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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质检员报考条件(实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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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自我介绍范文

范文类型:自我评介,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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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XX大学20xx届应届毕业生,,主修专业为土木工程(工民建方向)。得知贵公司要招土木工程(工民建方向)的应届毕业生,特来应聘。

作为学生,学习是我的第一使命:在大学四年,我顺利完成了所有选修和必修课程,真正的没有一门不及格科目,是班上仅有的三个顺利通过全部考试的男生之一。为了使自己文理发展平衡,我进一步加强了自己的文学阅读和理论水平,花了大量时间在浏览报纸、研读名著方面,使自己的思想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 我虽然始终没有放下专业知识的学习,但花的时间还远远不够,我还有大量的知识尚未接触和掌握。

大学四年中,不仅仅是学习,我还参加了众多的社会活动:我做过家教,认识到孩子的欠缺,学会了教育孩子,反观自己认识到自己的不足;我当过图书管理员,让我有更多的机会接近知识;我四年时间里不间断地参加勤工俭学,让我懂得了工作的艰辛和努力完成工作的重要性;我参加各种社交活动,使我日渐认识到诚实做人踏实工作应是我一生的奋斗目标。

生活的本身并不是工作,而是积极快乐地活着:学习和工作之余,我有广泛的兴趣爱好,我爱打篮球、乒乓球、羽毛球,喜欢吹口琴、练字、看书等,通过努力,在每一个方面我都能够得到别人的认可。

仅仅是自己快乐远不是我的目标,我要努力去影响每一个人:没有了别人,我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因此我的努力并非为了我自己,我会尽我所能地去给身边所有的人带去快乐和温馨。

金钱名誉地位都不是我所首先考虑的:我只希望我能够去爱,能够使我的潜力得到挖掘和发挥,能够不断完善自己,使自己能够更好地去爱,更有能力去做好各项工作。奉献=快乐=提高。尽我所能地奉献,是我毕生的追求。 我没有任何外在的显赫的头衔,没有任何让人刮目相看的荣誉,没有去追求几乎人人都有的 计算机二级证书,甚至因为自己的消极放弃了入党的机会,成为一个遗憾。不过,今后我要更加努力提高自己,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如果硬要出示一个证书的话,我仅有的就只有你们很希望得到,却一时还无法断定没有衡量标准的《人品合格证》,有了这个,我相信我能很快胜任你要我做的各种工作。

我不能给你什么承诺,给你公司带来多大的变化;我也不是什么千里马,我是一个凡人,一个已经成为个人的人。我愿意用自己的努力赢得你的信任,我只会一步一步去做,我的一切还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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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土木工程测量专业实习报告范文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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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测量专业实习报告范文

土木工程测量作为专业的一项基本功,是我们学习土木专业学生必须很好掌握的一项技能。在大二学习即将结束的时候,我们在学院的组织下,在校内开展了为期7天的土木测量工程测量实习。

我们组这次测量的是何侨生大楼及前面的绿化带。刚刚开始还觉得不难,但是实际操作之后才发现,路面凹凸不平、路段弯曲、碎部点很多给我们造成了很大的麻烦。我们只要稍微不小心在哪个环节出错误,就有可能导致整个过程的数据不正确。所以,每一个站点的测量我们都小心翼翼,测量完马上检验,数据超过误差的马上重测。经过四天的奋战,我们终于把所有数据测量出来了,把图绘制出来了。

此次测量实习和大一的军训同时进行,所以我们觉得“这实习怎么比军训还辛苦啊?”,当2天之后,我们习惯了早上6点起床,扛着测量仪器外出测量的生活时,我们不再听到之前的牢骚。为了保证测量的精确度和测量的时间进度,减少行人和车辆对测量工作的影响,我们总是早早的起床,带上“家伙”到测量场地开工!几个上午我们都是测量到接近12点才收工。中午回到宿舍,我们并不能清闲下来,一张张原本的空白数据表等着我们去计算、校验。要是数据满足条件还好,比如我们小组第一天测量的距离超出容许范围外的误差,只好准备第二天更好起床,重新测量原本属于第一天的工作。在下午短暂的补充睡眠之后,当其他专业的同学下午下课,准备享受丰盛晚餐之时,我们再次扛着仪器,在太阳下山之前再次出工测量。在夏天的傍晚,每当太阳下山,天色暗下之时,已是晚上7点多了。放回仪器,学校食堂已不可能再有饭吃,我们只得叫外卖吃。原本以为晚上的可以放松下来休息了,可事实并不是这样,我们还需对一整天的工作进行一番总结,并制定好第二天的工作计划,提高小组工作效率,确保进度的完成。记得有一天的晚上我们在绘图时出现问题,对于测量出来的角度大于180度按照书上的公式是计算不出来我们想要的结果,我们组只能再次研究书本,总结经验,在2个多小时的讨论后终于知道怎么解决问题,这些东西老师在平时上课是没有讲到的,我们只能在实践中去发现,在实践中去学习,在实践中去总结。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践总能发现许多问题,在这次测量实习中也同样存在。首先,我认为,最大的问题在于我们对仪器的使用上,课本上介绍仪器使用的知识都比较抽象,到了真正实践中的时候,我们未能很好把书本知识应用到实践中。其次,在制图的时候,我们对复杂的地形图的绘制非常生疏,没有很好地把土木工程制图中的一些技巧方法运用到地形图的绘制中。这个也需要老师在今后教学中对我们更多的指导,促进我们水平的提高。

再来说说这次实习心得吧,通过本次的测量实习,我觉得最大的收获在于将书本上那些抽象的知识与现实的测量很好的结合了起来。不再是我们单纯看书本上的文字内容,而实际确不能很好弄懂在今后实践中的操作。测量仪器的使用和实地的测量实习工作的开展,让我们更直观接触到了土木工程测量这个学科,也为我们今后走上工作岗位后,更好更快地使用仪器、控制测量的应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让我们明白了,土木工程专业的实际操作性强的特点,触发我们今后要更加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并要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方法,从本质上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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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99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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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GF-97-0208)

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一、词语涵义

1.词语涵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 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单位的词语

(1)发包方: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承包方:指已由发包方授标,并与发包方正式签署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方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单位: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方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1.2 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指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条件第3条的全部文件以及其它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单位作出的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的任何修改或补充文件。

(3)图纸:指招标图纸和发包方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投标图纸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放样的图纸。

(5)投标书:指承包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发包方提交并为发包方所接受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和经发包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方正式向承包方授标的通知书。

1.3 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它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在内的其它一切物品。

(8)承包方设备:指承包方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方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1.4 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通知承包方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1.5 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给承包方的总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它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6 其它词语

(1)施工场地(或施工地):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它场所。

(2)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

(3)天:指日历天。

二、合同文件

2.语言文字和法律

2.1 语言文字

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2.2 法律、法规和规章

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监理单位作出解释或修正。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协议书(包括协议书备忘录);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报价书;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图纸;

(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三、双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发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1 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发包方应在其组织实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承担由于其自身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责任。

4.2 发布开工通知

发包方应委托监理单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承包方发布开工通知。

4.3 安排监理单位及时进点实施监理

发包方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安排监理单位及时进入工地开展监理工作。

4.4 提供施工用地

发包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承包方用地范围和时限,办清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征地和移民,按时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用地。

4.5 提供部分施工准备工程

发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完成应由发包方承担的施工准备工程,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限提供承包方使用。

4.6 移交测量基准

发包方应按第27.1款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委托监理单位向承包方移交现场测量基准点及其有关资料。

4.7 办理保险

发包方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发包方投保的保险。

4.8 提供已有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

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提供已有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但只对列入合同文件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负责,不对承包方使用上述资料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4.9 及时提供图纸

发包方应委托监理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承包方提供应由发包方负责提供的图纸。

4.10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方应按第33、35条和36条的规定支付合同价款。

4.11 统一管理工程的文明施工

发包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为承包方实现文明施工目标创造必要的条件。

4.12 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

发包方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履行其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职责。

4.13 环境保护

发包方应按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统一筹划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审查承包方按第30条规定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4.14 组织工程验收

发包方应按第52条的规定主持和组织工程的完工验收。

4.15 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发包方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5.承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5.1 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承包方应在其负责的各项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保证发包方免于承担由于承包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任何责任。

5.2 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承包方应按第6条的规定向发包方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5.3 及时进点施工

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按施工总进度要求完成施工准备工作。

5.4 执行监理单位的指示,按时完成各项承包工作

承包方应认真执行监理单位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作。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应提供为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施、工程设备和其它物品。

5.5 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部分施工图纸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由承包方负责的施工图纸提交监理单位审批,并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和可靠负全部责任。

5.6 办理保险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承包方投保的保险。

5.7 文明施工

承包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施工全过程的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5.8 保证工程质量

承包方应严格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5.9 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

承包方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和由其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地附近建筑物和居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害。

5.10 环境保护

承包方应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按第30条的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工地及其附近的环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5.11 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

承包方在进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时,应保障发包方和其他人的财产和利益以及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和公共设施的权利免受损害。

5.12 为其他人提供方便

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为其他人在本地或附近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有关提供条件的内容和费用应在监理单位的协调下另行签订协议。若达不成协议,则由监理单位作出决定,有关各方遵照执行。

5.13 工程维护和保修

工程未移交发包方前,承包方应负责管理和维护;移交后承包方应承担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若工程移交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完工程需要保修期内继续完成,则承包方还应负责该未完工程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直至完工后移交给发包方为止。

5.14 完工清场和撤离

承包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地清理并按期撤退人员、设备和剩余材料。

5.15 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承包方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四、履约担保

6.履约担保

6.1 履约担保证件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在正式签署协议书前向发包方提交经发包方同意的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或经发包方同意的具有担保资格的企业出具的履约担保书。取得证件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6.2 履约担保证件的有效期

承包方应保证履约保函或履约担保书在发包方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方应在保修责任终止证书颁发后14天内把上述证件退还给承包方。

五、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7.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7.1 监理单位的职责和权力

(1)监理单位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职责;

(2)监理单位可以行使合同规定的和合同中隐含的权力,但若发包方要求监理单位在行使某种权力之前必须得到发包方批准,则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规定,否则监理单位行使的这种权力应视为已得到发包方的事先批准;

(3)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监理单位无权免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方或发包方的责任和权利。

7.2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是监理单位驻工地履行监理单位职责的全权负责人。发包方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把总监的任命通知承包方,总监易人时应由发包方及时通知承包方。总监短期离开工地时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并通知承包方。

7.3 监理人员

总监可以指派监理人员负责实施监理中的某项工作,总监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职责和授权范围通知承包方。他们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指示均视为已得到总监的同意。

7.4 监理单位的指示

(1)监理单位的指示应盖有监理单位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总监或按上述第7.3款规定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名。

(2)承包方收到监理单位指示后应立即遵照执行。若承包方对监理单位的指示持异议时,仍应遵照执行,但可向监理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监理单位研究后可作出修改指示或继续执行原指示的决定,并通知承包方。若监理单位决定继续执行原指示,承包方仍应遵照执行,但承包方有权按第44.1款的规定提出按合同争议处理的要求。

(3)在紧急情况下,监理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但监理单位应在发出临时书面指示后48小时内补发正式书面指示,如监理单位未在48小时内及时补发,则承包方可提出书面确认函,声明已视临时书面指示为正式指示。

(4)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只从监理单位总监或上述第7.3款规定的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

7.5 监理单位应公正地履行职责

监理单位应公正地履行职责,在按合同要求由监理单位发出指示、表示意见、审批文件、确定价格以及采取可能涉及发包方或承包方的义务和权利的行动时,应认真查清事实,并与双方充分协商后作出公正的决定。

六、函件

8.函件

8.1 联络以书面函件为准

合同文件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给出的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是双方联络和履行合同的凭证,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8.2 来往函件的发出和答复

上述第8.1款中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否则由责任方对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

七、图纸

9.图纸

9.1 招标图纸和投标图纸

(1)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及其补充通知仅作为承包方投标报价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衡量变更的依据,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样。

(2)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及其补充资料仅作为发包方选择中标者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检验承包方是否按其投标内容进行施工的依据,亦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样。

9.2 施工图纸

(1)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给承包方的施工图纸包括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合同规定由发包方负责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加工图等均应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时限和数量提交给承包方。由于发包方未能按时提交施工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第42条的有关规定办理;施工图纸中涉及变更的应按第3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2)按合同规定由承包方自行负责的施工图纸,包括部分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承包方按发包方施工图纸绘制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车间加工图等均应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时限提交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收到上述图纸后的28天内批复承包方。承包方应对其未能按时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负责;若监理单位未在28天内批复承包方,则应视为监理单位已同意按上述图纸进行施工。监理单位的批复不免除承包方对其提交的施工图纸应负的责任。

9.3 设计修改图和设计修改通知单

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提交给承包方的施工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时,应由监理单位在该工程(或工程部位)施工前签发设计修改图或设计修改通知单提交承包方,具体时限应视修改内容由双方商定,设计修改图和设计修改通知单与施工图纸具有同等效力。设计修改涉及变更时应按第3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9.4 图纸的保管

监理单位和承包方均应按第1.2款第(3)项所包含的内容,在工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

9.5 图纸的保密

未经对方许可,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和承包方相互提供的图纸不得泄露给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违者应对泄密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八、转让和分包

10.转让

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转让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门或任何权利,下述情况除外:

(1)承包方的开户银行代替承包方收取合同规定的款额。

(2)在保险人已清偿了承包方的损失或免除了承包方的责任的情况下,承包方将其从任何其他责任方处获得补救的权利转让给承包方的保险人。

11.分包

11.1 工程分包应经批准

承包方不得将全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监理单位同意,承包方不得把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经监理单位同意的分包工程不允许转包。承包方应对其分包出去的工程以及分包人的任何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即使是监理单位同意部分分包,亦不能免除承包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应向监理单位提交分包合同。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下列事项不要求承包方征得监理单位同意:

(1)提供劳务;

(2)采购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材料;

(3)合同中已明确了分包人的工程分包。

11.2 发包方指定分包人

(1)发包方根据工程特殊情况欲指定分包人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分包工作内容和指定分包人的资质情况。承包方可自行决定同意或拒绝该指定的分包人。若承包方在投标时接受了发包方指定的分包人,则该指定分包人应与承包方的其它分包人一样被视为承包方雇用的分包人,由承包方与其签订分包合同,并对其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

(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若发包方需要指定分包人时,应征得承包方的同意,此时发包方应负责协调承包方与分包人之间签订分包合同。发包方应保证承包方不因此项分项而增加额外费用;承包方则应负责该分包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并向指定分包人计取管理费;指定分包人应接受承包方的统一安排和监督。由于指定分包人造成的与其分包工作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和损失赔偿均应由指定分包人直接对发包方负责,承包方不对此承担责任。

九、承包方的人员及其管理

12.承包方的人员

12.1 承包方的职员和工人

承包方应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工地派遣或雇用技术合格和数量足够的下述人员:

(1)具有合格证明的各类专业技工和普工;

(2)具有技术理论知识和施工经验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及有能力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指导施工作业的工长;

(3)具有相应岗位资格的管理人员。

12.2 承包方项目经理

(1)承包方项目经理是承包方驻工地的全权负责人,按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责任和权利履行其职责。承包方项目经理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负责组织本工程的圆满实施。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监理单位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决定采取措施后24小时向监理单位提交报告。

(2)承包方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方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承包方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3)承包方指派项目经理应经发包方同意。项目经理易人,应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项目经理短期离开工地,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并通知监理单位。

13.承包方人员的管理

13.1 承包方人员的安排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应自行安排和调遣其本单位和从本工程所在地或其它地方雇用的所有职员和工人,并为上述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及负责支付酬金。

(2)承包方安排在工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骨干应相对稳定,不应频繁调动。

13.2 提交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报告

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84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承包方在工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置、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资质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配备状况。若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还应按规定的格式,定期向监理单位提交工地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3.3 承包方人员的上岗资格

技术岗位和特殊工种的工人均应持有通过国家或有关部门统一考试或考核的资格证明,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还应在上岗前进行岗位培训,并进行理论和操作的考试和考核,合格者才准上岗。承包方应按第13.2款要求提交的人员情况报告中说明承包方人员持有上岗资格证明的情况。监理单位有权随时检查承包方人员的上岗资格证明。

13.4 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撤换承包方的人员

承包方应对其在工地的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使其能做到尽职尽责。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撤换那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任何人员,承包方应及时予以撤换。

13.5 保障承包方人员的合法权益

承包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充分保障承包方人员的合法权益,承包方应做到(但不限于):

(1)保证其人员有享受休息和休假的权利,承包方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其人员的工作时间。因工程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不应超过规定的限度,并应按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

(2)为其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宿条件和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生活环境,配备必要的伤病预防、治疗和急救的医务人员和医疗设施。

(3)按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有害气体和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业安全等的劳动保护措施。人员在施工中受到伤害,承包方应有责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

(4)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其管辖的所有人员办理养老保险。

(5)负责处理其管辖人员伤亡事故的全部善后事宜。

十、材料和设备

14.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提供

14.1 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为完成本合同各项工作所需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方负责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

(2)承包方与供货厂家的供货协议一经签订,应将一份副本提交监理单位。

14.2 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

(1)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均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2)承包方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进度安排,提交一份满足工程设备安装要求的交货日期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审批,并抄送发包方。监理单位收到上述交货日期计划后,应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交货日期。

(3)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不能按期交货时,应事先通知承包方,并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4)发包方要求按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提前交货期限内提前交货时,承包方不应拒绝,并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5)承包方要求更改交货日期时,应事先报监理单位批准,否则由于承包方要求提前交货或不按时提供所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6)若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交货日期拖后,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15.承包方材料和设备的管理

15.1 承包方设备应及时进入工地

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设备应按合同进度计划(在施工总进度计划尚未批准前,按签署协议书商定的设备进点计划)进入工地并需经监理单位核查后投入使用,若承包方需变更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设备时,须经监理单位批准。

15.2 承包方的材料和设备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1)承包方运入工地的所有材料和设备应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2)承包方除在工地内转移这些材料和设备外,未经监理单位同意,不得将上述材料和设备中的任何部分运出工地。但承包方从事运送人员和外出接运货物的车辆不要求办理同意手续。

(3)承包方在征得监理单位同意后,可以按不同施工阶段的计划撤走其属于自己的闲置设备。

15.3 承包方旧施工设备的管理

承包方的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年检和定期检修,并应由具有设备鉴定资格的机构出具检修合格证或经监理单位检查后才准进入工地。承包方还应在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提交主要设备的使用和检修记录,并应配置足够的备品备件以保证旧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行。

15.4 承包方租用的施工设备

(1)发包方拟向承包方出租施工设备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各种租赁设备的型号、规格、完好程度和租赁价格。

(2)承包方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选租发包方的施工设备。若承包方计划租赁发包方提供的施工设备,则应在投标时提出选用的租赁设备清单和租用时间,并在报价中计入相应的租赁费用,中标后另行签订协议。

(3)承包方从其他人租赁施工设备时,则应在签订的租赁协议中明确规定若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承包方违约而解除合同时,发包方或发包方邀请承包本合同的其他承包方可以相同的条件取得该施工设备的使用权。

15.5 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

监理单位一旦发现承包方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时,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承包方应予及时增加和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十一、交通运输

16.交通运输

16.1 场内道路

(1)发包方按第4.5款规定提交给承包方使用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应由承包方负责其在合同实施期内的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2)除本款(1)项所述的由发包方提供的部分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方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其余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3)承包方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方和监理单位使用;其他承包人需要使用上述道路和设施时,应按第5.12款的规定办理。

16.2 场外交通

(1)承包方的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方车辆应服从当地交通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检验。

16.3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由承包方负责运输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时,应由承包方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运输合同规定的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进行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它有关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若实际运输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过合同规定的尺寸或重量时,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各自分担的费用。

16.4 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承包方应为自己进行的物品运输造成工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负全部责任,并负责支付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赔。

16.5 水路运输

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适亦用于水路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含义应包括水闸、码头、堤防或与水路有关的其它结构物;“车辆”一词的含义应包括船舶,本条各款规定仍有效。

十二、工程进度

17.进度计划

17.1 合同进度计划

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规定的内容和时限以及监理单位的指示,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提交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技术条款规定的时限内批复承包方。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称合同进度计划)作为控制本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并据此编制年、季和月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在施工总进度计划和监理单位的指示控制工程进展。

17.2 修订进度计划

(1)不论何种原因发生工程的实际进度与第17.1款所述的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在28天内提交一份修订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收到该进度计划后28天内批复承包方。批准后的修订进度计划作为合同进度计划的补充文件。

(2)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计划的拖后,承包方均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承包方应在向监理单位提交修订的进度计划的同时,编制一份赶工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赶工措施应以保证工程按期完工为前提调整和修改进度计划。由于发包方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拖后,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拖后,应按第20.3款的规定办理。

17.3 单位工程进度计划

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指示的内容和时限,并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进度控制要求编制单位工程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位。

17.4 提交资金流估算表

承包方应在按第17.1款的规定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同时,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格式向监理单位提交按月的资金流估算表。估算表应包括承包计划向发包方获取的全部款额,以供发包方参考。此后,如监理单位提出要求,承包方还应按监理单位指定的时限内提交修订的资金流估算表。

18.工程开工和完工

18.1 开工通知

监理单位应在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限内向承包方发出开工通知。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并从开工日起按签署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准备。

18.2 发包方延误开工

监理单位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发出开工通知或发包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开工的必要条件,承包方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承包方的要求后立即与发包方及承包方共同协商补救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18.3 承包方延误进点

承包方在接到开工通知后14天内未及时进点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可通知承包方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承包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补救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补救措施报告应详细说明不能及时进点的原因和补救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18.4 完工日期

属于本合同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和部分工程的要求完工日期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承包方应在上述规定的完工日期内完工或在第20.2款和21条规定可能延后或提前的完工日期内完工。

19.暂停施工

19.1 承包方暂停施工的责任

属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方不能提出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的要求:

(1)合同中另有规定的;

(2)由于承包方违约引起的暂停施工;

(3)由于现场非异常恶劣气候条件引起的正常停工;

(4)为工程的合理施工和保证安全所必须的暂停施工;

(5)未得到监理单位许可的承包方擅自停工;

(6)其它由于承包方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19.2 发包方暂停施工的责任

凡不属于第19.1款所列情况引起的暂停施工,均为发包方的责任,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

19.3 监理单位的暂停施工指示

(1)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承包方发布暂停工程或部分工程施工的指示,承包方应按指示的要求立即暂停施工。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方应在暂停施工期间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和提供安全保障。

(2)由于发包方的责任发生暂停施工的情况时,若监理单位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承包方可向其指出暂停施工的书面请求,监理单位应在接到请求后的48小时内予以答复,若不按期答复,可视为承包方请求已获同意。

19.4 暂停施工后的复工

工程暂停施工后,监理单位应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停工因素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单位应立即向承包方发出复工通知,承包方应在收到复工通知后按监理单位指定的时间复工。若承包方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19.5 暂停施工持续56天以上

(1)若监理单位在下达暂停施工后56天内仍末给予承包方复工通知,除了该项停工属于第19.1款规定的情况外,承包方可向监理单位提交书面通知,要求监理单位在收到书面通知后28天内准许已暂停施工的工程或其中一部分工程继续施工,监理单位逾期不予批准,则承包方有权作出以下选择:当暂时停工仅影响合同中部分工程时,按39.1款规定将此项停工工程视作可取消的工程,并通知监理单位;当暂时停工影响整个工程时,可视为发包方违约,应按第42条的规定办理。

(2)若发生由承包方责任引起的暂停施工时,承包方在收到监理单位暂停施工指示后56天内不积极采取措施复工造成工期延误,则应视为承包方违约,可按第41条的规定办理。

20.工期延误

20.1 发包方的工期延误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使关键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拖后而造成工期延误时,承包方可要求发包方延长合同规定的工期。

(1)增加合同中任何一项的工作内容;

(2)增加合同中任何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第39.1款规定的百分比;

(3)增加额外的工程项目;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

(5)本合同中涉及的由发包方责任引起的工期延误;

(6)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7)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干扰或阻碍;

(8)其它可能发生的特殊情况。

20.2 承包方要求延长工期的处理

(1)若发生第20.1款所列的事件时,承包方应立即通知发包方和监理单位,并在发出该通知的28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细节报告,详细申述发生该事件的情节和对工期的影响程度,并按17.2款的规定修订进度计划和编制赶工措施报告提交监理单位审批。若发包方要求修订的进度计划仍应保证工程按期完工,同则应由发包方承担由于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

(2)若事件的持续时间较长或事件影响工期较长,当承包方采取了赶工措施而无法实现工程按期完工时,除应按上述第(1)项规定的程序办理外,承包方应在事件结束后的14天内提交一份补充细节报告,详细申述要求延长工期的理由,并最终修订进度计划。此时发包方除按上述第(1)项规定承担赶工费用外,还应按以下第(3)项规定的程序批准给予承包方延长工期的合理天数。

(3)监理单位应及时调查核实上述第(1)和(2)项中承包方提交的细节报告和补充细节报告,并在审批修订进度计划的同时,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确定延长工期的合理天数和补偿费用的合理额度,并通知承包方,抄送发包方。

20.3 承包方的工期延误

由于承包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预定工作,承包方应按第17.2款(2)项的规定采取赶工措施赶上进度。若采取赶工措施后仍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完工,承包方除自行承担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外,还应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逾期完工违约金额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21.工期提前

21.1 承包方提前工期

承包方征得发包方同意后,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若能按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提前完工时,则应由监理单位核实提前天数,并由发包方按专用合同条款中的规定向承包方支付提前完工奖金。

21.2 发包方要求提前工期

发包方要求承包方提前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时,由监理单位与承包方共同协商采取赶工措施和修订合同进度计划,并由发包方和承包方按成本加奖金的办法签订提前完工协议。其协议内容应包括:

(1)提前的时间和修订后的进度计划;

(2)承包方的赶工措施;

(3)发包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费用和奖金。

十三、工程质量

22.质量检查的职责和权力

22.1 承包方的质量管理

承包方应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在工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的84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内容包括质量检查机构和质检人员的资质和组成、质量检查程序和细则等的工程质量检查计划和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

22.2 承包方的质量检查职责

承包方应严格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详细作好质量检查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定期提交监理单位审查。

22.3 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权力

监理单位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方应为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一切方便,包括监理单位赴施工现场或制造、加工地点或合同规定的其它地方进行察看和查阅施工记录;要求提供试验样品、进行现场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提供试验和测量成果以及为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所应进行的其它工作。监理单位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23.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

23.1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和交货验收

(1)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承包方负责检验和交货验收,验收时应同时查验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承包方还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单位,其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有必要时,监理单位可要求参加交货验收,承包方应为监理单位对交货验收的监督检查提供一切方便。监理单位参加交货验收不免除承包方在检验和交货验收中应负的责任。

(2)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共同进行交货验收,并由发包方正式移交给承包方。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进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单位,其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程设备安装后,若发现工程设备存在缺陷时,应由监理单位与承包方共同查找原因,如属设备制造不良引起缺陷应由发包方负责;如属承包方运输和保管不慎或安装不良引起的损坏应由承包方负责。

23.2 检查和检验的时间、地点和费用

对合同规定的各种材料和工程设备,应由监理单位与承包方商定进行检查和检验的时间和地点。若监理单位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派出监理人员到场时,承包方可自行检查或检验,并立即将检查或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单位。除合同另有规定外,监理单位应在事后确认承包方提交的检查或检验结果,若监理单位对承包方自行检查和检验的结果有疑问时,可按第22.3款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结果证明该材料或工程设备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则应由承包方承担抽样检验的费用;检验结果证明该材料或工程设备质量符合合同要求,则应由发包方承担抽样检验的费用。

23.3 未按规定进行检查和检验

承包方未按合同规定对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监理单位可以指示承包方按合同规定补作检查和检验,承包方应遵照执行,并应承担所需的检查和检验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

23.4 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承包方未经监理单位同意接受并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或工程设备,监理单位有权按第26.2款规定指示承包方予以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监理单位的检查或检验结果表明该材料或工程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时,监理单位可以拒绝验收,并立即通知承包方。承包方除应立即停止使用外,还应与监理单位共同研究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23.5 额外检验和重新检验

(1)若监理单位要求承包方对某项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的检查和检验在合同中未作规定,监理单位可以指示承包方增加额外检验,承包方应遵照执行,但应由发包方承担额外检验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

(2)不论何种原因,若监理单位对以往的检验结果有疑问时,可以指示承包方重新检验,承包方不得拒绝。若重新检验结果证明这些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则应由承包方承担重新检验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若重新检验结果证明这些材料和工程设备符合合同要求,则应由发包方承担其重新检验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

23.6 承包方不进行检查和检验的补救办法

承包方不按第23.3和23.5款的规定完成监理单位指示的检查和检验工作,监理单位可以指派自己的人员或委托其他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或人员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方不得拒绝,并应提供一切方便。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24.现场试验

24.1 现场材料试验

承包方应在工地建立自己的试验室,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按合同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进行各项材料试验,并为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监理单位在质量检查和检验过程中若需抽样试验,所需试件应由承包方提供,监理单位可以使用承包方的试验设备,承包方应予协助。上述试验所需提供的试件和监理单位使用试验设备所需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4.2 现场工艺试验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进行现场工艺试验,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其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在施工过程中,若监理单位要求承包方进行额外的现场工艺试验时,承包方应遵照执行,但所需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25.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

25.1 覆盖前的验收

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经承包方的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后的24小时内,承包方应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通知应按规定的格式说明验收地点、内容和验收时间,并附有承包方自检记录和必要的验收资料。监理单位应按通知约定的时间指派监理人员到场进行验收,在监理人员确认质量符合技术条款要求,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方才能进行覆盖。

25.2 监理单位未到场验收

监理单位应在约定的时限内到场进行隐蔽工程和工程隐蔽部位的验收,不得无故缺席或拖延。若监理单位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派出监理人员到场验收时,应通知承包方延期验收或批准承包方认真作好现场记录后自行覆盖。

25.3 验收后重新检验

监理单位按第25.1款规定验收后或监理单位未到场验收而承包方按第25.2款规定自行覆盖后,若监理单位事后对质量有怀疑,可要求承包方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以至揭开重新检验,承包方应遵照执行。其重新检验所需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按第23.5款(2)项的规定办理。

25.4 承包方私自覆盖

承包方未及时通知监理单位到场验收,私自将隐蔽部位覆盖,监理单位有权指示承包方采用钻孔探测以至揭开进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26.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处理

26.1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工程使用的一切材料和工程设备均应满足技术条款和施工图纸规定的品级、质量标准和技术特性。监理单位在程质量的检查和检验中发现承包方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时,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方立即改用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并禁止在工程中继续使用这些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26.2 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处理

(1)由于承包方使用了不合格材料和工程设备造成了工程损害,监理单位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方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到彻底清除工程的不合格部位以及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2)若承包方无故拖延或拒绝执行监理单位的上述指示,则发包方有权委托其他承包人执行该项指示,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利润及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27.测量放线

27.1 施工控制网

监理单位应在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限内向承包方提交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不准点及其书面资料。承包方应根据上述基准点(线)以及国家测绘标准和本工程精度要求测设自己的施工控制网,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限内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提交监理单位审批。

承包方应负责管理好施工控制网点,若有丢失或损坏,应及时修复,其所需的管理和修复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程完工后应完好地移交给发包方。

27.2 施工测量

承包方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工作,并应自行配置所需合格的人员、仪器、设备和其它物品。

监理单位可以指示承包方在监理人员监督下进行抽样复测,当复测中发现有错误时,承包方必须按监理单位指示进行修正或补测,发包方将不为上述指示所增加的复测工作另行支付费用。

27.3 监理单位使用施工控制网

监理单位可以使用本合同的施工控制网,承包方应及时提供必要的协助,发包方亦不再为此另行支付费用。其他承包人需要使用上述施工控制网时,应按第5.12款的规定办理。

28.补充地质勘探

在合同实施期间,监理单位可以指示承包方进行必要的补充地质勘探,并提供有关资料,承包方为本合同永久工程的施工需要进行补充地质勘探时,须经监理单位批准,并应向监理单位提交有关资料。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上述补充勘探的费用应按第39条规定作为变更处理。承包方为其临时工程所需进行的补充地质勘探,其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十四、文明施工

29.文明施工

发包方应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工作,应负责组织一个由发包方、承包方、监理单位和其它有关单位参加的文明施工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和协调全工地的治安保卫、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文明施工事项。发包方对文明施工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工作不免除承包方按第29.2、29.2款和第30条规定应负的责任。

29.1 治安保卫

(1)发包方应负责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共同在工地建立或委托当地公安部门建立一个现场治安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全工地的治安保卫事宜,负责履行本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2)发包方和承包方应教育各自的人员遵纪守法,共同维护全工地的社会治安,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做好各自管辖区(包括施工工地和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29.2 施工安全

(1)发包方应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施工作业安全以及消防、防汛和抗灾等工作。监理单位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检查、监督上述安全工作的实施,承包方应认真执行监理单位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监理单位在检查中发现施工中存在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指示承包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改正,若承包方故意延误或拒绝改正时,则监理单位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

(2)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履行其安全职责。承包方应设置必要的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的安全人员,加强对施工作业安全的管理,特别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和爆破作业的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具,并经常对其职工进行施工安全教育。

(3)发包方或委托承包方(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工地建立一支消防队伍负责全工地的消防工作,配备必要的消防水源、消防设备和救助设施。

承包方应负责其管辖区内的消防工作,在其施工工地和生活区内配置一定数量的常规消防器材。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发包方或委托监理单位在每年汛前组织承包方和有关单位进行防汛检查,并负责统一指挥全工地的防汛和抗灾工作。

承包方应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防汛和抗灾等工作。按发包方的要求和监理单位的指示做好每年的汛前检查,配备必要的防汛物资和器材,按合同规定做好汛情预报工作。

30.环境保护

30.1 环境保护责任

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30.2 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环境

(1)承包方应在编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做好施工弃渣的处理措施,严格按批准的弃渣规划有序地堆放和利用弃渣,防止任意堆放弃渣影响河道的防汛标准和本工程其他承包方的正常施工以及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注意保护饮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动造成的污染。

(4)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的控制和治理,采用先进设备和技术,努力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废气浓度以及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

(5)承包方应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垃圾和废弃物,并运至指定的地点堆放和处理,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杂物阻塞工作场地周围的通道和影响环境。

十五、计量与支付

31.计量

31.1 工程量

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招标时的估算工程量,不是承包方为履行合同应当完成的和用于结算的实际工程量。结算的工程量应是承包方实际完成的并按本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

31.2 完成工程量的计量

(1)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计量办法,按月对已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程进行准确计量,并在每月末随同月付款申请单,按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项向监理单位提交完成工程量月报表和有关计量资料。

(2)监理单位对承包方提交的工程量月报表有疑问时,可以要求承包方派员与监理单位共同复核,并可要求承包方按第27.2款的规定进行抽样复测。此时,承包方应积极配合和指派代表协助监理单位进行复核并按监理单位的要求提供补充的计量资料。

(3)若承包方未按监理单位的要求派代表参加复核,则监理单位复核修正的工程量应被视为该部分工程的准确工程量。

(4)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与承包方联合进行测量计量,承包方应遵照执行。

(5)承包方完成了工程量清单中每个项目的全部工程量后,监理单位应要求承包方派员共同对每个项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和核实,并可要求承包方提供补充计量资料,以确定该项目最后一次进度付款的准确工程量。如承包方未按监理单位的要求派员参加,则监理单位最终核实的工程量应被视为该项目完成的准确工程量。

31.3 计量方法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各个项目的计量办法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31.4 计量单位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均应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31.5 总价承包项目的分解

承包方应将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承包项目进行分解,并在签署协议书后的28天内将该项目的分解表提交监理单位审批。分解表应标明其所属子项或分阶段的工程量和需支付的金额。

32.预付款

32.1 工程预付款

(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合同价格的10%~20%,分两次支付给承包方。第一次预付的金额应不低于工程预付款的50%。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额度和分次付款比例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由发包方通过编制本合同资金流计划予以测定,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工程预付款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2)第一次预付款应在协议书签署后21天内,并在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了经发包方认可的预付款保函后支付。发包方应在支付前将上述预付款保函复印件送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出具付款证书交发包方作为支付凭证。预付款保函在预付款被发包方扣回前一直有效,保函金额为本次预付款金额,但可根据以后预付款扣回的金额相应递减。

(3)第二次预付款需待承包方主要设备进入工地后,其估算价值已达到本次预付款金额时,由承包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单位核实后出具付款证书提交给发包方,发包方收到监理单位出具的付款证书后的14天内支付给承包方。

(4)工程预付款由发包方从月进度付款中扣回。在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数额时开始扣款,直至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数额时全部扣清。在每次进度付款时,累计扣回的金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A

R=----------(C-F1S)

(F2-F1)S

式中 R--每次进度付款中累计扣回的金额;

A--工程预付款总金额;

S--合同价格;

C--合同累计完成金额;

F1--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开始扣款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合同价

格的比例;

F2--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全部扣清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合同价

格的比例。

上述合同累计完成金额均指价格调整前且未扣保留金的金额。

32.2 永久工程的材料预付款

(1)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形成本合同永久工程的主要材料到达工地并满足以下条件后,承包方可向监理单位提交材料预付款支付申请单,要求给予材料预付款。

①材料应符合技术条款的要求;

②材料已到达工地,并以承包方和监理单位共同验点入库;

③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要求提交了材料的订货单、收据或价格证明文件;

④到达工地的材料应由承包方保管,若发生损坏、遗失或变质,应由承包方负责。

(2)预付款金额为经监理单位审核后的实际材料价的90%,在月进度付款中支付。

(3)预付款从付款月后的6个月内在月进度付款中每月按该预付款金额的六分之一平均扣还。

33.工程进度付款

33.1 月进度付款申请单

承包方应在每月末按监理单位规定的格式提交月进度付款申请单(一式4份),并附有第31.2款规定的完成工程量月报表。该申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已完成的工程量清单中永久工程及其它项目的应付金额;

(2)经监理单位签认的当月计日工支付凭证标明的应付金额;

(3)按第32.2款规定的永久工程材料预付款金额;

(4)根据第37条和38条规定的价格调整金额;

(5)根据合同规定承包方应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

(6)扣除按第32条规定应由发包方扣还的工程预付款和永久工程材料预付款金额;

(7)扣除按第34条规定应由发包方扣留的保留金金额;

(8)扣除按合同规定由承包方应付给发包方的其它金额。

33.2 月进度付款证书

监理单位在收到月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14天内进行核查,并向发包方出具月进度付款证书,提出他认为应当到期支付给承包方的金额。

33.3 工程进度付款的修正和更改

监理单位有权通过对以往历次已签证的月进度付款证书的汇总和复核中发现的错、漏或重复进行修正或更改;承包方亦有权提出此类修正或更改,经双方复核同意的此类修正或更改应列入月进度付款证书中予以支付或扣除。

33.4 支付时间

发包方收到监理单位签证的月进度付款证书并审批后支付给承包方,支付时间不应超过监理单位收到月进度付款申请单后28天。若不按期支付,则应从逾期第一天起按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加付给承包方。

33.5 总价承包项目的支付

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承包项目应按第31.5款规定的总价承包项目分解表统计实际完成情况,确定分项应付金额列入第33.1款第(1)项内进行支付。

34.保留金

(1)监理单位应从第一个月开始在给承包方的月进度付款中扣留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百分比的金额作为保留金(其计算额度不包括预付款和价格调整金额),直至扣留的保留金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数额为止。

(2)在签发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后14天内由监理单位出具保留金付款证书,发包方将保留金总额的一半支付给承包方。在签发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的临时移交证书后将其相应的保留金总额的一半在月进度付款中支付给承包方。

(3)监理单位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的保修期满时出具为支付剩余保留金的付款证书,发包方应在收到上述付款证书后14天内将剩余的保留金支付给承包方。若保修期满时尚需承包方完成剩余工作,则监理单位有权在付款证书中扣留与剩余工作所需金额相应的保留金余额。

35.完工结算

35.1 完工付款申请单

在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的28天内,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批准的格式提交一份完工付款申请单(一式4份),并附有下述内容的详细证明文件:

(1)至移交证书注明的完工日期止,根据合同所累计完成的全部工程价款金额;

(2)承包方认为根据合同应支付给他的追加金额和其它金额。

35.2 完工付款证书及支付时间

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承包方提交的完工付款申请单后的28天内完成复核,并与承包方协商修改后在完工付款申请单上签字和出具完工付款证书报送发包方审批。发包方应在收到上述完工付款证书后的42天内审批后支付给承包方。若发包方不按期支付,则应按第33.4款规定相同办法将逾期付款违约金付给承包方。

36.最终结清

36.1 最终付款申请单

(1)承包方在收到按第53.3款规定颁发的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后的28天内,按监理单位批准的格式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最终付款申请单(一式4份),该申请单位应包括以下内容,并附有关的证明文件。

①按合同规定已经完成的全部工程价款金额;

②按合同规定应付给承包方的追加金额;

③承包方认为应付给他的其它金额。

(2)若监理单位对最终付款申请单中的某些内容有异议时,有权要求承包方进行修改和提供补充资料,直至向监理单位正式提交经监理单位同意的最终付款申请单为止。

36.2 结清单

承包方向监理单位提交最终付款申请单的同时,应向发包方提交一份结清单,并将结清单的副本提交监理单位。该结清单应证实最终付款申请单的总金额是根据合同规定应付给承包方的全部款项的最终结算金额。但结清单只在承包方收到退还履约担保证件和发包方已付清监理单位出具的最终付款证书中应付的金额后才生效。

36.3 最终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监理单位收到最终付款申请单和结清单副本后的14天内,向发包方出具一份最终付款证书提交发包方审批。最终付款证书应说明:

(1)按合同规定和其它情况应最终支付给承包方的合同总金额;

(2)发包方已支付的所有金额以及发包方有权得到的全部金额。

发包方审查监理单位提交的最终付款证书后,若确认还应向承包方付款,则应在收到该证书后的42天内支付给承包方。若确认承包方应向发包方付款,则发包方应通知承包方,承包方应在收到通知后的42天内付还发包方。不论是发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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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附条件销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11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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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受人:

出卖人:

兹因买受人向出卖人购买附表一的标的物,依动产担保法规定,双方约定条款如下:

一、买卖标的物:

二、买卖标的物业已点交买受人占有使用,但买受人未付清全部价款之前功尽弃(或买受人所交付支票未全部兑现之前),出卖人保有标的物及其附件的所有权。买受人使用标的物,应遵守下列条件

(一)标的物应置放于(处所)。买受人妥善保管维护使用。未经出卖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物移离上述地点。

(二)出卖人得随时派员至标的物所在地点,检查标的物的状况。

(三)买受人不得毁损标的物或涂灭标的物上名称、商标、厂牌与编号。

(四)标的物(包括零件、附件)因火灾、盗窃以及天灾地变等不可抗力而发生的损失,概归买受人负担。

(五)买受人不得交标的物出借、让与、出质、出卖、提供担保或为其他任何处分。

三、买卖人取得所有权的方法:

四、买受人取得所有权的条件: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格时(如系开票据时,于该票据全部兑现时),买受人始行取得标的物所有权。

五、第三条所定付款,如买受人有任何一期未付情况(或所开票据有任何一张不兑现情况),经出卖人以挂号函发信期限三日催告(发信日为准),买受人仍未清偿时,买受人并愿迳受强制执行。出卖人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收回买卖标的物。其已付价款,全部视为买受人使用标的物的折旧损害赔偿,不得请求退还。如标的物有毁损,买受人应按出卖人通知的数额赔偿。

六、买受人如将标的物保险,其受益人应列为出卖人。

七、就本契约所生纠纷之一切诉讼(包括连带保证人部分)以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强制执行收回标的物,则由标的物所在地的地方法院管辖。

八、其他条件:

(一)双方应即日向管辖登记机关,办理动产担保附条件买卖契约的登记。如买受人不协同出卖人办理登记,任凭出卖人随时收回标的物,并赔偿出卖人的一切损失,买受人无异议。

(二)本件动产担保附条件买卖契约登记有效期间为三年,自登记日起算。

(三)出卖人收回标的物十日内,买受人得以现金缴付余额全部(或未兑付票据全部)及偿还出卖人收回的一切费用于出卖人后,领回原标的物。其领回位置,由买受人自理。

(四)其他未定事项,概依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九、买受人的连带保证人,就买受人因本契约而生的一切债务,负连带责任,并愿抛弃民法保证各条内有关保证人和权利。连带保证人所负责任,以保证至履行本契约所生全部债务时为止。保证人非经出卖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借故中途退保。

十、出卖人依第五条收回的买卖标的物,经拍卖所得的价金与买受人已付的价金合计总数不足清偿全部货款时,买受人及连带保证人仍应负全部清偿责任。

附表(略)

买受人:

住址:

身份证号:

连带保证人:

住址:

身份证号:

出卖人:

住址:

身份证号: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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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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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

定义及解释

1.1 定义

合同(如下文定义)中以下的用词及词句,除根据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它们的涵义:

(a)(1)“业主”指_______(名称)及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除承包人同意外)。业主可在本合同项下指定一家采购全权代理机构,如果已经指定,则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栏中指明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采购、监督和支付的范围,以及在招标期间及随后的授标等问题上的责任。

(2)“承包人”指其投标书被业主接受的当事人,或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除业主同意外)。

(3)分包人指在合同中提及的承担部分工程施工的当事人或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已分包了部分工程的任何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法定继承人,但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

(4)“监理工程师”指由业主指定的为执行合同规定的任务的监理工程师、即___________(监理工程师单位名称)或由业主任命并书面通知承包人代行监理工程师职权的当事人。

(5)“监理工程师代表”指根据22款规定随时由监理工程师任命的个人。

(6)“承包人授权代表”是指由承包人任命由业主批准,在本合同项下代行承包人全权的个人。

(7)“熟练工人”指的是熟悉放样、对复杂工程能进行监督的工人,包括设备操作人员。

(8)“非熟练工人”指的是持普通手工工具,包括小型动力工具进行施工作业的人员。

(b)(l)“合同”指合同条件、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投标书、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及明确地包括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中的其他文件。

(2)“规范”指包括在合同中的工程规范及根据51款调整、增加的工程规范,或由承包人提供的非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规范。

(3)“图纸”指由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计算书和类似的技术资料,以及由承包人提供的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所有图纸、计算书、样品、图案、模型、操作和维修手册以及类似的其他技术资料。

(4)“工程量清单”是投标书的组成部分,并已填写报价且完整的工程量清单。

(5)“投标书”是指承包人向业主提供的按合同条款规定并为中标通知书所接受的,为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而做的有报价的建议书(6)“中标通知书”指业主正式接受投标的通知。

(7)“合同协议”指在9.1款中提及的合同协议。

(8)“投标书附录”是指附在本合同条件之后,并构成投标书的附件。

(c)(1)“开工日期”指承包人接到工程根据41款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

(2)“竣工日期”指合同中规定,并从开工日期开始计算的工程或任何区段或部分工程完工井通过竣工检验的时间(或据44款规定延长的时间)。

(d)(1)“竣工检验”指在合同中规定的,或由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另行商定,并对应在全部工程、或某一区段或部分在业主接受之前由承包人负责完成的试验。

(2)“接收证书”指根据48款发出的证书。

(e)(l)“合同价”指在中标通知书中写明的,根据合同条款,用以支付承包人为实施并完成工程和保修应付的总金额。

(2)“保留金”指根据60.4款由业主保留的所有款项的累计金额。(f)(1)“工程”指永久性工程及临时性工程或视情况为两者之一。

共35页,当前第1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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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土木工程铁路实习总结报告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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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施工操作面上了解认识了结构的真实构造,见识了钢筋工、木工、焊工等的工作情况,初步懂得了钢筋的铺设、绑扎、焊接和模板的支撑与拆卸,其中竖向钢筋的连接采用电渣压力焊是我第一次见到。在模板支撑的过程中,模板的定位是非常关键的环节,如果模板移位,会直接导致墙体的偏移,所以质量员对此异常细心。等到浇筑混凝土的时候,我更是激动地从开始旁站观察到结束,整整溅了满身的水泥。该工程采用的是泵送混凝土,混凝土在搅拌站制作好后,用压力泵通过管道输送到施工现场,工人们有负责移动管口的,有负责用震动棒震捣的,有负责表面抹平的。其中混凝土的震捣非常重要,可以预防墙柱的烂根、蜂窝、麻面及露筋,尤其是在钢筋密集的地方,必须反复震捣。

待混凝土凝固后,我第一次亲自动手参加了3层轴线与定位线的放线、弹线工作,经过实际的操作,熟练地掌握了水准仪、经纬仪的使用方法,并在技术负责人的允许和监督下,独立放了最后一个单元的轴线,且圆满的完成了任务。项目经理得知我对弹线、放线很上手之后,就多次派我协同去放线,并多次进行抄平,确定“五零线”。

由于多次地实际操作,我对放线工作已经熟练掌握。在室内放线的间歇,赵工经常带着我去检查监督砌筑工人的填充墙施工,虽然有普通烧结砖、空心砖和混凝土加气块等不同砌块,但他们基本都采用“三一砌法”,即一铲灰、一块砖、一挤压。由于混凝土剪力墙的厚度为200mm,填充墙采用的是18墙,其中空心砖和混凝土价气块的规格型号刚好符合,普通烧结砖采用两平一侧砌法。填充墙与剪力墙连接处设有预埋钢筋,其搭接长度和上下间距设置须符合相关规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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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国际土木工程招投标邀请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邀请函,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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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土木工程招投标(邀请书)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发出邀请时间)

贷款编号: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1._________(借方名称)已经从_________银行收到一笔用于支付_________(工程名称)费用的以各种货币形式体现的贷款,该贷款收入的一部分将用于支付_________工程合同项目下的合格费用。

2._________(业主名称)现从_________成员国中邀请有预选资格的合格投标者进行密封投标,为实施及完成工程提供所需要的劳务、材料、设备及服务。

3.投标者可从标书上获得进一步的信息,可从(_________)办公室查阅投标文件和资料。_________(买方单位名称、发放投标资料及资料办公室的邮政地址、电传电报号)。

4.有兴趣的合格投标者可向上述地址提出书面申请并交付一笔不可退用的金额,即可购买一整套投标文件资料。

5.所有的投标者都需缴纳总投标价的2%或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并按投标需知于开标前交清,然后立即公开开标。

6._________(业主)不负担投标人因准备或提交投标所发生的任何开支或费用,包括与参观现场有关的开支或费用。

7.不考虑可选择标(可提交与规范说明中的规范不一致但却满足要求的或达到规范的可选择标。但只有主标为最低评估标时,可选择标才会被考虑。可选择标需与主标分开,密封并标明“可选择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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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优秀质检员个人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质检员,个人,全文共 13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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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荏苒,岁月穿梭,转眼间__年在紧张和忙碌中过去了,回顾一年来,我作为公司质量部一名检验员,有很多进步,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在质量部一年来,在领导的关心指导下,在同事的支持帮忙下,我不但勤奋踏实地完成了本职工作,而且顺利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自身在各方面都有所提升。为了更好地做好今后的工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本人就一年的工作总结为以下几项:

1、努力学习,全面学习新知识

检验工作是一个特殊的岗位,它要求永无止境的学习新的知识和提高技能,为到达这一要求,所以我们务必要注重学习(学习新知识,学习新的工艺,学习新的图纸等)

2、努力工作,完成上面各项任务

经过半年以来,应对非专业学习机械加工质量工作,工作起来难度比较大,但是我用心的应对困难的挑战,我完成了领导给予的任务。

3、日常生活,工作态度用心端正

一年以来,我能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主动请假,尊重领导、团结同事,待人真诚,任劳任怨。努力做到了:一是按规章自律。领导规定不准做的我绝对不做,领导要求到达的我争取到达,不违章、违纪,不犯规、犯法,做个称职的质检员。二是用制度自律。我严格按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办事。在质量方面,坚决做不该用的坚决不用,不搞人情主义。对自己分内的工作也能用心对待,努力完成,做到既不越位,又要到位。在同部门其他同事的工作协调上,做到互相理解、互帮互学、真诚相待,建立了友谊,也获得了许多有益的启示。我深知成绩的背后有我们质量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和辛勤的汗水。今后,我仍然会以平常之心对待不平常的事,勇于进取,一如既往地做好每一件事情。

4、存在的主要问题

回顾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虽能敬业爱岗、用心主动开展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有许多需要不断的改善和完善的地方,我一向在努力,并且力求做好。在工作中由于专业知识较少,经验不足,对待一些问题的解决方法过于单纯,工作方法过于简单;看待问题有时比较片面,以点盖面,在一些问题的处理上显得还不够冷静。在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的基础上,发挥自身优势,继续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各项检验技能。

5、下一年的工作规划

在新的一年里,我决心认真提高业务、工作水平,贡献自己就应贡献的力量。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要虚心向其他同行和同事学习工作经验,借鉴好的工作方法;同时在业余时间努力学习业务理论知识,扩大猎取知识的范围,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水平,使自己的全面素质再有一个新的提高,以适应公司的发展和社会的需要。要进一步强化敬业精神,增强职责意识,提高完成工作的标准。

我想我应努力做到:第一,根据领导要求,加强学习,技术掌握成熟;第二,拓宽专业知识面,参加各类检验员资格培训和考试,尽快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质检员;第三,认真学习执行《机械加工质量控制体系》,工作任劳任怨,理解公司安排的常规和临时任务,并能认真及时地完成;第四,对检验仪器要正确操作,做到及时用及时清理、及时登记,做好日常维护工作;第五,热爱本职工作,继续学习有关质量知识。

总之,心态决定状态,状态决定成败!对公司要有职责心,对社会要有爱心,对工作要有恒心,对同事要有热心,对自己要有信心!做最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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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1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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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发包人)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及特征: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1、工程承包范围为:

[√]招标文件(包括标前答疑、补遗等)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及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图纸内容(附件3)和合同文件所要求完成的一切工作。

[/]发包人委托书和图纸(附件3)要求的全部内容及合同文件所要求完成的一切工作。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为大包干:即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包施工现场及运输通道的环境卫生,工程造价(含增值税)一次性包死。

[/]承包方式为:按工程量清单单价计价,但该工程量清单只作为进度款支付的参考依据,不作为结算依据,合同总价包干, 除按本合同约定办理的工程变更或按本合同约定办理的有效现场签证外,结算时一律不予调整。其中,措施费部分按整个项目包干,不再调整。工程量按施工图计算,在发包人提供施工图之前,承包人按模拟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并签订暂定总价合同,在下发施工图之后,承包人在施工图下发之日起 日内向发包人报送施工图预算,双方对工程量进行核对,并自承包人施工图预算报送之日起 日内双方签订总价包干补充协议,即包质量、包工期、包施工现场及运输通道的环境卫生,包安全、包工包料、包施工和包协调管理;工程造价(含增值税)一次性包死。

[/] 承包方式为固定单价(不含增值税)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措施费按整个项目包干不再调整,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工包料、包施工和包协调管理。

三、合同价款

[√ ]合同金额(扣除甲供材,甲供材金额为 元)

(小写)不含税价人民币: 元,增值税人民币: 元,增值税率: %,含税价人民币: 元。

(大写):不含税价人民币: ,增值税人民币: ,含税价人民币: 。

[/ ]暂定合同金额

(小写)不含税价人民币: 元,增值税人民币: 元,增值税率: %,含税价人民币: 元。

(大写):不含税价人民币: ,增值税人民币: ,含税价人民币: 元。

四、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五、质量标准

依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本工程须达到合格标准。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如下:

[√](1)发包人、承包人加盖法人公章和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补充合同、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补充条款;

[√](3)本合同专用条款和附件(保修协议书和询标承诺函件等);

[√](4)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发包人的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5)招标书(包括招标答疑、招标会议纪要)及其附件;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投标书及其附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发包人审核后确认的预算书及附件(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10)工程量清单和设备材料清单;

[√](11)除合同价款外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2)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这些记录和文件主要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有关通知、指令、工程会议纪要、信件、数据电文等。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按时间先后顺序, 除有特别约定外,之后的优于之前的);

七、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并履行本合同书中约定的全部义务。

八、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并履行本合同书中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2:保修期满工程验收及保修金支付管理办法

附件3:图纸目录

附件4:价格确认通知书

附件5:工程现场签证单

附件6: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品牌限定表

附件7:合规及廉洁交易承诺函

(此页无正文)

甲方:

(公章)

乙方:广西东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章)

地址:

地址:北海市陈文村建苑小区四巷20幢1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1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应该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发包人、承包人加盖法人公章和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补充合同、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补充条款;

[√](3)本合同专用条款和附件(保修协议书和询标承诺函件等);

[√](4)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发包人的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5)招标书(包括招标答疑、招标会议纪要)及其附件;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投标书及其附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发包人审核后确认的预算书及附件(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10)工程量清单和设备材料清单;

[√](11)除合同价款外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2)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这些记录和文件主要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有关通知、指令、工程会议纪要、信件、数据电文等。。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按时间先后顺序,除有特别约定外,之后的优于之前的);

特别解释:协议书第六条中第(12)项合同文件,均指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这些文件内容如果与顺序在前的合同文件之约定相违背,则对发包人、承包人均不具有约束力。

1.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监理单位做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监理单位的解释时,按本合同有关争议的约定处理。

1.3 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人向发包人、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代表、专业工程师、成本工程师提交的任何待核实、审核、批准、回复、确认的申请、通知、报告、要求、资料等,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时,才视为上述主体认可。否则,不能视上述主体认可,即使部门规章、地方法规或地方规章中有视为认可之规定。

(1)在协议书、补充条款、专用条款或通用条款中有关于逾期不核实、不审核、不批准、不回复、不提出异议、不提出意见或不确认视为认可之特别约定;

(2)承包人向上述主体提交的任何待核实、审核、批准、回复、确认的申请、通知、报告、要求、资料等必须完全符合合同约定和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的指令(包括但不限于完全符合提交的期限、提交的程序、提交的内容要求等)。

1.4 除非发包人代表在承包人发出的工程施工联系函或其它报告、文件上签署明确意见,否则,发包人代表签名或其他人的签名(即使其签署意见)仅表示发包人对该份文件的签收,不能作为发包人意见或结算的依据。

1.5 发包人代表、成本工程师、专业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行使职权时发出的书面文件必须是本人的签字,只有项目章而没有本人签字的,该文件对发包人、承包人均没有约束力。

2、适用法律

本合同文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3、适用标准、规范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如果发包人和承包人未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则视为适用与工程相关的所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标准、规范之间如有差异,则发包人有权指示承包人无条件执行较高标准,且无需为此支付任何额外的费用。标准、规范之间如有矛盾时,由发包人做出决定,承包人不得提出增加费用或延长工期的要求。

4、图纸

4.1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套数和日期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竣工两年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和继续保修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其它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如招标时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深化图纸,承包人应在开始施工前或在发包人书面要求后十四天内提交足够数量的深化图纸。发包人可拒绝、认可或更改这些深化图纸,承包人不会因上述拒绝或更改而提出索赔或工期延长。若任何图纸退回给承包人作修改,承包人应不迟于退回图纸后的七天内,将经修改的图纸再呈交给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对任何深化图纸的认可并不会解除承包人在本合同中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4.4发包人有权随时向承包人发出为满足本工程的正确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修复所需的补充图纸和技术资料。

5、往来函件

5.1 本合同不论在何种场合给予或颁发批准书、证明、同意函、确定、通知和请求等通信信息都应采用书面形式。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在履行合同中任何单位或个人发出或发布的任何通知指令,均应是书面的,都不允许被无理扣压或拖延。收件方应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

5.2 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在专用条款预留的地址,应视为其法定通讯地址,如发生变化需在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否则按本合同所载地址发出的书面文件,均视为有效送达。本合同的有关通知应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可由专人递送,或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方式送达。专人递送的,递送当日为送达日,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递送的,文件发出后(以承揽方签收为准)第三日视为送达。一方按有效地址递送,另两方拒收的,视为有效送达。

各方同意,如因本合同履行产生争议,本合同所示地址同时作为诉讼所有程序(包括一审、二审、再审、执行等程序)中相关法律文书的有效送达地址,按该地址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

发包人的地址: ;

往来文件签收人: 联系电话: ;

承包人的地址: ;

往来文件签收人: 联系电话: ;

监理单位的地址: ;

往来文件签收人: 联系电话: 。

6、总监理工程师

6.1 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

知承包人。

6.2监理单位委派的本项目的监理负责人在本合同中称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总监理工程师姓名。总监理工程师按照发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委托的职权行使监理职权,且行使监理职权时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本合同的约定。

6.3 总监理工程师在行使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职权以外的职权时需要事先征得发包人批准。

6.4除非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外,总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义务及责任。

6.5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6.6总监理工程师在履行和行使其职权时,其任何行为或遗漏,不免除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任何职责和义务。

6.7 总监理工程师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委派专业监理工程师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但法律规定或合同附件表明需要总监理工程师亲自行使的,必须自己亲自行使。

6.8 如本合同中约定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与《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中约定的监理职权或根据本通用条款第6.1条发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的监理职权不一致的,则以本合同中约定的总监理工程师的职权为准。

7、发包人代表的委派与指令

7.1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称发包人代表,发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发包人代表的姓名。发包人代表按照发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委托的职权行使职权。行使职权时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本合同约定。

7.2 如需更换发包人代表,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3 发包人代表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委派专业工程师、成本工程师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但合同附件表明需要发包人代表亲自行使的,必须自己亲自行使。

7.4 合同中涉及发包人的职权没有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代表或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共同行使的,则由发包人法定代表人行使或由发包人法定代表人另行出具书面委托书委托他人行使,由法定代表人行使职权时可以通过在书面文件上加盖法人公章的形式进行。

8、承包人项目经理

8.1 承包人派驻现场代表承包人履行合同的代表称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承包人的所有文件经承包人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承包人公章后方有效。

8.2 除非承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监理单位和总承包人其委派的项目经理不能行使某些具体职权,否则,发包人、监理单位和总承包人可以认为该项目经理有权全权代表承包人。

8.3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监理单位和总承包人,并征得发包人的同意。未经发包人的许可,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

8.4 承包人可以委派项目经理代表,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监理单位和总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后行使项目经理的部分职权。

8.5发包人认为承包人项目经理难以完成其义务时,可以要求承包人更换其项目经理,承包人应积极执行并保证工程不受损失,同时另行委派经发包人同意的项目经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等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9、发包人义务

9.1 组织承包人、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9.2 发包人和其委托的监理单位负责现场的配合管理和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工程质量、隐蔽工程的验收,负责设计问题的处理和工程变更的签认。

9.3 根据合同约定,对本工程发出工程变更或进行现场签证。

9.4 向承包人提供设计施工图纸、确认材料样板或监理单位认为必须向承包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图纸等。

9.5 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协助办理竣工、移交等手续。

9.6 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按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和结算款的支付。

9.7 在专用条款内约定的发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10、承包人义务

10.1 承包人应当协助发包人办理本工程的报建、取证手续,承包人缴纳相关的规费。

10.2 承包人应于开工前向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严格按照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的审核批准不能解除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应负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10.3 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规范、设计的要求以及发包人确认的材料样板,精心组织施工,按时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保修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10.4 承包人在查阅合同文件或在本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有责任对工程设计、技术规范与补充技术规范、图纸或其他资料进行复核,如发现其中有任何差错、遗漏或缺陷,应在其有关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否则对有经验的承包人应能发现但其未能发现的错误造成工程的任何损失,承包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0.5 承包人有责任对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与招标图纸进行核对,如存在不一致时,在收到施工图纸7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如不提出则视为施工图纸与招标图纸是一致的。

10.6 承包人应按下述事项实施和完成本合同,承包人未能对其负责的下述事项采取各种必要的措施而导致或发生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指控及其他一切责任应由承包人负责:

(1)充分关注和保障所有在现场工作的人员的安全,采取有效措施,使现场和本工程的实施保持有条不紊,以免使上述人员的安全受到威胁;

(2)为了保护本合同工程免遭损坏,以及为了现场附近和过往群众的安全与方便,在确有必要的时候和地方,或当监理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时,应提供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并承担相关费用;

(3)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的环境,避免由于施工操作引起的粉尘、有害气体、噪音、污废水等对环境的污染,或其他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并承担相关费用;

(4)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采取相关措施并承担相关费用。对其在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保证现场人员不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5)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承包人须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承包人应组织专家论证专项施工方案,并按法律法规及发包人的规定做好危大工程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方案交底及验收等工作。

(6)危大工程发生险情或者事故时,承包人应当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发包人、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应当配合承包人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10.7 在合同规定时限内同时向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申报变更工程调整价款。

10.8因销售包装需要,承包人需按规定时间完成有关工作,销售配合时间和范围由发包人另行提前通知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指令要求的销售配合工作,承包人需按时完成,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报价中。延误销售开放的,每延期一天,双方在专用条款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金额。如承包人拒绝配合销售包装的施工,发包人有权选择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所发生的费用从承包人合同价款中按专用条款约定进行扣除。

10.9 在施工中,由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物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应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10.10 配合发包人和监理单位随时到承包人的制作工厂对产品或配件质量进行检查。

10.11自工程开工之日起,承包人应全面负责保管本工程及将用于本工程的材料、设备,直到本工程交接证书签发之日止。承包人负责对分期完成的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10.12 承包人有义务对其他承包人的用于和安装在本项目中的材料、设备、产品进行保护和照管。如果监理单位或发包人发现和认为承包人的行为已经或可能对其他承包人的材料、设备、产品造成任何损失或损害,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改正或加强保护。因此造成的损失或损害,承包人应承担相关的责任。

10.13 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提供进口材料、设备及申报关税等所需文件。

10.14 承包人应认真遵守本工程关于《施工现场管理条例》的各项规定,承包人违反此管理条例的约定视为违约。承包人应遵守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遵守现场管理规定。

10.15承包人应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如每出现一次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

10.16承包人应该严格遵守与执行发包人或监理单位就涉及该工程实施的任何事项所作的指令,无论这些事项在合同中明确与否。

10.17 承包人应清楚本工程为本项目的一部分,在各方面均须与本项目的其他工程密切配合和协调。承包人应保证全面与总承包人或其他承包人进行配合或协调。

10.18 在保修期内的工作按照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

10.19 在专用条款内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11、现场管理

11.1 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保证其委派的项目经理常驻现场进行本工程的管理,并保持其岗位的相对稳定,不得擅自离开现场或更换,否则,视为违约。

11.2 承包人项目经理以下管理人员在施工期间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有其它项目的任何职务;承包人如需对人员、机械、设备以及施工方案进行调整,应提前7天报发包人、监理单位,并在获得同意后才能执行;否则,视为违约。

11.3 如果发包人认为承包人委派或雇用的人员工作不能胜任、或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不能积极配合发包人正常工作、违反现场管理规定、无证上岗者、与承包人提交名册不符者以及与工程无关人员等,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撤回和更换。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撤回其委派或雇用的相关人员,并在48小时内委派经发包人同意的人员代替上述撤回人员。上述被撤回的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重新回到本工程工作。

11.4 承包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或发包人提前要求的其他人员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人员应提前4小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申请并在获得批准后方可缺席。

11.5 承包人应在每周例会规定的时间前向发包人、总承包人和监理单位报送周报,周报必须包括本周计划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的工作说明及采取的措施等。

11.6 在总监理工程师协调下,总承包人主持每周不少于1次的工程联系会和每月一次的工程会议。施工高峰期间,应进行每日一次的联络会议,协调第二天的作业要求。承包人应按时参加上述会议。

11.7 发包人协调总承包人就本工程的施工质量、进度、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遵守现场管理规定等向发包人负责。总承包人向承包人主要提供以下服务:

(1)提供现场的垂直运输工具(如塔吊、施工电梯、井架等),承包人可以在总承包人的协调下使用,但地面或楼面的水平运输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如总承包人现有的垂直运输设备不能满足承包人的需要,则承包人应自行解决。

(2)为承包人进场施工提供方便并负责向承包人提供其必须的施工场地和通道(如现场已铺设的脚手架等),承包人可以在总承包人协调下使用。总承包人负责安排作业面及作业时间,负责分配承包人的施工、仓储等场地。

(3)提供施工用水、用电的接入点。从配电箱引出的分电箱及电缆、从接水点接出的水表、阀门及管道等由承包人按总承包人要求自行解决;

(4)提供标高及定位点线;

(5)负责清运指定堆放点的垃圾;

(6)提供监理单位认为必须提供的其它条件。

11.8承包人必须服从总承包人的管理,承包人在现场的用水用电应安装计量装置,负责向总承包人支付水电费。承包人从总承包人指定的地点接驳水电管线,且满足总承包人要求的接驳方式和接驳管线的规格或容量,经总承包人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

11.9 承包人的施工作业不得阻碍通道及他人的施工场地,不得滥用或破坏总承包人提供的设施。

11.10 承包人在各分项施工前须与总承包人联系,提供或了解其在工程的特殊要求,如开槽、预留洞、预埋件等,并在每次隐蔽前配合总承包人确认。否则,因此而导致的额外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1.11 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及时整理或清理所有的机械、工具、材料、垃圾等,维持现场清洁、道路畅通, 做到工完场清。不需要的施工物品应按监理单位要求及时清出现场。承包人散落在现场的施工垃圾应在当天以总承包人指定的方式清运至总承包人指定的地点堆放。承包人未能及时清运至指定位置的垃圾,总承包人有权予以清除,所需费用全部由承包人向总承包人支付。

11.12承包人进场前应向监理单位和总承包人交纳安全文明施工押金和水电费押金,离场后结清退回。

11.13 承包人应在开工前向监理单位提供有关人员的上岗证、设备的审查合格证等按规定应予提供的证明文件并在获得监理单位的同意后才能作业或使用。

11.14 承包人必须向监理单位和总承包人提交所有进场人员的名册。在现场的全体人员应统一着装并佩戴工牌。施工现场除经监理单位和总承包人批准设置办公和库房外,不得设置其它生活设施。未经监理单位批准,承包人不得容许其人员在现场住宿。

11.15承包人所有机械、设备及材料进出现场前必须向监理单位提出书面要求,并经监理单位检查核实后才能进出。非本工程使用的设备、机械或材料等一律不得进出现场。

11.16承包人应在进场前对已完成的工程及场地进行检查、接收;承包人应与总承包人及/或已完工程施工单位核对相关的工程图纸,否则,由此而导致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11.17发包人将根据需要,安排施工现场不定期对外开放,承包人应在开放日前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并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发包人要求提前的施工项目,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要求按时施工完毕。

11.18承包人发现地下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单位,承包人发现后如隐瞒不报,致使文物等遭受破坏,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承包人应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顺延工期。

11.19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约定的其它工作。

12、进度及计划

12.1 承包人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总承包人及监理单位提交格式和内容符合监理单位规定的工程进度计划,以及为完成该计划而采用的施工安排和施工方案的说明。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代表及总承包人应在收到该计划后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审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计划进行调整。

12.2 承包人必须按审查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监理单位对进度的检查、监督。总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进度计划和说明的同意,不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应负的任何责任或承担的义务。无论何时,如果监理单位认为工程的实际进度不符合已经同意的工程进度计划,则承包人应根据监理单位的要求立即对工程进度计划进行修订。修改后的工程进度计划,仍应保证本合同工程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完成。

12.3 承包人应在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总承包人和监理单位书面报送工程月报(包括形象进度、工作量和工程量)。工程月报包括下月度施工计划和本月度完成工作。下月度施工计划必须具体、详细,包括人力安排、机具或设备的安排,计划完成的工程量等。如不按时或按要求报送工程月报,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工程进度款。

12.4 承包人导致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3、开工及延期开工

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发包人和承包人如需要约定阶段工期等内容,在专用条款中另行约定。

14、暂停施工

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承包人应当按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导致工期延误的顺延工期,因工期延误造成的费用损失不予索赔。因总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导致工期延误的顺延工期,但因工期延误造成的费用损失不予索赔。

15、工期延误

15.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总监理工程师初步审查、发包人代表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同意调整工期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2) 通用条款或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工期相应顺延或顺延延误的工期情形;

15.2 承包人在本合同第 15.1条情况发生后 3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提出报告, 发包人代表在收到报告3天内予以确认。

15.3 承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本工程,或者未能在相应的期限完成本工程中某分部分项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发包人支付专用条款约定的违约金和延期损失赔偿费。

16、工程质量

16.1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且须满足设计和发包人的使用要求。质量标准的评定以现行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6.2 承包人必须满足发包人指定的设备、材料及其它五金配件等品牌标准、质量标准或承包人承诺的质量标准。

16.3 发包人和承包人对工程质量在专用条款的其它约定。

17、检查与返工

17.1 施工中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及监理单位的要求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出厂合格证、检测试验报告、进口价报关单、原产地证明、商检证明等文件,报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审查和备案。

17.2 属承包人按规定应自行检验或送检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可在规范、规定要求的基础上对各类材料、半成品或成品进行检验,如检验不合格,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若合格,费用则由发包人承担。

17.3 承包人必须健全质量检查制度,在现场设专职质量安全检查员,做好自检记录。

17.4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经承包人自检后,应填制确切的自检记录(即范围、数量、质量),并提前48小时通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检查。 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接通知后,应及时组织检验,经检查合格并符合设计以及合同要求,监理单位、发包人签字后方能进行下一个工序的施工。没有监理单位、发包人的批准,工程的任何部分均不得覆盖或隐蔽,承包人应保证监理单位或发包人有充分的机会对将予以覆盖或掩蔽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检查和验收。但如果监理单位、发包人不能按时验收,应在验收前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过48小时,否则承包人可自行检查验收,监理单位、发包人应补签手续。

17.5 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在一切合理时间内均应能进入承包人的工程现场,以及材料或设备的制造、加工或制配的所有车间和场所进行检查或检验。承包人应提供一切便利和协助,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一切正常需要的条件。

17.6 发包人及监理单位的检查或检验,并不能因此免除承包人对合同所承担的任何责任。

17.7 如确需对按约定已经隐蔽的工程复查时,其复查结果不符合设计或合同要求时,复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反之由发包人承担。

17.8 为保证质量,在施工难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地方以及发包人认为必要的地方或部位,承包人应先报施工方案经监理单位确认后再进行施工。必要时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做工程样板,样板经发包人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才可进行大面积的施工。

17.9 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要求,承包人必须返工,由于施工质量原因给本工程造成永久性缺陷,则视缺陷严重程度给予赔偿,返工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工期不予顺延。

17.10 如果承包人在监理单位指令规定的时间内不执行监理单位的整改指令,则发包人有权雇用他人执行该项指令,并向其支付有关费用。所有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从合同价款中扣除。

18、材料和设备

18.1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设备

18.1.1 承包人应按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及附件6约定的材料、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标准、外观型式等要求进行采购。

18.1.2 承包人在进行材料、设备采购前,应提供拟采购材料、设备的清单和相关的技术资料、样品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批准。承包人未经批准、未按监理单位要求进行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得采购或使用,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8.1.3 在材料和设备的制造、加工或装配期间,监理单位有权进行检查和检验。如果材料和设备在不属于承包人的车间或场所进行制造、加工或装配时,则承包人应取得第三方同意,准许监理单位在他们的制配车间或场所进行上述检查和检验。

18.1.4 监理单位或发包人对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的确认,并不能免除承包人对合同所承担的任何责任。

18.1.5 承包人采购的由同一供应商提供的同种型号的材料、设备,若任何一批次的检验结果不能满足合同约定时,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均有权要求承包人对已经使用的上述的材料、设备进行重新检验。此时,不论重新检验结果是否满足合同约定,由此造成的检验、修复、返工、损失等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8.1.6 由承包人为本工程提供的一切装备和材料、设备,一经运到本项目现场,即视为供本工程施工专用。承包人除将上述物品在现场内转移外,若无监理单位的同意,不得将上述物品或其中任何部分运出现场 。

18.2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18.2.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具体约定。约定包括发包人供 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18.2.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并按承包人指定地点和方法堆放。

18.2.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18.2.4发包人供应的由承包人负责施工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18.2.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价款由发包人支付给供应商,材料设备货到现场后由承包人负责保管和安装,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因材料设备价格变动作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中另行约定详细的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办法。

18.2.6承包人应在图纸会审后30日内编制材料进场计划(包括品种、规格、数量、进场时间等)并报送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因承包人不及时上报或上报数据有误,造成材料供应不及时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如承包人需要补充或修改采购计划,应在该材料设备进场前30天提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供应商多次供货,承包人应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用于支付供应商相应损失。

18.2.7材料设备损耗率按招标文件、合同约定或套用当地定额或经发包人认定的由材料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说明。损耗率没有任何规定的,双方在现场作样板实测确定。双方在专用条款约定超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和节余的情况。

18.2.8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进场,应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货物运到现场后,承包人应指定材料交货地点,提供的材料交货地点应为机动车可以到达的位置,并保证水平搬运距离不超过50米,垂直搬运距离不超过正负一层;发包人供应材料的场内倒运由承包人负责,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货到 4小时内组织并完成四方验收;承包人应在接收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时与监理单位、供货方、发包人核对接收数量,并在相关单据上签字盖章。

19、合同价款约定

19.1合同价款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或双方约定的造价在协议书内约定。承包人承诺合同价款不低于其成本价。

19.2 合同价款是指发包人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和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9.3 承包人在签订本合同前对本工程的全部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及说明、质量要求、合同条件、现场条件及周围环境、承建风险、现场管理要求等已详细研究并完全明了,在合同价款中已予以充分考虑。

19.4 合同价款中已包括了承包人为完成承建和质量保修责任的人员、材料、机械、运输包装、施工技术及措施、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总包管理费(总包配合费)、增值税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利润等。承包人承诺如有错漏,概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在现场使用的水电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开工后28日内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预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预付额度不得低于费用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额度不得低于费用总额的30%;余款支付计划按合同约定(工程造价发生变更的依合同约定调整)。发包人逾期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超过7天的,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催告通知。

(2)承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专款专用,承包人应在财务账目中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发包人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责令其暂停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19.5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按照国家现行税法和有关部门现行规定,承包人需缴纳的一切税金和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19.6 合同价款确定方式为:

[√]固定总价方式,按图纸、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招标范围、技术规范进行总价(含增值税)包干,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除按本合同约定办理的工程变更或按本合同约定办理的有效现场签证外,结算时一律不予调整。

[/]固定单价方式,工程量按实结算,综合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调整。

19.7 合同图纸间存在矛盾或表述不清,发包人代表应作出必要的澄清,但此澄清不作为工程变更。

19.8 合同价款已充分考虑了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人工、材料、设备、机械价格的涨跌的可能和相关因素,承包人承诺该市场风险完全由其承担。

19.9 签订合同时不能确定价款的材料或设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材料、设备名称及其暂定价,暂定价不作为结算的依据。发包人有权对暂定价项目另行采购。暂定价项目另行采购的,应从合同价款中扣除相应暂定价款。实施过程中暂定价项目仍由承包人承包的,按发包人发出的价格确认通知书(格式见附件4)最后确认,结算时仅对该项材料或设备的价差部分调整。

19.10工程或签订合同时不能确定价款的分部分项工程,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工程名称及其暂定金额。暂定金额不作为结算的依据。发包人有权对暂定金额工程另行发包。暂定金额工程另行发包的,应从合同价款中扣除相应暂定金额价款。实施过程中暂定金额工程仍由承包人承包的,按发包人发出的价格确认通知书(格式见附件4)进行结算。

20、工程款支付

20.1工程进度款按每月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的75%(支付时需提供按合同约定增值税率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下同)分月度进行支付。承包人每月25日前提交月度工程报告(含工程形象进度描述)和中间支付申请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初审后提交发包人,发包人在每月10日前收到承包人加盖公章的付款资料,在当月月底前支付进度款,否则,付款时间为收到承包人加盖公章的付款资料的30个工作日内。

20.2 工程达到验收条件,进度款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 (如发生工程量减少,发包人可视情况调低该付款比例)。

20.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按发包人代表要求按时退场后30日内,发包人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如发生工程量减少,发包人可视情况调低该付款比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成立售后服务小组,及时妥善处理客户投诉质量问题,移交所有现场有关资料。在完成结算且承包人按照合同及档案管理部门要求移交了档案资料、向发包人提供工程结算价款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包人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7%。

20.4 其余3%工程结算总价作为工程保修金(保证金),承包人在工程缺陷责任期间充分履行保修责任且缺陷责任期满后由发包人向承包人一次性支付该保修金,不计利息。保修金的支付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0.5 发包人和承包人如需要改变上述条款中约定的付款时间及工程款数额,则另行在专用条款中进行约定。

20.6 发包人在支付每月工程款时有权扣除此前承包人因违反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等有关条款需要承担的违约金金额及发包人的其他损失。

20.7 对因工程变更而引起的增加工程及按合同约定办理的有效现场签证,实行按月审结。累计确认的变更签证金额(含扣减及人工材料调差款)每达到100万元,支付累计确认价款的50%。

20.8承包人对因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增加工程及按合同约定办理的有效现场签证及其它变更需按合同约定条款中规定时限及时报送。若承包人当月累计申报率低于90%时,发包人则对当月进度款降低5%支付;若承包人下月累计审报率达到90%时,发包人则将上月所扣进度款补足支付;若承包人在退场前累计申报率未达95%时,发包人对进度款的累计支付比例相应降低5%。

20.9发包人支付的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专款专用于本工程,若发包人发现承包人存在挪用行为,拖欠各相关供应方工程款造成该工程进度滞后情况,发包人有权直接付款给该工程的相关供应方,承包人不得提出异议,视同已收到该工程进度款,需提供对应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配合完善委托付款相关手续及供应方详细信息。

20.10如发生承包人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发包人有权配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采取措施,所采取措施涉及的费用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承包人没有任何异议。

20.11发包人可以支票、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网银、商业承兑汇票、国内保理或国内信用证等形式支付工程款,开票人(开证人)包括发包人或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承包人必须在开票人指定银行办理贴现,贴现利息由发包人承担,否则贴现利息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20.12发票开具

(1) 承包人应保证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具体开票信息如下:

A) 发包人开票信息

公司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税务登记地址:

电话号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B)承包人开票信息

公司名称:广西东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D

税务登记地址:北海市陈文村建苑小区四巷20幢1号

电话号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2)承包人每次就付款金额与发包人进行确认,承包人就确认的金额向发包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包人不得在付款金额尚未确认时就提前开具专用发票。

(3)承包人应在每次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的30个工作日内向发包人提交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收发票。

(4)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应事先提交经发包人确认的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付款证明文件,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付款证明文件后的20个工作日内,且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税务机关交叉稽核比对确属合法有效后支付款项给承包人。

(5)承包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送达发包人前如发生丢失、灭失或被盗等情况,导致相应票据未顺利送达发包人的,承包人应负责按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发包人提供相应资料,以保证发包人顺利获得抵扣,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货款。

(6)承包人必须严格遵照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开具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因承包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税收法规与税务机关相关规定而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金、附加费、罚金、滞纳金和法律费用。

(7)承包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达并经发包人签收后,若发生丢失,承包人应积极协助发包人,按照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提供相应资料,以保证发包人顺利获得抵扣。

21、工程变更

21.1 发包人如认为有必要时,可对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或数量做出变更或增加附加工作,并有权指令承包人进行下述任何工作,承包人不得拒绝实施,因承包人延误或拒绝实施造成的工期延误不予顺延,同时,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他人实施,发包人委托他人实施的,承包人需要按发包人委托他人实施之价款的50%-10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具体支付比例由发包人视情况自行决定,承包人对此没有异议。

(1)合同包括的任何工作内容的数量的改变;

(2)合同包括的任何工作内容的质量或其他特征的改变;

(3)本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线形、位置和尺寸的改变;

(4)本工程任何部分施工的规定顺序或时间安排的改变;

(5)为本工程变更需要的任何附加工作、材料或设备的增加或调整;

(6)为本工程需要增加的任何附加工作或调整。

21.2 发包人如需进行工程变更,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接到书面通知后,必须按照变更通知的内容和要求实施工程变更。

21.3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需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和承包人另行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分担或分享。

21.5 《设计变更通知单》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对发包人和承包人具有约束力,否则,不能作为结算或工期顺延等的依据。

(1)《设计变更通知单》应附有设计单位发出的变更通知单且盖有工程设计出图专用章,且经设计单位专业负责人和校对人签字并盖章;

(2)《设计变更通知单》须有发包人代表签字及盖章;

(3)《设计变更通知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21.6 《设计变更通知单》必须附原图和设计变更图。

22、现场签证及其他变更

22.1 《工程现场签证单》(格式见附件5) 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对发包人和承包人具有约束力,否则,不能作为结算或工期顺延等的依据。

(1)《工程现场签证单》上有承包人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盖章;

(2)《工程现场签证单》上有发包人专业工程师、成本工程师、发包人代表的签字;

(3)《工程现场签证单》须列明具体实施位置、尺寸、型号、具体工程量,必要时附计算算式,原则上不允许签工日;

22.2 《工程联系单》只作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联系的用途,不作为计价依据,如承包人认为应计价的,承包人须申请办理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手续。

22.3对设计变更工程指令涉及到的隐蔽工程与拆除工程量,承包人应在实施完毕后24小时内请监理公司和发包人现场查验并填报《工程现场签证单》,超过时限发包人有权拒绝确认。

22.4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的其它变更,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

23、变更价款的确定

23.1本条款只适用引起工程造价调整的工程变更,因工程变更对合同价款的调整按下列方式进行:

(1)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含下浮率)工程价款;

(2)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含下浮率)变更工程价款;

(3)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专用条款约定的计价规则(含下浮率)进行计算。

23.2 在工程变更实施完工后7天内,承包人须向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提出现场计量要求,对涉及变更部分的现状、已完成的工程量等做出准确说明,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核实批准后确定变更工程价款。如涉及到隐蔽工程或拆除工程,应在隐蔽前或拆除前通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进行现场计量。

23.3 在工程变更实施完工后7天内,承包人未向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提出现场计量要求,视为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增加。但对于因变更涉及合同价款减少的,发包人有权在竣工结算前或竣工结算时调减。

23.4 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出现场计量要求后7天内未进行现场核实,也未提出延期核实计量要求,则承包人需要通过书面形式催告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核实,其中,书面催告函中需要载明承包人是根据合同通用条款第23.4条发出的催告,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经过上述催告后3天内仍不核实,则视为接受承包人提出的计量内容。

23.5 在工程变更实施完工后14天内,承包人须向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批准后确定的变更工程价款作为竣工结算依据。

23.6凡涉及合同价款增加的工程变更,在工程变更实施完工后14天内承包人未向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工程价款的增加,合同价款不予调整。

23.7凡涉及合同价款减少的工程变更,承包人在工程变更实施完工后14天内不向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承包人完全接受发包人在竣工结算前或竣工结算时依据合同约定做出的调减合同价款决定。

23.8 承包人依据工程变更指令及变更文件的要求,合格完成该项工程变更指令的全部内容后,应及时通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结算时承包人和发包人依据已确定的变更工程价款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

23.9 承包人不得以变更价款没得到发包人审批为由而拒绝按后续变更指示实施,不得以未能接受发包人确定的变更工程价款为理由而拒绝按时实施后续工程变更或不完全实施后续工程变更。承包人与发包人就变更工程价款协商不成时,承包人应先实施工程变更,然后按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3.10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23.11包含在招标书及招标图纸范围内的工作量,如因投标书或预算书漏项的,不实施时, 按专用条款第23.1条约定的计价规则计算扣减价款;发生变更时,变更前后的工程价款均按专用条款第23.1条约定的计价规则计算。

23.12承包人报送相关工程变更价款时,必须附以下资料:

(1)附发包人《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现场签证单》、经发包人确认的《工程联系单》原件;

(2)承包人报价书原件及其详细的工程量计算书;

(3)附变更前后的图纸及相关资料。

24、工程竣工及移交

24.1 承包人必须按协议书约定或发包人批准顺延的日期竣工并通过验收。

24.2 承包人至少在竣工验收前7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准备验收,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应及时予以配合。监理单位认为符合验收条件后,发包人应在7日内组织竣工验收。

24.3 工程竣工验收前14天,承包人向总承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提交全部施工原始记录资料、竣工图及报告(包括符合档案管理规定的电子版竣工资料),具体要求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后才进行验收。竣工资料和竣工图必须准确、完整反映实际施工情况并符合档案管理的规定。承包人应当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并应当将专项施工方案及审核、专家论证、交底、现场检查、验收及整改等相关资料纳入档案管理。

24.4 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整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整改后经发包人验收合格的日期。

24.5 承包人应及时配合总承包人向档案管理部门办理工程资料的移交。

24.6 工程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时,从验收合格之日起7天内,承包人将工程交付给发包人, 经发包人及物业管理人验收通过后,发包人向承包人签发交接证书。如承包人不能按时移交,按逾期竣工处理。

24.7 承包人不得因工程经济纠纷而拒绝移交。工程在未办理工程交接证书之前,承包人应负责看管和维护;工程未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使用部分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24.8 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全部(包括承包人的临时设施)撤离本施工场地。否则,无论合同是否另有约定,实际竣工日期以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实际退场完毕之日为准。同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收取地租费,地租费金额由发包人自行决定,发包人有权在在工程结算款或余款中扣除地租费。

24.9 根据工程需要,承包人完成某阶段工作时,应向下一工序的承包人办理工序移交手续。

25、工程结算

25.1 竣工结算是指对合同内涉及的工程造价所有内容的结算,包括工程价款、奖励和违约、质量、安全、工期等内容。凡是与造价有关的约定应纳入结算范围。承包人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发包人和承包人进行工程结算。

25.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承包人和发包人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承包人上报的结算资料应盖有承包人公章,且有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

25.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若不按时申报结算资料,则发包人可自行进行结算。特别包括调减项目和因承包人违反相关条款而应确认的扣款,承包人须无条件接受结算结果。

25.4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完整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26、工程保修

承包人和发包人办理交接证书之日为质量保修期起算日。承包人应按法律、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保修期限,此外,承包人应在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协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1)。

27、转让和分包

承包人不得对本合同工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进行转包或分包,否则,发包人可单方终止本合同且由承包人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28、违约

28.1 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28.2 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承包人除了应当根据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需要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成果的购买人或租用人因延期交楼或延期办理房地产证而向发包人提出的全部索赔等。

(1)承包人未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代表按照通用条款第15条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任何情况。

28.3 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的同时,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但守约方按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除外。

28.4 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发包人有权按合同约定对承包人进行违约索赔。对于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发包人可直接从未付工程款(不包括预留保修金)中扣除。

29、争议

29.1 在合同履行中,若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 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29.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

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停止施工;

(3)仲裁机构裁定停止施工;

(4)法院裁定停止施工;

(5)发包人依据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

30、索赔

30.1 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中,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合理的索赔理由,且有其要求索赔的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资料及对这些证据的说明。提出索赔要求的一方应保持用以证明索赔可能需要的有效证据资料,提出索赔要求一方应允许另一方查阅并核实所有资料。

30.2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承包人造成费用损失时,承包人应在索赔的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发包人代表提出索赔意向通知及索赔报告等有关资料,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索赔。

31、不可抗力

31.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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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精选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5]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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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

13.1工程应符合合同规定

除由于法律或实际上不可能做到的情况外,承包人应严格按合同规定进行工程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达到使监理工程师满意的程度。承包人应严格遵守与执行监理工程师就涉及或有关该项工作的任何事项所发出的指令,无论这些事项在合同中与否写明。承包人应只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或按第2款的规定接受监理工程师代表的指令。

14.1应提交的施工计

承包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日后的28天内,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两份工程施工计划以征求其同意,工程施工计划的格式和细节应符合监理工程师的合理要求。不论何时当监理工程师要求时,承包人还应以书面形式将其为工程施工而拟采用的方法和安排的总说明提交监理工程师,以供参考。

14.2施工计划的修订

承包人应每三个月对施工计划进行一次修订,其中包括(a)已制定的每月预计完成的主要工作量;和(b)业主向承包人支付的安排表。

如果监理工程师随时认为工程的实际进度与已取得批准的最新进度计划不符合时,监理工程师可要求承包人提交修订后的计划,以确保工程在工期内竣工。

14.3须提交的现金流动估算表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8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作为参考的详细的季度现金流动估算表,此现金流动估算应为承包人根据合同有权得到的支付金额。如监理工程师提出要求,承包人应每季度对现金流动估算表进行一次修订。

14.4承包人不能免除的职责

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并得到其同意的施工计划以及提供总说明和现金流动估算表,并不能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所应负的任何职责。

15.1承包人的监督

只要监理工程师认为是为妥善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所必须时,承包人就应在施工过程中提供一切必要的监督。承包人或其授权的、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监理工程师可以随时撤回批准)称职的代表应用其全部时间进行该工程的监督。该授权代表应代表承包人接受监理工程师或根据第2款接受监理工程师代表的指令。

如果监理工程师撤回对承包人代表的批准,考虑到如下所述的更换代表的要求,承包人在收到撤换通知后,在实际可能的限度内从速将其调出工地,且不得在工地任何地方再雇用此人,并任命另一位由监理工程师批准的代表。

15.2承包人代表的语言能力

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承包人的代表对英语/中文的运用均不熟练,则承包人至少应安排一名称职的翻译随时留在工地现场,以确保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和信息适时传达。

一定比例的承包人的监理人员应会使用中文作为工作语言,或承包人应随时在工地现场保持足够数量的称职的译员,以确保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和信息适时传达。

16.1承包人的雇员

承包人应为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在工地上提供:

(a)只有在本行业中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技术助理,及能对工程施工予以适当监督的领班和工长以及(b)使承包人能按合同要求及时履行其义务所需要的熟练技工,半熟练技工及普通工。

16.2当地的雇员

根据当地规定,要求承包人在可行和合理的范围内尽量雇用当地劳务。

16.3监理工程师有权反对和要求解雇

监理工程师有权反对并要求承包人立即从工程中撤换其提供的、在监理工程师看来行为不轨或履行其职责时不能胜任、玩忽职守的人员或监理工程师认为在工地的出现是不适宜的人员,这种人员一旦撤换,无监理工程师的批准不得重新在工地上工作。任何被如此撤掉人员应从速被替换。

17.1放样

承包人应负责:

(a)根据监理工程师书面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对工程进行精确放样。

(b)按上所述,正确布置工程各部分的位置、行高、尺寸及基准线。

(c)与上述责任有关而提供的一切必要的仪器设备及劳力。

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工程任何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及基准线出现了误差。承包人在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下,应以自己的费用纠正此等误差,达到使监理工程师满意为止。除非这种误差是基于监理工程师以书面发出错误数据造成的,在此种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将根据第52款规定确定应增加的合同价格,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监理工程师对任何放线或标高的检查不应以任何方式免除承包人对放样准确所负的责任,承包人应仔细保护和保存在放样中应使用的基准点、龙门板、测桩和工程放样所用的其他物件。

18.1钻孔和探坑

在工程施工期间的任何时候,如果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钻孔或勘探开挖,除非有关此工程项目或暂定金额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否则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第51款规定为这种要求发出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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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质检员2024年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质检员,个人,全文共 13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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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年即将过去,转眼间我在成长中又渡过一年。回首这走过的一年,得到大家不少的帮助,我也在大家的身上学到不少的知识。一年以来我心中的感受便是要做一名合格的质检员不难,但要做一名优秀的质检员就不那么简单了。我认为:一名好的质检员不仅要为人谦和正直,对事业对工作认真兢兢业业。而且在思想政治上、工作技能上更要专研。我,作为一名年轻的质检员需要学习的东西还很多很多。

作为一名质检员,我无时无刻得不感受到自己肩上责任的重大。所以,我在实际工作中,时时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谨小慎微。首先必须具备始终以质量方针为指标,明确产品质量责任。

在工作中,我认真投入,并在空余时间学习其它产品,多看产品图纸,能对产品图纸的理解,构造的原理性能等有一定的认识。并认真听取经验,仔细记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加倍的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掌握多种技能,做到一专多能,弥补了工作量大时人力不足的缺陷,保证了部门工作的正常运转。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我在工作中也出现过一些错误,但我敢于面对。通过领导、同事的批评、帮助及自己的努力来改正,决不允许自己在同样的地方跌倒两次。正是由于在胜利面前不骄傲,在失败面前不低头,我才会在奋斗中迅速的成长和提高。此外,火车跑的快还靠车头带,无论从工作能力,还是从思想上都存在许多的不足。在这些方面我都得到了部门领导及本部门的员工的正确引导和帮助,使我在工作能力提高,方向明确,态度端正。从而,对我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矗

通过这一年的工作,我很幸运学到了不少东西。但这还远远不够,尤其在多元化技能方面上还显得稚嫩。同时,随着公司业务的增多,新产品的开发,可以预料我们的工作将更加繁重,要求也更高,需掌握的知识更高更广。为此,我将以崭新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当中,将更加勤奋的工作,刻苦的学习,努力提高各种工作技能,工作效率。做好本职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在车间做检验员时的我,工作中大大小小差错也出现也不少,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

(一)左右前纵梁CO2长度不够批量性的流入到前围车间

(二)倾斜脚踏板少一个冲压孔批量性流入到总装车间

(三)备胎槽散件流入到总装车间,这些都可以避免发生的错,就是因为我抽检时的粗心大意而导致发生的,领导的批评让我认识到了事情重要性,工作中必须得实事求是的做好自己本职。

现在的我又被安排到了金相试验,这对于我来说是一个很好的机遇,12月份我被分配到了上海区培训,一开始的几天每天都看着师傅们做的每一步步骤,自己也对该工作有了一个熟悉,心里对这工作的流程有了一个了解,师傅们也开始让我们实践起来了,从对一个焊点、焊缝切割开始,其次对该切割的零件打磨,最后就是对零件的评判,是否合格,慢慢了我也有点了眉目,日积月累,自己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许多不足的地方通过师傅们的讲解,我便慢慢熟悉了这份工作,有时会通过一些资料会了解,现在只是刚刚开始,以后遇到的困难肯定有许多许多,所以我会不断的去努力学习了解,多与的同事交流,总结自己的工作,这样对可以我自己会有很大的帮助。

总的来说,这一年里,自己的收获也不少,我学到了很多学不到的东西,但也吸取了不少教训,对待工作的态度、责任性,在新的一年里,我会更加努力的去学习,积极的对待工作态度,不求,只求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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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土木工程实习工作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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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厂房的这个项目结束后我又参与了x集团一个综合楼的招标控制价的审核,这次也是先算量来核量后面就是核单价,清单定额等,这个项目业主催得特别急,算量的时间也有限,所有参与此项目的人每天都在加班赶项目,由于26层量也比较大,时间又紧迫,自己又是很多知识点不是很熟悉,所以总感觉做的不是很理想,但是我从中还是学习到很多东西,审核应该全面系统的了解这个项目,熟悉设计说明才能审核别人编制的控制价中清单、定额项等是否合理,根据最新的价格信息进行主材价的审核,查看原编制单位进价是否合理等。

这次实习中我主要参与的就是以上这三个项目,在其中也做过一些比较简单的事,比如拦标价审核中做审核对照表,有拦标价差异汇总表、单位工程费用审核对照表,分部分项费用对照表以及主要材料价格对照表,也做过一些报告的打印装订等零碎的工作,其实这些简单的工作也让我更加熟练办公软件,知道什么是PTF串表,了解了在公司出报告以及存档等流程。

以上就是我这三个月实习的主要工作了,在这三个月里我不得不承认我遇到了比较多的曾经未接触的事,也认识到一切都要靠在实践中自学,小小的细节也不能草率了事。我们必须时时刻刻在工作中勤于动手慢慢琢磨,不断学习不断积累。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知识更新的速度太快了,靠原有的一点知识肯定是不行的,遇到不懂的地方,自己先想方设法解决,实在不行可以虚心请教他人,而没有自学能力的人迟早要被企业和社会所淘汰。同时也觉得自己在专业方面提高很大,不仅巩固了原有的专业知识还学到很多新的知识点,知道自己以后遇到任何问题都应该自己先想办法然后实在不会的就及时请教师傅,出来工作以后才理解父母的辛苦知道钱的的来之不易,在这里应该感谢我的师傅也就是师兄,很多简单的问题因为初次接触都需要麻烦师傅,他一直都是不厌其烦的指导,所以在这我要感谢他,谢谢这三个月来他的辛劳与付出,最后在接下来的路上,我会继续努力,不断的提高自己,增加自己综合素质与各方面的能力,希望以后自己在造价行业里走得更远更好。

一、实习目的:

毕业实习是毕业设计前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具有较强的实践性、社会性,其目的是通过实习更好的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使学生毕业前巩固和校验学过的理论知识、锻炼和提高学生的实践技能、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要为毕业设计搜集所需资料、数据,做好毕业设计准备工作。并且学习可以广泛接触社会、认识社会、了解社会、适应社会、适应社会主义市场形势,提高学生对专业现状及未来的认识,增强个人在社会是哪个的生存能力,为毕业后参加工作,能更好的完成各项实际工作,实现自我价值,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二、实习要求:

1、 遵纪守法,学习态度认真,充分重视,珍惜学习机会;

2、 实习过程中仔细观察,多问多思考,勤于记录,积极主动虚心;

3、 结合设计项目情况对重点、难点知识内容充分理解和掌握;

4、 熟悉建筑工程项目预算编制情况、工程量清单使用情况,工程量计算规则。了解不同情况、不同地区建筑工程的取费标准,知道如何取费。

5、 熟悉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方法、施工机械使用情况、施工现场情况。

6、 实习报告,按实习指导书要求编写。

三、熟悉施工现场的情况

为编制出符合施工实际情况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图预算,必须全面掌握施工现场情况:

1、现场的地质情况勘察资料;

2、现场气象资料;

3、水利、水文情况资料;

4、障碍物拆除情况;

5、场地平整情况;

6、土方开挖和基础施工状况情况;

7、现场施工条件,施工方法和技术组织状况。

四、熟悉预算定额,必须认真学习预算定额的全部内容

1、定额项目的划分;

2、工程量计算规则;

3、如何正确使用换算定额;

4、掌握各定额项目的工作内容,施工方法,质量要求和计量单位等;

5、工程量清单的计价的具体方法;

6、预算软件的正确使用

7、投标报价的策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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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土木工程求职自我介绍

范文类型:求职应聘,自我评介,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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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受到良好的教育,有较高的个人修养和心理素质,为人朴实正直,性格开朗,谦虚好学,乐于助人,有较强的适应能力,责任感强,工作认真负责,富有开拓精神和较强的集体荣誉感。面对困难不轻言放弃。大学期间四年成绩优异,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

我系统地学习了机械类知识和电子电气类知识(电子电路,模拟电路等)。并且在学好本专业的同时,还选修了工业企业管理,法学,文学知识,扩大了知识面。

我擅长生产异常问题解决,到组装出货;执行工程EC。能熟練应用AUTOCAD和PRO/E。對鈑金﹐模具技術也有一定了解。对OEM,ODM流程也比较熟悉﹐而且知识面较广﹐能够适应多种工作。

我从事过结构设计工作,ME工程师和机械设备工程师的工作。能熟练应用AUTOCAD,PRO/E和SOLIDWORD,还有多种办公软件,如:OFFICE,EXCEL等。设备的维护保养,夹具的调试改进也较熟悉。可进行产品设计结构设计和开发工作,对钣金,模具技术,夹具也有一定了解。对OEM,ODM流程也比较熟悉。而且知识面较广,能够适应多种工作。我非常希望能够到贵公司工作,希望贵公司能够给予我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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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31]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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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

上面所说的仲裁人有全权公开、复查和修改监理工程师有关对争端所做的任何决定、意见、指示、判决、证明或估价。

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向仲裁人申诉的证据或论据均不应限于与争端有关的任何事项。监理工程师按上述规定做出的任何决定,均不应取消他作为证人在仲裁人面前就上述提交仲裁人的与争端有关的任何问题作证的资格。

仲裁可以在工程完成之前或竣工之后进行。但业主、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义务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因正在进行中的仲裁而改变。

67.4 未能执行监理工程师的决定

如果在67.1款规定的期限内,业主或承包人未发出要求开始仲裁的意向通知,且与此有关的决定已作为最终决定并有约束力,则如果一方按上述决定执行,另一方在不影响任何其权利的条件下,可据67.3款规定将该违约提交仲裁。第67.1和67.2款的各项规定不适用于任何这类提交。

退知

68.1致承包人的通知

根据合同条款由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一切证明、通知或指示均应通过邮寄、电报、电传或传真的方式,或派人送达承包人的主要营业机构,或承包人为此指定的其它该类地址。

68.2 致业主及监理工程师的通知

所有根据合同条款送至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通知,均应通过邮寄、电报、电传或传真或派人送达本合同条件第1.6款中规定的地址。

68.3 地址的变更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均可在事先14天通知另一方后,将其指定地址改变工程施工所在国家内的另一地址,并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经事先通知合同双方亦可如此更改地址。

业主的违约

69.1业主的违约

如果业主发生下述情况:

(a)在第60 .16款中规定的付款时间期满后的28天内,未能接监理工程师的任何证书向承包人支付其应得的款项(此款项已扣除据合同业主有权扣除的任何其他款项);或(b)干涉、阻挠或拒绝任何这类证书颁发所终要的批准;或(c)宣告破产,或作为一个公司宣告停业清理时,因整顿或合并计划进行的清理者除外;或(d)通知承包人,由于不可预见的原因,由于经济混乱,使他不可能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

承包人有权通知业主终止其根据合同的受雇义务,并将一副本送监理工程师。合同的终止应于此通知发出14天后生效。

69.2 承包人设备的撤离

承包人在第69.1款规定的通知14天期限结束后,将不受本文第54.1款规定的约束,尽快从工地撤离所有其带至工地的设备。

69.3 合同结止时的支付

在合同如此终止的情况下,业主在对承包人付款方面所承担的义务与合同第65款规定终止时所应承担的付款义务相同,但除第65.8款中规定的各项付款外,业主还应支付承包人由于该种终止造成或该种终止有关或由其后果造成的损失或损害发生的金额。

69.4 承包人暂停工作的权力

不损害60.16款规定承包人对利息的权力及据69.1款终止合同的权力,如果业主未能根据监理工程师的证书在60.16款规定的期满后的28天内,支付给承包人应得的款项(除去合同规定业主有权扣回款项的金额),承包人在通知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后28天内,可以暂停工作或降低施工速度。

如果承包人据此条,暂停工作降低施工速度,影响了工期或支付了费用,监理工程师应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决定:

共35页,当前第31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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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土木工程实习工作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3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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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习目的:

通过多次实战练习以及领导、同事们的关爱与帮助,耐心的指导。实习能使我所掌握的理论知识得以升华,把理论与实践找到一个最好的切入点,为我所用。所以就要有一个将理论与实践相融合的机会。在实习中可以得到一些只有实践中才能得到的技术,为我以后参加工作打好基础,这就是我这次实习的目的所在。

二、实习内容:

这是第一次正式与社会接轨踏上工作岗位,开始与以往完全不一样的生活。每天在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上班期间要认真准时地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不能草率敷衍了事。我们的肩上开始扛着责任,凡事得谨慎小心,否则随时可能要为一个小小的错误承担严重的后果付出巨大的代价,再也不是一句对不起和一纸道歉书所能解决。公司领导常跟我说,你所做的东西对你而言只是数字而已,但到别人那就是真金白银,所以做事一定要小心谨慎,遇到不懂或不确定的东西要多问。

我们顶岗实习的目标和要求是在造价岗位,以准员工的身份参与建筑工程的计量与计价工作。通过顶岗实习,能全面、准确理解施工图的全部内容,掌握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结构构造及结构特点,能熟练识读建筑施工图和结构施工图。熟悉各种定额性质和组成,掌握一般建筑物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掌握一般建筑物的计价方案。在实习中,要多深入工地参与工程施工实践,积累工程施工经验,为以后从事造价工作打基础。

在实习期间,我接触最多的就是软件了,用广联达软件算量,对广联达的操作更熟练。这次实习公司给我的任务主要是用广联达计价软件计算一栋家属楼的量,我做的是5#耧。

用软件算量之前首先要学会看图纸,熟悉图纸。在依据图纸把图画入软件中。5#楼为六层砖混结构,共有三个单元,建筑面积为3642.04平方米。抗震烈度为六度。

广联达软件有计价软件,图形算量软件,钢筋算量软件。钢筋算量软件是统计建筑中钢筋的量,图形算量软件是统计混凝土,砖等除了钢筋的其他所有量,而计价软件是把所有的量都套上价,所以每个环节都是必不可少的。我作图的顺序是先做钢筋算量软件然后导入图形算量最后导入计价软件中。在钢筋算量软件中画构件的顺序是:砖墙-----构造柱----梁----板----其他。画楼层的顺序是先画首层在往上画直到顶层最后画基础层。 画所有构件时都是先定义在绘图。

砖墙——在图纸中砖有240、370、120的且都为多孔砖,依据图纸定义砖墙,在绘入图中。在砖墙中主要是墙与构造柱交界处的加强筋。

构造柱——在图纸中所有的柱子都为构造柱。构造柱中的钢筋主要有箍筋、纵筋。设置钢筋一定要注意间距和规格。

梁——在图中,梁有圈梁、连梁。梁中的钢筋有纵筋和箍筋,特别需要注意的在洞口有加筋。梁的标高要正确。

板——在板中有附加筋和受力筋,在顶层是坡屋顶需要注意钢筋的锚固。

其他——挑檐,阳台楼梯等需要计算钢筋的其他构件。

钢筋工程结束后汇总计算把工程的钢筋都计算出来。然后把所有工程导入图形算量中。在图形算量软件中主要任务是把所有构件都套定额。在这一环节要求我们熟练掌握定额。套完定额后在转到计价软件中,在计价软件中主要是套价,在软件中价一般都是统一的价,而每个地区都有自己的价,所以需要调市场价。调完价后工程的整个价就出来了。最后看报表,报表中的价包括了所有土建、措施、装饰的量和价,也包括了管理费利润。

造价计算时的一些误区

1、楼梯装饰定额中,包括了踏步、休息平台和楼梯踢脚线,但不包括楼梯底面抹灰。

台阶、坡道、散水定额中,仅含面层的工料费用,不包括垫层。

2、块料面层、木地板、活动地板,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扣除柱子所占的面积,门窗洞口、暖气槽和壁龛的开口部分工程量并入相应面层内。

3、块料踢脚、木踢脚按图示长度以米计算。

4、找平层、整体面层按房间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墙垛、柱、间壁墙及面积在0.3平方米以内孔洞所占面积,但门窗洞口、暖气槽的面积也不增加。

5、楼梯面层工程量按楼梯间净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楼梯井宽在500mm以内者不予扣除,超过500mm者应扣除其面积。

6、预制板沟缝一般包含在抹灰、刮腻子中,不单独计算。当预制板底不抹灰,而直接吊顶时,此时应单独计算预制板沟缝。

7、天棚面层按图示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检查口、附墙烟囱、附墙垛和管道所占的面积,但应扣除独立柱、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0.3m2以上的洞口及嵌顶灯槽所占的面积。

三、实习成果:

通过钢筋算量软件,5#楼整个工程的单位平方米钢筋量为24吨,总的吨数为 。通过图形算量软件统计出来的混凝土量为 ,砖的量为 。最后整个工程的造价为39 ,单位平方造价为 。

四、实习总结:

进入公司后,给我最大的感触就是学校到社会的大环境的转变,身边接触的人也完全换了角色,老师变成老板,同学变成同事,相处之道完全不同。在这巨大的转变中,我们可能彷徨,迷茫,无法马上适应新的环境。我们也许看不惯企业之间残酷的竞争,无法忍受同事之间漠不关心的眼神和言语。很多时候觉得自己没有受到领导重用,所干的只是一些无关重要的杂活,自己的提议或工作不能得到老板的肯定。做不出成绩时,会有来自各方面的压力,老板的眼色同事的嘲讽。而在学校,有同学老师的默默关心和支持,每日只是上上课,很轻松。常言道:工作一两年胜过十多年的读书。2个月的实习时间让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知识,关于做人,做事,做学问等等。

五、实习心得

下面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总结自己的实习心得:

从思想方面让我感觉在社会中,对于工作方面只能靠自己的能力来做事情,别人是帮不了自己的。因为每个人都要生存,每个人都要工作,每个人都是为了自己的生活而努力工作,是没有时间也没有义务去别人做事情的,因此出来实习,我的大部分时间是自己在学习研究的,只有确实没有办法做出结果或是完全不懂得时候去请教别人,而且讲解的时间是非常短暂的。

而在学校大家可以互帮互助的,在遇到困难的时候可以向别人请教或者是大家一起讨论,像以前的这种思想,在我实习的这个阶段让我完全的改变了。现在让我更加深刻的理解了“人要靠自己”这就话。

从生活方面让我感觉唯一不变的就是家人的关心,虽然在工作的时候别人也会关系你的生活问题,但是是很少的一部分。自己遇到的问题不能像以前一样向同学、向朋友倾诉,只能自己慢慢的解决消化。同事之间并不是无话不谈,而是有话少谈。即使是聊天、谈话也是关于工作方面,很少涉及到自己的私人情感,家庭矛盾或者是目前处于的困境无法解脱。

从工作方面让我觉得刚入公司做好本职工作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刚入单位,为了了解一下我的工作能力,领导很快的布置了一项我以前没有做的任务给我,要求我在一个星期之内完成。完成这个任务是要使用鲁班钢筋算量的软件的,但是这个软件是我从来没有接触的,因此我要一边学习软件的使用,一边完成我的任务。幸运的是在软件学习方面给我安排了一位老师教我使用,在拿到任务后的两天里,我学习了软件的操作及要点,接下来就是在似懂非懂的状态下来完成吩咐给我的任务。

在做的过程中遇到不会的立刻向那位老师请教,在别人下班的时候我留下来加班,害怕自己完成不了任务。连续的加班3天,最终完成了此项任务,做完后请那位老师帮我检查一下,最后也没有太大的问题。土建预算做了几个工程后又进行了安装预算编制的学习,虽然没进行标底编制,但还是着手做了一个工程练习练习。以前在校老师教育我们“在学校里学的不是知识,而是一种叫做自学的能力”。参加工作后才能深刻体会这句话的含义。

随着新的定额的推出、新价目的推出、新计算建筑面积规则的出现、预算软件的不断更新等,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用上的并不多,让我不得不重新学习新的计算方法。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知识更新的速度太快了,靠原有的一点知识肯定是不行的。我们必须时时刻刻在工作中勤于动手慢慢琢磨,不断学习不断积累。遇到不懂的地方,自己先想方设法解决,实在不行可以虚心请教他人,而没有自学能力的人迟早要被企业和社会所淘汰。

从为人处事方面来看,踏上社会我们与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由于存在着利益关系,而且工作繁忙,很多时候同事不会像同学一样对你嘘寒问暖。而有些同事表面笑脸相迎,背地里却勾心斗角不择手段,踩着别人的肩膀不断地往上爬。有的时候自己没有事情做的时候,想让别人分一部分任务给自己做,估计是因为涉及到业务提成问题,从来没有人会有多余的事情来让我做的,除了公司领导吩咐说这个工程让我来做,因此刚出校门的我们很多时候无法适应。但是环境往往会影响一个人的工作态度,让人不断的认识社会,了解社会,熟悉社会,最后融入社会。所以我们以后有可能会像别人一样冷漠,也有可能像我们在校时候天真,热情。当然我还是希望我们在以后还是会像在学校那样学会资源共享,互帮互助,相互学习。

从自身的能力来看,我感觉要学习的东西太多了,如最基本的为人处事方面,欠缺的太多,人家的一言一行都有不同的含义,人家的一言一行都有全方位的考虑,但是我刚入社会,考虑的东西很不齐全,所以有些时候说的话做的事情也不是很妥当。

再如工作能力,工程造价涉及的内容比较多,范围比较广,而且要了解施工工艺,了解重要部位的做法,了解价格材料等等,因此我们需要非常丰富的工程经验才能做好工程造价。所以说像我们这样刚出校门的大学生来说,我们做任务的时候也是在学习的时候,做的任务越多积累经验也就越多,往往因为我们是刚出校门的原因,有很多工程是我们不能做的,所以可以做的内容也非常有限,因此从工作能力来说我也是有待提高的。

工作中我们常常要与别人配合完成一项任务,在这个过程中也是我们学习的时候,比如说别人交代你的东西你可以很好完成的话,别人也愿意教你一些东西,如果说完成的不是很好的话,很有可能被别人认为你不会做事,比较笨,在以后的工作中有问题请教别人的话,别人也不一定愿意教你。所以在与别人配合的时候,也要头脑灵活,这样才能被别人认同。

通过这实习,给我的感触也颇多,学到的东西也非常的多,为我以后的工作打下了结实的基础,同时也非常感谢学校老师给我们这次实习的机会。这次实习是给我们一次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机会,我们只要把握住这次机会,我们就可以很快的融入社会,立足于社会。

因此说,我非常的珍惜此次实习,利用好实习的每一分钟来充实自己,让自己很快的成长起来。当然在这段时间里,我也得到了公司领导的认可,这也是我值得骄傲的事情,同时我也知道有这么一句话:“骄兵必败”,因此我会脚踏实地的加倍努力工作,谱写以后的美好人生。

实习是工程造价专业在学习阶段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通过毕业实习,使我在所学各类课程的基础上,了解该专业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作用和社会需求;为毕业设计和准备相关的信息和资料;对本专业建立相应的感性认识;为顺利完成毕业设计奠定基础;为毕业后走上工作岗位做好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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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27]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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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

60.13 最终证书

在收到最终报表和书面结清单后21天内,监理工程师应向业主发出最终支付证书复印件送承包人监理,表明;

(a)监理工程师认为按合同最终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额;

(b)在对业主以前支付过的所有款额和根据合同(除第47款外)业主有权得到的全部金额加以确认后,业主还应支付给承包人,或者承包人还应支付给业主的余额(如有的话)。

60.14 计价货币

计价货币应为投标书附录中所规定。为支付方便,计价货币与其它币别的折算应按第72款规定进行。

60.15 对承包人的支付

业生向承包人的支付应以承包人在表1—当地货币与外币需求表中所表明的币别和比例进行,但规定上述币别和比例应据任一方的请求根据合同条款第51款和52款的规定随时变化调整。

60.16 支付时间i

在监理工程师按本条款或合同的任何其它条款颁发的任何中期证书中规定的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额,在该中期证书被送交业主后28天之内,或在第60.13款提及的最终证书送交业主后56天内,由业主支付给承包人,但受第47款的约束。若业主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则业主应按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利率,从应付之日起计向承包人支付全部未付款额的利息。

本款之规定不损害承包人根据第69款享有的权力。

60.17 支付地点i

业主向承包人的交付应按合同中规定的货币,支付到由承包人指定的银行帐户中。

6o.18 对业主的支付

所有由承包人向业主的支付,包括以扣减方式或抵消方式,均应按以下方式进行:

(a)在以前由业主花费的任何数额偿还的情况下,支付应以相同币别相同比例的形式d进行a(b)对于根据第47款的违约赔偿费(如有),支付应以表1—当地货币与外币需求表1中列明的币别和外币比例进行。

(c)在其它情况下,支付应以双方同意的币别和数额进行,或如达不成一致意见,应以监理工程师认为合理和公平的确定为准。

(d)对于动员预付款扣回还应按60.3款规定进行。

60.19 业主责任的终止

除非承包人在其最终报表中(除非这些情况发生在整个工程的移交证书发出之后〕以及第60.10款提及的竣工报表中已经包括了索赔要求,业主将不承担任何有关执行合同,施工工程或执行合同有关的任何事项或事物的任何责他。

61.1 仅凭保修证书批准

只有据62款规定的保修证书才能被视为构成工程的批准。

62.1 保修证书

在监理工程师签发保修证书并呈交给业主,将一副本送交承包人,申明承包人已尽其义务施工并竣工,且对缺陷的修补符合监理工程师要求之前,不应认为合同已经结束。保修证书应由监理工程师在保修期满后的28天内发给;或如果适用于永久工程各区段或各部分的保修期限不同,则在一个保修期满或根据本合同第49款和50款规定任何被指令进行的工程已完成并符合监理工程师要求之后签发保修证书,但保修证书的颁发不应是将第60.5款规定的第二部分保留金支付给承包人的先决条件。

62.2 未尽义务

尽管保修证书已经颁发,承包人和业主仍应对在保修证书颁发前按合同规定的履行保修证书颁发时尚未完成的义务承担责任。为了确定任何该类义务的性质和范围合同仍视为对合同双方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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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土木认识实习心得体会感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1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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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过程中,我们以老师帮我们找的建筑工地为主,我们对工地进行了参观,了解了工程施工和管理的主要流程,认识建筑材料,建筑机械,施工技术并且熟悉工程管理制度,更为将来从事工程施工和管理打下实践基础。

一、实习目的意义

认识实习是土木建筑工程专业基础必修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理论联系实际、增长实践知识的重要手段和方法之一。通过实地参观,使我们通过实践对土木工程的施工现场和施工体系进行考查,了解土木工程建筑、结构、施工的基本知识,建立起初步的工程意识,激发我们对土木工程专业后续课程的求知欲,为学习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奠定感性认识的基础。

二、实习内容

1、认识建筑结构,建筑材料,建筑机械。

2、了解某些结构的施工工艺。

3、观看建筑施工过程。

4、辅导老师讲解理论知识。

5、了解鸟瞰图的表达内容,初步掌握阅读鸟瞰图的方法。

五、实习成果

现将实习成果汇报如下:

星期五下午上完课,老师组织全体同学分为三组进行认识实习。地点是本校区新建图书馆及正在建设中的宿舍楼和学生餐厅。老师首先为同学们讲解安全施工的重要性,并要求同学们在进入施工现场后要有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

图书馆

1、工程概况

位于__县红色革命老区。学校为了满足同学们对知识的渴望追求,决定建造一座多功能图书馆,包括电子阅览室,图书室等现代化设施。目前已竣工,内部正在装修,该图书馆由华通路桥建筑公司承建,为七层框架结构。

2、相关知识

知识点1:框架结构

内部间隔墙很少,间隔的主要方式以透明玻璃为主,显示出空间的开阔,也从中可以看出框架结构的一些特点。主要的特点有空间分隔灵活,自重轻,节省材料;具有可以较灵活地配合建筑平面布置的优点,利于安排需要较大空间的建筑结构;框架结构的梁、柱构件易于标准化、定型化,便于采用装配整体式结构,以缩短施工工期;采用现浇混凝土框架时,结构的整体性、刚度较好,设计处理好也能达到较好的抗震效果,而且可以把梁或柱浇注成各种需要的截面形状。

知识点2:防水材料

在楼顶我们看到了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和冷底子油,之前曾看过有关做防水的视频,老师也讲过用火烘烤卷材可以使卷材与楼面紧密结合,防止卷材鼓胀影响防水效果。在铺贴防水卷材时还需上翻250mm或300mm,这样可以使雨水顺着天沟排到排水管道中,防止雨水顺着接缝回流到卷材下面。这也就是我们在《房屋建筑学》中学的泛水。在课堂讲解屋面防水时老师还提到过后浇带的概念。后浇带是在建筑施工中为防止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由于温度、收缩不均可能产生的有害裂缝,按照设计或施工规范要求,在基础底板、墙、梁相应位置留设临时施工缝,将结构暂时划分为若干部分,经过构件内部收缩,在若干时间后再浇倒该施工缝混凝土,将结构连成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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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质检员上半年工作总结开头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质检员,全文共 8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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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年,我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省、市局工作的总体布署,紧扣“高起点基础提升年”主题,以“依法行政、严格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为宗旨,全面抓好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各项工作,强化基础建设,强化队伍建设,积极打造服务质监、平安质监、实力质监、文明质监,展示了质监良好形象。现将我局20x年度的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打造服务质监。

1、以质量先行促进品质提升。

一是积极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工作。贯彻落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抽查检验样品付费管理办法》,全面执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样品付费买样制度和对食品生产企业免收检验费,对辖区内的46家企业抽检产品85批次,这些惠企措施的出台,已为企业减免相关费用近5万元,切实有效减轻了企业经济负担。

二是积极加快战略的推进实施。按照《市期间进一步推进实施战略的意见》的要求,今年推荐了6家企业争创“产品”“市产品质量奖”。3家企业申报省(百洋海味食品有限公司、日兴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省官坞海洋开发有限公司)。

三是积极推进质量振兴工作。为做好质量兴县工作,我局积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有效推动政府出台了《县开展质量振兴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质量振兴活动领导小组。通过加快推进质量振兴活动实施,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业竞争力,为积极打造“制造”区域品牌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同时,积极关注我县海带企业的生产状况,局领导亲自带队深入乡镇企业调研,组织并编写了《县海带企业调研报告》,这篇调研报告得到县领导的重视并作了具体批示。

五是积极开展免费培训工作和宣传咨询活动。今年,我局把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免费为企业培训作为"质监服务年"的重要内容之一。以新颁布的《食品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宣贯重点,邀请省、市质监局及省特检院、节能中心专家授课,免费培训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安全协管员300多人,向与会人员免费发放产品质量管理、条码管理和品牌创建等相关文件资料,进一步增强企业管理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和企业管理水平。

“3·15”期间,开展了金质亮剑-质监x服务进社区活动,设立了免费检测台、咨询台、投诉台,现场为市民开展血压计、人体秤免费检测,宣传法律法规知识,接受群众咨询、投诉,进社区向群众提供计量器具免费检定活动。5.20计量日期间,工作人员向市民发放计量法律法规、计量节能科普知识等宣传材料500多份,免费发放100克x标准砝码1500多块。9月份,在县城区敖江景城举办了以“质量安全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为主题的质量月宣传咨询活动,以挂图、展板、宣传标语的形式向群众展示了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方面的常识,大力宣传有关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发放《食品安全法》等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产品的识真辨假资料及宣传手册近1500份。同时,群发有关“质量月”活动主题和宣传口号手机短信300条,提升市民质量意识。

六是立足服务和把关两大职责,积极服务台资企业。对台资企业积极提供计量器具检测、产品检验、代码证年检、标准备案、许可证申办、产品认证、x打假以及特种设备到期检定等项目的一站式服务。

2、以标准助推企业升级。

一是推动以水产品为主导的优势领域标准工作,促进地方产业竞争力的提升。今年,我局推动政府制定并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标准和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期间的标准化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同时还出台了标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是进一步深化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工作。今年我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技术服务体系,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工作的有序进行。目前在建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家,申报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3家。

三是积极推进地理标志产品申报、保护工作。为增强特色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我局在多次深入基层调研的基础上,协助县政府制定并出台了《县创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三年滚动计划实施方案》,提出了在今后三年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以及工作措施和要求。该方案是市首个直接以政府名义下发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实施方案,明确了将定海丁香鱼、虾皮和鲍鱼作为申报工作的重点。同时,县政府拨出10万元作为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项经费。目前该项工作已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备。

四是加大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相关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的检查,结合各类产品专项整治开展产品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25家企业开展标准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同时,积极做好企业标准的修订、备案工作。今年,共指导25家企业办理标准备案25项,接待企业咨询60(次),为企业提供标准文本50份。帮助企业注册条形码10家,续展条形码17家。

五是积极开展代码服务工作。以服务企业和群众为重点,强化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廉洁奉公以及工作成效等方面的监督,树立质监人的优质服务新形象,构筑更加优质的服务环境。今年,我局推出“代码短信告知”便民服务新举措,经办人员在代码证年检(换证)到期前30个工作日内,事先以短信形式告知有关单位或人员,从而保证代码数据的及时更新。今年,新办代码证375本、变更换证614本,恢复18家,迁入56家,年审1587家,进一步建立健全代码电子档案,很好地完成今年代码工作。

3、以计量惠民夯实发展基础。

一是推动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计量工作的若干意见》,并下发到各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同时县政府在资金扶持和奖励政策上予以支持落实,县财政每年将安排专项资金,奖励重点耗能企业建立测量管理体系,支持计量检定(校准)机构实施计量服务工程,加强计量人才队伍建设。

二是帮助企业开展以节能为主的计量技术服务活动,发挥能源计量在节能降耗工作中的作用。深入重点能耗企业宣贯和实施《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走访5家能耗企业,与省节能中心专家联系,把他们请到企业去,对企业开展节能诊断,指导和帮助企业选配能源计量器具,及时进行周期检定。

三是积极开展计量进市场、进医院、进镜店、进社区的“四进”活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检查在用衡器1365台(件),对检查中计量误差超过规定值的计量器具进行了校准。对全县12家眼镜店的验光机、焦度计、镜片箱进行检定,共备案69台件,受检率达到100%,组织计量人员进社区开展血压计、人体秤等家用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工作,免费检测人体秤16台、血压计42台。

四是积极推进部分计量器具免费检定和减半征收工作。免费检定医疗卫生机构在用血压计922台件,免费检定市场的各类电子秤、台案秤2892台,对企业的518台(件)压力表、个体诊所的196台血压计减半征收检定费,对58家企业的127台(件)的计量器具实行了检定费的减半征收。

五是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能力。今年加大技术设备投入,购置了温湿场检测仪,做好计量人员岗位培训,帮助企业检测校准恒温箱、培养箱72台。

六是加强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检定企业衡器201台件,天平103台件,加油机141枪次,校验安全阀299台,对大型超市、水产加工企业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实行检验,共检验100批次,6297件,合格率达100%。

二、打造平安质监。

1、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建立质量和安全风险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全力巩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根据食品生产和季节性消费要求,制定日常监管工作计划,科学合理地安排巡查、回访、定期检验、年度自查、监督抽查等监管措施,加强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证后监管工作,严格食品生产、加工现场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督促整改,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切实从源头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今年建立健全企业质量档案52家,小作坊48家,完善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巡查记录189份,发出整改通知书32份,重新备案食品添加剂企业22家,年度审查通过工业生产许可证企业6家,年度审查通过QS企业24家。

二是开展B级企业的专项整治。通过整治,落实“获证企业质量状况等级评定”工作,推动达标片区建设,不断完善动态分类监管机制,今年场地核查评定40家,台帐核查评定15家。

三是在企业内部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深入开展“质量和安全年”进敖江投资园区活动,在瑞鑫集团实业有限公司、龙和食品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内部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制定企业“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方案,全面加强质量管理,走“质量兴企”之路,营造质量安全年的浓厚氛围。

2、强化安全监察,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一是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起重机械专项检查。根据有关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局的文件精神,成立了专项排查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对所有企业特种设备进行排查,重点对码头、修船、沿海乡镇的用于海带收成的起重机械进行专项检查,设备统一整理造册,分门别类进行处理,同时积极联系省特检院为企业提供改造、检测的服务,及时为企业排忧解难。对黄岐鑫丰船舶修造有限公司的1台行车,环城高速11标段2台门式起重机,1台架桥机督促其改造合格,方可重新投入使用,通过隐患的排查及督促整改,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

二是认真开展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检测工作。今年,我局配合省特种设备检验院对到期设备开展检测检验。截止11月底,定期检验在用的锅炉69台,压力容器59台,电梯238部,起重机械133台,厂内机动车88台,到期定检率100%。验收新安装电梯132台,起重机107台,厂内机动车11台。同时对经检验判废的设备予以拆除,对存在隐患的安全附件、超期未检的及时下发“特种设备监察指令书”限期整改,并采取跟踪整改的办法,督促其整改到位。

三是强化安全薄弱环节的监察和整治。重点对液化石油气、液氧充装站、化工、水产品加工、造船、修船、木材加工,矿山、石板材加工企业,学校、公共场所等172家单位开展安全监察,出动226人次,检查发现各类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121条,发出整改意见书32份,督促整改率达98%,立案9起,结案9起。同时及时查处举报案件,今年共接到有关特种设备举报件8起,我局积极组织人员予以查处落实,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今年4月份,据群众举报,我局执法人员协同建设局、消防、公安等部门,开展打击违章充装、违章存放、充装超期气瓶专项活动,扣压违规气瓶235只,并将违法人员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确保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是为重点建设项目保驾护航。今年,我局强化对重点建设项目在用特种设备的监管,特别对日常监管中发现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冠海船业、环城高速标段、温福铁路、富诚味精厂等重点项目存在不规范的行为,按重整改轻处罚的原则,采取宣传和咨询为主,限期整改的方式,积极促进企业规范管理。

五是强化对气瓶充装企业的检查和管理。年初,我局与全县的12家液化气充装站、2家液氧充装站签订《20x年充装企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并督促企业按照责任书的要求送检钢瓶、人员培训、气瓶建档等。加大检查督促力度,确保今年液化气钢瓶和氧气瓶的送检任务指标,截止11月底,全县共送检液化气钢瓶18000多只,氧气瓶420只,已完成气瓶注册登记14家,从而确保年底全面完成送检任务。

六是开展特种设备进社区活动。今年我局组织两次社区宣传服务活动,在电梯比较集中的6个社区现场开展宣传咨询活动,组织工作人员到社区分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服务指南》、特种设备安全知识(电梯)等宣传资料,帮助市民解难答疑。

七是开展锅炉房专项整治。今年,我局通过对20家企业20座锅炉房开展了节能、安全专项整治,保证企业安全生产运行,促进了我县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八是强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培训。为提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今年我局组织举办了电梯、锅炉司炉工、厂内机动车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七期,参训人员达466人,提高了特种设备人员安全操作的意识,从而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强化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各种专项检查和综合执法。积极打击假冒伪劣、打击地下生产加工“黑窝点”,严厉查处产品中无3C认证、无QS(质量安全)标志、无生产许可证等违规违法行为,营造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和谐市场环境。今年共查处案件245件,结案244件。

一是开展“金质亮剑—农资打假惠农”活动。充分发挥质监部门的职能作用与技术优势,扎实开展农资执法打假、质检服务、法律宣传“三下乡”等系列行动。出动执法人员35人次,检查30多家农资、化肥企业,对3种农资产品进行监督抽样,切实加大对农资产品检查力度,消除假冒伪劣隐患,保证各类农业生产资料的产品质量,确保春耕顺利进行。同时,积极向农民群众分发《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知识问答》、《化肥使用小手册》等宣传材料200多份,帮助农民群众识假辨假,普及有关农资常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二是开展汽车维修服务业专项检查。根据群众举报,在汽车维修服务企业中涉嫌存在违规使用压力容器现象,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8家汽车维修服务企业逐一检查,发现2台未经注册登记的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当即发出安全指令书,要求企业限期整改。

三是开展家电下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以家电下乡中标企业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之名制假制劣、翻新废旧家电产品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是开展“六一”、“端午节”两节期间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企业和销售儿童玩具、学生用品的批发商场、超市等进行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共检查了5家企业,4家超市,1家批发市场。发现部分儿童玩具产品仍然存在问题,执法人员对存在问题的产品作出下架撤柜处理,杜绝存在危及儿童健康和安全的危险玩具上柜销售。

五是积极开展“眼镜打假亮光明”行动。为进一步整顿规范眼镜制配行业,确保眼镜消费者的使用安全。我局与福清市质监局联合开展“金质亮剑——眼镜打假亮光明”专项执法行动,检查了6家眼镜店,发现1家眼镜店在未取得验配眼镜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眼镜验配,2家眼镜店涉嫌销售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以及无标签、无厂名、无厂址的“三无”眼镜产品。执法人员当即对以上存在违法行为的3家眼镜店立案查处。

六是开展手机3C认证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销售手机的3C认证情况。执法人员检查发现,部分手机销售网点涉嫌存在无3C认证或伪造、冒用质量标志进行欺诈的违法行为,涉案手机有170部,货值达5万多元。目前已对涉案的3家销售店进行立案办理。

七是开展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采取教育培训、自查自纠、检查督促、问题查处等手段,全面规范食品添加剂的生产与使用行为。制定《县质监局打击加工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将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作为日常监管的主要内容,确定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重点产品是鱼糜制品,加大执法力度,对全县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重点检查,立案查处1家违法使用添加剂的企业。

八是开展细木工板专项监督抽查。为保障建筑及装修用细木工板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人员抽查了4家销售企业的8批次细木工板,经检验,结果显示8批次产品全部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是横向静曲强度、甲醛释放量等级标识。针对抽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我局已依法对销售不合格产品的商家进行了立案处理。

九是开展了“迎国庆保平安”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企业29家,抽检10批次产品,涉及到肉制品、水产品、鱼糜制品、糕点及月饼。经过检查,发现个别企业产品未标注生产日期,部分取证企业生产加工的卫生环境较差;两家企业使用的起重机械未经检验,针对以上问题,执法人员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现场记录,下达了安全监察指令书2份,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做到隐患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杜绝违规作业行为。

十是加强市县两级联动,查获一起无证生产塑钢窗案。5月中旬,与市质监局稽查大队联合执法,对县“凤翔国际城”房地产建筑工地开展检查,发现该建筑工地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自行组织人员现场加工生产塑钢窗,涉案金额达5万多元,该案件已由市局稽查大队查处。

三、打造实力质监。

1、基建建设项目稳步推进。我局目前筹建的“省水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得到省、市质监局和县委、县政府的鼎力支持,该项工程正有序展开。现已完成前期的岩土工程勘察、建筑总平规划设计和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单体施工图设计和项目投资预算以及填土方和土地平整工作,并通过县建设局的规划审批,取得用地许可,建设规划许可申办工作正全面铺开。下一步将进行工程招投标代理,预计今年年底即可动工。

2、强化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积极倡导和保持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尚。以“内练素质,外树形象”为基本要求,以提x部队伍综合素质为目标,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提升干部职工的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结合实际制定人才培养规划、干部素质提升年度计划和激励政策。通过业务培训、学历教育、交流轮岗、跟班学习、在岗进修自学等多种形式,立足现有人才资源加快培养。定期对干部职工实施教育培训,派员参加质监系统举办的各类业务知识培训,开展岗位练兵,积极参加质监基础知识考试,促进干部职工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的提高。

3、试行技术机构分配方案改革。今年,我局下属事业机构标准计量所将员工进行重新分工,将人员分成两组:检测和质控,在此基础上对不同项目取证人员进行任务再分配,将业务完成量与绩效挂钩。按照多劳多得的原则,每个月按完成任务兑现奖金,从而打破大锅饭,进一步提高了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的有效性。

四、打造文明质监。

1、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提高党组的履职能力。

一是坚持“四求先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制定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完成了“解放思想,四求先行”大讨论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交谈、书面征求意见、设置意见箱等方式,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查找我局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进一步深化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和认识,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质监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领域。

二是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培养3名年青干部作为党员发展对象(其中1名已转为正式党员,1名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1名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列入考察),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着力提高党员服务中心、履行监督职责、促进和谐建设、服务群众的能力并初见成效。在“5.12汶川大地震”后,我局党员积极响应上级的号召,共收缴“特殊党费”5628元;今年,中国台湾在发生“莫拉克”台风受灾严重后,支部发动捐款活动,全局共捐款3680元,其中党员捐款2350元。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构建质监和谐。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内部约束机制,把减轻企业负担作为纠风工作的重点,坚决纠正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不正之风。

一是坚持教育与监督并举,筑牢反腐防线。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以质监系统违法违纪案件作为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促进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自觉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邀请检察院、法院的领导开设讲座,从生动的现实的党员干部违法犯罪的案例中再次敲响警钟,筑牢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开展典型示范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向省质监系统先进事迹人物福鼎质监局陈宏、省特检院陈国凯同志、市质监局陈筱红同志学习,要求大家透过平凡的事迹,领悟他们的思想品质,改造自己的思想。

二是依法行政,推进文明执法。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用法准确、处理恰当、程序规范、文书齐全”原则,倡导阳光执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廉政自律各项规定,在行政执法等各项业务活动中做到秉公执法,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积极推进《廉洁自律告知卡》制度的贯彻落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x,做到“一案一卡”、“一证一卡”,坚持每月一统计,今年共发出《廉洁自律告知卡》243份,收回243份,并通过电话回访、上门回访等形式,加强监督,杜绝“吃、拿、卡、要”不良现象,有效保证队伍的廉洁。

三是加强行风效能建设,树立部门良好形象。一是做好行风走访沟通工作,完善行风监督员队伍,召开行风监督员恳谈会、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发放意见征求表,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企业对我们在服务、收费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三百”活动:走访企业112家,电话回访企业103家,发放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意见征求表101份,回收101份。二是认真办理“12345”系统便民投诉,认真解决好损害群众和企业利益的问题,确保群众求助和投诉问题及时解决。今年共受理投诉件8件,已核实办理8件。

3、积极开展助贫困献爱心公益活动。春节期间,局领导班子带领相关股室人员到晓沃镇慰问全特困贫困户、残疾人士等3户,结合“一帮一”结对帮扶贫困户活动,了解贫困户的详细情况,进行走访慰问,同时向每位送上800元的慰问金。“六一”儿童节期间,我局向贫困灾区儿童、革命老区儿童奉献爱心,关心儿童教育事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积极为四川地震灾区的儿童捐赠“爱心包裹”11个。同时与省质监局、省特检院、省计量院共同开展爱心捐赠活动,向县东湖中心小学、东湖中学捐献图书3000册,向贫困学生、留守儿童捐献“爱心礼包”2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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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土木工程实习报告道路与桥梁工程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4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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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实习报告--道路桥梁工程

你正在浏览的实习报告是安徽理工大学04级土木工程实习报告--道路与桥梁工程 觉还是不错的,虽然天很热,但是我们还是坚持下来了,这使我们对接下来的实习更有信心了!

02

三:参观路桥模型

实习日期:XX年6月14日

实习目的:参观本部实验室路桥模型

实习地点:本部土木工程系实验室

组员:程乾,刘月,徐亮,代小明,张勇

在与具体的路和桥建筑接触之前,老师安排我们进行了一次各类路、桥模型的参观,当各类桥的模型展现在我们面前时,老师一边给我们讲解,一边拿起相应的模型给我们看,以前只是大概知道桥的一些构造,但今天从老师的讲解中我们知道了更详细的情况:桥梁工程是土木工程中的一个分支,它与房屋建筑工程一样,也是用砖石、木、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和各种金属材料建造的结构工程。桥梁按其受力特点和结构体系分为:梁式桥、拱式桥、刚架桥、吊桥、组合体系桥,吊索桥、斜拉桥等。按照桥的用途、大小模型和建筑材料等方面,桥梁又分为:(1)按用途分类 公路桥、铁路桥、公路铁路桥、农用桥、人行桥、运水桥、专用桥梁。(2)按照桥梁全长和主跨径的不同分类 特大桥(多孔桥全长大于500m,单孔桥全长大于100m)、大桥(多孔桥全长小于500m,大于100m,单孔桥全长大于40m,小于100m)、中桥(多孔桥全长小于100m,大于30m;单孔桥全长小于40m,大于20m)和小桥(多孔桥全长小于30m,大于80m;单孔桥全长小于20m,大于5m)。(3)按照桥梁主要承重结构所用的材料分类 垢工桥、钢筋混凝土桥、钢桥、木桥(易腐蚀,且资源有限,除临时用外,一般不宜的采用)等(4)按照跨越障碍的性质分类 跨河桥、跨线桥、高架桥和栈桥等。(5)按照上部结构的行车道位置 分为:上承载式桥、中承载式桥、下承载式桥。为了更深的让我们了解桥梁老师也把桥的组成介绍给我们听:桥梁的支撑结构为桥墩与桥台。桥台是桥梁两端桥头的支承结构,是道路与桥梁的连接点。桥墩是多跨桥的中间支承结构年,桥台和桥墩都是有台(墩)帽、台(墩)身和基础组成。

看完桥梁模型之后,我们又来到了道路的设计示意图前面:我国公路等级按照其使用功能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五个等级。另外,按照公路的位置以及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运输特点的行政管理体系分类为:国道、省道、县道、乡(镇)道及专用公路几种。

公路的结构建设:路基建设、路面建设、公路排水构筑物建设、公路特殊构筑物、公路沿线附属结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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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参观淮河大桥

实习日期:XX年6月15日

实习目的:参观淮南淮河大桥及凤台毛集淮河大桥

实习地点:淮南淮河大桥、凤台毛集淮河大桥

组员:程乾,刘月,徐亮,代小明,张勇

早上5:50的时候全班的同学不约而同的集中到了校门口,大约6:30的时候三辆客车缓缓而来,车还没停稳,人家便蜂涌而入,各自找好了自己的座位。

7:10分的时候我们到达了今天的第一站:淮南淮河大桥。

淮南淮河大桥素有长淮第一桥之称。其位于潘集区平圩镇东南端,是淮河上最长的铁路、公路两用桥。淮南淮河大桥由国家投资,铁道部大桥局第四工程处施工,公路桥面沥青摊铺由市政工程公司施工。大桥由市淮河大桥工程指挥部负责工程建设,1977年7月开工,1980年10月完成铁路桥工程,并试车行驶成功。1982年7月公路桥建成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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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土木工程实习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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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学校的要求,我进行了毕业前的实习。在这几个月的时间里,我主要是做一些辅助监理工程师工作。跟随着我所参加实习的工地负责人一起参观学习,虽说只有短短的几个月实习期间,我还是学到了许多在学校难以学到的东西。

首先是心态

心态影响着人的情绪和意志,心态决定着人的工作状态与质量。无论什么工作都要保持一颗热爱的心,要把自己分配的工作做到极致。每个人都应该将心态摆正,戒除浮躁,勤奋敬业,脚踏实地,抛弃借口;将每一次任务都视为一个新开始,一段新的体验,一扇通往成功的机会之门;要多关注工作本身,多关注在工作中能够学到的知识与经验。实际上,无论什么工作,你如果能秉持一个良好的心态,真正积极的重视它,它都一定会带给你真正想要的一切——幸福,快乐,成功与荣耀。若不能保持一份正确的心态,即使在学校再优秀也是不可能成大气的。当初我们充满热情的选择了土木,我们就一定要热爱土木,以土木为骄傲,为我们的祖国建设做出贡献。

其次,就是意识到与人沟通是异常的重要。

我们为了高效的工作就一定要和与我们工作相关的人员有良好的交流。如果交流不畅会给我们的工作带来很多的不便。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性格特点,为了工作我们走到一起,如何交往就要看我们自己了,优秀的交往技巧是我们事业成功的重要保障。在交往中,有些东西我们是无法改变的:比如别人的性格与做事的风格,那么,我们就要学会去适应他;有些东西是可以改变的:比如我们自己处理事情的方式方法,通过学习别人的处理事务的方式方法来提高我们的能力,为我们的未来打下良好的基础。沟通简单的说就是“听”与“说”。“听”也是一门技术,要判断对方意见的准确性,不能盲从,但是也要能听进去刺耳的但是非常准确的话,毕竟人无完人,虚心聆听是我们人生的必修课,只有这样才能让我们充分的认识自己,及时的纠正自己的错误与与缺点。“说”就是要用委婉的话表达自己的意思。只有“听”与“说”的良好的结合才能给我们带来成功。而说话技巧和应变能力同样重要,什么场合下说什么样的话,讲话不能冷场等等,这些技巧都是需要我们平时就多加努力的项目。

其三,工作中谦虚,认真的学习态度也是必不可少的。

知识,永远是人类力量的来源。很多时候,我自己也切实的感受到了自己在工地上自己学识的浅薄。以前在学校总觉得学这些理论知识是在浪费时间,根本用不到实际的操作当中去,但是,通过这一次的实习生涯,我切实的感受到,知识,永远都是我们要学习的东西。我们必须在工作中勤于动手慢慢琢磨,不断学习不断积累。遇到不懂的地方就要虚心向别人请教,或者自己查阅资料解决。获取知识有很多渠道,但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耻上问”,向有经验的前辈们虚心请教,前辈们积累的经验是最宝贵的知识来源,这也会使你在工作时少走不少弯路,自己的经验缺少,就从前辈那里汲取,这样就可以弥补自己经验不足的缺陷。

其四,要积极主动,认真负责。

将来我们毕业了走上了自己的工作岗位,我们积极主动的工作将会给别人好感,将会使得自己的上司信任自己,敢于把重要的担子交给自己,为自己赢来提升自身价值的机会。“机会垂青有准备的人”,只要我们为自己的成功努力了,那么成功总有一天会到来!

大学生除了学习书本知识,还需要参加社会实践。“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大学生已经不再是现代社会需要的人才了。社会需要的不仅仅是我们掌握的书本上的知识,更重要的是要求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我们通过社会实践培养了独立思考、独立工作和独立解决问题能力。通过参加一些实践性活动巩固所学的理论,增长一些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和技能。因为知识要转化成真正的能力要依靠实践的经验和锻炼。面对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和日新月异的社会,我们不要简单地把暑期实践作为完成作业和积累社会经验的手段,更重要的是借机培养自己的创业和社会实践能力,利用假期全方面的提高自己的能力,为以后步入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转眼间为期14天的社会实践就结束了,我感觉我这次的暑期社会实践是很成功的。虽然我被晒黑了很多,但那是很值得。社会是一个大的舞台,我们习惯了在学校小范围的生活,参加社会实践开拓了我们的视野,让我们了解了社会的动态与人文;了解了我们的长处与不足;知晓了我们专业的发展方向,明确了我们的发展方向,为我们以后顺利地走向社会与参加工作夯实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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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企业质检员个人年终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质检员,个人,全文共 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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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即将接近尾声,回顾一年来在质量检验工作,有颇多的感受和心得,结合20__年的工作实际,先将自己的工作作如下浅谈:

一、明确并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

作为一名合格的质检员,首先要正确认识自己的岗位职责,以此来指导自己,保证公司产品以最好的质量发送到客户手中。具体到日常质检工作中去,应做到:

1、按设计图纸、装配操作规范保证生产质量,指导车间作业人员按技术、质量部门的要求进行操作,纠正一切有损质量的行为。对生产的每一件产品的质量负责任;

2、熟悉公司的各项质量政策、方针和各种桥型的装配图纸,严格把好每道工序的质量关,认真按质量管理规定和检验程序对产品生产进行检查,不合格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按规定作好本工程的质量情况记录,定期和不定期汇报生产线装配的质量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

4、跟踪检查,不发生漏检,发现问题及进解决,并如实报告。

二、生产装配前的材料质量管理:

2020__年初起,生产零部件供不应求,由于资源的缺乏,装配零部件的质量不同程度的有所下滑,所以严格把控生产零部件的质量尤其显得重要。

为此,我们坚决做到:

1、生产装配过程中中每一批零部件装配前时,对其的数量、外观仔细检查(抽查),观察材料是否在运输过程中有损坏,对材料的规格以及型号与设计图纸认真核对。

2、对验不合格的零部件立即张贴不合格标签,要求班组长进行隔离处理。并会同工艺员及时填写内部质量反馈单。

三、配合公司质量检查,严把质量关口:

对于公司组织的各种形式的质量检查,积极配合检查人员,提报各种质量数据,努力做到质量管理的透明化。

四、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开拓创新

公司刚成立1年,其间生产的产品有许多的需改进的地方,为了创造公司的品牌地位,将积极配合技术部努力学习和探讨,学习和借鉴其他企业的先进技术对我厂产品的改进。

五、结束语:

质检员本身以及自身职责举足轻重,我们每一个质检工作者都深有体会,技术的不断创新,装配工艺的不断进步时刻提醒着我们,需要去学习,去体验,去认识,去掌握的东西远远不够,为此,我们应该保持对工作的热情,激情,一丝不苟。同时,配合好其他岗位同事的工作,起到相得益彰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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