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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居间合同范本【通用25篇】 房地产商合同【热门20篇】

重庆市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Yz--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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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融资居间合同样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房地产,融资,全文共 30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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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融资居间合同样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因摄制电影(电视剧)缺乏资金,并获知乙方为依法成立进行融资居间活动的法人单位,拟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而乙方亦获知了甲方的上述意愿。

2.鉴于甲乙双方进一步确认:甲方愿意委托乙方为其筹拍的电影(电视剧)《_________》寻找、介绍出资方,乙方愿意接受委托,双方愿意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甲方计划摄制电影片(电视剧)《_________》(以下简称该影片、该剧),甲方委托乙方为摄制该影片(该剧)所需的全部或部分资金寻找或介绍出资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2.乙方应尽力为甲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并尽可能促成出资方以出借、赞助、投资等合法方式为甲方融资。

第二条 居间人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接受甲方的委托时,应出示营业执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电影片的相关情况,但甲方认为是商业秘密的除外。

3.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合同第一条所规定的内容积极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4.乙方应向甲方及时、真实地报告有出资意向的第三方的情况。

5.乙方不得故意隐瞒与有出资意向的第三方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若乙方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酬金,同时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其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不得与第三方恶意串通,损害甲方的利益。若乙方与第三方相互串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酬金,同时还应与第三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 居间报酬与费用

1.若乙方促成有出资意向的第三方与甲方签署融资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融资合同约定的出资方出资额的百分之_____作为乙方酬金,此酬金的有关税款由甲方负担,居间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酬金的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_______。

除本条规定的酬金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的酬金。

2.若乙方未能促成第三方与甲方签署出资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酬金,但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其从事居间活动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所谓必要费用是指: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1.代理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除以上情形,任何一方也可以随时提出解除本合同,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解除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本方的原因外,提出解除合同方应赔偿对方所遭受的损失。

第五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都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并支付本合同居间报酬的_____%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七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年。

第八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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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协议样式一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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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协议(样式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北京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发包方(简称甲方):(业主) 联络方式:

承包方(简称乙方):(施工工程队负责人)

身份证: 联络方式:

家庭住址: 家庭固定电话: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装潢施工地点:

2. 住房结构:钢筋混凝土;房型____房____厅____套,建筑面积约____平方米。

3. 承包方式: 清包工 。

4. 装饰施工内容:甲方住房的水电改造工程,墙体改造,窗套门套的制作,地砖、瓷砖铺贴,吊顶安装,顶面、墙面涂料,厨具、洁具、灯具安装,储藏室、家具打造,清洁工程,搬运工程等其他装修工程中应包含的所有工程。(关于搬运工程的补充约定:甲方在采购过程中,承诺在免费的前提下尽力要求装修材料供应商将装修材料送货至甲方房屋内。但如遇材料供应商坚持只负责送货到甲方住宅楼下的情况,则乙方负责将该等装修材料搬运到房屋内)。

5. 总价款:¥_约____元(包括清洁费和搬运费),大写(人民币):_____元整_。

以上总价款根据乙方实地考察甲方房屋,并初步了解所需完成工程后确定,该总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承担的装修工程中涉及的人工。如甲方决定对该房屋初定装修工程项目进行变更,包含增加或删减,该总价款不做变更。

6. 工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年____月_____日竣工,工期_约____天( 以上规定工期为指导工期,为保证施工质量,原则上不少于以上工期,也不应超过工期15天。如遇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等问题,则相应顺延竣工日期)。另,如双方经过协商,对工期的延长达成一致意见,则按达成的统一意见执行(如延长工期后遇春节假期,甲方允许乙方春节期间停工____至____天)。

第二条 关于乙方职责的约定

1. 乙方(即 )在装修期间承担施工工程队负责人的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工期负责。乙方全面承担联络甲方,提供材料需求,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等职责。如在施工过程中,产生质量问题和各类应由施工工程队承担的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只针对乙方(即 )提出赔偿。

2. 乙方在装修过程中,需保证全程在现场进行施工和管理(陪同甲方进行材料选购除外。如遇特殊情况,需与甲方协商并且获得认可)。

3. 乙方负责人 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装修工程。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疑义,可以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

第三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 全部工程用装修材料均由甲方提供,装修施工设备、工具由乙方提供。

2.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 乙方必须负责进行材料的搬运上楼工作。

4. 为了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周书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以便甲方于周末采购材料。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由于甲方提供材料延误,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大致精确(+/- 5-10%)的所需材料的数量。由于乙方材料估算错误过大而导致的材料重新购买或材料退回的交通费用将由乙方承担,或者由乙方负责运输退回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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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房地产前期策划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房地产,全文共 1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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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前期策划合同

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签约地点: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1 策划推广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 托乙方对其开发的 项目进行前期打包策划推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 以资信守。第一条 服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开发的 项目进行前期策划推广服务,负责该项目前期的策划、创意、设计等事宜。第二条 服务内容(一)具体服务范围:第一部分:整体策划——1、vi 设计(logo/色值/标准/应用规范/中英文规范/排字组合/立体雕塑效果)2、阶段策划推广方案3、深度市场调研报告4、销售执行建议方案第二部分:售楼处包装——1、接待台背板2、logo 墙3、资料架4、玻璃窗吊帘式旗幅5、顶部挂旗6、北墙展板7、门牌门条8、玻璃贴 29、室外指示牌设计10、售楼处门头设计第三部分:销售道具——1、大幅海报(折页)2、户型图3、楼书4、名片5、名牌6、大号信封7、纸杯8、信纸便签纸第四部分:户外广告——1、擎天柱2、道旗3、围档(二)免费赠送服务范围:露台平面户型图工装建议销控表销售表格业绩表客户签约号卡客户礼品包装第三条 合同总价款及付款方式第四条 广告运作规则1. 为使双方有效沟通、提高工作效率,乙方就甲方委托的项目成立专案小组,并提供专案小组名 单给甲方。乙方只对甲方负责,甲方需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合作、接洽。2. 甲乙双方共同根据销售情况及甲方营销策略传播策略和思路制定宣传推广的工作计划,确定工 3 作阶段、完成时间。3. 在服务的实施过程中,甲方有权对总体策划方案进行调整,乙方应协助确定并调整。第五条 双方责任及权利(一)甲方责任及权利1.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方案有提出修改和调整的权利,设计方案甲方需尊重乙方意见。2. 在甲方支付本合同或分项项目相应的费用后,设计作品之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并有权要求乙 方及时提供电子文件及样稿。3. 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 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法律纠纷,其相关 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4.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和乙方所提交的工作文件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 意见和建议,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后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或以电子邮件认可方可 定稿。5.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付款,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二)乙方责任及权利1. 乙方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策划、设计等业务,乙方 应为甲方的相关资料保密。2. 乙方应指定专人组成项目工作小组,经甲方确认后开展工作。3. 乙方应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工作任务,乙方将设计方案交甲方并经甲方负责人签字或以电子邮 件确认后视为该项工作完结。若甲方对该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于甲方提出后尽快进行组织双 方领导进行讨论、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或以电子邮件认可方能定稿。4. 乙方应主动提前向甲方索要设计工作中所需的各类资料,并在本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及时 4 归还甲方。5. 乙方对最终发布广告拥有正文署名权。6. 乙方在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用其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媒介所组织的竞赛评比活 动、出版发表。7. 乙方对未被甲方采用的方案有权收回并作为它用。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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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道路施工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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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承包甲方厂内道路铺设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地点:

二、承包范围:厂内道路工程,包工,包机器设备,保质量,包安全,负责保修。

三、材料供给:甲方提供沙子、水泥,其他材料由乙方提供。

四、工程内容:乙方负责厂区道路及地面硬化。

五、道路要求及质量:车间道路水泥厚度150厘米,其它道路200厘米;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道路质量标准。

六、工程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保修期 年。

七、合同价款:采用工程单价承包方式,承包单价为 元/㎡,按实际施工最后结算。

八、施工方法:备料--拌合--填平--压实--摊铺--整型--养生。

九、结算方式: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拨款至总价款的 %,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在竣工后 年以后付清。

十、双方责任承担:

1.甲方提供厂内水电,乙方负责工程的施工及质量,如果保修期内出现任何质量,乙方应无偿及时修复。

2.乙方对现场的安全及施工人员的安全负责,在施工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及施工人员受伤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怠工,一经甲方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1、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每延误一天,全部损失。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承包人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达到合同质量标准,所产生的费用包括重新检测所需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且向发包人赔偿本工程项目总造价的5%的违约金。如因承包人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后7天内承包人仍未予以完善的,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有权另行安排单位完成相应整改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弄虚作假,采用不合格工程材料的,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发生争议后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乙方均可向迁安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双方认真履行。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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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桩基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2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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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基工程施工合同

桩基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全称):x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身份证号:36012119630901)(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桩基(锤击沉管夯扩桩)工程承包给乙方。为了保证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质量和进度,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就有关桩基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施工承包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公园。

2、工程地点:新城。

二、工程承包方式、范围和内容

1、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包机械(含机械进出场)、包安全、文明施工、包质量、包工期。

2、工程承包范围为xx公园c区荷塘月舍的锤击沉管夯扩桩桩基施工,机械进出场、现场文明、安全施工等由乙方承担。具体桩数和工程量以建设单位和甲方共同认可的施工图和工作联系单,以及桩基施工记录为准。

3、工程承包内容为xx公园c区荷塘月舍锤击沉管夯扩桩桩基施工(含建设单位要求施工的试验桩)。具体承包内容包括场地平整,障碍物处理,桩位测量放样定位,钢筋、砼材料供应,钢筋笼制作安装,混凝土现场拌制及浇灌,试件、试块取样制作养护试验,成桩及桩孔防护,施工技术资料收集整理成册,办理施工技术资料签证,施工现场的临时水电安装和临时设施的设置等整个桩基施工全部内容。

三、工程决算单价及结算原则

1、本工程量决算按建设单位和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函,有关现场监理、业主工作联系单、签证单等,经甲方认可后作为决算依据,甲方双方约定上述桩基施工的结算单价为570元/m3(不含税金),此此单价按现场监理、建设方和甲方共同认定的实际成型的桩砼量计算,桩空孔部分和超出设计要求的超灌部分砼均不予计价,结算工程量以甲方与建设单位决算的工程量为准。

2、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时,乙方向甲方提供钢材、水泥、砂砾材料发票及民工工资表。

3、甲乙双方约定试验桩结算单价为570元/m3(不含税金)。

4、乙方桩基施工用水电费由乙方负责承担,按现场实际用量由甲方在乙方的工程款中扣回。

四、工程工期

1、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试桩和工程桩必须按甲方指定的工期完成。从第一根桩施工开始计算工期,乙方根据甲方的工期如有延期,则延期2天后,第3天开始延期每天按XX元处罚,累计处罚最多不超过桩基工程总造价的5%。

2、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工期按监理、业主签证累计工期顺延,乙方发生的增加费用由甲方协助向业主签证。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3天内,就延误时间、内容和因此发生的增加费用支出向甲方及时提出报告,由甲方转报业主、监理并协助签证。

五、工程质量

甲乙双方约定的工程桩基质量为确保合格,不准出现三类桩及三类以上的桩质量问题,不准由于桩质量问题引起对工程评优创杯的质量影响。如由于桩基工程质量问题,导致桩基验收不合格或影响工程质量评优创杯,除乙方无条件返工处理合格外,甲方可视情对乙方作出质量处罚,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质量处罚。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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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建筑工程包工包料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2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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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

3、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

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采用总价包干的承包方式,乙方的预算书是组成合同的一部分,合同价款经双方确认后,预算范围内所含工程内容一次包死,结算时不予以调整,预算范围以外的洽商变更另行单独结算。

三、工程工期

1、本合同工期为____日,自乙方进场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之日止。乙方接到甲方书面进场通知后____日内进场施工

2、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1)因甲方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而影响正常工期的;

(2)因甲方不能按期提供施工图,材料、设备的;所供材料、设备不符合施工需要的;所供材料、设备在验收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的;

(3)因甲方未具备进场条件,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场地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等,影响进场施工的;

(4)在施工中如因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影响正常施工的;

(5)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前道工序没有完成,影响本工程进度的;

(6)隐蔽工程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没有按时验收的;

(7)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的。

四、工程价款

1、工程价款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__。

2、在合同履行中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调整本工程的工程价款:

(1)经批准的设计变更;

(2)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现场施工与图纸不符,需增加工程量。

3、工程结算价格调整计算方法:上述引起的任何洽商增减,在洽商签订时双方确定金额,最终工程结算为固定合同价洽商金额,不再另行结算。

4、工程结算价格需第三方审计机构完成的:乙方施工完毕后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本工程完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完工结算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应在3个月内组织第三方审计机构给予确认,延期视为认可乙方所报结算金额。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按照发包人违约的约定办理。

五、材料设备供应

1、工程所需所有材料由乙方购买供应到施工现场;产品成品材料由乙方提供样板给甲方、监理方看样板认可同意后,由乙方购买供应到施工现场(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除外)。

2、所有材料设备供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及生产许可证件,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及要求进行检验,并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和质量标准。

3、施工中,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适用,甲方给予乙方适当的补偿后,不适用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

4、材料设备采用投标文件承诺采用的品牌或同类产品(采用的产品品牌须经过甲方的书面确认)。

六、工程质量

1、甲方应在乙方进场前____日,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____套,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2、乙方按照工程图纸、施工说明、组织计划、进度计划等组织施工,上述约定的事项变更的,双方均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涉及隐蔽或单项工程的,在工程隐蔽或单项工程竣工前____日,乙方应当通知甲方到场验收。

验收合格,甲方应在验收记录上签字;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整改后重新验收。

甲方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____日。

甲方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或拒绝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4、乙方保证工程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5、本工程使用的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七、工程验收

1、工程完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____日内组织自行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

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自行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3、甲乙双方积极配合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或消防备案。

八、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

1、合同签定后,预付工程总价的_______%,计b:_______元;

2、工程峻工、消防验收取得验收合格证后一周内,付工程总价的60%,计b:_______元。

九、维修责任乙方负责保修期限为________年,自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验收合格或本工程投入使用之次日先到期之日起计算。

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

如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属于乙方保修范围,如需乙方维修,甲方需支付给乙方相应的费用。

十、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逾期完工的,每逾期____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工程价款1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3%。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的,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所造成的损失。需乙方后续进场施工的,甲方承担后续进场费用。

3、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每延误____日,按工程价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原因,本工程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不合格或消防备案后抽查不合格的,乙方应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5、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在3个月内组织验收,甲方不能按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责任及应支付的费用。

十一、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等的约定如有不一致,解释顺序应为: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

2、双方在合同执行期内如有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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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最新施工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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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架设10KV电力线路工程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点

场队。

二、工程性质

包工包料。

三、工程造价

四、施工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前全部完工。

五、付款方式

工程开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现金 元整,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于 年 月 日一次性付清余款(税票由乙方提供)。

六、工程内容:

架设10KV线路700米,导线采用LJG-50型。

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派监理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理,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监理人员的现场技术监理,对不符合质量的施工路段及时进行返工。

2.甲方做好各项协调工作,保证乙方能顺利的施工。

3.乙方施工所用的材料厂必须符合电力规范要求。

4.乙方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凡施工中出现的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到期不能完工(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每延长一天罚款 元。

2.工程完工后,经验收不合格的路段及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路段,由乙方无条件修复或返工。

3.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按甲乙双方约定时间,甲方必须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余款,否则乙方将终止向甲方该工程供电,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九.其它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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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基建工程项目施工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3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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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府基建施工处批准,本工程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公开招标(协商议标或甲方委托),由乙方承建,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权利义务,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一)单项或单位工程类别、结构形式:_________;层/幢;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建筑面积M2,道路:_________;给排水管道:_________;构筑物:_________。

(二)承包范围:承包按_________号施工图纸全部工程(包括图纸说明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基础工程(含桩基)、地下室工程、主体结构、内外装饰、机械设备、给排水、电力、照明、防雷、通讯、空调、液化气管道、市政道路、桥梁、土石方工程等。

(三)承包金额内未包含的工程项目: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

(一)承包金额:按定标价或协商价,建安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全部工程造价按下列办法办理:

(二)承包方式:

1.按施工图预算包干或投标大包干,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

2.按国家规定缴纳的承包工程收入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已包含在本合同承包金额内,由乙方支付。

3.工程质量标准要求:_________

第三条 工期

(一)按定标(或双方)规定总工期_______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二)开工日期:_________;竣工日期:_________

(三)如遇下列情况者,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按实际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在开工前五天交出施工场地,或障碍物和施工用水、电源未接通;

2.因设计图纸修改(甲方或设计院提出修改),影响进度或增大工程量;及修改(变更)设计通知书未在该修改(变更)部份施工开始前三十天送达乙方签收而影响进度者;

3.由甲方提供的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乙方计划进场、或向乙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更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4.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大雨、暴雨、地震、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等)造成停工者;

5.因停水停电或因电力,水压不能满足施工需要,影响达连续六小时以上者;

6.甲方代表借故不签证,影响下一工序的进展者;

7.甲方财力不足导致停工窝工者;

8.甲方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工程全部建安材料、成品、半成品及设备由方自行采购供应至施工工地现场(仓库)。

(二)工程材料及设备,由_________方采购供应至场地(仓库)。

(三)工程设备,由_________方采购供应至_________向_________方交货。

(四)钢材、水泥、木材由甲方协助解决,属有价供料,供应价由双方商定,与承包金额无关。

(五)购买三大材料所需的外汇由方负责解决;装饰材料、电梯、空调机及水电器材,如设计采用进口时,其外汇由方负责解决,如由乙方采购时,其单价应征得甲方同意。

(六)双方供应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应附有原出厂证明,否则应进行试验,试验费由供料的一方负责,对已有出厂证明的材料,如一方持有异议时,应进行复验,如复验合格,其复验费由持有异议的一方负责,否则由供应方负担。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办理土地征购、青苗等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搬迁及其它障碍物拆迁(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的障碍物资料;

2.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

3.开工前三十天做好建筑红线图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提供水、电源的联结点应在红线图以内距离建筑物不大于30-50米,市政管网工程为_________米。并能满足施工需要;

4.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书两套(有打桩和基础、地下室工程),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

5.于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向乙方提供施工图_________套(含设计院标准图),桩基工程质量证明书两份;

6.由于生产和使用的需要,甲方变更设计时,应提前三十天办理工程变更和修改设计手续;

7.提供必须的施工临时用地,办理红线外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许可证,并承担上述所发生的费用。因建筑物施工场地狭小,而导致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等的二次或多次搬运,所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应按实计算),由甲方承担,并按工程进度付给乙方;

8.组织有甲、乙方和设计院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与会审,做好经三方签署的会审纪要,并按施工图的份数发给乙方;

9.审核乙方编制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进度月报表、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10.按乙方提出的设备、成品、半成品进场计划,及时组织设备、成品、半成品进场并交乙方验收安装、对于有缺陷、质量不合格、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及时更换,尽可能不影响工程进度;

11.甲方应在现场组织地盘管理机构,按《市基建工程地盘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管理。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12.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竣工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施工界区内临时设施,临时道路、水、电、管线的修建安装;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计划,并送甲方及市质量监督检验站;

3.每月25日后四天内向甲方送月度施工计划和完成工程月报(包括形象进度、工程量和工作量),如不按时报送,甲方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

4.按施工图纸、施工总说明、图纸交底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和国家现行的《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作好自检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合同工期;

5.按施工安全规范的规定和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

6.做好施工原始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交工文件附件移交甲方;

7.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清洁,道路畅通。器材的堆放整齐,并及时清除垃圾和不用的临时设施;

8.做好对分包单位的管理(由乙方分包时),抓好分包单位的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9.在交工后一年的保修期内,发现有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属设计或甲方使用造成的,其返工修理费由甲方负责;

10.凡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立即书面报告甲方或主管单位备案;

11.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包括建筑物周围2米内的和堆到2米外的余土及其它堆积物,生产和生活的临时设施除拆),并将门窗、玻璃、地面擦扫干净,厕所、厨房的下水污水道清理干净,做到工完场清;

12.在施工中,由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物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应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六条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1.施工中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应随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院和甲方审核同意并签证;

2.乙方必须健全质量检查制度,在现场设专职质量安全检查员,做好自检记录;

3.凡隐蔽工程,经乙方自检后,应分批填制确切的隐蔽记录(即范围、数量、质量),凭表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接通知后,当天组织质检,经检查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双方签字后方能进行下一个工序的施工。如果甲方接通知后4小时内仍未到现场验收,则乙方自检后确认合格,即可隐蔽,甲方代表事后必须补签手续;

4.如确需对已经隐蔽的工程进行复查时,其复查结果不符合设计或质量不合格者,复查费由乙方承担,若复查结果符合设计要求,质量合格者,复查费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5.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者,要停工或罚款,返工的费用由乙方负担,停工工期不予延长;

6.质量等级的评定应执行《深圳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试行办法》。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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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施工企业劳动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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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签订时期          年    月    日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企业地址

施工地址

工商注册机关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乡镇       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年     月          日终止。

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  )2、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以乙方完成         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第二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               (项目名称)工程  中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岗位(工种)上岗证号码为                 。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下列第    种工作时间制度。

(  )1、执行定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  )  2、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月工作不超167.4小时)。

(  )  3、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  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当天对乙方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对乙方学习成果的书面考试,考试结果甲方应保存在施工现场备查,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现场施工。

甲方应当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乙方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六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饮用水、洗浴、公厕等基本生活条件应达到安全、卫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jgjl46—20xx)。

第七条  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八条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江西省政府颁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本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最低标准。

1、计时工资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月(日)      元,试用期满后月(日)工资为       元。

2、按工程量计付工资

(1)按工程量单价           计取工资;

(2)按工程量总量         总价           计取工资。双方约定的工程量单价不得低于江西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

费标准。实行按工程量计付工资的,每月支付工资额不得低于当月完成工程量的70%。

甲方应在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计发乙方的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5天内应当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

第九条  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

手续,并为乙方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十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严重违反总包单位和甲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施工质量管理规定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      日(3天以上30天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离职。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三条  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第十五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促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国家、江西省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书供在江西省境内的建设行业企业与农民工签

订劳动合同时参考使用。

二、建设行业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约

定的内容,经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第一条、第三条

中,双方在约定的事项前括号内画“√”,并填写日期。签订劳

动合同,甲方应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乙方

应签字或盖章,其他人不得代为签字。

三、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炼、

准确,不得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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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建筑工地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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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甲乙双方的协商,就有关事宜达成此协议,具体协议内容如下:

一、甲方租用乙方所有的钩机一台,在位于 使用,租凭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

二、租金计算方式:

三、在签订此协议之日起:甲方租赁期间如因生产或其它原因造成钩机被有关部门扣留,甲方应及时将车辆取出,所需的机关费用均由甲方自行负担,车辆被扣期间,甲方仍应按________________。

四、钩机进现场,甲方应向乙方付________万元订金。

五、每天工作完毕,甲方应即时结算当日费用。不可托欠。

六、如果工作现场因某种原因(如地质、道路运输等)使工作不能正常进行,超过2日,乙方可自动退出。终止合同。

七、在履行此协议期间,钩机司机的食宿费用均由甲方负担,如此车辆发生故障由乙方负担。

此租赁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此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不得反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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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建筑安装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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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合同范本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简称甲方),与_________(简称乙方),签订安装主机的项目合同。

1.安装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工程范围:本合同所附图纸及估价单。

4.完工期限:本安装工程将配合甲方在_________建造工程完工后六十(60)天内,完成安装工程,其中包括_________主机试验运行。

5.安装工程总价格:_________美元整。

6.安装工程付款进度:

第1期:甲方在本合同开始实施时,付给乙方工程总价15%,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2期:甲方在A港口造船工程开始时,付给乙方工程总价15%,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3期:在安装管路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10%,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4期:在主机的主要设备运抵工地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40%,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5期:在安装工程完毕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10%,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6期:在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余额的10%,即_________美元整。

7.违约罚款:因乙方原因未准时完工时,应由乙方负责,应付违约罚款,每天按总价的1%计算,即_________美元整。

8.增加或减少工程:若甲方需修改、增加或减少其工程计划时,总价之增减,应按双方规定之订单计算。若需新增加工程量,双方应另行协商该项新增加工程之单价。若甲方因修改原计划而将已完工部份工程或已运抵工地之材料弃置,甲方在验收后,应按双方规定的单价对乙方已完成的工程费用及材料费,予以支付。

9.监督进度:甲方派去的监督人员或代表对工程进度予以监督并有权予以监工、指导。乙方应按甲方人员或代表的指示正确施工,不得以任何借口置之不理。

10.工程停止:若甲方通知乙方将工程停止,其原因并非应由乙方负责者,乙方可停止并要求甲方按照已完成工程的数量、运抵工地的材料及其他合理费用,在已交款中增付或扣除。

11.工程保管:在工程开始时,完工移交前,已完工的工程及留在工地的材料、工具、设备等,均由乙方保管。除人力不能抵抗的灾害外,乙方应对保管中的一切,负损害之全责。如遇不可抵抗的天灾人祸,乙方应详列损害实情,向甲方提出恢复原状的价格及日期,以供甲方核对付款之用。若甲方决定不再继续施工,按合同第10条规定结束。

12.工程保证:除天灾或因甲方使用不当的原因外,乙方应在甲方验收后保证工程质量良好一(1)年。

13.附带条款:在工程进行中,若因乙方的过错,使甲方或其他人员受到损害,乙方应负责赔偿。但其损害原因是由甲方或与甲方订约之其他工程人员的过错所造成,则应由甲方完全负责。

14.附件:本合同附件应视为本合同的一部份,与其他条款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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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15.合同形式: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各保留两份副本供双方存档备查。

16.附加条款:主机的保养--乙方应在甲方验收后,提供免费及定期对_________主机保养服务一(1)年,每六(6)个月派员一次维护正常运行。

本合同按双方所签日期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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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基建工程项目施工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6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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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府基建施工处批准,本工程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公开招标(协商议标或甲方委托),由乙方承建,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权利义务,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一)单项或单位工程类别、结构形式:_________;层/幢;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建筑面积M2,道路:_________;给排水管道:_________;构筑物:_________。

(二)承包范围:承包按_________号施工图纸全部工程(包括图纸说明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基础工程(含桩基)、地下室工程、主体结构、内外装饰、机械设备、给排水、电力、照明、防雷、通讯、空调、液化气管道、市政道路、桥梁、土石方工程等。

(三)承包金额内未包含的工程项目: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

(一)承包金额:按定标价或协商价,建安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全部工程造价按下列办法办理:

(二)承包方式:

1.按施工图预算包干或投标大包干,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

2.按国家规定缴纳的承包工程收入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已包含在本合同承包金额内,由乙方支付。

3.工程质量标准要求:_________

第三条 工期

(一)按定标(或双方)规定总工期_______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二)开工日期:_________;竣工日期:_________

(三)如遇下列情况者,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按实际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在开工前五天交出施工场地,或障碍物和施工用水、电源未接通;

2.因设计图纸修改(甲方或设计院提出修改),影响进度或增大工程量;及修改(变更)设计通知书未在该修改(变更)部份施工开始前三十天送达乙方签收而影响进度者;

3.由甲方提供的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乙方计划进场、或向乙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更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4.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大雨、暴雨、地震、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等)造成停工者;

5.因停水停电或因电力,水压不能满足施工需要,影响达连续六小时以上者;

6.甲方代表借故不签证,影响下一工序的进展者;

7.甲方财力不足导致停工窝工者;

8.甲方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工程全部建安材料、成品、半成品及设备由方自行采购供应至施工工地现场(仓库)。

(二)工程材料及设备,由_________方采购供应至场地(仓库)。

(三)工程设备,由_________方采购供应至_________向_________方交货。

(四)钢材、水泥、木材由甲方协助解决,属有价供料,供应价由双方商定,与承包金额无关。

(五)购买三大材料所需的外汇由方负责解决;装饰材料、电梯、空调机及水电器材,如设计采用进口时,其外汇由方负责解决,如由乙方采购时,其单价应征得甲方同意。

(六)双方供应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应附有原出厂证明,否则应进行试验,试验费由供料的一方负责,对已有出厂证明的材料,如一方持有异议时,应进行复验,如复验合格,其复验费由持有异议的一方负责,否则由供应方负担。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办理土地征购、青苗等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搬迁及其它障碍物拆迁(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的障碍物资料;

2.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

3.开工前三十天做好建筑红线图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提供水、电源的联结点应在红线图以内距离建筑物不大于30-50米,市政管网工程为_________米。并能满足施工需要;

4.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书两套(有打桩和基础、地下室工程),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

5.于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向乙方提供施工图_________套(含设计院标准图),桩基工程质量证明书两份;

6.由于生产和使用的需要,甲方变更设计时,应提前三十天办理工程变更和修改设计手续;

7.提供必须的施工临时用地,办理红线外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许可证,并承担上述所发生的费用。因建筑物施工场地狭小,而导致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等的二次或多次搬运,所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应按实计算),由甲方承担,并按工程进度付给乙方;

8.组织有甲、乙方和设计院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与会审,做好经三方签署的会审纪要,并按施工图的份数发给乙方;

9.审核乙方编制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进度月报表、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10.按乙方提出的设备、成品、半成品进场计划,及时组织设备、成品、半成品进场并交乙方验收安装、对于有缺陷、质量不合格、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及时更换,尽可能不影响工程进度;

11.甲方应在现场组织地盘管理机构,按《市基建工程地盘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管理。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12.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竣工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施工界区内临时设施,临时道路、水、电、管线的修建安装;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计划,并送甲方及市质量监督检验站;

3.每月25日后四天内向甲方送月度施工计划和完成工程月报(包括形象进度、工程量和工作量),如不按时报送,甲方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

4.按施工图纸、施工总说明、图纸交底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和国家现行的《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作好自检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合同工期;

5.按施工安全规范的规定和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

6.做好施工原始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交工文件附件移交甲方;

7.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清洁,道路畅通。器材的堆放整齐,并及时清除垃圾和不用的临时设施;

8.做好对分包单位的管理(由乙方分包时),抓好分包单位的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9.在交工后一年的保修期内,发现有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属设计或甲方使用造成的,其返工修理费由甲方负责;

10.凡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立即书面报告甲方或主管单位备案;

11.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包括建筑物周围2米内的和堆到2米外的余土及其它堆积物,生产和生活的临时设施除拆),并将门窗、玻璃、地面擦扫干净,厕所、厨房的下水污水道清理干净,做到工完场清;

12.在施工中,由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物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应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六条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1.施工中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应随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院和甲方审核同意并签证;

2.乙方必须健全质量检查制度,在现场设专职质量安全检查员,做好自检记录;

3.凡隐蔽工程,经乙方自检后,应分批填制确切的隐蔽记录(即范围、数量、质量),凭表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接通知后,当天组织质检,经检查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双方签字后方能进行下一个工序的施工。如果甲方接通知后4小时内仍未到现场验收,则乙方自检后确认合格,即可隐蔽,甲方代表事后必须补签手续;

4.如确需对已经隐蔽的工程进行复查时,其复查结果不符合设计或质量不合格者,复查费由乙方承担,若复查结果符合设计要求,质量合格者,复查费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5.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者,要停工或罚款,返工的费用由乙方负担,停工工期不予延长;

6.质量等级的评定应执行《深圳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试行办法》。

第七条 施工图纸修改

1.施工图的修改变更须经设计院和甲方代表签证方才有效,修改通知单或图纸发出的份数与设计施工图发出的份数同;

2.修改部分的工程费用按发生时深圳市执行的材料预算价格、预算定额、取费文件规定计算。由乙方编制,甲方核实后,报有关审计部门审查,确定增减造价;

3.若修改属工程材料费用、施工质量问题等的乙方原因,则修改后费用的增(含返工损失等)减由乙方承担,工期损失不予顺延;

4.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问题,或严重不合理的,乙方应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十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甲、乙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影响工程进度的,工期应顺延;

5.施工中如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须经原批准单位审批同意,甲、乙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后方可施工,在设计变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能强行施工,因此影响工程进度的、工期应顺延;

6.已开工工程若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合理部位、同时,赔偿施工单位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

1.合同生效后五日内,甲方先付不少于本合同承包总金额的(工期两年的当年投资额的)25%予付款,计_________万元;

2.甲方按核实的工程进度,于收到工程月报五日内支付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工程总造价的50%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予付款;

4.工程款支付达工程总造价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而在办完交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支付4%的款,留1%的款待保修期满后支付给乙方;

5.若甲方拖欠预付款或工程进度款,应按本工程经办银行当时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结算拖欠工程款每超过一天,按拖欠款的万分之三罚款;

6.确因甲方拖欠工程款而影响进度时,其造成乙方停工、窝工损失及欠款利息按有关规定均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7.在验收过程中,如有不合格项目,应当在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内,由施工单位修好,否则,超过一天按保留价款的万分之三罚款。

第九条 工程验收

1.乙方在竣工前十五天内,书面通知甲方作预验收检查,甲方应及时配合;

2.工程竣工时,乙方向甲方提交全部施工原始资料,竣工图及报告两套,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

3.经验收检查工程有较大的翻修者,则以翻修合格后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4.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以甲方开始使用日期为竣工日期;

5.竣工工程经验收符合合同要求质量标准者,从验收之日起五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时接管,致使已验收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如乙方不能按时交付,应按逾期竣工处理,不得因有经济纠纷而拒绝支付。

6.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以便由另一个施工单位施工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竣工工程验收依据。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二十天内将竣工工程结算有关资料送交甲方审核,关建行或审计站审定;

7.乙方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也应在竣工报告提交日期起15天内全部撤离,并工完场清,如工完不清场,则收取地租费每日_________元/m2在余留工程款中扣回。

第十条 奖与罚

(一)工期提前或拖延的奖罚:

1.按合同工期竣工者、不奖不罚。

2.按合同工期提前竣工者,每提前天、由甲方奖给乙方_________元。

3.无正当理由的工期拖延,每延期一天,由乙方付给甲方罚金元。罚款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造价的%,或元,或罚款天数不封顶。

(二)在提前或按合同工期竣工的工程,质量奖罚:

1.验收后达到标准者,奖(罚)工程造价的。

2.验收后达到标准者,奖(罚)工程造价的。

3.验收后达到标准者,不奖不罚。

(三)工程验收完毕后一个星期内奖励与罚款,且必须兑现,如逾期不付,则按拖延的天数和银行当时的利息率加付利息。

第十一条 其它

(一)不论新、改、扩建工程,施工单位在易燃易爆、动力设备、高压线路、管道、密封或防震车间附近,以及临街交通要道,人行道旁施工时,必须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施工单位负责提出设施方案,并报建设单位或有关部门备案,若施工单位防护不力而发生安全事故,由施工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和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二)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台风、地震、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甲、乙双方共同对等承担;

(三)甲、乙双方合同签定的工程,乙方不得随意转包第三者而从中渔利,工程专业需分包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经甲方对承包者资信审查,工程质量、工期乙方负责;

(四)由甲方分包给第三者时,则应由甲方负责统一管理,安排场地,临时水、电接点,质量检查验收及各方的协作配合。影响乙方工期时,由甲方负责。

第十二条 因一方不履行合同,而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和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法律及深圳经济特区有关条例规定。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协议,报原鉴证机关鉴证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原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有抵触。

第十五条 在合同履行中若双方发生争议,经调解仍不能解决时,提交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送深圳经济特区基建合同预算审计站鉴证后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清工程尾款,一年的保修期满后,自行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副本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审计站、经办银行各一份,均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签章) 代表:_________(签章)

职务: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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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建筑施工企业用工劳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企业,全文共 19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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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法定代表人:

企业地址:

施工地址:

工商注册机关:

乙方居民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乡镇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于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在(项目名称)工程中担任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岗位(工种)上岗证号码为。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下列第种工作时间制度。

1、执行定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2、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月工作不超167.4小时)

3、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四条实行计时工资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节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当天对乙方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对乙方学习成果的书面考试,考试结果甲方应保存在施工现场备查,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现场施工。

甲方应当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乙方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六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饮用水、洗浴、公厕等基本生活条件应达到安全、卫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l46—)

第七条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政府颁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本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最低标准。

1、计时工资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月(日)元,试用期满后月(日)工资为元。

2、按工程量计付工资

(1)按工程量单价计取工资;

(2)按工程量总量总价计取工资。双方约定的工程量单价不得低于江西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

费标准。实行按工程量计付工资的,每月支付工资额不得低于当月完成工程量的70%.

甲方应在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计发乙方的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5天内应当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

第九条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手续,并为乙方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十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严重违反总包单位和甲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施工质量管理规定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日(3天以上30天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离职。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三条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第十五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促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____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国家、江西省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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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年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7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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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 11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中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报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 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 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的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 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 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 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 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 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 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 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现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 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出发的指令、通知。

6.3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 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 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 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 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 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工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 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 发包人未能履行政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 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 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 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 承包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 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 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 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 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验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 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 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 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 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施工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 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 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 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设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 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按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 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 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 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克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 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人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 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 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呈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 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请点。

28.2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 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 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标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认变更价款

31.1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 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 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 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 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 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出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 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验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介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3.5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 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 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

34.3 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 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关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需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成达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 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 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 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 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2 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 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 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 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 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 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 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 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人,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 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件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 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 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 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 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 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现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接发包人要求地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 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 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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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年建筑施工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51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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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建筑施工合同范本三篇

【篇一】

甲方:

乙方:

甲方在建房屋一栋,建筑层数两层,一层约平方米,二层约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原则,确保工程安全、优质、高效、低耗,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俩,以期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

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等一切建筑材料。

乙方提供劳务、施工技术、施工工具、及生产生活的一切用具等。

二、承建项目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前沿外墙贴瓷砖、后沿外墙面粉水泥砂浆、卫生间地面及墙面贴瓷砖、安装瓷盆、下水管道、落水管;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透水处理。

三、承包价格

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元,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墙计算。施工范围包括所有需要水泥砂浆抹面的墙体。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完毕,工具进场,人员到位,预付30%,完成第一层砖砌并捣制好楼面付到50%,完成第二层以及屋顶付到75%付款八仟元,工程全部完工,交验完毕付到90%,预留10%为质量保证金,完工一年内无质量问题,清尾款。

五、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水电到位供给及原材料及时进场,每日午餐。

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丢失。

六、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或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七、注意安全

劳保措施,施工防护措施到位,安全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因自身原因或乙方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出现工伤,或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八、工期要求

主体工程工期为75(日历天),从签订合同之次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完成主体工程,遇天气原因顺延,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遇乙方所需材料,应提前向甲方提出计划,以便及时筹备。

九、后期维修

因乙方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赔偿以及责任。

十、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按国家以及本地标准从严执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年月日

【篇二】

甲方:

乙方:

甲方在建房屋一栋,建筑层数两层,一层约平方米,二层约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原则,确保工程安全、优质、高效、低耗,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俩,以期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

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等一切建筑材料。

乙方提供劳务、施工技术、施工工具、及生产生活的一切用具等。

二、承建项目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前沿外墙贴瓷砖、后沿外墙面粉水泥砂浆、卫生间地面及墙面贴瓷砖、安装瓷盆、下水管道、落水管;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透水处理。

三、承包价格

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元,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墙计算。施工范围包括所有需要水泥砂浆抹面的墙体。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完毕,工具进场,人员到位,预付30%,完成第一层砖砌并捣制好楼面付到50%,完成第二层以及屋顶付到75%付款八仟元,工程全部完工,交验完毕付到90%,预留10%为质量保证金,完工一年内无质量问题,清尾款。

五、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水电到位供给及原材料及时进场,每日午餐

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丢失。

六、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或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七、注意安全

劳保措施,施工防护措施到位,安全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因自身原因或乙方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出现工伤,或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八、工期要求

主体工程工期为75(日历天),从签订合同之次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完成主体工程,遇天气原因顺延,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遇乙方所需材料,应提前向甲方提出计划,以便及时筹备。

九、后期维修

因乙方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赔偿以及责任

十、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按国家以及本地标准从严执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签字日期:

【篇三】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四、承包形式: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可相应顺延1、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停水停电2天以上;

2、因台风暴雨飓风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误工期。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迟的,不得请求顺延工期。第三条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是不是有付预付款或进度款的时候乙方开不了票?)

双方同意按下述第方式支付本合同价款,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正式发票。

第一种方式:本合同实行固定总价,经甲乙双方核定按本工程合同包干价为元人民币(大写:)。任何政策性因素和市场因素均不调整包干价。

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支付

2、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元工程款;

3、余款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第二种方式:本合同实行按实结算,双方使用晨曦软件,依据最新现行定额计价规范和施工期(或材料定购期)的信息价(信息价不明确的以甲方确认材料价为准)进行计算,计算后的总价下浮%作为本合同的结算价款。

1、甲方于支付元;

2、乙方施工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及工程决算书,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5%,留5%做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

3、工程量及价格签证,签证单都必须有甲方现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采购

一、工程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是否都是包工包料?)

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才能用于工程,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乙方应按要求提供复验报告。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复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退货处理,其复验费和退货损失由乙方承担。(材料进场是不是要甲方确认?)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甲方签字认定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二、甲方因使用功能提出的变更内容,为不影响施工进度,乙方应先行实施,并及时做好现场签证。

三、设计变更增减数应以甲方代表签证单为依据,工程采用包干价,对增减部份的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协商确认。

第六条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

一、工程具备隐蔽条件,乙方先进行自检,并在隐蔽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方现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予以整改后再交由甲方重新验收。

二、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含竣工图、隐蔽工程签证和现场签证单及保修书等)。验收合格的,双方进行交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工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规标准。

第七条安全施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质量保修

一、本工程保修期限为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算。

二、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10%的劳务费。

乙方保修联系电话:;乙方保修联系人:。

第九条违约责任(乙方擅自修改图纸的违约责任,甲方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均无)

一、乙方未能按时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按工程总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无故延期15日以上视为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二、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视为乙方严重违约,视情节轻重乙方应按工程款的10-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可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此外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可否作为解除合同条件?)

三、协议一方擅自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违约方应按工程款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纠纷解决办法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如协商无法解决,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附则

一、甲方代表为,乙方代表为。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户名:

开户银行:

帐号:

年_____月_____日年_____月____

建筑施工合同范本【范本三】:建筑施工合同范本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_________(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____年;

3。装修工程为_____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__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________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_____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_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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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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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电力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XX年二月

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一、词语涵义

1 词语涵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 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

(1)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

(2)承包人:指与发包人正式签署协议书的当事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人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人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1.2 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由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条件第3条的全部文件以及其它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人作出的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的任何修改或补充文件。

(3)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和发包人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和由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的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5)投标文件:指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发包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其它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向承包人授标的通知书。

1.3 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为二者之一。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它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

(8)承包人设备:指承包人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人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1.4 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人委托监理人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承包人接到监理人按第18.1款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或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1.5 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它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6 其它词语

(1)施工场地(或施工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它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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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农村私人修建房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乡村,全文共 20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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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总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1.4承包方式: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包保修的方式履行建筑施工承包责任。

第2条:承包范围

2.1乙方承包范围:

2.1.1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以及图纸会审记录和有关变更文件、资料及所包含的内容,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等的要求进行施工,除 工程外,均由乙方负责施工,具体内容如下: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照明。

2.1.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2甲方可指定发包的专业工程,不委托乙方施工:

2.2.1首层大堂装修、户内豪华装修、高低压配电、弱电工程、空调通风、煤气、智能化系统及周边防范、电信(包括宽带网)、电视、电梯及监控系统、幕墙、消防、市政园林工程、幕墙、中央空调及配套工程的专业设备安装等项目由甲方指定的分包单位承包,由甲方与专业工程公司签订施工分包合同,乙方须承担配合施工的责任。

2.3 甲定生产厂家乙负责采购的材料:

钢筋:

水泥:

防水卷材:

门窗:

第3条:工程质量标准

3.1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省市验收合格标准。

3.2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第4条:保修期

4.1本工程保修期为:

1、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年限。

2、防水工程5年。

3、管线设备工程2年。

4、装修工程2年。

5、缺陷责任期:6个月。

第5条:工期

5.1总工期: 天(本工期为从甲方下发的开工文件起到完成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时间,不包括不属于乙方承包范围的各专业工程的工期)。

5.2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下发的正式开工令为准。

5.3节点工期:

5.4合同文件中提及的工期,不包括劳动假日、公众假日和恶劣天气日子。

5.5.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5.5承包方必须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5.6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6条:承包方式

6.1本工程采用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风险、包经国家有关部门验收的形式进行总承包施工。

6.2在施工期间,其它有需要由乙方承包施工的项目(合同外项目、图纸会审变更部分和有关变更文件、资料及所包含的内容),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相应费用、工期应经双方确认后调整。

第7条:合同价

7.1工程款计价方式:

7.2付款方式:

预付款:

工程进度:

工程结算款:

第8条:合同生效

8.1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8.2合同订立地点: 。

8.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8.4本合同文本正本贰份,甲方、乙方各壹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9条:其它约定

9.1甲方付予乙方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支付工人工资;若乙方拖欠建筑工人工资,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支付。乙方与其工人之间的争议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2本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乙方须符合国家或省、市等的规范要求,且须保证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索回已经支付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因乙方未履行上述约定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9.3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9.4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9.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合同。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分别保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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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建筑施工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5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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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项 目 部:

承包班组: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及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就新苗新居幼儿园分项工程 工作分包进行协商,由 班组完成。为明确相互的职责,特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地点: 成都市武候区新苗西街

二、承包内容

新苗新居幼儿园项目施工蓝图、设计变更(含建设、设计单位出具的具有技术变更性质的通知等技术文件)、技术核定单和图集规定范围内基础CFG复合地基处理相关工作。

三、承包方式

本协议采用 固定总价包干 协议方式,所涉及金额币种为人民币。

按人工费、机械费包干计算,协议暂估总价:¥1200000元 ,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元。

上述单价已包含:所有CFG桩打桩人工费,桩砼运输、浇注,机械使用费、机械进出场费,所有施工机械、机具的电源线、开关箱等;打桩所需的所有辅助材料等。

四、其他约定

1、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安全防护用品配置由班组自理。

五、管理目标

(一)、成本目标

1、双方协议约定本工程砼损耗为0.2%,多余的由班组承担相关的费用。

(二)、工期目标

以进场正常施工开始计算,20日内全部完成。

①班组应按项目提供的《工程进度计划》确保工期,按日、按周、按月完成计划。

②无正当理由直接导致下道工序正常推进,按下道工序所需人员数量及延误时间造成损失的 200%予以处罚;造成当月节点工期延误,视情节轻重按项目部当月计划产值的0.5~1% 进行处罚,并从当月项目结算费中一次性扣除。

③若承包班组在施工过程中,班组人员严重不能满足项目的进度要求,项目部有权自行组织抽调其他班组进行突击,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从本协议承包班组人工费及管理费中相应扣除。

(三)、质量目标

合格,并达到国家规范验收标准的要求。

满足工程合同要求,并执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四川省结构优质工程验收评定标准。

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三检制”,控制工序质量,严禁返工和把不合格的工序质量带到下一个工序。根据《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__)、本工程设计文件和结构优质工程质量目标要求,各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标准的保证项目、允许偏差项目以及技术交底关于质量评定的办法为准,其余按照施工验收及评定标准,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达到一次性合格验收。

(2)、每月22日由项目经理牵头,组织工长,质检人员,安全人员及班组长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检查,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后或整改达到合同要求后,每月25日由工长收方,否则不予收方,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由班组自行负责。

(3)、若在施工过程中,因班组施工质量不达标或由此造成质量缺陷所导致的一切损失,由班组承担,且每发生一次项目部处以班组5000元以上罚款。

(4)、工程完工后,班组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各项指标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由项目部奖励班组20__元整。

(四)、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本工程现场管理目标为 标准化现场 ,施工现场按照成都市建委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及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达标规定执行,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施工现场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1)、本工程的安全生产目标为:杜绝重大人生伤亡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机械事故、重大垮塌事故、重大职工人身伤害事故,实现“事故零目标”。轻伤率控制在2‰以内,施工现场治安管理必须达标,无刑事犯罪案件。

(2)、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做到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保证本工程施工生产工作在安全有序状态下顺利推进。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及施工现场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法,不违章作业,项目部不得要求班组违反安全规定进行施工。班组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随时接受各级部门和安全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3)、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落实项目部现场具体要求,并服从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人员的管理。

(4)、班组应配合项目对其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有本人签字纪录,任何人不得要求他人违反安全规定进行施工。

(5)、项目部须对进入施工现场的班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三级教育、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建立安全教育登记卡和职工花名册。

(6)、班组应在施工过程中通过班前会等形式自行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监督,严格遵守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施工规范,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7)、若因项目部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项目部负责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若因班组安全防护措施达不到要求、安全防护不到位或安全措施不力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事故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班组承担。班组负责人必须积极配合项目部对工伤事故处理。出现工伤事故在1万元内(含2万元,以发票金额为准)由班组负责,超出2万元部分(以发票金额为准)由项目部和班组各承担一半。

(8)、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现场文明施工要求,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按照现场项目部指定场地把材料堆码整齐且达到项目部要求。

(9)、在施工过程中正确佩带安全帽。严禁酒后上班及酗酒闹事,现场严禁打架、斗殴。杜绝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机械事故,实现“事故零目标”。

(10)、班组工人必须严格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做到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保证本工程安全生产。

(11)、施工现场违章违纪处罚:

①不带安全帽的处班组工人100元/人次、组长200元/人次;

②酒后上班和闹事的200~500元/人次;

③现场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工人500~1000元/人次,所属班组20__~5000元/次。双方本人及班组同样按以上条款处罚,不论对、错都受到同样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其责任由班组全部承担,项目部不承担任何责任;

④财物盗抢:按案发价值的200%对所属班组予以处罚,班组长个人并处5000元以上罚款,涉案人员移送公安机关,公司及项目经理部不承担任何责任。

(12)、班组必须配合项目部现场施工一切管理工作并严格控制各项施工质量环节,所有奖励及处罚均以项目书面文件为准(项目所作书面处罚班组必须签字,若拒签,在24小时之后视为班组同意本次处罚)。

(13)因施工人员操作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且在项目整改通知单和监理通知单规定期限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处1000元/处罚款;不配合项目部提出的更改意见两次以上的,处20__元/处罚款,并终止合同清退出场。

六、人工费的结算

1、结算时间:CFG桩完成100%后;且经过检验、验收合格15日内。

2、支付方式:协议中包括所有施工内容完成100%后,以现金(转账)的方式支付施工人工费协议总价的50%;待检验、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剩余的50%。

七、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一)项目部的责任、权利、义务

1、项目部不得有违反《劳动法》、《劳动民法典》的行为。

2、项目部负责在工作开工15天前,向班组提供图纸一套,并负责对班组进行图纸及质量环境安全技术交底,负责作业部位划分、材料供应、作业过程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等工作。

3、项目部为本工程施工按有关规定办理综合保险,按时、足额向班组支付人工费。

4、项目部为提供给班组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及施工材料办理保险,并承担办理相关手续的费用。

5、项目部负责有效协调施工各方及分包配合单位,使工程按工期按计划顺利进行。

6、项目部负责组织中间部位的交工、交验工作。

7、协议承诺的单价已经综合考虑各种不可预见因数的影响,并全面包含了本协议书承包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班组必须如约履行,不得另行以各种理由要求追加,否则,项目有权按违约处理。

8、如因班组原因造成不能满足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目标,项目有权要求班组作业人员退场,退场时班组所有的材料、机械等均不得撤离,待本工程完工后所有的材料、机械等方可撤离。由此造成的经济及其他损失班组全额赔偿。

9、根据工程特殊要求或建设方发生临时性工作需要,在本工程范围内,项目部有权调动作业人员,有义务和责任对班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提供技术帮助。如因项目部未对班组作技术交底或技术交底不清楚,所造成的返工由项目承担,因工程变更发生的工作内容或增加工作量,按实际发生的金额由项目支付班组。

10、对在施工现场违反治安消防管理制度、偷盗公私财物、打架斗殴、酗酒、给企业造成负面影响的作业人员,项目有权要求班组加强管理,经教育不改的可责令班组处理。项目部有权按《施工现场违章处罚条例》给予处罚、清退出场或移交当地公安机关。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班组全额赔偿,责任由班组全部承担,项目部不承担任何责任。

11、严禁小孩、年龄超过55周岁人员及无身份证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项目部一旦发现处所属班组200~1000元/人次罚款。

12、项目部应组织和开展对作业班组人员进行有效的安全技术培训,积极为班组创造良好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有效协调班组作业班组和其他施工队伍间的配合。

13、提供除个人防护用品和协议特别约定的其他防护设施设备以外的、满足施工要求的劳动保护防护设施。

(二)班组的责任、权利、义务

1、负责CFG桩深化设计方案,施工方案的编制;其它有关施工技术有关的需要发生的费用;严禁录用未满18周岁的或超过50周岁以上及无身份证人员。班组严禁使用童工,如有发现,立即清退,情节严重的交当地劳动部门处理。

2、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应是经评定合格的(含身体检查合格),按规定持证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

3、负责按项目部提供的图纸和有效的书面技术交底组织实施施工。

4、服从项目部的总体工作安排(工作部分、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积极完成自己承担的工程内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慨由班组负责。

5、班组收集、整理配套的进场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权益卡和民工工资卡,并交项目部登记注册。

6、服从项目部施工现场内的各项工作安排(班组承包范围内),并认真执行。

7、协议承诺的单价已经综合考虑各种不可预见因数的影响,并全面包含了本协议书承包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班组必须如约履行,不得另行以各种理由要求追加。

8、负责按本工地各种管理制度的要求来进行管理,严格服从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

9、全面执行项目部对现场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材料、机械等方面的管理要求,负责配合施工现场各项工作的开展、实施。

10、负责管理好劳务队劳动纪律及人员的基本素质教育,遵守现场管理条例、规定,保证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11、负责班组人员个人安全劳保用品、工作牌的配备,有责任与项目部一起搞好整个现场的场容场貌,密切配合各项检查活动,做到标化工地的创造工作。

12、负责项目部交予保管、使用的各种材料,并如数交还(正常折损不扣费用),如有损失照价赔偿。

13、严禁挪用、拖欠人工工资,因班组的原因造成的工资纠纷,包括由此造成的项目部的所有损失概由班组负责。

八、现场文明用工

1、施工现场材料的堆码、转运工作(以项目部要求和验收为准),场内材料转运无距离和次数限制,施工作业层内塔机运转盲区的材料转运。

2、施工内容中所涉及的各种操作工具及配合工长抄平工作由班组负责。

3、所有进出场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以及项目部提供的材料由班组负责上下车、上下车费另行协商。

4、班组应自行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及对其他班组的成品保护工作,项目负责协调,若发现成品损坏因班组造成的,一切损失费用由班组承担。

5、班组使用项目部提供的民工宿舍必须严格管理,若有损坏照价赔偿,并负责宿舍的清洁卫生。

九、违约责任

班组如因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治安保卫 、环境保护、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等原因经整改仍无法达到项目部要求,为确保工程质量、进度、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等,项目部有权终止合同,班组应立即退场,在合同终止后的15天内提交已完工作量结算,否则项目部有权根据已有资料单方面办理工程结算,并视为班组对竣工结算予以认可。

十、争议及协议解除

(一)争议

项目部、班组双方在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不成的,向公司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二)协议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协议。

2、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造成甲方管理不便或管理权限失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协议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协议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一、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本协议书签订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地震等有国家权威部门认定的大型以上(含大型)自然灾害。

十二、工程保修:项目负责,如需班组参加,按实结算。

十三、协议变更:补充协议完善。

十四、本协议一式伍份,项目部、班组双方各执两份,一份送财务部。协议经项目部、班组双方签字生效。待工程完工收方结算、付款完成后失效。

项目经理: 承包班组: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协议签订日期:20__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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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厂房施工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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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施工合同范本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厂房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施工内容:附《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元,附《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________元2、人工费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________元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_________元6、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元;

7、税金(5.72%)____________元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附《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按《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___%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___%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__%;当工期进度过半(__年__月__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__%。剩余__%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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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房地产,中介,服务,全文共 81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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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模板3篇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所谓房地产中介服务,是指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经纪等活动的总称。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3篇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模板,欢迎参考阅读!

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模板一

说 明

1、签订本合同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应该进一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2、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为体现协议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3、对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甲方(中介公司): ,中介公司资质证号: ,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

经纪人: ,经纪证号: ;

经纪人: ,经纪证号: 。

乙方(买方/承租方):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中介服务内容

甲方为乙方提供【独家】【非独家】中介服务,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为乙方提供【购买】【租赁】【住宅】【写字楼】【商铺】【工厂】【其他 】的中介服务。

甲方促成乙方签署【买卖】【租赁】合同后,乙方【需要】【不需要】甲方提供代理办理房地产【交易过户】【租赁登记】【其他 】手续的中介服务。

乙方【同意】【不同意】授权甲方代为【预约办理】【申请办理】 公证。

其它

第二条 乙方需求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1.乙方需要【购买】【租赁】的房地产为【住宅】【写字楼】【商铺】【工厂】【其他 】。

2.房地产地址: ;建筑时间 。

3.房地产【建筑面积】【套内面积】面积: 。

4.房地产以【建筑面积】【套内面积】计算,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 元范围内,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 )范围内。

5.该房地产按套出售并计价,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 )范围内。

6.乙方同意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其他 】。

7.税费缴交方式【各付各税】【税费全部由买方/承租方支付】【税费全部由卖方/出租方支付】。

8.其它

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有权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务费或要求乙方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2.甲方根据合同开展中介活动,为乙方寻找可【购买】【租赁】的房地产对象。

3.甲方应当核实介绍给乙方的房地产权属资料并如实告知乙方,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由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料,甲方应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应当根据合同带乙方察看可供乙方【购买】【租赁】的房地产。

5.促成乙方达成【买卖】【租赁】合同。

6.为乙方提供房地产交易及房屋租赁方面的咨询。

7.甲方必须如实将交易进展情况通报乙方。

8.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泄露乙方的信息资料。

9.其他

第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向甲方询问交易进展情况,甲方必须如实告知,不得隐瞒。

2.甲方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乙方应予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3.甲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为乙方的房地产提供中介服务的,乙方应支付中介服务费或支付甲方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4.甲方根据合同规定条件为乙方找到【出售】【租赁】的房地产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约定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时间,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签署房屋买卖合同。

5.其它

第五条 中介服务费、协办手续费给付

甲方促成乙方主签署【买卖】【租赁】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当日】【合同生效之日】【其他 】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 )整作为中介服务费。

甲方促成乙方签署【买卖】【租赁】合同后,乙方需要甲方代办房地产【交易过户】【入住手续并结清有关费用】【租赁登记】【其他 】手续,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 )作为协办手续费。

其它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乙方可以随时取消委托或变更出售、出租条件,但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通知甲方取消委托或变更出售、出租条件前,甲方已为乙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中介服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该费用不得超过中介服务费)。

第七条 法律责任

1.甲乙双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 。

2.乙方逾期支付中介服务费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 。

3.甲方在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存在隐瞒或欺诈,致使乙方受到损失,甲方不得收取中介服务费,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因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义务,导致甲方未能促成乙方签署【买卖】【租赁】合同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但不得再要求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

5.乙方与甲方介绍的客户私下交易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

其它

第八条 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中介服务合同无法履行的;

2.

第九条 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3、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甲方份,乙方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样 本

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卖方/出租方使用)

说 明

1、签订本合同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应该进一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2、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为体现协议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3、对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甲方(中介公司): ,中介公司资质证号: 。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

经纪人: ,经纪证号: ; 经纪人: ,经纪证号: 。

乙方(卖方/出租方):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中介服务内容

甲方为乙方提供【独家】【非独家】中介服务,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为乙方的房地产提供【出售】【租赁】的中介服务。

甲方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签署【买卖】【租赁】合同后,乙方【需要】【不需要】甲方提供代理办理房地产【交易过户】【租赁登记】手续的中介服务。

乙方【同意】【不同意】授权甲方代为【预约办理】【申请办理】 公证。

乙方【同意】【不同意】将房地产的钥匙交由甲方代为保管以供查看之用。

乙方【同意】【不同意】授权甲方将房地产的钥匙交予其他中介公司,以供查看之用。

其它

第二条 房地产权属情况

房地产地址: ;建筑时间 ;房地产【建筑面积】【套内面积】面积: 。

房地产使用用途为【住宅】【写字楼】【商铺】【工厂】【其他 】;性质为【房改房】【商品房】【其他 】;房地产证证号: 。

乙方房地产为【独家所有】【共有】【其他 】;【有】【没有】抵押;【有】【没有】被查封;【有】【没有】出租。

其它

*房地产权属情况是房地产能否交易过户的关键资料,乙方必须完整如实填写,甲方必须对

乙方提供和填写的资料进行核实。

第三条 价款、收款方式和法律法规规定的税费

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下列条件发出要约邀请(俗称"放盘"):

1.该房地产按套出售并计价,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 )范围内。

2.该房地产以【建筑面积】【套内面积】计算,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 元范围内,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 )范围内。

3.乙方同意收款方式:【一次性收款】【分期收款】【按揭收款】【其他 】。

4.税费缴交方式【各付各税】【税费全部由买方/承租方支付】【税费全部由卖方/出租方支付】。

其它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有权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务费或要求乙方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2.甲方根据合同开展中介活动,为乙方房地产寻找【购买】【租赁】对象,经乙方【同意】【不同意】,甲方发布该房地产的广告,广告宣传费由【甲方】【乙方】承担。

3.甲方必须对乙方房地产的资料进行核实。

4.甲方应当根据协议,带【购买】【租赁】方察看该房地产,并将该房地产权属情况如实告知【购买】【租赁】方。

5.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方达成【买卖】【租赁】合同。

6.为乙方提供房地产交易过户方面的咨询。

7.甲方必须如实将交易进展情况通报乙方。

8.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泄露乙方的信息资料。

9.其它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向甲方询问交易进展情况,甲方必须如实告知,不得隐瞒。

2.乙方必须保证所填写的房地产权属情况真实;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房地产资料;并保证本人对该房地产拥有完整产权或已取得其他业主的委托有权处置该房地产。

3.甲方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乙方应当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4.乙方应当根据合同向甲方支付中介服务费或支付甲方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5.甲方根据合同规定条件为乙方找到【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约定签署房屋【买卖】【租赁】合同的时间,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签署房屋买卖合同。

6.其它

第六条 中介服务费、协办手续费给付

甲方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签署【买卖】【租赁】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当日】【合同生效之日】【其他 】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 )作为中介服务费。

甲方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签署【购买】【租赁】合同后,乙方需要

甲方代办房地产【交易过户】【入住手续并结清有关费用】【赎契手续】【租赁登记】【其他 】手续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 )作为协办手续费。

其它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乙方可以随时取消委托或变更出售、出租条件,但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通知甲方取消委托或变更出售、出租条件前,甲方已为乙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中介服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该费用不得超过中介服务费)。

第八条 法律责任

1.甲乙双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 。

2.乙方逾期支付中介服务费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 。

3.甲方在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存在隐瞒或欺诈,致使乙方受到损失,甲方不得收取中介服务费,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因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义务,导致甲方未能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签署【买卖】【租赁】合同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但不得再要求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

5.乙方与甲方介绍的客户私下交易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

其它

第九条 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中介服务合同无法履行的;

2、

第十条 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3、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甲方份,乙方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模板二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中介服务内容

甲方为乙方提供【独家】【非独家】中介服务,期限为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签署【买卖】【租赁】合同后,乙方【需要】【不需要】甲方提供代理办理房地产【交易过户】【租赁登记】手续的中介服务。

乙方【同意】【不同意】授权甲方代为【预约办理】【申请办理】_________公证。

乙方【同意】【不同意】将房地产的钥匙交由甲方代为保管以供查看之用。

乙方【同意】【不同意】授权甲方将房地产的钥匙交予其他中介公司,以供查看之用。

第二条 房地产权属情况

房地产地址:_________;建筑时间:_________;房地产【建筑面积】【套内面积】面积:_________。

房地产使用用途为【住宅】【写字楼】【商铺】【工厂】【其他_________】;性质为【房改房】【商品房】【其他_________】;房地产证证号:_________。

乙方房地产为【独家所有】【共有】【其他_________】;【有】【没有】抵押;【有】【没有】被查封;【有】【没有】出租。

第三条 价款、收款方式和法律法规规定的税费

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下列条件发出要约邀请:

1.该房地产按套出售并计价,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范围内。

2.该房地产以【建筑面积】【套内面积】计算,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_____元范围内,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范围内。

3.乙方同意收款方式:【一次性收款】【分期收款】【按揭收款】【其他_________】。

4.税费缴交方式【各付各税】【税费全部由买方/承租方支付】【税费全部由卖方/出租方支付】。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有权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务费或要求乙方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2.甲方根据合同开展中介活动,为乙方房地产寻找【购买】【租赁】对象,经乙方【同意】【不同意】,甲方发布该房地产的广告,广告宣传费由【甲方】【乙方】承担。

3.甲方必须对乙方房地产的资料进行核实。

4.甲方应当根据协议,带【购买】【租赁】方察看该房地产,并将该房地产权属情况如实告知【购买】【租赁】方。

5.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方达成【买卖】【租赁】合同。

6.为乙方提供房地产交易过户方面的咨询。

7.甲方必须如实将交易进展情况通报乙方。

8.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泄露乙方的信息资料。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向甲方询问交易进展情况,甲方必须如实告知,不得隐瞒。

2.乙方必须保证所填写的房地产权属情况真实;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房地产资料;并保证本人对该房地产拥有完整产权或已取得其他业主的委托有权处置该房地产。

3.甲方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乙方应当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4.乙方应当根据合同向甲方支付中介服务费或支付甲方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5.甲方根据合同规定条件为乙方找到【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约定签署房屋【买卖】【租赁】合同的时间,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签署房屋买卖合同。

第六条 中介服务费、协办手续费给付

甲方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签署【买卖】【租赁】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当日】【合同生效之日】【其他_________】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作为中介服务费。

甲方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签署【购买】【租赁】合同后,乙方需要

甲方代办房地产【交易过户】【入住手续并结清有关费用】【赎契手续】【租赁登记】【其他_________】手续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协办手续费。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乙方可以随时取消委托或变更出售、出租条件,但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通知甲方取消委托或变更出售、出租条件前,甲方已为乙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中介服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该费用不得超过中介服务费)。

第八条 法律责任

1.甲乙双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_________。

2.乙方逾期支付中介服务费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

3.甲方在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存在隐瞒或欺诈,致使乙方受到损失,甲方不得收取中介服务费,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因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义务,导致甲方未能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签署【买卖】【租赁】合同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_________,但不得再要求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 5.乙方与甲方介绍的客户私下交易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_________。

第九条 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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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建筑劳务分包合同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218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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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劳务分包合同书

分包合同,需要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分包范围、分包工程期限,劳动报酬,争议解决方式等方面,需要做出明确的规定,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一下劳动合同,有时间的来多多参考哦

建筑劳务分包合同书范文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和条款,以及施工规范的规定,由湖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项目工程。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甲方将该项目劳务工程、施工机械设备及部分周转材料承包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工程建过程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下达成一致,特签定如下条款。

一、承包形式:包工(含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

二、承包内容:根据甲方提供蓝图的内容确定如下:

1、钢筋工程制作、焊接、机械、绑扎及人工安装。

2、模板工程人工、材料、机械、支撑脚手架全包。

3、外脚手架材料、人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全包。

4、砼工程、砌体、内外墙天棚抹灰、外墙保温、屋面找平、楼地面、人工机械。

5、施工用水、电、材料、人工(甲方水电供至水电表上,本工程中预埋及水电安装甲方负责)。

6、所有乙方施工用的机械设备安装、检测验收(设备基础及安装所需的土建材料甲方提供)。

7、基础及地下室工程中的砖模砌体、梁基成型、施工排水、砼、砌体、抹灰、地面找平、护坡、以及本工程中的分中划线全包(甲方负责退土)。

三、合同价款:合同总价约为 万元。承包内容中,竣工按国家规定计算建筑面积,办理结算,每平米按 元计价;地下室含伐板基础,消防水池及通道,每平方米按 元计价(注一号楼1层高5.5米,2层高3.8米,二号楼架空层*米)。

四、付款及结算方式:

1、根据工程完成进度付款,分为基础完工30万元、主体完工50%:25万元、主体竣工25万元、砌体完工25万元 、内外墙粉饰完工25万元、竣工验收30万元,共计*万元,约60%。

2、竣工结算时,乙方承担房屋 1 套,冲抵余下40%款额,余下40%待本工程入住率达80%结清(限时两年内,竣工后乙方随时卖房可抵冲工资款)。

五、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

施工中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管理人员、项目部、业主、质监及监理部门的质量检查、监督、工程竣工经综合评定达到合格等级。

六、工程工期

1、乙方必须按甲方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组织人员,确保工程的顺利完工。

2、工程从基础伐板开始计算工程工期,总工期为 240 天(20xx年9月10日至20xx年5月10日)。

3、不可抗事件发生,工程相应顺延。

4、工期延误一天,甲方处乙方每天500元罚金,提前一天甲方给予每天500元奖励。

5、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待料,及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材料损失的,双方按实际发生额进行赔偿。

七、安全生产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项目部的监督管理,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条例,乙方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教育,做好相应的防护工作,对违章人员甲方随时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2、施工安全保险,乙方承担1.4万元,其余部分由甲方负责买至赔额达到60万元。

3、乙方向甲方缴纳拾万元安全保证金,甲方将从40%余款中扣除,若因安全事故对甲方资质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拾万元保证金不予退还,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工程完工退还给乙方(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2万元内,一切经济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八、施工现场管理

1、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施工现场理条例,对施工材料、机械、设备必须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现场保证整洁、通畅、堆放有序。

2、文明施工,安全作业,杜绝野蛮行为。各部分项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做到材料无浪费,施工无返工,如有发生甲方有权处以罚款。

3、甲方必须总体布置现场,合理调度,保证水电路正常畅通。

九、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及时提供施工蓝图及变更文件。

2、负责图纸会审,对质量安全隐蔽工程、基础主体及时组织验收。

3、按合同约定时限三日内给付工资款。

4、指导乙方现场施工,现场监督检查质量、安全、及时核定工期。

5、行使甲方应尽责任、权利和义务。

乙方职责:

1、按图施工,质量自检,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到合格标准等级,并保证验收合格。

2、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按期完成工程任务。

3、服从甲方管理和安排,确保及时进行质量保修。

十、工程保修

本工程保修期为一年,一年内乙方必须为甲方提供及时的保修范围内事项,若乙方不能及时保修,甲方有权自行安排,按实际发生费用从乙方保修金中扣除。

十一、其它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以上合同条款,任何一方不得终止合同,若一方严重违约或确已无继续履约能力时,另一方可要求对方支付赔偿违约金伍万元。本合同保修期完,工程款结清自动失效。

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补签,与本合同法律效力同等。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工程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分)包人):

劳务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

(2)

7、总(分)包合同

7.1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 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 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 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 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 套。

9、项目经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职务: , 职称: 。

9.2 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职务: ,职称: 。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 。

(2)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 年 月 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

(5)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

(6)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

10.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0.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 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1.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3.3、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4.2、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3、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

15.4、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

15.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 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 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 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 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

16.4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 %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劳务报酬

17.1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17.2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7.6规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 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 元。

17.4 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17.5 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17.6 在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1)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 %,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2)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 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8.3 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 元;

(2)中间支付: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支付 元;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支付 元;

……

19.2 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 。

19.3 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 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1、施工变更

21.1 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 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 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 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 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 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 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 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 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合

23.1 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 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 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 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9条、第24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2)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 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 ‰的违约金。

25.3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 元的违约金;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 的违约金;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 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 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 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 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1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6.5 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 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7.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 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29、不可抗力

29.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4)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工程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5)停工期间,劳务分包人应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 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 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1、合同解除

31.1 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 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 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32.1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3、合同份数

33.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 份,工程承包人执 份,劳务分包人执 份。

34、补充条款

35、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附件一: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

附件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

附件三: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

工程承包人:(公章) 劳务分包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帐 号: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关于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方承建的__________工程劳务承包合同工程顺利完工,根据施工安排,甲方将________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使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为确保优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按照高标准、严要求完成施工任务的总体目标,同时也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及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数量及内容: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期

1.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工。

2.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

3.总工期为:日历天________天。

4.阶段性工期目标:以甲方阶段施工计划为准。

第三条 承包方式与工程造价

1.承包方式:综合单价承包,工程项目承包单价详见附件一《工序单价承包一览表》。清单所列单价应视为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本工程所进行的所有工作项目。

2.工序单价包含的内容:指完成合格的工程项目且合同规定应单独计量的工序单价费用。包括工程修建及其缺陷修复中所需的一切劳务(包括劳务的管理)、各类材料消耗超耗、施工机械、机场管理、施工调遣、小临设施、施工风险、成本节约形成的利润,工程结束后的现场清理以及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

3.本合同施工均含完成本项工作所有的工作内容和缺陷修复,有及合同明示或暗示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等的费用。除清单所列项目外,其他与本工程项目内容有关的施工项目应人微言轻完成本项工程的辅助工作,不再另行计价。

4.工程实际造价按甲方施工技术部门签证的实际完成的且经业主、监理验收合格的工程量乘以合同的单价计算。

5.本工程造价单项价格一次包死,不受天气变化、市场价格、职工生活费用增加、甲方相关工程施工进度、国家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如遇不可抗力,双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事情)。本工程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由甲方代交,其他税费由乙方自行负责缴纳。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

1.合同签订之前,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不少于合同造价10%的履约保证金(若乙方以进场设备作为抵押,应按照担保法规定到国家相关部门办理抵押手续)。

2.若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期进场或不能继续完成本工程或给甲方工程施工和企业信誉造成了损害,甲方有权扣留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剩余部分在乙方所承包工程施工完成并结算完毕后一次性付清。

3.乙方在工程施工完成并撤离施工现场后,出现所雇佣民工或债主到甲方索要欠款,甲方将从履约保证金中代付相关款项,并加扣5%的手续费,不足部分从保留金中扣除。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结束并结算完毕满一年且甲方撤离施工工程现场后付清。

第五条 计量支付与工程结算

1.甲方每月对乙方完成的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进行计量支付,每月的25日为计量支付时间(但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计量时间和支付时间做出调整)。乙方按照当期实际完成且验收合格的实物工程量,编制月计量支付申请表,报甲方施工技术部门和计划经营部门审批。经甲方专业工程师和计量工程师签认后,作为中间计量的依据。经甲方专业工程师和计量工程师签认的工程量,甲方将不预计量和结算。

2.施工期间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当月计量总额的70%。乙方工程全部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造价的90%,甲方工程全部完成进入保修期后支付至95%,扣留的总造价的5%转为工程保留金。甲方每期向乙方支付款项时均应扣除:甲方向乙方所供材料费用、机械使用费用;乙方向甲方所借的费用;甲方向乙方开据的罚款票据金额;合同规定扣除的其他款项。

3.乙方应合理使用甲方拨付的工程款,并不得挪用。每期工程款拨付时,乙方应将上期拨付资金使用情况上报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同时将上月工人签字的工资表复印一份交到甲方财务部门。若乙方账目清晰,资金使用合理,无将本项目部资金挪作他用现象,甲方将在业主拨付工程款到位后按本条第2款规定的比例分期支付,否则按上述比例的50%拨付或不拨付工程款。

4.甲方有权对已经批复的任何一期计量支付的错误进行修正。

5.工程竣工结算以设计图纸和工程实物为依据,按乙方实际完成的且经甲方、监理、业主验收合格并经甲方工程部门复核认可的工程数量结算。

6.开工前甲方不向乙方支付预付款,施工期间不向乙方预支其他任何费用。

7.本工程保留金的比例为结算工程总造价的5%。缺陷责任期为甲方交工证书签发之日起两年,工程保修期为行缺陷责任期满之日算起五年。甲方将在业主保留金支付后一个月内支付乙方保留金。但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或缺陷责任期内存在质量问题或发生过等级质量事故,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提高保留金的比例和延长保留金的支付时间(最长可在保修期满后支付)。在工程缺陷责任期内或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进行处理的费用从工程保留金扣除。

8.若现场发生甲方调动乙方人员、材料、设备的情况,乙方应及时进行签认手续并在当月的计量支付中办理计量,未按期办理的,甲方不予认可。

9.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计量:工程质量不合格,已明确要求返工或已返工,但工程质量未经甲方验收确认和未填写事故质量报告的项目;违反合同规定转包分包的项目;变更增加工程项目手续不完备的工程项目;工程质量未经甲方评定或未经甲方质检工程师签字认可的项目;其他违背合同规定的项目。

10.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中间计量支付工作,并派出相关人员,服从甲方统一安排(包括计量器具的要求和计量方法的采用等)。

第六条 材料设备的供应

(一)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

1.甲方供应的主要材料设备,按附件二《甲供材料设备单价汇总表》计算,相应款项在甲方拨付乙方工程款时予以扣除。凡甲方统一采购的特殊材料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购,一经发现自行采购将按所列单价的两倍进行处罚,且自购材料设备不得在本工地使用。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得用于其他工地,更严禁将材料出售。乙方超过计划使用材料设备2%的部分,甲方按合同执行期间市场最高价的2%对乙方加收资金占用费、采购保管费、补材料差价等费用。如乙方私自出售甲方供应材料,一经甲方发现将按合同执行期间两倍对乙方进行处罚。附件二《甲供材料单价汇总表。中未列明的材料原则上由乙方自行采购,但对工程质量或工程进度会有重大影响的材料仍由甲方统一采购。

2.水电由乙方自行解决,若利用甲方供电的,电费按1.0元/度收取,用电数量为正常消耗量加损耗量。

(二)乙方的材料、设备

1.乙方按合同规定采购的材料和设备必须满足设计和规范的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检验材料。委托甲方进行检验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自行检验的项目,其材料、设备应满足业主、设计、监理要求,并应得到以上部门的认可,否则甲方按使用不合格材料、设备处理。

2.由于乙方原因或技术需要拟代用的材料,必须报请甲方批准,超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使用一方的材料和机械按附件二《甲供材料设备单价汇总表》、附件三《人工、机械台班单价汇总表》计算,并与计量支付和工程结算同时办理。

4.乙方保证按附件四《人员、设备进场时间表》中要求的设备型号、数量和时间进场。若乙方机械不能按时进场,按乙方违约处理,甲方将视情节按乙方未进场机械每台套每天对乙方处以不低于_________元的罚款,并至直将乙方驱逐出场,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进度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设备,乙方必须按要求增加。

第七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和主要人员

1.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驻工地技术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驻工地代表及技术负责人需要更换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能更换,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职权内的承诺)。

4.乙方施工现场主要人员(工地主管和技术、财务、物资负责人)必须得到甲方的认可,且必须持有法人委托书,能够胜任所负责的工程技术和管理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甲方认为不称职的人员。以上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地,若要离开必须向甲方对口部门主管请假,否则甲方将按缺席人数以每人每天_________元对乙方进行处罚。

5.乙方必须保证施工现场至少有一名精通测量、试验和工程技术的专业人员,全权负责工地上的技术事宜。此人员要求有专业技术职称或上岗证,且经甲方考察具备以上能力。乙方的技术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测量、试验、技术员等)要服从甲方技术负责人驻地代表及技术部门的管理。

6.乙方不得聘用素质低劣、品行不正,以及法律不容许的人在施工范围内工作,并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的思想、安全、质量教育。

7.甲方使用乙方的人员按附件三《人工、机械台班单价汇总表》计算,并与计量支付和工程结算同时办理。

8.甲乙双方的对应人员负责办理工程施工过程遥各种签字手续,其他人员签字无效,只有乙方的工地负责人才有权办理中间计量和最终结算手续。

9.乙方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关有效证件才允许上岗,不得无证作业。

10.乙方必须配备专职电工和安全员在岗,负责施工现场的用电和安全施工事宜。

第八条 施工图纸

1.甲方在开工前5天内,向乙方提供一套复印的施工图纸。

2.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说明、技术交底和有关材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正式开工前由乙方会同甲方共同审阅,施工中如有疑问及时向甲方专业工程师请示,由甲方专业工程师负责解释。

3.非经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交底,不能作为乙方永久性工程的施工依据。

4.变更设计按甲方专业工程师书面提供的变更设计文件为准。

5.乙方因施工需要根据设计图纸自行绘制的施工用图纸,必须报请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九条 甲方的工作及责任

1.申请项目开工报告,审批单位工程和单项工程开工报告。

2.编制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乙方报送的工程施工方案,并监督实施。

3.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并对乙方工程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

4.负责进行施工的初次放样测量,控制点的测设与定期复核,并不定期对乙方的施工放样进行抽检。

5.甲方提供相应的试验检验设备和人员,并负责对乙方的试验检验进行监督。

6.按本合同约定的分工范围和要求,供应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和设备。

7.按实际变更、增减的工程量,及时组织对工程数量审核、签证。

8.按本合同约定办理计量支付手续,拨付和结算工程价款。

9.按有关规定组织和参加竣工验收交接工作。

10.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协调本工程其他施工队伍,减少相互干扰。

11.审核乙方自行绘制和设计的施工用图纸。

12.甲方及监理人员对乙方的任何认可和指导均不能免除或减少乙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13.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对乙方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必要时有时有权发出停工令和返工令,甲方有权对乙方开具罚款票据。

14.协助乙方协调地方关系,费用由乙方承担。

15.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及时会同监理进行检查验收。

第十条 乙方的工作及责任

1.编制施工方案报送甲方,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2.负责工程局部测量和施工中的放样及试验检验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配合甲方做好测量和试验工作,服从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3.服从甲方在施工中的统一调度,处理好与本工程段其他施工队伍的关系。处理好与其他工程项目施工干扰问题,服从甲方统一调度,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甲方增加相关费用。

4.服从甲方、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及本工程业主、监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

5.按期向甲方报送年、季、月度施工计划,年、季、月工程统计报表,质量安全事故报表,工程形象进度及其报表资料。

6.按合同约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检验、加工和管理工作。

7.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创优目标,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和交付使用(包括阶段性进度计划)。

8.坚持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

9.按照规定提交所需施工资料和竣工文件。

10.及时提报计量支付报表资料,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和竣工结算。

11.对已完工的工程和安装的设备,在验交前应负责保管,保证其完好状态。

12.在工程缺陷责任期内,负责工程的缺陷修复。

13.乙方撤场之前必须将当地的民工费、材料费等外欠款清还完毕,保证不因外欠款问题影响甲方施工和损害甲方企业信誉,否则甲方将按本合同第四条3款进行处理。

14.妥善处理与地方政府及村民的关系,避免产生矛盾和激化矛盾。

15.乙方不得以甲方项目部或项目部工程处、队等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乙方对外签订的合同责任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16.及时发放所雇佣民工的工资,严禁拖欠民工工资。因拖欠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影响或恶劣后果的,其责任由乙方自负,给甲方造成影响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应责任。乙方必须对所使用的民工就工资发放,运行妥善解决,春节前甲方对乙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必须优先考虑民工工资。

17.建立完善的质量自控保证体系,配备必要的测量、试验设备、仪器及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工地试验室。

第十一条 工程质量

1.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按甲方贯标的要求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设立专职质检人员,负责工程质量的管理和检查,服从甲方在质量方面的统一管理。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工程设计文件、现行技术规范及相关工程施工规范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专业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的抽查和重点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检查条件。

3.乙方所承包的工程,按本工程技术规范检查验收,工程质量保证合格率100%,优良率达到95%以上,并达到甲方项目质量计划的质量目标。

4.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若返工后仍达不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给于_________元/次的罚款。

5.甲方对乙方有质量否决权,乙方服从甲方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奖惩。

6.乙方配合甲方做好质量检查、质量评定资料的填写与签认,并服从甲方的指导和监督。

7.乙方的质量管理(包括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措施、过程控制)及其资料要与甲方保持一致。

8.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实施工程全面创优,乙方要服从甲方有关此方面的安排和部署(包括技术措施),由此而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9.严格现场管理,做好文明施工,积极配合甲方接受甲方、监理、业主等组织的各种检查,项目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和环境保护。清理和环境保护的标准按甲方与业主的合同要求办理,达不到该标准,按甲方核定的造价进行扣款;由于现场文明施工而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第十二条 工程检查与签证

1.甲方专业工程师在对工序检查前,乙方应严格自检。

2.乙方自检合格以后,按规定格式填写工序检查证及附件后(检查证的填写格式及其完备性、文整要求要服从甲方的指导与监督检查,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通知甲方专业工程师到现场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下道工序施工。检查不合格或检查证及附件与实际不符,甲方专业工程师不予签证,待乙方改正后重新检查,合格后方可签证。

3.乙方未按规定通知甲方专业工程师到现场进行检查即进行检查即进行后继施工的工程需要新检查及返工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并给予乙方不少于__________元/次的处罚。

第十三条 进度计划

1.乙方应在收到图纸5天内,根据合同的总要求和分阶段工期要求及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工程总体施工计划,并报甲方审核。

2.乙方在接到甲方下达的年度、季度施工计划5天内,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细化的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并于每月20日前提出下一个月的工程进度计划。

3.乙方必须按甲方下达的施工计划完成任务若无不可抗力影响当月完成不足下达计划的80%,当月不予计量支付,并按差额的3%进行处罚。为完成甲方下达的计划,但完成超过计划的85%,不进行奖罚。

4.甲方下达的施工进度计划(包括阶段性施工计划),使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5.甲方根据业主要求的工程实际需要安排的阶段性施工计划,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6.乙方必须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开工。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合同开工日期前10天,书面向甲方提供延期开工理由和要求的报告。甲方如不同意延期开工的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的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7.在必要进甲方可书面要求乙方暂时停止施工。并在5天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在接到甲方代表书面复工通知后继续施工。

8.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或未能按甲方及业主阶段性工期要求完成全部或部分工程应承担逾期完工的责任,工期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格的0.5%/天向甲方支付拖延违约金。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进度滞后,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审核,甲方同意后工期方可顺延。

9.乙方无任何理由要求总工期顺延(甲方同意例外)。如总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顺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负责。

10.甲方不承担乙方任何赶工费用。

第十四条 安全施工

1.在施工中,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行业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重视施工现场作业安全,制定安全措施,做好特殊工种的劳动保护工作。

2.乙方负责施工范围内的安全事故处理及一切安全责任。乙方必须安排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段内的一切安全,经常检查设备、机械、安全标志的完好情况,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3.为了保护工程、保障施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在必要的地点和时间内,乙方应设置照明、安全警戒标志和看守。同时做好劳动保护保证措施及相应工程项目要求的硬件措施,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4.一旦发生伤亡事故,乙方必须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急救机构,甲方代表应按规定向上级安全、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甲方应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所有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5.乙方必须接受甲方进行施工技术安全措施的监督、检查。

6.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规,为所属施工人员、施工财产购买相关保险,并将所买的人向保险和工人身份证复印件交到甲方计划部门。乙方因施工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人身作亡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自负。乙方因自身看守不当造成财产损失,责任由乙方自负。

7.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条件,绝对服从甲方的统一部署。

8.乙方对本承包工程的安全负责,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承包期间,承包签约人即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承包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部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处罚;设立安全组织机构和专职检查员,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管理、教育;在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必须采取必要的防护和安全保障措施,以保护工程周围居民和建筑物的安全,并承担所需的费用,若因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负现补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第十五条 设计变更增减

1.当现场设计变更、增加工程数量时,乙方应立即提出书面报告报甲方技术和计划部门审批,并要得到甲方负责人的签署认可。若因乙方未能及时报告造成工程量无法准确计量,甲方将不予认可。如乙方自行增加或改变设计,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

2.当现场设计变更、减少工程量时,甲方按业主通知或批复的工程量相应减少,计量与结算时按减少后甲方工程部门复核过的实物工程量计算。

3.若无甲方变更通知书或者甲方签认的书面变更通知,一切增加的工程数量均视为无效。

4.变更工程项目如果分包清单中有单价,招待分包清单单价;如清单无合适单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施工方法的改变一律不予调价。

第十六条 环境保护

1.乙方在施工中取土、弃土、排污等必须按设计文件和甲方与当地相关部门签订的有关协议和要求进行处理。

2.乙方应在施工中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避免和减少因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一旦发生,其后果乙方自负,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必须避免乱拉、乱弃、乱排,由此发生的纠纷、处理费用及其后果责任由乙方自负)。

第十七条 文物保护

在施工中发现文物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立即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尽快通知甲方,并由甲方与管理部门协商处理意见,在12小时内通知乙方。延误工期时,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补救措施。

第十八条 工程转包与分包

本工程不允许分包或转包,若乙方违反这一规定,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第十九条 违约

1.因甲方责任和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的,合同工期顺延,没有费用补偿;乙方也郑重承诺:决不因合同工期延长而向甲方索赔、追加任何费用。

2.因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或返修,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影响工期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因乙方责任导致工程不能继续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若乙方不经甲方同意而自行终止合同,甲方有权只按乙方所完成合格工程的工程量的60%予以支付,剩余的40%作为甲方对乙方的违约罚款,不再支付给乙方,同时没收履约保证金。

5.若乙方在施工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给甲方工程施工和企业信誉造成了不良影响,视为乙方违约。

6.禁止乙方通过各种关系给甲方在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中施加压力,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7.乙方进场的机械未经甲方许可不得随便调离本工地,若中途发现乙方施工机械私自调离本工地,视为违约,并按照合同进行处罚,直至将乙方清除出场。

第二十条 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坚持文明施工,争创标准化施工现场,满足业主、监理及甲方的要求,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2.若因乙方现场施工不能符合标准化现场施工的要求,造成甲主受到相关单位的批评及处罚,甲方将在原处罚基础上加倍处罚乙方。

3.乙方应新生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习惯,严禁发生有损甲方企业形象的事情,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___________元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 其他事项

1.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开展廉政教育,配合甲方做好廉政建设工作,杜绝经济犯罪行为的发生。

2.乙方应配合甲方及当地政府做好防非典、防禽流感和其他突发疫情的防疫工作。

3.本工程水费、电费、人员交通住宿治安卫生费均由乙方自负。

4.若乙方达不到甲方质量或进度要求,并且不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甲方将进行任务调整。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此费用从乙方计价款中扣除。

5.乙方服从甲方的项目管理及其相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创优规划、质量计划、奖惩措施等所有相关方面的管理。

6.乙方要自行做好所承担的所有工程项目及其相关的成品、半成品的防护和保护工作,并遵守甲方作出的有关此方面的要求,由于防护和保护不利造成损失,其费用及后果乙方自负。

7.乙方不得做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的行为。

8.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严禁利用场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如有发现,乙方自负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9.乙方不得自行与业主、设计、监理部门发生直接联系,如需要联系,应提前通知甲方,由甲方统一办理。

10.除非甲方确定认可,甲方不增加任何技术措施费用。双方理解为合同单价已经包括了与此相关的一切费用。

11.乙方必须做好有关本工程的技术资料、合同单价、施工合同、支付情况、验工计价资料等的保密工作,严禁向无关人员(包括其他施工队伍、地方有关部门和人员、甲方未明确的知情人员等)泄密,如果发生泄密情况,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自负,同时甲方有权视具体情节对乙方进行任何惩罚(包括终止合同)。

第二十二条 补充协议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根据实际和需要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经双方确认的电报、会议纪要、施工图表、技术交底部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三条 合同附件

1.附件一:《工程量清单》(数量为暂定)

2.附件二:《甲方材料设备单价汇总表》

3.附件三:《人员、机械台班单价表》

4.附件四:《人员、设备进场时间表》

第二十四条 争端与解决

1.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乙方违反合同的约定,对方均可提出协商,协商不成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诉讼。

2.在本工程业主没有拨付保留金前,乙方不能以甲方拖欠工程款为由到法院起诉。

3.本合同发生诉讼,选择法院是_________ 省________市人民法院。

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由甲方、乙方均签章之日起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并将工程结算费用支付完毕后合同终止。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签约地点:_____省____市

乙方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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