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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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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固定期限职工劳动合同

全文共 19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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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书可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2、用人单位与职工使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1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3、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在本合同书中第2101条中写明。

4、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5、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6、本合同1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1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1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1、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1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2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2、劳动合同期限

第3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3、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4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5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6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 标准。

4、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7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8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5、劳动报酬

第9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或按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10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元或按 执行。

6、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101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上海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第103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104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7、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105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106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107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8、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108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109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0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210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9、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2101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10、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当事人1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2103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2104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上海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2105条 本合同1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 动 合 同 续 订 书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续订合同 终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续订合同 终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1致,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甲方 (公 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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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员工集体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30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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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

甲方(用人单位):__

法定代表人:__

地址:____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乙方(劳动者):____

身份证号码:__

住址:____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的类型为:____。期限为:____。

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具体为:。

第二条本合同的试用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录用条件为:__。

第四条乙方的工作内容为:______。

第五条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诚信合理的原则,向乙方说明情况后,可以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第六条乙方所在岗位执行工时制,具体为:__。

第七条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八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九条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第十条本合同的工资计发形式为:__

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元)。

计件形式。乙方的劳动定额为,计件单价为____。

第十一条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第十二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得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第十三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第十四条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第十五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

第十八条甲方应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各项规章制度告知乙方或者进行公示;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变更后,应及时告知乙方。

第十九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二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在试用期内的;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解除本合同未按规定提前30日通知乙方的,自通知之日起30日内,甲方应当对乙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二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四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期满的;

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甲方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乙方退休、退职、死亡的。

甲、乙双方实际已不履行本合同满3个月的,本合同可以终止。

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甲方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本合同可以终止。

第二十八条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完全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甲方不得终止本合同,但双方协商一致,并且甲方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本合同也可以终止。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时不属于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第项、第项、第向约定的,本合同期限顺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给予乙方本人1个月工资收人的经济补偿:

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约定提出与乙方解除本合同的

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第项、第项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项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项、第项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项的约定终止本合同的;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第项、第项、第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补偿总额一般不超过乙方12个月的工资收人,但双方约定超过的,从其约定。

第三十一条上条所称的工资收人按乙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人计算,乙方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本单位工作年限,满6个月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第三十二条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项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除按约定给予经济补偿外,还应当给予不低于乙方本人6个月工资收人的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三条乙方为甲方的服务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十四条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____月通知甲方,在此期间,甲方可以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

第三十五条乙方的竟业限制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竞业限制的范围为____。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____,支付方式为____。

第三十六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

第三十九条乙方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

第四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乙方(签章):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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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律师医疗互助金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律师,全文共 1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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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与面积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在上海市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____弄____号_____室出租给乙方使用。

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____平方米。

二、租赁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________使用。

三、租赁期限

1、该房屋的租赁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_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___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双方可在对租金,期限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的月租金为___仟____佰___拾元整,租金以_____方式支付。

2、双方议定首期付个月,另付_______元押金,以后按每月结算一次,提前10天支付下次房租,押金不变,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

五、押金及其他费用

1、租赁期满后,乙方迁空自己物品,清点、交还房屋及设施,并付清所应付费用后,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立即将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2、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水费、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宽带费等费用应由乙方承担,并如期按单据缴纳。

3、单据需要留存保管好。

六、甲方义务

1、甲方需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乙方使用。

2、房屋及附属设施如非乙方的过失或错误使用而受到损坏时,甲方有维缮的责任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3、甲方应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七、乙方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内保证该租赁房屋内的所有活动均能合乎中国的法律及该地点管理规定、不作任何违法行为。

2、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改变所租赁房屋的结构、装修,并爱护使用租赁的房屋,乙方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转租,如因乙方的过失或过错使房屋及设施受到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

八、甲方可提供的设备如下

无家具,无家电;卫生间坐便器一个,厨房水池一个,房门三个;水_______电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违约处理

1、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一个月后方可办理退房手续;如无故违约,则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若甲方违约,除退还给乙方押金外,还须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违约金,反之如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押金。2、凡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必要时可向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3、本合同连同补充条款及附属文件共页,一式二份。其中:_________甲、乙双发各执一份。签字即生效。

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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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地产代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房地产,全文共 28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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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订立合同的基础和目的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订立房地产交易_____(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委托的事项

(一) 委托交易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1.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

3.权属: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委托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1.按该房地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价款/月租金计)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第( )项的,应当按按照合同约定的佣金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币______元,给付甲方。

第四条 预收、预支费用处理

乙方_____________(预收/预支)甲方费用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履行完毕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再行清结。

第五条 合同在履行中的变更及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内,变更约定条款或签订补充条款,并注明变更事项。

2.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违约责任:

1.完成的事项违反合同约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过失损害甲方利益的。

(二)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违约责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其他造成乙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双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违约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佣金总额的_____%,计_________币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对方。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第七条 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 )项进行解决:

1.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向法院提起诉讼 〖 〗

第八条 (订立合同数量)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

补充条款

―――――――――――――――――――――――――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甲方:(名字/名称)__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其他证件号码: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 法人/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

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执业经纪人:(签章)__________

执业经纪证书:(编号)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别告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据《民法典》、《上海市经纪人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采用。

二、本合同所称的委托人(甲方)是指委托房地产经纪组织代理房地产交易(买卖、租赁等)事宜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本合同所称的代理人是指接受委托为委托人提供代理服务并具备房地产经纪人资格的房地产经纪组织。本合同所称的房地产代理是指委托人与代理人约定,由代理人代理委托人进行房地产交易(买卖、租赁等)和其他相关事务,委托人支付佣金的经营行为。代理人为委托人完成委托事项后,依据合同约定可以收取委托人的佣金。但作为本合同委托人的代理人在与第三人订立房地产交易合同时,不得同时成为第三人的代理人,并以代理人的名义收取第三人的佣金及其他费用。代理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后,转委托他人的,应当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或经委托人事后确认,否则代理人应当对转委托在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

三、房地产经纪人是指依法取得经纪执业证书,并在经纪组织中从事经纪活动的执业人员(以下简称执业经纪人)和依法设立的具有经纪活动资格的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接受委托从事房地产代理业务的组织和人员应具备上述资格和条件。不具备上述资格和条件的,不得与委托人订立本合同。委托人在委托有关房地产事务前,应查验接受委托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的营业执照、备案证书,以及提供服务的执业经纪人的执业证书,房地产经纪人应予以配合。

四、订立本合同前,委托人应充分考虑与代理人约定的各项委托事务的要求、条件、时间,并将各项委托事务的要求、条件、时间在合同中明确。

五、在订立合同时,双方对合同的履行时间、支付佣金的数额、发生违约时的佣金退赔与经济赔偿、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明确。同时,委托人对代理人所提供的咨询服务和协商订立合同时发生的疑问,应及时向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房地产交易中心征询或核查。本合同约定时或履行中,双方未尽事宜可通过本合同的补充条款予以补充约定。

六、订立合同后,委托人与房地产经纪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

七、本合同文本在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市执业经纪人协会;市房地产经纪人协会均有售,建议委托人先行购买本合同并仔细阅读。

八、本合同由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制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不得翻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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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地产代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房地产,全文共 2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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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房地产中介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_______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在____(地区)的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 兴建的____________项目,该项目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销售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 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____________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条 费用负担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方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 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所售的____________项目价目表成交额的____%,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乙双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代销即告完成,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后应开具收据。 乙方代甲方收取房价款,并在扣除乙方应得佣金后,将其余款项返还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属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签订并收齐房款后,应不迟于5天将房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属分期付款的,每两个月一次将所收房款汇给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户对临时买卖合约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账户;

(2)新开发建设项目,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和销售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证书、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外销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旧有房地产,甲方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3)关于代售的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项目销售(的独家)代理的委托书;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____________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负责提供看房车,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误订。

3.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

(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4)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约,并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位),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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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司股权并购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6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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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股权合伙协议

本有限合伙协议(下称“本协议”)由______(“普通合伙人”)与本协议附件一所列明之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同订立并签署。下文中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合称为“各方”。

鉴于各方均有意根据《合伙企业法》(如下文所定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协议所约定之条款和条件,发起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从事投资业务,各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定义: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分别具有下述列明的含义:

被投资公司:指有限合伙企业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对其进行了投资并持有其股权或债权的公司。

工作日:指中国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之外的日期。

工商变更登记:指有限合伙企业发生变更应办理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及任何前置审批、备案、会商程序(如有)。

关联人:指就任何人而言,是指(i)被该人控制,(ii)控制该人,或(iii)与该人一起受他人共同控制的任何自然人、公司、商业企业、合伙企业、联合企业或其它商业实体。为避免歧义,控制是指对被控制方持有50%及以上的股权或通过其他方式能实质性控制被控制方之经营决策。

管理费:指作为普通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企业提供合伙事务管理及其他服务的对价,而由有限合伙企业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的报酬。

《合伙企业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__年8月27日修订通过,自20__年6月1日起施行。

合伙人:指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

流动性投资:指存放银行、购买国债、购买货币市场基金或其他购买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在本协议订立时有限合伙企业唯一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即______。

人、人士:指任何自然人、合伙企业、公司等法律或经济实体。

认缴出资额:指某个合伙人承诺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并为普通合伙人所接受的现金出资金额。

实缴出资额:指某个合伙人实际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现金出资金额。 实缴出资总额:指全体合伙人实际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现金出资总金额。 守约合伙人:指不存在违反本协议约定之记录的合伙人。

托管人:指受有限合伙企业委托,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全部资产进行托管的商业银行。

托管账户:指有限合伙企业在托管人处开立的账户。

违约合伙人:指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及/或其他义务的合伙人。

项目投资:指有限合伙企业对被投资公司进行的股权/债权投资和/或符合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其它投资。

项目退出:指有限合伙企业退出对某个被投资公司的全部或部分投资。

有限合伙企业:指本协议全体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共同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指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登记册中所列的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

合伙人登记册:定义见第2.5.3 条。

有限合伙费用:指根据本协议第六条应由有限合伙企业自身承担的开支。 财产份额:指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享有的财产份额。

总认缴出资额:指全体合伙人承诺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并为普通合伙人所接受的现金出资总金额。

原始投资成本:是指有限合伙企业对特定被投资公司的实际投资金额,即相关投资协议及其修正案(如有)载明的金额。

第二条 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

2.1设立依据:全体合伙人同意根据《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约定,共同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

2.2有限合伙企业名称: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为“______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文简称为有限合伙企业。

2.3主要经营场所

2.3.1有限合伙企业的主要经营场所为______市。

2.3.2普通合伙人可视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自行决定变更有限合伙企业的主要经营场所,但应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普通合伙人依本条获得授权自行签署及/或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法律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有限合伙人必须亲自签署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法律文件的,有限合伙人应无条件按普通合伙人的指示签署工商变更登记所需法律文件。

2.4合伙目的和经营范围

2.4.1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目的为从事股权/债权投资和/或符合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其它投资,为全体合伙人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2.4.2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如下: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

2.5合伙人

2.5.1本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共____人,其中普通合伙人1人,有限合伙人____人。

2.5.2有限合伙企业之普通合伙人为______公司,其经营场所为____市。

2.5.3有限合伙企业之有限合伙人的名称及住所见附件一所示。普通合伙人应在其经营场所置备合伙人登记册(“合伙人登记册”),登记各合伙人名称、住所、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及普通合伙人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

如在有限合伙企业合伙期限内,合伙人登记册中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普通合伙人应根据上述信息的变化随时更新合伙人登记册。如有限合伙人发生变化,附件一应作相应修改,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普通合伙人依本条获得授权自行签署及/或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法律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有限合伙人必须亲自签署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法律文件的,有限合伙人应无条件按普通合伙人的指示签署工商变更登记所需法律文件。

全体合伙人确认,当普通合伙人依据本协议的规定变更合伙人登记册并通知全体合伙人的,全体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权益、责任等均以合伙人登记册为准,任何合伙人均不得以工商变更登记进程对抗合伙人登记册的效力。

2.5.4 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最多为四十九名。

2.6 合伙期限

2.6.1 有限合伙企业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成立,合伙期限为____年。

2.6.2 各合伙人确认,有限合伙企业的存续期为____年,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为投资期。

第三条 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期限

3.1 出资方式

3.1.1 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人民币现金出资。

3.2 认缴出资额

3.2.1 全体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3.2.2 各有限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及占总认缴出资额的比例如附件一所示。

3.3 出资缴付

3.3.1 各合伙人的出资在正式签署本合伙协议后,根据普通合伙人签发的缴付出资通知书按照其认缴出资额的比例一次性缴付。

3.3.2 出资

(1) 本协议签订后,普通合伙人应向全体合伙人发出缴付出资通知书,该缴付出资通知书应至少提前三日发出,列明该合伙人应缴付的出资应缴付金额和出资付款日。各合伙人应于出资付款日或之前,将缴付出资通知书上载明其应缴付的出资全额支付至普通合伙人指定的账户。

(2) 全体合伙人在此不可撤销的确认并同意,如任何有限合伙人未在出资付款日或之前缴清全部出资,应就逾期缴付的金额按照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向有限合伙企业支付逾期出资利息,直至其将应缴金额缴齐。若任何有限合伙人逾期达十日仍未缴清全部出资及逾期出资利息的,该有限合伙人即被强制退伙,强制退伙生效日为普通合伙人按照本合伙协议约定向其签发强制退伙决定书之日。全体合伙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当发生前述情形时,由普通合伙人向该违约有限合伙人签发强制退伙决定书并通知全体合伙人。因上述原因被强制退伙的有限合伙人应向有限合伙企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其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一。该等逾期出资利息和违约金计入有限合伙企业的收入。

(3) 在有限合伙人因上述原因被强制退伙的情形下,普通合伙人有权自行决定由其他守约合伙人(普通合伙人自行选择一位或多位守约合伙人)或新的有限合伙人履行该违约合伙人的出资承诺,或者决定相应缩减有限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普通合伙人应相应变更合伙人登记册上的相关信息并通知全体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依本条获得授权自行签署及/或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法律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有限合伙人必须亲自签署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法律文件的,有限合伙人应无条件按普通合伙人的指示签署工商变更登记所需法律文件。

( 4 ) 全体合伙人在此不可撤销的确认,发生上述情形后,合伙人名单、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总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等均以合伙人登记册上的记载为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办理情况不影响合伙人登记册的效力,尤其是不影响强制退伙的效力,被强制退伙的有限合伙人自强制退伙生效日(即首期出资付款日之次日)即丧失合伙人的一切权利,并承担本协议项下的违约责任,任何合伙人均不得以工商变更登记或其他任何事由主张强制退伙无效。

第四条 合伙人

4.1 有限合伙人

4.1.1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4.1.2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有限合伙企业的具体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任何有限合伙人均不得参与管理或控制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及其他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进行的活动、交易和业务,不得代表有限合伙企业签署文件,亦不得从事其他对有限合伙企业形成约束的行为。

4.1.3 有限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行使有限合伙人权利不应被视为有限合伙人参与管理或控制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或其他活动,从而引致有限合伙人被认定为根据法律或其他规定需要对有限合伙企业之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普通合伙人。为避免歧义,前述行使权利的行为包括:

(1) 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2) 对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3) 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4) 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5) 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6) 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7) 普通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有限合伙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8) 依法为有限合伙企业提供担保。

4.1.4 对于合伙人会议根据本协议通过决议的事项和/或普通合伙人根据本协议自行作出决议的事项和/或普通合伙人根据本协议获得授权自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事项,有限合伙人应无条件按普通合伙人的指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有限合伙人拒绝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的,普通合伙人应向其发出催告通知。有限合伙人收到催告通知之日起十日内仍拒绝签署的,普通合伙人依本条款获得授权代表全体合伙人强制该有限合伙人退伙。有限合伙人被强制退伙的相关事宜按本协议第13.1条之规定处理。全体合伙人确认合伙人会议根据本协议通过决议的事项自合伙人会议决议通过之日生效、普通合伙人根据本协议自行作出决定的事项自普通合伙人作出决定之日起生效,并对全体合伙人发生效力,不受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进程的影响。

4.2 普通合伙人

4.2.1 普通合伙人对于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3 身份转换

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全体合伙人达成一致同意的书面决定,有限合伙人不能转变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亦不能转变为有限合伙人。

第五条 合伙事务执行

5.1 合伙事务执行

5.1.1 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

5.2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5.2.1 有限合伙企业之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如下条件:

(1) 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机构;

(2) 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5.2.2 全体合伙人以签署本协议的方式一致同意选择普通合伙人____ 任有限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时,同意______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不可撤销地行使并承担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全部权力义务。

5.3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权限

5.3.1 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对于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的独占及排他的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 决策、执行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及其他业务;

(2) 管理、维持和处分有限合伙企业资产;

(3)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为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供服务;

(4) 采取有限合伙企业维持合法存续和开展经营活动所必需的一切行动;

(5) 开立、维持和撤销有限合伙企业的银行账户,开具支票和其他付款凭证;

(6) 聘用专业人士、中介及顾问机构对有限合伙企业提供服务;

(7) 订立和修改管理协议;

(8) 订立和修改托管协议;

(9) 批准有限合伙人转让财产份额;

(10) 为有限合伙企业的利益决定提起诉讼或应诉,进行仲裁;与争议对方进行协商、和解等,以解决有限合伙企业与第三方的争议;

(11) 根据法律规定处理有限合伙企业的涉税事项;

(12) 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对外签署文件;

(13) 变更有限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

(14) 变更其委派至有限合伙企业的代表;

(15) 缩减有限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

(16) 采取为实现合伙目的、维护或争取有限合伙企业合法权益所必需的其他行动;

(17) 法律及本协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5.4 执行事务合伙人之行为对有限合伙企业的约束力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执行合伙事务根据《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约定采取的全部行为,均对有限合伙企业具有约束力。

5.5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的代表

5.5.1 执行事务合伙人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不可撤销地执行合伙事务,并指定______为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应确保其委派的代表独立执行有限合伙企业的事务并遵守本协议约定。

5.6 免责保证

各合伙人同意,执行事务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之关键人士、管理团队、雇员及执行事务合伙人聘请的代理人、顾问等人士为履行其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各项职责、处理有限合伙企业委托事项而产生的责任及义务均归属于有限合伙企业。如执行事务合伙人及上述人士因履行本协议约定职责或办理本协议约定受托事项遭致索赔、诉讼、仲裁、调查或其他法律程序,有限合伙企业应补偿各该人士因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除非有证据证明该等损失、费用以及相关的法律程序是由于各该人士的故意或重大过失所引起。

5.7 授权和工商变更登记

全体有限合伙人通过在此签署本协议向执行事务合伙人进行一项不可撤销的特别授权,授权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全体及任一有限合伙人在下列文件上签字:

(1) 本协议的修正案或修改后的本协议。当修改内容为本协议第5.3.1(13)-(15)项规定的相关内容时,或依据本协议规定执行事务合伙人可自行决定并可能导致本协议进行修改的其他事项时,执行事务合伙人可直接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当修改内容为本协议规定的合伙人会议决议事项之相关内容时,执行事务合伙人凭合伙人会议决议即可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

(2) 有限合伙企业所有的工商设立登记/工商变更登记文件。

(3) 当执行事务合伙人担任有限合伙企业的清算人时,为执行有限合伙企业解散或清算相关事务而需签署的文件。

如按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发生变更并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人被强制退伙、自动退伙、合伙人的财产份额发生转让、缩减有限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等),该等变更事项自本协议规定的条件成就日或本协议规定的程序完成之日即对全体合伙人生效。执行事务合伙人应相应更新合伙人登记册上的相关信息,并尽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且全体合伙人应配合执行事务合伙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全体合伙人在此不可撤销的确认,发生上述情形后,合伙人名单、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总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等均以合伙人登记册上的记载为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办理情况不影响上述变更的效力。全体合伙人进一步确认,退伙的有限合伙人自退伙生效日即丧失合伙人的一切权利,并承担本协议项下的违约责任,不得以工商变更登记或其他任何事由主张退伙无效;新入伙的合伙人入伙生效日即享有有限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有限合伙企业费用

6.1 有限合伙企业费用

6.1.1 有限合伙企业应承担与有限合伙企业之设立、运营、终止、解散、清算等相关的下列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1) 开办和募集费;

(2) 有限合伙企业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费(包括提供审计服务发生的差旅费);

(3) 有限合伙企业之财务报表及报告费用,包括制作、印刷和发送成本;

(4) 合伙人会议之会务费用;

(5) 政府部门对有限合伙企业,或对有限合伙企业的收益或资产,或对有限合伙企业的交易或运作收取的税、费及其它费用;

(6) 管理费;

(7) 托管费;

(8) 有限合伙企业法律顾问为有限合伙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发生的律师费及相关差旅费;

(9) 有限合伙企业诉讼费和仲裁费;以及

(10) 其他未列入上述内容,但一般而言不应被归入普通合伙人日常运营费用之内的费用。

对于所有因对拟投资目标公司的投资、持有、运营、出售而发生的法律、审计、评估、财务顾问费用,普通合伙人应尽可能促使拟投资目标公司承担,不能由拟投资目标公司承担的,由普通合伙人承担。

6.2 开办募集费

指有限合伙企业之组建、设立相关的合理费用,包括募集顾问费用、筹建费用、法律、财务等专业顾问咨询费用等。有限合伙企业成立后,应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相当于有限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1%的开办募集费用。

6.3 管理费

6.3.1 有限合伙企业在其存续期间应按下列规定支付管理费:

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内,有限合伙企业按管理费计算基数的2%/年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管理费;管理费计算基数为总认缴出资额,但当有限合伙企业有项目退出后,自下一个收费期间起,管理费计算基数调整为总认缴出资额扣减该收费期间起算之前已退出的项目投资的原始投资成本。为避免歧义,清算期间内不支付管理费。

管理费每年分一期支付,每一年为一个收费期间。首个收费期间以有限合伙企业注册成立日为起点至当年12月31日所余实际天数计收(全年按365天计算),之后收费期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每个收费期间的应收管理费金额为管理费计算基数*2.0%。首个收费期间的管理费在有限合伙企业开立基本账户后三个工作日内收取,之后各收费期间的管理费于每年1月的第1个工作日向有限合伙企业收取。

6.3.2 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下列费用由管理费承担:

(1) 管理团队的人事开支,包括工资、奖金和福利等费用;

(2) 与有限合伙企业的管理相关的办公场所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通讯费、办公设施费用;

(3) 普通合伙人在持有、运营、出售项目投资期间发生的差旅费;

(4) 有限合伙企业的其他日常运营经费。

普通合伙人可在应收管理费的额度内指示有限合伙企业直接支出该等费用,并以之抵扣应付普通合伙人的管理费。

6.4 托管费

6.4.1 有限合伙企业应委托一家信誉卓著的商业银行(“托管人”)对有限合伙企业账户内的全部现金实施托管。有限合伙企业成立之时,各方同意托管人由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协商确定。

6.4.2 有限合伙企业发生任何资金支出时,均应遵守与托管人之间的托管协议的规定。

6.4.3 托管费以有限合伙企业与托管人签订的《托管协议》为准。

第七条 投资业务

7.1 投资目标

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目标为对企业进行股权/债权投资和/或符合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其它投资,从资本收益中为合伙人获取良好回报。

7.2 投资限制

7.2.1 有限合伙企业不得主动投资于不动产或其他固定资产、动产、二级市场公开交易股票、开放或封闭式基金等。 但是以下情形除外:

(1) 被投资公司上市后,有限合伙企业所持被投资公司股份的未转让部分及其配售部分的;

(2) 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

(3) 经合伙人会议同意。

7.2.2 经合伙人会议通过,有限合伙企业同意对______进行超过有限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50%的投资。

7.2.3 有限合伙企业的全部现金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待投资、待分配及费用备付的现金,除用于项目投资外,只能以流动性投资方式进行管理。

7.2.4 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有限合伙企业合伙期限内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或对外举债。

7.2.5 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期结束后,不应再投资于新的被投资企业,但是可以继续对已有的被投资企业进行后续投资及跟进投资。

第八条 合伙人会议

8.1 合伙人会议

8.1.1 合伙人会议由普通合伙人召集并主持。合伙人会议讨论决定如下事项:

(1) 听取普通合伙人的年度报告;

(2) 审批批准普通合伙人提出的关于变更有限合伙企业的企业名称的议案;

(3) 批准普通合伙人根据本协议第2.6.3条提出的延长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的议案;

(4) 批准普通合伙人根据本协议第9.2条提出的向合伙人进行非现金分配的议案;

(5) 更换有限合伙企业托管银行;

(6) 批准超过有限合伙总认缴出资额50%以上的投资事项;

(7) 批准有限合伙人或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企业的关联交易事项;

(8) 除明确授权普通合伙人独立决定事项之相关内容外,本协议其他内容的修订;

(9) 有限合伙企业的解散及清算事宜;

(10)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应当由合伙人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合伙人会议不应就有限合伙企业潜在的项目投资或其他与有限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有关的事项进行决议,并且有限合伙人不应通过合伙人会议对有限合伙企业的管理及其他活动施加控制。

8.1.2 首次合伙人会议应当在有限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三个月内由普通合伙人召集并召开;普通合伙人应于每年度开始后三个月内组织召开一次年度合伙人会议,年度合伙人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根据第8.1.1条第(1)项听取普通合伙人所作的年度的年度报告。首次合伙人会议及年度合伙人会议召开前普通合伙人应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但全体合伙人可以书面方式放弃提前通知的权利,尽管有前述规定,合伙人参加会议即可视为其放弃任何关于提前通知的要求。

8.1.3 普通合伙人在经提前五日书面通知后,可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合计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三分之一及以上的有限合伙人有权提议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提议人应向普通合伙人提交包括会议通知在内的完整提议。普通合伙人应在收到提议人提交的包括会议通知在内的完整提议后五日内发出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的会议通知。

8.1.4 合伙人会议可以采取现场会议、电话会议或通讯表决方式或以上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合计持有实缴出资总额二分之一及以上的合伙人参与会议方为有效会议。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本人亲自参加会议,合伙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由其授权代表持加盖合伙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亲自参加会议。合伙人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的,以合伙人到达会议现场为参加会议;以电话会议方式召开的,以合伙人拨入会议电话系统为参加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参加会议。

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的,参加会议的合伙人应现场签署表决票或决议;以电话会议方式或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合伙人会议的,参加会议的合伙人应签署书面表决票或决议,所有合伙人的投票意见以表决票或决议上签署的意见为准;但对于以电话会议方式或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的,如果普通合伙人认为必要,可以要求参加表决的合伙人对其签署的书面表决票进行公证或认证(如在境内由公证处公证,如在境外则由使馆或领馆认证,下同)。采取现场会议与电话会议或通讯表决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合伙人会议的,对到现场参加会议的合伙人和未到现场参加会议的合伙人,分别适用前述规定。未到现场参加会议的合伙人的表决票最晚应当在合伙人会议召开的通知上载明的会议表决日后的五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普通合伙人或普通合伙人指定的代表(如邮寄则以发出的邮戳日期为准),上述五日内合伙人未以书面形式进行提交或提交的表决票未按普通合伙人的要求进行公证或认证的,视为弃权,但如召开合伙人会议时合伙人在境外的,上述五日延长至十日。

8.1.5 合伙人会议之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 会议的时间、地点;

(2) 会议的召开方式;

(3) 会议议题;

(4) 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5)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8.1.6 合伙人会议讨论第8.1.1条所列各事项时,由合计持有有限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合伙人通过方可作出决议,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条 分配与亏损分担

9.1 分配

9.1.1 项目投资的现金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利、被投资公司预分配现金、项目退出所得(包括转让对被投资公司投资的转让所得、被投资公司清算所得)或其他基于项目投资取得的收入,但需扣除有限合伙企业就该等收入应缴纳的税费(如有)。为避免歧义,在进行现金收入的分配时,应扣除预计费用。

9.1.2 有限合伙企业经营期间取得的项目投资现金收入不得用于再投资。

9.1.3 合伙企业出资全部缴纳后,在各合伙人均收回实缴出资额的前提下,如有限合伙企业的累计收益大于或等于有限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年度回报率8%,则全部收益中低于8%的部分由有限合伙人按实缴出资额比例分配;超出8%的部分由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共同分配,其中70%由有限合伙人按实缴出资额比例分配,3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如有限合伙企业的累计收益小于实缴出资总额年度回报率8%,则全部收益由全体合伙人按实际出资比例分配。

9.1.4 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流动性投资现金收入,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不进行分配,流动性投资的本金和收益均可按照本协议约定继续进行项目投资,合伙企业清算时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分配原则进行分配。

9.2 非现金分配

9.2.1 在有限合伙企业清算之前,普通合伙人应尽其最大努力将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变现、避免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但如普通合伙人自行判断认为非现金分配更符合全体合伙人的利益,则普通合伙人可以提出,并经合伙人会议表决通过,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

9.2.2 普通合伙人按照第9.2条向合伙人进行非现金分配的,视同按照9.1条进行了现金分配。

9.2.3 若有限合伙企业进行非现金分配,普通合伙人应负责协助各合伙人办理所分配资产的转让登记手续,并协助各合伙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受让该等资产所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法律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有限合伙人必须为该转让登记亲自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的,有限合伙人应无条件按普通合伙人的指示签署相关转让登记所需法律文件。接受非现金分配的合伙人亦可将其分配到的非现金资产委托普通合伙人按其指示进行处分,具体委托事宜由普通合伙人和相关的有限合伙人另行协商。

9.3 所得税

根据《合伙企业法》之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并非所得税纳税主体,由各合伙人自行按相关规定申报缴纳所得税,如法律要求有限合伙企业代扣代缴,则有限合伙企业将根据法律规定进行代扣代缴。

9.4 亏损和债务承担

9.4.1 有限合伙企业的亏损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共同分担。

9.4.2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十条 陈述和保证

10.1 有限合伙人的陈述和保证 有限合伙人在此承诺和保证:

(1) 其已仔细阅读本协议并理解本协议内容之确切含义;

(2) 其缴付至有限合伙企业的出资来源合法;

(3) 如有限合伙人为机构,其签订本协议已按其内部程序作出有效决议并获得充分授权,代表其在本协议上签字的人为其合法有效的代表;签订本协议不会导致其违反其章程、对其具有法律约束效力的任何规定或其在其他协议项下的义务;

(4) 其系为自己的利益持有有限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该等财产份额之上不存在委托、信托或代持关系,如有充分证据证明该等财产份额之上存在委托、信托或代持关系的,则普通合伙人可以自行要求该有限合伙人退伙或转让其份额;但有限合伙人事先明确披露并经普通合伙人接受的情况除外,在该等情形下,如明确披露并经普通合伙人接受的该等情况发生变化,则应事先征得普通合伙人同意。

10.2 普通合伙人的陈述和保证 普通合伙人在此承诺和保证:

(1) 其已仔细阅读本协议并理解本协议内容之确切含义;

(2) 其签订本协议已按其内部程序作出有效决议并获得充分授权,代表其在本协议上签字的人为其合法有效的代表;签订本协议不会导致其违反其章程、对其具有法律约束效力的任何规定或其在其他协议项下的义务;

(3) 其系为自己的利益持有财产份额,该等权益之上不存在委托、信托或代持关系。

第十一条 会计、报告及账户

11.1 会计年度

有限合伙企业的会计年度为每年的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但首个会计年度为自有限合伙企业设立之日起至当年之12月31日止。

11.2 审计及财务报告

11.2.1 普通合伙人应当在法定期间内维持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反映有限合伙企业交易项目的会计账簿并编制会计报表。

11.2.2 有限合伙企业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由有资质的独立审计机构对有限合伙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11.3 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 普通合伙人应:

(1)于每年8月15日前应向全体合伙人提交半年度报告,内容为半年度投资活动总结及半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于年度3个月内应向全体合伙人提交年度报告,内容为上一年度投资活动总结及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11.4 查阅财务账簿

有限合伙人有权在正常工作时间内的合理时限内亲自或委托代理人为了与其持有的财产份额相关的正当事项查阅及复印有限合伙企业的会计账簿,但应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向普通合伙人递交书面通知。有限合伙人在行使本条项下权利时应遵守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不时制定或更新的保密程序和规定。

第十二条 财产份额转让

12.1 有限合伙人持有的财产份额转让

12.1.1 有限合伙人转让其财产份额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规定。

12.1.2 拟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的有限合伙人(“转让方”)应向普通合伙人提交转让申请。当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该转让申请方为“有效申请”:

(1) 财产份额转让不会导致有限合伙企业违反《合伙企业法》或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由于转让导致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受到限制;

(2) 受让方已向普通合伙人提交关于其同意受本协议约束及将遵守本协议约定、承继转让方本协议项下全部义务的承诺函,以及普通合伙人认为适宜要求的其他文件、证件及信息;

(3) 受让方已书面承诺承担因财产份额转让引起的有限合伙企业及普通合伙人发生的所有费用。

12.1.3 对于一项有效申请,普通合伙人有权自行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且无须说明任何理由。

12.1.4 根据本协议第十二条进行财产份额转让时,普通合伙人应相应变更合伙人登记册上的相关信息并通知全体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依本条获得全体合伙人和/或有限合伙企业授权,与受让方签署同意受让方受让上述财产份额的书面文件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普通合伙人依本条获得授权自行签署及/或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法律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有限合伙人必须亲自签署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法律文件的,有限合伙人应无条件按普通合伙人的指示签署工商变更登记所需法律文件。全体合伙人在此不可撤销的确认,发生上述情形后,合伙人名单、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总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等均以合伙人登记册上的记载为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办理不影响合伙人登记册的效力。

12.2 普通合伙人持有的财产份额转让

12.2.1 普通合伙人不应以其他任何方式转让其持有的财产份额。如出现其被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之特殊情况,确需转让其财产份额,且受让人承诺承担原普通合伙人之全部责任和义务,在经全体有限合伙人一致同意后方可转让,否则有限合伙企业进入清算程序。

12.2.2 尽管有前述12.2.1条之规定,普通合伙人经合伙人会议批准可向其关联人转让财产份额,但前提是拟受让财产份额当时该关联人的总资产不少于普通合伙人的总资产。

12.3 财产份额质押

12.3.1 合伙人不得将其持有的财产份额进行质押。

第十三条 退伙

13.1 有限合伙人退伙

13.1.1 有限合伙人可依据本协议约定转让其持有的财产份额从而退出有限合伙,除此之外,有限合伙人不得提出退伙或提前收回实缴出资额的要求。

13.1.2 普通合伙人可根据第3.3条约定强制未按约定缴付出资的有限合伙人退伙。

13.1.3 普通合伙人可根据第4.1.4条强制未按普通合伙人指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或未履行本协议下其他义务的有限合伙人退伙。

13.1.4 有限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时,当然退伙:

(1)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3) 法律规定或者本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4) 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 发生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被视为当然退伙的其他情形。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13.1.5 有限合伙人依上述规定被强制退伙或当然退伙时,有限合伙企业不应因此解散。普通合伙人有权自行决定由其他现有合伙人或新的有限合伙人承继该退伙人的财产份额,或相应缩减有限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

如普通合伙人决定由现有合伙人或新有限合伙人承继该退伙之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由该退伙之有限合伙人(或其监护人、资产管理人)与现有合伙人或新有限合伙人自行协商承继方应支付的对价,并由双方自行结算。

如普通合伙人决定相应缩减有限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的,有限合伙企业应向退伙之有限合伙人退还其享有的财产份额,具体金额由普通合伙人根据第13.1.6条确定。

普通合伙人应在退伙生效日后三十(30)日内作出上述决定,并通知全体合伙人。

13.1.6 如普通合伙人决定相应缩减有限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的,应在通知发出日后三十(30)日(“退伙付款日”)内向退伙之有限合伙人退还财产份额。有限合伙企业退还财产份额由普通合伙人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应退还的金额=退伙生效日有限合伙企业的净值 * 退伙之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占有限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比例注:

有限合伙企业已投资但尚未变现的项目净值按项目投资时的原始投资成本计算;

13.1.7 若有限合伙企业的现金不足以向退伙之有限合伙人退还其财产份额的,则留待有限合伙企业有足够现金时再行退还。为此,有限合伙企业应以应退的金额为基数向退伙之有限合伙人另行支付退伙付款日起至财产份额实际退还日期间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13.2 普通合伙人退伙

13.2.1 普通合伙人在此承诺,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在有限合伙企业按照本协议约定解散或清算之前,普通合伙人始终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职责;在有限合伙企业解散或清算之前,不要求退伙,不转让其持有的财产份额;其自身亦不会采取任何行动主动解散或终止。

13.2.2 普通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时,当然退伙:

(1)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2) 普通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 《合伙企业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普通合伙人依上述约定当然退伙时,除非有限合伙企业立即接纳了新的普通合伙人并任命其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否则有限合伙企业进入清算程序。

第十四条 继承

14.1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以下简称“死亡”)时,经普通合伙人批准,其经公证的遗嘱中载明的财产份额的唯一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以下简称“继承人”),或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确定的财产份额唯一继承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死亡之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自然人有限合伙人死亡之日起180天内仍无法根据上述原则确定该财产份额的唯一继承人,则该死亡之有限合伙人在死亡之日起第180天当然退伙,有限合伙企业并应按本协议第13条之规定计算应退还财产份额之金额。该等金额应按继承比例支付给死亡之有限合伙人的继承人(以公证的遗嘱、法院或仲裁机构终审判决或裁定的继承比例为准),如继承比例无法确定,则该等金额存放于托管账户,待成为该死亡之有限合伙人的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确定(以公证的遗嘱、法院或仲裁机构终审判决或裁定为准)后再行支付,存放于托管账户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应自该等金额中扣除。如有限合伙企业解散之日,继承比例仍未确定,则该等金额将被提存,提存费用应自该等金额中直接扣收。

14.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死亡自然人有限合伙人视为退伙,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向其继承人退还财产份额相应之金额:

(1) 继承人不愿意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

(2) 本协议约定或法律、法规、工商登记政策规定继承人不能成为有限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退还的财产份额计算依据参照第13.1.6条之规定处理。

14.3 第14.1条及14.2条情形出现时,普通合伙人依本条获得授权,自行签署及/或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为有限合伙企业办理工商及其他变更手续。法律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有限合伙人必须亲自签署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法律文件的,有限合伙人应无条件按执行普通合伙人的指示签署工商变更登记所需法律文件。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5.1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当依法或依照本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5.2 合伙人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出资的,按照第3.3条的约定承担责任。

15.3 由于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多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6.1 法律适用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6.2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庭有裁决,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七条 解散和清算

17.1 解散

当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发生时,有限合伙企业应当解散:

17.1.1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期限届满;

17.1.2 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30)日;

17.1.3 执行事务合伙人提议并经全体合伙人表决通过;

17.1.4 有限合伙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17.1.5 有限合伙企业的全部项目投资均已退出;

17.1.6 出现《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17.2 清算

17.2.1 如出现第17.1条规定的有限合伙企业应当解散事由时,有限合伙企业应当根据本条进行清算,清算完毕后,有限合伙企业正式解散。

17.2.2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清算人由普通合伙人担任,除非届时代表实缴出资总额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合伙人另行决定由普通合伙人之外的人士担任。

17.2.3 在确定清算人以后,所有有限合伙企业未变现的资产由清算人负责管理,但如清算人并非普通合伙人,则普通合伙人有义务帮助清算人对未变现资产进行变现,清算期内有限合伙企业不再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管理费。

17.2.4 清算期应不超过一年。

17.3 清算清偿顺序

17.3.1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清算时,有限合伙企业财产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及分配:

(1) 支付清算费用;

(2) 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 缴纳所欠税款;

(4) 清偿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

(5) 根据本协议第九条规定的分配原则和程序在所有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

其中对第(1)至(3)项必须以现金形式进行清偿,如现金部分不足则应增加其他资产的变现。第(4)项应与债权人协商清偿方式。

17.3.2 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有限合伙企业债务的,由普通合伙人向债权人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第十八条 其他

18.1 不可抗力

18.1.1 “不可抗力”指在本协议签署后发生的、本协议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政府或公共机构的行为(包括重大法律变更或政策调整)、流行病、民乱、罢工,以及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单纯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

18.1.2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日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的充分证据。

18.1.3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合伙人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后果减小到最低限度。 18.2 附件

本协议附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3 标题

本协议各部分的标题仅为索引方便而设,标题不应构成对本协议及其条款的定义、限制或扩大范围。

18.4 全部协议

本协议构成合伙人之间的全部协议,取代此前所达成的所有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的约定、要约、承诺或备忘录等有关资金募集及设立的口头及书面的协议。

18.5 可分割性

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该条款对任何人或情形适用时被认定无效,其余条款或该条款对其他人或情形适用时的有效性并不受影响。

18.6 保密

本协议各方均应对因协商、签署及执行本协议而了解的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有限合伙人并应对其通过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查阅财务账簿及合伙人会议中所了解到的有限合伙企业经营信息承担严格保密。

18.7 签署文本

本协议各方签署正本一式____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8 本协议生效日

本协议自附件一所列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名称

有效证件号码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合伙人性质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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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村房屋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9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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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承租方:

第一条租赁房屋坐落在____,间数___,建筑面积___,房屋质量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年租金:

合计租金:

第四条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

第五条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

第六条租赁房屋的用途:

第七条租赁房屋的维修:

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

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

第八条出租人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

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

第九条出租人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

第十条定金元。承租人在前交给出租人。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个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8、遇政府需要拆迁时。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个月以上;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第十二条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

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提交平湖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合同有效期限: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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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市劳务合同范本参考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1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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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上海市劳务合同范本参考

甲方(用人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职工):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的类型为: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 _年_ _月_ _日起。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二条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_ _工时制。

第三条 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甲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加班的规定,确实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应当与乙方协商确定加班事宜。

三、劳动报酬

第四条 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元)。甲方每月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四、社会保险

第六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第七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九条 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十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十一条 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六、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十二条 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向乙方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和工作岗位,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劳动职责,并亲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十四条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 未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 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 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十八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如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但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乙方为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其他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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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移动电话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营业厅,全文共 22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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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X

一、购机前,请消费者知晓如下事项并进行如下确认:

1.移动电话商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

2.移动电话包装盒上的商标和机型是否是您所需要购买的;

3.包装盒条形码串号(e)是否完整,g手机可在移动电话上按39;#06#,将所显示的15位移动电话串号与移动电话盒上的串号核对是否一致;

4.查看移动电话外形是否有磨损、裂痕等其他损坏情况;查看机身上的螺丝是否有被拧过的痕迹;

5.移动电话配置是否齐全,与销售商承诺的是否一致,并在下面合同条款中予以确认;

6.查看移动电话累计通话时间,如显示时间低于10分钟,属正常范围;

7.移动电话保修卡是否是原厂保修卡。

二、购机中,请消费者进行如下确认:

8.消费者购买_________品牌_______型号移动电话______部;每部移动电话还包括下列配置:原装电池板_____块,串号___,非原装电池板_________块;原装座充电器_________部,原装便充电器_________座;非原装座充电器_________座,非原装便充电器_______座;原装耳机_________副,非原装耳机_________副;其他_________;

9.销售商承诺所提供商品是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准予流通且质量符合国家法定标准的产品;

10.消费者支付购机款_________元(人民币),如消费者购买的移动电话属分期付款或享受套餐服务的,还需同时遵守其他相关约定; 1

1.销售商须向消费者提供加盖销售商公章的原厂保修卡、原厂提供的保修条例或规则等有关单证和资料,并指导、协助消费者填写“三包”凭证上须填写的内容; 1

2.销售商须开具加盖公章销售发票给消费者,销售发票上须填写该移动电话机身串号、出厂序号(批号),配件、产品商标和型号、价格、销售日期等内容。

三、购机后,请消费者注意如下事项: 1

3.消费者购买移动电话后还可查看您所购买的移动电话是否有进网许可证。检验进网许可证可登录国家信息产业部网站或通过电话(010)885X8800、(010)885X8516对移动电话进网许可证的真伪进行查询。 1

4.消费者须妥善保管购机发票、合同、保修卡和销售商、生产商提供的其他单证。 1

5.消费者在三包期限内使用移动电话出现质量问题,务必前往有授权的特约维修部门报修,否则您将有可能失去国家“三包”规定对您的保护; 1

6.请消费者特别注意下列条款:

a、自售出之日起____日内,移动电话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39;,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商应当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消费者要求退货时,销售商应当负责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b、自售出之日起第____日至第____日内,移动电话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商应当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c、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不管是否相同故障)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商负责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请消费者注意:每一次修理务必要求修理方正确填写修理记录) 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网络因素造成的故障除外) 名称 性能故障 主机 (三包有效期________年) 说明书所列功能失效 屏幕无显示错字漏划 无法开机、不能正常登录或通信 无振铃 拨号错误 非正常关机 卡接触不良 按键控制失效 无声响、单向无声或音量不正常 因结构或材料因素造成的外壳裂损 充电器(三包有效期________年) 不工作或工作不正常、使用指定充电器无法正常充电 电池(三包有效期6个月) 充电后移动电话仍不能正常工作。 判断依据为电池容量不小于80% 移动终端卡(三包有效期________年) 不能正常工作 外接有线耳机(三包有效期3个月) 不能正常送受话 数据接口卡(三包有效期________年) 不能正常工作 1

7.签约本合同的销售商承诺:符合换货条件,并且销售商有同型号同规格移动电话机商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商应当予以退货,但对于使用过的商品应当按《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实施三包的移动电话机商品目录》收取折旧费,但折旧费率以0.25%计;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商负责15天内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销售商逾期未能更换的,销售商以移动电话价款215;0.25%(天)对消费者提供补偿。 1

8.补充条款(买卖双方可就上述条款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 1

9.本合同是本次交易活动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销售商(盖章):_______ 消费者(签字):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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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移动电话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营业厅,全文共 20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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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 ____市种禽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版) 卖 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 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种禽名称:________,品种:________,养殖地:_______,日龄:________ 。

第二条 数量、计量单位 数量: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

第三条 质量标准

1.种用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应提供引种证明和由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

第四条 对疫病的控制要求

1.已在____日龄注射______________________疫苗。 已在____日龄注射______________________疫苗。 。

第五条 价款(人民币,下同) 单价:_________ ,总金额(大写):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

第六条 价款支付 按下列第__________项支付价款。

1.即时结清。

2.乙方应于种禽交付之日起____日内付清。

3.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________元;种禽交付后____日内付清价款,定金抵作价款或返还。

第七条 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交货方式:以下列第_______方式交货。

(1)由甲方送货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由乙方自行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货。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运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条 验收

1.以下列第________项方式验收。

(1)交货时在交货地验收:由乙方抽检________%种禽,并开具验收单据。种禽买卖合同范文节选!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途损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第九条 提出异议的39;时间和方式

1.乙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种禽的品种、数量、质量、日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在内向甲方提出异议。

2.甲方在接到乙方异议后,应在_______天内负责处理。种禽买卖合同范文节选! __ 。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交付的种禽品种、日龄、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2.甲方逾期交货,按逾期交付种禽价款的每日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天,致使乙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乙方可解除合同。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价款的, 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每日_______%支付违约金。

4.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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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移动电话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营业厅,全文共 18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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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钢琴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

1.钢琴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价款

钢琴名称

商 标

或品牌

规 格

型 号

生产厂家

颜色

数量

(架)

单价

(元)

金 额

(元)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2.钢琴名称、产地及主要部件产地

钢琴

名称

钢琴

产地

击弦机

产地

共鸣系统

产地

缠弦

产地

琴钢丝

产地

琴槌

产地

琴槌毡呢

产地

第二条 质量标准(按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1.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执行。

2.按双方约定的标准_______________执行。

第三条 验收

1.验收方式(按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1)甲方在乙方交货时当场验收。

(2)其它验收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应对钢琴名称、产地、商标或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颜色、数量予以当场验收。

3.对质量有异议的,双方委托以下机构进行鉴定(按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1)上海市乐器行业协会。

(2)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交付方式(按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1.乙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乙方指定的地点__________________自提。

第五条 搬运费用

搬运费用______元,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 支付方式(按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定金__________元;乙方交货后,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支付价款,定金抵作价款或者返还。甲方付款后,乙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2.合同签订后,甲方在签约地点当场支付价款,乙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3.其他付款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

第七条 售后服务

1.自开具销售凭证之日起,保修期限为_______年。

2.免费调音次数______次,时间:____________。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当每日按照合同价款的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钢琴产地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负责调换,造成甲方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乙方交付的钢琴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____________。

4.钢琴数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负责补齐,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5.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调解解决;或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买方(甲方)(章):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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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买卖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招投标,采购,全文共 2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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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买受人(买方):_________????????????????

出卖人(卖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买方自愿购买卖方提供的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的药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施办法》和招投标文件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概况?

1.数量:所需药品的实际数量。买方需要临时增加药品数量的,须在用药24小时前书面提出。

2.价格:

(1)卖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须同中标成交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一致;

(2)买卖双方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遇政府价格调整的,重新协商并签订补充条款。

┌──┬────┬──┬──┬──┬──┬──┬──┬──┐

│序号│标的名称│规格│生产│商标│计量│数量│单价│金额│

│ │通用名 │ │ │ │ │ │ │ │

│ │商品名 │ │企业│ │单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

(注:空格如不够,可另接)

二、质量标准

卖方交付的药品必须符合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投标时的承诺相一致;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以药检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买方有权在其他中标的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同时在3天内报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协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三、有效期限

1.卖方交付药品的有效期必须与招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一致。

2.卖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6个月。

3.特殊品种双方另行协商。

四、包装标准

1.卖方提供的药品必须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否则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卖方负责。

2.每一个包装箱必须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3.特殊要求:_________。

五、配送

1.配送由卖方委托的药品经营企业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买方的采购计划及合同为准。

2.配送时必须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进口药品附注册证)。

六、伴随服务

如果卖方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的,必须在报价时注明,并作如下约定:_________

七、双方的义务

1.卖方应按照合同中买方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

2.买方在使用成交药品时,如遇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的,其责任由卖方承担。

3.买方应购买本合同项下的成交品种。卖方无违约行为的,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购买其他品牌的药品替代本合同成交品种。

4.买方应完成本合同的药品采购量。

5.买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结算货款。指定结算银行的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八、履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为_________天(不得少于一季),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履行期满前十天,一方当事人就续约一事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合同履行期满终止。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则本合同自动续约;续约的新合同中双方权利义务、履行期限等与本合同相同,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另行协商。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1.双方约定通过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

(1)转帐支票

(2)代记凭证

(3)电汇

(4)汇票

(5)其他

2.结算期限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

1.卖方未按合同规定履约(包括质量、价格、服务等),买方可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为卖方迟延履行的,每延误1天,违约金为迟交药品货款的_________%,直至履约为止。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买方即可终止本合同。

2.买方未按合同规定履约(未完成药品采购量等),卖方可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为买方迟延履行的,每延误1天,违约金为拖延药品货款的_________%,直至履约为止。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卖方即可终止本合同。

十一、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效力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与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十三、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包括续约合同)履行期限均不能超出招标周期(即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始,至下一轮招标结果通知发布之日止)。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买方(盖章):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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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条例,全文共 32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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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名称:______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住所:______邮政编码:______联系方式: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______住址:______邮政编码:______联系方式: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的类型为:____。期限为:____。

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具体为:____。

二、试用期

第二条本合同的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录用条件为:____。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的工作内容为:________。

第五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乙方所在岗位执行_____工时制,具体为:_____。

第七条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具体安排为:_____。

甲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加班的规定,确实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应当与乙方协商确定加班事宜。

五、劳动报酬

第八条本合同的工资计发形式为:____。

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元 。

计件形式。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计件单价为:____。

第九条甲方每月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第十一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六、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十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十七条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十八条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向乙方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和工作岗位,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劳动职责,并亲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四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乙方如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但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乙方为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期满的;

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满,有第二十五条约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约定乙方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后终止本合同的情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十一、经济补偿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乙方依照第二十二条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甲方依照第二十条约定向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甲方依照第二十四条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本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约定终止本合同的;

依照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第五项约定终止本合同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经济补偿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乙方月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十二、补充条款和特别约定

第三十条乙方为甲方的服务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十一条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竞业限制的范围为:______。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______,支付方式为:______。

十三、违反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终止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乙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______。

第三十五条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______。

十四、其他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______乙方 :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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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特殊教育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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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特殊教育考察报告

上海市特殊教育考察报告

何文明

4月24日至27日,我们组织部分教师赴上海学习考察特殊教育。我们先后考察了上海市第一聋校、第四聋校、聋哑青年技术学校和卢湾区辅读学校。笔者作为湖南省特殊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及盲聋弱智教育专业部负责人,并就上海市特殊教育发展作了比较详细的了解。通过听领导介绍、进课堂听课和查阅有关资料,我们感觉到上海市的特殊教育无论在教育对象的数量和类别上,还是特殊教育的质量上,都发展很快,给我们很多教育和启发。

教育零拒绝

上海特殊教育对象由过去的聋、盲和弱智三类发展到现在包括肢残、学习障碍、言语和语言障碍、孤独症、经神分裂症、抑郁症、脑瘫等在内的各类残疾儿童少年。在程度上也由过去的轻度、中度残疾教育向重度和极重度残疾教育发展。上海市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主要进特教学校学习,轻度残疾如重听、低视力、轻度智力及肢体残疾儿童少年主要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目前全市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已达到100%。对于极重度和多重残疾儿童主要采取特教学校开设多重残疾班和送教上门的方式。如第四聋校就有两个多重残疾班,招生对象主要是听力和智力双重残疾的儿童少年,招生办法是隔年或隔几年招收一次,具体招收时间视学校所辖范围内残疾儿童的人数决定。卢湾区辅读学校是一所规模比较大的弱智学校,目前共有18个教学班,其中2个因瘫痪无法上学的残疾儿童学校采取送教上门的办法,每天派教师到学生家里进行教育。在这所学校我们也参观了一个六年级的多重残疾班,这个班共有8名学生,其中有2名是孤独症,3名是重度智力残疾。为了保证每个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真正实现教育“零拒绝”,上海市现在正准备在浦东创建一所现代化的寄宿制特殊学校,招收重度、极重度和多重残疾的儿童和少年,逐步使上海市义务教育中不存在免学对象。

健全的管理

负责上海市特教事业发展的主要职能部门是市教委。教委副主任直接分管特殊教育工作,各个处室及部门的负责人定期研究解决当年度特教发展问题,并形成“年度特教工作要点”,基教办具体负责协调和各区(县)的行政管理,市师资培训中心、教研室、教科院负责培训、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各区(县)由分管局长和科长直接管理,特教指导中心具体负责特殊教育工作。

上海市对特教学校的管理主要采取市、区双重管理的办法。1998年上海市对聋校重新进行布局调整后,全市只有4所聋校,其中3所为义务教育学校,1所为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由于聋校数量少,区教育局难以对学校业务进行管理和指导,上海市的做法是区负责学校党务和人事工作,市教委教研室特教部负责全市特教学校的业务管理,对全特教学校进行业务检查和考核。对于初中毕业的学生由市教委统一组织毕业考试,对于考试合格的学生发给初中毕业证。这样,避免了特教学校因量少而业务管理无人过问或管理不到位的状况,特教学校之间也有了竞争,纷纷通过强化内部管理和教育科研等途径来提高办学质量,受到老师和家长的欢迎。我省如果有可能也可参照上海的做法,各个市州特教学校的党务和人事由市州管理,而业务归口到省教育厅和省教科院特教研究室管理。这样有利于全省统一布局,避免只发展聋校的单一畸形局面,也有利于各校竞争发展,避免特校“资源高消耗,效益低产出”的状况。

在加强行政管理的同时,上海市还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有关特殊教育的政策和法规。如:《上海市特殊教育1990—1995年发展规划》、《上海市特殊教育1995—2000年发展规划》、《上海市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八五”规划》、《上海市九年义务教育听力言语、视力、智力残疾三类特教学校办学标准》、《关于在本市普通中小学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暂行规定》、《关于本市“九五”期间特殊教育行政教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上海市聋校设立布局调整工作总体实施方案》以及有关实施特教学校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文件等。由于这些政策和文件的制定和实施,提高了人们的认识,保证了上海市特殊教育的健康发展。

专业的师资

上海市特殊教育的迅速发展离不开一支过硬专业技能的师资队伍。上海市第四聋校的办学质量是全国有名的学校,学校三位校长都是全国著名特教专家,学校的口语教学改革在全国推广。上海市聋哑青年技术学校、学校每年毕业学生就业率为100%,并且不少毕业生成为上海市乃至全国有名的管理和技术人才,现在上海市闵行启音学校又成了全国特殊教育现代化实验学校。上海市特教学校名校、名师的涌现,与上海市对特教师资的重视和培养分不开。

上海市重视特教学校培养和选拔干部担任学校领导,并且保持学校校长相对稳定。特殊教育专业性很强,由既懂管理又通业务的骨干担任校长尤其显得重要。上海市第四聋校老校长,全国聋校语文教材主编季佩玉先生从事聋教育35 年,在校长岗位上工作了34年,接任季校长的第二代校长顾爱玉是上海市“名师讲坛”主持人、全国著名特教专家,从事聋校工作三十多年,担任正副校长25年。2001年从校长岗位退下来,为培养教学新秀,开展教学科研,卢湾区教育局专门为她成立了“顾爱玉工作室”,继续战斗在特教岗位上。新任的第三代校长也是具有着二十多年聋教育教学经验的全国有名的青年骨干教师。校长的专家化、工作稳定化,保证了办学质量的不断提升。

上海市十分重视特教师资队伍的培养和建设。他们采取各种措施,形成了全市特教师资培训的网络。上海市特教师资培训中心负责全市特教干部和师资的培训。1997年市教委又与华东师大签定共建合同,由华东师大特教系承担全市特教专业学历教育、高层次骨干教师的培养及特教师资培训基地的师资培训。同时,还确立5所办学有特色、师资力量强的特教学校作为上海市特教师资自培基地。上海市教委教研室特教部、上海市教科院特殊教育研究中心和各区(县)教师进修学校,负责提高特教干部的教研能力,管理能力以及科研能力的培训工作。为保证大量随班就读教师的需要,“九五”期间又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干部和教师继续教育中开设了“特殊教育概论”公共必修课。2001年,又率先在全国实施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制度,规定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在取得普通教育教师资格证书的基础上,必须取得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无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的新教师一律不得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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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副产品市场食用农副产品流通安全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27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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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

市场经营管理者(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食用农副产品经营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乙方进入甲方开办的________________市场内从事 ________________交易活动,保证该类上市商品食用安全等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当核验乙方的经营资格,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甲方负责建立熟食、半成品、光禽、调味品、南北干货、水产、蔬菜、水果等产品的索证索票制度。乙方委托甲方建立乙方产品的供货商台帐以及肉类、活鸡、豆制品、粮油等产品的进货台帐,批发市场还应建立销售台账,台帐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二)甲方有权定期对乙方的经营状况以及经营环境、条件、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经营产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进行监督。

(三)甲方应建立确保食用农副产品安全卫生的市场管理制度,配置食用农副产品安全卫生质量检测设施,配备专业检测人员,对食用农副产品进行检测。零售市场如无相关检测设备的,以符合法定条件的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为准。

(四)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产品供货商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查验乙方产品及原料检验合格证明,按有关质量标准和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乙方经营的食用农副产品安全卫生质量状况进行抽检,及时将抽检结果告知乙方,并在市场公示栏上予以公示。

(五)甲方有权阻止乙方销售并销毁含有“瘦肉精”等有害成份的畜禽产品和施用过甲胺磷等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的食用农副产品;有权处置乙方上市的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其他产品。

(六)发现乙方已售出的食用农副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甲方应会同乙方及时采取措施告知买受人,积极消除隐患。

(七)乙方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难以及时从乙方获得赔偿的,甲方有义务向消费者先行赔偿。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应当具备合法经营主体资格,亮照经营。乙方在交纳守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元后,方可在甲方指定区域从事经营活动。经营中,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接受甲方监督。

(二)乙方保证经营的食用农副产品食用安全、质量合格,不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保存并向甲方出示能够证明合法进货来源的原始发票、单证以及产品供货商主体资格证明等资料。

(三)乙方应当向供货商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经营肉类的,乙方须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肉类商品交易确认单”(外地来沪交易还须加盖市境道口“动物检疫监督检查专业章”);经营活鸡的,须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当地无重大疫情证明、车辆消毒证明并加盖“上海市动物防疫监督检查中心站”道口章;经营豆制品的,须提供“上海市豆制品行业协会送货单或豆制品生产企业送货单”。乙方应保证进货的确认单和其他单证真实齐全、单证上的品种、数量与实际相符。

(四)乙方应当认真执行进货验收制度,验明食用农副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

(五)乙方经销特约品牌商品的,应出示供货方的授权证明。

(六)乙方经营政府规定或甲方认定应当抽检后方可上市的产品,乙方不得擅自销售,经甲方抽检或报符合法定条件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交易。经甲方抽检为不合格的产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复检,但乙方须预付复检费用,复检合格的,返还复检费用。

(七)乙方出售食用农副产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买受人出具由本市税务部门监制的统一发票或者其他购货凭证。

(八)甲方收到乙方退场请求按约终止入场经营(租赁)合同,或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取消乙方入场经营资格的,双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或取消乙方入场经营资格之日起________天内,在扣除消费者先行赔偿金、违约金等发生的费用后,按“多退少补”原则,结清守约保证金。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对乙方上市的食用农副产品未尽查验、抽检、禁售等管理义务,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应当向消费者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二)甲方采取不适当方式处置乙方产品,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经营政府规定或甲方认为必须抽检的产品,未按本市场规定申报或故意逃避抽检的,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元,甲方有权采取 处理方式。

(四)乙方伪造、私自涂改产品单证或单证上的品种、数量与实际不符的,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元,甲方有权采取________________处理方式。

(五)乙方经营的食用农副产品经抽检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销毁,并采取________________处理方式。

(六)乙方未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未提供进货凭证的,甲方有权采取________________处理方式。

(七)乙方明知或应知销售的食用农副产品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四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选择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附则

(一)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通讯方式:________________ 其他通讯方式: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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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地产居间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房地产,全文共 38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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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 方:发证地:

卖 方:发证地: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居间方: 地 址:

各方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本合同中所有币种均指□人民币□港币):

一、卖家出售的房屋位于深圳市 区 的房产(以下简称“该物业”)。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以房地产证或政府测量机构所确认的面积为准)。该物业的房地产证号码为 ,目前物业管理公司为 ,物业管理服务费为每月每平方米 元。

二、该物业的抵押情况:

1、该物业没有设定抵押,卖方对该物业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卖方须于签署本合同后 日内将红本房地产证原件交予居间方。

该物业处于抵押状态,卖方自行赎楼,并承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还清贷款,办妥注销抵押登记手续。卖方须于注销抵押登记后叁日内将红本房地产证原件交予居间方或居间方指定的担保公司。

该物业处于抵押状态,卖方委托担保公司赎楼,并于签署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完成全权委托公证予担保公司,并与担保公司签订担保赎楼的服务合同,办理赎楼手续,买方应予协助,担保赎楼收费项目以担保公司的服务合同为准;如卖方无法取得担保公司提供的赎楼担保,卖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日期之前自行将房地产证赎出并注销抵押登记,以确保本合同可以顺利履行。

2、该物业的租赁情况为: □无租约 □有租约 月租金 元整(小写 ),租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卖方承诺在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前取得承租人的放弃优先购买权或放弃购买权之书面声明,否则视为卖方违约。卖方须于 前协助买方与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同时卖方须将承租人已交卖方之租赁押金∕保证金及租金(若有)转交买方,买方自 时起享有卖方在原租赁合同项下之权利义务。

3、该物业所附着的户口,卖方保证于收到该物业转让总价款之日起 日内将该物业内所有户口迁出,逾期则以该物业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每日1‰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三、成交价格、付款方式及资金划转方式

1、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物业成交价格为 元整(小写 元)。

2、付款方式: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向卖方支付定金 元(□向卖方直接支付□由居间方监管)。本合同签署后 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第二笔定金 元(□向卖方直接支付□由居间方监管)。在双方完成该物业的交易时该定金自动转向为第一部分楼款。第二部分楼款为_________ ___元(小写 ),付款方式如下:□A、一次性付款:上述第二部分楼款买方须在签署本合同 个工作日支付至居间方指定银行的第三方监管账户。 □B、银行按揭付款:a、买方在 年 月 日前将预估首期款 元(小写 )支付至居间方定银行的第三方监管账户。 b、买方在 年 月 日前向银行提交抵押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抵押贷款金额以银行承诺发放贷款金额为准。在银行承诺贷款并出具“承诺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买方需补足首期房款并完成监管手续(首期款多退少补),即上述第二部分楼款总额减 去银行承诺贷款之金额为准确的首期款,并向居间方支付按揭服务费 元。买卖双方须在本条a、b中约定的时间之前或当日与 居间方指定的监管银行签署资金监管协议,如未及时签署资金监管协议的,违约方须以该物业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每日1‰向守约方 支付违约金。 c、该物业成功转名到买方名下3个工作日内(以有关部门答复日期为准)买方须在居间方的协助下持本人有效证件到有关部门缴纳 税费及领取新房地产证,负有抵押义务的,须即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买方逾期取证的应以该物业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每日1‰向 卖方支付违约金。

3、交付标准: □毛坯 □装修(附家私清单)卖方应于: □收到全部楼款(不含交易押金) 当日 □ 将该物业交付买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1)、买卖双方共同对该物业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事项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办理交接手续;

(2)、交付该物业钥匙

4、卖方预留 元(小写______元)作为交易押金放于居间方处,买卖双方同意此交易押金用于支付交楼时需结清的水、电、 煤气、数字电视及物业管理等费用和按本合同中约定应当由卖方支付的其他费用(此款项由 □在卖方已签收并托管在居间方的定金或 房款中支付 □卖家另行向居间方支付)。此交易押金将在完成产权转移,卖方将该物业交付买方使用、结清所有费用并签署《交楼确 认书》的三个工作日后,由居间方将剩余部分退还卖方。若卖方尚欠居间方佣金、有未结费用或财物丢失、损毁的情况,卖方同意居间 方有权从此交易押金中扣除。

四、税费承担(本条约定的所有项目均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卖方需付税费:(1)营业税; (2)城市建设维护税; (3)教育费附加; (4)印花税; (5)个人所得税; (6)土地增值税; (7)房地产交易服务费; (8)土地使用费(税); (9)提前还款短期贷款利息; (10)提前还款罚息。买方需付税费:(11)印花税; (12)契税; (13)产权登记费; (14)房地产交易服务费; (15)《房地产证》贴花; (16)抵押登记费; (17)借款(抵押)合同公证费;(18)授权委托公证费。其他费用:(19)受籍调查费 ;(20)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费; (21)评估费; (22)律师费; (23)保险费; (24)赎楼费; (25)赎楼委托公证费; (26)提前还款违约金; (27)贷款逾期利息及相关费用; (28)其他 。 经双方协商,上述 项由卖家支付;上述 项由买家支付。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因新增的税费,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缴纳方缴纳。

五、关于定金、监管款项

1、买方将定金按照本合同约定存入居间方监管账户,即视为卖方收讫。

2、居间方监管账户 户名:泛城房地产顾问(深圳)有限公司

① 开户行:招商银行金中环支行 ② 开户行:农业银行地王支行

帐 号:755903731710402 帐 号:41000400040015531

③ 开户行:中国银行人民南支行 ④ 开户行:工商银行深圳分行深港支行

帐 号:823307910208091001 帐 号:40000291

买卖双方同意居间方队监管款项的处理按以下条件操作:

1)、第一笔定金 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在符合以下选项________时转付卖方,

2)、第二笔定金 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在符合以下选项________时转付卖方。

A、卖方将房地产证原件交予居间方,经居间方查档确认产权清晰、有效且无抵押无查封;

B、已赎出卖方房地产证并已注销抵押登记,经居间方查档确认处安全清晰、有效且无抵押无查封;

C、卖方完成全权委托手续予居间方指定的机构或个人,受托方已收到全部公证书原件;

D、其它:

居间方必须在确认符合放款条件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内按以上约定的金额(不按利息)支付卖方。

3、本协议第五条中约定的金额以转账方式支付卖方,卖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为:

户名: , 开户行: ,账号: 。

注:若卖方需要变更该收款账号,应在居间方放款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居间方。

六、违约责任

买方或卖方逾期履行本合同约定事项的,逾期履行在 日内,违约方应以该物业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每日1‰支付违约金,双方同意合 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 日,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违约方支付该物业成交总价款百分之 的违约金。

七、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签订与产权转移登记:

买卖双方须在 年 月 日前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同时向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未约定不明及本合同有相冲突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八、佣金(居间报酬)或居间费用(从事居间活动之必要费用)的支付

1、买卖双方签署本合同后,应当在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之前向居间方支付佣金(居间报酬),各方同意:买方支付 元;卖方支付 元。

2、买卖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后未按约定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则基于居间方已从事的居间活动及已提供的服务,买卖双方须于次 日向居间方支付居间费用,各方同意:

若卖方原因造成无法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则卖方同意支付居间方相当于第八条第1项约定佣金总额的30%作为居间费用; 若买方原因造成无法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则买方同意支付居间方相当于第八条第1项约定佣金金额的30%作为居间费用;

3、逾期支付上述费用,应按逾期金额每日5‰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九、特别条款

1、买卖双方向居间方所留地址、电话、传真等为互相联系、通知、发送文件之用,必须真实、有效,本合同所有通知事项皆通过前述方式之一进行;前述地址、电话、传真等如有变更,需书面通知居间方。

2、 10%的标准赔偿居间方、守约方的损失

3、各方清楚并同意:居间方所作出之口头陈述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生效,居间方所出具的所有文件(包括“承诺书”)、收据等,须盖有居间 方的公章、合同章或财务章方为生效,否则居间方有权不予认可。

4、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各方有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裁判结果对各方均 有约束力。

十、备注条款(如备注条款与本合同前述条款有冲突的,以本备注条款为准): 2、若买方或卖方并非本人亲自签署合同,则签署人应当取得合法、完整的授权,否则签署人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按本合同成交总价款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自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附件及补充协议等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经办人: 卖方签署  买方签署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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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委托调查消费者满意程度协议书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19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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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受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的消费者满意度进行调查。双方经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平、诚信和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调查项目

1、项目名称:上海市大润发超市消费者满意程度调查。

2、甲方委托乙方调查上海市大润发超市消费者满意程度进行调查,乙方按要求设计问卷,实施调查,处理数据,生成数据资料,供甲方使用;甲方按协议规定向乙方支付调查费用,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二、项目概况

1、调查时间:签订委托合同后一个月内。

2、调查对象:年龄在18至69周岁之间,在调查地居住满6个月的公民。

3、调查样本量:100个。

4、调查资料最迟交付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底前。

5、调查费用:经与上海市大润发超市集团有限公司协商,每个成功样本平均费用为__________元人民币。本次调查总费用为__________元整。

三、甲方的协助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乙方应提前五日向甲方提交所需相关资料明细,经甲方确认同意后向乙方提供,如甲方拒绝提供,乙方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或延期向甲方提供市场调查服务。

2、乙方独立调查有困难的,经甲方同意,可请甲方提供协助。

四、保密义务

1、乙方承诺对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2、保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需要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书面资料和乙方通过调查取得的全部资料及调查报告等进行保密。

3、保密措施:乙方在甲方未公开披露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许可第三方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利用上述商业秘密;对于一项完整的商业秘密,如果甲方仅公开披露部分内容,对未披露的部分乙方仍要承担保密义务。

4、涉密人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项目工作组成员及乙方其他全体员工。

5、保密期限: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起至甲方向社会公众披露该信息时止,在此期间无论甲、乙双方合同关系是否存在,乙方都应无条件的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6、泄密责任:乙方承担因泄漏甲方商业秘密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经济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应当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的十倍。

五、费用结算方法:

调查开始后10日内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本次调查项目费用__________元整。收款人名称:上海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上海支行。账户:

六、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非经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违反合同。如有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另一方的全部损失。

2、乙方逾期向甲方提供合格的调查报告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咨询费总额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合同的解除

1、乙方逾期提供合格的调查报告超过十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2、乙方不得以与其他单位合作等任何方式将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项其他约定义务,经甲方催告后仍未完全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应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咨询费,并按照本合同咨询费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本合同履行期间,除因乙方原因合同解除的外,甲方有权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时,对于甲方已付的款项乙方不予退还,甲方也不再承担任何补偿、赔偿等违约责任。

八、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非经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违反合同。如有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另一方的全部损失。

2、乙方逾期向甲方提供合格的调查报告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咨询费总额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协议书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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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委托调查消费者满意程度协议书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7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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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调查方(简称甲方):

接受调查方(简称乙方):___企业信息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诚信的原则,就以下调查内容达成协议,并严格遵照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调查内容:

1、

2、

3、

二、甲乙双方协商的调查时间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在此期内,乙方负责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 , 如遇到难度较大,且案情复杂,或甲方提供线索材料不全,有误等多种因素, 需延期的,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延期时间。

三、调查费用:合同签定首付款 元;调查终结后付款 元;总计: 元。调查结束后,乙方向甲方按合同规定的调查内容提交相关资料。

四、乙方是本着合法维护甲方权益的目的而进行调查取证的。因此,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查证资料也只能用于甲方合法维护自身权益之用,如果用于非法的目的和行为则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身承担。

五、甲方所委托的被调查人乘飞机或其他交通工具到外地,并需要进行调查,乙方向甲方请示同意后,甲方应向乙方增加调查费用,具体数额实报实销。

六、甲方提供被调查方的初步线索有误的情况下,并无法提供新的线索补充,使调查工作无法顺利进行,乙方终结调查工作,乙方所收的预付款为调查费用。

七、乙方所调查的有关资料,严格为甲方保密,调查结束后全部交给甲方不留任何材料,并完全捍卫甲方的权益。

八、甲方如果在合同期内正常执行过程中单方终止协议,同样要承担合同要求调查的全部费用。

九、备注

十、此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此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应,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

(本协议复印无效)

·委托培训合同 ·审计鉴定合同 ·委托投资合同 ·委托书

委托方(甲方): 受委托方(乙方):

签 字 (盖章): 签 字 (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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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交割监管版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房地产,全文共 59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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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交割监管版)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受让甲方拥有的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房地产座落在上海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支弄】_________号_________室(部位:_________);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房屋类型:_________;结构:_________。

(二)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三)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四)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_________】方式获得。

(五)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见附件二。

(六)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人民币计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附件三)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后,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 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_________款办理。

(一)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乙方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_________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_____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_________】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五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值_________倍】【价值__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签订之日,甲、乙双方共同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手续。

第七条 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在上述房地产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九条 乙方未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将转让价款解交监管帐户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逾期_________日未将转让价款解交监管帐户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且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十条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期限交接房地产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接房地产,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_________日内,甲方仍未交接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_____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同意委托上海网上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合同约定的房地产交割进行监管,委托监管事项、内容、权限由甲、乙双方另行与监管方上海网上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约定。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与上海网上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房地产交割监管合同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愿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请将此条款划去)。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上海网上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房地产登记机构各执一份。

甲方(一):_________

【身份】【_________】 证号:_________

【居住】【注册】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

甲方(二):_________

【身份】【_________】证号:_________

【居住】【注册】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签于:_________

乙方(一):_________

【身份】【_________】证号:_________

【居住】【注册】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二):_________

【身份】【_________】证号:_________

【居住】【注册】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签于: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

房屋平面图及房地产四至范围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二

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装饰情况及处理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设备:_________

装饰:_________

关于设备及装饰费用按以下第_________款办理:

(一)以上所列设备和装修费用包含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房地产转让价款内,乙方不需另外支付费用,甲方不得拆除并应随房屋交付乙方。

(二)以上所列设备和装修费用未包含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房地产转让价款内,乙方需另外支付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在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房屋验收交接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甲方不得拆除并应随房屋交付乙方。

附件三

付款协议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一、关于监管的房地产转让价款

乙方同意在以下规定期限内将监管的转让价款解交上海网上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监管帐户:

(一)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解交监管帐户。

(二)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解交监管帐户。

(三)甲方同意乙方向_________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用于支付转让价款的余款,其中,商业性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乙方同意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递交相关文件并支付相关费用。乙方同意授权_________银行将其全部贷款划入下列监管帐户:

开户人名称:上海网上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帐户: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银行

若乙方不能按计划贷足或者_________银行不同意贷款申请的,则转让价款的不足部分乙方应当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以现金解交监管帐户。乙方无法以现金方式补足的,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并撤销该房屋买卖的转移登记申请,同时约定按以下第_________款办理:

(一)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承担违约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

二、关于未监管的房地产转让价款

甲、乙双方确认未监管的房地产转让价款计(大写)_________万元处理如下:

(一)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向甲方支付了房地产转让价款计(大写)_________万元。

(二)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交房时向甲方支付未监管的房地产转让价款计(大写)_________万元。

(三)_________。

附件四

物业管理费、水、电、煤、电讯等其他费用的支付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物业管理费、水、电、煤、电讯等费用,在转移占有前未支付和未结算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转移占有后,使用该房地产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甲方在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房屋验收交接后,与乙方共同办理水、电、燃气、电话、有线电视等过户手续。物业维修基金、水、电、有线电视、电话、燃气初装费按以下第_________款办理:

(一)由甲方无偿转让给乙方,乙方无需另外支付费用。

(二)由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具体金额由甲、乙双方办理过户手续时以各相关部门规定为准。

附件五

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 和户口迁移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租赁情况:甲方签定本合同当日,该房屋已经租赁,甲方承诺已经于出售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了承租人,承租人放弃了优先购买权。乙方同意在购房后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承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

抵押情况:甲方购买该房屋时向上海_________银行申请了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本合同签定时,贷款余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甲方同意不可撤消地授权上海网上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上海_________银行申请提前还贷并提交规定的材料,甲方违约的,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万元。

户口迁移:甲方承诺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机构办理原有户口迁出手续。甲方延期迁出户口的,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赔偿金_________元/日。

特别告知

一、本合同是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制定的示范文本。

二、合同当事人委托监管机构对房地产交割进行监管的存量房地产买卖适用本合同。

三、合同内的空格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商定后确定;【 】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可根据实际选择。

四、房地产买卖是一项民事法律行为,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双方当事人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买卖房地产签订合同时,房地产权证书记载的共有人应在合同上签字盖章。

房地产权证书记载的共有人在出售房地产前,应与其配偶协商一致,出售后配偶再提出异议的,由该共有人承担法律责任。

(二)房屋交接是出卖人按约定的日期和方式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验收和接受的过程。 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第四条明确交付和验收日期、选择交付的方式。

(三)质量条款是买卖合同的必要内容,买卖的房屋应能保持正常使用功能。出售超过合理使用年限的房屋,产权人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房屋检测机构对房屋安全进行鉴定。

(四)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前,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提交买卖房地产的有关登记资料查阅证明,买受人应当查验买卖的房地产上是否存在产权争议和其他权利限制,以维护自身权益。

(五)买卖已出租房屋的,出卖人应当在出售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买受人购房后应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承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

(六)房地产买卖后的土地使用权

房屋出售,其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其中未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花园住宅和划拨土地上非居住房地产买卖的,买受人应向市或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

房地产权证书注明土地使用年限的,当事人应在合同第三条第(一)项如实填写;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当事人应选择第三条第(二)项。

(七)集体所有土地上的居住房屋未经依法征用,只能出售给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具备居住房屋建设申请条件的个人。非居住房屋只能出售给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体经营者。

(八)已投入使用的居住房屋买卖,除房屋交接和权利转移外,住房内的原有户口是否及时迁出会影响买受人权益。当事人可在补充条款内约定户口迁移条款。

(九)根据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房地产转让后,当事人应将房地产转让情况书面告知业主管理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单位,并办理房屋维修基金户名的变更手续,帐户内结余维修基金的交割,当事人可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五、当事人在签定买卖合同前应当查阅房地产交割监管合同。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了或裁或审制度,合同当事人一旦选择了仲裁,就意味着不能再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示范文本可在网上房地产网站和房地产交易服务受理处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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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纪实摄影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27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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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

接受服务者(甲方):_________

提供服务者(乙方):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为使合同内容具体确定,请在选定项目前的□内打√,空置内容请划去。

第一条 服务项目

乙方提供摄影师_________名,在甲方举办的 □婚礼 □会议 □聚会 □_________活动时,以 □数码摄影 □胶片摄影 的方式,提供纪实摄影服务。

(□是/□否)需要进行后期制作。

第二条 服务标准及要求

(一)提供服务的摄影师应具备如下条件:

_________

摄影师姓名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二)服务要求

□数码摄影要求:

(1)使用单镜头反光系列,500万像素以上数码相机拍摄;

(2)在服务时间内,拍摄数字图像不少于_________幅;图像原始文件的有效像素应不小于_________×_________;图像文件格式为□RAW □TIFF □JPEG □其他_________;

(3)图像输出方式:□银盐相纸冲印 □喷墨打印 □_________;

(4)所有原始图像文件应刻录成数字光盘。

□胶片摄影要求:

(1)使用单镜头反光系列相机拍摄;

(2)在服务时间内,使用_________品牌,□135 □120胶卷,数量为_________卷;

□其他拍摄要求_________。

□后期制作要求:_________。

□电子相册:选定相片制成□VCD □DVD电子相册_________碟;刻录光盘或其他刻录介质的品牌_________。

□冲印:相纸使用_________品牌,□光面□绒面;相纸尺寸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是/□否)允许服务项目中的主要工作由第三人来完成。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_________

第四条 交付时间

摄影成品的交付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五条 服务期限

(一)乙方提供摄影服务中的拍摄时间为_________小时;拍摄起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_________分;拍摄起始地点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所有服务的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第六条 报酬

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的报酬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即(小写)_________元。

若甲方要求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的约定延长拍摄时间的,则另外加付_________元/小时拍摄服务费用。(不足一小时以分钟计)

第七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一)结算方式:甲方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付款(可多选)

□现金 □银行卡 □支票 □其他:_________

(二)付款期限

第一期: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支付报酬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

第二期:甲方于____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

第三期:甲方于____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

_________

第八条 其他约定

(一)甲方如需变更拍摄时间,应提前七天书面告知乙方。

(二)甲方应事先提供活动流程并注明必拍场景,作为本合同附件 。

(三)甲方超过约定日期六个月未领取摄制成品的,乙方不负保管责任,但应作妥善处理。

(四)对甲方提供活动流程并注明必拍场景,乙方应全程跟踪服务。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仅享有对于摄影作品的署名权,对于著作权中的其他权利,乙方必须在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行使。

(五)乙方留有原始图像文件或复制件的,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六)乙方必须保守因履行本合同而获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或隐私。

(七)制成的VCD或DVD影碟制式应当兼容CD-R、DVD±R播放设备。

(八)_________。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或超过约定付款期限_________日,未支付第一期应付报酬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可以要求甲方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按服务报酬的_________%计付。

(二)甲方超过约定的付款期限_________日之内支付服务报酬的,应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违约金按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付。

(三)乙方行使单方解除权后,应以合理的方式销毁所摄制的胶片、数字底片和成品。

(四)乙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应向甲方返还已收取的所有款项,违约金按服务报酬的_________%计付;乙方在约定拍摄起始时间前七日内,擅自解除本合同,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本合同约定服务报酬的_________倍,即人民币_________元。

(五)乙方所摄制的成品缺少约定的必拍场景,应按每个场景_________元进行赔偿。

(六)合同约定的摄影师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完成摄影纪实服务,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有义务向甲方推荐职业等级或技术水平相当的其他摄影师。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可以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

(七)乙方胶片摄影(以36张/卷为基数)中,允许废片幅度(影像模糊、曝光不足或过度致使影像质量不良、空镜头)率为_________%,超过_________%的部分,由乙方按实际张数的五倍赔偿胶片(不满一卷按一卷计),并承担冲印费。

(八)乙方在处理加工拍摄图像时,造成图像全部灭失,则由乙方负责退还全部服务报酬,并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倍于服务报酬的赔偿金,即人民币_________元;如图像部分灭失,退还灭失部分的报酬,并按前述赔偿金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赔偿金人民币_________元。

(九)乙方必须对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犯甲方肖像权、隐私权的行为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双方自行协议解决,或向相关行业协会或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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