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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商品房买卖合同【实用29篇】 购房合同(20篇)

煤矿机电产品买卖合同示范文本GF--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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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个人商品房购房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6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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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就双方共同投资购买房产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所购房屋位置及价款支付

1、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资,购买一套位于____市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产一套,房产总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定金和首付款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购房尾款支付,使用按揭贷款或者是使用垫资支付,待出卖人的房屋不动产权证取得后视情况而定,所产生的费用由甲、乙、丙三方各自承担。

二、各方出资金额甲方出资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出资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出资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产权比例、收益及亏损甲方享有共同所购物业的产权,享有的收益,如此房出售后亏损并承担的亏损。乙方享有共同所购物业的产权,享有的收益,如此房出售亏损并承担的亏损。丙方享有共同所购物业的产权,享有的收益,如此房出售亏损并承担的亏损。

四、购置物业法律文件签署、款项支付、购房手续办理及委托授权乙方和丙方委托甲方全权办理购房定金、首付款、及其他购置房产相关款项的支付、《房屋买卖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签署、房产抵押按揭贷款办理、房产交接、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等所有购房相关手续。委托人有权监督和过问委托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受托人应按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受托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如有重要情况应及时向委托人告知或通知。房地产相关此房的购房合同、发票等相关手续由甲方妥善保管。

五、装修、租金分配及购置此房税费承担

1、物业装饰装修由乙方和丙方共同办理,所需费用由乙方和丙方承担。

2、此房屋出租后的租金收益归甲方所有,每月租金不低于人民币(大写)____月,如低于约定租金低于部分由乙方和丙方补足至人民币(大写)____月。

3、购房及按揭贷款、产权登记所支出的公正费、保险费、房产交易税费、产权登记税费、供暖费、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费等相关费用由甲、乙、丙三方各承担。

六、物业出售、优先购买权及出售时间

1、如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出售所购房产,应依法进行并办理相关手续,盈利或亏损均由甲、乙、丙三方各自享有或承担,在同等条件(市场价)下,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均有优先购买权。

2、房屋不动产权证办理完过户手续后三方商议是否出售房产,如果其中之一不同意出售房产,应书面告知。不同意出售的一方应按同等价格(市场价)购买同意出售的二方的房产份额。如果接到出售房产通知后____日内不予书面答复则视为同意出售房产;如果不同意出售房产又不愿意购买或____日内不以实际行动履行购买承诺的,视为同意出售房产,并应给预积极配合。

3、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完成后,市场价挂牌出售此房。如房价下跌或收益未达到预期收益,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出售时间。

七、协议变更、解除、争议解决及其他约定

1、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如三方达不成一致,少数服从多数。

3、甲、乙、丙三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协议,不得中途撤资。

八、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持一份,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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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商品房购房书面合同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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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买房: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区麦架乡下堰村阴阳寨皂角旁(刘家门口),房屋占地面积约为211.2平方米,院子占地面积约为100平方米,房屋为三屋楼,一楼为4个门面,

2、3楼为套房,中间有楼梯间,房屋总面积约为700平方米,一楼门面为框架结构,

二、三楼住房为砖混凝结构,

二、三楼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壹佰壹拾万元整(___);

第三条: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特别约定:

1、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2、如乙方所购房屋以后可以办理房产证时,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五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今后如房屋重建,甲方应承认乙方的住房面积。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及住房面积赔偿均归乙方所有,甲方负责积极配合;

第七条:本合同签订之后,房价涨落,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附

二、三楼平面图;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签印):_________ ___ 住 址(工作单位):联

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印):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

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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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标准商品房买卖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1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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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通过____________方式,取得______市______区(县)______地块的土地使用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____________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经______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______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为______。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_______房屋,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房屋分摊的土地使用面积转让给乙方。双方经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宜,订立本契约。

第一条 ______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房屋状况详见附件,土地面积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产权过户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上述面积已经____________房地局测绘。

第二条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______元,价款合计为(大写)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小写:______元)。乙方预付的定金______元,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 乙方同意在本契约签定____日内将购房价款全部汇入甲方指定银行。甲方指定银行: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同意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甲方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______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并办妥全部交接手续。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______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五条 乙方同意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六条 双方同意在签定本契约后____日内,持本契约和有关证件到______市__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办理上述手续时发生的税费,由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

第七条 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

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每延期____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万分之______(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契约。契约终止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约终止后____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人民币计算。

第八条 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契约约定付款之日

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____日乙方按延期交付价款的万分之______(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契约。契约终止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甲方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 本契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本契约的附件和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契约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大写数字)种方式解决纠纷。

(一) 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 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契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______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 (签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字)

身份证号码: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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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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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国籍(身份证)(护照)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_____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土地出让面积为______________平方米。地块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至年____月____日____止。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所购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经________规划部门批准,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该商品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________【幢】【座】________【单元】【层】[自然层____] ____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____,属________结构,层高为________米,建筑层数:地上____层,地下________层。

该商品房阳台属【封闭式】的________个,【非封闭式】的______个。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分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买受人在签订本买卖合同时,应与出卖人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____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该商品房屋属预售,按【套】【整层】出售,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币)每方米______________元,总金额为( 币)____亿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的建设费用计入套内建筑面积销售单价内,不再另行计价。

2、该商品房屋属预售,按整幢出售,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 币)每平方米______元,总金额(币)____亿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3、该商品房屋属现房,按【套】【整层】【整幢】出售,总金额为(币)____亿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计价面积与实测计价面积有差异的,以实测计价面积为准。商品房交付后,实测计价面积与合同约定计价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进行处理: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1、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0.6%以内(含本数)的,买卖双方不作任何补偿;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0.6%以上(不含本数)至3%以内(含本数)的,买卖双方按实测计价面积及本合同约定的房屋单价据实结算;

3)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本数)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实测计价面积大于合同约定计价面积时,面积误差比3%以内(含本数)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实测计价面积小于合同约定计价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本数)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实测计价面积-合同约定计价面积)/合同约定计价面积×100%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2、双方自行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应当按时如期将房价款支付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指定的售房款银行监控账号上(已竣工项目买受人可将房价款直接支付给出卖人)。

监控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控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

1)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计( 币)__-__亿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2)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计( 币)__-__亿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3)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计( 币)__-__亿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4)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计( 币)__-__亿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5)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计( 币)__-__亿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3、其他方式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日以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日后,出卖人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第八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____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____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日后,买受人有权提出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一___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该商品房预售后,出卖人不得擅自变更该商品房项目的规划、设计。确需变更的,出卖人应书面征得买受人同意。不同意变更的买受人可要求终止买卖合同。出卖人应在买受人提出终止合同申请的30天内退回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以付款日起至退款日止为期,以退期日同期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第十一条 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

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__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房屋交付使用后____日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第十七条

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内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广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一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页,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一份,买受人一份,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一份。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双方签订后30天内向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办理登记手续后生效。

出卖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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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商品房买卖个人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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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内容约定

(一)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住宅房产,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出售房屋的共有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四)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五)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乙方在签订二手房购置合同签订时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元。

第四条上述房产的交易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五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一)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

甲、乙方定于____日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二)经双方协商,该房屋交易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印花税及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由乙方承担。

甲方有责任与义务负责协助配合乙方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三)甲、乙双方约定在收到____市____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的房屋产权交割回执单的三天内将房款一次付清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与支付

(一)甲方在正式交付房屋前七天内腾空该房屋,并在三天内一次性结清本套房屋,物业管理、水、电、有线电视、通讯等费用,并保证上述房屋不存在任何费用及滞纳金与违约金的前提下,将保证上述房屋的结构、室内的装修、洁具、厨柜等物品的完好性与正常使用功能。

(二)甲方承诺在收到乙方全额房款当日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将全部门锁钥匙、电费、自来水费、有线电视等交费证件。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甲方中途违约,应及时电话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返还给乙方。

若乙方交房中途违约,应及时电话通知甲方,乙方的已付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

(二)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甲方承诺乙方已交付的一次性房款按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借款双倍利率计付。

第八条本合同主体

(一)甲方是___________共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二)乙方是___________。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

经双方确认并签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____市____区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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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商品房买卖合同书预收房款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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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签约使用文本,在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与出卖人充分协商,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应该进一步咨询,达成一致意见。

2.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件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3.对合同文本中选择的内容、空格部位的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的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4.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5.买受人在签订合同时应认真核对,以确保每份合同内容一致合同签订后,买受人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

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合同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邮编

委托代理人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邮编

买受人

住所

国籍性别出生年月

[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邮编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国籍

住所

邮编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

依据出卖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出卖人经批准,在该地块上投资建设商品房。

该项目的有关批文如下:

1、《国有土地使用证》颁发机关:编号: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颁发机关:编号: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颁发机关:编号: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

1、该商品房作为现房,出卖人已于20年月日向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备案。

2、该商品房作为预售商品房,已取得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核发的《武汉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为【武房开】预售号。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幢】【座】单元层号房。

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主体结构为结构,建筑物地上层数为层,地下层数为层。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层高为米。该商品房户型结构为房厅厨卫,封闭式阳台个,非封闭式阳台个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如无特别约定,该商品房在建筑材料、设计、防火、给排水、隔音、照明、节能、车库等方面均应当符合有关的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四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所在项目的基本情况

1、绿地率%,道路建筑面积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社区居委会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2、停车场建筑面积平方米

3、会所建筑面积平方米

4、其它:。

第五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该商品房【属于】【不属于】政府定价的商品房。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列第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元,总金额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元,总金额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3、按套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4、出卖人不再向买受人收取该商品房房价款外的费用。

第六条买受人付款形式及付款时间

双方约定,买受人按下列第种形式付款。商品房正在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中的,买受人应将全部商品房价款支付至甲方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号:。

1、一次性付款的,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全部价款元。

2、贷款付款的,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首付款元,其余价款办理贷款。

3、分期付款的,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首付款元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二次付款元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尾款元。

具体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见附件六。

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逾期在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出卖人应向买

受人退还累计已付款。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第八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下列第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

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合同约定面积×100%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2、该商品房单价不变,以产权登记面积据实结算房价款。

3、。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职业培训教育网共部位、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九条交房期限及条件

出卖人应当在20年月日前,将符合下列条件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完成规划、单体工程质量、消防、人防、燃气等专项验收

2、公共配套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及园林绿化工程按设计要求建成并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3、供电、给水、排水等设施按设计要求建成,并经有关行业单位认可达到正常使用条件

4、完成商品房项目竣工交付使用相关手续:

5、供电:

6、给水:

7、

8、

9、

10、。

因不可抗力或者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原因,需延期交付使用的,出卖人应当在发生之日起日内书面告知买受人。

第十条关于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约定

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买受人在办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续前,应当持《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通知书》到指定的维修资金交存窗口或专户管理银行所属营业网点进行交存,凭已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用票据办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续。

买受人未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出卖人不得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已作为业主交存过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买受人应当向出卖人支付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一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逾期不超过日,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

第十二条交接

商品房达到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将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等内容书面通知买受人。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出卖人不得将买受人交纳有关税费作为交接该商品房的条件。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十三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书面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四条出卖人保证该商品房在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时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装饰、设备差价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

2、。

3、。

第十六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房地产初始登记,因出卖人的责任造成买受人不能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

第十七条保修责任

出卖人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列明保修范围、保修期、保修责任和保修单位等内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八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九条买卖双方就下列事项约定:

1、买受人享有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

[所有权][使用权].

2、买受人享有该商品房所在项目的

[所有权][使用权].

3、出卖人享有该商品房所在项目的

[所有权][使用权].

4、买受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履行出卖人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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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商品房买卖协议书有地下室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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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________买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位于第___层________户,房屋结构为________,房产证登记面积____平方米,地下室一间,面积________平方,房屋权属证书号为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价格:

以房产证登记面积为依据,每平米________元,该房屋售价总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日内交付___________万元,余款________元在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支付。

第四条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责任。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日,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计已付款的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日,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关于产权过户登记的约定:

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赔偿乙方损失。

第八条签订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不再变更。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条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有线等费用有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于乙方无关。

第九条甲方保证在办理完过户手续之日起日内,将户口迁出,逾期超过___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__%收取违约金。

第十条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税费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交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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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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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五年十二月

说 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商品房现房买卖。商品房现房是指由建设单位建设,已完成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尚未进行销售的商品房(含经济适用住房)。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为体现双方自愿的原则,本合同文本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4、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

5、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选择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选择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选择申请仲裁的,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外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

7、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出卖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销售代理机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

共5页,当前第1页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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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手精装商品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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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建设单位与物业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的规定,现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主要内容补充如下:

一、本物业已按规定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或经物业所在地__________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采用协议方式选聘)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其实施专业化的物业管理,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并报_______________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同备案号:)。

二、物业管理企业对下列事项实施管理与服务

(一)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含公共建、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含附属配套)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三)公共绿地、花木的养护和管理;

(四)公共环境秩序(清洁卫生、道路交通、车辆停放和公共安全)维护和管理;

(五)房屋装修管理;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服务内容。

三、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期限。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原则上不约定具体时间期限。《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止。

四、双方权利义务

开发建设单位的权利义务:

在物业销售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并向买受人明示;

制定前期物业管理方案;

按规定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按规定比例提供物业管理用房、移交本物业相关图纸和资料等;

按时缴纳未出售或自用物业管理各项费用;

接受受托物业管理企业对物业进行交接验收、对交接验收提出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不得将物业保修责任、因质量原因或达不到使用功能进行的整改、修复的责任转嫁给受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或第三方;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物业受人的权利义务:

遵守《业主临时公约》的规定;

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按时缴纳物业管理各项费用;

在物业装修前,持相关材料向本物业受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并签订《住宅室内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因处身原因造成损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的,应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五、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

(一)物业买受人应承担下列物业管理费用及相关费用,并按时缴纳。

1、物业管理服务费______元/月·㎡(建筑面积):

A、多层住宅_______元/月·㎡(建筑面积);

B、小高层住宅______元/月·㎡(建筑面积);

C、高层住宅_______元/月·㎡(建筑面积);

D、商铺________元/月·㎡(建筑面积);

E、写字楼_________元/月·㎡(建筑面积);

F、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维修专项资金______元/月㎡(建筑面积),计_______元;

3、建筑装潢垃圾清运费(一次性)________元/㎡(建筑面积),计______元;

4、停车费按物价部门规定支付;

5、公摊费用(共有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日常运行费用)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其拥有的建筑面积按实分摊计算,按月向相关职能部门或受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二)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自用部位、自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的费用,由业主或物业使用自行支付。

(三)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的维修、养护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

(四)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不属于保养范围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的权属分额共同承担。

(五)本物业经综合验收合格自交付之日起物业管理费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缴纳,在此之前的物业管理费由开发建设单位缴纳;由于特殊情况未经综合验收而交付使用的,综合验收合格前的物业管理费由开发建设单位缴纳。

六、本补充协议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七、买受人物业座落:_____区_____幢______幢(座)室。

建设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买受人(签章)

年月 日

注:1、买受人为单位的、应由单位法定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印章;

2、详细内容见《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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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商品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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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房屋状况:(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1、甲方所拥有的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其现用途为__________。

2、甲方已于房屋所有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已于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自愿将上诉房屋所有权及所属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自愿购买该房屋。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无财产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否则,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房屋价款:买卖双方同意按套计价,该房屋总价款为___________(B: 元整)

三、付款方式:

四、房屋支付:甲方应于办理房屋立契过户之日起____日内按合同约定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五、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所产生的费用,一切由甲方负责。

2、房屋交付前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六、甲乙双方若出现法律纠纷,可向房屋所在法院进行起诉。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按手印: 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按手印: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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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居民商品房买卖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9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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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方(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产管理规定》制定。

第二条甲方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文件批准,取得位于深圳市__________地段占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计_____年,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

甲方在上述土地兴建楼宇,属_____结构,定名为__________,由甲方出售。

第三条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上述楼宇内的第_____座(幢)楼_____单元,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占地__________平方米,由甲方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交付乙方使用,如遇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延期不得超过三百六十天,特殊原因是:

一、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二、施工中遇到异常的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

三、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事件。

上述原因必须经深圳市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为依据,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楼宇单元售价为_____币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_____角整。

付款方式由乙方按指定收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户名称: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付款办法: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付款,甲方有权追索违约利息,以应付款之日起至付款之日止,按深圳市银行当时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付给甲方,如逾期三十天内,仍未付所欠款项和利息,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将楼宇出售他人,出售之款不足以清还甲方之款时,甲方可向乙方追索,如转售盈益属甲方所有。

第六条甲方如未按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将楼宇单元交付乙方使用,应按合同规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至交付日止,以当时深圳市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以补偿乙方的损失。

第七条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应将乙方原认购时所交付的定金__________退回给乙方或抵作购楼价款。

第八条甲方出售的楼宇须经深圳市建筑质量检验部门验审合格,如质量不合格时,乙方有权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应将乙付款现在三十天内退回乙方。

第九条乙方在交清购楼款后,由深圳市房管部门发给房产权证书,业主即取得出租、抵押、转让等权利,并依照国家和广东省对深圳经济特区的有关规定,享受优惠待遇。

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楼宇有关连的公共通道、设施、活动场所,同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乙方所购楼宇只作 使用。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楼宇结构,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

乙方购置的楼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关土地管理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条乙方所购楼宇,如发生出租、抵押、转让等法律行为,应经深圳市公证处办理公证后,由深圳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本合同用钢笔填写的与打字油印的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并经______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如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精神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应提请______________市仲裁机构仲裁或深圳市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三条本合同共_____页,为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____市公证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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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正规购房合同范本示例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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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购房合同范本示例

编 号:

甲方(售房人): 身份证号:

乙方(买房人): 身份证号:

见证人: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私人房产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北京市_________区(县) 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所有权证书_____字第____________号。甲方为该房屋的现状负全责。该房屋的结构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甲方对买卖权的声明

甲方保证该房屋是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上市交易。由于违反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来承担。

第三条 乙方对购买权的声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购买上述房屋的完全产权之事签订本协议,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 房屋售价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 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一)银行贷款

1、 乙方应在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 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房款。 3、 银行贷款部分房款按银行规定由银行直接支付。

(二)无须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90%房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

并自悔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2. 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第五条款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所应付房款的0.4‰作为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乙方违

约,定金不予返还。

3. 甲方应在获得全部房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甲方违约,乙方可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条 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以下细目:

1) 没有房屋欠帐,如电话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等;

2) 没有固定不可移动装修物品的破坏;

3) 房屋本身没有影响房屋使用或美观的破坏;

4)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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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期房住宅商品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1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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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填写范本合同,一定要认真阅读范本说明,按照说明要求的格式、图例填写;

二、合同内容填写指导内容: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原则上该当事人应当是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

①具有合法的营业资格和资质;

②是项目的所有人,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持有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③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或者住所;

④电话、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的情况真实、可靠;

⑤一定要填写全称,不得使用间写内容,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填写。

在填写该出卖人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区别开发商和投资商或者发展商:在投资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按照契约关系可以把参与房地产开发的法人企业区别为开发商、投资商、代理商或者联建方,但是只有符合出卖人条件的当事人才能在本条出卖人一览中署名;

2、代理商即使具备包销资格,也不能作为出卖人在本览中署名,只能在代理机构一栏中署名;关于包销问题涉及开发商和包销商之间的,对于商品房买受人不具备任何约束力。

3、代理商必须具备代理资格和资质;曾经有代理商在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没有办理异地执业手续和备案,郑州市房管局为此停止了该代理机构的所有代理业务,还连累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甚至因此处罚房地产开发企业。我们姑且不问郑州市房管局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但是这样做客观上影响了开发企业的形象和销售。

买受人:

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如果是法人,应当按照法人单位的称谓填写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以及其他联系方式。另应当填写委托代理人的情况。无论是买受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是代理人,均应当填写详细的资料,地址和邮政编码应当填写,不得空缺。代理人和自然人买受人应当填写真实的住址,身份证与实际住址不一致,应当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填写实际住址。提供实际住址的责任在于买受人和代理人,该当事人和代理人提供上述住址时,应当让其亲自填写,不能有销售人员代位填写。如果由销售人员代位填写时,应当让代理人和买受人提供手写的关于其实际住址的资料留在销售档案中。

自然人应当详细填写该自然人的情况;如果属于未成年人购房,应当坚持要求其填写监护人,由于格式版本没有提供监护人的内容,可以要求监护人在共有人一览中署名。需要说明的事,买受人一栏中可以填写该未成年人,但是在合同后面签字页的签字行为不能由该未成年人亲自签订,该签字行为是当事人民事行为能力的表示,未成年人不能亲自行使。所以,未成年人购房必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情况并由法定监护人代理。

如何确认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察:

①该未成年人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证明;

②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察看其父母离婚的协议或者判决书,该协议或者判决书有关于未成年人监护的内容;

③未成年人与其父母为在一起居住生活时,由指定监护人承担法定监护人的责任。这种指定监护可能是生父母授权,也可能是法院或者未成年人保护机关的指定;

④未成年人的父母去世后,其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可以承担监护人的责任,也可以由未成年人的兄姊担任,这种情况下应当由公证机关或者民政机关的证明。

自然人购房,如果本人不能亲自办理购房事宜,应当要求办理该等事务的当事人提供委托手续,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委托可以是特别委托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处理一切事项。关键是如何审查这类委托手续的真实内容,如何区别是一揽子委托还是单项委托,这就比较麻烦。不要说不是法律专业的销售人员,就是律师有时候也不能准确辨别其委托的性质。尤其是有的委托书仅仅写明“委托某某代为办理购房事宜”,就很难判断是单项委托者这是一揽子委托。严格审查委托权限的内容应当包括合同签订、履行中款项支付、办理银行按揭手续、办理房屋接收以及与此有关的合同撤销、变更、合同权利义务的承担和主张等事项。同时应当预留委托人(购房者)和受托人的全部身份和委托文件,纳入购房合同档案。

应当注意:有些事项无法通过委托行为实施,比如贷款银行要求贷款当事人亲自签订贷款合同或者保证合同的,这类合同不能由委托人代理。未成年人除其法定监护人或者指定监护人之外,其他当事人不能作为委托人出现,道理很简单,由于其无民事行为能力,当然也就不可能产生合法有效的委托行为。

对于委托书的审查会涉及另一个更加专业的问题即具名代理和匿名代理的问题。在民法典上有两种委托代理关系。一般而论,受托人代理委托人办理委托事项应当以委托人的名义进行,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的代理行为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所以民法典第63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我们称这种代理行为为具名代理。如果代理人不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而是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这种情况如何处理?民法典在第402条有如下规定:受托人以自己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天成公司与某购房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实际是合法有效的,检察机关的处理是否合法值得商榷)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注意以下内容:

1、属于分期规划,尤其是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手续的规划,不要纳入本条填写内容。因此该条第二款的“地块”面积应当与土地使用权证记载宗地出让面积一致。

“规划用途”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上的记载为准。如果土地使用证上的记载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上记载不完全一致,应当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记载为准。按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应当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因此城市规划法相对于土地管理法来说属于特别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规划用途按照下列用途进行规划:住宅、商业、旅游、娱乐用地;教、科、文、卫、体育用地;工业用地;综合或者其他用地。

关于土地使用年限规定:应当按照土地使用证上记载的年限(年月日填写)没有土地使用证或者尚未取得使用证时,在填写时一定要注意按照有关批准文家内容填写。比如没有土地证,只有土地出让合同,在填写时就应当注意从签订出让合同到区的土地证这一段期间的时间问题。

2、关于“商品房”的概念:虽然有关商品房的司法解释可以涵盖几乎所有的开发商出售的房屋建筑,但是我们建议对于本条第三款的内容,还是应当给予必要的区别。把商品房定位在“商品住宅”比较合适,对于不属于商品住宅的其他商品房屋,应当分别给予明确,分别填写:比如:综合办公、物流商业铺面、工业厂房等。

3、建议在本条空白部位补充填写以下内容:该土地使用权范围内的具体的修建性规划按照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具体规划文件执行。本条关于土地使用权规划用途的约定与本合同第三条商品房用途不一致的,按照合同第三条规定执行。

第二条:如果出售商品房的审批机关,不是郑州市房管局,应当填写清楚其他审批机关。

第三条:本条填写内容注意以下几点:

1、户型设计比较复杂的商品房,应当在补充内容填写清楚:比如,有跃层的房屋应当分别填写清楚,有沉降设计的部分,也要填写清楚;属于内置楼梯的复式结构要与面积结合起来填写;有飘窗结构或者顶层有老虎窗结构的房屋,应当给予注明是否计算面积,以及如何计算面积;如果有连廊结构的房屋也应当注明是否计算面积以及面积计算办法;

2、对于层高内容应当给予解释或者说明:所谓层高应当是指商品房主体结构层高,并非所有买受人购买的面积层高全部为某一个数据,特殊面积应当说明,包括坡屋面结构,飘窗结构、沉降结构部分的房屋面积所对应的层高不属于一个数据的,应当分别注明。

3、商品房的结构形式:应当按照设计说明部分要求填写:一般情况下的商品房屋结构形式有土木结构、砖木结构、砖混结构、框混结构、全部框架结构、钢结构、混合结构。现代建筑结构形式变化多样,但是按照设计图纸填写,一般不会出错。

4、本条关于商品房的用途的填写,与第一条中土地使用权的规划用途不完全一致。但是在该条关于商品房的用途应当根据具体出售的房屋实际用途填写,在规划为住宅的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仍然有个别楼栋或者个别面积属于商业铺面或者其他服务行业用房。

第四条 关于计价方式和价款:

按照商品房销售的规定,建筑面积是计算价款比较符合现实的办法。按套销售或者按照套内面积计算,目前都存在困难。不管是管理机关或者我们的测量规范,都存在不太可行的问题。因此按照建筑面积计算价格是必然选择,实践证明,按照其他销售办法销售的结果,仍然不能排除消费者的心理误区。

如果计价面积中的单价有不一致的地方,应当分别填写单价和总价之间的关系。计价方式中的价格内涵也是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

(1)房地产单价成本核算问题内容,这个问题比较敏感,涉及成本组成,分摊面积和社区配套、共建面积等内容;由于房地产成本核算标准没有统一的标准,更没有统一执行要求,现行价格政策是备案制度,而不是审批制度,开发企业执行自己的成本核算制度,这样开发商在核算过程为了抬高价格可能把所有社区投资成本都纳入成本中并且在价格备案机关留下书面核算文件,而在销售过程中不可能把诸如小学、幼儿园、中学、会所、社区医疗服务等公建面积分摊销售,这样一旦政策变化,会产生对房地产企业毁灭性的后果

(2)市政配套机关或者垄断性公司收费问题既然其集资费用、暖气集资费等;

(3)涉及向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交纳的税金等。

(4)国家和体方人民政府不断出台的物业政策以及法律风险问题;比如公共(公建)物业管理规定,民法典等法律法规颁布后,对小区物业以及开发商的利益极其重要。因此,房地产企业必须在价格政策、面积分摊、产权约定等方面未雨绸铆,在销售合同中明确约定,排除任何产权不明确的内容。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1、一般情况下,我们主张选择按照本条第2款执行。但是按照第2款执行仍然存在不明晰的地方:主要是因面积增建绝对值超过3%以上部分的面积所产生的契税、维修基金、燃气集资费、暖气集资费等与面积有关的税费承担的问题。示范文本仅仅提供了房价款处理的方式,没有提供与面积差异有关的税费处理的方式。因此,为了不发生争议或者发生争议后减少交易费用,应当明确补充规定关于这部分费税承担问题:“因面积差异产生的契税、维修基金、暖气集资费、燃气集资费(如果有)等据实由买受人承担,多退少补”。

2、如果选择自行约定,那么约定的内容可以如下填写:

①面积误差绝对值在1%以内(含1%)的部分,双方不在办理结算即多不退,少不补;

②面积误差绝对值在1%以上至3%的部分(含3%,其中1%以内部分扣除),双方同意据实计算即多退少补;

③面积误差绝对值在3%以上至5%以内的部分(含5%),属于面积短少,出卖人退还该部分房款并按照两倍于该部分短少房款承担该约定违约金支付责任。属于面积增加的,产权归买受人,该部分房款出卖人承担。

前述情况下,双方约定均不主张退房,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④面积误差绝对值在5%以上的(不含5%),买受人有权提出退房。买受人提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在30日内退还所有已付房款并自付款之日起承担该资金同期商业银行存款利息,同时承担全部购房款5%的违约金;买受人不退房的,面积误差绝对值在5%以内(含5%)的部分按照本条前述规定处理后,超过5%的部分,双方协商处理并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按照本款退房处理。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其他方式】本条其他付款方式是指银行按揭付款或者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本付款方式的步骤如下: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7日内,买受人支付首付款计人民币:(例如)123456元;其他应付款人民币 123456 元 ,出卖人提供银行按揭付款协助条件,卖受人向按揭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抵押借款支付。

2)买受人必须在支付完首付款的同时,提交个人住房抵押借款银行要求其提交的全部个人法律文件,出卖人给予协助。需要出卖人提交的法律文件,出卖人按时提交(需要买受人提交的个人资料见附件内容)

3)非出卖人原因,买受人自完成首付款之日起不能在30日内办理完毕个人住房抵押借款手续并将借款汇入出卖人帐户的,视为买受人付款违约,按照本合同第七条逾期付款约定处理。

4)买受人按照逾期付款承担责任后,买受人可以与出卖人协商变更付款方式,出卖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变更合同约定,约定具体付款方式。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增加: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期限,买受人付款逾期或者付款的时间在房屋交付期限之后的,出卖人有权顺延交付日期直至买受人付清全部购房款。

付款预期的违约金,应当能够达到惩罚违约的目的。因此,违约金的约定不能太低,逾期在60日内(含60日)的,按日计算的违约金应当保留在日万分之三(3)之上;

逾期超过60日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照累计应付款的(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已经支付的房款在扣除违约金后10日内退还买受人)(这里的违约金的比例与前述第一款违约金的累进结果有直接的逻辑关系)

出卖人要求买受人继续履行合同或者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经出卖人同意的,合同继续履行。买受人承担的违约金应当按照应付款部分的日万分之四(4)计算。

本条约定的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解除合同的通知:买受人逾期付款,出卖人通知买受人解除合同,双方关系终止,这是彻底终止双方关系的办法。这种法律关系比较简单,但是必须通知买受人并且最好是书面通知。如果买受人已经产生了部分付款,存在一个核算问题。扣除违约金后,剩余房款存在退还问题,但是示范文本没有约定退还内容,因此需要在合同约定。如果买受人根本没有交付房款,这种情况下,对于出卖人是没有任何担保的,应当尽快解除合同,防止损失扩大。

(2)出卖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权利问题:示范文本没有约定出卖人不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如何处理,只约定解除合同内容以及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内容。因此,出卖人能否要求买受人继续履行合同?回答是肯定的。问题是出卖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时的违约金标准如何确定。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时的违约金在示范合同中有约定,但是出卖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金没有约定。

(3)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间问题: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没有规定解除权行使的期间。民法典第 95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高法解释)意见中的第十五条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因此,具有解除权的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行使解除权,超出规定时间就不能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

第八条 交付期限:

(一)关于交付条件:

5.该商品房经五方质量责任主体(出卖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联合验收并签署了工程合格意见的,本条约定不应理解为包含有任何取得备案或者取得合格证之类的意思表示。

(二)关于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特殊原因延期交付:

1、遭遇不可抗力

2、遭遇重大市政工程施工,影响本合同约定工程施工的,出卖人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15日内告之买受人,并在此后每经过三十日,告之该事实解除或者延续的情况;

3、持续大雨、大雪、低温天气影响工程施工的。

(三)关于本条第一款中“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鉴于对于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的竣工验收是一项十分专业的工作,而且验收所依据的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是庞杂的。出卖人在提请买受人接受房屋时不能一一列举所有的验收规范和规定。

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不做修订,但应当注意违约金之间的逻辑关系)

第十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增加:买受人接到规划、设计变更书面通知或者买受人逾期接到设计、规划变更通知或者房屋交付期限到来时买受人获得了设计、规划变更的事实时,买受人均有权决定退房。买受人提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提出退房之书面申请之日起 30 日内将买受人已经支付的房款退还给买受人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月息5‰支付资金利息。买受人决定不退房的,双方应当自知道规划、设计变更事实之日起30日内,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双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协商过程,任何一方均未向对方提出继续协商的书面要求的,视同双方同意按照退房处理。

第十一条 交接

填写:视同出卖人已经履行了房屋交付的合同义务,买受人自出卖人通知接房之日起承担物业管理费用并对于房屋维护不及时产生的侵权责任、无因管理责任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

买受人应当在交付之前付清购房款而未完成支付义务的,出卖人将推迟交付直至买受人付清全部房款。出卖人推迟交付不构成任何违约,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 (出卖人对出卖房屋的瑕疵担保责任)

增加:

发生本条前款产权纠纷或者债权债务纠纷的,出卖人应当尽快与有关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导致买受人在本合同约定办理产权登记需出卖人履行产权登记备案的期间结束后的180个日历天内或者按照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买受人无法从本质上获得产权登记的,出卖人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本条欠款约定的“不能办理产权登记”包括本款约定的期间不能和本质上不能的情况。

第十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增加:双方同意对本条第一款所谓“规定期限内”定义如下:①规定期限是指180个日历天;②该期限的起始日为双方约定的出卖人履行备案日期结束日。

我们将本条约定的“规定期间”变成了双方约定期间,是否有效?这点确实容易引起争议。事实上这种约定有其不合理或者广义上的不合法之处。因为按照建设部颁布的《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20__年8月15日修订)和《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无论初始登记或者转移登记,上述部门规章的规定都是自事实(合同签订或者房屋竣工)发生之日起90日内办理产权登记。我们约定180天,而且将该180天的起始日期前增加了出卖人的产权登记备案时间,确实不妥。但是我们也找到了客观依据和法律依据。

《高法解释》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前述司法解释中,并没有排除双方当事人特殊约定的效力,也不否定合同约定的内容。

在实践中下列情况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卖人)的过错,造成买受人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取得房屋权属登记手续的情况:

(1)没有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尚未解除抵押;

(2)变更城市规划或者擅自修改房屋规划设计没有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

(3)没有办理房屋竣工手续或者办理竣工的手续不全;

(4)房屋抵押或者被法院或者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出卖的;

(5)预售商品房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超越预售范围销售商品房的;

(6)商品房销售合同没有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

(7)没有委托测量并将测量结果按照正常途径报发证单位的;

(8)建设施工手续不全的;

(9)出卖人是开发企业的开发手续和开发资质不符合要求;

(10)商品房买受人没有交纳维修基金,开发企业没有代收上缴的。

(11)出卖人在房屋竣工后由于自身原因无法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备案。

出现上述情况属于开发企业的责任和过错,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注意:违约金的约定和违约金本质意义。

事实上本条关于产权登记备案的约定,仍然存在不完善的地方。仅仅着眼于在规定时间内买受人没有取的房地产权属登记证书,并没有约定在规定期间之外不可预见的时间内或者在根本上就无法取得产权证书的情况。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怎么办?为此司法解释显然注意到合同的不足,通过解释给予补充。这就是第十九条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为此,司法解释把最后的解决方式放在了合同解除上。因为在所有的补救办法无效的情况只有使合同归于消灭,才能最终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在实践中,按照房地产登记管理机关的要求,买受人作为产权登记申请人,应当在提出申请时提供以下文件:

(1)产权登记申请人的身份文件;

(2)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和审批表;

(3)商品房交易审批表;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建筑许可证;

(6)施工许可证;

(7)房屋竣工验收证书和其他与房屋竣工验收有关的消防、环保部门的验收文件;

(8)商品房买卖合同;

(9)预售(现售)许可证;

(10)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书;

(11)办理产权登记备案表;

上述登记文件中,除第(1)(2)(3)(8)以及契税完税凭证应当由买受人提供外,其他登记资料均应当由开发企业提交,开发企业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上述资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按照本司法解释规定,如果买受人因此在上述办证时间结束后的一年内仍然不能提供登记所需文件,应当按照本条解释承担合同解除的责任。出卖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属于违约责任,应承担买受人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或者按照双方约定承担责任。如果不能办理产权登记的原因是由于出卖人存在本解释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况,出卖人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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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大连商品房购房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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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房屋情况该房屋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座落: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_村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用途居民自住用房,建筑结构,建筑层数为____层。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其中: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庭院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该房房土地来源为:农村集体土地划拨,房屋建于_________年使用至今为______年。

第二条该房屋价款规定该房屋按照协商以总价计算,价款为_________元,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

第三条房屋交付日期经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付清甲方房款______日内方可交付。甲方在将房屋交付乙方时如遇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时,且不能履行合同,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处理:

1、变更合同

2、解除合同

第四条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时间

如甲方无异议,乙方将在合同签订________日内按一次性付款形式付款:

第五条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乙方有权按照下述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约定为: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房屋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房屋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房屋价款的万分之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乙方逾期付款的处理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有权按照下述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约定为: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应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乙方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乙方还应每日按房屋价款的万分之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房屋质量及保修责任甲方交付的房屋的质量和设备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的承诺(特别是房屋主体结构的质量需要达到国家关于房屋居住的要求),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和承诺的,甲方应承担责任。乙方在房屋主体结构完好情况下,承担维修责任。

第八条房屋及其土地使用权力延伸的规定

该房屋及其土地使用权利由甲方保证为本人所有,且甲方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按照合同规定将所属房屋售于本村村民乙方。乙方作为购买者依法享有该房屋及其土地使用的一切权利,且双方需声明乙方在合法购买该房屋后,拥有对于房屋及与其不可分割的土地的任何处置权利(包括被征用、改造、迁移产生的赔偿或者其他形式所产生的赔偿均由乙方所得,与甲方无任何关系,且甲方后代不得对乙方及其后代进行追偿)。

该合同由双方所在村委会给予认可,甲方应将该房屋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转交于乙方,乙方在法律规定和适当机会下予其作废,并在村委会的证明和市/区政府给予的条件下重新办理乙方对于该房屋的农村集体使用证。

第九条公证人的规定

本合同在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村村委会的公证下签订,双方对于村委会的公证给与肯定和赞成。

公证人(签章):

甲方: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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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内销商品房买卖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1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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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销商品房买卖协议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通过_________方式,取得北京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地块的土地使用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_________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

经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北京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____房屋,房屋用途为_________.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分摊的土地使用面积转让给乙方。

双方经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宜,订立本契约。

第一条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房屋状况详见附件,土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产权过户之日起至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上述面积已经_________房地局测绘。

第二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价款合计为(大写)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

乙方预付的定金_________元,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乙方同意在本契约签定_________日内将购房价款全部汇入甲方指定银行。

甲方指定银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同意在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交付时,甲方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并办妥全部交接手续。

交付地点:_________.

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五条乙方同意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六条双方同意在签定本契约后三十日内,持本契约和有关证件到北京市_____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

办理上述手续时发生的税费,由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

第七条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

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万分之_________(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超过___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契约。

契约终止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

甲方除在契约终止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

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人民币计算。

第八条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

违约金自本契约约定付款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

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价款的万分之_________(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

逾期超过___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契约。

契约终止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

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甲方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本契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

本契约的附件和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契约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大写数字)种方式解决纠纷。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契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_________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壹份,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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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买卖商品房协议书预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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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交房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须向乙方提交____________平方米的购房计划。

三、房屋交付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双方协商房屋单价一次包定。

五、乙方代收煤气管道费每户____________元,电视天线费每户____________元。

六、预购付款结算办法

1.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交纳购房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合同履行完定金可抵作购房价款。

2.自签订合同后,甲方应在____________日内预付第一次购房价款。工程主体完工后预付第二次购房价款。工程竣工移交时结清购房价款。

甲方逾期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滞纳金。

七、乙方如因计划、设计变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应提前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可另行安排房屋,甲方亦可解除合同。乙方在___日内返还预收房款,不计利息。

八、本合同自双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后正式生效,至乙方给甲方钥匙之日起失效。

九、从交付房屋钥匙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发现因施工质量影响生产、生活的,由乙方在限期内负责维修。

十、产权归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_______份。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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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二手商品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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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合同当事人

出卖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委托销售经纪机构: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经纪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证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8

【国籍】【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证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买受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

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状况

第一条 商品房性质

该商品房为【全装修住宅】【其他类型商品房】。

第二条 项目建设依据

1. 出卖人以【出让】【划拨】【 】方式取得坐落于 地块

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为 ,

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平方米。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占用

的土地用途为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 年 月 日。

2.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项目核准名称为 ,建设工

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施工许可证号为 。

3.全装修住宅对装修部分单独领取施工许可证的,装修部分的施工许可证号

为 。

第三条 预售依据

该商品房已由 批准预售,预售许可证号

为 。

第四条 商品房基本情况

1. 该商品房的规划用途为【住宅】【办公】【商业】【 】。

2. 该商品房所在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为 ,建筑总层数为 层,

其中地上 层,地下 层。

3. 该商品房为第二条规定项目中的 【幢】【座】【 】 单

元 层 号。房屋竣工后,如房号发生改变,不影响该商品房的特定位置。

该商品房的平面图见附件一。

4. 该商品房的房产测绘机构为 ,资质证书号: ,

其 预 测 建 筑 面 积 共 平 方 米 , 其 中 套 内 建 筑 面 积

9

平方米,分摊共有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商品房共用部位见附件二。

该商品房层高为 米,有 个阳台,其中 个

阳台为封闭式, 个阳台为非封闭式。阳台是否封闭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定的建

设工程设计方案为准。

5.该商品房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为 ,施工图设计

文件审查合格证书编号: ,绿色建筑等级为【一星】【二星】【三星】

【 】。

6.有出售(或赠送、出租)车位、车库或者停车设施的,有关该物业买卖、赠予、

租赁合同事项,双方另行约定于附件十一。

7.有出售(或赠送、出租)储藏室、绿地或其他物业的,有关该物业买卖、赠予、

租赁合同事项,双方另行约定于附件十二。

第五条 抵押情况

与该商品房有关的抵押情况为【抵押】【未抵押】。

抵押类型: ,抵押人: ,

抵押权人: ,抵押登记机构: ,

抵押登记日期: ,债务履行期限: 。

抵押类型: ,抵押人: ,

抵押权人: ,抵押登记机构: ,

抵押登记日期: ,债务履行期限: 。

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转让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见附件三。

第六条 房屋权利状况承诺

1. 出卖人对该商品房享有合法权利;

2. 该商品房没有出售给除本合同买受人以外的其他人;

3. 该商品房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

4. ;

5. 。

如该商品房权利状况与上述情况不符,导致本合同不能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合同备

案、房屋交易确认以及不能在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

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

10

由出卖人支付【已付房价款一倍】【买受人全部损失】的赔偿金。

第三章 商品房价款

第七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一)出卖人与买受人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 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 (币

种) 元,总价款为 (币种) 元(大

写 )。

2. 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 (币

种) 元,总价款为 (币种) 元(大

写 )。

3. 按照套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币种) 元

(大写 )。

4. 按照 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币种) 元

(大写 )。

(二)出卖人与买受人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说明商品房价款内容。

1.总价形式。总价款为 (币种) 元

(大写 )。

2.分价形式。总价款为 (币种) 元

(大写 ),其中装修部分价款为 (币种)

元(大写 )。

第八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已向出卖人支付定金 (币种) 元

(大写 ),该定金于【本合同签订】【交付首期

房价款】【 】时【抵作商品房价款】【返还买受人】。

(二)买受人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

1. 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

2. 分期付款。买受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分 期支付该商品房

全部价款,首期房价款 (币种) 元(大

写 ),应当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11

3. 贷款方式付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 】。

买受人应当于 年 月 日前支付首期房价款 (币种)

元(大写 )。

剩余房款 (币种) 元(大

写 )由买受人申请贷款支付。买受人

应当于 年 月 日前向贷款机构提交贷款申请材料,办理贷款审批手

续。

年 月 日前贷款没有发放或者发放的贷款不足以支付剩余房款的,

按照下列约定处理:

4. 其他方式:

(三)出售该商品房的全部房价款应当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本工程建设。

该商品房的预售资金监管机构为 ,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名

称为 ,账号为 。

该商品房价款的计价方式、总价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体约定见附件四。

第九条 逾期付款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买受人未按照约定时间付款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

式处理:

1. 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内,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

违约金。

(2)逾期超过 日(该期限应当与本条第(1)项中的期限相同)后,出卖人

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

送达之日起 日内按照累计应付款的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出卖人退

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

出卖人不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该

比率不低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所称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第八条及附件四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

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12

2. 。

第四章 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

第十条 商品房交付条件

该商品房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1、2、 、 项所列条件:

1.该商品房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

2.该商品房已取得房屋实测测绘报告;

3. ;

4. ;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

全装修住宅还应当符合下列第5、 、 项所列条件:

5.该商品房已取得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住宅分户空气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6. ;

7. 。

第十一条 商品房相关设施设备交付条件

(一)基础设施设备

1.供水、排水:交付时供水、排水配套设施齐全,并与城市公共供水、排水管网连

接。使用自建设施供水的,供水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

;

2.供电:交付时纳入城市供电网络并正式供电,

;

3.燃气:【住宅商品房交付时完成室内燃气管道的敷设,并与城市燃气管网连接,

保证燃气供应, 】【非住

宅商品房 】;

4.电话通信: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5.有线电视: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6.宽带网络: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7.供暖: ;

8. 。

13

以上第1、2、 、 项由出卖人负责办理开通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3、4、5、6、 、 项需要买受人自行办理开通手续。

如果在约定期限内基础设施设备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以上设施中第1、2、3、 、 项在约定交付日未达到交付条件

的,出卖人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条的约定承担逾期交付责任。

第4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 元的违约

金;第5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 元的违约

金;第6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 元的违约

金。第 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 元的

违约金。出卖人采取措施保证相关设施于约定交付日后 日之内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2)

(二)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为准)

1.小区内绿地率: 年 月 日达到 ;

2.小区内非市政道路: 年 月 日达到 ;

3.规划的车位、车库: 年 月 日达到 ;

4.物业服务用房: 年 月 日达到 ;

5.医疗卫生机构: 年 月 日达到 ;

6.幼儿园: 年 月 日达到 ;

7.学校: 年 月 日达到 ;

8. ;

9. 。

以上设施未达到上述条件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小区内绿地率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

2.小区内非市政道路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

3.规划的车位、车库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

4.物业服务用房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

5.其他设施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

(三)关于本项目内相关设施设备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五。

(四)全装修住宅内的装修和设备还应约定以下内容:

1.厨房交付时可以正常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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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卫生间交付时可以正常使用, ;

3. ;

4. 。

以上内容中第1 、2项在约定交付日未达到交付条件的,出卖人按照本合同第十三

条的约定承担逾期交付责任。

第 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 元的违

约金;出卖人采取措施保证相关设施于约定交付日后 日之内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第十二条 交付时间和手续

(一)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

(二)该商品房达到第十条、第十一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在交付日期

届满前 日(不少于10日)将查验房屋的时间、办理交付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

带的证件材料的通知书面送达买受人。买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书的,以本合同约定的交

付日期届满之日为办理交付手续的时间,以该商品房所在地为办理交付手续的地点。

交付该商品房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满足第十条约定的证明文件。出卖人不出示证明

文件或者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不能满足第十条约定条件的,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

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并按照第十三条处理。

(三)查验房屋

1.办理交付手续前,买受人有权对该商品房进行查验,出卖人不得以缴纳相关税费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除外)或者签署物业管理文件作为买受人查验和办理交付手续的前

提条件。

2.买受人查验的该商品房存在下列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外的其他质量问题的,由

出卖人按照有关工程和产品质量规范、标准自查验次日起 日内负责修复,并承担

修复费用,修复后再行交付。

(1)屋面、墙面、地面渗漏或开裂等;

(2)管道堵塞;

(3)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

(4)灯具、电器等电气设备不能正常使用;

(5)吊顶开裂;

(6)瓷砖剥落开裂;

(7)墙面剥落、开裂;

15

(8)地砖、地板起翘、开裂;

(9) 。

3.查验该商品房后,双方应当签署商品房交接单。由于买受人原因导致该商品房未

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 ;

(2) 。

第十三条 逾期交付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第十二条约定的时间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的,双方

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内(该期限应当不多于第九条第1(1)项中的期限),自第

十二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

全部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比率应当不低于第九条第1(1)项中的比

率)。

(2)逾期超过 日(该期限应当与本条第(1)项中的期限相同)后,买受人

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

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

起,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同时,

出卖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

价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当不低于本条第1(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 。

第五章 面积差异处理方式

第十四条 面积差异处理

该商品房交付时,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房屋测绘报告,并向买受人提供该商品

房的面积实测数据(以下简称实测面积)。实测面积与第四条载明的预测面积发生误差

的,双方同意按照第 种方式处理。

1.根据第七条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16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

买受人选择不解除合同的,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大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

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 部分的房价款由出

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小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

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2.根据第七条按照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均在3%以内(含3%)的,根据实测建

筑面积结算房价款;

(2)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其中有一项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解

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

买受人选择不解除合同的,实测建筑面积大于预测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在

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

归买受人所有。实测建筑面积小于预测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

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

买受人。

(3)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3.根据第七条按照套计价的,出卖人承诺在房屋平面图中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

差范围(若未约定误差范围,则视为双方约定误差范围为零误差)。该商品房交付时,

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双方约定如下:

17

4.双方自行约定:

第六章规划设计变更

第十五条 规划变更

(一)出卖人应当按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的内容建

设商品房,不得擅自变更。双方签订合同后,涉及该商品房规划用途、面积、容积率、

绿地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等规划许可内容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

变更的,出卖人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将书面通知送达买受人。出卖人未在规定

期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二)买受人应当在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书面答复。买受人

逾期未予以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

(三)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

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

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同时,出

卖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出

卖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约定如下:

第十六条 设计变更

(一)双方签订合同后,出卖人按照法定程序变更建筑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涉

及下列可能影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情形的,出卖人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

起10日内将书面通知送达买受人。出卖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解

除合同。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供热、采暖方式;

3. ;

4. ;

5. 。

全装修住宅双方签订合同后,出卖人按照法定程序变更室内装修工程的施工图设计

文件,涉及下列可能影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情形的,出卖人应当在变更

确立之日起10日内将书面通知送达买受人。出卖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

18

人有权解除合同。

1.商品房使用分区和设计功能发生改变;

2.增加或减少室内楼梯的数量;

3.主要使用空间层高降低超过10%;

4. ;

5. 。

(二)买受人应当在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书面答复。买受人

逾期未予以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

(三)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

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

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同时,出

卖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出卖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约定如下:

第七章 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第十七条 商品房质量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

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合格,并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

商品房交付使用时,买受人对该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提出异议的,出卖

人应当予以说明;买受人认为该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不合格的,双方委托进行质

量检测。经检测合格的,因此发生的检测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经检测不合格的,买受人

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

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

起,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

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支付【已付房价款百分之 】【买受人全部损失】的赔偿

金。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 。

(二)其他质量问题

该商品房质量应当符合有关工程质量规范、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

件的要求。发现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外质量问题的,双方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9

(1)及时更换、修理;如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经过更换、修理,仍然严重影响正常使用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

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

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

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

出卖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 。

(三)装饰装修及设备标准

该商品房应当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装置、装修、装饰所用材料的

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的、地方的强制性标准及双方约定的标准。涉及安装的还应符合

国家的、地方的强制性标准及双方约定的标准。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

卖人按照下列第(1)、 、 方式处理(可多选):

(1)及时更换、修理;

(2)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3) ;

(4) 。

具体装饰装修及相关设备标准的约定见附件六。

(四)室内空气质量、建筑隔声和民用建筑节能措施

1.该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国家】【地方】标准,标准名称: ,

标准文号: 。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建筑隔声情况符合【国家】【地方】标准,标准名

称: ,标准文号: 。

该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或建筑隔声情况经检测不符合标准,由出卖人负责整改,整

改后仍不符合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

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

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

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经检测不

符合标准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整改后再次检测发生的费用仍由出卖人承担。因

整改导致该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出卖人应当承担逾期交付责任。

2.该商品房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20

未达到标准的,出卖人应当按照相应标准要求补做节能措施,并承担全部费用;给

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该商品房的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技术措施为:

(1) ;

(2) ;

(3) ;

(4) ;

(5) 。

第十八条 保修责任

(一)商品房实行保修制度。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

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该商品房为非住宅的,双方

应当签订补充协议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具体内容见附件七。

(二)下列情形,出卖人不承担保修责任:

1.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害;

2.因买受人不当使用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害;

3. 。

(三)在保修期内,买受人要求维修的书面通知送达出卖人 日内,出卖人既

不履行保修义务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进行维修,维修费用

及维修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九条 质量担保

为该商品房质量提供担保。出卖人不按照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约

定承担相关责任的,由 承担连带责任。

关于质量担保的证明见附件八。

第八章 合同备案、房屋交易、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条 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一)出卖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日内】(不超过30日)

到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并将本合同备案情况告知买受人。

(二)有关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其他约定如下:

;

21

第二十一条 房屋交易、不动产登记

(一)双方同意共同向房产管理部门和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该商品房交易手续

和不动产登记。

(二)因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未能在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 日内完成该商

品房的房屋交易手续和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

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

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给付利息。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自买受人应当完成房屋交易手续和取得不动产权证的

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部完成房屋交易手续和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止,出卖人按日

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

2. 。

(三)因买受人的原因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该商品房的房屋交易手续和不动产登

记的,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第九章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二条 前期物业管理

(一)出卖人依法选聘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为 。

(二)物业服务时间从 到 。

(三)物业服务期间,物业收费计费方式为【包干制】【酬金制】【 】。

物业服务费为 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四)买受人同意由出卖人选聘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查验并承接物业共用部

位、共用设施设备,出卖人应当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承接查验的情况书面告

知买受人。

(五)买受人已详细阅读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同意由出卖人依法选

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

大会决定选聘或续聘物业服务企业。

(六)物业服务用房座落 。

该商品房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见附件九。

22

第十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一)买受人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以下部位归业主共有:

1.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

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

分;

2.该商品房所在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绿地(属于城镇

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

的车位、物业服务用房;

3. 。

(三)双方对其他配套设施约定如下:

1.规划的车位、车库: ;

2.会所: ;

3. 。

第二十四条 税费

双方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向相应部门缴纳因该商品房买卖发生的税费。因预

测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导致买受人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增加的税收负担,由

承担。

第二十五条 销售和使用承诺

1.出卖人承诺不采取分割拆零销售、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

房;不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全装修住宅不得对室

内装饰装修部分拆分销售。

2.出卖人承诺按照规划用途进行建设和出售,不擅自改变该商品房使用性质,并按

照规划用途办理交易确认和不动产登记。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的共用部

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3.出卖人承诺对商品房的销售,不涉及依法或者依规划属于买受人共有的共用部位

和设施的处分。

4.出卖人承诺已将遮挡或妨碍房屋正常使用的情况告知买受人。具体内容见附件

十。

23

5.买受人使用该商品房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用途、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

结构。

6. 。

7. 。

第二十六条 送达

出卖人和买受人保证在本合同中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均真实有效。任何根据

本合同发出的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以【快递】【邮寄挂号信】【 】方

式送达对方。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的,应在变更之日起 日内书

面通知对方。变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送达不能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买受人信息保护

出卖人对买受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非因法律、法规规定或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

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执行公务的需要,未经买受人书面同意,出卖

人及其销售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对外披露买受人信息,或将买受人信息用于履行本

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

第二十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通过消费者权益保

护委员会等相关机构调解;或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 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九条 补充协议

对本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内容,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

充协议见附件十三)。

补充协议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中约定应当由出卖人承担的责任,或不

合理的加重买受人责任、排除买受人主要权利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三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本合同及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其中出卖人 份,买受人 份,

【 】 份,【 】 份。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4

出卖人(签字或盖章): 买受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25

附件一 房屋平面图(应当标明方位)

1.房屋分层分户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

2.建设工程规划方案总平面图

3.装修设计方案平面图(全装修住宅提供)(应标明功能和主要空间层高)

附件二 关于该商品房共用部位的具体说明(可附图说明)

1.纳入该商品房分摊的共用部位的名称、面积和所在位置

2.未纳入该商品房分摊的共用部位的名称、所在位置

附件三 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转让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

1.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转让的证明

2.解除抵押的条件和时间

3.关于抵押的其他约定

附件四 关于该商品房价款的计价方式、总价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体约定

附件五 关于本项目内相关设施、设备的具体约定

1.相关设施的位置及用途

2.其他约定

附件六 关于装饰装修及相关设备标准的约定

交付的商品房达不到本附件约定装修标准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三)款约定

处理。出卖人未经双方约定增加的装置、装修、装饰,视为无条件赠送给买受人。

(一)外装饰装修部分(该商品房所在幢)

1.外墙:【瓷砖】【涂料】【玻璃幕墙】【 】;

2.电梯: ;

3.管道: ;

4.窗户: ;

5. ;

6. 。

(二)内装饰装修部分

双方就内装饰装修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品牌、产地、规格、级别、数量等内容约定如

下(品牌、级别等内容应明确清晰,不得出现“其他同级别产品”等模糊字样):

26

序号 菜单内容 装修材料 品牌、产地、规格、级别、数量 备注

起居厅

1 地面

瓷砖

大理石

木地板

2 墙面

涂料

壁纸

木饰面

软包

石材

瓷砖

3 吊顶 石膏板

卧室

(书房)

1 地面

瓷砖

石材

木地板

2 墙面 涂料

27

序号 菜单内容 装修材料 品牌、产地、规格、级别、数量 备注

壁纸

木饰面

软包

3 门

木门

玻璃门

厨房

1

地面

瓷砖

石材

墙面

瓷砖

石材

吊顶

铝合金

石膏板

2 橱柜

洗涤池

柜门材料

台面材料

3 厨房设备

油烟机

燃气灶

28

序号 菜单内容 装修材料 品牌、产地、规格、级别、数量 备注

4 门

木门

玻璃门

卫生间

1 地面

瓷砖

石材

2 墙面

瓷砖

石材

马赛克

3 吊顶

铝合金扣板

防潮石膏板

4 淋浴空间 淋浴房

5 卫浴

盥洗盆

马桶

6 门

木门

玻璃门

其他

未尽

事项

29

序号 菜单内容 装修材料 品牌、产地、规格、级别、数量 备注

注:表格不够,可另附纸。

附件七 关于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的约定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该商品房为非住宅的,

双方可参照《住宅质量保证书》中的内容对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进行约定。

该商品房的保修期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计算,关于保修期限的约定不应低于国家和省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一)保修项目、期限及责任的约定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

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厨房、地下室和外墙面的防渗漏:

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8年);

3.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

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

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8年);

5.装修工程:

(1)埋设于墙体、地面内的电气网络管线和给排水管道等隐蔽工程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8年);

;

(2) ;

(3) ;

6. ;

7. ;

30

8. 。

(二)其他约定

附件八 关于质量担保的证明

附件九 关于前期物业管理的约定

1.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2. 临时管理规约

附件十 出卖人关于遮挡或妨碍房屋正常使用情况的说明

(如:该商品房公共管道检修口、柱子、变电箱等有遮挡或妨碍房屋正常使用的情况)

附件十一 车位、车库或者停车设施买卖、赠予、租赁协议书

(车位、车库或者停车设施的坐落位置、产权约定、使用期限、面积或尺寸、价款

与结算、交付、违约责任等)。

附件十二 其他物业买卖、赠予、租赁协议书

(该物业的名称、面积或尺寸、物业及占用土地的权属情况、价款与结算、交付、

违约责任等)。

附件十三 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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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标准商品房房屋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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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1、出卖人以【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座落于_____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号】为:_________,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为: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为: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_________,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_________.

第二条 商品房情况

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_________.

商品房座落:_________区_________县_________路、道、街。

设计用途_________;建筑结构_________;建筑层数为_________层。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图见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见附件二。

第三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位为(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币)_________元。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自签约日起_________日内付全部价款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万元)

2、分期付款。

(1)第一次付款自签约日起_________日内付全部价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2)第二次付款自签约日起_________日内付全部价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3)其余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_____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3、贷款方式付款。买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购房总价款的_________%,其余价款可以向_________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借款支付。

第五条 房产交付

1、房产实物状况、权利状况,符合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方可交付;不符合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不得交付。

2、出卖人须于_________前,将该房产及相关证明交付买受人。如遇不可抗力,双方约定处理方式:_________.

3、上述相关证明包括:_________.

第六条 产权转移登记及其他相关设施登记

1、协议订立后,买卖双方应在30日内,到房屋所有权登记机关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按照有关规定,其他相关设施应办理登记的,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

3、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未能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其他相关设施登记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出卖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约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_____日内的,买受人有权向出卖人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出卖人应支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买受人有权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种约定,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应支付买受人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出卖人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出卖人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出卖人应退还买受人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出卖人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出卖人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的实际损失超过出卖人支付的违约金时,出卖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处理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日期付款,逾期在_________日内的,出卖人有权追究买受人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买受人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出卖人有权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种约定,追究买受人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买受人应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买受人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买受人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买受人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一)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_________(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二)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三)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四)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_________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_________.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五)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六)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_100%

合同约定面积

(七)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十条 出卖人关于房屋产权状况的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若出售的商品房设有他项权利的,出卖人应当在出售前征得他项权人的书面同意,并以书面形式公示和明确告知买受人。

第十一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第十二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

本项目物业管理用房为_________㎡,位于_________幢_________单元_________房号_________,轴线范围_________.

出卖人与该商品房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水;

2、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电;

3、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气;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三条 风险责任的转移

该商品房的风险责任自交付之日起由出卖人转移给买受人。如买受人未按约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出卖人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买受人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则自催告书约定的验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转移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四条 保修责任

自买受人实际接收该商品房之日起,出卖人对该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设施承担建筑施工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内的保修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1、墙面,保修_________月;

2、地面,保修_________月;

3、顶棚,保修_________月;

4、门窗,保修_________月;

5、上水,保修_________月;

6、下水,保修_________月;

7、暖气,保修_________月;

8、煤气,保修_________月;

9、电路,保修_________月;

保修期内,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无须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五条 质量争议的处理

买受人对该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质量问题,买卖双方产生争议时,以_________出具的书面工程质量评定意见作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六条 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

第十七条 房屋的用途

1、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_______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2、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八条 物业管理

该商品房移交后,买受人遵守小区(楼宇)管理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在小区(楼宇)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出卖人指定_________公司负责物业管理,买受人遵守负责物业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 声明及保证

出卖人:

1、出卖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卖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出卖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出卖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出卖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买受人:

1、买受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买受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买受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买受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买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十条 保密

买卖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二十一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买卖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四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六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七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买卖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出卖人、买受人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卖人(盖章)_________ 买受人(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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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商品房正规购房合同怎么写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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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身份证号码: (或法人代表、公司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或法人代表、公司地址)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购房等事宜基于客观真实的情况共同作出如下约定: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为甲方购买如下商品房:_______________,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第二条 乙方所代理购买的以上商品房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享有该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乙方不得对此房屋进行侵占、破坏、转卖及赠与等。

第三条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对此房屋进行抵押、出租。

第四条 购房首付款、按揭还款、抵押费、保险费等所有购房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支付,所有交款凭据由甲方保管。

第五条 该房屋产权证暂办至乙方名下,产权证由甲方保管,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将产权变更至本人名下或甲方指定的其他人名下,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 乙方有义务将本协议代理购房事宜通知乙方的所有利害关系人,保证其不得主张该房屋所有权利。

第七条 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四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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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度假村商品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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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过程中需交费用

印花税:房价款的万分之五

二、申办产权证过程中需交费用

登记费、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印花税、契税、住宅公用部分共有设备维修基金等

三、入住过程中需交费用

物业管理费及供暖费

四、办理按揭须缴纳的费用

保险费:财险保险费=总房款*年费率*年限系数。保费一次性交。

五、办理公积金需缴纳费用

1、评估费:评估价格100万以下部分收取评估结果的0.5%,以上部分0.25%。

2、保险费:财险:保险费=贷款额*年费率*年限系数

综合险:保险费=贷款人年限对应系数*贷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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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文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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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卖方): 签订地点: 乙方(买方): 签订时间:年____月____日 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摩托车一事,经过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摩托车型号、单介、数量: 摩托车品牌: 型号: 颜色: 数量: 车驾号: 发动机号: 单价:

一、交车方式及验收标准

1、甲方负责三包,具体按《摩托车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实施细则》执行。

2、乙方收到摩托车当场验收,若有质量问题,立即通告甲方,否则视为货物符合质量标准并已验收。

二、货款结算方式及期限

1、乙方同意收到甲方货品后,首付款 结清: A:于 B:于年每月固定偿还元,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结算清。

2、乙方不能按上述方式付清货款,该货物所有权仍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采取任何方式收回货物。

三、违约责任 乙方保证提供的身份证、驾驶证、住址、电话等个人资料真实有效,否则自愿承担法律责任。

1、乙方不能按

第三款规定向甲方按时支付货款的,则乙方除向甲方清还所有欠款,应向甲方甲方支付滞纳金,其标准为每逾期____日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一计时。

2、如在规定还款时间内,如乙方未即时还款的由甲方收回乙方车辆,且由乙方承担往返路收回车费用,如甲方收回摩托车之日起一个月内乙方仍旧没有付款的,甲方有权将摩托车拍卖,拍卖得收入归甲方所有。

3、如摩托车损坏的,乙方同意用家庭中任意财产赔偿归还甲方,其中车款未付清尾款,乙方所购买的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4、如果乙方拖欠欠款,甲方每次到家索要拖欠欠款,按每次补偿甲方。

四、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之有管辖权的法律提起诉讼。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同,经双方签字盖章或手印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 授权代表: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家庭担保人签字:买卖合同 篇10 甲方(卖 方): ,法人代表: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买 方): ,法人代表: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特订立如下合同,以便双方互相履行。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标准厂房出售给乙方,具体状况如下: 甲方与____市龙湾XX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租期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止,租用地块位于____市____区标准厂房(蓝田片)综合四区,土地占地总面积为9.775亩(折合6516.695平方米),其中分摊面积为1.275亩(折合850平方米)。

第二条 出卖的总价款: 甲方将该地块上系自己建造且合法拥有的附着物作价 万元卖给乙方。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第一次付款: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 万元

第二次付款:本合同签订十天内,乙方支付 万元 。

第三次付款:

第四次付款: 注:乙方

第一次和

第二次付钱金额作为定金。甲方保证通过验收。 如无法通过验收或验收日子拖延的,支付违约金(违约的约定是怎么样的还有如果甲方拖延过长,该怎么处理)

第四条 特别约定:

1、债务明晰

2、乙方应配合甲方到各有关部门单位办理有关手续。

4、甲方配合乙方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

第五条 该标准厂房交付后由乙方自行处置,甲方不得干涉。

第六条 如遇国家建设需要被政府征用,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交付的情况,怎么约定违约责任

2、甲方收取定金,在规定期限内,标准厂房未能按期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的,怎么约定违约责任

3、甲乙双方不按本合同条文执行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违反方负担。并且,一方有权要求违反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当地人民法院受理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本合同生效后,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第十条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永存为照。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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