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机动车委托出售/购买合同_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乙方以甲方的名义为甲方出售/购买旧机动车_________辆,达成本合同。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以下有效证件、证明:
(1)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证照号_________,最近一次通过年检的时间______年______月;单位代码_________。
(2)自然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现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机动车行驶证、车牌号码___________;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凭证、编号__________;养路费缴付凭证、编号_____________,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委托乙方出售旧机动车的车辆类型_________,厂牌型号_________,登记时间,颜色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委托出售价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价格浮动率_____%,其他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委托乙方出售旧机动车的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4.本合同签订成交后,乙方为甲方处理委托事务的必要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委托事务后,甲方应当按旧机动车成交额的_______%支付乙方佣金。
5.甲方因债权、债务等原因致使成交车辆不能过户、转籍的,应当接收乙方退回的车辆,全数退还车款,并及时向乙方支付佣金和实际发生的费用。
6.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委托出售的旧机动车应存放指定的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内,并按规定支付停车费,因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毁损、灭失的,由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出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
2.乙方应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转委托。
3.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处理委托事务,报告委托事务处理情况,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4.乙方应按约定或依规定收取甲方支付的款项并开具收款凭证。
5.乙方不得采取胁迫、欺诈、贿赂和恶意串通等手段促成交易。
6.乙方不得伪造、涂改、买卖交易文件和凭证。
三、甲乙双方都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的车辆管理规定,并遵守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的规定。
四、变更和解除
甲方变更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按实赔偿。乙方需要变更甲方委托要求的,应当征得甲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解除方的事由外,应当赔偿损失。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八、解决争议的办法
双方产生争议时,自行和解不成的,提请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调解,调解成功的,双方应当履行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的: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仲裁和诉讼中选择其一,将不选择的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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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委托代理合同购买笔记本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有委托乙方办理法律事务之需要。鉴于乙方具有处理甲方委托事务的资格和能力,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等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如下法律事务
1、选择并购模式
(1)股权并购,包括受让股权、增资并购和合并并购。
(2)资产并购,包括直接并购和间接并购。
____________________可以依据目标企业的行业、住所地、适用法律等情况为客户设计专业化、低成本、_____益的并购模式,从根本上保障甲方并购的成功。
2、协助并购谈判
由于并购涉及公司、股东、高管、职工、政府等多方利益,各方关系错综复杂,因此一般的并购都会经历一段时间的艰苦谈判,而谈判经验、技巧的高低甚至会直接影响到并购项目的成功与否。律师作为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员,可以凭自身掌握的专业知识帮助甲方和目标公司在谈判时进行取舍,权衡利弊。
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专业的律师团队,有着高超的谈判技巧。可以协助客户高质量的完成并购谈判,为项目成功的做好准备。
3、律师尽职调查
任何一项并购都存在风险,关键在于风险的防范。而由律师出具专业的尽职调查报告,则可以发现风险,并提出防范措施。不同的并购模式存在风险不尽相同,股权并购的风险主要有:股权瑕疵。股东权益瑕疵。固定交易风险。合同风险。目标公司员工风险。税务风险。目标公司对外投资风险。目标公司重大诉讼风险。投资公司控股风险等。资产并购的风险主要有:资产瑕疵(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目标公司员工风险。并购程序风险等。
____________________可以为客户出具详尽的尽职调查报告包括但不限于:
(1)关于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并购的授权与批准情况。
(2)关于目标公司股权结构和出资情况。
(3)关于目标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4)目标公司股本变动及相应合同、章程、决议情况。
(5)关于目标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兼并、分立、合并、破产、清算等情况。
(6)关于目标公司财产权利情况。
(7)目标公司重大合同及债权债务情况。
(8)目标公司组织机构及治理结构。
(9)目标公司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情况。
(10)目标公司人力资源状况。
4、起草、审查并购法律文件
尽职调查可以在前期发现风险并提出修改方案,而并购协议是并购项目最后的保障,因此完善、丰富的并购协议是并购成功及以后可能诉讼的关键。并购协议包括前期的意向性协议、备忘录、单项合同、以及最终的并购合同及各种附件。数量较多且内容庞杂,需要专业律师来涉及并完成。
____________________可以为客户提供专业、完善、低风险的并购协议。
5、并购税务筹划
由于一般并购规模都较大,涉及资产及现金流动较多,因此一项并购交易双方的应缴税额也是相当巨大的。并购双方错误的模式选择及交易方式等行为往往会增加税务成本,给企业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____________________可以为客户设计专业的税务方案。
6、并购整合法律服务
只有并购无整合就会大而不强,要通过并购做大做强,就非常需要并购后的整合。
____________________可以根据不同的客户提供专业的并购整合方案。
7、企业风险防范专项法律服务
当前,我国众多经济实体中,特别是中小企业由于多方面原因,在公司设立、运营、合同签订、人力资源等方面存在问题甚至违法行为。这对企业的长远发展,利润的持续增长都带来很大的隐患,因此需要专业的律师团队来诊断风险并消除风险。
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专业的律师团队,可以为客户提供完善的风险防范法律服务。
二、乙方委派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等律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指派的律师如因故中途不能履行受托职责时,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律师继续履行受托之职责。
三、甲方的义务
1、支持、协助乙方律师开展工作,并为其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方便。
2、按照乙方律师的要求及时提供委托事务的背景材料及有关资料、数据等,并对其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3、对乙方出具的策划、设计方案及其工作成果,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4、按约接受乙方的工作成果并支付相应的酬金。
四、乙方的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案件的委托代理事项。
2、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做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3、乙方律师对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五、律师代理费
依据《律师服务_____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委托事务的复杂程度、所涉标的及工作用时,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酬金元,付费方式及期限如下:
1、委托之日,付代理费用的30%。
2、并购双方签订意向协议之日,付代理费用的30%。
3、收购完成之日,付代理费用的40%。甲方应按协议约定支付代理费,如逾期支付,则按应付款额的日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六、律师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非乙方收取的翻译费、复印费、资料费。
3、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差旅费、食宿费、长途通讯费等。
4、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七、代理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2、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的。
3、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范围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七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协议规定的法律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代理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_____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甲方作为被告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好准备,而原告方撤诉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协议的。
2、甲方无故终止本协议的,乙方已收律师代理费一律不退回,而且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
3、乙方律师确因严重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执业_____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九、通知和送达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协议签署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任何一方如遇变更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2、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十、争议的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双方特别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2:委托代理合同购买笔记本
__市__所(20_)民/经/行/非字第_号
(甲方)因__一案,现委托__市第__律师事务所(乙方)律师出庭代理/代理,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___为甲方第_审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是:
二、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参加诉讼活动,认真负责地履行律师的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根据国家《关于业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__元,标的费__元。
四、乙方为本案调查、出庭所需差旅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全部由甲方负担。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费_元。
五、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证据。在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应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不予退还。
七、如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另行协议。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撤诉及调查结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__市__律师事务所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年月日
篇3:委托购买商品房合同
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买受人为一人时其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
买受人为两人以上的,其共有情况为【共同共有】【按份共有】。
按份共有的约定份额具体为: 。
(以上买受人的共有情况将作为办理房屋登记的共有情况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 出让 方式取得位于 、不动产权证号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不动产单元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 。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规划用途为 ,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暂定名】【现定名】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施工许可证号为 。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销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 阳朔县房地产管理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现房销售许可证为: 。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 【栋】 【单元】 【层】 号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 住宅_,属 _结构,层高为 米,建筑层数地上 层,地下 层。有 个阳台,阳台为【非封闭式】【封闭式】【无】。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最终数据以开发报建数据为准。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 2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1、按建筑面积计价,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 × 元,总价款(小写) ¥ × 元,(大写) × 仟 × 佰 × 拾 × 万 × 仟 × 佰 ×_ 拾 × 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 元,
总价款(小写)¥ 元,(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小写)¥ × 元,(大写 × 仟 × 佰 × 拾 × 万 × 仟 × 佰 × 拾 × 元整。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该商品房交付时,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公示房屋登记机构备案的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并向买受人提供该商品房的面积实测数据(以下简称实测面积)。实测面积与第三条载明的预测面积发生误差的,双方同意按照第 3 种方式处理。
1、根据第四条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 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 3% 以内 ( 含 3%) 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 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 3% 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房款,并按照 / 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大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在 3% 以内 ( 含 3%) 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 3% 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小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 3% 以内 ( 含 3%) 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 3% 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房屋实际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合同约定面积×100%
2、按套(单元或者幢)计价的,出卖人承诺在房屋平面图中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该房屋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双方约定如下:
此 栏 空 白
3、双方自行约定:
(1)该商品房单价不变,出卖人和买受人按照产权登记面积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多退少补,互不计息;
(2)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面积处理按上述约定执行。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全部房价款计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2、分期付款:买受人共分 期付款,首付款计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应于签订本合同时付清,第二期房价款计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应于 年 月 日前付清,第三期房款计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应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3、贷款付款:买受人于签定本合同之日起支付总金额的 %及以上首付款,计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余款计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以【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方式支付至出卖人账户。(具体约定详见附件五)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1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90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3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5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4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此 栏 空 白 。
第八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国家规定,将取得符合下列第 1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品房经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90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因不可抗力(含异常天气、异常地质状况、政府或公用事业部门行为、公共垄断、自然灾害、战争、暴乱等)或突发性社会事件(如罢工、静坐、游行示威等)或买受人逾期付款等原因;
3、因国家、地方重大政治、经济政策实施,或国家、地方有关法令、规范性文件等实施导致工期、开发进度、验收等受到影响的;
4、因政府有关部门调整规划、临时限制行为导致工期受到影响的,或停水、停电导致停工的(以有关部门文件、通知或报纸刊登的相关预告、通知或监理单位的施工记录为准);
5、因气候异常停工的(以监理单位的施工记录为准);其他按国家或地方政策法规或规章规定可以顺延施工工期的情形出现的。
因上述原因使出卖人可能延期交楼或延期办理产权证的,出卖人应在上述事件发生后九十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并向买受人提供相关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如报纸、政府部门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资料、催缴通知等)。对因上述原因而发生延期交房或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出卖人有权相应顺延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1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90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3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5%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4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此 栏 空 白 。
第十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__空白 ;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 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因以上变更导致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的,该商品房单价不变,并按变更后的实际面积计算房款及其他税费,合同其他条款不变。
第十一条 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详见附件 。
第十二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此 栏 空 白 。
第十三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的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2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未达到约定标准部分,由出卖人继续施工直至达到约定标准。
3. 空白 。
第十四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交房之日水通、电通 ;
2.空白 ;
3.空白 ;
4.空白 ;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出卖人采取积极的补救措施满足买受人正常使用要求,并至少提供临时用水用电。;
2.空白 ;
第十五条 房屋登记。
一、预告登记
(一)出卖人与买受人共同申请预告登记,双方约定于【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签订】之日起 90 日内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出卖人未按约定申请预告登记的,买受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二)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的预告登记为可选项。
二、初始登记、转移登记
(一)出卖人承诺于 年 月 日前,办结该商品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并通知买受人。
(二)出卖人不能在前款约定期限内办结该商品房所有权初始登记手续,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约定分别处理:
1、约定日期起 90 日内,出卖人应办结该商品房所有权初始登记手续,按已付房价款的 0.1% 承担违约责任;
2、约定日期起 90 日以后,出卖人仍不能办结该商品房所有权初始登记手续,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3 项处理:
×(1)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后协助买受人办理退房手续,买受人办理完退房手续后,出卖人在 30 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款,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2)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自约定日期至办结该商品房所有权初始登记手续之日止,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_空白_的违约金。
√(3)买受人退房的,应在本条约定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出卖人书面提出,出卖人在收到买受人书面通知后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款无息退还买受人,并按已付房款的1%赔偿买受人损失。若买受人不退房的,逾期在3至6个月内的,出卖人按已付房款的0.5%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超过6个月的,出卖人按已付房款的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三)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2 种方式办理房屋转移登记:
×1、双方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
√2、买受人同意由出卖方指定代理人全权代理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房屋转移登记。
第十六条 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此 栏 空 白 。
第十七条 共有权益的认定:
买受人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买卖双方对共有权益的认定如下:
1、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屋面使用权归该楼宇业主所有;
2、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外墙面使用权归该楼宇业主所有;
3、物业服务用房归全体业主所有;
4、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归出卖人所有;
5、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归出卖人所有;
6、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
结构部分归全体业主共有。
第十八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住宅 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1种方式解决:
√1、提交 桂林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一条 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卖人 贰 _份,买受人 壹 _份,阳朔县房地产管理所
壹 份,不动产局 壹 份,按揭银行 份。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阳朔县房地产管理所 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_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阳朔县 签于 阳朔县
经办人:
审核人:
财 务:
篇4:常州市房屋委托购买合同
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经过对珠海市的详细考察,确定购买该房屋,并全权委托乙方代理购房事宜。
第二条 乙方代理甲方购买该房屋的单价为元 2,总价 元佰拾万仟佰拾元。
乙方负责办理甲方认购房屋的转让登记事宜,甲方向乙方支付佣金为成交金额的%,即:¥ 元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元。
第三条 该房地产转让税费按政府标准计征,缴纳方式为 。
1、买方全包、卖方全包、按政策和法律规定双方各付____
第四条 友情链接选择:
1、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认购金人民币元,并于年月日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更名过户前向乙方付总房款的%,即元,待有关房屋产权或购房合同手续完备之日前,甲方付清房屋余款及佣金给乙方。
2、按揭付款: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认购金人民币 元,并于年月日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按揭过户更名前向甲方付清首期购房款人民币元,乙方代甲方向银行申请成年即人民币元按揭贷款,所需律师费、保险费、评估费、资料保管费等费用全部由甲方支付。
若银行审批的按揭款数额达不到申请贷款额,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起日内,向乙方补齐申请贷款数额与银行实际审批贷款数额的差额。
第五条 甲方逾期缴付购房款超过3天和不按时前来办理更名过户、按揭手续,按甲方弃权处理,乙方有权将甲方认购的房地产出售给第三方,已收认购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 甲方所认购的该房屋以现状为交楼标准,但乙方需负责督促原产权人结清该房屋交付给甲方使用之前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
乙方应在办理完房地产权证时或年月日将该房地产交给甲方使用。
第七条 乙方及委托乙方出售房地产的原产权人协助甲方办理房地产权转让登记手续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须向乙方交回本合同及有关单据原件。
若在办理房地产权更名过户手续期间,因第三方及原产权人原因导致该房地产权无法转让,乙方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须三天内退还所交的款项。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后即时生效。
第九条 其他补充事项:
甲方:乙方:
代 理 人: 经 办 人:
年 月 日
篇5:设备委托购买合同范本
鸿利养殖场所有人(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授权人: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电话: 地址: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甲方自愿将自己的新密市平陌镇扎子沟村鸿利养殖 场内的猪(长白、大约克、杜洛克)和鸡子,并包括鸿利养殖场内的一切建筑物及附属物全权委托乙方销售。
甲方用作质押的鸿利养殖场(附详细质物清单及出质人所有权证明):
1、 畜禽养殖代码证:2、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3、 税务登记证:4、 开户许可证、开户银行:
该鸿利养殖场内的猪(长白、大约克、杜洛克)和鸡子,
在新密市菜市场等畜禽市场进行交易,价格随行就市,所得价款优先归还乙方代为清偿的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二、 乙方接受委托后按照畜禽市场价格尽快促成交易。
三、 在交易过程中,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鸿利养殖
场所有权交接等手续,保证畜禽交易顺利进行。
四、 甲方保证该鸿利养殖场产权清晰,无争议,如甲方
隐瞒事实情况,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五、 委托有限期为:
六、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本合同如
有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可依法向管辖区法院起诉。
七、 本合同自借款人甲方 未归还乙方 借款后立即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6:常州市房屋委托购买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_____》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购买的委托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购买房屋提供以下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状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对购买房屋的基本要求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坐落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_________
交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购买的房屋参考价(含设施设备及装修)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委托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委托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委托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五条?现场看房
乙方应派注册经纪人带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对房屋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进行核实,并签署现场看房记录。
第六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或_________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经纪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_____个月内与乙方介绍的客户进行私下交易。
(四)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应按约定支付佣金。
第七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及时将有关情况向甲方如实告知,为甲方签订买卖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促成买卖合同的订立;
(三)收取佣金应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_____票据;
(四)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佣金以外的任何费用。
第八条?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
当乙方完成甲方委托事项的,促成甲方与第三方订立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后_____日内,甲方应按照房屋成交价格的___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在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客户私下成交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二)甲方未按约支付佣金的,除继续支付佣金外,还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向常州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常州市房屋委托购买合同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纪代理方(以下简称丙方):
合同签署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买卖、经纪代理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方所有的房屋坐落于武汉市区,为结构,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字第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字第号”。
第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房屋交易成交价人民币(大写)拾万千佰拾元。
第三条付款方式约定:
一、一次性付款:
1、由甲方委托丙方代收的
(1)乙方于年月日付清全部房款人民币(大写)
拾万千佰拾元。
(2)丙方待房屋全部手续办理完毕,且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费用交接清楚并在结款通知单签字后日内(遇节假日付款时间顺延),结清全款。
(3)
2、乙方直接付款给甲方的
(1)乙方于年月日付清全部房款人民币(大写)
拾万千佰拾元。
(2)
二、分期付款:
1、由甲方委托丙方代收的
(1)
(2)
(3)
(4)
2、乙方直接付款给甲方的
(1)
(2)
(3)
(4)
3、
第四条房屋交易税费用承担方式:甲方承担
已方承担。
第五条在房屋交易过程中,丙方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登记、房款交割、房屋所有权交付等居间工作,保障交易的安全性。
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按宗须向丙方支付经纪代理费人民币(大写)
元。
乙方按宗需向丙方支付经纪代理费人民币(大写)元,如因单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由违约方支付经纪代理费的%,计人民币(大写)元。
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由双方平均负担经纪代理费的%,计人民币(大写)
元。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之日,甲、乙方须提供相关证件(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户口本、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等)交由丙方,丙方在甲、乙方提供相关证件齐全后日内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交易不成,由丙方将上述证件全部退还给甲、乙方。
第七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如甲方房屋有共有、设定抵押、租赁等行为应告知乙方,并自行约定解决。
如因上述原因导致本合同项下房屋交易如发生产权纠纷、债权纠纷或租赁纠纷时,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甲方应在收到:(1)乙方全部房款日内,(2)房屋过户完成后日内,腾空该房屋,并将该房屋钥匙交于乙方。
房屋交付乙方前甲方应结清水、电、物业费等相关费用。
水、电存折等由甲方过户给乙方。
甲方应保持房屋现状和结构及水表、电表及配套设施的完整性。
(移交清单附后)
第九条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屋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已付房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付房款,且应支付逾期期间的违约金,并按全部房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乙方逾期不交付房款给甲方,甲方不解除合同的,每逾期一日按未付房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解除合同的,按全部房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丙方在甲、乙双方提供资料齐全情况下,在时间内协助双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果未履行义务,应承担
违约责任,丙方在乙方按约定交付房款后,未按约定及时进行房款交割,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甲方、乙方及丙方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因此给无过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商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含附加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甲、乙方签字,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可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卖方及配偶):乙方(买方):
房产所有权人:代理人:
房产共有权人:身份证号:
代理人: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丙方(经纪代理方):盖章:
经纪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篇8:房屋购买协议定金已付
转让方:
受让方:
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
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 路 号 单元 层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包括卧室、客厅、卫生间、厨房、阳台、及其附属设施),实际使用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人民币)。
第三条 付款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购房款由乙方分期支付。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全部钥匙同时,乙方应支付购房款 元(大写 );剩余房款 元(大写 )在甲方将房屋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后,在交付乙方房产证同时由乙方全部支付。甲方在收款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第四条 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上述房屋的全部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
第五条 房屋过户
房屋交付乙方后,甲方应当在 时间内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将该房屋的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办理产权证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甲方的承诺保证
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集资、购房款、天然气管道安装费、壁挂炉安装费用、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当交纳的费用已全部交清,如有尚未交纳或拖欠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交付上述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乙方已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三个月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 %的违约金。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约定的购房款,每逾期一日,甲方按应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计算滞纳金,逾期超过三个月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的违约金。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9:个人委托购买商品房合同
甲方: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根据乙方申请,现就甲方委托乙方保管人事
档案
事宜协议如下:
一、委托保管时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不少于半年)。
二、甲方保管责任:
1、负责办理有关调转手续;
2、依据有关规定,管理甲方人事档案,办理相关业务;
3、依据档案办理出国政审、职称申报盖章及出具有关证明;
4、存档人员退休申报;
5、在委托保管档案期间,乙方不负责其他非档案管理责任。
三、乙方责任
1、交付甲方档案管理费为每月五元,按存档期限一次结清;
2、一次性交费不少于半年,存档费一经交纳,存档期内转档存档费不予退还;
3、档案保管到期前一周,应及时与乙方办理续存手续。
4、保存好协议和交费凭证。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乙方可凭此协议在保税区社会保险机构个人缴纳社会保险。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续存协议记录(工作人员填写)
办理日期续存起止时间经办人金额(元)交款人
注:请将存档协议、交费凭证妥善保存。
篇10:委托代理合同购买笔记本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国家开发银行(下称甲方)和交通银行(下称乙方)的委托代理行为,提高委托代理业务质量,更好地为国家重点建设服务,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二)甲、乙双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应遵守国家的有关金融法律、法规,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原则。
(三)对于涉及两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应由两行协商或联合发文。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业务范围
(一)监督甲方委托项目借款合同(或临时借款协议)的执行。
(二)监督甲方贷款资金的使用。
(三)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办理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业务。
三、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贷款计划、借款合同副本及有关资料。
(二)在借款合同、贷款计划、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确乙方经办行代表甲方对借款人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权力以及借款人应向乙方提供的资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对乙方代理业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四、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根据代理业务需要,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代理业务。
(二)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的结算和核算业务。
(三)对代理贷款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关代理业务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贷款发放
(一)甲方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存款账户,发放贷款。
(二)甲方应将年度贷款计划、分批下达的贷款指标等文件和资料及时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级分行和乙方经办行。
(三)甲方将贷款资金直接汇入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开立的专项存款户。乙方经办行应在收到资金的当日按“代理贷款业务核算办法”进行账务处理。
六、贷款管理
(一)乙方经办行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参与贷款项目的下列工作:
1.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的招标;
2.项目概算调整的审查;
3.项目工程造价的编审;
4.项目竣工验收和决算的编审;
5.书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为便于乙方经办行对甲方委托贷款和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甲方要求借款人及时向乙方经办行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1.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
2.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计划;3.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其中大中型项目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须经甲方认可;
4.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副本;
5.有关统计和会计报表。
(三)乙方经办行根据借款合同和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年度资金配置计划、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有关商务合同和建设进度加强对贷款使用的监督管理。
当以下情况发生时,乙方经办行有权采取停止借款人贷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上级行和甲方:
1.超计划、超标准、挪用贷款等;
2.借款人名称或其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借款人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经办行的除外)。
(四)对于有多项建设资金来源的项目,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落实资金来源,促使其他资金与甲方贷款资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对代理的大中型项目要按月向甲方报送“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统计报表”(附表一至附表三);小型项目的统计报表由借款人向甲方报送、乙方经办行协助甲方催报和审核。
(六)乙方经办行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设立项目管理台账,系统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
(七)乙方经办行在其代理的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协助甲方做好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八)项目建成投产后,在借款人尚未还清甲方贷款本息前,乙方经办行应掌握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的能力,及时向甲方反映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跟踪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督促借款人组织资金按时归还甲方贷款本息。
七、贷款回收
(一)乙方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或约定的措施加强代理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二)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筹措还款资金,并于贷款本息到期前20天填制“代理国家开发银行到期还款资金落实情况表”(附表四)报甲方信贷局。对借款人还款确有困难的,乙方经办行应将情况书面反馈甲方信贷局。
(三)乙方经办行应按照借款合同按时计收甲方贷款本息,对甲方到期贷款本息,有权按甲方与借款人的合同约定从借款人的账户中划收,并于当日上划甲方(特殊情况不超过次日)。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经办行不得从甲方汇给借款人的贷款资金和借款人归还甲方的资金中扣收其自营贷款本息。
八、会计核算
(一)甲方对贷款负责会计核算。乙方经办行为满足监管和回收的需要,受甲方委托设立相应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二)贷款计息实行“算头不算尾”的方法,即贷款发放日为贷款起息日期,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或甲方)还款的日期为贷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经办行表外会计科目与项目管理台账的相关数据要衔接一致,并按规定向甲方反馈有关信息,做好与甲方的对账工作。
(四)甲方发放贷款和直接收息后应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乙方经办行,乙方经办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应于当日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甲方。
(五)甲方需传递给借款人的信息或会计凭证由乙方经办行负责办理转知手续。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贷款业务的核算办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九、代理业务报告
(一)乙方经办行对代理贷款项目实行季度工作报告制度。从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时起至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时止,每季终了后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上季度的“项目专户报告”。
内容:1.建设期。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总体到位和需求、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偿还利息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2.生产期。主要包括主营业务的生产销售、成本利润、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况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终了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上季度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本息回收情况。
内容包括:代理贷款本息回收的情况、措施及建议。
(三)乙方总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报送上年度的(代理业务情况总结)。
内容包括:代理业务基本情况、委托代理协议书的执行情况、委托代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十、代理业务手续费
(一)本协议生效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代理业务手续费原则上按下列公式计算:
代理业务手续费=本年代理贷款发放额×0.5‰+回收贷款本息额×1.5‰
外汇贷款项目代理业务手续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
代理贷款发放额和回收贷款本息额以甲方记账日期为准。
(二)本协议生效前发放的贷款,本息回收时不再支付手续费。
(三)代理业务手续费采取按年计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份预付,次年决算后清算。
(四)甲方将代理业务手续费支付给乙方总行,由乙方总行负责向所属代理经办行拨付。
十一、委托代理业务考核
(一)甲方应对乙方及乙方经办行代理业务管理、贷款本息回收上划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每年要将考核结果通报乙方。
(二)乙方应将代理业务管理作为其本行责任目标重要内容之一,纳入统一考核范围,进行严格的内部考核。
十二、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理事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三)乙方经办行在收到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当日(遇特殊情况不得超过次日)未上划甲方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四)乙方及乙方经办行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甲方将视情况扣减代理业务手续费直至取消其代理资格而外,乙方还应弥补甲方的损失。
十三、附则
(一)在遵守本协议的原则下,由甲方信贷局与乙方省级分行签订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项目也可由双方总行签订。
项目委代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项目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二)本协议自19__年1月1日起执行,直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所有项目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三)自本协议生效起原协议同时废止。
(四)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调整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修改协议。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国家开发银行(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交通银行(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篇11:委托购买合同旧机动车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购买的委托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购买房屋提供以下服务 。
第二条 房屋状况 :
甲方对购买房屋的基本要求是:坐落范围:
户型: 面积:
交付日期:
其他
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购买的房屋参考价(含设施设备及装修)人民币大写 元,¥ 元。其他要求: 。
第四条 委托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委托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委托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五条 现场看房
乙方应派注册经纪人带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对房屋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进行核实,并签署现场看房记录。
第六条 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或 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经纪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个月内与乙方介绍的客户进行私下交易。
(四)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应按约定支付佣金
第七条 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 资格证明;
(二)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及时将有关情况向甲方如实告知,为甲方签订买卖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促成买卖合同的订立;
(三)收取佣金应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收费票据;
(四)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佣金以外的任何费用。
第八条 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当乙方完成甲方委托事项的,促成甲方与第三方订立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后 日内,甲方应按照房屋成交价格的%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在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客户私下成交的,应支付违约金 元;
(二)甲方未按约支付佣金的,除继续支付佣金外,还应支付违约金 元;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向常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2:委托代理合同购买笔记本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委托乙方 律师代理甲方,办理相关的法律事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权限以及办理的具体事项为:全权代理、特别代理:代为取证,代为与对方谈判、和解、代为起诉、应诉、撤诉,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上诉,代为签署和解协议,代为签署法律文书,代为申请执行,代为接受对方给付的款物,代为接受法院的执行款物以及退回的诉讼费,执行费;以及代为办理其他与该代理事务相关的事宜。
三、甲方应当真实的向乙方陈述案情,提供相关的材料和必要的协助。
四、乙方律师必须认真全面的履行职责,勤勉诚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五、办理案件过程中所需要的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执行费、工商查档费等实际发生过的与案件有关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本案甲方按风险代理的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共计收取甲方诉争数额法院支持部分15%的代理费。具体支付方式如下:一、一审审判完毕收到判决书3日内支付5%;二、二审审判完毕收到判决书3日内支付2。5%;三、执行完毕收到执行款当日支付7.5%。
1、乙方代理本案一审、二审及执行,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撤销委托,甲方单方面撤销委托,代理费条款继续生效。诉讼费、保全费甲方预交,多退少补,此外,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2、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如能得到对方给付的赔偿款或其他财产(甲方同意通过调解),代理行为终结,乙方收取调解数额15%代理费。
七、本合同双方盖章或签名后生效。甲、乙各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
八、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代理事务完结为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委托代理合同购买笔记本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签订: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电话: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律师事务所
法定地址:
负责人:(合伙所)法定代表人:(国办所、合作所)
电话:
甲方因(注:此处概括表述委托事项)法律事务,经与乙方协商,现委托乙方指派律师担任代理人。为此,双方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根据《民法典》、《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1、委托代理内容:
2、委托代理权限:以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3、委托代理期限:
本合同订立后如发生委托事项变化和或代理权限变更,双方应就委托事项和或委托权限变更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条 指派代理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经甲方同意指派律师 (注:此处应列律师执业证号)(下称代理律师)担任甲方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的委托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代理律师因健康、执业机构变动、被暂停执业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职责时,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师执行本合同项下代理事务。
第三条 代理律师的职责
乙方及其指派律师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的职责:
㈠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按照法律、法规和律师行业的执业规定,尽力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㈡尊重甲方的知情权,及时向甲方通报代理情况;对甲方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代理律师应当认真听取并妥善处理,
㈢保守在代理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㈣严格依据甲方的授权为代理行为,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的越权代理或无权代理行为。
㈤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㈥谨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证据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证其不遭受灭失。
(注:以上各项大多是代理律师的法定义务,应当在合同中列明)
第四条 事实陈述和证据提交
㈠甲方应向代理律师陈述涉及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的全部事实,并按《证据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和或证据线索。如果甲方未按该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内容提交证据材料和或证据线索,由此产生的不利于甲方的后果,应归责于甲方。
㈡甲方向代理律师提交的有关证据材料为原件的,双方经办人应当办理交接签字手续;若是复印件,应由甲方指定的签字人在证据材料上签名确认。
第五条 律师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
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注; 此处应详细订明金额、支付时间等)
第六条 差旅费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费(注:同前)
第七条 不属乙方的收费
乙方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涉及的下列费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费机构或个人支付:
㈠人民法院、行政机关、仲裁机构、鉴定机构、公证机构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㈡经甲方同意的专家论证费用。
第八条 禁止合同外收费
除本合同约定的收费外,乙方承诺不再就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乙方代理律师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收费,甲方应当予以拒绝。
(注:本条应当成为委托代理合同的必备条款)
第九条 合同提前终止
在本合同订立或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但应将终止合同的事由及有关情况知会甲方:
㈠本合同订立后乙方发现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冲突,继续代理将违反法律或者律师执业规范。
㈡甲方坚持要求代理律师追求无法实现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标。
㈢在事先无法预见的前提下,继续履行本合同将会给乙方带来不合理的费用负担,而双方未能就追加律师服务费达成补充协议。
㈣甲方故意捏造、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欺骗或误导代理律师,经代理律师指出后甲方仍不予纠正。
依据本条第
㈠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师服务费应予退还;依据本条
㈡或和第
㈢或和
㈣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第十条 如遇事先无法预见的情势,代理律师在授权权限之外为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所实施的代理行为,甲方应予确认。
第十一条 守约承诺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否则将依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㈠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十一条之约定,其所收律师服务费(不含已实际发生的差旅费)应在甲方要求退费后全部退还甲方。
㈡甲方违反本合同
第十一条之约定,除已缴费用乙方不予退还外,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缴清合同约定的全部律师服务费。
㈢甲方未按本合同
第五条、
第六条之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和或差旅费的,乙方有权随时中止或终止代理服务,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㈣代理律师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过失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向甲方赔偿。
㈤代理律师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因其故意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双方协商并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 履职监督
为便于乙方了解承办律师的履职情况,甲方承诺在乙方代理律师代理案件的任何一个阶段或乙方代理律师履职终止时,认真填制《律师服务质量征求意见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条 合同履行完毕
乙方的代理职责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注:此处应明确约定代理事项的结束点)时止。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绍兴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授权代表(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篇14:常州市房屋委托购买合同
甲方:
乙方: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屋购买代理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购买于市区房产,建筑面积平方米,权属性质,原商品房销售契约编号。
第二条委托代理期限
乙方自本合同订立后的次日起个工作日完成全部代理事项,如因甲方原因耽误,工作日相应顺延。
第三条房产价格及付款时间、付款方式
1.该房产购买价格为人民币元整,此价格为净房款。
2.付款日期、付款方式:
第四条甲乙双方相互提供下列相应证件
甲方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人名章。
乙方提供:经纪机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五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及时提供该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程中所需要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常
2.若甲方申请银行按揭贷款,需及时向乙方提供贷款所需资料。
3.照本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时间按时交付房款。
4.乙方通知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甲方应于接到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到指定地点签订,办理该房屋产权属变更。
第六条乙方义务
1.乙方确保代理事项真实合法。
2.确保卖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期过户,进行房屋交接。
3.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4.如需变更为甲方代理服务事项、要求和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七条其他事项约定
1.签署成交协议后,钱款交接地点为乙方指定地点,否则后果自负。
2.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和其它书面文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该房屋办完过户手续,甲方收到房屋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期间,如因不可抗力、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原因,该房不能办理权属变更,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履行期间,如违反本合同第五、六条各项约定之一的,应支付对方该房约定出售价格的5%的违约金作为赔偿。
3.如因卖方原产权证办理不成功,导致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乙方全部返还甲方所交款项,双方免责,合同解除。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出售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生效日期
推荐合同范本·北京购房合同·南京购房合同·西安市购房合同·苏州市购房合同·武汉购房合同·重庆市购房合同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和乙方盖章后即生效,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
甲方:____乙方:____
联系电话:____联系电话:___
签约日期:_____
篇15:包干价购买房屋委托合同书
委托方(甲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被委托方(乙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兹委托贵公司为座落于 号 栋 单元 室之物业(以下简称该物业)交易事项的购买代理人,并就包干价购买该物业的相关事宜等确认如下:
一、采取包干价购买该物业的原因:【 】甲方事先口头要求【 】甲方事先书面要求【 】出买方要求净收房款【 】出买方委托乙方以浮动价格撮合出售【 】 。
二、购房包干价格确认:
1、【 】在甲方事先要求采取包干购房价购买该物业的情况下,甲方同意以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 _
元整作为该物业包干购房价格,并委托乙方与出卖方进行撮合谈判。在出卖方同意出售该物业时,在乙方监督下支付出卖方定金、签定《定金合同》或直接与出卖方签定房屋买卖居间成交书面合同。
2、【 】在甲方事先未要求采取包干购房价购买该物业的情况下,出卖方要求净收房款或出卖方委托乙方以浮动价格撮合出售时,甲方同意以人民币(¥)__________ 元(大写)___ 元整作为该物业包干购房价格,委托乙方与出卖方进行撮合谈判。在出卖方同意出售该物业时,在乙方监督下支付出卖方定金、签定《定金合同》或直接与出卖方签定房屋买卖居间成交书面合同。
三、交易费用支付确认:乙方与拟卖方谈妥后,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办该物业过户或银行按揭贷款等有关手续。在甲方委托乙方居间购买该物业及在乙方居间撮合过程中,甲方已知晓出售方要求净收该物业房款或在乙方居间撮合下,出售方已对该物业的委托出售价款作出了让步,故甲方同意从以上包干购房价中支付【 】各项交易税、费(包括应由出卖方承担的税费)【 】银行按揭的各项手续费【 】其他相关费用【 】多不退少不补。
四、服务费用支付方式确认:在双方买卖关系成立后,甲方【 】同意将付清出卖方房款及该物业交易税费、物业过户或银行按揭贷款等费用的包干购房价余额,全额作为支付乙方的居间服务等报酬【 】同意按支付定金、签定《定金合同》或直接与出卖方签定的该物业买卖居间成交书面合同等约定的支付原则、标准和金额支付乙方的居间服务等报酬。
五、其他需要确认事项
1、在甲方采取以上包干价购买该物业时,若乙方未与出卖方谈妥,甲方可【 】同意变更以上包干购房价格,委托乙方继续与出卖方撮合谈判,若出卖方仍不同意,则自行终止本委托确认书;【 】直接终止本委托确认书。
2、签定本委托确认书后,经乙方撮合谈定且甲方支付了定金或签定了《定金合同》等情况下,除非出卖方书面同意按甲方提出的要求变更或终止相关签约事宜,或出卖方提出要求变更或终止相关签约事宜而甲方书面同意等合法情形外,甲方应按本委托确认书明确约定的包干价购买该物业,并履行本委托确认书约定的相关事项,否则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甲方明白在本委托确认书签定后,若随意违约或毁约,将导致因签定本委托确认书、支付定金或签定《定金合同》等约定而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若由此给乙方造成直接损失的,甲方承诺按约定的包干购房价的 %支付乙方违约金。若本委托确认书或其他相关法律文书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或守约方直接损失的,甲方同意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若违约责任不在甲方的,甲方不受本确认书或其他相关法律文书违约条款的约束。
4、本委托确认书中,甲方采取包干购房价购买该物业及支付该物业购房交易费用、服务费用等方式,系在乙方居间服务下,甲方与出卖方谈妥后的自愿行为,并非乙方强加行为。在乙方无提供虚假情况或实施欺诈行为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若甲方不要求采取包干价居间购买该物业时,应在拟签定本委托确认书前明确向乙方提出。在乙方与出卖方最终未谈妥该物业包干价购买的情况下,若甲方需要继续委托乙方另行寻找和撮合其他物业出售方时,须向乙方明确提出或与乙方另行签定相关求购委托协议书。
六、本委托确认书在甲方明确提出与乙方终止该物业包干价购买委托约定或乙方促成该物业包干价购买经纪合同关系成立时终止。
七、因本委托确认书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工商部门、房管部门或相关社团组织申请调解, 也可直接选择如下第 项方式解决:
1、 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渝东仲裁院仲裁。
2、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委托确认书未尽事宜或双方同意变更之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通过相关书面约定加 以明确。本委托确认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说明:【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
签字确认时间: 年 月 日
篇16:房地产购买委托合同
甲方(卖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买卖订立如下补充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买卖的标的及价款:甲方向乙方出售位于 商业用房,建筑面积 ㎡,每平方米 元,共计 (人民币) 元整。(比价格包含办理房产手续时,乙方应承担的各项税、费和公共维修基金)
二、双方责任与权利
1、甲方须具备该房屋所有相关法律认可文件。
2、甲方负责办理本合同项下的产权过户,由此所产生相关税费、公共维修基金全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 日内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将合法齐全的房产证交于乙方。
4、乙方提供过户所用的各种身份证明及法律认可文件。
三、违约条款 甲、乙任何一方不按上述条款执行既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遇双方发生纠纷,先行通过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四、其他事宜 本补充协议与原购房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与原购房合同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篇17:房地产委托购买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订立本合同,合同约定如下: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购买 房产,房屋面积 平米,房屋总价 。
二、委托方式
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前,以乙方名义向 缴纳首付款 元,以乙方名义向银行申请借款,乙方只是名义借款人,实际还款人为甲方。
三、产权过户
乙方在五年内为甲方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
四、房屋居住权
甲方为实际购房人,拥有房屋的完全居住权,乙方应协助甲方领取房屋钥匙。
五、违约金条款
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协助甲方办理房屋变更手续,应支付甲方 违约金,但因甲方未能还清银行借款导致不能办理变更手续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回民区人民法院解决。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8:委托代理合同购买笔记本
委 托 代 理 合 同
( )新四律民代字第 号
(以下简称甲方)因纠纷一案,委托 (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
纠纷案的第审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其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不予退还。
四、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五、根据新计价费[20__]1047号文件,第四条二规定,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代理费人民币元。
六、本合同有效期限,应当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一份,送人民法院一份)
篇19:委托代理房屋购买合同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售房屋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恪守遵行。
第一条房屋情况概述
甲方委托乙方出售的房屋(下称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如下;
(1)甲方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2)该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市;
(3)该房屋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平方米(以房屋权属证书登记面积为准)。
上述相关信息由甲方提供,甲方应保证相关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
第二条甲方应提供的相关证件、证书等资料
签订本协议时,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如下证件、证书等资料: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房屋权属证书;结婚证;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
第三条购房人登记
乙方应为甲方建立购房人登记制度。登记了的客户经甲方确认后,若该购房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协议终止后的_______________日内,购买了该房屋,甲方均应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四条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为:______________年。代理期限届满后,协议双方未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的,本协议代理期限自动展期_______________个月。代理期限展期结束后,除双方另行协商同意延长代理期限外,本协议自动
第五条佣金
甲乙双方商定,甲方以_________________(小写)元出售以上房屋。(其中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将收取买卖之间的差价作为乙方应得的佣金。
上述佣金于甲方与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同时,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第六条甲方义务
本协议中,一方义务即为另一方权利。
甲方应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不存在任何虚假、伪造情形。
甲方应保证在与购房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时,结清该房屋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煤气费、暖气费、有线收视费或其他任何与本房屋有关之费用。
乙方可以协助甲方及购房人办理入住手、立契过户手续及贷款手续(如有)。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方因向乙方提供不真实、不合法或无效的相关信息、资料给乙方及/和他人(包括但不限于购房人)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私自与乙方介绍的购房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支付相应的佣金。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第八条不可抗力
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因不可抗力事由导致协议无法履行的,本协议自动终止。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
第九条特别约定
(1)协议终止(包括提前终止)后起之_______________日内,甲方不论是直接地或是间接地与乙方寻找的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均应按实际成交价之_____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2)上述佣金于甲方与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房人交纳首付款的同时,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逾期未支付的,甲方除支付佣金外,还需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全部佣金_______________%的款项作为违约金。
(3)为确定该房屋的实际成交价格,甲方应当向乙方出示其与购房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甲方拒绝出示房屋买卖合同的,乙方有权按本次交易的评估价格向甲方收取佣金及违约金。
(4)本协议终止后,乙方未能为甲方成功代理出售该房屋的,乙方无须向甲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十条补充协议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协议双方应首先本着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解决不了的,任何一方均可按本协议约定向_______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进行解决。
第十二条生效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均采用中文文本,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篇20:委托代理合同购买笔记本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电话: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律师事务所
法定地址:
负责人:(合伙所)/法定代表人:(国办所、合作所)
电话:
甲方因(注:此处概括表述委托事项)法律事务,经与乙方协商,现委托乙方指派律师担任代理人。为此,双方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根据《合同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1、委托代理内容:
2、委托代理权限:以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3、委托代理期限:
本合同订立后如发生委托事项变化和/或代理权限变更,双方应就委托事项和/或委托权限变更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条 指派代理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经甲方同意指派律师--担任甲方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的委托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代理律师因健康、执业机构变动、被暂停执业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职责时,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师执行本合同项下代理事务。
第三条 代理律师的职责
乙方及其指派律师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的职责:
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按照法律、法规和律师行业的执业规定,尽力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二尊重甲方的知情权,及时向甲方通报代理情况;对甲方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代理律师应当认真听取并妥善处理,
三保守在代理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四严格依据甲方的授权为代理行为,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的越权代理或无权代理行为。
五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六谨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证据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证其不遭受灭失。
第四条 事实陈述和证据提交
一甲方应向代理律师陈述涉及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的全部事实,并按《证据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和/或证据线索。如果甲方未按该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内容提交证据材料和/或证据线索,由此产生的不利于甲方的后果,应归责于甲方。
二甲方向代理律师提交的有关证据材料为原件的,双方经办人应当办理交接签字手续;若是复印件,应由甲方指定的签字人在证据材料上签名确认。
第五条 律师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
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注;此处应详细订明金额、支付时间等)
第六条 差旅费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费
第七条 不属乙方的收费
乙方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涉及的下列费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费机构或个人支付:
一人民法院、行政机关、仲裁机构、鉴定机构、公证机构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二经甲方同意的专家论证费用。
第八条 禁止合同外收费
除本合同约定的收费外,乙方承诺不再就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乙方代理律师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收费,甲方应当予以拒绝。
第九条 合同提前终止
在本合同订立或/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但应将终止合同的事由及有关情况知会甲方:
一本合同订立后乙方发现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冲突,继续代理将违反法律或者律师执业规范。
二甲方坚持要求代理律师追求无法实现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标。
三在事先无法预见的前提下,继续履行本合同将会给乙方带来不合理的费用负担,而双方未能就追加律师服务费达成补充协议。
四甲方故意捏造、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欺骗或误导代理律师,经代理律师指出后甲方仍不予纠正。
依据本条第一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师服务费应予退还;依据本条二或/和第三或/和四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第十条 如遇事先无法预见的情势,代理律师在授权权限之外为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所实施的代理行为,甲方应予确认。
第十一条 守约承诺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否则将依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之约定,其所收律师服务费(不含已实际发生的差旅费)应在甲方要求退费后全部退还甲方。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之约定,除已缴费用乙方不予退还外,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缴清合同约定的全部律师服务费。
三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之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和/或差旅费的,乙方有权随时中止或终止代理服务,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四代理律师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过失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向甲方赔偿。
五代理律师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因其故意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双方协商并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 履职监督
为便于乙方了解承办律师的履职情况,甲方承诺在乙方代理律师代理案件的任何一个阶段或乙方代理律师履职终止时,认真填制《律师服务质量征求意见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条 合同履行完毕
乙方的代理职责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注:此处应明确约定代理事项的结束点)时止。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第十八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授权委托书》、《律师服务质量征求意见表》、《委托事项法律风险告知书》、《证据材料提交通知》,在本合同签订时由甲方一并签收;前两项为待填文书,由甲方填制后送交乙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授权代表(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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