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参考2024年
项目经理入职合同范文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籍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经乙方自愿申请,甲方考察,确认同意乙方作为甲方的全职施工队,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协议,双方签字生效。
1.乙方入职必须交纳诚信保证金(押金)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入职后(签订本协议后),如在三个月内,乙方没有接到甲方的派单(施工工程)或不愿在甲方施工,甲方应无条件的退还乙方诚信保证金(押金)。
2.乙方同甲方合作后,也属公司一员,应处处为公司的利益和形象着想,维护好公司的利益和形象,如有损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并同时全额扣除诚信保证金(押金),情节严重者将移交政府机关处理。
3.乙方要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管理,严格遵守国家、地区、行业管理法规、标准及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甲方所知道的材料标准,无权更换材料,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施工工艺规定及质量验收标准,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在施工中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违规现象,拒不服从管理,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的施工权,乙方应无条件在规定时间内退场,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全额扣除诚信保证金(押金),并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4.乙方承接甲方工程后,必须按工程造价________%扣除质量保证。如乙方长期与甲方合作,质量保证金扣到人民币________元(________元)终止,以后施工项目中不在扣除质量保证金。
5.在乙方同甲方继续合作期间,乙方完工项目工程质量、售后项目需要维修,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维修。如无时间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去维修,甲方可安排公司售后部或其他施工人员去维修,所产生的所有费用(质保期内质量原因),从乙方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6.乙方如需要同甲方终止合作,必须提前一个月(30天)书面提出申请,否则属单方面终止,甲方有权扣除所有项目质量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
7.质量保证金在乙方终止合同起两年后,扣除乙方没有时间去售后服务的项目所产生的维修费用,余额全部退还给乙方,诚信保证金在终止合作后的三个月后,全额退还给乙方。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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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2. 工程地点: 。
3.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 。
4. 资金来源: 。
5. 工程内容及规模: 。
6. 工程承包范围: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 签约合同价(含税)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其中:
(1) 设计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率: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2) 设备购置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率: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3) 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率: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4) 暂估价(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
(5) 暂列金额(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
(6) 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率: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2. 合同价格形式:
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 。
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
(3) 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
(4) 通用合同条件;
(5) 承包人建议书;
(6) 价格清单;
(7) 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八、订立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订立。
九、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 订立。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 生效。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篇2:郊区工程施工项目合同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天
第四条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六条 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第八条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第九条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第十条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 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 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 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 工程师: 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 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 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 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 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 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 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 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 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 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 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 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 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 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 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关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关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 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产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 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 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 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 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 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 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 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 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 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 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 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 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 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 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命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 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 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 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 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贷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贷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贷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贷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 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 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 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9.工程设计变更
29.1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 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 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 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 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 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 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3.5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 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 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 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 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约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可计算方法。
35.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给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 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 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 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产大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不可抗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 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2 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 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 承包人必须为人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 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 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就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 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 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 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施工中了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 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 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 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 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 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 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 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 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___________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图纸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6 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项目经理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8.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期延误
13.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工程试车
19.5 试车费用的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 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________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3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5.工程量确认
25.1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
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7.6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工程变更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 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6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2 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7.争议
37.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时,有双发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 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施工单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9.不可抗力
39.1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0.保险
40.6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
篇3:项目施工工程招标代理合同书
委托人:
受托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地 点:
规 模:
招标规模:
总投资额: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 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 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招标代理报酬金额总计 万元。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工程项目合作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平等互利、团结协作、共同发展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双方共同参与项目施工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 总则
1. 1本协议为双方一次性联合协议。协议的各项条款仅对项目施工具有约束力。
1.2各项条款均应遵守国家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
1.3合作双方是独立的平等伙伴,按照双方的职责分工进行合作范围内的经济及生产活动。
第二条 工程项目的安排及费用
2. 1该工程项目全部由乙方组织施工,并承担该项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劳务费用、材料费用、机械费用、试验费用、缺陷修补费用、保险费用、税金以及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及往来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和法律义务。
2.2甲乙双方共同组成工程项目部,协调与业主及监理的关系。
2.3甲乙双方的施工管理费用及人员工资、现场费用、差旅、通讯等费用由乙方负担。
2.4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有效标价________%的管理费用(不含税金、暂定金额按实际发生计取)。管理费用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职责
3. 1项目部由甲方委派项目经理及财务人员各一名,参加工程及财务管理,负责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及其他管理正常工作。
3.2甲方在工程现场设立双控银行账户,取款时需经甲方加盖公章乙方加盖财务主管印鉴共同确认。工程计量款到位后扣除甲方管理费用,余款在________日内拨付给乙方用于工程施工。
3.3甲方在________完税后,甲方根据分包协议,负责向乙方出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
3.4协助乙方整理工程竣工资料。
第四条 乙方职责
4. 1项目部由乙方委派项目副经理,同时组织满足工程施工所需的人员及设备,注入工程施工所需资金,工程质量以现场监理验收为基准,以确保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并使人员稳定。如工程施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此协议,拒绝拨付工程进度款,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2乙方所提供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因业务素质低,不能胜任其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撤换。
4.3乙方对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应具有强烈的责任感,维护甲方的企业信誉。因该工程施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乙方对承担的工程任务的工期、盾量、安全等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4.4乙方管理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服从项目部的统一领导。
4.5支付甲方现场人员的工资、食宿、差旅及通讯等费用。
4.6乙方不得以甲方及项目部的名义赊用任何人工、材料及机械设备。
4.7乙方的财务管理实行财务自主、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4.8本协议________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别墅项目精装修工程设计委托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承担的家装设计指导服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与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 设计依据
1、甲方提交的项目基本设计资料。
2、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现行技术标准。
第三条 本合同项目乙方提供的设计范围、服务内容与要求:
1、设计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服务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要求:乙方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工程施工前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设计交底、答疑。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有关信息资料的时间
甲方应在__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向乙方提供设计项目所需信息资料。
第五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资料、份数与时间
1、在双方签定合同后,乙方在甲方要求时间提供本项目室装饰方案(效果图、施工图等)一套供甲方评审。
2、乙方在甲方签认本项目室装饰方案与平面布置图后____日之,向甲方提交经审查合格的装饰施工图___份(包括平面布置图、立面图、剖面详图等施工图),并提交可供打印的电子文档。
第六条 费用
1、合同总价款
双方商定本项目总价款(包括现场指导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
2、设计服务内容包括:室装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效果图与各配套专业施工图。
3、本项目实际测量建筑面积如与甲方提供面积不一致,以实际面积为准。
4、上述费用包含项目税费,乙方在收到项目总价款之后,提供收据证明。
第七条 支付方式
1、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三天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即总价款的20%¥__________元整,大写(整)。
2、乙方完成方案后交付甲方,甲方确定最终设计方案后三天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即¥__________元,大写(整)。
3、乙方完成施工图后,以纸质或电子文档方式交付并得到甲方最终确认后,甲方后三天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即¥____________元,大写(整)。
在乙方提供完合同所有服务后,甲方应在三日之向乙方支付该项目其余合同总价款10%,即¥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整)。
4、甲方通过现金支付或打至乙方指定账户。
第八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设计项目所需信息资料并对其正确性、完整性负责。
(2)、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支付相应金额。
如甲方在未告知与乙方协商的情况下逾期支付,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逾期违约金。
2、乙方责任
(1)、乙方应委派具有相应经验资质的技术人员跟进负责本项目。
(2)、乙方负责其派出的技术人员的薪酬、项目设计、现场指导相关费用。
(3)、乙方应按相关国家规定标准进行本项目设计和工程现场指导工作,接受甲方指导和管理,保证项目进度和质量。
(4)、由于乙方失误等原因,延误了工程进度,服务不到位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负责提供补救措施
(5)、乙方向甲方与施工单位进行现场施工服务、处理有关现场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第九条 仲裁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与时协商解决。
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将按以下两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调解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在仲裁期间,合同停止执行。
第十条 其它
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容以外的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与时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2份,正本2份,甲方和乙方各持1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5、本合同附件与双方认可并签名的来往、文件资料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乙方对本合同与其附件的容和有关资料,必须,不得泄漏给第三者。
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赔偿责任。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篇6:工程项目经理个人年终自我总结_自我总结_网
在分公司领导的信任和培养下,我于xx年x月被任命为x项目经理至今已有十个月的时间,在分公司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项目部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现就近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方面:
工作上,我处处以身做责,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示范作用。由于业主要求节后尽快进场,我于1月28日(农历正月初四)就组织设备及人员赶往电站展开工作。在预埋阶段,电站地理位置偏僻,交通和通讯极为不便,这给电站物资采购和电站安装工作带来诸多不便。在克服厂内设备缺陷和设计施工图纸不全的情况下,我带领项目部成员顺利完成了前期预埋工作,得到了业主的肯定。至进入直线期以来,由于厂内设备延期交货以及设备的设计、制造都存在较多缺陷,这给安装工作带来较大难度,并造成安装工期延误。为了不影响业主的发电计划,让厂内设备缺陷在短时间内得以解决,我组织项目部现有的人力资源,有序的展开工作:咨询厂内技术专家、组织骨干人员研究处理问题的最佳方案,并充分的利用有效的时间组织人员加班加点。在全体同仁的努力下,现已完成升压站安装、1#机汇装、完成2#机发电机预装。
二、项目管理方面:
在人事管理方面,我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根据工作需要和气候特点,在征求广泛意见后,制定作息时间:最大限度的解决和改善生活、住宿、医疗及施工条件,为员工解决后顾之忧,让大家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根据每个人的技术水平和工作特点合理搭配施工班组,充分发挥每个人的特长,从而达到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在质量和安全管理方面,设置专职安全员和施工班组三检制,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为本的施工管理理念。对大件设备的吊装,都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对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场地必须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高空作业要求必须系安全带:施工电源等危险源都设置醒目标志。安装作业严格按照图纸、设计文件施工,作业前先进行技术交底,确保施工质量。
在施工协调方面,与各施工单位和睦相处,搞好与业主及监理单位的关系,解决项目部内存在的问题,创建一个团结、和谐、互助的施工团队。并协调业主方按照施工进度,及时组织设备及材料进场,做好各种工期延误资料的相关手续。
财务管理方面,严格控制各阶段的施工成本,按照公司规定认真做好现金流水账和总分类账,并按期进行财务报销。鉴于克思口电站交通不便的情况,尽量做到少次多量,对于辅消材料和设备、工具均由专人管理,杜绝各种浪费现象发生,从而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
三、学习方面
通过近1年来的工作中,让我深刻体会到,作为项目管理者还有许多东西需要去学习,特别是在项目总体施工策划方面还缺少经验。只有在掌握了丰富的理论知识,积累丰富的安装经验后,才能在实践工作中更得心应手。我深知自身有许多不足和需要完善的地方,我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学习,不断总结,扬长避短。
篇7:项目工程前期意向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双方充分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明确双方责、权、利,确保项目工程能优质按时完成,遵照《民法典》,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服务事项
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
承包范围:包工不包料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特殊情况(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工期可顺延。
二、工程价格及付款方式
A、水电安装_______/平方,以地面平方计算。
B、甲方按照乙方完成后验收的合格实际方量_______%付款,工程进度一半后,甲方验收合格付给乙方总价_______%,其余工程款待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三、甲、乙双方的责任
1、甲方为乙方提供所需材料。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和批评并限期整改,有权对一方的工作进行不定期的质量检查验收。
3、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和调派。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和遵守水电工安全生产责任。
4、乙方人员必须达到安全文明工地标准。因乙方违规操作及本身因素造成的损失和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密切配合其他工种,对于无故造成的返工乙方自行负责。
6、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装修材料,未经过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允许挪以私用,违者甲方有权利对乙方进行罚款,严重者甲方有权利追求其法律责任。
四、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其它安全事故的发生,发生事故时,乙方应积极采取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第一时间报告给甲方,接受上级有关单位调查,积极分析事故原因,责任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五、以上各条需甲乙双方共同信守,若任意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未尽事宜,以现行法律为准。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8: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书
:工程合同范本范文
甲方(委托人):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居间人):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
乙方(居间人):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
乙方(居间人):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双方充分
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_______省_______市(县)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_______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建设单位未签订书
面的工程施工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
诚实义务。如果能够达成施工合同,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10)%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费用为合同额的3%(三个居间人共计),即万元
2、居间成功后,在甲方与建设单位签定合同后支付万元;
在施工队伍入场后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万支付%即万元;
3、甲方可以转帐的方式支付,并且按照不同比例分别转入三个居间人账户,(共计合同额的3%)
居间人居间费用的%;
居间人居间费用的%;
居间人居间费用的%.
五、居间费用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或甲方同意承担费用)。
六、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七、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年月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壹份,居间人各持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
(居间人共同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____年____月_____日
篇9: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合同
委托人: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签定地点:上海市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免责声明:文档在线网(文档中国)中所有的文档资料均由文档在线网会员提供。文档在线网会对会员提供的文档资料进行筛选和编辑,但是并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的合法性、正确性或可靠性。该文档资料的版建设工程委托项目管理服务合同委托人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与项目管理人 上海建科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委托人委托管理人管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WTO研究中心楼和外籍教师招待所
工程地点:古北路620号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
总投资: 1,256万元人民币
二、 项目管理服务内容:
1、 前期管理:
① ②
③ 配合学校做好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的监督、协调,并提供相关服务;
④ 协助学校进行设计工作的协调,提供优化建议,使其成果符合学校要求;
⑤ 协助学校对施工单位、主要设备供货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和能力考察;
⑥ 项目的其他前期管理工作;
2、 全过程项目协调
免责声明:文档在线网(文档中国)中所有的文档资料均由文档在线网会员提供。文档在线网会对会员提供的文档资料进行筛选和编辑,但是并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的合法性、正确性或可靠性。该文档资料的版
① 编制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和控制方法;
② 负责投资监理、工程监理的月报季度年度的工作报表报告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③ 负责协调投资监理工程监理之间的工作;
④ 其他项目管理工作。
3、合同管理
① 负责施工监理及咨询等合同的起草修订和初步审查;
② 负责合同之条款费用和付款方式的初步审核;
③负责合同纠纷的处理;
4、 后期管理:
① ②
③ 负责各配套专业部门、职能部门 和物业使用部门验收手续的办理;
④ 负责本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事宜并配合做好项目审计工作;
⑤ 负责项目文档、影像等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册,以及向有关部门的移交;
⑥ 负责工程项目使用说明书的编制;
⑦ 负责项目的固定资产的登记、造册,以及清单与实物的移交;
⑧ 其他有关的后期管理工作。
免责声明:文档在线网(文档中国)中所有的文档资料均由文档在线网会员提供。文档在线网会对会员提供的文档资料进行筛选和编辑,但是并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的合法性、正确性或可靠性。该文档资料的版
三、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 项目管理建议书(投标书);
2、 本合同标准条件;
3、 本合同专用条件;
4、 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 管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项目管理业务。未经委托人书面许可,管理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五、 理人支付报酬。
六、 项目管理费用
1、 计算依据
① 根据财政部和上海市财政局《上
② 借鉴浦东新区财政局的浦财城(20xx)11号文《浦东新区政府投资项目代理建设单位管理费计取标准的若干规定》,计算本项目的管理费。
2、 建安投资额及管理费费率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额(暂估)1256 万元,管理费费率 3%,管理费用为37.68万元:(大写:人民币 叁拾柒万陆千捌佰元)。若建安工程造价出现调整(上下浮动超过20%的,则增减部分的项目管理费用及费率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但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项目管理费
免责声明:文档在线网(文档中国)中所有的文档资料均由文档在线网会员提供。文档在线网会对会员提供的文档资料进行筛选和编辑,但是并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的合法性、正确性或可靠性。该文档资料的版率最高不得超过3%)。
3、 支付方式
① 合同签订后七天内预付管理费20%;
② 管理费支付按批准的工程月度已完工作量比例计算;
③ 支付时间:按月支付;
④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和额外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200元/人日)。
七、 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立的,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自年月月 完成。
本合同一式 陆 叁 份。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本合同签订于年
篇10: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GF-2024-0215
委托人:
受委托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地 点:
规 模:
招标规模:
总投资额: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
三、合同价款
代理报酬为人民币 元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承担本工程的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1.2 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1.7 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 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
1.9 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 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 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 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 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 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 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 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 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
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 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 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 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4.4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5、受托人的义务
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咨询业务。
5.5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6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6、委托人的权利
6.1 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
7.1 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材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 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时间。
8.2 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8.3 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 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报酬20%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中标人与委托人签订承包合同5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委托代理报酬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
9.2 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9.3 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预付费用,自应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代理预付费用的利息。
9.4 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报酬的利息。
9.5 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约定直接向中标人收取。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 委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一(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一(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0.2 受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一(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
10.3 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赔
11.1 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1.2 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1.3 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
12、争议
12.1 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
13、合同变更或解除
13.1 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 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支付重新启动该招标代理工作一定的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方法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确定。
13.2 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
13.3 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末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 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方遭受损失的, 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
14、合同生效
14.1 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终止
15.1 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且委托人或中标人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
15.2 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5.3 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15.4 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数
16.1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副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招标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
第二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为: 。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
4.2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的时间: ;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标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
(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
姓名:
职务:
职称:
电话:
(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
(6)应尽的其他义务:
5、受托人的义务
5.1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5.2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组织招标工作的内容和时间:(按招标工作的程序写明每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2)为招标人提供的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3)承担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由受托人支付的费用: ;
(4)应尽的其他义务: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的权利:
(8)委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的权利:
(7)受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 ;
代理报酬的金额或收取比例: ;
代理报酬的币种: 汇率:
代理报酬的支付方式: ;
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 ;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预付委托代理费用额度(比例): ;
9.3逾期支付时,银行贷款利率: ;
9.4逾期支付时,应收取的利息: ;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本合同关于委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一(3)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一(6)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双方约定的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10.2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招标资料和情况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12、争议
12.1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16、合同份数
16.2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 份,其中,委托人 份,受托人 份.
17、补充条款:
委托人:
受委托人:
年月日
篇11: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在建信息变更证明文件
建设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立合同单位: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经借款方申请,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贷款。
为明确各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方向贷款方借人民币(大写)_____万元。
用于_______,预计分年用款为: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第二条借款方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内,根据批准的年度计划和建设进度编制年、季度用款计划,送贷款方审查凭以供应资金。
贷款方保证在核定的年度贷款计划内,按基本建设贷款的有关规定及时供应资金。
如因贷款方责任,资金供应不及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借款方在贷款方开立账户,根据工程情况将贷款按月(季)分次转到存款户支用,全部贷款由贷款方监督使用。
借款方如不按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和收回贷款。
第四条贷款期限:自____年__月起,至____年__月止,共为__年__个月。
其中建设期从____年__月至____年__月,还款期从____年__月至____年__月。
分年还款计划如下: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第五条贷款利息,按年息___%计收;借款方不能按上述约定归还的,从次年开始未归还的贷款作为逾期还款加息___;挪用的贷款,从挪用期间加收罚息___。
贷款利息按实际支用数计息并计算复利。
如因国家政策性的利率变动,本合同贷款利率根据政策相应调整。
第六条还本付息的资金,经各方商定,同意用贷款项目的下列资金偿还:1.企业自有资金;2.基本建设收入;3.交纳所得税以前的新增利润和经税务机关批准减免的税金;4.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基金;5.实行投资包干分成部分。
(附:贷款项目预计经济效益表)
借款方对偿还贷款本息以___________方式提供担保。
担保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七条全部贷款到期,贷款方发出逾期通知3个月后,借款方仍不归还的,贷款方可以依据担保协议向借款方或担保方收回贷款。
第八条如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产品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协商签订变更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失效。
本合同签订后借款方如果超过3个月以上不使用贷款,合同即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2份,借、贷双方各执1份;副本___份,借款方主管部门、保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单位各执1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篇12:小额支付系统网络工程项目合同
委托方(甲方):
承建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建甲方的网络工程。经双方友好、平等协调,订立合同如下:
一、工程介绍: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主要工程量:
1. 在承建工程过程中,乙方包工、包料完成上述工程介绍中的施工内容,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进行安装和调试等各项工作;
2. 在承建工程过程中,甲方负责整个工程的各项施工和设备安装;
3、在承建工程过程中,乙方负责整个网络的设备调试工作;
5、全部施工完毕后,乙方须对整个网络(无线及有线)进行检测,确保施工质量。
三、工期:
乙方施工开始日期为 年 月 日,交工日期为 年 月 日。
四、合同报价:
合同总金额(不含税):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详细清单附后)。
五、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预付工程总价的________作为订金,即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须在工程完工验收后,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剩余工程款项,即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质量保证及保修:
1、乙方对其购买用于工程中的交换机、路由器、AP、网桥、无线路由器提供1年质保,对工程所涉及的设备保修期限为自交工之日起1年(硬件保修1年,因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等不可抗拒的和人为损坏无质保),对保修范围内的硬件,乙方不收取任何费用;
2、超过保修期限后,若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乙方可以配合甲方进行设备检修或提供相应解决方案,乙方可适当收取相应的服务费;
3、对于计算机病毒或计算机操作系统自身及系统软件故障所造成的网络不通或其他网络故障不在保修范围,对于此类故障乙方可以配合甲方进行维修及维护工作,但要收取相应的人工费。
七、违约条款:
1、本工程实行包工包料制,施工期间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向甲方增加工程款;
2、乙方在施工期间内,若遇特殊情况工期可往后顺延,但最迟不得超过交工日期后7天(由甲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后果由甲方负责);
2、工程完工后,甲方须在3天内进行工程验收;
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欠乙方工程款(每拖欠一天,甲方则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补偿给乙方);
4、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交工之日后一年止;
5、本合同未尽事项和条款,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当地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下面签字,表示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及条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项目管理工程师岗位的主要职责表述
职责:
1.项目进度,问题的跟踪,项目状态信息汇总更新.发布
2.组织项目阶段性评审.项目关键里程碑检查.评审.跟踪
3.项目考核.新项目初步报价的跟踪,项目绩效考核
4.项目阶段性归档技术文件齐套性检查,审核电子档,E/D变更审核.研发物料的跟催
5.成品编码.WBS编码.技术文档编码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7.项目跟进中的协作部门间的协调工作
任职资格:
1.本科及以上
2.2年以上项目管理工作经验
3.了解通信或电子企业项目运作.物流管理.时间管理.质量管理
4.良好的沟通技巧和协调能力,表达能力强.灵活性好,应变能力强.良好的说服能力
5.熟练应用办公软件
6.英语听、读、写流利
篇14:项目宣传广告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相关规定,特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内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要求: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要求: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质量要求:
二、合同金额:
共计人民币( 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 )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0%,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整)。
2、项目结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 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整)。
四、责任与义务:
1.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相关设计和制作工作。
2. 乙方需在规定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并送交甲方签字认可。
3. 甲方根据乙方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并承担因版权、文责所引发的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
五、产权约定:
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才享有著作权,否则,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
因设计和制作工作具有很大的特殊性,在经过大量调研工作的同时更需设计师的精心创作,乙方在开始着手设计时就已经在全面的履行合同,因此,甲方如提前终止合同,预付款乙方不予退还。
七、其他事项:
八、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果则提请法律途径解决。
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日期:
篇15:工程项目管理岗位的职责
职责:
1、负责工程项目的需求调研,针对需求,编写具有针对性的可行性施工方案;
2、协作硬件设备选型、供应商管理、项目集成、软硬件部署和调试,组织工程项目建设成果验收;
3、协调衔接各部门,做好工作安排;
4、跟踪工程项目的进度,负责沟通协调事宜;
5、负责工程项目的质量、风险把控,可以有效促进各阶段任务达成;
6、负责工程项目组人员管理培训及团队建设工作;
任职资格:
1、本科及以上学历,有教育行业信息化从业经验或工程项目管理3年以上工作经验;
2、有PMP资质和一建、二建资质优先考虑;
3、具备挑战精神,能吃苦耐劳,愿意从事IT行业的市场开拓工作,有一定的抗压性;
4、具有强烈的客户服务意识,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做事积极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以及学习能力,并有极高的工作热情,适应出差;
5、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档写作能力。
篇16:工程项目承包合同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全面履行施工合同,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加项目经理及项目相关人员的收入,经甲方研究决定,对 南京国际(金茂)广场项目二期 工程项目的管理实行责任承包制。通过对乙方的执业资质、施工业绩、管理能力、风险抵押等方面的综合考评,确定乙方为工程项目的承包人。双方本着公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的指标
1、成本指标:见附件(成本单价范围内不含原材料费用,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完成为准)。
2、质量指标: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3、安全指标:无重伤、死亡事故发生。
4、进度指标:自20xx年4月26始至20xx年2月15日止 完成幅地下连续墙的施工任务。
5、其他约定:
二、奖励标准
乙方完成成本指标给予 元奖励;完成质量指标给予 元奖励;完成安全指标给予 元奖励;完成进度指标给予 .元奖励。
三、甲方的职责和权限
1、甲方的职责
(1)负责提供项目工程必须的启动资金、生产设备、机具;组织施工合同交底和施工组织方案的审定以及建设单位、地方社会环境资源的联系衔接;开工前交施工设计图纸 套及相应的施工技术资料给乙方。
(2)根据项目需求及乙方请求对外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材料设备购置合同、机械材料租赁合同等。
(3)协助乙方组织竣工验收、竣工决算和评优申报;
(4)负责组织项目管理期间和终结时的考核审计;兑现项目承包人经济收益(包括薪金)或实施经济赔偿处罚;
(5)协助乙方选聘项目管理人员,组建项目经理部,配置其他生产要素;
2、甲方的权限
(1)有权对乙方的施工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协调;不定期对工程进度、质量、工程检(试)验资料、工程资金的使用等.进行监督、检查。
(2)除建设单位指定外,有权将项目的 工程分包给 专业公司;
(3)乙方违法、不执行国家标准不按规范进行管理施工、违反甲方有关规定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进行纠正,责令停工整改、予以经济处罚、终止承包合同、调整承包人。
(4)审核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及完成工程量报表。
四、乙方的职责和权限
1、乙方的职责
(1)代表企业实施项目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相关管理制度,积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对所施工的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
(2)根据国家规范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计划;
(3)组织实施施工现场的生产要素的配置和管理;
(4)组织制定和实施项目经理部各项管理制度;
(5)在企业授权范围内负责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企业管理层的工作联系和协调,负责劳务分包、协作单位的管理;
(6)解决施工现场和项目经理部出现的问题,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7)负责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提供和准备相关技术经济资料;
(8)协助企业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优、评奖申报;
(9)负责员工的各项管理和教育、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
(10)接受上级和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认真落实整改意见,提高管理水平;接受本企业的检查监督和考核审计;
(11)处理项目经理部善后工作和工程质量保修服务,完成清收工程款等债权债务的清理和移交;
(12)按照甲方的要求报送完成各种指标的情况;
(13)按公司规定及时足额交纳职工的各种保险等费用;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保险费赔付不足部分,按照甲乙方3:7比例分担;如果乙方没有交纳保险费的,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全额承担。
(14)负责项目运转所需资金的筹措及其他风险控制;
(15)因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及各种违章造成的费用、罚款、违约金和经济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如发生仲裁或诉讼,甲方对外承担费用后,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包括诉讼费、律师费在内的一切费用。
2、乙方的权限
(1)代表甲方实施项目管理,全面履约施工合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强制性标准、规范和甲方相关管理制度;
(2)根据甲方的授权,组建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全面工作;.甲方项目部印章只能用于与本工程有关的材料采购合同的签订、工程文件收发、函件制作活动中,不得用于本工程材料、工程款、民工工资等资金的结算、借支和与本工程无关的活动,不得用于变更业主合同规定,乙方也不得以项目的任何名义擅自对他人作出承诺;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3)确定项目经理部组织架构,班子成员报甲方审查批准后,报送业主、监理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备案。未经甲方同意,班子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4)有权选择聘用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乙方聘请的施工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资格,并复印其身份证件、证书存档备查;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少数关键岗位的管理人员按规定程序可外聘;确定管理人员职责、权限,并组织考核奖惩;
(5)有权在甲方确定的合格分承包方名单中选择劳务队伍,但必须报发包方备案;乙方无权转包或分包本合同工程,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承包总价5%的违约金。
(6)甲方授权的范围内自行组织物资采购;
(7)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决定其项目资金的使用;
(8)按照以收定支、效率优先的原则决定项目经理部人员薪酬分配;
(9)根据企业授权,协调处理与项目有关的内外部事项,重点跟踪后续工程项目和参与其他项目的经营活动。
五、工程款收付、使用管理:
1、乙方进场之日起,甲方在%的施工费。工程进度款按业主拨付款时间、要求、按月进度 %比例拨付;
2、乙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名义扣取民工工资、机械租用、油料等费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3、工程款的使用必须以满足本工程项目的施工需要为唯一目的。
4、乙方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或有损甲方企业形象和信誉的方式向业主收取工程进度款,乙方没经甲方授权或同意,不得私自向业主单位借款。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5.因业主资金不能按时拨付造成损失的,由甲方将业主单位赔偿的损失全额转付给乙方。甲方向乙方拨付工程款时,有权在划拨金额中扣除如下款项:
5.1按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已产生的经济损失和费用、罚款、违约金等。
5.2因各种原因甲方代乙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罚款、民工工资等款项。
6.扣除以上5.1-5.2款项后,余额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乙方保证将甲方划拨的工程资金专用于工程施工费用(工程材料款、工人生活费、房租水电费、保险费等)。
7.乙方应在每月的25日前,把前一个月的与工程有关的费用票据、本项目班子成员及民工工资领取清单全部交甲方财务部门核实、做帐。逾期送交的,每天罚款200元。
8.工程完工、机械设备退场、资料交付完毕后天内付清成本、安全、进度指标的考核奖励。基坑开挖完成验收合格后 天付清质量指标的考核奖励。
六、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解除承包合同,没收风险抵押金:
(1)履行合同时,出现了乙方未能实现主要承包指标的情况;
(2)乙方没有全面履行约定职责,管理混乱,经甲方考核,认为难以完成承包指标;
(3)有虚盘冒验等弄虚作假行为;
(4)严重违反企业管理制度,经批评教育,未能改正;
(5)违法、违规经营,造成恶劣影响的;
(6)在业主和甲方都认为乙方不称职的;
(7)经甲方核实等其他违约情况。
2、当出现下列情况时,乙方可解除合同,: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致使工程项目无法进行。
3、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合同终止:
(1)双方约定的承包目标实现或部分实现,甲方向乙方兑现了全部奖励后;
(2)当一方将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另一方时。
七、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成立;
2、本合同自乙方交纳风险抵押金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7:2024年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总结范文
进入__公司已有3年的时间,回首往事,几多紧张、几多无奈,几多的欢乐。在__公司我经历了从业务代表到办公室到业务部经理的转变,感激公司对我的培养和信任。现将工作中出现的情景及明年的工作打算总结如下,以期能有指导日后工作推进之意义。
一、个人总结
1个人工作方面:
(1)在20__年_月我被任命为业务部经理,在个人工作方面由于事务性工作和与部门之间协调性工作量的加大,日常下小区的次数有所下降,对小区的实际真实情景没有认真了解,对小区的情景反馈没有掌握真实性,导致回传信息失真。
(2)另外一个体现就是在一些具体的个人业务养成方面,对新接待客户的回访深度剖析和老客户的维护上头做得不够精细。对竞争对手的产品分析不够深入,对市场情景的了解不够主动不够认真。
2、业务部内部管理上的疏漏
(1)业务部人员专业培训和课外知识不到位
虽然在前期,对到岗的业务代表进行了系统的培训,但在后续的专业培训跟进方面没有做到位,导致业务代表你说什么他都明白(因为培训过),你说什么他又不明白(因为他忘了),所以持续的、不间断的学习和培训将是后期工作的一大重点。加大力度搭建专业人才培训、考核。
(2)业务信息渠道狭窄,市场拓展本事不足
我们的业务量没有大的发展,体现我们业务拓展的不足:信息范围局限,渠道单一狭窄,缺乏规范管理;信息甄别随意,跟踪手段简单,缺乏系统策划;市场拓展思路不宽广、手段不丰富,单兵作战本事不强,综合技能有待提升。
(3)工作细节控制不足,导致综合效益不高
经过十多年的品牌沉淀,企业治理日益完善,企业文化不断积累。可是今日的__人,还没有专业操守和职责心,没有工作热情和拼搏精神,虽然到处都是他们忙碌的身影,也拉来了客户,可是由于我们的工作精细度不够高,细节控制尚有不足,导致综合效益不梦想。比如:拉来业务单子,可是前期品牌导入意识和脱节的现场配合;交了定金等出图,可是图纸的理念和方案又打动不了客户;等等。
3、客服中心
(1)前台接待对客户不够认真,导致客户第一印象不深入
前台礼仪接待不够专业,没有对公司企业文化进行深入理解,对客户的前期引导不到位,导致客户对公司品牌不够了解,没有品牌信任度和品牌附加值。比如:对公司的成立时间、公司所获得的荣誉、公司的实力、公司在目前市场的认知度及竞争品牌的不了解、不熟知等等。
(2)老客户维护工作滞后,导致老客户推介率下降
培养一个老客户的忠诚度,是一个企业长久发展的法宝,开发一个新客户的难度和成本大于维护老客户的反复购买力和推介率。而往往我们疏忽了这一点,而导致客户的推介率大大的降低。施工过程中严把着质量关,售后维修要进取妥善。日常对老客户要做好维护,比如:日常的祝福信息、天气提醒、节日的祝福贺卡等等一些细节营销,维系老客户与公司关系,也能够第一时间得到老客户样板房的供给。
二、20__年的工作计划
在__年岁末_总提出了“__战略”...套餐和...套餐,并经过和专业教师的学习,这个决策在整个市场第一家推出,应当在市场上按照_总的总体思路是可行的,在__年应当全力以赴来做好这个套餐方案。具体工作业务部计划如下:
1、注重企业人才建设,增强企业竞争力
业务部拟建立健全绩效考核体系,拟编制完善《业务部员工手册》,初步构成业务部激励机制,努力构成“公平公正、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__年公司共吸引各类人才数余名,初步实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人才战略,逐步增加企业竞争力。业务部人员需采用大浪淘沙制度,金子都留下来为我所用制定完善的公司品牌文化说辞,加强前台接待和业务部全体人员的学习,使公司品牌价值充分体此刻日常的接待中。首先培养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再用他们的活力和对公司的热爱来培养客户的忠诚度。
2、合理利用经营资源,加强经营配套服务意识
为了更好地服务客户,提高客户签单率,客服中心拟制定《客户管理制度》,针对新老客户的实际情景和工程的特点,和设计部从不一样风格设计师安排、设计方案、项目经理安排等方面给予专业的提议和相应的服务,做好每一个细节使客户充分满意。
3、以经营为核心,整合资源,推行全面营销模式
根据公司及_总__“__战略“的定位,我们应采取更加灵活有效、更加务实的措施、更科学的运营管理、更优质的服务,转换经营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强化服务意识,拓宽视野,使双套餐产品在市场上能够打响。
4、落实教育培训工作
在补充建章立制后,利用早班会、培训课等各种方式狠抓教育培训工作经过教育培训,使员工按制度办事、遵纪守法的观念要有质的提高。从而实现了全体员工接到任务后都能满腔热忱、任劳任怨的努力完成。
篇18:工程项目管理年终个人工作总结
xx年度,项目管理部按照公司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公司“三会”精神,紧紧围绕以“切实搞好二次经营”为主要内容的“管理推进年”的奋斗目标,重点工作是:以队伍建设为重点,加强协作队伍管理;推进责任成本管理向纵深发展,搞好过程控制;强化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合同管理;加大奖罚力度,提高二次经营管理水平;坚持项目管理标准推行和认证工作,不断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为此,项目管理部今年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以队伍建设为重点,加强了分包方的管理
年初公司制定了力保在今年的合法登记、注册且有能力的协作队伍数量要达到30支以上的目标,项目管理部在劳务队伍注册登记过程中,通过集团公司、公司项目管理工作平台,根据公司的工程特点采用约谈及考察等方式备选一批优秀劳务及专业分包队伍,优化队伍结构,选取队伍并严格审核队伍的合法资质和相关文件,截止目前,注册的劳务分包方11家,工程专业分包方22家,合计33家,与此同时,定期对注册协作队伍的年检和信用评价都进行了及时的更新,把对协作队伍的合法注册、登记、年检、考核评价等工作实行“常态化管理”,使其形成了制度化、规范化。
在分包方使用过程中,项管部严格推行协作队伍“黑名单”制度,定期进行“合格分包方”评定工作,根据集团公司的统一要求,对不诚信、管理能力差、作战能力不强等不合格的外协队伍坚决列入“黑名单”,严把分包方管理入口关、杜绝使用非法分包企业或“包工头”进入新开项目参加工程。
定期对注册登记或正在使用的分包方的基本情况、资源配置、工程进度、施工安全、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综合管理等七个方面扎实开展分包方考核评价工作,xx年,各项目部均良好的执行了公司要求的分包方考核评价工作,做到了通过定期进行的“合格分包方”评定工作,客观反映分包方的实际履约能力和施工管理水平。
二、推进责任成本管理向纵深发展,搞好过程控制
xx年公司按照“全面启动,多创亮点,以点带面,逐步完善”的工作思路,全面、强势推进责任成本管理工作。
公司项管部及财务部等部门根据公司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要求,加大对各项目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各项目能够坚持做好月度成本分析例会活动,确保责任成本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能够重点关注变更索赔、方案优化、物资采购、设备租赁、劳务分包价格及项目费用开支的管理与控制,针对项目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建议,一定程度上确保责任成本管理工作有的放矢。
同时,完善责任成本报表制度,按要求收集、整理并上报责任成本报表资料。今年公司各项目部均能按公司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报表及其他资料,从实际需要出发,对公司的责任成本报表内容和格式进一步完善,使报表内容更丰富,为领导决策提供更具价值的信息。
三、强化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合同管理
严格合同签订,确保合同签订的及时性和合同条款的合理性,公司根据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在合同管理工作中总结经验,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了公司的“合同管理办法”,对各项目部在选择使用劳务队伍时,要求必须严格执行合同签订的会签、评审和分级审批制度,参照集团公司合同范本对已不适应公司及项目管理实际的合同进行完善修订,确保了合同管理工作的有效执行。
通过增强项目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防范意识,xx年公司未新增因合同签订不完善原因造成的诉讼案件,确保了合同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四、高度重视二次经营工作、努力实现项目效益化
项目管理部高度重视二次经营工作,先后对各项目部的二次经营工作进行了跟踪指导,认真研究施工合同,通过与项目工作人员沟通,帮助其做好资料整理,并依据相关政策,合同调价、调差,重点围绕施工图量差、新增工程、设计变更、材料差价、自然灾害、征地拆迁以及政策性变化的增减等内容,做好项目的二次经营工作。
同时,要求了项目部领导要增强变更索赔意识,重视变更索赔工作。计合、工程、物资、设备、财务等业务人员要熟悉和掌握设计文件、合同条款、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期间业主和监理有关文件,调查了解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收集、整理和汇总变更索赔资料,监督其及时公关办理变更索赔手续,做到有理有据及时变更索赔。
同时,公司与项目部建立二次经营事件互通机制,发生变更、调价或索赔等二次经营事件后各项目能够及时与公司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二次经营工作的实施力度。
为了提高公司二次经营的业务管理水平,公司领导组织了项目部人员对二次经营工作的培训和交流,提升项目管理人员及业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素质,使其不仅要求具备全面的专业知识,而且要求掌握丰富的业务技巧,促进二次经营业务能力不断提高。
五、坚持项目管理标准推行和认证工作,不断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增强体系运行效率,公司项管部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涉及项目管理的规章与制度以及相关的管理办法进行重新的修订,完善修订清单,并陆续下发执行,使项目管理认证活动的认证合格率达到100%。
同时加大对项目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重点整治了各项业务“管理通病”,项管部通过项目管理认证等多种形式,规范管理认证中关于合同、验工计价、变更索赔等各项业务管理,重点是合同签订前的逐级评审、承包价格、承包范围及合同的履行情况,验工计价现场联合验工及会签手续履行情况,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等。
篇19:承建工程项目合同书
乙方(承包方):
甲、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中国人寿--分公司综合办公楼工程保洁项目,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中国人寿--分公司综合办公楼工程室内保洁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二至十六楼室内所有清洁面保洁
4、承包方式:保洁工具、洗洁剂、人工等由乙方提供。
5、本工程先做二楼保洁作为其它楼层样板;自20--年7月20日开工,于当日完工。如果保洁工程按甲方要求按时、按质顺利完成,则其它楼层按甲方的时间要求交给乙方施工。
第二条、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洁服务费。
2、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3、无偿为乙方提供保洁用水、用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对乙方保洁质量应及时监督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质量标准。
(二)乙方权利及义务
1、认真完成保洁项目,确保工作质量,达到甲方满意。
2、乙方派出一名主管负责人负责日常保洁工作质量检查和保洁工作紧急情况的处理,接受甲方主管保洁负责人的监督指导,并按甲方的保洁工作标准进行检查。
3、乙方在作业中应严格要求工作人员,爱护建筑物及室内外各种设施,注意节水节电。
4、乙方作业应遵守甲方规定的时间要求,如有变更,双方协商解决。
5、乙方作业中发生损坏成品及半成品则造价赔偿。
6、乙方在作业中做好劳动保护及岗前安全教育措施、严禁出现大小安全事故,听从现场安全员的指挥,若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三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乙方做出工程样板,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作为甲方验收标准。
2、乙方在工程完工后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一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完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相关费用。
3、验收合格后,若需要返工的,甲方另承担费用。
4、在施工中,出现甲方施工人员交错施工,造成需要返工的,甲方必须承担返工费用。
第四条、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工程价款:2.8元/㎡ 按实际面积结算。(若乙方二楼作业不能满足甲方要求,只作业二楼则按3.5元/㎡结算)
2、结算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后(可分层验收),乙方提出工程结算,甲方收到上述资料一天内审查完毕,按工程量价款 100%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五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人(签字):年 月日
篇20:郊区工程施工项目合同书
甲方:_公路局
乙方:_公路局机修厂
为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完工,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并在此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内容:
1、工程项目:s207线吉河桥便道抢修工程。工程内容包括:环境协调、路基土石方、简易路面、钢便桥、道路安全标志、后期养护及旧桥的交通管制等一切工作。
2、工程总价:元(大写元)。
3、工程工期:自_年1月13日至_年1月29日,工期17天。
4、工程质量:乙方必须按照公路工程相关项目的技术规范、规程要求施工,认真选择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对关键工序的施工方法和工艺,必须报经甲方或甲方代表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工程质量乙方负全部责任。
5、工程安全及法规制度
①、合同签订后由甲方安全、生产负责人对施工现场进行移交,乙方应对全部施工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适应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
②、乙方在合同执行期间,应对工程中的所有结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等进行积极保护,如因管理不善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自理和承担相关责任。
③、乙方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并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由于管理不善或民工的过失,或第三者原因造成自身或第三方的人身伤亡,机械设备及其它财产损失事故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将事故处理结果向建设单位书面汇报,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也不支付任何费用。
④、爆破人员必须持有机关核发的爆破证,采购的火工器材要有运输证、存放证,存放要分类,建帐,严格实行领发制度,绝对不能流向其它工地或他人。
⑤、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及时上缴应承担的各种税费。
⑥、乙方在施工期间所发生的外部环境由乙方自行处理,必要时甲方予以协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工程结算及支付
①、工程中期借款额度以上月实际进度并检验合格工程价款的60%。
②、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手续。
7、其它:
①、本协议为总价合同,合同执行期间单价不予变更。
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二份。
③、本协议自签字之日生效,止于新建桥梁施工单位进场交付后完毕。
④、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订立补充条款为准。
8、附件:施工图纸及及材料供应。
8.1、合同签字后,由建设单位提供图纸壹份,未经同意不得将图纸交第三方。
8.2、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验收,所有材料运输和保管,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对进场的材料应按照规范要求分批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于不合格材料乙方应及时清除施工现场。材料试验由施工员现场取样,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
甲方:_公路管理局
法定代表:
乙方:_公路局机修厂
法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