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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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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代理合同

全文共 3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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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约人: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依据平等互利,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授权乙方获得其相关产品代理商资格之事宜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权责以及合法权益,规范代理关系及相应市场行为,特签订本代理合同.

第1章 权利和义务

第1条 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对地区或项目代理经销行为进行考察,评判,以确立,取消或处罚地区或项目代理;

2.销售区域和行业项目的划分及确定代理产品类别;

3.产品价格的决定;

4.企业形象设计及产品广告形式的决定;

5.审核和支持乙方广告宣传与维护甲方利益的活动支持;

6.区域或项目营销模式的决定.

第2条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不断推出适销对路,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新款产品;

2.不断进行广告宣传和形象宣传;

3.协助指导乙方开展产品广告宣传,促销活动;

4.帮助乙方拓展市场,进行入围招标等工作的协助开展等;

5.协助乙方培训具有专业技术知识的经销和售后服务人员;

6.保证乙方所售商品的售后服务;

第3条 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1. 在甲方授权的代理区域或项目内代理甲方产品;

2. 共享华络公司的销售文档与市场资料;

3. 可在代理产品的资料上打上代理商的商标,但不得去掉华络公司的商标;

4. 放弃地区代理资格(须提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

第4条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 严格遵守甲方的销售政策,包括价格政策,回款制度等;

2. 积极拓展市场,扩大销售;

3. 配合甲方对假冒,侵权产品的打击;

4. 按期提出需货计划,发货安排及市场预测;

5. 按甲方提出的有关售后服务要求,作好售后服务工作,反馈产品质量信息;

6. 配合甲方做好市场调查,广告宣传等工作;

7. 遵守甲方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8. 在合作中所获知的华络公司的商业资料与客户资料应负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得知.

第2章 代理标的物

1,本节协议涉及的甲方授权代理销售的产品包括:杭州华络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所属无线网络产品中的所有产品.

2, 用户可以通过互联网进入甲方网站获取甲方拥有的各类资料数据及实时信息产品的全部内容.

第3章 品牌所有权

甲方所供应产品的商品品牌,形象及标识之版权为甲方所拥有,乙方在行使代理商职责期间应对甲方品牌,形象及标识进行义务保护.

第4章 代理商行为规范:

1. 在协议期间,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被代理人)的利益,其经营活动不得损害甲方权益.

2. 乙方应自觉保护甲方产品权益.

3. 价格规范:

.. 甲方产品实行全国统一定价.

.. 乙方不能擅自进行降价销售,包括降价形式的促销活动;

.. 乙方根据地区市场实际情况进行价格调整时应事先向甲方通报,在取得甲方认可同意后方可实施;

4. 销售定额:

.. 甲,乙双方根据代理地区市场或项目情况制定代理商销售定额,乙方无特别原因应完成规定的销售定额;

.. 乙方如果未能完成规定销售定额,甲方将视原因给予撤消代理资格的处理.

.. 乙方代理甲方产品最低经营额为60 万元人民币每年.

5. 代理制度的使用规范:

.. 乙方使用甲方统一标准格式的产品销售代理合同(本代理合同);

.. 申请表内容必须如实填写完整,并加盖有用户与代理商(乙方)双方签章后生效.

.. 有效申请表须传真或复印件送至甲方备档,原件由乙方保存管理.

6. 代理商利益协调:

..甲方保证乙方的代理商利益,在代理范围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在销售当中如遭遇相同客户时,由乙方完成跟进工作,但如乙方未能在2个月内完成销售,则甲方销售员可跟进这客户.

7. 信息沟通:

.. 乙方每月十日前向甲方提供前一月的代理工作报告,汇报业务发展情况,便于双方协调业务关系.

第5章 代理商资格授权:

1,甲方授权乙方获得其地区代理商之资格(加盖甲方公章的杭州华络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代理授权书).

2,乙方在获得甲方授权后,在本协议规定之权限内以甲方代理商的身份从事指定产品的代理销售工作及与之相关的市场活动.

3,甲方以甲方提供附件《产品价格单》所列价格向乙方提供代理产品.

第一条. 加盟费用标准和支付

1, 所有甲方的产品代理商都应交纳贰万元信誉保证金,信誉保证金在项目顺利实施后甲方以设备款的方式返还乙方.

2, 季度销售回款:所有代理商季度销售回款不得低于销售额的85%.

第二条. 代理区域

1, 甲方授权乙方在 地区或 项目行使其代理商的职责,不得跨区和跨范围操作.

2, 如参与代理区域外业务时,应知会甲方,并由甲方与当地代理商协调处理.

第三条. 市场推广及商标使用

1. 乙方负责代理区域内的市场销售活动,并承担相关的费用.为鼓励乙方的市场行为,甲方将提供相应的支持.

2. 合约期间,乙方在代理区域内以关市场活动;待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乙方不得再以此身份进行任何活动.

3. 未在甲方书面同意下,乙方不能使用甲方一切注册商标或被确认是甲方所有公司及产品的商标.

4.乙方如在进行市场推广活动中需要使用甲方的商标,披露双方合作关系或介绍甲方公司及产品时(名片,宣传资料,等),必须事先向甲方申请,由甲方提供商标及文字使用规范,经甲方审核后给予书面同意.

第6章 代理商考察期制度

1. 对于初次合作的代理商,甲方制定了代理商考察期制度. 考察期为1个月.

2. 甲方对乙方工作的考察标准包括:乙方业绩情况,乙方相关公关能力,公司运作状况和商业信誉.

3. 考察期满前5天乙方向甲方提交工作总结报告,提出代理资格转正申请,甲方在5天内确定是否授权相应的代理商资格,并向乙方说明原因.

第7章 保密条款

合同双方相互承担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指属于一方和(或)其关联企业所有的,并被其视为秘密的技术,商业或任何其他方面的信息,此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能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采取保护措施.)应予保密,不得披露,且仅为实施本合同之目的使用.

第8章 承诺与违约

第1条 甲方承诺:

1. 甲方在协议期内,在乙方所属代理区域内独家向乙方供货;

2. 为配合乙方销售,扩大甲方产品销量,甲方根据乙方的销量向乙方提供广告宣传和相关促销;

第2条 乙方承诺:

1. 设有专门的经营场地,人员,并保证充裕的资金销售甲方的产品;

2. 努力完成甲方制订的销售任务.乙方向甲方承诺:协议期完成销售任务______ ___万元,并且每月任务不低于___________万元,如连续2个月完不成最低销售任务,则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供货,并取消乙方总代理资格

3. 对甲方所有销售文件严格保密.

4. 乙方工商登记资料需要变更时,应提前2个月将变更事项通报甲方,并在变更后10天内报甲方备案.

第3条 违约条款:

1. 甲方违反此协议所规定的条款,乙方可以书面提出异议及补偿要求,甲方应在尊重事实及双方利益基础上尽快给予解决;

2. 乙方违反此协议所规定的条款,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违约情况做出处理决定并有权通报相关的其它分销商;

3.乙方违反此协议所规定的条款,甲方可采取的措施包括:警告,加价供货,某一时间内断货(在此期间由甲方直接向其二级分销商或客户供货),取消代理资格等方式;

4. 乙方经营严重不景气或不积极推销甲方产品或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甲方可以终止代理资格;

5. 乙方的严重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6. 甲方决定取消乙方代理资格前一个月应书面通知乙方;

7. 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取消其代理资格起三个月内,双方结清往来帐务;

8. 本条款未尽事项,参照甲方其他制度执行.

第9章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指立约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如地震,水灾等自然灾害和政策法规的变更等.

2. 若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一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经书面通知另一方,本合同内受到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之期间及受影响之范围内终止履行.

第10章 适用法律及正义的解决

1. 本协议签署,效力,解释,执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规.

2. 甲,乙双方如发生之争议无法协商解决,将提交甲方所在区域仲裁委员会裁决,该裁定为终极裁决,对双方均具法律效力.

第11章 协议的变更和补充

本协议的变更需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体现.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加以完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享受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以附件一(杭州华络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代理授权书)注明,任何一方至少在协议期满前三十天给予另一方提前续约或到期终止协议的书面通知.如双方在本协议到期时能达成续约合同,本协议自动失效.

本协议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涂改,本协议传真及复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代理授权书

附件2:产品价格单

立约人(甲方):杭州华络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立约人(乙方):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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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代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律师,全文共 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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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因 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指派律师为甲方办理本案的代理人。代理人依法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认真办理代理事项,并在没有法定意外因素的情况下,按时参加办理本案有关的活动。如代理律师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乙方应当另行指派律师继续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依法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甲方应当如实向代理律师叙述案情,主动提供有关证据资料。

乙方如发现甲方有隐瞒事实及其他违法情况,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所收律师费用全部不予退还。

四、乙方如单方终止合同,所收律师费用全部退还甲方。甲方如单方终止合同,律师费用全部不予退还。

五、根据有关规定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在订立本合同时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小写:元)作为律师代理费用。乙方律师为办理本案所支付的差旅费用(包括交通、住宿、

1 委托代理合同通讯等)元全部由甲方承担。

六、(1)甲方委托事项:

(2)委托代理阶段:

(3)乙方代理权限:

七、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按第六条第(2)项中约定的代理阶段终结时止。

八、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交由成都仲裁委员会裁决。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 各持一份,承办律师附卷一份。本合同附件为《委托人须知》,一式一 份,由乙保管。

十、其他约定: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邮编: 邮编:

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

手机: 手机:

网址: 网址:

时间:年 时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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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代理合同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7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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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许者)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特许者)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拓展甲方产品市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树立“_________”品牌形象。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信、有偿、互利的原则,就特许经营加盟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成为甲方特许经营加油站,编号为“省市简称+字母(同当地汽车牌照)+特许______号”

第二条 甲乙双方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乙方独立经营、自主决策,并按国家有关法规要求交纳税费和承担民事责任。乙方不得依据此合同,代表甲方或以甲方的名义行使权力或承担义务。

第三条 为维护整个特许经营体系的健康发展,乙方必须在加油站特许经营“五统一”,即统一标识名称、统一配送油品、统一油品质量、统一油品价格、统一服务规范的原则下,按照“中国石油加油站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经营及安全管理。

第四条 甲方权利

1.为保证特许经营体系的规范发展,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安全预案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2.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加盟金、信誉保证金,以及使用商标、名称、经营技术资产等的特许金。

3.乙方如发生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特许经营体系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其特许经营资格。

第五条 甲方义务

1.向乙方提供完整的中国石油加油站形象识别系统和加油站经营管理规范,并负责必要的人员培训工作。

2.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成品油,并在不同的市场条件下,保证乙方稳定的货源供给。

3.向乙方供应油品价格,不高于当地其他具有成品油批发资格的成品油批发单位的供货价格。

4.向乙方提供优质服务和促销支持,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购油手续。

5.向乙方提供有关的成品油信息,包括价格政策、经营思路及相关政策信息。

6.确认乙方为中国石油特许经营零售点。

7.审核乙方制定的加油站安全预案。

第六条 乙方权利

1.享受甲方对特许经营加油站的优惠政策。

2.参与甲方组织的各项促销活动。

3.获得甲方提供的培训和经营指导。

第七条 乙方义务1.遵守中国石油特许经营加油站管理暂行管理办法,自觉维护特许经营加油站的名誉及统一形象。

2.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加盟金、信誉保证金和特许金。

3.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并按甲方要求定期如实上报各种经营报表。

4.除甲方提供的成品油外,不销售第三方资源。

5.在经营活动中不在油品中掺杂使假,缺斤短两,不实施低价倾销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6.除非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再就本合同所指的加油站与第三方进行任何形式的合作。如果必须采取其他形式的合作,应首先考虑与甲方合作。

7.按照甲方提供的形象识别系统及gb50156-20__进行加油站包装、改造和编号。

8.将甲方资源在当地进行宣传。

9.按中国石油《加油站管理规范》安全管理方面规定制定加油站安全预案并报中国石油当地销售分公司备案。

10.保守特许者的商业机密。

第八条 经营指导及培训

1.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为使乙方能持续经营,甲方须向乙方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乙方在开业前必须派遣经营者和两名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员工参加甲方规定的培训,获得经营特许经营加油站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3.乙方开业前后三天,作为特许经营加油站营运入轨期,甲方须派遣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4.乙方开业后,应按甲方培训计划定期接受培训,并承担此类培训所需的一切费用。

5.乙方必须参加一年两次的特许经营工作会和临时经营工作会议。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开会日期、地点及参加人员。

6.甲方不定期向乙方派遣人员进行指导,甲方派遣人员有权检查乙方的全部经营管理情况,有权检查乙方的进、销、存原始票据和报表等相关资料。并根据现场情况,就地培训乙方经营者和员工。

第九条 加油站统一形象及安全改造相关事项

1.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乙方应协助甲方按照中国石油加油站形象识别系统及gb50156-20__规定完成特许经营加油站统一形象及安全改造工作。

2.甲方负责组织加油站的包装和改造工作;乙方为甲方的设计、施工和安装工作提供方便,并承担费用。

3.加油站的包装和改造工作完成后,乙方应积极维护加油站形象。如果根据经营情况需对加油站进行改造,需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组织设计和施工,费用全部由乙方负担。

第十条 促销有关事宜

1.甲方要计划和实施以维护特许经营全体利益为目的的宣传、广告等促销活动,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要单独或与其他特许经营加油站进行宣传、广告等促销活动,必须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活动的内容和进行的方法,征得同意后才能实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销售价格的设定

1.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零售价格体系。

2.乙方应执行甲方下达的零售价格。当价格背离市场情况时,乙方应积极建议甲方更新价格,甲方应快速响应,尽快调整。

3.乙方不得擅自调整价格,不得以价格不合理为由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 费用及货款支付方式

1.本着先款后货的原则,乙方与甲方在指定的批发单位:_________进行货款结算。

2.加盟金:作为乙方取得甲方授予特许经营权的费用,乙方于签订合同的同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金_________元。主要用于支付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指导和培训费用。加盟金一经交付,不再退还。

3.保证金

(1)作为合同签订后甲方与乙方之间发生债务及乙方忠实地执行合同的担保,乙方须在本合同签约时向甲方预交______元的保证金

(2)甲方可以用此保证金的全部或一部分,充抵乙方拖欠的债务。乙方在接到甲方充抵通知后,须马上向甲方支付与被充抵数额相同的现金,补充保证金。

(3)保证金不计息。

(4)除用于充抵甲方债务外,乙方不得对保证金做其他任何处理。

(5)因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赔偿方式为:甲方没收乙方3/4的保证金充抵违约金。在乙方撤除所有与甲方有关的招牌、工作物品和其他营业象征三个月后,甲方归还乙方剩余1/4的保证金。

4.特许金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作为使用甲方商标、经营技术资产和接受甲方帮助、指导的价格,乙方须于每年1月20日前,按上年合同执行期间营业额的0.2%向甲方支付上年特许金。

第十三条 商品、服务的质量管理

1.为确保乙方维护甲方形象,乙方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甲方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甲方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和其他方法对乙方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加油站经营管理、加油站保安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乙方实施标准化管理。

第十四条 站内物品的维护

1.乙方要确实保养好加油站建筑、设备及其他供营业使用的一切物品,维护甲方形象。必须经常清洗、检查加油站建筑外观,养护内外装饰和其他用品,使之保持清洁和完好状态。

2.乙方如不能充分做好前项规定的保养工作,且在受到甲方相关警告后的5日之内仍不见改善,甲方可委托第三者做保养事务,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3.乙方同意,在甲方认为有必要时,甲方人员可随时进入加油站及附属设施内,检查站容站貌及设备保养状况。

第十五条 营业项目及时间管理

1.乙方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营业成绩。

2.除非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事其他营业。

3.乙方须严守甲方指定的营业日、营业时间从事经营。

营业日为一周七天制,无休息日。营业时间为上午7点以前至下午11点以后。每日营业时间应在16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

第十六条 商业秘密管理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递交的营业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损于乙方利益的情报。

2.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

3.乙方有责任保证其员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4.前三款规定的甲方和乙方的守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5.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管理手册和其他文件归甲方所有,出借给乙方,乙方须负责保存,合同终止后即刻归还甲方。

第十七条 乙方不得损害甲方和甲方其他特许经营加油站的声誉、信誉,不得妨碍甲方和甲方其他特许经营加油站的业务。

第十八条 乙方营运中发生诉讼、争执或其他纠纷,须及时报告甲方。并就维护整个特许体系事宜与甲方进行协商。

第十九条 违约与处罚

1.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根据损失程度支付赔偿金。

2.乙方如违反合同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赔偿金。

(1)乙方通过其他渠道购进销售油品,克扣顾客,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用户反映强烈,严重影响甲方声誉。

(2)由于乙方服务质量、管理出现问题,发生被舆论曝光批评或情节恶劣被消费者多次投诉等情况。

(3)不按合同规定支付约定费用。

(4)不接受甲方依据规定进行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等。

(5)未按gb50156-20__规定进行整改或整改未达标。

第二十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期限_________年。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甲方同乙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甲方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将重要资产或经营权转让他人或处于分立、合并状态。

(2)乙方擅自改变经营场址或经营范围。

(3)乙方不遵守合同、违反中国石油特许经营加油站经营管理规范。

2.本合同在下列条件下自动终止:

(1)乙方经营严重亏损而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2)乙方财产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强制执行。

3.合同到期后,甲方不同意续签合同或乙方不申请续签合同,本合同期满之日即自行终止。

4.自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乙方必须停止使用甲方商标、名称、标志(包括与其相似或混淆的任何商标、名称、标志),并在20日内拆除授权使用的外形包装、标识等,如乙方不在规定期限内拆除,甲方将会同执法部门强行拆除。

第二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如有意见分歧,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须交付法院审理时,甲方所在地法院为初审专属受理法院。

第二十三条 特别约定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对加油站安全运行承担完全责任,并应严格按照gb50156-20__、公安消防防火有关要求及中国石油《加油站管理规范》制定安全预案并付诸实施。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有二份,乙方执有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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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水销售代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3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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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授权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的家园小区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在 区域内销售由甲方开发的位于港西镇政府驻地独家代理的吉利家园小区房产(项目详细资料见附页)。

第二条 代理期限

1、合同合作期限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止。

2. 在合同有效期内,除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

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将吉利家园小区作为首推楼盘,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1、 费用负担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由乙方负责。由乙方负责制定推广方案,如电视广告、印制单独宣传材料,售楼书,刊登报纸等,方案经甲方审核后,方可实施。 2、

3、 乙方所聘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甲方对乙方广告的推广方案具有监督权。乙方的推广方案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 销售价格

1、销售价目详见本合同附件。

2、甲方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销售价格,但须在价格作出调整的前10天内,以书面形式将调价方案告知乙方。

第五条 代理佣金及结算

1.甲、乙双方商定采用如下方式结算代理费:

1)按揭客户按合同成交金额(含住宅、车库、储藏室)的4%计提佣金。

2)分期付款客户,住宅部分按总房款的5%计提佣金;车库、储藏室按3%计提佣金。

3)一次性付款客户,住宅部分按总房款的8%计提佣金;车库、储藏室按3%计提佣金。

2.结算标准:

1)按揭贷款客户以首付款50000.00元到位并签订〈〈吉利家园内部认购协议书〉〉为准,甲方按佣金的50%结算佣金,剩余50%待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并办理完所有相关购房手续后一次性付给乙方。

2)分期付款客户以首付款100000.00到位并签订〈〈吉利家园内部认购协议书〉〉为准,甲方按佣金的70%结算佣金,剩余30%待交房时一次性付给乙方。

3)一次性付款客户以房款100%到位并签订〈〈吉利家园内部认购协议书〉〉为准,甲方按佣金的70%结算佣金,剩余30%待交房时一次性付给乙方。

4)为防止项目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因客户退定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所有分销商从第3套成交的客户开始结算佣金,前2套佣金作为退定保证金待取得预售许可证并办理完所有购房手续后给予结算。

3.结算时间

佣金每月结算一次,销售周期为当月5日至次月4日,每月5日以后乙方将上月的销售报表及佣金计算表报给甲方审核,如无异议,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甲方5日内结表上月佣金,如甲方超过10日仍未向乙方支付代理费,每延迟一天,需向乙方支付费用的千分之一作为滞纳金;如超过30日仍未向乙方支付代理费,每延迟一天,需向乙方支付费用的千分之三作为滞纳金。

1)乙方结算的款项,必须出具正式的佣金发票并经乙方代理人签字后方可付款。

2)没有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代收房款,否则一切责任自负。

3)代理佣金基数为住宅,商铺,车库,储藏室四项合计总额。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 负责提供该物业的工程、建设开发手续及相关证件之复印件及宣传材料,

并保证资料真实有效。

2、 负责本物业必要的形象和市场推广宣传。

3、 保证本物业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和入住时间。

4、 应乙方要求,定期将本物业最新销售情况告知乙方,以免乙方重复销售。

5、 向乙方提供该物业的销售合同文本及相关销售文件资料。

6、 甲方保证本合同约定的代理项目的合法性及相关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

7、 甲方负责合同登记、客户贷款、产证办理、交房及进户等工作,以及提供乙方所需的必要协助.

8、 甲方委派财务人员,负责定金、房款和其他费用的收取,工资和福利由甲方承担。

9、甲方负责制定商品房预(出)售合同样本,供乙方执行。

10、甲方负责对合同样本以外的附加条款予以审核,合同附加条款须经甲方确认后方能有效。如在审核期限内,甲方无任何反馈意见,则视合同附加条款甲方已确认。

11、甲方负责售楼处,样板房的建造及装修,并提供必要的销售道具及配备(水、电、空调、电话等),售楼处及样板房费用由甲方负责。

12、因甲方原因给予客户价格折让的,在结算乙方代理费时,仍按未折让前价格计算。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 在合作期间,利用乙方的客户网,通过直销等各种方式对该物业进行市场推广,寻找并向甲方推荐合适的客户。

2. 有权了解甲方销售策略及与物业销售有关的配套、设计、规划等相关资料。

3. 若乙方洽谈的客户与甲方洽谈的客户相冲突,则甲方有权决定此种情况的处理方式,乙方应配合甲方的工作。

4.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有关项目销售资料,代表甲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解答客户提问,并按甲方提供的销售合同范本及销售价格与客户商议销售条件,保证销售过程真实,对销售客户不做未经甲方许可之承诺。

5. 对因本协议获取的有关甲方及物业的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6、乙方负责协助甲方与客户签定认购书和销售合同,并以甲方确认的合同样本

内容(包括付款方式及优惠折扣)为准,乙方无权对合同内容进行任何修改,遇有特殊情况需增删、变更合同条款的,均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任何乙方未经甲方书面确认而与客户的约定,其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对外销售使用的销讲资料内容和广告方案等均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乙方设计的宣传资料及广告稿需交甲方签字确认后才能进行发布。

8、乙方在代理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委托第三方进行销售代理。

第八条 相关管理事项

一、佣金结算方面

1. 买受人不能亲自到现场签订〈〈内部认购协议书〉〉的,必须由相关代理人出示客户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方可代为办理,否则一律视为无效认购协议,佣金一律不给算。

2. 已经给分销商结算佣金的买受人退定时必须由买受人和相关分销商同时亲自到场并出示买受人身份证明和相关分销商盖章签字的〈〈吉利家园客户退定申请证明〉〉方可办理退定手续,否则一律不得退定。

3. 已经结算佣金的客户退定时甲方有权在买受人诚意认购金中扣除已经给分销商结算的全部销售代理佣金,扣除部分由相关分销商负责补齐并退还给买受人,否刚一切后果均由分销商承担。

二、业绩确认方面

1、各分销商传真客户资料时,只需填写客户姓名、看房日期等基本资料即可,无需填写客户联系方式,传真资料仅做甲方与相关分销商的业绩确认证明,不作为分销商之间的业绩确认证明使用。

2、各分销商之间发生的窜客、跑单等行为的业绩确认执行“小定七天时效法则”。即分销商之间的业绩确认仅以客户小定资料为准,客户在交纳小定后的七天之内无论在任何分销商那里或以任何形式成交的,均算作带客户交小定的分销商的业绩;超过此期限,此客户无论在任何分销商或以任何形式成交,均与带客户交小定的分销商无关。

三、销售管理方面

1、严禁分销商与售楼员通过挪用、欺骗等手段转移公司客户或其他分销商客户的行为,一经发现售楼员作辞退处理,销售提成全部没收;解除相关分销商的分销合同,佣金一概不与结算,情节严惩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严禁任何售楼员以任何形式获取分销商客户资源,有类似行为的,相关分销商可以举报,当事售楼员被举报超过两次,做辞退处理。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本协议期限内,若乙方有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甲方有权解除乙方的物业销售代理权,乙方应负责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2. 甲方在合同期间违约,对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将按同等金额赔偿乙方。

3. 乙方私自收取业主房款,甲方有权解除乙方的物业销售代理权,乙方应负责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第十条

1、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以修改、补充、完善。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制定补充协议,其效力等同于本合同。补充协议内容如与本合同约定事项不一致辞,以补充协议为准。

2、 2、若因甲方(如工程停工、施工质量等),导致乙方不能完成销售指标时,甲方不行解除本合同。

3、 除不可抗力导致甲方项目的销售出现困难,乙方未达到销售指标时,甲方有权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需要支付本合同工已履行期间的销售代理佣金外,不承担任何期其他责任。

4、 在合同到期时自然终止。

第十一条 免责条款

如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出现以下情势,则依法免于承担民事责任。

1、 不可抗力:

(1) 政府或其他权威机构确认的不可抗力备件。

(2) 由双方共同确认的不可抗力条件。

第十二条

1、 双方若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威海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不成,可向威海市人民法院起诉。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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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手机委托代理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2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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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证件类型及编号:

联系方式: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证件类型及编号: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点:

声明:

1、合同双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对方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2、合同双方均承诺自身符合法律对签约要求的强制性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手续。 鉴于:

(1)委托人准备通过诉讼/仲裁的方式,解决_______________的法律纠纷。

(2)委托人因__________________的法律纠纷,被__________提起诉讼/仲裁。 因此,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委托受托人办理该法律纠纷的诉讼/仲裁法律事务,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律师

受托人指派执业律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律师)代表受托人,办理委托事项。

第二条 委托事项(有委托的在□内打√;无委托的╳):

诉前交涉

代理仲裁 □ 代理一审 □ 代理申诉 □ 代理二审 □ 代理执行

代理其他相关法律事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 代理权限(有委托的在□内打√;无委托的╳):

出庭 □答辩 □ 陈述案情 □ 举证 □质证

签收法律文书

参加和解或调解

承认诉讼/仲裁请求 变更诉讼/仲裁请求 放弃诉讼/仲裁请求

提起反诉 提起上诉 申请再审

其他授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委托人应向律师真实详细的提供与案情有关的情况、资料和证据,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便利。

2、受托人应确保至少一名律师参加诉讼/仲裁的正式开庭。

3、律师应认真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参加诉讼/仲裁并及时向委托人通报案情。

4、律师在执行委托人委托的具体工作时,应对自身的不当或违法行为负责。

5、律师有权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法要求。

6、双方应对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经营情况和信息予以保密。本项义务不以本合同解除而免除。保密承诺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7、委托事项完成后,受托人应在__日内将所有委托人提供的文件、资料返还给委托人。

第五条 代理费及办案杂费

1、代理费采取下列第__种方式:

(1)固定收费: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于合同签订之日起__日内/判决/裁定/仲裁书生效之日起__日内支付。

(2)效果收费:按生效判决/裁定/仲裁书支持的委托人请求的金额/避免委托人承担的金额的____%计算。于判决/裁定/仲裁书生效之日起__日内支付。

2、办案杂费:律师的差旅费、查档费、复印费等为案件必要开支的办案杂费:由受托人垫付,委托人实报实销/由受托人自负/由委托人预付_______元,多退少补/由委托人一次性支付_______元,受托人包干使用,多不退少不补。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当律师出现工作不负责任、严重的工作失误、侵害委托人权益、泄露委托人商业秘密或失去执业资格等不适宜继续为委托人提供服务的情形,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受托人退还代理费、办案杂费和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委托人在配合律师开展工作时,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导致受托人或律师被有关机关查处或被第三方索赔的,受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委托人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政府行为”是指国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实施的强制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拆迁、征收、禁令,以及其他本合同当事方无法控制的且对合同履行有实质性影响的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影响的一方应在通知可能的情况下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天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审查、确认。

3、发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 发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终止或消除后15天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的终止或消除。

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双方其他约定的事项 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附则

1、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未作特殊约定的,通讯地址为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 送达时间以下列规定为准:

(1)专人交付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2)邮递以邮政部门可以证明的收到日视为送达之日;

(3)传真以顺利发出当天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视为送达之日。

2、除国家法律本身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无追溯力。本合同可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进行修改与补充,但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经双方签字同意后执行。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 依法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注:填写双方选择的仲裁委员会的名称)仲裁委员会在(注:填写双方选择的城市名)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4、本合同一式__份,双方各执__份。本合同采用中文和____文字书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同文字的文本内容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

5、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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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建设和推广代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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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双方就合作开展internet企业网站建设推广应用,共同组织发动企业、组织和个人上因特网建网站事宜进行友好协商,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乙方的企业建站,中国企业___________网企业登录、中国企业______________企业信息发布及相关业务,双方达成并同意遵照以下条款:

一、甲方权利义务

1.作为乙方的代理商,向直接客户提供企业建站,中国企业______________网企业信息登录、企业信息发布服务,并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以建立和保持乙方的良好声誉。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户损失的,应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保证做相应赔偿。

2.甲方确保自己及客户的网站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作为乙方的代理商,甲方应遵循乙方提供的业务相关内容及价格体系;服从乙方的管理和关于代理商的有关规定;统一佩带乙方提供的员工胸牌;使用乙方提供的统一发票。且不得私自变动服务项目及服务项目相应价格。

4.甲方应确保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数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如因资料数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而产生的刑事和民事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应由甲方承担。如因此造成乙方经济和名誉损失的,应由甲方做相应赔偿。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为甲方及时提供企业建站、中国企业______________网企业信息登录、企业信息发布服务,并在服务期内提供技术支持。

2.乙方应定期持续完善代理服务系统,以更方便和支持甲方开展代理业务。

3.如发现甲方不能完全遵守本合同内容,乙方有权随时通知甲方终止其代理权。

4.乙方负责将甲方提供的客户信息内容在因特网(协议期限内)发布。

5.乙方有权变动服务内容和价格体系,非特殊情况乙方均会通知甲方。

6.如因乙方未能按协议期限内完成造成甲方不能及时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乙方应 对甲方作出相应赔偿及向客户赔礼道歉。

三、违约责任

1.双方必须认真履行本合同的内容,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均视为违约。

2.其他违约责任按照民法典有关条款进行赔偿。

四、免责条款

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支持时,不应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应对此表示认同。

五、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如一方要求提前终止时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有效期内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个人):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邮编: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个人):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盖章(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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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代理发行公益医保证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8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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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纯净水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为原则,就乙方向甲方供应“皖晶”牌桶装饮用水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饮用水品牌、数量、价格(根据双方约定的桶装水价格具体填写)

1.在合同期内,甲方必须为乙方生产的“皖晶”牌饮用水的校园代理,甲方不得单方改为其它品牌或与其它品牌饮用水签订代理合同;

2.乙方向甲方所供饮用水规格均为桶装 桶,纯净水单价 元桶

二、品质保障

1.乙方为甲方所供饮用水质量,纯净水须符合国家标准GB,矿泉水须符合GB19298---20标准,且能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认证)、产品检验报告、卫生许可证;

2.若非由于甲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所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对其产品质量负全部责任,

三、包装、运输及相关服务(根据双方约定的水桶供应方式具体填写)

1.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饮用水桶 只用于周转,如有损坏、丢失、污染,甲方按人民币30元桶的标准赔偿乙方;

2.甲方保证全年365天不间断对客户的服务,每天送水服务时间:___

3.甲方人员应按照《服务部送水员标准作业程序文件》为客户提供送水服务。

四、 价款结算 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和水票后以现金或支票方式结算。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执行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六、合同终止条件

1.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以下原因,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

1.由于乙方经营不善,不能再提供“皖晶”牌饮用水;

1.2乙方产品质量下降,达不到国家相关标准;

1.3甲方发现如饮用乙方产品出现身体不适,经市级以上(含市级)卫生防疫部门采样检验,确系乙方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 2、因以下原因,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所供全部饮水机及水桶。

2.1 甲方拖欠乙方水费达 以上时;

2.2 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代理其它品牌或与其它品牌饮用水共同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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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常用广告代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广告,全文共 57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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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乙 方:

广告代理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 项目进行广告策划、设计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代理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房产发展项目 进行广告代理,负责该项目的广告策划、创意、设计、制作、发布、调研、公关活动、监控、广告效果评估代理事宜。

第二条 代理期限

1、合作期为 ____年 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 ____日,为期____月。

2、本合同所拟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协商同意,双方可就续签合作合同具体条款进行协商。合作期满,若双方未明示提出终止本合同合作条件,在未能及时续签合作合同情况下,则继续按本合同条款执行,直至新合作合同签订或任意一方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终止合作为止。

第三条 代理内容

(一)代理费用包含的工作内容

1、宣传推广的总体策划思路及具体广告操作方案

2、各阶段的媒介策略和具体排期计划、媒介预算建议

3、应项目自身特点,结合市场状况,提供关于项目整合宣传策划方案;

4、报纸广告创意、撰文、设计、输出、发布等事宜(包括创意概念测试);

5、广播广告:创意、撰文、制作监控、发布(包括创意概念测试);

6、户外广告(含车身广告、站牌广告、路牌、灯箱等):创意、撰文、设计等事宜(包括创意概念测试);

7、杂志广告、电子媒体等:创意、撰文、制作监控、发布(包括创意概念测试);

8、公关促销活动的策划;

9、负责属于乙方发布的媒介的监控。报刊广告刊出后于5天内提供样报或于每月5日前提交上月的样报;

10、乙方于接受委托项目后,应就此推广项目设计出一套对项目品牌表达系统元素(风格、色彩、主要版式、字款)所有广告稿件中之固定元素摆放规范的固定格式,经甲方批准后,贯彻于整个广告活动中执行,并视需要不断对这一规范进行补充,且汇编成册。若是项目原有品牌系统则继续按原要求使用。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下列事项,需与乙方另行签订合同及另行付费(请提出订正内容)现场包装方案、楼书、宣传单张、展板、杂志广告、电子媒体等创意、攥文、设计、输出等事宜(包括创意概念测试);影视广告的制作、户外广告的制作、大规模的专项市场调查、公关促销活动的组织及特别委托印刷等需第三方发生费用的项目。

第四条 广告运作规则

(一)甲方以书面方式委托乙方代理 项目广告。

(二)严格按照规范的广告策划流程进行。策划流程的基本顺序如下:

签约立项市场调查策略制定创意构成 广告表现客户审定 广告发布财务结算意见反馈等。

签约后项目即进入具体操作阶段,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委托后 日内须提供总体策划案,经甲方修改、审定、签字确认后,由双方按照总体策划方案,严格贯彻落实到每一个分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并按照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媒介计划分步实施。为配合市场变化,甲方可随时提出修改调整总体策划方案。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于双方同意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好的总体策划方案,并及时更改媒介计划。

(三)各分项目将围绕以上基本流程进行,各分项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乙方依本合同中约定的收费或按所附的《广西时艺广告有限公司设计项目收费标准》向甲方提交正式的分项报价单;

2、甲方审定报价单,如无异议,经甲方盖章确认后作为正式的分项合同;

3、乙方依据彼此签字盖章的报价单(即分项合同),开始实际性的工作。

(四) 乙方应就甲方委托的项目成立专案小组,并提供专案小组名单经甲方认可,如乙方要调整人员,需提前 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认可。

第五条 限制

乙方于接到甲方的具体项目广告代理委托后,则乙方不能再代理与甲方委托项目相同地段(即 )的除广西南宁市房产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外的其他公司房地产项目的广告推广业务。

第六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

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和所有乙方所提交的工作文件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甲方尽量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有关文件后及时、完整地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甲方应指定一位全权代表与乙方沟通,以避免多头决策而导致工作质量、效率下降。

1、 在乙方及时提交足够完整稿件供甲方审定情况下,甲方审定乙方提供的稿件,应在媒体规定的送稿时间之前完成,并留出让乙方根据甲方意见进行修改的时间。

2、 甲方在媒体规定最后送稿时限并预留乙方修改时间前提下,有权利随时要求对稿件进行修改。但若签字定稿后,甲方再次提出修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应由甲方承担。若因甲方资料提供、审稿、定稿后再次修改所造成的工作延误,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与损失。乙方根据甲方签字稿输出胶片以后,若甲方再次提出修改要求,乙方根据修改稿重出胶片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付款,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6、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建议与意见时,应采用包括传真在内的书面方式,以增进沟通之效率,及未来之查证。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承接甲方广告业务,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策划、设计、制作和代理业务,乙方应为甲方的相关资料保密。

2、乙方应主动提前向甲方索要各类工作所需相关资料。乙方应按甲方确认之正稿进行设计/输出/印刷/制作/发布等业务并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经甲方确认之设计稿件、电子文件或胶片。乙方应提供报纸打样稿给甲方确认颜色偏差,若因乙方工作缘故导致成品与甲方确认之正稿不一致,从而致使甲方受损,乙方应赔偿给甲方相应的损失。

3、乙方所有策划方案及相关建议文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

4、在实施本合同的过程中,因乙方原因而引起的第三方权利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如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5、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计划发布报纸(包括出现错版、错时、错稿等情况),由此导致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视事故轻重程度,扣罚乙方的代理费、追偿相应的投放费用;如属严重事故,甲方除按上述方式处理并有权即时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终止和解除条款执行。

6、乙方有责任为甲方向第三方争取最优惠的价格与条件。

7、在本合同终止或分项项目结束时,乙方须将所有创作物料(即包括印刷胶片及打样、报纸及其他媒体的输出内容以及项目图片设计稿、画稿、制版、输出MO、胶片及CD等)交回甲方。

8、具体项目的双方权利与义务以分项合同为准,分项合同没有规定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七条 代理费

(一)收费范围与标准

1、乙方按报纸投放刊例价的 %收取代理费,此代理费包括合作期间相关的前期市场资料及广告资料购买、媒介策划支持资料购买、广告设计及创意提交、重要的创意概念小范围测试、一般性制作费用、一般性常规广告效果评估;乙方应在提交媒体策划及计划的同时提供广告达到率及有效接触率与预估的比率进行比较,作为公司工作表现的参考。若甲方需要提供大量的数据及深层、广泛的调查评估,则须聘请第三者执行,由乙方提前 天报甲方认可,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2、其他设计、制作、发布等费用:见附件《广西时艺广告有限公司设计项目收费标准》(由乙方出具,经甲方确认通过,每月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

3、外地操作费:乙方因甲方广告推广工作需要而发生外地操作费用,如交通费、住宿费等,经甲方同意乙方按甲方有关差旅标准,提交实际费用单据,送甲方核准后实报实销。

4、乙方不接受甲方审定的制作费用,甲方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完成工作。

5、以上付款,甲方将以 方式支付,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项的_____个工作日内,应向甲方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等额有效发票,否则甲方可顺延付款或扣除相应税金后支付。

(二)结算方式与时间

1、媒介发布费:甲方与媒介有合同关系的,由甲方向媒介单位直接支付,甲方与媒介结算方面的纠纷与乙方无关,甲方未向媒体支付媒介发布费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对于甲方与媒介无合同关系的,需经乙方支付媒介发布费的,必须是甲方在刊前 个工作日前将所需媒介费用的 %汇至乙方帐户或以支票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其余的在乙方向甲方提交有关的样刊或播出证明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由于甲方不能按时将所需媒介款项汇至乙方帐户或以支票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导致乙方不能按媒介计划执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完全收到甲方媒介发布费的情况下,乙方与媒体之间的纠纷与甲方无关,乙方未向媒体支付媒介发布费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代理费:甲方在每月广告投放完毕,凭乙方提交样刊、样报及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当期广告评估效果、下一阶段推广策略,甲方可修改使用的当月广告电子文件经甲方确认无误后于每月 日之前将上月媒介代理费付给乙方。

3、其他设计、制作费:甲方必须在报价单得到彼此正式认可,即分项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将分项合同价款的 %作为首期款付至乙方帐户或以 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尾款 %应于乙方移交成品或设计稿件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后 个工作日内,将款项付至乙方帐户或以支票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或按双方向第三方争取到的付款要求和方式将款项汇至乙方账户或以支票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唯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移交成品或设计稿件 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或提出异议,否则视为甲方默认通过。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的自然或社会原因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的有关报价资料若未经甲方签字认可,乙方就进行单独成品制作或媒介发布,均视为乙方违约,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甲方不作任何补偿。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3、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或各分项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应付而未付款项的 1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在合作期内,若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之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时、准确提供甲方所需之稿件、电子文件等创作成品的,甲方有权按违约当月代理费的 %向乙方收取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按合同终止和解除条款执行。

5、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在接受甲方的委托后,又代理与甲方委托项目相同地段(即 )的除广西南宁市房产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外的其他公司房地产项目之广告推广业务,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按合同终止和解除条款执行。

第九条 知识产权

对乙方依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经甲方确认之设计稿件,在相关款项结清后,其著作权归甲方。乙方在经甲方同意后可用其所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媒介所组织的竞赛评比活动、出版发表。

第十条 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合同终止和解除

(一)因解除而终止本合同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条款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一)款的违约情况(包括因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保密条款

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及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

2、一方违反上述约定导致合同其他方遭受损失或不利影响的,责任方应按违约当月代理费总额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三条 免责条款

1、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提起诉讼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六条 其他

1、附件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其它约定:

甲方:乙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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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招投标,全文共 7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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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招标代理合同(参考文本)

项目名称:

委托人:

受托人:

填写说明

一、本合同适用于烟草企业作为招标单位委托人所订立的合同。

二、签订本合同之前,必须确保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定的签约资格,并且履行完毕法定程序。

三、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合同双方在特别约定条款中进行补充,特别约定条款与其他条款不一致的,在效力上优于其他条款。

四、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条款划线空白处注明“无”等字样。其中专用条款中如双方无特别约定,可填写适用通用条款有关约定。

五、本合同书的签订日期由合同双方商定后统一填写于合同第一段,双方签章时无须在签字页填写签章日期。

六、本合同书签订地点统一参照发包人所在地填写,具体应填写到县(市/区)。

七、根据上级文件和工作要求,需签订《廉政承诺书》等,应根据有关要求签订并作为必要组成部分列为合同附件。

八、本填写说明是为便于合同使用者填写合同书条款而制作,不作为合同书应有组成部分,打印合同书时不应打印本填写说明。

项目招标代理合同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市      县(市/区)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项目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地   点:

规   模:

招标规模:

总投资额:

二、甲方委托乙方为                   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三、招标代理报酬

招标代理报酬为              元,双方约定由中标人支付。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中标通知书;

6.投标文件;

7.招标文件;

8.其他:                    。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l.1  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采购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l.2  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  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l.4  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1.7  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  招标代理业务:指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

1.9  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  代理报酬: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  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

1.12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l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中标通知书;

(6)投标文件;

(7)招标文件;

(8)双方约定的其他书面事项。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中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  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 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 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如有),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当在受益范围内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5.受托人的义务

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5.5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或者依法有权使用。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6 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项目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项目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5)经委托人同意,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8.2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外出考察费等),应包含在招标代理费用中,实行固定价格。如果双方另有约定,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 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中标人与委托人签订合同10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委托代理报酬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

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9.3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支付违约金。

9.4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受托人按照约定直接向中标人收取。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 委托人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

(2)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

10.2  受托人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

(2)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3)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0.3  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赔

11.1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

12.争议

12.1  委托人和受托人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以下方式解决争议(仅可选择一种):

(1)双方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

13.合同变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

13.2 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

13.3 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 因违法或者违约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约定。

14.合同生效

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终止

15.1 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且中标人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

15.2 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5.3 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15.4 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六、其他

16.保证金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缴纳保证金    元。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保证金于合同终止10日内无息退还乙方。

1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

第二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合同词语语义除适用通用条款外的其他约定: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如无特别约定,写明适用通用条款有关约定)。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 语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为:

3.2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 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

4.2 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作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的时间:

(2)向受托人提供完全代理招标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

(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

姓名:

职务:

职称:

电话:

(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

(7)应尽的其他义务:

5.受托人的义务

5.1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5.2 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组织招标工作的内容和时间:(按招标工作的程序写明每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2)为招标人提供的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3)承担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由受托人支付的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                         )。

(4)对投标人执照、资质、资格等主体资格严格审查、严格把关,并承担审查的过失责任。

(5)应尽的其他义务:

6.委托人的权利

6.1 委托人拥有的权利:本合同通用条款中的规定;

6.2委托人除本合同通用条款外拥有的其他权利:

7.受托人的权利

7.1 受托人拥有的权利:本合同通用条款中的规定;

7.2 受托人除本合同通用条款外拥有的其他权利: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 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

代理报酬的金额或收取比例:

代理报酬的币种:                       ;

代理报酬的支付方式:

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预计委托代理费用额度(或比例):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 本合同关于委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约定的委托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双方约定委托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10.2 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约定的受托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招标资料和情况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3)受托人违反专用条款5.2(4)的违约责任:

(4)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因受托人违约导致委托人解除合同的异议期为七日。

11.争议

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仅可选择一种):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委托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12.双方约定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委托人      份,受托人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补充条款:

以下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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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监管代理服务清理整顿自查自纠工作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1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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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监管代理服务清理整顿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县纪委:根据县纪委、农管局下发《“三资”监管代理服务清理整顿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部署,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精心组织,及时下发了乡政府文件通知,制定了“三资”监管代理服务清理整顿自查自纠实施方案。对全乡的“三资”清理整顿工作做了统一安排部署。并对26个村“三资”清理整顿工作进行了自查自纠督办检查。现就我乡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专班,定方案。在县纪委“三资”监管代理服务清理整顿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基础上,乡政府及时制定了本乡的工作方案,成立了“三资”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全乡“三资”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组织乡、村干部召开宣传动员大会,乡成立了“三资”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乡政府乡长担任、,副组长由纪委书记担任,组员由乡纪委委员、包村住点的国干、代理会计以及26名报账员参加。并实行包干责任制,将成员包干到村指导,要求村成立清理整顿工作小组,组长必须由村支部书记担任。乡“三资”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负责业务指导。村两委负责召开各类会议(如党员、村民代表等),宣传发动,统一思想。做到“三资”清理整顿工作不浮、不漏、不虚。帐帐相符、账款相符、帐物相符、帐实相符。

二、重宣传,集合力。全乡共26个村委会,清理整顿工作量大、任务重,在乡清理整顿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乡召开“三资”清理整顿会议3次,参会176人次、村组召开会议共5次,张贴标语横幅78条。通过宣传提高山区人民群众对“三资”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变被动清查为主动清查,为“三资”清理整顿工作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搭建清理整顿自查自纠的思想平台。

三、照程序,细清理。为确保“三资”清理整顿自查自纠质量,操作中我们严格程序不放松。一是账面登记填表,按照会计帐逐一逐项登记。二是清查填报。对照提供的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采取账实核对、实地勘查、内查外调、合同清理等办法登记填写清理表格,同步进行资产所有权的界定工作。三是核实问题。坚持到实地查看资源,重新评估价值,确定面积大小,数量多少。四是处理遗留。坚持以处理历史遗留来化解矛盾纠纷。五是严格资产核销。清理中凡需要核销的村集体资产,都需要填写核销清查登记表,经村民代表会议审查通过后,报乡政府审定。六是公示监督。所有清理整顿自查自纠表格均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且公示期限不少于七天,在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地调查核实,有问题的及时纠正。七是汇总建账。经过一系列工作后,再调整账务,分村做好账目。八是整理资料。收集清理资料,分门别类整理档案。九是遵章守制。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完善代理服务机制,完备代理服务手续,并严格遵照执行。

四、讲规范、显效果。这次“三资”清理整顿自查自纠工作,由于程序规范,通过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帐内帐外以及各级各村组的紧密配合,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三资”监管代理服务清理整顿切切实实地进行了自查自纠。截止XX年4月25日,全乡26个村,共清理核实库存现金过多、不按时报账的有一个村;收入不即时入账、甚至隐匿收入坐收坐支的有两个村;接待费过大的有四个村等问题,通过自查自纠,全面取缔了组级做账为规避账务监管的情况,为“三资”监管代理服务提供了真实可信全面系统的数据资料。

五、剖问题、定制度。根据此次“三资”清理整顿工作,摸清了真实情况,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制度执行不严。虽然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但仍然有我行我素的现象发生。二是帐实不符。如资产、资源已处置或流转的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三是村级债务有所增加。因此,针对这些问题乡“三资”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认真的分析,认为这主要是“三资”监管主体不明确,监管力度不够,各项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的结果。针对这次清理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自纠,乡政府又一次下发和组织学习了《“三资”管理制度》、《“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制度》、《村级财务报账制度》对推进我乡“三资”监管代理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强化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做到村级财务工作精细化、科学化管理,力促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到“引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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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代理委托合同书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8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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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代理注册以下商标:类别,名称,

三、甲方委托乙方商标设计查询,乙方第一次提供五个商标图案由甲方选择,第二次提供三个商标图案由甲方选择。最后确定一个注册商标。

四、委托商标设计查询费用在合同签订后支付,注册费用在递交注册法律文件之前支付。

五、乙方在二个月内未按照甲方要求注册商标,甲方未收到国家商标局受理通知书,可以向乙方要求赔偿双倍的商标注册全部费用。

六、甲方需提供申请人及联系人地址、电话、邮编,在注册证核准之前变更地址、电话的,应及时告知乙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应把在商标注册过程中,由国家商标局下发的商标法律文件,及时送达甲方。因乙方原因未及时送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八、乙方提供的查询结果,只供甲方注册商标参考,不作为法律依据。乙方不承担注册风险。

九、根据新《商标法》的规定,因下列原因所产生的注册驳回风险,由甲方承担。

1、根据新《商标法》二十四条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与享有优先权的在后申请商标相冲突产生的驳回,由甲方承担。

2、根据新《商标法》二十五条的规定:“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上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与享有优先权的在后申请商标相冲突产生的驳回,由甲方承担。

3、根据新《商标法》三十一条的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恶意抢注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产生的驳回,由甲方承担。

十、乙方保证在代理甲方商标申请注册前不向任何人泄露甲方商标,否则乙方赔偿因泄密造成的损失。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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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服装代理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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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保证________________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顺利推广、销售,本着公平、双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负责代理项目及价格:

1.代理项目: 甲方正式授予乙方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_技术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设备销售的代理权,负责该项目的销售工作。

2.乙方代理的设备型号为______设备价格(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配置见附件。

二、设备销售货款支付方式:

1.设备销售货款支付方式:

(1)付款时间: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货到交货地点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_%,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三个工作日内付清合同总金额的______%。

(2)付款方式:最终用户需将设备销售款直接打入甲方指定账户。当甲方收到货款_____%后,甲方在一周内按约定价格支付乙方的佣金,乙方提供代理酬金发票。

(3)甲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银行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乙双方权利与责任

1、甲方在技术上全力配合乙方工作,但在项目运作的整个周期内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2、按公司提供的价格出售的设备,项目代理有______%的利益,在公司提供的价格上打折后出售的设备,打折部分由代理商自行承担。

3、如甲方没有按时、足额收到设备销售款,甲方有权延缓支付乙方相应佣金,乙方有义务负责对购买设备方的销售款进行追缴。

4、乙方在负责甲方授权项目销售、推广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债务、债权和一切经济纠纷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独立承担其全部相关法律责任;

5、乙方在负责甲方授权项目销售过程中,不得有做出不利于正当市场竞争的行为,不得做出不利于甲方对外形象及甲方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协议约定内容。

6、乙方必须遵守总公司的《技术保密协定》、《知识产权保护合同》及《项目代理协议》等相应协议的所有条款。

7、本协议所签内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让他方;

四、签署相关协议 甲、乙双方必须签署“cec商标及知识产权保护协定”和“cec知识产权保护合同”,上述两协议必须与本协议同时签署方能生效且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协议期限及签署地点

1、协议期限:本协议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此前所签协议作废;

2、本协议的签订地点:____市建内大街7号光华长安XX2座11层。

六、协议的中止

1、乙方在代理期间,做出任何违反甲方管理规定或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与乙方签订的本代理协议;

2、乙方不得有擅自出售、抵押、许可、泄漏甲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与乙方签订的本代理协议同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3、乙方没有履行本代理协议时,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与乙方签订的本代理协议。

七、协议纠纷的解决在本协议执行期间,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未果时,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经济诉讼解决。

八、协议文本及附件

1、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影印无效;

2、本协议附件包括: 乙方营业执照等公司证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商管理制度 设备配置 代理商承诺书 “cec商标及知识产权保护协定”和“cec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甲方:

乙方: 代 表 人:

代 表 人:____日期:____日期: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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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销售代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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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x有限公司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同意订立区域代理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同意将中国广告网的区域代理权,在本合同条件下授给乙方。

二、区域代理的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甲乙双方愿意续约,须在合同期满前个月协商续签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取得该区域代理的优先权。

三、乙方取得区域代理权,必须履行如下:

1、乙方取得区域代理的第一年,必须完成180条/月的广告业务。第二年200条/月以上,以后每年完成条数以10%的速度递增。

2、设立专门机构部门,专职人员开展推广销售工作。

四、运做形式与结算:乙方将广告内容(图片及简介)以电子邮件形式、服务费以电汇形式传给甲方,甲方收到服务费用后上传广告内容。如需甲方开具发票,乙方取代理范围内总费用的30%,如不需甲方开具发票,乙方取代理范围内总费用的50%,其余为汇给甲方的服务费。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及时为乙方上传广告内容。

2、为乙方提供适当的广告宣传。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积极、迅速建立本区域的销售网点,对本代理区域实行统一市场体系、价格体系的管理。

2、负责在本区域推广中国广告网,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3、服务价格按网上公布的`全国统一价。

七、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代理权。

1、乙方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相关内容;

2、其它违约行为。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补充条款:

1、本合同管辖权属x市人民法院。

2、从本合同生效开始,甲方给予乙方六个月的考察期,如乙方未完成全年量的30%,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权。

甲方:代表:

电话传真

地址:邮编:

乙方法人(授权)代表:电话:传真:地址: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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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代理协议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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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代理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甲方指定的合法代理人)

协议条款如下:

1.甲方(简称公司)授予乙方(简称代理人)在_________国_________经销_________的独家代理权,自本协议签字日起_________年为期。

2.代理人保证竭力履行其向公司之订货,非经公司同意,代理人不得违背公司关于装运订货的任何指令。

3.本协议履行期间,代理人将收取佣金:

订单额少于_________元,按_________%收佣;

订单额超过_________元,按_________%收佣。

4.代理人提供的发票金额,包括佣金和除邮寄、小额杂费以外的开支,公司将开具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予以支付。

5.任何一方提前_________个月用_________书面通知对方或任一方在任何时候违背本协议任何一款,无须通知,本协议即告终止。

协议双方于上述时间签字盖章为证。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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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代理合同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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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深圳织品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代销“X”女装,双方就此达成协议如下:

1、供货

甲方提供乙方x品牌女装产品,在乙方的店面零售。甲方每次送货提供货物清单二份(如果是快递,货物将附有装箱单,装箱单无须签字,甲方会另外寄送货物清单,此单需要签字后交还甲方一份),乙方清点确认后,一份签字盖章交甲方。

2、价格

甲方按以下价格折扣与乙方结算。

3、结算周期和方式:

甲方按批提供乙方货物,每批的供应原则是,每款/每色(如有多色,一般提供1到2个颜色给乙方)/每个尺码按照3件/2件/1件的比例。乙方销售后,通知甲方补充货物。每天结算一次。乙方以现金结算给甲方。甲方收到货款后,提供乙方收据。但不提供乙方任何形式的发票。

4、质量

甲方保证委托乙方销售的产品符合以下质量条款:

纺织面料所有物理指标和色牢度指标符合欧美质量标准;服装的缩水率,按照-3~+3%为合格;-5~+5%为合格(任何含有氨纶或人造棉的产品)。特殊产品甲方有义务向乙方书面正式说明。

5、乙方义务

乙方确保甲方所提供的商品在销售及保管期间无丢失。无损坏。无污染及吊牌/商标/成份标完整,乙方在收货时必须核查清晰,否则按已销售计算。每款每色每码各一件,因乙方需要出样,可以允许有吊牌破损。

(如乙方需要在多家店销售,请提前告知甲方)

6、退货

乙方可以随时退还甲方未销售的货物,所有退回的销售物品必须包装/吊牌/商标/成份标完好(以上承诺乙方一套展示样的不在此要求范围中)。甲乙双方无须为退还的物品支付给对方任何费用。

每一季,距第一批货供货的30天,如乙方销售不佳,甲方可以要求索要回产品,乙方需要在一周内准备好退还甲方。

7、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深圳纺织品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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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代理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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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代理合同

甲方: 编 号:

乙方: 签约地点:

为拓展市场,促进商品在市场的流通,提高产品知名度,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各尽权利、义务,严格执行下列协商的条款。

一、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授权之""产品,在______的总经销商,并负责该产品在上述地区范围内的经销。

二、 乙方须具一定的清洁用品销售经验和网络,有专业人员促销,并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甲方根据乙方订货计划,保证为乙方按期按品种提供货源。产品质量和包装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在保质期内,甲方对产品质量负责。若在保质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运输或保管不善造成的货损,由乙方负责。

三、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其产品在销售过程中的一切有效证件。

四、 乙方须在本合同执行之日起二个月内,将甲方产品铺进乙方代理区域内80%的清洁保洁公司及清洁保洁用品商店。但不得以任何形式跨出规定区域经销甲方产品,损害甲方及其他经销商利益。否则按零售价两倍处以罚款。

五、 乙方在本协议年度内,需完成销售6万元的营业额。如果完成6万元销售额,可获 6%现金奖励,每超额1万元增加1%的现金奖励,完成 10万元以上按10%的现金奖励。

六、 乙方须在本协议执行之日起,前三个月进货量不低于2万元,并向甲方每周提供库存、发货等资料,并提供甲方所需之市场的铺市情况和相应的市场调查报告。首批进货额不低于1万元。

七、 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起五天内,由甲方负责将货物办理托运,运输费由乙方承担。有关货物破损等事宜,必须在收货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过期甲方不予受理。

八、 乙方享受甲方最优惠供货价格,产品价格按出厂价65%折为结算价。如产品调整价格,甲方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方可生效。

九、 甲乙双方属购销方式,乙方将货款电汇至甲方银行帐户内或将现金直接交到甲方财务部。款到发货。

十、 在没有甲方公司盖章专函承诺下,乙方有责任拒绝甲方任何人员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支取现金,代垫费用和调货,否则产生一切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十一、 在乙方严格履行本协议以上各条之前提下,甲方不得在乙方区域再发展经销商。

十二、 本协议执行之日起,违约方负责因违约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如遇合同纠纷,双方友好协商。否则,向珠海市经济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十三、 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为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期满后如须续约,须经双方同意。

十四、 本协议一式两份,同具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十五、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无进货,则本合同自动取消。

甲方: 乙方: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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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代理的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餐饮,全文共 187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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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人:(以下简称甲方)

区域代理人:(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甲方许可区域内作为甲方的区域代理商一事达成一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 签署本合同,旨在使乙方获得甲方的许可,在_______区域内(以下简称本区域)作为甲方的独家代理商开展特许经营业务,发展由甲方独创拥有的“某餐饮公司”中式餐饮特许经营权的使用权,共同拓展市场,以达双赢目的。

第二条 特许经营项目 甲方根据其自主开发并经营“某餐饮公司”中式餐饮连锁的成功经验,建立起以“某餐饮公司”商标(品牌)为代表的特许经营系统,并将该系统许可乙方在本区域内使用。

第三条 特许经营关系 甲方与乙方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乙方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业务,执行本合同。乙方应当遵守法律的要求,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或业务代表。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缔结合同,或约定其他业务,或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使甲方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第四条 基本原则 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是订立和执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则。 在签订本合同和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分歧与矛盾,尽量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是实现本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径。 第二章 特许经营权

第五条 许可的权利

甲方许可乙方在本区域内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公司商标”开展业务,以经营“某餐饮公司”中式餐饮店。

第六条 使用方式

甲方许可乙方在本区域内以以下两种方式使用特许经营权:

一、设立直接投资的直营店;

二、许可加盟商设立加盟店。

第七条 许可形式

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形式为独占许可。甲方承诺并保证:

一、不许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该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以特许经营权相同或近似的方式)在本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三、不向本区域内的任何第三方提供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任何服务。

第八条 权利的保留

在本区域范围内,甲方对许可乙方使用的特许经营权作出以下保留:在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市场开发计划设立直营店或加盟店开拓本区域市场时,甲方可以自己的名义或许可其他第三方在本区域内设立直营店或加盟店。

第九条 权利的限制

甲方对乙方使用的特许经营权作出如下限制:

一、乙方在本区域内设立的分店数量不得少于_______家,且直营店的数量不得超过该区域 内全部店数_______%;

二、乙方在开设加盟店前,至少已经开设了_______家直营店;

三、在本合同期满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再设立直营店或加盟店;

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区域外其他区域开设直营店或加盟店。

第十条 特许区域

甲方许可乙方开发的区域为_______,本区域的范围以双方签约时的行政区划为准,包括该区域所辖的县(自治县)、县级市、市。乙方开发本区域的初始区域为_______,在该初始区域设立直营店的数量不得少于_______家,加盟店数量不得少于_______家。如果乙方未能按照计划完成初始区域的市场开发,或发生本合同规定的重大违约事由,甲方保留对本区域乙方的特许权调整的权利,有权取消乙方开发初始区域之外其他区域的权利。

第三章 合同的期限及续约

第十一条 合同期间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年,截止日期为最后一个年度的_______月_______日。如果乙方满足续约条件的要求,可在本合同届满前六个月提出书面续约申请,经甲方确认后给予是否同意的书面答复。

第十二条 续约条件

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要求续约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较好的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二、已向甲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

三、签署放弃可针对甲方提起诉讼或仲裁的文件;

四、同意甲方提出的续约费用。

第十三条 续约文本

续约时签署的合同文本,使用续约时甲方制定的使用于区域特许经营的标准合同文本, 但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以本合同文本为蓝本,不得对本合同文本的基本内容作重大修改;

二、对于有关费用方面的收取,应参考续约时甲方对于其他区域特许权使用费及其他 费用的收费标准,但应当给予乙方一定的优惠。

第四章 培训

第十四条 初始培训

甲方应当对乙方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参加的培训人员及课程见附件一,培训的地点 及时间由甲方安排。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选派参加培训的人员,并将参加培训人员的基本情况报甲方 审核批准,甲方有权否决乙方提出的培训人选。初始培训的内容包括:

一、区域特许经营系统的建立、运行、管理、及专业技术知识;

二、特许店的选址、开业、运行、管理、经营及促销;

三、如何建立区域性的培训机构。

第十五条 后续培训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应当对乙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以不断提高乙方的管理水平:一、每年_______月前,在年度总结基础上组织一次培训研讨会;

二、在更新“公司经营技术资产”、计算机软件系统升级、调整经营策略及特许经营系统的变革措施实施前进行培训;

三、应乙方的要求组织相关培训,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

第十六条 加盟店的培训

对本区域内加盟店经理、财务人员的初始培训由甲方负责,后续培训及对其他人员的培训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规定的培训要求及考核标准对加盟店进行培训与考核。

第十七条 培训的考核

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当通过规定的考核,所有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加盟店经理不能通过初始培训考核,乙方应当终止与其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其交纳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八条 培训费用

根据本规定由甲方组织的培训,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参加培训人员的差旅费自负。乙方要求甲方进行的培训,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培训费的收取标准由甲方制定。

第五章 支持

第十九条 前期支持

在乙方开设建立第一家直营店时,甲方应提供如下支持:

一、提供乙方店面开幕前的辅导及培训(开店前人员培训及课程祥见附件一):

1、店面所在地立地商圈调查评估(评估结果仅供乙方参考,并由其承担相关费用);

2、提供店铺店面整体cis设计、装饰的规划指导;

3、提供乙方相关人员(店长、财务、人事等)的门市实习:

(1)经营管理课程:

a、商品知识

b、店面营运知识(店面/厨房管理、采购议价技巧、成本控制等)

c、品质管理知识

(2)门市实习:

a、现场服务实习

b、店务实习

c、作帐实习

二、提供乙方店面开幕时期的辅导

1、促销活动事宜的筹备、教育、训练与协助执行。

2、开幕期间派员驻店辅导及协助,所需派驻人数及时间由甲方视具体情况决定,开幕期间派驻人员车费、住宿、餐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三、人员帮助

甲方根据与乙方协商的开店进度自行安排开店组人员到乙方店处协助乙方进行开店工作。

1、该开店组成员主要包括:工程监理(1名)、开店经理(1名)、开店厨师长(1名)、办公室辅导人员(财务、人事、出纳)、专案辅导员(若干)等。

2、开店组进驻的时间、人数及撤店时间由甲方视开店进度、开店时具体情况而定。

3、开店组人员的工作任务:调查乙方店区域市场状况,协助乙方进行人员招募、培训及协助其进行开店筹备工作。

4、开店组人员的薪资、往返差旅费、食宿等由乙方承担,该费用的具体标准祥见(附件二)。5、为协助乙方店正常开业筹备,甲方需代为乙方配置一部分熟练员工(主要为店面管理人员及厨房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该部分员工,见附件三),该部分员工的数量及到乙方店处报到时间由开店经理视具体情况而定。

6、甲方代为乙方店配置的员工来源为甲方直营店及其他委托代为培养的分店,该部分员工的薪资水平由甲方根据其连锁体系内部的薪资制度并适当考虑乙方店当地实际薪资水平而制定。

7、该部分员工到达乙方店的车旅费由乙方承担。但乙方店开业后一个月内,如出现甲方所代为其配置的人员有自动流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免费为其重新调配同等职位且技术相当的员工,但该员工所发生的车旅费由乙方承担。

8、该部分员工到达乙方店时,经乙方认可并接收后,乙方店负责人应及时为该部分员工办理入职手续。

9、该部分员工在到达乙方店处前的安全责任由甲方承担,到达乙方店后,无论该店有无为该部分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10、该部分员工在到达乙方店后工作的次月,乙方应按照该部分员工当月薪资的1.2倍发放给该部分员工作为当月薪资,用于弥补该部分员工在调动过程中受到的损失。

11、该部分员工在到达乙方店后,即正式成为乙方店员工,乙方有权对其进行管理、支配。 12、乙方可根据其实际情况在开店筹备期间安排人员(一般为店长、财务、出纳、人事等)到甲方处进行受训,由甲方安排该人员的培训。甲方可在其店内为该人员提供员工餐(甲方将按照每人10元/天的标准收取餐费),住宿及车旅费及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在乙方店开业前期,开店经理认为有必要由甲方派人员对该店的开业进行支援时,可在与乙方协商后进行处理;但该支援人员的往返车旅费及住宿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应根据其实际支援的天数向该支援人员按照其实际工资的1.3倍向其发放薪资。

14、按照一般开店程序,甲方为乙方规定店面筹备期为50天,时间从乙方店面进场装修时起计算,在这期间甲方积极为乙方店配置该部分员工而进行调配及协助乙方进行其他开店筹备工作。如果乙方店面筹备期间超过50天(除因甲方因素外),则甲方按照每天1000元的标准向乙方收取培训费以弥补由于开业延期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四、甲方可应乙方要求派出经验丰富的管理、技术人员在乙方店内协助乙方工作,支 持时间为_______个月,该部分员工的薪资由乙方支付。具体办法为:乙方每月_______日前将该部分员工当月的薪资汇至甲方指定帐户,由甲方在次月10日前按照乙方_______给予的考勤状况给予该部分员工发放薪资,但所涉及的手续费及汇费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条 持续支持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应给予乙方以下列支持:

一、人员的支持: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或及其加盟店有人员方面的需求,在取得甲方同意后,甲方可为其调配人员,但乙方或其加盟店需按照所调动员工月薪资的1.5倍支付给甲方作为培训费;该员工所产生的车旅费由乙方或其加盟店承担。同样如果乙方或其加盟店人员经过甲方同意并经过甲方调出时,甲方应按照该乙方或其加盟店该员工月薪资的1.5倍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或其加盟店作为培训费,该员工所产生的车旅费由甲方或其他第三方承担。

二、协助乙方建立本区域内的培训体系,以满足本区域特许经营系统发展的需求;及时为乙方提供与特许经营系统及市场有关的信息;

三、组织乙方参加定期的工作会议及临时工作会议;

四、每季定期指派代表检查乙方工作,并提出改进意见;

五、及时提出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

第二十一条 工作指令

甲方有权不时向乙方发出工作指令,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当遵循甲方的工作指定行事。甲方工作指令限于与特许经营系统经营、管理、技术及公共关系方面的事项,不得与本合同相抵触。甲方的工作指令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和该区域的风俗习惯,乙方有权暂停执行,但应当向甲方提出暂停执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经甲方审查不成立的,乙方应当执行。

因甲方的指令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而导致乙方或其加盟店受到处罚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服务

除本合同规定的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的支持外,甲方可以为乙方提供因营销、财务、法律等问题所需要的专业咨询和其他服务。

第二十三条 费用

甲方为乙方提供支持时,甲方所派人员的食宿、差旅费由乙方承担,但不得底于附件二之规定标准。甲方为乙方提供支持时,按照规定的标准向乙方收取服务费用。

第六章 统一形象

第二十四条 统一配置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对特许经营系统的要求,统一配置乙方及加盟店使用的设备与物品,以满足特许经营系统统一形象的要求。配置设备、物品的种类及具体要求见附件三。

第二十五条 装潢

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其店铺的具体情况为其提供装潢图纸设计方案(以上图纸设计仅为平面图纸设计,图纸设计时间一般为十天,如乙方要求提供效果图,则须另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元的设计费),并按照甲方指定之装修标准进行装潢(装潢材料标准及材料明细、装潢价格见附件四)。外观之招牌、店面及内部之装潢装修若有老旧、损毁等事情的发生影响到甲方统一品牌形象的,乙方应于甲方通知期限内,依当时之企业识别(cis)修护之,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六条 设备与物品

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乙方同意其直营店及其特许加盟店内之厨房设备(见附件五)、桌椅、餐具、员工服装、财务软件及其他开业货品(见附件五)等向甲方指定之厂商采购,其他设备之采购必须取得甲方同意并须符合标准。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及其加盟店不得任意更改店内销售商品种类及价格,亦不得随意增减其店内设备、设施,否则视同违约。

第二十七条 形象之维护

为维护店面共同形象,乙方须遵守以下几点:

一、店面整体整洁及经营品质须合乎甲方要求;

二、不得贩卖法令不许可之商品;

三、不得摆设赌博或游乐性之电动玩具;

四、店内员工须穿着甲方指定之服装;

五、客诉之发生不得至足以影响甲方整体形象;

六、不得从事其他足以影响经营形象及损害消费者权益之事务。

若有以上事件之发生,甲方将视违规行为轻重给予乙方书面警告或处以人民币_______元至_______元罚金,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改善,则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

第七章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公司商标的使用

第二十八条 许可使用

甲方将其拥有的“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公司商标”许可乙方在本区域内享有独占使用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限制与保留

甲方对许可乙方使用的“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公司商标”的权利作出如下限制和保留:一、乙方承认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属于甲方的具有特定价值的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

二、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不得以与本合同及发展特许经营系统相违背的方式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公司商标”,同时也不得超出“公司商标”所注册的范围使用“公司商标”,更不得未经甲方许可擅自允许第三方使用或印制“公司商标”。

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公司商标”或与其近似的字样作为其商号或商号的一部分注册其店面之工商登记名称,不得出售或提供给未经甲方同意的第三方使用印有与“公司商标”相同或近似标志的服装、容器、包装及活动媒体等用品,亦不得将其店内的厨具、菜台设备提供给其他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侵权责任并要求其赔偿损失,并视情况可终止合同。

四、乙方在其店内使用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时,必须以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不得有以下行为:

1、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2、除为乙方店铺经营而向其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甲方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露、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为第三者模仿、拷贝、复制或协助第三者模仿、拷贝、复制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五、由甲方或甲方许可的第三方在该本区域内举办的展会、比赛、公益活动或为宣传“公司形象”、“某餐饮公司”品牌形象而参加的各类展会,乙方不得干涉。

六、甲方必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式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不断进行研究、完善和改进,乙方不得异议,但改进必须是善意的。

七、甲乙双方均有义务持续不断地宣传“公司商标”与品牌。

第三十条 公司商标的分许可

乙方无权将甲方许可其使用的“公司商标”许可其特许店使用,由“公司商标”持有人对其特许店直接进行商标授权。

第三十一条 保密责任及竞业禁止

一、乙方或其加盟商无权向第三方转让技术或擅自复印“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know--how技术资料予第三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甲方之营业秘密、资料、文件、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予他人,否则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_______元(人民币,下同)

二、在本合同存续期间或合同终止、解除后两年内,乙方或其加盟商不得参与、教导、提供咨询服务或受雇、从事、合作经营类似型态餐饮业。否则甲方有权对其提起诉讼,且乙方(含负责人、股东、受雇人)须将其因之所得之利益,给付或归入甲方所有,并赔偿甲方惩罚性违约金人_______元整,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如果该行为发生在本合同执行期内)。 三、甲方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他文件资料归甲方所有,出借给乙方,乙方必须负责保管,合同终止后即刻归还甲方。

四、乙方应与其加盟商、受雇人、使用人、履行辅助人为相同之竞业禁止及保密之规定,并对甲方负担保密义务。

五、乙方之加盟商、受雇人、使用人、履行辅助人如有违反该条款规定之义务的,乙方应将其对该加盟商、受雇人、使用人、履行辅助人之请求转让予甲方行使,其因此所产生费用(律师费、诉讼费)由乙方负担。

六、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本保密责任及竞业禁止条款仍继续有效。

第三十二条 承诺与保证

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合同前,未与第三人签署过与本合同相冲突的保密协议或竞业禁止协议;乙方不对第三人负有与本合同相冲突的保密义务或竞业禁止义务;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会非法使用第三人的商业秘密。

第八章 知识产权的保护

第三十三条 义务

乙方及其特许店均有义务保护甲方许可其使用的知识产权在本区域内不受侵犯,并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对侵权行为采取行动。乙方对制止本区域内发生的侵权甲方知识产权的行为,负有主要职责,应当按照甲方的规定履行有关义务,行使有关诉权。

第三十四条 诉讼权利

对第三人侵权甲方知识产权的行为,乙方及其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行使诉权。本章所称诉权包括下列及与诉讼有关的权利:

一、对侵权行为自行进行调查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调查,搜集证据;

二、向侵权人直接发出或通过媒体发出停止侵权的通告或声明;

三、制止侵权行为及要求侵权人承担法律责任;

四、与侵权人达成和解协议;

五、请求行政主管部门查处侵权行为并对民事赔偿予以调解;

六、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并提起诉讼;

七、甲方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五条 诉权的行使

对第三人侵犯总部知识产权的行为,由甲方根据侵权的范围、结果、影响等情况确定行使诉权的主体。

乙方及其特许店行使诉权,应当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其特许店应当按照甲方的指示,对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采取措施。除因情况紧急而需要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的情形之外,针对第三人侵权行为采取的任何措施均应按甲方的指示行事。

第三十六条 报告

乙方及其特许店发现本区域内第三人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应当立即将侵权人、侵权事实、危害后果等情况报告甲方。

因情况紧急而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的,乙方应当在24小时内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甲方。

第三十七条 诉前保全

乙方及其特许店有证据证明第三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特许经营系统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未经甲方同意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乙方及其加盟店可以在未经甲方同意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证证据。

第三十八条 费用承担

对第三人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行为采取措施所支出的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及相关费用,按下规定先行支付:

一、由甲方行使诉权的诉讼费、律师费由甲方支付;

二、其他费用由乙方支付;

三、甲方与乙方根据个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第三十九条 赔偿金的分配

针对第三人侵权行为所获得的赔偿金原则上按照下列方法分配:

一、根据法律规定的“侵权损失”计算获得赔偿金的,由受到损害的网络成员按比例分配;二、根据法律规定的“侵权利益”或者其他方法计算获得的赔偿金的,由甲方参照网络成员受到的损失及案件诉讼情况等合理分配;

三、甲方、乙方及其特许店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开支,从获得的赔偿金中优先支付。

第四十条 第三人起诉

因第三人主张甲方知识产权侵权而对乙方及其特许店采取的法律程序,乙方应当在48小时之内报告甲方。

乙方及其特许店均应按照甲方的指示行事。必要时,甲方有权指定专业人员作为案件的代理人参与有关的法律程序。

因甲方知识产权构成对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而裁决乙方及其特许店承担责任的,其赔偿责任及因此发生的合理费用由甲方负担,否则按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执行。但是,因乙方或其特许店的越权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诉讼或结果不在此限。

第四十一条 其他诉讼

乙方及其特许店与第三人之间产生的下列纠纷,应当按照本章规定执行:

一、有关产品(服务)自量的纠纷;

二、有关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纠纷;

三、涉及特许经营系统形象与声誉的其他纠纷。

因乙方或其特许店的行为,导致甲方对外承担责任的,该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章 广告(促销)与费用

第四十二条 广告(促销)义务

甲方、乙方及其特许店均有义务通过广告活动,宣传特许经营系统的品牌、“公司商标”,并按本合同的规定承担一定的费用。

甲方负责系统的广告计划、广告策略、广告设计及全国性广告的发布,乙方实施本区域的广告计划和广告发布。

第四十三条 广告(促销)控制

甲方对特许经营系统的广告享有控制权,乙方及其特许店应当充分尊重甲方对广告的控制,按照甲方的规定开展广告活动。

乙方应当执行甲方制定的广告计划与广告策略,不得违反甲方的规定在本区域发布广告,乙方在本区域内发布的广告,其广告内容和方案均应事先报告甲方,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行。第四十四条 广告(促销)费用

一、乙方在本区域内进行广告促销活动时,费用自行承担或与其特许店共同承担;

二、全国性广告促销活动时,由甲方及其相关代理商、加盟店共同承担。

第四十五条 广告基金

第十章 特许经营费用

第四十六条 加盟费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金额为_______元(人民币,下同)的加盟费。其中_______元作为甲方对乙方进行培训的费用,_______万元为甲方指导乙方建立营运培训体系的费用,_______万元作为乙方接受甲方该区域特许经营代理权的费用。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无论是本合同期满、中途解约或因其他原因而终止,乙方均无权要求甲方退还加盟费。

第四十七条 特许权使用费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作为持续使用公司商标、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接受甲方帮助、技术指导而向甲方支付的费用称之为特许权使用费。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应按照下列标准向甲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一、对于乙方所开设直营店,单店向甲方支付该费用的标准为_______月;

二、对于乙方所招募的加盟店,单店向甲方支付该费用的标准为_______月;按照上述的规定,当月特许权使用费应当于次月15前汇入甲方指定之帐户。乙方其加盟店未按照规定向乙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的,乙方仍须按照以上规定按时向甲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本合同的期满或终止,并不影响乙方特许店特许权使用费的支付。

第四十八条 履约保证金

为保证本合同的规定的义务,乙方应当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交纳_______元的保证金。

一、不论乙方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果其退出合同等行为,而事实上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或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被解约时,则甲方将直接没收该保证金并有权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要求赔偿损失。

二、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一年内没有按照本合同的要求开设“某餐饮公司”餐饮店的,甲方将以乙方违约为由,有权单方解除该合同并直接没收乙方所缴保证金并无息退还乙方所交纳加盟金。

三、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由于自身原因单方终止或解除本合同而没有开设“某餐饮公司”餐饮店的,则甲方将以乙方违约为由直接没收该保证金并无息退还乙方所交纳加盟金。

四、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15日内没有及时向甲方加纳加盟金,则甲方将以乙方自动放弃本合同为由,单方解除本合同并直接没收乙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五、若乙方拖欠甲方的债务(特许权使用费、服务费、罚款、货款、违约金等),甲方有权以保证金的全部或部分抵冲债务。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充抵债务的通知后,应当在十日内向甲方支付与充抵债务数额相同的现金,补足保证金。

六、合同期满或双方正常解除合同后三个月内,在乙方无违约情况下由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届时如乙方有拖欠款项(包括货款、特许权使用费、惩罚性违约金及其他费用)时,甲方可由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第四十九条 结算与支付

甲方应于每月10日前,对乙方交纳的特许权使用费进行结算,如有争议,以甲方确认的结果为准,但应符合本合同的规定,并向乙方说明理由和依据。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一律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汇款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甲方最迟于收到款项后10日内向乙方开具发票。

第十一章 供货与销售

第五十条 供货押金

为确保甲方对乙方及其特许店供货的持续性,乙方及其特许店每家店开设前需同甲方签订供货协议,并向甲方交纳_______元的供货押金。

第五十一条 货品采购

为维护特许经营系统统一形象,乙方及其特许店除开业前须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向甲方或其指定厂商采购货品外,对于以下货品,也须向甲方或其指定厂商采购;

一、该产品或其外包装印有“公司商标”;

二、为甲方特制且为店内必须销售的产品;

三、考虑到质量及环保因素而强制使用的产品;

四、为维护特许经营统一形象而必须统一使用的产品。

除以上产品外,乙方及其特许店可根据价格、质量自行选择供货渠道,但乙方及其特许店之自行进货之原料、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防疫及食品管理的相关标准,否则后果由乙方及其特许店自行承担,同时甲方可视情况严重程度决定是否解除合同。

第五十二条 供货商之审查甲方有权对乙方及其特许店之供货商之资格、产品进行审查,如发现其所提供产品达不到国家食品卫生标准要求,则有权勒令其更换供货商,如发现乙方或其特许店之采购货品有腐烂、变质或含有毒、害成分等情况者,可对其进行_______元的罚款,情况严重者可直接取消其加盟资格并报当地卫生行政机关。

第五十三条 供货、退货及付款条件

一、开业前,乙方或其特许店委托甲方代为订货品时,应将定货单填妥所需之物料、规格、数量及预定出货日等,签章后传给甲方,并先将货款以汇款方式自动汇入甲方指定之账户。二、乙方或其特许店应于次月十五日前将与甲方发生之上月结货款汇入甲方指定之账户,如其拖欠甲方该项货款金额达两个月或虽未达两个月但已累计超过三万元,则甲方有权停止对其供货。并有权从供货押金中扣除相应欠款,押金不足部分,乙方或其特许店应于10日内补足。

三、货品寄发后,非经甲方同意,乙方或其特许店不得拒收或退回。货品配送时,如为甲方员工自行配送,乙方或其特许店验收人员当面验收货品数量、质量、价格及发货单据,核实无误后收货,过后将不予退货。甲方委托货运公司配送,则乙方或其特许店验收人员在验收完毕后,如发现发货单据及货品存在数量、质量或价格等方面的问题,应须于货品送达两日内以传真或其他方式告之甲方相关部门人员,否则由收货方自行承担损失。

第五十四条 配送中心

在乙方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甲方可协助乙方在该区域建立配送中心,以降低该区域内各店货品采购之成本及控制货品采购之质量。配送中心投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章 财务管理

第五十五条 财务会计制度

乙方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并按照甲方的有关要求建立财务会计制度。

乙方自负盈亏,但甲方有权随时稽核乙方的财务状况和营运状况。

甲方有权要求在乙方及其特许店内安装电子设备或要求其结账台使用网络连接的电子收银机以查核其每日营业情况。

第五十六条 财务报表

乙方应当统一使用甲方指定的财务软件系统。

乙方应当于次月15日前向甲方报送乙方及其区域内各店(直营店、加盟店)当月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

一、乙方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二、各特许店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乙方应于每年_______月前向甲方提交上一会计年度乙方及其各特许店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财务情况说明书;

五、利润分配表;

六、本区域内各特许店的合并报表。

第十三章 分特许

第五十七条 分特许权

乙方在本区域内寻求符合条件的加盟商,授权其设立加盟店,按照市场开发计划建立区域内的特许经营系统。

乙方行使分特许权,应当按照本合同及甲方的规定,不得超过甲方授权范围和权限。

第五十八条 市场开发计划

乙方应当竭力拓展本区域市场,尽可能实现对市场的充分开发。经双方对本区域市场的认真评估,确定以下市场开发计划:

一、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个月内,设立_______家直营特许店;

二、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年内至少设立_______家特许店,其中直营店的数量为_______家;

三、在本合同签订满_______年后,至少设立_______家特许店,其中直营店的数量为_______家;

四、在本合同签订满_______年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再发展新的加盟店;在本合同期间,乙方在本区域所设立的直营店数量不得超过其特许店总店数量的_______%。

第五十九条 加盟商和加盟店

乙方可在本区域内招募适合的加盟商,并与其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加盟商即可以为个人也可以为企业法人。

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规定对特许店的选址进行调查与评估,其营业面积应该在_______平方米至_______平方米之间,特许店之间的直线距离一般不应少于_______米。特许店应当按照甲方的图纸设计及装修标准进行装潢,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六十条 分特许合同

乙方与加盟商签订的分特许合同及合同附件,应当使用甲方统一制定的《特许经营合同》文本,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第六十一条 合同审查

乙方与加盟商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后,应当将合同副本及合同附件副本和其他相关资料,以及加盟商先行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报甲方审查备案。

甲方在收到该材料_______日内做出决定。经审查合格,甲方将委托“公司商标”持有人签署《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送达乙方,分特许合同自“公司商标”持有人签署《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时生效。如“公司商标”持有人不予签署《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则分特许合同不生效。

甲方对乙方与加盟商之间签署的《特许经营合同》审查备案,并不表示甲方与加盟商之间存在直接的特许经营合同关系,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对加盟商承担任何直接责任。

第六十二条 加盟店的申诉

加盟店对与乙方之间的任何争议,均有权直接向甲方提出申诉。对乙方终止、解除加盟店合同及其他严重影响到加盟店正常营业的申诉,甲方应当在收到申诉5日内作出决定,对其他事项的申诉,甲方保留作出决定的权利。甲方在处理加盟店的申诉时,应当充分听取双方意见,作出公正处理决定,乙方及加盟店应当充分尊重甲方决定并按照该决定执行。但甲方该决定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服,均可按照双方所签订的分特许合同的规定提起诉讼或仲裁。

第六十三条 直营店

乙方在与甲方签订本合同后,应当在该区域注册设立餐饮有限公司,但不得将“公司商标”作为其餐饮公司的字号或字号的一部分。乙方设立的直营店应当作为该餐饮公司的分支机构,办理营业执照。

乙方应当按照管理加盟店的要求对其直营店进行统一的管理,不得对直营店给予特殊的优惠或方便。

第六十四条 安排

本合同无论任何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终止,本区域内的分特许合同亦相应终止。因一方违约而导致本合同终止的,违约方均须对加盟商(店)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计算方式按照乙方与加盟商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的标准为依据。

不论因任何原因而终止本合同,加盟店在其所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中所规定的期限内可以继续使用“公司商标”,以保证加盟店的继续经营,但每家加盟店必须每月向甲方支付_______元的特许权使用费,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加盟店停止使用甲方“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公司商标”不论因任何原因而终止本合同,加盟店的继续营业行为必须符合其所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的规定,如有损害到甲方或对“公司形象”造成重大影响的,甲方可按照该合同的规定直接行使该合同中乙方应行使的权利,对加盟店行使各项权利。

第六十五条 告知

乙方在同加盟商签订《特许经营合同》时,应当将本合同中有关涉及到加盟商或加盟店的条款告知加盟商,不得隐瞒或欺骗,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_______元的罚款。

第十四章 合同的转让

第六十六条 合同转让的定义

本章所称的合同转让是指甲方或乙方将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转让给第三人。甲方或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权利或义务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第六十七条 甲方转让合同

乙方承诺,甲方可以将本合同转让给第三人,而无须在转让时取得乙方同意,但甲方必须保证受让方必须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能力,并将受让方的情况通知乙方。

如果乙方认为受让方不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能力,乙方有权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以撤消甲方的转让行为。考虑到甲方的区域代理商在数量上可能不止一个,但该项权利的行使仅限于最先提起仲裁的区域代理商,不得重复申请仲裁。

第六十八条 乙方转让合同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乙方要求转让合同时,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并将转让的理由、转让条件、受让人的情况等报告甲方,由甲方决定是否同意。

第六十九条 受让人条件

乙方进行的合同转让,受让人至少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系从事餐饮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已经满3年以上;

二、注册资本达到100万元以上;

三、净资产超过500万元;

四、认同本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理念;

五、其关联企业没有从事与本特许经营系统相竞争的业务;

六、同意甲方制定的《特许经营合同》及相关文件;

七、没有从事过非法经营行为或被政府行政机关处罚过。

第七十条 优先权

乙方转让本合同时,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在甲方向乙方发出优先受让通知后,乙方不得撤消转让或变更转让价格与转让条件,否则,乙方在一年内不得进行转让。

第七十一条 转让补偿费乙方转让本合同时,应当向甲方支付_______元的转让补偿费,作为甲方对因转让而发生的费用的补偿。

第七十二条 合同文本

乙方转让本合同,受让人应当与甲方重新签订《区域代理合同》,该合同届时使用甲方统一使用的新合同版本。同时甲方将不再退还乙方所交纳的任何款项(货款押金除外),且受让方必须按规定向甲方支付各项费用。

第七十三条 股东变动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合并、分立或股东变更时,应当将该情况详细书面报告甲方,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七十四条 经营方式

乙方应当独立自主地经营本合同所规定的特许经营业务,禁止以承包、租赁、合作、委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将该业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经营管理。

第十五章 系统变更

第七十五条 系统变更的定义与职责

系统变更是指对系统经营模式产生一定程度影响的改进,这种改进可以直接导致公众对对系统感受的差异,具体到本特许经营系统,则是指甲方对其“某餐饮公司”餐饮经营模式、装潢设计以及对“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公司商标”的改进、更换。

甲方有权进行善意的系统变更,乙方及其特许店应给予充分的理解并积极配合,按照甲方的要求积极推动系统变革。

第七十六条 系统变革的原则

甲乙方一致认为,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适时地对特许经营系统进行富有成效的变革,以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是双方的共同目的。甲方对系统的变革,应在保持系统稳健发展的前提下,以提高系统的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系统的经营效益、提高系统的市场竞争力为原则,以达到更好地实现特许经营之目的。

第七十七条 变革的实施

甲方在实施系统变革前,应当在其直营店或同意进行试验的加盟店进行试验,经实践证明符合系统变革的要求,达到预期目的,方可正式推行。同时应将变革的方案、意图、可行性、试营状况等提前30日通知乙方。

乙方应在本区域内按照甲方的规定实施系统变革,并及时将实施情况报告甲方。乙方实施系统变革所需要的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六章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解除

第七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

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七十九条 合同的正常终止

一、双方经协商,同意终止合同的;

二、合同到期,乙方无意续约的;

三、因不可抗力而导致任何一方无力继续经营的(本条所说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战争等情况)。

四、一方宣告破产或宣告解散;

五、_______%特许店连续两年发生经营亏损;

六、乙方因正常经营困难,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应在3个月前提出终止合同申请并经甲方书面确认批准的;

七、法院、政府行为要求乙方终止营业的;

八、因一方的违约行为而被仲裁机构仲裁或法院宣判解除本合同的;

九、用于特许经营的主要资产被法院强制执行而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合同终止情形发生后,要求终止合同的一方应当主动与对方进行协商,方可终止合同,未能协商一致的,应当按照本合同的规定,由仲裁机构或法院作出仲裁或判决。同时甲方应在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乙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本条七、八、九项除外)。

第八十条 甲方的解除权

乙方有下列重大违约行为之一的,甲方可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行使解除权,并不退还乙方所交纳的任何费。同时甲方有按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惩罚性违约金_______元:

一、未能完成市场开发计划的;

二、违反竞业禁止的规定参与竞争的;

三、未经甲方同意转让本合同或转让其股权的;

四、未经甲方同意分立、合并或股权变动的;

五、未经甲方同意以承包、租赁、合作等方式转移经营权的;

六、故意向第三方泄露甲方重大商业秘密的;

七、逾期支付特许权使用费超过三个月的;

八、擅自将公司经营技术资产、设备等移往他处营业或使用的;

九、私自在本区域外增设分店、更换店内设备或违反竞业禁止的;

十、没有忠实实施甲方为改善其营运状况而提出的劝告指导,导致影响到公司形象的;

十一、擅自以甲方代理人或代表人名义与第三者订约、从事法律行为或从事私人行为而导致甲方权益受损者;

十二、利用其营业场所进行非法活动或有其他违法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给甲方造成一定不良社会影响;

十三、私自转让、转移经营权或店内设备予他人,或将该店设立任何形式的担保,进行出租、典当以及其他不利于甲方行使本合同权利的一切行为;

十四、因其服务质量或其他原因引起大量投诉或被媒体曝光批评,在社会上引起严重不良影响的;

十五、故意损害甲方或其他加分店的形象、商誉的;

十六、其他违背本合同之约定,经甲方认定为重大违约行为,经甲方通告其期限改正但乙方拒不理会或虽有改正但达不到甲方要求的。

乙方如发生下列各项任何一行为,甲方可书面形式通知其限期更正或停止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仍无改善者,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并有按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惩罚性违约金_______元。

一、一年内受到甲方处罚超过三次以上的;

二、其他违约行为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的。

第八十一条 保留解除权

在乙方发生破产、无力偿还债务及其他情形时,未经甲方的预先书面同意,任何第三人都不能获得本合同中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的权利,不论债权人对乙方享有何种权利或持有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书。否则,甲方可直接解除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理。第八十二条 乙方的解除权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有权要求甲方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性赔偿金:

一、甲方违反区域保护的规定使用特许经营权的;

二、甲方无故向乙方停止配送产品或原料的;

三、甲方使用的“公司商标”被撤消的;

四、甲方有其他严重损害乙方利益或声誉的行为的。

第八十三条 分特许合同的终止与履行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合同的,按照双方达成的协议解决分特许合同的继续履行与终止事宜。因一方违约行为解除本合同造成分特许合同终止的;或因乙方的违约行为而终止本合同的,但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继续履行分特许合同的,违约方均应当同时承担对分特许合同的违约责任,按照分特许合同的规定给予加盟商赔偿。

第八十四条 合同终止的执行

无论在任何情况下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指示行事,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不超过30个工作日),继续正常的营业或履行以下义务;

一、停止行使因本合同所享有的权利;

二、撤消直营店内外与“公司商标”有关的内外装潢、招牌、广告牌等标志;

三、将与特许经营系统有关的徽记、标志、广告等交还甲方;

四、将甲方提供的定货簿、商品目录、价格表、以及其他涉及到甲方商业秘密的文件交还甲方;

五、将“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各类营运使用规章报表、经营know—how的相关文件资料及物品归还甲方,不得复制使用;

六、清算与甲方、加盟店、供货商的债务;

七、将租赁甲方的设备、物品返还甲方;

八、对加盟店进行解释、安稳工作。

当乙方未履行前款第二项义务时,甲方可自己执行,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十五条 优先受让权

在本合同终止时,甲方对乙方下列财产或财产权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一、办公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二、配送中心房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三、直营店的房屋所有权(或租赁权)以及直营店的资产收购权;

四、户外广告的发布权;上述财产的转让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则应共同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价格执行。

第八十六条 其他

在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没有义务回购乙方的存货,但应允许乙方以特许经营系统的名义在合理的期限内(最长不超过30日)销售存货。

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接管乙方之加盟店,乙方收取加盟店的保证金,应当移交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

第十七章 违约责任

第八十七条 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因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而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的,应向对方偿付违约赔偿金。违约赔偿金按照违约行为发生时上一年度特许权使用费乘以合同未履行年限数的倍数计算,但最少不得低于;两倍。合同履行不足一年的,特许权使用费按一年计算。本条款所指的违约赔偿金与第八十一条中所提的惩罚性赔偿金并不冲突,可同时使用。

第八十八条 拖欠损失金

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甲方规定的加盟金、履约保证金、特许权使用费、月结货款、广告宣传费用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的,如逾期支付,则乙方须按照每超过一天加付1%的比例向甲方支付拖欠损失金,直至付清为止。

第八十九条 罚款

对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责令其限时更正,并根据违约行为的情节,给予_______元的罚款。如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未改进的,视为新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给予加倍处罚。对于乙方的违约行为如在本合同其他条款中已经有明确的处罚办法的,按照该条款的规定处理。

对于乙方的违约行为,甲方可以根据乙方的悔改程度及补救措施等,减轻或免除处罚。

第九十条 直营店的违约行为

直营店的行为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的,可视为乙方的违约行为,甲方可比照本合同中对于乙方违约行为处罚的条款,直接对乙方进行处罚。

第九十一条 加盟店的违约行为对于该区域内加盟店的违约行为,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的规定追究加盟店的责任。加盟店对分特许经营合同的违约行为,不视为乙方对甲方的违约行为。但乙方明知加盟店的违约行为而怠于行使处罚职责的,甲方有权根据加盟店的违约行为给予三倍以内的罚款。

第九十二条 告知与申辩

甲方对于乙方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乙方作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的结果,并告知乙方有申辩的权利。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拟作出处罚的通知后7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理由。

甲方应当充分听取乙方的陈述和申辩。乙方提出的理由成立的,甲方应当采纳并给予减轻或免除处罚。但甲方不得应乙方的申辩而加重对乙方的处罚。

第九十三条 处罚实效

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的处罚以及乙方对加盟店违约行为的处罚,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处罚决定,逾期则不再处罚。

第九十四条 解除权的放弃

甲方或乙方因对方的违约行为享有解除本合同的权利而不解除合同时,不影响要求对方承担解除合同以外的违约责任,但权利人在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不得再以此为由解除合同。

第九十五条 处罚的执行

甲方根据本合同所作的处罚,乙方应当在收到处罚决定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交纳罚款。甲方要求乙方所作出的改进,乙方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改进,并将改进情况书面报告甲方,甲方可对该改进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价,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章 争议解决

第九十六条 协商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均应当首先通过充分协商给予解决。

第九十七条 仲裁或诉讼

如果甲乙双方对于本合同的争议不能够通过协商解决,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均可向国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章 其他规定

第九十八条 送达

一、本条款所称送达可以是直接送达或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二、直接送达的地址为:

甲方:

乙方:

三、如一方对他方为直接送达,而对方拒收者,视为已送达。

第九十九条 合同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的,甲方可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常理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对于合同双方均有约束力,除非该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一百条 可分割性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因任何理由、在任何范围内无法执行,除另有约定外,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或履行。

发生上述情形时,甲方可以以有效条款代替无效条款,或者将无效条款修改为合法有效的条款。

第一百一一条 标题

本合同中所有章、条的标题是为了便于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并非本合同条款的一部分,不作为解释合同条款的依据。

第一百一二条 雇佣限制

乙方或其加盟店不得私自聘用本区域外甲方所属分店(直营店或加盟店)所开除、除名的员工,及未经其所属分店同意自动离职的员工(级别在组长级以上者)。乙方在不知请的情况下雇佣的,在知悉情况后,应立即解除雇佣关系。

第一百一三条 非赢利保证

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经详细地向乙方说明了作为区域代理商开展区域特许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困难及合同内容。甲方在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材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非对乙方开展区域特许经营事业作出的赢利保证。同时乙方也充分认识到投资特许经营的商业风险,特许经营并非简单的复制,而是一项依赖于乙方独立努力、商业判断与技能、市场条件等因素的商业活动。

第一百一四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两份。乙方应当对本合同采取保密措施,不得向无关第三方透漏本合同的内容。

第一百一五条 声明

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已经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合同及附件所有条款的含义,同意签署本合同,受本合同约束。

甲方:(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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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委托代理购房协议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9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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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组团社):

旅行社(甲方):

受托人(代理社):

旅行社(乙方):

根据《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旅游局《关于试行旅行社委托代理招徕旅游者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旅行社委托代理招徕旅游者合同》,内容如下:

一、双方资质

甲乙双方必须保证具有合法的旅游企业资质证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法人代表授权证明书。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内容必须符合甲方合法的经营范围;乙方保证遵照甲方的委托授权开展业务。甲、乙方在合作中如超越权限造成违规由责任方独立承担;双方在权限内出现过错,按协议规定由责任方承担。

二、委托内容与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在,代理甲方招徕国内旅游(全部/专线)旅游线路产品;出境旅游(全部/专线)旅游线路产品:并代办如下招徕销售事项。(超出委托范围的代理行为无效)

1.招徕宣传;

2.为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咨询;

3.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4.代收取旅游费用;

5.向旅游者通知有关行程事项。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准确的旅游线路产品信息和优惠的价格。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对由此造成经济损失给于乙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2、甲方接收乙方招徕的游客后,在实施操作中要保证服务质量,对操作中出现的服务质量及安全问题负全责,承担全部责任,不得推诿。

3、甲方在操作中如果出现不能按照乙方与游客签订的`协议操作时,应提前征求游客书面同意后方可变动,如出现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4、乙方按照甲方的授权委托开展代理业务时,客人经乙方认购了甲方的产品后,乙方必须交由甲方操作;如甲方无法操作时方可由乙方交由第三方操作。

5、乙方接受委托在招徕工作阶段中出现过错,责任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认购产品预留位置时,如因不能按规定交足团款,甲方有权在通知乙方后即时取消预留计划。如乙方未接到甲方停止收客的通知收客后,甲方不能操作,责任由甲方承担

四、未尽事宜在实践中可做补充协议规定,工作中出现问题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出现经济纠纷无法协调解决时,可在沈阳签约地法院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交沈阳市旅游局备案一份。协议有效期年,(期限从20__年月日至二0一年月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委托方)

旅行社名称:

法人代表:

电话:

手机:

开户银行:

乙方(代理方)

法人代表:

公司地址:

电话:

手机:

开户银行: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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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代理委托合同范本A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诉讼,全文共 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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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______性别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年___月___日

民族: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

职业:______ 住址:_________

被委托人:姓名______性别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年___月___日

民族: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

职业:______ 住址:_________

现委托 在我与 交通事故一案中,作为我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 ________(签名或盖章)

被委托人: ________(签名或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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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营销代理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房地产,营销,全文共 88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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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营销代理合同范本3篇

在当前全球经济环境下,营销代理作为新兴的营销模式已为多数企业所关注。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3篇房地产营销代理合同范本。欢迎阅读与参考!

房地产营销代理合同范本一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交由乙方房地产中介机构负责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位于 市 区 单元第____层,共(套),房屋结构为__ __,建筑面积 平方米,户型 ;房屋所有权证号: ,属于: 。附房屋状况表。

二、销售价格与收款方式:

1、甲方确认本合同指定的房屋销售底价为__ __元/平方米,总价 元人民币,乙方可视市场情况高于底价销售, 销售价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 %、乙方得 %。若销售价低于甲方底价,须征得甲方书面认可;

2、甲方确认由乙方代收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户的以下几种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自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产证过户并交房后,方办理房款结算手续。

一次性付款结算方式:

1、一次性付款是指即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当日将全部房款支付到乙方帐户;

2、乙方代收购房款,在甲方自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委托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自房产证过户完毕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将代收购房款转予甲方。

按揭贷款的结算方式: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购房合同后,购房客户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后开始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接揭贷款手续获批后,待房产证过户并办抵押后,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银行付清。

为保证房屋交易的安全性,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办妥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须凭本人身份证来乙方处领取房款,如委托他人取款的,应凭经公证的委托书(注明代收房款)及委托人身份证明领取,甲方系法人的,应以合同载明的开户行和帐号转帐。

五、代理期限及代理权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2.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在不低于甲方售房底价的情况下与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并代甲方收取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机构销售该不动产。

4、委托期满仍未销出者,甲方授权乙方可在委托底价内下浮 %出售。

推荐合同范本·销售合同范本·家电销售合同·煤炭销售合同·房产销售合同·批发商合同·图书销售合同·产品代理协议·中英文销售合同·垫底销售合同六、代理费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费为本合同所售不动产,在出售成功后按成交总额的____%收取,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 % ,乙方得 %。代理费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由乙方从代收房款中扣除。

2.甲方在与乙方客户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乙方客户支付首期房款后,乙方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费。

3、甲方委托乙方在信息宣传系统上为该物业发布广告及带购房客户到现场看房,双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信息发布费、产证鉴定费及服务费合计 元。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产权证明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性。

1)、《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主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及原件,乙方核对原件无误后将原件交还甲方。

2)、已婚夫妇,房屋所有权在一方名下,但共同生活超过八年的,应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3)、原购房协议书(另:如房屋是集体土地,应提交乡、村办及所属村委会城管科证明)

4)、房屋平面结构图及附属设施说明清单、钥匙等。

5)、房屋是否设定担保等债权、债务的书面声明。

6)、有委托人代办的,应出具经公证的房主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2、甲方保证该不动产的产权清楚,若发生与之有关的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因此给乙方及乙方客户照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必须负责赔偿。

3、乙方在与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合同后,甲方应在得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内来乙方处签署销售确认书,并与乙方客户会签购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电话变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概由甲方负责。甲方联系电话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载的地址为准,经交邮即为送达。

4、甲方与乙方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若双方委托乙方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手续,应支付代办费。

5、房产证办理过户完毕,甲乙双方结清房款,则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动产代理义务即告完成。

6、原则上,乙方要求甲方应在房产证办理过户后,方交付房产给购房客户。特殊情况下,甲方愿提前交房应书面通知乙方。

7、乙方系房地产的中介机构,依法承担中介机构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委托代理期间,将委托不动产出售,并与购房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如购房客户未履行定房协议书所规定条款,乙方有权终止定房协议书,并没收定金;如乙方与购房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后甲方反悔的,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乙方客户缴纳给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将该不动产委托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销售,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托物业,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仍按未售物业出售,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必须严守诚实、信誉、高效的服务原则,积极、主动、热情地为甲方进行代理服务,乙方必须严守甲方有关商业机密不能外泄。

十、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无锡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本合同附件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如有其它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帐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房地产营销代理合同范本二

编号:____房中介字[201]第号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 资质等级及证号: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甲方为促进商品房的销售,委托乙方对甲方所开发的项目进行独家营销策划和销售代理,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委托代理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委托代理主要事项(选项打“√”)

□全程代理 □市场调研 □营销策划 □代理销售

第二条 委托代理项目的位置、面积

1.代理项目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

2.代理项目总面积约为______________平方米。(详见甲方提供的测绘面积表,附件一)

第三条 销售价格

1.销售面积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

2.合同所约定的销售房屋价格均价为______________ ;乙方应按照与甲方所商定并经甲方签章认可的售楼价格(各房屋具体销售底价表、付款方式、折扣及本合同其他约定条款等)进行销售(详见附件二);

3.在实际销售中,如属溢价方式销售,在溢价范围内乙方有权折扣优惠,无需经甲方同意;如属甲方定价销售,乙方无权折扣优惠,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折扣优惠。

第四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

2.提供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商品房销售证书或预售许可证(复印件)及施工图、分层平面图、面积测绘报告、户型图以及施工进度计划、项目材设及配置表等资料;

3.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综合验收时间及交房时间(详见附件三),项目在修建过程中,若发生设计变更,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4.按双方协商确定的计划,承担销售广告宣传费用以及相关资料制作费用(详见附件四“广告宣传推广计划”);

5.派出专人配合销售,负责审定售房合同、收款,办理售房合同登记、银行按揭与房屋产权、国土等手续,落实购房人的合理要求等工作;

6.提供《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7.对委托销售面积内的房屋进行抵押、典当、按揭、抵债、拆迁还房、司法冻结、行政限制和自售的情况必须书面告知乙方;并保证提供的房源产权合法、有效;

8.提供装修好的售房部、配备售楼电话、必要的办公用品和购房直通车,承担售房部房租、水、电、电话等办公易耗品及车辆使用等费用;

9.可以定期检查、督导乙方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房屋买卖合同的签章;

10.作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对销售造成不利影响;

11.负责按时支付乙方佣金及策划费;

12.约定承担的其它费用:___________

1.乙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和房地产中介服务资质证书复印件;

2.本合同签署后_______ 天内向甲方提交市场调查报告、营销策划案及营销实施计划给甲方审定,在甲方基本具备销售条件后,经甲方同意,在_______天内展开销售实际运作;

3.切实完成向甲方承诺的销售计划(详见附件五),严格执行销售价格及付款方式(详见附件六付款方式)。特殊情况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4.不得以甲方的名义进行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业务;

5.不得超出甲方认可的宣传资料范围进行宣传和推广;

6.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代收任何售房款项,如遇特殊情况乙方代收客户房款,需在24小时内交付甲方,其它约定除外;

7.根据销售需要及市场需求,在双方确定的销售底价基础上,溢价或涨价的幅度应报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执行;

8.协助甲方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本合同约定销售范围内的房屋,所有销售均视为乙方完成;

9.乙方有权拒绝任何形式的虚假按揭融资;

10.乙方应当为甲方保守相关商业机密;

11.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当自觉维护和提升甲方企业形象;

12.约定承担的其它费用: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本项目广告宣传和活动推广费用(包括报刊、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展销会等),由甲方根据推广计划按以下项支付。

1.广告推广费用分别直接支付给新闻宣传单位和制作单位;

2.支付给乙方,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七条 策划费及结算方式

前期市场调查、项目定位调研和项目营销策划费为______万元(大写)(¥ _______万元),本合同签定时甲方预付_________万元给乙方,余款甲方在乙方提交正式报告文本____日内一次性付清。若甲方对正式报告文本有异议,需在二日内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必须在_____日内整改完成,提交甲方,甲方二日内未提出异议,视为认可。

第八条 代理销售佣金按以下项方式计算

1.佣金=底价佣金+溢价奖励

其中:底价佣金=底价销售合同总金额×_______%

溢价奖励=(销售价-底价)×销售面积×_______%

2.佣金=(销售价-底价)×销售面积

3.佣金=销售合同实际金额的_______%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代理销售佣金结算方式

1.当甲方收到所签售房合同首期房款时,视乙方代理成功,甲方应按售房合同成交总额,依照本合同第八条分别计算佣金;

2.当甲方收到首期房款后即应按时结算佣金给予乙方,结算日为_________,甲方在结算当日可用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乙方,乙方提交收款票据。

第十条 甲方违约责任

1.若购房人购买的该项目房产的实际情况与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或产权不清,规划设计变更或销售面积变化,以及因工期、交房期、质量、银行按揭、典当抵押等问题产生的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佣金,则每超过一天按应付佣金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佣金支付时间超过三个月,视甲方违约,违约金为_______万元。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完全承担违约责任;

3.如甲方认可的销售费用开支不能及时到位,由此造成销售工作的停顿,后果由甲方承担;

4.开盘时间定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若因甲方原因导致该项目不能按时开盘而引起的乙方前期准备工作顺延,顺延时间不超过_________天,否则甲方应支付乙方前期工作准备金_______万元整,并且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十一条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销售活动之外的任何商业活动,也不得以虚假夸大之词欺骗购房人,只能在甲方编制的书面宣传资料和允许的范围内对购房人进行宣传,否则造成的社会不良影响及甲方、第三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不得私收房款及预订款,乙方有任何未经甲方同意私收房款、预订款以及其它挪用行为,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承销权,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乙方如不能按双方约定时间完成策划工作进行销售,视乙方违约,违约金为_______万元。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若无故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则乙方需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_______万元人民币。

第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在合同约定的代理销售范围内,甲方不得任意售房;如甲方有购房客户,须交乙方进行办理,售出房屋仍计入乙方销售总额中,并按合同约定结算佣金给乙方,如甲方用委托乙方销售的房屋进行抵债、抵偿、抵押、置换等,则视同为乙方销售,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佣金。

第十三条 正式销售时间为办好预售许可证时双方协商计算,三个月之内乙方销售房屋面积少于计划任务的%或销售额少于_______万元,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需结清乙方应得佣金;否则乙方有权销售至合同期满止,甲方不得停止乙方承销权。

第十四条 退房处理方式

1.甲方责任:乙方执行退房指令,所退之房屋乙方继续销售,乙方已收之佣金不再退还甲方,乙方再售该房屋,甲方仍需支付佣金;

2.乙方责任: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的退房,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佣金,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若乙方无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及超范围的受托代理,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不良影响,均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期未满而中途终止时,在一年内甲方不得聘用未经乙方许可的任何原聘用人员。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必须赔偿。

第十七条 合同期限

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本合同期满前60天,若甲方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60天。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选项打“√” ) :

1.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

2.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办证机构登记备案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即刻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注册房地产经纪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经纪人协理: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印制

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房地产营销代理合同范本三

甲方:

乙方:

本协议约定项目位于武汉市江汉区大智路 号(以下简称本物业),项目性质为住宅及商业,建筑用地面积约为 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____________万平方米(其中公寓及商业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最终规划设计为准)。本项目由武汉绿地新龙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开发,为进一步发挥各自的优势,本着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署本“房地产项目销售代理合同 ”(以下简称本合同 )。

第一条 :甲方同意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起正式委托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独家全权销售代理单位,委托期限一年。代理期从本项目满足销售条件(见本协议第二条第一款)并且甲方取得预售许可证及开盘广告刊登之日起计, 开盘广告刊登之日不得迟于取得预售许可证5日之内,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须经甲方书面认可)。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及权利

1、 负责保证本项目销售的合法性,申办有关租售之法律程序,同时向乙方提供有关本项目销售之法律批文副本资料,包括:

A. 武汉市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B. 发展商营业执照;

C. 小区总平面图、各楼层平面图、房屋立面图、鸟瞰图、室内厨卫设施表、装修装配标准(含家具配置图及效果图)。

D. 武汉市楼盘销售窗口表;

E. 商品房预/销售合同、房屋订购书;

F. 与银行签订的按揭协议。

G. 上述证照、资料须经乙方确认无误并加注“销售专用”字样后盖章。

02、全权委托乙方安排本项目销售的广告宣传推广工作,负责本项目销售过程中的有关成本费用,其中包括:

(1) 各种广告、宣传及有关销售资料之设计、编辑、制作、派发及发布费用;

(2) 与本项目销售直接相关的市场调研、客户座谈等费用;

(3) 售楼处、展销会场地及有关设备的设计、建设、装修、租用、布置等一切费用;

(4) 提供电话、空调、复印、传真、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5) 有关销售促销活动费用。

上述费用乙方均需事先提出预算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发生。

2、 根据乙方的建议负责确定本项目销售进度、销售报价、付款方式、按揭办理、 物业管理内容及收费标准等。

3、 甲方选派工作人员负责与认购者签定《商品房销售合同 》,并负责接受客户各 类房款、契约盖章、客户催款、银行按揭、产权办理等工作。所有房款及定金须由甲方专门负责收取,甲方人员必须配合乙方销售工作,且必须与乙方在售楼处的员工上下班时间一致。

4、提供租售所需契约空白文本等,配合乙方租售,并在乙方工作人员陪同客户看房时提供帮助。

5、按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的溢价分成、佣金。

第三条:乙方责任

1、在本项目的销售代理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及武汉市的有关法规,不损害甲方品牌形象。

2、 负责对本项目的销售工作进行总体策划,包括销售价格定位、付款方式设计、销售对象、时间、付款方式及各种租售渠道等。

3、 负责在现场组建售楼班子,负责本案的现场销控,本部设立项目专案组负责市场信息分析、销售跟踪、巡视及督导。

4、 负责计划、监督制作与销售有关的售楼书、推广宣传单、展览板、认购书、认购须知及其它一切有关销售之资料,以及有关的报刊、电视及电台等媒体广告的设计及制作工作。

5、 各种销售宣传推广的计划及费用均需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6、 承担销售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及交通等费用。

7、 代表甲方以甲方名义签本项目之销售认购书,协助甲方统一收取认购者临时定金。

8、 安排有关之售后跟进,如协助甲方客户催款、提交详细之租售报告、客户统计分析、媒介分析、策划及销售方面之检讨分析报告。

第四条:销售价格及佣金事宜

1、 项目销售价格

双方约定本项目销售均价为 元/平米,以此基准价格为基础,经甲、乙双方确认,根据幢差、楼层、朝向等做成一房一价表,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销售底价必须达到此价格表标准。

2、 销售完成时间

双方约定本项目的销售完成时间为____个月,乙方须在此时间段内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销售。

3、 固定代理佣金

甲方同意在委托期内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的本项目在达到上一条规定的销售价格实现销售时,甲方按实际销售回款额的百分之一点五(1.5%)给予乙方作为销售代理佣金。

4、 溢价提成

以一房一价价表为基础,实际成交价超出价格表以上的部分视做溢价,溢价部分甲、乙双方各得50%(百分之伍拾)。

5、 结算方式

租售佣金结算方式为月结,结付标准以客户正式签定购房合同并已支付首期款,其中首付款的金额不得低于该房总房款的20%,每月最后一天为结算日,每月成交单位有关之代理佣金、溢价提成款甲方须于次月10日前付清予乙方,收到款项后乙方应开具有效发票。

6、 若甲方于委托期内自行销售给买家,则该甲方自行租售之单位计算在乙方之租售业绩之内,该部分之租售额按上述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之佣金计算方法支付佣金予乙方。

6、如遇认购者签署认购书后违约,认购者所付定金归乙方所有。

第五条、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

1、 委托期的延续或终止须于委托期限完结前30天内由甲、乙双方代表书面决定。

2、 如由甲方工程进度、销售手续等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按时完成各项销售工作,则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应按已实际达成的销售无条件结付全部乙方应得的佣金(含广告费)、溢价提成,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客户退房,该套房屋仍视为乙方的代理业绩。

3、 在本合同 规定的委托期内,乙方完成本合同所指的销售代理工作且甲、乙双方之间结清一切代理费用后,本合同终止。

4、 若于本合同 第一条规定的全程策划代理期内,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可提前终止合同 ,并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计人民币拾万元整,并由违约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5、 若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并导致诉讼,则由本项目所在地法院解决有关司法管辖之问题。

第六条、其它

1、 本协议所涉及的项目案名及开发商名称(甲方)以最终正式文件为准

2、 本协议所涉及的项目数据,以项目-最终的测估为准并相应调整。

3、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4、 所有由乙方事先提出并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各项费用预算表作为本合同 的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与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合同 内容如有修改,经双方同意后,可另立补充合同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即刻生效。

附件一:本项目可售房源表

附件二:本项目销售计划

附件三:项目房产销售价格表

附件四:本项目宣传推广费用预算表(分阶段提供)

甲方(盖章):

代表人

地址:

乙方(盖章):

代表人: :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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