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商铺租赁合同
出 租 人(以下简称甲方):焦作市诚德臵业有限公司
承 租 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 方:焦作市诚德臵业有限公司
签约代表: 地 址:兴华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
电 话:0391-7261133
签约日期:
乙 方:
签约代表:
地 址:
电 话:
签约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商铺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商铺情况
1.1租赁商铺位于 房屋结构为 ,建筑面积为 ㎡,其中一层建筑面积: ㎡,二层建筑面积: ㎡。
1.2甲方保证拥有商铺的所有权或者本次出租已经取得了合法有效的授权。
1.3甲方同意将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用于经营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的约定用途。
1.4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转租,转借该商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该协议,并有权收回该商铺另租他人。同时视为乙方违约,甲方不退还乙方所交的租金,保证金(视为违约金)等
1.5 租赁期内甲方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租赁的情况下可将该商铺办理抵押或出售,乙方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 年又 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2乙方如需在租赁期满后续租,应在租赁期满日两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租的权利。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签订续租合同。如果乙方未在前述时间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视为乙方放弃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 租金及保证金
3.1租金以商铺建筑面积计算,该商铺一层每月的租金为人民币 元/㎡,二层每月的租金为人民币 元/㎡,合计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租赁期内合计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该租金为纯租金,不包括应由乙方负担的物业管理费、税费、政府收费及公用事业单位等相关机构收取的相关费用,租赁期间因租赁房屋所产生房屋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也由乙方承担。
3.2租金按年度交纳,租期中不足整一年的,单独计算一个交费年度。租赁期限内租金共分 次交付给甲方。乙方应当在租赁期限开始之日,即 年 月 日前将第一个交费年度的租金: 元一次性向甲方交付。之后每一个交费年度的租金应当于约定的第一次租金交纳日在当年的对应日之前一次性向甲方交付,最后一个交费年度租期不足整一年的,租金按照实际的月数计算。
3.3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当日应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租赁保证金计人民币¥: 元整。如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无违约行为,在本合同期满时,甲方应在十五日内将保证金一次性无息返还给乙方。如乙方存在违约的情形,甲方可先从乙方的租赁保证金中扣除各项费用及违约金,余款(不计利息)甲方应如期退还给乙方,不足部分乙方仍应缴纳。
3.4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出租的商铺交付乙方前,如乙方退租,甲方将不予退还定金。
第四条 物业管理
4.1 物业管理费由焦作市万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收取。租赁期限内物业管理费用标准为1元/平方,按年度与租金同时收取。其它具体事项由乙方和物业公司另签协议。
4.2 租赁期限内,所使用的水、电、有线电视电话及信息服务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装修
5.1 乙方可自费对商铺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商铺主体结构、用途、外观、线路管线,并且必须在施工前将装修方案、装修图纸等报甲方和焦作市万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审核批准。
5.2 未经甲方和焦作市万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商铺内的水电线路作任何更改,如为经营需要需增加水电负荷或容量,应自行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5.3乙方应当充分考虑其经营可能对周边住户及环境产生的污染(包括但不限于烟气、垃圾、噪声等)及影响,并采取适当的装饰装修方案、材料和工艺避免前述污染和影响。
第六条 双方权利义务
6.1甲方保证有权合法出租商铺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将其交付给乙方使用。
6.2甲方拥有该商铺所属整个物业的命名权,甲方改变、替换物业原有名称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及其他相关机构,但不因此构成本合同条件的变更或终止。
6.3乙方对商铺享有充分的使用收益权(除本合同及《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限制外),甲方对乙方在商铺内遵章守法的经营管理活动不得干涉妨碍。
6.4乙方须按时缴交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其他费用。
6.5乙方不得改变商铺的经营范围,乙方因经营产生的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若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纠纷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双倍赔偿。
6.6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租赁商铺转租给第三方。
6.7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时,为保护商铺结构、外观的完整性,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时间内将租赁房屋恢复原状,无法拆除的设施及装饰装修,无偿归甲方所有。除甲方要求外,乙方不可进行破坏性拆除,否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6.8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定期维护消防器材、做好商铺内消防防范工作,按甲方及焦作市万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进行经营。
6.10如因乙方原因与周边利益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赔偿的责任。
6.11如因乙方经营对周边住户及环境造成污染或妨碍,导致周边住户投诉或政府主管部门处理的,乙方应当在合理时间内解决,否则应当立即停止营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赔偿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付清租赁期间所欠付的各项费用:
7.1.1 甲方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7.1.2 乙方在装修过程中擅自改变或破坏商铺主体结构、用途、外观、线路管线且拒不改正的;
7.1.3 乙方擅自改变商铺约定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后一个月内仍未纠正;
7.1.4 乙方利用商铺从事违法活动;
7.1.5 乙方擅自将商铺销售、互换、抵押、转租或实施其他任何侵犯、变更、妨碍商铺所有权、使用权的行为;
7.1.6 乙方在租期开始后6个月内未能投入营业或者装修结束后1个月内未能投入营业的;
7.1.7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擅自停止营业超过十五天或者被政府主管部门采取查封、停业整顿等措施超过十五天的;
7.1.8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对周边住户、经营者或者环境造成污染或侵害,经甲方书面通知后一个月未仍未纠正;
7.1.9 乙方与周边利益方发生纠纷,因未能及时妥善处理影响甲方利益、损害甲方声誉的;
7.1.10 乙方存在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后拒不改正。
甲方依据7.1.1条解除合同的,未到期租金和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同时甲方对乙方的装修费用和营业损失进行赔偿。装修费用的赔偿标准为:乙方经审计、鉴定或者双方协商确认的装修费用×(未到期租期月数÷整个租期月数)。营业损失的赔偿标准为:已结束租期内乙方纳税申报的月平均营业利润×3个月。甲方依据本条7.1.1之外的其他条款解除合同的,未到期租金和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乙方给甲方及焦作市万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付清租赁期间所欠的各项费用:
7.2.1 乙方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及焦作市万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7.2.2 甲方提供的商铺存在不能正常使用且无法消除的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
7.2.3 因甲方原因导致商铺的所有权或租赁权发生争议,导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商铺的;
乙方依据7.2.1条解除合同的,未到期租金和租赁保证金应作为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要求退还,给甲方及焦作市万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乙方依据本条7.2.1之外的其他条款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无息退还未到期租金及租赁保证金。并按照7.1条的约定赔偿乙方装修损失及营业损失。
7.3与商铺有关及其内的人身和物品的安全,乙方应自行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及向保险公司投保,非因甲方或焦作市万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雇员原因所致乙方的损害,甲方不承担责任。
7.4在租赁期间内租赁物及公用设施设备如(消防设施设备、水电井管道、强弱电线路等)及装饰装修的维修和维护由乙方负责,因乙方不当使用或乙方及乙方雇佣人员的故意或过失或第三人原因而致商铺受到任何损毁,乙方须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如出现任何与甲方及物业公司无关。
7.5如乙方迟延缴纳租金或物业管理费,从迟缴日起,按日加收所欠金额3%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15日未缴足租金及违约金(无论是否已获正式通知催缴),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商铺,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通过法律程序追缴乙方所欠租金及应缴违约金。
7.6乙方存在其他违约情形,在甲方通知乙方改正的期限内,如乙方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商铺,已交付租金扣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7.7租赁期限届满或因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商铺时,乙方必须在合同期限届满之次日或甲方指定时间撤出该商铺,乙方逾期不撤出的,甲方有权在以下任一第三方(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公证处等机构)见证下强行接管该商铺,并有权对商铺内乙方物品挪移并安排临时保管处,因挪移或临时保管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挪移或临时保管期间物品产生的毁损、灭失等风险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缴付占用期间的租金,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占用期内租金总额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在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但应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在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继续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皆可解除合同。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按合同规定的租赁期限届满,如乙方已缴清全部租金及其他应缴费用且无违约行为,甲方应在租赁关系终止后30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如乙方有欠租及未将各费缴清等情况,甲方可先从乙方的租赁保证金中扣除各项费用及违约金,余款(不计利息)甲方应如期退还给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追偿。
第十条:出租方或承租方的变更
租赁期间,甲方如将租赁物业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未书面通知甲方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甲方有权自行转让。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将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乙方同意的,将与第三方按原合同条款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金由第三方随行就市制定,与甲方无关。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如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可向租赁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
12.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本身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 本合同之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2.3乙方应当在签约后5日内,到焦作市万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办理相关交房手续,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2.4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五 页,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合同的印花税由各自承担,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交纳定金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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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企业推广战略合作协议
甲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根据甲乙双方长期以来的友好合作关系,就甲方旗下________及________资源以及乙方旗下________艺术网、网站数据库资源、会员资源和交易平台等,形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甲乙双方以后共同的发展中,共同利用双方资源,互相支持,共同发展,实现双赢的共同目标。根据双方共同意愿,达成以下战略合作协议:
一、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
1、在杂志每________期一个广告版。
2、杂志版权页标注:战略合作单位“________网”字样。
3、共享读者及会员资料,双方互换。战略合作协议范本。
4、在举办相关活动时,主动邀请“南国艺术网”为网络合作单位。
5、在每期杂志上市后,提供每期杂志的点子版及重点文章和图片。
二、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
1、________网显著位置标识“与________达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广告通栏。
2、为杂志在“________”开辟杂志专区。
3、在________杂志专区中,能够开辟杂志与与会员互动专区,会员可以在线投稿、在线答疑、在线订阅杂志等。
4、向杂志提供________网免费会员卡及会员服务手册,当作杂志发行订阅赠送。
5、________网专栏作者、每周市场看板文章,杂志中可以使用。战略合作协议范本。
6、共享________会员资源,双方互换。
9、为杂志提供________网线上线下为期一周的推广订阅服务。
10、为每一期杂志主办的活动进行网上推广。
三、此协议中,所有共享资源双方保密使用,不得泄漏给第三方,违者将追究对方责任。
四、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将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予以解决。
五、此协议一式________份,经双方代表签署后有效。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篇2:门面商铺租赁协议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所属的_______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铺租赁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位于_______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租用的商铺用房包括:套间一套,单间一间。
第二条房屋用途
房屋用途为商用、办公。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____年,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单价:套间每套租金为人民币____元/年(大写:_________),单间每间租金为人民币____元/年(大写:_________)
2、租金总额:房屋租金为人民币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
3、租金支付日期:按年交纳房租。本合同生效当日,乙方应付甲方全年租金共计____万元。
4、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应以现金或支票的形式交给甲方,或存入甲方指定账户。
第五条维修养护责任
乙方应正常合理使用承祖的房间以及公共设施,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失,乙方要及时修复,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租赁期内,非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房屋毁损、灭失,由乙方负责向甲方赔偿。
第六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1、甲方允许乙方对租赁房屋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但改善或增设他物不得因此损坏租赁房屋,而且乙方对租赁房屋进行结构改造,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可对房屋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的投资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装饰装修不得破坏房屋,也不得影响其他第三人,如因乙方的装饰装修造成甲方房屋受损或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由乙方负责赔偿。
3、租赁合同期满时,对租赁物的改善或增设的他物的处理办法是:⑴乙方改善或增设的他物,不可移动部分,如地板、墙壁、天花板,归甲方所有,如因乙方搬、卸、拆行为破坏房屋地面、天花板和墙壁的完整性,则由乙方负责赔偿,或由乙方负责恢复租赁时原状:⑵乙方改善或增设他物,可移动部分,如桌椅等,归乙方所有,合同期满后,由乙方带走:如租赁期满或合同依法解除后的五日内,乙方未清空房间内物品,视为乙方对遗留物放弃所有权,甲方有权清空房屋,并有权随意处理乙方遗留物品,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七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1、由于只有一个房产证,水电表等,对外只能统一由甲方支付,无法精确区分甲乙双方各自使用量,所以,乙方支付水电空调物业等费用由甲乙双方平均分摊。且乙方的交费时间为甲方对外统一支付相关费用后,乙方按甲方所持的交费凭证支付凭证记载金额的一半给甲方。
2、在租赁期间,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与甲方平均分摊。
第八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另行出租该房屋。
2、合同终止时,双方需对房屋进行书面交结,经甲、乙双方在交接清单上签字确认,否则视为乙方仍占用房屋,由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占用期间费用。
3、如乙方需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十五日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4、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九条提前解除合同的约定
1、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欲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解除合同,在解除合同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随时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逾期一个月不支付租金: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3、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4、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的。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非因本合同约定的事由擅自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应将乙方已交付租金中未发生部分退还乙方,并支付乙方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2、如乙方不能如期足额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欠费金额1%的滞纳金。若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未付清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甲方有权做封门处理,在此期间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待乙方付清应缴费用后,经甲方同意后继续使用。
3、如乙方未到合同约定期限提前退租,乙方所交租金不与退款,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如因国家建设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在争议发生之日十五日内,双方不能通过协商方式解决,任何乙方可向本合同租赁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第十四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______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3:商铺租赁合同起诉书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租赁商业房屋一事,甲、乙双方达成如下事项: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出租地址
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_____________场地使用,其经营范围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更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同意承租,租赁面积最终以产权管理机关核定的面积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从__________年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__年__________个__________月。
本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需要续租,须提前60天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申请,双方重新议定租金后,方可签订续租合同。否则,视为乙方不再继续租赁。
第三条:租赁保证金
甲乙双方商定本房租赁保证金为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支付。
甲乙双方商定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正常终止后十五日内,若乙方无拖欠房租及其他费用时,对商铺无损坏,并且将商铺拆除的隔墙恢复后,不影响房屋的二次租赁,甲方将租赁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息)
篇4:2024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划纲要,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升全民语言能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有力支撑。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的语言规范意识、法制意识和推广普通话参与意识,加快普通话在全校的推广普及进程,也为我省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建设和谐社会、创建大而美、富而强的新江苏而努力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服务环境,贡献我校师生员工的一份力量。
二、宣传主题
大力推行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组织机构
成立九州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九届全国推普周活动领导小组,由学院副院长冯新平同志任组长,学校各职能部门领导为组员,负责推普周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活动时间
20xx年9月12日至18日。
五、具体安排
通过创建规范、健康的校园语言文字应用环境,努力营造“人人讲好普通话,个个写好规范字”的良好氛围。
(一)组织全校师生通过多种途径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江苏省实施办法》及有关推普周文件精神。(责任单位:学院办公室)
(二)积极配合全国第十九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宣传力度,各系(院)由团总支书记带队成立语言文字检查组,检查纠正本单位的一切(小黑板、宣传栏、试卷、公文等)错别字、繁体字、异体字以及已废止的不规范简化字,并做好检查整改记录。(责任单位:团委)
(三)以新生入学教育为契机,对20xx级新生进行“热爱祖国语言文字”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开展新生入学教育的“语言文字规范”讲座,并发放语言文字宣传材料。(责任单位:学工处)
(四)利用校园内电子屏进行滚动播放推普宣传口号;在教学区、生活区醒目位置张挂推普宣传口号;张贴宣传画,积极营造推普周的宣传氛围;各系(院)及相关部门精心策划宣传画廊和宣传黑板。(责任单位:团委)
(五)开展“建国67周年”红色经典诗文朗诵比赛。(责任单位:教务处、学工处、各系院)
(六)开展“书写经典·传承文明”规范汉字书写活动;各班在班级开展“写规范字·做文明人” 规范汉字书写活动,内容紧扣主题字数不超过100字。(责任单位:教务处、学工处、各系院)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推普周”活动意义的认识。要把语言文字工作与中华民族文化复兴、国家软实力建设,与公众的切身利益和普遍关心的问题结合起来,积极开拓工作领域,不断深化工作内涵,努力提高我院语言文化素养和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水平。
(二)要把语言文字工作与同素质教育、就业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语言文字素质是学生综合素质重要组成部分,做好语言文字工作,加强学生语言文字修养对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各系(院、部)及时总结和推广“推普周”宣传中的好典型、好经验,推动推普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三)要充分发挥“推普周”的整合引领作用。在活动策划与部署时,要注重与日常推普宣传、语言文字常规工作的衔接和融合,通过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的创新,不断扩大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影响。
篇5:大型购物中心商铺租赁协议书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层第__层。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商铺。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年租金为___(人民币大写___)整。租赁期间,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__支付租金给甲方。共计租金为:___,大写:___。
在租期满后在相同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租金在到期前7天付款。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提供相应证明。
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
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或因甲方与房主租赁出现任何问题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退还乙方全部租金并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损失。
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物业管理费;
第十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本合同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一)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___度;
(2)电表现为:___度;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日期: 日期:
篇6:深圳商铺租房合同
一,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租用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月___日为止。
二、1,乙方租用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月___日为止,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年一付,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作为甲方净收入),乙方共现金支付给甲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在此期间,任何一方主动要求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二至三个月通知对方,并赔偿对方一个月的租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的违约金。
三,交付租金同时,乙方应另支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双方协议终止时保证金可当房租冲抵。
四、乙方租用后应注意以下事项
1 乙方应注意居住,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用电安全,不得乱接电线,等等。如乙方措施不当造成的所有损失,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不分担乙方在租房期内对其自身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损失。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当不再签约续租。乙方应按时腾出所租房屋,逾期按租金折算日租。逾期不得超出5天。
3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使用中如有损坏或管道堵塞,应予修复、疏通,费用自理。房屋内外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宽带费,一切费用由乙方入住之日起至租房协议期满迁出之日均由乙方承担。
五,补充协议
六,本协议经甲乙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名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签订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品牌招商加盟协议品牌推广
甲方:
风险提示:
特许方必须是合法立案的公司或是行号,且代表签约的对象必须是公司的法定人。
此外,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总部必然要先拥有这个品牌的才能授权给加盟者。
因此,应注意审查特许方是否具有特定的主体资格、经营能力,如:
1、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2、特许企业需具有自己的注册商标,且该商标已经注册成功;
3、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的成熟的经营模式,即是否具备为加盟者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等等。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加盟甲方万利民间投融资登记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加盟区域
1、乙方的加盟代理区域为:_________地区,含______
二、加盟权限
风险提示:
虽然在合同上只有总部和加盟者作为立约人,但总部为建立一套完善的业务制度,都会加入一些条款去确保其它加盟店及公众的利益,因为任何一家加盟店不能维持应有的水准,或多或少都对特许经营体系的声誉有所损害,继而影响其它加盟店的盈利,所以为了让加盟者明确自己的责任与义务,也为了约束加盟者履行职责,在合同中应列明双方在合作中的义务来维持各方面的利益。
1、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_地区的独家代理商。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內另设其他加盟代理商。
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代理合同。
风险提示:
合同一旦确立,就不能随意撕毁或中途终止。
但是,也有加盟双方不遵守合同的事件发生。
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到什么程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当然,也应写明违反协议的一方是否有机会弥补其过失,以避免的后果。
3、乙方所造地区的加盟店由总部控股51%,由乙方委托甲方直接管理。
4、在甲方授权乙方的所在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5、乙方不得以任何的理由干涉所在区域门店的任何事情。
6、合同期满之后乙方所在区域的门店由甲方完全控股。
三、加盟期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为_________年,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2、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_________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
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3、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续约:
(1)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沒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2)已经向甲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項;
四、加盟费用
风险提示:
后,需要退还给加盟者。
因此,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确认保证金的退还是否有附加条件。
另外,还必须写明在提前解除合同时的保证金退还情况。
加盟费是指加盟商为获得经营权而向企业支付的一次性费用。
正规的企业收取加盟费是正常的行为,但有些企业用设备购置费代替。
对于这种情况,加盟商签约前一定要查清楚设备的价款是否远高于市面同类设备的价格,防止受骗。
1、价格:乙方加盟_________区,加盟的金额_________万(大写)。
风险提示:
一般加盟总部都会要求加盟店一定要跟总部进货,不得私下进货,而这点往往正是总部与加盟店纷争最多的地方。
因为加盟店经常认为总部的供货价格偏高,于是纷纷自行向外采购。
但是总部基于连锁体系品质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须统一向总部采购,于是争端便产生了。
较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签立合约时,即应事先要求总部供货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行情,或是高出市场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后双方为了价格问题争执不休。
2、甲乙双方按所持股份承担所在地区门店的运营费用,利润按所持股份分配。
五、争议处理
风险提示:
加盟双方难免会发生一些冲突,解决冲突的方式用比较合适。
仲裁实际是由双方选择的仲裁人进行的私下诉讼,它的优点在于整个程序是在私下进行的。
为了节省时间和费用,双方可以事先在合同中设定仲裁的规则,至于仲裁的时间可以根据当时发生冲突的情况而定。
在这里,选择什么样的人做仲裁人十分重要,如果仲裁人选择不当,做出的决定不公平或不客观,会使双方或其中一方不满意,最后反而会扩大矛盾,以致双方走向法院。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並按其进行解释。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過友好协解決,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
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並加蓋单
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8:企业产品推广方案
时间:20__年1月1
地点:淘宝网站
活动目标:值元旦假期之日,给新老客户送上优惠,促进产品的销售量,提升店铺信誉。
公众对象:所有淘宝网以及其他网站的客户
活动基本定位:节假期促销
具体方案如下:
一,产品在店铺首页做出促销的广告,老主顾容易发现这样的活动,实用站内装修模板,使得活动更美观化。
二,同时在其他网站和淘宝内部发帖,吸引更多的新用户。
三,利用直通车中销售量已经很好的产品做其他促销类的连接,增加浏览量。
四,利用淘宝橱窗推荐进行产品的推荐,使得产品能够在一瞬间展示在最显眼的位置。
五,准备充足时间去迎接新的高峰期,解答疑问。
六,召开研讨方案会议。
七,一致通过后实施。
策划人:臧多多
20__年12月25日
篇9:全国普通话推广周活动总结
做好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是学校“三进”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对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操、增强民族凝聚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在第--届全国普通话宣传周期间,我校结合“三进”工作的开展,大力宣传,广泛动员,将活动拓展到整个九月份,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使全体师生在活动中体验,在活动中学习,在活动中明理,并将这种影响力推及社会,形成教育的合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了今后更好的做好“推普”工作,现对推普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学校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安排合理有序。
接到教育局《关于开展第--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兴化市系列活动的通知》后,我们及时制定方案,下发倡议书,印制宣传标语,学校责成“三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此事,校中层以上干部从我做起,使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倡议全校师生养成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良好习惯。
二、制定具体的活动实施方案,进行积极有效的舆论宣传。
学校在校园内张贴推普周宣传画,设计推普周专题橱窗。在教学楼楼道增设“讲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等醒目的、永久性的宣传标语;还通过学生向家长发放“推广普通话,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倡议,内容包括推普周和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情况,及与推普周有关的信息和知识等,扩大了推普宣传的影响。
在周一的升旗仪式上,高桂明副校长作了题为“爱国旗、唱国歌、说普通话”国旗下讲话,向全校师生发出“推普周”活动倡议,介绍推广普通话和使用规范字的意义,并布置推普周活动安排。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推普活动
1、校团委组织全校各班进行“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做文明人”的班级墙报、黑板报设计比赛。学校进行专项评比,进一步激发了学生学习和讲好普通话的积极性。
2、学校三十个班级积极响应学校的号召,认真组织开展了以“说好普通话”为主题的主题班会活动,一(4)班开展的“啄木鸟在行动”,二(5)班开展的“注音大比拼”活动,三(6)班设计的“绕口令,绕,绕,绕”或生动活泼或富有创新,深受学生的欢迎。
3、将推普活动与学校的“三进”工作结合起来是我校“推普周”活动的一大特色。学校每日大课间的集体经典诵读,将持之以恒诵读中华优秀传统诗文的要求落到实处。根据推普活动及“三进”工作的常态化要求,学校组织20--年青蓝工程活动中新结对的青年教师进行即席演讲比赛及粉笔字比赛,使推普活动成为加速青年教师专业成长的推进剂。校团委也将“迎国庆”演讲比赛纳入推普周常态化活动。掀起校园内将普通话的热潮。
4、开展普及普通话活动,提高师生语言文字水平。
(1)进行普通话校本培训。学校利用周五下午两节课后教师政治、业务学习时间,对40周岁以下普通未达到二级甲等的老师开展普通话培训,使教师的普通话水平日益提高。
(2)校领导深入课堂,检查教师落实“上课必须讲普通话”的情况,学校提倡教师课间与他人交流也讲普通话。教师为学生做出表率,带动全校推普活动的开展。
(3)开展校园内人人讲普通话活动。要求学生从早晨进入校门开始,与老师、同学交谈必须讲普通话,养成讲普通话的习惯。
5、开展综合性学习活动,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
(1)我校将诵读课程纳入专门的课堂教学,新生从入学时就系统的学习和使用普通话。
(2)教师的教学计划、备课笔记的撰写都要将规范化用字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发现错字、别字立即予以纠正,并作为考核项目之一。
(3)教师上课必须使用规范化汉字,禁止写繁体字、不规范简化字等。
(4)鼓励学生个人在上学、放学路上及出门游玩时留心寻找不规范用字,个人统计有关数字,每月评选校级“规范用字小卫士”,作为“文明礼仪之星”的首推人选。
本次活动获得了很大的成功,总之,推普活动是一项持续、长期的工作,我校将在各级领导和全校师生的支持下,以全体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推普参与意识为目标,积极工作,使我校的“三进”工作常态化,使语言文字工作创佳绩。
篇10:成都商城商铺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签署时间:
合同编号:
位于成都市成华区的a商城系由甲方投资建设并经营的商业物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成都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赁成都a商城商铺事宜订立本《成都a商城商铺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除另有说明外,下列用语在本合同及附件中使用时具有如下的含义:
1.1“本合同”指甲方和乙方订立的本合同,包括本合同主文、所有附件及双方不时就修订本合同而做出的任何书面补充协议。
1.2“a商城”
1.3“该商铺”指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的出租商铺。
1.4“营业额”指乙方在该商铺内从事的任何经营活动或利用商铺,直接或间接收取的所有现金、支票、营业款与赊账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且不扣除任何税款和费用。
1.5“租赁保证金”指乙方依据本合同向甲方交付的保证金,该保证金不是乙方预付的租金、管理费或推广费,仅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保证。
1.6“管理费”指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为维护整个a商城的正常运作,而对a商城的公共区域执行保安、清洁、维修等工作而发生的必要费用以及该公共区域本身的水电费,a商城正常营业时间内该商铺和公共区域使用的空调用冷水费、供热费费用。
1.7“起租日”免租装修期结束之次日。
1.8“书面形式”指信件、信函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9“元”指人民币元。
1.10“‰”指千分之一。
第二条出租商铺
2.1甲方将坐落于成都市成华区成都a商城第层号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
2.2该商铺的具体位置在本合同附件一(商铺位置示意图)中以红色予以标注,该红色标注只作位置确定及方便鉴别之用。
2.3该商铺的承租面积(gla)约为平方米,建筑面积(gfa)约为平方米。
(最终以成都市政府认可的具有测量资质的测绘部门测量面积为准)。
承租面积(gla)包括仅供乙方使用的功能性空间。柱体面积包含在承租面积内,租户之间内墙按照一半墙体计算其面积,面向街道或后勤通道的墙体按照全部计算其面积。
2.4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有权根据其正常经营需要与a商城中的所有其他租户共同、平等地使用a商城中的公共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楼梯、通道、卫生间、电梯、电动扶梯等,但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共部分的使用予以合理的临时限制。
2.5乙方租用该商铺的期限:自该商铺交付之次日起年。
第三条商铺用途
3.1号商铺只供乙方作为品牌经营之用,甲方保证该商铺能够作为该用途使用。
3.2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a商城《土地使用权证》。
3.3乙方将该商铺用于本合同约定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改变该商铺用途的报批手续,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但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4乙方在该商铺内进行经营活动前,应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必要的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等(如法律、法规要求),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照该等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的规定进行经营活动。
3.5乙方必须以正当手法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做出对甲方或a商城的商誉及名声有不良影响的行为。
3.6乙方在该商铺内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禁物品或进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并保证甲方不因乙方在该商铺内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而受到任何第三方的投诉或索赔且保证甲方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法律责任。
3.7乙方保证,在租赁期间,号商铺是(英文为“)商标及所经营商品/服务的其他相关知识产权的合法所有人或合法许可/被授予人,该权利有合法来源且不存在影响该商铺正常经营的限制。
3.8如因上述3.7所述之权利瑕疵导致甲方被责令先行或连带承担法律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租金、费用及支付方式
4.1租金
4.1.1乙方每月租金为:每月基本租金或每月营业额提成租金,两者取高。
营业额提成租金以每月总营业额(税前)为基数计算,面积均统一以gla计算。
1)第1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元,(人民币元/m2*m2),
或当月总销售额(税前)的%,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2)第2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元,(人民币元/m2*m2),或当月总销售额(税前)的%,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3)第3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元,(人民币元/m2*m2),或当月总销售额(税前)的%,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4)第4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元,(人民币元/m2*m2),或当月总销售额(税前)的%,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4.1.2上述租金并不包括乙方需交付之推广费、管理费、因乙方经营活动而产生的政府税费及其他所有费用(如水、电、燃气、电话费等)。
4.1.3免租装修期结束之次日(如此时a商城尚未对外营业,则起租日为a商城对外营业之日)。
4.1.4除首月基本租金于起租日支付外,每月基本租金须于每月第1日支付(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该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个月的基本租金计算方式为: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当月日基本租金额。
日基本租金额为该商铺承租面积乘以当月每平方米基本租金额除以该月实际天数的得数。
每月的营业额提成租金须于次月第15日前依据本合同第4.1.1条约定的营业额提成租金计算方式结算,如结算出的数额少于基本租金的,则月租金以基本租金为准;如结算出的数额多于基本租金的,则月租金以提成租金为准,乙方应于该月第15日前向甲方补足提成数额多于基本租金部分的款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该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如因营业额差异造成提成租金差异,于结算后的下月调整。
4.1.5根据本合同第4.1.1条规定,如遇乙方租金调整,租金调整月份的基本租金及提成租金计算方式为:按本合同约定的调整时间及调整前后的租金标准,分段计算调整前后各时段的租金。
4.2租赁保证金
4.2.1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相当于2个月基本租金加管理费及推广费数额的租赁保证金,该租赁保证金不是乙方预付的租金、管理费及推广费,仅是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保证。
4.2.2租赁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元,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
该商铺的面积最终确定后,甲乙双方应计算租赁保证金的实际数额;如乙方已经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多于该实际数额,甲方应在5日内向乙方退还该多余部分,如乙方已经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少于该实际数额,乙方应在5日内向甲方补足该不足部分。
租赁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汇款形式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内。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地址:
户名:
账号:
4.2.3租赁期间,如果乙方有违反或不履行本合同的行为,并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损害,在甲方发出要求乙方纠正该等行为并赔偿甲方损失的书面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拒不纠正该等行为并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直接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赔偿款(不影响甲方对乙方该等行为可行使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方法),以补偿甲方因乙方该等行为而造成的损失或者损害,但甲方应在抵扣行为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乙方。
乙方应在收到前款所述书面抵扣通知的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补足被扣除部分的租赁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商铺,剩余的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甲方损失超过剩余租赁保证金的,仍有权追索。
4.2.4甲方须在本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什么原因)及乙方把该商铺交还给甲方,且双方就租赁该商铺而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责任清理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退还该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
4.3管理费
4.3.1乙方应交纳的管理费按该商铺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45元。租赁期间,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管理费,但每次调整需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在免租装修期内,如乙方使用空调,则管理费元/月/建筑面积平方米;如乙方不使用空调,则管理费为元/月/建筑面积平方米。
4.3.2首月管理费于商铺交付之日支付,其余月份管理费于每月第1日支付(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该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个月的管理费计算方式为: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当月日管理费。
日管理费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乘以当月每平方米管理费除以该月实际天数的得数。
4.3.3空调的正常供应时间为全年每天上午10:00时起至晚上10:00时止。如乙方根据经营需要需于空调正常供应时间以外使用空调,应支付额外空调费,额外空调费的收费标准为每小时元/建筑面积平方米,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不足1000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按1000建筑面积平方米计算。
4.4推广费
4.4.1甲方将不时为a商城进行商业推广活动,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推广活动并承诺为此向甲方按月支付推广费。
4.4.2推广费按该商铺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计算。租赁期间,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推广费,但每次调整需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首月推广费于商铺交付之日支付,其余月份推广费于每月1日支付(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该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个月的推广费计算方式为: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当月日推广费。
日推广费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乘以当月每平方米推广费除以该月实际天数的得数。
4.4.3租赁期间,如乙方欲在a商城内、租赁区域外组织商业推广活动,事先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向甲方支付必要的费用,收费标准届时协商确定。
4.5水、电费
4.5.1水、电费的计算标准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及a商城实际情况结合制定,乙方须自行负担每月的水、电费,乙方需按甲方的收费通知单所约定的日期支付。
4.5.2水、电费押金共计元,乙方应于该商铺交付之日向甲方支付。(一般租户元/㎡,餐饮租户元/㎡,按照建筑面积gfa计算)。
4.5.3甲方须在本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何种原因)及乙方把该商铺交还给甲方,且双方就租赁该商铺而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责任清理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退还该水、电费押金(不计利息)。
4.6其他费用
4.6.1乙方须自行负担与该商铺使用有关的电话费、水费、电费、燃气费及其他费用;
4.6.2乙方须按该商铺独立记录表所示,或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公共事业单位账单,在收到该等记录表或账单后7天内支付所有因使用该商铺而产生的燃气、电话费用及其他费用。
4.7乙方依据本合同应支付的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费用以银行转账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但应向甲方提交相关转账凭据,以便甲方核实),甲方核实收妥乙方交纳款项后,应向乙方出具发票(其中管理费的发票可以由甲方或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出具,开具发票主体由甲方确定)。根据需要,甲方有权变更收款账户,变更账户信息需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的银行账号(人民币)由甲方另行书面通知。
4.8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从其向甲方缴纳的租赁保证金或合同约定的其他保证金、押金中,抵扣其必须向甲方缴纳的租金和其他款项。
4.9乙方不得因甲方有不能完成或拖延完成修理、或不能及时提供服务设施等任何其在本合同中应承担的义务,而减少或停止支付租金或其他根据本合同须支付的费用。
4.10甲方接受乙方的租金,不得被视作甲方放弃其向乙方追究乙方违反、不遵守、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乙方须遵守及履行的任何协议、条文、规定及条件的权利。
第五条商铺交付与验收
5.1该商铺的交付日期为年月日之前,甲方应当于该日期前交付该商铺,而乙方应当于该日期前接受交付。具体交付时间由甲方另行通知。
5.2甲乙双方交付/接收该商铺时,应当签署一份交接凭据,交接凭据应当载明交接日期及交付状况,该商铺交付状况以交接凭据所载为准,交接凭据一旦签署,则甲乙双方的交付/接收义务立即完成。
5.3如前款所述的交接凭据签署之日在年月日之前(含年月日当日),则该商铺交付之日以交接凭据签署日期为准;如前款所述的交接凭据签署日期在年月日之后,则该商铺交付日为年月日。
5.4乙方有权并应该在交付日期前详细查看该商铺现有装修、设施及a商城的公共部分。
交付验收的具体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二(商铺交付条件)。
5.5甲方应于该商铺交付时向乙方说明承租该商铺建筑物的状况,包括空调、照明、用电、消防等使用注意事项。
5.6乙方接收该商铺时,应当谨慎和适当的检查该商铺;如果乙方认为该商铺存在缺陷,应当于接收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7前款所述的缺陷不影响乙方装修的,则乙方应当立即接收该商铺;同时,甲乙双方应当将该等缺陷书面记录,而甲方则应当于交付/接收之日起21日内对有必要修复部分修复。
5.8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没有在年1月1日前与甲方办理该商铺的验收、交接手续,则乙方应被视为在年1月1日办理了该商铺的验收、交接手续,年1月1日视为交付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年1月1日起支付在正常交付情况下乙方应当支付的费用,如管理费、推广费等。
5.9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超过年1月1日一个月后仍未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没收租赁保证金,并有权追索因乙方的该等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5.10甲方迟延交付的责任见本合同第15条中的规定。
第六条免租装修期
6.1乙方有天的免租装修期,自该商铺交付之日起算。
6.2免租装修期内,乙方无需交付基本租金,但仍需承担管理费、推广费以及装修和/或经营活动而产生的政府税费及其他费用(如水、电、燃气、电话费等)。
6.3免租装修期内,乙方除免交基本租金外,本合同及附件规定的其他义务均不免除。
6.4乙方需在该商铺交付日向甲方支付装修押金和装修垃圾运输费,装修押金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人民币60元/平方米,装修垃圾运输费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人民币8元/平方米。
6.5如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及有关装修的规定,于免租装修期届满,且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无息返还前款所述的装修押金。
6.6如因乙方原因,自该商铺交付之次日起30天内仍未开始进行装修工程,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商铺,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甲方损失超过租赁保证金的,甲方仍有权追索。
6.7若乙方于免租装修期结束之前完成装修工程,则不论乙方是否进行经营活动,乙方依然只需于起租日开始向甲方支付租金。
6.8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一个月内未能完成装修并开业,乙方可继续装修,但须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实际发生的费用。
6.9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二个月内未能完成装修并开业,乙方可继续装修,但须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实际发生的费用,除此之外,甲方还有权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二个月起每日向乙方收取当月基本租金的2‰作为违约金,直至乙方完成装修并开业。
6.10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三个月内仍未能完成装修并开业,则甲方有权收回商铺,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须对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被扣除租赁保证金在内的责任,且无权要求甲方赔偿任何装修费用,或就商铺内的装修、设施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主张、补偿或索赔。合同解除后,甲方因清理乙方的装修而支付的费用亦由乙方承担。
6.11若因甲方的原因,乙方于免租装修期内未能进行装修或乙方免租装修期不足天的,乙方的装修免租期应相应的予以延长。
第七条商铺装修
7.1乙方对该商铺进行内部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建,必须:
7.1.1该商铺内之建筑、装修及有关机电工程,所有室内设计图、平面间隔、机械及电力需求,以及各装修物料之挑选,事先报甲方会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提交的会审材料15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会审意见,逾期未答复者,视为甲方同意乙方的意见);
7.1.2获得必要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执照或许可证;
7.1.3保证该等内部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进不得影响整个a商城结构安全及其他租客的正常经营活动;
7.1.4即使乙方对该商铺进行内部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建的申请书,由甲方代为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乙方仍须支付一切为符合本条规定而引起的费用,且乙方须独自承担因政府有关部门拒绝、修改乙方装修工程申请书或因此而引起的延迟及损失的后果;
7.1.5乙方如对该商铺进行机电系统、消防系统或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a商城整体机电系统的工程,应聘用甲方推荐或甲方认可资质的施工单位,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7.2甲方在会审乙方的装修申请时,有义务向乙方说明该商铺的装修标准,并向乙方提供《租户装修手册》,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的《租户装修手册》进行装修,以确保装修安全。
7.3在没有获得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前,乙方在装修时,特别不得:
7.3.1在该商铺或a商城任何部分搭建、安装、拆除或改装任何固件、分隔物、建筑和设施;
7.3.2改装、增加或允许他人改装、增加电气设施、燃气设施、空调设备、下水管道、消防/火警监测或保安系统;
7.3.3安装或允许他人安装任何需要附加电气/燃气、市电布线/管道、或不通过分表计量的电/燃气、或其重量超过了地面的设计载重的设备、机器;
7.3.4在该商铺的门窗、天花板、墙面、横梁、地板、结构件、卫生设施、空调设备、消防/火警监测设备上装钉、插入或允许他人装钉、插入任何钉子、螺丝钉、金属钩、托架或类似物件;也不得损坏、损伤、钻入、划伤、毁损或允许他人损坏、损伤、钻入、划伤、毁损上述物品的表面;
7.3.5铺设或使用任何可能损坏或穿透地板的覆盖物。
7.4除非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且成都市消防部门指定安装消防铁门,乙方不得使用密封式铁门,不得改装消防出口现有之门锁、门闩及装配。
7.5甲方有权就乙方对该商铺的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建行为进行规范、管理,包括对乙方施工人员的进出、材料运输、施工时间、施工安全等事宜进行合理管理,以保障a商城整体的运作安全及顺畅,避免因乙方的行为给a商城其他商铺的使用人造成滋扰。乙方应服从甲方规范及管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a商城营业时间之内进行装修施工。
7.6在装修期内,甲方应乙方的事先书面要求,为乙方在该商铺内的装修提供临时用水及用电,但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
7.7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在租赁期内的任何时间移除该商铺内任何乙方建造的不合规格的结构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无论该等结构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建立时是否得到或未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对乙方因此蒙受的损失概不负责。
7.8如乙方对该商铺做出任何修建,或安装任何附属物、装置、附加物,即使该等装修、改建或安装已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仍可要求乙方在合同终止交还该商铺时,复原、移去或拆走该等改建、附属物、装置及附加物或其任何部分,且乙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7.9合同期限内,甲方确因合理原因而需对该商铺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应提前30天获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八条商铺修缮
8.1在该商铺使用过程中,如非乙方原因,该商铺及甲方提供的设施出现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1日内进行维修。
8.2租赁期内,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该商铺内部的各项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地板、墙面、所有店面、门窗、电气设施、燃气设施、给排水设施、消防设施、空调设施、线缆和管道等,并确保其处于正常租用的使用状态。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该商铺及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
8.3租赁期间,甲方应尽力确保该商铺屋顶、墙壁、主要供水管道以及动力电缆处于符合国家安全规范状态。
8.4租赁期间,甲方应尽最大努力保证a商城中的电梯、消防/火警监测系统、空调系统及其他各种设施处于良好的正常工作状态。
8.5租赁期间,甲方有权进入该商铺视察该商铺的维修状态,检查该商铺内的电气、燃气、给排水等设备的运作情况,进行必要的修缮和保养工作,但甲方进行维修保养工作前,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以选择合适的时间,并避免因此而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8.6租赁期间,遇到火灾等紧急事态时,甲方或其授权代表可在无通知的情况下强行进入该商铺,且甲方不需赔偿因强行进入该商铺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坏,甲方有过失的除外。
8.7无论乙方是否购买相应的保险,亦无论是否因乙方的疏忽,或因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而导致该商铺的窗户或玻璃破裂、毁坏,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或偿还因甲方更换该商铺所有破损的窗户和玻璃而引起的一切费用。
8.8乙方对下列行为和事件引起的损失和损害,必须进行赔偿。该等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修理、维修费用,以及任何其他人士因下述情形向甲方索赔或主张其权益而导致甲方支出的任何款项,和甲方因向乙方索赔所发生的一切开支和费用(包括律师费用):
8.8.1因该商铺内任何电器装置、电器用品、电线等的故障、失修、危险而导致甲方、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损害;
8.8.2因乙方原因而导致该商铺水管通道、厕所、器具堵塞、损坏或停止运作而造成甲方、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损失;
8.8.3因乙方原因而导致火、烟雾在该商铺内扩散或任何来源的水(包括风暴或雨水)在该商铺或其任何部分泄漏或满泄而造成甲方、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损害。
第九条经营条款
9.1乙方同意在租赁期限内租用甲方提供的pos专用收银系统(下称“pos系统”)台,并遵守本合同附件四《pos专用收银系统租用规定》。
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应将租用该商铺内的每一笔交易在交易发生时如实、实时、全额通过pos系统进行结算,不得以任何方式隐瞒营业额,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日常监督和必要的核查。如乙方未遵守上述约定,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金额相当于未提供或少提供销售金额的30倍加上乙方前一个月的实际租金,租金金额以乙方前一个月的实际月租金为准,与下月租金同日支付。
乙方应保证其pos系统数据的真实准确,甲方可以对该数据进行核实。甲方核实时,乙方应配合并提供本商铺经营有关的账册及原始凭证等资料。
9.2乙方应配合甲方于指定的时间开业。
a商城正常营业时间为10:00-22:00(法定节假日期间营业时间另行通知),乙方应服从甲方对a商城营业时间的安排,不得于营业时间内无故停止营业、撤离派驻人员或商品。
9.3乙方并应配合甲方对整个a商城进行的推广活动的时间安排。
9.4乙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商品或服务价格的制定及商品标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成都市人民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9.5如因乙方的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引起消费者直接向甲方提出修理、更换、退货或其他正当合理的要求时,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直接做出修理、更换、退货或其他合理的决定,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9.6乙方应确保该商铺内商品的货源充足,避免发生商品脱销的现象。
第十条转租、转让和续租
10.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能转租、委任或特许第三方经营和管理该商铺。经甲方同意转租的,转租合同终止期不得超过本合同的终止期,乙方应保证其受转租人不将转租商铺再行转租。
10.2发生下述各项行为及事件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违反本合同对转租的约定:
10.2.1乙方为公司,而公司发生收购、重组、合并、清算;
10.2.2乙方的名称发生变更;
10.2.3法定继承事实发生,致使该商铺的使用人发生变更。
10.3本合同有效期限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该商铺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乙方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视为乙方放弃续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记机关重新登记。
10.4若乙方未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对该商铺续租,则甲方有权携同该商铺未来的任何租户或有关人士在租赁期结束前或提前结束前的3个月内的所有合理时间内,预先通知乙方后视察该商铺,乙方不得阻挠,但甲方的该等行为不得干扰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保险
11.1乙方应当在商铺交付完成以前或最迟不超过商铺交付完成之日自费为该商铺在装修期间可能遇到的风险购买保险,该等保险的险种至少应包括装修工程一切险和公众责任险,保险责任期间为开始装修之日起至开始营业之日止。
11.2乙方应当于开业前的15日自费为该商铺可能遇到的风险购买保险,该等保险的责任期间从乙方开业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届满之日止,该等险种至少应包括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
11.3乙方所购买的公众责任险不应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并在保险单中将甲方列为共同被保险人,且粘贴交叉责任条款。
11.4在甲方提出要求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和出示前述保险保单及最后一次支付保险金的收据,以及保险公司发出该等保单是全数缴足的及在各方面均有效及存在的证明。
11.5乙方不得做出任何行为、事件,导致a商城或该商铺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险无效;乙方亦不得做出或容许乙方所雇佣的相关人员和承包商做出任何行为、事件,致使a商城或该商铺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险风险增加。
11.6若本合同第11.5条所述保险风险增加,并导致保险金增加,甲方有权在不影响其任何其他权利和补救的前提下,要求乙方立即补足因此而增加的保险金,而不论该等保险的投保人是甲方、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或其他第三者。
11.7如因乙方原因,发生涉及甲方损失的保险事故,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应当首先用于赔偿甲方的损失;如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不足以赔偿甲方的损失,则差额部分由乙方赔偿予甲方。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
12.1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物业公司”)负责包括a商城在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事项;甲方得将本合同书载明之权利或其一部分授予物业公司行使。物业公司于行使权利时需知会乙方其行为代表甲方,乙方须与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协议》。
12.2甲方保留不时制订、引进、修改、废除任何其认为经营和维持a商城作为一流购物中心所必要的一切规章制度的权利。该等规章制度由甲方向乙方做出书面通知后即生效,但该等规章制度不得专门针对乙方做出,并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上述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在任何方面均不得减损本合同的效力。倘上述规章制度和本合同发生歧义,须以本合同的条文为准。
12.3乙方须遵守物业公司的规章、制度、规定(以下简称“物业管理规定”);该等物业管理规定向乙方做出书面通知后即生效,但该等规章制度不得专门针对乙方做出,并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12.4不论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有专门规定,甲、乙双方现就下列事项特别约定如下:
12.4.1在获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有权以甲方指定的统一格式,在a商城的指示牌(如有)上展示乙方的名称。
12.4.2乙方有权自费在该商铺入口处或其门上,安置经甲方批准设计的logo。
12.4.3在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目的使用a商城的名号及标志或该名号及标志的图片、声明及画像。
12.4.4乙方须把该商铺的普通垃圾、废物,以及物业公司指定的废物箱盛载,在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地点倒卸。
12.4.5乙方的废旧报纸、纸箱(皮)、木箱、潲水(餐饮)以及其他特定行业的商业垃圾应由物业公司认可人员收取或处理,乙方不得随意聘用其他人员收取或处理。
12.4.6乙方如需聘请专门的清洁公司进行该商铺的清洁工作,应聘请物业公司指定的清洁公司,且有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2.4.7乙方不得在a商城任何进出口、楼梯、平台、通道、大堂或其他公共地方铺设、安装、竖立、附加任何电线、电缆或其他物件,亦不得将货品或其他任何东西摆设或堆放在该商铺之外。
12.4.8甲方有权在没有发出通知的情形下,以甲方认为妥当的办法,清理及处置乙方在该商场公共区域内留下或未处理好的任何装箱、纸盒、垃圾或其他任何种类或性质的障碍物,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且甲方无须向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必须向甲方赔偿因其执行本条规定而引起的所有损失、开支或费用。
12.4.9乙方应采取必要的有效措施防止该商铺免受台风、暴雨或类似事件的破坏,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应保持该商铺的外窗始终处于关闭状态。
12.4.10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a商城屋顶、天花板、墙壁等地方安装任何天线、接收器、管道、附属物、遮阳物、凉蓬或其他任何类型、性质的安装物和附属物。
12.4.11乙方不得破坏、损毁或涂污a商城结构的任何部分,或a商城的公共地方、楼梯、电梯、自动楼梯的任何装饰外貌,包括a商城内的任何树木、植物及灌木。
12.4.12甲方有权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在a商城任何部分安装或固定甲方认为适合的机器、设备、标记、广告架及其它设施并有权维修、拆除、更换该等设备和设施。甲方应尽量减少干扰乙方。
12.4.13除非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商铺、窗框、玻璃外墙、玻璃或墙壁的内面或外面涂漆、喷漆、使用或黏贴任何东西、物件或悬挂霓虹灯广告。
12.4.14乙方应以甲方满意的风格和方式布置该商铺店面玻璃及陈列橱窗,在收到甲方对其展示提出反对意见的书面通知后,立即改变或更换有关摆设。
12.4.15除非乙方向甲方申请并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以固定物料或不透明物品遮挡该商铺的橱窗以及面对外街、走廊、行人通道或入口大堂的橱窗玻璃。
12.4.16乙方必须使用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货物装卸区、出入口处及货物电梯,并在甲方和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规定的时间内装卸货物。
12.4.17乙方需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有关专用停车场、车辆进出通道或用来装货、卸货的场地的使用规定。
12.4.18乙方在任何情形下,不得以客户电梯或电动楼梯作运货用途。
12.4.19乙方不得在a商城的任何电梯内放置任何重量超过该电梯的最大载重的物件。
12.4.20乙方应自行承担费用,在a商城正常营业时间内,使该商铺营业标志、店面和窗户保持照明;为达到理想的视觉效果,乙方应允许甲方控制该商铺的营业标志、店面及窗户电路。
12.4.21乙方不得在该商铺或a商城内进行任何拍卖或类似的促销活动,或利用不道德或不合法的商业手法进行商业活动,但纯周期季节性的促销活动或经甲方同意的除外。
12.4.22乙方不得在a商城的公共区域内进行任何兜售、招徕行为;亦不得分发各种宣传性的小册子及广告资料,甲方或物业公司同意者除外。
12.4.23除根据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该商铺而生产、制造或加工物品外,乙方不得在该商铺进行生产、制造或加工任何其他货物或商品。
12.4.24乙方在任何时候不得在该商铺内放置或贮存任何武器、弹药、火药、硝石、煤油或其他可引起爆炸、燃烧的物品或危险货物。
12.4.25乙方不得在该商铺内产生、向外渗透、泄漏或容许在该商铺内产生、向外渗透、泄漏有毒及有害的气体或气味。
12.4.26除本合同约定乙方可在该商铺内经营餐饮行业外,乙方不得在该商铺内预备食物或饮食,亦不得使用器具烹煮或加热任何食物。
12.4.27乙方不得在该商铺饲养任何动物、宠物。
12.4.28乙方须自费采取所有甲方要求的步骤及预防措施,以防止白蚁、老鼠、蟑螂或其他害虫、寄生虫在该商铺内滋生。
12.4.29乙方不得在该商铺内居住或容许他人居住。
12.5.30不论甲方在该商场内设置保安人员或安装电子防盗系统与否,甲方对该商铺及其内部财物不负任何保安及保管责任。
12.4.31甲方须尽力保持a商城商场的屋顶、主要结构、墙壁、水管通道及电缆电线在良好的使用状态。
12.4.32甲方须尽力保持a商城商场的公共地方清洁及妥当的状态。
12.4.33甲方须尽力保持a商城商场内任何电梯、自动楼梯、消防及保安设备、空调设施及其他设备在妥当及可运作的状态。
12.4.34甲方应在正常营业时间内向该商铺提供空调服务。若乙方要求甲方在前述时间外提供额外空调服务,须预先向甲方或物业公司申请并缴付相应的收费。
12.4.35甲方在收到乙方需要在额外空调服务的合理通知后,应责成物业公司向乙方提供该等空调服务。
12.4.36乙方承租区域内的照明系统由乙方控制,但乙方承租区域与a商城公共部分交接的边界区域单独设置照明回路,由甲方控制,甲方应保证乙方在正常营业时间内边界区域的照明。
第十三条商铺交还
13.1交还日期及适用范围
13.1.1乙方应当于本合同约定的租期结束之日起不超过5日内交还该商铺。
13.1.2除租赁期限届满合同正常终止外,如甲方或乙方依据本合同或法律、法规的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等其他原因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的,则乙方应当在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不超过3日内交还该商铺。
13.2交还状况及装修和附属设施/设备的归属
13.2.1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何种原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下述方式之一交还商铺:
13.2.1.1乙方自费将该商铺内的所有动产(附属设施/设备除外)搬离该商铺,该商铺交还时的状况应当与乙方在最后一段正常营业时间时的状况一致;商铺之装修及所有附属设施/设备属甲方所有,甲方无须给予乙方补偿,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商铺的装修或附属设施/设备遭到破坏,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由此导致的损失。
13.2.1.2乙方自费将商铺内的所有物品搬离该商铺,并将商铺恢复至商铺交付时的状态(正常使用导致的磨损除外)。
13.2.2如果该商铺交还时之状况不符合前项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一切措施或自行采取措施,使得该商铺之状况符合前项规定,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开支由乙方负担。
13.3交还通知、查验及接收
13.3.1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何种原因),各方均应提前3日通知对方交还/收回该商铺的具体日期,甲方应当按照该等通知查验及接收该商铺。
13.3.2甲方应当依照通常合理的标准及本合同第13.2条规定查验该商铺。
13.3.3在符合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情形下,甲乙双方应当签署一份交还凭据,交还凭据一经签署,乙方交还该商铺的义务立即完成。
13.4逾期交还的后果
13.4.1如果乙方未依照本合同第13.1条的规定交还该商铺,则甲方有权在公证机关的公证下选择采用下述方法之一收回商铺,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13.4.1.1该商铺内的一切动产搬离该商铺,该商铺商铺之装修及所有附属设施/设备属甲方所有,甲方无须给予乙方补偿。
13.4.1.2将该商铺内的一切动产搬离该商铺,并将该商铺内的一切装修、附属设备/设施拆除。
13.4.2乙方逾期交还商铺,除应当依照合同最后一个月的标准交付逾期期间的租金、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外,每天还应按照合同最后一个月日基本租金的1.5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乙方交还该商铺或甲方依照本合同第13.4.1条的规定收回该商铺。
13.5质量保证金
本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何种原因),乙方在撤场前应向甲方缴纳商品质量保证金。如乙方系一般零售类租户,商品质量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如乙方系美容美发、餐饮等特殊类型租户,商品质量保证金额度双方另行协商。如三个月内没有任何第三方因乙方原因向甲方提出权利主张,甲方将向乙方退还该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四条合同变更和提前终止的条件
14.1变更本合同的条件如下:
14.1.1租赁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如出现下述情况,双方可变更本合同:
14.1.1.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合同的。
14.1.1.2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商铺设施正常运行、或水、电、燃气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30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商铺的。
14.1.1.3乙方违反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14天内,乙方未予纠正的。
14.1.1.4在租赁期间,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商铺房地产权利,且超过15天的。
14.1.1.5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损坏,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14.1.2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
14.1.3因变更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14.2解除本合同的条件如下:
14.2.1租赁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如出现下述情况,可解除本合同:
14.2.1.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14.2.1.2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商铺设施正常运行、或水、电、燃气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60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商铺的。
14.2.1.3乙方违反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30天内,乙方未予纠正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14.2.1.4在租赁期间,政府决定征用该商铺所在土地而需拆除该商铺的。
14.2.1.5在租赁期间,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商铺房地产权利,且超过30天的。
14.2.1.6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14.2.2提前终止本合同的,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
14.2.3因提前终止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第十五条甲方违约责任
15.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逾期交付商铺,每逾期一日则应按首月月基本租金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5.2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商铺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5.3在租赁期内,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由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15.3.1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商铺供乙方使用,超过60日的。
15.3.2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无法按其用途继续使用该商铺的。
15.3.3违反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租用的。
15.3.4未经乙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将该商铺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
15.3.5甲方破产或进行清算程序,因重组或合并原因进行清算者除外。
15.3.6由于甲方原因,致使该商铺因法庭强制执行而被查封。
15.3.7法律、法规或本合同其他条款允许乙方单方提前终止合同的其他情况。
15.4乙方依据本合同第15.3条单方终止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要求甲方返还租赁保证金,退还多收的预交款项(如有)并赔偿损失,并在3日内迁离该商铺。
15.5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甲方未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登记的,由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15.6乙方因甲方违约行为而引起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包括一切律师费),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向甲方追讨该等费用、开支。
15.7乙方一次或多次原谅、宽恕甲方违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不得构成乙方放弃追究对甲方任何日后持续违反或不履行义务的依据,亦不得在任何方面减损或影响乙方追究甲方任何日后持续违反或不履行的义务的权利,除非乙方以书面方式作如此表示。
15.8乙方对甲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构成乙方对某一特别事件的同意,并不构成放弃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执行,亦不得理解为乙方在日后同类型事件中放弃须获得其特别同意的要求,除非乙方以书面作如此表示。
第十六条乙方违约责任
16.1在租赁期限内,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水、电、空调费之一或全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付金额的2‰支付滞纳金。
16.2在租赁期限内,乙方逾期交付水、电、空调及其他费用,经甲方书面通知,仍未能于7日内交付的,每逾期一天,应按上述费用的2‰或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滞纳金。逾期达14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委托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采取停止供应或使用水、电、空调或其他设施的措施,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16.3租赁期限内,乙方非因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中途擅自退租的,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若租赁保证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16.4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收回该商铺,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6.4.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商铺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
16.4.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商铺结构,或损坏商铺,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16.4.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商铺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16.4.4乙方违反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的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商铺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16.4.5拖欠支付租金、管理费及其他费用之一或全部的达到30日。
16.4.6乙方破产或进行清算程序,因重组或合并原因进行清算者除外。
16.4.7由于乙方原因,致使该商铺因法庭强制执行而被查封。
16.4.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中断、停止其经营活动1天(含1天)以上的。
16.4.9法律、法规或本合同其他条款允许甲方单方提前终止合同的其他情况。
16.5甲方依据本合同第16.4条单方终止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3日内迁离并交回该商铺;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若租赁保证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16.6甲方依照本合同规定向乙方发出的解除合同通知,表明甲方行使本合同赋予其提前收回该商铺的权利,并构成甲方对该项权利已全面及充分的行使,甲方无须以实际进入该商铺的行为作为行使该项权利的标志。
16.7甲方根据本合同,要求或收取滞纳金,并不损害及影响甲方行使任何本合同赋予的其他权利和补救的权利(包括收回该商铺的权利)
16.8甲方因向乙方催付租金或其他费用而引起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包括一切律师费),及甲方因行使本合同项下其他任何权利而引起的所有费用、开支,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该等费用、开支。
16.9甲方一次或多次原谅、宽恕乙方违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不得构成甲方放弃追究对乙方任何日后持续违反或不履行义务的依据,亦不得在任何方面减损或影响甲方追究乙方任何日后持续违反或不履行的义务的权利,除非甲方以书面方式作如此表示。
16.10甲方对乙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构成甲方对某一特别事件的同意,并不构成放弃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执行,亦不得理解为甲方在日后同类型事件中放弃须获得其特别同意的要求,除非甲方以书面作如此表示。
16.1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3.7条、第3.8条约定,不论甲方是否实际支出了赔偿或处罚款项,甲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收回该商铺,并向乙方追究相关损害赔偿。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17.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他天灾、战争或任何其他类似事件。
17.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该事件的性质、发生日期、预计持续时间等有关的细节,以及该事件阻碍通知方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义务的程度。
17.3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定期及时地告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的现状,如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17.4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暂行中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无需为此而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努力克服该事件,减轻其负面的影响。
17.5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向对方提供事件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或其他适当机构)出具的证实不可抗力事件的合法证明,如其不能提供该等证明,对方可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通知与送达
18.1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由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发出的任何文件、通知及其他通讯往来,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并送达至下述地址或双方书面通知的其他地址。
篇11:商店商铺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本合同在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
合同双方为:_________和____先生/夫人/小姐。
1、出租人同意出租,承租人同意租赁位于_________的店房_________间,房号为_________,电话号码为_________,租期为_________年,月租金_________元。
2、在以上第1条款中所规定的租期,从出租人完成第3条款所有规定并在7天内通知承租方后开始生效。
3、出租人同意按以下具体规定完成该店房的维修工作_________。
4、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出租人已收到合计_________元的房租保证金。如果承租人某月逾期未交租金,承租人同意出租人立即从保证金中扣除应收款项作为租金。
5、承租人同意在每月_________日或在此之前付清租金。如果承租方违约,未在该期内付款,承租人同意本合同不经通知便可终止。
6、一切房屋、土地税均由承租方承担。
7、如果本店房在合同终止之前依法被没收,双方同意本合同遂告终止,双方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只要承租人还在本商店,承租人必须交纳租金,直至其搬出,把店房还给出租人为止。
8、承租人同意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支付租金,并向_________局缴纳电话费。
9、出租人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年内不得增加租金。
出租人:_________承租人:_________
篇12:商铺房屋有押金租赁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备用联系电话
出租方承租方
一、房屋概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门牌号为____。
2.出租房屋面积共_____平方米。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期限及用途
1.该房屋本次租赁期共___个月。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______使用。乙方不得将房屋另作他用或转租。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押金及其他费用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____元。房屋租金须先预付后入住,每____月一清。
2.该房屋押金为____元。押金不计利息,租房合同终止时,退还乙方。若乙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则押金不予返还。
3.房屋租金、押金均现金支付。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4.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按照物业管理公司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支付。
5.其他因使用该房屋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水、电、数字电视、宽带费等。
四、责任及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本大楼的物业管理制度,妥善使用租赁场所及公用部分。
2.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电视、宽带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监督审核。3.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4.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到安全用电,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对于由于乙方使用的原因造成火灾、触电、被盗等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并立即收回房屋。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8.在租赁期内进行从事违反社会治安、国家安全等违法行为。
9.拖欠房屋租赁费、自理费。
10.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对室内设施进行人为损坏的。
11.将超重、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带入楼内或实施其他有害于大楼安全的行为。
12.给甲方或其他业主带来损害的行为,以及对整个建筑物造成损害的一切行为。
五、其它说明
1.水表现数:__________电表现数__________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商铺租赁合同有押金
出租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区 商铺,在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作为_____买卖厂所__使用,出租商铺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为_____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
1租金为_____元/平米/月。每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大写: );租金每半年付清,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个半年房租,以后每半年租金付清。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当给乙方收费凭证。
第四条 设施及费用承担:
1、房屋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房屋租赁税)由乙方负责。
2、如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保证出租商铺产权清楚,若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2、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时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
第六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2、未经甲方和有关部门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的结构作任何改动,乙方对该房屋的装饰应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并征得甲方同意。
3、在租赁期间,乙方对于出租房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抵押、联营或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4、承租期内,由被盗、火灾等事故造成损失,和乙方人为造成事故,损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未违反租约的前提下,有权优先续租该房屋。如要求续租,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再由双方另行商议续租事宜。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发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内完全有效,不得单方解除。
1、租赁期届满。
2、因乙方过错严重造成房屋毁损的。
3、出现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毁损达不到使用目的的。
4、政府强制征收或拆除该房屋的。
5、乙方迟延交付房租超过10天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因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合同总值的________违约金,并赔偿其他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第九条 补充约定:
承租期内,若因国家政策变动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提前半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通知要求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按时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但甲方必须负责退还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时间的租金。
第十条 甲方应提供产权证(或具有出租权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合同使用。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与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4:商铺购买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协定签定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座落于__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路_____号,“ 广场”一楼商铺为__________编号,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双方协商总房价款为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自本合同之日起支付定金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若甲方反悔须赔偿定金的双倍给乙方,若乙方反悔则定金不退。
第三条:甲乙双方约定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款,付清全款时间为。
第四条:甲方必须在9月8日前协助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否则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所购房屋面积与房本的实际面积发生误差按所购房均价14.079.42元/每平方,找差价多退少补。
第五条:乙方所购房屋办理过户手续的各种税费在叁万伍仟元人民币内由乙方自行承担,多余部分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在乙方办理完一切过户手续后,甲方需陪同乙方到“威海豪业圣迪广场”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物业变更手续。
第七条: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威海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此合同,否则构成违约。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5:大型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乙方因经营需要,需租赁甲方铺面从事合法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租赁铺面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位置及面积:
甲方为乙方提供第 区 栋 号,北间铺面 南间铺面 中间铺面 ,计费月租 ,用于经营 。
二、租赁时间:
租赁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计费标准及交费方式:
租赁收费面积按首层建筑面积计算,收费标准为 元/月,租金每半年交纳一次,并提前十五日内一次性缴纳铺面租金,租价在合同期内不变,若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每逾期一天按欠费总额的1%加收滞纳金,逾期15天仍未交清则视为自动放弃租赁权。
四、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纳保证金 元(保证金不计利息、不抵租金、不提前退还),如没有违反合同及市场规章制度,合同期满不再续租,保证金一次性退还。
五、租赁期内,乙方享有擅自转让、经营转向的权利,甲方享有知情权。
六、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服从市场整体安排和统一管理,爱护市场公共设施,严禁店外经营。铺面装修、广告招牌必须符合甲方及市场的规定设计和施工,乙方拥有自主选择设计和施工权利。在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的前提下报甲方同意后可进行二次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出租方:
承租方:
年月日:
篇16:商铺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出租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电话: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出租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承租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商铺出售合同书范本,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 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十堰市人民路___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每月)租金为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
2、经双方协商,租金支付方式为_________
3、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给予承租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出租方: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
篇17:微博推广合作协议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一、合作模式:
1、联合推广(提升品牌形象影响力)
(1)推广范围增加、成本降低:通过整合宣传手册、单页、展架、广告等多种形式整体包装资源互换互利,使甲乙双方在外面的推广范围增加,而推广成本却降低。
(2)口碑:通过甲乙双方工作人员的信息传递和讲解,可形成内外部良好的口碑和信誉。
(3)促销活动:在一些促销、节日、活动中,甲乙双方可整合各方面资源,参与甲乙双方举办一些大型活动中,或是联合举办一些大型活动,传播整体对外的商家形象、商家实力。
2、升级顾客服务(提升顾客品牌度)增加产品的附加值:使得甲乙双方会员在甲乙双方消费时享受更多优惠,增加会员卡价值,提升会员度。
以会员卡的形式:甲方会员卡在乙方消费折扣折,乙方会员卡在甲方消费折扣折;以代金券或体验卡形式:凡到甲方消费的顾客,消费金额达到_________元,乙方赠送;凡到乙方消费的顾客,消费金额达到_________元,甲方赠送。
3、完善职员福利(提升企业核心凝聚力)完善员工福利,增强归属感: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双方工作人员到甲乙场所消费时予以优惠折扣折。
xx公司内部员工活动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甲乙双方借用资源。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有权利对一切有关自身的事宜做出咨询、沟通。
2、当甲乙双方其中一方举办活动时有权利要求其另一方来协助。
3、甲乙双方有权利为推荐的客户争取最大的利益。
(如价格、服务、优惠等)
4、甲乙双方有权利在大型节假日中参与策划的整体活动。
5、甲乙双方有权利优先得到另一方推荐来的客户资源。
6、本次甲乙双方联盟为异业联盟(即每个相关行业只选取一家),将本着互惠互利、各不冲突的原则。
7、甲乙双方联盟后各自须自行选择出联络人员,以保证及时与甲乙双方的联系与执行。
8、甲乙双方每个月须确定一个时间段聚会以保证双方信息的及时汇合与商讨。
9、甲乙双方在本着双赢的基础上必须展现出最大的诚意。
(包括价格、产品、服务、对外的媒体宣传、客户资源整合等)。
10、甲乙双方中的某一家单位举办活动时,其他商家务必协助。
11、优先为双方推荐优质客户(如:客户在一家联盟商家购买物品之后,刚好还需要其他联盟商家产品时,须优先推荐联盟商家)
12、甲乙双方须形成商家内、外部的良好口碑与信誉。
13、未尽事宜,可另商讨及规范补充。
三、特别约定:
1、甲乙双方均须对对方持合作消费凭证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和产品。
2、甲乙双方不得向对方顾客进行强行推销,如因任何一方自身原因发生的客怨事件,均须由发生客怨一方负责解决,并向对方及客人道歉和赔偿相关损失。
3、甲乙双方相关责任人应该经常保持信息畅通,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相关沟通和调整,以保证双方良好的履行合作约定。
四、保密事项: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协议双方在履行本合约期间对于所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及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获知的商业和技术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五、不可抗拒因素:
1、任何一方遇到又不可抗力而全部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延迟履行本协议,双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2、本条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风暴等;如:计算机网络瘫痪、战争、动乱、罢工等。
3、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合同期限因此而顺延。
4、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双方各自承担。
六、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
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1、协议各方同意,本合约任何一方违反各自在本合约中所保证,承诺或者是其他条款,均构成违约,如因一方的违约行为对其他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负赔偿责任。
2、对非本协议双方过错所产生的损失,各方应按照公平原则分担并相互协助向有过错一方请求赔偿。
七、免责条款由于目前的技术或者成本无法解决的问题或者由于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约时,由双方共同商议确定。
八、争议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经友好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_________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九、协议终止下列情况之一出现时,本合作协议被视为即时终止:
1、协议期限满。
2、甲乙双方书面协议提前终止本合作协议。
3、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根据合作协议的约定提前终止。
4、协议终止后,有关客户纠纷由违约方负责承担。
同时双方应在_________天内销毁所有使用的对方服务标识。
十、附责:
1、如本合同中的任何一款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又冲突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本和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或以附件形式对相关问题做出补充、说明和解释。
3、补充本合同或者附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有效期为________年。
5、本协议有效期满后,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则需要在协议期满前_________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过商谈、修订条款后加签协议,否则,期满时本协议自动终止。
6、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电话: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电话: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8:推广合同
广告客户(甲方):
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广告代理单位(乙方):
地址:开户行:帐号: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开发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广告推广事宜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本项目指定整合推广公司,并全程负责该房地产项目的整合推广策略、广告创意表现、销售工具等平面印刷品设计、公关活动策划、媒体建议与辅助实施、软性宣传等工作要求及内容。合同期间,乙方向甲方提供详尽的专业推广服务(详见附件)。
第二条服务方式
乙方为甲方成立项目专案服务小组,为甲方项目提供全程推广服务。
第三条服务期限
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至项目售罄为止。
备注:按照房地产行业标准,项目销售达到项目体量的90%,即视为项目售罄。
第四条服务费用
全程服务总费用:人民币66万元(大写人民币陆拾陆万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预计该项目主要服务周期为15个月,具体付款方式如下:
1、第一次付款:双方签订合同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作为乙方项目组前期工作启动费用;
2、后续进度付款:从合同签订日的第二个月起,剩余服务费分为14个月分月支付,即甲方按每月4万元(大写肆万元整)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甲方于每月的15日前向乙方支付此费用。
3、根据项目具体销售情况,若实际服务周期超过15个月,“第15个月的服务费用”甲方可推迟至“项目售罄”时(按合同约定的项目售罄标准)支付乙方,在此期间乙方有义务继续为甲方提供该项目相应的推广服务,直至项目售罄为止。
4、实际服务周期若不足15个月项目即售罄,甲方应将剩余款项一次性支付予乙方。
备注: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等额有效的正式发票。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就乙方的工作进度及工作质量提出指导性意见;
2、甲方有权在接获乙方提交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和其他书面工作文件后及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甲方签字确认方为定稿。但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并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及时、完整地提出明确的意见,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
3、如乙方无故解约,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甲方义务
4、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5、甲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工作进度审核乙方提交的方案、建议和作品,甲方若有异议或者修改要求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确认或同意;
6、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如期如数向乙方支付整合推广服务费用;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7、甲方应指定专人与乙方进行业务联络;
8、合作期内,甲方在事先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另行委托其他公司进行设计,否则视为违约;
9、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方透露乙方媒体计划、涉及购买及服务费用等商业机密。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按约定取得本项目合同费用;
2、乙方享有在不改变甲方既定目标与工作要求的前提下,自行组织开展工作的权利;
3、乙方具有在乙方设计的项目对外宣传资料及媒体发布上的署名权,即在报版、印刷品、影视广告作品上标注“整合推广:“智一天合”广告字样。
乙方义务
4、乙方为甲方成立项目服务小组,该项目小组由项目总监负责,并且根据工作量配备优秀的设计人员和文案。
5、乙方须根据甲方要求保证交稿时间,所有的交稿数量均以甲方最后的确认稿为准。
6、乙方须委派专人与甲方保持工作对接,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向甲方索要各类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按甲方确认之正稿进行设计/输出等业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工作,并为甲方资料保密;
7、乙方所有策划方案及相关建议、文案应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向甲方提交,经甲方确认的广告策划方案,乙方应严格执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
8、乙方每季度末的日内提供下季度广告推广和传播计划及本季度推广总结,经过甲方签字确认为准,并按此思路进行广告创作和执行。
第八条知识产权
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所确认之设计稿件,在所服务阶段款项结清后,其所有权及使用权、版权归甲方。但在设计成品发布后,乙方有权使用所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各类组织机构所组织的竞赛评比活动和乙方的宣传品上。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生效,甲乙双方不得无故擅自解除合同,否则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应负违约赔偿责任,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2、如乙方工作无法达到甲方工作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改正或更换项目人员,如仍不见效,甲方拥有提前解约权,但已经履行的服务期款项应予以结清;
3、甲方逾期付款乙方有索取滞纳金的权利,滞纳金额每日按当期费用的1‰计算;甲方逾期付款日以上,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甲方有义务结清拖欠款项、滞纳金以及乙方在解除合同前已经履行的服务期款项,并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第十条免责条款
如因不可抗因素致使甲、乙双方不能按期执行本合同项目之下合作内容,甲、
甲、乙双方可根据该不可抗力的严重程度做出如下选择:
1、顺延项目的完成期限。
2、终止本合同。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其他
本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如需延长,由双方于期满前一个月商定续签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同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本合同于甲乙双方公司授权代表签字并公司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9:商铺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出卖人: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国家海洋局
第一海洋研究所 住所地:____省____市高科园仙霞岭路6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集装箱达成以下买卖合同条款。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140G
二、产品质量
1、质量标准:符合国际海运过程中要求的各种标准,适用于正常存货。
2、乙方对产品质量的特殊要求:无
3、乙方对产品包装的特殊要求:无
三、产品价款 产品的单价:人民币2元 运费:人民币20元 总价:人民币24000
四、产品交付 甲方产品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 产品交付地点为甲方所在地,交货时间为合同生效后 7 天,若乙方对甲方产品有特殊要求的,甲方应当在乙方提供相关确认文件后 7 天内交货。但乙方未能按约定付款甲方有权拒绝交货,乙方未能及时提供相应文件的,甲方有权延期交货。 在合同约定期限内甲方违约未能及时交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甲方承担;产品交付后或乙方违约致使甲方拒绝交货、延期交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五、价款结算 乙方应在本合同书签订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货款 24000 元,甲方在收到货款当日或次日须将集装箱安全及时送达乙方所在地。若因甲方延迟送货,由此给乙方产生不必要的损失,损失由甲方承担。
六、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终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到对方。
七、商业秘密 乙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全部信息(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均为甲方的商业秘密。 无论何种原因终止、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同意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非经甲方书面同意或为履行本合同义务之需要,乙方不得使用、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八、不可抗力 因火灾、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终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损失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双方需要继续履行合同的,由双方另行协商。 因不可抗力终止合同履行的一方,应当于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及时通知对方。未履行通知义务而致损失扩大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联系人或授权代表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甲方所作的任何承诺、通知等,都对乙方具有约束力,具有不可撤销性。
2、签订或履行合同过程中,非经甲方书面同意或确认,乙方对甲方任何人员的个人借款,均不构成乙方对甲方的预付款或已付款款项。
3、乙方联系地址、电话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到甲方,在乙方通知到甲方前,甲方按本合同列明的联系方式无法与乙方联系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4、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乙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提供其合法经营的证明文件。
6、签订本合同时,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同等法律效力。 十
一、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
二、明示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条款已充分阅读,完全理解每一条款的真实意思表示,愿意签订并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约定。 十
三、本合同经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十
四、本合同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买卖合同 篇10 买受人(甲方): 出卖人(乙方): 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使 用 说 明
1、 此合同文本用于本市行政区域的(新、旧)机动车买卖交易。
2、 出卖人(乙方)对其出售的(新、旧)机动车应具有所有权;或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有(新、旧)机动车经营资格,且具有(新、旧)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授权销售(新、旧)机动车委托书》,才能与买受人签订此合同。
3、 合同中手写体与印刷体有异议或冲突时,以手写体为准;此合同与补充协议有异议或冲突时,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对本合同中的条款进行了变更,但含义不清、指代不明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4、 此合同应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办理车辆过户或转籍手续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留存一份。
5、 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黑色炭笔填写。
6、 本合同不得翻印。 买受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证照种类: 号码: 电话: 代理人: 身份证号: 电话: 出卖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证照种类: 号码: 电话: 代理人: 身份证号: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新、旧)机动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有权出售属于自己的(新、旧)机动车,(或乙方受委托),有权出售车牌号码为: 的(新、旧)机动车(见附件一:《授权销售(新、旧)机动车委托书》)。
第二条 (新、旧)机动车状况 销售车辆1: 销售车辆车牌号码 出厂日期 已行驶公里数 车辆类型 厂牌型号 (初次)登记日期 颜色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编号 养路费缴付凭证编号 有效期从 至 最后一次年检时间 车辆状况: 销售车辆2: 销售车辆车牌号码 出厂日期 已行驶公里数 车辆类型 厂牌型号 (初次)登记日期 颜色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编号 养路费缴付凭证编号 有效期从 至 最后一次年检时间 车辆状况: 销售车辆3: 销售车辆车牌号码 出厂日期 已行驶公里数 车辆类型 厂牌型号 (初次)登记日期 颜色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编号 养路费缴付凭证编号 有效期从 至 最后一次年检时间 车辆状况:
第三条 价款 (新、旧)机动车价格(不含税费): 金额大写: (新、旧)机动车交易中所发生的税由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 )、双方各负责一半( );所发生的费由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 )、双方各负责一半( )。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
1、付款方式(支票、现金):
2、付款时间:
第五条 验收时间、验收方式及交接时间、交接手续 1验收时间: 2验收方式:双方约定车辆由甲、乙双方当面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 3交接时间、交接手续:车辆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车辆交接,乙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协助甲方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并向甲方移交与车辆相关的各种文件和证明(见附件三:《乙方向甲方移交的文件和证明清单》)。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与乙方当面验收车辆,审验乙方提供的卖车相关文件和手续: 2持本人(或本单位)有效证件,按规定与乙方共同办理车辆交易过户或转籍手续;
3、车辆交接后在办理过户期间,车辆使用中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使用者自行负责;
4、不得采取胁迫、欺诈、提供虚假文件或虚假证明等手段进行交易。
5、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负责向甲方提供有关的文件和证明(见附件三:《乙方向甲方移交的文件和证明清单》);
2、如实向甲方陈述车辆的状况,并保证车辆状况陈述的真实性,对隐瞒车辆存在的重大质量问题承担赔偿责任。
3、协助甲方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4、因乙方原因致使成交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应接受甲方退车要求,解除合同、全数退还车款,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5、因出售车辆所发生的所有权或因乙方擅自转委托等问题,造成甲方与
第三方发生争议,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第八条 变更和解除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单方解除合同或者单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按实际损失向对方赔偿。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均属违约行为,应按照本合同标的物总价款的 %承担违约金,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条 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时约定采取下列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几项具体约定
1、双方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新、旧)机动车交____市场的规定进行交易,因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一切损失;双方共同违法、违规造成损失的,其损失共同承担;
2、乙方收取甲方全部购车款后,按规定向甲方开具收款凭证;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留存一份;
4、本合同经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合同附件:
1、授权销售(新、旧)机动车委托书
2、乙方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复印件
3、乙方向甲方移交的文件和证明清单
第十二条 其它约定条款: 买受人签字或盖章 出卖人签字或盖章 签章地点 签章地点 签章时间 签章时间 附件一 授权销售(新、旧)机动车委托书 请将(新、旧)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授权销售(新、旧)机动车委托书》 (或复印件)粘贴于此处 附件二 乙方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复印件 请将乙方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复印件粘贴于此处 附件三 乙方应向甲方移交的文件和证明清单
1、机动车行驶证
4、车辆年鉴证明
2、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
5、税讫证明
3、养路费缴付凭证
6、其他材料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意见:
篇20:代理客户推广协议书
双方就合作开展使用和推广应用,共同组织发动企业、组织和个人上因特网建网站事宜进行友好协商,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乙方的域名注册、虚拟主机及相关业务,双方达成并同意遵照以下条款。
1.1 作为乙方的代理商,向直接客户提供域名注册及虚拟主机服务;并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以建立和保持乙方的良好声誉。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户损失的,应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保证作相应赔偿。
1.2 确保自己及客户的网站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4 乙方以甲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资料为有效联系依据,如甲方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人等资料变动时,须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乙方予以更新。
2.乙方权利义务
2.1 以在线业务系统方式或、传真方式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并指定专人对甲方服务。
2.2 为甲方提供虚拟主机服务,甲方可通过在线业务系统完成服务请求,在收到甲方的服务请求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在服务期内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2.3 持续完善代理服务系统,以更方便和支持甲方开展代理业务。
2.4 视必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付款/结算条款
3.1 甲方所有款项的汇付均以有效方式汇至乙方在网站上指定的银行帐号。
3.2 在委托首次代理业务之前,甲方汇款人民币600元或以上作为预付款,以使初期业务不因款项原因而影响乙方及时提供服务和支持。预付款是代理商预先打入的款项作为将来购买域名注册,空间租用等万维时空的产品与服务。
3.3 乙方逐笔结算甲方的委托业务并从预付款中自动扣除,甲方自行查询余额并保证其余额足以支付下一笔委托业务。
3.4 乙方按要求为甲方开具发票并以挂号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记的地址;如甲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须在汇款传真件上详细说明。
3.5 合同终止时,乙方如数退回甲方的帐款余额。
4.违约责任
4.1 甲方向乙方租用虚拟主机期间,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甲方客户网站无法被访问的,均视为乙方违约,但是,乙方在进行虚拟主机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因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甲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此类情况每月不得超过三次,每次不超过2小时。对于乙方违约的情况,乙方承诺补偿甲方以宕机时间乘以10倍甲方已付相关时段费用的赔款。甲方在与乙方的技术部门联系并获得证实后,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即可获得赔偿。
4.2 因甲方原因导致域名未能成功注册时由甲方负责;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在实时注册系统中提交注册的域名被抢注时,乙方及时为甲方免费进行同等数量的域名注册;因域名注册信息错误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4.3 除经乙方认可并授予信用额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即视为违约,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并有权停止甲方的域名和/或虚拟主机的使用权。
4.4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进行赔偿。
4.5 如甲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条款,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终止其代理权。
5.免责条款
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支持时,不应视作乙方违约,甲方对此表示认同。
6.附则
5.1 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甲方不得更改或删补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更动后的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5.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5.3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双方签约之日始;一方要求提前终止时应以书面方式提前三十天通知另一方;本合同由双方同意后可延续一年,续约期内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5.4 其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会员号:
代表人:
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网址:电子邮件:
乙方:
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