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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羊不吃天堂草》读后感作文【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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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心得读后感30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全文共 3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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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到手的这本看上去像是儿童读物,又像一个黄皮笔记本。这本书很奶酪,封面均是黄色,而且不是一般的黄,简直就是一“黄色”书籍。

《谁动了我的奶酪》实在不中看,总共105页。其中,有20页左右其实可以剪切掉,尤其是那些自我吹捧部分;其间还配有若干插图,页面字数甚大甚少。这本书很“瘦”,“小身板”那么一摸别提多骨感。幸好封面比较厚实,可以一敌十,如同瘦子穿了件厚棉袄,这才让这本书显得大了些,掂着也有了些分量。出版方把书皮子造厚一点,另外在腹里填充一些无关紧要的东西真是够卑鄙的。

它的作者是美国作家斯宾塞.约翰逊。算我孤陋寡闻,此前,我只知道有什么叫斯宾塞的和叫约翰逊的,NBA有个乔.约翰逊,但真不知道有个叫斯宾塞.约翰逊的。我找度娘,度娘娓娓道来,原来他也是个叱咤风云的人物。当然,他有什么本事,如果你想知道,那就自己去找度娘促膝长谈吧。约翰逊似乎有些“不务正业”,他是医学博士,但他在写作方面却有更深的造诣,另外还搞演讲,可谓多才多艺。他写了很多畅销书,文能载道,启发了不少人,也拯救了不少人。这样既救人性命又发人深省的人中国也有,鲁迅就是其中典型。

这本书的内容其实很简单,就是写四个小家伙在迷宫找奶酪。四个小家伙分别是两只小老鼠和两个小矮人。两只小老鼠叫嗅嗅和匆匆,两个小矮人叫哼哼和唧唧,只有小老鼠大小,相当迷你。这名起的倒是挺有意思的,尤其是小矮人组合哼哼唧唧。故事的地点是迷宫,这四个小家伙需要在迷宫里寻找奶酪。小老鼠智商比较低,但是他们一个拥有灵敏的嗅觉,一个拥有速度。读罢故事才会理解嗅嗅和匆匆的意思,嗅嗅暗喻嗅觉灵敏的那一类人,匆匆暗喻改变迅速的那一类人。小矮人拥有智商和思想,优势明显。

这四个小家伙都是“上班族”,他们的“工作”就是成天在迷宫找奶酪。不过迷宫你懂的,免不了迷路,而且里面还有很多死胡同,所以说在迷宫“上班”真心伤不起。嗅嗅和匆匆是一个组合,嗅嗅是军师,张大鼻孔那么一闻,奶酪在那边,然后对匆匆发号施令,走你,匆匆二话不说在前面狂奔。小矮人是一对搭档,这哥俩毕竟是人,智商比小老鼠的果断高出一大截。他们会分析,所以少走了不少冤枉路,找奶酪比小老鼠方便得多。这哥俩还时常为小老鼠反复走进同一个死胡同而偷笑不已,心里那叫一个乐呀,你瞧,那俩傻逼,刚刚走进了那个死胡同,这又进去了。说实话,他们瞧不起小老鼠。

人在迷宫混,哪能不迷路?人在迷宫混,哪能不撞墙?这几个小家伙都是悲催族,两个一组就是悲催组。哼哼有时候会停下来哼哼李宗盛的《凡人歌》,“终日奔波苦,一刻不得闲”,唧唧感慨说这歌词太TM现实了。尽管迷宫处处惹人乱,但这四个小家伙还是如愿以偿了。他们都发现了奶酪C站,这里有无数各式各样的奶酪。两个小矮人不约而同的感觉到自己找到了铁饭碗,尼玛,现在公务员的待遇了,心里高兴得一塌糊涂,从此两人打定主意要在C站活到老啃到老。于是,他们的生活变成了Yesteday once more。

哼哼唧唧把C站当成了自家餐馆,还宴请大量宾客一起分享。那个时候,那个骄傲无以言表——爆发富大概就是这种感觉。这俩哥们渐渐地懈怠了,反正有的吃,而且这样子看上去可以吃几辈子,所以还担心什么呢?他们每天先睡个太阳晒屁股,然后一路探讨过路女子的姿色,这个丑,那么美,这个灵,那个水,再到C站海吃一通,晚上撑着肚皮回家去搓麻将。而嗅嗅和匆匆则不同,他们每天检查奶酪是否跟昨天一样,活像两个资深质检员。直到确认奶酪安全可啃才坐下来慢慢享用。

有一天,到达C站的时候,奶酪不见了。嗅嗅和匆匆一脸淡定,因为他们每天晚上盘点发现奶酪一天比一天少。他俩穿上跑鞋,嗅嗅有嗅了嗅,匆匆,走你。小老鼠又出发了,头也不回。只留下哼哼和唧唧一脸茫然,这神马情况?谁动了我的奶酪

唧唧四处勘察,哼哼以为是自己眼睛出了问题,闭了眼睛倒数五个数睁开,但愿像电视剧里演的,他祈求奇迹出现,可是一看还是什么都木有。他愤怒地说,奶酪竟然没有了,还有没有王法,还有没有法律?。唧唧说,算了吧,咱晚上过来,兴许晚上就有了呢。可是当他们晚上过来的时候,还是发现C站空无一物。

嗅嗅和匆匆充分利用了低智商的好处,他们还是用老路子,一个闻,一个跑。有一天,他们发现了N站,这里的奶酪比C站更多。嗅嗅对匆匆说,这就叫皇天不负有心人。匆匆纠正说,我们是鼠,应该是皇天不负有心鼠。嗅嗅说,有道理,嘿,不知道那俩自以为很聪明的傻逼怎么样了。匆匆说,管他呢,赶快吃。哼哼和唧唧则像是废了,到C站已经成了一种习惯,哥俩整天饿着肚皮在C站徘徊,击败饥饿的唯一办法就是不断地幻想这里曾经有那么多的奶酪,然后拼命咽口水。

毕竟长期靠口水度日不是道儿,哼哼唧唧都饿的前胸贴后背了。唧唧实在是扛不住了,说,咱们去找奶酪吧。哼哼一听,怒了,找你妹。唧唧知道哼哼余怒未消,只好忍了。就这样又过了一段时间。唧唧经常会去想嗅嗅和匆匆会不会找到很多奶酪了,我总不能在这里坐以待毙呀。他又对哼哼说,咱们去找奶酪吧。哼哼说,哼,要去你去,我就在这里,哪儿也不去,这里会有奶酪的,盗贼会把奶酪给我送回来的。唧唧心想,哼哼这样子下去准得进精神病医院,好吧,你不去拉倒,我去。唧唧上路了,可是唧唧有个缺点就是迷路,更何况这是迷宫。唧唧在迷宫里吃尽了苦头,每条路给他的感觉都是熟悉。后面的故事一言以概之:唧唧经历了无数困难,克服了若干恐惧,也找到了奶酪N站,只是这次他没有贪图安逸,而是选择了继续寻找新的道路。而哼哼呢,那个顽固不化的家伙怎么样了,书中倒是没有提起,或许他还在C站等奶酪,饿得连路都没法走了。

这个故事很简短,无须多时就可以看闭。但是它确实很有意思。后面紧接着的是一段“下午茶的讨论”,写的是一群职场人士在下午茶的时候聊天,聊他们在看过《谁动了我的奶酪》后的启发,以及对生活及工作的对策。职场是一个迷宫,每个行业有其兴盛之时,也有其衰落之时,换句话说就是有吃香的时候,也有不吃香的时候。人们如何应对工作中的变化至关重要。诸事在变,你不变,或者以不变应万变有时候是行不通的。人们应当向嗅嗅和匆匆学习,嗅嗅善于发现,他总是在发现奶酪及奶酪的变化。匆匆则是能及时改变,懂得如何让自己更快的去适应这个世界。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其实是唧唧。嗅嗅和匆匆是先知先觉型的,而唧唧是后知后觉型的。后知后觉总比不知不觉好,所以唧唧的命运和哼哼的命运迥然不同。唧唧是那种没有天赋的普通人,甚至还有些很大的缺陷,比如方向感TCL,对前路充满恐惧,可是他战胜了自己,最终得到了相应的回报。

奶酪的寓意也就不言而喻了。奶酪就是那些我们非常需要的东西,如爱情,如工作等。人是会变的,感情也是如此,天下情侣散者多,很多绝配都分了,所以要做好失去奶酪的准备,此时在你身边的那个人彼时可能就在别人身边了。当然,你必须经常观察,经常去维系,不然你连感情是哪天变质的都不清楚,甚至连别人给你戴了顶绿帽子自己都还蒙在鼓里。经常去看看你的爱情吧,看看它是否还是那么鲜。如果实在难以维系,那么何不赶快放弃旧的,而尽快选择新的呢?很多事情都是你无法阻止的,所以不要傻傻地站在原地等待事情好转,而要跟着改变,旧的奶酪实在没法吃了,那就去找新的奶酪嘛。择业也是如此,假如一个行业已经是一条死胡同,那么你还在里面呆着干嘛。选择即刻出发吧,哪怕短时间内你都无法找到新的奶酪,也总比你在老地方等死来得好。探险的过程是艰难而恐惧的,但是与新奶酪的美味相比又算的了什么呢?当你钱包鼓起来的时候,你还会忧伤那些挣钱的苦日子吗?估计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吧。

谁动了我的奶酪?答案有两个。一个是时间,时间会偷走一切,你难道没有发现吗?你的过去、现在乃至将来都会被时间偷走,你的幸与不幸,你的亲情、友情和爱情,这些都会被时间偷走,何况只是一些奶酪呢?另一个是自己,你的奶酪被偷了,只能说明你没能看护好,你自己便是盗贼的帮凶。如果你能警觉一点,奶酪也不会那么容易被偷走。其实,谁动了我的奶酪不重要,重要的是寻找新的奶酪。奶酪失去了不可怕,可怕的是丢失了那份寻找失去奶酪的勇气。很多人失恋了之后便不再相信爱情,也失去了寻找爱情的勇气。有的人失业了,也失去了找工作的信心。是的,面对失去,我们总会心有不甘或者心生怨恨,但是唯一的出路只有一条——跟着变化变化,继续寻找。不是千百峰回路转,哪有眼前柳暗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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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观看了一部爱国主义教育片《小兵张嘎》,影片主要讲了张嘎从普通的少年成长为一名八路军小战士的历程。给予我很多启发。

最初,嘎子和他的奶奶相依为命,是个懂事的孩子,每天都帮奶奶做事。之后,因为日本鬼子杀害了嘎子的奶奶,还抓走了在嘎子家养伤的八路军老钟叔,所以,嘎子变成了一个痛恨日本鬼子、渴望加入八路军的少年。后来,嘎子终于加入了八路军,并且在部队受到了教育和锻炼,使他成为了一名机智勇敢的八路军战士。

看完《小兵张嘎》这部影片,再回想一下自己,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张嘎虽然出身贫寒,却十分坚强。他没有贵重的玩具,没有美味的零食,他也不可能受到教育,可以安静地坐在教室里学习,他的童年是在枪林弹雨中度过的!但是生小兵张嘎读后感450字活的苦难并没有让他退缩,他变得更加坚强和自信,更加乐观与勇敢!拿自己和他一比,真是天壤之别,我显得是多么渺小。幸福的生活来之不易,现在我们有幸生活在这样没有战争的时代,生活的条件变好了,父母、老师对我们关怀备至,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努力学习、奋发向上呢?还有什么理由在生活中的困难面前气馁呢?

如果我们都能像嘎子一样勇敢地挑战所有困难和挫折,不达到自己的目的誓不罢休,我们就能战胜前进中的一切阻碍;战胜所有困难;战胜所有不可能完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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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史公作《货殖列传》,不拘泥于时,驳斥儒道两大家有关经济问题的观点,大胆提出人类追求财富的合理性,字字铿锵,掷地有声。“山深而兽往之,人富而仁义附焉”,无论多美好的志向都得有实现的基础,财富,在很多时候就是我们人生的资本。

自从商业产生以后,贫富差距渐渐出现,同时因为有了差距,便生出许许多多的社会矛盾与冲突。作为以农为本的国家,古代中国一直到了清朝还在压制商业活动,商人们承受着来自朝廷和社会各个方面的阻挠与压力,可以说,一个成功的商人的创业历程真的是步履维艰。士农工商中,商为最下等,其实各个阶级都要养家糊口挣取银钱,只是收获渠道不同,收获数量也不等。皇家贵族子弟生下来过的就是锦衣玉食的生活,双手不沾一点腥土,整天跟着先生念叨仁义礼智信,之乎者也,修身养性治国平天下。每每这些“贵人”不开心的时候,一个巴掌抡过去,挨打的小奴仆低头含泪,以头抢地,可怜兮兮地捂着一边打红的脸:“奴才该死!”同是人,贵贱就这么给划分明了,你,穷人家的孩子,就是受欺负被奴役的命。富人家是有自己的烦恼,他们担心的也许是明天去哪里游玩,应该穿什么样的衣服,而众多吃穿无着落的穷人们还在忍受着饥饿侍弄那几亩租田,用一句俗语来形容就是“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财大气粗”也就是这个样子了,“富相什则卑下之,伯则畏惮之,千则役,万则仆,物之理也。”

钱,本身是的确没有什么价值的,如果,我们的祖先把土块当做“钱”来换吃换喝的,那么现在的土块就不是被小孩子和泥巴的玩意儿了,当然,我只是打比方而已。况且为富不一定就是不讲仁义的人,正所谓国富民强,同样的道理,家富了亲人也不用受人冷眼,遭人欺负。骨气不是穷人的专属名词,富可敌国是一种本事,家徒四壁就算清高吗?可知道“贫贱夫妻百事哀”?两袖清风,只是说明你不愿陷于泥淖之中,换一种说法,就是保身之法,避免以后因此落个骂名。在生财之道这个方面,到底是差那么一些。现在的我们一无所有,靠的是父母资助,上大学最直接的目的便是将来找到一份好工作,过上一份富足的生活,而不是整天烦恼于明天的柴米油盐酱醋茶,也许又会有人批评我们现在的大学生也钻到钱眼里了,试问,没有这样的物质基础,我们要抱着书本去呼喊越穷越光荣吗?

我不是一个拜金主义者,不会忘记自己的责任,只是,我们应该正视金钱这个问题,追求财富并不是可耻的事情,付出劳动就应该得到回报。赡养父母,抚养子女,是我们应尽的责任,而尽责的基础是你有这个经济实力,如果连自己都养活不了,你凭什么来让自己的亲人在最起码的日常生活中过得无忧无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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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有关于《呐喊》读后感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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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拿出一本老书来“重谈”——《呐喊》。谁没看过《闰土》,谁没学过《社戏》,谁不知道《阿Q正传》?这本书我们都读烂了。可是,爱总结的我又总结了一下,读过的人,一种是:小学必读,不得不读,把《呐喊》当课文读了。第二种:“我是愤青!我是愤青!鲁迅弃医从文,笔头作枪杆!”把《呐喊》当大字报读了。

小编小时候读《呐喊》,都是睡前当恐怖片看的。一看到《药》里面,砍头、人血浇馒头还有那一家子总想把对方煮了吃的情节,我就在被窝里瑟瑟发抖,背脊冰冷。然而每个人都会有某种诡异的记忆,它们没什么特别,但是会让你印象非常深刻,《呐喊》对我来说就是这种回忆。

我对《呐喊》的理解是很久后。有一段时间,我特别想赶紧长大,怀抱一颗赤子之心,带着一种至真至善的心情,决心用正义之风席卷世界,并开始与社会接触。很快,正义大使就遇到了一些麻木不仁的人,弄得我肚子里是全气,关于《呐喊》的那段记忆却突然浮出来,所以直到那时我才切身体会,并理解了鲁迅。

我一直是感知的信仰者。对读书、音乐等,我用心、我的感官(我坚信人的五官已经非常够用),去接收作者通过这些媒介传达的讯息,寻找共鸣。我特别讨厌“阅读指导”,每次看到这种阅读指导,心里就暗暗骂“我看书,还要你先指导?”。先铺垫背景,基调,情绪,然后让读者、听众顺滕摸瓜这样的方式,我觉得所得并不是读者本身的感悟,而更多是潜意识的取向压力(收到自我暗示:顺着导读的方向思考,一定是对的,且感悟很深刻)。我不是反对看背景资料或者书评,我觉得这些应该在读后看。你想,每个人都看了这些材料,然后去读书,读后感都一模一样,那还交流作甚?而且这样阅读的人,怕是很难找到自己真正喜欢的书、喜欢的东西吧?

先把自己洗白,然后重看一遍《呐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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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年苏东坡传读后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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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了张爱玲的遗作《小团圆》,感觉对于那个时代的许多风俗没有什么感同身受,似乎隔着很远的感觉。张的写作风格是淡淡的,似乎叙述什么都是像在局外人的口气在说话,从来就没有狂喜、没有愤怒。在她的作品中,我还是觉得《红玫瑰与白玫瑰》写的最好。

特别是其中写的下面的名言很有味道: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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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地心游记读后感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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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语文课上,老师介绍并阅读了这本书的一部分,我就很想很想知道外公心里的刺到底是什么?当我第二遍读完这本书,我终于明白了,外公心里的刺就是有人要占领他心爱的菜园,还有可能拔掉樱桃树。让我高兴的是托尼诺保护了樱桃树,让它可以一直生活在全家人的身边。

这本书里讲了一个叫托尼诺的小男孩,虽然大多数时间里住在城里的爷爷奶奶家,但是他最快乐的时光却是和外公住在乡下的生活。他们一起去买鸡蛋,到河里捉鱼,学习爬树,这里面发生了很多有趣的事情,让读者忍不住笑出声来。可是由于外婆去世,市里修路要占用外公的菜园,外公的心里非常难过,身体也越来越差,最后也去世了。托尼诺看到樱桃树就想起和外公在一起的日子,到了挖土机来修路的那一天,他勇敢的爬到了树上,直到市长答应一定保护好樱桃树,才下来。从此以后,他和爸爸妈妈就住在了外公外婆的房子里,和樱桃树永远生活在一起。

看完这本书,我的心里有很多感受,有难过有温暖。难过是因为外公外婆都离开了托尼诺,再也不能像从前那样一起快乐的生活,温暖是因为托尼诺长大了,可以保护外公最喜爱的樱桃树,还可以教妹妹爬树,本领越来越大了。在课堂上老师让我们把一句话读了很多遍“没有人能陪伴我们一生,有些事,有些人,却值得我们用一生去守护!”,刚开始我有点不明白,但是现在我懂了,没有人可以一直陪伴着我们,但是回忆可以,所以我们要珍惜身边的亲人和朋友,和他们一块儿快乐地度过每一天,留下美好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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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儒林外史700字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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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们学习了《难忘的一课》这篇课文,我被中国台湾人民热爱祖国的深感情和强烈的民族精神所感动。

课文主要写了抗日战争胜利以后,”我“在中国台湾一所乡村小学见到了一位年轻的教师,认真的教孩子们学习祖国的文字——”我是中国人,我爱中国。“虽然老师写的很吃力,读的也不大熟练,但是”我“能深刻体会到老师是用”心“在”写“,用”心“在”读“,”我“也被老师的真情所感动,也跟着他们一起朗读,下课时老师有好的对”我“说:”他的国语讲得不好是因为日本人统治不许讲国语,并且领“我”参观了挂着历代伟人图像的礼堂,听着看着我的眼睛不觉湿润了。“

这就是中国儿女挚爱祖国的一片深情,虽然日本统治了整整50年,但他们无时无刻也没有忘记:”我是中国人,我爱中国。“最简单的话语,却表达了他们最真挚的感情。的确中国台湾是中华民族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海峡两岸的同胞永远骨肉相连。多希望祖国统一的那一天早日到来,让我们共同高声吟唱”我是中国人,我爱中国。“

现在我们要珍惜来之不易的美好生活,努力学习将来为祖国的强盛做出贡献。

学完这篇课文联想到自己的所做所为我感到惭愧,我由中国台湾教师认真教学的态度和同学努力学习的精神想到自己平时写作业和做题,总是写的龙飞凤舞,记得有一次写作业时有同学找我玩,我想草草写完就行了,反正我也写了。我决定从此以后以中国台湾教师为榜样,认真写每一个字,每一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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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名著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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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漂流记 》在英国乃至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首先,它塑造了一种新人物。像其创作者笛福一样,小说的叙述者兼主人公鲁滨逊? 克鲁索是一个水不疲倦、水不安生的行动者,是那个不断扩张、不断攫取的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典型产物。他不屑守成,倾心开拓,五次三番抛开小康之家,出海闯天下。他理智明 达,肯于劳动并善于劳动。他遭遇海难,流落到荒岛以后,不坐叹命运不济,而是充分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修建住所、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器具、缝纫农服,把荒岛改造成井然有序、欣欣向荣的家园。他在海外冒险多年,历经千心万苦,终于得到了可观的财富, 完成了他那个时代的英雄人物的创业历程。鲁滨逊又是个彻头彻尾的“经纪人”。他热衷于航海,并不因为什么浪漫的追求,而是完全为了经济利益。他在海岛上曾发过几句金钱无用的感慨,但说过以后立刻就把见到的钱币一一收好,最后又一千不落带回英国。

在他看来,非经济的社会关系和活动是次要的,父母之言不足信,安乐之家不足恋。这部自述体小说几乎不曾记录任何消遣活动(如果和鹦鹉说话不在其中):也儿子不从纯欣赏的角度(或说美学的角度)来描写自然景象和异国风光。人与人的关系当然也首先是契约关系、 借贷关系、主仆关系。鲁滨逊心安理得地认为贩卖黑奴是利润丰厚的风险事业。他被海盗俘获时曾鼓动同为海盗奴隶的小男孩

佐立一起逃跑,并许诺要使他成为“了不起的人”。然而一旦出逃成功又有人出了个好价钱,他只稍经犹豫、略讲价钱就把那孩于卖了。后来他在荒 岛上解救了一名土著,给他起名“星期五”,便顺理成章地把他收为奴仆。他回到欧洲之后找到他的代理人, 即当年救他的葡萄牙船长。那老人当时已经穷愁潦倒,但仍然倾其所有拿出一百六十金币还欠鲁滨逊的钱,并交出一份详细的收支帐目。鲁滨逊感动万分,热泪盈眶,同时却不忘记一丝不苟地写一张收据。

总而言之,就其思想而言,鲁滨逊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劳动者,而是以“占有”为目的的资本主义拓荒人。他的荒岛经历是早期西方殖民者的开拓史诗的一个缩影。“落难”最终成了一首占有狂想曲,经过了占有,开发和改善等资本主义“进步”历程。惟其如此,鲁滨逊 才能成为现代文学中影响最深远的原型或神话人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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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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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莎士比亚笔下的一位传奇人物,他是丹麦的一位王子,他是世界文学史上一个经典形象,他就是哈姆雷特。读莎士比亚的《哈姆莱特》,感受到的是杯具的美丽与伟大,莎士比亚所塑造的每个人物每一幕都那么每句话都有着戏剧的崇高。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杯具中的代表作品,这个剧本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它突出地反映了作者的人文主义思想,是一个时代的缩影。就是此刻,我们依然能够感觉到它的震撼人心。而这震撼不只来源于情节,也不仅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更重要的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它在思想资料上到达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同时,它还提出了一个关于命运的问题。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完美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颠倒了。戏一开头,作者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政变,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满朝臣子趋炎附势等等。世界仿佛到了末日。于是这个王子发出了复仇的吼声。人们强烈地感受到这是“时代的灵魂”本身在呼喊。哈姆雷特本是个正直、乐观、有理想的青年,在正常的环境下,他能够成为一位贤明君主;但是现实的社会迫使他不得不装疯卖傻,进行复仇。他是英国那个特定的动荡不安时代的产物。

哈姆雷特是一个英雄形象,他很有心计,在敌强我弱的恶劣状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他击破了奸王设下的—个个圈套,在每一回合的斗争中,哈姆雷特都显得形象高大。但哈姆雷特决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坚信人民。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他是一个巨人型的杯具。

哈姆雷特的死,是一场杯具,却也是对他最好的结果。当将命运的枷锁揭开了,他的职责也就应是放下了。生存在这个世界上对于哈姆雷特,失去了任何的好处。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他的形象经典,不仅仅在于塑造了一个为父报仇的英雄式形象,更是正因他的英雄行为下的懦弱,他是一个传统好处下的一个大的突破。在一个痛苦的转变过程中,哈姆雷特从一个孩子成长为一个英勇的战士,这个过程也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务必经历过的,因此每个人身上都有哈姆雷特的影子,他的形象也就更加引起我们的关注。

这部戏剧突出了人与人之间的仇恨,对金钱、权利的欲望。对于哈姆雷特的死,是很悲痛中也引起了我们一些思考。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永远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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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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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买过一本叫做《成事在天:机遇在市场及人生中的隐蔽角色》的书,是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的,它充分证明了一个愚蠢的译名会再多大程度上毁掉一本书——我是20xx年买的,但不知为什么——我觉得跟它拖沓冗长的译名和脏兮兮的封面设计大有关系,一直没有读它。

直到20xx年读了《随机致富的傻瓜》(中信版)之后,才发现,两者原来是同一本书!而这本书,我已经向身边所有爱书的朋友推荐了——几乎。而据我所知,这本中信版的《傻瓜》已经掀起一阵傻瓜风潮呢,出版商应该是发了一笔财的。

而这时,已是那本傻瓜译名的书出版6年以后的事了。

其实,对每一本书,每一个读者都会有不同的感受。此书我介绍给一个学统计学并在券商中服务的朋友看,他说,仅仅是科学常识的普及读物罢了,没什么大不了。我想,这跟他从小扎实的科学训练功底并具有相当的科学思想有关吧。因为,这本书实际上确有一本概率论普及读物的模样。他会觉得,书本里说的很多道理他已经知道和在实践了呢。另外有些人则跟我一样有如获至宝的感觉。所以,你要不要购买一本书并读它,别人的说法很难成为真正的依据。

但是,仍然有一些硬指标可以作为评价一本好书的标准——是不是作者自己“活”出来的一本书。这本书就是一本由作者本人“活”出来的书。就像作者自述的那样,这种书里没有——不是由作者独立发展出来的思想,没有经过充分提炼而不能轻而易举的书写出来的东西。它是作者自己生活体验与思考的产物。这样的书,即使不适合当下的你来阅读,你也可以收藏起来或者干脆送给适合的人来读。这一点,你甚至在这本书的前言里就能够看出来。

在前言中,你还可以看到作者说:“用不着专门迎合某类特定读者而去写一本书,书自己会找到专属于它的读者群”。这句话,就不是当今一般作者说得出想得到的,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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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震动》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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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初,有感于欧洲资产阶级日趋颓靡,法国青年作家罗曼。罗兰一度希望借助“英雄”人物来感召人们变革现实,先后创作了多部名人传记,其中《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被称为世界“三大英雄传”,又称“巨人三传”或《名人传》。

无论是音乐大家贝多芬,伟大的雕塑家米开朗基罗,还是文坛泰斗托尔斯泰,在那闪耀着灼人光芒的背后,却是一个个的孤独者,精神上的孤独者,像是在茫茫无际的沙漠上徒步的行人,他们在不断地探索。

这是一种伟大的悲哀。精神上的痛苦让他们变得决绝,思想上的那种既受压抑又想冲破束缚追求自由的矛盾的内在爆发力,成就了他们无与伦比的艺术才华。

如果没有这种精神上的绝对的孤独,伟大的艺术作品该如何产生。音乐、雕塑、文学领域将平庸无奇,所谓的艺术再也不能称之为艺术。

贝多芬的孤独让人感动,他在孤旅中努力地寻找一个个突破口,希望能凿开一个小孔,他用音乐与外界的人沟通。

米开朗基罗,他的脚步是如此的匆忙,他的手永远是不停息地在抚摸着那一块块光洁的大理石,然后,在狂热的目光的注视下将这些冷冰冰的大理石一击一凿雕刻成一尊尊美丽的塑像。

托尔斯泰他拥有显赫的地位,多情的家人,可是他确确实实是一个孤独者,在精神的沙漠中为了创造一片片绿洲而努力开垦的行人。他永远渴望着人与人之间的爱,退让、宽刷微笑、质朴、明净,这是一种柏拉图式的美丽。

古人云:“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印证了三位巨人孤寂的人生旅程,然而,他们却创造了人类艺术的辉煌,他们的作品流传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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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一夜的工作》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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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假期基本窝在家里了。一是儿子不巧在放假前一天生并烧了,老妈再三嘱咐要在家好好呆着,正好我可以心安理得窝在床上看我那本厚厚的二号首长2,看了一天半,500多页的一大本终于是看完了。很多地方并未真正理解,但依然不妨碍我评价它是一本非常好的小说。

这本书从开始看,非常钦佩,为我这样的完全对政治一窍不通的人,撕开一角,读第一本的感觉我就想个无知的小孩儿,偶然闯入一个之前感觉很神秘的地方,左顾右看,新奇兴奋。当然也伴随这很多浅浅的感悟。比如领导班子人事任免会议是怎么回事,下级官员的接待,错综的关系网络,已经这个官本位的社会钱又如何发挥作用。

×二号首长2的时候,因为有了之前二号首长1的铺垫,对所谓的规则有了了解,所以不那么大惊小怪了。但还是有地方是你意料之外的,比如多种花少栽刺,比如制衡,比如如何敲打一下有留有余地。回味一下能让你捉摸出味道来。

小说的主线很多,一是主人公作为省委书记秘书也就是2号首长的三年成长路,二是这个外调过来的省委书记通过三年时间如何建立自己政治势力及与就原有势力的抗争。三是与这两个相关联的穿插着的各种交错的关系。包括爱情,女人,婚姻,金钱。由于主人公是记者出身,所以,也让你了解了舆论,媒体,报道,新闻是如何形成又如何被各种人所利用。

这一切都只是个简单的启蒙,对于我这个之前非常厌恶政治,崇尚简单的人,随着年龄及环境的变化,对政治不那么抵触了。政治也是一种智慧,一种谋略。不会因为你的抵触而消失,很多时候,这就是大千世界的一部分,甚至如规律一样,是客观存在的,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虽然我们不在官场,虽然很多东西离我们遥远,但这本小说给我们展示的是一个立体真实的环境,并非仅仅是丑恶,也并非绝对的光明磊落。有灰色的规则,也有彩色的梦想,有战战兢兢如履破冰的谨慎,也有旗开得胜,战绩辉煌的磅礴。政治人物是需要修炼的。决不能仅仅用胜负善恶来评价,更多的是制衡和谋略。

先说这么多吧。去吃饭了,俺也只是粗粗算是走马观花看过了。即便如何,看完第二本竟然让我有很累的厌倦感。看了天生不适合搞政治,太累心了。只是看看都累的够呛。何况身处其中呢?呵呵,推荐有志向的男士都该看看,至少可以知道男人该如何修炼自己的沉稳和心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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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艾青诗选寒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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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读了《爱丽丝漫游奇境》这本书,这本书是英国作家刘易斯·卡罗尔写的。

这本书分两大章,第一章是《爱丽丝漫游奇境》;第二章是《爱丽丝镜中奇遇记》。第一大章主要写小姑娘爱丽丝追赶一只会说话的白兔时,坠入一个其妙的地下世界。在这里她一会变得比房子还高,一会变的只有毛毛虫这么大。她在这里遇到了一群稀奇古怪的人和动物。会咧着嘴笑的柴郡猫、一直在喝茶的三月兔和鞋匠、整天酣睡的鼠、长着鹰头的狮子、多愁善感的素甲鱼,还有整天要砍人脑袋的红心王后等。

在审判红心武士的法庭上,爱丽丝和红心国王以及红心王后发生争执。扑克兵们纷纷扑向爱丽丝······在和扑克兵打斗的时候,爱丽丝猛然苏醒,原来一切奇遇不过是一场梦。

第二大章主要写在一个下雪的天气,爱丽斯来到了镜子里的世界,小溪与树木分割成一个大棋盘。在红棋王后的指点下,爱丽丝成为一名白旗小卒,开始向王后的目标出发。

从出发到终点的一路上,爱丽丝碰到了要为波浪鼓决斗的叮当弟,开着店铺的绵羊、长的像蛋一样的白骑兵。在经历一番奇遇后,她终于成为一名王后。可是庆祝爱丽丝成为王后的宴会上,一切突然乱了套······爱丽丝惊醒过来,原来又是一场梦。

同学们爱丽丝的梦神奇吧?我非常喜欢看这本书,喜欢里面的人物和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动物。每当爱丽丝遇到困难的时候,她都会想:哭有什么用啊?一定要想办法解决困难。我要用爱丽丝的这句话来鼓励自己,在生活中做一个坚强勇敢的人!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后感 苏诗雯

这本书的作者是刘易斯。卡罗尔【英国】。

我渎了这本书,里面讲了很多很多的故事有142页,有八章。

1862年7月,卡罗尔先生带着一个名叫爱丽丝的小女孩游览泰晤士河。在旅途中,卡罗尔给爱丽丝讲了一个奇妙的故事,他一边想一边讲。结果就讲出了这本世界经典童话——《爱丽丝漫游奇境》。爱丽丝这本书包括两个童话故事,爱丽丝漫游奇境和爱丽丝镜中奇遇。在前一个故事里,一个名叫爱丽丝的小女孩在一只兔子的带领下,进入了一个神奇的童话世界。那里有慢吞吞,绿如叶子的毛毛虫先生和假海龟,还有扑克王国,扑克王国里有:王后,扑克士兵 等。爱丽丝在扑克王国一会儿变大,把动物们吓得够呛的;一会儿变小,又被动物们欺负,好玩极了。在后面一个故事里,爱丽丝来到了跟现实世界的顺序和方向完全颠倒的境界中,为了能成为一位王后,她又开始了一趟荒唐的旅行。

我读完这本书之后,我感觉我也在爱丽丝漫游过的境界中,这个童话故事情节朴素迷离,变幻莫测好,深受全世界小朋友的喜爱。

如果你也想进爱丽丝的童话世界,那就跟我一起去书中漫游吧,相信他一定会给你带来喜悦和快乐的!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后感

《爱丽丝漫游奇境》是说:一个叫爱丽丝的女孩,因为好奇掉进了兔子洞,然后发生了一系列奇怪的事情。比如:吃了不一样的东西会一会儿大,一会儿小;老鼠的长故事;会笑得猫;进入扑克王国;龙虾四组舞……有神奇的事情,也有无聊的事情……最后,姐姐把她叫醒以后,她才知道原来是一场梦呀!

一个多么有意思的梦呀!一会儿大,一会儿小,这在现实生活中是不可能发生事。可是,在小爱丽丝的梦境中却可以发生。虽然这个梦中有的故事让她非常讨厌,但是,她一定不会忘记这个有趣的梦的。

我喜欢看《爱丽丝漫游奇境》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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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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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罪马》,我深受感动······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马术演员娄阿甲有一匹特别亲的马,叫白珊瑚。一次表演中白珊瑚看见了一条蛇,偏离轨道,使娄阿甲丧生。虽然它是罪马,可是由于阿甲的遗嘱上只有一条:别为难它。最终他们没有杀白珊瑚。白珊瑚此后一直很忧伤,时常几个小时地望着阿甲的埋葬之地。之后,他突然把头马的位置让给了另一匹马,在一天夜里,它突然从马戏团逃跑了。在娄阿甲的石碑前,时常出现一批健壮的白马,遇见什么蛇就踩,这个故事结束于一条一条死去的蛇。

我的心被震撼了。白珊瑚是一条富有心机通人性的马,他与人一样,也有想法。他为了逃跑,怕给马戏团带来麻烦,主动将头马的位置让了出来,使自己走后不会使马戏团乱掉。他性格刚烈,讲感情。它知道自己本该被杀的,可娄阿甲保留了它的生命。它与娄阿甲不是亲人,胜似亲人。有些人会讲人话,可行为却像低等动物。白珊瑚虽不会讲人话,行为却完全可以把它当做人来看。它甚至是一些人的榜样。

人很动物都是一样的但我们却是怎样对他们的?我们虐待他们,可它们却那样忠实。我还清楚地记得,有一次,我去对面玩,从早上一直玩到晚上,我会家时,发现有个东西在门口,我拿手机一照,原来是小糖(我家的狗)听妈妈说,它一直卧在那里,没有动过,直到我回来,谁牵它,它都不走,看动物对人有感情,那人对动物呢?

看来我们该好好反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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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武松打虎读后感优秀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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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我读了英国着名作家柯南道尔所着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精彩的情节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无论是谁,也都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若想真的骄傲,还是有难度的,因为要把握好尺度,量好自己的实力,但了解自己的实力总是很少数人才做得到,而且那不一定准确,因为人类有潜力的存在。做人要保持谦虚,不能自做聪明,不要以为自己比别人多一点智慧。谦虚的目的,并不是使我们觉得自己的渺小,而是为了更好地了解自己。在我们身边,成功的人都是谦虚的人,他们能给自己一个准确的定位。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而且每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服用可卡因后,使人感到一时的快感,但损失自己过人的精力)。他也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我们应该好好学习福尔摩斯他的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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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王二小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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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总是不断地拿走你的奶酪,要随时作好奶酪被拿走的准备,经常闻一闻你的奶酪,以便知道它什么时候开始变质。越早放弃越早找到新的,随着奶酪的变化而变化,并享受变化,勇于冒险,接受新的美味。牢记:他们总是不断拿走你的奶酪。

这是我最大的心得,这个世界没有绝对的事情,要作好随时应付未知变化的准备。如果有一天它突然降临也不要恐惧,因为当你无所畏惧时,你就天下无敌了。

要学习改变,克服恐惧,享受变化带给你的快乐,这样你会得到轻松自在。

当你无所畏惧时,你该怎么办?

如果不改变,就接受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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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李开复自传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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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看此书,我总是想到艾青的一首诗——《我爱这土地》,诗中的一句话尤为深刻: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我想就书中的一些句子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

书的开头提到了一个在内蒙旅行回来的美国朋友,他说中原的一家家总是划着一小方地来种植,而没有想到利用这片地的其他方法。似乎是这样的,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在土地上发展起来的国家,我们的土地的依赖性已根深蒂固。“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我们脚踏实地,我们热爱这土地,我们珍惜这份与生俱来的土气。

当看到费老写到自己第一次出国,他的奶妈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灶上的泥土塞在他的箱子底下时,我想到了我的家乡潮阳。众所周知,潮汕地区过节拜神的活动有很多,有人说这是迷信的做法,但是在我看来,这也算是内心的一份信仰,对神明的敬重源于先人,源于环境的耳濡目染,这份敬重一代一代相传下来,慢慢地成为了一种传统。这份淳朴的土气,让我觉得自己是其中的一份子,自然、不做作。

“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社会竞争没那么激烈的那时,人们之间要建立起信任也就没有现在来得那么困难。没有相互之间的算计与心机,单纯的,就是心里油然而生的相信而已,这便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实实在在的、不加修饰的、饶有魅力的。

像书中的一句话说的那样: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象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中国便是这样的,这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久而久之我们便有了一份“土气”,无需觉得丢脸,这本身就不是一件丢脸的事,我们该庆幸,这是我们的家的标签,是我们的根。叶落归根而我归往何处?我们都知道,落叶尚要归根,人也是一样的,倘若忘了根在哪里,要如何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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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说分手信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0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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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信》是美国纯爱小说天王尼古拉斯斯帕克斯的经典之作。

斯帕克斯的小说真的是非常好看,让人一拿起来就放不下,而且即使有一段时间不看之后再拿起来,也能够很快进入读书的状态。

这篇小说其实故事不是很复杂,有两个主要人物:约翰(男)和莎文娜(女),还有两个次重要的人物:约翰的爸爸以及提姆(男),后者是莎文娜的好朋友。故事大概是这样的:单亲家庭的约翰原来是一个街头类似小混混性质的青年,后来浪子回头,决定参军。参军后回家度假的时候,邂逅了来他的家乡做志愿者的莎文娜,两人一见钟情,并开始了漫长的异地恋。最开始,两人的关系如胶似漆,尽管相隔两地,两人感情毫无减退。但是随着911事件的突然发生,热血青年的约翰决定为祖国继续服役两年,满怀希望的莎文娜失望至极,慢慢地也对约翰的感情也逐渐暗淡下来。终于,莎文娜给约翰写了一封分手信,两人三年的感情宣告终止。此时,约翰却没有时间为失去莎文娜悲伤,因为他的父亲的健康状况非常差,尽管约翰尽自己最大努力挽救父亲,还是难以挽救父亲的离去。与此同时莎文娜和提姆都是北卡大学的学生,又从小是发小,提姆从12岁就爱着莎文娜,经过时间的培养,两人恋爱并最终结婚了。但是两人的幸福生活却并没有持续很久,提姆被诊断为患恶性黑色素瘤,奄奄一息,每天靠莎文娜和医生们的照顾勉强度日,而此时,刚给父亲办完葬礼的约翰找到了莎文娜。虽然已经很久不联系了,也分手很长时间了,但是约翰和莎文娜似乎又回到了几年前他们一见钟情的时候,他们发现,自己竟然还是如此深深地爱着对方。而提姆也从莎文娜的言行中看到了这一点。善良的提姆竟然对约翰说如果自己死了,请他娶了莎文娜。约翰问提姆为什么要这么做,提姆回答说因为他爱莎文娜,这种爱如此强烈以至于他只希望莎文娜幸福就足够了。约翰尽管仍然深爱着莎文娜,但从与提姆的谈话中,他懂得了爱的真谛,就是要让自己爱的人过上幸福的生活,即使不是和自己。约翰最终选择与莎文娜告别,并将自己从父亲继承过来的财产匿名捐赠给提姆治疗。小说的结尾意味深长:约翰在莎文娜的农场附近看到提姆身体逐渐恢复,莎文娜和提姆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自己却最终选择离开。

坦白地说,我本人并不喜欢这个结局,相比与一些理想化一点的结局,比如:提姆去世后莎文娜和约翰重结良缘,斯帕克斯的这个结尾让我心里总有点"堵"的感觉。但是,正是这个我认为不是很圆满的结尾,体现了斯帕克斯的爱情观。

看完这部小说不难感觉到,整本书其实是在探讨一个问题:爱为何物。书的封底如是写着:因为爱,所以选择离开。而提姆当时临终嘱托约翰的话也是本书的点睛之笔。斯帕克斯认为:如果爱一个人,那么就是全心全意地希望这个人好,即使这个人爱的不是自己,即使这个人没有和自己在一起。而提姆就是斯帕克斯塑造出来的作为阐释他对爱的理解的代言人:当莎文娜与约翰一见钟情的时候,提姆没有(至少看起来没有)丝毫醋意。他热心地帮助约翰解决各种问题,诚恳地介绍约翰融入他们这些北卡义工的圈子。甚至在莎文娜和约翰发生不快的时候,还主动送莎文娜到约翰的家帮他们解除误会。提姆做的这一切都是出于对莎文娜的爱。尽管莎文娜喜欢的不是他,而是约翰,但是他仍然希望莎文娜幸福、高兴。他深深地爱着莎文娜,但是当莎文娜和约翰闹矛盾的时候,他并没有趁火打劫,反而愿意为他们俩解除误会,重归于好。因为他知道莎文娜爱的是约翰,他这样做能够让莎文娜更加幸福。到了文章的结尾,约翰的行动更加诠释了斯帕克斯的爱情观:在痛苦的纠结之后,他毅然选择了离开。泰戈尔曾经说过: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爱到痴迷,却不能说我爱你。约翰的痛苦可见一般,但是即使面对如此的痛苦,他仍然选择了不破坏莎文娜的婚姻,因为他真正地爱着莎文娜,他真诚地希望莎文娜拥有幸福的婚姻和家庭。

斯帕克斯的爱情观多少有点理想主义的元素。一个是美国驻扎在德国的普通士兵,一个则是美国名牌大学特殊教育专业的高才兼校花级的女生。两个身份差异如此之大的人,在一次短暂的邂逅之后竟然能够摩擦出如此绚烂的爱情的火花。也许,正如简爱所认为的:人的精神是平等的,爱情面前更是如此。但是,现实中两个毫无血缘关系的人如果能够爱到如此程度的实在是太少见了。尤其是在我们所处的是一个如此现实的社会。

我觉得爱情是一个非常神奇的东西,由很多很多种元素共同决定,包括相貌、气质、道德、性格、激素甚至基因,而且每种元素所占的权重也都不一样。当然,虽然自己没经历过斯帕克斯的那种爱情,但是毕竟都有父母,父母对孩子的爱,就是无论付出多少都不求回报,只求孩子能够幸福,我们也都有体会。从这点来说,父母真的是太伟大了。但是恋人之间的感情究竟能否达到这种高度呢?难道现实社会中这种爱情已经消失了吗?我不知道.但是我希望它还存在,毕竟在这个越来越现实的社会中,或许我们需要一点不现实的事物。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讲,作为唯一号称有情感的动物,我们不能够只做繁衍的机器,更要有情感的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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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红葫芦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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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读了本书—《蓝鲸的眼睛》,这本书给我启迪很深。这本书讲述了4个小故事,它们分别是:蓝鲸的眼睛、红蜻蜓、孤独的小螃蟹和花背小乌龟。

蓝鲸的眼睛讲述了一个年轻人,把蓝鲸的眼睛拿走,从而导致村子不得安宁。红蜻蜓主要讲述的是动物们住在已经几百年不长红草莓的红草莓村,经过动物们团结友爱、互助合作,最终动物们用友情使红草莓重新长出来,焕发了生机。孤独的小螃蟹主要讲了一只小螃蟹和一只青蟹之间的友谊。花背小乌龟主要讲了一只彩色壳的小乌龟在城里的奇遇

我最喜欢蓝鲸的眼睛和花背小乌龟这两个故事。蓝鲸的眼睛说的是因为一个鲁莽的年轻人,把蓝鲸的眼睛拿走了,是蓝鲸发怒,从而开始破坏整个村子,导致民不聊生,鸡犬不得安宁。

这时一个善良的小女孩找回了蓝鲸的眼睛,希望还给它,于是她就天天抱着蓝鲸的眼睛坐在岸边,最后感动了蓝鲸,蓝鲸拿回了自己的眼睛,从此人们过上了太平生活。

花背小乌龟因为自己有彩色的壳,所以妈妈嫌弃它,把它扔掉了,后来通过自己的努力到了城里,遇上了画家浣熊,在花背小乌龟的帮助下,浣熊成了天下闻名的大画家。它不但没有舍弃花背小乌龟反而更加爱护他。

这几则小故事都教育我们做人要有善心,爱心。做事要做善事,好事。好心有好报。只要你努力了终会有成功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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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地心游记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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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里我读了威尔斯的着作《时间机器》,书的主人公就不必多说了,他就是时间旅行人!

他去过未来的世界,也曾经提出过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比如:人们可以乘坐机器在空间内上下运动,为什么不可以乘坐机器在时间内上下运动呢?为了解开这个谜,他花了两年的时间做了一台时间机器。但是朋友们似乎并不相信,说只是一个普通的机器,直到那架机器带着“我”消失才敢相信。

他坐着时间机器来到了未来,去因为一次意外来到了80万年后的地球。而这时,人类分为了两大类:一个是生活在日月无光的地下“食人类”,一个是生活在阳光明媚的地上“被食人类”。当时间旅行人得知他的时间机器被食人类抢走后,长途跋涉找到了机器,并与食人类展开了一次腥风血雨的战斗。最后,时间旅行人遍体鳞伤,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拉下了机器的操纵杆,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

作者笔下的主人公心中有一股信念,他永不放弃在困境面前不退缩,向往美好生活。我发自内心地对主人公产生了一种强烈地敬佩之情!有了信心即使是一件别人做都不敢做的事,你也可能会去尝试,甚至取得成功。它是一个人取得成功的根本,所以即使当我们遇到很难战胜的困难也不能失去信心,要沉着地面对它,相信自己是可以的!美国现任总统奥巴马不正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吗?它竞选总统时美国还存在着种族歧视,可他作为男人凭着自己,依靠超人的才华,打败了一名名对手,最后脱颖而出,当选了总统,证明了自己的实力,让别人再也不敢嘲笑他!

我相信只要有信心,你就可以战胜一切困难,这时你就拥有了成为强者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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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双城记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11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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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喧嚣的社会,踏踏实实地读一本书并不容易,但我一旦捧起法国大文豪大仲马的《三个火枪手》便会静下心来,用目光轻轻地扫过每一个字,体会大仲马笔下的另一个世界……

这个故事描述的是17世纪的法国,政治者争权夺利,矛盾重重。主人公是一个法国小子达达尼安,他与阿多斯、波尔多斯和阿拉密斯。他们是十分好的朋友,正直、勇敢,有绅士风度的他们不打不相识。因为达达尼安无意间冒犯了三位火枪手,他们为了荣誉要和达达尼安决斗,可红衣教主的卫兵来了,四人合力击退了他们,一齐战胜了敌人。

也正因为这次战斗,化解了大家彼此的误会,成了十分要好的朋友。从此,四个人形影不离,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一齐经历了挫折,最终各奔东西。在这部书里,字里行间透露着大仲马对当时社会的厌恶和唾弃,讽刺了那些专权的贵族们,把腐败社会背后的推手——红衣主教一步步拉入舞台中心。我也从他那细腻的手法里,体会到了许多……

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达达尼安和三个伙伴之间纯洁忠实的友谊。他们是火枪手:阿多斯、波尔托斯和阿拉密斯。你也许不会相信这段珍贵的友谊竟是缘于一场决斗中开始的!之后,他却和火枪手水火不相容的法座卫士争战。可惜的是,他们最终分开了。可是这段友谊不正是一段完美温馨的回忆吗?

达达尼安飞黄腾达的梦想是那么强烈。正因为此,他才离开家乡、以图创立功名。可是,当他最终有了当上火枪手副队长机会的时候,达达尼安一开始却没有理解,而是逐个问了伙伴们,大家都拒绝之后,他才“眼里闪着感激的泪花和激动的光芒”地理解了,还叹息他“只剩下心酸的回忆,再也没有朋友了”。

真正的朋友是什么?“有福同享,有苦同当”,是朋友,应当如此;不为自我,事事先为好朋友着想,是朋友,应当如此;能经得住真正的考验,应对生死冒险而毫无怨言,甚至发自自我内心的进取和欢乐,是朋友,应当如此!

真正的友谊不是这些空话,仅有我们在生活中真正做到了,这样的友谊才是“真纯美”,才是真正值得去珍惜、去回忆、去品味。当我们去热爱生活,当我们去热爱友谊,当我们在想到那段回忆时,能倘开心扉。真诚地微笑,你会发现,这个世界如此美丽。我想,这就是《三个火枪手》所告诉我们的。

“恶有恶报,善有善报”,这句话说得一点也没错。在这个故事里,作恶多端的米拉迪用她的美人计多次使别人惨遭厄运,得到了不少利益,但她终究逃可是良心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当一个人在做坏事时,等待着他的必然是罪恶的报应。我们在生活中虽然也会有时受到一些挫折,但只要像三个火枪手那样不怕艰难险阻,勇于向高难度挑战,就能够不断提高,从中积累经验。我们要向三个火枪手学习,向困难挑战,用自我的力量打败它,为自我赢得胜利。

在记忆的长河中,《三个火枪手》给我留下了难以抹灭的印象:它给了我无穷的启示,同时也告诉我友谊是何等的珍贵。我相信,在成长的道路上,有《三个火枪手》的陪伴,我必须能越行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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