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香港住宅物业用的地产代理协议
全文共 2872 字
+ 加入清单本表格由地产代理监管局按《地产代理条例》订明
一般注意事项:请仔细阅读本协议并按指示填写。如你不明白本协议内的任何字句,请要求代理解释。如你不明白或不同意代理的解释,则最佳的做法是在签署本协议前咨询你的律师。
备注:凡本协议内的任何字句尾随有括号的数字(例如(1)),请立即参阅本协议附表5相同编号的注释。凡本协议内的任何字句提述本协议的某附表,亦请立即参阅该附表。
1. 代理的委任及本协议的有效期
本人/我们, (“租客”)现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并在该等条款的规限下就拟承租本协议附表1所列物业(“物业”)一事委任(“代理”(2))为本人/我们的代理。本协议由 年月日起生效,并于 年月 日届满(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有效期”)。
[注意:建议有效期不应超过3个月。]
2. 代理关系及代理责任
代理与租客同意-
(a) 代理与租客之间就物业而有的代理关系属本协议附表1第4栏所指明的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3)关系;
(b) 如属双边代理关系,则代理须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以书面向租客披露代理将向有关业主收取的佣金的数额或收费率;
(c) 如属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关系,则代理须在建立双边代理关系后,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以书面向租客披露该代理关系以及代理将向有关业主收取的佣金的数额或收费率;及
(d) 代理除须履行本协议或任何成文法则委予代理的责任外,亦须履行本协议附表2内所列的责任。
3. 佣金 本协议适用于租客须向代理支付的佣金的规定,列于本协议附表1、3及5内(4)。
4. 物业资料 代理须就物业向租客提供《地产代理常规(一般责任及香港住宅物业)规例》订明的所有有关的出租资料表格 -
(a) 如属单边代理的关系,该等表格须向各别业主的持牌地产代理取得;
(b) 如属双边代理的关系,或在业主并没有持牌地产代理代表的情况下,该等表格须由代理填妥和签署, 但如租客明确表示放弃收取任何该等表格的权利,则代理无须提供有关表格。
5. 代理须披露权益
(a) 代表代理签署本协议的人现披露:他或其指明亲属(5),或其任何代名人,或其指明亲属的任何代名人,或代理或代理的任何雇员/大股东(6)/合伙人/董事对物业拥有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7):有 没有 (8)
(b) 如对以上问题的回答是“有”的话,则必须在本协议附表4述明有关权益的详情。
(c) 代表代理签署本协议的人须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以书面向租客披露在有效期内产生的上述(a)段所提述的任何权益。
6. 租客的确认 租客确认他已-
(a) 阅读并明白本协议的条款;及
(b) 收取本协议第4条规定提供的而租客并没有明确表示放弃收取的所有有关的出租资料表格。
7. 附表 本协议的附表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
8. 额外条款[注意:这些额外条款不得与本协议的其它条款有所抵触,亦不得限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 租客的签署: 为代理及代代理签署的地产代理/营业员的签署:
香港身分证号码:(如适用的话) 签署人的姓名或名称及牌照号码:
如租客是一间公司,请述明:
签署人的姓名或名称:签署人的职位: 代理的营业详情说明书号码:
租客的商业登记证号码:
地址: 地址: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传真号码:
日期: 日期: [注意:在本协议签署后,必须立即给予租客一份经签署的本协议的正本或副本。]
附表1
物业
物业 视察日期(如租客同意不视察物业,请指明) 租客放弃收取出租资料表格的权利(请于适当的方格内划上“×”号) 代理关系(请于适当的方格内划上“√”号,并删去不适用者) 业主所须支付的佣金(如适用的话)的数额或收费率 租客所须支付的佣金的数额或收费率 租客的签署*
(a) 是 否 单边代理 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b) 是 否 单边代理 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c) 是 否 单边代理 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d) 是 否 单边代理 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e) 是 否 单边代理 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f) 是 否 单边代理 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g) 是 否 单边代理 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h) 是 否 单边代理 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i) 是 否 单边代理 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租客必须就所列的每项物业分别签署。
附表2
代理的责任
代理须-
(a) 为租客取得关于物业的资料;
(b) 因应租客的要求安排租客视察物业;
(c) 进行商议,并按租客的指示向物业的业主提交所有要约;及
(d) 协助租客与业主就任何一项或多于一项物业订立具约束力的租契。
附表3
租客须支付的佣金
1. 除本附表第2及5条另有规定外,如租客在有效期内经由代理与业主就一项或多于一项物业订立具约束力的租契,则租客须于:
(8)签署租契时,
(8)租契指明的租赁期开始时,
向代理支付佣金。
2. 除本附表第3条另有规定外,如非因租客犯错而令该具约束力的租契未能如期起租,则租客没有责任向代理支付任何佣金。在此情况下,如租客已支付佣金,则代理须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但无论如何不得迟于由起租日期起计的5个工作日)将佣金连同利息/不连同利息(1)退还予租客。
3. 如租客与业主非基于租契的条文而共同取消该具约束力的租契,则租客须于取消该租契时向代理支付佣金。
4. 如代理为承租任何一项或多于一项物业的目的而与其它地产代理合作,则租客无须向该等其它地产代理支付任何佣金。
5. 除本附表第2、3及4条另有规定外,如租客或租客的配偶、任何代名人、未经披露身分的主事人或代理人在有效期内(不论是否透过代理),与任何一项或多于一项物业的业主订立具约束力的租契,则租客须就代理就有关物业而提供的服务向代理支付佣金。
附表4
对物业所拥有的权益
按照本协议第5条,就一项或多于一项物业所拥有的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的详情如下
附表5
注释
(1) 指删去不适用者。所有删除必须加以简签。
(2) 在本协议第1条内填上有关地产代理业务实体(即俗称商号)的名称。
(3) 单边代理 - 指代理只为租客行事。
双边代理 - 指代理既为租客亦为本协议附表1所列某项物业的业主行事。
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 指代理只为租客行事,但于稍后亦可能为本协议附表1所列某项物业的业主行事。
(4) 佣金的数额或收费率可由租客与代理商议。
(5) 指明亲属 - 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或姊妹。
(6) 大股东 - 指在代理的股东大会上有权行使百分之十或以上的投票权或控制百分之十或以上的投票权的行使的人。
(7) 拥有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包括-
(a) 身为对物业拥有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的公司或任何其它团体的成员;
(b) 与对物业拥有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的人有合伙关系,或受雇于该人;或
(c) 属于任何关乎物业的安排或协议(不论是否可强制执行)的一方。
(8) 请于适当的方格内划上“√”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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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宅房屋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状况
1.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的住房出租给乙方做使用。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属于一般公寓住宅,钢筋混凝土结构,装修完整,墙面清洁,家具、家电齐全完好,水、电、气、有线均已开通。
2.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人名称:_____________,房屋设定了抵押。
3.出租屋内包含家具、家电等价值详见《租赁合同之附件》。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1.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人,最多不超过人。
2.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___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___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___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___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甲方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群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
2.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3.拖欠租金累计达10天的,赔偿违约金并且押金不退。
4.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或有毒有害物品
5.出租期间,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漏水等导致与其他住户发生纠纷。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方式
1.甲乙双方议定租金____________元/月,租金交纳方式为:押付,租金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
2.乙方需提前_______月缴纳下期租金,乙方租金交纳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4.押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四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有线费____________元/月、宽带费____________元/年
4.卫生费____________元/月
出租期间,以上费用由乙方及时缴纳。因乙方不按时交纳上述费用而产生的滞纳金和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物业费、取暖费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五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1.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后,乙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要保持房屋墙面、窗户、玻璃、地面、所有设施及家电、家具的完好,如有人为损坏乙方照价赔偿。
2.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半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乙方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乙方在租赁期间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则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3.甲方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第六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提前_____月通知乙方,合同天后终止。
2.甲方出卖房屋,须在______月前通知乙方,合同天后终止。
3.乙方不得与第三人互换住房,否则支付_____月房租的违约金。
4.乙方停止租赁的,需提前45天通知甲方。
5.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不得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乙方使用的,返还乙方相应时间的租金。
2.甲方未按时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元如因此造成乙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日租金的1%的违约金。
4.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______月租金的违约金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_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九条合同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10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居住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扣除押金: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_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
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住宅房屋装修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双方签订的《_______项目户内精装修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原则,签定如下补充协议: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装修施工合同中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2、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乙方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均属于乙方免费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乙方责任,但是经由双方协商需要乙方施工的,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维修,费用双方协商由责任方承担,但费用收取不能高于市场综合水平标准。
二.工程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以工程通过验收,完善整改意见并正式移交甲方,在移交给业主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为贰年。
三.保修金支付:
本工程将保留按合同结算总价的 %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满后,物业管理单位及甲方对工程质量无异议后 天内即与乙方办理保修款结算手续支付保修金同时应扣除应由乙方支付的修理费用、违约金等相关款项。
四.保修要求条款:
1、交楼期间精装修施工单位必须在现场组建专门的交楼维修办公室,每一户安排专业人员陪同我司交楼人员进行验收移交。要求参与交楼的人员不得与业主发生任何冲突,对业主提出的意见必须认真记录,按交房记录卡记录的整改项目反馈精装修总包项目管理层并以最快速度进行整改维修。
2、要求精装修总包在业主入伙后的 个月,作为维修高峰期,期间必须派足够的固定维修人员在现场组建专门的维修办公室,并每天到物业公司报到登记,以便出现业主招修时快速反应、即时处理。
3、维修高峰期过后,总包单位必须指定维修负责人,维修负责人应在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赶派人或亲自到现场进行维修,履行保修义务,保证维修的质量及效果。
4、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2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5、接到维修通知后,施工单位必须实行第一时间先检查维修,后论责任的服务原则
6、乙方未能及时按规定进场维修或不能维修、及未能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权自行另请其它施工单位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由此发生的所有维修费用及赔偿费用、并加收以上费用的15%作为甲方管理费,以上费用可以从甲方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但不等于解除乙方的任何应负的责任。以上费用发生后,乙方应在一周内按此发生费用补充保修金,否则另加收此发生费用的50%作为违约金,此费用直接从保修金中扣除。
7.由乙方的施工质量原因,导致业主退房、补偿等的全部责任、费用及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若乙方授权甲方全权代表乙方与相关业主进行相关事宜的谈判等工作,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由此发生的有关费用的3天内向甲方支付,否则甲方加15%的罚款从保修金中直接扣除,并要求乙方在一周内按以上费用补充保修金,否则另加收此发生费用的50%作为违约金,此费用直接从保修金中扣除。
9.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相关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施工。
10.在维修高峰期过后,施工单位建立回访制度,即每 个月内派专人与物业管理处、甲方一起,进行一次对业主的上门回访,及时了解业主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处理,从而提高客户满意度。回访时要制定填写《工程回访登记表》,填写完毕后同时交一份给业主及管理处保留备案。施工单位若没有按以上要求进行回访,则一次罚款¥ 元。
11、对每一次维修完毕后,施工单位必须填写《工程维修记录表》,同时交一份给业主及管理处保留备案。
工程回访记录表
工程名称业主房号
维修单位合同编号回访日期
交付时间质量等级回访方式
回访情况及问题:
回访人:年月日
业主/用户意见:
签章:年月日
问题的原因及责任:
质量部门:年月日
处理意见:
施工单位、物业、甲方负责人:年月日
工程维修记录表
维修单位业主房号
维修部位维修日期
维修内容:
签发人:年月日
维修记录:
维修负责人:年月日
业主/用户评价:
年月日
物业、甲方签字:
年月日
五.建立快速反应的联络保证措施:
1、在业主入伙交楼验收及入伙后的维修高峰期间,施工单位必须在现场组建专门的交楼维修办公室,并必须指定维修总负责人,与甲方、物业相关负责人对接,全力协助甲方验收交楼工作,维修总负责人手机等通讯方式必须保持24小时通畅。设立维修办公室联络专线,维修联络专线必须保证24小时有专人接听,对反馈的维修信息做好记录,并及时反馈给维修负责人,确保快速安排维修。若因特殊原因要更换负责人,施工单位必须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及物业并征得甲方、物业同意,在安排好相关工作的移交及接管人员之后方可更换。
以上规定内容中,施工单位违反任何一点规定,甲方每次将处以¥ 元的罚款。
维修期间若维修负责人对该项工作不称职,维修配合工作不能令甲方及物业、业主满意,甲方有权要求在一周内无条件更换更合适的负责人,以确保维修工作的质量与进度。若施工单位采取拖延、不配合的态度与方式,甲方将处以¥ 元的罚款,并必须在一周内更换合适负责人。
维修总负责人:联系方式:
2、在维修高峰期过后,施工单位必须指定维修总负责人,与甲方、物业相关负责人对接,全力协助甲方维修服务工作,维修总负责人手机等通讯方式必须保持 小时通畅。否则将每次处以¥ 元的罚款。
维修总负责人:联系方式:
3.维修总负责人必须在维修工作开始前 个月确定。
六.维修人员作业管理制度要求及处罚措施
1、乙方人员维修时出入小区时需佩戴管理处签发的出入证或经管理处确认。违反一次处罚¥ 元。
2、乙方人员入户维修前,应事先征得业主同意,不得擅自入内。违反一次处罚¥ 元。
3、乙方人员入户维修时,须着工服穿鞋套,在返修过程中,必须作好施工作业点周边的成品保护,必要时使用地垫,若因作业不善造成设施、装修、家具的损坏须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并处每次每项¥ 元的处罚。
4、乙方人员在业主家中不得随意在非施工作业区域内走动不得大声喧哗、翻看报刊杂志、电视不允许乱扔垃圾、吐痰不允许在业主家中吃拿东西、抽烟或无故逗留等。违反其中一项一次处罚¥ 元。
5、乙方从甲方或管理处领用钥匙,必须按甲方或管理处规定及时归还。违反一次处罚¥ 。
6、乙方在离开维修现场或在空置房返修完毕后,须及时将返修现场清理干净,关好门窗、水电开关等,严禁将空置房作为仓库使用。出现任何不良事件,而导致业主索赔,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并处一项一次¥ 的罚款。
7、甲方对乙方现场人员有违规或不服从管理的,甲方有权要求其限时整改,若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的,可要求其退场并将另外委托其他专业公司完成修缮工作,同时一切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8、因工作需要乙方参加的会议,乙方相关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应准时参加。未能准时出席或未征得甲方同意缺席的,迟到一次罚款¥ 。
七.其他奖惩制度:
1、集中交付及维修高峰期间,根据施工单位的维修服务质量情况,结合《工程回访登记表》及《工程维修记录表》体现的综合维修质量、业主评价等方面情况,返修工作满意度总体在 %以上的单位,给予¥ 元的奖金对于综合评价差,业主对维修工作出现过2次以上合理投诉的单位,给予¥
2、交付期间由业主提出的有效质量问题相关责任单位每条扣款¥ 元,出现二次返修的按¥ 元/条向甲方缴纳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安排其他人进行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3、施工单位在工程交付前指定返修负责人,必须组织足够数量的返修工人,报甲方返修办备案,并保证返修办对返修人员的优先使用权。各单位须按照甲方要求人数派驻返修工人,每少一工日罚款¥200元,累计超过 个工日通报批评。各单位如需将派驻的返修管理人员和返修工人另作安排或减少人数,必须先征得返修办同意后方可进行。
4、各施工单位负责本单位返修人员的管理,因返修人员不服从返修办及物业的管理造成业主及甲方的损失由各施工单位承担。返修办将视违规行为产生的后果严重程度处以¥ 的罚款并现场开具《施工单位人员行为过失处罚通知单》,如乙方采取回避、推诿、拒绝签收的行为,甲方有权直接处理,产生一切费用直接从责任单位的款项中扣除。
5、集中交付及维修高峰期间由甲方、物业维修部每2星期评出 佳返修人员 佳人员先由各施工单位维修办推荐,甲方、物业维修部依据该工人维修记录、客户返修满意度和工作量综合质量,对满意度较高的人员进行奖励。每人每次¥
6、集中交付及维修高峰期间,除维修总负责人外,各施工单位必须指定各班组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由处办理管理人员证件,可以穿便装,返修办依据管理人员所管辖人员的总体返修满意度对管理人员进行奖励。 个月评定一次,对总体维修满意度较高的,每次奖励¥ 元对总体维修满意度较差的,每次罚款¥ 元,并必须更换该管理人员。
7、日常保修期间每月评出返修5佳人员,5佳人员评定依据客户返修满意度和工作量综合分。对总体维修满意度较高的,每人每次奖励¥ 元并通报各单位以示奖励对总体维修满意度较差的,每次罚款
8、日常保修期间各单位必须指定管理人员,每月进行一次评定,对总体维修满意度较高的,每人每次奖励¥ 元并通报各单位以示奖励对总体维修满意度较差的,每次罚款¥ 0元。
(注:所有罚款与奖励均由甲方或物业发出《罚款通知单》、《奖励通知单》
八.本维修协议一式六份,甲方肆份,乙方二份,与装修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日期:
乙方:
代表:
日期:
普通住宅房屋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市▁▁▁区(县)▁▁▁▁▁▁。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厨,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其他条件为▁▁▁▁▁▁▁,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第三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房屋改善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租赁期限
(一)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日(□书面/□口头)通知对方。
第七条租金
(一)租金标准:▁▁▁元/(□月/□季/□半年/□年),总计:▁▁▁▁元(大写:▁▁▁▁▁▁元)。
(二)租金支付时间及方式:▁▁▁▁▁▁▁▁▁▁▁▁▁▁。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乙方应在▁▁▁▁▁▁▁▁▁▁银行开立帐户,通过该帐户支付租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银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交▁▁▁▁▁▁▁▁▁▁银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八条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元(大写:▁▁▁▁▁▁▁▁▁▁▁▁▁▁▁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一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
(三)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其他:▁▁▁▁▁▁▁▁▁▁▁▁▁▁▁▁▁▁▁▁▁▁▁▁▁。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六)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七)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
第十六条无权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应在甲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甲方书面追认的,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宅房屋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房产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
2、室内附属设施:
二、租赁期限及约定:
1、租赁期限: 年,自 至 止。
2、租金:租金每月_元人民币(大写: )。
3、付款方式:按 支付,每月5号前支付当月租金;另付押金_元人民币(大写: );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4、租赁期间的水、电、煤气、电话、宽带、物业等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租赁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
2、乙方须按时交纳房租,若无故拖欠房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的损失可从乙方押金中扣除。
3、乙方若拖欠水电、煤气、电话、宽带、物业等需乙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可替乙方支付,费用从乙方押金中扣除,且此时甲方有权利终止合同。
4、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5、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与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与修复。
四、其他:
(入住时的水电表数等)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可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宅租赁合同标准范本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
2、室内附属设施:
二、租赁期限及约定:
1、租赁期限:__年,自__至__止。
2、租金:租金每月__元人民币(大写:__)。
3、付款方式:按__支付,每月5号前支付当月租金;另付押金__元人民币(大写:__);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4、租赁期间的水、电、煤气、电话、宽带、物业等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租赁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
2、乙方须按时交纳房租,若无故拖欠房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的损失可从乙方押金中扣除。
3、乙方若拖欠水电、煤气、电话、宽带、物业等需乙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可替乙方支付,费用从乙方押金中扣除,且此时甲方有权利终止合同。
4、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5、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与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与修复。
四、其他:(入住时的水电表数等)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可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非住宅物业管理合同
甲方:重庆 购物中心发展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服务者)
乙方: (业主/物业使用人) 身份证号:
为了维护协信•长寿百年广场广大经营者的共同利益、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和商誉,统一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根据《重庆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办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享有对协信•长寿百年广场实施统一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的权利,对管理范围的场地、设备、设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经营秩序及各项经营活动等事务全权实施管理,维护协信长寿百年广场的正常运行。
2. 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和修改协信•长寿百年广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3. 甲方享有依法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公共设施维修基金,经营行为保证金、公共能源及相关费用等权利。乙方不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每逾期一天3‰的滞纳金,逾期20天不缴纳的,甲方不再有义务提供各种管理服务,对所欠费用可采取催缴和强制措施,直至诉诸法律。
4. 尊重乙方自主经营的权利,不干涉乙方正当的经营活动。
5. 有权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制止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和经营管理协议之行为。
6. 在不影响整体经营布局的情况下,可利用部分空地、墙面等处从事经营活动,收益用于市场推广。
7. 依法行使政府职能部门委托的权利,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接受业主/物业使用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听取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8. 甲方可委托专业物业管理公司从事部分物业管理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依法享有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经营范围内的依法自主经营权,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及整体的业态的统一规划、统一布局,自觉配合甲方组织的促销活动,维护协信长寿百年广场的整体形象。
2. 自觉遵守协信•长寿百年广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办法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物业管理费及各种相关费用。
3. 严格遵守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执证经营,依法纳税、交缴工商行政管理费。
4. 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演练和培训,确保经营区域的消防安全,并承担相应的消防责任。
5. 对经营销售的商品自觉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销售商品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6. 对店铺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协信•长寿百年广场管理制度所造成的损失、损害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 自觉配合甲方做好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工作。
8. 业主出租商铺时,应事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与甲方签定《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在与甲方签订该协议前,一切责任仍属乙方责任。
9. 承担由乙方行为引起的一切民事责任。
二、 各项费用标准及交纳办法
(一)装修保证金
乙方如需要对店铺进行装修(租赁者需征得业主同意),必须按协信•长寿百年广场《业主/物业使用人装修守则》规定,缴纳装修保证金,装修需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无息退还装修保证金给乙方。
(二)物管费
按 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积收取)每季度支付一次,提前15日收取。
(三)自用水、电费按乙方自挂表抄数收取独立上缴;公共能源费按实际发生费用根据经营建筑面积比例据实分摊。实行月计交缴。
(四)市场推广费
根据实际需要,由甲方制定推广、促销方案,甲方代收的推广费全部用于协信长寿百年广场整体的营销推广。计 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积收取)。
(五)空调使用费
除乙方独立安装使用的情况外,由甲方根据空调使用当月总费用结合乙方场地面积大小,按比例收取。
(六)其他费用按相关规定办理。
三、双方约定遵守的市场管理公约
(一)经营秩序和经营行为的管理约定:
第一条: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长寿百年广场的各项管理规定 。商品明码标价,亮证亮照经营。严禁经销假冒伪劣商品和违禁物品。
第二条:乙方承诺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不得扰乱市场秩序。
第三条:乙方因商品质量问题与顾客发生的纠纷,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重庆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协商解决,不得与顾客发生争吵、打架等行为,遇到纠纷时应主动妥善解决,协商不成应与对方到相关部门或甲方协调处理。
第四条: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重庆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到文明经商、礼貌待客,严禁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维护协信•长寿百年广场的整体信誉。
第五条:不得有使用大音量音响设备或高声叫卖、张贴、追逐、打闹、玩弄电梯等影响他人正常经营和玩弄公共财物的行为。
第六条:不得有打牌、下棋、睡觉、酗酒、划拳,以及赤膊等不文明行为。
第七条:经营场地以店铺门口为界,禁止在界外陈列商品,摆放商品展示模特儿(架)等任何物品,禁止任何占道行为。
第八条:严格遵守规定营业时间,按时开门营业,并遵循:
1、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迟开门和早关门;
2、 不得擅自中途或提前关门停业(超过3小时按歇业1天处理);
3、 不得擅自歇业。
第九条:乙方须遵守行业规定,严格维护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共同利益,不得诋毁其他商户。
第十条:乙方的电话、传呼、手机号及通讯地址等联系方式因申报内容不实或变化后未及时告知甲方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若由此给他人造成一切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从业人员应按规定向甲方管理部门申报,营业期间内需佩带购物中心统一的《营业员证》,无证或佩带他人证件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事宜。
第十二条:遵守国家和甲方有关变更物业的规定,乙方转让、抵押、出租、转租、调换、与他人合用摊位,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登记备案。
(二)遵守甲方治安、消防管理的各项规定
第十三条:乙方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61号令》、《重庆市消防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严禁在购物中心范围内吸烟、动用明火及其他影响购物中心安全的行为。
第十四条:不得收藏、携带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汽油、鞭炮等)等违禁物品。禁止打架斗殴、无理取闹、干扰管理人员工作等行为。
第十五条:乙方捉获违法分子不得自行处置,应及时通知并移交甲方。
第十六条:严禁偷窃、挪用协信•长寿百年广场的公共设施、财产和他人物品等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乙方有协助国家执法人员履行职权的义务,不得有阻挠国家执法人员执行公务,作伪证等违法行为。
第十八条:乙方必须做好店铺内的防火、防盗、防扒、防骗、防恶性案件和自然灾害的自防工作,闭市和歇业时要收管好货物并锁好门窗。闭市后不得私自进入购物中心取货,如有特殊情况须进入的,应当由乙方本人办理相关手续后与保安员一同进入本店铺,并迅速离开,不得逗留。
第十九条:严禁私自拆卸或损坏购物中心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各种消防器材。
第二十条:在非火警情况下,未经批准禁止移动和使用购物中心内所有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二十一条:严禁在消防卷闸门附近摆放任何物件,严禁圈占消防栓或防火间距、堵塞、防碍消防通道。
(三)对购物中心机电设施设备的管理约定
第二十二条:严禁动用送配电及照明设施,不得私自开关各电源、动力装置以避免造成损坏。
第二十三条:照明及其他设施严禁私自拆除、乱拉(接)、更改和增加用电负荷和线路。
第二十四条:店铺内电器设施发生故障,应向甲方提出报修 ,在甲方的监督下进行修理或由甲方进行修理、更换并按规定缴纳委托维修费。
第二十五条:购物中心电梯(电扶梯)运行时,需严格遵守“乘坐须知”:
1、 未经管理部门同意,不得使用客运电梯和电扶梯运载货物和其他杂物;
2、 电扶梯运行期间禁止反向行走、嬉戏和跑跃,停运期间禁止行走;
3、 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乘坐电梯须有监护人陪同;
4、 乘坐电扶梯时,头手身体严禁超出扶梯外,以免发生事故;
5、 禁止向电梯上丢抛包装箱(袋)等废弃物,禁止携带超长物(1.5M以上)棍棒、杆等物件乘坐电扶梯;
6、 电扶梯运行期间,非紧急情况不得擅自使用停止电(扶)梯运行按钮;
7、 使用电梯运载货物时,需听从电梯操作人员指挥,不得超载,进出货物时应避免损坏电梯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店铺内预留的电话线路及附属设施,乙方有关人员不得私自拆、改、挪用甚至偷窃。安装电话开通后,应自觉遵守电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甲方有关的专项管理规定。
第二十七条:乙方电话出现故障,应请电信部门维修或向甲方管理人员提出委托维修,不得私自拆修。
第二十八条:空调运行期间,购物中心外沿的窗户需关闭,乙方不得擅自调整及用物体挡住进出风口,确因需要调整可向甲方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
(四)清洁卫生管理约定
第二十九条:禁止随地吐痰,乱扔瓜皮纸屑,乱倒污水,乱扔包装物、食品盒残渣等有损清洁卫生的行为。
第三十条:自觉维护购物中心的环境卫生,依照规定定时对店铺门、灯箱、柱等处进行清洁大扫除。
(五)对其它方面的管理规定
第三十一条:甲方对店铺的统一装修和设施设备的统一安装,乙方不得擅自拆卸、增添、移动。
第三十二条:开业后乙方需要对店铺进行装修的,需书面提出装修申请并经批准,在完清手续后严格按照业主/物业使用人《装修守则》的规定在闭市后入场进行施工并做好防噪处理,不得影响周边经营和生活。
第三十三条:因房屋、设施、设备等故障必须及时抢修,需乙方让出经营场地时,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因城市建设、市场改造需要拆迁或停止使用场地设施,乙方须无条件服从配合。
第三十四条:不得擅自撕扯、涂污、毁损甲方设置的封条、通知、宣传、告示,不得损坏移动各种告示、警示牌、导向牌。
第三十五条:严禁携带各种宠物、家禽等进出购物中心。
第三十六条:乙方依照规定,须按时向甲方缴纳各项应付费用,不得拖欠。
第三十七条:乙方家属、来访客人、雇用的临时工(如营业员、搬运工、保姆等)或乙方店铺的承租人或使用人违反本协议规定的,概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四、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凡有违反有关规定,乙方须向甲方支付100元-1000违约金并承担全额赔偿责任。超过规定期限加收滞纳金(3‰/日),超过三天仍未完清的可由甲方对乙方摊位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自乙方使用期满完清有关手续退出商场当日为止。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附则
《装修守则》、《店铺经营规范》、《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装修承诺书》为本协议有效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簦章: 代表人签章: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 编: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非住宅物业管理合同
甲方: 主委员会
乙方:
根据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 的物业管理服务事宜,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四至范围:
东至: 、西至 、
南至: 、北至: 。
管理面积: 住宅
第二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审查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年度服务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拆除违章建筑、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纳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有效措施催缴催改;
4、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5、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6、协助乙方开展物业管理服务、相关宣传教育和文化活动;
7、全力支持乙方对拒缴物业费的业主采取的有效措施;
8、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筹集、使用、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9、法规政策约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事项和责任。
第三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安全秩序、交通等实施管理与服务。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物业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行为;
5、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进行来访人员登记控制,安全巡逻。
6、汽车、两轮车停车位无偿提供全体业主停放车辆,乙方负责场地清理、车辆整理,不负保管责任
7、对交通秩序、车辆停放、出入登记进行管理。
8、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9、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10、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11、提前将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业主,并与业主订立《装修管理协议书》,每日对装修现场不少于2次的巡查监管;
12、向业主提供房屋自有部位、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3、开展有效的便民服务工作;
14、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
15、适时向甲方报告本管理区域内重大物业服务事项;
第四条 维护物业及业主安全和美好环境的规则
业主在使用物业时,以下为禁止条款: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改变住宅入户门、外立面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规格、功能和布局,改变房屋设计用途。
2、在外墙面安装各种设备设施,影响整体建筑美观。
3、更改阳台布局、功能及外观颜色,随意打孔、改变排烟、排污、排气管道,改变安装空调位置等。
4、占用或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移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
5、在区内道路、活动广场等公共区域,搭建、晾晒、私设摊点。
6、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即家教、麻将馆、生产加工场所,或产生噪声、污染等经营性活动。
甲方: 主委员会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非住宅物业管理合同
甲方:
乙方:
物业名称:
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服务,维护业主、住户(非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使用,创造和保持整洁、文明、安全、舒适的环境,根据国务院令第379号《物业管理条例》及建设部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云星·钱隆首府C2地块物业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依法享有对本住宅小区的物业进行管理权利,并承担以下相应的义务。
甲方的权利:
1、根据有关法规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小区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临时规约》并书面告知乙方;
2、依照《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和《业主临时规约》对本住宅小区物业实施管理;
3、对本住宅小区绿化、环境卫生、公共秩序、道路交通进行服务和管理;
4、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修缮与管理;
5、建立健全本小区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6、依照物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公共维修基金;
7、制止违反甲方有关规章制度的行为;
8、有权选聘专营公司(如清洁公司、绿化公司、保安公司等)承担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9、允许实行多种经营方式,以其收益补充小区物业管理经费的不足;
10、对本小区内公共水电费开支项目据实分摊给业主;
甲方的义务:
1、履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依法经营;
2、接受住宅小区内居民的监督,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业主的意见、建议,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增拟、修改或增删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
3、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要求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4、每半年向乙方公布公摊费用收支账目;
5、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设施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6、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
7、提供优良的生活、工作环境,搞好社区精神文明建设;
8、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9、协助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召集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当物业实际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或者实际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使用已超过一年的);
10、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10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小区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需经业主委员会核实认可;
11、除单独收取保管费用且因甲方重大过错造成的项目损失外,甲方不承担对乙方财产的保管、保险及损坏赔偿责任,不承担因治安刑事案件、意外事故对乙方造成意外伤害及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二)业主依法享有对物业共用部分和共同事务进行管理的权利,并承担以下相应的义务。
业主的权利:
1、依法享有名下物业所有权的各项权益;
2、依法享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权利;
3、有权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4、表决通过业主规约和业主委员会章程;
5、有权参与表决有关业主利益的重大事项;
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管理工作和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服务行为,就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建议和意见;
7、有权制止违反小区管理制度的行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业主的义务:
1、遵守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业主临时规约》的有关规定;
2、执行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3、遵守小区物业管理制度和规定;
4、依据本协议向甲方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及相关费用。据实际分摊小区内公共水电费的开支项目,如加压水泵、变压器、路灯、楼道灯、公共卫生间、绿化用水电、景点用水电等;属于为业主服务的设施、设备损耗的水电费,由受益业主据实分摊;
5、如转让房屋时,须事先书面告知甲方,并书面告知受让方在十五日内与甲方签订本协议,若按时签订,其原业主利和义务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6、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小区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临时规约》,按照所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连带的民事责任;
7、装饰装修房屋时,须与甲方签订《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并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与装饰负责人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有关手续及交纳相关费用;
8、按照公平、诚信、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随意排放空调循环水和生活用水,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9、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10、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及交通道路、消防通道的畅通,在非指定位置不得随意堆放弃置物品、垃圾和停放车辆;
11、维护楼房整体统一、整洁、美观,在安装空调外机时须按原房屋设计及甲方指定的位置安装,不得随意安装,不得在楼房的外墙和阳台架设招牌、广告牌、檐篷、托架、灯箱等;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主要是房屋主体承重墙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房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走廊通道等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使用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主要是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设备、天线、供电线路、通信线路、照明、消防设施、发电机组、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等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护和小修。
(三)园林绿化管理
1、对绿化物进行定期浇水、修剪、施肥、病虫害防治、拔除杂草;
2、对园林设施、景点进行维护。
(四)环境卫生管理。对本小区内公共部位、公共场所的卫生清洁、垃圾清运、灭“四害”等经常性的管理。
(五)安全防范管理。设保安人员24小时巡逻值班,负责本小区内公共场所的安全防范和公共秩序管理、维护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处理盗窃、斗殴、火灾等突发事件。
1、维持小区内正常的工作、生活公共秩序;
2、协助公安部门防止和排除小区内各种不安全因素和及时处理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3、协助消防部门消除内小区内消防隐患,及时处置各种消防事故。
(六)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的管理,主要负责小区内道路及道路设施的管理与维护。
1、防止小区内道路及道路设施被损坏;
2、维持小区内安全、畅通的交通秩序;
3、制止小区内车辆乱停乱放,车辆停放井然有序,保持道路畅通;
4、制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危险腐蚀物品的车辆进入本物业,以及漏水、漏油、无牌车辆进入停车场。
(七)物业资料的管理
1、建立住户档案、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权属资料;
2、健全物业管理档案资料,查询方便。
(八)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国务院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对小区物业装修进行管理。小区内从事装修的单位须具备规定的从业资格;装修须按程序申报,遵守建设部110号令规定要求,保证房屋质量和结构安全,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不得侵害他人权益;装修施工队伍须服从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
(九)开展社区文化活动
接受业主委托,节假日组织服务范围内的业户开展各类文体活动。
(十)其他管理服务事项
1、受业主委托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有偿维修养护;
2、向业主和使用人提供各类有偿服务;
3、根据物业内的情况和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有偿社区服务及商务服务;
4、法律政策及协议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一)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和本协议,按照《南宁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中的一级标准,对小区实施物业管理服务;
(二)在业主、住户(非业主使用人)使用物业前,将物业的使用、维护和装修注意事项以及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书面告知业主、住户(非业主使用人);
(三)经常对物业管理区域进行全面的巡视、检查,定期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公共设施进行养护。
1、保持房屋外观整洁、完好;
2、保持公共设备运行正常良好,一年内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
3、保持公共垃圾日产日清,公厕、垃圾箱等专人专管,不污染小区环境;
4、保持小区内公共绿化、花草树木长势良好;
5、保持小区内交通道路畅通,车辆正常有序通行,无乱停乱放现象,交通秩序正常良好;
6、对小区实行24小时巡逻,保持小区内治安环境良好,公共秩序井然有序;
7、保持消防设备完好无缺,可随时应用,预防责任区域内火灾隐患及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发现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或者公共设备损坏时,立即采取保护措施并按本协议约定进行维修;小修及时率达98%以上,合格率达100%,返修率不高于1%,并有回访记录。
(五)做好物业维修、养护、更新及其费用收支的各项记录,妥善保管物业档案资料和有关的财务账册。
(六)定期听取业主、住户(非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对合理的建议及时整改,整改率达95%以上,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物业管理服务。
(七)发现违反有关规章制度或者《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行为,立即进行劝阻、制止,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五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一)综合服务费。包括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及物业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电梯使用费;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绿化养护费用、秩序维护费用以及物业管理企业的办公费用、固定资产折旧、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合理的利润等。由乙方按房屋建筑面积预先交纳。
1、乙方交纳此费用时间:按乙方《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交房之日起交纳首次物业服务费、电梯设施设备维护及年检费、维修资金等相关服务费用,为便于服务,第一次先预交六个月,以后按月预先交纳。
2、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
(1)高层住宅物业服务费:1.95元/月·平方米;(含电梯使用费)
(2)商铺物业服务费: 12.00 元/月·平方米;
(3)车库物业服务费:0.975元/月·平方米;
(4)住宅改为商务办公等用途:物业服务费按商业物业收费标准收取;
3、公用水电费等属公共能耗费用的,均按实际发生额按户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物业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业主进行分摊。
4、原则上乙方不得改变物业的使用类型,如乙方将住宅物业用于办公或经营的,须报政
府相关部门批准且征得利害关系人的同意,变更后物业服务费按本小区办公或商业物业的收费标准收取。
5、乙方在出租、出借物业时,如与使用人约定由使用人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如使用人不按约定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由业主承担连带责任和违约责任;
6、如物业处于空置状态,乙方仍须交纳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7、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综合服务费及其相关欠费;
8、综合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按优质优价原则调整,最终以物价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9、物业管理费用的交纳时间:每月1—10日,交纳当月的物业服务费。
(二)其它有偿服务费用。乙方可视实际情况需要与甲方协商,具体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由甲方按实际情况确定,乙方自愿选择委托服务。
第六条 水电周转金收费标准及交纳方式
1、 收费标准:根据《南宁市物业服务收费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本小区设立水电周转金,用于委托甲方代垫或预支小区公共能耗费用,多层、高层住宅按照300元/户收取,商铺按照3000元/户收取。
2、 交纳方式:由业主、商户在办理房屋入伙手续时向甲方交纳;
第七条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1、专项维修资金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属业主共用的公用设施、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除日常维修保养以外的大中修、更新、改造费用开支。
2、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按照国家和当地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如遇到国家或当地法律法规和规章变更时,物业公司有权直接按照最新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3、在云星钱隆首府C2地块项目成立业主大会/临时业主大会之前,专项维修资金按照国家和当地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方式使用和分摊。
4、相关业主不批准甲方所编制的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所引致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相关业主承担。相关业主同意后,甲方未及时按专项资金使用方案实施的,因甲方过错所引致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政府维修资金管理部门责任除外)。
5、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委员会研究决定,按业主占有
的物业建筑面积比例向业主续筹。
第八条 广告牌设置及权益
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乙方不得在小区公共场所、楼宇外立面等区域展示、悬挂或张贴任何广告牌及张贴物。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标准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超额部分费用。
(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管理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日千分之三的标准交纳违约金,经多次催缴仍拒不交纳者,逾期达到三个月以上仍不缴纳的,甲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有权暂停与乙方相关的物业管理服务。
(五)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及以下情形甲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或政府原因或其他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甲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硬件限制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书面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本协议内所指的书面告之的方式是指在小区公告栏内发布告示);
4、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它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十条 为了维护公众、业主、住户(非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爆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而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由责任方与乙方协商处理,甲方不承担赔偿
责任。
第十一条 在协议执行期间,如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或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保险
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甲方代为办理,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乙方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的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本协议内容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适用于交房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止。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理人: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杭州市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规范服务达标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师: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户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工程内容:(见报价单和图纸)____________________
1.5工程承包方式: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二)。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发包人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一、二)。
(3)承包人包清工、发包人提供全部材料(见附件一)。
1.6工程期限____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7工程造价和报价单
(1)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金额大写)
(2)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际发生另计。
(3)工程报价(见附件三)。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质量
3.1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质量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3.2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质量指标予以确认。
3.3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
4.1开工三日前要为承包人人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应书面告知乙方施工人员有关规定,以便乙方施工人员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5负责协调承包人施工人员与邻居之间的关系。
4.6负责垃圾外运输及处理。
4.7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的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其它管道设施。
(5)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8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发包人应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适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9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发包人则应负责配合承包人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10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人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5.2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程内容: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
等,由承包人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民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7)负责将装修垃圾装袋并及时清运到物业指定位置。
5.3发包人为少数民族的,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材料供应
6.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1)发包人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发包、承包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发包人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影响装饰设计效果,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承包人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2)发包人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挪作他用。如承包人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发包人。
6.2承包人提供的材料
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提前通知发包人到现场验收,双方就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发包人确认备案。
6.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装饰材料合格证书和检测报告。
第七条质量标准
7.1本工程施工质量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所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以及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文件。
7.2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标准执行。
第八条工程验收
8.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8.2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竣工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验收单。
8.3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不得人住,如发包人擅自人住视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8.4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可视为验收。
8.5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
第九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9.1合同签字生效后,发包人按下列表格中的约定时间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付款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金额
合同签订后
开工前三天
元
工期过半
油漆工进场
元
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当天
元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时
元
9.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乙方应开具统一发票交发包人。
9.3工程结算(见附件五)。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0.1工程项目如需变更,需提前与对方联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工程项目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件四)。甲方提出变更设计、材料,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10.2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对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法律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过错方按合同总价
款_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11.2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的延误,工期应当顺延,每误工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2‰违约金。
(1)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发包人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它情况。
11.3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返工费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并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2‰违约金。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12.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12.2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选择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将争议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请求按照其仲裁规定进行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附则
13.1本合同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3.2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应将房屋外门钥匙______把交承包人施工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______把,由承包人当场安装交付使用。
13.3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3.4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凡在家居装饰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本合同应一式三份,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及市场有关部门各执一份。
13.5双方可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承包人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3.6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第十五条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上均应有甲乙双方的签名及具体签署时间,附件内容如下:
l.附件一: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2.附件二:承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3.附件三:工程报价单
4.附件四:工程质量验收单
5.附件五:工程项目变更单
6.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7.附件七:工程报修单
发包人(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人(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号
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
规格
型号
质量
等级
单位
数量
供应
时间
送达
地点
备注
发包人代表:_________
承包人代表: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二: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号
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
规格
型号
质量
等级
单位
数量
供应
时间
送达
地点
备注
发包人代表:_________
承包人代表: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三:工程报价单
序号
项目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计
附:工艺做法用料说明
发包人代表:_________
承包人代表: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四:工程质量验收单日期
检验项目名称
检验结果
检验签字
合格
不合格
补验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五:工程项目变更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变更内容
原设计
新设计
增减费用(+-)
详细说明: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备注:(1)若变更内容过多请另附说明;
(2)增加项目金额、减少项目金额后,应将实付金额在签署变更单时将价款一次付清。
附件六:工程项目变更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
项目
金额备注
工程合同总价
元
变更增加项目
元
变更减少项目
元
工程结算总额
元
甲方已付金额
元
甲方结算应付金额
元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七:工程保修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称
联系电话
用户名称
登记编号
装修房屋地址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项目施工日期
竣工验收日期
保修期限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人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
承包人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备注:
(1)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之日计算,保修期为贰年。
(2)保修期内由于承包人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承包人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保修期内由于承包人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直至不能正常使用,由发包人自行负责。
(4)本保修单需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
个人住宅租赁合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个人出租房屋合同范本】
出租方: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巷______号的房屋______栋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平方米,类型______,结构等级______,完损等级______,主要装修设备______,出租给乙方作______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个月或空关个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___元,由乙方在______月______日交纳给甲方,
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____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___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______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
工料费由______方承担;
所有权属______方( )。
第五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 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宜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签约地点:签约时间:
合同有效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市区住宅租房合同书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______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二条租赁期限:______租赁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租金:______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大写)万千百拾元整。令交押金元整(押金在租赁期满无违反合同内容应退还给乙方)
第四条付款方式:______乙方按年支付租金给甲方,合同签订之日起给付。
第五条交付房屋期限:______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维修养护责任:______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责任保护房屋及内部家具电器避免受损。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内部电器、家具的损坏、丢失应按照新物实际金额进行赔偿。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防盗安全等,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七条有关费用:______在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支付水、电费、物业管理费;(保证租赁期间无欠费)。甲方支付供暖费;
第八条租赁期满乙方下一年继续或不继续租赁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如没有提前通知而造成甲方下一年度租金损失的由乙方按日计算给付。
第九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______电视、冰箱、油烟机、沙发、橱柜、鞋柜、热水器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______度;
2、电表现为:______度;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乙方(签章):______
电话:______电话: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_月____日
期房住宅商品房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注册)所在省市:____________
个人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20年月日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依法取得区市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投资建造的《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已竣工,并取得了房地产权属登记证明,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购买区市路号《________________》栋单元层户(以下简称该房屋)。据认定的测绘机构测量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另有地下附属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价格详见补充条款)。该房屋建筑层高为________米。
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二;该房屋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三;该房屋相关情况(抵押关系、租赁关系)见本合同附件四,(相邻关系及小区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六;该房屋的使用公约见本合同附件五。
第三条 乙方购买该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不包含房屋全装修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
根据该房屋的房屋建筑面积,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不包含房屋全装修价格)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 。
该房屋全装修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 。
该房屋的总房价款是指该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总价格。
第四条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将房价款解入甲方的账户监管账户(金融机构监管机构:____________、账户名称: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一中约定明确。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每一笔房款时均应开具发票。
第五条 乙方如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未付款的日万分之________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逾期超过天,甲方有权选择下列第种方案追究乙方责任:
一、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乙方支付房价款若采用银行贷款付款的,而银行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代乙方向甲方付款的,仍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但因甲方原因的除外。
第七条 甲、乙双方按下列第种约定确定该房屋交付使用日期: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__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二、本合同经________公证处公证之日起__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三、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部房价款之日起__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甲方向乙方保证在交付该房屋时:
(一)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
(二)甲方未设定抵押权或已清除原由甲方设定的抵押权;
(三)已缴纳了甲方应缴纳的房屋维修基金。
如交付房屋后发生与甲方保证不相一致的情况,由甲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九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房屋交接期限内到甲方要求的地点办理验收交接手续。该房屋交付的标志为。该房屋交付之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该房屋为________________用房,甲方应向乙方提供《________质量保证书》和《________使用说明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要求提供房屋实测面积的有关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甲方不出示和不提供前款约定的材料,乙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房屋,由此而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甲方交付的该房屋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标准,乙方在办理该房屋交接手续时有权要求甲方按装修、设备差价倍补偿。
双方对标准的认定产生争议时,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以该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一条 如乙方已付清全部房价款,除甲方原因外,乙方未按约定期限办理交付该房屋手续的,甲方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乙方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则自催告书规定的验收交接日之第二天起,风险责任转移由乙方承担。
如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附件一)的最后付款日期迟于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日期的(即乙方未支付完全部房价款时),除甲方原因外,乙方未按约定期限办理交付该房屋手续的,甲方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乙方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 甲方行使本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权利时,应书面通知乙方。在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日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赔偿金额,剩余房价款退还乙方。赔偿金额以总房价款的%计算。
第十三条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期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日万分之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天,乙方有权选择下列第种方案追究甲方责任:
一、 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自该房屋正式交付之时起,甲方对该房屋负责保修,并从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继续保修二年年。保修范围由甲、乙双方参照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在本合同附件五中约定。
第十五条 该房屋交付后,乙方认为主体结构不合格的,可以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 甲方交付的该房屋有其他工程质量问题的,乙方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有权要求甲方除免费修复外,还须按修复费的倍给予补偿。
双方商定对该房屋其他工程质量问题有争议的,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以该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七条 该房屋买卖所发生的税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十八条 乙方同意,因该物业管理区域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即应将该房屋交甲方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委托的房屋管理企业统一进行管理、并遵守房屋使用公约。
甲方委托的房屋管理企业承担该房屋的前期房屋管理,管理的期限至业主委员会成立后选聘的新的房屋管理企业接手管理之日。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商定,20年月日前,由向办理价格申报及过户申请手续,申领该房屋房地产权证(小产证)。
因甲方原因,乙方无法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日前取得房地产权证(小产证),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总房价款的________%;20年月日之日起的________日内,乙方仍无法取得房地产权证(小产证),则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二十条 乙方行使本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权利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之日起天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下同)全部退还乙方,并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以总房价款的%计算,在退还房价款时一并支付给乙方。
前款及本合同其他条款所称已支付的房价款是包括乙方直接的和通过贷款方式支付的房价款。
第二十一条 按本合同约定,甲、乙双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在单方解除合同以前,对方已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的,支付的违约金金额应在按本合同约定的赔偿金额中扣除。
第二十二条 甲方或乙方对相对方行使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有异议的,应在接到对方有关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之日起天内,向按第二十七条选定的解决争议机关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三条 甲方出售的该房屋仅作使用,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附件另有约定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通道和设施,同时应自觉遵守该房屋所在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尊重社会公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第二十四条 乙方购买的房屋及其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可分离。自该房屋的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时起,甲方与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法转移给乙方。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将通过订立补充条款、补充协议或变更协议进行约定。
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变更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变更协议与正文条款不相一致的,以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变更协议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它任何联系,必须用书面形式,且采用挂号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执壹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拆迁承办人(签章)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拆迁负责人:____________
20年月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20年月日
私人住宅房屋买卖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自有房屋一处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的了解,愿意购买该房,特制订本合同如下:
一、此房坐落于,产权所有人,产权证号,房屋建筑面积㎡,使用性质:。
二、该房价为万元,人民币大写:先交付元定金,其余房款在房屋交易公证时结清,公证时应再付剩余房款万元,同时甲方交钥匙交房,现场交接,房款两清。
三、甲方保证在交接前对该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如签约或交接后,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四、室内外设施以看房时为准,不得转移,更换或更改,交接验收时也应该按合同验收,签署房屋交接单,并需验看水表、电表、煤气表是否有损坏,如有损坏甲方负责维修。
五、甲方需结清交易之日前所欠的一切费用,如:房费、暖气费、煤气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费等。
六、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过户事宜的相关手续,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方承担,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不得违约,如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乙方违约定金不退,甲方违约双倍赔款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日期 年 月 日
高档社区住宅房屋出租合同
甲方:
乙方:
本合同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夏尔登吉区平安小区3号楼4单元2楼东户租给乙方使用,租期为一年(从20xx年4月15日至20xx年4月15日),全部租金为壹万元整,一次性付清。
二、乙方在租用甲方房屋期间的水、电、暖气费、物业费有关费用自理,甲方概不负责。
三、乙方在租用房屋期间爱护房屋设施,如有人为破坏,乙方负责维修或照价赔偿。
四、合同期满后乙方如果不继续租用,必须提前半个月通知甲方,如继续租用乙方有优先权。
五、甲乙双方在租用期间均以本合同为互相依据,信守本合同条款,本合同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住宅质量保证书
一、本商品住宅工程已经竣工验收,符合天津市住宅建设设计标准,工程质量合格,由本公司负责保修。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__年__月__日。
二、本商品住宅所在幢号已按规定办理《__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证》,证号为____。
三、本商品住宅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保修。
四、本商品住宅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本公司对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的保修期为5年。交付使用时工程竣工验收已超过两年的,自本保证书签发之日起,以上各项防水、防渗漏工程的保修期为3年。
五、自本保证书签发之日起,在购房人正常使用情况下,凡本商品住宅有以下工程质量缺陷,本公司按如下期限免费保修:1、供热或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或供冷期;2、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为2年;3、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为1年;4、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为1年;5、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为1年;6、管道堵塞,为2个月;7、卫生洁具,为1年;8、灯具、电器开关,为6个月。
六、本商品住宅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本企业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本商品住宅用户进住后如因质量问题来信、来访,本公司将于3日内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派员予以答复和检修。
八、本商品住宅自交付使用之日起,用户自行添置、改动设施、设备的,以及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之内,由用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九、本公司质量保证的其他内容。
十、本保证书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由开发企业向购房人签发。
十一、本保证书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个人简装修住宅短期出租协议
甲方 (出租方) 姓名:
乙方 (承租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 房屋的坐落于 ,面积约 ㎡;简单装修,其他主要设备有:
二、租赁期限: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每月 元,乙方应每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一次乙方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于每月1日前付清。
四、租房押金: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 元,到期结算,多余归还。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证件以及复印件一份(附后)。
2、乙方应注意该房屋的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
3、 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见:水 度,电 度。所有费用乙方应按时付清。
4、 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若发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
5、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经签字当日生效。
8、其他约定事项:
六、违约责任:甲乙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元,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郑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使 用 说 明 及 释 疑
1、本合同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承、发包住宅装饰装修工程。
2、工程承包方(乙方),必需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依法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且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格。外地进郑施工企业要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如是企业法人下属分支机构,需有企业法人出具的委托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持有有效的法人代表委托证书。
3、工程发包方(甲方),对需装饰住房拥有合法使用权,或已取得拥有合法居住权人的正式委托。对本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具有法定发包权。
4、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5、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含室内空气质量达标)全部完成,经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共同验收,签署《工程竣工验收单》确认工程合格后,视为竣工。
6、工期顺延:是指非因乙方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展。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7、工程实践证明:垃圾清运、施工环境污染补偿、燃气管网改造、表前水电路改造,以及其它等外部费用由甲方直接给付相关单位或部门可减少工程施工的不必要麻烦。
8、本合同文本不得拆减页,增加条款可另行补充;划线部分必须填写,不得留空。
9、建议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登记备案各一份。
郑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方(甲方)名称(业主姓名):________
甲方现居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资质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专业等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处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处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处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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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住宅工程全包合同
甲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甲方和乙方签定的_____________工程分包施工协议书,现补充三方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1、丙方为乙方下属分公司,承接总公司委托的业务。
2、甲方和乙方签定的_____________工程分包施工协议内容全部有效,全部内容由乙方委托丙方实施。如有任何经济纠纷或法律纠纷,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3、原甲方应付乙方该工程的全部款项现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丙方并由丙方开具相应的____________发票给甲方。
4、丙方收款单位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分公司帐号: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协议订立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协议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双方签定即生效,款项全部结清即失效。如有任何争议,三方约定由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甲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住宅交易合同
供方:
需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
签订日期:
一、产品名称、数量及价格
二、交货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铝锭质量标准备:以双方共同签订的质量协议为准,质量协议亦具有法律效益。
四、提货方式、地点及费用负担:交货地点为甲方仓库。
发货由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乙方负责代办运输到甲方所在地,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验收标准、方法:
1;乙方提供检验报告,甲方在收到货物当天进行验收,如有质量异议,甲方有权要求进行货物调换或退还。
2;以乙方的重量清单为参考,按甲方的榜单重量入库,计算误差不超过国家标,如有双方重量差异大的,则以双方协商后的重量为准。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货到甲方仓库,经甲方依据共同签订的质量协议验证为合格品后,7天内以承兑结算。
七、解决纠纷方式:如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人民法院解决。
八、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的任何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补充材料均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双方均应严格执行。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传真复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院裁决。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