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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单价补充协议【推荐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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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补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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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20xx年9月10日签订的锦绘新都C、D、E、F、J栋施工合同后C、D、E栋已于20xx年9月10日顺利开工而F、J栋工程施工因修建的沿河道路不通,部分拆迁工作而到位,加之近期节假日阴雨天气较多等原因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确定施工、竣工日期推延到20xx年7月10日。

本协议一式6份,甲方4份,乙方2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补充合同与原20xx年9月10日签订的,锦绘新都C、D、E、F、J栋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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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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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天

第四条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发包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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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工程量增加补充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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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必须按照建筑工程监理规范认真履行职责,直至本项目完工.必须继续执行甲、乙双方签订的>的具体规定。

二.本协议为双方签订的>的延续,直至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完毕,包括原合同规定的内容。绿化、道路等工程不再另行聘请监理。

三.本协议有效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本项目竣工验收,费用按月包干结算的方式。

四.监理费用

按月计算,包干价格为__________万/月.乙方必须保证监理人员5人以上,如遇工程进度加快,乙方必须机动增加监理人员,以保证工程质量。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监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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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工程补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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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甲方)

承包人: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了《建设施工合同(一期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合同编号:20xx字185,承包人已进场开始施工,由于合同中有些内容没有细则执行,需要制定详细的细则执行,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作为《一期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编号:20xx字、号)的补充,共同执行,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一条 承包人的工作

承包方需要及时报送各种资料:

1、开工报审,取得正式开工令需在20xx年9月1日前完成。

2、工程中间验收,工程每项的中间验收后三个工作日内办完手续和提交完资料;

3、隐蔽工程验收,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办完手续和提交完资料;

4、竣工资料须在竣工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办完手续和提交完资料。

第二条、工程变更问题

在发生工程变更要及时汇报业主及设计公司,变更签证要在三十个工作日内上报,逾期不报,过后上报集团公司不批准的,则变更所增加的工程量及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第三条 处罚约定

以上规定资料在规定时间内不提交按拖一天扣进度款1000元

第四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按原合同执行

第五条、其他

1.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规定的义务后即行终止。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2.未尽事宜,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

经办人: 经办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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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工程补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72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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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商住楼工程,在双方于年 月日签订的编号为的《施工合同》中的专用条款之第47条补充条款部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一、合同承包范围:

1.1 以施工图图示内容和变更内容详见2.4条款为准进行施工(不含门窗、桩基)。

1.2 具体承包内容如下:

1.2.1土建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屋面工程、防水工程、初级装饰工程(不含门窗)。

1.2.3安装工程:室内暖通工程、室内给排水工程、室内照明工程、防雷接地工程、电话电视网络配管及箱体预留管、消防工程的预埋预留工程、智能化工程预留预埋工程、供配电预留预埋工程、太阳能热水器预留预埋工程。

二:合同价款的确定及调整

2.1:采用固定合同价

工程按固定总价合同一次包死,固定合同总价 万元(其中:8#楼固定合同总价 万元,11#固定合同总价 万元,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等各种税费),钢材采用固定数量调整,8#楼钢材总用量为:吨,11#楼钢材总用量为:吨;钢材的市场价与07年十一期信息价上下浮动超过5%时可按超出部分给予调整,其余不予调整(包括政策性调整);

2.2:工程变更签证须经甲方、设计、监理等单位签字盖章后生效,增减价款20__年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估价表和99装饰定额按(定额基价+材料差价)(1+税金)计算;对门窗暂定价部分须经甲方指定品牌和质量标准,经甲、乙双方询价后,按所询价格计取后由乙方负责施工和管理.

2.3甲方有权对下述工程进行分包:

土建部分:桩基工程、门窗安装(包括不锈钢及铁艺栏杆)。

安装工程:消防工程、电视电话网络工程、智能化工程、供配电工程(单元电表箱上端部分)、给水水表前端等。对甲方所有分包的工程,乙方不计取肢解索赔费用及配合费用。

2.楼标书编制说明

2.4.1工程量计算依据:楼是按施工图纸以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图集。

2.4.2采用定额:

2.4.2.1土建定额套用依据:20__年《安徽省综合估价表》;

2.4.2.2装饰定额套用依据:1999年《安徽省建筑装饰综合估价表》;

2.4.2.3费用定额套用依据:20__年《安徽省建筑费用定额》;

2.4.2.4 20__年《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补充定额估价表》;

2.4.2.5 (20__)《安徽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2.4.2.6《关于调整执行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实施意见》造价[20__]33号;

2.4.2.7(20__)安徽省建筑节能定额综合单价表;

2.4.2.8工程类别:土建装饰按综合取费15%、水电按55元/平方计入总价;

2.4.2.9材料价格:20__年阜阳工程造价11期阜阳市场价信息。

2.4.3其他说明:

2.4.3.1 x楼1-9轴3-6层厨房间隔墙图纸标注不明,暂未计算。

2.4.3.2 厨房间排气道已计算,暂按35元/M计价。

2.4.3.3 外墙面乳胶漆暂按13元/M2计取税金,外墙面砖22元/M2计算。

2.4.3.4 所有户内门、窗均未计算。

2.4.3.5 层面瓦暂按30元/M2(只计取税金,已包括瓦基层)。

2.4.3.6 三层平面女儿墙面高度未注明,暂按0.7M高计价。

2.4.3.7 外墙胶粉颗粒保温面砖面层60元/M2(只计取税金),乳胶漆面层保温50元/M2(只计取税金)。

2.4.3.8 外墙面砖,乳胶漆标注不详,1-5层外墙暂按面砖计算,6层以上外墙及阳台栏板,阳台柱暂按乳胶漆计算。

2.4.3.9 所有栏杆按55元/M2计算,均只计税金。

2.4.3.10 x楼10-43轴3-6层墙体为砼空心切块,暂按粘土实心砖计算。

2.4.3.11 图纸层高2.8米,现改为层高2.9米,按层高2.9米计算。

2.4.3.12 x楼二层平面图E轴外栏板无详图未计算。

2.4.3.13 x楼进深变更增加0.3米,已计算。

2.5 楼 + 0.00相当于绝对标高31.35米。8#、11#楼阁楼部分按高度增加1.2米计入预算。

2.6 人工费、机械费及材料价格(钢材除外)按合同签订时的造价文件执行,不随市场及政策进行调整。

三、双方的权利和职责:

3.1、甲方代表及职责:

本工程甲方代表为 。甲方代表代表甲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甲方如另行委托其他人员代行上述全部或部分职责的,以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授权委托文件或书面通知为准。

3.2、乙方驻工地代表及其他人员:

乙方驻工地负责人为 ,代表乙方负责行使与甲方所签订的本工程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的履行。

乙方项目经理为 ,项目技术负责人为 ,其它管理人员名单按乙方的工程投标文件。

乙方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坚守施工现场;如需对人员、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变更,必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报经甲方同意。

四、合同工期:

4.1总工期为 天,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4.2该工期共分以下重要节点:

4.2.1一层顶板施工完毕,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4.2.2四层顶板施工完毕,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4.2.3六层顶板施工完毕,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4.2.4主体结构验收,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4.2.5六层以下内粉,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4.2.6外墙涂料施工完毕,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4.2.7水电暖通等安装工程施工完毕,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4.2.8竣工验收,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4.2.9竣工移交,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4.3乙方必须严格按监理及甲方核定的施工组织进度计划执行,并确保各节点完成日期。若达不到节点工期要求,单栋楼每延误一次罚款3万元;乙方最终确保总工期如约完成,除四层封顶、主体结构验收、竣工移交等三个必保节点外,其余节点如落后,但乙方在下一节点有效弥补后,甲方可退还相应节点罚款;累计罚款金额不超过30万元。

4.4 在施工关键工期线路上因下列原因造成合同工期逾期,且该逾期后果确属不可避免,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可相应顺延,但甲方不承担乙方窝工费及停工费。下列情况发生后三日内,乙方就导致工期延误的原因,向监理及甲方提出书面报告(一式三份),经总监理工程师及甲方代表签字确认,各方保留一份作为延期凭证。

4.4.1由监理及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导致工期延误;

4.4.2按施工承包合同定义的不可抗力(本合同定义以外的不可抗力的影响已由乙方在合同工期中综合考虑);

4.4.3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开工、停建、缓建、暂停施工(不含勒令停工)。

4.5、工期不顺延情况:

4.5.1、各种自然因素(如下雨、大风、高低温天气等);

4.5.2、停水、停电、节假日及地方性政策调整等因素对工期的影响(若一周内停电、停水累计超过8小时,工期予以顺延);

4.5.3、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施工安排不当导致设计变更以及擅自变更设计而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五:乙方责任

5.1甲方对项目经理及技术管理人员的要求

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中担任职务。进场施工后,招标人若发现项目经理及施工队伍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招标人将扣除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的10%;项目经理忽视工程质量、进度、难以胜任者,招标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对技术能力差、责任心不强的技术管理人员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并限时退出施工场地。

5.2工程质量:乙方必须确保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争创精品;

5.3乙方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5.3.1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5.3.1.1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甲方提供本工程详尽的施工组织设计。

5.3.1.2开工后每月28日前提供当月完成进度报表及下月计划。

5.3.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施工期间,因乙方原因发生工地安全、违法、违规事件,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

5.4 作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洁、道路畅通、不漏、不洒、不扬,对进出工地的车辆须派人及时进行冲洗清扫,防止污染交通道路。以上工作甲方有权检查,甲方要求整改部分,若乙方逾期未整改,则甲方即另行处理,并从工程款中扣除所发生费用的两倍作为罚金。

5.5 乙方在施工前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详细审阅设计文件,有责任发现并提出设计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文件的可实施性负责。若发现工程按现有施工文件或指令施工将要发生质量缺陷,应立即书面报告甲方。如乙方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建商本应发现上述疑问或错漏而未发现并继续施工,所导致的质量缺陷及由此产生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5.6 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和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等,工程建设中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运输至地面,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物。建筑垃圾按照甲方现场指定地点集中堆放,并定期清运,费用由乙方承担。

5.7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移交一年内),由于乙方原因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其它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给本工程的社会声誉造成影响,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每次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最高不超过5万元违约金(由甲方从乙方工程进度款或保修款中扣除)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8 乙方的施工进度滞后于工程的进度计划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一切积极措施赶工,若滞后计划工期达20天时,除乙方采取有效赶工措施符合工程进度计划外,甲方有权暂不支付工程进度款,且甲方可另行组织施工,由此引发的工程量以监理签字认可的为依据,费用以乙方承包单价两倍的价款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滞后除外。

5.9 安全与文明施工:乙方必须按政府职能部门和监理单位要求进行安全、文明施工,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5.10 甲方将施工用电接到变压器,变压器以后部分均由乙方负责,施工用水、施工场区道路及硬化、施工场地围墙等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11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本工程施工许可证,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还必须负责政府有关部门所收取的噪音费、水资源费及本工程检验、检测的一切费用。

5.12 乙方应严格执行联合公约及处罚规定。

5.13 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及时成立项目指挥部,配足相关人员,应将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及时报与监理单位和甲方进行审核,对不合格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乙方接到撤换通知后应及时更换,如乙方严重不负责,造成工程质量下滑和有重要安全隐患不按要求及时消除或工期严重滞后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5.14 乙方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监理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8小时向监理部请假、并在获得监理部同意后方可缺席。无故缺席按甲方现场管理制度处罚。

六:付款方式:

6.1. 三层封顶付合同价的 15 %,四层封顶付合同价的 25 %主体封顶验收合格付合同价 15 %,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供齐全的竣工备案资料后付合同价的 25 %,交付使用6个月付合同价的10 %(期间进行工程竣工结算),竣工验收一年内付合同价的5%(除留5%保修金外,保修金三年内无息返还);若乙方发生严重的质量或安全事故,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直到彻底消除事故隐患,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直到工期彻底赶上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其余不予顺延;

6.2、工程价款支付:

6.2.1 若乙方发生严重质量事故或严重安全事故(按国家有关安全质量事故规定进行界定),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进度款。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甲方将暂停支付当期工程进度款。下一期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应在乙方将工程进度调整到甲乙双方约定的工程进度计划范围内后,甲方才恢复支付工程进度款。 七:材料采购:

7.1、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品牌采购并且在采购前15天将样品及价格送监理工程师及甲方代表认可后方可采购。

7.2、甲方对于暂定价格材料及主要材料价格表中的材料认为有必要自行采购时,乙方应予以支持。 八:工程变更及签证:

8.1、工程变更及签证必须注明:事由、工作范围及部位、具体作法、尺寸、工程数量和费用组成。签证文字的表述应做到鲜明、准确,必要时应附图,且在签证单结尾处注明此项后无内容。

8.2、本工程的所有变更及签证,均应经甲方指定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生效,甲方、监理、施工单位均应保留原件。

8.3 甲方有权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

8.4、乙方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应及时通知甲方工程部、监理部和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或甲方)提供设计变更文件,经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签字批准后实施。

8.5、需办理签证的隐蔽工程,乙方应在隐蔽前三天填写签证单,并由监理工程师及甲方代表确认。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量无法核实,则不予办理签证。

8.6、乙方应在设计变更实施前48小时向甲方提交书面报价,由甲方及监理审核,按审核后的造价决算,否则不予办理签证、不予认可。

8.7、临时用工签证应明确: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工作时间、工作人数及用工价格。

8.8、办理签证时,乙方应提供经甲方确认的有关方案或数据原件,签证单原件一式四份。

九:质量保修责任:

9.1、因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导致业主退房、要求甲方给予赔偿等,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9.2、保修期内的维修:一般性维修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紧急事故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8小时内到达现场抢修;业主收房后出现渗漏水、有水区域返水,乙方应在16小时内修复。

9.3 乙方未及时维修或未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权自行请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所有修复费用及赔偿费用在支付乙方质保金时扣除,但不等于解除乙方应负的责任。

9.4 乙方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取得业主和甲方(或物管公司)的验收签字。

十:销售配合

甲方将根据销售需要,安排施工现场不定期对社会开放。乙方在开放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并作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十一:合同解除

11.2.1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发生,甲方有权书面通知解除合同,通知自送达乙方后生效,并于合同解除后7日内退场;

11.2.1.1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11.2.1.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擅自停工、窝工或因其他乙方原因致使合同约定的工期根本无法达到的;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监理及甲方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11.2.1.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已完工程质量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经监理及甲方要求整改却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的,或整改后质量仍无法达到合格要求的;

11.2.1.4将乙方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11.2.1.5乙方提供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监理及甲方要求乙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退场,而乙方拒绝执行;

11.2.1.6乙方因其他法律纠纷或行政违法,有关司法部门要求甲方停止向其支付工程款或协助执行工程款的,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11.2.1.7乙方擅自更换本工程项目经理,经甲方提出异议后一个月内不纠正的。

11.3因乙方的过失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乙方并应赔偿甲方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11.4合同解除后,已完成的工程量按如下方式结算:工程量按已完成的合格工程的数量计算,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不予计算支付该部分的工程款。

11.5合同解除后,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后15日内退出工程现场;

11.6合同解除并不解除乙方对已施工部分的工程质量责任和保修责任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责任。

11.7总包管理及施工配合

11.7.1乙方须为甲方直接分包单位提供施工配合及总包管理服务,如不按约定内容提供配合及管理,或配合管理不及时,甲方有权另行处理,并从乙方进度款中扣除所发生费用,由此影响该项直接分包工程施工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若甲方直接分包单位不配合乙方,甲方另行处理。

11.7.2乙方应依据总体计划按月提供对各分包工程的时间节点要求,并严格执行甲方审定或安排的施工进度计划,减少或避免各工种、工序之间的干扰和矛盾,协调解决施工中的问题。

11.7.3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及时为各分包单位提供材料吊装、堆放场地等条件。

11.7.4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及时为各分包单位提供工地现有的垂直运输、脚手架等供各分包单位使用,如需拆除应报甲方批准。如甲方直接分包单位要求专用脚手架等,乙方应积极配合。

11.7.5应为各分包单位提供现场施工用水、用电接点,提供临时加工场地等;施工现场用电应提供至各楼层电闸箱部位,以后部分由分包单位自行解决,分包单位用水、用电须经乙方同意,并承担相应费用。

11.7.6按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工程变更及有关规范等完成全部分包工程预留预埋,因乙方原因造成分包工程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返修并承担相应责任。

11.7.7乙方应负责对所有分包单位的竣工验收资料进行指导、收集工作。分包单位竣工资料按相关规定整理成册,提交乙方,所有需交质监站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由乙方统一进行整理归档。

11.7.8如乙方对甲方直接分包单位配合管理不好(如拒绝让分包单位使用运输设备、脚手架、水电接驳点等),甲方或监理工程师接分包单位的投诉经查证情况属实,甲方将根据情况严重性对乙方进行300至3000元的罚款。

十二:合同未尽事宜,根据承包意向书条款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十三: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十四: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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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工程施工补充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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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如期完成本工程,经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原设计为机械钻孔桩,现采用人工挖孔桩,乙方承诺如下:

1、按设计要求达到桩体施工质量合格。

2、确保安全施工,若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到位,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确保施工工期,满足施工进度所需的人员,至少12人每天以上,工期30天。由8月14日计算工期,其它因天气影响施工的因素,以现场签证为准。

4、由机械钻孔桩改为人工挖孔桩,无论任何因素,不再增加额外签证费用。

二、乙方确保按图纸,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材料有序堆放,若因乙方未按业主安监部、保卫部、工程部要求组织施工,所发生的停工整改通知,在整改期间所用的工日不予在工期中扣除,若因甲方调协不到位,所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签证给予顺延工期,窝工费按每人每天100元计取(不含管理人员)。

三、工期延误,每天考核20__元。

四、合同范围外的增项内容,以现场甲方负责人签证为准,计算增加费用。

五、原材料、砼,桩体等要求报验、报检的材料和项目,由乙方按监理的指定取样送检、报验。由甲方协调,检测、检验费由乙方负责。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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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电力工程合同补充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工程,全文共 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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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议内容补充部分为:

乙方责任:

1、乙方在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保证甲方_______________项目具备通电条件。

甲方责任:

1、原合同中的一期合同总价(人民币贰佰伍拾万元)保证在项目通电前付清。具体付款时间及金额为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付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付30万元,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付40万元,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付70万元。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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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电力工程的补充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工程,全文共 159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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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号:

合同签字时间及地点:

合同生效日期:

合同双方:(需方名称)(以下简称需方)

---(供方名称)-----(以下简称供方)

供需双方达成协议,并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l.定义

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

1.1“需方”是指(需方法定名称),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

人的受让方。

1.2“供方”是指(供方法定名称),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

人的受让方。

1.3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1.4“合同价格”是指在本合同4款中规定的部分。

1.5“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18款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1.6“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设备及其与电厂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安装、

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种软

件)和本合同附件3规定的用于合同电厂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件。

1.7“合同设备”是指供方根据合同所要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

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如本合同附件2所列示和规定。

1.8“监造”是指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由需方委托有资质的监造单位派出代

表对供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关键部位进行质量监督,实行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

此种质量

监造不解除供方对合同设备质量所负的责任。

1.9“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按本合同附件5

规定所进行的试验。

1.10“初步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已达到了合同附件1规定的性能供证

值后需方对每台机组合同设备的验收。

1.11“最结验收”是指需方对每一机组的合同设备保证期满后的验收。

1.12”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天”是指24小时;“周”是指7天。

1.13“电厂”是____发电民

1.14“技术服务”是指由供方提供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设备监造、检

验、土建、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运行.检修时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

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

1.15“现场”是指位于__,为需方安装合同设备所在地。

1.16“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合同设备名称)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

品备件和足够_折运行使用的备品备件。

1.17“试运行”是指单机、整机或各系统和域设备在调试和电厂试运行阶段进行

的运行。

1.18“机终”是指锅炉、汽轮机、汽轮发电机和附属设备组成的一套完整的设备。

1.19“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签名的文件。

1.20“分包商“或”“分供货商”是指由供方将合同供货范围内任何部分的供贷分包

给其他的法人及该法人的继任方和该法人允许的受让方。

1.21“最后一批交货”是指该批货物交付后,使得合同设备的已交付的货物总值达

到合同设备价格98%以上;并且余下未交的设备不影响机组的安装、调试和性能验收试

验。

1.22“设备缺陷”是指供方因设计、制造错误或疏忽所引起的本合同设备(包括部

件、原材料、铸锻件、原器件等)达不到本合同规定的性能、质量标准要求的情形。

2.合同标的

本合同所订设备将用于(工程项目名称)工程。

2.1设备名称、规格(型国)、数量

设备名称:

设备规格(型号):

数量:

2.2凡供方供应的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并且是成初可靠的。

2.3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按本合同附件1。

2.4供方提供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按合同附件2。

2.5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按合同附件3。

2.6供方投供的技术服务按合同附件7。

2.7供方提供设备的运输及保险。

3.供货范围

3.1合同供货范围详见附件2。

3.2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但在执行合

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目确实是供方供货范围中应

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附件1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供方负责

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实上百不发生费用问题。

4.合同价格

4.1本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为___万元(大写:__._)。

其中第一套合同价格为

万元,第二套合同价格为_万元

本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设备(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等费用,

还包括合同设备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

4.1.1合同设备价格为万元,其中第一套合门设备价格为___万元第二

套合同设备价格为万元。

本合同设备价格包括与设备有关的供方所应纳的税费、技术资料费从制造厂到始

发站(车上)洞头(船上)的运输、装卸、保险费及所有设备包装费。

4.1.2合同设备的技术服务费为_万元,其中第一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为

_万元,第二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为_万元

4.1.3两套合同设备到现场交货点的运杂费为 万元,其中第一套合同设备运

杂费为 万元,第二套合同设备运杂费为_万元。

4.1.4两套合同设备保险费为 万元,其中第一套合同设备保险费为_万

元,第二套合同设备保险费为_万元。

4.2合同的分项价格见附件6。

4.3本合同总价在合同交货期内为不变价。

5.付款

5.1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5.2付款方式:银行托收或汇票。

5.3合同设备款的支付:

5.3.1合同生效日期起个月内供方提交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的10%不

可撤销的履约保函和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1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需

方审核无误后___个月内支付给供方合同设备价格的10%(___万元)做为预付款。

5.3.2供方按交货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每批设备(部组件)运到交货地点,并将

该批设备的商业发票(金额为该批设备价格的80%,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清单、质

量检验合格证明、货运提单提供给需方,需方验明无误后天内,支付该批设备价格

的80%(_万元)。

5.3.3剩余合同设备价格的10%作为设备保证金待每套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没有问题,

供方报交下列单据经需方审核无误后需方在_个月内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价格的10%

(如有问题,应扣除相应部分);

(1)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价格1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件一式四份)

(2)该套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的复印件一式五份。

5.4技术服务费的支付。

5.4.1第一批设备交货后,供方提交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3o%的商业发

票(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需方审核无误后___个月内,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

技术服务费的30%(_万元)。

5.4.2每套合同设备通过该套机组性能验收试验,初步验收证书签署后,供方提交

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7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需方审核

无误后__个月内,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的70%(_万元)。

5.5 运杂费的支付

运杂费在设备交货时由供方分批向需方结算结算总额为合同规定的运杂费。

需方在

收到供方提交的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个月内需方支付给供方该批运杂费。

5.6 付款时间以杰方银行承付日期为实际支付日期著此日期晚于规定的付款日期,

即从规定的日期开始按本合同1114款计算迟交违约金。

6.交货和运输

6.1 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及交货顺序应满足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进度和顺序的要求

应保证及时和部会的完整性。

分部套交货时间见附件4。

6.2 交货地点合同设备的交货地点为需方电厂铁路专用线指定地点(车上)/码头

(船上)(具体交货地点)。

6.3 合同生效后个月内,供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4的规定向需方提供每批货物名称、

总重量、总体积和交货日期的初步交货计划及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总清单和装箱总清单。

在每批货物预订启运_天前及天前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66款中的各项内容通知需方。

6.4 每批合同设备交货日期以到货车/码头的到货通知单时间戳记为准。

此日期即

本合同1.1.9款计算迟交货物违约金时的根据。

6.5 供方须向承运部门办理申请发运设备所需要的运输工具计划,负现合同设备从

供方到现场交货地点的运输。

6.6 在每批货物备妥及装运车辆/船发出24小时内,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该批货

物的如下内容通知需方。

(1)合同号;

(2)机组号;

(3)货物备妥发运日;

(4)货物名称及编号和价格;

(5)货物总毛重;

(6)货物总体积;

(7)总包装件数;

(8)交运车站/码头名称、车号/船号和运单号;

(9)重量超过二十吨或尺寸超过9米_3米_3米的每件货物的名称、重量、体积和件数。

对每件该类设备(部件)必须标明重心和吊点位置,并附有草图。

(10)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

境因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

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

6.7 附件4中没有开列的货物应配合安装进度进行交货。

6.8 在保证期内和在保证期满后至第一次大修时止由于供方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供

应设备(或部件)的损坏或潜在缺陷,而动用了需方库存中的备品备件以调换损坏的设备

或部件,则供方应负责免费将动用的备品备件补齐,最迟不得超过___个月运到指定目

的车站/码头并且通告需见

6.9 供方应按附件1和附件3规定向需方分批提供满足电厂设计、监适、施工、调试、

试验、检验、培训、运行和维修所需的技术资料、按附件1和附件3的规定提供技术资料每

套合同设备_套。

应分别列出上述技术资料的清单及符合附件3规定的交付进度。

6.10 技术资料一般以邮寄方式递交,每批技术资料交邮局后,供方应在24小时内将

技术资料的交邮日期、邮单号、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件数及重量合同号等以传真或电报

通告需方。

6.11 技术资料以邮政部门提货通知单时间戳记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

此日期

将作为按合同11.10款对任何延期交付资料进行延期违约金计算的依据。

如果技术资料经

需方或需方代表检查后发现有缺少、丢失或损坏,且非需方原因供方应在收到需方通知后

___天内(对急用者应在__天内)免费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失的部分。

因需方原因发生缺少、丢失或损坏,供方应在接到需方通知后__天内(对急用者应在_

天内),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部分,费用由需方承担。

6.12 需方可派遣代表到供方工厂及装货车站检查包装质量和监督装车情况。

供方应

提前_天通知需方交运回期。

如果需方代表不能及时参加检验时,供方有权发货。

上述需

方代表的检查与监督不能免除供方应负的责任。

6.13 因需方原因要求供方推迟设备发货时(设备已制造完毕),由需方负担仓储费

及必要时的保养费。

并按本合同规定(视为供方已交货)支付议批设备的款项。

6.14 到货站(整车)/码头:____

(零担)/码头:____

6.15 收货单位:

6.16 技术资料邮寄地址:______

单位: ______

7 包装与标记

7.1 供方支付的所有货物要符合_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及国家主管机关的规定及

国家主管机关的规定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的坚固包装。

包装应保证在运输、

装卸过程中完好无损,并有减振、防冲击的措施。

若包装无法防止运输、装卸过程中垂直、

水平加速度引起的设备损坏,供方要在设备的设计结构上予以解决。

包装应按设备特点,

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雹、防锈、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

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

产品包装前,供方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

留异物,并保证本部件开全。

7.2 供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应标记清楚。

7.3 供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印

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目的站/码头;

(3)供货、收货单位名称;

(4)设备名称、机组号、图号;

(5)箱号/件号;

(6)毛重/净重(公斤);

(7)体积(长_宽_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为二吨或超过二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侧面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

心位置及起吊点,以便于装卸搬运。

按照货物的特点,装卸和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包装箱

上应明显地印刷有“轻放”、“勿倒置”和“防雨”等字样。

7.4 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

大件货物应

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7.5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

单、合格证。

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各一份。

另邮寄装

箱清单各二份。

7.6 附件2中列明的备品备件应按每套设备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一

次性发货。

7.7 备品备件应分别包装并按7.2款注明上述内容,专用工具也应分别包装。

7.8 各种设备的松散零星部件应采用好的包装方式,装入尺寸适当的箱内,并尽可

能整车发运以减少运输费用。

7.9 栅格式箱子/或类似的包装,应能用于盛装不至于被偷窃或被其他物品或雨水造

成损坏的设备及零部件。

7.10 所有管道、管件、阀门及其它设备的端口必须用保护盖或其它方式妥善防护。

7.11 供方和/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号樯明任何两个箱件。

7.12 对于需要精确装配的明洁净加工面的货物,加工面时采用优良,耐久的保护层

(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和损坏。

7.13 供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使用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和防潮的包装。

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供货、收货单位名称;

(3)目的站/码头;

(4)毛重;

(5)箱号/件号。

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项号、

名称页数。

7.14 凡由于供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

一经证实,供方均应按本合同11款的规定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

在运输中如发生货

物损坏和丢失时,供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保险公司交涉,同时供方应尽快向需方补供货物

以满足工期需要。

7.15 需方应对多次使用的专用铁路包装箱、包装架等,在该部件到货清点之后「_

个月]内返供方(费用由供方承担)。

8 技术服务和联络

8.l 供方应及时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设备监造、检验、土建、安装、

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运行、检修等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

程的服务。

8.2 供方需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指导需方按供方的技术资料进行安装、分部

试运、调试和启动,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

有关问题。

8.3 供方应在合同生效后__个月内以邮寄方式向需方提交执行8.1和8.2款中

规定的服务工作的组织计划一式两份。

8.4 在合同生效后_个月内,双方确定技术联络会的次数、时间和地点。

8.5 供方有义务在必要时邀请需方参与供方的技术设计,并向需方解释技术设计。

8.6 如遇有重大问题需要双方立即研究协商时,任何一方均可建议召开会议,在

一般情况下,另一方应同意参加。

8.7 各次会议及其他联络方式双方均应签订会议或联络纪要,所签纪要双方均应

执行。

如涉及合同条款有修改时,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批准,以修改本为准。

如有重

大技术方案和/或合同价格的修改,须报原合同审批单位审查同意后方可执行.

8.8供方提出并经双方在会议上确定的安装、调试和运行技术服务方案,供方如

有修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经需方确认后方可进行。

为适应现场条件的要求,需

方有权提出变更或修改意见,并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应给予充分考虑,应尽量满足需方

要求。

8.9 供需方有权将对方所提供的一切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资料分发给与本工程有关

的各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但不得向任何与本工程无关的第三方提供。

8.10 对盖有“密件”印章的供销方的资料,双方都有为其保密的义务。

8.11 供方的分包商需要合同设备的部分技术服务或去现场工作,应由供方统一组织

并征得绍方同意,费用应由其自行负担。

8.12 供方(包括分包与外购)须对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供货、设备及技术接口、技

术服务等问题负全部责任。

8.13 凡与本合同设备相连接的其它设备装置,供方有提供接口和技术配合的义务,

并不由此而发生合同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

8.14 供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应是有实践经验、可胜任此项工作的人员。

供方

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在本合同生效后_个月内提交需方予以确认。

需方有权提出更换

不符合要求的供方现场服务人员,供方应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需方认可的服务人员。

如果需方在书面提出该项要求__天内供方没有答复,将按11.11款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理。

8.15 由于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对安装、调试的技术指导的疏忽和错误以及供方未按要

求派人指导而造成的损失应由供方负责。

8.16 技术服务和联络的具体要求见附件7

9 质量监造与检验

9.1 监造

9.1.1 供方应在配合同生效日期起__个月内,问需方提供本合同设备的设计、制

造和检验标准的目录。

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应符合附件1和附件5的规定。

9.1.2 需方将委托有监造资质的监造单位进行设备监造。

电力工业部/国家电力

公司的指导下进行监造和出厂前的检验,了解设备组装、检验、试验和设备包装质量情况

并签字。

监造检验的标准为附件1和附件5所列的相应标准。

供方有配合监造的义务。

在监

造中及时提供相应资料和标准,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

9.1.3 监造的范围及具体监造检验/见证项目见附件5

9.1.4 供方必须为电力工业部/国家电力公司驻厂代表和监造代表的监造检验提供:

9.1.4.1 本合同设备投料时提供整套设备的生产计划及每一个月度实际生产进度和

月度检验计划。

9.1.4.2 提前_天提供设备的监造内容和检验时间。

9.1.4.3 与本合同设备监造有关的标准(包括工厂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实际

工艺过程和检验记录(包括中间检验记录和/或不一致性报告)及附件5规定的有关文件

以及复印件。

9.1.4.4 向监造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9.1.5 监造检验/见证(一般为现场见证)一般不得影响工厂的正常生产进度(不包

据发现重大问题时的停工检验),应尽量结合供方工厂实际生产过程。

若监造代表不能按

供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供方工厂的试验工作风正常运行,试验结果有效,但是监造代表

有权事后了解、查阅、复制检查试验报告和结果(转为文件见证)。

若供方未及时通知监

造代表面单独检验.需方将不承认该检验结果,供方应在需方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该项

试验。

9.1.6 监造代表在监造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规定的标准或

包装要求时,有权提出意见并暂不予以签字,供方须采取应改进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

无论监造代表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供方均有义务主动及时地向其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

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髦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监造单位不知道的情况下供方不得擅自处

理。

9.1.7 不论监造代表是否参与监造与出厂检验或者监造代表参加了监造与检验,并

且签署了监造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合同11款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

解除,也不能免除供方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

9.2 工厂检验与现场开箱检验

9.2.1 由供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包括分包与外购),在生产过移中都须进

行严格的检验和试验,出厂前须进行部套和/或整机总装和试验。

所有检验、试验和总装

(装配)必须有正式的记录文件。

以上工作完成之后,合格者才能出厂发运。

所有这些正

式的记录文件及合格证作为技术资料的一部分邮寄给需方存档。

此外,供方还应在随机文

件中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

9.2.2 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与需方一起根据

运单和装箱单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

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经双方代

表确认属供方责任后,由供方处理解决。

当货物运到现场后,需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检

验货物的数量、规格和质量。

需方应在开箱检查前__天通知供方开箱检验日期,供方应

派遣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需方应为供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

并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

如需方未通知供方而自行开箱或每一批设备到达

现场_个月后仍不开箱,产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担。

9.2.3 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供方原因(包括运输)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

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

为需方向供方提出修理和/或更换和/或索赔的依据;如果供方委托需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

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如果由于需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供方在接到需方通

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但费用由需方自负。

9.2.4 供方如对上述需方提出修理、更换、索赔的要求有异议,应在接到需方书面通

知后__天内提出,否则上述要求即告成立。

如有异议,供方在接到通知后_个月内,自

费派代表赴现场同需方代表共同复验。

9.2.5 如双方代表在合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由双方委托权

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双方权威检验机构联合进行检验。

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检

验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9.2.6 供方在接到需方按本合同9.2.2至9.2.5款规定提出的索赔后,应按9.2.7款的

规定尽快修理,更换或补发短缺部分,由此产生的制造、修理和运费及保险费均应由责任

方负担。

对于上述索赔,由需方从履约保函或下次付款中扣除。

9.2.7 由于供方原因而引起的设备或部件的修理或更换的时间,以不影响电厂建设

进度为原则,但最迟不得晚于发现缺陷、损坏或短缺等之后_个月,否则按11.11款处理。

9.2.8 需方对到货检验的货物提出索赔的时间,不迟于货物抵达电厂设备储放场之

日起的_个月。

9.2.9 上述9.2.2至9.2.8款所述的各项检验仅是现场的到货检验,尽管没发现问题

或供方已按索赔要求予以更换或修理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合同11款及附件1的规定应承担

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

10 安装、调试、试运和验收

10.1 本合同设备由需方根据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

装、设试、运行和维修。

整个安装、调试过程须在供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指导下进行。

要工序须经供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签字确认。

重要工序由供方提供(见附件7)。

安装、

调试过程中,若对方未按供方的技术资料规定和现场技术腋务人员指导、未经供方现场技

术服务人员签字确认而出现问题,需方自行负责(设备问题除外);若需方按供方技术资

料规定和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供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签字确认而出现问题,供方承

担责任。

10.2 本合同设备安装完毕后的验收工作按照附件1、5的要求进行。

10.3 合同设备的安装完毕后,供方应派人参加调试进行指导,并应尽快解决调试中

出现的设备问题,其所需时间应不超过_个月,否则将担11.ll款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理。

10.4 性能验收试验应在每套机组全部设备运转稳定,达到额定出力连续稳定运行

168小时完毕后__个月内进行,这项验收试验由需方负责,供方参加。

性能验收试验完毕,每套合同设备达到本合同附件1所规定的各项性能保证值格标后,

需方应在__天内签署由供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如果合同设备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1、5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按1o.6款和

11.6款办理。

10.5 在不影响本合同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条件下,如有个别微小缺陷,供方在双

方商定的时间内免费修理上述的缺陷,需方则可同意签署初步验收证书。

10.6 如果第一次性能验收试验达不到本合同附件1.5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性能保

证值,刚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澄清责任,由责任一方采取措施并征第一次验收试验结

束后_个月内进行第二次验收试验。

10.7在第h次性能验收试验后,如仍有一项或多项指标未能达到本合同附件1、5所规

定的性能保证值,双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责任:

如属供方原因,则应按本合同11款执行;

如属需方原因,本合同设备应被认为初步验收通过,此后_天内由需方代表签署,

由供方代表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此时供方仍有义务

与需方一起采取措施,使合同设备性能达到保证值。

10.8 每套合同设备最后一批交货到达现场之日起_个月内,如因需方原因该合同

设备未能进行试运行和性能验收试验,期满后即视为通过最终验收,此后__天内应由

需方签署并由供方会签本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在合同设备稳定运行168小时后如果由于需方原因造成的性能验收试验的延误超过

__个月,则此后_天内需方应签署并由供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

10.9 不管合同设备性能验收试验进行一次或二次,需方将于初步验收证书签发之

日起至一年并完成索赔后止_天内按照11.4款的规定签发最终验收证明书。

10.10 按1o.4款及10.7款出具的初步证书只是证明供方所提供的合同设备性能和

参数截至出具初步验收证明时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视为供方对合同设备中

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解除的证据,同样,最终验收证

书也不能被视为供方对合同设备中存在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应负责任的解

除的证据。

潜在缺陷指设备的隐患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在制造过程中被发现,供方对纠正

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其时间应保证到一年保证期终止后到第一次大修时(通常为一

年)。

当发现这类潜在缺陷时(经双方确认),供方应按照本合同68款及11.3.1款的规

定进行修理或调换。

10.11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任何时候,对由于供方责任需整进行的检验、试验、再

试验、修理或调换,在供方提出请求时,需方应作好安排进行配合以便进行上述工作。

方应负担修理或调换及其人员的费用。

如果供方委托需方施工人员进行加工和/或修理、

更换设备,或由于供方设计图纸错误或供方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错误造成返工,供方应按

下列公式向需方支付费用;(所有费用按发生时的费率水平计费)

p=ah+m+cm

其中:p_总费用(元)

a_人工费(元/小时人)

h_(小时人)

m_材料费(元)

c_台班数(台 班)

m_每台设备的台班费(元/台 班〕

11保证与索赔

11.1 保证期一般是指合同设备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一年(签最级验收证书)或

供方发运的最后一批交货的设备到货之日起_个月(签最终验收证书)。

二者以先到日期

为准。

该保证期的具体内容按10款和11款有关条款执行。

11.2 供方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设备是全新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成熟的、质量优

良的,设备的选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

供方保证根据本合同附

件3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完整统一和内容正确、准确的并能满足合同设备的设计、安装、调

试、运行和维修的要求,合同设备在投产后的第一年内,年可用小时数要求大于6500小

时;第二年及以后年可用小时数要求大于7500小时,年强迫停机率小于2%,供方为合同

设备承担的保证期应到需方出具最终验收证书时止。

11.3.1 本设备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供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和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

由于供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和疏忽,造成工程返工、报废,供方应立即无偿更换和修理。

如需更换,供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更换的一切费用,更换或修理期限应不迟于

证实属供方责任之日起的__个月内,否则,应按11.ll款处理。

11.3.2 由于需方未按供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和供方现场技术服务人

员的指导而进行施工、安装、调试造成的设备损坏,由需方负责修理更换,但供方有义务

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对于需方要求的紧急部件,供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

费用均由需方负担。

11.4 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满后,由需方在_天内出具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最终验收证书

交给供方。

条件是:在此期间供方应完成需方在保证期满前提出的索赔和赔偿。

但供方对

非正常维修和误操作以及由于正常磨损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11.5 在保证期内,如发现设备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如属供方责任,则需

方有权向供方提出索赔。

如供方对此索赔有异议,按9.2.4条款办理。

否则供方在接到需方

索赔文件后应立即无偿修理、更换、赔款或委托需方安排大型修理。

包括由此产生的到安

装现场的更换费用、运费及保险费由供方负担。

11.6 如由于供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合同设备停运或推迟/安装

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修理或更换所延误的时间做相应的延长。

11.7 由于供方责任,在9款规定的性能验收试验后,如经第二次验收试验(由于供方

原因)仍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1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招标时,供方应承担违约金,其计

算方法通常根据各种设备经济指标保证值按成本法、煤耗加补偿装机法计算。

以汽轮机为例

(1)如果汽轮机热耗高于保证值,每增高4.18kj/kwh,供方向需方支付_万元人民币

的违约金。

(2)汽轮机在铭牌工况(夏季工况)条件下出力每降低1mw.供方向需方支付_万元人

民币的违约金。

(3)如果汽轮机在额定转速下各轴承的振动每高于保证值0.01mm,供方向需方支付_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如上述任何一项的违约金比率超过以上条款指出的违约金比率的五倍时,需方有权要求

供方以更大的违约金比率来支付违约金,其具体违约金比率可由双方协商决定。

如果达

不成协议,供方在需方同意的时间内尽快提供需方满意的替换件。

供方提交违约金后,仍有义务向需方提供技术帮助,采取各种措施以使设备达到各

项经济指标。

每套合同设备按照以上(1)至(3)项累积计算的最大违约金总金额将不超过每套

合同设备总价的10%。

供方支付全部违约金或者供方提供的满意的替换件被需方接受之

日,即为需方承认设备可以初步验收并出具的初步验收证书之日。

11.8 如合同设备在保证期内发现属供方责任的十分严重的缺陷(如设备性能达不到

要求等)则其保证或将自该缺陷修正后开始计算一年。

11.9 如果不是由于需方原因或需方要求推迟交货而供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4规定的

交货期交货时(不可抗力除外),实际交货日期按本合同6.1款和动6.4款规定计算,需方

有权按下列比例向供方收取违约金:

迟交1-4周,每周违约金全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0.5%;

迟交5-8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1%;

迟交9周以上,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1.5%;

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

每套合同设备迟交货物的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5%。

供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供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

对安装试运行有重大影响的设备迟交超过_个月时,供方需方支付的违约金总额可超

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5%,与此同时,需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1.10 如由于确属供方责任未按本合同附件3的规定按时交付经双方确认同严重影响

施工的关键技术资料时,则每迟交一周,供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件,迟交时间的计算以

6.11款规定的为准。

11.11 如果由于供方技术服务的延误、疏忽和/或错误,在执行合同中造成延误,每

延误工期一周供方将向招方支付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5%。

且供方需求付由于供方技术服

务错误或违约造成绪万的直接损失。

11.12 供方对于根据本合同11.7、11.9、11.10、11.11款承担的每套合同设备违约

总金额不论单项或多项累计将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io%。

11.13 供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按合同所规定的相应义务。

11.14 如果由于需方原因,迟付货款,需方须按下列方式支付违约金;

迟交l-4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付金额的o.3%;

迟交9周以上,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付金额的1%;

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

需方除交付迟付款违约金外,还应支付迟交款的相应利息,每套合同设备迟付款违约

总金额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的5%。

11.15 本合同生效_月内,供方须向需力提供由供方主办银行开具金额为合同设备

价格_%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以需方为受益人其格式见附件10。

12保险

12.1 供方须对合同设备,根据水运、陆运和空运等运输方式,向保险公司以供方为

受益人投保发运合同设备价格110%的运输一切险,保险区段为供方仓库到工地交货(包

括卸货)后90天止。

12.2 供方须对合同设备的关键部件的加工制造过程向保险公司投保合同设备关键部

件价格110%的,以供方为受益人的设备制造质量险,投保范围为制造过程中合同设备发生

制造质量问题和/或车间内搬运等损坏和现场安装、调试、运行直至保证期满出现的设备质

量问题。

13 税费

13.1 根据国家有关税务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供方应该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

由供方承担..

13.2 本合同价格为含税价。

供方提供的设备、技术资料、服务(也包括运输)、进

口设备/部件等所有税费(包括保险费)已全部包含在合同价格内,由供方承担。

i4外包与外购

14.1 供方未经需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内的设备/部件进行分包(包括主要部件

外购)。

供方需分包的内容和比例应征得需方同意,否则不得分包。

14.2 供方将本合同范围内的设备/部件的内容和比例提交需方同意后,在本合同生

效_个月内,将此部分设备/部件的分包商预选名单、分包商资质材料、提交给需方。

方收到供方提交的分包商文件后__个月内进行审查,审查同意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供方须在需方同意的分包涵名单中选定分包商,并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需方。

14.3 分包(外购)设备/部件的技术服务技术配合接8.10、8.11、8.12款的规定办理。

14.4 供方对所有分包设备、部件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责任。

14.5 分包与外购内容见附件8。

15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

15.1 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

方的修改。

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

该项建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如果该项修改改变了合同价格和交

货进度,应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书后的_个工作日内,提出影响合同价格和/或交货期的

详细说明。

双方同意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

签字并报原合同审查单位审查后方能生效。

将修改后的有关部分抄送原合同有关单位。

15.2 如果供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需方将用书面通知供方供方

在接到通知后_天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作出修正,如果认为在_______

天内来不及纠正时,应提出修正计划。

如果得不到纠正或提不出修正计划,需方将保留中

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份的权利。

对于这种中止,需方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而发

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供方负担。

如果供方的违约行为本合同其它条款有明确规

定,则按有关条款处理。

15.3 如果需方行使中止权力,需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供方支付中止部分的款项,并

有权将在执行合同中预付给供方的中止部分款项索回。

15.4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计划调整而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供方和

/或需方可以向对方提出中止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

协商办理。

15.5 因需方原因要求中途退货,需方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设备

价格的10%-30%并赔偿供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15.6 因供原因而不能交货,供方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设备

价格的10%~30%并赔偿需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15.7 如果供方破产、产权变更(被兼并、合并、解体、注销)或无偿还能力,或为

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了经营其业务,需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供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

或合同归属人终止合同,或向该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合同归属人提供选择,视其给出

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证情况,执行经过需方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15.8 若15.7款考虑的情况确实发生,需方有权从供方手中将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作

接管并收归己有,并在合理期限内从供方的现场房屋中迁出所有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设计、

图纸、说明和材料,这些东西的所有权已属需方,供方应给需方提供全权处理并提供一切

合理的方便,使其能搬走上述这类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需方对这种终止合同直接或

间接引起的对供方的任何索赔不承担责任。

此外,双方应对供方已经实际履行的合同部分

评价达成协议,并处理合同提前结束的一切结果。

16.不可抗力

16.1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等)、

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动乱等等。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

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

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16.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

事件的情况以传真或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_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

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

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16.3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12o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本会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安装、试运行和验收等问题)。

17、合同争议的解决

17.1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

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

如仍不能解决,双方同意任何一方

可以提交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法院提出诉讼。

17.2仲裁地点为北京。

17.3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对方都有约束力。

17.4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除上述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另有规定外,应由败诉方承

担。

17.5在进行仲裁或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仲裁或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

履行。

18.合同生效

18.1本合同生效需满足下列条件: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

加盖合同专用章;

(2)本合同通过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加盖合

同审查章);(1000万元以下者核备〕

(3)本合同通过电力工业部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额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加盖合同

审查章);(此款适用于1000万元以上者).

(4)国家开发银行确认;(此款适用于开行定额定向贷款项目)

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签发“最终验收证书”)并理赔完毕贷款两清之

日止。

19复它

19.1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9.2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9.3合同双方承担的合同义务都不得超过合同的规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对另一

方作出有约束力的声明,陈述,许诺或行动。

19.4本合同列明了双方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条款。

任何一方不承担本合同规

定以外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

19.5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

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9.6本合同项下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

供给与合同设分和相关工程无关的第三方。

19.7合同双方应指定二名授权代表,分别负责直接处理“本合同设备”的技术和商

务问题。

双方授权代表的名称和通讯地址在合同生铲的同时通知对方。

19.8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的函电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书写并按对方下述地址派员

递送或挂号、航空邮寄、电报、传真或电传发送的,在取得对方人员和/或通讯设施接

收确认后,即被认为已经被对方正式接收。

19.9本合同一式正本4份,副本16份;供需双方各执正本1份;副本7份。

审查单位

正本2份,副本2份。

19.10本合同双方的地址如下:

需方供方

名称: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传:

开户银行:

帐号:

纳税人登记号:

签字:

需方供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签字人:签字人;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台同审查单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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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书样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189 字

+ 加入清单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建设工程项目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面积(包括土建工程、水暖工程、电器工程):共计_________平方米。

4.承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6.工程价款和费用的结算依据和付款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8.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9.工程质量:以施工图纸及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10.甲方主要义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乙方主要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违约责任:

(1)甲方因自己原因延付工程价款时,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额_________‰计算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竣工,每逾期一天,按未竣工程造价_________‰计算违约金。

(3)甲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技术资料的,乙方可以请求顺延工程日期,还可以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4)工程竣工后保险期一年。采暖工程保修期为一个采暖期,在保修期内,属承包方施工责任造成的如屋内漏雨、暖气不热、管道漏水等,由承包方负责免费修理。属发包方或设计责任造成的由甲方自理。

(5)因乙方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3.本合同附件:共_________份。

14.合同有效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办理交工验收和款项结清时为止。但保修一条除外。

15.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15份,承包方7份,发包方7份,由发包方送建设银行一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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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弱电工程补充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83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合同编号为的《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_________________(原因)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变更部分为:_________________

1、(具体变更条款)

2、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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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补充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7808 字

+ 加入清单

委托人(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_________工程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划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招标代理业务服务类别

□A类:工程勘察招标代理;

□B类:工程设计招标代理;

□C类:工程监理招标代理;

□D类: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代理;

□E类:工程施工专业分包招标代理;

□F类:工程施工劳务分包招标代理;

□G类:建筑材料或设备招标代理。

□H类:工程标底编制;

□I类:其它类。

三、招标代理服务范围和内容

1.服务范围:

2.服务内容:

□发布招标公告

□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标底及工程量清单)

□审查投标人资格

□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

□组织开标、评标、定标

□协调合同的签订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酬金

1.本次招标代理服务酬金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招标代理服务合同酬金计算方法:

(1)按深圳市有关文件执行;

(2)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酬金不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它费用(如交易中心服务费、评标专家费、评标专家交通费、标底审查费、广告费等)

3.出售招标文件的费用:按照国家规定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出售招标文件的工本费归代理人所有。

4.招标代理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五、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3.本合同专用条件;

4.本合同通用条件;

5.其他文件。

六、代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中约定范围内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服务。

七、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额度、币种、方式、期限向代理人支付酬金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八、代理人在履行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委托人不得对代理人提出任何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标准、规范等的要求,否则代理人有权拒绝执行。

九、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三份。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代理人(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1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专用条件另有规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通用条件: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的需要订立的,通用于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的条件。

2.专用条件:指委托人与代理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对通用条件做出的补充、修改或具体规定的条件。

3.“委托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委托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4.“代理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承担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5.“第三人”指除委托人和代理人以外与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有关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如投标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设备供应单位、施工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

6.合同酬金:指委托人依据合同应向代理人支付的费用总额。

7.招标代理期限:指委托人、代理人在合同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招标代理业务的天数。

8.图纸:指委托人提供给代理人满足于本工程招标需要的图纸(包括计算书、配套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

9.书面形式:指合同以及根据合同发出的包括电传、传真、电子邮件或手写、打印、复印的各种通知书、任命书、委托书、备忘录、会议纪要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0.索赔:指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对于并非自己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依据合同或法律,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者合同期限顺延等其他要求。

11.违约责任:指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依据合同或法律所应承担的责任。

12.“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合同文件和解释顺序

1.除非专用条件另有规定,本合同组成文件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3)专用条件;

(4)通用条件;

(5)其他文件。

第三条图纸:

1.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代理人提供图纸。委托人在合同中对图纸有保密要求的,委托人应采取相应保密措施;代理人在约定的期限内负有保密义务。

2.代理人不经过委托人同意,不得将图纸转给第三方。

第四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约定的部门规章、有关工程标底的计价办法和规定以及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五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二、代理人的义务

第六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招标代理工作计划、招标文件等,并按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范围实施招标代理业务。

第七条在工程招标过程中,代理人有义务向委托人解释有关招标投标工作的法律、法规,以保证招标工作的合法性。

第八条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完成招标内容。对招标中各项计算数据、技术分析结论等的科学性、准确性负责。

第九条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代理人对招标工程的各种数据、资料应严格保密,不得接受与本工程有关的投标咨询。

第十条对委托人委托代理的事项,代理人应合理运用专业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咨询服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招标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招标代理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通用条件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代理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十二条代理人依据合同和法律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三、委托人的义务

第十三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代理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十四条委托人应尽可能向代理人提供便利条件,以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

第十五条依据合同约定支付合同酬金;如因非代理人直接原因造成招标失败的,委托人应支付代理人已完工作的服务费用,具体费用由专用条款约定。

第十六条委托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内容、时间内,提供与本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有关计划立项、规划许可证明、资金到位证明等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第十七条委托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就代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委托人应对代理人完成的招标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清单、标底、答疑纪要等)进行确认。

第十八条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的代表保持与代理人联系,代表委托人负责及时处理各种问题。

第十九条委托人依据合同和法律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四、代理人的权利

第二十条委托人在委托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授予代理人以下权利:

1.代理人在招标代理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代理人在招标代理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询。

3.代理人在招标代理过程中,有对工程现场踏勘的权利和参与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合同的订立。

4.代理人有权阐述对工程投资计划、质量与工期要求等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5.代理人依据合同规定的数额、期限和方式获得酬金。

6.代理人对招标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在本工程中使用和复制的权利。

7.代理人有权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要求。

8.代理人依据合同和法律享有的其他权利。

五、委托人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代理人询问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有足够的理由认定招标代理专业人员不按招标代理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招标代理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代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委托人在招标过程中有权审阅代理人编制的招标文件,并可以提出不违反任何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相关文件的修改意见。

5.委托人有权依据合同检查、监督代理人工作,并要求代理人提交代理业务工作总结。

6.委托人依据合同和法律享有的其他权利。

六、代理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代理人的责任期即工程招标代理合同有效期。如因非代理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双方应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期限和有效期。

第二十三条代理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工程招标代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得超过工程招标代理合同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二十四条代理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按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应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五条代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七、委托人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代理人所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七条代理人在履行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约定的义务过程中由于委托人的主观干预,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应当由委托人承担。

第二十八条委托人如果向代理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代理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八、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代理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代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二条代理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三十三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四条合同履行期限内,非代理人原因,委托人提前解除合同,委托人应视代理工作完成情况,给予代理人赔偿。赔偿数额按专用条件约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合同履行期限内,非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代理人提前解除合同,代理人应给予委托人赔偿。赔偿数额按专用条件约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飓风、地震、洪水、政策变化或其他非当事人原因造成的爆炸、火灾等造成招标代理工作中止或暂停等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2.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将情况尽快通知另一方,并应尽量减少由此发生的损失。

第三十七条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对方可在约定的时间内采用书面形式向违约人提出索赔。

第三十八条双方实际、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第三十九条双方就合同解除协商一致或者依据约定或法律合同解除条件成熟时,本合同终止。

九、代理业务的酬金

第四十条正常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工程招标代理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一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工程招标代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代理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四十二条如果委托人对代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代理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四十三条支付工程招标代理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十、其他

第四十四条因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需要,代理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第四十五条代理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代理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以外或委托人有特殊要求时,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四十六条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代理人及代理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招标代理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代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四十七条代理人为履行合同义务而发生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代理人承担。

第四十八条如果代理人就委托代理的工程向委托人提出建议,由此委托人获得或增加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方式给予代理人奖励费用。

第四十九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十条本合同任何文件内容的修改或补充,均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加以确认,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一条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2专用条款

第三条委托人应提供给代理人_________套图纸。提供图纸的时间:_________天。

第四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工程标底计价办法和规定:

1.法律、法规、部门规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标准、规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标底计价办法和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本合同除使用汉语语言文字外,还使用语言文字。两种语言文字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第六条

1.代理人应给委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有关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代理人指派_________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其主要职责: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委托人应给代理人提供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有关资料:_________;提供资料的时间:_______天。

第十七条委托人应在_________日内对代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八条委托人授权_________为本招标代理业务代表,其主要职责: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四条合同履行期限内,非代理人原因,委托人提前解除合同,委托人应视代理工作完成情况,给予代理人不低于合同酬金20%的赔偿。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赔偿金: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条合同履行期限内,非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代理人提前解除合同,代理人应给予委托人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酬金(扣除税金)。代理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赔偿金: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代理人的正常服务酬金:合同签订后_______天内向代理人支付合同酬金总额的_________%作为预付款,当工作量完成_______%时,支付酬金_______元,剩余部分酬金待发出中标通知书后_______天内一次付清。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服务酬金: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服务酬金: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三条双方同意用(币种)_________支付酬金,按_________汇率计付。

第四十八条如果代理人就委托代理的工程向委托人提出建议,由此委托人获得或增加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方式给予代理人不低于委托人获得或增加经济效益的20%作为奖励费用。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奖励费用:_______

第五十一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代理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交_________仲裁;

3.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委托人(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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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电力工程合同补充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工程,全文共 9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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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乙方受甲方委托, 承担甲方___________250KVA变配电受电工程, 具体事宜双方明确如下:

一、甲方委托给乙方的工程项目和内容:

1、250KVA变配电受电工程的设计、设备购置、安装调试

二、有关技术及服务要求:

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做好开工和竣工等有关技术工作,协助并配合线路验收、接入系统及并网工作 。及时提供竣工资料。

2、乙方采购所有电气设备和原料, 应从国家定点厂家采购, 并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技术标准。

3、变配电及线路安装工程应根据电力安装标准进行,符合质量要求。

4、甲方负责做好青苗赔偿等有关政策处理。

三、工程款项及费用的结算:

1、工程款结算按执行。

2、工程预算款总计:_______元;

(高压电缆、10KV线路部分按实际耗材在决算中计收)

3、本工程款分 _____次结清,其中:

(1) 、合同签订______天内应付工程款的______%(计________元)

(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决算审核后,送电前工程款全部付清。

4、工程款的结算以审计决算为依据。

四、施工及竣工验收:

1、根据工程施工要求,甲方应于施工前具备土建验收条件(包括完成破路申请手续,设备进场道路畅通等) ,并确保自建附属工程质量为乙方进场创造施工条件。

2、乙方应在______年____ 月_____ 日工程竣工,遇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时间顺延。

3、施工期间, 甲方应派员到现场协助解决安装施工期间所发生的特殊情况。

4、乙方在施工期间应注意安全, 做到文明施工,如发生违章和野蛮施工所造成意外事故和损失,由乙方自负。

5、乙方在工程结束时,甲方应会同供电局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五、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合同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_份。

甲方(签章) :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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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工程补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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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方):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承包方):定代表人: 职务:

甲乙上方在签订《*区港桥工业园圆运建材及工业塑料包装工程》合同基础上,经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原则,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一、 项目名称地址

本合同项目位于*区港桥工业园区,名称为重庆建材及工业塑料包装工程。

二、 工期及建设时序

本项目分两期建设,先建设涂料生产车间,再根据实际情况建设办公楼。钢结构总工期98天,从20xx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止。

三、 付款金额及付款方式

项目按照包干方式承建,总承包金额为970万元,大写玖佰柒拾万元整。(其中涂料生产车间5543.72㎡包干价430万元,大写肆佰叁拾万元整;办公楼4158.08㎡包干价540万元,大写伍佰肆拾万元整。)

工程款支付方式:涂料生产车间基础工程完工后支付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主体钢结构完工后支付100万元,大写壹佰元万元整;余款230万等地平完工后一次付清。办公楼基础工程完工后支付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办公楼主体工程完工封顶后付办公楼的总承办款的80%,剩余20%的办公楼工程款于主体工程完工后付清(未等相关部门验收,于工程完工之后开始计算滞纳金)。工程承办款逾期未付,未付金额从应当支付之日起计算滞纳金,滞纳金的计算方式为:每月按所欠工程款的2%计算,直至付完所欠工程款之日时止停止计算滞纳金。

四、 其他约定

修建涂料生产车间不包括水、电、门、散水、消防部分;修建办公楼不包括水、电、消防、地面砖、门、窗、散水、内墙涂料、外墙抹灰和保温部分。

五、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约定,如果其中一方违约,应当支付守约方违约金30万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六、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本合同与主合同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本合同与主合同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合同为准。

七、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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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1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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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总承包施工事宜进行协商,达成共识,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资金来源: 工程面积: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承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项目工程。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保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三、合同工期

双方约定:本工程开工日期为 20xx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20xx年 月 日,有效工期为 600 天。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结算方式、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1)本工程与其全部变更签证结算时定额套用20xx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其他费用按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宁夏造价管理站颁发的《宁夏建材》信息文件分期进行划价调整,材差文件中未列材料(或暂定价部分)价格按发包人和承包人认可的实际价格调整。

(2)工程取费标准:该项目工程类别按定额站核定为准,企业类别按本施工企业类别计取。

(3)项目工程90%用现金结算工程款,房屋抵顶不超过工程造价的10%。

(4)甲方应在工程竣工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结算,否则视为认可乙方所做的单方结算,相关各方审定签字之日气1个月之内支付到工程结算款的95%,留5%做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满一次性付清。

(5)甲方切除项目:土方、护坡、降水、电梯、消防、通风、空调及制冷机组。

2、付款方式

(1)本工程款的支付形式:现金及房屋抵顶付款共计95%(工程保修费5%,工程保修期满一次性付清)。

(2)承包人签订施工协议后,发包人开始土方开挖三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交纳工程质量保证金300万元。质量保证金到甲方指定账户

后,甲方向乙方以书面形式告知进场搭建临时设施及施工前的准备工作。若不按约定时间交纳质量保证金,视为违约,本协议自行解除。

(3)工程付款结点:第一结点地下钢筋混凝土结构施工到±0.000后支付至已完成工程形象进度的70%;第十层、第十八层钢筋砼结构施工完毕支付至已完工程形象进度结算价款的70%;装饰装修工程按月进度的70%支付工程款;多层主体封顶,按月进度款的70%支付。工程达到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各类手续之前,甲方将工程款支付到已完工程量的90%。

(4)付款形式:主体封顶后按月进度支付,承包人每月25日提交已完工程量的付款申请书交监理和甲方代表审批后,发包人于次月8日前支付工程形象进度款的70%,拨付工程款时,承包人需提供农民工工资发放表。

(5)20xx年度能达到三个月施工期的,地下室必须到±0.000,发包人因工期时间不足,致使乙方20xx年度不足三个月施工期限的,甲方应付给乙方70%形象进度款,若付款不到位时,甲方按年息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停工放人时,涉及农民工工资问题,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7)工程竣工结算完,甲方不能按合同要求按时按比例支付工程款时,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诉讼等损失,并按年息10%支付违约金。

六、其他约定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

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经建设方、监理方、甲方认可;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将甲方支付工程款优先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

3、乙方不能将本工程转包、倒卖。一经发现,乙方无条件退出,协议终止,所造成的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施工期间,出现安全、质量事故等全部自己解决。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5、文明施工,现场维护由乙方负责。

七、约定条款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完成相应的工作量后,用于本项目的钢材、商品混凝土由甲方提供担保。

2、协议中的抵房达到预售条件时,根据乙方需求(住宅房或商业房),甲、乙双方签订抵房协议书,按挂牌价每平米降低100元抵顶工程款。

3、施工许可证办理后进行工程备案,订立工程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的各项条款均以本协议为准,办理工程备案发生的费用各自承担相应的费用。

4、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第二节中交纳的质量保证金,按照协议第三条约定的进场时间未能进场施工,予以返还。乙方等待甲方项目启动另行进场。若甲方另行发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应视为合同欺诈。

5、乙方承接的项目工程分项工程分包,条件价位同等时,优先安排

使用甲方推荐的分包队伍。

6、质量保证金的退付:工程施工至主体封顶退50%,装饰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后退50%。

八、争议的解决

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协议生效、分数

本协议甲乙方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按合同第五条2.2条之约定质量保证金到甲方指定账号后生效。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开户银行:

甲方账号:295750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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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政工程施工补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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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政工程施工补充合同的回答是:_________________补充协议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补充协议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___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___乙方)

经甲乙双方自愿、公平、友好协商,双方就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就工程合同(以下简称为原合同)作如下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写明具体补充的内容。

二、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三、 此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 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盖章)(盖章)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或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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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工程补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0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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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未尽事宜,经过友好协商,订立本补充协议。

1、 本工地在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

2、 乙方应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防火、防盗,严格管理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施工现场内禁止一切火种,严禁在施工现场内生火、吸烟。做饭必须在指定区域内进行。

3、 乙方施工人员不得使用已经安装完毕的洁具、炊具以及其他设施、设备。

4、 乙方如违反2、3的规定,造成甲方设施、设备、居室等部位损坏以及其他任何损失的,均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

5、 本工程施工期间和保修期间内如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引起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修复及赔偿。

6、 本工程保修期为两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损坏后经过修理部分,保修期顺延,但最多不超过____年,保修期内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7、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报修电话的____小时内做出响应,在____小时内到达现场。如果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而导致报修,在甲方报修以后____小时内仍未能解决问题,甲方可以先行修缮,并就因修缮支出的费用,自支付该费用之日起至乙方实际履行质量保证责任止的期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8、 为了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至少提前____天书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的甲方提供材料清单,并注明该所需材料的数量。实际施工中,该材料数量的损耗不得超过____%.

9、 合同签订时未确定具体施工方案、工程量、图纸的项目应在该项目施工前____天由乙方确定和提交,经甲方签字确认后开工,乙方自行增加的项目和未经甲方确认超过工程量____%的部分,发生的费用和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10、 本合同甲方供货清单中以外的材料和工器具均由乙方提供,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11、 甲方提供材料运到楼下交货,由乙方负责搬运至楼上施工,搬运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12、 增加、减少的工程项目,在施工验收完成后一次结清。

13、 双方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根据中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补充协议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

甲 方: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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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装修工程补充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1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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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补充协议书范本1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上方在签订《*区港桥工业园圆运建材及工业塑料包装工程》合同基础上,经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原则,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一、项目名称地址

本合同项目位于*区港桥工业园区,名称为重庆建材及工业塑料包装工程。

二、工期及建设时序

本项目分两期建设,先建设涂料生产车间,再根据实际情况建设办公楼。钢结构总工期98天,从20__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止。

三、付款金额及付款方式

项目按照包干方式承建,总承包金额为970万元,大写玖佰柒拾万元整。(其中涂料生产车间5543.72㎡包干价430万元,大写肆佰叁拾万元整;办公楼4158.08㎡包干价540万元,大写伍佰肆拾万元整。)

工程款支付方式:涂料生产车间基础工程完工后支付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主体钢结构完工后支付100万元,大写壹佰元万元整;余款230万等地平完工后一次付清。办公楼基础工程完工后支付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办公楼主体工程完工封顶后付办公楼的总承办款的80%,剩余20%的办公楼工程款于主体工程完工后付清(未等相关部门验收,于工程完工之后开始计算滞纳金)。工程承办款逾期未付,未付金额从应当支付之日起计算滞纳金,滞纳金的计算方式为:每月按所欠工程款的2%计算,直至付完所欠工程款之日时止停止计算滞纳金。

四、其他约定

修建涂料生产车间不包括水、电、门、散水、消防部分;修建办公楼不包括水、电、消防、地面砖、门、窗、散水、内墙涂料、外墙抹灰和保温部分。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约定,如果其中一方违约,应当支付守约方违约金30万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六、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本合同与主合同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本合同与主合同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合同为准。

七、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补充协议书范本2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合同编号为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根据原合同的工程量施工完毕后,甲方需要增加合同以外项目的工程量,按照《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完全自愿和理解本补充协议条款的情况下,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一、由于工程量增加,合同价款由原来的(¥元)(¥元)人民币,结算工程量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做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补充协议书范本3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其开发建设的位于江苏省宿迁市经济开发区(西区)内,第一期的部分厂房工程(韩国现代牌豪华大巴客车生产线)项目承包给乙方施工,现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双方达成共识,特订立本协议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第一期部分厂房、场地、排水、厂区内道路、绿化、住宅;

2、工程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开发经济区内;

3.、建设规模:住宅三幢,面积约21600㎡,结构:小高层钢筋厂房,单层,钢结构,基础:钢筋混凝土基础。

二、工程承包内容与范围:

1、土建工程、钢结构工程、水、电工程、消防工程、土方挖运填工程、地下室工程、路网工程、排水系统工程。

2、工期要求:本项目施工工期按照工期定额乘于80%,作为单体项目的施工期。

3、开工时间:本合同签订生效后,接到进场通知书一星期内乙方应进场施工。(其他配套项目根据甲方需要可及时进入施工,如围墙、土方挖运填等)。

4、本项目工程概算造价约为捌仟万元人民币左右,具体根据实际工程量按实际结算,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质量要求:

1、乙方应按照国家的有关施工规范及施工规程进行施工,按照国家规定工程质量验评标准进行施工,切不可偷工减料,应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务。

2、本工程的工程质量应达到合格以上。在施工中,工程质量若达不到要求,乙方应负责整改至合格为止,其所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安全要求:

1、在施工中,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保证施工安全。

2、在施工中,乙方所造成的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计价方式及取费标准:

1、按照20__年苏《建筑安装工程单位估价表》进行工程结算。

2、各材料价格按照宿迁市造价站发布的同期信息进行计价,按实补齐与定额的差价。

3、取费标准按国家规定取费,税收按国家规定收取。

(1)、工程总造价结算:①房屋建筑工程决算按照工程竣工决算总造价乘以%进行结算,作为工程的决算价。②附属工程及增、减工程按建筑定额进行工程决算,按工程总造价乘以%进行决算。③税费由乙方承担。

(2)、工程签证:对每个工作段进行工程签证,本签证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

六、合同价款:按本工程竣工决算为准。

七、付款方式:

1、工程进度款按每月计算,乙方应于每月的25日提交当月完成的工作量,甲方应于当月30日前审批完毕,当月工程量审批完成后五天内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在以后的每月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按此类推。甲方接到乙方提交的工程量进度报告末于次月5日前计量完毕视为认可乙方提交的进度款结算报告。

2、本项目按月进度支付工程款,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85%,工程完工支付工程进度款至90%,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进度款95%,留下5%为工程维修金,维修金的返还条件按规定执行。

八、甲方的责任:

1、甲方驻现场项目管理代表:

2、解决施工用水、电,迁至施工现场内,费用由甲方自负。

3、在施工中当地地材采购如遇他人干预,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施工,由甲方出面协调直至能正常施工。

4、合同签定后甲方确定开工之前15日内必须把施工图纸(提供捌套)等一切必需的手续交给乙方,及时办理工程报建手续。

5、按约定及时办理支付工程进度款。

6、按规定及时办理工程决算。

九、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图纸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

2、应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任务。

3、及时支付工人的生活费和工人工资。

4、交纳工程保证金万元。

十、本合同生效及开工时间: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应认真履行,任何一方均不得违约,违约方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2、开工时间:本合同签定后甲方应在年月条件给乙方开工主工程项目。(具体开工时间根据甲方的开工进场通知书为准)。

十一、其他约定: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本补充协议书和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订之日起,乙方应在当天注入人民币到甲方帐户作为工程保证金,本工程主体封顶完工后15天内甲方一次性返还乙方。如果甲方原因造成没按双方约定时间开工,此保证金甲方应无条件返还乙方。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各执两份。

十三、签定地点:宿迁市经济开发区九州现代车业工程指挥部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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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工程补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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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称发包人)实施的_________________标段,由(以下称承包人)中标,并于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与该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总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现对合同部分条款及工期进行调整,经双方协商一致,现签订补充协议:

1、计划竣工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2、本补充协议仅对工期顺延,其余不作调整。

2、本补充协议中未尽事宜,执行原施工合同条款及有关规定。

3、本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分别盖章后生效。

4、本补充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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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补充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29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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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代理人)就_________(工程名称)的招标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

2、工程项目审批文件:_________

3、资金来源:_________

4、工程规模:_________

5、总投资额:_________

二、委托代理范围

1、委托代理招标内容(有委托的在□中打√,并说明具体内容,无委托的在□中打×):

□勘察

□设计,具体包括:_________

□施工,具体包括:_________

□监理,具体包括:_________

□设备,具体包括:_________

□材料,具体包括:_________

2、委托代理范围内单项合同估算价:_________

3、委托代理的事项(有委托的在□中打√,无委托的在□中打×):

□代拟发包方案;

□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

□编制招标文件;

□编制工程量清单;

□编制工程标底;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组织开标、评标;

□草拟工程合同;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与发包有关的其它事宜:_________

三、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3、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4、委托人有权确定代理人的具体工作内容。

5、如委托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建设程序并经确认,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纠正,直至中止合同。

四、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在代理人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

2、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及时、无偿、真实、详细的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如建设批文、资金证明、地质勘察资料、施工图纸等)。

3、对代理人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人应当在_________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4、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负责的_________作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托代理咨询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委托人应当书面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6、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7、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签订工程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提交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8、承担由于自己过失造成代理人的经济损失。

9、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处费、礼金、有价证券和其它礼物;不得在代理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10、委托人应当完成的其它工作:_________。

五、代理人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建议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4、如委托人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议委托人进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

5、除发包方案、中标通知书及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由委托人盖章签字,中标通知书再加盖代理人公章外,自拟定发包方案至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所形成的资料、文件均只需由代理人盖章签字。

六、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在代理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6、对代理过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7、代理人成立招标代理项目组,并任命_________为项目组组长,负责该项目招标代理工作。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见附件一。

8、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除去税金)。

9、因不可抗力导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10、代理人不得采用行贿、给予其他利益或者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

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计取

1、根据国家现行取费政策,按照以下计算方法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_________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采用以下_________方式。

(1)由委托人支付。

(2)与投标人约定,由中标人支付。

采用第(2)种方式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文件必须写明,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时间:_________

八、委托人对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托内容的时间要求

1、代理工作开始时间:_________

2、代理工作完成时间:_________

非代理方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结束时间相应延长;代理结束以完成_________时间为准。

九、违约和争议的解决

1、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3、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托人与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_________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约定向_________(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份数

双方约定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招投标监督机构一份,副本_________份,各执_________份。

补充条款:_________。

委托人(公章):_________ 代理人(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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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装饰工程主体变更补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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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丙方:

鉴于丙方和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甲方之关联单位)与乙方于 年 月 日签署了合同号为的 五和医院(主楼5-20层,裙楼5-6层)室内装饰工程 ,在甲方依法设立后,该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实际履行。为此,现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 蚌埠五和医院(主楼5-20层,裙楼5-6层)室内装饰工程 的主体变更事宜作相应调整,特签订补充协议如下:

1. 三方同意,自 年 月 日起, 蚌埠五和医院(主楼5-20层,裙楼5-6层)室内装饰工程 中 五河和天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的权利义务全部转由 蚌埠五和医院有限公司 享有和承担,丙方不再享有和承担合同的权利义务。

2. 本补充协议作为 蚌埠五和医院(主楼5-20层,裙楼5-6层)室内装饰工程 的补充协议, 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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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电力工程合同补充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工程,全文共 10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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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招标代理机构编)

(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设备名称)

第二卷合同条款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招标人名称)

招标文件出版日期

合同号:

合同签字时间及地点:

合同生效日期:

合同双方:(需方名称)(以下简称需方)

---(供方名称)-----(以下简称供方)

供需双方达成协议,并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定义

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

1.1“需方”是指(需方法定名称),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

人的受让方。

1.2“供方”是指(供方法定名称),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

人的受让方。

1.3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1.4“合同价格”是指在本合同4款中规定的部分。

1.5“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18款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1.6“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设备及其与电厂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安装、

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种软

件)和本合同附件3规定的用于合同电厂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件。

1.7“合同设备”是指供方根据合同所要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

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如本合同附件2所列示和规定。

1.8“监造”是指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由需方委托有资质的监造单位派出代

表对供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关键部位进行质量监督,实行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此种质量

监造不解除供方对合同设备质量所负的责任。

1.9“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按本合同附件5

规定所进行的试验。

1.10“初步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已达到了合同附件1规定的性能供证

值后需方对每台机组合同设备的验收。

1.11“最结验收”是指需方对每一机组的合同设备保证期满后的验收。

1.12”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天”是指24小时;“周”是指7天。

1.13“电厂”是____发电民

1.14“技术服务”是指由供方提供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设备监造、检

验、土建、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运行.检修时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

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

1.15“现场”是指位于__,为需方安装合同设备所在地。

1.16“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合同设备名称)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

品备件和足够_折运行使用的备品备件。

1.17“试运行”是指单机、整机或各系统和域设备在调试和电厂试运行阶段进行

(招标文件封面格式)

招标编号:(招标代理机构编)

(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设备名称)

第二卷合同条款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招标人名称)

招标文件出版日期

合同号:

合同签字时间及地点:

合同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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