日)同学应做好寝室卫生,并注意监督;

4、每晚洗脚,每早洗脸、刷牙、鞋、袜及时洗刷。

(三)内务方面

1、棉被叠成方形,折缝朝外,靠墙摆好;

2、脸盆、水桶、牙刷统一摆放,毛巾折挂高低一致,牙刷头朝上,且统一向右倾斜;

3、多余的鞋子统一摆放桌底,鞋跟朝外且成一直线;

4、扫把、垃圾桶选定合理位置摆放,其它物品不得影响寝室美观;

5、早起开窗,风钩要挂上,晚上关门窗,铁闩要插上;

6、上课期间,寝室必须上锁,节假日关好门窗;

7、室内外设施无污损,损坏后能主动赔偿;

8、室内装饰美观大方,内容健康向上。

(四)寝室长职责

1、在辅导员指导下全面负责寝室事务,及时汇报寝室有关情况;

2、在就寝前应检查寝室有无人员未到就寝, 维持就寝纪律;

3、负责锁好寝室门,监督检查本寝室的卫生、物品摆放;

4、应负责落实寝室管理制度。

(五)奖惩

文明寝室每月评比一次,一月得分最高者获班费提供的奖品。

三、寝室安全管理制度

1、寝室内不得随意私拉电线,乱接电灯,不得使用“热得快”、取暖器、电炉等用电器;

2、寝室内不得擅自点蜡烛,焚烧废纸、燃点蚊香,确保安全;

3、寝室人员要自觉爱护公共财产,寝室内的学校财产如有自然破损,应及时申请报修;

4、寝室人员离开寝室时,都应自觉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关闭;

5、寝室如发生失窃,应及时通过指导教师向学校报告;

6、节假日期间如有不回家的同学要经辅导员同意;

7、宿舍区内禁止喝酒、赌博或传阅不健康书刊;

8、一般情况下,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学生宿舍,宿舍内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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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综治工作总结怎么写?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2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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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年上半年,荷花池社区始终将维护稳定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综治工作能够按照区综治委统一布置和要求,紧紧围绕街道党委的中心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和谐服务,进一步夯实了基础,落实相关措施。开展了各项综治宣传月活动、坚持“两排查一分析制度”,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及时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全年目标任务。

根据上级关于20_年的综治文件精神结合社区的实际,制定了荷花池社区20_综治工作计划,明确了综治工作的全年目标任务,并通过和驻区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了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作任务、考核考评、奖惩责任等内容。对综治工作加以细化、量化,可操作性强,定期召开综治会议,分析社会治安形势,找出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建立应急处理方案,完善综治长效机制,以确保全年目标的实现。

二、逐渐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规章制度,积极开展群防群治工作。社区群防群治工作组织逐渐健全,社区干部、社区工作人员和社区居民组成的三级社会治安巡防体系网络已形成。社区工作人员义务巡逻队每天下户巡逻已形成制

度化。

三、积极做好信访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预防和调处各类社会矛盾。荷花池社区十分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认为排查调处一件矛盾纠纷,就是保一份安定,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执行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成立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今年上半年以来,荷花池社区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受调解纠纷4起,排查率100%,调解成功率95%。

四、做好平安建设宣传工作和综治“宣传月”活动,做好法律进社区宣传工作。荷花池社区综治办根据街道综治办关于在五月大力开展平安建设宣传工作和综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发动辖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全面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法制环境,为此,荷花池社区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结合社区实际,组织开展了一次大规模的平安建设宣传工作和综治“宣传月”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首先在居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二是积极与辖区内学校联系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和宣传,增强法制意识,为家庭、社会的安全打下了群众基础。三是在小区的黑板报和主要出入口、过道处悬挂宣传标语,达到家喻户晓。提高居民的法制观念,增强防范意识,共建平安社区。

在今年的平安建设宣传工作和综治“宣传月”活动中,

首先,我社区居支两委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布署、专人负责。其次,宣传主题鲜明、紧扣宣传内容。20_年平安建设宣传和五月综治“宣传月”以“平安建设大家谈、和谐稳定促发展”为主题,以“创建平安人人参与,构建和谐人人共享”为主要内容开展宣传活动。第三,宣传内容丰富、宣传形式多样。,确保了宣传月活动深入扎实地开展使这次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20_年下半年最重要的工作是要做好稳定工作,做好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为建国六十周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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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综治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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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我镇综治工作在市综治部门的领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创建“平安”为主题,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坚持打防并举,狠抓队伍建设,为我镇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现就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目标明确

镇党委、政府领导始终将综治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日程,将综治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斗硬考核奖惩机制。把党政领导干部抓稳定、综治、平安建设的能力和实绩与奖惩直接挂钩,年初与7个村、1个社区、XX学校、卫生院等企事业单位签订了《XX镇20xx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将综治工作目标、工作责任落实到了实处。

二、继续完善平安建设长效机制,强化基层基础工作

1、全面实施“1221”工程,细化目标任务,加大督查考核,完善以村“两委”为支撑、警务室和调解室为骨干、治安巡逻队为基础的农村平安建设工作体系。

2、健全舆论宣传机制。坚持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媒体宣传与社会宣传相结合(使群众知晓率达95%以上),以深化平安建设为重点,广泛的开展了平安村(社区)和平安医院、学校、企业、单位、家庭等基层创建活动。深入宣传发动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见义勇为保护和奖励机制,见义勇为行为得到及时宣传和表彰奖励。

3、狠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进一步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大排查”、“大化解”,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小纠纷不出组(社区)、大纠纷不出村、疑难纠纷不出镇”。

三、抓排查,强防控,狠抓“准”心,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1、认真摸排,落实防控责任。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全年多次对影响全镇社会稳定的因素进行排查,对摸排出的问题进行全面研判分析,落实责任,限度地做到了早发现、早化解、早处置。

2、夯实基础,完善综治防控体系。镇对我镇实际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以社会面、重点部位、社区、单位内部、农村、行政区域边际等为重点的整体联动防控体系,管好用好专职治安巡逻队(公益性岗位治安义务巡护队)和各村组义务巡逻队,加强对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我镇防控的水平和实效,

3、滚动排查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坚持严打不放松的原则,加大对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输气管道,盗窃自行车等突出治安问题的专项整治,有效地减少了各类治安案件的发生,维护了群众的利益。

四、构建大调解格局,建设和谐乡镇

自“大调解”工作开展以来,我镇坚持围绕经济抓稳定,围绕稳定促发展,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妥善处置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不断巩固人民调解基层地位,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衔接,有效地促进了人民调解工作地发展,树立了大调解保障大稳定,大稳定促进大发展的意识。

五、强化情报信息工作

继续完善以镇综治办、派生所为主渠道,各级信息员联动,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排查,综治办、维稳办综合协调的情报信息网络。通过覆盖全镇的综治信息员队伍,密切关注社会面动态,做到信息提前掌握,措施提前研究,工作提前介入,做到了早发现、早处置、早解决。

除以上工作外,我镇还认真做了下列工作:一是在3月份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月活动;二是组织开展了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从加强领导、组织排查、严厉打击、加强防控、送法进校园五个方面不断深入校园安保意识,落实校园安保措施,切实提高了师生的法制意识、增强了师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强化了源头防范;三是在8月防洪抢险期间,组织发动群防群治力量3000余人次,对各村(社区)、各集中居住点、各院落进行巡逻守护,防险防盗,调处各类矛盾纠纷;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形势不容乐观,工作压力加大。二是综治基层基础建设需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基础性工作需加强。三是对矛盾纠纷的排查需进一步深入。

七、20xx年度工作打算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和签定的责任书,一项一项抓落实。针对存在的问题差缺补漏,制定措施。重视“打防控”体系建设,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使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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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摄影评分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2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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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具体评分细则

分成两块:格式(4分)+内容(6分)

1.每个评委打分时请给每份参赛作品打出两个分数,一个是格式分,一个是内容分,直接给两个分数就行。

2.参赛作品格式为:标题(那些年,我们体验过的_____生活)+图片+一句话

标题和后面那句话各占2分,标题错误的这2分不给,后面那句话,要求言 简意赅,阐明图片内涵,文字太多请酌情扣分。

3.内容方面:首先是图片要求原创,非原创图片取消参赛资格,评委根据标题,图片以及后面 那句话酌情给出内容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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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2024学年度小学综治建设工作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3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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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学校稳定,社会稳定,促进学校持续和谐发展,必须长抓不懈,时时警钟长鸣。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保障学校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及社会稳定,确保全学期学校安全目标任务的全面实现,现结合我校实际对20xx年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为确保学校各项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领导全体成员本着对学校负责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各司其职,配合做好学校及其周边安全工作,努力清除各种影响学校安全和稳定的隐患,保障全体师生能在良好的环境中工作、学习。

二、建立制度,明确责任

1、校长与班主任、班主任与学生家长要分别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

2、建立安全工作责任人制度,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副校长为第二责任人,各位相关教师为具体责任人;各班班主任为该班第一责任人,副班主任为第二责任人。

3、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强化对安全工作的过程和终结管理,严格考核、奖惩,期末表彰奖励。

三、突出学校安全重点,强化安全管理

学校安全工作要以校舍、消防、学生溺水、道路交通、学生伤害、食品卫生、流行性疾病防控等为重点。

1、对学校校舍要随时加以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切实加以整治。

2、严格按要求配齐消防设施,并保证能有效使用,严格按要求规范、妥善保管和使用好危化物品。

3、搞好校园清洁卫生和消毒灭菌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流行性疾病,自觉接受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的监督检查。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做好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和宣传教育工作,防止传染疾病的传播流行。突出对流感及冬季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一旦感染传染性疾病,应立即就医。对在校发病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其家长并送医院治疗。

4、加强校园重点部位(校门、楼道、计算机室、实验室、图书室)的职守,加强重点时间(课余时间、午休时间、课外活动时间、上放学时间和节假日)的管理。

5、加强用电线路、设施的维修、管理,严禁师生乱拉乱接、随便触摸用电设备。

6、加强交通安全工作计划和学生乘车安全工作管理。一是外来车辆一律不准进校园,防止意外交通事故发生。二是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教育学生未满12周岁不准骑自行车。严禁师生乘坐无证车船。三是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没有安全保障的社会实践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救灾等有危险的活动。

7、严禁学生私自参加野外活动。一切外出活动必须报学校批准后在教师的组织下才能进行。举行运动会等大型活动必须事先制定完善的安全预案,在确保师生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8、做好防溺安全教育工作计划,教育学生不擅自下河游泳。

9、及时通报本地和外地发生的安全事故,时刻给予师生安全警醒,保持高度警惕,使安全工作警钟长鸣。

四、加强教育,提高认识

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安全法制教育、培训,就校园安全管理和食品卫生、疾病防控、校舍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知识分层次、多形式地进行培训,不断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

1、继续加强与派出所、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定期与不定期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等多种形式的专题讲座,共创“警校共育”新局面。

2、把安全、法制教育工作计划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做到每周有1课时的安全教育时间,安全教案内容全面,要素齐全,过程详实,针对性强。要结合季节特点和学校所处特殊时期下环境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有计划的开展各类安全演练。

3、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消除学生心理疾病,建好用好“心理咨询室”,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4、通过培训、演练、征文、竞赛、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利用学校电子屏幕及时发布当月安全教育主题、每周安全教育内容和安全预警信息。把安全教育渗透到每一位教师的教育思想中,渗透到学校各个活动中,建立学校安全教育宣传阵地,加大安全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

五、加强校园安全教育

1、日常安全行为教育:(1)校园安全既要预防,更要突出重点。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利用、晨会、班会、国旗下讲话等渠道,运用多种生动活泼、切实有效,学生喜闻乐见,便于接受的形式,开展安全教育,使学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懂得居家安全、校园安全、出行安全、社会安全和一些基本常识,包括防诈骗、防勒索、防抢劫、防拐卖、防火灾、防赌博、防毒品等常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对不良现象的辨识能力。(2)帮助学生确立安全意识,严格课间、午间活动,尽可能地杜绝追逐、打闹现象,规范自主行为,增强安保能力。(3)每学期要组织学生看一本安全教育录像;出一期安全教育黑板报;上一堂高质量安全教育主题班会课;组织一次全校性的消防安全演练;进行一次溺水儿童抢救演练;全面进行一次安全工作自查。(4)加强法制教育,坚持依法治教。每学期学校将继续聘请校外法制副校长(辅导员),为全体师生作专题报告。

2、饮水卫生教育:(1)加强学校后勤管理,努力提高学校后勤服务质量和水平。制定好各项卫生制度,严格按程序操作。(2)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指定专人负责食品卫生工作,严防学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3)切实做好学校的卫生保洁工作,除灭“四害”。(4)对学校用水要定期进行消毒。(5)加强学生的卫生安全教育,自觉注意公共卫生、个人卫生,使学生能够遵守学校各项卫生安全制度。

3、其它方面:(1)加强对学生校外行为的安全教育与引导,做到不玩火、不玩水、不玩电、不玩车。严控学生进入社会网吧行为,致力提高学生对网络有害信息的防堵能力,积极营造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班主任要经常家访,做好与家长的联系沟通工作,及时掌握学生在校外的动态。(2)除了加强教育外,要提倡和鼓励学生在自愿的基础上参加中国学生系列保险及加入校讯通的活动。更好地帮助学校解决可能遇到的棘手问题。

六、校产校舍安全

1、定期组织校舍安全检查,一学期不少于两次,特殊天气随时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汇报排除。

2、经常检查电器设备和消防设施,发现损坏应及时维修、更换。

3、加强保卫工作,防盗防火。

4、每个教师都应确立主人翁的思想,保持高度警惕,关心校产校舍及其它设施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七、教学设施安全

1、电器、教具使用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如有故障要及时排除。按规定接插线,插线前应检查电线绝缘皮是否完好,禁止乱拉电线。

2、体育器械在使用前体育教师或活动课辅导教师要先认真检查一遍,确定完好后方可组织学生使用,使用时教师不得离开现场,要随时关注学生的活动,加强保护,防范事故的发生。

3、加强对实验室、电脑室,多媒体教室等特殊场所的管理,按规定操作。电脑要定期进行清除互联网的有害信息。

八、大型集体活动的安全

落实好大型集体活动中的安全工作。校内组织运动会、集会、升降旗仪式、课间操等集体活动时,班主任是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学生上、下楼道靠右有序行进。学校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必须要有学校领导带队,有足够的教师负责管理,要准备好外出活动安全预案。不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活动。真正做到防范于未然,确保工作万无一失。

九、工作安排

二月: 1、修订安全工作计划、制定教师楼道安全值班表,明确主要岗位人员名单及职责。

2、开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排查和填报建立20xx年安全隐患台账。

3、组织校内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

4、上好安全第一课。

5、大力加强外来人员出入校园和家长进校园的管理工作。

三月: 1、利用安全教育月进行交通、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知识教育。

2、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督查。

3、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管理工作督查。

四月: 1、教室门窗、用电设备安全检查。

2、出一期安全教育黑板报。

3、观看安全教育影片。

4、五一假期安全教育。

五月: 1、请法制副校长进行法制教育专题讲座。

2、防溺水安全教育。

3、开展“5、12”国家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消防安全演练活动。

六月: 1、学校安全大检查。

2、禁毒宣传教育。

3、防溺水安全常规教育。

4、暑假安全教育。

5、安全工作总结。

6、暑假值班安排。

九月: 1、制定教师楼道值班安排表、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学校与教师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各班上好安全教育第一课。

2、进行应急灯、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班级多媒体设备的检查。

3、纯净水生产房安全卫生检查。

4、国庆前学校安全大检查,安排国庆节假日安全值班工作。

十月: 1、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2、制订学校安全演练应急预案,上报演练方案。

3、对学校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 。

十一月:1、开展“11、9”消防知识宣传及疏散演练活动。

2、请消防队同志来校作消防安全专题讲座。

3、出一期安全教育黑板报。

4、观看安全教育影片。

5、教室门窗、用电设备安全检查。

6、安全常规教育,学校水质检测。

十二月:1、参与教育局安全工作检查。

2、做好冬季防火、防冻、雨雪、防滑安全工作。

3、安全手抄报竞赛。

4、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吸烟危害健康教育。

5、交通安全教育。

6、寒假安全教育、安全工作总结、寒假值班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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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年综治宣传月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7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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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天堂寨镇综治办20x年法制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推动我校普法学习和依法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我校领导、教师依法管理,依法教学的水平,提高学生学法、懂法和运用法律自我保护的能力,经过一个月的法制集中宣传活动,收到了比较明显的效果,现简要把本次活动的情况做一小结:

首先,我们对法制科下发的法制宣传月实施方案进行了认真的解读,并详细制定了我校的法制宣传月实施方案,让每一个教师都详知本方案的内容,尤其是让每一个班主任更加详知本方案的内容,以便更好地组织学生开展好本次法制宣传活动。

其次,学校认真组织各年级同学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七年级组织了法制手抄报展览,七年部还组织两个班的学生观看了法制教育宣传片《法在我心中》,学生观看后都深受教育,都写了体会文章,同时七年一班召开了以“警钟长鸣,法在心中”为主题的班会;另外七、八年级分别出了图文并茂的法制宣传板报,学校团支部还组织学生开展以法制为主题的国旗下发言;以此让全体人师生受到教育。

第三,政教处组织教师学习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了与师德师风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且要求教师在网络上浏览与教育有关的法律内容,学校团支部组织青年教师上大街张贴宣传标语30多条,法制宣传氛围浓厚。

总之,在法制宣传月活动当中,全体师生都通过活动不同程度地受到了教育,教师的师德师风面貌明显得到了加强。特别是学生,通过这次宣传月活动,懂得了法在我们日常生活和学习中的重要性,不少的学生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当起了家长的法律宣传员,让自己的爸爸妈妈知法懂法用法,做合格的公民。学生们在这次法制宣传月活动当中学习了不少的法律知识,这对于他们今后的成长应该是大有裨益的。虽然法制宣传月活动已经告一段落,但是法制宣传却是永远的,我们会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不断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让法制宣传之花在学校盛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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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现行最新《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_细则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细则,全文共 3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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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最新《北京市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实现小客车数量的合理、有序增长,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状况,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少环境污染,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市对小客车实施数量调控和配额管理制度。

小客车年度增长数量和配置比例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公安交通、环境保护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小客车需求状况和道路交通、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落实本市小客车年度调控目标。

第三条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和个人需要取得本市小客车指标(以下简称指标)的,应当通过摇号方式无偿取得。

本市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再新增公务用车指标。

营运小客车指标单独配置,具体配置方式另行制定。

第四条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小客车数量调控的统筹协调工作,并组织实施小客车数量调控的政策、措施。

公安、国税、地税、民政、司法、财政、人力社保、商务、工商、质监等政府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管理工作。监察部门负责对各行政主管部门履职行为的监督检查。

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指标管理机构)负责指标申请的归集、审核结果的公布、摇号的组织和公示等工作。

第五条 指标配额按年度确定,不得跨年度使用。

个人指标每月配置一次,单位指标每两月配置一次,每次未配置完的指标配额顺延至下次配置。

第六条 个人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88%,营运小客车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2%,其他单位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10%。

第二章 申请及审核

第七条 单位和个人申请指标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出申请,获取申请编码;

(二)经审核合格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参加摇号;

(三)通过摇号方式获得指标编码。

第八条 下列单位申请指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上一年度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5万元(含)以上;

(二)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第九条 下列单位申请编码的数量按照以下规则确定:

(一)企业上一年度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合计在5万元(含)以上的每年可以申请1个编码,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编码,但年度申请编码总数不得超过8个。

(二)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每年可以申请1个编码。

第十条 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可以申请指标。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包括:

(一)本市户籍人员。

(二)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在京居住一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及外籍人员。

(四)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五)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且连续五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个体工商户申请指标的,按照个人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申请指标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直接在指定网站上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也可以到各区(县)政府设置的对外办公窗口提出申请。

第十二条 指标管理机构负责归集对外办公窗口受理的指标申请,并于每月8日前将未经审核的申请人信息分别发送到公安、人力社保、质监、国税、地税及其它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市公安机关人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核个人身份信息;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港澳台居民、华侨、外籍人员的身份信息和在京居住信息;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审核车辆信息以及个人的驾驶证件信息;国税、地税部门负责审核纳税信息;质监部门负责审核组织机构代码信息;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审核非本市户籍人员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信息和社会保险缴纳信息。

本市相关审核部门在接收到申请人信息后8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信息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指标管理机构。

本市相关审核部门需要提请上级部门配合审核申请人信息的,上级部门审核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的审核期限。

第三章 指标取得和使用

第十三条 指标管理机构每月在指定网站上分批公布有效编码。

经审核认定为无效编码的,指标管理机构在指定网站上说明原因。申请人对审核结论存有异议的,可以向相关审核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复核合格的,审核部门向指标管理机构反馈复核意见,由指标管理机构将其纳入下一次摇号基数。

第十四条 指标管理机构每月26日组织摇号,公证机构依法予以公证。摇号结果和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在指定网站上公布。摇号时间或地点因故发生变化的,由指标管理机构提前向社会发布。

第十五条 申请人可以在指定网站或者通过电话方式查询摇号结果,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可以由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或到指标管理机构对外办公窗口领取,作为指标证明文件。

单位和个人经摇号未取得指标的有效编码,自动转入下一次摇号基数。单位未取得指标的有效编码保留到当年12月31日,保留期满后重新申请。

申请人主动申请退出摇号的,其有效编码从摇号数据中删除。

第十六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自取得指标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指标。

单位和个人在办理车辆购置税、购置税档案转移、二手车销售发票验证、车辆赠与公证等相关手续时,应当出示真实有效的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

国税部门核发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免税凭证或者办理车辆转入本市购置税档案转移时,工商部门验证二手车销售发票时,公证机构办理车辆赠与公证时,应当查验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经查验后在相应票证背面加盖“已取得指标”字样的印章。

单位和个人申请办理小客车注册、转移登记和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分别查验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二手车销售发票、车辆赠与公证书以及其他应当查验的材料和内容。

第十七条 单位或者个人出售、报废名下小客车后需要小客车更新指标(以下简称更新指标)的,不需要参加摇号,直接申请更新指标,以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作为更新指标证明文件,自取得更新指标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更新指标。

指标管理机构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出售、报废小客车转移、注销登记信息,核对申请人申请信息,审核通过后在指定网站发布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

具体办理程序和要求比照本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承担审核申请信息和查验指标证明职责的相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细则的分工和工作实际,制订本部门审核标准、工作流程和操作办法并切实履行职责。工作人员未按本细则要求履行查验职责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申请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取得和使用指标的行为、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指标管理机构、各审核部门和监察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举报并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第二十条 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者伪造、涂改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的,相关审核部门查实后应当向指标管理机构反馈,由指标管理机构取消该申请人的申请资格、收回已取得的指标或更新指标、三年内不受理该申请人提出的指标申请。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下列用语含义:

(一)小客车包括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及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其他需要实施调控的车型。

(二)营运小客车是指《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的使用性质为“出租客运”、“租赁客运”、“教练”的小客车。

(三)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具有驾驶小客车资格的驾驶证。

第二十二条 因法院判决、裁定及个人因婚姻、继承发生财产转移的已注册登记的小客车不适用本细则。有关机关依法办理转移登记。

在本细则实施之前,车辆销售经营者已经与客户签订小客车预售合同、收取预定金,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商务部门办理备案的,不适用本细则。

在本细则实施之前,向有关部门申请进口境外人员自带车辆的,不适用本细则。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指标管理机构自20xx年1月1日开始受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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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电子商务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商务,全文共 11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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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调动各镇、各园区做好电子商务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全县电子商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考核实施细则

一、考核对象

各镇、各园区

二、考核内容

(一)电子商务培训工作;

(二)电子商务示范村建设工作;

(三)电子商务协会活动开展情况;

(四)重点指标完成情况;

(五)电子商务统计工作;

(六)电子商务招商工作;

(七)电子商务日常工作情况。

三、考核时间

年底进行综合考核,具体时间统一安排。

四、考核方式

由县商务局依照考核实施细则,对被考核单位采取查阅台账与实地察看现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经县分管领导审查后报县目标考核办。

五、分值设定与计分办法(100分)

(一)电子商务培训工作(15分)。成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和制定培训实施方案(3分);完成培训任务(10分),包括现场确认及图片资料;建立培训台账(2分),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参培人员信息、培训课时、培训内容等。

(二)电子商务示范村建设工作(15分)。依据20xx年各镇、各园区电子商务工作任务分解表,各镇、各园区制定各自示范村培育方案,现场考核培育效果。

(三)电子商务协会活动开展情况(10分)。各镇、各园区电子商务协会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活动,引领网商开展品牌创建、保护知识产权活动,争做诚信网商,做到无客户投诉。凡开展品牌创建、保护知识产权活动无效果或有客户投诉情况的酌情扣分。

(四)重点指标完成情况(30分)。

1.年内新增网店完成情况(15分)。其中:完成指标(10分);新增网店台账建设(2.5分);新增网店经营状况(2.5分)。未完成年内新增网店任务按百分比扣分,扣完10分为止;新增网店台账包括网店名称、网店网址、开店时间(时间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联系电话、经营范围,缺一项扣0.5分,扣完2.5分为止;新增网店网上交易量不得低于50%,网上交易量低于50%按百分比扣分,扣完2.5分为止。

2.年内新增电子商务应用企业任务完成情况(10分)。未完成新增任务的按百分比扣分,扣完10分为止。

3.网销额目标任务完成情况(5分)。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按百分比扣分,扣完5分为止。

(五)电子商务统计工作(10分)。次月2日前,各镇、各园区上报纸质电子商务统计报表(签字用印)及电子版至县商务局。每月3-4日,县商务局汇总上月情况后反馈各镇、各园区。依照汇总表情况予以评分,迟报一次扣3分,迟报或不报达3次以上,该项不得分。

(六)电子商务招商工作(15分)。依照在电子商务平台及电子商务配套服务体系(产品、服务、物流、金融)等方面招引项目落地情况评分。

(七)电子商务日常工作情况(5分)。依照各镇、各园区参与会议、宣传、培训及其他相关活动组织情况综合评分。

六、附则

本细则由县商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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