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关于劳动保障的规章制度(精彩7篇)

浏览

4037

范文

7

篇1:在全市农村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_劳动保障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会议相关,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乡村,保险,全文共 9144 字

+ 加入清单

全市农村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全市农村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会议的主题是,客观分 析当前我市农村社会保险工作现状,用改革创新的精神,进一步完善政策,调整办法,在全 市建立纯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并将所有企业统一纳入城镇社会保险范围,使现有社会保障体 系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更加适合我市的市情,更加贴近人民群众的利益要求,为 加快富民强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有力的保障。 下面,我根椐市委常委、市长们讨论的意见,主要讲三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深化农村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意义。 我市的社会保障工作,起步较早,发展较快。早在1995年,就开始了对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 全面探索。通过七年多时间的努力,社会保障制度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 用,对发展农村经济、缩小城乡差别、转变农民养老观念等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取得了显 著成效。一是社会保险体系日趋完善。七年来,较好地实现了社会保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的创新和突破。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对原有的企业、机关事业和农村养老保险办 法大胆改革,先后出台了机关事业、城镇企业、农村养老保险办法,改革了机关事业养老保 险办法,将原来养老保险费单一社会统筹改革为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突出个人帐户 运作的新机制。按照“低水平、广覆盖、保基本”的原则,从1996年起积极探索城镇职工基 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初步建立了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城镇职工基 本医疗保险制度,并抓紧实施医疗保险配套制度改革,建立了大额医疗费用社会互助、国家 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离休人员医药专项基金和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保险专项基 金等制度。同时,还积极推进生育、失业、工伤保险制度改革,实现了社会保险“五保合一 ”的管理新机制,构筑起了较为完备的社会保险体系框架,使社会保险制度开始步入良性循 环的轨道。二是扩面征缴工作成效显著。我们把开展养老保险作为“一把手”工程常抓不懈 ,明确规定:对不按规定参保、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不予办理出国出境手续,不予办 理小汽车等专控商品审批,单位和单位负责人不得评优晋级,通过行政的手段确保措施落实 到位。从1997年开始,我们每年都组织扩面征缴的专项检查。并从2001年起实行了城镇社会 保险基金由地税征收的改革。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覆盖面和职工参保率均达10 0%,城镇企业单位社会保险覆盖面和职工参保率均达98%,全市有15.6万人参加了农村社会 养老保险,覆盖面达70%,基金积累达4.07亿元,农村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和基金积累在全国 县级市中领先。三是社会保障职能充分发挥。七年多来,我们积极推进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 服务工作,在全省率先实施养老金社会化发放,至去年底,全市32000余名离退休人员的养 老金和5000余名失业职工的失业保险金都实现由银行直接发放,保证了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 领到养老金,失业人员按时足额领到失业保险金,推进了“两个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为 促进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帮助转制企业分流富余职工实现再就业,我们实行了职工劳动工 资、社会保险关系代理挂靠制度,累计有6800余名职工办理了代理挂靠手续,解决了自谋职 业人员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后顾之忧,为探索社会化管理服务奠定了基础。 但我们也要看到,社会保险工作同样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新的挑战。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断 深入,我市的就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大量农村劳动力正加速向城镇转移;城市化进程不 断加快,农民耕地逐渐减少,土地收益不再成为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农村人口老龄化速度 加快,长期的低生育水平使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趋于弱化。这些都对社会保险特别是农村社 会保险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还存在许多不合理的地方,不能 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覆盖面不广,保障水平较低。目前农 村养老保险养老人员7000多人,平均月养老金只有73元,仅相当于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 的一半多,这样的待遇水平远远不能使养老人员安度晚年,也很难对广大农民产生大的吸引 力。二是缴费比例不一,社会互助功能较弱。全市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人员中,既有镇村企 业的职工,也有部分纯农户。对企业职工的保费支出,由企业和个人各负担一半,缴费支出 在税前列支;而对于纯农户来说,这种个人储蓄积累式保险,全部由个人缴费,国家和集体 没有给予相应的补贴,社会保障的互助功能也没有得到应有的体现。据统计,在全市27万多 农村劳动力中,有15.6万人参加了农村保险(但当年缴费的只有7.15万人),有{1.15万人 参加了城镇保险,还有10.3万人未能纳入保障体系,其中纯农户占了}很大比例。即使是 参加了农村保险的纯农户,也因为个人缴费的因素,并没有得到真正的实惠。三是政策不配 套,扩面征缴较难。当前,尽管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已经纳入了城镇养老保险范围,但一批 原来的乡镇企业在改革转制后,企业性质难以界定,大部分仍游离于城镇保险之外;农村保 险和城镇保险的转移办法还不够明确,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城市化进程和城乡劳动力的流动 ;农村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还无法衔接;一些企业还以种种理由 拖延办理参保手续等等。因此,改革现有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已是当务之急。 针对上述情况,今年年初,市里组织有关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对农村养老保险进行了专题调研 ,并由劳动保障部门经过认真的测算和论证,出台了《张家港市农民养老保险办法》、《关 于将张家港市所有企业及其职工纳入城镇社会保险管理的意见》,目的是通过财政扶持的形 式,建立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农民参保面,同时在全市所有企业中实行统一的城镇社会 保险制度,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一体化管理,于2003年1月起正式开始实施。这是全市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一件大事,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这次深化农村社会保险制 度改革的意义:一是深化农村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是坚持执政为民、实施富民工程的重要举 措。从我市情况看,经过多年来的发展,全市群众生活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农民人均 收入已经达到了6200元。但同时也要看到,农民的收入差距在拉大。目前,全市共有纯务农 人员76021人,其中男45至60周岁、女40至55周岁的纯农户约4.5万人。这部分人员由于年龄 偏大、文化偏低,再加上农业比较效益低,收入来源单一,已经成为社会弱势群体。尽管我 们一直坚持对困难群体的扶贫帮困,但“老有所养”问题没有得到完全解决。近年来,我市 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市镇村三级可用财力逐年增加,也为推行全市农民养老保险提供了坚实 的基础,解决农民养老问题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另一方面,将全市所有企业和职工纳入城 镇社会保险管理,全面并轨,统一标准,既是政府依法行政、规范行政的重要内容,也是维 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解决他们后顾之忧的应尽职责。特别是农保职工转为参加城镇社会保 险后,个人缴费增加不大,但待遇却可以大大提高,医疗、生育、工伤、失业待遇也有了切 实保障。应该说,这是为广大群众实实在在地做了一件好事。全市各级干部一定要从实践“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把落实这两个政策作为维护社会安定、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抓 手,真正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二是深化农村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是推进公平竞争 、规范企业运作的重要举措。近几年来,我市所有制结构调整步伐在不断加快,外资企业、 股份合作制企业和私营企业已经成为经济组织的主要形式,传统意义上的乡镇企业不复存在 ,集体经济一统天下的格局已经打破。形势的变化要求劳动保障制度也要与时俱进,适应历 史发展的趋势,建立适应各类企业、覆盖所有职工的城镇社会保险制度。我市镇村办企业如 果继续实行原来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其缴费水平远低于城镇保险,不仅对企业员工将来的 切身利益带来影响,相对其他企业而言,也是一种不公平竞争。一些外资企业就提出,对本 地的镇村办企业实行农村养老保险,是一种地方保护措施,是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不公平待遇 。这种做法与WTO确立的“非歧视、透明度、公平竞争和市场开放”的基本原则是相违背的 。从企业内部情况看,过去的乡镇企业以农民为主,现在全市各类企业中,既有农民,也有 城镇下岗、失业职工,还有广大科技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用工对象日趋多元化。而在过去 城乡分割的社会保险制度下,企业职工未能全部纳入城镇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绝大多数乡 镇企业人员参加的是农村养老保险,只有少数乡镇科技人员参加了城镇社会保险。还有许多 私 营企业,有的借口是农村企业,只参加农村养老保险,逃避了为职工办理城镇社会保险的义 务;有的甚至连农保也不参加,完全游离于社保体系之外。这种人为的政策差异,不仅阻碍 了城镇职工和社会富余人员流向镇村和私营企业的步伐,对再就业工作的开展和人才资源的 合理配置都十分不利;而且在同一企业中实行不同类别的保险,同工不同酬,不按劳分配, 也容易引起劳资纠纷,影响企业的内在凝聚力。因此,对所有企业实行统一的城镇社会保险 ,促使企业全员参保,既是营造公开公平环境的迫切需要,也是规范企业内部运作的客观要 求,非常重要,也十分必要。三是深化农村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是完善保障体系、优化投资 环境的重要举措。我市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虽起步较早,一直走在了全国的前列。但随着市 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各项改革的深入,原来的农村养老保险办法越来越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 要,改革已是大势所趋。目前,广东、浙江等省对所有企业实行了城镇社会保险,昆山、太 仓、吴江等地规定所有用人单位都逐步参加城镇养老保险,并已经实现了原农保与城保的并 轨,常熟也制定了与城镇保险逐步接轨的镇村企业参保办法。此外,根椐上级有关精神,养 老保险将可能提高统筹层次,实行地市级统筹,并最终实现省级统筹。如果我们不在地市级 统筹之前,将镇村企业职工纳入城保范围,将来影响的就是全市的职工和群众。目前,我市 仍有一些企业经营者、甚至个别领导干部对社会保险制度还不是很理解,对深化社会保险制 度改革持消极态度。有些人认为,实施农保与城保的并轨,给企业增加了负担,影响了投资 环境的改善,不利于我市经济发展。这种想法是非常片面的,也是极其短视的。事实上,建 立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是任何一个国家、政府都必须承担的工作,国家和省出台多项社会保险 的政策,就是为了将原来由企业负担的员工老、病、工伤、失业等投资风险,通过社会保险 制度筹集的资金有计划地、有限度地代替企业支出,这不仅有助于提高企业的凝聚力,也有 助于企业抵抗投资风险,轻装上阵,参与竞争。实施统一的城镇社会保险虽然使企业在费用 和成本上有所增加,但从企业的长远利益来看是减轻企业负担。当前,改善投资环境是政府 的重点工作,但优化环境并不意味着放松社会保障工作,相反,只有社会保障工作加强了, 社会稳定才有了保障,经济发展才有了稳定的环境。因此,我们一定要以创新的精神,认清 形势,服从大局,切实增强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折不扣把这两项政 策落到实处。 第二个问题,明确目标,精心组织,全面把握深化农村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内容和 要求。 市政府这次出台《关于将张家港市所有企业及其职工纳入城镇社会保险管理的意见》和《张 家港市农民养老保险办法》,目的很明确,就是要通过实施农保和城保的并轨,在全市所有 企业实行统一的城镇社会保险;通过各级财政扶持,在全市全面建立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应 该讲,改革的内容十分丰富,工作任务相当艰巨。市政府已经专门就此下发文件。由于这次 改革涉及的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牵涉的面也比较广,大家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尤其是对这 次农村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精神和实质,要全面把握,深刻领会。这里,我就这次改革过程 中几个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再强调一下。 一、关于对象的区分 《意见》和《办法》对改革的对象已作了明确界定,关键是要把握好三个方面:一是市政府 《关于将张家港市所有企业及其职工纳入城镇社会保险管理的意见》,主要针对按照原有关 规定允许参加农保的企业和职工。从今年1月1日开始,这部分企业和职工不再参加农保,原 有农村养老保险办法停止执行,全市所有企业和职工全部参加城镇社会保险。二是按照国家 法律规定,国有、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联营企业、外商及港、澳、台 投资企业以及城镇私营企业,包括城镇个体工商户,都必须参加城镇社会保险。但其中的少 数企业,以前只参加农保,并未参加城保,甚至一些企业整体不参保,这些企业必须纠正, 该补的补,该改的改。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监察,督促整改。今后所有企业,不论其所有制 性质,都必须参加城保,企业职工不论是外地还是本地,都要缴纳城镇社会保险。三是原来 参加农保的纯务农人员以及除在企事业单位务工和已退休的人员之外,具有本市户口,年满 18周岁的农村劳动力,今年1月1日起,统一按照《张家港市农民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参加 农民养老保险。 二、关于过渡期的设立 对农保和城保实施并轨,在全市所有企业实行社会保险一体化管理,市委、市政府多次商量 ,慎重决策。考虑到参保企业并轨后的负担等多方面的因素,经研究决定,对并轨工作设立 过渡期,要求从2003年1月1日到2005年6月30日实现农保和城保的平稳过渡。在2003年1月1 日至2004年6月30日、过渡期前一年半的时间内,企业可只参加养老保险一个险种,缴费基 数按当年度本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确定,缴费比例与当年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一 致。2004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也就是过渡期的最后一年,企业必须参加养老、医疗 、工伤、生育、失业五大保险,缴费基数可以按上年度苏州市社会平均工资的60%确定。这 里,大家要明确三点:第一,过渡期只有两年半的时间,2005年7月1日以后,全市所有企业 按照正常的缴费基数,缴纳五大保险。第二,在过渡期内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适 当提高缴费基数,也可以同时参加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大保险。第三,过渡期 内,各单位都应严格按规定参保。设立过渡期,主要是考虑企业承受能力,但决不允许不参 保。过渡期内不参保,过渡期后参保,一律按历年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并必须从2003年1 月1日起,补足五大保险和所有利息。 三、关于养老待遇的享受 企业职工退休后养老待遇的享受,关键是看个人的缴费年限和养老保险帐户。《意见》规定 ,原参加农保及按有关规定允许参加农保的企业职工,其缴费年限统一从参加城镇社会保险 起计算,并按城保规定重新建立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于2002年12月31日的企业在 册并在办理录用时未离开企业的职工,凡是劳动保障部门依据有关政策认可的工作时间,可 以补缴社会保险,但补缴的社会保险费由个人承担,社会保险费补足后,承认缴费年限。为 防止人为凑足最短法定退休缴费年限,《意见》明确规定,补缴社会保险,必须从职工最后 一次进本单位时起补缴,最早从1986年10月补起,不得任意扩大或缩短应补缴时间。农保转 城保后,原农保帐户保持不变,按农民养老保险的记帐利率记息。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先由 原农保帐户金额抵缴,不足部分由个人自己承担;原农保帐户经抵缴后仍有剩余的,应全额 退给个人。 参保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享受养老待遇,必须符合城保退休条件。2008年6月30日前 到达退休年龄、城镇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20个月以及2008年7月1日后到达退休年龄、城镇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80个月的职工,可以享受相应的退职和退休待遇,农保帐户金额一次 性支付给本人;不符合退职或退休条件的,由职工本人选择按月领取生活费或一次性领取养 老金。选择按月领取生活费的,原农保帐户金额一次性支付给职工本人;选择一次性领取养 老金的,原农保帐户金额可参照农民养老保险办法规定计发待遇。 四、关于农民养老保险的补助 《张家港市农民养老保险办法》对农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个人帐户的建立以及养老条件 和养老金计发办法,都作了详细规定。缴费比例统一以全市上年农村人均收入为缴费基数, 目前暂统一按16%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帐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办理养老保险手 续时,为参保人员设立;养老条件和养老金计发办法根据缴费年限和个人帐户储存额确定。 与原来农村养老保险政策不同的是,《办法》提出了对农民进行集体补助的办法。对男年满 45至60周岁,女年满40至55周岁,以种植个人承包田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纯农民,养老保险费 由个人缴费50%,市财政负担缴费总额的25%,镇村负担25%。对被列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 象的人员,个人不缴费,全部由集体帮助缴纳,其中市财政负担缴费总额的50%,镇村负担5 0%。参保人员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时,不满规定年限,可以延长缴费年限,继续缴费,但男最 长不得超过65周岁,女最长不得超过60周岁。延长缴费期间,符合补助条件的,集体继续进 行补助。对延长缴费后仍然不符合养老条件的,允许本人按当年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一次 性补足缴费年限,但集体不再给予补助。这里明确,如果除低保对象外的个人不缴费,市、 镇两级财镇一律不予补助。个人按规定缴了费,镇、村补助必须到位。 第三个问题,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深化农村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 农村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难度较大的社会系统工程。要顺利推进 ,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一、摆上位置,确保组织领导到位。 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的领导,都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农村社会保险 制度改革政策,消除一切不利于改革的思想顾虑,坚定改革的信心和决心,把这项涉及千家 万户、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改革,列入领导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以及今后一 段时期的重要工作来抓。各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农村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第一责任人, 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讲政治的高度,从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大 局出发,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要严格按照市里整体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工作 规划,健全工作机制,加快改革步伐。要建立相应的工作班子,明确分工,任务到人,一级 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为确保全市农保改革顺利实施,市委、市政府决定,把农民的参保情 况及农保转城保的企业数和人数作为各镇年度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与年度考核评比挂钩 ,并建立通报制度,完成情况每季度予以通报。 二、强化教育,确保宣传发动到位。 农村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是涉及全市所有企业、职工和农民利益的重大改革,没有各方的理解 和支持,改革就无法顺利进行。要把宣传教育贯穿于农村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的始终,面 向企业经营者、面向广大职工、面向全社会,充分发动群众,积极依靠群众,让群众自己保 障自己,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社会劳动保障的法规政策的透明度、公开度 ,依靠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来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宣传部门和新闻机构要坚持正确的舆 论导向,通过法制讲座、政策普及、典型宣传、深度报道等方式,积极宣传农村社会保险制 度改革,把改革的意义讲透、政策讲准、内容讲清,引导群众支持、参与改革,营造促进改 革的良好环境。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通过举办宣传周活动,发布公开 信、设立政策咨询台、印制和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和服务工作。各镇也要通过 有线广播、宣传栏、开设政策宣传专场等形式,把政策送到企业,送到各家各户。要下大力 气纠正一些对保险制度改革的模糊甚至错误的认识。如有的认为自己是劳动密集型企业或微 利企业,经济状况不好无力负担城镇社会保险;有的认为企业年轻职工多,参加城镇社会保 险是“吃亏了”;还有的企业认为外地工流动性大,没有必要参加社会保险,等等。各镇、 各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工作,对重点企业上门宣传,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真正使广 大企业主明白,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是企业的法定义务,是职工的合法权益,也是大势所趋, 早参保早主动,晚参保就被动,从而提高参与改革的自觉性,保证农保改革的顺利实施。 三、群策群力,确保工作措施到位。 各镇要按市里的统一部署,对已登记、参保企业和人数进行一次系统的分析,分类排队,突 出重点,严格要求,规范操作,保证新办法的顺利实施。特别是对本地的纯农户,要摸清底 数,掌握实情,加大对镇村补助资金的调控力度,保证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劳动保障部 门要强化劳动监察机制,将劳动监察和依法参保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督促企业规范用工;要加强与各镇、部门的沟通配合,及时通报情况,协调解决问题,共同 推进改革进程;要密切关注政策执行中的难点问题,正确把握新情况,增强预见性,及时提 出相应对策,使政策更趋完善,更具有操作性。工商部门要及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提供各单位 的登记及变更情况,特别在年检工作中,对不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障的企业要严格把关,主动 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做好执法监督工作。市地税部门要积极做好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努力 提高基金收缴率。尤其是全市所有企业实施城镇社会保险一体化管理后,参保单位和参保人 数将会大幅上升,要提前做好基金征收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基金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市 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用足、用好财政扶持政策,确保财政补贴及 时到位。各级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也要把社会保险作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大事来做, 多形式开展服务工作。要注重依法管理,实施依法行政,增强服务意识,精简办事环节,提 高办事效率。要建立相应的工作责任制,做到各项工作都有专人负责,各项措施都有专人落 实,各种问题都有专人解决,跨部门的问题有专人协调,坚决防止推诿扯皮现象。全市各镇 、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都要从大局出发,协调一致,相互配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推 进农村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深化发展。 同志们,深化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工作已正式启动,我们既要看到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 性,又要看到改革的有利条件和积极意义。只要我们振奋精神,坚定信心,以积极稳妥的态 度,扎扎实实的工作,不断加大领导力度,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工作力度,我们就一定能圆 满完成任务,为全市的发展作贡献!

展开阅读全文

篇2:企业劳动权益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5832 字

+ 加入清单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三、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一章:会议制度

为有效地实行经理负责制和健全民主管理,特制订各种会议制度。

一、经理办公会议

一般每半月召开一次,由总经理主持,管理层次人员参加,必要时请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主要内容:

1、学习和贯彻政府有关建设工作政策;

2、讨论年(季)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3、讨论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方针、人事劳资与分配等全局性的重大事项。

二、工作会议

每周召开一次,由总经理主持,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项目总工作工程师参加。会议内容:

1、各部室负责人汇报工作的执行和完成情况;

2、传达上级有关的重要规定和内部的工作措施或决定;

3、听取各种加强管理和改进工作的会议;

4、讨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三、职工大会

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总经理主持,全体职工参加。也可有外聘人员参加。会议主要内容是向职工报告生产经营的完成情况,年(季)度的工作计划、行政总结以及表彰先进等。

四、业务会议

按各职能部门所规定的业务职责,根据待讨论的具体事项,不定期的有总经理、总工程师或部门负责人分别召开,要求对某事项达到同一认识、协调配合和解决问题的目的。

各种会议的召开,务须做到事前有准备、事后有记录,凡总经理召开和主持的会议,其会议工作由综合部负责;其他各种会议由会议主持人的所在部门负责。

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公司工作人员的管理,调动全体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公司以工程工作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的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一、职工的使用、考核与晋升

(一)职工的聘用原则

公司对所属人员的调配使用按照学用一致和用其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

(二)职工的考核、考核标准、依据及原则

职工的考核制度是实行岗位责任制的关键,考核职工以德才兼备为标准,以执行各类人员岗位制为依据,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际的原则。

1、考核时间

年度考核每年一次,随年度工作总结一起进行。

2、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

3、考核组织

在年度考核时,设立非常设性的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负责公司年度考核工作。

4、考核方法

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第三章:档案管理制度

为执行国家《档案法》的规定和加强档案的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一、公司各部门和项目工作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照片、盘片、录像等凡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均应作为档案材料。

二、档案是公司的集体财产,由综合部负责统一管理和保管。

三、所有资料要有专人负责管理,档案的管理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1、按档案类别,制定各类的编号规定;

2、严格档案材料的接收手续,仔细检点移交的归档材料并履行移交签字手续;

3、档案材料的立卷及编制总目录;

4、档案材料的检查工具,制定借阅办法,重视机密文件,要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

5、做好档案汇编和利用的统计;

6定期清点档案,经组织鉴定后销毁无保存价值的材料。

四、凡档案材料均要求字迹工整、审簽手续齐全,禁用字迹不牢固和易褪色的书写工具。

五、材料的整理与归档期限

1、行政文书类材料,在完成该项目活动后由专职人员于半月内整理归档。

2、工程项目工作类的管理和技术性材料,在完成项目合同任务,后项目工作组一个月内整理归档。

六、行政文书类材料的归档范围见附件一。项目工作类材料的归档范围见附件二

七、其他如人事、劳资、经营、财务、资产设备类档案材料的范围另行补充。

八、保守机密,防止泄露有可能损害本公司利益的资料信息。

九、遇到有关人员查寻资料要随时予以协助。

第四章:工程部管理制度

一、工程部由主任负责全面工作,对上做好经理安排的所有工作项目,对下做好人员的协调工作,调动各方积极性,充分创造出最大的积极效益。

二、部属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工程建设工作政策、法规、维护国家利益。认真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设计、施工规范、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三、各专业人员间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

四、要积极、热情、主动、诚恳,以第三方的公正立场维护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正当合理利益。

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六、努力学习工作业务,按时参加每周一次的工作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业务水平。

七、认真执行工作服务协议,不得从事授权范围外的工作。

第五章: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十一、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

第六章:合同管理制度

风险提示:企业要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企业需要承担双倍工资的风险;劳动合同必须具备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条款,建议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先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查阅好相关法律问题,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劳动纠纷。法律效力。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使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一、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二、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履行

十四、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五、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十六、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变更、解除

十七、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十八、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民法典》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十九、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二十、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一、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二十二、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二十三、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合同纠纷的处理

二十四、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民法典》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二十五、合同纠纷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二十六、处理合同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怕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第七章:安全管理制度

一、组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活动,定期不定期的开展对监理组及项目部职工进行遵纪守法教育,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并经常对工地安全员进行

二、负责制定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章制度及各项安全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领导编制安全技术改造计划,合理安排安全技改经费,并认真组织实施,保证安全技改经费的及时落实。

四、组织创建“安全企业”活动,强化“班组安全建设”工作。

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的检查管理,及交通复杂的施工现场管理。

六、安全员上岗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严格培训考核,做到持证上岗。

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搞好安全、文明试生产,坚持交接班时必须交清安全情况。

八、遵守劳动制度,认真执行安全员工作制度,制止他人违章操作。

九、按时检查,发现问题能自己处理的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立即上报领导,以防事故发生。

风险提示: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展开阅读全文

篇3:职工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2015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和全体职工,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对特殊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本职工作、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四条、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产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用工自主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企业劳动用工制度

第一节、职工招用与培训

第五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健康证等合法证件。

第六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应当已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如实填写《面试人员登记表》,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第七条、职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失业证或解除和终止合同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

第八条、企业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岗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培训教育,培养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九条、企业提供专项培训经费选送职工专业技术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风险提示:

企业要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企业需要承担双倍工资的风险;劳动合同必须具备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条款,建议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先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查阅好相关法律问题,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

第十条、企业招用职工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____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企业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

第十二条、企业与职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终止应当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企业、职工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十四条、企业原则上实行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工作制,对部分特殊岗位的职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十五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应当将加班凭证交付职工,作为职工要求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的凭证。

第十六条、年休假、婚丧假等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节、工资福利

第十七条、职工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基本工资是职工完成正常工作时间应享有的工资报酬。

第十八条、企业可以按照不同岗位实行年薪制、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此外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具体工资标准以劳动合同约定的为准。

第十九条、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安排职工加班,企业可以安排职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二十条、企业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职工工资。

第二十一条、因职工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以要求职工赔偿或依企业规章制度对职工进行处理,并可按规定幅度从职工工资中扣除。

第五节、社会保险

第二十二条企业用工当月为职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企业和个人分别承担。

第三章、职工劳动纪律制度

第二十三条、职工必须遵守公司考勤和辞职等有关制度。

第二十四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企业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职工实行惩罚制度。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与劳动合同有不同约定的,优先适用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已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并向全体职工公布。本企业向每位职工发放员工手册,职工阅后签字以此作为已向职工公示的证明。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的解释与修改权归行政部。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启用。风险提示: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 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展开阅读全文

篇4:职工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3470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和全体职工,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对特殊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四条、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产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用工自主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企业劳动用工制度

第一节、职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五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六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应当已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第七条、职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健康证、失业证或解除和终止合同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

第八条、企业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岗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培训教育,培养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九条、企业提供专项培训经费选送职工专业技术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风险提示:企业要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企业需要承担双倍工资的风险;劳动合同必须具备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条款,建议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先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查阅好相关法律问题,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

第十条、企业招用职工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企业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

第十二条、企业与职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终止应当严格遵守劳动法等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企业、职工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十四条、企业原则上实行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工作制,但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行政许可后,可对部分特殊岗位的职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十五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应当将加班凭证交付职工,作为职工要求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的凭证。

第十六条、年休假、婚丧假等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节、工资福利

第十七条、职工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基本工资是职工完成正常工作时间应享有的工资报酬。

第十八条、企业可以按照不同岗位实行年薪制、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此外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具体工资标准以劳动合同约定的为准。

第十九条、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安排职工加班,企业可以安排职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二十条、企业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下一个工资发放日一次性付清职工工资。

第二十一条、因职工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以要求职工赔偿或依企业规章制度对职工进行处理,并可按规定幅度从职工工资中扣除。

第五节、社会保险

第二十二条、企业用工当月为职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企业和个人分别承担。

第三章、职工劳动纪律制度

第一节、劳动纪律与职工守则

第二十三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实行打卡考勤的,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3、因事、因病请假必须报经部门经理或主管同意,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院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4、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5、职工辞职应当经用人单位批准,并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第二十四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企业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2、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3、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4、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保持企业环境卫生清洁。

5、爱护公物,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

6、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7、同事之间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8、关心企业,维护企业形象,不做有损企业形象和利益的行为。

风险提示:实践中,发生离职员工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时,争议焦点往往不是员工有没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而是该秘密是不是构成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以及单位如何提供证据证明离职员工实施了侵权行为及侵权造成的损失。由于商业秘密侵权证据很难收集,或调查取证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导致单位对侵权行为束手无策。企业在制定规章的时候可以约定通过保密协议,据此证明商业秘密的存在、证明企业对商业秘密采取了保护措施,一旦发生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便于举证,有利于企业借助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维护合法的权益。

9、遵守企业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

第二节、奖励与惩戒

第二十五条、为增强职工责任感,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企业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职工实行奖励制度。奖励可分为表扬、晋升、奖金三种。

第二十六条、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可视情给予表扬、晋升、奖金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3、举报损害企业利益行为,使企业避免重大损失的。

4、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二十七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企业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职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赔偿经济损失、解除劳动合同三种。

第二十八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给予警告: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的。

3、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4、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5、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6、擅自带外人到生产车间逗留的。

7、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8、违反企业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9、其他程度相当的情形。

第二十九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为严重违反纪律,可视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企业生产秩序的。

2、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企业利益受损的。

3、将企业内部的文件、账本给企业外的人阅读的。

4、连续旷工时间超过________日,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________日的。

5、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造成企业经济损失________元以上的。

6、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企业经济损失________元以上的。

7、违反企业保密制度,泄露企业商业秘密,造成企业经济损失________元以上的。

8、二次以上警告视做严重违反纪律。

9、其他程度相当的情形。

职工违规违纪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除按规定给予警告、解除劳动合同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风险提示: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展开阅读全文

篇5: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同志履行职责情况的调查_申报材料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材料案例,全文共 1257 字

+ 加入清单

劳动社会保障局长同志履行职责情况调查

最近,我们在分管主任带领下,采取与本人交谈、与班子成员和所属部门人员座谈、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等方式,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XX年4月,被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调查认为,该同志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强,任职以来,正确把握工作定位,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坚持依法行政,廉洁勤政,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劳动保障部门稳压、减震、维权的整体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取得了显著成绩。主要表现在:

一、政治素质好,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调查中大家普遍反映,勤奋好学,知识面宽,政治敏锐性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精神态度坚决认真,对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法律政策、业务知识的学习抓得紧,并坚持联系实际,躬身实践,使工作与学习相得益彰,迅速实现了由乡镇“一把手”到部门“一把手”的角色变换。他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增强大局意识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牢固树立了劳动保障部门为经济建设服务的中心思想。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先后组织6个调研组,带领有关人员深入企业调研,就社会保险费征缴、企业解困、就业和再就业等重点问题,形成针对性、建议性较强的调研报告18篇,及时为上级领导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参谋助手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二、工作思路清晰,开拓创新能力比较强

局班子成员和机关工作人员一致反映,勤于思考,眼界开阔,善于做好上级政策与实际相结合的文章,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和创新性、全局性都比较强。任职后,在深入调研分析的基础上,他提出了“围绕一个目标,抓住两条主线,突出三个重点,完善四个体系”的总体思路,团结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大刀阔斧的开展工作,短时间内开创了劳动保障事业的新局面。首先,狠抓就业再就业工作。围绕“培训-鉴定-就业”发展模式,先后新建了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和鉴定中心以及第二、第三职业介绍中心,创办了全国规模最大的县办高级技校,~年新增就业人员8382人,再就业人员1790人。其次,健全完善了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两个确保”进一步巩固,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持续扩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力度不断加强,很多工作走在了潍坊市、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在潍坊市县级率先实现所有乡镇(街办)设立劳动保障事务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参保人数列全省县级第一,其经验多次在全国、全省会议上交流;成立了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规范监察程序,加大执法力度,有力地维护了劳企双方的合法权益。再是,积极主动地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先后解决了密州、龙都两街办职工十几年的劳动保险遗留问题、宏润鞋厂欠缴养老保险费问题、未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前“三无”单位的企业退休职工医疗保险问题以及企业军转干部各项社会保险问题。这些工作,都显示了一名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大局意识、群众意识和攻坚破难的实干精神。

三、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有较强的法制意识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展开阅读全文

篇6:第六章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310 字

+ 加入清单

第二十一条 乙方已知悉并详细阅读甲方和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承诺严格遵守甲方及用工单位的规则制度,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合同、协议,均可作为处分乙方的依据,乙方应当遵守相应的规章制度。

第二十二条 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因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被用工单位依法退回甲方的,甲方有权依法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三条 关于乙方违纪情况的处理:

1.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和乙方所在用工单位有权对乙方的违纪行为进行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乙方给甲方或其所在用工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独自承担相应责任;若因乙方的行为致使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补偿等责任的,在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后,乙方在甲方责任的范围内对甲方负有补偿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2.乙方在甲方或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本条中统称单位)工作期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与乙方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乙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使单位遭受重大损害的;(注:所谓“重大损害”是指:a、造成人民币伍仟元以上(含)的经济损失;b、造成一个部门范围内的IT工作系统故障,影响部门正常工作两小时以上;c、造成价值达人民币壹仟元的生产工具、设备、产品报废;d、引发人员伤亡事故;e、引发给单位造成负面影响的媒体曝光事件;f、单位受到相关行政部门或上级部门的各种处罚;g、使单位失去商业机会或使单位的声誉、行业地位、社会评价等无形财产受到损失等;h、其他给单位造成严重影响的恶劣后果;

(4)乙方以任何形式在其它单位兼职,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如乙方被查实向单位提供虚假的个人资料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即视为乙方以欺诈的手段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

(6)单位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3.乙方在甲方或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本条中统称单位)工作期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严重违纪,甲方可立即与乙方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1)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影响经营、工作秩序的,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

(2)未经单位同意在其他单位从事兼职工作;

(3)未经单位同意,自营、从事经营或投资与单位竞争企业、竞争性业务或与单位相关联的业务的;

(4)挪用或侵占公司财物,或私自接受客户、供应商及利害关系方任何好处及报酬的,无论何种金额及手段;

(5)工作中不服从管理,不按领导的正当指令行事的,经再次要求仍不服从的;

(6)不服从工作分配擅自离开岗位的;

(7)违反保密义务,泄露单位商业秘密的;

(8)一年内累计旷工4日以上(含4日)或连续旷工2日(含2日)以上的,或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或早退四次以上的;

(9)在单位内有任何暴力、胁迫、伤害、赌博或盗窃等不法行为及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的;

(10)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11)其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行为的。

展开阅读全文

篇7: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部长,个人,全文共 666 字

+ 加入清单

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加强对房产管理系统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房产管理系统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一、房产管理系统干部凡有下列重大事项应予报告:

1、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

2、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

3、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国境)定居的情况。

4、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5、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

6、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

7、个人购置的通讯工具以及超过三千元以上的家电、家具、微机等大件物品的情况。

8、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也可以报告。

二、局党组负责受理副科级干部的报告。一般干部的报告由局纪检组负责受理。

三、对于需要答复的请示,党组或纪检组应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按组织答复意见办理。

四、对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予保密。组织认为应予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以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五、房产管理系统干部不按本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其所在单位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并责令作出检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六、局党组将加强对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房产管理系统干部执行本规定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内容。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