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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羊不吃天堂草》读后感作文【实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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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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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罪马》,我深受感动······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马术演员娄阿甲有一匹特别亲的马,叫白珊瑚。一次表演中白珊瑚看见了一条蛇,偏离轨道,使娄阿甲丧生。虽然它是罪马,可是由于阿甲的遗嘱上只有一条:别为难它。最终他们没有杀白珊瑚。白珊瑚此后一直很忧伤,时常几个小时地望着阿甲的埋葬之地。之后,他突然把头马的位置让给了另一匹马,在一天夜里,它突然从马戏团逃跑了。在娄阿甲的石碑前,时常出现一批健壮的白马,遇见什么蛇就踩,这个故事结束于一条一条死去的蛇。

我的心被震撼了。白珊瑚是一条富有心机通人性的马,他与人一样,也有想法。他为了逃跑,怕给马戏团带来麻烦,主动将头马的位置让了出来,使自己走后不会使马戏团乱掉。他性格刚烈,讲感情。它知道自己本该被杀的,可娄阿甲保留了它的生命。它与娄阿甲不是亲人,胜似亲人。有些人会讲人话,可行为却像低等动物。白珊瑚虽不会讲人话,行为却完全可以把它当做人来看。它甚至是一些人的榜样。

人很动物都是一样的但我们却是怎样对他们的?我们虐待他们,可它们却那样忠实。我还清楚地记得,有一次,我去对面玩,从早上一直玩到晚上,我会家时,发现有个东西在门口,我拿手机一照,原来是小糖(我家的狗)听妈妈说,它一直卧在那里,没有动过,直到我回来,谁牵它,它都不走,看动物对人有感情,那人对动物呢?

看来我们该好好反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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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鹿与狼故事读后感小学

范文类型: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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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朋友们好,大家一定读过《三只小猪》的故事吧?我读过的《三只小猪》故事中的这三只小猪一样是小猪三兄弟,一样还是盖自己的房子,大灰狼还是来敲门,不过,这次大灰狼没有吃掉小猪,而是把小猪们吹到了故事外面,想知道怎么回事吗?让我们一起走进大卫·威斯纳的绘本:《三只小猪》,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神奇的事吧:从前有三只小猪离开家去外面闯天下,第一只小猪决定建一个家,于是它用稻草盖了一座房,一只大灰狼来了,准备吸一口气把房子吹到,大灰狼确实把房子吹到了,可它并没有找到小猪,它把小猪吹到了故事的外面,哈哈…… 第二只小猪用树枝盖了一座房子。那只大灰狼跟了过来,把房子吹破了,第二只小猪和第三只小猪跑掉了……第三只小猪用砖头盖了一座房子,那只大灰狼跟了过来,第三只小猪也和前面两只小猪一起从故事里跑出来了……故事依然在继续,小猪们后来不仅解救了后来的巨龙,而且带回来了一只会拉小提琴的小猫,从此他们一起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完这个童话故事,让我们知道了小猪们不甘心自己被安排好的命运,竟然不可思议地从故事里跑了出来,又历经了两个故事的冒险,不仅躲过了可恶的大灰狼,还成功地解救了一只要被杀死的巨龙,还带回了一只会拉琴的小猫,最后又回到了故事中自己盖起的漂亮房子里……哈哈,多么奇妙啊!欢笑之余我们也要向小猪们学习,做一个智慧和善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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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苹果树上的外婆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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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一口气读完了《苹果树上的外婆》,合上书的时候,我依然沉浸在安迪的世界里。安迪既有带他畅游世界的神通广大的外婆,又有温情淳朴的奶奶。虽然我知道苹果树上的外婆是安迪想象出来的,但是我还是很愿意相信有这样一个外婆。她的手袋里有那么多游乐场

的票,可以在游乐场里玩得那么畅快;她的汽车上有万能的按纽,想要什么,按一下就有了,就好象马良手中的神笔一样;更另我吃惊的是她还能去草原上套野马!

我想,要是我能有一个这样能干的外婆就好了。如果我有,我想和她一起去捕老虎;在海上与强盗搏斗;甚至去太空遨游……哦!这些都太刺激了!但现实中我的外婆已经衰老了,经常腰酸背痛,牙都快掉了,怎么能和书中的外婆相比呢?可是,我的外婆经常来看我,和我生活在一起,给我做好吃的。我睡觉的时候,外婆就在我身边,轻抚我入睡,这时候,我觉得好幸福!这样想来,安迪好可怜啊,因为他的外婆一到太阳下山该回家的时候,就回苹果树上去了,不见了。所以,苹果树上的外婆虽然神通广大,但我还是觉得有一个真实在身边的外婆比较好。哪怕外婆老得走不动了,我还可以帮助外婆做一些事情,就像安迪帮助新邻居老奶奶一样。

安迪知道老奶奶患有风湿病,不能弯腰,所以他帮助老奶奶整理最低一个抽屉的衣物,还帮老奶奶种花、做饭、买东西……而老奶奶回赠给安迪亲手做的李子蛋糕,我想这蛋糕一定很好吃!生活中我也常常帮助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外公电视打不开我去帮忙,奶奶剪刀找不到我来找。记得一次午休,我本来想看书,可是考虑到外婆要睡觉,于是我拉上窗帘让外婆休息,事后,外婆直夸我懂事!这些虽然是小事,可是真实地发生在生活中,让我们的生活充满了温情!

真高兴,安迪也终于有了一位生活中给他带来温暖亲情的奶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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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有关于《呐喊》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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呐喊》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创作的小说,读过的书中,只有它让人让人久久不能忘怀。

《狂人日记》是其中的一篇文章。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旧社会的真实写照。写出了恐怖的封建压迫,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反对的呐喊!

文章中只有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教育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可以有权利拥有纯净的心灵,不被封建的教育而束缚,他很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

《故乡》也是其中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它的美好令人向往。一个是现在的故乡,让人读过后十分的惊讶。

过去的故乡是一个美好和谐、以及快乐的世界,那里有鲁迅先生童年美好的回忆: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还有有天真可爱的少年闰土,他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还有海边那五彩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那是一个令人向往的五彩世界的。

然而现在的故乡已经变得衰败、凄凉而且是毫无生机和活力的,而以前充满活力的闰土也变得麻木。他辛苦麻木的生活着,而且变成“讲道德、守规矩”的人。

通过阅读这本书使我更深刻的体会到在鲁迅先生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然而成年后的闰土在见到鲁迅先生后,对鲁迅的态度转变得很大,他的那句“老爷”更是让他们之间的已经不能像以前那样亲密,使他们之间变得陌生,将他们以前亲密的关系活生生的撕裂了。

因为在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那种不平等的关系,那个现实的故乡是一个精神分离,丧失生命活力,丧失人与人之间温暖情感的世界。他们遵循一种传统的道德,它压抑人的生命力,使人在封建道德的束缚下丧失了生命的活力,精神变得麻木了,也使鲁迅先生和闰土无法继续他们纯洁的友谊。

读完本书后,我很为他们逝去的友谊感到惋惜,同时也很庆幸,我们生活在新社会里,我们有最好的朋友,也不用身份地位与金钱来衡量友谊,人与人之间拥有着真挚的情感。

读完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触就是鲁迅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

中国经过几十年的历史,从封建社会走向了共产主义社会,这是经过我们许许多多的劳动人民,经过了几代的国家领导,才走来来的,我们要继续努力,让中华民族更加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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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读书心得:《党员就该这样干》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19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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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我们都仅仅把忠诚视为一种品德。最近,机械工业出版社推出一本名为《忠诚胜于能力》的图书,作者提出:忠诚不仅仅是一种品德,更是一种能力,而且是其他所有能力的统帅和核心。

《忠诚胜于能力》由美国海军陆战队的团队忠诚,引申到社会各种组织的忠诚。书中包括“忠诚是一种义务”、“与公司共命运”、“为荣誉而工作”和“以生命去执行”四部分内容,阐述了“忠诚胜于能力”、“忠诚是一种义务”、“你自己才是忠诚的最大受益人”、“忠诚是执行的最大动力”、“履行职责是最大的忠诚”等见解。

通篇阅读这本生动有趣的图书后,我们发现作者从下列几个方面来说明“忠诚是品德,更是能力”的观点。

第一,忠诚,已经成为人才的第一竞争力。人才越来越市场化,人才的竞争,已经从单纯的技能竞争,转向了品德与技能两方面的竞争。而在所有品德中,忠诚排在第一位。过去,包括企业在内的各种组织寻找人才时,大多数首先看重的是文凭和工作经验,这两方面过得去,基本上就录用了,至于品德方面,不反党反-社-会主义就行了。可是现在不同了,包括世界500强在内的众多优秀企业选拔人才时,所关注的范围已经扩大了许多,他们已经把忠诚排在第一位。很多企业会通过各种形式测试应聘者的忠诚,如果被认定是忠诚度不足的人,哪怕你拥有一百个博士学位,拥有一千项成功案例,都可能不会被聘用,因为招聘考官们很清楚,一个缺乏忠诚的人,不可能为企业所用,而且,这样的“能干人”一旦背叛企业,企业遭受的损失可能无法估量。忠诚,已经成为职业场上的第一竞争力。

第二,忠诚,已经成为一种立身之本,成为求生存求发展的重要能力。作者指出,一个人生活在这个社会上,即使是一个自由职业者,他也会和各种团队、组织和人员发生往来,在这个过程中,忠诚是最基本的能力,如果你缺乏忠诚,组织不会聘用你,团队不会让你加盟,搭档不愿意与你共事,朋友不愿意与你往来,亲人不愿给你信任,你最终将被这个社会抛弃。

第三,忠诚能力是其他所有能力的统帅。一个人如此缺乏了忠诚,其他所有能力,诸如计划能力、组织能力、控制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等,都将失去用武之地。作者把计划能力、组织能力等形成的能力组合称为“技能仓库”,把忠诚称为“技能运输通道”,技能仓库中的技能,只有通过技能运输通道,才能到达“价值仓库”。

第四,忠诚是获取回报的前提。企业首先不会给你什么,但你必须首先给企业以忠诚;如果你给了企业绝对忠诚,企业就会给你物质和精神回报。在书中,作者指出,忠诚和回报是有先后顺序的,忠诚是回报的前提。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年轻人在求职的时候,首先强调的就是回报,这种本末倒置的做法,最终导致他们无法获取理想的回报。

第五,忠诚,决定你在组织中的真正地位。在任何企业里,都存在一个无形的同心圆,圆心是老板,圆心周围是忠诚于企业、忠诚于老板、忠诚于职业的人。离老板越近的人,是忠诚度越高的人,而不一定是职位越高的人。很多高层管理者天天和老板打交道,却未必得到老板的信任,可能就和忠诚度不够有关。很显然,越靠近“同心圆”圆心的人,越可能获得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回报。

在中国企业界,尤其是民营企业界,老板有一块由来已久的“心脖,那就是对能人想用又不敢用。能人是一把双刃剑,忠诚则为老板创造巨额财富,不忠诚则给老板沉重打击。而在管理上面,老板也面临两难: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现在好了,《忠诚胜于能力》这本书可以消除老板的心病,它会告诉老板怎么使员工既有能力又忠诚。

“忠诚胜于能力”这话很好理解。是说企业员工首先要对企业、对上级、对老板忠诚,企业宁用一个10分忠诚7分能力的人,也不用一个7分忠诚10分能力的人。

这话我也赞同。今天许多企业,把“忠诚度”作为聘用、提拔员工的首要条件;把考察和培养员工的忠诚度作用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对待。

古人曾论“德”与“才”,列出四类人:有德有才,有德无才,有才无德,无德无才。指出有德有才当然好,但少;剩下就只有“有德少才”可用了。用古人的论述来套“忠诚度”与“能力”,也未尝不可!

但是,仔细一想,只说“忠诚胜于能力”,好象还缺少点什么。毕竟这只是对员工的要求,如果仅仅强调员工的“忠诚度”,就有可能出现——

员工对企业、对老板、对上司都做到了忠心耿耿,但就是得不到信任、或充分的信任,时间稍长,员工的忠诚会不会动摇呢?

企业高级管理者,承担了相应的责任,但所得到的管理信息不对等、没有与责任相对的决断权、老板对他说话不坦诚等等,他会不会全力以赴地去负起管理责任呢?

员工中许多人、特别是生产一线人员,他们希望并不太高,较稳定的企业、较稳定的工作、较合理的收入(待遇),如此足矣!大家努力地干,提高质量、提高产量,多劳多得。但,如果工作环境差、收入低于同行水平、管理者态度生硬粗暴等等,员工会不会想着跳槽呢? ……

于是我想:“忠诚胜于能力”,是不是还应加上一句“信任重于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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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名著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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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漂流记 》在英国乃至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首先,它塑造了一种新人物。像其创作者笛福一样,小说的叙述者兼主人公鲁滨逊? 克鲁索是一个水不疲倦、水不安生的行动者,是那个不断扩张、不断攫取的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典型产物。他不屑守成,倾心开拓,五次三番抛开小康之家,出海闯天下。他理智明 达,肯于劳动并善于劳动。他遭遇海难,流落到荒岛以后,不坐叹命运不济,而是充分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修建住所、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器具、缝纫农服,把荒岛改造成井然有序、欣欣向荣的家园。他在海外冒险多年,历经千心万苦,终于得到了可观的财富, 完成了他那个时代的英雄人物的创业历程。鲁滨逊又是个彻头彻尾的“经纪人”。他热衷于航海,并不因为什么浪漫的追求,而是完全为了经济利益。他在海岛上曾发过几句金钱无用的感慨,但说过以后立刻就把见到的钱币一一收好,最后又一千不落带回英国。

在他看来,非经济的社会关系和活动是次要的,父母之言不足信,安乐之家不足恋。这部自述体小说几乎不曾记录任何消遣活动(如果和鹦鹉说话不在其中):也儿子不从纯欣赏的角度(或说美学的角度)来描写自然景象和异国风光。人与人的关系当然也首先是契约关系、 借贷关系、主仆关系。鲁滨逊心安理得地认为贩卖黑奴是利润丰厚的风险事业。他被海盗俘获时曾鼓动同为海盗奴隶的小男孩

佐立一起逃跑,并许诺要使他成为“了不起的人”。然而一旦出逃成功又有人出了个好价钱,他只稍经犹豫、略讲价钱就把那孩于卖了。后来他在荒 岛上解救了一名土著,给他起名“星期五”,便顺理成章地把他收为奴仆。他回到欧洲之后找到他的代理人, 即当年救他的葡萄牙船长。那老人当时已经穷愁潦倒,但仍然倾其所有拿出一百六十金币还欠鲁滨逊的钱,并交出一份详细的收支帐目。鲁滨逊感动万分,热泪盈眶,同时却不忘记一丝不苟地写一张收据。

总而言之,就其思想而言,鲁滨逊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劳动者,而是以“占有”为目的的资本主义拓荒人。他的荒岛经历是早期西方殖民者的开拓史诗的一个缩影。“落难”最终成了一首占有狂想曲,经过了占有,开发和改善等资本主义“进步”历程。惟其如此,鲁滨逊 才能成为现代文学中影响最深远的原型或神话人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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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说分手信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0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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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信》是美国纯爱小说天王尼古拉斯斯帕克斯的经典之作。

斯帕克斯的小说真的是非常好看,让人一拿起来就放不下,而且即使有一段时间不看之后再拿起来,也能够很快进入读书的状态。

这篇小说其实故事不是很复杂,有两个主要人物:约翰(男)和莎文娜(女),还有两个次重要的人物:约翰的爸爸以及提姆(男),后者是莎文娜的好朋友。故事大概是这样的:单亲家庭的约翰原来是一个街头类似小混混性质的青年,后来浪子回头,决定参军。参军后回家度假的时候,邂逅了来他的家乡做志愿者的莎文娜,两人一见钟情,并开始了漫长的异地恋。最开始,两人的关系如胶似漆,尽管相隔两地,两人感情毫无减退。但是随着911事件的突然发生,热血青年的约翰决定为祖国继续服役两年,满怀希望的莎文娜失望至极,慢慢地也对约翰的感情也逐渐暗淡下来。终于,莎文娜给约翰写了一封分手信,两人三年的感情宣告终止。此时,约翰却没有时间为失去莎文娜悲伤,因为他的父亲的健康状况非常差,尽管约翰尽自己最大努力挽救父亲,还是难以挽救父亲的离去。与此同时莎文娜和提姆都是北卡大学的学生,又从小是发小,提姆从12岁就爱着莎文娜,经过时间的培养,两人恋爱并最终结婚了。但是两人的幸福生活却并没有持续很久,提姆被诊断为患恶性黑色素瘤,奄奄一息,每天靠莎文娜和医生们的照顾勉强度日,而此时,刚给父亲办完葬礼的约翰找到了莎文娜。虽然已经很久不联系了,也分手很长时间了,但是约翰和莎文娜似乎又回到了几年前他们一见钟情的时候,他们发现,自己竟然还是如此深深地爱着对方。而提姆也从莎文娜的言行中看到了这一点。善良的提姆竟然对约翰说如果自己死了,请他娶了莎文娜。约翰问提姆为什么要这么做,提姆回答说因为他爱莎文娜,这种爱如此强烈以至于他只希望莎文娜幸福就足够了。约翰尽管仍然深爱着莎文娜,但从与提姆的谈话中,他懂得了爱的真谛,就是要让自己爱的人过上幸福的生活,即使不是和自己。约翰最终选择与莎文娜告别,并将自己从父亲继承过来的财产匿名捐赠给提姆治疗。小说的结尾意味深长:约翰在莎文娜的农场附近看到提姆身体逐渐恢复,莎文娜和提姆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自己却最终选择离开。

坦白地说,我本人并不喜欢这个结局,相比与一些理想化一点的结局,比如:提姆去世后莎文娜和约翰重结良缘,斯帕克斯的这个结尾让我心里总有点"堵"的感觉。但是,正是这个我认为不是很圆满的结尾,体现了斯帕克斯的爱情观。

看完这部小说不难感觉到,整本书其实是在探讨一个问题:爱为何物。书的封底如是写着:因为爱,所以选择离开。而提姆当时临终嘱托约翰的话也是本书的点睛之笔。斯帕克斯认为:如果爱一个人,那么就是全心全意地希望这个人好,即使这个人爱的不是自己,即使这个人没有和自己在一起。而提姆就是斯帕克斯塑造出来的作为阐释他对爱的理解的代言人:当莎文娜与约翰一见钟情的时候,提姆没有(至少看起来没有)丝毫醋意。他热心地帮助约翰解决各种问题,诚恳地介绍约翰融入他们这些北卡义工的圈子。甚至在莎文娜和约翰发生不快的时候,还主动送莎文娜到约翰的家帮他们解除误会。提姆做的这一切都是出于对莎文娜的爱。尽管莎文娜喜欢的不是他,而是约翰,但是他仍然希望莎文娜幸福、高兴。他深深地爱着莎文娜,但是当莎文娜和约翰闹矛盾的时候,他并没有趁火打劫,反而愿意为他们俩解除误会,重归于好。因为他知道莎文娜爱的是约翰,他这样做能够让莎文娜更加幸福。到了文章的结尾,约翰的行动更加诠释了斯帕克斯的爱情观:在痛苦的纠结之后,他毅然选择了离开。泰戈尔曾经说过: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爱到痴迷,却不能说我爱你。约翰的痛苦可见一般,但是即使面对如此的痛苦,他仍然选择了不破坏莎文娜的婚姻,因为他真正地爱着莎文娜,他真诚地希望莎文娜拥有幸福的婚姻和家庭。

斯帕克斯的爱情观多少有点理想主义的元素。一个是美国驻扎在德国的普通士兵,一个则是美国名牌大学特殊教育专业的高才兼校花级的女生。两个身份差异如此之大的人,在一次短暂的邂逅之后竟然能够摩擦出如此绚烂的爱情的火花。也许,正如简爱所认为的:人的精神是平等的,爱情面前更是如此。但是,现实中两个毫无血缘关系的人如果能够爱到如此程度的实在是太少见了。尤其是在我们所处的是一个如此现实的社会。

我觉得爱情是一个非常神奇的东西,由很多很多种元素共同决定,包括相貌、气质、道德、性格、激素甚至基因,而且每种元素所占的权重也都不一样。当然,虽然自己没经历过斯帕克斯的那种爱情,但是毕竟都有父母,父母对孩子的爱,就是无论付出多少都不求回报,只求孩子能够幸福,我们也都有体会。从这点来说,父母真的是太伟大了。但是恋人之间的感情究竟能否达到这种高度呢?难道现实社会中这种爱情已经消失了吗?我不知道.但是我希望它还存在,毕竟在这个越来越现实的社会中,或许我们需要一点不现实的事物。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讲,作为唯一号称有情感的动物,我们不能够只做繁衍的机器,更要有情感的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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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幸福就这么简单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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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看到基督山伯爵这本书的第一感觉有点晕,那么厚!这是我小学读过的最厚一本书。但读时觉得像在看3D电影一样,那么真实。

这本书又像演话剧,有个“报幕员”。最好看的是唐泰斯住进伊夫狱堡遇一位神甫后与其商量逃跑的几章,我最看重的是唐泰斯不忘恩负义,他曾有许多机会,把神甫扔在那里不管,自已从秘密通道里逃走但他没有,这是我们最应该学习的地方。

更棒的是,他在逃狱后实行的“有恩必报,有仇必报”的计划。

唐泰斯在逃狱后得到神甫的财产,他完全有理由自已隐姓埋名去过安逸的生活,但他选择与其截然相反的路,他先是报答了能帮助自已和父亲的莫雷尔先生,挽救了“法老号”的名誉,之后又去惩戒了那三个纯心害自已的孝忠复辟政权的无赖之徒。最后唐泰斯,不,基督山伯爵给人留下了让人受用不尽的两个词语,等待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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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呼兰河传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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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好书,它的名字叫《呼兰河传》,书里讲述了好多的祖父和"我"的故事。如果你想知道我的收获,你就往下看吧。

在东二道上有个大泥坑,六七尺深,无论是人还是家畜,不管是晴天还是雨天,都会有灾难存在。淹死过小猪,用泥巴闷死过狗,闷死过猫,鸡和鸭也常常死在这里。人们有的让拆墙,有的要种树,就是没有人呢让把大坑给填平了。这是从文章中的第一章出现的。它让我感触到,那时候的人是多么愚昧啊,在他们的心目中就应该顺应社会,顺应天意。

在作者的描述中,她的童年时快乐的,但也是寂寞的,她的活动就是在后院的花园里,同他的祖父一起玩耍,一起干活,童年里充满了乐趣,不由地想到了现在的我,相比之下,我更幸福,我可以更加无忧无虑的天南海北的游耍。

我感觉到作者非常怀念自己的家乡和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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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地心游记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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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乌鸦做邻居》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当我读到和乌鸦做邻居这一章时,令我深受感动。这这章中讲的是一群乌鸦住在一棵菩提树上,有一天,乌鸦的首领“高帽子”来到作者家叼走了一串纽扣,当沈石溪拿出剪刀来的时候,他看见乌鸦叼着纽扣的的乌鸦非常愤怒,拿起剪刀照着“高帽子”就飞了过去,“高帽子”嘴里衔着的纽扣从嘴里掉了下来,作者得意了两天,就再也得意不起来了。因为,乌鸦开始起了报复的心理。当作者晚上穿过菩提树去洗澡时,乌鸦们空投粪便,让作者落荒而逃乌鸦的报复得逞了。

还有一次,红嘴蓝鹊来冒犯乌鸦,小乌鸦们被红嘴蓝鹊扔到了地上,作者喜滋滋的把小乌鸦捡进自己的草筐里,想做一顿美餐。可是乌鸦凄惨地叫声让作者起了怜悯之心。等大乌鸦飞回巢时,他把小乌鸦一只一只放回窝里。“高帽子”摇曳它的翅膀表示感谢。再有一次,一天下午,作者去打猎。可是遇到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他打到了一只黄麂,但是他踩到了红嘴蓝鹊的蛋,惹怒了红嘴蓝鹊。红嘴蓝鹊想至作者于死地。这时乌鸦来帮他战胜了红嘴蓝雀。

半年后,一次狂风暴雨。作者在家里睡觉,“高帽子”狂叫,好像预示着什么,像要大案临头一样。作者穿好衣服,想去村长家借宿一夜。作者走后,刚上村长家竹楼,忽然一个橘红色闪电把菩提树击倒,砸在他家茅草房上,把房砸到了。乌鸦去了其他地方,可是作者躲过了一场灾难。

书中还写了很多的故事,像天鹅生死不离等。让我懂得了好多鸟类的知识……但是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乌鸦在人们眼中虽然是个不吉祥的鸟类。虽然它的羽毛没光泽、乌黑,但是乌鸦内心是很美的。也告知了我们看人不要只看外表,一个人的外表美,不代表他的内心美。做了很伤天害理的事,有的时候反倒恩将仇报。就像故事中的红嘴蓝鹊。有的人虽然长得丑陋,但是他(她)的内心很美,做了很多好事,而且不图回报,知道知恩图报。像故事中的乌鸦一样,救了作者的的命。

让我们知道了世上没有所谓的敌人,鸟类也是一样,只要我们不去伤害他,只要我们救了他,他们也会知恩图报,不要去做伤害他人的事,这样的话会遭报应的!通过这本书,呼吁我们大家要爱护大自然,爱护鸟类。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得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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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武松打虎读后感优秀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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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学期我读了许多书,有《洋葱头历险记》、《大草原上的小老鼠》、《女孩子必读得公主故事大全集》……有一本我酷爱的书,它叫《封神演义》,是妈妈在书店里给我买的。

封神演义共有四十个故事,我最喜欢的是第二十五个故事《冰冻岐山》。故事是说鲁雄带领商朝大军来进攻西岐,像是人马很多。姜子牙带领西岐军士驻扎在山上,鲁雄在山下,天气很热,而在山顶上的姜子牙,却不担心。山上燥热、水少、树少,难道不怕热死渴死?第二天,姜子牙又叫徒弟武吉在后营筑起一座土台,在远不算什么,后面更奇特,又把棉袄、斗笠发给每个士兵。大家嘀咕到:这样热的天,我们穿这么厚不怕把我们热死吗?我也是这样想,是不是姜子牙脑子坏了吗?晚上姜子牙登上土台,开始做法,顿时狂风大作,一连四天大风,到了第五天开始下雪,大雪下了整整一天,山下的鲁雄的士兵光只有甲衣,叫苦连天。就这样,姜子牙把鲁雄等人送上了天。

姜子牙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智慧呢?因为他从小勤奋好学,善于思考,喜欢读书,所以有这么多的智慧。他爱学习和勤于动脑筋的优点值得我学习,我应该写好我的作业,多读书,多背书,做到最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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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双城记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8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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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读了著名科学家史蒂夫霍金的《时间简史》。

读完了全书之后,我脑中一直萦绕着许多问题。宇宙到底有没有过大爆炸?宇宙到底是否曾经是一个无限小的点?宇宙到底是不是在无限的膨胀还是最后会坍缩?宇宙是无限的还是有尽头?到底广义相对论正不正确?人类能否发明出时光机回到过去或是来到未来?人类最远能到达宇宙的什么地方?黑洞到底是什么样的?物质的最小部分又是什么?……

可能这一切一切的问题,你或许现在就能给出一个“满意”的答案,可是谁又能知道,你给出的答案或许就像是从比萨斜塔上落下的那两个不等重的铁球不同时落地的“真理”呢 可能仅仅在当时的情境下被人们所认可,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人类的进步,将会有更多的伽利略站出来,告诉你不是这样的;也会有更多的哈勃望远镜向你展示,原来宇宙真的并不像你想象中的那样,此时你可能会有所迷惑,到底什么才是真理,没有人能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一切都要交给时间。

最后,从这本著作中,我深深的了解到科学上的很多重大的进展都是许多伟大的科学家们不盲目的追随权威,而是有自己的思想和见解,有时甚至冒着生命的危险才,提出的理论。首先我们应该庆幸自己赶上了这样一个好的时代,有这样好的环境来学习,拓展自己的知识,开阔自己的眼界,培养自己的能力。其次我们应该充分利用这样的条件来努力学习,在学习方面我们也不应该盲目听从课本上的条条框框,而是应该带着自己的思想,自己的见解。我们也应该多多向老师请教,毕竟老师的知识和阅历还更加丰富的。同时在校学习的期间我们也应该逐步的走进社会,感受社会,了解社会,这也能更真切地给我们有竞争的意识,培养自己多方面思考问题的能力,亦即创新思维的培养。

身体的不幸让霍金体会到了地狱般的煎熬,然而他却以孜孜不倦的科学精神在自己的地域中缔造了人类的天堂,这是不幸中的大幸,正如霍金本人自述:“幸亏我选择了理论物理学,因为研究它用头脑足矣。”这正证明了约翰·弥乐顿的名言:“头脑是他自己的住所,他在其中可制造地狱的天空,也可制造天堂的地狱。”

让我们记住霍金和他的《时间简史》,更让我们铭记自己内心深处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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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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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轮月牙儿,带着点寒气,以微弱的光亮照着大地。它的软光儿清亮纯净,但只要一片云飘来,便能笼罩住它的光芒,让世界坠入无边的黑暗之中。

这便是老舍的《月牙儿》,在月光般的诗意语言中,渗透着浓郁的悲剧气氛。小说用一个少女的回忆讲述了母女两代烟花女子的苦楚生涯,“我”幼年丧父,安葬父亲和随母亲上坟的时候,月牙儿都带着寒气挂在天际。母亲在贫困得折磨下不得已再嫁,过了一段安稳日子后,继父却又无端失踪,母亲走上了做暗娼的道路,当母亲与我分离后,我经历了一连串的失意——失业、被人完弄、沦为暗娼,月牙儿蒙受了一层乌云, “我”终于理解母亲别无选择的困境,当母女团圆的时候,我已经重蹈母亲的覆辙,为了生存下去而出卖自己的肉身,最后被捕入狱。

小说用舒缓从容的笔调,刻画了“我”一步步走向坠落的经过。这种坠落背后有一只黑手推着,而我全是茫然无措。虽然继父的出现与青年的出现让我暂时过上相对舒适的生活,但这宛若是月牙儿的光芒,一会儿就消失了。在她关进监狱以后,发现“世界比这儿并强不了多少”,她所生活的那个世界,简直就是监狱的缩影,黑暗阴冷,令人窒息。 在这里, “月牙儿”代表着一种残缺,它是“月牙儿”是主人公悲剧命运的诗意象征。 面对人生的残缺,母女俩也不是完全地放任自流。像“我”刚开始也在寻求一份可以自食其力的工作,却不得已地失业,“我”告诉自己:“我年轻,我好看,我要活着。”还有最后的“我这样的生命是没有什么可惜的,可是它到底是个生命,我不愿撒手。„„我爱活着,而不应当这样活着。我想象着一种理想的生活,象作着梦似的。”这些都是本能的对命运的反抗,对生活所抱的一种模糊的憧憬。虽然“我”已经堕落,却又始终比周围的许多人单纯善良。当青年的妻子找上门来的时候,“我”不预备跟她发生什么冲突,很容易就离开了,甚至在青年抛弃他的妻子后还对他的妻子产生了一丝同情。由于不甘心为挣钱而讨好小饭馆的客人,“我”愤然放弃那份工作。当母亲为了钱与嫖客发生争执的时候,“我”觉得母亲那样做有点过分——“不错,既干了这个还不是为钱吗?可是干这个似乎不必骂人。”但是,这些就像那月牙儿,这点光是极其微弱的,很快就会被黑暗吞噬。

月牙儿对此也只能旁观而无能为力,它的光是冷的,给不了她们温暖。它只能目睹或喟叹,或陪伴着她们,而无计可施。这种状况也是老舍当时的心态吧。老舍只是用笔去书写他们内心的挣扎和抗争,但是并无随着“潮流”为人物安排一条“革命的道路”。就像

老舍说的: “在书里,虽然我同情劳苦人民,敬爱他们的品质,我可是没有给他们找到出路,他们痛苦地活着,委屈地死去,这是因为我只看见了当时社会的黑暗的一面,而没有看到革命的光明。不认识革命的真理,但是,艺术作品不同于宣传材料,为什么一定要它给人找到出路,或者一定要说出穷人应该造反呢?”老舍来自下层人民,几乎没有一个作家能够比老舍更深切的体味到社会角落里受侮辱和受损害的人群,没有人比他更贴近下层人民的心。他的作品不是为艺术而艺术,对生活和下层人民的热爱,使他的笔端迸出生命的火花,异常的灿烂。

本篇没有老舍惯用的幽默,而是严肃沉痛的,对现实有着强烈的揭露和控诉。这大概是因为《月牙儿》是烈火过后的重生吧。

《月牙儿》对残缺人生的诠释十分独到,品读《月牙儿》眼前展开一副城市底层贫苦市民的生活图景,耳边响起一个受尽蹂躏,而又常常被忽视的群体发出的撼人心魄的呼喊和控诉,一股月光般的清冷和苍凉,直抵内心的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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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克雷洛夫寓言全集读后感6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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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的短篇小说《柳家大院》讲述的是在旧时代北京的一个不起眼的大杂院里,公公、小姑子、丈夫虐待小媳妇导致她上吊而死的悲剧故事。但作品并不仅仅唱出了黑暗社会底层妇女的悲歌,更像作者自己所说的那样“在平凡的事件中看出意义”。从贫民窟司空见惯的血泪的生命史中挖掘出底层劳动人民的悲剧根源,揭示整个民族精神文化的痼疾。

谁是逼小媳妇走上自杀绝路的凶手?单从文章表面看,我们可以断然地回答她是被自己家中的亲人——公公,小姑子,丈夫折磨死的。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妇女的地位是最低下的,就如鲁迅悲痛地指出:“有时简直并牛羊而不如”。贫穷往往能将人性的残忍与对生命的漠视展露无疑。小媳妇是被她的父母以一百元的代价“卖”给王家的,这样就使王家“再有一年也还不消这笔亏空”。“爱与不爱,穷人得在金钱上决定。”因为穷,小媳妇被人认为是王家生活贫困的根源,被当作“出气筒”。但是如果究其根本,我们可以看到是所谓的“文明”在从中作梗。这“文明”,指的就是中国固有的封建伦理道德加上外来的资本主义文化思想,是它毒害着劳苦人民的心灵,酿造着生活的苦酒,使像小媳妇这样的“苦人”走上绝路。

小媳妇最终是死了,她的死是苦难的终结和逃离,更是对丑恶世界的控诉与批判,但这种力量太微弱了,萤火照不亮黑暗的天际。二妞的命运就说明了一切。这个自居为“女学生”的丫头,变着法儿折磨她的小嫂子,恨不得“把她一下子捶碎才痛快”,可她无论怎样自认高贵,都逃不脱“穷人家姑娘的悲剧命运”,她还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正盘算着把她卖出去,更没有意识到她嫂子就是未来的自己。这样的结局使得悲剧之悲达到了无以加复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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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好爸爸坏爸爸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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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红葫芦之后,我感觉湾是被误解的,他将妞妞引到大海中间,再抽掉能使妞妞漂浮起来的红葫芦并不是想陷害她,而是不想让她只在浅水滩上游泳,想让她去深水里游泳,而妞妞和乡亲们都误会了湾。

让我感觉湾被误解是因为,我也有过这样的经历,那是我学滑冰的时候,刚开始,我虽然可以站起来了,但还是滑不好,老想摔倒,想着想着,我好像看到我的“梦想”实现了,感觉我像燕子一样在自由的飞翔,能够灵活的穿梭在人群中,忽然我“咚”的一声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一下子把我拉回了现实。那时我还小,就坐在地上号啕大哭,这时,妈妈走了过来,要扶着我学滑冰,爸爸看到了,马上把妈妈叫了过来,“叽里咕噜”地说了一番话,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我都摔倒了,你们也不管我,我心里很是委屈,但还是自己爬了起来继续练习,我溜着溜着,就慢慢熟悉了这双滑冰鞋,鞋在我的脚上也听话了,我让它左拐它就左拐,让它右拐它就右拐,这时,我忽然明白了爸爸的良苦用心,如果我总是摆脱不了对妈妈的依赖,我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学会滑冰。同时我也明白了“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不经一番冰雪霜,难得梅花吐清香”。

所以,我知道了我们看问题要全面,不能片面的就下结论,也许我们看似给我们伤害的人也许正是给予我们帮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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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世界是平的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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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起是哪位诗人说过“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这千古流芳的名句。但还记得起,鲁迅先生说的那句“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工夫都用在学习上。”的确每个人做学问都要具备以上两句所要表达的——坚强与勤奋,而且要有一个目标。因为铁匠没有目标,他可能只能做出远不及宝剑的水果刀。

在《为学》中我想到了坚持与坚强,还有目标。在起初读的时候(指老师讲之前),我就觉得,穷和尚孤身一人只有一个饭碗和一个水瓶,就能到达南海,真是不可思议,况且一路上有山有河还有野兽,就更不可能了。唐玄奘到西天去取经还带了三个徒弟一匹马呢!到了后来我终于懂得了其中的道理,又想到了一次去爬山,目标是山顶,但我与山顶仅有一步之遥时,我选择了放弃,就是因为我没有坚持。我就差那么一步。

方仲永的父亲依旧是以农民的思想对待自己那么有天赋的儿子——不使学!就是因为“利其然也”!如果他父亲不让他去上学,他自己也应该以“忽啼求之”的积极心态争着去上学。如果这样他也不会“泯然众人”啦。你也可以不上学,但你可以自学,勤奋一些但不用挑灯夜战。即使上了学不勤奋些,刻苦些,到了最后两个字——白搭。这说明了后天教育的重要性,还体现出唯有积极向上,坚持奋斗,勤奋努力才能成功!

伟大的科学家,当时社会人群眼中的“疯子”——爱因斯坦说过“天才就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上百分之一的灵感”。“人”在我眼中只是一个有发达的大脑和会直立行走的裸猿,开启大脑智慧的方法只有两个“努力与坚持”。所以在学习时就要“人贵立志,事在人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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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野犬女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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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爱丽丝漫游奇境》童话书。这本书里的情节深深的吸引了我,让我对它爱不释手。

主人公爱丽丝是一个纯真的小女孩,她美丽、善良又爱幻想。

故事发生在一个烈日炎炎的下午,爱丽丝在河边和姐姐读书,突然,一只离奇的兔子跑了过来,爱丽丝追赶这只兔子的时候,和那只兔子一起掉进了一个洞里。那个洞深处是一个不可思议的童话王国。于是,我和爱丽丝一起开始了一次前所未有的冒险。

在这个国度里,爱丽丝时儿变大,时儿变小,有一次竟掉进了自己眼泪汇成的池塘里。她还遇到了爱说教的公爵夫人、会隐身的柴郡猫、会跳舞的素甲鱼和鹰头狮,还有总是喊着要砍别人头的扑克牌王后…… 爱丽丝参加了一个有趣又疯狂的茶话会、一场古怪的槌球赛和一场审判。直到最后和王后吵架时,爱丽丝才醒来 ―― 原来自己做了一个奇怪的梦。

读完这本书,我为书中新奇有趣的事情感到好玩,假如我也能和她一起去那神奇的幻境游玩该多好啊!晚上,我也做了一梦,梦见自己和爱丽丝一起走在神奇的地方,我看到了揣着怀表的白兔,看到了参加茶话会的小动物们,还和他们一起进行”会议式赛跑“…… 后来,扑克牌国王和王后举行了一个欢迎宴会,宴会上的蛋糕居然是用各种五颜六色的树叶做成的,不过这次王后没有再说”杀头“这样的话……

当我从梦中醒来,我多么希望在我生活国度里,每天都有新奇有趣的事情,没有写不完的作业、背不完的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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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关于隋唐演义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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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原来我这么棒》书之后,我发现我充满了自信心。

书中的那个主人公高小瑜,她当一日班长的时侯丑态百出,为此,她的妈妈送她去了勇气训练营。在勇气训练营中,小瑜结识了好多朋友,还在礼仪这个训练项目中获得了老师的表扬,她还很乐于助人。高小瑜从开始害怕训练营,到最后喜欢上了训练营……

看着看着,我发现书中的高小瑜和我很相似。上次暑假,学记团组织了一次夏令营,我报了一个上海夏令营,后来我问了一下其他同学,发现没有人跟我同一批参加上海夏令营。于是,我开始担心了起来,没有朋友陪伴是不是会很孤单?坐在大巴上没人聊天会不会很无聊?后来参加了夏令营,我的担心马上转为了放心,因为我又认识了10多个朋友,我们都聊得很开心。

文中的高小瑜自信心从刚开始的8信心,最后变成了98信心。她的坚强很让我敬佩:被同学骂不哭,而是给自己一个微笑;在大山中迷路了,小伙伴珍珍的脚也瘸了,但她仍是不放齐地扶着珍珍寻找生命的希望……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许多道理,失败了要学会给自己鼓励,不能在没尝试的情况下就说放齐。

自信心是一天一天积累起来的,也许别人的一句话就会让你的自信心变少了许多,但是这时你就要对自己说,我很棒,我能行!不能对自己失去信心,因为有些时侯,也许当你对自己没抱有太大希望去做一件事的时侯会很失败。

我喜欢《原来我这么棒》!自信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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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培根论人生》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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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定不是平庸,是一种生活态度,是一种人生境界,是智慧的不争,是荣辱的不惊,是对简单生活的一种追求,这也是我这个时代需要的“淡定”。参加工作以来已有15 个年头,每天忙忙碌碌的总是围着孩子和工作转,对于自身修身养性方面的学习,反而减少了很多,很多时候被繁华的生活所遮蔽,浮躁穿插在自己生活的每一个角落中。当今社会,随着人们对物质生活的需求与渴望,对于精神方面的追求渐行渐远,个人道德修养的提升被淡漠了。

《淡定的人生不寂寞》,这本书通篇七辑,百余个情、理故事,在作者流畅优美的笔下,淡淡地从心灵深处流淌出成熟、睿智、沉稳、平和。全书从头至尾没有蓄意煽情,却使读者情不自禁的被其点石成金的人生感悟深深打动,它激励人们,一定要经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那份属于自己的平淡生活,唯此这般保持淡定,就一定能够获得幸福。

淡定是一种从容。从容的人有所争有所不争,有所为有所不为。我们生活的现实社会日新月异,变化无穷,我们面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但我们切不可忘记也不要忽视“礼让”。利益的冲突时生活中产生矛盾的根源。当我们和别人发生利益冲突的时候,应该多为对方想一想,互相之间都退一步,那些可能发生的冲突就会想烟消云散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工作、更好的锻炼自己、提高自己。公正永远是相对的,理想与现实永远存在差距,用从容去面对就不会有所抱怨,方能感受“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的意境。

淡定是一种豁达。豁达的人没有烦恼,遇事想得开,不计较;豁达的人心胸开阔,遇人宽容,友善。“如梦人生,人生如梦”这是苏东坡对人生哲理的界定,也是一种豁达的心态,激进的感悟。晚年遭受贬谪的苏东坡面对人生的挫折,平和地吟出:“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正视挫折、淡化苦痛的豁达情怀成了苏东坡在逆境中奋进的精神支柱,正是有了这样的支柱,才让苏东坡找到了更多的热爱生命的理由。保持一颗豁达的心去对待工作,我们才能做到遇事冷静思考,对待同事真诚和善,我们整个监控中心就能做到团结一致,互帮互助,共同进步。有一副对联:“荣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空云卷云舒。”这是一种心境的平和,一种对生活的淡定豁达。

淡定是一种幸福。幸福就像手中的沙,你越是害怕失去,越是紧握不松手,沙却流失的越快。学会与人分享,生活将是一种意想不到的幸福。一位老禅师在院子里种了一株菊花,第三年的秋天,院子成了菊花园,香味一直传到了山下的村子里,村子里的人开口向老禅师要菊花,没几天,院子里的菊花就被老禅师送得一干二净,弟子看到满院的凄凉,忍不住说:“真可惜,这里本应该是满院的花朵与花香的。”老禅师对弟子笑着说:“你想想,这岂不更好吗?三年之后,将是一村的菊香。”是啊“不舍一株菊花,哪得一村菊香”?老禅师把美好的东西拿出来与别人一起分享,当别人脸上洋溢着笑容时,他感到很欣慰,因为他明白与别人分享幸福比自己占有幸福更幸福。快乐与人分享,快乐会加倍‘悲伤与人分享,悲伤会随风而逝。懂得分享,生活便是彩色的。

总之,我们需要淡定的心态去面对问题,热情地对待工作,珍惜自己的岗位,热爱自己的家人,友爱自己的同事,只有这样才能在生活上、工作中处之泰然、荣辱不惊、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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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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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入公园之后,我发现这里竟然有个硕大的动物园。

到了园区后,第一感觉就是——臭!千奇百怪的臭,令我一下子换不过气来。可是我的眼睛却飞速地“聚焦”着,寻找着猛兽。我们一路走一路观看。

在象区,许多孩子正拿着萝卜喂大象。孩子们把手一伸,它就把长长的鼻子伸出栏外,吸住食物往嘴里送。它可精灵了,当有小孩空手来逗它的时候,它无动于衷……一时心血来潮的我也喂起了大象。当我把食物举起来时,它就把长鼻子伸了过来。那鼻孔,我三根手指都填不满啊!还差点把我的手给吸进去,真吓人!

终于到了猛兽区,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狮子!一头威武的狮王正懒散地坐在地上观看着人们,它的旁边还有一只怀孕的母狮。这时有两只白虎悠悠地走了过来,体型足以和狮王一较高低!

我最想见的华南虎终于出现在眼前!尽管它的体型比白虎要小,但还是有着王者气魄。它被关在一个小园子里来回走动,好像在像大家炫耀着……当它与我对视时,我心里不由地产生了莫名的恐惧!这使我想起了牛汉的《华南虎》:

我挤在叽叽喳喳的人群中

隔着两道铁栅栏

向笼里的老虎

张望了许久许久

但一直没有瞧见

老虎斑斓的面孔和火焰似的眼睛

笼里的老虎

背对胆怯而绝望的观众

安详地卧在一个角落

有人用石头砸它

有人向它厉声呵斥

有人还苦苦劝诱

它都一概不理!

而事实我所看见的是:

我挤在叽叽喳喳的人群中,

隔着两道铁栅栏

向笼里的老虎张望了许久

我瞧见老虎那斑斓的面孔,火焰似的眼睛和渴望自由的眼神

但一直没有看见那双充满野性的眼睛

笼里的老虎正视着兴奋的观众,用它那粗壮的四肢和锋利的趾爪走动着

仿佛在向人们宣示它的权威

忽然我听到人群中的尖叫

我挤过拥堵的人群

看见老虎在向围观的人们喷射它的排泄物

啊!笼中的老虎

你的尾端紧紧地贴在笼子上

向这些可笑的观众喷洒着你那包含了愤怒的排泄物

你那王者般不屈的灵魂

还有不羁的气魄令我陶醉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保护生物的多样性

是我学习了你那气魄后应有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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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彷徨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1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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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还是忍不住去关心这部小说,或许是张爱玲那种原始的贵族气或许是她在背后深深埋藏的市井感觉。张的小说在描写人物性格和故事的叙述上我更倾向于她的写作风格,尤其喜欢她有些许玩世不恭的调调。小说里很多经过深思熟虑的比喻和描写让人流连,不禁一遍遍地重复,仿佛自己被她高超的想象力包围,然后静静地自己一个人思索,这个比喻所要表达的最后的含义,以及这个比喻与故事的戏剧冲突之间的内在联系等等。这种过程,似乎告诉自己你自己读的不是一本书,一个故事,而是把自己融入到故事里。

然后在故事的发生时,你可以参与进去。思考着与书里所描述的主人公一样的人生问题。你在张的小说里可以处遇到这种比喻,以及类比,反比等等。张在这种叙事和描写方式上更多的见于她的早期作品。如《沉香屑第一炉香》、《沉香屑第二炉香》、《紫罗兰》、《倾城之恋》、《金锁记》、《红玫瑰与白玫瑰》等等。小说里叙述了主人公振宝生命里举足轻重的几个女性,学徒时巴黎的妓女,英国的初恋玫瑰,情人“红玫瑰”王娇瑞,妻子“白玫瑰”孟烟鹂。四个女人在他生命里停留的时间各不相同。在小说里叙述的时间也各不相同。如果故事平铺直叙下去的话,可以略去妓女么?这个时候,我们就想象了,张为什么会加入妓女的角色在故事里呢?然后就是他的初恋玫瑰。小说里,他说过自己“没有想到她爱自己那么深”,从而得出判断,这个初恋的下场是他在心智未成熟的表现。

在回国之后,自己第一个遇见的那个让他动心的女子,还有玫瑰的影子。于是他叫她“红玫瑰”。红是炽烈的,于是在他怯懦的表现后,最终的结局也只能是不了了之。后来的妻子“白玫瑰”则是那么完美,但是,振宝骨子里那种不安分的感觉,“白玫瑰”无法给予满足。而接下来的故事则“顺理成章”的“白玫瑰”有了外遇。进而是振宝的报复。殊不知,其实都是自己在伊始就种下的恶果。最终的振宝在颓废荒.唐之后,作者给了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但是这样的男人,在现实世界里是很难赢得读者的欣赏的。

小说的精髓在于故事,但是张的这部小说貌似故事里的冲突很少,而其当代人面对电视,电脑等众多媒体的影响下能否对这样的故事继续感兴趣呢?我们看到故事里的情节在某个地方似曾相识,但是我们中还有一些人继续关注着张爱玲的小说,继续一次次的阅读里面的章节。而且每次似乎都有相同的兴趣。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张的小说对于我们每个人都不是陌生的,我们阅读里面的文字时仍然会为里面的精言辟语叫好。这同时也倒出了很多当今社会里的普遍现象,以及普通人的心理情结。我们说张笔下的人物个个有血有肉,这不为过,但更重要的是我们可以在身边或者周围的社会里寻找到他的原型。于是小说里面的对白,小说里的信息指示也为我们的生活增加了些许说教的味道。这种说教是侧面的,或者说是间接的。习惯于说教的当代人,尤其是青年一代,在这种以故事为背景的形式下,所表现出来的状态就不足为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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