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工程施工合同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具体施工内容以发包人盖章确认后下发的施工图以及设计变更通知为准。
第二条: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一、承包方式:承包人以包工、包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安全文明、包工期、包市场风险、包验收合格、包所有税费、综合单价包干的方式承包。
二、承包范围:。发包人有权视发包人开发建设情况、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质量等履约情况增加或减少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和工程量。
第三条:工程质量标准
一、承包人须严格按国家、地方颁布的现行最新的施工验收规范和有关法规规定进行施工。
二、其它条款按通用条款第9条执行。
第四条:验收标准
一、本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严格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设计及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及规程执行,要求工程质量合格;需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桩检测报告,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
二、其它条款按通用条款第12条执行。
第五条:质量保修期
一、质量保修期为设计文件规定的本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二、其它约定按通用条款第13条执行。
第六条:合同工期
一、开工日期:本工程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下发的开工令为准,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
二、合同总工期:个日历天以内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且完成所有设备离场、泥浆、土方等的清运工作。
三、节点工期:。
四、本工程的所有工期均指日历天数,包括所有法定假期、休息日、暴风雨雾、高温、低温、冬歇期等天气在内。
五、承包人须在发包人移交场地并通知进场施工后天内组织台(套)以上机械设备进场施工,并根据工程的进度增加机械设备,若承包人未能达到发包人的进度要求,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方无条件退场。
六、承包人从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起的第天开始须每天向发包人交出不少于根已经浇筑成型的桩。如承包人连续天不能完成相应的工作量,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机械设备,承包人须在天内达到发包人根据施工情况提出的新进度要求,若承包人仍未达到进度要求,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方无条件退场。
七、其它约定按通用条款第14条执行。
第七条:合同价
一、合同暂定总价:。
二、各单项工程暂定总价如下:。
三、包干单价及暂定工程量:具体见附件1。
四、以上包干单价包含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所有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工程及材料所须的各种检测费及试验费、各种材料损耗、材料场内二次运输费、桩机进退场、桩机安拆、桩机就位、护筒的埋设、成孔、加泥浆、泥浆制作、泥浆池的砌筑及拆除、泥浆外运、孔内钎探及障碍物排除(包括使用抽砂筒及反循环清渣等)、钢筋制作安装、浇捣桩成型、各种特殊地质的处理、各种原因导致的塌孔处理费、土方场内转运、合同工期内的赶工费、施工水电费、技术处理费、技术措施费(包括雨季、冬歇期及其他异常气候施工措施费等)、安全措施费、文明施工措施费、临时设施费及其它措施费、施工现场排水、管理费、税费、利润、各种施工风险、市场风险和以下工作内容及本合同虽未提及但承包人在完成本工程过程中必须支付的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费用。
□褥垫层施工:平整场地、铺设石屑(砂、碎石)、压实
□入岩增加费
□桩间土开挖:开挖桩间土至设计标高
□土方外运
□桩头凿除及外运
五、超声波检测管:
如采用超声波检测方法,则由承包人负责埋设超声波检测管(检测管采用螺纹口连接,下端封闭,上端加盖),则检测管制作安装费用为10元/米,此单价已包含检测管制作安装的人工、主材、辅材、材料价差、机械、市场风险、损耗、采保、运输及保修、税金等一切费用,结算时不再作任何调整。
六、包干单价不因地质情况的变化、施工过程的实际充盈系数和超灌高度等不同、市场价格和政府税费的变化而作任何调整(除本合同第八条有约定的除外)。
七、计量方式:
(一)空桩:
1、自桩顶设计标高以上1米至原自然地面标高(发包人提供工作面标高)为计价长度,乘以桩设计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即空桩工程量=(原地面标高-设计桩顶标高-1m)*桩设计截面积
2、桩顶设计标高至至原自然地面标高(发包人提供工作面标高)不足1米,则不计取空桩。
(二)实桩:
1、成孔:
自桩底验收标高至桩顶设计标高为计价长度,乘以桩设计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即
成孔工程量=(设计桩顶标高-验收桩底标高)*桩设计截面积
2、混凝土浇筑:
自桩底验收标高至桩顶设计标高为计价长度,乘以桩设计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即
混凝土浇筑工程量=(设计桩顶标高-验收桩底标高)*桩设计截面积
(三)褥垫层:
按设计要求压实后以面积乘以厚度以立方米计算,按实方量计算。
(四)桩间土开挖:
按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以立方米计算。按实方量计算,超挖不计量,扣除桩头所占体积。
(五)桩头凿除:按个计算。
(六)检测管:自桩底验收标高起计至桩顶设计标高以上0.5米的长度为计价长度,超声波检测失败的不予计算检测管制作安装费。
八、桩基检测的费用:
(一)成品桩检测(如抽芯、静载等)合格则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包人承担;若检测不合格,由承包人须采取补强措施,直到合格为止,并承担不合格桩的检测费用及补桩费用。
□九、冬季施工混凝土浇筑增加费仅对采用了冬季施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等措施)的桩基础混凝土浇筑部分进行计取。
十、其它约定按通用条款第16条执行。
第八条:调价方法及调价内容
一、调价方法
□(一)□钢筋制安、□混凝土浇注综合单价调价方法:
1、由于非承包人的原因,该施工段(批次)实际开工日期的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比合同签订日期的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涨幅或跌幅大于5%(不含5%)的,则钢筋制安、混凝土浇注综合单价可作调整。
2、基准期价格及施工期价格
以发布的(以下称“信息价格”)作为参考。
(1)钢筋
①基准期价格:以合同签订当期的钢筋信息价格为计算基础(合同签订当期无信息价格的,以合同签订前最近一期信息价格作为计算基础),按实际使用不同规格的钢筋信息价格的加权平均价作为基准期价格。
②施工期价格:以实际开工当期的钢筋信息价格为计算基础,按实际使用不同规格的钢筋信息价格的加权平均价作为施工期价格;实际开工当期无信息价格的,钢筋制安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2)商品混凝土
①基准期价格:以合同签订当期的商品混凝土信息价格作为基准期价格;合同签订当期无信息价格的,以合同签订前最近一期信息价格作为基准期价格。
②施工期价格:以实际开工当期的商品混凝土信息价格作为施工期价格;实际开工当期无信息价格的,混凝土浇注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3、具体调价方法
(1)若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涨幅大于5%:
调整后的综合单价=合同综合单价+(施工期价格-基准期价格×1.05)
(2)若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跌幅大于5%:
调整后的综合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基准期价格×0.95-施工期价格)
4、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该施工段(批次)实际开工日期比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延误超出一个月的:
(1)若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上涨,综合单价不调整;
(2)若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下跌;
调整后的综合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基准期价格-施工期价格)
(3)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且承包人需于24小时内无条件退场。
□(二)若本工程因设计变更导致设计桩端入岩工程量(以m3计,全风化岩、强风化岩不作入岩)有所增减,则由此引起的增减费用计算如下:
增减费用=合同成孔入岩增加费综合单价×(最终设计桩端入岩工程量-原设计桩端入岩工程量)。
(三)其他调价方法:
本协议书第八条第二款约定的调价内容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计算:
1、本合同附件报价表中有相同项目的,按相同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
2、本合同附件报价表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相近似项目的,则参考相近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
3、本合同附件报价表中无相同项目,也没有相近似项目的,由承包人报价,经发包人审核后按审核单价进行结算;如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则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且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签订相关的分包合同,承包人应无条件配合。
二、调价内容
(一)设计变更
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承包范围内工程的设计变更起5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相应报价书,发包人自收到承包人的报价书之日起7天内对其进行审核,双方自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的审定意见后5天内共同核对完毕。承包人延期提交相应报价书的,当工程费用增加时,视为承包人放弃调价要求,当工程费用减少时,以发包人的预算造价为准。
(二)签证
1、发包人确认的签证的工程款支付:随整体工程进度款进行支付,发包人每次按该部分工作量的80%支付进度款,随整体工程一同结算。
2、单项累计签证金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必须签订合同。
(三)委托工程
1、工程造价在3万元以上10万以下的零星工程需办理工程委托。
2、发包人另行委托的增加工程在施工前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确定委托工程内容和费用。
3、承包人自收到发包人现场代表的书面委托书之日起2天内,向发包人现场代表提交相应报价书,发包人在2天内对相应报价书给予审核,双方自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的审核意见后2天内共同核对完毕。承包人延期提交相应报价书的,视为承包人同意免费完成委托或变更工作。
4、增加工程费用按委托书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
5、造价在10万元以上的委托工程必须签订合同。
三、除本条款约定的内容外,其余均不调整。
第九条:付款时间、条件与付款方式
一、每月支付至承包人完成合格施工工程量的80%;
二、(各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相关的资料后,承包人可提出申请结算,工程结算后两个月内发包人累计付款至(各单项工程)结算价的95%,余结算造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
三、保修金支付:自工程竣工之日起两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个月内无息付清。
四、施工水电费扣除:施工用水、用电量经发包人、总承包单位及承包人三方签字确认,水电费由发包人代缴后在承包人当期进度款中扣回。当期进度款不足以抵扣的,从承包人下期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除。
五、其它付款条款按通用条款第17条执行。
第十条:现场移交标准
一、场地移交可以全部或分段移交,以基本满足本工程合同总工期,各节点施工工期为前提;所移交的场地能基本满足施工要求。
第十一条:材料、设备
一、以下材料由发包人指定生产厂家、品牌,承包人自行采购:
□1、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钢材,必须为所生产的钢材,若因市场货源不足而需采用其它企业的同类产品代替,承包人必须事先报发包人审核批准。
□2、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水泥必须为以下产品:的产品,且禁止使用立窑水泥。若因市场货源不足而需采用其它企业的同类产品代替,承包人必须事先报发包人审核批准。
□3、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商品混凝土,必须为所生产的商品混凝土,若因市场货源不足而需采用其它企业的同类产品代替,承包人必须事先报发包人审核批准。
以上未列举的所有材料、设备由承包人按发包人确定的样板自行选择供应商采购。
二、材料、设备进场检验
1、材料、设备进场后,承包人应按规范要求或协议书的约定,向发包人提出报验申请。材料、设备经检验合格且由发包人下发了《材料、设备使用许可证》后,承包人方可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经检验后被确认为不合格的,承包人必须立即将相关材料、设备退出现场。在材料、设备经检验合格的前提情况下,发包人从收到承包人报验申请单后三天内须签发《材料、设备使用许可证》,否则,发包人按已签发了《材料、设备使用许可证》承担责任。
2、根据国家、省、市的规范和相关规定要求,材料、设备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测的,承包人应承担完成材料、设备的全部检测工作,并在使用前将检测结果的正式报告提交给发包人。
3、发包人有权制止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任何未通过法律、规范或合同要求检验与测试的材料、设备。
4、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进行规范及合同中未要求的但发包人认为必要的检验和测试,以证明材料、设备性能或证实材料、设备满足合同中技术规格、指标和标准的要求。若经检验和测试,证实材料、设备满足合同中约定的技术规格、指标和标准,则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负责,因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若经检验和测试,证实材料、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规格、指标和标准,则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且因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5、不因材料、设备的合格检验、测试或是检验报告的出具,而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合同约定的质量保修义务或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双方现场代表
一、发包人授权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二、承包人委派为项目经理,委派的项目经理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真实有效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
一、合同签订生效后超过三个月未施工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发包。若工程分期分批施工,后一期(批)部分的工程超过前一期(批)6个月未施工的,发包人有权调整承包人工程承包范围,终止后一期(批)部分的施工后另行发包。
二、在履约过程中,如承包人有任何违约行为,发包人均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委托单位进场施工,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三、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交纳□履约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
四、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根据现场施工进度需要分批或集中免费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纸份(其中包括竣工用图份),地质勘探报告份。
五、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对特殊地质以及雨季、冬歇期及其他异常气候施工等的专项施工方案。
六、在移交场地后,承包人自行负责施工场地内桩机移位、就位的场地处理(包括回填砖渣或碎石等),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七、若桩顶标高超过桩顶设计标高+800mm,则超出部分桩头砼的破除由承包人负责;如果承包人不能按发包人的要求及时完成桩头砼破除或自动放弃,发包人有权直接委托其他单位完成该项工程,其费用由发包人与其他单位商定并直接在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
八、若由承包人原因造成桩质量问题须进行补强纠偏的,则补强纠偏的施工费、材料费、检测试验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支付。
九、承包人须负责泥浆、土方的排放及清运,如承包人不及时清运,发包人有权责令停工,承包人承担一切后果;或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清运,所发生的清运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该费用以发包人与第三方协商一致所确定的费用为准,且发包人有权在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
十、承包人负责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施工期间周边建筑物安全,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损失或损害的,由承包人承担赔偿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十一、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不及时报告所引起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责任。
十二、如现场无法提供市电,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自带发电机以满足施工的需要。
十三、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对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的条款进行了协商。乙方对于“通用条款”的修改意见,已经完整地包含在本协议书中。双方自愿遵守“通用条款”中未修改的部分和本协议书。
十四、关于杜绝x发票的约定
1、承包人提交虚x发票,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承包人提交的发票必须真实、合法、有效。若承包人提交虚x发票,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规定时限内更换发票。发包人尚未支付款项的,发包人停止支付并按虚x发票金额的20%扣除承包人违约金直至承包人发票符合约定;发包人已支付款项的,发包人有权从次笔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回已支付的款项并按虚x发票金额的20%扣除承包人违约金,承包人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后发包人继续付款;对已完成结算并支付款项完毕,承包人拒不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并按虚x发票金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的,发包人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承包人相关责任。
十五、关于杜绝假银行保函的约定
1、承包人提交虚假银行保函,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承包人必须保证履约保函的真实性与效力,如采用虚假手段开具保函或因其他承包人原因导致保函无效或效力存在严重瑕疵的,承包人应按履约保函金额向发包人提交等额的履约保证金,并按合同总价(暂定总价)的3%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否则发包人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承包人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通用条款的修改
一、通用条款3.1款、3.2款、3.3款取消。
二、通用条款3.7款修改为:
3.7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的,发包人有权直接减少承包人的承包范围直至解除合同,对此,承包人无权向发包人提出任何补偿或赔偿要求:
(1)超过协议书规定或工程师指定的开工日期5天,承包人仍未进场的;
(2)承包人虽已进场,但承包人未按协议书约定或工程师指定时间开始实际施工,并且在发包人或工程师给定的宽限期内承包人仍未开始实际施工的;
(3)承包人实际施工进度,与协议书约定的工期、节点工期或承包人提交并经工程师审核认可的进度计划相比,延迟10天以上,且承包人没有采取切实可行赶工措施的;
(4)承包人无合同依据且未经发包人同意中途退场的;
(5)在验收过程中(含中间验收),承包人的工程施工质量被判定为不合格,承包人未在工程师指定的时间内开始整改,或者超过工程师规定的期限仍未整改合格的;
(6)对工程师或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的安全文明生产整改要求,在指定期限内未予落实的;
(7)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转包的;
(8)承包人伪造、虚报企业资质的;
(9)承包人在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商业腐x和欺诈行为的;
(10)有证据证明承包人组织民工向发包人x威、聚众闹事等影响到发包人正常工作的;
(11)协议书中规定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通用条款4.2款修改为:
4.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未经发包人的同意,不得将合同约定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给第三人,用于本工程的主要设备(如塔吊)或主要材料(如钢筋、混凝土、砌体)必须要承包人直接采购,不得由第三方采购,否则发包人视为承包人违规分包。
四、通用条款12.9款修改为:
12.9承包人承包工程的施工质量经竣工验收被评定为合格的,发包人应在3天内向承包人出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承包人承包工程的施工质量被评定为不合格的,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限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承包人应重新申请验收,重新验收合格的,以最后重新送交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承包人工程施工质量经验收被评定为合格的,发包人无故不按时或不向承包人出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不影响本通用条款17.9款的执行。
五、通用条款25.1款修改为:
25.1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工期如期竣工移交工程的,每延迟1天,承包人应按合同总价或合同暂定总价的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六、通用条款25.2款修改为:
25.2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节点工期如期完成合同约定区段完工移交的,每延迟1天,承包人应按合同总价或合同暂定总价的0.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承包人此项违约金的支付,不免除其应依照25.1条向发包人支付的工期延误违约金。
七、通用条款25.3款修改为:
25.3在每一期进度款申报期内,承包人工程施工实际进度落后于经工程师核准执行的进度计划目标的,每落后一天,承包人应按合同总价或合同暂定总价的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此种延误持续存在的,承包人应就每一期进度款申报期所存在的进度延误,分别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承包人此项违约金的支付,不免除其应依照25.1、25.2应向发包人支付的工期延误违约金。若承包人最终通过努力,使总工期未延误的,发包人应将依据本款计取的违约金之100%给予免除。
八、通用条款25.5款修改为:
25.5因3.7款中承包人之原因导致发包人解除合同的,承包人须按合同总价或暂定总价的3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的损失,则发包人有权对不足部分予以追偿。
九、通用条款25.10款修改为:
25.10除因发包人所欠承包人工程款金额巨大情况外,承包人拖欠其工人或所雇人员工资或报酬,导致其工人或所雇人员向有关部门投诉、控告、检举或以聚集的方式讨要工资或报酬事件的,每发生一次,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万元;本款情形与第25.9款所述发包人直接支付工资或报酬的情形同时存在的,不免除承包人依该款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的责任,承包人须按25.9款和本款分别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收到承包人递交的□履约保证金□履约银行保函后生效。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合同。
三、合同附表及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文本正本副本各贰份,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各执贰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表及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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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煤矿井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原甲乙双方的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书:
1.甲方同意在本协议书经双方签收之日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人民币________万元(除本协议书第4条约定外的建筑物的保修、维修及后期整理均由甲方承担),该款从法院业已冻结的款项中支付,且甲方同意从冻结款项中另行划款_______万元至法院并按照本协议书的约定支付;同时乙方同意申请法院解除对________万元外款项的冻结。
2.乙方同意在本协议书签定之日起的2日内将__________全部安装完毕;
3.在乙方完成上条之同日,甲方同意将乙方支付的_____万元保证金及其银行利息由甲方签字后向________市_______银行递交解封凭证。
4.乙方同意按照建筑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案工程的主体结构工程、基础工程承担设计合理使用寿命期限内的保修责任,并出具必须的质量保修书。
5.对于_______建设局质监站提出的应由施工单位提供的验收所需的完整合格的资料和手续,乙方同意在协议书签定之日起的30日内提供,并同意负全部提供责任,否则乙方每迟延一天扣付工程款______万元给甲方。本条义务完成后,乙方向法院提出并征求甲方及______县建筑局监督站书面意见同意后由法院将______万元予以转付。
6.甲方双方均放弃追究对方的本协议约定以外的其它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7.在上述条款履行完毕后,双方就施工合同已无其他经济纠葛,双方经济纠纷已经解决。
8.本案诉讼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2:煤矿基建施工安全协议
甲方: 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平等、互利、合作的意愿,达成如下协议:
二. 协议内容:
1. 施工前,由乙方工作人员与甲方在现场设计翻漏方案。
2.乙方进场施工,须经甲方同意。甲方尽力为乙方提供便利条件和服务;
2. 乙方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与学校签定施工安全协议书;
3.施工人员进入现场须戴安全帽;
4.学生上学期间,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警示学生远离施工危险区域,并提醒学生课间不要在施工危险区域逗留或玩耍,以防发生危险。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5.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将不得开工作业;
6.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水、电等,施工单位经甲方同意,由专业人员指定接水、电、地点,电器线路和管路连接规范,并由施工单位安装合格计量仪表后方可使用;
7.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对施工中发生的操作、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
9.乙方保证所作的工程质量和进度,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意外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
10、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3:煤矿基建施工安全协议
甲方: 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和管理,使现场临时供电系统在额定容量下,运行在最佳状态,各种机电保护装置得到有效的维护和保养,使之发挥应有的保护功能,杜绝各类用电事故的发生。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部、北京市政府、市建委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及规章制度。
2、乙方应配备相应的持有效证件的电管作业人员,乙方对作业人员在操作前进行书面和口头交底。所有作业人员均应按交底和部颁JCJ46—88、JCJ59—99标准进行操作并执行甲方用电管理规定。
3、乙方在施工现场未配备或无能力配备持有效证件的电管作业人员,应书面向甲方申请用电监管,无证人员不得从事临电操作。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用电管理,乙方自备的开关箱、流动箱、专用箱、电力电缆、电动机具、手持电动工具、照明器具等电气设备,必须性能良好,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乙方在进场时和投入使用前,应会同甲方进行检查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过程中如遇危及系统运行的设备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甲方备案,故障未彻底排出前,不得通电试运行。
5、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电源,接电源时,必须按甲方指定位置接线,不得私拉乱接;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l)乙方使用的所有用电设备、器具、机电不得直接在甲方供电箱内接线,必须通过自备或甲方提供的流动箱转接。
2)在二级箱内接线:甲方应指定专用开关供电。乙方接线供电顺序为:开关箱-流动箱或专用箱-机具、用电器具。
6、甲方有权检查施工区的用电安全,对乙方有私拉乱接、违章和严重违章现象下达书面隐患通知单(应双方签字),并限期整改,到期不改且无正当理由拖延者,检查人员有权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罚款数额参照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7、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系统由甲方负贡统一管理和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不能随意改动和变更甲方现场的用电线路和设备。确因工程需要,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应视实际需要及时给子书面答复。
8、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甲方与乙方《安全施工协议书》有关条款执行。
9、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0、补充条款:与正式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篇4:煤矿井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 资金来源:
5.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 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租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 );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 (¥ );
(2)建安劳保费:人民币(大写) (¥ );
(3)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
(4)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
(5)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 )。
2.合同价格形式: 。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篇5:煤矿井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上海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_____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就_____大厦变电所工程施工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名称、地点及工程内容
1、工程名称:__________大厦变电所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上海市黄浦区_____路_____号
3、工程内容:1#变电所、2#变电所内设备安装,高压柜至变压器接线,变压器至低压柜接线,封闭母线安装,控制电缆安装,变压器、高压柜、低压柜、信号屏、支流屏等系列试验、调试、装表及送电等,直至工程经甲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
二、工程承包范围
变电所高、低压柜,变压器设备由甲方采购;乙方负责变电所的电业局标准化作业图框及标志,变电所模拟图版操作使用工具,计量装置,负荷监控,继电保护测试,高低压试验,电业局有关部门报竣验收,送电及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凡施工图纸载明的、隐含的或按照施工惯例应当完成的工作都属于本合同的承包范围。土建的设备基础接地,室内照明由甲方完成。变压器试验费由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办理工程图纸审查、工程报竣、报验及供电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另行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三、工程总价
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整(RMB:__________万元),一次性包死,不因材料、人工价格涨落等任何因素的变化而调整。该工程总价款均包括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内容所需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和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检测、损耗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协助、配合等一切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另行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四、付款方式
1、无工程预付款;
2、乙方完成1#变电所、2#变电所的设备安装、敷设高低压电缆、封闭母线时,乙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当期工程技术资料及请款报告,经甲方确认后三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万元人民币。
3、在全部工程竣工且乙方负责经电业局有关部门完成设备试验、机电保护试验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4、乙方配合1#变电所、2#变电所及内外线经电业局等有关部门的整体验收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5、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办理有关送电手续,在交付甲方并正式送电后三日内乙方报送结算报告及完整工程技术资料,甲、乙双方进行结算,结算值确定后×日内甲方支付至结算值95%。
6、余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如工程无质量问题,甲方在保修期满一年后七日内无息付清。
7、甲方每次向乙方付款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同等金额的合法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五、工程期限
1、开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工期天数:30日历天(包括法定节假日、交叉施工和配合施工等待时间)。
2、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致使停工或无法正常施工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
六、项目设计方案、施工要求及方案
1、乙方应根据甲方确定的方案施工,在此基础上,乙方可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向甲方提供其他方案的合理建议,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但甲方的确认并不视为对此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仍应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
2、乙方应当进行图纸审查,尽到足够的注意。对于图纸的明显错误,例如相关尺寸规格、标高、数量、洞口位置、技术参数等的不一致,各专业图纸之间可能存在的对同一空间部位、同一事项的表述存在不一致乃至漏项,乙方应当在收到图纸后×日内向甲方书面报告,并根据甲方的指令执行。因乙方未及时向甲方报告而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工程量增加、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两年。自工程经电业局等有关部门整体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并正式送电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修复。凡属保修范围内经乙方保修过的项目或部位,其保修期为该应修项目或部位修复完好并通过甲方或业主验收之日另行起算两年保修期。双方另行签订《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制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八、乙方的其他责任
1、组织富有经验的施工队伍,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及国家、上海市的有关规定及本合同要求,进行施工。
2、其他施工单位已施工完毕并交予乙方施工的部位、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在建工程及已竣工工程,均由乙方承担成品、半成品保护责任,直至乙方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交付甲方时止,并承担半成品、成品保护所需全部费用。
3、未经甲方书面确认不得将工程转包或转让、分包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施工现场及材料的安全保护、防火防盗等工作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避免工地发生火灾。乙方须采取措施使工程免受损坏或受恶劣天气的影响。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报经甲方检查验收,否则不得施工,甲方并有权要求重新检查验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长。
6、乙方呈报的一切技术联系单及施工方案,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的批准,不会减轻或免除乙方的责任。
7、乙方必须每天将垃圾集中于甲方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妥善存放和处置乙方设备或多余的材料,并每三天清除一次残留物、垃圾和甲方认为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
乙方在撤场前,应当清理好工地,清除并运走所有乙方设备、剩余材料、残物、垃圾和甲方认为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达到工程交付的标准,使现场和工程处于清洁和安全的状况,达到甲方满意的标准。
8、乙方进场施工前,甲、乙双方进行工程交接,并填写交接清单,交接清单经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附件。乙方进场施工,即视为现场具备施工条件或虽有瑕疵但乙方自费解决并不要求延长工期,乙方不得以施工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或存在瑕疵为由,作为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工期延长的抗辩理由,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9、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已认真考察工地并充分了解了工地位置、周边情况、道路、作业空间狭窄、起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工期、承包价款之情况,已充分认识到各种不利因素。前述因素不予延长工期、不予增加费用。乙方保证在约定的工期内将符合本合同约定并符合国家规定交付条件的工程竣工交付甲方。乙方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前述情况,不得因此提出索赔或工期延长。
九、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责任
1、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等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
2、由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施工人员安全,乙方需自行投保施工现场人员人身财产意外伤亡的保险、工程的一切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并承担其费用。
十、违约责任
1、工程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或未按进度计划中的各阶段工期履行或乙方逾期履行任何其他义务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承担人民币××元的违约金,逾期十五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工程总造价20%的违约赔偿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经甲方提出后仍不能按甲方要求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应当承担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包括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保修期间未履行应负的责任与义务,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本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且甲方另行委托他人进行保修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或电业局相关部门要求修理、拆除、返工、改建,直到符合约定标准。但如乙方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或乙方未按甲方或电业局相关部门要求整改逾期达×日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同一部位经两次指令要求仍未符合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承担本合同约定工程总造价20%的违约赔偿金。
5、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按应付款额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违约金。
6、对乙方故意或疏忽导致的施工工艺不符合技术规范或不符合合同约定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无论工程是否已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是否超过保修期,均自甲方知道之日起两年内享有对乙方的索赔追偿权利。
7、因甲方原因合同解除,甲方只承担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不赔偿预期可得利益。
8、工程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包括已逾期支付的款项。
十一、附则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本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6:煤矿井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工程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力与义务,特签订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地点:。
二、承包方式
三、工程承包内容
四、合同价款
五、付款方式
六、总工期要求个工作日。
七、甲方责任
1.甲方在通知乙方进场时,施工场地应具备三通一平等开工条件。2.甲方应按合同付款方式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若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由甲方承担已完工程损失和乙方所有经济损失。
八、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内施工完毕,并符合验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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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和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责任:质量问题由乙方维修解决至合格,延误期每日罚款元。
九、工程质量、安全及保修
1.乙方应按照图纸精心施工,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
十、争议及解决办法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和解、调解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篇7:煤矿基建施工安全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施工期间行车及人身安全和施工的正常进行,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人员对乙方施工地段进行调查和共同协商,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如下:
一、施工项目:跨武广客运专线特大桥。
二、作业内容:跨武广客运专线特大桥(22#墩~23#墩)现浇连续梁跨越武广客专铁路施工。
三、地点和时间
施工地点:
施工时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以施工配合通知单为准)
四、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铁路工务安全规则》、《信号维护规则》等有关规范。
五、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共同的安全职责
各单位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执行(铁办[20__]190号)、武铁总[20__]331号《武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及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责任制,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和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封锁慢行计划组织施工,认真落实施工安全措施。
乙方安全职责
1、乙方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要严格按照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时间组织施工,施工中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制定确保行车安全的应急措施。
2、乙方应派驻站联络员、工地联络员和设专职安全员,并经培训考试合格,持有证明有效期的上岗证书和附有照片的上岗牌、同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在施工中应设主管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指挥联络,并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
3、乙方在既有线路上的所有施工必须有甲方安全监督员进行安全监督,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甲方安全监督员的监督管理。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详细的施工方案、安全措施、施工图纸等资料。
4、乙方在施工时要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甲方需施工的具体范围、内容、时间。并将月度施工计划及时交给甲方,以便甲方及时掌握了解施工进展和安全监督重点。
5、施工期间杜绝造成电缆损伤及两根钢轨短路,所有跨越两根钢轨的金属器材均应采取良好的绝缘防护措施。
6、施工单位对既有设施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防止施工中造成损坏,甲方有指导乙方做好防护的义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防护措施。确保电缆完好。
7、桥墩基坑开挖前,必须开挖探沟,确认地下电缆情况。在电缆进行防护之前,乙方不得施工,待迁移并防护号后乙方方可施工。电缆迁移及防护由乙方负责,甲方现场监督指导。
8、如开挖后发现电缆长度不够无法迁移,乙方必须停止施工,需进行电缆割接时,由甲方编制预算,待产生费用落实后乙方方可继续施工。
9、施工过程中,减速牌、撬杠等金属工具严禁插在电缆径路上。施工必须在计划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除此时间外,不得进行任何有可能影响铁路正常运营的施工,在施工中要加强安全管理,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了施工延时及影响行车安全的由乙方承担责任,损失由乙方进行赔偿,构成行车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乙方应现场设置防护人员,防止施工人员、材料等侵入线路,并负责及时清除施工剩余的各种材料,恢复施工中损坏的既有线路设施。
1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施工安全责任制,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和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应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封锁慢行计划组织施工,认真落实安全措施。
12、因施工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铁路交通事故的,视具体情况,施工单位要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对未经设备管理单位同意或监护人员未到现场擅自施工主违反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标准构成的铁路交通事故,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
13、乙方施工完后,要将电缆按甲方要求深埋,做好长期防护工作。
甲方安全职责
1、甲方要委派熟悉业务的安全监督检查人员持证上岗,对各种施工涉及行车安全的方面实行全程监督检查。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对施工单位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以主危及行车安全的施工,有权停止作业。
2、甲方要积极主动配合乙方施工,按时到达施工现场并在施工签到薄上签字,告之乙方电缆所埋入地下的地点及路径走向。
六、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协议。如一方为按本协议条款执行,发生既有设备损坏或行车责任事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七、违约责任经济赔偿办法
在施工段内,凡因施工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行车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实际损失赔偿发生的费用。
八、关于施工安全监督检查费用
根据《武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配合计费标准的通知》武铁建函(20__)162号文件,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支付甲方安全监督检查费共计:捌仟伍佰元(8500元)整,协议签订时一次性支付。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严格遵守铁路法律法规规定,产生争议的均提报路局协调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作为本协议附件一并执行。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路电: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8:煤矿基建施工安全协议
发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1、目的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全”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甲乙双方在项目承包工作中的安全管理责任,确保生产经营中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承包合同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2本协议书主要依据以下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3《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2.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5《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
3承包内容(范围)及合同金额:见施工总承包合同
4承包期限:见施工总承包合同
5甲方责任和权利
5.1要求乙方提交承揽该项目应具备的相关资质复印件备查。
5.2
要求乙方提供承包工作安全措施方案、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事故应急预案、安全规程、安全管理负责人名单及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特种设备检验报告及安全使用许可证、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合格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资料的复印件备查。
5.3
向乙方提供甲方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管理考核办法,按照甲方用工安全教育培训要求,负责组织对功能承包单位用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根据各个具体的施工项目,组织对乙方人员进行入场前的安全交底教育,告知乙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的基本情况、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及应采取的各项安全措施,提供作业范围地下、上方和相邻关系可能影响施工安全的资料,向乙方提出安全管理要求。
5.4
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甲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乙方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5.5
对乙方所制定的安全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备案,便于协助支持乙方执行。
对无方案、无措施和措施未落实的有权停止生产作业,限期整改,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5.6
对乙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并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向乙方提出指令性整改意见。
对不按期完成隐患整改的,按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对违章行为有权制止,并根据具体情况按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5.7
甲方发现乙方在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场所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时,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生产作业,撤离现场作业人员,待隐患整改完毕,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才能恢复生产。
5.8
甲方按其监管职责配合地方政府、上级部门对乙方在合同约定作业区域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督促乙方按调查组要求落实整改工作,未经调查组批准,不得同意乙方恢复生产。
5.9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其他承包单位之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互助协作关系。
5.10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要求乙方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下强行生产作业。
5.11甲方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乙方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5.12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在甲方区域内施工工作中需用的风、水、电、汽等动力能源,并负责指定接点。
5.13乙方人员在该项目承包工作时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甲方负有责任的,按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中划分的责任范围,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6乙方责任和权利6.1
乙方的主要负责人是乙方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乙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责任。
6.2
乙方对承包期内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设计、管理、资金、技术、设备、设施和人员)实行自主管理,对生产现场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6.3乙方负责将相关安全资质证照复印件交甲方备案,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并保证从甲方承揽的工程项目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
6.4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围绕本工程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标准。
6.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6.6乙方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6.7乙方必须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6.8乙方用工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的有关规定。
6.8乙方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为在高危行业岗位或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6.9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对所属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卫生、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建立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档案备查。
对所属从业人员经常性进行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教育,进行必要的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本作业区域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范措施及其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6.10乙方必须为所属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劳动工具、劳动防护用品和自救器材,保证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职业卫生标准。
6.11
乙方必须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所属从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依法对用工职业危害后果负责。
职业健康检查费由乙方承担。
6.12乙方必须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规定的期限妥善保管。
6.13
乙方必须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专职或者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和器材,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将评审发布的应急预案交甲方备案,便于配合救援。
6.14
乙方必须定期不定期的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发现重特大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并向甲方相关部门报告隐患情况及措施落实情况。
6.15乙方负责对所属区域内的各级危险源点的日常控制和管理。
6.16
乙方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生产现场前进行查验,确保符合作业安全要求。
6.17乙方投入现场所使用的各种特种设备,必须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定期监督检验合格,并将《检验报告》和《安全使用许可证》复印件送甲方备查。
6.18生产过程中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控制和管理,杜绝“三违”行为。
6.19
乙方必须在作业现场入口处、起重机械、用电设施、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溜井口、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根据作业要求安排相关管理责任人进行管理。
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6.20
乙方必须根据具体施工项目、不同生产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定期对生产现场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防范措施,作为本协议附件报甲方备案。
生产现场暂时停止生产作业的,乙方必须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21
施工中需要使用到甲方的水、电、汽等动力能源,必须到甲方指定地点搭接,保持规范,不得到指定点以外的其它地点随意私拉乱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乱动自己所承担项目范围以外的设备、工具及设施。
6.22乙方指派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与甲方协调承包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6.23乙方必须接受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和甲方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
6.24乙方在生产过程中一旦发生伤亡事故,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同时,向甲方报告。
事故发生后,乙方应根据事故情况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级别,立即抢救伤员,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作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谎报。
6.25乙方人员在该项目承包工作时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中划分的责任范围,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7安全工作考核7.1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甲方的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7.2乙方出现“三违”行为的,按甲方的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8协议效力8.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共同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改动或终止。
8.2本协议与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期限与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一致。
9其他: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日
篇9:煤矿基建施工安全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安装时间: 年 月 日
(四)安装人员:
为确保施工安全,预防各种事故,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吊篮安全协议:
一、出租方责任:
1、对出租吊篮完好性和安全性负责,当接到承租方报修通知后,应及时维修,维修后应对故障或损坏情况、产生原因、更换零件内容、事故性质等做好书面记录。
2、出租方派技术人员现场安装指导与拆卸,并对承租方吊篮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
3、出租方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并做好书面检查记录。承租方吊篮移位后必须经出租方专业技术人员检验认可方可运行。
4、当出租方技术人员对设备检查时,发现有带病运行或违章操作时,有权指令停工或检修。对不听劝告的操作人员及负责人,出现安全事故及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承租方配合安装或操作人员出现的非吊篮机械故障出现的意外事故,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
6、出租方维修技术人员在工地时,严禁酒后作业,戴好安全帽等。必须遵守吊篮安全操作规程。
二、承租方责任:
l、吊篮操作人员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有关标准,规范,规定制度执行使用吊篮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并严格执行高处作业吊篮《安全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书》,杜绝违章作业。
2、吊篮操作人员上吊篮前,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穿防滑鞋,酒后、过度疲劳情绪异常者不得上岗。
3、使用吊篮人员不得饮酒,施工中严禁打闹,必须精力集中。
4、吊篮上装有易燃品时,使用人员不得吸烟,并远离电焊火种。
5、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等有碍高空作业的病症。
6、吊篮作业人员必须有两人,不允许一人上工作平台。
7、每次使用前,使用人员应对吊篮及楼顶的悬挂机构,配重数量进行检查,并在距地面1米左右上下升降数次,确定安全无误后方可使用。
8、在使用过程中,提升机、安全锁内严禁进入砂浆、胶水、废纸,油漆等异物。
9、发现钢丝绳被卡在提升机内时,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关闭电源,严禁继续操作电器箱,按下按钮,并通知出租方抢修。
10、作业人员必须在地面进出工作台,不得在空中攀窗出入,严禁人员从一台吊篮直接进入另一台吊篮。
11、吊篮额定载重量ZLP630(630kg),严禁超载运行。工作平台内荷载应大致均布(荷载包括人体重量)。
12、建筑材料和工具上、下吊篮工作平台应从紧靠工作平台的楼层窗口、阳台进行。
13、电器箱不得作为其他电器的配电箱使用,箱内严禁摆放杂物,吊篮内严禁电焊操作,严禁将电焊机打铁线搭在吊篮上。并严禁电焊火花溅到钢丝绳上。必须对钢丝绳等作好安全防护。
14、不得擅自拆除安全锁和提升机,当吊篮在使用过程中,提升机出现异常情况,电器箱出现电器元件烧坏、工作钢丝绳断裂等紧急情况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并切断电源,撤离工作平台,并通知出租方及时抢修。
15、工作平台悬挂在空中时,不得拆卸。
16、因安全因素,严禁夜间操作,违者自负。
17、5级以上大风、大雨、雷雨、雾天和大雪天,应停止使用吊篮,风雨过后,操作人员应配合检修人员全面检查吊篮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18、吊篮电源为380 V/220V,必须可靠接零(接地)保护。吊篮内如需设置照明,必须使用36V的安全电压。
19、吊篮不使用时应停放在地面上,必须切断电源,电器箱应采用防火、防雨措施,如吊篮不能下降到地面停放,应用绳索固定好工作平台方能离开。
20、每天使用结束后,应将工作平台降到地面。
三、其它事项:
1、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的,可向出租方注册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承租方签章: 出租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0:煤矿基建施工安全协议
公司名称:
公司管理部门: 供销部
公司联系人: 电话:
承包商公司全称: 电话:
承包商注意事项
本协议旨在确保您在本公司所辖区的经营活动不会导致事故发生和人身安全。任何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可能导致终止承包合同,且承包商需对造成的各种后果负责全部的经济赔偿。
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所有在本公司所有承包商。
我公司承认在 年 月 日,收到贵公司 部门 (人员)提供的本公司环境、健康、安全规定及以下文件:
对于该文件,我公司已确保读懂并充分理解此协议书,已有充足的机会提出关于本协议书内容的问题。在此我代表本公司表示将遵守此承包商安全协议书的要求,并在本公司员工及分包商范围内传播、宣传其中的各项要求。同时,我公司将遵守未被列入本协议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天津市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标准等。
序言
对于承包商而言,如果没有一整套完善可行的安全管理系统,不但工程质量无从保证,工程实施也无法顺利进行。承包商对安全方面的承诺是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的重要因素。安全系统需要所有员工(本公司、承包商和分包商)的参与,发现并消除潜在的工作危害。
1、目的与范围
ü 确保本公司员工及独立承包商及分包商员工的安全。
ü 分清职责,尽量减少潜在危害。
ü 保护本公司及承包商的财产不受损失。
ü 明确承包商责任与义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承包商、分包商、代理及驻厂代表在本公司境内的所有工程、维护及有关事宜。在必要时,本公司将随时对本规定进行修补和补充。
2、独立承包商的责任本公司十分关注独立承包商及其员工的安全,要求所有独立承包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等。任何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导致终止合同,一切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商负责。
3、培训本公司有权在任何时间向承包商索取其员工的各项培训记录;独立承包商有义务将本规定的内容传达给分包商及其雇员,并保证各项培训的实施。基本要求遵守国家及地方各项法律法规承包商有责任和义务搜集、了解并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各项适用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经营许可工商执照营业范围必须与经营范围相符。从事特殊经营须备有相应国家主管部门许可证或批文。从业人员要求
承包合同履行者须年满18周岁以上,具备从业资格(例如,特殊工作许可证)。保安规定
承包商须申请获得并配带承包商识别证方可进入本公司厂房。本公司项目负责人负责申请识别证。临时承包商证配带者需本公司工程负责人全程陪同。本公司保安或相关部门有权随时进行核查。严禁吸烟
厂区范围内严禁吸烟;吸烟者须在规定时间、在厂区外指定吸烟区吸烟,具体地点可咨询本公司内相关部门。危险设备出入管理
承包商若需在本公司厂区内使用焊接/切割设备、鼓风机、易燃气体容器、空气压缩机、起重机械等,必须提前通知本公司项目负责人并得到安保总务科的批准。
起重机及空气压缩机等在使用前须提供设备检测记录及设备合格证书。工作区域
除特殊情况,承包商只能在指定工作区域内活动。承包商有权合理地使用本公司内部的卫生间及售买设施。根据不同工程需要,本公司有权决定是否批准承包商使用内部餐厅就餐。机动车辆停车及管理
承包商的车辆应停泊在指定区域。车辆停靠后应立即熄火。任何车辆不得在本公司内修理、换油、冲洗。车内垃圾必须随车清走。物料/废物管理
材料、设备贮藏地及垃圾和废物存放地须由本公司项目负责人指定。
设备借用一般情况下,承包商应自备施工工具及设备。在特殊情况下需从本公司借取物品,必须得到项目负责人的批准。公共设施使用控制
承包商必须严格控制资源的使用(水、电、气等)。如施工需使用上述资源时应向厂务部门申请。使用过程中必要时要配备能源源头控制设备,如锁定/标识等。工程负责人须与厂务部门协调。急救
承包商在必要时可向本公司求助,有权使用本公司应急系统。所有人身伤害应立刻报告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对本公司人员的安全通报
当施工条件对本公司员工造成潜在危害时,承包商应通过工程负责人向EHS人员通报,从而使本公司员工得到相应的指导,承包商要做好必要的防范工作。对承包商人员的安全通报
承包商有责任向其员工进行定期安全指导。项目负责人可向EHS人员咨询潜在的特殊危害,并要求承包商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定期检查
承包商有责任定期进行安全巡查从而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纠正。项目负责人及EHS人员保留对施工现场及承包商各项活动的审查权。承包商应有现场监督和指定的安全代表,监督本公司标准和要求的执行和落实。安全设备
作为雇主,承包商应向其员工提供安全保护设施及必要的安全装备以保证安全生产。事故调查
所有严重的及潜在的严重危害事故都要由本公司项目负责人、承包商和EHS人员共同调查。事故现场应妥善保护。危险品通报
使用危险化学品及材料必须要有控制程序来保证本公司员工和承包商的安全。
本公司可提供所有本厂使用、承包商员工有可能暴露其中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物料数据清单。相反,承包商如果在施工中需使用可能使本公司员工暴露其中的危险化学品,也必须在使用前提供安全物料数据清单。工艺安全审计
承包商应允许本公司EHS人员随时进入工作场地进行安全检查并对工艺流程、设备、现场和人员提出安全要求。但承包商应自主独立地建立安全管理体系,负责安全监督部门的要求只能作为监督行为。本公司没有任何义务为任何承包商提供任何培训。
承包商公司名称:
承包商公司代表:
职 务:
联系方式:
签 名:
承包商公司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篇11:煤矿井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甲方停车场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停车场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1.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造价及工程付款方式:
2.1本工程预算总造价为:叁佰陆拾万元整()。工程预算总造价包括采购、制作、安装、税金等费用。(如工程量增加,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工程结算时单价不变,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2.2本协议签订,现场具备施工工作面后,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进场施工,甲方应于施工进场前,支付人民币陆拾万元给乙方作为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开具全额的工程款发票后5天内甲方一次性付清余款给乙方。
三、技术质量要求
3.1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3.2交通标志制作安装、交通标线施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768—20《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要求。
四、工期
4.1乙方须在收到甲方的工程预付款后10天内进场开始施工,进场后90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不能按时完工,工期顺延,顺延时间不能超一个月,超过此期限的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工程预算总造价款0.2%的违约金给乙方)。
五、甲方责任
5.1负责与有关部门沟通好本项目的方案。
5.2负责组织工程量现场确认工作。
5.3货物的使用与保管在验收合格移交甲方后由甲方自行负责,但甲乙双方应做好相应的移交书面手续。
5.4负责按时支付工程款。(如未能按时付款,在宽限期内经催促仍未付款的,乙方有权拆除并回收所提供产品,不予退还预付款,且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六、乙方责任
6.1乙方对甲方负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项目。
6.2本协议中,项目施工的安全防范所需的施工安全设施由乙方自行负责并对整个工程的施工安全负责。
6.3乙方应在本协议约定时间内完成所有施工,否则每延期一天应支付甲方已付工程款0.2%的违约金。
6.4如工程的施工需要总包方进行配合的,甲方协助乙方进行协调,相关的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7.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相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39;,可以向当地仲裁部门请求仲裁。
八、其它
8.1本合同以人民币计价。
8.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主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及签约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履约完毕后自动失效。
九、未尽事宜
9.1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9.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2:煤矿基建施工安全协议
甲方:
乙方:
因甲方工程需要乙方在临近既有线段落内施工,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作业人身安全和施工生产正常进行,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工务安全规则》和《玉蒙铁路新铺工程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
二、施工项目:
三、施工期限
施工时间:——年——月——日至——月——日
四、甲乙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甲乙双方共同的安全职责和义务
1、甲乙双方必须把确保工程运输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遵守铁道部、滇南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本协议约定。
2、当施工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严格遵守“安全第一”的原则,服从安全生产的需要,杜绝违章、盲目施工。
(二)、甲方的安全职责和义务
1、在保证既有线施工安全需要的前提下,甲方尽量为乙方施工提供施工便利条件。
2、甲方安全负责人应积极受理乙方的施工请求,加强与乙方施工负责人、驻站防护员的联系和沟通,确保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如因甲方施工原因不能满足乙方作业要求时,甲方人员应做好解释工作。
3、甲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下设安全质量监察室。对施工生产实施全过程安全监控。
4、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5、在完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编制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
6、开展安全教育,上岗前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施工安全规定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核实乙方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7、实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包括由安全生产领导组组织进行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由甲方安检工程师进行的日常检查。
8、甲方必须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
9、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和安全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整改要求,乙方必须积极配合整改。
(三)、乙方的安全职责和义务
1、乙方是施工的主体,承担施工安全的主体责任。
2、乙方在线路上使用小平车、单轨车等轨行设备,须按照《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和《玉蒙铁路新铺工程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溜措施报公司安质部,施工现场应由施工负责人专人落实、监控。
3、乙方施工必须在施工前一天——前向甲方安全负责人提报次日施工计划,内容包括施工地点(具体里程及线路)、施工作业内容、计划施工时间、施工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安全防护员。尤其是使用小平车等作业前必须重点说明使用地点和用途。
4、乙方一切人员需认真重点学习《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玉蒙铁路新铺工程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和甲方制定的安全卡控措施等规章制度,作业人员不得在钢轨上、道心里、灰枕头坐卧休息,严禁在列车接近时抢越线路,施工材料、工具不得侵限,遇列车接近时必须按《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相关规定提前下道避车,确保人身安全和工程运输安全。
6、因乙方施工安全管理、防护不到位或作业人员违章操作以及机具侵限而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损失。因乙方原因损坏管理单位设备时,由乙方赔偿所有损失。
7、对甲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落实,否则甲方严惩不贷。
8、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单位下发的安全技术交底等施工。
9、乙方必须在甲方的指导下严格按规范施工,遵守施工协议和施工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执行国家和铁路行业的有关法令、法规及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及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发生。严格服从甲方的安全组织管理,严禁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现场设专人指挥、调度。对甲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对存在问题严重的或提出整改问题限期内仍未整改的,视具体情况处以——元罚款。
10、乙方设专职安全员,生产班组设兼职群众安全员,协助甲方安检工程师进行日常和定期安全检查。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有关安全方面的施工要求,服从甲方的指挥与调遣,做好工地的防洪防汛及文明施工工作,对于不听从指挥、违章作业以及野蛮施工人员,甲方有权停止其施工,并做出相应处罚。
11、施工人员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佩带安全帽,安全带。由于违章作业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处理费用和损失,甲方概不负担任何责任,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12、加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对自然环境、水源、植被造成污染和破坏。
13、开展安全教育,所有特种作业人员经过严格训练,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14、所有机械设备、机具定期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并设放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牌及具备合理有效的安全装置。
15、加强劳动保护,根据国家劳动保护的相关法规,为施工生产人员发放劳保用品。施工生产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佩带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因劳保用品发放不全或未正确使用劳保用品而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6、乙方要保证所有参加施工人员熟知本工种的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17、对一些机电设备、电力、电路、电线等设施,在没有经过甲方同意之前严禁动用、使用时要加装保护套。
18、乙方必须根据甲方和施工图纸要求,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工程施工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在施工中,乙方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要求制定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高空作业要挂安全带,设安全网,交叉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并在一切需要防护的地段区域按规定设置好施工防护。搭设脚手架、作业平台一定要按规定要求施工,以确保人身及施工安全。
19、乙方必须针对工程施工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编制相应的预防及应急措施,并储备一定规模的应急物资,预防事故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的进行应急救援,并避免事故的扩大,尽最大能力确保人员、物资的安全。
20、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乙方所有人员名单(人员签名、年龄、性别),并附后,同时乙方必须与自身队伍内所有施工作业人员签订安全施工协议,确保全员安全。
五、发生责任事故的处理办法:
在施工期间发生责任行车事故、设备损坏事故等影响正常运输、人身安全时,双方本真以事实为依据,以《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和协议约定及现行有关规定为准绳的原则,进行定责、赔偿处理。
六、双方安全负责人及施工协调负责人:
甲方安全负责人:—— 电话:——
甲方现场负责人:—— 电话:——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施工全部结束乙方退出后自行废止。
2、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发生施工条件改变,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篇13:煤矿井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七二〇安置房室外供电工程由乙方承担施工总承包,为了明确双方的责权利,保证工程按期保质保量竣工交付使用,现就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一、室外供电工程施工安装承包范围:根据提供的《室外供电总平图纸》、技术文件等,自10KV高压供电线路到用户户内配电箱的全部电气安装工程;
1)安装每栋分支电缆线路,防雷设置(防雷设置要达到新建县气象局规范标准)土建主体防雷设施由项目部负责,强电防雷设施由供电承包责任人负责、电表箱进线电缆;
2)安装路灯电缆线路、灯杆、灯具、控制装置等;
3)预埋穿越水泥道路电缆管;
二、工程决算执行标准:
1、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定额(20xx江西省单位估价表);
2、取费标准执行江西省费用定额及国家有关规定;
3、材料价格按施工当期的市场价执行;
4、工程量按照设计图纸、设计变更签证计算;
三、甲方责任
1、审核乙方提供《室外供电总平面布置图》、《路灯照明平面布置图》及其它有关图纸、技术文件;
2、及时向乙方通报其它室外工程施工进度情况。
3、对乙方的安装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乙方责任
1、认真按照甲方审核后的设计图纸、有关技术文件、完成本合同所规定的室外供电工程。
2、乙方外购设备、材料须经甲方认可,优先使用甲方库存材料。
3、紧密配合甲方其它室外工程施工,及时做好电气预埋工作。
4、乙方应严格按照《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施工安装。
5、接受甲方监督和检查,对未按设计要求安装的要及时整改。
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建筑电气安装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员、材料、设备的安全,并对全过程的安全负全责。
7、工程未移交甲方前,乙方应负责施工材料、工具、设备、器件和已安装好的供电线路、电缆线路、电表的保管和维护管理工作。
8、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应提供七二0安置房高、低压线和路灯安装竣工图;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设计图纸及要求安装或者擅自安装改变设计、改变工艺造成返工、整改所需的材料费、人工费由乙方承担。
3、乙方未按照设计图纸及要求以及建筑电气安装验收规范安装,拒绝接受甲方检查和监督,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造价:
工程总价款按《七二0厂职工宿舍强电工程》预算造价: 522288.09元 编制时间20xx年12月01日、《七二0厂宿舍路灯工程》预算造价:
94364.62元 编制时间20xx年12月12日。总预算造价为: 616652.71元,经双方协商:双方同意确定工程造价按人民币50万元总包干(大写:伍拾万元整)。
2、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40%作为本工程材料的预付款。工程10KV通电后,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2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开据工程属地地税发票再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0%,余款5%的质量保证金一年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
七、合同工期以及工程质量保证的承诺
1、开工时间:20xx年12月20日;
2、竣工时间:20xx年03月30日;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2个月之内乙方免费负责保修。
八、其它约定
1、《室外供电总平面布置图》、《路灯照明平面布置图》及其它有关图纸、技术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均属于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等同有效。
2、在承包期内,乙方未能管理维护好施工材料、工具、设备、器件和已安装好的供电线路、电缆线路、电表,造成丢失和损坏由乙方承担经济损失。
3、在承包期内,乙方未做好施工安全工作,造成设备、人身事故或者伤害到他人应当承担由此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承诺接到通知24小时内返修,否则,甲方可委托他人返修,返修费在5%质量保证金中支付。
5、签订合同时,乙方应提供电气安装人员>、>复印件。
6、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7、本合同解释权归甲方,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七二0安置房项目部 (盖章)
代表:
电话:
乙方: (盖章)
代表:
开户行:
账 号:
电话:
年月日:
篇14:煤矿井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承包范围:外门脸底商平开门、旋转门、铁艺装饰门楣工程。
1.4工期:本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竣工。
1.5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装饰验收标准(JGJ73—91)。
1.6结算方式:按双方约定单价为结算依据。
注:(双方约定单价明细为本合同附件)
1.7合同价款: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注:(按双方约定单价和实际工程量为结算依据)
第2条甲方工作
以上只作为首付款依据,施工图由乙方自行设计,经设计单位确认后方可施工。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第3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及甲方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3、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
3.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_________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4.5、此工程于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日供热,若供热前乙方需保证封闭结束,如不能封闭需考虑临时封闭措施。
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优良标准。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此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_________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乙方应向总承包方提供相关资料以备主体验收。
第6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
6.2、付款方式:第一次付款签定合同之日后,甲方首付款_________%。
第二次付款工程完成_________%以上,付款_________%。
第三次付款工程完成_________%,付款_________%。
第四次付款按双方商定结算价格结清,付款_________%。
第五次付款尾款_________%质保金一年。
第7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8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经乙方书面通知甲方修改方案,因甲方不进行修改方案,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8.5、因施工所造成一切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
第9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合同总额_________%的日违约金。由于甲方无故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甲方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部分的_________%日滞纳金
9.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3、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4、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10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11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2条其它
第13条附则
12.1、本合同正本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12.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15:煤矿井工程施工合同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 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
合同订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6:煤矿井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该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上营变电站引水工程。
2、工程地点:上营村。
3、工程主要内容:给水管道安装。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期限
工程期限8天,预定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工程承包价及其它
总承包价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工程款项。
四、合同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提供乙方规划、设计、施工所需的相关要求及数据;
2、监督工期及工程质量、施工进度,配合乙方做好与工程相关的协调工作。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组织施工。
2、乙方保证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因素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
3、施工过程中,每个单项工程结束后及时清理打扫施工现场。
五、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相关验收规范的标准。
2、工程竣工验收后达到建设局要求,方为合格工程。
3、主要材料进场前必须提供样品合格证明,经甲方工程负责人及监理方共同认可,方可进场施工。
六、付款方式
工程结束付50%,整体工程验收合格后5日内付50%。乙方开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七、工期延误
若甲方原因则工期顺延,若乙方原因则按500元/天罚款。工期严重滞后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乙方所完成工程量的支付。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篇17:煤矿基建施工安全协议
甲方工程主管部门: 负责人: 公章
甲方工程项目区域: 负责人: 签字
甲方安全部门: 负责人: 公章
甲方防火部门: 负责人: 公章
乙方工程主管部门: 负责人: 公章
乙方安全、防火部门: 负责人: 公章
乙方工程施工区域: 负责人: 公章
施工安全、防火、环保、治安保卫管理协议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精神,确保鞍钢冷轧钢板(莆田)有限公司项目施工(以下简称甲方)、相关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双方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防火、环保、治安保卫管理责任,规范作业行为,使工程安全优质地按期完成,特制定本协议。
本协议从签订之日双方签字加盖公章起生效,对甲、乙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条款:
1、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安全、防火、环保管理的法律法规及鞍钢集团公司、鞍钢冷轧钢板(莆田)有限公司制定的有关施工安全、防火、环保、治安保卫等各项管理规定。
2、从事作业人员应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特种作业必须符合国家特种作业的有关要求。
3、有权拒绝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制止威胁安全的违章行为;对安全、火灾隐患有权责令限期整改。
4、严格执行鞍钢冷轧钢板(莆田)有限公司负责施工作业区域内安全、环保、厂容管理的检查与考核。
5、所有施工设备(工用具)禁止超负荷运行(使用)。
6、施工作业人员禁止在非作业区域逗留,禁止随意动用非作业区域设备(设施)。
7、需要配合作业时,要严格遵守各自工作范围内的要求及相关规定。
8、工程结算时,必须通过甲方安全、防火、环保管理部门审核验证,需乙方承担的事故损失费及各项罚款,甲方可由施工工程款中扣除,并保留追偿权利。
9、开工前甲方必须向乙方施工负责人进行工程安全交底,交底内容要与并由施工方负责人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10、此协议由甲、乙双方施工主管部门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签字后交安全部门签字盖章。
二、甲方对乙方的要求:
1、施工单位要认真遵守鞍钢集团公司、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和鞍钢冷轧钢板(莆田)有限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工程开工前要认真审查有关图纸和资料,并熟悉施工现场,依据施工作业内容进行危险辨识,制定一图三表,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作业活动内容所要求的安全措施,办理好一切开工手续。
2、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条件,提前到集团公司环保处及鞍钢冷轧钢板(莆田)有限公司办理施工占地(绿地)、占道、伐树等相关手续。
3、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要按照甲方相关要求内容,对参加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培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气焊工、指吊工、起重工、危化品等)必须持有效操作证上岗,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同时施工单位要组织施工人员建立互保对子。施工区域要设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及安全护栏、安全网、夜间安全警示灯等防护设施,否则不予开工。
4、在天燃气等易燃易爆气体设施及管道部位动火时,施工单位要提前一天办理动火申请审批手续。严格遵守(执行动火票制度)。切断天燃气等易燃易爆气体来源,并处理干净残余气体(包括长期闲置的易燃易爆气体设施)经取样分析含氧量≥20.5%,必须可靠方可动火。对动火周围的建筑物和设备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护措施,并且要配备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和防火工具。必要时,可请消防车到现场监护。动火时必须按动火票签发的时间、地点进行。
5、乙方在天燃气等易燃易爆气体区域施工作业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防爆、防中毒方面知识的教育(必要时可请建设单位专业人员进行教育)。施工人员必须做到不乱窜,不动天燃气等易燃易爆气体设施及各种阀门,不准在天燃气等易燃易爆气体区域逗留、睡觉、更不准吸烟和点火烧废物,以免发生天燃气中毒和火灾事故。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施工作业的现场监护,确保作业安全。
6、在天燃气(氮气)区域检修、抢修、施工作业必须携带煤气检测警仪(氧气检测仪)和防毒面具,特别是在天燃气设施或管道、容器内施工作业必须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确认合格后方可作业。如确因生产或施工需要,必须佩戴防毒面具,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按有毒有害气体含量所规定的时间进行作业,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作业监护。
7、在拆除设备、设施时,特别是拆除天燃气设施,对于天燃气设施的动火,应采取封闭式,并备有足量的蒸汽或消防车现场配合。拆除下来的物体要进行余火处理,确认无危险时,方可施工。
8、在安装和拆卸构件(设备)时,施工单位要拟定好可行的方案,经甲、乙双方有关部门充分讨论后,制定出相应的防护措施,确认具备条件时,方可进行施工。施工单位要设专人指挥、专人监护,不得硬拉,硬搬其它构件和设备,不准在可燃气体管道,不牢固的管道支架、设备和其它构筑物上捆绑和设吊具,以免发生碰撞损坏其设施、设备。
9、在高处(基准面2米以上)作业时,施工人员要配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高处作业搭设的跳板必须相互绑扎牢固,一处作业铺设不能少于三块跳板,同一区域多人作业时要设置围栏,不许搭设探头跳;高处平台边沿及孔洞处要设围栏和明显标志。上层施工要做好保护下层的措施,下层人员(包括地面)受落物伤害,追究上层作业人员的责任,防止高处坠落和落物伤人及砸坏公共设施、设备,施工单位要指派专人检查和监护。如在铁路、公路段施工时,要提前与铁路、公路部门取得联系,办理好一切必要手续。并按上述部门要求去执行,否则不予施工。
10、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如遇到各处障碍或问题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和各有关部门进行会签,待障碍或问题处理后,方可施工。
11、施工单位或人员进入要害部位施工时,必须办理要害证,要与所属单位签订要害部位补充规定,并按协议的要求落实,否则不准施工。
12、施工单位要严格遵守集团公司有关环境保护规定及鞍钢冷轧钢板(莆田)有限公司《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固体废弃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施工过程采取措施防止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严禁向排水系统、土壤中倾倒油类、酸类、碱类、化学品类及其它污染物,严禁火烧各种废物。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清运、处置施工中产生的废物,废物收集、运输要防丢散、防泄漏、防飞扬,保持周围环境的清洁,做到文明施工。
13、施工单位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不准放在室内使用,严禁放在易燃气体管道正下方及有明火区域使用。气瓶施工使用停止后,不许在作业现场放置应及时收集存放到专用库房,气瓶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静态状态下(未使用)气瓶间隔为5米,动态状态下(正在使用)气瓶间隔为7米,气瓶使用时必须单独从库房中分离开使用,不准在库房集中存放时开启使用。
14、施工单位要保证施工所在区域的安全通道畅通,方便生产操作和正常巡检,维护工作。正常放置的备品备件等,在生产出现问题时,施工单位应将物件及时撤离为生产创造条件。
15、在地下挖掘施工时,要与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会签,作业时,要注意地下可能存在的电缆、管道等原有设施,一经发现,要与有关单位和部门协商处理后再继续施工。
16、需要停电的施工作业,必须严格执行鞍钢冷轧钢板(莆田)有限公司停电相关要求及鞍钢冷轧钢板(莆田)有限公司《安全标志、操作牌管理办法》和停送电制度,停电的线路及设备要进行双方验电,待双方确认无电后,方可施工作业。
17、乙方在吊运设备或构件时捆扎必须牢固,所用吊具要合乎标准,棱角部位必须加垫,严防抽签或吊具断落物伤人。施工单位的工具、器具、吊具、绳索、材料、设备等均由施工单位自行保管,并确保其安全性能,做到安全可靠好用。如有损坏、丢失等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18、施工期间,乙方施工安全员,必须在每天施工作业前,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现场施工作业安全交底。
19、施工动火作业前必需开具动火票,施工单位动火要自备足量,有效的消防器材,否则不准施工动火。施工单位在当日施工完毕后,要彻底检查动火源是否熄灭,施工用电是否切断,以免发生起火,引起火灾。
20、在电气、计量等要害设施上施工时,遵守上述协议内容的基础上,还必须遵守电气、计量施工、动火的有关规定,以保证安全施工。
21、对检修、抢修工程施工的立体交叉、多层作业必须做到联系确认到位,上层保护好下层,特别是在在线生产运行的设备上方进行拆除、安装、切割、焊补等作业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方可作业。
22、在施工区域内,严禁非施工人员逗留,否则造成事故,后果责任由事故单位或个人负责。
23、乙方施工用电焊机二次线接头要包扎,露天设置的临时用电设备应有防雨设施,临时用电设备要有接地保护,手持行灯、金属容器内部、地下室、潮湿地区等临时照明采用安全电压,电气开关处应设明显标志,
24、乙方施工作业中对环境污染因素要加以控制,作业中应优先采用无污染或低污染作业方式(方法),作业中禁止产生新的二次环境污染。要搞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和定置管理,各种工程物资和设备,要按甲方工程部门指定地点堆放整齐,不准随意乱堆乱放,不能混放。施工物品摆放不准占用安全通道,施工中产生的固体(液体)废料、废弃设备要随时清理干净,做到施工结束废料清理结束,场地平整。
25、施工过程中不准向厂区道路及硬铺盖地面区域、草坪里随意排放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污水、化学原料等废弃物。
26、在现场油漆地面上不准拖拉任何对地面产生磨伤的硬件物品,在作业、搬运、吊运物品时将地面损伤,将按照鞍钢冷轧钢板(莆田)有限公司《厂容、环境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考核。
27、甲方管理人员发现乙方在施工中有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安全隐患时,有权制止或终止施工,并按照相关管理规定给予考核。
28、凡在取向硅钢建设项目施工区域内作业的单位,均遵守执行本协议,因违反本协议规定内容而发生安全、防火、环保人身伤害事故,由违规方负全责。
29、乙方在工作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防火、治安保卫法律、法规,遵守鞍钢股份公司和甲方有关相关方安全管理办法、安全防火管理、现场管理、治安管理制度,建立安全防火环保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在工作中严格贯彻执行。
30、其它条款,按照具体施工内容填写 (补充内容) :
三、乙方对甲方的要求(乙方填写)。
1.开工前甲方必须向乙方施工负责人进行工程安全交底。
2.甲方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如需要时必须同乙方取得联系,经同意后方可进入。
3.乙方施工中使用的吊车、电动葫芦吊等起重设备,甲方应在施工前确保完好交由乙方管理和使用。
4.甲方人员严禁动用乙方的设备、动力线路及工具、用具。如需要时必须同乙方取得联系,经同意后方可使用。
5.乙方施工前甲方必须将施工区域内的水、电、风、等介质处在符合施工作业条件状态。
6.甲方必须严格遵守电气工作票制,停送电甲乙双方要确认。
7.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没有检修作业票及安全交底的作业项目;抢修作业甲方必须开具临时作业票并进行安全交底。
8. 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关于安全、防火隐患及整改意见,甲方应给予重视,确定责任人和整改时间。由于不能及时整改,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向乙方说明原因,确保乙方人员的人身安全。
9. 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施工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排放区域及存放地点。
10.甲方制度与国家、集团公司相关规定不符时,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11.甲方必须执行设备操作牌制度,乙方有权拒绝无牌作业。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篇18:煤矿基建施工安全协议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与指导。
2、对乙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6、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7、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8、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9、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单、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机械设备使用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
3、乙方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参加人身意外保险。
4、乙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5、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三、安全用电
1、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2、保证B级配电箱以下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
3、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程序,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4、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见。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的上拉接电源。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关于临时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
5、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培训不合格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上岗。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和培训记录。
四、机电设备使用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机械设备相关的技术文件和出厂说明书,还必须提供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单位出具的安全技术检测证明,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2、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和拆卸必须由有资格的单位和专业人员进行,并应有专人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复的机械设备,必须即停用,撤离施工现场。
五、 人员安全
1、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必须佩带工作证(卡)并戴好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在作业中严格遵守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安全上岗,不违章作业,不擅离工作岗位,不乱串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作业,并按规定穿衣着鞋,正确使用、保管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2、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挂设点必须安全、可靠。
六、 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处罚办法
1、 对严重违规操作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能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处予罚款500元,造成损失或影响的,除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责任外,处予罚款1000元~5000元。
2、 进入施工现场乙方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 未佩带安全帽进入现场罚款10元。
3、 不允许施工人员酒后作业 酒后进入现场罚款100元。
4、 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500元。
5、 非专业操作人员严禁使用各种机械设备,违反罚款100元~1000元。
6、 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聚众赌博,违反罚款100元。
7、 罚款发生后,在下一次拨付工程款时,全额扣除。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本协议与双方签定的施工合同时效相同。签定施工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施工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 月____ 日 ____年____ 月____ 日
篇19:煤矿井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第一章总则
1、工程名称:府谷县环城公路天隆水泥厂至班家塔二级公路路基工程N3标段。
2、工程地点:府谷县。
3、承包范围和内容:
(1)承包范围:府谷县环城公路天隆水泥厂至班家塔二级公路路基工程公路K5+400-K8+359.032段路面工程。
(2)承包内容:
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整修路基,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培路肩。
4、承包方式:
(1)本工程实行单价承包,工程计量以监理检验合格并签认范围内的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工程中所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等各项费用均已包含在承包单价之中。
(2)工程承包单价为含税单价,税款由乙方向有关税务部门交纳,或由甲方向有关部门代交,但费用将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3)工程价款为按招标确定的单价乘以实际完成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量计算。
第二章工程期限
1、本项工程自签定合同之日起,于20__年6月10日开工,至20__年8月10日结束。
2、乙方进场后,甲方将不定期考核乙方工程完成情况。如因人工、机械数量不足而影响工程进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增补。乙方进场后要服从甲方技术人员及各职能部门的领导。
3、凡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工程工序排布需要以及自然因素(如下雨)造成的停工均属正常停工。
4、乙方所拉运的材料应满足工程的质量要求。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拉运的质量不合格的材料,其费用不得结算。
第三章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到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负责检查消除施工现场所有安全隐患,做好防火、防洪、现场安全操作等工作。
2、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措施,按照业主及监理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3、施工场地严禁赌博、吸毒、贩毒、偷盗、斗殴等违反社会治安活动。
第四章双方义务
1、甲方合同义务
(1)甲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技术交底、指导、质量检测及工程测量工作。帮助乙方协调与监理单位及当地有关部门及群众的关系。帮助乙方办理开工报告等手续及其它需要甲方解决的问题。
(2)甲方现场技术人员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3)依照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
2、乙方合同义务
(1)按照施工图及相关工程质量标准要求从事工程项目建设,按时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2)服从甲方派出的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执行工程建设的各项规范标准。
(3)乙方在施工期间食宿自理。
第五章工程款结算方式
1、本工程实行单价承包。合同单价为元/平方米。其中,整修路基元/平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元/平方米,培路肩元/米。工程结算价款以检验合格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合同单价计算。
2、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乙方及时进入施工现场开工后,甲方先期支付15%工程预付款,以后根据完成工程的形象进度,可逐步预借不大于完成工程造价的10%作为乙方生活费和工程款费用。待该项工程全部完成后,经甲方有关技术人员会同监理人员验收符合本项工程所应达到的质量要求后,甲方支付全部工程款项。
第六章纠纷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发生经济纠纷时,应按合同条款本着友好、谅解的原则协商解决。
第七章附则
1、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到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质量保修期满结清工程款后自行终止。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3、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将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
法人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签章)
法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篇20:煤矿井巷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煤矿安全规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并同意按照附录条款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为施工合同补充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附 录
一、总则
1.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文明生产等工作情况。乙方应当在甲方的监督下,在其施工范围内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2.乙方的相关有效证照、特殊工种合格证、安全管理制度等报甲方安监部门备案。乙方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安全资格证和特殊工种资格证,方可上岗监督、检查、指挥和作业。
3.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合同规定的安全保证金。
4.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各种规定,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贵州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严禁出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发生。
5.乙方必须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安全教育、安全监督检查、瓦斯治理、职业病防治、领导带班等各类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和现场落实三大规程及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做到安全生产。
6.乙方负责编制施工工程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灾害救援预案》,《瓦斯治理措施》及其他需要补充的安全技术措施,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审批,审批后报送甲方(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通风瓦斯部、调度室)等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后方可组织施工,甲方有关部门监督实施。
7.乙方对施工成巷段的管、线、电器设备、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施工设计并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要求进行铺设和安装。管线吊挂间距符合标准要求,必须要有符合标准规定的标志牌。电气设备入井必须经甲方进行防爆检查,取得入井许可证后方可入井,电气设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定期进行防爆检查和维护,并将检查和维护资料交甲方安全监察部及机运部备查。
8.乙方施工的机械和电气设备设施必须做到完好、使用安全平稳,设备清洁卫生。严格执行特殊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操作制度。小型设备、器具不使用时必须按用途或功能分类整齐的摆放在离工作面一定安全距离的材料架上,材料架要挂有标志牌(标志牌包括:材料型号、用途、数量等),不得乱堆乱放。机械设备10米范位内要挂有设备操作规程等安全牌板。
9.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按照《贵州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施工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好三大规程,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做到头清渣净,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甲方业务部门每旬组织一次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对照标准检查验收。
10.乙方必须保证施工巷道地段畅通,排水系统处于完好状态;保持施工巷道的整洁,随时清理施工垃圾。
11.乙方应当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12.甲、乙双方必须加强爆炸物品的运输、储存和使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领、用、退制度。
13.乙方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
14.乙方三班必须有队管人员带班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并做好带班记录。甲方只负责监督检查工作。
1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文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罚执行。因事故和被上级部门和甲方责令停产整顿期间,甲方不支付给乙方任何费用。
1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所有安全事故,甲方安全监察部有权本着“四不放过” 的原则进行追查、分析和处罚。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二、甲、乙双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队伍中不执行国家、地方、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法律、法规、安全条例、指令和甲方安全管理制度的人员,乙方无条件执行。
2.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标准要求的工程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工作地点,甲方有权立即撤出现场施工人员,停止工作,乙方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达到安全标准。否则,甲方将加倍对乙方进行处罚。
3.乙方违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职业病防治、治安、消防、规定的行为,甲方依据相关规定有权要求已方进行整改、完善,同时给予经济处罚。
4.乙方必须遵守并且服从甲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5.乙方必须执行《作业规程》、《操作规程》、补充安全技术措施等审批制度、安全例会与班前会讲安全制度,并做好原始记录备查。严禁无规程无措施施工。
6.乙方必须执行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并向甲方提供培训记录。
7.甲方负责安排专职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员,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规程措施在施工现场得到贯彻实施。
8.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防范制度,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施工地点和附近所有人员的安全。
9.乙方使用的各类机械、电器设备,做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各类机械、电器设备和防护设施自检后报甲方机运部,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0.乙方必须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11.乙方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防治职业病危害。
1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必须立即汇报甲方调度室并立即组织实施抢救工作。甲方按事故报告程序上报。
13.石门揭煤、抽放钻孔及探防水钻的设计、施工由甲方负责,乙方配合。
三、罚则
1.甲方检查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通知乙方,乙方必须立即落实按要求整改,对未按规定时间、标准、要求整改的,按六枝工矿(集团)公司及本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乙方在合同期内任何时候、任何地点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发生伤亡事故,乙方除承担相应责任外,同时承担发生事故的所有费用,并包括上级罚款和对甲方单位及个人罚款。
3.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各级安全监察部门、地方政府与甲方的安全检查。若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措施不落实及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发生“三违”等原因导致安全处罚、停产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并按双方签定的《工程施工合同》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并承担上级罚款。
4.本协议未进事宜,按国家及行业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